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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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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目次

  六十二見
  非等至唯尋伺起三方
在惡趣中
七斷滅論増損
雖見色身二方
不逾八十
上下傍布邊無邊
邪見中邊無邊苦滅斷
滅諦斷中邊無邊見邊邪中何
或計解脱之我
五現涅槃
苦諦斷證文
不爾如何三方
若縁二倶増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
  六十二見
  非等至唯尋伺起
問。付倶非八論。且我有色等四見。依尋伺
等至。倶可起之耶 進云。疏中此四見。唯
尋伺非等至云云若依別義。可有依等至
之義也。問。付疏釋。何限尋伺云不依
等至耶。十六有想中。有色等四見マレ無想八
論中我有色等見マレ皆許依等至尋伺起之。
至倶非八論。何獨云有色等見。偏依尋伺。
非等至耶。況疏中。釋四句中第二我無色
見。入非想定。作如是執云云此豈非等至
耶。依之對法抄中釋此句。尋伺等至。皆容
有起云云 加之有大乘經中。得三摩拔提
者。起倶非八論云云 此等難。何可會耶。況
婆娑論中。具出二種。所謂等至尋伺也
  香雲房抄中。有此論義。抑第四見不云
尋伺トモ等至トモ。何進四見倶唯尋伺見耶。但
遮第三是之詞。非有色非無色之外餘義。
可同第三。故得其心爲進歟
問。倶非八論中。第二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
無想見。依尋伺。等至。倶可起之耶。疏云。非
等至。唯尋伺起云云付之何唯依尋伺。不通
等至起耶。況疏自釋第二見云。入非想非
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云云 豈非前
後相違耶。依之對法抄中。等至。尋伺。皆容
有起云云
問。本疏中。述倶非八論中。第二我無色見。
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
云云 自所入定歟。將指他所入定歟。兩方。
若他所入定者。既異見諸有情入非想非非
想定文。幷見諸有情想不明了文。入非想
非非想定云云 自所入ナリト見タリ若依之自
所入定ナリト者。非等至唯尋伺起之釋。豈非前
後相違耶。答。倶非八論中。有色等四見。可
通等至起云事。例難甚難遁。非無道理
之上。見ルニ撲揚所引婆娑説。説トシテ前三見。毎
句出尋伺等至二類計。故有色等四見。皆可
依等至與尋伺也。而於本疏解釋。實足
爲疑難。但見文相體。非宗家私意。略引婆
娑意也。毎句置乃至廣説之言。蓋此意也。
彼論中。説クニ初有色見。初擧尋伺起。次廣説
等至起。疏見諸有情乃至作如是執者。引初
尋伺起文。唯尋伺非得定者。私加結文也。
以乃至廣説之言。顯等至起之類。委論セハ之。
具引彼説。可結唯等至非尋伺起也。次
トシテ第二見。初擧等至起見。得彼定者執彼
非想非非想所乃至由入彼定想不明了故等
文。是也。次説尋伺起處。諸尋伺者以下文。
是也。疏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
執者。略引等至起文。以乃至廣説之言。顯
尋伺起見也。非等至唯尋伺起者。近結乃
至廣説之言ヲ以所顯尋伺起見。非結入非想
文也。須作如是執之下有唯等至非尋
伺起結文。略言之也。初句ニハ乃至廣説文
按結文。第二句ニハ乃至廣説下置結文。甚
モノ此意耶。説ニハ第三倶句見。初擧尋伺起。
