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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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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彼戒要處。上如已引。今具引其全文。
彼戒本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
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
外道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
違犯。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
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若於佛
教如理觀察。成就倶行。無動覺者。於日日
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
已上此是第二十八越正翫外戒。疏通塞門所
指。即是此戒文也。寂云。自下六戒攝利他
善。論攝善中云。於諸學處正念正知正行防
守。於六戒中前二戒辨於他學處正知防守。
後四戒辨於自學處正行防守。念則通也已上
自下六戒總科可知
梵網疏日珠鈔卷第三十八  一校了
  建治三年丁丑四月二十五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述之         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八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七月二十八日。於同寺
 院治定之      花嚴宗沙門凝然四十
七歳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十一日書寫此卷
 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三十九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十六惜法規利戒
疏。三釋名者。天台云爲利倒説戒。咸云。法
藏疏以此戒爲惜法規利。亦善已上
疏。地持戒云等者。即彼第四戒也。新論亦
同。可全下引。銑云。准律文中。先學毘尼後修
多羅等。若欲先斷煩惱後方學律。開無犯。
准此前人欲得先聞空法修觀行已後方苦
行。倒爲説之不違佛教無犯已上
學法前後次第階級。初受戒法學知持犯隨
學依行。然後習學定慧隨學修證。大乘小乘
行學次第。修證便易以爲規矩。若初受戒
不識持犯。不能修戒威儀不整。南山淨心觀
云。越學空宗佛不隨喜已上入佛法者創受大
戒。以受戒法名佛子故。既先受戒由學成行。
然越學餘於戒疏魯故佛不喜。若先受戒學
戒修戒。佛必喜言隨順吾教。亦稱讃言善哉
善哉。花嚴經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具足持
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一切如來所讃歎。非
唯菩薩學戒蒙讃。三乘行人修學戒者。皆蒙
諸佛讃歎
藏經律菩薩初心受戒。且合先學大乘律儀。
律儀多種。即此戒經・善生・決定毘尼・菩薩
地持論等。如此衆多聖教並是大乘威儀經
律也已上雖言大乘經律。總通三藏聖教。占
察經中自誓受戒。菩薩令學大乘摩怛利迦
藏。識知菩薩律相。當是瑜伽地持等論。彌
勒菩薩親承如來後説此法。如來懸鑒如馬
鳴・龍樹等所説也。進云。廣開解義味者。所詮
之旨名爲義。能通神。曰不必文多而取義多。
