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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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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五
 (頌疏論本第二十五) 
如預流私有差別 惠云。預流有七生。及家
家那含。隨信法行。有一億七萬七千三百九
十人。第四無學亦有差別
一者退法 光云。謂遇小縁。便退所得。
思法等遇小縁退
二者思法 光云。謂懼退失所獲功徳。以
刀扣頭。恒思自害
寶云。正理論云。恒作是思。勿遇病等。便於
正念。有所忘失。於加行中。數有慢緩。由此慢
緩。令我有退。由斯籌慮。起自害思。或由艱
辛。方退勝位
三者護法 光云。謂於所得恐退失。故喜
自防護 寶云。正理論云。具有一類。恒於
時愛心解脱中。繋念現前專精護。彼作是念
言。我且未能修習練根達安住法。但於時愛
心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護 如是種
類。名爲護法
四者安人主法 光云。離勝退縁。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増進。多住自位
 麟云。此性無進退二勝縁。即安住。遇
二勝縁。即或進或退
六不動 光云。不退動故彼中無退
寶云。正理論云。謂有一類。根性殊勝。於行自
在。於斷煩惱隨煩惱中。得方便智。不爲一切
隨順退法之所傾動
此五總名時解脱 光云。此五種總説名爲
時愛心解脱。恒時愛護所證得法故。名時愛。
及心解脱煩惱縛故。名解脱。具斯二義。名時
愛心解脱 又云。具足應言待時解脱。略
縛言。但説寺解脱
時有六種 光云。由此鈍根。要待勝時。方
能入定。言勝時者。謂待資具。資具有三。一好
衣。二好食。三好臥。無病處即是好處。等謂
等取得好説法及得好人。如是六種勝縁。合
時方能入定故 麟云。好衣時乃至第六。
亦須言時。章中略也
後不動種性 後意當頌後不時解脱後言
也 麟云。謂於六中。不動性最居後。故但言
其後。表是不動。此中無退故。名不動。貪等
盡故。名心解脱。不好衣等時故。名不時。故
論云。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縛時勝縁和合
退法種性中是先有 麟云。以退法性。最
是極下。無有先。非此性而後成也
謂有先來是思法性 光云。謂有先來學
位。是思法姓。後至無學。亦是思法種姓。或有
先學位。是退法性。後至無學位。練根成思。如
思既爾。乃至不動。隨應當説
但約容有建立此名 問。約容有者。退法
非必定退。若遇退縁應退故。名退法云云而上
界無容退理。容有義不成。猶上界難有六性
乎 答。上界無退縁故。不退。云然。非不動
性。猶是退法種性人故。上界有六性。退法名
約容有爲言 麟云。問。既無此四。如何言波
有六種性。答。波雖不退。是此性人故。名退
第三明性果退 明種姓退・果退也
釋曰不動種姓 此一段分爲二。初明性果
退。二述異説。初明性果退中又二。一明種姓
退。二明果退。中又二。初正明果退。二通伏
難。可知之
不動種姓必無退理 光云。六種性中。不
動種姓。必無退姓及退果理
退法等五皆有退果。思法等四或有性退
或有果退 此且表置果退・性退也。一從
雖倶有退然並非先言先。解釋云。至學無學
隨所成堅故。二道所成思法等四。非退性果
倶云也。思法等四。有學位。練根思法等性。
至無學位畢。無種姓退。又至無學位練根故。
學・無學二道所成故。性・果不退云也。先ト云。
果法等四有學位。根練不退種性。云先也。學・
無學二道所成中。有學種性不退先故也。一
若於無學退法等性○此名非先。是容有退。
唯無學道所成故非先ト云。退法先有學位
不練根。思等四種性唯至無學道時。思等
四種性修練。一道所成故。退法非先有學所
成。退果云也
頌言非先不攝退法也 退法唯無學一道
所成。非先有學位爲思等四種種性練根故。
不種非前句退法云也
學無學道所成堅固故 麟云。謂二道資持
極堅牢故 尋。有學位一切退歟 論云。
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姓。彼從此姓亦
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
此名非先 古定。筅有學位ヨリ思法等故。
無學位マテモ思法等ニテ。二道所成ナルニ云也
以上古
以唯無學道所成故 本義。問。一道所成
