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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本疏 (No. 1814_ 義寂述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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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越欲請福田求心所願。心無適莫。不簡持
犯。僧皆清淨無非法故。唯就應彼五法成
就知事人所問。今欲得僧中次第。心無所
簡故云次第。即得十方賢聖僧者。田廣博包
容十方一切賢聖。莫不入中。設不得賢聖。但
得一凡夫。請心既無簡別。興福冥通十方。故
云即得十方賢聖僧也。問餘十方僧既不受
施。何得由心空擬興實福於十方。答罪福之
起以心爲主。心既遍擬。福何不普。如惡戒
人於一切羊上起害意樂故。雖一切羊非皆
被害。而於一切羊遍起不律儀。以惡例善。善
何不然。問若如是者。不律儀人於一切羊起
不律儀。於彼殺羊得業道。施亦應然。須簡別
耶。答不無此義。遍於一切僧得起施福。唯
於一僧次起施福業。暢思唯在受施人故。又
解不例。殺業害生爲本故。於被害得殺生業。
布施捨心爲主故。於一切得施福業。以我施
心遍一切故。若受用福。於施人後時別起別
請。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者。謂
請百羅漢百菩薩者。以心簡別故。唯於所請
處與福。非所餘邊。請一僧次無簡別。故遍於
一切皆起福善。律中佛呵師子長者別請僧
云。雖五百羅漢不如一凡夫也。若別請僧是
外道法者。諸佛本懷等遍爲主。是故本無別
請之法。設律教中許別請者。曲順世情權施
教門。如佛法中不聽食肉。爲欲漸制且聽三
淨。此亦如是。故云是外道法七佛無也。違佛
本教故不孝順道也
第九不作邪命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爲利養販賣男女色自手作
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夢吉凶是男是女呪
術工巧調醫方法和合百種毒藥千種毒藥蛇
毒生金銀毒蠱毒都無慈心無孝順心若故作
者犯輕垢罪 此下二戒辨戒同也。初戒遮
邪命。後戒遮邪業。違淨命故制。大小同制。
七衆倶防。文中以惡心故爲利食者。非爲見
機益物也。販賣男女色下凡列十事。一賣男
女色。二自手作食。三自磨自舂。四占相男女。
五解夢吉凶。六呪術。七工巧。八調鷹方法。九
和合毒藥。十蠱毒。此十事中。初一後三道俗
倶禁。第二第三制道開俗。第四第五一云。道
俗倶制。一云。俗人非爲活命者不犯。第六
第七於俗不制。出家菩薩若非活命爲護身
者。准律亦應許也
第十不作邪業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自身謗三寶詐現親附口便
説空行在有中爲白衣通致男女交會婬色作
諸縛著於六齋日年三長齋月作殺生劫盜破
齋犯戒者犯輕垢罪 違正業故制。大小倶
制。道俗同防。然文列五事。第五不敬好時未
必皆同。至文當列。文中邪業凡列五事。一身
謗三寶詐現親附。二口便説空行在有中。三
爲白衣媒嫁。四媒合男女。五齋時作惡。餘皆
文顯。第五事中。若破齋犯戒隨事別結。今不
敬好時邊通結一罪。此一事於聲聞法未必
制爲別戒。菩薩法中爲於善法生殷重故制
之爲戒。一云。唯制在家。出家盡壽持齋不論
時節故。一云。亦通出家。爲敬時故。雖有常戒
當於齋日。應更受之。准藥師經。出家五衆
亦受八戒。蓋爲増長善法故也。六齋日者。黒
白各三。於此日中鬼神得勢力故傷害人民。
劫初聖人爲人之免害。以制齋法避鬼神害。
唯斷中後食爲齋。未制戒法。佛出世時仍此
舊法復加八戒。黒白各第八及十四日此是
摩醯首羅分日。各十五日是一切神分日。故
月六中制受齋法。年三長齋者。提謂經云。正
月本齋十五日。五月本齋日十五日。九月本
齋十五日。爲歳三長齋日。因縁如經廣説。優
婆塞經云。爲亡者修福則有三。春正月夏五
月秋九月。十住論云。於三氣日鬼神得勢故
遮三氣。持齋法謂冬至後四十五日爲三氣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解
如是十下總結勸持廣指餘品。此下兩九明
攝衆生。初九戒中大分爲二。初一戒明以財
攝生。後八戒明以法攝生
菩薩戒本疏卷下之本



菩薩戒本疏卷下之末
第一救贖危苦戒
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
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
比丘比丘尼亦賣發菩提心菩薩道人或爲官
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
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
像及比丘比丘尼發心菩薩一切經律若不贖
者犯輕垢罪 貨賣經像有損辱之過。貨賣
行人有幽逼之惱。大士既以護法濟苦爲懷。
當應隨力救贖。若不贖不救違敬違慈。故制
爲之。論云。又諸菩薩於墮種種師子虎狼鬼
魅王賊水火等畏。諸有情類皆能救護。令離
如是諸怖畏處。大小不共。聲聞見眷屬被賣
不贖犯第七聚。經像及餘人不見別制。菩薩
一切不得不救。唯除力所不及。七衆同學也。
文中賣佛菩薩父母形像者。一云。品是大慈
父母。故云菩薩父母像。一云。刻鑄作父母形
像。如丁蘭之類。故云父母形像。販賣比丘下
明救贖行人。文中但説道人者。妨損多故。餘
人墮難理亦應救
第二不畜損害戒
若佛子不得販賣刀杖弓箭畜輕秤小斗因官
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繋縛破壞成功長養猫狸
猪狗若故養者犯輕垢罪 此下八戒以法攝
中有二。前七以行法攝。第八以教法攝。以行
攝中又二。初二戒明離過行。後五戒明攝善
行。離過行中。初離損害之過。後離放逸之過。
畜養損害乖慈攝行故制令斷。大小倶制。七
衆同防。文中具列六事。一不得畜刀杖弓箭。
此防殺害之過。前第十戒中違攝善故制。今
此戒中違攝善故制。令利生故制。二不得販
賣輕秤小斗。此防盜損之過。三因官形勢取
人財物。前第十七制因勢乞求。今此戒制因
公囑致。此亦防盜損也。四害心繋縛。謂心欲
損惱未必致害也。五破壞成功。謂破他人用
所成。六長養猫等。遠有侵害故不應畜。見彼
臨危拯贖者不犯
第三不行邪逸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
