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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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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者。謂於道諦能正修習。又由十相應當
了知境事差別。一者已生諸行繋屬命根
住因差別。二者有色無色諸行展轉相依住
立流轉差別。三者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
差別。四者心諸雜染依處差別。五者一切
諸行一切品類總皆是苦差別。六者淨不淨
業果受用門差別。七者有喜樂識所行邊際
差別。八者愛恚依處差別。九者喜樂執藏
有情生處安住邊際差別。十者墮往惡趣依
處邊際差別。又清淨品應得應修事増上故。
當知有餘十種差別。一者善法無間修習増
上無逸差別。二者心慧解脱依止差別。三者
勝三摩地邊際差別。四者於一切境繋縛其
心邊際差別。五者解脱方便差別。六者解
脱差別。七者等覺眞義差別。八者現等覺後
於三學中受學差別。九者正學已學現法樂
住差別。十者證聖神通廣行差別
復次即依如上所説差別。應生問論。摽擧
者。謂由未了義理。記別者。謂由已了義理。
當知此中由四因縁。能請問者不應與言。
由四因縁。能記別者不應與言。前四種者。
一於現量。二於應理。三於其因。四於非因。
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比度分別正施設時。
而不領解。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
正智論者。親自演説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是故於此能請問者。不應與言。後四種者。
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一切生處皆不可樂。淨不淨業終無失壞。
是一向記。故思造業當受於苦。此非一向。
獲得於捨。於現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
若有問言造作業已往善趣不。應反詰
云汝問何業。若有問言修習道已得涅
槃不。應反詰云汝問何道。爲是世間。爲
出世間。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如
是四種正答問者。名善能記。應可與言。
與此相違。不應與言
復次諸佛如來有二記別。一共外道。二者
不共。共外道者。記諸弟子當生處等。言
不共者。終不記別。有生者。等有二識火熾
然所依。一微細愛。二麁名色。欲色二界愛
所生識名色爲依。愛若止息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若無色界愛所生識。但
縁其名而得住立。愛若斷滅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又於色界此愛爲依生
中有識。即愛爲依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
爾安住。此愛若斷即於爾時其識謝滅。復
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
無色界意所生身。謂由定地意門方便。而能
集成。二生身故。又諸如來略有二種善避他
論。一者能避定不應記作不定論。二者能
避決定應記作不定論。如説喜樂色等義
別如是。喜樂取等義別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如是已説縁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
我今當説。總嗢拕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爲後
別嗢拕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爲後
依四念住修習増上。由四因縁。應知内法
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
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
切皆空。云何名爲四種因縁。一者依止四
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脱四種外隨煩惱
故。三者内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故。四者内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爲内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
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汚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
聞地已辯其相。内法道者。云何爲道。謂八
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汚
道。爲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
生道器。由是因縁。容有汚道。是故外法
尚無汚道。況得有餘。内法究竟者。云何究
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
續。云何名爲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
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
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
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
得證淨智。云何名爲解脱四種外隨煩惱。
一者解脱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脱後法外
隨煩惱。三者解脱展轉互相違戻所作外隨
煩惱。四者解脱於諸聖諦不能宣説。不
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
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
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
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爲第一現
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爲
縁生後有愛。以愛爲縁發生諸取。有愛
取故以取爲縁成辦於有。廣説乃至。純大
苦聚積集増長。如是名爲第二後法外隨煩
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爲根本種種見趣
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戻。是名第三外
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
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
宗智雖得増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
第四外隨煩惱。住内法者於是一切皆能
解脱。云何内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
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
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
染著。由修染著。内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
二邊。云何内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説斷遍知論。
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
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
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
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
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
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
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
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
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
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内法大
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内法大
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復次依四念住修
習増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
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
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
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
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
特伽羅。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
爲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爲所依
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云何名智。謂心清
淨増上慧依處。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増
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云何慧依
處。謂慧爲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
善法爲因縁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
爲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
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
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
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衆苦畢竟不生。由
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云何捨依處。
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
現法樂住。云何寂依處。謂爲斷滅所餘結
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爲依處。於所
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
而言。爲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
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
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
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
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
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
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
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
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
道名寂靜道。爲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
時。於其事斷倍趣増益。於煩惱斷防未得
退。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
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
由内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
謂心解脱及慧解脱爲増上故。彼起如是
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
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
貪。而於所縁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
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
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縁猶未能斷。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脱。爲増上力
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縁未能斷
