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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悉地羯羅經略疏 (No. 2227_ 圓仁撰 ) in Vol.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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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示教利喜上者。是其例也。又釋。上兩句。
明二求法人一。下一句。説二必與法。故云二爲樂大
法乃至求離慳悋一也。二十三曾從レ師入二大曼
荼羅一。受二潅頂法一。復爲二先師一讃嘆徳一者。讃
嘆之辭。在レ文可レ見。瞿醯亦同云下普誦二眞言一
及持中都法上。先蒙二阿闍梨及與傳法二種潅
頂一。意義亦同也云云瞿醯中。亦云二處衆無畏一。
若准二今文一。應二辯才無礙等攝一。又云下普學二祕
密眞言行一。明二一切曼荼羅法一。善知中分量上。准二
今經一者。善解妙義等攝也。又云三及知二弟子
好惡之相一。若准二今文一。具二大慈悲一憐愍衆生一
等句攝也。憐愍衆生一。必可レ鑒知差別性一。故
彼經更有二多文一説二師位相一。而意不レ出二前諸
相一也。諸教法中。亦明二阿闍梨相一。隨レ宜廣略
開合不同。准例可レ知
經。若依此者所受眞言下至二終不獲果一 釋
曰。二明下依二阿闍梨一之由上。分爲レ二。初明下依二
阿闍梨一之由上。後明二結勸一也。就レ初亦二一。初明二
所受眞言速成就故須依。二明二授與歸依之
處故須依。此即初也。眞言祕教。是三世諸
佛要誓之法。佛佛相付。不二妄宣傳一。而内懷
レ慢。外不レ順レ師。檀誦二眞言一。望二佛加被一故。天
神嗔忿。地祇蚩災。又眞言法則。其事繁多。
若闕二法則一。事不二成辨一。若不レ辨者。謗レ法犯
レ重。無レ有二出斯一。是故徒施二功勞一。終不レ獲レ果。
若隨二傳教師一親受二祕教一時。都無二此等失一。故
速得二成就一也。擅字。視戰反。專也云云
經。夫弟子恭侍阿闍梨猶如三寶及菩薩
等 釋曰。二明二授與歸依之處故須依レ之。
亦爲レ二。初明二恭侍一。後正明二恭侍所以一。此即
初也
經。何以故下至二正等菩提一 釋曰。二正明二
恭侍所以一也。能授二三句一故須二恭侍一。大菩提
心爲二歸依處一。若不レ安住大菩提心一。一切所
作。即爲二顛倒一。若得二安處一。世出世法。堅固不
レ動。而不三爲レ魔之所二擾亂一。故云二歸依處一也。
於二諸善事一而爲二首因一者。是大悲句。若無二大
悲水一。諸善法牙。無レ由二出生一。諸佛菩薩。從二大
悲一起者。此之謂也。故云二善事首因一。次現世
安樂當來獲果等者。是究竟句也。若得二方便
解一。雖レ未レ到二究竟一。而於二一切法一。得レ見二安樂
性一。故云二現世安樂一。安樂性者。謂中道實相
本不生也。於二本不生際一。顯現法界大曼荼
羅一。故云二當來獲果一也。諸三乘教。經歴三大
阿僧祇劫一。修レ因得レ果。今此祕教不レ爾。或現
身得レ證。或異生得レ成。而不レ待二三無數劫
滿一。故云二當嗣不久而得無上正等菩提一也。
然於二成佛一有二二種義一。謂凡位成佛。聖位成
佛。言二凡位成佛一者。若得二如來智慧一。雖レ未二斷
惑一。依正二報。隨レ解融通。於二一一微塵一。具
見二十方三世一。於二一一身分一。具見二法界相好一。
凡夫依報。從レ本以來。遍法界之依。愚縛正
報。法然道理等虚空之正。由レ未レ遇レ縁不レ得二
顯現一。今依二如來三密加持一。此身法界依正始
漸顯現。將似二聖位毘盧遮那一。但以二凡情麁
劣一不レ能二覩見一。唯佛能見レ是爲二凡位成佛一
也。故大興善寺和尚云。諸法無二定性一。爲二識
之所轉。若三密解起。此凡夫之身。轉爲二如
來身一。此身之外無二別佛身一。故五字陀羅尼云。
即於二凡夫身一。現成就佛身一。應二以爲證也。次
精進無レ懈。晝夜修習。斷除惑障一。彌増二顯現一。
依正二報。互相融通。神力自在。上聖下凡。亦
同得レ見レ之。爲二聖位成佛一也云云
經。以是義故敬之如佛下至二無有懈怠一 釋
曰。二明二結勸一也。亦分爲レ二。初明レ結勸敬
師一。後明レ結勸勤持一。是即初也
經。勸持不闕下至二必無得疑一 釋曰。二明二
結勸一。如レ文可レ悉也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一
  元慶八年七月一日於元慶寺寫得
 傳燈大法師位最圓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二
  分別持誦相品第三
言二持誦一者。謂持二誦眞言一也。龍樹云。念力
故。持不忘故。誦金剛頂云。有二四種念誦一。謂
一音聲念誦。二金剛念誦。合レ口動レ舌默誦是
也。三三摩地念誦。心念是也。四眞實念誦。
如二字義一修行是也。由二此四種念誦力一故。滅二
一切罪障苦厄一。成就一切功徳一。今依二四種
儀一持誦眞言一。故云二持誦一也。言レ相者。謂持
誦眞言一成就行相。行相衆多故云二分別一。今此
品。正説下持誦眞言一人之成就行相上。故云二分
別持誦相品一也
經。復次我今説持誦眞言成就行相。釋曰。
今此一品。是大段第二。答二能持誦之人一。而
有二三段一中。第二明二持誦人成就行相一。即答二
前問云何成就者弟子一。於二此一問一而有二二
意一。一問二持誦者成就行相一。二問二持誦者同
伴一。今此品答二初持誦者成就行相一。於レ中爲
レ二。初明二標説一。後正明二成就行相一。此即初也。
雖レ持二眞言一而行相不二如法一者。不三速得二成
就一。是故標云二我今説持誦眞言成就行相一也。
經。當須三業内外清淨 釋曰。下至二品末一。二
正明二持誦者成就行相一。於レ中有二三十行相一。
初内外清淨。二心不二散亂一。三曾無二間斷一。常
修二智慧一。四純行二一法一。成就衆事一。五離二慳
悋一。六所出言詞無レ有二滯礙一。七處レ衆無レ畏。八
所作皆辨。九常行二慈忍一。十離二諸諂誑一。十一
無二諸疾病一。十二常行二實語一。十三善解二法事一。
謂能解二眞言法事次第等一也。十四年歳少壯。
若年老者。無二三種味一。事難レ成故。十五諸根
身分。皆悉圓滿。若根不レ具。昔業尚重二於現
世事一。亦多二障礙一。事難レ就故。十六於二三寶
處一常起二敬信一。謂於二同體一起二敬信一也。十七
修習大乘微妙經典一。十八諸善功徳無レ懷二退
心一也。文中云三此之人速得二成就一者。意明二
結歸一。若准レ義者。於二一一相一應レ結。此説今從二
總略一故一處説。下亦例然。十九於二諸菩薩及
以眞言一。常起二恭敬一。謂於二別體一而起二恭敬一。於
レ中略レ佛故云レ及也。二十於二有情一起二大慈
悲一。前約二忍慈一。今約二慈悲一。以爲レ異也。二十
一常樂二寂靜一。不レ樂二衆中一。二十二恆行二實語一。
作意護淨。以二眞言一爲二實語一。謂持二誦諸眞
言一。觸レ類加二護淨一也。二十三若聞二執金剛菩
薩威力自在一。心生二諦信一。歡喜樂レ聞二此人信
樂一。眞實甚深故。生レ信樂レ聞。是故速得二成就一
也。二十四少欲知足。二十五誦持眞言一。念二
所求事一。晝夜不レ絶。二十六初聞二眞言經法一。
則身毛竪。心懷二誦躍一。生二大歡喜一。由二機内動一。
毛竪外現故。速得二成就一也。二十七夢中自
見二悉地一。如二經所説一。聖加在レ近。故夢如レ經也。
二十八心樂二寂靜一。不二與レ衆居一。前約二心樂一。今
明二身亦不居也。二十九常於二阿闍梨所一敬
重如レ佛。若輕二能授人一。所受法無レ驗。故敬如
レ佛也。三十持誦眞言一。久無二効驗一。不レ可二棄
捨一。倍増廣願一。轉加二精進一。以レ成爲レ限。謂其
心強剛。不レ惜二身命一。諸天加レ威。賢聖増レ護。故
速得二成就一。此諸行相。一一解釋云云問。是諸
行相。爲二一人具一。爲當多人具耶。答。爲二一人
具一。亦應二多人具一也。問。兩具其趣如何。答。若
聖人具二衆徳相一。以爲レ不レ難。若凡人備二一二
相一。尚爲レ不レ易。何況衆相。是爲二兩具之意一也。
問。若爾者但只聖人應レ修二悉地成就之行一。凡
人無レ分。答。若於二凡人一只有二一兩一。而於二悉
地修行一亦得。問。有二一兩相一。若許三修習成就
行一者。相違瞿醯簡擇弟子一文上。云下不レ具二法
則一。諂曲猛害。恆麁惡語。撥無因果一。常樂二愚
癡我慢一。無智多言。下賎家生。乃至復無二善
相一。外相不レ順。内無二徳行一。其諸弟子。若有二此
相一。必應中遠離上。今何故只有二一兩善相一。多有二
諸惡行相一。而許三修習成就行一耶。答。彼文且
約二大分一簡擇。然非レ不レ許二一兩善相一。而有二攝
受一故。彼文説二諸善相一竟。云下具足如レ是之
相一弟子甚難可レ得。是故但於二三寶一有二敬信
心一。深樂二大乘一。復求二福徳一。應當攝受一。假使身
無二善相一。及内無レ徳。亦應二攝受一。文意可レ悉
矣
  分別同伴品第四
所レ言同者。心・事與二行者一不レ異故云レ同。故文
云。善知二行者所須次第一。不レ待二言教一。隨レ有二所
求一。知レ時即送。具如レ此者爲二勝同伴一。又云。所
持眞言與二行者一同。兼明二結界護身等法一。得二
如レ是伴一。則速成就等也。言レ伴者。即謂伴類。
行者伴類故。然於二同伴一具相・闕相及以展
轉。種種不同。今此一品。分別如レ是伴侶之
相一。故云二分別同伴品一
經。復次當説同伴者相 釋曰。從レ此以下。大
段第二。答二能持誦之人一。而有二三段一中。第三
明二持誦同伴相一。即答二云何成就者弟子一也。
於二此一問一而有二二意一。一問二持誦者成就行
相一。即前品答了。今此品。答二持誦者同伴相一
也。就レ文分爲レ二。初明二標説一。後明二正説一。同伴
者相此即初也
經。福徳莊嚴下至二亦不太白一 釋曰。從レ此
以下。二明三正説二同伴者相一。分レ文爲レ三。初明二
具相同伴相一。次明二闕相同伴相一。三明二展轉同
伴相一。是即初也。此亦爲レ二。初明三正説二同伴
相一。後若有如前人種種下。二明二總結一。此即初
也。亦分爲レ二。初明二内相一。次餘忍諸苦下。二
明二外相一。此即初也。言二内相一者。自性三業。不
