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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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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者。謂於道諦能正修習。又由十相應當
了知境事差別。一者已生諸行繋屬命根
住因差別。二者有色無色諸行展轉相依住
立流轉差別。三者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
差別。四者心諸雜染依處差別。五者一切
諸行一切品類總皆是苦差別。六者淨不淨
業果受用門差別。七者有喜樂識所行邊際
差別。八者愛恚依處差別。九者喜樂執藏
有情生處安住邊際差別。十者墮往惡趣依
處邊際差別。又清淨品應得應修事増上故。
當知有餘十種差別。一者善法無間修習増
上無逸差別。二者心慧解脱依止差別。三者
勝三摩地邊際差別。四者於一切境繋縛其
心邊際差別。五者解脱方便差別。六者解
脱差別。七者等覺眞義差別。八者現等覺後
於三學中受學差別。九者正學已學現法樂
住差別。十者證聖神通廣行差別
復次即依如上所説差別。應生問論。摽擧
者。謂由未了義理。記別者。謂由已了義理。
當知此中由四因縁。能請問者不應與言。
由四因縁。能記別者不應與言。前四種者。
一於現量。二於應理。三於其因。四於非因。
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比度分別正施設時。
而不領解。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
正智論者。親自演説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是故於此能請問者。不應與言。後四種者。
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一切生處皆不可樂。淨不淨業終無失壞。
是一向記。故思造業當受於苦。此非一向。
獲得於捨。於現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
若有問言造作業已往善趣不。應反詰
云汝問何業。若有問言修習道已得涅
槃不。應反詰云汝問何道。爲是世間。爲
出世間。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如
是四種正答問者。名善能記。應可與言。
與此相違。不應與言
復次諸佛如來有二記別。一共外道。二者
不共。共外道者。記諸弟子當生處等。言
不共者。終不記別。有生者。等有二識火熾
然所依。一微細愛。二麁名色。欲色二界愛
所生識名色爲依。愛若止息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若無色界愛所生識。但
縁其名而得住立。愛若斷滅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又於色界此愛爲依生
中有識。即愛爲依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
爾安住。此愛若斷即於爾時其識謝滅。復
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
無色界意所生身。謂由定地意門方便。而能
集成。二生身故。又諸如來略有二種善避他
論。一者能避定不應記作不定論。二者能
避決定應記作不定論。如説喜樂色等義
別如是。喜樂取等義別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如是已説縁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
我今當説。總嗢拕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爲後
別嗢拕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爲後
依四念住修習増上。由四因縁。應知内法
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
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
切皆空。云何名爲四種因縁。一者依止四
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脱四種外隨煩惱
故。三者内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故。四者内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爲内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
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汚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
聞地已辯其相。内法道者。云何爲道。謂八
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汚
道。爲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
生道器。由是因縁。容有汚道。是故外法
尚無汚道。況得有餘。内法究竟者。云何究
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
續。云何名爲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
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
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
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
得證淨智。云何名爲解脱四種外隨煩惱。
一者解脱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脱後法外
隨煩惱。三者解脱展轉互相違戻所作外隨
煩惱。四者解脱於諸聖諦不能宣説。不
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
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
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
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爲第一現
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爲
縁生後有愛。以愛爲縁發生諸取。有愛
取故以取爲縁成辦於有。廣説乃至。純大
苦聚積集増長。如是名爲第二後法外隨煩
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爲根本種種見趣
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戻。是名第三外
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
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
宗智雖得増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
第四外隨煩惱。住内法者於是一切皆能
解脱。云何内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
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
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
染著。由修染著。内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
二邊。云何内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説斷遍知論。
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
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
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
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
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
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
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
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
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
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内法大
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内法大
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復次依四念住修
習増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
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
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
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
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
特伽羅。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
爲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爲所依
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云何名智。謂心清
淨増上慧依處。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増
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云何慧依
處。謂慧爲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
善法爲因縁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
爲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
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
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
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衆苦畢竟不生。由
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云何捨依處。
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
現法樂住。云何寂依處。謂爲斷滅所餘結
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爲依處。於所
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
而言。爲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
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
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
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
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
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
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
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
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
道名寂靜道。爲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
時。於其事斷倍趣増益。於煩惱斷防未得
退。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
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
由内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
謂心解脱及慧解脱爲増上故。彼起如是
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
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
貪。而於所縁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
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
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縁猶未能斷。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脱。爲増上力
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縁未能斷
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
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
循受觀。彼如前説。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
遠離貪。歴觀縁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説。而
於所縁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
慧解脱。爲増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
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
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爲縁起貪已遠離
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
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
倒觀察。倶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
有寂靜解脱。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
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
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
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
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
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
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巳離貪故。
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説。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爲
欲證會。學心解脱。復於一切身受心法。
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
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
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
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脱。得
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
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
所獲盡智爲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
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
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縁而住。暫時
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脱。不爲
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
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
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
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
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
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
因縁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説爲第一。
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
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
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爲淋
漏。應知如前諸動擧等説名淋漏。於彼一
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説名牟
