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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指事 (No. 2337_ 壽靈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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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引文。然初句少異。云一切世界諸群
生。疏云。顯信行者難具不説
言信位終心即攝一切位等者 問。何以故。
唯説信位終心。攝諸位。即成佛。不説信初
心。攝諸位。成佛 答。信位初心。未得不
退故。未出三界故。未得般若故。未見平
等界理故。由不見此理。不能解普法。是
説初心成佛。到信滿位。得不退心。出
三界外。成就般若。分見平等法界理故。得
解普法。由解普法故。初位攝後位。即成
正覺。是故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具定
惠身。不由他悟。由此明知。三乘菩薩。亦得
不退。信入一乘今時凡夫。見聞一乘。亦到
彼位。可得普法若不爾者。何初發心。即成
正覺
言九約機顯理差別者。爲別機而顯淺理。
以爲三乘教。爲普機而顯深理。以爲一乘
教。由此機理淺深。明一三別。故云約機顯
理等也
言若人根明利至説無盡佛法者 問。三乘
教中。亦説佛法。何唯爲説菩薩道耶。
一乘教中。説菩薩行。何故説無盡佛法 
答。三乘教中。雖説行布一相因分少分佛
法。以未説主伴無盡果分圓滿十佛境界
故。唯是菩薩所知。因分之少分故。隨初心菩
薩機。名説菩薩道。一乘教中。寄普賢門。顯
主伴無盡。果海十佛境界。故名説佛法。是故
下云。不同三乘一相一寂等法也。此之謂
也。後句云無盡佛法。疏不説也
言一相一寂等法也者。如法華經第三卷
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脱相。
離相。滅相乃至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榮師
疏云。一相者。謂同一無相。一味者。同一解脱
味。解脱相。離相滅相等者。於一相中。更立
三名。竝是空之異名。同以人法二空。爲其
體故。云終歸於空。又大般若第三百八十三
云。通達一切有爲無爲皆同一相。所謂無
相。案云。三乘教中。唯説如是一相佛法。以
未説無盡佛法故。不同一乘
言以此地中作大法師等者。若菩薩住此
地。始爲大法師。得四無礙辨。説法故也。是
故經云。是菩薩住此地。爲大法師。守護諸
佛法藏。入深妙義。用無量慧方便。四無
智。言辭説法
五教上卷指事



華嚴五教*章上卷指事
 *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言十本末開合差別者。本者一乘。末者三
乘。開者於一佛乘。分別説三。合者會三歸
一。若無三乘一乘別者。如何三乘法入遮
那海。是故由此本末差別。顯一乘三乘。故
云本末開合差別
言如大乘同至智藏大海者。此經下卷云。
佛有十地。一名甚深難知廣明智徳地。乃至
十名毘盧遮那智海藏地。乃至聲聞辟支佛
解脱。如彼河水。如來解脱。如大海水。海妙
深持菩薩。復問佛言。世尊諸大小河流入海
不。佛言如是如是。善丈夫。如汝所説。何以
故。所有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諸佛法。
如是一切諸法。皆悉流入毘盧遮那智藏大
海。廣説十地名體。如寂法師章説 問。上
引元曉師説云。聲聞縁覺若因若果。皆於
一因。分別爲二。當知。此二皆歸一因。歸一
因故。終到一果。彼教中説佛乘因果。分別
佛地化身少分。當知。彼説佛乘因果。同歸
一乘果中。若有菩薩。依彼教故。望樹下
佛。發心修行。如是願行。歸於一因。同彼二
乘。未至果故。如何今釋云三乘諸法。悉皆
流入毘盧遮那智藏大海 答。約一乘中。
自有二門。一因果差別門。二因果無二門。
前釋約第一門。今此約第二門。是故不違

言廣在經文略如下辨者。此指第八施設
異相門。彼云。此異相隨事繁多。約以十門
以顯無盡。一者時異。謂此一乘要在初時第
二日説。三乘等不爾。以隨逐機宜時不定
故。乃至十者事異。謂隨有舍林地山等事。
皆是法門。三乘等即不爾。但可説即空即
眞如等故云云
言二以一乘即三至更無一也者。此明准
上存壞四句作此隱顯四句謂 問。若據
後門。一乘即三者。未知。彼一爲顯爲隱。若
顯如何唯三。若隱彼一乘機。更依何法。而
得進修 答。有四句。一由即三故。不待
隱。二由即三故。不礙顯。三由即三故。無
不隱。四由即三故。無可顯。由初二義。一
乘機得有所依。由後二義。一乘機得入三
乘。由四句倶即三故。是故唯有三。更無一
也 問。若由後二義。一乘機得入三乘者。
一乘機人。如何更反。入三乘耶 答。普機
兼知權實法故。唯知自分法。不知他分法。
不名普故。今知他分義。故云入三乘。又一
乘法門。以主伴具故。本末無礙故。以末攝
本故。故云一乘入三乘也
言是則不壞不一而明不異者 問。云何唯
明不壞不一而明不異。不説不壞不異
而明不一耶 答。擧一門。而影顯餘門。是
唯明不異門。可知不一門交參厝乾反。
孔 安 國
曰。汝罪惡衆多參列在天也。周易
言。參謂相參也。方言參分也
言如三乘中亦有説因陀羅微細等者。若
由一乘。如此經云如因陀羅網世界。十地
論云。帝網差別。唯智能知。非眼所見。藏云。
如帝釋殿天珠網覆。珠既明徹。互相影現。所
現之影。還能現影。如是重重。不可窮盡。諸
世界海。亦復如是。諸世界中。亦有微塵。此
微塵内。復有世界。如是重重。不可究盡。
非是心識思量境界。若依三乘。如梵網經。
是故玄門。云因陀羅網境界門。如梵網經即
梵宮羅網爲喩
言或亦説華藏世界而不説十等者。疏云。若
約一乘。十佛化境。蓮華藏世界海。有三種。
一蓮華臺藏世界。雖遍法界。對地上菩薩
機。現有増減。寄有色頂。唯説一界。二即此
遍法界之等藏。説十顯無盡。即無盡箇華
藏。一一皆遍法界。各有十無盡無盡也。此
三中。初約同教一乘辨。後二約別教顯耳。
今文據須彌山世界中。辨華藏故。是故風
輪水輪。還似彼也。以易信解故。印機而成
故。令同教一乘中。唯説第一蓮華臺藏世
界。唯説一界不説十等。如梵網經説也」
言謂如十眼中亦具有五眼者。晋經第四十
二云。菩薩有十種眼。謂肉眼見一切色。天
眼見一切衆生死此生彼故。惠眼見一切衆
生諸根故。法眼見一切法眞實相故。佛眼
見如來十力故。智眼分別一切法故。明眼
見一切佛光明故。四生死眼見涅槃故。無
礙眼見一切法無障礙故。普眼平等法門見
法界故於中初五是三
乘中五眼也
疏云。智論中。無常肉眼。
畏大風故。不見他方。此經是眞常肉眼。見
十方色故。無量壽經。惠眼見眞。又法眼觀
察究竟諸道。爲此不同。准釋可知。此中皆
從根境立名可知。後五中智眼。分別事法。
無礙眼。見事不礙理也。普眼見理事平等。
竝可知
言十通中有六通等者。第三十九云。菩薩
有十種通。謂出生念宿命方便智通。出生
無礙天耳方便智通。出生知一切衆生不
可思議心心數法方便智通。出生無礙天
眼觀衆生方便智通。出生不可思義自在
力示現衆生方便智通。出生身示現不
可思議世界方便智通。出生於一念中往
詣不可説不可説世界。方便智通。出生不可
思議莊嚴具莊嚴一切世界方便智通。出生
不可説不可説化身示現衆生方便智通。出
生不可説世界成阿耨菩提不可思議示現
衆生方便智通。疏云。正以身現法門。業
用無限故云也。一宿命。二天耳。三他心。四
天眼。次五神通。一現神力。二示多身。三速
往來。四能嚴刹。五現化身。後一漏盡。示成
菩提。此十皆以通惠爲體。故名智通。
齊出生
言而義理皆別者。三乘一乘。皆共雖説五
眼六通。而唯名同。以義異故。是故下云如
普莊嚴童子等也。其身在於世界性等以上
處住。當是白淨寶網轉輪王位。得普見肉
眼。見十佛刹微塵數世界海等。若三乘肉
眼。即不如此。故智論云。肉眼唯見三千世
界内事。若見三千界外者。何用天眼。爲故
知不同也。又云 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
與三乘中迴心。所得法門分齊云何 答。
若三乘中迴心。即入十信已去。修行菩提
心及大悲等法門。次第而去。若一乘中。如下
文。舍利弗及因陀惠比丘等六千人。於文殊
師利邊迴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
境界。義當即是解行身。遍於五位等。此之
謂也
言是則兩宗至一乘故也者。於中所言根
欲性者。第二十八卷第九地。云諸根難欲難
憶難。論經。云根稠林。欲稠林。性稠林。次下
釋云。是菩薩知諸根濡中上差別相等。藏
云。是諸器故。謂是説法。所授之器。名鈍根
中根利根。謂速受者利。遲受是鈍。中容是
云云次云。是菩薩知諸欲濡中上差別相。
乃至如實。知八萬四千諸欲差別相。苑云。
知樂欲稠林。於所樂境。起希望。次云。是
菩薩知諸性濡中上差別相。乃至如實。知
八萬四千諸性差別相。苑云。知性稠林。性謂
積習成性故。案云。雖有器根。無樂欲。則不
能聞法。雖有樂欲。無習成性。雖聞而不
能受持。故必具根欲性。得聽受法故。
云成根欲等連綴張衞反。句也
連也合會也。
言故云諸有所作等者。方便品文也。驗本
皆字爲常字
言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等者。藥草喩品
末文也。論云。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説雲
雨譬喩。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
退已。還發前所修行。善根不減。同後得果
故。基師云。汝等所行等者。聲聞所行。成佛
遠因故。是菩薩所行方便之道。名菩薩道。
義一師云 問。前所修行善根者。爲取前未
退時大乘善根。爲取前已退時小乘善根
答有説。唯取未退時大乘善根。現行雖退。
種子存故。小乘善根。非大因故。有説。亦取
小乘善根。若已迴心。爲大因故。於一分二。
二本一故。案云。若見章意。順於後釋。謂於
一乘。分別説三。是故三乘。從一乘流。故從
其本名。爲一乘
言又經云毘尼者即大乘也者。勝鬘經云。正
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具
足。此六法爲大乘故説。基*師云。經論二藏。
善名住。除障名滅。或中略本名波羅提
木叉。廣律本名毘尼。此乃所學三藏之法。能
學之人。名出家受具足。二乘人法。合成六
處。既言皆爲大乘故説故知。小學爲成大

四殊勝門至餘二則非眞者 問。此殊
勝門。以三中一。名爲一乘。如何引唯
一事實。以爲證耶。以唯此一事實。爲無三
之一故。非三中一故 答。所以引唯此一
事實等。非證一事實以爲三中一。以唯
言餘二則非眞。非言餘三則非眞故。明知。
不破三中大乘。以不破三中大乘故。望
於二乘。爲殊勝故。同無三之一。爲佛乘
故。融三中大。同無三之一。故名爲一乘。非
謂一事實即爲三中大矣。有人迷此文
云。法華一乘。名爲三中一者。聾盲此
文。盲後學眼耳。此即方便品文也
言又云止息故説二等者。遊心法界 &T047368;云。
問。若後之一。説獨爲究竟。前之諸説。皆是
方便者。何故法華經中。不言止息故説三
而但言説二耶 答。大乘自有二種。一者
實教。二者權教。若以聞權異實。許二入滅。
即三乘各殊。小不向大。皆爲究竟。不言
止息。今就泯權歸實權教大乘即眞。不待
迴故。所以但言息處説二。不言説三也。
此云何知。案云。法華經云菩薩乘者。即佛
乘等。此就泯權説也。案云。見彼説意。亦
似依殊勝門不迴菩薩也。以菩薩乘即佛
乘故。非如二乘迴異乘故。是故云息處故
説二。此化城喩品文也。長行云爲止息故説
二。涅槃頌云息處故説二 問。上文云爲
欲迴彼三人入一乘故。是故大乘亦説迴
也。何彼文云不待迴 答。三乘菩薩。未
聞法華。雖知自身當得作佛。未信二乘
同皆成佛。今聞三乘皆共成佛。迴昔三乘別
心。入今平等大惠。是故大乘亦説迴也。然
之中一。與無三之一。倶皆是佛乘故。共
菩薩所乘故。非如二乘迴異乘故。是故即
眞不待迴也。所望異故。不相違也。是故寂
法師云。問。三乘中菩薩。爲亦須破不。若須
破者。云何不言破三明一。若不須破。云
何言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 答。三乘
菩薩。未聞法華。雖知自身當得作佛。未
信二乘同皆成佛。今聞此經。方除別執。故
言菩薩疑綱皆除。雖爾。猶名菩薩乘者。
非如二乘迴入餘乘。是故不言破三明一。
此之謂也
言此文有二意等者 問。此文意。唯説餘
二耶。爲通説止息故二耶 答。通亦無妨
 問。若爾菩薩豈入化城耶 答。雖經不
説菩薩入城。而依此文勢及以餘師釋。何
妨以義入化城也。是故玄一師云。前七方
便及地前位所見涅槃。喩爲假車。見諦及初
地以上所見涅槃。喩於寶車。又基*師云。菩
薩之人。依此本論。初地以上。雖離分段。未
説解脱。不名入城。不疲倦故。不入有
餘。不説菩薩入化城。故入無住涅槃。亦息
分段生死。縱名入城。未乖道理。案云。若依
此義。明章意云。雖未得初地已上眞無漏。
而地前三賢位。依於比證門。得無住涅槃。
息分段繋業。是故假名入化城也
言五約教事深細等者。法華經壽量品云。常
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衆生見劫盡大火所
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下卷云。法
華論主。釋爲報身菩薩也。當知。此約一乘
同教。何以故。以法華中亦顯一乘故。其處
隨教。即深歸淨。故説法華處。即爲實也。
如菩提樹下。説華嚴處。即爲故説法華
處即爲實也。如菩提樹下説華嚴處即爲
蓮華藏十佛境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是同
教也然未説彼處即爲十蓮華藏及因陀羅
等故。非別教也
言六約八義意趣依攝論如問答中辨者。
教師問答下卷云。問。一乘語字。幾意故説
 答。有八意説。一爲不定機性聲聞通因
及果故説一乘。二爲欲定彼不定性菩薩。
令不入小乘故説一乘。三據其法。眞如是
一。諸乘皆依眞如。以體攝相。故説一乘。四
據無我等。無人我理。既是通法。大小乘共
據無我理通。故説一乘。五據解脱等。大小
諸乘。脱煩惱障。據脱障通。故説一乘。六
據性不同聲聞身中。先修種性。後入聲
聞。約性二處是通教。故説一乘。七據得
二意。此有兩意。初二意者。一佛意者。佛
欲攝一切有情。得同自體意樂。我既成佛。
彼亦成佛。據此意樂故。説一乘。自體者。法
性爲自體。第二。佛先爲彼聲聞授 &T047368; 。欲發
聲聞平等意樂。我等與佛平等無二。佛爲此
意。與諸聲聞等。皆授 &T047368; 。據佛等意故。説
一乘。第二義。於一言下。有二義。一聲聞攝。
從自體意樂。二有實菩薩。名同聲聞。及菩
薩化爲聲聞。於一授 &T047368; 下。有其二義。據一
&T047368; 意樂故。説一乘。八據爲化意。佛爲聲
聞。作聲聞佛。所以同彼聲聞者。欲令彼
修聲聞行故。現同小乘欲攝末歸本。道
我此身即是一乘。據能縁化意故。説一乘。
約此八意。括聲聞乘。本來是一。唯聲聞人。
不了自性謂言別。愚住聲聞行。從彼愚
故。諸佛所呵。令一乘所數者。據此病別
也。此文義在攝論也。無性攝論云。爲引
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性。諸佛説
一乘。法無我解脱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
化究竟。説一乘。釋曰。依此密意。佛説一
云云諸攝論本。皆同不異 問。驗諸論
中本。皆云十義故説一乘。何故八義意趣
故。説一乘 答。觀問答意。合二意樂爲
一。不説究竟故。説一乘句。故爲八義。也
 問。何故除究竟故。説一乘句耶 答。未
知所以。然元曉師。楞伽宗要云。又攝論説
一乘意中。言究竟者。是雖明修行地決
定別趣。而望究竟地。終歸一果。何者欲
門一向趣寂二乘。約修行地。一向性別。決
定趣入無餘依界。一切諸佛。不能令
入無餘成無上覺。而其後時。離醉得悟。
修菩薩行。終歸究竟説爲一乘。如下經
言。説三乘者。爲發趣修行地故。説諸性
差別。非究竟。爲欲建立畢竟能取寂靜之
地故。乃至見法無我。得三昧樂行故。聲聞
獨覺。究竟證得如來法身故。若准此説。第
十究竟。非密義一乘。而爲顯了一乘故。今
疑問答意。若依此説故。不説第十究竟一
乘。或有云。是十義中。法無我等八義。此釋不
安。違問答故
言約十義方便如孔目説者。孔目第一卷云。
一乘義者分別有二者。一者正乘。二者方便
乘。正乘如華嚴經説。亦非別分別。方便
乘者。分別有十。一對三寶分別。佛寶是一
乘。法僧是三乘。何以故。佛同無盡故。法僧
則不定。二對四諦分別。滅諦是一乘。三諦
是三乘。何以故。滅同無盡故。三諦則不定。
三對二諦分別。第一義諦是一乘。世諦是
三乘。何以故。第一義諦。同無盡故。世諦則
不定。四對過分別。無恐邪者。即是一乘。
有恐怖者。即是三乘。何以故。如如來藏
等。則依無過。即同無盡故。六識及心法
智。此之七法。刹那不住。不種衆苦。不得
厭苦樂求涅槃。由是俗諦故。依不自在
故。五對人及智分別。有三種人。成三種智。
成三種智者。一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甚
深法智。以爲一人。二若善男子善女人。成
就隨順法智。爲第二人。三若善男子*善女
人。於諸染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
界。唯佛所知。是第三人。前之一人。是一乘
智。後之兩人。是三乘智。何以故於第一智。
是證智同無盡故。後之二智。未證實法。
是不定故。此依勝鬘經説。六對所解了法
虚妄。契實無分別。隨文解義。是三乘法。知
法虚妄。契無分別。是一乘法。何以故。契無
分別。同無盡故。隨文取者。是則不定。此依
楞伽經義説。七對一乘三乘小乘分別。一
乘是一乘。三乘等是三乘。何以故。一乘則無
盡故。三乘則不定。八對大乘中乘小乘分
別。大乘即一乘。何以故。大乘尊上。即無盡
故。中乘小乘。義則不定。如經會三歸一故。
九對世間出世間出出世間分別。出出世間。
即是一乘。餘則三乘。何以故。出出世間。勝
同無盡故。餘二則不定。如法華經界外露
地。別索車者。即是其事。十對譬喩分別。如
髻中明珠及大王等。是一乘。寶珠繋汝
衣裏及窮子等。即是三乘。何以故。*髻珠王
祕。其甚深故。餘則不定。此依法華經説。上
來所辨。於眷屬經中。欲顯圓通無盡法藏
一乘教義故。於方便之處。示一乘名。令進
入者。易得解故。作如是説有人云。引第四
卷云。十世界海十
國土等文此即不
然。達者可見
言依上諸義至本宗定故者。謂三乘等。竝
名一乘者。皆從一乘流故。隨彼一乘本宗
定故。名爲一乘故。云以隨本宗等
言主伴不具故等者。此通伏難。難云。若三
乘等。隨本宗故。名爲一乘。亦即可言隨
本宗故名別教。通云。雖隨本宗名爲一
乘。而主伴不具。故是同非別也。是故孔目
説十義説。結云。上來所辨。於眷屬經中。欲
顯圓通無盡法藏一乘教義。故於方便之
處。示一乘名。令進入者易得解故。作如
是説。若横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通
説一乘。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
一乘流故。又爲一乘教所因故。二與彼究
竟圓通一乘。爲方便故。故説一乘。非即圓
通自在義也。此之謂也。以此實文。述彼
文故。或有人云。隨三乘各本宗定故。是同
非別。難云。若爾者。可云隨末宗定故。
以三乘爲末故。處處者云三乘皆從一
乘流。故名爲末也。如何反此三乘稱本。又
違孔目故
言一者一乘至故有二耳者 問。四衢所授
大白牛車。名爲別教。別三乘故。如何今説
爲同教耶。以此門中説同教故。又三中大
乘。異於小乘。何合小爲一類故 答。三
中大乘。雖異小乘。而共小之大故。望於一
乘。倶爲權故。云合爲一權乘。露地牛車。
雖三外一。而三與一。和合説故。三乘之人。
倶信受故。屬同教耳。是故權三。與實一乘。
名爲二乘。會二乘。合歸一故
言二者大乘至愚法異迴心者 問。愚法迴
心。共小乘故。合爲一類。云何迴心。同於大
乘。爲一類耶 答。愚法二乘。令迴大故。迴
心二乘。既迴大故。合於大乘。以爲一類。愚
法小乘。未大信故。異於迴心。故引彼令
迴故。別爲一類
言以經中愚法至別有一乘者。案云。小乘
教中。愚法二乘。約彼自教。雖出三界。而望
大乘終教。未究竟出三界外。故猶居宅内。
居宅内故。更由大乘教。可出三界故。
故云在所引諸子中等也。爾乃三乘之教。不
同愚法小乘教故。故云三乘外。別有小乘。
既以大乘三乘之教。亦引愚法二乘之子。是
故所引小乘外。別有能引三乘教。故云小乘
外別有三乘也。三乘人。由彼自教。至露
地已。更別授大車故。由是明知。三乘權教
外。別有一乘實教也。故云三乘外別有一

