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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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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故。欲退者。者以者字目人。如離念相
 者
  暦應二年十二月三日亥刻以先師法
  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十三


釋論第十勘注第二
文。如來方便殊勝門 記六云。勝妙方便。具
通願教。謂如西方彌陀如來本願攝受。此
土釋迦説教誘導。皆方便故。然念佛求生
實爲要道又云。昔人述釋而有三門。一
明加行。二彰根本。三顯勝利。初加行者。方
等經説。有諸菩薩。若在家若出家。具修四
法。則能得是念佛三昧。一不壞信心。二不
破精進。三智惠殊勝。四近善知識○二彰
根本略有二類。一攝心別念。二縱意寛縁。
言別念者。十方淨土無量無邊。富樂莊嚴
莫能紀。若非的指一方令人歸趣則
心馳志散難以欣生。由是如來愍諸含識。或
宣妙喜。或稱極樂。現寶土於蓋中。融刹海
於塵内。方等經説。若有四衆欲求生於西
方淨土。先當憶想彌陀如來○如是行人。
雖未獲得天眼天耳。一切墻壁及與諸山
不能爲障。又雖未得神通。往詣。三昧力
故。而見自身。在彼佛土聽聞妙法。決疑請
益。憶念修行。命終之後得生彼土○大灌
頂經説。若有衆生。繋念思惟無量壽佛。與
觀十方諸佛如來功徳齊等。彼文意説。雖
即行人歸心未普但念一佛。由諸如來悲
願等故。皆於此人齊垂護念故。令是人
獲多功徳○二縱意寛縁者。謂諸如來望諸
有情。夙世因縁有共不共。或有一佛多人
有縁。或有多佛一人有縁。衆生望佛。通別
亦爾。此門意者。由其夙善難可測故。又
念觀心極寛廣故。故令偏觀十方世界無
量諸佛○三顯勝利。謂由行者修習如是
念佛三昧。後命終時。預知時至心不顛倒。
正念現前。十方諸佛親來迎接。或復摩頂。或
後授手讃歎行者。令心歡喜。隨意往生十
方淨土。即得成就無生法忍○三世諸佛皆
因獲此念佛三昧。速能成就無上菩提功徳
無邊。廣如經説。然此論中四五六門。汎令
念佛。即前所謂縱意寛縁一切諸佛。其第
七門引經證。説專念西方阿彌陀佛。以狹
證寛。即前所謂攝心別念之觀行矣文
 私云。此論四五六門者。八因縁中第四五
 六也。是皆修行信心感見諸佛故。別不
 指方處。又不立名相。唯觀眞如一心法
 性。頓能感見一切十方諸佛故。云寛縁
 也。由此言之。一切萬行無非念佛三昧
 也。今第七因縁。勸專稱念佛。是別門行
 儀。鈍根所行也 又義云。四五六門者。修
 行分七門中第四五六之三門也。第七門
 者。今勸劣門也。是當卷所釋故時示之
 也。二義之中。後義順釋歟
 私云。勸劣向勝中七門内四五六也。第七
 門引傳證自所説故。四五六亦於當段
 可指屬之也
文。專念如來方便等 善導釋云。上來雖説
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衆生&MT06279;一向
專稱彌陀佛名群疑論第四云。廢餘一
切諸願諸行。唯願唯行西方一行。雜修之
者。萬不一生。專修之人。千無一失
削記六云。勝方便者。即念佛三昧十六觀行。
及佛願力等
 私云。今勝妙方便者。往生淨土之善巧方
 便故。通十六想觀及自餘念佛三昧等攝
 之也 一義云。諸餘行業。皆是上來直於
 此界所修上根所作也。今此往生之勝方
 便者。偏指稱名念佛之一行也 問。專
 念如來方便科名如來方便同異如何
  答。有兩義。一云。各別如來也。科名
 來者。一代教主釋迦如來也。今如來者。彌
 陀及十方如來。即當本文佛字。仍別也。
 一云。同一體如來也。科如來者。亦是彌陀
 如來等也。彌陀如來發四十八願。引接衆
 生故。行人乘之致念佛之行。今釋迦教
 示之。又述彌陀願。非別説故。兩所如來。
 同是彌陀也。次下文云以諸如來不可思
 議方便明知。非釋迦方便也 問。憶念
 他方等者。通念十方淨土歟。將唯念西
 方極樂乎 答。有二義。一云。唯念西方。
 有念十方佛之功能。依之下引經證唯
 表西方不示餘方也。一云。通念十方。
 必不限西方。下經證。且擧一示一耳。至
 下可悉之
文。承力得勝妙處門等 異譯論云。應作是
念。十方所有諸佛菩薩○隨以種種善巧方
便救拔一切陰厄衆生筆削記六云。隨
願下。如隨願往生經所説十方皆有淨土。若
欲生者。隨願往生淨土十疑論天台云。
一切諸佛淨土。實皆平等。但衆生根鈍。濁
亂者多。若不專繋心一境。三昧難成。專念
阿彌陀佛。即是一相三昧。以心專志得生
彼國。如隨願往生經云。普廣菩薩問佛。十
方悉有淨土。世尊何故偏讃西方彌陀淨土
專進往生。佛告普廣菩薩。閻浮提衆生。心
多濁亂。爲此別偏讃西方一佛淨土。使諸
衆生專心一境。即易得往生又云。求一
佛功徳與一切佛功徳無異。以同一佛法
性故。爲此念阿彌陀佛。即念一切佛。生一
淨土即生一切淨土
 私云。承力者。指如來本願力也。衆生承
 此願力也。本隨願者有二義。一云。指行
 者願樂也。一云。指如來本願也。疑云。初
