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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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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常行等方法。而以偏空爲體。通教亦明
常行等方法。而用即空爲體。別行歴別圓
行虚融。而倶用正實相爲體。以此四行歴
五味。論方法之體義推可知。三麁妙者。藏
通信法眞似横竪諸行。以傍實相爲體。體
行倶麁別信法眞似横竪諸行。雖依別門
用正實相爲體。因無常故而果是常。行麁
體妙。圓信法眞似横竪。依圓門正體體行倶
妙。歴五味明麁妙可知云云。依諸經方法
常行等行。以傍爲體。體行倶麁。以正爲體
則行麁體妙。體行倶妙。例前可知。歴五味
亦可解云云。四開麁者。開三藏信法兩行。
亦是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聞已諦思惟
得近無上道。聞即信行。思惟即法行。皆近
無上道者即大乘無相行近於眞也。開横
行者。低頭擧手歌詠散心。皆已成佛道。三
藏最淺尚被開即妙。況通別等可以意得。
開依小乘常行等方法者。小小微善無一
不成佛。可以意得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第七遍爲一切法體者。觀經云。毘盧遮那
遍一切處。一切不出四諦。大經云。佛所不
説如十方土。所説者如爪上土。迦葉云。已
説是四諦。其未説者應有五諦。佛言無也。
但言是四諦有無量相耳。若然廣開即成
四種四諦。具如境妙中説。當知苦集世間
善惡因果。道滅出世一切因果。悉用實相爲
體。淨名曰。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之謂乎。
然所依之體體妙無異。能依之法法有麁妙。
諸法相待分別可知。歴五味分別麁妙亦
可知。開麁顯妙亦可知云云。略説經體竟」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衿。顯體之
要蹊。如梁柱持屋。結網綱維提維則目動。
梁安則桷存。釋宗爲五。一簡宗體。二正明
宗。三衆經同異。四明麁妙。五結因果。簡宗
體者。有人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今所不
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體。非因
非果體即不二。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若不
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
二宗即非體。云何而言體即是宗。宗即是
體。又柱梁是屋之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
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宗體若
一其過如是。又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宗
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宗非顯體之
宗。宗則邪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則體狹
不周。離法性外別有因果。宗體若異其過
如是。今言不異而異。約非因非果而論因
果。故有宗體之別耳。釋論云。若離諸法實
相皆名魔事。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
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即其義也。當知實
相體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終論果。而
復偏圓有別者。譬如銅體非始非終。擬鑄
爲像即名像始。治瑩悉畢即名像終。此譬
圓因果。若擬器皿。及其成就。器皿始終。譬
偏因果也。發七方便心。謂偏因證有餘
無餘名偏果。開佛知見名圓因。究竟妙
覺名圓果。若識此喩。不即不離宗義明矣。
例如正因佛性。非因非果而言是因。非果
名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槃。又佛性非當
非本。而言本自有之。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不可復滅。又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而實
未有三十二相。未來當得金剛之身。以其
非當是故言本。以其非本是故言當。宗體
之義亦復如是。遠師以一乘爲宗所。謂妙
法引文云。是乘微妙爲無有上。私謂。爲破
三故一待麁非妙因而不該始末。龍師云。
但以果爲宗。妙法者是如來靈智體也。衆麁
斯盡爲妙。動靜軌物爲法。法既眞妙借蓮
華譬之。所以果智爲宗也。私謂。果不孤立。
云何棄其因。又乖文也。慧觀序云。會三歸一
乘之始也。慧覺成滿乘之盛也。滅影澄神乘
之終也。什師歎云。若非深入經藏。豈能作
如此説。印師云。諸法實相是一乘妙境。用
境智爲宗。境無三僞故稱實相也。今謂加
境而闕果腫不益肥。光宅用一乘因果爲
宗。前段爲因後段爲果。私謂。二文各有因
果。若互存互沒則害經文。有人。用權實二
智爲宗。私謂。用權應明三是經宗。三是今
經所棄云何取所棄爲宗。又師云此名妙
法蓮華。即以名爲宗。妙法是佛所得。根本
眞實法性。此性不異惑染。不與惑同故
稱妙。即宗爲名耳。此是地師所用。據八識
是極果。今攝大乘破之。謂是生死根本。有
師云。常住爲宗。但未極上是覆相明常。私
謂。都非經意。常若被覆宗何所顯。常不被
覆常則非宗。有師云。是顯了明常與涅槃
爲廣略耳。私謂。常爲宗者。常無因果。常亦
無宗云云。有言。萬善爲宗。但使是善皆得
作佛。私謂。若作佛即是果。何不取果爲宗。
有言。萬善中取無漏爲宗。私謂。太局又濫
小涅槃。有人言。若禀斯異説各蒙益者。衆
釋無可爲非。聞而不悟。衆師無可爲是。
一師之意唯貴在悟。宜以悟爲經宗。大經
云。若有定相是生死法是魔王相。佛法無
定相。是故如來非道説道道説非道。當知
唯悟是從。私謂。若悟爲宗。乃是果證非謂
行因。問南指北方隅料亂。又定以悟爲宗
是爲定定。何謂不定説者。甚多不能具出
也。二正明宗者。此經始從序品訖安樂行
品。破廢方便開顯眞實。佛之知見。亦明弟
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文義雖廣
撮其樞要。爲成弟子實因。因正果傍。故於
前段明迹因迹果也。從涌出品訖勸發品。
發迹顯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之實果。
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而
顯師之實果。果正因傍。故於後段明本因
本果。合前因果共爲經宗。意在於此。所以
經分二文。論本論迹。雙題法譬擧蓮擧
華。師弟權實總在其間也。三衆經因果同
異者。謂迹因果或同或異。本因果永異迹因
果者。實相通印諸體。何經不約此論因果。
大品明非因。非果實相爲體。而但因爲宗
般若遣蕩正是因意。故云菩薩心中名般若。
在佛心中名薩婆若。文中亦説菩薩無生
無滅因。獲不斷不常薩婆若果。叡師序云。
啓玄章以不住爲始。歸三慧以無得爲
終。終始因果也。文中亦説一切種智佛果。
爲成般若因。因正果傍無量義宣説摩訶般
若。歴劫修行故知彼經用因爲宗也。淨名
用佛國因果兩義爲宗。寶積具問因果佛
備答因果。故知雙用因果爲宗也。華嚴圓
