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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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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
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非體者。若汝云此佛
無大乘體。即聲聞乘亦無體。若言聲聞乘是
佛説有體。大乘不然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説
聲聞乘者。有大過故。與此少異○文廣
莊嚴論一云○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
提者説有大乘。非是今佛説有大乘。若作此
執。則返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説
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
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
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
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説故有
體。大乘非佛説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
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説聲聞乘者。理不應
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目次

  持種證
之所集起
又心相續
應無後蘊
清辨比量
彼特違害
依似比量
何獨偏破
  趣生證
諸阿素羅
諸生得善
五趣惑業
順定異因
據五識説
  生死證
次難陀等
依染行故
  互爲縁證
不依瑜伽
齊識退還
既知從前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

  持種證
  問。論中引契經云。諸法種子之所集起
故名爲心云云教理二證中何
論云。謂契經説。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
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云云
疏云。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者。或諸法種於此
集起名心。心是所集起處故。即通有漏無漏
所集起處。或諸法種子之所集起名心。心是
諸種所集起故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説。
心意識○釋曰。此亦名心者。後餘引教安立
異名令此堅固云云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又心相續長時間
云云心者第八識歟
疏云。論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述曰
○如五十一對法等解種子義中云。又心相
續。長時間斷。不應經久流轉不息者。是以轉
識間斷故。不能持種受熏云云
祕云。疏又心相續至流轉不息者。案對法論
第二。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
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今疏中云不
應經久。賸不應字。久誤爲文。或是疏主取彼
論意。加不應經久之言。釋彼論文云。心相續
是藏識。長時間斷是滅定等。經久流轉不息。
即種子也。又案瑜伽五十一云。又彼諸識長
時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云云
對法論第二云。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
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云云
同抄三云。種子證中瑜伽云。又彼諸識長時
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故知此中心。長時
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相續者。色身雜故
文別云云
携疏三云。言又心相續長時間斷者。謂六識
心故無想定等中。此心長時間斷。無心持種。
又解。經久流轉不息者。種子名爲相續。於無
心定中。種子相續。無識執持。明無想定等或
七日。或過七日。乃至經劫。無想天五百劫。故
曰經久。流轉不息者。謂無想天諸根四大等
順流而轉。無有斷絶故。言經久流轉不息云云
勝莊疏第三可見之。瑜伽五十一卷如祕引
  問。上座部心以前念色心爲後念色心
爲因因果成立大乘師何耶
問。大乘師對上座部立量云。極成二乘
無學應無最後蘊。許能爲因故。如前前
宗置極成言有何故耶
論云。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爲後種因果義
立。故先所説爲證不成。彼執非理。無熏習
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何可執前爲後種。
