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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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麁惡言。於三月中無受化者便捨之去。爾
時文殊化爲五百異道師徒。往尼乾所頂禮
白言。我承名徳自遠而至。汝是我師我是
弟子。願。見哀納。令我不見沙門瞿曇。不
聞彼法。答言。善哉。汝已純熟不久當解我
調伏法。尼乾告衆。與此摩納和合共住。互
相問訊。彼有所説汝專聽受。次第而坐用
尼乾法。文殊師利威儀殊特。於時讃説三寶
功徳。亦讃尼乾所有功徳。令彼親附。後於
異時知衆已集。即便語言。我等所行呪術
經書。若讃誦時瞿曇所有功徳。入我經中
來者。是瞿曇實功徳。何以故。是瞿曇父母
眞正轉輪王種。百福嚴身。生時地動梵王扶
侍。自行七歩口自宣言。一切衆中唯我爲
尊。乃至廣讃一代化物。漸次開解示其正
法。五百外道得法眼淨。八千外道發無上
心。時文殊所化五百弟子五體投地言。南謨
佛陀南謨佛陀。彼外道中未信解者。亦皆相
效供養文殊。文殊領來至佛所已。佛爲説
法無不得益。如文殊鑑機先同後異。方得
名爲大巧方便。五明大精進者。初文略出。
即以佛乘名爲佛事。依乘起行名大功力。
法華下引證也力能趣實故云勇健。依理
起進故云難事。令佛輪王解權賜實。不動
下引金光明果上精進。以況於因。不爲二
邊所動。永不退入三惡不失實相正理。
方名菩提薩埵。薩埵者。薩埵王子也。彼經本
縁能投身餓虎不惜身命。況餘財物以此
爲因成無上道。雖得佛果精進不休。故
於衆中起禮身骨。故云雖得菩提猶尚不
息。況餘凡下端拱成耶。故不共法中有精進
無減。上兩觀下。重約賜珠比決開權以明
精進妙功能也。故佛輪王見小乘衆破見思
賊有微功者。賜事禪定無漏田宅。若見大
士應破大惑獲大智勛。故云功蓋天下。於
實法界頂開同體權髻。與實相明珠得法
王記&T040879;。法賜之極極在佛記。故云賞窮。施
化之意意在開權。故云解髻。如此皆由大
精進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第三正修中觀者。初文先擧難知難觀。
若云初心直令觀中。破細無明顯於實相。
凡尚不識欲界無明。故云懸絶。非前四眼
二智所及。豈肉眼見情慮知耶。文中隔字故
云眼慮見知。二智四眼既未知見中道之
理。是故斥之非眼慮等。例如下例釋。例易
況難引難從易故以空假二觀況於中觀。
何但中道難觀。二觀應知不易。雖曰不易
亦由觀成。故知中觀亦可例之。初擧眞況
云。觀眞之時。亦無色像方所可觀。但觀現
在麁陰入心。止觀研窮三假四句。漸生燸
解發眞無漏見眞分明。名眞智發。如是所
見良由觀陰。次以假況者。恒沙佛法無量
三昧。云何可觀。爲發眼智但觀眞空。於
空心中漸思諸法。諸法漸發漸深漸廣漸利
漸明。洞曉藥病種智開發。故俗智發但由
研眞。今觀下正擧中觀。例前二觀今使
可觀。但研二智漸見中理。何者。夫見中
道須識無明。二智之體既是無明。以觀研
之中理可顯。即下三重觀法是也。但觀二
智體是無明。無明法性非一非異。觀之不
已。自然雙亡自然雙照。如此竪説。中尚非
遙。況觀陰入一切皆實。故知二智能破所
破。並是中道所觀之境。於中先釋智障。言
智障者。有三重釋。初重釋者。二智即是中
智家障。故名智障。次又此智障下。明中智
被障名爲智障。次又能障下。明能所相對
得智障名。初重釋者。智障兩字全屬能障。
次重釋者。智障兩字全屬所障。後重釋者。障
字屬能智字屬所。至此卷末引達磨欝多
羅雖有多解不出此三。準文合在此中
引釋。彼解稍煩恐妨文旨。故在後明。云何
下欲觀中道先審觀意。云何觀此二智無
明。以觀審之知非智相。既非智相即是無
明。故下用觀雖分三別。秖是爲破無明
顯中。觀此下正明用觀。先列三番。三番秖
是三假異名。一一假中亦用四句推檢研覈。
初觀無明即成因成假。言空假之智與心相
應者。法性爲因二智爲縁與心相應。名所
生法。法即無明。即重立無明以爲觀境。觀
此下正用觀也。四句推檢二智叵得。問。既
云二智即是無明。應以自他推此無明。何
故復云爲從無明爲從法性。答。中智望
之名爲無明。今觀無明但推二智。爲從法
性爲從無明。乃至共離複推雙責。具如破
見因成中説。作此等者。次明能推止觀之相。
初明觀相有法譬合。法説可見。至此亦應
結成二空二諦等也。止文亦爾並是文略。
次譬如下譬説中。云遙望等者。大論十四
云。如夜見杌謂之爲人。是不實中能令心
生謂之爲人。人又疑無六分動相。杌如法
性人如無明。人之與杌倶未審定。故云不
了。起四句下合。既云起於四句執等。故知即
是初心觀中爲成次第。故二觀後明於中
也。若執四句不會中理。故成無常。若離
性執即於無明見於中道生法二空。故名
爲常。前見思等者。更重述於所破不同。二
觀但破見思塵沙。故今所破唯二觀智。即是
無明。言金剛者。亦用大經利钁斸地。唯至
金剛不能穿徹。即喩無明非前二觀之所
能破。能破即是中智龜甲白羊角也。觀破下
結名也。二觀如文。此理不可下即不觀觀。
故云非智非不智。復次下明三止也。初總
明用止。亦用四句推檢無明。乃至二空與
觀不別。故略引而已。但體是即寂與前爲
異。故須辨相。如持下擧譬也。故大經第八
云。譬如持戒比丘觀無蟲水見塵似蟲。即
作是念。此中動者蟲耶塵耶。久觀不已雖
知是塵亦不明了。十住見性亦復如是。今
全未見義同不了。故得借用彼十住喩。無
明如蟲法性如塵。雖用四句推檢叵得。亦
未了了見於法性。前人杌喩意亦如之。若
謂下合喩可知。前生死下結名。可知。復次
下用六十四番。如是下重示四句方法之相。
句即是門門名能通。由一一句皆能通理。
隨用一門咸應見實。爲不了者及以多人
施設多門。雖立多門見必隨一。即以四
句爲修觀處。非所觀理名之爲處。故第五
卷中正以四句爲修觀法。法謂方法。即是
能通入理之法。是故此法亦可名處。因能
通處至所通處。故云因門。二處名同能所
別也。隨用一句既得見理。無復餘句故
名爲融。自行既爾化他亦然。他機不同隨
句見理。即名得入。以之爲融。故須諸句
一一研試。會有相應相應即融。若執等者更
判用觀得失之相。雖破四句必離能執。執
即門壞故名爲燒。次觀法性即相續假。何
者。由觀無明謂無明滅但有法性。雖作
此解未破無明。當知此是情想之解。是故
更觀法性之計爲從何生。無明爲前念。法
性爲後念。於中先牒前法性解。此解成惑
爲所觀境。先法。次譬。譬中云塵杌等者。雙
指前來觀無明譬。前觀無明即是法性。如
觀塵杌蟲人叵得。今觀法性如觀塵杌
復非明了。即當下正示觀法。應須觀破不
了之相。所以移觀而推法性。具如破見相
續假中。準前亦應結成三觀三止等相。文
略不説。如是下用六十四番。亦應如前
明得失等。文略不説。雖未等者勸於行
者勤用止觀。雖六十四不出止觀。故勸常
學不得餘途。三觀眞縁即相待假。初明自
行。先出待相爲所觀境。即前觀於無明法
性之觀智也。爲智爲非智者總立也。應知此
智未見中理即是無明。無明非智。此之非
智待誰得名。故有自他横竪二待。諸佛在
現對我爲横。我悟在當望今爲竪。如是下
次列句觀法。若縁修下約句破執。但破眞
縁共離自壞。縁在地前故云無常。非謂分
段生死無常。若言縁修生智明者。義當無
常生於常也。無此理故故云云何生常。若
彼諸佛及我將來是眞修者。眞即是證證不
名修。釋此下寄彼異釋以辨性過。眞自下
正判。四句下略明觀成無四句計。求横竪相
皆不可得。故智障亦不可得。何以故下釋
也。何故無明體不可得。待諸佛智説爲無
明。佛智本無無明叵得。所觀無明既不可
得能觀觀智亦復非有。故云亦無。若執下
辨得失也。初判屬智障即是失也。次若不
執下即是得也。初云四門即能通門。以成
門故名能通得。若得契下明所通理。契此
理。故名所通得。雖觀四句理實非四。此
中闕六十四番者但是略耳。若有下次明化
