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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通受遣疑鈔 (No. 2353_ 覺盛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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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353
菩薩戒通受遣疑鈔

         南京招提寺沙門覺盛撰
夫大乘三學竝履中道。菩薩八正盡踰邊際。
若以局情欲取其旨。皆墮妄俗不當眞
宗。四重二諦歴歴如珠。誰敢競其理。瑜伽
唯識明明懸鏡豈還疑其文。教理之甚詳有
餘于比物。於中今所論者尸羅波羅蜜也。
謹按瑜伽菩薩戒品。萬行非他都流入于尸
羅之廣海。三乘無隔同生長於毘尼之善根。
圓而更圓焉。自受從他併爲出家之正軌。大
且猶大矣。三聚五篇混成妙覺之直因。方知
應理圓實之宗戒戒戒皆應理焉。普爲發趣
之化制。化制倶普爲也。而凡心亂想動入異
路。玄理隱沒屡引疑網。誰有心人不悲者
哉。由是爲助自愚且護他意。寄之問答
聊勵思擇。其間是非祇任賢哲。若有小理
者願垂哀網矣
問。近世以來遁世之輩受三聚三戒而稱
比丘衆持五篇禁戒以爲菩薩法事似新
議。有何明據。 答。本論瑜伽中説菩薩大
戒。攝律儀戒者即七衆戒。方受此戒有二
軌則。一者通受所謂通於攝善攝生正受三
戒。是盡未來際唯菩薩法也。七衆雖別羯
磨無異。但至隨相所持不同。謂比丘者護
持二百五十戒等。乃至近事護持五戒等是
也。二者別受所謂不通攝善攝生。別受律
儀。是盡形壽。同聲聞法也。七衆所受羯磨
有異。謂比丘者白四羯磨。乃至近事三歸羯
磨等是也。隨相但是五篇七聚。不通菩薩
不共戒也。前通受法既受三聚。故通菩薩
不共大戒皆護之也。此二作法雖二不同
皆是菩薩受戒作法。其中近世所受軌則是
即通受之軌則也。此二軌則引瑜伽説如是
判。事詳在梵網義寂疏也。表無表章菩薩戒
中盡未來際比丘等戒名爲通受者亦即是
也。故非新議矣
問。瑜伽菩薩攝律儀戒爲七衆者。但應大戒
所具之徳。何受三聚人必護五篇義。所以
應言受三聚法。所護戒者但十重六八戒
也。此戒廣大具無邊徳。故更不違七衆毘
尼。無有毀犯攝律儀戒之罪過也。若不爾
者七衆形別。云何一身竝護七耶。若雖竝
受有不護者豈非犯戒耶。若受當形隨一
戒者恐背三聚廣大徳。都推徴之所成&MT10769;
信。明知所別表無表章義寂疏等但應三聚
律儀之中所備功徳。不足爲證。加之本來
有此法者。古何不受。今始受之耶 答。夫
尸羅妙行必具受隨。設得受體而無隨行
是名破戒。設有隨行而無受體是名無戒。
三聚五篇十重六八二百五十等種種雖別。
至此義者一同無異。若爾豈受三聚淨戒
而不護持攝律儀戒耶。若唯受持十重六
八爲攝律儀者非瑜伽意。瑜伽意者七衆戒
故。若十重等攝彼戒故爲護持者。雖攝彼
戒既不護之。何名護持。若十重中初五重
戒既七衆中近事戒故。即是護持七隨一者。
瑜伽三聚攝律儀戒豈局在家之律儀耶。明
説依止在家出家二分之戒云攝七衆別解
