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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義林章 (No. 1861_ 窺基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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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成唯識説。疎所縁縁能縁或有。離外所託
亦得生故。第八第六此諸心品所杖本質。
或有或無。疎所縁縁有無不定。若依此義
極略・極逈・遍計起色。折縁諸色名教
本質如前。依自尋思諸我法・空花免角・
過去・未來・劫盡常微。不他教皆無
。又定果色有變有化。有他起。有定力
。若變縁他定有本質。其化定力及自在
位。不他生。故此本質有無不定。雖
相通見及影。誰許彼遍一切心。正智縁
行縁一故。若縁如智亦有影像。誰能照
眞如。即本・後智亦應別。又諸菩薩
雖入滅定。尚起威儀遊諸淨土。此由定前
意樂。撃發本識相分諸威儀。後雖
威儀不滅。由第八識持縁彼故。此位威儀
何本質。不爾八地以上菩薩。入滅定
前意識發起威儀。即應念念入定。
亦非定現諸威儀。如是便違處處經
。又梵王等變本形類。佛前聽法談論語
言。前能變心意識已滅。以定・通識。時現
在前。此所變形唯第八境。彼以何法
耶。第八所縁亦定果故。由斯定果所杖本
質有無不定。故唯識説契當深宗。集量未
行。且依現教。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
質通情本。性種等隨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奉施入 東新談義屋 
  文和二年
八月上旬參篭丁衆旁以有存
旨之間奉安置當室了存生之程自專契約
別紙註之矣
 善慶花押 
  嘉應二年十月二十日於菩提院卯時點之
  了
  時代及末佛法不重尚如瓦礫雖然爲上生
  内院値遇三會悟解唯識點了生年四十

  寛文十二年
十月日令修補了
 法印權大僧都清兼六十七才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三寶義林
三寶。略以六門分別。一明種類。二出體性
三釋名字。四辨廢立。五顯差別。六解

種類者。有六種類。一同體。二別體。三一
乘。四三乘。五眞實。六住持。同體者。勝鬘經
説。歸依第一義者。是究竟歸依。無異如來
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涅槃第十説。若
能計三寶常住同眞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
誓願。又云。若於三寶異相者。當知是人
所有禁戒悉不具足。尚不二乘菩提
何況能得大菩提也。又云。佛即是法。法即
是僧。乃至佛性即是法身。故言同體 別
體者。涅槃經第五。佛言。憍曇彌。莫養我
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
摩訶波闍波提言。衆僧之中無佛無法。云
何説言養衆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我
復告言。汝隨我語即供養佛。爲解脱故即
養法。衆僧受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
一。善男子。如來或時説一爲三。説
三爲一。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縁
覺所 一乘者。勝鬘經説。説一乘道法
究竟法身。於上更無一乘法。三乘
衆者。有恐怖歸依。非究竟歸依。顯揚論説。
善逝善説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
眞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讃禪。佛地論云。
首無上良福田。三身二諦一乘衆。法花
亦説。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三乘者。
勝鬘經説。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與後際
等作無盡歸依。常住歸依者。謂如來應正等
覺也。法者即説一乘道。僧者是三乘衆。彼
經意説。爲三乘者現三身名爲佛寶。二
乘所修教・理・行・果。一乘方便名一乘道法
竟歸一乘故。雜集序云。敬禮如是大覺尊・
無等妙法・諸聖衆。又云。此三佛身是差別義。
知此中亦讃法・僧功徳。法寶者。自性因
果等義所攝。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諸言
表一切三寶。安慧意同天親所説。心無
偏黨力皆敬。故言諸表諸聖衆等。攝論
亦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眞聖衆
別簡別。故通三乘 眞實者。三身佛寶。
一切無漏教・理・行・果三乘法寶。一切住
果住道三乘聖衆名爲僧寶。大小乘同眞
實三寶。十輪經第五説。沙門有四。一勝道
沙門。三乘無學已離有支。或大菩薩不
他縁。於一切法知見無障。攝受利樂一
切有情。皆名勝道沙門所攝。皆唯勝義僧。二
示道沙門。其勝義僧。及世俗僧。於中或有
亦是示道沙門所攝。若有就別解脱戒
眞善異生。乃至具足世間正見。彼由記説・
變現力故。能廣爲他宣説開示諸聖道法
最下品示道沙門。預流第二。一來第三。不
還第四。十地菩薩是名第五示道沙門。三命
道沙門。若有就別解脱戒。軌則所行清
淨具足。以道活命故名命道。又大菩薩爲
有情具足修行六到彼岸。亦名命道。如
是勝道・示道・命道三種沙門。名爲世間眞
實福田。依彼經説。眞善異生持別解戒。具
足正見聖道法。名爲示道。前異生等具
戒六支名爲命道。此二沙門得世間眞
善福田。故眞實三寶通異生類。或此不然。
聖道現前斷滅煩惱。内理無諍。外事和合。
僧寶。設非沙門。住聖道者理無
故。皆名僧寶。與諸沙門種類同故。若諸異
生住戒住見。亦入眞實僧寶攝者。則非
戒・見類亦僧寶攝。於理・事二皆非
和合。云何名僧。福田與僧寶。二義別故。非
異生福田亦眞僧寶攝。若許異生二種沙門
眞僧寶者。事和合故。餘類不然。於二説中
後説爲 住持者。世尊最後將般涅槃
忉利天安居説法。優填王等思仰金容
檀爲像以爲供養。佛從忉利方下寶階
檀像起立禮拜迎逆。世尊摩頂而記像言。未
來住持廣爲佛事。故花嚴説十佛。前五世
俗佛中有住持佛。又餘經言。其未度者皆
亦已作得度因縁。即是舍利・遺形・及像。皆
是住持佛寶所攝。佛滅度後法有三時。謂
正・像・末。具教・行・證三名爲正法。但有教・
名爲像法。有教無餘名爲末法。此教・行
二有漏攝者。及葉文字皆住持法寶。無漏三
法眞法寶故。示道・命道二沙門中。異生具
戒・具見等類。正・像・末法能住持者。是住持
僧。又十輪説四沙門中。第四名爲汚道沙
。雖眞實亦得在福田數中。無慚愧
僧於我正法亦名死屍。於清衆海應當
。非聖器故。我於彼人大師。彼人
我亦非弟子。有無慚僧於我舍利・及我形
像・及我法僧聖所愛戒。深生敬信。自無
。亦令他無。能宣正法讃歎不毀。常發
犯數悔。業障皆除。當知是人信三寶
。力勝諸外道。多百千倍。輪王不及。況餘
有情。故勸有情是説。於我法中
除鬚髮。我終不毀辱擿罰。此出家者三世
諸佛慈悲護念。是故輕毀即毀諸佛。有無慚
僧毀破禁戒。非聖法器。自起邪見。亦令
。誹毀三乘一乘。如是破戒惡行苾
芻。誑惑有情惡見。師及弟子倶斷
地獄。如是死屍膖脹爛臭。若與交
遊共住同事。臭穢熏染失聖法財。師及弟子
倶斷善根地獄。是故若無初三沙門
汚道中戒不正見。親近
承事聽聞法要。不近戒・見倶壞惡行
苾芻。觀前文意。初無慚者亦得名爲住持
僧寶。及上座等僧像亦然。然彼經中第四卷
説。若有苾芻於諸根本性重惡中。隨犯
一罪。雖破戒惡行苾芻。而於親教和合
僧中。所得律儀猶不斷絶。乃至棄捨所學
尸羅。猶有白法香氣隨逐。諸國王等無
律儀。不輕慢及加擿罰。彼雖法器
穢清衆。不戒故猶勝一切在家白衣
性罪者尚應是。況犯其餘諸小遮罪
此文即是初無慚僧。壞戒有見故得戒。
後無慚者。善根既斷。戒亦隨無。非住持攝
住持令他善根生故。法隨有故。彼令善滅
法隨滅故非住持攝
第二出體性者。同體三寶。即淨法界眞如
法身。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僧。僧即
是常。常即虚空。虚空即佛性。佛性即法身。説
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根言。佛法僧
寶分別爲二。若了佛性即是法性。法即僧
性。如是三寶。皆無爲相與虚空等。諸法亦
。達此名不二法門故。別體三寶。佛
三身佛自性。如三身義林説。法謂
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爲性。教謂
音聲・名・句・文身。如總義林説。理謂二諦・
四諦等理。此有二種。一根本智境諸法實性
故。即二空理。二後得智境變似彼故。十六
諦等。行謂三乘因聖所起二利諸行。果謂三
乘無學所得二轉依果。雜集序中。唯説
本智境眞如理法寶。略無後得所變境・
。唯説大乘十地因行。不二乘因所
修行。唯説大乘有爲果法。不所餘變
化身等亦果法攝。法體如是。若別説者。因所
證理是理法寶。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
位中二轉依果是果法寶。所有言教是教法
寶。差別法體名爲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徳
義・及以假者。隨其所應佛僧寶。五蘊假
者・及法身義是佛寶。唯取假者僧寶。是
三差別。三乘聖衆具理・事和名爲僧寶。以
無漏戒・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十
地菩薩既皆聖位多同類出。麟角獨覺・天趣
亦然。獨勝部行僧種類故。報恩經中鹿女夫
人五百太子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
師受名爲獨覺。有多同出名爲部行
上二界・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
事非和。理無諍故。是僧種類皆名僧寶
餘宗有漏身器爲無漏依。供養及損
故生罪福。瑜伽六十四云。先受歸依三乘。
皆取見道已上。聲聞有五。一地。二智。三淨。
四果。五功徳證得。地謂見修及究竟地。獨覺
三。乃至大乘八種亦爾。唯取聖非凡。遺
教論云。増長修行者。世及出世間。我等皆南
牟者。二乘聖者名世間修故。一乘者根本一
乘所有三寶。不定種姓方便所修。若法若僧。
亦是一乘三寶體攝。法花經説羊・鹿二車
牛車因。化城亦爲寶所方便。故勝鬘説。
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
具足。此六處爲大乘故説。初四是法。後二
是僧。故爲一乘方便。二寶亦一乘攝。此義廣
一乘義林説。雖定種姓法・僧二寶後不
大。由法等等亦名一乘。如攝論等十義
中説。三乘者。三身佛寶名三乘佛。教雖
宗所明。不異釋。其他受用自性身
等大乘佛寶。變化唯是二乘佛寶。雖地前
衆十地菩薩亦得之。非大乘佛。彼地前
衆非是大乘僧寶攝故。爲彼僧現是彼佛
故。若許異生亦僧寶攝便無是義。根本大
乘及方便修。教・理・行・果大乘法寶。麟角獨
覺及餘定性所修四法。各隨所應二乘法寶。
隨此所修無漏四法能修假者。各即是彼三
乘僧寶。眞實者即前所説同體。別體・一乘・
三乘所有三寶實義。唯取聖位僧寶。理
和以上煩惱斷滅。得道得果可貴可珍。
正名僧寶。四沙門中初勝道全。示道・命道
各取少分。聖者種類是僧寶攝。異生示道・
命道沙門。雖戒・見能生物利。是眞福
。非僧寶攝聖道故。福田義廣寶義局
故。同體三寶廢詮辨實非四諦收。依詮顯
旨滅諦所攝。別體・一乘・三乘・眞實皆通滅・
。准下住持亦苦・集攝。住持者佛寶。唯以
四處性。舍利及像色香味觸爲自性故。
法寶通以五蘊性。教謂聲法處。葉字謂
四處行謂三業。或五蘊性。故此法寶五蘊七
處以爲自性。唯有漏故。住持僧中上座等
像。四處爲性。示道・命道二沙門中。諸異生
類及以第四汚道沙門。壞戒有見不
。悔罪種類五蘊假者。通十二處以爲

第三釋名字者。初釋通名。三者是數。謂佛・
法・僧。此三種稱寶合有六義。寶性論問以
何義故佛・法・衆僧説名爲寶。偈言。眞寶世
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
等。依彼六種相似相對。佛法衆僧説名爲
寶。一世間難得。無善衆生百千萬劫不
得故。此眞實寶世希有故。二無垢。以
切有漏諸行極明淨故。三威徳具六神通
威徳自在有勢力或。四莊嚴世間。以能莊
嚴出世間法故。此亦能莊嚴世間。五勝妙。
是出世法極最上故。六不改異。以
世間八法不傾動恒。不變故。如世七
珍具此六相。三體亦爾。故皆名寶。帶數釋
也相似相對是譬喩義 梵云馞陀。訛略云
涅槃經云。佛者名覺。既自覺悟復能覺他。
譬如人覺知有賊賊無能爲。菩薩能覺
無量煩惱。既覺了已令諸煩惱無能爲
是故名佛。菩薩地説。於三聚法平等開覺。
故名爲佛。佛地論云。具二種智能覺自他
有覺之者總有別慧。依主爲名。達磨云法。
分廣經云。軌則名法。成唯識云。法謂軌持。
能持自相軌生解故。涅槃經説。法名不覺
僧伽云衆。於理於事無乖諍故。此有
。一理和僧。三人已上雖方名僧。麟角獨
覺及餘聖者。設獨一出彼種類故。亦得
僧。二事和僧。三人已上皆是僧體。從多論
故。彼國之法一名爲一。二名爲身。自三已
上皆名爲多。如法事四人方成。一人白
大徳僧聽。所和三人得僧故。若四是
僧。豈能白者而自白耶。欲和合從多人
故。自三已上皆得僧。三辨事僧。謂四人・
五人・十人・二十。能所白中具足和合辨
故。非者和體。此法・僧名皆非六釋。唯一
字名無簡別故。若置寶言。三皆持業
等四辨癈立者。略有四義。一僧祇律云。爲
外道邪三寶故。優婆塞戒經云。若歸
已寧捨身命。終不依自在天等。若歸
已終不依外道典藉。若歸僧已終不
依外道邪衆。涅槃・成實説亦同此。二寶性
論第二卷三寶品云。依三種義故。一調御
師。一彼師法。三彼師資。所證無量種類同故
合立一法。能證因果二類別故。分成師・資
三彼論又説。爲上根人取佛菩提。説於佛
。爲中根人求自然智因縁法。説於法
。爲下根人依師受法理・事不違。説於僧
。故彼論説。依六種人故説三寶。一大二
中三者小乘。如次信佛信法信僧故名
。四處處皆説。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
看者。故此三寶不減不
第五顯差別者。瑜伽六十四説。由六種相
三寶差別。一由相故。謂自然覺悟相是佛
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
是僧寶。二由業故。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
煩惱苦所縁境業是法寶。勇猛増長業是僧
寶。三信解故。謂於佛寶親近承事信
。於法寶所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
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四修行
故。謂於佛寶所供養承事正行。於
寶所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
共受財・法正行。五隨念故。應餘相
佛寶。應餘相隨念法寶。應餘相
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説。六生福故。
謂於佛寶一有情最勝福。於法寶
即依此法最勝福。於僧寶所
有情最勝福
六解妨難者。初依總義。有十問答。一問所
辨三寶次第云何。答或有次第。或無次第
同體三寶一體義分性無勝劣。故無前後。然
義別亦有前後。能覺・所覺・隨覺有異。
佛・法・僧前後差別。別相三寶次第有五。
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圓滿。後得
。二境行次第。以法爲境。僧修聖行。佛果
圓滿。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説。諸佛所師所謂
法也。報恩經中。亦説法先。佛寶次説。後説
僧寶。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説佛・法・僧寶。能
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五隨信次第。
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次於所證
諦等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故僧・法・
佛如是次第。如鶖子等路見馬勝威儀閑
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後往
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二問所歸三寶何
狹何寛。答三皆體寛通住持故。或體無別。
眞實故。三問佛墮僧攝僧攝。答經
言。衆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説言養衆
則得具足供養三寶。佛自告言。汝隨
則供養佛。爲解脱故即供養法。衆僧受
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一。觀彼經
。佛非僧攝。若爾如何瑜伽六十説
種相田成廣大。第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
阿羅漢・及佛爲首大苾芻僧。既云苾芻及
佛爲首。如何説佛非僧寶攝。答出家外道
皆假號僧。爲彼徒。及佛爲首顯佛弟子
佛即僧。同大衆部等佛非僧攝。化地部