他。問。觀前二假何故不明化他相耶。答。
前觀法未周自行未滿。是故至此方名利
他。初文總擧。所謂下別釋。初釋縁修中。先
法次喩。初法中云無常生常如前所説。前
爲破故故云不應無常生常。今明隨機
宜聞得益。語同意異不可一準。無常望常
無常是他。故大經破十仙中云。如汝法中
因是常果是無常。何妨我法因是無常而果
是常。今亦如是。因於縁修無常因故。生於
眞修常住果也。又云下譬他生。伊蘭如無
明栴檀如法性故。是故大經闍王聞法
得授記已。自述歎云。我見世間從伊蘭子
生伊蘭樹。不見伊蘭生栴檀樹。我今得見
從伊蘭子生栴檀樹。栴檀樹者。即是我心
無根信也。言無根者。我初不知恭敬如來。
今蒙生信故曰無根。如來望我如來爲他。
法王種性自也。從穀生穀故名爲種。穀種
不變。故名爲性。從我身中法性而生義之
如種。無始至今其種不變。故名爲性。不
同從佛而生信心。故名爲自。因滅等共生
也。由内法性及外觀智無明滅已。即得菩
提。故名爲共。或言下離生也。非内謂非法
性。非外謂非縁修。離此二故名爲無因。而
得是等者。雖非内外不無所得中道之智。
言云云者。一一句末皆應結云得是智慧。
以離執故名爲得智。無得等者結釋前文
以成三觀。離性過故名爲無得。離過得智
故云之得。證無得故名得無得。即此無得
假名爲得。得與無得皆不可得。義兼雙遮
復能雙照得與無得。諸菩薩下次明菩薩作
論利他。即是菩薩作論申門。天親地論法
性依持。即屬自生。是論正意故云正主。他
共無因例此可知。中論申空。空爲正主。餘
有等三準此亦爾。豈離四門者攝教顯門。
一切諸教四門攝盡。四門雖殊通理不異。
若得此意無所乖違。牟楯者。牟字應作
矛。或作&T054212;。兵器也。長二丈建於兵車。楯字
應作盾。亦是兵器。即旁牌也。此楯是欄楯字
耳。此牟是牛鳴也。並非文意如楚有賣矛
及賣盾者。有來買矛。語買者言。此矛壞千
盾。有來買盾者語買者言。此盾壞千矛。
買矛者猶在。買盾者復至。買矛者語賣者
言。還與汝矛而壞汝盾爲得幾盾。賣者無
答自相違故。若用下用四門中四論四悉。以
修止觀。經論下明門功能。如此下明門中
觀行之功能也。允亦合也。明眼下擧得辨
失。問下料簡也。初問中無明法性既其相即。
法性即無明。故應當倶破。無明即法性故應
當倶顯。二法不二故倶破顯。二法若二爲理
不成。答意者。二法無體但有假名。雖倶假
名必無並住。故法性顯無明已傾。無明傾時
法性尚無。況復更立無明之名。故無破顯
而破而顯。次問意者。如向所答。無明既其
即是法性。但唯法性何有無明。而前文云。二
法相即。若相即者。何但無明即是法性。復有
法性即是無明。今文但擧一邊爲問。故云
無復無明與誰相即。亦應更云。法性即無明。
無復法性與誰相即。所以不論後一邊
者。於迷示理明理不二。是故相即。推不二
理一對即足。何須重並下一對耶。若示迷
性應存後對。答中二喩。初喩意者具用二
對。無明如氷法性如水。如爲不識一句冠
下兩句。爲迷氷者指水爲氷。爲迷水者
指氷爲水。如迷法性即指無明。如迷無
明即指法性。若失此意倶迷二法。故知世
人非但不識即無明之法性。亦乃不識
即法性之無明。猶如濕性本無二名。假立
二名以示迷者。爲計二名不了無二。故
以二法更互相即。恐迷氷水更引珠喩。珠
非水火遇縁故生。理性非二從縁故説。次
明位者。初釋中位修相證相。亦爲且存次
第文故。故云兩觀以爲方便。地相體眞及
以隨縁。能爲入地雙遮方便。故至初地任
運雙遮。地前空假能爲入地雙照方便。故至
初地任運雙照。故體眞止以止見思。即以
空觀。而照眞諦。假觀隨縁准此可知。是故
初地名中道位。次修此下斥權位也。先立
三位。謂通教八地別教初地圓教初住。若別
接下兼序通別修證之位。欲斥於權。是故
重序。初明通教以別接者。方乃得云七地
論修八地論證。問。第三卷明別接通中。何
故乃云八地聞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
無明。方得名爲佛。以何義故。與此不同。
答。始從四地終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
不同故位不等。四地爲上六七爲中八九
爲下。文從中説故云七地。前爲銷經故從
下説。故大品云。十地菩薩爲如佛。經從下
者其位定故。故諸經論多從下説。言如佛
者。通第十地名爲佛地。被接之人能破無
明。無明破已。如彼佛地同得八相。故名爲
如。如此下斥權位也通別二意雖破無明。
權位猶高故須斥破。問。乾慧正是初心所
修。云何斥言初不得修。答。擧劣況勝一
往斥之。如乾慧中總含三賢。初心但可修
五停心尚無念處。況有八地道觀雙流。即
今被接破無明耶。又初心下次斥別教
初立信心。尚未入信豈論回向。文中但云
至回向者文略故也。故彼權位凡夫無分。
言修中者亦寄次第。實而言之三觀圓修。
以二觀心修於中道。是故至此即名圓修。
故四念處云。別向圓修即此意也。次今明下
正顯圓位。初立五品。引法華經釋成三觀。
空座中衣假室。復以定慧助釋忍衣。座畢
竟故所以空圓。衣寂滅故所以中圓。室慈大
故所以假圓。又室衣座三皆云如來。是故圓
也。始從下相似位也。見鶴下擧譬似也。大經
十四云。見有二種。一相貌見二了了見。相貌
見者。如遠見煙名爲見火。雖不見火實
非虚妄。空中見鶴便言見水。若見蓮華便
言見根。籬間見角便言見牛。見女懷妊
便言見欲。若見身口便言見心。一一句
下廣如初句。如是並名相貌見也。了了
見者。如眼見色菩薩見道。菩提涅槃亦復
如是。及觀掌果義亦同之。如是並名了了
見也。若相貌見名相似見。了了見者名究
竟見。分證亦得分了之名。故此似位引彼相
者相似見。實非見性。雖未見性不
同凡夫虚妄稱見。故諸譬云。實非虚妄。五
品尚得觀行名見。況復相似而非見耶。例
如下次引例釋成。今五品下正明中位。次
引華嚴以證初住。六根淨位界内惑盡。且
名無餘。進破無明方過牟尼。三藏牟尼未
斷別惑。教門觀行復劣於圓。故初住心過
牟尼也。始自下顯觀功能。不待等者。重斥
通教七地方接。何暇歡喜者。斥別初地始證
中者。故楞伽第五云。菩薩摩訶薩住如如
已升歡喜地。如是次第乃至法雲。故知並是
初地已上教道之説。前教下正判權實。教彌
實。位彌下。教彌權。位彌高。故通在八地別
在初地。圓在初住。法華下引證權實也。方
便證權實事證實。我即釋迦。諸謂十方三
世等也。借彼發迹之語。以成開權之文。復
次下更歴教判也。前但列二雙流入中。今
更通説故兼三藏。其教更下其位極高。故雙
流位唯在於佛。應明當分跨節二義。雖言
去至略語者。明圓實位。其位雖下破惑功
多。至初住時一攝一切。雖云一品品實無
量。次擧譬如文。次又下引例釋也。如四
禪是一入者不同。以是而言。品不啻九。故
知初住破品應多。前兩觀後等者。准文次
第。至此方可結竪破遍恐迷遠文。故預
於前二觀後結。今至此中正當結處。故但
略結還却指前。今中道觀下更略結前三番
中觀。以成二空。名破法遍。無明是結前初
番。法性是結前次番。不依等結前第三。不
依四句結成性空。無倚無著結成相空。
准前破見在三假後。方結二空。故今亦應
然。次引淨名以證二空。佛具二空故稽首
禮。具二空故盡淨諸法。以空喩空故曰如
空。無復性相故曰無依。若入初住攝一切
住。住既破惑是故一破攝一切破。從初至
後皆除一分。故名一破一切破也。次約横
門者。初明來意。先法。次譬。從淺至深故
名徑直。門門意等故名爲齊。倶列意等故名
爲並。若横等者次説門意。横竪雖異無不
見實。亦是類通。通一切行皆至於極○
横門者下正釋横門。先列八不。一論具列故
先明之。故論第一歸敬序云。不生亦不滅。不
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説是
因縁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法中第
一。此之八不。明佛所説第一義諦。一論下
擧例指廣。中論下引論攝相。以二攝六及
