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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抄 (No. 2281_ 貞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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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281
明本抄第一
  相違因 局通對
陳後説 言陳意許
  相違因得名
文軌等古師作二二釋一。疏主取二依主釋一。嫌二持
業義一。故疏云。相違義者。謂兩宗相返。此之
四過。不改他因。能令立者。宗成相違。與相違
法。而爲因故。名相違因自存
依主
又云。非因違宗。
名爲相違。故無宗亦違因。例而成難嫌二文軌
師第一
釋一也。雖レ有二兩重問答一。
猶未レ脱二宗因相例一故
泗洲義燈。智周處處善
殊等師。皆用二依主一邑師云。兼二二釋一義
方具者。未レ得二彼意一
問。因名二能立一。宗ハ其所成&MT01319;。因本宗末。若依レ末
得ハレ名。何ソ稱二依主ト一 答。宗者所レ崇。名ルニレ主ト
無レ背。爲レ宗カ用レ因ヲ。何不二相從一
問。宗因相望。有二違義一否。若許二互違一。因自是
違&MT01319;。何捨二自義一。展轉&MT06279;得レ名。若云レ不レ違者。生
者必滅。生是所作。滅ハ乖二常住ニ一。定可二相違一。設
云レ不レ違。何返能成二能違之宗ヲ一。既無常之家ノ
因也。可レ知於二常宗一。自レ本相反 答。若論二其
實ヲ一。非レ無二違義一。然作二能違一之後。違相初テ顯ル。
直以レ因ヲ違レ宗ニ。違相難レ知。彼聲生論師。計二
聲ハ從レ縁生。生已常住&MT01319;ト。謬テ謂ヘリ所作ノ道理。不
背二常ノ義ニ一。敵者尋見テ因ノ相ノ闕具ヲ一。知二其順
違ヲ一。即取二本因ヲ一。還テ成二無常ヲ一之時。立者初悟二
宗因不順ヲ一。而兩宗相反ハ。分明ニ易レ知。常與二無
常一。猶如二水火一。於二一體ノ上ニ一。不レ得二相竝一。釋名
之時。以二相違之言一。可レ屬二宗ノ處一。豈捨二顯勝一。
抂隨二隱ノ義ニ一哉
問。疏問云。有二因返宗。不レ順二因義一。因名二相
違一。宗亦返レ因。不レ順二宗義一。立名二相違一云云若
疏主偏嫌二即因ヲ一者。何發二此問ヲ一哉 若諸
徳於レ此。覺惠不同。智周善殊云。且順二古師一。
以二即因義一。假叙二問詰一。以二其答一彌顯二之因一
云云子島僧都二明ニ引レ例ヲ扶成此義一此義順
文。餘説
似レ煩。但例所レ引。若雜離實等問。左右ニ徴中之一分也。
況亦有二若言一。似二義未定。今文ハ直牒ス。豈無二由來一哉
私見二上文一。因得二果名一名二相違一也云云能成之
力太在リ二因處ニ一。故推レ功歸レ本。因得二果名一爲言
義勢既ニ似二即因ニ一。竊ニ指二此文一至レ下起レ問歟。
但疏家存二之因一之旨。上既ニ決定セリ。因得果名ト
者還顯二其源一也。不レ同二古師即因之釋ニハ一。是故
一往雖レ設二例難ヲ一。答文之中彌成二之因一
問。若爾不レ許二相違即因一者有二何過一耶 答。
於二内明十因一。相違因名用二依主釋一。處處多
同。然而章中。十因皆持業釋云云是則因得果
名之門也。因明相違因。非レ無二此門一
問。若爾釋名之時。可レ兼二二釋一哉 答。不レ爾。
或云二依主一或云二持業一。別別釋也。一名之中
無レ兼二二釋一。彼法師名雖レ通二人法一。正釋二品
名一唯限二人法師一。一品之中。雖三現ニ兼テ説二二
種ノ法師一。至二釋名ニ一者。擧レ人之時。不レ能レ兼レ法。
自餘皆爾
問。若爾如二内明相違因一。竝有二二釋一。今疏上
下若作二二釋一歟 答。此亦不レ爾。文段無レ殊
還結二上文一也。知云二因得果名一者。付二之因釋一。
令二宗能違一之力在二因處一故。得二其果名一稱二相
違因一爲言
問。眼識等名是依主也。彼亦其力歸二能依ノ
識ニ一哉 答。依主得名可レ有二二類一。根識相望
等。唯以レ識從レ根ニ。所依能依勢力決定故。若
宗因相對スルカ如キハ等互爲二主伴一。或以レ因從レ宗。宗
是所尊。宗カ家ノ之因故。或以レ果從レ因。因即能
立。因家之果故。若例二内明相違因ニ一。須レ及二二
釋一。然今隨レ顯付レ勝唯用二一釋一。其釋之中。還
示二太田一義亦具足
問。宗因相比。互爲二主伴一道理難レ信 答。法
門道理非レ無二此例一。所謂理事二法倶得二識
名一。互有二主屬一。若發シテ二作用一縁レ境了別スルコトハ。正
在レ事ニ。故爲二識自相一。以レ理從レ事ニ識之實性
故ニ名二唯識一。若論二常恒軌持一。是眞如識也。事カ
之爲ルハレ識依二彼ノ理性一也。理自是識也。不レ待
レ隨レ事。攝相歸性推功歸本則此門也。章云攝
法歸有爲之主故。言諸法皆唯識。攝法歸無
爲之主故。言一切法皆如也云云如ト者識如也。
自性清淨心是
也二主互望皆實義也。又本識變二種子一。種子
生二本識一。本末之義隨應可レ知
問。依二何證文一定知二之因一 答。理門論云。若
法能成。相違所立。是相違過。即名似因文此
等其證也。然猶可レ會二今以相違因之名言一。
爲二決定證一。注釋意云因與二似因一名體大異。
論既云レ因ト不レ加二似言ヲ一。爰知ヌ望二能違宗一以
爲二正因ト一也
問。於二似ノ宗因喩ニ一。開二其過相一。既似因過也。專
可レ表二似義一。設望二能違ニ一雖レ爲二正因一。是猶傍
義。不レ如三正ク示ニハ二似因ノ體義ヲ一 答於二三支過一
論列二其名ヲ一。於二宗喩及因中不成不定過一者。
無二宗喩等言一。唯至二四相違一。獨置二因言一。可レ有二
深旨一。與二敵者量一有二能立力一。誠是過中ノ最重
過也。殊稱二能違之正因ト一。還示二所違之似因一。
譬如下將軍ノ屬シテ二于敵國ニ一還害カ中本主ヲ上。過失至
甚以レ何如レ之
問。言辭廣略未二必定量一。所謂或於二相違一略
去因字一。如レ云二及與相違ト一也。或ハ於二餘過一有二
因喩言一。如レ云二不成因言不定因言一也。若付二
相違一不二必言因。因言雖レ有何有二所表一。設又
只似因顯二因過重一。全不レ可レ背 答。三十三
過輕重分レ類。所謂似&K99;宗&K99;似&K99;喩ハ對レ因可レ輕。
因ニハ有二三相一。能攝二宗喩一。所犯之失重二於二
支ヨリモ一。於二因過一者雖レ有二三類一。不成猶輕。未レ及
レ助レ他故。六種不定者。立順因正破乃相違。
若望二不成一爲レ重。轉二異品一違二本宗一故。若望二
相違一猶輕。轉二同品一順二自宗一故。至二四種相
違一者。同無異有ニシテ成レ他害レ自。有二此重失一故ニ
獨安二因ノ言ヲ一。故論云相違有四。謂法自相相
違因。乃至有法差別相違因等云云下別標レ名
皆牒二因言一。自餘ノ過相闕無二三支之名言一。故
不レ可二一例一。及與相違等ノ文不二正標ニ名ヲ。不
レ足レ爲レ難。若亂二譯家之文體一。輒失二論主之
幽致一者。恐如三俗士呂才之改二故言一歟
 東大寺珍海。於二之因家一還立二即因一。依二智
 周記一分二二門一。一以レ因從レ宗。二約二能立功一
 因得二果名一。二義倶持業釋也云云專寺永縁
 判爲レ得レ題云云今義少雖二相似一。實亦大殊。
 彼二門倶依二持業一立レ名。雖レ異二古師一正是
 即因ノ義也。今釋名偏依主也。雖レ許二即因一
 還又顯二之因之源一也。又因得二果名一。十因
 皆持業釋之料簡。聊異二本傳一可レ知レ之
  局通對
云何局通對耶 答。記云。諸法之體局レ自
非レ他名爲二自性一。體上之義通二自及他一名爲二
差別一云云
問。若爾此對意。自性唯體不レ通二義理一。差別
唯義不レ通二法體一歟 答。古來諸徳雖レ有二異
説一。今且可レ云下自性者唯限二法體一。差別者唯
限中別義上。體義決定得名不通也
問。以レ何得レ知二體義決定一 答。任二證文一故。
二明同故。所成立故。體義對故
  任證文故
疏云。一者局通。對法等言。所成立自性者。謂
我自性法自性。若有若無。所成立故。差別者
謂我差別法差別。若一切遍若非一切遍。若
常若無常等文
世間聖教。若我若法。名爲二自性一。以二有無能
別一。若成若破。名二之所成立自性一。既諍二有無一。
定可二體性一故。纂要釋二不相離性一云。雖三但爭二
自性一。如下先擧レ我即爲二有法一。立爲二有無一。即名
爲法。亦得レ説二和合一文而見レ擧レ我。謂佛法共
相。恐乖二論旨一。常無常等。取レ義易レ知。聲勝比
量也
  二明同故
義斷之中。内明因明各有二四對一。其第一對。倶
名二體義一。内明所説色心等法。及常無常。如
レ次名二自性差別一。因明體義。即同二内明一。故義
斷云。即前第一對*文若會云。雖二同名言一其
體實殊者。無レ有二別因一。恐先於二内明一。諍二宗義一
已。入二因明門一。能立能破。所諍體義。還同二内
明ニ一故
  所成立故
對法論云。論軌決擇有二七種一中。論依ト者。謂
依此立論略有二二種一。一所成立。二能成立
云云所成立是内明法門。立破本爲也。若隨二
量貌一今所二施設一名二自共相一。與二能成立ノ立宗
自共一有二何差異一哉
  體義對故
體義ノ名言所詮既ニ顯。何ソ乖二能詮一。體攝二非體一。
義亘二非義一
問。先陳局レ自。是體門也。後説通レ他。即義門
也。若望二内明一。體義雖レ濫。今分二二門一。體義亦
定。何違二名言一 答。教説二體義一有レ眞有レ假。
何廢二眞實之道理一。輒爲二假説之義門一。恐若
以二自性差別一爲二局通一者。三重皆可二局通一。若
以二假説形待一爲二體義一者。四對何カ非二體義ニ一。
別名ケ二局通一。正稱二體義一。豈任二胸臆一空ク失ヤ二本
旨ヲ一。三重四重之中。必可有二指體義之門一。其
第一則先ツ任二法ノ本ニ一。如レ實顯示之義也。名義
炳然不レ可二異求一
問。若爾如二内明説一體義煩定者。於二諸比量一。
若有法或時通レ義。能別或時通レ體耶 答。不
レ爾。有法ハ定テ體。能別定テ義也
問。以レ何得レ知。所別能別如レ次。必相當法爾
體義一 答。依二本疏一故。依二義斷一故。理可レ爾
故
  依二本疏一故
