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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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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也。結前開後者。結前中言見聞及事者。
據漸頓教皆云演説及爲説等。即是聞也。
又見佛子等。即是見也。見中種種多皆事
也。大綱略足故云若斯。同者略之謂千億
事。言開後者。續後而説故云今當。及千億
事文中置之。今應兩牽。亦可前四句結前。
如是下二句開後。蘭菊之言斯有在也。此下
三十一行半。分文但云菩薩修行。既居鹿苑
之後。又在涅槃之前。準下釋般若須兼二
酥。以法華相未決了故。從容釋之。雖約
二*酥教多在三。如前分別故。諸度約教
別圓之前多不云教。含二意一爾後釋義。
準部通四令識眉目。以長行中具云方等
般若故也。總問中經云恒沙者。阿耨達池
四面各出一河。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
象口出信度河。西瑠璃馬口出縛芻河。北頗
胝迦師子口出徙多河。各繞池一匝流入四
海。於中殑伽沙細而多。外人所計以爲福
河。入洗滅罪。佛亦順俗故常指之。又佛説
法多近此河。故以爲喩。此下六度但略指
大體。若依二味具出其相。具如止觀第二
第七記所引。問。既云方等般若。亦應具有
兩教二乘。何得總問唯求佛道。答。實如所
問。但避繁文。還同鹿苑故略不説。駟馬
者。四匹共乘故云駟也。侠字胡帖反。豪也。
文殊下經云往詣等者。表往非餘故指佛
所。所問尊極云無上道。所棄不輕故云樂
土。身心倶離故云剃除。如是消釋世所共
有。凡諸解説貴在教宗。顯理之精息其繁
&T039917;。五王經者。此是一卷小經。經云。昔有五
王隣國無競互爲親友。有一大王名曰普
安。習菩薩行。以餘四王邪見熾盛。普安愍
之呼來殿上。七日七夜娯樂受樂。四王曰。
國事衆多請退還家。大王自送并命左右而
隨送之。至於半道而問之言。各何所樂。一
云。願春陽之日遊戲原野。一云。願常作王
種種嚴飾。人民侍從道路傾目。一云。願得
好婦兒端正無雙。一云。願父母常在多有兄
弟。美食音樂共相娯樂。各各説已。迴白大
王。王何所願。答我先説卿所願不長。若樂
春遊冬先彫朽。若樂爲王福盡相伐。若樂
婦兒一朝疾病受苦無量。若樂父母常在
等。一旦有事爲他所執。四王又問大王如何
所樂。答言。我所樂者。不生不滅不苦不樂。
不飢不渇不寒不熱。存亡自在。四王問曰。如
此之樂何處有耶。何處有師。大王曰。吾師
號佛。近在祇洹。諸王歡喜各詣佛所。却
坐一面白佛自責。佛説八苦。王及侍從百
千萬人得須陀洹捨國入道。大相略同。既
云問無上道非關小果。且據捨土出家事
同。故今引之。光中所見亦可八苦以爲助
行。諸教共之故捨國事同。觀行須別以分
諸教。又如長含有四輪王。分於一國雇人
剃頭。既云諸王機亦不一。下去又見等亦
通諸機故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經被法服者。如瓔珞經云。若天龍八
部鬥爭。念此袈裟生慈悲心。意令比丘安
可不忍。亦令俗衆生慕樂故。龍得一縷
牛角一觸等云云。彼王所慕與此大同。此中
祇合明所見意以序表正。諸度行相功
徳及袈裟等。但是寄此汎明之耳。然必須
辨行體顯教以分味殊。生忍等者。文中兩
解。初通以三句用釋三忍。次一一句別對
三忍。應須附文釋出所以。若分三忍對四
教者。生忍苦忍別在初教。通爲四境。何人
不須具此二耶。別在地前。求佛道者。此
中雖無但準例説。次文即以誦經爲第一
義者。若不求佛忍不關誦。故以誦經同
求佛道。第一義忍通亦在三。別唯圓別。故
令三句諸教不同。如別譯阿含。佛在舍衞
有一梵志來至佛所。種種罵佛種種惱佛。
佛告梵志。如汝以種種飮食上王。及遺
親族。彼不受者爲復屬誰。梵志曰。此屬於
我。佛言。此亦如是。我既不受還屬於汝。故
此不受亦是生忍。故此生忍別屬三藏在阿
含故。通於通教理不受故。況復通用諸教
共之。其名既通須釋相状。次進中實相亦
可通四別二。寙者。如瓜在穴病也。禪中云
通途皆有根本修者。諸教皆修故也。若達
根本。即成出世及出世上上。具如止觀禪
境中明。今文語略但云出世上上及以根本。
根本即三藏。出世即通教。上上即別圓。又四
教皆以根本爲境。故釋前行通渉諸教。
於前行中云離欲者。通教也。又根本下藏
通兩教也。此兩皆修根本背捨等故。然應
須知觀行猶別以辨兩教。別離二乘且從
難説。中道離欲中義通圓別。從圓受名。重
釋深修者。由深修故離欲不同。則根本中
亦應傳傳爲深故也。此中根本乃至二乘具
六已來。亦具藏通二教意也。別教五通如
文。亦可讓於初地已上。圓教初後皆六通
者。但約理圓無漏失故義立六通。若從實
説。初地初住分得無漏通耳。安禪等者。前
通釋中通深淺故。今上上禪別在別圓。
釋般若化他中。云定慧具足者。別人利物
横具諸教乃至圓教。今從極説故展轉比。乃
至地住方乃具足。是故文中初從色定亦名
爲等。等故具足。有漏尚等況復餘耶。背捨等
名等不等者。約無漏事禪以判。既云厭背
故多屬慧。九定名定從名判耳。無間入故。
十一切處前八屬慧後二屬定。又前八在色
色界之中。亦自得等已如前説。前是因
縁。又二乘下約教判。二乘即前兩教也。菩
薩及佛即四教義足。空觀去約觀判也。破魔
等者。四佛各有四降魔相。具如止觀第八及
記。若對教者。亦空二假別中圓則具教觀二
義故也。乃至地住各有破於八魔十魔。八
魔十魔具如止觀第八及記。究竟破盡故名
一切。撃梵等者。即眞妙梵音之所轉也。既降
魔已應轉法輪。文從實説但云初住。通論
四佛各各能轉。乃至眞妙亦通四佛。次約不
次第云隨見而問者。問。向明所見可非
隨見。答。並是隨見但二途不同。從不次邊
最爲隨見。尚許一見具經五時。何妨覩行
次與不次。三藏後等者。此則全是彼佛所説。
且如見人見行不妨見説。捨禪者。第四禪
也。亦可別圓忘懷之捨。忘彼禪故名之爲
捨。悲禪者。婆沙云。初禪修悲易。二禪修
喜易。三禪修慈易。四禪修捨易。此中悲禪
既云化他。豈獨初禪。故婆沙中尚有通別。
況大教耶。故一一禪皆應云慈乃至喜捨。華
嚴思益等者。華嚴具二。思益具四。故思益
第二卷初。網明菩薩放光遍照十方阿僧祇
國。一切煩惱一切疾病遇光安樂。煩惱病
苦並云一切。乃至佛自放六度光。觸者蒙
益。故皆具四。以初地例佛亦應無妨。故
得引之。第一云。佛告思益梵天。能教衆生
一切智心是名布施。不捨菩提心名持戒。
不見心相生滅名忍。求心不可得名進。
除身心麁名禪。離諸戲論名慧。豈非三
藏六度耶。第二云。我説布施名爲涅槃。愚
謂大富。入諸法實相故。持戒是涅槃不作
不起故。忍是涅槃念念滅故。進是涅槃無所
取故。禪是涅槃不貪著故。慧是涅槃不得
相故。又云。布施平等即薩婆若。乃至般若即
薩婆若。又云。布施不施不慳。乃至般若不
智不愚。此等豈非並是通教六度相耶。第
四云。能達一切法無所捨名檀。達一切法
無所漏失名尸。達一切法無所傷損名
忍。達一切法平等名禪。達一切法無有
起相名慧。豈非別圓六度相耶。華嚴具如
止觀第七記引。又如地持六度各九。此並蒙
光得益之相。以佛道名通悲禪不局。初地
初住及通七地倶皆得入。故作通釋。四相既
分五時可辨。是故不假諸餘繁論。未嘗睡
眠具如止觀第四。然彼是方便此中正修。亦
通四教。若小乘中如那律。具如止觀第四
記。此中在大以求佛道。故引般舟以爲行
儀。般舟翻佛立。此擧除睡中最。以九十
日常行故也。準部又通通諸教故。無缺乃
至究竟但此十戒名出大論。亦通諸教。具
如止觀玄文。今十始終悉是菩薩。故皆求佛
道。生法兩忍者。合前二忍爲生忍。第一義
爲法忍。初半能忍人。次半所忍境。下半用
忍意。意即兼於生法故也。故知生忍之名
名通義別。三藏中生滅事忍爲生忍。衍門中
生忍法忍永異三藏。力者。阿含云。力有六
種。小兒啼爲力。女人嗔爲力。國王憍爲力。
羅漢進爲力。諸佛悲爲力。比丘忍爲力。離
諸等者。五蓋具如止觀第四卷云云。初一行半
明所離。次半行明離意。以諸教禪皆離五
蓋。意在佛道。如寶積經。迦葉云。有四法急
走捨離百由旬外。一利養。二惡友。三惡衆。