垢淨等。論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
破耶。答。法雖無量此八破盡。當知諸文所
列門相不出此八。赴縁名異是故廣明。故
論云。言不生者一切邪計及四性等。生與
無生皆不可得。不生無生何得有滅。滅無
生故。故生本無。餘之六句准此説之。問。不
生不滅既已總破一切諸法。何須更列餘六
句耶。答。爲成初二故列餘六。又信樂不
同隨宜説異。故本業瓔珞下卷。大經大論第
六。明破諸法並列八不與中論同。故瓔
珞云。八不相即聖智不二。不二故是諸佛菩
薩母。諸佛皆説八不故也。故知八不攝門
義盡。又今竪門三諦義足。度入横門門門
三諦。故使横門無横不竪。以竪望横無竪
不横。從始至終並有横故。如一無生一切
無生。乃至不出亦復如是。攝此横竪皆入
一心。具如後説。此八既爾諸門例然。是故今
文度入諸門。具如中論初二入六。是故今
文先以諸法悉入無生。餘七展轉更互相
入乃至一切横門亦然是故且明無生度入。
初云若無生門至亦如是者。是將無生門
中陰入界境十雙互發。來入諸門。次若無生
門觀心下。是將無生門中十法成乘初文。及
不思議境。境中十如十界三千。來入諸門。此
中存略但云種種五陰。即是略擧五陰世
間。一性相等即是略擧三世間中十如文。來
入諸門。次若無生門發眞正等。是將無生
門中發菩提心。來入諸門。若無生門安心下
是將安心止觀來入諸門。此前法三列文
並略。唯至破遍文相稍廣者。正約破遍明
度入故。自餘諸文相承來耳。既相承來。無
住無行理亦應具。彼二門中或時無者是闕
略耳。次若無生門識有無等下。是將破遍中
竪三觀中入空文來。但是空中破見文耳。猶
略破思及以諸位四門料簡等。若無生門破
見等下。是將入假中知病。知病中重數。重數
中知見重數文來。餘知病中諸義及識藥
授藥等文並略。若無生門觀智障等下。是
將入中初觀無明文來。前文既以四句推
破。破已乃云。若於一觀得悟。餘句即融。故
知一句得悟。悟即三觀現前。帶前二觀修中
故也。餘三句如文。從自滅下是將入中觀
法性文來。從自待下是將入中觀眞縁文
來。初無生門中明因成假。約無明法性以
爲自他共無因等。今入中道。中道文初攬
前空假與中相即。已具三諦。故今四句一一
句内皆結三諦。相續相待亦復如是。又一一
假中皆初明自生次明三句。在文可見。相
續文中言自滅等者。前觀法性中云。爲當
無明滅法性生等。故此文中以滅爲名。無明
滅生。無明即是自滅。法性生。即是他生。不
滅而生。即是他滅。法性名自。滅不滅生。
即是共。滅離滅不滅。即是無因。法性亦爾。
何者。不滅生是自。不滅望滅滅即成他。今
通無明言之。故皆云滅。相待中云自待等
者。前相待中。云待智説無智待於諸佛。名
爲他待。待我當來名爲自待。共與無因例
此可知。若無生門三觀結成下。是將結破
法遍文來。前於二觀後結竟。至第三觀後。
但指前結之。今度入文。既於第三觀後説
之。第二觀後故略不出。故知結遍正應合
在第三觀末若無生門如上等者。總結若得
下次明二經。初通明入相。次所以者何下正
明二經。先明無行。次明金剛。初無行中云
諦無行者。即是妙境。智是依境起解。菩提
是發心。安心如文破見思等者即是破遍生
死涅槃中間即是通擧始終。行位教等指下
文中通塞道品及以正助。位是次位。通攝安
忍及以離愛。並在位中。過離愛已入初住
位。必有起教故云教也。次金剛者。初且引
經六塵不住。次境智下明十乘也。不住境智
乃至見思無明等者。且擧十乘初三文也。
以破遍文是元度入故也。不住地等者。更
引經中不住之文。入地尚乃云不應住。以
未極故。況復住於初心境智。乃至若未破
遍故不應住。即是無住而住。是則亦名不
應住。故云雖諸法不住以無住法住般若
中。是則三諦復通初後。六即皆得名無住
住。此無住下更判位也。故仁王下釋判也。
通途言之。此之三處皆破無明。是故分得
金剛無住。釋迦下明究竟金剛。若爾下釋
疑常途所釋但云金剛唯在伏道。故云斷
道無金剛耳故以等覺爲金剛位。妙覺唯
斷無金剛也。仁王既云釋迦所入。故今引
之。佛有金剛通至初住極在於佛。無非
金剛不住義也。爲破他解故引佛有從容
釋之。有無無在用在等覺。功歸妙覺。二論
所説亦不出於十乘不住。言度曲者。曲謂
音曲。以無生義度入餘門。如世絃管。絃管
不殊而曲各異。絃管如横。諸曲如竪。初章
根本妙慧旨歸。度曲之功曠大若是。入道爲
理餘三屬事。千從之解少分爲言。次更料
簡者。初問可知。答意者。無生對餘名爲二
義。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門。故云三十二菩
薩。各各説己所入之門。若言下出他解。今
解下出今家正解。初示能通之門。此菩薩下
明自行。又他縁下次明化他。前明諸菩薩
各自説己所入之門。故成自行。此中明三
十二菩薩各各説者。非獨述己亦爲利他。
他縁不同故須各説。是則等者。歎門無量
無不益他。云何等者。結酬前難。復次下更
於門門以明四悉。得四悉益即是其宜。若
無四悉應須度入。歎喜即世界。信善即爲
人。執破即對治。欲悟即第一義。當更下次明
無滅等門有四悉益從喜生下八字即四悉
門也。譬結如文○次明一心者。初明來
意。始從外外終至佛法。皆有邪執及以諸
思。並皆觀破。破立兼申一切經論。故見思破
位大小不同。四門料簡所入各異。出假藥病
及授藥等遍歴一切。入中復有諸位不同。
度入横門門又無量。是故一一皆云一切。
其相既廣。欲修觀者厝心難當。故須結撮
示其正意。名爲一心。此即正明一心無生
門之來意也。從若無生門千重等者。次明
横竪諸門。度入一心。雖種種下結成一心。
但一心下分門解釋。先釋總門。對下貪等
一一相別。故名爲總。利者擧總已了於別。
爲未了者下更別云。於中初略示觀法。
若不得等者。次明度入意。尋文可見。言懸
超者。一心中具無復次第。不同前竪故曰
懸超。出假度入中云複疎到入者。自行雖
破未委分別。故名爲疎。次爲利他更廣分
別。故名爲複。破已復來故名到入。亦名却
入。未前進故。如是等相亦入一心。故云
妙空乃至雙照等。一切雙非意亦如是。言雙
照二諦之假者。以假即中故也。何以故下
釋結。如是等者。次約一心開佛知見。既於
念念止觀現前。約此心念名爲衆生。何者。
總撮前來若横若竪既入一心。凡一念起
不離於我。我即衆生。違念念心而寂而照。
寂故名止照故名觀。一心既爾。諸心例然。
止觀爲因眼智爲果。一一念中無非止觀
眼智故也。何必初住方名開耶。如開三乘
但是開彼執近之謂。謂即衆生亦是點示謂
情寂照。即是三乘佛知見開。今此但是開許
開通之開。未是開發開見之開。故下文云此
觀成等。以判開位。故法華云下引證六根
淨中。但引意根者。由意淨故諸根清淨。故
但引意以攝餘根。三賢十聖等引仁王者。
賢聖居因故有果報。佛無報故。故名爲淨。
今通論之淨穢既殊。有報義別可證究竟。
大經亦云下借小明大證妙覺報。小乘亦以
有現報故。名爲有報。故二十七云。衆生
繋縛名色。名色繋縛衆生等。師子吼難言。
若有名色是繋縛者。諸阿羅漢未離名色。
亦應繋縛。佛言。善男子。解脱二種。一者子
斷。二者果斷。言子斷者諸阿羅漢已斷煩
惱諸結爛壞。未斷果故名果繋縛。不得説
言名色繋縛。雖未斷果必定斷故。煩惱即
是果家之子。陰果即是子家之果。大乘雖不
同彼小乘入無餘時永斷於果。但有現報
無生後報。其義稍同故得相顯也。有報身
故同於子果。不招後報名無果子次引金
光明亦證報身雖同名報報義復別。不同
小乘隔世報故。故重引之。境名法身。智名
報身。境智相應能起化用。名爲應身。准彼
經意應字平呼。智應於境名爲應身。彼經
即以報身爲應。起化用者可去聲呼。即化
身是。故彼經三身品云。化身應身法身。隨諸
衆生現種種身。名爲化身。相應如如如如
智願力故。得現具足相好。名爲應身。斷一
切煩惱具一切法。唯有如如如如智也。如
如法身爲如如智所應依故。次引寶性釋
金光明○次歴餘一心者。以向横竪不二
一心。歴於諸心。一切諸心無非無明。是故
初且總觀無明。總既非宜開總出別。無明
心中具諸心故。問。前文但云觀於識陰。何
