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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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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二十五條名上品衣。今依此論云或本云據
最上極極
六十條。勘五部律論未曾見有並
條作依。最下九條者諸部共許。
六十條者。有人釋
言是十五條袈裟也。一一條各有三長一短。
故成六十條。基云或且作是説言六十條。或
更得多極一百五十條。或兩重刺者。依四分
律云。大衣新者二重。餘二衣一重。故者
言。若是糞掃物。隨意多少。十誦云。伽梨新二
重故四重。要須却刺。此大衣著入聚落及王
宮。或得上講。不得掃地及禮拜師尊長等。若
有中衣若有下衣者。中衣即七條也。在大衣
下五條上名中衣。此或受爲衣或有長衣。長
衣有二。或未作説淨或已作淨。若上講禮佛
等著中衣。如其行路作務等時著小衣。鉢有
多種。要唯有二。一鐵二瓦。此名應量器。若過
五綴不堪受持。依薩婆多論等。上鉢容三斗。
下鉢容一斗。中者可知。此據秦斗。第五解
食飮噉嘗中。何故餅等爲噉乳等爲嘗。可咀
嚼名嘗不可咀嚼名噉。以餅等實食不可啑
嗍。啑嗍名嘗。或且汎爾言噉嘗無異也。第六
總解後四門中。初問四相及以正知。四相者
第六行住坐臥。第七*悟寤。第八語默。第九
解於勞睡。答中。先解四相。後解正知。亦有前
後四句。解四相中。敷具與尼師壇何別。景云。
尼師壇者是坐具。恐汚大氈。別安一氈布上
而臥。名爲敷具。第三辨九正知前後次第中。
初問後解。解中有九。一辨往還。於中有四。初
解往還。二解應往不應往處。三解應時及以
非時。四解所應爲。復於已往下第二解覩瞻
但辨能覩瞻應不應二句。後之二句以可准
前故略不解。餘七例此。不應搖身下第三解
屈申。此等如律衆學中説。不應開紐下。第四
解持衣鉢。不應開紐等者。謂不應不繋紐。奘
法師云。衣下有紐不應開應繋。不斬不磔。衣
不磔裂也。不如象鼻者。景師等解。垂袈裟角
名如象鼻。即此反搭衣疊衣不倒垂下崱屴
向上名爲龍首。若屈攝在腕名如豆搏。泰師
又解。多羅樹間房穗。在樹間。出袈裟角衣開
出。皆不應。基師又解。謂雖搭髆上。不得角頭
高如龍首。不得煩宛袈裟置曲肘中如豆團
相似。宣律師云。下角垂向如多羅樹。上角垂
下名如象鼻。又應次第受用飮食下。第五解
飮噉嘗次第。亦如律衆學篇説。從施主家下。
第六解行住坐臥。於晝日分下。第七解*悟
寢或於語論下。第八解語默。此中眞如法界
最極甚深。自餘一空及諸縁起因縁法名相
似甚深。又於熱分下。第九解懈勞睡眠。第
四攝九爲二中。文分爲三。初結前起後。次解
正知而住。後當知此中下正明攝九爲二。然
此中云如是名爲正知而住先後次第者。謂
將起後結前之辭。亦可屬前次第門中爲結
句也。又於善品先未趣入乃至如是名爲正
念而住者。此中意明未成辨名正知。成*辨
以去名正知而住。攝九爲二中。行在二法攝
前法門。能攝之法。非前行住。謂住行事名
行。非住行名行。住處名住。非前云住。故得攝
法也。無妨。略義中。初結前問後。次正解釋。
後結之。解中。初開三門。後別徴解。徴解有
三。一釋行業即九中前五也。二釋住業亦有
五。一者身業即是第六行住坐。二者語業即
是第八語。三者意業即是第六臥第八默第
九解睡。四者晝業。五者夜業。此二即是第七
悟寤中晝業夜業身語二業。此云若臥若
默名住時意業者。此中臥應在身業中以臥
時思光明想故名意業。非臥者是意。又若臥
者此言顯示住時夜業者。又取第六行住坐
臥中臥亦是住五業中第五夜業。此臥前入
意業中攝。今入夜業中攝。一法兩用。三釋行
住正知業有四。此中依景釋者。一正念不放
逸。二應作而作。三於現無罪。四於當來世亦
無有罪。若依基釋於現後無罪爲第三。爲得
未得集資糧爲第四也
瑜伽論記卷第六之上



瑜伽論記卷第六之下論本第二十五
至二十六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二十五
於世出世二道資糧有十四法中自下第九解
善友性。於中初廣次略後結。廣中又二。初明
善友具足八支。後明由具八支成五善作。前
中。初列八支。後次第解。解具多聞中。能善受
持。通語業意業。言善通利者。語業自在。意善
尋思見善通利。明意業自在。解所證中有
七。初證二十想。案智度論有十想及九想。從
無常想乃至不淨想是名十想。從青瘀想至觀
察空想是名九想。如是合有十九想。以何法
爲體。若遠公云九想想爲體。但縁欲界。十想
慧爲體。通縁諸法。今解十九竝慧爲體。若兼
助伴并念想等。故彼論中解十想。言或智或
念或想。彼復問言此二想有何等異。答。九想
爲遮未得禪定爲婬欲所覆。十想能除滅婬
欲等三毒。九想如縛賊。十想如斬殺。九想爲
初學名因。十想終成爲果。此中先辨十想差
別有四。一辨無常苦無我想不可樂想差別
之想。觀有二種總觀別觀。前爲總觀此中別
觀。別觀有二。一者觀法二者觀有情。前爲呵
一切法觀此中觀有情罪惡不同。二死無常
想別。此有二義。一觀諸行最後無常名爲死
想觀察諸行刹那無常名無常想。二觀執受
何名爲死想觀想諸行名無常想。三辨不淨
厭食想別。不淨治婬貪。厭食治食貪。四辨斷
離滅。依智度論解有三義。一斷三毒名斷想
斷惡趣因故。離愛名離離人天因故。苦盡名
