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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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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相。更廣上無創疣義三十
七行
此中既是廣説之
文重釋無咎。觀師偏解一兩句云解脱不爾
雖無此岸而有彼岸者彼此相對。若雙非者如
非彼此此彼既去然後以非彼非此結之。例
如絶待非小非大結之爲大。非彼非此結爲
彼岸。又相待釋如惡墜善升。將非顯是此岸
是生死彼岸名涅槃。欲貶下劣尊於高勝故
言雖無此岸而有彼岸。又解脱者斷四毒蛇
取四鈍使以爲四蛇。謂貪瞋癡慢。正言此四
通於見思能傷法身損慧命。問斷惑是因解
脱是果。云何解脱斷四毒蛇。開善引經云無
明力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果有等覺妙覺
等覺即斷。莊嚴引經云上士者斷無上不斷。
觀師云果地非斷非不斷縁宜聞斷如開善。
縁宜不斷。如莊嚴。今若取四教義。三藏果斷
因不斷。通教因時斷正果起斷習。別教因斷
多分果斷一分。圓教從因至果皆稱佛智皆
非斷非不斷。不斷而斷斷即不斷。斷一切有
去。是去理外生死出生無漏善法。即是就理
内涅槃。斷塞諸道者斷有所得諸道。若我無
我四句皆除。不除我見者不除理内之我。今
明斷一切有即是破假。出生無漏即是入空。
斷塞諸道即是雙非二邊。不除我見即是入
中。名爲解脱。此義比諸師明哲自見之。三從
三跳三歸去是總結解脱。又二。一總結二論
義。總結者三跳免怖結上無創疣。三歸結上
解脱處。即一而三是横廣。即三而一是竪深。
結上其性廣博。他解畏獵師故三跳。怖魔外
故三歸。初跳喩歸僧。離蝋者猶近第二跳喩
歸法。第三跳喩歸佛。方得安隱故下文中怖
鴿入舍利弗影戰怖未安。又逐三寶次第。初
跳喩歸佛。次跳喩歸法。第三跳喩歸僧。具歸
三寶乃得無畏。有人云前是別體三歸。後方
是一體三歸。今云不爾只於此中即是一體
三歸。時衆未了迦葉更問而重顯之。迦葉白
佛若涅槃佛性下擧三事論義。一問三歸。二
問無作樂。三問不生不滅。百句既廣略擧三
問。私云於解脱後設此三問。信此三問攝萬
法門。初問三歸者。既言解脱如來涅槃唯是
一法只應一體一歸而已。云何言三即是擧
三難一。佛答爲四。一以體妙故應三。二名義
科簡故應三。三引證故應三。四自在故應三。
初體妙故應三。若解脱涅槃定是一體不得
三者則非妙非寶不可歸依。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乃是妙寶是可歸依。文云。怖畏生死故
求三歸。以三歸故知涅槃一即其義也。次名
義科簡者。解脱如來及以涅槃同皆是常。所
以名同其義則異。從同故一從異故三。名一
義異尚得爲三。名義倶異何得不三。三引證
應三者。昔別體僧上尚具三寶況一體佛上
而不具三。四自在不定故應三者。昔爲破邪
説一爲三三不乖一。今爲破別説三爲一一
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非下所知。
迦葉復言去問無作樂。問爲二。初領旨次云
何下作難。意云若畢竟樂名涅槃者。即無所
有誰受安樂。佛答爲三。謂譬合結。以患故吐
吐故無復所有乃名爲樂。佛無受樂亦復如
是。迦葉復言去問不生滅有七問答。前四如
文。第五問云何如來作二種説者。此問從何
生上來或以虚空喩佛身或不用。或以雲雷
喩佛身或不用。或言一三或言三一。執此爲
難云作二種説。佛以兩譬答。害佛害母身雖
不壞逆罪已成。皆不可定説。若言身壞身實
不壞。若言無罪其實得罪。如來知時或時定
説或不定説。以四悉檀皆不虚也。三迦葉白
佛去是領解。四佛賛去是述成也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九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四依品
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
言四依。憑有二種。一憑自法取益。二憑他取
益。若唯憑法不兼憑人不名爲依。若憑人者
兼得於法。文云四人出世護持建立利益義
彊故立四依。答上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
問。廣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論廣大亦可依止
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問得法人
今答得法人。故知從人立四依名。又昔人雜
眞僞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今依
正人取正法故依於四人立四依品。又昔依
法簡人則其人無法法亦不遍如捨此就彼以
求虚空。今明人即秉法不捨此就彼故從四
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釋品也。問如
來是正人何不作如來像。四果非正人那作
四果像。答佛雖正人其出佛後故不得作如
來之像。四果非正人謂四果是眞福田化道
易行宜作此像。問餘像難者楞嚴何故種種
示現。答通論悉作別存四果。自有如來爲如
來如來爲四依。四依爲如來四依爲四依。四
依爲四果四果爲四果。四果不能爲四依。雖
有諸義今取一塗。即是四依爲四果像。問如
來爲四依可得四依爲一依不。答上開一相
爲四相合四相爲一相。開則百解脱合則但
是如來涅槃。今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還是
佛爲四依。問何故初令依法後令依人。答佛
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
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
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來舊明四依
位行不同。地論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
心是師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師位。成論
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
依師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
心是初依師位。彼見華嚴十三心爲主爲導
爲尊爲勝。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
上是初依師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
十心道種。終心是初依師位。中論師十信皆
非師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師位。從
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
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別爲論初有煩
惱無涅槃後有涅槃無煩惱。無差別論初後
倶有煩惱倶有涅槃。然地人是別義。中論是
圓義。成論三十心不斷別惑而於中立依別
圓倶不成。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
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別義。約十信是初依三
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圓義。就圓義
更作通別。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別者十信
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
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餘皆例爾。他明初
依有師弟位。今則不爾四依通是師位能爲
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
論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中間亦師亦弟子
云云
分此品爲八
  一標名相 二辨利益 三明出時
四論植因 五判罪福 六勸供養
七簡眞僞 八會今昔
初文爲三。一標章歎二列數歎三示相歎。標
章者。大涅槃中有四種人。此四皆得涅槃
法故名涅槃中人。若倶得法云何初依具煩
惱性。今明得法多種初依相似得法。後三分
眞得法眞似合論皆在涅槃。此中通歎四人
自行化他之徳。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縁擾亂
