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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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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七支。業心是二支。苦心即法身是心體。
煩惱心即般若。是心宗。業心即解脱。是心用。
即開心爲三也。分別十二因縁心生。即有
六道差降。分別心滅即有四聖高下。是爲
教相。兼於開合也。觀心料簡者。問事解已
足。何煩觀心。答大論云。佛爲信行人以樹
爲喩。爲法行人以身爲喩。今亦如是。爲
文字人約事解釋。爲坐禪人作觀心解。又
論作四句評。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
譬如大闇中有目無所見。多聞無智慧亦
不知實相。譬如大明中有燈而無照。多聞
利智慧是所説應受。無聞無智慧是名人
身牛。今使聞慧兼修義觀雙擧。百論有盲
跛之譬。牟子有説行之義。華嚴云。譬如貧
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偏聞之失
也。下文云。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偏觀之失也。
何者。視聽馳散如風中燈照物不了。但貴
耳入口出都不治心。自是陵人増見長
非。把刃自傷解牽惡道。由其不習觀也。
若觀心人謂即心而是已則均佛。都不尋
經論墮増上慢。此則抱炬自燒。行牽惡道。
由不習聞也。若欲免貧窮當勤三觀。欲
免上慢當聞六即世間。相常住理即也。
於諸過去佛。若有聞一句名字即也。深信
隨喜觀行即也。六根清淨相似即也。安住實
智中分證即也。唯佛與佛究盡實相。究竟即
也。修心内觀則有法財。正信外聞無復上
慢。眼慧明聞具足利益。何得不觀解耶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七會異者。問佛有所説依四悉檀。今解五
義與彼會不。答此義今當説。先對五章。次
解四悉檀。世界悉檀對釋名。名該一部世
界亦冠於三。第一義對體最分明。爲人對
宗。宗論因果爲人生善義同。對治對用。用
破疑滯。與治病事齊。分別悉檀對教相。
教相如後説。問何不次第。答悉檀是佛智
慧。對利鈍縁則成四種。利人聞世界解第
一義。此對釋名辨體即足。若鈍人未悟。更
須爲人生善對治破惡。乃入第一義。則具用
四也。五重玄義意兼利鈍。四悉檀法專爲
鈍者。對義是同次第則異。問論專釋大品不
渉法華。何得指彼悉檀通此五義。中論通
申諸經。何意不用。答釋論云。四悉檀攝八
萬法藏十二部經。法華何得不預耶。中論通
申理宜須用。若具引論博而未巧。今取論
題申於五章。中字申體。觀字申宗。論字申
用。纓珞云。破法方便立法方便。利益衆生方
便。論有研覈破執立三寶四諦得四沙門
果。故知論字申用。中觀理不可思議申妙。
觀境是權實申法。觀智是因果申蓮華。觀詮
申經。論之三字合四悉檀。以對五義通申
意顯。若更以論申餘經者。取偈初句申三
藏。次句申通。次句申別。次句申圓。法華又
爲第四句所申也。豈止兩論申此五章。五
章通申諸經論也。次解四悉檀爲十重
  一釋名  二辨相  三釋成
四對諦  五起教觀 六説默
七用不用 八權實  九開顯
十通經
釋名者。悉檀天竺語。一云此無翻例。如脩
多羅多含。一云翻爲宗成墨印實成就究竟
等莫知孰是。地持菩提分品説。一切行無
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是名四
優檀那。此翻爲印。亦翻爲宗。印是楷定不
可改易。佛菩薩具此法復以傳教。此就教
釋印。如經世智所説有無無二。此法楷定
以此傳授經。過去寂默諸牟尼尊展轉相傳。
此就行釋印也經増上踊出。乃至出第一有
最上。衆共歸仰世間所無。此釋宗義。彼明
文了義釋優檀那諸師何得用宗印。翻四
悉檀如此既謬。餘翻亦叵信。南岳師例大
涅槃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
遍。檀翻爲施。佛以四法遍施衆生。故言悉
檀也。二辨相者。世界如車。輪輻軸輞和合
故。有車無別車也。五衆和合故有人。無別
人也。若無人者佛是實語人。云何言我見
六道衆生。當知。有人人者世界故有。非第
一義。第一義可是實餘不應實。答各各實
如如法性等。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人等第一
義故無世界故有。有於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一切名相隔別。名爲世界。外人迷此世界
不達法相。或計無因縁有世界。或計邪因
縁有世界。大聖隨順衆生所欲樂聞。分別
爲説正因縁世界法。令得世間正見是名
世界悉檀相。二各各爲人悉檀者。大聖觀人
心而爲説法。人心各各不同。於一事中或
聽或不聽。如雜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
受。更有破群那經説無人得觸無人得受。
爲二人疑後世不信罪福墮斷常中。故
作此説。此意傍爲破執正是生信増長善
根施其善法也。故名各各爲人悉檀。三對
治悉檀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對治者。
貪欲多教觀不淨。瞋恚多教修慈心。愚癡
多教觀因縁。對治惡病説此法藥。遍施衆
生故。名對治悉檀相也。四第一義悉檀者。
有二種。一不可説二可説。不可説者。即是
諸佛辟支佛羅漢所得眞實法。引偈云。言論
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説諸行
處名世界。説不行處名第一義。二約可
説者。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不實一
切非實非不實。皆名諸法之實相。佛於如是
等處處經中。説第一義悉檀相。此亦是一家
明四門入實之意故。中論云。爲向道人説
四句。如快馬見鞭影即入正路。若聞四句
心生取著。皆是戲論豈第一義耶。私十五番
釋其相令易解。隨説事理聞者適悦是世
界。舊善心生是爲人。新惡除遣是對治。得
悟聖道是第一義。雙説假實是世界。論輪
輻軸輞故有車。五陰和合故有人。單説假
人即爲人。論或説有人。或説無人。單説實
法即對治。論對治則有實性。則無雙非假
實即第一義。論言語道斷心行亦訖云云。因
縁和合有善人惡人之異是世界。善縁和合
有善人是爲人。惡縁和合有惡人是對治。
雙非善惡是第一義。五陰實法隔歴是世界。
從善五陰生善五陰是爲人。以善五陰破
惡五陰是對治。無漏五陰是第一義。善法惡
法異是世界。説今善法生後善法是爲人。
以今善法破今惡法是對治。非善非惡是
第一義。問曰。人通善惡何得言生善是爲
人。答善業爲人所乘令生其善。故言爲人。
問爲人生善秖應生善。那復斷惡。答爲人
者生善是舊是正。斷惡是傍是新。治中治惡
是舊是正。生善是新是傍云云。三世隔別是世
界來世是爲人。現世是對治。非三世是第一
義。四善根内外凡隔別是世界。煗煖頂是爲人。
總別念處是對治。世第一法近眞是第一義。
見道脩道異是世界。見道是爲人。脩道是對
治。無學道是第一義。非學非無學是世界。見
學是爲人。修學是對治。無學是第一義。世界
悉檀中有爲人。爲人中有對治。對治中有
第一義。第一義中無三悉檀云云。一悉檀通
有四悉檀。論云。陰入界隔別是世界。因縁和
合故有人是爲人。正世界破邪世界是對
治。聞正世界得悟入是第一義。爲人有四
者。雜業因縁得雜觸雜受是世界。於一事
中。或聽是爲人。或不聽是對治。無人得觸