レ由二他教一。内自得故。亦分爲レ二。初正説二内相一。
後明二結示一。此即初也。相略有二十七一。一福徳
莊嚴。二貴族生種。三常樂二正法一。不レ行二非法一。
四懷二深信一。五離二諸恐怖一。六精進不レ退。七奉
行尊教一。八常作二實語一。九諸根圓滿。十身無二
疾病一。不二過太長及太短一。不二太肥麁一。不二痩
小一。是爲二十一及十五一。不二太黒・白一。合爲二十
七一。具釋二其相一云云
經。離此陋疾福徳同伴 釋曰。此即二明二結
示一也
經。餘忍諸苦下至二説爲勝伴一 釋曰。二明二
外相一也。言二外相一者。隨レ他成レ性故爲二外相一。
教即他也。略有二二十二相一。一餘忍二諸苦一。二
善解二眞言印等一。於二此文中一。有二眞言及印。供
養次第。諸餘法則。四種差別一。准レ文可レ知。三
常修二梵行一。四順忍諸事一。五出言和雅。令二人
樂聞。六離二諸我慢一。強記不レ忘。七有レ教奉行
不二相推詫一。八多聞智慧。九慈心無レ恚。十常
念二布施一。十一善解分別明王眞言一。常須二念
誦一。十二所持眞言與二行者一同。兼明二結界護
身等法一。次文即是結示。下亦例爾也。十三
三業調善。十四曾於二師所一入二曼荼羅一。十五
歸依佛教一。不レ習二小法一。十六善知二行者所須
次第一。知レ時即送。十七身意賢善。心無二憂惱一。
十八決定堅固。終不レ退レ心。十九於二多財利一
不レ望二貪著一謂少欲知足也。二十若欲レ成就
諸餘等藥一。不レ捨二聖戒一也。成就藥等一。而有二
多種一。謂息災。増益。降伏。除二前二種一所餘
降伏。是爲二餘等一。此意趣多故云レ等也。於二此
成就一爲レ作二強縁一而不レ捨レ戒。戒謂十善性戒。
有佛無佛。常在二世間一。不レ問二受不受一。持即成
レ善。犯必成レ罪。故云二自然聖戒一。又復性戒名
爲二自然一。祕教重禁。以爲二聖戒一云云今文意
云。雖下與レ瞋相應降伏惡衆生上。而内懷二慈悲一。
堅持二諸佛戒一。故云二不捨等一也。若不レ悟知祕
密意一者。見レ作生レ怖。起二厭離心一。具徳勝伴。
不レ生二此心一。故云二心無捨離一也。二十一於二行
者處一無レ所二窺求一。二十二不レ捨離行者一。然於二
此中一有二三不捨離一。在レ文可レ見。更不レ分也。
淹字於炎反久也。又淹留也。滯稽久也
經。若有如前種種徳行堪能成就最上勝事
 釋曰。二明二總結一。文意可レ知。深祕釋云云
經。縱無前徳但明眞言成就法則下至二智慧
高明一 釋曰。二明二闕レ相同伴相一。分レ文爲レ二。
初正明二闕レ相同伴相一。次爲欲成就下。二明二
同伴助成一也。初亦爲レ二。初正明二伴相一。後結
示也。初明二伴相一。亦爲二二相一。初智慧相。後福
徳相。此即初也。若以二有智一故有レ所レ虧レ時。
以レ理教誨。令二法圓滿一。有二忘失一時。助作二周
備一。故許以爲二勝伴一也。明知二法則一。善解二曼荼
羅一。故云二智慧高明一也。又非三但明解二前兩種
事一。兼達二三乘一乘一。故云二智慧高明一也
經。復加福徳勝持誦者 釋曰。二明二福徳相一
也。若無二福相一。而於二時時一起作灌頂及以護
摩一。設備香花等一。不レ能二成辨一。故許レ有二此相一。
以爲二勝伴一。文旨可レ知也
經。如是之伴亦能成就最上勝事 釋曰。二
明二結示一也
經。爲欲成就最上事故下至二竝須助作一 釋
曰。二明二同伴助成一。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二福智各
助成相一。次行者毎日下。二明二福智共助成相一。
就レ初亦分爲レ二。初明二福智各助成相一。後明二
結示一也。初亦分爲レ二。初明二福相助成一。後明二
智相助成一。是即初也。爲下助二持誦者一最上事
速成就上故。廣修二福善一。故云二而作灌頂及護
摩一也。隨レ時必有下辨備香花一等事上。皆助作。
或諸方難。依レ次簡擇擁護拒レ之或助辨所有
一切諸事一。故云二隨時所辨等一也更檢
經。非直助修如前等事下至二勿法事有闕一
二明二智相助成一亦爲レ二。初明三助成虧失一。後
明二開釋事事一。此即初也
經。乃至事事下至二諸行因縁一 釋曰。二開
釋事事一。如レ文可レ知也
經。具如是者最爲勝伴 釋曰。二明二結示一
也
經。行者毎日持誦之時下至二使令周備一 釋
曰。二明二福智共助成相一。於レ中爲レ二。初明下助
成持誦之時一使令圓備上。次其伴常須持誦供
養下二明下廣修二諸善一滿中行者願上。此即初也。
就レ此爲レ二。初明下助補持誦時失一使令周備上。
次行者持誦欲了下。二明レ助作持誦了時忘
處一也。就レ初亦二。初明二持誦之時助作之相一。
二明成就藥法一之時助作之相上。此即初也。
言二毎日持誦之時等一者。設使扇底迦等持誦
之時。及其事中。若有二忘失一時。其伴相助作
レ之也
經。若欲説成就藥法之時下至二終不廢忘一 釋
曰。二明下成二藥法一時助作之相上也。成就藥法
等謂仙藥眼藥等。其助二成就一之人護二其物
故。常在二其處一。以レ毛按レ之。或以レ眼觀。或以二
草幹等一按レ之。徐徐持誦中聞。數數光顯其
物一。令三其藥物必得二成就一。故云二以手而按等一
經。行者持誦欲了下至二應助作之一 釋曰。二
明下助二作持誦一了時忘處上也。行者念誦既疲
勞故。結二撥遣印一。誦二奉請呪一。結二奉請印一。誦二
撥遣呪一。或抱レ珠置レ珠。互作二忘錯一。或於二供養
賛歎等種種諸事一。皆有二錯誤一。彼助成人。看二
其忘處一。爲助作之一。是故云也
經 其伴常須持誦供養下至二唯共伴語一 釋
曰。二明下廣修二諸善一滿中行者願上也。持念眞
言一。供養冥顯一切凡聖一。及造レ塔印レ佛。堅持
禁戒一。讀誦經典一。三業所修一切諸善。咸皆
迴向修眞言者一。令レ滿二其願一。故云二其伴常須
持誦等一也。持眞言者。於二所修内外一切諸
事一。若有レ指受其同伴一者。唯共レ伴語。所レ言
伴者。謂二第三伴一。非レ語二他人一。若他共語。於二所
修法一而無レ有レ驗。故但與伴語也。故下品云。
亦不下與二外諸人一談語上。唯共レ伴語。當念誦時。
縱是同伴亦不二與語一。唯除二餘時一。自レ非レ所レ須
不二與レ伴語一。文意准知。深祕釋云云
經。若欲成就最勝事故更許一伴展轉合語
 釋曰。以下第三明二展轉同伴一。又分爲レ三。
初明下成二勝事一故更許中一伴上。二明三行者同伴
同簡擇食物一。三明二結示一。此即初也。持誦者。
若喫二所制物一。諸天捨離。神驗難レ得。故同伴
者亦所レ食同。是食法。通二上二種同伴者一也
云云
經。行者所食如依法制者 如二下持誦品説一。
不レ應レ喫二葱蒜蘿菔。油麻酒酢。及餘一切諸
菜茹一。米粉豆餅。并蒸畢豆。及油麻餅。并作
レ團食。皆不レ應レ喫。一切毘那夜迦所愛之食。
及供養殘食油麻粳米豆粥。及以乳粥。所
レ被レ驀食。或被レ觸食。皆不レ應レ食。又大神
力陀羅尼經云。護二三業淨一。有二二種護一。何等
爲レ二。一外護。二内護。言二外護一者。不レ得レ食二
我世尊殘食一。不レ得レ食二一切賢聖殘食一。不レ得
レ食二一切鬼神殘食一。不レ得レ食二師僧父母殘食一。
不レ得レ食二一切衆人殘食一。又不レ得レ食二國王官
人殘食一。不下共二衆人一傳レ器而食上。亦不レ得レ食二
毘那夜迦鬼魔之食一。毘那夜迦食者。若麺裏
物蒸煮燒熟歡喜團等。皆不レ得レ食。若食二此
食一。於二三昧力一不レ得二成就一。若一切人畜生産
處。不レ得二往到一。亦不レ得レ食。諸死亡家。十惡
家。沽酒家。五辛家。埋二死人一家。賣二凶具一家。
不淨人家。婬女家。造二經像一家。皆不レ得レ往。亦
不レ得レ食。諸不淨人。看二他産一人。捉二死屍一人。
截割衆生身肉一之人。如レ是等人。皆不レ得二近
與レ身相觸一。亦勿二交往一。此名二外護清淨之法一
云云諸教法中。如レ是等制。其類繁多。但教
所レ制。隨レ事不同。各隨二其制一。亦是依二法制一
也。文中如字隨也。行者所食隨レ依二教制一。是
故云也
經。具如是者下至二勝事同伴一 釋曰。三明二
結示一也。亦分爲レ二。初明レ結示同伴一。後結示
福徳一。此即初也
經。第三同伴下至二如前説一 釋曰。二結示
第三同伴一。福徳亦然。相望初二。以爲二第三一。
意亦可レ悉。深祕釋云云問。於二聖教中一。説二善
知識一。而有二三種一。謂外護。同行。教授。今此所
説同伴者。是爲二何等善知識一耶。答。今經所
レ説。不レ局二一隅一。該攝三種一。倶爲二同伴一也。問。
若爾者。此品所レ演而有二三種同伴一。謂具相。
闕相。展轉。何等是爲二外護等一耶。答。於二今三
種一而具二外護等三一。問。其一具レ三者。其道理
如何。答。今此同伴者。能營理所須一。亦更相
策發。兼指二授所闕。是故一具二彼三一也。故説二
具相同伴一。文云。善知二行者所須次第一。不レ待二
言教一。隨レ有二所求一。知レ時即送。此即營理所須二
外護義也。又云。善解分別明王眞言一。常須二
念誦一。所持眞言與二行者一同。兼明二結果護身
等法一。得二如レ是伴一。則速成就。此即更相策發
同行義也。又云。善解二眞言印曼荼羅供養次
第諸餘法則一。又云。若欲三成就諸餘等藥一。爲
レ作二強縁一。此即有二教授義一也。問。約二具相同
伴一。其義且爾。然於二闕相及以展轉一。其理如
何。答。約二闕相同伴一。亦有二文義一也。其文云。其
福徳伴。半月半月與二持誦者一而作二灌頂及以
呼摩一。隨レ時所レ辨香花燃燈。乃至云レ隨二所爲一。
竝須二助作一。此即外護文義也。又云。行者毎
日持誦之時。及所行事時。有レ時忘失。其福徳
伴。隨二所見處一。相助作レ之。使令周備一。此即同
行策發義也。又云。若誦持者有レ所二虧失一。其
福徳伴。依二於經法一。以レ理教誨。勿二法有關。此
是教授義也。展轉同伴文云。第三同伴。福徳
亦然。一如二前説一。當レ知。此伴如レ前亦具二三種
義一也。又問。今如二所説一。若不レ應レ喫二一切毘那
夜迦所愛之食一者。何故彼儀軌云。其所獻食。
必須三自食始得二氣力一。豈不レ損失悉地法一耶。
答。此義至二下品一應二當解釋一也
擇處品第五 
擇者謂簡擇也。處者謂方處也。上諸品中。既
説二所持法及修行人一已。若不レ得二勝處一。焉得二
速成就一。於二彼方處一而有二多種一。又約二三部等一
分別處所一。故云二擇處品一也
經。復次演説持誦眞言成就處者 釋曰。今
此一品。是大段第二明二持誦之方處一。即答二
云何方所爲勝處問意一也。分レ文爲レ三。初明二
標説一。二明三廣説二方處一。三明下於二三部等一分別
