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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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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續現在前時。縁自相續過去未來。及他相
續三世無常想。問此説在何位。答在煗頂忍
初及増長位。縁無常想起無常行相法念
住。若世第一法位起無常行相法念住。若已
入正性離生苦現觀四心頃。起無常行相法
念住。若以縁無常想無常行相法念住。離
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爲加
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以此類法
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脱練根作不
動。若即以此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
道時。若以此類法念住雜修靜慮。及有欲
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及起願
智邊際定無色解脱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有説。及起無願無願三摩地時。如是等時
修無常想無常想現在前故。亦思惟無常
想縁無常想故。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
惟無常想。謂除前相。問此説在何位。答在
初煗頂忍及増長忍。起縁滅諦法念住。若増
長煗頂不縁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諸念
住時。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若
於修位無學位中。起一切不縁無常想非無
常行相諸念住時。如是等時不修無常想。
無常想不現前故。亦不思惟無常想。不縁
無常想故。迦濕彌羅國外諸師作如是
説。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
縁餘法修餘想。如縁色受行識蘊除無常
想。餘想蘊起餘想。縁無爲起餘想。餘想者。
謂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一切非無常想。
廣説應知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亦
爾。差別者。説自名。及第三句中皆除無願
無願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
斷想離想滅想。隨應當知者。謂若修不淨
想。彼不思惟不淨想。以不淨想現在前時
縁顯形色故。若思惟不淨想。彼不修不淨
想。以縁不淨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
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記
想。如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
想斷想離想滅想亦爾。差別者。説自所縁。謂
若修厭食想。彼不思惟厭食想。以彼想現
在前時縁香味觸故。若思惟厭食想。彼不
修厭食想。以縁彼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
想者如前説。若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彼不
思惟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以一切世間不可
樂想現在前時縁諸世間可愛事故。若思惟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彼不修一切世間不可
樂想。以縁彼世間不可樂想時餘想現在
前故。餘想者如前説。若修死想彼不思惟
死想。以死想現在前時縁命根及命根倶生
無常性故。若思惟死想彼不修死想。以
縁彼死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前
説。若修斷想彼不思惟斷想。以斷想現在
前時縁涅槃故。若思惟斷想彼不修斷想。
以縁彼斷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
前説。如斷想離想。滅想亦爾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
十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三有納息第二之三
諸有欲令此中通依得修習修作論者。彼
説若修無常想者。謂無常想若現前若不現
前。而修彼思惟無常想者。謂以無常想爲
所縁即是無常想。修時縁無常想義。若修
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答應作四句。有
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謂縁餘法修無
常想。如縁色受行識蘊。除無常想餘想蘊。
修無常想縁無爲修無常想。問此説在何
位。答此説在増長煗頂位。起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若初頂忍及増長忍起縁滅
諦法念住。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
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
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離非想非非
想處染説亦爾。唯除第九解脱道時。若以
縁滅諦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以身
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
行無間解脱道時。無學練根説亦爾。唯除第
九解脱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
住雜修靜慮時。若引發神境天眼天耳通
時。若以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起他
心智通時。若起不淨觀持息念初三解脱八
勝處前八遍處法詞二無礙解時。起無諍空
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有説。除起無願
無願時。起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
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身受心
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及有欲
令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起身
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願
邊際定無色解脱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於
如是時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有思惟
無常想不修無常想。謂縁無常想修餘想。
餘想者。謂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
記想。此中善想者。謂加行善及生得善想加
行善想。謂聞思修所成。聞思所成如前説。修
所成者。謂縁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修所
成想而不修無常想。問此説在何位。答在
初煗位縁集道諦時。若已入正性離生集
現觀四心頃。道現觀三心頃。若異生離欲界
