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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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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三別釋者。前之二釋。一則一一別對。二則
互相總對。今不對前。則七八兩段義不相
關。七約法開悟。八約身成益。身法不同故
不相對。上言對前爲三者。前二相由故名
爲對。今與前別亦是對前。疏。此上菩薩法
化始終下。上約順釋。今乃逆收。以彰深妙
耳。細尋易了。疏。初悲智相導度衆生而不疲
者。悲無大智。即成愛見。愛見悲者。則於生
死有疲厭心。今劫海修行而無疲厭。明有
智導矣。智若無悲。則多趣寂名爲下劣。今
脱苦衆生。心無下劣。即有悲導矣。悲故能
度。智故無疲。疏。次偈空有雙觀等者。空有
雙觀即是前半。空無分量。有無邊際。入法
門而常寂。即是後半。内前觀有入一切法
門。由前觀空而恒寂滅。疏。後偈等者。三世
二利是願皆修。斯則名爲物我無滯便成。
後半化他自淨。疏。言與前影略者。前有入
塵。此中即無。此有住一毛端遍動諸刹。塵
塵多身刹那頓現等。彼皆略無。疏。分與無分
皆無礙故。乃至然各四句者。總相而言。分即
是事。無分是理。理事既融故無障礙。言各
有二四句者。事理皆四故。理四句者。一無
分限。以遍一切故。二非無分。以一法中無
不具故。三具分無分。謂分無分一味。以全
體在一法而一切處恒滿故。如觀一塵中
見一切處法界。四倶非分無分。以自體絶待
故。圓融故。二義一相非二門故。事四句者。
一有分。以隨自事相有分齊故。二無分。以
全體即理故。大品云。如色前際不可得。後
際不可得。此即無分也。三倶以前二義無礙。
是故具此二義。方是事故。四倶非。以二義
融故。平等故。二相絶故。疏。身等不唯分故
等者。謂由上諸義理性不唯無分。故在一
切處而全體。在於一内不唯分故。常在一
中而全在一切處。而事法不唯分故。常在
此處恒在他方。不唯無分。故遍一切處而
不移本位。又由理性不唯無分故。不在
一事外。不唯分故。不在一事内。事法不唯
分故。常在此處而無在。不唯無分故。常
在他處而無不在。是故無在無不在。而
在此在彼。無有障礙也。然此中有兩對事
理。各有二四句。乃成八句。疏中但出二句。
謂上云證理不唯無分故。即初對約理一句。
其一切法皆爾者。擧例耳。今云身等不唯
分者。即是後對中約事一句。以身等即事
也。餘之六句略而不出。故上總言各二四
句。意中含取。疏。於體不計有無二邊者。一切
諸法體。不出於有與無故。於義不著常等
者。就一有上。自有常無常之義。謂生滅。是
無常義。不生滅。是常義。又不生滅。是無常義
等。只要一有法上。即有常無常。我無我。苦
之與樂。淨非淨等。故云諸法相遍。於行不
習苦樂者。斷見計樂行。常見計苦行等。住正
道者。則不分別。是邪是正。因果交徹故。世
間性空。即是出世間故。隨順觀察世諦。即
入第一義故。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故
未堪實化。權爲説三。大根既熟便爲説實。
權是即實之權。實是即權之實故。疏。照初
二藏令菩薩證者。一如來藏在纒含果法
故。二自性清淨藏。在纒不染故。此二本有
故令其證。疏。照次二藏令菩薩成者。一法身
藏。謂果位爲功徳所依故。二出世間上上
藏。謂出纒超過二乘菩薩故。並已出纒故
致成言。疏。照第五藏令化令淨者。以第五
法界藏。通因通果。外持一切染淨有爲。名
爲法界。内含一切恒沙功徳。故復名藏。以
有因故化之。以有染故淨之。餘如前説
疏。三中後二如下業中者。即藏有三義。中後
二義下動刹網。一一塵中現無數佛。即第二
義。三雨法雨。即第三義。妙法輪雲。即如來
藏故。便是所證。二出離雲。即令化令淨。三
大願雲。令得令成義。疏。謂色如燈雲者。相
海品云。如來眉間有大人相。名遍法界光
明雲。摩尼寶華以爲莊嚴。放大光明具衆
寶色。猶如日月洞徹清淨。其光普照十方國
土。於中顯現一切佛身。復出妙音宣揚諸
法。疏。亦具同時具足等十門及教義等者。
十門可思。但法是所依體。事中一華事。由
此華事爲理所融故。具十對令同時等。
而康藏和尚約義分齊釋成云。一教義。謂
見此蓮華能生解故。二事理華。即是事擧
體同眞故。三境智華。是所觀同智性故。
四行位。是萬行華。隨位別故。五因果。因事
之華。覽因成果故。六依正。全是所修亦能
依故。七體用。體同眞性。用應機故。八人
法。恒覽於人。攝爲法故。九逆順。逆同五熱。
順十度故。十感應。遍應一切。亦能感故。疏。
而其本意正表義耳者。以十玄十對。凡擧
一事必具十玄。凡一玄門必收十對。泛明