 義違科名承力。後義違釋論隨自所願如
 何 答。據初義會之者。本文擧行者願
 樂。科名示如來願力。影略互顯也。據後
 義會之者。十方諸佛。對他佛願力。指自
 誓願互云隨自所願歟。二義之中。後義
 順文歟
文。得善處定不退門等 法藏疏云。一如蓮
花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名不退。但以處無
退縁故稱不退抄第第四云。永離惡名
者。謂淨土中無實惡道之名。況當身受。此即
擧況釋本文云永離惡道。從定不動者。意
言。從此決定不退動故
 私云。是往生已去得益之相也
群疑論第六懷感云。問。九品生人。依何位地
以分九品。釋曰。麁分九品有於二家。細分
九品乃有多説。言二家者。一釋。此之九品
並是十信菩薩。約住約退。造善造惡昇降
不同。分成九品。初三品人。是十信不退。住
本位人。行有淺深成三品。中三品人。退大
乘心發小乘意。退大乘業也。行有淺深
成中三品。下三品人。退大乘心。起生死心。
退大乘行。造生死罪。罪有輕重成下三品。
二釋。言發大菩提心。修行菩薩行行有淺
深。成上三品。發小菩*提心。修行聲聞行。
行有淺深成中三品。不發大小二乘心。不
修大小二乘行。唯起生死心。唯造生死罪。
造罪有重輕成下三品。此即麁分九品也。
細分九品者。且上品三人。諸師取捨有多同
異。一師言。上品上生四五六地菩薩。上品中
初二三地菩薩。上品下生地前三十心菩
薩。一師言。上品上生十迴向。上品中生十行。
上品下生十住。一師言。上品上生地前三十
心。上品中生十信末心。上品下生十信初心。
一師云。上品上生十行十迴向。上品中生十
住。上品下生十信。一師云。上品上生十住
初心。上品中生十信後位。上品下生十信初
位。一師云。上品上生。取十信及十信前。能
發三心能修三行悉名上品上生。上品中
生下生。唯取十信已前發菩*提心。修善凡
夫起行。淺深以分二品。所以諸師判此三品
高下不同。以無生法忍。經論判スル&T069222;位或下或
上。仁王般若。説無生法忍在七八九地。諸
論之中。説無生法忍在終初地或在忍位。
菩薩本業瓔珞經。説無生法忍在十住位。華
嚴經説無生法忍在十信位。占察經説無生
法忍在十信前凡夫位。故諸師各據一位
得無生法忍。中三品中。一師云。中品上生是
三果人。中品中生是七方便人。中品下生
人是種解脱分善根人。一師云。中品上生忍
位人。中品中生頂位人。中品下生煗位人。一
師云。中品上 生煗頂位人。中品中生前三解
脱分善根人。中品下生曾種解脱分善根人。
一師云。中三品人。並是種解脱分善根
人。只由持戒得有淺深。及不持戒人但
行世善以分三品。不約位地上下分成三
品也。下三品人。只由遇縁造罪多少輕重
不同。分成下三品。無別位地也又云。
問曰。未知往生スレハ皆得不退。何故人品中生
言經七日應時即於阿耨○菩提得不退轉。
釋曰。此上品中生人。十信五心已前人。十信
第六心名不退心。生經七日得彼第六不
退之心故。名於菩提得不退轉。初往生時即
名不退者。此約處不退説
 私云。九品異義雖不同。總言之。淨土生
 已必得處不退。仍云得善處定不退門
 也。又義云。今科不退者。指位不退也。意
 十信之中四心下品衆生。生淨土已必可
 決定初住無生位。故云定不退門也
 問。九品中。下品下生之人一劫在蓮花中
 未開敷。何云眼見如來乎 答。天台釋
 云。在蓮花中常聞彌陀觀音説法化佛
 化菩薩。現蓮花中説法利生故。云見佛
 聞法無失 永離惡名者。淨土之人。但
 有三乘之人無五趣之類也。阿彌陀經
 疏云。當知衆鳥即是彌陀化身。欲使法
 音遍布遠近。顯知非是罪報所生也
 從定不動等者。鈔釋意。從此決定不退
 動故云云或義云。此義文點。不叶訓之。是
 釋處不退也。意云。從此決定處不退動
 而進也爲言從定不動可訓之
文。引經證自所説門等 筆削記六云。如修
多羅説等者。即阿彌陀無量壽瑞相及觀經
十疑論天台云。釋迦大師一代説法。處處
聖教。唯勸衆生&MT06279;專心偏念阿彌陀佛。求生
西方極樂世界。如無量壽經觀往生論等。數
十餘部經論等文。慇懃指授勸生西方故偏
念也○又阿彌陀經・大無量壽經・鼓音聲王
陀羅尼經等○其餘諸佛一切淨土。雖有一
經兩經略勸往生。不如阿彌陀佛國處處經
論。慇懃叮嚀勸往生也
 私云。基師西方要決中。大集賢護經・藥師
 經・阿彌陀經・觀經・大無量壽經。擧此五
 經爲往生要處。指此等説相。云如修多
 羅説也
文。極樂世界等 群疑論第一云。智論云。淨
土非三界。無欲故非欲界。地居故非色界。
有形故非無色界。此論義意。非是淨土ニヲイテ
漏識心所現淨土名出三界。但有漏識心所
變淨土器世界相布置法用安立有情等事。
不同於此三界等相。名非三界也
云。問曰。極樂世界既許凡夫得生。未知。爲
是有漏土。爲是無漏土。釋曰。如來所變土。
佛心無漏土還無漏。凡夫之心未得無漏。
依彼如來無漏土上。自心變現作有漏土而
生其中。若約如來本土而説。則亦得名生
無漏土。若約自心所變之土受用者。亦得説
言生有漏土。雖有漏以託如來無漏之
土而變現故。極似佛無漏亦無衆惡過患
又云。問曰。若是有漏土。三界之中何界
所攝。釋曰。此有二釋。一有漏淨土。是欲界
攝。以有漏心不離三界故。三界即有漏。有
漏即三界攝。二釋雖是有漏所變淨土。不
得名爲是三界攝
