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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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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釋煩惱境者。自此以下現文六境及略三
境。咸是發得。此九境外所起煩惱。乃至四弘
但屬陰境三陰所攝。是故尋常非無煩惱乃
至發心。亦並須觀非不名境。今文謂
觀陰發得。故須辯異。讀者行者無惛本宗。
如前七隻分別中。云此之十境是三障攝。
非即現在所起三障。現三障者。如大經第十
云。菩薩摩訶薩求種智者。爲除衆生三種
障故。煩惱障者。所謂三毒纒蓋八慢四邪等。
業障者。謂五無間報障者。謂三惡道誹謗
正法及一闡提。故知擧惡能障。故名爲障。
今以流類攝彼後兩。初總明來意中。先結
前生後。上陰下結前。而觀察下生後。次
前訶欲下正明來意。先且與上諸文*辯異。
有法譬合。初明與上方便中訶欲棄蓋*辯
異。次與上陰境*辯異。上之欲蓋及陰入
中。雖有惑相未過増盛非煩惱境。故訶欲
中且知五塵是生行者貪欲之縁。生欲是
過。因過生罪是故須訶。蓋中但是縁落謝
塵妨於入觀。應須捨棄。又此二五若訶若
棄。但成方便未正用觀。前觀陰入觀於
報陰。報陰無記於彼陰上求於妙解。故彼
陰境未名煩惱。又前別歴一心文中。雖觀
貪瞋非今境意。但是現起善惡諸惑。皆陰入
攝。是以因陰所起煩惱。皆名陰境。今境必
須因觀陰發。發重貪等方名今境。從今
觀去。正擧今境異陰蓋等。故云起重貪瞋。
從如鐵下擧譬也。鐵如陰火如觀。陰未遇
觀宿惑冥伏。故云但黒。因觀陰境陰解
未生。習起異前故曰赫然。又報法下次*辯
難易。更牒欲蓋及以陰入。與今煩惱總*辯
難易。故欲蓋之體通屬陰入。故與陰入通
名尋常。何者下別釋也。與前三法對*辯難
易。初正明相對中先法次譬。法中出前三
毒與今對*辯。前是報法及現煩惱。是故易
息。今發既重是故難制。倒想是癡。貪者可
見。言死馬者。十誦初戒天魔欲壞難提。變
爲女人誘至馬所。便隱形去。是人欲盛乃
至不簡。此惑下更*辯助縁。所發煩惱已過
於常。復加外縁致令狂逸。譬如下擧譬
也。流水如陰法。用觀如概木動習如&T073590;
起。漣漪等者。風行而流水成文。今以木概
彼風行急流蹙水&T073590;起。又漣漪者重波也。
波上又波故曰重波。&T073590;者本音豹字。即豹
變也。今是水起借從水作。健人譬意與水大
同。煩惱下合譬也。如觸臥師子下更重以譬
釋成前譬。若不下結勸令識。非唯下明因
境起過。如第五卷云隨之牽人向惡。即
此意也。次正釋中初釋相者。先釋名中有
二解。初合字釋者。三毒是能煩。心神是所
煩。次分字解。煩爲能煩惱爲所惱。當知通
名通於見思。此一往分下明鈍中有利。如
蟲獸凡夫亦能起我。我即是利雖利屬鈍。
故云實不推理乃至自大。蠕者小蟲有識能
動者也。擧螫等者蟹類也。埤蒼云。其一螫遍
大。名爲擁劍。亦名執火以螯赤故。亦
螳蜋拒轍等是。鬐者項毛也。説文云。馬鬐
鬣也。如狼等瞋必張鬐怒曰。此擧蟲等劣
類以況於人。此尚計我何況人耶。底下凡
劣下擧鈍使凡夫而亦有利。五利至何嘗
等者。次明利中有鈍。如諸外道依於諸
見而起瞋恚。若未發禪來等者。問。如佛弟
子次第修人亦未發禪。何故名爲須陀洹
人所斷見惑。答。今判利鈍約現發見見所
起惑。如未得禪來縱起宿習所有煩惱。及
因現陰起於我見。仍屬鈍使。初果所斷