劫賊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
歌叫伎樂之聲不得摴&MT01312;圍碁波羅塞戲彈碁
六博拍毬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成爪鏡蓍草
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
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違正業故
制。大小同制。七衆不共。文中列事有五。一不
得觀諸鬥。若無縁事道俗倶制。二不得聽諸
樂。若爲自娯道俗倶制。若供養三寶道俗倶
開。若自身作制道開俗。三不得作諸戲。道俗
倶制。四不得作卜筮。爲利道俗倶制。如法指
示俗人開。五不得作盜賊使命。前十一戒制
公通使命。此戒制私竊使命。此亦道俗倶斷
第四不念餘乘戒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
戒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嚢欲度大海如草繋比
丘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
已成之佛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
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 此下五戒明攝善
行。初遮念餘乘道。次遮不起大願。次遮不發
堅誓。次遮不修離著。次遮不遜長幼。初不
念餘乘者。恐虧大行故制。道俗同學。大小不
共。以所習各異故。文中列事有三。一護誦戒
法。護持禁戒者。謂若性若遮皆悉護持。日夜
六時讀誦是戒者。若文若義誦持不忘。猶如
金剛者。持心堅固因縁不殂故。帶持浮嚢欲
度大海者。愛惜守護不欲漏故。事出涅槃經。
如草繋比丘者。謹愼敬持不敢犯故。事出因
縁經。二生大乘信。自知我是未成佛者。雖有
佛性。因未修故。諸佛是已成佛者。已修妙因
剋勝果故。三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者。期心
大果。餘念不間。若起一念下就後顯犯
第五發願希求戒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三寶願
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
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
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
是願者犯輕垢罪 願猶善御。將趣勝果。若
不發願行無所籍。故制令發。七衆同學。大小
不共。所求異故。文中常應發一切願者。隨事
興願無一空過。如華嚴中淨行品説。又十大
願故云應發一切願。十大願者。如發菩提心
論説。孝順已下擧一切願中。要者略陳三五。
孝順父母師衆者。不違勝恩願。父母有生養
之勞。師衆有訓導之功。倶有勝恩故應順孝
也。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者。遭遇勝縁願。常
教我大乘經律者。資承勝教願。十發趣乃至
十地者。解入勝位願。使我開解如法修行者。
集勝行願。堅持佛戒等者。護持勝戒願。戒爲
行基故別標之
第六作誓自要戒
若佛子發是十大願已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
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
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復作是願寧
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纒身終不以破戒之身
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復作是願寧以此口
呑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破戒
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飮食復作是願寧以
此身臥大流猛火羅網熱鐵地上終不以破戒
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床座復作是願寧以
此身受三百矛刺經一劫二劫終不以破戒之
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復作是願寧以此
身投熱鐵&T055114;經百千劫終不以破戒之身受於
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復作是願
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終不
以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復作是
願寧以百千熱鐵刀矛挑其兩目終不以破戒
之心視他好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鐵錐劖刺
耳根經一劫二劫終不以破戒之心聽好音聲
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終不以破
戒之心貪嗅諸香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
斷其舌終不以破戒之心食人百味淨食復作
是願寧以利斧斬破其身終不以破戒之心貪
著好觸復作是願願一切衆生悉得成佛而菩
薩若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在心爲願。形
口爲誓。恐隨縁傾動故立誓自要。大小不共。
七衆同學。文中發十大願已者。或有本云發
十三大願。即下所立十三誓也。先心中發已
然後口立故云發已。若言十大願者。別有十
願。初心菩薩之所先發。如發菩提心經説。菩
薩云何發趣菩提。以何業行成就菩提心。發
心菩薩住于慧地。先當堅固發於正願攝受
一切無量衆生。我求無上菩提救護度脱。令
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是故初發心大
悲爲首。以悲心故能發轉勝十大正願。何爲
十。謂一者願我先世及以今身所種善根。以
此善根施與一切無邊衆生。悉共迴向無上
