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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略疏 (No. 2267_ 普寂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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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0a01: 洲斥此會釋云云寂曰。慈恩疏主以不發爲
T2267_.68.0020a02: 正者。且約通三乘門判之。若依大乘不共
T2267_.68.0020a03: 意則不必然也。所以知者。法苑釋名中云
T2267_.68.0020a04: 身・語・意三無表。又支多少門中云既許意
T2267_.68.0020a05: 有無表。又四大造性門云大乘唯意表業發
T2267_.68.0020a06: 殺生無表。又問答中答意無表乃作二解。
T2267_.68.0020a07: 一云。善中有無表。二云。惡亦有無表。於此
T2267_.68.0020a08: 二解不評是非。由是觀之若據大乘隨自
T2267_.68.0020a09: 意門。則基師亦以意有無表爲正乎。大乘
T2267_.68.0020a10: 判三業之中。意業最勝。身・語既發無表。意
T2267_.68.0020a11: 業何有不發無表也。但意表・無表不可
T2267_.68.0020a12: 立色名而已。具如義林纂註辨。十業道義
T2267_.68.0020a13: 如婆沙百十二俱舍論十七初明○第三總
T2267_.68.0020a14: 結非
T2267_.68.0020a15: 由此應知變似色生 此結非申正義。上
T2267_.68.0020a16: 來破色竟
T2267_.68.0020a17: 唯識論略疏第一幷懸譚
T2267_.68.0020a18:
T2267_.68.0020a19:
T2267_.68.0020a20:
T2267_.68.0020a21: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論本第一
T2267_.68.0020a22: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20a23: ○自下第二破不相應中二。一總破諸部。
T2267_.68.0020a24: 後別破異計。初中復三。一總非。二却詰。三
T2267_.68.0020a25: 量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0a26: 不相應行亦非實有 ○二却詰
T2267_.68.0020a27: 所以者何 ○三量斥二。今初擧體相及作
T2267_.68.0020a28: 用而不可得以顯是假立非實有
T2267_.68.0020a29: 得非得等分位假立 ○二擧蘊所攝而
T2267_.68.0020b01: 心心所及色無爲所不攝以證是假非實
T2267_.68.0020b02: 此定非異非實有體 畢竟無者。五種無
T2267_.68.0020b03: 之隨一也。瑜伽十六五紙云。何等名爲所觀
T2267_.68.0020b04: 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一未生無。二已
T2267_.68.0020b05: 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畢竟無。乃至畢
T2267_.68.0020b06: 竟無者。石女兒等○自下第二別破異計中
T2267_.68.0020b07: 三。一破本薩婆多等。二破大衆部等。三例
T2267_.68.0020b08: 破成實師及正量部等。初中六段。一破得・非
T2267_.68.0020b09: 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無心定及
T2267_.68.0020b10: 無想異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初中有
T2267_.68.0020b11: 四。一問外人説有由。二外人引經證有。三
T2267_.68.0020b12: 以理教難。四申成正義。今初
T2267_.68.0020b13: 且彼如何有實體用 不相應名義出於
T2267_.68.0020b14: 俱舍論第四十三紙光記四十
六紙
等。彼計不相應
T2267_.68.0020b15: 行有十四而有實體。故今乃擧十四對破。
T2267_.68.0020b16: 若依大乘。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法。非異
T2267_.68.0020b17: 色心別有實體。數亦無定。瑜伽五十二・五
T2267_.68.0020b18: 十三及雜集説有二十三。第三及五十六・顯
T2267_.68.0020b19: 揚第一・百法論説有二十四。今論及五蘊論
T2267_.68.0020b20: 等説十四法。其説十四者隨轉小乘或對
T2267_.68.0020b21: 破小計故耳。今乃欲破實有。先徵彼説實
T2267_.68.0020b22: 有之由○二外人引經證實有
T2267_.68.0020b23: 契經説故顯得非得 俱舍四云。何縁知
T2267_.68.0020b24: 有別物名得。契經説故。聖者於彼十無學
T2267_.68.0020b25: 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乃至廣
T2267_.68.0020b26: 説十無學支。出於婆沙九十四八紙雜集十
T2267_.68.0020b27: 等明○三以教理難中二。今初總非
T2267_.68.0020b28: 經不説此爲證不成 ○二申難中二。初
T2267_.68.0020b29: 難得。後例破非得。初中亦二。初就教難。二
T2267_.68.0020c01: 以理徵。今初
T2267_.68.0020c02: 亦説輪王善種等故 此中初擧輪王成
T2267_.68.0020c03: 就七寶反徵。經説輪王成就七寶。豈可成
T2267_.68.0020c04: 就他身非情。汝若言雖他身非情不可成
T2267_.68.0020c05: 就由於寶有自在力假説成就。汝計善惡
T2267_.68.0020c06: 法有得亦應如彼寶假説成就。汝若言寶
T2267_.68.0020c07: 現在有故應由自在假説成就。所謂善惡
T2267_.68.0020c08: 等法非必現有而説得成就故其得應有
T2267_.68.0020c09: 實體。是亦不然。離現實法非吾所許。何以
T2267_.68.0020c10: 故。以善惡等種現在有故。於三世法假説
T2267_.68.0020c11: 成就。設無爲法能得無漏智現在有故説得
T2267_.68.0020c12: 成就。應知○第二以理徵二。今初總問彼」
T2267_.68.0020c13: 又得於法有何勝用 ○二別難中二。一難
T2267_.68.0020c14: 能起。二難不失因。今初
T2267_.68.0020c15: 若言能起得便無用 此一段文自有六
T2267_.68.0020c16: 難。初以無爲難。二一切非情下以非情應
T2267_.68.0020c17: 不起難。三未得下以未得已失法應永不
T2267_.68.0020c18: 生難。未得法者。如欲界有情於上二界法。
T2267_.68.0020c19: 已失法者。如離欲者於欲繫法。四若俱生下
T2267_.68.0020c20: 以生相無用難。五又具下以具得者應三
T2267_.68.0020c21: 性法一時頓現難。六若待下難意可知。此一
T2267_.68.0020c22: 段難全依瑜伽五十二九紙之意。俱舍論第四
T2267_.68.0020c23: 十四紙經部難有部之旨粗同此意。可尋○
T2267_.68.0020c24: 二難不失因
T2267_.68.0020c25: 若得於法俱爲無用 此破正理救。正理
T2267_.68.0020c26: 十二三紙以得爲不失因。破意謂所得法不
T2267_.68.0020c27: 離有情應假立得不可別有實有得爲
T2267_.68.0020c28: 不失因也。大乘則於一切色心隨屬於己
T2267_.68.0020c29: 假立爲得故。設他身非情上亦有自在隨屬
T2267_.68.0021a01: 義則得名得等。應知○第二例破非得
T2267_.68.0021a02: 得實無故非得亦無 ○第四申成正義中
T2267_.68.0021a03: 二。初明得後明非得。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a04: 然依有情現行成就 瑜伽五十二九紙云。
T2267_.68.0021a05: 云何得獲成就。謂若略説生縁・攝受・增盛之
T2267_.68.0021a06: 因説名爲得。由此道理當知得是假有。演
T2267_.68.0021a07: 祕云。種是生果之因縁故名爲生縁。由種
T2267_.68.0021a08: 有生果之功能果方得有。種名攝受。即所
T2267_.68.0021a09: 生果名爲增盛。或種有生果勢用名爲增
T2267_.68.0021a10: 盛。增盛即因。由有此能假立爲得。三種成
T2267_.68.0021a11: 就者。瑜伽五十二九紙 云云
T2267_.68.0021a12: 所有染汚法 未爲奢摩他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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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a17: 五十六初云云雜集五十八紙亦明三成就。而
T2267_.68.0021a18: 種子成就與瑜伽稍異。今以圖彰焉
T2267_.68.0021a19:
T2267_.68.0021a20: 寂曰。五十二所説粗同於俱舍所出經部義。
T2267_.68.0021a21: 蓋斯隨轉理門之説。而雜集第五細判體用。
T2267_.68.0021a22: 究理之説耳。應思。述記於是廣辨得・非得
T2267_.68.0021a23: 差別。可尋○第二明非得中二。初明非得。
T2267_.68.0021a24: 後因明異生性。今初
T2267_.68.0021a25: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二因明異生性
T2267_.68.0021a26: 此類雖多未成就故 今乃依五十二十一
T2267_.68.0021a27: 之文。又五十六云。問依何分位建立異
T2267_.68.0021a28: 生性。此復幾種。答。依不生起一切聖法分
T2267_.68.0021a29: 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
T2267_.68.0021b01: 染汚法 有體有用 成 且如欲界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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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b17: 繫・無色界繫・顯揚論一十五紙云。異生性者。
T2267_.68.0021b18: 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
T2267_.68.0021b19: 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
T2267_.68.0021b20: 性。無聞異生性者。如來法外諸邪道法。雜集
T2267_.68.0021b21: 三紙云。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
T2267_.68.0021b22: 異生性婆沙論四十五廣明異生法・異生
T2267_.68.0021b23: 性。俱舍論第四云云婆沙・俱舍等。有部判性
T2267_.68.0021b24: 爲無覆無記。大乘則述記云性唯染汚。了
T2267_.68.0021b25: 義燈二末云。大乘通三。不善・有覆及以無覆
T2267_.68.0021b26: 云云 若依犢子部。欲界見所斷十煩惱以爲
T2267_.68.0021b27: 體性。有部計別有體性。唯是無記通三界繫
T2267_.68.0021b28: 不相應。經部計不立有別體性。但於曾未
T2267_.68.0021b29: 生聖法相續分位差別假立名異生性。大
T2267_.68.0021c01: 乘則雖立不相應非異色心別有體性。但
T2267_.68.0021c02: 於見斷二障種子未永斷位假立異生性。
T2267_.68.0021c03: 問。其得聖法爲在何位耶。答。演祕云。有
T2267_.68.0021c04: 義兩釋。一云。義同小乘。不獲一切三乘聖
T2267_.68.0021c05: 法名爲異生。若獲少分即名聖者。故俱舍
T2267_.68.0021c06: 論第四云云二云。與有部義異。二乘囘心未
T2267_.68.0021c07: 至初地。亦名聖者。得生空智斷煩惱故。
T2267_.68.0021c08: 亦名異生。未得法空智未斷所知故。乃
T2267_.68.0021c09: 至詳曰。今取後釋云云寂曰。瑜伽論説三
T2267_.68.0021c10: 乘法。若於聲聞地而判之。應準同婆沙等
T2267_.68.0021c11: 如前説判。若依菩薩地而論之。應依後
T2267_.68.0021c12: 説。可考○自下第二明衆同分中三。一問。
T2267_.68.0021c13: 二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14: 復如何知乃至廣説 ○三破中二。今初
T2267_.68.0021c15: 略破
T2267_.68.0021c16: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廣斥中二。初
T2267_.68.0021c17: 叙三難。二述正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c18: 若同智言有實同分 此中三難。初内外
T2267_.68.0021c19: 相同難。同智言者。如婆沙二十七四紙 俱舍
T2267_.68.0021c20: 論第五初明。俱舍論要解第四廣辨之。今不
T2267_.68.0021c21: 復出。次又於同分下第二能所無差難。俱舍
T2267_.68.0021c22: 二紙光記五六紙 云云後若謂下第三宿因
T2267_.68.0021c23: 成同難。可解○二申正義
T2267_.68.0021c24: 然依有情假立同分 瑜伽五十二十紙 雜
T2267_.68.0021c25: 集論二二紙説。同分假立云云可尋○第三
T2267_.68.0021c26: 破命根中三。一問。二外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27: 復如何知説名爲壽 ○三破三。初總非。
T2267_.68.0021c28: 二以三難徵。三申正義寂曰。述記分科甚
違論旨。故今改科
今初
T2267_.68.0021c29: 此經不不成 ○二以三難破。今初離識
T2267_.68.0022a01: 無別難
T2267_.68.0022a02: 又先已成無別命根 ○二如受非根難
T2267_.68.0022a03: 又若命根非實命根 ○三假設他問破」
T2267_.68.0022a04: 若爾如何有實命根 此中三問三答。初
T2267_.68.0022a05: 以三法徵以四正斷答。謂四正斷於一精
T2267_.68.0022a06: 進立。三法亦爾。於一阿賴耶識一期連持相
T2267_.68.0022a07: 續分齊假立命根。述記云。但是一識義別説
T2267_.68.0022a08: 三。謂阿賴耶識相分色法身所得名煗。此識
T2267_.68.0022a09: 之種名壽。以能持識故現行識是識。次住
T2267_.68.0022a10: 無心下外人以無心位壽煗應無詰。豈不下
T2267_.68.0022a11: 引經證識恒有。後既爾如何下外人復徵。識
T2267_.68.0022a12: 恒有何名無心位。彼滅下論主示。轉識滅故
T2267_.68.0022a13: 名無心位。非謂阿賴耶識亦無。言後當説
T2267_.68.0022a14: 者。指下第三卷。此識下顯賴耶是界趣生
T2267_.68.0022a15: 體以遮外執○三申正義
T2267_.68.0022a16: 然依親生假立命根 了義燈二末云。命根
T2267_.68.0022a17: 述正大乘諸教有六不同。一唯説第八識
T2267_.68.0022a18: 種。如此論是也。二通説現。瑜伽決擇云。八
T2267_.68.0022a19: 根種現定成命根在中。三唯内六處。顯揚
T2267_.68.0022a20: 第一云。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持
T2267_.68.0022a21: 決定性。四通五蘊。集論第一云云雜集釋云。
T2267_.68.0022a22: 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等。五依總相
T2267_.68.0022a23: 説。瑜伽五十二説。如何命根。謂於彼彼處
T2267_.68.0022a24: 所生自體所有住持限量勢分説名爲壽。六
T2267_.68.0022a25: 依異熟説。五十六云云相宗諸師率以第一
T2267_.68.0022a26: 爲正。寂曰。諸説並有道理不可偏取焉○
T2267_.68.0022a27: 第四破無心定及無想果中四。一問外。二
T2267_.68.0022a28: 外答。三難斥四述正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2a29: 復如何知令不現起 ○三難斥中二。初厭
T2267_.68.0022b01: 色齊心難。二假遮非實難。今初
T2267_.68.0022b02: 若無心位此云何然 文旨明暢可解。演
T2267_.68.0022b03: 祕設多義解釋云云○二假遮非實難
T2267_.68.0022b04: 又遮礙心假亦能遮 ○四申正義
T2267_.68.0022b05: 謂修定時亦非實有 此中三段。初明二
T2267_.68.0022b06: 無心定。次明無想果。後結非實有。二定義
T2267_.68.0022b07: 出於瑜伽五十三十二紙五十六初・倫記十五
T2267_.68.0022b08: 下・顯揚第一十四紙雜集論第二初・今論第七
T2267_.68.0022b09: 論疏。至下當辨。次無想定前下明無想果。
T2267_.68.0022b10: 婆沙百十八出五説。評家所説。謂無想異熟
T2267_.68.0022b11: 是無想定所感。一切色根及命根衆同分是
T2267_.68.0022b12: 業所感。餘蘊乃俱感。俱舍論同於評家説。
T2267_.68.0022b13: 如俱舍要解四辨。述記七本叙三解。二本
T2267_.68.0022b14: 出於二解。略纂以一解釋擧泰師解破斥
T2267_.68.0022b15: 云云今作圖叙之
T2267_.68.0022b16:
T2267_.68.0022b17: 微微心思種感總別果 神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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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2b24: 後故此三法下結非實有○第五破實有四
T2267_.68.0022b25: 相中四。初問外人。二外引經證。三破執。四
T2267_.68.0022b26: 述正義。今初
T2267_.68.0022b27: 復如何知有實自性 樞要上末云。上座
T2267_.68.0022b28: 部立二相。化地部立三相。一刹那滅蘊。一
T2267_.68.0022b29: 切色心。二一期蘊。謂壽命。此二辨相。三窮
T2267_.68.0022c01: 生死蘊。雖別有法而非有相。正量部立四
T2267_.68.0022c02: 相。色法一期多時生滅心心所法燈焔鈴聲
T2267_.68.0022c03: 刹那刹那生滅乃至叙有部・經部計。有部所
T2267_.68.0022c04: 立出於婆沙第三十八・俱舍論第五十二紙
T2267_.68.0022c05: 部・經部對辨可見。大乘四相如瑜伽五十二
T2267_.68.0022c06: 六紙八十一初等明。可尋○二外人引經證
T2267_.68.0022c07: 契經説故乃至廣説 婆沙三十九初・俱舍
T2267_.68.0022c08: 第五十紙出之。經部對破云云大乘所立具
T2267_.68.0022c09: 如五十二明。倫記一下三十
七紙
十一下三紙 云云
T2267_.68.0022c10: ○三破執中有二。一總非。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2c11: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七。一
T2267_.68.0022c12: 六轉無差難七有無乖角難。今初
T2267_.68.0022c13: 非第六聲即色心故 第六轉聲。謂屬聲
T2267_.68.0022c14: 也。如經説三有爲之有爲相。而有之言則
T2267_.68.0022c15: 雖是第六轉非第六轉必有別體。猶曰色
T2267_.68.0022c16: 心之體。豈可離色心而別有體。今亦應爾。
T2267_.68.0022c17: 有爲法體生住異滅。即三有爲相非色心外
T2267_.68.0022c18: 別有三相○二能所不異難
T2267_.68.0022c19: 非能相體異地等故 俱舍論第五十五紙
T2267_.68.0022c20: 有此難云云○三二相應齊難
T2267_.68.0022c21: 若有爲相應異所相 婆沙三十九十二紙
T2267_.68.0022c22: 云。問。如有爲法有有爲相。無爲亦有無爲
T2267_.68.0022c23: 相耶。設爾何失。若有者云何無爲名非聚
T2267_.68.0022c24: 法。若無者品類足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
T2267_.68.0022c25: 不生不住不滅法謂一切無爲法。答。應作是
T2267_.68.0022c26: 説。諸無爲法無無爲相。問。若爾品類足説
T2267_.68.0022c27: 當云何通。答。翻對有爲故作是説。謂有爲
T2267_.68.0022c28: 法有生住滅。無爲異彼説不生等。非謂別
T2267_.68.0022c29: 有不生等相 演祕作二解云云寂曰。初
T2267_.68.0023a01: 解不允。經論之中雖説無爲之相。是即以
T2267_.68.0023a02: 相之言形容非相。惡有假相也。有爲諸法
T2267_.68.0023a03: 有遷流相。應立假相。無爲法是不生不滅。
T2267_.68.0023a04: 何可立相也。然不生不滅之言約教有別。
T2267_.68.0023a05: 若依相宗。則或約性説不生不滅或約無
T2267_.68.0023a06: 起盡或約遣執著。若依性宗。則説有爲法
T2267_.68.0023a07: 當體即不生不滅。可知○四四相齊興難
T2267_.68.0023a08: 又生等相用不應俱 此中有三子段。初
T2267_.68.0023a09: 例體應俱難。二若相違下例用相違難。三
T2267_.68.0023a10: 又住異滅下新義乖古難。婆沙三十九 有
T2267_.68.0023a11: 二説。一謂法生時生有作用。滅時老滅方有
T2267_.68.0023a12: 作用。體雖同時用有先後。一法生滅作用
T2267_.68.0023a13: 究竟名一刹那乃至二或生滅位非一刹那。
T2267_.68.0023a14: 然一刹那具有三體故説三相同一刹那。光
T2267_.68.0023a15: 記云。前家約用。後家約同時具有三體。各
T2267_.68.0023a16: 據一義。然無評家云云 刹那分齊如極微
T2267_.68.0023a17: 有方分・無方分兩不可得。前後有過。同時叵
T2267_.68.0023a18: 成。毘婆沙中所説二義叵以情圖。只是使
T2267_.68.0023a19: 學者生智之糧耳。其實則非是未見諦者之
T2267_.68.0023a20: 所測知也。若以情謂而計度者。纔有所説
T2267_.68.0023a21: 則竝墮四句。胡成正理也。應思。次若相違
T2267_.68.0023a22: 下即難婆沙後義。後又住異下破正理計住
T2267_.68.0023a23: 等三相體用俱同時。正理者十三二十
五紙
 云云 ○
T2267_.68.0023a24: 第五段有三難。一如體本有難。二因非本
T2267_.68.0023a25: 有難。三生等無能難
T2267_.68.0023a26: 能相所相便爲無用 述記之中往復折徵
T2267_.68.0023a27: 解第二難。可見○第六例同無爲難
T2267_.68.0023a28: 所相恒有不可得故 了義燈三云。問。此
T2267_.68.0023a29: 破與前理有何別。答。前以彼宗不離無爲
T2267_.68.0023b01: 別立能相例破有爲不令別立。今以有爲
T2267_.68.0023b02: 體恒有説生等合例破無爲體恒有應生等
T2267_.68.0023b03: 合。故二文別○七有無乖角難
T2267_.68.0023b04: 又去來世進退非理 此中有四子段。一
T2267_.68.0023b05: 定世有無難。二生名爲有下生滅非依難。初
T2267_.68.0023b06: 難生在未來。後難説滅在現在。三滅若下
T2267_.68.0023b07: 滅生相翻難。四又滅違住下違同順異難。後
T2267_.68.0023b08: 故彼所執等者總結非○第四述正義中二。
T2267_.68.0023b09: 初申自義。後結成假。今初
T2267_.68.0023b10: 然有爲法轉變名異 有部所計生相在
T2267_.68.0023b11: 未來。住異滅在現在。具如婆沙十八・四十
T2267_.68.0023b12: 六等明。難意可知。若大乘所立。則生住異
T2267_.68.0023b13: 三在於現在。滅即滅無。在於未來。然表此
T2267_.68.0023b14: 有後無故。於一刹那假立四相。具如瑜四
T2267_.68.0023b15: 十六等明。一期四相如瑜伽八十八十一紙
T2267_.68.0023b16: 揚十四十二紙等説。可尋○二總結相假
T2267_.68.0023b17: 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第六破名・句・文身
T2267_.68.0023b18: 中四。初問外。二外引教答。三廣破。四述正
T2267_.68.0023b19: 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3b20: 復如何知名句文身 ○二外引教答
T2267_.68.0023b21: 契經説故名句文身 ○三廣破二。今初
T2267_.68.0023b22: 總非
T2267_.68.0023b23: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五。一如
T2267_.68.0023b24: 色非詮難五徵機調難。今初
T2267_.68.0023b25: 若名句文非實能詮 ○二名等無用難
T2267_.68.0023b26: 謂聲能生何用名等 ○三聲色無差難
T2267_.68.0023b27: 若謂聲上別有實體 了義燈中假設外
T2267_.68.0023b28: 問解釋大小旨異。可尋○四例聲生語詮
T2267_.68.0023b29:
T2267_.68.0023c01: 若謂聲上唯語能詮 此中四段。初例弦
T2267_.68.0023c02: 管等難名・句・文實有。次又誰等者。示弦管
T2267_.68.0023c03: 等非必不能詮。次聲若能下例顯一切音聲
T2267_.68.0023c04: 皆應有詮用斥離語別有名・句・文。後若
T2267_.68.0023c05: 唯下結非離語聲別有名等。義燈・演祕
T2267_.68.0023c06: 有辨。可見○五徵詰調斥
T2267_.68.0023c07: 何理定知天愛非餘 此中初外問。次反
T2267_.68.0023c08: 詰。後調斥。天愛者。調弄之語。如述記樞要
T2267_.68.0023c09: 上末二十
五紙
俱舍光記四二十
三紙
明○四申正義中
T2267_.68.0023c10: 四。一顯假差別。二顯三用殊。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3c11: 四會相違。今初
T2267_.68.0023c12: 然依語聲名句文身 此乃總依一切有
T2267_.68.0023c13: 情假立名・句・文。若夫佛及自在位菩薩。則
T2267_.68.0023c14: 一刹那聲説無量陀羅尼名句。非性相之所
T2267_.68.0023c15: 定判也○二顯三用殊
T2267_.68.0023c16: 名詮自性爲三所依 名句文義如俱舍
T2267_.68.0023c17: 論第五・瑜伽論第十三・第五十二・倫記五上・
T2267_.68.0023c18: 十三下・二十一下・雜集第二・義林總料簡章
T2267_.68.0023c19: 及纂註明。自共相義出於入楞伽三十五紙
T2267_.68.0023c20: 地論六五紙唯識述記三末二十
三紙
九本二十
七紙
十本
T2267_.68.0023c21: 五十
五紙
倫記一上二十
九紙
六下十紙十一下二紙等明。
T2267_.68.0023c22: 自性差別與自相・共相其致相似義門稍異。
T2267_.68.0023c23: 可知。然因明家所謂自性差別其旨大殊。不
T2267_.68.0023c24: 可一混矣。若性相門辨其二相。如色是
T2267_.68.0023c25: 自性色上常・無常我・無我等是差別。又於色
T2267_.68.0023c26: 上如一靑是自性靑有種種靑即是差別。
T2267_.68.0023c27: 然實自性非名所詮。今言名詮自性詮共
T2267_.68.0023c28: 相自性。言共相自性者即共相之體也。且
T2267_.68.0023c29: 如言火召共相火體以遮非火耳。然名詮
T2267_.68.0024a01: 共相。尚是施設安立門。其實則一切法自相
T2267_.68.0024a02: 及共相並是離言法性。非假智言詮之境。但
T2267_.68.0024a03: 以名召體生他假智而已。非名等能詮法
T2267_.68.0024a04: 體也。寂曰。如五根五塵唯心心所現智證
T2267_.68.0024a05: 非比智之所能實知。但於施設語言門於
T2267_.68.0024a06: 唯召其自體不得別義上云名詮自性。
T2267_.68.0024a07: 非詮言稱共相之體也。然自共相別義不
T2267_.68.0024a08: 一準。若通途則色等極微心心所法體不與
T2267_.68.0024a09: 他共名自相。空無我等該通諸法者爲共
T2267_.68.0024a10: 相。因明集量論所説與此稍異。不問一切
T2267_.68.0024a11: 自相・共相。現智所證即名自相。一一假智
T2267_.68.0024a12: 言詮所及分別散心比量智境是名共相。佛
T2267_.68.0024a13: 地論第六説。妙觀察智縁諸法自共相以諸
T2267_.68.0024a14: 法一一自體爲自相。是如小輪圍山。眞如
T2267_.68.0024a15: 遍一切法如大輪圍山。是名共相。自共相
T2267_.68.0024a16: 義理致幽深。可察。然則若約現智所照論
T2267_.68.0024a17: 焉。則名等不能詮一切法自共相實體。若
T2267_.68.0024a18: 約比量智境及非量妄計。則名詮自性全無
T2267_.68.0024a19: 所妨。述記云云 明不立頌由。此義如俱
T2267_.68.0024a20: 舍光記五五十
八紙
辨。可尋○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4a21: 此三離聲亦各有異 名・句・文乃聲上屈曲
T2267_.68.0024a22: 差別故。與聲假實不同。不即不離。可解。法
T2267_.68.0024a23: 詞二無礙等者。法無礙解縁名・句・文。詞無礙
T2267_.68.0024a24: 解縁聲爲境。四無礙解如婆沙百八十九紙
T2267_.68.0024a25: 瑜伽四十五二紙 顯揚四六紙十地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24a26: 大乘義章十一等明。聲與名等蘊處界所攝
T2267_.68.0024a27: 各異。可解○四會相違
T2267_.68.0024a28: 且依此土假立三故 六塵説法出於無
T2267_.68.0024a29: 垢稱經第五・楞伽魏譯四二紙唐譯三十紙
T2267_.68.0024b01: ○二破大衆部等
T2267_.68.0024b02: 有執隨眠非不相應 宗輪述記六十
一紙
論云。
T2267_.68.0024b03: 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縁。隨眠異纒
T2267_.68.0024b04: 纒異隨眠。應説隨眠與心不相應纒與心
T2267_.68.0024b05: 相應。疏八十
一紙
 云云 彼亦下破意可知○三例
T2267_.68.0024b06: 破正量部等
T2267_.68.0024b07: 執別有餘皆應遮上 正量部計不失法如
T2267_.68.0024b08: 券。此即以諸業引果功能立不失法。彼以
T2267_.68.0024b09: 此爲不相應法。成業論云云成實論家以無
T2267_.68.0024b10: 表業爲不相應。正理論師以和合性爲不
T2267_.68.0024b11: 相應等竝應例破。從來諸計未説一切法
T2267_.68.0024b12: 唯識而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故竝受此破。
T2267_.68.0024b13: 非敢向其所立諍競是非也○自下大文
T2267_.68.0024b14: 第三破無爲法中三。一破外計。二顯正理。
T2267_.68.0024b15: 三總結非。初中亦二。初總非。次別破。初中
T2267_.68.0024b16: 亦三。一總非無實。二顯法定無。三爲量遮
T2267_.68.0024b17: 破。今初
T2267_.68.0024b18: 諸無爲法理不可得 ○二顯法定無
T2267_.68.0024b19: 且定有法無爲定有 此三初乃現量所得。
T2267_.68.0024b20: 謂五識縁五塵及他心智境等。第二乃非量
T2267_.68.0024b21: 心之境。第三是比量智境也。今此無爲法是
T2267_.68.0024b22: 現・比・非量所不攝故。應非離色心等別
T2267_.68.0024b23: 有實體也○三爲量遮破
T2267_.68.0024b24: 然諸無爲實無爲性 演祕云。問。無爲云
T2267_.68.0024b25: 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虚空無爲通色心顯。
T2267_.68.0024b26: 佛地論云。五蘊無處顯虚空故。又心縁空
T2267_.68.0024b27: 故名心顯。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
T2267_.68.0024b28: 若依離縛自性斷者亦唯心顯。由簡擇心
T2267_.68.0024b29: 斷染顯故通説三斷。是色心顯由斷五蘊
T2267_.68.0024c01: 而證得故。或唯心顯若非擇滅通色心顯。色
T2267_.68.0024c02: 心縁闕而證得故○第二別破中三。一破薩
T2267_.68.0024c03: 婆多。二例破餘部。三總破無爲無因果。今
T2267_.68.0024c04:
T2267_.68.0024c05: 又虚空等非遍容受 三無爲一多等義如
T2267_.68.0024c06: 俱舍界品初引婆沙明。婆沙第十明虚空體
T2267_.68.0024c07: 一。同三十二六紙明擇滅非擇滅體多云云
T2267_.68.0024c08: 曰。婆沙所説是教限分齊。未明法空及如來
T2267_.68.0024c09: 藏心故。故作斯未了説耳。不可妄以情
T2267_.68.0024c10: 謂而是非矣○二例破餘部
T2267_.68.0024c11: 餘部所執準前應破 ○三總破無爲無