凡夫共有。冥伏在身障眞無漏。若見諦理
此惑自除。故名此惑以之爲見。故不同於
禪後所起。若諸外道由未見諦。得禪定已
雖斷鈍使。仍未曾斷一毫見惑。見惑現行。
故不同於未發禪來所有見惑及冥伏者。
是故不以八十八使中見惑爲例。故八十
八使義屬陰境所攝。對簡利鈍方受見名。
復異禪後見惑之相。今但對禪後見簡。故
云若得禪起見。縱有貪瞋同屬於利。如兩
學人下擧例也。得語如鈍得意如利。二倶
得語得意諍強。二倶計我得禪見盛。若發
下簡示境體。身中雖具八十八使。然所起
者但屬鈍使而在今境。若利中下次判根
條。先且徴起也。若利中有鈍。斷見惑人但
名斷利。利中之鈍此惑應在。若不爾者。利
中有鈍不名爲鈍。故次引毘曇釋云。利
雖有鈍此鈍屬利。從於利使背上而起。底
下之人雖起於利。此利屬鈍。從於鈍使背
上而起。故云思惟亦如是。若開等者次明
開合。開爲八萬合但三毒。八萬既不出於
三毒。今觀三毒即觀八萬。爲是義故須
辯開合。三毒下明爲障不同。初明四分
倶能障定。唯有無記不屬善惡。即不障
定。是即不障定者仍屬陰境。若爲障者兩
屬不同。謂發不發。如前簡也。經云下引大
品證無記不障。即師子等定所入散心。此
並依毘曇意也。次依成論人意亦許毘曇
四分倶散。而不云四分倶障。但云散中無
不並有相應癡惑。故云散兼無知。能障定
者則在於癡。若爾下難成論人。四分倶散。
散兼無知。癡能障定。此相應癡。癡必瞋欲。
癡既障定。癡有瞋欲何不障定。而獨立云
癡能障定。今釋下今家正解。言別意者。如
上釋蓋隨人不同。若貪重者貪即爲蓋。瞋
癡爲障亦復如是。故今爲障准彼應知。故
毘曇家所引大品以爲證者。是義不然。彼
大品經明超越三昧。從滅定起入散心中。
故言此散而不障定。今所論散障與不障。
應*辯凡夫所有三毒。如何引於羅漢勝定
出散等相。但煩惱下明今*辯相爲所觀境。
但云四分相實未周。若論自行足得爲
境。故引法華明觀境意。意在除棄分別
非急。言二十年者。疏有多解。見思未除大
機未熟。故二十年且令除糞。又破見惑用
一無礙一解脱。破思惟惑用九無礙九解
脱。合爲二十。又二道中斷結總名二十。又
上分下分總名二十。又依二使人共斷見
思。亦名二十。初解即以離繋得數而*辯二
十。後解並以二義而爲二十。若爾下釋疑。
疑云。若意在除棄。五百羅漢豈非除棄。而
婆沙中種種分別耶。爲持下釋疑。五百本於
一門入道。亦未分別得羅漢已。爲持佛
法使久住故。既爲衆首須通外難。是故
五百廣演分別。若不爲衆首縱成羅漢。非
入假位亦未必須種種分別。復次下。明此
惑相。正爲十觀所觀之境。是故須*辯是通
是別思議不思議等。既云各具四分。今境但
是鈍中四分。今文語略不暇簡之。但且簡
通別等耳。若委簡者。屬陰利鈍非今所觀。
所發利鈍是今所觀。所發復二。禪後之利屬
下見境。見慢業外是今所觀。初辯通別中。
云利鈍合各爲四分者。爲對前開爲八萬
故。故今云合但有四分。界外既立四分之
名。開合之義義同界内。但是別惑異界内
耳。若作相關等者。次*辯思議不思議等。
明向通別隨教不同。若作相關即是別義。
不明相即故曰相關。通惑如枝枝謂枝葉。
別惑爲本本謂根本。枝本但得相關而已。
即別義也。若作不思議者。應云通惑如華法
性如空。以眼病故於空見華。若能體病
知華即空空華體同。即圓義也。已如第一卷
以三止觀結發心中説。故知思議不思議
二皆觀界内通惑爲境。以所發者必非別
惑故也。下起觀中先明思議。故今預*辯亦
雙明之。意在相即。於通惑上二義倶通。故
云若作。次釋因縁有三。如後説者。謂習等
三。起相下先以四句判其起相。於中先列
四句。次判境相。前文雖復*辯其離合通別
等義。而未明内心起之相状。故於此中重