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
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
循受觀。彼如前説。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
遠離貪。歴觀縁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説。而
於所縁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
慧解脱。爲増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
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
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爲縁起貪已遠離
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
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
倒觀察。倶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
有寂靜解脱。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
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
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
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
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
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
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巳離貪故。
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説。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爲
欲證會。學心解脱。復於一切身受心法。
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
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
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
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脱。得
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
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
所獲盡智爲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
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
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縁而住。暫時
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脱。不爲
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
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
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
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
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
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
因縁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説爲第一。
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
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
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爲淋
漏。應知如前諸動擧等説名淋漏。於彼一
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説名牟
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
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
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
於住時不悦諠雜永寂止故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増上。由七
因縁。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爲七。一聞
所成作意所縁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
所縁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
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
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内離上
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増上慢無
失壞故。此中依諸止擧捨相修習知時。如
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飮等義
如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
謂於刹帝利婆羅門長者等衆。受用法者謂
於沙門衆。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
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
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
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
不應寛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説。應如是語
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
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
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
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爲待
言終所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
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
有所説。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讃勵正
起言説。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説。如
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
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
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
有所須。但説爾所不増不減。非説雜亂
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
語。謂言不高疎。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
咆勃而有所説。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
言無詭詐。不因虚構而有所説。離諂曲
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於己所
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爲自有。於其
狹小亦不増益以爲廣大。唯於實有乃至
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又信
爲先受持淨戒。持戒爲先求多聞法。由此
爲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
顧戀。由此爲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
是五法。由四因縁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
二教増上力自内證故。三倶生尋思勝辯才
故。四由先串習獲得倶生功徳相應。善男
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
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爲勝者。當知簡
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
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
縁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
得諸漏永盡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増上。於善説法毘柰
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
諸學。謂三種學。一増上戒。二増上心。三増上
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
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
家爲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
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説一切諸法欲爲根本。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
法増上力故。能速集證増語明觸。是故説
彼以爲觸集。又彼皆爲流趣明觸所生諸
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爲其後際。爲求
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
説彼學所攝法。爲受流趣。又彼爲求所有
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
作意。是故説彼爲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
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爲依。與内心止爲
其増上。是故説彼念爲増上。又念増上起
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爲上首轉。是
故説彼定爲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
爲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説彼慧
爲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
觸生受倶行解脱。即此解脱非由一切學所
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脱一切
樂中爲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説彼即用
解脱以爲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脱心。若諸
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
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
滅。是故説彼皆以涅槃爲其後際。應知此
中欲爲増上受持淨戒。名増上戒學。依止
觸受増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
定并其加行。名増上心學。慧爲最勝名増
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爲三學。及彼依持解
脱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
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
説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
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
想。云何名爲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
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墮。薩迦耶
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