頓之教解宗不同。或言用因爲宗。據題言
華嚴。是萬行莊飾修因之義。文中多説四十
地行相。故用因爲宗。又云。果爲宗。據題
云大方廣佛。佛是極果之名。華嚴是定慧萬
善莊嚴佛身。非莊嚴因。文中多説舍那法
身之事。即用果爲宗也。又解云。因果合爲
宗。如言佛即是果華嚴即是因。文中具説
法身亦説諸地。倶用因果爲宗。諸經對縁
不同。故明宗互異耳。般若通對三人傍眞
因果。此義則異。別對菩薩復有利鈍。爲鈍
明因此義亦異。利人因者此義則同淨名佛
國義兼。若三種佛國因果此義則異。一種佛
國因果者則同。華嚴亦對兩縁鈍異利同。如
前分別。又將此意歴五味因果。例可知。是
爲衆經因果。與迹門同異之相也。二本門
因果永異衆經者。若三藏菩薩。始行實因
果無權因果。乃至明佛道樹始成。非久遠
本迹。通教菩薩亦始行因。神通變化而論本
迹。非久遠本迹也。大品説菩薩有本迹。
二乘則無。説佛始得生法二身本迹。不説
久遠。淨名不説聲聞有本迹。但明菩薩住
不思議之本迹。説佛有淨土。螺髻所見亦
非久遠。華嚴説舍那釋迦爲本迹。菩薩亦
有本迹。聲聞尚不聞不解。云何自有本迹。
今經發聲聞有本。本有因果。示爲二乘迹
中因果。發佛之迹。王宮生身生道樹法身生。
乃至中間生法二身。悉皆是迹。但取最初先
得眞應名之爲本。故師弟本因本果。與餘
經永異。今經迹中師弟因果。與衆經有同
有異。本中師弟因果衆經所無。正以此之
因果爲經妙宗也。四麁妙者。若半字之因
道樹遍果。此宗則麁。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
亦如是不共之因。雖云菩薩一日行般若。
如日照闇。發心即遊戲神通。而猶帶麁因。
圓因不得獨顯。雖説法身無來無去。猶帶
麁果。圓果不得獨顯。故名爲麁。方等中雖
彈偏因果。高原陸地不生蓮華。不辨偏
得入圓圓不彰顯是亦爲麁。華嚴前照高
山。説一圓因。究竟後身説一圓果。又帶別
因果。所帶處麁。今經聲聞受記。菩薩疑除
同開佛知見。倶入一圓因。發迹顯本同悟
實果。因圓果實不帶方便。永異餘經。故稱
爲妙也。開麁者。昔縁根鈍。未堪聞讃佛
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五味調熟
心漸通泰。決了麁因同成妙因。決諸麁果
同成妙果。故低頭擧手著法之衆。皆成佛
道。更無非佛道因。佛道既成。那得猶有非
佛之果。散善微因今皆開。決悉是圓因。何
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無不皆是妙因果
也。五結成者。即爲二。一結因果。二四句料
簡。夫經説因果。正爲通益生法行人。若開
權顯實正令七種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
令生法二身已入者進。若説壽量長遠。傍
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進。神力
品云。如來所有一切甚深之事者。非因非果
是甚深之理。因果是甚深之事。從七種方便
初得入圓。登銅輪位名之爲因。乃至餘
有一生在。若轉一生即得妙覺。名之爲
果。從於二住。至於等覺中間。名爲亦因亦
因因。亦果亦果果。用無礙道伏一分無明。
名之爲因。用解脱道斷一分無明。名之
爲果。約此解脱復修無礙。故云因因。從
此無礙復得解脱。故言果果。復次初十住
爲因。十行爲果。十行爲因迴向爲果。十向
爲因。十地爲果。十地爲因等覺爲果。等覺
爲因妙覺爲果。妙覺唯果唯解脱。不得名
因名無礙。初住唯因唯無礙。不得名果名
解脱。何者。初住見眞以眞爲因。住前相似
非是眞因。若取性徳爲初因者。彈指散華
是縁因種。隨聞一句是了因種。凡有心者是
正因種。此乃遠論性徳三因種子。非是眞實
開發。故不取爲因也。二四句料簡者。問若
言初住入理。名爲圓因圓果何得文云漸
漸修學得成佛道。答應作兩種四句料簡。
自有漸圓自有圓漸。自有漸漸自有圓圓。
漸圓者。此約理外七種方便。同開佛知見
始見圓理。見圓理者。良由理外七種方便
漸入圓因。故言漸圓。漸圓三句云云。圓漸
者。初入此圓同觀三諦。見實相理初後
無殊。然而事中修行未能盡備。復須研習。
據初入圓故名爲圓。進修上行復名爲漸。
漸漸者從二住去至等覺。此是圓家漸漸。
非理外漸漸。圓圓者至妙覺亦名漸圓。亦
名圓圓。圓理先圓今復事圓。故言圓圓。復
次圓漸如初住。漸漸如二住已去至三十
心。漸圓如初地已去。圓圓即妙覺也。三
十心雖同有賢聖之義。義稱爲賢。伏多斷
少故。十地去名爲聖。伏少斷多故。又十
住名賢聖。二十心是聖賢。十地等覺是聖。
妙覺是聖聖。今借喩初月。匡郭已圓光用未
備。此譬圓漸。從二日至十四日。其明漸進
此譬漸漸。至十五日此譬漸圓。又譬圓圓。
夫月無虧盈。亦約月辨虧盈理無圓漸。亦
約理判圓漸耳。此經之宗利益巨大。始自
圓漸終竟圓圓。大乘因果増長具足云云。問
既稱圓漸復稱圓別。乃至通藏亦應爾耶。
答此義出四教章中。其意云何。三藏三藏可
解。別者諦縁度也。通者眞諦也。圓者無學
辦也。通通者同無生也。三藏者道諦中戒定
慧也。別者正習盡不盡也。化他不化他出假
不出假之別也。圓者同證眞也。別別者別上
別下也。三藏者修無量道諦中戒定慧也。
通者四門倶契中也。圓者五住盡也。圓圓
者融也。別者四門異也。通者四門相攝也。藏
者圓道諦圓戒定慧也。此義既通。亦應漸圓
漸圓四句皆得也。結因果皆成也。然後判
麁妙開麁妙悉得也
△大章第四明用者。用是如來之妙能。此經
之勝用。如來以權實二智爲妙能。此經以
斷疑生信爲勝用。秖二智能斷疑生信。生
信斷疑由於二智。約人約法左右互論耳。
前明宗就宗體分別。使宗體不濫。今論於
用就宗用分別。使宗用不濫。何者。宗亦
有用用亦有宗。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
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宗用者因果是
宗。因果各有斷伏爲用。用有宗者慈悲爲
用宗。斷疑生信爲用用。若論於宗且置斷
伏。但論因果仐明於用。但論斷疑生信。且
置慈悲。若得此意。則知權實二智。能斷疑
生信。是今經之大用。其義明矣。論用開爲
五。一明力用。二明同異。三明歴別。四對
四悉檀。五悉檀同異。一正明用者。諸經不
純明佛智慧。不發佛自應迹。不正破廢二
乘果。不斷生身菩薩之近疑。起其遠信不
顯本地。増法身菩薩大念佛之道。損界外
之生。如此力用衆經所無。今經具之。所
以命章。不論二乘菩薩等智。純顯佛之微
妙智慧。不開衆生九法界知見。純開衆
生佛之知見。餘經但道佛所變化是迹。不
道佛身自是迹。今經自道佛身是迹。其餘
變化寧得非迹。今經正破廢化城二乘之
果。況其因行耶。又破禀方便教菩薩執迹
爲極。今皆發廢悉稱是權迹。及中間諸疑悉
斷。起於深遠不思議信又顯本地眞實功
徳。令法身菩薩得大利益。始自初阿終隣
後茶。抹十方那由他土爲塵數増道菩薩
不能令盡。蓋由如來雨權實二智一味之
雨。普等四方倶下者。一切諸四門倶破也。充
足求於具足道者。斷其深疑起其大信。令
入一圓因。控摩訶衍車遊於四方。直至道
場。大用大力妙能妙益。猶自未盡。復次此
力能破二乘之果。二乘怖畏生死入空取
證生安隱想。生已度想墮三無爲坑。若死
若死等苦。已如敗種更不還生。智醫拱手
方藥無用。至如涅槃能治闡提。此則爲易。
闡提心智不滅。夫有心者皆當作佛。非定
死人治則不難。二乘灰身滅智。灰身則色
非常住。滅智則心慮已盡。焦芽敗種。復在
高原陸地。既聾且瘂永無反復。諸教主所
棄。諸經方藥不行。今則本佛智大妙法藥。
良色身不灰如淨琉璃。内外色像悉於中
現令心智不滅。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令客
作賤人付菩提家業。高原陸地授佛蓮華。其
耳一時聽十法界聲。其舌隨一切類演佛
音聲令一切聞。能以一根遍爲衆用。即是
今經之力用也。上已説佛智力竟。今更重
説。如漢末三分。曹公智略當時第一。復劣
楊修三十五里。此眞丹人智不及外國。外
道智如芥比山。一切世人外道智。不及舍
利弗智十六分一。二乘智如螢火蟲。菩薩智
如日光。通菩薩智。如鴻鵠勢不及遠。別菩
