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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聖教論 (No. 1602_ 無著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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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義相應。六非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
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雜説異語。麁獷
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若法
若義。衆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於所
説義。言詞複重或復減少。非義相應者。當知
十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
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
不決定。九成立已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
非時者。謂所應説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
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
顯了者。謂犯聲明相不領而答。或先爲典語
後作俗語。或復翻此。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
詞斷絶。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三種觀察興廢言論。云
何名爲三種觀察。一觀察徳失。二觀察衆會。
三觀察善不善
云何觀察徳失。謂立論者。方欲立論應如是
觀。我立是論。將無自損損他及倶損耶。不生
現法後法及倶罪耶。勿起身心所有諸憂苦
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鬪罵諍訟諂言妄語
而發起耶。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非
不利益安樂自及他耶。非不利益安樂多衆
生耶。非不憐愍於世間耶。不因此故諸天世
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彼立論者如是觀時。
若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爲自損。乃至天人無
義無利及不安樂。便自思擇。不應立論。若如
實知我所立論不爲自損。乃至能引天人義
利安樂。便自思擇。應當立論。是名第一論出

云何觀察衆會。謂立論者。應當觀察現前衆
會。爲有執著爲無執耶。爲有賢正爲無有耶。
爲有善解爲無解耶。如是觀時。若知衆會有
所執著非無執著。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
善解無善解者。便自思擇。於是衆中不應立
論。若知衆會無所執著非有執著。唯有賢正
無不賢正。唯有善解無不解者便自思擇。於
是衆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
云何觀察善不善。謂立論者。應自觀察善與
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
等。爲善爲不善耶。我爲有力建立自論摧伏
他論於彼負處解脱不耶。如是觀時。若自了
知我爲不善非善解了我無力能非有力能。
便自思擇。與對論者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我
善非不善有力非無力。便自思擇與對論者
應共立論。是名第三論出離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一善自他宗。二無畏。三辯才。問如是三
法。何故名爲於所立論多有所作。答由善了
達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由無畏
故。於一切衆能起談論。由辯才故。於諸問難
能善酬答。是故此三名爲於所立論多所作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揚聖教論卷第十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八
釋應知多種者。嗢柁南曰
    體釋文義法 起義難次師
    説衆聽讃佛 略廣學勝利
論曰。體者。諸經體性略有二種。謂文及義。當
知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所知
境界
釋者。略有五種應知。一法。二等起。三義。四
釋難。五次第
文者。略有六種。一名身。二句身。三字身。四
語。五相。六機請
名身者。謂共了増語。此復略説有十二種。一
假名。二實名。三總名。四別名。五隨義名。六
論名。七易名。八難名。九顯名。十隱名。十
一略名。十二廣名。假名者。謂於内諸蘊。立我
有情命者等名。於外諸色。立瓶衣車乘等名。
實名者。謂於眼等色等立根義等名。總名者。
