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No. 1709_ 良賁述 ) in Vol. 33

[First] [Prev] 459 460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467 468 469 470 471 472 473 474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伽説爲圓成實故。後世諦文是前三法。三界
三乘依他起故。即是中邊相及分別。楞伽
經中覺想心故。六十二見遍計所攝。中邊之
名楞伽名相。顯揚瑜伽屬此經者。法性第五。
世諦前四。不立遍計。從心説故。六趣四生
三乘行果者並如前解。即是不見諸法實性
者。若著名相分別諸法。乃至行果執爲實有。
即不能見諸法實性。顯無執者能見實性。下
二諦品因此而興。前後次第至文悉矣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卷上二終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


 青龍寺翻經講論沙門
良賁奉    詔述 
  觀如來品第二明觀照般若 從此第二
明觀照中文分爲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諸法實性清淨平等非有
非無智云何照 解曰。擧前法性以問智也。
諸法實性者即諸法性也。清淨者非塵染也。
言平等者無高下也。非有非無者擧如問智
也。法若是有稱有而知。法若是無稱無而解。
既非有無智云何照。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
中分三。一明諸法空。二諸法假有。三聖智次
第。初法空中文分爲二。初明境非有後明智
照空。初境非有文分爲二。初法自性空後生
滅明空。初法體空文復分三。且初第一答
智有無
經佛言大王智照實性非有非無 解曰。明
能照智稱境而觀。非有非無通境智矣。叡法
師云。萬物非無。宗之者無相。虚宗非有。照
之者無心。故聖人以無心眞智照無相虚宗。
内外兩冥境智倶寂即其照也。從此第二徴
其所
經所以者何 解曰。智照實性非有無者何
所以也。從此第三釋諸法空文分爲二。且初
第一總明法空
經法性空故 解曰。法者諸法性者實性。法
及法性悉皆空故。然於諸法執見不同。凡夫
於法執有是非。外道於法執我執法。小乘於
法執實色心。大乘於法達無自性。了法即空
名法性空。從此第二即法明空
經是即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七大六
界十二因縁二諦四諦一切皆空 解曰。謂
蘊處界士夫六界外道異生執實起倒。擧以
空。十二因縁明獨覺觀。言四諦者明聲
聞觀言二諦者明菩薩觀。悉無自性一切皆
空。前四後一如上已明。縁生二諦至下當悉。
從此第二生滅明空文分爲四。且初第一標
生滅空
經是諸法等即生即滅即有即空刹那刹那亦
復如是 解曰。前明諸法無自性空。此明諸
法生滅故空。隨對有情當根破執。是諸法等
即生即滅即有即空者。謂前蘊等諸有爲法
體不堅住念念遷流。若疾炎過同懸流度。
隨生即滅念念皆空。然有爲相或説四者。如
婆沙論。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
名滅。生居未來。餘三現在。又唯識云。
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説爲住。住
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名滅。前三
現在。滅居過去。此爲正也。説三相者如倶舍
論引經説三。一起二住異三盡。論有兩解。如
今別。説二相者如此經云。即生即滅。瑜
伽同此。如彼論云。生及住異倶名生品。滅
名滅品。諸弟子衆應觀諸法生滅而住。説
一相者如經偈云。諸行無常。諸者衆也行謂
遷流。通曰有爲總名諸行。言無常者如瑜
伽論八十一云。有起盡故名無常也。合生滅
二總名無常。五十二説。若由此相起厭思
惟。爲令厭患離欲解脱。合説生滅爲無常
故。何謂無常。有非恒有無非恒無。二無常
相故云無常。經言生滅乘略明故。刹那
那亦復如是者。言刹那者時極少也。如言極
微色極少也。生滅有二。一者刹那二者一期。
此非一期云刹那矣。何名刹那。縁和合法得
自體須。又行動法度一極微如是名爲一刹
那量。重言刹那者破情計也。有情妄倒執法
常有。謂聞諸法生滅故空即作是念。唯現在
法刹那生滅。過去未來體應常住。爲破此
計故明諸法無始時來過去已滅現在今滅未
來當滅念念遷流皆刹那滅。是故經云刹那
刹那亦復如是。問即滅爲同刹那。爲復異
世。答然以一念有多刹那。於一刹那有多生
滅。以多生滅成一刹那。即體明空故同念也。
此同華嚴偈云。譬如長風起。鼓拂生動勢。二
倶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生滅即空不相知也。
從此第二徴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諸有爲法刹那生滅者何
所以故從此第三釋多生滅
經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經九百生滅
解曰。從麁至細轉折明空。諸有爲法漂馳不
住。過去已無未來當無。現在一念勿謂實
有。拆此一念有九十刹那。勿謂刹那而有實
體。拆一刹那有九百生滅。以多生滅成一刹
那。刹那無體以多刹那合成一念。念無實體。
故説諸法念念皆空。問念於別境明記爲性。
如何此云念生滅空。答念名即同所因有異。
彼別境念明記爲性。此不相應時中假立一
生滅頃假立念名。念無實體悉皆空也。從此
第四結諸法空
經諸有爲法悉皆空故 解曰。結有爲法生
滅故空。及顯無爲寂而常矣。從此第二明智
照空文分爲二。且初第一標智照空
經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
空 解曰。如宗中解。略屬文者。甚深般若即
淨慧也。波羅蜜多彼岸到也。言照見者。照
謂智體見謂智用。照體即見目無相心。由
此淨慧達彼岸故。言諸法者謂所照境。境智
倶寂故經説云一切皆空。問前四諦下一切
皆空。此諸法下一切皆空。二文何別。答前唯
境空此亦智空。雖境與智皆自性空。顯智照
如智即無相故合明矣。從此第二歴法明空
文分爲六。且初第一明内外空
經内空外空内外空 解曰。自下經文明其
正智。即有觀空有十八也。此十八空與大般
若後四文別。如五十一善現發問世尊具答。
略引彼經釋此文也。言内空者。内謂内法即
是眼耳鼻舌身意。此中眼由眼空。鼻等亦然。
非常非壞本性爾故。上言眼者謂即眼處。由
眼空者眼無自性。眼處即空餘皆悉矣。如智
度論四十六説。若不習空必墮二邊。以空破
有亦不著空。無我我所。本性爾故。下文皆同
恐繁故略。言外空者。外謂外法即是色聲香
味觸法。此中色由色空。聲等亦爾。内外空
者謂内外法。内六根處外六塵處。此中内六
處由外六處空。外六處由内六處空。前別後
總偏倶空故。從此第二明二諸空
經空空大空勝義空 解曰。言空空者。謂一
切法空。此空由空空。言大空者。謂即十方東
南西北四維上下。此中東方由東方空。南等
亦爾。勝義空者。勝義謂涅槃。此勝義由勝義
空。二俗一眞相性空故從此第三爲無爲空
經有爲空無爲空 解曰。有爲空者。謂欲界
色界無色界。此中欲界由欲界空。色等亦爾。
無爲空者。謂無生無住無異無滅。此無爲由
無爲空。相無相空故。從此第四明三世空
經無始空畢竟空 解曰。無始空者順古譯
也。新云無際空。謂無初中後際可得。及無往
來際可得。此無際由無際空。畢竟空者。謂諸
法究竟不可得。此畢竟由畢竟空。世非世空
故。從此第五明性相空
經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 解曰。言
散空者。謂有放有棄有捨可得。此散由散空。
彼經次云無變異空。謂無放無棄無捨可得。
此無變異由無變異空。前有後無。相對相故。
此雖闕無義影對故。言本性空者。謂一切
法本性。若有爲法性若無爲法性。皆非聲聞
獨覺菩薩如來所作。亦非餘所作。此本性由
本性空。言自相空者。謂一切法自相。如
礙是色自相。領納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
造作是行自相。了別是識自相。如是等若有
爲法自相若無爲法自相。此自相空。言一切
法空者。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若有色無色
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爲無爲法。
此一切法由一切法空。從此第六明因果空」
經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解曰。般若波羅蜜多空者觀照智空。因空者
等覺已前諸菩薩等一切皆空。佛果空者諸
佛所有力無畏等諸不共法體寂故空空空故
空者智度論云。空空者先以諸空破内外等
諸法皆空。又以此空破前諸空。是名空空。
問前空空與此空空何別。答前破諸法故云
空空。此破前空故名空空。若爾由諸法有破
故云空。空既非法。空何所破。答破諸法已唯
有於空。空亦應捨故須空空。如藥治病盡捨
藥。藥若不捨藥復成病。恐空成病以空捨空。
故云空空。從此第二諸法假有於中分二。初
明諸法有後明我法空。初諸法有於中分三。
且初第一標諸法有
經諸有爲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
解曰。前明正智所照皆空。此方便智不壞諸
法。即空觀有。諸有爲法者。此句總標世出世
間有爲法也。下別明有。法集故有者。五蘊積
集名法集有。受集故有者。領納作業名受集
有。名集故有者。名謂表詮。習故有。雖此三
集義通無漏。此上下文唯約有漏。從此第二
明世間有
