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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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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意作意爲無間 道。第七作意爲解脱
云云 取意無所有處以下離染義。皆以如此。
了義燈述此意也。若出世道七作意者。
初二作意在七方便。遠離作意在見道。於
修道中。金剛心以前。以觀察作意。觀察惑
斷未斷。以攝樂作意。爲無間道。第六作意。
在金剛心。第七作意。無學位也。瑜伽聲聞地
三十
略纂中。述旨分明也。明二種七作意
由來世間道&MT06279;約離下地染證入上地順次
第論之時。第九品地地究竟故。以加行究
竟作意。爲無間道。以加行究竟果作意爲
解脱道。出世道時。約斷見修惑。得究竟果
次第説ケリ。而以有究竟言。第六作意爲非
想第九品無間道。第七作意爲解脱道也。但
景法師疏中。釋此事云。文中寄相。作此分
別。論實義。處處有七作意云云 依此義。可
有以第六作意斷下八地第九品之意
論文幷鈔釋。能能可
見之。如糅抄
問。付以七分別四道。了相勝解二種
作意。爲限加行道。將可通無間道耶如佛
母鈔
  寫本云私
  七作意
  了相。勝解。遠離。攝樂。觀察。加行究竟。加
行究竟果
  四對治倶舍頌
疏心
  斷對治無間道。
斷煩惱故
 持對治解脱道。能持
擇滅得故
遠分對治勝進道。令所斷
惑得。轉更遠故
 厭患加行道。
縁苦集
諦。深生
厭患故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目次

  十煩惱諸門分別
  唯得起下六
彼起邪見
除總縁行相
見戒二取縁下地歟
此但擧一三方
而有處言
嗔唯別縁
亦應増疾離欲地故
然是總縁
別縁身邊二見
分別我見有總縁歟
共相作意斷惑
數總行四方
但迷一二
此據人執爲論二方
身邊無事餘有事
見及相應法二方
有事無事二方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

  十煩惱諸門分別
  唯得起下六
問。生在依身上地人。下地諸惑。悉可起之
耶。答。可有多心也 進云。疏云。唯得起
下六云云 付之依身在下地人。上地諸惑
悉起之。何在上地。不起下界一切煩惱耶。
依之論中。生在上地。下地諸惑。分別倶生。
皆容現起云云 若不起下地一切煩惱者。
何云下地諸惑。云皆容現起耶
  以得彼定已彼地分別倶生諸惑皆容
起之論文。可例難
答。上地起下地煩惱。但有謗滅潤生二時。所
謂起邪見。謗釋種涅槃。邪見撥無滅諦時。
必起嗔煩惱。諸惑起&T069222;要由癡故。謗滅位起
邪見嗔癡三煩惱也。潤生位ニハ起我見慢愛無
明。總論之。但起六煩惱也。餘三見幷癡煩
惱。無此二時可起理故。但至諸皆之言者。
撲揚釋云。起通見修。名爲皆也云云 分別
倶生種類非一故名皆。非云十煩惱皆起。
皆言既爾。諸字亦以可然。下地起上煩惱。
不唯限二時。通一切時故。通上一切也。
若准撲揚釋。可有三心。第二釋同疏也。初
起三惑謗滅邪見。潤生愛及與此倶ナル
明也。第三釋十煩惱皆起之。若依初義會
論文。可同疏心。若後解意。能叶諸皆言。
亦無上下相例難矣
  問。且付疏釋。釋下起上煩惱。得彼定已。
彼地分別倶生諸惑。皆容現前云云 既任
諸惑皆容文。上界諸惑皆起之。下地諸惑
分別倶生。皆容現*起之文。全以同之。何
有起不起之不同耶是一次會上&MT06279;不起
下煩惱違文。不起下者依多分説云云
起六煩惱。可會依少分説也是二答。
准小十生上無由起下非正潤生及謗滅
故文。上起下煩惱。未出謗滅潤生二
時。若爾邊見二取疑煩惱。無由起之。
唯得起下六之釋。甚叶道理耶。不爾者
論文非前後相違耶。乍擧依多分説文。
被難十煩惱皆可起。甚以無謂。依義不
依文弘經習也。何不顧道理。責二文
同。次依多分説者。約時分説。不起時
多。起時少故也可見西明疏。甚
以有委曲也
問。欲界煩惱種子。障未至地無漏歟
  無起彼邪見
問。付十煩惱上下相起門。且依身在欲界
之人。可起無色界邊見耶。答。可有二心。進
云。樞要云。不起云云 付之既起無色界我
見。何不起邊見。況有相十六論廣計下三
無色。倶非八論計非想地定依身欲界之
人。既起此等見。豈不起無色邊見耶。加之
七斷滅論縁四無色起斷見。爲&T069222;疑難亦爾
也。爾者大師定判不明。如何可消耶。答。樞
要云。無起彼邪見及邊見文云云 述不起
彼界二見故。不同色界有六十二見等故
云云 先徳釋云。六十二見是邊邪二見所攝
云云 又云。今樞要説。○居欲色界。起無
色惑。竝七種也。若居欲界。起色界惑。通九
除嗔也。邪見。邊見。唯在欲色界。而無色界
無。故此二見是六十二見故云云 今案其意。
依無色界無ト云六十二見之一相説判不
起彼界二見。乍許彼界有邊見。非謂不