故言能護。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故言建立
有無兩處皆能住持故言憶念。此三句自行
徳也。有佛法處能令増上故言能多利益。無
佛法處能使見聞故言憐憫。有無兩處雙作
依止。今按此句歎益他徳。二從何等爲四者
列數歎也。具煩惱性名第一者。依別教判即
三十心。依圓教判即十信位。此之兩位皆斷
通惑。則不得言具煩惱事皆伏別惑其事不
起其性猶存故言具煩惱性。次二果名第二
者。依別教判初地至六地。若依圓教一塗。別
判初住至六住。準通共乘見地至薄地倶未
離欲。若準大乘七地亦有未離肉身云云。三果
爲第三依者。依別教判是八九地。若依圓教
一塗。別判在八住位。準小乘判不還欲界。準
大乘判七地之位不還三界云云。第四果可解。
若細就圓教判者云云。從云何名爲去是示相
歎爲二。先示四人相。後總歎徳。初文自爲四。
初人相爲三。一伏道相。二修行相。三位相。初
伏道者。煩惱未除故名爲具事。已被伏但惑
體在故名爲性故是伏道。次修行相者。伏惑
行行不出自他。自行不出戒慧二學。化他不
出生善破惡。總而言之不出權實二智。善知
方便權智也。祕密之法實智也。尋文可見。八
大人覺者出遺教經。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
念正定正慧不戲論。少欲是道多欲非道。乃
至不戲論是道戲論非道云云。三位相爲三。初
以凡簡聖。次以聖簡凡。後以因簡果而定其
位。初是凡非聖者菩薩非佛。非第八人者用
共地釋之。八人是斷道。初依是伏道故非第
八。又從後向前八人地。是第八故言非第八
人。第二依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
證相中若得正法者是斷道證。別惑既除佛
性乃顯。與法相應修道得故。故云得法。次行
相中受持正法者。即從眞起行例如小乘修
道之行。亦不出於自行化他。然證道行行心
純是法無有非法故言不淨之物。佛聽畜者
無有是處云云。三是名下位相小難。舊云未得
色無色定。又四忍爲論但得伏順未得無生
寂滅。今明若準前人亦應可照以前簡後是
第二人。以後簡前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準小
乘中佛爲第一身子第二阿難第三。此中以
後向前簡之。故佛是第一。第四依是第二第
三依是第三。此人未得如是第二第三住處
名爲菩薩。故是因位已得受記。定當得果。此
人斷無明見佛性。縁熟即能八相成道。故言
已得受記。古來三釋皆不可解。河西云。後人
從初人受名。第四從第三。第三從第二。第二
從第一。即名第一人。所以未得第二第三住
處。觀師云。合凡聖兩人共作一依。但是初依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依増一集初二。二果爲
第二依人。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同是功用。故爲一依。此
解易見。不同諸師。今明若依圓教初依之人。
已斷通惑長別三界。豈有第二依未得色無
色界住處。若依別教地前初依亦斷通惑。早
過三界。不應以色無色爲第二三。亦不應以
初果爲一住處斯陀含爲第二住處。第三人
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證相乃多
略示三業清淨。不誹謗正法去是口淨。及爲
客塵去是意淨。不藏舍利去是身淨。骨肉所
覆法身隱沒名如來藏。今法身顯舍利不藏
即是身淨。不論説我者重明口淨。受身無蟲
重明身淨。臨終不怖即是意淨。次阿那含者
爲何謂去明行相名爲不還。如上説者指第
四卷後。不還欲界。乃至不還三界。即是往
行。能入欲界不爲二十五有過患所汚。即是
反行。往反利物即是周旋。三名爲菩薩去。即
判位相。第四依相亦三。一證相。二位相。三行
相。雖不如前次第三義是同。初文云。斷諸煩
惱者。殺通別兩賊。明其因亡。捨於重擔者。不
受分段變易兩生明其果喪。逮得己利得佛
所得。得作已辦者至第十地。學行窮滿是名
應供。住第十地即是判位出其處所。三得自
在智下即行相。得自在智即自行相。隨入所
樂即化他行相。欲成佛即成結自在之智。是
名四人去。二總歎四人自行化他功徳。迦葉
白佛去。第二明依利益外遣魔邪内淨結業
至功妙用利益世間。就文爲二。初教聲聞降。
二不教菩薩降。初番有問答。問爲三。初唱不
依二釋不依三結。唱不依如文。釋中瞿師羅
翻爲美音。佛答爲兩。一然問觀察。二正降魔。
佛是外縁内須信智。智照邪非信受正法。於
佛尚須信智況復餘耶。正降魔爲二。初譬次
合。譬爲三。初譬魔來。次譬魔降。三譬魔退。
偸狗譬魔。舍譬佛法。夜入譬正法衰羸弟子
起無明爲夜。六卷云賊狗。次其家婢使下正
譬降魔。三乘之中聲聞最劣譬之婢使。斷命
者五繋繋之魔僞不行義如斷命。三偸狗聞
下魔退。汝等下合譬合上三譬可尋。五繋二
釋。一五尸繋二繋五處。五尸表五種不淨觀
伏愛魔。五繋表五門觀伏見魔。見魔是偸。愛
魔是狗。迦葉白佛去是第二不教菩薩降魔。
此章有問有答。問爲兩。初明依法自足。二明
何用依人。佛答爲三。初然問。次正答。三賛
歎。然問如文。次正答爲三。一法。二譬三結
成。法説又二。初唱兩章門。次雙釋小大。聲聞
雖天而肉。不能徹理爲魔所羂。所以須教。菩
薩雖肉而佛。遍無不照魔界即佛。所以不教
云云。二譬爲三。初譬佛教聲聞。次譬佛不教
菩薩。三譬菩薩教聲聞。初譬有開有合。開譬
有三。謂教方便教起念教破敵。初方便中云
勇健譬佛性。怯弱譬聲聞。聲聞之人常依附
佛。四念處如弓。五善根如箭。神通如槊。五繋
如羂索。次又復告言去是教三勝念。不怖是
教戒。視他是教定。勇健是教慧。或時有人去
是破敵。又爲三。謂魔來魔降魔退。魔無智慧
故言無膽。變爲相好詐作健相。邪定爲弓。邪
慧爲刀。世技爲器仗。陣中大呼者説五諦六
陰十九界十三入等。汝於是等正降如是輩下
是魔退。善男子去合譬。但合後兩不合初一。
精進堅固合上教三勝念。善男子下是第二
不教菩薩。降魔文爲三。初不教降。次釋不降。
三譬顯。初聞深經者聞魔界如即佛界。爲此
義故不教降也。内乘大乘外憑佛力衆魔群
盜如螢見日則失威光。此乃釋其不降之意。
譬顯可尋。復次善男子下三譬菩薩教聲聞。
有譬有合。譬爲四。一魔化聲聞。二聲聞受化。
三四依降魔。四聲聞還本。復能發心魔用通
力轉變猶如大龍。無慈善心此弊惡魔攝化
聲聞如欲害人。眼視譬神通。氣嘘譬邪。説次
是故下聲聞受化。見形者覩其變。聞聲者聞
其辯。觸身者惑其術。喪命者失善根。三有善
咒者下四依降魔也。善咒者即是大乘涅槃中
道之法力。四如是等下聲聞還本乃至發心。
聲聞縁覺下合譬備合四譬。先合聲聞受化。
次合魔化聲聞。三學大乘者下合四依降魔。
四聲聞去合還本進發。復次去即是第三結
成爲三。初結爲聲聞。次結不教菩薩。三雙結
兩意。三是大涅槃去賛歎文。還賛美菩薩人
法。初賛現在人法。次賛未來人法。爾時佛告
去。是第三明四依出時。是時爲用非時無益。
若佛在世正法猶興。飽徳豐道何勞助弘。若
佛滅後正法衰羸。無醫無藥應須治救。方
假四依文爲三。初佛通説時。二迦葉別問。三
迦葉料簡。通説時者。佛涅槃後時通正像
未。是通説時。次從迦葉白佛下。是別問時。
有問有答。問爲兩。一滅後久近不如法時。二
滅後久近如法救時。次從佛告去佛答二。問
後四十年者正法八十年分爲前後。即是後
四十年。經説不同。一云正像各千年。一云各
五百年。一云正法五百。像法一千。或云正法
一百。或云八十。蓋由縁有濃淡致説有&T049271;促。
若前四十年去佛猶近如法人多。後四十年
去佛小遠猶有見佛者。如釋論優波鞠多見
年百二十。尼問佛相好比丘威儀。當知後四
十年猶有見佛人也。恐是後非法起時多誹
謗故。一解云正法五百除四百二十年。取八
十年分爲前後。前四十年廣行流布。後四十
年隱沒於地。一云不然。佛滅後百一十六年
王作大會。異部起計。優波鞠多不能融會。
爾時佛法稍有澆醨。豈唯四百六十方沒於
地。當知迦葉阿難持法四十年與佛在不異。
後四十年去聖日遠已就澆薄。而後文迦葉
問佛去後四十年沒地何時還出。佛答正法欲
滅餘八十年前四十年還出過此復沒。正當
此言。正道四百二十年後之興沒。又一解佛
三十成道。若年十歳人悟道者。至佛滅時其
年六十見佛始終能融會大小。於佛滅後四
十年秉教如佛在不殊。過此已後不見佛始
者。不能整理生斷常計故言隱沒於地。而不
道百三十歳者。年耆根熟不能匡正。故不言
之。問十歳者見佛始迦葉阿難佛得道日生。
此不見始。何能持法如佛在耶。答此二人者
迦葉是長子。阿難得佛覺三昧。不比餘人
。次從善男子去。答如法人能拔濟者。文爲
兩。先正答。後歎勸正。答又二。初褒貶小大。
二正明救濟。初褒貶開譬合譬開譬爲四。一
譬大。二譬小。三結貶。四結褒。即此褒中云粳
糧譬常。甘蔗譬樂。石蜜譬我。醍醐譬淨。粟稗
譬無常等也。合譬如文。二善男子下正明四
依救濟。先譬後合。譬有三。一敍小乘化。二大
乘化。三小受大化。初文者小乘之人各有眷
屬有所王領故言如王。小化者小行偏曲。譬
如深山入無爲坑故言惡處。雖有甘蔗慳惜
不啖。懼其有盡者小化也。專行小行妨於大
道。雖有大教以求有心受持讀誦。譬之慳惜。
有所得故譬懼其有盡。二有異國王是四依
救濟。以大法統王故稱爲王。車載者事解車
載經論與之。又云。以神通化之令大乘弘宣。
譬如車載。又云。方便智曉令其得解。興皇云。
以身弘道譬如車載。今明大行訓之故言車
載。三其王得已即受大化。次是四種人下合
譬。但合後兩意。以五種過合上貪惜積聚。爲
利是爲地獄有爲名譽是鬼。有以解法増長