菩提。令我此願念念増長。世世所生常係在
心終不忘失。爲陀羅尼之所守護。二者願我
迴向大菩提已。以此善根於一切生處常得
供養一切諸佛。永必不生無佛國土。三者願
我得生諸佛國已。常得親近隨侍左右。如影
隨形。無刹那頃遠離諸佛。四者願我得親近
佛已。隨我所應爲我説法。則得成就菩薩五
通。五者願我成就菩薩五通已。則通達世諦
假名流布。解了第一義諦。如眞實性得正法
智。六者願我得正法智已。以無厭心爲衆生
説示教利喜。皆令開解。七者願我能開解諸
衆生已。以佛神力遍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
諸佛。聽受正法廣攝衆生。八者願我於諸佛
所受正法已。則能隨轉清淨法輪。十方世界
一切衆生聽我法者聞我名者。即得捨離一
切煩惱發菩提心。九者願我能令一切衆生
發菩提心已。常隨將護除無利益與無量樂。
捨身命財攝受衆生荷負正法。十者願我能
荷負正法已。雖行正法心無所行。如諸菩薩
行於正法而無所行。亦無不行爲化衆生不
捨正願。我是名發心菩薩十大正願。此十大
願遍衆生界。攝受一切恒河沙諸願。若衆生
盡我願乃盡。而衆生實不可盡。我此大願亦
無有盡。持佛禁戒作是願言下立誓自要。十
三誓中前十二作護戒誓。最後一願作證果
誓。十二中前七護律儀戒。後五護五根戒。七
中前一對境立誓。女境易染可畏中甚。故偏
誓護。後六對供立誓。與涅槃聖行説大意同

第七隨時頭陀戒亦可名頭
陀避難戒
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陀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
用楊枝澡豆三衣瓶鉢坐具錫杖香爐漉水嚢
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形
像而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
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頭陀者從正月十五日
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
二時中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二翼若布
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布薩誦十重四十八
輕戒若謂戒時當於諸佛菩薩形像前誦一人
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亦一
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座各各被九條七條五
條袈裟結夏安居時亦應一一如法若行頭陀
時莫入難處若惡國界若惡國王土地高下草
木深邃師子虎狼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
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
居時是諸難處皆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輕垢罪
 頭陀此云抖擻。抖擻著心故。蕭然塵外能莊
嚴戒故。應隨行。行不擇處。容致夭喪。又未離
欲者在難心不得安。故須避難。行得其所。七
衆同制。聲聞避難。亦應同制。二時常行不必
制之。文中常應二時頭陀者。以春秋二時寒
膃調適無妨損故制。在此二時行。瑜伽論云。
問何故名爲杜多功徳。答譬如世間或毛或
&T073554;未鞭未彈未紛未擘。爾時相著不耎不輕。
不任造作縷線氈蓐。若鞭若彈若紛若擘。爾
時分散柔軟輕妙。堪任造作縷線氈蓐。如是
行者由飮食貪於諸飮食令心染著。由衣服
貪於諸衣服令心染著。由敷具貪於諸敷具
令心染著。彼由如是杜多功徳能淨修治令
其純直。柔軟輕妙有所堪任。隨順依止能修
梵行。是故名爲杜多功徳。於飮食中有美食
貪及多食貪能障修善。爲欲斷除美食貪故。
常期乞食次第乞食。爲欲斷除多食貪故。但
一座食先止後食。於衣服中有三種貪能障
修善。一多衣貪。二耎觸貪。三上妙貪。爲欲斷
除多衣貪故但持三衣。爲欲斷除耎觸貪故
但持毳衣。爲欲斷除上妙貪故持糞掃衣。
於諸敷具有四種貪能障修善。一諠雜貪。二
屋宇貪。三倚樂臥樂貪。四敷具貪。爲欲斷
除諠雜貪故住阿練若。爲欲斷除屋宇貪故。
常居樹下迥露塚間。又爲欲斷除婬佚貪故
常住塚間。爲欲斷除倚臥貪故常期端座。爲
欲斷除敷具貪故處如常座。是名成就杜多
功徳。又云。當知此中若依乞食無差別性唯
有十二。若依乞食有差別性便有十三。冬夏
坐禪者。冬則大寒。夏則大熱。又損傷多妨於
遊行故制靜坐。結夏安居者。期心一處靜縁
栖託故云安居。必無急縁不妄遊行。若於自
他有利益處。隨縁開許受日出界。受日之法
於五部中隨應用之。常用揚枝澡豆者。楊枝
有五徳故常用。澡豆爲清淨故亦常用。十八
物者。三衣爲三。四瓶。五鉢。六坐具。七錫杖。
八香爐。九漉水嚢。十手巾。十一刀子。十二火
燧。十三鑷子。十四繩床。十五經。十六律。十
七佛像。十八菩薩形。前十四資身道具。後四
出世勝軌。故制令常隨不得離也。頭陀者從
正月下制時節也。非但行時調適。亦有所標
勝軌。如心王經所説應知。若布薩日下制布
薩法。法如經初序説。舊疏云。聲聞心弱。必假
四人已上方得廣誦。大士行勝。一人亦許廣
説。今謂廣誦聲聞亦許。但不得作白羯磨也。
菩薩法中理應如此。雖復廣誦不得作白。誦
者高座聽者下坐者。爲恭敬法故。律亦不聽
在下爲高説。各各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者。
一云。以此文證。三衣皆得入衆用。一云。此是
并著被衣。如三千威儀云。不箸泥洹僧不得
被五條。不著五條不得被七條。不著七條不
得被九條。故知并著也更詳
彼文
結夏安居一一
如法者。結時依處受日出界自恣擧懺。皆准
律行之。若頭陀時莫入難處下。辨行頭陀及
夏安居擇處避難。此中所制從始至末。一云。
道俗悉同。一云。遊止教化不得冐難。此則
通制道俗。若安居法布薩令坐。但制出家五
衆。優婆塞經云。優婆塞應畜僧伽梨衣鉢錫
杖。未知十八物盡須備不。菩薩僧尼至半月
應兩邊布薩誦大小二本。不者輕垢更詳
本文
家菩薩若家内有淨室。半月應自誦。若無者
由旬内寺舍作菩薩布薩。則應往聽。都不者
輕垢。若自家諠迫。及由旬内無菩薩會集者。
不犯也
第八尊卑次第戒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
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