T2267_.68.0024c12: 因果
T2267_.68.0024c13: 又諸無爲異心等有 舊俱舍論云無爲
T2267_.68.0024c14: 非因果。新云無爲無因果。具如俱舍論第
T2267_.68.0024c15: 十四紙疏記明也○第二申正義中二。一
T2267_.68.0024c16: 依識變假施設。二依法性假施設。今乃初
T2267_.68.0024c17:
T2267_.68.0024c18: 然契經説假説爲常 聞他説有虚空等。
T2267_.68.0024c19: 隨名起分別心縁虚空等相。有漏位唯第
T2267_.68.0024c20: 六意識縁。入地已去後得智縁前無分別智
T2267_.68.0024c21: 中法性之空等及縁佛所説空等變似空等
T2267_.68.0024c22: 相。是通第六・第七二識縁至於佛果。三智
T2267_.68.0024c23: 所縁或除成事或通八識。智遍縁故。下論
T2267_.68.0024c24: 云。無爲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虛
T2267_.68.0024c25: 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妄
T2267_.68.0024c26: 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眞如假
T2267_.68.0024c27: 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屬
T2267_.68.0024c28: 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衆縁生故攝屬依
T2267_.68.0024c29: 他。無顚倒故圓成實攝○二依法性假施
T2267_.68.0025a01: 設有
T2267_.68.0025a02: 二依法性 名曰眞如 此明於一眞如假
T2267_.68.0025a03: 設六無爲。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由慧煩惱滅
T2267_.68.0025a04: 處即不生不滅眞理顯是名擇滅。此眞如性
T2267_.68.0025a05: 本淨名非擇滅。或有爲法縁闕不生不生故。
T2267_.68.0025a06: 不滅本性自顯。亦名非擇滅。不動者。雜集二
T2267_.68.0025a07: 云。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
T2267_.68.0025a08: 滅無爲。想受滅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
T2267_.68.0025a09: 想作意爲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所及恒行一
T2267_.68.0025a10: 分心心所滅無爲。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
T2267_.68.0025a11: 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
T2267_.68.0025a12: 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
T2267_.68.0025a13: 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
T2267_.68.0025a14: 不動想受滅云云如瑜伽五十三十三紙顯揚
T2267_.68.0025a15: 十五紙十八十六紙等明。餘名竝於義門立。
T2267_.68.0025a16: 其實則眞如無爲。四句永絕百非洞遣。非名
T2267_.68.0025a17: 大小乘建立無爲 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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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5b01: 所詮。無名立名故十種名中名究竟名。可
T2267_.68.0025b02: 知○三總結非
T2267_.68.0025b03: 故諸無爲非定實有 總非。可解。述記之中
T2267_.68.0025b04: 諸門分別云云諸部異執以圖示
T2267_.68.0025b05:
T2267_.68.0025b06: 寂曰。瑜伽五十三十紙之文。是但釋空非二
T2267_.68.0025b07: 滅之文。而非立二無爲。又瑜伽第一百十三
T2267_.68.0025b08: 出三無爲未見説八種之文。恐是疏主
T2267_.68.0025b09: 諳記之差耳。上來別彼竟○自下大文第四
T2267_.68.0025b10: 合破外道餘乘計法實有
T2267_.68.0025b11: 外道餘乘亦是法執 此中初破所取。次
T2267_.68.0025b12: 破能取。次諸心心所下明心心所幻有假有。
T2267_.68.0025b13: 後爲遣下明唯識眞勝義無相可取。寂曰。
T2267_.68.0025b14: 此一段文與般若眞空理其旨脗浹。宜哉龍
T2267_.68.0025b15: 樹・天親内鑒冷然道不相妨也。後代性相偏
T2267_.68.0025b16: 取有無互諍者。蓋時之弊也○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5b17: 五解上法執分別俱生位次中二。一明二執
T2267_.68.0025b18: 行相斷位。二明執所縁有無初中二。一擧
T2267_.68.0025b19: 數列名
T2267_.68.0025b20: 然諸法執 二者分別 ○第二依列別釋
T2267_.68.0025b21: 中二。一明俱生。後釋分別。初中有三。一
T2267_.68.0025b22: 釋俱生義。二正明執體。三明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b23: 乃初也
T2267_.68.0025b24: 俱生法執故名俱生○二正明執體中二。
T2267_.68.0025b25: 一明第七識俱。二明第六識俱。今乃初也」
T2267_.68.0025b26: 此復二種執爲實法 此出護法計。若安
T2267_.68.0025b27: 慧計。則謂第七識唯有我執而無法執云云
T2267_.68.0025b28: 一切衆生未得無漏未起已來恒時執取故
T2267_.68.0025b29: 云常相續。此識縁境至下當知○二明第
T2267_.68.0025c01: 六識俱
T2267_.68.0025c02: 二有間斷執爲實法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
T2267_.68.0025c03: 自性涅槃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蘊等相。而不
T2267_.68.0025c04: 了蘊等諸相是識所變似有無性執爲實
T2267_.68.0025c05: 法。寂曰。第六識俱俱生我執總別取蘊相。今
T2267_.68.0025c06: 俱生法執總別取蘊處界。文義顯著無復可
T2267_.68.0025c07: 論。相家學者蕪論鑿説。如閙叢林。豈可謂
T2267_.68.0025c08: 之弘通二空唯識之妙道乎哉。寄語同志。
T2267_.68.0025c09: 苟欲開發此論之玄猷者。應須努力撥遣
T2267_.68.0025c10: 李唐以來之弊風也。若不爾者此道幾乎墜
T2267_.68.0025c11: 地矣○三明伏斷位次
T2267_.68.0025c12: 此二法執方能除滅 初地住心已後乃至
T2267_.68.0025c13: 金剛以勝無漏無間道智之所斷除。可知
T2267_.68.0025c14: ○第二明分別起法執中四。一明分別名。
T2267_.68.0025c15: 二顯執所在。三分二別釋。四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c16: 乃初也
T2267_.68.0025c17: 分別法執故名分別 ○二顯執所在
T2267_.68.0025c18: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 ○三分二別釋
T2267_.68.0025c19: 此亦二種執爲實法 於一切法不了眞
T2267_.68.0025c20: 空唯識執爲心外有實法體。種種遍計。是
T2267_.68.0025c21: 名法執。所遍計境無量無數。於中任運起而
T2267_.68.0025c22: 不由邪教邪思者是名俱生法執。由邪思
T2267_.68.0025c23: 等構畫分別起者名分別法執。理趣顯然。然
T2267_.68.0025c24: 慈恩疏主錯解佛地論意以我執所迷二十
T2267_.68.0025c25: 句六十五句辨法執頭數。至處皆爾。恐非
T2267_.68.0025c26: 是論正旨論旨焉則就我見必帶法執。且
T2267_.68.0025c27: 準我執所迷句數以辨法執頭數。非謂法
T2267_.68.0025c28: 執所迷境全同我執所迷句數。不爾者一切
T2267_.68.0025c29: 處一切時執心外有法。無量無數遍計法執
T2267_.68.0026a01: 何句所攝。學者應思○四明伏斷位
T2267_.68.0026a02: 此二法執即能除滅 分別法執麁猛故菩
T2267_.68.0026a03: 薩入見道位頓斷無餘。是時眞如自體顯現。
T2267_.68.0026a04: 是名眞佛出現。是云生諸佛家。亦名眞佛
T2267_.68.0026a05: 弟子。是即菩薩一阿僧祇耶所熏成。福慧種
T2267_.68.0026a06: 子資發此眞明拔除無始時來所成就毒
T2267_.68.0026a07: 樹之根本。豈是容易耶。今言麁故易斷。且
T2267_.68.0026a08: 望初地住心已去乃至金剛經歴二阿僧祇
T2267_.68.0026a09: 劫數數修習斷微細難斷法而言耳。見道斷
T2267_.68.0026a10: 障至下當辨○第二明執所縁或有或無
T2267_.68.0026a11: 如是所説如幻事等 本法有無如上已
T2267_.68.0026a12: 明。此一段文之雖易解。三性三無性妙旨
T2267_.68.0026a13: 具在此中。遍計所執空無所有猶如龜毛兎
T2267_.68.0026a14: 角。依他縁生亦如幻有。幻有乃似有誑惑
T2267_.68.0026a15: 愚夫而已。以智照則一切諸法當體寂滅自
T2267_.68.0026a16: 性涅槃。唯是一心眞法界矣○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6a17: 三別徵總結中三。一牒前示非。二別破上
T2267_.68.0026a18: 座部等計。三重總結引經證成。今初
T2267_.68.0026a19: 如是外道實有體故 此中初牒前所計。
T2267_.68.0026a20: 次故心心所下正顯非。謂一切心心所所縁
T2267_.68.0026a21: 唯是自識相分。非有心外色等爲所縁縁。
T2267_.68.0026a22: 後縁用下釋心外境無有實體故不能爲
T2267_.68.0026a23: 心所縁○二別破上座部等
T2267_.68.0026a24: 現在彼聚餘非所取 此中初明自心縁
T2267_.68.0026a25: 他心心所亦唯取自心相分非親縁他心
T2267_.68.0026a26: 之義。如他心智。自心心所前聚後聚互縁亦
T2267_.68.0026a27: 爾。後同聚下斥同聚心心所互相縁。大衆部・
T2267_.68.0026a28: 上座部・法藏部等許同聚相縁異義如唯識
T2267_.68.0026a29: 疏家引婆沙第九明。寂曰。予竊謂。此一段
T2267_.68.0026b01: 文因上明色等皆自識相分非心外法能爲
T2267_.68.0026b02: 所縁縁。便顯自他心聚相縁・自心心所前後
T2267_.68.0026b03: 相縁並皆非離自心別有所縁縁及以同
T2267_.68.0026b04: 聚心所亦非親所縁之旨而已。非必抗對
T2267_.68.0026b05: 他之異計。應思○三重結引經證
T2267_.68.0026b06: 由此應知似彼而轉 契經者厚嚴經。即密
T2267_.68.0026b07: 嚴經同本。三藏將來未譯○自下大文第三
T2267_.68.0026b08: 重釋外妨難重淨三句中三。一叙難。二破
T2267_.68.0026b09: 斥。三結正。今初
T2267_.68.0026b10: 有作此難似外境轉 演祕云云寂曰。此
T2267_.68.0026b11: 難蓋印度舊來吠世師一箇之難辭。故今叙
T2267_.68.0026b12: 闢之。當時此地拂跡所無。於此徒費工夫。
T2267_.68.0026b13: 可謂喪車後之藥袋也。不耶○第二破斥中
T2267_.68.0026b14: 二。初破外道。後因斥餘乘。初中二。初破眞
T2267_.68.0026b15: 事無。二破似事及共法。今乃初也
T2267_.68.0026b16: 彼難非理前已破故 ○二破似事及共
T2267_.68.0026b17: 法中二。初總非。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6b18: 依類依實俱不成故 演祕云云○二別破
T2267_.68.0026b19: 中二。一破依類不成。二破依實不成。今
T2267_.68.0026b20:
T2267_.68.0026b21: 依類假説 不依類成 演祕意謂。破類實
T2267_.68.0026b22: 中皆指似事・共法。有義云。依類似事不成。
T2267_.68.0026b23: 依實共法不成。似事・共法別配類實云云
T2267_.68.0026b24: 主破云云寂曰。此破當矣。依類不成者。彼宗
T2267_.68.0026b25: 計人類同異句收。以人性似火人・火上俱
T2267_.68.0026b26: 有猛赤義名共法。論意如是。今破云。猛赤
T2267_.68.0026b27: 在徳句。非在同異句收云云 ○二破依實
T2267_.68.0026b28: 不成
T2267_.68.0026b29: 依實假説不依實成 ○二因斥餘乘中
T2267_.68.0026c01: 三。初總非。二別顯。三結依。今初
T2267_.68.0026c02: 又假必依亦不應理 述記云。上來已破
T2267_.68.0026c03: 外道眞事。今破小乘伏難眞事。或是外道佛
T2267_.68.0026c04: 法共許眞事假亦不依。應思○二別顯中三。
T2267_.68.0026c05: 一顯不依眞唯依共相轉。二顯假詮智有
T2267_.68.0026c06: 勝功能。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今初
T2267_.68.0026c07: 眞謂自相共相而轉 自相境者。謂離言
T2267_.68.0026c08: 性唯現量得。假智即有分別智。此智唯縁共
T2267_.68.0026c09: 相不縁自相。可知○二顯假詮智有勝功
T2267_.68.0026c10:
T2267_.68.0026c11: 亦非離此爲假所依 樞要上末云。亦非
T2267_.68.0026c12: 離此有別方便。有二解。一云。即以假智詮
T2267_.68.0026c13: 施設自相爲假所依。由假智詮顯於法。
T2267_.68.0026c14: 如手指月等。不爾如何説爲能證得也。二
T2267_.68.0026c15: 云。假智詮境不得自相。亦非離此二外
T2267_.68.0026c16: 更有別方便施設自相可爲假所依顯此
T2267_.68.0026c17: 二。既不得自相。離此無方便可得自相。
T2267_.68.0026c18: 意顯自相除詮智外莫能證得者言詮假
T2267_.68.0026c19: 智雖不得法自相。然無離此詮縁別可
T2267_.68.0026c20: 得自相方便。故以假智言詮顯法自相。假
T2267_.68.0026c21: 智言證之所詮變與彼自相相似。故名爲
T2267_.68.0026c22: 假。演祕云云○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
T2267_.68.0026c23: 然假智詮 不依眞事 假智言詮必由聲
T2267_.68.0026c24: 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聲不及處即自相
T2267_.68.0026c25: 境。述記云。問曰。若不著自相横爲分別。何
T2267_.68.0026c26: 非是執。即善心等中應有法執。如法執不
T2267_.68.0026c27: 善心亦不稱境故。答曰。法執之心非但不
T2267_.68.0026c28: 稱本質亦不稱影像親所縁共相之法依
T2267_.68.0026c29: 他性。故名爲執。或堅著此親相分故説之
T2267_.68.0027a01: 爲執。此善心等縁共相時。雖不稱自相本
T2267_.68.0027a02: 質而稱於影像所變。亦不横計堅著。與法
T2267_.68.0027a03: 執不同。以彼影像依他性故。或比量等心
T2267_.68.0027a04: 縁親相分亦不相稱。若相稱者。應言得
T2267_.68.0027a05: 體。由此但非堅著此境故不名執云云
T2267_.68.0027a06: 曰。法執三性有無者。古來一箇之諍論也。安
T2267_.68.0027a07: 慧論師計。法執通三性心。護法宗計。法執
T2267_.68.0027a08: 唯在染無記心不在善心。然此二計各有
T2267_.68.0027a09: 道理非可偏取。而約教判焉。則護法宗義
T2267_.68.0027a10: 乃相宗相分之教也。安慧所立乃從相入性
T2267_.68.0027a11: 之分齊。其致隣於賢首所判終教也。疏中
T2267_.68.0027a12: 以堅著・不堅著而辨善心無法執者善矣。
T2267_.68.0027a13: 其言善心雖不稱自相稱影像所變者義
T2267_.68.0027a14: 未了當。何者雖是善心。其有漏心第六意
T2267_.68.0027a15: 識獨散縁相取法取我。豈可得言稱於影
T2267_.68.0027a16: 像所變乎。寂竊謂。二執諸識有無法執三性
T2267_.68.0027a17: 通局乃性海自爾之波瀾而大乘始門應必
T2267_.68.0027a18: 有之智印也。凡三性心品其染汚心者深著
T2267_.68.0027a19: 塵境違逆眞性。無記闇心次之故我執唯
T2267_.68.0027a20: 在染心。法執通染無記心。其善心者雖是
T2267_.68.0027a21: 有漏。必順性起而無堅著故。亦此心即淨
T2267_.68.0027a22: 法界等流出世淨心之光影故。不説爲有法
T2267_.68.0027a23: 執。據此理則護法宗義道理極成。若復據
T2267_.68.0027a24: 其所謂善心者雖是無漏。其因中者五・八未
T2267_.68.0027a25: 轉故。尚帶微細法執。未得於心性究竟
T2267_.68.0027a26: 明了。況於有漏心乎。施戒等善於名相轉
T2267_.68.0027a27: 者恒不離無明妄執故。亦爲有法執之義。
T2267_.68.0027a28: 則安慧所立深契道理。是故此宗所立兩義
T2267_.68.0027a29: 並存而彬彬乎。妙道也。後偏朋護法宗抑
T2267_.68.0027b01: 廢安慧宗者。可謂單輪隻翼矣。豈可成全
T2267_.68.0027b02: 功哉○三結依
T2267_.68.0027b03: 由此但依不應正理 似事乃其相依他性
T2267_.68.0027b04: 是。即不能於一一境如自相取轉於共
T2267_.68.0027b05: 相。共相乃自相上起妄增益之相。是唯假有
T2267_.68.0027b06: 非眞實有。遍計所執我之與法是依他起上
T2267_.68.0027b07: 起妄增益。當情現有都無自體。然安慧論師
T2267_.68.0027b08: 意謂自體分證量諸法自相。是依他離言境。
T2267_.68.0027b09: 若有能所取纔墮分別。皆是共相轉。是遍
T2267_.68.0027b10: 計所執而非依他性。若護法宗意謂。共相不
T2267_.68.0027b11: 離自相。色等共相即全自體而起。故此共
T2267_.68.0027b12: 相亦依他起。善心縁此共相所縁不違影
T2267_.68.0027b13: 像故不爲有執。遍計妄情更執此影相堅
T2267_.68.0027b14: 著横計。是名爲執。是故護法宗意。則遍計
T2267_.68.0027b15: 義增益義通三性心。軌唯在染無記心。若安
T2267_.68.0027b16: 慧宗。則三性心並遍計妄增益。皆帶法執分
T2267_.68.0027b17: 別。如上已辨○第三結正
T2267_.68.0027b18: 然依識變説我法名 諸聖教中於識所
T2267_.68.0027b19: 變見相分上假説我法以對遣愚夫所執實
T2267_.68.0027b20: 我法也。契經者厚嚴經也○自下大段第二
T2267_.68.0027b21: 釋下三句。於中分二。一別釋三句。二別
T2267_.68.0027b22: 解能變義。初中二段。初釋初句。後釋後二
T2267_.68.0027b23: 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7b24: 識所變相類別唯三 上言有種種相轉彼
T2267_.68.0027b25: 依識所變。今乃承彼牒識所變。可知○二
T2267_.68.0027b26: 釋下二句中二。初明三能變。二釋及言。初
T2267_.68.0027b27: 中三。今初明異熟識
T2267_.68.0027b28: 一謂異熟異熟性故 多異熟性者。此識
T2267_.68.0027b29: 初從愚位乃至金剛通名異熟故。此識有
T2267_.68.0027c01: 三位。謂一我愛執藏現行位。二善惡業果位。
T2267_.68.0027c02: 三相續執持位。所謂異熟當第二位。樞要意
T2267_.68.0027c03: 謂。瑜伽説七地或十三住。阿賴耶在七地中
T2267_.68.0027c04: 前四地・十三住中初九住。毘播迦名通六地
T2267_.68.0027c05: 前十二住。阿陀那名貫通七地・十三住。多
T2267_.68.0027c06: 者相續義。一切時行名之爲多。乃至又多者
T2267_.68.0027c07: 廣義。即是總義。對六・七識揀之。述記意謂
T2267_.68.0027c08: 三名之中異熟在於寬狹之間。若叙初名則
T2267_.68.0027c09: 洩第八地已上識。若擧第三名則雖攝位
T2267_.68.0027c10: 遍義通果位無熏習。即成無用。今就因中
T2267_.68.0027c11: 有熏變位建立此識。故不出阿陀那名。阿
T2267_.68.0027c12: 陀那名新舊異諍。如攝論疏明○二明思量
T2267_.68.0027c13:
T2267_.68.0027c14: 二謂思量審思量故 恒言簡第六識。審
T2267_.68.0027c15: 言簡第八識。可知○三明了別境識
T2267_.68.0027c16: 三謂了境境相麁故 以前六識同了麁
T2267_.68.0027c17: 境異七八故合爲一名。可知○二釋及言」
T2267_.68.0027c18: 及言顯六合爲一種 ○自下第二別釋能
T2267_.68.0027c19: 變義中二。初牒列數。二依標解。今初
T2267_.68.0027c20: 此三皆名變有二種 ○第二依標解中
T2267_.68.0027c21: 二。初因能變。後果能變。初中亦二。初總明。
T2267_.68.0027c22: 後別釋。今初
T2267_.68.0027c23: 一因能變二因習氣 此即如次名言習
T2267_.68.0027c24: 氣・有支習氣也。由此二習氣力故。一切有
T2267_.68.0027c25: 爲法相續隨轉。六道輪迴轉異無窮○二別
T2267_.68.0027c26: 釋中二。今初等流習氣
T2267_.68.0027c27: 等流習氣熏令生長 等流是果名。今擧
T2267_.68.0027c28: 果名顯能變因。此即諸八識熏於本識各
T2267_.68.0027c29: 自名言種子也。名言種子者。論第八云。名言
T2267_.68.0028a01: 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
T2267_.68.0028a02: 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
T2267_.68.0028a03: 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
T2267_.68.0028a04: 爲法各別因縁問。七轉識唯能熏而非所
T2267_.68.0028a05: 熏。第八識唯所熏性而非能熏。未知第八識
T2267_.68.0028a06: 自種子誰能熏耶。答。諸部對法未見的説。
T2267_.68.0028a07: 古來相傳。七轉識熏自種於本識時亦能熏
T2267_.68.0028a08: 本識自種云云此説固有一理。然本識種・現
T2267_.68.0028a09: 一異叵得。不可必如傳説判斷也。有旨
T2267_.68.0028a10: 哉。古對法中不明此義也○二異熟習氣」
T2267_.68.0028a11: 異熟習氣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亦名有支
T2267_.68.0028a12: 習氣。即有漏善惡二業熏習種子也。論第八
T2267_.68.0028a13: 云。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
T2267_.68.0028a14: 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
T2267_.68.0028a15: 不善。即是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
T2267_.68.0028a16: 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問。三習氣中何唯
T2267_.68.0028a17: 説名言・有支二習氣而不説我執習氣耶。
T2267_.68.0028a18: 答。我見熏習是名言熏習中開立之耳。今
T2267_.68.0028a19: 乃於因縁・增上二縁建立二能變以申明
T2267_.68.0028a20: 生死總別因果。故唯説此二。其我見心熏我
T2267_.68.0028a21: 見種者。自攝在於名言熏習中。不別言之。
T2267_.68.0028a22: 可知○第二明果能變中有二。初總明。後
T2267_.68.0028a23: 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28a24: 二果能變現種種相 前二因所生果八識
T2267_.68.0028a25: 有縁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述記云。此果能
T2267_.68.0028a26: 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云云 應思
T2267_.68.0028a27: ○二別釋中亦二。一等流果。二異熟果。今初」
T2267_.68.0028a28: 等流習氣果似因故 ○二明異熟果
T2267_.68.0028a29: 異熟習氣非謂一切 此中三節。初正明
T2267_.68.0028a30: 異熟果。次即前下明異熟義。後此中下揀異
T2267_.68.0028b01: 熟分齊。初中有二。初明總果。後明別果。總
T2267_.68.0028b02: 果即引業果。猶如作模。別果即滿業果。猶
T2267_.68.0028b03: 如塡彩。由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總別二果
T2267_.68.0028b04: 俱名異熟。然第八引果是眞異熟。六識別果
T2267_.68.0028b05: 從異熟生故亦名異熟。對法第五十紙云。若
T2267_.68.0028b06: 法異熟從異熟起者。名異熟生。第七識因位
T2267_.68.0028b07: 唯染果位唯無漏故。非異熟種之所引生。可
T2267_.68.0028b08: 知。後此中下揀異熟分齊。此識有三位。異
T2267_.68.0028b09: 熟名通前二位。而今言異熟者。且就我愛
T2267_.68.0028b10: 執藏位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建立。此位能
T2267_.68.0028b11: 具三義爲我法二執依故。三義者何。謂我
T2267_.68.0028b12: 愛執藏即阿賴耶義。持雜染種是阿陀那義。
T2267_.68.0028b13: 能變果識即異熟義。非謂等者揀後二位。述
T2267_.68.0028b14: 記・了義燈所辨甚失論旨。應思
T2267_.68.0028b15: 第八 前六 滿果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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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b23: ○自下大段第二。二十二頌半廣明識相
T2267_.68.0028b2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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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01: 初以八段十義釋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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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14: 初明初能變中二。初頌。後長行。今初
T2267_.68.0028c15: 雖已略説羅漢位捨 此二頌半分爲十
T2267_.68.0028c16: 門。一自相。二果相。三因相。四所縁。五行相。
T2267_.68.0028c17: 六相應。七五受。八三性。九因果。十伏斷位。
T2267_.68.0028c18: 於此十中。初三相合爲一門。所縁行相亦合
T2267_.68.0028c19: 爲一門。總成七段。更別解觸等爲一門。是
T2267_.68.0028c20: 名八段十義。可知○八段中第一段明三
T2267_.68.0028c21: 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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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01: 二廣上三相三 一出體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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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18: 演祕云。有義。初略明三相。後解因相。疏言
T2267_.68.0029a19: 後文廣解三相。此定非理云云云云寂曰。
T2267_.68.0029a20: 有義所難在文的當。然一切種相自含三
T2267_.68.0029a21: 相。明一切種相中自相果相其旨自彰。疏
T2267_.68.0029a22: 就此義云廣三相乎。應思○初明自相
T2267_.68.0029a23: 中三。今初釋藏義
T2267_.68.0029a24: 論曰初能自内我故 賴耶三藏出於世親
T2267_.68.0029a25: 攝論諦譯十八紙隋譯一十紙唐譯一十三紙 無
T2267_.68.0029a26: 性論一十二紙 梁論云。云何佛説此識名
T2267_.68.0029a27: 阿梨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爲果
T2267_.68.0029a28: 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爲因故。復次諸衆
T2267_.68.0029a29: 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梨耶
T2267_.68.0029b01: 此識與一切有漏雜染法互爲因果。譬
T2267_.68.0029b02: 如水隱覆於波中爲波浪因波浪隱藏於
T2267_.68.0029b03: 水中爲水作因。何以。水之與波一異不可
T2267_.68.0029b04: 得故。自有互爲因果之義。亦有互爲隱顯之
T2267_.68.0029b05: 義。此義甚深。不可輒以情謂而議也。是
T2267_.68.0029b06: 故無性攝論第一十二紙釋曰。復引聖言所
T2267_.68.0029b07: 説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能攝藏諸法者。
T2267_.68.0029b08: 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
T2267_.68.0029b09: 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爲
T2267_.68.0029b10: 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
T2267_.68.0029b11: 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爲縁
T2267_.68.0029b12: 故展轉攝藏。是故名阿賴耶識云云相宗釋
T2267_.68.0029b13: 意謂。若約賴耶持諸雜染法種子能生諸
T2267_.68.0029b14: 法之義。則賴耶是能藏諸法種子是所藏。譬
T2267_.68.0029b15: 如倉廩收穀倉是能藏穀是所藏。若約雜染
T2267_.68.0029b16: 法熏藏種於賴耶之義。則雜染法是能藏。能
T2267_.68.0029b17: 熏藏種故。賴耶是所藏能受諸法熏故。譬
T2267_.68.0029b18: 如人持穀收於倉中人是能藏倉是所藏
T2267_.68.0029b19: 也。此釋與攝論所説稍有異致。然古對法
T2267_.68.0029b20: 中隱然含容本・轉二識一異不可得之玄猷
T2267_.68.0029b21: 故。似淺飜深。李唐以來則不然。八識八箇
T2267_.68.0029b22: 調然各立。本識種・現亦類種菓。所以其所
T2267_.68.0029b23: 解釋似極精密於理膚淺。此義非筆墨之
T2267_.68.0029b24: 所能罄。亦叵與庸情而説與焉。應須廣
T2267_.68.0029b25: 讀古對法而熟思鍛錬矣。謂與雜染等者。
T2267_.68.0029b26: 明能所藏。有情執等者。釋執藏○二即頌
T2267_.68.0029b27:
T2267_.68.0029b28: 此即顯示爲自相故 即頌中所顯。初能
T2267_.68.0029b29: 變所有自相是爲自相。無別自相故。科云
T2267_.68.0029c01: 即頌。無性攝論第二云。安立此相略有三
T2267_.68.0029c02: 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
T2267_.68.0029c03: 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
T2267_.68.0029c04: 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攝持
T2267_.68.0029c05: 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
T2267_.68.0029c06: 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