四同住多戲笑或嗔鬪等。又云。若有打截
大千衆生。若有惡心惱發菩提心人。此過
過是。癡眷屬者。具如般舟須離癡人及郷
里等。望前亦有方便正修之別。四事者。前
之三行正具四事。初行二事謂飮食湯藥。次
行衣服次行臥具房舍。諸教之中或復橋梁
義井園林浴池。今無橋等。&T072369;也。膳美食
也。不知何事嘉祥及渉法師皆以殽爲肉。
縱有一分字義通肉。何須置餘專用於肉。
使後代少識者疑之。應云。非穀而食曰餚。
若作&MT03928;者噉也。説文曰。膳者具食也。秖云
從肉作訓啖。誰即名爲啖肉。或云。是肉
未制之前。斯言更謬。大乘頓制一切斷肉。何
論楞伽前後制耶。況復並是光中所見。豈
一萬八千咸同未施斷肉之制。猶以&MT03928;
供佛僧耶。經名衣等者。如此土迦葉袈裟
直十萬兩金。光中所見或當有此。次釋般
若第三行中。云言語道斷者。心不著故必
離言説。言語道斷泯前初行不可説而説。
心行處滅泯前次行不可觀而觀。雖復雙
泯而説而照。故云説不可説觀不可觀。此
語復通衍中諸教。故不局此。消此三行文
有五釋。初直消經文。次釋三行全在方等。
而言六者。五隨般若故也。第三釋三行全
同般若。盛譚等是初行意。寂滅等是次行
意。清淨等是第三行意。以從名便同稱般
若。第四釋以三行具對三味。第五復同般
若。問。若爾此第五釋與第三何別。答。第三直
以不説而説等。與般若相同。故且對之。此
中因第四釋中以第三行。對於法華者。良
由妙慧二字。仍云見人不見座席。故却將
初後二行。歸於中間一行。不觀而觀正同
般若。即與不見法華席同。等是不見故
未消法華。皆云或者。意在於斯。問。前分文
獨在方等。今釋具對三味耶。答。一者方等
具足四教。攝法多故。二者唯未見法華座
席。是故於法華前。從容説之而兼般若。然
又諸教六度別者。皆由般若。是故具論。所
以若説若觀及言語道斷。諸教有故故須具
云云。況所見難量故詳之至五。收羅既廣
不出於斯。兩意從人者。第四第五意中。正
指第三行也。冷然下云云者。如向略申。上
文但云種種因縁信解相貎。未分三味四教
之別。釋者誰知三行含於二味。又諸經論六
之與十。離合不同。具如止觀第七記。又瓔
珞十度各各具三。義通諸意故下卷云。施
有三。謂財法無畏。尸有三。謂自性受法利
生。忍有三。謂苦行外惡第一義。進有三。謂
起大誓心方便進趣。勸化衆生。禪定有三。
謂亂想不起生諸功徳。利益衆生慧有三。
謂照有照無照中。願有三。謂自行神通外
化。方便有三。謂進趣向果。巧會有無不捨
不受。力有三。謂報得修得變化。智有三。謂
無想智一切種智變化智。以佛舍利者。略如
長行。新云宰覩波。此云高顯。方墳者。義立
謂安置身骨處也。見有滅度之相。則知
佛已涅槃。雖見入於涅槃不知爾前所説。
而時衆不決未測見由。故不同古畏妨壽
量。又復爾前已見二酥。大小理足應不重
説。是故懷疑。諸天龍神等者。塔藏身界故
供者福大。不同殿堂形貎安處。故長阿含云。
佛臨涅槃。有梵摩比丘。佛前立執扇扇佛。
佛言。却勿在吾前。阿難思念。此比丘常侍
佛供給無厭。今者末後須其給使。乃令遣
却何因縁耶。佛告阿難。今倶尸城十二由旬
天神側塞。嫌此比丘當佛前立。今者末後
諸天神等。皆欲供養。而此比丘有大威徳光
明映蔽。使我不得親近禮敬。是故令却。阿
難白佛。何因縁故有是身光。佛言。毘婆尸
佛時以歡喜心手執火炬。照彼佛塔。使其
身體光明乃爾。上至二十八天身光不及。火
照既爾餘皆準知。故知舍利所住之處其功
不輕。慢之生罪罪莫大矣。如斯等例經文
甚多何可具列。並非今正意。經云。天樹王
者。即忉利天波利質多羅樹。具如釋籤引大
經文。結文意者。正供舍利旁嚴國界。若直
爾嚴國何須起塔。白毫爲本者。此約道理。
白毫表中爲諸法本不必最初。及由光見
以之爲本。如他土瑞六趣居首。豈爲瑞本。
所以他土以佛爲本。若論總別仍同因光。
言佛爲本者。下凡依佛。佛之人法由佛始
終始必歸終。問。他土六瑞容可因光。此土
但云佛放一光。見此國界何曾關五。答。因
光見處一切皆妙。當知光是殊妙之本。況復
諸瑞並中爲本。光即中也。他六皆中由光亦
爾。次行者。初二句歎光本。初中初一句二字
擧光本。本即神力智慧。言諸佛者。擧諸顯
一。正指釋迦。次二字正歎。爾前不然故云
希有。由二事故其光乃淨。下之二句歎光
體用。於中初句歎光體。次句歎用。所照國
也。過萬八千方云無量故前立數且從所
表。況復諸方所照亦爾。故云無量。第三行中。
初二句重擧所照而歎過常。次二句擧見
稱號。以請答。云見此者。二土瑞也。與一
化異故云未曾。既殊凡諂未曾不虚。諸佛
子等疑事不輕。故重啓之。非專爲己故云
衆也。言構難者。構者架也。累也。頻至於
四故云累等。彌勒節節設問。文殊皆構而
拒之。此三意者。初意明事大意遠。次意將
護發起影響二衆。第三意將護當機結縁二
衆。雖復初二共成第三。故彌勒三意並託
機縁。故云妨聞機在仁者及以闔衆。是故託
衆翻其三意。而請必答。靳亦固也。廣雅云。
彊轅也。兕者。音似。似牛而一角。似牛非牛
故云疑兕。今憂懷不決故云憂*兕。闔字
胡臘反。閉也。漢書云。闔衆不廌一人者。
闔盡也。當知今會盡衆疑也。初拒中云衆
未曾疑者。且據不發言者。以質彌勒。次
待佛定起者。佛若定起其疑自決。言時答
者。催促之詞。令其即答。釗師招音。作
字者誤。釗師有弟子行深。從支遁買山。
答問爲四。初開章。次生起。三惟忖下所以。
四廣解。生起中云罔像者。亦可云仿像。
實貎也。髣髴二字古作仿佛。上敷往
切。下方物*切。上相似也。下不審也。若準
此義。上字正當惟忖答也。惟忖答上此土
瑞者。欲説等五句。既對六瑞。即是以五
忖此六瑞略。曾既云放斯光已即説大法。
他土六瑞以光爲總。因光先覩聖主演説。
故知答他土問也。廣曾具述燈明六瑞及光
所照。如今所見。乃至定起説經。即是雙答
二土問也。雙問意在問於定後故云雙答。
惟忖下當因縁釋。然文下本迹也。據未廣
述似同未知。既云今昔。昔即廣曾但未彰
言先示惟忖。故先五句酬序六疑破古
中先叙次。今明下破。先去取云其法説不用
者。仍存其譬不用法者。本門太早故也。問。
至此尚破太早。何以通序本迹釋耶。答。通序
通於本迹。別序唯在迹門故釋通序。汎用
本門非通序中廣開壽量。乃至別序雖有
本迹之言。或時且用體用本迹。問。若爾譬本
譬法法既不用。何以用譬。答秖縁光宅法
譬分張。法則本迹倶譚。譬唯迹門顯實。去
法存譬良有以也。儻若全取仍須責云譬
本譬法。如何三譬唯譬得記。改小破惑二
法。乃以本迹雙論用譬除法。良由斯也。然
論有八句。一欲説大法。二欲雨大法雨。三欲
撃大法鼓。四欲建大法幢。五欲然大法炬。六
欲吹大法蠡。七欲不斷大法鼓。八欲演大法
義今但依五句。以初句爲總。下四爲別。他
以八句四對釋之。而云一破惡進善對。二
開權顯實對。三得智證眞對。四説法利生對。
仍云尋釋來由。唯有五句成兩對半。有破
惡生善説法利生。開權一句。餘者則闕。仍不
次第。讀者應知。今謂論文八句釋經五句。
是知不斷幢炬釋法鼓耳。不斷明鼓體相。
續幢是法鼓標幟。炬明法鼓破暗。以喩釋
喩道理。如然今依五句總別釋之。然通序
冠首乍可從容。別由藉異無渉遠本。文殊
答迹尚自惟忖略廣方決。乃酬問旨。何得
率爾示遠本耶。若釋五句作顯本者。略
曾廣曾並須知遠。光中横見應發近迹。光
中横見尚隱當同。但以起塔密表入實。豈
容於此便見遠成及以塔踊并分身耶。惟忖
既未關於遠本。故略廣唯譚於近迹。釋後
既虚等者。釋顯遠既虚釋開三亦謬。開三
秖應如今總別。不須以對廣略二文。若
不爾者徒稱權實。正釋中先直述大意。次
正釋三横竪下結意。正釋中。先釋。次結惟
忖。初文二。先對五瑞。次別釋。大聖忖量
不徒渉慮。此初惟忖乃爲略廣二答之基。故
彌勒思瑞以設疑文殊附疑以忖度是故内
惟昔佛正前之六瑞。忖量今佛瑞後之三周。
故略廣時方顯内忖。此即一經之骨目也。
初中三先對五瑞。次欲説下。一一解釋悉
令表正。三如是下結示有無。秖爲釋中以
瑞表當。故論八句皆云欲也。釋中初句答
説法瑞者。明昔説無量義經表欲迹門入
實。兩時無量義義既不殊。驗知今日出生之
後。收入何疑。法之大者豈過於此。次句答
雨華瑞者。惟昔雨華時已表當説圓因
四位。故四而非果。忖今天華而四雨了時
會之一因。一因必四位爲所階。四雨以義天
爲能表。第三句答衆喜瑞者。忖今同昔衆
見瑞喜。冥表必行行依理教。故喜心内動
圓障冥壞。改昔權人成今妙衆。人必禀教