*辯起相。故知今起異於欲蓋及陰入等。因
縁下正明因縁。集因謂因熏習相續爲縁。意
業爲因身口惡行爲縁。魔行爲因十軍攝擒
爲縁。有此三故今修道品。此三復發又名
爲縁。初集有法譬合也。言道品者。秖是正
觀陰入境耳。順流曰沿。不修觀故順生
死流。若修道下即現在觀陰復發宿種。逆流
曰泝。有即二十五有。謂四域四惡趣。六欲
并梵王。四禪四無色。無想五那含。嵬謂崔嵬
高起貌也。嵬字五回五
五韋三切
惑被觀制是故嵬
起。次明業中。那者何也。卓者高也。業相已
起名爲成就。品位不成名爲不立。譬中云
如河等者。湉水定也。無水者非也。波如連
山者。莊子云。白波如山。文選海賦云。波如
連山。陰境如河湉。修觀如風起。惑發如大
波。縱身口如擲帆。失一心如放柁。由此
放擲行船破壞。若心柁決斷正身口帆。則正
觀船必免業敗。過煩惱河至涅槃岸。次明
魔中言十軍者。大論釋四魔中問曰。何處
釋煩惱爲魔。答。如雜寶藏經中佛説偈語
魔言
    欲是汝初軍 憂愁爲第二
    饑渇第三軍 渇愛爲第四
    第五睡眠軍 怖畏爲第六
    疑爲第七軍 含毒爲第八
    第九利養軍 著虚誑名聞
    第十軍自高 輕慢出家人
    諸天世間人 無能破之者
    我以智慧力 摧伏汝軍衆
    汝雖不欲放 利汝不到處
今煩惱起由魔爲縁。以此十軍遮邏行人。
不令出界故即屬下魔境所攝。是故所起
雖是煩惱非煩惱攝。但名十軍。並由魔立
故曰魔軍。喩海等者。縱無前二魔能撃動。
流如習種風如業力吸如魔扇。吸者内息
也。水隨息入故曰吸水。大論第七云。五百
賈客入海采寶。値須摩竭魚王開口。船去
甚疾。船師問樓上人。何所見耶。答言。見三
日及大白山。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師云。
三日者。一是實日二是魚目。白山是魚齒。水
奔是入魚口。我曹了矣。時船中人各稱所
事都無所驗。中有優婆塞語衆人言。吾等
當共稱佛名字。佛爲無上救苦厄者。衆人
一心共稱南無佛。是魚先世曾受五戒得
宿命智。聞佛名字即自悔責。魚便合口衆
人命存。魔扇如摩竭吸水。重惑如水流奔
趣。身口散善所不能制。如不可以力拒。
唯寂照止觀能達。如專稱佛名。次總以火
譬者如文。魔業下簡示境處。雖通列三今
唯觀集。次明治法。初明大小兩乘治法不
同。次約四悉以判大小。初文先小次大。初
明小中先略標列。次示闕文處所。將五門
禪對治四分。唯闕治障道一故指在下
文。即業境中六蔽及障不障等是也。對治等
五具如助道記中。此但更加不轉一種。彼
治六蔽此對四分。句數多少准説可知。今
對治中云十二者。此下文中十法成觀第七
對治文中具釋也。不淨實觀如上第七助治
攝法中説。亦如華首選擇長者。假想如下禪
境中説。但彼發今修以此爲異。餘慈心等具
如禪境。初病不轉而治轉者。如不淨境轉
爲親想。即指親想以之爲淨。不應於親
起欲想。故。即此不淨而生親想。名爲慈觀。
慈若轉爲不淨觀者。即見父母胮脹爛壞親
不應瞋。況令爛壞。癡中修因縁爲治。癡
若不破却用邪慧思邊無邊。此獨頭癡心
多沈沒。故用思惟以爲對治。此邊無邊是
六十二中未來四句。本是邪慧今翻成治。若
用數息不能治散。應思出世無漏法相。
縁於雜境散亂便息。四藥互轉爲十二句。
倶轉爲轉亦名爲對。准前可知。次明大乘
非對等者。唯第一義如阿伽陀藥。此且一
往奪小以明治相。未論具用諸教互治。及
以對治治攝法等。在下修觀第七門中。今此
且用第一義治。名爲阿伽陀治。此大乘治
具如上文隨自意中觀貪欲等。故下誡言。善
取其意。若失意者。具如隨自意中師資之
失。次云小乘中多用下。以四悉判治。大論
云。餘經多用三悉檀。即指三藏經名之爲