疏上卷云。體之與レ義。各有二三名一。體ノ三名ト者。
一名二自性一。瑜伽等中。古師所説自性是也。二
名二有法一。三名二所別一。義ノ三名ト者。一名二差別一。
瑜伽等中。古師所説差別是也。二名爲レ法。
三名二能別一已上
略抄
初所明自性差別者。瑜伽等
説。是可二局通一。以二其自性一。亦名二所別ト一。亦名二
有法差別一。三名相當亦爾。明知局通對則所
別能別也
問。若依二此文一。局通誠雖レ當二所別能別一。體義
還可レ不二實體義一。故下文難二初名一初者自性
差別也
若
體ヲ名二自性一義名二差別一者。何故下云下如二數論
師一立中我是思上。我爲二自性一思爲二差別一。彼文便
以レ義爲二自性一。體爲二差別一。我無我等分別思一
故文以二得名不定證一。難二體義自共一也。疏答
云。此因明宗。不レ同二諸論一。此中但以レ局二守自
體一名爲二自性一。不レ通レ他故。義貫二於他一如二縷
貫花。即名二差別一。前所陳者。局在二自體一。後所
説者。義貫二於他一乃至以二後法一解レ前。不二以レ前
解後等云云見二文首尾一。體義局通。前陳後説。
皆混二一門一。總是因明自共廢立。不レ同二諸論
内明ノ體義一爲言今約二因明一遍定二體義一。然又欲
レ配二前陳後説一。全不二疏意一 答。體義恒定之
旨。如二上屡明一。不レ可二疑惑一。今又以二其法性體
義一。定相屬能所別等一。誠如二難勢一。方知二門
皆不レ可レ捨。以二今疏文一竝證二二邊一
  理可レ爾故
凡體義三名不二只比量一。直約二法體一亦有二三
名一。二明雖レ殊其相相似。是故若欲二立レ量成
宗者。法體須二先陳一。義理須二後説一。以レ後分別
前體一。引喩證成宗義一。大疏義斷具述二此旨一。
而於二二門中一。若取レ一捨レ一者。違失旁重
問。立量作法種種不同。何無二有法擧レ義之
量。能別成レ體之量一。依二前後對得名不定一者
是也。若許レ有レ之者乖二上義一哉 答。先陳後
説對。本來辨二宗依一故。僅擧二其言一。則與二其名一。
至二局通對一者。不相離性所成立故。依レ實分
レ類。不レ亂二體義一。是以設有法中。雖二寄レ義成一。若
遂歸レ體。猶可レ名レ體ト。設能別處雖レ爭二其體一。
是所所上之義故。猶與二義名一。粗尋二衆量一。不
レ超二四類一。所謂能別別處或成レ義或成レ體。有
法之下或諍レ體或諍レ義。則是如レ次四相違本
作法也。今爲二四句一以分二體義一。所謂義門之
義。義門之體。體門之體。體門之義也。但依
レ實言レ之。有法差別ノ作大有縁性ハ。大有體上
作有縁性故。且雖レ名二體門之義一。實歸二大有性
之體ニ一。有性之下ニ帶二其意許一故設雖二能別意許
傳一。遂成二有法一
故不レ違
レ之
唯識比量樂爲之色。即留二有法色體一
故。又法差別眞他用。顯二神我體一。雖レ名二義門
之體一。比量能別正所二成立一猶未レ及二正神我
體性一故。可レ云レ成レ義也
問。數論立二神我諦一。對二無我宗一。欲レ成二其體一。若
無クハ二我ノ體一。豈有下用二眼等一功能上哉。若於二眞他
用一不ハレ能レ付レ過。敵者必可レ信二神我體性一。何
云レ不レ成レ體哉。設云下不二直成體故上者。作大
有縁性亦可レ同。何云下作大有縁性歸二有性
體一。眞他用勝不及二我體一哉 答。比量能別
必待二有法一成二於有法之上一。分別其義一。所レ諍
不レ留二于能別一。所謂雖三眞他體用二眼等一猶
顯三眼等有法ニ有ル&T069222;ヲ二他ノ能用一等也。不レ同下有法ノ
本居レ先故。無&MT06279;レ所二分別一自留中ニハ其處ニ上
問。若爾數論量諍歸二于有法一歟 答。不レ爾。
眼等體不二今所諍故。重意云。有性非實能別
方便能成二有法ノ有性一。眼等必爲他用量。共許
眼等實不レ諍。寄二眼等一顯二能用一故。諍雖レ留二
能別一。能別之ニハ留二于爲他用ノ義一。不レ及二眞他
體一。望二有法一太有二資益ノ義一。許二兩重一故。有下成二
所別一之量上能別處無二留重一故。不レ能二展轉資
益一也
問。若爾山處有レ火量ハ。不レ成二火體一耶否。若不
レ成二火體一者。何纂要云二成得火有有法一哉。若
許レ成レ體者違二上義一。又必爲他用ノ量。可レ成二神
我體一 答。於二山處有火ノ量一。成レ體或不レ成レ體
有二二門一。若依二立量門一。不二正成體。如二上廣
述一。故纂要云。取二有火義爲法。不三即取二所有
火一也*云云即此義也。若約二眞實體義門一者。
亦可レ云レ成二火體一。故纂要云。如是資益成得
火有有法云云此門以二内明體義一爲レ本。不レ顧二
比量先陳後説ヲハ一。故纂下云。問。法及有法不
定。如何定説レ火爲二有法一。答。此文且約二體義
一門一。爲二難及釋一文體義一門者。不レ帶二比量
所能別一之體義門也。不レ似二常局通對一。故云二
且約一門一也。眼識所縁離識實色量。如レ名二
有法自相相違一之類也比量門體義者。體義兼二前
後一。内明門體義者。唯體義
不レ顧二
先後一
纂又云。若望二比量成立一。即名爲レ法。瑜
伽談二其法體一。名二自性差別一文二門可レ知
問。縱雖二法體義一。若所レ成不レ及二火體一者。可
レ云レ諍レ義。設雖三比量門體義。所レ諍遂歸二火
體一者。何不レ云レ成二有法一。二義何失 答。立
量門ハ別ニ有二先陳ノ法體一故。其上ノ能別ハ。其諍
レ無歸二能別ノ體一法自相限レ義。有法自
相遂至レ體。不二此例一
於二立量門一
見二實所成一。既令レ知レ有二火體一。令レ知レ有二神我
體一。以レ之名レ成レ體無乖爲言重意云。二門所レ成
雖レ無二増減一。或不レ得二體名一有二所別一。言上義
故。或得二體名一。立元所レ成不二火體我體一故也
 尋云。法體在二前陳一義在二後説一者。前後對
 又成二得名決定一。若彼通二邪正比量一故。體
 義在二前後一不定&MT01319;ト者。局通何不レ爾。設雖二邪
 比量&MT01319;ト一。豈無二所成立一哉 答。前後對者辨二
 宗依ヲ一故。不レ顧二成立不成立セ一。擧爲二宗支ト一
 者。皆是前陳後説也。故得名不定也。局通
 對ハ依二法ノ實ノ體義ニ一。論二局與通故。其義決
 定セリ。此門ハ遍二一切ノ比量ニ一所成立ノ宗者。不
 レ過二若ハ體若ハ義一故。但寄セテ二比量ノ宗依ニ一有
 法擧レ體能別ニ成レ義之量ハ。通途ノ軌則得名
 決定其義易レ知。有法直擧レ義能別ニ正成
 レ體之量ハ有無難レ定。設雖レ有二此作法一又非二
 眞比量ニ一。如レ然之量。偏約二法體義ニ一。論二局
 通一不レ寄二宗依ノ前後ニ一。仍非二得名不定一也。
 纂有二此意一。如二上已ニ成一
 古傳二此對一粗有二二趣一。一云諸法體義如
 レ次爲二局通ト一。不レ依二比量ノ先陳後説ニ一。設雖下
 能別ニ擧二色心等ノ體ヲ一名中自性上。設雖下有法ニ
 擧二常無常ノ義ヲ一名中差別上。局通ノ自性差別ハ即
 内明體義也已上得名
決定義
 二云局通對自共。不レ同二内明ノ體義ニハ一。比量
 門ノ體義。所別所レ擧不レ簡二體義ヲ一。局レ自故
 名二自性一。能別所レ説。貫二通他ノ同喩ニ一。故名二
 共相ト一也。所別能別如レ次爲二自共一者。雖
 レ同二前後對一。初對ハ通二他喩一爲レ共。第二對ハ
 以レ後分別前ヲ一故ハ爲二差別一。法有法相對&MT06279;立
 レ之ヲ。不レ望二餘法ニ一。故子島釋二二對差別ヲ一云。
 局通對ノ差別ハ流レ下。前後對ノ差別ハ向レ上ニ
 云云以二能別一分別有法ヲ一云二向上ハ一。貫二後ノ同
 喩ニ一流下ト云也已上得名
不定傳
初義違二疏斷一。疏上
 卷體義三名ノ文。并義斷上下體義相配所
 別能別ニ一故。後義不レ顧二比量實所諍一。恐大
 過也。又違二諸文一。竝如二前記一
  前陳後説對證文
論有二二段一。上明二散心一自二彼説一切一。
至二是比量境一
下明二定心一
一切定心
次下也
就二上文一。初ニハ明二前陳ノ自相一不共他
故以前
次ニハ明二後説ノ共相一若分別
心已下
問。論文不二兩重一。彼説一切法上實義等者。
説二定心ノ所縁一。若分別心已下始テ説二比量ノ境ヲ一
也。此要散心等者。近ク結シ二比量所縁ノ共相一。一
切定心等者。還結二上ノ定心ヲ一也。上雖レ云二各附
己體ト一未レ詳二其相一。此文對二分別ノ散心ニ一。以二離
此分別之相一。顯二各附己體之義一也。*況上段
自共二相倶比量ノ境ナラハ者。何説二共相一之文。
始テ云二若分別心ト一哉 答。上段若明二定散境ノ
自共二相一者。先標二定心一。説二其所縁ノ自相一。次ニ
明ニ&MT06279;二分別心ヲ一。可レ明二彼境ノ共相ナルコトヲ一。若爾一切
定心ノ文。可レ在二于彼説一切法上實義之上ニ一。
又此要散心等者ハ狹ク結二共相ヲ一者。上ニ既ニ云二
若分別心等一。豈ニ不二重言ニ一哉。爰知ヌ此要散心
分別假立是比量境ト者。上ニ明トモ二自相ヲ一不二分
明一。云二何心境トモ一。故總シテ結二上ノ自共ヲ一。顯二是散
心ノ境ナリト一也。*況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
量ト者。竊ニ嫌三散心竝通二二相一也。但説二後陳一。始
云二若分別心ト一者有二深キ由一。前陳者任マニ二法ノ
在リノ一先擧レ之無二別ノ委曲一。以二能別一正詮&MT06279;二宗義一
生二屈曲ノ解ヲ一。以レ之云二立一種類能詮所詮等ト一
也。然而依テ二三相ニ一比知スル宗ヲ一時。必知カ下於二所
別ノ自相ノ一有ト中此ノ能別ノ法上故。前陳ノ有法モ比量
心ノ境ナルカ故。總結&MT06279;云二此要散心分別假立ト一也」
問。疏下卷明二二量所縁ノ二相一。專同二佛地論一。
一切諸法各附二己體一乃至即名二自相一者彼説二
一切法上實義一等六之意也。以分別心假立
一切法等ハ者。若分別心立二一種類一等意也。
而既以レ之爲二二量之所縁ノ二相何云彼説一
切法上實義等者。明二比量心ノ前ノ自相ト一哉
答。此釋甚難。可レ思レ之
 今云疏文先引二陳那ノ二量ノ二相一。同二今論一
 了。次云二一切諸法等一者。正付二因明門ノ二
 相一。明二共相ノ中ノ二相ヲ一也
 問。疏云是故陳那依二此二相一唯立二二量一。
 其二相體今略明レ之文今略明之ト者。指二今
 將ルレ明ト之義ヲ一也。下文豈ニ別事哉 答。今略
 明之。且ク對&MT06279;二陳那ノ大論一。指二天主ノ小論ヲ一也。