脱戒。誰異求之。是故本論三聚淨戒必兼
護持五篇七聚。此事非但瑜伽意。梵網所説
亦即爾也。十重六八即是説相。言説相者。
受戒之時略説所授戒相肝心。先令受者知
大綱也。故十重等是其三聚淨戒大綱也。此
中具含五篇七聚及攝善法戒攝衆生戒。謂
初四重等攝篇聚戒。後四重等攝餘諸戒。如
是受故。隨行之時隨其當形之所堪任如
其所願護持之也。是以義寂太賢等師皆
釋梵網同於瑜伽不爲別門。宗家所解亦
以爾也。若如&MT10769;者義寂豈云至隨相所持
各異耶。七衆同護五十八戒無餘持者全
非隨相各異。況釋前後甚分明耶。但於一
形七戒&MT10769;竝。若受隨一乖廣大者。先三
聚戒無邊廣大。攝律儀戒所應離法乃至佛
果微細極障莫不攝盡。其義必然。何況七
衆律儀分耶。故授三聚必總授也。然於此
中隨受者形當分護持七類不同。在家出家
若男若女或大或小非一故也。是則菩薩廣
大戒者受法無邊隨行任堪。所以然者。若
欲護持不堪分者威儀不應故。行位未至
故。若狹局於護持分者不應大心故。可
違勝行故。所以受得無邊之戒護持隨堪。
盡未來際漸漸廣護乃至圓滿證大菩提。是
其三聚戒相也。當形不應心力不及不護
之無犯。不違期願故。本隨分戒故。是以
應形分須護之。謂俗男女應於五戒一分
受等
亦可有
乃至出家大形應於具足戒等也。皆
是隨願受已必持。若不爾者即是犯戒出家菩
薩無
分受等。於五戒
必可持故也
然於其願可總別二。廣大總
願當分別願。今此二重必具足歟。但黄門等
有遮&MT10769;類猶可發得出家戒否。此事&MT10769;測。
故寂法師疏有其兩釋。初釋意云。通於黄
門鬼畜等者是則菩薩在家戒也。其出家戒
者必局人趣無遮&MT10769;者。後釋意云。出家之
戒亦通一切。然遮其性不通一切。成出
家性唯局人中無遮&MT10769;者。次從昔來受三
聖戒即此法也。何今始受。然其隨行護持寛
狹隨時隨願隨形有別
問。受戒軌則南北諍也。南都一門七寺一同
於東大寺比丘戒壇受持白四羯磨大戒
成於大乘大比丘僧。從昔至今其法無絶。
何乖此儀。今更異求。況受菩薩戒成比丘
性者既是山門受戒相也。何明彼法私立
別儀違背自宗隨轉他家。瑜伽所説義寂
疏等説雖護持七衆戒義。但可發得其戒
體故護持之趣。豈可成其比丘等性耶。若
不成性者。汝等恣比丘等名。寧應法乎。若
成其性者白四羯磨恐成無用。東大寺戒壇
是何爲乎。明知此義遂以所歸即是北衆白
四受戒一向小儀。菩薩受戒一向三聚之義
勢也。爲南都衆誰人許之。是以勘遠訪近
其趣一同。古則六寺知法賢才護命勒懆靈
仙修圓等。近則三寺廣學碩徳覺樹實範恩
覺藏俊等。皆云三聚淨戒羯磨不成比丘性。
菩薩成比丘性必是白四云云未聞未見古
來書&T047368;爲南都義受三聚戒成比丘文。可
恐可憚不可不顧。北嶺僧等若有聞者定
増執見。抑出家戒必從他受。宗家解釋其旨
明也。而今汝等以自誓法亦成比丘深違
教文。甚爲不可。彼云此云可出證文。次梵
網經大簡小律。是可五篇七聚之戒。瑜伽律
儀爲篇聚者彼此所説寧可同耶。次寂疏兩
釋倶有疑難。先就初釋三聚羯磨必廣大者
設授鬼畜其徳可同。出家之戒何不通彼。
若雖不得猶廣授者法不稱機。恐可無益。
次就後釋鬼畜等身得出家戒甚以難信。
其理如何 答。難問之趣偏依相濫。委細分
別自然開之。先南北諍者正按澄師顯戒論