文。阿彌陀佛等
 私云。今此身土。曇鸞・道綽・善導等意。報
 身報土也。天台・嘉祥・淨影化身化土也。懷
 感意通報化二身土也。今論意無分明判
 釋。但第六卷報身章釋云。具勝妙因受
 極樂果唯此釋者可云報身歟。而又十
 信所見ハ應化身也。而四心下品衆生生淨
 土。所見之身又可化身歟。又慈恩釋云。
 抽極樂世界是他受用土。是即契經論之
 説。又同性經中。彌陀如來是報身也
 義云。他受用身爲正也。依禮懺經説者。
 受用智慧身阿彌陀佛是報身爲正歟。
 又心地觀經。説他受用報身。云具足八萬
 四千相好云云又佛地論出他受用土
 云。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在西方等。所
 所不定云云又群疑論云。是他受用土。以
 佛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其
 中多有一生補處無有衆苦。但受諸樂
 等故云云又一義云。化身義爲正。具縛凡
 夫見聞之故。又彼土有三乘人故。又阿
 彌陀具父母故。又阿彌陀佛成佛已來。與
 今十劫。彼佛滅後有正像末不同故。觀音
 爲補處。當來紹佛位故。又觀佛三昧經。
 毘婆尸佛具八萬四千相好云云是化身
 也。依如斯理故。是可化土也 私云。報
 身義爲正也。但至種種相違者。三乘及
 具縛之人。攝淨土者。是以如來神力接
 下位而安淨刹也。例如佛地經。在他受
 用土説之。而諸聲聞等見聞之也。又如
 法華虚空會中。大衆悉在空中等是也。委
 如群疑論第一卷釋也
文。生彼世界等 群疑論□云。若未離欲界
人。欲生西方者。起欲界愛潤淨土生。若
已離欲界得色界定者。起色界愛潤淨
土生○彼説淨土。是欲色二界攝故
云。往生淨土蒙佛加祐心不顛倒。煩惱不
起。不可例同穢土生法。雖無聖教義准
可知
 私云。起煩惱生彼世界義者。雖順文理。
 聊違彼佛本願力歟
文。若觀彼佛眞如法身等 異譯論云。於彼
聞法觀佛法身。漸次修行得入正位
疏第一云。如來方便。但令念佛。令生他方。
既得往生。由見佛故終無有退。漸次得
入正定聚故筆削記六云。然今論云。若
觀眞如法身。畢竟得生。斯則觀已方生住
正定也。故知。不可作○生後方觀而解。有
智請詳群疑論二云。淺根之人。未能觀
理。爲作色觀觀報化身深根之人。能觀實
相。爲説無相觀於法身又云。又佛淨
土有事有理故。修因有種種化
 私云。今此若觀彼佛以下文有二義。一云。
 生淨土以後修行。而入初住等也。一云。
 於娑婆世界。直作此實相法身觀。以爲
 淨土生因也。二義之中。後義爲正歟。兩
 處若字起盡。出修因不同見タリ凡彼淨土
 有九品之別。又彼教主有三身之異。上品
 上生之機。直解第一義諦觀法身等也。
 即今修行之相故 又有云。今此第七因
 縁最下品故。可非直解第一義諦人。若
 爾者。生淨土已後得益歟。次下畢竟得
 生者。若依初義者。於彼土有九品差別
 故。今十信之中四心下品衆生生淨土。中
 品下品位也異義
不同
其後修行而入初住。即
 轉昇上三品等也。若依後義者。初生淨
 土云得生。生淨土已後得益云住正定
 聚。正定聚者初住已上位也。至下可悉
 之
文畢竟得生等 法藏疏下云。言若觀法身
得畢竟往生等者。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
一如蓮花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名不退。但
以處無退縁故稱不退。二信位滿足以去。
花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
正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已去。證
遍滿法身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
等。住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畢竟等。是後
二位也筆削記六云。後二位者。即十信
滿足及三賢位人。以觀眞如法身勤修習
故願生彼國。即是九品中上三品人也○然
今論云。若觀眞如法身畢竟得生。斯則觀
已方生住正定也。故知。不可作生後方觀
而解又云。今疏約三位者。但就九品
中前六品説。初位即彼中三品人也。第二位
即彼上下品人。第三位即彼上中上上品人
元曉疏云。若觀法身畢竟得生等者。
欲明十解以上菩薩得生。分見眞如法身。
是故能得畢竟往生。如上信成就中。言以
得少分見法身故。此約相似見也。又後初
地已上菩薩。證見彼佛眞如法身。以之故
言畢竟得生。如楞伽經歎龍樹菩薩云。證
得歡喜地往生安樂國。故此中論意。約上
輩人明畢竟生。非謂未見法身得往生
又云。通論有三種。一者見道以上方
名正定。約無漏道爲正定故。二者十解
以上名爲正定。定不退位爲正定故。三者
九品往生皆名正定。依勝縁力得不退故
 私云。藏疏意。往生人許有三位。第一十信
 未滿凡夫。即今論上文所明四心下品人等
 也。第二信滿位。第三三賢位也。即今論當
 段所明。觀彼佛眞如法身行相也。若約
 九品往生位者。上三品及中三品行相也。