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別名者。謂佛友徳友
青黄等名。隨義名者。謂質礙故名色。領納故
名受。能照能燒故名爲日。如是等名。戲論名
者。如呼貧名富。如是等類不觀於義施設彼
名。易名者。謂共所知想。難名者。謂翻於彼。
顯名者。謂其義易曉。隱名者。謂其義難曉。如
達羅弭荼明呪。略名者。謂一字名。廣名者。
謂多字名
句身者。謂依名字釋義滿足。此復六種。一不
滿句。二滿句。三所成句。四能成句。五序句。
六釋句。不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更
加餘句方得成滿。如説諸惡者莫作。諸善者
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若唯言諸惡
則於文未足。若復言諸惡者。又於義未足。若
具言諸惡者莫作。則二倶滿足。是即名爲第
二滿句。所成句者。所謂前句待後句成。如説
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爲樂。此
中諸行無常是所成句。由有起盡法句之所
成立。能成句者。謂第二句以能成立第一句
故。序句者。如言善人。釋句者。如言謂趣正丈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之與句二
種所依四十九字
此中欲爲名首名爲句。首句必有名。若唯一
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則唯字無
名。問何因縁故。建立名等三種身耶。答爲領
増語觸所生受故。問名者何義。答目種種事。
令世共知故。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又由語
言所傳述故。謂之爲名。問句者何義。答攝受
於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爲句。問文者
何義答顯發名句。故謂之文
薄伽梵説増語増語路。如是廣説。増語
者。謂一切衆類共所立名増語。路者。謂衆類
之欲能起彼故。詞者。謂彼相應語及與各別
彼彼方言。彼所依故名爲彼路。施設者。謂分
析一法建立多種。彼所依處名爲彼路。欲即
是詞無有別欲。此詞即是増語施設之路。彼
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一法。二義。三補特伽
羅。四時。五數。六處所。彼廣分別。如聞所成

語者當知略有八分。謂上首美妙等由彼
語言具足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等徳故能
説正法。上首語者。趣涅槃宮爲先首故。美妙
語者。清美音故。顯了語者。文辭善故。易解
語者。巧辯説故。樂聞語者。引法義故。無依語
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不逆語者。言知量故。
無邊語者。善巧多故。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
徳。一趣處徳。謂初一種。二自體徳。謂次二
種。三加行徳。謂所餘種。相應者。謂名句文身
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共相應故。助
伴者。能成次第故。隨順者。解釋次第故。清亮
者。文句顯了清淨故。有用者。善入衆心故。相
稱者。如衆會故。應順者。稱法故。引義故。順
時故。常委分資糧者。常修委修故。名常委。彼
分者。謂正見等。資糧者。是彼資糧故
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縁起
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如是等相應言
説。或聲聞説。或菩薩説。或如來説。是名爲
相。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起於言説。此復根等
差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此中由根
差別故分成二種。謂鈍根利根。行差別有七
種。謂貪行等。如聲聞地説。品類差別有二種。
謂在家出家。願差別有三種。謂聲聞獨覺菩
薩。可救不可救差別有二種。謂涅槃法不涅
槃法。方便差別有九種。謂已入正法。未入正
法。有障礙。無障礙。已熟。未熟。具縛。不具縛。
無縛種類差別有二種謂人及非人
如是六文總攝爲四。一所説。謂名身等及相
一分。二所爲。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三能説。謂語言。四説者。謂佛菩薩及與聲聞。
如是一切六種相貌總顯於文。若減一種義
不顯了。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義者略有十種。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義。四
處所義。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
治義。九略義。十廣義
地義者。略有五地。謂資糧地。方便地。見地。
修地。究竟地。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
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
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
