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資行鈔 (No. 2248_ 照遠撰 ) in Vol. 62

[First] [Prev+100] [Prev]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 2248
資行鈔 事鈔上一之分第一卷也
自卷始至鈔撰號之終也

上一之一初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上
云云四分律即律題。行事鈔則鈔題。資持記
即記題。上二通題。總爲所解。本文下三字。
即能解之記也。上二所以名通題。如戒疏云。
四分者五部之別名。一宗之通號云云凡釋
尊出世五十箇年之間。經論二藏皆定時限。
法華如八箇年説。又含餘言。今此律説時通
始終。又唯金口眞説也。如來入滅之後。優婆
離自誦律來已。異世五師各傳持。第五&T049743;
下有五人弟子。各誦取其義。然而法尚尊者
隨己所樂。四度方一部成故云四分。律者法
分筆三義有之。故云律也。今望當宗。通義可
見行事鈔者。行運爲造作義也。事所作事業
也。鈔包攝義也。此鈔題所以爲通。若望諸文。
建名不同。本爲別號。今約舊章五十餘家。共
由釋故。故乃成通題。此二通題是所解也。下
加資持記字。即攬通題。成今別目。簡非餘律
餘鈔之記。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也云云
如行宗解釋疏題。攬通成別。是爲承准也。律
題鈔號如下自釋。不欲兩繁。付今記題有多
義。道標資持五題。先出三師義欽師・淵師・
安師
之。先初欽師意。資屬記能詮教文。持屬學者
行。而爲所詮之行。即彼釋云。資屬於教。乃記
文也。即下云科釋文言。持即學者之行。以記
文中廣辨教旨。使夫學者因記起行成二持
云云又云。學者二持爲所詮行云云道標
即破之。能詮之教。即名句文色聚收。所詮義
味乃非二攝。如何以所詮之行。即爲學人之
行。次淵師意。資即資成鈔三行之字。持因
行三行。以成二持。故云資持見。即彼釋云。鈔
以行事爲名。記乃資持標因。遮使因記達鈔。
資成三行之宗。若對鈔題。即以資對事。良以
財題事儀。輔明律相。持則對行。因行三行以
成二持云云道標破之云。鈔詮三行爲所。資彼
既非學人業運造之行。云何因修成二持耶難
之也。彼安師意。資屬能詮教。持屬所詮行。以
教助行。故曰資持也。即彼序解云。資能詮
教。持即所詮行。以教助行。故曰資持。猶天台
之百輔行。賢首之有助修。下云科釋文言。貴
深明於法相。詮量事用。使剋奉於受隨等
道標能破意。不異初解所破。破單引科釋之
言爲能資。教所詮之義。不爲能資故也已上三
師義幷
能破意大
概如是
次道標述自義意。今記能詮所詮爲能
資。學人所行爲所資。是以彼釋云。申今正義。
資乃今記之用。持即學人之行。今記所明。不
出辨明教相。委示行運。使夫學者曉教明行。
資成二持。下科釋文言辨教也。詮量事用明
行也。故曰教行雙弘。是知教義行相。並屬記
之所詮。資成行者二持。乃記之功用也云云
云。今鈔旨在乎行事。記釋鈔文。須符鈔意。
資持建號。信不誣焉。是知資持即行事也。且
行以運造爲名。資以助成爲因。運造事成。其
義非遠。所言事者。事有二種。止作兩分。止則
離非。乃成自行。作唯營善。衆共齎修。行斯二
者。則成二持。是知三行即二持也。下文云。所
謂一部統歸三行。三行無越二持。義鈔序云。
森別二持統歸三行。乃知今記建號。一準鈔
題。曰下自釋云。仰承行事之旨。題曰資持。不
違三行之宗。勤開卷軸。今記立題。承準之意。
只此而已云云然而道標佛慧
宗師
義一往雖然。但
則安記家面授弟子也。尤可依用歟。以能詮
教文。詮類所詮二持之行。故云資持。是符順
行事鈔題號無過歟。是以彼序解云。資謂衆
自共行。持謂止作二持。三行二持開合異云云
乃知記號資持。即是鈔題行事。名雖有異。義
實無殊。故能所相應。奄同凾蓋。資以助發爲
義。持即對犯彰名。乃至資屬能詮教。持即所
詮行。以教助行。故曰資持記者齊縁序解
守一云。記者紀也。謂紀録要言妙辭。以被講
學之忽忘盂蘭盆新記序解云。記録要言妙
詞。以備計論之忽忘
記。幷序云云通途序題。今置四分律行事鈔
資持記上一上序。即所如鈔序題。然而今置
本文題。序幷之。幷者兼也。勸學院東草紙讀
序。西草紙讀序也 問。置序題可兼
本文。何奧本文題引上。置始兼序哉 答。序
題局始。本文題通一部始終。故置本文題也
巳上題號畢
記。大宗云云十四代中。第十四代名。宋王打
取唐代初爲王。此王本宋州處生長。因取其
生長州。爲一國通號。幷名代號宋代也。是以
行宗記序解守一云。大宋即國號。宋即昔之宋
國。後至隋時。改爲宋州。趙大祖在彼受禪。不
敢忘本。故云宋國大者褒美之義也。日本如
云大日本國也。依之濟縁序解守一云。大即褒
美之稱。以疆封之廣民物花麗。故云大也
記。餘杭云云行宗記等撰號。具云餘杭郡也。則
安云。餘杭者秦始皇東游會𥡴。於此捨舟航
而登陸道。故云餘杭守一云。禹王治水。編
木爲杭。遊於江漢。淅間多山。杭無所用。曰餘
杭也此文意。唐土昔洪水入事八年。禹王
爲治之作舟浮水。水間山多。舟無用故云爾
也。淅者水名也。濟縁序解守一云。餘杭者。
隋開皇中以餘杭爲州。蓋取始皇東游至錢
塘。造舟爲梁渡淅江。觀海及漢興。餘杭猶存
之義故此文意作舟渡浮梁。至漢世其舟猶
存。由此云餘杭也。又義云。此餘杭内有錢
唐之處。其處舟津。故數千舟在此處。故此云
餘杭也。此杭州有七郡。餘杭其隨一郡也。此
義宋人口傳云云又義云。唐土西北山多。行
之用車輿。南東海多。行之用船舫。故云餘杭。
餘者彼處舟多餘置。故云餘杭也。又闡幽記
云。昔始皇觀東南。方有帝星現。廣備舟航。躬
行巡狩。尋至沙丘。遇王薨沒。人皆陸邊遺
留諸航。故曰餘杭杭者舟也。舟有多種類。
船杭依大小書替也。有云。宋朝有二讀。餘杭
南地餘杭是則記主行化之境。亦云錢唐
縣此記主生處也云云
記。沙門云云沙門梵語也。此云勤息。謂勤行
衆善息滅諸惡故也
記。釋云云禀氏即是釋迦之姓氏也。阿含云。
四姓出家。同稱釋子。此意也
記。元照云云諱也。字湛如贈號大智律師也。
行状云。師諱元照字堪如。錢唐氏子也
如者本覺寂然理性之徳。元照者本覺朗然
照了之用也。是理智二付名給也。又義云。元
表性徳。照顯修徳云云
記。撰云云謙下言也。集迹非初造爲言已上撰
號畢
記。出家之士。禀戒爲體等云云本文略歎。教
宗中。初一句標人。禀下六句正歎。誠下二句總
結也。初標人中。出家士謂業疏二下總有四句。
一心形倶出私云。解脱而
剃髮染衣此也
二心出形沒私云。如
淨名等是
三形出心沒私云。爲解脱不出
家如相似比丘是也
四心形倶不出
云云安解云。今云出家即前一也士者有始
終好人書此字也。佛道修行有始終故書士。
數自一至十。百千萬數自一至十數之。是以
數始終十一也。能有始終人。故目士也。是以
標宗下鈔批釋云。有始有終曰士。從一至十
數之終也。一則爲始。十則是終。十下作一故
曰士也。夫靡不有始。鮮剋有終○鄭玄云。別
是非知義理。謂之爲士就正歎中。今行事
鈔三十篇。以法體行相四科爲宗。是以標宗
篇顯法體行相四科。依之今記歎四科之旨
也。是以守一解云。諸文之序。皆以所解正宗
而爲序致。如行宗叙二持。濟縁言僧和是也。
鈔文正宗無非四行○初句標人。禀下明法。
誠下結顯○法中初二句通示法體。次二句明
行。末二句叙相。初中禀戒聚法。語異義一。禀
聚二字能受心。戒之與法並所受法。體即所
發業體。身即體所依所○今云法身必報應
圓具也○今四行若據教限屬小乘。若約圓
義並一佛乘○是故四科須約圓論初禀戒
體者。此者四科中戒體句也。安師解云。禀謂
能領心。戒即所發之業。業疏云。業即戒體。
智論云。剃髮染衣爲相。受持戒爲性。即體
聚法居身者。此句戒法也。未受以前塵
沙戒法也。安解云。聚法居身。法謂法界。塵沙
二諦等法○鈔云。出家僧尼。眞是善法功徳
之聚。位尊人天。良由此云云 問。聖人制教名
法。納法成業名體云云爾者既云居身可體。何
云法哉。若又依之云體。禀戒爲體句。何不同
哉。答聚法居身。通已成未成。故且約未成邊
云法。禀戒爲體但局已成也。又義云。且爲對
句。一往如是配歟。次付明用中。行必據體者。
自此至隨行戒行也。上禀戒爲體句所作。行
必依受體行。故云隨行。身必稱法而動者。是
戒相也。對上聚法居身句。是以安解云。次明
用中有二。初克體以修因行身下。叙稱法以
成果徳。又初對禀戒爲體。下對聚法居身。據
體而修者。方便修治。順本受體○業疏明隨
有四。今據前二。望後法身。故標因也。稱法而
動。謂行正威儀。必修正軌等問。何不云法
體行相。云體法行相哉。答。同則安云。隨宜不
定也。不可一定云云果號法身者。問。所云果號
法身者。爲五分戒法身。將爲三身中法身乎。
兩方若云理身。既答因行顯果徳。無諍事相
戒身被得。若依之爾者一家弘律本意。以今
戒餘爲三佛種。何云五分事身哉。答。付之有
多義。一義云。此五分事法身也。既酬因戒徳
修行。果徳法身故。事法身以歸敬儀云。前之
三學從因受名。由戒護助。果成法身。故云
戒身通眞記云。五分修成曰事問。若爾者
何故業疏圓教三聚戒如次三身因。是以業
三下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攝律儀用爲
法佛清淨心同記云。圓發三誓。隨中奉持
因修三行成因感果。圓證三身。既三聚中律
儀戒感法身果故。果號法身。尤可指理法身
也。何云五分事法身哉。答。圓教宗義至業疏
初談之。事鈔不談圓教。故約五分事法身得
意也。若爾者業疏始談圓教。於事鈔云不談
圓教者。何故今辨教時。云且依業疏三宗以
示哉。既談圓教三聚圓修教體。又三觀唯識
觀。圓教觀圓教觀法也。又處處釋談圓教。豈
事鈔不談圓教哉。又業疏三聚果三身。圓修
三行成因感果云。此豈非酬因修行感果事
法身哉。若彼云理身。此又依因修感果可理
身哉。方方不審也如何乎。答。且辨教引圓教。
爲顯三宗分齊。且引業疏許也。唯識觀及處
處釋文。雖當圓教。倶皆開語非建立圓教宗。
建立圓宗業疏初談之也。又依三聚得三身。
因修三聚感果。此云可事身御難。三聚因能
顯三身内法身眞如法身所顯理也。依攝律儀
因。顯發法身理。故是理法身也。五分事身。依
戒因即感果。云戒法身也。今果號法身是也。
小教談事法身。且依小教如此釋也。一義云。
果號法身。三身理身也。律儀防非禁惡戒。遂
至法身故。南山一家意。尤依圓教可得意也。
一義云允師果號法身之詞。含攝理事二身云。
有何過乎。是以濟縁三下云。攬無邊聖法。蘊
有待凡軀。五分基成三身體具結顯中誠由
二字顯上義也。發趣有宗者。發起行。趣所期。
鈔如云發趣萬行戒爲宗主。依因得所者。所
依託也。故遺教云。依因此戒得諸禪定也。上
云有宗。下云得所。倶是指戒也。已上示宗體。
一宗法體行相四科故也
記。且夫一識元明等云云此至厥致在茲。廣
示教源。一識元明垢淨叵得一句。猶衆生本
有眞常妙性也。是以安師序解云。上二句明
心本一眞。從下示迷成三道○今明此識體
本眞淨故曰元明楞嚴云汝今識體元明○此
一識自本來。今生佛平等。染淨二縁了不可
得故。曰垢淨叵得守解云。一識者一乃非
二之稱。識即極理之號○一切諸法唯是
一識。唯是眞如。本來圓明本來眞淨。今文
直就究竟言也。故云一識元明。諸法既是眞
如。則染淨善悪皆不思議微妙圓融。故曰垢
淨叵得。則不可得也爰知指衆生一心本
源。云一識元明也。依之業疏三下云。智知境
縁。本是心作不妄縁境。但唯一識。隨縁轉
變。有彼有此同記云。境即情與非情。二諦
等境縁。即隨境所制塵沙等法。二皆心作。則
一切唯心。不下次明思惟觀察。既達唯心。則
隨動用不縁解境。攝心反照。但見一識。識即
心體。不守自性。隨染淨縁。造黒白業。成善惡
報。故有生佛依正十界差別。故云有彼有此
業疏二下云。須尋本際。但是自心。運用
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但是妄倒同記
云。尋本際者。推於心也。實唯一識者。攝境歸
心也 又云。衆生心體本來明靜。妄起昏
動。遂致流浪。若達唯心。無別餘法。當知昏動
體即明靜章服儀記云。夫萬化在於一心。
行成而終果剋如彰響同記云。萬化總收十
界依正。一心即今現前思念○萬化既出一
心。乃知一心具含萬化。又知萬化體即一心
此等諸釋一同顯一心本分。云一識元明
見。問。若指心性云一識。何攝戒種類圖云一
性變爲一識一識變成諸識。如是全一性能
變之體。一識所流之識見。爾者何指一識云
心性哉。答。於一識文言。可有邊邊。彼一性
變爲一識一識。指眞妄和合現識云一識。即
不變之隨縁識體也。故云一性變爲一識。今
云一識元明。全指心性云一識。彼云一性。與
此一識同體。心性體有眞實識知之義。故云
一識。亦云眞識。即是隨縁之不變體也。是以
守解云。若對楞伽三識。上二句即眞識從縁
即現識。彼下分別識。若對攝論三性。上二句
眞實性。從下即依他性。彼下分別性。識無別
識。即一唯識。性無別性。即一實性此文指
眞識名一識見。此一識亦名佛性心性。離眞
妄待對。絶八九之言邊故。名佛性等也。是以
淨心誡觀云。離眞妄者名爲佛性。立眞辨妄。
對妄表眞。若滅妄法。眞名不生。佛性清淨。智
不能知。識不能識爰知於心性之體。離
八九之言邊。即名一性等。且對妄識邊名眞
識一識也。爾者何無相違歟。問。今此一識八
識九識中。何識攝哉。答。一義云濟鈔一識元
明等者。是眞性識也。即當天台第九識。當法
相第五重識歟云云加之北京多分相承第九
識體得意也。付第九識義大難思。凡第九識
者。獨存白淨識體。是名奄摩羅識。全此識體
諸法不縁起識也。何云從縁流變彼我熾然
哉。故知非第九白淨識也。又法相第五重識
實性唯識歟。是亦彼宗意。不許眞如縁起之
旨。豈有一識從縁流變之義哉。方方以難得
意義也。一義云。第八識攝也。凡於第八藏識。
有多不同。攝論師意。第八一向眞識被得故。
今記主釋此即全指眞如爲眞識。此望隨縁
之不變之體談眞識也。舊唯識師。第八眞妄
和合識被得故。記家釋不生滅與生滅和合
非一非異名阿梨耶也。此約不變之隨縁之
邊談第八也。是當楞伽現識。新宗唯識師。第
八但依他妄法被得。如是雖有不同。今云一
識元明。爲隨縁之不變。依攝論師眞如爲眞
識之藏識。且云一識元明垢淨叵得也。上所
引諸釋皆見爾故也。問。若隨縁之不變邊云
一識元明。八識倶隨縁處必不變不相離。爾
者八識倶可云叵得。何但云一識而云第八
攝哉。答。實一切諸法處。隨縁不變雖不離。倶
眞妄押分時。七轉識一向妄法也。故云七識
波浪轉。第八識中眞妄合在之。謂絶淨識。隨
縁妄法也。故經云八識海常住也。約此等義
邊。殊一識元明云第八識攝也。是以濟縁
二下云。釋一識外道下云。若爾佛法亦談一識
與外見何殊。答彼認隨塵生滅事識。佛教梨
耶尚非二乘境界。況外道乎云云此文分明
指第八云一識見。又業疏於本藏識下云。但
唯一識。此一識亦即第八識攝見。此外全指
第九識云一識文不見也。垢淨者唐決當十
界釋之。謂垢六凡淨四聖也。此意。一識元
明理前。垢淨倶不可有之故云叵得也。從縁
流變彼熾然者。此二句示惑道也。上一識體。
即從無明之縁流變也。是以行宗一上云。一切
衆生本來皆具眞精妙性。性之爲體唯寂然。
一迷此性。乃昏乃散。翻號無明。積成煩感。計
有人我。隨境發毒。鼓身口意。造生死業。流轉
諸趣然觸物生情。隨妄興業者。此二句示
業道也。觸物者物即通召六塵。生情者即取
著之心。即喜怒哀恚等也。濟縁序云。情生昧
守解云。情即摸計之心。觸境而起。故云生
守解云。情謂六情。感物而動故云生
隨妄之妄指上生情也。興業即七支十惡業
也。撃諸有獄等者。此至寧息者苦道也。諸有
者三界云三有。九二十五也。獄者總三界云
窂獄也。又義云。撃下二句亦示苦道。億下二
句結三道流轉長久也云云罔有寧息故我如
來等者。此已下如來出世對上三道説教藥
也。乘眞實道者。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
覺。故云如來行宗記云。眞理平等體。絶
虚妄故云如實。乘履此法。出現利生。故得此
號。即眞應二身也闢大慈門者。此有通
別。言通者法華之佛心者大慈悲是也。言別
者十住毘婆娑之依三等流説三藏。修多羅
依十力等流説。毘尼依大慈等流説。阿鼻曇
依無畏等流説之云云戒疏序云。依大慈門
曲授秘方大簡小之言。慈與樂之名。門通
物爲義。將令究盡苦源故。制先除漏業者。
苦即苦道。源即惑道。漏業即業道。令心連
注流散不絶。故名爲攝也。以智斷惑。以戒禁
業也。雖然今又以戒將令除惑也。譬夫代樹
始必刊枝者。合先除漏業之句也。根株漸朽
者。合究盡苦源句也。種果者種即果也。故云
種果。指業非也
記。伏自蘊結中天等云云此至六師異徹。明
兩土弘傳也。蘊結者名結集。即迦葉窟中結
集也。戒疏序云。蘊結西土。千有餘年。譯傳東
夏。將四百歳同記云。蘊結即目結集。教流
此土二百餘歳。至於姚泰覺明始傳。故曰千
五宗競演者。菊多下五人弟子。五部始
起。故云五宗競演也。問。上迦葉結集云蘊結
者。彼迦葉結集。八十誦律大毘尼藏也。其時
五部未分。今依四分造鈔。何令云大毘尼藏
哉。答。四分律不離八十誦律故。若不云迦葉
結集者。五宗競演如何可得意哉。故知指迦
葉結集條尤者其謂歟。譯傳東夏四分偏弘
者。問。此四分偏弘何時代哉。又羯磨戒本
廣律中何耶。答。一義云。偏弘者弘始十二年
譯今律。故指廣律云偏弘也序解意若稱者下
何云九代相承哉。九代者。漢魏晋宋齊梁陳
隋唐也。弘始魏代年號故。故不當九代如何。
答。一義九代相承者。總指佛法弘傳。必不約
四分歟。若依此義者。文點自蘊結中天可讀
也。四分盛弘唐代也。一義云。言總意別也。是
以守解云。問。四分始於元魏聰師。何以通叙
九代哉。答。此且一往通言不必爲難又一
義云。偏弘者約四分羯磨戒本。謂四分羯磨
經九代相承故。後漢末永平後
百年
靈帝時。支法領
等五人。來以四分羯磨。行邊地五人受。幷誦
四分戒本。其後魏代。訶羅行受時。以四分羯
磨。出僧祇戒心。自爾以來。律部弘傳。四律互
雖有隱顯。羯磨自初至終不相替故。約此邊
云四分偏弘。又云九代相承也。問。若爾者何
以五人受戒。不爲東夏戒律初。以魏嘉平二
永平後
二百年
訶羅之行受爲始哉。答。實如來難。定
賓律師意。以支法領等五人受戒。爲東夏戒
律始也。今師不爾。以十人受戒爲始也。所以
爾者時代不相續故也。漢末支法領等雖行
邊五。其後不相決。次後漢之後。經二百年。曇
摩訶羅。初立十人受戒。次第相續。元魏法聰
律師講四分弘天下。然後于今相續。故以十
人受戒爲始也。此源傳記異説故。隨人師所
存不同也。問。若爾者何背祖師義。依他師存
九代義哉。答。實彼五人受戒不相續故。雖不
爲中夏戒律始。而四分羯磨戒本。漢末有之
故且云九代相承無過歟。若依此義。伏有四
分偏弘可讀之也。此三義中後義勝歟。六師
異徹者。一唯執四分一部。不用外宗。二當部
缺文。取外引用。三當宗有義。文非明了。四此
部文義具明。而是異宗所廢。五兼五藏。通會
律宗。六終窮所歸。大乘至極。是云六師也。此
續六師也。爲異六師外道故也。轍者事輪跡