經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 解曰。因
集故有者。有漏善染所造諸業是三有因。集
諦故有。果集故有者。於三界中總別業感淨
無記果。苦諦故有。六趣故有者。趣謂異。熟。
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六。能趣即因所
趣即果。前別後總明三界矣。從此第三明出
世有
經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解曰。十
地故有者。文言十地義攝三賢。菩薩因有。佛
果故有者。三身故有亦得説云。因位進趣道
諦未圓。果位智品道諦圓故。解脱法身滅諦
圓故。對前苦集即四諦矣。一切皆有者。此
句總結世出世間一切皆有。又料此文最初
一句總標有爲。中間分三三。集故有・世間故
有・出世故有。最後一句總結有爲如文悉
矣。從此第二明我法空。於中分二。初明我法
空後明不起見。初我法空於中分三。且初第
一標我法相
經善男子若菩薩住於法相有我相人相有情
知見爲住世間即非菩薩 解曰。謂菩薩雖
觀於有不應住故。住於法相者。即前有爲總
名爲法。一一皆有軌持相故。謂若菩薩雖觀
諸有。而不壞法通達實性不應住相。若住相
者即有執生。迷杌謂人理必然故。有我相者。
我人知見四如前解。外道執我亦名有情。作
業受果皆計爲我。爲住世間即非菩薩者。住
我法相即是凡愚爲住世間。非菩薩故。從此
第二徴其所以
經所以者何 解曰。住我法相何所以故非
菩薩也。從此第三結諸法空
經一切諸法悉皆空故 解曰。不了諸空即
非菩薩。悟一切法悉皆空寂於有不住即菩
薩矣。從此第二明不起見。於中分三。且初第
一明不起見
經若於諸法而得不動不生不滅無相無無相
不應起見 解曰。此明菩薩即法觀空。若於
諸法而得不動者。若諸菩薩雖觀諸法達有
即空。空故不動。空不動故不生滅也。言無相
者。相謂諸法無相即空。悟相即空故云無相。
無無相者。非謂遣相住於無相。無相亦遣故
無無相。不應起見者。於相住即見生。不住
有無即無見也。故肇法師云。般若之門觀空。
和之門渉有。渉有未始迷空故處有而
不染。不厭有以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斯之謂
矣。從此第二徴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以不應起見故也。從此
第三釋法皆如
經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解曰。
初擧諸法後擧三寶。無論勝劣一切皆如。寶
性論云。如三器異空界不別。一切衆生菩薩
諸佛皆無差別同一如也。從此第三聖智次
第。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初聖智
經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
多名歡喜地 解曰。自上所明智照空有不
辨位地。但是通論。准此下文方明登地。及
顯自上多約地前智離有無修不住故。又解。
此明觀照賢聖通論。自下委屬明聖位故。聖
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者。謂眞見道最初現斷無始已來分別二
執種子永盡具諸徳故。由此言者。於三賢位
一劫修行所有功徳不可比此最初念故。何
謂具足八萬四千。對所治惑有斯數也。如倶
舍云。如實行對治。所治貪等八萬行別能對
治道其數亦然。言八萬者。謂貪嗔等十種煩
惱一一皆以九爲方便足成一百。前分一百
後分一百合成三百。置本一百就前分一百
一一皆以九爲方便合成一千。後分亦爾復
成一千。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已起未起各
有二千一百足滿四千二百。約彼多貪多嗔
多癡著我思覺五人。一一皆有四千二百成
二萬一千。對治三毒等分四人。一一皆有二
萬一千遂成八萬四千。此諸煩惱若約一人。
長劫相續亦不違理。離眞見道無此品殊。就
所治種言八萬矣。又賢劫經廣説其相。所
謂最初波羅蜜多乃至最後分布舍利。於中
總有三百五十波羅蜜多。一一各有六到彼
岸成二千一百。對治十患四大六衰合成二
萬一千。復對四患多貪嗔癡及等分者故成
八萬四千諸波羅蜜多。此通對治義如常説。
又解。由無始來二障麁重。能障淨慧所生功
徳有如是數。於初見道二障斷也。爲無爲徳
最初生顯有斯數故。名歡喜地者。生如來家
住極喜地。下廣明也。從此第一通明十地」
經障盡解脱運載名乘 解曰通十地也。言
障盡者。倶生二障十地分斷金剛盡故。言解
脱者。解謂離繋脱謂自在。隨於十地障斷顯
如。金剛心後解脱圓滿。言運載者即乘義也。
運具四義。運障令盡・運理令顯・運行令滿。運
果令圓至究竟位。此則釋其乘之運用。乘
體所謂教理行果。如前解矣。從此第三明等
覺地
經動相滅時名金剛定 解曰。動相滅時者
第十地末最後定也。言動相者如起信論云。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無明依眞而起業相。今
學位如風滅故動相隨滅而水不滅。彼無
明滅業相隨滅而眞不滅。故説此位言動相
滅也。名金剛定者。謂諸菩薩至此位中所依
勝定猶如金剛。悉能斷除微細障故。從此第
四明如來地
經體相平等名一切智智 解曰。體相平等
者此有二種。一體平等。一切諸佛所證等故。
二相平等。一切諸佛恒沙功徳亦皆等也。名
一切智智者此有二智。一切智者即證如智。
下言智者一切種智後得智也。眞俗二智諸
佛皆等。此即觀照般若因果位故。從此第三
文字般若。如本記云。有四無上。一説者無上。
二信受無上。三所説無上。四智慧無上。且初
第一説者無上
經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文字章句百佛千佛
百千萬億一切諸佛而共同説 解曰。所證
實相能證觀照彼二般若必有能詮。然就能
詮諸佛國異。如維摩經。或以香飯或以光明
或以園林或無言説。此堪忍界即以音聲文
字般若而爲佛事。有此文故。言文字者。梵云
便膳那此翻爲文。文即是字。如言噁阿。依聲
所顯。是不相應行蘊中字非墨書字。言章句
者。梵云鉢陀正翻云跡義翻爲句。句者章
也。詮義究竟。即如經云。諸行無常等章句也。
正云跡者謂如象跡。象有四跡尋跡得象。偈
有四句尋句得義。文字般若體即四法。謂名
句文及與音聲。名詮自性如呼色等。色等諸
法自性別故。句詮差別。説無常等苦空無我
差別法故。文則是字顯名句故。聲則音聲耳
所聞故。依聲屈曲説名句文。彼三離聲雖無
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合爲般若。解脱因
故。此經文字勿謂唯是世尊獨説。百千萬億
一切諸佛共同説故。從此第二信無上。於中
分二。且初第一明財施劣
經若有人於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
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
果 解曰擧喩校量。言恒河者新云殑伽河
也。河中多沙。取一一沙數大千界。此多沙界
滿中七寶如常分別。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
切有情者。彰施廣也。以多沙界所貴七寶持
以布施大千世界六趣四生一一有情。皆悉
等施。故經總説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者
得勝果也。彼受施者一切有情發聲聞心修
自利行。依舊經云得七賢四果。此直擧勝言
羅漢果。顯所施中至最勝果。從此第二彰信
受勝
經不如有人於此經中乃至起於一念淨信何
況有能受持讀誦解一句者 解曰。信心澄
淨衆善之本。若常信者無已比方。但取於經
一念淨信。勝前福故。何況等者。少信尚勝何
況有能受持讀誦心生正解。勝無等故。受持
等者。受謂領受持謂不忘。對文背本讀誦異
也。如辦中邊論十法行頌云。書寫以供養。施
人聽故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前八
爲聞後二思修。謂即三慧。此有彼四。三聞一
思擧。其少解即勝前故。問沙界七寶廣施有
情。彼復修行至無學果。具茲三勝何乃劣於
一念信耶。答七寶是財。由住相施彼二雖廣
有分別故。阿羅漢果自求解脱。是小乘故。所
以劣矣。此般若教是諸佛母出生諸佛。廣大
甚深勝無等者。一念信等即超彼故。若於前
文不住相施及以法施無畏施等無相相應。與
此淨信受持何別。而言彼劣。從此第三所説
無上。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徴問所以
經所以者何 解曰 所以淨信持讀勝者何
也。從此第二釋勝所由
經文字性離無文字相非法非非法 解曰。
文字性離無文字相者明能詮教。言文字者
表詮。諸法無自性故。故云性離。以性離故即
無相也。故淨名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脱。言非
法者文字空故。非非法者離相所詮體非無
故。又非法者所詮理智非有相故。非非法者
是所修證不同兎角非無法故。由教及理倶
離二邊故無上矣。從此第四智慧無上。於中
分三。且初第一明般若空。
經般若空故菩薩亦空 解曰。即此文字所
詮顯也。般若空故者境智空也。菩薩亦空者
能行照者菩薩亦空。從此第二徴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菩薩亦空。從此
第三釋空所由。於中分二。且初第一菩薩因

經於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及以終生
此三十生悉皆是空 解曰。擧所依空顯能依
空。於十地者。謂歡喜等依持生長故名爲地。
始生已下明十地空。於一一地皆具有三。且
如初地。最初見道名爲始生。於初地中具修
勝行時既經久名爲住生。初地將滿進求後
地於最後心名爲終生。即入住終以爲三也。
