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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No. 1458_ 勝友義淨譯 ) in Vol.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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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日日常爲收擧。然於去時總須縛束挂
樹當行。於大會處草薦坐時。且應收擧置之
一畔。若會了後應即除棄。牛糞土屑洗手所
須。安瓦器中勿令損壞
牽他出僧房學處第十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苾芻由
瞋忿故。於四方僧住處。夜牽門徒令出。
事同前。因攝受門徒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瞋恚不喜。於僧住處牽苾芻出。或
令他牽出者。除餘縁故。波逸底迦
言餘縁者。舍欲崩倒。牽出病人者無犯。若有
苾芻是鬪諍者。先無諍事能令諍生。現有諍
事令轉増長。戒見軌式多有虧損。如此之人
瞋而曳出。若無善心亦得惡作。此中犯者或
爲*貲財。或念讐隙。或因利養而生嫉妬。或
由毀謗師主門徒及餘知識。生瞋恨故。若自
牽若使人牽。出住處時咸得本罪。若曳衣鉢
得惡作罪。若以書印等令他牽出者。得突色
訖里多。若尼住處授學人處。或先犯人。或非
人等所住之處。或自私房。或求寂住處。或於
空處。或外道處。於斯等處曳出清淨苾芻。得
惡作罪。在僧伽處。作僧伽想境想六句。二犯
墮罪。四皆惡作。無過苾芻作無過想亦有六
句。初重次輕。後二無犯。若破戒人大衆應共
驅出。若恐鬪諍者。應爲恐愶。持其衣鉢方便
令出。若倚門若抱柱。咸應斫去。并推出之。若
事殄息。所斫截處僧應修補。若於門徒。或於
餘人。爲訶責心。冀其懲息。牽出房時無犯。然
不應令出其住處。應以五事呵責門徒。謂不
共語。不共受用。不受承事。遮善品。捨依止。
有五過失應呵責。無信心。有懈怠。出麁言。
親惡友。不恭敬。若不應呵而呵。應呵不呵。得
惡作罪。若無破戒罪。但難共語者。應爲曳韁
法而折伏之。應遣智人就彼開諫。令其息惡
而來懺謝。捨前五事應忍恕之。不應恕而恕。
應恕不恕。皆得惡作罪
若已近圓人不行恭敬。不堪教誨者。應與六
物驅令出去。若是求寂與上下二衣亦驅令
去。若於住處龍蛇忽至。應可彈指而語之曰。
賢首。汝應遠去。勿惱苾芻。若告已不去者。
應持軟物而羂去之。勿以毛繩等繋。勿令傷
損。於草叢處安詳解放。待入穴已。然後捨去。
若棄蚤虱等。不可隨宜輒便棄地。應於故布
帛上觀時冷熱而安置之。此若無者。應安壁
隙柱孔任其自活。如前所制。不依行者咸得
惡作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九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強惱觸他學處第十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鄔陀夷
苾芻欲惱他故。久在門外。共人談説。夜喚
開門入房強臥。自恃陵他因生惱觸。其事
同前。由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於僧住處。知諸苾芻先此處住。後
來於中故相惱觸。於彼臥具若坐若臥。作如
是念。彼若生苦者。自當避我去。波逸底迦」
知諸苾芻先此處住者。或自先知。或因他報。
故相惱觸者。謂故恃強力觸惱前人。臥具者。
謂床座&T073554;褥。言生苦者。謂禮敬時生苦。或承
事時供養時。看病時請教時。讀誦時諮問時。