我心是修羅。有爲依止故是畜生。有爲貿易
故是世智辯聰外道業也。次又善男子下歎
勸。初歎經。後勸人。王至深山能令深山平坦。
譬經至曲見能令曲見大直。地即金剛。譬開
小乘理即大乘理。人即金剛開小乘人即大
菩薩。迦葉白佛去。第三科簡。時有問有答。問
意云。佛滅後四十年隱沒於地。爲當永沒復
更興耶。次佛答中云餘八十年者。一云但正
法餘八十年在時。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已
即滅。一解云。正法一千五百年未滅。八十前
四十興。後四十滅也。迦葉復白佛下是第四
植種深淺以顯四依。夫深經妙義不易可聞。
況復當徒開演分擘玄毫指南宣揚卷舒宇
宙。非輕悰者所能爲之。就文爲兩。一問二答。
初問爲三。初擧惡時。次索好人。三請答惡時
有四句。正戒正教雙滅惡人惡法。倶興此四
句應是五濁亂時。何者。正法滅是見濁。正戒
毀是命濁。非法増是煩惱濁。無如法衆生是
衆生濁。時是劫濁。索好人有六句。信曰受。不
忘曰持。臨文曰讀。背文曰誦。傳文曰寫。傳義
曰説。即五種法師。又是三業。受持是意。讀誦
説是口。供養書寫是身。於五濁亂時能三業
如法者請答此事。今答爲三。初歎問。次正答。
三勸初如文。次正答中擧九河者。舊解云。値
一佛發一願下一沙雖値多佛不發願不下
沙。雖發心不見佛亦不下沙。雖見一佛多發
心只下一沙。雖一發心見多佛亦只下一沙。
以如此數令滿一恒是爲一恒。熙連與恒河
異者。熙連在拘尸城北尚小跋提。恒河入東
海。四河中大故異熙連。若就行者熙連但聞
而不謗。一恒加有信樂。二恒加讀誦。三恒説
淺義。四恒加一分。五恒加八分。六恒加十二
分。七恒加十四分。八恒具足一十六分。四恒
從惑取解則難。五恒從解取解則易。六恒去
更深細爲難。如仕至太尉則易。至丞相則難。
此猶難解。十六分者譬如世間一十六兩以
爲一斤。仙慧師云。熙連是弟子位。八恒是師
位。兩兩配四依云云。開善冶城云。九恒皆初
依位。熙連至二恒是初心習種性。三恒至五
恒是中心性種性。六恒至八恒是後心道種
性。亦極難解。若全稱佛法以爲一斤。則初依
人。窮佛法盡至三四依復何所爲若稱初依
以爲一斤。此乃自是初依之法。何關佛法。今
明熙連至三恒爲初依一分。八分爲二依。十
二十四爲三依。十六爲四依。文云。具足解
盡其味云云。三從若有始發心去是勸也。上
説九恒値佛窈窈至深恐時情抑絶更接引勸
之。但令發心。未來必能護持建立。善男子有
惡比丘去是第五明信謗罪福。前熙連已上
唯信而已。今熙連已前有信謗罪福。勸福以
遮罪。就文爲二。初明罪福因果。次勸福結依。
初文明爲四。初謗相。佛是一切衆生師父。入
涅槃時人天悲苦。乃至毒蠆懷仁無不戀仰。
惡人獨言滅快。是一惡也。少欲知足受持禁
戒威儀具足。名之爲僧。其皆放捨二惡也。大
乘之法賢聖之師。其獨拒逆不信三寶即謗
相也。從善男子汝今應當去。次明信相。自行
生於二世之善。化他滅於二世之惡互擧一
邊即信相也。從若有不信去三明謗人之報。
現身去是現報。命終後去是生報。生生常處
去是後報。從若復有人去四明信人之報。本
所受形去是轉報障。譬如霧露去是轉業障。
如人出家去是轉煩惱障。立譬多種。若作大
戒譬。譬十地眞解。若作十戒譬。譬地前似
解。如純陀中意此中作無戒譬。始自凡夫發
心即階。十住。雖未斷惑因中説果。即是轉煩
惱障。上惡人約三報横論。今善人約三障竪
論。綺文互説耳。二從或有衆生去是勸福結
依。此文甚寛不問弟子非弟子。因善因惡但
能發心聞一偈者。則近菩提因。貪希利養是
因三毒發心。況九恒植善四依功徳耶。即是
能信始終鑑戒謗者因果。善男子汝應供養
去是第六勸供養文爲二。初勸供養。次論義。
初又二。初勸供養。次問答。初文者夫四依大
益九恒因厚。難可遭遇故勸供養。次問含二
意。云何識田云何供養。佛答亦二。初正答。次
引偈。初文者建立正法是福田相。河西云。發
心持戒受持大乘爲人解説及護法等是福田
相。今文但明護法。即兼衆事當捨身命。是供
養相。以重奪輕。次偈者初引事師偈。次引
事主偈。二迦葉白下是論義。先問次答。問有
領旨陳疑請答領旨如文。次陳疑爲三。初三
定。次三難。後三結。從然出家人去是三難。若
從昔法皆不應禮。若從今義皆應供養二旨
相違是故作難。從如佛言曰去是二結如文。
或言三結取持戒比丘亦名有犯。是結出家
不禮在家。二從佛告去答爲二。先略答。次廣
答。略文少而意廣。何者。我爲菩薩説如此偈。
不爲聲聞。三三之疑皆遣故也。廣答文多而
但專明持禮。於破不言有罪。是爲意陜。然答
此一條餘二例遣二。廣答文爲三。一擧時。二
設譬。三結。時中又四。一擧時濁。二明救濁。
三和濁。四明無罪。初文云。如我上説者近指
前文。前文是迦葉問詞。被佛印竟即成佛説。
正法滅是見濁。毀正戒是命濁。増長非法是
煩惱濁。一切賢聖隱是衆生濁。受畜不淨是
劫濁。次從是四人中去是救濁。即能救濁者。
此人出世撥亂反正使人之濁不濁。三見諸
比丘者。是惡濁之徒。不紏治者且和濁光未
得機便。四善男子去結無罪。如此破戒。若年
少若在家應須禮敬供養。次善男子去設譬
又二。先譬次合。初譬文爲三。一爲時作譬。二
爲同作譬。三爲紏作譬。此中既釋持毀。又開
大小乘。故須此事以消其文。秉法主如國王。
縁盡謝世如崩亡。儲君譬傳化弟子。熙連一
恒植善淺薄故言稺小。此譬正法毀滅之時。
旃陀羅者破法身慧命之種。多饒財寶者惡
業増長。多有眷屬者破戒徒黨。簒居王位者
破戒統位。此譬破戒増長非法盛時。國人居
士婆羅門者譬三種持戒之人。上品遠離故
投他國。中品不遠不同故言不欲眼視。下品
不能自移故言如樹。又樹譬上品。如童子不
遠而能匡正。此譬一切聖人隱不現時。守邏
諸道去明其作威作福。守邏諸道譬惡比丘
置立制網塞持戒路。七日撃鼓譬立制網開
放逸門。灌頂師者。外國登位使七世素貴缾
盛四海水灌於王頂。是曰國師。如此間授璽
稱尊號時。譬惡衆中求羯磨師和僧三唱是
事如是持。分半國者烏迴準此僧正。犍和吒
準此僧都。互相羯磨秉捉門徒皆無來者。譬
持戒人恥入惡衆不共同事。復作是言去再
作威福非法轉盛。若不肯作羯磨師者。當擧
破戒者爲主。甘露不死藥者名聞利養安身
之具。是同此等皆譬非法盛時。二爾時有一
婆羅門子去是和同譬文爲四。一童子受慕。
二王大歡喜。三諸人瞋怪。四同事日久。婆羅
門者淨行也。童子者因位也。弱冠二十盛時。
二智英勇淨行戒也。長髮慈也。善咒巧慧我
昔爲之同事也。次王大歡喜。喜惡化無壅。諸
人瞋者是不見機持戒者嫌也。三從爾時童
子下爲紏作譬文爲二。先治惡次立善。治惡
文爲四。一相研定。二求取大法。三弘宣大乘。
四正作擯。初研定者。我捨家法息大乘持戒。
來作王師者作破戒衆主。教王微密者元令
入大。此意不彰故云微密。次童子答言下是
求大法。不死藥者佛性常住之理隱在破戒
之下。言不知者惡障妙理則是不知。言持去
者不惜破戒之衆任汝開化。三是時童子去
攝來大化也。請諸大臣者譬其來學者也。諸
臣白王者迷徒得悟傳化者也。王語師言者
生信求解。四爾時童子更與餘藥者。依律苦
切對治訶責。王既服已受治屈折。藥發悶亂
者推尋事理生重憂悔。方乃自知佛海死尸。
前大臣白王者上根悟也。王求藥者中根悟
也。悶絶者下根悟也。次從爾時童子立本儲
君去。是立善人中又爲四。一立善。二驅惡。三
無犯。四旁歎。初文云立本儲君者。大乘本體
還得統立也。師子御座不應升者第一義空與
破戒者不相應也。治國理民者破戒亂常擾
善機民。次爾時童子復以解藥去更説實相
懺悔之方。驅出國者廢小乘中分別決定若
持若犯之限域也。三四如文。次從善男子我
涅槃後去合譬也。但合二不合時。此初合和
同。以方便力合上我捨家法也。與破戒等同
其事業者合上來作王師。釋論明四種僧。破
戒僧名同。雜僧應是畜不淨僧。有差僧應是
假名僧。從爾時菩薩下二合紏治破戒也。八
不淨者。謂畜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賣耕種
手自作食不受而啖汚道汚威儀損妨處多故
名不淨。從爾時菩薩雖復恭敬去是第三結
成。又二。初結有罪無罪。二結但爲菩薩不爲
聲聞。初中云雖恭敬去明持禮毀無罪。雖受
不淨是亦無罪。何以故去釋無罪意。從以是
因縁去明持受毀供養亦無罪如文。次明若
乖此説則有罪。若乖此心則有罪。次從善男
子我於經中者結爲菩薩。又二。先引偈次判
云云。迦葉白佛去第七料簡爲三。先問答。次
約法簡。三領解。初中有問有答。問爲兩意。一
問緩二問失只應是一問。佛有兩答。故爲二。
問佛言去答也。先答失不失。後答緩不緩。初
答不失中先法次譬。初法者律中解云。若破
戒者體解倶失。數師云。戒體常在但是汚戒。
下文云。失與不失悉是戲論不解佛意。今經
明四依示同破戒故無所失。次善男子如隄
塘下譬也。又二。先譬次合。譬中又二意。無治
則漏。治則不漏。犯已懺悔則不失。不懺則失
次合二譬可解。當知菩薩不同隄塘。次於乘
緩者答第一問。舊云聲聞急戒緩乘。菩薩急
乘緩戒。有人云。乘如綱戒如目。提綱則目正。
得中道本戒則自圓。今明不爾經偏擧菩薩
急乘緩戒。若具論者聲聞菩薩各有四句如
別記。次約法簡又三。初約福田簡。次約智簡。
三天眼。簡初福田中三。法譬合云云。問下梵
行使平等施與此相違。答各有其意。此中明
四依故簡眞僞。梵行明慈心平等故不分別。
又此中誡福田。梵行誡施主云云。二復次善
男子如迦羅下用智簡。先譬次合。六卷云迦
留治牟皆不見翻。但知是甘毒二果譬於持
犯。女人譬凡愚執事。小兒譬無智施主。問何
處得果者推其根本。笑而捨去譬知僞棄之。
善男子大衆下合譬。受八不淨合迦羅迦。不
受不淨合鎭頭迦。持毀共住合二果同林。有
優婆塞據教問次引祇洹爲證。次不許同住
等合智者問。從若有受者自毀誤人合上笑