處所上。是即初也。若欲三持誦速得二悉地一者。應
レ擇二方處一。是故次説二成就處一也
經。住何方地速得成就 釋曰。從レ此以下。二
明三廣説二方處一。分レ文亦二。初欲レ説而徴起。
後廣説二方處一。此即初也。如來成道降魔處等
以爲レ地也。故經文云二佛轉法輪處。佛涅槃
處等一。復佛經行所至之國。以爲レ方也。故文
云。或佛經行所至之國。如レ是之方。速得二成
就一。若依二此義一。方廣地狹。又方必有レ地。地必
有レ方故云二方地一。故經文云二尼連禪河其地
方所速得成就一也
經。佛所得道下至二一一廣明一 釋曰。二明三
廣説二方處一也。文亦爲レ二。初廣説二方處一也。次
既得如是上妙處所下。二明レ簡擇地中穢惡一。
此即初也。初説二方處一。略有二三十七勝處一。初
謂佛所三得レ道降二四魔一處。然此得道降魔是
雖二二相一而不二異處一。故以爲二一勝處一。又尼連
禪河在二菩提樹邊一故爲二一處一。故中阿含五
十六羅摩經云。佛在二鹿母堂一。告二諸比丘一。有二
二種求一。一者聖求。二非聖求。聖求者。安隱涅
槃。我爲二童子一時。年始十九。往二阿羅羅迦摩
羅所一。問言。依二汝法一行二梵行一可不。答言。無二
不可一。云何此法自知レ證。仙言。我度二識處一得二
無所有處一。即往二遠離處一。修證得已。更往二仙
所一。述二己所得。仙問。汝已證二無所有處一耶。我
之所レ得汝亦得耶。即共領レ衆。又自念。此法
不レ趣二智慧一不レ趣二涅槃一。寧可三更求二安隱處一
耶。是故更往二欝陀羅羅摩子所一云。我欲下於二
汝法中一學上。彼答レ無二不可一。問曰。知二自證一耶。
答。我度二無所有處一得二非想定一。我久證得。便
修得之一。乃至領二衆等一。復念言。此法不レ至二涅
槃一。即往二象頭山鞸羅梵志村尼連禪河邊一。誓
不レ起。即得二無上安隱涅槃一。道品成就。四智
具足。法花云。如來爲二太子一時。出二於釋城一。去二
伽耶城一不レ遠坐二於道場一。得レ成二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一。言二伽耶一者。山名。即象頭山。城
近二此山一。故名二伽耶城一也。彼經既云下往二尼連
禪河邊一。誓不レ起。即得二涅槃一。道品成就。四智
具足上。故云下尼連禪河與二菩提樹一竝是一處上
也。法花意。亦准知之一。言二沂岸一者。沂魚衣反。
淮沂也。沂水出二泰山一。蓋懸也。岸魚韓反。水
望二涯泗一而高曰レ岸也。涯後而水深者爲レ岸
也。意云。彼尼連禪河。猶如二此間沂水高岸一。
而無二諸難一。速得二悉地一。衆魔不レ能レ爲レ障。所求
無レ不二成就一。故爲レ勝也。二佛轉法輪處。三佛
涅槃處。四佛所生處。皆是大威徳諸天常所二
護持一。故法驗易レ成也。一行和尚云。若人已
發二菩提心一。即是諸佛生地。亦是得道。轉法
輪。般涅槃處。亦是久住二其中一。以二四威儀一廣
利二衆生一之處。雖レ未レ聞二祕藏一。但得二三乘共行
處一。亦名二吉祥一。謂觀察性空無相無作一。無レ有二
我人衆生壽者一。此是二乘成道入涅槃處。亦
是種種本生。經菩薩棄捨身命一。學二波羅蜜一
處。皆可三就レ中作二曼荼羅一。復次自謂三已得二涅
槃一。生二滅度想一。是聲聞辟支佛所遊地分。若
不レ得下一向求二菩提一人上。即應下平治此中一畫
作悲生曼荼羅上也。五佛所説勝處。謂如二仙人
住山世尊記説一。於レ中易所レ得レ道之類是也。
六菩薩所説勝處。七乃至二十四一。佛八大塔。
言二八塔一者。謂安置佛舍利一塔也。若准二付法
藏分法一。先爲二三分一。謂人・天・海。人中一分。復
分爲レ八。阿含亦爾。故長阿含云。佛涅槃後。
&T025632;尸國諸末羅衆。波波國諸末梨衆。遮羅國
諸跋離衆。摩伽陀國諸拘梨民衆。毘提國諸
波羅門衆。迦維羅國諸釋種衆。毘舍離國諸
離車衆。摩竭國阿闍世王衆。於二&T025632;尸城一各
求二舍利分一。乃至彼城王不レ肯二分付一。時香姓
婆羅門。而喩二衆人一。即分二舍利一。以爲二八分一。瓶
塔第九。灰塔第十。生存時髮。天持上レ天。起
レ塔供養。有二餘灰一者。畢鉢羅樹人。起レ塔供
養。諸國各於二本國一起レ塔。而今此經。且明二人
界八大塔處一。以爲二勝處一。瓶灰兩塔。及出家
塔等。亦是勝處。彼天及海是異界。故且不レ説
レ之。應レ云二是亦勝處一也。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第一云。又此光中。影現如來不可思議八大
寶塔一。&T025632;娑羅國淨飯王宮生處寶塔。摩伽陀
國伽耶城邊菩提樹下成佛寶塔。婆羅捺國
鹿野園中初轉二法輪一度レ人寶塔。舍衞國中給
孤獨園與二諸外道一六月論議得二一切智聲名一
寶塔。安達羅國曲女城邊昇二忉利天一爲レ母説
法。共二梵天王及天帝釋十二萬衆一。從二三十
三天一現二三道寶階一下二閻浮一時。神異寶塔。摩
竭陀國王舍城邊耆闍崛山説二大般若法花
一乘心地經等大乘一寶塔。毘舍離國菴羅衞
林維摩長者不可思議現レ疾寶塔。&T025632;尸那國
跋提河邊娑羅林中圓寂寶塔。如レ是八塔。大
聖化儀人天有情所歸依處。供養恭敬爲二成
佛因一。如レ是音聲及諸塔影而於二三世一難思議
事。悉皆影現大光明中一。即偈頌曰。淨飯王宮
生處塔。菩提樹下成佛塔。鹿野園中法輪塔。
給孤獨園名稱塔。曲女城邊寶階塔。耆闍崛
山般若塔。菴羅衞林維摩塔。娑羅林中圓寂
塔。如是世尊八寶塔。諸天龍神常供養也。如
來所現八箇大塔。亦是八塔。義意可レ知。義
釋云。如二西方一八塔及三乘聖衆遺迹甚多。皆
是大威徳諸天常所二護持瞻禮一。猶如三般若經
所在之處。諸小鬼輩不二敢停留一。故法驗易レ成
也。十五名山多二諸林木花果泉水一。彼義釋
云。諸勝處中。最以二山林一爲レ上。雖二重巖衆
峯端嚴幽寂一。若無二花果流泉一人所レ不レ樂。則
衆縁多闕。亦不二堪任一。故須下有二種種名花甘
實一。兼有二清泉池一。情所二愛悦一之處上。則是佛所二
稱歎一。可レ作二漫荼羅事業一也。復次淨菩提心。
安住諦理一。堅固不レ動。八方大風不レ能二震搖一。
大悲方便花果。處處珍布。常流二淨法一。利樂
衆生一。最是佛所二稱歎一。好作二曼荼羅一處也。十
六有二蘭若一。多二諸花果一。渠水交流也。十七有二
蘭若一。多二諸糜鹿一。無二人採捕一。復無二諸惡獸一。麋
字莫悲反。鹿屬也。一曰老也。採倉宰反。取
也。捕蒲布反。捕猶レ逐二索之一也。取也。熊胡
弓反。獸似レ豕。山居冬蟄。其掌似二人掌一也。羆
鄙宜反。似レ熊而黄白長頭高脚。猛憨多力。今
文意。謂無二此等類一以爲二勝處一也。十八無二大
寒一復無二大熱一。其處宜レ人。十九山傍。二十山
峯頂爲二獨高臺一。二十一山復如二上三處一。復
有二流水一以爲二好處一。二十二復有二勝處一。青草
遍レ地。多二諸樹花一。中有二其木一。堪レ作二護摩一。二
十三安置舍利一塔前。二十四於二山中一安二舍
利一處。二十五四河邊。謂從二阿那婆答多池一
所二流出一四大河。池東面銀牛口流出殑伽河一。
南面金象口流二出信度河一。西面瑠璃馬口流
出縛芻河一。北面頗胝師子口流出徒陀河一。
大地菩薩以二願力一故。化爲二彼池龍王一。於レ中
潜宅。出二清冷水一。給繼瞻部州一。故四河邊以
爲二勝處一也。二十六有二蘭若一。種種林木茂飾
嚴麗。無二多人一處。前蘭若處多二諸花菓一。今此
蘭若雖レ無二花菓一。而諸林木茂飾嚴麗。無二多
人一處。以爲レ異也。二十七寒林烟不レ絶處。謂
除二蘭若一。更有二&T040953;欝樹林一。樹下寒冷。烟雲時
時出現。而似レ有二靈跡一。是爲二寒林烟不絶處一
更檢二十八大河岸。是清潔之處故。二十九
大池邊。謂清池沼多。有二水生諸花一。人與二非
人一。咸所二愛樂一。三十往曾有二多牛一居處。義釋
云。西方聚落。牧牛共在二一處一。去レ村或十里
五里。既積二多時一。牛屎尿遍レ地重積。梵俗亦
以爲レ淨。雖レ然須二牛移去一。若牧牛見在。亦不
レ可レ作也。三十一逈獨大樹之下。神靈所レ依。
日影不レ轉。三十二多聚落一神祠處。亦是清
潔故。三十三十字大路之邊。三十四龍池邊。
三十五佛經行所至之國。三十六但有二國土
人民一。信順恭敬三寶一。弘揚正法一。三十七有二
國土一。多二諸仁衆一。皆具二慈悲一。恭敬三寶。及多二
仁慈一國。諸天加護。地祗歡喜。是故於二所修
法一無レ有二障礙一。速得二悉地一。故爲二勝地一。如上所
説諸勝處。若深祕釋云云
經。既得如是上妙處所下至二一一廣明一 釋
曰。二明簡擇地中穢惡瓦礫等物一。瓦謂碎瓦。
礫謂礫石。所レ言等者。謂除去破器髑髏毛髮
糠糟灰炭刺骨朽木等。及蟲蟻蜣蜋毒螫之
類一。等取如是一故云レ等也。若依三玉呬坦跢羅
經更明二地相一者。謂於二高下一及有二荊蕀碎髑
髏片一近二岸埆坎枯井枯池饒一有二樹根一及有二
蟲窠醎&T066586;炭灰饒石瓦礫自然乾土竝髮蟲一
饒如レ是等地應可遠離一。於二一切事諸曼荼羅一。
於二平正地一清淨潤澤離二如レ前過一。於二東北方一。
其地少下。如レ是等處。作二曼荼羅一。入爲二吉
祥一。先掘二其地一。深量一肘。還以二其土一而填二其
處一。土若餘勝。當レ知好處。必得二成就一。若反レ此
者。及有二前過一。即不レ應レ作。若強作者。非二但
不成。亦損二已身一。復有二其地一。無レ有二如レ前過一。
周邊有レ水。速得二成就一。無レ水不レ吉。或有二處
所一。地無二前過一。周邊有レ樹豐足。花果枝葉欝
茂足有二乳樹一。作二曼荼羅一。亦爲二吉祥地一。具二諸
徳一周匝有レ樹。近有二流水一。此地最勝。文意准
知。曼荼羅品者。泛指二諸教法一。謂於二諸眞言
祕密教法一。造作曼荼羅一品類之中。一一廣
明下除去地中穢惡等一事上。是故云二曼荼羅品
一一廣明一也
經。如悉地法善須分別三部處所 釋曰從
レ此以下。三明下於二三部等一分別處所上也。於
レ中爲レ四。初分別三部處所一。二明二三法處所一。
三明二三法上中下成就處所一。四明二結示一。此即
初也。今依二彼經一釋二此等文一。於二八大塔及大
聖迹一。應レ作二佛部中無能勝等諸勝上曼荼羅一。
於二蓮池邊一。應レ作二蓮花中部善住等諸勝上曼
荼羅一。於二山頂上一。應レ作二金剛部中辟縛等諸
勝上曼荼羅一。今略示レ旨。廣如二餘文一
經。復須分別扇底迦法補瑟徴迦法阿毘遮
嚕迦法 釋曰。二明二三法處所一。若作二息災一。