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
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
相義者。當知五種。一自相。二共相。三假立
相。四因相。五果相。如是五相若廣分別如思
所成地。復有五相。一差別相。二瑜伽相。三轉
異相。四染汚相。五清淨相。此五種相當知。如
前處處分別復有五相。一所詮相。二能詮相。
三此二相屬相。四執著相。五不執著相。所詮
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法藏説。能詮相者。謂
即於彼法依止名等。爲詮諸法自體差別所
有言説。此亦能顯遍計所執自體。應知。此遍
計所執自體有多種名。所謂亦名遍分別所
計。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増益相。亦名虚妄
所執。亦名言説所顯。亦名文字方便。亦名唯
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如是等類差別應知。
此二相屬相者。謂能詮所詮互相屬著。遍計
所執自體執所依止。執著相者。謂無始流轉
一切愚夫遍計所執自體執及此隨眠。不執
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
及彼習氣解脱。正分別知。隨其所應分別。如
思所成地等
作意義者。有七種作意。謂了相等。如前説。若
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十智。謂苦智。集智。滅
智。道智。法智。種類智。他心智。世俗智。盡智。
無生智。若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六識身。所
謂眼識乃至意識。如前略釋。若廣分別如五
識身相應地及意地。復有九種遍知。謂欲繋
見苦集所斷斷初遍知。色無色繋見苦集所
斷斷二遍知。欲繋見滅所斷斷三遍知。色無
色繋見滅所斷斷四遍知。欲繋見道所斷斷
五遍知。色無色繋見道所斷斷六遍知。順下
分結斷七遍知色愛盡八遍知。無色愛盡九
遍知。若廣分別如三摩呬多地。又有三解脱
門。謂空無願無相。此亦如三摩呬多地廣説。
是中諸法應當觀察。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
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
脱門之所解脱。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
法。處所義者略有三種。一事依處。二時依處。
三補特伽羅依處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根本事依處。二得方
便事依處。三愍他事依處。根本事依處有六
種。一善趣。二惡趣。三退墮。四升進。五流轉。
六寂滅。得方便事依處者。有十二種。謂十二
種行。一欲行。二離行。三善行。四不善行。五
苦行。六非苦行。七順退分行。八順進分行。九
染汚行。十清淨行。十一自義行。十二他義行。
愍他事依處者有五種。一令離欲。二示現。
三教導。四讃勵。五慶慰
此中善趣者。謂人天。惡趣者。謂那洛迦等。
退墮者。復有二種。謂不方他及*方他。不
*方他者。所謂自然壽命退減。如壽命當知色
力安樂辨等亦爾。*方他者。謂族姓退減。
自在増上退減。少枝屬言不肅弊惡慧。不能
證獲微妙廣大色香味觸。於諸勝妙所受用
具心不憙樂。如是等類名爲退墮。翻此退墮
如其所應。即名昇進。流轉者。謂即此善趣惡
趣退墮昇進。寂滅者。謂有餘依無餘依寂滅

欲行者。如十種欲所引中説。離行者。謂即於
彼所受用事。知無常已厭欲出家。受持禁戒
守護根門等。善行者。謂施戒修有漏善行。不
善行者。謂三種惡行。苦行者。謂露形無衣。如
是等乃至廣説。非苦行者。謂受用如法所得
資具。棄捨樂行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
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勤行中道依止於法。
求衣鉢等及正受用。順退分行者。謂若行能
障昇進分等。順進分行者。謂與上相違。染汚
行者。如鸚鵡經説。略有三種。謂業雜染。煩
惱雜染。流轉雜染。當知此等有九根本句。謂
業雜染有三句。一貪二瞋三癡。煩惱雜染有
四句。謂四顛倒。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
有愛。所以者何。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
染故。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由無
明門引生種種諸出家者流轉雜染故。由有
愛門引生種種諸在家者流轉雜染故。清淨
行者。略有三學五地。此三學等。當知亦有九
根本句。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所攝無貪無
瞋無癡在資糧地及方便地。増上慧學所攝
四無顛倒明及解脱在見地修地及究竟地。
自義行者。謂自利行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
起利他行。然本期願爲自利故亦名自義。他
義行者。謂利他行如佛菩薩。究竟利益無量
衆生。乃至廣説
令離欲者。訶毀六種黒品諸行示現過患令
離愛欲。示現者。爲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
種眞實道理。教導者。謂示現已得。信解者。令