T2267_.68.0029c07: 染品類諸法現前爲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
T2267_.68.0029c08: 果相者。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
T2267_.68.0029c09: 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攝持因果總體即
T2267_.68.0029c10: 此識自相。可知○三釋妨難
T2267_.68.0029c11: 此識自相是故偏説 難云。上三能變中
T2267_.68.0029c12: 立異熟名。今何説執藏位名耶。故有此解
T2267_.68.0029c13: 釋。意謂。上爲廣攝有漏位識故立異熟名。
T2267_.68.0029c14: 今欲明過重位故叙阿賴耶名。七地二乘
T2267_.68.0029c15: 有學最初捨之。可知○第二明果相中有
T2267_.68.0029c16: 四。今初明異熟義
T2267_.68.0029c17: 此是能引説名異熟 界趣生總報之果
T2267_.68.0029c18: 名。爲異熟義。如上已明○二簡他宗
T2267_.68.0029c19: 離此命根不可得故 攝論第二云。於大
T2267_.68.0029c20: 衆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説此名根本
T2267_.68.0029c21: 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説
T2267_.68.0029c22: 此名窮生死蘊。又云。法藏部中説根邊蘊・
T2267_.68.0029c23: 一味蘊。其一味蘊即當本識。又云。上座部中
T2267_.68.0029c24: 亦説此識名有分識。簡意可知○三即頌
T2267_.68.0029c25:
T2267_.68.0029c26: 此即顯示所有果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29c27: 此識果相故偏説之 多位者。上所出三
T2267_.68.0029c28: 位及資糧等五位是也。多種者。即三位五位
T2267_.68.0029c29: 所攝果相是也。或可指等流・士用等種類。
T2267_.68.0030a01: 而異熟名寬通二位・四位。且此名不共餘
T2267_.68.0030a02: 識故偏叙此名以標果相。可知○三明因
T2267_.68.0030a03: 相。於中分四。今初明因相義
T2267_.68.0030a04: 此能執持名一切種 樞要上末廣明三
T2267_.68.0030a05: 相。種・現局通云云寂曰。諸六識行相麁猛而
T2267_.68.0030a06: 種現展轉。尚非情謂境。況本識微細沈遠不
T2267_.68.0030a07: 可知行相。種之與現一異不可得。離一切
T2267_.68.0030a08: 種相外別現行自體不可得。唯於義分建
T2267_.68.0030a09: 立種・現。而與餘識其異可知。故言三相於
T2267_.68.0030a10: 現行立。而可得焉。言三相通種・現而亦可
T2267_.68.0030a11: 得焉。言以種爲因相現行爲果相種・現
T2267_.68.0030a12: 俱爲自相而亦可得焉。雖三義可得。其第
T2267_.68.0030a13: 三義旨趣顯著。且能順攝論之文。宜憑用
T2267_.68.0030a14: 焉。不可以情局定種・現矣○二簡他宗」
T2267_.68.0030a15: 離此餘法不可得故 經部立種凡有三
T2267_.68.0030a16: 計。一五蘊受熏持種。二識類受熏。三識及
T2267_.68.0030a17: 類前後相熏。無性攝論二十五紙叙破經部持
T2267_.68.0030a18: 云云○三即頌名
T2267_.68.0030a19: 此即顯示所有因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30a20: 此識因相是故偏説 因相雖多。能持一
T2267_.68.0030a21: 切種生諸法之義唯在此識故。偏説一切
T2267_.68.0030a22: 種以爲因相。十因之義如論第八卷明○
T2267_.68.0030a23: 二總結
T2267_.68.0030a24: 初能變識如是三相 ○自下第二廣分別。
T2267_.68.0030a25: 於中有三。一問起。二廣釋。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0a26: 一切種相名爲種子 ○二廣釋中二。初
T2267_.68.0030a27: 十門分別種子。後辨熏習相。初中十段。今
T2267_.68.0030a28: 初出體門
T2267_.68.0030a29: 謂本識中功能差別 瑜伽倫記十三下。泰
T2267_.68.0030b01: 云。若依大乘眞實理門。種子在賴耶識。與
T2267_.68.0030b02: 識不定一異。若據隨轉理門。種子附身相
T2267_.68.0030b03: 續中報身。不定一異。攝論又云。種子在依
T2267_.68.0030b04: 止處中及本識中○二一異分別門
T2267_.68.0030b05: 此與本識理應爾故 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T2267_.68.0030b06: 云。云何略説安立種子。謂於阿賴耶識中
T2267_.68.0030b07: 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
T2267_.68.0030b08: 子。然此習氣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
T2267_.68.0030b09: 法不可定説異不異相。猶如眞如。即是亦
T2267_.68.0030b10: 名遍行眞如。又攝論云。阿賴耶識中諸雜染
T2267_.68.0030b11: 品種子爲別異住爲無別異。非彼種子有
T2267_.68.0030b12: 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釋云。一切種
T2267_.68.0030b13: 子是阿賴耶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
T2267_.68.0030b14: 非一非異。此亦復爾寂曰。此義學唯識
T2267_.68.0030b15: 者之最用心處也○三假實分別門
T2267_.68.0030b16: 雖非一異眞勝義諦 瑜伽之文如上已
T2267_.68.0030b17: 引。此中初明種於諸法雖非一異是依他
T2267_.68.0030b18: 因縁生是實有。次以量出安慧等難。後論主
T2267_.68.0030b19: 反質。例眞如以成實有。可知。若依護法
T2267_.68.0030b20: 宗。則一切有爲法望之眞勝義諦是假名有
T2267_.68.0030b21: 而非實有。望之遍計所起法是即實有而
T2267_.68.0030b22: 非實有。若依安慧宗。則一切因縁生總是幻
T2267_.68.0030b23: 有假方。假亦熏種。種亦是假。遍計所起法是
T2267_.68.0030b24: 都無。猶如龜毛兎角。何云之假也。寂曰。兩
T2267_.68.0030b25: 宗雖各有理。徵之方等經論之大宗。則安
T2267_.68.0030b26: 慧所立深得正旨。李唐以求相家所倡偏明
T2267_.68.0030b27: 護法往往杭破淸辨・安慧等。此不翅不得
T2267_.68.0030b28: 淸辨・安慧等宗致。恐亦非護法論師之正旨
T2267_.68.0030b29: 也乎。學者可思○四二諦分別門
T2267_.68.0030c01: 然諸種子不同眞如 瑜伽五十二之文如
T2267_.68.0030c02: 上已引。彼論世俗諦中有四安立諦。勝義唯
T2267_.68.0030c03: 一眞如。應名非安立諦。今種子唯在安立
T2267_.68.0030c04: 諦中。若依此論立四世俗四勝義。即種子
T2267_.68.0030c05: 在世俗諦中唯是實有。若入勝義諦中。種
T2267_.68.0030c06: 子亦假有。今此種子在四俗中。是第二道理
T2267_.68.0030c07: 世俗攝。在四眞中。第一世間勝義所攝。望
T2267_.68.0030c08: 之第一世俗。則應言是實有。若望之二空
T2267_.68.0030c09: 眞如等。則是假名有。可知○五四分分別門」
T2267_.68.0030c10: 種子雖依此爲境故 護法・護月異計可
T2267_.68.0030c11: 知。瑜伽倫記十三上二十紙云。此中依護月
T2267_.68.0030c12: 菩薩釋。其種子爲自證分縁。種子即見分體
T2267_.68.0030c13: 故。乃至無色界第八識得縁欲色界器。以
T2267_.68.0030c14: 共業故。若依護法論師。則種子是第八相
T2267_.68.0030c15: 分。無色界第八見分唯縁相分不得縁下
T2267_.68.0030c16: 器界云云具如倫記中明○六三性分別門。
T2267_.68.0030c17: 於中有二。初明有漏種。二明無漏種。今乃
T2267_.68.0030c18: 初也
T2267_.68.0030c19: 諸有漏種亦名善等 此中初約攝用歸
T2267_.68.0030c20: 體。則種子皆無記性攝。後約相用別論。則三
T2267_.68.0030c21: 性種即各自性攝。九十六初云。住自性界
T2267_.68.0030c22: 者。謂十八界隨自相續各各決定。差別種子
T2267_.68.0030c23: 習増長界者。即諸法或是善惡。於餘生中先
T2267_.68.0030c24: 已數習令彼現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
T2267_.68.0030c25: 附相續。由是爲因暫遇小縁便能現起定
T2267_.68.0030c26: 不可轉。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類十八可
T2267_.68.0030c27: 得。然一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
T2267_.68.0030c28: 當知無量三性各有多類差別對法三等
T2267_.68.0030c29: 云隨逐善等是也○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1a01: 諸無漏種所攝異熟 此中二段。初正明。
T2267_.68.0031a02: 後若爾何故不會論文。初中演祕云。問。諸無
T2267_.68.0031a03: 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是識分不。答。傳護法
T2267_.68.0031a04: 義有兩説。一相分收。若爾第八應縁此種。
T2267_.68.0031a05: 答。二解。一云。許縁無失。此釋不正。一云。
T2267_.68.0031a06: 不縁。但説見分親所縁者皆名相分。不言
T2267_.68.0031a07: 諸相皆見所縁乃至。二云。既非見縁依自
T2267_.68.0031a08: 證分自證分攝。若至無漏方相分攝。淨見
T2267_.68.0031a09: 縁故。有義斷云。前解爲正云云諸無漏種子
T2267_.68.0031a10: 與異熟識體性不同。又能治所治性類別
T2267_.68.0031a11: 故。不從異熟識爲無記。因果二位唯是善
T2267_.68.0031a12: 性。此種子至有漏聞思熏習内漸增長。見道
T2267_.68.0031a13: 已去體相方顯無漏心現起。可知。後會論
T2267_.68.0031a14: 文中。決擇分者。五十七七紙云。幾有種子異
T2267_.68.0031a15: 熟。答。一切皆有乃至。幾是異熟生。答。亦一
T2267_.68.0031a16: 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問意可知。雖名下
T2267_.68.0031a17: 會釋。意謂。無漏種子雖名異熟而非無記。
T2267_.68.0031a18: 但依異熟故名異熟種。而異熟識是無記。
T2267_.68.0031a19: 無漏種是善。異性相依如眼與眼識等異性
T2267_.68.0031a20: 相依。或可雖無漏種亦名異熟。異熟義殊。
T2267_.68.0031a21: 此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故名異熟。可知。
T2267_.68.0031a22: 寂曰。此會釋義意明著。可解。述記出齊不
T2267_.68.0031a23: 齊義不齊之中以四解辨。其旨鑿矣。恐非
T2267_.68.0031a24: 論正旨。應考○七本有新熏分別門中有三
T2267_.68.0031a25: 家。初唯本有家。於中分四。一標宗。二釋難。
T2267_.68.0031a26: 三引證。四立理。今初
T2267_.68.0031a27: 此中有義不從薫生 此即護月義。亦名
T2267_.68.0031a28: 月藏。上古諸徳多有説唯本有種。然護月・
T2267_.68.0031a29: 護法同時出世。故獨叙彼計耳○二釋難」
T2267_.68.0031b01: 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諸經論説由熏習力
T2267_.68.0031b02: 有。是即言熏習增長。非新種生。可知○三
T2267_.68.0031b03: 引證中二。初引有漏無漏通經。二引無漏種
T2267_.68.0031b04: 本有經。例同有漏。今初
T2267_.68.0031b05: 如契經説誠證非一 此中有四證。一無
T2267_.68.0031b06: 盡意經。二阿毘達磨經。三瑜伽第二之一之
T2267_.68.0031b07: 文。四同卷之文。初無盡意經者。大集部經也。
T2267_.68.0031b08: 大莊嚴論第一云多界修多羅。顯揚論云大
T2267_.68.0031b09: 集修多羅中説。即此經也。瑜伽論五十一九紙
T2267_.68.0031b10: 云。復次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
T2267_.68.0031b11: 説。有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
T2267_.68.0031b12: 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
T2267_.68.0031b13: 如經説惡叉聚喩。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
T2267_.68.0031b14: 界故。倫記三上云云次下三文可解○二引
T2267_.68.0031b15: 無漏種子本有經。例同有漏
T2267_.68.0031b16: 又諸有情不別熏生 此中引三證。初楞
T2267_.68.0031b17: 伽等文。次瑜伽五十七之文。後地持・善戒等
T2267_.68.0031b18: 之文。六處殊勝者。瑜伽倫記六上八下云云
T2267_.68.0031b19: 如上已辨○四立理
T2267_.68.0031b20: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諸法種子本來自有。則
T2267_.68.0031b21: 因生果時應無雜亂。若異此解。則義可混
T2267_.68.0031b22: 亂○第二唯新熏家亦分四。一立宗。二釋
T2267_.68.0031b23: 難。三引證。四解違。今初
T2267_.68.0031b24: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 此難陀・勝軍等義○
T2267_.68.0031b25: 二釋難
T2267_.68.0031b26: 所熏能熏華熏故生 此難有漏種子無
T2267_.68.0031b27: 始成就無漏亦應有本有種。釋云。有漏無始
T2267_.68.0031b28: 現起故。從本已來熏種即有。無漏於凡位
T2267_.68.0031b29: 而未得起故。不可言有本有種子。如麻香
T2267_.68.0031c01: 氣者。攝論二八紙
 云云
○三引證
T2267_.68.0031c02: 如契經説種子性故 此中初引多界經。次
T2267_.68.0031c03: 論説下引無性攝論第二十七紙 云云又名言
T2267_.68.0031c04: 種子等者。論第八卷三熏習中廣明云云説聞
T2267_.68.0031c05: 熏習等者。梁論十三二十五
無性論第三九紙
T2267_.68.0031c06: 廣説云云又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云。從眞如所
T2267_.68.0031c07: 縁縁種子生。祕云。按彼論云。諸出世間法
T2267_.68.0031c08: 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子
T2267_.68.0031c09: 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
T2267_.68.0031c10: 縁種子生。非彼習氣積聚所生。釋曰。相傳
T2267_.68.0031c11: 天竺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宗。勝軍論師自有
T2267_.68.0031c12: 兩解。一云。諸佛菩薩由證眞如展轉流出
T2267_.68.0031c13: 十二分教。見道已前勝解行地縁彼教法作
T2267_.68.0031c14: 所縁生。從本爲名。名從眞如所縁縁生。
T2267_.68.0031c15: 二云。初地出世聖道。一從世第一法爲增
T2267_.68.0031c16: 上・無間二縁而生。二從眞如所縁縁生。二
T2267_.68.0031c17: 本有宗。護月論師亦有兩釋。一本有無漏種
T2267_.68.0031c18: 子爲增上縁眞如爲所縁縁故。順解脱等
T2267_.68.0031c19: 善根得生。二云。本有無漏種子爲因縁解脱
T2267_.68.0031c20: 分等爲增上縁世第一法爲無間縁眞如
T2267_.68.0031c21: 爲所縁縁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論從後
T2267_.68.0031c22: 縁隱前不説云從眞如所縁縁生。三新舊
T2267_.68.0031c23: 合家。戒賢論師釋與本有宗大旨相同。寂
T2267_.68.0031c24: 曰。此三家竝相宗教限之釋。理致未圓。今試
T2267_.68.0031c25: 就性相大猷而辨之。一心眞法界以二無
T2267_.68.0031c26: 我爲性。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能所取於蘊
T2267_.68.0031c27: 處界計法計我。自體成&T021400;三道流變。二無
T2267_.68.0031c28: 我性於是隱覆。眞如内熏習力外感淨法界
T2267_.68.0031c29: 等流正法教。勝解行地位以意言分別觀人
T2267_.68.0032a01: 法二無我。由三三摩地證入第一義眞如。
T2267_.68.0032a02: 當知纔縁二空便順眞性損滅陰&T021400;。且夫
T2267_.68.0032a03: 順解脱分發生以來乃至金剛。福智萬善悉
T2267_.68.0032a04: 是二空眞如之差別智印也。是故大小兩乘
T2267_.68.0032a05: 教理行果莫有不從眞如所縁縁種子而
T2267_.68.0032a06: 顯生也。眞如所縁縁旨趣深玄。可察。倫記
T2267_.68.0032a07: 十三下二十紙 云云○四解違
T2267_.68.0032a08: 有情本來非已有體 此中初立義。次引
T2267_.68.0032a09: 五十二十六紙之文。後故知下會瑜伽文。其旨
T2267_.68.0032a10: 可解○第三新舊合用家四。一立宗。二引證。
T2267_.68.0032a11: 三破斥。四總結。今初二
T2267_.68.0032a12: 有義種子習所成種 此中立宗引證綺互
T2267_.68.0032a13: 可知。應合糅上二家以成合用也○三破
T2267_.68.0032a14: 斥中二初難本有。二破新熏。初中有四。今
T2267_.68.0032a15: 初總標彰難意
T2267_.68.0032a16: 若唯本有 爲因縁性 ○二引教成前理」
T2267_.68.0032a17: 如契經説常爲因性 契經者指阿毘達磨
T2267_.68.0032a18: 經也。瑜伽五十一五紙 云。云何建立互爲縁
T2267_.68.0032a19: 性轉相。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縁性。
T2267_.68.0032a20: 一爲彼種子故。二爲彼所依故。爲種子
T2267_.68.0032a21: 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
T2267_.68.0032a22: 以阿賴耶識爲種子故。爲所依者。謂由
T2267_.68.0032a23: 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T2267_.68.0032a24: 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
T2267_.68.0032a25: 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意識得轉乃至。復次
T2267_.68.0032a26: 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縁性。一於現法
T2267_.68.0032a27: 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爲彼得
T2267_.68.0032a28: 生攝植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
T2267_.68.0032a29: 故。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
T2267_.68.0032b01: 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
T2267_.68.0032b02: 阿賴耶識。由此因縁。後後轉識善・不善・無
T2267_.68.0032b03: 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於
T2267_.68.0032b04: 後法中爲彼得生攝植彼種子者。謂彼熏習
T2267_.68.0032b05: 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云云寂曰。爲彼
T2267_.68.0032b06: 種子者。阿賴耶識爲諸法種子之義。爲所依
T2267_.68.0032b07: 者。執受色根爲諸識依之義。長養種子者。
T2267_.68.0032b08: 七轉識熏成名言種子之義。攝植種子者。善
T2267_.68.0032b09: 惡二業熏成有支習氣之義。由前二義。能
T2267_.68.0032b10: 藏義成。由後二義所藏義成。第八識與諸
T2267_.68.0032b11: 法互爲因果。其旨可知。梁攝論第二二十
七紙
T2267_.68.0032b12: 性論第二十八紙 云云述記了義燈所辨有不
T2267_.68.0032b13: 允當。可察○三釋頌顯前徵
T2267_.68.0032b14: 此頌意言不可得故 此即釋前阿毘達
T2267_.68.0032b15: 磨經頌。以顯成徵唯本有之旨趣也。燈炷
T2267_.68.0032b16: 喩者。無性攝論第二九紙 説燈炷及蘆束喩。
T2267_.68.0032b17: 餘文可解○四正難破
T2267_.68.0032b18: 若諸種子爲因縁故 ○二出違多經失」
T2267_.68.0032b19: 又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二破新熏中
T2267_.68.0032b20: 有五。今初難本宗
T2267_.68.0032b21: 若唯始起不善等種 ○二因破分別論
T2267_.68.0032b22: 者中三。一叙宗。二破他。三自解。今初
T2267_.68.0032b23: 分別論者非無因生 述記云。諸邪分別皆
T2267_.68.0032b24: 名毘婆闍婆提。即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
T2267_.68.0032b25: 雞胤四部因諍無漏無因縁故今亦叙。破
T2267_.68.0032b26: 本即大乘唯説新熏心溷師等名分別論亦
T2267_.68.0032b27: 作此説。樞要上末云云了義燈三云。言分別
T2267_.68.0032b28: 論者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
T2267_.68.0032b29: 名分別。不定一部。故攝論中分別論者傳説
T2267_.68.0032c01: 是化地部。婆沙中分別傳説是正量部 寂曰此
説不允
T2267_.68.0032c02:
 此論下文分別論者云是説假部故。今此
T2267_.68.0032c03: 文略有三釋。一云。即大衆等四部其説種
T2267_.68.0032c04: 子因破大乘異師。二云。始終俱是破大乘
T2267_.68.0032c05: 師。三云。始終俱是破小乘師。大衆部等以
T2267_.68.0032c06: 本淨心能爲因生名爲種子非許有種云云
T2267_.68.0032c07: 宗輪論叙大衆等四宗本宗同義中。出心性
T2267_.68.0032c08: 本淨客塵所染之計。婆沙二十七十三紙亦叙
T2267_.68.0032c09: 此計。寂曰。心性本淨之義是大乘終極之説。
T2267_.68.0032c10: 即如華嚴・楞伽・勝鬘・無垢稱・法華・涅槃等
T2267_.68.0032c11: 所説竝皆以此理建立宗獻。豈可謂之非
T2267_.68.0032c12: 哉。自下破斥全依相宗教限思議熏變分齊
T2267_.68.0032c13: 破立。若據不思議熏變而論焉。則此破不
T2267_.68.0032c14: 當於彼宗。恰如以棒打水中影。可知○二
T2267_.68.0032c15: 破他中二。今初問*彼經意
T2267_.68.0032c16: 而心性言彼説何義 ○二別以理徵中二。
T2267_.68.0032c17: 初空理非因難。二起心非淨難。今乃初也
T2267_.68.0032c18: 若説空理無轉變故 寂曰。此難乃以思
T2267_.68.0032c19: 議熏變常途道理徵不思議熏變超情之玄
T2267_.68.0032c20: 猷。豈得允當乎。此難若成則一切方等超情
T2267_.68.0032c21: 不思議之玄宗一時壞滅。寄語同志。莫保
T2267_.68.0032c22: 守婆沙及相宗學而忤觸大乘深經以踐無
T2267_.68.0032c23: 垢友順憬之覆轍矣○二起心非淨難
T2267_.68.0032c24: 若即説心性相同故 述記分此一段以
T2267_.68.0032c25: 爲八難。此八箇難亦如上辨。在於思議熏
T2267_.68.0032c26: 變法門則一一有理。若於不思議熏變分
T2267_.68.0032c27: 齊則難皆不成。欲得知者應須熟讀思惟
T2267_.68.0032c28: 華嚴・勝鬘等經・起信・法界無差別等論矣○
T2267_.68.0032c29: 三自解
T2267_.68.0033a01: 然契經説故名本淨 對法第十十五紙云。
T2267_.68.0033a02: 無學道中所有三轉依者。何等爲三。謂心轉
T2267_.68.0033a03: 依・道轉依・麁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
T2267_.68.0033a04: 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淸淨永離一切客塵
T2267_.68.0033a05: 隨煩惱故名爲轉依。瑜伽五十四二十紙云。
T2267_.68.0033a06: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説一切心性本
T2267_.68.0033a07: 淸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
T2267_.68.0033a08: 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第三申正
T2267_.68.0033a09:
T2267_.68.0033a10: 由此應信類此應知 ○第四釋相違
T2267_.68.0033a11: 諸聖教中亦定非理 此中初會熏習文。
T2267_.68.0033a12: 後依障下會五十二文。初中聞熏習等者。無
T2267_.68.0033a13: 性攝論三九紙云。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
T2267_.68.0033a14: 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
T2267_.68.0033a15: 應答。從最淸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
T2267_.68.0033a16: 所生。又瑜伽五十一九紙云。復次阿賴耶識
T2267_.68.0033a17: 所攝持順解脱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
T2267_.68.0033a18: 此非集諦。由順解脱分等善根與流轉相
T2267_.68.0033a19: 違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
T2267_.68.0033a20: 盛。由此因縁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
T2267_.68.0033a21: 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速得成立。復由此
T2267_.68.0033a22: 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復能感當來
T2267_.68.0033a23: 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 又攝論三
T2267_.68.0033a24: 十一紙云。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
T2267_.68.0033a25: 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
T2267_.68.0033a26: 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
T2267_.68.0033a27: 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
T2267_.68.0033a28: 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淸淨法果等流性
T2267_.68.0033a29: 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云云 後會
T2267_.68.0033b01: 五十二文云云可解○第五總結
T2267_.68.0033b02: 然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四總結
T2267_.68.0033b03: 由此應知始起二類 ○第八具義多少門
T2267_.68.0033b04: 中三。初總標六義。二隨六別釋。三總結。今
T2267_.68.0033b05:
T2267_.68.0033b06: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無性攝論二十三紙
T2267_.68.0033b07: 云。内外不明了。二種唯世俗。勝義諸種子。
T2267_.68.0033b08: 當知有六種云云釋云。内外等者。稻穀麥等
T2267_.68.0033b09: 名外種子。阿賴耶識名内種子。不明了者。
T2267_.68.0033b10: 是無記故。言二種者。謂外及内。或因與果。
T2267_.68.0033b11: 此但唯識。由持因性雜染・淸淨二法轉故。
T2267_.68.0033b12: 有本誦言於二者。彼應於因於果。穀麥等
T2267_.68.0033b13: 外種説名世俗。阿賴耶識所變現故。言勝
T2267_.68.0033b14: 義者。阿賴耶識是實種子。是一切種子實因
T2267_.68.0033b15: 縁性故。及爲彼體故。此二種子六種差別法
T2267_.68.0033b16: 差別故云云世親論梁譯二二十
一紙
唐譯二十紙
T2267_.68.0033b17: 旨相同。諸本竝言。就世俗言則外種子亦
T2267_.68.0033b18: 名種子。容具六義。就勝義言則唯阿賴耶
T2267_.68.0033b19: 識即是眞實種子。能具六義。應知。瑜伽論
T2267_.68.0033b20: 第五十二紙説種子。倫記二上二十
二紙
 云云○二
T2267_.68.0033b21: 隨六別釋。於中有六。今初明刹那滅
T2267_.68.0033b22: 一刹那滅能生用故 謂有爲法有生滅
T2267_.68.0033b23: 故。於轉變位能取與果。有勝功能方成種
T2267_.68.0033b24: 子。常法無轉變故不成種子。此即當於瑜
T2267_.68.0033b25: 伽七義中無常法。今以圖配
T2267_.68.0033b26:
T2267_.68.0033b27: 述記遮諸計已次言。舊人云眞如是諸法種
T2267_.68.0033b28: 子者非也云云寂曰。舊人者。蓋斯指眞諦三
T2267_.68.0033b29: 藏等耳。疏主往往嫌斥眞如熏變云云按續
T2267_.68.0033c01: 一無 常 法 刈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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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3c10: 高僧傳第五及慈恩傳。三藏渡竺之時。印度
T2267_.68.0033c11: 之地起信論久逸而不流。三藏翻漢爲梵以
T2267_.68.0033c12: 呈寄諸印度諸徳。三藏公正之懷可察。基師
T2267_.68.0033c13: 已後相宗諸師拘守常途斥眞如熏變。或
T2267_.68.0033c14: 歸之譯家誤。或謂人師執見。蓋相宗一箇之
T2267_.68.0033c15: 大弊也。倫記獨以思議熏變・不思議熏變
T2267_.68.0033c16: 判釋性・相二宗者固的論也。可尚○二明
T2267_.68.0033c17: 果俱有
T2267_.68.0033c18: 二果俱有與果俱有 俱現和合者。述記
T2267_.68.0033c19: 以顯現・現在・現有三義釋者鑿矣。護法宗。
T2267_.68.0033c20: 種子生現行。因果俱時轉故云現和合。何煩
T2267_.68.0033c21: 簡無性有情第七識也。此遮等簡經部及上
T2267_.68.0033c22: 座部等異時因果。論第三説。雖無去來而
T2267_.68.0033c23: 有因果恒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尚有
T2267_.68.0033c24: 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
T2267_.68.0033c25: 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