後説等至起。疏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
執者。略引尋伺起文。唯尋伺者者。私結
以乃至廣説之言。顯等至起類也。無コトハ
等至非尋伺起結文。是存略言也。對法鈔ニハ
ニシテ今疏。顯ケル等至起以乃至廣説之言。
所顯尋伺起トヲ結一文。等至尋伺皆容有起
セリ。二書私略替也。非致相違
  問。義勢工巧。雖微妙。至疏現文。猶以非
安隱。毎句有等至尋伺二計。其義不
何一句トンテモ唯等至非尋伺スル文無クシテ併結
唯尋伺起耶。綺結之。可示影顯之意者
也。答。疏文引婆娑説。全以不可疑滯。而
乍引用彼文。至等至起見。寧廢之耶。於
結文者。聊似奇。有コトハ二類見。不足爲疑
歟。於中初トノニハ結初顯後。第二句ニハ
後顯初。二計具有コトハ不及疑。故不能綺
結歟
問。決定有等至起云事。猶以不明。離
色欲得非想定人。如何計我有色。計亦
有色亦無色耶。是以婆娑文。述尋伺起
見。非由彼定可起此執乃至彼既無色。
此執理無云云 標等至起見。有ルヒト依別義
云云第三句亦有色第四句非無色義。准
此可疑。既爾疏主引彼論正説。不用
傍説。故結非等至唯尋伺起歟 答。若爾
第二我無色見。應等至起相。何此句ヲサヘ
非等至唯尋伺起耶。知本疏意。非如疑
難云事。所以得非想等至人。雖離色欲。
現有色依身ニシテ所起我。未離色故。計スルニ
有色。何有相違
  雖異義區。菩提院文集中。有
此義。頗叶雅意。故且問答
在惡趣中
問。付邊見中斷見。且不計惡趣起斷見。
有何故耶 答。惡趣之中。無分別見故也。
付之設雖惡趣無分別惑。在人中之者。可
計惡趣斷滅。既以例思之。我純有苦見。在
奈落迦云云 既奈落迦雖無見惑。計之起
見。此亦可爾耶 答。七斷滅論。皆計自身
死後斷滅也。而在惡趣。無分別惑。如何
計自身斷滅耶。生人中之人惡趣身非自
身。故不可執我斷滅。故義燈中。釋此事云。
在惡趣中無分別見。現生人趣。不可計
コニ斷滅云云 文意如前成申。但我純
有苦見。凡得定人。見在那落迦純受菩。後
來生此間。起此見也。此乃計人中我純有
苦。不計那落迦我。斷見不爾。計死後斷
滅故。見テハ自惡趣生人中。不計斷滅也
  問。若爾如何疏云自他我倶計斷滅耶
答。自世他世名自他。不似別人我名
他我也。或斷滅論見。約後生處。計至生
死邊際歸斷滅涅槃也。而惡趣中。不起
分別惑故。於彼趣中。無起此執之者。
現在人趣之人。不可計極戚惡趣。爲斷
滅涅槃故。亦不可計之。義燈中所述。則
此意也。我純有苦見。直見惡趣有苦。起
此見。不同斷滅見計涅槃也問答也
瑜伽鈔三廣章引婆沙文幷香雲房義等。
如別糅鈔。
  七斷滅論増損
問。於外道執見有増益。損減不同。爾者以
七斷滅論。何ニカ攝耶 答。瑜伽。對法等諸論
中。於五見。前四見ヲハ名増益以邪見名損
減。而七斷滅論。是邊見中斷見也。故是増益
執也 付之於無法執有。是増益執也。然
尋七斷滅論。不善縁起者。不知未來諸蘊
相續シテ起。方所計死後斷滅畢竟無有也。既
損壞未來諸蘊。專可云損減執。何云増
益耶。何況以例思之。以二無因論。判損減
執七斷滅論。何言増益耶。以不知前際
因。既許損減計者。以迷未來果。何不云
損減耶。依之見義燈上卷。以斷見計ルト斷。
邪見謗スルトヲ因果。倶名損減義云云 此釋何可
會耶
私會云。執我我所。皆是増益攝也。於無我
中。作實我執故。而斷滅論。於我方計斷。故
増益攝也。依之四種増益。以薩伽耶見。
我有性増益。以邊執見。名常無常性増
益。以邊執見。此即以斷常二見。皆増益攝
也。於二無因論非例。彼只計諸法無因而
トノミ。無依我生ルコト。今既計我斷。其義專異
也。雖計死後後斷滅。與謗果邪見。其義異
也。於燈釋者。是一意也。斷見無門轉故。
望此義邊。且云然也。非謂實非スト増益。或
是引眞諦三藏部執異論文許也。非述自
正義。已上香雲房抄也
  瑜伽五十八。同一百。對法一。同抄。別抄。
燈一等如彼抄
  雖見色身
問。付二無因論初見。且自無想天。來生此
