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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 (No. 1822_ 法寶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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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刺於彼隨實・不實傷切人心。由此當
招斷末摩苦」  論。地界何縁至隨所應
起。釋地不能爲斷末摩所以」  論。
有説此似外器三災。述意説也」  論。此斷
末摩天中非有。明*斷末摩有・無處也」
論。然諸天子至非定當死。此明天中小衰相
也」  論。復有五種至必定當死。此明天中
有大衰相。正理論云。此五相現決定命終。設
遇強縁亦不轉故。非此五相諸天皆有。亦
非此五一一皆具。總集而説故言有五。如
何得知非一切有。由教・理故。教謂經言。
三十三天有時集坐善法堂上。共受法樂中
有天子福壽倶終。即天衆中不起于坐俄然
殞沒都不覺知。經説諸天五衰相現經五晝
夜然後命終。寧不覺知不起于坐。理謂衰
相皆是不善圓滿業果。非一切天皆同集
此不善業故
論。世尊於此至何謂三聚。自此已下大文第
四明三聚衆生也」  論曰至三不定性聚。
列三聚名也」  論。何名正性。問」  論。
謂契經言至是名正性。答正性也。此無餘斷
即是有餘・無餘涅槃。即此涅槃名爲正性。
正理論云。何故唯斷説名正性。謂此永盡邪
僞法故。又體是善常。智者定愛。故世尊亦
説聖道名正性。經説趣入正性離生故」
 論。定者謂聖至故名正定。釋正定也。此
謂得無漏斷得不越七生得涅槃故」
論。諸已獲得至何非正定。*問也。若以定得
涅槃名正定者。得順解脱分善定得涅槃。
何不從此名爲正定唯取聖人」  論。彼
後或隨至不名正定。答也。此有四釋。一或後
時墮邪定故。二得涅槃時未定故。三非
如預流・極七返有等。四彼未能捨邪性故」
  論。何名邪性。問也」  論。謂諸地獄至
是名邪性。答也。謂三惡趣名爲邪性。正理論
云。何名邪性。謂有三種。一趣邪性。二業邪
性。三見邪性。即是惡趣・五無間業・五不正見
如次爲體」  論。定謂無間至故名邪定。
釋邪性也。即是定墮地獄故名邪定」
 論。正邪定餘至可成二故。此釋第三不定
聚也。非定屬一得不定名。住増上忍・及
第一時時少不説。及未捨見邪性故
倶舍論疏卷第
  霜月七日夜半點了
  闇眼彌疲燈下
  覺樹記
  以興福寺慈恩院本一交了乘忍法師



倶舍論疏卷第十一
 沙門法寶撰 
  分別世品第三之四
論。如是已説至今當説者。此下當品大文第
二明器世間 於中有三。一述所居器。二
述能居量。三述分齊 就明所居器中。
一別明小器。二總明大千 就別明小器
中。一明三輪。二明九山。三明八海。四明四
洲。五黒山等。六明地獄。七明日・月。八明
天器 此下三行頌。第一明三輪。頌文可
知」  論曰至形量不同。此明三千大千世
界形量不同。三輪等異諸部同許」  論。謂
諸有情至踰繕那。明風輪廣厚也」  論。
如是風輪至風輪無損。明風輪堅密 大諾
健那者。是人中神名。此云露形。有大力也」
  論。又諸有情至踰繕那。此明水輪厚
也 廣同金輪故此不説」  論。如何水
輪不傍流散。問」  論。有餘師説至墮於熟
藏。述餘師釋」  論。有餘部説至如篅持
穀。述異部釋。未知何部。應撿」  論。有情
業力至三億二萬明金輪也。及明成金已
後二輪厚薄」  論。二輪廣量至踰繕那。
此明水・金二輪廣量。准此金・水二輪與風
輪不同。風輪無數理合大千同一。二徑十
二億等。即是唯。一四天下也。略計八山・七
海已六十萬餘踰繕那。更加外海・輪圍亦
有十二億。下文云十萬爲洛叉。故知十萬
爲億也 有人。謂十二餘億爲大千之徑。
全不相當。婆娑一百三十四。風輪廣則無
數 又云。如是水輪於未凝結位。深十一
億二萬踰繕那。有説廣量與風輪等。有説狹
小分百倶胝。百倶胝輪其量皆等。謂徑十二
億三千四百半。圍量三倍。謂三十六億一萬
三百五十踰繕那。有説金輪廣如水量。有師
復説少廣水輪 准此論釋。風・水之中取
其後説。水・金之内今取前師。今詳前之二
説前説爲善。既同一雨水以成水輪。於中
何要分金・水別。又三輪相依。風輪既等大
千。水・金因何即小
頌曰。已下有四行頌。第二明九山也 蘇
盧者。此云妙高 踰健達羅。此云持雙。
此山頂上有其二道猶如車迹。山持二迹
故名持雙 伊沙馱羅。此云持軸山。峯上
聳猶如車軸故名持軸 竭地洛迦。印度
樹名。一此山寶樹形相似故從似爲名 蘇
達梨舍那。此云善見。莊嚴殊妙見者稱善
故名善見 頞濕縛羯拏。此云馬耳。此山
上峯似馬耳也 毘那怛迦。此云象鼻。印
度神名。山形似彼象鼻故以名焉 尼民達
羅。此是魚名。其魚㭰尖。山峯似魚&T072334;故以
爲名。後之兩頌如文可知」  論曰至吠
琉璃色。此明九山安布處所。及能成財寶
有不同也」  論。如是寶等從何而生。問
也」  論。亦諸有情至轉變所成。以明衆寶
所從生也。由業風力水減寶生。非即水
體轉變成色」  論。數論云何執轉變義。
問」  論。謂執有法至有餘法滅。答也。此
外道説。如金爲器。改變器時。金無生
滅。器有生滅」  論。如是轉變何理相違。
問違理也」  論。謂必無容至法滅法生。
出違理也。此意欲説金之與器體性無
別。如何説有別法是常。別法生滅。謂
諦常。二十三諦是無常也」  論。誰言法外
至名爲有法。外道救也。誰言實諦之外別有
二十三諦。金外別有器也。即是實諦轉變
如金轉變相生滅也」  論。此亦非理。論
主非也」  論。非理者何。外道問也」
論。即是此物至曾所未聞。論主破也」
論。如是變生至内海外海。此明變生衆寶
等已復有業風各別爲山爲海等也」
論。如是九山至出水量同。此明九山高廣量

頌曰。已下有兩行頌。第三明八海也」
論曰至不傷腹明内海具八功徳水」
論。如是七海至踰繕那。明初海量也。准此
論文。妙高山方以其四面數各三倍。謂
成二億四萬故」  論。其餘六海至二萬二
千。明餘六海及鹹海量。總略計九山及八
海。一四天下徑總有一百二十萬八百七十
五踰繕那
頌曰。已下有四行頌。第四明四大洲形量
也」  論曰至二千踰繕那。略擧四洲。竝明
南贍部洲相」  論。唯此洲中至能持此
故。明金剛座所在處也」  論。東勝身洲
至人面亦然。明餘三洲・及人面也」  論。
復有八中洲至羅刹婆居。明八中洲 
末羅者。此云猫牛 筏羅*遮末羅。此云勝
猫牛 提訶。此云身 毘提訶者。此云勝
身 舍搋者。此云諂 嗢怛羅漫怛里拏。此
云上議 矩。拉。婆者。此云勝邊 憍拉婆
者。此云有勝邊。一説八洲皆人所住。一説
唯一羅刹婆居。婆娑一百七十二云。此八洲
中人形短小如此方侏儒。有説七洲是人所
住。*遮末羅洲唯羅刹婆居。有説此所説八即
是四大洲之異名 以一一洲皆有二異名
故。如是説者。應如初説 准此論文即二
説中前説爲正
頌曰。已下有一行頌。第五明黒山等」
論曰至以立洲號 香醉山者。此山中香氣
人嗅便醉故名香醉。一殑伽河。從東面出
遶池一匝流入東海。二信度河。從南面出
遶池一匝流入南海。三徙多河。從北面出
遶池一匝流入北海。四縛芻河。從西面出
遶池一匝流入西海
論。復於何處置捺落迦。已下第六明地獄。就
