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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疏 (No. 1796_ 一行記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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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疏卷第二十
 沙門一行阿闍梨記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之餘
縛羊時者謂戒已滿梵種已出四姓已具。得殺羊而食
之也。彼法云。梵天生四種故娶妻。娶四姓
之女各各生子。即是梵天生四種也。然所用阿縛河寧火。
生子自有優劣。其殺羊時。首陀所生子侍之。刹利所生子
殺之。毘舍所生子割之。婆羅門姓所生子食之。
當爾時亦以眞言加之。此即婆藪仙人造法也
觸穢時
謂失淨法。如沙門犯戒也。或謂有時放逸不覺。人截
其髮。或絡身繩斷。或三奇杖折。或食時爲首陀觸等。
欲懺悔自罰。集三二百同姓者。大衆中用微笑至火自
悔。爾時諸淨行者同聲言。日月諸天證知此人。從今以
去復清淨如本也。時懺者用火供
養彼等。爾時用此火天神呪加法也
熟食時者彼法凡欲
作食。先
取生菜物等。以此火天名呪加之成淨。方熟之。
若謬不作則失法不成淨食也。用娑訶沙火
拜日天
梵行法。日未出時合掌。東方望日。日出即拜謁誦呪。
以此火神法作之。用合微誓耶火。至日欲沒。又向西
送之如上法。毎日如是作。
又有都集處多人同作也
拜月天者。歸已。至月
出時。又於家又迎月。禮敬所用神呪亦別也。
用儞地火滿燒此是施火食法。取食盛滿於一器。
爐中燒之也用阿密栗多火也。
息災凡災事令息用此火
神呪。用那嚕拏火
増益用息災等神呪。言此威
猛如劫災之火。其勢
威猛。用訖栗旦多火。
即火神眞言名也
除障即降伏也。用日忿怒
火。忿怒火是神名也
攝召
謂凡所求事欲成。及令
人喜等也。用迦摩奴火
燒林木彼法不得焚林木等。然
有時稠林枯萃。欲燒之
令更新茂。用此
法也。用使者火
暖腹謂食己身中火大銷化其食。無病
等用也。其眞言用社咤路火。意云。
以持我身。若從我
身出即我子也。
次薄叉火即於授諸火食等用

次海中火。名縛拏婆目佉。劫壞時火名。瑜
乾多火但擧其名。無用處也淨行有在家出家。若
生子者。從童眞行即
入山學道。乃至得五
通。無此娶妻等法也
右以上皆梵行事火者邪護
摩法。佛爲汝諸仁者。已略説諸火。修行吠陀
者。梵行所傳讀。此四十四種。我爾時所宣
説。顯正故騰出已。方辯眞法也。祕密主。我於
爾時。不知彼諸火性。作諸護摩。亦非護摩行。
以下又偈也又非得
業果也
十二種火次説之。我復成
菩提。説十二種火。復云何。智火最爲初。名
大因陀羅。佛意言。我爾時爲大梵王。以諸焚
衆來問韋陀典而演説之。令彼依此修行
獲得世五通等事。然我爾時未了火之自性
及其業用。以不知故。當知爾時所作之事。不
名善作亦不得名爲護摩。非行非業亦不得
其果。及我成菩提時。方了火之自性及彼方
便作果等。所謂火之自性者。即是如來一切
智光也。佛所以作此説者。欲伏諸外道分別
邪正。令彼知有眞護摩。故以諸淨行等於所
宗韋陀之典。自謂祕密而生慢心。今佛自説
韋陀原本。而於其中更顯正理眞護摩法。此
佛韋陀。當知最爲第一祕密之藏。彼聞已生
希有心。即生信解也。我昔未成正覺無所曉
知。略説如上四十四種火法。廣則無量。如韋
陀典中具明。今成正覺復説眞慧之火十二
種法。所謂能成大事。除盡一切垢障之暗而
成大事。不同往昔邪道非法之行也。第一名
爲智火。方名稱色黄。端嚴増威力。與火光焔
三昧。住智智滿足。此中最初火者。即是菩提
心之慧光也。形方色黄。即是表金剛座也。端
嚴者是内莊嚴。言此智火。本尊之形具一切
佛功徳故也。増威是外事。謂十力等用也。此
智火者其性如是。内外功徳莊嚴圓滿能與
力。故名増威也。由識此火故。燒無始以來
無明薪積。無復遺餘如劫燒時火。灰燼皆盡
蕩然無垢。一切如來功徳自然成就也。然此
火神即名爲智。其相端嚴作金剛色。以圓光
焔鬘而自圍遶。處此光中寂然正受三昧。由
住此三昧故。智性滿足。此智光者。即是毘盧
遮那之別名也。即以此尊而表此智。若初觀
即觀此火神。能成一切事。若深了其性即如
上説也。此中方壇者。梵名摩訶因陀羅。是帝
釋尊之別名。又則金剛輪別名也。智是内證。
其外發之表作金剛杵形。此方座形與相似
也。然但觀四角之壇中有本尊即是也此杵頭
有四角

上云増威者。若作形像所表而論。即是體
貎圓滿豐備之言也。然據理之言。即心法門
也。然火有二法。若能修瑜伽者。唯觀此尊形
表之相而誦眞言其名即
是也
即名内心火法。若
順攝世間故而作壇者。當作方爐而周匝有
光焔。自身亦著黄衣。想爐火中有此本神。
住三昧如上。然後所作事成。不然不成也。此
法與息災相應。是堅固法也。此配初菩提心
阿字門也。由此因縁智具足也。第二火者名
爲行滿。即案名表義。其梵音亦即眞言也。
初發菩提心。次修於行。其行滿者即名爲佛
也。謂此即大悲爲根菩提心種子故也。其形
如秋夜月。光暉照朗四面周匝。身服白衣具
種種徳謂身端嚴肥
滿可喜也
其右手持數珠。次左手
持軍持也。此像住於月輪中也。如上所説。即
是心性圓明清淨之義。以此妙行之火。焚於
垢心戲論之薪也。若作觀時。亦即觀此圓明
爲本尊形也。上文云皆體如來内證之徳竟