 如筆削記也 問。藏疏意。觀眞如法身
 者往生已後義見タリ如何 答。第二位釋誠
 然見タリ但筆削記分明。不可作生後方觀
 等云云爾者。隨此釋和會可取義歟。或筆
 削記又存二義歟。彼上文云。疏三位者。
 料簡往生之人。正是説已生彼者
 問。若人專念乃至住正定聚故悉可云經
 文乎 答。可爾也。既科名云引經證自
 所説門故 疑云。當段是第七因縁最鈍
 根人所行也。仍上來論文。未明觀眞如
 法身往生旨。何引此經證乎。仍曉疏云。
 若觀以下。第三釋經所説之趣又藏疏
 云。後當見佛下釋經文今者兩師共以
 當段爲論釋見タリ如何 答。如修多説表
 文下。同擧佛説見タリ遠疏云。如修多羅下。
 引經證誠若爾者。藏元兩師釋違論文
 歟。又義云。是論釋歟。約大文立科名也。
 藏疏云。防退法中有二。初通擧聖意。後
 別引經證。引經中二。先引經。後釋經文
 二義之中。初義爲勝歟
文。次説勸修利益分
 私云。此第五分。本論流通分也。但是約論
 法之三段意也。若約論主者。亦爲正宗
 也。如第一卷述也
文總結八種摩訶衍故等 疏五云。總結八
種摩訶衍者。此有二解。一准因縁分八因第
一總相二字。謂以總字唯屬前重八種所入
摩訶衙法。相之一字。即餘二十四種門法故。
此總字但結初重八種摩訶衍。以其根本
攝枝末故。二准立義分。龍樹解總字。此一
總言。於兩處中是總體故。所謂望上及下
臨故。上目前重。下即後重。各取所入。是總
體故。此中八種摩訶衍法。具收前後兩重本
法。前後兩重倶名八故。又此兩重能作之體。
倶名爲本。兩重八門倶名爲末。以本攝末
故。無所遺。宜記此語後亦用故記六
云。初重八法。總ナルカ故。説名爲本。餘法
即目二十四種分離別相故。名爲末。則此
總言結前八種。兼收餘法無所缺失
 私云。疏有二義。初義唯名初重所入八
 法。後義通兩重所入。記同初義也 問。
 兩重合名八種法。其證安在乎 答。第一
 卷八種本法從因縁起云云是指兩重歟
  准此釋者。總字直目所詮法體。非謂
 能詮總言也。若准次下能説字相門者。
 亦可有屬能詮之義也 本諸佛祕藏
 者。疏記意名所入法。如涅槃經三徳祕藏
 等也。或云。指不二總體。次下云諸佛者。
 即是不二摩訶衍法云云又義云。諸佛不
 二法也。如下釋。祕藏者。十六所入法也。
 如下甚深句也。異譯論云。如是大乘祕密
 句義
文。擧益勸人令修行等 疏五云。欲成行因
以嚴佛果。當於此論受持其文。思惟其義。
修行其行。圓證其覺。十法行中略陳三故
記六云。此門備擧因果利益。勸物令
修。謂依三惠定至覺道
 私云。疏十法行者。中邊論云。講説・聽聞・
 讀・誦・書寫・供養・博施・思惟・受持・修習。十
 種法門各差別故三行行相本文見タリ
文。顯離疑信功徳門等 疏五云。上蒙諸佛
授記。下感菩薩護持。本論略無。釋論影出
 記六云。甚深極妙廣大法門。謂即兩重所
入能入名法門故。兩重所入望能入門極
深妙故。兩重能入皆悉各各能廣自法。能大
自法。能爲自法作名義故。行者既聞如是
法門。則離疑畏等四過失。則發決定等四
行徳。本論擧中影兼初後。但云怯弱。釋師
具述過徳各四勸進行者鈔第四云。發
決定心等者。然此四心。如次配上亦不疑畏
等四種之過
 私云。顯タル疑信功徳可訓之也。
 意云。顯示遠離疑畏等四過。發起決定等
 四徳也 摩訶衍之甚深等者。記意摩訶
 衍言通三十三故。甚深極妙目所入法。
 廣大法門目能入門也。法之門故 又學
 者義云。摩訶衍指不二歟。或又但擧所
 入本。攝能入末歟。如總約門發決定等
 者。上四過此四徳。如次配知之 不斷
 法種等者。本文但云佛種。擧勝爲論歟。
 或又佛言有通局歟。今三寶烈次異常
 途。是先立法門。依法而修之。由修而成
 果。故立法僧佛次第也。慈恩法苑林章
 中有五次第。常烈佛法僧。名勝劣次第。
 又法僧佛名境界次第也。嘉祥百法論疏。
 及淨影起信疏等中。如廣釋之也
文。比類爲對示勝門等 記六云。大千行善
徳雖極多。有作有窮故。如芥少分。食頃觀
法功雖至鮮。稱性無邊故如界塵數
 私云。法華第六分別功徳品。有重重比量。
 可引作證也。彼中以行五波羅蜜功徳。
 對比法華讀誦之功之文有之。今又以
 十善比此論功徳。是世間出世善根爲勝
 劣歟
文。擧受持功讃揚門等 記六云。初受持功
勝。次若假下宣揚莫窮中文復有二。初擧勝
劣。次一日下以少況多。諸佛菩薩能説
舌端。所經劫數。皆以十方塵數爲量。如是
皆以異口同音。讃揚センニ其人一日一夜中間
受持スル所得功徳。辨才有盡。功徳匪窮。所以
者何。以所持論稱性説故。所生功徳亦如
法性無有邊際。故佛菩薩稱揚靡逮
第四云。受持讀誦等者。中邊論説講説・聽
聞・讀・誦・書寫・供養・轉施・思惟・受持・修習。
十種法行各差別故。今論文。略但陳四行。意
含十種。無所闕焉。十中隨一即具斯徳。
如後頌中分明説故
 私云。今四行者。讀誦爲二。思惟觀察合
 爲一歟。但准中邊論者。修習與觀察其
 義同也。爾者可云陳五行歟。抄云。但陳
 四行者。恐違論意歟。若又抄意。讀誦合
 爲一歟。雖然法華中。若讀若誦若解説若
 書寫等云云違此文歟 不可思議者。思
 議者約言心歟。唯識論云。超過尋思言
 議道故又義云。議亦指心慮。則議量之
 意也。若指言議者。次不可説中等釋似
 重言哉
文。擧誹謗過令怖門等 疏五云。六令怖門
有三。初明謗過。如般若經廣説誹謗大乘