如涅槃經云。寧以少聞而多解義味。不貴多
文而於義不了。不了者謂心未開悟故已上
疏。謂行住坐臥若食若飮等者。花嚴經淨行
品説菩薩十信行。有一百四十。即是菩薩
戒行威儀軌則。彼文云。渉路而行。當願衆
生履淨法界心無障礙。是行威儀也。又云。若
在房室。當願衆生入賢聖地永離欲穢。是住
威儀云。又云。正身端坐。當願衆生坐佛道
樹。心無所猗。此坐城儀也。又云。昏夜寢息。
當願衆生休息諸行。心淨無穢此臥威儀也。
又云。若咽食時。當願衆生禪悦爲食。法喜
充滿。是食時也。又云。若説法時。當願衆
生得無盡辨。深達佛法。是若語也。又云。若
入房舍。當願衆生昇無上堂。得不退法。是若
入也。言應作者。一切作持諸善業也。言不應
作者。一切止持不善事。如是菩薩威儀作業
無量無邊。不能具引
疏。如喜見菩薩燒臂供養等者。此出法花第
七卷藥王品。過去遠劫有佛。號日月淨明。于
時有菩薩。名一切衆生喜見。彼佛爲彼菩薩
及餘諸菩薩諸聲聞衆説法華經。憙見菩薩
樂習苦行。於淨名徳佛法中精進經行。滿
二千歳已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憙見菩薩爲
供養日月淨明徳佛及法花經。入彼三昧。雨
種種花香供養於佛。作供養已從三昧起。
欲以身供養。即服諸香飮瞻蔔諸花香油。滿
千二百歳已。香油塗於彼佛前。天衣纒身。
潅諸香油。以神通力願而自燃身。光明遍照
八十億恒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時讃言。善
哉善哉善男子。是眞精進。是名眞法供養。如
來若以華香種種諸物供養。所不能及。國城
妻子等供亦所不及。是名第一施。於諸施中
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其身火燃。千
二百歳過。是已後其身乃盡。喜見菩薩命終
之後復生日月淨明徳佛國中。於淨徳王家
結跏趺坐。忽然作生。乃至日月淨名徳佛滅
後。供養彼佛舍利。於彼諸塔前。燃百福莊嚴
臂。七萬二千歳。而以供養。菩薩于後於天龍
八龍部中發誓不虚。兩臂還復大千世界六
種震動。昔喜見菩薩者。今藥王菩薩是也。
此大菩薩本自精進。自利利他。勇勤成辨。故
法花會正受付屬。自界他方弘經利物
經。若不燒身等者。莊云。非出家菩薩者自
有兩釋。一云。若不燒身等供養諸佛。即非出
家亦非菩薩。一云。在家菩薩燒身乃至身命。
出菩薩能行是事。所以者何。非威儀故
爲護聖教。利益有情故不燒身。據新學菩薩
故作是説。菩薩燒身捨身即是極之辭。未
必一切要須捨身成菩薩已上天台云。有師言。
此中所列苦行制令救物。不爾輕垢。又解
是擧。沒況之辭大士當應捨身施人然後具
爲説法。況今止爲説法而希利隱沒耶已上
云。先令爲説苦行。意在使其重法輕生。非
謂即捨身命燒身臂指。若即捨身法爲誰説
已上與咸引此釋已判云。此與疏列第二解同。
已上
如薩埵王子等者。最勝王經第十廣説釋
尊因位。薩埵王子餓虎與身。佛在摩訶陀
國般遮羅聚落。大地震動。七寶制底忽然涌
出。此即釋尊因位苦行捨身舍利塔也。佛説
其昔縁事。過去世時有一國王。名曰大車國。
大夫人誕生三子。太子名摩訶波羅。次子名
摩訶提婆。幼子名摩訶薩埵。大王遊觀往於
山林。三子隨往。第一王子至大竹林於中憩
息。於此林中恐有猛獸損害於我。第二王
子自無惜身。恐於所愛有別離苦。第三王子
樂欲施身。時有一虎。産生七子。纔經七日。
諸子圍。飢渇所逼。身形羸痩。將死不久。第
三王子摩訶薩埵爲救虎命與自身肉。虎已
食訖唯有骸骨。王及夫人并二王子號哭哀
痛。與諸人衆共救菩薩遺身舍利。恭敬供養。
安置率覩波中。今般遮羅聚落林中所涌出
衆寶莊嚴七寶遂中舍利者。即昔薩埵王子
遺身舍利。白珂雪狗物頭花。法進註云。作
薩埵王子時。自捨身命救餓虎兒故。最勝王
經第十卷捨身品二十六偈云。復告阿難陀。
往時薩埵者即我牟尼是。汝自生異念。王是
父淨飯。后是母摩耶。太子謂慈氏。次曼殊
室利。虎是大世主。五兒五苾芻。一是大目
連。一是舍利弗。我爲汝等説往昔利他縁如
是。菩薩行成佛因當學。又作流水長者。自
力運水救十千頭。被枯涃魚命。又如鵝珠比