於次外故。以法門表示故也。若外作者爲圓
鑪。以白檀末塗。以白花等爲供養。自亦著白
衣。此是息災法也。災有無量。諸外世間如水
火虫霜降惶等種種寂耗。及内身一切病惱
之類其形萬端。自身他身皆能淨除之也。又
無始以來有疑心。謂於深法而生猶豫。不決
定信此即障也。此火能淨除此障。亦是息災
義也。此息災護摩亦有二種。但瑜伽相應念
誦。或外護摩而作火法也。然若能辦供者。爲
兼事作。若不辦者但心作即得。有物可爲而
不作之。但以心作不如法也。第三火尊名爲
風燥。從風所生。是爲風子形燥黒也。此謂内
色黒而外加燥形。如上塗灰等也。此尊處風
輪中即半月形也。亦作端坐三昧之形。謂行
人初發菩提心雖欲進行。而無始來妄惑煩
惱根本未除。數來牽破觀心而加暗蔽。謂作
此法也。風是不住義。又如世間風能壞重雲。
此不住之火亦如是。能散壞諸障也。此尊坐
風壇中。手執帛去頭三五寸兩頭執之。如天
衣形。其色青也此是表風
義也更問
此是阿毘闍嚕迦法。
亦有内外二法。第四赤如日暉住三角中。右
手執刀端坐。刀表利慧斷結也。如世日初出
時。夜除晝現暗盡明現。故取此色也。火神如
是形色。光焔亦爾。身相端滿。如前住於三昧
作微怒形也。第五沒栗拏是和合義也。此尊
作淡黄色。謂黄兼有火色也。和合者是兼二
法也。其像左邊作怒状。右邊作熙怡微笑形。
各生半身也。此微笑是不嗔不大喜。寂住也。
身上有毛。謂髭鬢髮之類稍多。然不可過也。
若多置令不端嚴也。其項長而有大威光。其
身色一邊赤一邊黄也怒邊
當赤
其坐亦右方
剛坐
左三角半火
坐也
左持刀右持跋折囉。有内外
二法。例前也。此和合者。能遍一切招召息災。
倶成也。内用即智光。煩惱即滅無生也。若外
作時。香花身服亦須二種。念誦時亦作此形
如本尊也。仍一目怒一目寂然。災除願滿一
時得成就。以此等遍之理故。得有如是之用。
不同偏方之教也。第六火神名爲忿怒。即以
此名義爲眞言等如上也。其身煙色者。謂非
甚黒非甚白。閉其一目如不動
尊也
其髮散上如蓬
頭之状。作大吼形。謂状如開口大呼吼状也。
口有四牙倶出。二上二下。此亦攝二事。一火
一風也。第七名温腹。如上世間火中。謂是身
内之火能消化食物資身也。此正法中義則
不爾。腹内之火即是内證之智也。迅疾謂其
形更加忿怒又甚於前也。極忿謂作此噁字
也。有種種色。謂形具五色也。義准前。第八
名費耗是除遣義。謂一切業垢等事令無餘
也。此尊能除身中一切障。即毘那也迦之類
皆令消耗也。其色如聚集衆多電光。不可瞻
覩之状。此是金剛輪同類也。第九名意生。謂
從意所生之法。隨意成也。種種形皆作所念
皆能成就。巧謂毘首羯摩也。即是隨類現身。
普門成就之義。自在之慧隨作皆成也。有大
力也。第十受食火名劫微。謂火施時受飮食
之義也。受食者謂施火食時。受而食之
尊作持唵字印者。即是梵志儀法也。淨行者
凡有所言語。皆側右手作印形而擧案之。以
唵字聲而作相故也。第十一本文缺少第十
二名悉成。謂能悉成一切。即是所作已辦處。
寂滅道場而伏魔義也。又如有一類衆生。而
爲惡不可止遏。假加勸導更増其惡。若縱之
又趣惡道。以方便故而伏其身。令悉目閉
無所知。以此因縁善惡倶不能造。次即漸引
導之。令入正法也。如金剛頂又金剛手降伏
大自在天義。説如上也。此皆住方便道所爲
也。祕密主此等火色所持者。隨自謂火神
色。藥物等同彼。謂隨彼色類也。又偈云。而作
外護摩。隨意成悉地。復次祕密主。復次明
内法也。一性而具三。三處合爲一。瑜秖内護
摩。大慈大悲心。是爲息災法。彼兼具於喜。是
名増益法。忿怒從胎藏。而作衆事業。又彼
祕密主。如其所説處謂隨
類用
隨相應事業。隨信
解焚燒。自己色及藥物彼。同外護摩。作此悉
地隨意者。言此十二種形色。及所持物等。謂
識其性。前内外合論。今説外也。三和合。謂火
不異神神不異自身也。彼同。是自他倶同也。
内作者。本尊即火火即自身也。今謂理釋者。
本尊即是毘盧遮那。此毘盧遮那不異於自
然之慧火。此火不異於我身也。即以一自性
三和合。名内護摩也。和合爲本尊即火火即
同於自己。三事等也。上文如意悉地者。隨世
上中下事。隨意即成也。若不了此火法。無由
得成也。内法亦相況耳。若了此慧火者。隨出
世上中下成就。隨心即成也。復次三和合者。
謂身口意也。身印口眞言心本尊。此三事和
合畢竟等。是名三和合也。若能觀本尊則自
身漸淨。淨即同於本尊。若見一性即三事倶
淨。平等皆是。次明内護摩法。即以此三事等。
中作息災即用大慈大悲。此三平等。大慈大
悲和合時。一切息災尊。爲第一悲也。若作増
益。即以悲及大喜和合也。若忿怒者。火爲胎
作事。胎即心也。謂有因縁須作忿怒之事降
伏於人。即從其内心中而起忿怒。此忿怒非
如世間之忿怒也。謂從大悲心中照了忿之實
性。而以方便起之。以降伏惡法也。如是等。但
内作護摩即能辦諸事也。故凡護摩義者。謂
以慧火燒煩惱薪。令盡無餘之義也。然今此
中。略説所用火神及内外之相。當知諸餘法
教之中。皆有火法等。隨應作何事者。皆准此
法住於三昧。隨彼相應而施作之。即成也。若
不如此。但焚薪木空盡供養。不爾。濫於外法
又不能成也。又經所言物者。謂所縁火法薪
蘇食物衆具也。爾時執金剛手。白佛言。世尊
云何世尊問世尊
云何也
云何火爐三摩地。云何散灑。
云何順敷茅草。願佛説也。金剛手右問佛。上
來數説此火法。然猶未決。當於何處置火。何
處安鑪等更有何法也。謂灑散敷茅及以物
等。皆問佛也。次佛告執金剛手祕密主言。祕
密主。彼火鑪如其肘量。普皆四方。其縁四指
量。金剛圍之。次以下二偈。次佛答之。彼火鑪
如肘量。普遍四指縁金剛圍之。謂隨所住處。
穿深一肘方亦如之。口上安縁。高闊皆四指。