言以人執煩惱至一切故者。論第五云。又
聲聞人。辟支佛等。一切善根。皆爲自身。其
心常爲自身樂故。雨於涅槃。畏煩惱。爲
伏諸結。修行無量。非爲衆生。案章意云。
愚法二乘教中。唯説九十八使。未説百
二十八煩惱。又唯説六識中煩惱障。未説
末那惑及本識内惑種。故唯於彼所説。雖
斷證。而於未所説。不斷證故。故云但
折伏也
經云汝等所得非眞滅度者。法華經第
四。云汝等所得非究竟滅。案云。於未説惑
種。不能斷證故。云非實滅等也。故章下
云。問。如瑜伽。顯揚論説。諸識成就不成就
中四句内*中。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者。
阿頼耶識及諸轉識。倶不成就。既本識轉識。
皆滅無餘。後生心。以何爲因。無因而生。不
應理故 答。彼諸論。依始教門。引小乘
故。所立頼耶。行相麁顯。不從眞起故説有
滅。又爲順小乘故。亦許彼般涅槃非不究
竟。故説入已不復起也。今終教中。就實而
説。既以根本無明。動如來藏。成梨耶識。彼
二乘人。於此二法。既倶未斷證。何因得滅
阿梨耶識。又由於彼無斷證故。所得涅槃。
豈爲究竟。化城因喩。應便有失。解云。准此
明知未所説者。不能斷證。若雖不説。而能
斷證者。根本無明。幷所動識。雖未説而可
言斷證。彼已不爾。此何爾耶。爾乃愚法二
乘。非直斷證根本無明幷所動識。亦即非
斷證末那相應惑及本識。爲煩惱種子。是
故終南問答云。其末那識。依三乘教。有其
識。起四惑。不起法執。愚法聲聞。不斷但暫
伏上心。由觀智淺故。退菩提心。聲聞及迴
心聲聞等。竝斷末那。爲觀智勝故。故云非
眞滅度也
言又經云若不信此法得阿羅漢者。法華經
方便品云。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
此法。無有是處。非如所引。更驗餘文。若
依此文。明章意者。若有阿羅漢。不信此
法者。可知。是即愚法羅漢。非實羅漢。迴心
二乘。知大乘故。易信此法。得實羅漢故。
愚法二乘者。未信大乘故。難信此法。未
得實羅漢故云也
又大品云欲得阿羅漢等者。此明學修
大乘般若。得實羅漢。學愚法小乘教。不得
實阿羅漢
言入大乘論中亦同此説者。入大乘論上卷
云。問曰。汝説。善入摩訶衍論。如是功徳。云
何名爲摩訶衍耶 答曰。菩薩藏處。名摩
訶衍 問曰。佛不説三乘亦摩訶衍乎 
答曰。如是此大乘中。亦説三乘。即名三藏。
如菩薩藏經中説。佛告阿間世王。族姓子
藏。有三種。問。何等爲三。謂聲聞藏。辟支佛
藏。菩薩藏。族姓子非聲聞乘。故名爲三藏。
亦非以辟支佛乘故。名爲三藏。唯諸菩薩
所學大乘。得名三藏云云
言是故當知至非小乘故者。以臨門三車
引子。令得出。是大乘三乘教。非愚法小乘
教。若此三車。通愚法者。法華經。即可成小
乘。以法華經説三車故。以法華經非小乘
故。故知。三車不通愚法
言其瑜伽聲聞至是事也者。謂小乘説九
十八使。大乘中説百二十八。又小乘中。説
十使不通迷四諦也。大乘中。説通迷四諦。
又彼無頓斷得果。此有頓出離。又彼無斷
末那惑也。此有斷之。又彼唯斷煩惱得也。
此斷種子。又彼不許分斷所知。此許分
斷所知。如是大小分齊各別故。云不同等

言梁攝論云至即其事也者。第八卷云。論
云。佛説正法善成立。釋曰。一切三世諸佛。
共説此法。所説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
又欲顯説者勝。故言佛説。由所説道理勝
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
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
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言三小乘中至二乘故也者。此第三段中。
有二義。一近爲第二段中三勝。二遠
明三乘亦有三種。而作第三段也。若不
爾者。無初三段*中。第三段故也。又非直
壞上三字。亦即不成下三字故。若爲
説。上下三字。倶成立故
言此中佛法但慈悲愛行等者。小乘中三。始
別終同。以倶羅漢故。唯彼佛法。慈悲行。
異二乘故
言三謂三乘至准上可知者。准上大乘中
乘小乘爲三乘也。可准釋也。謂融一乘。
同大乘。合愚法。同小乘。故唯四地
言謂三乘人天爲五者。謂融一乘。同大乘。
合愚法。同小乘故
言竝准釋可知者。第二五中人天者。欲界天
及色界梵。合爲一天。第三五中。開欲界天
及色界梵故
言六者或無量乘等者。入法界品文。攬虚取
取也撮
持也
言初即不壞至體無二也者 問。初不礙
三之一。後不礙一之三。是即不一。何
同法界。以法界中無二相故 答。泯權歸
實門。三乘即空。而全歸一乘故。一乘同體。
而無二相。攬實成權門。一乘即空。而擧成
三乘。故三乘同體。而亦無二。是故二倶。同
一法界。無二相故。然彼泯權之。一與攬實
之三。是即不一。是即不壞。不二而明二相。
又不壞二相。而明無二也
餘釋乘名體等竝如別説者。章主起信
論疏云。大者當體爲因。包含爲義。乘者就
喩爲稱。運載爲功。法喩合擧故。云大乘。又
大者就義。謂體相用三大莫過。乘者約用。
謂即佛性三位成運。自性住佛性爲所乘。
引出佛性爲能乘。至得果佛性爲乘所至處。
三義體用。唯一心轉。是故亦乘。亦大。持業釋
云云今指此等故。云如別説
教義攝益第二者。上已明乘差別。今爲明
其乘之攝益。是故次此門來
言一者如露地牛車等者。此有二義。一十
十無盡。具主伴義。此當別教。如華嚴説。二
開方便門。示眞實相。不具主伴義。此當同
教。如法華説。今此明初義也
言仍教義即無分齊者。有人云。三乘教義。
機不定故。隨其根機不定。教義亦不定故。故
云無分齊也有云。三乘自宗。雖有教義。
望於一乘。但有言教。無其義故。云無分
齊也。今解云。三乘教義。望自宗縱雖教
義。以一乘所流故。爲彼所因故。仍無自三
乘教義分齊故。是故云也。又三乘教義。謂界
内示三車爲教。得出爲義。此義亦教。無
三義故。與界内教。無差別分齊。故云無分
齊。
言爲彼所目故也者。有云。一乘教義以爲
網綱。三乘名爲網目。以綱之外。無別目故。
三乘教義。爲彼一乘教義綱之所目故。*云
經云張大教網亘生死海等。有云。三乘教
義。爲彼三乘所目。非爲別教一乘所目。故
約別教一乘。倶非教義。今解云。三乘教義。
爲彼一乘之所目故。一乘教義外。別無三乘
教義故。是故下云。或有衆生。於三乘法。根
不定故。堪可進入別教一乘者。即知三乘
等法。本來不異別教一乘。何以故。爲彼所
目故。更無異事故。又孔目説十義方便訖
云。由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一乘流
故。又爲一乘教所目故。又與彼究竟圓通
一乘。爲方便故。*云説一乘。非即圓通自
在義也
言或教義倶教等者。三乘教義。倶望一乘。
爲開方便教門故也
言或教義倶義等者。一乘教義。倶望三乘。
皆爲示眞實義
言或具此二句約同教者。同教者。同教一
乘中。有二句。一教義倶教。謂臨門三車。望
一乘。爲開方便教故。二教義倶義。謂露地
一乘。望三乘爲示眞實相故。上諸句等。准
此可知
言一或唯攝界内機令得出世益等者。三乘
權教。引分段界内機。令得出世益。即以爲
究竟。若二乘者。預流以上。若大乘者。十住
以上。皆共初得出世益自位不退益故。永
超三途故。三乘權教益。究竟故。故云究竟。
上自位究竟准此可知
言二或攝界外機等者。一乘實教。引分段
界外變易機。令得變易界外出出世利益
故。出世間上。亦有出世。故。名爲出出世。是
故經説出出世一乘益。云與諸菩薩及聲聞
衆。乘此寶車。直至道場
此小相品説者。第三十四卷。小相品云。
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放大光明。名曰憧
王。普照十世界微塵數刹。遍照彼處。地獄
衆生。滅除苦痛。令彼衆生十種眼耳鼻舌
身意諸根行業。皆悉清淨。彼諸衆生。見光
明已。皆大歡喜。命終皆生兜率天上。乃至
生天上已。聞天妙音。作如是言。善哉善
哉。諸天子盧舍那菩薩。今住離苦三昧。應
敬念。乃至爾時諸天子。廣聞普賢迴向
善根。悉得十地諸力莊嚴。具足三昧。皆悉
成就衆生界等。善身口意業。滅一切障。皆
得清淨。見百千萬億那由他佛刹彼塵數
七寶蓮華。乃至猶未能見離垢三昧之小
分也等云云疏云。離垢三昧有二位。一約
因終。如第十法雲地菩薩所得。離自一障
微細垢故。二約果初。如此文。又云。以是普
賢諸位相攝大善巧法。是故創得出地獄
已聞此法。即得十地。明與三乘漸次教
不同也。又云。謂雖得十地因滿。簡不
故。云猶未能等。又云。此等衆生。悉先修
善者。明宿有見聞一乘修普賢善根故喩
中。如在欲界已得初禪。身雖未轉。而得
彼天樂。如是衆生。遇此光明。頓得十地。身
猶未轉。令本身肉眼而得普眼。是法力故
 問。諸天子等。昔在何位。見聞一乘。退墮
地獄 答。雖未見正文。准聖教道理。從
愚位。乃至十信位。見聞一乘。修普賢善。遇
惡因縁。退墮地獄。今以種善根故。遇善知
識故。盧舍那佛威神力故。於地獄。命終生
於天上。聞天妙音。除滅業障。聞普賢法。入
信滿位。諸位相攝。得十地位。此約普賢門。
得如是耳。若約別門。不得爾也妄説云云
非述破例
問。此諸天子。現身成佛 答。孔目第四卷云。
一*者依世界性等十世界身輪王身。現身成
佛。如普莊嚴童子等。二者依天子勝身。從
三惡道出。生兜率天。現身成佛。三者依閻
浮提勝功徳身。如善財等。現身究竟普賢之
位。後生即見佛。四者依法華經。龍女之身。
南方成佛義。當成之身。疾得成佛故
言若界内見聞出世得法等者。如善財童
子等
叙古今立教第三者。上既雖明散義攝益。
未知彼教一時攝益。多時攝益。是故第三
有古今立教門
言如剋其本唯是如來一圓音教者。苑云。
後魏菩提留支。立一音教。此依本質教説。
若就唯識教。分本影。則非唯一音。影像多
故。隨聞者識。聚集異故。若約無礙法界。則
説聽圓融。全互相攝。一多無碍也。由此准
知章主意。亦依本質。立一音教。依影像教。
而不立也。是故云剋其本等也
言如來一圓音者。章主云。如來圓音。有其
二義。一謂。如來能以一音演説一切差別
之法。所謂貪欲多者。即聞如來説不淨觀。
如是等乃至一切。故名圓音。是故華嚴云。
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無邊契經海。二謂。
如來一音體。同一切差別言音。謂諸衆生。
各聞如來唯爲己説。故華嚴經云。一切衆
生語言法。一音演説盡無餘餘説云云不
能具引
言故經云等者。是維摩經上卷佛國品文
言二依誕法師等依楞伽等經等者。入楞伽
第二卷。集一切佛法品云。佛告聖者大惠菩
薩言。大惠譬如菴摩羅果。漸次成就。非爲
一時。大惠。衆生。清淨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漸次非清淨。非爲一時。又云。大惠譬如明
鏡無分別心。一時倶現一切色像。如來世
尊。亦復如是。無有分別。淨諸衆生自心現
流。一時清淨。非漸次淨。苑云。隋朝誕法師。
亦立漸次教。教既有憑。義復無失。故出現
品云。若即説深法衆生恐怖。是故如來漸
降法雨。如摩耶斯。若頓説大乘。如莊嚴。
又法華云。若但讃佛乘。衆生沒在苦。是故
以方便。分別説三乘等。廣説應知。文既至。
教義復極成。無過故也
言遠法師等後代諸徳多同此説者。苑云。
西秦曇無讖三藏。立半滿二教。謂依涅槃
經。喩顯大小乘教。如半滿字。隋遠法師亦
同此。十地論遠疏云。聖教萬差。略要唯二。
謂聲聞藏。及菩薩藏。聲聞藏中。所教有二。
一聲聞聲聞。二縁覺聲聞等云云菩薩藏中。
所教亦二。一是漸入。二是頓悟。言漸入者。
是人過去曾習大法中。退學小。後還入大。
大從小來。謂之爲漸。言頓悟者。有諸衆
生。久習大乘相應善根。今始見佛。則能入
大。大不由小。名之爲頓。故云多同此