故得有欲等心耶。答。一者諸心不出於識。
二者爲對便宜之人。故須兼列。問貪等即
是煩惱所攝何名觀陰。答。雖是煩惱善惡
陰攝。況此但觀欲等心王。若爾。與煩惱境
有何別耶。答。此是煩惱非煩惱境。彼由觀
發昔此過現習生。與下不同故合在此。其
實煩惱非報陰也雖即屬陰攝陰不盡。是
故下文復例餘陰。所言歴者謂巡檢也以
別望總故名爲餘。不出無明故云一心
○次前來下例餘陰入等者。問。應在第七
卷末明十乘竟例餘陰入皆修十乘。何故
於此即例餘耶。答。以義便故。從初至此
單約識心。從此已去乃至離愛。具約五陰
方成法相。故通塞中既檢校諦縁。諦縁必
須具足五陰。道品念處不可獨明一識陰
故。正助秖是助於道品。下三秖是明於觀陰
次位等耳。故須於此例餘陰入。將餘陰入
共爲觀境。問。歴餘一心與四陰何別。答。
有同有異具如向簡。又歴餘一心。以心對
心而論總別。若例餘陰以陰對陰而論
麁細報非報異。法相別故。故須別明。雖復
別明應知同異。陰不出心心不離陰。陰
從能覆。心從能造。造親覆疎並心爲境。次
問答料簡。問如文。答中先答入空因縁。於
中先總答。何者下別列。夫生死下釋也。初文
釋爲自脱。自既有下釋爲脱他。賢聖以下
釋爲慧命。諸神通下釋爲無漏。又法位下
釋爲法位。然須思擇例同出假因縁相者。
自脱同大悲。脱他同本誓。慧命同利智。無
漏同方便。法位同精進。一一細會令義相
當。假在空後故云例後。欲以前後一例五
縁故亦五耳。夫空觀下次答入假無四門。
意。空通大小等者。小藏大衍偏三圓一。此等
皆破見思入空。能破之觀依門不同。故列
十六門使析體不濫。如體空中諸空復別。
見思斷處三乘共有。別教入空雖獨在菩薩。
智斷復同。標心永異。今文明竪相似別教。
文意復殊。故今文云所爲處別。故對別簡
使與別異。以立次第本顯不次。故云料
簡閑也。恐人迷故寄四教簡。文意本在唯
一圓融。智障者下寄此文後以引達磨欝多
羅釋智障義。達磨欝多羅此云法尚。佛滅
度後八百年出。是阿羅漢於婆沙中取三百
偈以爲一部。名雜阿毘曇。此論主凡有釋
義文多委悉。大師引用全無破斥。亦如玄
文釋十二部經。雖不正用具存彼意。今文
初從煩惱至云何説智爲障。即徴起也。智
有二種云。答也。既述彼義且順彼宗。勿
將今文以雜彼意。初徴可解。答中言證智
者。是佛菩薩智。言識智者是二乘智。二乘
之智雖得智名未順實相。義當於識。能
破煩惱義當於智。言體違等者釋識智。識
順於想性是分別。此智違體故曰體違。此
智順想故曰想順。順二乘智違於佛智。與
佛菩薩智而作障故。故云智障。又佛於二
障等者。佛煩惱障先已除竟。無明復盡名離
二障。故引涅槃證二解脱。心謂無漏智謂
證智。智不被障名智解脱。次引地持釋涅
槃意。地持名慧涅槃名智。名異義同。次若
以下轉釋地持慧解脱也。地持中云。於一
切所知知無障礙。名爲智淨。故釋云。以無
明故於知有礙。若破無明知無障礙。即
是無明障於證智。名爲智障。破無明故得
智無障。次引入大乘。以證無明是智障義。
然無明名同是故須簡。出世無明方名智障。
二障倶是煩惱下。更轉難也。無明與愛倶是
煩惱。何故獨以無明煩惱。而爲智障。從無
明下釋也。愛是煩惱煩惱異智。無明雖亦名
爲煩惱。煩惱即智。是故無明不同於愛。所
以分於二障不同。次引例釋智障。分段是
生死生死非無爲。若無爲生死生死即無爲。
無明亦如是。即體得名智。是故説無明
得名爲智障。愛即四住下釋煩惱非即智
之惑。故有智慧時則無煩惱。有煩惱時則
無智慧。是故文云。解惑不倶。煩惱即障名
煩惱障。言無爲生死者。攝大乘立七種生
死中。有方便生死即無爲生死。有因縁生
死即法界生死。此二生死在變易土。故彼生
死即是無爲。故借例今即智之惑。復次愛能
令諸有相續去。更重釋出愛與無明。其體
不同。愛從果起能續後果。故云能令諸有
相續。此明愛之功能。能令心煩下釋愛功能
秖是煩惱。雖無明覆蔽下。出無明功能以
望煩惱。招生彊者不過於愛。故從彊受
名。是故愛但名爲煩惱。不名智障。無明不
了下。正釋無明功能是智障義。無明與愛倶
違解脱。而無明與愛枝本不同。無明爲本
正違解脱。違即是障。次愛性下明愛是枝。
本既已受智障之名。是故愛但名爲煩惱。次
無明性迷下。重釋無明親能障智。體性復
迷。迷即是障。親障智故。是故名爲障智義
顯。次無明有二種下。重簡無明名同體異。以
辨二障體相不同。先問云。雖有迷事迷理
之殊。二既同得名爲無明。云何無明得名
智障。次引地持答。若通論者。所障既其倶
名智。故使能障倶名障。今別論者。所障智
體既不同。故令能障無明別。是故二乘人無
我智。而爲所障。即以煩惱而爲能障。諸佛
菩薩法無我智。而爲所障。人無我智而爲能
障。以二乘之所障。爲佛菩薩之能障。於二
乘人得名爲智。於佛菩薩但名爲障。此亦
即智是障名爲智障。若爾下判向地持。人
法無我倶是所迷。人法無我二倶名理。二無
我智倶名淨智。煩惱及智倶是理智家障。從
又智所知去。即是事智被障爲智障。次若
爾下徴向所解。迷事迷理倶名智障。何者爲
定。從照事照理去。會向二解並有道理。
以古人釋有二不同。或以諸法被障。名爲
智障。或以無明障於佛智。名爲智障。論主
倶許故云雖二二無二也。何者。秖是一智能
照事理。事理雖殊智體無別。又心智爲障
下又出異解。有人云。心智爲障者。心是分
別。分別爲事。事礙如實。此釋即取以迷理
者。名爲智障。以滅想滅心去。擧小乘法對
釋於大。如小乘人入滅盡定滅想滅心。亦
名滅智。此是斷滅。今滅智障心不可滅。即
捨分別入無分別。故知分別實不可捨。又
非條然下重釋智障與中道智。非條然別。
智障是無明無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斷
也。次是以下引經爲證。福尚一毫無不趣
極。當知分別智體無捨。爲助道故先破煩
惱。煩惱若破。此破惑智。體是證智。是故無
失。人作一向下次破執見。見者自謂有斷
不斷之別。論其智體體本無殊。如上衆釋
意顯無明雖云智障。障體即智。又前來諸解
亦不出前釋中觀初明智障義。開爲三釋。
初云説智爲障。即是智爲能障。智障兩字倶
屬能也。次云從所障故。名爲智障者。即
是證智被障。名爲智障。智障兩字倶屬所
障。次云又智所知礙。名爲智障者。即障字
爲能智字爲所。次問答者重釋妨也。初問
意者。瓔珞經中列位始終。唯云初地三觀現
前前雙流文。何故得有三處雙流。答意者。
借義相成於理無失。借別八地成通教下。
借別初住成圓教高。不可專執瓔珞別位
定在初地。明位委悉不過瓔珞。是故借
之以成高下。此一問答拾遺故來。文亦非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釋通塞中先列異名。次明來意有法
譬合。就初法中先正明來意。亦是結前生
後。前破法遍者結前也。應入等者生後也。
倶用三名以爲生後。故云應入不入。當尋
得失必滯是非。得失秖是有著無著。若同外
道名著名失。當用此門檢校除失。若無
失者但依前門破塞存通。是故今門意在
檢校。恐於通中翻起於塞。次不得下誡勸
也。若一向作解唯用破遍。恐於通起塞於
塞無通。所以立此通塞一門。檢彼破遍
令塞得通。使彼破門於通無塞。次何者下
正明來意。於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
塞四句遍破。故知前破遍中但用能破破
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能所心生塞著。於
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須破。故
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四句三假破
能著心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
云能破如所破也。雖不愛著能破之觀。而