餘九例此即成三十。雖後三地無別勉勵。任
運加行亦有三故。悉皆是空者總即十地別
三十生。此之因位能依所依悉皆空故。從此
第二明佛果空
經一切智智亦復皆空 解曰。一切智智者
謂佛所有本後二智。不唯文字及以所詮并
菩薩空。乃至佛果諸相永寂亦復皆空。上來
別解三般若中皆通因果。如文釋竟。大文第
二總明般若。於中分三。一總標境智。二別釋
境智。三總結皆如。且初第一總標境智
經大王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説見受即非聖見
是愚夫見 解曰。此文通明聖凡二也。爲前
別明三種般若令諸菩薩如是證修。境智雖
同猶迷悟別故。此下凡聖對明。然諸菩薩所
見境者即是實相。言見智者即是觀照。見説
受者即是文字。謂於前二以無相心常證修
説。不壞於相得無住者眞是菩薩。若心取相
所見境者即是六塵。言見智者妄分別智。見
説受者著相説受。迷性取相愚夫見也。問凡
境智説與諸菩薩境智説三體爲同異。答住
相故非同。照解故非異。故無定矣。從此第二
別明境智。於中爲三。一明凡境智。二明聖境
智。三別明説聽。初凡境智於中分三。一總標
果報。二釋三界業。三結業果空。且初第一總
標果報
經有情果報三界虚妄 解曰。下明三界分
段生死。言有情者有情世間。言果報者六趣
業果。言三界者外器世間。言虚妄者此二因
果皆不實也。如不増不減經云。清淨法身爲
諸煩惱之所漂動往來生死名爲衆生。明諸
有情本性清淨。謂因無明業所漂動。長眠三
界流轉六趣往來生死。猶如伎兒種種變現。
皆虚妄故。從此第二釋三界業。於中分三。且
初第一明欲界業
經欲界分別所造諸業 解曰。言欲界者
欲二貪所屬之界。謂四趣全天趣一分及所
依處皆名欲界。言分別者。欲界有情諸識散
動。身異想異種種苦樂起妄分別。言所造者
謂身口意妄想造作。言諸業者業體是思。福
非福行如前解矣。從此第二明色界業
經色四靜慮定所作業 解曰。色謂色界。四
靜慮地如前已解。所言定者心一境性。所作
業者略有三類。一者尋伺。謂初靜慮有尋有
伺。若中間禪無尋唯伺。上三靜慮無尋無伺。
與此三種相應淨定即不動行能生彼故。從
此第三明無色界業
經無色四空定所起業 解曰。無色二字如
前已解。言四空者。一空無邊處。二識無
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定義如前。
唯無尋伺有勝淨定之所起業。如倶舍云。修
如行時思無邊空離第四禪生立空無邊處。
依此分近諸無間道厭下有漏。麁苦障三隨
一行相。諸解脱道欣空根本。靜妙離三隨一
行相。得生彼四蘊成身。依命根衆同分壽二
萬劫。識等三處准此應知。壽四萬劫六八萬
劫定漸勝故。從此第三結業果空於中分二。
且初第一明業果空
經三有業果一切皆空 解曰。言三有者欲
有色有無色有也。言業果者。業謂有漏善不
善業及煩惱障縁助力故。果謂所感諸趣異
熟身命短長隨因縁力有定齊限分段果故。
一切皆空者。彼無自性皆空無也。從此第
二結無明空
經三界根本無明亦空 解曰。根本無明者
如唯識云。第七識倶恒行無明雖恒相續非
能發業。第六識倶迷理起者唯取能發福等
諸行。縁生之首爲根本矣。如起信説。無明
有二。一者根本二者枝末。枝末細相謂業轉
現。依此現識起事識等。即楞伽云。境界風
所動七識波浪轉。平相引發受分段生即枝
末也。言根本者。不如實知眞如法一故。不
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
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衆生亦
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此根本也。
言亦空者。豈唯業果無自性空。即彼所依根
本無明無自性故而亦空矣。從此第二明聖
境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變易空
經聖位諸地無漏生滅於三界中餘無明習變
易果報亦復皆空 解曰。言聖位者此明得
人非凡得也。言諸地者依舊經云。三地九生
滅。言三地者八九十地。地地皆有始住終生
九生滅也。又四卷楞伽云。菩薩摩訶薩得無
生法忍住第八地。轉捨心等得意生身。又第
四云。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
不思議變易生故。又夫人經云。一者阿羅漢
二者獨覺三者已得自在菩薩受變易身。言
自在者即是八地於相及土得自在也。又楞
伽第三云。有三種意生身。所謂三昧樂正受
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種類倶生無行
作意生身。屬十地者。初至七地得初身矣。其
第八地得第二身。九至十地得第三也。由此
言者。直往菩薩三文皆同。聲聞獨覺兩經皆
説。二乘無學迴心向地前亦得受變易身。況
諸菩薩發地者矣。言無漏者此明因也。漏謂
煩惱起過無窮。此智無彼故云無漏。言生滅
者。雖根本智自體生滅。證不生故非變易因。
此唯後得縁生滅法有分別故。爲變易因
故。唯識云。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爲此因故。於
三界中餘無明習者此爲縁也。障有二種。得
變易者無煩惱故唯所知障。是三界中煩
惱之餘故。所知障即無明。夫人經云無明住
地。慈恩譯云。無明習地從無始來由無明故
數熏習也。唯識第八云。由所知障縁助勢力
故爲縁也。無漏爲因所知障爲縁故感殊勝
細異熟果。言變易者此列名也。變是改義易
是轉義。改轉身命名變易也。此有三名。唯識
論云。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
易。或名意成身。由悲願力意願成故。亦名
變化身。由無漏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言果
報者。謂諸菩薩依欲色身隨諸界地令彼改
轉。細妙光潔異熟無記五蘊性故。唯自類身
復勝位菩薩等境非劣境故。故何用資
感有漏果。爲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菩薩等
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
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
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絶。數數如
是定願力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
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
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大
菩提。爲永斷除留身住故。又楞伽云。隨所憶
念本願境界。爲成熟衆生得自覺聖智。由如
是等故資感也。以此而論。變易生死性是有
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増上果。若有聖教
説爲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説。如佛地説。有
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准此
悉矣。亦復皆空者。豈准分段無自性空。此
無自性亦復空故。從此第二明等覺空
經等覺菩薩得金剛定二死因果空一切智亦
空 解曰。等覺菩薩者於十地後等覺位也。
得金剛定者最後勝定也。二死因果空者。謂
此菩薩由有所治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微細障
也。如何此位有分段耶。由煩惱種。是彼因故。
又由無漏延分段蘊爲變易故。又本無明從
本向末。是彼因故。一切智者能斷智也。彼能
所斷皆無自性故云亦空。從此第三明果徳

經佛無上覺種智圓滿擇非擇滅眞淨法界性
相平等應用亦空 解曰。佛上覺者梵云
陀。義如上也。勝無與等云無上覺。此總
標也。種智圓滿者。種即事智智謂理智。智徳
圓矣。擇非擇滅者謂即擇滅非擇滅也。擇即
淨慧斷惑顯如名爲擇滅。縁&T055762;顯如不由擇
力名非擇滅。解脱圓故。眞淨法界者。眞謂眞
如清淨法界。法身圓故。性相平等者。性謂眞
如相謂智等。悉皆圓極即平等也。言應用者。
大悲感赴應化之身用而常寂。應化圓故。如
來所有恒沙功徳三身三徳亦皆空故。從此
第三明説聽空。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明説聽

經善男子若有修習般若波羅蜜多説者聽
者譬如幻士無説無聽法同法性猶如虚空
解曰。若有修習般若等者。謂若説聽亡説
聽相。譬如等者擧喩明也。兩句喩人兩句喩
法。譬如幻士者。幻化之士或如木人。彼雖轉
動無主宰故。觀身如幻。雖有説聽亡説聽
相。不分別故。法同法性猶如虚空者。上言法
者所有悟解理事之法。同法性者即眞如也。
於所悟解熾然修行。了相即性如虚空故。從
此第二結人法空
經一切法皆如也 解曰。若有分別見人法
異住。無分別一切皆如。大文第三總結護果」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爲若此 解曰。
如上所明總別問答廣辨修行無分別相。護
佛果者爲若此也。總是第二別問答竟也。大
文第三直問直答。於中分三。初如來發問。次
波斯匿王答。後如來印結。且初第一如來發

經爾時世尊告波斯匿言汝以何相而觀如
來 解曰。前明般若果徳已彰。此問如來即
相觀性。又彼時衆雖聞勝空未解亡相。故佛
興問令正觀矣。爾時等者文如前解。汝以何
相者。以有爲相以無爲相而觀如來。從此第
二波斯匿王答。於中分三。一直明實相。二約
法別明。三結觀如來。且初第一直明實相