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
佛。僧不得故。佛亦得故。法藏部説。謂佛雖
僧中攝。然別施佛果大非僧。衆徳滿
故。田非勝故。若依彼義佛墮僧攝。故瑜伽
及佛爲首大苾芻僧。既爾涅槃所説復云
何通。答大勝生主不佛是剃髮染衣亦
僧所攝。佛隨彼意故作別説。不定説佛非
僧所收。故言或時説一爲三説三爲一。是
佛境界非餘所知。於二説中正理
四問佛・法・僧寶勝劣可知。何故佛・僧損殺
逆。於法毀損不逆罪。答佛僧苦生。
二乘以説爲逆。法毀誠重。導菩薩而立
逆名。薩遮尼乾子經説五逆。第二謗
乘法定非理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第四
方説佛身血無學。般若法花亦言。
法當十方無間地獄。故爲菩薩法亦
逆。五問三身損化得逆罪。僧寶殺
逆業。答法報無損。但化稱逆。無學福
増。逆成唯果。理實説僧過尚得逆。況殺
有學命而非逆罪。出佛身血尚得逆名。毀
謗法報理亦成逆。但以佛據損。僧依
勝田。通爲二乘偏稱逆罪。六問三乘僧寶。
菩薩成尊。損殺十地應逆罪。答隨
生五逆無停。菩薩逆同類罪。十地損亦
逆成。七問福・罪相翻。供養僧別無學
罪・福相返。無學非逆於僧。故云別請五百
羅漢僧次一人。答殺罪心境倶増。殺
無學而稱逆。供福・情田竝勝。於僧福而爲
多。或依大乘罪福相似。八問有學無學同
事和而稱僧寶。凡生・聖生倶僧而同寶攝。答
理和・事和。二聖無諍。事和非理凡生有乖。
寶義可珍。凡僧非寶。九問一佛一法亦稱
佛・法。一僧二僧皆得僧。答辨事名僧。
衆而方僧稱。覺察・持軌隨一皆稱佛・法
十問十輪經説。有四種僧。一勝義。二世
俗。三加羊。四無慚愧。謂佛・十地菩薩・獨覺・
四果名勝義僧。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
鬚髮。不袈裟。雖一切出家別解
脱戒。一切羯磨・布薩・自恣悉皆遮遣。而有
聖果故。前出家聖此在家聖皆勝義
僧。有鬚髮服袈裟出家戒
俗僧。此據有智凡出家類。若不知罪與
非罪。犯與不犯發露。惷愚魯鈍不
善士。不往聽聞。不數請問作何罪福。名
羊僧。若諸有情爲活命故。歸我出家毀
戒行。無慚無愧不苦果。内懷腐敗
穢蝸螺。貝音狗行虚言無實。煩惱増多曾無
勝業。耽湎利譽佚六境。毀謗正法。名
無慚愧僧此中何者僧寶所攝。答初全或次
少聖者名僧寶。次餘後二全凡僧非寶攝
次依種類三問答。一問以乘對寶寶有
別・同。以寶對乘乘有同・別。答教無別顯
理亦應通。但説教行方便乘三。談理・果
究竟唯一。不何性獸渡義以分三。究竟
轉依證偏・圓而不一。故談理・果義分三乘
或寶分法之本末。故開同・別二門。乘以
載生機故無一體三義。齊不齊釋取捨任
情。二問何縁三寶有一三乘。何義三乘無
三一寶。答乘隨機立。寶逐乘明。寶據可珍
乘不隨立。或寶雖重。逐三根以分三。
乘既運生。亦隨寶分三一。或以寶隨乘而
顯。乘逐寶而難明。二互翻成。兩皆無爽。
三問寶隨機立假許住持。乘對生根
雜染。何故唯説不繋乘。答眞實稱寶不
繋義同。利益可珍住持隨立。乘隨眞寶
繋名乘。有益運生雜染亦運 次依體性
六問答。一問僧是衆義。自三以上名僧。
理體不殊。眞如寧有僧義。答覺依無慮。尚
稱以佛名。僧本非多。理亦得僧稱。二
問三乘體別後會歸於一乘。三寶相殊。終可
於一寶。答運生有於初後。會二歸於一
。可珍有於勝劣。究竟咸歸一寶。或寶
珍。有同別而無會。乘依運載三・一
而稱歸。齊與不齊。亦隨取捨。三問以乘對
寶皆許會歸。以寶對身亦應歸會。謂會
法身故。答執乘極而住果。令進習
而明歸。無身而不進。故於身而無會。
若説勝劣諸教明文。四問既許三寶體有
同・別。應三身亦有同體。答寶隨機立。
樂執而稱同・。身利別根計情
但異。或事殊立別。理等明同。寶既一三。身
亦三一。但以身殊難曉。諸教多陳。體等易
知聖無明説。五問寶隨乘立既許一三。身
乘明亦應三一。答乘體即寶故有一・三
佛非二乘故無三・一。六問隨機現寶寶有
一・三。隨乘現身佛有三・一。答佛皆極果非
彼二乘。餘開劣勝故有三・一。或雖化身爲
二乘現逗彼機器。亦分三身。五分法身名
法身。王宮生身名報身。餘隨類身名化身
一乘三身已如前辨。故釋前難齊不齊
 次依釋名。有三問答。一問任持自相
如正可法。非和無覺云何得佛僧
答覺性・覺依・覺本名覺。理和事順衆本名
僧。二問能學勝劣佛僧開二。所學果因法應
一。答有障無障以顯修。能學易知以開
二。有勝非勝以明證所學難了故唯一。三
問劣勝難了法合爲一。事理易知法開爲
二。答師・資道別。佛・僧爲二。軌則義齊。法但
 次依廢立三問答。一問勝鬘經
等説一乘。涅槃經等説二乘。譬如
王調御駕駟。欲驢車而及之者無
是處。法花經等説三乘。謂羊・鹿・牛車。
善戒經等説四車。前三加象。勝鬘經
等亦説四。謂無聞非法衆生以人天善
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
者授縁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楞
伽經中説五乘。三乘定性不定性爲四。
第五阿闡提有二。一有性而斷善根。二菩
薩具大悲者。莊嚴論中亦説五。前四如
前。第五有二。一即有性而斷善根。謂暫
時無。二無性者。謂畢竟無。善戒經等亦説
五。初四如前。第五唯一。謂無種姓。何故
乘有此差別。不身寶此異門。答
乘隨機立。佛據覺殊。寶性可珍。故無増減
二問何故證淨別立戒門。於寶中
戒寶。答證淨是所信。二因戒別立。寶義化
。從通名法寶。四種證淨由二因立。由
三寶惡道因。由戒故離賎貧因
故信法外別立戒淨。三問何因隨念加六加
三。所敬可珍即無増減。答念縁令其親近
念行令其進修。加六加三。六・十隨念。縁
所敬。隨根可珍。但説三歸。故無増減
次依差別。有一問答。問何故唯説三寶別
。不無別。答無別義易經已廣陳。有別
義難論須具釋。合前問答二十五
  破魔羅義林
破魔羅義。以七門分別。一列名不同。二釋
名出體。三明廢立。四辨所障。五能破差別。
六眞破位次。七示相降時
一列名不同者。魔有二種。一分段品魔。二變
易品魔。法花經中安樂行品説。如來亦復如
是。以禪定智慧力法國土。王於三界。而
諸魔王不肯順伏。如來賢聖諸將與之共戰。
其有功者心亦歡喜。於四衆中。爲説諸經
其心悦。乃至又復賜與涅槃之城。言
滅度導其心。令其歡喜。而不爲説是法
華經。此説二乘先所破滅。故知但是分段之
魔煩惱障品既障二乘。説之爲魔。所知障
品障於菩薩。明知亦魔。勝鬘經説。有作四聖
諦。無作四聖諦。如來應正等覺。初始覺知。然
後爲無明&T021400;藏衆生。方便演説。既分二死二
蘊二煩惱。明知天魔亦有二類。或説三魔
法花又云。如來亦復如是。於三界中
法王。以法教化一切衆生。見賢聖軍與
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勳。滅三毒
三界魔網。爾時如來亦大歡喜。不
天魔。或説四魔。瑜伽等説。坦然安坐妙菩
提座。降伏四魔。具大勢力。名薄伽梵。佛地
論云。言四魔者。一煩惱魔。二蘊魔。三死魔。
四自在天魔。或説八魔。分段・變易各有
故菩薩以分別及所知障煩惱故。理亦
定有變易生死品煩惱魔。又説八魔。涅槃經
説。四魔之上更加四倒。或説十魔。雜藏中
説。欲・憂愁・飢渇・愛・睡眠・怖畏・疑・毒・及名
利・自高輕慢彼。汝等軍如是。一切無能破
我智箭定刀。摧坏瓶
二釋名出體者。初釋名。後出體。釋名中。初
通名。後釋別名。通名者・梵云魔羅。此云
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
勝事。故名魔羅。此略云魔。諸魔通稱。三等
是數帶數釋也。又云波卑夜。此云惡者。天
魔別名。波旬訛也。成就惡法惡意故。惡
魔波旬號名雙擧。釋別名者。可分可段名
分段。品是類義。變改轉易名爲變易。品
義如前。分段・變易品即是魔。持業釋也。煩
多擾亂名爲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爲蘊。將
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
即魔。皆持業釋。涅槃八魔。初四如前。無常・
無樂・無我・無淨。倒體即魔。亦持業釋。十魔
名者。可欣名欲心慼名憂愁。悕求食飮
飢渇。耽欲名愛。令心昧略睡眠。有
恐怯怖畏。猶豫兩端疑。損惱身心
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擧陵他名高慢
欲等即魔。亦持業釋。此中且解諸名不同
増減數中。同者類釋 次出魔體。二魔體者。
有作麁四諦品。二乘異生麁淺境事
分段魔體。依無作細四諦品。大乘異
生。微妙境事。立變易魔體。後唯障菩薩。初
通障二乘。二乘求解脱。彼等能爲解脱障
故。菩薩求菩提。變易四魔細能障故。三魔體
者。一切見修煩惱障品名煩惱魔。因惑所
五蘊諸法名爲蘊魔。依此五蘊無常死沒。將
死已死名爲死魔。不死觸唯是色蘊。觸
處狹故。亦不死支。將死正死非已死故。
死即滅相。不相應行蘊。依五蘊假捨衆同
過去故。破壞壽命故名爲魔。或兼
死支。將死正死逼迫身心壽命故。或兼
死觸。觸於末摩苦惱。損壽命故。四魔
體者。煩惱所知。若現若種。并隨所應。習氣等
法名煩惱魔。分段變易二死五蘊名爲蘊魔
分段沒無將死・正死・死已滅相名爲死魔。變
易正死將死二位名爲死魔。若彼滅已便非
魔體。欲界第六他化天子魔及眷屬。并不思
議解脱菩薩之所化作。名自在天魔。八魔體
者。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種・現・習
氣名分段煩惱魔。即此所招諸麁五蘊類名
分段蘊魔。即此五蘊終盡已死・將死・正死名
分段死魔。第六天子及彼眷屬名分段天魔
麁下劣故。實凡類故。實破壞故諸所知障現・
種・習氣名變易煩惱魔。菩薩以分別并一切
所知障煩惱故。變易生死五蘊果等名
變易蘊魔。此於初位終盡捨。但有念念
微細墮滅。逼迫生滅。以爲死魔。第十地菩
薩示現所爲名爲天魔。無垢稱言。作魔王
者多是不思議解脱菩薩。鼓音王經云。阿彌
陀佛父名月上。母名殊勝妙顏。魔王名
。調達名寂。唯有龍象能與龍象而爲
。十地菩薩既將成佛。豈凡魔王所能抗
。故必大菩薩化爲魔王。共菩薩戰諍。又
八魔體初四分段品。後四分別所知障攝。二
乘四倒故。十魔體者。欲魔謂五塵境。體是所
欲。能生貪欲。從果爲名名欲。欲體正是欲
境之貪。憂愁謂憂苦受。飢渇則是二觸所生
二欲。睡眠即不定眠。怖畏即五怖畏。一不活
畏。由分別我・資生愛起。二惡名畏。行不饒
悕望起。三者死畏。由我見失壞
起。四惡趣畏。不諸佛惡業所起。五
怯衆畏。見已證劣他勝起。初二怖體多
是貪欲。財譽之愛。第三第五多是我愛。第四
體是慧倶無貪。或體是愧。拒惡法故。疑體
名。毒謂三毒貪・嗔・無明。名謂聲譽。利謂
資産。自高慢彼。體即是慢。此隨所應唯説
蘊・惑以爲魔軍。或説天魔此爲
三明廢立者。立二魔者。所障有二。一涅槃
品。二菩提品。依初品分段品魔。依
後品變易品魔。或智有二。一中智。二
上智。中智所知立初魔。上智所知立後魔
或有漏法有二。一麁。二細。依麁法分段
。依細法變易品魔。有作無作安立非
安立。亦如是説。三魔者。唯説聲聞。畢竟恒
時所能降故。天魔蔽阿難之心。不佛問
涅槃。鄔波掬多。在座禪。觀。不
王挿花於頂。雖神通亦能制伏。非畢竟
。故略不説。實亦能降。又説四魔
者。爲生死因惑爲本勝。由惑所起蘊勝
業。蘊總業別。不別立魔。果因二中非
殊勝故。生・老・病三皆劣於死。從勝爲
三種。唯死増用。獨立爲魔。法立
謂惑・蘊・死。情立一魔。謂自在天。無上依
經。三界内有四種難。不如來四徳法身
一煩惱難。二業難。三生報難。四過失難。變
易生死有四。一方便生死。二因縁生死。三有
有生死。四無有生死。如次配前。前爲分段
後爲變易。唯業一種不立爲魔。擾亂破壞
障礙劣故。法既爲六。情分假實。故成八魔
涅槃八魔煩惱障品。有因異熟果。約法情
初四。所知障品無異熟果。不有情。説
二乘起四徳涅槃。故説後四。十魔隨増。
天魔多起煩惱及蘊。此十相増所以偏説。障
定・智故。略不
四辨所障者。二魔中分段魔障三乘。變易
魔障菩薩。初障解脱・涅槃。後障菩提・妙
。三魔中煩惱障有餘。蘊障無餘。死障
。四魔中前三如前。天魔能障一切善品
欲界及三界故。初八魔中。分段變易
二障雖殊。別障相似。後八魔中初四如前。
後四障大涅槃具四徳故。十魔別障智・定
二門。説二刀箭而能破故。或下所説能
魔體。即是所障。至下當
五能破差別者。有六門異。一實能破體。破
前三魔。正證眞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
作已辨。不後有。由智證眞彼方滅故。由
神通方伏天魔。亦智爲本後智爲性。二
大集經説。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如次能
蘊・煩惱・死・自在天魔。三復次觀有漏苦・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如次能壞・
蘊・惑・死・天。四復次觀空・無相・無願。具
已迴向菩提。如次壞四。五復次觀
受・心・法。如次壞四。六智度論云。菩薩得
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蘊魔。得道及
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入不動三昧。破
天魔。前所説義各隨相増。隨前所修四別
行相。相當義配。非正證眞一念有此行相
差別。如理應知。應各別解相配所由。恐
繁廣。易故不
六眞破位次者。分段四魔。十住菩薩初發心
住。分成十信。花嚴經説。初發心住能八相
成道。已伏分段品天魔已得神通。彼何能
障。第四生貴住中已伏分別諸煩惱魔。資
糧道漸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初心正
分別體盡。其倶生者。加行道中漸伏。初
地已上能頓伏盡。然故意力有時猶起。而
失。八地已上一切不行。種金剛斷。
若依天親法華論説。初地已上受變易生
即伏蘊・死。若依唯識。有至八地方受
。七地滿心方捨蘊・死二魔。加行所修二
類菩薩意樂別故。無垢稱經歎八地已上徳
云。降伏魔怨諸外道。明其具徳。非今始
。又具破四魔。要八地已上故彼讃之。佛
地論云。初地已上離麁四魔。八地已上能離
細故。又分段魔名麁。初地離故。變易四魔
猶在。細名未離。若變易品魔分別所知障。第
四住中離不共無明伴類。所知障資糧道中
漸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永斷。其六識
中倶生所知障。十地分分斷。八地已上一切
行。七識中者。乃至金剛加行道中方斷
起。此及六識中種。金剛無間道一時方斷。
變易蘊・死二魔。唯識有二説。一云金剛道起
皆已棄捨。與二障種倶時捨故。正義不然。
解脱道起方棄捨之。與無間道相違故。
阿彌陀佛既有魔王。已上諸位准有何爽。要
大菩薩能爲魔事大位故。若住菩薩方
天魔。若已成佛十地菩薩無能爲障。已
三界。更何須降。四倒四魔即所知障。初
之四魔不於前。故不別説
七示相降時者。釋迦化身。化相降位。金剛
心起破煩惱魔。捨第五分壽無餘滅。破
彼蘊魔。魔王請後更留三月。爲死得
自在故。破其死魔。然破天魔。二文不定。
涅槃經説。菩提樹下未菩提。魔王惱亂
三界。菩薩入慈定。起雷吼三摩地
即破天魔。同於法華。大通智勝破魔軍
已。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諸佛法
現在前。大般若經八相成道。得菩提
方破天魔。隨機・部執各有異故。不

  ◎三慧義林
三慧義略以十門分別。一出體。二釋名。三
所縁。四廢立。五位地。六諸智相攝。七法行差
別。八與陀羅尼明同異。九地證不同。十
諸門分別
第一出體者。此三自性別境慧攝。名三慧
故。通現及種。顯揚論十七説十八現觀。謂
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説是智故。
有説此三唯是意識或七八識相應慧性。非
五識倶。五識不教理故。唯識論第六
説。善十一中。五識唯十。自性散動無輕安
故。説佛身中無五識故。眼等不
故。五識中善唯是生得不明了故。有義
五識亦有聞修。唯識有説。五識有輕安。定
所引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倶必有
故。定有修慧。何縁五識雖無分別。由
六識分別引生分別惑。聞慧意引而無
。雖別縁若名若義。名倶之聲體即是
教。耳既縁彼寧非聞慧。思慧深縁名所詮
。五識可無。聞麁縁教。五識應有。聞慧意
引五識善生。因聞所成聞慧伴類。亦聞慧
攝。聞所成故。若能引意聞加行善。所引五識
生得善者。亦應能引第六意識是分別惑。所
引五識唯是倶生。若爾不見道斷。便
聖教。若親聞聲方名聞者。意慧應非。若
聲故彼所成故五亦應有。瑜伽第十三聞
慧地説。於五明處名句文身。覺慧爲先。聽
聞・領受・讀誦・憶念名聞所成地。彼論意説。
覺慧爲先者。是生得慧。初闇劣故。後聽聞等
皆是聞慧。能明了故。故耳識倶明了意識。亦
是聞慧。不明了者生得慧攝。由此聞慧唯
意識相應慧性。所引伴類亦通五識相應
慧性。七識不外縁。八識佛果起。無聞慧故。
思慧唯取意識倶慧。五非助伴。行相淺故。
七識倶。在無漏位行相深故。佛無思慧
第八倶。修慧定通八識倶有。言彼所成
體性如前。但言所成説慧者。便通
四蘊或五蘊性
第二釋名者。初列。後釋。列者。一聞所成慧。
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釋名者。初釋
。後釋別名。釋通名者。慧簡擇義。三者
是數。帶數釋也。聞謂能聽。即是耳識能聞
於聲。成是生長圓滿之義。慧體如前。以
因因聞所成之慧。名聞所成慧。依士釋
也。思謂思數。由思籌度勝慧方生。因相應
成慧名思所成慧。隣近釋也。或因
成之慧。依主釋也。修者證義。明證
故。體即定數。因定相應成慧。隣近釋也。
或因於定成之慧。亦依士釋。若但言
慧・思慧・修慧。濫持業釋。無隣近等。言彼所
便無是失
第三所縁者。倶舍二十二。毘婆沙師説。聞所
成慧唯縁名境。未文而觀義故。毘
婆沙論四十二説。聞所成慧於一切時
義。念三藏教及師友教有何義。隨
所念皆能解了。然成就位實唯縁義。今據
初位唯縁名。思所成慧縁名義境。有時
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捨文而
義故。修所成慧唯縁義境已能捨文。唯
義故。婆沙又説。於一切時於名
而了義故。譬如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