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若不愛著觀空智慧。
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遍破惑。是
故須以二句分別。則使此文與前永異。一
者通途通塞則以所破爲塞能破爲通。二
者別相通塞則以於能起著爲塞破塞無
著爲通。故下文云。法相淺深任有通塞。況
復於中起苦集等。上句即是通途通塞。下句
即以別相況之。然今此中總有四義。一横
通塞。二竪通塞。三横別通塞。四一心通塞。文
四義二。前三爲成一心故也。一一皆須四
句檢校若於四通而起塞著。皆須破塞以
存於通。如是展轉以破爲期。故下文云。於
一一能一一所。一一心皆悉檢校。爲是義
故立通塞門。所以復須四句分別。一者塞中
得通。二者通中有塞。三者塞自是塞。四者
通自是通。初之二句即是今文別相通塞。後
之二句若塞已破即屬破遍。若塞未破度入
今文成前二句。又第一句兼於兩句。謂通
相別相兩意故也。次擧譬中先譬。除膜養珠
但成分喩。若破賊護將便成遍喩。何者。除
膜養珠不可珠復爲膜。即濫第三第四兩
句。是故更喩破賊護將。將若爲賊此賊亦
破。賊若爲將此將亦護。如是展轉將皆爲
賊。節節破之。即是此文之正意也。所言膜
者皮間薄膜。此膜覆眼名爲眼膜。若爾下
合譬。若能如是方能導人至於寶所。於中
先正合譬。次通五百由旬義也。亦通塞之正
意也。破塞存通至寶所故。是故路經五百
由旬。經云導師善知通塞。故用法華將導
譬也。是故須破古今諸釋。方了今文一心
通塞。於中總有六師不同。破初家云二乘
之道非七八地者。問。二乘正當七地八地
云何言非。答。此中用釋論意以破彼計。彼
釋既云六地見思盡以爲三百。七地八地以
爲四百。是故今文以論破之。論以二乘而
對四百。汝以六地對見思盡。正當二乘
不爲四百。却以七八二地而爲四百。故汝
所釋與彼大論通教義違。此師用通義而
不識通意。是故還引大論破之。大論通意
至後更釋。後之二家皆約煩惱爲五百者。
而前家不數塵沙後家不數於見。是故並
失。後辨失中略不更破也。此之名義下通
今經也。先正通經。經具三義故知諸師不
與經會。諸師下次辨失也。先總次別。初言
總者用別如太方。用通如太圓。二乘擅行
如太動。界内立城如太靜。又約煩惱而不
數見及塵沙。約生死而不數有後無後
爲太靜。故知諸師各隨一見。或得通而失
二。或用別而違圓。或至三百而不立化
城。或有擅行於四百五百。或約煩惱而攝
或不盡或約生死而取捨不周。欲判圓
經恐未可也。如持一孔等者。不可以一師
偏解。能釋兼三之文。初家下別判。但判四
師不判第五第六師者。略無易見。判初
家云四百立城者。若約通義七八二地正
屬二乘彼師七八對於四百。故成四百以
立化城。攝家割二死於荒外者攝大乘師。
立七種生死。一分段謂三界果報。二流來
謂迷眞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方便
謂入滅二乘。五因縁謂初地已上。六有後
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汝既自立七
種生死釋五百義。何故捨二但用方便及
以因縁足於三界爲五百耶。如汝所釋寶
渚之外更有有後及以無後。捨而不用故名
爲割。荒爲八荒八極之内亦云四海之外。
亦曰九州之外。亦云荒服之外。故曰荒外。
如第一卷所引。爾雅云。九夷等四此次荒之
國也。觚竹等四此極遠荒之國也。今以地極
名爲遠荒。即以所極譬於寶渚。寶渚之外
不應有地。攝師猶有二種生死闕而不論。
是故破之。次判地家界内立城者。既將住
位以對二百。住位復是見思斷位。二百對
界秖是色界。故知即是界内立城故不可
也。次家即以二乘足爲五百。經過三百以
立化城二乘至此即應入城。何故將對四
百五百。故知擅行四百五百唯至法華開權
顯實。方可出城進四五百。若開權已成大
菩薩。那得復云猶是二乘。而云二乘足爲
五百。言徑廷者。二乘本是被覆之權。輒自
開權故云徑廷。至法華會佛爲發權。不名
擅行亦非徑廷。廷者他定
越次之義。又開
權竟二乘同八。亦非二乘各對一百。是故
不用。城者盛也。盛於所住即行人也。人師
過如此下釋疑。先徴起。次正釋。恐人見論
疑破初家。論以二乘而爲四百。何故不
許四百立城。於中先序論文。言論有二
文者。大論六十八云。譬如欲過一百二百
三百四百由旬曠野嶮道。言嶮道者即世間
也。一百欲界二百色界。三百無色四百二乘。
復次四百欲界三百色界。二百無色一百二
乘。菩薩摩訶薩當知不久得菩提記。當知
不畏墮於二地。是過四百近菩提城。論文
無五百之言者。既云通意過於四百曠野
近菩提城。城即五百。今通之下即是今家判
於論文但屬通義。是故但以二乘對於四
百。菩薩至此與二乘齊。仍約鈍根未見中
者。是故不明五百由旬。故指三乘共得解
脱。名爲涅槃。復以二乘爲一百者。如前
引論。尋文可知。今明下今家正解。正顯今
家依法華明通塞義也。經文既云過於五
百。今家準經以爲三釋。若約生死及以煩
惱。不應云過。若約觀智即得云過。過前
生死煩惱二五。即至涅槃一切種。智故云空
觀智知三百等。知即是過。初約生死者。五
百皆是生死故也。是故不以寂光對於五
百。次約煩惱者。見通三界故合爲一。下分
繋欲故合爲一。倶舍云。由二不超欲由三
復還下。二謂貪瞋上通名類。故合爲一。下
分有五。謂身見戒取疑貪瞋。言上分者上
分有五。謂掉慢無明色染。以此三釋即是
一念能所無著。方名善知。又諸師下結非
顯正。斥諸師釋唯依權教判位太高。於
權位中又釋不了。故下正以横竪判權及横
別等。方曉權人所行之法。若横若竪倶破
五百但非一念。故判屬權。遼亦遠也。遠而
又逈。故名爲遼。二邊之外別立五百故名
遼遠。此即通結諸師判位大高。初師以十地
爲五百。攝師在初地地師在十地。如此判
者凡下絶分。化城非冀寶所望崖。凡既望
崖爲誰説教。若其此教唯爲聖人。經不應
云爲令衆生。又若定在十地等者。二乘被
會尚亦未至。何況凡夫。今明圓門實相寶
所凡聖通具六即甄分。舊依權門判位太
遠。今依實教是故不用。今論下正以由旬
釋通塞意。先縱横。次一心。初有三義謂一
横二竪三者横別。初横。如文。次竪文中先正
明竪。次横織竪。竪三如經横三如緯。織之
令成三諦文章。若三諦中有苦集等三諦
不成故也。如入空時具諦縁度檢校心法
及以能所。令無苦集無明六蔽。假中檢校亦
復如是。初入空中析體不同。初明析空中
先言三塞者。初是苦集。既不識下是十二
縁。次不滅下是六蔽。於六蔽中但擧一慳。
餘五並略。次引大經以證六蔽。蔽即是塞。
第十一云。如婆羅門幼稚童子爲饑所逼。
見人糞中有菴羅果即便取之。有智之人
即訶責之。汝淨行種。云何取此穢果而食。
童子聞已赧然有愧。即答之言。我實不食
淨洗棄之。智者訶言汝大愚癡。若擬棄者
本不應取。章安解云。婆羅門者即譬初修
般若淨道。幼稚以譬解行淺弱。三途苦逼譬
之如饑無常之中有人天果。如彼穢糞有
菴羅果。深行訶淺故曰智訶。童子去淺行懷
愧。非貪天樂。爲欲於中修道棄捨。故云
洗棄。智者語言去。菩薩勸令一切倶捨。不
須受已復觀而捨。故知經意正譬三藏菩
薩。觀生受生名洗已棄。故知三祇百劫之
内。有漏心中修事六度。度與惑倶義同於
蔽。若於下次明二通。即諦縁度。諦縁度相
尋文可見。當用下次明檢校言一一者。不
問能所及以心法。有塞咸破如前破賊。故
知通塞咸須檢校。三諦之中言心等者。心
謂體析見思之心。法謂假觀知病等三。及
中觀中無明等三。此等皆有能所故也。又心
謂能縁之心。法謂所縁之法。若觀若境倶
有心法咸須檢校。下去例然。復次下次明
體空。文亦先明通塞之相。如羅漢下以聖況
凡。聖尚名陰凡何得無。若計下次示苦集。
結業即集生死即苦。若不識下次明十二因
縁。若愛下次明六蔽。亦但擧一慳餘五並
略。用即空慧下檢校入空。從於病法等下次
明檢校入假。並可見。問。前入空中云一一
心。今入假中云一一法者何耶。答。三觀所
觀無非心法。初破見思作心名便。入假