T2267_.68.0033c26: 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
T2267_.68.0033c27: 大乘中難陀・勝軍論師亦立異時因果。
T2267_.68.0033c28: 至下當辨。非如種子下明種種相生是異
T2267_.68.0033c29: 時。雖因與果下叙種・現相生種種相生顯
T2267_.68.0034a01: 種種相生因亦在現。依生現果下明種種相
T2267_.68.0034a02: 望非果俱有。無性攝論二十四紙釋引自果。
T2267_.68.0034a03: 所謂唯者。若於此時生自果。即於爾時説
T2267_.68.0034a04: 名種子。種與有種並無始故。釋。種謂種子。
T2267_.68.0034a05: 有種即是阿賴耶識。能有種故名爲有種。又
T2267_.68.0034a06: 因名種果名有種。前釋爲正。此種・有種未
T2267_.68.0034a07: 生果。前俱無始有。對引自名爲種子云云
T2267_.68.0034a08: ○三明恒隨轉
T2267_.68.0034a09: 三恒隨轉自類相生 梁攝論二二十
二紙
云。隨
T2267_.68.0034a10: 逐至治際者。治謂金剛心道。阿梨耶識於是
T2267_.68.0034a11: 時功能方盡故名際。外種子至果熟及根壞
T2267_.68.0034a12: 時功能則盡。無性論二十四紙云。何者。應知
T2267_.68.0034a13: 恒隨轉刹那傳。傳經多時恒隨轉故。所以
T2267_.68.0034a14: 者何。其根損益枝等同故。寂曰。恒隨轉義通
T2267_.68.0034a15: 有漏・無漏種子。至金剛心有漏種滅無漏則
T2267_.68.0034a16: 捨因劣道得果勝道。有漏種中少分有中
T2267_.68.0034a17: 間得對治而不轉者。應隨應揀焉。基師頻
T2267_.68.0034a18: 揀無性人第七識云云此甚非理。何者。無性
T2267_.68.0034a19: 者。第七識縱是恒轉。彼即現行有所縁有
T2267_.68.0034a20: 行相。唯有覆性與種子義體用碩異。猶如
T2267_.68.0034a21: 天淵。有何所濫。數致揀別也。問。種子俱
T2267_.68.0034a22: 時具六義耶。有不必具六義耶。答。若約
T2267_.68.0034a23: 時論則有具・不具。何以故。果俱有者。唯約
T2267_.68.0034a24: 種生現不言種種前後相續。恒隨轉則反
T2267_.68.0034a25: 之應知。若約種自體始終。則理必應具六
T2267_.68.0034a26: 義。闕一不成種子。阿賴耶識所持種子。至
T2267_.68.0034a27: 治道已來。恒轉無斷。生現行時必與果俱。
T2267_.68.0034a28: 文義明暢可解。相家釋義鑿説甚多。言之初
T2267_.68.0034a29: 學生智之糧乎。以予思之。塞唯識道之蔀
T2267_.68.0034b01: 障也○四明性決定
T2267_.68.0034b02: 四性決定有因縁義 無性攝論二云。不
T2267_.68.0034b03: 從一切一切俱生。爲避此難故。説決定。
T2267_.68.0034b04: 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一切
T2267_.68.0034b05: 一切俱生 此遮下遮異部。薩婆多計五
T2267_.68.0034b06: 因皆因縁。或計。身・邊二見與五部染法爲
T2267_.68.0034b07: 遍行因。此即無記爲不善因。又計俱有因異
T2267_.68.0034b08: 性互爲因等。爲遮此等故説性決定○五
T2267_.68.0034b09: 待衆縁
T2267_.68.0034b10: 五待衆縁非恒頓生 無性攝論二云。何
T2267_.68.0034b11: 故不一切時常能生果。爲遮此難言待衆
T2267_.68.0034b12: 縁。非一切時會遇衆縁。故無過失 此遮
T2267_.68.0034b13: 下遮外道計。或遮下斥有部計因縁三世恒
T2267_.68.0034b14: 有○六明引自果
T2267_.68.0034b15: 六引自果互爲因縁 世親攝論云。唯能
T2267_.68.0034b16: 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
T2267_.68.0034b17: 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
T2267_.68.0034b18: 引生稻穀等果。如是顯種果生義遮外道。
T2267_.68.0034b19: 次遮薩婆多等。俱舍六五紙明善等自類五
T2267_.68.0034b20: 蘊展轉相望爲因。具如要解辨。今大乘異
T2267_.68.0034b21: 彼。唯自類爲因果。如麥種唯生麥○三總
T2267_.68.0034b22:
T2267_.68.0034b23: 唯本識中非實種子 無性攝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34b24: 云。爲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説二頌。外或
T2267_.68.0034b25: 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
T2267_.68.0034b26: 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爲
T2267_.68.0034b27: 縁。由依彼熏習。梁論二云。內無熏習二過。
T2267_.68.0034b28: 未作應得已作應失。按攝論意以外種子
T2267_.68.0034b29: 問內種子。外種有作而不得。如穀苣
T2267_.68.0034c01: 等。或有不作而得如稊稗等。內種亦有如
T2267_.68.0034c02: 是義不。釋云。外種子唯是世俗。非眞實種。
T2267_.68.0034c03: 內種是眞實。非有作而不得不作而得等
T2267_.68.0034c04: 違亂。假實大異。豈可以彼難此哉○第九
T2267_.68.0034c05: 生引二因分別門
T2267_.68.0034c06: 此種勢力即名引因 攝論頌云。此外內
T2267_.68.0034c07: 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
T2267_.68.0034c08: 故。世親釋二云。如是二種種子。謂外及內。
T2267_.68.0034c09: 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果熟
T2267_.68.0034c10: 爲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爲能生因。外
T2267_.68.0034c11: 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屍骸。由
T2267_.68.0034c12: 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
T2267_.68.0034c13: 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乃至
T2267_.68.0034c14: 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此二種子譬如放弦
T2267_.68.0034c15: 彎弓爲因箭不墮落遠至所至 無性釋
T2267_.68.0034c16: 十六紙 云云某疏以爲無性論理勝。乃以彼
T2267_.68.0034c17: 化生死後頓滅將謂世親論未精云云是名
T2267_.68.0034c18: 相學之大弊也。世親論主就死後有遺骸
T2267_.68.0034c19: 者以雜引因而已。不遍攝四生明引因。
T2267_.68.0034c20: 安云不精也。古對法中判釋性相。有宜揀
T2267_.68.0034c21: 焉。有不宜揀焉。條理調然不可混亂。相學
T2267_.68.0034c22: 之弊向彼不宜揀之地妄加料簡。贅言鑿
T2267_.68.0034c23: 義如閙叢林。唯識妙宗由是隱覆。學者可
T2267_.68.0034c24: 察。以予思之。世親釋論深得論旨。可知。
T2267_.68.0034c25: 瑜伽第十・對法第四於十二支分別生・引。
T2267_.68.0034c26: 可尋○十四縁分別門
T2267_.68.0034c27: 內種必由所生果故 無性攝論第二云云
T2267_.68.0034c28: 如述記引。四縁之義如論第八・雜集四十四
T2267_.68.0034c29: 三紙等明。內外種子差別可知○自下大
T2267_.68.0035a01: 文第二解熏習義。於中有二。一總問略答。
T2267_.68.0035a02: 二廣辨。今初
T2267_.68.0035a03: 依何等義故名熏習 ○第二廣辨中三。一
T2267_.68.0035a04: 明所熏。二明能熏義。三明熏習義。初中三。
T2267_.68.0035a05: 今初問
T2267_.68.0035a06: 何等名爲四義 ○二答中四。今初堅住
T2267_.68.0035a07:
T2267_.68.0035a08: 一堅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一紙
T2267_.68.0035a09: 無性論二十四紙 云云簡經部色心受熏云云
T2267_.68.0035a10: 二無記性
T2267_.68.0035a11: 二無記性非新受熏 此中二。初正明無
T2267_.68.0035a12: 記性。後簡佛果淨識非所熏。攝論云云 無性
T2267_.68.0035a13: 十四紙遮經部説轉識及識類受熏云云 ○
T2267_.68.0035a14: 三可熏性
T2267_.68.0035a15: 三可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紙云云
T2267_.68.0035a16: 別釋中揀心所及無爲等云云○四與能熏
T2267_.68.0035a17: 共和合
T2267_.68.0035a18: 四與能熏故非所熏 攝論云云○三結
T2267_.68.0035a19: 唯異熟識非心所等 述記中明難陀・勝
T2267_.68.0035a20: 軍等計種・現異時非理。寂曰。若依世親論
T2267_.68.0035a21: 既言無間生。現行熏種。種生現行。同時異
T2267_.68.0035a22: 時交際叵測。偏執異同恐非聖旨。可知○
T2267_.68.0035a23: 自下第二明能熏四義中有三。謂問・答・結。
T2267_.68.0035a24: 問可知。答中有四。今初明有生滅
T2267_.68.0035a25: 何等名爲故非能熏 ○二有勝用
T2267_.68.0035a26: 二有勝用故非能熏 述記意謂。若能縁熏
T2267_.68.0035a27: 者。除第八識王所及業所感六識心幷色不
T2267_.68.0035a28: 相應等所餘七轉識心所能爲能熏。若相分
T2267_.68.0035a29: 熏者。前所除法亦非所遮。雖異熟生心如
T2267_.68.0035b01: 法執是增强心亦能爲能熏云云演祕叙二
T2267_.68.0035b02: 釋。了義燈三五十
七紙
斥此二解。祕主亦承義燈
T2267_.68.0035b03: 意評斥二解。今以圖解叙出二説
T2267_.68.0035b04: 二説 苦樂相應
T2267_.68.0035b05: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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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5b12: 寂曰。述記意粗同初説。但以法執爲異熟
T2267_.68.0035b13: 生爲能熏者斯爲別義。其於業感心心所
T2267_.68.0035b14: 分別能熏・非能熏者與疏不合。述記七末
T2267_.68.0035b15: 四十
九紙
云。有漏能熏中除極劣無記。此即四無
T2267_.68.0035b16: 記中除異熟生。異熟生中有餘三不攝無
T2267_.68.0035b17: 記名異熟生無記。如法執等類。此皆能熏。
T2267_.68.0035b18: 唯除六識中業所招者。望餘無記是極劣
T2267_.68.0035b19: 故。亦除第八識但業所招。並非能熏
T2267_.68.0035b20: 苑章五本十五紙辨法執是異熟生心所攝。此
T2267_.68.0035b21: 義應思○三有增減
T2267_.68.0035b22: 三有增減應有勝劣 此中初正明有增
T2267_.68.0035b23: 減。後揀佛果圓滿淨識。文旨明著。可解○
T2267_.68.0035b24: 四與所熏和合
T2267_.68.0035b25: 四與所熏故非能熏 此中初正明與所
T2267_.68.0035b26: 熏和合。後揀無和合。可知。相學者作種種
T2267_.68.0035b27: 揀。雖非無理稍近穿鑿。就要可解○三總
T2267_.68.0035b28:
T2267_.68.0035b29: 唯七轉識可是能熏 註家於四分分別。
T2267_.68.0035c01: 可知。述記七末四十
八紙
有辨○三明熏習義中
T2267_.68.0035c02: 三。一明熏習義。二明種・現相生。三明因果。
T2267_.68.0035c03: 今初
T2267_.68.0035c04: 如是能熏故名熏習 ○二明種・現相生
T2267_.68.0035c05: 同時
T2267_.68.0035c06: 能熏識等理不傾動 本種起而現行。現
T2267_.68.0035c07: 行即熏種。三法展轉相生同時。可知○三
T2267_.68.0035c08: 明因果
T2267_.68.0035c09: 能熏生種應知假説 雖婆沙説六因而
T2267_.68.0035c10: 與大乘旨碩異。就一分相似邊以例證焉。
T2267_.68.0035c11: 大乘之中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及種
T2267_.68.0035c12: 自類相生。是因縁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縁。
T2267_.68.0035c13: 如毘婆沙説因縁是五因性非大乘之所
T2267_.68.0035c14: 許也。顯揚十八八紙廣破彼説。可尋。又對
T2267_.68.0035c15: 法第四九紙説十二因縁。此於增上縁假説
T2267_.68.0035c16: 爲因縁。探玄記十二有二釋。可尋○第三
T2267_.68.0035c17: 總結
T2267_.68.0035c18: 是謂略説一切種相 ○自下大段第二明
T2267_.68.0035c19: 第四行相第五所縁。於中有二。初問。後答。
T2267_.68.0035c20: 今初
T2267_.68.0035c21: 此識行相所縁云何 ○二答中大分爲二。
T2267_.68.0035c22: 一解所縁行相。二解不可知言。初中二。初
T2267_.68.0035c23: 略解。後廣解。初中亦二。初擧頌略答。後別
T2267_.68.0035c24: 解。今初
T2267_.68.0035c25: 謂不可知執受處了 ○二別解中有二。初
T2267_.68.0035c26: 解行相。後解所縁。今乃初也
T2267_.68.0035c27: 了謂了別爲行相故 述記以三義釋行
T2267_.68.0035c28: 相。一行於境相。二行境相状。三行境行解
T2267_.68.0035c29: 相貌。西明亦作三釋。以第三解爲優。了義
T2267_.68.0036a01: 燈以爲。疏三解中。初解爲正。所以爲正者。
T2267_.68.0036a02: 以通有爲縁・無爲縁名義周足故云。寂曰。
T2267_.68.0036a03: 燈主鑿矣。今乃明心心所行於境行解相
T2267_.68.0036a04: 貌。第三解於義穩當。可知。泰抄云。初義者
T2267_.68.0036a05: 三藏本義。後兩解即基師解也。行相行解原
T2267_.68.0036a06: 出於婆沙。俱舍第四十三紙光一餘三十
二紙
四十
四紙
T2267_.68.0036a07: 寶四三十
二紙
要解第三廣辨云云大小兩乘釋義
T2267_.68.0036a08: 不同。可知○二明所縁中二。初別明內外
T2267_.68.0036a09: 所縁。後總解所縁。初中二。初明外。後明內。
T2267_.68.0036a10: 今初
T2267_.68.0036a11: 處謂處所所依處故 ○二明内境中二。
T2267_.68.0036a12: 初總明。後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a13: 執受者二及有根身 瑜伽六十六十紙云。
T2267_.68.0036a14: 如是若色若內若心心所任持不捨。若如是
T2267_.68.0036a15: 縁令成變異。是名執受。諸法與此相違。當
T2267_.68.0036a16: 知是名非執受法。樞要上末四十
七紙
 云云 又瑜
T2267_.68.0036a17: 伽五十一四紙云。云何建立所縁轉相。謂若略
T2267_.68.0036a18: 説。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
T2267_.68.0036a19: 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
T2267_.68.0036a20: 了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
T2267_.68.0036a21: 執習氣及諸色根根依處。此於有色界若於
T2267_.68.0036a2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外無分別
T2267_.68.0036a23: 器相者。謂能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
T2267_.68.0036a24: 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
T2267_.68.0036a25: 燈焔生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云云執受者。
T2267_.68.0036a26: 謂攝爲自體持令不壞安危共同而領受
T2267_.68.0036a27: 之能生覺受之義。可知。餘如述記辨○二
T2267_.68.0036a28: 別釋中三。初明種子。二釋有根身。三明執
T2267_.68.0036a29: 受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b01: 諸種子者分別習氣 此中有安慧・護法
T2267_.68.0036b02: 二師異計。護法意謂。染及無記一分在六・
T2267_.68.0036b03: 七。有執者名爲妄執習氣。善及無記一分不
T2267_.68.0036b04: 能起執。但爲執心所遍計。故束爲妄執習
T2267_.68.0036b05: 氣。又解。染・無記有執種名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06: 妄執習氣。善無記無執者。是有漏但名遍計
T2267_.68.0036b07: 習氣。又解。種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唯
T2267_.68.0036b08: 約染。以有漏中多執故。安慧意謂。諸八識
T2267_.68.0036b09: 有執故。五十一云。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
T2267_.68.0036b10: 以此證知。一切三性種子皆有執熏習故。
T2267_.68.0036b11: 名自性妄執習氣云云護法家例色法難云云
T2267_.68.0036b12: 寂曰。此是今宗一箇大持論也。不可輒評。
T2267_.68.0036b13: 按五十一之文似通三性種子。七十六・顯揚
T2267_.68.0036b14: 十七亦皆同致。色法與心心所種子何必一
T2267_.68.0036b15: 例。且依大乘終極。雖是色法。從遍計所執
T2267_.68.0036b16: 堅固妄想熏習力生。言之自性妄執習氣。亦
T2267_.68.0036b17: 無巨妨。古對法中文義悠遠難爲定判。往
T2267_.68.0036b18: 往有彷彿乎安慧義之旨。學唯識者須深
T2267_.68.0036b19: 用心焉。五十一・顯揚十七云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20: 妄執習氣。七十六云相名分別戲論習氣。今
T2267_.68.0036b21: 論粗同於七十六。若依護法。則五十一文
T2267_.68.0036b22: 如上所辨。七十六及今論文通三性乃至決
T2267_.68.0036b23: 擇等種。若依安慧宗。二文同致。一切有漏
T2267_.68.0036b24: 三性心乃至順解脱分順決擇分阿賴耶所執
T2267_.68.0036b25: 受種子悉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亦名
T2267_.68.0036b26: 諸相名分別習氣。資糧・加行善法是道諦所
T2267_.68.0036b27: 攝雖非是阿賴耶識所攝。尚帶二執故。未
T2267_.68.0036b28: 免體爲阿賴耶識所執受遍計所執相名分
T2267_.68.0036b29: 別戲論習氣。以予思之。安慧宗致能順古
T2267_.68.0036c01: 説。應思。但所憾不見安慧全論也○第二
T2267_.68.0036c02: 明有根身
T2267_.68.0036c03: 有根身者及根依處 身有二義。初以積
T2267_.68.0036c04: 集爲義。後以依止爲義。五根及根依處總
T2267_.68.0036c05: 爲有根身。根依處者即扶根也○第三釋執
T2267_.68.0036c06: 受義
T2267_.68.0036c07: 此二皆是同安危故 五十一・五十三・五
T2267_.68.0036c08: 十六等文如上已出○第二總解所縁
T2267_.68.0036c09: 執受及處而得起故 有部計。唯縁有心
T2267_.68.0036c10: 生。不縁無生心。經部計。縁無亦得心起。
T2267_.68.0036c11: 大乘則親所縁縁影相必有。非縁無也。本質
T2267_.68.0036c12: 或有或無可得○自下第二廣解。於中有
T2267_.68.0036c13: 二。初廣行相。後廣所縁。初中三。一申其正
T2267_.68.0036c14: 義。二明四分等。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6c15: 此中了者見分所攝 寂曰。此文明暢。不
T2267_.68.0036c16: 待解釋也。述記之中竝釋行相所縁。義意
T2267_.68.0036c17: 混雜。今正明行相。何勞論影像也。應思○
T2267_.68.0036c18: 第二明四分義中有四。謂立二分立三分
T2267_.68.0036c19: 立四分明攝略。初立二分中有二。初立
T2267_.68.0036c20: 二分。後引教證。初中亦二。初申自義。後破
T2267_.68.0036c21: 他。今初
T2267_.68.0036c22: 然有漏識説名見分 述記一本六十
三紙
云云。
T2267_.68.0036c23: 安慧已前唯自體分爲依他起。苟有能取・所
T2267_.68.0036c24: 取則是遍計所執。然依所執諸法起時似
T2267_.68.0036c25: 能・所取者。即自體分上義分。離自體分而
T2267_.68.0036c26: 無別體云云難陀・親勝・護法等於自體分依
T2267_.68.0036c27: 他起義分爲有依他起見相分云云取能・似
T2267_.68.0036c28: 二分以立二分○二破他
T2267_.68.0036c29: 若心心所必有二相 此中有二。初破無
T2267_.68.0037a01: 所縁相。後破無能縁相。述記以爲。初則破
T2267_.68.0037a02: 正量部及安慧師。後則破安慧師及淸辨師。
T2267_.68.0037a03: 寂曰。論文則一往立破之説。不可怪焉。如
T2267_.68.0037a04: 基疏辨。多入情窠。胡得穩當也。如安慧論
T2267_.68.0037a05: 師雖立一分。妄識遍計爲能所取。爾時自
T2267_.68.0037a06: 證分有似所計二分離言法體。是離言法體
T2267_.68.0037a07: 故。不立爲二分而已。其旨甚深可察。又淸
T2267_.68.0037a08: 辨掌珍之説率依三論等。全不忤二諦之正
T2267_.68.0037a09: 理。如第一卷中辨。且述記之中牒破淸辨所
T2267_.68.0037a10: 説即言。彼立唯境無心之義云云演祕叙有
T2267_.68.0037a11: 人難詰基疏救釋云云寂曰。此救全不成。可
T2267_.68.0037a12: 知。義林・唯識亦與疏同。當時有三論宗徒
T2267_.68.0037a13: 乃難此破文云。淸辨何處立境唯耶。子島
T2267_.68.0037a14: 出一文救云云蓋此救者全指鹿爲馬之辨
T2267_.68.0037a15: 也。可知○二引經證
T2267_.68.0037a16: 如契經説自然而轉 經者厚嚴經。即今
T2267_.68.0037a17: 密嚴經二四紙有此頌。少異可知○第二立
T2267_.68.0037a18: 三分中二。初對十九部辨相差別。後申三
T2267_.68.0037a19: 分。初中亦二。初出十九部所計。後顯大乘
T2267_.68.0037a20: 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a21: 執有離識相各別故 小乘中計。有實外
T2267_.68.0037a22: 境爲所縁境。以影像爲行相。能縁心名
T2267_.68.0037a23: 爲事。雖立影像。屬之能縁。又大衆部中雖
T2267_.68.0037a24: 有見分縁見義。與大乘自證分縁見其旨
T2267_.68.0037a25: 不同。可知○二顯大乘義
T2267_.68.0037a26: 達無離識有差別故 此中二段。初明大
T2267_.68.0037a27: 乘三分建立與小有異。後此若無下明無
T2267_.68.0037a28: 自證分應無憶持心心所者。憶持者。婆沙
T2267_.68.0037a29: 十一十六紙出多説。無如大乘義意明了。可
T2267_.68.0037b01: 見。次明心心所所依所縁行相事等。瑜伽一
T2267_.68.0037b02: 六紙云。同一所縁非一行相。同十紙云。同一所
T2267_.68.0037b03: 縁不同一行相。今論云。所縁相似行相各
T2267_.68.0037b04: 別。其旨全同。所縁是相分。行相是見分事。即
T2267_.68.0037b05: 自體分本質有無不定。若有本質爲疎所縁
T2267_.68.0037b06: 生心。則本質自攝於親所縁縁。或時以本
T2267_.68.0037b07: 質爲所縁。則從影像於本質。即是隨順理
T2267_.68.0037b08: 門之説耳○第二明三分義
T2267_.68.0037b09: 然心心所體無別 陳那菩薩集量論中立
T2267_.68.0037b10: 三分義。能量・所量・量果以尺量爲喩。因明
T2267_.68.0037b11: 疏及義燈三云云
T2267_.68.0037b12:
T2267_.68.0037b13: ○第三立四分中四。一立理。二分別。三引
T2267_.68.0037b14: 教成。四釋頌意。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b15: 又心心所必現量故 寂曰。四分建立旨
T2267_.68.0037b16: 趣精密。然古對法中無立四分。一分二分三
T2267_.68.0037b17: 分其旨究暢。更立證自證分者。恐過於精
T2267_.68.0037b18: 密乎。學者更應尋究古對法之説矣○二
T2267_.68.0037b19: 分別
T2267_.68.0037b20: 此四分中唯識理成 佛地論三八紙 云云
T2267_.68.0037b21: 曰。四分差別是一識義分。不即不離。不可
T2267_.68.0037b22: 以通途能所縁等而穿鑿矣○三引教成」
T2267_.68.0037b23: 是故契經種種差別 寂曰。此厚嚴經之
T2267_.68.0037b24: 文。蓋乃指見・相二分耳。一切衆生識有似
T2267_.68.0037b25: 能・所取之義分。是爲依他二分。有情執爲
T2267_.68.0037b26: 實能所取。外爲相所縛。內爲麁重所縛。是
T2267_.68.0037b27: 故名纒。今以此文備四分證。義恐不答。應
T2267_.68.0037b28: 思○四釋頌意
T2267_.68.0037b29: 此頌意説是見分故 此文以證四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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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7c21: 纒字難通。故了義燈三及泰抄彈力會釋
T2267_.68.0037c22: 寂曰。雖有此釋。恐不合頌意乎。寂豈
T2267_.68.0037c23: 敢遮四分説乎。但古對法中無四分説及
T2267_.68.0037c24: 與今此厚嚴頌枘鑿乎四分之證者。不應
T2267_.68.0037c25: 得覆。學者幸察焉○四明攝略
T2267_.68.0037c26: 如是四分攝心所故 攝略可知。入楞伽
T2267_.68.0037c27: 者第十三紙可尋。寂曰。或爲一分或爲四
T2267_.68.0037c28: 分。得意建立則全無所妨。一識義分猶空
T2267_.68.0037c29: 中畫。三不必三。一不必一。量與所量證與
T2267_.68.0038a01: 所證唯以義立。非就事辨。若能如是。則識
T2267_.68.0038a02: 分之義則唯識宗一箇之玄猷也。如後代膚
T2267_.68.0038a03: 學之輩格對四家妄作抑揚者。斯戲論之
T2267_.68.0038a04: 甚矣○三總結
T2267_.68.0038a05: 識行相即識之見分 ○自下大文第二廣
T2267_.68.0038a06: 所縁中三。一外境。二內境。三料揀。初中二。
T2267_.68.0038a07: 今初總解釋
T2267_.68.0038a08: 所言處者各遍似一 述記之中引六十
T2267_.68.0038a09: 六辨共・不共。一共中共。略纂十六云。謂器
T2267_.68.0038a10: 世間業如本地第三。或感一劫等造此業
T2267_.68.0038a11: 所由。三性作意爲方便引此業。生起能別
T2267_.68.0038a12: 器世間諸行令住不絕。如山河等云云二共
T2267_.68.0038a13: 中不共。如己田宅及一水四見。三不共中不
T2267_.68.0038a14: 共。如自眼根。他不用縁故。四不共中共。如
T2267_.68.0038a15: 自扶根塵。他亦縁用故。演祕云。問。且如一
T2267_.68.0038a16: 樹。有情共變而一有情代用之時。爲用自
T2267_.68.0038a17: 變爲兼用他。若唯自者。餘人變者應存不
T2267_.68.0038a18: 亡。樹何不見。若亦用他。何名唯識。答。樹
T2267_.68.0038a19: 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有增益。彼一
T2267_.68.0038a20: 情自所變者所縁親用。他所變者與自所變
T2267_.68.0038a21: 爲增上縁亦疎縁用。一切相望自爲所順
T2267_.68.0038a22: 他爲能縁。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喪
T2267_.68.0038a23: 唯識亦成。問。何以得知互相增益。答。對法
T2267_.68.0038a24: 第七説有共業爲增上縁。如次下引。寂
T2267_.68.0038a25: 曰。如彼一樹第八識因縁變。唯是四塵眼等
T2267_.68.0038a26: 所取亦現量得。無有分別。但第六識種種遍
T2267_.68.0038a27: 計取樹相及所斫方所等。然四塵及樹相等
T2267_.68.0038a28: 諸識頓變。一人伐用時四塵不現。他有情變。
T2267_.68.0038a29: 是共業感故隨不顯現。意識遍計妄見斫伐
T2267_.68.0038b01: 及方所轉移。實非有斫伐乃至方所轉移等。
T2267_.68.0038b02: 諸識頓變非情謂境。雖瑜伽云能順・所順。
T2267_.68.0038b03: 但是巧説增上縁而已。不可取入於情窩
T2267_.68.0038b04: 矣。共業所感之事唯應依憑於聖説究其
T2267_.68.0038b05: 大旨轉進思及修慧更悟入於見諦無漏
T2267_.68.0038b06: 證知識變實義也。若於凡愚聞慧境以情
T2267_.68.0038b07: 計度。則却成戲論。可知○二叙諸師説中
T2267_.68.0038b08: 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38b09: 誰異孰識變爲此相 ○二答中有三。一同
T2267_.68.0038b10: 月藏。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三申護法自
T2267_.68.0038b11: 義。今初
T2267_.68.0038b12: 有義一切共所起故 瑜伽五十一八紙云。
T2267_.68.0038b13: 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
T2267_.68.0038b14: 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爲
T2267_.68.0038b15: 增上縁故立世毘曇第十云。佛言。比丘。是
T2267_.68.0038b16: 時世界更欲起成。是世間法然初起世界
T2267_.68.0038b17: 時。有衆生已生長業能感大梵果報等
T2267_.68.0038b18: 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中二。初難月藏。後
T2267_.68.0038b19: 申義。今初
T2267_.68.0038b20: 有義若爾復何所用 難破如述記明。寂
T2267_.68.0038b21: 曰。此難一往。月藏且就此世界共業感判。
T2267_.68.0038b22: 非廣論別業感他方界等。又如佛菩薩變
T2267_.68.0038b23: 爲此雜染界相。是隨染現不思議妙用。豈可
T2267_.68.0038b24: 引彼而難此乎○二述正義
T2267_.68.0038b25: 是故現居皆共變故 本識所變當生界有
T2267_.68.0038b26: 二。初近生。後一切可生者。瑜伽五十一四紙
T2267_.68.0038b27: 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別
T2267_.68.0038b28: 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了
T2267_.68.0038b29: 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
T2267_.68.0038c01: 習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此於有色界若在
T2267_.68.0038c0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無分別器相
T2267_.68.0038c03: 者。謂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
T2267_.68.0038c04: 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焰生
T2267_.68.0038c05: 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如是阿賴耶識縁