經罪。遍歴十方大地獄中受大苦故。論是
故至勸請行者。釋曰。次牒結勸。論自此至三
寶之種故。釋曰。後重示失記六云。斷三
寶種無續期者。邪見斷善而有二類。一因力
邪見所斷善根。地獄死時其善方起。因勢尤
重。經久始續。二縁力邪見所斷善根。地獄
生時其善即續。本無惡心。現縁逼惱忽生邪
見。由率起故勢分疾歇。善亦早續。今論説
言無續期者。由誹謗者害己兼人罪重時
長不能出離。欲垂警誡故作是説
 私云。是故衆生等者。記六云。令怖門二。初
 示謗罪報二。初正示。二是故下結勸。二
 自此下釋重因縁疏五云。令怖門三。初
 明謗過○論是故至勸請行者。釋曰。次牒
 結勸 論自此至三寶之種。釋曰。後重示
 失記爲二段。疏爲三節。共爲令怖門
 所攝也 問。今此二段本文。信謗共擧
 之。何云令怖門所攝乎 答。但應仰信。
 一句雖示信心之功徳。唯是承來也。一段
 專示謗罪。是故屬令怖門也
文。殊勝廣説離謗門等 疏五云。離謗門有
三。初聖賢因海横竪時處因果聖賢皆以摩
訶衍法而爲根本。果具因海。因圓果海故。
論如是至本覺佛故。釋曰。次誹謗罪深伐一
如來。伐一菩薩。罪尚難陳。況伐一切諸佛
菩薩。罪何可量。況更斷絶自本覺佛。據障
深厚。隱覆説故。論如本至得成淨信故。釋曰。
後合歸本。論三世菩薩。依此摩訶衍法成
就淨信。如是勝法何得謗耶記六云。文
復二意。初明殊勝爲因果甚深之本。後彰
毀謗斷自他信入之原。三世諸佛。皆依此
法。已今當得涅槃果故。三世菩薩。已今當
成清淨信故。若於此法生不信心。如上
所明。自他因果一切頓失。是故行者應當信
 私云。科名云殊勝廣説&MT06279;ルル謗門可訓
 之。殊勝者指摩訶衍法也。十方三世等。
 初明殊勝因果。如是甚深等。後示斷信
 入之原也。如是已下釋當知等文也。本
 文云涅槃。釋云本覺。理智互示之也。又
 本云淨信。釋云不信。是又互影之也
 斷絶自如來藏等者。自者行人自稱也。筆
 削記六云。過去即釋迦之流。現在即馬鳴
 之類。未來即今之行者也顯發自己本
 覺佛性。必由深信之力。今既生不信。可
 知斷伐本覺也 未來菩薩者。即是行人
 及一切衆生也。即是未成就菩薩也
文。是故衆生等 記六云。八是故下。總結修
行勸人門。此中勸思如上所説。讃謗徳過。擇
善從之
文。次説迴向遍布門等 疏五云。後結前迴
向分記云。二已説下偈頌。結説迴向
 私云。疏此文名結前迴向分。是則大文通
 分爲四。一歸誠造意。二明攝依人。三唱本
 作釋。四示勸流通也。第三喝本作釋分三。
 初歸敬本趣分本論初三
頌釋也
次發起正陳分本論
開總
 體文已
下釋也
後結前迴向合本論今四
句頌釋也
記意論文爲
 三。初歸趣懸明分。二開章正釋分。三激
 物流通分也。第二科内三。初渲暢因縁分。
 二敷宣宗旨分。三申明勸結分二。初長行
 勸修獲益。二已説下偈頌結説迴向也
 抄引賢首釋。約三義。則初約論主者。今
 四句爲流通分也。若依論法及益生者。
 第一分爲序。中間三分爲正宗。第五分
 爲流通也。雖約何門。當段四句是流通
 分也
文。即是通總攝前所説門等 疏五云。於上
論中立義所説三十三種。今此一句通括攝
 私云。此文雖通結五分。旦約法門備具。
 先擧立義一分也。而實非遮餘四分也。
 故元曉疏云結前五分問。與前勸修
 分擧前所説總結門如何異乎 答。一義
 云。上結三分故。筆削記云。指前三分所
 詮法也是因縁分擧機故。勸修分不可
 讃之。今通五分也。故元疏云結前五分
 又義云上偏約所説法門故。總結八
 種摩訶衍等也。今通結能詮所詮故。云
 顯示能説字相門也 又義云。上但約
 論藏結之。立解修行法門。此論所説故。
 今通經論。謂通攝諸佛所説及今所説
 故。私云。兩段總結。其法體雖同旨趣大別
 也。上總結擧益令勸修之。今總結直迴
 向衆生也。依之勸修與迴向意樂殊故。
 強非難義也
文。言諸佛者即是不二等 疏五云。論擧諸
佛意彰不二。良由不二離根離教難思難
議。故此以人顯法。以劣顯勝。擧諸佛猶
劣。彰不二獨勝。論置形言意在於此
記六云。謂擧人顯法。以彰勝劣。諸佛則擧
能依之人。不二以自所依之法。人由法有。
法作人依故。擧彼人而顯此法又云。
形於彼佛其徳勝者。不二是總。故爲能成。諸
佛是別。故爲所成。總爲別所。依別爲總所
成。總別相形スルニ勝劣隔。擧劣顯勝。故取
不二。如是菩薩二乘異生所依總體咸曰不
二。但云諸佛從勝而説
 私云。末師等意。不知人之本源故。迷論
 釋旨擧人顯法云云非直違論即是言。
 又忽背大本經文者也。若據高祖大師
 所判者。直指不二也 問。若直指不二
 者。論文所以者何已下釋。何所由可云乎
  答。釋以總從別所以也。意云。本文諸
 佛言可通一切。而今示不二法。以不二
 是諸佛之總體。勝於因分一切佛故。以
 總稱顯果佛也爲言例如倶舍釋諸一切
 種諸冥滅頌。云諸言諸佛謂佛世尊也
文。大本花嚴 契中等 疏五云。次引經證
圓圓海者有三義解。一云。兩重八種所入之
法。第一義諦圓滿因海。當上圓字。此不二
法。無徳不具。既深復廣名爲圓海。與八所
入爲所依故。從法得稱。圓之圓海名圓圓
海。一云。諸佛證果已圓滿故。當上圓字。不
二圓海法爾成就彼諸佛故。從人得稱名
圓圓海。一云。圓離門法根教別相。圓與門法
根教爲依。果海自體立圓圓名。斯則圓之又
圓。其猶玄之又玄又云。此圓圓海成就