起之。故周記云。理實亦起彼邊邪見 心
云。依一相説致此談。理實彼界可有邊邪
一見故。欲界起彼二見也
  問。彼界無六十二見者。無想倶非等見
不計彼界故。無之云歟。將雖計彼。以
彼見不繋無色界云歟。答。推之可有
二心。一云燈中釋七斷滅論見。雖計無
色。所起見幷能起依身。唯在欲界云云
六十二
見之處
准之無想倶非等論。雖計無色。所
起見唯有欲色二界云意歟。二云六十二
見廢立。諸教有異説。不知唯計&MT06279;欲色二
界。不計無色界一廢立有歟。故周記云。
諸處據其多分而説。理實亦起彼邊邪
見。如七斷滅執四無色。皆爲斷滅。五現
涅槃。亦依樂増。説欲色界。理實亦計無
色四定。爲涅槃也。皆依定後起彼地。計
之無失云云此義愚者新案也。菩提院之義
極難得故。致愚推而已
問。付後義。若爾無想倶非等計何處。爲
無想倶非耶。答。可案之
  除總縁行相
問。掌中樞要中。付明煩惱上下相縁。且無
色界見戒二取。不縁下地。有何故耶 答。
進云。要除總縁行相。無別體故云云 付之
ルハ他界他地。是總縁惑能也。見戒二取
ラハ總縁。還可縁下地也。如例身邊二見
縁下界。是總縁煩惱。如何可云耶
答。上地見戒二取。下地縁不縁。本疏作二
釋。義燈偏存縁下義。問答其意。樞要定判。
何不縁ナラン耶。是以標上縁下中無色界中
等。付無色界ニシテ縁下惑。分別總別縁見タリ
總縁見戒及所依蘊。是二取相也。除今
此總縁行相之外。無二取體。故無色縁下
界者。唯是總縁也。不同餘煩惱通總別縁
云也。理定不得者。異ニシテ餘惑理不得別
爲言注問答意也
  難云。任諸師釋。除總縁行相文。無總縁
行相故。不縁下地釋ストタリ臥或一相釋
也。實總縁惑ルカニト云。或理盡説也。非總縁
セリ。何違諸師。儲異端耶是一 不可依
上縁下中標句。上縁下門中ニト云事也是二
理定不得之詞。述不縁義見タリ今樞要前
後不縁呼不得故也是三次見斷煩惱有
總縁者。宗家大不許之。遍常見總縁ヲハ
如標或有異釋是也。何要意以二取。定
唯總非別耶。道理總縁自身五蘊是總
縁相也。別縁見惑。豈總縁義耶。通雖縁
五蘊。於見戒眷屬縁之。非汎爾廣縁
故也是四但別縁煩惱。非不縁他地。如遍
常分常等見也。非總縁行相故。不縁他
地者。未得其意也。無總縁義者。無別
體故之故。頗難消歟。仍旁旁可加深思
者也
  見戒二取縁下地歟
問。付煩惱上下相縁義。且見戒二取。可縁
下界地耶 答。疏有二心也。進云。燈
云云 付之見戒二取。縁見戒及所依蘊。方
計最勝清淨也。上地二見。豈縁下地。爲清
淨耶。依之見論文。疑後三見如理應思
云云任道理云之。不可縁下地者也如何」
答。疑難是義燈問意也。自答之。憶昔下界
所起見戒。執爲勝淨。望下界説。爲勝爲
淨。不形於上云云心云。憶昔有下地所
起見戒。望下地餘法。此勝淨爲因法計也。
非望上界上地法。爲最勝爲因爲言此論義可
有下。
依便
抄之
  興問答云。大論中毘鉢舍那菩薩及廣惠
菩薩以無色界心。縁三界法。餘異生外
道等類。以彼界心。不縁下地。如何起見
戒二取。可縁下界耶。答。彼約善心所縁
論。不云煩惱亦不縁下地。不爾慢無明
煩惱。豈不縁下界下地法耶云云
私云。疏燈釋。忽不云無色二取縁下地。
何混難之耶。但文言不簡故。可有無色
二取歟。決定不能進題
  此但擧一三方
問。論中明下地煩惱縁上地。求上地生。味
上定故云云 爾者瑜伽決擇分所説五種愛。
倶擧之耶 疏云。此但擧一云云 付之五種
愛中。初三愛味上定。後二求上地生。若爾
求上地生味上定故文。五種愛具可擧之。
何云此但擧一耶。次一者。何愛
答。任本疏所釋。求上地生味上定故之文。唯
擧一種。五種愛中第四愛是也。第四愛ヲハ
何染汚ト云。若生ラク是心。我今云何當證如是
廣大喜樂所隨等至。若得證者。我當如是
如是愛味味上
 又我云何當得生上常恒不
變。當知。此愛是染汚愛求上生
正文。
云云 是則欲
界染汚愛ニシテ味定求生。二愛相備。今論説。專
當彼一種歟。於餘四種。第一第三上界
ニシテ非欲界愛。云等至出已。計爲清淨。可
欣。可樂。可愛。可意。隨念愛味第一説若從定
出可生愛味第三故也。第二愛或未證得。
或已證得。未來愛味等云云於此可有二義。
一云未證已證。如次下上二地愛也。非唯
欲愛故。略不擧之歟 第二愛二云或未證
得者。雖得初定。得劣定。非勝定故。於未
得勝定。生愛味也。或已證得者。於自所得
劣定。尚欣不退失。生愛味也。或未證得
者。二禪已上定也。或已證得者。初禪定也。若
爾上地愛ニシテ非下地愛耶。第五是不染汚愛
也。不足爲疑歟
  建久五年寶積院三十講禪辨對寛圓問之
問。樞要中。引瑜伽説。列五種愛。爾者初三
種可有差別耶 答。可有差別也。付之
第一愛已得定人所起。第二愛中有得定
所起愛。第三又已得定愛也。若爾如何可辨
差別耶
答。第一第三。同雖得定人所起愛。初出所
得等至。起餘心之後。始愛先所入三昧。判
等至出已計爲清淨等。此意也。第三出三昧。
纔不受餘心。愛所得靜慮。説或已證得計
爲清淨等。不安出己言。即此意也。雖如初
愛不隔餘心。爲顯定中不生愛味。説若
從定出等也。第二愛或未證得或已證得未
來愛味等者。於未至定。辨得不得二類也。