乃至無所有處染。若以縁無常想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異生引
發縁無常想法念住。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
時。即異生起四無量及縁無常想法念住
時。即異生起縁無常想法念住無色解脱。及
起空識無邊處遍處時。是名善想染及無記
想。如前説。是名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
有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謂縁無常想
修無常想。如無常想相續現在前時。縁自相
續過未及他相續三世無常想。問此説在何
位。答此説在初煗位。起縁苦諦法念住増
長煗頂起縁無常想法念住初頂忍。及増長
忍。起縁三諦法念住。若起世第一法。若已
入正性離生苦現觀四心頃。及道類智時。若
以縁無常想法念住。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染。若即以此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
解脱道時。若以縁無常想法念住。信勝解練
根作見至。時解脱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
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以縁
無常想法念住雜修靜慮時。若起縁無常
想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起四無量時。諸
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縁無常想義無
礙解及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脱。入
滅盡定想微細心時。起空識無邊處遍處
時。有説。及起無願無願時。於如是時修
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有不修無常想亦
不思惟無常想謂除前相。問此説在何位。
答此説在初煗位。起縁滅諦法念住時。若
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及餘一切不
縁無常想。亦不修無常想位。如其所應盡
當知。外國師誦亦如前應知。如無常想無
常苦想苦無我想亦爾。差別者。説自名及第
三句中除有説無願無願不淨想厭食想一
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斷想離想滅想。隨應
當知者。謂不淨想等亦應作四句。而有差
別。謂若修不淨想彼思惟不淨想耶。答應
作四句。有修不淨想彼不思惟不淨想。
謂縁餘法修不淨想。問此説在何位。答此
説若以滅道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
行。彼一切加行道最後解脱道時。有説。一切
解脱道時。若依有色定離第四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
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若生欲
色界得阿羅漢果最後解脱道時若以滅道
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時解脱道
不定如前説。時解脱練根作不動。若依有色
定。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
行。彼加行道及最後解脱道時。若以身受心
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雜修靜慮時。若引
發神境天眼天耳他心智通四無間道一解脱
道。及縁餘法他心智通解脱道時。若起不
淨觀持息念初三解脱八勝處前八遍處法詞
二無礙解時。若依有色定起身受心念住。
及縁餘法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
勝義者。依有色定起身受心念住。及縁餘
法法念住義無礙解時。及有欲令唯涅槃
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若依有色定起
辯無礙解。及起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
住願智邊際定時。若起無諍時。若依有色
定起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於如是
時修不淨想不思惟不淨想。有思惟不淨
想不修不淨想。謂縁不淨想修餘想。餘想
者。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
無記想。此中善想者。謂加行善及生得善想
加行善想。謂聞思修所成。聞所成者。謂縁不
淨想起聞所成想。思所成者。謂縁不淨想
起思所成想。修所成者。謂縁不淨想起修
所成想。而不修不淨想。問此説在何位。答
此説在初煗頂忍及増長忍位縁苦集諦。
増長煗頂起縁不淨想法念住。若起世第
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苦集現觀各四心頃。
若以世俗道或苦集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
慮染。一切九無間道八解脱道時。有説。唯無
間道時。若以世俗道離第四靜慮染。以空
無邊處近分縁不淨想。法念住爲加行。彼
一切加行無間道時。若以苦集智離第四靜
慮染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時。若以苦集智。
信勝解練根作見至。彼無間道時解脱道不
定如前説。若依空無邊處近分。起縁不淨
想法念住時。是名善想。染及無記想如
前説。差別者縁不淨想。於如是時思惟
不淨想不修不淨想。有修不淨想亦思惟
不淨想。謂縁不淨想修不淨想。問此説在
何位。答此説若以世俗道或苦集智。離欲
界乃至第三靜慮染。以縁不淨想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最後解脱道時。有説。及
一切解脱道時。若依有色定離第四靜慮乃
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依此以縁不淨想
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若以縁
苦集諦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縁不
淨想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時解脱道不
定如前説。若依有色定。時解脱練根作不
動。以縁不淨想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
時若以縁不淨想法念住雜修靜慮時。若起
縁不淨想他心智通時。若起宿住隨念智通
時。若起四無量時。若依有色定起縁不淨
想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
依有色定起縁不淨想義無礙解時。若起
縁不淨想願智邊際定時。於如是時修不
淨想亦思惟不淨想。有不修不淨想亦不
思惟不淨想。謂除前相。問此説在何位。
答此説初煗頂忍及増長忍起縁滅道諦法
念住。若増長煗頂起身受心念住。及縁餘
法法念住。若已入正性離生滅道現觀各四
心頃。若以滅道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
染。彼一切九無間道八解脱道時。有説。唯無
間道時。若以滅道智離第四靜慮染九無
間道九解脱道時若以世俗道離第四靜慮
染。即依空無邊處近分。以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九解脱道
時。若依有色定離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染。一切無間解脱道時。唯除離非想非
非想處染最後解脱道。若依無色定離空
無邊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
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
依無色定離上三無色染。彼一切加行無間
解脱道時。唯除生欲色界離非想非非想