思法種性阿羅漢。退住學位時。必退思法種
性歟。答。一道所成思法種姓阿羅漢者。退法
種性人。證阿羅漢果。果後修練根。作思法種
姓之類也。而今此人起煩惱。退阿羅漢果。還
住學位時。不退思法種性者。先在學位。爲退
法種姓。還退住學位之時。爲思法種性者。是
勝進非退故。付應是進非退之過。必退思法
種性云也。光云。先時學位。是退種性。今退
住學思等四性。得勝種姓故。應是進非退
以上本
義抄
唯先退法有退果義 二道所成不退。名
先。一道所成退。名非先。而退法先ヨリ有退果
義。爲簡此亂。謂退法退非先故非退。性是退
故退也。非先言不攝退法爲言 麟云。退法性
雖必先ヨリ有。而亦退果故。非先言年。一望思等。
不論退法也
依薩婆多宗 出異説也。古抄云。義章抄物
乘戒上人四果退不退事。集道藏疏・光師・圓
暉等釋。訶梨跋摩四果不退也譬喩・上坐
等同之
二薩
婆多。初果不退後三果有退也正量部
同之
三初果・
第四果不退。中間二果有退經部幷倶
舍義也
第四果
不退前三果退摩訶僧祇・彌
沙塞等義也
頌疏意云。中間二
果。次第證人。有亦退義。超越人。定不退之
也。超越二・三果人。雖不退先所得果。退後不
得也。超越斯陀。退後二果。超那含。退第四果
等也。不退前所得故。定不退初果也以上
古抄
唯預流果畢定無退 論見惑不退修惑退
義在之 寶云。第二釋見惑不退。前由惑所
縁無事・有事斷有退不退別。此釋由所知境
理・事不同退・不退別 古云。四諦理審
實不虚者故。聖慧見定證之故。更無
退也。修道惑迷事故。事浮虚物。定メタル事無
之。先惑ヲハスレトモ。又別事法アテレト
事無之故。退也。所論迷事不定
故。不退也以上
若依大衆部 麟云。以預流煩惱惑未中盃
聖解未滿故。所以退。羅漢煩惱惑已盡。聖解
已滿。無有退 古。此師意。前三果皆有
退云歟。依煩惱未盡聖慧未滿由故以上
依經部宗 惠云。經部説。初・後聖道所證
不退。中間二果。若無漏證。亦不退。有漏道
證。即許退也 光云。論主意明經部故。言
彼説應理
約現法樂住有退不退 古。現法樂住者。
遊觀トテ智品自在ナルカ故。此シテ遊也。現法
住退シテルハ作。退法也以上 光云。經部
會釋。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説利養等亦障
阿羅漢。雖有此言。而不説退阿羅漢果無漏
法。但説退失現法樂住有漏諸定 義章述
成實意云。所有聖徳一切不退。得有退者。
但退禪定此退有漏定。不退無漏定也
退此靜慮名爲退法 光云。然由利養等擾
亂過失故。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失自在不
成就。故此退自在。謂諸鈍根。若利根。於現法
樂。則無退失。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故。名第
一退法。無退故。名第六不退法
思此靜慮 古云。思此靜慮失。名思法。
無思名不思法。即第六不動也。餘准之以上
安住靜慮名安住法 光云。問。第六不退。
亦名不動。第四安住。但三義相似。何差別耶。
非練根得至三種差別者。經部答。不退是本
性得。非由練根。若練根得名爲不動。此二所
起有漏功 徳殊勝等至。遇縁不退安住。但於
已住有漏諸勝徳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餘
勝有漏諸功徳生。後復引生。從彼可退。
三差別
有學與異生種姓有六 光云。由先凡位有
六種故。有學有六。由先有學有六種故。應果
有六。見道速疾無起加行。餘位得起。能修練
根。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位
 又云。婆沙第七云順解脱分。亦有六種。
謂退種姓乃至不動種性
論云如契經説 光云。依經問起。如契經
説。我説。由斯所證四種根本靜慮増上心所
住現前法樂。隨一現行。餘名有退。所得不動。
而言無退。如何不動法現法樂住
四種増上心所 四種四根本靜慮也 光
云。心所謂定。或勝心所。故婆沙八十一云。
如契經説。有四種増上心所現法樂住。問。何
故名爲増上心所。答。此心所即三摩地。無三
摩地。具大勢力。有大功用能成大事。能如根
本四靜慮者故。此獨名増上心所
二未得退 尋云。未得退者。名自種姓功
徳未得之歟。爲當指勝種性功徳歟。答。自種
姓功徳未得之。名未得退。亦指勝種姓功徳。
名未得退也以上
利謂不動羅漢 光云。利不動阿羅漢・獨
覺。於三退内。有後受用中未得退。亦於勝己
不共佛法殊勝功徳猶未得故
約受用退非餘二退 麟云。問。既言利根
羅漢有中・後二退。今何故唯約受用一退通
此難耶 答。泛明不動羅漢。通望一切。有未