於學處正受正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而告
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
學。讃勵者。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
心生退屈。爾時稱讃策發彼心。令於所知所
行所得中堪有勢力。慶慰者。謂彼有情於法
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讃説令其欣喜
復次令離欲。示現者。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
如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某所言
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或怖彼言。汝
若作者我當解作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
友者必不應作。或復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
者。示現有情功徳過失。而不遮彼令不造過。
或有亦示現亦離欲。如示彼過令其遠離教
導者。初未受學令其受學。讃勵者。學已未進
令其昇進。慶慰者。有五種勝利。一令彼於已
所證心得決定。二令餘於彼所證勝徳起心
趣求。三令誹謗者心處中住。四令不信者心
生淨信。五令已信者倍復増長。若有慶慰他
人善事。當知是人造作増長能感悦意衆天
生業。若命終已。彼彼所生常聞悦意美妙音
聲無不悦意
復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爲欲故造後善
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
行若毀犯能感惡趣。若無毀犯能感善趣。及
作寂滅資糧善行。能感善趣及爲寂滅資糧。
不善行能感惡趣苦行。由依邪見苦自身故
能感惡趣。非苦行能爲寂滅資糧及感善趣。
順退分行能感退墮。順進分行能感昇進。染
汚行能感流轉。清淨行能證寂滅。自義行唯
令自己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他義行倶令
自他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
如是三事根本事有六種。所謂善趣乃至涅
槃。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悲愍他事
有五種。所謂五種悲愍衆生。此中由根本事
増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
至慶慰時
依處者。略有三種。一過去言依。二未來言依。
三現在言依。如經廣説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鈍根等二十七種數取
趣應知
如上所説。事時補特伽羅。佛薄伽梵。依此三
處流布聖教。故名依處
過患義者。謂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
衆生
勝利義者略而言之。於可稱讃義而起稱讃。
或法或衆生
所治義者。略而言之。一切雜染行
能治義者。謂一切清淨行。如貪是所治不淨
是能治。瞋是所治慈爲能治。如是等盡當知
略義者。謂説諸法通種類義
廣義者。謂説諸法別種類義
復次説不了義經故。説了義經故
復次略義有二種。一名略。二義略。廣義亦二
種。謂名廣。及義廣。如薄伽梵説。舍利子。我
能廣略宣説正法。然悟解者甚難可得。於彼
經中長行文廣義略伽他義廣文略
爲攝十義故説中間。嗢柁南曰
    諸地相作意 依處徳非徳
    所對治能治 略廣義應知
復次如是略説佛教體性十種義已。諸説法
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
應爲他説
如是建立文義體性已。諸説法者。應以五相
隨順解釋一切佛經。謂初應略説法要。次應
説等起。次應釋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法
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契經者。謂縫綴義。多分長行直説攝諸法體。
應頌者。謂長行後諷頌及略擧所説不了義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擧義及記命過弟子
生處
諷頌者。謂以一句説。或二句説。或三四五
六句等説
自説者謂不請而説。爲令弟子得勝解故。爲
令上品所化衆生安住勝理。自然而説名爲
自説。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説
因縁者。謂因請問説。如經言。世尊於一時
中因沒力伽羅子。爲諸苾芻宣説法要。又依
別解脱増上道毘奈耶所有言説。謂依如是
如是因縁。依如是如是事。世尊説如是如是
語。是名因縁
譬喩者。謂有譬喩經。由譬喩故隱義明了。本
事者。謂除本生宣説前際諸所有事
本生者。謂宣説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
諸本生事
方廣者。謂説菩薩道如説十地四菩薩行等。
及説如來百四十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
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廣説。又法無