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執。曾善學者
所依自力浮渡。當知三慧如次亦爾。
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縁名縁義。
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
。諸修行所。依至教生勝慧名聞所
。依正理生勝慧名思所成。依
等持生勝慧名修所成。説所成言。顯
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
。如次説是食・草所成。今觀彼意。天親
正取聞唯縁教思唯縁義修慧亦爾。然毘婆
沙諸門分別中唯有一説。此三種慧皆縁
名義。與此相違。今依大乘。聞慧通縁
名若義。瑜伽十三説。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
説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爲先。
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止名身句身文
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爲聞所成地。此
中初文説於名。後文縁義。然彼論第十
一。説法作意者。謂聞所成慧相應作意
義者。縁教多故。未文而觀
義故。以教爲先而方取義。唯説法。理
實通縁。思所成慧。有義唯縁於義。瑜伽第十
六説思慧自性。凡所思惟唯依於義
於文。雖彼亦説擇諸法。思素怛纜及伽
他義彼文故。瑜伽第十一又説。縁義作
意者。謂思所成慧故。即彼復説。修所成慧相
應作意。亦唯縁義不於文。十地等中諸
後得智有教者。彼是聞慧亦非修慧。十
地論説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
持。如次即是聞・思・修慧。八地已去定心相
續。外縁教法。既説爲聞。故知思・修但縁
。籌慮・證解・二義有別。在佛身中
聞・思。唯有修慧通縁名義。若聞他教
修慧者。其性是何。故知修慧通縁名義。然
皆證解。如實義者。瑜伽七十七・解深密經第
三卷中。慈氏菩薩白言。世尊。若聞所成・思所
成慧・修所成慧。皆縁義者有何差別。善男
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説
。未現在前順解脱領受成
脱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唯如説。亦善
意趣現在前。隨順解脱領受成
脱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
文。亦如其説。亦不説。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
。已能領受成解脱義。是名三種知義差
。彼説三慧皆縁名・義。初依聽聞
先。而觀義者名爲聞慧。次依思慮
先。而觀文者名爲思慧。次依於修倶於
文・義。證解明了名爲修慧。此在因位八地
以上一體義分。七地已前各有別體。在
位中未曾得。都無聞思。唯有修慧。然諸
聖教隨彼所宜相増。別説名・義。理實

第四廢立者。十地論第一説。如渇思冷水
飢思美食。如病思良醫。如衆蜂依蜜。我
等亦如是。願甘露法。此喩四義。一受持。
二助力。三遠離。四安樂行。此義云何。如
嚼隨得而飮。如是聞慧初聞即受。隨聞
受持。如食咀嚼身力助成。如是思慧嚼
聞法。智力助成。如良藥藥行除病。如
聞・思慧。隨順正義如法修行。遠離一切
煩惱習患。如蜜。衆蜂所依。樂行住處。如
聞・思・修慧果。聖所依處。現法愛味受樂行
故。三慧既爲聖果因本。説前三喩。由此三
慧不減不増。蜂依於蜜聖果故。又修
聖因四勝行。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
思惟。如教修行。初一福行。後三慧行。今説
慧行減不増。又所軌範。略有二門。一善
人。二勝法。法有二。一教。二理。通説三乘
習行勝法。略有二位。一散。二定。依
。初教後理。聞初縁教勝。思後縁理勝。故
二種。修慧雖世出世間。證解不殊合
一慧。又生死因略有二種。一惑。二業。多
重者唯癡與疑。由癡迷境不眞妄。由
因果造修。以此二門便興惡業
癡故令初聽聞。爲疑故次思妙理
惡業故後説修慧。生死因滅苦果隨無。出
世道修便成覺寂。又有三隨惑數數現行。
一不正知。二妄念。三散亂。雖別行相各有
能除。正能斷者體唯慧性。故説三慧
伏斷。又出世因略有二種。一福。二智。慧爲
智相勝獨得名。餘爲福相劣故合説。於
之中。略有三品。謂下中上。初修次修後修異
故。由此三品慧成三。又慧起時由三種
一縁力。二因力。三倶力。如次三慧由
起不減不増。又由三力。一他力。二自力。
三倶力。又由三力。一資糧力。二自性力。三
倶力。又由三力。一外力。二内力。三倶力。又
三力。一多由教力。二多由義力。三多由
定力。如次三慧各由彼起。故説三慧
増。此門即簡不餘法其所成。但説
三所起妙慧。名彼所成。亦廢立義
第五位地有二。一三乘凡聖位。二三界九
地位。三乘凡聖位者。雖三慧發心未
外凡。發決定心方内凡位。若二乘位
解脱分中。聞慧在五停心位。思慧在二念處
。修慧在煖已後諸位。此據隨増三慧
。然實凡聖因果位中皆容起。雖煖等
體非是聞慧。位亦通起。唯見道中無聞・思
。理定觀故。其大乘者。唯識論説唯識相
。資糧位中聽聞思惟能深信解。在加行
能漸伏除所取能取發眞見。彼文意
説。四十心位起聞・思慧習唯識。四善根
後方起修慧。從多増修。非理實爾。華嚴經
中説。十住位初發心住八相成道能現神通
又瑜伽六十五説。毘鉢舍那菩薩。若定若生。
無色界心三界法及無漏法。此非
擇分位。不彼故彼地無故。故資糧位修
慧之行未理觀。加行位中方能觀理故。
唯識論説。資糧位。於識性相聽聞思惟。不
修慧。雖決擇分體唯修慧。位起聞思
界身故。於見道位唯有修慧。内觀諦理
散心故。彼聞・思慧種子得修。於修道位
地已前定・散心間皆容起。八地已上無漏
相續都無散心。十地經説。八地已上於一切
能堪・能思・能持。彼論解云。如次即是聞・
思・修慧。雖一慧體。一刹那中。能取外教
而尋於義名爲聞慧。能深籌度先理後
名爲思慧。於此二中能證明顯即名修慧
聖智迅速於一念慧義分三故。實無別體
説。但是修慧所攝非是聞思。聞思假説實
是修慧。大小二乘不色界亦有思體。無色
界中有聞慧體。若八地後起實聞思。應
色地亦有思慧無色有聞。雖無色天。佛
邊側立聽法等事。但依修慧教義故。如
目犍連。獼猴池側。入無所有處定狂象
。但修慧聞非聞慧 三界九地者。欲界
地有二。謂聞思所成。不定界地非離染地
設欲修時墮思中故。欲界之心行相麁故。
色界地有二。謂聞・修所成。若欲思時墮
修中故。上界地心行相細故。由此無色亦
思慧。上地雖慧與思倶。不思成
相非明了。諸善性者。或是生得。或是聞修。
定非思慧。無色界有一。謂即修慧。要由
耳根聞法已引所成慧。彼無耳根故無
聞慧。異界相違不相順故。設由彼引。麁細
懸殊。如目犍連。非聞慧攝。聞所成慧通在
六地。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間。未至勤
根本地相。善位無散聞慧。或在七地
初未至。或在五地又除中間。何故中間
聞慧。不上三未至地無。由此應
初説爲善。思慧唯在一欲界地。修慧有漏者
十七地。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無漏者
十地。色界六除上三未至。無色界中四根
本地。説非想地有無漏心滅定故。然在
下地上地有漏聞慧。對法第五等説。
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
已。若欲第二靜慮地心等。即能現前
而出於定。餘一切地如理當知。其所入定
修慧心。其第二定所出之心非生得善。諸論
皆説。若生彼地方起彼地生得善故。故所
出心定是聞慧。有義所出定是修慧。有漏・無
漏異心名出。要生彼地中彼聞慧故。八
地已後心恒一類。云何名出。既爾純無漏。如
何起聞慧。故異行相異分名出。前師亦許
聞慧名出。無漏三慧上下通起。上地不
下地有漏思・修二慧。思無下起。一地繋故。
上亦不下地聞慧。有漏三慧是業性故。皆
厭捨故
第六諸智相攝者。勝鬘經中説一。謂心法智。
彼説苦求涅槃。究竟唯修。觀如來藏
衆苦故。方便通二。又説二智。謂初聖諦
智。二無二聖諦智。彼唯修慧。初是安立諦智。
後是非安立諦智。彼説二乘以初諦智
諸煩惱。諸佛世尊以無二聖諦智諸住
故。非聞思攝。又説二種如來藏空智
一空如來藏智。謂縁若離若脱若斷若異煩
惱藏智。二不空如來藏智。謂縁於恒沙
離不脱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智。初觀
煩惱能覆藏智。非眞實故名之爲空。後觀
法身惑所藏智。理眞實故名爲不空。究竟
成滿亦唯修慧。方便通二。又有二種。謂世
俗智・勝義智。三皆通二。有説初智唯有漏。
後智唯無漏。由諸教中唯説無漏。又雜集
説。有三種無分別智。一知足無分別。二無
顛倒無分別。三無戲論無分別。初唯思修。説
諸異生隨於一無常等法。究竟思已生喜足
故。後二唯修慧。説諸聲聞於諸蘊中。爲
四倒理觀察。得出世智能達無我。是中
智故。説諸菩薩知法戲論泯法相
寂靜出世聖智。是後智故。又有三無生忍智
本性無生忍・自然無生忍・惑苦無生忍。如
即是縁三性境諸無漏智。亦唯修慧。又有
四智。謂圓鏡等。初之二智定唯修慧。妙觀察
智。有義唯修慧。有義通三慧。成所作智。有
義唯修慧。有義通聞慧。許十地中起此智
故。義准如前。又有四智。謂我生已盡・梵行
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如次即是苦・滅・
道・集四無學智。眞實成滿在定中起。唯是
修慧。前方便位亦通聞思。然諸教中多説
者以根本故。又四尋思・四如實智。皆唯修
慧。成滿位故。尋思唯有漏。實智通無漏。勝
鬘經説。隨順法智者。五種巧便觀察成就。
一觀察施設根意解境界。二觀察業報。三觀
察阿羅漢眠。四觀察心自在樂禪樂。五觀察
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聖自在通。此五種
察究竟成滿唯是修慧。初方便位亦通
聞・思。彼經自説。於我滅後未來世中。我諸
弟子隨信信増上。依於明信順法智。自
性清淨心。彼爲煩惱染汚而得究竟。是究
竟者入大乘道因故。又有六現觀智。一思
現觀。二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初唯思慧。
後三修慧。餘二非慧。此據自性。若取倶行
其所應菩提分法而爲自性。對法論十
三説。現觀有十。一法。二義。三眞。四後。五寶。
六不行。七究竟。八聲聞。九獨覺。十菩薩。法
是聞慧。多縁教故。義是思慧。多縁理故。眞・
後・究竟皆唯修慧。如次即是智諦・智諦邊・
究竟。三現觀故。寶即是信。不行即戒。竝如
前説。後三依乘得此有異。隨應説慧。瑜伽
六十九説十智。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
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其世俗
智通有無漏三慧所攝。中間八智唯無漏唯
修慧。後他心智通有無漏。亦唯修慧。又有
十力智。謂處非處・乃至漏盡智。唯在如來相
續中有。唯無漏。唯修慧
對法第三説十三智。信解智・道理智・不散
智・内證智・他性智・下智・上智・厭患智・不
起智・無生智・生智・究竟智・大義智。彼論自
釋。初三即三慧。第四勝義智。第五他心智。
第六法智。第七類智。次四種四諦究竟智。
即盡・無生智。次前九種唯是修慧。大義智
即大乘智。通三慧攝。究竟唯修。又顯揚論
十六等説。觀察四諦十六行智。前爲
後之所依止。謂爲除四顛倒故。苦諦四
行。一爲常倒無常行。二爲樂淨
於苦行。三爲我倒於空行。四即
此起無我行。空觀諸行我性空故。此
行外餘我空故。空觀諸行無我故。
此觀行體非我性故。是二差別。次於常・樂・
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縁四行。次於
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
。起道・如・行・出四行。皆唯修慧。通有無
。成滿位中唯無漏修。顯揚論十七説。現
觀有十八種。一聞。二思。三修所生智。四順
決擇分智。五見道。六修道。七究竟道。八不善
清淨世俗智。九善清淨世俗智。十勝義智。十
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十二善清淨行有
分別智。十三善清淨行無分別智。十四成
所作前行智。十五成所作智。十六成所作後
智。十七聲聞等智。十八菩薩等智。據實現
觀體唯修慧。聞等助修五現觀攝。此中有
。依五位道智七。聞等三慧。解脱分中
而施設故。依二諦三。觀世俗智。
善不善二境異故。依能縁行三。有分
別中有漏無漏二類異故。依二空二眞智
三。加行・根本・後得別故。依乘有二。聲聞・
菩薩大小異故。瑜伽第十説四十四智。謂
老死支四。一老死苦。二老死集。三老
死趣滅。四老死趣滅行。乃至行支皆作
。無明無因。智種闕故。不之。菩薩昔
菩提樹下。雜染順逆觀縁起支。於逆觀
而爲此觀。依初方便故諸論説齊識退
還。皆唯修慧。至成就時修慧觀故。初觀加
行亦通聞・思。示相異生唯有漏攝。實是無
漏。彼論又説七十七智。謂縁現在老死
二智。一縁現在生而有老死。二非
在生而有老死。現在自身自已作故。縁
去老死二智。一縁過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過去生而有老死。觀於前際無
始老死。無皆以生爲縁故。縁未來老
二智。一縁未來生而有老死。二非
未來生而有老死。未來雖起。容
雜染・還滅義故。今觀雜染故成二智。此三
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所由。後智觀
因非決定。破外妄計不平等因無
而生。此前六智名眞實智。第七法住智。觀
支所攝法。諸有漏慧遍知義故。通知
世縁起教法支不攝。准知聖者身亦有
住智。異生身中亦有眞實智。觀教觀支起
七智故。乃至行支亦有此七。智種闕故。除
無明支究竟觀成。唯修慧攝。初加行位亦通
聞思。瑜伽又説諸神通智・解脱門智・無礙
解智・無諍智・願智・力・無所畏・念住・一切種・
不共佛法等智。前五神通通有無漏。説
生身及聖起故。後唯無漏。二智攝故。六皆修
慧。解脱門智唯無漏。修慧攝。解脱門故。空八
智攝。無願六智攝。無相五智攝故。無礙解智
乃至不共佛法智。唯是修慧。隨其所應
有無漏。在阿羅漢等及如來身
第七法行差別者。法行有十。辨中邊第三卷
頌云。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
演。諷誦・及思・修。行十法行者獲福聚
量。勝故無盡故。由他不息。大毘婆沙四
十二卷。有作是説。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
持・轉讀・究竟流布名聞所成慧。依此發
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
得涅槃。如金鑛金。依金生金剛
此能摧壞山石等物。評曰應是説。若於
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
得慧。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
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
涅槃。如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
枝葉花菓。依瑜伽第十三説。云何聞所成地。
謂若略説。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
慧爲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
倒解了。如是名爲聞所成地。此中意説。於
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爲先者。是
生得慧。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
倒解了。方名聞慧。即顯總相。於五明教。劣
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
作意明了善心。名爲聞慧。非必要先於
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
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不
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
而起名生得慧。故雖持三藏等教。亦有
生得。若於三藏要用功力生明勝覺慧
善心。名加行善。能順出世功力起。性極
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爲聞慧。故知
持三藏等教亦有聞慧。不爾如何於
明教覺慧爲先名生得慧。聽聞領受名爲
聞慧。辨中邊説。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
善根界得増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
入所求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
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此三妙慧
十法行而爲助伴。由十法行之所攝受
初八法行名爲聞慧。第九法行名爲思慧。第
十法行修慧所攝。由此三慧於此大乘
諸法行。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