用大指節量也。繞縁以金剛圍之也。四面各
一相接。如上八印等中説也。等者謂深及方
圓等也。如方鑪。及三角半月圓等可知也。偈
云藉以青生茅。遶鑪而右施。勿以未加本。應
以本加末。謂勿以梢押根。應以根壓首也。以
茅而右灑。法教當如是。奉塗香花燈。當獻於
火天沒栗拏火。以一花供養安置於座處也。
安置已。眞言者復灑淨之。智者以本眞言而
作於滿施。次息災護摩。或間増益法。如是世
護摩。説名爲外事。復次内護摩滅除於業生。
謂業生滅也。了知於末那。謂意也。遠離色聲
等。眼耳鼻舌身語意等。皆悉從心起。依止
於心王。茅謂青濕。右遶敷之者。謂布茅縁上
之法也。當令根首相壓。首是上青稍之苗
也。假令布東方時。根在北苗在南。仍以苗壓
次南者之根。不得以根壓苗也。次第右繞敷
之。至南方即謂根在東方苗頭向西。乃至
北方次第准此也。灑水謂閼伽水也。閼伽別
有方法。如悉地中説耳。然此灑水有二法。
若以茅作小束。置閼伽碗中而灑之。灑時順
灑右旋灑也。若直用手灑亦得。然順灑也。此
又二種。若初淨火時。謂右旋順灑。若淨了供
養之時。當直灑之。不*謂旋轉也。如悉地中
辯之。然未灑時*謂請火尊。有眞言及印。上
品已説。乃是此中所用也。灑了獻花次第供
養諸物。爾時當觀本尊形在此鑪中。取上眞
言遍灑也。滿施者。即是用杓物投於火中也。
杓有二種。初大方杓名滿施。當滿盛投火中。
次小杓即相續取内火中。然亦須滿盛也。別
有法亦如悉地中略指。息災増益折伏三事。
當知一切事准此而作也。復次内護摩業生
滅。了知彼意者。欲識意者當離於境。既離
境。亦知於離根也。然其語在舌攝身意等。從
心生依於心王而起也。眼等分別生及境界
色等由慧未生時。依心王有妄也。欲息此者。
用風燥火滅之。謂以智風火燒也。燒除妄執
令得淨菩提心也。合有淨語也。故云此名内
護摩。爲諸菩薩説也。以慧是火由風而生。慧
是止淨心爲觀。從此已上明世間之事。今次
説内護摩出世之事。謂以智火除業生等也。
從業受生從生復造業。輪轉無已。今言護摩
者。正是淨除此業。令得清淨法生也。業生既
除然後用意生。意即心之異名也。此從心生
法。離色聲香味觸。離眼耳鼻舌身意。此等皆
心爲主。此心王而生分別。當以慧淨此心王。
即一切法淨也。然慧未生時。爲障法所動。當
准上文。取風燥火而燒滅之。謂用上文深意
也。由深慧未生即有分別。以分別故有根境
等垢障。今用風燥火而淨除之。此火即是菩
提心別名也。此菩提心火。而燒妄想等事悉
令淨除。是名内護摩義也。如是智者。乃可名
爲菩薩也。所云世出世者。即是事理兩法事。
即方便所加之火。出世即是慧性之火也。世
出世火品了。若論其世間火天。作梵天形。今
内法火神。作三摩地形。寂然住三昧也
  次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
爾時執金剛祕密主。白佛言。世尊願説諸尊
令威驗現前。令尊現形。諸眞言修菩薩行諸
菩薩。由作其形。令行者觀縁尊形。即本尊
形同於自身。無有疑惑而得悉地。如是説已。
佛告執金剛祕密主言。善哉善哉祕密主。汝
能問吾等。爾時金剛手祕密主白佛言。世尊
願説本尊靈驗。令諸眞言行菩薩修行菩薩
行。本尊形像觀。佛言祕密主。諸尊有三種形。
謂字印形貎也。彼字有二種。謂聲及菩提心。
次印亦二種。謂有相無相。相是色義。謂有像
無像也。尊形亦二種。謂淨非清淨。彼證淨形。
形謂身也。體同空離一切相。非淨有相之身。
即有顯形衆色。彼二種尊形成二種事。有相
故成有相。非相故隨生非相悉地。上亦列著
之。次引佛爲證。有相故成有相。佛常如是説
也。若心住非想。即成非*想也。佛語先標之
也。是故成一切種。當住於悲*想。言事隨心
故。宜求出世也。既觀本尊形已。爲無疑悉地
得。此以上金剛手問也。本尊者。梵音娑也
地提嚩多。若但云提嚩多者。直所尊之義也。
尊亦云自尊。謂自所持之尊也。然彼行者。猶
身印眞言及觀本尊。此三事和合故。本尊即
自降臨道場而來加被也。然此行者初行之
時。尚是凡夫自無徳力。何能即感佛菩薩等
如是而應耶。但由彼佛菩薩等。先立誠言大
誓願故。若有衆生依我此法。而修行之不虧
法則者。我必冥應。或雖不來而遙加護之。若
行人法則如法而不應赴。即是違本所願。故
不得不應也。如方諸向月而水降。圓鏡向日
而火生。因縁相應而無思念。此法亦可爲喩。
非是諸佛有心行。而同凡夫之赴應也。若心
不相應事縁有闕。則本尊不加護念。故無應
驗。非佛菩薩等之過也。然行者以此事故。當
須正觀本尊清淨身。清淨身若見已。即以自
身而爲本尊身。如是無疑慮者。所求悉地無
不成果也。經云縁者。即是行者若約其本尊
作如是觀也。無疑者。猶與彼尊相應故。無復
疑難之心也。是故所修必成。已上問竟。佛言
善哉善哉祕密主。汝能問吾如是之事。是故
金剛手。極善作意我説之。乃至願樂欲聞。以
金剛手善能次第問疑。爲勸未來眞言行諸
菩薩故。又復慰喩誡勸也。次佛言祕密主。本
尊形有三事。謂字印形也。形即尊形也。彼字
二種。聲菩提心者。謂行者最初修行字。略有
二種。觀於字義。一但觀菩提心。此菩提心即
是字也。謂阿迦遮吒多婆等。但擧其首。然諸
字皆是也。以爲初首故。云菩提心也。或觀字
輪。謂以所持眞言爲輪形入身。如上持誦品
説。或觀種子字皆是也。或不觀字但念於聲。
謂上觀此聲。如鈴鐸聲等次第不絶。及以此
聲調出入息。如上説皆是也。已説字竟印形
亦有二種。謂有形無形也。形即是青黄赤白
等色。方圓三角等形。屈伸坐立及所住處之
類也。印謂所執印。即刀輪羂索金剛杵之類
也。初心別縁而觀。謂先觀畫尊等。約此而觀
名爲有形。後漸淳純。又以加持力故。自然而
現與心相應。爾時此本尊。但從心現不別外