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
位色心爲後種故云云
疏云。以下第三破上座部。無性第三云經部
師者。即此上座部中自有以經爲量者故言
經部○論二乘無學至爲後種故。述曰。此第
三難。彼色生色心復生心。二乘後蘊如前餘
位。無斷絶故。但言二乘。簡自宗故。佛無此
事。量云。極成二乘無學後心不得入涅槃。許
能爲因故。如前前位。極成言簡佛爲不定。彼
不極成故云云
無性攝論云。論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
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是已説。又從無色
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
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縁。釋曰。若復有執
者。謂經部師作如是執。色心無間生者。謂諸
色心前後次第相續而生。是諸法種子者。是
諸有爲能生因性。謂彼執言。從前刹那色後
刹那色無間而生。從前刹那心及相應法無
間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復計阿頼
耶識是諸法因。爲遮此執故。次説言此不得
成如前已説。二念不倶有等。復有何過。謂無
色沒色界生時。前色種子能生今色。理不得
成。久斷滅故。從無想沒心想生時。及滅定等
出心生時。前心種子能生後心。皆不應理。久
斷滅故。又若離其倶生倶滅攝受種子。相應
道理。但執唯有前刹那心能爲種子。引生無
間後刹那心。即阿羅漢後心不成。不應得入
無餘依妙涅槃界。由最後心能爲種子等無
間縁生餘心故。如是即應無無餘依妙涅槃
界。是故色心前後相生。但應容有等無間縁
及増上縁。無有因縁云云
廓疏四云。二又阿羅漢下。遮彼外計。明果生
無想無涅槃失。此中兩破並約間斷進退徴
責。此破意云。縱汝色心無間相生因果義成。
彼若間斷前種久滅。後色心果應不得生。汝
若復言色心雖斷以前爲因後果生者。阿羅
漢人已入無餘。色心雖斷。前斷色心亦應爲
因更生後果。若如是者。果生無盡。阿羅漢人
畢竟不入無餘涅槃。故世親菩薩釋云。心久
斷滅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終不得
入無餘涅槃。准此釋言總約色心間斷以破
世親攝論第三卷可見之。又可引合此論第
四卷染淨
證文
  問。清辨所立有爲空比量如何
又方問。此量有何過耶
論云。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爲究竟者。依似比
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
知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
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爲捨生死精
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爲除幻敵。求石
女兒用爲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
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云云
疏云。論有執大乘至及一切法。述曰。第五清
辨無相大乘。於俗諦中。亦説依他圓成有故。
眞諦皆空故。今言空者。遣遍計所執。彼執此
文爲正解故。彼依常珍眞性有爲空等似比
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皆言無體。言似比量
者。謂約我宗眞性有爲無爲非空不空。有法
一分非極成過。汝不許有我勝義故。四種世
俗勝之中。各隨攝故。若隨小乘彼轉實有。便
違自宗。若隨汝自宗勝義空者。我不許汝空
勝義。故亦非極成。又以我説若約世俗無爲
有爲二倶是有。若約勝義非空不空。汝今説
空。即有違自教之失。名似比量云云次下文至
下可抄之
燈云。論依似比量撥無此識者。本疏及摳要
皆辨過失。如彼諸説。宗中無有法不極成過。
以其眞性不是有法。擧此眞性。意取有爲以
爲有法。故今謂是過。彼擧眞性。眞性皆空無
有爲法。本意不取眞性爲有法。於眞性中復
不可言説。説何以爲有爲有法。故有法過。若
取護法勝義有爲。有爲非空不空。彼一分違
自宗過。取薩婆多勝義有爲。倶違宗過。復有
説。彼因亦無過。縁生法空符宗無故。此亦不
爾。若縁生法空。是護法許宗有相符。縁生不
空。清辨言空。隨一不成過。又勝義空何有縁
生。亦彼自隨一不成過。又依世俗縁生許有。
幻事爲喩。世俗有體。因於彼轉。是法自相相
違因。若以實幻爲喩。彼非縁生。闕因後二相。
以似幻喩有爲異法喩。縁生因轉。亦是法自
相相違因。喩過准知云云
常騰記云。文如彼諸法以爲有法故。解云。言
諸法者。測法師道證等是也。要集云。基説似
比量者。若約我宗眞性○如疏亦非極成掌珍
云牧
牛人等共所了知極成眼等總爲宗故又云就勝義諦辨
其體空准此眞性不在有法故彼有法非不極成云云
云。若勝義空有相符過。若世俗空教相違。既
不著有法過。故知今燈云諸説者測等是也
樞要等如
下抄之
  問。此量可有有法一分不極成失耶
祕云。論依似比量等者。如疏・樞要・義燈具
明。問。如佛法者對聲論師立聲無常。聲有法
宗不爲其過。眞性有爲既是有法。何故疏等
判爲過耶。以有法中不言空故。答。如數論師
對佛法者説我是思。雖佛法中許有假我。彼
不分別。意談思我。故所別過。此類亦然。故有
法失。若爾。聲宗亦不分別。寸聲常宗。應所別
過。答。汎爾言聲。立敵皆許。眞性有爲道理差
互。立敵乃別。故有法失。不同聲宗。准掌珍
論。有廣紛諍。如因明抄云云