中有二。初明八大地獄。二明十六増」
論曰至無如是事。明處及明無間大地獄
也」  論。有餘師説至而有等流。述異釋
也。順正理論有一説云。有説無隙立無間
名。雖有情少而身大故 此同婆娑一百一
十五云以諸有情造大惡業生彼地獄得
廣大身。一一身形悉皆廣大遍彼多處中無
間隙故名無間。又一百七十二有一師云。
雖亦有間假説無間。有説彼處恒受苦受
無喜樂間故名無間 即是此論後釋 
有説衆多有情造作惡業。相續生彼滿彼處
所故名無間。評曰不應作是説。生餘地獄
多生無間者少。所以者何。以造作増長上
品身・語・意惡業者乃生彼處。有情造作
増長上品惡業生彼處者少。造作増長中・
下品惡業生餘地獄者多。如造作増長上
品善業生有頂者少。造作増長中・下品善
生餘處者多故。應作是説。由造作増長
増上不善業生彼所得身形廣大。一一有
情據多處所中無間隙故名無間 此評
家義即是正理論中一師釋也」  論。七捺
落迦至七者等活。此則明餘七地獄也」
論。有説。此七在無間傍。述異説。婆娑一百七
十二云。問地獄在何處。答多分在此贍部
洲下。云何安立。有説。從此洲下四萬踰繕
那至無間地獄底。無間地獄縱廣高下各二
萬踰繕那。次上一萬九千踰繕那中安立餘
七地獄。此七地獄一一縱廣萬踰繕那。有
説。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至無間地獄。此無
間地獄縱廣高下各二萬踰繕那。次上有三
萬五千踰繕那安立餘七地獄。一一縱廣高
下五千踰繕那。有説。無間地獄在於中央。餘
七地獄圍匝圍遶。如今聚落圍遶大城」
 論。八捺落迦増各十六。已下第二釋十六
増。先引經中二行頌證。後牒釋也」  論。
故薄伽梵至猛火恒洞然。引經證有十六
増也」  論。十六増者至各有四所。先標
數處」  論。煻煨増至平復如本。釋第一
也」  論。二屍糞増至&T004261;食其髓。釋第二
也」  論。三鉾刃増至復有三種。此開第三
以爲三也」  論。一刀刃路至平復如本。釋
第一也」  論。二釼葉林至齟掣食之。釋第
二也」  論。三鐵剌林至故一増攝。此釋第
三竝總結也」  論。四烈河増至故言皆十
六。釋第四増竝總結也」  論。此是増上
至重遭害故。釋増名也。以本地獄適被害
已重遭害故。故名増上被刑害所」  論。
有説有情至故説爲増。述異釋也。前以苦
重増上故名増。後釋以數受苦故名増。
評其論意。只是兩釋。不是三解。有人謂是
三解誤也。正理論云。此十六中受苦増劇
過本地獄故説爲増。或於此中受種種苦。
苦具多類故説爲増」  論。今於此中至
是有情不。自此已下明地獄卒是有情不。問
也」  論。有説非情。答」  如何動作。問」
  論。有情業力如成劫風。答」  論。若爾
云何至死作琰魔卒。難」  論。琰魔王使至
非實有情。此通難也」  論。有説有情。述
異説」  論。若爾此惡業何處受異熟。問」
  論。即地獄中至此何理遮。答」  論。若
爾何縁火不燒彼。難也」  論。此定由業力
至故不彼燒。釋。於中有兩釋。如文可解。正
理論云。無間・大熱・及炎熱三。於中皆無獄
卒防守。大叫・號叫・及衆合三少有獄卒。琰
魔王使時時往來巡撿彼故。其餘皆爲獄卒
防守。有情無情異類獄卒防守治罰罪有情
故」  論。熱捺落迦至其八者何。已下釋 
八寒地獄。先即列名。後明處也」  論。一
頞部陀至摩訶鉢特摩。頞部陀者。此云皰。
嚴寒逼身生其皰也 尼剌部陀。此云皰
裂。嚴寒過前身皰裂也。已上從身皰及皰
裂得名 頞哳吒。是忍寒聲。寒増故口不
得開。但得動舌作哳吒聲」  臛臛婆者。
寒轉増故舌不得動。但得作臛臛聲 虎
虎婆者。寒増故不得開口。但得作虎虎聲
 嗢鉢羅者。此云青蓮花。寒轉増故身色變
青如青蓮花 鉢特摩者。此云赤蓮花。寒
増故其身拆裂如赤蓮花 摩訶鉢特摩。此
云大赤蓮花。寒轉増故其身拆裂如大赤
蓮花。已上列名」  論。此中有情至以立其
名。釋立名所以。前二・後三隨身變立名。
第三・四・五從聲變立名也」  論。此八竝
居至大地獄傍。此明處也」  論。此贍部洲
至無間等耶。難」  論。洲如穀聚至漸陿漸
深。答」  論。如上所論至増上業感。總述
前地獄處是増上共業果也」  論。餘孤地
獄至空及餘處。明孤地獄各別業招處所
不定」  論。諸地獄器至支派不定。總結
地獄處也」  論。傍生住處至後流餘處。述
傍生處」  論。諸鬼本處至廣説如經。述鬼
住處竝貧富異。正理論云。此贍部洲南邊直
下深過五百踰繕那量有琰魔王都。縱廣量
亦爾 有人云。以此文證明知金剛座近
北。諸地獄等在王都下稍近南邊不相妨
也 今詳此釋事恐不然。無間地獄廣二萬
踰繕那。於四門外有十六増。或説七地獄
遶無間獄。其傍復有寒地獄處。縱少近南
亦侵金剛座下。今現人趣居處與鬼趣宅舍
不相障礙。故知地獄鬼趣與金剛座不相
妨也。若不爾者。鬼趣等處豈無土石等

論。日月所居量等義者。自此已下有三行
頌。第七明日・月處量」  論曰至令不停
墜。明日・月等所依處也」  論。彼所住去
此至妙高山半。述高下也」  論。日月徑
量至十六踰繕那。述大小也」  論。日輪
下面至爲益爲損。述體用也。因生長者爲
益。因衰落者爲損」  論。唯一日月至餘
例應知。述用廣狹 北洲夜半東洲日沒南
洲日中西洲日出者。此據一時而論。非全
盡理。若不爾者。北洲夜半南洲日中。理且
可然。東洲日沒當妙高山東南角。南洲日中
當妙高山正南。西方日出當妙高山西南。豈
全定也」  論。日行此洲至晝即漸増。述
日夜増減。汎言夜増晝増夜減晝減有其兩
義 一夜短其晝已去晝増。晝短其夜已去
名夜増。若取此義。即秋分已後是夜増。春
分已去名晝増。二起此時已去夜漸進長
即第二日長第一日等名夜増。晝増翻此。
若依此義即夏至日已去名夜増。冬至日已
去名晝増也 問此論所明増減爲是何者
 答准論云。日行此洲向南向北。如其
次第夜増晝増。即夏至已後至冬至日夜
増。冬至日已後至夏至日晝増。婆娑一百三
十六云。然晝與夜増減相違。雖各二時而
無四位。晝夜増減各一臘縛。則各一牟呼
栗多。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於中晝夜多
少四類不同。増位極長不過十八。減位極
短唯有十二。晝夜停位各有十五。謂羯栗底
迦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各有十五牟呼栗多。
從此已後晝減夜増 釋曰。西方以黒月爲
先。白月爲後。羯栗底迦是此方八月。若以
此方七月十六日爲月初。白半即當此方八
月八日。若以此方八月十六日爲月初。白
半即當此方九月八日。晝夜停時當此方八
月十五日。以八日後晝減・夜増故。亦即是
節氣月日。非是月生・月盡月日。此月生・
盡晝夜増減不定故。若以此方八月八
日晝夜停。西方節氣先於此方七日。若
以此方九月八日晝夜停。西方節氣晩於此
方二十三日。准輪圍山徑一百二十萬八百
七十五踰繕那略計西洲。南洲。相去三十萬
踰繕那。南洲節氣不同計有九十日異。此國
去彼國無四五萬里。節氣七日不同是即不
違。若二十三日不同理即令隔。應以七月
十六日爲羯栗底迦月。爲月初定 又婆
娑云。至末伽始羅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六
呼栗多晝十四。至報沙月白半第八日。
夜有十七晝十三。至摩迦月白半第八日。
夜有十八晝十二。從此已後夜減晝増各一
