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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論疏明燈鈔 (No. 2270_ 善珠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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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270 [cf. No. 1840]

因明論疏明燈抄卷第一疏第
一本
  日本沙門釋善珠抄
    稽首難思眞妙法 證入實相牟尼尊
    域龍天主諸聖衆 翻譯敎主梵木叉
    於此因明大智海 我今隨力抄文義
    爲令法燈常無絶 願共衆生入正理
文。詳夫空桑啓聖。資六位以明玄。苦頼
興仙。暢二篇而顯理者 今此序中。分爲
五段。第一詳夫空桑至難得而名也者。述
如來境智甚深難測。第二曁乎二十至驚飈
之卷秋蘀者。明天主菩薩。造入理論。釋佛
經中因明八義。第三自時厥後至斯典未備
者。明先代三藏等爲非也。第四惟我親敎
至道理攸暢者。明奘三藏所翻爲是也。第
五基謬參資至幸留心而鑒照矣者。叙基
師自謙述作也。初中有二。先擧外書儒道
二敎微妙不測。後豈若下。明内典佛敎幽
深難解。初中又二。初擧儒書。周易六爻爲
六位。後擧道敎。老子五千文爲二篇。言詳
夫者。斯發端之辭也。此辭非一。隨樂擧之。
然蓋聞竊以者。似疑詞也。詳夫若夫者。似
定詞也。隨當所説。宜應擧耳。言空桑啓聖
資六位以明玄者。搜神記曰。孔子之母。曰
顏徴在。鄹人也。與*鄹大夫叔梁紇。野合
有身。卽而徵在遊於大澤之陂睡臥夢。
黑帝遣使請己。已往而夢交。帝語之曰。
必乳於空桑之中。覺而體有感焉。遂生孔
子。而有聖徳。空桑之地。今名爲孔竇。在
魯南山之穴孔。含文嘉曰。伏犧徳合上下。
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伏犧
則而象之。乃作八卦。周易説卦曰。易六位
而成章也。註云。六位爻所處之位也。言六
位者。釋名曰。位立也。説文曰。位列也。爻所
陳列。故稱爲位。位既有六。故言六位。則
六爻也。爻効交反。効也。効習也。案爻易卦之
畫也。布宣於爻。放効萬象也。且約人事説
者。一位爲士。二位爲大夫。三位爲三公。四
位爲諸侯。五位爲天子。六位爲宗廟。但三
爻始造總於萬象未盡故。因而重之。乃
有六爻也。三爻者即三才。謂天地人。此天
人。各有體用也。體三者。即三才也。天用
者陰陽也。地用者剛柔也。人用者仁義也。且
此周易。三聖所造。何者。易乾下
乾上
&MT02520;此上
下三畫。合六爻位。是伏犧所畫。時未出文
書也。謂天地未分時。混合純然。猶如鶏子。
陽氣上清爲天。陰氣下凝爲地。人物感陰
陽。而生其中。畫成以來。經六帝至八。文
王時。方作卦辭。卦者桂也。周易者。如虚
空含萬像。以八卦而該羅萬物。故云卦
也。周公作爻辭。謂六爻別別。廣釋故。文王
者總六爻而説故。孔子作十翼。孔頴達周
易正義曰。孔子既作十翼。易道大明。已上
即伏犧。文王。周公。孔子。合爲四聖。然名三
聖者。周公者文王之子故。不別擧耳。言玄
者。即易道也。精微難測。名之爲玄。唯識疏
序云。六位精微。資象翼。而筌理。言象翼
者。有人云。周公造象者不然。孔子所造。十
翼内。有上下二象。即此象也。然象則別。翼
則通。除翼已外。更無別象也。翼者即十翼
也。翼羽翼也。孔子賛明易象。爲之羽翼
也。有博士云。象者。非十翼内象也。象者。指
根本文王之書也。翼者指枝末孔子之傳
也。言苦頼興仙暢二篇而顯理者。此出道
教也。史記曰。老子者。楚苦懸厲郷典仁
里人。名耳。字聃。姓李氏。周守藏室之史也。
見周之衰。遂去至關。關令尹喜曰。子
將隱矣。強爲我著書。於是老子*廼著書
上下篇。言道徳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
其所終。撿裴松之北征記。酈善長水經等。
厲字皆作頼。據列仙傳。老子登仙。故云興
仙。言老子著是二篇書。顯明道徳之義理。
已上言二篇者。謂老子上下二篇。八十一章。
五千餘言也。篇書也編也裎也。所以二者
取象天地。先道而後徳。所以經云道之尊
徳之貴。天爲上。地爲下。天以四時生。地
以五行成也。言老子者。亦老亦子。故云老
子。有謗者子。云李老。生白首。非福相。
教尹喜。令殺其親。非道徳。歴仕四王。位
不遷不遯。哀世而遯亡。非智能。既云生
白首。故云亦老亦子。故云老子。既説二家。
一道家。二徳家。但有二卷。此三玄之一也。
言道徳者。道是本。徳即末也。道者術也。謂
經術政教之道也。徳者得也。謂徳美所歸。
無有不得。故曰有徳也。體即忠信貞實
也。夫論道徳者。盈氣含精。至虚至一。
應群變而常寂。生萬物而無心。不爲也而
無不爲。不化也而無不化。若幽谷之應聲
也。不限宮商之殊。如明鏡之待物也。豈
惡嗤好之異也。唯識疏序云。二篇
玄妙。藉蒙列以探機。言蒙列者。蒙則是莊
周姓莊。名周。宋國蒙縣人也。列者。列子也。
列子得風仙。乘風而行。號爲風仙。列子
八卷。莊子三十二卷。二篇玄妙。憑蒙列以
通幽。故云探機
文。豈若智圓十力。陶萬像以凝規。悲極
三輪。廓五乘而垂範者 後明内典佛教
幽深難解。文中有二。初智境無窮。後是以
下。機縁有限。此初也。言豈若者。内外優
劣也。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内鑑三明。外
流七辨。智無不達。徳無不備。然則。以空
桑苦頼對之蟻封之與須彌有所説法理深
而義奧。以六位二篇比之牛跡之與溟海。
故言豈若。言智圓十力陶萬像以凝規者。文
亦有二初智境深。後悲教大。此初顯智境
深也。智者正後兩智*也。萬像者眞俗二諦
也。境有性相。性謂眞性。相謂俗相。智亦
有二。縁眞名正體。縁俗名後得。總擧二
智。故名爲智。言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二
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脱三摩地。三摩鉢底智
力。四根勝劣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
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
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如對法論第十四
説。陶徒高反。方言陶養也。又暢也。規九隨
反。顯圓爲規。如兩岐木。二諦性相。總言萬
像。無像之像。爲眞性故。正智證眞。後智
證俗。二智各證眞俗性故。云凝規凝結
也。悲極三輪廓五乘而垂範者。後悲教大也。
悲者。無縁大悲。無數劫中。修廣大因。所得
悲也。三輪者。即經所説三種法輪。一轉法
輪。如四諦教等。三道轉故。別得轉名。二
照法輪。如般若教等。空照有故。獨得照
名。三持法輪。三乘倶持。故名爲持。非記
心等。名爲三輪。廓口郭反。大也。方言。張
小使大。謂之廓。三輪教者。淺深次第。淺
至深故。初時有教。第二空教。第三中道*也。
五乘機者。勝劣次第*也。勝及劣故。第一菩
薩。第二獨覺。第三聲聞。第四不定姓。第五
人天。以機從故。可淺深次。小至大故。
依此義旨。即置廓字。張小使大。謂之廓。
故言。佛慈悲。本願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
生。所以依方便。從陳如等。至勝義生。爲
五乘機。從小至大乘三輪教故。言垂範。
即以教法。名之爲範。範音犯也。法也。即
法華言。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即趣波
羅奈。轉四諦法輪。即此意也。
文。是以應物機於雙樹。至教浹於塵洲。歸
眞寂於兩河。餘烈光乎沙劫。大矣哉。固難
得而名也者 後機縁有限也。能化所化。有
共不共故。釋迦佛機縁有限。迦葉。純陀。須
跋多羅等。名爲物機。&T025632;尸那城。沙羅林樹。
名爲雙樹。於諸樹中。八樹殊特。故名雙樹。
如來住此。爲諸機縁。説涅槃等諸大乘經。
從此已後。涅槃佛性等。至極教。班宣微塵
等諸刹土。此顯現在之功業也。歸眞寂於兩
河餘烈光乎沙劫者。如來所證。大涅槃。名
爲眞寂。亦名眞解脱。近於尼連禪河。跋提
河等。入大涅槃。故名兩河。機縁既盡。化用
歸本。名之爲歸。或此土縁盡。歸於他土。
故名爲歸。悲智無窮。故爲後機縁。作得
縁。故言餘烈光乎沙劫。此顯滅後之功
業也。今又解云。是以應物機於雙樹等。蒙
三時教。總名物機。初菩提樹。後沙羅樹。名
爲雙樹。佛常眞寂。就迹言之。初浴尼連。
以入眞寂。後近提河。以入眞寂。故云歸
寂於兩河等。若不爾者。是以二字。非釋上
句。烈力折反。尚書曰。克從先王之烈。孔安
國曰。烈業也。爾雅亦云。郭璞曰。烈謂功業
也。釋迦設教。隨三世佛之法式。故須方便
説。此似克從先王之烈。故言餘烈光乎沙
劫。言大矣哉難得而名也者。總歎前後功
業大矣
文。曁乎二十八見。蟻ノ如クニ聚於五天。一十
六師。鵄ノ如クニ張於四主。爰有菩薩號商羯
羅。聖者域龍之門人也者 從此文下。至
卷秋蘀者。第二明天主菩薩。造入理論。釋
佛經中。因明八義。曁其器反。至也。二十八見
者。對法論第十二卷。引大法鏡經云。若諸
菩薩。隨言聚義。不如正理。思擇法故。便
生二十八不正見。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
減分別見。損減眞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
羅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
見。不立宗見。憍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
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