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説爲最勝。由
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
故大乘説爲無盡。法花經説。受持此經
讀・若誦・若解説・若書寫。是人當八百眼
功徳乃至千二百意功徳。若於三藏受持讀
誦唯生得慧。云何得十法行福聚
多。五種法師成六千徳。加行善法用
方生。明了解心所得故。由此應大乘
所説
第八與陀羅尼明同異者。陀羅尼有二。
一能持。諸經等説聞持陀羅尼。二所持。菩薩
地説陀羅尼有四。一法。二義。三能得菩薩
。四明呪。陀羅尼者。此云總持諸論説以
念・慧性。此中聞持即是聞慧。此中所持
即聞慧境。聞法義等明記不忘名曰聞持
此義中分別。何故聞慧獨稱總持
思・修亦總持攝。聞從外分内勝慧生。
事散境最初慧故。簡未成就聞而不持。
獨稱總持。思・修二慧因内分起。於義決定
初慧故。理可能持。簡別義微。不
。故於三地二愚。一欲貪愚。障
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能障總持聞思
者。不欲貪障總持故。有義聞持即是
聞慧。法・義・等持亦思・修慧之所持境。聞慧
總聞法・義等已明記不忘。名曰聞持。思・修
二慧内因力起。能思能修法・義等四明記不
忘。立彼四持。不爾三地已得聞持。能持
。斷總持聞思已。復言九地斷後後
慧辨陀羅尼自在愚。成唯識第九説。無量所
説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
總持自在。於一義中一切義。故無量名
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
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
故。彼何所持。隨彼能持三地已得故。思・
修二慧能持相隱内分力生。簡別義微。説
持相聞慧。必從外縁力起。簡別義勝。能持
相増。不所持。故唯識言二圓滿聞持陀
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思
慧亦名陀羅尼故。故知九地説陀羅尼
自在愚。得法義無礙解等。即是修慧陀羅尼
之所持故
第九地證不同者。法花經法師功徳品説。如
來滅後受持是經。若讀・若誦・若解説・若書
寫。得千二百意功徳。以是清淨意根。乃至
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解是義
已能演説一句一偈。至一月四月。乃至
。諸所説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相違
。雖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淨。如
是人有思惟・籌量・言説。皆是佛法無
眞實。此文即顯十地得殊勝聞・思
二慧。又常不輕品説。不輕菩薩行不輕行。臨
終時。於虚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元所
法花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如上
六根清淨。更増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歳。命
終之後。得二千億佛。皆號日月燈明。後
二千億佛。皆號雲自在燈王。於此諸佛法
。受持・讀誦。爲諸四衆此經典。故得
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於四衆
法心無畏。彼經意説。不輕菩薩臨
終時。聞法花經六根清淨増壽命者。是見
道前四善根位。不常六根淨故。不
法心無畏故。由此定非十地聖位説。此
命終得多佛。獲常六根清淨。説法心無
畏。證入初地。由此定知。四十心解
脱分位。彼位命終未常淨根心無所畏故。
遠照前文。雖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
淨如是者。是決擇分四善根位。此説聞思
地前勝得。其修所成。攝論等説。何故三地説
發光。由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
法光明所依止故。無性釋云。謂此地中證
希有定。能發智光了諸法。故名發光。諸
靜慮定説名等持。諸無色定説名等至。或
等持者心一境性。言等至者正受現前。唯
識又説。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
此前文説第三地中得勝修慧。天親攝論・
唯識・十地論等皆説十障。第三遲鈍性。於所
聞思修法忘失。由彼故。得聞・思・修三種
勝慧。此説三地得三勝慧。又十地等説。十
波羅蜜不増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
十眞如。無増減故。此顯五地得勝等持。正
行修習定波羅蜜。隨力隨分亦修餘度。天
親攝論説。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
身等業自在所依。及陀羅尼三摩地門自在
所依。若如是知。得十地。此説十地方得
勝定。總斷前文。有漏三慧得殊勝者在
善根。斷分別執無漏修於初地。斷
鈍障無漏三慧大乘法。在第三地。正
諸定入出自在自利利他。除散亂障。在
第五地。於一切法能堪・思・持。一慧用分成
三慧者。在第八地。如十地經前已廣辨。
無礙辨及陀羅尼勝依修慧第九地
大神通十方界廣行利樂。在第十地
此教説地證同。以理推文不相違

第十諸門分別者。合有十門。一問如是三
慧幾縁自相。幾縁共相。答此有多種。略説
三。一處自相。色聲等法名爲自相。色蘊
無常等皆爲共相。二事自相。青・黄等法名
自相。色聲處等名爲共相。三自相自相。
不可言性名爲自相。餘可言等名爲共相
廣引理教義應知。證自相自相唯修慧
得。餘自共相通聞思慧。又佛地論説自共相
差別。准義亦爾。二問幾因幾果。答此有。
二種。一勝劣相生。二勝劣相修。依初義者。
聞爲三慧因。思爲二慧因。修爲一慧因。修
三慧果。思爲二慧果。聞爲一慧果。由
勝因勝爲劣果故。若據同類義別。則不
然。思非修因。修非思果。以異界故。依
後義者。若令勢分熏發用増。因義如前説
若由此起熏修彼體勢力増盛。後現在前極
明淨者。聞所成慧唯聞慧因。思所成慧爲
思慧因。修所成慧爲三慧因。聞思二慧不
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不
勢力増勝後生明淨。修慧不爾。故爲他因
或後勝法爲前劣因。修令勝故。前生劣法
後勝因。由勢力劣。不後轉明淨
故。三問與幾根相應。答聞所成慧四根相
應。謂除苦根。在五識故。於上勝法愁戚
證。憂根相應。在色界中樂根相應。或五
根倶。許聞慧類在五識。亦苦根倶。如實
義者。除苦・憂樂・喜・捨・倶。愁戚欲證思慧
相應。性非聞慧。非逼迫故非憂根倶。思所
成慧。喜・憂・捨倶。色界地無。非五識故。修
所成慧・樂・喜・捨倶。非散地法。散五無故。四
問幾等持・等至・及等引倶。答皆等持相應。別
境定數故。有義聞思非等引・等至倶。修慧
爾。聞・思二慧是散善法。非定心故。有義
聞・思亦等引・等至。倶許八地後有聞思故。
五問幾善十一倶。答有義思・修二慧。十一善
倶。成唯識論。許欲界中有輕安故。聞慧
散・遠。唯有餘十。散位所起無輕安故。實義
三慧。十一善倶。許無漏心有聞思故。六問
幾不定四倶。答三慧皆與尋・伺相應。定散
位中皆容起故。悔・眠不修慧相應。定散
異故。有義悔・眠非聞・思倶。行相麁鄙。及昧
略故。聞・思細勝。及明廣故。實義聞・思亦悔・
眠倶。聞・思悔惡。睡眠位中聽聞教法
故。如成唯識第七卷説。七問幾三界繋
等。答有義聞欲・色界繋。思唯欲界繋。修通
上二界繋・及不繋。實義聞慧通欲・色界繋・
及不繋。思慧欲界繋・及不繋。修慧如前。聞・
思二慧通不繋者。唯依色地。聞有種類故。
思行相廣故。三種皆縁繋及不繋。八問幾有
學等。答修所成慧通三種。聞・思二慧。有義
唯非學非無學。實義唯有學・及非學非無學。
佛無故。若無學身有順無漏善。亦名
無學者。聞・思二慧亦通無學。通縁三種。九
問幾見所斷等。答若離縛斷。有義聞・思唯修
所斷。非染汚故非見所斷。非無漏故非
非所斷。成唯識説。善等十一非見所斷。瑜
伽論説。信等五根唯修所斷。非所斷故。修所
成慧唯修所斷・及非所斷通無漏故。依
生斷亦通見斷。説無想定等唯見所斷故。
成唯識第八卷中説二斷義。十問幾加行
得。離染得及生得。答此三種慧皆非生得
闇昧故。竝加行得。加行善故。皆離染得
三地障勝三慧。離八地染。得無漏三
故。亦離九地染勝修慧故。雖
世修習。此三於現身中。必無任運得此三
。故非生得。要假少功力。方乃能得故。佛
所成者。定離染得。無加行故。聲聞・獨覺・及
菩薩位。通二種得。八地以後無勉勵加行
任運加行
  三輪義林
三輪義。以七門分別。一出體。二辨名。三廢
立。四顯相。五三乘能起。六三身所作。七有情
化別
第一出體者。瑜伽六十九。説前五神通異
生有學起者。皆是有漏。無學起者。皆是無
漏。異生有學道勢劣故。無學所起道勢強故。
若佛所起唯是無漏。漏盡智通。彼論説
盡及無生二智性。縁漏盡故。唯是無漏
漏盡身起。阿羅漢等漏盡智通。十智爲性。此
中有義。漏盡身成名爲無漏。非漏義。即
三輪亦通有漏。有義五通無學身成。皆離
漏故。竝名無漏。即顯三輪無學所成非
有漏。三皆世間由漏盡通誡他故。此三
唯依諸靜慮地。意識相應有漏無漏後得智
性。即別境慧。容豫化他。非加行智。或亦通
彼。六十九説。諸神通等一切靜慮以爲
。皆能引故。無色雖亦有漏盡智。諸菩薩
等隨以彼心一切法。亦能依彼變諸境
。如佛邊側立及宮殿等香。作用狹故。而
通。色界心廣。除未至地。可諸通
定・慧均故。瑜伽三十七説三輪即通。故同
於通餘地
第二辨名者。瑜伽七十九。問如三世三
輪清淨。云何應知。答由遍計所執自性故。
去來現世法平等平等。以如實慧正觀察
時。於去來現在法。無顧戀希望染著
是名三世三輪清淨。顯揚論十七説。一切
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
彼説諸行通有此三。爲法執三體空
彼執故。此上皆非此所明義。今説三種
。未信者令淨信。已信者令修行。已修
行者令果故。名爲三輪。十輪經第六説。
是如來及諸菩薩。所有神通・記説・教誡。
三種勝輪作用無礙。三者是數。即彼經説。
轉輪王所乘車輪。或首行輪。彼初意説。
依止運轉名之爲輪。三乘聖者之所依止
自運運他。轉有彼往立以輪稱。彼後意説。
轉輪王所有輪寶。王將遊戲前首而行。
能摧不賓。鎭已伏故。三輪亦爾。未信等者
信等。先已信等令決定等。帶數釋也。
瑜伽二十五。亦名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
者。一神力神變。二記説神變。三教導神變。
瑜伽二十七亦名三種神變教授。一神境神
變。二記説神變。三教誡神變。修所成果智具
威徳。作用難測名之爲神。轉易不定稱
變。變者是境。神者是智。變之神能變也。
神之變所變也。皆依主釋。神即變。變屬
。持業釋也。此中但取初後兩釋。教授勸
其善生。教誡懲其惡滅。亦教亦誡。教與
異。二釋皆得。神境一種作用勝顯。能變能化
正名神變。故六通中獨名神通。他心漏盡用
相非増。不神境。於六通中神稱
三輪内亦與神名。能轉他心。能善漏盡。
用勝餘故。餘三比劣。亦不輪。瑜伽二十
五説。三種皆名教授教誡。三種皆令善生
惡滅。二種異故。二十七説三種皆名神變教
。唯令善生惡滅。或令善生即是惡
滅。故三神變亦持業釋。摧伏鎭遏二利之用。
之爲輪。妙體無方彰用之徳名爲神變
三乘通號立神變名。菩薩如來獨得輪稱。依
止・摧伏運轉勝故。十輪又説。輪者謂於
罣礙。猶如日光普照一切。三乘根
器隨其所宜。宣説正法。此説
圓滿普照無礙猶如日輪。故二乘者所
輪。又佛菩薩神變者。爲二乘。加名
威力。故瑜伽三十七説。諸佛菩薩略有三種
神變威力。然倶舍論二十七説。名三示導
能示能導得示導名。今者大乘示導之言。
唯教誡攝。示現教導讃勵慶喜。即舊經説
示教利喜。若初二種亦名示導。示教利喜
三輪共有。便乖宗義。故彼立名非此所

三輪別名者。雜集第一説。一神變輪。二記
心輪。三教誡輪。神變義如前釋。神變即輪是
持業釋。雖此神能變能化。化略變廣。從
廣爲名。又變爲先方能起化。從初名
。以後從初説。心謂他心。種類差別。記謂
別識。識別彼心。名曰記心。雖亦能記他心
所等。心是主故。但説記心。心之記。依主釋。
記心即輪。亦持業釋。教謂教示令彼善生。誡
謂誡勗令其惡滅。教與誡異。相違釋。亦教
亦誡。持業釋。教誡即輪。釋義如前。瑜伽
初名神力神變・記説神變・教導神變。神境智
作證通名神。有威勢力。亦神亦力。即
神變。記義如前。説謂言説。依他心智
別他心。而言説。記之説。説之記。今取
。記是通故。記説即神變。教義如前。導謂
導引。導體即示。或體即誡。教導即神變。瑜伽
後名神境神變・記説神變・教誡神變。神者謂
通。境謂通之所變所化。境之神。神之境。若
初釋。神是通故。神境即神變。餘二亦爾。
皆持業釋。若取後釋。境之神變。境是所變
故。得依主釋
第三廢立者。合有七義
一瑜伽二十七説。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
通境界。令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
尊重故。於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
記説神變。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
。如根如行如悟入。爲説正法。於所修
能正教誡。二或未發心爲作神變。不
正行別其心。未證獲而爲教誡。三又
十地論第五説。初一神通身業清淨。天耳他
心智二通口業清淨。宿命生死智二通意業
清淨。一神通能衆生。天耳・他心二
通能知説法音聲義故。以他心故。隨
種言音皆能盡知。依於此義種種異名説。
衆生用故。去來二通盡知衆生過去未來
化故。彼論意説。神境用増。獨淨
。天耳聞彼聲或説法音聲。他心智知
方説妙法。令自語業淨。去來二通知
礙令意業淨。雖天眼通亦見彼心白
黒等色。爲説妙法自語業淨。由生死智
未來法意業淨故。略而不説。雖漏盡通
世非世亦意業淨。以菩薩第三地中
五通故。淨自三業故亦不説。故此三輪
三業減不増。四又爲現身・意・
語三。如其次第三業化故。不減不増。五倶
舍論説。唯此三種引化生。令初發心
勝故。六或此能引背正法及處中者
發心故。七又唯此三。令佛法
歸伏・信受・修行示導名。餘三不
第四辨相者。初神變相略有二種。一能變。
二能化。能轉所餘有自性。令餘物
名爲能變。隨欲爲作諸未有事故名能化
能變者謂十八變。一振動。二熾然。三流布。四
示現。五轉變。六往來。七卷。八舒。九衆像入
身。十同類往趣。十一顯。十二隱。十三所作
自在。十四制他神通。十五能施辨才。十六
能施憶念。十七能施安樂。十八放大光明
能化有三。一化爲身。二化爲境。三化爲語。
化爲身者。化自・他身他・自身。或一或
多。如是等類。化爲境者。化似衆寶・飮食・
資具諸如是等。化爲語者。妙音麁音繋
自他是一切。次記心相差別有六。一記
有纒有隨眠・離纒・離隨眠心。二記有染・邪
願・無染・正願心。三記劣・中・勝三界・五趣心
四知三受相應心。五以一記一以一記
。六諸佛菩薩記諸有情諸根勝劣・種種勝
解・種種界行。隨應安處涅槃行中。後教誡
相者。謂能實知煩惱盡得。若自若他於諸漏
已得未得。乃至廣説。知彼所化於漏盡
増上慢。或説有五。所謂遮止・開許・諫
誨・訶擯・慶慰。或即令欲示現・教導・讃勵・
慶喜。此如顯揚第十二説。或教授有四。一
無倒。二漸次。三教。四證。如聲聞地二十七
。前三輪相如菩薩地第三十七説
第五三乘能起者。三乘皆起三神變。聲聞地
二十五説。謂阿羅漢具八解脱靜慮等。定有
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他現三神變・教
授・教誡。故知獨覺亦能現之。要倶解脱方
三種。故有部行而不起。又三神變即
是三通。菩薩地説。諸佛菩薩與二乘者。神
通威力有共不共。略由三相。一微細故。諸
佛菩薩於無數量諸有情類。及彼方便諸利
益事。皆如實知。無作。二者品類。一切
神通威力品類悉皆成就。三者世界。以一切
世界・一切有情界。爲神通境。聲聞但以
千世界諸有情界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
世界神通境。由彼唯爲調伏一身而修
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
通境。諸教多説。獨覺多以神通物。聲聞
多以記心法。諸佛多以漏盡教誡
第六三身所作者。其自性身眞理常寂無
作用。不外利生不三輪。然般若論推
本故作是言。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
實無作用。不此三。要由彼三輪方勝。
自受用身。實神通性具實智故。相續湛然
生用。亦不三。體即是彼所有俗
智。其變化身起此三種。化邪見等法等
故。他受用身。所化生類雖惡見等。隨
所化上位亦現三輪。故阿彌陀亦現
神通・記心・教誡。雖楞伽經説佛法身説法
差別。推功歸本同般若論。實無作用起

第七有情化別者。世尊三輪能化三界諸有
情類。菩薩地説諸佛神通以一切界一切有
境界故。記心・教誡其義定爾。二乘三
種化欲色界。菩薩地説聲聞神通以二千
。獨覺神通以三千界境界故。記心・教
誡隨彼亦爾。傍化既爾。上下應思。世尊三
輪能化五趣。如豪光無間獄。説陀羅
地獄來聽。然彼苦迫無容豫修。其二乘
者不彼。可四趣威勢劣故。通化
四生。小山等類皆受化故。然除北洲。世尊
往不化故。世尊三輪能化三乘。二乘
三種化等及下。非上乘故。若異生者可
之。有性有情皆三輪化。無性有情可
三輪。而無果。是故經説雖復發心懃行
精進。終不無上菩提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七册之内當卷不足之條令書寫畢併是
令法久住利益衆生之一助矣
寛文十二年
暦十月二十五日
  福園院住
 法印權大僧都清兼六十七才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三身義林
三身義。略以五門分別。一辨名。二出體。三