臘縛。至頗勒窶那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七
有十三。至制怛羅月白半第八日。夜有
十六晝有十四。至吠舍佉月白半第八日。
此當此方二月八日。
云從此已後夜減晝増
晝夜各十五。從此以後
夜減晝増各一臘縛。至誓瑟搋月白半第八
日。夜有十四晝有十六。至阿沙荼月白半
第八日。夜有十三晝有十七。至室羅筏拏
月白半第八日此當此方
五月八日
夜有十二晝十八。從
此已後晝減夜増各一臘縛。至婆達羅鉢陀
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三晝十七。至阿濕
縛庾闍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四晝十六。如
是復至羯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當此方八月
八日。西方八
月二十
三日
晝夜停等。是名略説時之分齊 准
上論文。日向北六月夜減。向南六月夜増。
然標晝・夜増・減言於四處至羯栗底迦
月白半第八。晝夜各十五牟呼栗多。此後
云從此已後晝減夜増此當此方八月九日。
西方八月二十四日
至摩迦月白半第八日夜十八晝十二牟呼
栗多當此方十一月是夜極長。於此已後亦言從此
已後夜減晝増。至吠舍佉月白半第八日晝・
夜・各十五牟呼栗多。此後亦云從此已後
夜減晝増當此方二
月九日
室羅筏拏月白半第八
日。夜有十二晝十八此當此方五月八日。
西方五月二十三日
此後
亦云從此已後晝減夜増。當九日也 此
論云。日行此洲路有差別故令晝夜有減有
増者。當婆沙云然晝與夜増減相違雖各
二時而無四位 論云從雨際第二月後
半第九日夜漸増。此説五月九日・八月九
日。皆悉不違婆沙所説。於此雨際第八
日後。皆言從此後晝減夜増故。*准此論
文。五月九日婆*沙云白半。此論云後半。
故知第二月初即是四月十六日。第一月初
即是三月十六日 論云從寒際第四月後
半第九日夜漸減。此説十一月九日・二月九
日。皆悉不違婆*沙所説。於此兩月第八日
後皆言從此後夜減晝増故。*准此論文。
日向南夜増晝減。故云後半婆娑云白半。
故知是此方十一月九日夜極長也。若以五
月爲雨際第二月即此方四月十六日爲雨
際第二月初。與四分律不同。四分律以四
月十六日爲雨際第一月故。若以八月
爲雨際第二月。即此方六月十六日爲
第一月初。若以十一月爲寒際第四月。
即此方七月十六日爲寒際之初。與四分律
不同。若以二月爲寒際第四月。即十月十
六日爲寒際初。皆不違婆沙文也。然取順
此方時。應以六月十六日爲雨際之初。此
方立秋已去多雨故。唐三藏以三月十六日
爲雨際之初。取五月九日夜増。亦不違婆
沙 然太法師釋以六月十六日是雨際之
初者。取八月後半第九日夜増。亦不違婆
沙。依四分律等。以四月十六日爲雨際之
初。此是譯家誤。以此方五月十六日爲雨
際第二月初。以此方六月前十五日。爲五月
白半第八日也。亦可通云。毘婆沙是迦濕彌
羅國。四分律非有部宗。是其別國。寒・熱不
同兩月有異。故不同也。西域記云。有國亦
以十二月爲雨際。彼國冬多雨故。其婆沙
五月・八月白半第九日皆説夜増。倶舍但
説日行向南夜増。即是婆沙五月白半第九
日也 今釋倶舍雨際第二月白半第九日。
即是此方五月第九日爲定。然婆沙皆説
白半第八日晝夜増・減。此方皆十五日爲冬
至・夏至日。春分・秋分者竝是節氣日月也。
所以不同也。節氣從西向東也。以日從西
向東故南方夏。西方秋。北方冬。東方春。南
方夜極短。北方夜極長。東・西方晝・夜停」
 論晝夜増時一晝夜増幾。問也」  論。増
一臘縛晝夜減亦然。答也。三十臘縛爲
須臾。一百八十日増至極長。一百八十日計
當六須臾。一百八十日減當六須臾」
論。日行此洲至夜増晝増。此明日行増減
義也」  論。何故月輪至見有缺耶。問」
 論。世施設中至見不圓滿。准此似月下
日高。此發影覆其自面故」  論。先舊師
釋至現有圓缺。述經部先舊師釋也」
論。日等宮殿何有情居。問」  論。四大天王
所部天衆。答」  論。是諸天衆唯住此耶。
問」  論。若空居天至諸層級等。答也」
 論。有幾層級其量云何。已下第八明天
器。就中有三。一明大王衆天。二明三十三
天。三明餘色天。此下兩頌第一明四大王
衆天 就中有三問也」  論曰至八四
二千。明四層級量也」  論。有藥叉神至
共所居止。明四層級所依天別」  論。故
經依此説四大王衆天。引經釋*名。以所部
領天非一類故名衆也」  論。如妙高山
至所部封邑。此明七金山上天也」
論。是名依地至此天最廣。結第一天竝明
廣也
論。三十三天住在何處。此*下四頌第二明
三十三天」  論曰至各唯二萬。明山頂
量。就中二説。一云上下量等。中腰細也。一
云下廣上狹*准頌八萬即通兩釋。或徑或
周。然以山徑八萬爲正」  論。山頂四角
至守護諸天。明山四峯量及住神也」
論。於山頂中至所都大城。此明善見宮量及
嚴飾也」  論。於其城中至諸可愛事。此
明所都大城中殊勝殿量・及嚴飾也」  論。
城外四面至莊嚴大城。此明城外四苑遊戲
處也」  論。四*苑四邊至角勝歡娯。此明
*苑外勝地遊戲處也」  論。城外東北至
猶遍五十明圓生樹形量・妙香」  論。順
風可爾云何逆熏。問」  論。有餘師言至故
説逆熏。述異説。此師不許有逆風熏」
論。理實圓生至如順風熏。述正義。此香力勝
而能逆風起於香也。由逆風故近處而滅
不同順風」  論。如是花香至別生香氣。
問」  論。此義無定至倶許無失。答也」
論。若爾何故至遍諸方。引頌難」  論。據人
間香至無如是能。通也」  論。化地部説至
唯遍五十。述異部計」  論。外西南角至
不如法事。述善法堂
論。如是已辨三十三天。已下半行頌第三明
餘有色天住器」  論曰至皆依外器。釋頌
可知
論。如是所説諸天衆中。已下便明諸天諸事
 就中有五。一明欲時。二初生身量。三明
欲等生別。四明居器近遠。五明下見上不。
此下半頌第一明欲時也」  論曰至故
使之然。釋頌文。就中二説。如文可解
論。隨彼諸天至所生男女。明天男・女。雖是
化生即於彼天膝上生者。即是彼天男・女。
女天爲母。男天爲父」  論。初生天衆身
量云何。已下半頌第二明初生量」  論曰
至具妙衣服。釋頌文也」  論。一切天衆
至同中印度。明語同也
論。欲樂生別云何應知。已下半頌第三明欲
等生別」  論曰至及下四天。欲生三中明
第一也」  論。有諸有情至樂變化天。欲生
三中明第二也」  論。有諸有情至他化
自在天。欲生三中明第三也」  論。依受
如生至差別三種。釋分三所以 如生等
者。稱生等境自在受也。婆沙一百七十三
云。問何故人・及前四天衆合立欲生。後二天
衆各別建立。答人・及前四天煩惱麁。後二天
煩惱細 有説。人・及前四天同樂受用自
然生境故合立一。第五・第六天衆獨樂受
用自化他境。故各立一」  論。樂生三者
至故名樂生。此釋樂生三天別。下三靜慮各
有三天故成九處。初定離生喜樂。二定定
生喜樂。三定離下喜樂。乃至長時受樂。第四
禪已上無樂受故不名樂生」  論。生
靜慮中間至亦號樂生天。論主難殺也。正
理論云。大梵既有喜樂現行名樂生天亦
無有失
論。所説諸天二十二處。已下半頌第四明居
器近・遠」  論曰至去下海等。釋頌文中
如文可解」  論。從此向上至得究竟名。
此二師釋色究竟名。如文可解
論。於下處生勝見上不。下半頌第五明下
