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攝大乘論釋論 (No. 1596_ 世親笈多行矩譯 ) in Vol. 31

[First] [Prev]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者。謂以意安住有根心中。若攀縁彼心眞如。
此是有根心。謂縁如來正説。具足無闕總爲
相應知此即是無分別智。已知念行唯分
別者。住此有根心已。爲欲正説故。於彼後
得智中所憶念義。亦知此憶念行唯是分別
故。由此無分別智及後得二種智故。諸菩薩
疾至佛果彼岸。此等諸偈總集義者。初偈明
資糧道。第二偈義明方便道。第三偈義明後
見道。第四偈義明修道。第五偈義明究竟道。
此釋入應知相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六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七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入因果勝相勝語第四
因果位章第一
論曰。如是已説入應知相。説彼因果云何可
見。由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波
羅蜜。云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復云何六
波羅蜜得成彼入果。此菩薩不著福報。不破
禁戒。於苦不動。修道無懈。此等諸障礙因不
行故。心得專一。即能如理簡擇諸法故。得入
唯識。菩薩依六波羅蜜入唯識已。次第清淨
深心所攝六波羅蜜。是故於中雖離六波羅
蜜現起方便。由信解正説故。起愛味隨喜慶
悦意。一切時無間相應熏修。六波羅蜜便得
圓滿
釋曰。若入唯識已。於清淨深心六波羅蜜。即
得現行相應。與此現行相應故名現行相應。
信解正説者。謂與六波羅蜜相應言説。於此
甚深正説中起信解故。起愛味意者。於諸波
羅蜜中見其功徳愛味故。起願得意者。由佛
得到此淨心第一彼岸故。我及一切衆生亦
應當得故生願得心。此攝諸波羅蜜。清淨深
心有何相故。次以偈文。顯示此相
論曰。此中有偈
    圓滿白淨法 及得利疾忍
    菩薩由自乘 深大正説中
    覺知唯分別 得無分別智
    樂欲信解淨 名爲清淨意
    前及此法流 皆得見諸佛
    已知菩提近 得之不爲難
釋曰。於中始從信行地。善集資糧故。圓滿白
淨法。及得利疾忍者。忍有三品謂軟中上。此
中住最上忍故名疾利。此心由所縁故得清
淨。今當顯示。所謂大乘由説甚深寛大故。即
是菩薩自乘。於中甚深者謂法無我。寛大者。
謂虚空器等三摩提。如所思惟淨。今當顯
示。由知一切法唯是分別故。淨心體相今當
顯示。欲及解此二淨故名淨心。於中欲者。已
得勝悕望故。解者信故。淨心相今當顯示。前
者在淨心前故。及此者。即此淨心中故。得見
諸佛此是其相。法流者。謂住定心時今當顯
示。此定心利益於住定時見菩提在近。以得
此能得方便故。得之不足爲難
論曰。此等諸偈。總顯示淨心有七種相。一
資糧二忍三所縁四思惟五自體六勝相七利
益。如偈中次第句句説應知 釋曰。此等偈
中顯淨心。有如是資糧如是忍如是攀縁如
是思惟。如是體性如是表相如是利益。如偈
顯示。即是成立淨心體
成立六數章第二
論曰。何故唯有六波羅蜜。成立對治障礙故。
一切佛法生起住處故。隨順成熟一切衆生
故。對治不發行因縁故。立施戒二波羅蜜。不
發行因縁有二。謂著福報。及著室家。對治
發行退轉因縁故。立忍進二波羅蜜。退轉因
縁有二。謂於生死衆生違背中生苦故。於長
時修善分中疲倦故。對治發行不退中壞失