開合廢立。四因起果相。五諸門分別
第一辨名者。佛地經説。自性法・受用・變化
差別轉。金光明經第二卷三身品説。一切如
來有三種身。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
身。如是三身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地論説。自性即是初自性身。體常不
自性身。成唯識言。是一切法平等實性。
無性攝論第九卷言。非假所立故名自性
餘身合集成故。是所依止故名爲身。
自性即身。是持業釋。法謂差別諸功徳義。性
謂本體。義之體故名爲法性。無性釋言。法性
即身故名法身。或法即是諸有爲徳。此是彼
體法之性故。名爲法性。無性釋言。或是諸法
依止處。成唯識言。大功徳法所依止故。
佛地論言。力無畏等諸功徳法所依止故。名
法性。是依主釋。身有三義。成唯識言。體
依聚義。總説名身。法性即身。是持業釋。佛
地論説。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
用種種大法樂故。此義總顯自・他受用身竝
受用身。自受用身自受法樂。他受用身
他受用。成唯識説。自受用身恒自受用廣
大法樂。他受用身爲十地衆通説法。決
衆疑網他受樂。合此二種受用身。自
受用身是持業釋。受用即身故。他受用身是
依主釋。受用之身故。金光明經亦名應身
但説他受用。不自受用名爲應身。應
身名應身故。如彼經説。善男子。是諸
如來。爲諸菩薩得通達故。説於眞諦。乃
至廣説。是身能現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
圓光。是名應身。自受用身定慧功徳。彼經
是法身攝故。佛地論説。變化即是後變化
身。爲益安樂衆生。示現種種變化事
故。轉換舊形變。無而忽有名化。變與
異。是相違釋。變化即身。是持業釋。此擧
境勝作用變化身。多爲變化事故。金光
明經單名化身。能導引故。受樂劣故。勝獨
名。或脱略名化。變化即身。是持業釋。總
三身。是帶數釋
第二出體者。略有六文。一者有義。唯識佛
地皆説。如來功徳身土。甚深微妙。非
無。離諸分別。絶諸戲論。非界處等法門
所攝。故勝義諦。非身非身。詎有三種
世俗諦隨機所現。説三身。法身空理。
報身空智。利物所現名變化身。清辨等師
皆有此義。二者有義法身但以眞如性。
十八界中唯有後三無漏攝。由此佛身
大定・智・悲三法増上。六七八識及相應品爲
自受用身。平等性智隨十地宜。現他受用身
淨土相。成所作智隨三乘宜。能起變化身淨
土相。此二身土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
識雖此變。然麁細異。非五境攝。成所作
智。或是第六第七相應。六相應者觀自共相
妙觀察智。起化用者名成事智。前後
別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倶亦無失。第七
倶者變他受用平等智。起變化者名
事智。佛恒在定。五識性散。前十五界在
有。雖五識成事智。然成事智體非
五識。如生死涅槃。然彼涅槃非
五蘊攝。三者有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
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乃至廣説。
此説中略有四義。一者有義唯識・佛地
皆作是説。清淨法界是自性身。佛地經説清
淨眞如是自性身。攝大乘論智殊勝説。轉
阿頼耶識自性身。莊嚴論説。轉第八識
圓鏡智。故合二法自性身。平等性智・
妙觀察智爲受用身。莊嚴等説平等性智於
純淨土諸菩薩佛身故。説觀察智大
集會中。説法斷疑現自在故。此顯二智爲
他受用。莊嚴又説諸轉識受用身。此
二智爲自受用。成所作智爲變化身。佛
地經説。成所作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
思化故。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
實智。此義不然。佛地經説。清淨法界爲
自性身。諸佛共有。是自性常。於十地中
分皆證得。若圓鏡智是自性身。便無是義
金光明説如如・如如智皆名法身。若有爲
徳本説圓鏡智是法身者。應彼經四實
智品皆是法身。又説轉諸轉識受用身
若成事智非受用者。應轉識。若成事
智爲變化者。解深密經問變化身爲
心。經應定答言化身有心。説佛五識
此身故。如何經説心無
依心故。不無心依他心。由
化身體非實智。然觀佛身。理事有殊。麁細
徳別。體一用異。別説爲三。寧分四智各別
身。二者有義成唯識説。清淨法界爲
性身。莊嚴論等説。自性身本性常故。讃佛論
説。佛自性身無生滅故。無著金剛般若論
説。受持演説彼經功徳。於佛法身證得
。於餘二身生起因。故彼經云。一切諸
佛法。皆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
諸經論説究竟轉依以爲法身。轉依即是清
淨眞如。故知法身法界爲性。然説去藏
者。謂由滅第八識中二障麁重。證
得眞如。顯法身故。智殊勝中。説法身者是
彼依止。彼實性故。實非智攝。受用身有二。
一自受用。二他受用。四智品中眞實功徳。鏡
智所起常遍色身。爲自受用。莊嚴論中説。
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攝大乘説。轉諸轉識
受用故。雖藏識實得受用。攝大乘
中。由彼顯法身故。於受用
之。既説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
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若非受用
何身攝。此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爲實徳。故四
智品實有色心。皆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
身是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
變化身。雖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
或智所起。彼説智名體實非智。但説平等
智能現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身。不
二身即是二智。故二實智自受用攝。二所現
相説爲二身。雖此二身皆四智相。四智所現
十地聖・地前三乘現。身相麁細有殊。
別爲二身。然平等智現身。相似無我平
。顯法樂増令他受用。但説平等所現佛
他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増。但説
成事智所現身相變化身。故不理。三
者有義金光明經第一卷説。云何菩薩了
化身。善男子。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爲諸衆
種種法修行滿。乃至廣説。隨衆生
及隨行・界過時。乃至能現種種身
。是名化身。善男子是諸如來。爲諸菩薩
通達故説於眞諦。乃至廣説。爲無邊佛
而作本故。如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
故是身得現。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
背圓光。是名應身。善男子。爲除一切
諸煩惱等障。爲足一切諸善法故。唯
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前二種身是假
名有。是第三身名爲眞有。爲前二身
故。由離法如如無分別智。一切諸佛
別法。何以故。一切諸佛智慧具足。一
切煩惱究竟滅盡故。得清淨佛地故。是故
法如如・如如智。攝一切佛法。彼經意説。清
淨法界・及四智品・常遍色身眞實有爲無爲
功徳。名爲法身。有爲無爲功徳本故。如
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故。所現相好・
項背圓光。爲地前・三乘・及十地菩薩。所
之身名爲應身。爲三乘現佛身。及化
十地他受用身竝名應身。應他機宜
故。修願行滿不待時處。隨衆生類
五趣身。是名化身。不佛形而顯化故。佛
地經中五趣化身亦化身攝。多現神通變化
故。他受用身亦名應身。自受用身自受
法樂。非機宜而顯現故。他受用身能令
菩薩受法樂故。自他雖殊受樂無別。合名
受用。自受用身雖是有爲功徳法本。非
共有。是各別體。非法眞性。非自性身。非
無爲界功徳本。不法身。與金光明
一義亦不相違。四者有義佛地論説。清
淨法界爲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常
遍色身眞實功徳。爲自受用身。三無數劫
修成故。天親般若上卷論説。亦名報佛
此爲十地菩薩現。一分細相爲他受用
諸菩薩受法樂故。若爲三乘有情現。
一分麁相爲變化身。地前三乘所見麁。
是修成眞實功徳。但化用故。然此二身皆
四智相所化有情宜見麁細分成二類。地前
三乘但依化用。發心修行而未廣大
法樂。故此化身不受用。此六義中。其初
三説義理相違。如論自顯。其第四義與
六説。文雖小異兩理無違。第四説中隨
智増二身攝。非二身唯二智現。乍觀
文別義實無異。第五經文義理無爽。由
褒貶雖六説。三理無
第三開合廢立者。諸經論中或總名一佛寶
覺性・覺相・覺用三種同覺滿故。合名爲佛。
涅槃經等唯説三寶眞體同故。説一法身
或説爲二。寶性論第三説。有二種法身。一
寂靜法界身。二得彼因身。所謂説法。彼習氣
故。一麁。二細。由法界。爲諸菩薩
密法。依眞諦。名之爲細。若説契經及應
頌等種種差別。依世諦説名之爲麁。皆
法身。及由此説。當法身。法身因故亦
法身。即餘二身所起作用。同唯識説
大牟尼法身故。佛地論又説。一生身。二
法身。自性・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徳故。諸功
徳法所依止故。諸功徳法所集成故。他受・
化身倶名生身。隨有情宜受生故。彼論
又説。一世俗佛。即變化身。二勝義佛。即法報
身。前隨劣意麁相故。後隨勝心或現
細相。或實體故。天親般若論説。一眞佛。二非
眞佛。初是法身。後餘二身。本末異故。解深密
經・瑜伽七十八等亦説二。一法身。二解
脱身。曼殊室利白言。世尊。聲聞・獨覺所
轉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法身。名解脱
。解脱身故説彼二乘與佛平等。由法身
故説差別。此説二乘二轉依果菩提・涅
。皆名解脱身。離煩惱障縛故。如來所得
二轉依果菩提・涅槃合名法身。無量功徳勝
所依故。成唯識云。安樂解脱身。大牟尼名
 或説爲三。金光明説。一化身。二應身。三
法身。即彼經中有七復次。説三所由。一者
應化身有餘涅槃。所現之身相似苦
。有餘依故。依後法身無餘涅槃。一切
餘依究竟盡故。二者依三身無住涅槃
二身不實。念念不住。數數出現。以不定
故。不涅槃。法身眞實。離相寂然。曾不
出現。以常定故不生死。前二義中。説
餘依・不住涅槃。分應・化身。由無餘依
及不生死中。有法如如・如如智二故亦
二。然彼但是功徳法本。合名法身。此爲
生類。現佛・非佛二相殊。分爲應・化。三者
一切凡夫爲三相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
彼故但説三身。一思惟分別相。謂遍
計所執二法二我相當情現故。遠離化身
二依他起相。能取所取雜染相現遠離應身
三成就相。於眞理智未相故遠離法身
其次第是諸相。不解故。不
故。不淨故。不三身。若於三相能解・
滅・淨具足三身。四者凡夫未除三心
離三身。一起事心。二依根本心。三根本
心。依諸伏道起事心盡。起事心滅故得
化身。此説見・修一切煩惱諸相應心
事心。發生諸業及諸果故名起事心。生死
本故障隨類身。修道伏除煩惱折伏。故説
諸伏道。起事心盡。起事心滅。故得
類化身。善不善業相應心名依根本心。業
是趣生所依本故。若修聖道便斷諸業。故
諸斷道。依根本心盡。依根本心滅故。
現佛應身。三有苦果相應心名根本
。生死根本自體性故。無漏道圓。二空智
滿。有漏根本苦果方滅。故説勝拔道。根
本心盡。根本心滅故。得如如・如如智法
。彼經意説。煩惱熾盛不悔滅者。不
五趣隨類化身。若悔滅者得化身。雖
煩惱業熾盛者。不應身。息惡業者見
應身。二死苦果未分・未全能滅除者。不
法身。若分・全除。隨應佛之法身。由
分・或全能成二智二理故。五者一切諸
佛。於第一身與諸佛事。皆隨生類
能現彼變化事故。令伏惑。於第二身
諸佛意。同現佛身。令三乘者隨
道斷諸業故。於第三身諸佛體。
有爲無爲諸功徳體。一切諸佛同無異故。
六者煩惱障淨故能現應身。業障淨故能現
化身。智障淨故能現法身。七者譬如
電。依電出光。如是依於法身故出
。依於應身故出化身。是故性極清淨攝
受法身。智慧清淨攝受應身。三昧清淨攝
受化身。今助釋義復有四解。觀佛之身
二。一者内自眞徳。即如如・如如智合
法身。二者爲所化生宜而現。合名
應身。然所化生。有佛身而入道者
見潜受化者。故分二種。名爲應・
。合成三身。二者又觀彼意四身
如如名自性。如如智名報身。理・事別故。法
實性故。因修生故。爲他利現二身如前。
然以眞徳義同。理智冥合。自利無別。自性・
報佛合名法身。假徳相殊。隨機現異。利
顯隱。分成應・化。故成三佛減不増。三
者又諸障品略有二類。一煩惱障品。二所知
障品。爲滅二障品現行。故顯化身
除二障品種子。故顯應身。爲
二障品習氣。故顯法身。有彼三者不
三身。爲三故佛現三身。四者又准金光
明説。入如來地者爲三種淨故得極清淨
一煩惱淨。能起化身。由鬪諍類化
故。二者苦淨。能起應身。由諸苦
故。三者相淨。能顯法身。離能所執
故。前二惑障。後一智障。佛地經等説。三
身者略有四釋。一者由昔有情觀虚妄境
心常迷闇。起業受苦。翻對彼故説初二
。一翻妄顯眞。二返愚成智。眞境離纒名
法身。實智離闇名受用身。理智難測非
略能知。方爲有情麁理智變化身。令
初知麁後證細故。二者煩惱障品能障
。即此涅槃亦名法身。故勝鬘説。一乘即大
乘。大乘即佛性。佛性即法身。法身即涅槃界。
煩惱性縛。涅槃性解。性相違故。斷得法身
所知障品障受用身。除無明増方爲實智
愚智相返斷所知障受用身。此受用身亦
菩提。菩薩地説菩提・菩提斷皆名菩提
。爲三乘得此二種方顯化身。三者佛
三徳。謂智・斷・恩。爲此三故説法・報・
及化三身。四者所修成果略有二種。一所
受法樂。二能受法樂。自既得已。及爲
之方便。故説三身。無著金剛般若論説。
三種身。一言説法身。即般若教。二智相至
得法身。即菩提智。三福相至得法身。除智餘
施等果。餘定・餘善。彼論意説。由於化身聽
聞言教。言説法身因故。當佛果能生智・
福二種法身。此三住處。即無相理眞如法身。
前因・果身倶依此身方能證得。雖彼亦説
色身住處化身之體。經言相具足
如來。遮破色身非佛眞體。故此不説。
法報故説三。勝鬘經説如來妙色
身等即是化佛。如來色無盡等即受用佛。一
切法常住即是法佛。與天親菩薩般若論等
三佛義同。故此不説。法花經壽量品彼論
釋云。出釋氏宮是化身。成佛以來實無量
劫是報身。如實知見三界之相是法身。亦
彼同。故不別説。或説四身。楞伽經説。一
應化佛。二功徳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初是
化身。次二受用身。福・慧異故分成二種。後是
法身。金光明經亦説四。有化身非應身
如來已般涅槃以願自在力故。如是之身
即是化身。此説如來雖般涅槃。以願自在
物所現龍・鬼等身。是趣攝故非佛身
化非應。有應身非化身。是地前身即前
應身。但爲地前諸菩薩等。所現佛身依
而起。現佛形故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四善
根中所見大千應身佛也。三亦應亦化身。住
有餘涅槃如來之身。謂爲二乘・四十心位
現佛身。現相修成依三昧起。現佛形相
故名爲應。現人同類諸苦等。亦名爲化。
四非應非化身。是佛法身。觀此經文。前三
是化。後是法身及自受用。不十地
菩薩他受用身。理亦定是應身非化。由
前位四善根中所見。大千一主應身。非
趣類。是應非化。他受用身亦此句攝。擧
後略而不論。不爾彼身何句所攝。化非
應中但説如來已般涅槃願力所現。不
佛在所現化身。主在起化易而可知。主無
化起難而説故。即彼經説。是第一身依應身
顯。是第二身依法身顯。法身眞實無
。既説化身依應身。無應起化故説
難。佛地論中亦説四種。一受用非變化
謂自利分實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化
身。爲地前雜類生故。或麁或妙。或令
。或令怖畏。改轉不定。但名變化
。不必令現法樂故。三亦受用亦變化。
謂爲地上菩薩現種種化身。令諸菩薩
法樂故。隨時改轉不決定故。四非受用
變化。謂自性身 又華嚴經説十佛
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正覺故。佛地論中
亦説十佛。彼名現等覺佛。二願佛。願出生
故。彼名弘誓願佛。三業報佛。信成就故。諸
行皆因信最初起。是故偏説。彼名業異熟
。四持佛。隨順世間斷絶故。彼名住持
。五涅槃佛。示涅槃故。彼名變化佛。六法
界佛。於一切處現故。七心佛。善安住
故。二名同彼。八三昧佛。成就無量功徳
著故。彼名定佛。九性佛。善決定故。彼名
本性佛。十如意佛。以普覆故。彼云隨樂佛
前五世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
五世俗者變化身攝。五勝義中。法界・本性。法
身所攝。餘三受用。於變化中成正覺
般涅槃。立初及第五。示正行。及發
而得勝果。立第二・第三。般涅槃後形像・
舍利住持不絶故立第四。化佛隨増故立
。於法身中。功徳法本及三身本性。分成
法界・及本性佛。自受用身。異世間識。及起
功徳。分成心佛・及與定佛。他受用身名
樂佛。故雖三身分成十種 大般若經第
五百六十八又説十身。一平等身。二清淨身。
三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
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虚空身。十妙智身。
佛告最勝。於初地中。得平等身達法
。離諸邪曲平等故。第二地中得清淨
