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First] [Prev+100] [Prev] 561 562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

喩如二自許實意一。異喩如二自許業一。第三他共
者。大乘對二數論一立。汝自性無常。因云二二十
五諦隨一攝故一。同喩如レ五。異喩如二汝神我一。
共三量者。三宗皆是共法。且共自者。大乘
對二聲顯一立。聲無常。自許二所作性一故。同喩化
身。異喩如二法身一。第二共他者。聲論對二大乘一
立。聲常。無質礙故。同喩如二汝法身一。異喩如二
汝化身一。第三共共者。如二論所説一云云
明詮云。仁徳云。一他共者。於二他比量而他
共不定。是過也。二自共者。於二自比量一。而自
共不定。此過也。三共共者。於二共比量一。而共
共不定。是過也云云言二今此擧三一者。備云。今
此疏文但擧二三共一。即下文云。一他共等。自他
共三量中。各擧レ正失限也云云
  尋云。自他共者。立敵之中望二誰人一*耶
又云。凡因明法。他比量中。以二他不定及共不
定一爲レ失。自不定不レ爲レ失。故疏不レ擧敵者爲
レ他。立者爲レ自。自比量中。以二自不定及共不
定爲レ失。他不定不レ爲レ失。故疏不レ明。立者爲
レ自。敵者爲レ他。共比量中。以二自不定及共不
定一爲レ失。他不定不レ爲レ失。立者爲レ自。敵者爲
レ他云云
  此文因明之軌轍也。尤可レ學レ之云
義骨下云。問。因明法。但言二初立レ量者爲レ自。
敵者爲他。而不レ謂下立二能違量一人爲レ自。本量
者爲レ他耶。答。亦得レ爾也。問。據二立量破一可
レ爾。若約二顯過破一者何。答。顯過亦准二立量一可
レ知也。問。定立敵名二自他一者何過耶。答。違下論
文云二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一之文上也云云
論初文云
  問。相違決定依二因三相一出來過*耶
疏云。初五過中。唯第二過至非二遍無一故。後一
竝非。至レ下當レ悉云云
明詮噵云。言後一竝非者。意云。相違決定之
所作・所聞二因。竝非二因三相過一也云云
  今案。以レ此可レ言。九句不レ攝二相違決定一之
事
尋云。若爾依レ何出來*耶
義骨上云。又九句意。有二遍是宗法性義一之因
同異。有過無過爲レ句。相違決定非二由レ因生
失一故不レ關也。問。若不二依レ因生一者。依レ何生
失。答。依レ人生失也。問。意如何。答。所聞因對二
勝論一時。具二三支一而成二相違決定一。對二餘人一時
不レ成也。問。何故爾耶。答。勝論立下有二聲性一
常一。餘師不レ立二聲性一故爾也。問。對二餘人一時。
三支不レ具作法何。答。九句中第五句也云云
第十八帖卷首表紙裏
  略記云。猶者犬也。預者前也。猶如下犬子
在二於前一行。至二於岐路一以待人故。今時猶
預亦復如レ是。至二於雲烟霧等一至決定故
名二猶預一文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八終
  右第十八帖内二十四葉。自二問此宗此因一至二因三相
中後二相一。癸丑冬十一月十六日十七日書寫了。就
以二原本一校正已畢
剩得五葉。十九日書寫。翌日二十日早粥以二原本一
校正了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九 (第十九帖)

  宗因各有二寛狹一之事
又所量性因可レ成二正因一耶
疏云。然宗有レ二。一寛二狹至有二此簡略一即便
無レ失云云
  尋云。若置二耳心心所之簡別一無レ過者。若
爾聲常宗可二成立一耶
前記云。疏寛因成寛宗等者。且如下佛法立中聲
無我宗。所量性故因上。除レ聲以外一切無我之
法。皆爲二同喩一。即攝二一切常無常法一爲二同
喩一。無レ有二一法是我者可爲二異喩一。因不二濫行一。
得レ名二正量一。若其狹因能成二狹宗一。如レ成三立レ聲
爲二無常一。擧二所作勤勇二因一皆得。若以二此二
因一成二聲無我一。即是狹因成立寛宗一。一切諸
法皆爲二同品一。因於二同品一雖レ不二遍轉一。因不二濫
行一亦成二正因一。疏耳心心所所量性等者。雖下
復以二耳心所之法一簡別於餘上。然此之量唯
得二聲勝一相對而作。以三此二有二聲性一故。若
對二餘宗一闕無二因喩一云云
明詮立云。言二若簡略即便無失一者。解云。如下
聲論師對二勝論師一立レ宗云上。聲常宗耳心心
所所量性故因猶如二聲性一。若如レ是簡略立時。
即無二共不定失一也。但有二相違決定失一耳云云
明燈抄云。然宗寛狹及因寛狹。有二其二類一。
一約二同異二品一以分二寛狹一。二約二内外兩宗一
以分二寛狹一。初二品寛狹者。無我等宗名レ寛。
無常等宗名レ狹。所量等因名レ寛。所作等因名
レ狹。若立二狹宗一説二其寛因一。同異二品因皆遍
轉。故成二不定一。若望二寛宗一。其義可レ立。若説二狹
因一。可レ成二狹宗一。亦可レ成レ寛。異品無故。可レ成二
正因一。雖二是寛因一。若有二簡略一則無レ有レ失。如
レ文可レ解。約二兩宗寛狹一者。内外聲無常等宗
名レ寛。唯内聲無常等名レ狹。成二内外聲一所作
性因名レ寛。唯成二内聲一勤勇發因名狹。今依二
初義一以明二寛狹一。非二是後義一云云
  問。共不定有二幾差別一耶
略纂云。此共不定略有二三種一。一自共不定非
レ他。謂大乘對二小乘一成二七・八識一云。六識身
離二自體一更有二餘識一。宗。是所知故。因。如二色等
法一。喩。此宗以二色龜毛等法一爲二共同品一其所
知因於レ此遍有。無二共異品一。唯以二自許八識一
爲二異品一。其所知因於此亦遍。是故不レ定爲
シハ如二自許八識一。是所知故。六識離二自體一外
更無カ二餘識一。爲シハ如二識等一。是所知故。六識
自體外更有カ二餘識一。二他共不定非レ自。謂小