經波斯匿王言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解曰。世
尊先告問觀如來。波斯匿答觀身實相。問答
不同者有四義故。一令觀者悟因知果。觀自
實相與如來同。法身一故。二令觀者悟果知
因。如來法身與己同體。但證理圓即成佛
故。三令觀者悟因果同。於自身處具有如來
恒沙功徳。應至求故。四令觀者悟因果同。所
修二利皆不住相。即證平等實相法故。具斯
衆義故擧自身。言實相者眞實無相名爲實
相。言觀佛者佛有三身。一觀化身權應示現。
二觀報身眞常五蘊。三觀法身二空所顯。眞
常法身今此所觀。化即法故。然此下文與涅
槃經金剛身品及梵行品念佛之文。無量義
經歎佛法身。維摩經中阿閦佛品。無垢稱經
觀如來品。與此經文同小異耳。言亦然者觀
自實相同佛法身云亦然矣。從此第二約法
別明。於中總有六十五句類分爲五。初約色
心文有八對。二約事相文有八對。三約垢淨
文有六對。四約知見文有十對。五約廢詮文
有兩對。總別不同。三十三對。最初第一約色
相明。於中八對。且初第一三際倶無
經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 解曰。所言際者
是際畔義。謂有爲法墮三世故。三世有二。流
轉三世已往稱前如前日等。未至稱後如後
日等。法行三世未至稱前如言前路。已往稱
後如言過後。色心之法相自遷流遂成三世。
無爲實相無前後中故云無際。從此第二三
際即離
經不住三際不離三際 解曰。前説無爲體
無三際。此説無爲不住三際。雖無爲法有自
相住。不同此中有住不住故爲異也。謂由實
相性自空寂。不可説言住此住彼。故云不住。
遍一切法不可言離。體非住離得説住離。若
定住離即不倶也。自下諸文准此應悉。從此
第三五蘊即離
經不住五蘊不離五蘊 解曰。五蘊色心積
爲義。實相非聚故言不住。遍色心故云
不離。從此第四四大即離
經不住四大不離四大 解曰。言四大者地
水火風。謂堅濕等至下當悉。起必倶有。無色
處無。實相非彼故云不住。體遍四大故云不
離。從此第五六處即離
經不住六處不離六處 解曰。言六處者眼
耳鼻舌身意處也。前五是色。如倶舍論。身根
九事。十事餘根。第六意處是心法也。皆心心
所生門處故。實相非彼故云不住。體遍六處
故云不離。從此第六三對合明
經不住三界不離三界不住方不離方明無明
等 解曰。第六對者三界即離。實相體非生
死業果不住三界。體遍於彼故云不離。第七
對者十方即離。所言方者依色而立。日出爲
東日入爲西。亭午爲南夜半爲北。方之隅角
名爲四維。觀待上下爲十方故。又一塵上皆
有方。今此言住離義有二解。一遣相門。無
處可住云不住方。無處可遠云不離方。二顯
徳門。實相超有云不住方。用遍法界云不離
方。第八對者明闇即離。明無明者義有二解。
一依色辯。晝夜異故。又體有光體無光者。
明闇異故。實相非明闇故。二依心*辯。無
漏淨慧名之爲明。有漏迷闇名曰無明。實相
非心非明闇故。所言等者。非住離也。從此第
二約事相明文有八對。於中分二。初之四對
雙非以明
經非一非異非此非彼非淨非穢非有爲非
無爲 解曰。初一異對。言一異者義有二解。
一離相門。不被有拘故云非一。體遍有無故
云非異。二顯徳門。體具萬徳故云非一。萬徳
皆如故云非異。由此故云非一非異。二此彼
對。言此彼者。此謂生死彼謂涅槃。生死涅槃
迷悟對待。離言絶待本來平等。何此彼哉。又
此物依色處説如。非即離非此彼故。三淨
穢對。言淨穢者義有二釋。一依色*辯。一切
聖衆所居淨土。一切凡愚所居穢土。又聖與
凡各多淨穢。實相非色故非淨穢。二依心
*辯。諸無漏慧名之爲淨。客塵煩惱名之爲
穢。實相非心故非淨穢。由此故云非淨非穢。
四爲無爲對。非有爲者。諸有爲法念念遷流。
實相空寂故非有爲。非無爲者。然其實相即
眞無爲。爲遮定執故云非也。從此第二後之
四對雙無以明
經無自相無他相無名無相無強無弱無示無
説 解曰。一無自他對。言自他者依色心
立。互相形待對他説自。對自説他。實相絶
待無自他故。二無名相對。言名相者。名謂
能詮相謂所詮。通有無也。實相非彼無名相
故。三無強弱對。言強弱者謂色力等依觀待
説。實相非彼無強弱故。四無示説對。言示説
者有相故可顯示。有名故可演説。此無相故
不可示。無名故不可説也。從此第三約垢淨
明文有六對
經非施非慳非戒非犯非忍非恚非進非怠
非定非亂非智非愚 解曰。然六度行對六
弊垢。觀待善惡有施慳等。實相絶待。非彼
等故。從此第四約知見明文有十對。於中分
二。且初六對約相以明
經非來非去非入非出非福田非不福田非相
非無相非取非捨非大非小 解曰。一來去
對。諸有動法有來有去。實相不動無來去故。
二入出對。迷入生死悟出生死故有入出。又
往來法有其入出。實相寂然非入出故。三福
田非福田對。所言田者如婆沙論有其四種。
趣苦恩徳生長福義。實相非有故非福田。實
相非無非不福田。又性空故而非福田。具衆
徳故非不福田。四非相無相對。實相常寂故
非有相。妙用隨縁故非無相。五非取捨對。有
爲之法可取可捨。實相無爲非取捨故。六非
大小對。有形質法可定大小。此無形質非大
小故。從此第二後有四對。約境以明
經非見非聞非覺非知 解曰。實相非色故
非見。非聲故非聞。非香味觸故非覺。非法塵
故非知。從此第五文有兩對。約廢詮明
經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同眞際等法性 解
曰。心行處滅者心縁慮息也。言語道斷者言
説不及也。同眞際等法性者。謂波斯匿王觀
身實相。體同眞際量等法性。然諸有情無始
時來爲我法倒。熏習力故自他差別。由業力
故所感身形六趣差異。論其實相皆同眞際
等法性矣。從此第三結觀如來
經我以相而觀如來 解曰。波斯匿王言。我
以上來所説之相觀如來也。上直答竟。從此
第三如來即結。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印述所

經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説諸佛如來力無畏等
恒沙功徳諸不共法悉皆如是 解曰。善男
子實如汝説不唯實相。而實諸佛證智平等
所有十力四無畏等恒沙功徳諸不共法悉如
汝説皆如是也。從此第二*辯觀正邪
經修般若波羅蜜多者應如是觀若他觀者名
爲邪觀 解曰。修般若者應如是觀。言他觀
者。但於上文隨偏取一。即非正觀盡名爲他。
即邪觀也。大文第三聞法獲益
經説是法時無量大衆得法眼淨 解曰。謂
佛答王説護佛果。無量大衆得法眼淨。法眼
淨者無漏慧也。若證我空謂即初果。證法空
者即初地矣
  菩薩行品第三
將釋此品文分爲三。初*辯來意。謂前品初
所申二問先陳果徳。前品已明。次辯勝因。
具彰於此。令修行者觀果修因欣仰進修有
此品矣。次釋品名。言菩薩者如序品明。所言
行者起悲智也。修二利行無住道故。舊云教
化約利他門。得同體悲利他即自亦不違也。
品第三者無勞釋矣。從此第三分文解釋。於
中分三。第一波斯匿王問。第二如來正答。
第三聞法獲益。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其義
者何
經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護十地行菩薩
摩訶薩應云何修行云何化衆生復以何相
而住觀察 解曰。護十地行者牒先問也。菩
薩摩訶薩者彰能護人。未修已修倶標問故。
應云何下正申三問。意問。發趣修大乘者云
何修行。若修行者云何化利。若修若化如何
觀察即得離障至果徳圓。正爲希求無上果
徳。從初至末種不斷故興此三問不増減故。
然此三問即是發心求菩提者三種妙觀。厭
離有爲欣求菩提悲愍有情。三種之心生起
次第斷修化利未爲初故。又亦得名三聚淨
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攝律儀戒。治斷次第
修行化利遠離諸障順三問故。即智恩斷三
徳之因。如次能得報化法身究竟果故。從此
第二明佛別答大分爲三。一明答修行。二明
答化生。三明答觀察。就初修行文分爲二。初
略明五忍。後廣明五忍。初略明中文復分三。
且初第一總標五忍
經佛言大王諸菩薩摩訶薩依五忍法以爲
修行 解曰。此總標也。從此第二別列五忍
經所謂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皆上中下於寂
滅忍而有上下 解曰。所言忍者。忍謂忍可
印許之義。以慧爲體。相應助伴具五蘊性。言
忍者謂折伏也。於三賢位未親證理。依勝
解力所修正觀福智二門自他二利皆未亡
相。分別二障不起現行。二取隨眠伏而未斷
故名伏忍。即忍之忍。忍有彼伏。三釋得名。即
起信中相似覺也。言信忍者。信謂證信。初二
三地名爲信忍。順謂順向。順向無生。四五六
地名爲順忍。無生目如。七八九地慧常照理
名無生忍。寂滅即如。十地佛地照寂寂照名
寂滅忍。皆通持業依主二釋。大果難感故經
五忍。萬行難備漸次而修。從因至果爲十四
忍。然此五忍經論有異。如本業瓔珞經略爲
六性。一習種性即十住故。二性種性即十行
故。三道種性即十迴向故。四聖種性即十地
故。五等覺性金剛心故。六妙覺性如來地故。
亦名六慧。聞慧思慧修慧無相慧照寂慧寂
照慧如次六性。於彼六生具明四十二賢聖。
故雖此五忍與彼六性列數不同。合彼後二
爲寂滅忍。即與此經義不違也。又瑜伽四十
七説十三住。第一種性住。即本性住種性。未
入僧祇。即同此經十善位也。彼云。謂諸菩薩
性自仁賢性自成就菩薩功徳。菩薩所應衆
多善法亦有顯現。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於
善轉。非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防護。住此住
住持一切佛法種子。於自體中已具足有
一切佛法。一切種故。不能現起上煩惱纒造
無間業或斷善根。廣如彼矣。第二勝解行住。
即同此經伏忍三品。彼云。謂諸菩薩從初發
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所有一切諸菩薩行。
當知皆名勝解行住。於此住中普於一切餘
菩薩住及如來住皆名發趣。然前住中雖修
諸善。性仁賢故所已爲之非爲菩提。故意作