一法。一一圓收故。若作教者但是傍來。然其
本意唯表義耳。疏。忽然現者。隨難牒釋。準
觀佛三昧海經第二。明地金剛白毫相光云。
此相現時。佛菩提樹白毫力故。根下自然化
生寶華。縱廣正等四十由旬。其華金色金剛
爲臺。佛眉間光照此華臺。其光直下至金
剛際等。與此大同。疏。亦如涅槃從牛出乳
者。即第十四經。南本十三云。爾時衆中有
一菩薩。名住無垢藏王。有大威徳成就神
通得大總持三昧具足。得無所畏。即從座
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長跪合掌白佛言。
世尊。如佛所説諸佛菩薩所可成就功徳
智慧。無量無邊百千萬億。實不可説。我意
猶謂故不如是大乘經典。何以故。因是大
乘方等經力故。能出生諸佛世尊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時佛讃言。善哉善哉。善男子。
如是如是。如汝所説。是諸大乘方等經典。
雖復成就無量功徳。欲比是經不可爲
喩。百倍千倍百千萬億。乃至算數譬喩所不
能及。善男子。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
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
醍醐。醐醐最上。若有服者衆病皆除。所有諸
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流出
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
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
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言醍醐
者。喩於佛性。佛性者。即是如來。善男子。以
是義故。説言如來所有功徳。無量無邊不
可稱計。釋曰。彼約讃法勝。能從微至著。今
但取從佛出教。以況眉間出衆耳。然此段
經文諸説不同。若澤州先於菩薩申已
解中。有一問云。此經是其言教。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是其果證。教淺證深。何故菩提不
及是經。釋言。此中偏名宣説佛性之詮。法
身之教。以之爲經。所證即是性淨因果。所
生菩提是其方便。因果性淨爲本。方便爲
末。末不如本故。佛菩提功徳不及準後。
佛答其義如是。次下釋佛答。合中云。以佛
合牛。約應身佛。十二部經合乳。説小乘經。
修多羅合酥。名大乘教。藉小開大故名爲
出。後四倶大乘。詮事之教名修多羅。謂施
戒等事。方等合生酥。即大乘中破相空教。
因事顯理故名爲出。以般若合熟酥。究竟
離相證實之慧。名爲般若。依理起慧。是故
名出。約行辯教。亦得名出。般若經云。然
此般若即是向前菩提體也。以醍醐合涅槃。
般若了因。了彼無始法性涅槃。是故名出。
約實辯教。亦得名出。涅槃經言。佛性即是
如來者。是法身如來。非報身如來。報身功徳
不及此經。故不即之。上皆遠公之意。若望
經意未必如是。謂此公堅將大小事理。以
配五味。乃成屈曲。如何不説大乘十二部
等耶。今謂無垢藏意。推功歸本。果從教生。
如來述成。成其推功之義。醍醐最上功本由
乳。如來至極功歸於教。故涅槃即是如來。
如大即是菩提。誠謂。滔滔之水本於濫觴。合
抱之樹生於毫末。故説教爲佛本。何用強
分大小法報別耶。然佛自揀此經。異於小
乘。今牛出乳。是大教耳。若爾何成五味。謂
十二部經辯所説教。出修多羅者。十二分
教出生契理合機之義故。修多羅出方等
者。由契理故顯出眞理。正理廣陳爲方等
故。從方等出般若者。依理生智等。般若
出涅槃者。以智契理成極果故。故云涅槃
猶如醍醐。醍醐喩於佛性。佛性即是如來。
文理昭然。何須屈曲。亦有説。言從佛出十
二部經是本質教。從十二部出修多羅是
影像教者。亦是妄推度耳。都無本影之意
疏。故此十句攝爲五對者。重收前釋。謂一如
理如量對。二法身報身對。三身毛心念對。
四外感内安對。五竪見横圓對。疏。既現既至
者。疏於釋文之前。總彰讃意。於中有二。先
正釋。後總科。今初。既現即勝音讃。既至即十
方菩薩讃。罔極者。即無極之情。故詩序云。情
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則詠歌之。詠
歌之不足則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故生
公用此意釋説偈意云。以罔極之心詠歌
舞蹈耳。疏。初一眉間菩薩讃下。科釋。先總
科。二新衆纔集下。明讃次第。於中亦二。先
正明。後結彈。今初。亦是通妨。謂有問言。若