薩智如金翅鳥。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別菩
薩智如爪上土。比佛智慧如十方土。當知
佛之智慧。至融至即至頓至實不可思議。不
縱不横圓妙無比。喩不可盡。問答餘經不
純説。今經獨純説之。此佛實智力大也。譬
如十小牛。乃至一龍十龍。一力士十力士。
不如五通人。外五通不如一羅漢。一切羅
漢不如一目連。目連不如一身子。身子不
如菩薩。菩薩不如別菩薩。別菩薩不如
圓菩薩。圓菩薩不如佛。佛迹甚大化復作
化。化化無盡無謀而當如脩羅琴。一切賢
聖無能測者。佛權力既如此。餘諸義例可
知不復記。二明同異者。問實相體因果宗
既通衆經。權實二智復云何。答名雖通用
力大差別。藏通以二智斷四住之疑。生偏
眞之信。淨名雖彈斥二乘及偏行菩薩。亦是
界内斷疑生信。不能令小乘及方便菩薩。
斷大疑生大信。大品通意。亦是界内疑斷
信生。別意雖在界外。亦未斷近疑生遠
信。華嚴正意。斷界外疑生於圓信。亦未斷
近生遠。故權實二名雖復通用。而力大異。
今經用佛菩提二智。斷七種方便最大無明。
同入圓因。破執近迹之情生本地深信。乃
至等覺亦令斷疑生信。如是勝用豈同衆
經耶。三別釋爲兩。一別釋迹門。二別釋本

  釋迹門爲十一破三顯一
二廢三顯一三開三顯一
四會三顯一五住一顯一
六住三顯一七住非
三非一顯一八覆三顯一
九住三用一十住一用三
此意通歴十妙。一一妙中皆具十意。義推可
云云。今就別説者。破三顯一。正破三情
而顯一智何者。昔若初讃佛乘衆生沒在
苦。既不堪聞大。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
亦應説三乘。説三乘已齊教封三情。不
更願好者。今破三執顯於佛智。故言諸佛
法久後要當説眞實也。廢三顯一者。此正
廢教。雖破其情若不廢教。樹想還生執
教生惑。是故廢教。正直捨方便但説無
上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
三。開三顯一者。正就於理傍得約教。約
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眞。今教明三人得佛
也。正約理者。秖是二乘眞空自有實相。昔
方便不深不能妙見。今開此空即是實相。
故言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
示眞實相。大經云。爲諸聲聞開發慧眼。會
三顯一者。正就於行。大品會宗云。四念處
四禪等。皆是摩訶衍。但會其法未會其人。
此經人法行倶會。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漸漸修學悉當成佛。低頭擧手皆成佛道
。住一顯一者。此就佛本意。本以實智化
物。佛平等説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若以小
乘化我則墮慳貪。是事爲不可。故知從
得道夜常説中道。常説大乘而衆生罪故。
故使如來以毒塗乳著弊垢衣。方便婆和
引令向大。故言雖説種種道其實爲一乘
云云。住三顯一者。此就佛權智方便化物。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亦如是。即
趣波羅柰。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説。過去
諸佛亦住三乘而顯一乘。今佛亦爾。故言
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昔於菩薩前
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得度脱。住非
三非一顯一者。或約理或約事。約理者是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不可示。知法
常無性佛種從縁起。無性即非三非一。從縁
起。即是三縁顯一。令會非三非一。約事者
即是人天乘。此乘非三亦復非一。常以此
乘引入於大。低頭擧手皆成佛道。若我遇
衆生盡教以佛道。覆三顯一者。此就權巧
多端。前權前度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
不除故擬化後縁。若破此法後何所用。機
息則覆機興則用。何但佛爾。入實菩薩亦然。
若有不信此法。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云云
住三用一者。此就法身。妙應眷屬前住三顯
一。是師門。今住三用一是弟子門。如富樓
那等實是法身。現作聲聞示住於三。而常
顯一。饒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者。此就本
誓。如華光作佛願。説三乘而非惡世。今佛
亦於寶藏佛所。願於惡世説此三乘云云
但權實大用包括法界。豈止十意而已。爲
顯十妙之用故略言十耳
破三顯一是用智妙 廢三顯一是用説法
妙 開三顯一是用境妙 會三顯一是用
行妙 住一顯一是用乘妙 住三顯一是
用感應妙 住非三非一顯一是用神通妙」
覆三顯一是用位妙 住三用一是用眷屬
妙 住一用三是用利益妙
將十用對當十妙。文義相揀大意可解云云
二本門力用例爲十意。若扶文便。應言開
近顯遠。若取義便應言本迹。秖呼近爲迹
遠爲本。名異義同。所言十者
  一破迹顯本二廢迹顯本
三開迹顯本四會迹顯本
五住本顯本六住迹顯本
七住非迹非本顯本八覆迹顯本
九住迹用本十住本用迹
通就本門一一妙中。皆具十意。若別論者
破迹顯本。亦就破情。序品方便寶塔三文。
已動執生疑。如文殊答彌勒云。昔八王子
師事妙光。妙光先居補處。而王子成佛號
曰然燈。弟子今又成佛。號曰釋迦。妙光翻
爲弟子。字曰文殊。動迹執生此疑何由可
決。今言非是補處淹緩。亦非弟子超越。良
由釋迦成道已久。昔示弟子今示作師耳。
拂此迹疑顯於本智。故言破迹顯本也。方
便品云。我從久遠劫來讃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盡。我常如是説。當知。生死久已永盡。
非是中間始入涅槃。寶塔涌現證示滅不
滅。即迹而常分身皆集。八方不可稱數。
分身既多。當知成佛久矣。如荷積滿池之
喩推三品文。已是破迹之漸。所以下方涌
出。非寂滅道場受化。亦非他方分身所受
化。此兩處人。彌勒皆識。而今不識所以
驚疑。破此近情顯本長遠。故文云。一切世
間皆謂。我釋迦牟尼出釋氏宮。去伽耶城
不遠得三菩提。然我實成佛來。無量百千萬
億那由他劫。直擧世界問彌勒。彌勒不知
其數。何況世界中塵而當可數。此是破近執
謂生其遠智也。廢迹顯本者。亦就説法。昔
爲五濁障重不得遠説本地。但示迹中近
成。今障除機動。須廢道樹王城迹中之説。
皆是方便執近之心既斷。封近之教亦息。文
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説法教
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
利衆生。即是廢一期之迹教。顯久遠之本
説也。開迹顯本者。此亦就法亦就理。秖文
殊所述。然燈佛及久遠來。讃示涅槃道。及
分身諸佛。如此迹説。以是顯本之意。惑者
未悟玄旨。今若顯本。亦不逈就餘途還
開近迹。示其本要耳。就理者。但深觀方便
之迹本理即顯。文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
斯。但以方便教化衆生。令入佛道。若入
佛道即於迹得本也。會迹顯本者。此則就
行。尋迹中諸行。或從此佛行行得記。或
從彼佛行行得記。或示己身他身。隨機應
現長短大小。諸迹悉從本垂。若結會古今。
還結迹而顯本耳。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文
云。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説然燈佛等。又
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此皆是方便分別。即