乘對二大乘一立。極成之色是有法。非二識所變一
之色是法。法及有法爲レ宗。是所知故爲レ因。
此非二色所變一識宗。以二聲等一爲二共同品一。其
所知因於レ此遍有。無二共異品一。唯以四大乘許三
他方佛色爲二異品一。其所知因於レ此亦遍。是故
不レ定。此極成色爲シハ如二聲等一。是所知故。非カ二
*色所變一。爲シハ如二大乘許他方佛色一。是所知
故。是識所變色耶。三自他共不定非二他自一。謂
聲論師對二大乘等一。立二聲常宗。所知性因一。此
聲常宗以二空等一爲二共同品一。瓶等爲二共異品一。
其所知因於レ此遍有。是故不レ定。爲シハ如二空
等一。所量性故。聲是常耶。爲シハ如二瓶等一。所量
性故。聲無常耶云云 文軌疏全同レ之
明燈抄云。一他共等者。他比量因有二共不定一。
名爲二他共一。自比量因有二共不定一。名爲二自共一。
共比量因有二共不定一。名爲二共共一。此即疏主意
也。然略纂云。此共不定略有二三種一○更有二
餘識一。餘二如レ彼。宗雖二是共一。所知故因於二自
喩一轉。故云二自共不定非他。與二疏主旨一其義
稍別云云
  問。不共不定立敵誰人耶
疏云。如聲論師對除二勝論一至耳所聞性爲レ因
云云
下文云。故除二勝論一對立成レ過云云
略纂云。謂聲論師對二佛法一立レ宗云。聲是其
常。因云二所聞性故一。不レ對二鵂鶹一。即是第六不
定攝故云云
  尋云。不共不定所聞性因。聲論所立也。足
目隨標二眞似一。佛法未レ出。何云レ對レ彼耶
問。不共不定作法如何
略纂云。問。解二共不定一。即是爲如之言。何故
不共直云二其猶何等一。答。應レ云。爲シハ如三瓶等
是其無常ニシテ非二所聞性一。聲是所聞ナルヲモツテ
聲即常耶。爲シハ如三空等體是常住ニシテ非二所
聞性一。聲是所聞ナルヲモッテ無常耶云云
義心云。問。所聞性因不レ共同異二品一。既無二
同喩順成一。不レ能三搖動所宗一。應レ非二不定一。答。
先徳兩解。一云。因闕二同喩一。宗義無二因可成。
亦不返成二異宗一。由レ此名爲二不定一。既不三定能
成二一宗義一。得二不定名一。非下是令二宗不定一名中不
定上也。二云。此所聞性因。直同異二品以雖二
皆不共。既無三順成宗義一。亦不三搖動所宗一。今
若以二同異二品一返顯レ可レ有レ得レ成二常無常義一。
謂爲シハ如下同品ノ虚空非二所聞性一。虚空是常上。
聲所聞性ナルヲモッテ聲是無常耶。爲シハ如異品ノ
瓶等非二所聞性一。瓶是無常上。聲既是所聞性
ナルヲモッテ聲是無常耶。是故亦能令二宗不定一。名二
不定一也。問。如三成立一切聲是常一。因云以二是
聲故上。常無常品皆無二此因一。應二是不共不定
過攝一。答。夫論二不定一。須下遍二有法一望二同異品有
無令中宗不定上。今立二聲常一。聲是有法。立レ因乃
云下以二是聲一故。其有法聲攝入因中一。即無二有
法可依。闕無二初相一。乃是因中所依不成。非二
不共不定一也。有云二但是兩倶不成過一者非
也。所以然一者。既言下以二是聲一故上。立敵許レ之。
何名二不成一。或可。亦得。謂無二有法可依。對レ誰
得レ名。別義非二宗法一。故不レ名二一分一。是故亦得二
是兩倶不成過一。然不レ如二初解論説兩倶有法
有一。故與レ此不レ同。縱成二内聲無常一。以二外聲一
爲二同品一。亦不レ可下以二是聲一故爲因亦是所依
不成過也。問。若爾同品外聲亦應三攝入因
中一。解云。既因云下以二是聲一故上。何簡二内外一。故皆
攝盡。若爾應レ名二不共一。解云。不レ然。此但所依
不成。非二不定一也。以三不定等皆具二初相一。後相
過故也云云
  尋云。令二宗不定一故名二不定一。所聞性因既
無下令二宗不定一之義上。何云二不定因一耶。依
レ之。世親所造論軌論中。不レ許二不共不定一
云云如何
疏云。問。擧二因能立一立二未成宗一至非三是定能
成二一宗義一。不レ與二定名一云云
又云。彼論釋云。由二不共一故。謂如山野至可
レ有三返於隨成二一義一。故名二不定一云云
又云。此不共因不三唯闕二初相一至故名二不共
不定一。不レ順三不レ違四成二共宗一故云云
  今案二疏文一。所聞性因於二同品虚空一非レ有。
於二異品瓶等一非レ有。非下以二同品力一順成常
宗上。非下以二異品力一違成無常宗上。常・無常品
皆離。此因依レ之猶預。爲シハ如下同喩虚空
非レハ二所聞性一常住上。聲所聞性故是無常耶。
爲シハ如下異品瓶等非レハ二所聞性一無常。聲所
聞性ナルヲモッテ是常耶。既同異二品倶無二所
屬一。非下定屬二同品一成中常宗上。非下定屬二異品一
成無常上。設有二屬著一。隨二於何宗可レ有下通
成二常・無常共宗一之義上。故此因有下令二宗不
定一之義上。故名二不共不定一也。疏文雖二不分
明一此意也
又尋云。古因明師立レ量難云。所聞性因非二
不定攝一。異品遍無故。如二二・八正因一。又立
レ量云。所聞性因非二不定攝一。同品遍無故。
如二四・六因一云云何可レ遮レ之耶
疏云。比量ヲモツテ難云。所聞性因非二不定攝一至
如二四六因一。喩○彼破レ前云。一向離故トイフ向
者面也。至同異相中隨離レ一故。如二共因等一。因
簡二初相一。故無二前失一云云
  尋云。三・七ノ九句或同品有非有。或異品
有非有也。何云二轉異品無故。或同品無故
之因一耶
明燈抄云。其初量云。此所聞因非二不定因一。異
品無故。如二・八因今作二不定一中爲シハ如二三
九一。異品無故。是不定因者。三九之句雖二異品
有非有一。而今取レ無爲二不定喩一。前第二量云。
此所聞因非二不定因一。同品無故。如二四・六因一。
今作二不定中。爲シハ如二七・九ノ句一。同品無故。
是不定因者。七・九之句雖二同品有非有一。而今
取レ無爲二不定喩一云云
  尋云。判比量論中。與下疏主違決以二縁生一
故因上付二不定過一。如何
判比量論云○備法師云。理門論云二一向離
故一。是通二彼難一。謂立レ宗言。所聞性因是不定