言三依光統律師立三種教等者。苑云後魏
光統律師。立漸頓圓三種教。若漸根生熟倶
漸。頓根生熟倶頓。漸頓可分。既云未熟名
漸。已熟名頓。此則於一漸根。生熟爲異。
無頓義也。或應彼一有漸頓二根。生必至
熟。必從生故。或應一切皆是漸根。無有
不從生至熟故。又圓機既是分階佛境。則
地前無有堪聞此經。釋便有自教相違。出
現品云。今此會中。有佛刹塵數衆生。發阿
耨菩提心故。又發心功徳品及離世間品皆
云。我等諸佛。悉共同心。護持此經。令現在
未來諸菩薩衆。未曾聞者。皆當得聞故。釋
曰。此未曾得之輩。應是地上。既爾。必唯
被上達分。階佛境者耶
言四依大衍法師等一時諸徳立四宗教等
者。苑云。齊朝大衍法師。立四宗教者。
二假名。豈唯經部。又不眞之與假名。雜表
差別也
言五依護身法師立五種教等者。苑云。齊朝
護身法師。五宗教中。初之三教。會釋如前衍
師處説。四五兩教。倶是部別之宗。非通宗之

言六依耆闍法師立六宗教等者。苑云。耆闍
法師。六宗教中。初二同前衍師處會。第三第
四。只是一義。謂不眞如幻。約喩顯空。眞空
理性。就法説空。法望於喩。豈二門也。第五
恒沙功徳。與第六無礙徳用。此之二宗相望。
稍別亦無過也
言七依南岳至不見聞故者。章主立五教。
影似此四教。其名義稍殊。還此四爲本。而
似立五教。是故今略擧其名義。顗禪師云。
一釋三藏教名者。此教明因縁生滅四諦
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所言三藏教者。一
修多羅藏。二毘尼藏。三阿毘曇藏云云 問曰。
佛於三藏。初開三乘大乘最勝。何不以大
乘爲正小乘爲傍耶 答曰。鹿苑初説四
諦法輪。倶隣五人。見諦成道。八萬諸天。得
法眼淨。但有小乘得道。未有大乘。故以小
乘爲正也。大智論云。佛於阿含中。雖爲
彌勒授 &T047368; 。亦不説種種菩薩行。故大乘爲
傍也。二釋通教名者。通者同也。三乘同禀。
故名爲通。此教明因縁即空無生四眞諦理。
是摩訶衍之初門也。正爲菩薩。傍通二乘。
故大品經云。欲學聲聞乘者。當學般若。欲
學縁覺乘者。當學般若。欲學菩薩乘者。
當學般若。三乘同禀此教。見第一義故。
云通教也。所言通者。義乃多途。略出八義。
一教通。二理通。三智通。四斷通。五行通。六
位通。七因通。八果通。教通者。三乘同禀因
縁即空之教。理通者。同見偏眞之理。智通
者。同得巧度之一切智。斷通者。界内惑斷同
也。行通者。見思無隨行同也。位通者。從乾
惠地乃至辟支佛地皆同也。因通者。九無
礙同也。果通者。九解脱二種涅槃之果也。
通義有八。而但名通教者。若不因通教。即
不通理乃至得成通果也。故諸大乘方
等及諸般若。有二乘得通者。爲同禀此教
也 問曰。何故不共教 答曰。共名但得
二乘近邊。不得遠邊。若立通名。近遠倶
便。別通圓也章主立同共教
淮之可知
三釋別教名者。
別者不共之名也。此教不共二乘人説故。
名別教。此教正明因縁假名無量四聖諦理。
的化菩薩。不談二乘故。聲聞在坐。如聾
如唖。法華經明迦葉領解。自述往昔聞方
等大品。淨佛國土。成就衆生。心不喜樂。即
其義也。所言別者。義乃多途。略有八。一教
別。二理別。三智別。四斷別。五行別。六位別。
七因別。八果別。故名別教也。教別者。佛説
恒沙佛法。別爲菩薩。不通二乘。理別者。藏
識有恒沙俗諦之理也。智別者。道種智也。
斷別者。塵沙無知界外見思無明斷也。行別
者。歴劫修諸波羅蜜自行化他之行也。位別
者。三十心伏無明。是賢位。十地發眞斷無
明。是聖位之別也。因別者。無礙金剛之因也。
果別者。解脱涅槃四徳異二乘也。別義有
八但名別教者。若不因別教。則不知別
理乃至得成別果也 問曰。何故不説
爲不共教。而作別教之名 答曰。智度論
明不共波若。即是不共二乘人説。如不思
議經。今明別教。如説方等大品。二乘共聞。
而別教菩薩故。用別名也。兼欲揀非圓
教。別雖異通。猶是未圓之號苑云此師
別教
釋圓教名者。圓以不偏爲義。此教明不思
議因縁二諦中道。理事具足。不偏不別。但
化最上利根之人。故名圓教也。華嚴經云。
顯現自在力。爲説圓經。無量諸衆生。悉
授菩提 &T047368; 。此經云。一切衆生。即大涅槃。不
可復滅也。大品經具足品云。諦法雖空。
一心具足萬行。法華經云。合掌以敬心。欲
聞具足道。涅槃經云。金剛寶藏無所缺故。
名圓也。所言圓者。義乃多途。略説有八。一
教圓。二理圓。三智圓。四斷圓。五行圓。六位
圓。七因圓。八果圓。教圓者。正説中道。言教
不偏也。理圓者。中道即一切法理。不偏也。
智圓者。一切種智圓也。斷圓者。不斷而斷。無
明惑斷也。行圓者。一行一切行也。位圓者。
從初一地。具足諸地功徳也。因圓者。雙照
二諦。自然流入也。果圓者。妙覺不思議。三
徳之果。不縱不横也。圓義有八。但名圓教
者。若不因圓教。則不知圓理乃至得成
圓果也 問曰。教理若圓。何得更有行位
因果之殊 答曰。只由教理圓故。便有智
斷行位因果之殊。如世間法盡極*體之本。
臨學之者。得有階差。雖復初臨劣於後臨。
本來曾異也。言通教中乾惠等十地者。一
乾惠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見地。五薄地。
六離欲地。七已辨地。八辟支佛地。九菩薩地。
十佛地。故大品經云。菩薩初從乾惠地。至
菩薩地。皆行皆學。而不所證。佛亦學亦證。
故言三乘通位也。廣説住相。如顗禪師四
教義。苑云。陳朝智顗禪師四教初。名三藏
教者。立此名本依智度論。對迦陀延尼
子弟子。而言三藏中。如是如是説。非謂一
切也。故彼論一部文中。通名小宗。或云聲
聞法。或云二乘法。或云小乘法。或云三藏
法。當知。小乘之名。隨自宗語。三藏之稱。
隨他宗言。非共名也。而顗禪之徒。不曉
此意。務在誑異。誤製教名。自成四失。一
濫渉大乘失。謂若小有三藏。則名三藏教。
大既有三藏。何不名三藏。二大無三藏失。
謂小乘有三藏。獨名爲三藏。大不名三藏。
大應無三藏。三持違至教失。謂法華云不
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既以小乘。爲能別之
言。明知。三藏不唯屬小。諸大乘經。皆無偏
目小乘爲三乘者。闍王下卷及入大乘論。
皆破小乘。不許立三藏也。四有不定失。謂
智度十一龍樹自云。如提達呵多等。亦以
三藏聲聞法摩訶衍法。教人而身入地獄。是
事云何等。又經量部。唯立經律二藏。經詮
惠處。是對法故。大衆部師。説有四藏。三藏
之外。更立雜藏。通詮三學故。犢子部師。亦
立四藏。於三藏外。立呪藏故。成實論宗。立
有五藏。於三藏外。更立雜藏及菩薩藏。准
上諸部。立藏多小。數既不定。何得都名小
乘爲三藏教故。今與作不定過。云爲如一
切有部。立三藏故。小乘定名爲三藏耶。爲
如經量部等。不立三藏小乘。不定名三藏
耶。喩。又若此教傍教菩薩。則應一切
菩薩。皆因小起。總無頓機。無簡言故。二
以三乘同禀。名爲通教。此明因縁即空無
生四眞諦理者。小宗之中。亦説。聲聞辟支
*佛菩薩。同禀小教。亦應名通教耶。又佛
説般若時。二乘在會。爲聞生空。爲聞二
空。若唯生空。則與菩薩異。何名同禀。若言
言雖異。以同會故名同禀者。則教皆
爾。何立直般若一音異應。豈不然乎。亦不
説二空教。權二乘異行*異雜亂故。又
別圓兩教。豈亦不説因縁即空無生四眞諦
理。三別教以不共二乘人。的化菩薩。二乘
在座。如聾如唖。此教明因縁假名者。圓教
應共二乘人説。非的化菩薩。又別圓二教。
所明因縁。應不即空。應執一切爲實有
也。四圓教明不思議因縁二諦中道理事具
足。不別爲上利根人説者。華嚴爲是別教。
爲是圓耶。若別非圓。則應説因縁假名。
不説不可思議因縁二諦中道。所説理事應
別。不具爲上利根人説。若圓非別。二乘
在會。應不如聾。若亦圓亦別。有前相違。
或無四教也。案云。見顗師意。四教文義。
雖似相濫。窮定義理良無濫失。細見其
義。可授釋也。恐繁不集
言八依江南至華嚴是也者。苑云。唐初江南
印師等。立平道屈曲二種教者。義寛斷狹。
多所違犯。何者。謂云釋迦説皆是近機
隨計破著。舍那説經。皆遂法性。自在而
説。若爾者。涅槃。法華。維摩。楞伽。密嚴。勝鬘。
佛藏經等。皆釋迦説。應不明於如來藏性
實相法界等。華嚴。梵網。既舍那説。何故華
説於四諦。普賢行等品等。皆云隨諸衆
生所應調伏作如是説。又問。明淨行。梵行。
三賢。十地。離世間。入法界等諸品之中。所應
皆説對治行法。梵網應唯逐法性説。不隨
雜類畜生等器。方便而説。亦不應説化身
佛。禮報身佛。請聞法等。是故此師所立。
多違教理。甚難依也
言九依梁朝光宅寺者。苑云。光宅雲法師。
四乘教者。一三之名備陳衆典。權實之説。尤
著法華。能詮則憑於實教。所詮則當乎了
義。權實合總。目爲四。依乘立教。理極成

言十依大唐三藏至不空理等者。基云。世
初説三乘。同行四諦有教。名轉法輪。以
十二行相。獨得轉名。第二時説大乘。獨行
空行之教。照破有故。名照法輪。第三時説
遣所執空存二性。有三乘之人皆可修持。
名持法輪。苑云。玄奘三藏三時法輪。祇可
唯是漸教。唯論三性。一法。唯爲一機。不可
以爲定量割判一切佛法。測法師。解深密
&T047368; 。宗家中。釼清辨護法兩家判教云。問。諸
部般若宗。明無相。此經了義。淺深何別。清
辨解云。深密等經明有所得。淺而非深。諸
部般若顯無所得。爲最甚深。護法判云。二
時所説無相之理。理無淺深。而深密爲了
義者。約三性義。次判諸性有無道理。顯了
相故。名爲了義。非無相中。有淺深*相。
故名爲了義。又成唯識&T047368; 第八卷中會釋
云。清辨説解深密。爲不了義者。有所得故。
諸部般若。爲了義*者。無所得故。而彼經
中。説深密等爲了義者。以對機根説三
性義。易可了故。勸令受學。於一時聞説。
爲了義。以約盡理。名爲了義。釋曰。准此
所叙故。知深密不能定斷一切佛法。若不
爾者。則衆生界中。無頓機故。又使佛無圓
音。應知。又不能斷佛性常法界解脱。具
分眞性。如來藏等無量法門。約時剋教。極
難成也。若謂三時約義淺深。不據時節
者。深密不應説初昔今。故彼第二云。世尊
初於一時。在波羅痆斯國。仙人墮處。施鹿
林中。唯爲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
法輪。乃至云。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爲發
趣修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正法輪。乃至云。
世尊於今第三時。普爲發趣一切乘者
以顯了相。轉正法輪
言此三法輪至別教一乘者 問。經疏云。
解深密經。以爲始教。云何今説。爲終教耶
 答。義門不同。若約成佛不成*佛門者。解
深密。以爲始教。以許定性入實滅故。若
約空不空門。以名終教。明不空故。義望
不同。故不相違
言何以故至嚴法門也者。此亦約時節異。
明不攝一乘。若約法義異相無量。略擧十
義。明不攝一餘准。一約眞如唯説不變
眞如。未説隨縁眞如。二約心識。唯説生滅
一分頼耶。未説不生滅與生滅和合。理事
無礙頼耶。三約唯識。唯説八識相分影像一
分唯識。未説本影無礙一心圓滿唯識。四
約佛性唯説五性差別有爲行性。未説本
覺平等無爲佛性。五約乘門。唯説三乘行果
各別。未説會三歸一平等一乘。六約行位。
唯説行布一相行位。未説圓融無礙自在行
位。七約時節。唯説三阿僧祇。未説不可説
僧祇劫。八約空門。依三無性但説遍計空。
未説依他圓成空。九約佛身。唯説智正覺
一相小分三身。未説三種世間圓融圓滿無
礙十身。十約相好。唯説八十隨好一分。未
説十蓮華藏微應相好。由上諸義。以深密
大乘。爲權教大乘。以華嚴等。爲眞教一乘
也。是故彼法輪中。不攝別教一乘。若守權
實歸權。甚爲可愍。故百喩經第一卷
云。昔有聚洛去王城五百由旬。村中有
好美水。王勅村人。常使日日送其美水。村
人疲苦。悉欲移避。遠此村去。時彼村
主。語諸人言。汝等莫去。我當爲汝白王。
改五*百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來
不疲。即往白王。王爲改之。作三由旬。衆人
聞已。使大歡喜。有人語言。此故是本五由
旬。更無有異。雖聞此言。信王語故。終不
肯捨。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修行正法。度於
五道。向涅槃城。心生厭倦。更欲捨離。頓
駕生死。不能復進。如來法王。有大方便。
於一乘法。分別説三。小乘之人。聞之歡喜。
以爲易行修善進徳。求度生死。後聞人
説無有三乘故。是一道以信佛語。終不
肯捨。如彼村人。亦復如是。解云。此經即是
金口。良斷權實。顯然可息諸説耳
亦如思禪師至廣如僧傳者。僧傳云。
思禪師。是釋惠思。俗姓李氏。武律人也○嘗
夢梵僧勸令出俗。駭悟斯瑞。辭親入道○
誦法華等經。三十餘卷○以避此難。時冥
空有聲曰。若欲修定。可往武當南岳。是入
道山也○又將四十餘僧。徑趣南岳。
陳光大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也。即至告曰。吾
寄此山。正當十歳。過此已後。必事遠遊
○年滿當移。不識其旨○神異難測具
如僧傳。七代 &T047368; 云。應化之語。不妄也。往生
之身。不謬也。所以生於倭國之王家。哀矜
百姓。梁棟三寶。智者禪師。是釋智顗。字徳
安。姓陳氏。頴川人也○及誕育之夜。室内
洞明。信宿之間。其光乃止○忽有二僧。扣
門曰。善哉兒徳所重。必出家矣。言訖而隱
○年十有八。投湘州果願寺沙門法緒。而
出家焉。又詣光州大蘇山慧思禪師。受業
心觀。思又從道於就師○思毎嘆曰。昔在
靈山。同聽法華。宿縁所追。今復來矣○
有青州僧定光。久居此山。積四十載。定惠
兼習。蓋神人也。顗未至二年。預告山民曰。
有大善知識。當來相就。宜種豆造醤編
蒲爲廗。更起屋舍。用以待之。顗即往天
台。既達彼山。與光相見。即陳當要。具如僧