記。而我祖師示四依之像等云云自此至群
生導師。明祖師造事鈔來由也。四依之像者。
於四依有三種。今人四依也。今記下云一人
四依内凡爲初依初果爲二依二
三兩果爲三依四果爲四依
涅槃云。有四種人
能護正法。爲世所依。此並大權示聲聞像。傳
法化人。衆生所頼。四並名爲依今我祖師
雖爲深位菩薩。釋迦文佛世。聲聞僧爲本故。
權示聲聞像。利益衆生。此云示四依像也。問。
祖師四依中何依哉。答。於四依有菩薩四依
聲聞四依。付四依菩薩。又有異説。涅槃論云。
初地爲初依。第二至第六爲二依。七至十爲
三依。佛地爲四依云云若依此義。祖師菩薩
四依中第二依也。洞微集云。第二地菩薩。成
就戒波羅密故。不犯一突吉羅也。又通眞記
云。三賢對小乘第一依。初地七地對小乘第
二依。八地十地對第三依。佛地對第四依也
簡正記第一
云。若據大乘四依。供養二十六
恒河沙佛。如涅槃經説。六度亂修。是地前爲
初依。供養五恒河沙佛初地至七地爲第二
依。供養六恒河沙佛八九二地爲第三依。供
養七恒河沙佛十地等覺已去爲第四依。供
養八恒河沙佛此等於四依雖有異説。倶祖
師可爲第二依菩薩歟。今聲聞四依當何依
不見歟。但依通眞記聲聞菩薩配當意。以初
地已上當聲聞第二依。爾者祖師於聲聞可
爲第二依歟。其上又小乘以初果爲第二依。
初果已上性戒成就位故。尤可爲第二依位
也。然而云初果之聖者。事未治定也。可勘
之。聲聞四依中。何依祖師云相當事未審也。
秉一字之權者。一字即律一字也。是以涅槃
第三金剛
身品云
爲欲調伏利衆生故。諸戒相若輕若
重非是律者。則不證知。若是律者。則便證
知。是名律師。善解一字釋此文嘉祥涅槃
疏。天台章安疏。指律字釋一字云云謂以律
宗爲利生權謀也。資持道俗云。一字即律字。
以律訓法。總含大小開遮重輕。指歸一字。故
文權具員切
稱鍾也
師云車ヨコカミ云云軫力扶顛者。
軫安解云動也。抄序云。樹已顛大表爲如
來所使者。依學如來教法傳人。當如來使。正
非謂如來使來也
記。首著斯文等云云自此至大訓。正示撰事
鈔。首著斯文者。序解云。此鈔最先。故云首
也。問。事鈔初制。武徳九年制之。其以前武徳
七年製軌度圖經。何今云首著斯文哉。答。且
大部三大部此初故。如是釋歟。必非謂祖師
最初製作也。又義云。首者首義也非最初義
云云統被時衆者。戒疏序賛部主
詞云
集結茲藏。
通被時賓同記云時賓謂當時學衆五乘
並駕者。能駕人天聲聞辟支及佛是也。所駕
今事鈔也。今鈔中明五戒十善四諦十二縁
及唯識佛果證行。故云並駕也。七衆倶霑者。
道俗篇明五戒八戒被在家。餘篇即局出家
安解云。問。上云時衆下云七衆。文言相
重如何。答。上據鈔主本懷。下約當機獲益
攝僧護法之儀者。上卷衆行也。攝僧即集僧
足數等也。護法即受戒説戒等也。日用時須
之務者。下卷共行也。日用二衣四藥等也。日
日時時用故。時須謂如主客瞻病等也。上下
衆共二行出自行自被攝也。規猷是故。歴代
重之者。自唐代至宋大智律師御代。時代雖
不幾。但作記有六十餘家。故作記人世云歴
代歟
記。然則理致淵奧等云云自此至或容遺謬。
述記家造記申來也。理致淵奧云今事鈔義
理深妙也事也。討論者鮮得其門。事類森羅
者。行事多端也。森春草生像也。即叢也。羅列
也。駕説者。駕此又讀傳。字書有此讀也。或容
遺謬者。此句斥古記。然而云或。對好或釋得
意。今記意。古記皆斥惡。初造記由顯。爾者此
或字不得意。但字書也。此可

記。由是研詳可否云云從此至部意全彰。正顯
述記也。否俗書讀否。可否云是非事也。搜括
者又讀搜。如云搜玄記等是也。可勘字書也。
罄所見聞。備舒翰墨。所承行事之旨者。題
下注云作者非無等。記釋云。今標行事。得律
宗旨今準鈔題云資持。異古記心。已會正
等古記題號不符順鈔意。作記尤可順鈔。故
今不違鈔衆自共三行之宗題名也。資持持
此三行也。三行不越二持。故云資持也。是暗
破古記也。勒開卷軸者。此亦破古記也。會正
記十二卷都軸與鈔不等。今記不違疏衆自
共上中下三卷。今齊等作三卷也。當時記多
後人依卷軸多分之。科釋文言者。作科文科
文也。明於法相者。又慧雲房點。師云
深明於法相銓量事用使剋奉於受隨。法
相者能詮教法謂教法也。相謂教相。則鈔文
教法之相科釋也。故下云教行雙弘也。事用
者行事也。剋奉者行也。戒疏云。佛立教相。止
爲奉行也。教行雙弘者。教對上法相。行對上
受隨。首題一擧者。資持之題也
記。但由聖智通宏等云云此已下卑下詞也。聖
智通宏。即指祖師智徳也。凡情寡陋者。記家
卑下詞也。以蠡酌海者。此俗書喩小智。以蠡
酌海無益。以筋擡鍾。以管規天。盡不知本文。
有引大施太子事。不符此文也。長嗟罔測其
深。捧土塞河。實媿不知其量。式酬祖徳者。智
論云。修使頂戴無量劫身爲床座遍三界。若
不傳法度衆生。畢竟不能報恩者。唯有傳持
聖法藏。宣揚教義。施群生修習一念契眞。如
是名眞報如來恩少副夙心者。夙字書云夙
早也。即云朝義也。然而訓早不符文。師云俗
書中夙讀昔也。此符文也。濟付之濟鈔云。祖
師少年仰其律風。志弘此請訓。今少副彼願
也。故字書雖不見是取宿願義也。此意夙心
指南山。副字記家歟。師云此句直約記家謂。
自少年發願云。生弘毘尼死歸安養。酬是昔
願故。云少副夙心。今作記副彼昔心故也。續
高僧傳明慧光事云。且今誦經。光執卷覽文。
曾若夙智。又明首師云。及尋律部。多會其文。
明如夙知行宗二下云。由今學知以爲識種。
後遇勝縁夙智開發故此等文宿義也。冀稗
萬一者爾已上
序説
記。歴觀往古述作凡五十餘家云云北京云
。南都云。師云周易讀觀衆卦云云
述作者有云賢人云述。述古迹非初作者。聖
人云作。作初造也云云樂記云知禮樂之情
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謂之聖。
述者謂之明論語曰。述而不作五十餘家
者。總雖六十家記。大智律師以前記五十九
家也。故云五十餘家。但靈芝十餘家許御在
世時御覽餘皆亡不御覽也。問。爾者何故云
歴觀五十餘家哉。答。觀者正非見其記文。但
知其數且云觀也。記各謂指南云云黄帝之
時始造指南車也。序解云。例者類已
記。五示闕疑云云云云闕疑二也。闕文不
知推後學有疑云未詳。故云闕疑也
記。初定宗云云一宗之太宗也。太賢云。宗者
主義云云即行事鈔定宗主也
記。三藏分宗等云云約能詮所詮乃異。即據
所詮三學。法詮定論詮慧律詮戒。故云乃異

