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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 (No. 1822_ 法寶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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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卷第
 沙門法寶撰 
  分別世品第三之
分別世間品者。三界有漏有破壞故。名爲
世間。此品廣明故名分別。正理名縁起品。
以明縁起義故 前二品總明漏・無漏法。
後之六品別明漏・無漏法。後六品中前之三
品明有漏法。後之三品明無漏法。以先厭・
後忻故 前三品中先明世品後業・惑
者。以先果後因故 就世品中先明有情
後明器者。外由内故先明能依。*後所依
故。先明内果後明外果 就明有情文
有九別。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七識住。
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識住。六明四生。七
明中有。八明縁起。九明四有
論。已依三界至處別有幾。已下三頌第一明
三界也。於此頌前而有二問。一問三界體。
二問於中處」  論曰至是名欲界。總出欲
界體也。即欲界中若是有情若器世間。總是
欲界趣。唯有情界兼無情」  論。六欲天
者至化自在天。別列六天名也。此之六天多
受妙欲境故。名爲欲天 一四大王衆天
者。四*大王是主。衆是所領。即是諸層級上。
及七金山日・月・星等諸類天也 類非一故
名爲衆也 二三十三天者。在妙高頂。帝釋
居中。四面各八總三十三。亦名忉利天也 
三夜摩天者。此云時分。受五欲境知時分
故 四覩史多天者。此云喜足。舊云知足。
受五欲境生喜足故 五樂變化天者。謂
彼天中樂變欲境於中受用 六他化自在
天者。謂彼天處於他所化欲境。受用得自
在故」  論。如是欲界處別有幾。問也」
論。地獄洲異故成二十。答也。地獄・及人・鬼・
畜等四。別擧總名不列別數」  論。八大
地獄至無間地獄。此釋地獄異也 正理釋
云。衆苦逼身數悶如死。尋蘇如本故名等
活。謂彼有情雖遭種種斫㓨磨擣。而彼暫
遇涼風所吹尋蘇如本。等前活故立等活
名 先以黒索拼量支體。後方斬鋸故名
黒繩 衆多苦具倶來逼身。合黨相殘故
名衆合 衆苦所逼異類悲號。怨發叫聲
故名號叫 劇苦所逼發大酷聲。悲叫稱
怨故名大叫 火隨身轉炎熾周圍。熱苦
難任故名炎熱 若内・若外。自身・他身。皆
出猛火互相燒害。熱中極故名爲極熱 
此論下文云。受苦無間故名無間。無樂間
苦故名無間」  論。言洲異者至北倶盧
洲。此明洲異。贍部從林立名名贍部洲 
以身勝故名勝身洲 以牛貨易名牛貨
洲 倶盧此云勝處。於四洲中此最勝故」
  論。如是十二至處成二十。此明傍生・
鬼也」  論。若有情界至皆欲界攝。此總
結欲界也」  論。此欲界上至總名色界。
已下釋色界也 於中有三。一略擧。二廣
釋。三定宗。此第一也」  論。第一靜慮至
色究竟天。此第二也 正理釋云。廣善所生
故名爲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
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徳等勝。
故名爲大 大梵所有所化所領故名梵
衆 於大梵前行列侍衞故名梵輔 自
地天内光明最小故名少光 光明轉勝量
難測故名無量光 淨光遍照自地處故
名極光淨 意地樂受説名爲淨 於自地
中。此淨最劣故名少淨 此淨轉増量難測
故名無量淨 此淨周普故名遍淨。意顯
更無樂能過此 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
雲密合故説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
無雲首故説無雲 更有異生勝福。方所
可往生故説名福生 居在方所異生果
中。此最殊勝故名廣果 離欲諸聖以聖道
水。濯煩惱垢故名爲淨。淨身所止故名淨
居。或住於此窮生死邊。如還債盡故名爲
淨。淨者所住故名淨居。或此天中無異生
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 繁謂繁雜。或謂繁
廣。無繁雜中此最初故。繁廣天中。此最劣
故説名無繁。或名無求。不求趣入無色界
故 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障。意樂調
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或令下生煩惱
名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或復熱者熾盛
爲義。謂上品修靜慮及果。此猶未證故名
無熱 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果徳易彰故
名善現 雜修定障餘品至微。見極清徹
故名善見 更無有處於有色中能過於
此名色究竟」  或此已到衆苦所依身最後
邊名色究竟。論。迦濕彌羅至四衆圍