餘若通論者。大小倶四。今捨通從別故且
依論。前陰入中意亦如是。雖復通具但在
通圓。藏別必無用第一義而爲治也。空無
生中等者。正宗無生第一義相。如夢中救
火能所倶無。次修止觀者。從此已下訖菩
薩境。觀法同前。但對境有殊隨病別説。今
先正明十觀。次會異名。先十法者。先思議
境中。畜以無慚爲本。故使亡於禮度。禮度
在人。故失禮度名失人種。亦慳他家者。
非但己境不欲人侵。亦不欲人侵他欲境。
鬼以慳貪爲本。復以諂故慳他。鴆陷者。陷
他如鴆故也。郭注山海經及廣雅云。其鳥
身有毒。大如鶚紫緑色。頸長嘴赤。長七八
寸而食蛇。雄名運日雌名陰諧。以其尾歴
食食則殺人。故以言之。婚者昏也。昏時行
禮故曰婚也。爾雅云。婿名爲姻婦名爲婚。
娉者娶也。周禮曰。衆來曰頫寡來曰娉。頫
土調
娉者。謂執玉帛而趣問也。撙節
者。有禮儀也。禮云。君子恭敬撙節。鄙人
欲麁者。如難陀等。又觀欲心訶棄等者。棄
如棄蓋中。呵如呵欲中。以呵棄故發得
初禪。雖勝難陀尚未出色。又若觀欲是
蔽而行於捨。乃至癡者。略擧六中初後二
蔽。次不思議中。先正釋。次銷諸經意以釋
成妙境。初正釋中先引經立境。次釋。釋中
初略明進不。次引淨名不斷等釋不隨等。
次引不住等釋不斷等。初文正以淨名轉
釋無行者。不斷癡故起於三明。癡即無明
無明即明。不同二乘斷於無明起小三明。
不斷愛故起八解脱。愛是繋縛繋縛即脱。
不同二乘斷貪愛已起小八脱。於明於脱
諸法具足。是故不同凡夫二乘。及教道中諸
教菩薩。次引不住等釋不斷等者。先列句。
次所以者何下釋。初釋經意開爲四句。次
從今言下。開爲八句。初四句者。初釋經
斥過。彼經本立不思議意。正爲菩薩兼斥
偏邪。今欲明不思議境。亦先斥偏邪。次立
妙境。故判凡小住於第一第二句失。次從
不斷煩惱下斥於邪僞。即是住於第三第四
句失。初凡夫下斥凡夫中云很戻等者。很
者諍訟也。亦戻也。戻者曲也。如犬出戸而
身曲。此悷字悲吟也。非今意。馴者。字林云。
性行調馴。馴字餘輪
亦旬音。二乘下次斥小。
阿羅漢者下重辯小失。三界惑盡無惑可
調。此釋不調意也。不同大乘不生不生名
爲不調。以用拙智分斷通惑。通惑盡處分
明不調。此之不調正名爲調。從焦種去更
斥小失。故淨名云。如焦穀芽。亦如迦葉見
諸菩薩不思議事。乃自鄙云。我等於此已如
敗種。菩薩下擧勝況劣以辯於得。初雙立。
次雙釋。釋中先釋有勇中。云如華在泥等
者。經云。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
生此華。故知涅槃高原不生菩薩大悲之
華。生死泥中乃有菩薩利他勝用。雖在生
死而生死不染。醫譬大同。又華譬菩薩身
輪。醫譬菩薩意輪。亦可倶譬菩薩三輪。故
大論云。佛如大醫王。經教如藥方。僧如看
病人。故知至佛方名大醫。又云。菩薩化生
雖見衆生種種煩惱不肯受化。反瞋菩薩。
菩薩爾時猶如大醫治人鬼病。病者反罵。醫
於爾時不責病者同其瞋恚。即知其人爲
鬼所使。菩薩亦爾。知諸衆生爲煩惱鬼之
所驅使。次釋不味中。云如鳥飛空等者。菩
薩摩訶薩斷惑入空而不住空。必應出假
利益衆生。初淤泥喩喩苦不能汚。次療病
喩喩集不能染。後鳥飛喩喩不著滅道。文
中雖對出假菩薩。正意爲成不思議境。即
成出假不思議用。故以菩薩異於二邊。正
顯眞常中道妙境。前引淨名。初文既云不
斷癡愛起於明脱。當知此文須約無作
以明菩薩眞應自在。不斷煩惱下斥邪僞
也。初正斥不住第三第四句失。於中初正
*辯第三第四句失。次重*辯第四句失。初
*辯第三第四句者。先標出所迷句相。次以
結前兼生後失。次今末代癡人下斥失。言
刻核太過者。大經第十云。善男子。譬如有