増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
見。不可譽見。廣大見。増上慢見已上又引彼
經次後文云。如是諸見。十七即十。十即十
七。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解云。爲顯總
別。方有此言。爲欲開示如上所説。十七種
見。諸過失門。復説餘見。謂即相見。必於見。
無見見。此實堅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
切相想故。乃至。根本見。名廣大見。由此當
來諸惡見類。轉増廣故。由此義故。云十七
即十。十即十七。即上所説。二十七見。皆名
増上慢見。竝能發起虚妄無實。増上慢故。
由此義故。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也。
言五天者。即五天竺。西域記第二云。天竺
之稱。異議糺紛。舊云身毒。或曰賢豆。今
從正音。宜言印度。印度之人。隨地稱國。
殊方異俗。遙擧總名。語其所美。謂之印度。
印度者。唐言月。月有多名。斯其一稱。言。諸
群生。輪迴不息。無明長夜。莫有司晨。其猶
白日既隱。宵燭斯繼。雖有星光之照。豈如
朗月之明。苟縁斯致。因而譬月。良以。其土
聖賢繼軌導凡。御物如月照臨。由是義
故。謂之印度。諸見糺紛。故喩蟻聚。一十六
師者。外道雖有九十五種。大意莫過十六
異論。如伽揚頌曰。執因中有果。顯了。有去
來。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邊無邊。憍亂。
見無因。斷。空。計勝。淨。吉祥。名十六異論。
謂因中有果宗。從縁顯了宗。去來實有宗。
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
在等因宗。害爲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
憍亂宗。諸法無因宗。亡事斷滅宗因果皆空
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
宗。廣如瑜伽第六七卷。顯揚第九十卷説。
部執分張。故喩鵄張。言四主者。西域記第
一云。瞻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濕
宜象。西寶主。乃臨海盈寶。北馬主。塞勁
宜馬。東人主。和暢多人。釋其縁由。如彼廣
説。今此論者。治見トノ病。之勝藥也。智度
論言。有毒草處。不遠必有治彼藥草。即
以論主。爲大醫王。以論即爲能治勝藥。故
言爰有菩薩。號商羯羅。論主名義。如下自
説。言域龍者。若依梵音。摩訶陳那伽。此云
大域龍。佛涅槃後。一千餘年。南印度境。案
達羅國。有一論師。出現於世。聲徳遠振。智
冠千古。於五印度。大域之内。立破自在。如
龍勢力。名大域龍。此商羯羅即彼門人。故
言聖者。域龍之門人也
文。既資善誘。實號多聞。挹惠海於深衷。竦
義山於奧府。故乃鑿荊岑而採璞。游合
浦以求珠。祕思優閑。乃製宏論者 既
資善誘實號多聞者 善誘。論語顏淵曰。
夫子循循然。善誘人。言。夫子正以此道。
進勸人。有資序也。資如來誘。阿難得多聞
之稱。資域龍誘。天主得多聞之號。故言資
善誘。號多聞也。惠海者。菩薩智惠。廣深
如海。故言惠海。言深衷者。顏延年五君詠
曰。深衷自此見。注云。衷謂中心也。言義
山者。智海既深。義高如山。故言義山。竦先
隴反。廣雅竦上也。按莊子。疎而高飛是也。
文從心竦或作疎。義亦通也。奧府。
謂心府。凡言心者。六府五臟之通名也。府藏
小人。其心亦小。府藏大人。心亦大也。府
宇反。廣雅府聚也。白虎通曰。人有六府。謂
大腸。小腸。膀胱。胃。三焦膽也。醫師傳言。膽
令眼得光。別於五色。胃者。受納飮食。
絡脈纒胃。令得煖氣。飮食成就。若多食人。
絡脈斷絶。令塞於氣。因便病生小腸者。受
胃下食。令清濁別。其清氣者。去於膀胱。以
成小便。濁氣之者。下於大腸。以成大便。言
三焦者形相難擬。唯是氣耳。上焦若霧。能
納飮食。令不外出。中焦若滿。能持胃物。
不上不下。以令成熟。下焦若涜。能持大
腸及膀胱物。以不漏失。令有其時。六府行
相。大意如是。鑿荊岑而採璞者。韓子曰。楚
人和氏。得璞玉於楚山之中。奉而獻之
王。使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顏師古註。漢書
曰。荊即楚也。此句意云。將造此論。天主。先
案佛經大論。尋因明筌得其實理。如得璞
玉於楚山之中。游合浦以求珠者。後漢書
曰。孟嘗遷合浦太守。郡不産穀實。而海
出珠寶。按續漢書地理志。合浦郡屬交州。
此句意云。天主。後學正理門論。爲得妙
旨。求因明義。如游合浦。以求珠。祕思優
柔乃製宏論者。思筌思義故云祕思。先後
深思。如實合理。故云優聚
文。其旨繁而文約。其理幽而易曉。寔法戸之
樞機。乃玄關之鈐鍵矣者 下文有二。初
讃論徳。後標論嚴。此讃論徳也。此論即。
以摧伏他論。建立自宗。有廣大徳。立
破他。利他之廣徳也。現比悟自。自利之大徳
也。然則。此論八門兩悟。旨繁文約。五分二
因。理幽易曉。若人依論。通達此義。則於
諸法。無所障滯。無所礙留。故得大自在。
得自在故。二利圓滿。因明論徳。其在此
矣。法戸之樞機者。玄應衆經音義云。樞齒
臾反。廣雅樞本也。爾雅樞謂之五迴反
璞曰。謂門戸扉樞也。諸佛聖教。通號法戸。
因明云樞機。玄關之鈐鍵者。王簡栖。頭陀
寺碑文曰。玄關幽楗。註曰。喩法藏。今言玄
關。喩聖教。鈐鍵喩因明
文。遂令勝論。數論同喬山之押春卵。聲生
聲顯。譬驚飇之卷秋蘀者 後標論嚴也。
今此論者。以因明風。扇正論火。使邪宗薪
燒滅無餘。是故説此。爲論莊嚴。故廣百言。
又扇因明廣大風。誰敢如蛾投猛焔。解云。
因明正是。證成道理。決判比量有過無過。
證成邪正。是僞是眞。明如是因故。曰因明。
體廣用大。故言廣大。謂遍内外諸道。亦遍
大小諸宗。故名體廣。即能破邪立正。亦能
遣相入理。故名用大。所以爾者。破諸邪
執。建立佛法。若離因明。永不得辨。故三惠
觀行。遣塵入道。不依比量。終不得成。
以是義故。名爲廣大。論主。用此廣大因明。
扇其論火。火焔彌猛。能燒世間。勝數論
等。邪宗積薪。故寄大風。以喩因明。以之即
爲論莊嚴也。喬山者。高山也。秋蘀者。毛詩
曰。蘀兮蘀兮。風其吹汝。毛萇曰。蘀槁也。箋
云。槁謂葉也。木葉槁。待風乃落也。抱朴
子曰。如秋風之掃枯葉。言。破諸外道。譬猶
高山之壓春卵。烈風之落秋葉也。蘀音他
落反
文。自時厥後。教思波紛。勝躅肇彰。耽翫終
廣。粤以金容皎夢。玉牒暉晨。雖至教已隆。
而斯典未備者 第三。明先代三藏爲非
也。自時厥後教思波紛勝躅肇彰耽翫終廣
者。此明天竺盛行也。言。陳那天主。各造此
論。破邪立正。自此其後。五天竺中諸賢。悉
崇於此因明。使教學思。如波糺紛。故言
教思波紛。自時厥後。爾雅。時寔是也。厥居
越反。因明勝躅始彰學士耽翫終廣教思者。
周易臨卦象曰。君子以教思無窮。正義曰。君
子但須教化。思念無窮已也。欲使教恒不
絶也。勝躅者。漢書音義曰。躅迹也。猶言勝
迹也。躅直録反。粤以金容皎夢等者。此明
漢地未行也。昔後漢孝明皇帝。夜寢。夢見
金人丈六。頂有日月光。飛來殿庭上。旦集
群臣。以問所夢。大博史毅對曰。臣聞。西域
有神。號之爲佛。陛下所夢。將必是之。帝即
遣蔡愔秦景等十八人。往西域尋訪佛法。
蔡等至天竺國。遇見沙門攝摩騰竺法蘭
等二僧。景等乃求請之。二僧即許。共至洛
陽。帝見大悦。甚尊重之。即於城立精舍。
住之。二僧在寺。翻譯胡經。一從漢言云云
具如漢明帝法本内傳説。金容皎夢。其事
在茲。言玉牒暉晨者。明感夢後。梵本經來
也。玉牒者。亦名貝牒。對金名玉。牒謂簡牒。
即經書之通稱也。此文意云。先代有摩騰等。
諸三藏等。持經教等。度來漢地。而因明典。
未備傳也。
文。唯我親教三藏大師。道貫五明。聲映千
古。嗟去聖之彌遠。慨心氷之未釋。遂乃振
錫中區。以發覺城之地。尋師西夏。直詣耆
闍之山中者。第四明奘三藏翻譯爲是也。
道貫五明者。五明如下。振錫中區以發覺
城之地者。從大唐國。發西國也。覺城地者。
有人傳云。善財童子。求法之時。初出去城。
名爲覺城。亦名福城。福地成覺。故名福城。
言。今此三藏。已向西國。如善財童子求法
時同也。今詳不然。五印度中。摩竭提國爲
最大國。統攝諸國。其伽耶城。在此國内。去
伽耶城不遠。我佛得成正覺。今言覺城
之地者。總別倶合。名覺城地。即摩竭陀國
是總。伽耶城及菩提樹處是別。今并總別。
云覺城之地。所以得知。西域記第十云。迦
摩縷波國王號拘摩羅。雖不淳信佛法。然
敬高學沙門。初聞有至那國沙門。在摩掲
陀那爛陀僧伽藍。遣使延請等云云既最初至
國是摩竭陀。明知。覺城是摩竭陀
文。&T051545;曩哲之未聞。竝包心極。架前賢之
不覿。咸貫情樞。於是貝葉撰於微言。家
邦返以神足。方言既譯。道理攸暢者。&T051545;
力振反。韻集曰。&T051545;車輾。輾猪璉反。字書或
作辰儀禮讀辰爲弊。鄭玄曰。辰猶挾録
之也。占夏構架也。貝葉者。具謂貝多
樹葉。意取梵本經也。如惠苑師。華嚴音義
説。家邦返以神足者。西域云。廓群疑於性
海。啓妙覺於迷津。於是。隱括衆經。無片言
而不盡。傍稽聖迹。無一物而不窺。周流多
載。方始旋返。十九年正月。屆于長安。親踐
者一百一十國。傳聞者二十八國。已上暫爾
踐巡。一百一十國。未滿二十年。急屆長
安。如乘神通飛來。故云返以神足。方言
既譯道理攸暢者。唐梵兩語。彼此合實。故
云道理攸暢
文。基謬參資裂。欣夕死於朝聞。恐此道
不行。略述於閲釋。示綱紀之旨。陳幽隱
宗。庶明懸智鏡者。幸留心而鑒照
矣者 第五段。明基自謙述作也。資
宜作列。言參預弟子之等列也。欣夕死於
朝聞者。論語曰。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略
述於閲釋者。指三卷疏也。閲餘説反。簡也。
開也。示*綱紀之旨者。諸因明中。深妙要義。
即立破正邪。紀綱道理也。陳幽隱之宗者。即
指下隨四門。所説幽隱之宗。即一部内之
所明也
文。今此論中略以四門分別。一叙所因。二
釋題目。三彰妨難。四釋本文。第一叙所因
者。因明論者源唯佛説。文廣義散。備在衆
經。故地持云。菩薩求法當於何求。當於一
切五明處求。因明者爲破邪論安立正道