與欲時飮食時。受施時坐臥等時。悉皆生苦。
但使發心作惱他意。令他生苦。於僧住處皆
得本罪。於餘住處咸得惡作。設僧住處不作
惱心。強臥之時亦得惡作。若有餘縁者無犯。
此中犯者。若他先住作先住想疑。惱時墮罪。
非先住人作先住想疑。是先住人作非先住
想。故爲惱亂者。亦得惡作。若令未近圓人生
惱觸者。得惡作罪。於尼住處等令他惱時。亦
得惡作。時鄔陀夷廣爲惱觸。若見苾芻麁食
不足。勸令誦經竟夜不臥。若見他得飽滿美
食。令其徹曉端坐繋念。若是寒時遣居露
地。以冷水灑經夜爲扇。若在熱時遣居
室。近火而住。蓋以毛緂。或於住處無大便處。
他置瓮器擬夜所須。並皆打破。令諸苾芻事
有廢闕。遂於水竇放棄不淨。便將此事遍告
白衣。或故服瀉藥詐現病状。寢臥于床。令問
病人久立勞倦。又於苾芻禪思讀誦作業之
處。令他起動妨彼進修。聞有怖至不許閉門。
欲彼驚忙不得眠睡。苾芻不應大小行處久
臥門邊。妨諸來者。凡作故心惱苾芻者。咸得
墮罪。又亦不應於大小便處久作經行。到此
室時不依大小。在前至者即應先入。便利
既了不應久住。洗足之處須依長幼。僧伽器
物下至染器。在前用者皆待事畢。不得依年
大小奪。先用者亦不應器中安少染汁。作留
滯心廢他所用。讀踊經時先來已坐。不應依
大小令彼起避。僧伽剃刀若用了時。應復本
處。不應。留擧更備後須。此等不依行者。咸
得惡作
故放身坐臥脱脚床學處第十八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由懷
忿恚。坐脱脚床打傷乞食苾芻。事惱同前。
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於僧住處。知重房棚上脱脚床。及
餘坐物。放身坐臥者。波逸底迦。言僧伽住
處者。已如上説若於僧伽房舍。而坐臥脱脚
床者。便得墮罪。若餘房者得惡作罪。言知重
房棚上者。謂是草室棚閣顯非牢固。復不防
備。若屋牢固爲防備者無犯。脱脚床者。謂挿
脚床。雖是挿脚逆楔牢者無犯。坐物者。謂
是諸餘挿脚小床。放身坐臥者。謂情懷掉戲
恣放其身。得波逸底迦。非掉戲者無犯。脱
脚境想六句。二墮兩輕。後二非犯。如是准
知。住處住處想亦爲六句。初二墮罪次皆惡
作。若板棚上若脚下安替。或仰置者無犯
用蟲水學處第十九
佛在憍閃毘國。時闡陀苾芻用有蟲水。由用
水事無慈悲煩惱故。制斯學處。若復苾芻
知水有蟲自澆草土。若和牛糞及教人澆者。
波逸底迦
言知者。不知有蟲無犯。言有蟲者。自觀有蟲
他觀有蟲。不觀有蟲。客來蟲倶生蟲。總有二
種蟲。一謂眼見。二是濾得。斯等濾用。或可去
蟲。或取無蟲處用。或可信人。言水無蟲斯
並無犯。此中言水亦收漿醋等物。若草土牛
糞塗地泥牆。自作使人並皆同犯。於有蟲水
作有蟲想疑。咸得墮罪。二輕二無犯。縱無蟲
水不應輒棄。得惡作罪。應須散灑。或向竇邊
齊一肘來。是其傾處。應作洗浴處并濯足
處。應近井邊疊甎而作。四邊高一肘大如一
床。一邊通孔。遍以灰泥中間甎砌。若老病者
聽作洗足。瓦盆底稍高起。状如象跡。若僧
伽物擧處令衆共知。或水竇邊莫令虧損。
若別人物安房門扇後。或覆床下。若金銀等
器。咸不應畜。凡是洗鉢及洗足處。有水霑地
應作曼荼羅形如矟刃。或隨水流勢。若正
方正圓作者。得惡作罪。若爲三寶作曼*荼
羅者。則形無定。制其濾水羅放生之法。廣如
餘處
造大寺過限學處第二十
佛在憍閃毘國。時六衆苾芻於一日中造成住
處。不開水竇。状若方篅。平閣三層。因雨隤
毀。致招譏謗。由住處事輕心煩惱。制斯學
處。若復苾芻作大住處。於門梐邊應安横扂
及諸窓牖。并安水竇。若起牆時。是濕泥者。應
二三重齊横扂處。若過者波逸底迦。言大住
處者。有二種大。一形量大。二施物大。此
形大有主爲作。凡造住處。或自作教他作。應
安門樞戸扇并横扂窓竇等事。齊横扂處者。
此出一日休息限齊。謂用濕泥爲壁。或時和
草。若過限齊者。便得本罪。若有別人爲衆
興造。告苾芻曰。我解營作。假令高大亦不
傾隤。苾芻信之。斯亦無犯。或時乾墼及以熟
甎木石等成便無限齊。若濕泥者於其限外