無人得受是第一義。對治中有四者。佛三
種法治人心病。藥病異故是世界。治人是爲
人。對病是對治。實性則無是第一義。第一義
中四者。一切實乃至四句是世界。佛支佛心
中所得法。豈非理善是爲人。一切語論一切
見一切著皆可破。一切不能通第一義。能
通是對治。言語道斷法如涅槃是第一義。又
通作者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檀也。四悉
遍化衆生通是爲人。四悉檀皆破邪通是對
治。隨聞一種皆能悟道。通是第一義也。別
作者。約苦集諦明世界。約道諦能治明爲
人。約道諦所治明對治。約滅諦明第一
義。問依論解相已足。何用多釋。答論云。四
悉檀攝八萬四千法藏。私約十五法分別何
咎。三釋成者。四悉檀是龍樹所説。四隨禪經
佛所説。今以經成論於義彌明。所謂隨樂
欲隨便宜。隨對治隨第一義。樂欲從因得
名。世界從果立稱。釋論云。一切善惡欲爲
其本。淨名云。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佛
經擧脩因之相。論明得果之相。擧隨樂欲
釋成世界悉檀也。隨便宜者。隨行人所宜之
法。各各爲人者。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論
云。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宜聽不宜不聽。
如金師子宜數息。浣衣子宜不淨經擧行
者之堪宜。論明化主之鑒照以釋成也。餘兩
種經論名義同云云。四對諦者。直對一番四
諦如前説。廣對四種四諦者。四種四諦一
一以四悉檀對之。復總對者。生滅四諦對
世界。無生四諦對爲人。無量四諦對對治。
無作四諦對第一義。五起觀教。幽微之理非
觀不明。契理之觀非悉檀不起。脩從假入
空觀時。先觀正因縁法。此法内外親疎隔
別。若不殷勤樂欲。則所習不成。必須曉夜
精勤欣悦無斁。此即世界悉檀起初觀也。
若欲觀假入空。須識爲人便宜。若宜修
觀。即用擇精進喜三覺分起之。若宜修
止。則用除捨定三覺分起之。念通兩處是
爲隨宜善心則發。若有沈浮之病須用對
治悉檀。若心沈時念擇進喜治之。若心浮時
念捨除定治之。若善用爲人善根則厚。若
善用對治煩惱則薄。於七覺中隨依一覺
怳然如失。即依此覺分研修。能發眞明見
第一義。是爲用四悉檀起從假入空觀。成
一切智發慧眼也。若從空入假觀。巧用四
悉檀。取道種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
一義觀。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種智佛眼亦如
是。若一心三觀巧用亦如是。起教者。大論
云。佛常樂默然不樂説法。淨名亦論杜口。
此經云。不可以言宣。大經云。生生不可説。
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説。又云亦可得説十因
縁法爲生作因。亦可得説十因縁者。從無
明至有此十成於衆生具四根性。能感如
來説四種法若十因縁所成衆生。有下品樂
欲。能生界内事善拙度。破惑析法入空。
具此因縁者。如來則轉生滅四諦法輪。起
三藏教也。若十因縁法所成衆生。有中品樂
欲。能生界内理善巧度。破惑體法入空。具
此因縁者。如來則轉無生四諦法輪。起通
教也。若十因縁所成衆生。有上品樂欲。能
生界外事善歴別破惑次第入中。具此因
縁者。如來則轉無量四諦法輪。起別教也。
若十因縁所成衆生。有上上品樂欲。能生界
外理善。一破惑一切破惑圓頓入中。具此
因縁者。如來則轉無作四諦法輪。起圓教
也。復次一一教中。各各有十二部經。亦用
悉檀起之。若十因縁法所成衆生。樂聞正
因縁世界事。如來則爲直説陰界入等假實
之法。是名脩多羅。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
頌世界陰入等事是名祇夜。或直記衆生
未來事。乃至記鴿雀成佛等。是名和伽羅
那。或孤起偈説世界陰入等事。是名伽陀。
或無人問自説世界事。是名優陀那。或約
世界不善事而結禁戒。是名尼陀那。或以
譬喩説世界事。是名阿波陀那。或説本昔
世界事。是名伊帝目多伽。或説本昔受生
事。是名闍陀伽。或説世界廣大事。是名毘
佛略。或説世界未曾有事。是名阿浮陀達磨。
或問難世界事是名優波提舍。此是世界悉
檀。爲悦衆生故。起十二部經。或作十二種
説生衆生善或作十二種説破衆生惡。或
作十二種説令衆生悟。是名四悉檀起三
藏十二部經。若十因縁法所成衆生樂聞空
者。直爲説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無不即空。
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頌陰界入即空。或
説能達陰入界即空者便與授記。或孤然
説陰界入即空。或無問自説陰界入即空。或
説知陰界入即空名爲禁戒。或擧如幻如
化等。喩陰界入即空。或説本昔世間國土
即空。或説本生陰界入即空。或説即空廣
大或説陰入界即空希有或難問陰界入即
空。是爲隨樂欲世界悉檀。起通教十二部
經。或作十二種説即空生善。或作十二種説
即空破惡。或作十二種説即空令悟理。是
爲四悉檀起通教十二部經也。若有十因
縁法所成衆生。樂聞一切世界一切陰界入。
及不可説世界。不可説陰界入等事者。如來
即直説一切正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翻覆世
界及陰入等。一切仰世界及陰入等。一切倒
住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穢國一切淨國。一切
凡國一切聖國。如是等種種世界。不可説世
界。種種陰入界。不可説陰入界云云。或作四
言乃至九言偈重頌。或孤起偈。或能知國土
陰入界者。即與記成佛。或能知者即具禁戒
或譬喩説。或説昔國土事。或説昔受生事。
或説廣大事。或説希有事。或説論議事。如
是等十二種説悦其樂欲。或生其善或破
其惡。或令悟入。是名四悉檀起別教十二
部經。若十因縁所成衆生。樂聞不可説國土。
不可説陰界入。皆是眞如實相。即直説一切
國土依正即是常寂光。一切陰入即是菩提
離是無菩提。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離是無
別中道。眼耳鼻舌皆是寂靜門。離此無別寂
靜門。或作偈重頌。或作孤起偈。或作無問
自説。或知者與記。或知者具戒。或作譬説。
或指昔世界。或指本生。或説廣大。或説希
有。或作論議。是爲赴樂欲世界悉檀起圓
教十二部經。或作十二種説生妙善。或作
十二種説頓破惡。或作十二種説頓會理。
是爲四悉檀起圓教十二部經。復次用別圓
兩種四悉檀。説十二部經者。是起華嚴教
也。但用一番四悉檀説十二部經者。是起
三藏教也。若用四番四悉檀説十二部經
者。是起方等教也。若用三番四悉檀説十
二部經者。是起般若教也。若但用一番四
悉檀説十二部經者是起法華教也。大論
云。四悉檀攝十二部經其義如是。地持云。
菩薩入摩得勒伽造不顛倒論。爲令正法
得久住禪而作論也。菩薩住是禪觀衆生。
於佛去世後。根縁不同作論通經。天親用
兩番四悉檀。造地論通華嚴。舍利弗用初
番四悉檀。造毘曇。五百羅漢造毘婆沙通
三藏。見有得道意也。訶黎跋摩。亦用初番
四悉檀。造成實論通三藏。見空得道意
也。迦栴延亦用初番四悉檀。造毘勒論通
三藏。見空有得道意也。龍樹用四番四悉
檀造中論。三番正通大乘。一番傍通三藏。
彌勒用二番四悉檀。造地持通華嚴。無著
亦用二番四悉檀。造攝大乘。龍樹用三番
四悉檀。造大智度通大品。天親用一番四
悉檀通法華。世人傳。天親龍樹各作涅槃
論。未來此土準例可知。又五通神仙種種