因縁故。立定智二波羅蜜。壞失因縁有二。謂
散亂及惡智故。對治此諸障礙故立六數 
釋曰。於壞失因縁中。惡智者顛倒取故。如諸
外道以惡智故有所壞失。餘成立散亂等障
礙。對治義皆可知
論曰。前四波羅蜜爲不散亂因縁故。一波羅
蜜不散亂成就。由依止不散亂故。得如理正
覺諸法實義故。一切佛法則得生起。如是一
切佛法生起處故。成立六數 釋曰。一切佛
法住處者。一切佛法以此爲因故成立。第二
六數因縁波羅蜜唯六不増。由依止不散亂
故。得如理正覺。諸法實義故者。由依止禪波
羅蜜故。般若波羅蜜得如實覺了。諸義餘諸
句義可知
論曰。由施波羅蜜故攝受衆生。由戒波羅蜜
故不損害衆生。由忍波羅蜜故能安受他損
害。由精進波羅蜜故能作彼所應作事。由此
等攝受因縁故。令所成熟衆生得受調伏。彼
等未得寂靜心者。令得三摩提故。已得寂靜
心者。令得解脱故。於教化時即得成熟如是
成熟衆生住處故。成立六數。應如是知 釋
曰。第三成立六數因縁中。一切衆生教化隨
順者。一切衆生中作教化成熟事。隨順相應。
由此得成故。唯有六爲成立。令出離故。於心
未寂靜者。以禪波羅蜜令得寂靜心。已寂靜
者。以般若波羅蜜令得解脱故得成熟。於教
化時者。謂教誡教授時
相章第
論曰。此六波羅蜜相云何可見。有六種最勝
故。一依止最勝。菩提心爲依止故。二事最
勝。具足修行故。三所爲最勝。爲欲利益一切
衆生故。四方便善巧最勝。無分別智所攝故。
五迴向最勝。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六清淨最勝。煩惱障智障等滅平等出生故
 釋曰。此布施等以何相故。得波羅蜜名。由
世間及聲聞等亦有布施等。是故須説其相。
波羅蜜相有六種依止最勝者。由一切處一
切時依止菩提心故。事最勝者。無有一人於
若内若外物具足現行。唯菩薩能具足現行
者。謂行布施故。所爲最勝者。凡所布施唯爲
利益安樂一切衆生故。方便善巧最勝者。謂
三輪清淨名善巧方便。由無施物及施者受
者等分別故。如是無分別智所攝故。得布施
等名。迴向最勝者。由此布施等迴向無上菩
提故。清淨最勝者。若至佛果施等此時得清
淨。彼時離煩惱障智障得具足出生故
論曰。云何是施即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
耶。自有施非波羅蜜。應作四句。如施餘波羅
蜜作四句亦爾。如所應知 釋曰。云何是施
即是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者。此是問分
也。答中有布施非波羅蜜。謂遠離六種最勝
故。有波羅蜜非布施者。謂戒等波羅蜜。爲
六種最勝所攝故。有施即波羅蜜者。謂施是
六種最勝所攝故。有非施非波羅蜜者。謂離
六種最勝行。持戒等如是。一切波羅蜜中四
句皆爾應知
次第章第
論曰。此諸波羅蜜何故如此次第説。前波
羅蜜生後波羅蜜。隨順故
立名章第
論曰。復次此諸波羅蜜得名云何可見。爲出
過一切世間聲聞及辟支佛施等。善趣彼岸
故名波羅蜜。能破散慳吝貧窮故名陀。得大
果報及福徳資糧故名那。是故名陀那。能滅
破戒及惡趣故名尸。得善趣及定故名羅。是
故名尸羅。能盡瞋忿及怨讐故名羼。得住自
及他安隱故名提。是故名羼提。能捨離懈怠
及諸惡不善法故名毘。得出生無量善法令
増長故名唎耶。是故名毘唎耶。能捨散亂故
名地耶。得引心住内故名那。是故名地耶
那。能除遣一切見處惡智故名鉢邏。得知眞
如法及種類法故名腎穰。是名鉢邏腎穰 
釋曰。今顯示其名。諸波羅蜜通名皆以到彼
岸故。名波羅蜜度一切世間及聲聞辟支佛
等。施等彼岸故稱波羅蜜。各各名者。因時
破慳。何以故。由破慳故。則能無礙布施。果時
除貧窮故名陀。於果時得大果報及福徳資
糧故名那。是爲陀那。因時息惡戒果時滅惡