著一團時。便得惡作。若遍匝者便得本罪。濕
泥濕泥想疑有其六句。初重次輕。後二無犯。
遣書作時。但得惡作。雖是濕泥覆以草席。雖
遭雨水無懼崩隤。或時施主須遣急營。限齊
雖過。斯皆非犯
第三攝頌曰
    不差至日暮 爲食二種衣
    同路及乘船 二屏教化食
衆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第二十一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衆苾芻各
自意。輒出界外共相差遣。或居界内不取他
欲。或闕徳強差往尼寺中。輒爲教授。此由尼
事貪心希望。招世譏嫌。待縁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衆不差遣。自往教誡苾芻尼者。除
獲勝法。波逸底迦
此十學處起由尼者。事及煩惱與此皆同。其
中別者。第三由不忍故。第八由鄔波斯迦。
言不差者。謂非白二衆共差遣。有四過失差。
不成差。謂界日衆人。界謂界外差。日非長
淨日。衆者人不集。人謂七徳虧。言七徳者。一
者持戒。二者多聞。三者住位耆宿。四者善都
城語。五者不曾以身汚苾芻尼。設曾身汚苾
芻尼者。其罪已如法悔除。六者於八他勝法
所有開遮能廣宣説。七於八尊重法能善開
演。言八他勝法者。四同苾芻。餘四有異。一謂
眼膝中間所有身分。共染心男子相觸受樂。
二謂本心爲不淨行。共染心男子作期契等。
乃至全身臥地。三知尼有重罪。故心藏覆。四
被擧棄人隨順而住
攝頌曰
    尼有八他勝 四同於苾芻
    餘觸染男期 覆罪隨僧棄
八尊重法者。一從苾芻受近圓事。二半月半
月求請教授。三無苾芻處不應安居。四見
苾芻過不應詰責。五不應瞋呵苾芻。六應禮
敬年少苾芻。七在二部衆中行摩那&MT01825;。八
苾芻處爲隨意事
攝頌曰
    近圓從苾芻 半月請教授
    依苾芻坐夏 見過不應言
    不瞋呵禮少 意喜兩衆中
    隨意對苾芻 斯名八尊法
若於七徳有闕者。若衆差遣衆得惡作。設令
作法亦不成。差衆者。謂是一味情不乖離。苾
芻尼者。謂近圓尼。言教授者。極少乃至八尊
重法他請問時。能爲開釋。若處無人肯教
授者。衆應隨時令一苾芻作如是語。諸姉妹
等苾芻尼衆。並悉和合清淨而住。同修勝行
無罪過不。今此衆中無一苾芻樂爲教授。然
僧伽有二教授。一廣二略。今作略教授法。爾
可謹愼勤修勝法。莫爲放逸。敬奉行之。言除
獲勝法者。此顯朱荼半託迦獲阿羅漢。能令
法俗生信敬心。設不蒙差往教無犯。於近圓
尼作近圓想等有六句。二重二輕。後二無犯。
若於彼先犯重等尼。或授學尼黨教非黨尼。
或復翻此。爲教授時。咸得惡作。若言不相解
者。亦惡作罪
教授至日*暮學處第二十二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難陀苾芻於非
時中説法教授苾芻尼衆。於城門外經夜共
住。明旦入城諸俗人見咸作是言。諸釋迦子
男女合雜同居一處。何有淨行。事惱同前。
制斯學處。若復苾芻雖被衆差教誡苾芻尼。
乃至日*暮時而教誡者。波逸底迦
乃至日*暮者。指其分齊。日既沒已名曰非
時。雖在時中。若諸尼衆立而不坐。或復營務
紛擾未息。或身有拘礙而爲説者。亦曰非時。
日暮日暮想等六句。二重二輕。後二無犯。若
施主本意請説法師通夜説法。或尼住處近
對城門。或復城門夜不關閉。或尼住處同在
城中。或復尼衆在白衣舍。此皆無犯。教授
尼人。一被差已盡壽教授更不須差
謗他爲飮食故教授學處第二十三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苾芻尼衆既蒙
教授。欲求無畏。設好飮食供養教授師。時鄔
波難陀見而譏謗。事惱同前。制斯學處。若
復苾芻向諸苾芻作如是語。汝爲飮食供養
故。教誡苾芻尼者。波逸底迦
爲飮食者。謂五蒲膳尼五珂但尼。境想同上。
若無惡心説言爲飮食者。得惡作罪