 非レ指シ置下ノ所明事ヲ一也。可知一切諸法以
 下ハ。且付二今論ノ所説ノ比量ノ中ニ一。竊ニ依二佛地
 論ニ一。釋二彼所縁ノ自共ヲ一也
 問。佛地論ニ所レ指因明論者何文耶 答。
 有二先徳異説一如二本抄一。子島云。指二天主小
 論一云云此意者小論明二現比二量ノ所縁ノ自
 共ヲ一。中ニ説二比量ヲ一云。謂藉衆相。而觀於義。
 相有三種。如前已説。由彼爲因。於所比義。
 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文佛地論
 師依二此文一。安立兩重ノ自共ヲ一。以二現比所縁一
 爲二二相一者。小論ノ文分明也。比量ノ中立二自
 共一者。是依二謂藉衆相而觀於義之文一。佛地
 論師之所二安立一也。既依二三相具足ノ所作ノ
 因ニ一。比知聲カ上ニ有二無常義一。其知二宗義一必
 依二後説能別ニ一。能別能分別前ノ有法ヲ一。生二屈
 曲ノ解ヲ一故也。佛地論能詮所詮通在諸法ト
 者。顯二此義一也。能別ノ言能詮顯無常ノ所
 詮ノ義理ヲ一。令三通在二有法ノ聲カ上ニ一爲言有法聲
 言雖三亦詮二聲ノ義一。不レ生二屈曲一故ニ。不レ云二能
 詮所詮ト一也。能別既ニ分別有法一。詮顯聲無
 常一故ニ。殊云二能詮所詮ト一也。佛地論師如レ此
 探リ尋テ因明論意ヲ一。述二前陳後説ノ義一。故不三
 直引二小論ヲ一。引二佛地一傳ラ證二其義一也
 以上依二相承義一加二潤色一
 又案因明所説ノ二相其義多重也。所謂於二
 宗因喩ノ三支一。有法及同喩。是法體故名爲二
 自相ト一。因通二二支ノ上ニ一名爲二共相一是一重又
 於二宗喩ノ二支ニ一有法ニ所レ成體也。局レ自名二自
 相一。能別所レ成義也。通二他同喩ニ一。故名二共
 相ト一。是局通對二相也是二重又於二宗ノ二分ニ一。
 先陳唯局レ自。無レ所二分別一故名二自相一。後説
 通レ他。分別有法一故名二共相一。是先陳後説
 自共也是三重於二彼隨一ノ宗ニ一。言陳局レ自。意
 許通レ之。是言陳意許對二相也是四重凡
 因明論所説ノ二相者。廣可レ通二此諸ノ二相一。
 立者自悟ノ門ノ時。先觀二因ノ三相一。由レ此於二所
 比ノ宗義一生二決定ノ智ヲ一。次ニ依二悟他門一。施設
 三支ノ言一。引二敵證了宗ノ智一。彼皆比量ノ分別
 心境也。此諸ノ自共二相。皆不レ即二法體ニ一。可
 レ貫二通他ニ一故。總名二共相ト一。定心離二此分別一
 故。若縁レ體若縁レ義。皆名二自相ト一也。佛地總
 説二此二重一。彼比量ノ境ノ二相ノ中ニ。立二一種
 類一者是因也。以二一言一令レ貫二宗喩ノ二支ニ一
 故。能詮所詮者宗也。若以二能別ノ言一。詮顯
 有法ノ上ニ有二此義一。是先陳後説對也。若如
 レ此詮スレハ則不相假性也。其所二顯得一。或法ノ上
 體義。是局通對也。若其局通ノ體義ヲハ。或諍二
 言陳ニ一或諍二意許ニ一。是言許對也。是以能詮
 所詮ノ三重ノ中。以二前陳後説ヲ一爲二比量ノ初
 門一。若無レ此者。餘二對又不レ可レ成。先後ノ宗
 依也。依二宗依一更顯二宗體ヲ一故也。疏主即依二
 此文ニ一證二前後對ヲ一。尤可レ然歟
 問。佛地論比量ノ共相ノ中ニ。兼説二餘對及因ノ
 義一云事。背二疏意一。又子島等唯證二第二對一
  答。親光菩薩因經所レ説。欲レ顯二因明ノ委
 曲ヲ一。豈限二先後對ニ一哉。文言既無レ所レ簡。豈
 輒削二餘ノ義一哉。若以レ依二言支一比知宗義一。
 必有二先後對一。以レ何爲二宗義一。則局通對也。
 何處成レ之。定可レ有二言許對一。而於二第一對一
 者。瑜伽對法是明ナル證也。彼正證二所成立ノ
 相ヲ一故。言陳意許對者。先後ノ對上ノ義也。仍
 引二此文一爲二第二對證據一。*況第三對ニハ不
 レ引二別證文ヲ一。即以二一文一。遂可二兼證一歟。或
 立二一種類能詮所詮一者。共明二宗相ヲ一也。能
 詮所詮義專相當宗一。次ニ以二能別ノ言ヲ一分別
 有法一者。能詮スル三聲カ上ニ有二無常一也。立一種
 類者一具ノ事也。非レ説レ因ヲ也。但後説ノ能別ニ
 名二一種類一者。聲與二瓶等一同一種類無常
 義也。先分別有法ノ聲ヲ一。是正先後對ノ意也。
 是宗依也。若詮顯シ先陳ヲ一*了ヌレハ。成ス二不相
 離性一。此宗ハ必通二他同喩ノ上ノ義ニ一。今正ニ雖
 レ明二前後對一。以二其下ノ義ヲ一。兼説加二局通對ヲ一。
 有二何失一。若偏ニ分別有法ヲ一義ノミナラハ者。一種
 類ノ詞猶似レ難レ消。以二一無常ノ言ヲ一先令レ有二
 聲ノ上ニ一。是不極成ノ義也。令レ有三*了通二同喩一。
 是共許義也。意ハ貫二通上下ニ一。譬如下以二所作
 性因一言ヲ一。令通二所別及同喩ノ二有法ニ一。立
 敵共許之故。因ヲハ不メレ置二于宗ノ處ニ一。中間ニ置
 レ之也。分別有法一之時。其能分別言ハ。是後
 説ノ宗依也。然而正欲レ云二共相一。必及二所詮
 義ニ一也。若至二于義ニ一*了レハ。自有二局通對ノ分一。
 其時必通二同喩一故。但不三今正兼説ニハ二局通
 對一。彼於二所成立物ニ一有二二類之處ヲ一令レ知
 爲二第一對ト一。與二今文一意聊異也。若所成立
 自性ノ所成法體ヲ之分。是立二第一對一之意
 也。其體在二先陳ニ一。與二同喩ノ法體一對望&MT06279;。以二
 能別無常ノ言ヲ一。貫通之一方ハ。自共皆非二第一
 對ノ門ニハ一也。明二先後對ヲ一之日。局通モ本備ハレル
 事ナレハ者。自被レ知許也
  已上二義共異二本義趣一。可レ知レ之
今云佛地論所レ明。因明論所説自共二相ハ。如
レ次現比二量境也。其自共二相者。又如レ次先
陳自相後説共相也。是以比量ノ所別ニハ先擧二
法カ上ノ實義一。是名二自相一。先未有法ト&MT06279;所二分別一。
各附二己カ體ニ一。故名二自相ト一。其法體ハ即現量心ノ
所縁也。若依二分別心ニ一説二能別ノ言ヲ一。分別先
陳ヲ一。有二屈曲一能生二物解ヲ一貫通ス有法ノ上ニ一。是共
相ノ義也。今共相ハ即比量ノ境也。以二因ノ三相ヲ一
比知スルハ宗ノ義ヲ一。正ク比量ノ安立ナル故也。是以理門
論云。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
量。爲了知彼。更立餘量。故依二相。唯立二量
文因明論所説自共二相者。專現比二量ノ境
也。故大疏下卷述二彼意一云。是故陳那。依二此
二相唯立二二量一。其二相體。今略明レ之。一切
諸法。各附二己體一。即名二自相一。不レ同二經中所説
自相一。以二分別心一假立。一法貫通諸法一。如二縷
貫花。此名二共相一。亦與二經中共相一體別文所
明自共二相ノ義。悉同二佛地論所説一。而疏主
既ニ依二陳那ノ説一。依二此二相一。唯立二二量一。其二相
體。今略明レ之文先標シ下述ル。其旨誠分明
問。先陳後説既是比量ノ宗依也。以二此量智ヲ一。
先自悟門ニ安立シ後悟他門ニ施設ス定知ヌ所別
能別。倶可二比量智ノ境ナル一。何以二先陳ヲ一爲二現量
智ノ境ト一耶。現量智ハ無分別ニ&MT06279;。越タリ二假智ノ言詮ヲ一。
言支ヲ所レ陳スル豈現量ノ境ナラム耶。設聲等ノ法體ハ。現
量智能證カ故。指レ體ヲ名二現量境ト一者。無常等義
亦附&MT06279;レ體ニ不レ通レ他之邊。猶現量ノ境也。定心ノ
現量能觀二無常等義一等也。若爾ハ本眞ノ體義。
共ニ現量智ノ境也。施設門ノ體義。倶比量智所
縁也。何愛レ體ヲ定テ爲二現量ノ境ト一捨テレ義定屬二
比量邊一哉 答。疑難尤可レ然。但善殊明詮守
朝源信等ノ諸徳。多分以二先陳後説ヲ一。如レ次相
配現比二量ノ境ニ一。子島上綱ノ御意亦似レ在二此
義ヲ一。私記上下深示セリ二其趣ヲ一。是則大小因明論。
依二二相ニ一立二二量ヲ一。因明ノ二相ト者。專先陳後
説也。下卷ノ文不レ可二異求一。付レ之案レ之。比量所
別ニ。先任レ法擧レ之。即當二現量智所證一。至テ二後
説ノ屈曲一。始テ先陳ノ體ノ上ニ。顯シ得別義ヲ一其別義
是立敵證者ノ比量智ノ境也。據レ實ニ論レ之。誠前
陳後説同ク比量ノ境也。又若ハ體若ハ義倶現量ノ
境也。今隨レ時ニ相配ツ之一。文理皆有二所依一輒
不レ可二詰難一
問。此義猶不レ可レ爾。現比二量ノ前ノ自共二相ト
與トハ二比量門中ノ先陳後説一。自レ本大差也。二
量之二相者詮非詮對也。先後ノ二相者詮門ノ
中ノ總別也。何以二別別ノ義ヲ一強相配之ヲ一哉
答。此理非レ不レ存。今且比量門詮言中ノ二相ニ
寄二現比二量二相一擬宜&MT06279;相配也。其配屬ノ
義。又非レ無二道理一。具如二上ニ成一。先陳ノ所明ハ只
任二法體ノ一表レ之設雖二無常等義一
猶名二法體一
不レ同二後説一。分
別假立ト者但後説能別也。敵者ノ了宗智モ雖下
從二因喩一起上。行解正所ハレ轉留二法宗ノ上ニ一。故唯
以二後説一名二比量ノ境一。先陳ハ無レ所分別スル一。亦非二
分明カ境一。故異ノ二後説ニ一屬二現量ノ境ニ一也。其法體ハ
不レ越二諸法本眞ニハ一。附レ自ニ無レ通&T069222;レ他。豈非二現
量ノ境一哉。但依二詮非詮對ニ一者。詮言ニ擧ル故ニハ。先
陳モ誠比量ノ境也。法ノ義離言ノ故ニハ。後説モ亦現
量ノ境也。然而此ハ非二今所ニハ論。今ハ只擬宜ノ説ナル
故ニ。一往之所二相當スル一也。重意云。正理論等ニ
説&T069222;二現比二量ヲ一者。源眞能立ノ量ノ之所須ト&MT06279;所二
出來一也。仍以二彼二量ノ前ノ二相ヲ一。引入&MT06279;因明
門ノ二相ニ一。巧ニ次對當&MT06279;能ク令レ知二二門ヲ一許也。
末學例メ二常途ニ一疑レ之ヲ者。返テ非二論主疏主ノ本
意ニ一歟
問。設雖二擬宜一。先陳猶通二所立ニ一。諍亘二四宗ニ一
故ニ。若爾ハ何以二先陳一不レ爲二比量ノ境ト一哉 答。
先陳後説對是所成非成對也。先陳ハ全非二比
量ノ所立ニ一。設諍二有法一者。猶寄二不加言量能
別ニ一立二法ノ名ヲ一。法故所成也。又雖レ在二有法ノ意
許ニ一。差別義ハ是法故爲二所成ト一。見テ二于加言ノ量ニ一
遂ニ可レ爲二後説ノ能別一。故乍レ在二意許一猶得二法ノ
名ヲ一。此モ又不レ失下後説名二所立ト一之義ヲ上。故ニ就二先
陳後説對一。直以二先陳一爲二所立ト一可二比量智ノ
境ナル一云疑不レ當二道理ニ一。設又就二體義門ニ一有下以二