義蘊云。疏有法一分非極成過。有法既言眞
性有爲。若中宗眞性。爲非空不空。彼宗不許。
若彼宗眞性。一向是空。中宗不許。故於自他
各有一分所別不成過。問。若爾。如聲論者對
佛弟子説聲爲常。無常之聲彼宗不有。彼宗
常聲佛弟子無。應有自他不極成過。答。常與
無常正所諍故。非是過也。若爾。即空與非空
爲例亦然。如何是過。答。此不相例。且如常與
無常。即是聲上別義。正是所諍。不諍聲體。今
言眞性。不是別義。此宗眞性體非空有。彼宗
眞性自體是空。彼此兩宗互不相許。故不極
成。能別中空即是有爲等上正所諍義。故理
別也。亦如下成意識有倶有依。不以有依無
依意識爲所別不極成過。但以他方佛意識
最後身菩薩有漏意識互不許。爲不極成。今
此亦爾。問。下言極成意識即簡彼二不極成。
今此若言極成眞性有爲簡互不許。應無過
耶。答。亦不爲例。彼説極成除所簡別立餘
意識有法仍存。今若互簡便無有法爲立何
等故義別也云云
掌珍論上清辨造
玄奘譯
云○爲欲令彼易證眞空速
入法性故。略製此如掌珍論。眞性有爲空。如
幻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花。於自他
宗計度差別雖有衆多遍計所執。然所知境
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以諸愚夫不
正覺了勝義諦理有爲無爲無顛倒性。妄執
諸法自性差別。増益種種邪見羂網云云
又云。此中世間同許有者。自亦許爲世俗有
故。世俗現量生起因縁亦許有故。眼等有爲
世俗諦攝。牧牛人等皆共了知。眼等有爲是
實有故。勿違如是自宗所許。眼量共知。故以
眞性簡別立宗。眞義自體説名眞性。即勝義
諦。就勝義諦立有爲空。非就世俗衆縁合成。
有所造作故名有爲○若他遍計所執有爲。
就勝義諦實有自性。今立爲空云云
又云。云何此中建立比量。謂就眞性眼處性
空。衆縁生故。諸縁生者。皆就眞性其自性空。
牧牛女等尚所共了知。有威神呪術藥力。加
被草木塊塼等物。衆縁所現男女象馬宮殿
薗林水火等相。誑惑愚夫種種幻事。若彼自
性少有實者。應非顛倒。故世尊言。一切法性
非眼所見。諸縁生法皆無自性。諸有智者若
知縁生即知法性。若知法性即知空性。若知
空性即見智者云云
又云。有餘復言。性空論者就勝義諦眼等處
空。便有有法不成宗過。亦有所依不成因過。
此不應理。牧牛人等共所了知。極成眼等總
爲宗故。即説彼法以爲因故。此似有法不成
宗過。亦似所依不成因過云云
又云○彼就世俗説心爲我。就勝義諦立爲
非我。無違自言。立宗過失。此亦如是。就世俗
性説有眼等。就勝義諦立彼皆空。故無過失
云云
  問。眞性言爲入有法將何
別抄云。問。眞性有爲空與彼爲過取爲眞性
爲有法。若爲取有爲爲有法。若眞性者能別
所別別體之失。縁生故因亦不得轉。以彼眞
性非縁起故。若取有爲爲有法者。彼即無所
別之法不極成失。彼此共許有爲有故。又喩
亦無所立失。如何成破。解云
分量決云。問。眞性二字若入有法。若不入耶。
答。將釋此義。略有二門。初釋不入義。後述入
義。初釋不入義者。且有四説。一依邁法師意。
論意眞性不入有法。故彼師疏云。眞性兩字
是所依之宗。有爲下十八字是能遣之量云云
二依肪法師意○故彼師唯識文義記第五云
○三依新羅太賢師○大乘心路章記中。利
見希遠法師等述賢師意。彼眞性言是能別
分非有法攝。可言有爲眞性空○四依照法
師意○義燈第四云○既云本意不取眞性爲
有法。明知眞性不入有法。後述入義者。且有
三説。一依周法師。眞性入有法。故唯識演祕
云○既云眞性有爲既是有法。明知眞性入
於有法。二依義誠師意○彼師摳要記中云
○眞性有爲四字皆爲有法。故言一分所別
云云三依興法師意。貶量第十云云云
又云唯識比
量之下
問。眞故二字爲入有法以不。答。不
入也問。若爾。如何疏云有法言眞耶。答。依
消文別於文發疑。今謂極成色有法處云眞
故等。由此故知依勝義立。不依世俗。顯簡別
故名有法言眞。不以爲有法。掌珍眞性言准
此可知。若簡別言皆爲有法者。汝執等言皆
可是有法。若許爾者。可違法有法不相離性
名爲立宗等云云
法相燈明記可勘合之
  一分言事
分量決云○問。眞性入有法者。一分義可成。
若眞性不入有法者。説何以爲有法一分耶。
答。約清辨宗。於有爲有法有二義。一有義。二
無義。今許有義。不許無義。故名一分。以何得
知。廣百論第十卷教誡弟子品。述清辨計云。
彼作是説。一法一時無義爲眞。有義爲俗。義
差別故。互不相違云云由此明知。有爲之上無
義不許故名一分。問。若爾。今云有法一分過
者。若是自相過。若差別過耶。答。有爲之言既
是極成。今取有爲之下無義。以爲一分不極
成。故是差別過。非自相過。以何得知。基因明
疏中卷。説能所別倶不極成過已云。上來三
過皆説自相。若三差別亦有不極成○乃至
説此三過意云。於彼三種差別不極成中。亦
有自他兩倶全分一分等過。准此文説。今云
有法一分不極成者。是即有法差別他一分
不極成過云云
唯識比量之下分量決可見合之
肝心云。文謂約我宗眞性等者。北抄云。彼宗
立一切有爲無爲。就勝義皆空。即有法一分
非極成過。我宗有爲無爲推入勝義非空非
不空。即違我非空也。汝不許我勝義諦中一
分有故○已上案云。疏云汝不許有我勝義故
者。汝不許我勝義諦中一分有故。此義如
何我宗有爲無爲推入勝義非空非不空。然
即勝義諦所攝有爲無爲皆有空不空二義。
今依勝義言有爲空時。此有爲者即勝義所
攝。此勝義所攝有爲無爲上有空不空二義。
汝即違我非空義。故云有法一分不極成過。
其眞性言等於有法中入不入等。大唐新羅
此間諸師異説不同。廣引本文如成唯識分
量決説云云
義演云○然於有法中有一分非極成過。如
演祕説。一分者。護法立勝義法中非空不空。
縁生故非空。無分別智是有也。遍計無故非
不空。然眞性離言絶相。不可言其空有。准清
辨。勝義中一切皆空。即違護法一分不空之
理。故云一分非極成也○清辨既不許護法
勝義中非空。故是一分不成。汝不許有我勝
義者。不許我勝義中不空也云云
要周記云。一分所別不成者他所別也。護法
不許唯是空故云一分過云云