趣故名尸。果時得善趣及得現前三摩提
名羅。是爲尸羅。如是諸波羅蜜釋名如其相
應。得住自他安隱者。由自身不爲瞋恚過失
所惱故。又不生他苦故他亦安隱
修習章第
論曰。修諸波羅蜜云何應見。略説有五種修
應知。一方便起行修。二信解修。三思惟修。
四巧便修。五作所應作修。於中四修如前説。
復次作所應作修者。諸佛至諸波羅蜜圓滿
位已。然以無功用心。不捨佛事修諸波羅
蜜 釋曰。於五種修中。方便起行修者。謂於
方便中發起正行故。作所應作修者。諸佛住
於法身無復功用。然不捨諸佛事。已離現行
諸波羅蜜。但爲攝化衆生故。由此修故。得作
所應作事
論曰。復次思惟修者。愛味隨喜願得思惟故。
有六種深心所攝修。一寛深心。二牢固深
心。三歡喜深心。四荷恩深心。五大志深心。六
勝益深心。若菩薩齊爾所阿僧祇劫得正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爾所時念念中捨
一切身。及以滿恒伽河沙等世界七寶。奉
諸如來乃至坐道場已來。菩薩施心無有厭
足。亦於爾所時念念中。三千大千世界滿中
熾火。於中行四威儀無有一切資生之具。一
心現行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乃至坐道
場。此菩薩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心無有
厭足。此是菩薩寛深心。復次若此菩薩乃至
坐道場不捨此無厭足心。此名牢固深心。若
此菩薩以六波羅蜜攝化衆生時。生勝歡喜
過於所攝化衆生。是名菩薩歡喜深心。若
此菩薩以六波羅蜜攝化時。見衆生於我有
勝恩。非我於衆生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深心。
若此菩薩六波羅蜜聚集善根。迴與衆生令
得可愛果報。是名菩薩大志深心。若此菩薩
以如是六波羅蜜聚集善根。與一切衆生共
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薩勝
益深心。此等六種深心所攝名爲愛味思
惟。復次若此菩薩於餘無量六種深心。修習
相應菩薩所有善根而生隨喜。此名菩薩六
種深心所攝隨喜思惟修。復次若此菩薩願
令一切衆生皆得六種深心所攝六波羅蜜。
亦願自身乃至坐道場。常不離六種深心所
攝修六波羅蜜。是名菩薩六種深心所攝願
得思惟修。若但聞此菩薩六種深心所攝思
惟修。生一念淨信即得出生無量福徳。朽壞
一切極惡業障。何況菩薩 釋曰。於爾所時
念念中者。假令三阿僧祇時量爲一念。以如
是念。亦經爾所時得菩提。於爾所時念念中
捨自身等。其義論本中次第可解。亦如此次
第乃至爾所時得菩提。於爾所時。或隨行尸
羅等亦爾。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無有一
切資生具者。此言顯示住處艱難及無供身
之具。朽壞一切極惡業障者。此中朽壞者。由
善樂欲故無力能與果報故。又對治趣惡道
故是名朽壞。寛大心者。即是此中無厭足
心。即此等心長時不捨即是牢固心。此中牢
固者。謂長時故。餘心義可解
差別章第
論曰。此諸波羅蜜差別云何可見。各有三種
應知。謂法施。財施。無畏施。守護戒。攝善法
戒。作利衆生戒。受惡事忍。安苦忍。法思惟
忍。被鎧精進。發行精進。不怯弱不退轉無厭
足精進。安樂住定。出生定。作所應作定。無分
別方便智。無分別智。無分別後得智
釋曰。説諸波羅蜜差別者。顯示其體故。於
中何故有法施等三種。由法施故増益他人
善根。由財施故増益他身。由無畏施故増益
他心。以此因縁故。顯示三種施。戒三種中
守護戒者。是依止戒。餘二戒依止此住故。
由住守護戒故。攝善法戒得出生佛法及菩
提故名依止。利衆生戒依止住故。得成熟衆