等。昔者弘仁年中叡岳最澄師以四箇條事
奏聞於鳳闕。其大意者直往菩薩最初始行
不受二百五十小戒。唯受十重四十八輕
而成大乘大比丘僧。梵網所説即此戒也。是
名圓戒。此圓戒中都不交於五篇七聚。彼
戒一向小乘戒也。久修菩薩爲利他故假受
持之可有兼行。直往初心必不受之。我山
欲須受此圓戒成大乘僧云云于時南都
六大寺衆同心難破更不許之。其大旨云。唯
受十重四十八輕成比丘僧。釋迦法中都
無此法。二百五十別解脱戒者即是瑜伽菩
薩戒中攝律儀戒。故雖直往爲出家形必
受此戒成大比丘。偏小戒者誤之甚也云云
澄師救云。瑜伽梵網受法不同。瑜伽菩薩戒
藏通菩薩戒。梵網菩薩戒別圓菩薩戒。藏通
菩薩猶雜小乘以聲聞戒爲攝律儀。別圓
菩薩一向大乘唯受大戒。不交小也。故戒
有三。一唯小乘。謂四分等篇聚律儀。二通
小乘。謂瑜伽等三聚淨戒。三唯大乘。謂梵網
經十重六八。法華安樂行品所明即此戒也
云云事雖繁重當要在此。若爾近世所受
之戒令非唯受十重六八成大比丘。亦都
不云二百五十唯小乘戒。何背自宗同山
門耶。所由如上明已。勘含可辨。但上古難
文并近世難文不云三聚法成比丘性及以
篇聚。唯開白四者誠可寄之。今私推云。且
就他宗所執分齊而謂之歟。其自宗中通受
比丘非今要。故未顯之乎。謂如執者。三聚
羯磨全不可成大比丘性。而今謂成。甚不
可也。亦如執者。五篇七聚三乘共成而謂偏
小。亦尤非也。或云。師僧具足時。常途本相
必別受後唱比丘名。於通受門頗私其名。
所以釋迦法之中無別菩薩僧。凡其僧者此
聲聞僧。故以此門比丘爲本。良有以也。而
今通受名比丘者。戒行盡滅師僧闕時。爲
興絶法方顯不共隱祕之門。占察經中所
明是也。此乃三聚本攝七聚律儀故也。若
不爾者不可得故。不學瑜伽者其幽難
解。凡瑜伽文不論師僧具不具時。不擇自
受從他二法。但發大心一切許之。是法必然
任法顯了。然隨宜善巧隱顯自在亦是薩埵
大行之謂也。仍先賢難約其常儀。有何相
違。或云。於菩薩戒共不共義有重重門
如別
紙記
其中先難且約菩薩唯不共門以破他
歟。或云。成比丘性可有二重。一云。麁顯極
成。謂別受性。此重十方三乘凡聖盡和合故
僧義尤顯。二云。微細甚深。謂通受性。此重十
方大乘凡聖和合故。雖名爲僧。諸二乘衆
不知此戒不知同故其義更幽。其中先難
且約麁顯極成之性以難他歟。若不爾者。
通受比丘現在教文先賢豈可不知之耶。
但於東大寺受白四法成比丘已。何背彼
法更異求者。此難不然。夫大乘學徒必經
通別二門受戒。天竺晨旦本朝南都其儀皆
然。二受前後隨宜不定。若爾設雖戒壇受戒
如法成就。彼別受也。其上通受有何失乎。
何況我朝中古以來戒學漸衰。勤之甚少。時
代遙隔。出家威儀盡以滅已。代代上人深
悲此事抽志勵思。其中我等祖師海住山
上人殊發大願。命一同法別點學場。永期
弘通。法器數輩稽古累歳。而有學無行之
恨讀文彌深。懷昔顧今之悲披卷増切。既
無十夏之耆徳以誰爲和上。更無五夏之
闍梨何人秉羯磨。戒場迷界畔別衆有無云
何知。國士闕僧數捨結軌則云何成。由如
是故年年作法雖造舊蹤如法別受都不
可得也。爰少少輩相談議曰。瑜伽所説三
聚羯磨既攝七衆。占察所明自誓作法亦學
毘尼。寂法師疏詳列軌則。表無表章明有其
文。若爾受得三聚淨戒護持五篇七聚威
儀。繼絶興廢何背佛意云云從其以來志