攝。一向離故。如二共不定一。一向者闕二一相一也。
判云。此因有二不定過一。以下所見性雖レ闕二一相一。
而非二不定一。是不成上故。謂立二聲無常。所見性
故一。此因同有異無。唯闕レ相。是故亦爲闕二一
相一也。若爲避二此不定過故。更立レ因言。後二
相中闕二一相一故。猶如二共等四不定因一。此因
亦有二餘不定過一。爲レ如丙於二空縁生故因一。雖下於二
後二相中一闕中是一上。而是眞因非乙不定甲故故
不レ能レ作二相違決定一云云
明燈抄云。而曉師云。若爲避此○相違決定
已上此解即違二掌珍論旨一。故彼論上卷云。於二
辨釋時一。假説二異品一建立比量一。亦無レ有レ過。
賓師釋云。假説二異喩一云。若有不空即非二縁
生一。如二龜毛等一。此中不空表二其無空一。謂有爲
體可レ得三説言二俗有眞空一。今龜毛者非二是俗
有眞空一。故無三其空之與二不空一。此中非縁生
者。表二無縁生一。如レ前准釋。若論成立聲是無
常一。空爲二異品一。對二無空論一。雖レ無二空體一。假説二
異品一假立二空法一。灼然易解故無二異品一者。若
説。不説。皆得レ知三因有二第三相異品遍無之
義一也。今准二論旨一。不レ闕二因中第二相一故。此義
應レ思云云
  尋云。元曉改二疏主違決一作二相違決定一云云
爾者無レ過歟
判比量論云。此中應立二相違比量一。謂所聞性
不定因攝。等立二相違宗一故。猶如二共不定因一
等文
明燈抄云○今詳。決違亦有二不定一。且如三所聞
性因立二聲常無常宗一。所見性因亦立二色常無
常宗一。而非二不定一。若立二色無常一。以二瓶等一爲二
同喩一。同有異無故非二不定一。若立二色常宗一。以二
色性一爲二同喩一。亦同有異無故非二不定一。言二色
性一者。勝論師同異性以爲二色性一。計二色常人
以本有色性如計二聲常人本有聲以爲二聲
性一。由二此義一故。作二不定一云。爲シハ如二共不定
因一。等立二諸宗一故。所聞性因是不定耶。爲シハ
如二所見性因一。等立二諸宗一故。所聞性因非二不
定一耶。既有二此過一。故依二疏主決定相違一以爲二
龜鏡一云云
  問。勝論外道心。可レ許下非二徳句義所攝一之
聲上耶
疏云。彼コニ釋二此不共義一云。以若不共至並不
レ能レ令二宗性決定一故是疑因云云
  尋云。勝論師許二聲徳句所攝一。如何云二非徳
句聲一耶
後記云。問。准二彼宗計一。聲徳句收。如何今者
言二非徳句攝一耶。答。非徳句者。是同異性。他
宗喚二此同異一名二聲性一。准レ此故言二徳非徳攝一
云云
明燈抄云。若勝論宗五塵徳攝。若非徳句攝
者。顯二差別義一。非二彼宗意一云云
  私云。數論云。聲是轉變無常。若爾聲論立二
聲常一之時。亦可レ爲二敵者一。若爾所聞性因。
敵者豈限二佛法一耶。但疏中不レ盡二此心一。退
可レ案レ之
疏下文云。此乃聲生對二勝論一立。若對二餘宗一
説二所聞性一。是前所説不共不定云云
  此文設對二數論一亦不共不定ト見
問
明燈抄云。自不共中。軌云。如下佛弟子對二聲
論一立レ宗云二聲是無常一。因云所聞性故上。此因
望二自同異二品一。皆悉非レ有。望二他聲論一。即於二
異品聲性一是有。故是自不共也。問。既唯於二
他異品中一有。何故不レ成二相違一。答。彼若作二相
違一。云。聲是其常。因云二所聞性故一。喩云レ如二同
異一。此同異不二共成一。故非二相違一也。問。若爾應
レ無二他不定過一。此如二前所述一。答。不定不二別立
量一。故不レ例也云云文軌疏二同レ之
  尋云
問。以二所聞性因一爲二正因一之義可レ有耶
疏云。理門復云。若對レ許二有聲性是常一至應
レ成二正因一云云
  尋云。此問依レ何而發耶
理門論云。又於二一切因等相中一。皆説二所説一
數同類一。勿レ説下二相更互相違共集二一處一猶
爲レ因等上云云
  此約二九句門一説也。定賓疏三可レ見
尋云。爾者何答二此問一耶
疏云。彼自答云。若於二爾時一至不レ容レ有故。是
猶預因云云
定賓疏云。若聲生論立レ論之時。無二人翻破一。
即成二能立一。謂聲生論立三聲是常。所聞性故。
譬如二聲性一。爾時勝論朋中無丁有二智人一顯示
相違決定一。量云丙聲定無常。所作性故。譬如乙
瓶等甲。敵人既愚。容レ有下聲論立二此義一成上也
云云 明燈抄引レ之
  尋云。一義相違不レ容故者何物耶
明詮噵云。言二然倶可得一義相違一者。周云。
此意云。聲論立二聲常一時。勝論若自立二無常一
時。可レ得三常違二無常一一義相違一。此意。若倶時
立。即是猶預因也。此即相違決定云云意云。
聲論・勝論二人倶時。聲論立二聲常一。勝論立二無
常一。各各一義相違有故。所聞性因可レ成二正
因一義不レ容レ有故。是猶預因也。又云。一義相
違者。一聲之上常無常義相違可レ得也云云
定賓疏三云。問。何處何可レ得。答。一有法義
相違可レ得。又云。不容有故者。一有法上。理
不レ容レ有二相違之義一。儻容レ有者。豈可三無常與
レ常相違兩宗雙立二一有法上一也云云
  問。論所説不共不定。自他共中何又同二共比
 他不定過數一歟
疏云。此亦有レ三○如二論所陳一名二共ノ不共一
云云
尋云。若望二聲論師一。所聞性因可レ有二同品一。
謂聲性也。既云二二品非有一。豈非二他不空一
耶。依レ之略纂及文軌疏見二他不定一。如何
文軌疏云。此即是他不共過。以下聲論師對二佛
弟子一立二此比量一。聲論自許二聲外大有同異亦
是所聞一。敵論佛弟子不許故也云云
定賓疏三云。今此且辨二不共一有レ三。一者他
不共非レ自。即如二論文一。聲論對二佛法一立二此比
量一。其實自許同異句義。是聲實性。體是常住。
亦是所聞故知聲性得レ爲二同喩一。然他佛法不
レ許二此喩一。是故望レ他爲二不共一也云云
明燈抄云。軌云。論所陳量是他不共攝○不
レ許故也。此解非也。自他共三隨二作法事各
互改故。若取二大有同異一爲レ喩者。是他不共
耳。然今論意。如下聲論師對二佛弟子一立中聲常
宗所聞性因上。此中常宗空等爲二同品一瓶等爲二