得退。今既言已得四種心所故。無未得退。但
不可四種頓現前。故受用退
既許退果。爲更生不。又退果畢命終更受
生歟云也
一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又果退
ナハ惡事等ヲモ歟云也。慚愧増故。不作惡
事等業答畢
一切果退須臾必得 光。問。退果不命終。
何故退向即起有命終。答。如婆沙六十一
云。復次根本果位具五因縁。一捨曾得道。二
得未曾得道。證結斷一味得。四頓得八智。
五一時修十六丁相。退果時。若未還得。無命
終。向中不爾故。退彼時。雖未還得。有命終義
 惠云。正理論説。不淨觀無貪爲體。從此
入聖有退。持息念入聖。無癡爲體。無退。無癡
即是慧故。又三洲有退。有退縁故。六欲天無
退。闕退縁故。又樂定退。樂慧不定 若命
終者。修梵行果。應非安穩委信處。若退畢
命終。既梵行已立果成畢。至安穩處。備應供
海給。若命終畢。如此徳難信也云云
又住果位 光云。釋下兩句
猶如初得阿羅漢果 光云。正理論云。然
無學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數有頂。若
有學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上界見所
斷。由彼但與隣得果時道相似故
學一者 本義抄。問。有學練根。世・出世二
道所成也。尤可有久習義。何不用九無間・九
解脱道耶。答。證得聖果種姓決定之後。障根
無知。久障勝種姓。鈍根種姓。久串習難轉故。
用九無間・九解脱道爲言有學練根。雖世・出
世二道所成。凡位種姓。是未決定。不同聖位
種姓學・無學道聖所成久串習。故用一無
間・一解脱道云也。儺云。退法種姓無學聖者。
修練根作思法。重修練根作護法之時。彼思
法是一道所成。無有久習義。不可用九無間・
九解脱耶。答。退法種姓無學聖者。修練根作
思法。重修練根作護法之時。彼思法雖一道
所成。護法種姓之障ヲハ。退法之時成就之。思
法之時成就之。故此障是久習之源也。成就
此障故。彼思法種姓。可有久習義也 習久
習者。指鈍根種姓歟。爲當云能障無知歟。答。
久習者。指鈍根種姓也。但久習能障無知故。
鈍根種姓者。久習義也。故習久習之源。亦由
能障無知故。久習之義邊可有歟 問。練根
委意如何。麟云。又正理云。以何等故。名爲練
根。答。調練諸根令増長故。謂道力故。令根
相練。捨下得中。捨中得上。漸漸増勝。名爲
練根。故練根名。目轉根義寶所引同之
尋。轉思等成護云成利乎 惠云。問。轉思等
成護。如何所成利。答。無知多品。未能總除
故。不成利。但是轉彼劣性。成就利根。名轉
根不是拾劣別得利根也
無漏者 光云。此據無間及解脱道。言唯
無漏。若據加行。通有漏・無漏 麟云。此明
聖者故。唯無漏。若凡轉根。理應有漏 明
眼抄。問。中間二果以有漏道證之聖者。何以
有漏不練根耶。答。不染無知難斷歟。斷惑通
以用有漏故得果。其轉根者。正爲轉無漏根
故。有漏不能以上
依人三者 光云。唯於三洲怖畏退故。修
練根。北洲惡趣無聖道故。餘天趣中。雖有聖
道。而無退故。不修練根
天趣中無 本義抄。問。設雖天中無退。既
有六種姓差別。何不修練根乎。是以二道所
成思法等。聖者雖無退失。亦修練根。見相例
可同之 答。修練根事。恐退失故也。六欲
天中。都無有退故不修練根。尤有其謂哉。但
於例難者。彼有學位一道所成之時。容有退
故。異六天中都無有退。故修練根也。以上本
 或抄云。二道所成思法種姓。雖無退失。居
人趣退處故。修練根。天趣非退處故。不修練
以上
依地門也 惠云。初二果依未至地。第三
果依六地。初二果。轉根與得果地必同。後二
果或同或異也
夫轉根者 光云。若住果轉根。即捨果得
果。若住勝果道轉根。捨果及向所得唯果。由
斯不定故。説容言。心唯欣果。所以所得唯果。
意總棄劣。所以捨通果・向 住果轉根者。
捨前劣果。勝タル替所得スル也。向道轉根
者。前劣果・向共捨之。所得唯果也。果所欣
故。必替所得シテ持之。向ヲハ替不シテ持。後起勝
果道歟
一名不退 論云。非練根得。名爲不退
本義抄。問。此是本來第六種姓類歟。答。異生
種未定故。不可有本來第六種姓類也。但
於非練根得之論文者。非無學位。始得不動
故。云爾也。全非云有本來第六種姓類以上本
由下下等九品根異 下下退法下中思法
護法中下安住中中堪達中上不動上下不退
獨覺上上
大文第二明七聖人 寶云。大文第二。明
攝諸聖
依加行異立初二聖 古云。見道速疾道
故時促。見道マテハ不判利鈍。約煗等加行。判利
鈍也。信他語自見聖教行等。加行位事也。修
道容預時分長故。約其位判利鈍也以上 
義抄。問。聲聞・阿羅漢可有九根不同乎。答。
可有九根不同也。所謂前九種姓。爲前五品
