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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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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也云云
祕云。然准有宗。但執劣法以爲勝者。即名見
取。不唯執見取及同時蘊。故倶舍論十九云。
於劣謂勝名爲見取○又准有宗。但執非因
以爲自者。即名戒取。不唯執戒及同時蘊。故
倶舍云。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説名戒
禁取。非解脱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取
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疏然於一聚至言
等亦同者。雖見眷屬而不別計。然一聚中見
最爲勝。擧勝等勞劣而置等言亦無有失。不
同小乘而立等字
又云。論不爾如何
對法抄二云○此中但説非勝計勝。不説得
淨。影顯定有。與瑜伽論第八卷同。若不爾
者。瑜伽説非滅計滅應非邪見。雖本地分第
八卷言不淨計淨名爲見取。彼意要計見取
眷屬諸不淨法爲勝能淨得取名。非唯計不
淨名爲見取。雖五十八説妄取迷苦所有諸
見爲第一等名爲見取。意説見取非定一心
縁見非見方得取名。唯縁諸見執爲勝因。亦
見取故○然但縁非見爲勝能淨者。不名見
云云
同抄又云。但執見等爲勝非因非見取攝。要
計勝爲因。方成見取故。非滅計滅是邪見故。
但執戒等爲因非勝非戒取攝。要計爲因勝
方成戒取故。非非道計道。是邪見故云云 可
見正文
五十八云。見取者。於六十二諸見趣業。一一
別計爲最爲上爲勝爲妙。威勢取執隨起言
説。唯此諦實餘皆虚妄。由此見故能得清淨
解脱出離。是名見取。戒禁取者。謂所受持隨
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計。若戒若禁。於所
受持諸戒禁中。妄計爲最爲上爲勝爲妙。威
勢猶取隨起言説。唯此諦實餘皆虚。由此戒
禁能得清淨解脱出離。是名戒禁取云云
又云。云何迷滅有八隨眠○又有沙門。謂説
現行法涅槃論者所有邪見○又有邪見誹謗
滅諦。謂諸外道廣説如前。又有横計諸解脱
所有邪見。如是諸見是迷滅諦所起邪見○
又出見
戒二取
云何迷道有八隨眠○又諸外道謗道
邪見。彼謂沙門喬答摩種爲諸弟子。説出離
道。實非出離。由此不能盡出離苦。佛所施設
無我亦見。及所受持戒禁隨計。是惡邪道非
正妙道。如是亦名迷道邪見。又彼外道作如
是計。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眞行道。能盡能
出一切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見○見戒二取
三出之
上説邪見處。邪見有二種。一増益邪見。二損
減邪見。増益邪見者。薩迦耶等四見。損減邪
見者。謗因謗用謗果壞實事也。又出無因
論邊無邊矯亂五現涅槃論等也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目次

  十煩惱段
學現觀者
與身邪見
又今疏斷
故起應善
約利鈍別
有事無事三方
  隨煩惱段
無漏縁惑不縁上界
小諦多諦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

  十煩惱段
  學現觀者事
論云。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倶生及分別
起。任運思察倶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
○邊執見中通倶生者。有義唯斷○瑜伽等
説。何邊執見是倶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
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有義彼論
依麁相説。理實倶生亦通常見等云云
疏云。論瑜伽等説至何所在耶。述曰。此引教
也。如瑜伽第八十八雜集第三及第七説。唯
有斷見。故論言等。觀我爲斷非身後無。准
此唯言修道斷見。不見修道常見相故○論
有義彼論至亦通常見。述曰○修道倶生亦
有常見。瑜伽等依麁相説故。何謂麁相。謂得
現觀者入無我觀。已知分別我已斷訖。出觀
之時便生恐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即初我
者倶生我也。又言我者分別我也。修道我義
言我分別我何所在耶。依此初出觀時。縁涅
槃起恐怖斷見。非修道中説無常見云云
燈云。論云學現觀者等。本釋如疏西明云。八
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恐於
涅槃我當無有等。准此未入見道者。要集斷
云。有釋爲勝。今意疑云。准八十八是未入見。
彼文説云。由此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故。於
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便於涅槃發生
斷見。由此因縁。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
即與此論引文不同。疑此論引。更是別
文。疏忘不引。然疏中指八十八者。疑是所
等。又但證是斷見。即得不證倶生。文云起邪
分別謂我當斷。不分明説是倶生故。或此文
通非定凡聖。不爾何故文不相似。然准論引。
本疏釋正。何以故。意證倶生通於斷見。引見
道後起可證誠。若見道前。何得知是倶生斷
云云
祕云。論學現觀者起如是怖等者。是八十六
對法第六二論文也。故瑜伽云。又由二縁依
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
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
於作意時由彼因縁念妄失故。當爾之時。於
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
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倶行障礙
轉。由此縁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
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遂身見爲
依止故。發生變易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
寂滅其心退還。釋曰。雖了唯有諸行無我。由
縁行心尚昧劣故。數數思惟我何所在。即思
我心能爲障礙。便執我無。更不念言唯有諸
行故。於涅槃而生驚恐。對法論云。倶生邊見
者斷見所攝。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心退轉。
生大怖畏。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然疏中云
八十八者。而有二義。一錯六爲八。二擧八等
六。六正所引。八中亦有斷見之文。故兼言
矣。擧兼顯正不言六也。問。引證倶生對法可
爾。瑜伽如何。答。八十八文如燈已釋。八十
六者亦是倶生。何以爲明。答。論云尋求我行
微細倶行。又云。彼由如是隨遂身見爲依止
故。故知倶生。或通二見。尋文可悉。問。二論
倶生爲凡聖起。答。倶通凡聖。若爾何故八十
六云。復次爲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
作。乃至云。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方
得出離。對法復云。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准此
瑜伽唯凡所起。對法唯聖。答。瑜伽且據斷凡
起者。或兼斷彼凡聖起者。聖諦現觀其言通
故。又云。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而起
驚恐。即有學聖亦未究竟起亦何失。對法言
今我何在者。凡聖作彼無我解時倶得名今。
又解。瑜伽據凡。對法約聖二解任取應更審
太抄云。論學現觀者。問。此言學者。爲是修
學爲是有學。通二文
常騰記云。文要集斷云至有釋爲勝。解云
得現觀者。入無學現已等云云。測釋八十八云
○准此未入見道者。説證曰測釋爲勝。八十
八云。修習諦觀。此論文云學現觀者。故知。未
見見道之前。得聖已去。於涅槃界不生退轉
生大怖畏彼文説云至不樂趣入解云。八十
八云。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爲障礙。一依無
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漢時。此
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故。有惑
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爲因縁故。雖於疑
惑別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
恐於涅槃我當有。由此隨眠薩伽耶見増上
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當壞當
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由此因縁。
於縁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案倫法師疏
云。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者。則見道前觀察
法無人。二現觀時者。見道。三得阿羅漢時。此
中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力故。有或有疑。乃
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見道前人也。