言又如雲法師依此開宗講法華經等者。雲
法師是釋法雲。姓同氏。義典陽羨次人也。
七歳出家。從師住莊嚴寺。及年登三十。於
妙音寺。開法華淨名二經。至天監七年。勅
爲光宅寺主。創立僧制。雅爲後則。初雲年
在息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華。研精累思。
垂名梁代。嘗於一寺。講散此經。忽感天華。
状如飛雲。滿空而下。延于堂内。昇空不
墜。訖講方去。具如僧傳
言分教開宗第四者。已雖顯他立教。未
明自立教。是故第四有分教開宗門也
言一小乘教。至五圓教者。苑云。此五大都
影響天台。唯加頓爲令別爾。然以天台
呼小乘爲三藏教。其名謬濫故。直曰爲小
乘教。通教但被初根。故改爲初教。別教被
於熟機。故改名終教。圓教之名仍其舊也。所
立頓名。不據根機。入法非漸故。引思益證
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於一地。又
引楞伽云。初地即八地。無所有何次。又云。
呵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
顯不二等是其頓也
言初一即愚法至別教一乘者 問。何以
故。次第不説。唯擧初後 答。初後二教。倶
爲不共教。倶擧一處。謂初爲不共。小乘
故。後爲不共。一乘教故。初令小而不共大
故。後令一以不共小故。無交雜故。中間
三教皆倶爲共教故。大小共故。一三交雜
故。開合不同故。共擧一處。釋開合新故
義 問。由何正教。立此五教 答。有云。雖
無正教。而由法義差別。建立此五教。如大
乘基師。雖無正教。以由義差別故。以言
略語廣等四門。決判諸教。爲了不了。此五
教亦爾。依義類別。而建立耳。有説。依深密。
楞伽。法華等。立此五教。謂由深密經。建立
初三教。然此三教。倶爲漸教。對漸機故。共
在言等故也。未顯頓義故。是故楞伽等經。
建立漸頓二教。以前深密三教共爲漸教。
同在言説階位次第故也。絶言頓顯理。無
階位次第。名爲頓教。故爾。乃漸中開三教。
加一頓教。爲四教。然此頓教。雖爲一乘
而爲三乘之所得故。屬三乘攝。共爲三乘
教。未顯別教一。是故法華建立一乘三乘
二教。前四教。以爲開方便之三乘教。今一
實。名爲示眞實之一乘教。爾乃前三乘中。
開四教。加今一實。爲五教也。理教既顯然。
何無教也
言以此經本至故立此名者。第五十五卷
云。過去勝光王太子。名曰善伏。至法輪音
聲虚空燈如來所。五體投地。乃至爾時如來。
知諸衆生應受化者。而爲演説圓滿因縁
修多羅。乃至廣説故
言頓教者。至依此立名者。苑云。古徳五教
中。立頓教。既引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
等。及楞伽云無所有何次等。又云呵教勸離
毀相泯心。乃至云如淨名默等者。當知。此
竝亡詮顯理。何復將。此立爲能詮。若此是
教。更復何理。若言以教離言故與理不別
者。終圓二教。豈不離言。若許離言。總應
名頓。何有五教。若謂雖説離言。不礙言
説者。終圓二教。亦應名頓。以皆離言不
礙言故。又此頓望誕及光統所立之頓。便
有兩重。以彼漸頓機中皆有勸離言
者故。蓋知。此所立頓。但是餘教所詮法性。
非能詮教也。章主立意。夫於諸衆生。令生
開解。名之爲教。爾乃名字即空。頓顯理性。
令生開覺。如何非教。是故疏云。四假實雙
泯。非聲非名。以即空故。言即無言故。維摩
云。文字性離。是即解脱。十地論中。風喩音
聲。盡喩名字。若動樹葉。風及壁上盡且。是
即可取。若空中風。及空中盡且。皆不可取。
大乘聲名。當知亦爾。皆不可取。以相盡
故。又云。如頓教中。非直心外無佛色等。衆
生心内。所現之佛。亦當相空。以唯是識無
別影故色等性。離無所有故。一切無。無
言言亦無故。是故聖教。即是無教之教。如經
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案云。如動
樹葉風及壁中盡且。是可取詮有爲及依言
眞如。音聲名字。亦復如是。且是耳識之可
取境。如空中風及空中盡。是不可取。詮
絶言眞如。音聲名字。是亦如是。非耳識等
之可取境。是故有名可取。漸教之外。別立
無名不可取之頓教。於理何妨。是故終南云。
有名之教目。有名之義。無名之教目。無名
之義。有名之教。顯有名之義。此當熟教位
中。即性實成有之義。非是所謂有也。無名
之教顯無名之義。當在頓教位中。一實三
昧説也。此之謂也
言亦有説名頓教等者。論第一云。未聞者。
未至耳識邊故。未曾受持者。雖至耳識
*邊。不誦持諸頓説教及諸修多羅法。謗以
是義故。如來説此修多羅等故
言法鼓經等者。下卷文也。所引文。如本不
異也。唯沙門下。有及
言又如起信論至二眞如也者。論云。心眞
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
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
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
法。從本已來。離言説相。離名字相。離心縁
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
心。故名眞如。案云。此約頓教門。顯絶言
眞如。又云。復次眞如者。依言説分別。有二
種義。云何爲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
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
性功徳故。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
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虚
妄心念故。當知。眞如自性。非有相。非無
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倶相。非一
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倶
相。乃至總説。依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分
別。皆不相應。故説爲空。案云。此就依言中。
約始教門。顯空眞如。又云。所言不空者。已
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眞心。常恒不變。淨法
滿足。則名不空。案云。就依言中。約終教門。
顯不空眞如。若無能詮三教淺深差別。由
何因縁。有所詮眞如三。淺深差別。依此明
知。有始終頓三種教也
言此約理以分教耳者。此明依所詮理之
淺深而顯能詮教之差別也。謂就依言中
人空門立愚法小乘教也。約倶空門。立
大乘始教也。約不空門。立大乘終教也。約
絶言眞如門。立頓教也。約圓通無礙自在
門。立圓教也
言若就法義等者。此明諸教所詮法差別
故。彼能詮教。差別非一。廣如下卷辨
言二以理標宗者。聖教所崇所尊所主名爲
宗也。謂小乘一乘崇尊主法名利故。案云。
十宗中初六宗。約依言眞如中人空所顯
門立也。約如實空所顯理門。立第七一切
皆空宗。約如實不空所顯理門。立第八眞徳
不空宗。約絶言所顯眞如門。立第九總相
倶絶宗。約空與不空主伴具足圓滿無盡自
在所顯理門。立第十圓明具徳宗
言二小乘中至後一是我者 問。二乘聖
者。已斷人執。證人空理。何更立我 答。宗
輪論云。其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
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大乘基云。
其犢子部。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謂實有
我。非有爲無爲。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説
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許之我。
悉皆是無。非無一不可説藏即蘊離蘊我。
既不可説。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乃至成
佛。此我常在。依蘊處界假施設名者。謂我
非即非離。蘊處界亦爾。然世説云。色是我。
乃至法亦是我。但依蘊等。假設此我名。我
實非蘊等。測法師云。然彼二乘所許我者。
如犢子部及經部等。如異部宗輪論説 
問。如下所説犢子部計。非即離我。二障之
内。何障所攝。若言煩惱。如何羅漢。起煩惱
障。若所知障。如何論説生空智斷。三藏解
云。是我執故。煩惱障攝。此部未得羅漢果
計我相。同佛在時犢子外道。由此立
號。名犢子部。初談未成羅漢時計故。説
彼部亦名計我。理實得已類我執。經部等
計。應准此釋。宗輪論云。其經量部。執有勝
義補特伽羅。且基云。但是微細。難可施設。
即實我也。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之外調
然有別體。故
言現在世中諸法在蘊可實等者 問云。何
諸法在蘊門實。在界處假 答。基師宗輪
疏云。以依積聚縁亦積聚。積聚之法。皆是
假。雖積聚假義以釋所蘊。蘊體非假。無
依縁故。義林章云。聲名句等。若在處等。體
非實有。以説依縁。有積聚故。若在蘊等。
聲等便實。雖有積聚。不説依縁。以名蘊

言乘教開合第五者。上來既雖明乘差別。
辨教類別。未明乘教開合。成大教網。大聖
善巧。是故第五有乘教開合門
言一小乘中三謂始別終同等者。小乘中三。
初修因時。修四諦觀。修縁起觀六度行。各
別修故。故云始別。雖因行別。終三乘倶得
羅漢故。故云終同
言二始教中三等者。始別如前。言終別者。
菩薩性。不定性。得佛果故。定性二乘。入無
餘滅。不成佛故。故云終別
言三終教中三等者。因時同在如來藏平
等佛性故。同修六度。同學般若故也。終皆
倶成佛故。故云始終同也
言五同教中三等者。始因行時。二乘行果。
歸一乘因故。倶爲一因。故終倶成佛故。
*云二倶同 問。終教中三始終倶同。同教
中三始終倶同。二教倶同。何有差別 答。
終教雖説三乘倶有如來藏性平等佛性。同
學般若。而未説會三乘行果皆共當得十
十無盡一切種智。同教一乘。非直説有如
來藏性平等佛性。亦即會於三乘差別行果。
*令歸一乘平等圓因故也。是故雖説同倶
成佛。終同二教所詮各別
言是諸教下所明義等者。由本攝末故。一
乘中有三乘法門。以末攝本故。三乘中有
一乘法門。如是交雜義。准此門可思
言張大教網亘生死海等者。第五十八文也。
經但有亘生死海字限。無餘下句也
言教起前後第六者。已雖知乘教開合成
教網。未知其教網同時起前後起。是故此第
六門來也
言於海印定中同時演説十十法門者。此同
時具足相應門。海印定中。十十無盡法門。同
時顯現故也。是故下云。此上十義。同時相
應。成一縁起。無有前後始終等別。具足
一切。自在逆順。參而不雜。成縁起際。此依
海印三昧。炳然同時顯現成矣。海印三昧如
上説也
言主伴具足圓通自在者。此主伴圓明具徳
門。是故疏云。此圓教法理。無孤起。必眷屬隨
生。經云。此華者世界海塵數蓮華。以爲眷
屬。又如一身爲主十方爲伴。餘方亦爾。是
主主伴伴。各不相見。主伴伴主。圓明具
徳。言該於九世十世者。此十世隔法異成
門。下云。此一乘教。横遍十方。竪該九世。遍
十世中。同時別異。具足影現。以時與法不
相離故。言十世者。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各
有過未及現在。即爲九世也。然九世迭相
即入。故成一總句。總別合十世也 問。此
十世猶難知。何三世各三世 解云。十世義
作二門。一建立門。二相攝門。初建立者。如
過去世中法。未謝之時名過去現在。更望過
去名彼過去。爲過去過去。望今現在此是
未有。是故名今。爲過去未來。此一具三世。
倶在過去。又彼謝已。現在法起。未謝之時。
名現在現在。望彼過去已滅無故。名彼以
爲現在過去。望於未來是未有故。名現在
未來。此三一具倶在現在。又彼法謝已。未來
法起。未謝之時。名未來現在。望彼現在已
謝無故。名未來過去。更望未來亦未有。
名未來未來。此三一具倶在未來。第二相攝
者。有二門。一相即。二相入。此二得成。由二
義故。一縁起相由義。二法性融通義。初縁起
相由者。且如過去。現在法未謝之時。自是
現在。以現在望之。乃是現在之過去。是故
彼法亦現在亦過去。所望異故。不相違。又
現在現在法。自是現在。以未謝故。以過去
現在望之。乃是過去之未來。又未來現在
望之。復是未來之過去。是故彼法亦現在
亦過未。又未來現在法。亦現在亦未來准
之可見。又此九中三世現在必不倶起。六
世過未亦不倶。一現在二過未此三定得倶。
是故九中隨其所應。有隱有顯。以倶不倶
故。且就倶中。由過去過去無故。令過去
現在法得有也。何以故。若彼不謝。此不有
故。又由過去現在有故又由過去現在有
故。令過去過去無也。以若不此有彼無謝
故。又由過去現在有。令過去未來無也。
由彼未謝。令此未有故。又由此過去未來
無故。令彼過去現在成有。以若此有彼已
謝故。是故由此未有。彼得未謝故也。又
由過去過去無故。令過去未來無也。謂若
彼不無。此現在不成有。現在不成有。此
未來不成無。是故此無展轉由彼無也。又
由過去未來無故。令過去過去無也。反上
思之。如過去三世有此六義相由。現在未
來各有六可知。二就不倶中有二。初現現
相由。亦有六義。謂由過去現在有。方今現
在現在成有。何者以若彼不有無法可謝。
至此現有。又由現在現在有故。方知過去
現在是有。以若此不有彼有不成故。何者
若無此有。即令彼有不得謝無。不謝之有。
非縁起有故。不成有也。現在現在。望未
來現在。亦二義准上思之。過去現在望未
來現在。亦二義。謂若過去現在不有。則未來
現在有不成故。反此亦准知。依是道理令
諸門相入相即。如經云。過去一切劫。安置
未來。今未來一切劫迴置過去世。斯之謂
也。法性融通門。如餘處説
言盡因陀羅微細境界者。此因陀羅微細境
界門。此擧喩況。顯法義分齊。下云。體相
自在。隱映互現。重重無盡。故元曉*師云。
如帝釋宮覆寶珠網。一明珠内。萬像倶現。
如一明珠。諸珠皆爾。斯則萬珠影像。皆入
一珠。一珠影像遍入萬珠。一切相入。不
相障礙。普法亦爾。互爲鏡影。如微塵有
明鏡義。合明了性一心成。故十方世界。
皆是影像。分別所依。現似有故。所以咸
入一塵明鏡。一切相望皆如是。斯則一
切諸法。或鏡或影。一心成故。分別作故。由
是道理。相入無礙
言則於此時至同時顯現者。此微細相容安
立門。一切因果理事等法微細曠然。於一時
中。同時現顯故也。是故下云。教義等法。於
一念中。具足始終同時前後。逆順等一切法
門。於一念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無不明
了。故此經云。菩薩於一念中。從都率天。降
神母胎。乃至流通舍利。法住久近及所
益。諸衆生等。於一念中皆悉顯現
言卷舒自在至在於一時者。此相入自在無
礙門。謂此時法。舒己證入九世法中。即卷
九世。令入己内。舒卷同時無礙故。是故經
云。或以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
言此卷即舒舒又即卷者。此相即無礙自在
門。謂此時法。必舒己同他。擧體全是彼一
切法。而恒卷他同己。全彼一切即是己體。
是故己即是他。己不立。他即是己。他不存。
他己存已同時顯現。經云。長劫即是短劫。
短劫即是長劫等
言同一縁起故無二相故者。此明上諸法相
入所由也。諸法容入。所因無量。今且擧二。
一縁起相由門。二法性融通門。初縁起相由
門者。於中間有三門。一諸縁互異門。即異
體。門也。二諸縁互應門。即同體。門也。三應
異無礙門。則雙辨同異也。此三門中。各有
三義。一互相依持。力無力義。由此得相入
也。二互相刑奪。體無體義。由此得相即
也。三體用雙融有無義。由此即入同時自在
也。初縁起互異門者。謂於無盡大縁起中。諸
縁相望。體用各別。不相參雜。故云異也。依
持義者。一能持多一有力。是故能攝多。多
依一故。多無力。是故讃入一。如多依一
持既爾。一依多持亦爾云云相入義竟。二諸
縁相奪體無體者。多縁無性。爲一所成。是故
多即一。由一有體能攝多。多由無性*讃
同一。故一無性。爲多所成。多有一空即多。
是故一望於多。有有體故。能攝他同己。
癈己同他。即無障礙。多望於一。有無體
有體。亦能癈己同他。攝他同已。亦無障
云云相即義竟。三體用雙融有無門者。有
六句。一以體無不用故。擧體全用。則唯用
而無體。但有相入。無相即也。二以用無
不體故。歸體則唯體而無用。但有相即。
無相入也。三歸體之用。不礙其用。全用之
體。不失其體。是故體用不礙。雙存則亦入
亦即。無有障礙。鎔融自在。四全用之體
泯。全體之用用*已是則體用交徹。*刑奪兩
非。即入同源。圓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
縁起無礙倶存。六泯前五句。絶待離言。應
去情如理思攝。縁起異體門竟。二諸縁互應
門者。謂衆縁之中。以於一縁應多縁故。各
與彼多。全爲其一。是故此一。具多箇一。
然此多一。雖由本一。應多縁故。有此多
一。體無差別。是故名爲同體門也。於中
三義。一依持容入義。二互相刑奪。體無體
義。三體用倶融。即入無礙義。皆准前思。同
體門竟。三應異無礙雙辨同體異體者。此二
門同一縁起。不相離故。若無異體。則諸縁
雜亂。非縁起故。若無同體。縁不相資。亦
非縁起故。要由不雜。方有相資。是故若非
同體無相異故。若非異體無同體。故通辨
亦有四句。一或擧體全異。具入即倶。二或
全體是同亦具入即。倶以法融通各至攝
故。三或倶以同異無礙雙現前故。四或倶非
以相奪倶□故雙非也。餘入即等。准思知
之。由此義故。大小諸法。容入自在。故云同
一縁起故。第二法性融通者。謂若唯約事
相。則互相礙。不可即入。若唯約理性。則
唯一味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
礙。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
異理之多事。隨彼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
一中攝理而不盡。則眞理有分限失。若一
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理現。則事在理外失。
今既一事之中全攝理。多事豈不於中現。
亦依此義一多之事無礙即入故。云無二
相故
經云於至廣如經説者。此引證。而證
成上義。謂一塵中。建立三世。於一念中。八
相成道。由此明知。*一七時中。攝於九世。同
廣説十十法門
言一時前後説前後一時説者。初句欲明
攝九世。二七時中説法。即恒該二七之九
世。前後時中。同時説法。後句欲明該二七
之九世。前後時中説法。即恒攝九世之二七
時中。同時説法。爾乃雖一時恒説。而不違
前後。雖前後恒説。而不違一時。思之可