諸記釋尤多。恐繁略之。可勘見
  廣百論比量事
分量決云。問廣百論中立比量云。諸有爲法
非實有體。從縁生故。猶如幻事。諸無爲法亦
非實有。以無生故。猶如龜毛。此二比量與掌
珍量有何差別耶。答。新羅元曉法師判量論
云。掌珍比量同廣百量等云云道證師解。此非
理。量意別故。掌珍論云。若他遍計所執有爲
就勝義諦實有。自性今立爲空。廣百第七云。
欲破外道餘乘遍計所執境相。立此二量。雖
彼二論皆破所執。而所對異。廣百唯破小乘
外道。掌彌通對大小及外道。肪法師説。珍百
二論所對無異。掌珍他言攝外道及餘乘故。
設對大乘。皆破所執顯法非實。量意同故。是
以證詳亦非盡理。興法師説云。二論量別而
不同集意。所以然者。掌珍云空。廣百非實。義
極別故。護法既言有爲無爲體非實有。當知
非謂體相皆空。如何得言成空。似量同立非
實言。若言清辨空表非實故無過者。即違此
論釋。成邪見云外道但執非實故。廣如貶量
第十卷説。三説後勝云 可見總聊&T077350;義鏡不如此釋
云 歟文軌師釋同興法師意也
平備記委解兩論差別。可見之
  大佛頂經量事
分量決云。問。菩薩造論爲釋佛經。若爾。掌珍
有爲空量是釋何經耶。答。掌珍比量即是佛
經所説量也○問○出何聖典耶。答。大佛頂
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第
五卷云。眞性有爲空。縁生故如幻。無爲無起
滅。不實如空花○廣如彼説。由此明知。佛經
所説非是菩薩自作量也。問。若爾。既是佛
語。如何古今諸大師等於此比量出諸過耶。
答。此有三釋。一釋。經就眞性立有爲空。縁生
故者。如來本意據三無性中生無自性性。立
彼以爲空○別經非謂眞俗體畢竟空。今清辨
論師協眞俗性空。偏釋契經義。故諸大師等
於彼所立量。競出諸過失。故無有妨也。第二
釋云。釋佛量意。清辨護法其意各別。清辨釋
云。眞性者眞勝義理即勝義勝義空性理也。
空性理中依他法體畢竟是空○護法釋云。
眞性者第三勝義。由此詮門遣遍計故○廣
百論教誡弟子品云。遣彼妄有故立眞空云云
清辨論師違佛本意遣依他體故。掌珍量語
雖同經而有多過○第三釋云。清辨護法倶
符經旨不乖佛意。然則清辨之空不異有之
空也。護法之有不異空之有也。立空爲成有。
立有爲成空。撃目互示紛諍之相。但以末學
門徒尋之不曉。各作異釋。故談本即無諸失。
論末互有彼過耳云云
又奧文云。大佛頂所載比量何言有過者。大
唐義學大徳。不以此經爲佛眞説。尋其義旨
與理乖故。又多改換法花誰摩等經集作此
經。又四十心四善根及十地行位僞説無量
○且就事法出其僞妄。梵云摩醯首羅天王。
唐云大自在天王。即是一王分爲二是一
僞也
舊云
功徳天女。今云吉祥天女。分爲二人是二
僞也
古訛
云三昧。今正云三摩地。翻一經時。是取新舊
二音相雜畢是三
僞也
阿鼻地獄無間地獄。是一分
爲二種也是四
僞也
開元録與後記等相違
解之文甚廣仍略畢
明憲云○故佛頂陀羅尼是佛眞説。其餘文
及比量是諸經論等説其量有過。非佛比量
有過也云云
總聊簡。八卷私記第六
  問。論云彼特違害前所引經云云爾者違
何教耶
疏云。論彼特違害○述曰。違前染淨集起心
經。論知斷證修○述曰○彼若救言。我依世
諦不説爲無。但言非實。論外道毀謗○述曰。
則同外道。外道邪見毀謗。亦不謂染淨等皆
無。現所見故。但執非實。染因不能感惡果。善
因不能感善果。以非實故。如空花等云云
燈云。論彼特違害者。據勝義諦非空不空。今
謂皆空。故特違前集起心經。又仁王般若云。
有無本自二。即棄世諦何得依勝義立一切
皆空。雖亦違前楞伽深密。在此證明即違此
經。破無爲量准前辨云云
祕云。論若一切法至菩提資糧者。問。案掌珍
論云。依世俗福智資糧二種不無。依他亦有。
今難無彼。豈不失宗。答。爲二釋。一難非實。
不責其無。即次論云。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知彼宗世俗雖有而非實也。不爾。便有他隨
一過。二就勝義。本被資糧極歸眞諦。眞諦即
無。資糧何用云云
疏上文如前
義蘊云○疏汝今説空即有違自教失者。即
違中道非空非有教也。問。護法等説有爲法
等非空不空。亦違般若等經諸法皆空。應名
違自教耶。答。彼説遍計爲空。護法亦許故無
違教之失。若爾。清辨亦言我。亦不違中道教。
深密等説非空非不空者。約世俗諦名爲非
空。約勝義諦名非不空。無違自教之失。答。我
亦有異經論明説。依圓非空。遍計非不空。曾
我。説三性倶空故。有違我不違也。深密
經説相生勝義無自性者。彼經自云佛密意
説。不可爲例云云
掌珍論云○又彼所言。若就眞性。一切有爲
都無所有。是立宗義。即謗一切皆無所有。如
是所立墮邪見者。此中宗義如前廣説。謂空
無性虚妄顯現門之差別。非一切種皆謗爲
無故汝不應作如是難云云
又云。復有餘師懷聰叡慢作是難言。若諸有
爲就勝義諦猶如幻等空無自性。即是非有。
執非有故便爲無見。彼欲覆障自宗過難。矯
設謗言。寧倶有過。勿空論者。所立量成。謗勝
義諦過失大故。此非有言。是遮詮義。汝執此
言表彰爲勝。我説此言遮止爲勝。此非有言。
唯遮有性。功能斯盡無有勢力。更詮餘義○
今此論中就勝義諦於有爲境避常見邊。且
遮有性。如是餘處避斷見邊遮於無性。雙避
二邊遮有無性。爲避所餘妄執過失。乃至一
切心之所行悉皆遮止。所行若滅。心正隨滅
云云
  問。付能立不成所立不成等三過方何
要云。破清辨似比量。宗有一分所別不成。如
論中道勝義。亦有一分違宗之失。不成如疏
中解。同喩如幻者。依俗諦。如幻有二徴。如幻
實事。非縁生故。能立不成。如幻似事。此宗非
空。所立不成。依勝義諦。彼此二宗一切法皆
不可言。非空非不空。非縁生非不縁生。何得
以空花等爲喩。同喩亦有倶不成失。名似比
云云
掌珍論云。有餘復言。所説空因若就世俗。或
就勝義。於自於他因義不成。二宗共許。不顯
差別。總相法門明正理者。許爲因故。汝所立
難。似不成過非眞不成。如勝論者。立聲無常。
所作性故。聲常論者説彼過言。分別因義咽
喉等作。或杖等作。如是分別因義不成○此
亦如是云云
又云。復有諸餘異焦惠者。別顯喩過。雖諸幻