也。未名發趣不入僧祇。此住所修皆名發趣。
故與前別。然此住中思擇力勝所作加行。以
彼修慧未得堅固相續無退。慈恩法師云。此
説無漏。修慧未得非有漏慧此住不得。或此
所説初發心時。十信菩薩八相成道未超五
畏。所有修慧未堅固也。又於三處忘失正念。
一於境界可不可意色等六境。其心顛倒忘
失正念。二於受生彼彼身中。既受生已忘前
生事。三於所受所持諸法。久作久説有所忘
失。或於一時具足聰慧。爲他説法勉勵而
轉。如闇中射或中不中。或於一時於大菩提
雖已發心而復退捨。或時棄捨先所受學淨
戒律儀不能受學。或時捨於利樂有情而生
厭倦利益安未能廣大。於諸菩薩所學之中
未能普學。菩薩相中未皆成就。在家出家二
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於此所説諸行
相状。下忍轉時諸行上品。中忍轉時諸行
中品。上忍轉時諸行下品。漸輕微故。入初
地時此一切相皆無所有乃至廣説。第三極
歡喜住。亦名淨勝意樂住。即是此經信忍下
也。第四増上戒住。即信忍中也。第五増上心
住。即信忍上也。第六覺分相應増上慧住。即
順忍下也。第七諸諦相應増上慧住。即順忍
中也。第八縁起流轉止息相應増上慧住。即
順忍上也。第九無相有功用住。即無生忍下
也。第十無相無功用住。即無生忍中也。第十
一無礙解住。即無生忍上也。第十二最上成
滿菩薩住。即寂滅忍下也。第十三最極如來
住。即寂滅忍上也。雖十三住對十四忍數即
少一。彼乃廣也。初種性住忍所不攝。同下頌
中十善位也。若以十善爲忍方便。即彼與此
無寛狹故。攝大乘論從初十信乃至佛地。於
中説有三十四忍。地前三忍於十地中地地
分爲三十忍。佛地爲一三十四也。又眞諦記
釋此五忍各治三障。瑜伽四十九説爲七地。
唯識論説五位修習。皆與此經五忍相攝。講
者叙焉。問經列忍等云上中下。順理應云皆
下中上。何不次耶。答據能行行理實應然。約
所治障亦不違理。從此第三結示修行
經名爲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結
也。從此第二廣明五忍。於中分二。一廣明五
忍。二結修諸忍。廣明五忍文即爲五。初明伏
忍於中分三。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
初習種性於中分三。初標位*辯相。次正解修
行。後結爲聖胎。且初第一標位*辯相
經善男子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 解
曰。伏忍位者五忍之中伏忍居首。伏忍之
内三中最初創入僧祇故云初也。伏謂折伏。
忍義如前。位者位次。此下忍也。起習種性者。
起謂生起。超前十善入忍位也。習者修習。言
種性者順理相應爲後勝因故得名種。現種
熏習習成性故。修十住行者此經略標不列
住名。如華嚴經十住品云。所謂發心住・治地
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
退住・童眞住・王子住・灌頂住・*辯住行相至
下悉矣。從此第二正*辯修行。於中有四。且
初第一明發心相
經初發心相有恒河沙衆生見佛法僧 解
曰。初發心相者長耳三藏云。初習種性有三
相發心。一假想發二輕想發三信想發。假想
發者藉三種力。一善友力謂善知識。二者行
力謂受律儀。三者法力通別二因。通謂如來
藏別謂信等五根也。由此三力於佛菩提假
起菩提想。以求自安諸有情。猶如聲聞觀諸
非青假起青想而能伏惑。此中亦爾名假想
發。此後後想修習不已義尚難識。譬如輕毛
無所倚著名輕想發。此後後心信珠顯現名
信想發。得入十信名發心相也。有恒河沙衆
生者。此顯發心其數雖多至於不退入忍位
者其數甚少。譬如魚子菴羅樹花彼二雖多
成實極少。見佛法僧者明發心縁。或復聞
説一體三寶自性常住。或見別相住持三寶。
猶教誨力於三寶中發起無上良福田想。而
生定信入十信也。從此第二明十信心
經發於十信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
心不退心戒心願心護法心迴向心具此十
心。解曰初句總標。言信心者。澄淨爲性善
順三寶。離不信故。言念心者明記爲性令心
不斷。離忘念故。精進心者。遍策三業皆令不
退。離懈怠故。言慧心者。簡擇爲性令心治斷。
離惡見故。言定心者。專注爲性令心不動。離
散亂故。此上五心即是五根遍生一切諸功
徳故。亦即五力不爲一切自所治障所屈動
故。不退心者。令五根力具大堪能。必不退起
上品邪見普斷善根作闡提故。故下卷云。若
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謗正法。由此
而言。至第六心不爲不善所退動。故四不退
中信不退也。言戒心者。遮防身語令心調柔
離破戒故。言願心者出體如前。求菩提願利
有情願不間斷故。護法心者守護六根。離塵
境故。守護餘九令不失故。或於三寶不惜
身命常守護故。迴向心者所修前九及諸勝
行迴施衆生。迴求菩提。迴向涅槃。不求世
間及二乘故。又瓔珞經云。謂十信心各互相
資心心有十。即是修行百法明門。常發無量
有行無行大願。得入習種性故。具十心者。明
於十信心須具修。於中隨闕即非此位。然
則此十皆言心者。心謂縁慮而爲主故。初信
五是心所法。恒依心住。起必相應。不退
等五是其勝用。心自在故倶云心也。此前標
云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今列十信
云具十心。即顯具修十信心者方入十住。何
以知者。瓔珞經説。通賢及聖有此二。初云
十住。華嚴經中具明行位。地前三十十住爲
初。無別十信。不應十信。判爲外凡。即違此中
伏忍位故。由此十信於十善位雖即修行。有
退有進猶如輕毛。於十千劫修習増勝具足
不退方名入劫。稱習忍位。即十住中發心住
攝。從此第三利生分齊
經而能少分化諸衆生。解曰明利他也。如
下説云。習種銅輪化二天下。華嚴經云。此住
菩薩勸學十法。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
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
上法學佛功徳。生諸佛前恒蒙攝受。方便演
説寂靜三昧。讃歎遠離生死輪迴。爲苦衆生
作歸依處。第三主導世間即此輪王。第十爲
苦生依即八相成佛故。此經云化諸衆生。即
是華嚴世出世化。擧初攝後。十住應知。若爾
如何名少分化。答望前十善可云廣大。望
位云少分矣。從此第四超二乘地
經超過二乘一切善地。解曰。超過二乘學
無學果。一切善地者。依大般若。三乘共行十
地。一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見地。五
薄地。六離垢地。七已辦地。八獨覺地。
菩薩地。十如來地。於此十中菩薩第九。今
習種位由發大心雙修二利故。雖下忍即超
前八故。云超過一切善地。又以義言。二乘皆
有見修無學。菩薩超彼故云一切。又大乘同
性經。三乘及佛各有十地。此超前二云一切
矣從此第三結爲聖胎
經是爲菩薩初長養心爲聖胎故 解曰。於
三賢位倶名聖胎。擧此攝餘皆聖胎也。所言
胎者。自種爲因善友爲縁。聞淨法界等流
正法修習長養。初地見道誕佛家矣。從此第
二明性種性。於中分三。一標位*辯相。二正
解修行。三結超倒想。且初第一標位*辯相
經復次性種性菩薩修行十種波羅*蜜多
解曰。性種性者。上言性者。以前習種所修習
性而成此性故云性也。言種性者。以前種現
如同類因引生於此名種性也。即性之種種
之性矣。問瑜伽論云。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
成種性。此經乃云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何故
經論前後相違。答論中所明。先本有性依本
修習後習成性。經中所明先明修習。習成種
性後以習成爲性種性。論約本習未習已習。
經唯修習初習久習各據一義。亦不相違。言
菩薩者十行菩薩也。如華嚴經十行品云。所
謂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撓行。離癡
亂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眞實
行也修行十種波羅蜜多者十度行也。十行
菩薩各修一行。即十度故。云何修行。施等諸
行名波羅*蜜多。唯識論云。要七最勝之所攝
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
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
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
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
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
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爲二障間雜。若
非此七所攝受者。所修諸行但名施等非到
彼岸。此位菩薩依相似修。登地所行皆到彼
岸。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三。一標十對
治。二正解對治。三利生分齊。且初第一標十
對治
經起十對治 解曰。起謂生起。十者總標。對
謂對觀。治即治遣。然此上卷三品之中廣明
對治略能行行。下卷三中廣能行行略明對
治。文可悉矣。從此第二正解對治。於中分
三。且初第一對治四倒
經所謂觀察身受心法不淨諸苦無常無我
解曰。言觀察者。觀謂對觀。察謂伺察亦審察
也。體即是慧。身受心法者所觀境也。身謂
相續。如智論中。身謂色蘊。受謂受蘊。心
識蘊。法處法界並名法故。不淨等者能治行
也。由無始來妄分別力。於身等四計爲淨等。
爲令觀察知身不淨知受皆苦知心無常知法