滅滅五趣果故。二修四善根離煩惱名離修
無漏道斷煩惱名斷。入涅槃時滅諸苦名滅。
三斷煩惱得有餘滅名斷。得無餘滅滅盡諸
苦名滅。此二方便名離。問。無常苦無我想與
無漏智倶。厭食等四想與有漏慧倶。何故先
無常等後厭食等。答。無常等三在於見道破
邪見等而得聖果。厭食等四在於修道離婬
欲等諸煩惱故。然即初三想示見道。中四想
顯修道。後三想彰無學道。彼論復説無常想
通漏無漏。正得無常是無漏。初學無常是有
漏。若無漏在九地有漏在十一地。乃至後三
想有漏無漏故一切地中攝。次辨九想。所觸
有二。一愛自身不淨觀治。二愛他身九想所
治。此有四種。一威儀欲愛其進止語言等事。
二顯色欲愛其青黄赤白等事。三處所欲愛
其眼耳等身之處所。四細觸欲愛其細滑柔
軟等觸。如涅槃經等説。此中青瘀膿爛血塗
三想治第二貪。膖脹噉食離散三想治第三
貪。骨鎖一想治第四貪。觀空一想治第一貪。
智論師約經四貪分爲七染。一愛進止。二愛
語言。三著形色。四著形容色。五著細觸。六通
著前五。七著人相男女相愛。後之二愛九想
通治。然此九想取相性故縁欲界身。身念處
中少分脹等竝欲界初二定中攝。骨想欲界
三根本定攝。除第三定樂想多故。問。既有十
九爲九攝十爲十攝九。答。準智論有三説。一
云十中不淨想具攝九想。一云十中不淨厭食
不可樂三具攝九。一云想觀通攝十想。今此
瑜伽十九想釋更加過患想爲二十。開合不
同論主意別。二證八定。三證四等。四證三果。
五證五通。不言第四果及漏盡通者。以在或
阿羅漢中成故且不先言。六證八解脱。七證
三神變。一神力神變者即是神通輪。種種轉
變令他歸伏。二記説神變即記心輪。是他心
通。記他人善惡心念。令其歸信。三教導神變
即説法輪。是漏盡通。説已漏盡教導衆生令
證漏盡。亦名三業示現。初示神力不思議事
迴邪入正。二示他人内心所念修善識機。三
示他人自己漏盡滅障涅槃不移本座即便悟
入。解語具圓滿中。明八語。無所依語者。不爲
規求名利等事發語説法。名無所依語。自下
第二由具八支能爲五事。於中初列五名次
解。後結。初解諫擧中。犯戒者犯二百五十戒
等。犯軌則者犯大衆共五諸餘軌則。其有五
徳者由三根故能正諫擧。言五徳者即此中
説一具眞實二應時三饒益四柔軟五善友名
慈心。三根即是見聞疑也。止時起惡令不起
故名諫。彰已作惡令悔除故名擧。第二解憶
念中。初列三義。次解。後結。解即有三。第三
念令憶義中。初令彼憶所忘文義。後又若有
善下令彼憶修善義利。此人曾所修善經久
逐忘若令重憶。此人知壽必引梵行及餘義
利。是故令憶。第三教授中。初總明。次別解勸
結。別解中。初明勸修五分法身言論。二明教
授小欲喜足言論。三勸證永斷離欲寂滅言
論。四觀損減惡法雜染縁性縁起所有言論。
縁性是因。縁起是果。第四教誡中。初治有犯
令其調伏。二既調伏已令得利養收歛攝受。
後解名義於應作善令現行於不應作惡令不
現行。於其積習惡者應捨及不積習善者應
行。基公云。此解教授教誡與多餘處別。謂
四教授業。此中總明餘處別論。四教授等無
違。第五善説正法中。初説世間法。説彼世間
施戒修法令離惡趣得生人天名初所作。於
五欲中開示過患令離染著故説施論。於彼
惡趣欲令出離故説戒論。欲令離下生上淨
天故説修定生天之論。二説出世法中。初説
四諦論。二明説意。爲諸有情成就故者。成
七方便。得清淨者。令得入聖。令法久住者。若
教若證傳燈不滅。由此三義故。宣説相應助
伴等法。此中景云。四諦教法與理相應。教能
資行名爲助。像教復隨順滅諦清淨名順清
高稱機益物故有用相稱。基云。相應。謂與
理相應。即縁如是智也。助伴。同時心心法
也。隨順。即有漏加行智。隨順正智故。清*高
簡濁亂語也。有用者。謂得涅槃。相稱。不相違
語也。應順名句等。所有語言。又此言論應時
而發者。應時機也。殷重漸次相續倶有者。欲
説法時作利他意。故名殷重。先説方便後説
根本。故言漸次。爲詮法義。必須詞句相續連
帶。故云相續。語必會義。故名倶有。如是方能
令其欣慶乃至令其歡喜勇悍無所訶順。下
明無有過。由彼成*就如是八支下。結由八支
故得善能諫擧他等。倶基公云。由彼成*就如
是八支者。謂即又此言論應時而發以下是。
或前初解善能諫擧中八者是。略義中。初結
前問後。次解。後結。解有四義。一樂爲利益安
樂。二明利樂離於顛倒。三明利樂方便善巧
能令積集引發功徳。四明利樂爲性好樂發
勤精進。第十聞正法中。初解正法。後解聽聞。
前中初總標次別釋後總結。正士謂四向正
至謂四果佛及弟子總名正善丈夫也。就別
釋中。先解十二分教。二以三藏攝於十二。初
解契經文分有三。初明世尊隨機散説。於中。
初説五蘊十二處十二縁起四食四諦十八界
語。次説三乘語。次説道品語。後説入聖方便
語。不淨息念等者。此有兩解。一云不淨數息
是説五停。念者是説總別念語。諸學證淨者
是説四不壞淨語。一云不淨者不淨觀。息念
者持息念。諸學者三學。餘如前説。次明結集
法者。安布結集廣一明縁起。如集藏傳等。
後解契經名。略二義。一貫穿等即是結鬘義。
二引義利等即是出生義。雜心五義。明了論
七義。廣釋如彼。二應頌者。謂佛説經已半。或
於最後。爲後來重説伽陀。我爲鈍人聞長行
説仍未了義或中間時或於最後重説伽陀。
三藏云。佛於長行略説未顯名未了義。故於
中間或於最後重説伽陀令顯了。故云或復
宣説未了義經。亦未論要。爲後來或爲鈍根
方重説。泰云。應頌有三。一於説義中間應以
偈頌上義。二於説義最後重頌前義。三於諸
經中頌及長行未了義經應更分別故名應
頌。基述三藏言。非經未了謂聽者未了。此未
之所聞也。三記別者。謂記弟子命遇生。兼