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皆用初番悉
檀方便利益意也。書云。文行誠信定禮刪
詩垂裕得昆。即世界也。官人以徳賞延于
世。即爲人也。叛而伐之刑故無小。即對治
也。政在清靜道合天心人王無上。即是世
間第一義悉檀也。六起聖説聖默者。思益云。
佛告諸比丘汝等當行二事。若聖説法若
聖默然。聖説如上辨。聖默然者。夫四種四諦
並是三乘聖人所證之法。非下凡所知故不
可説。假令説之如爲盲人設燭。何益無
目者乎。故不可説名聖默然。華嚴中數世界
不可説不可説明理極不可説不可説。約無
量無作兩番四諦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
可説不可説名聖默然。若三藏中。憍陳如比
丘。最初獲得眞實之知見。寂然無聲字。身
子云。吾聞解脱之中無有言説者。是約生
滅四諦生生之法。明不可説不可説。名聖
默然。淨名杜口。大集無言菩薩。不可智知
不可識識。言語道斷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
如涅槃。此約四番四諦不可説不可説。名
聖默然。若大品句句。悉不可得不可得者。不
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不可以口得。此
約三番四諦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
不可得不可得故。不可説不可説名聖默然。
此經明。止止不須説我法妙難思。是法不
可示言辭相寂滅。不可以言宣。非思量分
別之所能解。此約無作四諦不生不生法。
明不可説不可説。故名聖默然。問爲樂他
故有聖説法。爲自樂故名聖默然。默然則
不益他。答正爲自樂傍亦益他。若人厭文
不好言語。爲悦是人故聖默然。如律中。
爲福他故受供。聖則默然。如脇比丘對破
馬鳴。是故默然如佛。結跏正念身心不動。
令無量人得悟道跡。是故默然皆是四悉
檀。起此默然利益一切。何謂無益。問論云。
四悉檀攝八萬四千法藏。其相云何。答賢劫
經云。從佛初發心去。乃至分舍利。凡三百
五十法門。一一門各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度。
用是度對破四分煩惱。合成八千四百。約
一變爲十合八萬四千也。若作八萬四千法
藏名是世界悉檀攝。若作八萬四千塵勞
門名爲人悉檀攝。八萬四千三昧。八萬四千
陀羅尼門。亦如是。若作八萬四千對治。八萬
四千空門對治悉檀攝。若作八萬四千諸波
羅蜜。八萬四千度無極。第一義悉檀攝。又一
説。佛地三百五十法門。一一門有十善。合三
千五百善。治四分則一萬四千。又治六根
即八萬四千也。七明得用不得用者。夫四悉
檀獨有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已去
得用不同。凡有四句。不得不用。得而不用
不得而用。亦得亦用。凡夫外道苦集流轉。尚
不能知四悉檀名字。誰論其得。既其不得
云何能用也。若三藏教二乘殷勤自行者。知
苦斷集修道證滅入眞。亦名爲得。不度
衆生故不能用。假令用者差機不當故淨
名訶滿願云。不知人根不應説法。無以
穢食置於寶器。如富樓那九旬化外道。反
被蚩笑。文殊暫往師徒皆伏。此是不知樂
欲。不能用世界悉檀也。如身子教二弟子。
善根不發更生邪疑。此不能用爲人悉檀
也如五百羅漢爲迦絺那説四諦。都無利
益。佛爲説不淨觀。即得破惡。此不能用
對治悉檀也。如身子不度福増。大醫不治
小醫拱手。五百皆不度。佛度即得羅漢。此
不能用第一義悉檀也。支佛亦然。是名得
而不用也。次明三藏教菩薩者。雖知苦集
修道止伏結惑。未有滅證。但得三悉檀。雖
未得一而能用四。所以者何。如病導師具
足船栰。身在此岸而度人彼岸。常以化人
爲事。自未得度先度人。是爲不得而用。通
教二乘體門雖巧得而不用。與三藏同也。
通教菩薩初心至六地。亦得亦用。用而未
巧。七地入假其用則勝也。若別教十住。但
得析法體法兩種四悉檀。而未能用。十行
方能用。十迴向進得相似四悉檀。亦能相似
用。登地分眞得亦分眞用。圓教五品弟子未
能得用。六根清淨相似得用。初住分眞得用
也。唯佛究竟得究竟用。八明四悉檀權實者。
四諦各辨四悉檀者。此通途説耳。釋論云。
諸經多説三悉檀。不説第一義者。此指三
藏。三藏多説因縁生生事相滅色取空。少
説第一義。就三藏菩薩。但約三悉檀明四。
若就佛即具四。雖爾終是拙度權逗小機
也。若通教四諦明四悉檀。體法即眞其門
則巧故。釋論云。今欲説第一義悉檀故。説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就佛菩薩皆得有四。
而約方便眞諦以明悉檀。猶屬權也。若別
教四諦明四悉檀約於中道。此意則深。而
猶是歴別。別相未融教道是權。此則非妙。
今圓教四諦明四悉檀。其相圓融最實之説。
故四悉檀是實是妙。若用此權實約五味教
者。乳教則有四權四實。酪教但有四權。生
蘇則有十二權四實。熟蘇則有八權四實。涅
槃十二權四實。法華四種倶實云云。問三藏菩
薩雖得四悉檀。望通教但成三悉檀。今通
教望別教云何。答有二義。當通是得四。望
別但得三。問別教望圓亦爾不。答不例圓
別證道同故。並曰三藏通教倶證眞諦。亦應
倶得四。答三藏眞諦雖同。菩薩不斷惑故
闕一。圓別倶斷惑是故倶四。又並三藏通等
雖四而三可是權。別教四而不三應非是
權。答三藏通教教證倶是權故。但三無四別
教教道權證道實。從證則四。從教則權。又
並證道有四。教道應三。答若取地前爲教
道應如所問云云。九開權顯實者。一切諸法
莫不皆妙。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衆生情隔
於妙耳。大悲順物不與世諍。是故明諸權
實不同故。無量義云。四十餘年三法四果二
道不合。今開方便門示眞實相。唯以一大
事因縁。但説無上道。開佛知見悉使得入
究竟實相。除滅化城即是決麁皆至寶所。
即是入妙。若乳教四妙與今妙不殊唯決
其四權入今之妙。是故文云。菩薩聞是法
疑網皆已除。即此意也。決酪教四權。生蘇十
二權。熟蘇八權。皆得入妙故。文云。千二百
羅漢悉亦當作佛。又云。決了聲聞法是衆經
之王。聞已諦思惟得近無上道。方等般若所
論妙者。亦與今妙不殊。開權顯實其意在
此。問曰。決諸權悉檀同成妙第一義爲
當爾不。答決權入妙自在無礙假令妙第
一義不隔於三。三不隔一。一三自在。今且
作一種解釋也。若決諸權世界悉檀。爲妙
世界悉檀者。即是對於釋名妙也。亦是九
法界十如是性相之名。同成佛法界性相。攝
一切名也。亦是會天性定父子。更與作字
名之爲兒我實汝父汝實我子也。若決諸權
第一義悉檀。爲妙第一義悉檀者。即對經
體妙也。即是開佛知見示眞實相。引至寶
所也。若決諸權爲人悉檀。爲妙爲人悉檀
者。即是對宗妙也。如此經云。各賜諸子等
一大車也。若決諸權對治悉檀。入妙對治
悉檀者。即是對用妙也文云。以此寶珠用
貿所須。又云。如此良藥今留在此。可用服
之勿憂不差。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説無
上道。動執生疑。佛當爲除斷。令盡無有
餘。又云。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也。若是
分別諸權四悉檀同異。決入此經妙悉檀中。
不復見同異。昔所未曾説今皆當得聞。
即是妙不同異。即對教相妙也。即如文云。
雖示種種道。其實爲一乘。雖分別諸同異。
爲顯不同異説無分別法也。十通經者。問
今以四悉檀通此經。此經何文明四悉檀
耶。答文中處處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
引迹本兩文。方便品云。知衆生諸行深心之