論云。又於聖諦已得現觀等者。謂四善根已
得相似諦現觀未得眞見道。於中猶起分別
我見慢等障於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
別抄云。問。學現觀者起斷見者。何時起耶。解
云。於修道中入無漏觀。出觀去去倶生我
見即復現前。便生恐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初我字者倶生我也。又言。我者分別我也。修
道中我義言我分別我所在耶。此依初出觀
時。於涅槃界起恐怖。見非修道位無有常見
云云
演云。論瑜伽等説至何處在耶。此下引證。謂
瑜伽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云云
文義云。言學現觀者等者。基説。得現觀者入
無我觀已○起恐怖故。是斷見攝。測釋。八十
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即於涅
槃我當無有。乃至謂我當壞等。准此未入見
道者。説觀解同。測釋範云。此云學現觀者。謂
諸有學入現觀者。即在見道名爲現觀。如攝
大乘等釋六現觀中第四第五。但無分別智
方名現觀。此觀雖通於修道位。此觀在初偏
名見道。亦名現觀見修等三道、倶名
現觀、如第九卷説
證曰。測釋
爲勝。八十八云修習諦現觀。此論又云學現
觀者。故知。未入見道之前。得聖已去。於涅
槃果不生退轉生大怖思。如雜集第七等
貶量抄云。言學現觀者等者有初義。既得現
觀知生多少。何故乃執我斷非常。如八十八
雜集等。唯説斷見故○有釋八十八云云云
諸文然不取
注文闕也
今謂有説分別我斷出觀生怖。定知
基公未閑瑜伽之意。如聲聞地學現觀者。通
達作意無間我我今後所通達作意。即煖等
方便如何可云初我倶生我後我分別。有釋。
雖引瑜伽修現觀時不言未入見道者。説有
集加此一句之言。判於理勝不可恨定。修習
及學證非聖者都無證用聖者。亦名修諦觀。
名學現觀者。皆無過故。有云。即在見道不爲
現觀。唯有現觀名義通諸凡聖處。處有故雖
引攝論都無所加。故聲聞地之證非聖觀無
我已侒我言眞實我何所在故云云
忠安淄洲資也。所載和上者淄洲也
忠安記云。論學現觀者等者。基云。得現觀者
入無我觀○測云。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
觀時○和上云。測解爲勝。勘大論文通達作
意後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處在耶。既爾可
知。四善根位起如是怖。通達作意加行位更勘
文處
對法論第七云。欲界修道所斷有六煩惱。謂
倶生薩迦耶見邊執見及貪嗔慢無明。何等名
爲修道所斷。倶生薩迦耶見。謂聖弟子。雖見
道已生。而依止此修道故我慢現行○倶生
邊執者。謂斷見所斷。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
心退轉生大怖畏。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同抄四云。根本煩惱中三見及疑。唯見所斷。
分別起故。於邊見中有義常見唯見所斷。對
法第四瑜伽八十八。斷見修所斷故。有義亦
通見修所斷。顯揚十一五五十八説常見斷
見皆通分別及倶生故
伽論八十六云。本事分又由二縁依止無我勝
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
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
由彼因縁念忘失故。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
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
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倶
行障礙而轉。由此縁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
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
遂身見爲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
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復次爲斷如是驚
恐。有二種法身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
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
及調柔心○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調有三見。
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
應所行。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爲
得現觀。依勝解倶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同八十八云。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爲障礙。
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
漢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
故。有惑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爲因縁故。
雖於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
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由此隨眠薩迦
耶見増上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
斷壞當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見。由
此因縁。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彼於
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已得現
觀。然謂我能證諦現觀。彼於此慢由隨眠故。
仍未能離。又時時間由忌念故。觀我起慢。因
此慢纒差別而轉。謂我爲勝或等或劣。前雨
位中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
力能作障礙○於異生起能遍知故。於見地
中。無間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於見地中
能遍知故。次斷餘結得阿羅漢。無間證得諸
漏永盡
伽論第二卷上下二所。亦有我我今者何所
在耶文。件文入見前有此怖畏。入見後離此
怖畏見
伽論記云。八十八處。由果故者乃至一依無
我諦察法忍時者。即見前觀察法無人。二現
觀時者。即在見道。三得阿羅漢時。此列三
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伽耶見力故有惑
有疑乃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見道
也。彼於異時雖隨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
已得現觀等者。謂四善根。已得相似諦現觀
未得眞見道。於中猶起分別我見慢等障於
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前兩位中由隨眠力
能持障礙者。一解此隨順理相同小乘。不説
修道有倶生我見及慢習氣。前三位中有正
使種子及起爲障名作隨眠。第二更解依實
理門。前二位有彼現起分別我見慢等爲障
名作隨眠。是使義故。第三位中倶生見慢現
起名習氣。依前分別見慢起故名習氣云云
西明疏云。瑜伽等説至何所在耶者。此引證。
謂瑜伽論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
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乃至謂我當斷
者。即等取雜集第七。彼云。倶生邊執見
者。謂斷所攝○何所在耶云云
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心退轉生大怖畏。謂
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問。論中與身邪見一分亦爾大師何釋
之耶
論云。慢與五見皆容倶起。行相展轉不相違
故。然與斷見必不倶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
與身邪見一分亦爾
疏云。斷見及慢必不倶生。執我斷心。定無陵
他而自恃故。論與身邪見一分亦爾。述曰。准
下憂倶初師所説。若約麁相。慢多縁樂蘊生。
與縁苦倶蘊我見一分。及邪見撥無苦集諦
理一分。不與慢倶起。據實亦得。故下文説。慢
身邪見皆與憂倶。持執苦劣故。今約麁相多
分而解。若縁樂倶蘊爲我。及撥無滅道。可與
慢倶。故恃己樂陵滅道故
又解准下此是正義。分別之慢。極苦處無分
別。身邪見極苦處亦非有故。縁苦蘊倶生之
慢。不與一分身邪見倶。若縁餘處之而起於
慢。得與一分身邪見並。此解爲勝。不違下説
慢與憂倶生。至下可知云云
別抄同之
太抄云○疏中倶有二解。前解爲勝。後解不
好。若倶生煩惱。法爾不得倶起云云
燈云。論與身邪見一分亦爾。西明釋云。執極
苦蘊爲我。即無慢倶。非極苦蘊亦得慢倶。故
下文云。持苦劣蘊憂相應故。今謂本解爲正。
許慢與彼執苦蘊身見得並。此言一分據多
分説。故下初師。亦許縁苦倶蘊起慢憂倶。第
二師亦云亦苦倶起。西明若云執極苦蘊爲
我無慢。慢何苦倶。不可餘倶。不許身見並。無
別因故。問。據多分説。實理何倶。答。據分別
慢不與執苦蘊一分我見倶。下約倶生故得
倶起。又慢有七。卑慢得倶。故瑜伽五十九
云。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
若分別者略有二慢。一高擧慢。二卑下慢。高