間。得宿住通。起此見之者。可縁彼天
以前色心耶 答。若八十劫以前事更
不可憶之。若八十劫以來者。云憶之。或
ト云爾。二心可有也 進云。撲撲大師。雖見
色身釋給ヘリ 付之不シテ知前際事。暗現身
因之者。所起無因計也。若縁セリ出心以前色
身。既知現身果報根元。如何計無因耶。況
異生宿住通。必縁曾受事。而無想天中間五
百劫。無能縁心。定可トヲ非曾受事耶。依之
自餘處中。出心以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云云
加之有論藏中。無想天畜生趣。非宿住智
所縁云云 若爾者有自違。有相違。如何可
消耶
答。出心以前色身憶不憶。大乘ニハ未見其文。
須訪小乘施設也。而婆沙論中。明無因初
見云。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彼諸位。而不
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
爾時。本無而起云云 既分別憶不憶二位。出
心已前諸位ヲハ爲不憶分齊。明知。實不憶
之事。本疏不能憶彼出心*以前所有諸
位便執諸法本無而起之釋。又約一生イテ
尋無想出心*以前微細位雖見故。彼計無
因之文。蜜依婆沙心也。加之瑜伽略纂云。
憶彼出心。不憶前位。不知彼故。便執無
云云 文籍甚明也。誰強異求。若有ラハ道理
遁。枉可會文。而不憶云義。能順無因
相。能憶之義。還違執見旨。若夫不知彼色
身之所因故。計トシテハ無因者。無因執見。何限
無想天沒之人耶。八十劫*以前事。外道所
知。計シテモレノ可執無因。不コトハ知前際所
因。是齊等故也。知。彼天色身。乍有八十劫之
内。非所憶境界故。無想天出心以後。既無
所因。得彼之報。今所得果報。又無因起ルト
スル也。況其名稱宿住智。定可轉曾受事。何
況異生宿住智。其力微劣。全不可轉不曾受
事。中五百劫。而無心故。復何所憶カアラム之今所
釋。凡宿住觀。要出心方觀色。出心已前心法
既無。如何觀色之餘處定判。豈非此意耶。
但至被進難祕釋者。見解釋首尾。其心頗
異也。前出申中五百劫。而無心故。復何所
アラン之釋。大立道理。不憶之旨明也。推ラクハ
之下文暫蒙宿住智可ト云憶八事問難。作
一相釋也。是以次下引云二無因論第二
見。計無想天。又不憶出心*以前之義。
トモ第二尋伺見無想天ヲハ不破不トモ
憶出心*以前之*處知。不憶出心*以前
者。是自所存故不破之云事
  問。宿住通憶八事。其中有刹帝利等五類
差別。又有五趣生類不同。不縁彼天色
身便違憶八事之義是一 又雖憶彼色
身。不知彼身能感業因故。計無因也。
此義全不違道理耶是二 次於曾受事。
曾見曾聞異也。無想色身。雖非曾見。是
曾聞也。何爲不曾受事哉是三
一如是名。二生類。三種姓。四飮食。五受苦樂。
六長壽。七久住。八壽量邊際。
答。彼天色身。非曾受事。故不憶之云也。
不謂全不憶色身。何違憶八事之義
耶。況八事中。別無色法耶。次不知彼身
有之所因之釋。頗雖無因義。猶不ヲヤ
不憶之義耶。況此義甚以難知。凡爾雖
餘處果報。八十劫以前事。不能憶之前
世所受生所因不知故。一切可計無因。
何限無想天沒之人耶
  私云。祕前後釋。隨疏答問難二釋。述
其意可得意也。若限無想天之釋
ナラハ不可計彼色身。若通餘處之釋
*意ナラハ可憶彼色身也。定疏二釋是非
後。可知撲揚二釋正否也。而通餘處
釋。頗似無依據。可思之
  次曾見曾聞之會通。又似其義枉。若如云
者。是與尋伺者所知。有何差別耶。誰尋
伺者。不聞知有無想天無心異熟矣
問。付六十二見廢立。且依宿住通。縁前際
事。起無因論見事。爲限無想天退沒之人。
將如何 答。疏有二釋歟。倶不明。先付初
釋。諸教中明無因論見。宿住通智見ニハ
擧無想天全不出餘所處耶。付次釋。外道
宿住通。不能知八十劫以前事。設於第四