習法作法名便。以己他心所習成法。入中
之時並是法界。從法又便。文略可見。次檢
校中道正觀者還檢竪破中觀三番。此中存
略。但云觀於無明法性眞縁三假。以示通
塞。一一下示檢校相。若作如此下至塞乃得
通者。明權位太高。通教六地別教初地如
是兩教經於劫數。乃到實相寶所之位。此
位乃是竪三諦相。次引大經以證權位經
於劫數。大經前後總有四文。大同小異。第十
云。經爾所劫當得菩提。第十九云至菩
提。第二十云得菩提。第二十一云住菩
提。住者秖是住於初住菩提住處。當謂經
劫方得菩提。至之與得名異義同。至謂從
於方便中來。得謂得於發心處所。言須陀
洹等者。從本爲名。經七生已任運入般。
生彼復經八萬劫竟方發大心。一來六萬
不還四萬。無學二萬支佛一萬 比説可知
從根利鈍故使出界經劫長短。發心已後
修中道觀。斷無明惑得見佛性。乃可名爲
過於五百。此語三藏入滅二乘。通教多分
即生能發。如此論者無益初心。然向五人
皆云發心若到若得。是故不與唯識義同。
長時乃發教尚是權。況計永滅寧非方便。
若執權論破佛實經招過既深。良恐未可。
此之竪相雖本爲成非竪非横。與彼權教
次位同故。故須斥破下横亦爾。次明横別
者。先法次喩。初明法中先寄三人以明觀
相。一一文中皆先出觀相。次明檢校。此三
觀者依大品文。經云。有菩薩摩訶薩。初發
心時行六波羅蜜。上菩薩位得阿鞞跋致。
有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便成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轉法輪。與無量衆生化益厚已
入於涅槃。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時與
薩婆若相應。與無量百千萬億。從一佛國
至一佛國淨佛世界。今文所引開彼第三
爲第一第二。以第二爲第三。又經列前深
後淺。今列從淺至深。依隨義便於理無
失。第一文云六波羅蜜即是擧行。第二文
云便成菩提。即是擧位。行位雖殊同顯一
意。是故今文略於第一。第三文中初云薩婆
若。又云淨佛土。雖同一文既具二義。是故
開爲第一第二。餘文所引並擬三教初發
心也。通雖有假意多在空。別雖有中文多
在假。圓雖三觀從初觀中。是故今引以對
三觀。同初發心故名爲横。分屬三人故名
爲別。如此下斥權異實。圓中雖云從初
心修。彼般若部帶二教權。猶未開顯。是故
斥云三法各別。大論下次引論文三喩。亦
證横別。於中先喩次合。故大論四十三云
是三菩薩未發心前。聞佛説大發菩提
心。譬如道行或乘羊去或乘馬去。或乘通
去。是故到彼有遲有疾。初者鈍根次者漸
行後者即到。又云。初者罪多福少。次者福多
罪少。後者無罪唯淨。今此文中以歩替羊
者以羊遲故不異於歩。故知今文用法華
意。故得破彼權部縱横。論五十六又云。如
三人行。一人避走。一人錢求。一人隨王。破
意亦爾。横別義意如向所釋。次明一心者。
初斥横竪。次正明一心功能破權。初斥横
竪中。先重列出通相通塞。是即空假兩觀能
破見思塵沙。於當位中雖得爲通望於
中觀仍具無明。故名爲塞。若後中觀勝下
二觀。雖得名通隔於空假。故名爲塞。横中
通塞尋文可知。法相下況出今文横竪別相
通中之塞。横竪法相已有通塞。況復於通起
著成塞。當知横竪通別並塞。故云皆塞無
復有通。欲出通相一心爲通。故先辨於横
竪之塞。若一心下正明一心。即是檢校一心
破遍。前破遍中既已結成出其元意。秖應
立於一心檢校。於義即足。又爲成就前横
竪門。故更節節以論檢校。復引法華善知通
塞顯今檢校須破諸師。論其正意秖在一
念。故前之三種爲顯一心擧破遍等。例之
可見。又前三種望於破遍但成於竪。至下
度入方始以竪而入於横。如諦縁度横織
竪成竪横別之横三倶初發。雖名爲横。三
觀望之終名爲竪。今破權功能正顯一心。
初破横竪中破竪者。竪通漸入雖屬一人。
前後次第三時各異。以各異故。故非一三。
今一心具三破次第之三。故云一心三觀
破竪通塞。三觀一心能破横者彼横三觀離
屬三人並在初心。故三不合一。今以三
秖是一破彼分張之三。故云三觀一心破
横通塞。應知一心三觀與三觀一心。言互理
同。爲破横竪翻對而説。如此横竪一一諦
中。具諦縁度若通若塞。横竪若破。諦縁度中
通塞隨破故不煩破諦等通塞。故向文云。
況復於中起苦集無明蔽等。況出此塞以
圓破之。有人云破諦縁度横名爲破横。深
不見文旨。故前文中先明竪竟。次横織之。
一一皆具諦縁度三。況復於通復起苦集無
明等塞。故知破竪苦等自破。不須更指苦
等爲横。空即三觀等者。次圓三觀。觀觀具
三以破横別。一一所破各別不同。故云空
即三觀乃至中即三觀。有人云。破神通者。
破第一卷圓頓止觀通者騰空。騰空被破知
前非頓。如此説者殊乖文義。論文神通近
在目前。何須遠求序中之説。又若破彼頓
更何所傳。師資不成付法安在。祖乎龍樹
其言徒施。又彼頓譬文在序中。説止觀時
未有此序。豈得將己正説預破弟子序
耶。又序中所述師資所傳。若破所傳便成
自壞。良以下正歎功能。能破横竪及横別
者。良由一心圓妙故也。衆魔等者。衆魔者
即天魔也。群道者即外道也。又群道者偏小
通名。故以一心皆能對破。終不等者若歩
渉乘馬避嶮從夷。若神通騰空從虚避下。
是故初修二觀先破二惑。次修中觀更破
無明。今三觀一心初後無礙。不同三譬。故
云終不等也是故去下陵高斥前騰空。空
假如下中道如高。避山從谷斥前歩馬。終
不兩字冠下兩句。若於下明一心中用通
塞意。一心不當横竪通塞。於此一心復起
塞著。而生苦集無明蔽等。此苦集等即是見
思。見思既生即空尚失。豈復更有去邊求
中。故云非但失於中道神通。亦失空假歩
馬。此是一心別相之塞。尚須檢校令塞得
通。若於下令檢校此一心通塞。是爲下正
判也。如此釋者。一切衆生理性五百。乃至諸
佛究竟五百。不同舊義令凡望崖。次問答
料簡。初一問答料簡異名。問文可見。次答
文者先通次別。既云一意故名爲通。亦有
差別故名爲別。別中分爲三意不同。言約
解者。解圓無著是名爲通。解偏起著是名
爲塞。言約行者。解爲行本行從解生。由
解偏圓令行得失。言約字者。字即教也。有
名有實名爲知字。有名無旨名爲非字。
如蟲蝕木偶得伊名。是蟲不知是字非字。
況知是字有旨無旨。次引金光明者。總證
三名。即散脂品文也。次一問答料簡通塞。問
中四者。約此卷初立横竪義。而爲此問。更
列前文令此可解。四諦因縁六度名爲横
通。苦集無明六蔽名爲横塞。先空次假後中
名爲竪通。見思塵沙無明名爲竪塞。横竪
通塞更互相對。以爲四問。問出圓意以顯
文旨。然此問意雖以三惑三智爲竪。別指
無明以爲竪塞。最細極故。別指中道以爲
竪通。最高遠故。若横織竪及以檢校諦縁
度三。雖至中道若不織竪。但在即空。故
下答文指於界内苦集等三。別爲横塞。即空
眞諦別爲横通。問則通途泛問。答則分於
兩途。先立兩途。次釋兩意。初然者下先釋
一往。然謂然可。如向所問横竪皆悉更互
通塞。此即圓頓不次第意又前既具明次與
不次。問中一往似問不次。而實通問次與
不次。是故答中分爲兩意。以所治惑有即
有離。故使能治亦有即離。若次第修通塞
倶別。如後二往。若不次第一體無殊。如
前一往。言一往者。無明無別體全指於見
思。見思障諦縁無明亦能障。諦縁既被障
亦作横中塞。此但據初心三惑全未破。故
眞諦諦縁亦被無明障。中智治一切者。圓人
修中智非獨破無明。亦治眞諦障界内之
苦集。是故名竪通亦通於横塞。亦據初觀
中得作如此説。文中若準前問文。仍闕餘
二句。是故應更云横通通竪塞。所謂諦縁
度非但治見思。亦破於無明。一空一切空
故三惑倶破。横塞障竪通所謂苦集等。非
但障眞諦亦障於中道。一苦一切苦故障
於三諦。所言二往者。見思中苦集及無明六
蔽。唯障於眞諦不能障中道。眞諦諦縁
度但能破見思不能破無明。無明自障中
故不關眞諦。中智破無明亦不關見思。是
故今文云竪義對當別○次明道品調適
者。先通列釋四道品相。文四義四意在調
停。此四通論倶通大小。別而言之第三唯小