顯授記得涅槃事。皆名記別。或復長行隨説
何法義即顯了。亦名記別。四諷頌者。謂非長
行直説。但以巧妙言調結於句韻。或作二句
乃至六句等諷頌説法。是不重頌伽陀頌也。
不同室路迦誦。不問有義無義但滿三十二
字以爲一誦。是經論數法。五自説者。謂無請
主。令法久住不請而説。如法收頌等。六因縁
者。因請而説。即一切經律但是有請説者皆
名因縁經。言及諸所有毘奈耶等者。十二年
前衆未有犯但略教誡。十二年後因衆有犯
廣説戒經名因縁經。七譬喩者。引淺況深令
物曉悟名譬喩經。八本事者。通説世尊因地
未發心前所經之事。及餘衆生宿世之事名
爲本事。九本生者。此説世尊因地從初發心
起行已來所經死生行難行等。名本生。十方
廣者。唯説一切諸菩薩道得菩提事名方廣。
十一希法者。謂説佛及弟子七衆所有功徳。
若共不共勝於餘故名希法。其若七衆爲求
涅槃斷惡修善所生功徳近感人天同餘福分
故名爲共。因此遠剋出世涅槃故名不共。以
不共故勝於其餘外道功徳。雖共感人天人
天中勝。故云勝諸世間知勝義一切智者同
意所許甚奇希有大福。等字。即收餘處所説
青牛行瓦鉢間不相打觸。白狗聽法。獼猴奉
蜜等事。名爲希法。式叉摩那。此云正學。學六
法故。十二論議者。謂研究經義宣暢宗要也。
呾履迦此名本母。第二以藏攝分中。今此
文説素怛覽藏攝十分。毘那藏攝因縁。阿
毘達磨攝論議也。此云因縁是第二藏攝者。
準上辨因縁。前義應通三藏攝。今據後義唯
毘奈耶攝。二十一云。諸佛愍諸聲聞故。縁依
四聖諦宣説眞實苦集滅道無量教法。所謂
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説因縁譬喩本事本
生方廣希法論議。三十八云。説方廣一分唯
菩薩藏。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八十五云。於十
二分教中除方廣分餘名聲聞相應契經。
方廣分名大乘相應契經。涅槃第三云。護大
乘者受持九部。彼自言唯無因縁譬喩論議。
法華第一聲聞有九。唯無方廣自説記別。對
法云。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説。此五聲聞藏
中素怛覽藏攝。縁起譬喩本事本生。此四二
藏中毘那耶藏并眷屬攝。縁起是正餘三是
眷屬。方廣希法。此二菩薩藏中素怛覽藏攝。
論議一種。聲聞菩薩二藏中阿毘達*磨攝。
問。所以諸教不同。答。對實大小竝具十二。依
如此處及二十一三十八聲聞菩薩各具十
二。八十五菩薩唯方廣聲聞有十一者。佛菩
薩所有餘十一分皆是廣利有情。及意深廣
法。*并文義廣博。爲具此三義故竝名方廣。
非餘十一。聲聞闕前三義。故唯十一無有
方廣。若據理正爲方。文多稱廣。聲聞亦有方
廣。如二十一説。涅槃第三菩薩無因縁譬喩
論議者。以菩薩多分本來無犯故無制戒因
縁。又多分如來常爲説法不假勸請因縁。多
分聞法結悟解無勞譬喩。多分能悟深理不
假如來論議分別。故説大乘無此三部。法華
聲聞無三者。以聲聞不能廣利有情及意狹
故無方廣。又以機劣多分如來待請方説故
無自説。雖有記別弟子當生等事而非如大
乘廣明授記成佛亦無記別除理。故無授記。
對法菩薩藏除初五唯有餘七。聲聞除方廣
希法有餘十者。以方廣深理廣利有情。希法
差別難思廣大威徳最勝相應故正菩薩藏攝
非聲聞藏。雖菩薩藏中亦有契經等初五而
竝攝爲方廣希法。故不説別名。問。凡夫所造
論疏爲是論議經攝不邪。解云。若此論八十
一云。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
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於自所證無倒分
別諸法體相。既云見諦迹者所造。即知異生
所造論疏竝非論議經收。依大智度論。凡夫
所造亦是論議經。第十一思正法中。初問次
解後結。解中有二。初明遠離不應思處。二明
應思處。不應思處有六。一我體無故不應思。
二有情假立亦無眞實故不應思。三世間中如
器世界如是安布如四大性法爾如是亦不應
思。四有情業果唯佛乃知佛十力中業力最深
非聲聞境故不應思。五靜慮所發神通境界非
思量境故不應思。六諸佛境界非聲聞境故不
應思。解應思處中。初略。後廣。自相共相者。
略辨有三。一且如色蘊中十一種異名爲自
相。同有變壞等三義即是共相。二五蘊各別
名爲自相。同有聚積總略義故名爲共相。三
色等五蘊性相各異名爲自相。無常苦空無
我理同名爲共相。廣解中。初總辨思惟有二
門。二此復云何下廣釋二門。三總結。謂若思
惟諸蘊相應言教者。正辨以二門觀察五蘊
若復思惟如前所説等者。例餘法皆以二門
分別觀察故也。廣釋中。初約五蘊辨二門。後
例餘法。前中。初依算數門觀五蘊相。列五蘊
差別顯數。即算計門也。言或復由此乃至展
轉差別者。且如色蘊有十一中眼有多種乃
至法處色亦非一種等故。第二以稱量行相
觀五蘊。於中有三。初標列四理。次解。後結。
解中。一明觀待道理。云説名道理瑜伽方便
者。如此觀待修瑜伽者。方便了知故立爲觀
待道理名瑜伽方便。二作用道理。謂諸蘊中
六根有取境作用。六塵爲境作用。乃至法爲
意境爲意所行或復所餘十七界爲意境界爲
意所行。如是類解八識各從因縁而生。了別
自境作用亦爾。三證成道理。云由三量故如
實觀察等者。一依聖教證蘊無常以聖教説
蘊從縁生皆無常故。一依現量證蘊無常由
依定發苦無常智證蘊無常。三由比量驗蘊
無常如對數論立聲無常從縁作故猶如電