丘爲護鵝命不惜身命。又如月上女菩薩時
世飢儉。見一女人新産面有飢色。恐噉其子。
上女菩薩割自乳房以救彼命。普勸大衆。常
當念念觀佛行處。成就智慧得大涅槃故
最勝王經有一部十卷三十一品。是最後義
淨三藏所譯。此捨身品是第二十六之品也。
進註亦云。捨身以救餓虎。謂擧劣況勝。虎
狼師子爲濟彼命飢虚尚自施與身完。況其
聞法得菩提因。而不燒身供養諸佛。故善生
經云。一切衆生欲受菩提。先當問言。汝捨身
命財有所怯惜不。不惜者方與受戒。求法益
身。爲化群品如來行曠劫行之。非捨一身方
得佛果。故佛本行經云。如釋迦菩薩作庶王
時。代庶母命供膳國王。又作庶王時。以身爲
橋濟度群狩全彼自損。作尸毘王時。捨身代
鴿以全鴿命已上此下文有飢
虎事。如前已引
捨身行中餓虎之
事恃是精勤。是故此時超□□劫
疏。然後方乃爲説眞空内心觀法等者。自利
利他精勤苦行。並是隨事。三業所修要融内
心。觀解深奧事必存理。理必融事。理事和不
滯不偏。是眞修故
疏。次入信位及三賢等者。聽聞正法如理作
意。以生得慧正見相應理和冥通。如教悟解
聞慧成就。思惟了達思慧成就。如是相似行
解成立方入十信。一劫二劫五劫十劫。乃至萬
劫。信位成滿即入十住。勅發心住入此位故。
解悟諸佛所證衆徳。解心安住事不退動。故
此十住名十解位。解了已成次成正行。故十
行位修十度行。於所修行成三種願。名十迴
向。即以方行迴向三處。謂實際眞如・無上菩
提・一切衆生。故三賢位名解行願。十地無滿
現前。分分斷障證理。十地滿足方入佛地證
得三身。三賢比位隨應即爲十地方便。妙覺
總是因位之果。無上菩提最極妙位。初住初
行初迴向即成初地。二住二行二迴向即成
二地。乃至十住十行十迴向即成十地。十地
圓滿最極修心名金剛心。次刹那心是佛果
初念。自此已後盡未來際。大用現前無有窮
究。如是義途。因果行位。斷惑證理。大用無
方。皆是衆生所應歴路。預應解之。説此次
第應令解了。是即此戒所制行相。爲來問之
者如法説之故
經。犯輕垢罪者。莊云 問。此不與説法。與
前重中慳不與説有何差別 解云。性慳法
故不爲説法。是他勝處性非慳悋法。爲利
養及嫌恨心。不與説法。是輕非重故有差別
已上古迹云。然但爲利不由慳法。所以輕攝。
已上此對已前慳戒是重。釋成此戒即是輕義。
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言麁細者。制口業
故兼有意業。渉云。義通輕重。應答不答。即犯
輕垢。倒説經律謗説三寶。即犯重罪已上言止
作者。渉云。亦是作持。應先自學後正教他
言同異者。天台云。七衆同犯大小乘倶制。
寂云。聲聞若教訓他人爲利隱沒。使義理不
了。亦犯罪已上庄云。七衆同犯。准是大乘不
共二乘已上言對論者。彼論云。或諸菩薩安住
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恙惱
心。嫉妬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忌念無記之心不
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
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
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或於是法未善通利。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
有羞愧。以惡威儀而未聽受。或復知彼是鈍
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生邪見。
増長邪執。衰損惱壞。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
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已上此是第六嫌
不施法戒也。義寂・勝莊及太賢師。並引此