擧有三。一稱量。二解了。三利養。此高擧慢喜
根相應。若卑下慢憂相應云云
樞要云。慢有二種。一高擧。二卑下。高擧有
三○以卑下慢與憂相應。高擧不爾。故前所
説。不與身邪一分倶。此與憂倶。據卑下説。亦
不相違云云
論下文云。有義倶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
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有義倶生亦苦
倶起。意有苦苦受。前已説故云云
疏云○由苦趣中亦恃己身有苦劣蘊。起慢
之時與憂相應。此依實義慢與憂倶。前約相
麁。説慢不與身邪見一分倶。不持苦蘊故云云
論云。有義倶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受相
應○分別二見。容四受倶。執苦倶蘊。爲我我
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有義二見若倶
生者。亦苦受倶。純受苦處縁極苦蘊。苦相應
云云
已上受倶文者。所指此依實義是也
疏云
論云。此十煩惱何受相應○此依實義隨麁
相者。貪慢四見樂喜捨倶○邪見及疑四倶
除苦云云
祕云。委曲而談名爲實義。即九十九。梗概而
説名爲麁相。即五十五對法第七云云
要集云
五十八云。又於欲界四見及慢喜捨相應。貪
樂喜捨相應。恚苦憂捨相應。邪見喜憂捨相
應。疑捨相應。無明一切五根相應。此據多分
相應道理。其餘深細後當廣説○又貪與慢
縁有漏一分可意事生。恚縁一分非可意生。
是故此三煩惱一分所生名取。一分所餘煩
惱通縁内外若憂非愛。及倶相違有漏事生。
是故説彼名曰遍行。取一切事
疏釋受倶麁相門云。五十五説。此據多分相
應道理。勘五十五全無此文。或人師釋云。
五者誤也。五十八有此文云云。依彼釋披五
十八有此文。祕中又云隨麁相者。指五十五
也誤非限疏歟
九十九云。薩迦耶見及邊執見。若於樂倶行
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喜根相應。若於苦倶
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憂相應。若於捨倶
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捨根相應。斷見攝。
邊執見當知。一切與彼相違。見取戒禁取取
彼見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邪見一種。先作
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慢於一
時喜根相應。或於一時憂根相應。問。如何
等。答。略有二慢。一高擧慢。二卑下慢。又高
擧慢有三高擧。何等爲三。謂稱量高擧。解了
高擧利養高擧。此高擧慢喜根相應。若卑下
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先辨煩惱諸根相
應。但約麁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無亂故。
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種
種行解差別轉故
人師釋云。先辨者。五十八也
  問。本疏中明倶生身邊二見作品數有
無二釋。前解爲勝撲揚大師何釋之

疏云。論當知倶生身邊二見○問。此二見中。
亦有九品等也。答。或言無。唯第九品故。或言
有。如別抄會。前解爲勝。若如後解。如色界
無記法體有九品故云云
祕云。疏若如後解至體有九品故者。此有二
意。一顯後非。如色界等煩惱無記。體有九品
九品別斷。我見九品何一品除。除既一品明
無九類。二明後是。如上界惑。體雖無記得有
九品。我見九品亦復何違。又今疏斷且隨一
相。疏上下文。皆以九品爲類説也
蘊云。疏若如後解如色界無記法等者。此明
倶生身邊二見亦有九品。如上界惑。體無記
有九品故。問。前來疏中。多説我見有品類爲
勝。何故今斷前解爲勝乎。答。前來解薫習必
有増減故。説三界之中必有品類。今據當地
唯第九品故。取前解無品爲勝。不相違也。問。
設此二見地地之中分爲九品同上界惑。何
非勝耶。答。便有後得智不斷或妨○二見○
迷理○後得○無○斷迷理○故○故前解勝
云云
義演似祕意歟
斷障章云。身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九
地而論但有九品文正義也又云。其識中倶生
煩惱○略有四類。一者八十一品類別斷○
然身邊見等當第九品時
燈二云。又約總別縁蘊生者。次第得果斷之
差別亦作五釋。一若總若別皆非想第九品
斷。若爾即有却斷下失。二云總者非想第九
品斷。別者地地九品斷。此過有二。若總却斷
下失。若別後得不斷惑失。三者翻前第二釋。
過亦同前通倶有二失。四云總別地地各各
九品別斷。若爾即有後得不斷惑失。五云總
別各於自地第九品斷。此釋爲正。無前二失
又云。細有四義。一品類對。九品之中第九
品攝。望餘迷事此同第九。若自類言亦有九
又云。釋超中二果文若第六識迷理細惑。地地
之中雖各九品。今并第七識倶煩惱總爲一
品。與第九品迷事之惑。同時頓斷。成阿羅
別抄一云。問。第六識中倶生我執三界九地
斷。西方五釋。取第四有釋遂第二果人斷欲
界六品不盡之失。既爾例成第三果人斷欲
不盡有此過失。由此道理第五師釋地地品
品別斷。即無此過。然違瑜伽後得斷惑者。彼
論後得斷惑者約菩薩説○若作此釋於理無
違。護法依此亦無過失。又解依第四釋。且九
品中第一品。或理事倶有○起後得智斷。第
二品迷事起者。以正體智斷。迷理者○或復
雙斷。於理無違。思之云云
疏九云○斷八品等時不斷我見。煩惱先斷
説。以我見無品數。全離欲方斷故。又解既所
生。或有多品數。能生之見定然亦有九品云云
疏十末云。即第六識中我見等倶生者。要第
九品道方斷。雖無品數。非如第七識金剛心
云云
  問。依身在欲界得上定人不退所得定
可起下地分別惑耶
疏云。論得彼定已○述曰○若爾見惑得彼
定已。下地繋者爲起不起。五十八言不依見
等。對法第五成就品言。若生欲界三界煩惱
○種不成就
蘊云○疏中無解○今准諸文亦無正説。然
退上定已起即無遮。又准義燈云。雖得上定
計梵王等。所起之見未必上故。此即許上界
定後起。下界分別見也云云
祕云。疏若爾見惑至爲起不起者。義燈第六。
心相起中叙有兩釋。今觀瑜伽五十八文應
許得起。故彼論云。由彼諸惑住此身中。從定
起已有時現行。非生上者彼復現起。釋曰。彼
前未斷見道之惑。身在下地而得起之。若生
上已下地見惑而不起也。准斯文意許起。應
善更思云云
五十八云。若諸異生離欲界欲或色界欲。但
由修道無有見道。彼於欲界得離欲時。貪欲
嗔恚○皆説名斷。非如見道所斷薩迦耶見
等由彼諸惑○彼復現起。如是異生離色界
欲○當知亦爾。自地所有見斷諸漏。若定若
生。於一切時。若遇生縁便現在前云云
燈云。六不善自地七餘界有二説。定得無間
生自地七。上地二説。一云若諸異生離欲界
欲。雖不能伏欲界見道惑。而定慚等力所制
伏。不起不善。即欲不善非爲無間生上地心。
以其迷理惑總不伏故彼得起。縁事無慚類
等已伏。雖起迷理故非不善。一云既不能伏
見所起分別見等。故容不善無間生色異熟
生心威儀有覆。生無色二異熟有覆。總有十
二心云云
攝釋四有二釋。亦引此文歟
同一云。問。初禪眼等識。依彼上根縁彼地色。
相分是何。答。有兩解。如前上地識縁下。一
云上地繋。縁彼色故。應有隨増。不是隨増。非
漏性故。起染如何。若生上者已離下染故。若
在下地縁上色等眼耳通果亦伏染故。倶生
可伏 見惑如何。設縱不伏起退定故。一云隨
心下地繋故等文
  問。付以七作意伏欲界九品惑之義。
且以第七作意可爲第九品解脱道耶
燈云○加行究竟作爲無間道。加行究竟果
作意爲解脱道。故瑜伽三十三云○加行究
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究竟果作意。能
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既言能正領受。
即是證義。故是解脱。又解。別起解脱非第七
作意。瑜伽十一云。由證方便究竟作意果煩
惱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加行究竟果作
意。三十三説是根本定倶行作意。十一復云。
由證果煩惱斷已方得根本。故知別起。二説
倶得。次下更解云云
又云。問。且斷欲界第九品惑起解脱道。即是
根本爲近分耶。答。有二解。一云即入。三十三
及雜集第九倶云。是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
無間由是因縁。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初
靜慮定倶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第七
作意是彼解脱故。即入根本。一云或有不入。
故瑜伽第十一云。於有漏方便中先説解脱。
後説三摩地。由證方便究意作意果煩惱斷
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既言由證果已方得
根本三摩地。故解脱道非即根本。准此二文
約利鈍別。二解倶正。各不相違
三十三云○當於爾時。初靜慮地前加行道。
已行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
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縁。證入
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倶行作
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加行究竟作意轉
時。即彼喜樂轉復増廣○加行究竟果作意
轉時。離生喜樂遍諸身分。無不充滿無有間
隙。彼於爾時乃至圓滿五支具足安住○加行
究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加行究竟果
作意。能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如初
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
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
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
抄九云。此中論意第九解脱道居根本靜慮。
前九無間道八解脱道。皆在近分定中。此中