當三白色地作二曼荼羅一。若作二増益一。於二赤黄地一
作二曼荼羅一。若作二降伏一。於二黒色地一作二曼荼羅一。
於二山頂上或牛居之處一。或於二制底一。或有二佛
堂一。有二舍利一者。如レ是等處。即作二息災曼荼羅
法一。於二恒河邊一。或於二蓮池邊一。或於二坦禪上一。或
於二海邊一。應レ作二増益曼荼羅事一。或在二於其
塚間一。或於二諸麽跢羅麻相一或本云。或於二
諸磨路羅天祠一
或空
閑處。或於二空室一。或於二棄穢之處一。應レ作二降伏
曼荼羅事一
經。如是三法復須分別上中下成法 釋曰。
三明二三法上中下成就處所一也。於二八大塔及
與聖迹一。或意樂處。或於二清淨之處一。或於二山
頂如レ是處一。應レ作二上成就曼荼羅一。於二開敷蓮
花池中鵝雁遊戲側近之處一。應レ作二求財及餘
富貴諸吉祥成就曼荼羅一。於二高山上一。或於二山
側一。或於二山谷一。或於二山峯一。或於二巖窟一。如レ是等
處。爲三成入二修羅宮一故。應レ作二下等金剛曼
荼羅一。於二龍池邊一。或於二山峯一。或於二神廟一。如レ是
之處。爲レ欲レ碎伏所著鬼魅之者一。應レ作二金剛
鉤曼荼羅一。於二大道衢上一。或於二制底一。或執金
剛前。如レ是等處。爲レ辟除著毘那夜迦者一
故。應レ作二軍荼利忿怒曼荼羅一。又下奉請成就
品云。若上成就於二山上一作。若中成就於二池
邊一作。若下成就隨レ處而作。或與二眞言一相應
處作。若不レ作二此處一作。成就稍遲。於下有二舍
利骨一制底之中上。作二一切内法眞言一。皆得二成
就一。佛生處等八大制底。成就之中而最爲レ上。
然於二菩提道場一無二一切難一。能與二成就一相應。
魔王尚於二彼處一不レ然二其難一。況餘諸類。是
故一切眞言決定成就。凡是猛利成就於二塚
間一作。或於二空室一。或於二一神獨居之廟一。或逈
獨樹下。或於二河邊一。當レ作二成就一。若欲レ成就女
藥叉一者。於二林間一作。若欲レ成就龍王法一。若
於二泉邊一作。若欲レ成就富貴法一者。於二屋上一
作。若欲レ成就使者法一時。於二諸人民集會處一
作。若欲レ成就入二諸穴一法上。於二窟中一作。此是
祕密分別成就之處。文意可レ悉
經。即於是處隨心所宜淨塗灑掃作諸事業
速得成就悉地之法 釋曰。四明二結示一也。
於二三部三法上中下一。各有二所樂一。隨二其所欲一
作二諸事業一。故云二隨心所宜等一也。或若不レ獲二
如上勝處一。即應下隨二得レ之處一作中曼荼羅上。難
レ得二具足勝上之處一。是故但於二平正潤澤一。於下
東北&T049271;側近水餘及有二樹林一意所レ樂處上。離二
其池邊一。亦無二障難一。如レ是之處。作二曼荼羅一。
皆得二成就一。若於二聖迹牛所レ居處一。於二巖崛中
及山頂上一。先所淨地。亦於三屋上并與二石上一。
或制底邊。及於二坦禪上諸江河邊一。如レ是之處
作二曼荼羅一者。不レ須二堀レ地及以治打一。勿レ疑二
高下等過一。隨二其地勢一掃治灑水。手按二其地一。
及誦二眞言一。即成二清淨一。或於下作二曼荼羅一處上。
有二其地過一不レ得レ除者。但以二眞言一而作二清
淨一。亦得二成就一。若作二急速之事一作二曼荼羅一。
及作下辟除鬼魅所著。并與中自身灌頂曼荼
羅下者。勿レ須三細問二其地一。隨レ宜而作。都以二枳
利枳利忿怒眞言一持誦。香水先灑二其地一。及灑
亦淨以爲二淨地一。若作二佛部中無能勝等曼荼
羅一者。應下以二最勝佛頂眞言一作中淨法上。若作二蓮
花部曼荼羅一者。應下以二吉祥明一或以二悉濕囀
引嚩上訶明一作中淨地法上。若作二金剛部曼荼羅一
者。應下以二軍荼利忿怒眞言一作中淨地法上。其最
勝佛頂濕嚩七嚩上訶及軍荼利。此等三尊。各
於二本部一是其能辨二諸事一。是故於二一切事一
用二此眞言一。一切事者。謂淨地法。及以護身。
加被弟子。辟除諸難。請淨香等。於二此等事一
悉皆通用。或依二本法所説一。應當用之。或觀三
其國及以時節并有二利益一。或觀下其時有難無
難及弟子渇仰之心簡擇時日一等上。具如二彼
經一也。問。經云。阿字門一切諸法本不生故。
若准二此義一。於二一切處一應レ修二眞言一。何故今苦
棄捨惡處一。擇二取好處一。豈非二執著一耶。答。今
就二二門一而顯二此義一。一者道理。謂因縁道理。
二者根機。謂行者根機。問。所下以約二因縁道
理一。擇求勝處上者如何。答。所以諸法本不生一
者。由二因縁合一所レ生。若不二和合一。諸法不レ成。
若因縁合。諸法得レ生。故簡擇勝處一。顯二本不
生一。問。若云二本不生一者。直爾默坐。應レ契二本
理一。何爲レ擇二求因縁和合一。更得中合生上。豈不
レ違背本極理一耶。答。若不レ依二因縁合一者。即
是外道邪見斷空。是故必用二因縁和合一。顯二
本不生一也。問。若爾者。直爾默坐。應レ觀二因縁
和合生一。故諸法本不生。何爲三更擇二勝處一耶。
答。若不レ擇二勝處一。既闕二因縁一。何得レ顯示因
縁合生一。故本不生故必擇二勝處一。應レ得二持念一。
又問。假使擇得勝處一。直爾觀二因縁合一故諸
法不生者。速得レ成就大悉地一耶。答。依下隨二
阿闍梨一被授二三密加持一者。直爾修二此觀一。必
得三速成二大悉地一故也。若未レ被二教授一者。不
レ能三速成就大悉地一也。問。此人既觀二極理不
生一。何故速不二成就一耶。答。譬如下雖レ知二竹林
有火。而若未レ解二鑚取法一者。火難レ可レ得。彼
人亦爾。雖レ解二極理一。而未レ受學三密祕術一故。
不レ可三速成二大悉地一也。二問約二行者根機一其
意如何。答。於二修行人一有二三根異一。若上根觸
レ處應レ修。若中下輩必須二勝處一。問。修二眞言一
者。是神通乘機。應レ云二咸是上根一。何故今云二
三根異一耶。答。所レ言上者。比二況餘教一以爲二上
根一。彼三乘教。經歴三無數劫一。希得二成佛一。故
今此祕教。不レ歴二劫數一。速成佛故。應レ云二今教
三根咸是上根一也。問。若爾縁二何等義一今立二
三根異一耶。答。備レ縁方進。是爲二中下一。闕レ縁
而進。是爲レ上也。問。若約二根機一分二三品一者。
於二祕密教一亦分二三品一耶。答。此義不レ爾。何
者。教常是速疾神通乘。但以二根機一成二三根
別一也。問。根既有二三品一。乘豈無二遲鈍一耶。答。
此義亦不レ然。何者。根分二三品一者。只在下未
レ乘二神通乘一前上。若乘レ乘已。倶能速超二二死大
海一。同得レ到二於常寂内院法界宮一也
持眞言法品第六 
持者持誦。謂能持也。眞言者金口所レ吐。謂所
持也。法者。法則。即持二眞言一儀式法則也。今
此品中。廣説二應作及不應作二種法則一。令三持
誦者速成二悉地一。故云二持眞言法品一也
經。復次廣説制持眞言儀式法則 釋曰。今
此一品。第四明下正持二眞言一相上。即答二三問一。謂
云何眞言速成就。云何調伏相。云何誦眞言
方便之次第。今就レ文分爲レ三。初標。次若有
智者下。二明下持誦眞言一相上。次常依本戒下。
三明二總結一也。就レ初亦二。初明レ標二廣説一。後明
レ標二速成就一。是即初也
經。若依此式不久當獲一切成就 釋曰。此
即二明レ標二速成就一也。此儀式法則通二於三
部用一。若不レ違二法則一。必得二成就一。故云二不久當
獲一切成就一也
經。若有智者持諸眞言 釋曰。從レ此以下。二
明下持誦眞言一相上。分レ文爲レ三。初明二眞言速
成就相一。即是答二云何眞言速成就一也。次若欲
求大悉地成就下。二明二調不調伏相一。是即答二
云何調伏相一也。次若求悉地當須三時洗浴
下。三正明二持眞言相一。是即答二云何誦眞言
方便之次第一也。就レ初爲レ二。初標擧持誦人一。
後廣明二速成就相一。此即初也。若不レ擧レ學二三
密一。以爲二無智人一。若持二眞言一者。必備二此大智一。
故稱二有智一也
經。先斷瞋恚 釋曰。從レ此以下。二廣明二速
成就相一也。若不レ解二法式一。雖レ修二祕密法一。而
不二速成就一。如下服二貴藥一不レ知二禁忌一藥力難三
レ得。是故先廣説二應作及不應作一。爲二持誦者一
以爲二法則一也。就レ中作二十八對一。消釋經文一。初
瞋人慢法對。乃至第十八内衣外衣對。此
即初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レ瞋レ人。次於
諸眞言下。二明二於レ法不レ應レ檀意就レ初亦三。
初總明レ斷二瞋恚一。次別明レ制二瞋恚一。此即初也。
凡持眞言者。於二情非情一不レ應レ生レ瞋。若於二此
等一生二瞋恚一者。生法二忍爲二障礙一。故也
經。乃至天神大應生瞋 釋曰。二別明レ制二瞋
恚一。此亦爲レ二。初明レ莫レ瞋二天神一。次明レ莫レ瞋二
餘持眞言者一。此即初也。天者。書云。天尊地
卑。有二天地一。然後萬物生也。尊而居レ之。則
稱二皇天一。元氣廣大。則稱二昊天一。仁覆愍レ下。
則稱二昊天一。自レ上臨レ下。則稱二上天一。據レ遠視
レ之。則稱二蒼天一也。神謂乃聖乃神乃武乃文。
又幽明不レ測。謂二之神一也。又神者。精靈之妙
也。細而言レ之。則天神曰レ神。地神曰レ祗。人神
曰レ鬼。又是百物之精也。今謂。天者上界諸
天也。神者地上祗也。又天神者五類諸天
也。五類者。上界四天。住虚空四天。遊虚空四
天。地居有四天。居地底四天也。一一類有二四
天一。總有二二十一。并レ后復有二五類一。如レ是等類。總
爲二天神一。又一切諸佛菩薩聲聞縁覺等。以爲二
天神一。皆悉是聖。咸共尊故。如三諸天神覆護
一切一。若瞋レ彼者。既以レ違レ恩。是故制レ之
經。亦不瞋嫌餘持眞言者。釋曰。二明レ莫
レ瞋二餘持眞言者一也。餘持眞言者。與レ我同レ道。
若生レ瞋者。既以背レ親。何況損失菩薩廣濟一。
故制レ之也
經。於諸眞言下至二而分別之一 釋曰。二明二
於レ法不應レ檀レ意。於レ中亦二。初明レ不レ檀レ意。
次明レ應レ生二敬重一。此即初也。凡所修法須下
隨阿闍梨一諮詢禀受。然後修習上。如何擅レ意
而分別之。若爾者神驗難レ得。具如二下説一也。
檀視戰反專也。禮記不三敢擅二重事一是也
經。於諸眞言及以法則深生敬重 釋曰。二
明レ應レ生二敬重一也。諸眞言法。是諸佛師。故
應二敬重一。故餘經云二諸佛所レ師所レ謂法也一
經。於諸惡人善須將護 釋曰。二明二護惡敬
善對一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三將護惡人一。次阿闍
梨下。二明レ應レ敬二善人一也。初亦爲レ二。初明三