文對會今戒 問。此戒與前法化違宗有
何差別 答。寂云。前戒制隱大教小。此戒
制雖説大乘而隱沒義理。前後倒説已上況又
今疏解釋戒名犯縁總別行相炳然。差別應

第十七依官強乞戒
疏。第七通塞者。太賢云。如瑜伽云。若諸菩
薩。如佛戒經。爲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
建立遮罪令不造作。不應等學。何以故。彼修
自利。於利他中少事爲妙。非諸菩薩利他爲
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
住。得名爲妙。如是菩薩爲利他故。從非親
里長者等邊。應求百千衣鉢等物。畜種種寶
已上此是引第九遮罪不共戒。彼文甚廣。古迹
取要。見利益時許行遮罪無有違犯。其相可

經。親近國王子大臣百官者。進註云。國王者
二明爲利自近國王。菩薩心含卑謙益物殯
命無違。而反之曲恃王威。非分假害王有力
不合輕觸龍顏。王子者。帝孕名爲王子。菩薩
爲求利故親近聖主之男。大臣者。好臣國中
之寶。天下敬重廊理務。菩薩不合近之。招人
言論故。百官者。夙夜匪懈。以事明王九重天
子。納賢良而得人爲官。精謹兢兢而誡愼。形
密憑上命謂之勢已上
經。名爲惡求多求者。與咸云。榮鈔引五百
問云。昔有比丘。多乞積聚不旨爲福。又修
道命終之後作一肉駱駝山。廣數十一里。時
世飢荒。一國中人日月取食。隨割隨生。有他
國人見而取之。駱駝大喚。人問其故。答云。吾
本是道人。貪財不施負此國債。以肉償之。
我不負聊物。是故大喚。佛告諸比丘。貪爲
大患。應當捨之已上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
戒。制強奪故。亦是遮戒。息機嫌故已上言麁
細者。身業所作兼通口意。惡求多求亦煩惱。
渉云。犯此戒者亦名命壞。親近貴勢是邪命
已上言止作者。渉云。正是止持即有作犯
已上言同異者。寂云。大小乘倶制。七衆同禁
已上言對論者。瑜伽論中無別有之。故不可

第十八無知爲師戒
經。若佛子學誦戒者日夜六時等者。與咸所
牒云。應學十二部經誦戒者有本作應十二
部經五字者非
日日
六時有本作日夜。已
上麁註並是彼文
銑師・曠師所牒並爾。天台
云。日日六時晝夜各三。一云誦未通利必須
六時。已通利未必恒爾。二云恒應六時已上
庄云。日日六時者。未串習者當應日日六時
誦戒持菩薩戒理。晝夜各三名爲六時。若先
串習。未必須六時。已解義理故。解此妙義
是佛之性已上
經。持菩薩戒等者。寂云。持菩薩戒者。受持其
文也。解其義理者。解其開遮輕重義也。佛性
之性者。解其當觀因果佛性。所知中要故偏
擧也已上銑云。次解義者。有云解其持犯及其
理等。故云解其義理乃至此
擧疏義
初在凡位。次出五
位。一出闡提。二出外道。三出聲聞。四出獨
覺。五出菩薩無明住地。如菴羅牙能破皮肉
成大樹王。准此即成至得果性。今解。解其義
理是標。佛性是釋。如下文云。而不諮受法
師第一義諦。犯性垢罪。約就難解勸令諮受。
此亦就勝但擧佛性。以此經中明佛性義。即
戒本源故偏擧也已上
疏。依梵本八字成一句等者。銑云。西方句法
有其五種。一者中句謂八字。句不長不短。二
初句謂六七字。三後句謂九字已上至二十
五字。四者短句謂減六字。五者長句謂二十
六已上。雖有五種。西方多以八字爲句。四句
爲偈。此方多以四字爲句。偈者竭也。如諸行
等詮得生死及涅槃義亦是盡也已上
疏。制戒所由因縁等者。銑云。及戒律因縁
者。制戒縁起。以毘尼藏因縁以求。如制戒
品。不至此方。又了制意亦是因縁。受戒隨行
皆有因縁。因縁受者如戒體明。隨行因者即
内心中起對治也。縁謂師僧及以聖教犯戒
因縁。如十重説已上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
戒防自妄故已上言麁細者。此戒即通三業所
作。麁細可知。渉云。犯相大麁身口倶□故。
持相漸細自修知之故已上言止作者。然是止
持恐損惱他故已上言同異者。寂云。二乘同制
通俗倶禁。經許夫婦互作師授。故知通制
俗衆已上言對論者。第十一求利邪命戒云。若