異品一。所聞性因二品皆離。於二同異品一皆非
レ有故。是故共ノ不共。非二是他不共一也云云
略纂云。問。自不定・共不定是不定。文理無
レ違。他不定是不定耶。答。此有二兩解一。一云。他
不定是不定。故此論云。言二不共一者。如レ説二聲
常。所聞性故一。此是聲論對二佛弟子一立二聲常
宗一。此所聞因望二自同品一。聲性是有。非二不共
收一。望二他同異二品一非レ有故。是他不共也○
二云。他不定非二不定一。立論之興摧伏他一故。
然此論意。以二聲論師一對二佛弟子一立二聲常宗一。
所聞性因者。夫正同異。要資二兩許一。空爲二同
品一。自他竝成。瓶爲二異品一。他自皆許。此所聞
因。二品不レ許。即是自他不共不定。非二他自一
也。餘不定中犯二他不定一。准二此兩釋一如レ理構
下盡云云
義骨下云。問。論作法自他共中何。答。基云。
共不共云云本疏云。他不共云云問。二説是非
何耶。答。賢云。基説非也云云問。其正文何。答。
因明古迹云。基云。此論所陳名二共ノ不共一非
也。聲論量故。本疏云。他不共攝。以下聲論師
立二此量一。彼許二聲外大有同異亦是所聞一。敵論
佛法不許故也。佛子對レ彼立二聲無常。所聞
性故一。即自不共云云問。今意如何。答。倶得レ理
也。問。何故爾。答。依二纂第三卷一名レ爾故。文
云。問。自不定共不定○如レ理構出云云問。基
疏中卷末云。自共比中。諸自不定及共不定。
是不定過。自共有レ過。非二眞能立一。何名二破他一。
他比量中。若他不定及共不定。亦不定過。立
レ他違レ他及共有レ過。既非二能立一。何成二能破一
云云若准二此文一。本疏意可レ不二眞不定一耶。答。
彼次文云。自比中諸他不定。他比量中諸自
不定。皆非二過攝一。不レ言二共比量中他不定非
過。又斷有二多説一中。一説云。准レ此他共二量
之中三種不定。倶説爲レ過。唯自比量於レ他不
定。不二説爲過。非下對二於他一令中他解上故。或自
共量唯他不定。非二不定過一。爲下違二於他一立中自
共上故云云既初説三種倶爲レ過。故本疏意亦
眞不定也云云
  問。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不定作法如何
論云。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者。如レ説聲非二勤
勇無間所發一至以二電瓶等一爲二同品一故。亦是
不定等文
疏云○故今聲生對二聲顯宗一。聲非二勤勇無間
所發一。無常性因至今取二不定一。亦無レ有レ過云云
後記云。雖是兩倶全分兩倶者。意云。聲生・聲
顯倶不レ許下無常性因中於二聲上一轉上。即是因中
兩倶不成之過。然雖二不成一。指レ法而已。且取二
不定一云云
  尋云。若無常性因有二兩倶不成一者。既爲二
不定因一。豈有二兩倶不成一耶。況纂中以三此
因有二遍是宗法性一云云
若無者。聲生・聲顯倶許二聲常一。無常性因尤
可レ有二兩倶不成一。依レ之疏中
明詮噵云。問。此無常性故因。有二兩倶不成一
亦不定過者。何故疏下卷云下若有二兩倶不成一
必無中不定上文耶。答。邑記下卷云。彼下卷意。
且約三三中唯闕二初相一名爲二不成一。後二相中
偏闕二一相一名爲二不定一。二相倶闕名爲二相違一。
非二盡理説一。不二是前後自相違害一。據二其實理一。
得下有二兩倶不成一兼中餘過上也云云
又云。今云。下卷疏文爲二盡レ理説一。故彼疏云。
若有二兩倶不成一必無二不定一。兩倶不成彼此倶
説二因於レ宗無一。不定之因於レ宗定有云云然聲
生對二聲顯一云下聲非二勤發一無常性故等上者。此
因唯有二兩倶不成一無二不定過一。何者。有法上
義以爲レ因也。今無常性因立敵不レ許二有法上
有一。是故非二宗之因一也。然而示二不定作法一且
擧耳云云
  尋云。現有二兩倶不成一。何以之示二不定作
法一耶
黄雙紙云。問。若爾何説ニ二第七句一。雖三此有二
兩倶全分ノ兩倶不成一。今説二不定一云ハ。以二是
云一見。既不成與二不定一相雙。何云レ不二相雙一耶
師曰。此義難レ思レ之答。九句是作法門。非二必聲・
勝相對而立一。不レ尤二初相一而成レ有而唯尤二後
二相一所以不レ説レ有二不成一實尤曰。有二不定過一。
○理實有二兩倶不成一。九句之中不レ攝者。成
レ無爾云耳。問。因不レ遍二有法一。現有二兩倶不成一。
何云二成レ無不攝。答。理有而無二不成一者。共不
定第三相之過。不成初相之過。説二第三相
之過一之處故。隱二兩倶不成一不レ説也。問。既説
文雖トレ有二兩倶全分兩倶不成一云。何云二隱不
説耶准レ前可レ拂耳云云
  明詮噵之義。依二此文一可二潤色一也
又云。師傳云。長賢律大徳云。第七句因。勝論
與二佛弟子一更須二成立一。而聲生與二聲顯一令レ信二
聲無常一覆立也。故無常性故之因。能遍二於
有法聲一云云隆光律徳難云。陳那菩薩爾九句
安立賜。約下同九句中更須二成立一而用因上。爲下
當不三更須二成立一而用因上。應レ有乙其本計之有
リノマニマニ作法物。何云下更須二成立一之後立中第
七句上云甲耶師曰。所難甚有二道理一云云
  今案。九句門中二・八句。即勝論對二聲論一
立二聲無常宗一之時。既信二聲無常一了。其後
立二此因一耶
  長賢律師之事
律師道詮月日卒。件人武藏國人也。住二大和
國平郡郡福貴山寺一。修求聞持法一得二自然
智一。十二年之間學二一切經論一畢。貞觀六年二
月十六日。僧綱召依二講師次第一。雖レ任二律師一。
擧二弟子長賢一。已講已任二律師一畢。其後參二維
摩會一。於下非二聽衆一床上聽聞。然間講問談論之
間。件道詮乍在下非二聽衆一床上。牒二講問之談旨一
悉辨決。勅使感歎之一。委奏聞之一。仍追被レ補二
令參一。弟子長賢律師即至二初日一依慕諸義一。
道詮已講歩行參レ會。爲レ聞二立義一。在下非二聽衆一
床上。爰採題驚啓凡僧床談義。勅使感レ之奏