言是同教故者。漸誘引三乘。令歸一乘
故。是故彼三乘。與一乘同時説也。以三乘
同於一乘故。云同教也。言初者如密至一
時成佛者 問。上既説云。由三乘教。未
得十地果。何得初地乃至十地 答。良由
權教無有得果。唯此一乘大菩薩等。爲引
界内機。令得出界外。方便示現。由彼權教。
修行得果。是故天台云。三教行人。因教各
權利故。有教有人也。能説之教主示現。爲
三教之佛菩薩。令物慕果行因之行既成。
則無復化主。如斯乃縁感便應。縁謝便息。
奉誑小兒。引將還家乎。中實無物也。三
教化主。亦皆如
言有義亦攝人天等法者。劉虬五時教云。第
一時者。佛初成道。爲提謂波利等五百賈人。
倶説三歸。五戒。十善。世間因果教。即提謂
等五戒。本行經。是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依此義。人天教攝云云 案云。非直小乘同
於一乘。亦即人天亦同一乘也
言故地論云時處等挍量顯示勝故者。是第
一卷文。遠云。時處等者。第二七日是*也。其
第二七日。對於後時。比挍度量。顯勝於後
時。自在天處。對於下處。比挍度量。顯勝於
下處
言決擇前後意第七者。既雖知教起前後。
未知其教前後起所由。是故第七此門來」
言則見如來初時至如中論初説者是者。中
論第一云。問曰。何故造此論 答曰。有人
言。萬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喜樂天
生。有言。從和合生。乃至有言。從微塵生。
有如是等謬。隨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
種種説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
諸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説十
二因縁此初時轉小乘法
諸外
 又爲己習行有大心
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説因縁相。所謂
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
有。如般若波羅蜜中説。佛告須菩提。菩薩
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縁。如虚空不可盡。佛
滅度後。後五百歳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
法。求十二因縁。五陰。十二入。十界等決定
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説畢
竟空。不知何因縁故。空即生見疑乃至龍
樹菩薩爲是等故。造此中論此後時見將大
乘初教即空法輪
言如維摩經中初三十二菩薩者。入不二
法門品云。爾時維摩詰。謂衆菩薩言。諸仁
者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會中有菩薩。名
法自在説言。諸仁者。生滅爲二。法本不生。
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爲入不二法
此爲
第一
乃至樂實菩薩曰。實不實爲二。實見
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所以者何。非肉眼
所見。惠眼乃能見。而此惠無見。無不見。是
爲入不二法門第三
十二
如是諸菩薩。各各説已。
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文殊
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説。無
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爲入不二法門。於是
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説已。仁者當
説。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
無言。文殊師利嘆言。善哉善哉。乃至無有
文字語言。是眞入不二法門
言如楞伽經説等者。第八卷化品云。復説。
如來遍知。何等夜證大菩提。何等夜入般涅
槃。於其中間。不説一字。又第十卷云。何等
夜證法。何等夜入滅。於此二中間。我不説
一字
言七或衆生至華嚴經同教中説者。三十六
卷云。爾時尊者舍利弗。承佛神力。見文殊
師利童子以苦薩莊嚴。而自莊嚴。出祇洹
林。遊行南方。見已作如是念。我今當與文
殊師利菩薩倶行。爾時尊者舍利弗。與六千
比丘眷屬圍曉。從自房去。來詣佛所。禮
足辭退。向文殊師利。此六千比丘。是舍利弗
共行弟子。皆新出家。其名曰海智比丘等。乃
至爾時文殊師利。告諸比丘。汝等當知。若
善男子等。成就十種大心。則得佛地等云云
乃至若善男子等。成就如是十種大法。則能
長養一切善根。離生死趣一切世間性。超
出聲聞縁覺之地。生如來家。具足成就菩
薩大願。行菩薩行。住菩薩地。成就如來功
徳之力等云云疏云。鷲子向會如盲。何故
此中乃云得見。釋以出本會故。承佛力
故問若爾者*鷲子亦是大菩薩。何不同在。
問答寄迹。是聲聞故。同彼共行者。*鷲子
行。如上文殊同行菩薩。此亦如是。新出家
者。未得羅漢果故。染習未除。明易迴故。
又釋。新出小乘分別心家已。入三乘位。
子是三乘中法將。故引之。文殊是此一乘
法將。方便引之。又疏第一云。謂諸二乘以
根鈍故。要先迴入共教大乘。機二乘名。得
菩薩稱。然後方入此普賢法。故説此經。唯
爲菩薩。不攝二乘。設第八會。有聲聞者。
爲寄對顯法。表如聾盲。非是所被。其六千
比丘。非是羅漢故不相違。是故當知。一切
二乘。總無頓入普賢法界。下卷云。或合具
前四。以是大法方便故。此約一乘攝方便
説 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與三乘中迴
心所得法門。分齊云何*也 答。若三乘中
迴心。即入十信已去。修行菩提心及大悲
等法門。次第而去。若一乘中如下文。舍利弗
及因陀惠比丘等六千人。於文殊師利邊。迴
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義當
即是解行身。迴於五位法也。終南云。舍利
弗身。在佛法中。義當聰明位今擧爲
者。顯其行終具智惠相
言施設異相第八者。上來既雖明一乘三
乘教義差別。辨教起前後等。未知依何異
相。三乘外別立一乘。是故第八有施設異相

言謂此一乘要在初時第二七日説等者。論
經初云。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
化自在天等。性起品云。譬如日出先照一
切諸大山王。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剛山
等。今合引此經文故云也
論云此法勝故等者。遠云。就彼時處。以
表法勝。謂此地法勝餘小乘及小住等故。
在初時及勝處説。在初時故。勝後所説小
乘等法。在勝處故。勝下所説十住等法
云云 問。若他化天。勝於下天。顯法勝者
*也。色界彌勝。何不在彼 答。遠云。言此
處感果故者。謂此欲界他化天處。物有機
感。又欲界地。其性勇健。凡所爲作。果決能
成。是故在此。感是根也。果是欲也。藏云。地
論云此感果故。謂機感在此。是故勝感是
能感機也。果是如來起根酬欲之相也。又釋。
表所詮眞理非自作故。寄他化顯也。又
上二界。是難地非修行身。故不在彼。修行
之身。要是欲界。他化最極。寄顯法勝故
也。又第七地攝報果位。在此天王。寄顯十
地攝法寛故。何者以第七地是菩薩位故。
攝上一乘。是出世位故。攝下二乘。表此十
地通攝五乘故也
言若爾*者何故至如論釋者 問。若第二
七日。勝於後時。得顯法者。初七彌勝。何
故不説 答。遠云。思惟行因縁行故。籌量
於法。爲思惟。思心渉境。故名爲行。所行境
界體。非定性。諸法同體。互相縁集。故曰因
縁。因縁集起。目之爲行。行此因縁故。初不
説 問。若爾者。本現八相。爲利衆生。今既
道成。何故不説因縁行 答。顯示
法樂故。初不説 問。何故顯己樂耶 
答。佛將欲説。先顯己樂。然後捨樂。爲衆
生説。彰悲深。欲*令衆生感荷聖恩。聞
法受行 問。諸法無量。何故獨行因縁
義。經中亦名縁起縁集。假因託縁。而有諸
法。故曰因縁。法起藉縁。故稱縁起。法從縁
集。故名縁集。分別有三。一是有爲。二是無
爲。三是自體。言有爲者。生死之法體。有無
常生滅所爲。故名有爲。從業煩惱因縁而
有。故名因縁。言無爲者。所謂涅槃*也。體
非生滅。名曰無爲。藉道而有。故曰因縁。此
之二法。皆從前因。集起後果。是事縁起。言
自體者。即前生死涅槃之法*也。當法自性。
皆是縁起。其云何如説生死本性即是如
來之藏。如來藏具足一切恒沙佛法。而此
諸法。同一體性。互相縁集。無有*一法。獨
守自性。雖無一性而無不性。無一性諸法。
皆如無不性。故法界門別。生死既然。涅槃亦
爾。同體諸法。互相集成。故曰因縁。亦名縁
起及與縁集。此自體中。復有三種。一者有爲
如來之藏。隨妄爲染。二者無爲如來之藏。
離妄名淨。三者自體塵縁。論實言不共
者。釋有三義。一正不共耶。唯佛法中。説
有因縁餘道則無。故曰不共。二大不共小。
自體因縁。大乘所知。小乘不得不解。故曰
不共。三果不共因。因縁實性唯佛乃窮。餘
不能究。故名不共
言謂此一乘要在蓮華藏等者 問。説此
經處。是娑婆界乃閻浮提等及六欲天。何
要在蓮華藏界耶 答。但依此經。染淨二
出。鎔融相攝。有其四句。或唯娑婆。以本從
末故。或唯華藏。以末從本故。或雙現。以
依華藏而有娑婆。染淨相分。末依本故。
經云華藏界中娑婆世界此之謂也。或染淨
雙絶。以就果海不可説故。此上四門。合爲
一*出。鎔融無礙。隨説皆得。又融攝有三重。
一此覺樹下。即攝八會人中天上。是故皆云
不離此也。二攝十方無餘刹土。皆悉不離
此樹王下。三攝毛端微塵内。等重重之刹。猶
如帝網。無有窮盡。以皆是此蓮華藏界之
所攝故。故云要在華藏界等
言三乘等即不爾在娑婆木樹等者 問。一
乘中説寶樹。三乘中説木樹。若爾。菩提樹
體。有二種耶 答。菩提樹體。唯有一種。但
機有淺深。教説二類。非謂樹體實有二種。
今就教開。不約樹體。如對一水天見瑠
璃人見淨水。隨彼所見演説。瑠璃亦説
淨水。此亦如是。准思可知
言三者主異等者 問。十身佛。與三乘三
身爲一身佛。爲一身佛耶 答。一釋迦
身。隨應群機。教説多種。非謂佛體實有
多種。准樹可知。廢如綱目等説
言盡三世間説者。第三十五云佛説。菩薩
説。刹説。衆生説。三世一切説。故云盡三世
間説也
言答彼中初列聲聞等者。或本云。彼列聲
聞意者。有二種。一寄對顯法故。爲示如聾
如盲顯法勝也。二文殊出會外。所攝六
千比丘等。非是前列衆。此等皆是已在三
乘。今迴向一乘故。作如是説也有云。此
後説難見
*也解云 此後説亦勝上。云或有衆生此世
三乘根不定故。堪進同教一乘者。則見自
所得三乘之法。皆依一乘無盡教起。是彼方
便阿含施設。是故諸有所修。皆迴向一乘。
*如華嚴經同教中説者是故。故知。是在三
位。長養根機。入一乘同教也
言七者位異至餘位亦然者。地論云。以信
地菩薩乃至與不思議佛法。爲一縁起。以
六相總別等義。而用括之。又經云。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具足慧身。不由他悟如是
云云 又云。此初發心菩薩。則是佛故。悉與三
世諸如來等。亦與三世佛境界等。悉與三
世佛正法等。得如來一身無量身。三世諸佛
平等智慧所化衆生皆同等。案云。此一乘
義。因果同體。成一縁起。歸此即得彼由
彼此相即故。何以故。由六相方便諸位圓
融故。故云佛等諸位。在信等位中也
東方一切至常供佛等者。賢首品云。或
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起等云云
云。通論文中。有四重無礙。一處無礙。謂以
東方則西方故。是故不移東而西也
問。文中不言不移而至。何必不是東設西
出耶 答。文中既言常見在東亦常見在
西。故知。非移動也。二佛無礙。謂以東佛則
是西佛故。常在東佛前。則是恒在西佛邊
也。三身無礙。謂在東之身。即是在西身故。
是故不動東身。常現西也 問。豈不分身。
一身在東。一在西耶 答。若多身在多處。
何成奇特。何得名爲不可思議用也。是故
當知。定不分身。四入出無礙。謂以入定則
是出故。不壞入定。常見出也。理實義中。
具斯四重。然此文意。爲但顯彼菩薩功力
故。初之二種。非此所辨。以初二則菩薩無
力 問。此刹那入定。何因則是出耶 答。
如幻師巾作兎。此兎則生是死。何以故有
則是無故入出等亦爾准思之。又此菩薩以
法界爲身故。是故縱東方百千世界外見
法界非是分限法。故隨顯現處。無不令
現。故菩薩身。常在入定中現。恒在出定中
現。無礙圓融。難思議也。是故若向出定門
中者。唯見出不見入。亦不見出竟時也。
餘義准之
言此有十佛者。第三十七説正覺佛等十
佛。第三十一説衆生等身十佛。第四十二
説無著佛等十佛
言此有十通者。第三十九文
言此有十明者。第三十卷也
言此有十解脱者。第三十九卷
言此有十無畏者。第三十九文
言此有十眼者。第四十二卷
言此有十世者。第三十八卷文*也
言此有十諦者。十地品第五地文*也
有十辨者。第三十八卷
言此有十不共法者。第三十一卷文*也
五教上卷指事








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
  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言義理分齊第九有四門者。上將開釋迦
佛海印三昧一乘教義。略作十門。中八門者。
上卷説訖。今此中卷。釋其第九門。故云第
九。前第八門。已雖明異三乘別有一乘。
未明其別教之義理分齊。是故第九此門來

言三性同異義一乃至六相圓融義四者。一
乘義理雖無盡。而不過此四。然一切義理。
皆以三性爲根本故。是故初有三性同異
門。既雖知三性同異縁起。而未知彼縁起
者無因縁起有因縁起。今簡外道自然生
等妄執諸法。欲明佛道因縁生之甚深縁起。
是故次有縁起因門六義門。已雖明因果縁
起義理。而未知其縁起爲一相縁起爲無
盡縁起。今簡三乘一相縁起。將明一乘無
盡縁起。是故第三十玄縁起無礙門來。既知
一乘縁起無盡。未知此之無盡縁起依何
教説。今將明依六相方便教門説此無盡
縁起。是故第四有六相圓融門
言眞中二者一不變義等者。眞如體性。不生
不滅。本來清淨。自性不動。名爲不變。雖自
性不動。而能隨染淨縁。擧體動而成染淨諸
法。名爲隨縁。此隨縁義。於三乘權教中。未
所説也
言一似有義等者。縁生諸法。似有顯現。是
故名爲似有。由縁生故。依縁求體。都無
所有。是故名爲無性 問。三乘教中説生
無自性性。與此三無性。云何別耶 答。彼
由依他起上無遍計所執自然生性。説生無
自性性。而未説依他體都無所有故。是故
不同彼也
言由眞不變至衆生故也者。若准經疏。不
異門中。自有四門。一以巾上成兎義眞如隨
縁義
及兎上相差別義依他似有
此且一義
合爲一際。故名不
異。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
流轉五道名爲衆生等此第二不
異門也
二以巾上
住自位義眞如不
變義
與兎上體空義依他無
性義
合爲
一際。名爲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
異。經云。一切衆生即如也。不復更滅等即此
第一
不異
門也
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
末。此二雙融無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名
爲不異。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即此不
異門也
 問。
何以故疏説不異門。此云不一門 答。有
二義門。一本末差別門。二本末平等門。疏約
本末平等門。名爲不異。此約本末差別門。
名爲不一。所望異故不相違。四以所攝歸
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相奪故
名不異。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以眞妄平
等共不可得此不異門
&T047368; 不説
子例反。廣雅際
合。爾雅際接也
經云。
衆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肇云。本性常滅。
今復何滅也。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衆生
故者。不増不減經云。舍利弗。即此法身。過
於恒沙。無邊煩惱所纒。從無始世來。隨順
世間。波浪漂流。往來生死。名爲衆生
言即由此三義至不一門也者。上明同義。
此明異義。若依經疏。此不一門。以爲不異。
所以如上。爾乃此 &T047368; 與疏合有六不一門。
初即此文。二以巾住自位義眞如不
變義
與兎上相
差別義依他似
有義
此二本末相違相背。故名非
一。楞伽云。如來藏。不在阿梨耶識中。是故
七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者。不生不滅此之謂
也。三巾上成兎義眞如隨
縁義
與兎上體空義無性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名非一。勝鬘經云。七
識不流轉。不受苦藥。非涅槃因。唯如來藏。
受苦樂等。四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義
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歒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一。
以前經文不相雜故。五以極相害。倶泯而
不泯。由極相遁。倶存而不存。不存不泯義。
爲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是
有故。眞如即隱。而是顯故。六上五非一與四
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眞如二義與
依他二。相對既爾。三性各二互相對准之可