行理咸然。第四句答地動瑞者。忖今同昔
見地動時。已表當破六番無明。故普佛世
界六種震動。動雖形聲二別。且以大鼓忖
之。故知誡兵必破邊彊之大賊。地動則除
中理之無明。故二乘昔來都無斯理。序中
冥利時衆未知。第五句答放光瑞者。忖今
同昔覩光已表開顯道同。故以一光倶照
彼此。此表釋迦彼表四佛。故知迹門不得
同本。問。大法法義二句何殊。答。大法表此土
開顯。法義表彼此道同。此照於彼彼同於
此故云演也。並一代所無信答問有在。言
兼具者。驗知四瑞在定定不可無。闕此至
略耳者。略謂極略。一往略曾似如略於惟
忖。義則不然。以略曾中既有過去諸佛之
言。但是望廣名爲略耳。非望惟忖。是故惟
忖但忖量過現。無曾見之言。故更略也。故
此略言有其二意。一者言略無曾見故。二
者闕略闕入定故。次別解中復爲總別。總
者。以下四句皆是大法。故知下四爲成初
句。所言別者。即以雨等別彼大法。令入
住等對四位故。故名爲別。即以光宅三喩
而從今法。故釋五句並託喩從法。先以華
瑞擧於横別以示竪總。以初句中義含四
位故也。故次以雨等以離前總出四句
故。準此下四當位自具從始至末。文中且
從對竪以説。故以雨華用表四位。如吹法
&T045006;通表改於四位。而別在於十行。撃鼓亦
通表四番破惑。而別在十向。演説既通云
横廣竪深。竪深即如位位竪入。遍通諸位
而別在十地。故初雨雨乃至法義一一遍於
迹門廣説。但於衆生得益不同。須從竪釋
束横從竪。故入住者且名法雨。乃至入地
且名法義。是故迹門通名雨雨乃至法義。故
下廣釋句句皆云爲令衆生。所入又有超次
不同。今且從次並言今之與昔等也。如初
明雨雨但表入住。即不云今昔。從信入住
何所論改。非不改信非改眞位。不得改
名。故始入住不須云改。故知二乘鈍根菩
薩昔法華前。未破無明。今初入住但得名
開。是故略開。利根深益在第二句。故第二句
容有昔時利鈍菩薩及二乘人。先密入住并
於今經始入住者。並進入行倶名改號。若
顯若密至今不同。三四兩句準第二句。故知
改名亦通於後。誡兵亦然。證位雖爾亦有
今昔聞經薄益入品入信。略如向明當機
結縁。具如玄文利益妙説。故知爾前亦可義
通開等四名。横闊竪深者。前之三句非不
深廣。今至地位最得其名。次惟昔下總結。
横竪釋竟者。若總別相對以總爲横以別爲
竪。若於別釋。初句雙顯横竪二釋。下之三句
文正明竪。位位兼横。渉法師云論釋此文略
無奇功。難可具依。是故今文亦不全用。
經善男子者。渉法師云。離五不男。豈法華
中衆但離不男。纔堪爲受聲聞無作。一縁
之中少分而已。今言此名大小通共。至今應
云開七方便爲善。堪聞獨妙名男。男子
即丈夫。具如大經。大經仍含三教佛性。具
如玄文所引云。須陀洹人佛性如淨乳等。
豈小教中有佛性耶。故知大經於法華之
後。開方便教遍立佛性之名。名通義別。故
男子之稱通在五時。諸教義別次釋略曾初
言小分明者。且從言説階漸而言意則不
然。向云惟忖還忖廣略。故知略曾更述惟
忖。答中但略擧光瑞。光照他方義當他土。
總而言之並答此土。況他土之文元爲成
此。故知惟忖且此略曾且彼。所以分於彼
此者。以惟忖中有今佛之言。略曾中有過
去之語。以今表此以過表彼。若爾廣曾亦
置過去之言。何以雙表。答。廣中具述三同。
可以三同顯此。復有過去之語。而以過
去表他。若爾判答之中無過去語。何以雙
判。答。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本表過也。今日
如來即顯此也。雙述過現故表雙判。言曾
見者。即是見廣。但言中痒序略廣漸増。爲
答之方賓主儀耳。欲令等者。欲令之言譚
教意也。聞即聞慧。知即思慧。即開顯之聞
思。故云難信。既有二慧必入修慧。豈佛説
法獨令唯二。但以知釋修未可全當。故但
云思。亦信法者。即圓二行。聞即信行如隨
喜法師品等。知即法行如安樂行等。豈二行
者全無修慧。如三周授記及本門功徳等。並
一往分別耳。乃至云。若聞是經思惟修習
等。故經文中其例不少。以一部文凡論入
法不出二行故也。二慧二行得入諸位。故
欲令之言意通初後。云收無量以歸一者。
指説大法意也。義當於總。次云改三乘
者。指法&T045006;十行。次云六番指撃鼓十向。次
云諸佛等。指演義十地。次云開等却指
法雨十住。故知略曾還述惟忖。瑞表所爲
故云欲令。一切世間等者。若不通指諸位
並開佛知見。豈得云一切等耶。如下文云。
一切世間多怨難信。難信珠四十餘年
方乃信解。次廣曾者。還廣上二。言横竪者。
被此相望爲横。今昔相望爲竪。通號者。應
身皆具十。故名爲通。法身望應亦得義立。
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知應號即法號也。然
釋法號須從法立。具如止觀第二記。又諸
經中或時通列三號。即十中初三。故淨名云。
若我分別此三句義窮劫不盡。準三望七
亦應可知。應號無盡況法身耶。別號不定如
楞伽經。佛告大慧。我於此娑婆有三僧祇
百千名號。亦如華嚴此四天下十千名號。十
方各一世界各十千名號。乃至十方盡虚空
界種種不同。此佛既然諸佛皆爾。佛號既然
佛身説法亦復如是。十號功徳如育王經香
口比丘云云。若爾今之一佛尚名字不同。何
以言今名與他同耶。又釋別名作定慧自
他釋者。何佛無此自他定慧。獨云燈明與
釋迦同。答。應佛得名隨縁各別。其義縱具
不及燈明。如楞嚴中堅意問壽。佛令往
東方過三萬二千佛土。有佛名照明莊嚴
自在王。*堅意往問竟。白佛已。阿難云。如我
解佛所説彼佛是釋迦異名。故照明之言正
與日月燈明義同。渉法師云。日破暗月作
明。日成熱月清涼。日開衆華合青華。月合
衆華開青華。燈於密室能破暗。如彼智能
惑。然全無合喩況復亦無三同之見。依
今合之。方在今教。方可依前定慧自他。故
云隨縁稱別義則不殊。次説法同中即五時
同也。如華嚴四諦品云。文殊告諸菩薩。四
聖諦此娑婆及十方世界。一一各有四百萬
億十千名號。大集亦爾。故知諸大四經多爲
辨異。唯有今經特爲顯同。非但今佛與
他佛法同。亦乃己他皆入一味。故下文云。
因縁譬喩皆至種智。是故諸經不出異意。
大乘七善者。既云通大小乘。論中又以聞
思修三。而爲三時。成論又以少年中年老年
所説爲三。不同今人今人老者所説非善。
又亦以三乘爲三故云通也。今文以三段
爲三。其言仍通其義則別。時節既爾餘六準
知。今經應云圓乘七善。八音者。一極好。二
柔軟。三和適。四尊慧。五不女。六不誤。七深
遠。八不竭。諸教悉有從所宣異。判教不
同。從所依異判佛差別。來至今教理無
二途。界内外等者。別圓兩教攝彼二處。總
名滿字故名圓滿。師云者。指南岳也。又
初去重出異解。金光明者。如金光明最勝王
經第四云。此經希有難量。初中後善其義究
竟。雖不云其語巧妙等。以餘文例可以
意知。部雖方等義圓極故可以證今。前心
者。謂住前。中心者。謂登住。後心者即妙覺。
理猶未顯名不思議。分證定慧名爲莊嚴。
惑究竟盡名爲不壞。此三如來。凡有所説
皆同一善。初心尚云不可思議。況復中後所
説皆善。是故亦與説法同中時節同也。故但
立三時餘皆善也。有人云。初句總六句別。
故離七爲十。初離三故四義深。五語巧。六
無雜。七具足。八清淨。九鮮白。十梵行。須爲
分其大小。漸中不明方等般若者。但以六
波羅蜜擬之。但是文略。既云答上種種修
行。應具如上。頓漸既同横竪不別。故知因
光横見。非但生彌勒問異之疑端。亦爲文
殊答同之先兆。又非但二聖問答之冥符。元
是如來化道之玄旨。故主伴相與密設一途。
使愜物機宜聞皆契轍。問。前問中以菩薩
爲三藏大乘。三藏之後方云種種。即指二
酥。今何以將菩薩六度答種種耶。答。凡諸
問答及偈頌長行皆有廣略。此文望上應爲
三意。一者上廣今略。故今漸初但擧二乘。二
者上離今合。故上菩薩別開二酥。別明諸
教。三者上旁正具擧則通列三乘。今直論
正且語二乘。問。觀文語勢令得菩提屬菩
薩句。何以離分對味不同。答。有二種。一者
義意。施前諸味本爲佛乘故。將令得以
對元意。二者答意。問既具騰初後答亦委
述始終。不可唯守略文令闕大旨。故隨
問勢從義離開。況此問答隨見而辨。信非
二聖虚構言端。方荷今文釋者之巧。引過
去無量劫遠事與東方萬八千孱同。驗舊消
文未成答問。成一切種智者。五佛章中皆
云爲令乃至種智故知同也。所以定起引同
還同光中所見。故五佛章種種之言不出
四味。昔同下云云者。令更分別三同相状。