聞。仍追被レ任二僧綱一云云國史云。貞觀六年二
月二十六日。道詮律師任。同十一年正月二
十七日。長賢律師任者。仍補任。并口傳之説
已相違於國史一。可レ尋レ之云云
  尋云。此不定即九句中第七句也。第三句
與二第七句一互爲二能所違一。若爾立敵何相違
耶。況略纂中
略纂云。此同品有非有異品有。略有二三種一○
三自他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非二他自一。謂佛
弟子與二聲論師一互對立レ宗。云下聲非二勤發一。無
常性故因上。此因於二共同品一電有空無。於二共
異品一瓶等是有。故是自他同品一分轉異品
遍轉非二他自一云云
明燈抄云○今疏主意。約二他自比及共比量一
以説二三句一。沼法師意。雖二共比量一。約二能立因
自他共別一以作二三句一。故彼纂云。此同品有非
有異品有。略有二三種一○等云云。今引二略纂文一也」
黄雙紙云
  問。論云。此因以二電瓶等一爲二同品一。故亦是
不定文意何如レ文
尋云。非勤發宗以二電空等一爲二同喩一。瓶等
爲二異喩一。而何云下以二電瓶一爲中同喩上耶。若
言二因同喩故一者。宗同異言レ品。因同異云
レ法。何云二同品一耶
疏云。若宗同品。電・空爲レ同至不三唯定成二一
宗一。故亦不定云云
  問。聲生論師可レ許二聲勤勇無間所發性一耶」
疏云。若聲生論。本無今生。是所作性至勤勇
顯發非二所作性一云云
明燈抄云。問。所作性因對二聲顯論一隨一不
成。勤勇發因對二聲生論一應二是隨一一。答。勤勇
發中有二其二義一。一勤勇發顯。二勤勇發生。初
發顯義唯在二聲顯一。後發生義亦通二聲生一。由
レ此應レ知。勤勇無間所發因倶通二二種一。問。若
爾所作亦通レ顯。豈有二隨一不成一。如二穿レ壁顯
空。既是所作。何故所作唯在二無常一。答。穿レ壁
顯レ空唯是所顯。非二是所作一。其所作者唯生義
故云云
又云。若勤勇發通二生・顯一者。何故此文云二所
發顯一耶。豈通二生論一。答。今此生聲對二聲顯宗一。
難二彼宗義一云レ非二勤勇無間所發一故。唯約レ顯
明二發顯義一。若對二聲生一可レ言二發生一。非二發義一。
若不レ爾者。勤勇發顯因對二聲生論一。皆有二隨
一不成一云云
理門論云。或復分別因義別異一故。名二猶預
相似過類一。謂有説言。如三前成立聲是無常。
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一。現見二勤勇無間所發一。或
顯或生。故成二猶預一。今所二成立一爲レ顯爲レ生。是
故不レ應以二如レ是因一證中無常義上等云云
定賓疏五云○外人意説。若勤發顯即是顯
常。我成汝不レ成。若勤發生即無常。即汝成我
不レ成。汝立後者隨取二一義一。即是或墮二自不
成中一。或復墮在他不成中一。故是隨一不成過
也云云 可レ見二全文一
  問。薩婆多對二大乘一立レ量云。我之命根定
是實有。許レ無二縁慮一故。如二許色聲等一云云爾
者此量可レ有二共同分異全不定一耶。答。疏
云。故是自同分異全云云付レ之無縁慮故・
及色聲等因喩。豈非二共許一耶
疏云。如下薩婆多對二大乘一立二自比量一云上。我之
命根至故是自同分異全云云
  尋云
先記云。疏盆等爲異品者。薩婆多宗。麁細極
微倶實。盆既麁微成。如何言二非實一耶。答。據二
彼本宗一。麁微是實。今言レ假者。瓶盆等爲レ假。
今於二麁微上一假立故名爲レ假云云
邑記云。問。命根有法。無縁慮因。色等同喩。
皆是共有。何得三以爲二自比量一耶。若云下唯自
許二命根實有一故云中自比量上者。如レ立二聲無常一。
亦唯自許レ有二無常聲一。應非二共比一。答。聲之無
常但諍二有法之上別義一。不レ諍二聲體一。故是共
比。彼宗命根別有。非三色心法名爲二命根一。體
是實有。不二是有法之上別義一。今約二此命一。大
乘不レ許。名爲二自比一。故彼立云二我之命根一。若
是共量。何須レ言レ我。亦如二色等一雖二復大乘共
有一。然他方佛色他不レ許故。大乘若立即名二自
比一。彼之命根義亦同也。問。前作二自比量一云。
如四勝論立三我實有。徳所依故。如二地水等一。即
宗因喩皆是自許。可レ名二自比一。有部命根宗
雖二是自一。因喩是共。何名二自比一。答。自比量中
有二自他共一。前勝論比量自中自也。今此既用二
共許因喩一。即自中共。亦名二自比一。故不二相違一
云云
又云。問。既立二實有一爲レ宗。即以二實色心等一以
爲二同喩一。無縁慮因ハ色有心無。可レ言二同分一。實
有之宗即以二瓶等忿等一而爲二異品一。無縁慮因
於二瓶等一有。於二忿等一無。此即異分。何名二異
全一。答。彼約二忿等體即是嗔一。可二名爲實。已入二
同中一。不レ同下瓶等積聚多法一而成上。故唯假也。
下文比量多有。此疏皆應二思准一。今更爲レ量。
如下大乘對二小乘一立中我藏識是識攝。無礙故上。
此因於二同品六識等一有。於二色等一無。異品無
爲此因遍有云云
  今案。宗置二我言一。因喩言二自許一。既有二簡別
言一。煩疑二自比之義一耶
問。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不定作法如何
論云。異品一分轉至勤勇無間所發。無常性
故等云云
疏云。謂聲顯論對二聲生一立二是勤勇無間所發
宗。無常性因一云云 略纂不レ出二立敵一也
  尋云。此可二兩倶不成一。何云二不定一耶如前沙
汰之
明燈抄云。此句之中。略纂云。如數論師○此
共量因。自他相望。異分同全也。今疏主意。他
比量中。同異二品更互相望。異分同全也
  問。勝軍論師所立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
不攝因有二不定一云云爾者自比量不定過耶
疏云。大乘若云。我之藏識至如二異熟六識一○
故是自ノ異ニ分同ニ全。如二前所説至既於レ彼
有。亦是因過攝云云