繞。此第三也。説色界有十六處者。是婆沙
義。此師意説。梵王・梵輔不分二處。無想・廣
果合立一處。故成十六 正理論云。此十
七處諸器世間。并諸有情總名色界。有餘
別説十七處名。初靜慮中總立二處。第四
靜慮別説無想。彼師應言處有十八。以彼
大梵望梵輔天。壽量・身量・無尋・受等皆有
別故。豈不無想望廣果天。唯異生等。有差
別。故前亦應言處有十八。此難非理。無想
天生即廣果天繋業果故。若爾大梵所受生
身。亦梵輔天繋業果故。不應別説爲一天
處。即梵輔天上品繋業招大梵果。此業望彼
少有差別。故招壽等亦少不同。若大梵天
望彼梵輔壽量等別。合爲一處。則少光等壽
量雖殊應合一處。成大過失。此例不然。大
梵一故。要依同分立天處名。非一梵王可
名同分。雖壽量等與餘不同。然由一身
不成同分。故與梵輔合立一天。高下雖殊
然地無別。少光天等與此相違。故彼不應
引之爲例 准此論文。正理亦以十六爲
正。梵王・無想皆唯一故。地無別故。上坐色
處立十八天」  論。無色界中至理決然故。
已下。第三明無色界 於中有四。一無處
無色。二就生分處。三證無方處。四問答所
依。此文初也 以無色故無色界中無別處
所」  論。但異熟生至勝劣有殊。第二就
生勝劣分處。然實不離欲・色界中四處。亦
無差別處所」  論。復如何知至中有起故。
第三證處無方所也。得四種定同一處生。
故知四無色生無別處也。又得四定欲界
九處・色十六處。差別不同。若生無色皆於
欲・色命終處生。故知離二界中更無別處。
從彼四天處沒生下界時。即於前生死處
中有現前傳識。故知不從別處來也」
論。如有色界至心等相續。已下第四問答所
依。此即是問」  論。對法諸師至而得相
續。述對法宗答也」  論。若爾有色至此
二相續。難也」  論。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
也」  論。無色此二因何故強。徴也」
論。彼界二從至能伏色相。通也」  論。若爾
於彼至何用別依。難也。心等相續但依勝定。
何用依彼同分・及命根也」  論。又今應
説至以何爲依。又難。命根・及衆同分。在無
色界無所依也」  論。此二更互相依而
轉。有部通也」  論。有色此二何不相依。難
也 有色界者。謂欲・色界。此命・同分。何不
如無色界相依而轉。而言依色」  論。有
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以欲・色界此二劣
故依色而轉。無色此二強故相依」  論。無
色此二因何故強。此徴無色界強所以也」
  論。彼界此二至能伏色相。答強因也。
以定勝故此二勝也」  論。是則還同至唯
互相依。兩關釋也 同心相續難者。謂同前
難 故前難云。若爾於彼心等相續但依勝
定。何用別依。第二關云。無色心・心所法從
勝定生。即應心・心所法更互相依。何須更
依命根・衆同分。正理論意。唯有六根能
爲所依。餘非所依。但倶生依由此六識。欲・
色界中用四蘊爲倶生依性。無色意識
復色依。彼倶生依但通三蘊 若爾何
故但言無色心等依於同分・及命 此説定
同無亂依故。謂心・心所雖互爲依。而非定
同不自依故亦非無亂。在此地生亂起自
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地
生唯此地故。依此設起不同地心。由此還
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牽引業
生無間斷故 准此文證。命根即是引業果
也 由斯説是同不亂依。心等不然。故略
不説。若無此二餘地四蘊現在前時。爾時
有情應名餘地。乃至。如欲・色界身同分・命
爲心等依。雖或有時異地心起。而依身等。
於此生中後定當牽自地心起。如是無色
雖無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頌偏説
同分・命根。此是牽引業異熟故」  論。故經
部師至不依色轉。論主述經部宗。彼宗意云。
若於因中不厭於色。所招心果。與色倶生
依色而轉。若於因中厭於色。果中心等。不
與色倶不依色轉。正理破云。此亦非理。若
引因力。令彼心等相續轉者。善與染心現
在前位。心等相續應無所依。又如有情在
欲・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續。與色倶生依
色而轉。如是有情在無色界。引因力故心
等相續。與衆同分・命根倶生。不依於色唯
依同分・命根而轉。既許欲・色有情心等。不
依色身定無轉義。何因無色有情心等。都
無所依而有轉義」  論。何故名爲欲等
三界。自此已下。釋三界名。此問起也」
論。能持自相至如前已釋。答也 答中有
二。一釋界義。二釋欲等界義。此即初也。於
中二釋如文可解」  論。欲所屬界至如
金剛環。釋欲・色界名也。如飮中有胡椒。胡
椒屬飮義。如鐶上有金剛。金剛屬環義。
由此飮名胡椒。環名金剛」  論。於彼界
中至喩如前説。釋無色界。先釋無色。後釋
無色界也 色有二種。言變礙者。通十一
色 言示現者。謂色處色。無色四蘊非二
故名爲無色。非是但用色無爲體。若用色
無爲體。即無別物。或是虚空非四蘊也。餘
文可解」  論。又欲之界至應知亦然。又一
釋 欲界。欲是所任持。界是能任持。界是持
義。即欲界五蘊能持欲故。必名欲之界。餘
二亦爾。即是四蘊・五蘊。是欲等界義也 有
人。似不得意」  論。此中欲言爲説何
法。問欲體也」  論。略説段食婬所引貪。
答欲體也。准此。色・無色貪名色・無色」
 論。如經頌言至已除欲引經證也。此頌是