心已得未至定人愛得未來根本定。未
得未至定人於未來根本定。生愛味爲言 
非謂於根本定已證得也二愛中幷レハ前。
可有三義也
  問。若爾者第二愛ニハ有下地愛。何求上地
生味上定故之文釋此但擧一耶。答。先
徳擧此疑。不能通釋。末學何輒辨之耶。
但第四愛具求生味定二義。所以付二
義備ハレルニ。云此但擧一。委論之。此論味定
ニハ可攝第二愛一分也
問。論中求上地生。味上定故云云説未得定
人所起愛歟。爾也 兩方。若得定人愛者。此
釋下地煩惱縁上地也。非未得定人所起。
證據難立耶。若依之爾者。見餘處義燈。
對愛自界縁ニシテト云他界縁縁經文。處シテ
相違會之。經據多分未得定者。論亦得定
少分上縁云云 文相明今論説得定人
見タリ
  一乘院三十講番英辨對興玄用
之畢。又往年盛恩已講用之云云
今案。經付汎爾異生。説愛不縁他界。論
付得ムトスル上定人。説上縁爲言非云已得
定人所起愛
而有處言
問。論中會下地煩惱不ト云縁上地違文。而有
處言貪嗔慢等不縁上者云云爾者瑜伽論
何文耶 答。祕引五十八非上地惑能縁下
地煩惱及事之文也。付之所會是下地煩
惱不ト云縁上相違也。所引非上地惑能縁
下地之説也。文義何異違耶。所以今文而説
上惑不縁下者タニ所會違文ナルヘシ。撲揚所釋不
明如何
答。引五十八卷今文。非撲揚私釋。本疏出
此違文。故疏云。對法第六瑜伽五十八九云云
退披彼卷。此文之外。全無下地煩惱不ト云
上之文。若非此説。是何文耶。所以許下地
惑縁上之時。上ニシテト云モ縁下亦成相違。上地
許縁下之時。下ニシテト云縁上之文。成&T069222;相違
亦以同也。是以不縁上之文ヲモ。不ト云縁下之
ヲモ。倶依別縁説セリ。若爾依別縁説非
上地惑能縁下地之意必可許依別縁下
地煩惱不縁上也。文雖明不説。意許之故。
兼所等中。引此文也
  嗔唯別縁
問。西明意。釋下地煩惱縁上地事。嗔煩惱
唯別縁云云 爾者燈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
許也。付之見論文。云既説嗔恚増嫉滅
道。偏擧別縁行相。依之本疏中。今此上縁
嗔。唯是別縁也云云 既叶論疏意。如何不許
之耶
答。汎爾論セハ嗔煩惱亦通總縁。見慢等惑。既
通總縁。與此相應スル嗔。豈限別縁耶。邪見
總撥。慢亦總陵。嗔既許倶。何不總縁之
釋。即顯此旨也。但於疏釋者。且付論文所
擧分齊。述總別縁相。汎不論ニハ之。所謂貪
ストイハ上地生。境界總相ニシテ當總縁義。味上地
定者。是別縁相也。故通總縁別縁。嗔縁滅
道。非總縁相。總縁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
者文。明身邊二見及慢總縁義也。任今此
大意。判此中我見。邊見及慢。唯擧總縁。嗔
唯別縁。貪癡通總別也。不同西明汎爾定
總別縁法體
  問。西明任論文可述。如何與本疏別
耶 答。見彼疏始終。貪慢通總別縁。別縁
者。如論所引味上定故等文。雖無正文。
准慢貪通總縁云云 明知。離論文。汎定
總別縁也。准此意可知。西明身邊二見
唯總縁之釋。與本疏意異也已上問
定也
  亦應増疾離欲也故
問。論中亦應増嫉離欲地故云云 爾者説總
縁嗔歟 進云。疏云。別縁嗔也云云 付之
他界縁嗔也。定可總縁嗔。例如求上地生
之文總縁ナルカ。是以述他界縁煩惱。云總縁
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者得縁上故。會不縁
他界他地相違。依別縁説云云 爾者所釋不
明如何以此疑。可爲前
論義第三重也
  建永元年寺寺三十講宗圓公對藏憲用之
  然是總縁
問。潤生位我見。縁當生處爲我云云 爾者
總縁我見歟 答。進云。燈云。總縁非別縁
云云付之既別縁當生處。定可別縁我見。
依之疏中別縁我見
答。義燈ニハ云然是總縁。非是別縁。以未來
無。別縁我見。無所杖質故。演祕ニハ潤生我見。
據總縁説云云 故知。總縁我見也。凡倶生我
見。必有所杖質。如云縁識所變五取蘊相。
而未來無故。別縁我見。不可縁之。總縁我
要縁三界種子。種子有此故。心杖質也。
但疏文不分明。不云總縁トモ。不云別縁トモ
任潤生我見據總縁説之性相。疏意可云
總縁我見也於此論義有愚者今案。
可見第五卷問答也
  別縁身邊二見
問。見道所斷別縁身邊二見。爲縁他地。將
如何 答。可有縁不縁二心也 兩方。若縁
者。既別縁見ナリ。何縁他地耶。是以見論上下
文。縁ニモ上縁ニモ下擧總縁身邊二見。爲縁他
地道理。不ト云縁下不ト云縁上違文ヲハ皆會依
別縁説。明知。縁他地見。唯是總縁。別縁惑
不縁他地云事。若依之不縁者。西明意。身
邊二見縁上地。唯是總縁ナリト云義ヲハ燈師破
之。別縁二見。縁他地判給ヘリ。爾者兩方不
明。如何可被一定耶
答。見道所斷身邊二見他地縁不縁。本疏幷
樞要。倶有二意。雖無分明正否。縁他地
之義。似爲解釋本意。所以義燈中。上述自
正義之處。忿恚妄念二見。計彼二天爲常
住。通欲色二界云云色界邊見計欲天。豈
非縁他地耶。今文破身邊二見唯總縁義。
然雖得上定。方計梵王等。所起之見。未必