將護惡人一。次明下將護之一由上。此即初也
經。何以故能障大事及壞彼故 釋曰。二明下
將護之一由。文意可レ知也
經。於阿闍梨所下至二分別惡想一 釋曰。二明
レ應敬二善人一也。文亦爲レ二。初明レ莫レ見二愆過一。
次擧レ有レ過以況レ無レ過。此即初也。於二阿闍梨一
而有二凡聖一。若伺レ惡者。於二佛世尊一尚見二愆過一。
若求レ善者於二一闡提一而見レ有レ善。故於二阿闍
梨一不レ令レ見二愆過一。愆字去連反。過也失也。故
般舟三昧經云。於二所聞三昧處一如二世尊一。不
レ嫌不レ恚。不レ見二短長一。又智論四十九云。菩薩
因レ師得二菩提一。云何不レ敬。豈有二上智高明一。於
レ師不レ敬。若不レ敬レ師。則失二大利一。如二井無レ綆
水無由レ得。又彼論。問。善師尚不レ能レ敬。惡
師云何能敬而令レ敬レ師。答。勿下順二世法一著レ善
遠惡。若能開釋深般若一者。則盡敬レ之。不
レ念二餘惡一。不下以二嚢臭一而棄中其金上。如下空中聲
告二波崙一言上。汝於二師所一勿レ念二其惡一。復師之
好惡。何預二於我一。我求二法利一不レ求二於惡一。今
經意。准レ彼故引用之一。縱見二愆過一。身業莫レ生二
三業惡事一。驕慢是身惡。亦通二意業一。驕字憍
也。嫌恨是意惡。談説即口惡也。心意終不
レ分別惡想一者。是除二前三一。更誡二餘惡一也。身
口諸惡無レ不レ由レ心。故擧二心意一。收攝二業一。又
釋。縱見二愆過一。而於二三業一莫レ生二驕慢嫌恨等
惡一。擧レ身攝レ二。故云二身業猶不生等一。餘如二前
説一也
經。於過既爾耳況依法耶 釋曰。二擧レ有
レ過。以況二無失一也。設使於二有レ過師一尚諫莫
レ見。何況於下依二法師一而見中其過上。故云二於過既
爾況依法耶一
經。縱懷大怒下至二苦治罰一 釋曰。第三縛明
降怨對也。文亦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レ縛損明王一。
次明レ莫レ作二降怨法一也。此即初也。文有二縛明
損害治罰等句一。如レ文可レ知。凡是明王大聖
智悲之用。憐愍有情一。無レ有二彼此一。猶如三父母
慈愛赤子一。如何以二自所持眞言一繋縛明王一。
是背レ恩逆罪故制斷之一。問。明王是諸佛菩
薩大智之用。豈得二繋縛一耶。答。設使不レ可二縛
得一。於二恩徳境一而起二惡逆一。得レ罪無量。故不レ應
レ作也。問。若不レ可レ縛者。何故下文云下若終不
レ得二悉地一者治罰本尊上耶。答。由二惡念一故不
レ可二縛得一。若依二善事一。應レ得二治罰一也。問。何故
其義得レ然。答。惡違レ理故。諸佛菩薩不レ得二被
縛一。善順レ理故。彼大聖衆。必被二治罰一。問。惡違二
何理一。善順レ何理。而有二此義一耶。答。本不生
理。非善非惡。亦善亦惡。然諸佛菩薩。久劫
證二此理一。變レ惡爲レ善。故不レ被二惡念縛一。多時
起二弘誓一。薫習心腑一。故爲二善事一被レ罰。問。若
修二善事一。諸佛菩薩應レ發二歡悦一。何故今云二被
罰一耶。答。實如二所徴一。必應二喜悦一。但今於二行
者不顧二身命一。未レ與二悉地一。是故被レ罰。何者。
諸佛菩薩相違本誓三昧耶一故。問。所以佛
菩薩衆未與二悉地一者。必由二行者精進未滿一。
何故強罰二佛菩薩等一。豈不二犯罪一耶。解釋此
義一。具在二後文一云云
經。亦復不應作降怨法 釋曰。二明レ莫作二
降怨法一也。若損害他一。既違二三昧耶一。故不レ應
レ作。但除二大悲弘誓之所爲一也
經。未曾經於阿闍梨處下至二不應授人一 釋
曰。此即第四未受未入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
明二未レ受不應レ授。次未曾經入下。二明三未レ入
亦不二授與一也。就レ初亦二。初明二未レ受不應
レ授。次雖阿闍梨所下。二明二受得亦不可レ與
也。初亦爲レ二。初明二未受不應授之由一。此
即初也。夫以。眞言祕法。從レ初以來。展轉相
承。師師相次。何無二印可一。輒得二傳授一。故云二不
應授人一也
經。所受之人下至二復是外道一 釋曰。二明二
不應授之由一。即無レ本故。受學之輩。於二三部
法一不レ生二敬信一。又不二隨レ師學一。神祗不レ感。不
レ感レ之故悉地難レ得。難レ得レ之故。於二三寶處一
不レ生二恭敬一。是故制レ之。又同下外道諍求名利一。
各立中衆多究竟之道上。故云二是外道一也
經。雖阿闍梨所下至二竝不應與一 釋曰。二
明二受得亦不可レ與也。未レ得二傳法位一。世尊
行法。尚不レ得レ傳。何況大印眞言等。文意可
レ知
經。未曾經入曼荼羅者亦不授與 釋曰。二
明三未レ入亦不二授與一也。已入曼荼羅者。尚不
レ可レ授。何況未入者乎。若爲下未レ入二灌頂道場一
之者上。説二祕密教一。是金剛薩埵所レ不二許可一故。
應レ愼レ之
經。不應跳驀下至二亦不跳驀一 釋曰。此即第
五驀情驀靈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レ跳
驀有情一。次又不應踐驀下。二明レ不レ應レ驀二有
靈之物一。此即初也。一切有情兩足之類者。是
上勝之類。謂人天等也。乃至多足者。是下劣
之輩。謂除二人天一。所餘有足無足多足等也。
如レ是等類。皆有二如來金剛界性一。未來世中。
必得二菩提一。又於二此中一。或有二權現一。佛菩薩等。
隨レ類訓導。何敢跳驀。故令レ愼レ之
經。又不應踐驀下至二竝不*踐驀一 釋曰。二
明レ不レ應レ驀二有靈之物一。於レ中爲レ三。初明レ不
レ應レ踐二地印一。二明レ不レ應レ踐二藥草一。三明二結誡一。
此即初也。諸鎚輪棓杵螺金剛杵等。皆是以
佛菩薩所執持幖幟之印也。棓捕后反大杖
也。若地有二此等印標及以素成一。不レ合二踐驀一。
驀明詐反。上馬也。謂踐驀地印。不レ應レ如レ上
レ馬也云云
經。諸餘藥草下至二不淨穢處一 釋曰。二明
レ不レ應レ踐二藥草一也。諸藥草等。有二神守護一。亦
是成就悉地一之物。是故制レ之
經。若樂成就眞言法者應須依制 釋曰。三
明二結誡一。如レ文可レ知
經。不應詰難大乘正義 釋曰。此即第六詰
難諦信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レ詰難大
乘正義一。次明下聞二菩薩甚深行一應生二諦信一。此
即初也。所以不應二詰難一者。是非二凡夫情想
境界一故。故三昧耶戒云。於下甚深大乘經典
不二通解一事上。不レ應レ生レ疑。非二凡夫境界一故。又
若好二詰難一。心地雜亂。月輪難レ現。若依二此義一。
何啻大乘。於レ小亦然。文且擧二大乘一耳
經。若聞菩薩甚深希有不思議行應生諦信
不懷疑心 釋曰。二明下聞二菩薩甚深行一應
生二諦信一。若住二不思議解脱一菩薩。或行二惡法一。
或住二善法一。或作二五逆一。或爲二闡提一。如レ是等行。
非二凡所測。故云二應生諦信不懷疑心一也
經。持眞言人不應與彼別持誦人更相施驗
 釋曰。第七施驗降伏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
明二不應施驗一。次明二莫作降伏之一。此即初也。
若未レ得二悉地一。更相施レ驗。於二所求願一。最爲
レ難レ辨。是故所レ不レ應レ作也
經。若縁小過不應即作降伏之法 釋曰。二
明二莫作降伏一也。菩薩廣濟利他爲レ本。何縁二
小事一即作二損害一。違二三昧耶一故不レ應レ作也
經。樂成就人不應歌詠言詞調戲 釋曰。第
八汚口嚴身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
レ汚レ口。次明レ不レ應二嚴身一。此即初也。歌詠者。
謂唱歌詠詩等也。言詞者。謂巧レ言美レ語等
也。調戲者。謂無益談咲等也。與レ他語話尚
汚二口業一。障二於悉地一。何況如レ此等也。若非二眞
言一總不レ用レ説。是應レ行處也
經。爲嚴身好不應塗飾脂粉花鬘 釋曰。二
明レ不レ應二嚴身一也。脂諸時反。肥凝者也。又膏
也。粉甫憤反。付レ面粉也。胡粉脂。和如レ糊。以
塗レ面。䞓粉染使レ赤。以著レ頬也。塗身指粉。嚴
飾花鬘。女人所レ好。不二是求道人之所レ宜也。
是故制レ之
經。亦不跳躑急走邪行 釋曰。此即第九跳
地浮水對也。文亦爲レ二。初明レ莫二跳躑等一。二
明レ不レ應二浮戲一。此即初也。跳徒彫反。躍也。上
也。躑馳戟反。是即蹢字。蹄也。謂擧レ足不レ進
也。文中有二三事不應作事一。如レ文可レ悉也
經。亦不河中裸形浮戲 釋曰。二明二不應浮
戲也。裸形浮戲是放逸事。不レ宜二行人一故如
來制レ之
經。略而言之身諸嘲調一切戲咲 釋曰。第
十身略口廣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三總略制二
諸身過一。二明三廣斷二口業諸惡一。此即初也。上
一對中。制レ身有レ限。故至二是對一。總略制レ之文
意可レ見
經。諸邪口業下至二終不習學一 二明三廣斷二
口業諸惡一也。非二但制身。口亦誡レ之。故有二此
文一。諸邪口業者。總擧二口業一也。及虚誑語等
者。別擧二口四一。皆不應作一句。冠二上身略一文
也。次所應對答等者。於二口四外一。更別制斷。
然對二答多言及無益言談一。於二持誦事一爲レ障
多故
經。亦復不與外道之人及旃荼羅人同住
釋曰。第十一併奪與奪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
明下於二惡人諸人一一向停止同住談語上。故云二
併奪一。二明下於二同伴人一有中語不語上。故云二與奪一。
此即初也。亦分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下與二惡人一同
住談語上。次明レ不レ應下與二諸人一同住談語上。此即
初也。亦分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下與二惡人一同住上。
次明レ不レ應二與語一。此即初也
經。如斯等類來相問詰亦不與語 釋曰。二
明レ不レ應二與語一。文意可レ見
經。亦不與外諸人談話 釋曰。二明レ不レ應下
與二諸人一同住談話上。竝於二持誦一爲レ障多故
經。唯共伴語下至二不與伴語一 釋曰。二明下
於二同伴人一有中語不語上也。望二前併奪一。許二與
レ伴語一。故云二唯共等一也。先明二不語一。當念誦時
等文是也。次明二共語一。唯除餘時者是也。雖