舍利子。對外道。説外道計欲是外境也。佛
法言欲即是貪也。第一句非外立。第二句
述自宗。後兩句釋非境因也」  論。邪命
外道至尋思故。此是外道詰舍利子。前兩句
牒宗。後兩句破也」  論時舍利子至妙色
故。此舍利子返質外道。前兩句牃計。後兩
句破也」  論。若法於彼至三界繋不。問也」
  論。不爾。答」論。云何。徴」  論。於
中隨増至是三界繋。答也。諸無漏法雖於三
界現行。非三界繋。不隨増故」  論。此中
何法名三界貪。問也」  論。謂三界中各
隨増者。答也」  論。今此所言至皆不令解。
難也。前言三界繋法云何。答云。於中隨増
三界貪者。復問何法名三界貪。答云謂三
界中各隨増者。於此二答皆不令解。由此
説言同縛馬答」  論。今此所言至當知
亦爾。答也。今此中答不同縛馬答也。謂於
前説。欲界諸處有情未離貪者。身中所有
貪名欲貪。此所隨増名欲界繋。色界十八
處。無色界四處。有情所有貪名色・無色貪。
當知亦爾」  論。或不定地至名無色界繋。
第二釋也。如文可解」  論。欲化心上如
何起貪。難也。若欲貪繋名爲欲界。欲界化
心離欲方得。若起欲貪又失化心。如何化
心是欲界也」  論。從他所聞至生貪愛故。
答也。自雖未得。從他聞説生貪心也。或自
已得退起欲貪。或觀他化起貪心也」
論。若心能化至作香味故。簡欲・色界化心
別也」  論。如是三界唯有一耶。問也。此
下問答一多界等 於中有二。一問一多。
二問傍竪。此問初也」  論。三界無邊至
猶若虚空。答也」  論。世界當言云何安住。
此即第二明傍竪也。此即問也」  論。當
言傍住至不説上下。一説唯傍住也。由經説
故」  論。有説亦有至有色究竟。第二説也。
法密部中經等。亦説有十方故」  論。若
有離一至應知亦爾。此述離染同也」  論。
依初靜慮至應知亦爾。此述五通唯得往至
自所生界所修定處。不得往他世界」
論。已説三界五趣云何。已下一頌。第二明五
趣也」  論曰至是名五趣。明三界中有五
趣也」  論。唯於欲界至天趣一分。此説
三界五趣體不同也」  論。爲有三界至説
有五趣。問也」  論。有謂善染至無覆無記。
答也。謂善・染・外器・中有此之四法是三界
攝。非五趣也。正理論云。善・染・無記。有情・
無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言趣體唯攝無
覆無記者。唯異熟生爲趣體故。由此已釋
趣唯有情。無情中無異熟生故 言異熟生者。
簡一切無情
及有情中除異熟生自餘諸法。中有
雖是異熟生法。非是五趣。無趣義故
」  論。若異此
者至體非中有。此反釋也。若不唯是無覆無
記。即趣雜亂。一趣之中。得有五趣業・煩惱
故。明趣非是善・染攝也。五趣唯是有情數
等。如文可解」  論。施設足論至中有異
趣。引聖教證中有非趣。如文可解」
論。是何契經。問也」  論。謂七有經至異諸
趣故。答也。既七有經。五趣之外別説中有。
知中有非趣所攝 唯是無覆無記性
攝。其理極成。簡業有因異諸趣故。業既通
於善・染・非趣所攝。故知唯是無覆無記」
 論。迦濕彌羅國至無覆無記。重引經證無
覆無記。此經有部誦故言婆沙師誦也。經
既言異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體即是異
熟無記性也 於捺落迦中者。是地獄處名
也。那落迦者。是有情趣名也 從諂生業名
曲 從嗔生業謂穢 從貪生業謂濁」
 論若如是者至所隨増故。引文難也。若趣
唯是異熟無記。即合唯是修道煩惱。及是一
切遍行隨眠之所隨増。何故品類足説一切
隨眠所隨増也。故知非唯異熟無記唯修所
斷通染汚也」  論。彼説五趣至總名村
落。有部通也。彼説五趣續生心中容有五
部 一切煩惱者。謂結生心通三十六・三十
一等。即結生心五部隨眠之所隨増。假説結
生以爲趣也 如村落邊假名村落」
論。有説趣體亦通善・染。此述大衆部等計
也」  論。然七有經至是故別説。大衆部師
通經文也。有部總引多經爲證。此中即通
七有經也。見・及煩惱別説爲濁。然見即是
煩惱所攝。趣・及趣因雖別説有。何廢趣・
及趣因總名爲趣。故言非以別説定證
趣」  論。若爾中有亦應是趣。有部
難大衆部。七有別説業。業亦是趣收。七有
別説中有。中有應趣攝」  論。不爾趣義
至即死處生故。大衆部通難也。別説業有
違趣義。故是趣收。別説中有違趣義
故。故不名趣」  論。若爾無色至而受生
故難也。中有死處生。非所趣故不名趣。無
色死處生。應非是趣」  論。既爾中有至
説名中有。大衆被難轉釋。中有以是二趣
中故不名趣也。已上通
第一經。
正理論云。然經主言
非別説故定非彼攝。如五濁中煩惱與見
別説爲濁。非別説故彼見定非煩惱所攝。
如是業有雖亦是趣。爲顯趣因所以別説。
故有説趣體兼善・染。彼言非理。無處説故。
有處説見亦是煩惱。雖有所因別説爲濁。
而准餘説知即煩惱。曾無有處説諸趣因
業即趣體。可爲誠證。雖有所因別説爲
有。而准彼説知業是趣。如何定知業是趣
體。有所因故有中別説。而非業有體非是
趣。爲顯趣因説爲業有。故所引喩於證無
能 又云。業若趣體趣應雜亂。於一趣中
有多趣業故。若趣因業即是趣者。人有地
業・惑現前。彼應是人亦是地獄。亦不
應説地獄。趣體雖現在前而非地獄。如
是則有大過失故。謂異熟果正現在前。應
非地獄無差別故。然契經説。異熟起已名
那落迦故業非趣」  論。然彼尊者至故作
是言。通釋第二經也。經説異熟起已名爲
地獄。是説異熟起已身中善・染・無記。皆於
爾時得地獄名。非説唯是異熟名爲地獄
 言。除五蘊彼那落迦不可得者。非是説