上」  論曰至下見上天。明下天眼
見上天。以同一地・一繋縛故」  論。然
下眼不能至要作下地化。明下地眼不能得
見上界地色。及身不觸異地觸。以別地繋
麁細異故。若上地身。下地地。不能爲
礙故作化也」  論。有餘部説至下見上
天。述異部中大衆部計」  論。夜摩等
天宮依處量有幾。問已上天所居宮地量大
小」  論。有餘師説至量無邊際。欲界
天有其兩釋。初靜慮天有其三釋。如文
可解
論。齊何量説小中大千。已下兩行頌第二
明小・中・大千數也」  論曰至後當廣辨。
釋頌文。如文可解
論。如外器量別至身量亦別耶。已下兩行半
頌大文第二明能居量 就中有二。一明
身量。二明壽量」  論曰至滿萬六千。釋
頌。可解。婆沙一百二十八云。如曷邏呼阿
素落王所得身形其量廣大。如色究竟所得
身形一萬六千六踰繕那量 倶盧舍者。
此云鳴喚 所以無雲減三踰繕那者。有
人云。從變異受初修不變難 此似
倒也。既得難定身壽應加。應言下變異受
以樂欲心勝由此造業引壽等勝。不變異
受引欣心劣。由此造業引壽等減
論。身量既殊壽量別不。已下三行半頌。第二
明壽量 就中有二。一明善趣壽量。二明
惡趣壽量。此明善趣」  論曰至不能計
量。明人趣也」  論。已説人間至萬六千
歳。明欲界天」  論。持雙以上至依何得
成。有兩問。一問年歳二問光明」  論。
依花開合至成外光明事。答兩問也」
論。已説欲界天至萬六千劫。明色天也」
 論。已説色界至六八萬劫。明無色界」
 論。上所説劫至爲中爲大。問劫量也」
 論。少光以上至所壽劫量。明上下天劫
大・中不同。初定三天以半大劫爲其一劫。
二定已上以大全劫爲一劫。詳其上壽量
増・減。及身量増・減。欲天。色天。及無色天。
色天初定以半劫爲劫。及中間靜慮身量
等不同者。皆是生死法爾因果。如此。不可
細求所以。多眼・三眼・二眼・一眼。及無足・多
足等也
論。已説善趣壽量短長。已下三頌第二明惡
趣」  論曰至壽一中劫。明地獄壽量」
 論。傍生壽量至能持大地。明傍生壽量」
  論。鬼以人間至壽五百年。明鬼趣也」
  論。寒那落迦至地獄壽量。明寒地獄
佉梨者。受一斛器名。如此間計升・斛等名
 婆訶者。此云篅。受二十斛。即是二十佉梨
麻婆訶量。篅盛麻故名麻篅也。摩
陀國盛麻篅多受二十石。餘文可解。百年
取一篅中麻也
論。此諸壽量有中夭耶。已下半行頌文便
有中夭」  論曰至皆無中夭。釋頌有二。
處無中夭。二就別人明無中夭。如文
可解
倶舍論疏卷第十一
  次夜點了今日春祭也令
人調聲遙聞之
晝夜増減事不審非一以黄薗本一
交了







倶舍論疏卷第十二
 沙門法寶撰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論。如是已約至三極少量。自此已下。大文第
三明三分齊。一明三極少。二明極少積成
多量。此下半頌明三極少。三極少中。二是所
詮。一是能詮。所詮之中。一是色量。二是時
量」  論。曰至爲色極少。述色極少。大乘
無實。但是覺慧分析。以爲極微。此是識心
所變非積小成 小乘中説有實極微以
成大色。析其大色。至不可析名一極微」
  論。如是分析至如説瞿名。述名及時。極
少量也。從三十二字名。析至一字名。是名
極少。准此。析多名至一名。以爲極少。即
合二字名已上。或無別體。或有別體。義亦
無違。如微・金・水・兎・羊・牛等塵。離其體微
無別體也」  論。何等名爲一刹那量。通
難重釋。先問後答。是此問也」  論。衆縁和
合至度一極微。答中有二。一述經部答。二
述有部答。此是初也 經部答中有二。一法
先無體是未來。得體已滅是過去。得體未
滅名爲現在。即此得體未滅之頃名一刹
那。二或有動法。度一極微名一刹那。極微
處量促。刹那時量促。若度二已上極微名
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後非時極少。若度一
極微經二刹那。即極微量有分。極微非極
少。由此故説度一極微。名一刹那 問曰。
若諸法得自體頃名一刹那。得自體頃即
是一念。因何仁王般若。云一念有九十刹
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 答生滅微細唯佛
能知。小乘心麁見生滅麁。諸佛心細見生滅
細。由此不同。今詳。經部釋如有動法度
一極微。未知此動爲取極速。爲取小遲。若
取小遲。對速還有前後作極少也。若取
極速。且如四天下。徑有十二億三千四百半
踰繕那。日輪周四天下略有三百萬踰繕
那。一踰繕那約有十八里缺八十歩。三百
萬踰繕那。約有五千萬里餘。以里計歩已
多日夜。日夜刹那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
萬。歩已過此。況尺・寸等。及餘速物。未詳論
師何意如此」  論。對法諸師至一刹那量。
述有部計也。毘婆沙中更有多喩況。恐煩
不述。雖與經部有少不同。然亦未能述
刹那量。有一師云。實刹那量。世尊不説。正
理論云。刹那難知假喩以顯。然未盡理。雖
有此釋。與日刹那數亦非合。亦不能顯
刹那極少無前後分。如一彈指頃六十五刹
那。其頃非唯度六十五極微也。若度多極
微即非無前後。若一極微名一刹那。即非
唯六十五也 今略爲二釋。一。日夜刹那。
與此刹那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數之法。
如此秤・尺等量極少之名。無佛法時此數
常定。此生滅刹那。即是諸法生滅之量。經部
云。是諸法得自體頃。有部即是取果之頃
也。二釋。時之極少名一刹那。是數量時之
名。即是極少名一刹那。極多名劫等。刹那
非不更有細分。劫非更無有多時。應更
思之
論。已知三極少至踰繕那等。已下大文第二
明積色也」  論曰至爲指節。已上十一位
皆七成也。兎毛細滑塵。小羊毛。牛毛潤膩
塵。大羊毛也 言七成者。六方并心以爲
七也」  論。三節爲一指至不別分別。釋
頌不説三節以成一指意。以三指節爲一
指者。是竪三節。如今人指」  論。二十四
指至中間道量。明後四量。古時一弓有八
尺者。即是古尋。今時有六尺已下。即六尺
歩法。今時多用五尺歩法 倶盧舍。是人・
牛聲不及處所。無聲喧雜處 梵名阿練
若。阿是言無。練若名喧雜。若以八尺爲尋
計之。五百弓量即是四千尺。若以六尺計
之。即有三千尺也。若以一肘一尺六寸計
一弓量。即有六尺四寸。昔時造論。故應八
尺計之」  論。説八倶盧舍爲一踰繕那。即
是四八三十二。三萬二千尺也。若以五尺歩
法計之。即有六千四百歩。以三百六十歩
里法計之。即有一十八里。缺八十歩
論。如是已説踰繕那等。第二明時量也 就
中有二。一從刹那至年量。二明劫量。此
下兩行頌。先明刹那至年量」  論曰刹
那百二十爲一怛刹那。第一節。此有一百二
十刹那也」  論。六十怛刹那爲一臘縛。第
二節。此有七千二百刹那」  論。三十臘
縛爲一牟呼栗多。第三節。二十一萬六千刹
那」  論。三十牟呼栗多爲一晝夜。第四節。
六百四十八萬刹那」  論。此晝夜至知夜
減 有時増者。晝夜總三十牟呼栗多。此云
須臾。夜増時十八晝有十二。即是此方冬至
也。晝増此方夏至也 有時等。當春・秋分
也 六月減夜者。言夜兼晝。十二月中六月
減夜。即是此方六月小盡也。引頌證 寒熱
雨際中者。牒三際也 一月半已度者。謂雨
月減一日。至第二月半已度。是第二月後
半末缺一日。即是此方雨月減一日 於所