王子乃至黄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
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
前無後坐無次第如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
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不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爲離憍慢隨順教法故制。大小倶制。道俗
同學。律中世尊集比丘僧告言。汝等謂誰應
受第一坐第一水第一食起迎送禮拜恭敬善
言問訊。或有言大姓家出者。或言顏貎端政
者。或有言阿蘭若者。或有言乞食者。或有
言糞掃衣者。如是乃至或有言能唄者。或有
言多聞者。或有言法師者。或有言持律者。或
有言坐禪者。佛告諸比丘。乃引過去象狸鵽
鳥相敬因縁。汝等於我法律中出家應更相
恭敬。如是佛法可得流布。自今已去聽隨長
幼恭敬禮拜上坐迎送問訊。又云。不應禮白
衣。一切女人不應禮。前受大戒者。後受大戒
者。十三難三擧二滅一切非法語者不應禮。
何等人應禮。小沙彌尼應禮大沙彌尼。沙彌
刃摩那比丘尼比丘。如是等人塔一切應
禮。若年少沙彌應禮大沙彌尼。式*刃摩那乃
至比丘及塔一切應禮。小式*刃摩那應禮大
式*刃摩那。比丘尼比丘及塔應禮。年小比丘
尼應禮大比丘尼。比丘及塔亦應禮。小比丘
應禮大比丘。大比丘塔亦應禮。釋迦法中既
云無別菩薩僧故。准上律行。於理無爽。文中
應如法次第坐者。謂上下次第不違佛制。此
中行法諸師不同。一説。悉以受菩薩戒爲次
第。百歳比丘後受菩薩戒。一歳比丘前受菩
薩戒。則一歳比丘在前座。百歳比丘在後坐。
男女黒白尊卑類別雖前受戒。不得交雜。若
奴前受郎後受者。則奴上郎下。已入戒法中
不隨本位故。二説。若本未受菩薩戒者。皆在
前受菩薩戒下。若進受戒則還本次。如百歳
比丘未受一歳比丘已受。已受者爲上。未受
者爲下。若百歳者進受則還在上。奴郎亦爾。
若奴先受郎未受者。則奴上郎下。郎若進受
還在奴上。既同在戒應隨本位。如沙彌進受
則在百歳尼上。三説。威儀坐次皆以聲聞法
爲次序。莫問聲聞菩薩。但先受者爲上。若
聲聞比丘十歳菩薩比丘九歳。猶十歳者爲
上。智度論云。諸佛多以聲聞爲僧。無別菩薩
僧。如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以釋迦牟
尼佛無別菩薩僧故。入聲聞僧中次第坐。此
文但言先受者在前坐。後受者在後坐。不簡
聲聞菩薩戒故。在家菩薩既無歳數。悉以菩
薩戒爲次。今謂在家中亦應以受戒爲先。若
受聲聞五戒。若受菩薩五戒。但先受者爲上。
若奴先受郎後受者。不得以受爲次。奴郎位
別。本不雜故。設放奴爲郎。應隨受次。世中行
事多依後説。不問老少者。不隨生年之老少。
律中沙彌生年爲次。生年等者受戒爲次。此
文既云不問老少。以不隨其生年次第。比丘
比丘尼者謂二衆皆各受戒爲次。非謂先受
尼在後受比丘上。男女尊卑本不雜故。俗中
貴賤如前分別。坐無次第兵奴之法者。兵奴
強者爲先。不以長幼次第。佛法道尊不應如

第九福慧攝人戒
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衆生建立僧坊山林園
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禪處所一切行道處
皆應立之而菩薩應爲一切衆生講説大乘經
律若疾病國難賊難父母兄弟和上阿闍梨亡
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
讀誦講説大乘經律一切齋會求福行來治生
大火所燒大水所漂黒風所吹船舫江河大海
羅刹之難亦讀誦講説此經律乃至一切罪報
三惡七逆八難杻械枷鎖繋縛其身多婬多瞋
多愚癡多疾病皆應讀誦講説此經律而新學
菩薩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福慧兩善事猶輪
翼。隨闕一種勝果難辨。故制令修大小不共。
七衆同學。文中有二。一教化令修福業。二講
説令修智業。初中常應教化一切衆生乃至
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者。謂修福業雖有多
門。就其要者。且説建立行道處也。隨力隨
能化他。自作必力所不瞻雖闕。而不犯令修
起智。中應爲一切衆生講説大乘經律者。謂
自有解智者。謂其力能爲他講説。若疾病下
別明爲有難報恩之處。亦爲講説。且列十種。
一病難。謂國土多疾之時。二國難。謂惡王御
世時。三賊難。謂惡人侵暴時。四所尊終亡時。
五往來治生時。有經本云行末將生。六水火
風難。七羅刹難。八一切罪報。謂三報八難乃
至繋縛其身。九多煩惱。十多疾病。謂自身中
有疾病也。凡爲十事應講經律。使免離諸難
轉諸業障。研飾神明智慧増長。若不爾者違
而成犯也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中當説
 如是九已下總結指餘。第二九戒中。初五戒
并以戒法攝受。後四戒并以悲心教化。前中
初三明戒法授人。後二明戒法自攝。菩薩自
攝令他隨學故。雖自攝則是利他。初三中。第
一明有器者不擇便授。第二明有障者教令
懺除。第三明未受者不輒爲説
第一不擇堪受戒
佛言佛子與人受戒時不得簡擇一切國王王
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
十八梵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黄門奴婢一切鬼
神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
相應皆染使青黄赤黒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
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
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若
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不菩
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七逆者出佛
身血殺父殺母殺和上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
輪僧殺聖人若具七遮即現身不得戒餘一切
人盡得受戒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