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
以種種因縁譬喩亦言辭。隨應方便説。此豈
非是四悉檀之語耶。欲者即是樂欲。世界悉
檀也。性者是智慧性。爲人悉檀也。精進力即
是破惡。對治悉檀也。諸根利鈍即是兩人得
悟不同。即是第一義悉檀也。又壽量品云。
如來明見無有錯謬。以諸衆生有種種性
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
善根。以若干因縁譬喩言辭種種説法。所作
佛事未曾暫廢。種種性者即是爲人。種種欲
者即是世界。種種行者即是對治。種種憶想
分別。即是推理轉邪憶想得見第一義。兩
處明文四義具足。而皆言爲衆生説法。豈非
四悉檀設教之明證也
△第二別解五章。初釋名爲四。一判通別。
二定前後。三出舊。四正解妙法蓮華。名異
衆典別也。倶稱爲經通也。立此二名。凡約
三意。謂教行理。從縁故教別。從説故教通。
從能契故行別。從所契故行通。理從名故
別。名從理故通。略説竟。夫教本應機。機宜
不同故部部別異。金口梵聲通是佛説。故通
別二名也。約行者泥洹眞法寶。衆生以種種
門入。如五百比丘各説身因。佛言無非正
説。三十二菩薩各入不二法門。文殊稱善。
大論明阿那波那皆是摩訶衍。以不可得故。
當知。從行則別所契則同。求那跋摩云。諸
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云云。約理者。理則不
二名字非一。智度云。般若是一法佛説種
種名。大經云。解脱亦爾多諸名字。如天帝
釋有千種名。名異故別理一故通。今稱妙法
之經。即是教之通別。各賜諸子等一大車。
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即行之通別。或言實
相。或言佛知見。大乘家業一地實事。寶所繋
珠平等大慧等。即是理之通別。約此三義
故立兩名也。問教主不同設教亦異。云何
而言金口梵聲名爲教通。答此有兩義。一
當分。二跨節。當分者如三藏佛赴種種縁
説種種教。縁異故教別。主一故教通。依此
教行。有能契所契種種名理。理無種種。經
言。即脱纓珞著弊垢衣。語言勤作勿復餘
去。并加汝價及塗足油。此則身口行理齊
分而説。不得作餘解也。通別圓等教行理。
當分亦爾。斯義易解而理難融云云。二跨節
者。何處別有四教主。各各身各各口各各説。
秪隱其無量功徳莊嚴之身。現爲丈六紫金
輝。不説甘恬常樂之味。説於鹹酢無常辛
辣。棄王者服飾執持糞器。名爲方便。若開
方便門示眞實相。即向身是圓常之身。向法
是圓法。向行向理皆即眞實。如此通是一音
之教。而小大差別。能契有長短所契唯一。
極種種名名一究竟。唯一究竟應於衆名。
作如此論教行理通別者。相則難解理則
易明云云。二定妙法前後者。若從義便應
先明法却論其妙。下文云。我法妙難思。若
從名便應先妙次法。如欲美彼稱爲好
人。篤論無人何所稱好。必應先人後好。
今題從名便故。先妙後法。解釋義便故先
法後妙。雖復前後亦不相乖云云。三出舊
解。舊解甚多。略出四家。道場觀云。應物説
三三非眞實。終歸其一謂之無上。無上故
妙也。引經云。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
爲無有上。又云。寄言譚於象外。而其體絶
精麁。所以稱妙。又引經。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會稽基云。妙者表同之稱也。昔三因
異趣三果殊別。不得稱妙。北地師云。理則
非三三教爲麁。非三之旨爲妙。此意同而
辭弱。光宅雲云。妙者一乘因果法也。待昔因
果各有三麁。今教因果各有三妙。昔因果麁
者。因體狹因位下因用短。聲聞修四諦。支佛
修十二因縁。菩薩修六度。三因差別不得
相收。因體是狹。昔第九無礙道中行。名菩
薩伏道不斷。未出三界故名因位下。第九
無礙止伏四住不伏無明。故言用短。是爲
昔因三義故麁也。昔果麁者。體狹位下用短。
有餘無餘衆徳不備。故言體狹。位在化城
不出變易。故言位下。第九解脱止除四住
不破無明。又八十年壽前不過恒沙。後不
倍上數。是故用短。是爲昔果三義故麁。今
因體廣位高用長者。會三爲一收束萬善。
故言體廣。不止界内無礙道中行。出於界
外行菩薩道。故言位高。無礙伏惑不止四
住。進伏無明故用長。今因三義妙也。今果
三義妙者。體廣位高用長。體備萬徳衆善普
會。故言體廣。位至寶所故言位高。斷五住
惑神通延壽。利益衆生故言用長。今果三
義故妙。即是一乘因果之法妙也。今古諸釋
世以光宅爲長。觀南方釋大乘多承肇
什。肇什多附通意。光宅釋妙寧得遠乎。今
先難光宅餘者望風云云。因體廣狹四難者。
若謂昔因體狹爲麁。指何爲昔。若指三藏
等可然。若指法華已前皆稱爲昔。此不應
爾。何者。般若説一切法皆摩訶衍。靡不運
載。思益明解諸法相。是菩薩遍行。華嚴入法
界不動祇洹。淨名一念知一切法是爲坐
道場。昔因如此無所不收。若爲是狹。若言
今因體廣。那忽言法華明一乘是了。不明
佛性是不了。那復言法華明縁因是滿。不
明了因是不滿。那復言前過恒沙後倍上
數。猶是無常因。既以無常因那得常果。因
果倶無常。此無常人那見佛性。非了義故
體不收行一。非滿字故體不收教一。非
常住故體不收人一。不見佛性故體不
收理一。當知。今因狹中之狹。狹則是麁。昔
體既廣昔還是妙。此一難已知麁妙。薳復具
作後難耳。因位高下四難者。般若是無上明
呪。無等等明呪。上人應求上法因。教則不
下。大論云。菩薩出三界外受法性身。行菩
薩行因位則不下。淨名歎菩薩徳近無等
等佛。自在慧十方作魔王者。皆是住不可
思議解脱。則因人不下。淨名云。雖成佛道
轉法輪。而行菩薩道。又云。諸佛祕藏無不
得入。則見理不下。如是因位四一皆高。云
何言麁。若言今因位高者。教那忽是第四
時。位那忽住無礙道伏無明。人那忽是生
死身非法性身。理那忽無常不見佛性。當
知。今因皆無四一其位下而麁。昔因具四
一高而妙。因用長短四難者。釋論云。處處
説破無明三昧。是教用長。是事不知名爲
無明。佛一切種智知一切法明無明無二。
若知無明不可得亦無無明。是爲入不二
法門。是則行長。又一日行般若。如日照世
勝螢火蟲。若人入薝蔔林不嗅餘香。誰復
樂二乘功徳。座不須禮華不著身。皆是阿
惟越類。則人用長。色無邊故般若亦無邊。受
想行識無邊故般若亦無邊。是則理長。當知。
昔教行人理倶長。長故是妙。若謂今因用長。
那復言法華是覆相教。教則短。行覆相行則
短。覆相不明佛性理則短。四一既闕。今短
而麁。昔用既長長則是妙。果體廣狹四難者。
若昔果體是有餘無餘。不備衆徳爲狹爲
麁者。此豈然乎。般若是佛母。十方佛皆護。淨
名云。未曾聞此實相深經。當知。昔果體備
衆徳也。若謂今果體廣應備滿了。何故復言
亦滿不滿亦了不了。何故復言佛果無常亦
無我樂淨等衆徳缺然。廣義安在。若體廣
者。法身應遍一切處。何故復言壽止八十或
七百阿僧祇。灰斷入滅去此不至彼耶。若
言體廣。應備五眼見佛性。當知。今果闕
於四一。狹而是麁。將今望昔昔還是妙。果
位高下四難者。今果位若高。設教何得在
第五教下行那不出無常。人那不出變易。
理那不窮祕藏。當知。今果之位闕四一。皆
下皆麁。昔果位具四一。皆高皆妙。果用長短
四難者。若今果用長。教何不明常住。行何
不頓破無明。人何不即是毘盧遮那。理何
不即是祕藏。當知。今果無有妙法豈非麁
云云。而復言神通延壽是何神通。若作意
神通同彼外道。若無漏神通同彼小乘。若
實相神通則非延非不延。能延能不延。能延
何止延壽。而不延眼令見佛性。何不延舌
説於常住。眼不見性則知非實相神通。非
麁何謂。前一難已知麁。後難重來耳。彼作
因果六種以判麁妙。又以四一專判妙。今
難其麁。皆備四一則昔麁非麁。難其妙全
無四一。則今妙非妙。於其一句設四句難。
四六二十四耳。用彼矛盾自相撃。故不盈