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
行。云何名爲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
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
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
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
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
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
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説名平等。
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
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
後際所有衆苦。説名爲有。從其前際於現
法中有死滅苦。説名爲無。餘出沒等。應知
如前已廣分別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増上所生不如理
想爲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爲
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
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
聽聞諸不正法増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
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
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
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
於其衆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
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
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
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
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
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
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
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縁。彼
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爲最極究竟。即
由此縁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内法者。
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爲究達。
盡諸漏故
復次於其六種捕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
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云何名六
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
於佛善説法毘柰耶。獲得淨信。廣説乃至。
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説法毘柰耶中。
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
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
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
於後時。於善説法毘柰耶中。親近善士聽
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説法
毘柰耶。於惡説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
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
特伽羅。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倶
行二法毘柰耶行。由彼爲因。於現法中。成
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
善説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
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
増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
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
來成清淨法。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
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爲因。串習出
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説法毘柰耶中。遇
縁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
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
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内法純
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
二補特伽羅。先於内外倶習因行。於現法
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
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
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
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此中第一補
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
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内
外倶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
特伽羅。先於内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
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
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説法毘柰耶。於
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
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説法
毘柰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
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増
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
明闇諸不善法爲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
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爲所對治。如是
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
義故。今世惡説法毘柰耶。如乾&T033759;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
義故。今世善説法毘柰耶。如乾&T033759;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説法毘柰耶。田損
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
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説法毘柰耶。由斷
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此中
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
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
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
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
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
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
子。云何名爲往惡趣行。謂諸外道所有一
切薩迦耶見以爲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縁
并彼所依以爲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
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説。乃
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爲最後。能往
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差別生
起。若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
非愛諸果異熟。如是名爲往惡趣行。於此
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縁生諸見趣。若自
所依令起執著。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
趣等諸惡欲等。廣説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
行以爲最後。若住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
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
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如是觀已。當於聖
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
故。説名爲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此聖弟
子於彼見趣以爲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
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
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由是因縁。能於
自内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
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
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
無色寂靜解脱。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
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
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
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我等定當不能造
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説。諸非法行不平等行。
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毘柰耶中永
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如是諸佛及
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又
即如是諸聖弟子。爲欲超度所餘未斷往
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
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
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
苦。是名第一爲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
願門。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
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
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