記。據行則雖通兼濟云云約行者機則三學
互相通無偏局故也。即記主云芝園集四明普
和院結界記出
山獨權戒律。天台雙弘禪觀。南山非不云禪
觀。如沙彌篇淨心誡觀是也。天台非不云戒
律。如止觀具縁梵網戒疏是也。雖傳持者各
有所望。而學習者不可專門云云
記。在教則各有司存云云即能詮教各有司。
付此各有司存有多義。一義云。有司存云云
此能詮所詮行有司存。又義云。此句守一五
例講。引論語文。讀有司存。即彼論語曰泰伯
云籩豆之事則有司存苞子曰敬子忌大務小故又
戒誡以此也。豆禮器也文
有司官人也。祭禮等籩豆少事。只任有司。王
者不知也。爰知此文可讀有司存。能詮教有
各有司存義也云云但當時有司存訓也。新
記云寺即國家司存之名
記。往哲云云哲人也。名古記主也
記。廣談論學云云談論藏法門爲言
記。増輝者。希覺律師記也
記。註隨文結釋云云即六種釋也。二字已上
者。以六種釋釋之
記。註涅槃四果云云祖師釋有云涅槃四果。
涅槃章四果章廣釋之。法相者約法相也
記。令致後鋭枉費時功云云鋭者利。後學利
根者也
記。在傳持云云傳即傳法。持謂住持也
記。言教則唯歸律藏等云云定能詮則律藏
也。語行者約所詮。即戒行也。持犯篇云。律宗
其唯持犯持犯重輕約自行。即中卷也。僧
宗軌範約衆行。即上卷也。共行在其中耳
記。猶恐專隅云云一義云。訓專隅此約記主
也。記主自專隅。諸人思故。引戒疏二下文爲
證得意也。一義云。訓恐專隅。此約古師也。猶
恐古師專古隅。故引祖師釋證文得意也。專
隅者論語述而云。子曰不憤不啓。不排不發。
擧一隅而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鄭玄曰孔子言
必待其人心憤
憤口悱悱然後啓發爲之説也此則識思深也説
時擧一隅以語之其人不思數則不重教之也文
記。大妄戒中云云戒本聖智證法下。古師張
法相釋之。故斥之也。此戒疏二下文也。彼記
云。初四句牒非顯異。他日即多日也。意異者。
疏主自謂也。擧下明其異相。初指宗斥濫。縱
下遮其舊習。費下彰過。自下結責未曉己宗。
強知他學劣識而欲通蠡杯而酌大海。故不
識分也。須下誡勸故下標全文。縱有前聞者。
古義所對前人。雖欲聞不可述也。守一意。前
聞者昔所聞自學問也。徒張無益。因何世道
盡浪
記。爲龜鏡云云守一云。龜卜吉凶。鏡分好

記。宜須反跡云云云反舊執事也。迹者指古
執處云迹也
記。二辨教者云云問。今云教亙三藏歟哉。答。
不爾。今且局律教也。教者教相也。若爾者實
假二教可爾。圓教何律皆名律歟。答隨經律
也。大方大小共立三學中。今云辨教。辨戒學
之方也。問。云辨教即是宗也。既云且依業
疏三宗。又下云然。今四分正當假宗。此皆云
宗。何初云定宗。第二云辨教哉。答。云教或云
宗。隨時無定。是以宗要中。前門云明宗揀濫
如前
此門名辨定宗旨也。雖然今鈔三藏中律
爲宗主。是故第一名定宗也。第二例雖有宗
義。被奪第一。別云辨教也。以三宗雖處判。且
取能詮邊云教也
記。以詮表爲功云云謂所詮理事也。記家云。
諸佛説法常依二諦。一依眞諦泯絶諸法。二
依俗諦建立諸法又云。經論詮理律詮事
記。雖廣開戸牖軌度無差云云 付律教有空
圓三宗差別。故云開戸牖。開戸牖者。御注孝
經序。希舛堂者必開戸牖三宗差別。而有
空圓三常定。故云軌度無差也
記。雖剋定楷模而攝生斯盡云云三宗定故・
萬差機雖盡。故云雖剋定。楷摸詞牒上句也。
而三宗攝機尠不盡。故云斯盡也。上諸句雖
亙一代教文。且約三宗釋之
記。圓音隨應情慮難求云云圓音即如來一
音也。若一音異解一音。圓音如來一音。隨應
衆生隨見。如應異解也。若大小並陳一音義。
圓音如來一音。隨應佛鑒衆生機。相應教一
音中並陳也。故云圓音隨應。凡談一音有異
説。起信論云。能説之人色業勝。圓音一演異
守一釋云。下至三歸皆一乘。故知唯一
理。古來所判有二不同。一從魏菩提流支云。
如來一音同時大小並陳。二姚秦羅什法師
云。一音平等無二。機聞有殊。非謂言音本陳
大小問。就菩提流支大小並陳義。無大小
機時必並陳歟。爾者有無用過如何。答。可勘
之。問。祖師意依大小並陳義歟。將同一音異
解義歟。如何。答。此事雖難一定。一義意云。
且祖師一音異解義存給歟。凡一音異解者。
如來音聲。小乘全聞説小乘。大乘全聞大乘
也。是以諸經要集第一云。原夫法身一相。瞻
仰異容。正教無偏。説聽殊旨。故師有等雨之
況。弟子有異聞之説。良以隨機授與。遂器淺
深。至如十二分教之大綱八萬法門之廣派
此釋成法華經藥草喩品等雨法雨文意見。此
即佛處無大小分別。唯大乘不生不滅一理
説。機差別故異聞也。問。若異解佛意云無差
別者。何故鈔中一云。鹿野初唱本爲聲聞。八
萬諸天便發大道。乃至終顯佛性。悟解在心。
不唯教旨同記云。初證説小悟大○雙下證
説大悟小○不無密起等此等文唯小唯大
説見。隨天台等名普爲教。大小並陳幷一音
無解師共破不依用。故佛唯小唯大隨時機
所説不定也云云依之涅槃經云四教通含
教。故四教雜説云也。今記主釋同。彼何一音
師可云耶。答。實如來難鈔記釋難見。但如來
本意一味平等令得益故。説法利生故。佛起
機方見或爲小機或爲大機起説法。此機方
見似唯小唯大説。故釋本爲聲聞等也。雖然
佛處一音無差別。可云已記釋。達其大者。一
切歸大等。此一音異解故。大機大聞。小機小
聞也。若爾何彼記云不無密赴。豈非大小並
陳之意哉。答。此如來等欲令得一昧之益密
赴也。如是得意時何無相違歟云云一義云。
宗家大小並陳義可云也。所以爾者。鈔云。以
此。推此。語解在心。不唯教旨同記釋云。然
此但望言教。是一至於佛意不無密赴○此
不以所學即判大小。但達其大者。一切歸大
等云。此等釋大小並陳故。如來處有密赴見。
聞大小並陳。如來無分別無功用。大小並陳
何云密赴哉。又他師始終聞大機始終聞大。
聞小機始終聞小。即但達其大者。一切歸大
等文相似彼。大小並陳。何華嚴座時小乘不
悟故佛次於鹿園説小哉。又要集師有等雨等
文如何可會耶。答。有等雨法雨者。佛一音以
説法故云等雨。並陳説機異聞。故云弟子有
異聞説也。又大小並陳故。似有密赴故云密
赴等也。並陳故小機始終聞小。大機始終聞
大也。又他師唯大唯小説。云非並陳異解。師
必不可同也。此事大題也。能能可勘。情慮難
求者。一義云。衆生云難量佛教。一義云。記家
難量佛教也。記且依業疏三宗云云問祖師
判教多之。然而記家不依餘。何唯依三宗判
教哉。答倶雖依。今以戒爲宗。故約三宗示之

記。教由體立云云衆生機自本以來。定小乘
機。必受小戒。對此戒立有宗。又假圓機。各各
依自種姓。受非二戒。立假宗對受圓戒立圓
宗。故由此戒體。又立能詮教相也。問。教隨機
設。機既萬差。教何爲三哉。何況如僧祇。立心
爲體。可攝何發哉。方方不明。如何。答。凡諸
部所計。不出四門。雖然業疏述此方。盛弘假
實二宗。今且取盛弘之宗立二教也。僧祇戒
體。事實可攝。何不見。可勘之
記。一者實法宗云云薩婆多意。空色至極微
有之。空心法至一念留之。故計三世實有法
體恒有也。依之名實法宗也
記。同歸色聚云云問。今此三宗約正義論見。
既下假宗之段。云強號二非故。爾者何今
不云細色哉。答。有人云。色言廣亙細色也
云云 問。正義細色分通見。即濟縁三下 云。
彼明細色義通大乘。此談非色。正符宗意
爾者。何云當分小乘教哉。答可尋之。又一義
允師云。業疏正義下釋云。薩婆多二戒同色
者。彼宗明法。各有撃用。戒體所起。依身口
成。隨具辨業。通判爲色今且順此文釋。同
歸色聚也云云
記。此即當分小乘教云云對下過分小乘教
云爾也
記。則強號二非云云問。此正義論所談也。何
今此出之哉。答。顯所宗之美故。且寄正義論
釋之歟
記。隨戒則相同十業云云允公云。此云三宗
持犯成就處。時有宗動色位成持犯。假宗意
念重縁成持犯。圓教瞥爾位成持犯。然今四
分宗越過有宗故。立意念犯制意非。久同菩
薩。云相同十業。防十業非方許同故也。但不
發體。故不同彼也云云問。付此仰。若云雖不發
十支體防十支非。何故處處釋云相同十業可
入戒收。又云。若據菩薩。十善倶戒。如下四分
心念。故犯亦同相也。又云。且據七支必通三
業。此等分明。體發十支見。若此等文。約所防
云不發體。所防既通三業。豈不發三業戒。若
不發戒何。又防意非是。以資持上一
云。聖人
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爲
行有儀名相既聖人制意非防是戒也。若許
法又羯磨竟時無邊戒法納心中爲戒體。此時
豈戒法有簡別哉。若於戒法云有簡別。處處
釋有相違。進退有疑。如何。答。實如來難。文
證聊雖似相違。但約此且約所防邊云爾也。
先不發體。何云防意非哉。御難設雖不發體。
可有防非之義也。若必云防意可發體。有宗
意。三戒發四支。具戒初發七支。未發八支沙
彌具護大僧二百五十七支戒。犯時作一品
吉羅懺。此雖不發體。豈不通所防七支。是以
表無表章云。復正學等戒體雖狹。皆等護持
與苾芻同故既不發體。云戒所防。事無疑
者也。若又發體必云可護之者。成宗意云。四
戒並發七支。五戒時雖發七支。護持時防身
三語一並飮酒五戒非。全不防餘語三。此又豈
云發體必可防非哉。又如世間十善十惡。必不
得受戒。作善云十善。作惡云十惡。又八種無
作中。事在無作。雖不發無作體。在事程得無
作功徳。以此等道理案。雖不發意三戒體。防
意非如有宗沙彌護大僧戒。雖不發七支體。
能防罪得心持無作功徳。如事在無作是也。
次聖人聖教名法等御難實雖難思。且準有
宗沙彌二百五十戒。制護一品吉羅。此雖聖
人所制戒法。納法成業名體。時但發四支爲
體。不發餘三支。此豈戒法非無有簡別哉。一
往準彼有宗沙彌戒得意也。自本四分義當
大乘宗故。自重縁立犯。又防意念非。此邊云
相同十業。通禁三業也。又教自大乘淺故。體
不發意三。又不禁瞥爾罪。此邊云此宗制教
義同菩薩。但瞥爾重縁以分大小也。問。若爾
者違體違制二罪。戒戒可有之哉。答。可有之
也。若爾者懺悔之時。必二倶可懺哉。答。悔根
本違體。違制隨悔也。或又云。制業二罪實可
有之。制中違體違制二罪不可有之也已上先
師一義