無我即離倒故。又了身等無自性空。即一切
倒悉皆離故。從此第二對治三毒
經治貪嗔癡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種善根
解曰。上言治者通能所治。貪嗔等者此所
治也。謂由意識於可意境貪欲隨増。不可意
境嗔恚隨増。於中庸境無明隨増。由此三種
爲不善根。遍生慢等及隨煩惱。此三若伏餘
隨伏故。起慈等者能治行也。施謂無貪捨財
法故。慈謂無嗔與他樂故。慧由無癡即正
*慧故。由此三種而爲善根。遍生萬行諸功徳
故。從此第三對治三世
經觀察三世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
忍 解曰。忍體即慧。如上已解。觀過去業起
曾因忍。觀現色心曾因之果當果之因起因
果忍。觀未來法起當果忍。雖唯現在過未體
無。所酬所引假變過未。又縁生法謂無明行
爲前際因。識等五支爲現在果。愛取有三爲
現在因。生老死二爲未來果。此約分位三際
因果。此中爲破執無因果及執斷常。令知因
縁如幻似有故觀察也。此位菩薩觀身等四
令離四倒。觀心等三離縛修行。觀三世法有
而不實。故令觀察修勝行矣。從此第三利生
分齊
經此位菩薩廣利衆生 解曰。性種銀輪化
三天下。超前習種故云廣利。從此第三結超
倒想
經超過我見人見衆生等想外道倒想所不能
壞 解曰。我人等者義如前釋。等取壽者作
者命者士夫儒童我之類也。言外道者邪論
諸師。言倒想者四倒相應之想倒也。不能壞
者。彼能執人及所執法所不能壞。由此菩
薩勝解力増。邪師邪法悉超過故。問二乘外
道倶是所超。何故前越二乘此超外道勝劣
不次。答心由頓發即越二乘。行約漸修後超
外道。又此已超非正超也。如二靜慮名出苦
故。從此第三明道種性文三如前。且初第一
標位辯相
經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 解曰。道種
性者。道謂初地平等聖道。此引彼生與道爲
種。道之種種之性名道種性。二依主故。言菩
薩者擧能行人。修十迴向者此略標也。如華
嚴經十迴向品云。所謂救護一切衆生離衆
生相迴向。不壞迴向。等一切佛迴向至一切
處迴向。無盡功徳藏迴向。隨順堅固一切善
根迴向。等隨順一切衆生迴向。眞實迴向。
無著無縛解脱迴向。等法界無量迴向。義如
下釋。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二。且初第
一總標十忍
經起十忍心 解曰此總標也。從此第二正
*辯對治。於中分三。且初第一對觀五忍
經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慧忍解
忍解脱知見忍 解曰。五蘊及忍義如前
解。對觀五蘊得解脱蘊。謂觀自身語過患。由
思願力遮防七支而得戒忍。次觀受蘊妄生
領納諸受漂動。由定專注而得定忍。次觀想
蘊取怨等像戲論分別起諸名言。如工畫人
採畫諸境。由慧簡擇而得慧忍。次觀行蘊
造作種種三有諸業繋縛生死。由慧離繋解
脱自在得解脱忍。次觀識蘊妄想分別起諸
知見取著六塵。無分別慧解脱清淨得解脱
知見忍。故對五蘊得解脱蘊。此依言説次第
建立。如實義者。無分別慧觀五蘊空。於念念
中皆具五忍。從此第二對觀三忍
經觀三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解
曰。言三界者所依處也。言因果者業因識果
即能生也。觀能所感而得三忍。謂於三界及
彼因果執有實體。觀遍計空而得空忍。此空
所顯清淨眞如無十相故得無相忍。有漏因
果虚妄業生。依之修行於此不願得無願忍。
從此第三對觀二忍
經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得無常忍一切法空
得無生忍 解曰。觀二諦假實者。假即世俗
實即勝義標二諦也。諸法無常得無常忍者。
有爲遷謝刹那不住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無
自性空體不生滅得無生忍。此二引生安非
安立二種正觀。至下當悉。此位菩薩觀流轉
蘊得解脱蘊。觀三界因果得三空忍。觀二諦
假實得生無生忍。皆依勝解治倒。進修引生
聖道證初地故。從此第三結申化利
經此位菩薩作轉輪王能廣化利一切衆生
解曰。即金輪王化四天下。超前位故云廣化
也。從此第二明信忍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
標忍 辯位
經復次信忍菩薩謂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
解曰此聖位也。言信忍者謂證信也。此位菩
薩親證眞如三寶及戒皆證淨故。故此三地
倶名信忍。雖後諸地亦有此四。此初現證得
證淨名。加行後得多縁此故。言歡喜者。初
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所言
地者。依持生長如智相應。至下當悉。離垢地
者。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發光地者。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
慧光故。從此第一正解修行。於中分二。且
初第一明斷三障
經能斷三障色煩惱縛 解曰。言三障者如
下經云。初地斷諸無滅三界貪等。二地斷嗔
等習。三地滅無明闇。此之三障至下廣明。然
所斷障如唯識第十障有二種。一煩惱障二
所知障。煩惱障中見所斷種二乘見道皆能
斷盡。修所斷種乃至金剛方能斷盡。若菩薩
者見所斷種見道斷盡。修所斷種要至金剛
一時頓斷。所知障中見所斷種亦見道斷。修
所斷種從初地後乃至金剛地地別斷。此經
所説三地障倶貪嗔癡三。修所斷者遍六識
能發色業。或縁色境名色煩惱。煩惱自性是
縛法故名爲縛也。謂三地中各修勝行。貪等
永除名爲斷故。從此第二明諸行。於中分
二。初明修諸行後結行根本。初修諸行於中
分四。且初第一明四攝法
經行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解曰。布
施等者由無貪等善根相應攝取衆生。義如
前解。方便化也。從此第二明四無量
經修四無量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捨
無量心 解曰。慈悲等者由無嗔等善根相
應所利無量。義如前解。憐愍化也。從此第三
明四弘願
經具四弘願斷諸纒蓋常化衆生修佛知見成
無上覺 解曰。菩薩所修必備萬行。所發大
願有斯四也。斷諸纒蓋者。由煩惱故纒縛有
情。由所知故覆蓋勝慧不得現起。或十纒五
蓋見修二惑隨其所應。如常分別。所明斷也。
常化衆生者。二界四生一切有情。明常化也。
修佛知見者。諸佛世尊恒沙妙行悉皆修習。
明常修也。成無上覺者。謂此初地於諸如來
無上正覺明當證也。初後自利。中二利他。
通因及果無斷盡故。准華嚴經。修行願者賢
位願増聖位倶故。從此第四明三脱門
經住三脱門空解脱門無相解脱門無願解脱
門 解曰。然三脱門義如前解。若三三昧通
漏無漏言解脱門即無漏故。又准下文。前之
三段於上三地隨次偏増。復三脱門通諸
地故。從此第二結行根本
經此是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至一切智諸行
根本 解曰。此上所辯四攝等行。謂諸菩薩
從初發心隨力修習。乃至成佛皆以此等爲
諸行本。從此第三結申化利
經利益安樂一切衆生 解曰。初地菩薩往
百佛刹。二地往千。三地往萬。利益安樂彼
等生故。從此第三明順忍位文三如前。且初
第一標忍辨位
經復次順忍菩薩謂焔慧地難勝地現前地
解曰。言順忍者。能順者慧所順者如。由慧隨
順順向順觀。順後無生。即忍之忍名爲順忍。
如十地論第八云。隨順平等眞如法故。四五
地中得耎中忍。六地上忍皆悉隨順無生法
忍。此忍即非無生忍故。焔慧地者。安住最勝
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焔増故。難勝地者。眞
俗兩智行相互合令相應極難勝故。現前地
者。住縁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從此第二正明斷障
經能斷三障心煩惱縛 解曰。能斷三障者
如下經云。四地永斷微細身邊見故。五地斷
隨小乘樂求涅槃。六地能斷三界集因集業
麁現行相。此之三障至下當悉。心煩惱縛者。
此上三障唯意識倶名爲心也。言煩惱者。
十地論。三障如次與三慢倶。謂我法慢・身淨
分別慢・從我慢説名煩惱故。又善戒經説皮
肉心三種煩惱。若縁六塵起貪嗔癡。如皮在
外名皮煩惱。若縁内執起我我所。如肉在内
名肉煩惱。若迷眞理眞俗別別。如心在於皮
肉之内名心煩惱。斷次第者。初地見道斷肉
煩惱。初至七地斷皮煩惱。八至十地無功用
道斷心煩惱。如瑜伽四十八云。所知障品有
其三品。一者在皮麁重極喜已斷。二者在膚
麁重八地已斷。三者在實麁重如來住斷。經
論斷位與此不同。皮肉心等通目二障。顯此
色心義同彼故。所言縛者。心爲彼拘不證自
地。正智斷彼即離縛故。從此第三結申利

經能於一身遍往十方億佛刹土現不可説神
通變化利樂衆生 解曰。四地菩薩往億佛
刹。五地百億。六地千億。不可説者顯其多
也。遍往此等諸刹土中現通化利。從此第四
明無生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標忍辯位
經復次無生忍菩薩謂遠行地不動地善慧
地 解曰。言無生者謂即眞理。智證眞理名
無生忍。解深密經瑜伽唯識皆説三性名曰
無生。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苦無生。若能證
智名無生忍。兼所證如名無生法忍。即忍之
忍通二釋也。遠行地者。至無相住功用後邊。
出過世間二乘道故。不動地者。無分別智任
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善慧地者。成就
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説法故。從此第