以後十爲十方菩薩讃者。十方先來。何以
後讃。故今通云。現瑞與讃。二皆同時。則勝
音與十方讃亦同時。自是結集。集讃一處
耳。又應問言。既是結集排次居然。合排十
方在前。何以向後。故釋云。承前讃勝音徳
次。是故先擧勝音讃耳。疏。昔人不曉下。二
結彈古徳。於中又三。初正辯非。次何者且
眉間出衆下。立理。三況法界品引例合歎
疏。亦含諸問思之者。文含四十句。且收十
海。初偈即佛海。次偈演説海。三一偈變化海。
一毛示現故。四一偈衆生海。五一偈世界海。
六一偈法界安立海。七一偈波羅蜜海。八一
偈佛壽量海。已證佛地必有壽故。九一偈
解脱海。普賢開覺已離障故。已獲神通作
用解脱故。十一偈名號海。身雲普遍。隨物
立名故。十海既爾。攝餘問例然。故令思
之。疏。則十身圓融遍四法界者。以但言佛
身故通十身。但云法界故通四界。以體即
理。以用即事。體用無礙即事理無礙。即一即
遍。即事事無礙。又初句體遍。次句明用。第
三句明用遍第四句不動本也。本有二種。
一眞身爲本。本體自遍。以用如體故。不動
本而能普遍。二應用之中自有本末。菩提座
身即本。周十方即末故。下不起樹王而昇
四天。正明不動本而周遍。今明雖遍法界
而處此座。明不壞末而歸本。此二不相
離故。疏。以不動本而周遍。釋不壞末而
歸本耳。疏。上則事如理故等者。菩提座身是
事。以如理故周遍。言此則事含理者。一毛
是事無不包故。由理有二義。一無處不
遍。二無法不包。猶如虚空具包遍義。今事
如理故具上二義。即事事無礙中。事理融
通門也。疏。又一毛表解脱門者。約觀心釋。
一毛外有内空能容受故。疏。初二總身總相
遍等者。然有四句。謂一總遍總中。二總遍
別中。三別遍別中。四別遍總中。然所遍通
依正。且約能遍爲正。所遍爲依。依正各有
總別。正總即全身。別即眼耳乃至一毛。依
總即全一國土。別即若樹若石。乃至一塵。
初但言刹中安坐故。是總身總相遍。後明
身遍塵中之土。總遍別中。疏言衆中者。即
大衆海中爲揀昔解。以爲勝音眷屬讃故。
則是勝音衆中菩薩故。今明是新舊二種大
衆海中。疏。又句各一智者。上約二智。此約
四智。四智之相已見第一經。今但取其與今
經文相應之處。而引之耳。疏。力無畏等皆
無異故者。即問明品文。經云文殊法常爾。法
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諸
佛身。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
言相同者。即相似名同。非謂共也。疏。此
即無礙慧身不依一切者。上以無住本釋無
依。無依是理故無住。即實相之異名。今以智
慧釋無依故。出現品云。一切佛法依慈悲。
慈悲復依方便立。方便依智智依慧。無礙
慧身無所依。故疏離諸分別。是無差別者。
上釋無差別。約理無二。今釋無差。但心無
分別耳。故無差別與無分別。有通有局。局
則無差別是理。無分別約智。通則理亦得
名無分別。故問明品云。佛刹無分別。無憎
亦無愛。智亦得名無有差別。謂無差智爲
能證故。今用通義。以無分別釋無差別
疏。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皆無二故者。即唯識
釋大圓鏡智之能。亦如上引。疏。即法身無
色應物現形者。引證此語。正是肇論。論云。
法身無色應物現形。般若無知對縁而照。
若取其本據。即是經云。佛眞法身猶若虚
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下經亦云。佛以法
爲身。清淨如虚空。所現衆色形。令入此法
中也。疏。以智契如下。會上二身令無障
礙。是眞法身。引金光明。已如上引。即三身
品。疏。望前應身即重化者。應身對法報。應身
是化身。今於應身上起化。故云重化。如釋
迦是應身如涅槃受供。於其毛端現多化
佛。即重化也。疏。先一偈顯眞佛者。此約法
報無礙之身。爲眞佛也。第一義常者。本有
常也。智符於理。湛然常照者。即是修成。合
本有也。若依法相。後常是相續常。今依法
性宗。冥符於理。同理常也。故生公涅槃疏
云夫眞理自然悟。亦冥符眞。則同無差悟。
豈容易不易之體。爲湛然常照。即其義也。
顯者離二障者。亦有二意。若別説者。離煩
惱障故法身顯。離所知障故智身成。合則
二障倶障二身。離於二障倶顯二身。智性
本有非照今有故。疏。諸根相好一一無邊
者。即自受用身果。無限福智所莊嚴故者。
即自受用因。故唯識云。二受用身。此有二
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習無量
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眞實功徳。及極圓淨常
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