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無間
九解脱。或在近分第九解脱或在根本定。若
四禪以上第九解脱定在根本。前八解脱九
無間在近分。所以者何。三靜慮以下根本有
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故。根本地中。若遊觀
若斷惑。無捨受以闇法故。決定無有。樂喜明
利故有。其近分中。若斷惑若遊觀。皆有捨○
三靜慮已下。有利鈍二人。若根利人。第九無
間道居近分。與捨相應。第九解脱道居根本
定。與樂喜相應○今言第七作意入根本定
者。即約利根人○第四靜慮已上。前八解脱
九無間道。皆在近分中。第九解脱中。必在根
本。非居近分。此爲勝義。又解。若不如是分
別前九無間八解脱居近分。第九解脱道有
根本定。始從初靜慮乃至非想亦然。前義以
何爲證。若總解更不分別前六作意是近分
第七是根本。但云無間解脱道處爲證也。未
見文以分別爲妙。故後義即以此文爲證。前
家會此文。如前利鈍根人釋云云
又云○此據利根第九解脱道。入根本靜慮
人。故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脱道居近
分定已後。方入根本生喜樂
釋及以獲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説名喜樂
文也
又云。第四靜慮以上其中九解脱道第七作
意。唯在根本
論十一云。三摩呬多地。世尊於無漏方便中。先
説三摩地。後説解脱。由三摩地善成滿力。於
諸煩惱。心永解脱故。於有漏方便中。先説解
脱。後説三摩地。由證方便究竟作意果。煩惱
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云云
抄五云。十一所○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
靜慮倶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斷後
三品地滿入根本故。説第七作意爲解脱道。
廣如對法第九下第三十三説云云
又云。四道分別○第七作意唯解脱道。此依
二乘修習四道云云
  問。判煩惱有事無事縁者。唯約本質
論之歟。將通質影判之歟
問。本疏中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
後解體如何
問。本疏中與有無事縁別不可爲例
撲揚大師何釋之耶
論云。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扙質或有或
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彼親所縁雖皆有漏。
而所扙質亦通無漏。名縁有漏無漏煩惱。縁
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縁分別所起事境。縁滅
道諦及他地者相分與質不相似故。名縁分
別所起名境云云
疏云。論雖諸惱煩至無事煩惱。述曰。煩惱心
等上説所變。雖皆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
但彼本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
影像本質雙言名縁有無之煩惱。或直據本
質名此二縁煩惱。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
後解。○論彼親所縁至無漏煩惱。述曰。此下
第十一。有漏縁無漏縁分別。如疑邪見無明
及此相應嗔慢等法。無漏縁者。親所縁雖皆
有漏。而所扙本質亦通無漏。唯影像相是有
漏故。今此但取本影二境。名縁漏無漏煩惱。
准有無事。不但取本質。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
祕云。疏今無漏縁中不得作後解者。漏無漏
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又云。疏與有事縁別不可爲例者。此有二意。
一成有事縁第一釋。二成無漏必約影質不
可。以彼有事縁中初釋相例。問。云何名別。
答。有事縁惑能所二縁。而皆有漏有相順義。
可直據質而以明之。無漏縁惑能所二縁唯
違無順。故不唯質得此縁稱云云
蘊云。疏今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者。此有
無事門中。論云而所扙質或有或無故。得約
質解其漏。無漏門○即有我見等無本質者。
應非漏無漏故。不得唯約質也。其無質者唯
影有漏。亦名縁有漏煩惱云云
大抄云。不得作此後解者。若直據本質不據
影像。名縁有事無事煩惱者。如下無漏縁中
煩惱縁無漏。滅道本質是無漏。相分是有漏。
煩惱心雖稱相分不稱無漏本質故。雙説質
影不得作此後解。前合取本質影像爲勝○
若不據影像唯約本質名有無事者有二失。
一即有心起縁無之失○二者有親縁無漏之
失。如根本智。無分親縁無漏。若後得智。皆帶
相縁無漏。不得親縁無漏。豈有煩惱心能親
縁者無漏故。不得唯據本質。即本影雙取爲
有事無事勝云云
翼云。疏云影像本質雙言等者。要本質影像
名有事。唯有影像即名無事。疏或直據本質
等者。此解不好。勘無漏縁有相違故。又若作
此解。即以無漏縁爲例難故。不作此解也。今
勘無漏縁者。或指瑜伽文。或指此論下文有
漏無漏縁中。今取指此論下文也。有本無勘
云云
又云。疏唯有無事等者。前有事無事作二解。
一本影雙取。二唯取本質。今此門中唯取第
一解。不取後解。與有無事縁別不可例也云云
義演云。疏今勘無漏中不得作後解者。即大
論漏無漏縁中也。又此論下文也○此意即
説若唯約本質若有事無事者。亦應唯約本
質。名縁有漏無漏煩惱。設爾何失不然。豈有
煩惱而親縁無漏耶。以下文據影本二法名
縁有漏故。由有此例故。不取第二。或直據本
質文也云云
別抄云○今約有影像名有事。無本質故名
無事。本影合釋。又解唯就本質有無名有無
事。此解爲正
又云。問。無漏縁煩惱就何而説。解云疑及邪
見不共無明。親縁無漏可名無漏縁。二取貪
等依見後生。所縁既是。應非無漏縁耶。解
云。相從就本質説名無漏縁。今此煩惱。約本
質無漏。影像有漏名有漏縁。不例有事無事
唯就本質也云云
蘊云。疏准有無事不但取本質者。此門質影
雙説。前門例此亦然。疏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者。此意不得。准前唯約本質。何故爾耶。
前門唯約有質無質。以立其名。此若同彼即
有一分無質煩惱漏無漏門攝。不盡故與前
別。又縁無漏者可唯約質。縁有漏者通有無
質故。與前不例云云
西明疏云。謂諸煩惱皆有影像所縁縁故應
名有事。然所扙質或有或無故。隨本質名有
事無事煩惱。且如我見無所扙質故名無事
煩惱。一分嗔所縁實境起名爲有事○謂諸
煩惱亦有影像。有漏境故。皆有漏縁。然所扙
質通滅道諦。是故縁滅及道邪見疑見無明
嗔名無漏故。餘貪見等名有漏縁。不同薩婆
多。但用邪見疑及無明爲無漏也
五十八云。又十煩惱見所斷者。名曰無事。彼
所縁事非成實故。所餘煩惱有事無事彼相
違故云云
樞要云。一切有事無事煩惱不過三種。一諸
見所縁本是無事。餘是有事。因此見行相本
無決定餘不定故。當對法第七。二行相深迷
無我。名縁無事。餘名有事。所謂行相深境。必
迷無我故。餘必不定。五十九云。見慢名無事。
貪恚名有事。無明疑通二種。對法第五同。三
見道所縁名縁無事。修名有事。見道諸惑分
別猛利多横執故。修道少故。瑜伽云。見所斷
名縁無事。餘名有事。除縁現在無爲有體法。
縁過未鏡像等名縁無事。所餘名縁有事。本
鏡有故。對法云。非有所縁。謂顛倒心心所及
縁過未等。餘名有事。本質或無名縁無事。餘
必有名縁有事。五十九云。無事縁謂無事煩
惱。有事縁謂有事煩惱。與唯識同。今觀此義。
初二門。一本體有名有事。二無質影像中無
體用名無事。影像中有決定執名無事。但五
見。不定名有事。癡愛慢雖亦有執。不決定故。
二執者名無事。二不執名縁有事。故見慢愛
等此名無事。餘名有事。三明屬見道名無事。
修道名有事。隨前諸文據實有無事二門即
盡。一本質影像。二影之内有體無體。如縁過
未等名無事。現在有體法及無爲名縁有事。
然於中義別更分三種。一決定不定。二執不
執。三明屬見修道法。即五重中前三重是云云
義賓記云。當對法第七者。師云爲證不成。謂
此章主。令成諸見所縁無事故對法第七。然
彼論第七。但取身邊爲無事縁。如彼論云煩
惱有二種謂縁有無。有無事者。謂見及相應
是本。見謂薩迦耶見及邊執見是見。所餘煩
惱名縁有事也云云
繼徳記云文長恐繁不書也
  隨煩惱段
  問。付隨惑上下相縁門。且可有無漏
縁不縁上界哉
論云。有義小十下不縁上。行相麁近不遠取
故。有義嫉等亦得縁上。於勝地法生嫉等故
云云
疏云○第二師説○嫉等三法亦縁上起。於
勝地法生嫉等故。言嫉等者。等取慳憍二法。
定者謂嫉他所得靜慮無色故。憍恃所證知
解彼地法故。慳所證知解上地法也。誑諂二
法定無上縁。無誑諂色界勝有情故。有義許
爾。誑諂亦於殊勝處起故。如稱梵王以爲本
師行諂等是。然前解爲勝。見於勝人所不生
諂誑。若准後解亦得起。於自界勝上起諂誑
故。恐失利譽故望他順己故。有説害亦縁上。
尚許害諸佛。何況色界有情故也云云
論又云。此中有義。忿等但縁迷諦惑生非親
迷諦。行相麁淺不深取故。有義嫉等亦親迷
諦。於滅通等生嫉等故云云
疏云。又説七得。除覆誕諂三。滅道勝法不能
誑諂故。又解嫉惱害慳憍五法亦親迷諦。五
十八説於滅諦等生嫉等故。如前所引。然不
見説憍亦迷諦。以理准有。恃所證故。大論第
二帙説。有慳諦等文勘云云
論上文云。煩惱段。既説嗔恚憎嫉滅道。亦應
憎嫉離欲地故云云
疏云。述曰此唯見斷。嗔恚縁滅道。五十八
文。此中爲例。嗔親迷道。亦縁上地。以嗔縁事
例於理故。深理尚然。何況淺事云云
對法抄云。十三上下相縁者。中二大八亦縁
上忿等少十。有義不縁行相麁近不遠取故。
有義嫉慳憍害亦得縁上。於勝地法生嫉等
故。大八諂誑上亦縁下。憍不縁下非所持故
○此中有義忿等前十非親迷諦。行麁淺故。
有義嫉慳憍害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
云云
  問。付隨惑迷諦。且依小諦縁多諦。依
多諦縁小諦可有耶
問。樞要中述隨惑迷諦義。依小諦縁
多諦依多諦縁小諦。依多諦縁多諦依
小諦縁小諦云云。爾者所縁即所依也。所
依即所縁也云。時可有初二單句耶
樞要云。隨煩惱中。忿等隨所依縁總別惑力。
皆通四諦。有依小諦縁多諦。有依多諦縁小
諦。有依多縁多。有依小縁小。後二行相可
知。初二是何諦惑。爲從所依判諦。爲從所
縁。倶不定故。由此應言。所縁即所依。縁謂
縁藉故。非所縁境。境不定故。有義所依即所