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但解法師語有百
里千里來求法者而菩薩法師以惡心瞋心而
不即與授一切衆生戒者犯輕垢罪 有器堪
受皆應爲授。若以瞋嫌簡擇。便乖奬導之義。
故制令不簡。菩薩有求受者悉不得乖。以本
誓兼濟故。聲聞許而中悔是犯。若本不許不
犯。七衆同學。經許夫婦互爲師故。文中與人
受戒時不得簡擇乃至盡得受戒者。擧十七類
悉許受戒。文中不簡在家出家沙彌具足。唯
言得受。若准下文。教服異俗。應通出家。然受
法有二。若准律法自四受者。應須簡擇無根
等類。若依三歸三聚總受。文既不簡。理應通
受。准半擇等許受五戒而遮近事性。此中亦
應許受具足而遮比丘等性。文無別簡。以義
准的。諸有智者當更尋教。應教身所著袈裟
下。明毀俗好以應道服。言壞色者。壞彼大
色成不正色。與道相應者。毀俗好故應道服
也。皆染使青黄赤黒紫色者。小乘五部異見
故服各一色。菩薩於五無所偏執故通服五
色。此言青等五者。皆取壞成青等。非是大色
青等。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者。非但三衣壞色。
一切衣服乃至臥具亦同三衣皆使壞色。身
所著衣乃至與其國土下。衣服色異者。令色
異俗也。與俗服有異者。作之方法亦令異俗。
既言比丘。不應通俗。舊説道俗皆須壞色者。
非也。若欲受戒時下。簡除重障以成淨器。七
逆者。障之重也。若現身作則不能成納戒之
器。設作法受終無剋獲。故須簡別。十三難中
簡取五逆。并加害師爲七逆也。其七名者。一
出佛身血。二殺父。三殺母。四殺和上。五殺阿
闍梨。六破羯磨轉法輪僧。七殺聖人。破羯
磨法輪僧者。一解。唯破法輪僧是逆。若破羯
磨僧非逆。破羯磨僧時。不欲諍作起異見故。
然破法輪時。羯磨壞故。云破羯磨轉法輪僧。
論一解。破法輪僧一向是逆。若破羯磨應當
分別。若起法想破是則非逆。若以非法想破。
於聲聞非逆。於菩薩是逆。如害二師及有學
聖。於聲聞非逆。於菩薩爲逆。此亦應爾。殺
聖人者。通取學無學。不同五逆中唯取害無
學。菩薩聲聞相對分別是難非難應作四句。
一於聲聞是難非菩薩者。謂十三中除五逆
餘八。二於菩薩是難非聲聞者。謂七逆中殺
學聖人破羯磨僧。若害二師難非是逆。八邊
罪故。於彼聲聞亦是難攝。殺學聖人者。曾受
戒者八邊罪難。未曾受者則非難也。三於二
倶是難者。謂五逆也。倶非難者。除上事也。若
具七遮即身不得戒者。則上七逆能遮戒故
名之爲遮。具有兩義。一具縁成業故名爲具。
簡彼闕縁不具之逆。二於一身中容具七逆。
謂曾受具大比丘者於一身中容具七故。若
未曾受除害二師及破僧逆。問若就後義。不
具七逆亦應得受。答不也。具就極多説具七
遮現不得戒。非謂犯一一逆不成遮障。若不
爾者。佛滅度後不須更問。言無破僧出佛血
故。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乃至鬼神不禮
者。示彼道尊。言出家者簡彼在家。在家菩薩
既隨俗儀。雖禮所尊亦無所犯。鬼神者。爲求
福故禮世間鬼。若受戒人雖俗不聽。若審知
彼權現鬼神。在俗菩薩禮亦無犯。但解師語
下并違之成犯
第二具徳作師戒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時菩薩與他人作教戒
法師者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上阿闍梨
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現身有七遮罪
者師不應與受戒若無七遮者得與受戒若有
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
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
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
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
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而得
増受戒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
滅不同七遮而教誡師於是法中一一好解若
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
義諦習種性長養性不可壞性道種性正法性
其中多少觀行出入十禪支一切行法一一不
得此法中意而菩薩爲利養故爲名聞故惡求
多求貪利弟子而詐現解一切經律是自欺詐
亦欺詐他人故與人授戒者犯輕垢罪 内無
深解爲利輒授。有誤人之過。故制之。大小倶
制。七衆之中正在出家兼通在家。在家亦有
互作師故。文中教化人起信心時者。謂教化
人令起欲受菩薩戒信。菩薩與他人作教戒
法師者。謂與他人作受戒師。應正制和上。始
終親教是和上故。見欲受戒人應教而請二
師者。自未被請故教令請爲和上也。又須一
人作羯磨師故。更教令請一人爲阿闍梨。即
是羯磨阿闍梨也。義同聲聞沙彌受法。而法
仍通五衆。受戒無簡別故。問菩薩地受戒文
中不云請二師。文相似唯請羯磨師。無請和
上文。何故彼此説不同耶。答理應具請二師。
而彼文中不請和上者。當是預請爲親教師。
是故不須臨受方請。或即一人具兼兩事。謂
作和上及阿闍梨。是故彼文不別請也。二師
應問言下。明欲將受問其遮法。問爲二師並
問。爲一人問。一人誰應問。答若請二人阿闍
梨應問。正作羯磨人故。若請一人爲二師則
無所妨也。所問罪有三種。一七逆一向不得
受。二十重若懺得相得受。不得相不得戒。今
謂十重若懺得相不作受法。便得本戒。若不
懺除應更増受。三四十八唯須對悔不須更
受。若無好相雖懺無益者。謂無罪滅得戒之
益。是現身亦不得戒者。舊説。非但不得本戒。
亦復不得更増戒也。今謂遮其由懺得。不遮
由受得。而得増受戒者。舊作三解。一云。不得
而強受更増受戒罪。以違教故。二云。雖不
得戒而得増受戒之福。三云。直是驚跪不得
之辭耳。今謂而得増受戒者是許重受之言。
謂犯十重懺不得相。雖現身中不得本戒。而
得更増重受新戒。所以得知。瓔珞經云。十重
有犯無悔得使重受戒。八萬威儀戒盡名輕。
有犯得使悔過對手悔滅。菩薩地云。若諸菩
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
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芻住別解脱戒犯
他勝處法於現法中不任更受。決擇分云。由
此因縁當知棄捨菩薩律儀。若有還得清淨
受心。復應還受。由此諸文知。菩薩戒雖犯重。
捨而得更受。若犯四十八輕者對手懺罪滅
者。謂對一人對手懺滅還得清淨。手者亦名
對首。謂對一人合手懺謝故云對手。面首相