法體ヲ一爲中所成立上者。局通對意也。仍無二相違一
  言陳意許對
問。言陳意許對。唯約二局通對自性差別ニ一論スル
歟。爲當可レ通二前後對自性差別一。若言レ通
者。疏云言中所陳。前局及通。倶名自性云云
准二此文ニ一限二局通對一見タリ。況前記云。以二局通
作法定一故ニ取。先後不定故不レ取也云云若不
レ通者。後三相違約二局通對一論レ之時。前陳有
法局故名二自性ト一。後説ノ能別ハ通故名二差別一。於二
此有法及法一。皆有二意許差別一。豈非二言許對一
耶 答。子島記云。前局及通者。總含セリ二前二
對ヲ一。第二ノ前陳後説對。亦有二局通ノ義一故云云
又會二前記一云。此不二盡理一故。同後記云。此ノ第
三對ハ。言陳之中。隨二其所應ニ一。前二門也。若約二
義顯一。但攝二第二一云云不レ如二總攝一云云故知此
記前後不同也已上
問。意所許宗可レ有二共他之義一耶。若言レ有者。
意許離實ノ有性。作大有有縁性。神我用勝ノ
宗。可レ共二何物ニカ一耶。若云レ無者。自性差別ヲハ亦
名二自共二相一。既云二共相ト一。豈無二共レ他之義一
耶。況疏上卷云。意所許義。名爲二差別一。以レ通
レ他故文
本云。言陳他用ハ不レ通二自用ニ一故名二自相ト一。意
許二差別眞假雖レ不レ通。他用ハ彼此ノ意許互ニ
通故名二共相ト一也頴記
意也
一義云。言陳ハ限二言陳ニ一不レ通レ他。意許ハ還テ通二
言陳ニ一故ニ。名二自共二相ト一也。重意云。以二意許ヲ一
名二差別ヲ一者。前ノ言陳ヲ差別此也非ト彼ニハ也。
故ニ差別ト者差別言陳ヲ一也。共相義亦爾也。共二
言陳ニ一故名二共相ト一也。彼先陳後説對。以レ差
別スルヲ先陳ヲ一名二差別ト一。共二先陳ニ一故名二共相一。此
准可レ知
問。意許通レ言ニ故名二共相一者。言陳通二意許ニ一
故ニ。又名二共相ト一哉 答。不レ爾。言陳任二言
陳一無レ所二分別スル一。以レ何名ン共ト。意許ハ還テ分別スル
先言陳ヲ一故ニ名レ通ト也。彼先陳後説對ハ雖二先後
互差別スト一。從レ勝ニ唯以二後説ヲ一名二差別一。初陳二有
法一時。無三法可二分別一。唯名二自相ト一此意也。分
別スル言陳ヲ一之時ニコソ有二意許ト云物一。只擧二言陳一言
陳ノミニ&MT06279;無二可レ通物一。故ニ唯名二自相ト一也。況ヤ意ハ有二
分別ノ義一故名二差別ト一。言ハ無二分別ノ義一。何ソ得二其
名ヲ一哉
問。付二言陳意許對一。可レ有三正比量帶二意許ヲ一
耶。若無二其作法一者。比量ノ諍區分。或諍二所
別能別ヲ一。或成二言陳意許ヲ一。何無ン下帶二意許ヲ一正
比量上耶。依レ之疏明二正因ノ相ヲ一。因法成宗。可
成四義。有法及法。此二各有。言陳自相。意許
差別。隨宗所諍。成一或多文若由レ之爾者。矯
立ノ比量ハ望二意許ノ宗一必無二同品一。何ノ意許ノ量カ
不ルレ犯二後三相違ノ隨一ノ過ヲ一耶。依レ之義斷明二
言陳意許對一。即四相違因所違者是文答。
成二意許ヲ一正比量有レ證無レ諍。彼三藏所立唯
識比量有法差別。立者自ラ許レ之。爲三能違勘二
共不定一。遮關二自許ノ他方佛色一。四分建立量
法差別。又樞要自所レ擧也。此豈非三正比量
帶二意許一耶。夫正因相者乃至因法成宗。可成
四義之釋。如二問中被出。但矯立ノ比量無二同
喩一云事。疑難尤可レ然。凡一切意許量一往必
犯二相違因過一。即四相違因所違者是之釋此
意也。然而因能立之時。能違必犯二過相一。唯識
比量ノ因ニ置二自許言一。關二自許他方佛色一故。以二
此因一作二能違一之時。能違即犯二共不定一等是
也。若爾相違因是立量破也。若能違犯レ過何
能斥二他非一。凡顯他過必自無過之文。成眞能
立必無自過之釋。是レ因明之軌徹者歟。重案二
其義一。成二不共許ノ法體一量。擧レ之爲二所別能別
言陳一之時。可レ有二不極成過一。故多意許矯立
之一。望二彼意許所立法一必無二同喩ノ之等之ニ。故
必勘二差別相違ヲ一。故理門論云。或於一相。同
作事故。成不遍因文定賓律師釋云。若一量
之中。立二兩類宗一。隨レ應亦墮二三相違中一文然
而相違因因過故。因能立時能違犯レ過。不
レ成二眞能破一也。彼有無二性隨一攝故之因。
許無性之因故。能違立二無性應非二無性一之
時。不二眞能破一。餘因可レ准レ之。由レ之一往必犯
レ過。故義斷釋無レ過。遂成二正因一故。疏文不レ違」
問。就二言陳意許對一。可レ有下差別相違量不帶二
言陳一之差別上耶。若云レ有者。樂爲不樂爲差
別倶言陳下之別義也。何有下不レ帶二自相一之
差別上耶 設許レ爾者。意許有レ一之量難レ有。
如二有法自相一豈不レ云二差別相違一哉 若云
レ無者。疏云。自意所許別義。所可成立。名爲
差別文唯以二樂爲一名二差別一。明知不樂爲差別
非三必帶二言陳自相一云事。況聲論師於二聲無
常量一。勘二有法差別一云。作聲有縁性非作聲有
縁性云云非作聲有縁性片差別。豈帶二聲言
陳一耶。又薩婆多對二大乘師一立レ量云。如下我カ所
説極微無ヘシレ分無二方分一故如ト云カ中心心所上。敵者
大乘師勘二有法差別ヲ一云。作實微縁性不作實
微縁性云云又聲顯論師一分ノ計立レ量云。
能詮ハ常&MT01319;勤勇發故如二聲性一。敵者勝論師勘二
法差別一。爲二内常外無常差別一。外無常片差別
何帶二常言陳一哉 答。夫差別相違者。法有法
言陳之下。彼此二法其體各存。敵者非二彼樂
爲一成二不樂爲一。名二之差別相違一。若無二二法ト&MT06279;而
帶レ言之義一者。更ニ非二差別一。又非二意許一。立敵之
前有三共許法之帶二此言一。借二彼名義一寄レ之擧二
不極成法體一。言陳遁レ過之源。只依二不樂爲差
別帶言。是以疏云。意中所許名差別。言中所
申之別義故文*況言許對共相意許通レ言故
立二共相名一。不樂爲差別若不レ帶二言陳一者。更
通二何物一得二共相稱一耶。*況能違作二表詮一成二
不樂爲一之時。豈不レ失二言顯自相一哉。但聲無
常量。作聲非作聲意許者。一往准二本作法有
法差別一勘レ之非二眞過相一歟。作實微縁性量
過。又可レ准レ之。次能詮常量法差別作法。出二
于清幹師注抄一。彼作法旁難二信用一。本量云
能詮常無間所發故如二聲性一。能違云常非二内
常一無間所發故如二外聲一云云凡相違因必牒二
本量有法一爲二能違有法一。能別方非二樂爲四宗一。
今量本量有法既云二能詮能違何牒レ常爲二有
法一。若可レ云三能詮非ヘシト二内常一者不レ可レ然。同喩
若是外常者能違可レ作二非内常一。外聲既是非二
外常一。只可レ作二非常一也。内外非二所諍一。常無常
正諍故。若爾既是法自相相違也。何煩爲二法
差別過一哉。依レ之楞嚴源信云。清幹師十五因
作法取捨任取云云次自意所許別義所可成
立名爲差別等者。不レ云下樂爲不樂爲相對唯
以二樂爲一名中意許差別上。自相上一切別義不二
皆是差別一。立者樂所レ欲二成立一名二差別一爲言故
下文云。非法自相。除言所陳。餘一切義。皆
是差別。要是兩宗。各各隨應。因所成立。意之
所許。所諍別義。方名差別文但二等皆雖レ在二
言陳之下一。隨レ勝擧二樂爲之一片一有二何失一耶」
問。此對意差別相違ノ量ニ。可レ有下以二同喩一爲二
片差別一之義上耶。若言レ有者。法及有法ノ下ニ
勘テ二二ノ差別ヲ一以二同喩ノ力ヲ一違シレ一ニ立ツレ一。若同
喩ノ外ニ無二其體一者。以レ何成レ何哉。如二神我他
用勝假我他用劣。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有
有縁性等一。皆離二同喩一有二別體一也。若云レ無者。
如二四分建立ノ量ノ法差別ノ不縁慮自顯ノ差別一。
則同喩ノ燈日等也。故疏下文。聲論師與二聲無
常ノ量一。勘二縁息無常打破無常一。作二法差別一云。
聲應二非縁息無常一所作性故如二瓶等一。敵者
於二此量一雖レ付二兩倶不成ノ過一。不レ言下同喩非二
片差別一故非スト中法差別相違上。故知ヌ同喩ヲ爲二片
差別ト一也。覺惠非思ノ量ノ法差別相違准而可
レ知
本云。差別相違之種ニハ。亦有下以二同喩一爲二片差
別一之量上。即四分建立量等也。定能自顯法自
相ノ下ニ。縁慮自顯マレ不縁慮自顯マレ。諸ノ自顯之
物ハ皆來テ爲タリ二差別一。而取リ下テ爲ツル二同喩ト一之時ニハ。
能別之下ニ無二片差別一。如下烟能有レ火以レ烟故
云量リ取下テ有法ヲ一爲レ因ト已ヌレハ無中所依ノ有法上
也。以レ此而言ハ。如レ是之量ニハ。或ハ有二二ノ差別一或
無二片差別一。未トレ立二同喩ヲ一已ニ立ルハ二同喩ヲ一義不
定ナルカ故。猶是差別相違之種也
  法差別并違三等下可レ記レ之
問。差別相違ノ量ニ。可レ有下以二唯敵者所許法一
爲二不樂爲差別ト一之作法上耶。若有者。立敵相
望&MT06279;勘二二等ノ差別ヲ一付二此過一者。一切比量ニ皆
可レ有二差別相違ノ過一。若言レ無者。如下大乘師對二
數論一立レ量云上。識ハ能變ヘシト云二色等ヲ一之有法ノ識ノ
下ニ。有二阿頼耶識心平等根識ノ差別一。能變ストキ二
色等一之法ノ自相ノ下ニ。有二生起轉變常住轉變ノ
差別一。其心平等根識及常住轉變唯在二敵者ノ
邊一哉
本云。道詮云破乘
草
凡有法ト及以法トノ處ノ。意許
差別不レ出二二種一。謂一立一敵。今此二種爲二
差別ト一也。中卷ノ作法示二此義門ヲ一。又立者雙置
自ノ二ノ意許ヲ一。下卷ノ作法亦示二此義一云云依二此
意一者。差別相違或有下立敵相望爲二二等差
別一之量上。如二難中ニ出一
問。三松難云。若立敵相望求二能差別ト所差
所トヲ一。而付二差別相違一者。一切比量ニ非シ下無二
此ノ差別ノ過一之比量ハ上云云答。此難不レ然。若
言陳ノ宗ニ立テ顯樂爲ノ宗ヲ一。聲無常量等ニ設法マレ
有法マレ全無二意許一。既非二矯立一雖レ望二立敵一豈
勘二差別相違ヲ一哉。若樂爲宗不レ顯二言陳ニ一。諍
留二意許ニ一之量ハ隨レ應可レ有二差別相違一也。於
レ中復二。一者二等意許倶帶二言陳一。如二必爲
他用ノ量ノ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ノ差別等一
也。二者不樂爲片差別不レ帶二言陳一。能詮常
量ノ内常外無常差別等也。前カ中ニ復三。或同
喩外有二二差別一。如下必爲他用量等離二臥具