。離犯戒失戒清淨故。第三地中得無盡
。離欲貪瞋勝定故。第四地中得善修
。常勤修習菩提分故。第五地中得法性
。觀諸諦理法性故。第六地中得
尋伺身。觀縁起理尋伺故。第七地中得
不思議身。善巧方便智行滿故。第八地中
寂靜身。離諸煩惱戲論事故。第九地中
虚空身。身相無盡遍一切故。第十地中
妙智身。一切種智修圓滿故。最勝白言。佛
菩薩身豈無差別。佛告最勝。身無差別。功
徳有異。以一切法同一法性故身無別。功
徳異者。佛具功徳菩薩不爾。譬如寶珠。若
莊飾莊飾。其珠無異。廣説譬喩
彼説所證法身無別。能證功徳智身有異。
佛則不爾。能證之身亦無差別。今此十身皆
法身攝。隨其十地能證徳異。説十種。雖
文説菩薩報身亦有十種。應物化身理
亦有十。徳用既異名亦應別。准所證理十
法身故。十地之稱即報身名。法無我智等分
位名地。故金光明經説。是初佛身。隨衆生
意有多種故現種種相。是故説多。現猿猴
等多形類故。第二佛身。弟子一意故現
。是故説一。弟子樂佛形故。第三佛
身。過一切種相。非執相境界。是故説名
一不二。一二等數皆執相故。又如如不二如
如智不一。是故法身不二不一
第四因起果相者。攝大乘等説一種因。彼論
第六卷説。入所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
所依非阿頼耶識所攝等。又云。由何能入。
善根力所任持故。乃至廣説。多聞熏習
是出世心種子性故。此説最初修四勝行。一
近善士以爲勝縁。二聽聞正法。三如
思惟。四如説修行。後三内行。内行要先
多聞熏習。其小聞者無得故。此多聞種。
成唯識等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唯有漏種
以爲因縁親生無漏。唯識論中雖已廣破
瑜伽論五十二。問若諸習氣攝一切種子
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
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子。不
。故知有漏非無漏法親生因縁。二唯本有。
諸無漏種未發心前名性種姓。發心已後
習種姓。熏習彼用漸増故。見道以前
有漏聞熏能生現行。無漏未起。雙取此二
順解脱・決擇分善。故雜集説。決擇分善
修道斷。然得建立爲無漏性道諦所攝
見道以後無漏種子方生現行。第八地前二
種雜起。成佛以後諸有漏善及因無漏。竝皆
轉滅。諸果無漏圓滿生起。故涅槃説。捨
常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今
彼義唯舊種子生現。都無現行更新熏
種子。唯識論中亦已廣破。三者種子皆有
。本有・新熏。見道以前同第二説。見道以
後諸無漏種本有生現行。新諸現行復熏
新種。略有二義。一者轉滅。二者轉齊。轉滅
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行勝善・無漏善
種。未縁故皆唯下品。見道以前有漏聞熏
勝縁故。資下無漏種漸令増勝。至見道
下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見道修
習以爲縁故。至修道位。前刹那中見道下
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復熏
品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縁故。至究竟位。前
刹那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刹那中。上品無
漏種生。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熏習
本唯一品。劣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
前之同類不同類因後同類果故。
是地地下中上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
行勝善・下中上品諸有漏種。皆應准知。至
佛位中。唯有無漏上品圓滿。無漏中・下。一
切有漏。竝皆捨滅。故經説無常色。二
者轉齊。法爾種子皆有三品。初修下故至
見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現行復熏下品
種子。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修習故至
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品種
。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習任運中
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生上現
。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熏習。中品種
子竝轉成上。前中・下種不復相續。與後勝
齊故名轉齊。故經説言無常色。望
同品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此
多聞熏種。見道以前。有漏種子親爲因縁
諸現行。現行爲因縁復熏成種。望無漏
種餘出世法。爲増上縁。由無漏種所資持
故。諸有漏種感勝異熟。不無間業
惡趣等。由有漏法資無漏故。當出世
無漏現行。見道以後。無漏種子親爲因縁
無漏現行。與有漏法増上縁。令
漏善感十王果。諸有漏善資助無漏。展轉増
明證離繋法。乃至成佛。有漏皆滅純無漏在。
諸有生皆依示現。此聞熏習。見道以前。
似法義理智法已。數起思惟。乃至四善
根中等引修習。至見道位。能證智起熏發種
。所生現智所現相好。爲受用身因。所證
理明爲法身因。故勝鬘説。於無量煩惱藏所
纒如來藏疑惑者。於無量煩惱藏所
如來法身亦無疑惑。修二因故復得
。化身但由大悲熏煮。修前二因願力
起。金光明説是第一身依應身顯。是第
二身依法身顯。法身無依説是如如・如如
故。大菩提心以善根自體。善根即是
大菩提性。智度論説。智及智處皆名般若。菩
薩地説。菩提・菩提斷倶名爲菩提。其諸善根
即是多聞熏習種故。涅槃等經説。有二種因
一生因。如芽生莖。二了因。猶燈照物。般
若經言。一切諸佛法皆從此經出。一切諸
佛從此經生。天親論釋言。於實爲了因。亦
餘生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菩提
法身。體實無爲。持經・及説二爲了因。眞
如法身證因得故。非生因生。餘謂受報相好
莊嚴佛・化身相好佛。於此爲生因。生因生
故。雖十法行皆能爲因。受持自利。演説利
他。據十行勝略不餘。持經及説。唯説
因。能持・及説二種善根正爲因故。生因
二。一正。二助。有漏持・説望受用身
助因。性相違故。無漏持説爲佛正因。無漏
相順親生起故。即二生因通現及種。了因亦
爾。一正。二助。無漏智中無分別智。望自性
爲正了因。諸有漏智・及後得智爲助了因
諸種子。不聞縁故。此説一因能得二果
自同類而爲生因。望他異類而爲了因
其化身者亦生因生。此中法身。見道以前煩
惱纒位名如來藏。二乘雖生空眞如。智
障未除。非徳依止法身。由數聽
惟修習悲智因故。初地以上二障漸斷。
徳依止即名法身。如前所引般若經説
初地中平等身。乃至十地得妙智身
世尊自説是法身故。由彼理能證之智
十徳差別。顯彼所證法身亦十。乃至成佛二
障皆盡。二智圓成功徳滿故。所證理身明淨
顯現更無差別。都名法身・亦自性身。如
翳明淨豁然非新有空。法身亦爾。是名
法身了因成佛。即見道前。由數聽聞思
習大智因故。令無漏種勢力増長。初地
以上能生現行諸無漏智。則此諸智分位差
別名爲十地。故攝論云。法無我智分位名
地。此後菩薩略有二類。有怖煩惱便析
皆不行。從初地後受變易身。楞伽經
此分十地菩薩三種意生身。有從
地將滿心中方受變易。勝鬘經依此説
乘無學・得自在菩薩爲三種意生身。七地以
前不惑故。如二種生死義林中説。所證
眞理既名十法身。能證功徳亦名十受用。受
用法樂故。然昔異生造十王業。初地以後
十王果。第八・五識所變身形。有漏異熟。
相好・神通。皆漸具足。後得依此更變殊勝
相好身。是無漏攝。生諸淨土嚴道場
一身處二類變。其相相似見者冥一。
合名受用。怖煩惱者。於見道後廣果
。資現身因轉受變易。不惑者。七地滿
心方生廣果。資現身業轉成變易。如成唯
識具説此義。十地受用准其所證
。同法身名理亦無爽。依能證徳
故。或十地名即是十地受用身名。依彼菩
彼名故。如是十地展轉殊勝。至第十
成佛時。淨居天上乃有大寶蓮華相
。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
。菩薩坐之而成正覺。金剛心位猶有
漏・劣無漏身。解脱道生有漏都盡。劣無漏
滅。故經説無常色。四智圓成功徳具
足。八識無漏所變色身亦皆無漏。智如其境
遍法界。功徳色身皆亦如是。相續湛然
未來際。利生本願盡法界故。名自受用
身生因所生成佛之相。見道以前大悲熏煮
以爲因故。爲其十地下類菩薩。現他受用
。唯是後得無漏所變。展轉勝大。乃至成
佛能遍十方。隨其所宜十地衆。積漸轉
大現他受用身。初地見佛坐百葉花即是
可百大千界。且阿彌陀佛眼如四大海水
眉間豪相如五須彌山。身高六十萬億那由
他恒河沙由旬。應是初地菩薩所見。二地
見佛坐千葉花。乃至十地所見轉大。此他
受用雖父母亦現受生。不先處天方下
佛。鼓音王經説。阿彌陀佛。父名月上
母名殊勝妙顏。子名月明。奉事弟子名
垢稱。魔王名無勝。調達名寂。無量壽論云。
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既是報土無
女人。佛及菩薩化爲母等。化分段身故現
此相。化變易身誠説。法花經中説。
大迦葉當成佛時無魔事。魔及魔人皆
佛法。尚有此相。況報土中有實魔事
然大菩薩化爲魔王。障他受用時現有之。
觀音授記經説。阿彌陀佛壽命無量。百千
萬億劫當終極。滅度之後。觀世音菩薩。
明相出時。於七寶菩提樹下等正覺。名
普光功徳山王佛。國名衆寶普集莊嚴。勝
阿彌陀佛國百千萬億不比。此佛滅
已大勢至成佛。名善住功徳寶王佛。十地機
宜先已淳熟。故化彼類即身成佛。不
何處何天後來補處。即以此身
佛。是他受用大悲所熏。生因所生成佛之
相。故平等智初地以後能隨衆生所樂示現。
見道前大悲熏煮。初地以後能隨三乘
見現種種身。花嚴經説。十住之中
初發心住能現正覺。後入涅槃。況十地中不
化相。法花等説。觀音妙音皆以神力。應
三乘而得度者。便現彼身而爲説法。
故於十地位皆能現化身。此變化身及他
受用後得所變。本唯無漏。五八識品依
變皆唯有漏。同處相似見者似一。乃
至成佛能隨十方三乘所宜種種化。或
佛身。或現餘身。先菩薩位要先住彼覩
史多天。後方下生。劫初成位生婆羅門家
慈氏等。由富貴淨行故。劫後減位
刹帝利家。如能寂等。由淨行
故。佛爲彼現二受生。攝大乘論第九
卷説。佛變化身能現八相。天宮現沒・受生・
欲・踰城出家・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
大法輪。・入大涅槃。大般若經五百六十八亦
八相。一從天沒。即入胎相。二嬰兒。即受
生相。三童子。即受欲相。四苦行。五成道。六
降魔。七轉法輪。八入涅槃。無彼攝論出家
之相。加降魔相。攝論降魔成道相攝。成道
三魔。降魔伏一故。亦成道已即降魔故。
初現出家後得苦行。離之別立。彼論出家
俗相。苦行示邪行故。經依
家爲苦行。故合建立。行道證果降魔除
怨。故離別立。各據一義亦不相違。廣如
經説。明相所以。花嚴經中説十相。八
中加二。三乘有情根猶未熟。令深欣樂
佛身。故先處天下生成佛。由諸衆生所
見故。是變化身大悲熏煮。生因所生成佛
之相。教説菩薩種類三。一一生所繋。如
彌勒等。先處人中身名一生所繋。望當佛
四生。人天本有及二中有。如七生
等名一大生。若住天中一生繋。半生名
一。一本有故。智度論説彌勒三生。説
成佛身。故説三也。二最後身・三坐道
場。此二局在佛身。化身既示。二受用
身雖文。准此應悉。自受用身七地以
前名一生繋。八地以後名最後身。更無
故。處蓮花座坐道場。他受用身如觀音
前身。名一生所繋。觀音之身名最後身。處
七寶座坐道場。法身無生便無是義。然
此三身非定一異。自受用身爲自身相。法
身即是此身理性。理智深妙非餘所知。三
乘見麁立名變化。十地見細名他受用身
見不同性相殊異。徳義聚集分成三身
有情各別自體立爲三種。無定異
異故。非定一・異。如能寂佛。十地所見
他受用身。二乘所見名變化身。無分別智
其眞理即名法身。眞智深微久修
滿自受法樂。非餘所知。名自受身。知見不
同非定一異。是生・了因因起果相。然有
。二因所得。一生因。二引因。成唯識説。生
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名曰引因
受用身。金剛定前諸無漏種遠爲引因
自位種子近爲生因。望佛法身近・遠現智
倶爲引因。非生因。不牽引・生起因等
離繋故。但説引發・定異因等得無爲故。
化身等現在前位。種爲生因。正生起故。
舍利等名爲引因。引殘果故。今説受用
一果二因。若望法身一果一因。若望化身
一因二果。又佛二果二因所得。謂理・智因。勝
鬘經説。有二種如來藏空智。若離若脱若
斷若異一切煩惱藏。不離不脱不斷不
不思議如來藏。此説煩惱體能覆藏之爲
藏。虚妄不實。究竟破壞故名爲空。無垢稱
説。塵勞之疇是如來種姓。涅槃經説。未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善不善無記法皆
佛性。名如來藏。故經標言二種如來
藏空智。煩惱亦名如來藏故。其眞如理因
空所顯空之性故。名之爲空。法身之因煩
惱所覆名如來藏。此離纒位名爲法身。故
能覆煩惱障縛。證得法身自性解脱。法
花經説。欲衆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三乘者法身同故。滅二化城寶所故。
十卷楞伽第八卷初説。阿梨耶識名空如來
。具足無漏熏習法故。名不空如來藏。彼
經意説。阿頼耶識能含淨種。名之爲藏。爲
當佛因如來藏。又未菩提皆佛性故
如來藏。性虚妄故。亦破壞故。不實名空。
所含無漏淨法種子。報身因故名如來藏。性
處妄。究竟不盡。名爲不空。此生現行圓
滿果位名報化身。故斷能藏有漏藏識。所知
障滅大智滿故證受用身。大悲滿故起變化
。法華經説。欲衆生悟佛知見現於
。聲聞・縁覺不智身眞實處故。不
羊・鹿但與牛車道場故。上來二因。若
果位法受用。示悟此二佛出世間
衆生修此二因佛知見。皆令
不退轉業。即是示佛知見。佛出於世
總顯經義。佛出世間衆生修二妙因
二勝果。開此無上讃歎令修。即是開・示・
悟・入之義。復有二因能得二果。如大乘經
莊嚴論説。福徳・智慧二資糧。菩薩善修無邊
。乃至勇猛疾歸徳海岸。攝論亦言。誰能
入所應知相。善備福・智資糧。菩薩果隨
増上分爲二類。法身是福。受用是智。或
受用是智。變化是福。法身通二。理實三身
皆通福・智。二實性故。二所成故。二所
故。由此三身皆二因得。復有二因。一能生。
二方便。能生因性即是因縁。所餘三縁方便
因性。受用變化二因所得。法身一種方便因
得。又有二因。謂共・不共。法身一種。是共因
得。自受用身不共因得。他受用・變化通共・
不共。又有二因。大智・大悲。自利・他利。隨
説。自受用身大智・自利因。他受用變化身
大悲・利他因。法身通二因。或皆通二。菩薩
利他爲自利故。菩薩自利爲利他故。又有
二因。一性種姓。二習種姓。法身非二因
親得。疎亦可名。雖佛性別類故。不
性種性。由此亦無習成性。餘之二身
二性親得。又有三種因。謂聞・思・修。修慧正
親生・了因。聞・思疎助。又三智因。正智正
法身・了因。餘二疎助。正智・後得爲受用正
生因。加行疎助。後智正爲變化正生因。餘二
疎助。舊説三因。一應得因。謂即眞如。所
得故。二加行因。謂菩提心願。三果圓滿因。
謂正加行。隨増義者。初得法身。次得化身
生故。後得報身實修行故。佛性論中
此三因各感三身。通所成故。廣如彼説
彼論又説。佛性有三。一自性住佛性。未
前住自性位。二引出佛性。發心以後諸
有學位。三至得果佛性。謂無學位。彼論多説
法身理性。有此三位涅槃同。依受用身
有爲佛性此三種。理亦無失。又有三因
般若經説。發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修行・
云何降伏其心。無著釋言。云何住。謂欲願。
行謂無相・相應等持。伏謂折伏散心。還住
正願定折伏散障。名三種因。天親釋同。
或異解者。發心・修行・斷障別故。散行・定行。
初心散行。次心定行。後心入聖斷障。是故
三因攝一切盡。彼經宗意。説法身因
故。亦説福智二相法身。亦受用因方能起
化利益無盡。有四種縁。一因縁。二等無間
縁。三所縁縁。四増上縁。因縁一種。遍諸有
親辦自果。等無間縁。因果必是心心所
法。其所縁縁。體通一切法果必心心所。
増上縁性因果倶通。與力不果自性故。
法身但由増上縁得。自受用身通四縁得。他
受用・變化。初・後縁得。非心心所實自性故。
復有四力。一因。二善友。三作意。四資糧。三
身皆通四力所得。然親得者。法身即非。又
四行。菩薩地説。一菩提分。二波羅蜜。三
諸神通。四成熟有情。三身皆由此四行得。
又有六因。一能作。二倶有。三相應。四同類。
五遍行。六異熟。能作體通有爲・無爲。果唯
有爲不生故。體通四縁攝。倶有體通
有爲法。倶時與力。因縁・増上・相應果唯心
心所法。亦因・増上・同類唯是諸有爲法。同
品・勝品自類爲因。亦因・増上・所縁定無。等
無間不定。遍行唯是苦・集二諦。或是見道
遍縁四諦一切煩惱。唯除因縁。異熟唯是
有漏善業・及不善業。招無記故唯増上縁。
此六因中若諸現行望自親種。爲因・増上
現行相望定無因縁。必有増上。餘二不定。
親種但一増上。一切種子望自類種
皆因・増上。望自類現行亦因・増上。定無
無間。所縁縁不定。若望異種但爲増上。望
異現行定爲増上。無因・等無間。所縁縁不
定。初之四因通現及種因縁。遍行・異
熟雖現・種。不親生故皆非因縁。前四因
有漏・無漏。後二種因唯是有漏。故佛三
身法身非是六因所得。體非生故。自受用
身前四因得。他受・變化初三因得。非相應
。如六因義林教理爲證。復有十因。一隨
説。二觀待。三牽引。四生起。五攝受。六引發。
七定異。八同事。九相違。十不相違。法身唯
五因得。論説離繋果。攝受・引發・定
異・同事・不相違因五因得故。性妙離言。非
隨説因得。能證道合。觀待相疎。非彼因得