除異熟五蘊法外。彼那落迦不可得也。此
通説善・染・無記五蘊法外。別有能往諸趣
實我補特伽羅不可得也。非遮異熟法外
餘蘊故作是説於中有廣破
斥略而不述
正理破意。若趣
非唯異熟無記。因何要言異熟起已方名
地獄。異熟起前亦有地獄業等名地獄
故。故知唯是異熟無記」  論。毘婆沙師至
無覆無記。結歸有部宗也」  論。有説一
記至亦通長養。述異説也。此三説中第
二爲正 正理云。唯異熟生故又無過故。若
通長養身在欲界修得天眼是長養性。趣
應雜亂 正理論云。如是總釋諸趣體已。
次應別釋一一趣名。那落名人。迦名爲惡。
人多造惡顛墜其中。由是故名那落迦趣
云云
多解
 言傍生者。彼趣多分身横住故 或
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故云云
多解
 言餓鬼
者。又多希求以自存濟云云
多解
 人。謂或多思
慮故名爲人云云
多解
 天。謂或*復尊高・神用
自在。衆所祈告故名爲天 阿素洛者。鬼
趣所攝。天帝釋言本是天者。是諂曲語。若
謂與天戰故亦名天者。曼馱多王破阿素
洛。及與天鬪。應亦是天。若謂與天交通
名爲天者。大樹緊那羅王有女端嚴名爲
奪意。善財菩薩納以爲妻。緊那羅王應亦
是人。威徳殊勝故名爲天。亦非證因。曾聞
曼馱多王威徳勝於天故。難陀・跋難陀等
雖是傍生。威徳自在勝諸天衆故。阿素洛
唯鬼趣收。亦非第六趣。曾不有經説云云。
多解。
有説諸趣或體相雜。異趣相因而生子故。如
魚身者鹿子仙人。自昔傳聞其類無量。一身
兩趣故有相雜 正理破云 彼説不然。自
業趣定而彼生縁有種種故。如菴羅女因
樹而生。喬答摩宗因日光起。故相因有非
證雜因。鹿子仙人魚身者等。由滿業異形
相不同。其實是人故趣無雜。自餘感赴因果
不同。思擇業中當廣分別
論。即於三界至其七者何。已下一頌半第三
明七識住」  論曰至第一識住。略説識
住。欲界人・天。色三靜慮。無色三天。此七生
處是識住體。今依經釋故分爲七 此上論
文即是引經指處。論。一分天者至除劫初起。
人趣全故不須別釋。天一分言事難了故所
以別釋 初靜慮中除劫初者。以彼同起
戒取相故」  論。言身異者至説名身異。
釋身異也 種種顯状貌者。青・黄等異 
種種形状貌者。長・短等別 或由身異。即
是別指色身 或有異身。即是總標假者」
  論。言想異者至説名想異。釋想異也。
欲界人・天三受互起名爲想異。初靜慮中除
其苦受。彼由想異別指想心 或有異想。
總標假者。結文可解」  論。有色有情至
第二識住。引經文也」  論。所以者何至
故名想一。釋經意也。以初靜慮同想一因
名爲想一 不言梵輔天者。擧初顯後 
正理論云。何縁梵衆同生此*相。由見梵王
處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勝故。又觀大梵
先時已有。己・及餘天後方生故。彼不能見
從上地沒。依初靜慮發宿住通。不能了
知上地境故。何縁大梵亦生此想。彼纔發
心衆便生故。謂己所化非速歿故。或愚業
果感赴理故。或見己身形状・勢力・壽・威徳
等過餘衆故。由是縁故。梵衆・梵王身雖有
殊而生一想」  論。大梵王身至故名身
異。釋身異也。如文可解」  論。經説梵衆
至彼同分内。引經證想一也。由此證知我
因梵王。梵王亦謂我生梵衆」  論。梵衆
何處曾見梵王。問也。所以有此問者。以
進退有過故」  論。有餘師言至來生此故。
述初釋也 此師意以劫初成時。梵衆從
第二定來生梵衆。故知在極光淨曾見梵
王。理實應言第二定中三天皆得。而言極
光淨者。擧後顯初」  論。云何今時至起
禁取。此餘師釋。進退有過。在梵衆天若
未離初定染未得第二定。即不能憶第
二定事。若以離初染得第二定。即不合
縁初定梵王起戒禁取」  論。有餘師説
住中有中。述第二釋。此師意説。從第二定
沒生初定時。於中有中曾見梵王長壽久
住」  論。彼住中有至長壽久住。破第二
釋。色界中有於受生處。無有障礙。不住多
時。如何得説曾見梵王長壽久住」  論。
是故梵衆至起如是念。論主述正釋也。正理
論云。謂諸梵衆初下生時。見大梵王威光赫
烈。雖懷敬慕欲往親承。威神所逼未
果前詣。於茲荏苒遂致多時。後勵專誠
預近瞻仰。到已皆共作是念言。我等曾見。
乃至廣説。謂彼近見大梵王時。便能憶知
先所見事。復能了達衆下生前獨有梵王。及
心所願。或彼先在極光淨天。曾見梵王今
見能憶。謂彼昔在極光淨天曾見梵王獨
居下地。亦知心願與衆同居。俯愍便興初
靜慮化。令所化衆偶侍梵王。起化須臾自
便福盡。命終下生初靜慮中。大梵身心・及所
化事。皆初靜慮通慧所縁。今見便發宿住隨
念。故彼梵衆作是念言。我等曾見。乃至廣
説。有餘師説。二靜慮中所起能縁梵世眼
識是初靜慮地法所收。故今亦能隨念彼識。
有作是説。彼梵衆天不受處胎・斷末摩苦。
由斯得有念無忘失。故憶前生所見等事」
  論。有色有情至第三識住。牒經文也」
  論。此中擧後至何識住攝。釋經意也」
  論。彼天顯形至故名想異。釋立名也」
  論。傳説彼天至復受欲樂。廣釋想異。既
言傳説顯非自意」  論。豈不遍淨想亦
應然。難也豈不第三靜慮。亦厭根本樂受
入近分捨。亦應同是想異。因何唯取第二
定也」  論。非遍淨天至擾動心故。答也」
 論。經部師説至得想異名。述經部師計
也 正理論云。彼天中無有表業等爲因所
感差別身形故言身一。即形・顯等。同處諸
天相無別義」  論。有色有情至故名想
一。釋第四識住也。身一如前。想一謂唯樂
受想也」  論。初靜慮中至故言想一。此釋
諸地想不同也 初靜慮中言想一者。是