根。於第六種姓中。無學位轉根。作不動種姓。
爲第六品根。有學位轉根。作第六種姓。至無
學位。爲第七品根。始得不動種姓所趣爲上
下者。即此類也。自異生位。爲第六種姓。至無
學位。爲第八品根。本得不動種姓所起爲
中者。即此類也。波羅蜜多聲聞爲上上品根
故。於聲聞・阿羅漢中。可有根不同
依根不同立次二種 寶云。明修道二人。
鈍信根増。名信解。利慧根。立見至名
事體唯六 尋。身證慧倶者。何攝乎 光
云。七中身證。即是六中信解・見至二種所攝。
有名無事。七中慧倶。皆通六中時者不時攝
 寶云。身證即是信解・見至。慧解脱・倶解
脱即是時解脱・不動也
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文 五下分結。身
見・戒禁取・疑・
欲貪・
瞋恚
 光云。依經問起。學無學位。各由幾因。
於等是學位等是無學位中。獨稱爲滿
等位者。不還果位中無學位中等云云
夫得滅定必是不還故 准此釋。無得定根
滿非果滿。又無得定滿非根果滿也。故唯有
五類。無二類。可思之。倶舍立分滿・全滿。正
理不立分滿。破倶舍也 光云。正理論意。要
具三因。方稱爲滿。隨有所闕。皆不名爲滿。破
倶舍云。此不可依。如何有學於諸有學勝功
徳中。獨不具語。而論名滿。倶舍救云。滿有二
種。一者具滿。謂具三因獨稱爲滿。二者分
滿。謂於三因得二越一。約分名滿。於義無
答謂涅槃路 寶云。有兩釋。釋道義 。道是
路之別名。趣涅槃路。名之爲乘。是所依運動
之義。有所追求。必依於道。依此四道求涅槃
 初解戸斤乘義所遊
履也
次解所依義 尋。所
乘猶是所依義也。依路往涅槃城故。若爾者。
兩釋差異如何。答。初釋道巿二爲路。往涅槃路
也。次解爲求涅槃。求心爲所依爲言 問。加
行・無間趣向涅槃故。可爲道。解脱已至。勝進
已過。如何爲涅槃路乎 論有三釋。寶云。第
一釋。與加行等道類同故。第二釋。前前至後。
皆是道義。第三釋。解脱・勝進趣無餘故
第二明四通行 光云。通謂通達 行謂行
迹。能正通達名通。趣向涅槃名行
一苦遲通行 惠云。遲速目人。通行目法。
依主釋。若總目法。即持業釋也
道依四根本靜慮 道加行・無間・解脱・勝
進也
十八禪支 二十八卷頌云。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第二有四支。内淨喜樂定。第三
具五支。捨念慧樂定。第四有四支。捨念中受
初二靜慮樂者。輕安樂也。非樂受樂。内
淨信心所也。中受捨受也。無色未至中間無
支功徳。非止觀均等之地故
任運轉故名之爲樂非樂受 麟云。此謂不
辛名樂。非樂受也。如第四禪。無樂受。亦名樂
通行。無色中無苦受。名苦通行 尋。任運
轉名樂艱辛轉云苦。意如何 寶云。通是道
別名不多艱辛任運轉故。釋樂名也。正理論
云。任運轉故。如乘船笒氏○艱辛轉者。如
依陸路乘馬等行 惠云。不艱辛任運轉。
釋樂名也。艱辛轉。名苦。非道名苦通行。唯
是無漏道。不説有漏道。色界以五蘊爲體。無
色四蘊爲體
行稽遲故 稽留淹滯義也。問。用苦通行・
樂通行貎如何。答。有學・無學聖者。修練根
時。未至中間。爲無間道。初靜慮根本地。爲解
脱道類者。是用苦遲・樂速二通行。作所作事
之類也。但此類有無論義也用樂遲・苦速二
通行。作所作事類。婆沙論出之。可見本義抄
四念住 第二十三卷初在之
四正斷 光云。言四種者。一已生惡方便
令斷。二未生惡法遮令不生。三未生善方便
令生。四已生善法修令増廣。故婆沙云斷。○
答。以初爲名故。無有失。或此四種皆有斷義。
謂前二斷火煩惱障。後二斷所知障。修善法時。
斷無知故。暫斷・永斷。倶名斷 惠云。問。欲
界有惡。可具四正斷。上二界無惡。如何有四
正斷。答。雖無惡法。有彼功徳。又彼無所治。
有能治道。故無色有遠分及持對治。若爾。
有學有染可具有四。無學無染如何有四。答。
同上二界説也 此疏下釋云。此勤力
懈怠故 義章云。策修不退爲勤。勤心不
邪名正。勤能斷懈怠障故。言正斷云云 取意
四神足 釋名下在之。第三明念住等下也
 光云。論主釋經。此中佛説定果名神。欲等
四因所生等持。名之爲足。故知。此神非即是
定。以實而論。定爲體性。而云四神足者。從因
説四。就果名神。就用稱足。故婆沙云。一三摩
地由四因生故。從所因立四名稱。問。從四因
生。爲據同時。爲據前後。解云。此處同時立名。
與定同時。雖有多法。此四資益等持勝故○
婆沙云。謂於倶有相應法中。資益等持。此四
勝故論文云云 尋。欲等四名如何。光云。欲謂希
求。勤謂勤策。心謂所依。觀謂觀察。故從同時
四因爲名 義章云。欲定者怖求上靜。名
之爲欲。因欲得定○精進定者。勤厭下勤求
上靜。名曰精進從進得定○念定者。地經之
