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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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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徳皆證。初文既有知於略藏。豈有不能
分證六通。故知徳文皆悉互通爲辨。不別而
別故十相不同。別而不別同一涅槃。是故對
地亦應無失。況復十地義通圓別。別而不別
圓義也。不別而別別義也。若依此意。以此十
徳中之法門。一一皆挾十地。帶圓法門作通
別釋。彌益其美。此則與經部會。與五時會。與
諸教會。與逗機會。就文爲四。初標。次列章門。
三解釋。四結。二列六。名既異小乘。當知六通
不與彼共。文中解釋一一簡出。列名雖異今
指此文亦名六通。不得而得即漏盡通。不聞
而聞即天耳通。不見而見即天眼通。不至而
至即如意通。不知而知即他心宿命二通。三
解釋文即爲五。然列章與解釋小不次第。縁
宜不同是故耳。就初不得得章爲三。一標。二
簡顯。三結。標者即標神通。神是大涅槃天然
之理。此理融通自在無閡。故稱神通。其名雖
同其理永別。故簡除凡小。顯出中道。圓具自
在。故知漏盡方名神通。從通有二種去是簡
顯。即爲二。標釋。釋中二。一簡非。二顯是。初
簡非中。即簡出外道二乘如文。顯是爲兩。一
明一心中神通圓滿具足如文。二顯身心自
在具足。就其體圓自在明其用妙。就自在天
又二。先簡出不自在。次明自在。第三結文可
解。復次所現身相下。二釋不至至章門。即是
身通文爲三。一明遠到。二簡異二乘。三明自
在如文。復次善男子下。三釋不聞而聞。即是
天耳通文爲二。初釋次論義。釋文爲四。一修。
二得。三簡。四無著。前二如文。第三文中。云
復轉修習得異耳根者。明其修得皆異小外。
轉修即是大涅槃心。無閡自在之修。又雖聞
音聲無音聲想。是名轉修。得異耳根者不與
小共。第四無著中。云主相依相者。不同外道
陀驃求那。不作果相等者。不以禪定爲因神
通爲果。簡異於小。餘文可見。爾時光明下。第
二論義。有二番問答。初問爲兩。一領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兩難。一難善聲。二難惡聲。皆作
定難。佛答爲二。初歎問。次正答。答又二。初
總答。次別答。就初總復二。初皆不定。次復明
定。還是不定中之定。初有二重。皆先法。次擧
譬後結。次如汝言下。別答爲兩。初答善聲。次
答惡聲。欲明原由惡心不關惡聲。世尊聲若
無定下。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如文。善男子
下。四釋不見而見。是天眼通文爲六。一修。二
得。三簡。四不著。五明異知。六結。此有數番。
明知非是後知乃借知明見。後結文乃借天
眼文助結以不共故。善男子云何下。五釋不
知而知。即是他心宿命兩通。文爲四。一知他
心。二知宿命。三重明他心。四以是義故下結。
初他心又二。先知他心。次知佛性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一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二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徳王品
復次下。二明知宿命又二。初正明宿命。次念
過去。簡異準前可知。略不具説也。復次云何
下。三重釋他心又二。先横知六道。次竪知十
六心。此文明十六。扶順數義論云。見道無量
心。此心疾利名無間心。成論云。聲聞欲知第
三心。乃見十六心。縁覺欲知第三心。乃見第
七心。唯菩薩能備知。小乘根鈍欲知第三心
來去。併欲知後諸心。比欲知已至第十六心。
中乘人小利。欲知第三心去得知第七心。菩
薩不爾。併知逐之。無有一心而不知者。此乃
是三乘共義。而有三人不同而同。此十六心
非今經意。前知六道是知有邊。次十六心是
知無邊。以非有非無中道之體。能知有無。復
次下明第三功徳。舊言。此中明慈成上梵行
云云。於中先標次釋。釋中二。先釋次結。初
釋中意者。然此中功徳。應具明四心。而偏明
慈者。一云。特是文略義應具有。二云。慈尚是
一切善法根本。何意不得。即是三心。捨偏得
圓擧一知三。略不説之。釋文爲二。先唱捨得。
二章門次釋。釋中先徴起。次釋。釋中凡有五
番。初約二諦。次約凡聖。三約闡提對如來即
是善惡。四約卑鄙對菩薩即是勝劣。五無著。
次結如文。次明第四功徳文爲二。初明功徳。
次論義。初爲四。初標。次列章門。三解釋。四
結。治城云。前兩是地前。後八配八地。前言根
深即性地。亦是生空。決定心入初依。亦是法
空。後八初不觀福田即初地檀滿。第十斷除
二邊即八地。是義不然。今並是眞證功徳。云
何根深下。第三解釋。文中第五第六合爲一
釋。釋初章文爲三。標釋結。初事中具足五義。
一根本。二根深。三根廣。四根長。五根勝。不
放逸即是根本。若通塗行善皆不放逸。若別
論者。以初檢心爲不放逸。具此兩意以爲根
本。次阿耨三菩提根者。即是根深。深窮實相
到際即眞。是菩提根故言深也。一切諸佛諸
善根本皆不放逸即是根廣。以能増長即是
根長。諸善中勝即是根勝。凡擧十三譬。譬其
勝相。云何不放逸下。凡擧十根重釋根長。具
此十義深固難拔。私謂。長勝既以多義解釋。
驗三亦然。餘四皆十皆十三。云何於身下。釋
第二章門。文爲三。標釋結。標如文。釋爲二。
一定身。二定心。初定身中。觀身是有是生死
器。觀身是無是涅槃器。今觀身非有非無。正
顯中道。即三菩提器名身決定。次心亦如是。
若陜小者。即自爲心。變易二義。若論修因生
滅無常名爲變易。若論受果變易生死名爲
變易。聲聞辟支從人標心。此屬無爲邊。魔心
即魔天。自樂心通諸天。樂生死心通三界。此
三心是有邊非決定。求慈慈於無。求悲悲於
有。是爲決定。云何不觀福田下。釋第三章。文
爲三。標釋結。上四依品匡持佛法。須簡持犯。
此中自修宜用平等。又前誡出家令遵戒行。
今誡在家修亡相檀。異念處者。異於二邊正
觀中道。持戒外道者。非但持戒又得上定。下
文云。施斷結外道勝持戒比丘。持戒比丘止
伏欲界惡。比之言勝施。雖四種倶得淨報者。
以無施無報乃爲淨報。云何淨佛土下。釋第
四章。文亦三。標釋結。標如文。釋中但淨土業
菩提爲本。此中十善者。非直十善。與菩提心
和合而行。例如上答無畏之問。然十善者。明
相似因得相似果。離妄語得華果者。明妄無
實如華無果。今不妄語有實果報。受報之時
感好華果。云何滅除下。合釋第五第六兩章。
義勢相關合爲一釋。解者不同。一云。此中開
章明三種有餘。初兩事釋第五滅除有餘。後
一事釋第六斷除業縁。二云。煩惱餘報釋滅
除有餘。餘業釋上斷除業縁。餘有一事但是
賸出。就文爲三。先倡三章門。二次第釋。三結。
二釋三章中。初釋煩惱。若以習報分門。則習
因爲煩惱。報因爲業。今分習報之異故。言煩
惱餘報。然感報由業。煩惱但能滋潤此業。若
大論中。只任煩惱亦能得報。云何餘業下。第
二釋上除業縁。總明凡夫與二乘業。言須陀