レ許二餘時一。世間言談話等事。是非レ所レ許。故
云二自非所須不與伴語一也
經。亦不以油塗飾於身 釋曰。第十二飾身
口喫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三油塗飾
身一。次明二口不應レ喫二諸不宜食一。此即初也。凡
以レ油塗飾二於身一者。爲二愛身一故。持誦之者。唯
求二諸佛微妙法身一。何須レ愛二此凡流之事一。故
不レ應レ作
經。又不應喫葱蒜蘿菔下至二皆不應食一 釋
曰。二明二口不應レ喫二諸不宜食一也。其不宜食。
在レ文可レ見。或臭穢故不レ應レ喫。謂葱蒜蘿菔
諸菜茹等也。言二菜茹一者。茹釀慮讓擧二反。
掇茹者。掇者拾食レ之也。又貪也。呉越凡食
貪者謂二之茹一也。又臭也。今皆用レ之。然諸教
法。皆許レ食レ菜。今但取二拾食貪食及以臭義一
也。或嗜二其味一。所以制レ之。謂油麻酒酢。米粉
豆餅。并蒸畢豆。及油麻餅。并作レ團食。油麻
粳米。豆粥及以粥等也。或鬼所レ愛故不レ許
レ喫。謂一切毘那夜迦所愛之食。但教法中。
所以許食者。爲レ求二得力一故許レ食レ之。今斷二
愛喫一故不レ許レ食也。或不淨故不レ用レ喫。謂供
養殘食。所レ被レ驀食。或被觸食等也。又餘教
法中。廣説二諸不宜食一。具如レ彼也
經。一切車乘及以鞍乘皆不乘騎 釋曰。第
十三内具外具對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
レ騎二諸車乘等一乘等即是嚴身外具也。次明
レ不レ用二鏡華粉等一。即是嚴身内具。此即初也
經。一嚴身之具所謂鏡華粉藥傘蓋非因
縁事亦不應用 釋曰。二明レ不レ用二鏡華粉
等一也。於二祕教中一。或時得レ用二此鏡華等一。除二
此因縁一。餘所不レ許。故云二非因縁事等一也
經。亦不以手揩手以脚揩脚 釋曰。第十四
汚身穢水對也。文亦爲レ二。初明レ莫レ汚二身分一。
次明レ勿レ穢二諸水一。此即初也。若洗レ手訖。二手
相揩。即爲二不淨一。脚亦如レ是。悉不二淨潔一故
制レ之也。故律中云。比丘晨起應レ淨洗手一。不
レ得三直麁洗二五指頭一。復不レ得二齊掖一。當二齊椀一
以前令淨。不レ得三麁魯洗一。不レ得三揩令二血出一。
當レ以二豆磨草末一。若恢土淨洗手指一令レ作レ聲。
洗淨手一已。若更相揩者。便名二不淨一。應二更洗一
也
經。一切水中不大小便 釋曰。二明レ勿レ穢
レ水也。其水爲レ體。能洗淨一切一。若汚穢之一
者。人物皆不淨。又水神大瞋。所作無レ感。故
不レ可レ作也
經。不應岸側以手承食而食 釋曰。第十五
無器有器對也。文亦爲レ二。初明二岸側手不
承レ食。次明レ不レ得二鎚銅器食及葉上不翻。此
即初也。言二岸側一者。水望二涯洒一而高曰レ岸。洒
謂深也。若如レ是處。以爲レ不レ隱。何況無レ器以
レ手承レ食而食。既失二威儀一。是故制也
經。亦不用鎚銅器食以諸葉上不翻盛食
釋曰。二明レ不レ得二鎚銅器食及以葉上不翻盛
食一也。然於二律中一不レ許二銅器一。是故制レ之。又
復葉上不二翻盛食。悉爲二不淨一。是故亦制。雖二
有レ器盛一。而鎚銅器佛所レ不レ許。雖レ用二諸葉一。
而不二翻盛一。亦同二觸食一。故竝不レ用也。故律中
云。比丘欲レ出二乞食一時。應下淨二洗手一著中入二聚
落一衣上。著二入聚落衣一已。復洗レ手持レ鉢入二聚
落一。若冬寒時。内鉢著二嚢中一。欲レ到二聚落邊一。若
池水若流水上。應レ淨洗手一。若無レ水者。當下入二
聚落中一。到二比丘住處一。乞レ水洗手。若復無者。
往二比丘尼精舍中一求レ水。若復無者。當到二信
心優婆塞家一求中淨水上。若復無者。當開二鉢嚢一
出レ鉢捉二一處一乞食。得レ食已。還出二聚落一。到二
池水若泉流水一。當下置二鉢淨草上一。然後淨洗
手上。淨洗石若草葉一。洗已。鉢中指二所レ觸飯一。當三
洗レ葉已。寫レ飯置二石上若草葉上一。寫レ飯時。不
レ得下於二不淨手捉處一寫上。寫已當下更淨洗レ鉢還
盛著鉢中一而食上也。雖二文辭似異。而意義稍
同。是故且引レ之是一對
更檢
鎚字直追反。鍛也。
鍛都亂反。練二戈矛一也。又鍛埵也推也。説文
小治也。又打レ鐵也
經。不臥大小床榻下至二右脅而臥一 釋曰。第
十六教眠教食對也。文亦爲レ二。初明二教眠一。
次明二教食一也。就レ初亦二。初明二臥法一。次明二眠
法一。此即初也。教レ臥有二六句一。初不レ臥二大小床
榻一。次不二與レ人同處而臥一。三欲レ臥之時一。清淨
而臥尋思智慧一。謂尋思第一義諦一也。四不二
面レ地臥一。是面レ地臥。亦名二阿修羅覆臥一。五亦
不二仰臥一。亦名二屍臥一。亦曰二婬女臥一。六如二師子
王一右脇臥。如レ文可レ知也
經。當臥之時不張目睡 釋曰。二明二眠法一
也。大毘盧遮那經云。彼食竟。休息少時。復
當下禮拜諸佛一懺中悔衆罪上。爲二淨心一故。如レ是
修二常業一。乃至依レ前讀誦經典一。恒依二是位一。於二
後日分一亦復如レ是。初夜後夜。思惟大乘一。無
レ得二間絶一。至二中夜分一。以二事業金剛一。如レ前被二
金剛甲一。敬禮一切諸佛大菩薩等一。次當三運心
如法供養。而作二是念一。我爲二一切衆生一志求
大事因縁一。故應下當愛護是身一。少時安寢上。非
レ爲レ貪著睡眠之樂一。先當下正二身威儀一重累二
足一。右脇而臥上。若支體疲懈者。隨レ意轉側無
レ咎。爲レ令二速寤一。常當二係レ意在明。又復不レ應三
偃臥二床上一。具如二彼經一也
經。日不再食下至二不須食之一 釋曰。二明二
教食一也。此有二五句一。初日不二再食一。二不レ應二斷
食一。謂永斷不食。有三教法中説二斷食法一。彼即
有レ限。是非二永斷一。二文其意小異也。三不レ應二
多食一。四不レ應二少食一。五疑食不レ須。文意可レ知。
又彼經云。初身輪得二支持一故。次行二乞食一。或
檀越請。或僧中所得。當レ離下魚肉薫菜及供
養本尊諸佛一之餘。乃至種種殘宿上。不淨諸酒。
水果等漿可二以醉人者。皆不レ應二飮噉一。次奉二
摶食一用獻二本尊一。又作二隨意食法一。若故有レ餘。
更出二少分一。爲レ濟二飢乏乞求一故。當レ生二是心一。
我爲下任持身器一安隱行道。受二是段食一。如下膏
車轄令レ不二敗傷一有所二至到一。不レ應下以二滋味一
故増減其心一。及生中悦澤嚴身之相上。然後觀二
法界心字一。遍淨二諸食一。以二事業金剛一加持自
身一。是中種子如二鍐字眞言所説一。復誦二十力
明一八遍。方乃食レ之。具如レ彼也
經。一切調戲多人叢叢乃至女人皆不觀看
釋曰。第十七散亂愛著對也。文亦爲レ二。初
明レ莫レ看二散亂境一。次明レ不レ愛二房舍等一。此即初
也。此有二三句一。謂一切調戲及多人叢叢乃至
女人。皆是散亂縁故。不レ應二觀看一。除二此三事一。
更有二多縁一。不レ可二具陳一。故云二乃至一
經。身口意等下至二皆不應著一 釋曰。三明
レ不レ愛二房舍等一。文亦爲レ二。初明レ莫レ愛二好房
舍等一。次明レ莫レ棄二惡房舍等一。此即初也
經。受惡房舍及麁飮食皆不應棄 釋曰。二
明レ莫レ棄二惡房等一。愛レ好棄レ惡。二倶愛著故不
レ應レ爲
經。亦不應著紫色衣裳下至二垢穢衣服一 釋
曰。第十八内衣外衣對也。文亦爲レ二。初示二
外衣一。言二紫色等一。是色法故。以爲レ外也。次明二
勤勵莫退。此勤勵等。是心法故名爲レ内。初
亦爲レ二。初明二不レ應レ著衣一。次示二應レ著衣一。此
即初也。紫色衣裳。是佛不レ許。破衣垢衣。是
不祥相故竝不レ許
經。念誦之時應著内衣 釋曰。二示二應レ著
衣一。言内衣者迫近身一之衣。不二是心内一也」
經。不自謙下云多愆犯下至三種悉地 釋
曰。二明二勤勵莫退也。由二此勤勵一。能防二外惡一。
證得悉地一也。分レ文爲レ四。初明下爲二愆犯一故
莫退。乃至四明下爲レ放レ根故莫退。此即初也。
若發二菩提心一。諸所犯罪。皆悉消滅。猶如二朝
露見レ陽即晞一。先隨逐師一。既發二如來一切智
智心一。何爲二小罪一妨二大事一。故云二不自謙下云
等一也
經。縱爲宿業下至二終不棄捨一 釋曰。二明下
爲二疾病一故莫退也
經。於其夢中下至二亦不棄捨一 釋曰。三明下
爲二夢事一故莫退也。就レ中爲レ三。初明レ莫レ順二
虚空聲告一。次明レ不レ瞋二彼惡責罵一。三明二勸進一。
此即初也
經。復不瞋彼下至二竝是魔故一 釋曰。二明二
不瞋彼惡責罵一也
經。唯須精進下至二諸邪境界一 釋曰。三明二
勸進一也。自退二所行一故云二退心一。誹謗三寶一故
云二惡思一。隨順魔境一故云二擧縁諸邪境界一也」
經。縱放諸根恒常護淨而念誦之 釋曰。四
明二爲レ放レ根故莫退也。於二前諸事一若作二祕
釋一。云云
經。若欲求大悉地下至二諸惡毒一 釋曰。從
レ此以下。大段第二。明二調不調相一。即答二云何
調伏相一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レ不レ應下以二眞言一
攝伏擁護上。次明レ不レ應レ諍二驗力一也。初亦爲
レ二。初明二自所持眞言不應二攝伏擁護一。次明二
諸餘眞言亦不應レ作。此即初也。此有二四句一。
不レ應レ攝伏魑魅魍魎。二不レ應レ擁護自他一。
三亦不レ救レ難。四不レ禁二諸惡毒一。亦應レ云二難
レ禁惡毒一也。若未レ得二悉地一行二此等事一。神驗殘
漏。不レ逮二悉地一
經。非直所持眞言下至二頻頻而作一 釋曰。二
明二諸餘眞言亦不應レ作也。除二自所持本尊
眞言一以二餘尊眞言一亦不レ應レ作二攝伏擁護一。又
前二外。自常所レ用諸餘眞言。皆不レ應レ作。故
云二所有隨用等一也
經。亦不與人互諍驗力 釋曰。二明レ不レ應
レ諍二驗力一也。持眞言者。慈愍一切以爲二心
本一。然彼此相嫌諍二其驗力一。豈以不レ越二三摩
耶一。故大悲心陀羅尼經云。陀羅尼相貌如
何。大悲慈心是。平等心是。無爲心是。無染著
心是。空觀心是。恭敬心是。卑下心是。雜亂
心是。無上菩提心是。當レ知如レ是等心是即陀
羅尼相貌也。若起二相諍心一。諸佛不二加持一。明
王所二呵棄一。故不レ應レ作レ之。但除二大事因縁一
也
經。若求悉地當須三時洗浴下至二而洗浴之一
 釋曰。從レ此以下。大段第三。正明二持眞言
相一。是答二云何誦眞言方便之次第一也。分レ文
爲レ二。初明二眞言方便次第一。次若念誦時下。
二明二三業威儀次第一也。就レ初亦二。初明二洗
浴眞言次第一。次向作呼摩時下。二明下加持道
具一眞言次第上也。初文亦二。初明二洗浴眞言