會迹顯本意也。住本顯本。此就佛本意。即
如下方菩薩於空中住。法身佛爲法身菩
薩説法。法身修道純説一乘。文云。娑婆
世界純以黄金。爲地。人天充滿。又云。人衆
見燒盡我淨土不毀。能如是深觀是爲深
信解相。常住此本恒顯於本。文云。我成
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
不滅。豈非住本顯本也。住迹顯本者。此就
迹意。即是釋迦住生身而顯一。由顯一故
古佛塔涌。塔涌故召請分身。分身集故幕覓
弘經。下方出現幕覓弘經。下方出現彌勒疑
問。問故説壽長遠。動執遣疑。是爲住迹顯
本也。文云。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乃至
種種方便説微妙法。能令衆生發歡喜心
也。住非迹非本而顯本者。此約絶言冥會。
即是非本非迹而能本迹。昔非迹而垂迹。
今非本而顯本。文云。非實非虚非如非異。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也。覆迹顯本者。亦約機
應多端。若執迹障本故覆令不執。更對
後機還須用迹。故有師子奮迅之力。文云。
以若干言辭因縁譬喩種種説法。所作佛事
未曾暫廢。住迹用本者。上來住迹顯本者。
直是迹中隨機方便顯本地理。今言住迹用
本者。即是中間迹至道樹。數數生滅他身他
事者。皆用本地實因實果。種種本法爲諸
衆生而作佛事。故言住迹用本。此就師爲
解。若約弟子者。即是本時妙應眷屬。住於
權迹垂形九道。而用本法利益衆生。文云。
然我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如
來以是方便教化衆生。此是住迹而用本
時滅度。而示滅度也。住本用迹者。即是本
地不動而迹周法界。非生現生非滅現滅。
常用此迹利潤衆生。此義據師。若據弟子
者。即是法身菩薩。以不住法住於本地無
謀之權。迹用無盡。文云。又善男子。諸佛如
來法皆如是。爲度衆生皆實不虚。佛散赴
衆縁文小不次。今題來證義。引於壽量文
盡。破迹顯本會迹顯本。別用因妙。開迹顯本
是別論用本果妙。住本顯本是別用本國土
妙。廢迹顯本別論是用本説法妙。住非迹非
本別論是用本感應妙。覆迹顯本別論是用
本神通妙。住迹用本別論是用本壽命妙。亦
是用本眷屬妙。住本用迹別論是用本涅槃
妙。亦是本利益妙云云。四結成悉檀者。權實
二智十用不同。即是一音演説隨類各解。迹
中破廢。令七種方便開佛知見。本中破廢恒
沙菩薩斷疑増道。皆是四悉檀意成熟衆
生。今束此十用爲四悉檀。先束迹門。次束
本門。迹又爲二。先別束次通束。別者開三顯
一。住三用一會三歸一。此三條屬爲人悉檀。
何者本習此三。今還約三修一。不改途易
轍。秖深觀此三一理自顯。三中有一。不
須取捨。故開三顯一屬爲人悉檀。住三用
一亦如是。秖就此三而修一道。如富樓
那但住聲聞。而自饒益亦能饒益同梵行者。
即是不改三法能生一解。皆屬爲人悉檀
也。破三廢三覆三。此三屬對治。其封三疑
一斥破其情。廢於權教密覆權法。令執病
心除入一實道。安住實智中也住三顯一住
一用三兩種。屬世界悉檀。何者世界以樂
欲爲本。若衆生欲得三乘之道。不欲聞
一實之化故。佛自住一同彼説三。又三乘
縁異。如世界隔別。故名世界悉檀也。住三
顯一亦是世界。何者佛隨人法住於方便。
調熟顯一。故屬世界悉檀也。住一顯一住非
三非一顯一。此屬第一義悉檀也。通明四悉
檀者。秖破三顯一得有四種益。何者君子
樂聞過。小人惡聞愆。欲知過必改。即爲
破執除病歡喜奉行。即是世界也。若執住
三不能進道。破三從一覺悟心生。善法
増進是名爲人也。執三是病説一爲樂。是
名對治也。若聞破三得見理名第一義
也。餘九種例爾。故知佛之善巧稱合機縁。皆
令得益。四悉檀之力也云云。二結本門十
用。爲四悉檀者。亦有別通二意。住迹顯本
住本用迹。此屬世界悉檀。亦名隨樂欲。釋
如前。開迹顯本會迹顯本住迹用本。屬爲人
悉檀。不改途更修。還約本法修顯本也。釋
如前。破迹廢迹覆迹屬對治。住本顯本住
非本非迹顯本。屬第一義。釋如前。次通約
一科。結四悉檀亦如前。餘九例亦爾具解
。五悉檀同異者。餘經亦用四悉檀。破三顯
一破迹顯本等。而與此有異即爲兩。一迹
門明異。二本門明異。迹門異者。三藏中亦
用四悉檀破廢等意。但爲有餘無餘涅槃
。大品中共般若。亦用四悉檀破立廢等意。
但悟眞理未能久圓云云。方等中亦破三顯
一。於菩薩人有一分同。二乘人不得入實
故。十弟子被淨名訶。墮八邪不入衆數。此
是破斥之語。稱歎不思議大乘之道。皆用四
悉檀意而二乘不悟也。此經用四悉檀意。
二乘而得斷疑除執。入佛正道受記作佛。
故知此經用四悉檀巧妙。文云。言辭柔軟
悦可衆心。身子領解云佛以種種縁譬喩巧
言説。其心安如海。我聞疑網斷安住實智
中。即其義也。問法華顯一還藉先破。無前
調熟今亦不解。答今日得悟由昔彈訶。但
功屬此經。名非彼得。譬如百人共圍一賊。
而攻圍之力實頼衆人。能擒賊者。得勳不
屬百人云云。此經開權顯實。四悉檀大用最
爲雄猛云云。發迹顯本四悉檀。永異衆經。何
者迹中力用已出諸教。本中十用諸經無一。
況當有十。迹中悉檀已出諸經。本中悉檀
諸經無一。何況有四。可以意推無煩多
記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十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大章第五釋教相者。若弘餘經不明教相。
於義無傷。若弘法華不明教者。文義有
闕。但聖意幽隱教法彌難。前代諸師或祖承
名匠。或思出神衿。雖阡陌縱横莫知孰是。
然義不雙立理無兩存。若深有所以。復與
修多羅合者。録而用之。無文無義不可信
受。南岳大師心有所證。又勘同經論。聿遵
佛語。天台師述而從用。略明教爲五。一大
意。二出異。三明難。四去取。五判教。大意者。
佛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説。説餘經典。各赴
縁取益。至如華嚴初逗圓別之機。高山先
照。直明次第不次第。修行住上地上之功徳。
不辨如來説頓之意。若説四阿含。増一明
人天因果。中明眞寂深義。雜明諸禪定長
破外道。而通説無常知苦斷集證滅修
道。不明如來曲巧施小之意。若諸方等折
小彈偏歎大褒圓。慈悲行願事理殊絶。不明
並對訶讃之意。若般若論通則三人同入。
論別則菩薩獨進。廣歴陰入盡淨虚融。亦
不明共別之意。若涅槃在後。略斥三修。
粗點五味。亦不委説如來置教原始結要之
終。凡此諸經皆是逗會他意。令他得益。不
譚佛意意趣何之。今經不爾。絓是法門網
目。大小觀法十力無畏。種種規矩皆所不
論。爲前經已説故。但論如來布教之元始。
中間取與漸頓適時。大事因縁究竟終訖。説
教之綱格大化之筌罤。其宿殖淳厚者。初即
頓與直明菩薩位行功徳。言不渉小。文云。
始見我身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
其不堪者。隱其無量神徳。以貧所樂法方
便附近。語令勤作。文云。我若讃佛乘衆生
沒在苦。如此之人。應以此法漸入佛慧。
既得道已。宜須彈斥。即如方等以大破小。
文云。苦切責之已。示以所繋珠。若宜兼通
半滿洮汰。如大品遣蕩相著。會其宗途文
云。將導衆人欲過嶮道。過此難已。定之
以子父。付之以家業拂之以權迹。顯之
以實本。當知此經唯論如來設教大綱。不
委微細綱目。譬如算者初下後除。紀定大
數不存斗斛。故無量義云。無量義者。從一
法生。則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此譬下算。
若收無量以入一。會三而歸大者。此譬除
算唯記大數焉。如是等意皆法身地。寂而
常照。非始道樹逗大逗小。佛智照機其來
久矣。文云。唯以一大事因縁出現於世。此
照大久矣。文云。殷勤稱歎方便。此照小久
矣。文云。諸佛法久後要當説眞實。此照會
小歸大久矣。信解品云。踞師子床見子。便
識此語初鑒大機久矣。於窓牖中遙見其
子者。此鑒小機久矣。密遣二人方便附近。
語令勤作。此鑒須開三久矣。心相體信入
出無難。此鑒調斥久矣。領知衆物。此鑒洮