上故云云 此文欲界所繋別縁邊見。縁上界
云也。義燈始末。明二義中ニハ似存縁他
地之義。但於論上下文。計爲トハ自我。唯自
地故。以不ト云縁他地文。爲別縁見。不可
別縁見。執ルコト他我亦通&T069222;ヲハ他界。他地。本
疏上下文樞要。對法抄等中。盛所述也
  疏文有二義。正義唯是上地所繋論義。
可見合之。如別抄井六十二見問答
  分別我見有總縁歟
問。分別我見。爲有總縁見。將如何 答。疏
有二意。若無者。四遍常論見。憶前際二四
八十劫成壞事。所起常見也。梵世以下。成
壞同故。定可憶之。若縁境亙三界者。豈
非總縁耶。又依天眼。見有情死此生彼及
諸識流轉。起常見云云 既五蘊總縁。寧別縁
見耶。依之忠繼。明詮等先徳。皆成總縁之
給ヘリ若依之爾者。總縁諸行執我我
文。唯明修道見也云云 見惑有總縁見者。
何不通分別見耶。加之見疏文。云或有異
釋。出見惑有總縁之義。以知正義トシテハ不許
此義云事
答。分別惑ニハ不可有總縁見。如一邊疑難。
但全常見憶三界云事難一定。設成壞亙
二界。常見所憶。豈皆亙之耶。設雖憶二
界。彼縁現行。總縁我見。縁三界種子。成壞
劫既非種子耶
  私云。別縁惑都不縁他地。疑難甚爲重。
如一分常論見。雖計他地。不爲自我
故。尚是別縁見也。本疏幷樞要。其旨分明

問。若爾總縁見。縁他地爲自我歟。答。設
爾何失
問。論中。見所斷煩惱。是頓斷也云云 爾者爲
以總縁智斷之。將如何 答。斷惑智自相
共相者。是西天諍也。依之佛地論中有三
義。一是自相觀也。二共相觀也。如實義者意。
或名自相智。或名共相智也問。若自相觀
者。若各別證三界四諦惑品眞如。如何以
一刹那智。斷若干煩惱耶。若總證其性。豈
非總縁智耶。依之今論中。見所斷十。實倶
頓斷。以眞見道總縁諦故云云 瑜伽。對法
總縁作意斷惑之文。又以同之。若依之
此者。大師餘處中。根本智觀。是別相非共
相釋給ヘリ兩方不明。如何可定耶
答。佛地論中。雖有多意。且依如實義者。可
成申也。有爲萬法。各有其理。正體智内證
各別眞理故。名自相觀。故章云。根本智觀。
是別相非共相。諸法別知故云云 重顯其義
云。然諸法上。各自有理。内各別證。不可言
云云 但諸論中。説共相作斷惑者。萬
法眞理一味無二故。以別義亦名共相觀。
或空無我等前加行ヲ以顯。從方便立共相
名。縁共相智故。名共相觀。或從眞理能詮
名言。亦名共相觀也。故唯識章云。識經論
云。共相作意能斷惑者。依此道理萬法不離
此等理也
前加行幷能詮説云云 幷能詮説文。
先徳有異義
  問答雖有多重。一重許書之畢。必可
見始末
  數總行別
問。付唯識本疏中。釋然迷諦相有總有別
文。有數總。行別等之多義門。且行相總。行
相別煩惱起時。必可有因依怖畏二義耶
 進云。疏其煩惱起。皆具此二縁。然總迷
者。行相總故。説具二縁。其別行相。不説有
也。據實倶有云云 付之披諸教説。尋因依。
怖畏二因。今論ニハ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
彼怖畏處故云云 對法論説。亦同之。而行相
總煩惱有二二迷。三三迷等不同。其中二二
迷有六句不同六句具
出之
若爾者迷苦集二諦。
不迷滅道之時。唯有因依義ノミ無怖畏義。
迷滅道非苦集。翻之可知。如何行相總煩
惱時。必云有二義耶。次行相別者。四諦各
迷。不具二義之旨顯然也。依之唐土人
師。釋此文意。出有コトヲ十五句不同。四四迷
煩惱。具此二因云云 此釋叶道理耶
  建久七年勅使講。憲俊對英弘問之。五審問
疏云。其煩惱起如進據實倶有。以行相迷有
總別故云云 今云。行相總有三。二二迷有六
三三迷四句 四迷一句 後二類ニハ毎句有因依
怖畏之義。於二二迷六句。四句ニハ二義具有。
二句ニハ唯因依。唯怖畏也。所以雖有不具二
義句。行相總之時。有具二義句。故云説具
二縁也。非謂云爾故。諸句一一具二縁
也。行相別者。各迷一諦也。唯一義ニシテ非有
二義。其別行相不説有也者。此意也。但據實
倶有者。行相總別有對望不同。對スル四迷三
迷二迷ヲモ名行相別之意可有之。所以盡理
存對望重重之意者。行相別之時ニモ可有
具因依怖畏二義之句爲言 或實ニハ雖不具
二義。談惑功能云爾歟可見
義演
問。本疏中。釋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
怖畏處故之文。據實倶有。以行相迷有總
別故云云爾者爲述行相別中。有コトヲ因依怖
畏二義。將如何。若爾者行相別者。各各迷一
諦。不通多諦義也。設依實義門。如何有因
依怖畏二義耶。若依之非釋行相別義者。
見文次第。判然總迷者行相總故説具二
縁。説行相總煩惱ニハ具二縁。判其別行相
不説有也。行相別ニハ具二縁述畢。據實
倶有等云云釋行相別煩惱。實有二縁云事。
文相甚明耶。准前可知
  御八講歟。勅使房歟。長印*歟。障圓*歟。
同用之云云
答。若依常途義門。迷一諦云行相別。迷ルヲ
多諦名行相總釋行相總故。説具二縁。
判其別行相不説有也。此心ナリ。但於疑難。行
相總別。有多重相對。若對四迷煩惱。餘三