中。名爲心定。於定境界守心安住。名之爲念。
念能得定故○言慧定者。觀察下過。知上勝
益。名之爲慧 合光釋可思之。若是當第
二釋歟。私云。四神足以定爲體性。倶有相應
法中。欲等四種資益定勝故。爲名顯四種差
別。神者定所生靈妙徳。則變化等事也。神依
定生。指定爲足。神之足也。光初釋。約同時欲
等釋之。次意。約加行位釋欲等名。可見之。又
有餘師意。定即爲神。欲等四種爲足。欲等四
種定所依故 惠云。欲勤等四與定相應。與
神爲足。有餘師説。神即是定。欲等四與定爲
足。擧果就因名神足也
五根五力 論云。何縁信等先説爲根。後
名爲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前後故 惠
云。問。信等五根。何故先説爲根。後説爲力。
答。劣爲根。勝爲力。可屈爲根。不可屈爲力。
勝劣別義。別者。能生名根。能斷名力。不動爲
根。不屈伏爲力。五根五力之次第者。謂於因
果先起信心爲果修因。次行精進。由精進故。
念住所縁。由念力持。心便定。由心定故。能如
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也 寶云。問。何
縁此五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爲根。能破
惡法故。名爲力。有説。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
他名力。有説。勢用増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
是力。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實
義。一一位中皆具此二
七等覺支 義章云。如何經中説爲七覺
分。亦名覺支。無漏聖慧。名之爲覺。念等七
種。覺中差別。名分名支。亦可無學聖智名覺
念等。七種能爲彼因。名分名支。問曰。三十七
品法。通是覺分齊。是覺支。何故此七偏名
覺支。七覺修道隣無學。以此近果爲因相顯
故。偏對覺説支説分 寶云。問。何故此七
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即盡・無生智。或如
是即無漏慧。七爲彼分故。名爲支准此
釋。覺者聖慧盡無生智
或如實覺
支者因義歟。支別義歟。
此寶釋難知。擧盡・無生之果故。若爲因義歟
義章當
第二釋
所以爲因義者。支者支分義。即未滿也。
果者已滿。故以支爲因義歟。此七種齊爲覺
果爲因故。云七等覺支。如總名菩提分法
章云。所言支者。名兼胡漢。胡語名支。此飜名。
 尋。七種中。擇法覺支。既是聖慧也。何
立支因名耶 法門章云。問。若爾。擇法不可
支。何共名支分。答。並是因而非果體。故共名
覺支也 義章初釋意。覺即擇法覺支。正
是慧也。今七種總云覺。且從主餘念等同云
爲言此時支支別義也。擇法謂簡擇則慧也。
精進策勵。以大善地勤爲體廿。勤能令心勇押
爲性。喜心欣悦。勤修有勇。輕安行捨。又此
大善地中二種也。輕 安輕利安適。捨離。治掉
令心平等。輕安治惛沈。捨治掉擧。定慧障此
二能治。念定易知。慧能開始故。以擇法爲初

正道支 義章云。言八正者。始從正見
乃至正定此也。八種通故名道。離邪曰正。問
曰。向前七覺等行。皆所名正。此獨云之。龍
樹釋言。行道入法懼入邪中。故須論正。又此
八道入聖之始。飜邪之初。辨正義顯。故偏云
 正思惟。以尋體爲體。光云。菩提分中。爲
策正見。立正思惟。爲菩提分。伺行相細策正
見中。爲尋覆損 離瞋・癡所起口業。爲正
語。離瞋・癡所起身業。爲正業。離貪所起身・
口二業。名正命也 付之間三十七品。是初欲
入道時名字。如行者到師所聽道法時。先用
念持是法。是時名念處。已從法中求果故。精
進行。是時名一止勤。多精進故。心散亂攝心調
柔故。名如意足。心調柔已生五根○是五根
増長。能遮煩惱。如大樹力能遮水。是五根増
長時。能轉入深法。是名爲力。得力已分別道
法。有三分。擇除覺・精進覺・喜覺。此三法行
道時。若心沒能令起。念覺・定覺・捨覺。此三
法。若行道時。心動散。能攝令定。念覺在二
處。能集善法。能遮惡法○無學實覺此七事
能到故。名爲分。得是法安穩具已。欲入涅
槃無爲城故。行是諸法。是時名爲道 止觀
云。安穩道中行。名八正道
菩提此云覺 麟云。西域常言。覺有二。一
如睡覺。二覺知。故章中。無明睡眠皆永斷故。
即是初義
論實體唯十 光云。問。何故七十五法中。
立此十法。爲覺分。餘不立耶。解云。若順淨偏
強立爲覺分。餘非順淨勝故。皆非立 念定
慧立覺分由事 寶云。問。大地法中。何故但
立念・定・慧爲覺分。答。念・定・慧三。順清淨品。