與非親尼衣學處第二十四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有一苾芻以己大
衣與故二尼。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與非親苾芻尼衣除貿易。波逸底
迦。言非親者。由非親尼多不籌量。苾芻三衣
足與不足。親族之人即不如是。生顧念心。然
後方受。如世尊説。若自父母貧無飮食。當
於己分減半與之。或於施主勸化供給。若不
依行者。得惡作罪。言衣者。謂是應法堪受持
衣。非親及尼。境想六句並同前説。若尼被賊
現闕衣服。設使非親與之無犯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第二十五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苾芻爲
笈多尼而作法服。以五色線刺作己形。并作
尼形抱頸而坐。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與非親苾芻尼作衣者。波逸底迦。
言作衣者。謂割刺浣染境想六句。亦同前説」
與苾芻尼同道行學第二十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衆苾芻共十
二衆苾芻尼。共期一路行。諸俗人見作如是
言。男即是夫。女即是婦。足自相匹何異我
乎。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與苾芻尼。共商旅期行者。除餘時。
波逸底迦。餘時者。謂有恐怖畏難處。此是
餘時。此中與者謂共期契。下至一苾芻尼同
道而去。便得墮罪。言期行者。始從住處詣
餘處所。若苾芻苾芻尼將行之時。預先一日
應白二師。我今有事詣彼村坊。聽不隨師不
應違逆。若無二師應白上坐。所有臥具囑他
守護。於同行伴普告令知。勿有病人捨棄而
去。出門之時應相告曰今日我等不有遺忘
事。不應可斟量。所依商旅善惡進不。無令
廢闕。於自同伴更相顧戀。有讎隙者不應共
行。若有因縁須共行者。應懺摩已與之同去。
凡渉路時應爲法語。勿出惡言。或爲聖默然
勿令心散亂。若至天神祠廟之處。誦佛伽他
彈指而進。苾芻不應供養天神。若於路次暫
止息時。或至泉池取水之處。皆誦伽他。其
止宿處應誦三啓。汲水繩索亦應持行。此有
三種。長者一百五十肘。短者百肘。此内名中。
或隨方處地勢高低。准望時宜可持而去。凡
至寺外停息之處。振去衣塵洗身濯足。皆令
清淨。次添瓶水行路皮鞋以破布拭。不於柱
壁打令傷損。更淨洗手通披衣服。容儀詳
審方入寺中。隨詣一房少作言語。自整威儀
問停止處。舊住苾芻見客苾芻。若少見長應
起迎逆。遙唱善來。合掌而言畔睇。客即報言
極善來。爲持衣鉢引進房中。授座令坐。解除
衣服爲搦腨足。以蠲勞倦。持洗足盆爲其濯
足。待稍勞息。方設敬儀。整衣一禮手按雙
足。問其安不。若未曾相見。應問大小依位設
敬。若少者來准前問答。老者令少迎接。衣鉢
隨時置座遣爲解勞。若有恩慈老者。或時爲
按肩背。凡客苾芻創至他處。應先禮敬衆首
上座。上座亦應唱善來等。若見客人量己有
無床席臥具。隨時供給如上所制。不依行者。
得惡作罪。言商旅等者。若離此伴無由進路。
爲此聖開。除餘縁故。此中行法者。苾芻尼
食。苾芻應持。若至食時更相授與。有病苾
芻應共舁去。若人少者尼亦助舁。應在頭
邊不應近足。若至村落隨病所須。爲覓醫藥。
若乞食時令人看病。持食來與。若尼有病准
此應知。此中犯者半拘盧舍。得突色訖里多。
滿拘盧舍。得波逸底迦。尼作尼想境想六句。
及無商旅作無商旅想。亦有六句。並悉同前。
地行爲契。後遂乘空現身共期。隱形而去。
皆得惡作。乘船亦爾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第二十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六衆苾芻與苾芻