縁境也。以所縁境爲所依杖。依從所縁判諦。
依下定故。有義依與縁別。如疏中解。若依初
二解。初二句無妨。若依第三解。初二句云
何。有解必無此者。有解隨解隨増屬諦。依
増縁弱隣近引故屬依。縁増依弱屬縁。疎遠
引故云云
周記云。樞依少諦縁多等者。誌一二名少。三
四名多。樞若依初二解初二句無妨者。問。准
初二解依縁無別。便無依少縁多等別。三何
初二句無妨耶。答。判諦據彼依縁無別。縁多
少依境。而論望義有異。更當審詳
明詮云。言有依少諦縁多諦者。且身邊二見。
唯迷苦諦故云依少也。依此二見所引生貪
等通縁四諦故。云縁多諦也。言有依多諦縁
少諦者。依通迷四諦。疑邪見及不共無明。而
所引生身邊二見。唯縁苦諦也。言有依多縁
多者。依通迷四諦。邪見疑及不共無明。而所
引貪等。通縁四諦也。言有依少縁少者。依身
邊二見。而所引生相應貪等。唯縁苦諦也
以上四句依大乘義也
論云。見所斷者。隨所依縁總別惑力。皆通四
疏云。下第二段子門第二迷諦總別。皆通四
諦。隨所依止前能所引生煩惱。或隨所縁以
分四諦。依四諦下煩惱引生。依止假立故
蘊云。論隨所依縁總別惑力等者。此諸隨惑。
皆以根本而爲依縁依止杖託之義。或由彼
引生惑以彼爲體。或藉彼而立。皆依義也。如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多由無明之所引也。如
憍忿等。用彼貪嗔而爲體也。如放逸等藉多
而立故説爲彼。縁者縁遍義。如縁他見生忿
等故。亦縁自見生憍恃故。又縁者縁藉義。此
縁與彼同。此隨煩惱所依縁。或有想迷諦
有別迷者故。隨於彼皆通四諦
太抄云
燈云。論隨所依縁總別惑力者。一云隨彼所
縁依。於四諦總別惑起。如彼煩惱皆通四諦。
二云迷諦煩惱或依或縁。分成四句。有依一
諦縁多。有依多縁一。有依一縁一。有依多縁
多。行相思准。隨惑隨彼。問。從何説斷。隨所
依縁皆得無妨云云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目次

  不定段
於善染等
悔謂惡作
滅定惠故
一門轉故
如餘蓋纒
無明蓋歟
非思惠想
不深推度
依於尋伺
或退不退
瑜伽無相
故隨念攝
唯除第七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

  不定段
  問。論中釋不定心所總名云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大師如何釋給耶
論云。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
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
云云
疏云。於善染等皆不定者。一解。顯不定義。此
界性識等皆不定故。二解。簡前信等貪等。此
通三性。性不定故。彼類非一。故説等言。若
爾。應遍行攝。論非如觸等定遍心故。述曰。於
五七八識及上二界全。多分無故。此先擧觸。
作用先故。如前已説。既不定善染。不遍一切
心。應是別境。論非如欲等至立不定名。述曰。
此界繋屬。亦非遍無漏。此但擧地。故非別境。
由不同前餘五位法。立不定名云云
義演云。疏一解顯不定義界性識等皆不定
故者。此解意。通約諸門顯不定義。以等中攝
識界故。兼是別簡三性染淨性心故。若對善
染。即唯性門。不遍界識也。第二解以體對所
簡善染。疏云彼類非一者。解等字也。即擧性
等界識。類非一故言等。或可等取無記。或以
善染各類非一故云等也。意説。四不定皆通
三性。悔眠二法唯欲界。尋伺欲界及初禪。於
八識中四種唯在第六識。餘識皆無云云 文字
極惡
能可
正之
忠安記云。論於善染等者○今謂。等者等取
無記云云
西明疏云。謂悔等四於善於染及等三種。皆
不定故。立不定名。善謂十一。染二十六。等言
等取遍行別境。此中意説。善定唯善。染定
是染。遍行於心。別境於地。皆悉決定。悔眠
等四非如善等。立不定名。非如觸等至立不
定名者。逐難重釋。雖已略説於善染等顯不
定義。而善及染定義已了。所説等言爲顯何
義。故今重釋。謂遍行五定遍八識。若別境五
定遍九地。悔眠等四非如二位。故名不定云云
以此釋意可知。疏初釋委細也。忠安記引本
疏并西明。廣難之了。今謂等者取無記云云
論云。雖諸心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
別○於善染等皆不定故云云
疏云。於善染心皆不定者。即不定四。謂於善
染無記三性心。皆不定故。復説等言。下第七
不定中云。於善染等皆不定故。彼復有言。非
遍心起。非遍地有。總此三門。初門簡唯善染
心所。第二門簡遍行。第三簡別境。此中言等。
等取餘二門也云云
義蘊云。疏復説等言至取餘二門者。第七卷
初釋不定名。説有三義。一於善染等皆不定
故。二非如觸等定遍心故。三非如欲等定遍
地故。今擧初一等餘二也
論云下文云。二各二者○有義。彼釋亦不應
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
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
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
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説此言。有亦説
爲隨煩惱故。爲顯不定義。説二各二言。故置
此言。深爲有用云云
疏云。論此各有二至隨煩惱故。述曰。謂此各
有二。一染。二不染。謂此四法各染不染。其二
無記隨應配故。何以置此言者。以非如前善
染各唯一性不通染善故○論。爲顯不定義
至深爲有用。述曰。第三又爲顯性不定。故置
此中二各二言云云以此論疏文
可知義正否
  問。不定中悔心所者體即惡作歟
問。大乘心可許厭通三性耶
論云。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爲性。障止
爲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
方追悔故云云
疏云。悔謂惡作者。以體即因。即諸論説惡作
者是。惡作非悔。悔之體性追悔者是。如文可
知。惡作之體以何爲性。惡者悔也。即嫌惡
所作業。諸所作業起心嫌惡。已而追悔之。方
是悔性。若所作是惡名爲惡作。即悔體唯善。
唯悔惡事故。若嫌惡所作。體寧非悔。言是悔
因。若先惡所作方生悔。惡作非悔。其體何。此
義應思。此中有解。此唯是厭。若爾。厭應通三
性。何故唯善。此宗不爾。薩婆多正理論師。厭
體唯善。若同於彼。有如前妨。有云。厭是省察
心心所。無別體性。大乘厭通三性。於義無違。
若爾。善染無記之厭倶依何立。前第六卷云。
善中厭是無貪一分。准彼染厭體即是嗔。由
憎恚彼。方厭善故。有欣上惡法是貪。厭下惡
法亦是嗔分。若爾。無記之厭是何建立。即無
記欲。於所作事雖不生欲。於此不作亦生欲
故。名爲厭也。如信不信但有善染而無無記。
無記信即是欲解。此亦應爾。悔因即是前之
厭欲二法。然説惡作通三性者。從果爲言。悔
通三性故。或有解云。所作是境。而嫌惡所作。
是悔惡義。今言作者。是所作事。能生於悔惡。
即是悔因。因者境界。依作因依之生悔故。以
惡作言通説彼境故。總言惡作是悔之因。其
實惡者即是悔也。又解。惡作善者是愧。以拒
惡故。不善者是無慚。不顧賢善故。無記者是
惠。威儀工巧惠所攝故。又解。三性倶體是惠。
簡擇推度所化事故。言先不作後方追悔者。
前後因果。或即倶時義説前後。然由境故心
乃得生云云
肝心云。文惡作非悔等者。此有二説。初説云。
嫌厭也。即通三性。第二説云。嫌者省察心心
所。無別性○問。無記欲者其義云何○故名
爲厭也。此第一説即正義也
義翼云。釋惡作體。疏總有四解云云
對法抄云。惡作是因。悔體是果。果説因稱。立
惡作名。惡所作方生悔故。正理師言。惡作
是厭。應通三性。或者省察諸心心所。今義釋
者。惡作即厭。善厭無貪。惡厭嗔分。無記即
欲。於不作中生欣樂故。然説惡作通三性者。
依總聚説。或從果名。又釋。惡作即悔之境能
惡所作故。即是通三性者。悔故悔所惡作。即
是境故。又釋。惡作善者是愧。不善者無慚。無
記者即惠。又釋。惡作三性皆簡擇所作方生
悔故。如唯識疏具廣分別云云
  問。不定心所中悔眠并五蓋中悔眠障
定惠義如何
論云。悔謂惡作○障止爲業云云顯揚説似此

疏云。非是五蓋之中止相。止相通定惠故。止
下心故。今言止者。即奢摩他。能止住心。非
今上下云云
論云。眠謂睡眠○障觀爲業云云
疏云。即毘鉢舍那。此別障觀。非如蓋中能障
於擧。擧通定惠。令心高也。顯揚同此云云
太抄云。疏云非是五蓋之中止相等者○説
悔障止。唯是定不通惠○若五蓋中止通定
惠。若但言止觀。觀唯是惠不通於定。止唯是
定不通於惠。若雙言止擧捨。止擧捨之中今
有定惠云云
又云。論眠謂睡眠○障觀爲業。述曰。即毘
鉢奢那。此別障觀。非如蓋中能障於擧。擧通
定惠。令心高也。顯揚同之云云
又云。言五蓋者。一貪欲蓋。二嗔蓋。三惛沈睡
眠蓋。四掉擧惡作蓋。五欲蓋○惛沈障止。引
沈沒故。掉擧引散亂故云云
疏四云。對法論中。謂雖行相相翻障故。惛沈
障惠。瑜伽説。彼行相相順障故。惛沈障定。掉
擧亦爾。翻此應知
伽論七十七云。世尊。於五蓋中幾是奢摩他
障。幾是毘鉢舍那障。幾是倶障。善男子。掉擧
惡作是奢摩他障。惛沈睡眠疑是毘鉢舍那
障。貪欲嗔恚當知倶障 世尊。齊何名得奢摩
道滿清淨。善男子。乃至所有惛沈睡眠正
善除遣。齊是名得奢摩他道圓滿清淨。世尊。
齊何名得毘鉢舍那道圓滿清淨。善男子。乃
至所有掉擧惡作正善除遣。齊是名得毘鉢
舍那道圓滿清淨云云
深蜜經第三卷全以同之也
深密經西明疏七云。問。如何五蓋障。止觀中
掉擧惡作障止非觀。惛沈睡眠障觀非止。今
圓滿處與上相違。解云。止觀障各有二障。一
性相相順障。惛沈障止。掉擧障觀。是故瑜伽
五十・八十九等皆云。惛沈障止。掉擧障觀。惛
昧輕別性相順故。二性相相翻障。惛沈障觀。
掉擧障止。如集論・雜集・顯揚第一・成唯識論
第六卷等。惛沈與觀。掉擧與止。性相翻故。是
故蓋中説相翻障。今圓滿中各雙除唯翻二
障得圓滿故云云
八十九云。復次違背五處。當知建立五蓋差
別○三由違背奢摩他道故。立惛沈睡眠蓋。
四由違背毘鉢舍那故。立掉擧惡作蓋云云
演祕云。論如餘蓋者。所言蓋者云云
倶舍論二十一云。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
如來唯説此五。唯於此五蘊能爲勝障故○
惛沈睡眠能障惠蘊。掉擧惡作能障定蘊○
故唯此五建立爲蓋
  問。西明心釋一門轉故文一意根門轉
淄洲可許之耶
又方問云云燈師如何破之給耶
論云。謂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
轉故云云
疏云。心極闇劣一門轉者。唯一意識都無五
識。闇劣轉故無明了時。爲別餘心有五識。有