染最後解脱道。若以縁滅道諦法念住。信勝
解練根作見至。無間道時解脱道不定如前
説。時解脱練根作不動。若依無色以身受
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
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唯除最後解脱道。若起
無色解脱後二遍處時。若依無色起身受
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時。若依無色起
義無礙解辯無礙解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
相。及起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善位如是。
若染汚及無記位不縁不淨想。并一切無心
位。於如是時不修不淨想亦不思惟不
淨想。如不淨想厭食想乃至滅想亦爾。皆
作四句。於中差別如理應思
若起欲尋彼思惟欲尋耶。答應作四句。
有起欲尋不思惟欲尋。謂縁餘法起欲
尋。如縁色受想識蘊。除欲尋餘行蘊起欲
尋是名起欲尋不思惟欲尋。縁餘法故。
有思惟欲尋不起欲尋。謂縁欲尋起餘
尋。此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善者。謂加行善
及生得善。加行善中通聞思修所成。聞所成
者謂縁欲尋起聞所成。思所成者。謂縁欲
尋起思所成。修所成者。謂縁欲尋起修所
成問此説在何位。答此説初煗頂忍。及増長
忍起縁欲界法念住。若増長煗頂起縁欲
尋法念住。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
生苦現觀二心頃謂苦法智忍苦法智集現
觀二心頃。謂集法智忍集法智。若以苦集智
離欲界染。以縁欲尋法念住爲加行。彼加
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時。若以世俗智離
欲界染。以縁欲尋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
道九無間道時。若依未至定爲離初靜慮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縁欲尋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乃至若依第四靜慮
爲離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縁
欲尋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若
以苦集法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縁欲
尋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
時解脱練根作不動。若以縁欲尋法念住
爲加行。彼加行道時。若以縁欲尋法念住
雜修靜慮時。起縁欲尋他心智通時。起縁
欲界宿住隨念智通時。起四無量時。起縁
欲尋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
者。起縁欲尋法念住義無礙解時。若起縁欲
尋法念住無諍願智邊際定時。是名善。染汚
者謂縁欲尋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廣説
如前。無記者謂縁欲尋起非如理非不如
理作意。於如是時思惟欲尋不起欲尋。
有起欲尋亦思惟欲尋。謂縁欲尋起欲
尋。如欲尋長時相續現在前時縁自相續過
未及他相續三世欲尋。有不起欲尋亦不
思惟欲尋。謂除前相外方師誦。謂縁餘法
起餘尋。此中如縁色受想識蘊。除欲尋餘
行蘊起餘尋縁無爲起諸尋。及餘一切不
起欲尋不思惟欲尋位。如欲尋恚尋害
尋亦爾。差別者説自名。若起出離尋。彼思
惟出離尋耶。答應作四句有起出離尋不
思惟出離尋。謂縁餘法起出離尋。如縁
色受想識蘊。除出離尋。餘行蘊起出離尋
縁無爲起出離尋。問此説在何位。答此説
依未至初靜慮初煗頂忍及増長忍。起縁滅
諦法念住。若増長煗頂起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
心頃。若依未至定以滅智離欲界及初靜
慮染。及依初靜慮以滅智離初靜慮染。若
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
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依彼二地以
苦集滅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依彼地
以滅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以身受心
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無
間解脱道時。即依彼地以苦集滅智時解
脱練根作不動。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
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雜修
初靜慮時。若依初靜慮引發神境天眼天
耳他心智通。四無間道一解脱道。及縁餘
法他心智通解脱道時。若依未至起持息
念時。若依未至初靜慮。起初二解脱前四
勝處不淨觀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身受心念
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及有欲令
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即依彼
二地起法無礙解詞無礙解。若身受心念住
及縁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時。即依彼二
地起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有説。但
起無相無相時。於如是時起出離尋不
思惟出離尋縁餘法故
有思惟出離尋不起出離尋。謂縁出離尋
起餘尋。此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善者除思
所成。餘如前説。於修所成中此説在何位。
答此説依靜慮中間。及上三靜慮初煗頂忍。
及増長忍位。起縁三諦法念住。若増長煗頂
位起縁出離尋法念住。若起世第一法。若已
入正性離生。若集道現觀各四心頃。若依
靜慮中間。以苦集道智離初靜慮染。若即
以此及縁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
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依靜慮中間以
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
即以此及縁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唯除離有
頂染最後解脱道。若依第二靜慮近分離
初靜慮染。若即依此以縁出離尋法念住
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道時。若依第二靜
慮以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染若即以此及縁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
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唯除
離有頂染最後解脱道。如依第二靜慮。依
第三第四靜慮亦爾。若依空無邊處以道
智離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
以此及縁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
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唯除離有頂染最
後解脱道。如依空無邊處。依識無邊處無
所有處亦爾。若依非想非非想處爲離彼
染。以縁出離尋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