而捨去。三從譬如城去約天眼簡於中二。先
譬後合。雪山譬涅槃常住妙理。藥譬依涅槃
立清淨行。賣藥人譬姦狡執事。雜藥譬毀者
不別。不別者買譬無智施主。迦葉去合假名
合雜藥。眞僧合妙藥。肉眼合不別者。天眼乃
能別天眼非但別僞因不應禮施。復能見果。
不應禮施。三迦葉白佛是領解。初稱歎次頂
云云。從如佛所説去是第八會通。昔依四法
今依四人。文有問答。問又二。先擧昔依次請
會。初昔依者然阿含中出次第。依法不依人。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
識。與今迦葉所列次第有異。梁武云。此文爲
定。諸法師云。今經出昔依以阿含爲定。或言
出經者誤。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故了義
在後。今且釋阿含次第者。昔人無常故不可
依。以法常故。故法可依。法有小大大法了義
是故須依。語若生著故不須依。了語下義義
體無著。是故須依。識著智解是故依智。從如
是四法非四種人正請會通。次佛言下答又
爲二。先別會後總會。所以別會者。正言今依
人與昔依法二言相反。故偏須別會文爲四。
初會人法依法即是依人。二明昔不依人者
不依無法之人。三明今依人者還是有法之
人。四擧下況上。初依法即依人者人法不異。
興皇言。昔以法簡人結還依智。今以人簡法
結還依人。昔人既破昔法亦除。今人既存今
法須取。但今人法不二。昔人即聲聞縁覺豈
依此人。昔法即方便半字。若不悟者亦須破
法。若了悟者不除此法。次若復有下明昔不
依無法之人。三如上所説下明今依有法之
人。又爲四。一唱應依。二釋應依。三歎徳。四
釋歎四。若有人能下擧下況上。明外凡能知
佛常不爲利養所轉。尚復可依。況於四人而
不依耶。次從依法者即是法性去總會四依。
又三。初就今教會。二擧今昔相對會。三結會。
初文又二。先會次結。初還依問次第會之。文
自爲四。初依法爲三雙。一雙標。二釋釋。三雙
結。初依法者即妙有之法。不依聲聞之人。即
雙標也。法性者即如來。聲聞者即有爲。是雙
釋也。雙結可尋。次文二。初會依義者。覺了即
般若。不羸劣即法身。滿足即解脱。昔教解脱
具則無身智身智在則解脱不滿。又不得是
三寶。次不依語下又二。先明無理之語。後明
亂正之語。初文者如佛所説。貪求無厭去有
二解。一云此是佛説外道經中之言。二解是
佛自説經生凡夫之過。不得依此爲行。次又
復唱言下是亂正之語。三釋依智不依識。若
知法身是常即是眞智。若言無常即是識著。
四釋了義爲三。一標宗。二歴法。三辨宗。初約
一大乘兩縁來望爲了不了。次又聲聞下是
歴法有五雙相對。大小常無常大小所説食
不食滅不滅可尋。三聲聞乘下辨宗。初辨小
後辨大。各有標釋結。次如是下總結。復次
依義下第二今昔相對會通釋前兩依文句相
渉。人謂但三文爲三。初兩依共釋。次釋第三。
三釋第四。初共釋爲三。一釋依義兼明依法。
次釋不依人。三釋不依語。此初第一偏明依
義。次此後即不明依語。但語勢相仍。仍明不
依人。又明依義即是依法。是故無別依法之
文。但有不依人。此即第一偏明依義法者。名
常下釋法也。後具結二種。若有説言不可見
下釋不依人。若復有人下釋不依語。依智者
下二別釋第三依。依智不依識。所言識作識
受無和合僧者但有識著作因受識著之果皆
是生死。則無常住一體之僧。三依了義者別釋
第四依。明了不了。若言有四縁得畜八不淨。
即是了義。一無檀越。二時饑。三建立。四淨施
解者不同。一云具此四縁方乃得畜。二云隨
一皆得。三云前三一一皆得畜之。但須淨施。
淨施一事既不可無。是則皆須二縁得畜若
説有時非時皆聽畜者。爲不了義三分即是
三藏。我爲肉眼下第三結會也。或時肉天兩
眼相對。則是障内外。或法慧相對。此論照眞
俗異。今以肉慧相對者。此論凡聖之殊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邪正品
邪者魔也。正者聖也。邪魔多種。謂邪惡邪俗
邪偏邪漸。邪惡者闡提謗法四重五逆十惡
四趣等果是也。文云。聽畜八種不淨即謗佛。
執九部經謂無方等即謗法。若欲行淫應脱
法服。即犯四重。此等名爲邪惡。邪俗者通謂
二十五有。因縁煩惱業陰天魔等是。文云。依
因父母愛欲和合生育是身。愛即煩惱是身
即陰。以有漏形作無漏身即是天魔。往昔苦
行即是業等即其義也。邪偏者謂聲聞縁覺。
無常苦空邪曲涅槃等是。文云。如來無常變
異宣説無我即其義也。邪漸者謂分別歴別
棄捨二邊別求中道。亦三昧魔菩提心魔等
是。文云。如來於諸外道邪論無所知。於世
間湯藥無所知。無所知故故名如來。於刀割
香塗不生憎愛。唯能處中故名如來。即是其
義。正者名聖。聖正多種。謂執正善正眞正方
正。對於四邪以論四正。四邪既出於文翻邪
即正不俟更論。此四邪四正即四悉意。邪惡
尤重衆邪之根即世界也。邪俗之邪爲清升
者。立此名字即爲人也。邪偏偏破生死入涅
槃即對治也。邪漸所到之處即是常住。從歴
別門立此邪名即第一義。正亦如是執正是
魔是欲界主執正。欲界即世界也。善正是世
間之善。爲成衆善即爲人也。眞正是出世之
法。對破世間方乃名正。是次第大乘能到實
相。實相即第一義。通塗邪正其相如是。今經
所指兩法兩人。謂魔經魔律。持魔經律是爲
四魔。此意則寛該前諸邪正亦四種佛經佛
律。持佛經律是爲四正。則冠前四正。從此立
名故言邪正品。此品答前迦葉問。云何知天
魔爲衆作留難。如來波旬説云何分別知。然
四依有廣大之徳。邪正有分別之能。雖二義
相成。而四依答廣大邪正答分別。兩品備有
形聲兩僞。而前品多明形亂。後品多明聲亂
云云。文爲五。一略明邪正。二廣明邪正。三論
義。四領解。五述成。初略中有問有答。問則牒
上四依。答則出邪三寶。魔即邪佛。所説即邪
法。受持者即邪僧。如百論迦毘羅自謂爲佛
所説。弟子等爲此惑亂須上四依。迦葉白佛
去。二廣説邪正。有問有答。問中雙問邪正三
寶云何分別如文。上問云何知天魔爲衆作
留難。是問形亂。如來波旬説云何分別知。此
問聲亂。今問魔及所説即上兩問。而言隨魔
行者即是徒黨還隨魔作形聲兩亂。廣答文
爲二。先答形亂。次答聲亂。初云七百年者正
法。千年。由度女人減五百年。六百七百入像
法時。摩耶經云六百年馬鳴出。七百年龍樹
出。是時魔盛。即有四依。魔有有漏通。能變爲
四部四果及佛色像。猶如獵師外被袈裟内
懷殺害。魔亦如是。外爲聖像内挾邪謀。夫無
漏在心不在於色。云何言作無漏之形。聖人
有無漏威儀亦是無漏五陰故魔學之。從是
波旬當作是説下。二是明聲亂文爲五。一亂
佛身。二亂結戒。三亂佛徳。四亂經律。五亂罪
福。初亂佛身者。又四。一亂生。二亂行。三亂
入廟。四亂納妃。初文者若言實生是魔説。言
不生生是佛説。次就行中亦應例爾。今不爾
者。明不行是魔説。行是佛説。何者。魔邪常欲
隱佛之徳顯佛之過。名亂佛行。入廟納妃皆
如文。從佛在舍衞去。是亂結戒如文。六十四
能者。佛有三十二相。外道夸毘謂倍勝佛。故
云有六十四能。又佛有三十二相并業。外道
攀對求等故立六十四能。三從若有説言去。
是亂佛徳。此中明佛不知好惡不別冤親。刀
割香塗悉不欣惡。如即人云刺眼不眴。此以
癡意亂徳。四從若有説言如來爲我者。是亂
經律。初通就經律作亂。後就常無常作亂如
文。五從復有人言去。是亂罪福。文爲三番。初
明正。次明邪。三更明正。初比丘自知非聖。答
云非聖是則無犯。次從復有説言無波羅夷
去是邪。三從若復説言於諸戒中去。更明正。
若過一法者。説戒時最初問清淨不。三唱不
答。即犯妄語云云。一切衆生雖有佛性要因持
戒者。佛性是正因。持戒是因縁云云。迦葉白
佛去。是第三論義。文有三番。一論佛性。二論
過人。三論夢覺。初番先問云云。次答中。如來
或説我。或説無我。是名中道者。中論云諸法
實相中。無我非無我。我無我皆是假名。言我
是假。言無我是實。非我非無我即是中道。次
第二番問答先問次答。答中先明犯。次明不
犯。後重明犯如文云云。第三番問答中二。先
問次答。夢淫無罪寤已應悔。若寤已賛歎得
罪大品中意亦爾云云。摩訶楞伽此云赤色。與
下文被服赤色相違云何通。解云。下文説未
制戒時。此中説制戒後。又一解。赤亦多種。
大赤則遮如乾陀。輕赤此則不遮云云。迦葉白
佛去。第四是領解。第五述成
  四諦品
此品。答上云何諸調御心喜説眞諦。舊云佛
昔隨情但説有量四諦。止在界内聖心不暢。
今縁常住説無量四諦。出三界外故佛心喜。
亦名有爲無爲四諦。亦名有作無作四諦。今
問。有量出分段不出變易。無量亦不出變易。
不出既同倶是有量。量與無量是對小大兩
縁何足爲喜。又有量是有爲者。那言三是有
爲一是無爲。若爾有爲義不成。若無量是無
爲者。那得猶有變易生死。解言。不爲分段身
命所爲故言無爲。不無三相。若爾實非無爲。
無爲不成。無作亦壞。勝鬘雖有此之名教別
爲一縁。不得用彼無量四諦釋此經文義不
相會。舊又明五時四諦初時約事如苦是逼
迫相云云。第二時至第四時約理。如五受陰洞
達空無所有。是苦義義即是理。解言。入觀之
時亡名絶相無此四事。藉四方便故言四諦。
如見諦入眞無八忍八智但縁一滅。言忍智
者。從方便爲名。爲此義故四時不明佛性。佛
心不喜。第五時以智爲諦。文云無苦而有眞
實故説佛性。佛心則喜。今問若還是前有量
無量已如前難。若非有量無量復是何諦則
無別名。既無別名則無別理。復何用此以釋
今經。今明此品與聖行品有同有異。聖行具
明四種四諦。今文但明一實四諦。其相云何。
佛性實相遍一切處。能於四事明了實相乃
可稱諦。若不了者倒而非諦。經有明文何須
致惑。謂知如來甚深境界常住不變。微密法
身。名之爲諦。此乃且擧佛果爲端。實通一切
畜生地獄陰界諸入。悉了常住法身不。變名
苦聖諦。於不淨中而生眞智。不壞正法名集