勢用増上。亦分法亦復如是。故攝此三
同之 勤・信・行捨・輕安立覺分由事 光云。
問。大善地法中。何故但立信・精進・輕安・捨
四種。爲菩提分法耶。答。由此四種順菩提勝
故。偏立爲菩提分法。謂趣菩提信爲上首。將
起衆行。信爲初基故。立信爲菩提分法。精進
遍策趣菩提行。令速趣向三乘菩提故。亦立
爲菩提分法。輕安調適對治惛沈。助觀品勝。
行捨平等對治掉擧。助止品勝。菩提分法中
止觀爲主故倶立爲菩提分。慚愧等六。散善
品中。勢用雖勝。而於定善。勢用微劣故。不立
爲菩提分法。以菩提提分定善攝故寶同之
喜 光云。受於雜染清淨品中。勢用倶勝故。
亦立爲菩提分法。有餘師説。受於離染勢用
雖勝。而於淨品。作饒益事。如旃荼羅姓雖鄙・
劣。而與豪族作饒益事。亦立爲菩提分法。想
思觸欲。於離染品。勢用偏増故。不立爲菩提
分法。於假想觀。勝解偏増。菩提分法順眞實
觀。是故勝解非彼所攝○問。何故三受皆通
無漏。唯立喜爲菩提分法。答。復次菩提分
法。行相猛利。樂・捨遲鈍故。倶不立 戒
寶云。問。何故一切色中。唯無表色。有立覺分。
非餘色耶。正語・業・命。隨順聖道。勢用偏
増。故立覺分。餘色不爾 尋。光云。問。何故
尋・伺倶通無漏。唯立尋。爲菩提分法。答。菩提
分法行相猛利。伺用微劣。是故不立。復次伺
爲尋所覆損故。於策正見。尋用偏増故。伺不
立菩提分法 以上光・寶釋婆沙・正理
毘婆沙師説 光云。婆沙九十五。有一二説。
兩説同此論。復有一説。正語・業外有正命故。
若説有三。即有十二。然無評家。雖復開合不
同。並戒爲體 寶云。婆沙九十五。有三説。
一説同此論 今論實體唯十云義。論主所
存也。實體十一云義。是毗婆沙師説。非論主
所存。故寶師意。婆沙論有三師説中。實體唯
十云一師説。同今論云也。光師意。今論現文
擧云唯十云十一之二説故。釋兩説同此論
也。故邊邊義歟以上本
義抄
名無別屬
念住等三隨増上増説云云 文 光。四念住。
四正斷・四神足三品善根。若據相應及倶有
法。以出體性。體實遍攝諸加行善。然隨同品
増上善根。以出體性。如次應説念住爲慧。
正斷爲勤。神足爲定
答薩婆多釋 二十三卷云。謂由念力。令
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
如實見者能明記故 麟云。實見是慧。明
記是念。既因實見方能名明記。故知。因慧
令念住境
或名正勝 出正斷之異名也。論文 遮
三業惡非。勤修三業善根。此四種最勝故。云
正勝
答神謂神變靈妙徳也 麟云。謂現諸變化
等事。爲妙徳也 尋。定名足意如何。答。依
定成神通靈妙徳。如依足成運用自在之義。
如云千里行起足下
照了身等四境 身・受・心・法四境也
頂位中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能制
心識。趣不退位。終不匿乏信等善根。定用
勝故
且煗位中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見
生死過涅槃功徳。遂能勇猛。發勤精進。不墜
生。速趣涅槃勤用勝故
初業者 三賢位也。七加行最初。向菩提
初故。云初業。業業行也
能審照了身等四境 照了身・受・心・法四
境。修習非常・苦・空・非我行相。慧用勝故。云
念住増他 寶云。正理云。此位中爲息競。由
念勢力。於身等境。自相・共相。能審了知。壞
二種愚。慧用
能證異品 麟云。此決擇。望前順解脱分。
爲異品
世第一位非世惑法 世間第一法故。爲世
惑不所屈伏也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
不爲煩惱之所屈伏。力義勝故。雖忍位中容
如是。然非決定。是故不説。或此位中。爲天切
餘異生法之中所屈伏故。於此位力義偏増
得増上義 第三卷頌流云。信等八根淨
増上者。謂清淨法隨生長故
及修見道位者 問。修道・見道次第如
 光云。契經中。隨數増。説先七・後八。非修
次第。若據修次第。先八・後七 七覺・八道。
此増數也
速疾而轉通行勝故 八正道喩世間輪
二十四
卷見
速疾行故。見道又似輪旋轉不息。通行
者往趣義歟 光云。見道位中。十五刹那。速
疾而轉。通行勝故。説道支 寶云。見道位
中。二義最勝。謂見位聖慧初生。如實尋求
諦理勝故。又於此位。不起期心。能速疾行往
趣勝故
直往涅槃城 八正道到涅槃刧本路也
寶云。若欲求出生死海者。可依過去諸佛本
路。速行出者。當勤修習八聖道支。以此故亦
通修道
幾通有漏幾無漏耶 幾無漏者。限無漏

七覺八道唯無漏 寶云。正理論云。一切
覺分。皆助菩提。唯此獨覺支名者。以最隣近
菩提果故。由此理趣。證七覺支。應知。但依治
有頂。説此爲上首。類治下地。唯於無漏。立覺