洹人受七有業者。然須陀洹人雖斷見盡。猶
有思惟。潤生人天。七人七天往還。合數只是
七有。往還離數即十四有。斯陀含人受二有
業者。斯陀含人。但人天中各有一生。此則兩
生離數。若合數者只是一有。問何故。初果合
數二果離耶。解云。只是互現。阿那含人受色
有業者。阿那含人。斷欲思盡餘色惑在。故云
受色有業。然那含有五種。但出一上流者。上
流有二。一者至阿迦尼吒。二至無色。所以經
云。樂論義者生五淨居。樂禪定者生無色界。
然生尼吒即遍歴四禪。若於初禪不得滅者
復生二禪。二禪不滅生第三禪。三禪不滅復
生第四禪方滅。於中復三。超半超遍沒。若生
無色名無色般云云。若生無色即不更生。亦生
即滅。不同色界四禪受生。故略不云。受無色
業。只云受色業。中不生故。亦云有行無行。生
同於色故亦不云。云何餘有下。第三釋上除
餘有。無業無結而轉二果者。莊嚴云。羅漢轉
爲六地菩薩。支佛轉爲七地菩薩。故言而轉
二果。今明此乃通教之義。非釋今經。開善云。
無此事。轉者。本是鈍根羅漢轉爲利根。支佛
亦爾。數習故轉爲二果。今明還是二乘全非
今經。河西云。上句二果得道得向。轉羅漢向
得羅漢果。支佛亦然。文中自云得及果者。豈
可不作此釋。今明還是二乘之義。非今經意。
又一解云。煩惱因盡果報亦亡。而今不滅者。
只是輪轉餘勢。然業既除。唯此二果於菩薩
爲累。是故言轉。轉即是捨還是他義。不關今
經。興皇云。轉二果者。二乘果身有寒熱饑渇。
此果得除故言轉二果。亦小乘義。今明此果
不生任盡則止。何用因經轉之。答三界果雖
盡界外果方生。言轉果者轉界外果。今明此
是別教義。亦非圓意。云何修清淨身下。釋第
七章。亦三。標釋結。初標。次釋。中師子吼品。
明或一業一相。或一業二相三相。此中明百
福成一相。文爲二。先明相業。次明好業。外道
所事各指一相。佛集衆相備在一身。十二日
者。即子丑等十二日。河西云。一年有十二吉
日。堪祠祀求福。然修相好亦四悉意。一者法
王之體。應以相好而自嚴身。諸佛皆爾。是爲
世界。令人見者生信起善。是爲人一身具衆
好對破外道。是爲對治。色淨故般若淨。般若
淨故色淨。是第一義。文擧四譬。或當主此
。云何了知諸縁下。第八章。此中亦三。標釋
結。初如文。釋中。他云。知因縁和合即是世
諦。是義不然。不見色相是行支滅。不見色縁
是無明滅。不見色體是識名色六入觸受滅。
不見色生是愛取有生等滅。不見色滅是老
死滅。不見一相是不見十二因縁空。不見見
者是不見因縁假。眞俗雙云。二諦倶泯。亦不
見中。如是通達了知因縁。爲若此云何只是
世諦耶。一切法亦如是。云何菩薩下。釋第九
章。文爲三。標釋結。標如文。次釋文爲二。初
明離怨。次簡出怨。初離怨又二。初自離怨。次
爲他離怨。初文者。遠離煩惱是自離怨。次五
住者。是爲他離怨。次何等爲怨下。是簡出怨
敵。河西。釋八魔者。謗方等。等四惡是四魔。
即生死魔。無常無我等四即涅槃魔云云。云何
遠離是第十章。亦有標釋結。標如文。釋文中。
以二十五有愛煩惱爲二邊。即是因果二法。
私謂。破二十五有中三種惑故。故離二邊。河
西。以業與煩惱爲二邊。私謂。若云三惑有三
種業。方會今意。直以界内惑業。以爲二邊。全
非今意。既得此意。例一切法。有無常斷垢
淨縛脱等。皆是二邊。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
有問答。問意者。若菩薩具修十事。如來何故
不修淨土。佛答爲四。一我因具十事。衆聖亦
然。二若使世界下。訶其所問。三西方下。示其
無勝淨土。四爲化衆生下。爲化衆生出穢土。
悉如文。復次下。第五功徳文爲三。標釋結。標
如文。釋中二。先釋次論義。初釋者。舊解五事
有三説。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既言不生
邊地諸根完具。即是其證。二云。此徳不淺。何
者。登地已上皆因事表裏。言諸根完具者非
耳眼等。乃是出世信首根。諸邊地者。非世間
邊陲。無佛法處。乃是離斷離常。諸天護念者。
以佛爲天。四衆恭敬者。爲物福田。三開善云。
此乃登地菩薩。猶生欲界故言完具等。若論
無漏得變易報。而此菩薩。猶有有漏故今受
生。雖有此五心不存著。正以不著爲體。今評
之。開善。全是三藏菩薩義。初家通地前是別
教初心。不關經意。中間登地是證道意。就文
爲二。先明功徳。後論義。初功徳者。有標釋結。
標如文。釋者。此五前四是報果。後一是習果。
次論義中。先問。次佛答又二。先賛問。次正答。
答中有二。初是勝劣章。次善男子下。是顯勝
劣相。初擧五章定是樂勝是我。常淨可見。異
是中道不共。無漏是證中道。利益安樂等是
化他。次文云。離渇愛。是釋定釋樂。生死斷不
相續是釋常。得作菩薩是釋淨。斷一切貧善
法。是釋勝釋我。無分無果。是釋異釋不共。兼
得釋無漏利益衆生。佛説五事因大涅槃得。
人師解通内外三十心。當知地前不名爲得。
佛自説是無漏。開善云。是有漏。既公抗佛語。
豈不疑誤後生。故知人解全不可信。將來學
者但自依經。善男子下第六功徳。舊解金剛
三昧。若論十地是最後終心。若論三忍即是
上忍。退非菩薩名等覺。進非妙覺是金心菩
薩。一釋云。具空有二解。二云。但取照有之解。不
取空解。空解未足。莊嚴云。金心斷惑盡。引此
文由乾陀山七日並照一切燒盡。故知等覺
斷惑盡。開善解。金心但伏無明。至妙覺佛時。
斷此一念輕惑。即得成佛。勝鬘云。佛菩提智
能斷。此文説伏爲盡。金心有解。乃滿空解未
足。引二十二遇經及夫人經證。廣論其義。觀
師云。不可定判其位。應例如般若通貫諸地。
又十地太高。第五功徳復是何地。不應懸殊。
但使與三昧相應。亦不簡高下。舊又解。十地
得百三昧已方得首楞嚴。方入金剛三昧者。
進非佛果退非下地。唯在窮學。此亦不然。此
一三昧亦有通別。別據窮學通亘諸地。亦通
似道。何異金剛般若通初後地。般若既通。三
昧寧別。何者。擧體堅如金剛。擧體定如三昧。
擧體利如般若。故經云。金剛三昧有三種名。
下文亦云。佛性五名。若言終心有斷無斷。乃
是二家相扼。爲縁利益故作斷不斷説。而其
實理非斷不斷云云。今謂。莊嚴家引由乾陀山
譬偏。何者。夫七日現時。非但能燒由乾陀山。
一切洞然。而今不以洞然爲諭。但燒草存山
者。非譬十地終心斷惑。取七日初出先照由
乾陀故其草然。明此三昧是初地功徳最初
斷惑。故以燒草爲譬。標釋結。初如文。次釋中
爲三。一略明三昧。二廣明三昧。三釋其名略。
中又二。前明自徳。次辨化他。自徳又二。初明
能斷。次擧非。悉能破散是能斷。見一切法是
擧非。住是三昧雖施衆生下。第二明化他也。
譬如金剛下。第二廣明又二。初廣自行。後廣
化他。廣自行又三。初能斷。次能見。三重明
能斷。初能斷中凡擧八譬。初一譬能斷。後七
譬稱歎。善男子若有菩薩安住下。第二廣明
能見。初一譬能見。次三譬稱歎。善男子如由
乾陀山下。第三重明能斷。亦有三譬。初一譬
能斷。次二譬亡功。若有菩薩安住下。第二廣
明化他爲四。一變身如佛。二還本處。三斷他
惑。四三密示現。示現又四。一口密。二身密。
三重明口密。前則一音異適。今明一法異適。
四菩薩下意密。何故名爲下。第三釋名。譬有
三。初不定譬無相。次不平價譬無苦。後離苦
毒譬無畏。結如文
  徳王品之五
起卷明第七功徳。開善。用此下兩功徳。爲第
二周。由近善友初聞正法。於位則淺。下第八