今佛正在於定故以法華爲當。古佛已説
法華故以三皆在昔。所以古佛六瑞及以爾
前四味。而爲與今今同已同。唯説法華名
爲當同。古師不以六瑞而爲今同。具如下
破。初引至互擧者。文殊巧説爲避繁文。
故文殊見時皆具五味。言指前者。以中後
指前初一佛也。二萬之漸指最初及後。最
後之頓指二萬及初。而不引二萬之前等
者。且引同皆爲頓開漸。過去既爾。驗知他
土不過萬八千者。以過此外不同故也。若
云無量何妨照同。若依現數則中間不
同尚亦不照。況萬八千外。雖然猶是一往。
光但令見一萬八千。答但引於過去二萬。
足得表道同足可釋疑念。故定起所引
十方三世。何但如向所見所引。問。若爾何
以將數而爲所表。答。凡有表者皆約現數。
忽至三萬豈無表耶。以自在法門無盡故
也。況正爲所表。且至一萬八千。二萬燈明
觀釋還表二萬。如前二千即二萬也。如菩
薩八萬準説可知。若具以二萬爲表即表
權實滿也。姓頗羅墮等者。眞諦譯也。婆羅
門中之一姓也。本行集翻重幢。重字平聲。一
切諸佛皆不在餘二賤姓故。尚尊貴時則
在刹利。尚多聞時在婆羅門。又濁難伏時
則在刹利。清易調時在婆羅門。問。三同判
文姓何爲異。答。姓屬祖父名從己徳。縱使
姓異未足爲乖。若作義同不無其理。尊
貴多聞義同名別。如會名中豈以今古同名
釋迦。言能仁者。亦根利捷疾不違物情。故
得國人從之如市。所言不二咸滿衆心。故
云滿語。故滿語等秖是能仁。王子一八亦復
如是。若爾十方諸佛誰非利根等耶。答。本引
令同何須求異。況今但以三同例之。名同
乃是從便來耳。如五佛引同。十方無不從
頓開漸。無不令至一切種智。此八子名
作四對釋者。但得觀心餘三全無。經云
各領四天下者。有言。金輪必不値佛。此亦
不然。諸皆不例。言發大乘意者。秖是四弘
誓。此諸聲聞大通佛所。先已曾發何況被會
更有小名。然發心者雖華嚴十種。不出四
弘。具如止觀第一卷廣明。今未發迹等者。
亦應云開權。言發本者。從示迹説。問。集
經者在發本後。何故仍云聲聞耶。答。此
約文殊答問之時猶是聲聞。若爾經首不應
猶名聲聞。答。從昔列之具如序釋。故解釋
者。先須順經現文次第。且歎其小。復更約
教及以本迹。探取文意準今以説。問。此云
發本與發迹何殊。答。大同小異。發者開也。
若迹覆本開其能覆。名爲發迹。迹既發已
即見其本。約所開邊乃名發本。以覆本
故。迹名能覆本名所覆。約所除邊名爲發
迹。約所見邊名爲發本。下文者。具如五百
受記中説。則知一切頭角聲聞咸是菩薩。昔
明至則有者。釋疑也。恐疑昔與今今同中
應一切同。何以今具五序昔但二耶。初是
現相。從彌勒當知下懷疑。從時有菩薩下
便論説經。所以古唯二者。有二意故。先
徴竟。次既言下釋中二。先明文無義有。次
又若下明隱昔顯今。從要答二理兼者略。
若具引三序以答彌勒之問。還成文殊引
往爲答。有何不可。但文殊鑒物知此時
衆情在於己。故彌勒云。四衆欣仰瞻仁及
我。是以隱昔日之三而但述二。令知問答
之後即説法華。巧申己見以愜衆情。適時
之宜何以加也。又若下第二意。秖縁不敍
昔答。故以垂辭具騰始末。始説法華終
盡滅後。乃至結會方結述云。今見此瑞與
本無異等。乃至偈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
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説法華經等。但利
物乘機何勞費辭。故隱問答但述己
見。若爾何妨述衆。答。據無量前無衆圍繞
等言。且云無衆。而云説大乘經教菩薩法。
所教菩薩及二十億豈非衆耶。況二兼三
餘何須述。若爾何不述問。答。問必有答相
從須闕。初所因人中先述不同以徴起。次
述瑤師謬解。言因託者。是流通之人即指
妙光。言非直者。非如今佛適從定起正説
之初直告身子。彼佛下。次明妙光非彼佛
定起對告之人。如今下。明身子但堪對告。
非堪流通故云未必。次因託下明彼佛流
通屬在妙光。故云莫若。次如今下引今流
通之人。同彼妙光。莫無也。若如也。此佛弘
宣無如文殊。不可匹類。故云無如。次今佛
下明今佛既其不歎身子。往佛所以不歎
對告。故知今昔倶歎弘通之人。故云何必。
何必者。是不歎之辭。文殊下重引所歎流
通人耳。次又舊下復述古師。而以藥王爲
所因者。許而不用。此師見下法師品初。云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告八萬大士。即以
藥王爲所因人。若引藥王以例妙光。稍似
可爾。沒却身子深不可也。但云文有所因
之言。亦是對告之限。且云可爾。言引往
小不類者。若引往燈明正説之初對告之
人。以證今藥王故不類也。例同身子此則
類也。所言小者。猶同文殊故也。或言下又
引古師。言不便者。釋疑之時如來在定。定
起因機非因文殊。定起唯云告舍利弗。何
得將在定釋疑之人。用對定起對告人
耶。今明下斥舊所釋不當。故總云不爾。經
云爾時燈明佛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而
作下責舊。文云因其説經。何得云因其
流通此乃下責二師。公謂彰灼。抗謂拒抗。
二處皆是定起對告。告即所告。乃以妙光
爲流通。藥王爲對告。違經抗佛何關釋
經。昔因下引諸事同非唯一途。云迹門竟
等者。非謂迹門全竟。但是譬説周竟。便云
告舍利弗無智人中等。今古下結斥。言更
若爲勝者。前釋難云。昔已發迹云是菩薩。
今未發迹云是聲聞。衆事既齊故所因亦
等。而近下斥引藥王。而近棄正説之初。遠
取流通之首。是時下説法名同中經中。所
歎與無量義辭句不殊。若釋此中教菩薩
法等。依前序義者。非正宗意。若作異名
與今不別。故無重敍。行後無境者。方等般
若種種行後。不見法華涅槃之會。但見起
塔供養之事。故云無境。是故今文下答出法
華之會。即行後事也。六十小劫如食頃者。
六十與五十。食*頃與半日數似少異。皆即
長而短故云同也。生公云。豈實然乎。表重
法心志故寄時云耳。若云寄時。應言如
六十小劫。何得直云六十小劫謂如食*頃。
故但情謂非實短也。信六十小劫經文非虚。
聞法之志加以佛威。一坐經時忘其久耳。
注家初引淨名促劫爲日演日爲劫者。乃
是佛促以爲食*頃。此則違經謂如之言。猶
不如於重法之志。但言寄時與經背耳。引
奢促已。乃云況玄匠眞一之門。何爲不以
歴劫爲數刻耶。雖復況釋理竟未彰。今謂
且如世人苦則以短爲長樂則以長爲短。
此亦情謂之長短也。有云。受佛法食美
飽故。此喩稍通。有人於此立以四句。如中
論破。此亦不然。必非聽者於中修觀。乃是
佛力及聽者忘時。故知中論觀法但被末代
鈍根者耳。經梵魔等者。梵即色主亦三界主。
魔爲欲主。沙門此云勤息。勤息惡故。婆羅
門者。此云淨行。外道中出家云淨行種也。
古人濫以此釋四衆者。若攝衆足。何以更
云及天人等。所列不同並趣擧耳。此中
擧欲色二主。四姓擧勝六道標善。並且從
勝。略餘惡道者。皆取入佛法易者耳。古
昔既爾今佛亦然。迦葉佛下云云者。應明佛
興土有淨穢涅槃進不以例燈明。是故迦
葉以土淨故。法華唱滅即入滅也。今佛等
者。長行末云。即時釋迦牟尼佛以神通力。
接諸大衆皆在虚空。以大音聲普告大衆。
誰能於此娑婆國土。廣説此經今正是時。
如來不久當般涅槃。但今佛雖唱而未即
滅。故云不久。信解亦云。將死不久以在
穢土須説贖命爲捃拾故。扶律説常令
久住故。兼權明實助發實故。帶實用權
顯權力故。過常未常始末一故。色身常身
無生滅故。雖此不同唱滅事等。授記同中
先正述徴問。昔事下答。若説下明隱昔意。
文殊巧譚不發迹者。明所隱意意待定起。
一代所説非無圓融。未記二乘化道不暢。
今方始遂推功有歸。豈可文殊匆卒盡理。
故隱所見待佛定起。説記徳藏時衆不驚。
故云諸經皆爾。執教者未驚。下云云者。應
叙一代記不記意。如華嚴法界何所不含。
隔彼聲聞使如聾瘂。後分雖有授記事乖。
鹿苑初聞一向唯小。五等尚昧般若猶生。雖
楞伽方等有記小之言。楞伽乃密對菩薩。
方等爲斥奪聲聞。故一代教文彰灼唯此。請
搜檢大藏方驗有所歸。故將護執權教
者。謂聲聞永住涅槃。而隱昔記小之言。從
後以菩薩立號。或恐聞者驚疑憚教。或
恐拂席以亡後聞。此前未驚等文處處説
故。故不重論。釋疑意者。彌勒雖在八百之
數。多遊棄習名曰求名。雖藉宿因補釋迦
處。豈若妙徳諸教盛譚。況曾爲師釋疑非
謬。言密開壽量者。預撃時衆密發疑端。
豈有伽耶適成而已師爲弟子。兩時弟子