不縮應爾許耳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二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四正論今意爲二。先略用彼名顯於妙義。
因具三義者。一法界具九法界名體廣。九
法界即佛法界名位高。十法界即空即假即
中名用長。即一而論三即三而論一。非各
異亦非横亦非一。故稱妙也。果體具三義
者。體遍一切處名體廣。久已成佛久遠。久
遠名位高。從本垂迹過現未來三世益物名
用長。是爲因果六義。異於餘經是故稱妙。
又乳經。一種因果廣高長。一種因果狹下短。
則一麁一妙云云。酪經唯一種因果狹下短。但
麁無妙。生蘇經三種因果狹下短。一種因果
廣高長。則三麁一妙。熟蘇經二種因果狹下
短。一種因果廣高長。則二麁一妙。醍醐經一
種因果廣高長。但妙無麁。又醍醐經妙因妙
果。與諸經妙因妙果不異。故稱爲妙也。復
次觀心釋。若觀己心不具衆生心佛心者。
是體狹。具者是體廣若己心不等佛心是位
下。若等佛心是位高。若己心衆生心佛心。
不即空即假即中者。是用短。即空即假即中
者。是用長。復次於一法界通達十法界。六即
位者。亦是體廣。亦是位高。亦是用長。初約
十法界是顯理一。次約五味是約教一。次
約觀心是約行一。次約六即是約人一。略
示妙義竟。廣説者。先法次妙。南岳師擧三
種。謂衆生法佛法心法。如經爲令衆生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若衆生無佛知見。何所論
開。當知佛之知見蘊在衆生也。又經但以
父母所生眼即肉眼。徹見内外彌樓山即天
眼。洞見諸色而無染著即慧眼。見色無錯
謬即法眼。雖未得無漏。而其眼根清淨。若
此一眼具諸眼用即佛眼。此是今經明衆生
法妙之文也。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有肉
眼名爲佛眼。耳鼻五根例亦如是。殃掘云。
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
分明見。乃至意根亦如是。大品云。六自在王
性清淨故。又云。一切法趣眼。是趣不過眼
尚不可得。何況有趣有非趣。乃至一切法趣
意亦如是。此即諸經明衆生法妙也。佛法
妙者。如經止止不須説我法妙難思。佛法
不出權實。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
衆生類無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及佛諸餘
法亦無能測者。即佛權智妙也。如是二法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法妙。
心法妙者。如安樂行中。修攝其心觀一切
法。不動不退。又一念隨喜等。普賢觀云。我
心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又
心純是法。淨名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諸
佛解脱當於衆生心行中求。華嚴云。心佛及
衆生是三無差別。破心微塵出大千經卷。
是名心法妙也
△今依三法更廣分別。若廣衆生法。一往
通論諸因果及一切法。若廣佛法。此則據
果。若廣心法此則據因。衆生法爲二。先
列法數次解法相。數者經論或明一法攝
一切法。謂心是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或
明二法攝一切法。所謂名色。一切世間中但
有名與色。或明三法攝一切法。謂命識煖。
如是等増數。乃至百千。今經用十法攝一
切法。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
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縁如是果如是報。如
是本末究竟等。南岳師讀此文。皆云如故呼
爲十如也。天台師云。依義讀文凡有三轉。
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云。如是
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三云。相如是性如是。
乃至報如是。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
義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相性名
字施設邐迤不同。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
者。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分別令
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爲言空即假中。約
如明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
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
二三。不縱不横名爲實相。唯佛與佛究竟
此法。是十法攝一切法。若依義便作三意
分別。若依讀便當依偈文云如是大果報
種種性相義云云。次判權實者。光宅以前五
如是爲權屬凡夫。次四如是爲實屬聖人。
後一如是總結權實。引偈證云。如是大果
報。大故知是實。種種性相故知是權。今恐不
爾。大義有三。大多勝。若取大爲實者。亦
應取多取勝。種種之名豈非多義。若言權
屬凡夫。凡夫何意無實。若實屬聖人。聖人
何意無權。如此抑沒義不可依。又北地師
以前五爲權。後五爲實。此皆人情耳。今明
權實者。以十如是約十法界。謂六道四聖
也。皆稱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數皆依法界。
法界外更無復法。能所合稱故言十法界
也。二此十種法。分齊不同。因果隔別凡聖有
異故加之以界也。三此十皆即法界攝一切
法。一切法趣地獄。是趣不過當體即理。更
無所依故名法界。乃至佛法界亦復如是。
若十數依法界者。能依從所依即入空界
也。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十數皆法界者。即
中界也。欲令易解如此分別。得意爲言空
即假中。無一二三如前云云。此一法界具十
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
界。則有百法界千如是。束爲五差。一惡二
善三二乘四菩薩五佛。判爲二法。前四是權
法後一是實法。細論各具權實。且依兩義。
然此權實不可思議。乃是三世諸佛二智之
境。以此爲境何法不收。此境發智何智不
發。故文云諸法。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
底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歎境妙也。我
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歎智與境相稱
也。方便品長行略説此法。後開示悟入廣説
此法。火宅譬喩此法。信解領解此法。長者
付子此法。藥草述成此法。化城引入此法。
如是等種種秖名十如權實法耳。如來洞達
究十法底。盡十法邊。明識衆生種非種。芽
未芽熟不熟。可度脱不可度脱。如實知之無
有錯謬。殃掘摩羅雖是惡人。實相性熟即
時得度。四禪比丘雖是善人。惡性相熟即不
堪度。當知。衆生之法不可思議。雖實而權。
雖權而實。實權相即不相妨礙。不可以牛