功徳九事爲體。辨心慧解脱。明義深極。今謂
不爾。悉是初證不聞聞時。所獲功徳。佛作第
七第八番説。明其洞識涅槃近因之法。堪爲
衆生作善知識。那忽棄其内徳化他之功。而
作外求師範。自行之解。縱令自求善知識者。
亦是寄事而表於理。例如淨名念佛之時。師
子嚮等皆來説法。説已而去。如此知識聞法
思修。何得是淺。就文爲三。初標章。次釋。三
結。標如文。次釋又二。初明四事。次論義。初
又二。一標章。二解釋。標章又三。一明是。二
擧非。三正列名。明是如文。次擧苦行非中兩
解。一云。外道無益苦行。二云。只佛法中直
修苦行不能得道。要須慧品爲正。餘行相資。
三列名如文。譬如有人下。第二解釋又二。先
總釋。後別釋。初總中擧三譬。初兩譬菩薩。後
一譬凡夫。初菩薩譬中。初譬自行亦具四事。
菩薩居因聖法未滿。亦須善友聽法修行云云
次一譬。譬菩薩化他。化他亦須四事。諸佛起
發如教行行云云。後譬譬凡夫。凡夫罪重故言
如癩云云。如是三譬一一有合。初譬中。熱譬
愛。冷譬癡。勞譬慢。下譬瞋。&MT02682;譬疑。衆邪通
譬五利云云。問菩薩利鈍倶盡寧有此病。答寄
通指別耳。菩薩別惑至佛方盡。寧得無病。私
云。通別之惑名同體一二三異。譬如畜弟子
下。第二別釋四事又二。先略後廣。初略釋知
識又四。一善知識。二聽法。三思惟。四修行。
初又四。先稱歎。有譬有合如文。善知識者下。
第二出其人。人有五別。一菩薩。二佛。三縁
覺。四聲聞五人。中信者何故名爲下。第三辨
其位。初明五位。一教離惡行善。二如説如行。
三修菩提。四行戒施。五不自爲爲他。或以配
前五人。未必須爾。如空中下。第四得善知識
益。夫初月雖不可見。不得言無。初近知識。謂
未有益而實已潤。若能聽下。是第二釋聽法
人又二。先聽三經。後得三解。三經者。謂十二
部方等大乘此經。尋此文意。似如一化初中
後教云云。次專心聽法下。明三解。謂八聖道。
十一空。大涅槃。有人以三解對前三教。今明
未必全爾。於一一教中具生三解。文以修習
故得大涅槃。若有能修八聖道者。即是佛性
得大涅槃。徒聞涅槃不修習者。豈有能得三
菩提耶。譬如病人下。釋第三思惟。下文以五
塵四相無常爲十相。今以五塵三相男女爲
十。只是教門不同。云何名如法下。釋第四如
文。善男子第一眞實下。第二廣釋四法。亦爲
四。此是初明善知識人略而文廣。先法説。次
擧七譬。初法説中有三種語。悉是如來善達
根機。應以耎語爲説善法。應須訶責爲説苦
切。應須兩説即便雙用。七譬之中。或前喩或
後喩云云。云何聽法下。第二廣釋聽法又二。先
釋後引證。釋中有法有譬。譬中有四譬。是故
我於下。第二引證又二。先引諸經。後引兩事。
初汎引諸經。二從以聽法故須陀洹下。引二
事證。先明初果事。即是須達得病。聞身子四
説十慰喩。便得病愈四種即是此中四法。十
慰喩者。舊云。八正道盡無生智。然初果無兩
智。彼救云。見諦盡爲盡智。見諦不生即無生
智。此言無據。河西云。八正正智正解脱。此出
阿含不得作餘解。無目謂凡夫。一目謂法眼。
二目謂法慧。又無目謂散心凡夫。又一目謂
天眼。二目謂天慧云云。如我昔下。二引身子事。
佛遣阿難爲其説法。阿難是初果。上果不伏
聽下果法。令人擧床。往佛所聽法便愈。云何
思惟下。第三廣釋思惟爲五。一離五欲。二離
四倒。三離四苦。四知住因。五解常。初文者心
思於法。寧復有心縁於五欲。若未聞法横計
我常。既已思惟我常倒遣。此中明滅滅只是
死。云何如法下。第四廣釋修行又三。一明止
行二善。二明空無常解。三明七種知見。知見
又三。先標章門。次釋三料簡。初標章門。次略
列中。擧實不實兩章。實即有七知見。不實中
無。云何名爲知下。第二釋也。第一知涅槃又
二。先略出三涅槃。後解釋。一佛涅槃。二凡夫。
三聲聞。後二皆少分滅耳。初明佛涅槃者。然
佛具萬徳。略言八耳。盡謂一切煩惱盡。善性
謂如來所作一切皆善。實是不虚。眞是不僞。
餘四如文。外道涅槃八事者。若散心外道不
渉此文。今取得非想定能脱下地惑。故名解
脱。即有善性。但非究竟眞實常樂我淨。是故
言無聲聞。六事者互有與奪。不及佛故奪其
常我。只有六事。勝外道故與其樂淨。此據有
餘涅槃。故云無漏八聖道。有身智在故云安
樂。斷於子縛故言清淨。若有衆生下。二釋上
章門。不釋前一唯釋後二。以佛涅槃此經盛
談。無俟更廣。後二須解。此初釋凡夫涅槃。云
何六相下。釋二乘文中。明不眞不實。以得無
漏八聖道故。故言淨樂。未來當得大涅槃故。
所以無常後仍結異。次釋第二知佛性章門
下迦葉品中。明五種性異。一者佛佛性有七
事。一常。二我。三樂。四淨。五眞。六實。七善。二
者後身佛性有六。一常二淨。三眞。四實。五善。
六少見。三者九住佛性亦六。五不異前。第六
可見。今此所明皆非佛佛性。以義異故。開善
云。此二皆是九地佛性。若迦葉品則是約位
分別。初地至五地有五性。六地至七地有五
性。八九二地有六性。十地亦六性。後身佛性
有七。即分判之。今此文不約位明六七。通據
十地。因位不可分別以配諸地。然須直知通
辨十地。當見與可證並未具得。降佛已還通
作此説。四者八住下至六住有五事。與常名
不異。五者五住至初住有五事。善與不善異
耳。次釋第三知如來相。具有一體別體。先明
常樂之體。次言示道可見即別體。次釋第四
知法章亦具二義。一云。常樂我淨一體法。後
無常等即別體。次釋第五知僧章。常樂即一
體僧。是弟子相即別體僧。次釋第六知實相。
實相之體。則非因非果非有非無。若據用者
遍通諸果。皆有異義。次釋第七知虚空。此前
未説。而有行結之言。又三。一明眞空。二辨事
空。三明涅槃空。空乃無異。約法爲三。又唯二
空。涅槃自屬第一故也。初明眞空故言慧眼
見此見無見。善男子空名無法下。第二明事
斷之空。擧此爲譬。善男子衆生之性下。三明
涅槃空。文云。光明故名虚空者。二解。一云。
虚空不可見。但有通光明之用。若但空者無
光明色。色若因空故得見色。若有障者即不
見色因。空無障即見光色二。云虚。空非識心
所見。識心見光導生行心。方得見空。涅槃雖
樂下。第三料簡。簡前四種。即爲四文。初簡涅
槃。是別徳故唯寂滅樂。次簡佛是人人總於
法。故有二樂。證於涅槃有寂滅樂。有智照境
有覺知樂。三簡實相既通故有三樂。四簡佛
性中道當來可見。故有菩提之樂。此據正因
爲言。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問爲二。一正問。
二結難。初正問爲三。一問斷煩惱處是涅槃。
二問斷煩惱處非涅槃。三重問斷煩惱處是
涅槃。初文又二。初領旨仰非。次正難。難又
二。初據答魔。二據菩薩亦斷此惑。此難從前
云。直是諸佛斷煩惱處故名涅槃。準理只應
難斷煩惱而言處非涅槃者。恐佛轉宗逆遮
佛意。以處作難。初據答魔者。若斷煩惱爲涅
槃者。初成道時已斷煩惱。便是涅槃。何故待
有多聞弟子。方乃涅槃。及云却後三月是涅
槃者。當知。初斷煩惱未是涅槃。答魔之詞出
長阿含。二引菩薩爲難者。若必斷煩惱是涅
槃者。菩薩亦斷應是涅槃。若斷煩惱非涅槃
下。第二難此遮佛意。非是正難。故文不多。若
斷惑非涅槃者。何故昔告婆羅門云。我今此
身即是涅槃。身若是者斷非涅槃。斷若是者
身處即非。如來又時下。第三重難斷處是涅
槃。又三。一還據答魔。云三月者。月令不同。
亦得言却後二月三月四月。四月是周時。三
月是殷時。二月是夏時。此云三月用殷時。二