對陳罪悔滅故云對首。菩薩地云。又此菩薩
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於
語表義能學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悔
滅。若准此文。聲聞亦得受菩薩懺。又云。若諸
菩薩以上品纒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
儀。應當更受。若中品纒違犯。如上他勝處
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若中品纒違犯。如上
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
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
是説。長老專志或云。大徳我如是名違越菩
薩毘那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餘如苾芻
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説。若下品纒違
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補特
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若無隨順補特伽
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
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
是於犯還出還淨。不同七遮者。十重悔得更
受。四十八輕但悔得清。是故不同七遮一向
不得現受。而教戒師下。制其教師令好解法。
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者。謂不
解教法。於律知其輕重。於經知其是非。謂十
戒爲重。四十八爲輕。又染犯爲重。不染爲輕。
又故作爲重。誤作爲輕。是謂輕重之相。順理
爲是。違理爲非。又大乘爲是。小乘爲非。所斷
爲非。所修爲是。是爲是非之相。不解第一
義諦者。謂不解理法。地論所説四種眞實等
名第一義。若習種下。謂不解行法。習種姓謂
十發趣。長養姓者謂十長養。不可壞姓者謂
十金剛。此三即是地前三賢。道姓者謂十地。
正性謂佛地。本業經中并六種姓。謂習種姓。
性種姓。道種姓。聖種姓。等覺姓。妙覺姓。道
性之中并攝等覺故此唯五。又道性入彼道
種姓中。正性攝彼十地。等覺及妙覺性不可
壞性外別立。道性者。十迴向後更修燸等四
善根。是入聖道之近方便。故別立之。其中多
少觀行出入十禪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
中意者。謂於定門不得意趣。十禪支者。上卷
經中云。十心第十心云八百三昧十禪支。而
不別名。未詳是何。舊云。十八禪支中除同
取異故成十支。謂初禪有五。覺觀喜樂一心。
二禪四中唯取内淨。増前爲六。餘三同初故
不取之。三禪五中唯取捨念安慧。増前爲九。
餘二同前故不取之。四禪四支唯取不苦不
樂。増前爲十。餘三同前故不取之。而菩薩下。
辨無徳作師成犯違也。與十八戒有何別者。
一云。前制爲新受者。必須有解。此制爲重者。
必須具解。一云。前制無解輒授。多是掘尾者
所行。此制爲利妄授。多是無羞者所爲。今謂
前於攝善門中制。今於利生門中制
第三説戒簡人戒
若佛子不得爲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
外道惡人前説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
説除國王餘一切人不得説是惡人輩不受佛
戒名爲畜生生生之處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
名爲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
人前説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 戒法尊重理
須簡器。非器輒説反生罪過。故制斷也。大
小倶制。七衆亦同。菩薩地云。又諸菩薩於受
菩薩戒律儀法。雖已具足受持究竟。而於謗
毀菩薩藏者無信有情。終不率爾宣示開悟。
所以者何。爲其聞已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
所覆蔽便生誹謗。由誹謗故如住菩薩淨戒
律儀成就無量大功徳藏。彼誹謗者亦爲無
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遂。乃至一切惡言惡見
及惡思惟未永棄捨終不遠離。文中不得爲
利養於未受菩薩戒者前乃至大邪見人前亦
不得説者。若不爲利。欲爲將受知戒相故。雖
説無犯故。地論云。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
戒時。先應爲説菩薩法藏摩怛履迦菩薩學
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以慧觀察自所意樂
堪能思擇受菩薩戒。非唯他勸非爲勝他。當
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以受
戒法如應正授。故知爲信將欲受者。雖未受
時亦得預説。非如聲聞受後方説。未受菩薩
戒者。設無異見。由未受故不得爲説。聲聞具
戒既未受大。理亦不得輒爲彼説。外道惡人
者。謂異見人也。大邪見者。謂毀謗人。唯除
國王者。王得自在成敗由彼。又令知法清其
心故得爲説也。是惡人輩下呵不受人。而菩
薩下輒説成犯。無心受者皆名惡人。善戒經
云。若比丘爲求罪過聽菩薩戒不信受教者。
及不成就優婆塞戒。不成就沙彌戒。不成就
波羅提木叉戒者。不得聽菩薩戒。聽者得罪。
若比丘犯波羅提不愧不悔。聽菩薩戒得偸
蘭遮。若犯偸蘭。不愧不悔。聽菩薩戒得僧殘
罪。若犯僧殘不愧不悔。聽菩薩戒得波羅夷
罪。謂十八重若有説者得僧殘罪。是故經中
作如是言。不信者不應聽。不信者不應説
第四不故毀犯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
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得國王地上行
不得飮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
若入坊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脚迹一切世