私一義云。假宗教限意。戒體發七支。非防
七支分也。是以鈔中一云。一者善而非戒。謂
十中後三是也。律不制單心犯也同記云。
後三者即貪瞋邪見。化教所禁故名善。律所
不制故非戒。四分重縁。相同十業。可入戒
收。若約菩薩。十善倶戒資持中一云。若準成
宗。四戒並發七支此外處處釋七支見。皆
約教限之邊也。但云相同十業。異有宗動色
成犯。自意念防七支非。故云相同十業等。實
不可有如菩薩戒也。次假宗分通意。體發十
支戒。防非時防十支非也。是以業疏三下云。
若據菩薩十善倶戒。如下四分心念。故犯亦
同相也。同記云。初約菩薩戒。由制單意。故通
後三。倶是戒攝○律制發心作心念作並吉。
又一切時中。常爾一心違皆結犯。此宗制教義
同菩薩。但瞥爾重縁以分大小耳資持中一
云。四分重縁相同十業。可入戒收。若約菩薩。
十善倶戒又資持中四
云。且據七支。必通三
此等皆約分通之意。發後三戒。同防後
三非見。今云相同十業等。如菩薩十支。非自
重縁禁之。可得意也。如是料簡。何無相違歟。
委如別鈔
記。重縁思覺云云 作殺生等罪也。此名惡
念。問。凡思覺名對治。是以戒疏一下云。重縁
向念。可得思覺。而不制約。故是罪科此對
治名思覺。何名惡念非哉。答。師仰云。倶名非
也。思作惡云思覺。此文既云思覺。入犯科見。
又資持中一
云。重縁及思簡去瞥爾云此思
名非也。彼戒疏文重縁向念。作惡思覺。即可
制約。而不制約。故犯科得意。倶名非云思覺
也。私云。思覺語通善惡。此名惡。戒疏名對治
善。隨彼記思覺釋對治故。於思覺有邊邊。如
是致料簡。不可有相違歟。記過分小乘教云云
於過分名言。有兩過分。此云過分小乘教。假
實二宗倶同二十部小乘故。其中有宗正小
乘教限。當分小乘教也。假宗利故分超出小。
此邊云過分小乘教也。對上當分小乘故。又
於假宗中。有教限過分。教限今云過分小乘
是也。過分之義分通是也。今非謂此過分歟。
或云。今云過分小乘教。約分通邊。既云強號
二非。又云。同十業。故上云當分小乘。小乘當
中義。以薩婆多爲本故指小乘教限。云當分
小乘教也
記。即用涅槃開會之意云云問。祖師所立圓
教。雖依法華涅槃。正依法華見。是以業疏圓
教下。引法華十方佛土中等文證圓意。何今
偏用涅槃開會哉。答。實雖依法華涅槃二經。
涅槃正開會律談常。是故涅槃中云。欲見佛
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依之記主
釋涅槃扶小律爲談常。即扶律談常之教。故
今此引證也。此辨教律教爲常故也。凡立圓
教時。不妨依二經也。是以云法華涅槃二經爲
證。問。付之不明扶律談常。只扶律談常故。經
擧贖貪重寶之喩。贖涅槃常住壽命。重戒律
寶計也。必重寶即壽命不得意。如是被扶戒
律修行。得涅槃常住之理故。云扶律談常。必
律即不談常住佛性者。爾者何云開會之意
哉。答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
淨戒。五篇淨戒直爲顯佛性證涅槃之因。是
即全即小律顯佛性。豈非圓教哉。是以云扶
律談常。尤圓教手本也。依之用涅槃開會之
意無過也。此又委如別鈔
記。隨行即同三聚圓修云云凡圓教隨行。三
聚並修。故雖云三聚圓修。亦非無親疎。是以
濟縁三下云。至於隨行恒用攝生也
記。微縱妄心。即成業行云云問。此微縱犯。化
制二教之中何哉。答。此事源自宋朝異論。日
域未決。雖然一義云。微縱之犯化業也。凡白
四所受戒。開會雖談識種。持犯立懺等。全可
依四分。而四分又重縁制犯。未制瞥爾犯。是
以戒體章云。體雖約圓行。必依受。既受從
當教故行相無差又濟縁三下云。問。瞥爾増
妄即應有犯。若有犯者即與菩薩何異耶。答。
制業分之。即無有濫今此云即成業行。即
知彼制業分之。業當圓教瞥爾犯。是化業無
疑歟。菩薩瞥爾犯云制。梵網等戒。皆即制犯
故。是以彼菩薩戒云制也。問。若爾者何行宗
四上云微縱妄情即違教制守一云。成業
行者。謂結吉羅此等文分明圓教微縱犯名
制見如何。答。守一釋不足。設會釋用否依
時。但即違教制釋者。犯業罪又云教制。梵網
等罪乍化業而教制也。是亦如是微縱犯。違
化教之所制故。且云即違教制。或又圓教微
縱。業罪菩薩方。是時即教也。故以此邊。亦云
即違教制也。雖然定其罪體時。化業罪非制
罪也。是以記下文云。約違明四句。一違化不
違制瞥爾貪嗔律宗不制乃
在家人作十不善是也
又鈔第七門云。然犯化
教者。但受業道一報同記云。上二句明在
家爲惡出家亦有犯者如
獨頭心念是也文
此等文分明。圓教菩薩
瞥爾犯化業見。文指出家亦有。是圓教出家
人也已上妙蓮幷當世
學者之一義也
一義云。圓教縱縱犯此制
教也。凡建立三宗。於二百五十五篇七聚制
教戒。立假實圓三。是以業疏云。今論此法三
宗分別又濟縁一上云持犯成就之處處時。
云有宗動色。假宗重縁。圓教瞥爾。若持若犯。
並准此三。以爲分濟。此約大小。以明業也
爰知文於制教機淺深。持犯成就之位不同
也。圓機自本利故。自微縱立持犯也。若自重
縁持之。都非圓機。是假宗機無差別。故今圓
機自微縱位禁之。都不犯也。依之行宗四上云。
微縱妄情。即違教制此犯制之中制。云即
違教制也。濟縁記云。制業分之。即無有濫。制
當今圓教。業配菩薩戒也。於菩薩戒。一分雖
有制名。望律制還屬化。是以資持上一云。大
乘三藏。制不制別。得名爲行。若望今家。還屬
於化。以菩薩戒通道俗故但今云即成業
行。指制教云業。業造作義故。通化制而今名
制云業行也。是以十門第二門下記云。結正
業科。即篇聚之罪明知業名通制也。問。付
此不明。其故戒體章云。體雖約圓行。必依受。
既受從當教故。行相無差哉。戒體雖談圓體。
持犯行必可依四分見。何不依四分重縁制
微縱犯哉。又律中都制微縱犯。文不見之。何
況記家既云出家亦有犯者。如獨頭心念是
也。或又云瞥爾貪瞋律不制等。明化業見。
又圓教是大乘也。述此名終窮大乘教也。故
制教是小乘也。記家既釋制唯局小故。爾者
大乘圓教瞥爾犯豈名制教哉。方方不明如
何。答戒體章從當教故行相無差文。圓教持
犯立懺。問。依何哉。答。成可依當教也。爾者微
縱犯突吉羅也。同意念罪。故懺之時。可致突
吉羅懺悔爲言故云從當教故行相無差。必持
犯成就之極非問答故也。次律文不見制微
縱犯。御難此又不爾。律文分明。不見重縁犯
故。但云發心作心作念犯故。若指單意業中
不成持犯文歟。此亦既互人師異釋。指後三
業道得意師有之。爾者瞥爾之犯難治定也。
故知於發心心念犯。假宗當教之機。自重縁
禁之。圓教機利故。自瞥爾禁之。得意也。次出
家亦有犯者等者。此亦四分當宗心起如是
釋也。四分教限不制瞥爾故化業得意是以
出家亦有。文四分假宗人也。圓教意尤可制
罪。若云化業。圓教瞥爾同假宗無差別故。爾
者又何云三宗持犯成就時。云四分重縁圓
教瞥爾等哉。明知四分自重縁制之得意。圓
機自瞥爾制之見也。次制唯局等之文。實難
思者歟。此且約多分云爾歟。於大乘等豈無
制義哉。既云大乘三藏制不制別故。爾者於
圓教著制名無過歟。凡此三宗依制教判歟。
又依化教分歟。若云化教者。三宗戒倶非化
教戒。若云制教者。三宗持犯成就尤可限制
教。何至圓教瞥爾犯。此一云化業哉。若化業
者。制教持犯成就之渡。不可談化業事。此又
限化業。圓教制教門持犯成就之渡何處哉。
何況此辨教門。三藏中律一門尤局制教。爲
辨此教。約體分教也。爰知圓教微縱犯局制
罪也。是以守一序解云。四分重縁圓教瞥爾。
皆結吉羅又云即成業者。謂結吉羅已上守
一幷先
師等
義也
但守一制得意。直有律文不得意。依涅槃
經等之意也。故上所立義聊不同歟。即彼守
一會元云。制業者圓教微縱犯制結吉。大教
瞥爾犯名化業。問。微縱犯吉。依何律制。若不
依律。那名制罪。答。亦不依律也。因涅槃扶律
談常。即成了義。此經有之出家菩薩。遮性
等持羅刹乞嚢。菩薩一一不與。喩微縱犯吉。
此即直依律不見也。上所立義。律文云發心
心念之犯。以圓意見時。全自初念制之。得意
禁微縱之犯也。四分當機以單意業中不成
持犯之文。初念不制得意也。而自圓意見單
意業中文時。約後三業道得意。或又四分含
教限分通二意。故云單意等教限邊。云發心
心念。分通之邊也。分通亦隣圓教故。自初念
禁之得意。如是料簡時無相違者歟
記。深有兼淺之能等云云深者對有宗。且假
宗云深也。今付四分造鈔。述行事之旨。而出
三品發心。或明三觀之不同。加之依業疏顯
三宗之淺深之條。誠似無謂。雖然今四分律
有退通有部進通圓教義故。如是處處述大
小淺深之不同也。是以行宗記云。梵網大戒
不兼於小。有部小乘不通於大。唯此四分兼
前通後
記。教蘊分通之義故終會圓乘云云師云。分
通通權實二大乘中。今云故終會圓宗。通實
大乘邊也。經開會後非謂會圓宗。本四分當
體蘊分通義故。雖不經開會自圓乘。縱雖不
蘊分通義可會圓宗。如有宗不蘊分通義。以
開會見時皆圓極妙戒也
記。大小通塞假實淺深云云 大圓教小有空
兩宗也。是以守解云。大小約教。假實據理。教
由理別。理約教分。空有是小是偏。乃佛假名
字説。圓宗是大是實。乃佛契眞實談通塞
者大通小故。云通。小乘有部不通○故云塞。
又小之中四分通也。兼前通後之故。假實淺
深者假淺假宗也故云淺。實圓宗大乘也故
云深。上云同歸實道。明知實是圓宗也
記。一代雄詮歴然可見云云 一代者指如來
在世之化儀。雄詮者教法也。雄即佛詮謂教
也。問。此三宗可攝一代時教耶。答。一義云。
以此文爲判一代時教。是以守一序解云。且
吾南山撰内典録。判攝一代教門。大小有歸。
又於諸部廣明判教。如戒疏約三輪判。今鈔
十門約化行判。持犯篇約制聽判。業疏序又
取化行約三輪判。上且一往通判三藏。化制
有歸。未顯大小淺深之義。故於業疏有空圓
三種判攝方爲盡理。若約文相則唯判律藏
受隨體行。若以義求亦通判一代時教。今文
結云一代雄詮歴然可見是也一義云凡案
祖師判教有十一種也。三輪化制制聽化行
戒疏
祖師
四種爲他師所立判。以三宗三觀爲自所
立判教始自
祖師
以字半歸涅槃
經所説也
二藏聲聞菩薩二
藏勝鬘經説
經律論
通説也
四藏三藏外
加雜藏
八藏大小各
有四藏
五種即名諸
經通談判教也。已上三類十一種也。而此中
以三宗三觀。爲祖師判教也云云問。付之不
明三宗三觀。倶有説教不盡過。初三宗者
唯約戒學定慧二學如何可攝哉。又三觀判
教時以戒學可攝何哉。方方難思。如何。答。
先三宗判教既云故須約體用分教相。故約
體則實雖似局戒學。依體分教。則此有空圓
三宗之教相無不攝歸三學故。無攝教不盡
之過歟。是以今云一代雄詮歴然可見。濟縁
一上中
業章
云。總括一化。三宗不同次三觀判
教之時。明性空觀。能詮阿含成實等諸小
乘經論所明三學。皆攝歸之。明相空觀。般
若經中百十二門論能詮經所顯三學。又皆
歸之。明唯識觀。楞伽經・攝大乘論等能詮
所顯三學。悉歸唯識觀之分域。是以資持
下四云。上之三觀。大小二乘。教理行果。一
切整足法門雖多。亦不出此。故云無別餘法
爾者此又無攝教不盡之過歟。問。三宗三
觀之中畢竟以何可爲本哉。答。可勘之。又則
安意。次二教三宗爲判教。即彼序解云。南山
祖師。以二教三宗判釋東流一代時教允堪
等之意。以三觀爲本見。即彼正源記云。准成
實論宗。阿含等立性空觀。則諸小乘經論人
定我空生空等觀。同歸此行。準中觀等論宗。
般若等經立相空觀。則諸空宗經論法陰空
等觀。同歸此行。準攝大乘等論宗。楞伽等經
立唯識觀。則諸圓頓顯性之經。眞如實相法
界。還源一心中道等觀。同歸此行。以此三
觀。統攝東流一代機教。尠無不盡。故曰不出
三種一義云。今必非判一代時教。但一代
所詮戒攝盡此三。故云一代雄詮等也。一義
允師云。釋教文判義理時。隨物或判三宗三
觀。三輪化行必不可一定。自本祖師非法相
之宗。故立義必不判一代時教。間隨義時。何
當其理也云云此判教事一箇大題也。能能
可致料簡也
記。既乖鈔旨云云鈔撮要包含爲義。故廣引
經論儒書等。乖鈔旨也
記。實穢眞宗云云指南山書云眞宗。是云南
山宗證文也
記。申明幽隱云云謂鈔引三藏。沈密難知。因
廣其相。如解毘尼四法。具引善見跋闍之十
事。備寫律文也
記。或讐交差違云云 謂鈔引律論與本文相
反。即引文對明。如結界篇列五種結界。與
善見少異。引而用之。又如持犯篇。引惡心善
行等文。與彼百論本文相反。今記委而辨之。
幷廣子注。以顯其相也
記。疏鈔傳録等云云疏戒・業兩疏。鈔拾毘尼
義鈔・比丘尼鈔。傳感通傳・靈感傳。録三寶感
通録等。儀輕重・章服儀等。集廣弘明集等。
圖軌度圖經・戒壇圖經等。誥淨厨誥等也
記。或以後廢前云云撰鈔之時。以同古師釋。
而至後述兩疏時。或廢前義也。假令如足數
中明。威儀師白召廣説戒二法開立作。彼記
云。若準尼鈔云。如律衆大開作轉輪高坐説
戒。未必立説得成。蓋開立説。良恐不成云云 
又注云。準彼挍今。猶循舊説。是知唯開白召
一法巳上如是等釋義甚多之
記。或斥奪謬妄云云濟鈔云。是今記爲斥古
記也。如會正記解鈔四果文云。今所學者。正
求四果。以斯宗正屬聲聞故。談至此極得意
矣。今記爲破之。則引受戒篇上品發心沙彌
篇出家學本等也云云
記。和會異同云云如羯磨篇。但對首法中結
數。鈔列二十九種。疏出二十八種。故多小不
同。而引疏料簡等也
記。莊嚴章句違律刑科云云十誦律云。莊嚴
章句樂世法故。如是能令正法疾滅
記。如經極誡云云涅槃經云。如將人糞劑成
栴檀。縱經塵劫。終無香氣。被尋外道。欲敵生
死。亦復如是又如法華經中云。不親近讃
詠外書等也
記。事浮華云云ウカウカシウシテ無實也。
華花計ニシテ無實者也。即喩惡也
記。今或語勢相渉者 自此已下顯今記或
也。必非莊章句。自然文書語相渉也爲言
記。或借用彼文云云守一云。如鈔序拔萃出
類。記云。語出孟子。有若歎孔子曰。出於其
類。拔於其萃。今借用之
記。多從義訓云云守一云。訓字中依字書名
正訓。取義用名義訓
記。通依衆典 即指經音義等也
記。慈訓遠流云云祖師製作文。至記家世。時
代遙也。故云遠流也
記。綱領倶喪云云斥右非。綱綱大綱。領皮
裘領也。倶喩法門大綱也
記。名相云云諸師書籍云名相也。即教門也。
タヽサバ
セメバ
茍岐チマ
記。至於大義有妨云云守一云。大義有妨者。
如前定宗。中増輝等。以論宗混於鈔旨可見
巳上濟鈔云。大義有妨者。如辨戒體持犯方
軌等也云云
記。異計難革云云如解界妨疑羯磨及坐和
康等也
記。但隨文略指云云下記云。以一句標破等