法樂。釋曰。以論對疏。居然可知。疏。初一
普隨物樂下。三義皆通他受用身及變化身。
故唯識云。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
示現微妙淨功徳身居純淨土。爲住十地
諸菩薩衆。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衆疑
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故。疏。無生爲佛
法體故者。諸經論中皆詮無生之理故。淨
名不二發始明之。楞伽經説。一切不生中論
不生。爲論宗體。傅大士亦云。佛法以無生
爲體。無著爲宗。忘想爲因。涅槃爲果。諸文
非一。疏。無住處者。拂約性云。法性如虚空。
諸佛於中住。似有住處。今謂法性如空。則
無所住。況體無生。安有能住不住。諸法方
住法性故。上文云。諸佛於中住故。金剛經
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若心有住則爲非
住。大品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波羅蜜。
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波羅蜜。故大般若
會會之初。皆先明無住。淨名亦説無住爲本
疏。無盡相言兼眞身故者。一應用無盡。若鏡
對萬形。二眞體無盡。此復二種。一十蓮
華藏之色相故。二一一色相體無窮盡。湛然
不變故。經云。如來妙色常安隱。不爲時節
劫數遷。大聖曠劫行慈悲。獲得金剛不壞
體。勝鬘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故疏
言。十化者。即佛地經説。佛身有十化。初依
身輪起三種化。一受生化。謂受最後身。二
神通化。謂現諸變等。三業果化。謂受金鏘
等。又依語輪起三種化。一辯揚化。謂轉法
輪。斷疑答難。二讃勵化。謂讃勝勸學。三慶
慰化。謂有進修。或能斷證隨喜慶慰。意化有
四。一領受意化。謂領問受取等。二決擇意
化。謂觀有情心行差別。揀擇諸法性相不
同。三發起意化。謂能發起宿世善根。及令
二乘發大行等。四造作意化。謂能建立諸法
事義。是故當知依實起用。即是化身。故説
化身無別心色。釋曰。上即論文疏文具用。
欲會釋經少有添減。但觀向引。自分疏中
主客之言。疏。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者。復有
文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疏。慈氏論
云。但離四相等者。此釋上離一切言故。四
加行位菩薩。但觀此四。四者。一名。二義。三
名義自性。四名義差別。名即能詮。義爲所
詮。名中有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則名中
有自性差別。義中亦有自性差別。能詮所詮
此二異相故。二別觀。若名義自性。名義差
別。二二相同故合觀察。謂觀於名必詮自
性。若觀於句必詮差別。故自性名與自性
義此二相同。名義差別相同亦爾。疏。亦是釋
疑爲物現相不乖如空者。疑云。既以法爲
佛身。清淨如虚空。何縁現金色等。云何令
人悟於虚空。答有三意。一體雖無相爲物
現相。物宜見故隨他意耳。二者若不現相。
云何令人悟於無相。如不因言豈顯無言
之理。上二意即爲物現相句中通之。三如
虚空言。取其清淨。無相非離相求。相即無
相故不乖空。故下經云。佛住甚深眞法性。
寂滅無相同虚空。而於第一實義中。示現
種種所行事。所作利益衆生事。皆依法性
而得。有相與無相無差別。入於究竟皆無
相。故相不乖無相。相即無相耳。疏。地地三
心者。即入住出。下當廣説。疏。一梵音故者。
唯取五天梵音意在一故。二即此一梵音稱
性故遍。三此一梵音中即具一切音故。疏。
釋云事理融故。一梵音是事事爲理融故一
具一切。四多法雨者。隨前一音。即説四諦
十二因縁六波羅蜜因果等法。五隨説一法
具多文辭。如四諦品説四諦法。遍周法
界主伴無盡。六隨前一音一法。各同一切
衆生之音。如百道風各吹多竅。競發異響。
前第三一音具多。是佛音自具。今一具多。
是隨一音外同物類。七徳一類音各遍一
切處。多類皆爾。八唯宣稱性融差別故。九
能令萬類皆得見聞上之性淨。十隨聞大
小益皆究竟。言文處可見者。上之八義句各
一義。唯第九義具於三句。十亦一句。故十二
句而有十義。疏言影像者。顯無方所者。此句
標。下別釋之。離其影像以爲二喩。影取光
影喩。故云光東影西等。然光影喩自有二
意。一以若身若樹等。以喩物機。日月之光
以喩佛智。所見之影喩佛色形。如瞿師羅