戒禁取故言染汚。第二靜慮是定心故名爲
善想。第三定中受異熟樂。無厭捨故名爲
想一。無記相也」  論。下三無色至是名爲
七。指經釋後三識住也。即是空無邊處五。
識無邊處六。無所有處七 是名爲七者。結
七識住也」  論。此中何法名爲識住。問
識所住法也」  論。謂彼所繋至是名識住。
此答所住法也。謂欲・色界繋五蘊爲所住。
三無色中四蘊爲識住 此中説識於處
想樂住故兼取識也。非如四識住唯四
蘊也」  論。所餘何故非識住耶。問。惡趣・
第四靜慮等。何故非識住耶」  論。於餘
處皆有損壞識法故。答也」  論。餘處者何。
問餘處也」  論。謂諸惡處至及與有頂。
答」  論。所以者何。徴非所以」  論。由
彼處有至故非識住。答非識住所以」
論。何等名爲損壞識法。問壞法也」  論。
謂諸惡處至故非識住。答壞法也」  論。
復説若處至故非識住。述異釋也。准此論
文。豈可第四靜慮處三天異生。皆悉愛慕無
想異熟處耶。應非正義。正理論云。有餘師
説。衆生有三所。謂樂著諸境・樂・想。樂著境
者。人・及欲天。樂著樂者。下三靜慮。樂著想
者。下三無色。唯依此處立識住名。餘無此
三故非識住 又云。上代師資相承説者。
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識住名。
異此便非識住所攝 豈不欲界人・及六
天無無漏識應非識住。若言能作無漏
所依。則有頂天應名識住 此難非理。欲
界無定。可就所依説有無漏。然有頂天是
定地攝。應依自性説彼有無。由自性無故
非識住 或非有頂補特伽羅一所依中具
三種識。欲界善處補特伽羅。一所依中容具
三識。故不應以有頂爲例。第四靜慮雖
具三識。而五處全・一處少分不具三識。故
少從多不立識住。是故識住數唯有七 
言三識者。謂見斷・修斷・及無漏識。非想處一切聖人無
見斷識。一切異生無無漏識。於欲界中可有一人先具見・
修。復有無漏式於初忍 五處全者。謂五淨居 一
少分者。爲廣果天。無想天中無無漏識。廣果天中具三
識故。唯下二天具有三識。上六天中
不具三故。故言以少從多不名識住
論。如是分別至其九者何。已下一頌。第四明
九有情居。九有情居非經所説。因釋經中
説七識住故便釋也」  論曰至不樂住故。
釋有情居。即七識住上加非想及無想天以
爲九也。所以此九立有情居。以樂住故。前
識住中以有壞識法故。識昧劣故。故非識
住。餘處不樂非有情居 問有情居及識住
五蘊者色・行二蘊通外器不 答正理論云。
謂諸有情自樂安住所依色等實物非餘。以
諸有情是假有故。然諸實物是假所居故。有
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類於自依身愛住
増強非於處所。又於處所立有情居應
成雜亂。居無雜亂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
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
攝中有。又諸中有非久所居。故諸有情不
樂安住。又必應爾。由本論説爲顯生處
立有情居。於生死中爲顯諸識由愛住著
建立識住。顯諸有情於自依止。愛樂安住
立有情居。故此二門建立差別」  論。言餘
處者至如識住中。釋餘第四定・及諸惡趣非
有情居。如前已釋
論。前所引經至其四者何已下一頌第五明
四識住」  論曰至其體云何。問識住體
性」  論。謂隨次第有漏四蘊。答也。就有
漏・無漏中唯有漏爲體。五蘊之中唯四蘊
也」  論。又此唯在至依著於彼。此明自他
地中唯自地也。正理論云又自地中唯有情
數。唯自相續立爲識住。非非情數・他相續
中。識隨樂住如自相續」  論。如何不説
識爲識住。問唯四名識住所以」  論。由
離能住至可名王座。此答識非識住所以」
  論。或若有法至所説如是。第二釋也 
毘婆沙師所説如是者。指宗也」  論。若爾
何故至識所乘御。引經難也」  論。又如何
言至五蘊爲體。引例難也」  論。雖有是
説至非獨説識。答兩難也。於識食中有
喜・染等。及七識住。皆於生處所攝五蘊。不
別分析總生喜・染非獨説識」  論。然色
等蘊至於餘可説。明四識住。據別別説。於
一一蘊生種種喜・染也。故識不同餘四蘊
故不立識住」  論。又佛意説至教意如
是。第二釋也」  論。又法與識至故非識住。
四種法必倶時也。識與其識無倶時
理故非識住 正理論云。識與識住如種
如田。理可如是。不違教故。然彼所説若法
與識。可倶時生爲識良田立識住者。不
應正理。所以者何。彼先自説識所依著故
名識住。非於倶起受等蘊中有識所依。彼
依識故此識爲依
非識依處
。識不依彼如何可説彼
爲識住若以所依義釋識住者。識不依彼
受等法故。如何受等是識住耶
又非所
縁同一境故。倶生受等非所取故依有
義。一所
依義。心所法等非所依也。如前已破。二所縁義。以受
等法復非所縁。如此中破。三相應依。如後破也
不可以相應依著釋識住義。勿諸色法・
及不相應非識住故若相應義釋識住者。一切色
法。及不相應無相應義。應
非識
又相應理無差別故。則應無漏亦識住
有漏・無漏・心・心所法相應無別。
因何漏立識住體。無漏非也
如何可説倶
生色等爲識良田立爲識住 正理論云然
我師宗作如是釋。爲令於識除我見心。故
於識中不説識住。契經中言。我達世尊所
説法教。馳流生死唯識非餘。識謂世尊異
名説我。爲欲除滅彼我見心顯識依他。
體非是我。我所依性非謂能依。故識住門
唯説有四。非實識住但四非識。今謂世尊
所説識住。識色等四不言識者。由但色等
於三時中。與續有識爲助伴故。謂唯色等