次第一。次然始可往下。二明下洗浴往詣道場一
之次第上也。初亦爲レ八。初加持水眞言。乃至第
八獻水眞言。就レ初爲レ三。初略顯示。次二正
示二眞言一。三明下用二眞言一。法。及以功能上。此即初
也
經。水眞言曰下 釋曰。二正示二眞言一。其手印
相。撹レ水印是也
經。此眞言眞言水下至二不用水一 釋曰。三
明下用二眞言一法。及以功能上也
經。土眞言下。釋曰。二明二淨土眞言一。分レ文
爲レ二。初明二眞言一。次明下用二眞言一法。及以功
能上。此即初也。其手印相。如二供養次第法一也
經。此眞言眞言土下至二不爲災惱一 釋曰。
二明下用二眞言一法。及以功能上。爲二淨身一故。先
取二淨土一。分作二三聚一。以二眞言手印一。各持誦之一。
撹古巧反。亂也。一曰撓也
經。辟毘那夜迦眞言下 釋曰。三明二辟除眞
言一。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二眞言一。次明下用二眞言一法上。
此即初也。以レ印從レ頂向レ下至レ足而略云。是
其印相也
經。此眞言誦之下至二澡浴一 釋曰。二明下用二
眞言一法上也。辟諸毘那夜迦者。是即遣除身
中毘那夜迦難一也
經。沐浴眞言曰下 釋曰。四明二沐浴眞言一。文
亦爲レ二。初明二眞言一。次明二用法一。此即初也。此
是軍荼利眞言。其手印相。具如二供養法一也
經。此眞言誦七遍隨意澡浴 釋曰。二明二用
法一。於レ中亦二。先明下用二沐浴眞言一法上。後明下
用二心眞言一法上。此即初也
經。洗浴之時下至二持念沐浴心眞言一 二明下
用二心眞言一法上。此亦爲レ三。初明二誡勸一。次示二眞
言一。三明下用二眞言一法上。此即初也
經。沐浴心眞言曰下 釋曰。二示二眞言一也」
經。此眞言誦之乃至浴竟 釋曰。三明下用二眞
言一法上也
經。次掬水自灌頂上 釋曰。五明二自灌頂眞
言一。分レ文爲レ三。此即初明二標示一也
經。潅頂眞言曰下 釋曰。二示二眞言一也。教
法有レ印。以レ印取レ水。持誦眞言一三遍。而自潅
頂。是潅頂印也
經。此眞言二手掬水下至二如是三度一 釋曰。
三明レ用二眞言一。自潅頂法也
經。次結頂髮眞言曰下 釋曰。六明下結二頂
髮一眞言上。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二通用結髮眞言一。次
明二三部結髮眞言一。就レ初亦爲レ二。初示二眞言一。
次明下用二眞言一結レ髮之法上。此即初也
經。此眞言眞言髮三遍下至置印頂上 釋
曰。二明下用二眞言一結レ髮之法上。竝明二二家結レ髮
之相一。在レ文可レ見
經。佛部結髮眞言曰下 釋曰。二明二三部結
髮眞言一。文自爲レ三。即三部眞言是也。凡洗浴
時。不レ應レ就二於淤泥水中一。或水有レ刺。或英
岸水中。或陜渠淺水。捉渇急流。多レ蟲渾レ水。
漑潅田一水。及坑中水。如レ是之水。竝勿二洗浴一。
又復不レ應下於二其水中及以水側一大小便利上。
不レ得下於二水中一跳走急行浮沒等戲上。正在二水
中一。勿レ視二隱處等一。應二當寂靜默然洗浴一。但令
レ去レ垢。勿レ爲二嚴レ身之想一。具如二教法中説一也
經。次應洗手三度嗽口浴本尊主 釋曰。七
明二三部漱口飮水灑淨眞言一也。文亦爲レ二。
初略示二法則一。次明二三部漱口等眞言一。此即初
也。言二浴本尊主一者。謂指二後文一。非二斯段意一
也
經。佛部漱口飮水灑淨眞言下 釋曰。二明二
三部漱口等眞言一。文自爲レ三。即三部眞言是
也
經。作漱口飮水灑淨已面向本尊下至方詣
道場 釋曰。八明二獻水眞言一也。分レ文爲レ三。
初略示二法則一。次正示二眞言一。三明三手印相及
誦二眞言一。此即初也。文有二六句一。一面向二本尊一。
觀念本尊一。二持誦眞言一。三作二手印一。四取レ水
三掬想レ浴二本尊一。五奉二閼伽一。六於二水中一隨レ意
念誦。如レ文可レ知
經。佛部獻水眞言曰下 二正示二眞言一也。
文自爲レ三。即三部眞言是也
經。其手印相二手仰掌下至二隨任多少一 釋
曰。三明二手印相及誦眞言一也
經。然始可往常念誦處 釋曰。二明下洗浴往
詣道場一之次第上也。分レ文爲レ二。初明三洗了始
可二往詣一。次既到彼所下。明下既到二彼所一應
修二諸事業一也。初亦爲レ二。初總略明二洗了可
往。次明二未レ到之間所修諸事一。此即初也
經。乃至未到彼所已來下至二常持不忘一 釋
曰。二明二未レ到之間所修諸事一也。中有二五句一。
一勿下懷二瞋嫉一隨順諸境上也。瞋謂根本煩惱
之一。嫉謂隨煩惱之一。言二諸境一者。謂除二前
二一餘諸煩惱及色聲等也。二身心清淨敬想
本神一。本神者謂本尊也。三而徐往レ之。四堅
持二禁戒一。謂如レ堅持四重禁等一。五如二前所制一。
常持不レ忘。謂如二品初所レ制法則一。常持不レ忘
也
經。既到彼所即應如法修諸事業而念誦之
 釋曰。二明下既到二彼所一應修二諸事業一也。分
レ文爲レ二。初總略示レ之。次別明二行法一。此即初
也
經。常須如法作漫荼羅供養持誦 釋曰。二
別明二行法一也。就レ中爲レ二。初明二道場内所行
法一。次除諸罪故下。二泛示二所レ應レ行事一也。初
亦爲レ二。初明二道場内正行一。次明二助行一。此即
初也
經。若有疲倦下至二願成勝事一 釋曰。二明二
道場内助行一也。中有二七事一。一轉讀經典一。二
作二制多一。三諸餘善事謂印佛等。四歸二三寶一。
五懺悔。六發二菩提心一。七願レ成二勝事一。謂所求
悉地也
經。除諸罪故應常依教作諸善事一 釋曰。
二明三泛示二所レ應レ行事一。於レ中爲レ二。初總明下
應レ行二諸善一事上。次正示二諸善事一。此即初也。若
欲除諸罪速成悉地者。廣應レ修二善事一故。云二
應常依教作諸善事一也
經。而行惠施下至二眞言法經一 釋曰。二正
示二諸善事一。於レ中爲レ三。初明レ應レ修二六度諸
善一。次依經善畫下。二明レ應レ入二曼荼羅一。次白
月八日下。三明三節日倍加諸事一。此即初也。
而行惠施等者。是行二財施一。於諸法教等者。是
行二法施一也。常懷忍辱。是即忍度。精進不退。
謂精進度也。深懷歸信。謂歸信三寶一。即持戒
也。六念經心。是禪定也。所聞經典諦思文
義等三事。是即般若也
經。依經善畫下至二自入發之一 釋曰。二明
レ應レ入二曼荼羅一。文亦爲レ二。初明レ應レ須二自入一。
次明レ應レ令二他入一。此即初也。爲レ令二悉地速成
就一故畫二曼荼羅一。及須三自入并令二他入一。所謂
化功歸レ己早成二菩提一者也
經。初定諦信下至二隨次入之一 釋曰。二明
レ應レ令二他入一。文亦爲レ三。初明二四衆隨レ次入一。
次明レ令レ發二三種心一。三明レ應當授與手印等一。
此即初也
經。竝皆堅固發二菩提心決定心正見心一 釋
曰。二明レ令レ發二三種心一也。此三種心。謂菩提
心爲レ因等三句心也。若無二大悲一。其菩提心
未レ得二堅固一。故以二大悲一爲二決定心一。若無二正
智一。何得レ究竟利生弘誓一。故名二正見心一。若無二
此三心一。雖レ入二曼荼羅一。未レ知二歸依處一。故令
レ堅固是三種心一也
經入。曼荼羅了下至二宣説眞言法則一 釋曰。
三明レ應當授與手印等一也。隨二華墮處一當
レ授二其尊手印及與其眞言次第法則一。又應三廣
爲宣説眞言法則一。是故云也
經。白月八日下至二十一月十五日一 釋曰。三
明三節日倍加諸事一也。文亦爲レ三。初明二節日一。
次明二所倍諸事一。三結示。此即初也
經。如是之日倍加供養下至二眞言速疾成
釋曰。二明二所倍諸事一。應當倍加四種之事一。
一倍二加供養一。二依レ法持誦。三作二呼摩法一。四
加持二禁戒一也
經。常勤憶念下至二速成一 釋曰。三明二結示一。
如レ文可レ知
經。向作呼摩時下至二作一切事一 釋曰。第二
明下加持道具一眞言次第上也。分レ文爲レ四。初
明三加持拔折羅一。次作諸事時下。二明レ加持
珠索一。次作法之時下。三明レ加持茅鐶一。次復
取白氈絲下。四明レ加持線索一也。就レ初爲レ三。
初明下將レ作二呼摩一時。先以二瞋怒眞言一加持拔
折羅上。次示二瞋怒眞言一。次金剛諸事下。三明
レ作二金剛杵一。此即初也
經。瞋怒金剛眞言曰下 釋曰。二示二瞋怒眞
言一。如レ文也
經。金剛諸事下至二作三股金剛杵一 釋曰。三
明レ作二金剛杵一。分レ文爲レ五。初正明レ作二金剛
杵一。次作呼摩時下。明二用レ杵時一。次若常持此
金剛杵下。三明二杵功能一。次以紫檀香下。四
明レ供養杵一。次其諸事業下。五明三能成二諸事一。
竝如レ文也
經。作呼摩時下至二是善成就者一 釋曰。二
明二用レ杵時。如レ文也
經。常持此金剛杵下至二馳散而去一 釋曰。
三明二杵功能一也
經。以紫檀香下至二華香供養一 釋曰。四明
レ供養杵一也
經。其諸事業下至二成就諸餘事等一 釋曰。五
明三能成二諸事一。如レ文也
經。作諸事時常須右手常持珠索 釋曰。二
明レ加持珠索一。分レ文爲レ二。初總明下加二持珠
索一之法上。次金剛明王下。二別明二三部加持
珠索一。就レ初亦二。初總明下用二珠索一之儀上。次以
香下。總明レ加持珠索一。竝如レ文也
經。以香塗之下至二一千八遍一 釋曰。二總
明レ加持珠索一也
經。金剛明王珠索眞言曰下至二眞言末一 釋
曰。二別明二三部加持珠索一。就レ中爲レ二。初明二
金剛部加持珠索一。次佛部珠索應用佛母眞
言下。二明二二部加持珠索一。就レ初爲レ三。初明二
所用眞言一次此明王下。二明二功能一。次若金剛
部珠索者下。三明下作二珠索一之法上。此即初也。
此眞言即金剛部淨二數珠一眞言。更有二佛部蓮
花部淨數珠眞言一。具如二供養法一。各以二此三
部淨珠眞言一隨二其本部眞言一用穿二珠孔一一
一珠顆持誦七遍一乃至穿繼畢已。又更持誦
眞言百遍一。復如二前法一而淨二數珠一。後以二此眞
言一而作二成就一
經。此明王大印名忙莽鶏 釋曰。二明二眞言
功能一。亦爲レ三。初示二大印名一次正明二功能一。三
非直下明二一切母一。此即初也
經。能成一切明王眞言下至二及護身事一 釋
曰。二正明二功能一中。有二五功能一。一能成二一切
明王眞言一。二能増益。三能滿足眞言字句一。四
能成就諸餘法事一。五能成二護身事一
經。非直但是諸明王母亦是一切金剛之母
 釋曰。三明二一切之母一也
經。若金剛部珠索者著一鳴嚕捺囉叉置於
線中後繋爲結 釋曰。三明下作二珠索一之法上。
於レ中爲レ二。初正明下作二珠索一之法上。後明下擧二