等。基法師者。先云聖言今言至教者。即至極
之教以理至極無問内外皆名至教。先云聖
言者即不如此。三十二種言中聖言有十六
何必要是佛語名爲聖言。以相言聖者佛菩
薩等。今言至教者即無所簡相。四法爾道理。
云由彼諸法本性應爾等者。本性應爾謂無
始來。自性應爾不待衆縁。法性應爾法相道
理。或即如是或異如是或非如是者。且如四
大堅即是地乃至動即是風名即如是。如説
地能持乃至風能敷等此説業用異四大體名
異如是。如色形處是地清澄是水炎亦名火
輕觸是風縁所造色本非四大假説四大名非
如是。以因風増造得輕觸輕觸非是風大等。
第十二無障中。先總標内外二無障。然後廣
次略。後廣辨。於中有二。一辨障。二翻顯無
障。前中有三。初廣。次略。後結。廣中。先辨内
障。後辨外障。内障有二。一乏少資。具増貪
瞋癡。二由先業及由現在不平等因多諸疾。
三多事業種種樂著。外障復二。一依惡友無
善師教。二居惡處晝夜諠雜或過惡觸或多
驚恐。略義中。略前内外二障。分別爲三。謂加
行障。遠離障。寂靜障。此三竝從所障爲名。加
行障中。衆多疹疾宿食住身是前内障爲障。
或被蛇蠍等是前外障爲障。又不能得衣食
等。還是向前内障爲障。遠離障中有八。一食
麁重。二多事業所作。三樂語言即是上説樂
著語言。四樂睡眠即是上説樂著睡眠。五樂
諠衆即是上説樂著諠衆。言婬女巷論者。泰
基同云。婬女多語油少邪卷言論婬女私巷
之事。六又多愛樂數與衆會即是上説多與
衆會。七樂雜住。八樂戲論。此亦盡是内障中
事。寂靜障中。初出所障寂靜之體即是止觀。
次出能障即内障中末後四法。止障。即是放
逸及住非處。觀障。所謂樂自恃擧及以掉亂。
於中先解自恃擧。後釋掉。總結之。第十
三惠捨中。初標施意後問答辨。標施意者。爲莊
嚴無漏心。爲與無漏心以爲助伴。爲資修瑜
伽行。爲涅槃最上義故而修布施。基云。爲莊
嚴心者。謂得無漏心。爲助伴心者。謂滋無漏
作意等。此四義施。即同婆沙八施中第八勝
義施。但智論説八施普有過失者。爲欲除遣
有所得執。故總説爲過。問答辨中問有六。一
問能施人。二問受施人。三問所捨物。四問施
體相。五問施因。六問施縁。亦名施意。答即有
六。答第二問中教引利益安樂句別者。基云。
説示名教身作勸名引。答第三問中是諸菩
薩所現行事非此義中意所許施等者。景云。
此釋疑難。難云。菩薩行施本爲安樂前人而
行惠施。云何逼惱妻子乃至大男大女等令
其苦惱將施前人。爲通此難。故云是諸菩薩
終無逼惱妻子行施事。非此中意所許施。以
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若爾云何向言
將妻子施。爲答此問。故下答意者菩薩有三
因縁將妻子施。一有自在力能制伏彼伏將
他施時自知無罪。二以方便勸導教化令無
嫌恨。三知前人得我妻子不爲損惱。由具三
義將妻子施。闕一不可。基云。此中意明菩薩
用前有情數物。施時必須所用施之情歡喜
方用之施。非是彼生嫌恨菩薩欲得自意所
許即用之施。長讀下文。今此文意自身頭目
手足等隨願施與最難可行。是諸菩薩所現
行事非。聲聞分。若有於彼有情類由具三義
故將妻子等施名無罪有情數施。此亦是聲
聞分也。瑪瑙采石者。即一物也。以馬瑙石有
采文故也。生色可染者。金是生色。銀是可染。
有言是梵音。但玄應師云生便黄色不可變
改故名金也。白色可染變。故即銀名可染也。
赤珠布施者。文右旋也。答第四問中。明施
體相。即無貪相應思及身語業。或自相續或
他相續者。或自施或勸他施。第十四沙門莊
嚴中。初頌及長行列十四門。次依門次第解
釋。後結成。莊嚴十四門者。一正信。二無諂。
三少病。四精進。五慧。六少欲喜足。七易養易
滿。八杜多功徳。九端嚴。十知量。十一善士
法。十二具聰慧相。十三忍辱柔和。十四成賢
善法。解成就妙慧中。云倶生覺慧加行覺慧
即生得善方便善也。解易養滿中。若依婆沙
説難養難滿。選擇飮食名難養。數多飮食名
難滿。自有多食而名易滿。如有一人頓食多。
不數食。自有少食而是難滿。如一人食少。而
數數便食。解杜多中。初列名標數。二辨相。三
釋杜多名。四明別治貪欲。列名標數中。云如
是依止若食乃至或十三種者。若依景師解
列名有十二攝爲三類。食四衣三處中有五
總名敷具。處中第五常期端坐處如常坐也。
若於次第乞食中分二。一隨得乞食。二巡家
次第而乞。即有十三。若依乞食無差別性唯
有十二。以隨得乞食總入次第乞食中收故。
又基師云。十二杜多食。四衣三坐五。列名及
下解中分爲十三。以別開常期端坐處如常
坐爲二。此但是一常坐不臥。如十二杜多經
説。下除障及廣解中雖更別開則除障而仍
是一。今解列名有十三攝爲三類。食四衣三
處中有六也。以常期乞食即名隨得乞食。處
中第五名常期端坐。第六名處如常坐故也。
然此杜多名數開合不同。若依四分律。食四
衣二處六合有十二。食四者。謂乞食。不作餘
食。一座食。一揣食。衣二者。謂衲衣三衣。其
次第乞乞食中收。過中不飮漿一坐中攝。處
六如常解。涅槃經中衣三食三處六爲十二
也。糞掃毳衣三衣名衣二。乞食一座一揣名
食三。處同律解。智論衣二食五處五爲十二。
衣二者衲色。食五者一座中收。處五者除隨
坐故。或有經説十六杜多。或有處説十一杜
多。雖然多處説爲十二。今此論正明十二兼
開十三。於中次乞屬乞食。不作餘食屬一座
食。節量食屬先止後食。略無衲衣。第二辨相
中解乞食文有二。初開爲二。次別解二。後辨
開合意。隨得乞食者。泰法師云。隨舊門從往
還家次第乞食者。遠公云。凡愚貪味棄貧就
富。二乘悲狹捨富從貧。大士之行離貪去狹
不簡貧富。故名次第乞。然依此文。聲聞亦應