人咸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衆生眼不欲見犯
戒之人畜生無異木頭無異若故毀正戒者犯
輕垢罪 此下兩戒辨自攝戒。於中初戒辨
攝戒行。後戒辨攝戒教。毀犯淨戒冐當信施。
於自増罪。於他損福。故制斷也。大小乘倶制。
而聲聞中未見別結毀戒受施之罪。大士損
利生行故。別結罪正在五衆。文言信心出家
故。謂隨所犯結本罪。已更増毀犯受施之罪。
所犯本罪通於輕重。唯除上纒失戒者也。文
中信心出家受佛正戒者。由出家受戒。當任
福田故。偏言出家。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佛所
制戒皆名聖戒。知而故違名故起心。虧損受
體故云毀犯。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等者。戒
田既毀不當受供。五千大鬼常遮其前者。以
非分冐受故幽被非人之呵。一切世人罵詈
下。以虚損信施故顯受世人之罵
第五供養經典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剥皮爲
紙刺血爲墨以髓爲水折骨爲筆書寫佛戒木
&T021389;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
華一切雜寶爲箱嚢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
者犯輕垢罪 法爲開神之摸。特須尊敬。若
不如法故護。則於行多虧。故制之令敬。七衆
同學。大小不共。文中凡列五種。一受持。二
讀。三誦。四書寫。五供養。第四中剥皮爲紙等
者。若得堅心無動者則應行之。不爾未必須
行。但應作心願。爲木皮角紙絹等。隨力必須
爲之。菩薩地中於三通制。故彼文云。若諸菩
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爲如來
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爲正法造經卷。所謂
諸菩薩索怛攬藏摩怛理迦。若於僧伽謂十
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衆。若不以其或小或
多諸供養具而爲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
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讃佛法僧眞實功徳。下
至以<#0687_2/>心一清淨心隨念三寶眞實功徳。空度
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若不恭敬嬾墮懈
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若誤失念而違犯者。
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
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
如已得證淨苾芻恒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
具承事供養。善生經云。若作衣服鉢器。先奉
上佛。并令父母師長先一受用。然後自服。若
上佛者。當以香花贖之
第六悲心唱導戒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
切衆生應當唱言汝等衆生盡應受三歸十戒
若見牛馬猪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
生發菩提心而菩薩入一切處山川林野皆使
一切衆生發菩提心是菩薩若不發教化衆生
心者犯輕垢罪 此下四戒以悲教化。於中
初二明悲攝衆生。後二辨以敬護正法。法住
人益故。雖護法即是化人。初二中初戒明唱
導教化。次戒辨説法教化。見生不化乖普攝
行故制之。道俗同學。大小不失。以聲聞本不
兼濟故。文中常起大悲心者。愍彼長沒苦海。
常欲拔之令出。若入已下。内心起悲發言唱
導。十戒者。或是十善業道之戒。或是菩薩十
無盡戒。見畜令發菩薩心者。畜生之中或有
黠慧得領解者。或雖當時無能領解。法聲光
明入毛孔中。遠作菩提之因縁故
第七敬心説法戒
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貴人家
一切衆中不得立爲白衣説法應在白衣衆前
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爲四衆説法若
説法時法師高座香華供養四衆聽者下坐如
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説法者
若不如法説者犯輕垢罪 道聽途説。有慢
法之過。故制斷之七衆同學。文言比丘者。在
家爲師範義小故。大小共制。文中常行教化
大悲心者。悲心教化事在益物。理宜嚴敬生
善。不應輕薄起非。一切衆中已下正明説法
儀式。於中有二。一明爲白衣説法儀。二辨爲
四衆説法儀。准律。人臥已坐。或爲覆頭投杖
等。悉應同制。如孝順父母者。尊人也。如事火
婆羅門者。重法也
第八不立惡制戒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
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
以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
形像佛塔經律立統官制衆使安籍記僧菩薩
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
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而反爲官走使非法
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
寶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此下兩戒
敬護正法。初戒遮其惡制。後戒護其正教。初
中違佛立制。是破法因縁。故制令斷。華嚴云。
不非先制不更造立。此之謂也。大小倶制。七
衆同防。文中皆以信心受戒者。謂本受戒時
皆用信心也。若國王下。謂變持邪慢滅破佛
法。由二因縁滅破佛法。一立非法制。二不聽
出家行道等事。破三寶之罪者。法癡人摧三
寶倶破也。故作破法者。由非制而制是制便
斷也