餘三在大。言當分者互不相假。既云當
依念處得道念處既而當知餘品並爲所
依皆能得道。故云當分。又云下引證。亦
將念處以例餘品。故云亦然。此從別義故
引念處是道場及以衍等。若從通義。教教七
科無非當分。言相攝者。大小乘教凡論道
品隨其科品。皆互相收。次引論證。文意可
知。言約位者。如大師自有四念處文。四教
各以念處爲位判在外凡。故諸教位並對
道品。此文從小且對小位。若從通論。諸教
皆得以内凡爲燸頂等。言相生者。如文
云念處生正勤乃至生八正。由此相生。故
下七科次第調停。亦名相生。調停乃是諸品
調試。何者相應可入法性。故此七科初心
可修。雖有四文亦但二義。前三爲成第
四故。次所以下次明來意。於中初文略明
來意。於上破遍及以通塞。若不悟者由無
調停。眞法下釋向道品所證之法。初住已上
分得無漏。自爾已前皆名有漏。是故初心
調停道品。能爲初住無漏作因。如釀酒下
擧譬也。此方即以麥麹爲酵。西方或用草
華等酵。眞法在迷猶如水米。道品調停猶如
酵燸。調停得所變有漏米。成無漏酒。調停
失度理味不成。次引大論證須道品。能
爲無漏作近因故。如大論云。不淨開身念
處。身念開四念處。四念開道品。道品開三
脱。三脱開涅槃。涅槃是無漏。是故有漏能
爲無漏而作因縁。論文雖以不淨爲首。
語且約小正在衍門。隨教不同理觀各別。
皆是有漏爲無漏因。及道品後次明三脱。
次問答料簡中初料簡大小。問答具在大論
二十一中。今文答中先用論意。次引淨名大
經大集。助論答意。淨名由之成佛。得道之
處及摩訶衍。大經見性及譬醍醐。大集是
名菩薩寶炬。寶具諸法炬能破暗。攝一切
法名陀羅尼。故總結云皆不云小。若大經
下既折不許專在於小。次復縱云通於大
小。故云無量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亦是
釋疑。恐人疑云。更有無量助菩提法。方得
名爲大涅槃因。故知道品非大乘因。故即釋
云。道品之外無別道品。雖云無量不出道
品。是故道品是大乘因故復更引大經四諦
而爲例釋。四諦之外無別四諦。三十七品既
是道諦。故道品外無別道品。故四含中所明
四諦云爲聲聞。如殃掘中及諸大乘所明
四諦。並爲菩薩故知通也。故殃掘云。云何
名爲四。所謂四諦法。此是聲聞宗。斯非摩
訶衍。大乘無量諦。言如爪土者。大經三十
一迦葉品中。佛取少土置於爪上。告迦葉
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
爪上土者不比十方。今借此文校量四諦。
三藏四諦如爪上土。所未説者如十方土。
即餘三教四諦法也。若未説者如十方土。
應有五諦。佛言。無第五諦。但言四諦有
無量相。非諸聲聞縁覺所知。且指別教四
諦以爲無量。故殃掘云。大乘無量諦。言十
六門者。雖借別教始終十六。意實通於四
教十六。又有漏下約五味判。由向申難一
十六門倶有道品。故云無量。而不無淺深。
故以五味判其優劣。初言有漏者既屬界
攝隨其多少並有漏攝。今之所用意在醍
醐。二十二等者。大論十九云。欲界二十二除
七覺八正。未到三十六除喜覺。初禪三十
七。二禪三十六除正行。正行即是正思惟三
禪四禪及以中間。並三十五除正行及喜。三
無色三十二除喜覺正行正語業命。有頂二
十二除覺道。若婆沙中不辨欲界。於無色
中但三十二。不辨下三與非想異。大論云
正行。婆沙云正覺。餘文並同大論。婆沙。又
復分別幾法現前。問曰。諸地之中各有幾
法現前。答。未到三十六。三十三法一時現
前。初禪三十七。三十四法一時現前。中間三
十五。三十二法一時現前。三四三十五。二禪
三十六。無色三十二。並除三念以縁異故。
三念者謂身等不倶。故無量之文須兼五
味。次或言下料簡正助。釋大經疑。前引大
經乃云無量阿僧祇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
及五味中有正有助。今文何故復以爲正。
故引兩文或正或助隨其深淺。皆以前前
助於後後。教文意兼故皆云似。故今文意
須有正助。此文即正。助道即助。是故引教
兩文倶存。前五味中具引諸經。故並有正
助。文若言下料簡有漏無漏者。由前五味
中。云有漏道品欲界二十二等。初文徴難。
準婆沙文。七覺既是修道之位。何得總判
道品有漏。故引法華證成無漏。云何下又
難。婆沙七覺既是修道之位當知八正在七
覺前。即是見道依此問之。何故八正在七
覺前。此應下答也。由前二文相違不定。故
須開爲三句解釋。先列三句。如大論下解
釋。先略釋有漏。云何下釋三十七品是有漏
相。皆是下釋三十七品皆是無漏。從來下重
更印許前引大論之文。而婆沙去釋第三
義。何以故下釋婆沙文。若八正在七覺後。
八正已前雖是有漏。若至八正入無漏故。
故此道品亦漏無漏。若言八正在七覺前是
無漏者。如常所説。經論皆爾。故云可解。即
屬第二意。又婆沙五十三云。四念處有二
種。謂有漏無漏。乃至八正亦復如是。是則
始終倶屬第三。又雜含第六云。七覺八正一
一皆有漏及無漏。是則婆沙及以雜含。具有
三義。倶屬第三。今文但列初義證成。引婆
沙證成二意者。亦漏無漏及以無漏。及亦漏
無漏是對位者。重以對位釋前八正在七
覺前。世第一前是亦有漏。見道已去是亦無
漏。是則八正在七覺前。具於二義。謂第二
第三。諸道諦下次正釋於無作道品。今文正
意也故且置餘三。初明來意亦是去取。此
之七科文七義七。意在隨益順機不同。此
但通論文義及意。於七科中各論文義。具
如下列。於七科中先明念處有總有別。
下之六科別別而用。今初釋念處。文四義四
同顯一境。境一品四隨何相應。於中初正
釋。次結前生後。初正釋者。且引三經而以
後後釋於前前。初引大品釋於念處。使
成三諦。次引華嚴以釋大品。明四念處
具一切法。即念處境也。如大地一具種種
芽。次引法華結華嚴意。云何種種謂相性
等。正用十如以爲觀境。故最後結凡言一
切。不出百界千如故也。又下釋中皆先約
一界次以九例。一中皆云一切等者。以一
界中復十復百三千故也。常途云下次斥舊
解。第一經中。一切諸法相性體等。秖是第
三經一相一種。及第三一地實事。種相體
性秖是一種。故此一種云是佛性。次卉木下
即是正解。卉是草之總名。木是樹之通稱。衆
草成叢衆木成林。卉木秖是三草二木。三草
二木譬七方便。此七方便本是一實。今一念
去正釋念處。先更牒前不思議境。爲念處
境。既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相妨。前總立
陰名觀既不悟。故離爲四而調停之。法性
因縁去示念處觀。委悉具如四卷別行圓念
處説。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千世間攝
成三諦方得名爲無作念處。故知前來境等
五法。並依於陰。乃至覺道亦復如是。今一
一念處皆先趣擧一界爲境。次以餘九例
之可知説之則四法先後。觀之則不出一
念。於一念中有總有別。又爲約法相令
具足故。及示識心以爲境首。故先於破法
遍後例於餘陰。以爲通塞道品之本。若欲
顯於不可思議還須約於一念心辨。則具
觀於陰入界等。一切皆然。如是下總結念
處。義意兼廣破倒顯理。下釋兼廣文自有
四。一一念處皆悉先明空假破倒。次以中
道結成祕藏自他倶滿義兼大小。言倶破
者。既以中道顯祕密藏。故四念處咸皆破
倒。何者。以即空故即破常倒義兼於小。
以即假故破無常倒義兼於大。中道爲正
故曰義兼。以即中故雙照大小雙非大小。
即是雙照雙破八倒。三諦相即兼無前後
破無次第。即破即立即照即遮。言枯榮等
者。大經云。東方雙者喩常無常。南方雙者
喩樂無樂。西方雙者喩我無我。北方雙者
喩淨不淨。四方各雙故名雙樹。方面皆悉一
枯一榮。榮喩於常等。枯喩無常等。如來於
中北首而臥入般涅槃。表非枯榮榮即表
假枯即表空。即是於其空假中間而入祕
藏。後分云。東方一雙在於佛後。西方一雙
在於佛前。南方一雙在於佛足。北方一雙
在於佛首。入涅槃已東西二雙合爲一樹。