等一有中勝劣ノ差別上也。或以二同喩一爲二片差別一。
四分建立量等也。或以二敵前ノ法一爲二不樂爲ト一。
識能變色ノ量ノ心平等根識等也。雖二有如レ是
差別相違上。皆約下有二意許一之量上勘二差別相違一。
自相ノ量ニハ無二此失一。豈一切量皆有二差別相違
之失一耶
問。若爾有性非實ノ量ニ望二立敵ノ邊一勘二離實即
實ノ二差別一。可レ爲二差別相違ノ量ト一耶 答。以二非
實ノ言一立顯セリ離實ノ有性ヲ一。故ニ自相ノ過ニ&MT06279;非二差
別ニ一也
 斷云。前量云二非實一故。言レ有時即言二顯實
 上之有一。云二非實一除二大有一外ニ更ニ有ニ二何レノ
 有カ一文
問。此對意。所別差別不極成等過ハ眞似ノ中ニハ
何ソ。若言レ眞者。如二聲無常之量一。聲ノ有法ノ下ニ
有二徳句攝非徳句攝差別一。徳句攝聲ヲハ聲論不
レ許。豈非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ノ過ニ一耶。又唯識
比量極成ノ色ハト云下。非定離眼識色ヲハ。小乘不
レ許。亦可レ有二此過一。加之若此ヲ爲二眞ノ過一者。
三十三過所ヤレ攝以否ヤ。若言二三十三過攝一
者。所別不成等是自相ノ過&MT01319;。何以二意許ノ過ヲ一攝
レ之耶。四相違ハ因ノ過。豈以二宗所別差別等ヲ一攝
レ之耶。若言二三十三過不攝者。天主意似宗
因喩ノ過相。不レ超二三十三過ニハ一。何此カ外ニ立二別ノ
過一耶。若言二似過一者。如何疏主煩ク立二此等ノ 
過一耶。依レ之三松眞惠。富貴道詮等。以爲二眞
過一。如何 修學房大僧都云。所別差別他不
極成等ノ三過ハ。眞似不レ定。謂此三過ハ與二相違
因一被レ帶出來故。若相違因ノ過是眞過者。所
別能別ノ差別不極成ヲ爲二眞過一。如二法差別相
違不積聚他用差別等一也。若相違因是似ノ過
者。所別差別等ヲ不レ爲二眞過ト一。如二非定離眼識
色差別等一也。不レ可二偏ニ爲眞。不レ可二偏ニ爲
似トモ。隨二比量ノ勢ニ一眞似不定也云云
 諸徳私記雖二文喧喧一未レ傳二此旨一。先師獨
 立二此義一。誠因明仙哉以上本抄
今云。所別差別他不極成等ノ過ハ。於二意許比
量ニ一有無不定ス。設雖レ有二意許一無二差別相違一
之量ニハ不レ犯二此過一。如二唯識比量等一。凡向二比
量ニ一勘二意許ノ差別一者。相違ノ過ヲ爲レ本ト。自餘意
許ノ過ハ。多以レ之爲レ本ト。被レ帶所二出來一也。是故
相違因若似過者。差別不成モ亦非二眞過一。若
犯二相違一量ハ比量不二成立一故。其ノ下ノ意許モ又
不レ成也已上成二
上義意一
設有二相違一量ニモ。又此過有無
不定也。若以二不共許ノ言ヲ一置二意許一時ニハ犯二此
過一。不積聚他用差別等是也。若以二共許スル詞一
意許スル時無二此過一。有性非實ヲ量作有縁性ノ差
別ノ量是也。是以疏能別差別他不極成ノ作
法ニハ。出二必爲他ノ用ノ量ヲ一。所別差別他不極成ノ
作法ニハ。不レ出二有法差別ノ本作法ヲハ一。別出二四大
種ハ常ヲリト云量ヲ一。知犯二差別相違一之量ニモ。不三必
有二此過一歟。此ニ有二深意一。凡於二意許一勘レ過者。
見ル二于言顯應立ニ一也。是以若以二不共許ノ言ヲ一
意許セル差別者。言陳ニ顯レ之立時。所別能別ニ
可レ有二不極成ノ過一故ニ。設置二意許一之時モ。勘テレ之
付レ過ヲ也。若以二共許ノ詞ヲ一意許之時ニハ。無レ可レ成
レ過故。全不レ付二此過ヲ一也。彼ノ此言有者。有無
之有。非作境因。有能縁性。故非大有也。若
作大有有縁性。能別不成。闕無*同喩ト者。見テ下
顯ノ二意許ヲ一立マシ二言陳ニ一之時ニ上。設置二有法ノ下ノ意
許ニ一之時ニモ。猶是共許ノ有也爲言准レ之可レ知
  已上私所二潤色一也
  付二修學房御傳一先年聊述二其意一。今書
  加之一
福貴私記一云○有人云。約二差別一有二二種一。
謂所別差別與二所立差別一也。唯識比量宗有
法上差別。是所立之差別。但是因ノ過ニシテ而非二
宗ノ過ニ一。如三四大種上之意實攝二差別一。此是所
別之差別故。名爲二宗過一也
問。何等名二所別差別等ト一耶 答。於二宗有法
上一所有ノ意許ノ差別。正所トシテレ諍而與レ因所二成
立一名二所立差別ト一。此是因過所攝。宗過不レ所
レ攝也。如二唯識比量宗有法上ノ有。意許ノ即識
色等一是也。有法上ノ意許ノ差別ノ宗。是雖二正所
許一。而以二立者因一望二其差別宗一。若闕二初相一
謂以二有一實因一。望二作大有縁性意
許宗一時。他隨一所依不成等是也
若闕二後二相一四種
相違
所違量
等是也
故與レ因不二成立一。但名二所別差別一。即是
宗ノ過非二是因過一。如二四大種上ノ意許差別一是
也
問。此過不レ成。何者義纂既云。相違因者。望二
其意許一。亦有二所別不成一。所立之差別。豈唯因
過非二宗過一耶。唯識比量極成之色。何無二所
別差別他不極成過一耶 答。小乘有法差別
是眞過者。可レ謂レ有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一。彼
而非レ眞。是故宗亦無二所別不成一○文
  修學房御傳當二此記意一尤可レ翫レ之
本云。諸意許差別。皆以二共許ノ詞ヲ一而意許之一。
若不レ爾者。皆有二意許ノ不極成ノ過一。如二實句攝
四大種等一。若以二共許詞一意二許之一者。無二意許ノ
不極成ノ過一。如二非定離眼識色差別等一也
問。若爾不積聚他用意許ノ宗。不レ可レ有二此過一。
共許之詞故也 答。意許差別有二二種一。所別
差別所立差別也。不積聚他用等ノ差別ハ。是所
別差別也。不二與レ因所成故也。其所別差別ハ。
直ニ留テ二宗ノ中ニ一。爲二不極成一。詞雖二共許一尋レ體不二
共許一也。故爲二宗ノ不極成ノ過ト一也
 以二共許詞一置ケハ二意許ヲ一者非スト二差別不成ニ一
 者。東大寺長載大徳ノ傳也。餘徳記中ニ又有二
 此義一。所立差別所別差別者。福基記所レ載
 之有人説也。破乘章亦用二此義一。合二兩徳ノ
 傳一以爲二一義ト一歟。但道詮ノ傳猶可レ案レ之。
 若異二三量撮之趣一歟如二上
抄之
 又不積聚他差別。共許ノ詞ト云事不レ明。佛
 法宗ニハ都無二不積聚他之物一。由レ何名二共許ト一。
 不レ同二唯識比量ノ非定離眼識色ニハ一。彼小乘モ
 許三定屬不離ノ故所縁ノ色屬スト二能縁ノ識ニ一。故
 得二非實離眼識色ノ名ヲ一也。不積聚他異レ彼。
 何云二共許ノ詞一耶。依レ之疏釋二數論矯立ノ本
 意一。若不積他能別不成文
 又云。彼立レ因意。成二非積聚他用勝ノ宗一。無二
 *同喩一。佛法都無二不積他一故文凡諸能所別
 不成於二宗依不極成一付之。若依レ體付レ過
 者。仙人所立ノ有性非實ノ量。弟子豈許二離
 實性ノ體一有哉。彼既依レ許二有性ノ名ヲ一所別
 極成セリ。若不積聚他ノ名共許セハ者。雖レ擧二之ヲ
 能別ニ一。何犯二不極成ノ過一哉。若在二言陳一不二
 極成一者。設在二意別ニ一時ニモ可二不共許ナル一。可
 レ思レ之
明本抄第一終


明本抄第二〔内題云法自相〕
  法自相敵者
粗勘二古徳一略有二三説一。一云以二勝論一爲二敵者一。
二云佛弟子。三兼取二家一倶爲二敵者一
  勝論傳
今云。可レ存二勝論傳一。唐和諸徳多分説故。就
レ中子島上綱存二此義一故
問。此義有二何所依一 答。以二疏文一爲レ證。所謂
明二九句一。四六句以二聲論一爲二立者一。二八句以二
勝論爲二立者一了。引二足目仙人頌一。言是因者。
此之二因。皆是正因。於九句中。第二第八。兩
句所攝。翻此名相違者○即九句中。第四第
六。兩句所攝。皆相違因。是法自相相違因故
文今疏云二上已數論一者。即指二九句ノ廣釋一也
子島
記意
疏主定可レ有二相承一。所謂印度古來之説。
受二三藏之指誨一故也准二光法師對面
三藏記等一
問。勝論比量犯二相違決定一。聲論以二所聞因聲
性ノ喩一作二能違ヲ一故。若シ爾ハ既是疑因也。難レ爲二
前邪後正之法自相相違ト一。是故ニ可レ云下以二佛
弟子一爲中法自相ノ敵者ト上。佛子ハ不レ許二聲性一。所
聞性因ハ不共不定ニ&MT06279;不レ成二違決一故。何捨二無
レ過之佛弟子一。取二有レ違之勝論ヲ一哉 答。勝論ノ
能違誠雖レ有二相違決定一。見二聲論比量一。以二無
常家ノ所作因一。謬テ成二常宗一。其因闕後二相。違
害自宗一。勝論爲ニ作ル二能違無常ノ宗一。能相返本
宗一。所違能違相。既ニ當二初相違一。由レ此劫初立
論以來。外道諸師以レ之用二于法自相相違ノ作
法一。陳那天主亦順レ古。不レ能二改易一歟。於二佛弟
子量一者。都無二過失一。雖二眞軌轍一。作法既ニ同二
勝論所立一。設雖二棄レ古用新。差異難レ顯。仍只
擧二勝論ノ名ヲ一歟
問。法自相敵者之爲二難義一。在二相違決定之有
無一。而乍レ存二勝論傳ヲ一。偏許レ犯二違決一。不レ及二會
釋一。豈諸徳指南哉。況違決ノ所違定疑因也。何
能斥二他非一。大背二相違因相一。誰稱二前邪後正一。
非三只能違之不二後正一。又所違非二前邪一者哉
答。義家解釋志趣隨レ事。若有テレ人問二勝論所
作因眞正都無レ過哉一者。答可レ云二一往似レ正
實是疑因也一。而今標二三支過相一。各示二其作
法一之時。何物是法自相相違因哉ト。爲レ遣二此
疑一顯示其軌則一也。爰聲論比量因。望二法自
相宗一。闕後二相之相貌。勝論能作二能違一示
レ過之義勢。一一爲二初相違之軌轍一。論主擧
レ之以示二後學一。本志既足。但立者更以二別因
喩一。勘二第六不定一者。別門也別時也。云レ然不
レ能レ失二先相違因義相一。何況以二所作性一建立
無常宗一。誠是能立正因也。何不レ云二後正一。本
宗既破。豈非二前邪一哉。加之勝論謬立二聲性一
故。横蒙二其過一。可レ云二聲性過一也。非二所作因
過一。又宗計總過也。非二比量別過一。由レ之劫初
以後。自他諸師以爲二正比量規摸一。陳那天主
能悟二法義一。心無二偏黨一。何捨レ此更求二他作法一
哉
問。此等會釋皆似二劬勞一。不レ如レ取二佛弟子量
都無疵一。是以處處多以二佛弟子一爲二二八句
立者一。或爲二法自相ノ敵者一。彼皆有二所依一有二所
以一。何偏以二九句疏文一爲二定
量一哉
答。勝宗釋家
倶許二聲無常一。聲論若對レ彼立二其量一者。犯レ過
之相無レ替。須三倶爲二此作法一。仍設有處而取二