云不爾。如今年十一月中。魔催佛去。佛答却
後三月我應涅槃。二據在道場時。三據語力
士等爲難。爾時者二解。一云爾於道場時。爾
時既是涅槃。何須今日後夜涅槃。二云。爾
者爾於二月十五日朝。已是涅槃。何故方云
後夜涅槃。佛答爲二。先直答結其過。直是誠
諦之言。已是不虚。況乃出廣長舌。寧當妄語。
又復如來。善識機縁適時逗益。或説斷爲涅
槃。或説斷非涅槃。皆是佛教無非實者。後正
答三難。但不次第。前答初難。第二答後難。第
三答中間難。答初爲二。先答魔。答魔不識涅
槃謂默爲滅。佛隨其情豈是涅槃之體。善男
子下。二答菩薩之難明佛菩薩同而有異者。
佛有涅槃。菩薩即無。是僧寶故。故云三寶各
有別相。但言常住清淨二事無異。後兩釋亦
爾。善男子爾時我下。第二答第三重難斷處
問。先明滅惡故唱涅槃。後明生善故唱涅槃。
初滅惡中。先法説。次廣擧五譬。次善男子如
來懸見下。是生善之時故唱言涅槃。善男子
有名涅槃下。第三答中間難斷處非涅槃。明
有是有非。若不見佛性。唯斷煩惱得名涅槃。
非大涅槃。若見佛性斷煩惱者。是大涅槃。是
非既爾。何得一向。又爲二。初分別是非。二廣
解大涅槃。凡十一。復次由來人引此中初文
云。般涅言不。槃那言織。將此爲翻。文中了無
槃那之語。又是織識二字。經本不同。餘之十
文。文相可見。三結如文云云。釋第八功徳有三。
標釋結。初如文。次釋中有九事。文爲二。先明
功徳。後論義。初爲二。先列九事章門。後次第
釋列章門如文。釋初除斷五事。即是五陰。而
菩薩實未全除五陰。而復不爲陰之所蓋。初
釋陰中二。先總釋。次別釋。初總言陰蓋及重
擔等。雖見陰下。第二別釋色陰。五根五塵以
爲十色。皆是因縁故言無性。受有百八有二
釋。一云。受陰之中無百八語。但行陰中。有諸
煩惱九十八使。及以十纒足爲百八。二依釋
論。只受陰中自有百八。通約六根。一根有三。
即成十八。就一根中復有善不善。即成三十
六。復約三世合成百八。云何遠離下。釋第二
章門。謂離五見。又云。因是五見生六十二兩
解。一云。合我邊二種爲六十二。我見有五十
六。邊見有六。我見五十六者。欲界五陰。各有
即離四見。爲二十。色界亦爾。爲四十。無色但
有四心。各四見爲十六。足前爲五十六。邊見
有六者。三界各有斷常爲六。二云。但結邊見
爲六十二。不論身見。約三世辯。現在有我無
我四見。約五陰爲二十。未來邊無邊爲二十。
過去如去不如去爲二十。即有六十。倶不離
斷常。以斷常足爲六十二。中論觀涅槃品。明
佛滅度後依佛起於斷常二見。約過去未來。
不明現在計。如來如去不如去。約五陰爲二
十。常無常爲二十。未來邊無邊爲二十。斷常
足之爲六十二。云何成就下。釋第三章成就
六念。與梵行品同。但小不次第。云何修習下。
釋第四章即修習五定。前是四禪後是般若。
知定即初禪。以有覺觀故。寂定即二禪。無覺
觀故。亦名聖默然故名爲寂。受快樂即三禪。
樂受極故。無樂定即四禪。已斷苦樂是捨受
故。首楞嚴者。自有通別。通則亘於十地乃至
地前。別則於十地中。更修百八三昧方得此
定。云何守護下。釋第五章門。謂護菩提之心。
隨所修善皆菩提行。有法譬合。云何親近下。
釋第六章即四無量心。云何信順下。釋第七
章門。即是一乘一乘爲實。法華云。唯此一事
實餘。二則非眞。云何心善下。釋第八章門。心
慧異者二解。一冶城云。縁俗諦心無復貪恚。
是心解脱。縁眞諦心無復無知。是慧解脱。二
云。斷貪恚等故心解脱。斷除無明故慧解脱。
引論云。煩惱趣心無明趣慧。云何慧善解脱
下。釋第九章門。如上釋。所言因慧解脱昔所
不聞等三句者二解。一云。聞即天耳。見即天
眼。至即身通。二云。九地爲聞。見佛性十地爲
眼。見佛性具足明了。今因慧解脱至第九地。
是不聞而聞。因九地至十地。即不見而見。因
十地至佛地。爲不至而至。爾時光明下。第二
論義。論前第八章心解脱。先問。次答。初問有
三。先就本無奪難。次就本有縱難。三就不定
難。皆令縛解。初文者又二。先領旨仰非。次正
問。問中意者。若心本有煩惱此亦不可。本無
煩惱此亦不可。定有煩惱此亦不可。定無亦
不可。就初立本無難中。有九世尊。爲三意。初
一雙明心無縛無脱。次有五偏明無縛。後三
偏明無脱。此即初文正難無縛無脱。若心本
性下。第二五中偏明無縛又二。前四明無所
縛。後一明無能縛。擧安橛譬木卓空中無因
倚住云云。若心無貪下。第三三者偏明無解爲
三。初明無解。二明無得解者。三明無得解道。
世尊貪亦是有下。第二據本有作縱問。又二
意。一明若本有者應善心中有貪。二譬如鑚
火下。明應前境中有貪。初中又二。先法説。次
擧二譬。初法説中意者。若言心本有貪是亦
不可。本有則不從因縁。既借他色而生貪者。
當知非有。又心本有貪不可令無。應不得脱。
心應常貪。次以境對心亦如是難。世尊心亦
不定下。第三據不定爲難又三。初明心不定。
次明貪不定。三明貪及境亦倶不定。爾時世
尊下。第二佛答。有云。即次第答前三問。即爲
三別。初答本無之問。有諸外道下。答第二本
有之問。善男子諸佛終不定下。答前第三不
定之問。又謂不然。次第安處似相主對。亦觀
文意全不相關。但隨義爲三。先據正義。第二
破執。第三廣辨因縁。中道此即第一明心體
非有非無。非心非不心。非貪非不貪。事事雙
非兩捨。寧非中道正義。次有諸外道下。第二
破於定執又二先破計有。次破執無。汝若謂
心定有貪定無。貪則同尼乾。初文又二。先廣
出所計。一切凡夫無明所盲下。二結過訶之。
有諸凡夫下。第二破其執無亦二。先出所執。
如是等輩下。正是訶責結過。有法説譬説。善
男子諸佛菩薩下。第三廣説中道因縁之義
無所定執。又二。一明因果諸法非有非無因
縁故有。第二明心之有貪亦非有非無因縁
故有。初文爲三。一明離於四句。若言因中先
定有果下。第二定執爲非。諸佛菩薩下。第三
正顯中道之法。善男子諸佛菩薩終不定説
下。第二章。正明心之有貪非有非無因縁故
有。又二。第一明心性本淨不定非有非無。第
二明心性本淨無有和合。初文有三。一標。二
釋。三結。釋中又三。先唱章門。從縁生貪從縁
解脱二章門。因縁有二下。第二釋兩章門。有
因縁故下。第三四句料簡也。三以是義故下。
因縁結。善男子是心不與下。第二明心性本
淨故無和合又二。先明無和合。次明因縁和
合故有縛脱。此即初文。明畢竟清淨故無和
合。諸佛菩薩下。第二明因縁和合得有縛脱
又二。先明縛脱之境。次明縛脱之人。就境中
又二。先標。次釋。標出境章。除貪欲是解境。
有貪欲是縛境。次譬如雪山下。釋二章門又
二。初釋縛境。先譬。次合。初譬中。山譬八正
道懸險難行苦行。人譬魔。獼猴譬外道。倶不
能行悉不修聖道。獼猴能行。即是得上界定
外外道。人不能行。即魔住欲界。二倶能行。即
五塵六欲倶能行之。獵師者還譬魔邪。黐膠
譬愛欲之境。置案上譬五欲置果報上以誑
衆生。手觸譬眼耳等觸色聲等。黏手者。於行
心中以起繋著。五處皆著者。五根起染。杖貫
之者。魔邪化行。負還歸者。將入三塗。合譬如
文。譬國王下。第二釋得解境。即四念處。云何
繋屬下。第二明縛脱之人爲二。先明縛人。次
明脱人。縛人爲四。一起到故縛。二取相故縛。
三我見故縛。四非法故縛。如文。最後文中云
慳惜他家者。此家與我最爲親厚。不許他往。
稱譽者。唯應稱我不許稱他。若有不受下。第