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以苦集道
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即以此及縁出
離尋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脱
道時。即依彼諸地以道智時解脱練根作
不動。若即以此及縁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
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脱道
時。若依無色定以道智時解脱練根作不
動。若即以此及縁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爲
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脱道時。若以
縁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雜修上三
靜慮時。若依上三靜慮。引發縁出離尋他
心智通宿住隨念智通時。若依靜慮中間乃
至第四靜慮起無量時。若起縁出離尋無
色解脱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起縁出離尋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
法是勝義者。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
起縁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義無礙
解時。依無色定起縁出離尋道智世俗法
念住義無礙解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
非非想處。起縁出離尋辯無礙解時。若起
縁出離尋願智邊際定。及入滅盡定想微細
心時。是名善。染汚者。謂縁出離尋起薩迦
耶見執我我所。廣説如前。無記者。謂縁出
離尋起非如理非不如理作意。於如是時
思惟出離尋不起出離尋
有起出離尋亦思惟出離尋。謂縁出離尋
起出離尋。如出離尋長時相續現在前時。
縁自相續過去未來及他相續三世出離尋。
問此説在何位。答此説依未至初靜慮初煗
頂忍及増長忍位。起縁三諦法念住。若増長
煗頂位起縁出離尋法念住。若起世第一法
若已入正性離生苦集道現觀各四心頃。若
以世俗道苦集道智離欲界染。若即以此
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依未
至初靜慮。以苦集道智離初靜慮染。若即
以此及縁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
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依彼二地以
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
若即以此及縁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
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唯除
離有頂染最後解脱道。即依彼二地以苦
集道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即以此及
縁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
無間解脱道時。即依彼二地以道智時解
脱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及縁出離尋苦集
智世俗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
八解脱道時。若以縁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
法念住雜修初靜慮時。若依初靜慮引發
縁出離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若依未
至初靜慮起無量時。及縁出離尋法念住
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未至初
靜慮。起縁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義
無礙解時。即依彼二地起縁出離尋辯無
礙解時。有説。即依彼二地起空空無願無
願時。如是等時起出離尋亦思惟出離尋。
有不起出離尋亦不思惟出離尋。謂除前
相。問此説在何位。答此説依靜慮中間乃至
第四靜慮。初煗頂忍及増長忍位。起縁滅諦
法念住。若増長煗頂位起身受心念住及縁
餘法法念住。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
頃。若依靜慮中間。以滅智離初靜慮染。以
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
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即依靜慮中間。
以苦集滅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若依第二
靜慮近分離初靜慮染。以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解脱道
時。若依第二靜慮。以苦集滅智。離第二靜
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
脱道時。如依第二靜慮乃至依無所有處
亦爾。若依第三靜慮近分離第二靜慮染。
若即依此以身受心念住及餘法法念住爲
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如依第三
靜慮近分。依第四靜慮近分亦爾。若依空
無邊處近分離第四靜慮染諸説無色近分
有別縁者。彼説若即依此以身受心念住
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諸説無色近分
無別縁者。彼説若即依此以縁餘法法念
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道時。如
依空無邊處近分。乃至依非想非非想處近
分亦爾。若依非想非非想處爲離彼染起
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
加行道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以
滅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身受心念住
及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脱
道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無所有處。以苦集
滅智。時解脱練根作不動。以身受心念住及
縁餘法法念住爲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
脱道時。若依非想非非想處。時解脱爲練
根作不動故。以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
念住爲加行。彼加行道時。若以身受心念
住及縁餘法法念住雜修上三靜慮時。若
依上三靜慮引發神境天眼天耳。及縁餘
法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若依靜慮中間
第二靜慮。起初二解脱前四勝處時。若起
第三第八解脱後四勝處十遍處時。若起身
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四無色解脱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不淨觀。及
依靜慮中間第二第三靜慮近分起持息念
時。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身
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時。諸有欲令