靜慮以下。何無起此計之人耶。例如彼無
ヨリスル人。雖憶彼色身。不知色身因由故。
今身シテ因生ストスルカ。不爾者。雖見色身不知
彼身有之所因之釋。豈非相違耶私記
疏云。
問。此中何故但説二無因トノミ。亦有コトハ不知欲
界乃至第四定以前多身。應計無因故。答。
イハ實亦有ヘシ地地不知因所從起執無因
者。但宿住通ニヲイテ無想ヨリタルハナルヲ以但説其一。又
約一生。却無想出心以前。微細位難見
故。彼計無因。餘地前生因麁易見故。不計
無因云云 燈云。問。何以無因唯在無想ノミニ
答。在トキ無想天。久無心故。餘天有心。知前
生因。雖生下已。亦不能憶前生彼因。由
勢分力。不計無因。無色ヨリ沒來ルハヲ以宿住通。
不知從彼沒セリト云フコトヲ。不於無色後計爲無因。
汎無因ルナラハ亦通餘天。如尋伺起云云
  宿住通憶八事。玄賛三有之
如香雲抄。引合大般若四百五卷
可見之。菩提院問答書之
  不逾八十
問。付外道宿住通所縁。且可憶前際過八
十劫事耶 答。演祕中釋此事。外道極知。
不逾八十云云 故知。至極唯縁八十劫也。
但約劫數。大中少等不同。若小劫中劫ナラハ者。
可有憶過八十劫事義也 付*之撲揚
大師釋不明。外道種類非一途。宿住通縁境
亦不定。一類外道。依上品靜慮。起宿住通
之人。如何無憶過八十劫事之義。所以迦
毘羅仙人宿通縁前際八萬劫事。嚴好比
丘宿命智。憶過去五百劫云云此豈不縁過
八十劫事耶。依之智論。婆沙等論藏中。外
道宿住通。憶八萬劫事云云 大乘經説。大師
所釋。其意同之
答。外道雖有九十五類。所得靜慮。不過三
品。三品靜慮所タル發宿住通。以二四八十劫。
爲其至極。外道極知不逾八十之釋。以此爲
證。但所被出迦毘羅仙人。非實類外道。嚴
好比丘先生外道。何況劫有大小。有一劫
中分無量劫之意。亦有多劫爲一劫之處。
若爾二四八十劫之内。依晝夜月時年等小
劫。分別二四八萬劫歟。依之。大佛頂經及
婆沙論中。明四遍常論見。以憶二四八萬
劫。爲初三見。明知。以二四八十劫。名二四
八萬劫云事。雖多違文。不過此意歟
  上下傍布邊無邊
問。付邪見所攝有邊無邊見。且於上下傍
布。如何判有邊無邊差別耶 答。明邪見
所攝邊無邊見。雖瑜伽上下文不同。皆於上
下。起有邊見。於傍布起無邊見也。但婆沙
論心明第四見。於上下起無邊見。於傍布
起有邊見也。付瑜伽意不明。上下無障
礙故。可起無邊見四方有鐵圍山。豈不
起有邊見耶。如何。答。上自第四靜慮。下
于無間那落迦。窮三千界器界。過此更
無所得故。於上下起有邊見。尋傍處所
之時。僅至二千界。不得其外邊際。不窮三
千界故。於上下傍布。如次爲有邊無邊見
也。但至四方有ト云鐵圍等。今約神通境界明
之。如何論障礙有無耶。或准智度論及婆
沙意。以實論之。亦可有上下起無邊見。傍
布起有邊想之見。瑜伽論且出一類外道
執。不云無餘類計本問答
  私云。於上下者。於有色分齊。見ルコト極其
邊際。此外無可縁器界故。作有邊想
無色無レハ色不
能縁見之也
於傍布。世界無邊。無其邊
際。見コト僅及二千界。於可見器界。只知
少分。不知盡故。作無邊想也
智度論有二説。後義同瑜伽。初翻瑜伽。
雖有二義。不述邊無邊樣。其文如反舊
鈔。婆沙同初義心歟。但婆沙ニハ上自初定。
下至地獄云云
  邪見中邊無邊苦滅斷
問。邪見所攝邊無邊等見。爲唯苦諦所斷煩
惱。將如何 答。疏云。邊無邊等四。是苦滅二
諦下。迷有漏無漏果生故云云章云。五十八
云。又有諸見計邊無邊等。如ヲハ是亦名迷苦
邪見。亦名迷滅邪見。迷於有漏無漏果故
任此等釋。通苦滅二諦所斷也付之可
見問答
伽五十八云。云何迷苦有リヤ十隨眠。又有諸
見計邊無邊。亦名迷苦邪見。又有沙門若婆
羅門不死憍亂邪見一分。亦迷苦諦云云
苦邪見。有種種不同中此文。章標五十八
云。如是亦名苦邪見者。依此文歟廣章
同之
下文
云。云何迷滅有八隨眠。謂諸沙門。若婆羅
門。計邊無邊不死憍亂諸見一分○如是諸
見。是迷滅所起邪見云云准下文上下可