二正明斷障
經能斷三障色心習氣 解曰。能斷三障者
如下經云。七地斷諸業果細現行相。八地斷
諸功用。九地斷無礙障。斷此三障也。色心習
氣者通種現也。下廣明矣。謂所知障十地於
前六地各治一分。色心麁重彼障下品。故此
三地各別斷故。從此第三結申利他
經而能示現不可説身隨類饒益一切衆生
解曰。七地菩薩住百億佛刹。八地住百萬微
塵數佛刹。九地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
刹。往彼等土現不可説身。隨類饒益諸衆生
故。從此第五明寂滅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
標忍辨位
經復次寂滅忍者佛與菩薩同依此忍 解
曰。言寂滅者謂即眞如。智證寂滅名寂滅
忍。即忍之忍二釋得名。准下經中。入此地
時斷神通障。至下當悉。佛與菩薩者擧能忍
人。謂此菩薩初入十地名爲法雲。十地後位
名爲等覺。同依此忍者。謂此與佛勝劣雖異
同一忍也。從此第二正解修行。於中分三。初
明下上忍。次明等妙覺。後明佛三身。且初第
一明下上忍
經金剛喩定住下忍位名爲菩薩至於上忍名
一切智 解曰。金剛喩定者最後勝定。此定
現前能斷一切微細障種名金剛定。此定初
起菩薩之身名爲下忍。後解脱位成一切智
名爲上忍。從此第二明等妙覺
經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爲等覺一相無相平
等無二爲第十一一切智地 解曰。上言觀
者能觀正智。正智有二。等覺照寂佛果寂照。
是能觀智因果別故。勝義諦者即是眞如。眞
如體同明同證也。斷無明相者。此微細障第
十一地也。此有二解。有説。無明體通二障。彼
微細種此皆斷故。有説。無明根本不覺。智照
本覺故名爲斷。下廣明也。是爲等覺者結斷
位也。一相無相者明佛果也。如智體同故云
一相。智冥眞理故云無相。平等無二者佛佛
道齊等無二也。爲第十一者。十地爲因佛地
爲果。超前十地第十一也。一切智地者。佛地
圓滿此解脱道結果位也。從此第三明佛三
身。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法性身
經非有非無湛然清淨無來無去常住不
變 解曰。非有非無者性功徳也。謂諸如來
恒沙性徳不同萬像。故云非有。不同兎角故
云非無。湛然清淨者。永離衆相故云湛然。不
與漏倶故云清淨。無爲徳也。無來無去者法
性身也。性淨本覺體常不生故云無來。體常
不滅故云無去。不隨迷悟性有動靜故云常
住。不隨凡聖性有改易故云不變。即法身也。
從此第二明智徳身
經同眞際等法性 解曰。眞言眞際即是法
身。若云同者智同理也。謂諸如來等覺位中
無明障盡故同眞際。解脱位中證理圓極故
等法性。此與法身非即非離。倶遍法界常安
樂故。從此第三明應化身。於中分二。初明應
化身後明能所化。且初第一明應化身
經無縁大悲常化衆生乘一切智乘來化三
界 解曰。無縁大悲者悲有四種。一外道異
生起愛見悲。二聲聞獨覺縁欲苦生起。觀行
悲。三菩薩利樂得同體悲。四諸佛世尊得無
縁悲。常化衆生者明應身也。謂諸如來居純
淨土。爲住十地諸菩薩衆。隨類現身現大神
通轉正法輪。令彼受用大乘法樂無有間斷
故云常化也。乘一切智乘來化三界者明化
身也。能乘者悲所乘者智。謂從法界最清淨
智流出智悲演諸至教。此即事智乘理智生。
以一切智爲所乘故。來化三界者所化處也。
虚空世界悉皆無邊故。擧所依明來化也。如
法華云。我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長者
驚入即此來也。何故須化。如彼又云。我本立
誓願。欲令一切衆如我等無異。如我昔所願
今者已滿足。化一切衆生皆令入佛道。故現
應化化衆生也。從此第二明能所化。於中分
四。且初第一明所化境
經善男子諸衆生類一切煩惱業異熟果二十
二根不出三界 解曰。諸衆生者諸界趣生
一切含識。諸佛菩薩化境或殊。其所化生種
類唯爾。一切煩惱者所謂理事發業潤生一
切煩惱助發縁也。言業者。福非福等染淨諸
業感生因也。異熟果者。善染所感無記果也。
作業感果時必不同。前後名異。異之熟等
如常分別。二十二根者如有頌云。取境續家
族。活命受用果。世間出世淨。依此量立根。言
取境者明等六根。續家族者女男二根。言活
命者即是命根。受用果者所謂苦樂憂喜捨
根。世間淨者所謂信進念定慧根。出世淨者
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然此體者應
結頌云。色與不相應。心王及心所。七一一唯
十。三體性隨應。下之二句釋上四也。七者七
色根也。一一者命意根也。唯十者五受信等
十心所也。三體隨應者三無漏體九根等也。
性隨應者。色命無記。意五受三信等唯善也。
不出三界者結上所明並界内也。問二十二
根中前十九根是有漏故可屬界繋。最後三
根體是無漏。云何不出。答此明所化總相而
論。理實三根非界繋也。言不出者有其二義。
一約彼種。未起現行從所依識故云不出。二
約現行。二乘無學等覺已前一切菩薩。雖六
或七無漏現行。從所依判異熟有漏亦不出
也。從此第二明能化身
經諸佛示導應化法身亦不離此 解曰。言
示導者開示引導。言應化者。即他受用及大
小化通名應化。應化所依清淨法界。與此能
依體非即離故。説應化倶名法身。謂諸如來
普遍法界應現三界。亦同所化云不離故。從
此第三簡外道非
經若有説言於三界外別更有一衆生界者即
是外道大有經説 解曰。諸佛所説界外無
生。若言界外有衆生界者。即是外道吠世史
迦六句義中大有經説。非佛教也。若爾二乘
無學十地菩薩所居報土。豈非界外。答據隨
助縁即居界外。體是異熟故非外也。從此第
四顯化成佛
經大王我常語諸衆生但斷三界無明盡者
即名爲佛 解曰。三界二障通名無明。唯斷
煩惱但免界繋。斷所知盡名無明盡即爲佛
也。廣明化竟。從此第三結申滿位
經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
解曰。自性清淨名本覺性者即眞如也。依起
信論。上句絶待下句對待。對不覺等説名本
覺。即是諸佛一切智智此有二義。有説。眞
如是佛法身。法身智身性相平等。體相相從
亦得名爲一切智智。如實非智。有説。眞如
即一切智。心歸本原冥合不異。相用非無別
體也。即以眞如爲一切智智。二智二身隨應
悉故。大文第二結修諸忍
經由此得爲衆生之本亦是諸佛菩薩行本是
爲菩薩本所修行五忍法中十四忍也 解
曰。由此得爲衆生之本者下有二義。有説。此
者上本覺也。謂由本覺隨不覺故。動眠三界
輪迴六趣。故此本覺爲衆生本。亦是諸佛菩
薩行本者。無明微薄本覺力増心歸本原。從
末向本隨位次第建立五忍。至寂滅忍本覺
然本無動達。今無靜故。此本覺亦是諸佛
菩薩行本。有説。此者即五忍也。是發大乘趣
無上者。從始至終修行之本。亦是諸佛菩薩
行本者。亦是法界已成未成佛菩薩本。是爲
已下如文易了
從此第二答化衆生。於中分四。一明十王
位。二明説偈讃。三明忍境智。四諸佛同修。
初明十王於中分三。一牒問略標。二明十王
位。三結明諸佛。且初第一牒問略標
經佛言大王汝先問言菩薩云何化衆生者菩
薩摩訶薩應如是化從初一地至後一地自所
行處及佛行處一切智見故 解曰。佛言已
下牒前問也。從初一地者歡喜地也。至後一
地者法雲地也。自所行處者一一地中菩薩
行處。及佛行處者即彼十地佛化處也。又第
十一地如來行處也。一切知見者。菩薩諸佛
證眞達俗。如實知見行二利也。問初一地者
何非習種性耶。答此明十王所行化利。三賢
已辨故此不論。從此第二明十王位。於中分
十。一一地中皆分爲五。一居土廣狹。二配屬
王位。三修法多少。四辨修勝行。五明所利生。
初地五中且初第一居土廣狹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佛刹 解曰。初地菩
薩住百大千。云何知然。一化佛土即一大千。
百化佛刹百大千故。問所居之土總有幾種。
以何爲體。何故十地廣狹異耶。答准佛地論。
諸土相對總分爲二。一淨二穢。淨中備擧有
十三土。果土有三。因土有十。果土三者。若法
性土眞如爲體。恒沙性徳依自性故。若報得
土鏡智爲體。諸無漏種依自土故。他受用土
平等性智爲其土體。現大小身依自土故。若
化土成事智品爲其土體。現變化身依自
土故。合他受用及變化身。倶爲第三應化土
也。因土十者。十地菩薩所依之土本識爲
體。即是有漏苦諦攝故。若後得智所變影像
即是無漏道諦攝故。隨智勝劣廣狹不同。衆
寶莊嚴皆自智變。有麁妙異自受用故。乘便
明者若彼二乘變易之土體同菩薩。但麁劣
故。西方淨土地前生者本識爲體。由佛本願
及自行力故得往生。無無漏智所資感故。七
位劣自受用也。穢土之中界趣勝劣自
*識所變。准此應知。淨穢異同生之別業如常
分別。從此第二配屬王位
經作贍部洲轉輪聖王 解曰。如十地經。初
地作閻浮提王。瓔珞經説。初地已上琉璃輪
王。華嚴經云。初地作閻浮王。此云輪王。言閻
浮者明住處也。言瑠璃者明勝妙也。言輪王
者擧輪寶也。居土化境不相違也。然今此經
初地菩薩與道種性輪王何別。答如下偈云。
權化有情遊百國。此百彼一聖凡勝劣有多
別故。從此第三修法多少
經修百法明門 解曰。此經總標無別名數。
瓔珞經云。所謂十信一一各十。即百法明門。
華嚴經云。此地菩薩若行精進。捨家妻子出
家學道。於一念頃得百三昧。以淨天眼見百
佛國。二見百如來。三動百世界。身亦能往彼
佛世界放大光明。四化爲百類普令他見。五
熟百類所化有情。六若欲留身得百劫住。
七見前後際百劫中事。八*智見能入百法明
門。九化作百身。十身皆能現百菩薩眷屬。
若以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乃至百千億
那由他劫不能數知。若屬此經十中第八。通
而言者具此應知。從此第四*辯修勝行
以檀波羅蜜多住平等心 解曰。十度
之中施度圓滿。具七最勝。三輪清淨得無分
別住平等心。此度偏増。一切常捨餘非不修。
隨力分故。從此第五明所刹生
經化四天下一切衆生 解曰。以十善道化
利衆生。此後諸王皆十善化。處有廣狹行有