之短質。佛智對之爲三尺之影。無邊身之
長質。佛智對之爲窮上界。而有餘之影。
今不取此義。二質喩法身。無二相故。光
前機感。隨其東西所感異故。影喩色形。
隨機感光而東西故。今取此義云無方所。
二以像一種爲鏡像喩。故云質對像生。無
從無去即無方所故此影像下。雙結二喩
無方所言意明空耳。疏言如空者。不可取等
故者。等於四義。謂此偈中五義如空。一不可
取。無物可取智覽無性故。二無生。非從無
之有故。三無起作。非新成故。四應物現前。
無有一物不對空故。隨器大小孔隙之異
故。五平等。十方虚空皆不可量。三際虚空同
一相故。如來五義者。一離相故。二眞常故。三
湛寂故。上三寂然不動。四即感而遂通。五體
相用等。佛佛相望平等無二。疏。故雖現形猶
如水月者。經云。佛眞法身猶若虚空。應物
現形如水中月。此義佛佛平等。故結云平
等如虚空。疏。既以結通菩薩雲集尤顯上歎。
是彼十方者。謂若是勝音眷屬。何以歎後結
云如此四天下道場中。以佛神力。十方各
有一億世界海微塵數諸菩薩等。而來集會
耶。明知。上是十方菩薩歎佛徳耳。現相品

普賢三昧品第三。疏。二釋名。疏文有二。一
正釋。二解妨。前中有三釋。第一釋普賢是
人。第二釋普賢是法。第三依梵本義通人
法。疏。縱佛加下品。二解妨難。有二種難。一
義廣名局難。難云。文中具有佛加光讃。何
以偏名三昧。一法釋意可知。疏。餘會入定
下。通第二違例開品難。難云。諸會中皆入
定等在於本品。今何開耶。故疏牒此以答。
答文有二。一釋餘不開所由。二今此開下。
釋今開所以。而文有四。一正答前問。二從
四五二種下。展轉生難。難云。光讃衆請十地
亦有。何名六異。彼何不開今此則開。答意
可知。三以此果下。出廣所由。七八九下。通
躡跡難。難云。若説果法。別立此品。七八九
會。此三亦説果法。何不立耶。答意云。彼唯
有一而無二義故。疏。二此三昧下。彰定名
字。疏文有三。一解文。二彰入所以。三敍昔
異同。今初。先指前。後復有下。正釋。文有二
釋。一約廣大生息釋。二約光明遍照釋。前
中先總後別。今毘者。廣大也。盧遮生也。那
者。息也。即安國意也。疏諸佛有者。慈悲無邊
下。二廣釋也。先明修成。言生相盡者。即起
信意故。彼有三細。謂業轉現。總名生相。在
頼耶識。今言盡者。論云。菩薩地盡。覺心初
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
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釋曰。遠離細念。即
生相盡也。故次引涅槃經離有常住。即第四
經。離有即生相息也。常住之義。同上起信
疏。言本性者下。釋本性。言本覺現量者。本
覺即是所證本性唯眞。現量方能證故。與佛
等者。起信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
念相者。等虚空界無所不遍。即是如來平
等法身。説名本覺故。以等佛而釋大也。
言新新生者。上約本淨。今約隨縁。言染淨
苦樂所不能動者。上約隨縁。此明不變。又
約上生滅。此約眞如故。約生滅隨縁常生。
約眞如不變常息。疏。即上法身在纒下別
釋藏字。謂空不空標二藏名。起信云。復次
眞如依言説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爲二。一
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
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徳故。釋曰。上
即雙標。疏。空爲能藏藏不空者。即次下論中
意。論云。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
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虚妄
心念故。當知眞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
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倶相。非一相。
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倶相。
乃至總説。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
不相應。故説爲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
故。所言藏不空者。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