二明得解之人。文略但一後結如文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二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三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徳王品之六
起卷第九功徳。開善云。第一至第六。始不聞
聞至金心。第七第八。始於善友至慧解脱。第
九第十。始於信心至三十七品。此卷即是第
三周。又有師言不爾。而此十徳兩兩。莊嚴前
之五行乍淺乍深。今皆不然。前五行是修。今
十徳是證。證中功徳淺深非一。若爾何以前深
後淺。答亦有此義。如初功徳。已言不與聲聞
辟支佛共。最後而言三十七品。聞道品名。謂
其初淺。論其義理超絶二乘云云。於中先標。次
釋。三結。初標如文。次釋中爲二。初明五事。
次論義。初又三。一列。二釋。三歎。初文二。先
徴。次列名者。信由内發得見聖性。直起中懷
不爲縁由。戒是信成。友全具菩提。聞於不説。
如此五事多就理明。豈可言淺。在文可見。云
何爲信下。第二解釋。即爲五章。初信又三。前
出信體。次釋信徳。三結。初信體者信何等法。
凡擧五種。一信三寶。二信因果。三信二諦。四
信一乘。五信三諦。一師云。信第一義是信眞。
信善方便是信俗。一師云。前已二諦竟。何容
重説。依華嚴經云。若歎菩薩作二智名。若歎
佛者作二身名。只是一體隱顯爲異。有言。第
一義諦善方便者。即是二身亦是二智。今明
此文自稱第一義諦。何容改諦爲智。復改爲
身。今作三諦自異二諦。不成重説。而文約一
乘顯其信意。爲衆生故分別説三。知無異趣
是故説一。準此一條例通四法。三寶亦爾。爲
衆生故分別二體。知歸至極故説一體。因果
亦爾。爲衆生故説因致果。到於彼岸無施無
受。二諦三諦亦復如是。次如是信者下。釋信
徳。釋有四意。相次而來。此信。堅固無能壞者。
何故不壞。得聖人性以爲根本。即是見性之
信深固難拔。以根深故即能増長。近大涅槃
成就戒等。初一切諸法從於聖性。近大涅槃
即是竪高。戒聞智慧等即是横廣。雖有横竪
深廣之異。而亦不見横竪之相。彌著彌亡。如
此明信那忽云淺。三結如文。云何直心。釋第
二事又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釋中文爲兩。
初以不諂爲直。後以懺悔爲直。初明不諂中
二。先釋。次論義。初中二。初正釋。次釋疑。初
文者。以解因縁故不諂。次雖見惡下釋疑。左
右解之。初見惡不説。後見善則歎。疑者云。見
惡應説而不説者。乃是不直何名直心。即釋
云。恐生煩惱。即復疑云。既見惡不説。見善亦
應不説。乃是直心。次明不爾。即釋云。讃佛性
故令得菩提。次論義中有問答。初問有六。而
爲三雙。初兩從現病生。彼明三種五種病人。
次兩從初功徳生。後兩從此文生就初兩中。
初一又爲三。先非佛旨。次領初開經時説。若
言遇不遇下。第三正難。既能自發菩提之心。
何須歎於佛性令得菩提。是取第三病人爲
難。初中第二又兩。先領旨仰非。次正難。明闡
提人亦應發心。何故爾。其既有性應自發心。
何俟須歎。此是取第二病人爲難。如佛所説
下。是第二兩難。從初功徳生。第二十卷中明
五難。初兩難據四種罪人。中兩難據闡提後
一難據不定。佛答中。明佛性非内非外非常
非無常所以不斷。今還因此生問。先領旨仰
非。次正難。正言不斷佛性。云何言斷善根。只
此佛性即是善根。既其斷善即斷佛性。云何
復言佛性非内非外。如佛往昔下。後難。若佛
性不斷。何故不遮令不墮地獄。既不斷佛性
但斷善根。由有佛性應能遮惡。答未了故更
論義。若因佛性下。第三復有兩難。近從此生
若歎佛性令發心者。何須復説十二部經。直
歎佛性其義自足。有法有譬合。諸佛如來下。
即是後難。從第八功徳。佛答。貪心非有非無
非因非果。或即因中有果。或因中無果。今還
取此爲難。若爾乳應無酪樹無五丈。若乳有
酪樹有五丈者。當知因中有果。不得汎言或
無。爾時世尊下。佛答爲二。初讃。次答。初又
二。初讃問。次擧五句歎其功用。初六種二人。
歎其能開發大衆能令得解。非但能除見世
者疑。亦使未來無有滯閡。實爲希有。是故歎
之。初兩人。一者本不造惡。二者作已能悔。即
是前二健兒。第二知恩報恩。他與我恩我復
須報。第三聽受新法。二者直温故不忘。書云。
温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第四造創新好。二
者治葺故壞。第五樂説樂聽。若無説者聽何
所聽。若無聽者説爲誰説。第六能難能答。正
意在此二人。前之五雙乃爲弄引。善問是汝
身。善答即我是。若無汝精問。何得我善解。無
我巧答。何得汝能問。自有人身左能右能。口
辯通敏能主能客。自有人專一無二。昔莊嚴
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有善
解釋不便論義者。即彭城正公云云。今推前六
雙成後五句。能問能答能聽能説。成後轉于
法輪句。造新修故。成枯十二因縁大樹。取有
是新。無明是故。不生生是新。世諦死時是故。
以新破新名造新。以故破故名修故。作恩念
恩成度海句。世恩爲他舟航念恩。自運舟航
故成度海句。不作惡悔惡成摧魔幢句。魔以
惡爲幢今能倒之。復自能建故前後相成。歎
生善。即初一句歎滅惡。即後四句既言因此
善問即能轉於無上法輪。寧非生善。後四句
復爲二。初兩句歎能滅惡。次兩句歎摧惡。於
初二句又二。上句即歎枯十二因縁大樹者。
十二因縁枝條森聳。喩之大樹。今枯此樹使
華葉不生。能度無邊生死大海者。即此生死
海中勇浪可畏。今得度此永免驚懼。無復可
畏。能與魔王共戰者。此明其始。摧波旬所立
勝幢者。此明其終。擧終攝始。外國亦戰得勝
樹幢麾不勝者。即倒此麾。今魔戰敗即摧其
幢。次就答中。次第答三雙六問。初答前擧三
病二問次答。擧初功徳兩問。後答此中兩問。
但答前兩問不次第答。直解三種病人竟。即
是答第一兩問了。依理只應解於初後二種
病人。而今復解中間者。不用此爲答。只爲中
間擧來。今還次第爲釋。彼不擧來今亦不解。
一闡名信下。二答第三難。前言若不斷佛性
亦應不斷善根。只善根即是佛性。佛性即是
善根。今答佛性中道不同善根。何者。一闡名
信。提名不具。佛性非信。亦復非具。云何可斷
佛性非善非惡。闡提但能斷善。云何斷性。其
中諸句例爾。古來云。闡提具含衆惡。不知的
翻。唯河西翻爲極欲。言極惡欲之邊。此乃於
總惡之内。取一事爲翻。例如涅槃名含衆徳。
亦無的翻。而翻爲滅度者。亦是總中。取此一
事爲翻。又善法者。名生已得。依數人義善有
二種。一生得善。二方便善。世間慈孝名生得
善。闡提亦無故言已斷。如汝所言下答第四
難。前難云何不遮墮。今牒問作答。明闡提佛
性非有非無。即事求而頗得故非有。而有是
理故非無。又善巧方便則非無。無巧方便則
非有。故擧箜篌喩此有無。先譬次合。初譬中。
所言王者譬衆生。箜篌譬衆生身。音聲譬佛
性。大臣譬佛菩薩能善説之。斷絃譬就此身
盡命終。皮木坼裂譬五根四大求之頗得。即
無方便故非有也。合譬者。佛性無有住處即
非有。以善方便故可得見。即是非無。如汝所
説若乳無酪下。第三答第五第六兩難。明應
有定性。答意非定有性因縁故有。若乳定有
酪即應自生。不假頗求樹汁。既其假縁。當知
因中無果。然前作六難。今但擧一訶者何也。
答與奪適時皆爲利益。正言此難。是計性義