者 依沼纂意。於此門中。有五所因。第一
因明論者至案立正道者。明佛説所因。第
二劫初足目至立破之則者。明世親説因。
第三有陳那菩薩至照解之所由者。明域龍
説因。第四商羯羅主至以爲此論者。明天
主説因。第五大師行至司南有軌者。明翻
譯所因。今此文者。初佛説所因也。言佛説所
因者。夫法性甚深。唯一切智。乃可窮盡。教
相玄頤。非諸聖者。尋思所知。然則。妙覿所
詮。莫過二諦之理。推其能説。乃成三藏
之文。雖復言三。一音之説恒在。或談二諦。
不二之義常存。故知。諸法自相。非定一異。
有無倶非。心言路絶。教理甚深。豈不茲矣。
但以非言。無以生四智。非智莫能詮二
空。是故。法王隨根勝劣。略開二藏之經。順
其意樂。廣辨五明之教。言五明者。一者内
明。謂二藏中。廣辨生死涅槃因果。或説二
諦三性等理。唯在内教。故名内明。二者因
明。謂二藏中。建立比量宗因及喩立破等義。
以因爲主。故曰因明。三者聲明。謂依内
聲。辨男女聲。或非男女。三聲差別。或説
七例。八囀聲等。辨諸聲。故名曰聲明。四醫
方明。謂二藏中。略辨病状病因除病。令病
不起。四種善巧。名醫方明。五工巧明。
教中。辨其書算印術營農事王等業。故曰
工巧。謂此即如來本教。興所因也。然彼至
教。意趣深遠。故諸異師。隨意造論。述義
不同。今標其源。故言源唯佛説。問若五明
教。唯佛説者。何故。瑜伽三十八云。聲聞。菩
薩。諸佛。語言。名爲内明。一切外論。爲
聲醫。但諸世間。工巧業處。爲工巧明。又諸
外道。五明皆具。豈唯佛説。答。有二解。一應
法師云。如是五明。初唯佛教。其後四種。義
亦通餘。伽論既云除初内明。餘但外論。明
知五明。非皆佛教。其後四種。亦通餘言。然
諸外道。各別説云。即我先師所造教藏。名
爲内明。非餘師教。且如僧佉。劫初已來。
五皆具。劫比羅仙。劫初已説諸諦義。故
今依自義。故作是説。佛未出時。但有其四。
二疏主云。五明唯佛教。引證如文。故知。五
明本唯佛教。但諸外道。於過去佛所説五明。
生異分別。謂本所傳。又梵王等。大地菩薩。
示現權身。豈於外教。生分別耶。故知。五明
源唯佛説。此因明理。散在衆經。如來略説。
菩薩廣演。如深密經。證成道理。略有二種。
一者清淨。二者不清淨。雜心論云。因明論方
便。是則爲義辨。所以大聖。散説因明。門人
纂成別部。大小經中。處處皆有。故云文廣
義散等。菩薩求法當於何等者。瑜伽三十八
云。彼諸菩薩。求正法時。當何處求。云何
求。何義故求。總有三問。當何處求者。問所
求境。何處是耶。即應答云。五明之宗。是所
求處。云何求者。問云何運心而求也。即應
答云。運以多聞遍學心故求也。何義故求
者。學何義故。須如此求。故應答云。即莊
嚴論。爲五義故。一學内明者。爲求自解。
由自悟故。伏除煩惱。二學因明者。爲伏
外執。破邪見故。三學聲明者。爲令他信。
善訓釋故。四學醫明者。爲所治方悲
有情有病苦故。五學巧明者。爲攝衆生。
故授工巧智。令諸衆生。少用功力。多致
珍財。故今此擧一。顯餘四種。言地持云。
菩薩地持經一部十卷。亦云菩薩地持論。即
曇無讖之所譯也
文。劫初足目創標眞似。爰曁世親再陳軌
式。雖綱紀已列。而幽致未分故。使賓主對
揚猶疑立破之則者 此第二明世親説
所因也。世親説所因者。佛滅度後。九百年
間。有大士出興。號爲筏蘇畔度。高視群
部。孤映衆流。揚佛日於昏衢。灑甘露於火
宅。廣依對法。製大小宗。自學雖復同欽僻
見。未能杜口。故造軌式論等。別明立破之
義。正義由是永隆。邪宗因斯顛墜。然於眞
似。幽致未分。所以賓主對揚。猶疑二能之
道。世親習五支。鞭骨彰徳。故有所因加
也。在昔劫比羅弟子。叙本師宗。其人學映
邪群。辭籠僻衆。以鐵鍱腹。頂戴火盆。遂
越本邦。入金耳國。撃王論鼓。求僧激難。或
者問曰首腹何異。曰吾學藝多能。恐胎折
裂。悲諸愚闇。所以持照。時東天竺有一高
僧善達五明。妙通七辨。光隆正法。欲偃邪
風。啓暢臨機。遂應斯會。外道立宗云。今時
世界。定是其常。廣叙彼宗。僧立量破云。今
時世界。定是無常。以後無故。未及立喩。
外道競云。汝以後時世間滅壞。證今亦滅
者。我以今不滅。證後亦不滅。于時國王。明
附外道。濫恥無辜。不察是非。妄陳僧失。
時金耳王。妄附外道。遂賜千金。外道因茲。
造七十行頌。廣申劫比羅宗。乃以金標名。
遂云金七十論。後世親菩薩。形類外宗。志
除異執。既覩邪黨之繁多。將摧昔時之邊
見。遂叙先師比量。立喩云。猶如燈焔。於所
立量。竝無差咎。汝之所立。於中犯過。世親
立量無失。乃奏上言。先師無負。濫加恥
辱。外道今失。請還罪責。王以理正難違。因
即從其所請。昔時邪黨。雖竝終亡。掘彼王
屍。邪徒骸骨。加之拷撫。以喪盡魂顯往
無辜。用彰今得世親。有親教主。名如意
論師。論師少小好學。廣有才辯。聲聞遐被。
法俗歸心。時有國王。名爲超日。威風遐洽
使臣諸印度。日以五億金錢。周給貧窶孤
獨等衆生。主藏大臣。懼國用乏匱。乃諷諫
曰。大王威被殊俗。澤及昆蟲。又賜五億金
錢。以賑四方匱乏。府庫既空。更税有士。重
斂不已。怨聲載揚。則君上有周給之恩。臣
下被不供之責。王曰。聚有餘給不足。非苟
爲身侈靡國用。遂加五億。惠諸貧乏。其後
畋遊逐一白豕。遂即失蹤。有尋知跡者。
賞一億金錢。賞金錢已。史臣書記。如意論
師。嗤王寛惠。遂使人剃髮。輒賜一億金錢。
亦請史臣書之。王恥如意高心。常怏怏然。
欲對衆辱如意論師。乃招集五天異學。徳
業高深者一百人。而下令曰。欲收視聽遊
諸眞境。異道紛雜。歸心靡措。今考優劣。專
精遵奉。洎乎集論。重下令曰。外道論師。竝
英俊也。沙門法衆。宜善宗義。勝則崇敬佛
法。負則誅戮僧徒。於是。如意難殺諸外道
九十九人已。退飛矣。下席一人。視之夢如
也。因而戲談。語及火烟。王與外道咸諠言
曰。如意論師。辭義有失。先烟而後及火。此
事理之常也。如意雖欲釋難。無視覽者。
恥見衆辱。齰斷其舌。乃書誡門人世親曰。
黨援之衆無競大義。群迷之中無辨正論。
言畢而死。後超日王失國。興王膺運表式。
英賢世親。來白王曰。大王聖徳。君臨爲含
識主。我先師。藝窮理窟。學冠珠嚢。徳被
幾先。洞該玄奧。前王宿憾。枉挫高名。我承
導誘。欲復先怨。其王知如意之哲人也。
美世親之雅操焉。乃召諸外道與如意論
者。世親重迷先旨。挫其邪徒。諸外道等。謝
屈而退。世親因摧外道遂造勝義七十論。
言足目者 先徳四釋。一曰約事釋。劫初有
此仙人。足下有目。二曰不但遍身有目。乃
至足下亦復有目。三曰約理釋。以此仙人。
智惠速疾。如足行運。如復有目。四曰但是
父母隨意立名。復有釋云。若依眞諦三藏
記言。大梵天王。與勝論師論義。梵王即墮
負處。爾時梵王額上顯目。爾時勝論言。若汝
額上有目爲奇者。我亦顯足下目。是故。號
勝論爲足目也。創標眞似者。立破之興。
在於言論。言論既起。邪正可分。以正爲眞。
以邪爲似。此邪正殊。古今理同。故云標眞
似。咸陳軌式者。世親菩薩。立論法式。造三
部論。謂彼少時。作論軌論。明論軌則。故名
論軌。至於長大恐不當理。更造兩論。一
者論式。二者論心。諸論之心故。名論心。今
且擧二。故言軌式。言幽致未分者。能立能
破義中。眞實名爲幽致。於彼眞似。有相濫
過。故云幽致未分。猶疑立破之則者。今陳
那論教。立破義正解巧説。故名眞實。古師
論中。釋立破義。倒解拙説。故容疑惑。言倒
説者。就立破中。古師釋似。即濫有眞。或
釋眞中。即濫有似。言拙説者。古師五支。
宜指兩喩加別合結。由此拙故。容他
外難。如此竝皆簡棄。在於陳那論。外於眞
立中。有似立者。外道比量。多分是也。如是
相濫。有可疑惑。故云疑立破之則
文。有陳那菩薩。是稱命世。賢劫千佛之一
佛也。匿跡巖藪。栖慮等持。觀述作之利害
審文義之繁約者 下第三明域龍説因
也。先擧本文。後隨文消。先本文者。西域記
第十卷云。從此大林中。南行九百餘里。至
案達羅國。南印度境案達羅國周三千餘里。國
大都城周二十餘里。號瓶耆羅城。土地良沃。
稼穡豐盛。氣序温暑。風俗猛暴。語言辭詞。
異中印度。至於文字軌則大同。伽藍二十餘
所。僧徒三千餘人。天祠三十餘所。異道寔多。
瓶耆羅城側。不遠有大伽藍。其伽藍前有石
卒堵波。高數百尺。竝阿折羅唐言所行阿羅漢
之所建也。所行羅漢。伽藍西南。不遠有*卒
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説
法現大神通。度無量衆。所行羅漢。伽藍西
南。行二十餘里。至孤山。山嶺有石*卒堵
波。陳那唐言童授菩薩。於此作因明論。陳那
菩薩者。佛去世後。承風染衣。智願廣大。惠
力深固。愍世無依。思弘聖教。以爲。因明之
論。言深理廣。學者虚功。難以成業。乃匿迹
幽巖。棲神寂定。觀述作之利害。審文義之
繁約。是時崖谷震響。烟雲變采。山神捧菩薩。
高數百尺。唱如是言。昔佛世尊。善權導物。
以慈悲心。説因明論。綜括妙理。深究微
言。如來寂滅。大義泯絶。今者陳那菩薩。福智
悠遠。深達聖旨。因明之論。重弘於茲。日菩
薩乃放大光明。照燭幽昧。時此國王。深生
尊敬。見此光明。相疑入金剛定。因請菩薩
證無生果。陳那曰。吾入定觀察。欲釋深經。
心期正覺。非願無生果也。王曰。無生之果。
衆聖攸仰。斷三界欲。洞三明智。斯盛事也。
願疾證之。陳那是時。心悦王請。方欲證受
無學聖果。時妙吉祥菩薩。知而惜焉。欲相驚
誡。乃彈指悟之而告曰。惜哉。如何捨廣大
心。爲狹劣志。從獨善之懷。棄兼濟之願。
欲爲善利。當廣傳説慈氏菩薩。所製瑜伽
師地論。導誘後學爲利甚大。陳那菩薩。敬
受指誨奉以周旋。於是譚思沈研。廣因明
論。猶恐學者。懼其文微辭約也。乃擧其大
義。綜其微言。作因明論。以導後進。已上
隨文消中有陳那菩薩等者。陳那名義。如
前已解。今言有陳那菩薩者。曁乎正法初
隱。像教纔暉。爰有菩薩。名曰摩訶陳那伽。
此云大域龍也。學高衆聖。位階極喜聲遍
於五天。雅譽流於四主。重裁祕典。製造理
門。因明於是欝興。二量從茲鑒徹。故能碎
綱見之靈石。神天捧導。捨權運之小心。依
求大果。受眞言於王子。傳慈氏之中宗。異
道莫不敬崇。餘乘亦皆歸仰。言命世者。西
域記中。多有此言。司馬貞史記索隱曰。命者
名也。言。賢人有名於世也。賢劫千佛之一
佛者。大悲經言。阿難何故。名爲賢劫。此三
千界。劫欲成時。盡爲大水。時生千枝蓮花。
各有千葉金色金光。淨居天子。見花即知。
於此劫中。當有千佛出興於世。以是因縁。
號爲賢劫等云云西域記第七卷云。告涅槃
期側不遠有*卒堵波。千子見父母處也。
昔有仙人。隱居巖谷。仲春之月。鼓濯清流。