何者爲尊。二處之師誰爲實説。既師弟無
定實本迹難憑。終須剋覈令理有歸。密生
其端本門方密。九代祖師者。若論八子皆
師妙光。則八子皆以妙光而爲父師。既
云八子展轉授記。雖同師妙光應先記長
子。餘者次第展轉爲師。故得妙光居八代
之首。八子最後名曰然燈。然燈既爲釋迦之
師。是故妙光爲九代祖。生非生等者。既師
弟更互當知師弟生實非生。爾前曾滅滅亦
非滅。必久曾證非生非滅常住理故。迹示
生滅故云非等。又迹難測故故生非生。本
理妙故故滅非滅。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是
故須以非生非滅之師弟。預密表之。問彌
勒等者。昔八十劫承禀妙光。雖不通利安
得不聞。今爲補處宿智頗忘。何故而今
猶生疑問。答意者。此依權道不從實行。實
行雖即曾聞。何妨今仍猶豫。然憶昔曾聞
法華會中得記等事。亦應憶昔曾見法華會
前端相釋疑。故知實位補處輔應化佛。示
歴五味亦且從權。是故文中從權以釋。次
分明判中先騰意。次正釋。先騰意者。惟忖
既忖量今昔。當知惟忖見已分明。故云不
謬。爲答之法先微後著。故至明判顯向非
疑。故云皆決定也。皆言表諸即初後皆決。
豈文殊大聖先思後當耶。次當説下正釋中。
當説等者。當説合經。定用開經以之爲表。
開爲合瑞理決無疑。名妙法等者。華必有
蓮如因定剋果。故知當入妙因。定用天華
四雨爲表。教菩薩等者。自此已前衆機仍
隔。此會之始根性欲純。覩瑞欣然當入行
理。定用人喜以之爲表。佛所護念等者。
所護之理中地無動。欲念敷弘令當入果。
入果見理理是所護。故用地動爲其表也。
兼總入定等者。四瑞總由中定而成。説法
雖即不專由定。説是慧性全定爲體。故開
定合定總攝教行人理故也。有人下述古。
正是現瑞時問。故得以瑞爲今。謝方名
己。云何在定華地炳然。衆喜充懷毫光溢
目。古人稱己殊不體文。唯説法適休。況衆
猶未散故從多瑞皆名爲今。故引文云。今
見此瑞今何所隔瑞無不通降此屬當故
云當説。前昔同下注云云者。正指此中。故
作等者。六瑞爲今具兼二義。一有文證。故
文云今見此瑞。二者推理。無量義經事訖衆
存猶入其定。又云。爾時世尊放眉間光。爾
時者當爾時也。若謂華止地靜爲已同者。
如來亦應已從定起。偈中不頌惟忖略曾
者。偈望長行廣略之意。各有其方。爲解義
故爲攝持故。互存互沒尚不失旨。況爲答
之法容與階漸。長行既賓主禮足。偈頌但
存於大綱。已有廣曾明判。故不俟略及惟
忖。於廣至中間者擧前擧後中可比知。表
無問自説者。方便品初從三昧起。告舍利
弗。廣歎略歎。此土他土。寄言絶言。若境若
智。此乃一經之根本五時之要津。此事不
輕故須先表。即十二部中之一也。現諸等
者。都指四行故名爲總。其中六瑞文相猶
別。初一行頌説法。次一行頌入定。次二句
頌雨華。但加天鼓以助妙因。次半行頌
衆喜。次半行頌地動。次一句頌放光。不能
細分但且云總。以兼天鼓。天龍供養非灼
然云喜。故且云總。良由此也。頌他土中。
初頌六趣中三行爲四。初半行重明總瑞。
次一句正擧六趣故云一切。次一句中總
明生死因果及處。生死兩字總標也。業明
生死之因報明生死之果。處即二十五有故
亦與此同也。次一行明所依土前長行文及
問答中皆不云光色。至此方云者前豈應
無。次一行明諸趣供養雖云供養意表機
成。當知前亦非無也。問。既云莊嚴則是淨
土。既云道同那列淨土。答。淨由光照元具
六道。淨土則無惡道之名。故知非但色淨由
光。亦乃衆寶具足。各供則指萬八千土。可
知下云云者。四機既遍於諸趣。四佛遍赴於
物機。是故四教各有眞道。一坐任運三十四
念一念相應不加功力。二處妙覺本得自
然。他不見之大小混亂。次例如下引例以
釋自然。但擧小喩大。七生等者意同前
問。若言眞道自然三教入眞何以聽法。由
答中如流得風。故引小爲例。如七生聞法
尚滅至一生二生。況諸菩薩。應具辨三果
家家一來。以例地住眞道位也。今光中所
見應皆果佛義可通因。既有本迹四句不
同。豈無一土本下迹高本高迹下及以倶下。
本迹倶高理數然也。故自然之稱其例實多。
若云法報須約別圓故注云云。言將法
約人者。但云深法不語菩薩。約法須之。
第四三行者。其中既云不頌圓覺。則初行
頌聲聞竟應云二行頌六度。但云一行恐
誤。又頌施忍等於四度。亦恐誤也。第二行
中進戒二度。第三行中施忍二度。秖應等餘
禪慧二度耳。若作初二行頌聲聞。則初一
行直明見人。次一行明所修行。以云有諸
比丘故也。但諸文中多不以進戒表於聲
聞。然亦不以比丘爲菩薩。前發問偈中。但
云又見菩薩而作比丘耳。次一行明菩薩
乘。即唯指三藏。言將人約法。但云聲聞
不云四諦。約人須之。第五二行云頌上種
種相貎。又云略無起塔者。具如上文以對
六度。又如以般若三行對三味是也。亦可
從或有諸比丘去。至説法求佛道四行。總
頌菩薩即六度義足。以第三行是禪第四行
是智。即如長行亦於菩薩乘中兼於二
酥。故云六波羅蜜。從令得去爲法華意。
亦秖是進退取之耳。若依向分即是六度含
於多種。以當酪及二酥菩薩也。次爾時下
一行半。云追頌者隨頌也。若準玄文用此
追字。皆云退耳。如云涅槃追分別諸經。
即退向前也。今此但以退後爲隨。天人下
初兩行二句頌因人同者。經云從三昧起。
即讃妙光讃後方始説經。故知正是對告。
故不可依古作流通解之。況復但云證
知不云流通也。囑累如遺教者。彼經初云。
我滅度後當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
如貧得寶云云。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
也。一一文初皆云汝等比丘。有悲如涅槃
者。涕泣盈目遍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此即
恭法慕人之志也。有慰喩亦如遺教者。彼經
末云。汝等比丘勿懷悲惱。若我住世一劫
一劫會亦應滅。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
利人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例如
今佛付彌勒云云者。如云一稱南無佛皆
得値彌勒等。後彌勒初成道時語言。釋迦
牟尼種種呵責無奈汝何。教植來縁今得
植我。即彌勒受付之文也。我見下四偈不
同舊釋以爲結成。須頌上文判答意者。
若作結成之言則剩。判答之文又闕。豈得
不將頌判答耶。頌上當説大乘經者。亦應
云名妙法蓮華。頌云佛當雨法雨等。頌上
教菩薩法。故知上之六句。但明欲説之由。
誡衆令生渇慕耳。頌云諸求三乘人等。頌
上佛所護念。是佛所護故爲斷疑。與上文
相泯合。何得不頌上耶。若作斷伏疑釋
者。文復妙同。斷第一意者。妙瑞本表報於
法同。斷第二意者。瑞同法必實相。斷第三
意者。至此會者咸無異求。斷第四意者三
疑得除。功在於佛。事窮等者。事窮謂名等
三也。理盡謂所顯之體。事理合一何所復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方便品
正法華題稱善權品。及至釋文皆云善權
方便。當知法護亦以善權而釋方便。善是
巧之異名耳。文自分二。初略中自二。初正釋
中文自爲三。初一從字訓後二從意義。又
初二從昔教後一屬今經。雖有三釋。並以
三教而爲方便。但有能通非能通及以即不
即異。致成三釋。然須略譚三種大旨。方
可消文。然於三中初約能用三教得名。
法是所用用是能用。雖法之與用倶通四
教。但有方圓差會之殊。故方便之稱從權立
名。權不即實故對昔辨成體外權非今品
意。文中擧圓即屬眞實。相對來耳。故知在
昔不應以祕妙釋方便也。乃是祕而不
説名爲方便。況圓於昔乃是兼帶之圓。是
故遍圓咸非今意。次第二釋權屬能通三教。
亦得名爲方便。然雖不即。以能爲圓作
遠詮故。所詮之圓亦帶能詮爲方便故。
故知並非今品意也。前釋不云三爲能者。
權實逗會各致其極故。方法不同。至第三
釋方乃三權即是一實。指此即實之權。方
名今經方便。次消文者。初約法用中爲五。
先法次擧譬。三明用權意。四引證。五此義
下結非。初又三。先釋訓。方者法也者。説文
云。法術也。正當今文。爾雅云。則也。即法家
之則。又云。正也。今亦如是。其法正故方可
逗機。雖未開顯不得不正。次法有下釋