先記云。問。自比量因喩等皆須レ依レ自。何故
因言二極成一。復轉二不極成發智一爲二異喩一耶。
答。今且作法。但取二因異品分轉一。餘不レ論云云」
明燈抄云問。我之藏識是異熟識等。是自比
量。勝軍比量是共比量。既自共別。何成二一
過一。答。雖二是共量一。而取二因ノ異分轉義一故爲二
一過一。有記云。六足發智爲異品等者。問。自比
量因喩等皆須レ依レ自。何故因言二極成一。發智
爲二異喩一耶此問意者。是謂三自
比。非二是共量一
答。今且作法。但
取二因異品分轉一。餘不レ論已上大小乘教本來
倶行。諸小乘師皆同所レ許。故有法中大乘經
者兩倶極成。故是共比。非二是自比一。由二此道
理一。沼師纂中皆擧二共量一以作二三句一。今疏主
旨。擧二自等三一以作二三句一。非レ謂二初量自比量
故。後勝軍量亦自比量一。増一經等兩倶極成
非佛語所不攝。其義易レ解。大乘ハ發智或許二
佛語一。或非二佛語一。由レ此亦即兩倶極成非佛語
所不攝。其六足等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大
小倶許レ非二佛語一故。故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因。於二發智一有。於二六足一無。義如二前説一云云」
明詮噵云。此明三共比量有二自異品一分轉同
品遍轉不定一云云
  尋云。及餘小乘文餘者何義耶
邑記云。疏亦汝大乘及餘小乘至因過攝者。
此言二餘小乘一者謂大乘ノ餘也。大小二乘兩
倶極成非佛語者。謂六足及外道教。言二發智
論大乘既不許二佛説一。即是宗之異品。而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因於レ彼轉。故知亦是異
分同全過攝云云 可レ引二合勝軍比量一
  子微四大種攝不攝之事
疏云。二宗倶説。地水火風極微常住。麁者無
常云云 具可レ見
明燈抄云。二宗倶説等者。案二二十唯識疏下
卷一云。其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若劫壞時。此等
不レ滅。散在處處一。體無二生滅一。説爲二常住一。有二
衆多法一。體非二是一一。故成劫時。兩兩極微合
生二一子微一。子微之量等二於父母一。體唯是一。
從レ他生故。性是無常。如レ是散微皆兩兩合
生二一子微一。子微并本合有二三微一。如レ是復與二
餘三一合生二一子微一。子微第七。其子等二於六
本微量一。如レ是七微復與レ餘合生二一子微第十
五一。子微第十五其量等二於本生父母十四微
量一。如レ是展轉成二三千界一。其三千界既從二父
母二性一所レ生。其量全等二於父母量一故。三千
界爲二識等性一。體唯是一已上後遇二三災一壞二
器世間一。先壞二麁者一。展轉還至二常散極微一。雖三
住在一一處一。不レ容二第二一。故有二質礙一互相觸
對。今無礙因於二空等一有。於二極微一無。此即同
品分有也
  問。理門論中。若於二其中一倶分是有。亦是
定因文疏主何釋レ之耶
疏云。理門論云。若於二其中一至即成二相違一。故
是猶預云云
  尋云。倶分是有之文限二第五不定一者。不三
攝盡不定一失。謂見二理門文一。以若不共乃至
一向離故者。不共不定也。諸有皆共無簡
別因等者。共不定也。若於其中倶分是有
之文。不レ攝二同分異全・異分同全一者。何文
可レ説二三・四不定一耶
又云。如二此文一者。不定相違可二相並一耶。
  又簡二別餘一故者。何事乎
先記云。疏理門論云若於其中倶分至由有
相違及正因者。此意即此倶分句除二異品一
分一。即成二正因一。若除二同品一。即名二相違一。若倶
不レ簡。即名二不定一也。簡別餘故是名差別等
者。即與二上四差別一不レ同。上四唯是不定。二
品倶有不二簡別一故。今簡二異品一。且言二定因一。若
除二同分一。即相違也。今此第五倶分有二所簡
別一。即成二正因一也云云
明詮噵云○引二周記一云意云。簡除異喩樂等
心所一。故成二正因一。量云。聲常。無質礙故。同如二
虚空一。異如二瓶等一。簡除同喩一分虚空一。故成二
法自相相違一。量云。聲無常。無質礙故。猶如二
樂等一云云
後記云。理門論云若於其中至是名差別者。
此中意説。同品異品倶有二一分一爲二倶分一。問。
既若分有相是不定。何故彼論言二倶分是有
亦是定因一。答。雖二倶分有一。互隱不定。亦成二正
因及相違一也。簡別餘故是名差別者。第五不
定與レ前同別前之過。但同異及唯是不定。第
五不定若別二於前一。若有二簡別一。即成二正因及
相違一也故差別於餘一名二不定一也。不二唯是正一
不二唯相違一故名二不定一。與二前四過一全同不同。
故彼論云二倶分有一者。簡別於餘一是名二差別一
云云
明詮噵云。仁云。簡別餘故者。同品一分有之
邊。及異品一分無之邊。取爲二正因一。而簡別
餘之同品一分無之邊。及異品一分有之邊一。
故成二正因之類一也。非レ謂二眞實正因一也。問。何
故第一・三・四不定非二簡別一耶。答。同品異品ニ
貫通。不レ應二簡別一故。不レ具二正因及相違因一
故。准可レ知故不二簡別一也云云
明燈抄云。若於其中倶分是有等者。釋二此文一
中諸説不同。備・測二師約二餘三不定因一以釋二
此文一。即九句中。第三同品有異品有非有句。
第七同品有非有異品有句。第九同品有非
有異品有非有句。此之三因並於二同品異品一
倶分是有義。亦是定因。謂若有立二聲是勤發。
無常性因一。此勤發宗。瓶等爲二同品一。無常性因
於レ彼遍有。電空爲レ異。此無常因於二電等一有。
於二空等一無。故是同品有異品有非有不定因。
若有立云三聲是世攝。無常性故。猶如二瓶等一。
此世攝宗。瓶等爲二同品一。無常性因於レ彼遍
有。空等爲二異品一。於レ彼遍無。故是正因。餘二
准レ此。亦成二正因一及成二違因一。故與二不共一及