生故名依止。忍三種中受惡事忍者。若他作
惡事能忍受之。菩薩作衆生利益事時。由此
忍力故。於生死苦不能退轉。安苦忍者。由
有忍力故。於生死中病等。諸苦不能退轉。法
思惟忍者。由此忍故。思惟法時能忍受故。
此忍即是前二忍依止處。於精進中有三種
體。如世尊修多羅説。是勢力。是精進。是堪
能是牢固超越。是不捨重軛。此等五句即是
解釋精進三種體。於中被鎧精進故得勢力。
以此爲初。由發行精進故。得正精進於發行
時不怯弱不動轉。無厭足精進等。如其次第
即是堪能牢固超越不捨重軛等。以此三句
釋之。由有人初求無上菩提有勢力。於發行
時有精進。但心下劣。爲對治此故。須堪能若
有堪能則心不退屈。下劣。即是退屈。若人雖
心不下劣。然於生死苦中心則擾動則於佛
果生退屈。爲對治此故。須不動精進及牢固
超越。是故説此牢固超越。由牢固超越故於
苦不退。有人雖於苦不退。然於少生足。不
能得無上菩提。是故説無厭足精進。於少不
生足故。及即顯示不捨重軛精進。由此義故
説三種精進。於定中亦三。樂住者。由現見法
安樂而住故。名樂住。出生者。由出生六神通
故。作所應作者。由依止禪那故。作衆生利益
事故。名作所應作。由此等義故定立三種。般
若中成立三體。其義可解
攝章第
論曰。此諸波羅蜜攝義云何可見。此等攝一
切善法故。彼體相故。彼隨順故。彼津液故 
釋曰。此等攝義云何可見者問。此等波羅蜜
攝諸善法云何可見。由應知所修善法爲波
羅蜜所攝。彼所修善法攝波羅蜜亦爾。此等
攝一切善法者。此中一切善法即是菩提分
法。彼體相故者。是般若體相。彼津液故者。彼
六神通十力等諸餘功徳皆是此津液。彼隨
順故者。謂信猗等與此相隨順故。應如此

對治章第
論曰。此諸波羅蜜障礙云何可見。攝一切煩
惱應知。彼體相故。彼因縁故。彼果故 釋
曰。如所顯示諸波羅蜜攝一切善法。如彼所
治攝一切染法。今當顯示。於中彼體相故者。
是彼欲等體相。彼因縁故者。謂慳等因縁。如
不信邪見等故生慳。彼果故者如慳悋破戒
瞋恚故爲果
功徳章第
論曰。此諸波羅蜜功徳云何可見。菩薩於生
死流轉中攝取自在故。攝取大生故。攝取大
伴助大眷屬故。攝取大事業方便成就故。攝
取無惱害少塵垢身故。攝取善知一切工巧
等明處論故。此等果報無可譏嫌。乃至坐道
場。作一切衆生一切利益事現前功徳 釋
曰。諸波羅蜜功徳菩薩果報無可譏嫌。非如
外果報有可譏嫌。以染汚故。以無常故。波羅
蜜果報則非無常。何以故。由説乃至坐道場
故。又彼唯是自爲不爲於他故。説發起利益
一切衆生事。波羅蜜果即是一切波羅蜜果
功徳。並無譏嫌
互顯章第十一
論曰。此諸波羅蜜更互相顯云何可見。世尊
有處一切六波羅蜜。或以施名説。或以戒名
説。或以忍名説。或以精進名説。或以定名
説。或以智名説。此中有何意諸波羅蜜中。修
一波羅蜜時。諸餘波羅蜜皆來助成。依此
意故。此中有攝持偈
    數相及次第 名字修功徳
    差別攝所治 功徳更互顯
釋曰。於三百偈。般若波羅蜜中説一波羅蜜。
即説一切波羅蜜。此有何意。行一波羅蜜一
切波羅蜜皆來助成。以此意故。於布施時得
守攝身口。即是戒波羅蜜事。乃至知因果智
是般若波羅蜜事。餘波羅蜜助成義如其相
應。釋入因果竟
  攝大乘論釋論修差別勝相勝語第五
對治章第一
論曰。如是説應知相入因果已彼修差別云
何可見。此修有菩薩十地。何者爲十。謂歡
喜地。離垢地。照明地。焔地。難勝地。現前地。
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此等諸地成
立爲十。云何可見。對治十種障礙無明故。此
等十種應知。法界亦有十種無明爲障住。云
何應知。十種法界。初地遍行義故。二地最勝
義故。三地最上津液所流義故。四地無攝義
故。五地體無差別義故。六地無染淨義故。