麀鹿隨飮。感生女子。姿貎過人。唯脚似鹿。
仙人見已。收而養焉。其後。命令求火。至餘
仙廬。足所履。地迹有蓮花。彼仙見已。深以
奇之。令其繞廬。方乃得火。鹿女依命。得火
而還。時梵豫王。田遊見花。尋迹以求。悦其
奇怪。同載而返。相師占言。當生千子。餘婦
之。莫不圖計。日月既滿。生一蓮花。花
有千葉。葉坐一子。餘婦誣罔。咸稱不祥。投
殑伽河。隨波泛濫焉。耆延王。下流遊觀。見
黄雲蓋乘波而來。取以開視。乃有千子。乳
養成立。有大力焉。特有千子。拓境四方。兵
威乘勝。將次此國。時梵豫王。聞之。甚懷
震懼。兵力不敵。計無所出矣。是時鹿女。心
知其子。乃謂王曰。今寇戎臨境。上下
心。賤妾愚忠。能敗強敵。王未之信也。憂懼
良深。鹿女乃升城樓。以待寇至。千子將兵
圍城已匝。鹿女告曰。莫爲逆事。我是汝母。
汝是我子。千子謂曰。何言之謬。鹿女手按兩
乳。流注千岐天性所感。咸入其口。於是
解甲歸宗釋兵返族。兩國交歡。百姓安樂。
千子歸宗。側不遠有*卒堵波。是如來經行
舊迹。指告衆曰。昔吾於此歸宗見親。欲知
千子。即賢劫中千佛是也。今按西域記。都
無陳那説賢劫中一佛之文也。未詳何文。
可撿誠文也。匿跡巖藪等者。古之因明。先
有一百餘部。而世親所著。咸以破之。蓋玄
化罔窮。眞人間出乎。千祀之外。南印度境。
案達羅國。有大域龍菩薩焉。彼菩薩。無量
劫中。修諸梵行。無邊佛所。種諸善根。總持
之力已成。弘濟之心彌廣。於此思欲世親之
論。未極眞宗。窮覈精微。別爲修撰。乃拂
衣人外。宴坐巖中。就理探玄。凝心靜照。故
云匿跡巖藪。栖慮等持。言等持者。定名
有三。一三摩呬多。此云等引。離沈掉障。平
等能引勝功徳。故此名唯定非散。通於有心
無心。瑜伽釋中。略有三釋。有義。此名唯攝
一切有心諸定。皆能平等引功徳。故不通
無心。二無心定。不能等引諸功徳。故非等
引地。然等引地有四種中。無想等至滅盡
等。至者。二無心定。是等引果故。與其名。實
非等引。餘之二釋。如彼廣説。二三摩鉢底。
此云等至。離沈掉障。故名爲等。能至本。
故名爲至。此名唯定非散。通有心無心。三
三摩地。此云等持。平等持心。專注一境。故
爲等持。此名通定散。唯有心非無心。
住不住道。利益衆生。爲顯此義。故存此
名。觀述作之利害等者。述作者。述而不作。
名之爲述。製作名之爲作。叙理名述。先
有今新起名作。陳那將欲述理造論。
故名述作。言利害者。盡理名利。未盡名
害。古因明中。慈氏。無著。及世親。少分名之
爲利。先足目等。及餘古因明。名之爲害。言
繁約者。慈氏等八能立。世親等五分。此等
名繁。足目等眞似。名之爲約。爲釋佛經。
觀察利害審詳繁約
文。于時崖谷震吼雲霞變色。山神捧菩薩
足高數百尺。唱云佛説因明玄妙難究。如來
滅後大義淪絶。今幸福智悠邈深達聖旨。因
明論道・願請重弘者。崖谷震吼等者 一段
意言。將弘大事實感群靈。谷崖因而震動。
烟雲爲之變色。山神敬仰。願作護持。捧菩
薩於空中。發高聲而讃曰。昔者如來。以慈
悲心。善權導物。發揮正理。顯示因明。自靈
化縁終。斯義將泯。今大域龍菩薩。振此頽
綱。定惠兼修。眞俗雙照。研精祕歸妙得玄
詮。因明論道。願請重弘。言數百尺者。三箇
已上名之爲數。即三百尺許也。福智者。
定名。福惠即名智。三學具足也。聖旨。如來
所説。微言旨也
文。菩薩乃放神光照燭機感時。彼南印度
案達羅國王見放光明。疑入金剛定請證
無學果。菩薩曰入定觀察將釋深經。心期
大覺非願小果。王言無學果者諸聖攸仰。
請尊速證。菩薩撫之欲遂王請者 此初感
縁也。放神光照燭機感者。西域記云。菩薩
乃放大光明。照燭幽昧。今此云機感。是何
機感爲國王機。爲吉祥機。何言幽昧。解云。
相傳二解。一云。所爲機感。即名幽昧。爲開
悟幽昧機。故作此論。所爲謂聞法智。有其
三種。一上品智。名爲開智。謂略聞法廣悟
法義。如世毒藥。遍流於身。二中品智。名爲
勝智。坐聞預解。起即忘失。如物膝上起便
墮落。三下品智。名爲瓠智。雖聞多法。都
無所獲。如瓠置海水。無入處。今此一部。
爲開智人故。理門頌中。作如此説。爲開
智人惠毒藥啓斯妙義正理門。今陳那菩薩。
乃放神光。照燭可悟因明正理。所爲機感。
故照機感。與照幽昧。其旨無違。第二解云。
記約外相。此據内機言。外放神光。以照
昧處。内放智光。照我機感。感應之理。天性
所致。將弘大事。豈無感應。然則。陳那菩薩
爲所感。吉祥國王爲能感。能感之縁既應。所
感之機不虚。故待感縁。方造宏論。言金剛
定者。對法論第十云。金剛喩定者。謂居修
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有二種。方
便道攝。無間道攝。方便道攝・者。謂從此已
去。不爲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
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
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云何。此金剛喩定
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
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
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
縁一切所知法共相。眞如爲境。故爲顯此
義。薄伽梵説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
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已上何故
此定得喩金剛。解云。瑜伽論第十二云。復
次云何。金剛喩三摩地類。謂最後邊スル
摩地。此三摩地。最第一故。最尊勝故。極堅牢
故。上無煩惱能損伏故。摧伏一切諸煩惱
故。是故此定。名金剛喩。譬如金剛。其性堅
固。諸末尼等。不能穿壞。穿壞一切末尼等。
此定亦爾。故喩金剛。此通大小名金剛定。
今指小定。故知。國王未趣大乘。盡無生
智爲無學果。小乘以之爲究竟故。王言無
學果諸聖攸仰者。王曰。無生之果衆聖攸仰。
斷三界欲。洞三明智。斯盛事也。願疾證之
菩薩撫之遂王請者。陳那是時心悦王請。
方欲證受無學聖果
文。妙吉祥菩薩因彈指驚曰。何捨大心方
興小志。爲廣利益者。當傳慈氏所説瑜伽
論。匡正頽綱。可制因明重成規矩。陳那敬
受旨誨奉以周旋。於是潭思研精作因明
正理門論。正理者諸法本眞體。義門者權衡
照解之所由者 此第二感縁也。妙吉祥菩
薩等者。舊言文殊師利。此云妙徳。新云
曼殊室此利。云妙吉祥。是北方常喜世界。
歡喜藏摩尼寶積佛。聞名能滅四重罪。又
云。過去爲龍種上尊王佛。當來亦言成佛。
時妙吉祥菩薩。知而惜焉。欲相警誡。乃彈
指悟之而告曰。惜哉。如何捨廣大心。爲
狹劣志。從獨善之懷。棄兼濟之願。欲爲善
利。當廣傳説慈氏菩薩所製瑜伽師地論。導
誘後學。爲利甚大。問。何故國王勸證無學。
吉祥誡小誘造論耶。答。未盡結者。有理
事疑。何得弘法生他深解。是故國王請證
無學。若亦不捨小運心者。何弘大論。述慈
氏旨。是故吉祥亦作此誡。如世友菩薩。被
羅漢誡事。西域記第三云。時諸羅漢。結集
三藏。欲作毘婆沙論。是時。尊者世友。戸外
衲衣。諸阿羅漢。語世友曰。結使未除。諍
議乖謬。爾宜遠迹。勿居此也。世友曰。諸賢
於法無疑。代佛施化。方集大義。欲製正
論。我雖不敏。粗達微言。三藏玄文。五明至
理。頗亦沈研。得其趣矣。諸羅漢曰。言不可
以若是。汝宜屏居疾證無學已而會此。時
未晩也。世友曰。我顧無學其猶洟唾。志求
佛果不趣小徑。擲此縷丸未墜于地。必
當證得無學聖果。時諸羅漢。重訶之曰。増
上慢人トハ斯之謂也。無學果者諸佛所讃。宜
可速證以決衆疑。於是世友即擲縷丸
中。諸天接縷丸而請曰方。證佛果。次補慈
氏。三界特尊。四生攸頼。如何於此。欲證小
果。時諸羅漢。見是事已。謝咎推徳。請爲
上座。凡有疑議咸取決焉。吉祥菩薩。恐彼
陳那捨於大心。彈指悟之。與諸天留於空
中。接令不下。作其警誡。其意之同。規矩
者。規九隨反。顯圓木也。而兩岐木也。矩倶
禹反。顯方物也。曲金也。陳那敬受指誨等
者。明感應祥今正是時也。陳那菩薩。既出
定門。敬受指誨。奉以周旋。於是。潭思沈研。
廣因明論。猶恐學者懼其文微辭約也。乃
擧其大義綜其微言。作因明正理門論。以
導後進。權。渠員反。康也。執也。變也。稱鎭
也。衡。杏彭反。平也。穪也。穪上横木也。權
衡照解之所由者。即方便悟解之義。今此論
教悟解正理之方便。故言正理門。言所由
者。即方便所由也
文。商羯羅即其門人也。豈若蘇張之師
鬼谷。獨擅縱横。游夏之事宣尼。空聞禮樂
而已。既而善窮三量。妙盡二因。啓以八門
通以兩益。考覈前哲規模後頴。總括綱紀。
以爲此論者 此第四。明天主説因。夫天
主菩薩。習誨爲師。既資明於上聖。善秀因
宗。朗惠海於理門。妙閑兩喩。欲使立破之
智愚共知。二量之奇有心感奉。撮彼綱
要。成茲略文。辭約而義弘。言易而理顯。爲
法門之仙術。入正理之樞機。作玄關之鈐
鍵。暢幽隱之眞詮。容二能之祕局。盡生了
之宗極。異道莫不敬崇。餘乘亦皆歸仰。是
天主説所因也。豈若蘇張之師鬼谷獨擅縱
横者。鬼谷子序曰。周時有豪士。自隱於鬼
谷者。自號鬼谷。有人傳云。鬼谷者。荊州
平郡。有鬼窟。人在窟中讀書。從窟
爲名。名鬼谷先生。風俗通義曰。鬼谷先生。
六國時縱横家也。史記曰。蘇秦者。東周雒陽
人也。東事師於齊。而習之於鬼谷先生。十
一年皆通六藝。經營百家。先生弟子五百餘
人。爲之掘窖深二丈。曰有能獨下説窖中
使我泣出者。則能分人主之地矣。蘇秦下
説窖中。先生泣下沾衿。張儀下説。亦泣。先
生曰。秦之與儀説一體也。又曰。張儀者。魏
人也。始嘗與蘇秦倶事鬼谷先生學術。漢
書藝文志曰。縱横家者流。蓋出於行人之
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
對。雖多亦奚以爲。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
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