聖諦。於斷滅中識如來藏名滅聖諦。明識三
寶及正解脱名道聖諦。諦非四數約四了諦
故名四諦。如來出世元爲説此。覆相今開塗
乳獲洗故言心喜説眞諦。從此立名故言四
諦品。文爲二。初明四諦。二領解。初四諦即爲
四章。章章各六。但有次第不次第之殊。苦諦
六者。一明惑。二明惑果。三明解。四明解果。
五結解。六結惑。一即是四四即是一。名不思
議。此文明矣。初明惑又兩。先直明苦。後不解
故苦。下明苦有三種。一是苦非諦非實。二是
苦是諦非實。三非苦非諦是實云云。當知是人
必墮下是明惑果。若有能知下是明解。若一
經耳下是明解果。若如是知下結解。若不知
下結惑。次集章亦六。次第如前此初明惑。以
是不知下明惑果。若有深智下明解。以是因
縁下明解果。又牒昔迷擧非顯是。若能知下
結解。若人不能下結惑。次滅諦章亦六次第
小異。初明惑。言多修空者。一是二乘沈空二
是外道撥無。即是多修空。次修苦滅者是明
解。亦應言逆聲聞而偏語外道。有二義。一前
來以訶聲聞。二聲聞乖理即是外道。若有修
習下明惑果。若有不作下明解果。若能如是
下結解。若有不能下結惑。道諦章亦六還如
前次第。但後結小異。初即明惑先出所惑。次
正明惑。以是因縁下明惑果。若能發心下明
解。乘此一念下明解果。若有人言三寶無常
下結惑。若修是法下結解。實結道滅。言四諦
者。道滅是四諦之後當於第四。迦葉白佛去
二是領解
  四倒品
倒者惑也。上云醉人眩亂日月迴轉。況顯惑
義但倒數不定。或一二三四八乃至衆多。一
者只是無明虚妄羅籠自繞。二者是見想取
著而致毀傷。三者癡心心倒狂狷想倒分別
見倒。四者常樂我淨僞藝無實。八者無常樂
我淨瓦礫非眞。衆多者但涅槃佛性畢竟清
淨非倒非諦。從解惑因縁而説倒諦。先佛出
世破倒之教遺法在世。時去聖遠執字亡旨。
不知方便藥變成毒。即起常樂我淨四倒。佛
初出世投無常藥而倒瀉之。病去藥存執之爲
是。迷佛方便起無常等。佛觀是病應用常等
以治其病。若後末世常等爲病。傳付後佛乃
能治之。通亘前後皆名四倒。若治常等則如
昔教。治無常等如哀歎品。此品但明迷惑之
病。若其解病即能解藥。離倒無諦。縁宜別説。
故明四倒。文明八倒以四題品。經家從略就
合爲四。今從合題者欲對四諦使相成故。近
論三品相成。魔説佛説總論邪正。四諦別明
正解。四倒別明邪惑。若但解諦倒者如偏識
人。入單知杌人非具足知。不名正善具成就。
不能作善業。雙解邪正倒諦倶通。即是正善
具成就。能作善業業者即如來性。次第相成
合爲四倒。其義則便故言四倒品。文爲二。先
明四倒。後領解。初就四倒。即爲四章。初章
爲三。一出苦境。二出苦體。三結。於佛果非苦
爲苦此即是惑應招苦報。遂言是解即是苦
中生於樂想。無常變異者謂佛行苦。捨身入
滅謂佛壞苦。彼言如來是常謂爲倒。無常謂
爲諦。我若説言下。正是倒心樂生苦想云云
無常常想即第二倒。境中雙擧二想。體中偏
釋一想。上已雙擧不欲煩文亦出倒境。後明
倒體并結可見。所言不修者。即是不修般若
空慧。後二倒可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解。後
述迷。別論取撥無因果名邪見。迦葉久無通
取一切倒心爲邪。迦葉猶有云云
  如來性品
此題。不標佛而言如來者。允同三世。三世諸
佛皆初號如來。又擧初以標後。又如名不異
破諸異計。又如來即佛佛即如來。故言如來
性品。四悉檀云云。又如來是極果之勝號。性
是至理之本名。非但極果名曰如來。衆生本
性亦名如來。又如來擬果。性擬於因。雖因果
雙列。意在於因。故言如來性品。又果之本性
性隱難辨。擧顯以目隱故言如來性品。又性
理含藏備種種性善惡三乘。擧勝棄劣故言
如來性品。又如來名通。夫有心者悉未來如
來。四依開士猶如如來。十方諸佛同稱如來。
就一佛之上有化應報法皆稱如來。今文中。
正辨如來藏之如來。二十五有悉皆有我。以
我同故故名如。以如示人故言來。常不可壞
名之爲性。從此立名名如來性品。當知此如
來藏即佛性也。諸師解藏義不同。論師言佛
果在當。即時未有故名爲藏。又言佛性衆生
心神。心神自能避苦求樂。即是心神。開善云。
六法是佛性。義皆不然。此品以如來自性。不
以心神。不以六法。又如來藏隱。心神六法皆
顯。又如來藏常。心神六法遷變無常。與如來
性全不相關。今皆不用。地人云。惑覆於理名
之爲藏。是義不然。私謂非無一邊但不與此
品題合。彼以惑與理異故惑能覆理。今依經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那得無性之惑覆
於無惑之性。不會經旨故不用也。私謂非但
惑性相即。一切何所不收。涅槃何法不在。一
切衆生即涅槃相。一切國土即涅槃相云云。又
論人云。當果爲性此即在外。六法爲性此即
在内。地人云。惑覆黎耶此亦是内。興皇云。非
内非外偏據正性。地人偏據本有。論人偏據
縁了。復據當果果性果果性。悉爲經訶。如盲
觸象不會玄旨。今明四句平等清淨無爭故
名爲如。以四悉檀巧示衆生故名爲來。常不
變易故名爲性。豈獨一法爲藏性耶。又人執
云。如來藏者不得不有。是義不然。佛性非有
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那得獨言是
有。雖非此四有因縁時於一門中作四悉説。
故言如來藏者不得不有。以有接斷。以有破
常。以有令悟。悟佛性時佛性非有。三門亦爾。
云何執有而害三門。如人問橋多爭何益。今
明佛性其意若此。若得此意。亦在本性中間
極果。亦隱亦顯亦外亦内。如經舍内金藏大
小不知。善能掘出宗仰是人。即其義也。問藏
性理三云何同異。答只是一義。若欲分別理
惑合論名之爲藏。全不論惑稱之爲理。不可
改變稱之爲性云云。有師。生起五譬。初問二
十五有有我不耶。佛擧貧女藏答。明其有我
但隱而不顯。若爾何不早説。佛擧毒塗譬之。
由常病未歇不得洗乳。前後兩病就衆生論。
隱顯塗洗就佛教論。若爾衆生等有何故六
道區分升沈碩異。佛擧因鬥失珠。致有悲喜
不等。若爾何故鬥耶。佛擧甜藥眞正停留在
山。寡徳所招流乎鹹酢。若爾眞味不變誰能
毀傷。若叵毀傷則無殺罪。佛擧利钁能穿石
砂不損金剛。如佛不可害興心逆罪。性不可
毀毀陰得罪。然一答可解何故聯翩。只爲佛
性難明。須萬斧劈樹。生起五譬是彼之巧思
故今存之云云。然此一品答上兩問。初答云何
作善業。次答能見難見性。此兩相成只由善
業能見於性。性由善業。業始性終從終題品。
論人解。善業義者假名行人能御善惡。御善
則陶練心神得成正覺。中論人問。生死中有
假人此人是佛性不。彼答不得是佛性。即並
亦不得是我。既其無我誰御善業。又汝明假
者是不自在。我是自在二事相害。地人明。法
界之體有善惡用。體用具足在妄惑内。如土
覆金無能沮壞。妄惑若爾此用無用何能作
業。今明此義如經金藏不可見者。是時不能
作於善業。掘出藏已何須善業。耘除草穢。小
乘運作非是善業。異人方便示子金藏。於舍
掘之。正是能作善業之義。若約六位。初位不
能。後位不須。中間四句是作業位。若約四句。
隱不能顯不須。亦隱亦顯正能作業。就答善
業又二。一明佛性爲善業作縁。二明佛性正
起善業。初爲善業作縁又二。一明業縁。二論
義。初業縁中復有問答。問近從四倒品生。一
切世間雖説有我不名佛性。出世眞我名爲
佛性。是故興問。二十五有若定有我。有則非
有。若定無我誰作善業。故言二十五有有我
不耶。佛以兩譬答之。初譬則明本有不可見。
次譬不即得説以釋疑。初譬中有法譬合。法
説爲兩。一本有。二不可見。然佛性非本非當
爲縁説之。次譬文爲四。一譬本有。二譬不可
見。三譬縁感。四譬顯説。初文意者窘乏縁了
故言貧。有能生力故言女。棲託五陰故言舍。
有正佛性故言金。此性包含故言藏。此性廣
博故言多。次家人大小不知者。舊解四果聖
人爲大。三界凡夫爲小。此皆不知。中論人云。
但菩薩爲大。但聲聞爲小。亦皆不知。今明人
天爲小。析空二乘爲大。析空二乘爲小。體空
二乘爲大。但空聲聞爲小。但空菩薩爲大。但
空菩薩爲小。出假菩薩爲大。皆亦不知。三時
有異人去譬縁感。於中問答。先以小道逗之
故言耘除草穢。縁不肯受故言不能。若示子
金縁爲化力。欲先於人。我亦欲見。即是後己。
四是人即去。顯説三合。譬有二。先合次帖。合
可見。第二譬爲二。先譬次合。初譬爲四。一明
起有我病。二説無我藥。三邪我病息。四眞我
教興。意同哀歎。彼譬顯此譬隱。舊解女人良
醫凡四師説。一云女譬法身。醫譬應身。二云
女譬實智。醫譬權智。三云女譬前佛。醫譬後
佛。四云女譬佛智。醫譬機縁。上文貧女譬衆
生身。此女既不言貧用譬佛智勝應。生育一
子譬於衆生禀教生解。以解微故故言嬰孩。
著邪常故故言得病。次是女愁惱下。譬説無
我之藥又三。一佛智觀機。二得機設化。三斷
邪我。初文者權智起悲故言愁惱。覓無我機
故言求醫。次良醫既至即得機施化。設三種
藥譬無常三修。三因告女人下。斷邪我教。此
中乳譬眞我。眞我非時故言莫興。苦味塗乳
者譬以無我覆於眞我。如苦與甜其性相違。
前合三藥中何故復有乳。此亦是無我苦味
與常相違。三其兒渇乏下。譬邪我病息。先明
病息。次明藥消。眞我縁起故言渇乏。我無我
相違故言毒氣。無我治邪。邪消藥息故言藥
消。四母乃洗乳。譬眞我教興。又四。一爲説。
二違情。三重説。四受行可見。次如來亦爾者
合譬也。但合二藥。不合二病。本意疑於我無
我異。是故合藥。治病是旁是故不合。哀歎亦
爾。問隱名如來藏我是佛性者。一切衆生有
我性耶。答一切衆生皆悉有性。未即是佛。是
故有我未是我徳。何者人別法通。法通故有
性有我。人別故非佛非徳。問法是人法昔既
無別人。法是誰法。解云。法屬法性云云。迦葉
白佛下。第二論義問答。初問者前明二十五
有有我。今難此義初總唱無。次何以故下。別