牽引・生起二果有爲。亦非二得。相違因遠。
果已無。亦非彼得。若疎遠詮。亦隨説得。
親得故論不之。觀待餘二功徳之身
自性身。道證非疎遠故論亦不説。離
惱纒而成法身。以道證時彼都已遠。論亦
相違因得。然義可八因所得。唯除
牽引及生起因。受用・變化八因所得。除
説・相違。言説不親詮彼故。不之。
疎亦可得。相違因遠不之。疎亦可得。
若依此義通十因得。待因成果。二身相待
觀待因。能生種子熟・未熟別。分成牽引・
及生起因。攝受六依處辨無漏法故有攝受
。本性種子成引發因。自乘種子爲定異因
即前諸因同爲生等一事業故爲同事因。不
相違因其理可悉。故有八因。或復十因。
且隨顯相説。此因等諸嚴淨土所有妙因
皆三身因。恐繁且止 已辨因起
。果有五種。一異熟。二等流。三離繋。四士
用。五増上。此中士用略有二釋。一云五蘊假
者名曰士夫。彼所得果名士用果。二云諸別
別法亦名士夫。如彼假者有體用故。從
名。假士夫得士用果。若依初義法身
唯是離繋・増上果。斷障得故是離繋果。増上
知。非有漏故非異熟果。非有爲故非
等流果。非五蘊假者之所親證故非士用
。若依後義亦士用果。聖道士夫之所
故。體成三果。受用・變化各成三果。非有漏
故非異熟果。非無爲故非離繋果。依前諸
三身中。因縁生者等流・増上。或是士
用。或非土用。増上縁得可四果。唯除
。佛果無故。餘二縁得定有増上。必無
。等流・士用或有或無。自類勝品者有
。餘相望非有。彼勢力得者有士夫。餘相
望非
第五諸門分別者。略有十四門。一常無常門。
金光明説。如是三身以義故而説爲常。
義故説爲無常。化身者恒轉法輪。是
故處處如如方便相續不斷。是故説常。非
是本故。具足之用不顯現故。是故説無常
莊嚴論説。常有三種。一本性常。二不斷常。
三相續常。佛地論説。此變化身沒已復現。
化無盡故。是相續常。所依常故亦説爲常。
生滅故亦是無常。正與經同。金光明説。
應身者從無始來相續不斷故。以一切諸
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衆生未盡用亦不
盡。是故説常。非是本故。以具足用不
故。故説無常。佛地論説。是不斷常。恒受
法樂間斷故。所依常故亦説爲常。依
常義。涅槃經説常色。若言如來身無
者。此人舌根何不墮落。從因生故。有
故。亦説無常諸論及涅槃經三十五皆
説。記有四種。一一向記。二分別記。三返問
記。四捨置記。此記有二。一人四記。二法四
記。人四記者。一問生者皆死耶。答言是。
一向記。二問死者復生耶。答言分別
煩惱者死而復生。無煩惱者死而不生。
分別記。三問人爲殊勝。應返問彼。汝何
方。若方於天答言劣。若方於餘
勝。應返問記。四問我爲有・無。應
答。是捨置記。法四記者。一問生者皆滅
耶。答言是。是一向記。二問滅者復生耶。
答言此分別。有因縁者滅而復生。無因縁
者滅而不生。二乘五蘊無大悲縁。無餘依
滅而更不生。如來之身但墮法數
。有大悲故本願未盡。有因縁故滅而復
生。是分別記。三問聲聞善心爲勝・爲劣。應
返問彼。汝何所方。隨方爲答。是返問記。
四問第六蘊爲善・不善。應捨勿答。是捨置
記。佛受用身既墮法數。生者能滅是一向記。
故不是本性常。許因生是常
者。違比量故。金光明中説。法身者非是行
。無異相。異無有故。是自本故。是故
常。如如法身非是行法。無異相。如如
智法身是自本故。理智廣大冥合無相。猶
虚空。是故説常。佛地論説。如如法身是
自性常。離諸分別及離戲論。本性常住無
生滅故。是故説常。涅槃依此説。佛即法。
法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虚空。虚空即佛
性。佛性即法身。如如智身是不斷常。衆生
盡。本願不窮。復不涅槃。中間無
。與智冥合如空無限。亦離分別及諸
戲論。是故説常。唯説如如法身者。唯
自性常。攝大乘問。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
是無常。云何經説如來身常。彼自答言。此
二所依法身常故。無性釋云。此非身常。依
常身故。此顯等流及變化身是異門常。非
自性常。又彼二身以恒受用無休廢故。數
數現化不永絶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
如來身常當知亦爾。無性釋言。又受用身
恒受用無休廢故。猶如世間言常受樂。
樂常無間斷。而言常受。佛受用身
亦爾。彼彼菩薩受樂無廢。雖常住而亦
常。故勝鬘言。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
佛化身數數現化不永斷絶。猶如世間
常施食。雖無間然數數施。其心不
常施食。化身亦爾。數數現化不永絶故。
二身言常。是密意常 二自他二利門。金光
明説。善男子一切諸佛利益自他於究
。自利益者是法如如。利益他者是如如
智。於自他利益處。一切得自在。成就種種
無邊用故。是故分別佛法。無量無邊種種差
別。雜集論説。佛受用身自利最勝。變化身
者他利最勝。自性身者倶利竝勝。他受用身
他利攝。從自受用受法聖財。最増勝
但説自利。佛地・唯識。皆説法身寂靜安樂。
動作故。正自利攝。金光明依此説自利
益者是法如如。不能爲増上縁
故亦兼利他。又與二身倶利依。二利
攝。受用有二。自受用身自願行滿。能自
用微妙法樂正自利攝。他受用身他願行
滿。令諸菩薩受大法樂他利所攝。由此二
故。或説受用唯自利攝。或説他利。或説
。皆不相違。返顯經言能利益他是如如
者。但説爲受用變化益他者是如
如智。不此智而是自利。變化身者唯爲
利他。現諸化相他利所攝 三有異無異門。
攝大乘説。諸佛法身依止・意樂業無別故。
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
異。無性釋言。眞如無異。依止無別。利樂意
同。意樂無別。正覺涅槃種種業同。業無
。此説能依及所依同故。言異。佛地論
説。法身實性諸佛共有。故無差別。就能證
差別故。假説差別。唯就所依
差別。體無二故。若就能依差別。體
異故。攝論復言。如法身受用亦爾。
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異。不
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變化身亦
爾。佛地論説。其餘二身。各別因感各別自
。實有差別。即攝論言。無量依身現等覺
故。當異。但無別執。利樂意樂事業平
等。説差別。亦不相違 四三身形量門。
佛地論説。法身無邊。猶若虚空遍一切處
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如空無際。
自受用身有色非色。非色無形。不
形量大小。隨身及境亦得説言一切處
有色諸法。大劫修因得勝根・境。一一相好
遍法界。不生死業有分限。所感身形
小有大。佛無漏身於無量劫。値無邊佛
無邊障。利無邊生。修無量善之所起故。
果亦無邊。由圓鏡智所變之身無限量故。
諸佛所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障礙。終
間斷用法樂。唯佛所知。非餘根境。故
聖教説。無見頂相・無邊法音。一一功徳作用
限。他受用身爲諸菩薩種種身。言音
相好形量不定。梵網經説。我今盧舍那。方坐
蓮華座。乃至一國一釋迦等。花嚴等説。初
地菩薩見百佛國。一國即是一大千界。一界
一釋迦化身。一四天下各一化身。一界即
一大釋迦。四善根所見。百億小釋迦餘三
乘所見。初地自見百大千界一盧舍那。阿
彌陀佛量是此所見。如是二地見千。三地
萬等。積數應知。乃至十地金剛心菩薩將
成佛時。色究竟天上大寶蓮華相現周圓如
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量。此
一微塵一大千界。菩薩坐之而成正覺。彼所
見佛身量難知。自受用身彼所見。法花
經等説阿難成佛國土之量。准此佛身他受
用攝。何地所見理准應悉。其變化身化地前
。資糧・加行二位見別。隨衆所宜形量不
定。釋迦丈六倍大衆生。彌勒千尺任生宜
見。他受化身皆是化色。四五塵性。非色功徳
形質。而亦化現。成唯識説。無上覺者
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現貪・瞋等
餘知故。瑜伽論説。變化不其四事
一心。二心所。三根。四業果。雖實用。現
有之心心所法。即相分心。化似五根體四
塵性。雖業果性即無漏。六年苦行・馬麥・
金鎗。雖皆似苦。實無漏故五所化有情共
不共門。自性・自受用無此分別。他受用及化
此義門。佛地論中略有三説。一者皆共。
一一佛皆能化生。福慧平等。多時修行同
菩提。如説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故知
皆共。二者不共。以佛所化本相屬故。是故
釋迦。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事彼佛。佛觀
所化。釋迦先熟。慈氏後熟。觀能化者慈氏
先成。釋迦後成。入火光定釋迦見。七日
七夜翹一足讃。令慈氏前成佛。又
釋迦言。我所度皆已度訖。又契經説。佛
涅槃時。觀一所化現在有頂。當生此間
佛化。留一化身潜住此界身現涅槃
彼沒來生。留身方化。成無學已化身方滅。
又處處説。能化所化相屬決定。是故不共。如
實義者有共不共。成唯識論亦作是説。所化
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爲身爲土。形状
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
化生自識變現。謂一土一佛身。爲現
神通説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
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更相繋屬。或多屬
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
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
能益一切生故。此義廣如佛地等説 六三
身諸相門 七由幾自在自在 八三
身依止幾處門 九由幾佛法攝持
十受用・變化非法身 十一功徳相應門。
此上皆如攝大乘説 十二有漏無漏識所
變門。如成唯識説 十三淨土差別門。如
別義林説 十四三身説法差別門。如楞伽
。此三身義差別無邊恐繁文且略指
述。如十地經・金光明經・楞伽經・金剛般若
經・涅槃經・勝鬘經・解深密經・法花經・無垢
稱經・瑜伽・攝論・二般若論・對法・佛地・唯識・
寶性等論。及法花・無垢稱疏。廣辨

  ◎佛土章第六
佛土義。以八門分別。一顯差別。二出體性
三明因行。四彰果相。五釋分量。六解處所
七共不共。八諸門辨
第一顯差別者。佛地論第七云。佛身有二。
一生身。二法身。若自性身・若實受用倶名
。諸功徳法所集成故。若變化身・若他受
用倶名生身。隨衆所宜數現生故。一切佛
土必有身居。身既有二故土亦然。生身土
淨・穢。法身土唯清淨。或身有二。一實。二
權。實即法身。權即生體。土隨亦二。淨穢如
前。佛地經説。佛身有三。頌云。自性法・受用。
變化。差別轉。彼論云。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
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
功徳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者即受
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
者即變化身。爲益安樂有情。示現種
種變化事故。雖淨法界體性無差別。而有
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身既有
三土隨亦爾。一法性土。二受用土。此二唯淨。
三變化土。通淨及穢。成唯識論第十卷説。
佛身有四佛土亦爾。一自性身。依法性土
稱讃大乘功徳經言。是薄伽梵。住法界藏
彼經典。住法性土也。二自受用身。依
自受用土。三他受用身。依他受用土。佛
地經云。住最勝光耀十八圓滿也。四變化
身。依變化土。此經所云住廣嚴城也。初三
身土唯淨非穢。後變化土通淨及穢。爲
地菩薩身及土穢唯淨。爲地前菩薩
二乘衆現。通淨及穢。若爲分別煩惱及所
知障未盡。未證二空眞如現身土。
或淨或穢。若爲二分別障盡及已證二空
現身土。必是淨故。佛地論説。三身
四句。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
化非受用。謂變化身。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
受用身。四非受用變化。謂自性身。亦同
唯識。大般若經第五百六十八勝天王會第
三卷説。佛有十身。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
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
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虚空身。十妙智身。
天王白言。何位能得如來十身。佛言。初地
平等身。通達法性。離諸邪曲見平等故。
第二地中得清淨身。離犯戒失戒清淨故。
第三地中得無盡身。離欲貪瞋勝定故。
第四地中得善修身。常勤修習菩提分故。
第五地中得法性身 觀諸諦理證法性故。
第六地中得離尋伺身。觀縁起理離尋伺
故。第七地中得不思議身。方便善巧智行
滿故。第八地中得寂靜身。離諸煩惱戲論
故。第九地中得虚空身。身相無盡遍
故。第十地中得妙智身。一切種智修圓
滿故。天王復言。佛・菩薩身豈無差別。佛
言。天王。身無差別功徳有異。以一切法
同一法性故身無別。諸如來身具諸功徳
菩薩不爾故功徳異。廣説無量譬喩顯示。
故知十身皆唯法身。法身依義既有十名
是故眞如隨於勝徳。亦成十土一遍行土。
二最勝土。三勝流土。四無攝受土。五類無別
土。六無染淨土。七法無別土。八不増減土。九
智自在土。十業自在土。亦隨能證別分
。依義別故。佛地論云。又餘經説有十種
。即花嚴經。一現等覺佛。二弘誓願佛。三
業異熟佛。四住持佛。五變化佛。六法界佛。
七心佛。八定佛。九本性佛。十隨樂佛。前
五世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且
麁相三身者。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後
三受用。既即三身。土亦三土。更無別義。瑜
伽第四云。復有過淨居大自在住處。有
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其中
即花嚴云。有妙淨土過三界。第十地菩
薩當其中。亦即十地云。現報利益受
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梵云
摩醯首羅。即瑜伽所云大自在。第十地菩薩
也。第十地菩薩將成佛時。往色究竟上
大寶蓮華正覺故感得此土。既成佛已
土便無邊更無別處。對法第六云。復有
淨世界。非苦諦攝。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
業煩惱増上所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増
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
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思者。此自受用
土唯佛所知。尚非十地・二乘境界。況非
尋思者之所能知。雖諸教種種不
同及如上説。身土差別不三四。更不
餘。如理應
第二出體性者。自性身土即眞如理。雖
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
身。以體性土。以覺相身。以
土。體具恒沙眞理功徳。此佛身・土倶
色攝。非心心所。但依一如差別義説。自
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
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縁成熟。從初成
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唯以
無漏色蘊。色・香・味・觸相續四塵。間斷亦聲
五塵性。體具事相色法功徳。對法所
唯佛所覺。尚非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
伺者。即是此土他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平等
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
因縁成就。隨十地菩薩所宜爲淨土
器土亦以無漏色蘊四塵五塵而爲體性
譬如世間人王國土。以有情界及器世界
以爲體性。離二無別王國土故。由此他受
用身所有淨土。亦以十地菩薩五蘊・及
金銀等所成四塵等器土以爲體性。無垢稱
經第一卷説。諸有情土是爲菩薩嚴淨佛土
一切菩薩隨諸有情増長饒益。即便攝受嚴
淨佛土。乃至廣説。十善業道土。是菩薩佛土。
菩薩成佛時。大富梵行乃至正見有情來
其國。故知有情及彼器界倶稱佛土。持髻所
言我見釋迦佛土嚴淨。復有無量寶功徳
莊嚴。亦他受用土。持髻乃是第八地故。法
花經云。衆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
安穩天人常充滿。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
方坐蓮華座。一花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
他受用土。世親菩薩淨土論云。女人。及根
缺。二乘種不生。皆他受用土。此之佛土。佛
所變者定唯無漏。菩薩變者通有無漏。第八
五識所變。唯有漏第六意識。或第七識及所
變通有無漏。其有情土通以五蘊功徳