量故。義深廣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
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希法者。謂佛及諸弟子説希奇法。如諸經中。
因希有事故起於言説
論議者。謂諸經所攝摩怛履迦。且如諸了義
經皆名摩怛履迦。所謂如來自廣分別諸法
體相。又諸弟子已見聖迹。依自所證無倒顯
示諸法體相。亦名摩怛履迦。摩怛履迦亦名
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皆有本
母當知經中研究法相。所有言説亦復如是。
又如世間若無諸字本母字不顯了。如是十
二分教中若不建立諸法體相法不明了。若
建立已。諸法自相共相皆得顯現。又復能顯
無雜法相故。即此摩怛履迦名阿毘達磨。依
此摩怛履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鄔波第

等起者。略有三種。謂事時補特伽羅。依處別
故。如經中説。於如是時。爲如是補特伽羅。依
如是行。令彼離欲乃至慶慰
義者。略有二種。一總義。二別義。當知總義復
有四種。一引了義經。二分別事究竟。三行。四
果。行復二種。謂邪行正行。果亦二種。謂邪行
果正行果。當知別義亦有四種。一分別差別
名。二分別自體相。三訓釋名言。四義門差別。
訓釋名言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二由自體。
三由業。四由法。五由因果。義門差別亦有五
種。應知。一自體差別。二界差別。三時差別。
四位差別。五補特伽羅差別。自體差別者。謂
色自體有十色處差別。受自體有三受差別。
想自體有六想差別。行自體有三行差別。識
自體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自體差別應知。
界差別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時差別者。謂
去來今。位差別者。當知差別二十五種。謂下
中上三位。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善不善無記
三位。聞思修三位。増上戒増上心増上慧三
位。内外二位。所取能取二位。所治能治二位。
現前不現前二位。及因果二位。補特伽羅差
別者。如前所説二十七種。應知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當知
設難略有五因。一爲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
此文有何義耶。二語相違故如言。何故薄伽
梵前後説異。三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
理相違之義四不定顯示故。如言何故薄伽
梵於一種義種種異門差別顯示。五究竟不
可見故。如言内我之體有何相貌而常恒不
變自性正住。如是等類
於此五難。如其次第應當解釋。謂於不了義
難方便顯了於語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於語
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定顯示難究竟
不可見難亦爾。於理相違難。或以黒教道理
而判決之。或復顯示四種道理。或顯因果相
應道理。謂此言顯果。或復顯因。又於問難應
設四記。決定記者。謂爲如理問者無倒建立
諸法體相故。分別記者。謂爲如理不如理問
者開示差別相故。反詰記者。謂爲止息戲諍
論故。默置記者。有四種因。謂無體性故。乃至
彼相法爾故。如前已説。若廣分別如思所成
地。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爲有爲無等。此於世
俗諦及勝義諦理趣皆不可記。是故默置。以
約勝義無如來故。不可記別。若約世俗所依
能依。道理違故。及斷滅果非眞實故。亦不
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次第者。略有三種。一圓滿次第。二解釋次第。
三能成次第。爲顯此三次第略引聖教。如世
尊言。我出家時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
言即顯盛美。圓滿次第。又復説言。曾處我父
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説。此言即顯盛
美。解釋次第。又言。爲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
老病死等法故。此言即顯能成次第。又復經
中略説諸法。如言三受苦樂不苦不樂。如是
等。此中唯顯圓滿次第。由所餘句圓滿此受。
故名圓滿。如受應知四聖諦中。先説初句。後
後次第隨順分析亦爾。能成次第有二種。或
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當知
解釋次第亦爾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説法師衆相圓滿。一善
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二能
廣宣説。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三具足無畏。
謂於刹帝利等勝大衆中宣説正法無有怯懼。
又因此故聲不嘶破腋不流汗念無忘失。四
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分成就言詞具足