也。及邪人爲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游夏之
事宣尼空聞禮樂而已者。史記曰。孔子生而
首上圩頂故。因名曰丘。字仲尼。姓孔氏。案。
漢書平帝元始元年。封孔子後孔均。爲褒成
侯。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家語曰。言偃
魯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歳。特習於禮。
以文學著名。卜商衞人。字子夏。少孔子
四十四歳。習於詩。以文學著名。案。漢書
藝文志。禮古法五十六篇。樂記二十三篇。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
莫善於樂已上然今。引外典語。相例意者。
即顯陳那菩薩之門人。與鬼谷宣尼之門人。
得業疎別如天地之玄隔也。其鬼谷宣尼之
門人者。習縱横術。聞禮樂教。唯飛一世之
名。無萬代之益。今陳那菩薩之門人者。攥
二先之妙。鳩群籍之玄。奧義咸彈深機竝控。
匪唯提綜周備。實亦易業成功。既彰四句
之能。兼明八義之益。遠啓萬代之益。以蘇
秦張儀比之。如蚊子與大鵬。實爲世大
珍。豈以比類。故云豈若乃至而已。善窮三量
者。一者現量。二者比量。三者聖教量。問。此論
下云。當知。唯有現比二量。又理門云。由
此能了自共相故。故依二相。唯立二量。如
何。今云窮三量。耶。答。古師。從詮及義智。
開三量。今以義詮。從智亦須開三。陳那
已後。以智從理。唯開二量。若順古開詮
可開シテ三量。廢詮從旨。古亦唯二也唯言
是遮。亦決定義。遮一向執二量。以外別有
至教。及譬喩等。決定有此現比二量。故言
唯有。故不相違。妙盡二因者。一者生因。二
者了因。二各有三。故成六因。如下廣説盡
生了之宗極故。云盡二因。以八門者。即
八義也。四眞四似即爲八義。就中。立破眞
似。以爲悟他。現比眞似。以爲自悟。是爲兩
益。如下廣説。考覈前哲規模後頴者。二先之
論。雖教理全備。而旨幽辭邃。而初習之者。
莫究其微。是故天主詳考。更爲因明入正
理論。即易薄業成厚功。且啓後大益。故
言考前模後也。總括紀綱等者。一頌兩悟。
八門義旨。總攝瑜伽。顯揚。對法。論軌。論式。
集量理門等。所有深邃因明要義。以爲此
論。故云總括紀綱
文。大師行至究其源穴者 此第五明翻
譯所因。大唐三藏。玄奘法師。志學之年。備
探經論。嗟以方言異域譯意難通。雲山
之偈未全。微塵之經。猶隱疑氣。亦至遍發
識浪無以還清。遂發弘誓。傳燈爲念。修
妙因於三劫。尋勝友於百城。於是。遠渉
祥河。親攀寶樹。深入法界。採奧觀奇。逕
一十七年。遊覽百有餘國。以大唐貞觀十九
年。還達長安。所將梵本六百五十七部。勅
於西京弘福寺翻譯。二十二年戊申之歳。六
月十五日。譯因明入正理論。及因明正理門
論。其爲論也。存雙悟。而識八門之眞似。立
三相。方知九轍之正邪。故得開二量之玄
門。縱兩能之迅辯。外則喪其氷執。内則得
其圓宗。惠日揄揚。寔縁茲矣。今此文中。申
遊覽究微之由。其唐譯之縁略矣。大師行至
便曉玄猷者。撿西域記。都無此事。但西域
記第二卷云。健駄羅國。大都城北四五里。
有故伽藍。庭宇荒凉。僧徒寡少。然皆遵習
小乘法教。即達摩呾羅多唐言法救論師於
是。製雜阿毘達磨論已上法救論師者。四
種薩婆多中。第一類薩婆多也。頌云。類。
相。位。待。法。妙。世。覺。解云。一ニハ類薩婆多。
即法救論師也。二ニハ相薩婆多。即妙音論師
也。三位薩婆多。即世友論師也。四待薩婆
多。即覺天論師也。叙四種計如大小兩宗
問起中説。今言法救論師等者。在迦濕彌
羅國。非健駄邏國北伽藍也。迦濕彌*羅國
者。慧苑師花嚴音義云。迦濕彌羅國舊名罽
賓國。此翻阿誰入。昔此國未建之時。其地
有大龍池。人莫敢近。其後有一羅漢。見其
形勝宜人居止。乃從龍乞容一膝地。時龍
許之。而羅漢變身漸大。其膝漸滿龍池。
龍以言信便捨而去。羅漢即以神力。乾竭
其水。令百姓於中。建立尾宅。衆人咸言。我
等不因聖師。阿誰得入此處。故從此語
即立此名。摩竭陀國者。此有多説。華嚴音
義云。摩竭提者。或云。摩者不也。竭提者至
也。言其國將謀兵勇。隣敵不能侵至也。或
云。摩者遍也。竭提*者聰慧也。言聰慧之人
遍其國内也。或云。摩大也。竭提體也。言
五印度中。此國最大統攝諸國。故云大體。或
云。摩無也。竭提害也。言此國法不行刑
戮。其有犯死罪者。送置寒林耳。復遇尸羅
跋陀羅菩薩等者。西域記第十卷云。迦摩縷
波國王號拘摩羅。雖不淳信佛法。然敬高
學沙門。初聞有至那國沙門。在摩掲陀。那
爛陀僧伽藍。自遠方來。學佛深法。慇懃
復。使者再三。不從來命。時尸羅跋陀羅
論師曰。欲報佛恩。當弘正法。子其行矣。
勿憚遠渉。拘摩羅王。世宗外道。今請沙
門。斯善事也。因茲改轍。福利弘遠。子昔起
大心。發弘誓願。孤遊異域。遺身求法。普
濟含靈。豈徒郷國。宜忘得哀。勿拘榮
辱。宣暢聖教。開導群迷。先物後身。忘名
弘法。於是辭不獲免。遂與使偕行。而會
見焉。拘摩羅王曰。雖則不才。常慕高學。
聞名雅尚。敢事延請。曰寡能褊智。猥蒙流
聽。拘摩羅王曰。善哉。慕法好學。顧身若浮。
踰越重險。遠遊異域。斯則王化所由。國風
尚學云云尸羅跋陀。此云戒賢。討恥考反。
披枝葉而窮其根柢者。見相知性也。尋波
瀾而究其源穴者。尋詮知旨也
文。雖前修而桂悟。未列我師之芳閑。旋踵
弘揚。用訓初學。庶使對揚邪正司南有
軌。斯乃此論之因起也者 此顯前後之
代三藏優劣*也。雖前修而桂悟者。此擧前
代三藏劣也。前賢雖多。意在眞諦。眞諦
三藏。梁朝。譯如實論一卷。陳朝。譯變質論
一卷。墮負論一卷。竝是因明之義。是故近指
此三藏也。前修者。陸士衡文賦曰。識前修
之所濟。公孫羅曰。前修。謂前代賢人所修之
文也。桂古賣反。説文桂盡也。廣雅桂懸也。
今依前訓。未列我師之芳閑等者。擧今三藏
誨訓之優也。有作烈字。非此義也。閑
山反。解也。旋踵者。從天竺還來也。言
因明法。雖有前賢廣盡悟シムルコトヲ人。而誨
益未列三藏之芳解矣。司南者。崔豹古
今註曰。大駕指南車。舊説周公所作也。周
公致太平。越甞氏。重譯來献白雉一。黒雉
一。象牙。使者迷其歸路。周公賜以文錦二
疋。駢車五乘。皆爲司南之制。使越甞使載
之。車法具在尚方故事 漢末喪亂。其法中
絶。馬先生紹而作焉。今指南車。馬先生遺法
也。上來總説五所因竟
文。第二解題目者。梵云醯都費陀次上二字
竝舌頭以
輕聲
呼之
那耶鉢羅吠奢奢薩坦羅。醯都言因。費
陀云明。那耶稱正理。鉢羅吠奢翻入。奢薩
坦羅論也。唐云因明正理入論。今順此方
言稱因明入正理論者 次上二字者。費
陀二字。次那耶上故。云次上費陀舊云
毘陀。或云連陀。此皆訛謬。今云費陀。此
云明也。唐云因明正理入論等者。准婆羅門
語。應云因明正理入論。順唐言故云因明
入正理論。餘易解也
文。依此標名合爲五釋。一云明者五明之
通名。因者一明之別稱。入正理者此論之別
目者 就此初釋。文有三節。初以因明而
屬於教。次離別釋因明等名。第三依彼六
釋合釋。此初節也。此釋意云。因明者。五明
之一明也。明者。能詮之教。五明之總名。因
者。所詮之義。一明之別稱。能詮之教明所
詮因。因之明故名因明也。如聲明等。明聲
等故。名聲明等。此例應然
文。因體有二。所謂生ナリ。二各有三。廣
如下釋。今明此因義故曰因明。所明者因。
能明者教。因之明故號曰因明。依主釋也。入
者達解。正理者諸法本眞自性差別。時移解
昧旨多沈隱。餘雖解釋邪而不中。今談眞
法故名正理者 次離別釋因明等名。即第
二節也。因體有二等者。夫因者。此乃縁由
所以トノ義也。即是生顯果之所以。如佛弟
子。對聲論師。立無常宗。聲論者言。何以無
常。答之由以所作性故。得知聲是無常。
故知因者即所以也。因有二名。一謂生因。
如種生芽等。二謂了因。如燈照物等。今云
因體有二者。一因體上。而有二名。所謂生
トナリ。一所作因。有果不同。疎成生了。由
能顯宗。及生宗智。故一因性得生了名。因
體是一。得名有二故。云因體有二。二各有
三者。疏主云。生因三者。一言生因。謂立
論者立因等言。能生敵論決定解故。名曰
生因。二智生因。謂立論者發言之智。由能
起言生他正解。言生因因故名生因。三
義生因。謂立論者言所詮義。生因所詮。故名
生因。此約道理義也。若境界義。爲境能生
敵證者智亦名生因。了因三者。一智了因。
謂敵證者。解能立言。了宗之智。照解所説。
名爲了因。二義了因。謂三相義。能生他智。
亦照顯宗。故名了因。三言了因。謂立論者。
詮三相言。顯了於宗。故名了因。有古徳云。
二各有四。生因四者。一智生因。謂敵論者。
解因之智。由此親能生解宗智。故名生因。
乃至。第四智生因者。謂立論人。解因之智。
必有此智。方起因言。生宗智。故名生因
也。了因四者。一智了因。謂敵論者。解宗
之智。親能顯了所立理。故名了因。二
又智了因。名雖同前。親疎義別。謂敵論者。
解因之智。念三相義。親生宗智。了因
因故。遠能顯宗亦名了因。餘二了因。同疏
主義。今明此因義故曰因明者。若依此釋。
消題文者。因明入正理門論。明武京反。
平聲也。明者。曉也。廣雅。曉説也。今説此
因義。故曰因明。所明至釋也合二十字。在
名正理下由明之上方應説之。今隨言便。
在前説之。所明等二十字。應第三節六釋
文故。入者達解者。正兼兩智。合名達解。正
敵者智。兼被機智。正理者等者。所談不邪
正。法住自性不可易也。名之爲理。正
理有二。一能詮教。二所詮理。諸論教文。正
論顯理。故能詮教。名爲正理。略有三教。
一陳那所造諸論。二餘師所造諸論。三合前
二諸論。彼諸正理。從此論中説於因。達解
而入。故云入正理。所詮理者。即前三種。所
造論中。所詮之理。從此論中。達解而入教。
之與理合。名正理。二諦有無。名爲諸法。有
無體義。是爲諸法根本眞性。故云本眞。言
自性者。謂自體性。或如色等有體之自性。
或如空花等無體之自性。言差別者。自性
之上。或是有漏。或無漏等差別義也。時移
等者。正道韜光時移也。邪飈紛撓解昧也。
於教不明。於理不正。旨沈隱也。夫至理
沖邃。非淺識所知。故奧義中。諸見競起。或
謗空而撥有。或耽斷而翫常。或計法自性。
或執相由起。或言我作業。或言冥是因。或
言過未無。或言三世有。是以道分九十餘。
乘折二十部。竝謂擧螢火之照。冠日輪之
光。故云餘雖解釋邪而不中。中者中道正智
也。諸見著邊。故云不中
文。由明此二因入解諸法之眞性。即正理
之入。亦入正理之因明。竝依主釋也。明體是