支名。若不許然。寧不通二○見道位中。八
道支勝故。此一向無漏攝。雖正見等亦有
漏。然後不得正道支名 八正道支通有漏
聖位所起有漏道品。立道支名心。本向無漏者。
増位幷覺支後道支也。覺支限無漏 本義抄
此四念皆通 聖位所修四念等。通無漏

依初靜慮具三十七 婆沙論云。以四念住
所縁各別故。尚無有二倶時現前。況有三・四
 麟云。正理論云。初根本定。雖容有三十
七。然實三十四。解云。謂四念住必不並生。以
一慧分四念住故 惠云。約前後位。共有
三十七。一念中即不共具。以四念住等定不
倶時。餘容倶時有也
除善根故○猶疑慮故 近分八捨淨之定
故。除喜。麟云。謂與下地相隣。恐爲下法所染
亂也
彼除尋故 二禪已下無尋無伺地故也」
三四中除二 第三靜慮心悦。安靜離喜貪
故。樂受無喜。第四靜慮。捨受又無喜中間
除戒三支 麟云。謂正語・業・命三。是色法
故。云無色界無此三支。然與有頂別説者。有
頂無無漏。王無七覺及八道支。此三地中。有
無漏故。有七覺支及餘道支也
第四明證淨 寶云。舊云四不壞淨 義
章云。四名是何。一佛不壞淨。二法不壞淨。三
僧不壞淨。四戒不壞淨。佛不壞者。於佛所得
眞實法中。自證小分。仰類佛徳。知其殊。名
佛不壞淨
論云覺分轉將必能證淨 麟云。轉之言
起。起之言生。謂根・力等覺分生時。必能獲得
四證淨也。或從根・力轉入證淨故 惠云。從
念住至無生智名轉
一於佛證淨 光云。由證諦理。於佛起信。
名佛證淨。法・僧准見。聖人所愛慕戒故。名聖
戒。其戒體淨淨。依證起故。亦名證淨。前三
信所縁故。置於言。第四依證故。無於字云云
 惠云。於是境。第四聖戒。是自内證。不言於
 問。三寶體何 光云。婆沙一百三云。此
中佛者。謂佛身中諸無學法。縁彼無漏信。名
佛證淨。此中法者。謂獨覺身中三無漏根等
學・無學法。菩薩身中漏根等占學諸無及苦
集滅三諦。縁彼無漏信。名法證淨。此中僧者。
謂聲聞身中學無學法。縁彼無漏信。名僧證
淨。諸無漏戒名戒證淨。自性淨故。依證起故。
亦名證淨 無漏戒者。道倶戒也 寶云。
法者。無我理等○唯上信法。不縁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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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信法也 光云。信法略有二種。一別。
二總。總通四諦
 皆是法故。別唯苦集滅三諦全。道諦小
 分。謂菩薩道。即菩薩身中學法及獨覺道。
 即獨覺身中學無學法皆是法攝
 菩薩道乃獨覺道 麟云。一世界中唯有
 一佛故。言菩薩獨一。即王宮生二十四心
 菩薩也
光云。獨覺據麟角喩 麟云。獨覺約麟喩。
不取部行 問。光云。部行獨覺所得有爲
無漏法。僧寶攝歟。答。一義云。於部行中。先
聲聞別種姓相分。先聲聞。專容有事和之類
也。而於無佛世。雖無説戒羯柘等事和之義。
有理和故。僧者。以事和爲本。故立有事和
之類。自無事和之時。由有理和故。成僧衆。
此是僧寶攝也。別種姓。自本無有事和之義。
亦闕理和之義。故不成僧衆。故彼所得有爲
無漏法。不爲僧寶體。法寶攝歟以上本
義抄
聖所受戒 此是論長行文也 論云。聖所
 愛戒。與現觀倶故
 惠云。受以信爲體。十五心中皆有戒。名
 一切時 麟云。聖所受戒與現觀倶者。
 即無漏道倶戒也
解云此明法戒通見四諦也 惠云。受以
信爲體。十五心中皆有戒。名一切時 問。
解云者。解上聖所受戒論文歟。若爾者。唯應
云明戒 通四諦。何云法戒乎。答。聖所受戒等
文。釋法僧三諦念等頌下在之。長行云。爾
所信法○皆得法證淨者。明法證淨四諦。
聖所受戒○無不同得者。明戒證淨通四諦。
寶記爾今疏。法證淨通四諦。頌文分明故。
引加聖所受戒等長行文。明法戒通見四諦
爲言解云者。引長行文故。指此文。置解之言
法・戒通見四諦文。意及法謂三諦全頌文也」
由所信別故名有四 麟云。此言總而且
略。謂由所信別分信成三。幷戒成四。非即信
別成四種也
證四諦理故 麟云。謂如實覺知四諦理
故。故名爲證
正信三寶及妙尸羅故 麟云。謂信三寶。
及得尸羅。非謂及言。顯信於戒。故下釋言由
信心故淨發聖戒。乃至要具前信。此戒現前
等故
由證得淨 麟云。前三證得淨信。後一證
得淨戒。並是證淨
此四次第者 論云。如出觀時現起次第。
説觀内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
觀位。先信世尊是等覺。次於正法毘奈耶
中。信是善説。後信聖僧
學位成就八支 麟云。即正見等八道支也
尚有餘縛無解脱支 麟云。謂如多繩縛。