義。雖倶法用以偏望圓。偏差圓會。會雖
勝差然會非差。用顯非妙。三三權下釋相
又二。初釋法方圓。以對規矩而分偏圓。用
顯非妙。三方一圓者。雖即四教倶名法
用。正以偏法名爲方便。次若智下釋用差
會。所以倶置法用言者。各契機耳。非倶
會圓故並云逗。又法用者。法名雖通用既
適時。未爲純一。爲以何法逗何等機。故
以四法赴機差會不等。權實相待是非。倶
非如前釋法意既未融逗物未暢規矩仍
別。且云善用。詣謂所趣正是用也。智詣不
同用法不等。次譬意者。正譬法用不同。有
二重法譬。於中置却圓中方法之名。且借
祕妙之號。故隔偏之圓亦有體内方便。故名
祕妙。祕妙之名似同第三。然其意則別。何
者。第三乃以開顯爲妙。此中乃以獨圓爲
妙。故此文中四倶方法。前之三教唯名方法。
非祕無妙。後之圓教是祕是妙。故後教中
得祕妙名。非關開顯。故用偏法。如以一
指偏目一方。若用圓法。如以五指遍示諸
方。三明用權意者。爾前未合即以權法。名
爲隨欲。四引證者。應以三權爲引出之法。
文寄小説故云三界。況所離不同三界無
別。若於如來方便本一。此意未宣故屬昔
教。雖是體外方便。於理無非體内。而衆生
未知。準佛意説故云稱歎方便。以未開故
非今品意。次第二約能詮者。若理教相望。
四教各論無非能詮。今以三望一三爲一
實作詮。故三名能詮。是則前之三教教行
人理悉爲能詮。於中爲七。初直立三教爲
門。此從義釋非關字訓。次門名下釋門義。
如世之門本爲能通。三皆入實故名爲門。
三方便下明門意。衆生不了元是所通。依
其所執得成弄引。但不善曲者以引爲
弄。四眞實下明門用。雖非即所得入由
五從能下明得名。權實尚隔由物機差。
故前之二釋。於顯露邊及別地前。非今品
意。六引證意者。明彼昔門但云能通。於
今須開故云開方便門。非謂於彼已明開
門。七此義下結非。第三釋者。即今品意。
但前二釋於昔但得名偏名門。祕而不説。
今開其偏門。即圓所也。故云祕妙。顯露彰
灼故云眞祕。又爲六。初直立者。於昔成祕
彼祕被開。於今成妙。次妙達下釋功用者。
達即是開用妙之便。以開祕方。妙外無法
故云即是。三點内下約人教以示相者。衆
生身中有昔種縁。名爲衣珠。自退已來於
彼醉客。偏門尚無偏門之名。何況圓所。若
不開之。三權未顯如衣覆珠。今經開之。
與果智一。作人亦爾思之可知。四如斯下
結名。方法及門即是祕妙。故云如斯。五如
經下引證。六故以下結名顯是。次料簡中
三。初約自他三語。寄前初釋以簡於三。故
初被開即第三也。次約能所寄第二釋。以
簡三文。故第二被開亦即第三。三約四句
共簡三釋。初釋者。自有三文。簡初文者。三
教一向名他名權權隔實故。釋次文者。以
三教之他與圓自對辨。釋第三文者。三倶
體内無非眞實。但名爲自自外無他。三語
亦然。次約能所者。亦自有三文。並將能所
兩字以簡能所是非。釋初文者。且指三教。
但是法用尚非能通。況是所通。是故三教非
能非所。故三方便悉皆爲麁。釋次意者。門
是三教得是能通。不云三教即是圓故。故
非所通。既其不即故猶是麁。釋第三文者。
亦開前二。非能非所及以能通並開成所。所
中善巧名爲方便。故妙。方便異於方法及能
通門。故知下結斥。先結名體若同若異。雖
倶名方便有此三異。豈但聞名便解其義。
故三釋皆有方便之言。二非今品。故云義
異。世人下總斥世人。豈大師帶偏情有阿
黨耶。其如理何其如文何。其如行何。其如
證何。生公天眞獨秀。尚云從昔題品。若從
昔題何故稱歎。若稱歎昔豈非毀今。若以
昔歎今又失於昔。則使體内之權全闕。體
外之用又虧。乃成内外倶亡安得歎佛權
智。五佛開顯便濫初施。三周善巧仍爲徒設。
若言品雖題昔品内在今。縣額牓州惑亂
行者。又初釋中。既以隨他等三通後二釋。
次釋復以門通初後。理應亦以妙通前二。
文無者略。但注云云。應云初釋方便是祕而
非妙。次釋方便祕堪入妙。後釋方便祕即
是妙。此乃從佛内解以説。今成顯露故闕
不論。三約四句中初問意者。正本既云善
權。當知權是方便異名。欲約異名料簡同
異故先問起。答中四先標列。次釋三三句下
判。四故正法華下引證。釋中相破一對分爲
兩句。相修相即各爲一句。合四句也。他文或
以此爲三句。或爲六句。隨其法相立意不
同。句法常定。今立三對已乃開爲四句者。
欲以四句用對三釋。以前三句屬初二
釋。若但爲三句。以前二句判屬前二。有何
不可。但相破中文相別故。又準相破相修亦
可分爲兩句。四句屬前亦無大失。名句隨
時不可一準。言相破者。權與方便今昔
並有二名。於昔則偏圓二名相破。於今則
偏圓名體相即。此對初釋故云相破。在今
則三教並妙亦名爲權亦名方便。在昔則三
種並麁亦名爲權亦名方便。故將昔二互
破昔二。以成二句。即二酥三教對彼圓教。
故昔教中三於圓教人。倶成祕妙及以同體。
故云四種皆是祕妙及同體也。故相破言但
從於名不從於體。今從名釋其體常定。言
相修者。亦並在昔二名互立。但是三教二名
互修圓教二名。是故異前相破句也。雖昔
圓人亦見四種倶是祕妙。然於彼教不得
顯説相即之言。故但依向於昔對論。故相
修者。亦對三教以辨一圓。何者。若捨三修
圓還同破句。若即三是圓乃同後句。不破
不即從權入實。故得修名。若於爾前二味
三教。利根菩薩有顯露得。兩教二乘唯祕密
得。由得入故即稱爲門。言相即者。即秖是
開。故相破屬初釋。相修者屬第二釋。相即
是第三釋。言云云者。更以四句約味比決。
若開若判具如餘文。準説可見。下復廣明故
不重説。三判可見。四證者。正本名即今乃
體即。三權三方便即一權一方便故。次釋方
便者。亦應言方便即權。擧彼釋今故不
繁耳。當知體外方便即體内之權。名雖更
互名。下之體既開。體上之名本實。由昔分
於體外體内。則令二處名下體殊。故知今經
方便即是正法華善權。正法華善權是今經
方便無二無別。低頭等者。尚開人天況復
三教。若被開已一體無殊。前已三重總貫
八門。下第五門雖結權實寄彼便明三番
釋品。正意須以三種釋品通貫八門。思之
不謬乃可解釋。況一一門十雙之中。雙雙須
解三番解釋。一部之内一代教中不出八
門十雙故也。次廣解中先破古爲四。先述
五時教非。次述半滿等非。三復有下述雜釋
非。四又有下述附傍非。如是四失皆稱權
實權即方便。不知將何以釋今品。初五時
非者。皆先叙次破。先敍初時。次今謂下破
者。大論破無常但是對治。對治屬事事即無
實。但成小宗方便。縱有第一義悉尚非行
門三悉方便。豈符今教第一義中權巧方便
耶。次破十二年後爲般若者。今不暇破其
在方等前。但破權實不出通教故云即
空。引論意者。雖空有相即望實成想。尚非
般若中實無實則無同體方便。豈成此經
方便品耶。問。般若三教倶念想耶。答。通別倶
約未證實者。故文但云照假有空。空未實
故故破云想。心境未融故觀名想。故有想
觀非今方便。次敍淨名意者。以方等中自
行内照空有二境。如云修學三三昧不以
三三昧爲證等。納海入芥名爲變動。意謂
以此權實過前般若。今謂下破者有二。一
者對前。前教豈無内照外變。二者當部内實
對外還名爲二。亦非淨名入不二門。既非
不二則非圓教二諦相即。豈是今經權實不
二之方便耶。亦不知他人指何爲二及以不
二。故非所用。次今謂下破其申法華以三
三四一者。具如下顯實中明。況雖分權實
而未出前教。以不云相即之權故也。故知
權實尚隔何殊偏小。次叙其判涅槃者。昔
妙覺方常。今謂下破。汝雖許涅槃明常。
而判在妙覺。何者。道前道後照眞照俗。倶
有常與無常。云何定以金剛前後判經部
耶。部中得益豈皆妙覺。量謂數量及以體量。
以彼俗境是有量法如境而照。是權智也。
此用攝論理量破之。故今文意若明常住。
衆生理性尚實尚常。豈等覺後方乃常耶。此
五時下總結也。故彼五時權實莫異。並非今
意。次乃至下約半滿等。破半滿等宗。具如
玄文第十。五時既傾半滿諸宗不攻而敗。
三復有下破雜釋中四。先別叙。次如是下總
破。三權爾下別破。四各不下結非。於
破中云處所者。謂智所託。處爾之與假皆
暫時之言。故知還約暫時處也。化城草菴等
即其相也。法門者。智所用法隨物機宜指三
乘故是法門也。言智能者。能施之智進否
有則。故於鹿苑設三乘也。錘佇僞反。亦
可鎚佇違及。隨物輕重前却均平。故是
智之巧能也。四結非中言不包含者。權實
自住不相即故。況約處約法但云三車。故
使智能不逾於此。文不收於四教行理。故
云不包。義仍未攝開三人法。故云不融。欲
消今品具如四句。何法不收何法不融。四
叙附傍五時非者。義勢多是嘉祥舊立。故今