作十二難。合爲四意。初四難約果。次兩難約
因。三四難又約果。四兩難難處。初爲兩雙。謂
始生終沒差別勝負可見。次因難又兩十惡
等是約惡因。酒後是約惡縁可見。三重約果
四難者。一據苦果。二據苦縁。三據忘失。四據
憶念。四責處兩難。初難別在何處。次難遍在
身耶。或可但作六雙爲十二難。或可十難難
現用。二難難處所云云。二佛告下答也。還酬
十二難。初擧兩譬答覓現用。後利钁譬答覓
處。所言現用者。其難眞我若常應無生滅。次
差別勝負難。佛答意實有眞我爲瞋癡所覆。
不能得見故有終沒升沈。前譬得而失。後譬
失而得。但此妙解凡夫未得那忽言失。此是
理數之言。應得不得故言得而復失。得無別
得還得於失。失無別失還失於得。得無所得
失亦無失云云。於初二譬中。初譬三意謂譬合
結。譬爲四。一本有性理。二遇縁起惑。三根縁
扣召。四聖應破惑。初文中。言王家者佛所統
處。力士者。譬衆生有能降魔制外之用。故言
力士。眉間者中道也。金剛珠者。或言理或言
解。或言理。解圓淨不可破壞如金剛珠。次與
餘力士者。即遇縁起惑失本有理。又二。一起
惑二失理。初文餘力士者。天魔外道諸惡知
云云。角力相撲者。斷常乖於正觀。正觀破
於斷常。故言相撲。以頭觸之者。乃以身見觸
中道解。次其額上珠下。明失正理。沒在斷常
邪見身中。三其處有創即是機縁感苦。二見
傷正解爲創。舊云感生死苦果爲創。即命良
醫機召於佛。時有明醫即聖智達知失理招
苦。即便停住者明失非失。四是時良醫下説法
破惑又二。初譬偏説。次譬圓説。初偏説者無
我撿邪如就覓珠。力士驚答譬禀教作於無
我之觀。從迷得解故言驚答。將非幻化即無
我觀。爲何所在即無常觀。憂愁啼哭即是苦
觀。此爲説偏教。次是時良醫下。譬説圓教又
爲四。一爲説。二不受。三重説。四即受。譬説
佛性一往不受也。初文中。言皮裏者隱斷常
中。影現外者。舊云。當果在當。興皇云。佛智
默照。今明。性理虚通遍一切處。是影現於外。
次是時力士下。是衆生不受。舊云。皮裏譬現
在。筋裏譬未來。若在現在何不破惑而出。若
在未來不應可見。興皇云。惑輕曰皮。惑重曰
筋。三時醫執鏡去。是如來重説。鏡譬圓經。照
信心面。文明理顯信諦明了。四力士見已。即
是信受。次善男子下。合譬但合三。不合第一。
初合第二遇縁起惑。譬中有二。今唯合一起
惑。合相撲。次故墮地獄下。合第三招苦感失。
此中併得通答前十難。三如彼力士。合第四
聖應説法。初合偏説。前有佛説衆生作無我
觀。今但合後意又二。先合作觀。後明不知。中
有牒譬正合也。譬如非聖下。是雖觀無我亦
不能解。何者若解眞我方識無我。既不解我
所以無我不成。先牒譬後合也。次如來如是
下。合爲説圓。前譬有四但合後二。此初合第
三如來重説。是諸衆生下。合第四信受。先合
後擧譬帖。正合中先明有惑時不信。後明除
惑時信受。第三結歎不思議。次復次善男子
下。雪山甘藥譬。舊云。助答上問。觀師云。譬
失而復得。開譬合譬。開爲四。一失。二得。三重
失。四重得。初明失中二。初理性。次辨失。初
文者雪山譬衆生身。一味藥譬中道不二。故
云一味。此理能除倒惑故名藥。名曰樂味。其
味極甜者。教理相稱即是教樂理甜也。次在
深叢下者。明煩惱覆所以失理。煩惱深邃倒
惑交加致使不見。次有人聞香下。是第二明
徳又二。先少分得。後具足得。初分得中云聞
香者。一云依經信知故言聞香。二云十住菩
薩見未明了故言聞香。過去世中下。第二明
具足得。即是前佛已證此理。造作木筒者。即
是説教。譬十地了因以因承果故言接藥。在
在處處者。過去生生修十地因。從地流出集
木筒中者。因果相應了因克正故言流出。三
王既沒已下。重明失。即是前佛去世衆生縱
逸。構諸煩惱致使失之。六味譬六道。本味眞
正從起惑後流入六道。或酢或鹹是藥眞味
停留在山。譬衆生身正性不異。隨六道流是
故有異。凡夫薄福加功不得者。譬有著心苦
行禪慧求覓眞理而不可得。亦譬種種掘鑿
欲覓性理了不相關。四復有聖王下。重得。即
是今佛復證此理。善男子下。第二合譬。但合
兩失不合兩得。此初合有理而失。前云在深
叢下。今合爲煩惱叢林所覆。前次譬云人無
見者。今合云無明衆生不見。以煩惱下。合第
三重明失。即是或酢或鹹。正酬前勝負差別
之問。佛性雄猛下。第二答前十二中後二責
覓處所之問也。前有別總之責。今正答總問。
雖約五陰論有此性。而身可毀性不可毀。身
是性之住處。身家之性即是佛性。性家之身
無非佛性。又二初正説。次論義。初正説爲三。
初牒不可壞。次廣辨。三總結。迦葉白佛下。二
論義有問有答。問者。前云佛性雄猛不壞應
無殺生之罪。次佛答爲二。先法次譬。初法爲
四。一云。五陰可殺故成惡業。所言住五陰中
者。他用六法以爲佛性。非解此文。六法只是
五陰。何容五陰住五陰中。衆生還住衆生之
中。若用心神爲佛性者。心是四陰是則心神
還住心神。他解。當果爲佛性者。當果繼屬衆
生。故言住五陰中。當果若有復非當果。當果
若無何所繼屬。地人以梨耶爲佛性爲惑所
覆。釋此乃便復當前難。若有佛性即生之日
便應有知。今用下文釋之。佛性不即六法不
離六法。不即故不如諸師所解。不離故言住
五陰中。實理言之佛性豈應有住不住特是
爲縁。作此異説。若定執此妨前後文。畢竟清
淨寧有内外當之與現住不住耶。私謂此説
終窮。又五陰中者。約五陰論得有此性不約
草木。私云。作此説者仍挾方便。次以業因縁
下釋疑。疑云。或謂唯應殺墮地獄。那復得有
二十五有。故今釋云。業縁不同致諸趣異。三
非聖之人下。簡諸外道。自謂得聖計我不同。
四出世我相下。明正我相。二復次善男子下
譬也。又二。先譬。次合。初譬爲二。先爲五陰
可毀作譬。後爲佛性不可毀作譬初譬中云。
善知伏藏者譬能殺人。利钁譬殺具。多殺於
磐石砂。鹵等。次唯至金剛下。爲佛性不可毀
作譬可見。次合中唯合不壞。從善男子方等
經者下。是第二章。正明佛性能起善業文爲
二。初明作善業。次論義。初文者有人云。佛性
能起。起於正道所作善業。今觀前譬。佛性但
爲善業之縁。今文明以佛性教作善惡業故
喩喩之。從迦葉復白佛去。二論義。初雙問甘
毒如文。次佛答爲三。一明愚智二人。次明一
體三寶。三明中道圓觀。妙解次第相生由智
不惑。教識一體三寶妙觀得成能作善業。愚者
反此善業不成。初約愚智中三。先佛更徴問。
次迦葉答。三佛爲釋。釋中初有七行半偈又
二。前四行半雙辨愚智。次三行偏明智者。初
文兩譬兩合。前一行同服甘露有夭有壽。次
半偈同服毒藥有死有生。古來三解。一云。同
禀大乘有得有失。後譬同禀小乘有得有失。
二云。約師弟。師説大乘無得之教。弟子解者
爲壽迷者爲夭。小乘師説有得之教。弟子作
大解爲生。守小教爲死。三者只是一大乘經。
於其得者作甘露名。於彼失者作毒藥名。又
只作一甘露名。説其禀行者有得有失。只作
一毒藥名。説諸有禀者有生有死。反覆相成。
今明於其失者倶名甘露及以毒藥。保愛染
著名爲甘露。傷毀破壞故名毒藥。於其得者
倶名甘露亦名毒藥。入理生善故名甘露。顯
體破惡故名毒藥。具此二義名善業教。諸文
之下各有合譬。尋之可見。譬如癩人服鴆病
差。解藥還醒。譬學無常苦空斷惑。知是大方
便即入摩訶衍。從聲聞及縁覺下。偏明智者
皆約人辨。初約二乘。次約菩薩。後約衆生。似
約三諦而作善業。菩薩即中増進善業。二乘
即空而中以作善業。衆生即假而中便作善
業。故擧三人意或在此。從迦葉汝今當去。第
二辨一體三寶。然昔初教擧非顯是破邪歸
正。明別體三寶此義易知。前長壽中明護法。
擧法歸依諸佛已成一體三寶不許歸別。歸
別體者歸戒不具。今文勸歸己身當成一體
三寶。顯於自體成善業。故又免魔縛各有所
據。就文爲三。一勸。二論義。三領解。初文中
云善分別者。勸令分別己身之中一體三寶。
先勸。次釋。初如文。次若能諦觀者釋勸也。得
入祕藏者。即生理善甘露之義。是人已出世
者。即是破惡毒藥之義。二倶有得即此明文。
又知我者是佛寶。我所者是法僧。二寶雖無
異體義説爲三。又佛覺法不覺僧和合。於一
佛性説此三義。二爾時迦葉下。論義有二番
問答。初併不受。後併歸依。佛皆不許。初問有
十偈爲四。前一行半唱不知。次兩行問昔別
體。三四行半問今一體。四兩行結問請答。就
初總云不知。次無上者別不知歸佛。無畏者
不知歸僧。云何作無我者不知歸法。次云何
歸佛者。兩偈問昔別體爲三。此半偈問佛寶。
得安慰者如前四相中説。次一行問法。三半
行問僧。轉得無上利者。如前波闍波提供僧
得佛法功徳。僧是傳法之人故言轉得無上
利。三云何眞實説下四行半問今一體中又
四。初一行半法説。未來若不成去。己身中隱
三寶未來當成可得歸依。若其不成爲可依
不。不如次第依於別體。無預知者無預約自
照。次第約從他。次云何未懷妊一行三句是
譬説。懷子譬解。懷子必十月。十月譬十地。若
有解者十地若滿可得成佛。若無解者徒自
萬月亦不成佛。三衆生業亦然一句合譬。四
如佛之所説下。一行難佛不定説。或令歸現
或令歸當。致令愚者輪迴墮苦。四假名下。二
行結問請答。初一行明我不知結請。次一行
明佛知故請答。二迦葉汝當知下。佛答還酬
四問。從後爲次。初一行許斷疑酬其請答如
文。次一偈酬問一體。前擧懷妊據了因作問。
佛以中道正因爲答。明諸菩薩與佛不異。那
得云無十地包胎不可歸依。於諸菩薩者。舊
有三釋。一是及字即是汝及諸菩薩等。於第
七佛偈文迮不安及字。二改於爲及。三不須
改明諸菩薩皆同是佛。賢劫則第四。若七佛
數即第七佛。佛是覺義能覺佛性與佛義同
云云。三兩行酬其別體之問。翻邪入正故須歸
依。邪者天神爲佛寶。殺法咒羊云。是婆藪殺
汝而得生天即是法寶。能殺之人即是僧寶。
翻此三邪。歸於三正。問昔以正三翻於邪三。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若以無我翻邪我者。