佛弟子一。全不レ可レ遮。不レ可レ驚。今先就二論所説
作法一。正誰對レ誰立二此量一。誰カ破レ誰付二其違一云
事。就二長途一就二本緒一須レ定量之一。而尋二濫觴一。
起二於劫初之立論一。勘二本説一。當二足目之偈頌一。
百本疏主之解釋。三藏大師之嚴訓。吉今傳



來仰而可レ信。而以レ恐二違決一粗及二異端一。於二其
會釋一者如二上已述一
問。心入二一門一眼無レ所レ顧。返覆再思邪正自
顯。今二家各有レ順有レ違。比二其輕重一宜レ致二取
捨一。而於二聲無常量一。佛弟子爲二立者一。處處解
釋非レ一。勝論爲二立者一僅九句義疏也。多少既
異。何棄レ多就レ少是一況對二佛弟子一之釋。文
相分明義理覈硏。所謂演祕域龍何乃。斷爲
正因。文等也。九句疏僅二八句立者指二勝論一
許也。非三正明二法自相立者一。又若非二勝論一者
可レ有二重難一之旨。其文未レ示。明隱既殊。豈顯
レ明取レ隱哉是二又勝論外教也。佛法自宗也。
爭嫌レ自翫レ他哉是三又其因若正者。且可レ許
レ之。疑因而不レ生二決智一。不レ如三佛弟子因能具二
智三相一。誰カ下レ正貴レ邪哉是四又勝論所作因。
一往雖レ似レ正遂不レ遁レ過。佛法所立始終是
正。彼數論神我宗。通力催レ信。鵂鶹有性量。
五頂歸レ他。當二于時一無レ斥レ過。雖二世久流布一。
至二于陳那難一故。始知二意許過失一。此又可レ爾。
勝論所作因。一往似正。遂可レ墮二疑因一。全不
レ同二佛法所立一。今示二作法一之時。寧妄レ永依
レ暫哉是五答。佛弟子傳嫌二勝論一故。勝論之
文須下爲二相違一會之。勝論傳不レ遮二佛弟子一。若
無下唯取二佛弟子一或嫌二勝論一之詞上者。不レ可
レ爲二相違一。但所レ擧五難隨レ宜可レ會。先初證據
多小難者。今義既不レ嫌二佛弟子一。無レ違レ文之
旨如レ上。指二勝論一者雖二一文一。此義證也。彼
傳違也。次文理明隱難者。此傳意者。自レ本二
八句。佛弟子及勝論所立共收レ之。其中勝論
量一往正因也。外人所立故。遂雖レ犯二其過一
不レ可レ傷レ之。於二佛弟子量一者。始終可レ爲二正
因一之義必然也。而若共比他不定爲二眞過一
者。陳那豈判爲二正因一哉爲言所述本自實義
也。明成之爲此傳有二何相違一。次外教内宗難
者。毀謗外道讃歎内教。是依二讃毀可一有二利
益一之時事也。今又還以二内外通用一可レ爲二其
由一。因明九十六道二十八師同用共許。欲レ示二
其作法一。若有二外人所立一者。先須レ出レ之故也。
次疑正相望難者。勝論因者有二正邪二門一。
今所レ用者爲二正門一也。何強爲レ難。次永暫不
同難者。設雖二暫時一。堪レ示二軌則一者。何不レ爲二
作法一。自レ元對二佛弟子一不レ令二均等一。自二劫初一
所二用來一。於二佛法一不二強背一者。不レ改之事。不
レ及二詰問一
問。佛弟子量且置不レ論。今以二勝論一爲二敵者一。
有二何大徳一。設不レ用レ之有二何大失一 答。用
不得失粗示二其大綱一者。一者前代立論故。聲
勝二師同出二劫初一諍二聲常無常一。所作一因前
邪後正。能違所違量當二法自相相違一。足目
仙人標二九句眞似一。既取二此因一爲二二四六八
句一。天主製二正理一之時。指二彼上代立一故。誠有二
由來一。二者同時敵者故。聲勝二師同時出世
設雖師資相
遇不違今義
相向起レ論。佛弟子遙在二劫末一。何
置二同時敵者一對二末世佛法一乎。三者作法難
レ得故。内外諸師互達二因明宗義一。設雖レ有二邪
正一。善二因明一之者。欲レ立二比量一預顧二過失一。多
可レ立二意許矯立量一。設雖レ就二言陳一。爭不レ察二顯
過一。而犯二法自相相違一量。過相至極顯而可
レ辨。是故前代立論中此作法甚可レ難レ有。聲
論聲常量所作勤勇二因適當二此作法一。古來
擧レ之誠有二其由一。四者内外通用故。五明中内
明諸家自宗也。所立義道各異不レ通。因明諸
宗對論決二是非一之道故。定二其軌則一彼此共
許。是以設雖二佛法者一。示二過相作法一之日。須
レ擧二自他共許事一。若爾佛法所作因。設勝レ餘雖
レ遁二過相一。若佛法獨雄稱餘不二必許之者。用二
此作法一猶非二本意一。不レ如下只用中内外諸師共
許所違能違爲中其作法上。而末學剩嫌二外所立一。
以二内比量一專可レ爲二軌則一者。恐非レ違二因明論
之本志一哉。五者明二他正理一故。外道宗旨其
義多僻。而ルニ勝論無常之義。*適同二佛法正理一。
今明二其徳一故標二彼名一。誠是砂中金也。何不二
稱歎一。即爲レ顯二依法不依人義一也。六者因體
實正故。以二所作義一成二無常宗一者。生滅縁起
之道理也。勝論比量能叶二其正理一。而立二聲
性一爲二所聞常住法一。此義深背二法相一。若爾所
作因其體實雖レ正。横ニ蒙二聲性過一。暫墮二疑因一。
天主或爲二正因一以標二因徳一。或爲二疑因一以
示二聲性過一。學者不レ辨二此旨一。偏謂二勝論所作
因是疑因一。元曉師釋云。彼勝論師六句義内
有二同異性一乃至由二是邪義一故令二聲無常宗壞一
也云云
  纂要料簡
九句義私記子島云。問。第二句作法如何。答。
勝論師對二聲生論師一立レ量云。聲無常所作性
故同喩如二瓶等一異喩如二虚空一云云○問。約二此
聲無常正量一。聲論師作二相違決定一云。聲常所
聞性故如二聲性一。既有二此失一何云二正因一。答。約二
聲論一更有二二類一。謂或立二聲性一或不レ立二聲性一
也。今此第二正因。對下不レ立二聲性一聲論上所レ立
也。故不レ能下以二聲性一作中相違決定上。○是古徳一
説可レ隨
レ宜也一云。此第二句正因不レ作二相違決定一
者。依地此第二句之所違量第四句云三聲常所
作性故如二虚空一之量。不レ對下許二聲性一之勝論上。
對下不レ許二聲性一之佛弟子上立天。約二其能違第
二句。聲論不能下以二聲性一作中相違決定上也。
問。何以知レ爾。答。纂云。理門頌中據レ別而説。
不人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立地所作因天。故九中
無云云以レ之知レ爾也
問。如何以二此文一知レ爾哉 答。此文意云。理
門頌中據別而説者。長途所レ定。勝論與二聲
論一相對爲二立敵一諍二聲常無常一。而理門論頌
中所作性故因。不レ爾別對二佛弟子一。故云二據
別而説一。次云不レ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等者。
説二其義一也。不人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之勝論上立地所
作性故因天故。爲二其能違一第二句正因ニ於。不
レ能三聲論返作相違決定一。故九句中無二相違
決定一爲言
問。四相違初法自相相違所違量是聲論所
立。能違量是勝論所立。即所違第四句攝。能
違第二句攝。是決定道理也。而何今云二第四
句所違量非下對二勝論一耶 答。決定道理爾
也。仍聲無常量有二相違決定一也。而今此九句
中第四句不レ爾。據レ別説也。故無二相違決定一
也
問。何以知レ爾耶 答。纂次文云。故彼中&MT10769;二
所聞性因一。若對レ許下有二聲性一是常上。此應レ成
レ因。此難二不共不定一。准レ此故知不レ約レ對レ二。
彼論長行及此論中。據二二宗對一故。有二相違
決定一云云意云。彼理門頌中。據レ別而説。不
レ對二勝論一故。故彼頌中難二所聞性故因一云レ有二
不共不定一。若對乙許下有二聲性一是常上之勝論甲者。
此所聞性因應レ成二正因一。然不レ爾。對二佛弟子一
立二所聞性因一故。九句中第五句有二不共不
定一。准レ此故知。此第四句所作性因不レ對二勝
論一。別對二佛弟子一故無二相違決定一爲言不約對
二者。不レ約下所違對二勝論一能違對中聲論上爲言
次彼論長行等者。彼理問頌中既無二相違決
定一。但長行及此入正理論中。據二勝論聲論二
宗對一故有二相違決定一爲言
  此説先徳之志也。然甚疎遠也。更加二今
  案一耳。尤好也。可祕可祕
 今案。上綱御意。纂就レ疏起レ問也。疏二四
 兩句以二聲勝一爲二立敵一。就レ之第二句可二疑
 因一。何故九句無二相違決定一哉爲言答レ之。理
 門頌中據別而説者。陳那以二第二句一爲二正
 因一者。據下第四句對二第二句中佛弟子一之
 別立敵上而説爲言不レ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
 等者。於二第二句立者一有二二類一中。不レ對下許
 レ有二聲性一勝論上爲言疏依下長途以二聲勝一爲中
 立敵上。遂不レ遁二相違決定一。陳那定二眞實正
 因一之時。據下聲論對二佛弟子一別立敵上説。故
 無二相違決定一云也
 問。先九句私&T047368;存二佛弟子義一。何依二勝論
 傳一用二此義一耶 答。子島存二勝論一。二卷傳
 并九句因記。初標二第二句立敵一之文分明
 也。又法自相立敵聲勝二師者。決定道理
 也云云不レ可二異求一。此義大意。論所説法自
 相敵者勝論師也。如二上成了一。第二句有二
 二類立者一。勝論及佛弟子也。法自相擧二古
 來長途立敵一。第二正因以二勝論一爲二一往正
 因一。以二佛弟子一爲二眞實正因一也。纂就レ疏問
 レ可レ有二違決一。答中探二陳那本意一。定二眞實正
 因佛弟子量一也。不レ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之勝論
 師上爲言
 問。此義不レ叶レ文。若付二第二句一起レ問者。答
 中立所作因者。指二第二句所作因一可レ得
 レ心。何指二第四句所作因一。迴顯丁第二句無二
 違決一之義上耶 答。今明二法自相過一故。以二
 第四句一爲レ本。其能違上談二違決有無一也。
 而勝論若作二能違一者。聲論還可レ作二違決一。
 今以二佛弟子因一爲二第二句一。故遂遁二違決一
 正因也爲言重案二此義一。能叶二纂文一。不レ對下許
 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立二所作因一者。聲論ガ敵者
 有二二類一。勝論及佛弟子也。其中欲レ簡レ不
 レ許二聲性一佛弟子。殊云下許レ有二聲性一之論
 者上也。是則第二句中有二二類一。取レ一捨レ一