縁。故云無形也。私謂或可初得世三昧。見其
本尊如是形如是色。如是住處如是坐立。如
是漫荼羅中持如是印等。猶是有相故名有
形。後轉眞言宛然直見。如鏡像等不想而見。
故名無形也。次本尊形有二種。謂清淨非清
淨。謂彼行者初因有相引入無相。先觀圓明
佛菩薩印身。初作不見。別畫像等而觀。漸則
法力所加。漸得明了。尚有所障。閉目即見開
目不見。次漸開目閉目皆得明見。漸漸不加
作意亦見。乃至觸身亦復無有礙。猶如目對
世人等也。由此有相漸引入於清淨處。以有
相故名爲非淨。由此三摩呬多所等引故。住
清淨處寂然無相。名爲淨也。淨者是果。非淨
是因。非淨謂形色印像之類也。由此非淨引
而成淨。由無常之因而至常果也。私謂此三
事各有二種。即行次第也。觀持眞言觀於字。
次觀聲漸細。次觀尊形又細。次不別縁而觀
又細。次就無縁又有淨不淨及純淨也。或可
横説之。此三事各有世出世方便。故皆有二
也。經云彼二種。二謂上來三事各有二種也。
彼二種中即有二種事。成就有想故有想。非
想故非想。悉地隨生等云云。謂若以有想事
觀見者。於有相有得成就。若無相者。亦得
無相悉地成就也。又云此三事二種中。隨
以一事即致成就。然皆有世出世成就及事
成理成也。故前三種中。各有二種成就二事。
經有想有想欲成。若住非想則非想成就。是
故成一種事。當住非想。此勸令離一切想住
於非想也。結勸也。以住非想理成就故。一切
不思議神變。不加心想自然而成妙業。非如
世間成就。在於生滅心行之中而力有限。又
非究竟。故勸取其勝者也。私謂然大般若等
中。具説洗滌觀心之事。然須有本也。今行人
先於縁起觀。乃至具見十方佛會諸世界等
種種境界。以爲悉地。而後於般若洗滌淨除。
即成不思議大用。頓入佛果。若不知行之次
第。但觀彼文不入深祕致。多錯會經意。忽爾
入空失圓頓道也。故此一兩品。最須諦觀其
意耳
  次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
復次大日世尊。告執金剛祕密主言。祕密主。
彼眞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樂欲成就無相
三昧。當如是思惟。想從何生。自身耶。自心意
耶。然彼身因業而生。等草木瓦石。謂自性如
是也。業生之身自性如是也。頑同木石。業生
謂從一起此。觀是有想。有想爲外。外所有身
語等。如是觀之也。頑同草木性離於作。謂
業思生也。從因業生是内也。外生謂木
是外也。次品佛告金剛手祕密主。彼非想三
昧成就願欲。眞言門菩薩行修行諸菩薩。如
是思惟。從何想生。自身自心意者。即是修瑜
伽者。已能觀於本尊等。乃至現得種種奇妙
之境。然猶是世三昧攝。未得平等慧。今更開
示入三平等觀也。若此觀明白。了自身口意
實相。即入淨菩提心初法明門。上菩薩地也。
此是多釋。然大意如此也。先明身實相觀
者。謂經云。彼身業生草木塼瓦等性。如是作
離頑如外作。或業生如形像見等爲等。經文
也。上來言當住非想等。今此品中。若修眞言
行者。若欲得此非想三昧成就者。當造斯觀
也。經云。自身自心意者。謂從心有思生。心
是清淨心。意是分別也
然此身同木石。其
性頑愚者。言此四大若離於心。即同木石也。
如大般若觀身心處中説。如明目人自觀倉
囷之中種種米麥等。此身亦如是。身念處觀
開時。自見三十六物各各異相。爾時身相即
除。如開倉見米麥時倉囷名除也。乃至一一
皆縁生次第深説也。次又明如身同於像也。
如作像者以土木雜物和合爲像。或佛或天
或餘父母形等。以不善觀故。隨生所尊所愛
之想。然一一細觀。但衆縁合會都無自性。今
我身亦爾。諸縁假合。自不了故而生身見。若
細觀時。都無自性。但從縁有。如幻等境從縁
而生實不可得也。又此身者。以因心故状。若
六根有知。然實不爾。如人心亦觀察則有所
住。則雖日月之明或有所不見。雷電之響或
時不聞。又如過去一心禪觀比丘。乃至道行。
有大軍過而不見之。當知若離於心。則此身
雖具眼耳等根。猶如木石無知也。又如像喩。
若此木石等像。或謂火所燒水所壞。刀所傷
金剛等所碎。或忿怒麁語加之。不能動其少
許心想令生不喜。或種種供養。被以妙衣獻
以名饌。塗以妙香炫以妙色。乃至人天之供
具豐盈於前。亦不生喜。當知像本。性自空。自
是我心分別而生増減。或毀或供。倶顛倒不
實耳。如外觀像者。爲以此觀而觀自身。爾時
不見身相離於分別。如是觀察其身見身實
相。即證無相三昧也。凡觀察時見。謂觸相有
相之縁。漸次深入自然。即相無相即縁無縁。
若不得此方便。但直爾觀空。而不知以何因
縁故空。著是空法多生異見。故修行次第須
有指適也。何以故愚童凡夫。於自性空形像。
自我分生。謂從自身生我分別也。由此顛倒
不實起諸分別。或供養或除供養等或毀罵
毀。皆除捨之也。然觀身之次合有語觀。語觀
以攝入身觀故不別説。今略顯之。即是合論
之也。今此語從何有耶。謂從齒喉咽脣舌臍
等衆縁。心動風。互相觸故得有此聲。猶空谷
響都無自性。凡夫不了。故聞好生欣聞逆情
生怒耳。今如是見聲實相。即知此聲不生不
滅同於實相。是音聲平等性也。次即觀心。以
法無形相。觀聞覺知。先從麁觀。了此身平等
語平等。自知深入之也。復次祕密主。心性離
一切相。思惟性空當思惟此也。祕密主。心於
三時求不可得。離彼三世。彼性如是當思念
之而離相。復次祕密主。亦自可觀察之。行者
爾時既觀外相。次了内心亦空。此心離一切
相。於三世中求皆不可得。如虚空離三世。心
亦如是。出過三世出住滅法也。然凡愚以不
了心實性故也。復次祕密主。有心想者。謂愚
童凡夫之所分別。謂心取相不能了知。不實
妄起故。有如是説。彼不如實知。謂由有是妄