T2267_.68.0038c06: 內執受縁外器相生起道理。應知亦爾
T2267_.68.0038c07: 此師意謂。五十一文由縁下器而不定故
T2267_.68.0038c08: 不言縁。言不定者。無色聖者不縁器。非
T2267_.68.0038c09: 一切不縁下器。無色凡夫當生者。亦能變
T2267_.68.0038c10: 外器。此解於前月藏計揀當不生者而已。
T2267_.68.0038c11: 可知○自下第三出護法自義中有二。初
T2267_.68.0038c12: 破前師。後申自義。今初
T2267_.68.0038c13: 有義若爾便變爲彼 此中初以器將壞
T2267_.68.0038c14: 時無現居當生等破。次以他三千界中同
T2267_.68.0038c15: 地者應變此界。而次又諸異生下以無色等
T2267_.68.0038c16: 有情變爲此界無用故不可變而難之。次
T2267_.68.0038c17: 設有下明自界他方不可變爲異地異界
T2267_.68.0038c18: 器。此文但揀設有色身而不變異地器而
T2267_.68.0038c19: 已。非偏論無色界有色身。述記所釋恐非
T2267_.68.0038c20: 論旨也。若色界天至欲界地上。由如沙上
T2267_.68.0038c21: 著油油即眞下。又如麵中立又如雲中行
T2267_.68.0038c22: 皆陷入也。必法別變地方乃得住。又大般
T2267_.68.0038c23: 若經第二説。如欲行欲界地上必須變金
T2267_.68.0038c24: 剛始得行住也。何以故。欲界地麁疎云云
T2267_.68.0038c25: 二申自義
T2267_.68.0038c26: 由是設生所見異故 此中初明他方有情
T2267_.68.0038c27: 同地變爲此土。次明他方欲界變爲此土
T2267_.68.0038c28: 故劫壞時雖無此土有情器仍有。可知。寂
T2267_.68.0038c29: 總論曰夫以 法界縁起器世間凡聖共・不共
T2267_.68.0039a01: 親疎分齊甚深難思。是佛及極位大菩薩之
T2267_.68.0039a02: 境而非凡夫二乘小菩薩之所測知也。應
T2267_.68.0039a03: 須細披讀華嚴探玄記第三矣。今試就性相
T2267_.68.0039a04: 通格評此論所出三説。謂若約一三千界衆
T2267_.68.0039a05: 生共業所感。不細判親疎遠近等。則第一
T2267_.68.0039a06: 師義頗有道理。可知。若分親疎遠近等細
T2267_.68.0039a07: 究理趣。則第二説者深得道理。然應於此
T2267_.68.0039a08: 一三千界而辨現居・當生等。他三千界雖
T2267_.68.0039a09: 有之。互如虚空不應論變於此三千界自
T2267_.68.0039a10: 地亦應有親疎。此一世界南閻浮提人親共
T2267_.68.0039a11: 所變。如餘三洲及異趣他世界隨應疎也。
T2267_.68.0039a12: 當生者・近生者・可生者是亦應於一成壞
T2267_.68.0039a13: 劫以論變爲也。所謂次生可生者之所變
T2267_.68.0039a14: 是當持用能得變爲。而此中有無量親疎遠
T2267_.68.0039a15: 近。非凡識之境。可知。所謂第三説者理難
T2267_.68.0039a16: 極成。他三千界自地變爲此土故。器將壞
T2267_.68.0039a17: 時此土猶存之義。恐非古對法之正旨。器將
T2267_.68.0039a18: 壞時雖無現居當生者。器界猶有者。此劫
T2267_.68.0039a19: 已生有情之餘勢。如人之死後遺骸尚有。如
T2267_.68.0039a20: 攝論第二所説。雖然此義深玄非輒可論。
T2267_.68.0039a21: 聊呈鄙衷以充敲推耳
T2267_.68.0039a22: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終
T2267_.68.0039a23:
T2267_.68.0039a24:
T2267_.68.0039a25:
T2267_.68.0039a26: 成唯識論略疏第三論本第二
T2267_.68.0039a27: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39a28: ○自下第二明内境執受中二。初解種子。後
T2267_.68.0039a29: 解有根身。初中亦二。初明有漏種。後明無
T2267_.68.0039b01: 漏種。今初
T2267_.68.0039b02: 諸種子者故是所縁 論云識性其言奇
T2267_.68.0039b03: 矣記以三義而辨性義。一約體性。二約性
T2267_.68.0039b04: 類。三約三性。順違可考。如護法等以種
T2267_.68.0039b05: 爲識相分。如月藏等説種是識自體立見
T2267_.68.0039b06: 分受熏。如上已辨○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9b07: 無漏法種不違唯識 無漏種子雖依附
T2267_.68.0039b08: 本識本識持種。與本識性相乖故非本識
T2267_.68.0039b09: 攝。不離識故名爲唯識○二明有根身中
T2267_.68.0039b10: 二。初正明有根身。後叙異計。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b11: 有根身者受用他義 此中初明根是不共
T2267_.68.0039b12: 中不共。次明根依處是不共中共。後明共
T2267_.68.0039b13: 相種子變爲不共中共自他互受用○二叙
T2267_.68.0039b14: 異計中二。初安慧論師解。後護法論師解。今
T2267_.68.0039b15:
T2267_.68.0039b16: 此中有義五根現故 此中初立義。後引
T2267_.68.0039b17: 證。辨中邊論二紙云。變似有情者。似自他身
T2267_.68.0039b18: 五根性現此師意説。依處與根定不相
T2267_.68.0039b19: 離。爲用依處故亦變他根。色界鼻舌二根
T2267_.68.0039b20: 必無發識之用。爲依處故變二根。如無色
T2267_.68.0039b21: 界以無根故依處亦無。由此根定不相離
T2267_.68.0039b22: 故須變也。舊中邊頌言。根・塵・我及識。本
T2267_.68.0039b23: 識生似彼。論曰。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
T2267_.68.0039b24: 色等。似根者。謂識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
T2267_.68.0039b25: 顯現似我者。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
T2267_.68.0039b26: 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賴耶識。生
T2267_.68.0039b27: 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新論頌云。識變似
T2267_.68.0039b28: 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T2267_.68.0039b29: 論云。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
T2267_.68.0039c01: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
T2267_.68.0039c02: 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
T2267_.68.0039c03: 六識了相塵故。寂曰。舊論頌及長行與新
T2267_.68.0039c04: 翻異。舊論意粗似楞伽等説本識擧體成七
T2267_.68.0039c05: 轉識猶如水波之趣。古對法中往往有與
T2267_.68.0039c06: 新唯識家所言而牴牾者。由是觀之如瑜
T2267_.68.0039c07: 伽・莊嚴・攝大乘・辨中邊等梵本則應含容
T2267_.68.0039c08: 楞伽・密嚴等大乘終門之理而二門不相妨
T2267_.68.0039c09: 也。賢首大師頻存此疑。寂亦訝之。慈恩基
T2267_.68.0039c10: 師見古説中不合自所立者謂之譯家誤
T2267_.68.0039c11: 或歸之舊師情見。學者宜於是著擇法眼
T2267_.68.0039c12: 矣○二護法論師等解
T2267_.68.0039c13: 有義唯能猶見相續 此中初明五根唯自
T2267_.68.0039c14: 所變非他變但根依處是自他共變。次會釋
T2267_.68.0039c15: 上辨中邊文。後擧事以證變他依處。寂曰。
T2267_.68.0039c16: 他根變・不變是佛二智境。非凡小所測也。
T2267_.68.0039c17: 豈可以情識而判斷耶○三總料簡中二。
T2267_.68.0039c18: 初明定等所變。二總定此識縁境明此識
T2267_.68.0039c19: 不變縁心・心所等。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c20: 前來旦説擊發起故 此中初結牒前來業
T2267_.68.0039c21: 力所變內外境差別。次明定等所變與前業
T2267_.68.0039c22: 變而不相同。後明所變境相差別。定等力
T2267_.68.0039c23: 者。等取法威力・大願力等。瑜伽三十七云。
T2267_.68.0039c24: 諸佛菩薩威力略有三種。一者聖威力。謂佛
T2267_.68.0039c25: 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
T2267_.68.0039c26: 事成心調柔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者
T2267_.68.0039c27: 法威力。謂諸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
T2267_.68.0039c28: 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種波羅蜜多。乃至
T2267_.68.0039c29: 三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徳資
T2267_.68.0040a01: 糧證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又
T2267_.68.0040a02: 佛菩薩如是威力品類差別復有五種。一者
T2267_.68.0040a03: 神通威力。二者法威力。三者俱生威力。四
T2267_.68.0040a04: 者共諸聲聞獨覺威力。五者不共聲聞獨覺
T2267_.68.0040a05: 威力云云初明神通威力。次十三紙明法威力。
T2267_.68.0040a06: 十七紙明俱生威力。可尋。其有漏定力微
T2267_.68.0040a07: 劣者雖變身器但令他見而已。非實身器。
T2267_.68.0040a08: 若其勝定自在所變是眞實變而有實用。問。
T2267_.68.0040a09: 此勝定通果色唯聖者定耶。將通凡耶。答。
T2267_.68.0040a10: 一義云。勝定果色通凡聖起。五十四云。心
T2267_.68.0040a11: 自在轉微細性者。謂色無色二界諸色如契
T2267_.68.0040a12: 經説。有平等心天。曾於人中薰瑩心故。隨
T2267_.68.0040a13: 其修力於一毛端空量地處展轉更互不相
T2267_.68.0040a14: 妨礙。又阿含云。無色諸天淚下如雨側立佛
T2267_.68.0040a15: 邊。又五十四云。此色亦通有漏。故知凡聖能
T2267_.68.0040a16: 起。顯揚等云唯諸佛菩薩。據大威徳勝人
T2267_.68.0040a17: 説故。豈二乘等亦不能變。無色界天許雨
T2267_.68.0040a18: 淚故。瑜伽又説。雖非出世定之所行然由
T2267_.68.0040a19: 彼定增上力故有能現者。此文非簡異生
T2267_.68.0040a20: 不能現起。有義。此色非異生起。顯揚十八
T2267_.68.0040a21: 説云諸佛菩薩等故。準瑜伽文旨。聖有定
T2267_.68.0040a22: 增上力者。有一能現。尚非一切聖者能起。
T2267_.68.0040a23: 況諸異生。六十五云云 三十三云。諸聖神通
T2267_.68.0040a24: 隨所變事隨所作事。隨所勝解一切皆能
T2267_.68.0040a25: 如實成辨。無有改異堪任有用。非聖神
T2267_.68.0040a26: 通不能如是。猶如幻化。唯可觀見。不堪
T2267_.68.0040a27: 受用故。此二義孰正耶。瑜伽倫記十四下
T2267_.68.0040a28:  如基師西明等前解爲正。如景師等後
T2267_.68.0040a29: 義爲勝。演祕云。有威徳者所起勝定名威徳
T2267_.68.0040b01: 定。此有兩釋。一云自在。菩薩及二乘者所得
T2267_.68.0040b02: 定故云云故知唯聖。二云。亦通異生依定久
T2267_.68.0040b03: 習得自在者簡非自在云云前解爲勝。對
T2267_.68.0040b04: 法鈔一末・樞要上末五十紙義燈三六十
九紙
云云 寂
T2267_.68.0040b05: 曰。大威徳定名應判爲唯聖所得也。勝定
T2267_.68.0040b06: 果色之名應通凡聖與。何者雖是凡夫有
T2267_.68.0040b07: 漏定。其多生熏瑩得大自在者。所得之定所
T2267_.68.0040b08: 變。亦應得勝定果色之稱也。應思。勝定果
T2267_.68.0040b09: 色西方有二説。一定果色實無香味。無用
T2267_.68.0040b10: 故。色界中無種因故。前五十三卷雖由勝
T2267_.68.0040b11: 定力於一切色皆得自在等。此據色聲等
T2267_.68.0040b12: 語。二解。以定力故實亦能現故。前五十三
T2267_.68.0040b13: 云云又華嚴經云云後明所變境相續間斷中。
T2267_.68.0040b14: 此就一往判而非有間斷唯聲光也。問。聲
T2267_.68.0040b15: 是第八縁境耶。答諸計不同。如倫記十三上
T2267_.68.0040b16: 二十
三紙
明。三藏説。三大及聲雖非執受而是所
T2267_.68.0040b17: 縁。基師同之。神泰師以爲。第八不縁聲。以
T2267_.68.0040b18: 間斷故。問。聲是異熟耶。非異熟耶。答。景
T2267_.68.0040b19: 云。聲是異熟。泰云。聲界是異熟。現行是非
T2267_.68.0040b20: 異熟。基云。聲是非異熟。造聲大及界是異
T2267_.68.0040b21: 熟。問。定果色是大種不。答。五十四説。勝定
T2267_.68.0040b22: 果色若依此繫定即由此繫大種所造。又
T2267_.68.0040b23: 説。此色勝定力故先起大種。然後造色變異
T2267_.68.0040b24: 而生。又説。此色不依大種。然從縁彼種類
T2267_.68.0040b25: 三摩地發故亦説彼大種所造。非依彼造
T2267_.68.0040b26: 故名爲造。六十六言。問。世尊説有無間無
T2267_.68.0040b27: 對色。當言何等大種所造。答。若彼定心思
T2267_.68.0040b28: 惟欲界有色諸法影像生起。當言欲界大
T2267_.68.0040b29: 種所造。思惟色界大造亦爾○第二總定此
T2267_.68.0040c01: 識縁境明此識不變縁心心所等中分三。
T2267_.68.0040c02: 初正定此識縁境。二明此識不變縁心心
T2267_.68.0040c03: 所等。三結釋料簡。今初
T2267_.68.0040c04: 略説此識所現實色 有漏種及十色處是
T2267_.68.0040c05: 識縁境。可知。法處所攝色凡有五種。謂極
T2267_.68.0040c06: 略色。極逈色受所引色。成所引色。遍計所起
T2267_.68.0040c07: 色。此五之中成所引一分大威徳定所行境。
T2267_.68.0040c08: 獨此識縁境。其餘非境。可知○二明此識
T2267_.68.0040c09: 不變縁心心所等
T2267_.68.0040c10: 何故此識無實用故 此中初問後答。答中
T2267_.68.0040c11: 有二。初明二變。後明此識縁境。初明二變
T2267_.68.0040c12: 者。述記中意謂。因縁變乃由先業及名言實
T2267_.68.0040c13: 種生即五八識。分別變乃分別作意遍計所
T2267_.68.0040c14: 起即六七識。然據樞要上末五十
三紙
等意有四
T2267_.68.0040c15: 異解
T2267_.68.0040c16: 二變四解
T2267_.68.0040c17: [IMAGE]
T2267_.68.0040c18: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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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40c28: 寂曰。諸解各有道理。於中第四解其旨精密
T2267_.68.0040c29: 足可依憑矣。次明此識縁境中。初明第八
T2267_.68.0041a01: 所變但因縁變有實有。後若變下明此識
T2267_.68.0041a02: 不變縁心等。於中初明不變心等。後變無
T2267_.68.0041a03: 爲下明不變無爲等。初中初正明不變縁
T2267_.68.0041a04: 心等。後須彼下明雖不變縁七識能得生
T2267_.68.0041a05: 七識。是今宗教限之説也○三結釋料揀中
T2267_.68.0041a06: 三。一正結釋。二至無漏下判無漏有漏辨。
T2267_.68.0041a07: 三約界分別。今初
T2267_.68.0041a08: 故異熟識不縁心等 ○二判無漏有漏位
T2267_.68.0041a09:
T2267_.68.0041a10: 至無漏位及有漏種 此中初明無漏位。
T2267_.68.0041a11: 佛果第八識與圓鏡智相應。身土智影現於
T2267_.68.0041a12: 其中。即縁無及心心所無爲影故名一切
T2267_.68.0041a13: 智。後明有漏識局於三境不同無漏位通
T2267_.68.0041a14: 縁十八界○三約界分別
T2267_.68.0041a15: 在欲色界此色爲境 三界縁境可解。無
T2267_.68.0041a16: 色定果色如大乘義章八玄籤四之一等辨。
T2267_.68.0041a17: 本識縁彼色如上已辨○自下第二解不
T2267_.68.0041a18: 解中。初正明不可知。後出不可知所由。
T2267_.68.0041a19: 今乃初也
T2267_.68.0041a20: 不可知者名不可知 此中初明見分行相
T2267_.68.0041a21: 不可知。後明所縁相分不可知。五十一云。阿
T2267_.68.0041a22: 賴耶識當言於欲界中縁狹少執受境。於
T2267_.68.0041a23: 色界中縁廣大執受境。於無色界空無邊處
T2267_.68.0041a24: 識無邊處縁無量執受境。於無所有處縁
T2267_.68.0041a25: 微細執受境。於非想非非想處縁極微細執
T2267_.68.0041a26: 受境○二出不可知所由
T2267_.68.0041a27: 云何是識當知亦爾 是識行相所縁唯是
T2267_.68.0041a28: 聖智所照。而未見諦者之所不能知也。故
T2267_.68.0041a29: 乃問徵答中以滅定中是識不離身證是識
T2267_.68.0041b01: 極微細行相所縁俱不可知。攝論引證品中
T2267_.68.0041b02: 開六章以證有阿賴耶。即第六章以滅定
T2267_.68.0041b03: 證。彼以滅定證有是識。今以滅定中識不
T2267_.68.0041b04: 離身顯此識行相所縁不可知。二文稍異。
T2267_.68.0041b05: 今此一段藉問直示不可知相而已。非必
T2267_.68.0041b06: 對異部辨論也。無想等準釋可知○第三
T2267_.68.0041b07: 段辨心所相應門第六義中有五。一問起論端
T2267_.68.0041b08: 五釋相應之義。今初
T2267_.68.0041b09: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 ○二擧頌正答
T2267_.68.0041b10: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三釋常字顯
T2267_.68.0041b11: 所在位。阿賴耶識 心所攝故 阿賴耶是
T2267_.68.0041b12: 初名。今擧此一名攝因中二位。謂我愛執
T2267_.68.0041b13: 藏現行位。善惡業果位。若佛果相續執持位
T2267_.68.0041b14: 識與二十一心所相應故揀之。遍行義至
T2267_.68.0041b15: 下當辨○第四別解五所中二。初解五體
T2267_.68.0041b16: 性作業。二總釋與識俱。初中五。初明觸中
T2267_.68.0041b17: 二。今初總
T2267_.68.0041b18: 觸謂三和所依爲業 ○二別解有二。一
T2267_.68.0041b19: 廣前。二破他。初中四段。今初釋觸謂三和」
T2267_.68.0041b20: 謂根境識故説爲彼 婆沙百九十七三紙
T2267_.68.0041b21: 俱舍論第十三紙 云云俱舍云。三和有三。一
T2267_.68.0041b22: 同在一世故名爲三和。二因果相順不相
T2267_.68.0041b23: 違返故名三和。謂雖根境在過未識在現
T2267_.68.0041b24: 在。因果義成。三互相隨順同得一果。謂根境
T2267_.68.0041b25: 識雖各一世同一觸果故名和合。初之一義
T2267_.68.0041b26: 依五識説。後二意識大乘與此有異。末那
T2267_.68.0041b27: 意根俱時有故雖縁過未。影像親所縁縁恒
T2267_.68.0041b28: 在現在故。根境識恒在同世和合之義可
T2267_.68.0041b29: 解○二釋分別變異中二。一正明。後會相
T2267_.68.0041c01: 違。今乃初也
T2267_.68.0041c02: 三和合位故名分別 ○二會相違
T2267_.68.0041c03: 根變異力根之變異 集論一五紙雜集一
T2267_.68.0041c04: 一紙但説根之變異故今會違。雜集云。觸
T2267_.68.0041c05: 者依三和合。諸根變異分別爲體。受所依爲
T2267_.68.0041c06: 業。謂識生時所依諸根隨順生起苦樂等受
T2267_.68.0041c07: 變異行相。隨此行相分別觸生中邊論上
T2267_.68.0041c08: 云。三分別故者。謂觸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
T2267_.68.0041c09: 受故據彼論旨則分別。即分辨義。根等變
T2267_.68.0041c10: 異生三受分位。觸能分別三受分位。故名
T2267_.68.0041c11: 爲分別。寂曰。分別變異即有二義。一領納
T2267_.68.0041c12: 爲義。二分位爲義。今論即約初義相似爲
T2267_.68.0041c13: 分別。辨中邊等乃據後義今論以相似爲
T2267_.68.0041c14: 分別。奇釋可知○三明觸性
T2267_.68.0041c15: 和合一切是觸自性 ○四明觸業
T2267_.68.0041c16: 既似順起引發勝故 此中二段。初明觸
T2267_.68.0041c17: 業。後會異文會違中二。初會瑜伽第三七紙
T2267_.68.0041c18: 五十五三紙之文。後會集論第一文○第二
T2267_.68.0041c19: 破他
T2267_.68.0041c20: 然觸自性非即三和 此中初叙三和成觸
T2267_.68.0041c21: 生觸二計。次立宗以破三和成觸。經部師中
T2267_.68.0041c22: 舊有二説。謂三和成觸・三和生觸。有部及大
T2267_.68.0041c23: 乘判觸。即同生觸而已○第二明作意中
T2267_.68.0041c24: 三。一略辨。二廣。三破。今破
T2267_.68.0041c25: 作意謂引心爲業 瑜伽第三七紙云。作意
T2267_.68.0041c26: 云何。謂引心爲業。五十五二紙云。引發心
T2267_.68.0041c27: 法。又云。於所縁引心爲業。顯揚一三紙 云云
T2267_.68.0041c28: ○二廣
T2267_.68.0041c29: 謂此警覺但説引心 述記之中叙種子警
T2267_.68.0042a01: 覺・現行警覺二解。意取種子警覺。西明要集
T2267_.68.0042a02: 以爲。通種現爲義。義燈四本三紙 破西明
T2267_.68.0042a03: 等成立種子警覺。於婆沙宗取順正理不
T2267_.68.0042a04: 正雜心。寂曰。沼公局見何其甚哉。種子若
T2267_.68.0042a05: 有警覺業何謂之種也。心心所法同一刹
T2267_.68.0042a06: 那生起。體業不可思議何敢諍競種現乎。
T2267_.68.0042a07: 應思○三破
T2267_.68.0042a08: 有説令心不異定故 此中初破順正理。
T2267_.68.0042a09: 後破集論釋家。應非遍行故者破順正理。
T2267_.68.0042a10: 應不異定故者。破集論釋家。集論釋家即
T2267_.68.0042a11: 安慧論師也。此文實乃師子覺解。今乃歸失
T2267_.68.0042a12: 於糅者耳。寂曰。古對法中旨趣深玄而於瑣
T2267_.68.0042a13: 瑣名釋疎漏甚多。且就一相而作釋耳。護
T2267_.68.0042a14: 法論師所學精密。殫力於名相域。字義句義
T2267_.68.0042a15: 轉成詳悉。基師深服護法論師。搰搰焉覈
T2267_.68.0042a16: 精於百本。名相周悉百倍於古。人或以謂。相
T2267_.68.0042a17: 宗學極矣。以寂言之名相轉盛實義轉隱。是
T2267_.68.0042a18: 正法衰滅之運也。三科性相法門乃學道之
T2267_.68.0042a19: 根基。猶如作廈者之集材也。於諦因果成
T2267_.68.0042a20: 立解行者。猶如營家屋也。悟入二空眞如
T2267_.68.0042a21: 者。猶如受用家屋利樂身心也。然則安
T2267_.68.0042a22: 足於三科性相之法門而無進歩之分者。猶
T2267_.68.0042a23: 如集材而不喜作家恒受寒露之弊也。況
T2267_.68.0042a24: 末代逐名相者僕僕爾費思於瑣瑣之事。恰
T2267_.68.0042a25: 如拾集木札十襲珍重。豈是聖旨哉。寂雖
T2267_.68.0042a26: 不似。於疏此論務省枝末將明根本。其
T2267_.68.0042a27: 旨可察○第三明受數中二。初辨自義後
T2267_.68.0042a28: 破外執。今初
T2267_.68.0042a29: 受謂領納非二欲故 ○二破外執
T2267_.68.0042b01: 有作是説不共餘故 述記分十四段以
T2267_.68.0042b02: 釋此文。初叙彼計。二彼説下論主破。三若
T2267_.68.0042b03: 似下彼救。四似因之下論主難。五又既等者
T2267_.68.0042b04: 彼救。六應名下論主難。七若謂下牒彼救。八
T2267_.68.0042b05: 理亦下論主破。九若不下牒彼計。十應一切
T2267_.68.0042b06: 下正破彼執。後故彼下總結非。俱舍論一
T2267_.68.0042b07: 十一紙受領隨觸。光記 餘二十
七紙
分二受。謂
T2267_.68.0042b08: 執取受・自性受云云寶一餘三十紙偏取自性
T2267_.68.0042b09: 受破光記云云寂曰。光記所辨其言雖有
T2267_.68.0042b10: 少疵其旨全無所違。寶疏所言深泥衆賢
T2267_.68.0042b11: 妄致破立耳。其如俱舍論要解辨。俱舍論
T2267_.68.0042b12: 中雖有受領隨觸之言。此即言境界受相
T2267_.68.0042b13: 似隨觸。非外執取受而言。而正理師將廢
T2267_.68.0042b14: 境界受但自性受以爲受正義。是衆賢之局
T2267_.68.0042b15: 見。即此論所破也。此論彈駮一一的當。可
T2267_.68.0042b16: 察○第四明想
T2267_.68.0042b17: 想謂於境種種名言 瑜伽第三云。想云
T2267_.68.0042b18: 何。謂了像。又云。想作何業。謂於所縁令心
T2267_.68.0042b19: 發起種種名言爲業。樞要一本云。此中由
T2267_.68.0042b20: 想起言説。何不爲語言因者。故果例現。
T2267_.68.0042b21: 想疎故○第五明思
T2267_.68.0042b22: 思謂令心令造善等 瑜伽三七紙云。思云
T2267_.68.0042b23: 何。謂心造作。又云。思作何業。謂發起尋伺
T2267_.68.0042b24: 身語業等爲業云云演祕云云○第二總釋與
T2267_.68.0042b25: 識俱
T2267_.68.0042b26: 此五既是後當廣釋 後者指第五二十
六紙
T2267_.68.0042b27: 具明遍行相。可尋○第五解前頌中相應二
T2267_.68.0042b28:
T2267_.68.0042b29: 此觸等五故名相應 五十五四紙云。何故
T2267_.68.0042c01: 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
T2267_.68.0042c02: 等故。略纂十四三十
四紙
云。事等謂體也。體皆一
T2267_.68.0042c03: 故。無第二受等者。謂同於一境處轉故。又
T2267_.68.0042c04: 依縁處同故。時等者。同一刹那故。所作等者。
T2267_.68.0042c05: 同於一境行所作等。故知縁靑者。但爲靑
T2267_.68.0042c06: 也。又善惡無記所作等。倫記十五上五紙
T2267_.68.0042c07: 之。可見。俱舍論第四十三紙説五義平等。謂
T2267_.68.0042c08: 所依・所縁・行相・時・事○自下大段第四明
T2267_.68.0042c09: 第七義五受門中二。初三復次釋唯捨俱。後
T2267_.68.0042c10: 明不與餘心所相應。初中亦二。初三復次。
T2267_.68.0042c11: 釋後釋外難。今初
T2267_.68.0042c12: 此識行相捨受相應 初復次中五義可知。
T2267_.68.0042c13: 註家以果識棟云云寂曰。鑿矣。可知。餘二復
T2267_.68.0042c14: 次可解。無性攝論二五紙世親攝論二二紙云云
T2267_.68.0042c15: ○二釋外妨難
T2267_.68.0042c16: 若爾如何善惡俱招 ○二釋不與餘心
T2267_.68.0042c17: 所相應
T2267_.68.0042c18: 如何此識定非異熟 ○自下大段第五明
T2267_.68.0042c19: 第八三性門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42c20: 法有四種何法攝耶 三性差別原出婆
T2267_.68.0042c21: 沙第二及百四十四俱舍十三十四紙大乘説
T2267_.68.0042c22: 者。集論第二・雜集論三十六紙至四初
T2267_.68.0042c23:
T2267_.68.0042c24: 對法第三善立十二種。謂自性・相屬・隨逐・
T2267_.68.0042c25: 發起・第一義・生得・加行・現前供養・饒益・引
T2267_.68.0042c26: 攝・對治・寂靜・等流。同第四初不善叙十二。
T2267_.68.0042c27: 無記立十四種。述記三科辨之與俱舍雜
T2267_.68.0042c28: 集其旨稍異。於義無違。但俱舍所判理致
T2267_.68.0042c29: 周足無復遺缺。宜憑用焉○二答中有三。
T2267_.68.0043a01: 三十倶舍
T2267_.68.0043a02:  善─ 勝義─眞解脱涅槃
T2267_.68.0043a03:     自性─慚愧三善根
T2267_.68.0043a04:     相應─與慚等相應心所
T2267_.68.0043a05:     等起─身語業不相應行
T2267_.68.0043a06:     勝義─生死法
T2267_.68.0043a07:     自性─無慚愧三不善根
T2267_.68.0043a08:  不善─相應─與無慚等相應
T2267_.68.0043a09:     等起─身語業不相應行
T2267_.68.0043a10:  無記─勝義無記─虚空無爲非擇滅無爲
T2267_.68.0043a11:     有爲無記─有爲無記總此中攝
T2267_.68.0043a12:
T2267_.68.0043a13: 一總答。二別答。三釋無記名。今初
T2267_.68.0043a14: 此識唯是異熟性故 ○二別答
T2267_.68.0043a15: 異熟若是無覆無記 此中三因。第一因
T2267_.68.0043a16: 可知。次又此識是染等乃第二因。後又此識
T2267_.68.0043a17: 是所熏下乃第三因。意趣明著可解○三釋
T2267_.68.0043a18: 無記名
T2267_.68.0043a19: 覆謂染法故名無記 樞要下本云云 ○自
T2267_.68.0043a20: 下大段第六明心所法例同於心中四説。
T2267_.68.0043a21: 今乃初師説
T2267_.68.0043a22: 觸等亦如心同性故 此護法別義。以五
T2267_.68.0043a23: 心所例同心王無記○第二説護法別義
T2267_.68.0043a24: 又觸等五亦如是言 ○第三難陀師説
T2267_.68.0043a25: 有義觸等無簡別故 此説例同異熟一切
T2267_.68.0043a26: 種所縁相應三性及不可知。寂曰。此師所例
T2267_.68.0043a27: 亦有道理。述記貶言邪宗謬義。其言何兇勃
T2267_.68.0043a28: 哉○第四師説中二。初破前師。後述自義。
T2267_.68.0043a29: 今初
T2267_.68.0043b01: 彼説非理觸等相應 述記分二十三段
T2267_.68.0043b02: 往復難答分文甚煩。可知。此中難例同一
T2267_.68.0043b03: 切種分爲二段。初難觸等受熏。後誰言
T2267_.68.0043b04: 觸等下難轉救言觸等雖不受熏有似種
T2267_.68.0043b05: 相故例同一切種中。初正牒救釋。彼救非
T2267_.68.0043b06: 理下論主難。寂曰。觸等亦如是。如第一師
T2267_.68.0043b07: 但例同上無覆無記。如第三師識例同上
T2267_.68.0043b08: 諸句。竝皆有理。觸等亦受熏。或言有似種
T2267_.68.0043b09: 相。亦無所違。然論第四師對破前師。是一
T2267_.68.0043b10: 往立破。學者生智之資糧。不可敢咎焉。而
T2267_.68.0043b11: 至疏家明宗執情持論不平。可知。二申正
T2267_.68.0043b12:
T2267_.68.0043b13: 由此故知非謂一切 ○自下大段第七
T2267_.68.0043b14: 明第九因果法法喩門中二。初問。後答。今
T2267_.68.0043b15:
T2267_.68.0043b16: 阿賴耶識爲斷爲常 ○答中有三。一解本
T2267_.68.0043b17: 頌。二破外執。後勸歸信。初解法。二解喩。三
T2267_.68.0043b18: 總解。今初
T2267_.68.0043b19: 非斷非常因果法爾 ○二解譬喩
T2267_.68.0043b20: 如暴流水 恒相隨轉 演祕云。有説。此中
T2267_.68.0043b21: 總有三喩。如次況於三種縁起。謂愛非愛
T2267_.68.0043b22: 受用自性寂曰。三種縁起乃
攝論第二卷説
 初喩顯示由第八
T2267_.68.0043b23: 識五趣流轉。第二喩乃顯示生眼等識受
T2267_.68.0043b24: 用境界。第三喩乃顯示自性相續而不斷絶。
T2267_.68.0043b25: 寂曰。此判善矣。深密一云云○三總結
T2267_.68.0043b26: 如是法喩恒轉如流 ○第二破外執中
T2267_.68.0043b27: 有三。一破有部正量部。二破上座部。三破
T2267_.68.0043b28: 經部。今初