共因。義有二差別一。望二同無異有義一。即成二相違
因眞似交雜故成二不定一。賓法師約二相違決定一
以釋二此文一。若於其中者。若是於二其一有法中一
也。倶分是有亦是定因簡別餘故者。兩人各別
立二同品一者。相對明レ之。名爲二倶分一。且如二聲・
勝二外道師一。同依二一種聲有法上一。勝論同品
即説レ如レ瓶。聲論同品即説二聲性一。兩師立因
於二此倶分一各自是有。彼勝論師已立二定因一。
此聲論師亦是定因。何故名レ定。釋云。以二同
有一簡別於餘一。異中無故。翻レ此而説。聲論爲
レ彼。勝論爲レ此。是名差別者。聲論對二於勝論
師一。立二所聞之因一。有二聲性喩一。亦是定因。簡別
餘一故。可レ言レ得二是相違決定一。今對二佛法一立二
所聞因一無二聲性喩一。既不レ得レ説二亦是決定因一。
簡別餘一故。故所聞因望二兩品中一。同不レ名レ有。
異不レ名レ無。是名二與彼相違決定差別義異一
也。若所聞因對二勝論師一。即相違決定中攝。若
所聞因對二佛弟子一。即不共不定中攝。是名二差
別義門之異一云云
又云。今此疏主即有二二解一。第一説意。約二六
不定中第五倶品一分轉一以説二此文一○謂此
第五倶分之義即有二三義一。一不定因義。同
異品中皆分有故。二相違因義。同品分無。異
分有故。三定因義。不下於二一分異品一轉上故。簡
別餘故是名差別者。前不共因無レ有二定義一。
簡別自餘不定因一故。是名二不定一與レ餘差別
云云
  第二解之事
疏云。或於二其中一倶分有者。非二唯此一一。第三・
四・五皆名二倶分一至是名二不定一。與レ餘差別云云
  尋云。第三無二正因一。第四無二相違一。何云三三・
四・五皆有二正因相違之義一耶
又若作二後解一。攝二不定一盡者。攝二一・二及六
不定一云歟。如何
先記云。疏或於其中倶分有至第三四五皆
名倶分者。非三此第五名爲二倶分一。第三・第四
及第五。三各不同名爲レ倶。各有二分過一。名爲二
倶分一。非三此第五同異分有名爲二倶分一。或此後
解。同異二品。或全或分。二品倶有。即名二
倶分一也。若依二前解一第一・八二品。皆全非二
一分一故。或倶分者。非三三・四・五名爲二倶分一。倶
同異二品倶有二此因一。名爲二倶分一。非下是但有二
一分一名レ之爲分。若爾不共不定二喩皆無。
如何倶分。答。如二前所説一。宗法同異。彼同亦
有。瓶空之上。常與二無常一。是法同異。所聞性
因於レ彼亦有。以三此因遍二二宗一故。名爲二倶
分一云云
又云。疏若作後解攝不定盡者。非二六不定皆
總攝盡一。但攝二分不定一盡。問。何故不レ言二初不
定一。法師云。且説レ分者。不レ説二初一一者。同品
異品名爲二倶分一。即攝二初一一故。六中攝レ得レ四
也。謂一・三・四・五也云云
後記云。或於其中倶分有等者。此第二解也。
非唯此一者。非三唯此第五倶品一分轉名爲二
倶分一也。但同異倶有即名二倶分一。非三倶一分
名二倶分一也。若作後解攝不定盡者。意云。倶
是同異倶有者。是此倶分名中攝盡。非レ攝二第
二及第六一也云云
明燈抄云。文或於其中至易故不説者。此第
二解。約二六不定中三・四・五過一以説二此文一○
此説意云。同品之分異品之分。皆爲二倶分一非二
唯第五倶品一分轉一。倶有二一分一名爲二倶分一。
不レ問二分全一。若分若全。分有全有。皆名爲レ有。
故云二倶分有一也。此三句中。隨二其所應一亦有二
三義一。一不定因義。二定因義。三相違義。准
レ前可レ解。故更不レ説。問。此三句中唯攝二三不
定一。第二不共・第六決違。三句不レ攝。如何今
云下若作二後解一攝二不定一盡上耶。答。初共不定三
攝無レ疑。第九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句中
攝二不共過一。同異品中各取二非有一。故攝二不共一。
此三句中有二定因義一。聲・勝二論所作・所聞亦
各定因。是故得レ攝二決定相違一。由二此義一故。故
云下攝二不定一盡上云云
邑記云。疏或於其中至名爲倶分者。此解自
同異二品倶有二此因一名爲二倶分一。非二倶一分一。
故不二唯第五一也。有疏本言三第一・三・四・五皆
名二倶分一者。此唯攝レ三。一字&T049481;也。然理門抄。
釋二倶分有一。亦唯攝レ三。謂同分異全・同全異
分・及倶一分。並名二倶分一。同品異品因皆有
故。問。若爾應レ攝二共因一。二品轉故。答。彼論云。
亦是定因。簡別餘一故。即簡二於彼一。故知不レ攝。
故彼抄釋。亦是定因者。謂此因若改二宗法一。可
レ成二正因及相違因一。如二第三不定一者。聲非二勤
勇無間所發一。無常性故。若改レ宗云。聲是世
攝。無常性故。同喩如レ瓶。異喩如レ空。故成二正
因一。若言下非二世所攝一。無常性故上。此因同無異
有。即成二相違一。其第五因設不レ改レ宗。正違皆
有。如二疏已説一。今此後解。倶分既攝二三因一。理
門所レ言簡レ餘差別者。但簡二共不共一。義有レ異
故。謂彼二因必無二正因及相違一。故爲レ簡二於
彼一故言二差別一云云
又云。疏若作後解攝不定盡者。理門初明二不
共一向離故一。次論云下諸有皆共無二簡別一因。
此唯於レ彼倶不二相違一。是疑因性上。此明二共不
定一也。以丙云下若於二其中一倶分是有上。此中若不
レ攝レ三但攝二第五一。即攝二九句中五不定一不レ盡。
同分異全。同全異分。無乙處攝甲故。故後解正
云云
明詮噵云。備云。因明師云。簡別宗一故。其因
成二正因一。亦成二相違因一。且如二第四本量云一。聲
勤勇發。無常性故。同如二瓶等一。異如二電空一。今
改レ宗云。聲是世攝。無常性故。同如二瓶等一。異
如二虚空一。故成二正因一。第三・第四句亦准知。今
疏主破云。若改二本宗一成二正因一者。不共不
定因亦改二本宗一可レ成二正因一。其本宗云。聲
常。所聞性故。今改レ宗云。無漏聲世所攝宗所
聞性故因如二有漏聲一喩共不定亦爾。今改二本
宗一云。聲無我宗所量性故因如二瓶等一切法一