言是故眞該妄末等者。此總結上二門
言眞中隨縁當知等者。若准上者 問。眞
中隨縁。豈同所執是情有耶 答。由二義
故。故無異也。一以彼所執執隨縁爲實故。
無異法。二以無所執無隨縁故 問。何眞
如隨縁。與依他似有。相對不問耶 答。眞
如隨縁。即依他似有故。共縁生義故不問也」
言何者無異者。此重問也
言且如圓成至成染淨者。下答有三。謂法
喩合。此即法也
言猶如明鏡至鏡之明淨者。第二明喩
言當知眞如至豈相違也者。第三明合。於
中有三。初明由隨縁義。現現不變義。後
非直下明由不變。成隨縁義。合喩可知。是
故以下。第三總結
言第一護分別執第二示執之失者。此二之
内。顯迷情四句。四句皆失也
言顯示其義者。此一之門。顯悟情四句。四
句皆得也
言餘二句可知者。准前四句中。後二句可
知。謂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故。
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徳故
言離所謂故者。離情所謂定執有故
言下三句例然者。問。無耶。答。不也。離所
謂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離所謂故。
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離所謂故准初句
可知
言戲論故者。以其執者。於有無中。所計不
成故。退即以情謂非有非無。爲道理故。名
戲論也
言有多義門故者依他起中。有五蘊門。十
二處門。十八界門。四智心品等。多義門故。
云非無也
言約觀遣故者。依生無性觀。而遣自然生
性故。是故唯識論云。依次依他。立生無性。
此如幻事。詫衆縁生。無如妄執自然性
故。假説無性。非性全無。此約權教。若約實
教。觀縁生無性。故遣依他體。亦無所有。是
故苑云 問。大般若等亦説色空相即之義。
此則正當理事無礙。何故別在一分滿教
答。此色義兩宗異釋。一分滿云。依所執性
故説爲空。具分滿云。依他無性故説爲空。
又權實義云。無生觀。權實不同義。初中依成
唯識論第九云。即依此三性乃至云。初即
相無性。次無自然性。長行釋云何依此而立
彼三。謂依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
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
性。此如幻事。詫衆縁生。無如妄執自然
性故。假説無性。非性全無。後實教中。依維
摩經弟子品云。唯大迦葉乃至云。無自性
無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又迦旃延中
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華嚴經賢
首品云。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法中三昧
起觀眼。無生無自性。説空寂滅無所有。評
曰。前論爲破外道無因縁生。皆自然有。此
宗無彼自然生故。故説無生。此即無他受
稱。後經爲破小乘法執有實因縁。即此因
縁從本不生故説無生
言異圓成故又約遍計分故者。依他性由
具兩分故。由分別性故。異圓成故。遍計
分故。故非有也。又由眞實性故。異遍計
故。以圓成分故。故非無也。是故論云。説法
有三種。一染汚分。二清淨分。三染汚清淨
分。依何義説此三分。於依他性中。分別
性爲染汚分。眞實性爲清淨分。依他性爲
染汚清淨分。依此義故説三分。釋曰。阿
毘達摩修多羅中説分別性。故以煩惱爲
性。眞實性以清淨品爲性。依他性由具
兩分。以二性爲性。説法有三種。一煩惱
爲分。二清淨爲分。三二法爲分。依此義
故作是説。有云。異圓成故者。依他無性
義。異圓成隨縁義故。故非有也。又約遍
計分故者。依他無性義。約遍計理無分
故。故非有也。以圓成分故者。依他似有
義。是圓成隨縁分故。故非無也。此解不
安。若三性各二義互異故。作四句。何唯
依他性中。作四句也。餘二性中不作四句。
以餘二性各二義故。依此明知。彼義非也
又有多難且
擧顯耳
言答不也無道理故餘句准之者。准上二
句。下二句亦同。可答云以無道理故。謂遍
計理無故離四句也
言又問有耶不也執有故等者。明由遍計
情有義故。離四句也。言無相觀境故者。成
唯識論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
密意。説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乃至長行
釋云。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
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此約權教。明觀
三種境。成三種行也。若依實教中。但觀依
他無生。無生即圓成實性。亦即是其二無我
性。三性一觀。不待歴修也。具如權實義説。
於計
言經中不染而染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
心。而有染汚。難可了知。有二法。難可了
知。謂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爲煩惱
所染。亦難可了知非如所引文
但得意引耳
 問。如何定
知是文 答。探玄 &T047368; 云。勝鬘經云。自性清
淨心。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
可了知由是明知定是文也。除是文更無
文故。有人引餘文。恐不爾也
 又起
&T047368; 云。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爲煩
惱所染。亦難了知
言經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者。
是四卷楞伽第四卷文。經云。如來藏常。故
作持。能令轉識知苦樂。與七識生死因
倶。若生若滅。元曉云。猶海水之動。説名爲
波。波無自體故。無波之動。水有體故。有
水之動。如來藏與七識。亦如是
言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染心等
者。起信論云。衆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
動。心與無明倶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
動法等。或本作經非也。下卷引此二文。云
楞伽云又起信論云。由此明知非也
言以此教理者。經名爲教。論以爲理由此
故知
論字可
言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者。維摩經弟子
品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遠法師
云。離相窮極。名爲畢竟。理寂無爲。名不生
滅。此不生滅。是其無常之實性。故無常義。
上宮説。三聚法。即體自空。無生滅。是無常

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故者。大品經文也」
言又云衆生即涅槃不更滅故等者。是維摩
經菩薩品文
言論云智障極盲闇謂眞俗別執者。是梁論
第一卷初頌文也。疏云。初句中。言智障者。
無明住地。能礙眞解。名爲智障。言極盲闇
者。障中窮細。名之爲極。無其惠目。稱之爲
盲。迷覆眞如。故名爲闇。言眞俗別執者。
理絶情亡。名之爲眞。事爲情知。目之爲
俗。眞俗體同。事似波水。惑情之家。迷彼眞
如不二之理。計其眞俗。有其異體。名爲別

言無縁生因者。縁生即因。非縁生之因。謂
由縁生似有。成無性義。故若無縁生似有。
由何得成無性空義。是故縁生似有。爲無
性空之因
言眞如是有義至餘如上説者。指上第一
護執門中。五重四句。若准彼四句。即亦可
説言。眞如是有義。以不變故。隨縁故。何以
故。由隨縁故。不變常住也。聖智行處故
言又眞如是空義至餘亦如上者。如上如
前。若准上亦可言眞如是空義。由不變
故。何以故。由不變故。隨縁不現也。離所
謂故。何以故。離情所謂有故。眞如名爲空

言以具徳故者。以眞如具過恒河沙性徳
故。廣如起信論。無差別論等説
言違順自在故者。以違染順染。皆得自
在故。案云。違染不隱故。故亦爲有義。順
染。而隱故。故亦爲無義
言餘翻説准上知之者。若准上亦可言眞
如是非有非無義。以離所謂故。何以故。以
離情謂有故。故非有也。由離情謂無故。
亦非無也餘准
知之
言如攝論婆羅門問經言等者。梁論第六卷
云。論曰。婆羅門問經中言。世尊依何義。説
如此言。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於依
他性中。依分別性。及依眞實性。生死爲涅
槃。依無差別義。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別
一分。成生死。由眞實一分。成涅槃。釋曰。依
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眞實性。成涅槃。此
性非涅槃。何以故。此由分別一分。即是生
死故。是故不可定一分。若見一分。餘分性
不異。是故不見生死。亦不見涅槃。由此
意故。如來答婆羅門如此。論曰。阿毘達摩
修多羅中。佛世尊説法有三種。一染汚分。二
清淨分。三染汚清淨分。依何義。説此三分。
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爲染汚分。眞實性爲
清淨分。依他性爲染汚清淨分。依如此義
故説三分。釋曰。阿毘達摩修多羅中説。分別
性。以煩惱爲性。眞實性。以清淨品爲性。
依他性。由具兩分。以二性。爲性。故説法
有三種。一煩惱爲分。二清淨爲分。三二法
爲分。依此義故。作此説。眞諦疏云。前婆羅
門問經中有二。前問。後答。答中有二。先約
分別及眞實性以答前問。何以故下。但約
依他以答前問。於依他中。依分別性。及依
眞實性者。擧依他性。取其二性。生死爲涅
槃。依無差別義者。分別是其生死。眞實性
以爲涅槃。分別生死。即是眞實涅槃。眞實涅
槃。即是分別生死。名無差別義。此上不見
生死者。不見生死異於涅槃
不見涅槃者。不見涅槃異於生死。何以故
下。此更重釋。何以故。不見生死。不見涅

此依他性由分別一分成生死者。凡夫本
識乃至金剛執分別性。故成生死
由眞實一分成涅槃者。如來本識。通達眞
實。即是涅槃。此答上問。依他性。不定屬
生死。如來本識。成涅槃故。亦不定屬涅
槃。以因中本識成生死。釋論從後向前解

依他性非生死者。如來本識。爲依他性。非
生死也
由此性因眞實性成涅槃者。此依他性因。
證眞實性。即是般若。故成涅槃。此釋由眞
實一分成涅槃
此性非涅槃者。生死本識。爲依他性。非是
涅槃。次釋其所以
此性由分別即是生死者。生死本識。由取
著分別性。名爲無明。即是生死。此解論本
由分別一分成生死
是故不可定説一分者。結依他性。不可
定説爲生死一分。以成涅槃故。亦不可説
爲涅槃一分。以成生死故
言若見一分餘分性不異者。釋前生死爲
涅槃依無差別義。若見生死分別一分。餘
涅槃眞實分體。不異生死分別。是故不見
生死。亦不見涅槃。結前二義。以答前問。
是依他性。不定屬生死。不定屬涅槃。故
言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是生死。是涅
槃。故言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次引阿毘
達摩修多羅中。本論有二。一明如來説法
有三。二問答解釋。釋論亦二。先解答文。
後解説法有三。分別性以煩惱爲性。性
者三界煩惱。屬分別性。根塵等雖非煩惱。
能生煩惱染汚。亦名煩惱染汚
依他性由具兩分者。有二義。一與染淨爲
本。故具兩分。二體通染淨。若本識爲依他
性。生死本識爲染。如來本識爲淨。若意識
爲依他性。世間取著心爲染。出世無漏心爲
淨。餘文准之
縁起因門六義法第二者。上既雖明縁起果
門之三性同異義。而未明其縁起因門之種
子六義。故是故第二此門來也。縁起是所生。
因門是能生。縁起之因門。則依主釋也。又縁
起即因門。即持業釋也。是故經云。佛種從縁
起。又六義更互相由起故。故云縁起因門六