一切法是勝義者。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
非想處。起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
義無礙解。及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即
依彼諸地起義無礙解時。即依彼諸地起
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時。
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法無礙解時。
有説。及依靜慮中間起詞無礙解時。若起
身受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願智邊際定。
及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若起無諍時。若
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空空無
願無願無相無相時。如是等時不起出離
尋。亦不思惟出離尋。如出離尋。無恚尋無
害尋亦爾。三惡尋三善尋廣説如雜蘊思納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
十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五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三有納息第二之四
諸法因無明此法縁無明耶。乃至廣説。問
何故此中依明無明而作論。答彼作論者
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説。此二是雜染清淨
根本法故。謂一切雜染無明爲根本。如説。
所有種種惡不善法。若生若長。皆以無明爲
根。爲集爲種類爲等起。一切清淨明爲根
本。如説所有種種善法。若生若長。無不以
明爲根爲集爲種類爲等起。有説。此二倶
是上首法故。謂世尊於契經中説此二種
爲上首法。如説。苾芻。無明爲上首。無明爲
前相。種種惡不善法皆得生起。又由此成
無慚愧者明爲上首明爲前相。種種善法
皆得生起。又由此成有慚愧者。有説。此二
是近相障對治法故。謂無明是明近障。明是
無明近對治。有説。此二是所共知相違法
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有説。此二倶縁
相攝不相攝四聖諦故。倶縁不相攝有漏無
漏法故。倶縁不相攝有爲無爲法故。由此
等種種因縁故。作論者依明無明而作
斯論
然明無明爲因縁法品類差別有十一種。彼
欲界繋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
記。色界繋有三種除不善。無色界繋亦爾。
及無漏法。此中欲界繋善法明無明倶非其
因並作三縁。謂等無間所縁増上。不善法無
明爲其四因謂相應倶有同類遍行。亦爲作
四縁。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所縁増上。欲
界繋有覆無記法無明爲其四因。謂相應倶
有同類遍行。亦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
一増上縁。欲界無覆無記法除無明異熟。無
明非其因爲作三縁。謂等無間所縁増上。
明非其因爲作一増上縁。無明異熟無明爲
作一異熟因。爲作三縁。謂因等無間増上。
非所縁。以彼異熟在五識故。明非其因
爲作一増上縁。色界繋善法明無明倶非其
因。並作三縁。謂等無間所縁増上。色界有覆
無記法無明爲其四因。謂相應倶有同類遍
行。亦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所
縁増上。色界繋無覆無記法無明非其因爲
作三縁。謂等無間所縁増上。明非其因爲
作一増上縁。如色界三種。無色三種亦爾。無
漏法無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所縁増上
除初無漏。餘無漏法明爲其三因。謂相應倶
有同類爲作四縁。除初明。餘初無漏法明
爲其二因。謂相應倶有。或一因謂倶有。爲
作二縁謂因増上。初明明非其因。爲作一
増上縁。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諸法因無明彼法縁無明耶。答若法因無
明彼法縁無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
言之。彼法以無明爲五因。謂相應倶有同
類遍行異熟。縁無明者即因無明法以種類
言之。無明爲其四縁。有法縁無明不因
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
行。無明於彼法或爲三縁或爲二縁或爲
一縁而非其因。諸法因明彼法縁明耶。答
若法因明彼法縁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
類言之。彼法以明爲三因。謂相應倶有同
類。縁明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爲其
四縁有法縁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
行。明於彼法或爲三縁或爲二縁或爲一
縁而非其因
諸法因無明彼法縁明耶。答若法因無明
彼法縁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言之。
彼法以無明爲五因如前説。縁明者即因
無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爲其二縁。謂所縁
増上。有法縁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
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明於彼法或爲
四縁或爲三縁或爲二縁或爲一縁。無明
非其因
諸法因明彼法縁無明耶。答若法因明彼
法縁無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
法以明爲三因。謂相應倶有同類。縁無明
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無明爲其二縁。
謂所縁増上。有法縁無明不因明。謂初明
及諸有漏行。無明於彼法或爲四縁或爲
三縁或爲二縁或爲一縁。明非其因
諸法因無明彼法不善耶。答若法。不善彼法
因無明。此中因無明不善法。以種類言
之。彼法以無明爲四因。謂相應倶有同類
遍行。有法因無明非不善。謂無明異熟及
有覆無記行。此中無明異熟以無明爲一異
熟因。有覆無記行。種類言之。以無明爲四
因。謂相應倶有同類遍行。而彼法非不善。是
無記故
諸法因明彼法善耶。答若法因明彼法善。此
中因明善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爲三
因。謂相應倶有同類。有法善不因明。謂初
明及善有漏行。此中初明是善而不以明爲
因。無前及倶明故。善有漏行亦不以明爲
因。無因義故
頗有不因明不因無明彼法非無因耶。
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
明善有漏行。如是諸法不因明不因無明
而非無因。於中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
記行。以種類言之有四因。謂相應倶有同
類異熟。初明有二因。謂相應倶有。善有漏行
以種類言之有三因。謂相應倶有同類。問
初明倶無漏得亦不因明不因無明而非
無因。此中何故不説。答此文應作是説及
初明彼倶無漏得。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
餘。有説。此得攝在初明倶有因中是以不
説。彼不應作是説。得非初明倶有因故。
應言攝在初明品中。若説初明當知已説
彼聚。諸法明無明義廣説如雜蘊縁起納息
  見蘊第八中想納息第三之一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如是等
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問何故作
此論。答爲止愚相應法執相應法非實者
意。顯相應法決定實有故作斯論。諸法無常
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