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
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
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
於住時不悦諠雜永寂止故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増上。由七
因縁。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爲七。一聞
所成作意所縁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
所縁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
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
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内離上
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増上慢無
失壞故。此中依諸止擧捨相修習知時。如
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飮等義
如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
謂於刹帝利婆羅門長者等衆。受用法者謂
於沙門衆。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
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
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
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
不應寛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説。應如是語
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
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
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
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爲待
言終所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
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
有所説。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讃勵正
起言説。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説。如
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
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
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
有所須。但説爾所不増不減。非説雜亂
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
語。謂言不高疎。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
咆勃而有所説。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
言無詭詐。不因虚構而有所説。離諂曲
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於己所
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爲自有。於其
狹小亦不増益以爲廣大。唯於實有乃至
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又信
爲先受持淨戒。持戒爲先求多聞法。由此
爲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
顧戀。由此爲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
是五法。由四因縁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
二教増上力自内證故。三倶生尋思勝辯才
故。四由先串習獲得倶生功徳相應。善男
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
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爲勝者。當知簡
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
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
縁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
得諸漏永盡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増上。於善説法毘柰
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
諸學。謂三種學。一増上戒。二増上心。三増上
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
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
家爲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
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説一切諸法欲爲根本。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
法増上力故。能速集證増語明觸。是故説
彼以爲觸集。又彼皆爲流趣明觸所生諸
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爲其後際。爲求
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
説彼學所攝法。爲受流趣。又彼爲求所有
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
作意。是故説彼爲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
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爲依。與内心止爲
其増上。是故説彼念爲増上。又念増上起
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爲上首轉。是
故説彼定爲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
爲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説彼慧
爲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
觸生受倶行解脱。即此解脱非由一切學所
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脱一切
樂中爲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説彼即用
解脱以爲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脱心。若諸
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
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
滅。是故説彼皆以涅槃爲其後際。應知此
中欲爲増上受持淨戒。名増上戒學。依止
觸受増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
定并其加行。名増上心學。慧爲最勝名増
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爲三學。及彼依持解
脱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
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
説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
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
想。云何名爲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
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墮。薩迦耶
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
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
行。云何名爲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
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
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
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
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
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
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説名平等。
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
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
後際所有衆苦。説名爲有。從其前際於現
法中有死滅苦。説名爲無。餘出沒等。應知
如前已廣分別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増上所生不如理
想爲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爲
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
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
聽聞諸不正法増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
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
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
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
於其衆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
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
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
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
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
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
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
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縁。彼
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爲最極究竟。即
由此縁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内法者。
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爲究達。
盡諸漏故
復次於其六種捕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
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云何名六
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
於佛善説法毘柰耶。獲得淨信。廣説乃至。
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説法毘柰耶中。
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
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
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
於後時。於善説法毘柰耶中。親近善士聽
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説法
毘柰耶。於惡説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
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
特伽羅。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倶
行二法毘柰耶行。由彼爲因。於現法中。成
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
善説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
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
増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
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
來成清淨法。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
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爲因。串習出
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説法毘柰耶中。遇
縁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
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
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内法純
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
二補特伽羅。先於内外倶習因行。於現法
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
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
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
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此中第一補
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
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内
外倶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
特伽羅。先於内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
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
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説法毘柰耶。於
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
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説法
毘柰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
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増
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
明闇諸不善法爲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
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爲所對治。如是
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
義故。今世惡説法毘柰耶。如乾&T033759;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
義故。今世善説法毘柰耶。如乾&T033759;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説法毘柰耶。田損
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
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説法毘柰耶。由斷
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此中
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
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
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
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
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
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
子。云何名爲往惡趣行。謂諸外道所有一