士非實士故説名爲空。然彼幻士自性不空。
有虚妄現士相體故。由此道理。如先所立句
義不成。喩不成故。今應詰彼。此虚空現幻士
相體從縁生不。彼作是答。此從縁生。若爾。何
故復生虚妄。以如所顯現不如是有故。豈不
眼等亦從縁生。如所顯現不如是有。同喩成
故。性空義成○汝今分別法喩別故。便成分
別相似過類○如勝論者。説聲無常。所作性
故。譬如瓶等。不應難言。瓶等泥團輪等所成。
可燒可見棒所撃破。可是無常。聲既不爾。應
非無常。此亦分別法喩別故。亦成分別相似
過類云云
上下文至要尤繁。必可被見之。又可見道詮
私記
分量決云。問。如幻似事是喩所依。取幻之上
縁生義空義。方爲喩體。如何今云如幻似事
此宗非宗所立不成耶。答。樞要意者○似事
幻上空義是虚假之空。所立宗上空義是空
無空。既二空別。如何虚假之空成空無之空。
故所立不成過。問。似事幻上空義是虚假之
空故不成宗。空無之空者瓶上無常是打破
無常。如何能成聲上縁息無常耶○答。護法
不許勝義幻體空。故清辨同喩有他所立不
成之失。此量共量。故顯意者。護法論師約勝
義諦不許幻體是空不空。既約勝義。幻體之
上無空不空義。何能得成所立空宗。故同喩
中有他所立不成過○問。因明疏中卷云○
故因喩之法皆不應分別等云云今此類亦爾
○答。依簡別惠。同喩之上空不空義。調然顯
然。非是分別空不空義。故無妨也。余之二過
思准可知云云
肝心記云○樞要之文。因明疏並疏主説。如
何相違。答。有説。樞要作假設難。理實不爾。
故無妨也更勘文
平備記云
  問。西明意釋依似比量文中觀心論阿
頼耶識無別有性量云云燈師何破之耶
燈云。西明云。依清辨造中觀心論入眞甘露
品中説。阿頼耶識無別有性。眼等六識所不
攝故。猶若空花。護法今破。然彼比量有三過
失故言似比。宗依勝義勝義説無第八。有相
符過。亦有立已成過。若約世俗。有違教過。因
有共不定○爲如色等是有○今謂不爾。要
集雖云三藏所説。然恐傳錯。何者。諸大乘經
清辨同信。勝義諸法空。世俗諸法有。何獨偏
破中宗第八。設依勝義。即無違教失。教依俗
説。何得相違云違前經○文廣
可見
  問。清辨論師意於世俗門可立八識耶
燈云如上
無垢稱經疏三云。經如佛所説至有情清淨。
替曰○空理義云。此引俗諦教。心謂六識。不
説有八。心若實有。有實罪者。即有情雜染。心
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清淨。應理云。成唯
識説。心謂第八識。有情謂五蘊假者。此依彼
心而假建立云云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七廣解之
  趣生證
  問。大乘意阿修羅五趣中何
又方問。樞要中阿修羅天趣所攝云云
何論説證之耶
樞要云。趣生中言五趣者。佛地論説。以阿索
洛多諂詐故説爲非天。有諸經中開爲二趣。
實則天趣。故五趣也。余經亦説。通鬼趣攝。隨
順理故。或佛地論約多分義。實通二趣。如法
花第一抄云云
繼徳記云勘佛地論。都無有此所引之文。但
瑜伽第四卷有此文○恐謬引也云云
玄賛二云。經有四阿修羅王○賛曰。梵云阿
索羅。此云非天。索羅者天之異名也。阿之言
非也。多諂詐無天行故名曰非天。如人不仁
亦名非人。瑜伽佛地論説爲天趣攝。雜心名
鬼趣。正法念經是鬼畜趣。伽陀經説鬼畜天
三。有云。羅睺阿修羅是師子兒。畜生所攝。今
依大乘。瑜伽爲正云云下文
同之
無垢稱疏二。上生疏等。不過此釋歟
瑜伽論第四云。又諸非天當知天趣所攝。然
由意恚多懷詐幻諂詐多故。不如諸天爲淨
法器。由此因縁。有時經中説爲別趣。實是天
類。由不受行諸天法故。説爲非天云云
同抄二云。又諸非天天趣攝者。諸教不同。如
法花第一疏會釋。今依大乘。此文自會。唯是
天趣。佛地論説與此文同云云
佛地論六云。經曰。如世界中五趣可得○論
曰○諸阿索羅種類不定。或天或鬼。或復傍
生。故不別説云云
清邁疏五云。伏難云。既有阿索種類。何故但
云五趣。不説阿索洛趣。故今答云。諸阿索洛
○故不別説也。如毘摩質多阿索洛。是天
所生。言或是天女羅候阿索洛。從師子生故。
言或復傍生。諸阿索洛其男多醜。故或是鬼。
所以言種類不定云云
花嚴略記一下云。今約阿修羅亦云阿索洛。梵
音梵變可。婆娑譯爲非天。佛地論言天趣所
攝。以多行諂媚無天更行故曰非天云云此釋同
樞要玄
賛等可
翫之
  問。護法正義意可許生得善趣生雜起

論云。謂要實有。恒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
生。非謂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
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
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云云
疏云論非異熟法至趣生法故。述曰。下遮余
非。四義遮也。即第一遮此有二意。一者總簡。
謂除第八識外。皆是非異熟法○二別簡。下
簡生得善・別報心心法・及色・不相應行已。今
此中雖復總言非異熟法。在下所簡外。謂餘
加行善・及染汚・餘無記心心法・長養等流色
○即是四因中第四無雜因簡。此從下向上
解○論諸生得善至而不恒有。述曰。即第三
遮○及意中別報者。雖遍趣生起時無雜。而
不恒有○即第二恒因簡云云
要云○生得善及意識業果起無雜者。如生
得善。雖此欲界。亦有定屬趣生。名無雜。不
爾。唯意業果無雜。此相從名。非實無雜。此解
爲正。通五趣得果故。意異熟者。此師不許諸
趣轉受。唯本處歟。或多分故。亦有實異熟依
異熟轉受故。意中業果是護法文。生得善者
餘師義。合之一處。然非准的
繼徳記云○言如生得善以下解論意。此有
二釋。第一解意者。諸生得雖此同欲界。而亦
有定屬此趣生。所以名無雜○言不爾唯意
業果無雜等者。是第二解○此生得善相從
名無雜。以從於業果故。非實是無雜也。於二
解中。此後説爲正善○言或多分故者。是第
三解○唯本趣生處受無雜。理實而言。亦有