餘半月。即是第二月後半月。此方亦有併小・
併大・及潤月等。略而不論
論。如是已辯至今已當辯。已下第二有四
行頌。明劫量 就中有三。一明大・小。第
二明人。第三明災。此下第一明劫大・小。頌
文可知」  論曰至外器都盡。明壞劫也。
頌中初明四劫。有壞劫。有成劫。有中劫。
有大劫。此先釋壞劫。壞劫謂地獄有情不
復生。至外器都盡。皆是壞劫」  論。壞有
二種至二外器壞者。復兩重二種。一壞有情
中分二。二有情與器分二。總爲四門」
論。謂此世間至壞劫便至。明住劫後有壞
劫也。住劫二十中劫者。謂刀・兵等中二十
也。壞劫言等住者。於壞劫無刀・兵等劫。
但住劫時等名等住劫。此即住・壞・空・成各
二十劫。合八十中劫爲一大劫」  論。若
時地獄至地獄已壞。已下釋趣壞也。就趣
壞中。先釋地獄。二釋畜・鬼。三釋人趣。四
釋天趣。此釋地獄。應生不生。名爲壞劫。有
情都盡名已壞也」  論。諸有地獄至他方
獄中。此世界中若不定者災後時受。或全不
受。諸有定者。他方受也。今詳。地獄壞時不
越中劫」  論。由此准知至與人天同壞。
此明第二畜・鬼壞。鬼本住處。即此洲下五百
踰繕那。傍生在大海 言各先壞本處者。
先壞畜生。後壞鬼趣」  論。若時人趣至
人趣已壞。此第三明人趣壞。壞劫之時三洲
人。由法爾力等生於梵世。北倶盧人生欲
天已後生梵世。定生欲天故。不能離染
故」  論。若時天趣至例同此説。第四明天
趣壞。彼彼天中皆得離染。直生梵世不轉
生也」  論。乃至欲界至有情已壞。此下第
二明界壞也」  論。若時梵世至有情世
間。第三有情世間壞」  論。唯器世間至無
遺灰燼。第四明世間壞」  論。自地火焔
至如應當知。明自地災。唯壞自地不壞他
地」  論。如是始從至總名壞劫。總結壞
劫」  論。所言成劫至成劫便至。大文第二
明成劫也。從空劫後方有成劫。空・成二劫
皆等住劫二十劫也 明成劫中復分有
四。一明成次第。二明將成相。三明成外
器。四明成有情。此下第一明次第也」
論。一切有情至將成前相。此下第二明成相
也」  論。風漸増盛至外器世間。此下第三
明成器也」  論。初一有情至應知已滿。
此第四明有情成也」  論。此後復有至壽
方漸減。大文第三明住劫 就中有五。一
明成次第。二明初唯減。三明中下上。四
明後唯増。五總結前。此即初也。從成有情
世間十九中劫。人壽無量歳。漸下一有情至
阿毘地獄名成劫已。自此已後人命漸減」
  論。此後十八至例皆如是。此第三明
中間十八有増・減也」  論。於十八後至
名第二十劫。第四明後一劫唯増。此後一劫
雖同十八。増至八萬。以増遲故同前上
下」  論。一切劫増至成已住劫。此即第
五總結前也」  論。所餘成壞至二十中劫。
此明准住二十時量成・壞・空劫量同也。空
之一劫更無別相。故不別釋」  論。成中
初劫至有情漸捨。明成・壞劫器。及有情時量
別也 立世經説器及有情成・壞各十劫與
此不同者。彼説。梵王先生十劫住後梵輔等
次第生。故知梵輔已下十劫成也。若兼梵王
十九劫成。梵王入成器中故十劫也。故知
梵王劫壞後十劫獨住」  論。如是所説至
成大劫量。總八十成一大劫」  論。劫性
是何。問劫體也」  論。謂唯五蘊。答劫體
明無別法。即以彼時五蘊爲體。不同外
道別有時・方。婆沙一百四十五云。劫體是
何。有説是色。如是説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
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劫既通三
界時分。故用四蘊五蘊爲性 若無色以
四蘊爲性。空劫即以二蘊爲性。婆沙論云。
何故名劫。劫是何義。答分別時分故分爲
劫。謂分別刹那・臘縛・牟呼栗多時分以成
晝夜。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年。分別
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以是分別時分中
極故得總名聲。聲論師者言。分別位故説
名爲劫。所以者何。是分別有爲法行中究竟
位故」  論。經説三劫至三劫無數。問」
 論累前大劫至三劫無數。答也」  論。既
稱無數何復言三。難也」  論。非無數言至
是其一數。答 阿僧企耶。此云無數。非無
數言顯不可數。此是解脱經六十數中一數
名也」  論。云何六十。問」  論。如彼經
言至三劫無數。總結答也」  論。何縁菩薩
至方期佛果。問。菩薩何爲而不速取二乘涅
槃。而願長時以取菩提」  論。如何不許
至發長時願。答。無上菩提甚難得故。彼若不
能發長時願修多苦行等不得菩提。是
故定須發長時願」  論。若餘方便至久
修多苦行。此重問。若以無上大菩提果甚難
得故。發長時願修多苦行。既有六十劫或
三生方便。亦得涅槃出離於苦。何用爲菩
提久修多苦行」  論。爲欲利樂至求無
上菩提。答。爲利有情故。捨涅槃道以取
菩提」  論。濟他有情於己何益。問。濟他
何益於己。苦行若斯」  論。菩薩濟物至
即爲己益。答。菩薩悲心懷益物。既得成佛
濟度衆生。遂己悲心即爲己益」  論。誰
信菩薩有如是事。難。此事難信誰能信此」
  論。有懷潤己至此事非難信。答。汝懷潤
己無大慈悲。於此事中實爲難信。以己
方人故不得信也。若無潤己有大慈悲。此
事非難信。以他方己故」  論。如有久習
至如何不信。擧喩顯。如文可解」  論。又
如有情至如何不信復擧喩也。已上兩喩由
數習故」  論。又由種姓至別有自益。明
種姓如是起悲願也」  論。依如是義至
他爲己故。引頌證。就此頌中。前兩句下士
者是異生。次兩句中士者是二乘。後四句上
士是菩薩
論。如是已辯至爲成劫位。自此已下。大文第
二明人。第一明獨覺。第二明四輪王。第三
明小王興。此之一頌第一明佛・獨覺」
論曰至諸佛出現。明佛出時。八萬歳漸
不剋定時即上八萬歳減半年等皆容出
世。下至百年。百年已下無容佛出。准賢劫
經第十云。拘留孫佛人壽四萬歳時出世。拘
那含牟尼佛人壽三萬歳時出世。迦葉佛人
壽二萬歳時出世。釋迦牟尼佛人壽百歳時
出世。准西域記第六卷云。六萬・四萬・二萬・
百歳。佛出世也。又准立世經第九云。二十
小劫世界起成已住者幾多已過。幾多未過。
八小劫已過。十一小劫未來。第九一劫現在
未盡 准此經文。即今正當第九劫。即賢
劫中四佛出世。以倶在此第九劫漸減位。
應更詳檢。准此文。即前八劫中無佛出世。
彌勒佛即當第十劫出。又准彌勒經八云。
劫是刀兵劫。經云。於刀兵劫中。乃至今生
此。又准此文。後唯有十一劫。更有九百九
十六佛出。時恐太促。詳其賢劫。似是風劫。
於六十四劫中此爲第一劫。總六十四劫
爲一賢劫。於中千佛理且可然。應更詳
檢」  論。何縁増位無佛出耶。問。増位從
下自上。増時總無出」  論。有情樂増難
教厭故。答。佛出本意令厭生死。樂漸漸減
易起厭心。樂漸漸増難教厭故」  論。何
縁減百無佛出耶。問。減位百年已下。其苦轉
増。何縁不教令厭也」  論。五濁極増難
可化故。答。減其百歳煩惱等増。慧念等減。
極難化故」  論。五濁者至五有情濁。乘
便明五濁先列章門。後牒章釋」  論。劫
減將末至説名爲濁。總釋濁名即是顯惡。
居下澤穢。故名爲濁。如濁水等」  論。
由前二濁至極被衰損。明前二濁爲過速。
由壽濁故衰損壽命。由劫濁故衰損資具。
即劫末時資具衰損」  論。由次二濁至出