尼。結契爲伴同乘一船。事惱同前。制斯學
處。若復苾芻與苾芻尼。期乘一船。若沿波若
泝流。除直渡。波逸底迦
期乘一船者。謂無心同乘一船安危共同。名
曰結契。沿波者。謂下水。泝流者。謂上水。時
&T048124;羅跋底河北施主。請二部僧欲設大會。諸
苾芻不敢與尼同乘一船。遂不得食。因開直
渡。此中分齊者半半拘盧舍。突色訖里多。滿
滿拘盧舍。波逸底迦。對尼境想六句同前。或
近圓男與未近圓女。或未近圓男與近圓女。
或倶未近圓結伴乘船。咸得惡作。若遠避灘
磧。若柁折。若船師不用語。或隨於一岸。八難
事生上下無犯
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第二十八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苾芻與
女人笈多屏處同坐。因鄔波斯迦事。煩惱同
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獨與一女人屏處坐者。波逸底迦。
言女人者。謂堪行婬境人女非餘。言獨一者。
更無餘人。屏障者。堪行非處。坐者齊一尋
内放身而坐。屏處屏處想疑。皆得墮罪。次二
句輕。後二無犯。若天女龍女。藥叉健達婆。
緊那羅阿蘇羅。畢麗多畢舍遮女。及半稚迦
女若未堪行婬境。若聾騃等共屏坐時。咸得
惡作。雖是天女而可執持。共彼坐時。亦得墮
罪。若遣女人磨藥同在門邊。門扇不掩多人
出入。如此之處雖坐非犯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第二十九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苾芻共
故二尼笈多屏障處坐。此由尼事煩惱同前。
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獨與一苾芻尼屏處坐者。波逸底

此言坐者。據起犯縁。設餘威儀亦皆同犯。
自餘輕重皆如上説
知苾芻尼讃歎得食學處第三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窣吐羅難陀苾
芻尼。知施主爲尊者憍陳如等奉施飮食。彼
便讃歎六衆苾芻。迴所施食自持將去。其事
同前。家慳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知苾芻尼讃歎因縁得食食。除施
主先有意。波逸底迦
言讃歎者。有二種。一讃具戒。二讃多聞。過分
稱揚令他敬信言食者。謂五蒲膳尼五珂但
尼。又言食者。謂呑入咽。除先意者。謂彼施
主先生此念。營辦飮食。擬施其人設令讃歎
具戒多聞。此亦非犯。由聞讃歎遂便不食。是
故復言除先有意。此中犯者。若苾芻尼向施
主舍。問食精麁。若聞麁者勸設精妙讃彼苾
芻證得四果。明解三藏善修諸定。若供養者
感殊勝福。知讃而食。便得墮罪。知他讃歎境
想六句。二重二輕。二句無犯。若遣書印教化
得食。若讃餘人。此人輒食者咸得惡作。無犯
者依實讃徳無矯妄心。或正信家。或親族舍。
設知讃歎。並皆無犯
第四攝頌曰
    數食一宿處 受鉢不爲餘
    足食別非時 觸不受妙食
展轉食學處第三十一
佛在薜舍離。時六衆苾芻先受威嚴長者請
已。復於親識家。飽食菴沒羅餅及諸雜餅。
後至長者家。不能美食。爾時施主唐捐飮食。
便起譏嫌。此由食事過分。廢闕不寂靜譏嫌
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展轉食者。除餘時。波逸底迦。餘時
者。病時作時。道行時施衣時。此是時
此攝頌中與食相應者。皆應准此。展轉食者。
謂此家食已餘家更食。言病時者。謂身有病。
乃至若食一食不能樂住。或復爲人性多飢
苦。唯食一食不能濟者。咸開數食。作時者。於
僧伽地及窣覩波。隨時灑掃如牛臥處。或大
如席許并牛糞塗拭。是謂作時。道行時者。
行一驛。若半驛迴還。施衣時者。謂有施
主施與洗裙及餘帔服。成貝齒物等。以充衣