不簡貧富次第而乞也。解三衣中。三衣則用
好疊判成。僧伽胝者此當有上義。謂入王宮
聚落此衣最在上被。故有上義。具足應言僧
伽胝婆參。婆參衣。嗢怛羅僧伽者亦有上被
義。謂在寺内即被七條。在五條上。具足應言
嗢怛羅僧伽婆參。婆參名衣。安怛婆參者此
云内衣。安怛名内。婆參名衣。謂但三衣。五條
儭體。故名内衣。解云。毳衣中景法師云。
毛名毳。用毳毛織成三衣。或有唯持此毳衣。
或有唯持糞掃三衣。皆名杜多。遠公言。準涅
槃經。鳥獸細毛名毳。行者若無糞衣可得。取
此爲衣。基師又云。無問鳥獸之細毛皆曰毳。
恐三衣以無價疊等爲。故以毳毛爲之也。此
文或是長衣。故知杜多亦有長毳衣。應須説
淨也。阿練若名空閑處。去村一拘盧舍半。處
如常坐者。舊云隨坐。隨有草地。得處便坐。故
不同此論。第三釋名中。舊名頭陀訛也。今
名杜多。此云修治或翻抖揀或翻洗浣等。解
堪忍柔和中。墮在鉢中爲鉢所攝者。泰云。
食入鉢内名墮鉢中。婆羅門法清淨塗少地
置鉢上食。但食人塗地上即爲鉢所攝。如是
六種可樂可愛等者。即六和敬也。前三業爲
三。和同受用爲一。戒見各爲一。故六也。結成
莊嚴文中云凡百者凡諸也
第二十六卷
第二瑜伽處。文分爲二。初長行及頌總列十
九問。後依問次第解釋。頌中第五句云瑜伽
師作修。於中兩解。一云。瑜伽師作頌前長行
第十問所作。瑜伽師頌第十一幾種。修即頌
第十二問修。一云。準餘經論。頌前長行未必
次第。故此頌文結上長行不順次第。隨語便
故。故瑜伽師頌第十一問。作頌第十問。修頌
第十二問。依問釋中有十七段。初解補特伽
羅品類差別。於中擧數列名解釋二十八人。
初解鈍根者。此人通學無學。此復二種。一本
來鈍根前五種姓。二未能轉根成第六。利根
亦通學無學。此亦二種。一本性不動。二客性
不動。次有貪増等五人及平等。此六通未入
聖及已入種聲聞種性。向有二種。一次第向
二超越向。果亦有二。一次第果二超越。取第
二第三果除初果。約行有超。果無。趣復有越
取羅漢即總斷九地修惑。第九解脱時住第
四果。小乘教中無如是事。隨信行者。此人在
於見道已前修七方便位。隨法行亦爾。若入
見道名無相行。不同薩婆多在於見道從本爲
名名隨信法行。還同成實四現忍位名隨信
行等。入聖名無相行。對法説通見道名信法
行。順薩婆多。智論見道名無相行。同跋摩説。
即前隨信行住三果時名信勝解。即法行住
果名見至。此之二人從根立號。所謂信根及
與慧根。身證者於八解脱中第八無心依身
而證。第三解脱成就在身名爲身證。以於前
三中勝。又界地究竟不得將餘五解脱爲例。
身證人得八解脱亦能證彼色等及縁色等眞
如。而不及倶解脱。極七返有者。得初果已不
斷修惑。除初得道身更受人天。各七返往來
生死名極七有。自有天七人六天六人五等
不滿七有而得涅槃。今據極多名極七返有。
七有初身即得名爲住苦邊際。言斷三結得
預流者。但斷見斷三結而不斷修斷身見也。
擧斷三縛亦斷隨轉。成無墮法者。無墮惡趣
法也。此等若成實云總有十四生。不許中有
故。大乘及薩婆多令有二十八生。必受中有
故。家家者。如雜心云。若斷三四種。成就彼對
治。餘二生是説名家家。謂若斷三品有三生
在。若斷四品有二生在。人天合數但有七生。
人天別數十四生。今且據合數七生作法。欲
界修惑有其九品。初一品獨損潤二生。第二
第三共損潤二生。第四品獨損潤一生。第五
第六共損潤一生。第七一品獨損潤半生。第
八第九共損潤半生。今斷九品中初品損二
生餘有五生在。若斷第二第三品惑又損二
生有三生在。若斷第四品又損一生餘二生
在故。若斷三四品餘二生三生是説名家家。
若斷第五於一生中必斷第六。又損生餘一
生在名一來果。其名一往來者。據十四生爲
論。若據七生爲論或名一往。人中得第二果
一往天上即入涅槃。若天上得第二但一來
人中般涅槃。若斷第七品獨損半生。於十四
生中獨損一生。若斷第入第九品共損七生
中半生。十四生中共損一生。以八九二品惑
在但名一種子。斷八住九亦名一種子。故知
下三品中上品獨潤損。中下共同損。即類
中三品上三品。或上品獨潤損中下共潤損。
以斷上品惑有三生在。進斷第四品惑有
二生在。故知中三中上品獨潤損一生。斷
五即斷第六品於七生中又損一生。故知
中三品内下中二品共潤損一生。如中三品
中上品獨潤損一生中下共潤損一生。例知
上三品中上品力強於七生内獨潤損二生。
中下力弱共潤損二生。於中願求處所以寄
強弱通之。聖人厭於生處。故於一家出處單
不重生。若生人中從一至一家受二生三生。
但易父母不肯重生。不廢同姓張處。東西二
張家別亦得重生。天中受生。天家衆多。或於
四天王類改易受生。或於上下六天類内改
易受生。當知此人天二家家雖於一來向中
受生而帶初果故名預流。雜心亦云。須陀洹
勝者名家家。以進斷惑經生勝彼住果經生
名勝。泰云。詳夫人天家西方有二説。難陀論
師云。人天二趣若往若來。戒賢論師云。二生
家家唯於天上二生往來。三生準此。問斷一
二品惑從家至家何故不名家家。答昔云家
家有四。一斷一住八。二斷二住七。三斷三住
六。四斷四住五。奘法師云。此解不然。準大品
經。唯斷一二品爲中間人。令有四種。須陀洹
依何異説名爲家家。興法師云。謂若預流果
人得斷三品勝預流果名爲家家。彼既無勝
屬於不定不名家家。一間者。唯爲一生所間
不得涅槃故名一間。間是間染。舊名一種
子。謂不正也。依梵本云。翳迦鼻親迦可云一
種子。然此中説。翳迦鼻指迦此云一間。故不
得云一種子。此人人中得一來果進斷第七
品惑。斷第八九二品惑。唯第九品或潤於天
業唯受天一身即般涅槃。更不還來生人中