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爲能進趣門。彼由
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
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縁。於現法中不般
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爲後上
行門。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
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
槃。説如是名爲般涅槃門。由是門故。如
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
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此中
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
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
善趣行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
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
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
子爲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
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
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
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爲斷除後
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
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
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
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
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
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
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脱一切所有
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
能般涅槃。能全解脱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
知此中若爲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
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爲對治後有雜
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
是二種名共解脱。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
可容有。是故此解脱不名聖解脱。若於一
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
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脱唯
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脱名聖解脱。如
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
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
槃。五聖解脱。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
能爲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縁。二者諸
欲能爲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縁。三者
諸欲能爲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
憤發因縁。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
一自性故。二所縁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
謂虚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縁故者。謂若内若
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
倒想。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説名廣大。何以
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説名廣
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
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
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住持其心。又我已
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
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
心。由此淨信増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
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
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
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
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
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
縁。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爲無動處。謂外欲
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爲無動處。尋伺喜
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爲無動
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
邊處識無邊處。爲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
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
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縁動得遠離故。
當知建立爲無動處。以要言之。縁所有定
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
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
一切縁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
縁無所有定。當知名爲無上想定。從此。已
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説
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
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
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
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
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
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
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倶。
其無上者。無我行倶。由有上行。於其下地。
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
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
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爲第二趣行。此第
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
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
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
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
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
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
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
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
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眞
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
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
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
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
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
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
生等苦故。説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
以生等苦爲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
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
因縁。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
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増長所有新
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
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復次嗢拕南曰
    安立邊際純 及如理縁起
    修時障自性 説斷起修後
此中安立四念住爲初。道支爲最後三十
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
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又
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
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
所縁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
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説純有一能趣正道。
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縁。能令有情
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此中愁者。謂染汚憂。所言泆者。謂掉倶行
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爲所依處。泆以
餘四世法爲所依處。於四念住勤修加行。
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
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
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
聖道果眞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
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復次若
於身等四種所縁。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
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
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
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
道故。便爲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又瑜