直。若苾芻受前請有食有衣。後請或有衣或
無衣。有衣有衣直。或無衣無衣直此是第一
四番也
若受前請有食無衣。後請有衣等。准前應作
此是第二
四番也
若受前請有衣有衣直。後請有衣等。
准前應作此是第三
四番也
若受前請無衣無衣直。
後請有衣等。准前應作此是第四
四番也
若前請有衣
或有衣直。後請無衣等背前赴後受時得惡
作。食時得墮罪。於諸番中應受不應受。及有
犯無犯。若無衣衣直。此即有犯。異斯無犯。
准事當思。若欲受後請於前所受應作心念。
捨與餘苾芻者無犯。若苾芻正食之時。有餘
苾芻至斟量施主可共食不。若意弘廣應喚
共食。若心有局。應問施主。若於飢年多得
請食。同淨行者應與共赴。量食多少均分而
食。若施主遮餘人者。應自食少許。問施主已。
共分而食。爲手印等而受請者。但得惡作。若
於一舍或在寺中。或阿蘭若爲求肥盛。或樂
美食而數食者。得惡作罪。若輕賤心或懷矯
詐而不食者。亦得惡作。受請想等應爲六句。
初重中輕。後二無犯
施一食過受學處第三十二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有外道造立住
處。供給外道沙門婆羅門四方客旅。時六衆
苾芻遂久停留。家主出行。便縱身語。向授食
女人説非法言。家主伺知漸與麁食。復與外
道相打。生世譏嫌事惱同前。制斯學處。若復
苾芻於外道住處。得經一宿一食除病因縁。
若過者波逸底迦
此由六衆制一宿一食。若過宿重食者。得
惡作罪。并波逸底迦。若於此宿在餘處食。得
惡作罪。若餘處宿於此處食。得波逸底迦」
若經多宿食爲食想等境心六句。初重中輕。
後二無犯。復因舍利子遇有病縁開食無犯。
若是衆集及以親識施主慇懃相留與食。若
天廟處。或苾芻處。或是遊行外道處。並皆無

過三鉢受食學處第三十三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衆苾芻於施
主家已足食竟。復盛滿鉢而歸住處。又婚娶
家所有餅飯。盡乞持去令他闕乏。事惱同
前。制斯學處
若復衆多苾芻往俗家中。有淨信婆羅門居
士。慇懃請與餅麨飯。苾芻須者應兩三鉢受。
若過受者。波逸底迦
既受得已。還至住處。若有苾芻應共分食。此
是時
往俗家者。指乞食處。然諸苾芻乞食儀式次
辯之。其乞食人。應執錫杖搖動作聲方入
人舍。若村坊亂住。恐迷行次。應作私記。或
飯或麨置於門際。有五處不應乞食。謂唱令
家。婬女舍。酤酒店。王宮内。旃荼羅家。若
知女人性多婬染。亦不從乞。恐生患故。言
淨信者。敬信三寶人。麨謂諸麨。飯謂雜*飯。
鉢者有三種。謂大小中。大者可受摩掲陀國
二升米飯。於上得安豆糜并餘菜茹。以大拇
指一節鉤縁不觸其食。斯爲大量。小者受一
升米飯。二内名中。餘如上説。言過受者。謂大
鉢三。或大鉢二。兼處中一。或大鉢二。兼小鉢
一。或大鉢一。兼處中二。取要言之。謂取過
四升半米飯。取時輕罪。食便得墮。若取大
鉢一中鉢一小鉢一。或唯大鉢二。或大鉢一
小鉢二。或中鉢二小鉢一。或中鉢一小鉢二。
或中鉢三。或小鉢三。悉皆無犯。還至住處者。
謂至本處。共分食者。謂共餘人均分而食。若
不分者。得惡作罪。無人者不犯。是故文言。若
有苾芻若受過三。便得墮罪。若天龍藥叉及
諸鬼類。或於外道及出家外道舍。取過三
鉢。或非黨隨黨互往俗家。若過取時。咸得
惡作。或遣書請。或令他取。亦惡作罪。過受過
受想六句同前。若即於此座過三而食。或除
麨餅但將餘物。或施主歡喜隨意將去者。並
皆無犯。有三種虚損信施。一施主信心知此
苾芻是持戒者。輟己而施。苾芻受已。便將此
物與破戒人。二知此苾芻是正見者。信心惠
施。後將此物與邪見人。三過量而受不自噉
食。乃至長受一掬之食。除其施主先有
意。如斯三事並名虚損信施。當招惡果
足食學處第三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爾時佛告諸苾芻。
我爲一坐食能生少欲等諸功徳。汝等亦應
一坐而食。時諸苾芻食時見尊者來。遂便離