人食庵羅果吐核置地。而復念言。是核甘
味。即便還取破而嘗之。其味甚苦。心生悔
恨恐失果種。即便收拾種之於地。勤加修
治以酥油乳酪。隨時漑灌寧可生不。不
也世尊。假使天降無上甘露猶亦不生。不
生者名一闡提。嘗者試味也。末代癡人亦
復如是。聞不斷等以爲雙非。謂此雙非不
礙雙住。以爲無礙。便背二邊行於無礙。
背調伏法如失甘味。背不調伏如失果
種。菩薩不爾。得明脱故。故曰雙非。雙照
二邊化益無窮。故曰雙住。故知癡人但背
如來伏惑方便。名不住調。縱於生死不住
觀察。名不住不調。故知此人二種倶失。失
第四句謂不礙於調不調也。聞於雙非謂
不礙雙住。廣行非法而爲雙住。故知即是
失第三句。此是下以譬結失。斥前無礙惡
空。噉鹽太過者。鹽者。此土齊靈公臣煮海
爲鹽。彼方久有。言不識者應是有鹽之始。
或是假設爲譬。故大論十八云。如田舍人初
不識鹽。見人種種菜肉之中而皆著鹽。問
他人言。何故爾耶。答曰。此鹽能令諸味皆
美。是人便念。鹽既能令諸味皆美自味必
多。便空器滿口食之。鹹苦傷口。而怪他言。
汝何故言鹽能作美。他言。癡人。此當籌量
多少。和之令美。云何全食。無智之人聞空
解脱門。不行諸功徳但欲得空。是爲邪
見斷諸善根。若解空三昧則知諸義不相
違背。能知是事即般若力。若得般若入一
切法皆不邪見。又論九十九云。譬如有人
食醤太過。譬不行五度但行般若。有欲
著故但生邪見。不能増進一切善法。應
以五度和合功徳。具足義味方名無礙。今
文失於雙非等意。義亦同之。當知失意之
人行於無礙。非但失於諸法中味。亦乃傷
於常住之口。如貪鹽醤失味殞身。經云下
引證也。初引無行證乖法之失。次引大經
以非修往驗。此人下總斥。復有行人下重
*辯第四句人。同第二句失。不住調與不
調望求中道。雖求中道此但成住於第二
句故。是故名失。次北方下結北方雙具三
四句失。文中雖結成住第一第二句失。此
失本從第三第四句生。又初學中觀下結失
之相。初結雙住即成失者。一切經論不云
初心斷於貪欲。又云修中非圓非漸。是故
相違。況復爾後恣行無礙。周家下引事爲
驗。如前隨自意中引宇文邕等。皆第四句
失。亦是住不調及住調者。是住雙住及雙住
失。初學中觀斷於貪欲似住於調。住調
無益放心入惡。名住不調。是人執中以
爲不住調與不調。後復縱心成住不調。
并前乃成住於調不調失。何關不住等者。
正斥雙非之失。是名大礙等者。斥前住第
三第四句無礙之失。此並失於淨名無行經
意。如是下總結前文四句。復成住第二句
失故云不調。是故皆失不思議意。從今言
下廣開八句攝一切法成不思議。先列兩
四句。何以故下釋也。先釋不住四句。初之二
句可解。次第三句云即中故不住兩亦者。
兩亦即是中道雙照。雙非即是中道雙遮。以
雙照故不住雙非。以雙非故不住雙照。
總而言之。秖是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次雖
不住下明住四句與不住四句相入相即。住
不住中各但擧初二兩句。等取餘二。準文
具義。亦應更釋住四句已方與不住四句。
相入相即。爲避煩文故便明相即。準不住
義釋住四句者。即空故住調伏。即假故住
不調伏。雙非故住第三句。雙照故住第四
句。問。住與不住倶有第三第四兩句並是
遮照。二文何別。答。不住是不住遮照。住中
是住於遮照。雖有住與不住並是中道體
用。住是中道之用。不住是中道之體。若準此
意亦應更問。住與不住倶有第一第二與
第三第四何別。應云初二單明住與不住。
三四雙明住與不住。此仍別對故作此説。
若通論者。八句並是中道體用。以邊即中
故。故有兩重三四二句。中即邊故。故有兩
重初二二句。既觀貪欲即是八句。當知貪