一部一令知二餘二部一。此即初也。言二鳴嚕捺羅
叉一者云云
經。金剛部中既爾餘二可知 釋曰。二明下擧二
一部珠索一令知二餘二部一也。若於二金剛部珠
索一。著二一嗚嚕捺羅叉一。置二於線中一。故云二金剛
中作餘二珠索一。亦准レ此應レ作。故云二餘二可
知一也
經。佛部珠索應用佛母眞言下至二觀世音眞
言一 釋曰。二明二二部加持珠索一也。分レ文爲
レ三。初總示二二部珠索所用眞言名號一。次佛母
眞言曰下。二別正示二眞言一。次帶持此珠索下。
三明二珠索功能一。此即初也
經。佛母眞言曰下至二眞言末一 釋曰。二別正
示二眞言一。於レ中爲レ二。初示二佛母眞言一。次示二觀
音母眞言一。悉如レ文也
經。帶持此珠索者下至二滿諸所求願一 釋曰。
三明二珠索功能一。即有二三功能一。在レ文可レ見也」
經。作法之時當用茅草下至二無名指上一 釋
曰。第三明レ加持茅鐶一。於レ中爲レ三。初總明下
加持茅鐶一之法上。次佛部心眞言曰下。二別
示二眞言一。次若供養時下。三明二茅鐶功能一。就
レ初亦二。初總明下用二茅鐶一之儀上。次當誦下。
總示レ加持茅鐶一。此即初也
經。*當誦當部三字半下至二後安指上一 釋
曰。二總示レ加持茅鐶一。如レ文可レ知
經。佛部心眞言曰下至二眞言末一 釋曰。二別
示二眞言一。於レ中爲レ三。初示二佛部心眞言一。次示二
觀音部心眞言一。後示二金剛部心眞言一。悉如
レ文也
經。若供養時下至二應著茅鐶一 釋曰。三明二
茅鐶功能一。文亦爲レ二。初明二著鐶之時一。次正
明二功能一。此即初也
經。以著鐶故下至二所作吉祥一 釋曰。二正
明二功能一。有二三功能一。在レ文可レ知
經。復取白&T073554;絲下至二合作線索一 釋曰。第四
明レ加持線索一。分レ文爲レ五。初明レ作二線索一。次
作眞言結下。二明レ加持線索一。次念誦之時
下。三明二繋佩之時一。次眠不失精下。四明二功
能一。次索眞言曰下。五示二所用眞言一。此即初
也。令二童女搓合一。以二倶遜婆一染此云二紅
藍花一
或欝
金染。若於二佛部中一其線白色。蓮花部中其線
黄色。金剛部中其絲赤色。此等諸物。備具
在レ身。方可二作法一。經依二一部一。若具説者。如
レ所二分別一其手印等。隨レ師受レ之云云
經。作眞言結下至二一千八遍一 釋曰。二明
レ加持線索一。如レ文也
經。念誦之時下至二皆持繋腰一 釋曰。三明二
繋佩之時一也
經。眠不失精常應繋佩 釋曰。四明二繋佩之
功能一也。玉呬耶經云。用二童女一合レ線以二辨事
眞言一各持誦七遍。以レ心觀念。一一弟子及
稱二名號一。更持誦七遍一。一結一誦。乃至二七
結一。如レ是受持。弟子無二諸障難一。今經且擧二少
分一耳
經。索眞言曰下至二眞言末一 釋曰。五示二所
用眞言一。其手印等如二供養法一。更有二臂釧之
法一。亦如二彼説一也
經。若念誦時下至二皆眞言之一 釋曰。第二
明二三業威儀次第一也。大分爲二四對一。初上服
下著對。次若樂悉地速得成者下。二見人聞
法對。次若樂成就下。三勇進寂定對。次若
晨朝時下。四朝暮夜明對。就レ初亦二。初明下
著脱上服一。皆應中加持上。次若大小便下。二明下
著脱木履一應當知處。此即初也。謂於二此等
時一所二著脱一衣。皆無レ應二持誦一也。梳字所於
反。理レ髮也
經。若大小便應著木履下至二皆不應著一 釋
曰。二明下著脱木履一應當知處。於レ中亦二。
初明二著脱之處一。次示二不レ應レ著之所以一。此即
初也
經。於諸尊處以身口意而供養之 釋曰。二
示二不レ應レ著之所以一也。謂於二諸尊處一。身口意
清淨。應二恭敬供養一故
經。若樂悉地速得成者下至二亦應致禮一 釋
曰。二見人聞法對。亦分爲レ二。初明下見二諸勝
境一應中當禮敬上。次明下聞二諸勝法一深生中信喜上。此
即初也。勝境有レ四。謂制多。及比丘僧。若
外天形像。并與二尊者一。若見二如レ是諸勝境等一。
咸應二禮敬一。皆福田故。若遇二外天形像一。但應二
合掌一者。彼諸外道所奉天等。未二是出世一故。
但合掌也。或誦二伽陀一者。謂誦二嘆徳伽陀等一。
例如下阿育王禮二諸羅漢塔一次至二薄拘羅塔一
而説レ偈等上也更檢
經。若聞妙法下至二心懷踊躍一 釋曰。二明下
聞二勝法一深生中信喜上也。諸佛所説三乘一乘。
名爲二妙法一。皆是爲レ利二一切有情一。諸佛所レ説。
故云二生敬信一也。住行向等諸位菩薩。遍滿
法界一利物之相。是非三凡情之所二測量一。具如二
華嚴等經所説。是爲二菩薩不思議相一也。若
悉地成時。世出世間一切諸事。無レ不レ稱レ意。
乃至二無上菩提一。不レ歴二劫數一。速得二成就一。是爲二
眞言所成諸事一。若聞二此等一而生二毀謗一。殃在二
無間一。是故誡云二皆應歡喜心懷踊躍一也
經。若樂成就常應勇進下至二常須繼念一 釋
曰。三明二勇進寂定對一也。亦分爲レ二。初明二勇
進寂定一。次常勤依行下。二明二勤行律制一。就
レ初亦二。初明二勇進勿生二懈怠一。次身等諸根
下。二明二在レ定莫貪二諸欲一。就レ初亦二。初明二
勇進勿生二懈怠一。次明二所以一。此即初也
經。若不爾者下至二無所成就一 釋曰。二明二
誡進所以一也。然准如二成就具支法品一。若不
レ成者。重加二精進一。又更念誦。作二成就法一。如レ是
經二滿七遍一。猶不レ成者。乞食精勤念誦一。發二大
恭敬一。巡二八聖跡一禮拜行道。或復轉讀大般
若經一七遍。或一百遍。或持二勝物一奉レ施二僧伽一。
或作二一百率都波一。於二一一前一如法念誦。滿二
一千遍一。若復不二成就一者。復作二一千率都波一。
於二一一前一念誦千遍。若作レ時念誦者。經二十
二年一。或復作二一百八肘成辨諸事曼荼羅一。如
法念誦。若不レ成者。作二此曼荼羅一。乃至二七度一。
若不レ成者。即以二阿毘遮嚕迦法一苦治二本尊一。
乃至猶未レ成者。割二自身肉一。經二於九夜一護摩
供養。令二悉地成一。若生二懈怠一。則違二此等戒一。終
不レ得二悉地一。令三自他毀二祕密之法侶一。得二無間
苦一。故云二獲大重罪等一也
經。身等諸根恒常在定下至二而不廢忘一 釋
曰。二明二在レ定莫貪二諸欲一。文亦爲レ二。初明
レ莫レ貪二諸欲一。次常勤下明勸行律制一。此即
初也。所レ言根者。謂六根也。根以二能生一爲レ義。
此六既竝有二生レ識之功一。故通名レ根。今擧レ能
攝レ所。故云レ根也。所レ言定者。阿字大定也。世
間欲者。謂六塵也。塵以二染汚一爲レ義。以三能染
汚情識一故。通名レ塵也。能生二行者欲心一故。亦
爲レ欲也。若住二大定一。不レ爲三諸塵之所二染汚一。是
故誡レ之。身等諸根。恒常在レ定。不レ應レ貪著世
間諸欲一也
經。常勤依行如斯律制而不廢忘 釋曰。二
明レ勤行律制一。如レ文也
經。若晨朝時下至二即須懺悔一 釋曰。四明二
朝暮夜明對一也。亦分爲レ二。初明二朝暮夜明一。
次恒須清淨下。二明レ勸二清淨行一。就レ初亦二。
初明二晨朝誤犯。暮間懺悔一。次明二夜時誤犯。
明朝懺悔一。此即初也。若不二早懺一。恐罪累積。
悉地不レ成。故云二若晨朝時等一。後夜犯明レ懺。
意亦然也
經。若於夜時下至二誠心懺悔一 釋曰。二明二
夜時誤犯。明朝懺悔一也。今明二懺悔一。略爲二五
門一云云
經。恒須清淨下至二供養等事一 釋曰。二明
レ勸二清淨行一也。等者。等取諸餘之事一。謂護身。
召請。結界。五供養。相助。決罰等也
經。常依本戒下至二悉地位中一 釋曰。大段第
三。明二結總一也。言二本戒一者。爲謂眞言門四重禁
等。明王戒者。謂此品中所レ説法則等。若能
作意行二此等戒一。不レ久應レ住下獲二悉地一位中上。故
云二常須作意等一也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二
  元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寫得已了
 傳燈大法師位最圓 



蘇悉地羯經略疏卷第三
  供養華品第七
華是供物。尊即所供。今此品内。略説下七十
九種妙華供養三部諸尊一之法則上。故云二供養
華品一。又華是從二慈悲一生義。謂大菩提心種
子於二大慈悲中一萬行開敷。莊嚴佛菩提樹一。
以二是法門供具一供養心王如來一。能令二諸尊
歡喜一。所求必獲。故云二供養華品一
經。復次分別説三品法 釋曰。從二此品一以下
凡五品。大段第五。明二持誦時供物一也。分レ文
爲レ五。初品明二供養華一。次塗香藥品明二塗香一。
次分別燒香品明燒香一。次燃燈法品明二燃燈一。
次獻食品明二飮食一。即如レ次答二云何華供養。
云何香塗香。云何香燒香。云何燈油相。云何
食供養一。就二初品一爲レ三。初明レ欲レ説二供養華一。
先説二三品法一。次作三種法中倶當等用下。二
正明二供養華一。次常應作致如是供養下。三明二
結勸一也。初文爲レ三。初明レ説二三品法一。次三部
各有三等下。二明三三部各有二三等眞言合三
三九等眞言一也。次若作扇底迦法者下。三明下
隨二各三等眞言作中九品法九品成就上也。就
レ初爲レ二。初明レ標説三品法一。次列二三品法名一。
此即初也
經。扇底迦法下至二是爲三品一 釋曰。二明
レ列二三品法名一也。扇底迦。補瑟徴迦。阿毘遮
嚕迦者。如二前釋一也。言二餘法一者。謂鉤召敬
愛等法。隨二於三部一而攝屬之一。故但爲二三品一
也
經。三品各有三等眞言 釋曰。二明三三部
各有二三等一。於レ中爲レ三。初標。次列。後釋。此即
初也。初言二三部一者。謂總相三部。於二此三部一
各有二三等一。是爲二各有三等眞言一。隨二總相結
名一故云二是爲三部一。如二後説一也
經。所謂聖者説下至二是爲三部一 釋曰。二
列二三等眞言一也。等謂等類。佛部等類。乃至
金剛部等類。是爲二等類一也。又等者。此三部
眞言。隨二行者心一。等得二成就一。無レ有二差別一。故
云レ等也。故分別成就品云。若欲以二上眞言一
欲求下成就一者。得二下成就一。或以二下眞言一祈
求上一者。得二上成就一。或以二中眞言一成二上下一
者。亦等成就。眞言之中。具二此四徳一。當レ知。即
悉上中下分。能成二大果一。乃至云二故知持誦
皆由心意一也
經。聖者説者下至二是爲聖者眞言一 釋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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