記。闕疑云云有云。闕疑事非也。是闕與疑二
也。闕者下云。例幷闕如是也疑者下云未詳。
又云。存衆説是也。依疑如是釋也
記。淺識寡聞云云智慧淺故云淺識。聞見少
故云寡聞也。此記家示謙顯闕也
記。抄寫乖眞云云守一云。乖律文也。詳 覈」
記。標曰未詳云云第十門鈔指僞經。尼鈔等
又引之未得斥心等云云
記。倶存衆説云云守一云。第四門釋。隋本云。
諸釋不同。且依古記注之云云
記。俟後講磨云云下云請詳之。或云俟來者
等也
記。遵聖論推本之懲云云多論云。若説法論
義。一切莫自稱爲是。常令推寄有本。則無過
也。不爾斧在口中
記。抑憑祖教廢前之例云云祖師尚初未治
定。後有廢之。今例之不可早判定。能得其本
據可治定爲言
記。臧否云云云善惡義也巳上五例畢
  于時明治二十九年夏安中以小野隨心院
  門跡智滿和尚本書寫畢
  筆者 廣吉弌徳居士 
疏四分云云盡是法正尊者傳禀之教也。四
分二字是別稱。五部之中一名也。律之一字
是總。五部之通名也。如是兩名不可闕一。若
無四分別名。以難顯總。故先標四分之目。開
卷識宗。便知是四分家之律非餘五分十誦
等。若闕律之總號。無以收其別名。故標律字。
若但云四分之名。隨轉不定。爲四分經論記
傳等。今於下標律字。即簡非餘也。又若據次
第前後佛在之時。使有四分理合居後。百載
方興。今迴四分在先只爲簡異他宗部也。所
云四分者。梵語析埵理。或云只棰理。此云四
分。四者數也。分者段也。是以戒疏云。四分
者顯宗目也。佛滅百年興斯名教。相傳云於
上座部。搜拈博要契同己見者。集爲一部。四
度傅文盡所詮相。故云四分。此據説之所至。
非義判故二十犍度。離分三分。豈是義開。
又如本結未分爲八十誦。一夏之功也。五分
十誦其例衆矣。謂是曇無徳四度誦出其文。
故稱四分云云簡正記第二云。佛既滅度迦
葉結集。五聖任持如水傳器。過百年末第五
師毱多傳法之日。正育王化世。大集商量佛
法。因有乖諍。遂分大藏毘尼爲五典。其中一
部名曇摩毱多。遠相如來懸記之言。乃執四
分之號。遂即四度傳文盡所詮相。分出四段
之文然而義淨三藏意不同也。即按南海寄
歸内法傳。義淨三藏如是説四分之名。因梵
筴立號。謂梵筴有四。毎筴翻出一分。四筴翻
成四分云云彼却難前解云。若言因誦立名
者。其理不然。且波離大羅漢尚初結集。尚八
十度昇座誦終。不可曇無徳四度傳文念終律
云云此難救云。凡此律文無梵筴。至此其時
覺明三藏但口誦筴文。秦主恐誦文訛濫。遂
將差於羊
籍藥方五萬餘言以試之。二日念終
執文覆之不遺一字。秦主深信方許。解云因
筴立號前言差籍者。秦主姚長本是西差人。領軍降前
符堅爲龍襲。將軍後都長安爲秦。其部類多是
差人。故云差籍
也。藥云即易知
但云波離尚八十度誦。曇無徳
豈四度念終哉。難初結集時。文句散落故。難
致八十度分部時已詮次易故。所以四度誦
云云已上簡
正記意
又鈔批難義淨三藏義云。若四
分四筴翻成多卷。五分十誦何爲筴數成多。
翻竟却少彼救云。筴有大小故。使四分
筴大十誦筴小。所以譯人約筴立名。或言部
或言誦也。又發正記破四筴義云。縱使梵筴
有四。毎筴翻云一分。因得四分之名。若爾四
分之秤無來起。自此方未翻在西土之時。一
千年中以何標目云云律者梵語云毘奈耶。
毘奈耶。鞞泥迦翻爲律。即能詮教也。問。毘尼
翻律爲正翻。將爲義翻如何。答。乃是義翻非
正譯也。今此毘尼。佛出興西天。説此妙典。此
方本無。佛化世故。有無正翻。然彼佛説毘
尼詮犯聚。禁約五衆。不許有違。此方俗詮。於
五刑亦爲制御萬民。今無全起過。義類相似
防非又同。故將此土律名。翻彼毘尼之號也。
故義翻非正翻也
記。一宗之通號云云四分一宗也。鎧諦光願
等諸師章疏莫非於四分。故云通號。即下文
云。吉師撰述皆云四分律鈔疏等云云然十
門口義守一云。南山一宗也。戒疏業疏事鈔
等。皆一宗之別目也。無非宗於四分也
記。注即篇品之名云云問。品義類同義也。爾
者一犍度中。聚一類法哉。答。必不然歟。可見
律文
記。拘睒彌犍度云云僧中鬪諍縁別部説戒
羯磨之成。不可與利養事等也。付睒字。師云
字體讀睒也。雖然仁王經名目讀睒也
記。瞻波犍度云云佛於此城。明足數不足數
及羯磨如非非法別衆等七非相也
記。訶責云云明訶責依止等七治法也
記。人犍度云云明犯僧殘人於衆多犯或識
不識事犯也。罷道還俗比丘者。及中間重犯
與本日治之相也
記。覆藏犍度云云説行覆藏時也。次第八事
失衣白法及奪三十五事等也
記。遮犍度云云於他犯重。遮説戒自恣如非
相等明之也
記。滅諍犍度云云明七毘尼之縁起四諍之
相貌多人語等種種病藥相對在之
記。尼犍度云云明尼初得出家縁起八敬遣
使等事
記。法犍度云云明客僧軌則乞食蘭若食止
便利浣衣等法式也
記。雜犍度云云明畜鉢如非乃至剃髮刀揃
爪刀等種種聽物種種用制也
記。五百結集云云佛滅即時迦葉等。五百羅
漢結集之儀式也。是一部流通分也
記。七百結集云云佛滅百年爲破跋闍之十
事妄法。七百人羅漢集會判此事之如非儀
式明之也
記。調部云云波離尊者親問如來。自波羅夷
第一至僧殘無根謗但無二
房戒
一一明犯不犯等
相貌也。飾宗記云。調和部類。決前疑佛故也
資持中一云。條部者乃條前戒本。決釋疑
滯。律中本多爲調字。疑音誤
記。毘尼増一云云付毘尼自一至二十二。列
其名數増數也。問。所以僧尼戒本五百結集
等不名犍度者如何。答。有人云。試出推義。戒
本之中自有篇聚名義。即是犍度義故。重不
立歟。又至五百結集等者。是滅後事。仍不可
立其名也。調部等雜碎義。不局一事。故難立
犍度也云云先師義云。於犍度名通別。通者
濟縁一上云。且就本律。二衆戒本。二十犍度。
皆名法聚。準五百結集文。比丘事聚在一處。
名比丘戒本。尼戒本亦然。受戒法聚在一處。
名受戒犍度。乃至諸犍度亦爾。犍度梵語。即
翻法聚。是則一部始末。通歸法聚所收
者二十犍度也。且從強弱云戒本等也
記。注五十至六十三卷云云問。上云此方總
六十卷。今何云六十三卷哉。答。上且約大途
云六十卷歟。私云五十八至六十三卷云意
也。非謂六十三卷歟
記。隨己所樂云云問。五部集法歳。通三藏
歟。將局律藏歟。如何。答。鏡師云。唯局律藏
云云因師云。通三藏。所以爾者。祖師云。五部
十八隨機而擧名。謂指南皆通經論又空有
等見直經論歟。是以禪源詮宗密云。迦葉乃至
毱多弘傳。皆兼三藏。提多迦已下。因僧乖諍。
乃律教別行。罽賓國已來未因遭王難。始經
論分化
記。隨説止處云云飾宗記・鈔批意。在義淨三
藏之四筴義也。發正・簡正・會正等記破三藏
義。會正第一破云。此義論疎。一則違覺明誦
本之失。二則沒印度本有之名也云云發正
記・簡正記等破。如上引之也
記。非同章疏云云節古義云。暗破古記。集要
曰。今此科分爲二。一聖科。二凡科。且聖科
者。謂分時部主。自科爲四分。大僧戒本即初
分。尼律下爲第二分。安居下爲第三分。房舍
下即爲第四分。第二約凡科。諸師科分三段。
從稽首下。至知時已來爲序分。爾時世尊下
名正宗分。五百結集下流通分増暉
義苑曰。因
部主曇無徳支分大藏爲四段也
記。業疏云四分云云業疏序文也。戒疏云。四
分度等云云戒疏一上文也
記。餘部雖翻云云凡最前曹魏嘉平年中。曇
摩迦羅出僧祇戒心。曇諦出四分羯磨行受
戒。其後十誦廣文傳故。天下用之。其後僧祇
廣律傳來。相應初受戒本。又天下廢十誦律
用僧祇。其後元魏法聰律師時。四分廣文傳
來。相應最初羯磨。天下一同自此後用四分。
受隨相應故。今云未聞依用者。羯磨事也。自
最初用四分羯磨。不用餘部羯磨。非謂廣律。
但是羯磨文也。既云此土受縁。故
記。業疏云神州一統云云業疏三下文也。神
州者。戒疏一上引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
里。號曰神州云云同記引物理論釋云。地神
曰祇。大曰黄地祇。小曰神洲。是則神主其地
故得名也云云又云神州是震旦異名。總名
一國云云
記。下云今判其持犯等云云十門第三門文

記。注義淨三藏云云節古記云。義淨三藏者。
宗傳云。字文明姓張氏范陽人。翻傳經論。與
奘師杭行。按唐時中宗述聖教序云。法師義
淨讀經史。學洞古今謂受生唐朝。從南山
受四分戒。反宗有部作傳故。寄歸傳云謹依
聖教及見行要法。總四十章分爲四卷。名南
海寄歸傳。凡所論皆依根本説一切有部。不
可將餘部事見糅於此又云。斯依薩婆多非
餘部矣
記。問有引人法有序等云云節古義云。記主
面授云。乃暗斥文捷梨慧鑒依止一時口傳
耳。搜玄解三爲對異宗故來等云。且對他部。
明教優劣。令人識劣別從優。準此非斥古記
也。人法有序者。十門第一教興位門文也。本
律定四位僧。局秉法之分齊。名人有序。又開
八位羯磨。遮其増減。故曰法有序也。具至下
正可知之
記。明勝劣云云指今第一門。云序明也。問。何
第一門云序哉。等。對三十篇。十門云序
記。至第三門始論約教判處云云下第三門
云。今判其持犯。還約其受體。既四分而受。豈
得異部明隨
記。答非謂一座云云暗破古義也。節古義云。
増暉云初正義曰四分者。二辨非者。相傳云
義淨三藏如前引難
此義云
波離是大羅漢。結集時尚
八十度昇座。名八十誦律。曇無徳是小羅漢。
豈得四度誦終一律藏。故知非因誦出立名。
飾宗
依此
記五分十誦大同於此云云 問。智論云摩偸
羅國毘尼有八十部。罽賓國毘尼但取要用
者作十部簡正記第二云。智論云摩偸羅
國毘尼有八十部。罽賓毘尼但取要用者作
十部。言八十部者。後自解云八十誦也。十
部者十誦也準知八十誦十誦者。只是廣略
異耳。若爾者八十從席云者。十誦又可從座。
何以十誦爲今例。八十誦爲異。答○問。十誦
八十誦並名爲部。爰知十誦名從章段得名。
若爾者非今例。如何。答。戒疏中。八十誦遂序
爲例。四分此記反以八十誦。釋未可一概如
何。答。序依期。莫不約説止之處爲名。故疏以
爲例矣。序與期既異也。故今記云云未可一
概矣。今記意遂席爲因者。云八十座事也
記。今約戒疏統括諸文云云謂於戒疏中。統
括諸文也。釋律字之處。唯有法筆二義。釋七
諍之處有分義。故云統括前後諸文。唯有三
義也。初言律者法也云云一上釋律題文

記。從教爲名云云口義云。問。從教爲名者。
爲但法義。通三義哉。答須知三義皆從教爲
名。如文云。然此四相非律不分等。此即教是
分義。文如前云。況今律字準判取決。此即教
是筆義。要而言之。律是法。楷摸永定故。律即
是分。輕重不濫。律是筆驗情決判故。問。法義
中云。輕重持犯。分義中云。犯不犯。輕重之與
重。畢竟相濫。如何分異。答。法即軌摸。分即
無濫。示相雖同。於義自別也。問。何者是軌摸
義。答。如前以婬戒出相。然重結等法式永定。
乃至一切諸戒幷受戒説戒。衣鉢房舍。軌摸
永定。茍乖即成非法
記。下文云又如世法云云戒疏四下釋七毘尼
文也。對彼一上。今文云下文也
記。據刑約制云云世律定罪輕重。加誡事也」
記。依根附教云云根有三根。上下不同。教律
教此有犯不犯等不同。如是楷定差降云法
義也。是以戒疏依根附教。下記云。依根即三
根附教。即律文云云
記。二云律者分也謂須啇度據量有在若律呂
之分氣。據量云分量事也。有云。俗中有三種
律。謂陰律應律格律也。簡正記以應律釋分
宗。今記意約陰律。即如注文。十二月中隻爲
律。屬陽偶爲呂屬陰也。以陰律釋分義見。問。
其三律之樣如何。答。簡正記云。俗中有三種
律。一者陰律。二者應律。三者格律。謂十二月
中隻爲律。屬陽偶爲呂屬陰。正月太蔟。三月
始洗蘇典
五月蕤賓。七月夷則。九月無射。十
一月黄鐘此六名
律也
二月夾鍾。四月仲呂。六月林
鍾。八月南呂十月應鍾。十二月大呂此六名
呂也
陰陽呂律。二應律者。月令云。用斤爲律管。其
管各有對數。恐繁不引云云即用葭音加
即蘆
花灰
實之於管。十二月中氣至灰動。應於節候
軌剋不改故云應律。故戒疏云。陰陽雖無形。
假以律管蘆灰。用分節候。藉此分之。今内教
亦然。順體分成二持。違體分成二犯。非律不
明。又云。律者法也。始終有儀。於佛教可成此
義。故篇聚之設。三世同遵。乃適化殊。性戒常
定。律則不爾。代有所革吉。用肉刑。刑者成
也。一毀其肉。終身永定不可復也。准此意者。
如俗格律。有其新舊。準戒有於格品故也
記。注奇月等云云奇者隻月也。偶者雙月

記。注各分二氣則二十四氣云云一氣十五
日也。故一年有二十四氣。毎一分三。以五日
爲一候。故成七十二候也。問。律呂倶有分義。
爾者何不名呂。但名律哉。答。實分義雖有呂。
律具法分筆三義。故單云律不云呂也
記。又云教相所詮四字斯盡云云戒疏二上
文也。問。四字斯盡者。四字五字也。如何云
四字哉。答。字雖似五字實四也。犯不輕重