伽師了知身等因縁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
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
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
切行若内若外。都不執取我及於所。又於
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
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
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由彼最初於
身等法觀縁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
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
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爲依。能
隨獲得究竟漏盡。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
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當知此中諸
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爲集。諸清淨品。皆
用如理作意爲集如是一切。總略説名作
意爲集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
世。方始宣説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
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
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又是過去未來現在
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説如是四
種念住。名爲善聚。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
説五蓋名不善聚。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
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
無邊故。如來所説無上法教。亦無有邊。如
是法教二縁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義
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
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説。無邊展轉辯
才無盡。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
能宣説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
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説。又於聖教宗
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爲有趣。倶生聞思所成
妙慧善成就故。名爲有意。成就定故。名爲
有念。通達諦故。名爲有慧。當知此中初一
總標。後三別釋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法先由聞思如理
作意。安住唯有身等法觀。知一切法無我
性已。不唯於此聞思作意而生喜足。唯上
希求定心解脱。爲求定故。住遠離處。唯
縁身等。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内寂。
由二因縁。起四念住。名善發起。一由如理
作意如實智故。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此
慧無間由如實智當得究
復次有諸苾芻。於三對治得隨所欲。得
無艱難。得無阻礙。謂無常想。若仁慈觀。
若無相定。彼由如是三種對治。隨其所應。
如前所説。於可意等身等境界。住厭逆想
不厭逆想。棄彼二種捨念正知。由此因縁。
當知名爲善修念住
復次嗢拕南曰
    先諸根愛味 前後有差別
    取相及諸纒 大果利爲後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爲障礙故。
當知説名不善法聚。何等爲三。一惡行根。
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
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
爲根本故。説名根根。應知此中。諸貪瞋癡
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爲根。欲等三想。
能與欲等尋思爲根。欲等三界。當知能與
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爲根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
間道離欲界愛。廣説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
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
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毘柰耶
中。不名大士。何以故。其心未得善解脱
故。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
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内聚。當知
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
脱。不解脱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
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
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内
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
等功徳行縁。持心令住。由縁此故發生歡
喜。廣説乃至。由妙擧門於所縁境令心得
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
脱。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
脱。爲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
前攝心内聚。而不爲其諸隨煩惱之所惱
亂。心内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
外心得解脱。彼於外縁行相尋思。有所制
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脱。棄
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
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
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鉢舍
那。毘鉢舍那以爲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鉢
舍那以爲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
應於内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
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
受心爲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
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
他所攝受心不爲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
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
惱染汚心已。便於外縁取淨妙相。由是爲
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
時若復如前攝心内聚。還爲如是隨惑所
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
因縁。爲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
欣求義。復爲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
能獲得内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
鉢舍那爲先。清淨増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
獲得内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増上心現法
樂住。由不獲得増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
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與上
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
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此中典厨譬瑜
伽。師主即譬於内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
饍味喩執取相。上妙衣食喩於内心奢摩
他等。當知黒品喩諸愚夫所有。白品喩諸
智者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
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
處得諸相状。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爲依
止。率爾發起猛利貪纒。彼於此纒深心
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
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纒心
得解脱。既解脱已心生歡喜。從此已後起
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
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
附涅槃。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
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纒率爾生
起現前。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爲欲斷此纒
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餘未斷法。
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
解脱喜樂。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
名爲彊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復次修四念住所引功徳。當知能感最勝
増上究竟果故。名有大果。當知能感最勝
増上樂勝利故。名有大利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復次嗢拕南曰
    邪師住雪山 勸勉繋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爲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衆自立爲師。專求利養。
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縁和合。有族姓子
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
資身衆具可共受用。汝應爲我往詣他處
褒讃我徳掩藏我失。我亦爲汝行如是事。
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
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
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然其弟子便
發抗言。勿爲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
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
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爲餘護。我既不能
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
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
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復
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
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
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爲
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