何不以無三寶翻邪三寶。答對治之法略有
二種。一用有門爲對治者立正破邪。二用空
門爲對治者。故用無我破於邪我。各有便宜。
三寶是境歸馮有在宜用有門。邪我是内患
宜以無虚之云云。四如是下半偈酬前唱不知。
今言能知得無所畏不應不知。迦葉白佛下。
第二問答。初問中意者。併欲歸依。三種三寶
皆是佛説何所取捨。初一行欲依昔別體別
既翻邪即是正路。次兩行欲依自隱時一體。
後一行欲依他顯時一體。既出生死已成正
覺。故言諸有所無有。又解諸有有現成佛。無
有無二十五有。二爾時佛告下。佛答佛欲更
爲分別不得妄依。文爲三。初昔之別體有依
不依。二顯時一體有依不依。三隱時一體正
是所勸一向須依。初依不依者爲二。先明今
不須依。次明昔則須依。初又二。初別體既是
昔時爲縁。今不須依昔依時翻邪昔日須依。
次所以者何去。更釋不依之意。於佛性中有
法僧二寶者。非但已成之佛。佛性之中具有
法僧。只當成佛亦具二性即佛法。法佛不二
即是僧寶。身既具三何須依於別體三寶。次
須依又二。初爲欲化度下。明昔則須依。次若
欲隨順下。更釋須依之意。興皇明四假。理縁
就縁對縁因縁。昔即是對邪明正是故須依。
若依龍樹四悉即對治意云云。次從菩薩應作
下。明顯時一體又二。有依不依。不依文爲二。
初明不依。文云。我今此身歸依佛者。即是自
歸己身佛寶豈敬他佛。次何以故下。更釋不
依之意。然我與他佛既無異。何須歸他。次若
欲尊重去。明有依義。爲相尊重。是故須依。
又二。先正明後解釋。初正明者法身是本地。
舍利是應身。欲令衆生敬我意者爲欲亦化衆
生生善。三從亦令衆生去明今之所勸。隱時一
體。一向須依。文有三。法譬合。初法中爲五。
一分別一體有三。此初文則自身有佛寶也。
一切衆生皆依下。即是自身有於法寶。又有
歸依非眞下。即自身僧寶。問身有法僧可爾
何爲有佛。答身中佛性。佛性即是法身佛寶。
能説此法即是法寶。能受持者即是僧寶。他
尚歸依我身三寶。我今豈可不自歸耶。問會
三乘歸一乘。名一乘者。亦應會三寶歸一寶
名爲一寶。若會三乘歸一乘無三乘異。會三
寶歸一寶亦無三寶之異。論師數師不敢爲
例。觀師例之。會三寶歸一寶。上義説佛法僧
異。亦如會三乘爲一乘義説三乘異。故法華
云。眞是聲聞眞阿羅漢云云。從若有分別下。
次爲他作一體三寶。擧體是佛。佛是覺義。擧
體是法。法是不覺。擧體是僧。覺與不覺而不
相違。從於生盲下。三結別體。爲生盲凡夫作
此分別。復當爲諸下四結一體。爲二乘得聖
之人説我身有一體三寶。如是菩薩下五雙
結兩義。爲惡衆生而作佛事。則結自身説於
別體。爲諸智者而作佛事。亦結自身説於一
體。次譬説爲三。一大將。二太子。三大臣。所
以擧三譬者。大將譬了因。太子譬正因。大臣
譬縁因。亦譬三寶。太子譬法寶。大將譬佛寶。
大臣譬僧寶。大將建意三。一臨陣制敵。二我
最第一。三諸兵依我。諸兵依我譬縁。制勝譬
了。第一譬正。太子亦爾。紹繼覇業譬正。調伏
王子譬了。餘王子依譬縁。如王如先王成前
譬。王子大臣者王子即屬大臣譬也。三菩薩
亦爾。合譬中二。先正合。後結勸。初合者所言
三事與一體者別説於三。即是一體。一體之
上義説於三。如涅槃中具有三點實非別異。
次如來下。結勸又二。先勸捨昔別體之三。次
勸取今一體之三。初捨中又二。先出昔三寶。
後乃勸捨。昔別體中。擧頭譬佛寶。頭最爲上。
支節手足譬法僧。爲化衆生示此梯隥。次是
故汝今下勸捨。次汝於大乘下結勸。取自身
中一體。如大將大臣於自身中建決定意。不
取別體及他已成。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文
爲四。一領解。二佛勸持。三稱歎。四佛述成。
初文又三。一發迹。二自領解。三誓化他可尋。
善男子下。第二佛勸持還只勸前自解化他。
自解即是高升祕藏。化他即是下度愚迷云云
迦葉復言下。第三稱歎。稱歎佛性即是隱時
一體。相好等即是顯時一體。爾時佛讃下。第
四述成從。我今當更爲汝下。是第三明中道
圓觀。文爲三。初許説。次正説。三歎教。初中
云。入如來藏者。入藏由觀。非觀不入。次若我
住下是正説。文爲二。初略後廣。略又爲三。一
標中道。二明乖中之惑。三辨破惑之觀。初標
中道即明非有非無。若我住者明非有。我住
在身中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常即是我。身即
是苦此即是有。此有非道。若無我者明非無。
若定是無則無修因趣果。亦無父母世間善
法。此無非道。既作有無兩責。不得有無。即非
有無。名中道説。次若言諸法下。是明乖中之
惑又二。初明惑。次結惑。初明惑。中有六句。
三雙相對。三句計常。三句計斷。於生死中自
作此計。障理不明故名爲惑。若開善云。生死
一向是苦無樂。光宅云。生死之中有定實樂。
莊嚴云。生死之中有虚妄樂。妄樂乃爲行苦
所偪。故非實樂。然三師所説皆爲此訶。開善
云。生死是苦即是此中斷見。光宅云。一向是
樂。即是此中常見。莊嚴云。妄樂又爲行苦所
逼。即是此中亦常亦斷。亦應有第四句計不
知是誰。次從修一切法常下。結惑又三。謂法
譬合。初法中言修一切法常下結。墮斷見者
解有二意。一云。本自執常他將斷難。常義不
立。便執於斷。本自執斷。他將常難。斷義不
立。更執於常。二云。兩見相因。見修斷過即自
修常。見修常過即自修斷。如歩屈蟲下譬。六
卷云折腰蟲。周易云。尺蠖之屈以求伸也。時
俗云。桑枝變作。未必全爾。桑根爲蝉。腐草爲
螢。其例亦然。此蟲腰折。修常斷者合譬。明斷
因常生。常因斷生。故有此譬。以是義故下。第
三明破惑之觀又二。初正明。次結解。初亦有
三雙六句。對前無我只應言我。而經中言常
者有二解。一云誤。二云。常是通名。我等是
別。佛果萬徳通得名常。言餘法者中道之外
皆名餘法。常樂我淨即指如來祕藏佛法僧
正解脱等。當知中道只是眞法二邊爲餘。當
知如是下是結解又二。先法。後譬。初法中云
愚人無疑者有二解。疑爲解津愚既無解。所
以不疑。二云。中道分明顯然易解。愚尚不疑。
何況智者。依文似如後解爲勝。如羸病人下。
譬説還餘前二解。若依惑意即愚人分別而
生諸見如服酥輕便。若依後解酥是好藥。健
人服者本來自好。羸人服者亦得輕便。譬中
道法。愚人亦解。六卷云。服已迷悶。即是不解
迷惑意也。有無之法下。第二廣明中道又二。
初約諸法有無顯中道。二約諸法不二顯中
道。初文者夫有無者不可定取。説有爲無。説
無爲有。有是無有無是有無。於無上説有。有
不定有。於有上説無。無不定無。不有不無即
是中道。次不二者。無二異不二。無不二異二。
二不二不可得。乃是非二非不二。是名中道。
初文有無中。有法有譬。初法説極略。唯此一
句。直標有無其性不定。若他明。三無爲定無。
不可爲有。三聚定有。不可爲無。此非不定不
名中道。譬如四大下。次擧譬。先譬。次合。初
譬中。欲明有無不定。如佛赴縁。若執有者破
有説無。若執無者破無説有。四大亦爾。如善
醫師別知諸病。若水病者以火藥治。若火病
者以水藥治。地風亦爾。不善醫師不別病相
妄授於藥。次善男子下合譬。初總合。次別合。
初可見。次若言不別合又二。先擧有無爲合。
後擧常無常例合。初又二。先別破有無。後總
結爲誡。初文三句。初句云智。不應染者有二
解。一云。智聞佛説佛性是有不應染著。愚便
責其現用處所。或六根中或遍身中。二若聞
佛性是有應知佛意不定專在於有有即表
無。無即妄語者。是第二句。破無。亦二意。一
云。道理不無定無乖理故是妄語。二云。佛
性雖有未有現用故言是無。汝有智人不應
云妄。若言有者是第三句。爲執有情多。故更
重破不應默然者。若有佛性應能現瑞。何以
默然。二云。若定有有者。就汝推撿。何以默然。
次亦復不應下結。不許爭論。言有言無。乃至
四句並是戲論。若説於苦下。第二擧苦無常
等例合復有五。一約苦。二約無常。三約我無
我。四約空寂。五約幻化。皆解惑對辨可見。文
云。雖有去來而常住無變者。此是即去來不
去來。即動而寂。從若言無明下。是第二約不
二不異。明中道亦有法譬。法説爲三。一約因
縁明不二。二約觀行明不二。三總結明不二。
因縁是境。觀是智照。總結是境智。初十二因
縁明不二又三。先擧無明。次擧行識。三擧善
惡。舊解。無明是惑明即是解。又云。無明行是
過去。識等是現在。三世分別。此不會經。經訶
云。明與無明行識等異是愚人法。智者了達
其性無二。若言應修下。第二約觀行明不二
又三。一苦。二無常。三無我。我與無我下。第三
總結不二又三。一結歎。二結勸。三結會。結歎
又二。先結佛所歎後結説已。結勸又二。初勸
持不二法。二勸持不二。經如我下三結會。懸
指般若。舊云。引深奧品中燈炷喩。或云。大品
度不盡。外國本經應有此文。或言。大品雖不
的當。而不二之義無差。又云。諸有二者名有
所得。無有二者名無所得。又二是眼識。識内
了別。眼外見色。此則是二。眼識無二。乃是智
者了達諸法亦爾。從如因乳生酪下。第二譬
成因縁不二之義。如五味相生無自他性。即
是因縁。因縁即是中道。其意顯然。文爲三。初
列五味。二廣破自他。三結因縁義。初列五味
者。五味相生成前不二。次如是酪性下。廣破
自他。先立章門後解釋。初章門中酪從乳生
爲章門。次例四味。就初又兩。初從乳生酪即
是章門。從自生他生。並是非門。次若從他生
下。第二釋二章門先釋非門。次釋是章門。初
非門中。先釋不從他生。次釋不從自生。初破
他生可見。破自生中云。不應相似相續自生
是一往。將誰相似相續。而今見續乳後有酪
等味。故知不從自生。自生即應五味一時。既
前後相續豈得一時。雖不一時下。釋是章門。
破自他之後。因縁假記云酪從乳生。而不自
不他。而言先有者亦是因縁。甘味多故不能
自變者。乳味即甜酪味即酢。下論義難此。是
牛食啖下。第三結是因縁。先譬。次合。初譬中