上下三兩處破之。令知得失。如其無失何
以歸心。其失乃是歸心之前。破之則是光
其後也。於中有三。初略立。次初二下略判。
三此諸下約諦教智三重三轉。先述其立。初
文意者。彼以初重二慧爲本。故但云一權
一實。意以權是凡夫實是二乘。謂二乘實破
凡夫權。而迷凡夫未有權名。此亦未可此
附鹿苑非也。次空有等者。意以雙離向來
空有。而以觀空不證爲權。渉有無染爲
實。故以觀空非空觀有非有以顯中道。
此乃附般若非也。不知般若之中中道非
一故也。次云空有内靜者。意云。息向空有
權實爲實。以此外用爲權。非但内靜雙非。
復能外用雙照。前雖雙非但同内靜。此亦
不知二教共有。此附方等非也。次更以此
雙非雙照在金剛前。仍爲無常。在金剛後
方是於常。此乃非其内靜外照。此附涅槃
非也。此師雖見涅槃五時。不語法華眞實。
況亦除於乳味。總論雖五唯附四時。次述
其略判意者。初直立二慧令信有故。故但
直擧權實。次生解者。元立二智意本離著。
故離二邊方解立意。第三意者。離内二
著方成自行。復能不著變用益他。第四意
者。非唯益他自他倶權。論其實意本在極
果。故指金剛後心爲實。然今明五佛非不
在果。及以本門久遠之果。理則不然。尚開
凡夫即是眞實。況金剛前仍判爲權。權若唯
在金剛之前。則佛永無權智。將何以消今
品名善權耶。況都不判四重權實。爲權爲
實。況都不語法華。全非今意。是故不用。
向已通辨故云略也。次述三轉者。具歴諦
等。所言三轉者。於向四重除第四果。以前
三爲三。於中又爲四。初略對三轉。次何故
下明轉所以。三又如下引證。四又漸下述
意。初又二。初正約諦。次教智例。初言諦者
即二諦也。權實爲本故先約諦以判於境。
境即眞俗。於中先標。次對二諦。二諦語同
深淺各別。且判初重一實一權。但名二諦。
以此二諦爲信本故。即是轉凡而成小聖。
次重意者。轉前二諦倶名爲俗。雙非前二
乃名爲眞。此眞但是離著而已。第三重者。
先牒前。空有爲二者。牒前空有爲俗。雙非
不二者。牒前雙非爲眞。即此眞俗復轉成
俗。故云二不二倶俗。非二非不二爲眞。第
四果重是三轉外既雙非理極。但有因果相
望權實是故不云。次例教智者。明此所詮
以爲所觀。既有三轉。能詮能觀豈無三耶。
次明所以中。言爲人者。三重二諦皆逗物
機。機即是人人有三種。此不指四悉中爲人
也。所以始終不出二諦。且約隨機又名爲
人。引證者。常依之言不逾此三。故但對之。
與佛教所依。證前約諦意也。次又佛教
去重引總意爲證。即證前約教。教中所述
不出此三。故云三門。教即門也。次又漸下
約佛化意。總述前之諦教智三。化意能所不
出此三。初令凡夫捨有入空。即初制小
也。次破二乘空著。故空有雙捨。意云小菩
薩也。雖捨空有應未見中。古釋菩薩。但
以次位而分大小。不論知中不知中等。
或者下中邊並亡即大菩薩。或指八地初
地十地等覺。次此爲下更以五乘判向化
意。意云。佛世化意不出五乘。於三重前以
凡夫爲人天。人天生信破有入空以爲二
乘。次又爲下約三假判。此似次第修中之
人。先破三假。此中一番但加三假。餘無異
也。秖是分別向之五乘。最初破有必具三
假。故初以三假爲俗。諸意並同。然諸番中
雖不云假初重俗諦理須是假。又前諸番
不云初重。元爲修中但是文略。故破假修
中多是中論師意。第三重應云非三假空有
爲二非空。非有爲不二。二不二爲俗。非二
非不二爲眞。準前可知。故不重説。今詳下
但總略破之。又爲五。先略非。次經云下引
文正示。三又初下結非示過。四如天親下
引例。五當知下結示。初文者。附旁用他五
時之意。隱五時名潜爲己釋。今以一一時
中横論權實體用多少。意明如來難思巧用。
巧用不立但成漸次。是故云非。後約三轉
又除果地。意欲擬爲智諦離著。以因顯果。
不意亦成漸次之非。次引文正示者。今
用五時八教相入。方成一實。一一時中横
竪間雜。唯至法華諦智純一。仍辨使成方
便之相。故方便初即歎五佛智諦方便。是故
品題須依圓頓。經云皆得覩見汝乃至果
方常。經令捨於方便。汝乃*却更用之。大經
自指法華爲極。汝乃唯指金剛後心。應開
諸教汝乃廢之。次示過中云信解化果者。
即前四重始終漸入。次何關下正示其非。
故嘉祥又云。身之與乘各作四句。乘四句
者。一三爲方便一爲眞實。令捨三取一。
禀教之徒雖復捨三而封一實。麁惑雖去
細惑尋生。今問至法華會若已捨三。復於
何處而封一實。若未至法華。爾前復無捨
三之教。聲聞之人於法華前。見修久破。至
此何等細惑尋生。封實爲是何等惑攝。豈
有細惑由聞法生。次云爲對破故明三
與一皆爲方便。今問。不審三一倶是方便。
爲在法華經前。爲已至法華會耶。爾前
尚迷三是方便。何曾云一亦是方便。故此品
初但云昔日方便示三。的無三一倶名方
便。對破之語爲在何會。三云。禀教之人乃
識三一倶是方便。更封兩非而爲理極。今
問。三周何周是禀兩非之文。爾前二乘尚無
前二。況雙非耶。若菩薩人處處得入何須法
華。三又以三一爲二。兩非爲不二。二不二
皆方便。非二非不二爲眞實。破亦準前徴
人及處。四者二與不二及以兩非仍屬四
句。未免名言並稱方便。諸法寂滅不可言
宣。乃是眞實。今問。三昧起告三周顯本爲説
不説。寂滅義遍何但法華。教下之理本自無
言。況大不可説先爲五人。況今廣明五佛
開權辨教權實。權實既顯誰復封言。言封
三者。迷教迷情。今約部判教。消方便名
須有指歸。豈徒遣語。以語逐語迷終未
祛。雖千萬破終不可盡。身之四句準此可
知。況此品初題爲方便。應用方便以釋今
品。乃作實釋殊違品目。故知嘉祥身霑妙
化義已灌神。舊章先行理須委破。識此大
旨師資可成。準此一途餘亦可了。亦如三
種法輪殊乖承禀。大師稱爲頓乳。其以根
本爲名。大師以三味爲枝條。其亦以醍
醐爲歸本。今問。凡言根本。即曰能生能
生始成。後攝歸本本*却非始。二言相乖。枝
本不立攝亦無當。況根本兩分攝歸方一。
一爲根本二則名枝。是則根本本來是枝。
應須會初而從於後。故開華嚴枝別。以入
法華本圓。況華嚴別圓倶成近迹。根義復壞
法華本成。又言三味是枝末者。鹿苑可爾
二*酥如何。若二酥圓別是枝。華嚴豈可成
本。若爾。乃成會本歸本。或即會枝歸枝。若
法華不*關華嚴。則令二本永異。何得
爲會末歸本。況法華部内無入華嚴之文。
但有入佛知見。況涅槃終極五味明文。本師
所師舊章須改。若依舊立師資不成。伏膺
之説靡施。頂戴之言奚寄。四引二文爲例
者。即是今經體内方便之流類也。大乘方便
經十種方便未撿。五當知下結示斥非。言
如空若海也。總包諸經色流。咸歸今經空
海。今明下正釋爲二先通。次別。初文三。先
列。次釋。三若一切法下。以四攝法辯法功
用。釋中四句皆先標次引文釋。初句者既
引文云諸法等者。以有言故且從有説。有
言不出千如百界。第二句者。頻引五文皆
證入實。且以入證對説爲實。初文是被機
之意。次文是諸法之本。次文是化儀之宗。次
文是本行之源。次文是亡教之理。諸文皆以
入證爲實。故知有説無説無不皆以眞實
爲本。第三句中引證意者。諸法權也。實相
實也。實即次句。權即初句。合彼二句共爲
第三。以初二門無別法故。例如下引例。假
想故虚治欲故實。秖此一觀是實是虚。何妨
一法亦權亦實。第四句者。引文即指中理。
虚實理等二諦難思。雙非此諦以顯妙中。
亦不異於前之三門。四門理同故皆云一
切。三若一切下辨功用。又二。初正辨句攝
法功用。次直列下明其句意。初文者。秖此
四句尚互攝互破。權則倶權乃至倶是非權
非實。況復餘法不攝破耶。況四句外無復
有法。如此方成今經破立。豈與諸師破立
同耶。當知諸師既不識於諸權諸實。縱説
諸實既未分判。實義不成。況彼彼相望互
推迷實。是故並爲初句所破。故云無不是
權。初句尚爾況復三耶。故諸師權實並得權
之少分耳。言如來所説者。擧果況凡佛有
所説尚皆是權豈末世泛譚自言眞實。不
思聖化唯薦凡躯。第二句者實即究竟。佛
説之權尚須入實。況餘權實而不入耶。故
知一切唯有一實。言巣窟者。説文云。鳥居
木曰巣。獸居穴曰窟。保者。住著也。消通
大旨須稱佛心。直守一隅如保巣窟。三
四二句準説可知。是故今文句句皆遍。若攝
令可識。秖是三智照三諦境被三種機。機
遍法遍理遍事遍。皆云一切所以可知。以
一空一切空故一切皆實。一假一切假故一
切皆權。三四二句秖是中智雙照雙非。内由
三徳三身具足。故使外用横竪顯密。爲成
今經破立之意。以對昔故須爲四句。通論
大綱法相雖爾。別論今品唯在第三。亦權
一半名方便品。以對自證實智説之。是故