無害。是無惱義。無縁而起利樂二心。無縁
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
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
相違
復次應知雪山喩佛善説法毘柰耶。此中略
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
地。猨猴喩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喩
魔。於無學地倶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
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猨猴喩心獨一能往。
非獵人喩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倶能行。
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
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脱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
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
三法。尚能斷餘一切勝妙婬欲貪纒。況乎鄙
劣諸欲貪纒。何等爲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
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
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
者勤修正行。爲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
者令不生故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繋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
度。繋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
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
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
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
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説
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
清淨故。餘如前説。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
有五種漸次。一信増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
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
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0861_3/>護得淨信。諸蓋清
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由三因縁。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
滿。云何爲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
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
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
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
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
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
遠離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
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
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
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倶是定地。猶如
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
漏義
復次如先所説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
法。由二因縁。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
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爲二。一有貪
等纒現前故。二於此纒不見過故。纒現在
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
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
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
能修習念住。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
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
有能修四念住
復次嗢拕南曰
    勇力修等持 異門神足後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此中宣説勇第五句。云何名勇。謂如前説
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衆苦。諸淋漏苦。
界不平苦。他麁惡言損惱等事所生衆苦。非
此因縁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爲勇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
別。若略説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
立四種神足。云何爲四。一淨意樂力。二勤務
力。三心喜樂力。四正智力。當知此中。由第
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爲證得故。修習
勤務。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由第
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
飄轉。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
未斷如實了知。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
了別。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
他毘鉢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
皆如實知。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
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増
復次由五因縁。當知神足略修習相。一由
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二由遠離毘鉢
舍那品隨煩惱故。三於毘鉢舍那品所縁境
界繋縛心故。四於奢摩他品所縁境界繋
縛心故。五倶於二品所縁境界繋縛心故。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倶行
欲等。及惛沈睡眠倶行欲等。當知懈怠倶
行欲等。是惛沈睡眠倶行欲等所依止性。
毘鉢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擧倶行欲等。及
妙欲散動倶行欲等。當知掉擧倶行欲等。
是妙欲散動倶行欲等所依正性。又於此
中由懈怠倶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
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
睡眠倶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
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掉擧倶行欲
等。於毘鉢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
毘鉢舍那一切滅沒。妙欲散動倶行欲等。
於毘鉢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毘鉢
舍那皆悉滅沒。毘鉢舍那品所縁境者。謂前
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奢
摩他品所縁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
知其相。倶品所縁境者。謂光明想。彼於倶
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倶行心。修又非如
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説名懈怠倶行。精進
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
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説名懈怠倶行。
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
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復次於五解脱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増
上四種三摩地。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
欲。爲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
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
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増上三摩地。復
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
發大精進。或正爲他宣説開示。或以勝妙
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縁能隨獲得勝
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増上三摩地。復有
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
瘀等乃至骨鎖以爲邊際。由此所縁。次第
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増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
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縁。漸次生
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増上三摩地
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一由如
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二由從
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
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爲欲趣入正教授
門。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爲欲轉得所
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四由多聞聞持
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當知此中。
由第一門起欲増上三摩地。由第二門起
精進増上三摩地。由第三門起心増上三
摩地。由第四門。起觀増上三摩地。所餘
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

復次修諸神足以爲依止。能正引發諸聖
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
神通。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
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
一劫不淨種性補特伽羅。名爲物類。當
知此類唯住内法。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
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者心
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又諸聖者變性神
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
受。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
受。應知亦爾。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