無常想生非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此中説無常想
無間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現在前。彼相
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
尋有伺地。尋伺無尋唯伺地伺及心。如是
諸法無常想生無常想爲等無間縁而起故。
非無常想相應與苦無我想乃至滅想。隨
一相應故。有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謂
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説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無常想
現在前
彼相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等。廣説
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
生。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爲等無間縁而
起故。有法無常想生亦無常想相應。謂無常
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説後無常想聚中。除無常想餘心心
所法。廣説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生無常
想爲等無間縁而起故。亦無常想相應。彼
聚中有故。無常想雖從無常想生。而非無
常想相應。以自性於自性三因縁故不相
應。如前説。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
相應。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
應法。此中説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
隨一現在前。彼諸想相應法。廣説如上。如
是諸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爲等無間縁而
起故。亦非無常想相應。與餘想相應故。如
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隨其所應皆作四
句。如是便有十種四句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縁耶乃至廣
説。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愚於所縁體性
執所縁性非實有法。顯所縁性決定實有。故
作斯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縁耶。
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
縁。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
餘縁。此中説縁色蘊無常想無間縁受等
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縁餘蘊
及界處説亦爾。彼法從無常想生非無常
想一縁。縁餘法故。有法無常想一縁非無
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縁。此中説縁色等蘊無常苦想苦無
我想。隨一無間即縁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
處説亦爾。彼法無常想一縁不從無常想生。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爲等無間縁而起
故。問此中説何想與何想同一縁耶。爲説
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縁。爲説無常想與
餘想同一縁。設爾何失。二倶有過。若説無
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縁者。此文云何通。如
説彼有此縁。若説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縁
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説彼法非無常想生。
有時彼想從無常想生故。答此中説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縁故言無常想一縁。問若
爾。此文云何通。如説彼有此縁。有説。此文
應作是説。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
生。彼相應法。此則説無常想相應法與無常
想相應。如是説者。此中攝三想。謂無常想
後起餘想。餘想後復起無常想。於中説後
起無常想與前無常想同縁故言無常想一
縁。如是則二文善通。或有於此作如是問。
今應思擇。此中説何想與何想同一縁耶。
爲説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縁。爲説餘想與
無常想同一縁。耶。此二何差別。若説無常
想與餘想同一縁者。此文云何通。如説有
法無常想一縁。若苦無我想無間無常想生。
彼與苦無我想同一縁非無常想。若説餘
想與無常想同一縁者。有時彼法從無常
想生。則不應説非無常想生。有説。此中
説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縁。問若爾者。此文
云何通。如説有法無常想一縁。答應作是
説。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想
相應法。若爾彼法應從無常想生。亦與無
常想同一縁。如是説者。此中應説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縁。是故此中總攝三想。謂
初無常想。次起餘想。餘想無間復起無常
想。此中説後生無常想與前生無常想同一
縁。如是則二過倶離有法無常想生無常想
一縁。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縁。此中説縁色等蘊無常想無間即
縁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處説亦爾。彼法
從無常想生亦與無常想同一縁。有法非
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一縁。謂餘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縁。此中説縁餘蘊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無間縁餘蘊無常
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界處説亦爾。彼
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爲等無間縁而起故。
亦非無常想一縁。餘想餘縁故。如無常想
乃至滅想亦爾。問此所説中餘想可爾。不淨
想厭食想。過去縁過去。現在縁現在。未來
生者縁未來。云何得成第三句耶。答依相
似説亦無有過。謂前不淨想縁骨瑣而
滅後不淨想復縁骨*瑣而生。以境相相似
故。亦名一厭食想亦爾
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乃至廣説。前業蘊
中顯示愛非愛果由心而起分位差別。此中
顯示身語二業由心而起分位差別。心有二
種。謂轉隨轉。轉謂能引身語二業在彼前
起。隨轉謂助身語二業。與彼倶生。此中説
轉不説隨轉。問所説諸法謂是何耶。或有
説者。是別解脱律儀。若作是説。諸法是別解
脱律儀者。彼説諸法由心起者。謂別解脱
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離
心力而得彼律儀。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
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我當受別