七地種種法無差別義故。八地不増減義故。
九地相自在依止義故。及刹自在依止義故。
智自在依止義故。十地業自在依止義故。陀
羅尼門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故。此中説偈
    遍行最勝義 最上津液流
    如是無攝義 及體無差別
    無染無淨義 無種種差別
    不増不減義 四自在依止
    法界中無明 十障非染汚
    於十地爲障 對治説諸地
復次此無明於聲聞非染汚。於菩薩是染汚
應知 釋曰。今顯修差別。云何十種應知。法
界謂遍滿義乃至三摩提陀羅尼自在義。此
十種應知。法界於地地中各一種應知。然無
明力故不能知。爲對治彼無明十障故有十
地。何者爲十。一凡夫性。二邪行於衆生身等。
三闇鈍故於聞思修忘失。四微細煩惱現行
與身見等共生下品故。意念所縁故。遠去
現行微細故。應知此爲微細。五下乘般涅
槃。六麁相行。七微細相行。八於無相作功
用。九不作衆生利益事。十於諸法不得自在。
今當釋遍行偈義。法界一切處遍行。何以
故。一切法無有一法非無我者故。最勝義
者。知此義於一切法中最勝。即是二地所流
津液。最勝者。若知所有大乘正説。是最勝
所流津液即得三地。於中無有我所取。如欝
單越人無有我所。證法界時。即得如是無有
我所。由此智故。即得四地。此即是體無差別。
非如眼色等隨諸衆生體異各各差別。由此
智得入五地。亦無染本性不染故。無染即是
淨。由此智故。得入六地。修多羅等種種義。
雖復差別成立然無有異。由此智得*入七地。
煩惱滅時不減。淨法長時不増。相自在依止。
刹自在依止故。由此智得入八地。於相中得
自在由隨其所欲相即現前故。於刹自在如
欲令刹變爲金。即得成故名自在。於中智自
在者。依止辯才智自在故。得入九地身等業
自在依止故。陀羅尼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
故。得入十地。復次此無明於聲聞非染汚由
不入是諸地故。若入初地時即通達一切地
者。何故復次第安立諸地。爲釋此難故。隨所
行行彼行。所入成立爲地。雖於初地一切通
達。然得成立諸地故
立名章第二
論曰。復次何故初地名歡喜。由最初得自他
利成就功能故。何故第二地名離垢。由遠離
破戒垢故。何故第三地名照明。由不退三摩
地三摩鉢底。所依止。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
故第四地名爲焔。以菩提分法焚一切障故。
何故五地名爲難勝。眞俗二智更互相違極
難而相應故。何故六地名爲現前。縁生智爲
依止。令般若波羅蜜行現前故。何故七地名
爲遠行。至功用行後邊故。何故八地名爲不
動。一切相行不動故。何故九地名爲善慧。辯
才智最勝故。何故十地名爲法雲。由總相縁
一切法智。爲一切陀羅尼三摩地門藏故如
雲。又麁重障如虚空雲能覆障故。又法身圓
滿故 釋曰。何故初地名歡喜者。由於此時
最初得自他利成就功能。聲聞證眞實時唯
得自利成就功能。非作利他。是故不得如是
歡喜同諸菩薩。何故二地名離垢者。由於此
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作意持戒。由遠離破
戒垢性戒成就故。何故三地名照明。由於此
中與三摩地三摩鉢底常不相離。以不退故
即於大乘法中得大光明。何故四地名焔者。
由於此地得菩提分法行。由此行故一切煩
惱及隨煩惱。皆爲灰燼。何故五地名難勝者。
由於此地出世眞智是無分別。世智工巧論
等是分別。應須具修此二相違極難然能具
此二故名難勝。何故六地名現前者。於此地
中得縁生行。由此智力故無分別行般若波
羅蜜得現前故。諸法無染無淨。當得七地中
有功用行。八地中無功用行。何故七地名遠