喩以二一切法皆無我一故。由レ有二此妨一故。今疏
主不レ改二本宗因一。而其本因二品有故。以二同
品定有之義邊一成二正因一也。以二異品遍有之
義邊一成二相違一也。不共不定因。二品中無故。
不レ成二正因一。亦不レ成二相違一也云云
  餘師釋上釋之所。明燈抄引レ之。可レ見
  倶分一分轉自他共三之事
明燈抄云。文此亦有三至品一分轉者。小乘
返立等者。如下薩婆多對二大乘師一立二自比量一
云上。我之命根非二是異熟等一。因喩同レ前。此約二
他自共比一以作二三句一。略纂約二共比量一以作二
三句一。一自倶品一分轉非他謂聲論師對二佛
弟子一立レ宗云二聲常一。因云二無質礙故一。此因於二
共異品一。樂有。瓶無。於空有。極微無。今此望
レ自是倶品一分轉。望レ他不爾。故是自倶品
一分轉非レ他。二他倶品一分轉非レ自。謂佛弟
子對二聲論一立レ宗云二聲是常住一。因云二無質礙
故一。此因望レ他。極微同品無。空等有。於二共
異品一。瓶等無。樂等有。故是他倶品一分轉
非レ自。三自他倶品一分轉非二他自一。謂聲論對二
勝論一立云。聲常爲レ宗。無質礙故爲レ因。此因
於二同品一。虚空有。極微無。於二共異品一。瓶等無。
樂等有。故是自他倶品一分轉非二他自一也。
雖二是共量一。因喩之中自他互望以作二三句一。故
與レ疏別云云
略纂云。此倶品一分轉略有二三種一。一自倶品
一分轉非レ他。謂聲論師對二佛弟子一立レ宗云二
聲常一。因云二無質礙故一。此因於二共異品一。樂有。
瓶無。於レ空有。極微無。同品中。空等有。極微
無。今此望レ自是倶品一分轉。望レ他不レ爾。故
是自倶品一分轉非レ他。二他倶品一分轉非
レ自謂佛弟子對二聲論一立レ宗云二聲是常住一。因
云二無質礙故一。此因望レ他。極微同品無。空等
有。於二共異品一。瓶等無。樂等有。故是他倶品
一分轉非レ自。三自他倶品一分轉非二他自一。謂
聲論對二鵂鶹一立云。聲常爲レ宗。無質礙故爲
レ因。此因於二同品。虚空有。極微無。於二共異品一。
瓶等無。樂等有。故是自他倶品一分轉非二他
自一也云云
  尋云。初二句作法亦可二共比一。何云二自與一
レ他耶
又佛弟子何立二聲常宗一耶
卷首表紙ノウラニ
  的都漷反。射禹也。禮記。君子道闇然而日影。小人之
道的然而日鄭。畜山人淺近易レ知
也。野王案。的明然見也。云云
定賓疏三云。若爾彼執通レ外是所レ須者。如何
破レ之。無二先破内也。既別立レ量。外聲無常。
因云二所聞性故一。猶如二内聲一。故亦可レ破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九終
  癸丑冬十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書寫
二十二日以二寫本一一校了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 (第二十帖)
  相違決定名之事
疏云。具二三相一因。各自決定至第三・第六兩囀
倶。是依主釋也云云
前記云。疏相違之決定決定令相違者。此意。
所作性因是常宗我相違因也。何是無常
因是也。所聞性因是無常宗*我相違因也。
*何是常宗因是。此屬第六囀屬二聲中攝一。依
主釋也。決定令相違者。此意。由二所作因。由四
皆令三宗成二相違一。何者。是所作因。成二聲無常一。
所聞因成二聲是常一。爲二此決定一令二相違一也。第
六・第三二囀。如レ次配レ上。相違之決定。決定
令二相違一云云
  後記・邑記・明燈抄倶釋レ之。可レ見
  問。以二所聞・所作二因一可レ爲二正因一耶
問。二・八因可レ云レ非二正因一耶
疏云。有比量云。此之二因非二是過因一。三相具
故至決定智故。如二餘正因一云云
  尋云。諸正因皆攝二二・八句一。何云レ如二餘正
因一耶
後記云。如餘正因者。問。九句之中。但二・八
因名爲二正因一。今爲二所立一何有三正因爲二同喩一
耶。而言二如餘正因一。答。一切正因不レ過二九句
之中二・八因一也。今意且取論中指レ法。擧二所
作因及勤勇因一名爲二二・八一。以在二宗中一。其實
二・八之中但是正因皆在レ中攝。故指二如餘正
因得レ爲二同喩一也云云
邑記云。問。二・八之外何得三更有二餘正因以
爲喩耶。答。若據二同有異無一。即一切正因皆
二・八攝。今且約二九句中第二所作・第八勤
勇一而爲二比量一。故餘正因爲二同喩一也云云 其意
同二後記一也
明詮噵云。仁云。若二・八因非二正因一者。即立
論者可二問云一。汝等立二正因一耶。若言レ有者。即
其爲レ喩。若言レ無者。即難言。汝等所立不
レ成也。其許二正因即名二餘正因一也。謂除二二・
八因以外有二正因一也云云
千金莫傳云。平備
明燈抄云。文有比量云至如餘正因者。有比
量云等者。未レ詳二其人一。可レ撿。此之二因不定
因攝令敵證者生疑智故如五不定者。此與二
前本量一作二決定相違一。前本量主。勝・聲二因
説二無過因一。豈許レ令レ生二疑智一。由レ此明知令三敵
證者生二疑智一故ノ因。有二隨一不成過一。又後量
因不レ令三敵證生二定智一故ノ因。亦有二隨一不成
過一。與二前第二量一亦作二決定相違一云。二・八句
因正因所攝。生二敵證者決定智一故。如二餘正
因一者。前本量主。不レ許三二・八正因生二決定智一。
若許レ生二決定智一者。豈立非正因宗一。故知生二
敵證者決定智一故ノ因。亦有二隨一不成過一云云
  尋云
又尋云。爾者以レ此爲二不定因一意何
略纂云。論此二皆是至倶名二不定一。述曰。此即
第三雙結二兩宗一因皆有レ過。一有法聲。其宗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61 562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