故名一間。此中且據人得一來果往於天上
般涅槃。若於天上得一來果。即來人中唯受
一身即入涅槃名爲一間。言永斷上品中品
者。束九爲三品。上中令盡故言斷上中品。
於下品纒生未斷盡名餘。下品中般三人。初
人利根初捨欲界死蘊。更於色界十六處中
隨一中有現前即斷餘惑而般涅槃。此是有
餘涅槃。第三人未斷餘結不自知唯受中有
支意往趣生有。依雜心説三種中般皆趣生
有。一者欲界不遠即般有餘。二者行半。三者
垂至色界方般有餘。以未斷結不自知故皆
趣生有。生般者。於色界十六處及四空地隨
生一處疾斷餘結即般有餘。無行即無功用
聖道現前。勝有行般用力方趣。故在有行般
前。不能初生即斷煩惱速般涅槃。故在生般
後説。此同倶舍無行爲勝。不同雜心行般爲
勝。*行般雖無速進道而有勤方便道名爲有
行。無行般人二修倶無名爲無行。劣故後説。
上流有二。一者樂慧。雜修靜慮有熏業故至
色究竟爲極。二者樂定。無雜修定業往生無
色至非想爲極。然此二人各望色究竟或望
非想。有全超半超及一切處沒。時解脱人通
五種姓。此人鈍根待時得脱名時解脱。五人
如文次第配之。不動即是第六最上根人。不
爲煩惱等餘縁所動。故一名不動。慧解脱者。
如婆沙説。自有慧解脱依未至定能盡諸漏
而不能入根本八定。或有雖入一二三四根
本靜慮而不能入四無色定。乃至或有能起
八根本定而不能起滅盡解脱。此中亦爾。故
云於八解脱未能身證具足安住名慧解脱。
倶解脱者。煩惱及解脱障倶盡名倶解脱。煩
惱障者。即是九地見修煩惱。解脱障者。即是
於八解脱不成就性也。對法第十三云。補特
伽羅差別有二十七。謂信解見至身證慧解脱
倶解脱。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
向不還果羅漢向羅漢果。極七返有家家一
間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
槃上流般涅槃。退法羅漢思法羅漢護法羅
漢住不動羅漢堪達羅漢不動羅漢。顯揚第
三則二十九。増隨信行及隨法行。彼二十九
人即此所明二十八中除前九人餘後十九人
中攝。若依薩婆多二十七種。取捨稍異。如順
正理六十五説。福田有二。一者有學二者無
學。有學十八。謂四向三果即爲七。及隨信隨
法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生有行無行上流是
名十八。無學有九。謂退法思法護法安住堪
達不動不退慧及倶脱是名爲九。有學無學
合成二十七。依末經部成實論師。此賢聖亦
有差別。成實第二賢聖品説。有學十八無學
九。有學十八者。一隨信行在聞思位。二隨法
行在四善根。三無相行即前二人入見道故。
此三人名預流向。四須陀洹果。五一來向。六
一來果。七不還向。八不還果。不還果有十一
人。一中般。二生般。三有行般。四無行般。五
樂定。六樂慧。七轉世。八現般。九信解。十見
至。十一身證。并前七合成十八。名有學人。無
學九者。一退法相。二守相。三死相。四住相。
五可進相。六不壞相。七慧解脱。八倶解脱。九
不退相。智度論説有學十八無學亦九。有學
十八者。一信行。二法行。三七生。四家家。五
中間有。六現滅。七次第向行。八一來果。九一
種子。有十次第向。十一現般。十二中般。十三
生般。十四有行般。十五無行般。十六樂定上
流。十七樂慧上流。十八身證。是爲有學。無學
九者同成實論。此中依薩婆多。現般多經欲
界生得不還果一不生上現身般故名現般
者。或即入聖身不經死生得不還果現身入
滅名現般者。亦名轉身。不同舊云轉世。屬不
定。於三界中無有定業。但有三界順不定業
故。隨縁合處三界即得般故名不定。既不定
故亦不別立。其無色不還者。即五不還中除
中般者餘四所攝。其不定者。通五不還。依成
實論。無色不還通於信解見至。中解不定有
二。一轉世不定。即七生者不滿七生般涅槃
等。二上流不定。於樂慧樂定皆不定故。於大
乘中未見明文。雋法師云。經欲界生得不還
果是名不定。若入聖身遂般涅槃。是名現般。
理實應説。二十七人中略而不論。昔來相傳
約五不還顯利鈍別。三藏云。五種不還竝有
六種根姓差別難定利鈍。自下第二建立中。
初總標列。次釋。後結。三藏云。雖有十一道理
而不過九。以衆差別屬行差別。行迹亦屬道
果差別故。景云。此十一中非唯是彼建立上
説二十八種人。通明建立衆多人義。解行差
別中。云又此貪纒住在身中經久相續乃至
爲可愛法之所制伏不能制伏彼可愛法者。
此中意明爲貪縛故。爲境制伏心。非心能伏
境。如貪下瞋慢中文準此應釋。下廣問解中。
不解等分薄塵行者。以上曾明故。又略不説。
解願差別中。初問次釋後結。釋中有四。一明
發三乘願別。二明發三乘願人。一一皆通三
乘根性。三明定姓聲聞雖發獨覺及大乘願
後必定還捨獨覺及大乘願住聲聞願。定性
獨覺及大乘根應知亦爾。然此文中但明定
姓三乘。不明不定姓人一人成二成三乘姓。
逢縁即悟彼乘聖道等者略也。四簡取地義。
云今此義中當知唯説聲聞乘願聲聞種姓等
者。泰云。三乘皆有定不定性。然此義中辨
聲聞地故唯説聲聞種姓。景云。唯説聲聞人
願。又基云。唯取聲聞願種姓人。解加行中。
景云。由見前加行有異。今在見道從彼方便
立信法二人。結中云所擧者。所標列十一道
理。所開示者釋也。第三所縁中初開四章次
釋後結。解遍滿中。先問次解後結。解中先
解遍滿所縁四句。次別解經餘四句義。後引
經中二頌證成。前中先列。次解。後結成遍滿。
初列四所縁中。一有分別影像者。則是煖等
定中慧所縁相分似本質境名爲影像。慧性