欲即是法界。何以故下釋法界也。次用此下
結貪欲。遍一切法隨其所屬。或復於此相
即句中作隨宜説。是則隨順方便教意及
迷法者。並爲八句攝盡故也。依此而説乃
得名爲自在説之。故知依於觀境之妙。方
可窮劫説不出此。如是體達等者。寄能乘
人釋住不住得失之相。於中先得次失。初
明得中先明近益以釋於得。於中又先明
住不住得益。次云何下釋也。文中引和須蜜
者具如第二卷。此住四句倶云益者。以一
一句皆具諸句。雖復或云住調乃至倶觀
等。以一一句中皆不思議。是故倶益。亦應
更云不住調等無不得益。文無者略。如喜
根下次明遠益。大論第七釋巧拙二度中
云。草筏爲拙。方舟爲巧。拙謂聲聞。巧謂菩
薩。如文殊白佛。昔過無量劫佛號師子音
王。及諸衆生壽十萬億那由他歳。以三乘
化人。寶樹常出不生不滅之音。聞者得道。
諸菩薩衆皆得無生法忍陀羅尼三昧。新入
道者不可稱計。佛涅槃後樹無音聲。時有
二比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喜根容儀質
直不捨世法。亦不分別善法惡法。喜根弟
子聰明樂聞深義。其師不讃少欲持戒行
頭陀等。但説諸法實相。語弟子言。婬欲癡
相即是實相。無所罣礙。以是方便於衆人
中。無瞋無悔得無生忍。於意法中不動如
山。勝意持戒頭陀四禪。弟子鈍根多求分
別。勝意異時至喜根弟子家。讃説持戒頭陀
閑靜毀訾喜根。此人教他入於邪見。説
婬怒癡無所罣礙。是雜行人非純清淨。而
是弟子已得法忍。問勝意言。大徳。是婬欲
法名何等相。答。煩惱相。又問。内耶外耶。答。
是煩惱不内不外。若在内者不應待縁。若
在外者於我無事。居士言。若如此者煩惱
非内非外。非在十方求不可得。即不生
滅。云何能作煩惱事耶。勝意聞已其心不
悦。不能加報。從座起去言。喜根誑惑諸
人令著邪見。勝意未得音聲陀羅尼。聞佛
説便喜。聞外説便瞋。聞三善則喜。聞三
惡則瞋。從居士家詣林樹間。至精舍中
語諸比丘。當知喜根誑惑諸人入邪見中。
其言淫欲是無礙法。是時喜根作是念言。
是人大瞋惡業所覆。當墮大罪。我今當爲
其深法作後世因。即集衆僧一時説
偈云。淫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等。七十餘行
偈。三萬天子得無生忍。八千聲聞皆得解
脱。勝意即時見身陷入地獄受千萬億歳
苦。出生人中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謗。無量
劫中不聞佛名。是罪漸薄得聞佛法。出家
爲道而復捨戒。如是六萬二千世常捨於
戒。無量世中作沙門。雖不捨戒諸根暗鈍。
喜根菩薩今於東方。過十萬億佛刹作佛。
土號寶嚴。佛號光逾日月。爾時勝意即我身
是。文殊白佛。人有求三乘道者。不應著
相而懷瞋恚。佛問文殊。汝聞諸偈得何等
利。答。我聞諸偈得離衆惡。世世利根得諸
法根本。巧説諸法。於菩薩法得最第一。巧
觀下結得益相。近謂居士聞喜根説得無
生忍。遠謂勝意久方得益。得益不出八句
之相。若不下反以失結得。自行必依於妙
境。教他必位在法身。方可稱於八句體用。
若一念等者正明八句成不思議境。先法。次
喩。喩中云暗中樹影等者。初譬理性暗中
有明。次譬智障明中有暗。三譬神珠中道
智光。此三意明明暗不二。以成不可思議
境也。初文意者。大經第三釋三寶常住中
云。譬如因樹則有影生。若有三寶即有歸
依。迦葉難言。暗中有樹而無有影。佛言。暗
中之樹非無有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
來智眼乃能見耳。初佛立喩云。若有樹必