諸佛。獨尊勝故。然彼諸佛。不能成就圓圓
果海。諸佛劣故。雖是果佛。仍屬因分。若對
果海。還成劣故鈔第四云。圓圓海者。同
上文云性徳圓海海焉。上圓屬因分。下圓
屬果分。是圓之圓故云圓圓○亦可。圓之
又圓。如玄之又玄。謂顯果分至極獨尊故。
又上圓通因果二分。下圓唯取於果分。意
言。則是圓中之圓也記六云。謂由不二
摩訶衍法。性徳周圓。功能備足。具深具廣。
立以海名。圓名通貫所餘門法。今超於彼
故復言圓又云。此法殊勝得諸佛者。得
成就義。由法周總則能成就一切諸佛及菩
薩等。然此法體本自圓成。非由修因斷障
而立。斯則諸佛證而不得。凡愚迷而不失。
由人於法微劣故爾
 私云。圓圓名字。疏鈔名出三義。聊不同
 也。記存一義。凡此一段。未師意。人與法
 勝劣得不得説之故。以一切佛望不二
 法論勝劣也。但今經圓圓海徳徳字。疏
 抄不釋之。彼所覽本無之歟。記所釋本
 得字歟。釋得成就義故。文點云。其圓圓
 海得諸佛タリ可訓之 高祖所判。果人
 因人勝劣也。總意云。本文諸佛者。直標總
 名故爲不二果佛。而此總稱爲果佛之所
 以判之時。以此不二法諸佛。形於彼因分
 一切佛。其徳勝故爲言仍引大本經文以
 爲證也。此中諸佛。與一切佛。如次爲果
 佛因佛。果海之佛直名圓圓海徳諸佛。是
 性徳圓滿海故立徳稱。何爲得字乎
 問。若爾者論釋可云。此不二佛形於彼佛
 等。何云法乎。可知人法勝劣見タリ如何
 答。爲表果滿人法不二即一之旨故。既
 云諸佛者。即是不二摩訶衍法故知。次
 下此不二法者。指上諸佛也。是故始終
 釋義。偏人人相望而判勝劣也
十住心論第九云。又論云。諸佛甚深廣大義
者。即是通想攝前所説門○其徳勝故。彼佛
者指眞如生滅二門。佛及三大義。佛大本花
嚴契經中。作如是説○圓圓海劣故。言一
切佛者。即本末二門佛也。若爾何故分流花
嚴契經中○攝不攝故無過。言攝不攝者。
即上所説性海因海攝不攝也
 私云。眞如生滅二門者。一心下眞俗兩門
 也。及三大義佛者。體相用中。各亦有眞俗
 兩門也。或尋云。上所擧法體釋判之時。
 置彼言通例也。何直指因分云彼乎
 答。本文一句中。表三十三法門之時。初
 諸佛言判不二法故。爲釋此勝徳。指次
 下甚深廣大義句所釋因佛云彼佛。何爲
 奇乎。次本末二門佛者有多義。一云。兩
 重所入云本佛。兩重能入云末佛也。二
 云。前重所入名本佛。後重所入名末佛
 也。三云。前重所入名本佛。二十四種名
 末佛也。四云。唯前後兩重所入法體。如
 次云本末也。四義之中。初義爲善也
 問。上論釋彼佛與今經文一切佛是可同
 一。何上判眞生二門今判本末二佛乎。
 經釋既相違。云何引爲證乎 答。所難尤
 可爾。但今因果相對有兩門。一不二眞如
 生滅三門也。二不二所入能入三門也。而
 今前後二段。影略互顯作釋也。va@m上人
 云。大師之筆不似餘師釋。一點之中含
 塵數之理等云云善巧無窮注解深可思
 之
文。若爾何故分流花嚴契經中等 疏五云。
後會違妨。若説諸佛不能成就圓圓海。爾
何故花嚴説舍那佛攝三世間而爲身心。
以三世間無法不攝。彼佛豈不攝圓圓海。
若許佛攝。寧不成就 答。舍那雖攝三種
世間。然是因分攝爲身心○然非諸佛能
攝果分。以彼佛劣。不能攝勝圓圓海故
 鈔第四云。而攝不攝故者。意言。舍那是因。
圓海是果。其三世間。有同十地因果二分。
其果分則圓海中攝。其因分則舍那中攝。今
舍那佛。而但攝彼圓海家不攝之因分故。
大部支流二無違也又云。義分齊云。若
別教一乘。此釋迦身非但三身。亦即十身。以
顯無盡。然彼十佛境界所依有二。一國土
圓融自在當不可説上證果分
下説因分
二世界海
有三。一蓮花藏世界海。當是十佛等境界。
二於三千界外有十重世界。一世界性。二世
界海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界。三無量雜
類世界。皆遍法界。如樹形等世界。皆遍虚
空法界。互不相礙。此上三位。並是盧舍那十
身攝化之處。仍此三位圓融無礙。隨一世界。
即約麁細有此三故。當知與三乘全別不
同也記六云。二盧舍下伸會釋。攝不攝
者。此有二門。初差別平等門。後依持成就
門。初門云何。謂初器世間所依依報。餘二
世間能依正報。衆生世間。輔翼之伴。智覺世
間。導化之主。如是依正主伴。雖各差別。佛
能偏統名攝三世。又斯三世。本來融通一
味平等。常依常正無依無正。即主即伴非主
非伴。自在無礙。不二無差。不可言其能所
攝異。大本依後分流用前故。彼此文不相
違背。後門云何。謂初器世間。佛能依止。餘
二世間。佛能住持。由悲智徳持自他故。又
斯三世器由業致生自妄分。皆依無明迷
眞而起。非是諸佛造作建立。廣略二經。各
依一勢故不相違。由是彼佛對三世間。差
別故依持故。則名爲攝。平等故成就故不得
名攝。分流依前大品依後。故論説言攝不
攝故
 私云。疏意。人法相望。人爲劣故。不能成
 就果分法也。鈔意。盧舍那猶於因分三重
 世界海。而得成就。果分國土海非攝化之
 境。是則准十地有因果二分。三世間又
 具因果義。圓海攝果分三世間。不攝因
 分。遮那彼圓海所不攝之。因分三世間
 攝之故。云攝不攝也。是攝スト不攝可訓
 之也。記意。因分人法差別故。盧舍那佛
 攝三世間。果分人法平等故。盧舍那不
 攝三世間也 問。花嚴宗意。因分普賢