是眞心常恒不變。清淨滿足。則名不空。亦無
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釋
曰。上引論文。即雙釋二藏。而疏引意釋於
空藏藏不空。意猶似難見。謂標論中本意。
自性清淨心不與妄合。則名爲空。性具萬
徳即名不空。及至釋文乃云。若離妄心實
無可空。即顯空藏同妄而顯。不空之藏要
由翻染方顯不空。如本有檀徳今爲慳貪。
本有尸徳今隨五欲。本有寂定今爲亂想。
本有大智今爲愚癡。是則慳藏於施。乃至癡
藏於慧。故論云。以知法性無慳貪故。隨順
修行檀波羅蜜等。萬行例然。故下論釋本
有眞實識知義故。故云。若心有動非眞識
知。明妄心之動藏其眞知。是以即妄之空。
藏不空之萬徳。故下經云。知妄本自眞。見
佛則清淨。故上論云。以能究竟顯實故名
爲空。故知空藏能藏不空。能藏既空。則不
空之藏本來具矣。疏。若以光明下。二約光
明遍照釋。猶有二意。前以毘盧遮那爲能
證。又毘盧下。以毘盧等以爲所證。則以如
來而爲能證。言本有眞實識知義者。即起信
生滅相中之文。論云。若心起見。則有不見
之相。以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
心有動非眞實識知。意云。若無動念即眞
識知。既云即是遍照。則毘盧遮那亦本有矣
疏。顯於依正下。第二彰入所以。可知。疏賢
首云下。第三敍昔異同。意以身包刹海得
藏身名。但是下文用中。一義。攝義不同不
爲正釋。順經宗意。故存而不論。疏普入下。
明體相用。文有三。初總科。二言六對下。隨
文別釋。三言四節者。結束稱讃。疏。初二句
下釋初對中。先雙摽。謂以因因性下。雙釋。
先釋正入一切佛平等性言因因等者。即
涅槃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云。佛性有因。
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十二因縁。因因
者。即是智慧發心已去。果者。即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果果者。無上大涅槃。今疏文
意。因因即觀縁之智通發心已去。果即所
證之理。能證至果。爲大菩提爲大菩提。所
證至果名大涅槃。前二是因。後二是果。而
有重因果言者。謂十二因縁。是正因性。雖
有此性若無觀智不能成果。今由觀智
令彼成果。即與因作因。故名因因。菩提對
前已名爲果。而大涅槃由菩提顯故。此涅
槃即是菩提果家之果故。彼經喩云。如無
明爲因。諸行爲果。行縁識果。則無明亦
因亦因因。識亦果亦果果。擧此無明爲因
因則在行前。行如十二因縁。無明如觀智。
則觀智。在於十二因縁前。而遠公云。十二因
縁近起觀智。遠爲涅槃正因。故名爲因。方
依前因以起觀智。依因起因故名因因
者。則因因在於十二縁後。理則可矣。而不
順喩。無明因因在於行前耳。然上四句之
後經中。復有四句云。一是因非果。如佛性。
二是果非因。如大涅槃。三是因是果。如十
二因縁所生之法。四非因非果。名爲佛性。
此之四句。三即是前二三兩句。智慧菩提皆
依十二因縁生故。初及第四。皆前中初一。
以十二縁約相是因。若約縁性即非因
果。是中道正性法身理也。二即第四。而菩提
望前是果。望後是因故。言亦因亦果。涅槃
之後更無所顯故唯是果。又第四句非前四
句。總爲四句之體。就縁成四。與此爲因名
爲因性。與此爲果名爲果性。猶如眞如出
煩惱障名爲涅槃。出所知障名爲菩提。而
體無二隨出得名。佛性亦爾。因等四句皆望
縁取。而佛性體。體絶四句。倶非因果。四句
已亡。思之可見。若總合上二種四句。成五
佛性。復成四句。一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
根人無。是前因性之中一分之義。以未成佛
時。善惡無記皆名佛性。亦取其惡故。云一
分闡提有也。二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
人無。即因因性。三或有佛性二人倶有。即是
因性中通十二縁。亦非因非果之性。四或有
佛性二人倶無。即彼果性及果果性。對前兩
重四句。可以意得。十二因縁名佛性者。一
當體淨故是法身性。二能知名義成反流
故名報身性。又前滅後生非斷非常顯中道
故。又三雜染即三徳故。翻煩惱雜染。以成
般若。翻業雜染以成解脱。翻苦雜染以成
法身。當相即是性淨三徳。觀之則是觀行三
徳。證之則是圓滿三徳。又初因性。即染淨縁
起。二因因性。即内熏發心。第三果性。即始覺
已圓。四果果性。即本覺已顯。又初隨縁隱
顯。二微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源顯實。
又初與四倶是理性。但染淨分二。二之與