竟順非苦樂。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
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餘亦如是。又
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
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
現法受業
復次嗢拕南曰
    安立所行境 慧根爲最勝
    當知後安住 外異生品等
略由六處増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
何等爲六。一能取境界増上義故。二繼嗣
家族増上義故。三活命因縁各別事業加行
士用増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
愛果。及造新業増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
欲増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増上義故。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爲後。如是六根。
於取境界有増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
家族子孫。有増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
活命因縁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増上義。
樂最爲初捨爲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
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増上義。
信爲最初慧爲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
世間離欲。有増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
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
有増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
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
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内我託六
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
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
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當知此由不能了
達縁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縁起理
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内六根如理
攀縁。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
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
淨故。名爲出離。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
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眞故
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又由修習覺支
因縁。起於明脱。即於爾時如是明脱。領受
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
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
煩惱斷滅涅槃。離増上慢。即由遠離増上
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脱。如實領受已得
明脱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爲法
故。當知明脱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
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
是故乃至諸有爲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
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爲法中一切
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
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
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
槃得正信解。由此増上發勤精進。此増上
故。能於身等所縁境界。安住正念。此増上
故。能於所縁令心一趣。此増上故。於一切
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縁。能到究
竟。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説慧
根最爲殊勝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
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
品。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
此住内異生品。非外異生。若於此法有出
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復次嗢拕南曰
    思擇覺慧等 國等及諸王
    阿羅漢有學 質直最爲後
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
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當
知此力能成二事。一者能往人天善趣。二
者能往現法涅槃。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
諸念住爲所依止。由此爲依。能正修習四
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又思
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爲伴。何等名爲三處
羞恥。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
當爲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
諸天衆信佛教者共所呵毀。是名第一處
思擇力。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
惡。定當爲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爲斯
惡行。是名第二處増上力。三者法處羞恥。謂
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爲障礙。於善説法毘
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是
名第三處思擇力。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
爲増上。一世増上。二自増上。三法増上
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爲増上故。當知
建立有四種力。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
罪力。四攝受力。能往現法涅槃。名爲自
義。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當知此中。依
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
能有方便發起正勤。依第二自義。立無罪
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樂利他
者他義。有餘由此増上立攝受力。當知攝
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復次依國及王。
若男若女。若夫若妻。若愚若智。若處居家。
若出家衆。當知建立有十種力。謂諸國王
有自在力。如是等力廣説如經
復次諸阿羅漢。成就八力。如實領受。貪瞋
癡等永盡無餘。不造諸惡。修習諸善。謂
心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厭背後有。厭
因縁不造惡業。又見諸欲猶如一分熱
炭火故。厭背諸欲厭背因縁不造惡業。由
此二力不造諸惡。不造惡故。復由六門
修習諸善。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
道支
復次諸佛如來。依自利行及利他行。爲欲
顯己與諸弟子有差別故。説如是言。諸
有學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若
有成就有學五力。行自利行諸聖弟子。獲
得最上阿羅漢果。從此無間一切自義皆得
空竟。如來獲得阿羅漢已。成就十力。行利
他行。即用利他以爲自義。設於是時一切
所化其事究竟。入無餘依般涅槃界。當知
爾時於所作事方得圓滿。若所修行阿羅
漢行。若爲利他即自義行。此二因縁於諸
弟子皆爲殊勝。如來十力如菩薩地已廣分

復次若有自愛無諂無誑。其性質直補特伽
羅。爲證自義有四種相。若依惡説法毘奈
耶。便有稽留。要依善説法毘奈耶。乃無稽
留。云何四相。一説正法教。二教授教誡。三如
理通達。四得眞實證。所聞正法是諸勝解所
依止處。由能遠離無因惡因。開示稱理正
因義故。諸有無倒教授教誡善能隨順斷
加行教文義所攝無顛倒法。能令證得如
前勝解所依處法。若有自愛諸善男子。已
調相續有所堪能。來入内法毘奈耶中。得
正宣説。得正開悟。便能速疾趣向勝進。如
理通達所應通達。亦能實證眞所應證。謂
四念住以爲依止。於有爲法諸聰慧者共
許爲有。或許爲無。皆正了知。於無爲法乃
至有頂皆是有上。能正了知是爲有上。涅槃
無上如實了知是爲無上。如是名爲如理
通達。又四念住以爲依止。由靜定心。於七
覺支正修習已。於明解脱究竟作證。如是
名爲得眞實證。若彼自愛諸善男子。趣入
惡説法毘奈耶。於是四處皆不能得故。名
稽留
復次嗢拕南曰
  立差別 食漸次 安樂住 修居後
由奢摩他毘鉢舍那倶品差別。建立覺支
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復次自性差別故。及
所縁因縁相差別故。應知七覺支十四種差
別。所縁因縁相廣分別義。如三摩呬多地及
聲聞地應知其相
復次於能隨順覺支法中。略有二種無倒
作意。當知總與覺支爲食。何等爲二。一正
作意。二數作意。與此相違當知非食
復次於初中後隨闕一支。令如實覺不
得圓滿。如其色類所依能依流轉安立。隨
其生起漸次而説。當知此中。念爲所依。擇
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復次若有苾芻。於諸覺支方便修習。由四
因縁。令其不得安隱而住。何等名爲四種
因縁。一者一切煩惱品類麁重皆未離故。
二者奢摩他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三者毘
鉢舍那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四者道未調
善而乘駕故。與此相違四種因縁。令其獲
得安隱而住。於此二種善巧苾芻。如實了
達正知而住。由諸作意有加行故。精進太
過又後由前有増減故。運轉不等。由此二
縁。當知名爲道不調善。與此相違二因
縁故。名道調善。如轉輪王於四洲渚得大
自在所獲七寶。如是心王於四聖諦得大
自在所獲眞淨七覺支寶。當知亦爾。謂於
奢摩他毘鉢舍那雙品運轉。降伏一切煩惱
勝怨。由此義故。初念覺支猶如輪寶。所知
境相其量無邊。能知智體亦隨廣大。由此
義故。擇法覺支猶如象寶。依此速能乃至
往彼所行所得殊異勝處。由此義故。精進
覺支猶如馬寶。悦意無罪最爲殊勝。由
此義故。其喜覺支猶如女寶。身心映徹有
所堪能。由此義故。輕安覺支如神珠寶。
能辦一切所欣求事。由此義故。其定覺支
如藏臣寶。能摧一切染汚法軍。能率一切
清淨法軍。能趣無相安隱住處。由此義故。
其捨覺支如軍將寶。復次諸修行者。得七覺
支。譬如大王有妙衣篋三時受用三分安
住。彼七覺支當知亦爾。言三時者。謂初
日分時。中日分時。後日分時。言三分者。謂
奢摩他品。毘鉢舍那品。及其倶品。於初分
中住四覺支。第二分中住四覺支。第三分
中具足安住七種覺支諸修行者。未曾安
住唯一覺支又七覺支。於諸外道無怨憎
故。無違競故。恒懷利益意樂轉故。一切煩
惱皆離繋故。説名無怨無敵無害無有災
患。若修行者。於七覺分隨時現前。隨量現
前。説名爲住。若時退出。説名爲滅。於是一
切如實了知。彼由如是正知住故。名無罪
住。無有愛味。心離味染
復次二十一種想倶行修諸覺支者。當知略
由二因縁故。一據相應倶行義。二據無間
倶行義。無常等想倶行修。乃至死想倶行修
者。據相應義。不淨等想倶行修。乃至觀空想
倶行修者。據無間義。悲等倶行修。應知亦
爾。又於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行中。諸行愛染
若嬾墮懈怠若薩迦耶見雖已斷滅。習氣隨
縛我慢現行。若貪味愛。若於世間種種妙事
欲樂貪愛。若有所餘煩惱隨眠。若希求利
養。若希求活命。若諸欲愛。若諸有愛。若隨
虚妄分別所起四種欲貪。一美色貪。二形貌
貪。三細觸貪。四承事貪。如是能令生起所
有非理過患。及令其心越路而轉。對治彼
故。隨其所應有二十一想倶行修覺支差
別。謂爲對治四種障故。修無願行想從無
常想乃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爲欲對治
一種障故。修空行想苦無我想。爲欲斷滅
所餘煩惱隨眠障故。修於三界無相行想。
爲欲對治希求利養及欲愛故。於諸欲
中修過患想。爲欲對治希求活命及有
愛故。修習死想。爲欲對治隨逐虚妄分
別所起四欲貪故。修不淨想爲初。乃至觀
空想爲後。又此一切從青瘀想乃至觀空
想。當知皆是不淨想攝。又於此中青瘀想
爲初。膖脹想爲後。對治美色貪。食噉想。分
赤想。分散想。對治形貌貪。骸骨想。骨鎖想。
對治細觸貪。觀無心識空有尸想。對治承
事貪。又於此中修慈。最極至遍淨等。如
三摩呬多地。應知其相