有一分之言歟
章標五十八云亦名迷滅邪見者。依此文
廣章
同之
同第七云。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
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
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倶想。不倶想。廣説
如經。由此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世間有
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
邊非無邊。當知。此中己説因縁及能計者。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
於世間起有邊想。若憶念成劫。則於世間
起無邊想。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
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亦無所
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則於上下。起
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若治此執。但
依異文。義無差別。則於世間。起非有邊非
無邊想云云文義記ニハ依此
文釋帶見也
八十七云○由彼
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若時憶
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一向
憶念上下。下至無間奈落迦下。上至第四
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
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
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倶行。便於世間。
住二倶想。若爾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
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云云 第六卷云。○爲對治此故。但由文異。
不由義異。而起執者。計非有邊非無邊。
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云云 説十六有想論中
有邊等四之文也
廣章云。有邊等四。迷其滅有漏無漏果
故。五十八云。又有諸見計邊無邊。如是亦
名迷苦諦。又迷滅邪見云。謂諸沙門。若婆羅
門。計無邊一分今案。第六卷後際有邊等第四句
云。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
五十八云迷諦邪見。邊無。邊分者。即是計
解脱我有邊等第四少分故云一分云云
文義記云。
問。有邊等四。如何通滅。答。基説章云。迷於
有漏無漏果法故。今勘諸教。瑜伽第七。顯
揚第十云。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攝
念壞劫。於世間起有邊想。若依此文。依斷
邊際。即是涅槃。外道計爲涅槃故。即依此
門求世邊際。由此道理。一分迷滅。以記
云亦同云云 義蘊云。一云器世界成。名
有漏果。故苦諦攝。世間滅時。名無漏果滅
ナリ。彼計涅槃時。歸涅槃云云以此釋可
得心也