 之意也。若總指二第二句立者一者。何云二聲
 性論者一耶。既無下不レ許二聲性一之人上。爲レ簡二
 誰人一云下許二聲性一論者上耶。一又若對下許
 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者指二勝論一。上云不レ對下許
 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豈聲論哉二纂聲論者者依二
 理門一説。若指二聲論者一似レ無二由來一三又今
 二四兩句相對明二法自相立敵一。不對之下
 所レ指聲性論者。須レ指二所對敵者一。尤當二勝
 論一。立二所作因一者可二立者所立因一。豈非二第
 四句一哉四
別推云。纂理門頌中據別而説者。意云據レ不
レ對二二量一別見レ門説爲言故下文云。准レ此故知
不レ約レ對レ二乃至故二宗對故有二相違決定一
云云二者二師所立各別量不對者不三作向能
違所違一之門也爲言
問。以レ何知。理門頌不レ對二二量一云事 答。先
此問見二第二第五句作法一。是誠犯二違決之量一
也。以レ之乍レ爲二作法一。何云三九句無二相違決定一
哉爲言即答レ之。理門頌中等云云意者凡九句
云物。且於二一因一尋二其三相具不一。或量同有
異有。乃至。倶分也。其因已隨二己分一。三相具
不種種差別也。不三敢待二他量一。具レ相自是正
也。闕是邪也疑也。而相違決定見二于此因一。雖
レ具二三相一。見二于他三相具足因一。還始成二疑因一。
二量相向得レ成二過不一。因處自有二其過一。若爾
約二九句一顯二因相一之門。以二何句一可三顯示違
決一耶。所作因上設有二違決一者。是九句外別
義爲言
問。若爾二四六八相對。名二能違所違一哉不。
不レ名者背二四六相違攝之習一。若名者九句只
論二一量一。能所違不二相對一。相違因必立量破
也。豈攝レ之哉。爰知。今釋不レ如二所成一哉 答。
設雖二二四六八九句正門一。不レ云二相對一。四六
句因闕二後二相一時。此因上必可シトレ有二能違正
量一被レ知。四六句處不三直顯二能違一也。二八
爲正因四六相違攝等者。以二此相一顯二其過一
爲言
問。若爾諸相違決定量。各各見三正具二三相一。
定可レ攝二二八句一哉。若爾同二淨眼玄應等義一。
疏主何不レ許レ之哉 答。不レ爾。於二相違決定
量一。所作因等攝レ之。所聞等因全不レ攝レ之。闕二
智三相一故也。於二所作勤發因一者。勝論横被二
聲性過一。且雖レ似二疑因一。或依二現教力勝一遂判
爲二正因一。或依下不三立向能違一之方上且判爲二正
因一。後義雖二暫時一此因可レ爲レ正之方實義也。
疑因爲二假事一。足目佛法借二此量一。以爲二正因
作法一也如二此義一者。違決量九句門暫爲二二
八句一無レ過。然不レ爲二軌一式也
問。不對許有聲性論者立二所作因一者。如何可
レ讀レ之哉 答。只如レ常訓。以二不對字一爲二正
答一也。纂問。於二二八句一忽不レ定。何句總指
レ二爲レ問歟。答。付二二五句一二傳爲。此義共雖
レ無二相違一。且付二第二句一釋レ之歟。其心如レ常。
凡答下九句無二相違決定一之義上可レ有二二重事一
也。一先大九句悉不二對立一故。全不レ可三顯示
第六不定一。二設付二其一邊一。猶於二二八句一有二
攝不攝二類義一也
  已上先年案也。此義似レ叶二纂問答一
本云。若依二三松傳一者。何故九句無二相違決
定一者。問二第二句所作性因一也。勝論所作因。
是相違決定本量也。何故九句因。無二相違決
定一哉爲言
答中。理門頌中據別而説。不丙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
論者上立乙所作因甲故。九中無者。意云理門頌
中。聲論愚暗。以二所作因一成二聲常宗一時。勝論
師以二此因一返作相違過一。據下立二此別義一之時上。
以二第二句一方爲二正因一。若聲論師利根許レ有二
聲性一時。所作因成二相違決定一。不丙對下其許
レ有二聲性一之時論者上立乙所作因甲故。九句中
無二相違決定一也爲言具成レ之如二本
問答一
尋云。纂問二第二句一傳有二多難一。纂問詞源自二
理門一起。理門既難二第五句一。此問豈不レ爾哉
是一若問二第二句一者。疑レ不レ疑也。第二對二第
四一故。若不レ問二第五句一者。不レ難レ可難。第五
句若對二勝論一必可レ爲二違決一故二又對二聲論一
者。何總云レ不レ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哉。雖レ不下
以二聲性一作中違決上。以三自宗義而許二聲性一故。可
レ云レ不レ對下以二聲性一作中能違上哉三此難甚
難遮
又聲
勝相對者。長行偈頌可レ同。何頌云二不約對
二一。長行云二據二宗對一哉四又上文云二不對
許有聲性論者一。下文云二若對許有聲性是常一。
其聲性論者應二是一人一。如何上文爲二聲論一。下
文爲二勝論一哉五今云。問二第二句一傳能順二文
理一。先第二句所作因具二三相一。而對二聲性一因
體疑因也。立敵相叶。尤付二此句一可レ儲問。第
五句對二佛弟子一非二勝論一。問第二相不レ具二三
相一。何假レ發レ問哉一准此故知者。非下直説二此
事一之文上。以二他文一准例成意也。若爾還知。依二
理門文一第二句上問起也二又云故彼中難所
聞性因者。今所レ問者所作非二所聞一。故表二其
名一也。不レ爾只可レ云レ難二此因一。又云此難不共
不定者。今所レ成第二句也。所レ引難第五句文
也。其義聊似レ背。傷レ之故云二此難不共不定一
也。不レ爾今問同二理門一。何更爲二別事一表二不共
名一哉。以准此言見者。彌引二第五句文一。成二第
二句義一也三但初難既會*了。第二難不レ可
レ依二二四相對一因體實可レ爲二疑因一可レ難レ之。
況第五句獨擧二一因一無二相對因一。敵者又非二
勝論一。旁付レ之不レ可レ爲レ問。如二上成了一。第三
難付二纂要文一。此難不レ可二出來一。本是勝論傳
總相難也。以二聲性一不レ付レ過之時。不レ云下許二
聲性一論者上也。欲レ顯二聲論之愚鈍一故也。如レ此
事聖教常習也。第四難者。長行者以二所作一
爲二違決一。偈頌二師二因不二對立一時也。此有二
何過一哉。第五難者。自レ本所レ引明二別事一之文
也。引レ之准證二上下聲性論者一。何可レ齊哉
 今勘三松都無二愚智沙汰一。此事只出二道詮
 傳一。而先師成二三松傳一。立下聲論有二愚智二
 時一之旨上。未レ探二其意一。若以下福基料簡九句
 疏等一之趣上助成三松一歟。然而兩徳傳。義
 勢大殊。不レ可二混難一歟
 今案二三松傳一。纂據別而説者。別義之意也。
 不レ云レ對二別師一也。意者第二句且對下聲論
 以二所作因一成二常宗一之別義上以爲二正因一。若
 對二所聞因一是可二疑因一爲言
 問。何以レ對二第四句一故云二別義一耶 答。此
 徳意。聲論成二常宗一時。專可レ用二所聞因聲
 性喩一也。而爲レ示二法自相能所違一。且令三聲
 論立二所作因虚空喩一也。此非二實義一。故名二
 別義一爲言故隆光引二三松一云。問。聲論師成二
 聲常宗一。必用三所聞性因與二聲性同喩一。如何
 今立二第四句一。用三所作因與二虚空之同喩一
 哉 答。九句此作法門也。故爲レ顯二法自相
 相違作法一。出二此第四句作法一耳已上問答
 意彼論者以二所聞因一雖レ爲二正法法一。傍人
 爲レ令レ知二相違因一。假設述二此意一云也
 問。此記意。不對許有等文。如何可二破文一
 哉 答。未レ訓レ之難レ知。但釋二不約對二文一。
 云此亦對レ立二所作性別義一。不レ對レ立二所聞
 性因聲性之同喩一言也已上准レ之不レ可レ有二
 別委曲一。只可レ讀レ不ト丙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
 立乙所作因甲歟。但記上文云。實雖レ對下立二
 聲性一論者上。對下不レ用三所聞之因與二聲性同
 喩一之日上故。云二不對許有聲性論者一已上准
 レ之於二許字一可レ加二時ト云訓一歟。二義共不二
 相違一可思
之
 問。聲論以二所作因虚空喩一成二聲常宗一者。
 理門正理正所レ談。源出二足目説一歟。知劫
 初立論之時。聲論立二此量一。彼過墮負歟。其
 事有レ迹。猶同二鵂鶹劫比羅立量事一。而今恣
 遣二作法門一。誰信レ之哉 答。九十六道皆
 雖二外宗邪義一。於二自宗一各成二我義一。隨レ分可
 レ有二其理一。邪義者是對二佛法等一之日事也。
 於二己宗一豈忘二可レ用之正因一。謬用二闕後二
 相量一哉。設一部中雖レ有二邪義一。更有三一師
 多談二至極實義一。彼二十部中末宗異許
 雖二無邊一。自部中立破摧邪立レ正。所以唯識
 論中多破二一部正義一。以レ之案レ之。聲勝相
 對立二聲常義一之時。不レ知二所聞因聲性喩一。
 横立二闕後二相量一者。甚以難レ信。可レ知彼
 假設顯示作法一也。三卷疏上下其例實多。
 九句中三七句等。皆是假作法也
 問。聲論案立聲常住義一。大以二諸行無常宗
 及世間愚人等一。皆可レ爲二敵者一若爾總以二
 共比量一。對下諸不レ知二常宗一之人上可二成立一。而
 聲性勝論雖レ許レ之餘宗不二必許一。若對丁其
 不レ許二聲性一之論者上。方以二何量一可レ成レ之
 哉。爰知所作因常途所レ許故。於可レ用二比
 量一哉 答。不二必可爾。比量皆對二敵者一有二
 用意一。何況無常宗其類雖二衆多一。外道中以二
 勝論等一爲二規模一故。以レ之爲二敵者一首二一
 會一。立論勝畢。世間信二其宗義一歟。彼戒日
 王十八日無遮會。不レ嫌二小乘外道一大令
 レ會レ之。而三藏所立唯識比量依二六三廢
 立一。是偏佛法家所レ許宗因喩也。若對二外
 道一豈共比量哉。既對二六千餘人外道小乘一
 立レ之。寧無二三支過相一哉。然而以二小乘一爲
 レ首故。此量共比量被レ攝歟
  已上往日就二三松傳一得二此推一。可レ思レ之」
本云。依二道詮傳一者先何故九句無二相違決
定一者。問二第五句所聞性因一。謂所聞性因若
對二第二句所作因一。應二相違決定一。何故九句因
無二相違決定一哉。答中。理門頌中據レ別而説
不丙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立乙所作因甲故九句中