迷二迷等名別心ナラハ行相別時。不遮因依怖
畏義。故據此義。判據實倶有歟
問。論中。付明煩惱迷諦相。且於相應無明。
可有別迷諦行相耶 答。兩方。若無者。於
煩惱總迷。別迷二門別。何至相應無明。無
相別功能耶。況相應貪等。既各別迷諦。
ナル無明。定可非總迷。依之見論文。相應
無智與九同迷云云 若依之別迷相者。
本疏中釋八通迷四文。不共無明迷三諦
者。故得成八云云此文明行別作用。限不共
無明見タリ依之唐土人師。相應無明。無別
諦相判如何
  私云。新作也。寺家三十講。奉土洲貞尋
問之*畢。講師信尊云。要文等如糅

問。付於十煩惱總迷。別迷。分別數總行總
等差別。且依何義。建立一百二十八煩惱不
同耶 答。本疏幷義燈中。依數總行別及修
道煩惱。建立百二十八也。付之數總者。是
總迷義。如云總謂十種皆迷四諦。既無配
四諦別義門。只總可有十種煩惱。其數不
可及百二十八。行別者。迷諦各別行相。如
説二唯迷苦八通迷四。以集滅道三諦無
身邊二見。三界集滅道下。減十八箇煩惱。
二九十八
三六十八
至極可限一百一十也。況見論文。
依數總有行總。依數別有行別。若數
ナラハ可行總。若行別ナラハ可數別。所以數總。行
別。是別別義門也。如何云依數總行別。建
立百二十八耶。依之唐土人師。難疏不許
者也
答。於總別迷諦。各分二門。於總有數總。
行總。數總者。四諦下有總數十煩惱也。行
總者。二三四諦。合縁スル行相是也。於別亦有
數別。行別。數別者。四諦煩惱。其數異也。謂
苦諦下。有十煩惱。餘三諦除身邊二見。有
餘八。四諦下煩惱其數別故。云數別也。行
別者。縁諦行相各別。各只迷一諦也。今行
別者。數總下ニモ有行別。十煩惱各別迷自諦
故也。數別下ニモ有行別。苦諦下十煩惱餘三
諦下各八煩惱。迷自諦故也。於中數百二
十八者。依數總數總下行別幷修道煩惱
也。是以非ンハ數總。爭知四諦有十煩惱。非ンハ
行別毎諦各有十云事。頗難知哉。所以以
數總行別之二義。計之時。欲界四諦下各有
十。加レハ修道六。成四十六。上二界ニハ四諦修
道各除嗔故。各分四十一。二界合シテ八十二
也。竝前欲四十六。總有百二十八也。若
依餘總別者。其數増減。若依數別。三諦下
無身邊二見。三界四諦ニハ減十八箇煩惱。若
依行總。二二合迷有六。三三合迷有四。四
迷有一。一箇貪有十一煩惱。於欲四諦。一
百一十煩惱也。上二界除嗔。各有九十九。
三界合論。有三百八種煩惱。竝修斷十六。
三百二十四也。豈非増數耶
  問。見論文。總別二段トシテ説之。何總下又
分別耶。隨疏數總分行總。數別分行別
見タリ所以數總行總中。數總與數別行別
行別。合可計百二十八耶。若夫數總
煩惱。尚有別者。數別煩惱ニモ有行總可
云歟。相例齊故 答。數別煩惱。既各迷一
諦。故有行別義。數總煩惱。何廢各迷自
諦義耶。若爾數總之時。無行別云事。甚
以無謂。況數別下行別ナラ者何四諦均等
有十煩惱耶。依重縁義計之。頗以煩。
不如數總下行別。次數別者。四諦下煩
惱。其數不同也。身邊二見。不可有行總
之義。既非亙十有行總。仍數別下。且
行總義可云歟。或分之。何有過

問。以何知數總下有行別。依此計百二
十八云事 答。演祕中。引對法論欲界見
苦所斷有十煩惱。集滅道所斷亦爾云文。
證依數總行別。立百二十八之義。知。説
數總文。即帶行別故。備證據云事問答與
變舊抄
別義歟。今依
變舊抄畢
問。依何義。建立百二十八不同耶 答依
數總行別也。付之案論疏意。數總分行總。
數別分ツト行別見タリ 何取合各別門一邊。
立百二十八耶。是以行總中三三合縁。有
四句不同。十煩惱各有四句故。欲四諦總
有四十煩惱。上二界四諦。各各除嗔四句。
故合有七十二句不同也。合レハ欲四十。成一
百十二。此竝修斷十六。一百二十八也。若爾
依數總。行總。可立百二十八煩惱者也。
如是立テハ能可叶論文意趣耶
答。於行總有三類不同。二三四合也。何唯
取三三迷。捨二迷四迷耶。仍疑難甚非據

  此一重問答私記之。以此可爲前論義
第三重也
  但迷一二
問。付於十煩惱明總別迷諦不同。且以迷
二諦惑。可名總迷耶 答可有二意。倶不
明。若名總迷者。本疏云。行相總者。縁迷多
諦。至迷三四。名行相總。若迷小諦。但迷
一二。名行相別云云 以迷二諦煩惱。爲行
別旨分明也。顯幽抄釋。全以同之。況論下
文。釋隨惑迷諦。隨所依縁總別惑力者。是
小諦多諦也樞要
心也
 撲揚大師釋此事。一二諦
名小諦。三四諦名多諦云云 本惑迷諦相。
可同之耶。若依之別迷者。本疏釋總迷惑
中行總之中。二二迷有六云云 義燈判二三
諦等皆名爲總。演祕ニハ豈二三合縁非總耶
云云
答。任列祖定判。以二迷惑。可爲行總煩惱
也。但於疏下文者。或本ニハ但迷一諦。名行
相別云云 此本既前後符合。又同疏燈意
也。以可爲正本也。況以縁二諦爲セハ行別。
但字簡何物耶。加之總迷中。已安至言。從
迷二諦。至三四云歟
問。多言所詮。至極三法也。如云三法已上
皆名多故。如何以迷二稱多耶。答。三法以
上名多者。大旨談也。對一何不云多耶。
證出也
  此據人執爲論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説。身見及相應法ヲハ