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生起詭許虚談
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無有羞
恥。堅持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
犯。無違犯者。若爲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
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已上勝庄
解云。虚詐現相即是無知爲他師義已上彼師
即引此戒之文。對會今經義相炳然
第十九鬪謗欺賢戒
經。鬪遘雨頭者。天台云。過字或作&MT00623;字。文
語以鬪言値過二邊皆消文。或言應作遘字
文誤也已上咸師解云。經文無過字。亦無遇
字。想古本。必有以遘字爲過字者。或爲過字
者。故有此文。既已改之。反閑其文。遘或作訟
字者非已上寂云。鬪遇兩頭者。聞此彼過。向
彼此説故云鬪遇。或作遘字。謂彼此言鬪而
相遘。或經作遇字義亦同也。隨字訓釋義皆
無妨。不應輒改作也已上今疏所牒即遘字

經。謗其賢人無惡不造等者。寂云。由鬪遇
故致謗欺賢人。及無惡不造。與第十三有何
異者。古説。由運心有異。彼作陷沒心説。此作
離間心説。今謂。欺謗賢人無惡不造。此顯過
失轉多耳。非是此戒正所制也。唯鬪過兩頭
正是此所防也。如放火戒中殺盜。擧其仍犯
非是正所防也。若以善心説離間語亦無所
已上彼次下引性罪現行
戒中離間語現行之文
銑云 問。所以惡口
犯重。兩舌但輕 答。惡口面毀・兩舌屏
傳・惱境増微制有輕重。然准多論。約心不
同。對妄語等成於四句。傳虚説故則有妄
語。麁言説故則有惡口。離間心故即是兩舌。
此中或兼。准文可解已上彼師此戒爲離間語
故戒。名稱離間。賢人犯縁等皆亦爾。今疏
主意事義即爾。戒名犯縁准判可見。故剋體
言離間語攝。庄云。菩薩利益諸有情類説離
間語。一無所犯生多功徳。故瑜伽云。又如
菩薩等即性罪現行
戒離間文也
彼勝庄師此戒所判即離間
語。是故立名爲離間語戒。故引兩舌現行
之文顯利益相。利渉・太賢等師皆爾。銑云。
律文開云。若破方便助破便者。及破二三人
羯磨。若與和上等。作無利益。無住處等破
皆不犯已上言性遮者。渉云。是兩舌故此唯
性戒。言麁細者。此是兩舌即語業也。非無意
惡。麁可知。渉云。犯相極麁。能破僧故。持相
即細。□無作故。言止作者。渉云。亦是止持。
言同異者。寂云。二乘倶制。七衆同禁已上
對論者。義寂太賢等諸師。皆引離間語開文。
是故即彼性罪現行戒所攝。翻開許事以顯
持故
第二十不能殺生戒
經。一切男子是我父等者。寂云。男父女母
者。就相且配。約實融也。男女通是父母。六途
衆生既皆是親。見其免若不得不救已上庄云。
謂無始來一切有情展轉互爲父母男女。故
瑜伽論第九卷云。生艱難者。如薄伽梵説。汝
等長時馳騁生死。身流注過四大海。生不定
不者。似使取於大地所有草木根莖枝葉等。
截爲細籌如四指量計算。汝等長夜展轉所
經父母如是。衆生曾爲我父。我亦長夜曾爲
彼父。如是算計四指量籌速可窮盡。而我不
説汝等長夜所經父母其量邊際。又復説言
我觀大地無少處所可得。汝等長夜於此處
所未曾更受無量生死。又復説言。我觀世
間有情不易可得。長夜流轉不爲汝等若母
若父兄弟姉妹。若軌範師。若親教師。若餘尊
重。若等尊重。又如説言。若一補特伽羅。於
一劫中所受身骨。假使有人爲其積集不蘭
壞者。其量高王舍城側廣博脇山已上如世尊
云。我不能見一切有情。長夜不曾爲汝父母。
已上
經。亦殺故身等者。太賢云。四大五常無曾不
禀。皆是舊我二親之孫。無不與我分受氣故。
如俗間有語。丈夫意氣。寸心之中自有風雲。
烈士交遊。四海之内皆爲兄弟已上寂云。衆
生之身攬四大而成體。生時聚集爲身。死時
離散爲物。雖集散從縁而其性不殊。大而觀
之。無非我體。故聖人以群生爲己身。以萬物
爲己體者。理困不然豈能爾乎已上銑云。何
以不云現身四大。而指先身以見現身。交不
破害情隔不信。故擧先身。理實現身亦無異
已上又云。今加一義以前擧一義。