T2267_.68.0043b29: 過去未來應順修學 此中初有部等難。二
T2267_.68.0043c01: 論主返質。三外人返詰。四論主出正理。五因
T2267_.68.0043c02: 現有下外人難。六若有下論主返質。七因果
T2267_.68.0043c03: 義成下外人解質。作用立三世俱舍第二十
T2267_.68.0043c04: 三紙叙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所説云云可尋。
T2267_.68.0043c05: 八體既下論主難。九由斯下曲結。申正義。縁
T2267_.68.0043c06: 起正理即依圓離言法性。苟渉言慮但是
T2267_.68.0043c07: 悉檀善巧而已。故云假施設。十如是下結勸
T2267_.68.0043c08: 學。五十一十四紙六十九十一紙顯揚九五紙
T2267_.68.0043c09: 集三十四紙中邊中十紙 云云可尋。三種三世
T2267_.68.0043c10: 如瑜伽倫記一末三十
七紙
十三上五十
九紙
明。識變三
T2267_.68.0043c11: 世亦名唯識三世。是通義而多分約妄識。
T2267_.68.0043c12: 約種子曾當立名道理三世。亦名法相三
T2267_.68.0043c13: 世。神通三世可知。此旨甚深。可察○第二
T2267_.68.0043c14: 破上座部中二。初叙彼計。後破斥。今乃初
T2267_.68.0043c15:
T2267_.68.0043c16: 有餘部説捨此信餘 此中三段。初總立
T2267_.68.0043c17: 宗。二謂現在下出所因。三如是下總結○二
T2267_.68.0043c18: 破斥
T2267_.68.0043c19: 彼有虚言理必不成 此中七難。如述記
T2267_.68.0043c20: 判釋可尋○第三破經部師
T2267_.68.0043c21: 經部師等能持種故 ○第二勸歸信
T2267_.68.0043c22: 由此應信縁起正理 大乘建立阿賴耶識
T2267_.68.0043c23: 生之與滅非定一法非定異法非定同時
T2267_.68.0043c24: 非定異時。縁起正理逈出言慮。可察○自
T2267_.68.0043c25: 下大段第八明第十義伏斷位次門中二。初
T2267_.68.0043c26: 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43c27: 此識無始當究竟捨 ○後答中二。一略
T2267_.68.0043c28: 擧頌答。二廣答。今乃初也
T2267_.68.0043c29: 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二廣答中二。今初
T2267_.68.0044a01: 略釋
T2267_.68.0044a02: 謂諸聖者説之爲捨 此中初釋阿羅漢
T2267_.68.0044a03: 位。後辨捨。言煩惱麁重者。乃指煩惱種子。
T2267_.68.0044a04: 永遠離者。謂永斷不行。麁重之名義不一準。
T2267_.68.0044a05: 義燈五上云。總攝諸文。麁重有四。一現行
T2267_.68.0044a06: 有漏諸心心所。即雜集論説二十四麁重。二
T2267_.68.0044a07: 現行二障。三二障種子。四二障習氣。寂曰。此
T2267_.68.0044a08: 四雖各有理。今唯指種子以爲麁重。不
T2267_.68.0044a09: 可異釋○二廣釋二。初釋阿羅漢。後釋捨
T2267_.68.0044a10: 位。初中二。初叙三師解。後破第三師。初中
T2267_.68.0044a11: 三。今初師解
T2267_.68.0044a12: 此中所説不違此義 此中初正釋阿羅漢
T2267_.68.0044a13: 位捨。次引決擇證。後會違文。五十一二十
一紙
T2267_.68.0044a14: 擇文云。或有成就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
T2267_.68.0044a15: 心睡眠。無心悶絶。入二無心定。生無想天。
T2267_.68.0044a16: 或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阿羅漢・獨
T2267_.68.0044a17: 覺・不退菩薩及如來住有心位。或有俱成
T2267_.68.0044a18: 就。謂諸有情住有心位。或有俱不成就。謂
T2267_.68.0044a19: 阿羅漢若諸獨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入滅
T2267_.68.0044a20: 盡定處無餘依涅槃界第一師意但取三
T2267_.68.0044a21: 乘無學爲阿羅漢故擧決擇所謂不退菩
T2267_.68.0044a22: 薩以徵云云彼説下會謂。決擇所言不退菩
T2267_.68.0044a23: 薩乃指二乘無學轉向大乘者。故不違此
T2267_.68.0044a24: 判。是故阿羅漢名唯指三乘無學耳○第二
T2267_.68.0044a25: 師解
T2267_.68.0044a26: 又不動地名阿羅漢 此師意謂。三乘無學
T2267_.68.0044a27: 及八地已上菩薩竝得捨賴耶名。此中初明
T2267_.68.0044a28: 八地已上菩薩具四義名不退菩薩。後然此
T2267_.68.0044a29: 下明此位能捨阿賴耶名即阿羅漢攝。八地
T2267_.68.0044b01: 上菩薩行相如智論・十地論第十・探玄記第
T2267_.68.0044b02: 十四等辨○第三難陀師等解
T2267_.68.0044b03: 有義初地名阿羅漢 此中初明初地已上
T2267_.68.0044b04: 菩薩具五殊勝義故亦名不退菩薩。後明
T2267_.68.0044b05: 此位菩薩得捨阿賴耶名。集論中者。集論
T2267_.68.0044b06: 第七九紙雜集第十四十七紙之文也。可尋○
T2267_.68.0044b07: 二破第三師説
T2267_.68.0044b08: 彼説非理無餘涅槃 此中初難。二若彼
T2267_.68.0044b09: 牒第三師救意。三則預流下論主難。四地上
T2267_.68.0044b10: 下第三師會。五彼六識下論主難斥已申正
T2267_.68.0044b11: 義。述記之中順論文旨取前二説斥第三
T2267_.68.0044b12: 云云寂評曰。此三説中。其第二説道理明
T2267_.68.0044b13: 著典據亦驗。宜依憑焉。其第三説若依今
T2267_.68.0044b14: 論所牒所難難免。按難陀師實義者。必應
T2267_.68.0044b15: 就一類智增上菩薩厭棄煩惱捨分段身
T2267_.68.0044b16: 受意成身第七識我見眠伏無執藏義既
T2267_.68.0044b17: 得證不退者而判也。然直往菩薩多至八
T2267_.68.0044b18: 地捨於分段故。諸論中率以判。第八地上
T2267_.68.0044b19: 同於無學捨阿賴耶。若約一類初地上捨
T2267_.68.0044b20: 分段者則其言初地上捨阿賴耶亦無所
T2267_.68.0044b21: 違。其第一説恐難成立。何者瑜伽論分明
T2267_.68.0044b22: 言諸阿羅漢・獨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不
T2267_.68.0044b23: 成就阿賴耶。亦處處説賴耶名八地已上能
T2267_.68.0044b24: 遮。何遮此位。豈可八地已上菩薩不得名
T2267_.68.0044b25: 不退耶。將有何簡言瑜伽所謂不退菩薩
T2267_.68.0044b26: 是迴心向大菩薩。迴心菩薩從無學迴轉者
T2267_.68.0044b27: 是即阿羅漢獨覺中攝。何重言不退菩薩。瑜
T2267_.68.0044b28: 伽云三乘無學及不退菩薩。不退即八地已
T2267_.68.0044b29: 上。理無所妨矣。雖然如是瑜伽決擇文義
T2267_.68.0044c01: 容預叵輒評定。應須熟讀思忖矣○第二
T2267_.68.0044c02: 明捨位。於中有二初列異名後正明捨。初
T2267_.68.0044c03: 中有七。今初明心
T2267_.68.0044c04: 然第八識 所積集故 第八識有多名中
T2267_.68.0044c05: 且叙七名。今初明心。瑜伽論一九紙六十三・
T2267_.68.0044c06: 顯揚第一・第二十・梁攝論一二十
六紙
唐譯一二十
T2267_.68.0044c07: 無性論一十九紙雜集二五紙云云攝論以
T2267_.68.0044c08: 積集・生起二義。對法論中但言積集不説
T2267_.68.0044c09: 生起。可知○二明阿陀那
T2267_.68.0044c10: 或名阿陀令不壞故 七十六攝論第一・
T2267_.68.0044c11: 雜集第二五紙 云云寂曰。心及阿陀那名雖
T2267_.68.0044c12: 通諸位。於施設門多於有取識而立義。
T2267_.68.0044c13: 可知。阿陀那名舊或爲第八名或爲第七
T2267_.68.0044c14: 識名。如餘處辨○三明所知依
T2267_.68.0044c15: 或名所知依依止故 世親攝論一六紙云。
T2267_.68.0044c16: 此中所知依殊勝殊勝語者。所應可知故
T2267_.68.0044c17: 名所知所謂雜染。雜染淸淨諸法即三自性。
T2267_.68.0044c18: 依是因義。此所知依即是殊勝故名所知依
T2267_.68.0044c19: 殊勝。由此殊勝故語殊勝。此依即阿賴耶
T2267_.68.0044c20: 識。演祕引無性論云云○四明種子識
T2267_.68.0044c21: 或名種子通一切位 此中初明種子識。
T2267_.68.0044c22: 後明上諸名通一切位。七十三・對法二五紙
T2267_.68.0044c23: 云云此等者。乃指上四名。其言等根本識等
T2267_.68.0044c24: 者煩矣○五釋阿賴耶
T2267_.68.0044c25: 或名阿賴執藏義故 此中初明執藏義。
T2267_.68.0044c26: 後揀執藏位分齊。可解○六明異熟識
T2267_.68.0044c27: 或名異熟無記法故 此即善惡業果位識。
T2267_.68.0044c28: 此名通一切異生二乘乃至菩薩金剛。何以
T2267_.68.0044c29: 故。未成佛以來本識未轉故。藉令變易微細
T2267_.68.0045a01: 果報不得離異熟。況於其餘乎。異熟捨位
T2267_.68.0045a02: 或言金剛或言佛果。是古今所諍。至下當
T2267_.68.0045a03: 辨○七明無垢識
T2267_.68.0045a04: 或名無垢鏡智相應 此中初明如來無垢
T2267_.68.0045a05: 識。次簡除餘位。後引經證○二正明捨位
T2267_.68.0045a06:
T2267_.68.0045a07: 阿賴耶名隨義應説 此中四段。初明阿
T2267_.68.0045a08: 賴耶捨時。復顯此名過重故偏説此名捨。二
T2267_.68.0045a09: 明異熟識捨時。此捨異論。應當至于下第
T2267_.68.0045a10: 十卷而辨也。三明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四
T2267_.68.0045a11: 明心等四隨義應説。心等四名隨義唯局
T2267_.68.0045a12: 因位。隨義亦通果位。故捨・不捨不定。上來
T2267_.68.0045a13: 以八段十義釋頌中。初以八段別解本識
T2267_.68.0045a14: 心心所竟○自下第二以有漏無漏位總辨
T2267_.68.0045a15: 本識心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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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45a29:   因相不可知了受俱恒轉────同
T2267_.68.0045b01: 然第八識一切法故 此中初明有漏位。
T2267_.68.0045b02: 後明無漏位。有漏・無漏位三門不同。今以
T2267_.68.0045b03: 圖示
T2267_.68.0045b04:
T2267_.68.0045b05: 無漏位中四門可知。上來總別釋頌竟○自
T2267_.68.0045b06: 下大段第二以五教十理證有本識中三。
T2267_.68.0045b07: 一問。二答。三總結勸信。今乃初也
T2267_.68.0045b08: 云何應知有別自體 ○二答中二。初總。
T2267_.68.0045b09: 後別。今初
T2267_.68.0045b10: 聖教正理爲定量故 ○二別中有二。初引
T2267_.68.0045b11: 教理以證有本識。後結教理二證。初中二
T2267_.68.0045b12: 段。初引五教別答。後擧十理別答。初中二。
T2267_.68.0045b13: 初引大乘教。後引共許經。初中亦二。初以
T2267_.68.0045b14: 四頌三經證有此識。後立大乘至教量攝。
T2267_.68.0045b15: 初中有二。初別引經。後指例。初中有四。初
T2267_.68.0045b16: 阿毘達磨經頌。此中有三。一引經頌。二長
T2267_.68.0045b17: 行別解。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45b18: 謂有大乘涅槃證得 ○二長行釋中有三
T2267_.68.0045b19: 解。明初解中三。初顯擧用示體。二別釋
T2267_.68.0045b20: 頌。今初
T2267_.68.0045b21: 此第八識顯示之 五十六十四紙世親攝
T2267_.68.0045b22: 論第一十二紙 云云○二別釋頌中二。初判。後
T2267_.68.0045b23: 釋。今初
T2267_.68.0045b24: 頌中初半作依持用 ○二釋中二。今初
T2267_.68.0045b25: 解上半
T2267_.68.0045b26: 界是因義爲因縁用 此中初釋第一句。二
T2267_.68.0045b27: 釋第二句。後結上二句。基疏意謂。第一句
T2267_.68.0045b28: 乃本識持種生諸法爲諸法因。第二句乃
T2267_.68.0045b29: 現行第八與一切法爲依止故名縁。此識
T2267_.68.0045c01: 能變縁三境亦能與七轉識爲所依止故。
T2267_.68.0045c02: 俱有等義至下當知。演祕云。有云。界有三
T2267_.68.0045c03: 義。一者因義。二者性義。三者種義。今依因
T2267_.68.0045c04: 義以釋界言。疏唯取種。今取現行。與所
T2267_.68.0045c05: 持種體不異故。説現親生名之爲因。現識
T2267_.68.0045c06: 亦名種子識故。因相唯取現行識故。詳曰
T2267_.68.0045c07: 云云破付。寂曰。有云。頗有道理。古對法中往
T2267_.68.0045c08: 往有本識種・現非一非異非凡識之所測
T2267_.68.0045c09: 知之旨。攝大乘論若依世親釋。則種・現一
T2267_.68.0045c10: 異不可得。因性即依故。若依無性釋。則種・
T2267_.68.0045c11: 現各異。依非因性故。基師深旨無性故種・
T2267_.68.0045c12: 現隔別如穀種之與芽莖。此釋於情則親。
T2267_.68.0045c13: 而於理則疎矣。梁論頌云。此界無始時。一切
T2267_.68.0045c14: 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釋曰。界
T2267_.68.0045c15: 有五義。一體類義。謂一切衆生不出此體
T2267_.68.0045c16: 類。衆生不異。二因義。謂一切聖人法四念處
T2267_.68.0045c17: 縁此界生。三生義。謂一切聖人所得法身
T2267_.68.0045c18: 由信樂此法生。四眞實義。謂在世間不
T2267_.68.0045c19: 破。出世間不盡。五藏義。若應此法自性善
T2267_.68.0045c20: 故成內。若外此法雖復相應則成&T021400;云云
T2267_.68.0045c21: 寂曰。此文似以如來藏爲性爲因爲依。寶
T2267_.68.0045c22: 性論第四二十
一紙
引此頌曰。無始世來性作諸
T2267_.68.0045c23: 法依止。依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釋
T2267_.68.0045c24: 全於如來藏建立。由是觀之。攝論梵本必
T2267_.68.0045c25: 應與新唯識家而其致碩異乎。若依阿賴
T2267_.68.0045c26: 耶識論因依止。則是爲大乘始門之説。若
T2267_.68.0045c27: 依如來藏立因依止。則是爲大乘終門之
T2267_.68.0045c28: 説。如彼深密・瑜伽・攝大乘等梵本計應是
T2267_.68.0045c29: 始・終二門而不相離之説也。具如攝論疏
T2267_.68.0046a01: 辨○二釋下二句中二。初釋有諸趣
T2267_.68.0046a02: 由此有者作依持用 此中初釋頌。次別
T2267_.68.0046a03: 解。後總結。別解中二。一正釋。二料簡。料簡
T2267_.68.0046a04: 有二。一諸趣之言唯約果報。後或諸趣下謂
T2267_.68.0046a05: 諸趣之言通能所趣故三道兼收。三雜染者。
T2267_.68.0046a06: 瑜伽第八至第十及七十七攝論第二廣明
T2267_.68.0046a07: 三雜染皆由本識成世間淸淨亦由此成。可
T2267_.68.0046a08: 尋○第二明有涅槃
T2267_.68.0046a09: 及涅槃證作依持用 此中亦三。一總釋
T2267_.68.0046a10: 頌。二別解。三總結。別解中二。初總明。後料
T2267_.68.0046a11: 簡。五十一九紙明由阿賴耶識還滅相。可
T2267_.68.0046a12: 尋。料簡中三。第一説同無性論。第二説則
T2267_.68.0046a13: 同世親論。第三説可解。梁攝論云。言若有
T2267_.68.0046a14: 諸道有如經言。世尊。若如來藏非有。於苦
T2267_.68.0046a15: 無厭惡於涅槃無欲樂願。故言及有得涅
T2267_.68.0046a16: 槃。又云。若有此道則有果報。亦由有此
T2267_.68.0046a17: 果報。衆生受生。易可令解邪正兩説分別
T2267_.68.0046a18: 有異。後後能得上品勝行。應得勝徳。由煩
T2267_.68.0046a19: 惱依止故生極重煩惱及常起煩惱。是果
T2267_.68.0046a20: 報等四種差別名依止勝。翻此四種名依
T2267_.68.0046a21: 止下劣。生死中不但道等非有。涅槃義亦非
T2267_.68.0046a22: 有。何以故。若有煩惱有解脱云云寂曰。此
T2267_.68.0046a23: 文奇矣。此與華嚴性起品探玄記所謂惑業
T2267_.68.0046a24: 苦約所斷所知所救則亦名性起其旨相
T2267_.68.0046a25: 似。可思。舊論與新譯意趣碩異。可解○第
T2267_.68.0046a26: 二解
T2267_.68.0046a27: 又此頌中 理不成故 此中三科可知。初
T2267_.68.0046a28: 中自有種・現非一非異之趣。述記所辨亦
T2267_.68.0046a29: 殊餘處。應見。別解中三道通苦・集。即同於
T2267_.68.0046b01: 有宗分位縁起之旨。可知。淸淨法者。謂滅・
T2267_.68.0046b02: 道諦。一切無漏有爲無爲法。若攝方便資
T2267_.68.0046b03: 糧・加行亦此中攝。雜集第八攝資糧・加行
T2267_.68.0046b04: 以爲道諦。可尋○第三解
T2267_.68.0046b05: 或復初句如次應知 二科可知。述記云。
T2267_.68.0046b06: 依他起是第三句。一切法等依有漏無漏有
T2267_.68.0046b07: 爲法也。即是含藏一切種故説爲所依。遍
T2267_.68.0046b08: 計所執即第三句。由此有諸趣。謂起執故
T2267_.68.0046b09: 諸趣遂有生彼趣也。或縁諸趣而起於執。
T2267_.68.0046b10: 此由彼起故。此彼性或趣是見趣起二執故。
T2267_.68.0046b11: 圓成實性是第四句。及涅槃證得者。即無漏
T2267_.68.0046b12: 法有爲無爲四淸淨法爲圓成實性也。攝論
T2267_.68.0046b13: 等説。阿賴耶識是染淨。依言依他性。亦爲
T2267_.68.0046b14: 遍計・圓成・依他依也。依他性本即此識故
T2267_.68.0046b15: 四淸淨者。梁攝論七四紙唐譯五三紙説。一自
T2267_.68.0046b16: 性淸淨。謂眞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離
T2267_.68.0046b17: 垢淸淨。即此離一切障垢。三得此道淸淨。謂
T2267_.68.0046b18: 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生此境淸淨。
T2267_.68.0046b19: 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淸淨縁故非
T2267_.68.0046b20: 遍計所執自性。最淸淨法界等流性非依他
T2267_.68.0046b21: 起自性云云○三總結
T2267_.68.0046b22: 今此頌中皆不得有 ○第二教證三。初擧
T2267_.68.0046b23:
T2267_.68.0046b24: 即彼經中我開示 是亦阿毘達磨經頌。諸
T2267_.68.0046b25: 譯攝論第一所引○二釋中二。初釋上三句」
T2267_.68.0046b26: 由此本識名阿賴耶 梁攝論所出云。諸法
T2267_.68.0046b27: 依藏住。一切種子識故名阿梨耶。我與勝
T2267_.68.0046b28: 人説非如勝性等者。無性攝論一十二紙云。
T2267_.68.0046b29: 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
T2267_.68.0046c01: 如大等顯了法性藏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
T2267_.68.0046c02: 諸法亦復如是。爲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
T2267_.68.0046c03: 種子識。與一切種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
T2267_.68.0046c04: 識與餘轉識互爲因縁展轉攝藏。是故説
T2267_.68.0046c05: 名阿賴耶識云云又同十二紙 云云樞要下本
T2267_.68.0046c06: ○後釋第四句
T2267_.68.0046c07: 已入見道故亦爲説 此中二段。初唯見諦
T2267_.68.0046c08: 已上菩薩名爲勝者。後通地前地上一切菩
T2267_.68.0046c09: 薩皆名勝人。寂曰。大乘深經是登地已上正
T2267_.68.0046c10: 所學處。地前三賢乃隨順修學分齊。十信已
T2267_.68.0046c11: 還仰信如來之機。若人未入三賢妄意濫
T2267_.68.0046c12: 染大乘祕密則多生見取喪失善根。苟欲
T2267_.68.0046c13: 學大乘道者。則應須讀勝鬘眞子章備之
T2267_.68.0046c14: 學範矣。澆時弊風可察○三總結
T2267_.68.0046c15: 非諸轉識有如是義 ○第三教證中三。初
T2267_.68.0046c16: 擧頌
T2267_.68.0046c17: 解深密經執爲我 解深密經玄奘譯一終所
T2267_.68.0046c18: 説。五十一所引○二釋頌中三。今初釋第一
T2267_.68.0046c19:
T2267_.68.0046c20: 以能執持 故名甚細 無性攝論一十三紙
T2267_.68.0046c21: 云。何縁此識亦復説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
T2267_.68.0046c22: 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
T2267_.68.0046c23: 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
T2267_.68.0046c24: 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
T2267_.68.0046c25: 故此識亦復説名阿陀那識 六十六云。若
T2267_.68.0046c26: 結生相續。無間之心亦是異熟。釋云。結生心
T2267_.68.0046c27: 者。即中有心。無間心者即是生有。生有之心
T2267_.68.0046c28: 唯是異熟。命終心者。對法五云。從欲界沒
T2267_.68.0046c29: 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
T2267_.68.0047a01: 結生相續。餘界准知。問。准六十六命終最
T2267_.68.0047a02: 後刹那是異熟法。云何對法云愛相應。答。既
T2267_.68.0047a03: 言最後是異熟法。不障初中而得愛俱。二
T2267_.68.0047a04: 論意別故不相違。瑜伽五十九廣説起愛受
T2267_.68.0047a05: 云云無姓有情等者。明非凡夫所知。趣寂
T2267_.68.0047a06: 二乘等者。顯此識非是二乘境界。翻此準
T2267_.68.0047a07: 知。雖是凡夫有大乘根姓者。能得信有
T2267_.68.0047a08: 此識。雖是二乘不愚法迴心之機亦得信
T2267_.68.0047a09: 有阿賴耶識○釋第二句
T2267_.68.0047a10: 是一切法猶如暴流 ○釋第三・第四句」
T2267_.68.0047a11: 凡即無姓不爲開演 夫我・法二執者繫
T2267_.68.0047a12: 縛心性之覊索也。就中薩迦耶有身見乃諸
T2267_.68.0047a13: 見之根本。一切殃過皆從是生故。如來憫
T2267_.68.0047a14: 斯迷倒宣説四眞諦無我之法。以人空金剛
T2267_.68.0047a15: 杵摧破薩迦耶所起諸惡見趣。人空極淨位
T2267_.68.0047a16: 入於大乘大空生・法無我理。二空智現前位
T2267_.68.0047a17: 顯示大乘祕密阿賴耶如來藏等不思議教
T2267_.68.0047a18: 法。故此大乘祕密但是已成熟補特迦羅之
T2267_.68.0047a19: 所禀受。而非淺識膚見者之所宜也。所以
T2267_.68.0047a20: 非其器而妄説阿賴耶如來藏等教。則聞焉
T2267_.68.0047a21: 者執以爲我爲法入妄見網中。凡外趣三
T2267_.68.0047a22: 途二乘障進趣。問。凡愚第七識恒執我・法。
T2267_.68.0047a23: 縱令不説阿賴耶識二見固有。何有所恐
T2267_.68.0047a24: 不説此耶。南印度尊者般若毱多會此問
T2267_.68.0047a25: 言。第七識所計我者俱生我不生惡趣未
T2267_.68.0047a26: 障聖道。少害有情。若妄説阿賴耶等令
T2267_.68.0047a27: 墮自見取生分別二執則成大過失。是故
T2267_.68.0047a28: 大乘不與墮身見有情而説者。我世尊大
T2267_.68.0047a29: 悲之祕術也。然法入像法妄説大乘。故令
T2267_.68.0047b01: 人墮於見坑。於是製七百頌遮説大乘。當
T2267_.68.0047b02: 時奘三藏在於印度造制惡見論破斥彼
T2267_.68.0047b03: 頌。基師亦以彼頌爲誹謗大乘。痛貶斥之
T2267_.68.0047b04: 云云寂曰。般若毱多乃安慧之資。三代帝王師
T2267_.68.0047b05: 傑然於一時。蓋此師依於諸大乘經論中
T2267_.68.0047b06: 誡與住身見等衆生説大乘祕藏。製頌遣
T2267_.68.0047b07: 斥妄説大乘而已。定非誹謗大乘也。述記
T2267_.68.0047b08: 所辨恐不當彼頌之製意也。可察○三結
T2267_.68.0047b09: 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第四教證
T2267_.68.0047b10: 入楞伽經第八識性 宋譯第一十四紙 云云
T2267_.68.0047b11: 寂曰。此文雖應引證有第八識。其旨似乎
T2267_.68.0047b12: 本識擧體爲七轉識。水波之喩應思○第二
T2267_.68.0047b13: 指例
T2267_.68.0047b14: 此等無量此第八識 述記引顯揚第一所
T2267_.68.0047b15: 引經云云可見○第二立大乘至教量攝中
T2267_.68.0047b16: 二。初以比量成大乘是佛説。後引莊嚴論
T2267_.68.0047b17: 成立是佛語。今初
T2267_.68.0047b18: 諸大乘經至教量攝 初一句是有法。後一
T2267_.68.0047b19: 句是宗法。皆順無我等五句是因。如增一等
T2267_.68.0047b20: 是喩。此一比量。或分爲八。或開爲十量云云
T2267_.68.0047b21: 無性攝論三十八紙云。大乘眞佛語一切不違
T2267_.68.0047b22: 補特迦羅無我性故。阿賴耶能詮之教稱所
T2267_.68.0047b23: 詮義。佛所説故。如刹那速滅等言如佛餘
T2267_.68.0047b24: 言。又諸大乘定是殊勝與法・有法不相違
T2267_.68.0047b25: 故。如説甚深縁起教寂曰。以因量將
T2267_.68.0047b26: 成立大乘是佛説者。印度諸徳乘於時世
T2267_.68.0047b27: 以因明詮量是非之弊風弗獲已而所設
T2267_.68.0047b28: 之智術。以是降異道而已。其實則以因明
T2267_.68.0047b29: 一量欲成立大乘眞佛語者。恰如寸尺乎
T2267_.68.0047c01: 嵩・華斗斛乎滄溟乎。一量之下有許多不
T2267_.68.0047c02: 定相違。予今試問。他若作比量相違言汝
T2267_.68.0047c03: 大乘非佛語。未顯了傳佛在世及佛滅過五
T2267_.68.0047c04: 百年弘揚大乘經如僧佉法等。則云何祇對
T2267_.68.0047c05: 亦改因應言自許極成佛語所不攝故。然則
T2267_.68.0047c06: 以因明一量欲成立大乘眞佛語。甚不應
T2267_.68.0047c07: 理。如懸譚中辨。若欲成立大乘眞佛語究
T2267_.68.0047c08: 竟者。應須以此論五教十理成立本識且
T2267_.68.0047c09: 循環硏覈攝大乘十種殊勝及莊嚴論七因
T2267_.68.0047c10: 等以辨其大體而後攝心疑思悟入大乘三
T2267_.68.0047c11: 摩地祕密之教如是如此成就萬牛不可
T2267_.68.0047c12: 囘之大決定心。大乘眞佛語不可輒成立
T2267_.68.0047c13: 其如斯。豈可以因明一量得成立此義
T2267_.68.0047c14: 哉。於乎以世間麁淺因明韋陀法將究明乎
T2267_.68.0047c15: 我至玄至妙至大至高之教理。是教中之大
T2267_.68.0047c16: 弊也。學者勿惑○第二引莊嚴論成立是
T2267_.68.0047c17: 佛語中二。初正叙莊嚴七因。後總結擧頌。
T2267_.68.0047c18: 初中二。初總標。後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47c19: 又聖慈氏眞是佛説 ○後別釋七。今第一
T2267_.68.0047c20:
T2267_.68.0047c21: 一先不記 先預記別 莊嚴論一説八因。
T2267_.68.0047c22: 今叙爲七。如述記會。顯揚二十出十因。可
T2267_.68.0047c23: 見。正法滅盡經現在
藏中
説分十八部滅正法
T2267_.68.0047c24: 等。或記。瞻波羅國有諸比丘滅我正法有
T2267_.68.0047c25: 可怖事等。未嘗記滅後有大乘而壞正法。
T2267_.68.0047c26: 汝何妄言大乘非佛説而壞正法耶。若大
T2267_.68.0047c27: 乘非佛説而壞正法者。如來一切智者何
T2267_.68.0047c28: 不預記也。述記中貶斥毱多。恐非公論也。
T2267_.68.0047c29: 可察○第二因
T2267_.68.0048a01: 二本俱行獨非佛説 寂曰。大乘經乃甚
T2267_.68.0048a02: 深祕藏。佛及與諸菩薩聖聖迭共三摩地説。
T2267_.68.0048a03: 方時主伴不可思議。小機在座不聞不知。
T2267_.68.0048a04: 譬如人鬼同處異見互不相知。然佛滅後上
T2267_.68.0048a05: 座部宗祕而不傳。大衆部中密結集之。雖
T2267_.68.0048a06: 密傳之未顯露行。所以上座有部師間有一
T2267_.68.0048a07: 向不知有大乘祕密者。頻以大乘非佛語
T2267_.68.0048a08: 遮遣之。大衆部等率信佛有大乘祕藏。故
T2267_.68.0048a09: 今本俱行因直對有部則不成。對大衆部
T2267_.68.0048a10: 等則此因即成。眞諦三藏部執疏言。大衆部
T2267_.68.0048a11: 住央掘多羅國在王舍城地。此部弘華嚴・
T2267_.68.0048a12: 涅槃・勝鬘・維摩・金光明經等經云云本俱行
T2267_.68.0048a13: 可知。有部師執情如膠極難調化。所以世
T2267_.68.0048a14: 親論主以經部宗善巧對説以蕩執情而後
T2267_.68.0048a15: 漸弘大乘。具如俱舍論要解辨。若欲對有
T2267_.68.0048a16: 部師成立此因。先須引大衆部説證大乘
T2267_.68.0048a17: 本俱行矣○第三因
T2267_.68.0048a18: 三非餘境非非佛説 莊嚴論一六紙云。復
T2267_.68.0048a19: 次前説不行者。我更示此義令汝信受。偈
T2267_.68.0048a20: 曰。有依及不定。縁俗亦不普。退屈忖度人。
T2267_.68.0048a21: 寧解大乘義。釋云云。寂曰。此一因道理明
T2267_.68.0048a22: 著。阿賴耶教是證智境。非依教智境。亦非
T2267_.68.0048a23: 不定智境。亦非俗智不周遍智境。亦非忖度
T2267_.68.0048a24: 智境。唯是菩薩大人所知之境界也。豈可外
T2267_.68.0048a25: 道等所説有此廣大甚深不測法義哉○第
T2267_.68.0048a26: 四因
T2267_.68.0048a27: 四應極成其理極成 有一類言。大乘是
T2267_.68.0048a28: 迦葉佛等餘佛説而非釋迦文佛。或言。大乘
T2267_.68.0048a29: 是報佛説非是釋迦牟尼應化佛説。故今立
T2267_.68.0048b01: 此因也○第五因
T2267_.68.0048b02: 五有無有不應正理 莊嚴論一四紙云。第
T2267_.68.0048b03: 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
T2267_.68.0048b04: 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
T2267_.68.0048b05: 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
T2267_.68.0048b06: 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説故
T2267_.68.0048b07: 大乘非佛説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
T2267_.68.0048b08: 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説聲聞乘者。理不應
T2267_.68.0048b09: 聲聞法家言。大乘乃餘佛説。而薄貪瞋
T2267_.68.0048b10: 癡者所應學。非是閻浮五濁增時所宜之
T2267_.68.0048b11: 教。何以故。五濁增時衆生見愛熾然深蔽眞
T2267_.68.0048b12: 理。叵頓開覺。所以先顯示四眞諦無我之
T2267_.68.0048b13: 理。以戒・定・慧爲所學處。以四念住爲入
T2267_.68.0048b14: 理門。人無我關已透過去。無量妙法百千三
T2267_.68.0048b15: 昧由是開現。是爲閻浮一化當機之教。教理