切薩迦耶見以爲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縁
并彼所依以爲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
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説。乃
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爲最後。能往
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差別生
起。若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
非愛諸果異熟。如是名爲往惡趣行。於此
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縁生諸見趣。若自
所依令起執著。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
趣等諸惡欲等。廣説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
行以爲最後。若住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
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
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如是觀已。當於聖
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
故。説名爲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此聖弟
子於彼見趣以爲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
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
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由是因縁。能於
自内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
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
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
無色寂靜解脱。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
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
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
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我等定當不能造
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説。諸非法行不平等行。
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毘柰耶中永
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如是諸佛及
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又
即如是諸聖弟子。爲欲超度所餘未斷往
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
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
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
苦。是名第一爲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
願門。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
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
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
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爲能進趣門。彼由
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
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縁。於現法中不般
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爲後上
行門。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
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
槃。説如是名爲般涅槃門。由是門故。如
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
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此中
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
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
善趣行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
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
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
子爲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
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
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
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爲斷除後
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
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
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
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
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
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
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脱一切所有
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
能般涅槃。能全解脱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
知此中若爲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
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爲對治後有雜
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
是二種名共解脱。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
可容有。是故此解脱不名聖解脱。若於一
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
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脱唯
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脱名聖解脱。如
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
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
槃。五聖解脱。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
能爲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縁。二者諸
欲能爲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縁。三者
諸欲能爲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
憤發因縁。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
一自性故。二所縁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
謂虚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縁故者。謂若内若
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
倒想。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説名廣大。何以
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説名廣
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
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
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住持其心。又我已
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
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
心。由此淨信増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
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
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
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
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
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
縁。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爲無動處。謂外欲
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爲無動處。尋伺喜
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爲無動
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
邊處識無邊處。爲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
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
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縁動得遠離故。
當知建立爲無動處。以要言之。縁所有定
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
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
一切縁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
縁無所有定。當知名爲無上想定。從此。已
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説
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
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
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
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
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
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
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倶。
其無上者。無我行倶。由有上行。於其下地。
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
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
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爲第二趣行。此第
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
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
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
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
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
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
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
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
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眞
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
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
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
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
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
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
生等苦故。説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
以生等苦爲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
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
因縁。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
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増長所有新
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
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復次嗢拕南曰
    安立邊際純 及如理縁起
    修時障自性 説斷起修後
此中安立四念住爲初。道支爲最後三十
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
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又
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
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
所縁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
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説純有一能趣正道。
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縁。能令有情
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此中愁者。謂染汚憂。所言泆者。謂掉倶行
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爲所依處。泆以
餘四世法爲所依處。於四念住勤修加行。
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
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
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
聖道果眞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
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復次若
於身等四種所縁。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
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
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
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
道故。便爲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又瑜
伽師了知身等因縁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
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
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
切行若内若外。都不執取我及於所。又於
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