記。何名爲經因果微故云云且付篇聚制罪
一邊云爾歟
記。然此四相非律不分云云問。上云斷割重
輕開遮持犯非法不定。不同如何。答。揩定與
辨析異也。又能詮所詮別也。法處云從教爲
名。分處云教相所詮故也。律字安聿
記。注楚謂之聿秦謂之筆云云師云。是名代
云楚秦也云云渉鈔云楚及秦者是所名也。
楚在南地。秦在北地云云簡正記云。楚時謂
之聿。呉時謂之律。燕時謂之弗。秦時謂之筆。
今律字訓筆者。取割裁量之義也玉篇云。
以出反。遂述脩也。楚謂之聿。呉
謂不律也。燕謂之弗。秦謂之筆
今注指此云
出字書注也。聿字取筆形也。行人偏人行歩
形也。付之像文武。得意鈔批
意也
或人腰上半身腰
下至膝下至足造行也。所詮人持筆形云律
也。鈔批云。今律藏互主刑罰。斷罪輕重等也。
斷罪必須人能斷割。故律字榜作彳也。彳是
人也。又復須筆。筆是形聲字也。八體之中。有
會意字及形聲像形等例也。聿則以像於聿
如人手執管故。曰形聿筆同韻。名爲聲故。曰
形聲也。今聿邊著彳者名之爲律字。此是會
意字也。在安彳人。表國家文武官也。上一者
是上。下イ名爲策人。是武將也。如國將軍
大將也。上加一爲彳人。即文管也。行歩容容
庠序可觀。謂定罪正刑文武兼備。後假投筆
以傍安聿也。聿即筆像舌者。書凡作文字。必
有所表。此之聿字。像手而作。其上屬書。是手
之栂指。次長横書是第二指。次書是第三指。
次書是第四指。中央直落是筆管也。邊如一
小點子是謂兎毛。乃作筆調度故也。今世中
掟筆斷罪稱爲律也
記。必審教驗情在筆投斷云云此戒疏四下
文。彼記云審教謂詳法制重輕。驗情謂察用
意深度。俗中判落筆定刑等也
記。又云處劾決正非筆不定等云云是戒疏
一上文也。劾字記釋云。胡得反。推窮罪人

記。自餘翻釋廣在中卷云云中一云。式以滅
翻從功能爲號。終非正譯。故律翻之乃當正
義也云云
疏。刪繁補闕云云批云。上四分律者。其本部
之名。從刪字已下是今撰者之意
記。或疏或鈔十有餘家  謂自全何靜浪玉馬
東旋。至嘉平之首。依僧祇戒本。誦四分羯磨。
初行受戒。正元之歳正四分羯磨始傳。秦弘
始六年大本方至。十謂律先到。廣律初故。天
下悉引十誦。次弘始十二年雖謂出四分律。
未展談通。後晋安帝義&MT03557;十二年。僧祇律初
渡。此時順初受戒本。止十誦講弘僧祇。四分
廣律雖已翻譯。全未流行。時元魏孝父之世。
有法聰律師。本講僧祇。後自考身中得戒本
因四分羯磨。遂罷僧祇講。初弘四分。創啓蒙
心。以口傳授。未有文疏。後北齊道覆律師聽
之。纂疏六卷即四分律
疏之始也
但是科文。至於義擧
未聞於世。次未齊初慧光再造文疏。廣分衢
術。其疏百二十紙。後代引之以爲義節。次有
門人道雲。作疏九卷。廣被時賓。復有門人
道暉。製疏七卷。次有隋代法願律師。躬視兩
雲暉自開宗致。製四分疏十卷。盛行於世。
餘三部律。並綴疏文。妙會殊途。次有相別法
礪律師。制四分疏十卷。次有智首律師。造疏
二十卷。當代盛行。故云十有餘家也。委下第
十門明之。可見彼上所引但依
鈔批意記之
醫削
記。止用一言標破如云不同前解云云問。不
同前解一句下。鈔文更録七樹七間等。何以
此爲一言標破之類乎。答。節古義云。今記但
引不同前解一句。以爲能制標破之言。何得
更以七間所刪之事而起微難。且七間等語
記文明然。收在直前文中。安得信破展情返
誣出致此遠之始。豈自精嚴
記。今以標破之言。謂之能刪云云問。所言能
刪者。局鈔中標破文歟。將如何。若不局標破
之文云者。既無能破之言。次何爲能刪體乎。
是以記釋云。今以標破之言謂能刪。屬在刪
云云以標破之言爲能刪定故。反知無無
能破之言非能刪云事。若依之爾者第十門
記云。釋能刪云。此亦有二。一者等文此中全
除刪者。雖不標破。鈔文録即爲能刪聞。如何。
答。廣論能刪。可互全除對破二也。以不録即
爲能刪。但至今以標破之言等。釋者此據首
題刪繁如此釋也。謂刪行事繁。用對破刪。題
目既顯行事。故且據對破刪也。故第十門記
釋對破刪云。首顯刪繁。文準據此問。首題
一部都名也。何不兼全除乎。答。如第十門

記。削去諸説並號所刪云云問。所云所刪者。
約有標破歟。將鈔不引用並是所刪歟。若不
引用者。皆是所刪云者。佛説三藏智者大疏
等不引處。皆是所刪哉。然靈芝大破此義。若
依之局有標破云者。如受戒法等。雖有古義
章。今鈔不録。又不標破。豈以無標破爲非所
刪乎。是故記主以此爲全除刪者也。爰知設
雖無標破言。於古情見者。皆是可爲所刪云
事。答。雖不標破至情見者。皆是所刪也。第十
門記釋分明也。但至所難者。於不引用者。取
情見爲所刪得心者。此難可被麁歟。問。鈔中
所録妄行杖罰等。爲是所刪。將不爾歟。若所
刪也云者。既所載鈔文也。豈云刪削乎。記云
削去諸説並號所刪云云又云今鈔不録等
若依之云爾者。既是情見也。何非所刪。實若
非所刪。可爲能補。實若非能補云者。定可屬
所刪乎。如何。答。是可爲所刪也。此妄行杖罰
等繁濫事故。文中略提而行之。但至削去諸
説等釋者。次上釋云。凡於一事。解釋多途。必
備引之。則翳於行事云云削去多途解釋云
也。不必遮略提。是故無相違歟。尋云。此妄行
杖罰爲是全除刪所刪。將爲對破刪所破。若
全除刪所刪云者。義不可爾。既文載其事故。
若對破刪也云者。既無對破言。故不可收對
破刪歟。答對破刪所除。但至對破言者。對文
可見之。非無其意乎。節古義云。問。上削去
諸説。並號所刪。何故繁濫文中欲詞牒縁。鈔
中明示昔義。非制杖罰。下文妄引其非。何名
削去哉。答。此由不了記中旁正之義。昔故多
述須知。今記據鈔興意。取繁廣義爲正。果題
其次繁濫。但曰兼通。所言削去。正屬繁廣。若
於濫中。何妨引示以兼難正義。誠爲不可
尋云。所云所刪者必是兩疏義。鈔所録古義
歟。將不爾歟答。有兩疏義鈔不引者。所謂如
淨口杖罰。獨見今鈔。或古人鈔疏或當世濫
行。不合正發者以爲所刪也
記。鈔興意云云云第十門也
記。先如覆檢云云彼記云。初二句示檢討。覆
謂反覆
記。廢立意多云云彼記云。一廢立多者。約諸
家相望云云
記。情見繁廣云云彼記云。二情見繁者。就諸
家自論也云云
記。一者繁廣云云問。廣與濫有何不同乎。答。
繁廣者今鈔不引。義鈔兩疏所擧諸師異義
非一二是也。繁濫者本取倚帝之義。然見受
日等牒縁謬。謂欲詞可牒縁。或準受戒懺悔
乞詞。謂受日可有之。或見堀地壞生淨語。而
知鍾言用之。如是之類皆以倚帝義也。然繁
廣義。其事極多。故不載之。繁濫義其事少
故。鈔文擧之也。口義云。問。繁廣中自然定方
等。豈非混亂正教。繁濫中欲詞牒縁等。豈非
無文義之廣。答。論相通不無其致。今取義理
親切。故分爲二。如自然定方等。多説文廣故
入繁廣。欲詞牒縁等倚濫義親故入繁濫耳。
問。繁廣所指七樹七間。鈔中既録其義。何云
不載乎。答。鈔文雖略提示。非不備擧其廣文。
故云爾也
記。自然定方云云集僧篇云。問。自然界者。
爲方圓耶。答。昔云定方。今解不然。若界方四
維有餘。則無教可準。今言自然界中。不定方
圓。若四面四維各無異界定圓。若有別界。則
尖斜不定
記。七樹七間云云集僧篇云。準相通計七樹
六間。得六十三歩。不同前解七間七十三
記。戒場前後云云結界篇云。初縁前後者。五
分云。應先結戒場後結大界。若先結大界者。
當捨已更前結之。然後唱相結大界。毘尼母
善見亦同此説。今猶有人先結大界者。此不
讀聖教。唯信意言
記。夏中結界云云安居篇云。次明夏中解界
法。人解有言破夏者。以佛令夏竟結解也云云
問。今鈔序云。而寄縁良有繁濫問。記云。
夏竟解界等也此收繁濫見。何今記以夏竟
結界爲繁廣哉。答。有二邊相兼之義歟。多説
是繁廣邊也。非法而濫如法有所準邊是繁
濫也
記。受日限定云云安居篇云。五重受者。昔解
一夏之中開於三法。差此不成。今云得重廣
有徴難問。今於鈔中例皆不引者。爾者此
上文皆鈔文也。何云不引哉。答。以一言雖指
破委細不引古義。故云不引也
記。欲詞牒縁云云受欲篇云。問。此欲詞中不
稱佛法僧事者。解云。稱者人語。不稱正本
謂曹魏之僧鎧翻譯時如之也
記。受日加乞云云安居篇云。光師所撰羯磨。
増加乞辭。擧世同行。事須略述。今正學宗並
依律本。恐輒内乞辭。増加羯磨。律云如白羯
磨法作。今既不如。即知非教。又諸部並無乞
記。知鐘之語云云集僧篇云。世有濫用知鐘
者。此非聖言諸經論但云撃檛等。知淨之語
不通於俗。及以自爲早須廢捨
記。説戒淨口云云説戒篇云。又水湯二物。但
得盥掌。本無漱口之事。往往有之。自出愚叟
問。説戒斥口淨。爾者何洗手哉。答。未雖不
得由來本律説戒犍度第三十
六卷
但云。布薩日諸
説戒堂。具瓶水洗足瓶水具舍羅等然後生
以古徳誦經法。須以香嗽口。傳説布薩用之。
故斥行之也
記。安居通聚云云安居篇云。不同昔愚皇帝
聚落也古師意通依一國一城。則寛故斥之