教。因明即論。持業釋也。簡藏爲名無重言
失者 此第三節。依彼六釋。而合釋也。總
顯第一釋意者。明但是教。即五明之總名。因
即生了。是一明之別稱。復含言生之與智義。
今此正理。即二因之少分。取義非餘。因。明。
生。了。達解正理。名之爲入。由明此二因。
入解諸法之眞性。即入屬正理。彼因與明。
能生此入。入於正理。故因及明。屬正理之
入。故云亦入正理之因明。入有兼正。正是
敵論達解智也。兼即寛通被機之智也。故沼
師纂要云。又入正理不約立敵以分。汎
明因此詮因之教。入解正理。雖復此論亦
名因教。亦詮二因故。然是通名。唯正入
是此別目。明體是教等者。依能詮教。解因
明故。因明入正理。即是論持業釋也。雖明
是教。簡異藏名。故復言論。無重言失。此第
一釋。即當泰師之一解也。廣如彼師理門
疏説
文。二云因明者一明之都名。入正理者此軸
之別目者 文亦有三。初屬於教。次離別
釋。後依六釋。此初也。因明者一明之都名
者。問。此論首題因明二字。爲通眞似總題
因明。爲簡似取眞別題因明耶。答。首題
因明。唯眞非似。憑因成明。何者。因明雖是
通名。然陳那論破古義已立自因明。故陳
那義最爲獨勝。諸餘古師。劫初已來百有餘
家。世親之代已被破斥。今遇陳那復破其
義。故理門云。又此方隅。我於破古因明論
中已具分別。謂此多是外道邪義。若立若破。
情墮過類似量之中。是故世親乃至陳那。
相承而破。破似取眞故。陳那論憑因成明。
唯眞非似。論首因明。雖取諸師之總名。乃
題陳那別論之嘉號。於其論内別有八門
差別之義。取之總題因明之名。天主承陳
那。以作後論。是故雖標總名。而意在陳那
之論。題因明名
文。因謂立論者言建本宗之鴻緒。明謂敵
證者智照義言之嘉由。非言無以顯宗。含
トヲ而標因稱。非智無以洞妙。苞言
トヲ而擧明名。立破幽致稱爲正理。智解
融貫名之爲入者 次離別釋。即第二節
也。因謂立論者言等者。此顯望所立宗。而
得因名。望能立因。而得明名。此唯標顯正
因正明也。非言無以顯宗等者。此即雙顯
正之與兼。謂生因中。言生爲正。智トヲ
爲兼。了因之中。智了爲正。言トヲ爲兼。
立破幽致稱正理者。正者唯是二悟之智。理
者即是智所縁境。八門眞似齊稱爲理。眞似
之境成妙智力。旨深難測。故名幽致。立
破眞似唯悟他者。先由自心有悟他智。此
能縁智縁於四門眞似之境。四門境中以智
比校是非眞似。憑此比校發言立量。謂
立破中以智縁義。憑此發言。若自立時
取眞除似。若破他時離似存眞。即是縁於
四門眞似。別有悟他之智名之爲正。此據
師位故能悟他也。現比眞似唯自悟者。
准前縁於四門眞似。從此得有自悟之智。
以其聞師比校眞似。除似存眞言申立
破。故今弟子聞已尋思得自悟智。智即唯正。
境通眞似。境既是理。正之理故。故正理
境智トノ相。由悟他悟自。旨深難測。故立破
幽致名正理也
文。由立論者立因等言敵證智起解立破
義。明家因故名曰因明。依主釋也。由言
生智達解法之幽致名入。正理之入亦入
正理之因明。並依主釋者 此第三節。依彼
六釋而合釋也。由立論者立因等言等者。由
此消文。因明入正理論*者。明者照也。即照
解也。由立論者能立因言。敵證智起照解
幽致。因是所縁。智即能縁。依境智起。此
明之因。依主釋也。由言生智。達解幽致
名之爲入。即入屬正理。故云正理之入。彼
因與明。能生此入入於正理。故因與明
屬正理之入。故云入正理之因明。並依主
釋。此第二釋。即同備師之一解也。故彼師
云。由智能了因故曰因明。明是能了智。
因即所了境。明家因故。名曰因明。問。且
論題中因明在前。正理在後。若言因明
之正理依主釋者。其義容成。論題正理本
不在先。何以輒稱入正理之因明。並依主
釋耶。答。若文次第應如所責。今約義次
第。故無有妨
文三云因者言生。因明者智了因。由言生
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義今
曉。所曉宗稱正理。所生智名爲入。因與明
&MT01302;倶是因名。正理與入殊&MT01302;咸爲果稱
者 今此釋中無屬教節。唯有後二。初離別
釋因明等名。後依彼六釋而合釋也。此
離釋也。因者言生因等言。生因於果有
生長之利。了因於果有鑒照之功。故雖同
因各得一名。謂因與明也。未生智者。了宗
智也。未曉義者。所立宗也。此釋即當文軌師
説也。故彼疏云。因以利果爲義。未生之智
令生。明以鑒照爲功。未顯之義令顯。顯
者。文稱正理。生者。題標爲入。此即入與正
理倶是果名。若因若明並爲因稱
文。由言生因故敵者入解所宗。由智了
明故立者正理方顯。應云正理之入亦正理
之因明並依主釋也者 次依六釋而合釋
也。文中有二。初依六釋。後明兼正。此初也。
由言生因故等者。依此消文者。以因與
明。入正理論。即因明入正理論也。問。此與
第二有何差別。答。第二説意。立論之言望
所立宗名之爲因。敵論之智。望照言義
名之爲明。今第三説。立論之言。望起敵
智名之爲因。敵論之智。望照宗義名之
爲明。是故二別。由言生因故敵者入解所
宗。由智了明故。立者正理方顯。由此因與
明入解正理。即入屬正理。彼因與明能生
此入入於正理。故因及明屬正理之入。故
正理之因明並依主釋
文。立論雖假言生方生敵論之智。必資
智義始有言生。敵者雖假智了方解所立
之宗。必籍義言方有智了。雖但標言生智
了。即已兼説二了二生。攝法已周ヲモツテ
無餘也者 後明兼正也。生敵論智言生
爲正。智義爲兼。了所立宗智了爲正。義言
爲兼。軌法師云。生果親頼多言。因名則
兼收義智。顯果正由鑒達。明號亦傍及
義言。果既體非多言。入正理唯收智義。沼
法師。於第三解下。更助二解アリ。一云。或因
明者。並立論者詮因喩言。能生敵論者了
宗之智。復能明顯自所立宗。論體雖復不
殊。望義別故。因明兩別。亦因亦明。故持業
釋。入者。敵論者之智。因立論言爲因爲明。
能有證入。正理者。即所立宗義。由彼因明。
能生敵智。入此正理。正理之入。入之因明。
並依主釋。二云因明與入並通立敵。敵者之
智。能照所宗。名之爲明。宗果義彰復頼敵
智。故名爲因。因即是明ナリ持業釋。義顯邊
名明。能證解邊名入。因明即入ナリ亦持業
釋。由立者言正能爲因。生於明入。明入之
因。亦名明入。因從果名。如菩提因亦名菩
提。正理如前
文。四云因明者本佛經之名。正理者陳那論
之稱。陳那所造四十餘部。其間要最ナルハ正理
爲先。入論者天主教之號者 文有三節。
此初屬教也。後之二節總略合釋也。因明者
本佛經之名等者。此第四釋 即當邁師之所
説也。故彼疏云。因明者佛説。五明之一明
也。至覺以因明立稱。陳那以正理存目。
聖乎不遠。體正以運通。道乎不遐。悟理以
返鑒。然夫眞俗未始異。異之者遠矣。異而
不異。不異者乖矣。群生焚于火宅。溺于愛
海者。皆以於因不明。於理不正。是以大
覺開因明以正理。陳那授正理以因明。二
名未嘗異。二理未詎殊也。言入論者。有
大開士。寔號天主。以因明正理詞博義幽。
致令學徒怖茲文海。遂使邪颰紛撓。正道
韜光。於是。披閲群經。鳩集衆籍。撮其機
要。以啓首矣。文略而義弘。詞顯而理著。通
因明之廣轍。會正理之遐途。故稱爲入。義
意全同也。陳那所造四十餘部者。眼法師云。
西方。内道外道一百餘部。皆申立破之義。
總號因明。此通佛未出世之前。始從足目
等總而論之百餘家也。今言四十餘部者。
蓋是百餘部之内數乎。泰法師云。正理者。陳
那所造集量論等五十餘部名也。此理門論
爲彼門故名正理門。文。因謂智了照解所
宗。或即言生淨成宗果。明謂顯因即是明。持
業釋也。故瑜伽論第十五言。云何因明處。謂
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所建立法名觀察
義。能隨順法名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即是因
明。爲因照明觀察義故者。下後二節。總略
合釋也。因謂智了等者。釋佛本經因明之
名。言智了宗智也。望所立宗即得因名。
或即言生者。非是別義。名爲或也。佛經。因
者。雙取智言名之爲因。淨成宗果者。淨者
明淨。立論者言。能明淨立所立之宗無諸
過失。故名明淨。明謂明顯者。若約智了説
明義者。照解之義。是明義也。若約言生説
明義者。明顯之義是明義也。因既有二明
亦二也。以何得知。約言生因。説明義者。
明顯名明。沼師纂云。明者辨也。言辨宗故。
辨之與顯其義同也。智之與言明義雖別。
同明宗故因即是明。持業釋也。故瑜伽論
至諸所有事者。是論文也。何以得知。佛經
因明。雙取智言。以爲因明。爲證此義即
引此文。瑜伽論全述經五明文。故引證之。
伽十五云。云何因明處。謂於觀察義中。諸所
有事。此復云何。温拕南曰。論體。論處所。論
據。論莊嚴。論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疏下
解云。瑜伽對法顯揚等説。因明有七。一者論
體。謂言生因。立論之體。二者論處所。謂於
王家證義者等。論義處所。三者論據。謂論
所依。即眞能立及眞現比量等。其自性
差別義。爲言詮。亦所依攝。四者論莊嚴。謂
眞能破。五者論負。謂似立似破。六者論出離。
將興論時。立敵安處身心之法。七者論多
所作法。由具上六。能多所作。今此括要。
總爲一頌。雖説八門。即彼四種第一。第
三。第四。第五。已上七因明中。一論體有六
一言論至
六教道論
二論處所有六一於王家至六
於樂法義者前
三論
所依有十所成有二一自性。二差別。能
成有八。一立宗。乃至。八聖教
四論莊
嚴有五一善自他宗。
至五應供
五論負有三一捨言。二
言屈。三言
六論出離有三一觀徳失。二觀時衆。
三觀善巧及不善巧
七論
多所作法有三一善自他宗。二勇猛
無畏。三辨才無碍
總有七事。
別三十六事。合四十三事。故云諸所有事。所
建立法。下疏主釋文也。所建立法者。自性差
別也。智所觀境。名觀察義。能隨順法者。七
因明也。若對所建立。名能建立法者。論
體。論據。論莊嚴。論負。唯此四得因明之名。
餘三不得因明之名。四能建立所立宗故。
餘三立具非正能立。相隨順故。總名因明。
爲顯正具。合名因明。唯言隨順不言建
立。論體全言。論據智言。故知。智言皆名因
明。所以爾者。爲因照明。觀察義故。若智
爲因。照解義故。若言爲因明顯義故。非唯
取智名照明。故有記云宗等八支。名能隨
順。即諸所有事者。是甚謬也。非但違論。亦
失疏意也
文。正理簡邪即諸法本眞自性差別。陳那
以外道等妄説浮翳。遂申趣解之由名爲