解脱律儀後便正起律儀表業。若時心滅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謂彼心先生已
滅。後彼律儀表業生已復滅。所以者何。諸行
無常所呑生已無力能暫停住刹那無間必
謝滅故。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善心由二縁故得。一善心相續。二
界地來還彼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爾時
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彼律儀由
四縁故捨。一捨學處。二二形生。三善根斷。
四捨衆同分。有説。犯根本罪時亦捨。彼心
由二縁捨。一善根斷。二越界地。問若欲界
命終還生欲界者。可先捨彼法後乃心。若
欲界命終生色無色界及般涅槃者。彼法與
心倶時而捨。云何得説彼法先捨後乃心。
耶。答此中但説欲界命終還生欲界者。彼
命終時捨衆同分故別解脱律儀亦捨。雖捨
衆同分而不捨心。有説。欲界命終生色無
色界及般涅槃者。亦是此中所説。彼將死時
身力羸劣。或斷末摩苦所觸故。便失所受身
語律儀後命終時其心方捨。問若爾云何可
説某苾芻命終。答仍本名故無過。如王失
位猶名爲王。問彼衣鉢等諸出家者云何得
分。答彼於昔時亦曾分他如是財物。今時
命過他還分之。又是先來遞傳所許曾聞昔
有仙人命終。同梵行者以其財物輸納於
王而作是言。此是某仙所有資産。彼無繼
嗣。今持與王願爲納受。王令持還而語之
言。諸出家者所受用物。我等俗人不應受
用。從今以去諸出家者若當命終。所有資
具同梵行者應共分之。由是開許故無有
過。評曰。如前所説者好。所以者何。苦觸非
是捨戒縁故。本所要期乃至命終非命未
終。離斷善等而令戒捨。是最後命終刹那
心與律儀一時倶失。若時心受異熟爾時
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爾時者。謂一刹那
或一相續或一分位或一衆同分。餘時者。謂
異刹那或異相續或異分位或異衆同分
以現在時有四種故。復有説者。諸法謂不
律儀若作是説。諸法是不律儀者。彼説諸法
由心起者。謂不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
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不律儀。若時心起
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
心。我當受作如是事業後便正起不律儀
表業。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
法。謂彼心先生已滅。後不律儀生已復滅。所
釋如前。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不善心由二縁故得。一從離欲退
二界地來還彼不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
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不律儀
由四縁故捨。一受律儀。二得靜慮。三二形
生。四捨衆同分。彼不善心由一縁捨。謂離
欲染時。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
爾時或餘時。如前釋。復有説者。諸法謂非
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惡行。若作是
説。諸法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
惡行者。彼説諸法由心起者。謂彼身語妙
行惡行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
離心力而得彼身語妙行惡行。若時心起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
我當作如是如是事業。後便正起彼身語
表。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如前釋。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善心二縁故得。一善根相續。二界
地來還。彼不善心亦二縁故得。一從離欲
退。二界地來還彼身語妙行惡行由表故得。
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謂彼身語妙行惡行三縁故捨。一意樂息。二
捨加行。三勢力盡。彼善心二縁故捨。不善心
一縁故捨。皆如前説。若時心受異熟爾時
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如前釋。頗有法
是所通達所遍知。乃至廣説。問何故作此
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説。所
通達所遍知非實有法。或復有説。無漏有
爲亦是所斷。或復有説。加行所起無覆無記
亦是所修。或復有説。唯有涅槃是所作證。
欲止此等意趣明所通達所遍知是實有
法。所斷唯是有漏所修唯善。有爲所證通一
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記故造斯論
所通達者。謂一切法皆是善慧所通達故。所
遍知者。謂一切法皆智遍知所遍知故。如
説所通達云何。謂一切法。所遍知云何。謂一
切法。所斷者謂一切有漏法是對治道所應
斷故。如説所斷法云何。謂一切有漏法。所
修者謂一切善有爲法。是得修習修隨一或
倶故。如説所修法云何。謂一切善有爲法。
所作證者。謂一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
記是可欣尚求得彼故。如説所作證法云
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鉢底所起無覆無
記天眼天耳。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
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虚空非擇
滅。如是二法是所通達。是善慧所通達故。
亦是所遍知是智遍知所遍知故。非所斷
無漏故。非所修無爲故。非所作證非可欣
尚求得法故。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
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擇滅此
所證是可欣尚求得法故。餘如前釋。頗
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是所修是所
作證耶。答有。謂無漏有爲法。此是所修善有
爲故。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
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善有漏行。
此是所斷有漏故。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
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
有。謂定所起天眼耳。此是所斷有漏故。非所
修無記故。是所作證。依定所起求得彼故。
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
非所修作所作證耶。答有。謂除定所起天
眼耳。餘無記行不善法。義如前釋問外國諸
師説。所作證無覆無記法有八種。謂依定
所起天眼天耳。及彼二識無覆無記法詞二
無礙解願智變化心。此中何故但説天眼天
耳非餘法耶。答外國諸師所誦文句作如
是説。所作證法云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
鉢底所起無覆無記法。迦濕彌羅國諸師亦
應作是説而不説者。有別意趣。謂依定所
起天眼耳識攝在所説天眼耳中。若説所依
當知已説依者法詞二無礙解。及願智皆唯
是善亦是所修非此所攝。不應責問。變化
心似工巧轉非甚欣尚。此中不説。以是故
不隨彼所説。復次若依加行正所求得者
是増上故。此中説之。天眼耳識無別加行。但
因所求天眼耳得。諸變化心因起加行求
離染得皆非増上。故此不説。復次天眼天耳
廣設加行暫時成就是爲希有故此説之。
彼識及變化心因離欲染或界地還時不用