分別名分別影像。二無分別影像者。即是煖
等定心相分定無分別名無分別影像。三事
邊際性者。位在見道。所縁眞如名事邊際性。
四所作成辨者。位在無學。於前三境皆得自
在名所作成辨。下別解中則爲四段。一解有
分別影像中。初牒聞思。前三方便聽聞正法
或教授師等邊聞爲所依止或於餘處見聞。
於中分別。於所知事即有當心同分影像。似
於本質名爲同分。此是同思生得慧等散心
所縁分別影像。由此爲縁生於煖等地。言由
三摩呬多地毘鉢舍那行觀察簡擇等者。復
依未至定中之慧觀察簡擇聞思心中所縁影
像。所知事者已下生前聞思本所知事。謂即
五停心觀。五善巧。六行觀。四諦。名爲所知。
此所知事已下明由散心聞法爲縁令彼定中
作意現前。或縁教法而起勝解。或縁教下所
詮所知之事而起勝解。言彼於爾時於所知
事如現領受勝解而轉等者。由前方便縁所
知事今於煖等定中於所知事如現領受。問
煖等定中所知但是影像隨定心起。本非散
心所知本事。云何而言於所知事如現領受。
爲解此難故。次答意當在煖等時而本所知
事雖非和合現前領受。亦非離本所知餘種
類物領受現前。然由定中勝解領受散心本
所知事。相似影像故。言於所知事如現領受。
由此煖等定心相分似彼本所知事名所知事
同分影像。修觀行者定中推求影像有其徳
失。現本所知亦能審定功徳過失。二解無分
別影像中。先解影像。後解其名。受取如是影
像相已者。牒前煗行本所分別。不復觀察簡
擇等者。以奢摩他行寂靜其心。更不推求簡
擇徳失。但以九種行相令心安住。彼於爾時
隨決定心別有相分成無分別影像所縁。解
名有八。亦名三摩地口等者。景云。於念念中
由縁相分定相續流。如食依口相續入腹。將
喩名法名三摩地口。如人依門得有入出。如
是定心依縁影像入定出定故名三摩地門。
泰云。境能生心如瓶口出物。故名定口。所知
事相以定爲體。名分別體。令解分明照了。故
名光影。三解事邊際。云一切所知事四聖諦
攝者。今大乘中虚空非擇滅。以如爲體故。皆
滅諦攝。如所有性中。初明眞如即是理如。由
四道理已下明其事如。然此盡所有性如所
有性有其六門不同。一此處云盡所有性。色
蘊外更無餘色。受等四蘊外更無餘受等。云
如所有性。謂眞如性及觀待等四道理性。二
依八十五。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
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
如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
離。盡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
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三依六十七云。盡所
有約三世内外麁細等十一門明。若如所有
性約眞如明。四依九十三云。如所有性謂無
明等諸縁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及有此
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斷因生故彼未
斷果生知是名爲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謂無
明等諸縁生行一切種相如彼無明前際無知
等。五如顯揚第五。盡所知性謂於雜染清淨
法中窮一切種差別邊際是名盡所知義。如
五數蘊六數内處如是等。如所知義者即於
雜染清淨法中眞如實性是名如所知義。此
復七種謂流轉眞如乃至正行眞如。六對法
第十一卷云。盡所有性者謂蘊界處。如所有
性者謂四聖諦十六行眞如一切行無常一切
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何
故如是諸教不同者。以此二種隨義不定。或
唯染分自相望如九十三。或有爲無爲相望
如六十七。如是等不定故諸論不同。四解所
作成辨中。云諸縁影像所有作意皆得圓滿
乃至得轉依故超過影像等者。此中意即有
無分別影像皆未證眞皆有影像。入見道名
事邊際盡如所有性。今至無學所作成辨得
轉依證圓無漏超過影像則無漏心無影像也。
對法云無分別影像者謂圓眞證智及後所得
者。此從因爲名名無分別影像。其實二智以
無漏故皆無影像。有無分別或定或慧對法
論文雖具而影像文不具。西方既釋有三。此
之取義任意。其無漏心有影像云。解釋此文
超過影像者此超有漏法執影像。非無漏心
無有影像。又無影像義取此文爲證。詳彼文
如彼論。此文即證因無漏心有影像果無漏
心無影像義。結中云因果相屬事者。即此中
行因得果所作成辨事。自下第二別解餘經
四句。於中先擧遇時問。後明佛答。頡隷伐多
此云遇時。獲生佛世故。問有三句。一問爲何
義故於縁心住。二問住心法用。三問安住心
善滿足時。就佛答中。初讃勅聽。第二正答。答
中初開四句。次釋後結答三問。開四句者。一
或樂作五停淨煩惱行。或樂修蘊界處縁起
處非處善巧。或樂解脱三界諸漏。爲有是意
故。於相稱縁安住其心。二於相似縁安住其
心。三於縁無倒安住其心。四能於其中不捨
靜慮。此中或樂淨行乃至令心解脱諸漏者。
答於初問。於相稱縁安住其心下四句答第
二問。依此四句修習成滿。故最後結云名善
安住。是答安住之重答第二問。就釋初句中。
云若愚其因位果善巧者。十八界門正取十
八界種子。因門爲義故。對法云。成就眼界不