無事縁。餘不與此倶法ヲハ名有事縁煩惱
云云 爾者如何釋之耶 答。疏中釋此事。此
據人執爲論。不據法執。法執通餘一切
心故云云 意顯也。付之身見言。廣亙我
法二執。對法論所説身見之言。如何限我
執耶。依之大師餘處中。通我法二執釋
ヘリ。次言我法二見之時。我法倶限身見。若
云我法二執之時。通一切心。如何云人執
唯限身見。法執通一切心耶。本疏解釋。旁
不明。如何可被消耶
云云爾者身見言。限人見不通法見故ヲハ
如何釋之耶准上私云。言我法二見之時。六
惱中薩伽耶見。以別境惠爲體性。若
言生法二執之時。隨其所應。通以倶行四
蘊爲體性。其理必然也。敢不可疑之。而
對法論中。述煩惱有事。無事。見及見相應
法。名無事縁。不與見倶餘法。名有事縁
者。見言頗廣。雖不簡生法二見。此據人執
爲論。不據法執。所以何者。人見人執作
我解。都無我本質故。此レトナルトハ此無事
縁也。餘不ルハ與此倶。有事縁也云事可然。
法執不爾。不限法見及倶時法。マテ其執
所引餘四見及疑。是得法執名。豈於見倶不
倶。論有事無事不同耶爲言重意云。寄倶不
倶。論有事無事。見體唯限人見。不通法見。
法執通一切心。不限我見倶時法。若兼取
法執。何以倶不倶不同。定ムヤト云有事無事也。
法執通餘一切心故等者。顯所擧薩伽耶
見。不通法見。非出有事縁體也。我執限
我見及倶時法。不通執所引法。法執兼取
執所引法。故今文説不説不同爲言
  問。論云。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云云 若爾餘
四見幷疑等。同二執所引ナルモノヲ何故乍得
法執名。不名我執耶。其體既煩惱。殆我
執之稱相順耶。答。諸法無我。誤思我。
所以雖我執所引。直不執我之時。不得
我執之稱。是非無事縁。不捨自性之義。
稱之。依法執所引不了如幻。心所。
四見疑
等也
直雖不作法解。猶得法執之名歟
此即我全不稱法體。故直不作我解之
心。不得其名。稍稱法體故。直不トモ
執法。依法執引力。得法之名歟。演祕釋
可得心
問。對法抄釋。如何可會之耶。答。彼抄釋。
忽非釋今薩伽耶見言通法執。釋第五
謂除見慢及此相應法文也。此則
依彼第五卷説。汎爾我執無事縁。法執有
事縁ナリトスル也。其法執中以下。出有事
縁法體也。若釋今文。薩伽耶見言。攝法
執者。豈文義符合耶
  身邊無事餘有事
問。要中。明有事無事縁。出五重不同。爾者
以對法論身邊二見名無事縁。餘名有事縁
之文。於五重中。何攝之耶 進云。第一重
云云付之既身邊二見攝無事縁。餘名有
事縁判セリ。而第一重五見所縁名無事縁云
也。何云第一重攝耶。依之可第二重
如何保元六年一乘
院制問者藏俊
  見及相應法
問。對法論中。出無事縁煩惱。見及相應法
云云 爾者所言見者。唯爲身邊二見。將如何
 進云。要中通シテ五見釋見タリ付之依樞
要定判。披法現文。指今此見言。謂
薩伽耶見及邊執見云云即身邊二見
縁實我。其體無故。名無事縁煩惱也。何違
彼論現文。爲通五見證據耶。就中自本
疏中。標無本質我名縁無事。其體指此據
人執。法我見猶遮之。況云通五見耶。若爾
者。所釋違彼論現文。似有自語相違。如何
可承耶潤色古疑。
私記之
私云。本疏。樞要。其心異也。述別義歟。爭
乳水。於中樞要心總標謂見及相應
文。其言總相ニシテ不簡何見。故得*心亙五
見。爲決定五見不定對貪嗔
證也。但謂薩伽耶
見及邊執見文者。先徳釋云。論意且擧通
見修。而爲首故。擧身邊二見。可實兼餘三
見也云云 總標不正。違法體作決定
解。望貪等法。都不叶本質故。擧之爲無
事縁煩惱。然トモ而付亙見修二惑。其相顯。且
擧身邊二見。實通含五見云也准邪見撥無之
文。可得*心

 但餘四見無事縁ナル&T069222;邪見誹撥スルハ滅道二
諦名ニシテ無實本質。見戒二取縁三見等。
是重縁疎迷煩惱也。付根本所迷論之。爲
我解故。廣雖通五見。猶無事縁煩惱也
  問。樞要釋。猶以不明。對法此文。專當第
二執不執對證。而第二對以瑜伽見慢名
無事貪恚名有事等説。對法謂除見慢及此
相應法等文爲證。此對以謂薩伽耶見
及邊執見之文爲證。甚以似逆。重意付
彼解釋。縱奪疑難遁。縱難之。依文符順。
第六卷當第二對。第五卷似初對。何逆
例作釋耶。奪難之。對法前後。全其*心同
第五卷。見慢者。我見幷倶時我慢也。同第
六卷謂見及見相應法見*謂薩伽耶見及
邊執見之説。何前後處異違。爲兩對之
證耶。瑜伽文。還同對法也。對法依瑜伽
意。爲各別對證。又以疑也
問。本疏中。明煩惱有事無事。引諸論説。爾
者今論意。同何論説判耶 進云。引對法
論見及見相應法名無事縁餘名有事縁文。
同今論説云云 付之今論汎爾有本質煩
ヲハ名有事縁。無本質名無事縁云也。而
法意。我見及我見相應煩惱名無事縁。
無我本質故。餘名有事縁判セリ。其意不同
今論説。如何云彼此同耶。是以樞要中。引
瑜伽有事縁謂諸有事煩惱。無事縁謂諸無
事煩惱ナリト云文。同今論云云此釋能叶二論
意耶。疏云。○如下所引有多論文。今取
當對法第七。身見等及此相應法等云云