執。不能如實知也。如是思念。謂凡夫起是思
惟也。如是。謂凡夫有此分別也。已上屬心句
也。復次祕密主。以此眞言門修菩薩行諸菩
薩。説相引無相也。謂當了知有相而起無相
也。謂諸菩薩。如是思惟。得無相三昧。由得
住於無相三昧故。祕密主。彼人當得證由除
妄故。眞言實相實體現前。行住坐臥常現前
也。如來所説眞言。彼常親對而自住。由識眞
言之體如前十喩。即是悉地相也。妄謂我心
我愚我智我順我違。自生種種能著之想。以
前虚妄故。所有身口亦皆虚妄也。故不知何
事耶。謂不見眞實。由不見眞實故。由如嬰童
無所曉解。若見心實相時自然離如是一切
戲論分別也。以不知心實相故。而生妄執名
爲凡愚。若了知者即名諸佛也。次經云。祕密
主眞言行菩薩證得無相定如無相定住得如
來説眞言親對而彼常住。此經文引不具。當
撿經細觀也。此意言。此眞言行菩薩。如是離
相修行之時。名住無相定也。由住此無相三
昧故。如來所説一切眞言。皆現前而證。故名
親對也。如是證理之時。即名常住。住者即同
佛住也。今品合次於十心説之。説義次第於
彼先言不便。故以此中結會而説也。私謂上
來經文。大意不過此行。謂口眞言身法印意
觀佛也。然此三事皆縁生法。縁合有。都無
自性不生不滅。即是阿字之門法界之性凡
夫不知云何得入。故佛先説此三眞言門。漸
得三昧。乃至親覩本尊。見種種神變之境。猶
是心有所著。不得三平等住。今説入三平等
法門。若行者於瑜伽心中。而復能如是觀察。
離於身口意分別戲論。即得現前而證眞言
實相同於佛住。自體常住同於如來也
  次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
復次祕密主説祕密念誦法。亦令一一
諸眞言。佛菩薩等別説。謂隨彼之中取一一。
謂各各也。於諸眞言中。隨取一一。各別而作
心念誦。第二作出入息念誦。此二法最爲第
一相應也。當如是作此二法。是名第一念誦
也。勿異此法也。若異此者。於念誦有所闕。支
分由不具故也。然以内外相應。分之有四。我
先已説也。今下更説也。彼世間者有所攀縁。
謂三種中但觀於一字印身。觀之識其本性。如
印即字字即身。無礙而心湛然。是念誦也。若
以字作出入息者。知字即眞言之體。以此出
入資力。名出入息也。然此二中由出入息。有
少所攀縁。故當知意念誦即最爲上也。字印
尊無所分別。作出入息亦得也。此世出世間
持誦品。上來一部經意。只爲修眞言行諸菩
薩等。作持誦入道之法。而今此品。專得其名。
當知説一部之要旨也。經初金剛手。已曾問
佛持誦之法。上來亦有略答之處。然未具悉。
今爲決擇故。更具分別其宗要之行也。其祕
密者。上來諸品所明非不祕密。然此中宗要。
乃祕密中之祕密也。一一念誦。或作意聲念
誦。或作出入息念誦。此明差別行法不同也。
一一念誦者。謂專心口誦眞言。眞言中聲出
時。一一聲字皆悉諦了。不間斷攀縁也。作意
者。即直是心持。作心想念誦不出聲也。出入
息念誦。如上所明服風等是也。二相應者謂
於三念誦中。其作意及出入息。此最相應爲
第一也。當勿異者。謂常當依此而作。勿異縁
異想也。若不爾者。徒用功無益也。持眞言者
闕支而用。謂字有點而不道。或字闕。或應
長聲而作短聲呼之。如是類甚衆。皆名闕支
分念誦也。右此内外相應。合有四種念誦也
即四色
是也
言世間有縁相續。所謂字句。句是擧足
行歩。謂觀此字如一一歩。字即種子字也。
次於前已出世念誦身字印合爲一即得。
今世間念誦即異之。或觀字或觀尊或觀印
也。謂句乃本尊。就世間中念誦。出入息最
爲上也。前出入息最爲上者。前出入息。變字
爲出入息。今世間念誦。見出入息中有字了
了分明。是有分別也。前出世間不作如是分
別也。於眞言中分別爲二。即世間持誦者。彼
有縁相縁字字句。此中或取一字縁之。或取
句等想在本尊心上。如前具明。是外念誦也。
取一字者即是種子字。或眞言初首之字。若
眞言小者或具想其句。如上説。如連環等布
於本尊心上圓明之中。此二種或字或句。隨
息出入不絶不間。欲誦時繞也。有經明此
義。如觀鏡像分明而見。今觀字見字。觀印尊
即見之。此是有相也。若行者見此眞實相時。
即不住有相。然由未入無相。若觀菩提心。是
一向無相也。此心即是佛。佛即是自身也。自
身即成佛。成佛故一相無異。故名無相。隨謂
或來或去隨心也。世間念誦以出入息爲上
也。當知出世間意念誦。遠離於諸字。自本尊
作一合相。不壞謂不分爲二取。謂分別著於
相也。一合相。謂合一爲令不取著。不壞此相
也。不壞意色相。像與心不相異。故云不壞
也。勿異法則謂教法如是也。住如是法。則誦
三落叉。如前説我所説。多種念誦謂遍數時
節現相増益等。三落叉是數。數是世間也。出
世間落叉。是見三相。謂字印本尊。隨取其一
一合相是也。字印尊等身語心等。名見乃至
能令持誦者淨。令一切罪除。若不淨更一月
等如前也。而今所説念誦數。謂牒上文也。不
應異此法則也。是故。今耳聞息出時字出。入
時字令隨息出入也。今謂天台之誦經。是圓
頓家數息。是此意也。今以此字一縁與息出
入。自然念念相續心不散亂。恬然易入三
昧也。此爲世間念誦中最上也。又上明尊神
者。言此字句念誦之法。諸尊皆爾。上從佛部
下至八部。凡有念誦。皆當如是作之。其出入
息念誦。亦隨本尊法一一有此行法也。出世
間者。當知是意念誦之法。離於文字也。豈撥
離前來眞言字等。方名離文字耶。不如是也。
謂能達字之本性即是圓明。當住本來不生
者。即心是也。心之體性圓明清淨。具足衆徳
而無分別。當觀如是之字也。此字者還即即
前來本尊眞言之字及句耳。但了知此字從
心而生。心既圓明湛寂。從心所生之字。其性