第九愛護正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爲名聞利養於國王百
官前説佛戒者横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
作繋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
蟲自食師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
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
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
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鉾刺心千刀萬
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
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
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縁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
者犯輕垢罪 戒法祕密非俗宜聞。理應愛
護。同自子親。而於未信俗前妄説佛戒祕要。
反爲行人繋縛。更起正法蕀刺。法衰人墜。莫
不由此。故制令敬護。大小倶制。七衆同學。文
中以出家好心者。謂本出家時有愛法好心
也。而爲名聞下。乖本好心反從名利。於國王
百官前説佛戒者。馳心臭餌。贈以聖言也。横
與比丘等繋縛者。由俗聞佛戒。非理撿挍故
横作繋縛也。如師子身中蟲下。引喩重嘖破
法由自佛子不由外道天魔也。若受佛戒者
下勸令敬護。而何況自破下違成犯也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如是八戒應當
下總結敬持
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過去諸菩薩
已誦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 諸
佛子下大段第三總結輕垢勸令受持
諸佛子諦聽此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
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汝等一切大衆若
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
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説書寫佛性常住戒卷
流通三世一切衆生化化不絶得見千佛佛佛
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我今
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衆當一心學
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
一一廣明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
頂戴歡喜受持 佛子諦聽下是流通分。於
中有二。一付法令持。二結通餘化。初中有三。
一命衆。即佛子諦聽也。二正以付囑。三三千
學下時衆頂戴。正付中有二。一戒經令受持。
二我在今樹下囑戒法令奉行
爾時釋迦牟尼佛説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
佛所説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
億釋迦亦如是説從摩醘首羅天王宮至此道
樹下十住處説法品爲一切菩薩不可説大衆
受持讀誦解説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華
藏世界微塵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
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如一切佛説無量
一切法藏竟千百億世界中一切衆生受持歡
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
中説
明人忍慧強 能持如是法 未成佛道間
安獲五種利 一者十方佛 愍念常守護
二者命終時 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
爲淨菩薩友 四者功徳聚 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 性戒福慧滿 此是佛行處
智者善思量 計我著相者 不能信是法
滅盡取證者 亦非下種處 欲長菩提苗
光明照世間 應當靜觀察 諸法眞實相
不生亦不滅 不常復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 方便勤莊嚴
菩薩所應作 應當次第學 於學於無學
勿生分別想 是名第一道 亦名摩訶衍
一切戲論惡 悉由是處滅 諸佛薩婆若
悉由是處出 是故諸佛子 宜發大勇猛
於諸佛淨戒 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
已於是中學 未來者當學 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 聖主所稱歎 我已隨順説
福徳無量聚 迴以施衆生 共向一切智
願聞是法者 疾得成佛道
菩薩戒經終
菩薩戒本疏卷下之末終

余曾聞之師。世多梵網疏鈔。而義寂師所述
最爲妙詮也。爾來求之彷彿乎寶覺尊者之
於首楞嚴者。有稔于期矣。頃寓城北密嚴菴。
偶書林某氏携來一古書曰。此是寂法師之
梵網疏也。余驚歎頂受而燒薌拜閲。傳寫展
轉誤魯魚者不爲不多。管識之所及謹校隨
正。遂諭某氏繍梓行世。庶幾自利延及他焉。
然此疏所牃與流布經往往有異。東掖註疏
言藏中有闕本。蓋指之乎。是故且執天台經
本。駁入疏中以便合稽。又旁添和字者。欲令
嬰學易解也。其猶未正者。更俟後賢之參訂
而已
  旹
貞亨元年龍集甲子僧自恣之日晩學比丘
妙辨謹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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