與外道同。寄正訶邪云是癡人實不訶徳王。
此答即兼答第五歎善自足。何須説十二部
經。今明既無定性因縁而有。是故須説十二
爲縁。次以懺悔明直心者。若有失不悔則非
直心。犯愆發露乃名直心。文爲三。初設有過
下正懺悔。次於師同學下即是發露。三慚愧
自責下。即斷相續心。結如文。云何修戒下。第
三釋戒文爲二。一離惡戒即牛狗等。並取其
相而爲護持。外道得通者。見牛狗等死後生
天。便學彼行望得生天。餘皆例爾。次得善戒
如文。云何菩薩親近下。第四釋善友爲四。一
辨明是。二辨非。三證非。四證是。初明是爲
二。一菩薩是。二如來是。刹多見佛得生天者。
二解。數義必須上定乃得生天。今見佛力發
昔修定故得生天。二云。但令伏下界惡。隨有
散善皆得生天。雖有舍利下。第二明非。既未
識機不能稱縁。是故云非。如來稱縁知病識
藥。是故名是。我昔住於下。第三證非。觀白骨
者即背捨禪。數息即根本禪。舊云。金師子善
取火色。故應教數息。今明不爾。金師之子善
解調椎。宜扶其習故教數息。私云。準莊嚴論
云。善解韛嚢善知息相。澣衣之人善取淨相。
故教骨觀。今明不爾。澣人厭穢作背捨易。若
使衆生下。第四證是如文。云何具足多聞下。
釋第五章文爲五。前一就文言。後四就義理。
十二文多而義奢。佛略文少而義要。義要故
是多聞。又除十二。唯此涅槃者。不言涅槃之
理出十二外。正言十二文言浩博。除廣就略
其理存焉。即是多聞何必在言。故復除全體
但取四偈。又除四偈但取常住。復除常住取
寂默。故知損之。又損遂至無爲。但貴其理以
爲多聞。不取博言而爲多聞。次善男子若有
下。第三稱歎又二。一法説歎。二譬説。歎法説
爲二。一唱三章門。二解釋。解釋爲兩。一釋三
事。二不存著如文。譬爲三。初爲難施作譬。亦
有合。次爲難忍難作作譬。亦有合。三爲無著
作譬。有法譬合。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兩番
問答。初問又二。先兩定。次兩難。先兩定者。一
定自空。二定空空。若性自是空此結。初定爲
一難。若性自不空此結。後定爲一難。善男子
下答爲二。先答初定者性本自空。何以故下。
明一切法不可得故。既不可得豈不是空。次
答後定。亦須修空然後見空。而其本性理本
是空。但不能見要修於空方乃見空。既答兩
定二難自遣。答初定中爲三。一略標。次何以
故下廣釋。三相似相續下。擧得失致結。於中
又三。初擧凡夫失。次菩薩得。三更訶凡夫失。
善男子一切諸法下。答第二定。意明雖復本
空復須修習然後乃見。有無常性故滅能滅
之。有空性故修空得空。當知本空。具有法譬
合。譬有二。初如一切法下擧内法爲譬。如鹽
下擧外法爲譬。菩薩修空下合也。光明下第
二番論義。還從鹽譬生。問爲二。一問觀空是
倒。何者本來不空而修空見空。是於不空見
空。寧非顛倒例如實常而見無常。無常見常。
皆是顛倒。亦有譬合。還轉鹽譬來此爲譬。二
問空既是無爲何所見。若有可見即非是空。
若無可見不應言見。佛答兩問爲二章。答初
爲三。一總標。二廣釋。三重結。初總標中有法
譬合。佛答意云。見不空法能令其空。而非顛
倒。但就理論無非空者。而於衆生乃是不空。
只滅其謂情故云能令不空作空。是故非
倒。善男子貪是有性下。第二廣釋又二。先廣
釋非空作空。後廣釋非是顛倒。初文云非空
者於縁是有。又二。一明貪欲於其是有。次明
色性於其是有。若不是有云何貪著。今言非
空使空者。此法皆空。以是義故下。第二廣釋
非倒又二。初標非倒。一切凡夫下。正是廣釋
又二。一不生貪相故非倒。次見佛性故非倒。
問入初地時已能見空。此文云住九地者見
法有性。其義云何。解云。約二忍明義。初地至
十地是無生忍。唯佛地是寂滅忍。今約二忍。
九地望佛寂滅則見法有性雖比於佛非究竟
空。亦分有空。故華嚴云。七地菩薩能入寂滅。
寂滅即空。赴縁異説不應迷執。諸佛菩薩下
第三重結。佛亦有時説有説無。當知爲縁故。
今皆説以爲空也。善男子汝言見空下。第二
答後難又二。先牒問。善男子下第二正答正
答又二。初正答。次引昔證。初文者以無見爲
見。例如般若無知無所不知。是故我下。廣引
昔證如文。次明第十功徳。亦先標。次釋。釋中
舊用三十七品爲體。興皇云。涅槃佛性爲體。
舊以菩薩行因。道品是因故以前文爲體。興
皇云。前諸功徳未以涅槃爲體。最後義深故
取後文爲體。問此中何不用六度而用道品。
一解云。但是略耳。一解云。釋論云。六度是遠
因道品是近因。今明不爾。道品攝度捨覺攝
檀。餘皆可見。婆沙文中。以十一法攝於道品。
十一與六名體相當。但餘二念通於諸度。就
文爲二。初明功徳。次論義。初又二。先明道品
入涅槃。次簡得失。信者爲得。不信者爲失。初
功徳云。不聞聞者。常住祕藏即是中道。不聞
聞者。外道經書毘伽羅論即俗諦。不聞聞。十
一部經即眞諦。三諦一心中不聞而聞。今第十
功徳亦如是。三十七品即眞諦。入大涅槃即
中道。爲諸衆生分別演説即俗諦。此亦一心
三諦始終不異。若能信者入大涅槃。意謂此
解方近於理云云。興皇以最後功徳涅槃爲體。
第九已上皆不如此。此解大失。已如前難。論
義爲二。一問。二答。答爲二。先擧惡人爲誡。
次擧善人爲勸。惡人爲三。先法説。次擧五譬。
三還合五譬。先別合。後總合。初譬栴檀貿凡
木者。二車並載。一炭一檀。値冬炭。售檀者遂
乃燒香爲炭。雖得易售而無所直。持戒者貧
寒饑渇。見破戒者富&T030099;飮啖。即毀於戒甘嗜
飮食。所利無幾所失者大。次譬中云金易鍮
石者。昔人乘馬腰著金帶。見乘驢者著驢絛
帶。即便問之。市中何物貴。彼即答云。驢絛甚
貴。其即易之。人爲色聲而棄正法。其猶如是。
餘三譬如文。別合如文。善男子當爾之時下。
二擧善人。次光明下領解者。是品中第二領
解段如文。三是名下總結
  師子吼品之一上
諸師咸言。此品譬能問者得名。非爲不爾不
一向然。此倶譬能問能答。雙題品目。何者。菩
薩與佛皆二莊嚴。下文中有師子王及師子
子。若師子子足滿三年則能哮吼。又若能師
子吼讃於大悲。能吼無量師子吼。徴文據義
二種雙明。講者因何只作一解。惑者云。題中只
稱師子吼菩薩品。云何強作兩種釋之。答依
題則失文。依文不失題。廣能兼略。師子擬王。
菩薩擬子。吼通兩處。二義炳然更何所惑。又
師字自邊安匝言師。居左位事理皆匝。則自
行圓滿。又師字訓帥。帥帥也。師有他化之能。
故知師者擬佛明矣。子者訓資。弟子之禮受
禀於師。若從師者日新月益。故知子字者擬
菩薩明矣。吼通兩處者。吼是口密通有六位
云云。今明究竟與分吼通兩處。身口意密皆有
六位。口密通六。此是世界。&MT03300;約子者此從爲
人。&MT03300;約吼者此從對治。&MT03300;約師者從第一義。
故題具多意。地人呼此品是入證分。開善云。
答安樂性問。河西。興皇。同爲佛性門。今悉不
用。若是入證。入證則無説。若説入證非菩薩
説。若答安樂性問。安樂性問爲是誰問。而今
以此品答之。若明佛性佛性誰説。而以此品
用目説人。諸説乖舛故皆不用。今明此品是
第四問答涅槃義。是師子子問。是師子王答。
若從其文應言問答佛性義。前章皆稱涅槃。
相從稱爲涅槃義。涅槃只是佛性。佛性只是
涅槃。涅槃名總佛性名別。總攝於別。就品又
爲二。初明佛性後歎經。初文又四。一明佛性。
二明中道。三明縛解。四明修道。佛性是基本。
由佛性故中當通達。不識故縛識之則解。欲
得解縛應須修習。初文有問有答。問爲四。一