意識業果異熟。依第八異熟識而轉受也。如
依人趣第八異熟而受餘趣意識異熟。三解
中。第二解爲正。故論所云諸生得善意中業
果起無雜者。意中業果護法文也。生得善者
餘難陀義也。與護法文一處合之説無雜也。
義既然故。非以此生得善無雜之文而爲准
的也○引常
勝釋
燈云○其生得善四義具幾。答。決定有二。謂
實及遍。定闕恒一。無雜二説。一云。約界不
雜。據趣雜亂。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
業。由生得善感彼趣報故。然論云。諸生得善
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無雜亂者。
異熟是護法文。生得善者是難陀師義。與護
法文合説無雜。據護法正義。許生得善雜。二
云不雜。由在人中造作善業。撃彼舊業感餘
善報。非在人中起彼天中生得善業。二説前
正。以同欲界無定所屬。如煩惱等○如下
抄之
周記云。燈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業
者。問。生便即得名生得。今既未生。如何言
得。答。生便得者。不約感果。今據感報。未生
亦得。不爾。如何感天等報云云
對法抄二云。生便善法宿習爲因。纔生即得。
自體名報。或與報倶。從依名報云云
疏六本同之釋對法報教
證智等文
又補闕章有此意歟。可
勘之
大乘義章八云五陰義云。生得善者。一切衆
生無始已來曾修善根。未起邪見斷滅已來。
此善相續。生便得之。名生得善○方便善者。
於現在世。近友聞法。思惟修習起諸善根。是
方便善○問曰。方便與生得善。同是現在起。
有何差別。釋云。此二分齊難知。但由宿習住
性。能起是生得善。因他教化聞法。思惟力勵
起者。是方便善云云
對法論勝莊疏二可見之
燈五論六云。問如八難身等所起信等。入見道
已。彼身不受。信等起不。若不起者。是何斷
收。若許起者。無所依身。如何得起。答。二解。
一云不起。不生斷攝所依無故。一云得起。依
現身故。然應分別。生得者不生。無雜亂故。方
便者起。許雜亂故○或異生得。界雖無雜。趣
許雜故。如人中造生天業等。通生得故。前第
三云不難亂者。據界地説云云
得非得章云
  問。五趣惑業各別歟
燈云。○以同欲界無定所屬。如煩惱等。又解。
五趣亦別。以定異因遍諸法故。雖然起雜。
問。惑業生三雖同一界。五趣應別。不爾。豈可
是人趣中不善業於他趣受。若云非定屬。亦
應報無屬。若許報無屬。應無五趣別。如業煩
惱故。若言報有屬。惑業亦應然。道理稍難。智
者思擇以惑業二隨報定勝。順定異因故云云
祕云○問。招三塗業起必人中。此之業惑而
屬何趣。若屬於人。豈可人業招三惡耶。若屬
三塗。感三塗業分別惑發。彼無分別。何得屬
彼。答。相傳兩釋。一云。既人等中造惡趣業而
感彼報。能招業惑故屬於人。以三惡趣無分
別故。二云。雖於人趣起彼惑業。惑業還屬所
招報趣。不可異趣業惑招異趣果。而言惡趣
無分別惑。據不現説。不障成就。詳曰。二皆有
理。且依後釋。如於人中起上界業。業屬上故。
又人中業爲彼遠縁。亦應無失。如因欲善得
上定故。若依前釋。闕定異因云云
要云
燈六論八云。問。許業異熟移轉異受。如何十
因立定異因。答。非説諸業皆名定異皆可移
轉。但據總報定業界地趣異。立爲定異。不定
別報許移轉於異趣受故。同地總報不妨異
受。如生淨居。故雜集云。如欲界中餘趣圓滿
善不善業。遇縁轉得餘趣異熟。不説引業。又
圓滿業所得異熟有共不共。如鹿王膊師子
臆等爲共。通善惡趣故。頂肉髺雙佉大通人
天趣。立定異因。轉餘受業。各據別義。皆不相
云云
論第八上下文。疏。縁起經上。伽論五十六。已
上諸文並如第八卷十二有支抄。必可見合
之。疏七末。伽抄第一第四。玄賛四上下文。疏
八本八末。法相要覽第四。百法論演義抄三。
已上諸文又如第七卷四縁義文集
  問。付於界地趣生分別惑業苦同處異
處。旦能發無明與所發業及所感果。爲
必同處。將如何耶
燈云如上
釋瑜伽記五云。其愛有二種。一見所斷。以不
伏故。亦得生。亦言隨生繋故現起。二修所斷。
以已伏故。不得生。亦言隨地繋。不得生。愛既
如是。餘三皆爾備如
是説
最勝遊心決中卷云。又釋。修惑隨地繋。上定
能伏下。見惑隨生繋。上定不能伏。問。若隨生
繋。何文爲證。答。依縁起經。愛取兩支自界所
行有分齊故。不能通發福等三行。欲界見道
所斷無明。通能發起福等三行。依彼經文。即
隨生繋。若不隨生繋。云何欲界見斷無明發
不動行。又以三種道理。證彼見惑是隨生繋。
一以不障上定爲證。若隨地繋。應障上定。猶
如修惑。既不爲障。猶如末那。是隨生繋。二以
頓斷爲證。若此見惑隨地繋者。應如修惑。九
地別除。云何頓斷。今既頓斷。猶如末那。是隨
生繋。三以依教生爲證。依瑜伽論見道所斷
分別煩惱。既言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起
不如理作意。方生此惑。若九地別繋。無色見
惑。云何依教。由此故知。先在欲界。依教而生
無色。由隨身繋。即於彼地近雖無教。據遠而
説亦依教也云云
煩惱上下相起文。并論第八卷等。處處抄之。
可見合
  問。異熟無記六識趣生可難起耶
疏云。論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
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述曰○此唯六意
識中者。五識雖亦無雜起者。無色全無。如前
類遮。非此所説云云
燈云○問。若許第六異熟無雜。如殃掘摩・阿
闍世。轉異熟於餘受。何得不雜。答。據五識
説。非第六識。又已解脱聖人身中無苦異熟。
經説有者。現業果化。設非無學。見道惑亡。因
無果喪。設有苦者等流増上。非是異熟。如地
獄樂云云
上文云。五識唯實。闕餘三義○異熟無記或
容有雜。如地獄等受等流樂。如在人中受別
報苦。據界無雜。趣即有雜云云
要云如上生得
善下抄之
玄賛三云○鴦掘摩羅火焚身○爲現惡因必
有苦報。由此聖者有現受苦起。後教故或苦