汰久矣。後付家業。此鑒教行等久矣。當知
佛意深遠。彌勒不識所爲因縁。況下地二乘
凡夫等耶。文云。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又已今當説。最爲難信難解。前經是已説隨
他意。彼不明此意。故易信易解。無量義是
今説。亦是隨他意亦易信易解。涅槃是當
説。先已聞故亦易信易解。將説此教。疑請
重疊具如迹本二文。受請説時秖是説於教
意。教意是佛意。佛意即是佛智。佛智至深。是
故三止四請。如此艱難比於餘經。餘經則
易。若始坐道場。梵王初請直言請法。亦無
疑網往復殷勤説諸方等。觀文可知。説大
品時猶酬梵請。唯華嚴中請金剛藏。可爲
連類。而人師偏著。謂加於法華。言小乘致
請不及菩薩。此見一邊耳。身子騰衆心
云。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求佛諸菩薩。大
數有八萬。欲聞具足道。何獨是一小乘。又
彌勒闔衆求決文殊。與解脱月金剛藏。若
爲有異。又本門中菩薩。請佛説於佛法。
豈比菩薩請菩薩説菩薩法耶。若就此意
有加於彼。若彼列衆十方雲集。皆是盧舍那
佛。宿世知識。此經雲集地涌菩薩。皆從釋
尊發心。是我所化。此一往則齊而不無疎
密。又彼明十方佛説華嚴。被加者。同名法
慧金剛藏等。不言彼佛是舍那分身。今明
三變土田。一方各四百萬億那由他土。滿中
諸佛悉是釋尊分身。此意異彼。彼以華嚴
爲勝。薳復出一兩句。非故興毀。若較其優
劣恐成失旨。但此法華開權顯本。前後二
文疑多請倍。不比餘經。秖爲深論佛教妙
説聖心。近會圓因遠申本果。所以疑請不
已。若能精知教相。則識如來權實二智也。
教意甚深其略如是
○二出異解者。即爲十意。所謂南三北七。
南北地通用三種教相。一頓二漸三不定。華
嚴爲化菩薩。如日照高山名爲頓教。三藏
爲化小乘。先教半字。故名有相教。十二年
後爲大乘人。説五時般若乃至常住。名無
相教。此等倶爲漸教也。別有一經非頓漸
攝。而明佛性常住。勝鬘光明等是也。此名
偏方不定教。此之三意通途共用也。一者虎
丘山岌師。述頓與不定不殊前舊。漸更爲
三十二年前。明三藏見有得道。名有相教。
十二年後齊至法華。明見空得道名無相
教。最後雙林明一切衆生佛性。闡提作佛。
明常住教也。二者宗愛法師。頓與不定同
前。就漸更判四時教。即莊嚴旻師所用三
時不異前。更於無相後常住之前。指法華
會三歸一。萬善悉向菩提。名同歸教也。三
者定林柔次二師。及道場觀法師。明頓與
不定同前。更判漸爲五時教。即開善光宅
所用也。四時不異前。更約無相之後同歸
之前。指淨名思益諸方等經。爲褒貶抑揚
教。四者北地師亦作五時教。而取提謂波
利爲人天教。合淨名般若爲無相教。餘三
不異南方。五者菩提流支明半滿教。十二
年前皆是半字教。十二年後皆是滿字教。六
者佛馱三藏。學士光統。所辨四宗判教。一
因縁宗。指毘曇六因四縁。二假名宗。指成
論三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論。四常宗。指
涅槃華嚴等常住佛性本有湛然也七者有
師開五宗教。四義不異前。更指華嚴爲法
界宗。即護身自軌大乘所用也。八者有人稱
光統云。四宗有所不收。更開六宗。指法
華萬善同歸。諸佛法久後要當説眞實。名爲
眞宗。大集染淨倶融。法界圓普名爲圓宗。餘
四宗如前。即是耆闍凛師所用。九者北地
禪師。明二種大乘教。一有相大乘。二無相
大乘。有相者。如華嚴瓔珞大品等。説階級
十地功徳行相也。無相者。如楞伽思益眞法
無詮次。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也。十者北地禪
師。非四宗五宗六宗二相半滿等教。但一佛
乘無二亦無三。一音説法隨類異解諸佛
常行一乘衆生見三。但是一音教也。出異
解。竟
○三明難者。先難南地五時其義不成。餘
四時三時例壞也。若言十二年前名有相教
者。成實論師自誣己論。論云。我今正欲明
三藏中實義。實義者所謂空。是空非無相
耶。三藏非十二年前耶。又阿含中説。是
老死誰老死二皆邪見。無是老死即法空。
無誰老死即生空。三藏經中自説二空。二
空豈非無相。又釋論云。三藏中明法空爲
大空。摩訶衍中明十方空爲大空。即以法
空爲大空。即大無相。又成道六年。即説殃
掘摩羅經。明空最切。此非無相誰是無相
云云。又大論云。從得道夜至泥洹夜。常説
般若。般若即空慧也。復次十二年前名有相
教。爲得道爲不得道。若得道則乖成論。論
師云。有相四諦。是調心方便實不得道。須
見空平乃能得道。既言有相那忽得道。若
不得道用此教爲。又拘隣如五人。最初於
佛法寂然無聲字。獲眞實知見。最初之言。
豈非十二年前得道耶。又若得道教同無
相。若不得道教同邪説。又若得道得何等
道。若見空得道還同無相。若不見空得
道。亦同九十五種。非得佛道。有相之教具
有二過云云。二難十二年後名無相教。明
空蕩相未明佛性常住。猶是無常。八十年
佛亦不會三歸一。亦無彈訶褒貶者。此不
可解。若言無相何意不蕩無常。猶有無
常何。謂無相。若言不明佛性法身常住
者。共般若。可非佛性法身常等。不共般若
云何非佛性耶。大經云。佛性有五種名。亦
名首楞嚴。亦名般若。般若乃是佛性之異
名。何得言非。彼即救言。經稱佛性亦名般
若者。是三徳之般若。何關無相之般若。若
爾者。涅槃第八何意云如我先於摩訶般若
中。説我與無我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
實性。實性之性即是佛性。如此遙指明文灼
然。何意言非。又涅槃佛性。秖是法性常住不
可變易。般若明實相實際。不來不去即是
佛無生法。無生法即是佛。二義何異。故知法
性實相即是正因佛性。般若觀照即是了因
佛性。五度功徳資發般若。即是縁因佛性。此
三般若。與涅槃三佛性復何異耶。金剛般若
論云。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於餘名生
因於實名了因。實相了因能趣菩提。豈非
佛性。但名異義同如前分別。何得聞釋提
婆那民。謂非帝釋。其謬類此。若言無常八
十年佛説。非佛性常住者。涅槃亦云。八十
年佛背痛有疾。於娑羅入滅那忽譚常辨
云云。釋論云。佛有生身法身。生身同人
法。有寒熱病患馬麥乞乳。法性身佛光明無
邊。色像無邊。尊特之身猶如虚空。爲法性身
菩薩説法。聽法之衆尚非生死身。何況佛
耶。釋論云。又生身佛壽則有量。法身佛壽則
無量。豈可以無常八十年加於法身耶。小
乘中云法身尚其不滅。如均提沙彌憂惱。
佛問汝和尚戒身滅不。答言不。乃至解脱知
見滅不。答言不。何況般若法身而言無常。若
言般若無會三者。何故問住品云。諸天子
今未發三菩提心者。應當發。若入聲聞正
位。是人不能發三菩提心。何以故。與生死
作障隔故。是人若發三菩提心者。我亦隨
喜。所以者何。上人應求上法。我終不斷其
功徳。若聲聞不求上法。何所隨喜。既隨喜
上法即是會三。若言般若無彈訶者。大品
云。二乘智慧猶如螢火。菩薩一日學智慧。
如日照四天下。又十三卷云。譬如狗不從
大家求食。反從作務者索。當來世善男女
人棄深般若。而攀枝葉。取聲聞辟支佛所
應行經。又云。見像觀迹皆名不黠。豈有彈
訶更劇於此。謂無褒貶耶。若言般若是第
二時教。引諸天子白佛云見第二法輪轉
者。何經不見第二。而獨言般若。淨名云。始
坐道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乃至説
法不有亦不無。兩説相對亦應是第二法
輪轉。法華亦云。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
今復更轉最上之法輪。涅槃又云。昔於波羅
柰初轉法輪。八萬天人得須陀洹果。今於
此間拘尸那城。轉法輪時。八十萬億人得
不退轉。經經皆有此旨。亦應併是第二。何
獨般若耶。若言十二年後明無相者。何得
二夜常説般若。故知。無相之過亦甚衆多
。次難褒貶教是第三時。雖七百阿僧祇。
猶是無常不明常住。直是彈訶褒揚而已。
今問説般若時。諸大弟子皆轉教説法。雖
不悕取。咸以具知菩薩法門。何得被訶茫
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故知褒貶不