有於影。若有三寶必有歸依。迦葉難者暗
樹無影。應有三寶而無歸依。佛轉答云。暗
樹有影當知三寶悉有歸依。今云凡有樹
處必障光明。若障光明必有影生。暗亦有
明是故生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無明
中有法性明。但非四眼之所能見。故煩惱
體本不思議。但非偏小之所能了。今示煩
惱即是法性。故知暗體與明不二。是故名爲
不思議境。智障下明明中有暗。二智之體智
雖曰明。體是無明。故知明體與暗不二。是
故名爲不思議境。亦如下次爲智障作初
燈譬。燈如智障暗如無明。如是下觀明暗
性。先喩。次合。喩中先立。何以故下釋。釋中
意者。暗體即明。明體即暗。秖指智障即是
無明。義云暗來。暗實不來。秖指二智即
是無明。故云燈滅。亦指二智能破二惑。義
云暗去暗實不去。從求暗無暗去。正譬用
智而起於照。照於明暗。從雖無去合。合
中先正合也。體雖不二破蓋宛然。破謂破
暗蓋謂蓋明。不受等者。重顯妙境行相故
也。初不受等先列四句。次新起下釋也。中智
爲新無明爲舊。理性爲内諸法爲外。若以
十二因縁根塵爲新舊等。自是三藏通教等
意。從若世智燈去。復以神珠喩顯中智。
中智常明不同二智兼明兼暗。始從樹影
終至神珠。由識智障及燈喩等。故識中體
智光不二。即指煩惱以爲妙境。故總結云。
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極果無明永盡。
方名不來。準上等者。陰境不異無明故也。
如是觀時下二明發心。還約煩惱以爲明
暗。約此明暗而起弘誓。約明起慈約暗起
悲。即是約於無作四諦具發四弘。故云倶
起。具如陰境。爲滿下次明安心。先寄次第
三種止觀。次善巧下示於總別安心之相。如
前五百一十二番。以明一心智眼成就。若
眼智未開下。次明破遍。準依前文唯闕授
藥及三假中無明法性。但是文略。於即空中
下次明通塞也。言翻構者於通起塞。故
曰翻構。此則正當別相通塞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又觀下次明道品。文相既略。便結枯榮及
以三脱。若遮障下次明對治來意。但列事
治不暇明於合行之相。外貪欲等一十二
治。前文所指即此文是。四分各三故成十
二。次釋文中。觀於他身成九想故。故治
外貪。背捨先觀自身骨鎖。故能治内。勝處
因於自身骨人。觀成漸見十方依正。是故
能治自他貪欲。違法瞋者瞋他順理。故觀
衆生作己親想。順法瞋者瞋他違理。事雖
順理瞋違觀心。故觀諸法及衆生空。乃至
涅槃亦不可得。戲論瞋者。横於諸法而計
性實。或執權破實。或執實破權。如淨名
云。若言我當見苦斷集。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二乘執權尚成戲論。況今凡下諍計是
非。當觀法性無權無實絶諸名字。二世三
世具如第七。言一念者。非謂極促一刹那
時。謂善惡業成名爲一念。異於三世二世
連縛等相。故名一念。皆是無常故無性實。
具如法界次第中釋。名義倶舍婆沙委論。具
有四種十二因縁。一者刹那。二者連縛。三者
分位。四者遠續。後三秖是三世因縁。以約
能順生後等受。故開三耳。論中仍闕二世
因縁。大論問。佛説因縁甚爲難解。云何令
於癡人觀耶。答。非如牛等令觀因縁。求
實道者生於邪見名爲癡人。於未開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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