羊眼觀視衆生。不可以凡夫心評量衆
生。智如如來乃能評量。何以故。衆生法妙
故。次解十如是法。初通解後別解。通解者。
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名爲相。性以據内。自
分不改名爲性。主質名爲體。功能爲力。構
造爲作。習因爲因。助因爲縁。習果爲果。報
果爲報。初相爲本。後報爲末。所歸趣處爲
究竟等云云。若作如義。初後皆空爲等。若
作性相義。初後相在爲等。若作中義。初後
皆實相爲等。今不依此等三法具足爲究
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爲等也。
次別解者。取氣類相似合爲四番。初四趣
次人天。次二乘次菩薩佛也。初明四趣十法。
如是相者。即是惡相表墮不如意處。譬人未
禍否色已彰。相師覽別能記凶衰。惡相若起
遠表泥黎。凡夫不知二乘髣髴知。菩薩知不
深佛知盡邊。如善相師洞見始終。故言如
是相也。如是性者黒。自分性也。純習黒惡
難可改變。如木有火遇縁即發。大經云。有
漏之法以有生性故生能生之。此惡有四
趣生性。故縁能發之。若泥木像雖有外相。
内無生性生不能生。惡性不爾。故言如是
性。如是體者。攬彼摧折麁惡色心。以爲體
質也。復次此世先已摧心。來世摧色。又此
世華報亦摧色心。來世果報亦摧色心。故以
被摧色心爲體也。如是力者。惡功用也。譬
如片物。雖未被用。指擬所任言其有用。
大經云。作舍取木不取縷線。作布取縷不
取泥木。地獄有登刀上劍之用。餓鬼呑銅
噉鐵之用。畜生強者伏弱。魚鱗相咀。牽車
挽重。皆是惡力用也。如是作者。構造經營運
動三業。建創諸惡名之爲作。大經第八云。
譬如世間爲惡行者。名爲半人。既行惡行
名地獄作也。如是因者。惡習因也。自種相
生習續不斷。以習發故爲惡易成。故名如
是因。如是縁者。縁助也。所謂諸惡我我所所
有具度。皆能助成習業。如水能潤種故用
報因爲縁也。如是果者。習果也。如多欲人
受地獄身。見苦具謂爲欲境。便起染愛。謂
此爲習果也。如是報者。報果也。如多欲人
在地獄中。趣欲境時即受銅柱鐵床之苦。
故名如是報也。本末究竟等者。即有三義。
本空末亦空故言等。又惡果報在本相性中。
此末與本等本相性在惡果報中。此本與末
等。若先無後事相師不應預記。若後無先
事相師不應追記。當知。初後相在此假事
論等。中實理心與佛果不異。一色一香無
非中道。此約理論等。以是義故。故言本
末究竟等。三義具足故言等也。次辨人天界
十法者。但就善樂爲語。異於四趣相。表
清升性是白法。體是安樂色心。力是堪任善
器。作是造止行二善。因是白業。縁是善我我
所所有具度。果是任運酬善心生報是自然
受樂。等者如前説云云。次辨二乘法界十法
者。約眞無漏相表涅槃。性是非白非黒法。
體是五分法身。力能動能出堪任道器。作是
精進勤策。因是無漏正智。縁是行行助道。果
是四果。二乘既不生是故無報。何故發眞是
果而不論報。無漏法起酬於習因。得是習
果無漏損生。非牽生法故無後報。三果有
報者殘思未斷。或七生或一往來。或色界生
非無漏報也。是故唯九不十。若依大乘。此
無漏猶名有漏。大經云。福徳莊嚴者有爲有
漏。是聲聞僧既非無漏。不損別惑猶受變
易之生。則無漏爲因無明爲縁。生變易土
即有報也。次明菩薩佛界十法者。此更細開
有三種菩薩云云。若六度菩薩。約福徳論
相性體力。善業爲因煩惱爲縁。三十四心斷
結爲果。佛則無報菩薩即具十也。若通教菩
薩。約無漏論相性六地之前殘思受報。六
地思盡不受後身。誓扶習生非實業報故。
唯九無十。若別教菩薩。約修中道行次第
觀而論十法。此人雖斷通惑自知有生。
則具十法云云。夫生變易則三種不同。一全
未斷別惑生變易者。即是三藏二乘。及通
教三乘是也。類如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
思者云云。二伏別惑生變易者。即是別教
三十心人。習於中道伏而未斷。類如分段
小乘方便道也云云。三者斷別惑生變易
者。如初地初住斷惑是也。類如初果雖斷
見諦猶有七生。彼亦如是。若未斷伏生者。
用方便行眞無漏爲因無明爲縁。若伏斷
者。順道法愛爲因。無明爲縁生變易土
。佛界十法者。皆約中道分別也。淨名云。
一切衆生皆菩提相。不可復得。此即縁因爲
佛相。性以據内者。智願猶在不失。智即了
因爲佛性。自性清淨心即是正因爲佛體。此
即三軌也云云。力者。初發菩提心。超二乘上
名爲力。作者四弘誓願要期也。因即智慧莊
嚴也。縁即福徳莊嚴也。果即一念相應大覺。
朗然無上菩提爲習果也。報即大般涅槃果。
果斷徳禪定三昧一切具足。是報果也。本末
等者。即相性三諦與究竟三諦不異。故言
等也。空諦等者。元初衆生如。乃至佛如皆等
也。俗諦等者。衆生未發心。佛記當作佛。佛
既已成佛。説佛本生事。即是初後相在假等
也。中等者。凡聖皆實相也。就佛界亦九亦
十。通途爲語從地地皆有萬行。福徳爲因
無明爲縁。習果報果分得十法。無不具足。
此經云。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法王法中
久修梵行。始於今日得其果報。又云。久修
業所得。大經云。我今所獻食願得無上報。
仁王云。三賢十聖住果報。攝大乘云。因縁生
死有後生死。皆是分論果報。果報即是生
滅何者。無明分盡是故論滅。眞明轉盛是故
言生。又殘無明在是故言生。一分惑除是故
言滅。大論云。一人能耘一人能種萬行資成
如種。智慧破惑如耘。増道損生意在於此。
四十一地皆有十法也。若就妙覺亦九亦
十。何者中道智慧乃是損生。生既未盡。故
有諸地生滅不同。妙覺損生義足。最後那得
論報。故云。唯佛一人居淨土三十生盡等
大覺。無後有生死煩惱盡故。智徳已圓無
復習果。不受後身故無報果。又約現生後
論九論十云云。若按涅槃經文。願得無上報
者。即明佛界報無上也。佛報既言無上。佛
相性等九法悉皆無上。何者六道相性全表
五住。二乘相性表破四住全表無明。菩薩
相性表次第破五住。佛相性表一切種智淨
若虚空。不爲五住所染故。佛十法最爲無
云云。復次六趣相表生死苦。二乘相表涅
槃樂。佛界相表非生死非涅槃。中道常樂我
淨故。言佛界最是無上。復次四道表惡。人
天表善。二乘表無漏善。菩薩佛表非漏非
無漏善。故佛界最爲無上。復次六道表諸有
因縁生法。二乘表即空。菩薩表即假。佛表
即空即假即中。故佛界最爲無上。復次四趣
但表惡不能表善。人天相但表善。亦不能
表惡。二乘但表無漏不兼善惡。佛相兼
表一切相。若解佛相即遍解一切相。是故
佛界最爲無上。故賢聖集云。地獄中陰但見
地獄。不能知上趣。若天中陰能知天及下。
其相表之不名正遍知佛相表正遍知也。
佛智既遍知諸相。而經教應遍説之。若用
此法歴五味教者。乳教説菩薩界佛界兩
性相。或入即假等。或入即中等。入中乃是
無上。而帶一方便未全無上。酪教但明二
乘相性。得入析空等。尚不明入即空等。況
復餘耶。故非無上。生蘇明四種相性或入
析空等。或入即空等。或入即假等。或入即
中等。唯佛相性得入即空即假即中。而帶
三方便故非無上。熟蘇明三種相性。或入
即空。或入即假。或入即中。唯佛性相得入
即空即假即中。而帶二方便故非無上。此
法華經明九種性相。皆入即空即假即中。汝
實我子我實汝父。一色一味純是佛法更無
餘法故。知佛界最爲無上。復次餘經所明
九性相。不得入佛性相即空即假即中者。
此經皆開方便普令得入。又按其相性。即
是即空即假即中不論引入。是故如來殷勤
稱歎此法華經最爲無上。意在此也。復次
百界千法縱横甚多。以經論偈結之令其
易解。中論偈云。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
亦名爲假名亦名中道義。六道相性即是因
縁所生法也。二乘及通教菩薩等相性。是我
説即是空。六度別教菩薩相性是亦名爲假
名。佛界相性是亦名中道義。結要雖少攝
得前多義。則可見云云。又涅槃偈云。諸行無