與識倶生。過・未亦能爲識助伴。令續有識
生死馳流。識則不爾。故非識住。且眼等根・
及倶色等。與倶生識爲所依・依 根爲所
依餘爲依也 已滅未生但爲識境。是故色
蘊於三時中。望續有識能爲助伴。現在受
等與識倶生爲倶有因。一分與識同縁一
境有助伴用。已滅未生倶爲識境。是故受
等亦於三時。望續有識能爲助伴。識雖過・
未望續有識少有助能。而倶生中全無助
力。不倶起故。色等望識具二助能。識唯去・
來故非識住。故非情數・及*他身中。色等四
蘊亦非識住。由彼望識但爲所縁。不具
二門助伴用故。住謂所住。是續有識引自
果時。能爲依義。住或所著。是續有識引自
果時。能爲境義。自身色等可有與識同一
境義。設不同境然能爲依。具二助能故
立識住。非有情數他身色等則不如是。故
非識住」  論。如是所説至四攝七耶。問
相攝也」  論。非遍相攝至謂除前相。自
此已下四句答也。如文可解
論。於前所説至何處有何。已下一頌半。第六
明四生也」  論曰至而生類等。此明立
四所以。以生類等同名一生。正理論云。前
所説界通情・非情此即界寛。
四生狹也。
趣唯有情然不
遍攝不攝中有。
狹於生也。
生唯遍攝故説有情。無非有
情名衆生故 准此。有情名爲衆生。無情
不名衆生。舊譯有情名衆生者有兩名也。
准大乘同性經具六界故名衆生也 又
云。然有情類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是名爲
釋四
生也
生謂生類。諸有情中雖餘類雜。而生
類等言生類者是衆生義准此論文。多生
類故名爲衆生
若爾
界・趣亦應名生
不爾。界通情・非情故。
趣雖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獨立生
名」  論。云何卵生至鸚鵡雁等。釋卵生
也。依卵而生名爲卵生。卵必有胎是故先
説」  論。云何胎生至猪羊驢等。釋胎生
也。依胎而生名爲胎生。有胎無卵故在卵
後説。爲胎必濕故濕生先説」  論。云何
濕生至蚊蚰蜒等。釋濕生也。依濕而生名
爲濕生。以有所託故在化生前。以有濕
無胎。在胎生後説」  論。云何化生至
故名化生。釋化生也。無而忽有名爲化生。
此縁最少故在後説」  論。人傍生趣各具
四種。就趣辨生多少別也」  論。人卵生
者至五百子等。釋人中卵生也。婆沙一百二
十云。人卵生者。昔於此州有商人。入海
得一&T063644;鶴。形色偉麗奇而悦之。遂生二卵。
於後卵開出二童子。端正聰慧。年長出家皆
得阿羅漢果。小者名鄔波世羅此云小山。鄔
波名小。世羅名
山。
山生故。
大者名世羅但名
山也
 鹿母者。子名鹿故
從子爲名故言鹿母。即是毘舍佉夫人也。
毘舍佉是二月星名。從星立名此云長養。
鹿母所生三十二卵。卵出一兒 般遮羅是
地名此云執五。王妃生五百卵。生已羞恥
恐爲災變。函盛棄殑伽河。隨流而去。下有
隣國王。因觀水遣人接取見卵。將歸經數
日間各生一子。養大驍勇所往皆伏無敢
敵者。時彼隣國王。與彼父王久來有怨。欲
遣征罰。先遣使告今欲決戰。尋後兵至圍
繞其城即欲摧破。般遮羅王極生忙怖。
王妃問委。妃慰王言。王不須愁。此五百
子皆是我兒。具陳上事。夫子見母惡心必
息。妃自登城告五百子説上因縁。如何今
者欲造逆罪。若不信者皆應張口。妃出兩
乳有五百道乳汁。各注一口。應時信伏。因
即和好各起慈心。兩國交通永無征伐」
 論。人胎生者如今世人。如文可解」
論。人濕生者至菴羅衞等 曼馱多者。此云
我養。布殺陀王頂皰而生。顏貌端正。王抱入
宮告誰能養。諸宮各言我能養也。故以標
名。舊云頂生王者。此從生處立名非本
號也。此王長大爲金輪王能破修羅欲侵
天帝釋位 遮盧者。此云脾。鄔波遮盧此
云小脾。於我養王兩髀之上各生一皰。皰
生一子。從所生處故以爲名。以小標別。
亦爲輪王 言鴿鬘者。昔有一王此名靜
授。於王腋下有胞生一女子名爲鴿鬘。
從腋下出如鴿出飛。王重如鬘故以名焉。
或生已後鴿恒隨逐。王重如鬘因以立名
 菴羅衞者。是樹名也。有一女子從此樹
生。菴羅衞者或從子生。或從花枝生也。正
理論云。此四生人皆可得聖。得聖無受卵・
濕二生。以聖皆欣殊勝智見。卵・濕生類性
多愚癡今詳人卵・濕生不多愚癡。作
金輪王・及能得聖。此從多分
或諸卵生生
皆再度。故飛禽等世號再生。聖怖多生故
無受義。濕生多分衆聚同生。聖怖雜居故
亦不受卵生可爾。其濕生人即
不衆聚。此從多分
 論。人化生
者唯劫初人。如文可解」  論。傍生三種
至掲路荼等。釋傍生通四生也」  論。一
切地獄至皆唯化生。此釋地獄・及諸天趣・并
中有也」  論。鬼趣唯通至雖盡而無飽。
釋鬼趣中唯二生也」  論。一切生中至而
受胎生。問佛不取化生受胎生所以也」
  論。見受胎生至專修正法。答也。答中
有二。一爲利益。二爲止謗。此即前也 
就中有三利益。一引親眷令入正法。二爲
令知是輪王種。三爲令所化生増上心。如
文可解」  論。又若不爾至息諸疑謗。第
二止謗。如文可解」  論。有餘師説至即
無所見。述異釋也」  論。若人信佛至此
不成釋。論主破也。佛既有持願通能久留
身。何須胎生。正理論云。今謂此釋其理必
成。通所留身非佛功徳。力。無畏等所依熏
故。不能廣大饒益世間。所以然者。是可留
法通願能留。一切化生如刹那法必無留
義。謂諸有爲刹那定滅。諸佛神力亦不能
留。設欲久留即須別化。此所別化非佛
功徳力無畏等之所依熏。故於世間無大
饒益。若不爾者。佛應化爲如本身形受諸
供養令無量衆生天解脱。故我所禀毘婆
沙師咸作是言。後身菩薩爲利他故不受
化生。此義極成不可傾動。化生何故死無