闇劣昧。無明了時故云云
燈云。論一門轉故。西明云。一意根門轉故。
今謂不然。既有色根。何不依轉。即應解云猶
無五識。不作是釋。更無別因。若云猶昧略故。
定既明廣。何不依彼五色根門。又復下文明
五倶意。非專爲了五識所縁。又於彼所縁能
明了取。故知一門轉。明唯一意識。若一根門。
應言依一門轉云云
論下文云。何故諸識同類不倶。於自所縁若
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若爾。五識已了
自境。何用倶起意識了爲。五倶意識助五令
起。非專爲了五識所縁。又於彼所縁能明了
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
西明疏云。謂睡眠位心極闇劣。唯依意根一
門轉故。非如覺時心心所法依六根門故得
明利云云
又云。問。眠中發耳識。由聞可生惠。眠是意地
法。如何有聞惠。解。如前分別。夢中聞聲。自
有兩釋。一云。聞聲如在定位。耳根發識。若依
此釋。因聞生惠。義亦無失。一云。眠中不發耳
識。由前散位聞教勢力所生故。亦聞惠攝。眠
中思惠准此應思云云
燈第五云論五問。定中無五識。遇聲耳識生。
睡時五識無。喚時睡内起。答。有二解。一云。
不例。有心定有意爲依耳識生。眠時意或無。
無依耳不起。一云。眠中縱有意。昧略耳不生。
定中意明了。聞聲耳識起。西明云。睡起耳識。
如定聞聲。亦無文障云云
西明疏云。問。眠中發耳識。由聞可生惠。眠是
意地法。如何有聞惠。解。如前分別。夢中聞
聲。自有西釋。一云。聞聲如在定位。耳根發
識。若依此釋。因明生惠。義亦無失。一云。眠
中不發耳識。由前散位聞起勢力引生故。亦
聞惠攝。眠中思惠准此應思
  尋云。正義心以識名門有證文耶
祕五云論六疏一想者在前三無色等者。問。何
爲名一。答。唯一意識。餘五無故。故婆娑論
云。由彼諸想一門轉故。説名一想
信叡記云。問。基意云。識何名門。答。因明論
云。是遣諸法自相門故。基説。宗之有法名爲
自相。局附自體不共他故。立敵證智名之爲
門。由能照顯法自相故。立法有法擬生他順
智。今標宗義。他智解返生畢智既生。正解
不起。無由照解所定義。故名爲門此論一
門准可知云云
因明疏上云○是遣諸法自相心故○立敵
證智名之爲門。由能照顯法自相故○又自
相名之爲門。以能通生敵證智故
婆娑論二百云。此中體有一想者。謂前三無
色。由彼諸想一門轉故。説名一想。體有種種
想者。謂在欲界染無想天。由彼諸想六門心
門轉故
  問。論中令顯睡眠非無體用乃至心相
應故云云爾者付此文立量方如何
論云。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
名。如餘蓋纒心相應故云云
疏云○。或復有義。亦恐經部師於總別聚上
假立。故置令言。言有體故。方有令身等不自
在等用。故令顯睡眠非無體用也。論有無心
位至心相應故。述曰。世間聖教。有於無心之
位亦名睡眠。此假立也。如論説言無心睡眠。
此則是也。由眠所引。似起眠時。故亦名眠。寧
知睡眠別有。非即無心。如餘蓋故。餘蓋必是
心所法故。非無體法。言五蓋者○若言蓋因
縁故亦名爲蓋。非必是心所者。應如餘理。唯
心所故云云
演云。疏寧知睡眠至非即無心者。此經部師
問之。疏如餘蓋故者。答也。立量成云。睡眠
之體有法定不是無心
心相應故。如餘蓋纒云云
燈云。論如餘蓋纒者。要集云。有説。不立量
也。西明二量。一云。睡眠非無體用。是蓋纒
故。如餘蓋纒。今謂。此量亦一分違宗之失。何
以故。睡眠假實通名。今成立假眠有體。即違
宗失。猶言不簡。立量應言。實睡眠非無心位。
因喩可知。言實睡眠。簡無心位假名睡眠。不
顯別實體。以經部師觸受想外並思分位皆
是假故。取蓋纒喩。即有一分所立不成。意簡
經部師於無心位實立睡眠故。又量云。實睡
眠是心相應。因喩可知。論中第二宗法。因喩
下安。文中故字。應蓋纒下著。是因所須故。性
相爲文。非依次第。前云有無心位者。立量應
云非無心位。文中略無宗中有法。前文
訖。故略不言。本疏云。非即無心。必是心所。
是二宗法。如餘蓋故。即是指喩。又云。非無體
法。第三宗法。比量准知。故略不具。然論文中
初二句會諸違。後兩句破異執云云
  問。以無明可立蓋耶
倶舍光記云二十一所問。若爲障勝立蓋者。無
明何故不立蓋哉。解云。等荷擔者。諸蓋中無
明於中所荷偏重。是故不立。若立無明爲一
蓋者。一切煩惱所荷障。能合比無明。猶不能
及。故不立在諸蓋聚中。問。若非最勝亦立蓋
者。餘惑隨惑何故不立。解云。夫蓋義者令心
趣下。慢性高擧故不立蓋。蓋性遲鈍。見性捷
利。不順蓋義。亦不立蓋云云
阿毘曇毘婆娑七十七云。問曰。以何等故不
説無明蓋不蓋中何耶。答曰。覆義是蓋義。
此亦法覆勢用等。無明覆勢偏多。如一無明
蓋覆勢用勝。五蓋所覆勢用。復有説者。以無
明體重故。不立無明蓋在五蓋中云云文字極惡
可見正文
上文云
對法抄云六帖
  問。論云非思惠想纒彼性故云云
論云。有義。彼説理亦不然。非思惠想。纒彼
性故云云
疏云。非思惠想纒彼性故。此合爲因。有二
分破。初破欲界染思惠一分爲悔。染思想一
分爲眠。非爲纒性。是思惠想故。如餘思惠想。
二界全及欲界一分淨無記者。或如餘染
思等。謂除眠悔餘欲界染及上二界染者。皆
非纒故。此即破染分爲纒。第二破欲界淨無
記一分思惠爲彼惡作。一分惠想爲彼眠體。
總難云。爲惡作等一分非染思惠想。非彼惡
作等二法性。是思惠想故。如餘上界思惠想
等。此量准文有宗具足。取宗中有法思想及
性故。爲因亦得。又解。汝染悔與眠。應非思惠
想。是纒性故。如無慚等。淨無記悔眠亦非思
惠想。是彼悔眠性故。如染悔眠。染悔眠體已
或非思等。得爲同喩。因明許故。然此文中有
宗中法。謂悲思惠想。及因具足如文。此解正
可相順總合爲量云云
忠安記云。論非思惠想纒彼性故者。基○和
上云。如基初解。破文如右。若如後解。破文如
云云
演祕云。論非思惠想纒彼性故者。具如疏辨。
有義。復有○或彼悔眠皆應説云染不染中
隨一攝故。若説前因。自隨一不成。自説非是
思惠想故。若説後因。有法爲因。違理門故。詳
曰。觀疏染淨前後二因。實無差異。且前有法
不言思惠。直云悔眠。可如所責。前既標云染
思惠已。後因牃彼。何有過耶。又若後因全取
有法。可違理門。今者有法與因増減全有不
同。何有違論。若如所立。染非染因乃非論意。
如疏所明。理通文順云云
燈云。論非思惠想纒彼性故。本疏如初量云。
染思惠一分爲悔。染思想一分爲眠。應非爲
纒性。是思惠想故。第二量爲惡作等。一分非
染思惠想。是有法。非彼惡作等二法性
思惠想故。要集云。有説。初釋稍不順文。文云
非思惠想。是宗法。非是有法。亦非因故。今
謂。初釋亦無有過。以性相爲文。且除非字加
一染字。言染思惠想一分。爲悔眠爲有法。取
初非字及纒性字。即爲宗法。取前思惠想及
後性故字爲因。文言彼者。即是淨無記思惠
想爲喩。應加如彼餘。如彼餘者。即淨無記思
惠想餘。即悔眠餘彼即淨無記思惠想。以宗
有法取依染思惠想悔眠。同喩取非悔眠外
餘思惠想。因言思惠性故。取總思惠想貫通
宗喩故皆具足云云
別抄云。第四師破第三以思惠想爲悔眠體。
總翻覆破有二量。初破欲界染分思想爲染
眠體。量云。染分思想應非染眠體。以思
餘思想。即以上二界全二法欲界一分非染
爲同喩。次量破無記淨思想。即取上二界思
想及欲界善無記者以爲宗。立量云。二性思
想應非二性眠。以思想故。如染思想。前量已
成故得爲喩云云
  問。論中不深推度及深推度云云爾者
説尋伺相歟。將述思惠歟
問。思心所與惠心所相應云師可起
推度用耶
論云。尋謂尋求。令心忽遽於意言境麁轉爲
性。伺謂伺察。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轉爲性。
此二倶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爲業。並
用思惠一分爲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
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惠。尋伺二種體類差
別不可得故云云
疏云。論並用思惠至義類別故。述曰。不深推
度是尋。深推度者是伺。顯揚・五蘊等皆言意
言境。大論第五言名身等境。又不深推度名
思。深名惠者。此有二義。一者。謂思全不推
度。名不深推度。非爲細推度也。翻惠爲義故。
對法論言不推度故。二云。思雖不如惠有深
推度。亦淺推度故。前第五卷證第七無尋伺
中。言淺深推度故。對法言不推度。不深推故。
然對法配此。如是次第即顛倒逆次配。非此
相違云云
蘊云。疏不深推度是尋深推度是伺者。問。尋
伺並用思惠爲體。豈此思惠爲尋之體。則二
倶不深。爲伺之體。即倶深推度。答。思淺惠
深。行定爾。但起尋之時。思増惠劣故。云不深
推度是尋。起伺之時。思劣惠増故。説深推是
伺。問。若爾。何故對法尋伺二中。倶言推度不
推度耶。答。彼約思惠行相故。云推與不推。此
據尋伺相顯故。説淺深爲異故。以惠爲尋體。
望伺仍是不深也。故以惠對思。不云推不推。
故無違也云云
演祕云。論此二倶以至義類別故者。問。對法
第一云。尋依思依惠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
其次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別。伺依思依惠者。
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
分別。如是二種安不安住所依爲業。今言推
度不推度者。豈不相違。答。會如疏・燈云云
瑜伽五云。應知此相略有七種。一體性。二所
縁。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縁思爲體性。若
深推度所縁惠爲體性云云
燈云 論不深推度及深推度。本疏初云。不深
即不推度。以對法言不推度故。二云。雖不如
惠有深推度。亦淺推度。會對法云不推度者。
不深推度。要集斷云。雖有二説。合爲初釋。違
大論文。今謂。此斷何太猛乎。以會對法同瑜
伽説從何説違。西明一云。尋伺不推度時。唯
思爲性。以無惠故。深推度時。以惠爲性。此釋
正違瑜伽所説不深推度言。二云。尋伺必用
二法假合爲性。謂一刹那二用各別。不深推
度是思用深推度是惠用。此義不了。尋伺不
倶。如何二用一刹那分。若謂尋時有思伺時
有惠。違論所説。若言或起尋時或起伺時。倶
依思惠二法用分。尋伺何別。故知尋淺推度。
伺深推度。故此論言麁轉細轉。又云二類各
別。又前第四淺深推度麁細發言。雖倶依二。
尋時思増名不深度。伺時惠増名深度。故五
蘊論云。尋求意言思惠差別。令心麁爲性。伺
察意言思惠差別。令心細爲性。此論復云思
惠合成。而顯揚論云。尋或由思於法造作。或
時由惠於法推度者據増相説。思造作勝。惠
推度勝。瑜伽第五謂。不深度所縁思爲體性。
據尋説若深推度所縁惠爲體性。據伺論。皆