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六道相性
即是諸行。二乘通教相性即是無常。別教菩
薩相性即是生滅滅已。佛界相性即是寂滅
爲樂。又生滅滅已寂滅爲樂。即是別教相性。
即於生滅仍是寂滅不待滅已方稱爲樂。
是爲圓教佛界相性云云。又七佛通戒偈云。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四趣相性即是諸惡。人天相性即是衆善。自
淨其意。即有析體淨意是二乘相性。入假淨
意是菩薩相性。入中淨意是佛界相性云云
若能解十相性。與衆經論律合者。即通達
三藏通別。識一切法無有障礙。廣明衆生
法相竟。二廣明佛法者。佛豈有別法。秖百
界千如是佛境界。唯佛與佛究竟斯理。如
函大蓋亦隨大。以無邊佛智。照廣大佛境。
到其源底。名隨自意法也。若照九法界性相。
本末纖芥不遺。名隨他意法。從二法本垂
十界迹。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説自意語。
或説他意語。自意他意不可思議。己身他身
微妙寂絶。皆非權非實。而能應於九界之權。
一界之實。而於佛法無所損減。諸佛之法
豈不妙耶。是事可知無勞廣説。至方便品
中當更明之。三廣釋心法者。前所明法豈
得異心。但衆生法太廣佛法太高。於初學
爲難。然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別者。但自
觀己心則爲易。涅槃云一切衆生具足三
定。上定者謂佛性也。能觀心性名爲上定。
上能兼下即攝得衆生法也。華嚴云。遊心
法界如虚空。則知諸佛之境界。法界即中
也。虚空即空也。心佛即假也。三種具即佛境
界也。是爲觀心仍具佛法。又遊心法界者。
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於十界中必屬一
界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法。於一念中悉
皆備足。此心幻師於一日夜。常造種種衆生
種種五陰種種國土。所謂地獄假實國土。乃
至佛界假實國土。行人當自選擇何道可從。
又如虚空者。觀心自生心不須藉縁。藉
縁有心。心無生力。心無生力。縁亦無生。
心縁各無合云何有。合尚叵得離則不生。尚
無一生況有百界千法耶。以心空故從心
所生一切皆空。此空亦空。若空非空點空
設假。假亦非假。無假無空畢竟清淨。又復
佛境界者。上等佛法下等衆生法。又心法
者。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別。是名心法也。
問一念心云何含受百界千法耶。答借三
種爲譬。如止觀中説云云
△二明妙者。一通釋。二別釋。通又爲二。一
相待。二絶待。此經唯論二妙。更無非絶非
待之文。若更作者。絶何惑顯何理。故不
更論也。光宅用法華之妙。待前諸教皆麁。
巨有所妨已如前難云云。今待麁妙者。待
半字爲麁。明滿字爲妙。亦是常無常大小
相待爲麁妙也。淨名云。説法不有亦不無。
以因縁故諸法生。即是明滿字也。始坐
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即提昔
之半待出於滿也。般若云。於閻浮提見
第二法輪轉。亦是對鹿苑爲第一。待般若
爲第二也。涅槃云。昔於波羅柰初轉法輪。
今於尸城復轉法輪。衆經皆共以鹿苑爲
半爲小爲麁。待此明滿大妙其義是同。今
法華明。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五衆之生
滅。今復轉最妙無上之法輪。此亦待鹿苑
爲麁法華爲妙。妙義皆同待麁亦等。文義
在此也。問齊方等來滿理無殊者。悉應稱
妙。答今亦不尅教定時。那忽云齊方等
耶。縱令爾者別有所以。何者利根菩薩。於
彼入妙與法華不異。鈍根菩薩及二乘人。
猶帶方便諸味調伏。方等帶生蘇論妙以
待麁。般若帶熟蘇論妙以待麁。今經無二
味方便。純眞醍醐論妙以待麁。此妙彼妙妙
義無殊。但以帶方便不帶方便爲異耳。
復次三藏但半字生滅門。不能通滿理。故名
爲麁。滿字是不生不滅門。能通滿理故名
妙。能通滿理。復有二種。一帶方便通滿
理。二直顯滿理。方等般若帶方便通滿理。
今經直顯滿理。故中論云。爲鈍根弟子説
因縁生滅相。爲利根弟子説因縁不生不滅
云云。中論偈云云。若不即空爲通眞方便。
是故言麁。若能即空是通中方便。通中方
便。若帶即空即假通中者麁。不帶空假直
通中者妙云云。問乳至醍醐同稱爲滿。是
譬云何。答今以譬解譬。如官有三航及以
私船。從於此岸度人彼岸。乳教如大中兩
航共度人彼岸。酪教如私船度人中洲。生
蘇如四種小航與私船。度人於中洲。兩航
度人於彼岸。熟蘇如三航一航中洲二航彼
岸。醍醐如大航度人彼岸。三航同是官物。
故倶稱爲滿。私船非官物。是故言半。官物
之中二航小所容蓋寡。大航壯麗容載倍多。
獨稱爲妙。智者以譬喩得解。其譬義如是
云云。二絶待明妙者爲四。一隨情三假法起。
若入眞諦待對即絶故。身子云。吾聞解脱之
中無有言説。此三藏經中絶待意也。二若隨
理三假。一切世間皆如幻化。即事而眞無
有一事而非眞者。更待何物爲不眞耶。
望彼三藏絶還不絶。即事而眞乃是絶待。
此通教絶待也。三別教。若起望即眞之絶還
是世諦。何者非大涅槃。猶是生死世諦絶還
有待。若入別教中道待則絶矣。四圓教。若
起説無分別法。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
清淨豈更佛法待於佛法。如來法界故出法
界外。無復有法可相形比。待誰爲麁形
誰得妙。無所可待亦無所絶。不知何名
強言爲絶。大經云。大名不可稱量不可思
議故名爲大。譬如虚空不因小空。名爲大
也。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大涅槃。妙亦如
是。妙名不可思議。不因於麁而名爲妙。
若謂定有法界廣大獨絶者。此則大有所
有何謂爲絶。今法界清淨。非見聞覺知不
可説示。文云。止止不須説我法妙難思。止
止不須説即是絶言。我法妙難思即是絶思。
又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亦是絶歎之
文。不可以待示不可以絶示。滅待滅絶
故言寂滅。又云。一切諸法常寂滅相終歸於
空。此空亦空則無復待絶。中論云。若法爲
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
法華首云。既得無生忍亦不生無生。無生
即無生是名絶待。降此已外若更作者。絶
何物顯何理。流浪無窮則墮戲論。乃是迷
情分別。絶待不絶。非絶非待待於亦待亦
絶。言語相逐永無絶矣。何者言語從覺觀
生。心慮不息語何由絶。如癡犬逐塊。徒自
疲勞塊終不絶。若能妙悟寰中息覺觀風。
心水澄清言思皆絶。如黠師子放塊逐人。塊
本既除塊則絶矣。妙悟之時洞知法界外無
法而論絶者。約有門明絶也。是絶亦絶約
空門明絶也。如快馬見鞭影無不得入。
是名絶待妙也。用是兩妙妙上三法。衆生
之法亦具二妙稱之爲妙。佛法心法亦具
二妙稱之爲妙。若將上四種絶待約五味
經者。乳教兩絶。酪教一絶。生蘇四絶。熟蘇
三絶。此經但有一絶。若開權絶者。無不入
一妙絶也。問何意以絶釋妙。答秖喚妙爲
絶。絶是妙之異名。如世人稱絶能耳。又妙
是能絶麁是所絶。此妙有絶麁之功。故擧
絶以名妙。如迹中先施方便之教。大教不
得起。今大教若起方便教絶。將所絶以名
於妙耳。又迹中大教既起。本地大教不得
興。今本地教興迹中大教即絶。絶於迹大
功由本大。將絶迹之大名於本大。故言絶
也。又本大教若興。觀心之妙不得起。今入
觀縁寂言語道斷本教即絶。絶由於觀。將
此絶名名於觀妙。爲顯此義故以絶爲
妙。今將迹之絶妙妙上衆生法。將本地之
絶妙妙上佛法。將觀心之絶妙妙上心法。