勸問。二求問。三許問。四正問。勸問中。先擧
諸法門。後正勸。初擧諸法中有六門。一擧三
寶。次擧四諦。三擧實諦。四擧四徳。五擧五佛
性。六擧因果等。有乘無乘是擧了因性。何者。
萬善一乘皆屬了因。有性無性是擧果性果
果性。有衆生無衆生是擧正因性。有有無有
有眞無眞擧境界性。何者。夫二諦是智所縁
境。境又生智故是境界性。有因無因者&MT03300;
因果。一解云。先兩句明習因因果。又三句明
報因因果。有作無作是煩惱因。業非煩惱。是
善惡業報。是煩惱業果。二解云。上兩句明出
世因果。下三句明世間因果。復次擧法門勸
者。總論是擧二諦法門。有佛即世諦。無佛即
眞諦。乃至有報是世諦。無報是眞諦。文但二
諦。若準恣汝所問寧只二諦。二門四門等一
切諸法。豈止二諦。且通三諦乃至四門。通三
諦者。有佛俗無佛眞。非有佛非無佛中道。乃
至報亦如是。通二門者。有佛是有門。無佛是
空門。乃至有報無報亦如是。若準恣汝所問
應有四門。兩門如上。亦有佛亦無佛是兩亦
門。非有佛非無佛是雙。非門乃至亦有報亦
無報。非有報非無報亦如是。問佛勸問諸法
門。何不依佛所勸而別問佛性。答諸法門雖
別通入佛性。若問佛性總能攝別。何者。依有
乘無乘五句之勸。即是問五種佛性。又依三
寶是問云何爲佛性果。依苦集二諦即問境
界佛性。依道滅即問縁了。依實無實即問正
性。依因果即問因性。因因性。果性。果果性。
依作無作即是問因性。依業無業即問縁性。
復次依乘無乘。是問云何爲佛性體。依報依
三寶四諦等。即是問何義故名佛性。依四徳
即是問何故名佛性。依有因無因即問菩薩何
眼不了了見。依有果無果即問佛以何眼能了
了見。依有作無作等二句。即問衆生何故不
見。依報無報即問正性。佛有十八條勸。菩薩
依此勸門起六種問。同異若此。而人不見。私
謂。勸別問別實稱佛言。但未爲得意。總勸別
問收法不遍。未爲得意。總勸總問亦稱佛意。
但恐時衆不曉總中之別。故佛別勸而設總
問。深得佛旨時會易曉。故佛別勸而師子吼
總問。良由此也。此從今恣汝問下。即是正勸。
正勸中有正勸敦勸。佛殷勤令衆得益。爾時
會中下。即是第二求問。先經家敍。次正發言。
歛字亦爲撿字。皆是恭敬之貎。次正發言。爾
時佛告下。即是第三許問。先勸供養。次正許。
初勸中三。先正勸。次釋。三結。初勸供中備勸
三業。尊重是意。讃歎是口。迎送是身。所以者
何下。二釋勸文。有法譬合。法中。先明過去徳。
次明現在徳。善男子如師子下。譬説又二。先
爲佛作譬。次爲菩薩作譬。佛譬中。先譬法身。
次譬應迹。法身又爲三。先總。次別。後結。初
一句總譬。自知身力下五句別譬。諸徳身即
六度。力即十力。牙齒即智慧斷截煩惱。四足
即四如意。地即尸羅。巖穴即禪定。境尾即大
悲大悲。俯救如尾下垂聲即八音説法。三若
有能具下總結。晨朝出穴下。二明應身方便
又三。一正應。晨朝是暗終明始。譬惡滅善生
之機而能應之。次出穴。即是從法身起。頻伸
爲滅惡。欠呿爲生善。四望即四無閡。發聲即
説法。有十一事。三一切禽獸下。即是衆生得
道。水性譬凡夫愛染。陸行譬二乘高原。飛譬
降衆魔。香象譬制外道。如彼野干下。第二爲
菩薩作譬。野干者。先擧非。次明是。三年譬三
行。然下合文。於五行中略説此三。又梵行是
化他。化他中。同其斷惑是病行。同其生善是
嬰兒行。梵行兼之故不具説。如來正覺下合
譬。初合佛譬。次合菩薩譬。初文二。先合妙本
爲衆生。次合應迹。合初小不次第。備合十一
事。合前欲壞實非師子詐作師子。合云。爲諸
衆生而師子吼。前文云。欲試身力。合云。示衆
十力云云。從聖行下第二合應。但不合晨朝。師
子吼者下。第三合前衆生得益。前有四句。今
合直言決定説。所以降魔制外。兼釋師子吼
義。次聲聞縁覺下。合菩薩譬。亦前合擧非。次
合明是如文。開譬合譬。明佛菩薩二義宛然。
豈可單釋品耶。諸善男子下。第三結勸供養。
爾時世尊下。二正是許問。師子吼白佛下。第
四正問。凡發六問。但爲兩意。前三問問法。後
三問問人。初三問者。舊解。初一問果性。次問
因性。後雙問因果性。觀師云。此與文不相應。
直依文者。初問佛性體。次問佛性義。後問佛
性名。河西意亦爾。今將後人來問前法。初問
理佛性體。次問分佛性義。後問究竟佛性名。
若一切衆生下。問見不見人。初問。問不見性
人。後兩問。問見性人。於中又二。初問何法有
了不了。次問何眼有了不了。法據性體眼約
性用。佛答爲兩。初歎問。次正答。歎問又兩。
初歎。次論義。初歎又二。初歎二莊嚴。次歎解
六義。汝自解六爲他故。問歎六義中。歎初後
各二中兩則略。師子吼下。第二論義兩番問
答。初問如文。答中爲四。前三就勝劣義解。智
莊嚴勝於福徳。後一就平等解。有云。初番以
空解爲智慧。有解爲福徳。十地爲智。五度爲
福。直言般若即是有中智慧。故屬福徳。若識
波羅蜜即是空。解屬智慧。次番又取九住已
還爲福徳。十住及佛屬智慧。後以果地爲智
慧。因中爲福徳。此就法體相望如此勝劣。若
此土則福勝慧。若淨土慧勝福。令樹出衣食。
但企尚智慧故言慧勝耳。篤論具足者善也。
今明三番應約三教而分別之。十地發眞破
無明故是智慧者。此別教意。十住菩薩與佛
同爲智慧者通教意。因中爲福果上爲智者。
六度因中都不斷惑故是福徳。佛斷惑故是
智慧。而文云常住者。此非全是六度菩薩。若
消此文。應云利根人於三藏中宜聞常住。聞
即得解。如初轉法輪時八萬天子得無生忍。
最下既然。例餘亦爾。乃是密教意。但差別不
定不可執一。汝今具足下。就平等答。故云。汝
之與我各具二莊嚴故能問能答。寧非平等
無差別義。今謂此釋似約圓教。師子吼言下。
第二番問答。問爲三。正難釋難結過。初正難
者。我若二嚴則不應問佛。若二嚴則不應答。
以問答非二嚴故。所以者何下釋難。明諸法
無有一種二種。一種二種下結過。是凡夫相
佛答還詶其三。一詶初難。只由具二莊嚴一
能問二能答。二若言下詶其釋難。只由解一
二無一二故。能問一二能答一二。衆生不解
一二無一二。今示其一二。令知無一二。非是
一二於一二。乃是無一二之一二。亦是言於
無言。非是言於言。善男子若言下。詶其結過。
翻其前難云云。前云。是凡夫相。今云。是十住
相。先唱生死涅槃兩章門。次釋一名涅槃。是
常常即無二。次釋二名生死。愛無明過現故
爲二。二則非一。此之一二非凡夫相。解爲兩。
一云。正須此語。其云一二是凡夫相。佛言一
二非凡夫相。二解云。凡夫不知一亦不知二。
雖在生死不識生死。若知一二者非凡夫相。
今解不爾。一者是常。此大涅槃常故非凡夫
相。二者生死。無明與愛此即二乘涅槃。未除
無明沈空之愛。即是生死之二。此二非凡夫。
菩薩能知此二。此不二無一二過則非凡夫。
福慧平等是圓教義。今師子吼難此圓義。圓
教雙亡無一無二。那忽能問一二能答一二。
佛還以圓教雙照答之。良以雙亡一二則能
雙照一二。雙照一二即能雙答一二。還以雙
照答其釋難。良以一二故能無一二。若無一
二何能無一二。又以雙照答其結過。汝言一
二是凡夫相。我言一二非凡夫相。雙照一二
豈非凡夫相。不作圓教問答此義難解。善男
子下。第二正答五問兼答一問。答初問又二。
先牒問誡聽如文。次佛性者下。正答。初問又
二。一明佛性體。二簡不見者。初明體又三。一
標名。二釋相。三結體。標者佛性名。第一義空。
第一義空名爲智慧。智慧是有。即空而有。即
有而空。空則三諦皆空。一空一切空。乃是第