文云。對法第七亦云。煩惱有二種。謂縁有
事無事。無事者。謂見及見相應法。○此文
盡理。與此文同云云 要云。○本質或無ヲ以
縁無事。餘必有ヲ以名縁有事。五十九云。無
事縁トイハ諸無事煩惱ナリ。有事縁トイハ謂有事煩
惱。與唯識同云云五重中第
五重文也
  有事無事
問。本疏中。釋煩惱有事。無事縁或通ト云
質。影像。或唯限ト云本質二釋レリ。爾者以何
釋。爲正義耶 答。可有二意也。兩方。若
以通質影釋。爲正義者。判親所縁縁能
縁皆有。縁慮心起時。必有相分定タリ。若
質影論之。如何辨有事無事不同耶。依之
論下文。述隨惑有事縁義。要託本質。方
得生故云云 此文唯望本質。定有事縁見タ
若依之唯本質釋爲正者。本疏述二義
*畢。 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云云
*心云。 准漏無漏縁通質影。事無事縁中。
不可作唯本質後解也。此豈非嫌唯本質
釋取通本影之釋耶。況漏無漏縁。既通
質影判之。有事無事縁。例ルニ可齊。爾者二
邊不明。如
答。雖解釋無正否。案前後始末。唯本質之
釋。是宗家所存見タリ是以本疏無左右釋
論文。皆有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但彼
本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云云
限本質。不取相分之旨。甚以分明也。隨引
對法論説。重證成其義。加之下文述漏無漏
縁通質影之旨*畢。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云云漏無漏縁亙質影。事無事縁限唯
質旨。敢不可疑之。撲揚大師受此文。
委辨釋二門不同。唯本質之釋可知。是
師禀承實義也。是啻非宗家私略。源探論文
本意。是以判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杖
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雖
置相分上。而安本質上嫌相分。限本
質之旨。頗以炳然也。述彼親所縁雖皆有
漏。而所杖質。亦通無漏。名縁有漏無漏煩
惱。雖言置相分之下。亦字安本質處。取相
分之上。兼取本質之由。又以明也。但於二
門不同者。撲揚大師釋云。有事縁惑。能所二
縁。而皆有漏。有相順義可直據質而以明
之。無漏縁惑。能所二縁。唯違無順。故不唯
質得此縁稱云云意云。有事縁惑。能所二縁。
倶是有漏。具相順義。親縁相順境。是非過
故。直約本質論之也。無漏縁惑。能所二縁。
違而非順。若直付本質云之。恐煩惱心親
縁無漏。故兼取影像也。次不得作此後
釋者。於此義有異説。一義云。今勘無漏縁
論文。與有事無事縁。其意趣遙異。例有事
無事縁。不可作唯本質後釋云也。付此義
後解者。有事縁二釋中後解也。或對通ト云
分本義。唯本質釋稱後解。後者乙義也。次
義也。不爾者。祕前後可相違故也。祕文ヲハ
訓漏無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
望質也。意漏無漏不及異端。質影幷論。例
事無事縁。不可作唯本質釋爲言或准祕
下文。有事縁初後釋者。云唯本質。通ト云
影如次是也。疏云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
後解者。今勘無漏縁論文。欲通質影釋。
文状甚異有事無事縁論文。仍事無事縁ニハ
不可作通ト云質影之後釋爲言此則於二義
中。取唯本質初釋。捨通影後解意也
今後義意。或直據本質者。非始作唯質
釋。二釋中。或直據本質論事無事。初釋
正義可爲今勘漏無漏縁論文。有事無事
甚以替文状。不可作通質影之後釋爲言 
此義寶積院御
所存也。信憲
  問。或字不得意。別釋トコソ答。私案述此
義本疏。樞要甚心異也。樞要存通
之釋。疏取唯本質釋。爲顯正否有二意。
安或字歟。聖人門徒達良算
等也
樞要無諍
作通質影之釋故。疏以唯本質之釋。
爲後釋。此嫌不得作此後解。通質影
之釋。爲正義也云云 寶積院云。要與疏
既別事也。所述何必齊耶云云已上裏
書也
問。釋二門不同。演祕釋只詞ノミニテ似無
實。二門同有質影。設付本質。辨漏無漏
縁。何有煩惱直縁無漏之疑耶。實變影
縁故也。若如後解者事無事縁。豈不變
影。直縁本質耶。彼既雖變影。付本質
論其義。此又設付質判其義。實變影縁
故。不可有煩惱親縁無漏之過。次消
不得作此後解之釋。三義倶不明。付初
義任祕下文。後解者。本影幷取釋見タリ
今後解體。何唯本質釋耶。付次義。付上
所出之釋。可云不得作此後解。付漏
漏乙體云後解。判スル&T069222;雖義勢工巧。末
學難信耶。付後義。祕釋云。漏無漏縁。質
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以唯
本質釋。定後釋。消疏文見タリ答。法門性
相多遣言ハノ相濫。恐邪論聞。而煩惱縁無