T2267_.68.0048b16: 智斷與機相當故名有體。大乘教者迦葉佛
T2267_.68.0048b17: 等三濁薄時所應學行。今時濁世雖説此
T2267_.68.0048b18: 教而無其機。智斷不成。是爲無體云云
T2267_.68.0048b19: 曰。此論甚有道理。閻浮一化以聲聞乘爲
T2267_.68.0048b20: 正所學。以人空智碎破見愛後漸進入大
T2267_.68.0048b21: 乘。是名漸入佛慧。然以漸入佛慧爲閻浮
T2267_.68.0048b22: 一化正軌之旨粲然乎經論古説之中。可
T2267_.68.0048b23: 尋。李唐已來支桑講學之流。忘却閻浮一化
T2267_.68.0048b24: 正軌。濫染大乘蔑棄二乘。正法綱&T075577;由是
T2267_.68.0048b25: 壞亂。豈可不洪歎乎。蓋大乘乃四十二賢
T2267_.68.0048b26: 聖空宗眞理。無上無容不可思議甚深廣大
T2267_.68.0048b27: 之妙法寶。是菩薩大人最上根姓者所應學
T2267_.68.0048b28: 處。眞往囘心大有學範。具如華嚴疏發揮
T2267_.68.0048b29: 鈔等辨。可尋○第六因
T2267_.68.0048c01: 六能對治是佛所説 莊嚴論云。第七能對
T2267_.68.0048c02: 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能破諸
T2267_.68.0048c03: 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故顯揚論
T2267_.68.0048c04: 二十十一紙 云云○第七因
T2267_.68.0048c05: 七義異文諸非佛語 莊嚴論云。第八文異
T2267_.68.0048c06: 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
T2267_.68.0048c07: 義言非佛語。又同十紙 云。如文取義時師
T2267_.68.0048c08: 心退眞慧謗説及輕法縁此大過生。釋曰。師
T2267_.68.0048c09: 心者。謂自見取非智者邊求義故退眞慧。
T2267_.68.0048c10: 如實眞解未得退故。謗説者。毀善説故。輕
T2267_.68.0048c11: 法者嫉所聞故。縁此非福次身受大苦報。
T2267_.68.0048c12: 是名大過 寂曰。大乘經乃諸佛及大菩薩
T2267_.68.0048c13: 甚深三摩地法智印。而非如文取義者之境
T2267_.68.0048c14: 界。外人未領大乘是何等境界。豈可得論
T2267_.68.0048c15: 是佛説非佛説哉。述記引楞伽等祕密語而
T2267_.68.0048c16: 解此文者。謬之甚矣。可知○後總結擧頌」
T2267_.68.0048c17: 是故大乘異文故 現流波羅頗迦羅蜜多
T2267_.68.0048c18: 羅譯大乘莊嚴論無此結頌。奘譯應有。今不
T2267_.68.0048c19: 行世○自下第二引共許經中二。初總。後
T2267_.68.0048c20: 別。今初
T2267_.68.0048c21: 餘部經中 有別自性 攝論第二云云○後
T2267_.68.0048c22: 別中有四部別。今初出大衆部
T2267_.68.0048c23: 謂大衆部有如是義 按宗輪論所出大衆
T2267_.68.0048c24: 部。不説有根本識。今唯叙出攝論所説耳
T2267_.68.0048c25: ○二上座部
T2267_.68.0048c26: 上座部經爲三有因 無性攝論第二三紙
T2267_.68.0048c27: 云。上座部中以有分聲亦説此識。阿賴耶
T2267_.68.0048c28: 識是有因云云樞要下本七紙明九心輪云云
T2267_.68.0048c29: 如初受生未有分別。心但任運縁於境
T2267_.68.0049a01: 轉名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縁時便生警
T2267_.68.0049a02: 覺名能引發。其心已於此境上轉見照矚
T2267_.68.0049a03: 彼。既見彼已便尋求察其善惡。既察彼已
T2267_.68.0049a04: 遂等觀徹識其善惡。安立心起語分別説
T2267_.68.0049a05: 其善惡。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動
T2267_.68.0049a06: 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返縁前所作事。既
T2267_.68.0049a07: 反縁已遂歸有分。任運縁境名九心○三
T2267_.68.0049a08: 化地部
T2267_.68.0049a09: 化地部説窮生死蘊 無性攝論二二紙云云
T2267_.68.0049a10: 宗輪論疏八十
一紙
出此部計而無此説。同九十紙
T2267_.68.0049a11: 出經部所計根邊一味蘊。與無性所引三蘊
T2267_.68.0049a12: 中後二蘊大旨相似。三蘊如述記出○四
T2267_.68.0049a13: 説一切有部中三。一叙經。二釋義。三總結。
T2267_.68.0049a14: 今乃初也
T2267_.68.0049a15: 説一切有喜阿賴耶 傳有部傳持四阿含
T2267_.68.0049a16: 今不行世。今現流經乃大衆部所傳也。或
T2267_.68.0049a17: 云。是化地部所傳持也。未知孰是。現流四
T2267_.68.0049a18: 含而無此文○二釋義中三。一釋彼四名
T2267_.68.0049a19: 即第八識。二徵餘非此。三顯理。今初
T2267_.68.0049a20: 謂阿賴耶五取蘊等 世親論二無性論
T2267_.68.0049a21: 五紙 云云二論少異。可知○二徵餘
T2267_.68.0049a22: 非此
T2267_.68.0049a23: 謂生一向眞愛著處 此中七段初明三惡
T2267_.68.0049a24: 苦處非眞愛著處。二明五欲非。三明樂受
T2267_.68.0049a25: 非。四明身見非。五明轉識非。六明色身非。
T2267_.68.0049a26: 七明不相應行非愛著處具如世親無性攝
T2267_.68.0049a27: 論第二明○三顯理
T2267_.68.0049a28: 異生有學眞愛著處 除無學餘一切有
T2267_.68.0049a29: 情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無有於此識
T2267_.68.0049b01: 而不愛執者。故知眞愛著處唯此識耳○三
T2267_.68.0049b02: 總結
T2267_.68.0049b03: 由是彼説阿賴耶識 ○自下大段第三擧
T2267_.68.0049b04: 十理別答中三一結前生後二正出理證三總
T2267_.68.0049b05: 結今初
T2267_.68.0049b06: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 ○二正出理證中十。
T2267_.68.0049b07: 一持種證。於中分三。一引經。二別顯三總。
T2267_.68.0049b08: 結今初
T2267_.68.0049b09: 謂契經説不應有故 瑜伽五十一・顯揚第
T2267_.68.0049b10: 十七・雜集第二等竝以八證證有此識與
T2267_.68.0049b11: 今十證互有具缺。異同可知
T2267_.68.0049b12: 證論十今 瑜伽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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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49b23: 此識通持漏・無漏種。一切種子之所集起
T2267_.68.0049b24: 故。出世淨心寄在於阿賴耶識如水中乳。
T2267_.68.0049b25: 如無性攝論三八紙出○二顯斥他中五。一
T2267_.68.0049b26: 破經部。二破大衆部。三破上座部。四破有
T2267_.68.0049b27: 部。五破淸辨。初破經部中三。一破五蘊受
T2267_.68.0049b28: 熏持種。二破識類受熏。三破事類雙熏計。
T2267_.68.0049b29: 今初
T2267_.68.0049c01: 謂諸轉識理應別有 此中三段。初明六
T2267_.68.0049c02: 識不應受熏持種。次明色不相應不得持
T2267_.68.0049c03: 種。後明心所亦非持種處。文旨明暢可解
T2267_.68.0049c04: ○二破識類受熏
T2267_.68.0049c05: 有説六識 識類受熏 此中初牒計。二破
T2267_.68.0049c06: 斥演祕。然准諸教。經部計總有四類。一本
T2267_.68.0049c07: 經部許內六根是所熏性云云 二六識展轉而
T2267_.68.0049c08: 互相熏。三前念熏後念。四類受熏。如次下
T2267_.68.0049c09: 所破計。總有五計。或言次下所牒乃設遮耳。
T2267_.68.0049c10: 攝論第二云云後破斥中初就假實破。二約
T2267_.68.0049c11: 三性故。三又無心下就無心位破。四又阿
T2267_.68.0049c12: 羅漢下以凡聖類同染淨相濫破。五又眼等
T2267_.68.0049c13: 下以根法類同破。後總結。可知○三破事
T2267_.68.0049c14: 類雙熏計
T2267_.68.0049c15: 又六識身必俱時故 攝論二十二紙 云云
T2267_.68.0049c16: 師於六識身及識類而計前後相熏。故遮
T2267_.68.0049c17: 破之。寂曰。經部宗或言細意識。或言識類
T2267_.68.0049c18: 者。其旨彷彿乎大乘所謂本識。不可輒破。
T2267_.68.0049c19: 應思○第二破大衆部
T2267_.68.0049c20: 執唯六識能持種義 大衆部許六識俱
T2267_.68.0049c21: 轉不言熏習。今乃設遮而已○第三破上
T2267_.68.0049c22: 座部
T2267_.68.0049c23: 有執色心前已説故 此中初叙宗。次彼
T2267_.68.0049c24: 執非理下申難。此中有三。初以自類無熏
T2267_.68.0049c25: 習破。次約間斷難。後就無學後蘊無後難。
T2267_.68.0049c26: 三亦不下遮轉救。瑜伽五十一十六紙 云云
T2267_.68.0049c27: 四破説一切有部
T2267_.68.0049c28: 有説三世皆不得成 此中二段。初叙宗。
T2267_.68.0049c29: 後正破。初中亦二。初正叙宗後會經文○
T2267_.68.0050a01: 第五破淸辨計
T2267_.68.0050a02: 有執大乘染淨因果 掌珍論上二紙云。眞
T2267_.68.0050a03: 性有爲空。如幻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
T2267_.68.0050a04: 如空華。於自他宗計度分別雖有衆多偏
T2267_.68.0050a05: 計所執。然所知境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
T2267_.68.0050a06: 無爲。以諸愚夫不正覺了勝義諦有爲無爲
T2267_.68.0050a07: 無顚倒性。妄執諸法自性差別增益種種邪
T2267_.68.0050a08: 見羂網。如有一無智畫師畫作可畏藥叉鬼
T2267_.68.0050a09: 像或女人像。眩目亂意謂爲實有故。自起
T2267_.68.0050a10: 驚怖或生貪染。於彼境界衆多計度增長
T2267_.68.0050a11: 分別諸見羂網。若正覺知勝義諦理有爲無
T2267_.68.0050a12: 爲無顚倒性。爾時如世有智慧畫師不執彼
T2267_.68.0050a13: 有眞實自性非如前説。有爲無爲境界差
T2267_.68.0050a14: 別邪見見網以自纒裹。如蠶處繭。彼非有
T2267_.68.0050a15: 故。無分別慧趣入行成云云寂曰。淸辨論師
T2267_.68.0050a16: 承龍樹宗倡空大乘。於俗諦中立一切法。
T2267_.68.0050a17: 勝義諦中泯一切法。凡一切假智言詮所及
T2267_.68.0050a18: 是遍計境。即名俗諦。眞智所照離言法性無
T2267_.68.0050a19: 生無滅本來寂滅自性涅槃。所謂空者。是無
T2267_.68.0050a20: 自性義。是離言説義。非是撥無。如上所説。
T2267_.68.0050a21: 乃大乘空宗眞理全不違一切方等經論。且
T2267_.68.0050a22: 今所引掌珍之文全叙述解深密經勝義諦
T2267_.68.0050a23: 相品之説耳。豈可謂之非哉。今乃爲遮
T2267_.68.0050a24: 謬解大乘空宗墮惡取空者貶斥彼頌爲
T2267_.68.0050a25: 似比量。基師亦深慨乎謬取空教動也則
T2267_.68.0050a26: 撥無因果報應之弊。將抑其根本以絶其
T2267_.68.0050a27: 枝葉之元意乎。理趣賛中稱淸辨菩薩深
T2267_.68.0050a28: 致尊信。明知今所彈乃一時抑揚而已。次
T2267_.68.0050a29: 知斷修證已下破惡取空。次若一切法下明
T2267_.68.0050b01: 依他非都無。寂曰。此辨只遮惡空之牆塹
T2267_.68.0050b02: 而不當於淸辨宗致也遠矣。大經説有一
T2267_.68.0050b03: 法過涅槃。猶如幻化。維摩觀衆生品説。譬
T2267_.68.0050b04: 如幻師見所幻人。菩薩觀衆生爲如是。
T2267_.68.0050b05: 如智者見水中月。如鏡中見其面像。如熱
T2267_.68.0050b06: 時炎。如呼聲響。如空中雲。如水聚沫。如水
T2267_.68.0050b07: 上泡。如芭蕉堅。如電久住如第五大。如第
T2267_.68.0050b08: 六陰。如第七情。如十三入。如十九界云云
T2267_.68.0050b09: 妙玄三之二五十
七紙
云。雖知五陰衆生如虚空。
T2267_.68.0050b10: 而誓度如空之衆生。雖知集無所有。而斷
T2267_.68.0050b11: 諸妄想如與空共鬪。雖知道不二相。而勤
T2267_.68.0050b12: 於空中種樹。雖無衆生得滅度而滅度
T2267_.68.0050b13: 無量衆生。又四之一云。菩薩爲諸幻從於
T2267_.68.0050b14: 持戒幻出無作破結業幻。從於禪定幻出
T2267_.68.0050b15: 背�。從無生慧幻出無漏。從無量慧幻出
T2267_.68.0050b16: 有漏。從無作慧幻出非漏・非無漏。見思幻
T2267_.68.0050b17: 破眞諦幻成。無知幻破俗諦幻成。無明幻破
T2267_.68.0050b18: 中道幻成。故經言。如來大幻師云云凡一切大
T2267_.68.0050b19: 乘經論中。如是如幻如化法門如竹如葦。
T2267_.68.0050b20: 除虚幻之敵求石女之兒者。顯依他法非
T2267_.68.0050b21: 有似有之明文也。今此論及述記所辨。唯
T2267_.68.0050b22: 欲斥惡取空之弊。荏苒焉作此不順之彈
T2267_.68.0050b23: 而已。恰如見噎飯而死者嫌棄飯欲令
T2267_.68.0050b24: 人不⻝也。淸辨所謂空者。是無自性離言
T2267_.68.0050b25: 説義非撥無空。經所謂説一切空遠離斷
T2267_.68.0050b26: 常即此空也。如護法宗説依圓有。此有即
T2267_.68.0050b27: 離有離無之有。與彼離斷常之無理歸一
T2267_.68.0050b28: 致。相破相成理其應爾。妄意杭敵必墮負
T2267_.68.0050b29: 處矣。應思○第三總結
T2267_.68.0050c01: 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自下第二異熟心
T2267_.68.0050c02: 證。於中有三。初引經明。二別顯。三總結。今
T2267_.68.0050c03:
T2267_.68.0050c04: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第二別顯中四。一
T2267_.68.0050c05: 破計。二申義。三明身受。四立異熟心。今初」
T2267_.68.0050c06: 謂眼等識非眞異熟 此中初總破。總於
T2267_.68.0050c07: 六識立量後別破。別於異熟六識破。可知
T2267_.68.0050c08: ○二申正義
T2267_.68.0050c09: 定應許有恒立有情 此中初出眞異熟
T2267_.68.0050c10: 體。次總明身器非有情依。次對有部明命
T2267_.68.0050c11: 根衆同分非眞異熟。次對經部明六轉識
T2267_.68.0050c12: 非眞異熟。後結○三明身受
T2267_.68.0050c13: 又在定中有此身受 定位・不定位・有心
T2267_.68.0050c14: 位・無心位有衆多第八所縁觸境起。恒有
T2267_.68.0050c15: 損益。五識不起故不覺損益。後出定等身
T2267_.68.0050c16: 識起時。或怡適或勞損。因知前位恒有眞異
T2267_.68.0050c17: 熟識所縁身受。五十一三紙六十三九紙倫記
T2267_.68.0050c18: 十三上十六紙十三下三十
九紙
云云○四立異熟心」
T2267_.68.0050c19: 非佛起餘佛有情故 此中初簡佛者。以
T2267_.68.0050c20: 佛無異熟心故。起餘善心等者。謂除異熟
T2267_.68.0050c21: 心餘起善等時。有部執。善無漏心起時。異
T2267_.68.0050c22: 熟心不轉。唯有命根衆同劣爲有情依故。
T2267_.68.0050c23: 異熟不斷。今乃破云一切時中必應有眞
T2267_.68.0050c24: 異熟心如汝許起異熟心時。可知○第三
T2267_.68.0050c25: 總結
T2267_.68.0050c26: 由是恒有此第八識 ○自下第三趣生證
T2267_.68.0050c27: 中三。一引經。二別顯。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0c28: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第二別顯中三。一
T2267_.68.0050c29: 具義多少。二遮餘非。三歸本識。今初
T2267_.68.0051a01: 謂要實有正實趣生 此明具四義能爲
T2267_.68.0051a02: 正實趣。了義燈中。於一切有漏法中簡具
T2267_.68.0051a03: 義多少。雖非無理名相煩蕪失論正旨。且
T2267_.68.0051a04: 其所簡頗有紙謬。可知。具義多少下科自
T2267_.68.0051a05: 彰。可解○二遮餘非
T2267_.68.0051a06: 非異熟法正實趣生 此中四節初明非異
T2267_.68.0051a07: 熟法趣生雜亂故非趣生體。次明諸異熟色
T2267_.68.0051a08: 及五識中業感者不遍趣生故非趣生體。
T2267_.68.0051a09: 次明諸生得善及意識業感者不恒有故非
T2267_.68.0051a10: 趣生體。後明不相應行非實有故非正實
T2267_.68.0051a11: 趣生○三歸本識
T2267_.68.0051a12: 唯異熟心心及心所 此中有三。初正歸
T2267_.68.0051a13: 本識。二破他。顯本識是趣生體。三簡佛位
T2267_.68.0051a14: 明本識是趣生體。初中樞要問答趣生之體
T2267_.68.0051a15: 爲一爲異五數取耶不取耶云云義燈亦叙
T2267_.68.0051a16: 此問答作三釋云云寂曰。論文分明言唯異
T2267_.68.0051a17: 熟心及彼心所等。何勞異釋。心心所法非一
T2267_.68.0051a18: 非異。況第八王所最極微細不可了知。雖是
T2267_.68.0051a19: 六法如空中畫不妨總是正實趣生。應思。
T2267_.68.0051a20: 次破他中。初破生無色界善心等起時應
T2267_.68.0051a21: 非趣生。次設許下叙轉救難起無漏心時
T2267_.68.0051a22: 應非趣生。前過即上不具四義之過。此失
T2267_.68.0051a23: 者今此一段之難也。三簡佛位中可解○三
T2267_.68.0051a24: 總結
T2267_.68.0051a25: 彼心心所此第八識 ○自下第四有執受
T2267_.68.0051a26: 證中三。一引經。二別顯。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1a27: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第二別顯中三。一
T2267_.68.0051a28: 顯所執彰能執心。二明執心顯唯第八。三
T2267_.68.0051a29: 破異計。今初
T2267_.68.0051b01: 謂五色根能執受心 此中明有根身是有
T2267_.68.0051b02: 執受是定有能執受心○二明能執受心唯
T2267_.68.0051b03: 第八識
T2267_.68.0051b04: 唯異熟心故作是説 此中初明唯異熟心
T2267_.68.0051b05: 具五義能作能執受心七轉識不具五義
T2267_.68.0051b06: 故非是能執受心。次顯非能執受唯異熟
T2267_.68.0051b07: 心無漏第八識亦能執受諸佛色身故。五義
T2267_.68.0051b08: 者與五十一初説五因大旨相同。迷記所辨
T2267_.68.0051b09: 甚迂矣。可知○三破異計
T2267_.68.0051b10: 謂諸轉識如虚空等 此中初遮識等非。
T2267_.68.0051b11: 後斥色等非○第三總結
T2267_.68.0051b12: 故應別有此第八識 ○自下第五壽煗識
T2267_.68.0051b13: 證中三。一引經。三別解。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1b14: 又契經説 不應有故 ○第二別解有三。
T2267_.68.0051b15: 一非轉識。二即賴耶。三難異執。今初
T2267_.68.0051b16: 謂諸轉識持壽煗識 ○二即賴耶
T2267_.68.0051b17: 唯異熟識持壽煗識 ○三破異執
T2267_.68.0051b18: 經説三法能持彼壽 此中有三。初申難。
T2267_.68.0051b19: 二外返質。三此於下解徵。此中有二。初正
T2267_.68.0051b20: 解徵。後又三法下別難解徵中。初解徵。後
T2267_.68.0051b21: 前以此理下反詰○第三總結
T2267_.68.0051b22: 由此故知此第八識 ○自下第六生死識
T2267_.68.0051b23: 證中三。初引經。二別解。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1b24: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第二別解中五。一
T2267_.68.0051b25: 破六識非。二顯第八是。三破異説。四破上
T2267_.68.0051b26: 座部計。五難死時漸�之識。今初
T2267_.68.0051b27: 謂生死時如餘時故 ○二顯第八是
T2267_.68.0051b28: 眞異熟識不違正理 ○三破大乘異説」
T2267_.68.0051b29: 有説五識何勞別説 此中六節。初叙計。
T2267_.68.0051c01: 二若爾下正破。三若謂下牒救。四彼初生下
T2267_.68.0051c02: 破救。五若由下更救。六此即下難救○四
T2267_.68.0051c03: 破上座部義
T2267_.68.0051c04: 有餘部執不如是故 經部本計等亦立細
T2267_.68.0051c05: 意識。寂曰。立細意識與大乘所立阿賴耶
T2267_.68.0051c06: 其致相似。然大乘第八識應於細意識以
T2267_.68.0051c07: 義建立。若離意識別有七・八二識。豈可
T2267_.68.0051c08: 開十八界立爲二十界耶。由是思之。其
T2267_.68.0051c09: 建立細意識之計。於其説之了與不了則
T2267_.68.0051c10: 應分別取�。於其大體則不應撥置焉。相
T2267_.68.0051c11: 家於此破立一以因明挍量計度。其弊極
T2267_.68.0051c12: 矣。如上已遮。無性攝論第三初云云○五難
T2267_.68.0051c13: 死時漸�識
T2267_.68.0051c14: 又將死時由彼漸生 世親攝論三六紙 無
T2267_.68.0051c15: 性三七紙 云云又瑜伽第一十五紙明冷觸上下。
T2267_.68.0051c16: 十八紙云。羯羅藍最初託處即名肉心。如是
T2267_.68.0051c17: 識於此處最初起。即於此處最後�。倫
T2267_.68.0051c18: 記一上三十
九紙
云云演祕叙異説會釋云云寂曰。
T2267_.68.0051c19: 經論異説不須強會。俱舍論第十十七紙 云云
T2267_.68.0051c20: 遍寄身中等者。演祕云。傳有爾解。一云。顯
T2267_.68.0051c21: 第六識相續遍依非如第八恒相續言應
T2267_.68.0051c22: 在初説。語法故。二云。此擧賴耶行相返顯
T2267_.68.0051c23: 第六無此行相故不可依冷觸漸起。有義
T2267_.68.0051c24: 遮轉識中。總有六因。餘徳兩釋。前解爲正
T2267_.68.0051c25: 破述記。演祕救云云第六因中兩解。應思。寂
T2267_.68.0051c26: 曰。六識非遍寄身中恒相續。前解難成。第
T2267_.68.0051c27: 二解言返顯。亦無其理。恐論文脱不字乎
T2267_.68.0051c28: ○第三總結
T2267_.68.0051c29: 唯異熟識此第八識 ○自下第七互爲縁
T2267_.68.0052a01: 證中三。初引經。二即擧彼釋立破。三總結。
T2267_.68.0052a02: 今初
T2267_.68.0052a03: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攝論第三四紙 云云
T2267_.68.0052a04: ○二即引彼釋立破中四。今初引彼釋顯
T2267_.68.0052a05: 識即本識
T2267_.68.0052a06: 謂彼經中 不相�離 初生位識與名色
T2267_.68.0052a07: 俱轉。猶如蘆束。此識非第八而何也。了義
T2267_.68.0052a08: 燈云。然釋此經文總有七釋。一薩婆多師。
T2267_.68.0052a09: 如本疏辨。二本經部。同有部釋。三末經部
T2267_.68.0052a10: 師。許有細意識。羯羅藍時麁識爲名中識
T2267_.68.0052a11: 細識爲識 故如束蘆。四本上座亦計二識。
T2267_.68.0052a12: 許俱時轉。釋同末經部。五末上座麁細二識
T2267_.68.0052a13: 必不俱起。釋意大同説一切有。六大衆部
T2267_.68.0052a14: 師。六識俱轉言如束蘆。據七日以後。七日
T2267_.68.0052a15: 以前未有五識。約長時説。七大乘師。復有
T2267_.68.0052a16: 三釋。一依此論十二有支當起位説。二依
T2267_.68.0052a17: 瑜伽第九所説。復有二解。如本疏明。三依
T2267_.68.0052a18: 泛明名色支説。今此論意約泛名色支不
T2267_.68.0052a19: 依瑜伽等云云寂曰。此解雖精用�應思○
T2267_.68.0052a20: 一申難遮轉識
T2267_.68.0052a21: 眼等轉識 説誰爲識 ○三破救
T2267_.68.0052a22: 亦不可説 無五識故 ○四立量
T2267_.68.0052a23: 又諸轉識 名色爲縁 ○第三總結
T2267_.68.0052a24: 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自下第八四⻝證。
T2267_.68.0052a25: 於中有三。一引經。二別釋。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2a26: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四⻝義出故增一阿
T2267_.68.0052a27: 含二十一・雜阿含十五・集異門論第一・第八・
T2267_.68.0052a28: 婆沙百二十九・百三十・俱舍第十・瑜伽五十
T2267_.68.0052a29: 七・六十六・九十四・梁攝論三及十七・義林章
T2267_.68.0052b01: 四本等。引意可解○二別解中四。一陳自宗
T2267_.68.0052b02: 義。二斥他説。三結識⻝體四釋妨難。今初」
T2267_.68.0052b03: 謂契經説隨識有無 此中四段。初辨四
T2267_.68.0052b04: ⻝體。二由是下明法所攝。三此四下明⻝
T2267_.68.0052b05: 義。四段⻝唯下約界辨。初出體中四。初明
T2267_.68.0052b06: 段⻝。舊云摶⻝。新家非舊。寂曰。舊名乃佛
T2267_.68.0052b07: 所説本名也。謹按阿含經旨有漏四⻝大有
T2267_.68.0052b08: 過患。應深厭背。無漏五⻝可尊可貴應勤
T2267_.68.0052b09: 修求。説意只如斯而已。然印度風俗摶握噉
T2267_.68.0052b10: ⻝故。佛隨世俗以摶⻝稱。雖水漿不可
T2267_.68.0052b11: 摶。摶⻝之類就世所知辨⻝差別。何謂之
T2267_.68.0052b12: 非也。新譯家於瑣瑣名釋穿鑿是非。動也
T2267_.68.0052b13: 是其不是非其不非。名相轉精而眞學轉
T2267_.68.0052b14: 衰遂乃至使學者僕僕爾馳逐乎四⻝名相
T2267_.68.0052b15: 殊不知説四⻝之教興如何毫無背�乎
T2267_.68.0052b16: 有漏四⻝之氣分也。此是教中之大弊也。故
T2267_.68.0052b17: 擧而辨耳。四⻝釋義如述記及纂解辨。次明
T2267_.68.0052b18: 法所攝。集論第三四紙雜集論五十一紙 云云
T2267_.68.0052b19: 攝界處蘊
T2267_.68.0052b20: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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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52c01: 蘊處界三通有・無漏。今唯有漏。又蘊處界
T2267_.68.0052c02: 通等流・長養・報・非報等三性・三受等。今此
T2267_.68.0052c03: 四⻝隨應可揀。次釋⻝義中。婆沙百二十
T2267_.68.0052c04: 十四紙 云。増益有攝受有任持有者應
T2267_.68.0052c05: 説爲⻝。又百三十初云云對法五十三紙 云云
T2267_.68.0052c06: 約界辨。此中擧餘三⻝遍不遍有無等以
T2267_.68.0052c07: 顯・識⻝通三界一切時一切處。可知○二
T2267_.68.0052c08: 破執諸識爲識⻝中四。一總破諸部。二別
T2267_.68.0052c09: 破有部。三別破上座。四別破經部。今乃初
T2267_.68.0052c10:
T2267_.68.0052c11: 眼等轉識皆依⻝住 此中初總破。後別
T2267_.68.0052c12: 辨。於中初約有間斷。次約有轉易。次約非
T2267_.68.0052c13: 遍非恒辨。後對諸部引經結破○二別破
T2267_.68.0052c14: 有部
T2267_.68.0052c15: 非無心位非實有故 文旨明著可解。世
T2267_.68.0052c16: 親攝論三四紙無性論三五紙 云云○三別破上
T2267_.68.0052c17: 座部
T2267_.68.0052c18: 有執滅定後當廣破 世親攝論三十二紙
T2267_.68.0052c19: 出經部計。亦同此計。後者指下滅定證○
T2267_.68.0052c20: 四別破經部
T2267_.68.0052c21: 又彼應説無實體故 此正破經部兼破
T2267_.68.0052c22: 有部。初破無漏心不可爲⻝。次破無漏識
T2267_.68.0052c23: 中不應持有漏種以爲⻝。次破身命相持。
T2267_.68.0052c24: 後破衆同分能持命根。文旨粲然不應勞
T2267_.68.0052c25: 以因明汚瀆矣○三結識⻝體
T2267_.68.0052c26: 由此定知皆依⻝住 ○四釋妨難
T2267_.68.0052c27: 唯依取蘊示現而説 樞要下本云。中觀論
T2267_.68.0052c28: 破如來品云。如來者亦名衆生。又智論三十
T2267_.68.0052c29: 云。於二足・四足等衆生最爲尊勝等。説爲
T2267_.68.0053a01: 有情。皆是示現。又言。於衆生中尊。佛身何。
T2267_.68.0053a02: 必則是衆生。入城乞⻝等皆名依⻝住。亦
T2267_.68.0053a03: 示現也。對法五叙四種⻝。四示現依止⻝。謂
T2267_.68.0053a04: 諸佛乃已證得大威徳。由唯示現力住故。
T2267_.68.0053a05: 攝論第十亦同云云廣解○第三總結
T2267_.68.0053a06: 既異熟識此第八識 ○自下第九滅定證
T2267_.68.0053a07: 中三。一引經。二正解。三例證無想。今初」
T2267_.68.0053a08: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身語心行者。瑜伽五
T2267_.68.0053a09: 十六十八紙云。如世尊言。行有三種。謂身行・
T2267_.68.0053a10: 語行・意行。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爲身行。
T2267_.68.0053a11: 風爲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
T2267_.68.0053a12: 乃至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爲語行。受・想
T2267_.68.0053a13: 與意業俱名意行 ○二正解二。正初破
T2267_.68.0053a14: 滅定識不離身。後總結歸正義。初中有四。
T2267_.68.0053a15: 一總破諸部小乘。二破薩婆多。三破經部
T2267_.68.0053a16: 本計。四破經部末計。今初
T2267_.68.0053a17: 謂眼等識識不離身 毘婆沙宗計。二無
T2267_.68.0053a18: 心定極長七日。不能過七日。成實大乘許
T2267_.68.0053a19: 七日。過七日乃至一劫等云云 破意可解○
T2267_.68.0053a20: 二破薩婆多
T2267_.68.0053a21: 若謂後時無重生故 有部所計具如婆沙
T2267_.68.0053a22: 百五十二至百五十四・俱舍論第五四紙等明。
T2267_.68.0053a23: 此中初叙計。後是則下申難。五難可知○
T2267_.68.0053a24: 三破經部本計
T2267_.68.0053a25: 又若此位實不離身 此中四難。可解。第
T2267_.68.0053a26: 十八紙第二二十
三紙
第三二十
四紙
已明持種等義故
T2267_.68.0053a27: ○四破經部末計中二。初總破有心。後別
T2267_.68.0053a28: 徵有心所。今初
T2267_.68.0053a29: 若謂此位入此定故 此中三節可知。世
T2267_.68.0053b01: 親攝論三十二紙無性論三十四紙成業論十三紙
T2267_.68.0053b02: 粗同。寂曰。彼部所謂細意識與阿賴耶名
T2267_.68.0053b03: 異體同。與麁顯意識所縁行相等全不相
T2267_.68.0053b04: 同。此破何當也。但應討別立七・八二識及
T2267_.68.0053b05: 與攝七・八二識於第六意識之細分施設
T2267_.68.0053b06: 如何也。夫以六根・六境・六識建立法門
T2267_.68.0053b07: 者。釋迦一化之顯説也。所以諸部般若及智
T2267_.68.0053b08: 論等中竝以六識建立法門。可知。説七・
T2267_.68.0053b09: 八・九識説如來藏者。大乘祕藏之密教也。
T2267_.68.0053b10: 此教乃與大根姓智慧人之所説而非凡小
T2267_.68.0053b11: 境。未除身見者妄説妄聽於此教。則却墮