雖解多縛。唯有一縛。不名解脱 惠云。正
智與解脱倶時。無正智時。解脱亦無也
謂無學勝解 麟云。即通大地中勝解爲體
 古云。三。界惑シタル時。既
決定スト心。勝解心所也。勝解者。決定心
所故。無學位已脱諸煩惱縛。立勝解支。復能
起彼盡智・無生智。二了解脱智。正智支
以上 麟云。論云非離小縛可名脱者。非無
解脱體。可立解脱智。無學已脱諸煩惱縛。復
能起二了解脱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解云。
二了解脱智。即盡・無生。由正解・正智二相顯
了故。立支名文 以上
名爲解脱 麟云。即擇滅爲體
以立支名屬有爲 麟云。既言其 支。明顯
有爲不通無爲。以無爲非支八道支・七覺
支。皆約心所。無名無爲也 古云。無爲無
作用物故。證シタリトモセストモ可云無之。故無支
義也以上
心解脱及慧解脱 義章云。如涅槃經説。
斷除一切貪・瞋・癡等。得心解脱。一切所知無
障礙故。得慧解脱 准此釋。於阿羅漢。斷
染污無知。云心解脱。斷不染無知。云慧解脱

五分法身中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此云
無漏五蘊也 義章云。防禁名戒。戒有三種。
別解・定・道也。息亂住縁。目之爲定。定有二
種。一者事定。謂世八禪。事中安心。息除事亂
故。名事定。二者理定。三三味等。理中安心。
息除性亂故。名理定。取性違理。名爲性亂
觀達名慧。心體自性無闇。爲慧 解脱有
二。一有爲解脱。無漏聖道免絶羇縛。二無爲
解脱。滅諦涅槃滅離衆縛。解脱知見者。知己
出累。名解脱知見。解脱知見有二。一自知解
脱。於己所得覺了分明。二知他解脱。知三乘
人一切所得云云 取意抄之
初無學心於未來正生時 初言簡後。無學
簡有學。心言攝心所。正生時簡未來中餘未
生也光意
從煩惱障正得解脱 意隨惑去解脱云意
也 麟云。煩惱得是其障體故。論云。由彼
能遮此心生故 光云。謂煩惱得。由彼惑
得能遮無學初心生故。説名障。金剛喩定。於
現在世正滅位中。彼煩惱得不至生相者。名
爲正斷。由正斷故。不能爲障。初無學心。便
至生相。於正生位。正得解脱。非惑得倶。名正
解脱。金剛喩定。流至過去已滅位中彼煩
惱得。名爲已斷。初無學心。至現在。已生位
中。名已解脱
無爲説三界者 寶云。釋經中三界。即是
前二解脱中無爲解脱。體一無爲。就三義別
立三名也○何縁三界如是差別。謂有漏法。
總略有三。一者能繋而非能染。二者能繋亦
是能染。三者非二順繋・染法。故斷此三。所
證無爲。如次名爲斷等三界。述曰。言結。遍
一果等貪自性斷貪自性斷貪等無爲。名爲
離界。餘八結法自性斷瞋等無爲斷界。自
餘法上縁縛斷時。名爲餘界。即此九*瞋及一
果。等望他即是滅。望自即離。斷色不染法。
一向是滅。非總定別故云假也。今詳。正理
倶不盡理。此之三體各不相交雜染法。一向
約自即八*瞋名斷。貪名離也。餘法無一向名
滅。此釋三別於理爲勝。若不爾。即三雜亂
餘瞋等八結 九結者 愛瞋・恚瞋・慢瞋・
無明瞋・見瞋身見・邊
見・邪見
取瞋見取・
戒禁
疑瞋・嫉瞋・慳
瞋也。離愛結。離界也。離恚等八。斷界也。上
釋云。恚・嫉・慳唯欲界繋。餘遍三界
相對廣狹有殊 寶云。厭通斷惑・不斷惑。
廣唯縁苦・集。是狹。離通四諦。是廣。唯是斷
惑故。陝也
即是先離欲染後入見道苦集法忍也 先
離欲染人。見道時。見惑已斷故。唯爲觀諦理。
起法智也
有厭非離○智是見道苦集法智 正文云。
應云苦・集智或苦・集法類智。而何但言苦・集
法智耶以上
 永正六己巳八月十九日抄之畢
             大法師英憲
一離界斷界滅界事 神云。言離界者。謂但
離貪能縁縛。所縛法得解脱擇滅。言斷界者。
謂餘八瞋斷能縁縛。所縛法得解脱擇滅。言
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九瞋隨眠所隨増事。
離能縁九結時。所縁縛事體。得解脱擇滅。以
此三界皆是擇滅故。經説三界即無爲解脱
又云。如一極微上離貪結義邊。名爲離界。斷
餘八*瞋義邊。名爲斷界。滅所見事體邊。名
爲滅界 尋云。貪爲一八瞋爲一意如何」
神云。有漏法總略有三。一八瞋能縛而非能
染。以非愛染 故。二者愛瞋能繋亦是能染。
三者體非能繋亦非能染。謂順繋染法。斷此
三法所證無爲。如次假名斷等三界
尋云。離云斷云滅。可有差別乎。可准寶記。如
上所引 寶云。釋經中三界。即是前二解脱
中無爲解脱。體一無爲。就三義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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