處衆説法。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
乃至廣説。八分成就者。謂上首美妙等。乃至
廣説。五善方便説。謂二十種善方便説如以
時殷重等相。六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
聽聞語言爲極要如説行七威儀具足。謂説
正法時。手足不亂不搖頭動眉。口面支節無
有改變。進止去來端嚴庠序。八勇猛精勤。謂
常樂聽聞所未聞法。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
捨瑜伽不捨作意心不捨離内奢摩他。九無
有疲厭。謂爲四衆廣宣妙法身心無倦。十具
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蔑不
生忿慼。乃至廣説
説衆者。謂處於五衆宣八種言。何等爲八。一
可喜樂言。二善開發言。三善釋難言。四善分
析言。五善順入言。六引餘證言。七勝辯才言。
八隨宗趣言
五衆者。一在家衆。二出家衆。三清淨信衆。四
邪怨衆。五中平衆
可喜樂言者。有五種相應知。一有證因。二有
譬喩。三語業具足。四文字句美。五言詞顯了。
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顯現故。辯麁顯義
令深邃故
善釋難言者。能善解釋五種難故。如前應知。
善分析言者。析一一法衣増一道理乃至十
種。或復過此善分別故。如依一法建立。二種
三種四念住等。乃至廣説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釋契經應頌等十二分
教終不引攝邪道異論
引餘證言者。謂引餘經成立所説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隨宗趣言者。謂依摩怛履迦分別顯示。或依
餘無倒説者所説言教如理解釋
復次處在家衆。應依毀諸惡行稱讃善行現
前説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處出家衆。應依
増上戒等三學現前説法。令彼速疾修圓滿
故。處淨等衆。應依聖教廣大威徳現前説法
如其次第令倍増長。令處中住。令生淨信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



揚聖教論卷第十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九
聽者。謂説法師説正法要。安處聽者。令住恭
敬無倒聽聞。問何故安處。答謂或由一因或
乃至十
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利益及安
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樂非利益。乃
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説
二因者。謂善建立。一切法故。善建立者。當知
離過失故。具大義故。又爲説者聽者速疾獲
得沙門果故。若不爾。諸説法者徒廢己業虚
設言論。諸聽法者空自疲勞無所證獲
三因者。正法能令捨惡趣故。得善趣故。速能
引攝涅槃因故。如是三事。恭敬聽聞方可證

四因者。一恭敬聽時能善了達契經等法。二
如是正法能令有情捨諸不善攝受諸善。若
善聽者即能精勤若捨若受。三由捨受故捨
離惡因所招後苦。四由此受捨善惡因故。速
證寂滅。五因者。謂薄伽梵所説正法。有由序
有出離有依趣有勇猛有神變。如是五種。若
廣分別如攝異門分
復有五因聽聞正法。謂我當聞所未聞。我當
聞已研究。我當除斷疑心。我當調伏諸見。我
當於深義句以慧通達。佛薄伽梵説。此五因
顯聞思修三種妙慧究竟方便。初二種因顯
聞慧。中二種因顯思慧。後一種因顯修慧
六因者。一爲欲敬報大師恩徳。謂佛世尊爲
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云何
今者而不聽聞。二觀自義利。謂佛正法有現
義利。三究竟遠離一切熱惱。四善順正理。五
易可了見。六諸聰慧者内證所知
七因者。謂七正法如經言。我當修習七種正
法。謂知法知義乃至知補特伽羅尊卑
八因者。一佛法易得乃至爲旃荼羅等而開
示故。二易可修學。行住坐臥皆得習故。三引
發義利。謂能引世間出世間果故。四初善。五
中善。六後善。七感現樂果。八引後樂果
九因者。謂能脱九種逼迫事故。一能出生死
大牢獄故。二永斷貪等堅牢縛故三摧破七
種大貧本故。及建立七種大財富故。四超度
善行聽聞正法。諸飢儉故及建立彼諸豐足
故。五滅無明闇起慧明故。六度四暴流登涅
槃岸故。七對治煩惱諸内病故。八解脱一切
貪愛網故。九能度無始流轉曠野稠林雜染
行故。諸牢獄中生死牢獄最爲第一。是故初

十因者。一恭敬聽聞如來法已得思擇力。由
此能受聞法義利。如法求財不以非法。雖復
受用深見過患。二善知出離。謂退失財寶無
憂無戚亦不嗟怨。乃至廣説眷屬離喪不深
悲歎。若遭重病亦不愁惱。三深見諸欲多有
過患。及見出離最勝功徳捨家入道。離臥具
等所有貪著。乃至證得諸妙靜慮。四恭敬無
倒聽聞正法。能順證解廣大甚深相似甚深
諸縁起法。又能引發廣大善根出離歡喜。如
薄伽梵説。我聖弟子專心屬耳聽聞正法。能
斷五法能修七法速疾圓滿。五諸聖弟子恭
敬聽法。所有集起皆轉成滅。六解正法已遠
離塵垢。於諸法中生正法眼。七能善引攝證
預流果最勝資糧。乃至證得阿羅漢果及能
引攝阿羅漢果最勝資糧。八能善引攝獨覺
資糧。九能善引攝無上正等菩提資糧。十引
發一切世出世間靜慮等持等至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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