南北二雙亦合爲一。二合皆悉垂覆如來。其
樹慘然皆悉變白。常無常等二即不二。常樂
我淨遍覆法界。故二二合垂覆如來。即是
如來契於祕藏。亦是念處無非寂滅。白者
即是衆色之本。常等稱本故名爲變。言北
首者。増一阿含云。表於佛法久住北天。長
含第四云。佛告阿難。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則使佛法久住北天。機見不同不須和會。
小乘經文尚表佛法久住不滅。況涅槃終極
不表祕密藏耶。然一代教門凡諸所表文
義顯著莫過雙樹。以四念處能爲大小觀
行初門。是故爾也。慇懃遺囑意在於斯。治
倒已下釋念處名。一切下結成三諦。三諦秖
是祕密之藏。即是釋成釋名義。祗一等者。
總結成行相。勸行者觀之。能如是觀即
義。同如來於雙樹中而入祕藏。是故念處
是得道之場。場是所依。所依即理。治於四處
無明之糠。顯於四徳實相之米。依此境故
從因至果。境爲乘體智爲白牛。空假破倒
名莊嚴具。發心起觀名爲乘始。故云若能
深觀。究竟至果名爲乘終。故云入般涅槃。
法界非四而不離四。以無所住住此四
法。非始而始非終而終。諸法具足故不餘
修。但爲未入故進後品。自行化他始終具
足。念處既爾餘品亦然。名異義同。用爲調試。
隨所宜樂得入不同。次若不下結前生後。
次明正勤。秖是於前念處精勤除惡生善。
故此四文義唯善惡。意在四品次第竪進。文
從語便。先除二惡次生二善。據行必以已
生善惡居先。未生善惡居次。並先滅惡次
明生善。雖云已生未生善惡。文似次第意
實圓融。故云前四勤而觀之。但麁惑浮疎
細惑沈隱。故分已生未生之相。先以三觀
勤觀已生令速不生又更勤令未生不生。
是以麁惑任運先除。且得名爲已生不生。
入六根淨進修三觀。復伏細惑名爲除斷。
麁惑先去眞諦先成。即名眞諦爲已生善
未得無生名未生善。次明如意足者此之
四法文四義四。意在隨入隨何相應。此四
屬定。六神通中身如意足藉茲而顯。又通
因定生。亦可六通因茲並發。當是不勤等
者。此四正勤是有定之慧。慧觀不勤。念處
不成反招散動。故釋欲中云如風中燈。今
修如意如加密室。於此四法一一調試。定
慧若等。方可名爲有慧之定。三智圓發三
惑圓除。是故此四通名斷行。四法皆是斷惑
之行。名爲斷行。言成就者從果立名。故四
正勤四法同觀。二二異時位相別故。今如意
足四法各用。初云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
法言彼法者。謂念處境。言莊嚴者。修希
向心令法端美。凡所修立一切諸法。若無
樂欲事必疎遺。言精進者。唯專觀理使無
間雜。無雜故精無間故進。凡所修立一切
諸法。若無精進事必不成言一心者。專注
彼境一心正住。若無一心觀法斷絶。言思
惟者思惟彼理。由思惟故心不馳散當知
四法是入定方便。次明五根者。此之五法文
五義五意亦隨入修前諸品。縱善萌微發根
猶未生。根未生故萌善易壞。今修五法使
善根生。故此五法皆名爲根。釋此五法一
一具二。一釋根當體。二攝後歸前。又此二
義前後不定。初釋信中先釋當體。謂信三
諦。次從但念處修下攝後歸前。謂此信根
必依念處。若無信境根何能生。問。前修念
處既不得入。何須更依念處境耶答秖
爲念處未能得入。更於此境修令根生。
是故五根咸依念處正勤如意所依亦然。次
釋進中先攝進入信。故云信攝諸法。次信
諸法故下釋進當體。次釋念中先釋當體。
依念持無使邪妄偏小得入。從又此法
者下攝念入進。念進不遺。故云不忘。次
釋定者。先釋當體。一心恬寂故名爲定。從
而行精進下先攝定入進。從又此法下正
攝定入念。有念故不忘有進故不動。次
釋慧者。先攝慧入定。從内性下釋慧當
體。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是故名爲内性自
照。結前生後中言遮諸煩惱者。即以中慧
破於三惑。次五力者。文義及意。準根可知。
問。名同爲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
未破。復更修習令根増長。是故此五復受
力名。根成惡破。故名爲力。故大論二十一
云。天魔外道不能沮壞。是故此五復名爲
力。若自若他皆得力名。信力信諦不爲偏
小諸疑所動。進力觀諦必無間雜。本求極
果未證不休。念力持諦破邊邪想。不令
三惑之所破壞。定力若成。能於諸禪互無
妨礙。不同單修根本之相。言破散者。能
破欲界一切諸散。或復雖用欲界語法而
不礙於初禪支林。或住初禪覺觀之法。而
不礙於二禪内淨。或住二禪與喜相應。而
不礙於三禪樂受。或與四禪捨受相應。而
能教化一切衆生。縱妨四禪不妨諸定。妨
謂妨礙礙謂遮止。縱有因縁不入四禪。
不妨一切禪定自在。總而言之。秖是諸定
互不相妨。所言不捨不隨等者。不捨世禪
不隨禪生。故經云。雖行禪定解脱三昧。而
不隨禪生是菩薩行。總而言之。正用中定
是故方能不捨不隨。次釋慧者。能破一切
偏圓等慧。能破一切權實等執。而能雙照執
慧實相。次釋七覺者。文七相三義二。意亦
隨入。通一別二。故曰相三。不出定慧故曰
義二。還以寂照除等進等而調停之。復以
寂照安之起之。定慧各三。各隨用一。得益
便止無假遍修。若全無益方輒後品。念能
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次釋
八正。文八義八意亦不定。品位既極無復
生後。初二如文。釋正語者。聽法説法倶得
解脱。化功歸已故益自他。釋正業中先列
四業。次釋四業。言小乘可解者。若小乘中
則不得云非白非黒而有來報。具如第一
卷中料簡有無。今云有者。約大乘説則無
漏爲因無明爲縁。生於界外受法性身。酬
於此因名之爲報。文中更約三觀釋業。
不次第者名圓正業。言邪命者。自圓之外
皆名爲邪。迦葉自述即其意也。問。何故釋
業而云邪命。答。縁理義通故得互釋。圓
業不正常命成邪。破無不遍故名爲盡。依
遍而行方名爲正。見他得利已下。文雖附
事例前亦應以爲理釋。且約事者。圓修之
人必離四邪方名正命。見他得利事解可
知。若理釋者。若偏若小名爲他利。具三諦
益名爲己利。終日圓修不起圓想。而於無
想不生染著名知止足。善故名精入故名
進。得中名正。心不動等者。不動故正直不
失故不忘。上句爲因下句爲果。不動中道
於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釋正字決定
釋定字。正住於理決定不移。因是下結八
正。如是下通結道品。初結示道品在一念
心中。初心可修未論深位。大論下。引證道
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故知等
者。明修道品功能故也。如此下結判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擧譬者。婆沙大論並依樹譬道品。故
名道樹。二論並與今文大同。但今結果位
在初住。與婆沙異。於中又二。初別約無作
道品。次通約三觀。初文有譬合結。譬及合
文並闕如意。譬中應云莖幹上聳即如意
足。法性下合。先正合。次明果上異名。道品
善知識下結前合譬。準方便中有三知識。
從初引導令至寶所。即同行也。由是道品
令行無誤。即教授義。諸品防護妄誤不侵。
即外護義。忍辱爲衣法喜爲食。資於慧命
益以定身。並外護義。由三知識。令入初住
三身正覺。能與衆生眞善知識。通途下通
約三諦。前但約圓別別對位。此通約諦諦
諦各辯。於中先別對。次總對。總別二對但
寄喩文。非約修行。又約竪位以譬圓者。
觀行爲葉。相似爲華。分眞爲果。若通約四
教準説可知。次明三脱門者。明道品功能。
大論二十一問。涅槃唯一門何故三耶。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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