座將爲足食。不敢更食。由是世尊告苾芻
曰。應飽足食。若尊者來亦不應起。既受食已。
不應離座。下至行鹽及受食葉。皆不應起。復
因六衆苾芻飽已。更食貪餮無厭。事惱同
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足食竟。不作餘食法更食者。波逸
底迦
苾芻足食竟者。謂食噉飽足作遮止言。心生
棄捨。若心未捨縱出遮言。未成遮足。若更食
時。但得惡作。若作了心唱言休足。此成遮足。
然具五支。一知是食。謂五正食。二知有授食
人。謂是女男半擇迦等。三知授入手。謂已
受得食。四知足食。謂作食了心發言唱足。五
知從座起。若更食者。得根本罪。異此五種不
成遮足。若食雜不淨物者。亦不成足。餘如
廣文。言食者。有五蒲膳尼。即五種可噉食。一
飯二麥豆飯三麨四肉五餅。魚是肉攝故不
別言。又有五種珂但尼。即五種可嚼食。謂根
莖葉華果。若先食五種嚼食及乳酪菜等。後
食五噉食者無犯。若先食五噉食。更食五嚼
食及乳酪菜等名犯。遮足應知。有五未足之
言。謂見他人授食之時。未即須者應報彼言。
且待且去。且有且待我食。且待我盡。若兼且
聲名曰未足。若無且聲即是遮足。若未爲足
意設作足言。亦不成足。得惡作罪。由言不稱
法故。不作餘食法者。若病人殘雖不作法。開
食無犯。若得餘食作法食者。自身樂住施主
得福。欲作法時先淨洗手。受得食已。應持就
一未足苾芻。或雖已足。未離本座。對彼蹲
踞。告曰。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食已遮足。
今復得此噉食嚼食。我欲更食願與我作餘
食法。時彼苾芻取兩三口食已報曰。此是汝
物隨意應食。此據前人自未遮足。得食無犯。
若自足已便不合食。應以手按告曰。斯是
汝物隨意食之。有五不成作餘食法。一身在
界内對界外人。二不相及處。三在傍邊。四在
背後。五前人離座。翻此便成。若一人作法設
餘人食。並皆無犯。若遮足已作遮足想疑。不
作餘法而呑咽者。便得墮罪。雖未遮足爲遮
足想疑。倶得惡作。後二無犯。若北方果。若天
神藕。此是希物。或復飢年飮食難得。不作
餘法食之無犯。粥若初熟豎匙不倒。麨若和
水指畫見跡。此皆成足。異此不成足。爲足想
六句如常
勸足食學處第三十五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有年老苾芻數
數犯罪。被師呵責。生不忍心。便告師曰。阿遮
利耶。此好飮食已作餘法。宜可食之。欲令
他犯。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知他苾芻足食竟。不作餘食法。勸
令更食。告言具壽。當噉此食。以此因縁欲使
他犯生憂惱者。波逸底迦
勸令食者謂頻請白。欲令他犯者。是總摽
句。彼苾芻縁斯事故。當生憂惱。是別釋句。令
彼苾芻縁斯犯罪生憂惱故。若無惡心令他
食者無犯。遮足想疑總有六句。不作餘長想
疑。亦有六句。二重兩輕後二無犯
別衆食學處第三十六
佛在王舍城。因天授等。事惱同前。制斯學
處。若復苾芻別衆食者。除餘時。波逸底迦」
餘時者。病時作時。道行時。船行時。大衆食
時。沙門施食時。此是時
別衆者。謂不同處食。若四苾芻同一界内。
餘有一人不共同食。並名別衆。此言食者。
出犯過縁。謂是正食。餘食非犯。病時作時道
行時者。皆如上説。船行時者。如道行説。大衆
食時者。謂作世尊頂髻大會。若五年大會。若
六年大會。此大會日隨施主心。各處設食。若
四若五。隨意分食。雖不和同亦無別過。沙門
施食者。謂諸外道廣設供養。於此時中開聽
別食。雖曰外道亦稱沙門。若於界内界内想
疑。別衆食時。得根本罪若在界外及居界内
爲界外想者無犯。如是應知別食。別食想六
句應思。處有二種。一大院住處。二邊房住處。
若在大院。四人已上受請之時。應問言邊房
住處。頗有人來同此食不。若不問彼有人不
來。別衆食時便得墮罪。若四人中一有開縁。
若一求寂共三近圓。若送少食下至送鹽一
匙。或草葉一握。若本施主但擬當房。於此居