行者。於此地中由方便行究竟故。由於一切
相中得決了。有功用行故。何故八地名不動
者。於一切相及一切法功用。此中皆得不動
無分別心自然常流故。何故九地名善慧者。
此慧善故名善慧。辯才智説名爲慧。由此智
故説名善慧。何故十地名法雲者。一切法總
相縁智如雲。陀羅尼三摩提等門如水。即以
此智爲藏。如雲藏水。又如雲障覆虚空。此一
切法總相縁智。覆諸麁重障亦爾。及圓滿法
身故者。如雲普遍虚空。菩薩身中法身圓滿
亦爾。圓滿者即是普遍義
得相章第三
論曰。得此等諸地云何可見。有四種相。一信
解得。謂信解諸地故。二行得。謂得與地相應
十種法行故。三通達得。謂於初地中通達法
界時。通達一切地故。四成就得。謂修此諸地
得究竟故 釋曰。於中成就得者。若修此諸
地至究竟故。是爲成就應知
修相章第四
論曰。修此等諸地云何可見。此諸菩薩於
諸地中。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時。有五種修。
所謂總集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然修。無厭
足修。出生菩薩五種果。所謂一念念中消滅
一切染濁依止故。二得出離種種想遊於法
樂故。三了知一切處無量無分限相法光明
故。四所有清淨分因縁。不分別相而現行
故。法身圓滿成就。五由展轉上上因所攝故
 釋曰。隨於一地中即有五種修。今當顯示。
修奢摩他毘鉢舍那。由五種修故並得成就。
念念中消滅一切染濁依止者。何者名染濁。
謂煩惱障智障。無始熏習種子彼障礙聚。由
總相縁奢摩他毘鉢舍那智故。得念念損減。
此聚破散故名消滅。又復損減即是消滅。離
種種相得法樂之樂者。於種種相成立
修多羅等。謂法中離種種想。於法樂中得樂。
非謂餘樂。此中樂者謂内樂故。復有別釋奢
摩他毘鉢舍那。於法中若受若覺若觀。非顯
著麁淺領納順行。然唯以憶念光明細領納
細順行。一切處無量無分限相者。無十方分
限了知。一切光明者如善誦經書。心即明
了故。於清淨分中無分別相現前者。謂與
所應成就相應此清淨分中無分別相而現前
故。佛果即是所應成就。及法身圓滿成就。最
上上因所攝故者。於中圓滿者。謂第十地。成
就者。第十一佛地。此中所有法身最上上因
所攝者。由此一切因出生佛地。是故得爲最

論曰。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各有増上。六地
中六波羅蜜如前説。後四地中有四波羅蜜。
方便善巧波羅蜜。六波羅蜜所聚集善根。與
一切衆生共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願波羅蜜者發起未來世種種願。諸波羅
蜜因縁此能引攝故。力波羅蜜者由思量修
習等力六波羅蜜得相續現行故。智波羅蜜
者此成立六波羅蜜智。得自受用法樂。及成
就衆生故。復次此四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
中無分別智後所得智攝。應知。復次諸十地
中一切波羅蜜非不修行。此諸地法門爲諸
波羅蜜藏所攝 釋曰。於十地中修十波羅
蜜各有増上者。於十地經中説初地檀波羅
蜜増勝。乃至十地智波羅蜜増勝。是故以増
勝故十地中説十波羅蜜。於一切地中一切
波羅蜜亦皆修習。六地中六波羅蜜者。如次
第顯示。初檀波羅蜜乃至第六般若波羅蜜。
如是等義如十地經中説。此中不具足如前
説。後四地中有四波羅蜜者。由隨於何處説
六波羅蜜。即彼處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皆
在其中。若説十波羅蜜。彼中唯以無分別智
爲般若波羅蜜。後得智攝餘方便善巧等四
波羅蜜。是故於後四地中修四波羅蜜得成。