約増語。實尋伺二皆依思惠若爾。何故雜集
第二。尋伺倶言推度不推度。答。准此論意釋
彼論云。尋言推度淺推。不推者不深。伺言推
度者深。不推者淺。若爾。伺淺度時。與尋何
別。復如何此論云不深及深推度類別。答。伺
言不推。望尋猶深。但望自伺。惠増深度。思増
不深推。故亦無失。故雜集論尋伺倶云依思
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不得別以淺
度配尋深推配伺。問。若爾。何故雜集復云。尋
伺二種行相相類。故以麁細建立差別答。亦
不違。尋伺倶於意言推度之行相相類。非於
淺深麁細相類。彼論且約他用麁細建立。此
論約自行相。此論亦言。尋令心麁轉。伺令心
細轉。各據一義。盡理應言。尋伺於境淺深推
度。令心於境麁細而轉。如次差別云云
西明疏云。尋伺并用思惠爲體。自有二釋。一
云。尋伺不推度時。唯思爲性。以無惠故。深推
度時。以惠爲性。雖定有思。而惠勝故。故顯揚
云。或時由思於法造作。或時由惠於法推求。
又瑜伽論第五卷云。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
度所縁思爲體性。若深推度所縁惠爲體性。
二云。尋伺必用二法假合爲性。理一刹那二
用各別。不深推度是其思。若深推度即是惠
能故。瑜伽五十五云。尋伺二種○及惠分故。
又五蘊云。謂能尋求意言各別思惠差別○
此論下云。思惠合成聖所説故。而顯揚等隨
増相説言或時等云云
又云。於意言境至義類別故。此有二義。一云。
不深推度及深推度如次。即是尋伺行相。一
云。如次思惠行相。後説爲勝。此同瑜伽第五
卷説故云云 可見本文
演祕云四食證之處
燈云同處
又云同處
又云善段
  問。今論意依何義建立有尋有伺等三
地差別耶
論云。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
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云云
疏云。問。若尋伺二不得倶生。如何大乘説有
三地○爲答此問故。次論云。依於尋伺至故
無雜亂。述曰。此同瑜伽第四卷説。其五十六
亦有此文。依有尋伺二法有染故。名有尋伺
地等。約染以辨立三地別。不依現起。此簡乃
至生第四定中。許現起故。不依彼種。此簡乃
至生非想定。種於有故。依染有無説三地別。
故此三地無雜亂失。然伏尋染以入中間。有
伺無尋。不爾。即與欲界無別。欲界無伺等時。
伺等染未離故。如身在欲界。雖未離欲一品
或多。作不淨觀亦伏貪欲。後出觀已或退不
退。此亦如是。初定中間雖同一繋。要伏尋染
方得有尋無伺地定。後出觀時。或退不退起
於尋伺。亦非離初定一品或多染方得彼定。
少制伏故。非以品離。其無漏定依於此定。
及以離染彼三地法。是此類故亦名此地。不
爾。即成攝法不盡。更有異釋。如樞要説云云
演祕云。論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等者。此同瑜
伽第四所説。按彼論云。此中欲界及色界初
靜慮。除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無尋唯伺
地。隨一有情由修此故得爲大梵。從第二靜
慮。餘有色界及無色界全。名無尋無伺地。此
中由離尋伺欲道理。説名無尋無伺地。不由
不現行故。所以何者。未離欲界欲者。由教導
作意差別故。於一時間亦有無尋無伺意現
行。已離尋伺欲者。亦有尋伺現行。如出彼定
及生彼者。名無漏界有爲定所攝初靜慮。亦
名有尋有伺地。依尋伺處法縁眞如爲境。入
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故。餘如前説云云
依八相建立尋伺中第一牧建立文也
伽論五十六云。問。生第二靜慮或生上地。若
有尋有伺眼等識現行前。云何此地無尋無
伺。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
彼地境界。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逐無
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又此
起已現行時。復爲無尋無伺三摩地種子之
所隨逐。是故此地非是一向無尋無伺。由彼
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而離欲故。彼地雖
名無尋無伺。此復現行。亦無過失云云
樞要云。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
彼種現起有無等者。瑜伽釋略有三解。有義。
三地就二前後相應建立。謂欲界地及初靜
慮麁心心所。前後相續可有尋伺共相應故。
名有尋有伺地。靜慮中間麁心心所。前後相
續定無有尋。唯可有伺共相應故。名無尋唯
伺地。第二靜慮以上諸地諸心心所。前後相
續決定不與尋伺相應。名無尋無伺地。若欲
界地及初靜慮。靜慮中間細心心所。不與尋
伺共相應者。及一切色不相應行諸無爲法。
不與尋伺共相應故。亦皆説名無尋無伺地。
故彼論言。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一向是
有心地。無心睡眠・無心悶絶無想定・無想生・
滅盡定・及無餘依涅槃界。并名無心地。有義。
此三就二離欲分位建立。謂欲界地及初靜慮
諸法假者。於尋及伺并未離欲。名有尋有伺
地。靜慮中間諸法假者。尋已離欲。伺未離欲。
名無尋唯伺地。第二靜慮已上諸地諸法假
者。於尋及伺并已離欲。名無尋無伺地。若在
下地并已離欲。亦得説名無尋無伺地。故復
瑜伽第四言。此中由離尋伺欲故。説名無尋
無伺地。不由不現行故。所以者何。未離欲界
欲者。由教導作意作差別故。於一時間亦有
無尋無伺意現行。已離尋伺欲者。亦有尋伺
現行。如出彼定及生彼地。如實義者。此三但
就界地建立。謂欲界地及初靜慮有漏無漏
諸法。於中尋伺倶可得故。名第一地。靜慮中
間有漏無漏諸法。於中無尋唯有伺故。名第
二地。第二靜慮已上諸地有漏無漏諸法。於
中尋伺倶無有故。名第三地。故瑜伽第四言。
此中欲界及初靜慮若定若生。名有尋有伺
地。靜慮中間若定若生。名無尋唯伺地。第二
靜慮已上色界無色界全。名無尋無伺地。無
漏有爲初靜慮定。亦名有尋有伺地。依尋伺
處法縁眞如爲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
故。餘如前説。若就相應及就離欲建立三地。
攝法不盡。亦大離亂。雖言有尋有伺等地。唯
是有心。此就一門麁相辨地於此門中。唯説
第二靜慮已上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無想
生・滅盡定。名無心地。餘一切位名有心地。後
有四門。同異建立。如後當説。雖言此中由離
尋伺欲故。説名無尋無伺地。然唯説彼第二
靜慮已上諸地。必定已離尋伺欲故。不言已
離尋伺欲者下地諸法。亦得名無尋無伺。若
如是者。未離下地尋伺欲者上地諸法。亦應
説名有尋伺等。如是建立成大雜亂。是故此
三唯就界地上下建立。今觀此意。依染離染。
非釋有尋有伺無尋唯伺地。但尺無尋無伺
地。即此論文便非盡理。云何可言依有染無
染立三地別。身在下界成三地染。應名三地。
已隨所離應非彼地故。今應問此第三師解。
界地何由得成差別。由有地法麁細異故。彼
麁細異如何得成。必依有染繋法別故。無
漏離染依此地法亦殊。已斷是此有染種類。
故彼地攝。言有法者。若有現行染。故身在
下。雖成三界種子有染。不名三地。言離染
者。據生上義。即非前地。不言已離此染即
非此地故。唯識文正。不同瑜伽。瑜伽但依
第二禪已上爲論。如前第三師會。又解。此
中言有染者。有彼現行染。離染者。即無漏
等。隨所離染地。即前有染之地今離故。名離
染。隨此有染離染二種有殊。地界法異。皆隨
所應。二種皆是彼地所攝。下説有染是彼地。
離染即非。故文無妨。下同瑜伽。瑜伽但説第
三地故。由此眞智亦屬三地。依尋伺處法眞
如爲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以諸無漏
性離染法依彼地法。尚即彼地。況已離染。三
地有漏法而非三地。故文正義。不爾。便爲不
正義也。五十六云。問。生第二定或生上地。若
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云何此地無尋無
伺。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
彼地境界。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逐無
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乃至
廣説
瑜伽抄三云。釋有三師。初説云。此之三地就
二前後相應建立。無心地説初之二地名爲
心地。故知下地諸色等法皆名無尋無伺地。
第二師云。此三就二離欲建立。故此卷中。既
以離尋伺染名無尋無伺地。故知隨應有彼
染故名初二地。第三師云。此三但就界地建
立。此卷中説欲界及初靜慮若定若生名有
尋有伺地等。故知但依界地建立。徴破前皆
爲非正○若定者。在上下地得彼定。若生者。
謂生彼地。無尋無伺隨一有情由修此故得
爲大梵者。雖共初禪同一地繋無別器數。離
於尋染要伏尋貪方得決定。如在欲界修不
淨觀。雖未品數折伏下染要繋伏貪方能入
觀。此二如是故名別修得爲大梵。劫初之時。
於光淨天先來有此中間定業故。得下生初
爲大梵。非在二定生報下生。此中由離伺欲
道理故説名無尋無伺地等者。釋論第二師
引此爲證。未離尋伺染欲界初定諸法假者。
名有尋伺地。靜慮中間諸法假者已離尋染
未離伺染。名無尋唯伺地。二定已上諸法假
者倶已離染。并名無尋無伺地。即顯欲界教
導差別。若已離欲。亦名無尋無伺地等。不爾。
何故第三地中唯離二染名第三地。不説有
彼下二地染名初二地。實義不然。此三但依
界地建立。謂欲界初定有漏無漏諸法聚中。
尋伺可得已離欲未離欲皆名彼地等。引次
上文爲證。不由有染名爲彼地。若已離染名
非彼地。若作此解。便大雜亂。故此論云。若
無漏界有爲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尋有伺
地等。若就相應及二離欲立三地別。此等諸
文皆有過失。廣如釋論。此言尋伺由離欲故
名無尋無伺地者。然唯説彼二定已上無尋
無伺一地。有漏無漏皆決定離尋伺染故。下
地不然。不得以有染爲彼地無染便非故。唯
説彼二定已上。由此不説下之二地。雖離彼
染。即非彼地。教導作意者。謂在欲界住心無
相無尋伺故。出彼定者身在欲界。已離初定
欲。入無尋伺定。後出之時。還起尋伺若生二
空等亦起下尋伺。故論説言。如出彼定及生