漏。是名境&MT06279;非實本質。若唯於本質論之。
如有事縁惑。煩惱心以無漏滅道法。有
爲實慮託質歟ト云疑。所以漏無漏縁ニハ&MT06279;
取相分。兼取本質也。唯限相分。難辨
漏無漏不同。唯取本質。可有實本質歟
云疑。所以質影通取能遮二邊之疑也。
次不得作此後解文。三義皆以有謂。初義
心。隣或直據本質之釋。云不得作此後
解。近指唯本質之釋。漏無漏縁不可作
之釋スト見タリニハ以通質影之釋。爲&MT01302;
初解。以皆有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
但彼本質。或有或無等文見之。唯本質之
ニハ述通影之釋對之作之。或直
據本質者。前本義タル初釋
祕釋。又以不相違。教文雖一理有多途
撲揚所判也。誰強云前後相違耶。後二義
大傷前後相違也。於中初義付有事縁
二釋。非定一二。於漏無漏縁義。以甲爲
一爲初。以乙爲二爲後廢立也。付後
義。演祕文述不可作唯本質釋意。非
述不得作此後解之釋。撲揚遠意趣。漏
無・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ルヘシ唯望
質。第二釋立道理作之。故今勘無漏縁
論文。文状大異事無事縁。例漏無漏縁
通質影。不可作通影後釋爲言不唯望質
ヲハ可訓不ト云ナリト唯望質也。
  以菩提院問答。反舊抄等前後義趣。綴集之*畢。
解脱房義。通質影之義令存給云云 可訪
尋之。可見尋
思抄別要也
問。本疏中。述漏無漏縁通質影旨*畢。與
有無事縁別。不可爲例云云 撲揚大師如
何釋之耶。祕云。此有二意。一成有事縁第
一釋。二成無漏必約テ云影質。不可以彼有事
縁中初釋相例云云付之依撲揚大師定判。
案有事縁二釋。先作通質影之釋*畢。或
直據本質。名此二縁煩惱云云唯本質之釋。
是第二釋ナリ。如何定初釋。作二釋耶。是以自
釋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之文。漏無
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文意明唯本質釋。是後解見タリ何又致前後
相違耶准上可問
答之也
  御入講番。興玄入寺對勝盛用之。聊
閉口*畢
  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見惑百十二。修
惑十六。欲界四諦下。各有十惑。色無色界
四諦下。各有九惑。除嗔以上
見惑
欲界有六煩
惱。色無色界各有五除嗔以上
修惑
 光盛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二方
除懶惰意
掉擧散亂相應
皆容倶起
此則是嗔
要託本質
無漏縁惑
少諦多諦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
問。正義意。掉擧心所有別體云云 爾者以
何理成之耶 論云。有義掉擧別有自性。
遍諸染心。如不信等云云 付之遍染心所。
必有別體性。此故且可然。而妄念。不正知
幷放逸心所。雖遍染心。無別自性。如何以
此所以。證別體義耶
問。正義意。爲成掉擧有別體云義。立量云。
掉擧別有自性。遍諸染心故。如不信等
云云正比量歟。答。可爾。付之因有不定過。
作法云。爲如クヤ不信等。遍諸染心故。掉擧
別有自性。如放逸等。遍諸染心故。掉
擧非ラン別有自性云云
答。第三正義意。成掉擧心所。有四段論文。
破初師。會文。顯正。破スル第二師是也。今被
擧疑是第一破初師唯貪分リト云義文也。故
疏云。貪等之外。別有自性。由此故。得遍諸
染心。若唯貪分ノミ者。不遍一切染故。如不
信懈怠等云云 若爾委論之。宗ニハ可立掉擧
有法離貪有別自性。能別 若唯貪分位被假
立。有遍染心所。有ヘシ不定過。妄念不正知。放
逸等。雖有念惠貪嗔分非遍染。有無明幷
懈怠之分。是遍染心故。敢非不定敵矣
  又以觸別有體之宗以思分位愛等。
爲同喩無過之義。可爲例之也
問。若爾者。既正因也。如何疏云遍染心言
是一分證。如不信等。是實有故。此因不定亦
不遍故耶 答。是一分證者。對貪一分義。
立離貪有別自性故。是正因也爲言此因不
亦不遍故者。立應有別自性。用此
因故。放逸等心所。分レテ異喩闕異品遍無性
之義。非遍因云也。非遍因者。闕第三相。
非圓滿因爲言重意。不適者。是不定義也
  除懶惰意
問。付八大隨惑。且懈怠心所。以何爲自性
耶。論云。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云云
以懶惰爲性云也。付之依論主所判。雖可
定性相。披大乘經説。似有相違故法華
經中。除懶惰意及懈怠想云云 知。安及言。
懶惰。懈怠。別法數云事
答。素咀覽言。因別意趣。阿毘達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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