性。其此器土具十八圓滿。佛變化身還居
自土。謂成事智大悲慈力由昔所修利他
無漏淨穢佛土因縁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
。化爲佛土。或淨或穢。如彌勒土淨。釋迦
土穢。釋迦土中説無垢稱經。足未按前現
穢非淨。足按已後暫令淨。説法花時。
十方佛集淨而非穢。未集已前穢而非淨。
涅槃亦言。爾時三千大千世界。以佛神力
皆柔軟。無坵墟土石沙礫。亦化土攝。隨
所宜生而現土故。此土亦以有情五蘊及器
四塵等以爲體性。佛變唯無漏。餘有情變
有無漏。第六識及所變通有無漏。餘識及
所變唯有漏。雖種種衆寶莊嚴。依法出
體。外土唯色。内土通五。所化有情五蘊成
故。或似功徳。或似功徳
第三辨因行者。此上經言。發起無上菩提
。正是爲菩薩嚴淨佛土。菩薩得大菩
時。一切發趣大乘。有情來生其國。純意
樂・善加行・上意樂・六波羅蜜・四無量・四攝
事・巧方便・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修迴向。善
説・息除八種無暇。自守戒行彼短。十
善業道。合十八種淨修佛土。皆淨土因。
經下文言熟八法于淨土。香臺品言。
堪忍世界諸菩薩衆。成就八法。無毀無傷。
此命終生餘淨土。一作思惟。我於有情
善事。不彼希望善報。二作
。我應彼一切有情諸苦惱。我之善
根悉迴施與。三作思惟。我於有情心平
等心無罣礙。四作思惟。我應彼一切有
伏憍慢敬愛如佛。五信解増上。於
聽受甚深經典。暫得聽聞疑無謗。六於
他利養嫉妬心。於己利養憍慢
七調伏自心。常省已過。不他犯。八恒無
放逸。於諸善法常樂尋求。精進修行菩提
分法。觀無量壽經廣説諸觀生淨土。乃
至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十念成就。皆淨土
因。佛地經論及攝大乘皆言。勝出世間善根
起。唯説無漏善根因。雖是諸
文不同。各隨所化機宜本同。宜聞説行非
定唯爾。故對法云。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
業煩惱増上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之
引發。總而言之。淨土因者。一由善根。二
大願。若不善根佛土無因。不
願佛土無縁。因縁具足方感果故。如
有支資愛・取潤方感内外二土果故。要修
衆行。以願爲資。方得於佛土之中。不
便無佛聞法生佛土。總相雖爾。然佛
四土勝因各別。謂法性土唯以二空無分別
其因縁。證法性理唯此智故。自受用
土。唯以自利後所得智其因縁。證事五
唯此智故。他受用土及變化土。唯以利他
後所得智其因縁。般若經云。莊嚴佛土
莊嚴佛土者。即非嚴佛土。是名嚴佛
莊嚴佛土。天親論云。智習唯識通。如
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廣如
。正與此同。此説佛土所化衆生其因乃
別。其法性土。十地菩薩亦以無分別智
其因縁。圓滿法性土十地不生。分有證會
菩薩亦得。如前已説。故諸論云。初地已往
如來家。謂淨法界名如來家。於中證會
名爲生故。自受用土十地不生。知而不證。
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後所得智爲其因縁。無
分別智加行智等而其助因。佛地亦言無分
者。相資通論理智不事因縁故。若
變化土地前凡夫以加行智。二乘亦以後所
得智正因縁。此上所説皆正因縁。若兼
助因及縁助者。隨應理土以事行及願
縁助得。若事土者以理行及願縁助生。
有漏淨土以無漏助。無漏土以有漏
助。故對法云。唯以大願善根因而得
。諸教所説種種不同。皆隨所宜時而
説。非即決定。無垢所言八法無瘡生于淨
。佛地所言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此二皆
是他受用因。無垢經言。發起無上菩提心
土。乃至十善業道是爲淨修佛土者。通説
有漏無漏二因相資生于他受用土。亦可
變化淨土。觀經所説諸觀及孝養父母
等。乃至十念爲淨土因者。此有二義。一云
攝大乘等。西方乃是他受用土。觀經自言
阿鞞拔致不退菩薩方得生故。非少善根
因縁而得生故。無著天親淨土論言女人根
缺二乘種等皆不生故。攝大乘云。非唯由
願方乃得生。別時意故。如一錢貨得
。別時方得。非今即得。十念往生亦復如
是。十念爲因後方漸生。非十念死後即
。爲懈怠善者令其念。佛説
念因生淨土故。又説阿彌陀佛身量豪相
五須彌。非他受用何容乃爾。又觀音
授記經言。阿彌陀佛滅度之後。觀音菩薩
次當補處。十地大形説補處。非他受用
是何佛耶。二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報土文
證如前所説。化土證者。鼓音王經云。阿彌陀
佛父名月上。母名殊勝妙顏。有子。有魔。亦
調達。亦有王城。若非化身寧有此事。故
觀經説九品生中。有阿羅漢須陀洹等。故
彼者通有三乘。其土通是報・化二土。若
前解。此是他受用身示現。亦有父母王
。實即無之。實無女人惡道怖等。九品生
中阿羅漢等。借彼名説。實是菩薩。二釋任
情取捨隨
第四果相者。佛地經言。最極自在淨識爲相。
彼論釋言。佛無漏心以爲體相。唯有識故。
識外別有其土。謂法性土即法性心。
此不於無分別智相應淨識。識實性故。自
他受用及變化土。皆不於佛後得智相應
淨識。然識有異。自受用土即第八識。他受用
土即第七識。其變化土即前五識。隨應是
彼後所得智相應識故。十地菩薩見法性土・
及他受用土。地前三乘見變化土。皆隨
見者有漏無漏能觀淨識。故此經
言。若欲修嚴淨佛土。先應方便嚴淨自
。隨諸菩薩自心嚴淨。即得是嚴淨佛
。天親菩薩般若論云。智習唯識通。如
淨土。故修智因果識便淨。内識既淨。外
感衆生・及器世間國土皆淨。廣如經説。亦
見者所應之識。如前准知
第五分量者。佛地・唯識皆説。法性土雖
色攝其形量大小。然依事相其量
無邊。譬如虚空遍一切處。自受用土十地
經説。第十地菩薩。得大自在宮。有
果相現。有大寶蓮華座。周圓如十阿僧祇
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量。出第十地
薩。坐登正覺。既成佛竟盡未來際。相續變
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衆寶莊嚴。隨法性
量無邊故。他受用土。隨十地菩薩所宜
而現。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梵網經
説。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座。一華百億國。
一國一釋迦。攝論等云。初地菩薩悟十百門
百佛土。一佛國土三千世界。三千世界
百億四天下。四天下各有一化佛。三千
界中有百億化佛。初地菩薩見一百箇百億
化佛・一受用身。受用身居一大寶蓮花臺
花有百葉。葉即三千大千世界。一受用佛名
盧舍那。百箇百億化佛名爲釋迦。不
盧舍那身衆釋迦。二地菩薩見一受用佛
千葉蓮華。乃至第十地所見佛極大花葉
無邊。且二地中見初地所見十受用身盧舍
那・千箇百億化身釋迦。乃至十地見九地所
見無量受用身盧舍那・無量化身釋迦。大千
世界佛數雖多。不釋迦之化故。名
佛所化。又小乘中唯言一佛無多化身。亦
彼機一佛也。或資糧道見一四天下
一主佛。加行道中見三千界有一主佛
初地以上漸漸増故。故他受用土其量不定。
其變化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亦
定限。隨生所宜一時現故。無垢稱經佛
足指按大千界淨。無垢將至預變毘耶一
淨。説法花經初變大千。次變十方
各二百萬億佛國淨。後更重變。故知大
小隨時不定。瓔珞經云。毘盧舍那佛是法身。
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尼佛是化身。故
是説
第六處所者。其法性土即眞如理。無別處所
自受用土亦充法界更無別處。他受用土。
佛地經言。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言。
三界愛所執受故。離相應・所縁二縛隨
超過三界。故是道諦善性所攝。彼有
三釋。有義各別。有處説淨居天上。有處
西方等故。有義同處。淨土周圓無
邊際。遍法界故。如實義者自受用土周
法界處不有。不説言離三界處即三
界處。若他受用土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
西方等處所不定。法花亦言。衆生見劫盡大
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十地
所見乃是報土。地前所見乃是化土。隨
而現。何得方別指一處。欲衆生起
勝欣心。別指處所。隨心淨處即淨土處。化
土必隨三界處所。任物化生即便現故。古
人於此種種分別。三界之外別有處所
淨土。理必不爾。所化必有異熟識在。異
熟識在必是三界攝。何得界。土非界繋
三界。非處有別。隨所化
第七共不共者。成唯識云。其法性土。一切如
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土雖一切
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佛土。
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
同處同時隨應諸佛各變爲土。形状相似不
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所化生自識
變現。謂一土一佛身。爲現神通
法饒益。如此土衆生宜釋迦・彌勒・彌陀
此等諸佛即共變之。於不共者。唯一佛變。
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繋屬。或
多屬一。或一屬多。如底沙佛令釋迦菩薩
九劫。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
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能
一切生故。由此變化他受用土有共・不

第八諸門者。於中有十。一土主。二輔翼。三
眷屬。四任持。五事業。六攝益。七無畏。八遊
路。九所乘。十入門。第一土主者。佛地經云。
如來所都。謂諸佛土諸佛爲主。以殊勝
餘所都。唯屬世尊。或唯世尊住持攝受。
餘所能。即三佛身各於自土主非餘。
謂法性土體性唯一法身爲主。自受用土雖
法界。一一自變各自爲主不相障礙
他受用土及變化土。雖諸佛變。然一合相。
亦一相身。各各隨應攝受爲主不相障礙
 二翼輔者。其法性土及自受用。唯有佛居
而無翼輔。十地菩薩雖分能證。非是法身
之能輔翼。法身無相不之故。他受用土。
佛地經言。諸大菩薩衆所雲集。謂此淨土常
無量大菩薩僧常來輔翼。故無怨敵能
違害。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菩薩宜
麁妙土。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識上
佛所生淨土相現。雖是自心各別變現。而同
一處形相相似。謂爲一土共集其中。佛地論
云。如是十地所變淨土。爲是有漏。爲是無
。略有三義。有義無漏。自無漏種願力資
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能證
眞無漏常見諸佛。故道諦收。有義
有漏。謂自心中加行有漏淨土種子。願力
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七地
已前煩惱現起。十地修道煩惱及所知障種
在。第八識體能持彼故現受熏故。猶是有
漏。無記性攝。故非無漏。又非有情有
實身。身既有漏。所依淨土云何無漏。故唯
有漏。苦諦所攝。如實義者。十地菩薩自心
所變淨土有二。第八所變唯是有漏。有漏第
八相分攝故。爲有漏身之所依故。雖無漏
善力所資熏其相淨妙。而是有漏。隨加行
現亦爾。若隨後得無漏心變淨土影
像。是無漏識相所攝故。從無漏善種子
故體是無漏。道諦所攝。其變化土三乘衆集。
二乘聖人菩薩凡夫之所集故。佛所變者唯
是無漏。餘所變者。有義唯有漏。無漏後得不
爲淨土相故。有義亦無漏。無漏後得
佛所變増上縁力亦變事相。理不乖故。
前釋爲 第三眷屬者。佛地經云。無量天
龍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其法性土・自受用土
二無輔翼。無相如前。他受用土唯有天人
以爲眷屬。無餘類。雖三界天等仍是
三界攝故。淨識如是。攝受變現爲嚴淨土
故不相違。或爲熟所化有情。示現如
變化種類。如調伏劫比拏王。現化無量
轉輪王衆眷屬圍繞。或佛自化。或諸菩薩化
作此類。任持淨土莊嚴供養。引導他方
從如來。無量壽經亦言。命命鳥等皆是阿彌
陀佛之所化作。化爲二乘。莊嚴淨土亦復
是。變化土中亦以眞實八部輔翼。他受
用土菩薩爲眞。二乘八部皆爲權現。非
眞實得中故。變化土中二乘八部皆是眞
實。十地菩薩皆爲權迹。十地不變化
。權示形生於中 第四任持者。法
性土佛不任持。自受用土自法樂持。他受
用土。佛地經言。廣大法味喜樂所持。十地
菩薩大乘法味喜樂所持。食能令住是任持
義。已超三界性是無漏。能斷有漏
食。是任持因故亦名食。如有漏法雖
。然持有漏名爲食。無漏亦爾。雖
有漏然持無漏云何非食。諸佛菩薩後得妙
智。能説能受大乘法味大喜樂。或正體
智受眞如味大喜樂。能任持身
。長養善法故名爲食。七地已前猶分段
生。非於段・觸等四。八地以上及一切
佛不段食。可餘。諸論説爲示現依
止住食攝故。若變化土實資四食。亦得
法味食。如妙法花六十劫住故。然
此經下菩提分品言。既飡不死法。還飮解脱
。以涅槃不死而爲食者。所證妙境生
喜樂。可食故。能持無漏亦與食名
相違也。然此食體諸教不同。廣如別章及
法花疏 第五事業者。其佛法身或唯自利。
二身依。或通二利。自受用身唯有自利
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他現故。
佛地經云。作諸衆生一切義利。佛雖寂定
先所修加行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
切義利。他受用土中多説妙法。少作神通
十地菩薩義利。變化土中多作神通
少説妙法三乘一切義利 第六攝
益者。自性身土及自受用。已斷圓滿不
攝益。其他受用攝益義者。佛地經云。滅
諸煩惱・災横・纒・垢。則諸煩惱名爲纒垢。如
是即名諸災横因。煩惱・纒・垢此中無故。所
作災横此中亦無。或煩惱者則十煩惱。三界
見修合有一百二十八種。纒有八種。謂無
慚・無愧・惛沈・睡眠・掉擧・惡作・嫉・慳。垢有
六種。謂害・恨・惱・諂・誑・憍。災横即是彼所發
業及所得果。所知障中種名煩惱。現起名
纒・垢。離此二種名爲攝益。如世封主雖
攝受。但不災。封戸亦言主攝益我
此亦如是。又現證得解脱煩惱・災横・纒・垢
殊勝福智故名攝益。化身土中二乘聖者准
此亦爾。凡夫菩薩雖永斷。制伏現行
攝益。地前名爲損力益能。能轉道故。然
此諸位。分別二障四十心中漸能制伏。於
善根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頓斷名爲
。倶生二障加行道中能漸伏之。十地隨
能漸斷之。初地已上能頓伏盡。故名攝益
 第七無畏者。内有攝益。外無怖畏。法性身
土・自他受用・及變化身。久已無畏。佛地經
云。遠離衆魔。魔即四魔。是怖畏因。由此能
諸怖畏故。佛皆無彼故無怖畏。他受用
土。十地菩薩離麁四魔。無五怖畏。煩惱・蘊・
死。漸斷位次隨應説之。其義可解。變化土
中。三乘聖者亦分能離。十住菩薩八相成道
能伏天魔。加行道中亦能制伏分別煩惱。離
煩惱魔。十住第四生貴住中。捨離生死
三界故。分離死魔。入初地時分離分段死
亦名分離五蘊之魔。是故無 第八遊
路者。佛地經言。大念・慧・行以爲遊路。彼論
釋言。若諸如來大念即是無分別智。由念安
住眞如理故。無分別智爲法性土所遊之路
大慧即是後所得智。分別諸法眞俗相故。
二受用及變化路。此二皆有作淨土
上業用l故倶名行。通生淨土故倶名路。或
大念行是自利行。内攝記故。是法性土・及自
受用路。大慧行者是利他行。外分別故。是他
受用及變化路。上説佛已。十地菩薩。大念者
聞慧。大慧者思慧。大行者修慧。以此三慧
其所應親疎相資。爲其有漏無漏土路
三慧皆通有無漏故。若變化土。地前三乘亦
三慧其遊路。二乘修慧亦通無漏。凡
夫菩薩唯是有漏爲其遊路 第九所乘者。
彼所乘此路故。佛地經云。大止・妙觀
以爲所乘。止謂三摩地等持也。觀謂般羅若
慧也。止・觀等運故名所乘。路是總位。位中
止・觀各別名所乘。佛之三身恒乘於此
三佛土。十地菩薩乘此入於他受用土。地前
二乘隨應亦乘此止・觀品於淨土。若化
穢土。通散・定・慧以爲所乘。不爾無
佛土 第十入門者。從彼入門此入
故。佛地經言。大空・無相・無願解脱爲所入
。解脱者涅槃。縁此妙智名之爲門。或無
漏智亦名解脱。離繋縛故。因此三門
故。且一義云。因無相門法性土。觀
法・無相眞如故。因無願門自受用
。於三界中願求故。因大空門
受用・及變化土。達二我無二土故。或云
三門皆入三種佛土。論説三門或各別。觀
三種自性。或皆能觀三種性故。此説佛門
若諸菩薩因此三種無漏之門他受用土
若地前二乘亦因三無漏。或復有漏入於化
。凡夫菩薩。唯因此三有漏等持於化
。不解脱門。非無漏攝故。理實。他受
用・及變化土。皆有事乘遊路門等。爲
情欣樂實徳故就行説。其法性土・及自受
用皆量無邊。不別有事門等相。他受用
土既有分限。皆依蓮華而方建立。佛地經
云。大寶蓮華之所建立。觀經亦言懸鼓
。有蓮華座。化土不定。或有或無。准此佛
蓮華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加點畢天文十
五月六日未剋功終
  從兼繼僧正御房被下畢
 覺清五師 
  此一帖餘本之間覺清五師與奪之處全
部感得之由被申被返畢
天文十二
六廿六記之前大僧正兼繼
寛文十二年
十月日令修補畢
 清兼法印 
  享保七年
正月日謹拜讀了訓兼戒四歳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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