一義空。名智慧者三諦皆照。一照一切照乃
是智慧。當知空有非空非有。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即非三非一即空故盡一切相。即智故
照一切境。即非空非智故云一切中。是故名
爲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爲智慧。名爲佛性。
如此標名。貴在得意。不可言盡。次所言空者
下。釋相者爲二。先釋空。次釋智。初釋空則三
諦皆空。文云。空者不見空與不空。不見空者。
不見空邊不見不空。是不見中無邊無中。是
第一義空。次釋智。智則三諦皆照。文云。智者
見空及與不空。見空是見邊。見不空是見中。
見邊見中。是第一義智慧。若此空智。非前非
後不淺不深。即空即智即智即空。亦即非空
非智而空而智。是爲佛性之相。文又釋不空
者即是四徳。空者即是二邊。無有四徳。對非
顯是解釋分明。三結體者。佛性名中道。中道
之法常恒無變。如文。從無明覆故下。第二簡
不見者又二。先簡二邊異故不見。次簡起中
道見故不見。初文者。無明所覆。此簡生死有
邊異故不見第一義空。次簡二乘偏證空邊
異故不見第一義空。如文。次從善男子去。是
簡起中道見故不見。有人解云。兩種不見一
種見。而皆言不見者。以隨情故。是義不然。前
唱中道見凡有三種。全未見而言見中道者。
此乃名同而於名起見。後結以是義故不見佛
性。當知三種並不見性。將後驗前。前是唱中
道見。凡夫惑心雖作中道想。而因苦果苦是
定苦行。是故不見第一義空。二乘自行勝於
凡夫。化他邊劣於菩薩。雖作中道之想名定
苦樂行。二乘偏空故不見第一義空。菩薩慈
悲甘苦如樂。是定樂行即是偏假故。不見第
一義空。如此三種。雖同名中道與上名相違。
相違故無圓遍之義。是故不見。如汝所言下。
正答第二問。舊云。此答因性。觀師云。此具明
五性豈獨因耶。就文爲兩。初答第二問。後論
義。初答問爲二。先牒問。次正答。初具提其問。
其問何義。義者名之所以。有何所以稱爲佛
性。佛答爲三。初總擧圓義。二別擧遍義。三結
歎。初總答意者。善得圓旨是其所以。佛是圓
人性是圓法。人法合稱故言佛性。又一切諸
佛是圓人。菩提是圓果。兼得涅槃之果果也。
既言果與果果。即知此果從因。因生此果。果
從因生。中道者非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皆
顯現者悉由佛性爲種子。故知此中道即是
佛性。佛性既爲種子。種子能生兩因兩果。此
兩因果。又是種子能顯中道。即是更互以爲
種子。不作此釋無奈此文何。通塗雖爾。別説
即是佛性以爲種子。問佛性既爲四性種子。
何獨是於菩提種子。答特是略出。又是旁正。
如十二因縁非無旁義。正發觀智生於菩提。
種子義彰。餘之三性其義則旁。譬如胡瓜正
能發熱是熱病縁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三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四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一下
復次善男子下。二別擧遍義應遍一切。別擧
四種遍有中道。一顛倒上下。二生死。三斷常。
四因果。他解。此四是中論八不。不上不下是
不來不出。不因不果是不一不異。餘兩可知。
一師云。法門無量何必如此。今明。初以上下
屬當凡夫顛倒。横計上下不見中道。諸佛體
之不上不下。得見中道。次生死約六度遍行。
既不斷於無明愛惑。惑心求佛。是二中間則
有生老病死。不見中道。諸佛體之不生不死
得見中道。三斷常約二乘厭生死。是背常入
涅槃。是向斷不見中道。諸佛體之非常非斷。
於二乘法得見中道。四者。十二因縁觀智是
因。得菩提是果。修因克果次第淺深。此約別
教地前不見中道。諸佛體之知非因果。於菩
薩法能見中道。上文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
樂性。普賢觀云。毘盧遮那遍一切處。譬如耆
婆執草成藥。佛亦如是。遍一切法無非中道。
中道即是佛性。汝問何義。其義如是。略屬當
竟。今更帖文。初云道有三種者。先唱三章門。
次下者下解釋。下者外道邪見。謬謂梵天以
爲涅槃。實非涅槃。還是生死故名爲下。所言
上者即是凡夫。未免八倒無常計常。常是上
法當得上果。故名爲上。所言中者第一義空。
智慧無常見無常。如理而見不同外道。故不
名下。不同凡夫故不名上。而是兩邊之上故
言是上。又言與佛不異故言是上。復次生死
本際下。第二明不生不。死中道之義。文爲二
初明中道。次擧解惑初爲三一唱中道。二明
能破生死三結是。佛性無明有愛下。但中間
只是行識名色六入等。何以云有生老死耶。
解云。後文云現在世識名未來生。現在六入
等名未來老死。中間即是生死義。言中道者。
兩因夾一果。一果居中。如此論中方是妙中。
破生死義。云何只以因縁因果不生不滅。名
爲中道。今作易解。無明與愛即現過見。煩惱
道也。點煩惱道即是般若。中間是苦道即是
法身。法身即中道。若是中道則無生死。無生
死故名破生死。以是義故下。第三結爲佛性。
既是中道寧非佛性。以諸衆生下。第二擧解
惑。有法譬合。法中初明惑者。不見則是無常。
後明解者。能見則非無常。正用此語兼答第
三難。難云。以何義故名常樂我淨。以見佛性
故常樂我淨。譬如下爲惑解者作譬。與上貧
女譬同。合如文。復次衆生起見下。是第三不
斷不常明中道又三。一唱章門。二釋。三結。初
章門中。明凡夫菩薩二乘。前後擧非中間明
是。次佛性雖常下即釋也。又三。先釋凡夫。爲
無明所覆故起斷常。次又未能度下釋二乘。
只爲兔馬不盡河底。二乘智偏沈空取證。不
見佛性無常無斷。是觀十二因縁下。第三釋
菩薩章。十二因縁即是觀境。菩薩觀境生智。
合取境智皆名中道。善男子佛性者下。第四
約因果明中道爲三。一明有因有果。二明非因
非果。三明亦是因果亦非因果。只應明非因
非果何得云因果。若不明因果何所辨非。初
文有法譬。法説中論兩因兩果。兩因者謂因
因因。兩果者謂果果果。尋此文意。不得以因
家之因爲因因。而得以果家之果爲果果。得
以因家之果爲因因。得以果家之果爲果果。
何故爾。&MT03300;因是境重因是觀。&MT03300;果是菩提重
果是涅槃。境但是因。不從因至於因。但因非
因因。觀智從因至於因故。得是因因。菩提但
是果。不從果至於果。但果非果果。涅槃從果
至於果故。得是果果。譬説中意是則不然。譬
中以無明爲因因。無明當體是因。而復爲行
作因故是因因。識當體是果。復爲行作果故
是果果。以譬例法。境是因因。菩提應是果果。
而不例者。境體非因。不從因至於因。但是因
非因因。觀智體非果。不從果至於果。若然譬
與法乖答取少分譬。私謂。亦非全取無明行
識。以爲境智菩提涅槃之譬。但是先擧無明
行等。亦有因果因因果果之名。故下文中具
擧四句。佛性涅槃爲初二句。十二因縁爲第
三句。言少分者。名同義異故云少分。若欲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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