亦爾。所云離字聲等者。謂離分別縁念之心
及聲想等也。然持誦時有誦有觀。或可觀行
或可兼行。或但修觀照也。誦謂如上縁於聲
字或出入息等。照謂觀此字之體性也。然初
觀時常於有相。若觀種子一字其圓明。初即
小作。若具觀句等。即大作圓明状如連環等。
以心觀照令宛然分明。後即從此而觀其性
也。本尊一相作不壞取。意不壞形。勿異法則
者。本尊即是初觀圓明之字也。次即觀本尊。
如上已説。一相者即身口意也。觀本尊心上
作此圓明。即是心。其身印等即是身。其眞言
字等即是語。今已明見本尊。而觀本尊三事。
一相平等如於實相。又觀本尊三事。平等一
相即同於我。我之三相。亦復一相平等不異
於本尊。此圓明之性不異菩提心。菩提心不
異本尊。自他平等也。又所觀字雖不同。然皆
是三昧門。若解一字之性相。即解一切字之
性相。字即本尊本尊即心。心即法界體性也。
是故此阿字。即是不思議字。如阿者。一切亦
爾也。如字者。印等亦如是也。於此不思議三
相。謂字眞言相身印相本尊心相。不遣不立
不増益不損減。當作一切平等相觀。而達一
切法成一切智。當依此法則。勿異此而作也。
此即是三落叉義也。落叉梵音。是相義亦是
見義也。我於種種經教中。凡有持誦相應處。
多言誦一落叉或三落叉等。或言爲除罪障
故誦一落叉。極重障者不過三落叉。便得罪
業清淨。然此義有餘。今當決之。所謂落叉者
是相也。若得三相當是罪得除也。先明身相。
謂身體先時麁重今則輕安。乃至或行百里
千里。迅疾而往不覺勞倦。速疾異常。先時靜
坐係縁。多爲小虫蚊虻等所惱。今悉不生。無
復膩垢可惡之相。廣如大品中所説。此是身
相也。口相者。隨有所誦。暫發聲時本尊即至。
又如大品所説。口發誠言。非人不嬈於他之
類。皆是語業淨相也。意亦有殊異相。謂發生
無量慧解。如經一月四月分別不盡等。或先
時貪嗜如是如是食味。或不得者身即不安。
爾時寂然不復思念。乃至多日不食。恬然得
喜悦之味。無餘食想身亦不困。或先多種種
煩惱。今皆淨息。皆是意淨相也。由具此三淨
相故。名三落叉。若不爾者。徒口誦遍數。無所
益也。既得此三相。當更増修勝行也。或時諸
天八部飛行空中。不敢履踐其影。或來敬禮
問訊。天諸童子以爲給使問其所須。如此是
誰得知耶。但誦持者自知而已。此亦罪除淨
相也。然上來明離一切相。今説三相。與此云
何相應耶。今答此三相以阿字故。此三字即
一相。亦非一亦非異。如天台所解。與此略同。
謂一相一切相。非一非一切。即相即無相。即
非相非無相。皆是此意也。如是三相。平等住
實相。是三落叉義也。身實相是一落叉。除一
切身垢。語眞言相是二落叉。除一切語垢。意
實相是第三落叉。除一切心垢。三垢除已三
功徳生。即是分證如來功徳也。又落叉是垛
義是標義。如文殊經中明學射。初雖遠垛。後
漸近之。乃至任運中的。首楞嚴三昧亦爾。以
是因縁名落叉也。復次身印口眞言意本尊。
即是三行差別不同。即是三相。即此三相入
阿字門故。離於三相一相平等。如是照見。是
三落叉義。落叉者見也故云勿異者不得他
觀也。復次前云三句義。謂菩提爲心種子即
因也。大悲爲根方便爲究竟。從首至終。皆明
此三事。或自顯此三徳。或爲成他三行。言三
落叉者。即與此相應也。謂行者最初先須有
菩提心相應。此是一切佛法因也。若不發心。
即離於妙因何有進行耶。雖已有心若望路
不進。有願無行何能成就大悲胎藏生一切
功徳身乎。或雖能進行。以離方便故而有疑
心。因疑心故一切不成。亦不得入實相也。是
故佛誡諸行人。必須依師而學。不得自專以
自利根分別力故。輒尋經文便自行之。隨聞
便用。不入漫荼羅。不受三平等戒。不能具解
方軌。以不知故。雖發心修行勇猛精進。然以
方便差失故。所爲不成。故而生疑心。以疑心
故。謗毀如來祕密之藏。即是五無間因。趣五
無間道。以是因縁。須具三句義不得闕少。
是三落叉義也。已此事故。次後品付囑中。
復明擇弟子相。文相承躡耳。次是觀囑品。經
雖不言其義如是也
  次囑累品第三十一
次佛告大會。即是經文初。云十世界塵數金
剛菩薩也。今説經欲了。故加付囑也。汝等應
住不放逸者。即是承攝前文。此大乘密教。當
如是法相承。若授受失宜。即是專檀自恣而
越法則故。云住不放逸也。復次如上三句義。
自利利他之行。汝等當住阿字義。祕密教中
而爲佛事。若不隨此。即是住於放逸也。以差
機而授或損彼善根。故經云。有智若聞即能
信解。無智疑悔即爲永失。若菩薩不深觀衆
生本末因縁種相體性。而率爾傳法。即是爲
人天怨。是爲大放逸行也。故次云。若不知彼
根不得授與。根即信等五根利鈍之相也。除
我弟子者。謂已依我教而住。心相體信方堪
授之。若餘世間外道之類。未入正法信心未固。
當且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善。不得輒爾爲説
也。若菩薩照機。固自由己智力。今爲末代傳
法人等。更明外迹可傳之相也。前經初明擇
弟子相。今又説之。然皆略擧宗。大本中具明
也。良晨生者。大本中具明如是宿次如是執
曜時節而生。則有如是根性如是相貎。宜即
與如是教法。其言甚廣。又一一皆有淺略深
祕兩説。今此中但擧其綱目耳。求勝上事。即
是發菩提心。唯求如來具足道之行。凡所施
爲非求餘事。所行廣普妙也。微細者。謂聞一
字一句。即能自以智力廣解無量義趣。廣演
無僻之類也。思念恩徳者。乃至從師聞一句
之義。乃至成佛。猶不忘報之。常知恩報恩也。
渇仰者。謂心慇懃希求勝法。猶如薩陀波倫
之類。乃可爲説。歡喜住者。謂聞妙法心喜踴
躍遍於身心也。不求彼法者。乃至不受餘經
一字之類也。次又辯其外相。略説其色。謂青
白也。即是非白又非大黒。是吉祥色也。大本