成眼等故愚因者應觀於界。愚縁住處者。十
二處門據増上縁境界縁門生識故。愚縁者
應觀於處。若愚無常苦空無我應於縁起處
非處善巧安住其心者。縁起與處非處義相
揩定。謂善巧知無明生行。行生於識。乃至生
生老死名於縁起。善巧知眞實義愚。及以善
行能引識等。乃至生於人天生老死支名是
處。若感惡趣生老死支名爲非處。故於縁起
及處非處善巧。即如有爲有漏苦空及以無
常無我。若樂通達及樂解脱等者。景云。謂若
樂通達世出世因果及樂解脱三界有漏身
等。即於苦等四諦安住其心。基云。若樂通達
者。謂斷欲界欲。又謂入見道。及樂解脱等下
是名修道。見相似縁住心中。意謂彼苾芻在
定心中。於彼散心先所知事爲欲簡擇遍伺
察時。由先散心所有見聞覺知増上力故。令
定心作意分別而起勝解。問曰。定心起時有
所分別自心相分不知散心本所知境。云何
今説定心分別曾所知事。爲答此問故。云從
定心識雖於本所知事不能和合現前觀察。
然定心中所變相分與本相似得言分別本所
知事。上就所知事辨相似竟。下又於時時間
等就能觀心以辨相似。即是數起止觀之行。
後起似前名住相似。一切麁重悉皆息滅隨
得觸證所依清淨等者。此解四清淨。一身淨。
此中號所依。二所縁。三心。四智見清淨。第三
引經二頌證成前義。引初頌中。初句重頌後
四句中第四句不捨靜慮。第二句頌前四句
中第三事邊際性。第三句頌前四句中初二
句。第四句頌前四句中第四所作成辨。第二
頌中。初句結前四句中前三句改名異説。第
二句頌後四句。初樂斷者即是樂解脱諸漏。
樂修者即是或樂淨行或樂善巧。第三句通
頌後四句中第四不捨靜慮中無間殷重修加
行故得心清淨智清淨等。第四句還頌前四
句中第四句所作成辨。解遍滿訖。自下第二
淨行所縁事中。初問次解後結。解中先列五
門則是五度觀門。後次第釋。此卷自來但解
前二。初解不淨中有三。初汎擧六不淨所縁。
二將六不淨所縁除五種貪。三簡今所明。前
中先列後釋。朽穢不淨有二。一者依内即觀
自身三十六種不淨之物。二者依外則觀他
身十六種不淨之事。苦惱不淨即欲界苦受。
言受所攝者。謂同時諸身業語業等。下劣不
淨則欲界十八界法。觀待不淨則上二界法。
煩惱不淨則三界惑。速壞不淨則五取蘊無
常。第二明治貪中。初列五貪。一於自身愛欲
之貪。二於他身爲婬欲事起婬貪。三於欲界
外資具貪。四色界貪。五於三界有身起貪。此
中泰云。初於内身起欲輕欲故名欲欲。次起
欲重貪名欲貪。又於他身初起輕婬故名婬
欲。次起重婬故名婬貪。基云。於内身初起欲
界微欲故名欲欲。次起欲界重貪故名欲貪。
此解同泰。又解。内身是自所欲之法故言於
内身。欲於内身欲上起欲則能欲之心此名
欲貪。初欲字屬所欲。第二欲字屬能欲。第三
欲字結名。二辨相治。先總明治。後別明五法。
一治初貪。謂依内不淨治内身貪。二治第二
貪。於中初略明由外不淨治外身婬貪。次廣
辨治婬貪。後引説證成。就廣辨中。初列婬貪
有四。一顯色貪。謂愛紅面等色。二形色貪。謂
細腰纖指手額高眉等貪。三妙觸貪。四承事
貪。後辨相治。若準正理説。骨鎖一觀通治四
貪。以骨鎖中無四貪境故。今此論但云治妙
觸貪。泰云。若小乘解死縁。初青後變作赤
白。今大乘解皮等色赤。除去皮肉色形名變
赤。治相貌貪。基復解云。貪白紅顯色以青瘀
等對治。於形色起長短方圓等貪。以除去皮
肉對治。若小乘云變赤相者。死屍初青後赤
變作赤血身以除形色貪。大乘解先彼皮肉
等色赤。除去皮肉形色名變赤也。即變者赤
也。下引説證成之。皆依四種憺怕路等者。泰
基等同云。以二義解。一置死屍處寂寞無人
故名憺怕。往彼處所故名爲路。又涅槃寂靜
名曰憺怕。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故名爲路。初
憺怕路見彼死屍經於七日鳥等貪噉。以類
婬境身亦如是性類。將經證論故云顯示。下
之三句一同於此。文相可知。三治第三貪。謂
由第二苦惱不淨乃第三下劣不淨。令於外
非情貪心清淨。四治第四貪。謂由第四觀行
不淨。令於色界貪心清淨。五治第五貪。謂由
第五煩惱不淨。及與第六速壞不淨。令於三
界有身貪得清淨。是貪行淨行所縁者。第三
結也。第三簡取所明中。意如是且約五停觀
中。初停能淨貪行。總説一切貪欲。通對治行。
故明六種不淨所縁而已。今此義中。本意唯
取朽穢不淨。所餘五種不淨自是其餘能淨
貪行所縁。非此所明。第二慈愍即是能淨瞋
行。於中先問次解後結。解中有三。初總明慈
縁。三品有情平等安樂利益意樂能引三品快
樂定地勝解。二引經中四句解釋。三明慈悲
與喜縁境不同。前中初明依欲界利益意樂
心縁三品人平等利益引定地三品快樂及以
勝解。二釋前總句有能縁所縁兩別。三品有
情是所縁。欲界中利益意樂及能快樂定勝
解是能縁。如是二界能縁總名爲慈性分別。
欲界者是慈方便。色界者是根本。行者由起
慈心平等與樂拔苦。於己身中自能得引上
中下品快樂勝解。次引經四句中。初顯於三
品所縁利益意樂。二顯利益意樂有三種相。
無怨是總無敵無損害是釋。三明所引。第三
靜慮已下三種快樂。第四靜慮已上無樂所
以不論。四顯能引。快樂定地勝解。又靜此
能引快樂定地勝解則與増上意樂作意倶
行。下明縁境不同。準彼智論。四無量心竝名
慈愍觀。此論欲存此義。故辨慈悲喜縁境不
同。以捨通故不論其境
瑜伽論記卷第六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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