對法鈔二云。邪分別者。通迷四諦。謂謗苦
諦。苦諦決定無有。自在等常邊無邊等。是
苦邪見云云 寂公廣章云。以或計解脱之我等文。證
邪見所攝邊無邊見。通滅諦所斷義。邊
邪二見是別也。如
何引爲證耶
  滅諦斷中邊無邊見邊邪中何
問。瑜伽論中。明見道所斷煩惱。且滅諦所
斷中。有有邊無邊一分見云云爾者爲出邪
見所攝有邊無邊四見。將明邊見所攝邊無
邊執歟 答如後者。邊見必隨我見起。我
見限苦諦斷。邊見何可通滅諦所斷耶。若
依之如前者。尋邪見所攝有邊等四見者。
憶壞劫・成劫不同。起有邊無邊執見。唯迷
有漏苦果。無迷無漏滅諦。況全常見於成
壞劫起常見。既苦諦斷也。例可爾。依
之大師餘處。邪見所攝有邊等四見。唯苦諦
所斷也云云知。此非邪見攝有邊等云事。加
之瑜伽餘處中。明非邪見所攝無邊。第
中計解脱我。離有邊無邊二種云云 下文云
一分迷滅諦。定可指此見。新羅義寂釋此
事。非邪見所攝四見釋見タリ 反舊抄
  以廣章釋被疑難其趣難知。彼文此ヲハ
定邪見所攝見。以第六卷説邊見所攝有
邊等第四句文。證迷滅諦見也其疑如下
  或計解脱之我
問。瑜伽本地分中。述有邊無邊等四見中。
第四倶非見相。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
云云 離邊無邊二
種是初釋也
爾者爲明邊見所攝見。將如
何 若邊見所攝第四見者。邊見依我見起
我見。第苦諦所攝也。邊見亦以可爾。故本
論中。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云云 亦我見苦
諦斷也
而今
文云計解脱之我。定可滅諦所斷煩惱。豈
邊見所攝見耶。依之唐土人師。邪見所攝見
スト見タリ 若依之邪見者。正見彼論始終。
述十六有想論中邊無邊等第四計。有此文。
知。邊見所攝見ナリト云事如何
  五現涅槃
問。付於六十二見明前際後際見。且五現
涅槃論何耶糅可見
  苦諦斷證文
問。邊見所攝見。苦諦所斷也云事。可有證
文耶 答。可有也 進云。疏中此事
證文云云 付之披瑜伽論決擇分説。邊
見同薩伽耶見。亦迷苦諦云云 明迷諦義。
即是明四諦所斷之義也。依之見疏上文。
六十二見中。邊見所攝見。准五十八説。唯苦
諦所斷云云 豈非指此文耶
答。誠如疑難。可ナリ有證文。但於被進疏文。
演祕中會之。出サハ其解釋。疑難自被ヘシ會故。
演祕云。五十八中。而有文説。但文者。而
疎略故。致有此斷云云 若爾者邊見苦諦斷
之義。雖瑜伽論有其誠證。依撿文者麁略。
判無其文也。次疏上文所指五十八説
者。是非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之文。即是愚夫
於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伽耶見乃至是名
迷苦之上文也。故疏云。既無邊見中攝者。
苦諦斷ナリト云文。但准二十句見。見苦諦斷。即六
十二見中。所隨我見亦爾云云
  問。會進解釋。猶不叶文始終。何者。疏
上文准五十八意。成苦諦斷義畢。下
文無苦諦斷文云云 明知。上文所指是ナリ
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也。然而僅明迷諦
義。直不云苦諦斷故。云無證文也。不
云疏主不見迷苦諦之文。何況義林
章中。明六十二見迷諦通別。引五十八
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畢。准此即顯邊
見所攝四十七見皆迷苦諦云云大師既乍
見此文。判玉ヘリ無苦諦斷文。明知。不存此
文明苦諦斷之義。云事。唐土人師。料簡
疏文。其旨在此。如何撲揚大師。關勘文
者過耶。答。凡明迷諦義。即是諦斷義也。
由此勘彼論。建立煩惱雜染迷諦差別
之中。明迷苦諦諸惑*畢。此十煩惱。皆