前四絶横約四教。今三絶竪約圓教云云
△別釋妙者爲三。若鹿苑三麁鷲頭一妙。皆
迹中之説。約迹開十重論妙。此妙有迹有
本。本據元初。元初本妙十重論妙。迹本倶
是教。依教作觀觀復有十重論妙。迹中有
衆生法妙佛法妙心法妙。各十重合三十重。
此與衆經論妙有同有異。本中三十妙。與
衆經一向異。此六十重一一復有待妙絶妙。
則有一百二十重。若破麁顯妙。即用上相
待妙。若開麁顯妙。即用上絶待妙云云。迹
中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四位妙。
五三法妙。六感應妙。七神通妙。八説法妙。九
眷屬妙。十功徳利益妙。釋十妙爲五番。一
標章。二引證。三生起。四廣解。五結權實
○標章者。云何境妙。謂十如因縁四諦三諦
二諦一諦等。是諸佛所師故稱境妙。智妙者。
所謂二十智。四菩提智。下中上上上。七權實
五三智一如實智。以境妙故智亦隨妙。以
法常故諸佛亦常。函蓋相稱境智。不可思議。
故稱智妙。行妙者。謂増數行。次第五行。不
次第五行。智導行故故言行妙。位妙者。謂
三草位二木位一實位。妙行所契故言位妙。
三法妙者。謂總三法。縱三法横三法。不縱不
横三法。類通三法。皆祕密藏故稱爲妙。感應
妙者。謂四句感應。三十六句感應。二十五感
應。別圓感應。水不上升月不下降。一月一
時普現衆水。諸佛不來衆生不往。慈善根力
見如此事。故名感應妙。神通妙者。謂報通
修通。作意通體法通。無記化化通。無謀之權
稱縁轉變。若遠若近若種若熟若脱。皆爲一
乘故言神通妙。説法妙者。謂説十二部法。
小部法大部法。逗縁法所詮法。圓妙法如理
圓説。咸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言
説法妙。眷屬妙者。謂業眷屬神通眷屬願眷
屬應眷屬法門眷屬。如陰雲籠月。群臣豪族
前後圍遶。故言眷屬妙。利益妙者。謂果益
因益。空益假益。中益變易益。猶如大海能
受龍雨。故名利益妙
○二引證者。但引迹文尚不引本文。況引
餘經耶。文云諸法如是相等。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實相是佛智慧門。門即境也。
又云。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我及十方
佛乃能知是相。即境妙也。我所得智慧微妙
最第一。又以此妙慧求無上道。無漏不思
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是相云云。即智妙也。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
場得成果。又云。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
道。又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
來世得作佛。即行妙。天雨四華表住行向
地。開示悟入亦是位義。乘是寶乘遊於四
方。四方是因位。直至道場是果位。是名位
妙。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大乘即眞性。定即資成。慧即觀照。是爲三法
妙。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又我以佛
眼觀見六道衆生。又一切衆生皆是吾子。又
遙見其父踞師子床。即感應妙也。今佛世
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神通妙
也。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説諸法。言辭柔軟悦
可衆心。身子云。聞佛柔軟音深遠甚微妙。又
其所説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又但説無上
道。又已今當説最爲難信難解。即説法妙。
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即眷屬妙。現在
未來若聞一句一偈。皆與三菩提記。又須臾
聞者。即得究竟三菩提。又若以小乘化我
即墮慳貪。此事爲不可。又終不令一人獨
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即利益
妙也
○三生起者。實相之境非佛天人所作。本自
有之非適今也。故最居初。迷理故起惑。解
理故生智。智爲行本。因於智目起於行
足。目足及境三法爲乘。乘於是乘入清涼
池。登於諸位位何所住。住於三法祕密藏
中。住是法已寂而常照。照十法界機機來
必應。若赴機垂應先用身輪。神通駭發見
變通已堪任受道。即以口輪宣示開導。既
霑法雨禀教受道。成法眷屬。眷屬行行
拔生死本。開佛知見得大利益。前五約自
因果具足。後五約他能所具足。法雖無量
十義意圓。自他始終皆悉究竟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二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二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四廣釋境又爲二。一釋諸境。二論諸境
同異。釋境爲六。一十如境。二因縁境。三四
諦境。四二諦境。五三諦境。六一諦境。然衆經
赴縁明境甚衆。豈可具載。略擧六種。六種
次第者。十如是此經所説故在初。次十二因
縁三世輪迴。本來具有。如來出世分別巧示。
四諦名興從廣至略。次辨二諦。二諦語通別
顯中道。次明三諦。三諦猶帶方便。直顯眞
實。次明一諦。一諦猶有名相。次明無諦。始
從無明終至實際。略用六種足。一明十如
境。已如前説云云。二釋因縁境。又爲四。一
正釋。二判麁妙。三開麁顯妙。四觀心正釋。
又爲四。一明思議生滅十二因縁。二明思
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縁。三明不思議生滅十
二因縁。四明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縁。思
議兩種因縁爲利鈍兩縁辨界内法論也。

爲鈍根弟子説十二因縁生滅相。此簡
異外道。外道邪謂。諸法從自在天生。或言
世性。或言微塵。或言父母。或言無因。種種邪
推不當道理。此正因縁不同邪計。唯是過
去無明。顛倒心中造作諸行。能出今世六道
苦果好惡不同。正法念云。畫人分布五彩
圖一切形。端正醜陋不可稱計。原其根本。
從畫手出六道差別。非自在等作。悉從一
念無明心出。無明與上品惡行業。合即起
地獄因縁。如畫出黒色。無明與中品惡行
業。合起畜生道因縁。如畫出赤色。無明與
下品惡行。合起鬼道因縁。如畫青色無明
與下品善行。合即起修羅因縁。如畫黄色。
無明與中品善行。合即起人因縁。如畫白
色。無明與上品善行。合即起天因縁。如畫
上上白色。當知。無明與諸行。合故即有六
道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隨上
中下差別不同。人天諸趣苦樂萬品。以生
歸死死已還生。三世盤迴車輪旋火。故經言。
有河洄澓沒衆生無明所盲不能出。經又
稱。爲十二牽連更相拘帶。亦名十二重城。
亦名十二棘園。此十二因縁。新新生滅念念
不住。故名生滅十二因縁也。料簡者。纓珞
第四云。無明縁行生十二。乃至生縁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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