人我當供給。若現神力空中而食。若僧伽食。
若私已食。並皆無犯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一
  尊者勝友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非時食學處第三十七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十
七衆苾芻遇縁斷食。便詣俗舍而行乞食。既
得食已。非時而噉。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非時食者。波逸底迦
言非時者。有二分齊。一謂過午。二明相未出。
言食者。謂是時藥可噉嚼物。於非時作非時
想疑。若噉咽時。便得墮罪。時非時想疑。得惡
作罪。時與非時作時想者無犯。若有病縁醫
人遣非時食麨食肉者。應取牛糞中穀麥磨
以爲麨。與彼令食。犲糞中肉非時聽噉。若此
等物病猶不差。要食好食方除疾者。可於屏
處隨所須食而授與之。贍部洲人向餘三洲。
及往天上。當依本處時量而食。頗有無病苾
芻在南贍部。非時食噉得無罪耶。有謂東西
兩洲苾芻來此。依彼時分而食。應知食時所
有行法。若大衆多於日時候難可知者。佛言。
食時欲至。先鳴健稚長打一通。更打三搥。
總名三下。衆既聞已。各淨洗浴。及諸大衆
共浴尊像。有病苾芻即應請食。授事苾芻亦
聽先噉。次打三通更打三下。總名長打。大衆
方食。若聲小不聞。應打大鼓。或吹雙&T045006;。凡
讀經浴像及*洗浴時。皆打三下。打健稚法。
復有五種。若常集衆者長打三通。大打三下。
若寺家營作長打三通。大打兩下。若苾芻
死長打一通。漸細便絶。若坐禪處應搖錫杖
警覺。時衆若遭賊時。欲令人覺任打多少。大
衆集會行食難者。隨處分坐。於上座前各安
飮食。若恐行食不均平者。其撿挍人隨行觀
察。若行食人少撿挍。苾芻受取飮食應可共
行。不得兩人同一盤食。若於行路無器可求。
共食非犯。或共求寂同食亦聽。苾芻先受取
食持器勿放。然後同食。若有淨人須與食者。
應遙擲與。若眷屬久離相遇。心喜欲同食
者。屏處共食。准求寂法。苾芻唯著下裙。上
無衣者。不應噉食。若病羸老上著小僧脚
崎。或貫偃帶。屏處而食。若此亦不能著者。
隨時將息。但著下裙屏處而食。若金銀水精
及琉璃器。並不應用。若在天龍藥叉所居之
處。無器可求隨意用食。若食時衆人坐定。未
唱時至不應行食。乃至一匕鹽亦不應受。受
者得越法罪。若行食人不解者。上座教唱。上
座若忘次座應教。噉食之時不應隨情輒索
飮食。若火力微者得索熟果。若少壯者隨意
取生。設有須索應小作聲。食時踞坐好整威
儀。不應顧視。當生厭想。住於正念。無掉亂
心。然後方食。若異此者得越法罪。若食了時
所有餘食不應輒棄。應與父母等若俗男女
來乞食時。應自防心隨有而惠。若傍生類應
施一掬。安鉢草葉不應足蹈。不脱鞋履亦
不應食。若是病人恐身有損。應踏皮革屣上。
若食脆鞕餅果不應作聲。應須潤濕薄粥歠
欱不得作聲。若蘿菔等擘破應食。若在俗家。
上座食竟。*洗漱既了。應復本座。爲説施頌。
説施頌時若聞聲者。即不應食。若恐時過食
亦無犯。或聽一兩伽他。然後更食。爲上座
者常應觀察。上中下座勿令怱遽食不飽足。
若食了時取一掬食。以水澆之。隨意而棄。
以施傍生。若有施主來請僧時。應先行籌知
數方報。臨到食時更有客來。或於數内有人
他行。應報施主。若臨食時欲出行者。應留待
有縁任去。若多客來飮食少者。上座應
令平等而與。若食多者隨彼施主多少行之。
若大衆食了施頌復訖。應住少時觀望施主。
若欲聞法應爲宣説。若無心者隨意而去。苾
芻食訖皆應誦念一兩伽他。報施主恩。亦不
應發邪惡之願。爲斷煩惱永解脱故。如上所
説不依行者咸得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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