迷苦諦。見苦所斷云云 明知邊見迷苦諦
者。明見苦所斷義也。次章中引此文。尤
可爲奇。但准寂法師廣章序也。七卷章。
大師臨末制作也。若爾本疏後製法苑林
章。勘文者非一人。如何爲難耶。抑兩重
疑難。前後相違。頗似無由來問答
任也
疏云。然六十二見。准五十八文。若邊見中
攝。唯苦諦斷。縁苦諦爲コト我増長スルヲ以。邊見
隨我斷故。既無邊見中攝者苦諦斷ト云文。
但准二十句見。見苦諦斷。即六十二
所隨我見亦爾五十八云。二十句見。爲依
發六十二見等故云云 祕云。疏既無邊見
攝諦斷文者。五十八中。而有文説。但
撿文者。而疎略故。致有此斷。故彼論云。
即用如是薩伽耶見。以爲依止。於五取
見我斷常ト云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云云
蘊有三義。第三義。同
祕第二義。沼難趣初義。
 五十八云。云何迷苦。
有十隨眼。略五取蘊。總名爲苦。愚夫於
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伽耶見。五句
我。餘見我所。是名迷苦。薩伽耶見。即
用如是薩伽耶見。以爲依止。於五取蘊。
見我斷常。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此十煩
惱。皆迷苦諦。見苦所斷云云擧迷集諦等煩
惱。又同之

私云。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邊見苦諦斷
之義。敢不可疑之。若直不云苦諦所斷
故者。自諦斷煩惱直不云苦諦等斷
耶。若彼依結文故者。邊見豈不爾耶。仍
邑法師初二釋。甚以不得心歟。又疏一段
心。不シテ見彼文。作釋之旨明也。心直説
邊見苦諦所斷文トモ准説二十句見
苦所斷。六十二見所隨我見。即二十句我
ナリ。所隨我見。既見苦所斷也。能隨邊見。
豈非苦諦斷耶爲言 是即准起二十句薩
伽耶見乃至是名迷苦薩伽耶見文見スル
斷常邊見。亦苦諦所斷ナリト准知也。依故邊
執見亦迷於苦之文。全不及准知耶。上
文還此意也。六十二見中。邊見所攝見。准
説二十句見。見苦所斷。縁苦諦爲我増
ナル邊見ナルヲ以是見苦所斷也。親依我見起。
計我斷常故爲言此則顯邪見所攝見。雖
依我見。非親依故。非隨我見苦諦所
斷也
私云。設雖勘文人疎略。乍見薩伽耶見
迷苦文。不隔行數。不見故邊執見亦迷
於苦説耶。知。見無此文論。達無文歟。
而處麁略事。勘此一本計。不勘餘本處
也。乍説十煩惱迷苦。説九煩惱。不説邊
見耶思度&MT06279;勘餘本。可決其事。只勘不
正一本。無文申達セルカト覺也。同卷上文云。
當知如是薩伽耶見以爲根本六十二
アリ。三見所攝。謂常見所等云云 又云。
邊執見者。於五取蘊薩伽耶見増上力故
云云 疏云。五十八云。二十句見爲依。發
六十二見等故之釋。依此等文也。前後
文明薩伽耶見苦諦斷之義。伺スト邊見
苦諦斷之義見タリ
不爾如何
問。顯揚等諸論中。見取於諸見執最勝。戒
禁取。於戒禁計清淨云云 護法論主會此
文給是影略説。或隨轉門云云若不如是會
者。有何過耶 答。論中釋此事云。不爾如
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説爲邪見。非二取
云云 意云。顯揚等諸論。若非影略及隨轉
説者。非滅計滅。非道計道。可二取攝。如何
決擇分中。以此難爲滅道所攝邪見
也。付之見取計諸見及所依蘊。戒取執諸
戒及眷屬。不縁非見戒餘法。若爾縁スル
戒。非滅計滅等。雖是二取ニシテ非邪見。決擇分
中。付縁見戒餘法。以非計滅等。可爲
邪見。所以設雖非影略及隨轉説。更不可
有違大論過。論文一相不明如何
答。誠非滅計滅。非道計道中。雖攝見戒非
滅道計ヲモ滅道。亦攝餘法非滅道。執ヲモ
道。今論擧計見戒非滅計滅等。成影略
等意也。凡論中。説爲邪見等者。指決擇分
説也。而彼論中明見戒二取。於見戒及所