論説善巧方便波羅蜜中。與一切衆生共者。
於中所有善得與衆生共。今當顯示諸願求
無上菩提者。皆欲作一切衆生利益事。要正
覺菩提方得此欲。是故諸有思量所有善根
皆迴向。爲作一切衆生利益事。此名與一切
衆生共。又善巧方便者。即顯悲智。六波羅蜜
所聚集善根。由悲故與一切衆生共。由智故
不迴向釋梵等果報。是故由此智故不起煩
惱。及不捨生死。於中不染。得成方便善巧
故名方便善巧波羅蜜。由起種種願力故得
種種波羅蜜因縁。是名願波羅蜜。未來中者
未來世因相故名未來中。住此因中爲彼未
來故作種種願。有修多羅中説二種力。謂思
量力及修習力。雖無修習力。以思量力故與
諸波羅蜜相應。故得諸波羅蜜相續現行。此
是力波羅蜜業事。如所顯示諸波羅蜜皆是
智所建立。此是智波羅蜜即是無分別般若
波羅蜜自性。若爲自受用法樂。及爲成就同
法衆生故。名成立諸波羅蜜。此法門爲諸波
羅蜜藏所攝者。此中波羅蜜藏者。謂一切
大乘法此十地法門是波羅蜜藏所攝。非聲
聞藏所攝故。一切波羅蜜於諸地修習得成。
此諸地法門最高大故。一切諸佛遍一切佛
刹中演説。又此法門勝故。於最初時及於最
勝處説。最牢固住處説。以其勝故。故言勝
修時章第五
論曰。復次於幾時修此諸地得圓滿。有五種
人於三阿僧祇劫中。謂信行地人初阿僧祇
劫淨心行有相行無相行六種地及七地。第
二阿僧祇劫。即此無相中無功用行已上。乃
至十地第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此中有偈
    淨妙勝上力 牢固心轉勝
    菩薩三僧祇 説名正修行
釋曰。五種人三阿僧祇者。於中信行者。謂
於彼義中依信而行故。此地初阿僧祇滿。此
阿僧祇滿已得淨心地。通達眞如故。即此淨
心行。於十地中六地已還有相行。第七地無
相有功用行。即得第二阿僧祇滿。若入八地
得無功用行。然未成就彼無功用行。九地十
地得滿此無功用行。此人是第三阿僧祇劫。
即此一人成立五種。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
含等。隨位處差別故。如所説三阿僧祇滿得
菩提。於無始生死中修行施等。及逢値諸
佛齊何已來。説爲三阿僧祇劫。此義偈中顯
示。淨妙勝上力者。謂得善根力及願力。於中
善根力者。散亂等不能破壞應知。願力者。
恒與善友同聚應知。牢固心轉勝者。謂發起
牢固心。及修行轉勝。於中牢固心者。善友力
故。不捨菩提心應知。行轉勝者。謂現在及
後生生中。善根増長無有退減應知。餘句可
解釋。因果修差別勝相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七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八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増上戒學勝相勝語第六
論曰。如是説因果修差別已。此中増上戒勝
相云何可見。如經説。菩薩地中諸菩薩所受
禁戒。若略説有四種勝相故名勝相應知。謂
差別勝相。共不共學處勝相。曠大勝相。甚深
勝相。此中差別勝相者。謂守護戒。攝善法
戒。利益衆生戒故。於中守護戒是餘二戒住
處應知。攝善法戒是出生佛法住處。利益衆
生戒是成熟衆生住處應知。共學者。聲聞及
菩薩等。性罪不行故。不共學者。謂遮罪不行
故。此學處或於聲聞是犯。菩薩非犯。或有
於菩薩是犯聲聞非犯。菩薩學處。謂身口意。
聲聞學處。謂唯身口。是故菩薩心亦是犯非
餘聲聞等。略説但是攝受一切衆生無罪過
身口意業菩薩一切所應行者。於彼皆應學
之。即是共不共學處應知 釋曰。云何得知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