言謂一切因皆有六義者。梁論第二卷云。偈
云。外内不明了於二。但假名及眞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長行釋曰。已説阿梨耶識。爲
一切法種子。今更欲顯種子義。故説斯偈。
外内不明了於二者。種子有二種。一外二内。
外謂穀麥等。於善惡二性。不明了。是有 &T047368;
無性論云
&T047368;
内謂阿梨耶識。於善惡二性。則
明了。或以染汚清淨爲二。但假名及眞實
者。外種子但是假名。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識
故。内種子即是眞實。何以故。一切法以識爲
本故。一切種子有六種者。如此内外種子。
不過六種。今擧此文意故。云一切等也」
言一空有力不待縁刹那
滅義
二空有力待縁但有
三空無力待縁待衆
縁義
四有有力不待縁決定
五有
有力待縁引自
果義
六有無力待縁恒隨
轉義
者 問。何
故即此六義次第。不同攝論等六義次第耶
 答。彼攝論等。爲遮外道等邪執妄因。而
顯亦大乘宗眞實眞種故。依簡失。漸次明
六義次第。今章家意。約地論等。欲顯種子
自體空有相由縁起之實徳故。是故不同攝
論等也 問。何依簡失。漸次明六義次第
耶 答。爲簡常法非種子故。是故初説刹
那滅義。故無性攝論第二云。刹那滅者。生已
無間即滅壞故。無有常住。得成種子。於一
切時。無差別故。成唯識云。一刹那滅謂體纔
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
法常無轉變不可説有能生用故 問。若
刹那滅。爲種子者。前念種子。應與後念現
行爲種。或雖同念。他身相望。應爲種子
爲遮此失故。次説倶有義。是故攝論云。雖
刹那滅。然非已滅。何者。種子已滅生果。不
應理故。如死鷄鳴。是故應計種子與果倶
時而住。以此與果不相違故。如蓮華根。成
唯識云。二果倶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倶現
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離。現種
異類。互不相違。一身倶時。有能生用。非如
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倶有。雖因
與果有倶不倶。而現在時。可有同用。未生
已滅。無自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
依引生自類名種。故倶應説與果倶有
 問。若倶有義。爲種子者。一刹那住。猶
如電光。應爲種子。又轉識等。應爲種子。
爲遮此失故。是故次説恒隨轉義。故攝論
云。雖後倶有。然非一二三刹那住猶如電
光。何者。應知。此恒隨轉。刹那傳傳。經於多
時。恒隨轉故。成唯識論云。三恒隨轉。謂要長
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
識轉易間斷與種子法。不相應故。此顯種
子自類相生 問。若恒隨轉。得名種子。應
善種等生不善等。爲簡此失故。次説性決
定。是故攝論云。若恒隨轉。非計少分互爲
種子。何因縁故。不從一切。一切倶生。爲避
此難故。説決定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
定故。不從一切。一切倶生。成唯識云。四性
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
種子。此遮餘部執。異性因。生異性果。有因
縁義 問。若要善等種。方爲善等因。種既
恒有。應頓生果。爲簡此失故。次説待衆
縁。故攝論云。雖爾。何故不一切時常能生
果。爲避此失。言待衆縁。非一切時會遇
衆縁。故無過失。成唯識云。五待衆縁。謂此
要待自衆縁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
外道執。自然因。不待衆縁。恒頓生果。問答
設有縁善等性。定應善色等種生善心等
果。爲簡此失故。次説引自果。是故攝論
云。今此種子。是誰種子。答此問言唯能引
自果。成唯識云。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
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
因生一切果。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爲因
縁。解云。此爲遮邪執故。隨邪執起漸次以
明六義次第耳。不明種子六義自體自爾
義也。今此章家。不隨邪執。直爾欲明種子
六義自體爾故。是故不同彼攝論等。彼義
句者。謂爲正因對縁。唯有三義。一因有力
不待縁。二因有力待縁。三因無力待縁。此三
義因中。各有空有二義故。成六義也。爾乃
空三有三。各次第列故。不同前耳。廣如下
引地論等説
言二是倶有義者。有云。因與縁倶故。名倶
有義。此説不爾。以違攝論等故。今云果倶
有義。非縁倶有。何以故。攝論等皆同説果
倶有故 問。答爾如何下云倶故非孤是待
縁也。答。果倶有因。必待縁故。待縁生果
故。故云倶故非孤。是待縁也。如引自果
義。雖不屬縁。而引自果。必待縁故。有待
縁義。今此亦爾。雖倶有義非屬縁。而果倶
有因。必待縁故。倶故非孤。非謂倶有屬於
縁故。倶故非孤。若此句者因縁和合生果
句故。爲縁倶有者。亦可説言。引自果義。亦
因縁合生果句故。爲倶有也。彼既不爾。此
何爾耶。是故可云。彼引自果故。自必待縁。
此倶有義。果倶有故。非孤待縁
言由隨他故不可無不能違縁故無力用者。
有云。由隨増上等他縁。故。不可無也。即不
能違彼縁故。無力用。此解亦不爾。若隨
増上等他縁故名隨他者。彼縁非恒有。如
何恒隨轉。至究竟位耶。是故成唯識云。或
遮餘部縁恒非無。顯所待縁非恒有性。故
種於果非恒頓生。今解云。種子必恒隨果
轉故。若不生果。種子者。恒隨所依本識轉
故。是故攝論廓法師疏云。言刹那傳傳。經
於多時。恒隨轉故者。種子必須恒隨果轉
方成種子。言所以者何其根損益支等同故
者。證恒隨轉。如青蓮華根。若損益其支等
果即同損益。故知。因隨果轉。又測法師云。
若不生果。種子隨所依本識轉故
言第二建立至不増減也者 問。瑜伽第
五。建立因有七相。云何唯有六。不増減
耶 答。由義門異。開合不同。不過六義。是
故唯六。不増減也。是故樞要云。瑜伽第五。
建立因有七相。第一無常法是因。無有常
法能爲法因。謂或爲生因。或爲得因。或爲
立因。或爲成辨因。或爲作用因。即當六義
中第一刹那滅。第二又雖無常法。爲無常法
因。然與他性爲因。亦與後念自性爲因。
非即此刹那。即當六義中。第二果倶有。第
三恒隨轉。其與他性爲因者。即種望於現
行。名爲他性。縁不縁礙不礙隱顯等。種種異
故。名爲他性。即果倶有。其與後念自性爲
因者。非即此刹那。種子相生。名爲自性前
後生也。即恒隨轉。故唯識云。此顯種子自
類相生。攝論唯識以果也別開之爲二。瑜
伽據一倉因。能生二果。因無別故。合之爲
一。必不相違。第三又雖與他性及後自性
爲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爲因。非未生已滅。
即當六義中果倶有及恒隨轉二。唯識云。雖
因與果有倶不倶。而現在時。可有同用。未
生已滅。無自體故。正顯爲因之世。非正種
子之義。現行之因。得諸果等皆亦爾。故攝
論唯識。以通諸法不唯種子故。果倶有中。
因言叙出。瑜伽前既合二爲一。故別門説
爲因之世。故不相違。現在去來。非種子也。
第四又雖已生未滅。方能爲因。然得餘縁。
非不得。即六義中。第五待衆縁。第五又雖
得餘縁。然成變異。方能爲因。非未變異。
即六義之中。無別相門。即待衆縁攝。夫待縁
有二一顯一因體。不能生果。故待衆縁。二
顯待縁已方如變異。瑜伽據體易有別。開一
爲二。攝論唯識以待縁義等。合二爲一。亦
不相違。變異是轉易義。故第六又雖成變
異。必與功能相應。方能爲因。非失功能。
即當六義中。第四性決定。第七又雖與功
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爲因。非不相
稱相順。即當六義中。引自果。總而言之。合
六義中。第二果倶。第三恒隨轉。爲瑜伽第二
第三義問對説。開六義中。第五待衆縁。爲瑜
伽第四第五。自餘一切六七無差別勘論文
如所引
文勘抄文
亦不異也
言答待因事之外増上等三縁等者。四縁中
因縁名爲因事也。事謂因別稱事。以別縁
故。云因事。増上等三縁。謂増上縁。所縁縁。
等無間縁也。因必待此縁。方能生果故 
問。四縁中。因縁名爲因事。體具六義者。豈
七轉識。具六義耶。何以故。成唯識云。一因
縁謂有爲法。親辨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
二現行。乃至現行者。謂七轉識故 答。種子
因縁。具六義也。現行因縁。不具六義。今章
家意。約多分。以四縁中因縁。名因事耳
言答此有二義至望他亦爾者。有云。答中
二義者。一増上縁。望自増上果。二増上縁。
望他果。今案此答文。唯顯因望果得有六
義不。答前縁對因亦。有六義不之問。所
以知然
言増上縁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以還是親
因攝故者。前増上縁。即是親因。故知。正因
望於自果。不縁對因。顯有六義。後望他
果等。亦可准知。此釋不爾。不知章家問答
之意。謬謂不成前問之答。今問。彼云。増上
縁。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者。若待縁不。若
不待者。何具六義。若待縁者。前親因還爲
所待縁不耶。若不爲所待縁。非直違道理。
亦違章文。違論文尋之
可知
若爲所待。此即自
成。縁望因。得有六義。既擧一知多。何更
須説也。是故約前親因生自果門。而見之
時。自常即成。縁望因具六義。約増上縁生
自増上果門。而見之時。自常即成。因望於
縁。具六義也。以還親因攝故。何迷此義。
敢顯愚情。狂後學徒。亡出世眼。是故今解。
此問答意。欲明因縁互爲因縁相由。甚深
縁起道理故也。上雖明因待縁具六義。未
明前縁還爲因。前因還爲縁。得有六義。
今爲明此義故。起此問答。是故問意。顯因
望縁。亦望自果。得有六義。未知。縁望因
亦望自増上果。亦得有六義不。答意顯増
上縁望親因。亦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以
還是親因攝故。望前親因他果。成疎縁故。
所待縁故。不具六義。前親因。望自果。具六
義。望他増上果。不具六義也。縁成疎縁
故。還爲所待縁故。然由文影顯。而問答不
同耳。謂問處。倶顯因望縁得有六義。顯
因望自果得有六義也。縁望因亦爾也。答
所。但顯増上縁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顯
影増上縁。望前親因。得有六義。爾乃問處
既云縁望因具六義。明知。答處亦有増上
縁望因得有六義也。又答所。既云増上縁
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明知。問處亦有縁
望自増上果具六義不。由此明知。問答相
應。然下綺文。顯文章術。練後學心。令生
深解。非問答違。達者可知 問。依何文證。
増上縁還爲親因縁 答。十地經云。是中無
明縁行者。無明因縁。令行不斷。助成行故。
餘文
亦爾
論曰。是中無明縁行者。無明因縁。令
行不斷。助成行故者。無明有二種。一子時。
二果時。法藏師云。今尋此文意。只發行無
明。爲子時。所發之行。爲果時。以行是無明
果故。説無明有二時 問。無明望行。無
親因義。云何説行即是無明果時 答。無明
是行増上縁故。名爲子時。是行是無明増上
果故。名爲果時。又云。無明等自生因親縁事
故者。謂無明生行。是自生因 問。無明行
果。云何名自 答。以行頼無明。無自體
故。故縁力令攝。非是分故。前明不即。故
説他因。此顯不離。名自因。餘亦如是。是故
章家。由十地論作説耳。酬時周反。傳云報也。
有本云作&MT05977;
言答隨勝不具者。隨種子勝。得有六義。現
行劣故。不具六義 問。何爲勝耶 答。謂
常相續故。勝於現行。是故基師云。唯説種
子是因縁者。依顯勝説。非盡理言。云何顯
勝。謂常相續故。勝現行。如穀互生芽。相
顯於現行故。今言顯勝
言地論云因不生縁生故縁不生自因生故
尋者。地論云。第八卷云。論云。深觀者。有四
種。一者有分非他作。自因生故。二者非自
作。縁生故。如經云無明因縁行生。因縁能
生行等云云三者非二作。但隨順生無知者
故。作時不住故。如經無明因縁行。是生縛
云云四者非無因作。隨順有故。如經無
明因縁行。是隨順有觀説。探玄 &T047368; 云。第八因
縁生者。亦四門初約經。理實無明望行無
因縁義。而言因縁生行者。二義。一自種爲
因。無明爲縁。合説故云因縁。然隱彼親種。
顯此勝縁。故云無明因縁也。二但彼増上
縁。望自増上果。還是親因。故説無明爲行
因縁。餘亦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從因
縁。因縁形奪。復名無性。是故言因縁生乃
顯無生。此猶順觀逆觀。一泯非生不生可
知。二約厭離有爲中諦觀六門中。此當第
六名深觀。此深觀中。攝後三門。合成四句。
一不自生。二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無因
生。釋此四句。諸論不同。略有五説。一約
破外道。謂諸法不從眞諦自性生。故云不
自生。二不從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
生。三亦非微塵大種和合生。故云不共。四
亦非無因自然而起。故云不無因生。二約
破二乘。一謂諸法不定自因類因生。故云
不自生。二不定從彼異熟因生。故云不他
生。三又亦非彼倶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
小乘中許。無明支前。不正思惟。託虚而起。
似若無因。今亦不爾。故離無因。三約法
顯空。一果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
對誰辨他。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何他生。
故云不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
不共生。四離四縁外。無別果法。故云不無
因生。此上三重。如般若燈論等説。四約因
縁形奪。對法論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衆
縁。故非自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
故。非無因。凡諸縁起。倶亡雙句。已爲甚深。
況總亡四句。是故縁起最極甚深。五約縁起
無礙門。但因縁生果。因縁相望。名有二義。
一全有力。二全無力。一謂因望於果。全不
生。縁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縁生故。二縁望
於因。亦全不生。因必全生。故云縁不生自
因生故。三二力不倶。故不共生。四二無力。
亦不倶。故不無因生。此門有二義。一據力
倶有不有義。故令相入。謂因有力時。縁必無
力。是故由因有力。故能攝他。由縁無力。故
能入他。會彼縁力。總歸因力。名不他生。雖
言不他反顯自生。因力歸縁。不自亦爾。反
前思之。以二力二無力。名不倶故。無彼
不相入一力一無力。相歸故。恒時相入。以
不相障礙。増上縁寛故。一切諸法。無不相
入。十忍品云。菩薩善觀縁起法。於一法中。
解衆多法。衆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門
故也。二據體有空不空。故有相即。謂非直
因力。歸縁明其相入。亦乃因體由縁。顯因
性空攝因於縁。何者謂若無縁。則無因故。
以生果名因。無縁果不生。是時不名因。
明知。此因會歸彼縁。爲不自生。是故縁是
有義。無不能攝。因是空義。無不所攝。因
所攝故。廢己同縁。縁能攝故。攝因同己。擧
因攝縁所等竝准思可知。由此義故。諸法
相即。無所障礙。上文云。知一即多。多即一
等。皆此義也。是故無盡大縁起法。無礙自在。
從此門而開現矣
言又集論云自種有故等者。彼論第四卷云。
又諸縁起法。不從自生。不從他生。不從
共生。非不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乃至
又有差別。謂待衆縁生。故非自作。雖有
衆縁。無種子不生。故非他作。彼倶無作
用。故非共作。種子及衆縁。皆有功能。故非
無因生。是故如是説。自種有故。不從他。待
衆縁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
能故。非無因若縁起理。非自非他。遣雙
句者。猶爲甚深。況總亡四句。是故縁起最
極甚深
言問此六義與八不分齊云何者 問。云何
無次。頓起此問 答。種子六義。明縁起法
無性空義。八不亦明縁生空義。二義齊等。難
知差別。欲明此差別。故今起此問
言八不者。大般若第三百八十四云。不生亦
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中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
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言六義爲不壞相等者。夫異相者。諸縁相各
異故。名爲異相。爾乃不壞六義。各異相故。
名爲異相。有人不知意越。改壞字。成即
字。非直失自惠眼。亦即失他惠眼。達者可

言答六義據縁起自體等者。六義據縁起種
子自體。建立故。六相據縁起體上差別義門
建立故也。以法體入六義。遂成差別四句。
六相依義門。建立故。以六義。入四句。即順
三乘。入六相即順一乘也
言又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者。由因若有。
縁及果必無故。縁及果即是因。何以故。由
因所成無自性故。若有自性。不依因故。
非縁起也。由縁及果若有。因必無故。因即
縁及果也。何以故。知縁及果所成。無自性
故。若有自性。不依縁故。非縁起也。是故
縁起法。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也
言由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門也者。因有全
力。所以能攝縁。縁全無力故。所以能入因。
因有全力。所以能攝縁。縁全無力故。所以
能入縁。不據自體故。非相即。力用交徹
故。成相入
言由有待縁至異體門也者。由有待縁義
故。有異體門。謂諸縁起各別體故。若不別
體。縁起雜亂。非縁起故 問。何爲別體 
答。若約十二縁起。無明闇障爲性。行支造
作爲性。乃至老死衰變命終爲性。若約四
縁。因縁種子爲性。等無間縁。開發爲性。所
縁縁。任持爲性。増上縁。不礙爲性出般若經
第三百八十

如是縁起各別體故。名爲異體。由不待
縁義故。有同體門。謂一因遍應多縁故。本
一因中。具多箇因。此所具多箇因。與本一
因。無差別故。名爲同體。且約十二因縁。
説同體義。謂初無明支。遍應餘十一支故。
隨所應十一支。能應無明支。亦有十一。然
此十一無明。與本無明。無差別故。云同體
也。如無明既爾。餘十一支。准之可知。是故
疏云。同體相入義。謂前一縁所具多一。與彼
一縁。體無別故。名爲同體。又由此一縁應
多縁故。有此多一。所應多縁。既相入相即。
合此多一。亦有入即一也
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第三者。上已雖明果
門因門縁起義理分齊。而未知其縁起爲一
相縁起。爲無盡縁起。今簡三乘一相縁起。
將明一乘無盡縁起。是故第三此門也。義海
宏深。微言浩汗。略擧十玄門。顯無盡縁起。
是故名十玄縁起等。又終南云一乘十玄
門。今述彼義。是故云十玄等也
言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者。一乘十玄門
云。明一乘縁起自體法界義者。不同大乘
二乘縁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此宗不
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今
述此義。是故云法界縁起等
言今以要門至即其義也者。一乘玄門云。
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縁起。不
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言因者。謂方便縁備。
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言果者。謂自體究
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
界海。及離世間品。明十佛義是也。今此段
中。述彼義
言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等者。有人云。如
經云十身中國土身等。此即國土海及十佛
融攝義也。如舍那品云。法界不可壤。蓮華世
界海。此國土海。即法界也。此等即是十佛所
知。故云果分。案云。此説雖然。而違疏故。不
可信用。今正示疏指示處。疏云。三依一乘。
有二。一約果分。十佛自體國土海。此當不
可説。寄縁説十。如第二會説。即驗第二會
經文云。諸佛子。當知。佛刹不可思議。佛住。
佛國。佛法。佛刹。清淨等。皆不可思議。乃至
廣説十佛世界佛名號娑婆世界外有
十佛世界
疏云。此
中大意。於一味法界義。分爲二。一能隨之
土海。二所隨之機縁。此二無二。通融無礙。若
以縁從體。即當相圓融。無別可別。言説不
及也。若以體從縁。復印成差別縁起。約此
殊形縁起。反顯土體妙極難思。是其意也。今
指彼文。是故云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今
助解云。凡此經中所説國土及十佛體。有其
二分一就實國土海及實十佛自體。唯佛境
界。佛智所行。名爲果分。如三乘中。自受用
身及自受用土。非菩薩所知。此亦如是。二
隨相國土及十佛身。菩薩所知。菩薩境界。名
爲因分。如三乘中他受用等菩薩所知。此亦
如是。是則果分玄絶。當不可説。因分約機。
是則可説。隨一佛國土。有此二義。故如十
地有二分。准之可知。是故藏云。此十地有
二分。一就實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行。名
爲果分。上論云。此智是誰證。偈言。佛所行
故。又上加分中。言不思議佛法。又如鳥跡
所依太空爲果海等。二隨相十地。菩薩所
知。菩薩所行。名爲因分。是則果分玄絶。當
不可説。因分約機。是則可説。此義通一部
經中大意。此之謂也
言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者。謂十玄門中。帝
網重重門。是故旨歸云。此華葉一一塵中。各
有無邊諸世界海。世界海中。復有微塵。此
微塵内。復有世界。如是重重。不可窮盡。
非是心識思量境界。如帝釋殿天珠網覆。珠
既明徹。互相影現。所現之影。還能現影。如
是重重。不可窮盡。經云。如因陀羅網世界。
十地論云。帝網差別者。唯智能知。非眼所
見。是謂第八帝網門也
言微細等者。微細相容安立門。是故旨歸
云。此華葉中。悉能顯現微細刹土。炳然齊現
無不具足。經云。於一塵中。微細國土。曠然
安住。又如第九迴向微細義説。是謂第七微
細門也。等等餘門。欲明十佛自體。國土海
等。圓融自在。玄絶言故。不寄因陀羅網喩
及微細等義門可論彼國土海状相。何以
故。帝網門等。由普賢門。明國土相状。開解
生機故
言此當不可説義者。謂地論二分中。當果
分不可説義故。是故云也
言不與教相應故者。上果分義。不對於機
縁。發起言説。可説其状故。是故云也
言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等者。前已
雖引。而文遠故。亦更引之。地論第二。釋經
偈言。前言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説間。今言
我但説一分。此言有何義。是地所攝。有二
種。一因分。二果分。説者謂釋。一分者是因。
於果分爲一分。故言我但説一分。此文既
云但説一分者。是因分。故知。果分不可説
也。故今取論意。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