 境界果分舍那境界也。依之五教章云。性
 海果分。十佛自境界也爾者舍那佛既
 以果分爲境界。何云不攝之乎 答。十
 佛境界有二。一自體果。二隨縁果。於自
 體果者。法能雖成就佛。佛不成就法。還
 沒同彼果。於隨縁果者。親所證知故。十
 佛十身雖通爲境界。攝不攝異也。一則
 所親證故。一則不證知而沒同彼中故
  今謂。據大師立教者。花嚴經所説果分
 爲舍那境界者。非究竟果。只是因分十
 地上内證聖行法也。其故者。盧舍那佛者。
 三身中報身他受用也。正是十地能化身
 也。此佛内所證境界者。即是十地分濟。就
 實内證法。當金剛頂十六大菩薩三摩地。
 尚是一門祕密而非普門總體也。十地論
 意。就我但説一分經文判云。是地所攝
 有二分。一因分二果分既云是地所攝。
 可知十地中祕密也。於第十一地究竟果
 分者。大本經所説圓圓海徳諸佛所證是
 也。正當此宗毘盧遮那境界也 問。住心
 論云。性海因海攝不攝是也。又眞如生滅
 二門如是故意如何 答。因海雖攝當
 分諸法。而不攝果海之法故。云攝不攝
 故也。果海能攝因分。是故唯攝無不攝
 也。次又眞如生滅者。准因海果海。又於
 眞生二門可有攝不攝之義也爲言
文。言甚深者即是兩重八種等 疏五云。兩
重能入已得名深。兩重所入勝如能入故
名甚深。上立義分解軌則門。通擧諸佛三世
菩薩。無不乘此三十二種甚深安車入佛
地。故彼中能入名甚深者。蓋從所入名甚
深故記六云。謂由本法該羅萬有○各
對自門彰甚深稱
文。言廣大義者等 疏五云。能爲自法作名
義者。有二義解。一兩重能入眞俗。各自與
所入法作廣大義。即與所入作名義故。門
中廣大非是法中大乘二字之大義故。一云。
兩重能入眞俗自體。從能依義立廣大名。
斯則自門自體。能依廣大二種名義。還與所
依自門自性作名義故記六云。即十六
門能顯本法。與彼本法而作名義。謂由本
法微妙甚深。是故不能自廣自大。依能入
門方能顯示自所入法廣大義故
 私云。記意易知。依門作法上廣大名字
 故。疏兩義未審。可詳之矣兩義共能入門。立
廣大名歟初義
文。顯示能説字相門等 疏五云。此中總字
持種種説。指立義分者。下總字即與此同
意。以一字目彼兩重所入總體。以本攝末。
兩重能入不出本外故。一總言通持多説。
能説自相正目總字。總言含攝無所遺矣。
又以帶言顯離言故
 私云。今總持説者。總説名總。彼立義分總
 字。名前後兩重所入法體。能詮所詮其義
 雖異。前後論影略互顯也。依之鈔第一云。
 然此總字自狹之寛。通具三義。一約文
 唯局初重所入。二就義亦通後重所入。
 三約就義唯局三十三種之能詮。故第十
 論釋本偈中。我今隨分總持説云顯示能
 説字相門。故以總字詮三十三。彼文指
 是此中總字凡此總字。總持含藏之義
 也。以一字中含攝無邊諸法門故。甚深
 之義可思之矣 如意論者。十種攝義論
 隨一摩賀羅論。此云如意論也
文。展舒功徳令廣門 記六云。絓舒功徳令
廣門○絓者展也○迴向三處。即頌文中如
法性字。字各當一。眞如即照之寂。本覺即
寂之照。一心寂照雙流。又一心是所入本法
如覺即能入門法。謂欲令含識依門入法
 私云。如法性三字相配如文。今此三法者。
 即第四卷所釋。無明所熏實知眞如法門
 三法。與此全同也。此三法是生滅一門綱
 領故 令平等故等者。釋成上三義功能
 也。如次配之也
文。譬如用一微塵等 疏五云。所擧三喩。次
配三法。顯彼三法。如地平等。如海廣大。
如空明了。或復三喩通顯三法。以小成大。
展狹爲廣。等無差故鈔第四云。譬如等
者。如次三喩顯彼三法。如地平等故。同海
廣大故。似空明了故。三相小異無相濫矣
記六云。辨利益中而有三。喩謂一塵置
地。皆爲厚載之功。一水入海。等同潤益之
徳。小有合空而無分量之別。一多即入無礙
融通。論主本懷所存于此
 私云。疏二義其意易知。鈔同初義也。記
 同後義歟。三喩以配上三法尤善巧矣。
 准之次上應如是知等。又可配之
文。施於衆生普利門 疏五云。以前平等廣
大明了圓滿功徳。施衆生界成正覺故
 私云。上句迴向法性。下句迴外衆生。即是
 上求菩提下化衆生之意也
文。歡喜大士等 疏五云。四示勸流通。十地
初一名歡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
自他生大歡喜故記六云。三激物流通
分。歡喜大士。釋師自指位居初地○楞伽
經説。南天竺國中大名徳比丘。厥號爲龍樹。
得初歡喜地。即其證也又第一云。言大
士者。謂悟大法發大心修大行證大果
故。目之爲大。推一合十故名爲士。一者
數之始。十者數之終。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有始有卒者。其爲大士乎
 私云。自下三師同爲流通分 問。論主自
 稱句聊違常例如何 答。論主自稱其位
 地徳相何爲奇乎。例如如來我一切本初
 等云也 又義云。是譯者辭歟。如彼觀音
 經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句也
文。我已超毛等 疏五云。菩薩自言。今我現
身已出十信毛頭凡夫。又出三賢不退凡夫。
三角即當三賢位人。能與惑風角其力故。
或得不退如麟角故鈔第四云。毛頭者
即十信位。逢縁進退。如毛端在地隨風東
