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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二門指要鈔 (No. 1928_ 知禮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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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928[cf.No.1927]

指要鈔序
 宋東山沙門遵式述 
大教隆夷存乎其人。諸祖既往玄化幾息。時
不可以久替。必有間世者出焉。四明傳教導
師禮公。實教門之偉人也。童子受經便能思
義。天機特發不曰生知之上性者乎。及進具
禀學於寶雲。通師初預法席。厥父夢其跪于
師前。師執瓶水注於口中。其引若泉其受若
谷。於是乎。天台大教圓頓之旨。一受即了不
俟再聞。師謂之曰。子於吾言無所不達非助
我也。逮師始滅公復夢貫師之首擐于左臂
而行。嘻得非初表受習。若阿難瀉水分瓶之
莫二也。後表傳持操師種智之首而行化也。
淳化初郡之乾符寺請開講席。諸子悦隨若
衆流會海。繇是堂舍側陋門徒漸繁。未幾遂
遷于保恩院焉。法華止觀金光明諸部。連環
講貫歳無虚日。甞勗其徒曰。吾之或出或處
或默或語。未始不以教觀權實之旨。爲服味
焉爲杖几焉。汝無怠也。大哉若夫被寂忍之
衣。據大慈之室。循循善誘不可得而稱矣。釋
籤十不二門者。今昔講流以爲一難文也。或
多註釋各陳異端。孰不自謂握靈蛇之珠。揮
彌天之筆。豈思夫一家教觀。殊不知其啓發
之所。公覽之再歎。豈但釋文未允奈何。委亂
大綱山隤角崩良用悲痛。將欲正擧捨我而
誰。遂而正析斯文。旁援顯據綽有餘刀。兼整
大途教門權實。今時同昧者於茲判矣。別理
隨縁其類也。觀道所託連代共迷者於茲見
矣。指要所以其立也。至若法華止觀綱格之
文。隱括錯綜略無不在。後之學者足以視近
見遠。染指知味。易不云乎。通天下之志。定天
下之業。斷天下之疑。實此一二萬言得矣。式
忝同學也。觀者無謂吾之亦有黨乎。取長其
理無取長其情。文理明白誰能隱乎云也



十不二門指要鈔卷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十不二門者。本出釋籤豈須鈔解。但斯宗講
者。或示或註著述云云。而事理未明解行無
託。荊谿妙解翻隱於時。天台圓宗罔益于物。
爰因講次對彼釋之。命爲指要鈔焉。蓋指介
爾之心。爲事理解行之要也。聊備諸生温習。
敢期達士披詳邪。時大宋景徳元年歳在甲
辰正月九日。叙
鈔曰。此文題目多本不同。或云法華本迹十
妙不二門。或無本迹二字。有唯云玄文十不
二門。此或以所通之義所釋之文而冠於首。
蓋不忘其本也。而盡是別録者私安。取捨由
情無勞苦諍。若十不二門四字乃作者自立。
故文云。爲實施權則不二而二。開權顯實則
二而不二。法既教部咸開成妙。故此十門不
二爲目。須據此文釋其題旨。豈非四時三教
所談。色心乃至受潤無不隔異故皆名二。今
經開會實理既彰十異。皆融互攝無外咸名
不二。即以不二當體爲門。然亦可云十不二
爲能通。十妙爲所通。問妙即不二不二即妙。
倶名倶體何分能通所通。答今不以麁妙分
能所。亦不以名體分之。蓋以十妙法相該博
學者難入。此文撮要徑顯彼意。乃以略顯廣
以易通難。義立能通所通。數至十者。蓋從十
妙而立。雖立門對妙互有多少。而不虧本數
也。此且總明待至釋文。更爲點示若欲標。述
作人者即是。荊谿尊者既是後人録出不可
正斥其諱。釋文爲三。初總叙立意。二從一者
去列門解釋。三是故十門訖文結。攝重示此
三即擬三分也。初又四。初叙前文立述作之
意又二。初叙前*又二。初叙教廣。二初十妙
意。然者是也。即領上之辭。亦信解之語。若不
信者乃云不然。此迹門等者。指上玄文所談
十妙。境智行位因也。三法果也。感應兼自他
神通説法。是能化者作屬自也。眷屬利益是
所化者事屬他也。故因等四收十妙盡。一代
教門所明法相豈過於此。今於十義皆用待
絶二妙。而融會之令無壅礙。故云融通入妙。
二凡諸下。衆釋意。如初理境具有七科。一一
皆用四教揀之意。開藏等倶圓。復以五味判
之。欲開兼等皆妙。即使醍醐之外更無餘味。
如此釋之方稱妙法。智行乃至利益各明種
種法相。無不皆用四教五味判。後開之皆成
極味。二觀心下。叙觀略。樞即門之要也。機謂
機關有可發之義。蓋一切教行皆以觀心爲
要。皆自觀心而發觀心空。故一切法空即所
修諸行。所起諸教皆歸空也。假中亦然。豈不
以觀心爲樞機邪。然今玄文未暇廣明。寄諸
文末略點示爾。又雖據義一一合有。爲避繁
文故有存沒。如十二因縁境後則有四諦則
略。蓋有止觀對此。明乎教觀旁正。如常所説
託事。則借彼事義立境立觀。如王舍耆山等。
附法則攝諸法相。入心成觀如四諦五行等。
既非專行故十乘不委。此即義例約行等三
種觀相也。二所明下立意又二。初重示大部
意更擧十妙方出其意。能化即應。并神通説
法也。所化即感。及眷屬利益也。此十乃是一
代教中能詮名字。大部明此意。在開顯諸名
咸妙故也。須辨十者。欲收始末自他盡故。
始謂境等。即自行因。末謂三法。即自行果自
他如前。若*辨此十一一咸妙。則了如來出
世意。盡二故不下。正明今述意二。初爲成妙
解。欲知此十皆妙須了開顯大綱。即三千世
間倶空假中是今經之大體。能開之絶妙。境
即此故事理倶融。智發此故無縁。行起此故
無作。位歴此故相攝。三法究盡此故果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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