家善故。明次二濁爲過患。由煩惱濁耽其
欲樂損在家善。由其見濁妄爲苦行損出
家善」  論。由後一濁至及無病故。明衆
生濁。故令智慧念等悉被衰損。婆沙一百十
三云。有情衰損者。謂劫初時。此贍部州。廣博
嚴淨。多諸淳善福徳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
滿。至劫末時唯餘萬人」  准婆沙。衰
損有情有二。一令劣惡。二令數少。惡是濁
義。數少非濁義。如濁水・濁酒不以少故名
濁。但以居下滓穢名濁。此論明有情濁
故略不論少」  論。獨覺出現通劫増減。
第二明獨覺出時也」  論。然諸獨覺至轉
名獨勝。此下明二種獨覺。麟角喩。謂出無
佛世獨一而出 部行獨覺。先是預流果聲
聞。彼後無佛時進得勝果。故名獨覺。此是
一釋」  論。有餘説彼至得獨勝名。第二釋。
先修聲聞順決擇分。後無佛時入於見道
名獨覺也」  論。由本事中至不應修苦
行。引此文證是凡夫。聖人改斷戒取。
不應修苦行。既修苦行證是異生」
論。麟角喩者至鱗角喩獨覺。此第二釋麟喩
獨覺異部行」  論。言獨覺者至不調他
故。釋獨覺名有二義。一取至果時不禀至
教。二已得果。復不覺於他。具此二義名爲
獨覺非因位不因教也」  論。何縁獨覺
言不調他。問。下有四難」  論。非彼無能
至無礙解故。第一難也」  論。有能憶念
至聖教理故。第二難也」  論。有不可説至
理神通故。第三難也」  論。又不可説至
對治道故。第四難也。論。雖有此理至無
説希望故。下有三種理答。此第一理也」
論。*有知有情至難令逆流故。第二理也」
 論。又避攝衆生悕諠雜故。第三理也
論。輪王出世至何威何想。已下兩行頌第二
明輪王 就中有五。一問何時。二問幾
種。三問幾倶。四問何威。五問何相」
 論曰至故無輪王。答出時也」  論。此
王由輪至名轉輪王。釋輪王得名」  論。
施設足中至王四州界。引施設足答幾種
也」  論。契經就勝至應知亦爾。通經。唯
説金輪。理實餘輪王亦爾」  論。輪王如佛
至輪王亦爾。答上幾倶」  論。應審思擇
至爲約一切界。問。乘茲便明有十方佛。此
即問也」  論。有説餘界至餘亦應爾。述有
部等計。一佛普於一切十方皆能教化。故唯
一佛無二三等。若於一處有情難化佛不
能化。餘佛於中亦不能化。故無多佛」  
 論。又世尊告至唯一如來。此則復引聖教
證也」  論。若爾何縁至得自在轉。大衆部
等引經難。若謂一佛普於一切十方世界
皆得自在。何故經説我今於此三千大千
得自在轉。而不言餘世界轉也」  論。彼
有蜜意。有部等答」  論。*蜜意者何。大衆
部等問」  論。謂若世尊至例此應知。有部
等答」  論。有餘部師至出現世間。有餘大
衆部等師計也」  論。所以者何。徴所以」
  論。有多菩薩至有無邊佛現。大衆部等
釋所以有多菩薩修菩薩行。理許多人得
成於佛。一界一佛理且可然。多界多佛何
理能遮」  論。若唯一佛至此事頓成。反難
釋也」  論。是故問時定有多佛。總結成
也」  論。然彼所引至一界多界。反問通
經」  論。若説多界至別界佛耶。引輪王
爲例。輪王説唯一。餘界有輪王。如來雖説
一。豈遮餘界有」  論。佛出世間至及決
定勝道。此重難。多佛出世有多吉祥。多所
利益。因何。不許有多如來倶時出世」
 論。若爾何故至倶時出現。難。若以多佛
出有多利益。即令多界中有多佛出世。既
佛出世有多吉詳。因何。不許一界多佛」
  論。以無用故至饒益一切。答也。答中有
四。此即初也」  論。又願力故至爲眼爲
道等。第二理也」  論。又令敬重至便深
敬重。第三理也」  論。又令速行至無二佛
現。第四理。并結總也」  論。如是所説至
剋勝便止。明四輪王威差別。此是第一金輪
王 就中有二。一異。二同。此辯威異」
論。一切輪王至定得生天。第二同也。雖現
威有異。以同無傷害。十善化生。故定生天」
  論。經説輪王至主兵臣寶。此第五答何
相問。相有二種。一依寶相。即七寶爲相。二
内身相。此即七寶相 就中有二。先列名。
後問答。此即初也」  論。象等五寶至生他
有情。後問答中此即問也。七寶之中殊寶・
輪寶非有情攝。可由輪王自業招得。象等
五寶既是有情。各由自業。如何輪王能感七
寶」  論。非他有情至乘自業起。答。五寶
雖是有情數攝各自業生。然一由有與轉輪
聖王相繋屬業故。輪王出此寶方生。然餘輪
王輪寶既劣。餘寶亦劣」  論。如是所説至
大士相殊。此明轉輪王身相。一切輪王皆悉
並有三十二相。四王既異相有勝劣」
論。若爾輪王與佛何異。問也」  論。佛大士
相至故有差別。答 處正。謂當其處。如千
福輪相。正當足下 明。謂分明。如千*福
相明顯 圓。謂圓滿。謂千*福等具足。毘婆
沙云施設論説。贍部州邊於大海際有轉輪
王路廣踰繕那。諸轉輪王若不出世。水所
覆沒無能遊履。若出世時海水*咸一踰繕
那此路乃現。底布金沙。旃檀香水自然灑
洞。輪王毎欲巡此州時。導從四軍。而遊此

論。劫初人衆爲有王無。已下一行頌。第三明
劫初時小王等也」  論曰至長壽久住。此
明未食段時也」  論。有如是類至從茲
出現。自此已下漸食段食無有光明。日・月
火明此時出現。自此已前食地味也」
論。由渉耽味至競耽食之。第二明食地皮
餅」  論。地餅復隱至林藤出現。第三明
食林藤食」  論。競耽食故至以充所食。
第四明食香稻食」  論。此食麁故至男
女根生。從此已後有男・女根」  論。由二
根殊至初發此時。自此已後有非梵行」
 論。爾時諸人至始於此時。自此已後有盜
業道」  論。爲欲遮防至刹帝利名。明有
主也 刹帝利。此云田主」  論。大衆欽
承至此王爲首。明立主徳名大 三末多。此
云共許」  論。時人或有至婆羅門名。自
此已後有二姓也」  論。後時有王至始
於此時。明有殺業道」  論。時有罪人至
此時爲首。明有虚誑語
論。於劫*咸位至其相云何。自此已下。大文
第三明災 就中有二。第一明小三災。第
二明大三災。此即第一明小三災」  論
曰至中劫末起。明起時也。此諸災患由二
爲本。謂耽異食及性懶墮。由此煩惱故
劫漸減有小三災」  論。三災者至三飢
饉。列名也」  論。謂中劫末至互相殘害。
此釋第一刀兵劫名也」  論。又中劫末至
難可救療。此釋第二疾疫劫」  論。又中
劫末至白骨運籌。第三飢饉劫也」  論。由
二種因至名有聖集。此釋聚集有二因」
 論。言有白骨至煎計飮之。此釋白骨有
二因」  論。有運籌言至以濟餘命。此釋
運籌有二因」  論。然有至教至飢饉災
起。述三善因離三災也」  論。此三災起
至人壽漸増。此述三災住時分也。刀兵最
速。飢饉最長時。皆言七者。三災起時法爾如
此」  論。東西二洲至北洲總無。述災四
洲唯贍部也
論。前説火災焚燒世界。已下兩頌第二明大
三災」  論曰至由風相繋。此述能壞三
災別也」  論。此三災刀至亦無餘在。述
所壞器極微亦盡。婆沙一百三十三説。火災
起時。有説七日先隱持雙。先有一日出。世
界壞時後六日漸出便壞世界。有説一日分
爲七日。有説一日成七倍勢有説七日先
藏地下後漸出現。如是説者有情類業増上
力令世間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
處有災火生。乃至梵宮皆被梵燒 水災
起時。有説三定邊雨熱灰水能壞世界。有説
從下水輪踊出。如是説者諸有情類業増上
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