異熟無學不受○受彼苦者現居有學。由未
離欲定成無學。故與其名○或無學苦非是
業招云云
攝釋云○議曰。疏中初釋於理爲勝。經中明
言是羅漢故云云
論五云。問。如苦極故意有苦根。地獄之根
人中迴受。如賢愚經第十二卷説。鴦掘摩羅
人中得阿羅漢果已。被火燒殺。彼極苦根人
中有不。有解。地獄人中唯受四處或五處。不
受六識果。唯識十證中云。意中業果雖起無
雜○五根六識並不得。又解。論據非懺悔及
入聖者。趣生無雜。從多分故。非迴受者。故六
識並可通迴受。六識之中皆受苦故云云
周記云
  生死證
  問。論中述生死位無第六識之義出二
説。初依惛昧因。次依或因五識等三因。
爾者難陀論師意存何義耶
論云。謂生死時身心惛昧。如睡無夢極悶絶
時。明了轉識必不現起云云
疏云○此位身心倶太惛昧○如睡無夢。即
五位中無心睡眠極悶絶時○量云。即生死
位明了轉識必不現起。身心惛昧故。如眠無
夢等云云
論云。有説。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境。或因五
識。或因他教。或定爲因。生位諸因既不可得。
故受生位意識亦無云云
疏云。下第三破大乘異説○此叙宗也。五種
轉識生死定無。大小教同。然諸賢等於此無
諍。唯第六識今應分別。意識取境。凡有三
因。或因五識。隨縁五塵。或因他教。別生解
故。或定爲因。境界殊妙。死位既同。以惛昧爲
因。故無異説。唯於生位。更増此釋云云
上文云○此中所以惛昧爲因解生死時無轉
識義。諸賢共禀衆教同説。次難陀等無量論
師・正法藏・勝軍師等。特以爲佳。恒用闡揚殊
増智慮。名光月氏。譽美方今。無識之儔同遵
南指。唯我大師至生微破。及其披此。更益前
非。如次論下及制惡見中正陳其義。今諸釋
既備。勝義雲集。群賢叙之盛當所指云云
祕云。疏次難陀等至譽美方今者。此擧信彼
惛昧因人。對上諸賢。故云次也。疏無識之以
儔等者。此乃生下大乘異説信彼之人。或難
陀等下。總明是信大乘異説。前釋爲正云云
義蘊云。次難陀等無量論師下。生下論文。由
三因故意識取境云云
西明疏云。有説。五識至意識亦無者。此下第
二破異師説○此是難陀計云云
別抄云。問。難陀師但以無三因生位不起意
云云
  問。攝大乘論中難餘部所立細意識。依
染汚故。時無斷故云云爾者以今此二因
可立比量耶
疏云。論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極成意識不如
是故。述曰○謂彼計有二意識生。一麁二細。
細者受生命終倶不可知。異麁意識。無著攝
論本云。應二意識倶時轉等。又依染汚故。時
無斷故。意識所縁不可得故○攝論諸師未
悟此文。由不曾見唯識論故。無二意識並生
論者○又因明法因有三相。依染汚因。時無
斷因。闕無同品定有一相。非正比量○前二
返顯以理直逐。不爲比量。何得誤徴。今此論
言極成意識不如是者。即彼第三因。文雖不
同。義勢是一云云
祕云。無著攝論三因破之。此論但一故。彼論
第三云。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
道理。依染汚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縁不可得
故。無性釋云。依染汚者。由立宗門。顯與彼法
自相相違。謂共決定故有三釋。一云○二云。
大乘立和合識非是意識。爲宗法門。小乘所
立是意識性爲法自相。依染汚因違彼自相。
三云○初和合識有法宗上有二種法。一依
染汚。二非意識○由此依彼染汚之言。望於
論主自立即宗。若望破他即是因也問。破他
云何。答。量云。初和合識非是意識。依染汚
故。猶如命根。詳曰。第二理勝。以本論云又即
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汚
故。故知依染但名爲因。是意識性不應理者。
乃是宗法○又無性云。如是結生相續時識。
於一切處・種類・時分。皆依染汚。即中有攝後
心爲依。此所依心生有爲境。於一切處・種類・
時分。是染汚故。能依之識非是意識。由此越
於意識法故。或有説。言與四煩惱恒相應心。
名染汚依○問。二師何意致此不同。答。無間・
倶有二依不同。各隨取一○時無斷者。無性
釋云。由異熟性時無間斷。由此亦是是遮意
識性。釋曰○若是意識時有間斷。初和合識
即不如是○意識所縁不可得知者。無性釋
云○若是意識決定可得自所縁境。謂可了
知○故非意識。釋曰○詳曰。觀論本釋。量無
明文。所以疏主斷前二因但直責也。古徳以
彼命根爲喩而立其量。量如前辯。喩既論無。
不假爲量。又自第八亦不得成。他量破云。初
生時識非是第八。依染汚故。猶如命根。彼此
既同。何能遣過。由此故知。直責爲善。可或可
作量。論示方隅。略不言喩。我宗命根不定異
八。汝命根喩所立不成。由斯作量理亦應通。
義既多途。任情取捨。時無斷因。亦可以彼命
根爲喩云云
  識名色互爲縁證
  問。論中識縁名色。名色縁識云云爾者今
此名色與縁起所攝雜亂。名色支爲同
將何
論云。又契經説。識縁名色。名色縁識。如是二
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倶時而轉。若無此識。
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
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依
而住○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説誰
爲識云云
疏云○瑜伽第九有二義解。一云。倶有依根曰
色。等無間滅依根曰名。隨其所應爲六識所
依。依止彼故。乃至命終諸識流轉。此解即通
大小。非此所諍。便助彼宗。非欲自解○第二
解云。又五色根・根所依大種・及根處所彼能
生大種曰色。所餘曰名。要由有識執受諸根。
墮相續法。方得流轉。即同此解。故小無解
又云○若彼難言。汝亦七日無五識身。彼名
中識其體是何。第七識也。又除初念餘時亦