言問義若如至知形對耳者。一乘十玄門云
 問。不思議法品等。亦明果徳。何故得於
因門説耶 答。此等雖是果徳。對縁以辨
果。非是究竟圓寂之果。是故與因同一會
説也。今此問答。述此本意。案云。第六他化
自在天會。説十地法。今不思議品等。與此
十地因。同會而説故。故知形對。此依晋經。
若依周經。非同會也 問。若爾。如何與因
形對 答。亦與十定等因同會而説。故亦
爲形對
言一者異體二同體者。一異體者。縁起互異
門。謂於無盡大縁起中。諸縁相望。體用各
別。不相參雜。故云異也。二同體者。諸縁相
應門。謂於衆縁之中。以一縁應多縁故。各
與彼多全爲其一。是故此一。具多箇一。然
此多一。雖由本一。應多縁故。有此一。然
與本一。體無差別。是故名爲同體門也。若
准處第二門次。亦應有第三同異無礙門。
然此章略故。無第三門。是故藏云。三同異無
礙門者。此二門同一縁起。不相離故。若無
異體。則諸縁雜亂。非縁起故。若無同體。縁
不相資。亦非縁起。故要由不雜。方有相資。
是故若非同體。無異體故。若非異體。無同
體故。通辨亦有四句。一或擧體全異。具入
即倶。二或全體是同。缺具入即倶。以法融
通各全攝故。三義或倶。以同異無礙。雙現
前故。四或倶非。以相奪倶盡。故雙非也」
言一不相由義至縁等是也者。此同體門。
謂因縁之中。以於一因應多縁故。各與彼
多。全爲一因。是故此一因具多箇一因。然
此多一因。雖由一因。應多縁故。有此多一
因。然與本一因。體無差別。是故名爲同體
門也。爾乃一因。遍應多縁。故所應多縁。全
爲因之所具徳故。是故因外。無別縁也。故
云不待縁也
言二相由義如待縁等是也者。此異體門。謂
於無盡大縁起中。諸縁相望。體用各別。不
相參雜。故云異也。爾乃雖所應多縁。全爲
因之所具徳故。更無待縁。若無因縁。各別
體者。因縁雜亂。失本法故。非縁起也。是故
因縁別體。方成縁起。由別體故。因外有縁。
是故待縁
言由他無性以自作故者。有云。由他無性。
以作自故。此説不爾。藏云。多縁無性。爲一
所成。是故多即一。由一有體。能攝多由
多無性。潜同一故。乃至一無性。爲多所成。
多有一空。即多亦爾。准此可云由他性自
所作故。餘句准之。元或本作元字。驗疏。處處皆
作元字。又或處作无字。
言依因六義内准之者。上因六義。第三句數
門云。有二種。初待體有無。而有四句。後就
用四句等云云案云。約體四句。以體收用。
無別用故。約用四句。以用收體。更無別
體故。准彼可知
言一者一是至十非一矣者。章文其略故。
今具顯示也。一者一是本數。何以故。縁成故。
二者一中二。何以故。縁成故。若無一即二不
成故。即一有全力。攝於二也。仍二非一
矣。三者一中三。四者一中四。五者一中五。六
者一中六。七者一中七。八者一中八。九者一
中九。十者一中十。何以故。縁成故。若無一
即十不成故。即一有全力。攝於十也。仍十
非一矣
言餘九門亦如是等者。如上説。一門中。具
十。餘九之門。具十亦爾。謂一者二是本數。
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二中一。何以故。縁成
故。若無二。即一不成故。即二有全力。攝於
一也。仍一非二矣。三者二中三。四者二中
四。五者二中五。六者二中六。七者二中七。八
者二中八。九者二中九。十者二中十。何以故。
縁成故。若無二即十不成故。即二有全力。
攝於十也。仍十非二矣。餘門准之
言一者十即攝一何以故等者。此門甚略。難
知其趣。若准前門。亦可説云。一者十是本
數。何以故。縁起故。二者十即攝九。乃至十
者十即攝一。何以故。若無十即一不成故。
即一無全力。歸於十也。是故表員集云。此
中數數法者。一者十。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
十中一。又元曉云。數此十錢。有其二門。一
向上去。二向下來。向上去中。亦有十門。一
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一即二。何以故。
若無一者。二不成故。乃至十者。一即十。何
以故。若無一者。十不成故。以縁成故。向
下來中。亦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
二者十即九。何以故。若無十者。九即不成。
乃至十者。十即一。何以故。若無十者。一不
成故。餘者准之。是故當知。一一錢中。皆具
十門。更互相即。一切諸法。皆亦如是。一與
一切。互相縁起。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此數
錢法。嚴法師出。亦有道理。故今取之。由此
故知。今一者。十即攝一者。略擧始終。謂一
者十者。爲始門之始。即攝一者。爲等十門。
謂十者十即攝一
言餘例亦然者。餘九八七乃至一門。例前
亦爾。謂一者九。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九中
十。三者九中八。四者九中七。五者九中六。六
者九中五。七者九中四。八者九中三。九者九
中二。十者九中一。何以故。縁成故。謂無九
即一不成故。即一無力。歸於九也。仍一非
九矣。餘八七門。准之可知
言如是本末二門中等者。第一錢爲本門。
第十錢爲末門。如此本末門中。各具足十
門。餘中九錢。准以思之
言若不爾至自性無縁不得名一也者。計
所執自性一。住自性不藉縁故。不得有
一。何以故。依二三等縁。以得成故一。既云
不依二三等縁。一是誰一。是故無縁。不得
名一。餘准可知
言問若去一至無障礙故者。玄門云。問。既
其各各無性。那得成其一多耶 答。此由
法界實徳。縁起力用。普賢境界相應。所以一
多常成。不増不減也。如維摩經云。從無住
本。立一切法。又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
得成也。今此問答述其意也
言華嚴。入諸法。皆悉如幻。觀縁起法。於
一法中。解衆多法。衆多法中。解了一法」
言四句護過去非顯現徳等者。護過四句。
准上三性 問。一門中。攝十盡耶 答。不
也。十中一故 問。不盡耶 答。不也。一中十
故 問。亦盡亦不盡耶 答。不也。二門體。無
二故。不相違故 問非盡非不盡耶 答。
不也。離戲論故。又一多縁起故。應離四句
也。顯徳四句。二門中攝十。一盡一中十故。
二不盡十中一故。三盡亦不盡。二門雙有現
在故。四非盡非不盡。定取不得故。又應
云。縁起故。得成四句也。解云。由四句。去
執者非。亦由四句。顯甚深縁起無礙自在
徳。是故云也
言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一即十等者。略擧
始終。今具顯示。一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
成故。二者即二。何以故。若無一即無二故。
由一有體。二爲空故。是故此一一即是二矣。
三者一即三乃至十者一即十。何以故。若無
一。即無十故。由一有體。十爲空故。是故此
一即是十矣
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即一等者。此亦
擧始終也。亦具顯示。一者十是本數十。何
以故。縁成故。二者十即九乃至十者十即一。
何以故。若無十。即無一故等云云
言又若不相即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不現
前者。且如因體由縁。顯因性空。攝同於
縁。何者謂若無縁。即無因故。以生因名
因。無縁因不生。是時不名因。明知。此因
會歸彼縁。爲不自生是故縁是有義。無不
能攝。因是空義。無不所攝。因所攝故。廢己
同縁。縁能攝故。攝因同己。縁體由因。顯
縁性空。攝同於縁。何者謂若因無。則無縁
故。以生果名縁。無因果不生。是時不名
縁。明知。此縁會歸彼因。爲不他生。是故因
是有義。無不能攝。縁是空義。無不所攝。縁
所攝故。廢己同因。因能攝故。攝縁同己。爾
乃由因縁相即故。因縁門中。空有二義。即
現前也。若不相即。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
不現前。即成大過
言十即一者准例等者。准前應云。答。只爲
十即是一故。是故名爲十。何以故。所言十
者。非是所謂十。縁成無性十。爲此十即一
者名十。若不爾者。不名十。何以故。由自
性故。無縁不成十也
言問上一多至皆得如是者。玄門義云 
問。若一多要待縁成者。爲是同時。爲是前
後耶 答。縁成故。常同時而前後。所以然
者。一即十。十即一故。常同時。而向上去。向
下來。故有先後也。今此問答。述其意也」
言具足逆順者。向上去。名爲順。向下來。名
爲逆。是故玄門義云。若順數經一至十。向
上去。若逆數從十至一。向下來。此句釋上
前後句
言同體不違者。此釋上即同句
言問如上所説去來義等者。玄門義云。問。
既有明先後去來。即是有増減。何名不動
本相耶 答。雖先後去來。而常不動故。經
云。不來相而來也。如一即多。而不動一相。
如此一相。亦非情謂一。多亦如是。雖多即
一。而不壞多相。亦非情謂多。今此問答。述
彼意也
言自位不動而恒去來者。若約向上去者。
一自位不動。而恒去他九位故。若約向下
來者。十自位不動。而恒來他一位故。下釋
准之
言問若由智者至舊來成故者。玄門義云。
問。此之一多。既是縁成。不同情謂者。爲是
本來有。此一多爲是始有耶 答。云本有
不有者。爲欲就智辨本有。爲自就一多
體辨耶。若自就一多體。辨不論智者。體即
息諸論道。同於究竟圓果。離説相故。今若
辨一多者。一約智説也。若約智故辨本有
者。以智照故。本有如室中空開門見時此
空即是本有云云 今此問答。述其意也
言不成即已成者。若約一多體。本來平等。
不相由故。爲不成也。若約一多相。一多差
別。互相由。故爲成也。又縁起各守自位。不
相由故。云不成也。又由不守性。互相由故。
云成也
言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是本數一中即具
十等者。此門作法。小異前門。今具顯示。一
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成故。二者本一中
即具二。何以故。縁成故。是本一自體是一。
亦復與二作一。故即爲二一。是故此一之
中。即自具二箇一耳。仍一非二也。三者本
一中即具三。何以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
一亦復與三作一故。即爲三一。是故此一
之中。即自具三箇一。四者本一中。即具四。
何以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一。亦復與四作
一。故即爲四一。五者本一中即具五。何以
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一亦復與五作一。
故即爲五一。六者本一中。即具六。七者本
一中。即具七。八者本一中。即具八。九者本
一中。即具九。十者本一中。即具十。何以故。
縁成故。是本一自體是一。亦復與十作一
故。即爲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
箇一耳。仍一非十也
言初一錢既爾餘二三四等者。一者二是本
數二。何以故。縁成故。二者本二中即是具
一。何以故。縁成故。是本二自體是二。亦復
與一作二故。即爲一二。是故此二之中。即
自具二箇二。仍二非二也。三者本二中。即具
三。乃至十者本二中。即具十。何以故。縁成
故。是本二自體是二。亦復與十作二。故即
爲十二。是故此二之中。即自具有十箇二
耳。仍二非十也。餘三四等。准之可知
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中一等者。略擧
始終。今具顯示。一者十是本數十。何以故。縁
成故。二者十中九。何以故。由此九與十作
九故。即彼初九。在十九之中。離十九。即無
初九故。是故此九。即十中九也。仍十非九
矣。三者十中八。何以故。由此八與十作八
故。即彼初八在十八之中。四者十中七。何以
故。由此七與十作七故。即彼初七在十七
中。五者十中六。由此六與十作六故。即彼
初六在十六中。六者十中五。由此五與十
作五故。即彼初五。在十五之中。七者十中
四。由此四與十作四故。彼初四。在十四之
中。八者十中三。由此三與十作三故。彼初
三在十三之中。九者十中二。由此二與十
作二故。彼初二在十二之中。十者十中一。
由此一與十作一故。彼初一在十一之中。
以離十一。即無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中
一也。仍十非一矣
言一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成故一即十
等者。此擧始終。今具顯示。一者一。何以故。
縁成故。一是本數一。二者一即二。何以故。
由此二一即是初一故。無別自體故。故此
二即是一也。三者一即三。何以故。由此三一
即是初一故。無別自體故。是故此三即是
一也。四者一即四。五者一即五。六者一即六。
七者一即七。八者一即八。九者一即九。十者
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一即是初一故。無
別自體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
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即一等者。略擧
始終二門。謂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者。擧始
門也。言十即一。何以故等者。擧終門也。准
前可知。玄門義云。問。此同體門中。與前異
體門中。有何別耶 答。前異門。言一中十
者。即望後九故。名一中十。此門言一中十
者。即一中有九故。言一中十也 問。若一
中即有九者。此與前異體門一即十。有何
別耶 答。此中言一有九者。有自體九。而
一不是九。若前別體門説者。一即是彼異體
十。而十不離一 問。此中言自體一即十
者。與前同體一中十。有何別耶 答。前明
同體中有十。而一非是十。此明一即十。而
一即是十。以爲異也
言不相知故者。遠公釋。以無我知者能造
作故。章家云。因正有力時。縁必無力故。不
得相知故。云無知者故也
言教義者。玄門云。教即是通相別相三乘之
教。即以別教。以論別義。所以得理。而忘
教。若入此通宗。而教即義。以同時相應故
也。旨歸云。無盡言教及所詮義
二理事者。玄門云。若三乘教。辨即異事顯
異理。如諸經。擧異擧事。喩異理。若此宗。
即事是理等。旨歸云。縁起事相及所依眞

三解行者。玄門云如三乘。説解而非行。如
説人名字而不識其人。若通宗説者。即行
即解。如看其面不説其名而自識也。相
顯爲行。契窮後際爲解旨歸中無解
行有境智
四因果者。玄門云。順相爲因。契窮爲果。旨
歸云。五因果一對。謂辨菩薩生了等因。及
顯如來智斷等果。亦是普賢圓因。舍那滿

五人法者。玄門云。文殊顯其妙惠。普賢彰
其稱周。明人即法也。旨歸云。八人法一對。
謂佛菩薩師弟等人。顯説法界諸法門海
六分齊境位者。玄門云。參而不雜。各住分
位。即分齊境位。旨歸云。四行位一對。謂普賢
行海。及辨菩薩五位相收。當此門
七師弟法智者。玄門云。開發爲師。相成即弟
子也旨歸中無此對體
用一對爲第七也
八主伴依正者。玄門云。擧一爲主。餘即爲
伴。主以爲正。伴即是依。旨歸云。六依正一
對。謂蓮華藏界幷樹形等無邊異類諸世界
海及顯諸佛菩薩法界身雲無礙依持當此
依正
九逆順體用者。玄門云。即是成壞義也。旨歸
云。九逆順一對。謂文中顯五熱衆鞞一王
形虎。及顯施形順理正順。七體用一對。謂此
經中。凡擧一法。必内同眞性。外應群機。無
有一法體用不具。又疏云。七華體同眞。用
應機故。九逆同五熱。順十度故。案云。若
依此説。旨歸中。第七九二門。合爲此第九
門。又此第九門。開爲彼二門也
十隨生根欲性者。玄門云。隨縁常説也。如
涅槃經云。此方見滿。餘方見半。而月實無
虧盈。若此宗明者。常増減而常無増減。以
同時相應。旨歸云。十應感一對。謂衆生根欲
器感多端。聖應示現。亦復無邊。舍那品云。一
切衆生所樂示現雲等然
言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等者。綱目云。初是
諸縁契合義。是總也。疏云。此蓮華葉。具前
十義。同時相應。具足圓滿。故是初門也 問。
何以故。此依海印。同時顯現。彼由華葉。同
時具足 答。欲明無盡大縁起法。一各互
具足一切法。同時顯現故。彼此互擧。非相
違也 問。何知由海印同時顯現耶 答。
綱目云。然此八會人法教義等。皆依如來海
印三昧之所顯現。故賢首品云。一切示現。
無有餘。海印三昧。勢力故。言海印者。從
喩爲名。如脩羅四兵列在空中。於大海内。
印現其像。菩薩定心。猶如大海。應機現異。
如彼兵像。具如疏説。三昧者。此云等持。離
沈浮故。定惠均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
一境故。名持也 問。若爾云何定内具教
義等。以定中不言教故 答。由三乘淺故。
定内不起言。以一乘深故。定内起用。以
寂用無礙故。玄門云。第一同時等者。即具
明教義理事等十門同時也。何以得如此
耶。良由縁起實徳。法性海印三昧力用故得
然。非是方便縁順所成故。得同。今且據因
果同時者。若小乘説因果者。即因以成果。
因滅始果成。若據大乘。因果亦得同時。而
不彰其無盡。始似舍縁。以成舍。因果同
時成。而不成餘總。以因有親疎故。所以
成有盡。若通宗明因果者。擧疎縁以入
親。是故如舍成時。一切法皆一時成。若有
一法不成者。此舍亦不成。如似初歩若到。
一切歩皆到。若有一歩非到者。一切歩皆非
到故。經云。難成等正覺。不捨初發心。又
如大品經云。非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
而明菩提也等云云
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



*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
 *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二者一多相容不同門者。既總雖明上諸縁
起同時相應。成一縁起。未明諸縁力用有
力無力。互容入義。今欲明此義故。第二此
門來也。是故綱目云。約縁今有力今無力義
故。有相容門也。疏亦爾也
言此經偈云以一佛土等者。第四卷文如
引。文不異也。疏不説
言所由如上錢至思之可解者。若准十錢
喩。釋此十義法。以十錢喩。況上十義。約此
十義力用相入中二門。一異體相入。二同體
相入。初中亦二。一向上去。二向下來。初門中
有十門。一者教義。此本數教義。何以故。縁成
故。二者教義中理事。何以故。縁成故。若無
教義。理事不成故。即教義有全力。故攝於
理事。仍理事非教義。乃至十者教義中逆順
體用自在。何以故。若無教義。即逆順體用自
在不成故。即教義有全力。故攝於逆順體用
自在。仍逆順體用自在。非教義矣。餘九門
亦如是。一一皆有十。准例可知。向下來亦十
門。一者逆順體用自在。何以故。縁成故。乃至
十者逆順體用。即攝教義。何以故。縁成故謂
若無逆順體用自在。即教義不成故。即教義
無全力。歸於逆順體用自在也。仍教義。非
逆順體用自在矣。餘例亦然。如是本末二門
中。各具足十門。餘一一義中。准以思之。二
同體相入。亦有二門。一者一中多。二多中
一。初一中多者。有十門不同。一者教義。何
以故。縁成故。縁成故。是本數教義中。即
具十義。何以故。由此一教義自體是教義。亦
復與理事作教義故。即爲理事教義。乃至
與逆順體用自在作教義故。即爲逆順體
用自在教義。是故此一教義之中。即自具有
十箇教義耳。仍教義非逆順體用自在也。
以未是即門故。初一教義既爾。餘理事因
果已上九門中。皆各如是。准例可知耳。二
者多中一。亦有十門。一者逆順體用自在。何
以故。縁成故。乃至十者逆順體用自在中教
義。何以故。由此教義與逆順體用自在作
教義故。即彼初教義。在逆順體用自在中。
教義之中。以離逆順體用自在之教義即
無初教義故。是故此初教義。即逆順體用
自在中教義也。仍逆順體用自在。非教義
矣。餘下九八七乃至於一。皆各如是。准
例思之。是故云准上思之。玄門云。此約
理説。以一入多。多入一故。名相容。即體
無先後。而不失一多之相。故曰不同。此即
縁起實徳。非天人所作。故經云。以一佛土。
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世界本相亦不
壞。自在願力故能爾云云方範云。從理異耳
 問曰。若爾。方範及玄門。約理容入。綱目
及此章。約用相入。二入相違。何和會耶
答。相即相入。皆有二門。一約縁起相由門。
二約法性融通門。由此二門。不可相違。是
故疏云。相容門者。謂一事是不實。以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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