廣明。今但擧一隅耳。頭廣。謂如羅云頂如傘
蓋之類。然不太廣又不合小。要直豐纖得中
而相具也。高頸。謂頸不太長又不太短。以要
言之脩直得中而不過甚也。額廣而嚴。亦謂
極理太廣。又須具足端嚴之相也。鼻脩者。謂
非太隆高非太卑平。當如金鋌之類也。略説
身心堪爲道器之相。如是之人乃堪傳習也。
彼具相者。謂佛子。如是人當與之。慇懃攝受
教之也。瑜伽論十地中説也。又勸囑必是堪
繼傳者。當勤教授之勿令失時也。時金剛手
等具大徳者即是上來
會衆也
時彼聽衆聞説是者。於
諸本尊所説之教。我頂戴受持得已。謂已如
受王教奉行流布。當作供養。時衆重起禮佛。
爲法久住故請佛加持也。問佛所説頂受奉
持。爲一切智作禮而請如來加護。所以者何。
佛已付囑如是祕藏。以荷重任行如來事其
職不輕。然此妙法。如來在世猶多怨疾。何況
末代惡世之中。然我等已發誠願。要令如是
之經廣行流布也。是故請佛以自在神力。加
護我等令所願得成也。法眼道久住世遍一
切者。即是弘經之願。以佛加持願令此法眼
行於世也。此是開佛知見之大慧道。一切
諸佛所行之路。故云法眼道也。當令此道久
住於世窮衆生際。又横遍世界無不流通也。
即是上行等云。隨佛有迹之處我皆誓傳此
法。此本問弘經之意也。時佛受彼請故。即以
眞言而加持此法。如經中説也未説句
義更問
時諸上
首菩薩等。聞佛説已頂戴受持。已廣説摩訶
毘盧遮那成菩提加持神變經竟。問前三句。一
者菩提心爲種子。二者大悲爲根。三方便爲
後。今就大悲藏漫荼羅説之。爲以中台爲菩
提心。次八葉爲大悲。外三院爲方便也。答云
此有二種。若有修行者因中説之。有如來之
果地説之也。且如最外院八部等世天。即是
前八心中從初解守齋已去。乃至受用果等也。
然有善根開發與正道相應。即是大悲胎藏花
臺之因也。如來以方便力而引導之。乃至令
成就世間八心以來。即是外院之位。次漸漸
向裏。及二乘亦在此内。次又知有勝法無上
心。稍進引入第二第三。皆是大悲句也。次成
佛果入中胎。即是方便句也。然此八葉及中
胎五佛四菩薩。豈異身乎。即一毘盧遮那耳。
爲欲分別如來内證之徳表示于外故。於一法
界中。作八葉分別説耳。且如四菩薩東南。普
賢者何也。普賢者是菩提心也。若無此妙因。
終不能至無上大果。故最初得名。次文殊師
利者大智慧也。先發淨菩提心。如普賢觀經
次第。乃至毘盧遮那遍一切處。常樂我淨波
羅蜜等之所攝成。皆是淨菩提心也。次即説
第一義空。我心自空善惡無主。觀心無心法
不住法等。即妙慧也。以此第一義空之妙慧。
淨彼遍一切處淨菩提心。平等慧利刃。斷無
始無明根。即入菩薩正位。故雖有菩提心而
無慧行。即不可成果。故次明文殊也。次西北
方彌勒。即是大慈大悲。倶是第二句中之義
也。以此大悲藏。増長成就妙菩提樹枝條花
葉。故次説彌勒也。若慧而無悲。則方便不具。
則不得成菩提。不能具六度攝衆生也。次東
北觀音。即是證也。證謂行願成滿。得入此花
臺三昧也。若就未成果時觀之。此則差次淺
深。今以如來平等慧觀。從因至果。但是如來
一身一智行耳。是故八葉皆是大日如來一體
也。若如來但住自證之法。則不能度人。何以
故。此處微妙寂絶出過心量。説何示人耶。故
漸次流出漸入第一院。次至第二院。次至第
三院。雖作如此流出。亦不離普門之身。其八
部之衆。皆是普現色身之境界也。若就情機
而説。則三重壇。從深令至淺。乃至世天眞言
義淺。但是應身道。方便未究竟也。若開實性。
即世天眞言與大日如來。何相異耶。從如來。
則從深至淺從内漸外。而成三重壇。從衆生。
則從淺至深從外漸内。而成三重壇也。又如
字義。即是此之次第也。初阿字在東方。如梵
音阿字即有動首之義。以順世間法諸方中
東爲上故。喩菩提心最是萬行之初也。其名
曰寶幢佛。次即是阿字是行也。若但有菩
提心。而不具修萬行。終不成果。與前四菩薩
義不殊。其佛即是花開敷也。次即暗字三菩
提也。以萬行故成正等覺。其佛名阿彌陀。即
西方也。次鼓音即是大涅槃。其惡字是正等
覺之果。果故次説也。次即入中惡
字。是
方便也。此是毘盧遮那佛本地之身花臺之
體。超八葉絶方所。非有心之境界。唯佛與佛
乃能知之。爲念本誓開示大悲藏。普引衆生
入佛慧故。復以加持神力。普現身口意。遍滿
生死中。當知此即是方便也。若離方便。如來
本地尚不可説。何況以示人耶。不可爲諸上
首等菩薩説。何況流入生死中耶。以此方便
同於大空。而現衆像。當知一切大會漫荼羅。
皆是一身無別身也。即是普門身。即是法界
身。即是金剛界身也。又菩提黄色。是金剛性
次行赤。是火義。即同文殊之義。萬行以妙慧
導。不得離慧而有作也。次成菩提白色。
即是圓明究極之義。又是水義。如我昔所願。
今已滿足。化一切衆生。皆令入佛道。爲是
事故。是起大悲故也。次即是大涅槃迹極返
本。衆生有縁之薪盡則如來方便之火息。故
涅槃也。佛日已隱於涅槃山。故色黒也。中心
空。具一切色。即是加持世界漫荼羅。普門之
會。畢竟清淨無所不有也。其百字輪。所以從
外向内。亦是此義。如中台者。一切本尊亦如
此説。如金剛手種子va字。嚩即成五事。嚩
是菩提心。v@a是行。va@m是三菩提va@h
涅槃v@a@h是方便。所以云方便爲後。是此義
也。如蓮花尊亦有五事sa娑是菩提心s@a
是行sa@m是成菩提sa@h是涅槃s@a@h是方
便。如文殊以ma字爲種子。亦有五義ma
菩提心m@ama@m成菩提ma@h涅槃m@a@h
便。餘一切尊種子字。皆亦如是廣説。以是義
故。金剛手者即是大日如來。觀世音者亦是
大日如來。文殊師利者亦是大日如來。乃至
鬼神八部一一亦有此義。亦即是成大日如
來。體雖是一。而義各異。所以瑜伽中云。毘
盧遮那言我即是文殊觀音等。我即是天即