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
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由彼最初於
身等法觀縁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
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
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爲依。能
隨獲得究竟漏盡。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
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當知此中諸
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爲集。諸清淨品。皆
用如理作意爲集如是一切。總略説名作
意爲集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
世。方始宣説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
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
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又是過去未來現在
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説如是四
種念住。名爲善聚。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
説五蓋名不善聚。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
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
無邊故。如來所説無上法教。亦無有邊。如
是法教二縁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義
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
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説。無邊展轉辯
才無盡。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
能宣説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
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説。又於聖教宗
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爲有趣。倶生聞思所成
妙慧善成就故。名爲有意。成就定故。名爲
有念。通達諦故。名爲有慧。當知此中初一
總標。後三別釋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法先由聞思如理
作意。安住唯有身等法觀。知一切法無我
性已。不唯於此聞思作意而生喜足。唯上
希求定心解脱。爲求定故。住遠離處。唯
縁身等。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内寂。
由二因縁。起四念住。名善發起。一由如理
作意如實智故。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此
慧無間由如實智當得究
復次有諸苾芻。於三對治得隨所欲。得
無艱難。得無阻礙。謂無常想。若仁慈觀。
若無相定。彼由如是三種對治。隨其所應。
如前所説。於可意等身等境界。住厭逆想
不厭逆想。棄彼二種捨念正知。由此因縁。
當知名爲善修念住
復次嗢拕南曰
    先諸根愛味 前後有差別
    取相及諸纒 大果利爲後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爲障礙故。
當知説名不善法聚。何等爲三。一惡行根。
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
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
爲根本故。説名根根。應知此中。諸貪瞋癡
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爲根。欲等三想。
能與欲等尋思爲根。欲等三界。當知能與
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爲根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
間道離欲界愛。廣説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
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
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毘柰耶
中。不名大士。何以故。其心未得善解脱
故。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
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内聚。當知
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
脱。不解脱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
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
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内
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
等功徳行縁。持心令住。由縁此故發生歡
喜。廣説乃至。由妙擧門於所縁境令心得
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
脱。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
脱。爲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
前攝心内聚。而不爲其諸隨煩惱之所惱
亂。心内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
外心得解脱。彼於外縁行相尋思。有所制
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脱。棄
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
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
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鉢舍
那。毘鉢舍那以爲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鉢
舍那以爲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
應於内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
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
受心爲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
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
他所攝受心不爲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
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
惱染汚心已。便於外縁取淨妙相。由是爲
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
時若復如前攝心内聚。還爲如是隨惑所
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
因縁。爲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
欣求義。復爲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
能獲得内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
鉢舍那爲先。清淨増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
獲得内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増上心現法
樂住。由不獲得増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
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與上
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
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此中典厨譬瑜
伽。師主即譬於内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
饍味喩執取相。上妙衣食喩於内心奢摩
他等。當知黒品喩諸愚夫所有。白品喩諸
智者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
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
處得諸相状。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爲依
止。率爾發起猛利貪纒。彼於此纒深心
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
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纒心
得解脱。既解脱已心生歡喜。從此已後起
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
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
附涅槃。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
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纒率爾生
起現前。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爲欲斷此纒
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餘未斷法。
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
解脱喜樂。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
名爲彊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復次修四念住所引功徳。當知能感最勝
増上究竟果故。名有大果。當知能感最勝
増上樂勝利故。名有大利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復次嗢拕南曰
    邪師住雪山 勸勉繋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爲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衆自立爲師。專求利養。
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縁和合。有族姓子
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
資身衆具可共受用。汝應爲我往詣他處
褒讃我徳掩藏我失。我亦爲汝行如是事。
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
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
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然其弟子便
發抗言。勿爲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
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
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爲餘護。我既不能
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
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
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復
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
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
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爲
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
無害。是無惱義。無縁而起利樂二心。無縁
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
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
相違
復次應知雪山喩佛善説法毘柰耶。此中略
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
地。猨猴喩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喩
魔。於無學地倶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
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猨猴喩心獨一能往。
非獵人喩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倶能行。
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
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脱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
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
三法。尚能斷餘一切勝妙婬欲貪纒。況乎鄙
劣諸欲貪纒。何等爲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
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
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
者勤修正行。爲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
者令不生故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繋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
度。繋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
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
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
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
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説
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
清淨故。餘如前説。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
有五種漸次。一信増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
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
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0861_3/>護得淨信。諸蓋清
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由三因縁。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
滿。云何爲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
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
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
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
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
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
遠離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
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
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
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倶是定地。猶如
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
漏義
復次如先所説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
法。由二因縁。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
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爲二。一有貪
等纒現前故。二於此纒不見過故。纒現在
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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