勝劣。以爲異矣。從此第二明離垢地。文分爲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千佛刹作忉利天王修千
法明門説十善道化一切衆生 解曰。居土
漸廣作天帝釋。廣初地百爲千明門。修戒度
圓以十善化。從此第三明發光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不可説不可説天王修
萬法明門依四禪定化一切衆生 解曰。此
地菩薩得諸勝定時分天王。漸廣勝故。從此
第四明焔慧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億佛刹作覩史多天王修
億法明門行菩提分法化一切衆生 解曰。
知足天王修諸億門菩提分智化衆生故。從
此第五明難勝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億佛刹化樂天王修百
億法明門二諦四諦化一切衆生 解曰。所
修轉勝百億諸門。備觀諸諦化衆生故。從此
第六明現前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千億佛刹作他化自在天
王修千億法明門十二因縁智化一切衆生
解曰。居欲界頂他化天王。所修所悟悉皆轉
勝。以縁生智化利衆生。從此第七明遠行地。
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萬億佛刹作初禪梵王修
萬億法明門方便善巧智化一切衆生 解
曰。居大梵天境修倶勝。得方便智化利衆生。
從此第八明不動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微塵數佛刹作二禪
梵王修百萬微塵數法明門雙照平等神通願
智化一切衆生 解曰。居遍光淨天境修轉
勝。眞俗雙照現大神通。以大願智化利衆生。
從此第九明善慧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
刹作三禪梵王修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法明
門以四無礙智化一切衆生 解曰。居遍淨
天境修轉勝。四無礙智化利衆生。從此第十
明法雲地。文五如前
經若菩薩摩訶薩住不可説不可説佛刹作第
四禪大梵天王爲三界主修不可説不可説法
明門得理盡三昧同佛行處盡三界原普利衆
生如佛境界 解曰。不可説者如華嚴經四
十五云。不可説者即一百一十九數。若不可
説不可説即一百二十數也。居色界頂大自
在宮作三界主。境修最勝。得理盡三昧者。
照解理極故名理盡。三昧可知。此即最後金
剛定也。同佛行處者同寂滅忍也。盡三界原
者。依本記云。阿頼耶識以爲本原。如起信
論。根本無明而起業識。原集原苦是三界
原。聖智斷此故名爲盡。普利等者。謂此地
中所利有情證眞達俗。悉皆最勝分同佛境。
故大品經云。十地菩薩當知如佛。又云見性
未了。即其義也。從此第三結明諸佛。於中分
二。且初第一結諸菩薩
經是爲菩薩摩訶薩現諸王身化導之事
解曰。如文悉矣。從此第二結明諸佛
經十方如來亦復如是證無上覺常遍法界利
樂衆生 解曰。不唯菩薩依此利生。十方如
來亦復如是。常遍法界廣利樂故。從此第二
明説偈讃。於中分三。一大衆供養。二王説偈
讃。三聞法獲益。且初第一大衆供養
經爾時一切大衆即從座起散不可説花焚不
可説香供養恭敬稱讃如來 解曰。聞法喜
慶供養稱讃也。從此第二王説偈讃。於中分
二。且初第一標王説偈
經時波斯匿王即於佛前以偈讃曰 解曰。
所言偈者此有三解。一云偈者竭也。攝義竭
盡。二云偈者憩也。語憩息故。三者梵云伽
他此云諷誦。古譯經者乃至偈他略去他
字但名爲偈。語訛略矣。從此第二正明偈
讃。總三十行於中分三。初有三行讃佛三徳。
次有二十六行半廣讃五忍。後有半行結讃
禮敬。初讃三徳於中分三。一讃三業徳。二讃
所被妙。三讃所説深。且初第一讃三業徳
經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八
圓音爲開演時衆得道百萬億 解曰。世尊
如上。言導師者。善巧具足如海導師。彼引得
寶。此引成佛。金剛體者堅固具足。體者身也。
佛身堅固由如金剛。讃身徳也。言心行者悲
智具足。四智心品總名爲心。常照二諦故名
爲行。言寂滅者解脱具足逾動逾寂名爲寂
滅。讃心徳也。如淨名云。心淨已度諸禪定。不
違此也。轉法輪者下讃語徳。轉者起也。法謂
所説教理行果三乘法也。輪者圓滿由如車
輪。摧壞諸障能運用故。謂佛所轉無上妙法。
往他相續以被根宜。轉法輪義如常分別。言
八*辯者。八謂八音*辯謂七*辯。言八音者如
梵摩喩經云。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調和聲。
四柔軟聲。五不誤聲。六不女聲。七尊慧聲。八
深遠聲。言七辯者。一捷辯。須言即言無蹇
叱故。二迅*辯。懸河湕冷不遲訥故。三應
*辯。應時應機不増減故。四無疎謬*辯。
説契理不邪錯故。五無斷盡*辯。相續連環
終無竭故。六凡所演説豐義味*辯。一一言句
多事理故。七一切世間最上妙*辯。具足甚深
如雷等故。言圓音者。一音圓音義通多解。有
説。諸佛無形無聲爲對根宜。如空谷響現無
量聲。隨其根性各得一音等遍十方故云圓
音。有説。諸佛實有色聲。其音圓滿無異韻曲。
如經説云。佛以一音演説法。衆生隨類各得
解。有説。諸佛實有衆多音聲。但以佛音無障
無礙。一切即一故名一音。一即一切故名圓
音。由具衆徳廣爲開演。讃語徳故。上三業徳
即三密門。事用之中即三示導。時衆得道百
萬億者。讃説。當根標所被也。從此第二讃所
被妙
經天人倶修出離行能習一切菩薩道 解
曰。天人倶修者。若天若人異類等受。倶能修
習大乘出離菩薩道也。由此言者。三乘種性
但詣斯會皆修大故。自上所明即三寶也。從
此第三讃所説深。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五
忍徳
經五忍功徳妙法門十四菩薩能諦了 解
曰。五忍如前。言功徳者。菩薩所修萬行功徳。
妙法門者。從凡至聖深妙法門。十四菩薩者。
三賢十地及以等覺爲十四也。能諦了者。見
解證修能諦了矣。從此第二明因果異
經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原 解
曰。因中菩薩依此趣求。故忍中行。唯佛果圓
徳行倶滿。獨盡原故。從此第三明三寶藏
經佛法衆海三寶藏無量功徳於中攝 解
曰。佛法衆者列三寶名。一體眞如即忍性故。
能説所説諸修行者即別相故。所言海者。讃
忍深廣包含三寶。蘊積爲藏。無量功徳者。有
爲無爲恒沙功徳皆積忍中故云攝也。讃所
説深。明三業竟從此第二有二十六行半廣
讃五忍。於中分二。初有二十四行廣讃五忍。
後有兩行半讃佛悲深。初明五忍。於中分二。
初有二十三行廣明五忍。後有一行因果對
明。就明五忍大分爲六。初四行半偏明伏忍。
於中分二。初通讃四王。後總明伏忍。初文復
二。且初第一明十善位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一終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
中二
經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中下
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 解曰。十善
如下。此十善位經十千劫方入伏忍。忍方便
故。發大心者。所度所斷所修所趣悉皆大故
名發大心。長別三界者。前發大心總有二類。
一者直往二者迴心。若前頓發心必堅猛。惑
雖未斷定當超。故若後漸悟。二乘有學及無
學果聖道斷障云長別故。苦輪海者。苦通三
界謂三苦也。依苦樂捨立爲苦故。往返不息
迴轉如輪。昇沈出沒深大如海。中下品善者。
所修十善時既長久。初中後位爲下中上。中
下二品作粟散王。小王衆多如彼粟散。從喩
立稱。又如劫初分香稻者。以粟散布名粟
散王。若上品者鐵輪王也。從此第三明三賢

經習種銅輪二天下銀輪三天性種性道
堅徳轉輪王七寶金輪四天下 解曰。十住
菩薩作銅輪王。十行銀輪。十迴向位作金輪
王。然四輪王王化別者。一二三四洲化境爲
異。故順正理云。從此洲人壽命無量乃至八
萬歳有轉輪王生。滅八萬時。有情富樂壽量
損減。衆惡漸盛。非大人器故無輪王。此王由
輪旋轉應導威伏一切名轉輪王。金銀銅鐵
輪應別故。若王生在刹帝利種紹灑頂位。於
十五日受齊戒。時沐浴首身受勝齊戒。昇高
臺殿臣僚輔翼。東方忽有金輪寶現。餘轉輪
王應知亦爾。輪主如佛無二倶生。一切輪王
皆無傷害。令伏得勝已各安其所居。勸導令
修十善業道。言七寶者。所謂輪寶象寶馬寶
珠寶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馬等五寶有
情所攝。珠輪二寶乃是非情。正法念經又有
七寶。所謂劍寶皮寶床寶林寶殿寶衣寶履
寶。此等諸寶皆由修習無嗔善根之所招感。
所有威徳及王風化。如正法念乃起世經。彼
廣明矣。從此第二總明伏忍。於中今三。且
初第一總明聖胎
經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住十行十迴向三世諸
佛於中學無不由此伏忍生 解曰。住伏忍
者即名聖胎。三世諸佛從此生故。從此第二
明難得入
經一切菩薩行根本是故發心信心難若得信
心必不退進入無生初地道 解曰。一切菩
薩行根本等者。此明入劫菩薩行本。即十信
心此心難發。如前經云。有恒河沙見佛法僧。
得入信者數極少矣。若得十信至第六心必
不退者信不退也。定證無生至初地故。雖七
住前容作二乘。設爾不久定當得故。又解若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459 460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467 468 469 470 471 472 473 474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