食水草譬禀經教。血變成乳譬變惡爲善。若
食甘草譬禀大教。若食苦草譬禀小教。雪山
譬此經。肥膩譬佛性牛若食者譬衆生。醍醐
譬佛果。能依此經。修行得無上佛果。無有青
黄赤白等色。譬依教而修無聲聞天人之果
純得醍醐涅槃果也。此中六位文義宛然云云
是諸衆生下。第二合譬中先合。次論義。初合
中。先合二。後合不二。不二中。云無明轉變爲
明者。他經復云。明起斷無明。舊三解。一云。
只斷是變。變是斷。文兩義一。二云。變語就
體。斷語就用。一心體上有善惡兩義。只己心
上變善爲惡。變惡爲善心即不變。次就用
者。須斷無明。只得於明。不斷不得即莊嚴師
解。開善嫌莊嚴淺近。就修習縁了兩縁釋之。
從迦葉下第二論義。從前乳中先有酪性生。
文爲二。先難。次答。難中又二。先定。次難。難
中二。先難定有。次難定無。初難定有爲三。一
正難乳中有酪者。即是已有云何言生。夫生
義者。先無而有。乃名爲生。次法若本無下釋
難。若言乳中下三並難。若乳是酪因。草亦乳
云云。又倒並若草爲乳因。亦應乳爲草果。
草爲乳因草中得有乳者乳爲草果。乳中亦
應有草。乳酪因果亦例此。並文中但擧一耳。
若言乳中下。二難定無者只應難有。不應難
無。恐佛轉計度入無中。是故逆遮而難無也。
善男子下。二佛答文爲三。初研譬。二重爲合
譬。三結譬意。初又三。一非定執。二以理解。
三結非定執。初非執中。先作三章門。後次第
釋破。一定有門。二定無門。三他生。釋三門
者。初釋不得定有。云乳中有酪。何者。乳白酪
黄。乳甘酪酢。色味既異何得定有。次釋乳中
不得定無酪者。文云。置毒乳中酪即殺人。先
得置毒於乳後時乳變成酪。飮此酪者毒猶
殺人。何得言乳定無酪。是牛食啖下。第二以
理解釋又二。先明乳從草生還是因縁假説。
後明酪從乳生亦是因縁假説。兩文各二。初
二者先云。從縁而有。後結是因縁。衆生福力
者有三義。一牸牛之福欲飮子時血變爲乳。
二犢子之福令母有乳。三&MT00946;人之福。人若無
福子尚不足。況得充人。是乳滅已下。二明酪
從乳生又二。初明縁生。後結因縁。醪是以物
攪之。燸是火氣。經本或作酢字。而今酉邊著
翏者非。以物攪字亦非酒名。酒名應酉邊。作
孝蓋書者謬。是故不得定言下第三結非定
執。善男子明與無明下。第二重爲合。譬此中
開轉斷義如前釋云云。以是因縁下。第三結譬
意。善男子衆生薄福下。第三歎教勸持又二。
先歎佛性理。次歎教。歎理爲二。先擧忍草。後
牒兩譬。於中先牒兩譬。次諸衆生下總合兩
譬。次從譬如虚空下。是歎教又二。先歎經後
勸信。初文有譬有合。虚空譬法身。雷震譬説
法。起雲譬慈悲。象牙譬衆生。華譬佛性。有三
解。一云別有象牙草聞雷生華。二云。是象牙生
華。經云。四象優鉢羅等。聞天雷時牙上有華。
三云。此象牙非別生華。直是牙上有文彩如
華。衆生佛性下合譬。有三番合之可尋。若有
善男子下。是第二結令勸信。從迦葉白佛下。
品中第二答能見難見性。文有四問答。初兩
番辨深行證見。後兩番明淺行聞見。聞見酬
其能見。證見酬其難見。於證見中總有二番。
初番可見。次番中有問有答。答中總擧十譬。
初以百盲通譬一切衆生。百是一數之圓。例
如世姓甚多而言百姓。求解見性譬如治目。
造詣良醫者。根縁感佛。是時良醫。譬佛垂應。
&MT04374;四解。一云譬此經一指。三指譬昔三乘
教。亦云。金&MT04374;譬佛方便慧一指。三指譬根縁
悟道。除膜譬斷無明煩惱。二云。三指譬三慧。
三云。初教一指。般若至法華二指。涅槃三指。
四云。譬三忍信順無生。解三忍爲二。一云。十
信信忍。三十心順忍。十地無生忍。又初地至
三地是信忍。四地至六地是順忍。七地至十
地是無生忍。今明不然。經合佛性豈可餘釋。
一指示之答云不見者。譬入眞諦則不見性。
二指不見者。譬空假二諦亦不見性。三指示
之答言少見。此譬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爲
佛性。初住初地則能分見故言少耳。善男子
下合譬又二。前正合。此況聲聞。初文者。若尋
合文金&T072620;譬涅槃教。三指譬佛性。即是三徳
三諦等也。文云。無我惑亂者即是不了。昔教
惑於無我故不見性。今教眞我乃見佛性。次
九譬可尋也。迦葉白佛下。是第二有兩番。明
淺行聞見。初番問可尋。佛答有四。一譬。二
合。三勸。四褒貶。初譬中云非想非非想天者。
三有四空之頂。無身而有識。無想而有想。此
事難知。佛性亦爾。非二乘所了。二合等三文
可見。迦葉白佛非聖凡夫下。第二番問答。初
問中云。非聖凡夫者即外道也。其自稱聖如
來奪之故言非聖。若理内凡夫即聖凡夫。内
道外道倶云有我。有我之性兩事云何。佛擧
貧富二人譬。有三。初譬。次合。三結成。譬爲
三。初菩薩施化。二聲聞施化。三如來施化。初
菩薩化又爲四。一説教。二禀受。三捨應。四起
惑。共爲親友者。能化所化化道交通義言親
友。王子富於法財。眞我顯現故言富衆生。取
我在身具足諸見故言貧人。互相往反者。感
應相關。是時貧人下。是第二衆生禀。受見王
子刀者非是證見。聞菩薩説眞我佛性。好刀
譬中道佛性眞我。心中貪著者。愛樂此法。王
子後時下。第三菩薩捨應。持眞我去故言持
刀。機感事密是故言逃。更化餘處故言他國。
貧人於後是第四凡夫起惑。菩薩捨應衆生
流轉。受五陰身故言寄宿。眠是闇時譬無明
昏。自號有我故喩囈言。古本曰讇言。寱者典
誥囈字。旁人聞下。第二聲聞施化。應具論四
果。文略闕第三王。初王是初果。私謂餘子之
言。可兼二三。舊即旁人譬機。機將是人是感
初果。故言收之。興皇云。旁人是五方便似解。
王是初果眞解。似伏眞斷破彼我見。言至王
所。衆生對初果。義言君臣。屠割者。譬分析五
衆求我叵得。曾禀此法。故言素爲親厚。能化
所化既非異轍。故言一處。眼見譬聞慧。手觸
譬思慧。取譬修慧。並不得思修。故言不敢手
觸。況當故取。羊角者邪曲計我。欣笑譬悲慘。
未欲破此邪計。故言隨意。去尋立餘子即二
果施化。次第四王即四果。却後下。是第三如
來施化。但是前逃菩薩今還成佛。數時者數
耳。唯明無我。不言眞我者。望下文合中。應有
説我教也。優鉢羅華者。婆羅門計神白色。羊
角者。刹利神色黄。火聚者。毘舍神赤。黒蛇
者。首陀神黒。善男子合譬。還合三譬。譬云。
有一好刀。合云。説我眞相。譬云。持是淨刀逃
至他國。合云。説已捨去。聲聞縁覺下。合前第
二四果施化。爲斷如是下。合第三。如來施化
又二。先明無我之教。正是合前。善男子下。第
二更明眞我之教。前譬中無但有其義。善男
子若有凡夫下。第三結成答意。在文可見
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二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文字品
此品意有四。一次第者。上性品明字下之理。
此品明理上之字。答上問云何解滿字及與
半字義。前問名字功徳。正論此經。專解出世
上上滿字。今品通論衆教。若半若滿。世間出
世間上上等文字。開密者。他解。無常爲半常
爲滿。興皇彈云。如樝梨兩片。是半邊之滿。他
又解。昔説無常不名爲滿。今教具説常與無
常。是故名滿。又彈。若以常足無常者。一片梨
足半片樝。應爲一果者。此是足滿。興皇解。涅
槃佛性之體。非常非無常。常無常具足。故名
爲滿。今明。彼家彈舊。或爲半邊。或爲足滿。
自説非常非無常。常無常爲滿者。此亦是樝
梨柹栗四片合爲一果。今依此品。開一切字
悉是滿字。文云。如來出世能滅半字。是故汝
今應離半字。隨逐滿字。於一切法無閡無著。
本對半明滿。既無有半。亦復無滿。當知字非
字以無字爲滿字。文云。半字是諸經書記論
文章根本。又半字是煩惱言説根本。又云。滿
字是善法根本。一切善法言論根本。異論咒
術一切文字。悉是佛説非外道説。當知佛所
説者。悉是内道正法。此以正法而爲滿字。又
云。若解文字能令衆生口業清淨。佛性不爾。
不假文字。然後清淨佛性自淨。當知諸字悉
是佛性。佛性非字非非字。而能字能非字故
稱滿字。雖有三義勿作三解。即字無字。無字
即字。亦即非字非非字。具足無缺。不縱不横。
爾乃名滿。譬如金銀種種等寶。同入爐冶。倶
成一器。而種種不失。亦名種種亦名於一。一
即種種。種種即一。亦復非一非種種。而一而
種種。開一一字悉是佛性。法性法界亦復如
是。包一切字。不得一字一切字。而具一字一
切字。豈隔半邊。而非滿字。是則名爲開祕説
滿。從此立名。名文字品。文中爲三。一略標字
本。二廣明字義。三領解述成。初文先總標。異
論咒術皆是佛説。有二解。一云。根本皆在佛
法之中。三寶四諦涅槃四徳。悉是佛法名教。
長者去後。劫掠群牛。外道偸之。安其己典。二
云。是佛方便之説。如清淨法行經云。迦葉爲
老子。儒童爲願回。光淨爲孔子。若如前解佛
則認歸。若如後解方便施與。若開一切文字。
皆佛正法。則非認非與云云。迦葉白下。第二廣
明字義。有二番問答。初問如文。佛言下。如來
重答爲三。初明文理之本。持諸記論下。二別
明字本。凡夫人下。三明學半得悟滿法。迦葉
復白下。第二番騰問請答。問如文。善男子十
四音下。如來答爲三。一通明諸字。二別釋半
滿。三結得失。亦是明無字之義。初又四。一以
音隨字即是明音。二以字隨音即是明字。三
音字所因。四音字利益。初文音隨字者。十四
音也。是十四音去。是也。古來六解。大爲二
塗。前四解禪。後二解複。一宗師云。書缺二字
師不能通。故無兩音止有十二。二招提足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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