記。自恣爲非云云自恣篇云。此是自言恣他
擧罪。非謂自恣爲惡。此唯相顯有無知者濫
古人依開五戒。恣任意作非思
記。僧網篇中廣列非制者。勘彼篇云。罰米奪
財供僧用等也
記。妄行杖罰云云師資篇云。今時杖治弟子
者。咸起瞋毒。勇憤奮發。自重輕他故加彼苦
問。明繁濫相。二段擧事即引兩篇文合
之意如何。答。浮言訶繁惡之文。即是繁濫義
也。且可引此爲證也。然欲詞牒縁等是浮言
故。以羯磨篇合之。知鐘之詞等是繁惡故。以
僧網篇合之也。問。今鈔序云。前修詑於出
律藏。指事披文而用之則在文。信實録而寄
録。良有繁濫云云何不引此爲證乎。答。繁濫
之言雖可爲據。其事局故不引證也。問。何依
僧網不云繁惡。改云繁乎。答。口義云。繁惡義
局。由妄行杖罰等最是鄙惡。故得斯名。繁濫
義通收捨一切傍濫責罰之制。而妄行杖罰。
名濫教。故收濫中問。繁廣繁。依多見繁
濫繁。其義如何。答。記釋僧網繁惡文云。此中
言繁。不同乎疏廣解之繁。但是世人妄行非
制。名爲繁惡問。第十門記云。繁有二云云 
今此廣濫中可攝之乎。答。彼二繁倶今繁廣
攝也。今文以第十門鈔興意爲證彼二者。
消其鈔興意文釋故也。問。以全除對破二刪
何以然耶。由繁廣寛。其間自有一向削除全
不引者。其間自有略提對破彼非者。若繁濫
義者。止用對破一刪。鈔中若不提起對破。何
知相濫之義。所以不用全除之一刪也
記。若依序文。正存前意云云序文者。指第十
門鈔與意。前意者。繁廣文也。彼第十門云。情
見繁廣。今並刪略。故云在前意也。又鈔以攝
略爲義。今刪其繁廣。尤爲鈔正意也。問。爾者
何故鈔序文云寄縁良有繁濫云云此演繁濫。
何云正在前意哉。答雖有繁濫文。第十門鈔
興意文。正明鈔本意。彼文既須繁廣。故云正
存前意。序都非謂無繁濫也
記。今取後説云云繁濫云後義也。是則指次
列羯磨篇等上云今也。又對前繁廣。爲
後説也。依彼羯磨篇等非無濫義。故云兼通
也。節古義云。據鈔興意取繁廣爲正立題。其
次繁濫但曰兼通也而口義意耶不同歟。其
所以彼口義云。若依序文者。即鈔前序云。則
在文信於實録。寄縁良有繁濫也。以序文繁
濫之言。正收欲詞牒縁乃至自恣爲非。又引
僧網繁惡之事。故云今取後説。繁惡之事。亦
濫聖教。故在繁濫中收。云非不兼通私云。
此義不爾。若依序文。已下結廣濫二繁文
也。故縱有文述不出於此云也。於繁濫中。正
兼釋得心哉。又前序繁濫言非今證。何指之
乎。爰知彼義不可爾也。問。今記取後者。繁濫
義取他人義云歟。答。爾也。増暉中總立四繁。
今廣濫二即在其中也
記。問上明所刪等云云今記但云情見。古來
章記盛云刪律。故問決之。節古義云。搜玄記
立九刪九補。一刪當律。二刪他律。三刪小乘
經。四刪大乘經。五刪小乘論。六刪大乘論。七
刪大乘律。八刪賢聖行集。九刪古人章疏。刪
繁既爾。補闕亦然。一他部律乃至第八古人章
疏。第九義補。増暉云。一繁廣繁如律二部戒
本縁起廣解等。皆當時制戒之事。至祖師但
取要當故。於釋相篇中。唯依戒本釋持犯兩
相。其餘閑後皆悉不明。故下云。貴在得其本
證等律文既繁。古疏亦繁。今於此中。一時刪
削。故下云常恨前代諸師等。二繁長繁。此全
非今所要。如律四受。今鈔不明。唯羯磨當世
盛行。餘爲剩長之。又古人章疏。解律繁詞。亦
同刪削。三繁濫繁。是非相雜爲濫。如律有知
淨之言。濫同知鐘之語。皆是穢濫今並之故。
下云濫述必剪等。四繁惡繁。此非律有。但從
濫中流出。古師見律責罰弟子。奪衣露立。遂
倣行杖患爲鄙惡。今並除之。除四繁外引餘
要當之以爲妙體。如下律文云。是補闕者
四分行事未周。故引他文。補此一宗之闕也。
今明補闕略爲二文。補義補。展開爲五。謂
律經記傳及義站處中唯三。謂三藏合爲一。
記傳爲二。義補等三也。會正云。二刪二補。
彼云。刪繁者刪除也。又定也。繁廣也。謂大師
本意正在觀當律之廣疏抄之繁故。有刪律
文焉。刪疏抄焉。若爾則二刪之理在矣。補闕
者文有闕略者。則裨補之不越文義二補。若
欲細之不出。搜玄九刪九補
記。自昔不明去取兩異云云去與取兩異也。
問。増暉云。除四繁外。於餘要當之文。以爲鈔
云云豈非不明去取兩異乎。如何。答。記豈
得凡見引文例稱刪補云云是斥古解也。古記
謂廣律文多。略而不引。是刪律也。本宗缺則
引他部續之。即補律也。得意故斥之。今記主
意今鈔不引不録。古師情見爲刪。古師行事
有闕如爲補得意。問。所刪云局情見事不明。
凡刪者刪略義也。設雖聖教非當文至要者。
刪之有何過哉。是以業疏集法篇明百一物
畢云事在鈔中。今此刪也云云既指鈔所明
疏刪之。定非情見也。準知刪義可通正教歟。
如何。答。鈔主題云刪繁。其所刪必繁廣濫。記
所引文證無疑也。是故鈔文必約情見爲所
刪也。但至業疏文。疏廢立不遮刪略聖教歟。
能可勘之
記。如律幷及大疏云云大疏中非不録情見
若望一家正意。皆爲所刪也。然鈔中且指其
正意也。又雖録情見。非智首正意。故師資
無相違也。然記主不被披覽大疏。是故總云
所宗也。何得率爾例斥爲繁。輒見輕謗刪補
取中
記。一家宗部並無此語云云問。前所引業疏
文。是如何。答
記。以古師儀式。有闕有繁云云儀式雖依古。
而古有繁闕。故以律文刪。補彼古律文也。刪
彼所繁補彼所闕。據斯以言
記。但是異端云云所刪義皆異。義異正義也。
注孝經序云。差乎夫子沒而微言絶。異端起
而大義乖云云只情見皆爲所刪。何論文説
乎。及乎取彼要當。記但云情見不言疏鈔
云云問。若爾疏鈔非所刪哉。答。云疏鈔時語
局。云情見時自其中攝疏鈔。以此邊云不言
疏鈔。非謂非疏鈔所繁也
記。或隨已執見云云業疏明問難文。斥古師
云。有師云。答道無者。即得何須解之。豈非執
記。或暗於教部云云鈔房戒云。前修昧教者。
既不達道俗二利。隨語即行等
記。如尺量短長云云在中卷釋相篇二房戒
下。謂古來諸師未曾霑述。而祖師創以閻浮
通用百生不易。源自蠶口忽糸積之。増法等
道理。定判可用姫周之尺量。又彼中二云。至
今唐代。雖有種種大小尺量。並流。而及官市
之公用。還用周尺量等也云云
記。由旬大小云云其事在二卷結界篇。謂明
作法攝僧界極大之量。僧祇五分善見等並
云三由旬。然由旬量智論出三品。彼云。大
者八十里。中者六十里。下者四十里云云
師欲定彼界量。無準物矣。祖師勘本律説戒
犍度。言十四日説戒者。十五日先往云。文
會可強百里則取論之上品也
記。羯磨例皆自讀云云向文云讀事也。羯磨
篇云。問。世中時有白讀羯磨作法成不。答。不
成是定。雖無明決。可以義求。然羯磨戒本作
法相似。戒本心令誦之。羯磨豈得白讀問。
例字何義哉。答。今是一例之義也。非準例
相等邊也。諸師一例。謂白讀無苦。故祖師獨
不用之意。見羯磨篇謂律言應作羯磨。若上
座次座若彼不能。當差持律者已外不合。知
不輒也
記。問難不所解知云云受戒篇云。問難之體
要准相解。今問汝不犯邊罪不。自非明律者
方識名。知相自外經論雜學必無曉了下一
一具之。不同舊人蒙籠誦習
記。臥具謂非三衣云云謂古師云敷具。今師
引正文云戒疏三
下文
僧祇云。敷具者。三衣名記釋
云。
僧祇明文豈非
譏據。云云
又彼律出減六年戒乞法縁起云。
老病比丘。持氈僧伽梨云云中二云。三十
四臥具戒並是三衣總號。昔人疑之。至今不
記。畜長不科減量云云唯具本律尺六八寸
應量衣犯提之文不須多論小分尚應得吉之
説也。是以鈔中二云。多論云餘不應量者。過
限捨作吉羅懺故須倶説
記。淨地不立唱相云云律文不具足。古師一
向闕之也。祖師集第四十三
卷藥犍度
評白二結云。聽在
僧伽藍内。結淨地白二羯磨。應知是結唱。若
房處若温室若經行處。衆中差堪能羯磨者。
乃至如是白大徳僧聽等云云知是如大界先
相具足可唱之。而律不具出者。結集缺文。覺
明漏誦。竺念遺筆也。即鈔下二云。準此作法
羯磨文中。必須明指委曲結竟。牒示顯處。令
主客了之同記云。結法中初科古師不立唱
相。律云。應唱房名。故云律令唱也
記。七證全無請詞云云受或篇云。次請七證
師義須準請以羯磨法非是獨秉。必取此人
證無錯謬。十誦正則理例請之。則受者生善。
前師心重彼此。倶和豈非同法。世多不行。倶
自滅法。若發戒功與三師齊徳何爲不請之
乎。問。七證全云無請詞。正勘律文但出請和
上文。不出請二師文。今何云七證師許哉。本
律雖無請二師文。古師亦準和上出之無異
義。然於七證師。古師謂戒縁疎。縁何必用證
七師。故斥之也。引十誦一一禮僧足已然後
請之文爲證也
記。余曾遊晋魏及以律肆云云戒疏批云北
遊幷晋東達魏土中二房戒下記云。晋即
河東。魏即相部。關輔即關中三輔。輔者左
憑詡右扶風中京兆。共輔長安有云。晋魏
者國名也。關輔者所名也云云南都
北京
記。注印本作故即刪補云云印本即記主之
世新刊印板本也。是以口義乃記主世新刊
鈔文印行於世。古本即舊時寫本今現行
事鈔中二云。故即刪反光九代故此即今注
所斥印板本歟
記。問補闕與下文義決通云云此問答暗破
古記義也。會正記次第五門爲文義倶闕。則
可擧一以例諸文。爲義補證也云云爰知古
記補闕與決通。其義同云事。通理不爾。今破
之。問。若以往古未論事。爲補闕者。且如問難
者。彼既立答無。即得戒義。是只可歸情見。何
收補闕元無乎。答。口義云。此師因見祖師立
義必須曉解之言。故作此説。縱是往古有此
之説。但是所見如此。若準文約例解義方成。
始見今師
記。決通通先有等云云知有無文引餘部決
之。此其義道先有故決通之也。補闕其義理
等。都自元無之故補之也。依之不同也。又義
云。文義理例決通自本有之。始不在今鈔。補
闕者今鈔始在之。故云局元無也。齊公義云。
先有者謂先代有行之不正。今糺之故。謂彼
所決並通有無。無還可爲今所補。但是寛狹
少異云云
記。故引文。紛例補彼羯磨云云問。業疏序
云。對彼繁略故頻刪補是則繁略二字。並
屬諸師。今云引文約例補彼羯磨。則是缺略
爲於羯磨云歟。相違如何。答。口義云。正由律
缺遂令不同。古人不能以文義理例補之。以
致缺略。是故缺略還爲古師耳云云問。尼鈔
序云。今所撰者。用四分爲宗。斯文不具。更
將諸部補闕今文本宗闕故。以諸部補之云
也。今何不補律云乎。答。是又如前答。凡補者
在於一家行事。是故闕又在諸家也。律部文
曲。譯者已治之。何有更添削乎。口義云。只縁
古人不曉刪補之義。刪是刪律。補是補律。律
文年代綿遠翻傳遺漏。仍前自缺。今師補者。
但於行事。刪是刪古人情見。亦補古人遺漏。
即非刪律補律也云云鏡師云。依律文闕。於
行事有不足。故以文例補羯磨。而助行事至
律文。非是補資。豈律文加言乎云云因師云。
於疏鈔者以律意補之。唯至律藏者依何補
之。凡慮難測。輒不可補之云云
記。至如律文仍前自缺何甞補之云云律文
既前缺。又律文書入可補之歟。サル事ヤハ
可有云意也
記。所刪所補者多出舊章云云因師云。多出
言正會議文歟。謂義文約多分。故云刪補舊
章也云云問。前云取補由於執見昧教云。今
何云情見乎。答。兩端無非情見。執見全執見
也。暗於教部。亦是情見未融故也。請詳鈔意
云云第十門鈔興意也。彼文明云情見繁廣
矣。口義云。輕重儀乃是引文。從局無妨。鈔興
意而正明撰述。須約通論云云
記。行以運造爲義云云運心運爲也
記。事即對理云云行宗云。理云理體湛寂。事
相森羅冥心湛寂者。則一以貫之。駐意森羅
者。則纖毫不濫
記。局明戒善云云纖篇三觀計請道俗等。尤
明泛善。今且望旁正。故云明戒善也。五例定
宗。云語行則專據戒科是也。又序云。五乘
七衆倶霑此傍兼也
記。上下兩卷衆共二行云云問。下卷共行者
如何。答。如持衣加藥等。彼我同須故云也。
問。如布薩等自他同作。何不共義哉。答
記。標宗一篇總勸行事云云標宗記云。今明
此篇指示學宗問。勸行事與勸學可有同異
哉。答○問。何直不云勸學篇哉。尼鈔云勸學
篇故如何。答
記。衆法縁成事云云謂縁成不出四縁。初三
能乘人。羯磨所乘。此中含事。結界處也
記。六日用要業事云云彼篇中明晝夜六時禮
讃等行。又災衆用意幷學問剃髮勝萬十願等」
記。特異群宗本設化根源正教詮宗骨云云
一義云。經論宗云群宗。即鈔序云。住持佛法。
群籍息唱云云一義云。於律宗中。指諸家疏
鈔。云群宗也。標行事異群宗。又契如來設化
根源也。如來設化本志。正爲全行事故設律
教也。又律教所詮宗骨正爲行事也。故云教
詮宗骨也。顯行世事百無一本
記。遍見諸文云云鈔云。鋭懷行事文云。即
事即行注戒序云。於行事業疏序云。至於
行事
記。各攝分齊云云於二持兩犯四行。以善惡
可不可學等。攝分齊故可兩分也
記。語音別召云云鏡師云。題目之行者平聲。
玉篇云。行下庚反。説文人歩趨也。
又胡罔切。行伍已云
此平聲也。三
行之行者去聲也。玉篇云。行又胡孟切。行迹也。
又呼浪反。次第也
云云是去聲也。今準思之。行事行者平聲。即
人歩運造義故。三行之行者去聲。行迹其徳
用故
記。行取成徳云云行説戒等事也。成徳之處
云衆行等也。是故云取成徳也。爰知行事行
目自行當體。三行行目行已成法之處也
記。由行成行語別義同云云由行能行行事。
成行所行三行也。此語音別名一往釋也。實
倶造修義也。故云義同。又云。流入行心。縁構
成業也。鈔者。鈔批云。慈云。從才手作者。即是
抄掠拾掇之義。今從金邊作者是鐵券也。如
於國有功之臣賜以鐵券。亦號爲鈔。所以將
鐵作券者。欲令久固。以是義故字在於金也。
今此鈔文意令固。亦取金邊作者也。簡正記
云。四辨鈔之一字。此有二種。若從手作。但
訓略即文約義豐。今從金者使具三義。略義
如前。准下文云。固令撮略正文包括諸意也。
二久固義。如世眞金。從草不改。百練不變。久
埋不生。又如世中於國有功之臣賜以鐵券。
以來其人子子孫孫繁榮不絶。此鈔亦爾。永
用無其廢時也。三利用義。如金有濟貪之
用。此鈔亦然。對事施行濟機。斯是故下文
云。庶令時機有用。即事即行等。是此記
文。上三義之中第一義相當歟。記採摘採拾
要當備録則繁云云問。若具引可墮廣濫。二
過乎。答
記。於其間略提首後首後云云首後云始終意也
記。隨義以釋云云口義云。謂隨今鈔義以釋
也。如下釋端序云。一鈔表釋次序云。謂撰述
始終等。釋由序云。謂序則諸篇可求等
記。爾雅云東西牆等云云言東西必南北可
兼之也
記。如世牆序在堂奧之外云云堂者總目人
家也。簡正記云。禮云。東庠西序。郭璞注云。
序別内外。即東西謂之序。此牆居中門内。客
欲入時。先於此處整歛衣冠。排地儀禮後方
入見尊主故。詺此牆若序。今於卷首置序。意
在披尋者不失文中之意。故云序也文句
記云。爾雅云東西牆謂之序。別内外也。此可