功而得。得已恒時三世成就非謂希有。故此
不説。復次天眼天耳是修果故。是攝受支定
果故。離欲染後能現前故。於一切時識不空
故。起必無有。彼同分故。但成就者必作用
故。是眼耳通所依止故。是厭生死勝根本
故。此中説之。餘法不爾。是故不説。此中所
説非擇滅者。謂滅非離繋非擇法所得諸
補特伽羅得時不離繋縛。所説擇滅者謂滅
是離繋是擇法所得諸補特伽羅得時便離
繋縛。此二滅廣説如雜蘊愛敬納息。頗有法
無縁因縁無縁法縁無縁法倶生乃至廣説。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
或有説。諸有爲相無實體性。如譬喩者所
説。所以者何。彼説諸有爲相是不相應行行
蘊所攝。諸不相應行皆無實體。或復有説。諸
有爲相是無爲法。如分別論者所説。所以者
何。彼作是説。若有爲相是有爲者。其力羸劣
何能生他。乃至令滅。以是無爲故便能生
法乃至滅法。或復有説。有爲相中生老住是
有爲。滅是無爲。所以者何。彼説諸法令生老
住則易。令滅則難。若無常相是有爲者。其
性羸劣何能滅他。以是無爲故其性強盛能
滅諸法。或復有説。色法生老住無常體即是
色。餘亦如是。或復有説。諸有爲相是相應
法。爲止如是種種異執。顯有爲相是實有
性非無爲法。非即色等是不相應。故造斯

頗有法無縁因縁無縁法縁無縁法倶生。是
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異色異受想識異相
應行耶。答有。謂五識身彼相應法及縁色無
爲心不相應行意識身彼相應法所有生老住
無常此法無縁。是不相應行無所縁故。此因
縁無縁法縁無縁法倶生。以前所説六識身
及相應法爲因。即與彼倶生故。由此已遮
執有爲相是無爲者意。非無爲法從因生
故。此是有非無法故。是有性非假法故。非
無非無性。此爲決定前所説義。復次前二
句成立己論。後二句遮破他論。成立己論
者。如善説法者成立善説法宗。惡説法者
成立惡説法宗。應理論者成立應理論宗。分
別論者成立分別論宗。遮破他論者。如善
説法者遮破惡説法宗。惡説法者遮破善説
法宗應理論者遮破分別論宗。分別論者遮
破應理論宗。今此亦然。前二句成立自宗。後
二句遮破他宗。若不成立自宗便破他者。
則爲空論。無所依故。若但成立自宗不破
他者。則於自宗非善成立。是故先立己宗
後破他論。義言此生老住無常有如是理
趣。法爾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由此已
遮執有爲相非實有者意。此異色非色法
故。異受想識。非受想識法故。由此已遮執
色等相即是色等此異相應行是不相應法
故。由此已遮執有爲相是相應法。此法於
彼法當言因當言縁耶。答當言因當言
縁。此中何謂此法何謂彼法。有作是説。
生老住無常是此法。此倶六識身及相應法
是彼法。若作是説者。彼説若此法於倶起
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一因謂倶有。縁
者二縁。謂因増上。若此法於後起彼法亦當
言因當言縁。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
縁者三縁。除等無間。若此法於前起彼法
當言縁不當言因。縁者二縁。謂所縁増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四
因。謂倶有同類遍行異熟。縁者三縁。除等無
間復有説者。前所説六識身及相應法。是此
法此倶生老住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説者。彼
説若此法於倶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
者一因。謂倶有。縁者二縁。謂因増上。若此法
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三因。謂
同類遍行異熟。縁者二縁。謂因増上。若此法
於前起彼法當言縁不當言因。縁者一
縁。謂増上。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
縁。因者四因。謂倶有同類遍行異熟縁者二
縁。謂因増上復有説者。即前生老住無常是
此法此同類生老住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説
者。彼説若此法於倶起彼法當言因當言
縁。因者一因。謂倶有。縁者二縁。謂因増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
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縁者二縁。謂因増上。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縁不當言因。縁
者一縁。謂増上。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
當言縁。因者四因。謂倶有同類遍行異熟。
縁者二縁。謂因増上。復有説者。即前所説生
老住無常是此法。此生同類生乃至此無常
同類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説者。彼説若此法
於倶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一因。謂
倶有。縁者二縁。謂因増上。若此法於後起彼
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
異熟。縁者二縁。謂因増上。若此法於前起彼
法當言縁不當言因。縁者一縁。謂増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縁。因者四
因。謂倶有同類遍行異熟。縁者二縁謂因増
上。此法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於善
法當言善。於不善法當言不善。於無記
法當言無記。以生所生乃至滅所滅性類
必同故。此法幾隨眠隨増。幾結繋耶。答三界
有漏縁隨眠隨増九結繋。問何故不説此法
無漏縁隨眠隨増耶。答由二縁故隨眠隨増。
一所縁故。二相應故。無漏縁隨眠無所縁故。
隨増境解脱故。雖有相應故隨増而於此
無不與此相應故。此中依種類總説故言
三界有漏縁隨眠隨増九結繋。若別説者欲
界於欲界。乃至無色界於無色界見苦所斷
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於見苦所斷。見集所
斷一切。及見苦所斷遍行。於見集所斷。見滅
所斷有漏縁及遍行。於見滅所斷。見道所斷
有漏縁及遍行。於見道所斷修所斷一切及
遍行於修所斷。欲界九結。於欲界。色界六
結。於色界。無色界六結。於無色界。如是三
界有漏縁隨眠及九結。於此法皆由所縁
故隨増及繋非相應故。諸有爲相廣説如雜
蘊色納息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
十五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六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想納息第三之二
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増乃至廣説。問何故作
此論答爲止撥無世俗正見者意。顯實有
世俗正見是修所斷及遍行隨眠之所隨増。
又遮説有修所斷疑隨眠者意。顯疑隨眠
唯見所斷。故作斯論問如夜見物。杌耶人
耶。此疑豈非修所斷耶。答此於彼事未了
故疑。了時便斷非隨眠性。問此中何故但依
見疑而作論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
説。復次唯此二種互不相應而倶縁四諦。
倶通遍行。倶縁有漏無漏。倶縁有爲無爲
於餘煩惱爲勝貪瞋慢雖互不相應。而不
能通縁四諦。唯不遍行。但縁有漏但縁有
爲無明雖縁四諦亦是遍行通縁有爲無
爲有漏無漏。而與一切煩惱相應皆非増
勝。是故此中但依見疑而作論。見相應受幾
隨眠隨増。答三界有漏縁及無漏縁見彼相
應無明隨眠隨増此則總説。若別説者見相
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此
中見苦所斷見相應受見苦所斷一切。及見集
所斷遍行隨眠隨増。見集所斷見相應受見
集所斷。一切見苦所斷遍行隨眠隨増。見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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