三倶是行性。但因果有殊。又初染而非淨。
二淨而非染。三亦淨亦染。四非染非淨。又
初自性住性。二是引出佛性。三四皆是至
得果性。又初二因中理智。後二果中理智。因
果雖異。理智不殊。理智似分。冥契無二。唯
一心轉。絶相離言無不包融。故名佛性。由
此名爲佛性契合門也。疏。如是佛性即有
七義者。即涅槃三十五經云。善男子。如來十
力四無所畏。乃至如是等法是佛佛性。如是
佛性則具七事。一常二樂三我四淨五眞六
實七善。今但義引故小不次。澤州云。不遷名
自在名我安隱名樂無染名淨
離妄是眞不空顯實體順成善後明菩
薩性有六種。於前七中略無我樂。加少分
見。以其未得八自在我故無我徳。未得
大涅槃無眞實樂徳。未見自身佛性故加
少分見。疏。生佛之性下釋平等義。言佛平
等性。即如來藏下。會別歸總。此爲第一下。
結十門之一。疏言勝用下。即釋經能於法
界示衆影像。是第二門。言能現能生身土智
影者。即唯識論釋大圓鏡智之文。謂三身三
土三智之影。皆是鏡智之所現故。如第一經
説。前抄已引。疏。謂若自相等者。謂觀色等
六塵入正定。故名爲自相。若觀無常空等
八定。則名共相。並皆不離如來藏性。性
即眞如故。起信論云。眞如三昧是諸三昧根
本。上釋出生一切諸三昧法。疏。後攝受下。
即釋普能包納十方法界。終歸此者。約事法
界。法界體性。約理法界。疏四有二句。前句
即三世諸佛智光明海。皆從此生。言不體此
理。非佛智故。體謂體達。若能證入藏身之
性。即名佛智正用。起信始覺同本。名究竟
覺故。生公立體理成照義。云理不待照而
自了智。必資理而成照。故知理無廢興。弘
之由人。智雖人用。不在人出矣。故人有
照分。功由理發。失理則失照故。要見此理
方成佛耳。疏。後示現諸境門者。釋經十方所
有諸安立海悉能示現。上攝受法界。即言終
歸此。故此能現者。文影略耳。皆自此生者。
皆歸此故。故知萬物依地而生。終歸於地
疏。五有二句即依正含容者。二句共成一門。
一門便成一對。内含因果智力。釋經含藏一
切佛力解脱諸菩薩智。從外令塵下。釋經能
令一切國土微塵。悉能容受無邊法界。釋云。
由塵全依法界藏現。即是事塵頓現萬境故。
言同眞性者。約理法界。疏。六有三句下。
三句成一門。一門分二。一對前二句即成
人。經云。成就一切佛功徳海。二顯示如來諸
大願海。是故疏云初成果人功徳大願。即二
句也。疏後持法輪。即是持法。釋經一切諸佛
所有法輪。流通護持使無斷絶。言由斯玄理
法眼長全者。法眼長全無缺減。即第十四經。
由眞理湛然故悟亦冥符。理既無虧法眼常
矣。疏。言四節下。第三結束稱讃。言次四句
者。即出生一切下。言二句者。即含藏下。言
後三句者。即成一切下。及下三義。皆是結
束此三。圓融稱讃也。疏。此第十句有二義者。
昔人唯有後義。則是佛身所現國土中塵有
諸佛刹。遂令普賢不遍如來身外之刹也
疏。及此國者。指前十處之國者。即前第十
句中初義。謂及盡法界國土中。盡虚空國土。
盡三世國土等。其第十義身中國土。以文
近故。疏中不指。疏。於上諸處下。總結能遍。
上之四重但所遍故。於中三。初正結遍身。
二此處入定下。類通。三故約主定下。後解
妨難。謂有難云。別明入定。佛前唯一普賢。
今此結通。何以一一佛前各有多耶。疏中含
有二義。一正約主伴。二遍明即入。初主伴
中。謂爲主須一爲伴必多。難云。此中普賢
應不爲伴。故應答云。若爲伴時。亦得有
多。二者即由上義故。此一者是即多之一
故。疏。云一切之一故。彼類通中多是全一
之多故。疏云一一切故。前是擧一結多。此
是即一即多。前是通辯縁起相由。今明力用
交徹。一有一切等故。普賢身不可思議。略
有三類。一隨類身。隨人天等見不同故。二
漸勝身。乘六牙象等相莊嚴故。三窮盡法界
身。帝網重重無有盡故。今當第三。含有前
二。疏。得定所由所由有三等。疏文有三。初
當句釋。二又上三下。展轉釋。謂由自有行
願。方得主佛願加。由主佛願方得伴佛同
加。故云前前由於後後。三餘豈無下。通妨。
難言。一切菩薩皆修行願。何故不加。法門
主下。疏答。答中二意。一約教相。二表諸下
約表法説。如金剛藏表地智等。疏。餘九即
是十海者。就十海名二處具出。影帶鉤鎖文
該五處。言二處者。一現相品。衆海問中十
海。二成就品。初標章答中十海。然文小異
開合不次。問中十者。一世界海。二衆生海。
三長行闕一偈中即有。謂世界安立海。四諸
佛海。五波羅蜜海。六解脱海。七變化海。八佛
演説海。九佛名號海。十佛壽量海。三世界成
就品。初答中十者。一世界海。二衆生海。三一
切諸佛海。四一切法界海。五一切衆生業
海。六一切根欲海。七一切佛轉法輪海。八
一切三世海。九一切如來願力海。十一切如
來神變海。若將此十對現相品者。此中一
二名次倶同。此中三即問中第四。此四即彼
三。此中五六皆帶第二衆生海中。開出亦可。
第六根海通下諸海。須知根。故至成就品
當更會之。此七是前第八演説。及第五波羅