許第六識起。意識即是名中識蘊有何所違
燈云。問。此中所説識與名色。爲據種説。爲據
現行。答。二倶何失。二倶有過○答。名色有
二。一十二支中所説名色。二汎爾名色○若
汎爾名色但云名色。未必名支。設名爲支。即
通假實。今此中説汎名色支。名中識支即第
七識○然釋此經文總有七釋○七大乘師復
有三釋。一依此論十二有支當起位説。二依
瑜伽第九所説。復有二解。如本疏明。三依汎
明名色支説。今此論意約汎名色。不依瑜伽
第九二説及下縁起。皆喩不成。然有解云。依
瑜伽後説名中。非必具四蘊故。亦取束蘆而
爲喩故。此亦不爾。同上座等過。本疏雖云瑜
伽第九二解意同於此論。意亦取七爲名中
識。彼論第九但云所餘曰名。不遮第七。故束
蘆喩善得成立
伽抄四云。名色中○成唯識説除三因餘因
皆是名色種○此説五支不雜體性○經説名
謂非色四蘊。色謂羯刺藍等者。此依雜體非
説別體。不爾。如何得成五蘊。或通依非異熟
名色五蘊説。初生更互爲縁。第七識等名名
中識故。若雜體者。唯識亦云或名色種總攝
五因○如具彼疏釋。此等唯種
玄賛第七同之
最勝疏六云○然契經言。名謂非色四蘊。色
謂羯邏藍等者。亦依當現及汎名色。非正名
支。如説識與名色更爲依。猶如束蘆。亦依當
現及汎名色説。名中通説第七爲名。不爾。束
蘆不成故。又復據實名色支體。名但二蘊。受
爲受支。識爲意處。論説名色六處非假非雜
故。又云除後三因故。若爾。如何云名謂非
色四蘊。此亦不違。前已會訖○故經中云
名謂四蘊。即約總名。若分五支。即據別説
疏八本云○四名色支者。有二種體。一者一
切有漏五蘊皆是此體。通異熟非異熟。如九
十三説○大論第九云○此論下云。或名色
種總攝五因○通取三性以爲體也○若約名
色不相雜亂説此支者○故此二體寛狹不
同。前體即是四蘊名名。色蘊名色。汎爾通釋。
即體相濫。後名色五種各別可有差別
祕六云
  問。付雜染逆觀縁起。且可有自老死支
至識支退還之義乎
燈云
瑜伽九十三云。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
自於諸諦起正觀察。爾時爲欲歴觀苦諦。由
老死支苦所攝故。於縁起逆歴觀察。當知此
中由三種相○復次○依縁起門逆次而入。
先縁後際苦諦及後際苦所攝集諦。未爲喜
足。遂復觀察後際集諦因縁所攝現在衆苦。
謂遍逆觀受觸六支名色與識。當知此中觀
未來苦是當苦諦。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
來世苦之集諦由誰而有。知由從前集所生
起識爲邊際。現法苦有既知從前集所生起。
不應復觀此云何有○復次○謂從後際苦逆
觀現法前際苦集。名色縁識。識縁名色。譬如
束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云云
同第十云。問。何故菩薩觀黒品時。唯至識
支。其意轉還非至餘支耶。答。由此二支更互
爲縁故。如識縁名色。如是名色亦縁識。是故
觀心至識轉還。於餘處中無有如是轉還道
云云
補闕章中云有支義問。何故苦集之觀至識而
還滅道觀越行而至行。答。苦集相續一周便
還滅道斷除所以至行云云
伽抄云。還滅品中名色非是識還滅因。不由
名色滅識支亦滅。但由識滅名色必滅。至識
不還更進觀行乃至無明。無明滅故行乃隨
云云
  問。付九十三卷第二復次。且既知從先
集所生起者。指行無明云先集歟。當愛
取有歟
補闕章中有支義云。於中別分若准作苦集觀。
老死苦果有二因集。一麁近即生。二遠細因。
謂愛取有。觀現生能生老死苦果。謂觀愛取
遠生當來老死苦果。如是觀苦果從集有已。
即觀集從誰有。謂由苦苦果從誰有。謂識等
五。即觀苦果復從誰有。還由思業即取愛有。
更不別觀無明行不異犯取有。是故苦集二
諦觀齊識退還
攝釋第四云○故瑜伽論九十三云○言既知
從先○此云何有者。釋此須逆觀但至識支。
不觀過去行無明支之所以也。前已推後際
有。取愛等三法依先集之所生起。現識等五
准知。識等即是過去無明生。不應復觀識等
五支云何而有。由觀至識更不觀行及無明
支。名爲退還云云


論第四卷本文抄十六目次

  四食證
定果變段食
雖名通定果
有漏定所變香味
思食體
觸食體
希望爲相
大乘法味
  滅定證
細意識
世友問論
與意許宗
語業界地
設兼引大
等取有觸
雖思分位
  染淨證
心清淨故
生天後報業
難經部師


論第四卷本文抄十六

  四食證
  問。付四食證廢立。且上界定果變可有
段食耶
燈云○問。業果上地無。段食唯欲繋。定香
味上有。段通色界繋。答。設菩薩等變假無食
用。設有實用。據爲増上。引生欲界有情所變
香味觸三。而以爲食。亦不取本質。故不通上。
問。何故欲界變段食即許通質相。定等變段
食唯相不通質。答。欲界有漏性是食。同界通
質相。定起無漏性非食。異界不通質。問。定果
唯第六變。可成無漏。通亦撃第八變。故應有
漏。答。第六變者可是無漏。彼自第八縁彼起
相即是有漏。然爲下食是第六變者。非第八
變。而第八云前七非八所杖質者。據見分説。
設通相分。據業力説。定通不遮。又解。設第八
變爲下食者。爲縁起食。而體非食。又解。言唯
欲繋。據業界説。若通定起亦許上繋。然法師
意取初解正。問。如他通等引○如下
四食章云○第一三界者。顯揚第一・瑜伽第
五・唯識等皆言。由觸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
界有情安住。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安住。
欲界有眠及婬欲故。必資段食。餘界不爾。此
依散境。定境通三界。至下當知○第三三性
攝者。段食唯無記。散位三境共性定故。能造
所造本性定故。法處三境若爲食者。自識所
變第八識境亦無記故。若依意境遠資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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