復次嗢拕南曰
    初内外力 清淨差別 異門沙門
    後婆羅門
若内若外一切力中。爲欲生起八支聖道
有二種力。於所餘力最爲殊勝。云何爲二。
一者於外力中善知識力最爲殊勝。二者
於内力中正思惟力最爲殊勝。當知此中
離諸障礙。先修福業。於衣食等無匱乏
等。名餘外力。除正思惟相應想外餘斷支
分。名餘内力。外善知識者。謂從彼聞無上
正法。由此故名從他聞音。内正思惟者。謂
此無間能發正見。爲上首道。復次彼正見等
若在有學由無漏故。説名清淨。若在無
學相續淨故。説名鮮白。若在世間遠離無
量隨外道見諸惡邪行。是故説名無有塵
點。遠離塵點所起後有諸業雜染。是故説
名離隨煩惱。略説一切八聖道支。二處所
攝。一者世間。二出世間。其世間者。三漏四取
所隨縛故。不能盡苦。是善性故。能往善
趣。出世間者。與彼相違能盡衆苦。又正
見等八聖道支。廣分別義如聲聞地及攝異
門分。應知其相。七種定因具如三摩呬多
地已説
復次正見爲首八聖道支會正理故。説名
爲法。能滅一切諸煩惱故。名毘奈耶。去諸
惡法極懸遠故。一切聖賢共祖習故。説名
爲聖。能隨順往諸善趣故。説名爲善趣。涅
槃故。説名應修。諸有智者所稱讃故。説名
善哉。與此相違。應知即是邪見爲首八邪
道支。所有差別墮在無明黒闇品故。説名
爲黒。往惡趣故。説名無義。不善性故。説
名下劣。生現法中所有怖畏及怨憎故。説
名有罪。諸有智者所譏毀故。所遠離故。
名應遠離
復次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
聖道。爲沙門義。爲此義故。於善説法毘奈
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又此畢竟無失
壞故。名第一義。其假名者即不如是。諸有
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
門。又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
是故説彼名沙門義。此沙門義復有二種。
一無差別總相建立。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
行向住果差別建立。如是一切總有四種。一
沙門性。二是沙門。三沙門義。四沙門果。有婆
羅門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嗢拕南曰
    障隨惑尋等 果欲細身勞
    學住及作意 智無執爲後
入出息念修習差別有十六行。廣分別義
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又勤修行諸瑜伽師。
修習如是入出息念。爾時應知五障礙法。
一者於其外縁其心散亂。二者入出息轉有
所艱難。三者掉擧惡作纒現在前。四者惛沈
睡眠纒現在前。五者樂與道俗共相雜住。如
者五法於未得定欲求心定。及得定已
倍復増長。當知一切能爲障礙。奢摩他品諸
隨煩惱所染汚時。發身惛沈。生心下劣。由
正修習入出息念。身心輕安能令惛沈下劣
倶行身心麁重皆悉遠離。毘鉢舍那品諸隨
煩惱所染汚時。發生種種尋伺妄想。謂欲
尋伺等不正尋伺。及無明分尋伺所起諸欲
想等種種妄想。由正修習入出息念令尋
伺等悉皆靜息。爲欲對治彼無明分諸妄
想故。純修明分想令速得圓滿
復次正勤修習入出息念諸瑜伽師。於縁
過去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間
缺者。速得損減。於縁未來諸行尋伺能令
無間所生等持有間缺者。速得止息。於
縁現在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
間缺者。速得寂靜。又若略説由能永斷六
種結故。當知建立二種四種及以七種諸果
勝利。如經廣説。云何六結。謂順下分上分
二結。見道修道所斷二結。若起若生二分位
結。如是別別當知總説有六種結。如其次
第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
復次入出息念修習差別略有二種。一者有
上。二者無上。其有上者。謂如有一獨處空
閑。以靜定心如理觀察。命根繋屬入息出
息。若我於入息後無有出息。或出息後無
入息者。如是命根即應斷滅。而於無常行
中。有希奇事入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
至出息生時。出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
至入息生時。彼由攀縁如是事故。深心
厭離於三世境所發愛恚。淨修其心。是名
有上十六行修。當知無上。復次如是入息
出息念住縁細風色爲境界故。名微細住。
隔絶一切亂尋伺故。名不流散。發生廣大
身心所有妙輕安故。名不可伏
復次修習如是入出息念。令身無勞善能
除遣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令眼無勞善能
除遣毘鉢舍那品隨煩惱故。由隨觀察涅
槃樂故。名隨觀樂。由隨領受第三靜慮地
中樂故。名領受樂。無染住故。無恐畏故。
名安樂住
復次容有是處。或有一人。作如是念。如來
與彼最極下劣得慧解脱阿羅漢果。無有
差別。謂依解脱作是思惟。如來解脱與慧
解脱阿羅漢果所有解脱。無有差別。頗復有
人作如是念如來所有離諸蓋住。居内法
中最極下劣若諸有學。若諸異生。由精進
力。於其五蓋伏斷而住。名離蓋住。此離蓋
住彼離蓋住。爲如解脱無有差別。爲有
差別。應知如是二離蓋住極大差別。謂諸有
學雖現行故。離蓋住心與如來等。然彼隨
眠未永斷故。諸蓋數數間心相續。數數作
意勵力除遣。如來諸蓋畢竟斷故。離諸蓋
住。與彼所有離諸蓋住。極大差別。非如解
脱無有差別
復次修瑜伽師。入出息念爲所依止修四
念住。如理作意以爲依止。於諸未斷内心
所有非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爲非理。於内
所有如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爲如理。既了知
已於内所有非理作意。一向遠離。於内所有
如理作意。一向修習。爲欲令彼永斷滅故。
又於此中身等四法如四大路。非理作意如
塵土丘。不堅牢故。不眞實故。迷亂心故。
如理作意如四方來輿乘車車縁。身等四境
界門轉能損害彼如塵土丘非理作意。亦
令一切相續清淨
復次精勤修習諸息念者。由正修習四種
念住。無我等故。平等平等。是身種類能取
於身如理作意。如身無我作意亦爾。是故説
彼爲身一分。能修如是身念住者。都不可
得。如身念住。廣説乃至。修法念住當知亦
爾。如是諸佛修念住教。外道法中皆無所
有。是故説此修念住教。名非一切外道所

復次嗢拕南曰
    初尊重尸羅 清淨戒圓滿
    現行學勝利 學差別爲後
學有三種。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増上慧
學。建立如是三學差別。如聲聞地應知其
相。又略於此諸所學中。所有邪行。應正
了知。所有正行應正了知。言邪行者。謂如
有一。不尊重戒。汎爾出家。雖復出家不
以淨戒爲其増上。如於淨戒。於定於慧
應知亦爾。彼可容有犯無餘罪。於彼世尊
説。其於諸沙門果證爲無能者。是故當知
彼於三學一向毀犯。言正行者。有三正行。
謂下中上。下正行者。謂如有一。尊重淨戒。
亦以淨戒爲其増上。與前相違。於定於慧
不生尊重。不爲増上。此不容有犯無餘
罪。而容有犯小隨小罪。於此如來不説其
於沙門果證爲無能者。中正行者。謂於戒
定皆悉尊重。亦爲増上。如尊重戒毀犯次
第此中亦爾。是故當知乃至所有諸異生位。
上正行者。謂已見諦於三種學皆悉尊重。
此已獲得沙門果證。不待思擇有能無能。
如是二行開爲四種。即此四種合爲二行。
此二與四平等平等。當知此中。若有定學
必有戒學。若有慧學。必有定學。有戒學
者不必定有定學慧學。若瑜伽師尊重諸
學。當知是名所作圓滿。其餘但名所作一

復次於性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淨戒
圓滿。於能密護諸根門等攝受淨戒所有
善法。無間受持相續轉故。當知是名善法
圓滿。於遮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別解
脱圓滿。又依聖所愛戒。若依蘊等五種善
巧。及依別解脱律儀。受持世俗所有禁戒。
隨其次第應知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復
次依淨尸羅。略有二種所學差別。一者受持
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
學處。二者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
處。此復二種。謂或有是毘奈耶所説。非別
解脱所説。或有是毘奈耶所説。亦是別解脱
所説。是故一切總略而言有三學處。一増上
現行。二増上毘奈耶。三増上別解脱
復次學勝利住慧爲上首。解脱堅固念爲増
上。修習三學速圓滿等。如攝釋分廣辯應

復次住具戒等。如聲聞地應知已辯。又即
淨戒對治一切犯戒惡故。密護根門所依
處故。説名律儀。初善受故。説名圓滿。後善
守故。説名清淨。感愛果故。説名爲善。無
染汚故。説名無罪。於諸有情能善隨順慈
心定故。説名無害。於沙門性善隨順故。説
名隨順趣。聖所愛澄清性故。名順澄清。終不
隨順戒禁取故。名不隨順。與同法者爲
同分故。名同色類。於正修習増上心慧爲
所依處。隨順轉故。名爲順轉。不惱於他饒
益轉故。又正遠離自苦行故。名無熱惱。於
所受持無變悔故。名無燒惱。於諸毀犯
不現行故。如法悔除己所犯故。名無悔惱。
如是名爲増上戒學所有差別。三住爲依當
知増上心學慧學所有差別。謂由天住梵住
差別。應知増上心學差別。由諸所有覺分
等法聖住差別。應知増上慧學差別。謂四靜
慮四無色等。名爲天住。四無量定名爲梵
住。四聖諦智。四種念住。乃至道支四種行迹。
勝奢摩他毘鉢舍那四法迹等。當知一切皆
名聖住。又有四種若行若住無雜染法。令
修觀者或於境界退出遊行。或於所縁安
心靜定。離諸雜染安隱而住。云何爲四。一
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深心棄捨。二
於隨順憂受境界。諸染汚憂*深心棄捨。三
於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四於
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於是四種
若行若住。離諸雜染安隱住法。應知四種
安足處所所依法迹。如其所應當知即是無
貪無瞋正念正定
復次嗢拕南曰
    證淨初安立 有變異爲先
    天路喩明鏡 記別最居後
具足正見如來弟子。略由二法能正攝受
澄清性故。應知建立四種證淨。謂沙門義
所攝信戒。於能説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
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淨信深固根本。
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虚誑故。名澄清
性及淨尸羅。於其一切能往惡趣惡不善
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是故亦得名澄清
性。應知此中。依止淨信於善説法毘奈耶
中。深生信解。由此淨信澄清性故。設在餘
生。於佛善説法毘奈耶。畢竟無轉。又由怖
畏諸惡道苦。受持淨戒。對治惡行。由此攝
受戒。澄清性設在餘生。亦不造惡墮諸惡
趣。畢竟無退。乃至涅槃。由於善説法毘柰
耶。畢竟無轉所依處故。畢竟不往一切惡
趣所依處故。其用最勝唯説信戒。爲澄清
性。非餘精進念定等法。非澄清性。又此信
戒是其増上戒定慧學所依止處。由説信戒
是清淨故。義顯三學皆得清淨。由是因縁。
唯説是二以爲證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
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
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復次一向決定能往善趣成就證淨諸聖弟
子。猶有住於善趣。三種諸大互違變異所
起重苦怖畏。然無惡趣所有怖畏。云何三種
重苦怖畏。一者病苦。二者老苦。三者斷截末
摩死苦。是故説言其四大種可令變異。非
已成就四種證淨諸聖弟子可有變異。復
次若第一義清淨諸天。説名最勝無有惱害。
由身語意畢竟無有惱害事故。即依如是
清淨天性。説四證淨。名爲天路。又四證淨
爲所依止諸聖弟子。依三種門修六隨念。
一者爲斷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二
者爲斷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三
爲斷雖無染惱而於未來當可生起
二隨煩惱。當知此中惛沈睡眠名奢摩他品
諸隨煩惱。欣樂諸欲倶行掉擧貪等過失所
生不善欲尋伺等。令心流散諸雜染法。名
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又由勝義諦理所得
隨念。名義威勇。由世俗諦理所得隨念。名
法威勇
復次譬如有人執持明鏡爲觀自面淨不
淨相。如是如來諸聖弟子。執持微妙證淨
明鏡爲如實觀自身所有染淨諸相
復次若有成就四種證淨。唯即依自四種
證淨爲他記別。不依上位。能順歡喜所修
隨念。由此因縁。當知記別預流果證。未
趣上位所修道故。若於上位能順歡喜
五種隨念爲他記別。由是因縁。當知記別
一來果證。由三摩地未成滿故。於離欲道
未圓滿故。於彼諸天未現見故。爲求離
欲修習能順歡喜諸法。由此歡喜爲所依
故。發生輕安。由輕安故。領受身樂。由受
樂故。心得正定。而於靜定未得成滿。若
於上位六種隨念爲他記別。由是因縁。當
知記別不還果證。阿羅漢果唯出世道。乃能
趣證所有隨念唯是世間。是故不還果證已
上。更無如是隨念記別。又四證淨預流果中。
唯説爲淨。於餘學果説圓滿淨。於最上
果説爲第一圓滿清淨。如是略引隨順此
論境智相應諸經宗要摩呾理迦。其餘一切
隨此方隅皆當覺了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調伏事總擇攝第五之一
如是已説素怛纜事摩怛理迦。云何名爲
毘柰耶事摩怛理迦。謂即從此四種經外別
解脱經所有廣説摩怛理迦。展轉傳來如來
所説。如來所顯。如來所讃。名毘柰耶摩怛理
迦。此毘柰耶摩怛理迦總相少分我今當説
嗢拕南曰
    利聚攝隨行 逆順能寂靜
    遍知信不信 力等爲其後
如來觀見十種勝利。於毘柰耶中。爲諸弟
子制立學處。謂攝受僧伽。令僧精懇。乃至
廣説。如攝釋分應知其相。若能攝受四大
姓等正信出家趣非家衆。當知説名攝受僧
伽。如是出家趣非家已。爲其宣説有因
縁。有出離。有所依。有勇猛。有神變等甚
深法教。當知説名令僧精懇。有因縁等諸
句差別。如菩薩地已辯其相。由五種相。
應知説名令僧安樂。一者令順道具無所
匱乏。二者令擯異法補特伽羅。三者令善
除遣所生惡作。四者令善降伏諸煩惱纒。
五者令善永滅隨眠煩惱。應知此中。最初
安樂増上力故。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
信者。令其増長。第二安樂増上力故。調
攝鄙惡補特伽羅。第三安樂増上力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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