是人。即是鬼神即是龍鳥。如是等無不即是
者。由此義也。又云。此大悲藏本尊位次等及
形色各殊。爲未深入瑜伽者初學之時。不正
觀本尊故。佛以方便示此。令心有所縁耳。及
觀成時。以法力所加故。自然恒與佛會相應。
設不作念猶自明了。況加觀耶。如是時。自然
眞見漫荼羅也。此地者。即是淨菩提心是。已
上所表。皆是大日如來法身妙莊嚴之相也。
又觀音文殊普賢彌勒。已在八葉中。即大日
如來大法身也。爲度人故漸出于外。故次圖
中復有文殊觀音等。以類可解也。又云。如八
葉中。普賢是菩提心。文殊是慧。彌勒是悲。
此菩提心即是大日如來。而有菩提心也。大
慧即是大日如來。不離此大日如來別有慧
也。悲即是大日如來。不離於大日如來別有
悲也。當知准此説之。萬徳皆爾。猶如天台法
身般若解脱義。若但法身主得名之類。與此
相合也。問百字輪外内。一一作如是次第。即
是漫荼羅引入。漸攝至於中之義耶。答此謂
於因果也。若修行者。初發菩提心。次進行。次
成正覺。次住涅槃。次起方便。即作如是次第
也。若自果地而説者。即以ka迦字最在内。次
k@a行。次ka@m菩提。次ka@h方便最在外也。其ka
字同於a阿體。即爲法體之果。不作菩提心
因地之説也。從法身起應。次流向外。以度衆
生。猶如漫荼羅自中台出。至八部世天之位。
又從外引入佛果。猶如漫荼羅從乃至八心
之初。直至成菩提方便等也。云仰壤拏那麼
等字。亦隨出入義。或在百字内。或在百字外

又問就行者心中觀行。作漫荼羅大悲
藏義。即以中台爲菩提心。漸次向外。乃至世
間天位爲方便耶。答凡進行者。有次第也。先
依法持誦。作眞言手印等觀於圓明。或但觀
字或但觀印。隨作一事成時。三事成也。初觀
圓明亦不能見。由手印眞言及念本尊故。三
業漸淨心障淨故。即漸見圓明。若見圓
時。或於其中有本種子字宛然明著。如其形
色也。若得如是見時。自心亂想息除。湛寂心
常一。不爲外縁所動也。既如是見猶是外縁。
次當引外向内作如是觀察。此圓明者。即從
我心而出。當知内亦復如是。夫圓明清淨。即
心之體性。無別法也。猶勤方便觀察内心故。
即見此圓明字。唯是自心。不復外縁也。乃至
若外圓中。明見本尊等。如上方便。今内觀時。
即是自身作毘盧遮那等本尊也。既如是與
瑜伽理相應。即是隨分成就也。以瑜伽相應。
所觀隨意即成。即觀此心八葉。如上方便。即
於此心花臺上。爲漫荼羅中胎。其外八葉。亦
隨佛位次列布也又云此八葉即是
大悲藏第一重也
爾時行者。觀
心八葉作中胎。觀其身即是漫荼羅。從心以
上爲第一院。從心下至臍第二院。從臍以下
爲第三。世間天院。諸尊形色相好。各各差別
宛然。其自身中而現對之。猶如親入佛會也。
然未見諦人。猶未能如毘盧遮那作種種神
變等。但是觀心成就耳。然有一事眞實不虚。
所謂我即是也。我即是者決定諦信我即法
界我即毘盧遮那我即普門諸身。此事不謬。
如上眞言。加持義中我即法界是也。又云。法
身而有自在神變加持。此不足疑也。如瑜伽
金剛頂中引數百喩。大本廣説其意。云如帝
釋處在天宮中。其地一切皆琉璃寶。外内
清淨。一一天衆自居其宮室内。而見帝釋常
在其宮宛然相對。何以故。以此地等一切皆
妙寶所成。遞相暉映更相引發。彼不來此不
去亦不相和合。而縁具故如此。而實無生無
所有。不可不信也。又如諸天在歡喜園。放逸
太甚。爾時以其宿業力故。從樹葉於中有法
教之音。呵彼令住正行。爾時天等。即暫止放
逸心念善行。然實一一樹葉中。求不可得。亦
不從天身中生。不自不他而成此事。又如與
修羅戰時。天鼓出聲安慰天衆。令發勇健之
想。令修羅怖畏退散。而實此鼓無形無住處。
但以諸天功徳衆縁所成。皆不可思議。況法
身耶。又如大梵王在本宮中。一切天衆念欲
得見者。無不皆現其前。以諸天等。皆知彼清
淨行又端嚴相好第一故。煩惱貪欲等心息。
爲生無量善願。隨分進修淨行。然梵王於本
宮中。不動不搖亦不作意。我當普應於彼而。
各各皆現其前。皆作是念。獨爲我現爲我説
法。是等世間以少福願。尚有如是不思議用。
何況如來法身。而不能成就如是自在神力
加持神變耶。然常途説法。或云法性或云法
身。寂靜如空無所動作。都不説具足如是力
用。以爲凡起神變。皆是有爲之心三昧之力。
而不言法體。如是此其未了也。問漫荼羅第
一院東方。唯有三角虚空眼及如意寶三事。
餘空缺云何。答如眞言及手印中。如如來毫
相如來舌。如來牙如來齒。如來臍如來甲等。
皆在此重也。當次列之。其佛頂在第三院。此
中無也。問寶幢佛是何義。答此是菩提心也。
如世軍中有幢。是衆中之軍首之標幟。咸所
瞻望。進止之節莫不隨之。猶如一切萬行。皆
爲此菩提心也。以之爲標爲主。故得名也。次
寶幢即云華開敷佛何耶。自此是行義。十度
萬行資菩提心。次第敷榮。牙莖花葉滋榮可
愛。故得名也。次花開敷云阿彌陀何也。此是
受用佛。即是成大果實受用其果。無量不思
議現法之樂。皆得名也。次鼓音佛者方便也。
既得大果。是自受用而已即普爲一切衆生
演之。種種方便成所作智。猶如天鼓之音無
思而成事業。故得名也。又前云北方阿閦者。
經誤也。此是瑜伽義。與此不相應。以鼓音佛
爲定也
大毘盧遮那經釋義卷第二十
  嘉保二年二月廿日於金剛峰寺奧院東菴室觀音院
大僧都奉受了
觀音院大僧都寛意大御室性信御付法也式部卿敦
貞親王御息東寺第二長者存日辭退高野山御籠居
云云 從嘉保二年至寛永六年五百三十五年也
 廣澤受法末資顯證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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