處有災水生。由彼因縁世界便壞 風災
起時。有説從四定邊風起能壞世界。有説
從下風輪有猛風起。如是説者諸有情類
業増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
隨於近處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被散
壞 此論三災多非婆沙正義。論師意別」
 論。一類外道至餘極微在。自此已下破勝
論也。彼外道計執極微常。彼謂劫壞但壞
麁色。爾時猶有餘祖常微」  論。何縁彼
執猶有餘極微。論主徴也」  論。勿復麁
色生無種子故。勝論答。彼執。劫壞壞餘麁
色。祖極微散在虚空中。然在空中各各別
住。劫將成時。兩兩和合生一子微。量等父・
母。又微和合共生一孫極微。等二子微如
是乃至展轉成器世間。根本以最極細祖
微爲種。若此祖微亦令盡者。後子等微生
即無種」  論。豈不前説至風爲種子。論主
述自家。有二種子。一業所生風。二災頂風
也。業風如前釋。頂風如後釋。既有此種何
用細微」  論。*有化地部至飄種成此。
述化地部計。正理論云。風中具有種子細
物。爲同類因引麁物起」  論。雖爾不許
至親所引起。此是外道述自計也。如前所
引三種種子。皆是前後爲同類因。如種子芽
等。外道宗計。不許種與芽爲親因。芽分生
芽。種分生種。爲親因也」  論。若爾芽等
從何而生。論主反問勝論。芽不從種生許
從何生」  論。從自分生至從極微生。勝
論答。即芽有麁色・細色・乃至極微。從極微
生細色生麁色也」  論。於芽等生中種
等有何力。論主反問勝論。若芽生時從自
分生。種等於芽有何力用。既無力用。何名
爲種」  論。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勝論
答。由種子故令芽極微聚集而住。更無有
力」  論。何縁定作如是執耶。論主反問
勝論執意」  論。從立類生定不應理。勝
論答」  論。不應何理。論主問」  論。應
無定故。此勝論反難。論主種中地大與芽地
大二類雖別而許相生。既異類相生應無
有定。故麥種・穀芽亦是異類。應麥種中大
生穀等芽」  論。功能定故無不定失。論
主答。麥種於麥芽雖是異類。相望有力。功
能定故。不生穀芽」  論。如聲熟變等從
異類定生。此即論主引喩顯也。如絲・竹・土・
草與聲異類。所變清・濁之聲。決定無不定
也。如火・土與食・鐵倶是異類。火然能熟
食變鐵。土即不能。豈非決定」  論。徳
法有殊實法不爾。勝論救。聲乃熟變是其徳
句。熱・及合・離亦徳句攝。種中地・火・及芽・
地大。並是實句。因合有聲因熱熟變。並是
徳法異類相生。與實法殊。地等實法唯生
同類」  論。現見實法至縷生衣等。勝論指
事釋也。藤生於支。縷生於衣。必同類生不
變異類」  論。此非應理。論主非所引
喩」  論。非理者何。勝論外道問非理也」
  論。引不極成爲能立故。即論主答非理。
我宗不許藤生於支縷生於衣。既不共許。
不是極成。宗爲所立。喩爲能立。引不共許
縷生衣等爲能立故」  論。令此所引何
不極成。勝論外道反問論主」  論。非許
藤支至如蟻行等。論主答也。如蟻之與行。
樹之與林。人之與軍。即是蟻等於安布差
別位中。立以異名。非別有體藤縷衣亦復
如是。如何説縷等能生於衣等」  論。云
何知爾。勝論云。何知縷衣如蟻行等」
論。一縷合中至唯得縷故。論主答。現見於行
之内一蟻合曾不得行。亦現見一縷合中曾
不得衣唯得縷故。故知離縷之外無別衣
體。即合衆縷以爲衣也」  論。有誰爲障
令不得衣。反問勝論。於一縷上有何物爲
障令但見縷而不見衣」  論。若一縷中
至有衣分無衣。牒救破也。若是一縷中無全
衣故不見衣者。即應一縷上有衣一分無
全衣」  論。應許全衣至有分名衣。縱立
衣分。奪破全衣。全衣即是衣分成故還如蟻
等」  論。又如何知衣分異縷。此中又破
有衣分也。世所現見。一縷之上但見其縷
不見衣分。又如何知衣分異縷。非即以縷
爲衣分耶」  論。若謂衣要待多所依合。
牒轉救也。勝論救云。一縷合時未有衣。要
待多縷以爲所依。故如子・孫微獨一無
如用百千常微生一大色。於其前位此色
不生」  論。於唯多經合應亦得衣。論主
破。若若要多縷合即應得衣。不須緯。因
何多經同聚而不見衣」  論。或應畢竟
無得衣理。論主又破前并遮轉救。若謂由
此經・緯共成故。墮闕一分即不得衣。即
應畢竟無得衣理」  論。中及餘邊不對
根故。論主出畢竟不得衣所以。如多絲成
衣之中。縷・及表・裏不同。必不倶見。即應
畢竟無得衣時」  論。若謂漸次皆可對
根。牒轉救也。中及表・裏雖不同時。若漸次
者皆可見故」  論。則應眼身至得有分衣
故。論主破。若如此救。即不可言見觸衣
也。眼・身無時得全分故」  論。故即於諸
分至如旋火輪論主自述宗義。如旋火輪
於相續位非輪。輪覺離其火外無別有
輪。即於諸分漸次了別。而實無別有分衣
故起有分覺」  論。謂若離續縷至不可
得故。重釋離縷無別衣也。謂縷上有青・黄
等色。毛&T073554;等類。御寒業等用。別有衣上色・
類・業別不可得故。若衣與縷體性別者。即
應三種。亦應各別。既三無別。故知無別。
同旋火輪」  論。若錦衣上至從異類起。
又牒計也。若以錦上色・類・業等屬於衣
者。即衣實是一。縷實有種種異。即應衣實
法從種種異類縷實法生。違自宗也。即違
前立徳法可爾實法不然。若衣無實。色等
依何起也」  論。一一縷色等無種種異故。
結上過也。錦有分衣有種種色。一一之縷
無種種色。衣・縷不同。縷生衣故證實從異
類生也」  論。或於一分至由彼顯衣故。
又重破。錦有分衣衆色共成。一分唯有自色
等故。而即於一分應不見錦衣。錦衣由
彼衆色成。於一分處無衆色故」  論。或
即彼分至異色等相故。又重破。錦衣既是衆
色共爲。一分錦衣應有衆色之相」  論。
彼許有分至甚爲靈異。又破彼轉計。若謂有
分全衣體唯是一。而有種種色。種種類。種種
業用殊者。多・一相違。甚爲靈異」  論。又
於一火至應不得成。又破勝論計。彼計。光明
遍一窟中。有一麁色遍於室内。衣亦復爾。
隨衣大・小一色遍衣。今破光明衣亦隨破。
如一光明界分之中。近即明熱。遠便闇冷。
既同一體。如何不同」  論。各別極微至可
現根證。論主述自宗。各別一一極微根不能
取名爲越根而衆微共集可現根證。現根
證時離微。更無別麁色也」  論。如彼所
宗至合能發識。引外宗證。如彼宗中多微
合故共生一果。別則不生。或如眼・境等合
能生眼識。別則不生。我宗由多微合故識・
根能取。別不能取」  論。又如翳目至便
無見能。又引世間共許證也」  論。極微
對根理亦應爾。總結成。理亦同彼合能生果
根・境生識。及如散髮翳目見也」  論。又
即於色等至極微亦壞。明色即是極微。色壞
極微壞也」  論。極微實攝至定倶時滅。外
道救。極微實句攝。色是徳句攝。實・徳體殊。
異體不應定倶時滅」  論。此二體別至
故非體別。論主破體別有。文有三重。此第
一也。若謂地大極微是實。色是徳攝。二體
別者。因何共審觀時。不見地等外有別色
也」  論。又彼宗中至寧異色觸。第二破彼
宗。自云。地等實句眼見。身觸。色徳亦眼見。
觸徳亦身觸。實之與徳色・觸何異」  論。
又燒毛&T073554;至形量等故。第三破也。毛謂羊毛
等。&T073554;謂白&T073554;等。花謂紅花等。此三種實句體
別形量相似。徳不同毛黒・&T073554;白・花紅。未被