應在般若之後。非第三時也。又彌勒等亦
被屈折。何但聲聞。若言七百阿僧祇者。此
亦不然。其文自説佛身無爲不墮諸數。金
剛之體何疾何惱。爲度衆生現斯事耳。文
辨金剛而人判七百。涅槃亦辨金剛那忽
常住。又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又不思議
解脱有三種。眞性實慧方便即是三佛性義。
且復塵勞之儔是如來種。豈非正因佛性。不
斷癡愛起諸明脱。明即了因性脱即縁因
性。三義宛然。判是無常。涅槃三種佛性何
得是常耶。次難第四時同歸教。正是收束
萬善入於一乘。不明佛性神通延壽。前過
恒沙後倍上數。亦不明常。此不應爾。法
華明一種性相一地所生。其所説法皆悉到
於一切智地。命章即云開示悟入佛之知
見。華嚴明佛智慧。猶帶菩薩智慧。菩薩智
慧如爪上土。如來智慧如十方土。法華純
説佛之智慧。如十方土。而非常者華嚴爪
上土。云何明常住。又華嚴始坐道場初成
正覺。成佛太近。法華明成佛久遠。中間今日
皆是迹耳。迹中所説而言是常。本地之教豈
不明常。又無量義經云。説華嚴海空歴劫
修行。未曾宣説如是甚深無量義經。甚深
無量義經已自甚深。甚深之經爲法華弄引。
豈不明常。若言常住語少者。如天子一語
可非勅耶。文云。世間相常住。又云。無量阿
僧祇劫。壽命無量常住不滅。伽耶城壽命及
數數示現等。是應佛壽命阿僧祇。壽命無量
者是報佛壽命。常住不滅者。是法佛壽命也。
三佛宛然常住義足。法華論云。示現三種菩
提。一者應化佛菩提。隨所應見而爲示現。
謂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道場得
三菩提也。二報佛菩提。謂十地滿足得常
涅槃。文云。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
億那由他劫也。三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
涅槃。常清淨不變。文云。如來如實知見三
界之相。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謂衆生界即
涅槃界。不離衆生界即如來藏。又云。我不
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即正因佛性。
又云。爲令衆生開佛知見。即了因佛性。又
云。佛種從縁起。即縁因佛性。法華論亦明三
種佛性。論云。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
足一切智慧。故名大。言我不敢輕於汝等汝
等皆當作佛者。示諸衆生皆有佛性也。經
論明據云何言無。又涅槃云。是經出世。如
彼果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衆生見
如來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受記&T040879;
大果實。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若八千聲
聞。於法華中不見佛性。涅槃不應懸指。
明文信驗何勞苟執。又涅槃二十五云。究竟
畢竟者。一切衆生所得一乘。一乘者名爲佛
性。以是義故我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一
切衆生悉有一乘故。今經是一乘之教。與
涅槃玄會。且涅槃猶帶三乘得道。此經純一
無雜。涅槃更不發迹。此經顯本義彰。處處
唱生處處現滅。未來常住三世益物。人衆
見燒我土不毀。豈是神通延壽有滅盡耶。
破神通延壽義云云。難第五時教。雙林常住。
衆生佛性闡提作佛者。問成論師依二諦解
義。第五時教爲二諦攝不。若二諦攝與諸
教同。前教二諦猶是無常。雙林二諦何得
是常。若雙林不出二諦。能照別理破別惑
得是常者。前教所明二諦。亦照別理破別
惑。那忽無常。衆生佛性闡提作佛。例如此
難。故知明理不異前時。據何爲常住耶。
難頓教者例此可解。實既是同據何爲頓。
權雖別異不應從事判大小。則大顛倒。
。次難偏方不定教。謂非次第別爲一縁。
如金光勝鬘楞伽殃掘之流也。問殃掘之經
六年所説。列次第衆委悉餘經。彈斥明常
分明餘教。釋梵四王及十弟子。乃至文殊皆
被訶斥。同聞宛然應入次第。而今判作偏
方。淨名亦是彈訶。那得引爲次第。又淨名
所訶事在往昔。追述前語以辭不堪。當
知。十二年前已應被訶。與殃掘同。若殃掘
偏方則淨名非次。若謂殃掘明常別爲一
縁者。淨名云。塵勞之儔是如來種。何得是
次第之説云云。次難其依涅槃五味判五時
教。用從牛出乳。譬三藏十二年前有相教。
從乳出酪。譬十二年後般若無相教。從酪
出生蘇。譬方等褒貶教。從生蘇出熟蘇。
譬萬善同歸法華教。從熟蘇出醍醐。譬涅
槃常住教。此現見乖文義理顛倒相生。殊不
次第。何者經云。從牛出乳。譬初從佛出十
二部經。云何以十二部。對於九部有相教
耶。一者有相教無十二部。二者有相教非佛
初説。故不應以此爲對云云。彼即救云。小
乘亦有十二部。引文證云。雪山忍草牛若食
者。即出醍醐。更有異草牛若食者。不出醍
醐。故知大小通有十二部。但有佛性無佛性
之異耳。今問縱令通有十二部者。何故不
取明佛性之十二部爲乳教耶。大經第七
云。九部不明佛性。是人無罪。如言大海唯
有七寶。無有八寶。是人無罪。例此而言。
若十二部無佛性者。是人得罪。既言具十
二部何意不明佛性。即墮得罪之句。豈會
無罪十二部耶。若言從十二部出修多羅。
修多羅對無相般若教者。脩多羅則通一切
有相無相。五時皆名脩多羅。何以獨對無相
般若。解云般若中有直説義。復是第二時。故
以對之。若言直説應是脩多羅者。般若中
有譬説因縁説授記説論義説。那得獨是直
説耶。般若兼具衆説。以脩多羅爲名者。餘
經亦直説。何不對脩多羅。若言第二時者。
何經非第二時。已如前難。從修多羅出方
等經。用對褒貶淨名等教者。淨名不應在
大品之後。已如前破云云。從方等出般若。
用對法華者。經文自云般若。而曲辨爲法
華。迴經文就義。最爲無意。涅槃云。八千
聲聞於法華受記。不道般若受記。那得
喚法華爲般若。乖文失旨不成次第也。
從般若出大涅槃。彼即解云。從法華出大
涅槃。此亦不會經文。譬如很子又似㑦羊
云云。五時之失其過如是。其四時三時無勞
更難。南方教相不可復依也。今更難用三
時義家云。十二年後訖至法華。同名無相教
者。法華會三般若亦應歸一。若不爾者。云
何同是無相。四時亦例爾。次難北地五時義。
若言提謂説五戒十善者。彼經但明五戒。
不明十善。唯是人教則非天教。縱以此爲
人天教者。諸經皆明戒善。亦應是人天教
耶。又彼經云。五戒爲諸佛之母。欲求佛道
讀是經欲求阿羅漢讀是經。又云。欲得
不死地。當佩長生之符。服不死之藥。持長
樂之印長生符者即三乘法是。長樂印者即
泥洹道是。云何獨言是人天教耶。又云。五
戒天地之根衆靈之源。天持之和陰陽。地持
之萬物生。萬物之母萬神之父。大道之元泥
洹之本。又四事本五陰六衰本。四事即四大。
四事本淨五陰本淨。六衰本淨。如此等意。窮
元極妙之説。云何獨是人天教耶。又提謂長
者。得不起法忍。三百人得信忍二百人得
須陀洹。四天王得柔順法忍。龍王得信根。
阿須輪衆皆發無上正眞道意。觀此得道豈
是人天教耶。復次釋論結集法藏。初從波羅
奈至泥洹夕。凡所説小乘法。結爲三法藏。
從初生至雙樹。凡説大乘結爲摩訶衍藏。
奈苑之前不預小乘攝。何者爾時未有僧
寶。故不應用提謂爲初教也。若言提謂
是祕密教。一音異解者。不應在顯露之初。
餘四時同南家已如前破云云。次難流支半
滿義。從初鹿苑三藏皆明半義。從般若已
去訖至涅槃。皆明滿者此不應然。從得道
夜常説般若。鹿苑已來何曾不滿。如提謂
時。無量天人得無生忍。成道六年已説殃掘
摩羅。涅槃云。我初成道恒沙菩薩來問是義。
如汝無異。當知鹿苑不應純半。從般若
已去諸經皆滿者。釋論云。般若非祕密教。以
付阿難。法華是祕密教付諸菩薩。若同是滿
教。何得一祕一不祕。又若皆是滿應同會
三。又若同是滿。生熟二蘇應同是醍醐。醍
醐應同是生熟蘇。能譬之味既差別不同。所