無云云意云。理門論於同有及二等頌中。第
五句所聞性因。對二佛弟子別師一立。不乙對下許
レ有二聲性一勝論師上所レ立所作性因甲故。九句中
無二相違決定一也。謂勝論第二句所作性因。
以二聲論愚鈍無智一以二所作因一成二聲常宗一。第
四句立者聲論師爲二敵者一故。彼師不レ能下還
以二所聞性因及聲性同喩一成中聲常宗上。聲論聰
明利根以二所聞性因聲性同喩一成二聲常宗一之
時。對二佛弟子別師一故。爲二不共不定一也
尋云。此義違二文理一。所聞所作因爲二相違決
定一者。必由三敵者第二句勝論對二聲論一故。可
レ有二違決一。此既成レ疑。何不レ釋哉。第五句。聲論
對二佛弟子一故成二不共不定一。永無二其疑一。何起
レ問哉是一又若此非二第二句一者。更有二何失一。
文釋レ第二句無二相違決定一之由上哉。其所聞
因對二佛弟子一。不共不定不レ言自顯。無レ疑尚
疑レ之。有レ難何不レ難哉是二又答中擧二所作因一。
尤可レ云二第二句一。不レ言二所聞因一。豈第五句哉
是三又引二若對許有聲性是常文一畢。准レ此故
知不約對二云云明知准二第五句一答二第二句
對別之義一也其四
今云。纂問者起二於理門説一。彼論所聞因對二勝
論一時。如二所作因一可二正因一哉ト問畢ラ答云。若
於二爾時一無レ有二顯示一等者。設對二勝論一時。猶
相違決定也爲言纂主竊付二此文一。若對二勝論
所作因一時。九句中可レ有二相違決定一哉ト問也。
據レ別而説不レ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論者上等者。九句
廢立ノ日。所聞因對二佛弟子別師一不レ對二勝論一。
故所聞因不共不定也。故無二相違決定一爲言
重云。故彼中難乃至此應成因者。依二理門問
詞一重成二上義一也。意者以若對二勝論者一。可レ成二
正因一耶ト云問ヲ返思レ之。九句廢立所聞所作
不二相對一被レ知也爲言此難不共不定等者。還
結二上義一也。以二理門ノ難不共不定云文一。准知下
九句中所聞所作二因不二相對一之義上爲言以二
此料簡趣一遮二會第一第四難一畢。會二第二難一
云。若纂問二第二句一者。第五所聞因無二違決一
之由。更有二何文一釋レ之哉。若第五句不共不
定之作法。無二相違決定一之旨不レ言自顯者。
第二句又正因而非二疑因一云事不レ言顯也。
許雖レ問二何句一皆有二此疑一。但纂意依二理門
論一。本欲三問答第五句一。故不下及二第二句一委義
也。以レ何知者。纂僅引理門論問難詞一不レ及二
答文一。以レ之可レ知。則福基記中成二愚鈍事一。別
引二大疏及測賓一。不レ出二纂答文一。即存二此旨一歟。
又會二第三難一云。答中立所作因者。是所聞
因之所對因也。如二上訓一
 見二道詮釋一勝論家有二二類學者一若鈍根勝
 論者不レ勘レ過所聞因可レ爲レ正。若利根人
 顯二示其過一即成二疑因一。以レ之准。聲論又有二
 愚智二類一。隨レ之所作因有二正因疑因二類一
 爲言而上所成者愚智是前後二時也。不
 レ同二記文一歟
  理門論爲證事
本云。理門論付二第五不共不定一作レ問云。若
對許有聲性是常此應成因云云意云。今對下不
レ立二聲性一之佛法者上。所聞因雖レ成二不共不定一。
若對下許レ有二聲性一之勝論師上者。可レ有下成二正
因一之義上哉爲言答二此問一云。若於二爾時一無レ有三
顯示所作性等是無常因一容有二此義一。然倶
可レ得一義相違不レ容レ有故是猶預因云云意
者如二問意趣一。若對二勝論一之時。勝論愚鈍以二
所作因一不レ作二相違決定一者。可レ有下成二正因一
之義上。若立對二所作因一之時。違決而非二正因一
云也。故疏引二此文一釋云。若勝論師於二立論
時一愚鈍無智。不下與二聲論一立二所作因一成中聲無
常上。彼可二正因一云云既於二聲論所聞因一。勝論愚
鈍之時。不レ能作二相違決定一。聲論所聞因有
レ成二正因一。准知於二勝論所所因一。聲論愚鈍不
レ作二違決一之時。彼因可レ正云事。准此故知者
顯二此意一也
 尋云。理門問答全不レ證。問意易知。答中
 有二縱奪一。初若於爾時乃至容有此義者。假
 設答也。設若勝論愚鈍以二所作因一不レ作二
 違決一者。應レ有下成二正因一之義上爲言然倶可
 得等以下實理答也。謂勝論已總明。對二彼
 因一必立二所作因一故。猶預因全無下成二正因一
 之義上云也。上文云二容有此義一。下置二然字一
 此意也。若爾准二此文一。勝論所作因偏疑因。
 不レ可レ有下成二正因一之義上所謂勝論立二所作
 因一之時。聲論若愚鈍者應レ不レ犯レ過。而聲
 論利根。以二所聞性因一必作二違決一故。偏疑
 因全應レ無下可レ爲二正因一之義上
 今付二上義一潤色云。理門第五句中。若對
 レ許下有二聲性一是常上此應レ成レ因者。見二第二
 句所作因一。遂雖レ可レ爲二疑因一。於下未レ作二能
 違一之一時上判爲二正因一。今所聞因若對下許二
 聲性一之勝論上。又可レ爲二正因一哉ト問也。答中
 若於爾時等者。勝論設愚鈍不レ能レ作二能
 違一者須レ爲二正因一。彼師既能顯示其過一。故
 雖對二勝論一猶必疑因。無下攝二正因一之時上
 爲言以レ之見レ之。所作因既攝二第二句一。聲論
 愚鈍實有二不レ顯レ過之時分一歟。重意云。聲
 論以二無常家所作因一。謬成二常宗一之人也。
 知初是愚鈍云事。勝論既能知二無常宗所
 作因一。寧於二所聞性因一不レ得レ勘二違決一哉。故
 於二勝論量一有二正似二時一。敵者有二愚智二
 時一故也。於二聲論所聞因一。但疑因全無下成二
 正比量一之時上。勝論前後同利根故爲言問若
 爾纂要何不レ引二答文一哉。答誠可レ怪。但以二
 問詞一足レ顯二其意一。仍不レ及レ引二答文一歟
  佛弟子傳別記レ之
明本抄第二終


明本抄第三〔内題云法差別〕
  法差別意許
古來有二三傳一勝劣ト勝々ト
二他用ト也
今存二勝劣傳一。略有二
五故一。一者順二立量本意一故。二者順二差別道
理一故。三者叶二本疏上下一故。四者叶二斷纂本
意一故。五者諸徳多分説故
  順立量本意故
主恩云。數論立二此量一本意。不レ爲メナラレ諍二眞假
勝劣一。爲レ令三佛弟子信二神我一也。而佛弟子顯二
數論意許一。他用之下有二實我一有二假我一。神我ハ
樂爲也。積聚ハ不樂爲也。樂爲ハ勝レ不樂爲ハ劣
也云云今案二此意一。數論所立。眼等必爲他用
量者。於二二十五諦一。成立第二十五神我諦一。
言陳避二諸過一。方便矯二立意許量一時。能別言二
他用一者。立敵共許ノ自他ノ他也。他言總含。自
亙二眞假二他一。本宗自許三他有二二種一。言陳無
レ簡故。二他倶來。爲二言下別義一。立者樂爲。本
是雖二神我不積聚他一。爲レ避二言顯失一。不レ嫌二積
聚假我一。是其二差別也。爰敵者探二矯立一。勘二
過相一之時。先任ママニ二立者本宗一。勘二意許一爲二神
我他用假我他用一。欲&MT06279;レ作二能違一。立二眼等必爲
他用一。可レ有二相符過一。不二只一往相符一。不レ能三敢
破二樂爲神我一。仍敵者進テ。彼眞他用上加二勝
言一。假他用處置二劣字一。彼數論宗計。於二眼等
能用一。神我用勝。假我用劣之故也。而勝勝傳。
以二假我用劣一。屬二樂爲邊一注釋等恐大乖二立量
之本意一。假我者學非學者皆同許レ之。非二比量
所成一定可レ名二不樂爲一。故疏云。若數論外道。
對佛弟子。意欲成立。我爲受者。受用眼等文
定二比量實意一。不レ如二此文一。金七十論。以二五因一
成立神我諦一。聚集爲他故トハ者。即今量ノ積聚
性故因也。寄二所用眼等一。顯二能用神我一。言陳
設雖レ亙二假我一。假我豈爲二所成立樂爲宗一耶」
問。設勘二勝劣意許一者。立者自レ本可レ存レ之。
何初只爲二眞他用假假用一。敵者後更加二勝
劣言一哉。意許者立者意中所二案立一也。豈敵
者進上耶 答。數論立レ量次第。如二上已出一。
立者有二何益一意中故ラニ表二勝劣一哉。是以疏上
下文。多只擧二二用一。無二勝劣等言一。是先任二立
者本旨一。不レ及二委細一也。是則守二論文一。論無二勝
字一故也。而疏釋成違義一之段。述二勝劣不同一。
所レ謂敵者所二案立一也。但意許可レ爲二立者案
立一云事。大都雖レ可レ然。對論之庭。立者只立二
三支言一。令二敵聞之。於二言陳意許一。不レ及二訓
釋一。敵者勘レ過之時。雖レ不レ失二立家宗旨一。而又
顧二能違過有無一。以二便宜之言一。安立意許及
能違等一也。先徳傳之中有二此趣一耳
  順差別道理故於レ中復
有二七段一
  必立者邊勘二二差別一故
  言陳共許由二不樂爲一故
  正比量中多犯二過相一故
  自相量皆可レ成二差別一故
  自他所許法不二相濫一故
  差別與二相違一其義異故
  意許差別亦名二共相一故
主恩云。凡差別者。唯在二立者之邊一。不レ關二敵
者之義一云云今推二此意一。意許者是言中所レ申
之別義也。立者所立宗中。帶法有法之言之
二義也。而假我用勝。非二立者所許義一。何與二
樂爲一相并。帶二他用言一哉是一又諸矯立量。欲三
言陳二所樂宗一之時。可レ犯レ過故。以二共許言一。方
便成二樂爲宗一。其共許言。自宗所レ指。雖二樂爲
宗一。令二敵者見一之當リハ。是共許不樂爲宗也。其
不樂爲宗。若非二立者所許一者。敵者知テカ三其言
詮スト二立家何義一。言陳共許哉是二若言通故。以二
他許法一。爲二不樂爲一者。正比量中。多可レ犯二差
別過一。如二聲無常量ノ非識變無常一也是三又可
レ無二自相量一。有性非實量以二他所許即實有一。
可レ爲二不樂爲差別一故是四又立者邊有二二差
別一。於レ此可三差別此&MT01319;也非彼。是則自宗有二相
濫法一故也。而數論立二必爲他用一之時。敵證
豈起下擧二敵之家假勝一歟ト云濫上哉。若不二相濫一
者。何及二取捨差別一哉是五又差別ト相違トハ異
也。以二二等意許一名二差別一。屬二之所違一。敵者宗
名二相違一。是則能違也。可レ知二差別。必立者
邊勘レ之。敵者與レ此作二相違一云事差別與二相違一
異云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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