門論。天主以旨微詞奧恐後學難窺。乃綜
括紀綱以爲此論。作因明之階漸爲正理
之源由窮趣二教。稱之爲入。故依梵語因
明正理入論依主釋也者 正理簡邪至門
論者。釋陳那論正理門名。非是天主論入
正理之正理也。天主正理。唯取陳那本論
之教。入彼教故。云入正理。亦入佛經之
因明故。名因明正理入論。依此消文 因明
與正理入論。依梵本次。消文如是。即法本
眞自性差別者。諸法性相。本自眞。眞體非妄
倒。故名正理。陳那所製。因明部軸。以外道
等妄説浮翳。遂申趣解之由。名爲門論。趣
解之由即名爲門。天主以旨微詞奧等者。
理幽故言旨微。文廣故云詞奧。學者莫測
序。尋者詎知其際。故云恐後學難窮。綜
括八門之紀綱。苞攝三支之要義。製是略
論。令始學者因之悟入。故云綜括紀綱作
此論等。窮趣二教者。天主此論。能契佛經因
明。復合陳那正理。即因明正理之入論依主
釋也
文。五云因明正理倶陳那本論之名。入論者
方是此論之稱。由達此論故能入因明正
理也。或因明者即入論名。正理者陳那教稱。
由此因明論能入彼正理故。或因明者能
入所入論之通名。入正理者能入所入論之
別稱。由此因明能入論故達解所入因明正
理。或此應云因即是明。正者即理並持業釋
者 第五釋中。更加二説。合成七釋。並疏
主説。非餘師義。消文亦別。第五釋意。因明
正理入論。入於因明正理論也。因明正理
者。陳那本論之名。入論者。天主論名。達此
論故。能入因明正理。沼法師。於第五解下。
更加一解云。或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名。
入者即天主論之稱。以能入彼根本佛説因
明正理故。第六釋意。因明入正理論。以因
明入正理故也。第七釋意。因明之入因明
正理論因明者。能入所入論之通名。由之
消耳第六釋下。更加一解云。或因明者。通
内外道之名。正理者。根本佛説之名。入論
者。天主論之目。天主欲趣入於佛説正理
故。第七釋下。更加一解云。或因明者。佛
根本名。入正理者。天主論稱。或此應云因
即是明等者。第五釋中。總有三説。此唯取
第三釋中。入與正理。釋其持業因即是明
解入也。正者即理。解正理。即入屬天主。正
理屬陳那
文。此五釋中第一因之明。第二明之因。第
三因與明異。第四因即是明。第五屬在何教
者 第一因之明者。所明者因。能明者教。
依教説因。故云因之明。依主釋也。第二明
之因者。因者是立者言。建本宗爲因。明即
敵證智。照義言爲明。依立言故。敵證智
起。依言起明。故云明之因。依主釋也。第三
因與明異者。因者言生因。明者智了因。雖
倶是因。而言智異故。云因與明異。即相違
釋。第四因即是明者。因謂智言。智照言顯。故
云因即是明。持業釋也。第五屬在何教者。有
記云。屬者隨也。本佛經。及陳那天主倶名因
明。故言屬在何教。此解非也。第五釋中。陳
那天主二論相屬。無屬佛經。超取前釋。豈
疏主意。故知非也。周前記云。屬在者。隨應之
義。若依第五釋。因明者。或屬陳那論。或屬
天主論。或屬能入所入之論。隨其所應。故
云屬在何教。此解是也。符疏旨故
文。正理亦五。一諸法眞性。二立破幽致。三
所立義宗。四陳那本論。五總通前四。由此
一一別配。但爲五解綺互釋之。合成二十
五釋。恐文繁廣故略不述者 一諸法眞性
者。第四釋中。正理簡邪。即法本眞自性差別
者。若爾一四兩説有何差別。解云。言同意
別。第一釋中。諸法眞性者。顯天主論之正
理也。第四釋中。法本眞自性差別者。顯陳
那論之正理也。故知意別。四陳那本論者。第
四釋意。陳那正理是法本眞。能顯彼故。名爲
門論。天主正理。不取本眞。唯取論教。能入
彼教。故名入論。第四釋内。有二正理。任情
可覽。有記云。問前三何別。答義亦有別。初
取諸法眞實自性差別名爲正理。次取能
立破幽致道理。後取自所立宗。故三義別。
此解虚也。欲顯義別還著文異。是有何利。
故今解云。初約體義以爲正理。後二約義
以爲正理。而義萬差。所憑不同。或取幽致。
或存義宗。故三義別。五總通前四者。又有
記云。但言正理。更不異呼。即是正理故。言
總通前四。此亦非也。豈不異呼。即是正理。
若爾無言皆應正理。不異呼故。是故今云。
第五釋意。通取前四。以爲正理。故不別説。
合成二十五釋者。周前記云。且以第一釋
因明。而歴餘四正理。合之爲五。餘五亦爾
故。五五合成二十五也。沼法師云。於第五
解下。更助三解。一或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
名。入者即天主論稱。以能入彼根本佛説。
因明正理。二或因明者。通内外道之名。正
理者。根本佛説之號。入乃此論之因。天主
欲令趣入於佛所説正理故。三或因明者。
佛根本名。入正理者。天主論稱。此三之中。略
中正理。加二正理。佛根本名。或天主論稱。
本五正理。加二正理。總成七釋。以歴於前
五解因明。成三十五釋。若細分別。總解因
明。有十一釋。於本五釋。更加六解。第四釋
下。更加一解。又約人屬教。立者言生。敵者
智了。並名爲因。各望果故。了即照解所宗。
言即顯彰所立。倶復稱明。各顯了故。第三
釋下。更助二解。一云。或因明者。並立論者。
詮因喩言。能生敵論者。了宗之智。復
顯自所立宗。論體雖復不殊。望義別故。
因明兩別。亦因亦明。故持業釋。入者。敵論者
之智。因立論言爲因爲明。能有證入。正理
者。即所立宗義由彼因明。能生敵智。入此
正理。一云。因明與入並通立敵。敵者之智。
能照所宗。名之爲明。宗果義彰。復頼敵
智故。名爲因。因即是明。持業釋也。第五釋
下。更助三解。如前正理中述。總有六解。
如本五釋。合十一釋。以七正理。歴十一釋。
成七十七。恐文繁廣故。略不述
文。然依初解教亦因明。依後四釋教是彼
具亦名因明。論者量也議也。量定眞似議
詳立破。決擇性相教誡學徒。名之爲論。
依後四釋既是所詮論者是教。即因明入正
理之論依主釋也者 教亦因明者。若依初
解。所明者因。能明者教。能所既別。教豈
同耶。七因明中。論體是言豈無因義。依後
四釋教是彼具者。本雖五釋而第五中三説
不同。總成七釋。依後四釋者五釋之中後
四釋也。本五釋中。第四釋下。合爲後四。釋
中第一釋云因明者。本佛經之名。第二釋
云因明正理。倶陳那本論之名。第三釋云或
因明者。即入論名。第四釋云或因明者。能
入所入論之通名。此後四釋因明之名倶號
於教。若爾如第一釋。教名因明。後四釋意
教亦因明耶。通此伏難云。然依初解。教亦
因明。依後四釋。教彼具亦名因明。爲顯
因明之所依具。然第一釋。教正因明。後四釋
意。教兼因明。依後四釋既是所詮者。後四釋
者。七釋之中後四釋也。後四釋意。天主
爲能詮。陳那論爲所詮。是故論者既是所
詮。若能若所論是教。天主論者。即能詮。
陳那論之能詮論。依主釋也。七釋之中。初
三釋内。不擧所詮陳那論名。後四釋中。皆
有所詮陳那論名。故云依後四釋既是所詮

文。欲令隨證因生之明而入正理故。説
此論如中觀論。或此辨説因明正理之能
入立此論名。如十地經。或依能入正理
因明而説此論如水陸花故以爲號者
此引三*之喩。顯立論名。即取瑜伽釋論之
意。引此三喩。顯立喩名。欲令隨證因生之
明等者。*周前記云。欲令學因明教隨其
所證從因而生明而入正理。故説此論
言欲令修學因明教者。隨分證得。熏習
因生者智惠之明。而入正理。故説此論。如
中觀論。中道正智。名爲中觀。欲令衆生。得
此正智。證所觀理。論從所爲以標名焉。因
明亦爾。伽釋論云。欲令證得瑜伽師地。而
説此論。故以爲名。如對法論。今取彼意
也。或此辨説等者。陳那論者。所入論也。天主
論者。能入論也。將辨説能入之論立此論
名。如十地經。經説證入十地方軌。經從所
説。以立其名。此論亦爾。伽釋論云。或復此
論。無倒辨説瑜伽師地。故以爲稱。如十地
經。即取彼意也。或依能入等者。依者依止。
入者入解也。依止能解之智所起正理因明。
而説此論。如水陸花。花依水生。即名水花。
花依陸生。即名陸花。花從所依。以彰其號。
此論亦爾。依彼能解之智所起。正理因明。
而説此論。伽釋論云。或復此論。依止此地。
故以爲號。如水陸花。即取彼意也。然有記
中。欲令隨證因生之明等者。約言生智了等
説。不足以引
文。商羯羅王菩薩造者。梵云商羯羅塞縳
彌菩提薩埵訖栗底。商羯羅者此云骨瑣。塞
縳彌者此云主。菩提薩埵義如常釋。訖栗底
者造。唐音應云骨瑣主菩薩造者 賓師疏
云。造者。構絹要文。簡擇精義。載於紙葉。
人之代。名之爲造。造者製作義。叙理
爲述。先來有故。作論名造。今新起故。問。
論指廣分云。已宣少句義。爲始立方隅。其
間理非理。妙辨於餘處。准彼分文。論既述
理。又諸菩薩。將造論時。必先觀述作之利
害。天主豈不觀。何不言述。而名造耶。答。
述而不作。名之爲述。今此論者。雜構要
文。前擇精義。製作之功。冠於始終。是故
言造。而不言述
文。外道有言成劫之始大自在天人間化導
二十四相匡利既畢自在歸天。事者顧戀遂
立其像。像其苦行悴疲飢羸骨節相連形状
如瑣故標此像・名骨瑣天者 外道有言
等者。印度外道。咸共傳言。故云有言也。
大自在天者。總有三天。一大自在天色界之
頂。二韋紐天欲界之極。三鳩摩羅伽天色界
之初。西方外道。計此天以爲三身。自在
爲本。如内法身佛。韋紐爲應。如内應身佛。
梵王爲化。如内化身佛。初自在天變化造
作萬法。萬法若滅還。歸彼天。此自在天三品
苦行。下品苦行。生腹行蟲。中品苦行。生飛
鳥等。上品苦行。生人天類。故生六道有三
若行。此天面有三目。騎白牛。執白拂。頭
載日月。手執髑髏。韋紐天者。初禪梵王之
父也。劫初之時一切皆空。有大水聚十方風
起。能令波波相次風風相持。水上有人。一
千頭二千手足。化從氷生。名曰韋紐。此天
臍中有一千葉蓮花。花中有光。如萬日倶
照。有一梵王。因此花生。亦放光明。如萬
日倶照。梵王作念。此處何故。空無衆生。作
是念時。光音天子。命終之者。應生此土。
有八天子。一時化生。此八天子心念我從
梵王生。梵王亦念我生此八子。從八子生
天地人民萬物。八天子是衆生之父。梵王是
八子之父。韋紐是梵王之父。韋紐手執輪戟。
有大威勢。故云萬物從其生。第三鳩摩羅
伽天。此云童子天。即初禪梵王。顏如童子。
故以爲名。亦那羅延天。此云生本。以其是
衆生之本故。如中論疏。二十四相者。彼天
變相。有二十四變。骨瑣天者。二十四變中之
一變也。其苦行者。三品苦行中。是上品苦行。
生菩薩人故
文。劫初雖有千名時減猶存十號此骨瑣
天即一名也。菩薩之親少無子息。因從像乞
便誕異靈用天爲尊因自立號以天爲主