譬之法豈併是滿云云。次難四宗者。謂因縁
宗。指阿毘曇六因四縁。若爾成論亦明三
因四縁。一切諸法皆爲因縁所成。因縁語通。
何獨在毘曇。又因縁宗異假名宗。故成論
云。見有四諦是調心法。不能得道。既立因
縁宗得何等道。若得小乘道。則與假名宗
同。何須別立。若得大乘道即與圓常等同。
何須別立。今別以爲宗。應別判一道云云
次難假名宗者。指成實論。觀三假浮虚。乃
是世諦事法。非彼論宗。彼論見空得道。應
用空爲宗。又釋論。明三藏中空門。無假名
門。若指彼義應用彼宗。既別立名則非見
空得道云云。次難不眞宗。此指大品十喩。
爲不眞誑相者。龍樹彈方廣云。取佛十喩。
説一切如幻如化無生無滅。失般若意。與
外道同。云何拾他被彈之義。立不眞經。若
謂文明幻化。不辨佛性常住爲不眞者。
此則不然。經明佛性常住。已如前説。何但
此經明幻化耶。華嚴亦云。如化忍如夢忍。
心如工幻師等種種譬喩。涅槃亦云。諸法如
幻化。佛於中不著。絓是諸經皆明幻化。亦
應是不眞宗。若諸經幻化非不眞宗。何獨大
品苦爲誑相。又難常宗指於涅槃。涅槃之經
何但明常。亦明非常非無常。能常能無常雙
用。具足八術。云何單取常用爲宗。何不
取無常用爲宗。單輪隻翼不能飛運云云
彼云。誑相不眞宗即是通教。常宗秖是眞宗。
即是通宗者。宗則通眞不眞。不眞何意沒宗
而用教。眞宗何意無教而立宗。宗若無教
何得知眞。眞宗若沒宗有教。則同名通教。
若倶沒教留宗則同名通宗。若倶安教則
同名通宗教。若留不眞眞。則名通不眞宗
教通眞宗教。通不眞宗可爲三乘通脩。通
眞宗亦應三乘通脩也。若言此通是融通之
通者。通教亦是通眞之眞也。此則兩名混同
義無別也。彼引楞伽經云。説通教童蒙。宗
通教菩薩。故以眞宗爲通宗也。若爾是則
因縁假名不眞。皆是童蒙不應悉立宗也。
覆却並決。四宗名義甚不便也。次難五宗
者。難四宗如前。若言華嚴爲法界宗。異
大涅槃。涅槃非法界但名常宗。大經云。大
般涅槃是諸佛法界。若爲劣謝華嚴耶。若
常非法界法界非常。法界非常應有生滅。
常非法界攝法不盡。此皆不可然也。大品
云。不見一法出法性外者。法性即是法界。
又云。一切法趣色是趣不過。豈非法界之
説。而獨言華嚴是法界。異於涅槃大品耶。
次難六宗者。四宗如前難。今問眞常兩宗。
眞常若同。何故開兩眞常。若異倶非妙法。
何者眞若非常眞則生滅。常若非眞常則虚
僞。又眞若非常。與前三宗何異。若常非眞
即有破壞法。次難圓宗。若言大集染淨圓
融。異於涅槃華嚴者。此亦不然。大品云。
即色是空非色滅空。釋論解云。色是生死
空是涅槃。生死際涅槃際一而無二。此豈
非染淨倶融。又云。一切趣色欲。趣瞋趣
癡諸見等。豈非倶融之相。淨名云。一切塵
勞是如來種。不斷癡愛起諸明脱。行於非
道通達佛道。此圓融何異大集云云。此六
宗五宗。皆倚傍四宗而開。但四宗無文。或
言出頂王經。經云。初説因縁諸法空。次教
諸子一乘常住法。諸法空者。不應是假名
宗也。一乘常住者。不應是通教誑相也。或
言經不度也。四宗既爾。五宗六宗約四開
立。皆難信用也。次難有相無相大乘教者。
相無相不應單説。何者。本約眞論俗還約
俗論眞。一切智人以無爲法而有差別。華
嚴雖論十地何曾不約法身。楞伽思益。雖
復論空何曾不説無生忍。若純用有相相
則無體。教何所詮亦不得道。若純用無相。
無相眞寂絶言離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則
非復是教云何可説。若言是教教即是相。
何謂無相。大品須菩提問云。若諸法畢竟無
所有。云何説有一地乃至十地。佛答云。以
諸法畢竟無所有故。則有菩薩初地至十
地。若諸法有決定性者。則無一地乃至十
地。故知二種大乘別説乖經云云。次難一音
教者。但言一大乘無三差別者。秖是實智
不見權智。若但大乘者。法華何故云我若
讃佛乘。衆生沒在苦破法不信故墜於三
惡道。尋時思方便諸佛皆歡喜。故知非獨
一大乘教。若純是一乘。亦應純長者身。既有
垢衣之體。亦有大小教異。那得混判一音
失於方便。若言佛常説一乘。衆生見三者。
此則衆生能化佛是所化。佛既是能化。應能
説三乘。何得用一乘。若言法華純一可
爾。華嚴五天往反。亦爲鈍根菩薩開別方
便。況餘經耶。故知一音之教但有一大車。無
有僕從方便侍衞。但有智慧波羅蜜。無方
便波羅蜜云云
○四研詳去取者。覈實故言研。覈權故言
詳。適法相故言去取。若五時明教。得五味
方便之文。而失一道眞實之意。雖得其文
配對失旨。其文通用其對宜休。若言十二
年前明有相教。此得小乘一門而失三門。
何者。三藏有四門得道。或見有得道如阿
毘曇。或見空得道如成實。或見亦有亦空
得道。如昆勒。或見非空非有得道。如車
匿。故知泥洹眞法寶。衆生各以種種門入。
若欲擧一標四。應總言三藏。若欲廣明
備立四種。何意偏存有相失沒三耶。疑
誤後生空有成諍。若三藏中菩薩。須廣學
四門通諸方便。後得佛時名正遍知。若但
標有相之教。唯得見有得道。一門聲聞全
失三門入泥洹路。則於小乘義闕。若但有
相秖偏知一門。不解三門非正遍知。於菩
薩義闕。其闕則衆故須棄。其得則寡唯存
一。若十二年後明無相。無相者此得共般
若。失不共般若。共般若有四門。如幻如化
即有門。幻化即無是空門。幻化有而不有。是
亦空亦有門。雙非幻化即非空非有門。若
言般若無相者。秖得共般若一空門。全失
三門。亦失七門。尚不是因中正遍知。況果
上正遍知。其失則去其得則取云云。若言第
三時。抑挫聲聞褒揚菩薩。此得斥小一種
聲聞。全失七種聲聞。得顯大一意。全不得
折挫諸偏菩薩。褒揚極圓菩薩。亦不得折
挫諸權菩薩。褒揚於實菩薩。又不識偏圓
權實四門。所得處少不得處多。若言第四
時同歸之教。唯得萬善同歸一乘之名。不得
萬善同歸一乘之所。所者即佛性。同歸常住
等也。秖得會三歸一。不得會五歸一。不得
會七歸一。唯得歸於一不得歸佛性常住。
有如此等失云云。第五時。若依二諦論常
住。則非常住。若不依二諦無所間然。彼
雖明常。全失非常非無常。雙用常無常。
唯得四術之一。永失七術。復不得其正體
云云。四時教三時教無文可依。無實可據。
進退無所可取云云。北地五時亦無文據。又
失實意。其間去取類前可知。半滿教得實
意失方便意。四宗教失五味方便意。又失
實意。五宗六宗例如此。二種大乘教權實乖
離。父母乖離。導師云何得生。權若離實無
實相印。是魔所説。實若離權不可説示。一
音教得實失權。鰥夫寡婦不成生活。永無
子孫。衆家解教種種不同。皆是當世之師。各
各自謂有於深致。時既流播義亦添。雜晩
賢情執苟諍紛紜。所以上來研難。次論去取。
略知大意云云。若除其病如上所説。若不
除法。用之則異。云何用異。有相則具用四
門。無相則用共不共。八門褒貶則用貶小
褒大。貶偏褒圓。貶權褒實。同歸則用同
歸一乘常住佛性。究竟圓趣。常住則用非
常非無常。雙用常無常。二鳥倶遊。八術具
足。用五味則次第如文在下當説。用提謂
波利。亦不止是人天之乘。用半滿則有五
句。滿開滿立半。破半明滿。帶半明滿。廢
半明滿。用因縁假名。則爲三藏兩門耳。
用誑相是通教一門耳。用眞秖是常。常秖
是眞。法界不獨在華嚴。圓宗不偏指大集。
用有相無相者。約有相明無相。約無相
明有相。二不相離。用一音者。有慧方便
解。有方便慧解。設取其名用義永異云云
○五判教相者。即爲六。一擧大綱。二引三
文證。三五味半滿相成。四明合不合。五通
別料簡。六増數明教。一大綱三種。一頓二
漸三不定。此三名同舊義異也云云。今釋此
三教各作二解。一約教門解。二約觀門
解。教門爲信行人。又成聞義。觀門爲法行
人。又成慧義。聞慧具足。如人有目。日光明
照見種種色。具如釋論偈云云。先約教者。
若華嚴七處八會之説。譬如日出先照高
山。淨名中唯嗅薝蔔。大品中説不共般若。
法華云但説無上道。又始見我身聞我所
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若遇衆生盡教佛
道。涅槃二十七云。雪山有草名爲忍辱。牛
若食者即得醍醐。又云。我初成佛。恒沙菩
薩來問是義。如汝無異。諸大乘經。如此意
義類例皆名頓教相也。非頓教部也。二漸
教相者。如涅槃十三云。從佛出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
經。從方等經出般若。從般若出涅槃。如