T2267_.68.0053b12: 惡見取引大殃禍。豈可不怖哉。然諸大乘
T2267_.68.0053b13: 經論之中雖説阿梨耶如來藏等率皆顯示
T2267_.68.0053b14: 全如來藏阿賴耶擧體成七轉識之旨。本
T2267_.68.0053b15: 識與諸識猶如水之與波。一異不可得。故
T2267_.68.0053b16: 顯説之與密教理歸一致。互不相妨。但如
T2267_.68.0053b17: 新唯識宗則不然。六識之外條然別立七・
T2267_.68.0053b18: 八二識云云破細意識破一意識。但欲遮
T2267_.68.0053b19: 他而不覺自入僻地也○二破有心所中
T2267_.68.0053b20: 二。初總徵。後別破。今初
T2267_.68.0053b21: 又若此位爲有爲無 ○二別破中二。一破
T2267_.68.0053b22: 有心所。二破無心所。今乃初也
T2267_.68.0053b23: 若有心所滅受想定 此中七問答。初以
T2267_.68.0053b24: 違經違名難。二經部救。三論主破。四經部
T2267_.68.0053b25: 救。例身行滅而身猶在。將心行滅而心令
T2267_.68.0053b26: 在。五論主例尋伺滅語亦滅成立心行滅時
T2267_.68.0053b27: 心亦隨滅。尋伺遍行故。尋伺滅時語行亦滅。
T2267_.68.0053b28: 受想亦遍行。受想滅時心亦應滅。身行是非
T2267_.68.0053b29: 遍行。何得相例也。但受想遍行不可以對
T2267_.68.0053c01: 末經部也。第六以受縁愛救。七論主引經
T2267_.68.0053c02: 例破。可知○二破無心所唯有心中二。初
T2267_.68.0053c03: 破有令無難。二縱有別徵。今初
T2267_.68.0053c04: 若無心所名無心定 俱舍云。經部先軌範
T2267_.68.0053c05: 師咸言。二法互爲種子。二法者。謂心有根身。
T2267_.68.0053c06: 尊者世友問論中説。若執滅定全無有心。
T2267_.68.0053c07: 可有此過。我説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
T2267_.68.0053c08: 又婆沙百五十二云。譬喩者・分別論者執。滅
T2267_.68.0053c09: 盡定細心不滅。凡按經部所計。或言。滅定
T2267_.68.0053c10: 一切無心唯色持心種。或計。滅定唯滅受想
T2267_.68.0053c11: 餘隨應有。或計。滅定無諸轉識及心所唯
T2267_.68.0053c12: 有細意識云云述記所辨頗有紕繆。可知。
T2267_.68.0053c13: 此中有五問答。第一問七難。一心同所無
T2267_.68.0053c14: 難。二法隨遍行滅難。三受應非大地難四
T2267_.68.0053c15: 識應非相應難。五識應無依縁難。六定
T2267_.68.0053c16: 中應有觸難。七受等應必俱難。二若謂下
T2267_.68.0053c17: 經部救。三若爾下論主返難。四若謂下經部
T2267_.68.0053c18: 救。五既爾下論主難。寂曰。是一往之立破也。
T2267_.68.0053c19: 不可局執矣○二縱有別生徵
T2267_.68.0053c20: 又此定位 心亦應無 此中初總問。後別
T2267_.68.0053c21: 破。於中初設破不應是染無記心。次若謂
T2267_.68.0053c22: 下正破。此心既非自性善或勝義善。應是相
T2267_.68.0053c23: 應善。若相應善則應與無貪等相應云云
T2267_.68.0053c24: 不應言是等起善云云○第三總結
T2267_.68.0053c25: 如是推徵執持識故 ○第三例證無想」
T2267_.68.0053c26: 無想等位類此應知 ○自下第十染淨心證
T2267_.68.0053c27: 中三。一引經。二別解。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53c28: 又契經説不應有故 無垢稱經二八紙
T2267_.68.0053c29: 維摩三十九紙 云云阿含經亦有此説。瑜伽五
T2267_.68.0054a01: 十四・攝論第二二十紙至第三卷・染淨章云云
T2267_.68.0054a02: ○二別解中二。初總解
T2267_.68.0054a03: 謂染淨法持彼種故 此中有五句。一以心
T2267_.68.0054a04: 爲本。二因心而生。三依心住故。四心受彼
T2267_.68.0054a05: 熏。五持彼種故。初一句通有爲無爲下之
T2267_.68.0054a06: 四句唯是有爲。述記以四解釋。第二解應正。
T2267_.68.0054a07: 餘皆有過。可知○二別解二。初解雜染。後
T2267_.68.0054a08: 解淸淨。初中二。初總擧。後別破。今初
T2267_.68.0054a09: 然雜染法種類別故 ○二別破中二。今初
T2267_.68.0054a10: 明煩惱
T2267_.68.0054a11: 若無此識皆應起故 攝論二十七紙無性論
T2267_.68.0054a12: 二十
三紙
全同此意。可尋○二破業及果
T2267_.68.0054a13: 若無此識 後亦不成 此中二段。初難界
T2267_.68.0054a14: 地往還等起無因。後破行縁識等。無性攝
T2267_.68.0054a15: 論二二十
四紙
唯約行縁識義不成等明業雜染
T2267_.68.0054a16: 不成。而不約界地往還而論。今論二段異
T2267_.68.0054a17: 同可知○二解淨法中二。初總顯淨法。後
T2267_.68.0054a18: 別破。今乃初也
T2267_.68.0054a19: 諸淸淨法 斷果別故 ○二別破中二。初
T2267_.68.0054a20: 破世出世道。後破其斷果。今初
T2267_.68.0054a21: 若無此識三乘道果 梁攝論三十七紙唐譯
T2267_.68.0054a22: 七紙無性論二七紙 云云○二明其斷果
T2267_.68.0054a23: 若無此識永不生故 世親攝論三十七紙
T2267_.68.0054a24: 無性論三十八紙 云云此中初正破。後牒救破
T2267_.68.0054a25: ○三總結染淨
T2267_.68.0054a26: 許有此識染淨種故 ○第三總結十理」
T2267_.68.0054a27: 證此識有略述綱要 ○大文第三總結五
T2267_.68.0054a28: 教十理以勸信受
T2267_.68.0054a29: 別有此識應深信受 寂總論曰。阿賴耶識
T2267_.68.0054b01: 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乃大根性智
T2267_.68.0054b02: 慧人之所禀矣。何者大根性智慧人。謂深信
T2267_.68.0054b03: 因果具正知見發菩提心樂大慈悲修習
T2267_.68.0054b04: 三學恒無懈慢者。是大乘器也。若非其器
T2267_.68.0054b05: 禀斯教。則便成見取損失善根。此教猶爾。
T2267_.68.0054b06: 何況於如來藏甚深祕藏之教乎。梁攝論二
T2267_.68.0054b07: 四紙云。不迷人是菩薩。由阿含及行諸佛觀
T2267_.68.0054b08: 人根性。依根性立阿含。於下品者有祕密
T2267_.68.0054b09: 説。於上品者無祕密説。是故具明諸識。由
T2267_.68.0054b10: 此阿含菩薩不迷此識。由行者。若人修行
T2267_.68.0054b11: 能破欲界惑。則見自身爲色惑所縛。乃至
T2267_.68.0054b12: 無色界亦爾。若修行出無色界見身被縛
T2267_.68.0054b13: 在阿梨耶識中。爲滅此縛故修十地。諸菩
T2267_.68.0054b14: 薩由甚深行故不迷此識云云又十七十七紙
T2267_.68.0054b15: 云。如經説。如來藏非墮身見衆生境界。非
T2267_.68.0054b16: 遊戲顛倒衆生境界。非於空散亂菩薩境界。
T2267_.68.0054b17: 何以故。凡夫人於色等諸法無如此性。執
T2267_.68.0054b18: 我及我所性不能信樂身見滅離處甘露
T2267_.68.0054b19: 界。何況能正覺諸佛境界如來藏云云如上明
T2267_.68.0054b20: 文不遑縷出。寄語。學大乘之士。苟欲學
T2267_.68.0054b21: 習阿梨耶如來藏者。應須隨分伏除我我所
T2267_.68.0054b22: 執殫力樂求正知正見矣。上來明初能變
T2267_.68.0054b23: 竟○自下大段第二解第二能變中二。今初
T2267_.68.0054b24: 結前生後
T2267_.68.0054b25: 如是已説 其相云何 ○二依問辨其相
T2267_.68.0054b26: 中二。初先擧頌後正解。今初
T2267_.68.0054b27: 頌曰次第世道無有 ○第二正解。於中
T2267_.68.0054b28: 分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二以二教六
T2267_.68.0054b29: 理證有此識。初中八段。初段擧第二能變
T2267_.68.0054c01: 釋末那名中亦二。初釋頌。二問答名義。今
T2267_.68.0054c02: 乃初也
T2267_.68.0054c03: 論曰次初勝餘識故 梵名末那。此翻
T2267_.68.0054c04: 爲意。末那有恒審思量義。然小乘之中以
T2267_.68.0054c05: 無間滅意爲意不説有第七末那。唯有其
T2267_.68.0054c06: 名而無其義。梁攝論一二十
二紙
唐譯一十七紙
T2267_.68.0054c07: 性論一十四紙明意有二。可尋○二問答名
T2267_.68.0054c08: 義中二。初正辨意識名。二明聖教但名意。
T2267_.68.0054c09: 今初
T2267_.68.0054c10: 此名何異識異意故 ○二明聖教但名
T2267_.68.0054c11:
T2267_.68.0054c12: 然諸聖教故但名意 此中三意。初爲揀
T2267_.68.0054c13: 二識別。次爲簡此識思量義勝而積集了別
T2267_.68.0054c14: 之義劣。三意是依止義。爲顯此與意識
T2267_.68.0054c15: 爲近所依。可知○自下第二段明其所依。
T2267_.68.0054c16: 於中有二。初略。後廣。略中亦二。初總解依
T2267_.68.0054c17: 彼轉。後別解依彼轉。今初
T2267_.68.0054c18: 依彼轉者顯此所依○二別解依彼轉三字」
T2267_.68.0054c19: 彼謂即前取所縁故 此中三。初解彼字
T2267_.68.0054c20: 二解依字。三解轉字。解依字中二説。初是
T2267_.68.0054c21: 難陀勝子解。後乃護法等説。二師異諍如述
T2267_.68.0054c22: 記明○二廣解所依中三。一總泛明極成
T2267_.68.0054c23: 所依有三。二別叙諸師於三依各有異解。
T2267_.68.0054c24: 三結歸正義。初中三。初總擧有所依法顯
T2267_.68.0054c25: 所依數。二別列釋所依體。後總結前。今初」
T2267_.68.0054c26: 諸心心所總有三種 瑜伽五十五説。心心
T2267_.68.0054c27: 所是所依。然彼約恒定説俱有依。今通恒
T2267_.68.0054c28: 定・不恒定而説三種依。可知○二別列釋
T2267_.68.0054c29: 所依體
T2267_.68.0055a01: 一因縁依必不起故 述記云。若言種子
T2267_.68.0055a02: 依。即唯現行法有種。現望種子應無此依。
T2267_.68.0055a03: 今言因縁依者。令知寬遍故。有人有彈。
T2267_.68.0055a04: 演祕義蘊殫力救釋。寂曰。雖各有理隣於
T2267_.68.0055a05: 穿鑿。應知○三總結簡
T2267_.68.0055a06: 唯心心所非所餘法 心心所法必具三依。
T2267_.68.0055a07: 色不相應等缺開導依等隨應可知○二
T2267_.68.0055a08: 叙諸師異解於三依中分爲三。謂因縁依・
T2267_.68.0055a09: 増上縁依・開導依。初因縁依中有二師説。
T2267_.68.0055a10: 初難陀勝子等説。後護法説初中有二。一
T2267_.68.0055a11: 標宗。二引證。今初
T2267_.68.0055a12: 初種子依現果方生 述記辨因果異時經
T2267_.68.0055a13: 部等義叙世親論主造勝義諦論之因縁。
T2267_.68.0055a14: 結釋云。勝義七十論者。世親未入大乘時
T2267_.68.0055a15: 作而救如意論師經部之義非大乘之實義。
T2267_.68.0055a16: 傳世親菩薩老年廢忘此論是經部義而尚
T2267_.68.0055a17: 憑用。難陀勝子等明彼論勢云云寂曰。甚哉
T2267_.68.0055a18: 基師黨宗之甚矣。因果異時・因果同時兩理
T2267_.68.0055a19: 不相離而大乘縁起之正宗也。瑜伽本説固
T2267_.68.0055a20: 具兩義。故難陀勝子等據異時之義。護法
T2267_.68.0055a21: 等倡同時之義。然基師偏欲成立護法宗。
T2267_.68.0055a22: 將使古對法殉同自所計而作斯不順之
T2267_.68.0055a23: 辨而已。寂竊謂。世親論主乃沒量智人。少壯
T2267_.68.0055a24: 時義學拔萃聲振遠邇。迴心大乘之後妙悟
T2267_.68.0055a25: 入神不屑寄心瑣瑣義學。遍計妄境始乎
T2267_.68.0055a26: 似忘却。是超情之氣象爾。窟宅於名相義
T2267_.68.0055a27: 學之輩將謂。論主老而廢忘焉。基師領受彼
T2267_.68.0055a28: 妄傳者何耶。其所職由全出黨宗。可察。且
T2267_.68.0055a29: 彼之所引出於西域記第二・第四・慈恩傳二
T2267_.68.0055b01: 等。然此傳文奇怪不應聊爾信用者乎。學
T2267_.68.0055b02: 者應考○二引證
T2267_.68.0055b03: 無種已生不俱有故 對法論三十二紙 云。
T2267_.68.0055b04: 無種已生最後蘊難陀師以此文爲因果
T2267_.68.0055b05: 異時證。生無學最後蘊種已入過去名爲
T2267_.68.0055b06: 無種所生法在名爲已生。既因已滅而果現
T2267_.68.0055b07: 在明知因果異時。五十六九紙於眼・眼界而
T2267_.68.0055b08: 説四句。其第一句云。或有眼非眼界。謂阿
T2267_.68.0055b09: 羅漢最後眼是即今所證句。眼種已謝現行
T2267_.68.0055b10: 眼根在。故難陀師會釋果俱有云。以前後
T2267_.68.0055b11: 俱名爲俱有。婆沙五十一五紙百四十四十四
T2267_.68.0055b12: 云。俱有二種。謂並俱・有俱。今亦以有俱
T2267_.68.0055b13: 爲俱。可知。此師意謂。瑜伽第五所謂法
T2267_.68.0055b14: 與他性爲因及與後自性爲因非即此念。
T2267_.68.0055b15: 長讀此文乃爲。種生現行種子相生並因
T2267_.68.0055b16: 前果後○自下第二護法説中四。一破前。二
T2267_.68.0055b17: 立理。三會違。四結正。今初
T2267_.68.0055b18: 有義彼説互爲因故 此師意約種子自
T2267_.68.0055b19: 類相生辨無種已生。謂無學末心更不生
T2267_.68.0055b20: 後念種子名爲無種。現在種子名爲已生。
T2267_.68.0055b21: 可知。次明種芽喩非極成。後以焔炷證
T2267_.68.0055b22: 同時因果云云○二立理
T2267_.68.0055b23: 然種自類定非前後 此中初正立理。後
T2267_.68.0055b24: 引二論證。瑜伽説者。第五十二紙説種子
T2267_.68.0055b25: 七種相。一無常法。是刹那滅義。二與他性
T2267_.68.0055b26: 爲因。是果俱有義。與後自性爲因。是恒隨
T2267_.68.0055b27: 轉義。三已生未滅。是兼果俱有恒隨轉義。四
T2267_.68.0055b28: 待餘縁。五成變異。此二相乃待衆縁義。六
T2267_.68.0055b29: 必與功能相應。是性決定義。七相稱相順。
T2267_.68.0055c01: 是引自果義。如上已辨。護法師意謂。種生
T2267_.68.0055c02: 現行現行熏種。必是同時因果。種種相生
T2267_.68.0055c03: 則異時因果也。次引攝論二九紙云。何賴耶
T2267_.68.0055c04: 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互爲因云云引燈焰・
T2267_.68.0055c05: 蘆束同喩。又説者。無性論二十四紙云。何者
T2267_.68.0055c06: 俱有已滅生果不應理故。如死鷄鳴。是故
T2267_.68.0055c07: 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以此與果不相
T2267_.68.0055c08: 違故。如蓮華根。雖復俱有。然非一二三刹
T2267_.68.0055c09: 那住。猶如電光○三會諸文
T2267_.68.0055c10: 設有處説隨轉理門 寂曰。以因果異時
T2267_.68.0055c11: 爲隨轉理門。是護法一家之所立也。若平心
T2267_.68.0055c12: 論則不必然也。因果同異時。猶如極�有
T2267_.68.0055c13: 方分無方分。前後俱時交際難知。不必同
T2267_.68.0055c14: 時。不必異時。亦同時亦異時。兩理不相離。
T2267_.68.0055c15: 諸論有二途。蓋爲此也。應思○四結正
T2267_.68.0055c16: 如是八識種子所依 ○自下大文第二明
T2267_.68.0055c17: 増上縁依。於中有四師解。一難陀師等。二
T2267_.68.0055c18: 安慧師等。三淨月師等。四護法師等。明初
T2267_.68.0055c19: 師中有三。初解五依。次解七・八依。後解
T2267_.68.0055c20: 第六依。初中二。初立宗。二引證。今初
T2267_.68.0055c21: 次俱有依即種子故 此師意謂。五識以
T2267_.68.0055c22: 意識爲俱有依。無同時色根。五根即眼等
T2267_.68.0055c23: 識種子故。寂曰。此師所計至下當悉。然以
T2267_.68.0055c24: 識種爲根不立五色根之説甚難領會。何
T2267_.68.0055c25: 者五十四八紙分明説五根是淸淨色。對法一
T2267_.68.0055c26: 五紙亦云。眼根者何。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
T2267_.68.0055c27: 淸淨色爲體。豈難陀師不讀如上論文耶。
T2267_.68.0055c28: 顧難陀所立應有別意趣也。所憾無由見
T2267_.68.0055c29: 彼師全論也。不可敢於糅論所述評定是
T2267_.68.0056a01: 非矣○二引證。於中有二。初引二十唯識。
T2267_.68.0056a02: 二引觀所縁縁論。今初
T2267_.68.0056a03: 二十唯識即五識種 二十唯識論頌及長
T2267_.68.0056a04: 行竝世親菩薩自作。護法別作一卷釋彼二
T2267_.68.0056a05: 十唯識。名導唯識論。義淨譯名成唯識寶生
T2267_.68.0056a06: 論。亦名二十唯識順釋論。眞諦譯名大乘
T2267_.68.0056a07: 唯識論。菩提流支譯名大乘楞伽經唯識論。
T2267_.68.0056a08: 亦名破色心論。論四紙頌曰。識從自種
T2267_.68.0056a09: 爲十。論曰。此説何義似色現識。從自種
T2267_.68.0056a10: 子縁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色
T2267_.68.0056a11: 如次説爲眼處色處又頌曰。依此教能
T2267_.68.0056a12: 入數取趣無我。所執法無我復依餘教入。
T2267_.68.0056a13: 論曰。依此所説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
T2267_.68.0056a14: 取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
T2267_.68.0056a15: 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
T2267_.68.0056a16: 便能悟入有情無我。復依此餘説唯識教
T2267_.68.0056a17: 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云云舊論頌曰。識
T2267_.68.0056a18: 自種子生。顯現起似塵。爲成内外入。故佛
T2267_.68.0056a19: 説此二二即内外入。可知。寂曰。境即五
T2267_.68.0056a20: 識相分故別立無妨。五根非五識所縁。若
T2267_.68.0056a21: 非五識相分而有別色物。不應唯識道理。
T2267_.68.0056a22: 如第八所變五根。現之與種非一非異。若
T2267_.68.0056a23: 約非異邊。則第八相分即種子故。爲五根淨
T2267_.68.0056a24: 色即第八所持種子。可謂有理矣。若見難
T2267_.68.0056a25: 陀等全論者。應於此間極有深致矣○二
T2267_.68.0056a26: 引觀所縁縁論
T2267_.68.0056a27: 觀所縁論爲因故 觀所縁縁論乃陳那菩
T2267_.68.0056a28: 薩造。舊名無相思塵論。今乃奘三藏譯。此頌
T2267_.68.0056a29: 大旨與上二十唯識同致。可解。述記以四
T2267_.68.0056b01: 解釋。雖各有理失羊多岐應知○二明
T2267_.68.0056b02: 七・八二識依
T2267_.68.0056b03: 第七八識自力勝故 ○三明第六識俱有
T2267_.68.0056b04:
T2267_.68.0056b05: 第六意識而得起故 第六於末那親且
T2267_.68.0056b06: 與力。如第六入法空觀第七轉成無漏。有
T2267_.68.0056b07: 時則不與力。如第六入人空觀第七有漏。
T2267_.68.0056b08: 應知○自下第二安慧等諸師解。於中有
T2267_.68.0056b09: 二。初破前説。後申正義。初中三。初總非
T2267_.68.0056b10: 有義彼説理教相違 ○二別非中三。一非
T2267_.68.0056b11: 五識。二非六識。三非第七。初中又二。初非。
T2267_.68.0056b12: 後會。初非中二。初申十難。後總結非。初中
T2267_.68.0056b13: 十。今初諸界雜亂難
T2267_.68.0056b14: 若五色根處處説故 破意可解。了義燈
T2267_.68.0056b15: 云。釋俱有依中本判有四。第二即是安慧
T2267_.68.0056b16: 師義。西明判云。第二火辨。要集疑云。第二師
T2267_.68.0056b17: 是安慧者。破前師云。十八界種應成雜亂。
T2267_.68.0056b18: 安慧既許自證分種生十八界。若一自證分。
T2267_.68.0056b19: 種生根境亦應雜亂。且安慧自許第七入
T2267_.68.0056b20: 見道時即有間斷。何故下文云雖不間斷
T2267_.68.0056b21: 而有轉易。今爲釋之。安慧自種子是假。然
T2267_.68.0056b22: 功能別成十八界。如不相應依實假立不
T2267_.68.0056b23: 相雜亂。依自證分義分亦得。又就他宗而
T2267_.68.0056b24: 爲此難亦復無過。乃至言第七無間斷者。
T2267_.68.0056b25: 是餘師義。以與安慧合爲文故。故既言等
T2267_.68.0056b26: 不唯安慧。本乃十釋西方別行。疏主既是此
T2267_.68.0056b27: 翻糅者故。能深達餘不勞疑。樞要云。俱有中
T2267_.68.0056b28: 第二安慧師義。彼見・相分雖是體所執體性
T2267_.68.0056b29: 都無而有似色之相如夢所見。今時山河
T2267_.68.0056c01: 一切皆爾故。有藏識所變根境爲所依縁
T2267_.68.0056c02: 亦無失。寂曰。燈主所救雖極精巧。要集所
T2267_.68.0056c03: 疑亦有道理。非是勞疑。學者應思○第二
T2267_.68.0056c04: 二種俱非難
T2267_.68.0056c05: 又五識種内處所攝 五十七七紙五十四
T2267_.68.0056c06: 六紙五十五四紙五十六九紙竝説五根内處○
T2267_.68.0056c07: 第三四縁相違難
T2267_.68.0056c08: 又若五根増上縁攝 瑜伽第三八紙 云云
T2267_.68.0056c09: 五十四八紙廣明眼是淸淨色。亦可以證根
T2267_.68.0056c10: 是色法望識是増上縁。對法第五七紙出増
T2267_.68.0056c11: 上縁有九類。根於識其一也。又五十六十四
T2267_.68.0056c12: 云。眼與眼識非正生因。唯建立因 無
T2267_.68.0056c13: 以眼爲眼識因縁之文。豈可以識種爲根
T2267_.68.0056c14: 哉。應思○四根識繋異難
T2267_.68.0056c15: 又鼻舌根爲難亦然 對法第四四紙 瑜伽
T2267_.68.0056c16: 五十六十紙 云云竝言色界有五根初禪有
T2267_.68.0056c17: 三識香味及鼻舌識唯欲界繋。若以五識種
T2267_.68.0056c18: 爲五根。則界繋雜亂。前聖教云何通○五根
T2267_.68.0056c19: 通三性難
T2267_.68.0056c20: 又五識種至非唯無記 ○六根無執受難
T2267_.68.0056c21: 又五識種非有執受 今云執受者取能
T2267_.68.0056c22: 生覺受之義。非取第八執持不失之義。難意
T2267_.68.0056c23: 可解。五十六十紙 云云○七五・七不齊難
T2267_.68.0056c24: 又五色根爲同法故 五色根是五根俱有
T2267_.68.0056c25: 依。末那亦意識俱有依。故攝論第一云五同
T2267_.68.0056c26: 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等。可尋○八三依
T2267_.68.0056c27: 闕一難
T2267_.68.0056c28: 又瑜伽論依但應二 瑜伽一五紙 ○九諸
T2267_.68.0056c29: 根唯種難
T2267_.68.0057a01: 又諸聖教聖教相違 對法一五紙 云云○十
T2267_.68.0057a02: 假爲他救難中二。初正叙救。後申難。今初」
T2267_.68.0057a03: 有避如前善順瑜伽 業種雖種非五自
T2267_.68.0057a04: 種故。應免對法唯種之責。故假立救○二
T2267_.68.0057a05: 申難
T2267_.68.0057a06: 彼有虚言非爲善救 文旨明著。雖業種
T2267_.68.0057a07: 與因縁種有少異。大旨相似可解○後總
T2267_.68.0057a08: 結非
T2267_.68.0057a09: 又諸聖教深違教理 深密經一十六紙入楞
T2267_.68.0057a10: 伽五十六紙辨中邊上三紙瑜伽五十一四紙
T2267_.68.0057a11: 十六初・顯揚十七十六紙云云○二會前文」
T2267_.68.0057a12: 然伽陀説即識業種 ○二非六識
T2267_.68.0057a13: 又縁五境執力等故 初師以末那爲第
T2267_.68.0057a14: 六俱有依故。今難應以五識爲俱有依。可
T2267_.68.0057a15: 知○三非第七
T2267_.68.0057a16: 又第七識意識得轉 此中二。初立理。後
T2267_.68.0057a17: 引證。安慧師計入見時而第七有間斷。今
T2267_.68.0057a18: 云無間斷者。如了義燈以二意會也。六十
T2267_.68.0057a19: 十一紙顯揚十七十七紙至第十九云云引證
T2267_.68.0057a20: 中。如瑜伽者。五十一四紙顯揚十七十六紙 云云
T2267_.68.0057a21: 明以第八爲第七俱有依。可知○三結非」
T2267_.68.0057a22: 由此彼説理教相違 ○第二申正義
T2267_.68.0057a23: 是故應言無俱有依 瑜伽三八紙 五十五
T2267_.68.0057a24: 初・七十六二紙 云云竝如上引○自下第三
T2267_.68.0057a25: 淨月等師解。於中有三。一立理。二結正。三
T2267_.68.0057a26: 指前。初中三。一明第八亦應有俱依。二種
T2267_.68.0057a27: 識例現識令有所依。三令第八亦依色根。
T2267_.68.0057a28: 今乃初也
T2267_.68.0057a29: 有義此説斯有何失 ○二種例現令有
T2267_.68.0057a30: 所依
T2267_.68.0057b01: 許現起識生長住故 述記之中作三解
T2267_.68.0057b02: 釋。第一解意謂。現行與種雖因縁依。非是
T2267_.68.0057b03: 種子依故。此師取令爲俱有依云云第二解
T2267_.68.0057b04: 意謂。雖現行與種是因縁。異熟現行不能
T2267_.68.0057b05: 熏種故。於種無力。非因縁依故。異熟現
T2267_.68.0057b06: 行與種爲俱有依。第三解意謂。第八餘異熟
T2267_.68.0057b07: 心與種無力故非因縁依。亦不以爲俱有
T2267_.68.0057b08: 依。第八現識雖不熏種。能持種子故。望
T2267_.68.0057b09: 種有力取爲俱有依。復且第八現行由他
T2267_.68.0057b10: 七轉識熏所共熏故。現行望自種頗有力
T2267_.68.0057b11: 用。六識異熟無此義故略而不言。寂曰。古
T2267_.68.0057b12: 對法中雖説第八種現。往往顯示種之與
T2267_.68.0057b13: 現非一非異。釋義深玄叵辨鼻巴。雖説
T2267_.68.0057b14: 諸八識各變。隱然乎見本識擧體成七轉識
T2267_.68.0057b15: 猶如海水因風而成波浪也。但此教是大
T2267_.68.0057b16: 乘始門之説故。未顯了説本識擧體爲諸
T2267_.68.0057b17: 法本識之與諸法非一非異等如大乘終
T2267_.68.0057b18: 門之經論而已。如基師所言。恒拘守乎此
T2267_.68.0057b19: 教門庭之施設。殊不顧其於堂奧有無窮
T2267_.68.0057b20: 之玄猷。所以所解動也則呈斧鑿之朕。今此
T2267_.68.0057b21: 一段三解即其連類也○三令第八亦依色
T2267_.68.0057b22:
T2267_.68.0057b23: 又異熟識有不定失 此中二節。初總明
T2267_.68.0057b24: 令依色根。第二引證。契經説者。演祕引楞
T2267_.68.0057b25: 伽第九云云寂曰。祕之所引其旨疎矣。可尋
T2267_.68.0057b26: 餘文。瑜伽亦説者。五十一所説八證。第一執
T2267_.68.0057b27: 受證中有五因其第四因以六識各別依故
T2267_.68.0057b28: 明六識執受不可得。即各別依以對遍依。
T2267_.68.0057b29: 若第八識非是遍依。彼所立因有不定失○
T2267_.68.0057b30: 二結正
T2267_.68.0057c01: 是故藏識亦依能熏 現行第八依第七識。
T2267_.68.0057c02: 此依恒定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識種子初
T2267_.68.0057c03: 熏習位依能熏及異熟。後後位轉識不熏習
T2267_.68.0057c04: 時。但依異熟而住而已。可知○三指前
T2267_.68.0057c05: 餘如前説 餘義同於前師故推前○自下
T2267_.68.0057c06: 第四護法論師解。於中有三。一斥前。二申
T2267_.68.0057c07: 正。三結正。今初
T2267_.68.0057c08: 有義前説與依別故 ○二申正中有二。
T2267_.68.0057c09: 初明依・所依別。後明具依多少。初中亦二。
T2267_.68.0057c10: 初先解。二別後解違文。今乃初也
T2267_.68.0057c11: 依謂一切彼非主故 一切有爲法生住必
T2267_.68.0057c12: 託四縁故。杖因者。因縁也。託縁者。餘三縁
T2267_.68.0057c13: 也。無爲法爲縁者。如眞如爲境起無漏智
T2267_.68.0057c14: 等憎背滅道起諸惡見取。依義寬廣可知。
T2267_.68.0057c15: 所依必具四義故唯局内六處
T2267_.68.0057c16: 決定-(五識於六五根於八五六於七八現望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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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57c24: 相家諸師於四義具闕揀法精密。雖非無
T2267_.68.0057c25: 理。事類斧鑿。轉失淳朴。學者幸察聖旨如
T2267_.68.0057c26: 何○二解違文
T2267_.68.0057c27: 然有處説隨宜假説 瑜伽第一五紙 云云
T2267_.68.0057c28: 三依並云所依。與今相違故作此會。可知
T2267_.68.0057c29: ○二解具依多少中二。初明識依。後解心
T2267_.68.0058a01: 所。初中四。今初明五識所依
T2267_.68.0058a02: 由此五識相順故 此中初正明五識必
T2267_.68.0058a03: 有四種所依。後會對法二六紙唯説依五根。
T2267_.68.0058a04: 具如述記引: 諸論以證五識依四所依也
T2267_.68.0058a05: ○二明第六識所依
T2267_.68.0058a06: 第六意識相順故 此中初明第六識有
T2267_.68.0058a07: 二所依。後會對法二文。述記引五十一五紙
T2267_.68.0058a08: 顯揚十七十六紙 云云對法二文竝第二八紙 云
T2267_.68.0058a09: ○三明第七識所依
T2267_.68.0058a10: 第七意識轉識得生 六十三十一紙云云
T2267_.68.0058a11: 伽陀説者。楞伽第九十九紙 云云○四明第八
T2267_.68.0058a12: 識所依
T2267_.68.0058a13: 阿賴耶識而無所依 此中四節。初標宗。
T2267_.68.0058a14: 可解。二論説下引證。論説者。六十三十一紙
T2267_.68.0058a15: 云云又説者。世親攝論三二紙無性論三三紙 云
T2267_.68.0058a16: 三而説下會違。三位者阿羅漢滅定出世
T2267_.68.0058a17: 道也。二乘無學及滅定菩薩無漏入人空觀
T2267_.68.0058a18: 時。人執末那已捨故。云無末那。爾時尚
T2267_.68.0058a19: 不妨有法執第七識。菩薩入法空無漏觀
T2267_.68.0058a20: 及果位。雖二執相應第七識不轉。但有平
T2267_.68.0058a21: 等性智相應第七識。轉無有一向無末那
T2267_.68.0058a22: 體時。如雖言四位無阿賴耶非無第八。
T2267_.68.0058a23: 三位無末那者。六十三十五紙 云云四位無阿
T2267_.68.0058a24: 賴耶者。五十一十七紙 云云四識種下解種子
T2267_.68.0058a25: 識。種子於現闕。四義中第二第四非是所
T2267_.68.0058a26: 依。可解○第二解心所
T2267_.68.0058a27: 心所所依相應之心 前心王以四二一一
T2267_.68.0058a28: 爲所依。心王各増自相應之心。如次有五
T2267_.68.0058a29: 三二二。前三師所立應準知○第三結正
T2267_.68.0058a30: 若作是説妙符理教 上來四家雖各擅美。
T2267_.68.0058b01: 第四師説特究精妙。寂曰。於慈恩宗以精
T2267_.68.0058b02: 爲妙。若㴑古對法之淳源則其不必然也。
T2267_.68.0058c01: 非第四師獨是而前三師則疎漏矣。應思
T2267_.68.0058c02: 成唯識論疏第三
T2267_.68.0058d03:  五 識 第六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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