蜜海。是所演故。此八即第六解脱。此九即
前九十二海。謂名號壽量。皆由願力而得
成故。此十即前七。上言此者。此成就品。言
文該五處者。二處如前。三即此所爲中。
是爲十海故。四者即下意加與智。即十海
智故。五世界成就品答中。稱歎十智。即是
知此中十海之智。正是此中諸佛所與十智
也。此上五處三處。是海。二處是智。其所爲中
雖無海言。而是海義。然其五處決定相承。
謂由問十海故。加所爲中。爲於十海佛與
十智令知十海。普賢得智將欲説之故。
觀察十海。智海難思。唯佛智能知故。稱讃
十智。亦是讃所得之智。方能遂佛所爲。答
前問也。而其五處開合廣略者。顯義無方
故。亦似譯人不相對會。故今疏文並爲會
釋。使前後無違。下成就品更委會釋。今此
所爲中十句。正對問中十海有三。兩海兼
下答名。以文同故。謂一即問中第三安立
海。二即問中第二海。言業者問中所無。即
兼下名。答中開出。然有衆生必有於業。以
此經中有淨治雜染得清淨言故。疏加之及
業海也。三同問中第一。四同問中第四。五中
攝前四海。謂九名號海。十壽量海。六解脱
海。七變化海。以其上四皆佛隨機之大用
故。故云一切佛功徳也。六即問中第五。七
九二海皆是問中第八。答中但有轉法輪海。
而無演説。問中但有演説。而無法輪。今此
所爲及與歎智。並開成二。八亦問中第二衆
生開出。然上九句。七九合成。問中一演説海。
八復合歸第二故。此九句唯有於七。而第
五佛功徳中。獨有其四。兼七中餘六故。十
海具矣。疏。與下十智令知此十者。上來正
釋經文。今對後生起。如前已説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餘九爲別。即是成就品中十智等者。疏文
有三。一總相會通。二一即第三下。別別對
釋。三又菩薩根下。隨難重釋。二釋中欲對
下智。須知十智名字次第。彼云諸佛子。諸
佛世尊知一切世界海成壞清淨智不可思
議。知一切衆生業海智不可思議。下皆略去
不可思議而加次第。三知一切法界安立海
智。四知説一切無邊佛海智。五入一切欲解
根海智。六一念普知一切三世智。七顯示一
切如來無量願海智。八示現一切佛神變海
智。九轉法輪智。十建立演説海不可思議。
經脱智字。然疏中則易知。但對名字次第
難知。已爲會釋。並可知也。身加中。疏。謂傭
纖直等故云相好者。傭纖之言。言兼相好。
案大般若三十二相中。第九雙臂修直傭圓。
如象王鼻。斯則傭直是相。手連臂故纖者。
三十二中云。五世尊手足所有諸指。圓滿纖
長甚可愛樂。言兼好者。八十好中手足指
爲二十。以一指爲一好。謂十指端皆圓纖
可喜故。而言等者。即妙網光舒。此言顯故。
三十二中云。四世尊手足二指中間。猶如鵝
王咸有網鞔。金色交絡文同綺畫。即是相
也。略擧此二。廣如十身相海品説。疏。亘十
方等者。一切諸佛種種。即亘十方也。過現
未來即三世也。菩薩因也。諸佛果也。上二
皆人。法輪即法也。頓具爲深。横該爲廣。相
好即體。出生等用。皆悉圓融名無邊自在。謂
即横即竪即人即法等。疏。初總謂一起一切
起等者。此上正釋。由此妙下。出其所以。所
以有三。初總攝故。二終歸此故。三彼全同
下。通妨難。難云。若取歸此如百川歸海。
何以能歸亦受海名。故今通云。約隨機別
用。故曰終歸。實則體同。更無異味。即是總
中之別義耳。如於海中説百川味。疏。二即
所知塵境者。此有二義。一塵即微細之塵。
知其相虚。又能容納故。及爲物因。如八地
中知微塵差別智。二即六塵境故。亦名微
塵境故。安國云。謂色等五塵界。是現量境。
五識親證都無塵相。如來藏中頓現身器。而
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想所現相。是
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爲境而無實用。如
日發焔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如水澄
清含輕雲而倶緑。非實緑也。如觀本質
知畫像而非眞。若了藏性悟塵境而爲
妄。故經云。非不證眞如而能了諸行皆
如幻事等。似有而非眞故。法界微塵以爲
三昧。釋曰。此義易了。亦非經宗故。疏含有
而釋之。似巧故抄引之。疏。楞伽經云。如來
藏性頓現一切身器及諸受用者。上即第一
經文。然彼明頓義。此第三藏識頓知喩。喩
於報身頓成。經云。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
心現及身安立受用境界。喩也。經云。彼諸
依正亦復如是。頓熟衆生所處境界。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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