全與今疏同
一切衆生
同一佛性。由我執故自他差別。理實同體平
等無差。若害他身即爲害我也已上
經。生生受生者。咸師所牒經云。生生受生
常住之法教人放生。銑師所釋亦爾。璿師註
經無常住已下二句文。今疏釋意亦爾。庄云。
云。言生生受生者。謂放生故當來非一。故言
生生。或有説者。由放生故受人天生。此人
天差別不同。故言生生已上寂云。雖更生歴
死。而悲觀逾深已上銑師釋常住言云。身雖
分散四大相續。故云常住。或通結前成父母
義。身雖壞滅神識恒存。亦名常住。後解爲勝
已上
經。若見世人等者。寂云。所殺之生被現在之
苦。能殺之人受當來之苦。故於能所殺者並
生悲而救度已上銑云。偏局當生就多分説。前
段則通已上
經。常教化等者。寂云。救能殺生遮其當苦
已上此以講説度生屬以前段。與今疏異。銑師
不屬上下。別爲一段。彼文云。請講救生有其
二意。一由講戒得識持犯。不墮三惡當成佛
道。名爲救護。二准下文。杻械伽鎖繋縛其身。
教令講戒救其厄難。准前大例多約後義已上
經。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等者。寂云。法力難
思冥資不定。故亡過神靈墮在何趣。除彼二
定必得蒙益 問。相續既別。云何此作福因
彼得樂果。自作他受違因果故 答。因果
道理實無我作他受。然彼此相縁非無互資。
故目連設福。母靈脱於餓苦。耶舍修善。父神
勉於劇難。是則相感之義。理數必然已上
云。已在人天之者。即生於淨土。故得見諸
佛。若在三塗之者。不得同生淨土。故令且
上人天。然此正明現在兼於餘類。經意然
已上往生淨土不簡六趣。因深縁強不論處
所。或自人生淨。或自天生淨。或從四惡趣直
生淨土。事即不定。懷感法師群疑論中施
一問答。具明從彼三惡道等直爾往生極樂
淨土。及往生傳等廣明其事。應知。賢云。
死亡之日講戒經者。良由此戒有二徳故。一
能遮惡故。不墮三途。二諸善本故。見佛生
天戒中之戒。謂菩薩戒廣度衆生。以理本
故。是故偏説菩薩戒經已上言性遮者。渉云。
此是性戒不殺生故。言麁細者。是防身業唯
是業非。渉云。若持若犯行相並麁。殺生救
生行相顯故已上言止作者。渉云。通止作持。
自不殺食即是止持。方便救護教他講説即
是作持。言同異者。寂云。大小共。大士一切
應度。以等普故。聲聞正在眷屬。此外不制。
以自度故。七衆同行也已上言對論者。第十
五應行辛楚不行戒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
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
利。加行而得義利獲其愛惱。而不現行。是
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觀由
此縁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已上此是
庄師引對此戒。即是放生等事門也。彼師亦
引第三十七不知報恩戒。顯不救父母所制
之相。其文如上已引。寂云。是則行慈報恩
之善行。故制令作已上即是攝善法戒攝也。此
十戒中。義寂法師科後四戒云。自下四戒。於
自學處正行防守。初戒遮恃勢乞求。第二遮
無解詐師第三遮嫉善鬪過。第四遮見若不
已上彼師至第十七戒之始如此分判。今爲
易知四戒竟後引彼釋也
經。如滅罪品等。庄云。懸指後説已上故知
非是指前已説。義可爾故。前後諸處多指
後故
梵網疏日珠鈔卷第三十九      一校了
  建治三年丁丑四月二十八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述之         沙門凝然報齡三
十八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七月二十八日。於同寺
 院治定之
 花嚴宗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歳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十日書寫此卷了