燒時由色別。故知三種異生毛等三覺。被
燒已後。同一黒色。形量同故。既不記識毛・
&T073554;等異。故知徳外無別實也。若謂實外有
別徳者。毛等三物未燒之時。實・徳倶異。被
燒已去徳同實異。雖徳是同實有異故。實
又眼・身所得。因何不能記識毛・&T073554;等異。故
知離色無別異也」  論。猶如行伍至不
記識故。引喩。由兩行。一行是瓶。一行是瓫。
同一鴿毛。由觀瓶・盆形別記識不同。若不
觀形。唯著鴿毛。即不能記識兩行有別。
毛・&T073554;・紅花亦爾。被燒已後。由色同不可
記別。形復無異故不記別。若形有別可
記別也」  論。誰當採録至廣諍應止。可
解」  論。此三災頂至名彼災頂。此明三
頂」  論。何縁下三定至遭是外災明下
定災及所以也。正理云。第二靜慮喜受爲内
災。與輕安倶潤澤如水。故遍身麁重由此
皆除。故經説苦根第二定滅。乃至。亦由滅
苦所依識身。故説苦根二靜慮滅。雖生上
地識身容現前。隨欲不行。自在故無過。
然經言滅苦。據正入定時。初靜慮中猶有
尋・伺無増上喜不言苦滅 又云。故初
靜慮内具三災。外亦具遭三災所壞。第二
靜慮内有二災。故外亦遭二災所壞。第三
靜慮内唯一災。故外但遭一災所壞身麁
重是
苦根本。第二定輕安
能除。故言苦根滅也
」  論。何縁不立至地還
違地。明地大非災所以」  論。第四靜慮
至所不及故。明第四定無外災所以」
論。有説彼地至更往餘處。此第二師釋。正理
論云。毘婆沙師説。第四定攝淨居天故。災不
能損。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
往餘處。由此證餘界無淨居天。若餘世界
中有淨居者。應如地獄移往他方。寧説不
應更往餘處。下三天處。由淨居天威力攝
持。故無災壞。無容一地處少不同。便有
爲災壞・不壞別」  論。若爾彼地至體亦
非常。問答第四定器常・無常也。婆沙一百
三十四云。問第四靜慮地若無邊災所不
及。豈非常住。答刹那無常故無此失。有説
第四靜慮地中宮殿所依倶是無常。謂彼宮
地隨彼諸天生時死時倶起沒故。此説非
理。所以者何。應無有情共器業故。由此
如前所説者准此。即非與宮
殿等同生滅也
正理二十一解無
雲天云*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蜜合故
説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
説無雲 第四定地各別不違。諸論皆同。説
滅不同。論意各別。此論所説。是婆沙後釋。
評家義意論將此爲非難故。諸天宮殿。理
是隨身。亦共業感。若不爾者。應無來往相
過。宮殿受用之理」  論。所説三災云何次
第。已下明三災起之次第。先問後答。此即問
也」  論。要先無間至一風災起。答文可
解」  論。何縁如是。問所以」  論。由彼
有情至六十四劫。已下答。由上地因勝所感
身壽。其量次長。所感外器。亦漸久住。此即善
順施設足文。第三禪遍淨天。壽六十四劫。七
火・一水。總七七火。七水。後七火・一風。七九
六十三。并一風災有六十四。第六十四雖
缺二十二中劫。據全説故言六十四。此天
劫初成時。最初生容壽六十四劫。於後生
者皆不得也。若有定業應移餘界
倶舍論疏卷第十二
  本奧云 初校額田部白麻呂
 移唐草本寫校畢 
  再校葛城首麻呂
  保延三年十一月十日夜點了
 非人老法師 



倶舍論疏卷第十三
 沙門法寶撰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以三義故名之爲業。一者作用。二持法式。
三分別果 一作用者。謂即作用説名爲業
 持法式者。謂能任持七衆法式 分別
果者。謂能分別愛・非愛果 此品廣明故
名分別 所以次世品後者。世品明内・外
果差別不同 果所頼因謂由業惑。惑總。
業別。故先明業
論。如前所説至由誰而生。結前起後。此品
大文分四。一明業體。二明律儀等。三明經
中諸業。四雜明諸業 明業體中。第一四
頌半明業體性。第二一頌半。明能造大。第
三兩頌。明執受類別。第四一頌。義門分別。
第五一頌半。明四善等。第六三頌。明二等
起 就明業體性中。初之一頌上一句答
前問。次一句分二業。下兩句分三業。次之
半頌分身・語二以成五業。次兩頌半成立
表體 後之半頌明無表體 就初文中
結前問起。後擧頌答。此文初也」  論
曰至業差別起。釋頌初句 世別由業生 
非由一主先覺而生者。破外計也 但由有
情業差別起。成立自宗 一主先覺而生者。
有其多種或以梵王。或大自在天以爲一
主。起於先覺生於世間 或計於我以
爲一主。起於先覺生於世間 非由一
主先覺而生者。總非上計 正理兼破無
因論等。廣破耶執自立宗云世別由業
生 云何知然 見業用故。謂世現見。愛・
非愛果差別生時定由業用。如農夫類由
勤正業。有稼穡等可愛果生。有諸愚夫行
盜等業。便招非愛殺・縛等果。復見。亦有
從初處胎不由現因有樂有苦。既見現
在。要業爲先方能引得愛・非愛果。知前樂・
苦必業爲先。故非無因諸内・外事自然而
有種種差別 又世現見。造善者少。造惡
者多。然於世間有情。樂少。苦多。可得以現
見爲門 非現見成故。謂・世現見造作種
種淨・不淨業爲因縁故。便有種種樂・苦果
生 又云 然不肖者。以見世聞樂施者
貧苦。慳悋者富樂。便増邪見謂果無因 
此由於田及思數習所得異熟・増上・等流
果差別中不了達故 謂有先世於良福
田暫植施因故招富樂。然不數習能捨物
思故於今生仍惟慳*悋。若有先世數施
非田。則於今生貧窮樂施。於如是義何
致愚迷 故由有情先世業力。及現士用二
種。世間差別果生。理善成立 此論言但由
有情業差別起。此之但字總非諸計」
論。若爾何故至與彼相違。問 若由業異
果有異者。且如人中内身外物倶從業生。
何故業生外物欝金・旃檀等甚可愛樂。而内
身形等不淨穢惡」  論。以諸有情至二事
倶妙。答 業類不同 雜業生人感内身形
常流不淨。感外香等能對治彼 淨業生
天。二事皆淨」  論。此所由業至謂思所
作。明二業也。一即是思。二思已業 思已
業者。謂思所作。即身・語業」  論。如是二
業至身語意業。此分二爲三也」  論。如
何建立至爲就等起。此問建立三業所以」
  論。縱爾何違。反問違也」  論。若約
所依至皆意等起故。述違所以」  論。毘
婆沙師至由上三因。答 身業從所依。語業
是自性。意業是等起 正理論云。謂業依身
故名身業。業性即語故名語業。此業依意。
復與意倶等起身・語名爲意業 准此論
文。意業即是能等起也」  論。然心所思至
所等起故。分明屬當二業爲三業也
論。身語二業自性云何。已下半頌。第二明五
業體」  論曰至表無表性。明身・語業皆
用表・無表爲體性分五業也
論。且身語表其相云何 前各各開二。此釋
二相無表後釋故言且也 下兩頌半。第三
出身・語表體」  論曰至名身表業。出身
表體 正理論云。髮・毛等聚總名爲身。於
此身中。有心所起四大種果形色差別能表
示心名爲身表」  論。有餘部説至有刹
那故。破正量部執行動名身表 以身動
時由業動故者。是正量部計也。身無刹那。
由於思業動此身時。即此動身名爲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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