須云第三半句。仍須攝彼餘三及半入此
一半。方可得名今方便品。若專四句各攝
一切尚非通方。何況諸師遍計權教。故云
不得一向。直列下次明句意者。如向所釋
雖復略引略釋相状。仍成直列以辯句相。
未及融通以論玄旨。若破若立尚已無遺。
不偏一句不滯一隅。故云尚自如此。況
以大旨而遙觀之。非局一方故云玄覽。
方謂一人一行。所謂一理一教。隨立隨攝
隨破隨亡。取捨自在故云曠蕩。升出暗滯
故云高明。又窮遠教曰遙觀。察深理爲
玄覽用横周爲曠蕩。指竪徹爲高明。顯
一家消通故云若此。若作懸字意亦可
見。他不見此將何以釋方便品耶。況論旨
趣耶者。爲破古失。且以教相權實破立開
施出沒盈縮行藏。若行解兼論自他合説。
向文以論其旨。撮向事以論其趣。須曉四
句秖一法性。法性秖是眞如實相如如涅槃。
以法性體不違諸法。不受諸法不住諸
法不入諸法。故一一名字一一心法。一一
句偈一一因果。一一凡聖一一依正。乃至十
雙無非法界。自在無礙其義可成。具如不
二十門所説。若本若末體理無殊。説而不
説不説而説。照性非遠自在無窮。雖復
無窮不出四句。四句無句無句而句。句句
遍收十方佛法。但法華前教教四句句句未
暢。來至此會一味無殊云云。具如藥草喩中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次開章別釋者。已知諸
法互融遍入。擧實即實中有權。方指此權
名方便品。擧權即是不思議權。此權有實。
方以此權名方便品。擧亦權亦實則各有
所歸。此乃相即之兩亦攝三之兩亦。故名方
便品。故用即眞實之方便。爲方便品。擧非
權非實則秖是方便之理。理收三句皆方便
品。問若爾。句句皆遍皆方便品。何必第三。答。
一者名便具權實故。二者義便所攝遍故。
餘句義便而名不便。餘三雖有權義權名。
不如第三即名即具。用此即實而權爲今
品也。故下十雙。雙雙皆具權實之名。皆取
即實而權爲方便品。況初三總釋皆冠十
文八門故也。若不爾者。非方便之事理乃
至悉檀。非列方便中法相之名。乃至非今
經之本迹十義十義無二本迹似殊。本迹
雖殊不思議一。十義相別實相一如。爲衆
生故列釋生起乃至。本迹。事理乃至悉檀不
同。得意忘言言説解脱。若見此意常默常
説言行無違。還以此旨而爲觀境。使彼
觀境昭然可觀。諸釋所無良由於此。如此
解釋尚恐有漏。況復諸家單淺隻獨。縱多
列法相大小難分。雖判教時法華未顯。
若以法華與餘同味。三説所無其言何在。
然此八中前七迹門第八本門。本雖未至權
實理遍。故下文云。是我方便諸佛亦然。故方
便之名通於本迹。此既玄釋不同消文。是
故不同光宅判句。又此八門次第意者。若
不列名無以解釋。若不生起迷於詮次。解
釋正示十文相状。引證爲防不信者故。結
歸爲明品元意故。分別爲令釋品有歸。
判釋令知麁妙有在。如是方顯品之深旨。
又預辯本迹令識本地權實自他。方顯大
途久近之化。於列名中一一須安權實之
稱。如云事理權實乃至悉檀權實。即是事權
理實。乃至悉檀三權一實。復以三種釋品分
之。乃成今經之方便也。故論云。自此已下
示現此經因果相故。故十雙中初五從因至
果。後五果家勝用。況一部文亦可本迹而
分因果。故知因中若無前四。則因義淺狹。
若無後五。則果用麁近。於中教是聖化。且
以受者得名。不同世人以教爲因佛智爲
果。亦不同他三四等也。餘如下結權實
中。生起後云云者。應於章章述生起相。細
尋可見。又復文標能化義須對所。故後五
雙。唯體用中一隻對所。餘四並從能對得
名。又此亦與十妙義同。若不爾者。誰知方
便須具十法。誰知十法義遍一經。若無十
法乃成經文不詮因果及以能所。是故十
雙皆窮至要。方是今經之十雙也。若爾。一經
始終皆名方便。並指前教以爲所開。方乃
可云此經方便。故知序中證信發起方便。譬
喩秖是比況方便。因縁秖是往昔方便。本門
秖是久遠方便。流通秖是諸佛菩薩通法方
便。由是方便故名眞實。若得此意如觀
掌果。法華一部方寸可知。一代教門刹那便
識。因果自他共成一法。十方三世無懷異
求。以十法乘而觀察之。法華三昧投足有
地。無上佛果修途可期。有眼諸賢請垂觀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法華文句記卷第四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正解釋者。初釋事理中。先釋。次所以。
釋中先釋理云理是眞如至爲實者。理實
何在。在心意識。故理無所存遍在於事。故
事名權。故倶舍云。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
別名識。在彼一向全無即理。若大乘中八
識名心。七識名意。六識名識。彼教爲迷又
無即理。故偏小教有漏之法。全無性淨。即
常住理知之者寡。故知有漏雖縁淨等。同
屬於事。具如事理不二門明。故所以中云
非理無以立事。事有顯理之功。故稱歎
方便。誰肯以三界有漏心等。以爲如來之
所稱歎方便品耶。若不爾者。爲令衆生其
義安在。世間相言如何消釋。釋理教中。先
正釋。次非教下明所以。初釋理中先略釋。
次引例。初云總前事理者。合前理惑也。
故知無明法性乃至界外一切諸法皆是所
詮。此心意識名之與體。具足一切界外法
故。誰知法華之教。以此等法。而爲所詮。若
不爾者。邪見嚴王惡逆調達從何而得。次
擧例者。此即擧解以例於迷。解理之時眞
俗倶諦解由迷得。故於迷中且名事理。由
詮此理而得成教。以理望教教名爲權。
理在於迷迷亦名實。故權實之名非一處
得。果教譚此能詮亦權。故知其教秖詮其
理。是故如來稱歎此教。自非今經誰肯歎
此詮迷之教。爲方便品。若不爾者。從三昧
起所歎者何。次教行中行有深淺者。謂圓
漸也。圓漸者何。謂七方便。還指漸漸即是
圓漸。故教定行移行權教實。故言教無進趣。
況教詮實相。實相之理無復淺深。問。若無淺
深。應當無復詮行教耶。答。教有二種。詮
理之教無二。表行之教自分。秖縁行有差
殊。致詮行教小別。又能詮教亦無進趣。所
詮之行自階差耳。若不爾者。如來方便波羅
蜜等何所證耶。次縛脱者。行名猶通仍兼違
順。故以縛脱而甄權實。名爲縛脱。又通昔
者。諸經地前尚自違理。未開權故。此經彈
指無非佛因。以顯實故。誰知此經佛以惡
行。亦得名爲善巧方便。死屍之譬遍通一
切。具如修性不二門明。因果中三。初正釋。
次無果下所以。三二觀下釋成。釋成中云二
觀爲方便者。且約法示相借權例顯。一一
重中通攝諸教。豈可定局別二觀耶。如體
用漸頓開合通別中。亦有諸教體用等法。從
體起用。從頓開漸。從漸合頓等。次體
用者。還指初住爲隨分果。此果即有百界
之用。言立一切法者。前事理中即以染縁
爲一切法。此中即是淨縁諸法。具如染淨不
二門明。次漸頓中。一者自他倶有漸頓。二者
化他起用義兼權實。並體内權爲此利他權
實法。故須明開合。開合者。漸自不合者。藏
通兩教不廢小故。亦不合頓者。三教菩薩
不入實故。次通別者。前漸頓門漸中雖有
半教。半在漸初今半通後。悉檀即是判前
體用乃至通別。准前以釋。次當用下結示方
法。言四句者。相破等四。具如前釋。四引
證中二。先引。次彼論下結歎。初又二。先經次
論經中先引一部。次引一品。引一部者爲
欲略示方便遍故。具如前判。引一品者正
示剋體。指文處故具如後列。初引一部者
又先簡意。次正引文。初簡意者簡通從別。
十雙一一具諸教味。若有不明事理乃至
悉檀者。信非佛教。且從相待故簡通從別。
次正引者。初事理中云不如三界者。謂不
同也。始自二乘並異三界。未足辨今。今
從上句非如非異來成此文。故與方便教
事理不同。理教中理云寂滅者。眞俗二理
不可説故。次教中擧五比丘者。從漸初
説。亦應須云。若無性者爲説人天。乃至脩
羅爲下品善。乃至爲説無作四諦。故知從
理倶不可説。從事大小倶可得説。證教
行者。若聞證教善行證行。汝等下二文並
皆證行。應廣約此經。以明善行作佛之相。
種種之言義含教行。以有今昔因縁故也。
次但離下證縛脱者但離等者。小中離妄名
爲解脱。即以虚妄名之爲縛。小雖解脱
非一切脱。小脱於大仍名爲縛。故云未得。
此證大小倶有縛脱。唯今名脱。盡行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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