西故。三角者。即三賢位。永定無退。能與惑
風角其力故記六云。位前十信根不定
故。喩若毛頭。三賢已去大乘位故。名之
爲角
 私云。記意。毛端靡風。角體堅固不動故云
 爾歟。角者頭上角也
文。過於生死等 抄第四云。四根者即加行
位。謂生見道七覺花故記六云。賢位之
後有四加行。謂煗頂忍世第一法。明得明増印
順無間功徳顯現。立以生名。相好莊嚴復彰
華稱疏五云。經過加行能生見道七覺
花。位修四善根。出三賢位入十聖地等文
 私云。三師所覽本生花四根云云仍作此
 釋。但印板本生死四根云云四善根位。即
 世間生死所植善根故云爾也。生花本誤
 歟。論主已證初歡喜地。超十信三賢。又
 過四善根也爲言
文。第一無數等 疏五云。初無數劫已經歴。
滿第二僧祇。纔始入無。謂絶二相具證二
空名始入無。亦可。此中迴文不盡。應以無
字置二字下。就此方言。始入第二無數劫。
就西方言。始入第二阿僧祇鈔第四云。
始入無者。入則證也。故清涼云。入者了達證
悟之名。無則空也。意屬理性空無相故。謂
登初地創證無相。唯識頌曰。若時於所縁。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斯
之謂也 又迴文未盡。應迴僧上。即是梵語
阿僧祇也記六云。得入此地已。經第
一僧祇大劫故。言粗滿。方當第二無數大
劫。次第進趣故云始入
 私云。三論宗略述云。若總爲言。地前三十
 心是初僧祇。從初地至七地是第二僧
 祇。八地已上是第三僧祇准此釋者。初
 地是第二劫初心也。仍指歡喜地位。云第
 二僧祇始入無也。始入無者。初義指空
 理云無也。後義可云無僧祇此云
數也
或義
 云。初地至七地。是第二僧祇内也。仍初地
 云始入無。始入第二無數行位也爲言
文。本釋之明鏡等 鈔第四云。明鏡等者。清
涼云。聖教爲明鏡。照見自心。自心爲智燈
照經幽旨又云。臨七識等者。謂本論文
不説第七。意雖含具。文上不言故。今唯云
臨七識等。臨者照也
 私云。准此釋者。本釋二論喩鏡七識。自
 心喩面像也。臨者照見義也。意以教鏡
 轍照自心。心垢悉除。無濁無染也爲言
 問。法執廣與第八識相應。何不擧之乎
  答。廣論可然。但今拂外境故。且云七
 識也。楞伽經云。藏識海常住。七識波浪轉
 與今義同也
文。法身應化之三身等 論第六云。法身應
化之三身。實實假假之二理鈔釋云。本
論四身開顯分明。釋論四身説二含二理。擧
法身含自受用。説變化身含他受用
 私云。准抄釋者。法身者理身也。應化者
 變化也。擧二身含二身也。又學者義云。
 法者理智二身合爲一法身。應化者應身
 化身也。仍云三身也
文。如舒伊字等 鈔第四云。伊字等者。謂梵
書伊字。兩點在上。一點在下。圓成一伊。三
身菩提圓成佛果。如入達池具出生者。應是
流出四種大河。如於此論出四涅槃
記六云。梵書伊字。以喩三身不縱不横不並
不別。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如大涅槃具四
勝徳
 私云。汝等佛子已下五句。總明此論得益
 也。佛子若如是者。行人若如是而修。此
 論所説觀行。三身四徳具足出生也爲言
 五釋云。汝等佛子。依勸遵行。三身菩提如
 伊三點。四徳涅槃如池四口。圓現具出。不
 亦宜乎
文。我從四王自在處等 疏五云。龍樹大士。
上從天界下入龍宮。所窺聖教總一百億。
其於了義。盡向本論立義分收鈔第四
云。我從四王自在處者。鈔引論云我從四王
自住處。二本皆通住字文顯。謂須彌脚下有
難陀龍所居宮殿。一代時教龍收在彼。故今
論師。至四王天。尋須彌山下至龍宮故論
云爾記六云。龍宮遍窺。述自嘗覽百億
經故付法傳上龍樹
云。上遊四王自在
處。下入海中龍宮。誦持所有一切法門
 私云。四王自在處者
文。有善男子善女人等 疏五云。若有男女。
自手捧執此本論卷。如自捧執百億本經。
或復自口誦斯本論立義分文。如自口誦百
億本經。所得功徳。諸佛聖賢。出塵數舌。經
恒沙劫説不可盡鈔第四云。若自口經
誦本分者。抄ニハ云若自口誦論本分
 私云。經誦本分者誤歟。抄所引宜
文。何況觀察等 抄第四云。何況等者。此段
二句不繋重者。上句則當聞惠觀察。下句
則當思惠思惟故二懸殊
文。有善男子等
 私云。自下十句示毀謗之罪深重也
文。是人往罪等 抄第四云。是人往罪等者。
謂此謗法之人已往之僣。更無處所可能除
滅。意明罪大莫大於謗法。故般若經説。遍
歴十方三塗。數返聞之磣忉愼勿謗也
文。是故行者等 鈔第四云。是故等者。今此
一頌。結上信謗。上半結勸前信。下半結止
前謗故云爾也
文。當願此勸等 抄第四云。當願等者。上句
則窮無盡之時。下句則遍無盡之處。方顯
悲願始無涯矣。故清涼云。盡衆生之願門
時也則塵塵行滿處也頌曰。因分略説竟。果分
莫能宣普願聖凡流。沒同彼果海
 本云元應二年八月十九日。於高野山一心
 院内金光院抄之畢。以東寺二季談義
 講讀之。次首尾四箇年之間連連終功者
 也 金剛資頼寶生年
四十二
 暦應二年十二月九日。於東寺西院僧坊。
 以先師法印自筆之本書寫挍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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