此等意即是漸教相也。又始自人天二乘菩
薩佛道。亦是漸也。又中間次第入亦是漸
。三不定教者。此無別法。但約頓漸其義
自明。今依大經二十七云。置毒乳中乳即
殺人。酪蘇醍醐亦能殺人。此謂過去佛所。
甞聞大乘實相之教。譬之以毒。今値釋迦
聲教。其毒即發結惑人死。若如提謂波利。但
聞五戒不起法忍。三百人得信忍。四天王
得柔順忍。皆服長樂之藥。佩長生之符。住
於戒中見諸佛母。即是乳中殺人也酪中殺
人者。如智度論云。教有二種。一顯露教。二
祕密教。顯露者。初轉法輪。五比丘及八萬諸
天得法眼淨。若祕密教。無量菩薩得無生法
忍。此是毒至於酪。而能殺人也。生蘇中殺
人者。有諸菩薩。於方等大乘教得見佛性。
住大涅槃。即其義也。熟蘇殺人者。有諸菩
薩。於摩訶般若教得見佛性。即其義也醍
醐殺人者。如涅槃教中。鈍根聲聞開發慧
眼。得見佛性。乃至鈍根縁覺。菩薩七種方
便皆入究竟涅槃。即其義也。是名不定教
相也。非不定部。二約觀門明義者。一圓頓
觀。從初發心即觀實相。修四種三昧行八
正道。即於道場開佛知見得無生忍。如牛
食忍草即得醍醐。其意具在止觀云云。二
漸次觀。從初發心爲圓極故。修阿那波那
十二門禪。即是根本之行。故云凡夫如雜血
乳。次修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乃
至道品四諦觀等。即是聲聞法。如清淨乳行
也。次修十二縁觀即是縁覺如酪行也。次
修四弘誓願六波羅蜜。通藏菩薩所行事理
之法。皆如生蘇行也。次修別教菩薩所行
之行。皆如熟蘇。故云菩薩如熟蘇也。次修
自性禪入一切禪。乃至清淨淨禪。此諸法
門。能見佛性住大涅槃。眞應具足故名醍
醐行也。若的就菩薩位辨五味義。如上行
妙中辨。亦如次第禪門説也。是名漸次觀
也。不定觀者。從過去佛深種善根。今修證
十二門。豁然開悟得無生忍即是毒在乳中。
即能殺人也。若坐證不淨觀九想十想背捨
勝處。有作四聖諦觀等。因此禪定豁然。心
開意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酪中殺人也。
若有人發四私誓願。修於六度。體假入空
無生四諦觀。豁然悟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
生蘇殺人也。若人修行六度。修從空出假。
修無量四諦觀。豁然心悟得無生忍。是毒
至熟蘇而殺人也。若有坐禪。修中道自性
等禪正觀。學無作四聖諦行法華般舟等四
種三昧。豁然心悟得無生忍。即是醍醐行中
殺人也。今辨信法兩行明於佛法。各作三
意。歴前諸教。無有一科而不異諸法師
也。若欲修禪學道歴前諸觀。爲法行人。
説安心法。無有一科與世間禪師同也。是
名略點教觀大意。大該佛法。二引三文證
者。所謂方便品無量義經信解品也。方便品
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
思惟如此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衆
生諸根鈍。云何而可度。我寧不説法。疾
入於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
今所得道。亦應説三乘我始坐道場。即是
明頓。何者從兜率下。法身眷屬。如陰雲
籠月共降母胎。胎若虚空常説妙法。乃至
寂滅道場。始成正覺。爲諸菩薩純説大乘。
如日初出前照高山。此明釋迦最初頓説
也。序品云。佛放眉間光。遍照東方萬八千
土。覩聖主師子演説經法。微妙第一教諸
菩薩。次云。若人遭苦。爲説涅槃盡諸苦際。
即是現在佛先頓後漸。又文殊釋疑引昔佛
亦爾。文云。又見諸如來自然成佛道。世尊
在大衆敷演深法義。次即云。一一諸佛土
聲聞衆無數。即是古佛先頓後漸。又下方涌
出菩薩問訊佛。答云。如是如是衆生易度。
始見我身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
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如是之人。我今亦令
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是釋迦初頓後漸。
如此等初頓。未必純教法身菩薩。亦有凡
夫大根性者。即有兩義。當體圓頓得悟者。
即是醍醐。初心之人。雖聞大教始入十信。
最是初味。初能生後復是於乳。何者雖言
是頓。或乘戒倶急。或戒緩乘急。如此業生。
無由自致。必須應生引入七處八會。大機
扣佛。譬忍辱草。圓應頓説譬出醍醐。又頓
教最初始入内凡。仍呼爲乳。呼爲乳者。意
不在淡。以初故本故。如牛新生血變爲乳。
純淨在身。犢子若&T005688;。牛即出乳。佛亦如是。
始坐道場新成正覺。無明等血轉變爲明。
八萬法藏十二部經。具在法身。大機犢子先
感得乳。乳爲衆味之初。譬頓在衆教之首。
故以華嚴爲乳耳。三教分別即名頓教。亦
即醍醐五味分別即名乳教。又約行者。大
機禀頓即破無明。得無生忍行如醍醐。又
雖禀此頓未能悟入。始初立行。故其行
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如乳。何者大教
擬小如聾如瘂。非己智分。行在凡地全生
如乳。以此義故頓教在初。亦名醍醐亦
名爲乳。其意可見也。次開漸者。佛本以大
乘擬度衆生。其不堪者尋思方便。趣波
羅柰。於一乘道分別説三。即是開三藏教
也。非但釋迦隱其無量神徳作斯漸化。過
現諸佛亦復如是如前所引。當知初頓之
後。次開於漸。故涅槃云。從佛出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出修多羅。正與此義相應。譬如
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其譬不違漸機。於頓
教未轉全生如乳。三藏中轉革凡成聖。喩
變乳爲酪。即是次第相生。爲第二時教。不
取濃淡優劣爲喩也。方便品文齊於此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十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十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次引無量義爲證者。文云。我以佛眼觀一
切法。不可宣説。所以者何。諸衆生性欲不
同。性欲不同種種説法。文辭是一而義別
異。義異故衆生解異。解異故得法得果得道
亦異。初説四諦爲求聲聞人。而八億諸天
來下聽法。發菩提心。中於處處説甚深十
二因縁。爲求支佛人。次説方等十二部經。
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宣説菩薩歴劫修行。而
百千比丘無量衆生。發菩提心。或住聲聞。萬
億人天得須陀洹至阿羅漢。住辟支佛。佛
眼觀一切法。即是頓法在前。四諦十二縁即
是次漸。若依此文説三藏竟。次説方等十
二部經。所以次小説大者。佛本授大。衆生
不堪抽大出小令斷結成聖。雖有此益。
非佛本懷。次説方等維摩思益殃掘摩羅。
彈訶小乘保果之僻。譏刺三藏斷滅之非。故
身子善吉。齊教專小初不曾聞大乘威徳。
或茫然棄鉢。或怖畏却華。不知是何言。不
知以何答。然方等彈斥教。在三藏之後。被
訶之時。應在十二年前。何以得知。皆追述
昔訶驗是前事何者前已禀教得道。證於
無學。荷佛恩深心相體信。不復恚怒。自昔
至今恣殃掘之譏。任淨名之折。得爲恥小
慕大之益。喩如烹酪作生蘇。即此義也。按
無量義。得知方等是三藏之後。爲第三時
教也。按無量義經云。次説摩訶般若華嚴
海。空歴劫修行者。此是方等之後。而明大
品。大品或説無常無我。或説於空。或説不
生不滅。皆歴色心至一切種智。句句迴轉
明修行法。即是歴劫修行之意也。又云。百千
比丘萬億人天。得須陀洹及阿羅漢。住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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