遺形。由彼頓生故應頓滅。如戲水者出沒
亦然。毘婆沙師説。化生者造色多故死無遺
形。大種多者死非頓滅。即由此義可以證
知。一四大種生多造色 婆沙一百二十七
云。問一四大種爲但造一造色極微。爲能
造多。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
果少理不應然。若能造多。即一四大種所
造色有多極微。云何展轉非倶有因。對
法者説有對造色展轉相望無倶有因。許則
便違對法宗義。答應作是説。一四大種但
能造一所造色極微。問如何不成因四果
一。因多果少理不應然。答果少因多理亦無
失。世現見有如是類。故因四果一於理無
違。有説造多。問若爾一四大種所造造色
有多極微。云何展轉非倶有因。答非一果
故非倶有因。以倶有因法必同一果故。此
不成因同猶豫故。評云如前説者好。今詳。
正理不以婆沙評家爲正。若作倶舍師破。
准此釋違婆沙正義也」  論。因論生
論至爲充所食。難文可解」  論。以不知故
至暫食何咎。答文可解」  論。於四生内至
皆化生故。釋化生多。如文可解 正理論
有兩説。一説同此論。一説濕生多。二説無
家。今詳若兼中有即化生多。若説本有
即濕生多。兩説無違
論。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已下一頌。第七明
中有也 於中有三。一明中有名體。二引
理教證有中有。三義門分別。此第一也」
 論曰至故名中有。此出體釋名也 有自
體起者。謂異熟五蘊前趣死後後趣生。前二
趣中間故名中有。兩趣中故名之爲中。四
有之中一有攝故名之爲有。中即是有故名
中有」  論。此身已起何不名生。問也。生
之與起名異義同。既名爲起。何不是生」
 論。生謂當來至故不名生。答也。雖生與
起名異義同。於四有中立生名者。謂於當
來所應至處建立生名。非於餘位。由斯中
有名起非生」  論。何謂當來所應至處。
問也」  論。所引異熟至所應至處。答也 
論。有餘部説至故無中有。大衆部等計也」  
 論。此不應許至理教者何。已下第二有兩
頌廣引理・教證有中有」  論曰至處必
無間。引穀等爲例破。現見。穀等相續轉法
從子至芽。乃至果實中間無斷。故知。死・
生二有中間亦無斷也」  論。豈不現見至
何妨續生。大衆部引像爲喩救也」  論。
實有諸像至故不成喩。此即略以二理破也。
一像有不成。二非等不成」  論。言像不
成至無二並故。此無二並。總有四種。一鏡
像色別無二並。二兩岸像色無二並。三影光
處別無二並。四月像鏡面無二並」  論。
謂於一處至依異大故。此第一也。鏡面・像色。
別四大造體是對礙。如何一處二得並生。故
知無像」  論。又陜水上至二色倶生。第二
兩岸互見分明。即是一處有二像色。曾無一
處並見二色。故知無有實像一處並生」
 論。又影與光至謂二並生。第三光・影相違
未曾同處。現見鏡中光像在於影中。故知光
像無實」  論。或言一處至如何別見。第四
也。若謂像色鏡面同處。見鏡中月如觀井
水。近遠別見」  論。故知諸像於理實無。總
結上也」  論。然諸因縁至難可思議。此
釋。像雖實無因縁令見 難思議者。不測
所以然也」  論。已辨不成至亦非喩者。
結前起後非等 於中有二。一相續非相
續非等。二由二縁不由二縁非等」
論。以質與像至故不成喩。釋第一也。像・質
同時倶有非是前後相續。死・生二有異時前
後非是同時倶有。非等故非喩也」  論。
又所現像至非等於法。釋第二也。鏡像生時
因於本質依鏡面生。由二縁故與法不
同。生有生時唯因死有。無別所依勝縁如
鏡故不等也」  論。亦不可説至爲勝依
性。破轉救也。如文可解」  論。已依正理
至證有中有。結前理破引後六教證也」
 論。謂契經言至業有中有。第一經也。經分
明五趣之外別説中有。故知非無」  論。
若此契經至何現在前。第二經也 健達縛
者。此名尋香。中有食香故名尋香」  論。
若此契經至固唯中有。第三經也。前蘊已滅
不可言來。此所言來定是中有」  論。若
復不誦至何名中般。第四經也。五種不還中
既別標中般。故知中有決定非無」  論。有
餘師執至故名中般。大衆部等救也」  論。
是則應許至故執非善。破轉救也。若五不還
説有中般即是別有中天。五不還中説生
般等應更別有生等天也。既不許然故執
非理」  論。又經説有至定非應理。又引
七善士證無中天。第五經也。如火星迸近
遠時處隨滅不同。別説中天豈有此異。執
有中天定非應理」  論。有餘復説至壽
量中間。第二師執也 此師意説。從欲界死
生色界時。壽量中間入般涅槃名中般也」
  論。或近天中間至是名中般。第三師異
釋 此師意謂。初生色界未至法會中間
涅槃故名中般。已上兩師釋五不還經中般
也。婆沙六十九云。是分別論者」  論。由
至界位至故有三品。第二師釋。七善士趣契
經中説中般分三。壽量中間總有三位。一
染想未生名至界位。界是因種之異名也。
種未起時名爲至界。正理論云有種未行
名爲至界 此是利根。此即第一中般 或
想位者。是次後時染想生時。正理云。彼想初
行説名想位 此是中根。是第二中般 或
尋位者。正理論云。由煩惱力令心於境種
種尋求説名尋位 此鈍根者。此第三中般
也」  論。或取色界至是名第一。此是第二
師異釋也。七善士趣經中般分三。此是第一
中般也。即是從生色界天中趣向本法會
天。中間時有近遠。以前後不同。第一人生
天未趣即般涅槃」  論。從是次後至是名
第二。釋第二也」  論。復從此後至是名
第三。釋第三也。已上三人並是中般」
論。入法會已至是名生般。是七善士趣第四
人也」  論。或感多壽至故名生般。第二