 右筆佐野玄允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四十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輕戒第三段十戒也。義寂疏云。自
下第三十戒明攝和敬善。和敬有六。謂三
業同及戒見利同。於十戒中。初三戒明三
業同。次一明見同。次四明利同。後二明戒
同。即論所説攝善戒中於諸尊長勤修敬事。
初三戒中。初遮瞋不忍受。次遮憍不諮問。次
遮慢不教訓。一一通遮三業不和。或可次遮
身口意已上述曰。僧以和合爲相。和合有二。
一者理和。小乘生空大乘一空。凡夫倒見。
實我實法由能執心。二我妄想當情顯現。其
實體者本來都無。二我無處二眞如性顯現
明白。自他平等諸法均齊。本來無二湛寂一
性。是其和體。二事和。即是僧體。和均無別。
此有六和。謂戒和・見和・利和・身和・口和・意
和也。戒見利三名爲體和。身口意三名爲
相和。彼此諸僧共同一味。倶持戒行無有異
途。同戒比丘見解皆同。平等一和無有異
見。所有利養正命同活。無有邪命別利之
過。如是體相均平共同一味。名體和之僧
侶。共集羯磨説戒及餘僧事。身集一處無別
疏過一共同點。忍應呵者不呵。即是口業一
共和合。有諸縁事身不赴集。故作與欲令心
共同所作事業。離乖別過成如法事。是名三
業共同相和。體相六和名和合僧。證理聖人
成理和僧。今此十戒體相隨應成六和相。無
應酬怨是身業過。慢人輕法是意業過。輕新
求學是口業過。三業互通制其過失。自餘諸
戒配對準知。彼師意致如是配對。今疏未必
配對六和。太賢所釋大途亦同。勝莊師云。自
下第三有十戒。明攝善戒及饒益戒乃至
有□戒釋六度障。次有六戒明饒益。此即第
一釋攝善法爲三。初一忍報。次二當慧障。
後一戒障已上此三師等隨應配對攝善饒益。
文義分明。然亦此十配攝律儀。非無義理。對
聲聞律有其所同。即是共門攝律儀故。至下
隨戒點其相貌
第二十一無慈酬怨戒
疏。忍行内充慈悲外溢者。若約意心。忍辱
慈悲倶是内心。無報無瞋是忍辱故。拔苦與
樂之心是慈悲故。今作無怨之心故名爲内。
約就拔苦與樂行相故名外也
疏。瞋怨不止等者。瞋不止者即是作犯。止作
犯者成律儀戒。忍善不増是名止犯。及此止
故攝善成立。衆生背捨是違攝生。衆生歸投
成攝生戒
疏。闕初縁犯初篇重戒者。此重戒者犯故瞋
戒。彼唯一切對非怨境起瞋恚故。今報怨敵。
此義邊者即輕垢故。雖是報怨而起瞋恚。是
重夷罪
疏。闕第二縁得輕方便者。雖對怨作事而不
起瞋恚。亦動身口。是輕方便
疏。怨境有深淺等者。上怨中怨下怨。於自身
作怨。於吾父母作怨。於兄弟姉妹作怨。於堂
第等於明友作怨。於他人作怨。如是淺深重
重非一。作怨之者名爲怨境。言起瞋有麁細
者。於相違境創起違心。是細。漸次強盛忿怒
取杖。是最重瞋。言加行有増微者。加行進成
有微淺位。有中容分。身口成業。此時増勝。
犯愆是重。言前人苦有多少者。無慈報怨令
受苦惱。或失滅財實。或衰損財寶。或失沒資
縁。或闕減利養。或惡名流布。或所作違反。
如此等事諸門競來。多少不同皆是苦惱
疏。若自雖數對治等者。佛子持戒不違受體
常起對治。安住善心正知正念。護心相續一
毫一塵不記惡念。若起惡念。相續善心中間
斷絶不能連續。然凡夫癡鈍漏習生常。今
受佛戒相續念持。常起對治。而煩惱熾盛隨
増勝者。時起煩惱此即率爾生常。惑起由
先對治意樂力故。所起煩惱非是咎犯。或
是貪増或嗔癡増隨増盛者。隨縁率起。由意
樂力無有所犯。若煩惱増盛者。雖過小縁隨
其所増惑勢率起。雖不増盛由縁強勝。率
爾即起煩惱。生縁不定。心境因縁等故。太
賢法師菩薩戒十門持戒中如是事義名意樂
門。故古迹云。然瑜伽云。若欲斷彼生起意
樂發勤精進。煩惱燃盛弊抑其心。起嗔蓋等
無所違犯。由此第六有意樂門。由意樂力惡
無犯故。如十住論。慳心不解不能施時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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