彼者。若無漏界有爲定所攝者。即初靜慮根
本智。此有二義。唯識第七。一説。後得智在因
位亦尋伺倶。若依此義。彼根本智依此尋伺。
後得智處法縁眞如境起故。名有尋有伺地。
非根本智分別現行尋伺倶。名有尋有伺地。
二云。後得智亦非尋伺倶。此無漏有爲定者
即是二智。依初定尋伺處法縁眞如境故。名
有尋有伺地。非是二智與分別尋伺現行倶
名爲彼地云云
伽論四云
西明疏云。依經部師。體類是同説名倶起○
依薩婆多。或有心中具起尋伺。可立三地有
差別義。大乘尋伺定不相應。如何得有三地
差別。解云。然釋三地諸宗不同。薩婆多宗依
界地立○故倶舍論第二卷云○瑜伽釋論自
有三解。一云。此三就二前後相應建立。謂欲
界地及初靜慮麁心心所。前後相續可有尋
伺共相應故。名有尋有伺地○二云。此三就
二離欲○三如實義者。此三但就界地建立
○今此論意依離欲説○若依種有。始從欲
界乃至非想。應名尋伺地。有二種故。若依種
無。唯無餘依名第二地。雖如來地無現尋伺。
而有無漏尋伺種故○問。若依釋論二師義。
離欲立三。是不正説。第三師難如何會釋。故
彼難云。已離欲者下地諸法名無尋等。未離
欲者上地應名有尋伺等。由此應成雜亂過
失。又今助難。若依離欲立三地者。中間根
本同縛同離。應成一地。有雜亂過。解云。論
意自有兩釋。一云。護法用第二説以爲正義。
而無兩失。下劣從上勝離染名伺等。上勝皆
下劣故無前失。又説。離欲有其二時。謂前加
行及正離時。今依加行説離欲言。故先離尋
後離伺欲。故無後失。二云。此論説離欲言與
釋論異。所以者何。欲有二種。一煩惱欲。謂貪
嗔等。二自性欲。謂九地法。隨其自地性不相
厭義説爲欲。隨應上地所有諸法。性厭下地
義説離欲。五十六云。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
性離欲而離欲故。彼地雖無尋無伺。此後現
行。亦無過失。瑜伽釋依離煩惱欲。有前二
過。此論依離自性欲説。故無過失云云
  或退不退起於尋染事肝心破文也
疏云如上
太抄云。初定及中間雖同一地處。伏尋染方
入中間禪。即名有伺無尋地定。其中間禪定
後出現時。或退起尋染。或不退起尋染云云
義演云。如有人身在欲界。若不作欣厭六行
等觀。即不能離欲界中一品煩惱乃至名品
煩惱。謂此人但作不淨觀。唯能伏欲界貪
欲心也。後若出不淨觀時。或退起貪心。或
不退起。此中間禪等亦如是。何者。即以下説。
疏初定中間至二十八品離者。釋通外難。兼
釋得定所由。問。如初禪與中間禪既同一地
繋。若伏尋染時。伺染亦應伏。故疏答云。初禪
中間雖同一地繋。要伏尋染得入中間禪有
伺無尋地定。其中間定後出現時。或退修定
却起尋染。若不退修定即不起尋染。然不能
離初禪地中一品乃至多品煩惱。言得彼定。
少制伏尋染故。名得定也云云
  問。就瑜伽對法七分別相攝義。且瑜伽
無相分對法何分別攝耶
燈云。次以七攝七者。以雜集七攝瑜伽七。雜
集任運不攝瑜伽。非尋伺故。有相少分攝伽
有相。彼縁過現。瑜伽有相唯縁過去。論云。謂
先所受義。既説先受。故唯過去。或通現過。論
云。於先所受義。諸根成就。善名言者。所起分
別。先受之類亦云先受。即全相攝。無相攝彼
無相少分。瑜伽通縁世。雜集唯未來。或瑜伽
無相亦雜集論有相所攝。彼論釋云。隨先所
引。及嬰兒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別。但約善
不善言。分有無相。縁境無異故。有相攝。前解
爲勝云云
周記云。燈瑜伽通縁世雜集唯未來者。問前
之大論無相分別縁於過現。如何今言通縁
世哉。答。前約得與自性隨念二種相攝。言過
現世。既無唯言。理實而言通縁三世。故與雜
集無相攝。今且録排次寫云云
常記云。範云。問。是無相分別不通縁三世。而
但縁未來云云答。以彼散心。若縁未來。不曾
受境。必不分明。是故對法但云未來。約實如
前計分別所縁境。境相不相故是無相云云
燈上文云。次三攝彼瑜伽七者○有相即隨
念攝。瑜伽解有相○無相即自性及隨念攝。
縁過現故。故彼論云。無相分別者○所有分
別故自性攝。餘四同前計度所攝。通縁境故
又云。攝雜集七者。先顯三分別行相。後方辨
攝○次辨攝者。依不遍行相。雜集三分別不
攝任運○有相一種即自性隨念二分別攝。
以自性縁現在。隨念縁過去。有相一種通縁
過現故○無相分別但縁未來。計度分別通
縁三世。雖不言與三相攝。實計度攝。以縁未
來。非初二攝。計度少分故計度攝。後四皆是
計度所攝。彼論釋云。所餘分別皆用計度分
別以爲自性。所以者何云云
燈云。次三攝彼瑜伽七者○無相即自性及
隨念攝。縁過現故。故彼論云。無相分別者。
謂隨先所引。及嬰兒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
云云
伽抄一云。無相分別由過現境所引。未來欲
得分別名隨先引云云
二量章云。無相亦通現。謂隨先所引及嬰兒
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別。既言及嬰兒明不
唯先引。但不善名義。可不冥境體。又解不通。
若其嬰兒縁現得體。是任運收。非無相攝。故
此唯説縁過去境云云
燈下文云。瑜伽七中不遍行相。唯第六識。説
是第六不共業故。若遍行相。有相無相是率
爾境引引至等流。名先所受。隨先所引。即有
相無相・任運・染汚・及不染汚。通前六識。若
過去境名先所受隨先所引。即除初二。不通
五識。三通五識云云
瑜伽論第一
對法論第二云。有相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
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無相分別者。謂
希求未來境行分別云云
  問。就以七分別攝三分別之義。且瑜伽
有相分別通自性分別歟
燈云。次三攝彼瑜伽七者○有相即隨念攝。
瑜伽解有相云。於先所受義。諸根成就善名
言者。於先即縁過去境故隨念攝云云
又云。約識明者○瑜伽七中○若遍行相。有
相無相是率爾境引至等流。名先所受隨先
所引。即有相・無相・任運・染汚・及不染汚。通
前六識。若過去境名先所受隨先所引。即除
初二。不通五識云云
瑜伽抄一云。有相分別。若依對法攝。三分別
中自性隨念二。以五識無自性。自性體尋故。
七分別中任運分別。即五識故。今此論中自
性分別即是任運。故説有相。謂於先所受義。
唯攝隨念故。與彼論寛狹不同。或此與對法
兩門倶同。先所受義則攝自性隨念分別。等
流心位有相分別依前率爾心位所受境故。
不如前解。若攝自性與任運何別云云
  問。第七識有任運分別歟
燈云。約識明者○離集七中○遍行相者○
任運既縁現境同於自性。可通七識。唯除第
七。以恒計度故云云
又上云○明三分別問。既約自性。八識皆有任
運分別。七八何無。答。約三乘通不説七八
云云
伽抄一云。七分別以尋伺或五七八識爲體。
任運分別是五七八識故。七唯有漏。有通無
漏。唯識第七解云云
對法抄二云○任運分別以五識及尋伺爲
體。此言五識。瑜伽第五。是尋伺故。第八既任
運故。四法爲體云云
同抄三云。任運通七識。餘六唯第六。瑜伽第
一云。意不共。謂七分別。此論説任運是五識
故。第八准義成三。餘唯第六。可知第七唯染
汚第八等皆不相應云云
二量章云。任運分別唯是現量。論自説言。謂
五識身如所縁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
轉故○瑜伽第一者。任運唯現量。説隨境力
任運轉故云云
燈下云。漏無漏分別者。准瑜伽第五。諸分別
皆有漏。論云。謂望出世智。所餘一切三界心
心所。皆是分別故。又釋。或通無漏。言望出世
智者。據無分別智名爲出世云云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七目次

  不定段
顯由彼起
此據多分
惡作非染
非是尋故
准知此倶
正思惟體
必假尋伺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七

  不定段
  問。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之時。率爾
等五心皆可依尋伺相應意識引力耶
論云。有義。尋伺亦五識倶。論説五識有尋伺
疏云。五十六下説問。生第二定。或生上地。
有尋伺眼等識現在前。云何此地元尋元伺。
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彼
地境界等。彼論説五識有尋伺故
伽五十六云。問。生第二靜慮。或生上地。若有
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云何此地無尋無伺。
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彼
地境界。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遂無尋
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
  問。五識不與尋伺相應師之意會瑜伽
論説。顯多由彼起非説彼相應云云心何
論云。有義。尋伺唯意識倶○然説五識有
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説彼相應云云
疏云。此下會違有二。此初也。五十六等。説
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悲説彼相應。謂
彼文説生在第二定以上起下識者。顯彼五
識或除率爾心等。定由尋伺倶意識引故。方
可得生。非説五識尋伺倶也。此即顯五由彼
意識起。若在欲界。定中耳識率爾起時。意雖
同縁。不藉尋伺倶意引生。上定亦與下界耳
識倶時起故。五識餘時多由彼尋等意識引。
起自地五識故。尋伺亦通初定有故。顯由彼
起。多由彼起。二種各別合爲一言。其顯由彼
言。正會前師所引論文。其多由彼起。傍會設
有初定以下。論説有尋伺文。欲界率爾五識
起時。雖意同縁。非必由意引。如定中耳識。大
目揵入無所有處定。聞象等聲。豈彼意有尋
伺也。若薩婆多。定後聞聲。即無此事。如前
第五卷中廣解。二禪以上准欲界。亦有率爾
五識不藉尋伺意識引生。以境施至故。其等
流決定由意有染淨心故。今合爲論。故言多
由彼起。除率爾心故。又解。在初定及欲界。起
眼等識。自地法故。起時自在。雖由意引五識
方生。意識不必要尋伺倶。多由彼起。生第二
定以上。起眼等識非彼法故。必假尋伺相應
意識導引方生。定由彼起云云
義演云。倶時起故者。如大目連。身在欲界。入
無所有處定聞象聲。即無所有處心與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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