名骨瑣主即有財釋此論是彼・之所造也者。
有千名等者。謂劫初時。大梵天王。造聲明
論。於諸法中。一一法上制立千名。後天帝
釋廢其九百。唯存百名。復於後時。迦膩
仙人更廢九十。但置十名。如是漸減從千
至十。故云時減。猶存十號。今骨瑣者。十
名中之一名也。菩薩之親少無子息者。子息
者。息者思力反。兒子曰息。息者氣在人
身中所禀以生也。東觀漢記云。此蓋我子
息是也。今人出擧錢生子亦曰息義一也。
如玄應師一切經音
第二十卷
文。第三明妨難者。一問何故不名宗明喩
明但稱因明。答因有三相。名義寛故。又諸
能立皆名爲因。非唯一相。宗由此立・總名
因明者 彰妨難中。略有七難。一三支有
闕妨。二眞似相形妨。三破量非量妨。四兩悟
違成妨。五智非智異妨。六能非能立妨。七因
果相待妨。然答之詞。於一一答宜取文義
以立名焉。一寛狹不同答。二擧眞攝似答。三
倶能生智答。四見因比證答。五以因從果答。
六不定定差答。七去濫留眞答。此初三支有
闕妨。寛狹不同答也。問意宗因喩三竝稱
立破。何故題首獨號因明。不云宗喩明耶。
答意有二解。一云。因中有三分。名義寛
故。獨名因明。宗喩各二支ヲモツテ非宗喩
明。二云兩喩倶是能立皆名爲因。非唯遍是
宗法一相名之爲因。能立總是因。題號
因明。意兼其喩。宗由因立故。合能所總
明因明
文。二問眞因眞明可説因明。似因似明
應非因明。答擧眞攝似。或已攝故或兼
明之・非正明故者 此眞似相形妨。擧眞
攝似答。問意眞因眞明者。眞立眞破之異
名也。似因似明者。似立似破之異名也。因明
雖是八門之中。眞能立及眞能破。然從別
中抽出。以爲論之總題。如人家中。別推一
子以爲家主。即子義主義。體同義異。以義
異故將別屬總。故稱因明論者。別得總名。
顯難意者。眞立破翻似令他悟。故名因
明者。似破翻眞他不解故。非因明也。
答意有三説。一擧眞攝似。二或已攝故。三
或兼明之。然有別者。初説意者。擧眞因明。
令得攝似因明也。因明唯局眞。眞立破因
明是擧眞意也。因明通於似。似破立因明是
攝似意也。所以因明通於似者。返令主等
生正解故。第二説意。擧眞因時。先已攝故
更不説也。第三説意。似眞雙明不擧眞攝
似。非復先已攝。是兼明之。非正明故
文。三問量立量破可名因明。過破似破
應非因明。答是因明類故。或似眞倶因明。
名・略已攝故者 此破量非量妨。倶能生智
答。破量者。量立量破也。隨便語倒。應云
量破。非量者。過破似破也。問意量立量破
必有三分。以多言故。應是因明。過破似
破三支既闕。以言少故。應非因明。答意
有二説。一云。共是因明故。但能爲因。令
他得解。皆名因明。是故過破似破因明。能
破悟他。其義可爾。似破何悟他。能破之境。
體即似立。似破之境。即眞能立。由無過故。
還生自解。亦悟證人故。此頌中據其多分
皆悟證者。言唯悟他。不言自悟。既悟證
者。豈非因明。故過破似破。皆是因明也。二
云或似眞倶因明名略*也。已攝故。略者影略
也。八門眞似齊名因明。眞之與似更互影
略。先已攝故。此第三問下。沼師加云。四此論
有無妨者。過破論有文。破他是因明。量破
文非有。破他非因明。答但是量破皆過破。
約寛標過破。量破令他敵證解。因明亦量
已上量破文非有者。恐義不然。四相違中。
能違比量。及決定相違中。能違比量。豈非
量破。何言無文
文。四問立破ヲモツテ言智可是因明現比
無智言應非因明。答見因亦明見因證明。
自證亦因・故皆因明者 此兩悟違成妨。見因
比證答也。問意立破者。悟他門也。現比者。自
悟門也。悟他有其言。爲因生智是因明。自
非有言。無ヲモツテ因起智非因明。答意現
比無智言者。體非是言。故名無言。不能親
生敵證智故。名爲無智。雖體是智。不起他
智。故云無智。若以言解因。未有因非言。
不以言解因故。有因非言。爲顯此義。故
云見因亦明等。此有二説。一云見因亦明等
者。約三分解。見者見分。由能爲境牽生自
證。故名爲因。見體了別。名之爲明。因即明
故持業釋也。文中言亦。意顯持業。此標比
量見分也。見因證明者。見分爲境。引生自
證。故名爲因。離諸分別。證明自相。故名證
明。此標現量見分也。自證亦因者。即自證分
能生見相。名之爲因。即自明了。亦名爲明。
既明亦因。故皆因明。文中亦言。意在此也。
第二解云。見因亦明等者。約二量解。見因
亦明者。比量智也。由見其因。比智得起。解
所比義。名之爲明。因之明故依主釋也。如
見三相因。比知聲是無常等宗。見因證明者
即現量智。由見其因現量智起。證解其因。
名之爲明。因之明故依主釋也。如似見烟
知是火因。現量見之證知是烟。故云見因
證明。上二量智各證自境。望境是因不但
爲明。亦能爲因疎悟他故。故云自證亦因。
此答大意。非但言是因亦有因非言。何等
名爲有因非言。即見分自證分トノ
二量ナリ。此唯因非言。各有因明之義。故雖
無言亦不起他智。皆名因明
文。五問智生智了可名因明。二了二生
非智應因非是明。答是明之因。或皆順照・
成宗義故者 智非智異妨。以因從果答。問
意智生智了トハ是因亦明。可名因明。言了
義了言生義生ハ非是智故。唯因非明。
答意有二説。一云。是明之因。彼二了トハ
不得明即是因トイフコトハ而是明之因故。皆是
因明也。二了二生。智了明之因。由彼言義。
敵證二徒了解所立。了因因故名爲了因。
二云。或皆順照成宗義故。非但由言智能
照解。亦由言義。照顯所宗。名爲了因。皆能
相順照顯宗故。皆曰因明
文。六問因トハ能立可説因明宗非能
立應非因明。答由不決定故所立非從定
爲名故無有失。又能因能明正是因明所因
所明兼亦因明。又今者所立唯宗ナリ能立雖
唯因喩言不違古・宗亦因明者 此能非能
立妨。不定定差答也。問意因喩能立可説因
明等者。宗爲所立。因爲能立。喩能助因。能
立所宗。故亦能立。能立正是因明之因。無
相濫失。可説因明。宗無此義。應非因明。
答意有三説。一云由不決定故所立非等者。
不決定者。有二義。一古今互諍故不決定。古
師宗爲能立。今義宗ハ是所立。如是不定。是
故所立非是因明。二立敵互諍故不決定。因
喩二支。立敵共許。是故決定。違他順己。方
説名宗。故所立宗非是因明。問下會相違
中。初釋瑜伽論云。猶如於因喩所成故。既
言喩成。豈非所立。若是所立亦應同宗。不
決定故。應非因明。答雖是喩成。非自愛樂。
不名所立。二云又能因能明正是因明等者。
因喩顯宗既是能明。其所立宗但是所明。能
明力強正爲因明。所明力劣兼爲因明。三
云又今者所立唯宗等者。瑜伽等論。宗等八
名能立。陳那天主。承於先聖。以爲後
論。言不違古。宗亦因明。故陳那論云。宗
等多言説能立。天主論云。宗等多言名爲
能立
文。七問何故不名果明但名因明。答果
有果之明非果皆即明因有因之明是因
皆即明。果明トイフトキハ不定義亦有濫因明トイハ
兩定義亦無濫故名因明本欲以因成果
義故不欲以果・成因義故者 此因果相
待妨。去濫留眞答。問意因名待果立。論首
號因明。果法籍因成。果明標論首。答意果
有果之明等者。有記云。果有三。一果即明。
二果之明。三果非明。敵證智了是言生果。
體即是明。名果即明。立論言義。是果之明。
能淨成宗。名之爲明。不從他起。不名爲
果。故就依主。名果之明。此言生等雖依義
智。義トハ非他。故言生因。不得名爲果
即明。所立宗者。是果非明。文中之言意。顯
依主。此解不然。疏文既言果明不定義亦有
濫。故知六因互望。可有果義。皆名爲果。
立論トハ是果之明。能淨成宗。名之
爲明。不從他起。不名爲果者。即違疏旨。
疏下文云。言義二生因。爲智生因果。故知
立論言義是果之明者。即違疏意。*周前記
云。果有果之明。非果皆即明者。凡言果
者。有果之明。如立論者言義智。此三因能
成宗故。是果之明也。有是果而非明。如所
立宗。更不能顯他故。是果非明。故名爲非
果皆即明也已上然立論者智。能成宗者。
約立論者自悟門中宗智。而謂立論人
因之後。方始解宗。本求解宗。今得解時。其
宗方明。宗智是能明也。宗義是所明也。既
言自悟。故非言明也。若先不明宗。後何
悟他。故智生因能成宗。故是果之明也。果明
之明者。有果之明及果即明。二明相濫。是故
不言果明。立論智因。是明非果。是果之明。
是故不得名爲果明。所立宗者。是果非明
故亦不得名爲果明。因有因之明等者。因
有二。一因之明。二因即明。敵論者智。是言
生因之明故。云因之明。即言生因能淨成宗
故。云因即明。因明之明者。有因之明及因
即明。而無因非明。故皆因明トイフ不相濫
故。六因皆有明之義故。因義是能立。論首
號因明。本欲以因成果義故。果法非能
成。果明非論號。不欲以果成因義故。問
八門眞似皆名因明。四眞因明其義可爾。四
似非明。應言因闇。何言因明。答且八義
中。似爲因闇。眞爲因明。此義云何。論因縁
道理。何有明與闇。但説因乖理。即令人
迷路冥若夜遊。就過號因應云因闇。若
辨因當理。即使物闇曉事猶朝日。擧徳
表因號曰因明。問若爾應言明因。何故名
因明。答以能詮名句。彰彼似因有失。明此
眞因無過。若依此義應云明因。今從彼
語故曰因明
因明論疏明燈抄卷第一

因明論疏明燈抄卷第一

  日本沙門釋善珠抄
文。第四釋本至即爲八義者 擧類標宗
者。雖有八義。不過二類。一者悟他。二者自
悟。擧此兩悟。故云擧類。玄應師等云。今此
論以立破爲宗。立謂能立。破謂能破。能立
能破。是論所宗。故理門云。爲欲簡持能
立能破義中眞實故作此論。今疏主意。夫
言宗者。即論所詮。故以八義。爲論所宗。即
指一頌。名爲標宗。條貫義類者。長行之中。
牒釋八義分爲六段。一明能立。二明似立。
三明二眞量。四明二似量。五明能破。六
名似能破。牒前頌文。雖不依次。性相
求之。何須次牒。即以八義。爲六條類。故
云條貫義類悟他自悟者。悟義次第。先自
後他。爲欲今他於未解處得生新解。是
故立者。必是先時。内心自悟。自悟門中。但
有二因。一者智生因。二者義了因。智生因者。
以智觀義。借同品中所作義力。從此了知
聲是無常。既自悟已。方能對敵立義悟他。
故知且望自悟之中。因則在前。宗則在後。
比而成量。名爲比量。比必假因。號曰因明。
義了因者。謂宗前智。必縁於義。其所作義。
與無常義。天然自有。然以智力。先見所作
在於瓶聲二處齊有。方比瓶上所作之義不
離無常。始解聲上所作義因亦不離無常。
故知義因證了其宗。因亦先見。宗亦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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