釋也。偏釋生般欲簡異中三也」  論。
如是所説至皆不相應。總非上説。與七善士
趣火星喩説皆不相應」  論。所以者何。
大衆部師徴不相應所以」  論。以彼處
行無差別故。答也 就中有二。一以行無
差別。二無色界應有中般。此是初也。其火
星喩滅處不同。行有近遠。由斯分其中般
有三種別。如説至色界・或想或尋。及初
取同分受天法樂等。雖説時別前後分
三滅處行時與火星喩不相扶會由斯所
説皆不相應」  論。又無色界至皆是虚
妄。第二無色應有破也。此前破雙破兩説。
謂壽量中間・及近天中間。此唯破壽量中
間不破近天中也。以無色界無入天法
會等故 論。然不説彼至伽陀中説。引文
證也 嗢拕喃者。此云集施 伽陀者。此云
頌舊云偈者訛也 總集諸賢聖者。順解脱
分已上名賢。見道已上説名爲聖 四靜慮
各十者。賢有二人。謂起七方便・未起七方
便生上界者。聖有八人。謂七善士趣。及阿
羅漢。三無色無三中般。非想者又闕上流。
最初生彼天者無上流故。非無從餘下
天上流來者」  論。若復不誦如是等經。
若復不誦總集諸聖賢經 等者等取七善
趣經」  論。無上法王至實有極成。論主傷
歎 無上法王久已滅度者。造此論時佛涅
槃後九百年也 諸大法將亦般涅槃者。迦
延・法救等已般涅槃 聖教支離已成多部
者。佛涅槃後一百年爲初。四百年爲後。本
末分成二十部。廣如宗輪論説 于今轉盛
者。至九百年轉更盛也 言。違理者。謂前
像實有不成非等故故非喩也 言。拒教
者。即拒所引七部契經。餘文可解」  論。
若爾云何至無間地獄。大衆部等引契經證
無中有也。總有三經。此即第一經也。若有
中有因何經説現身顛墜無間地獄 度
使。此云毀壞 魔羅。此云殺者。婆沙一百
二十五。羯洛迦孫馱佛。將一侍者名曰
至遠。入婆羅門村次第乞食。時魔度使化
作少年擲石遙打。侍者頭破血流被面。隨
佛後行。時佛呵叱魔言。汝何非分造斯惡
業。魔時業盡便墜地獄」  論。此經意説
至後受生受。論主通經。如文可解」  論。
何故經説至生那落迦。引第二證無中有。
經言無間即生。故知無中有也。若有中有
即是有間」  論。此經意遮至定順生受。論
主通經 就中有三。一順通。二反通。三責
迷文。此順通也 言無間者。有其二義。一
定生地獄不往餘趣間故名無間也。二定
受生報不爲餘生間故名無間。非是無
中有間」  論。若但執文至不待身壞。第二
反難。釋有二。一經言無間彼即不許有中
有者。經言五無間業生地獄中。應必具五
無間方生。闕應不生。此第一也。唯五無間
業生地獄非餘惡業生地獄中。即成大
過。此第二也。經言造業無間即生地獄。應
造業已即生地獄。不待身壞命終心等即
生地獄。此第三」  論。或雖不許至即是
生有。第三責迷文也。汝迷經文。經言無間
即生。生中有也。中有是生方便故名爲生。
從生得名非剋性也。若就自性應名爲
起。如前廣説」  論。若爾經頌至無有所
止。引第三經證無中有。此頌佛爲婆羅門
説。婆羅門名再生。以初生時名爲一生。受
法之時名再生也。出胎有五位。一嬰垓。二
童子。三少年。四盛年。五老年 汝今過盛位
者。過第四盛年至老年也 至衰將近琰
魔王者。謂將死也 琰魔王。舊云閻羅王。
此云靜息。靜息罪人判是非也 欲往前
路無資糧者。汝若有善資糧至其王所判
生善趣。若無資糧判生惡趣 求住中間
無所止者。汝怖惡趣。若欲求住中間復無
所止」  論。若有中有至無有所止。辨無
中有所以」  論。此頌意顯至行無礙故。
論主通經。文中有二。一以人中速歸
滅無暫停義言無所止。二或在中有速往
生處中無停止」  論。寧知經意如此非
餘。大衆部等徴也。寧知經據速歸磨滅及
速往生處言無所止。非是據無中有説
中間無止也」  論。汝復焉知如餘非此。論
主反徴大衆部也。汝復焉知汝餘説據無
中有名無所止。不如我説據速磨滅名
無所止」  論。二責既等至竝無違害。論主
明經不成證也。一以二責等。二以二釋
同」  論。如何偏證至爲證不成。經成非

倶舍論疏卷第八
  同年十一月朔日於同處點同老法師
  此卷草書頗不穩便
以黄園本一交了     理眞



倶舍論疏卷第九
 沙門法寶撰 
  分別世品第三之二
論。當往何趣至形状如何。下第三有五頌
義門分別中有 就中。前一頌明中有所
趣。及明形状。次兩頌明天眼等見。及明通
等。後兩頌明中有入胎。此第一也 頌前有
兩問。一問當往何趣。二問形状如何」
論曰至當本有形。釋上兩句雙答二問。以
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此
明中・生同一業也。由業同故。當往趣同及
形状同」  論。若爾於一至燒母胎。難也。若
言中有如本有形。地獄中有還如地獄猛
火應隨。中有起時應燒母胎」  論。彼居
本有至況在中有。答也 就中有三。一中有
時未有猛火。二以中有極微細故。三逐難
釋 以業力故五趣中有雖同一處非互
觸燒。此第一也。地獄本有尚不恒燒況在
中有」  論。設許能燒至所難非理。此第二
也。縱令中有即燒。如猶未見地獄中有。亦
不身觸地獄中火。以中有身極微細故」
 論。諸趣中有至業所遮故。此第三也。縱令
地獄中有即有火隨餘趣中有。由業遮故
不爲火燒釋所以也」  論。欲中有量至
四大洲等。因明形量似當生處。兼明二界
形量大小 異生・菩薩雖同欲界。而異生
如小兒。菩薩如盛年等」  論。若爾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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