借用以釋別序。如由別序方異。謂經通序異
外亦可兼用從義云。東西牆謂之序者。此
是爾雅文也。別内外者。此是郭璞注文也
準此等文。靈芝與文句各據一義也
記。撰述始終等云云此一張返文云。於一序
中大分三段等。故知今撰述始終等文。如次
配彼三段。撰述始終是能詮序文。如此次第
不濫。次叙故訓勅也。叙一部文義故云歴然
不混。不混一部文故也。記次序云云次第不
混義也。廣韻云。叙次第也如繰繭得緒則
餘絲可理
記。由序云云由來義謂生起本文由來也。文
句一云釋序
疏文
經家從義。謂次由述也。如是五事
冠於經首次第也。故光六瑞起發之瑞由序
也。問答釋疑正説弄引叙序也。反此三義故
稱爲序今後此相對次由叙名言雖同至其
義全不同歟
記。問昔云總別兩序其義如序云云節古義
云。増暉義苑等。皆爲總別兩序云云會正云。
問。總別兩序者。總以對別得名。謂通序弘
傳及撰述之義。爲發起之端。別則對總得稱。
始序教興之致終陳。去濫傳眞。爲證信之由
簡正記云。古今章記。所判不同。若准後
堂順正等記。以總別兩序爲序分。標宗已下
二十九篇爲正宗。諸部別行一篇爲勸學流
通。其理不然。廣如別破。或依搜玄。將三十篇
爲正宗。即無流通。今依顯正科爲三段。前二
與玄同。第三將後批文爲付屬流通分。此准
法華慈恩玄賛。亦將後批文爲流通也然大
抄記釋第一義門。初云前序是抄序。後序是
教序也此記新羅釋智仁到於宣律師。一一
詰問出記三十餘卷。學詮依之鈔出小小釋
文之處。或作注文助顯其宗。或彈其短點。恐
不當正理。願也後人更其注兼不改其本。親
承律師云云彼記既不分總別兩序。靈芝釋
自然符親承義也
記。凡言總別云云總總於別。別別於總故
問。通別與總別同異如何。答。有同有異。且如
諸經通別二序者。非通通於別別於通義歟
記。持犯總別云云釋相篇云。此篇遂條願相。
名別事持犯。復持犯方軌統收篇聚。名總義
持犯有云。又於中卷分總別。則篇聚持犯
懺六之三篇者總也。釋相一篇別也云云
記。二依總別云云此約科段也
記。戒業二疏云云業疏約四縁分四門文。毎
一門別多門。戒疏先列四門。釋又八篇初別
義門也。爲先一也
記。又倣經宗通別二序云云通於諸經者。謂
如是我聞等。六成就通諸經故。是爲證信序。
又云經後序。如來滅後經家案之故。別序者
局當經。旦如法華者。四華表四位。六動表六
番破惑。放光表一實中道等也。如淨名者。五
百長者子寶蓋令成一蓋。是表不可思議解
脱也。各局當經正宗法門。故云別序。又云發
起。發起正宗法門故。云經前序。前一經正宗
現之故
記。又以總序爲發起等云云古來記釋皆爾
也。以戒徳難思一序。爲發起序。由發起下文。
以十門爲證信序。以令生信故
記。若言準彼得云兩序者彼以通他局此之
云云如是我聞等通序通他經。兩華動地
等別序局當經故云爾也。是前已難通別與
信發兩義畢。若依之強準例經家云兩序者。
又難無所準也。彼以通他局自之異。經後經
前不同爲言
記。經後經前不同。總序爲經後序。滅後結集
者方案之故。別序爲經前序。於在世正經前
表事故
記。統其大網云云云統其大綱云。總束諸門
皆總義非別也
記。文義二種並屬教云云文初序能詮文。義
中十門諸篇義也。問。云文云義。其義如何
哉。答。初序明作鈔本意。此全不云義故云文
也。至十門顯鈔篇中義故云義。此義又猶教
義。故還義倶屬教收云也
記。題下注字顯上別名容含多意云云初與
第二立題云行事鈔等也。爲顯此意如注也。
第三意云題剛繁等故。有疑故加注除疑。此
題下注。新舊兩記。其意不同也。今記注上題
號得意也。鈔批斥注題義。注撰號得意也。即
彼記云。此注字正釋上題目之意也。將欲簡
異餘人。餘人作鈔。不著行事之言。亦不著剛
繁補闕之語。故云顯別。今不用此解。明是人
語多。文釋言顯別者。初作此鈔未題道宣之
名。諸有見者傳寫極多。人傳於本。至相州礪
律師者。一方義匠氣逸。當時撰集章疏。天下
後見此鈔。因寫一本。用以恒看極理然許。但
不究其所由。謂言此鈔是首律師之所作也。
復宣至貞觀四年逐出關表。長學求異行至蒲
列。承礪公講律。逐往山東談問疑滯。屬礪年
老不更講説。遂在古廢邑堂開居宴坐。文云。
其大疏新了。住此邑堂。在房空坐。童子小兒
並行不在。宣審知礪在。遂即扣房。時礪年老
索杖。曳履在房。問曰。是誰從何方而來。答
曰。遠從京中來。近從神洲至。礪聞此語。警訝
神異。知是奇人。自出開房。相同進戸。律師待
礪坐説。方始致禮。問訊寒温。礪因問曰。餘承
京中有一呉地小僧。名曰道宣。極理總敏亦
曾議不。宣答言識。小僧正是。遂更&MT01490;心嘆詠
無量。問。上人是首律師門人。首公近作鈔三
卷。大是要當。亦曾經見不。答云。大師不作其
鈔。但有疏二十卷耳。礪遂將出呈宣。宣云是
宣撰耳。便即謙遜云。其不捺早薄。輒茲撰録。
如何小僧監叨先徳。遂即相謝。又問何不題
名以用顯別。作是言已。因乃著京兆等語。以
用簡別。于時礪歎此鈔大好文。宣之非唯好
文兼有好義。其礪大疏新成。乃將出視宣。
宣即尋量久未語好惡。礪語云。此中還有好
文。宣答云。雖能科文。未見有義。因共大哭。
據此明其標名顯別之字云。是礪律師爲題。
或云自題也。自意云。此言計應宣自題
正云。諸記或南山自注。或曰相部爲注。今原
其由。即自注也。豈有立起在已注簡曰他
音義指歸云。南山見相部。命鈔主自題爲正
已上注撰號意也。簡正記出二義。一義
注上題號得意。一義注撰號得意。然而以初
義爲正義也。有難注題號義云。題中自解云
刪繁竟。何以注之知簡人也云云但救之殊
置刪繁等意注顯也云云又有難注撰號云。
若簡人者注何居上云云救之云注在上者爲
生起於下故云云又餘記中注題撰號得意。
作者非無者。注上題古人作四分律鈔疏故。
標名顯別者。注下撰號也。是以音義指歸
云。此注古今多釋。作者等者古來願律師作。
是非鈔及諸疏私云。願師作
是非鈔三卷
標名顯別者。讃主
作鈔周美不同於古人。故云顯別。此句雙讃
人法云云此外其釋義多。立題可矣
記。中下兩卷云云中卷云。著述者多。立名標
異。下卷云。注撰非少。立名標顯云云
記。名容相渉云云可有祖師同名人。故別之
以寺也
記。京兆者即古長安城今之永興軍云云立此
京名起。周代非字。漢代始名也。夏殷二代但
云夏邑等。至周代以王城云京師。師字多義
也。而至漢代改師字云京兆。其後相續。于今
云爾也。即古長安城者。資持中三
云京輦即京
兆符王者都處誦
之輦下文
故知京兆與長安城同處見。
問。若爾者。何資持中三云左馮翊。右扶風。中
京兆。共輔長安此文別處見。既三輔能輔長
安所輔也。左別處見。然者如何耶。答。京兆郡
總。長安城別。總別異故。云能輔云所輔無過
歟。是以鈔批云京者大也。只是大衆聚住之
處。故日京也。此是國中地名。謂在左馮翊郡。
右邊扶風郡。中央亦兆郡。名爲三輔也。以漢
高祖都長安城。人民衆多。秦地曠遠。乃立三
郡。一曰京兆。二扶風。三馮翊。以用輔助京師
也。今長安縣。屬京兆三輔之中。由來有奇人
異物。前後十二帝悉都長安故。秦都咸陽。隨
家始都。今之京城者是也長安城在京兆之
内。亦京兆云天子所居也。是以簡正記云。京
兆者天子所都之處也已云。京者大也。兆
者城也問。紹運圖云。玄宗改長安爲京兆
準此京兆之名。玄宗時始立南山遷化後
四十年事也
何標京
兆乎。答。京兆之名始於漢世。至紹運圖置府
字時事也。是以簡正記云。問。今云府字題中
何無。答。央記云。開元元年改雍州爲京兆府。
洛洲爲河南府。開元十一年改幷洲爲大京京
府。鈔文是武徳年中製故。不合有府字也
會正云。唐玄宗開元中置京兆府。至簫宗改
爲上郡爰知今記云京兆者即古長安城。彼
京兆古長安城故立京兆名。今記家時代彼
京兆名永興軍。故云今之永興軍也。軍者縣
郡軍名地。軍縣狹也。言士庶之多云云士庶
名人也
記。本所生地云云有云。京兆者終生地。宗義
寺所住地也。故標二也。問。初本終南苧麻蘭
若也。重修沁部山。何不標處乎。答。記有云長
安城或云丹徙云云節古義云。増暉云。俗姓
錢氏。湖洲長城人也云云大宋傳云。錢氏丹
徒人也。一云。長安城人也義苑會正
同之已上
記。湖洲潤洲云云皆在南地云云京兆在北
地也
記。此謂祖宗之所出云云是斥上云長安等
義也。彼鈔主之祖火生處故。是以行状云。祖
父是湖洲長城縣人也。一云丹徒父名申仕
陳朝。吏部尚書。大師即申之長子也
記。大師在京華生長云云奇別傳云。申隨陳
主入長安。遂爲京兆人。大師在京華生長
行状云。隋文帝開皇十六年四月八日而誕
鈔崇義寺云云此寺調復之家也。夫亡後
改其家成寺。故以王勅名崇義寺。根本爲亡
夫立寺也。簡正記云。又准西京塔寺記云。此
本隋朝延壽公于詮宅。唐武徳二年高祖賜
與桂陽。公主駙馬趙慈景爲宅。趙景已後公
主捨宅爲寺。以妻爲夫造恩深義重勅名崇
義。鈔主七年巳酉住。九年入終南製作。今置
本住名寺以標名。故云崇義也。寺者梵云僧
伽藍。此翻衆園。五衆所居之園也。今云寺者
乃此方之號也。寺者司也。如國家九司名九
寺。一太常主禮樂
窈廣也
二光録主御
三衞尉主器械
推幕也
宗正主里家披
藥九挨也
五大僕主車駕
監收等
六大理主天下
刑法
七鴻
主外國
賓客
八司農主倉餚
解斗也
九太府主貢貢獻
兩市也
後漢騰
蘭到此。既是外國僧也。且今在鴻臚寺安下。
後於雍門外別造僧坊。取駄經白馬名。從鴻
臚司分出故。云白馬寺。即漢地寺之祖也。故
今僧尼住處皆名爲寺會正記云。唐武徳七
年高祖薨妻捨宅爲寺。爲夫故勅爲崇義。武
徳七年高祖廢除僧徒。散落諸師。大師與師
徒七人同往崇義寺。至武徳九年方入終南撰
述故。所所住寺以標之問。重修如戒疏批。
乃返沁部山。爲擇律師又出鈔三卷。乃以前
本更如潤色云云然沁部山者。終南異名也。崇
義寺在京兆。何今出京兆崇義寺哉。答。實崇
義寺在京兆。是以鈔批云。崇義寺者是京中
鈔主初在此寺住也但此且初製時寺號。云
京兆崇義寺歟。若爾者別傳云。九年自崇義
寺徒豊徳寺終
南山也
佇麻蘭若製行事三卷云云何又
初製云云有崇義寺哉。答。終功事雖在豐徳
寺。初在崇義寺故今置初寺號也。是以簡正
記等云。今取本住名寺以標名。故云崇義也
云云鈔沙門釋云云如常沙門梵語具云沙門
那。此翻云勤息勤三業息諸惡也。釋釋姓氏。
増一阿含云。四河歸海無復本名。四姓出家
咸稱釋氏鈔道宣云云行状云。大師諱道宣。
字法徧。俗姓錢氏也。道宜可讀。三論宗フキ
道宜云人在之。爲簡彼也。彼三論宗道宣日
本法隆寺法師也。今大師三生持律。第一生
在齊朝。法名僧護。春秋百二十。第二生在梁
朝。名僧祐律師。第三生即今南山律師也。隋
開皇十六年誕生春秋七十僧臘五十二遷
化感通十年。詔宗皇帝諡名澄照大師。塔號
淨光也。付此祖師諱號。西天不諱之歟。稱佛
菩薩名號故。唐土有稱不稱二。簡正記云。若
依俗禮諱之。然亦有開處。臨文不諱。諱盡不
諱。廟中不諱等。若准内教。過去諸師名字勸
人稱念。今須効之日本俗一向不讀撰號爲
本。天神御製作文。押紙不讀之也。若難字時
上字何下字何可讀之也。内道如簡正記釋
可讀之歟
記。撰觚染翰云云古胡反
禮器也
廣韻云。&T034161;方也本
亦作觚
口義云。東坡詩云。當年特握幾人在回首
田有
觚楞
一夢中。注蘇鷠濱義云。觚者學書之牘。或以
記事削不爲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書。以有
圭甬故。謂云觚。有云筆者非也
記。即改貞觀故無所妨云云問。今勘支干。貞
觀初亦則當武徳十年。所以爾者。武徳八乙酉
同九年丙戌貞觀元年丁亥是則武徳十年改元
見。今何故云九年改元哉。支干之相違如何。
答。有一義云。改元雖有武徳九年。未時分小
短故。季代記中以正月一日爲改元也云云
此義大不審也。何既云改元依小時多時哉。
實不得意事也。又義云今鈔之批文。據立筆
時戒疏之批據絶筆時。故無相違。今記釋順
會正記意。且如是釋。是以會正記云。貞觀初
年造鈔三卷下批文是武徳九年以
此年未改貞觀故文
明是謬釋也。
不符合支堪故。爰知正改元當武徳十年也。
是以簡正記云。武徳十年正月一日改貞觀
符合文堪也
記。遠觀化表云云一義云。遠觀者。意樂廣大
也。化謂導表謂江表取處名也。又義云化者
京都外。故云遠觀化表也。是以彼批具云。貞
觀四年遠觀化表。北遊幷晋。東達魏土。有礪
律師當時峯岫。遠依尋讀。始得一月。遂即物
故撫心之痛何可言之。乃返沁部山中爲擇
律師。又出鈔三卷等又義云口決
即南山觀
佛化。遠行江表。遂出沁部山撰鈔三卷云云
觀化表。遠觀化表云云
記。沁部山云云終南之別峯也
記。案目録中乃當貞觀八年云云撰集録
大智
武徳九年製。貞觀四年重修。或云八年
問。八年九年不同如何。答。記家撰集録云。
或云八年。知是異説也。不可知會乎。或可遠
觀化表等時。正當四年。重八年乎。鈔批一末
云。但出遠觀化表時。云貞觀四年。都無重修
事。知八年者即是方重修時也。又有一義云。
四年者重修初八年者重修終也。故不相違。
付之猶不審也。批文非功終。何云又出鈔三
卷。豈此非絶筆時哉
記。注舊云六卷等云云問。祖師内典録五云。
律事刪補律鈔一部三卷。或六卷祖師在日
正有六卷分明也。今何斥之哉。答。祖師在日
非謂無六卷本。彼古記等全忌三卷經重修
之間。如是多卷分之。得意唯云六卷十二卷
云云故此斥之也。是以節古義云。増暉云。
約紙墨以分開六卷成十二卷。又云。此云三
卷。約初製時分。後至貞觀年中。重修開爲六
卷。今爲十二集要義苑
同之云云
是非見
  本云
  于時康永三年甲年十一月十七日。於牟山
  藥師寺僧坊記此卷畢。夫有律之身。受病
  患故。叢林之交衆不任思。依之隱居山林。
  聊療身心。雖然且爲備愚鈍之稽古。且爲
  繼佛法春命。不顧後見之嘲哢。任所及見
  聞記録之而已
 佛子照遠通二十三別三十
二俗歳四十三
 
  于時應永三丁酉暮春下旬隻書寫之畢



資行鈔事鈔上一之分第二卷也。自鈔
序始。至第一門開制往徴段

鈔。夫戒徳難思云云夫謂下筆發端之語也。
是以簡正記第三云。夫者。兩解云。發語之端。
如云竊聞恭聞等例。二云蘊深旨曰夫。謂此
戒徳難思是深旨也。令欲仰難故稱曰夫
戒徳難思者。鈔批第二云。然難思者。有其二
義。一體難思。二相難思。言體難思者。秉白四
教法。第三羯磨竟。一刹那頃發於無作之體。
非色非心。萬善初基三乘正因故。曰體難思。
相難思者。以其從體起行。則假相而詮相同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