依蘊。計最勝清淨名二取云云 准此思之。
於計見戒。要具ルヲ二義名爲二取。設雖
計見戒或但具最勝一義非滅計滅見マレ
偏具スル清淨一義非道計道見マレ。皆非見戒二
取云也。非滅計 滅非道計道之言。廣攝
ヲモ見戒計ヲモ非見戒之餘法故也。況明
迷滅諦邪見之處。文言總相。不嫌惡見
スル邪見ヲモ。説迷道諦邪見文中。謗如來
禁戒。是スル我所行邪見攝之。此豈非非道計
道邪見中攝計見戒爲能得清淨邪見
耶。故知。決擇分意。雖計見戒。但具ルヲハ一義
攝邪見。不名二取也。故以此文。顯揚等
説。影略説ナリト成也。故對法抄云。但執見等爲
勝非因。非見取攝。要計勝爲因。方成見
取。故非滅計滅。是邪見故。但執戒等爲因
非勝。非戒取攝。要計爲因勝。方成戒取
故。非道計道。是邪見故云云
  反舊抄同之。五十八前後文。如私糅抄。
問。付五見廢立。縁見及戒。執清淨最勝
邪見可有耶。兩方。若無者。論中會執清淨
若最勝一義名見戒二取云文*畢。 不爾
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説爲邪見。非二
取攝云云 若無執見戒邪見者。此難寧可
然耶。依之大師處處中。有執見戒邪見
セリ 若依之如此者。今疏中述邪見相。不
執見戒等故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建永元年別當坊三十講。信專對貞尋用
之。以此疏釋。可爲前論義第三重也
疏云。論不爾如何至
非二取攝
述曰。若非影説及隨轉者。
即五十八迷四諦中。如滅諦下非滅計滅。非
勝計勝故。應是見取。迷道諦中。非道計
道。亦得故。應名戒取。彼非因計因。亦是
邪見。如前邪見中説。既是邪見。明不執見
戒等故。及雖計勝。不計爲能得淨。及雖
計能得。不計爲勝。故非見戒取。此大小二
乘別也云云
  今云。不執見等故者。單爲清淨。單爲
最勝。謗道謗滅邪見ニシテ非見取戒取等。
爲言 非云邪見所縁非スト見戒。不爾者
其故不成者耶。重心不執見取成取等。
是滅道二諦下邪見ナリト爲言
問。如上進。如上付之設不トモ具二義。如何
非見戒二取耶。計見戒及所依蘊。執清淨
或最勝故也。況掌中樞要中。單計清淨。單
ヲハ最勝。是法執染慧ナリト釋給ヘリ。如何判説爲
邪見耶
  建暦三年唯識會。憲圓得業。對信定律師用樣。此
體歟。以樞要文爲難。未落居。唯具一義。但是
慧釋スト不見
也如下記之
  若縁二倶増
問付六煩惱廢立。且所縁見戒。齊無勝劣。
能縁行相。無偏注。之位惠心所。可起推求
簡擇作用耶。兩方不明。若起推求用者。既
所縁齊來。能縁同轉。何不起推求行相耶。
任若縁二倶増行相亦倶増者定判。二境同
増勝轉。能等強勝スト見タリ。 若不起推求
推度用。如何可云心境倶勝位耶。若依之
爾者。掌中樞要中。所縁同勝。行相倶増位ニハ
不起推度用見タリ。兩方不明如何。要云。周
記云。仲繼記云如菩提
院文集。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目次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二方
非預流等
此通倶生分別
與身邪見
分別煩惱與苦樂相應歟
第三禪第六與捨相應歟
欲界不共無明與喜相應歟
唯不善二方
又今疏斷
未至地煩惱有無
以折伏現
唯定煩惱
以相違故
見惑迷事
許起應善
約利鈍別
中間觀察二方
以第六作意爲無間道歟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
問。論中證倶生斷見。引瑜伽論説。學現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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