之所及勵微力者也。是則還爲登壇受師
僧具足如法興隆之因縁也。全非不用戒
壇受戒私立新議恣作異想也。豈不隨喜。
夫林雉潤翅野鹿忘命。悲雖不及彼猶欣
爲其倫。何無相感返生譏毀。凡依法不
依人如來之教勅也。其人雖賊其法貴者何
及輕哢。依義不依文大乘之大綱也。其文
雖幽其義明者寧不信受。佛種從縁起聖法
待時弘。其縁未必甚深。其時未必上代。設
雖淺近何非其縁。設雖未世何非其時。若
寄事於末代都斷悕望者何有繼絶之計
乎。若顧身於卑劣永生退屈者豈有練心
之法乎。抑自誓軌則通出家者。大唐守千
師幽賛崆峒記就瑜伽記釋三聚法。引占
察經一段令具解釋之會樞要等。約無大
心。約非三聚云云凡文前後足爲誠證。可
披見之。誰異論之。則成性之證義寂兩釋
及此解釋分明者也。次梵網戒遮二乘律。是
小乘心自調欣寂誹毀大乘言非佛説之
人所持毘尼藏也。全不遮菩薩律儀七衆威
儀。難勢之旨還同山門。不足具述。次寂師
二釋倶無其失。初釋意者既發大心。總授
無妨。後釋意者既菩薩戒故鬼畜等亦得。前
釋戒性倶狹。後釋戒寛性狹。臨文易知
問。若爾無行但學律教無其徳耶 答。豈
無徳耶。夫雖有行而無學者即爲毀犯。設
雖無行而有學者亦名明律。若不知者不
解行故。設雖不行爲他依故
問。若爾不行不學戒律。但勤慧學論義決
擇無其徳耶 答。其徳無量。何者三學之中
以慧學爲極。興隆之道以決擇爲先。若
無智力何能斷惑。若不決擇誰學廣文。其
智業者即自證直路。其興隆者亦衆生依怙。
二利既備故徳無量
問。既無戒徳。何以然耶 答。徳有萬途。豈
唯戒耶。譬如金器雖未洗淨而盛種種明
珠美玉。豈不貴耶。亦如鉢盂雖小洗淨而
未能盛所可用物。寧爲足耶
問。若爾者三學有次 答。修行次第定可然

問。云何然耶 答。夫修行者爲菩提也。言
菩提者眞智慧也。得眞智慧必依心寂。得
心寂者必依止惡。於惡有二。身語之惡意
地之惡。意惡得止必依身語。身語不止意
惡不止。意惡不止心何得寂。心不寂者眞
慧何起。是故要先止身語惡意惡得止。由
此心寂眞智方起。眞智起已後智自然。故
戒定慧有其次也是雖傍論
爲遮濫也
問。登壇戒不如法者行之何爲 答。設雖
如法不護持者何所用耶。設雖不如能護
持者猶名尸羅智論有
證文
 不護持者但身失
也。非法失哉。凡一國風其習已舊。非唯自
門他亦爾也。帝王用之僧徒許之何始堪

問。先賢難云。若依總受。成比丘者。摩騰法
蘭以三歸五戒度人之時何不名比丘云云
又行基菩薩以菩薩戒度人之世何唯稱爲
沙彌行耶 答。彼等時代皆以佛法將興
盛之前序也。何同衰滅時都無所期乎。故
任本儀待別受法。何相違之有。況摩騰等
未及三聚。何爲例乎。但於先賢爲難數
者。準上四義可知其意
問。占察經文北衆爲證故。菩提院勘爲證。
今何同他違自爲證 答。彼經所説順自
違他。所以者何。受三聚戒通五篇經文明
故。是即本論菩薩戒相也。故義寂疏處處引
用。守千記中亦以爲證。何強不信。由此傳
教顯戒論等全不引之。若彼家證者彼祖
不引耶。但菩提院遣僞興眞章難破。天台自
他宗諍論章引之爲證。勘爲僞經者。唐國
緇素既有疑。故先示一門乎。彼爲證者。依
三聚法成比丘義乎。此義濫故。後代門葉
迷祖師意誤引他證返招自害
問。此經所明占察之法我朝都絶。若不行
彼寧依彼經得受戒耶 答。此難甚非。懺
悔方法未必限彼。梵網大乘方等陀羅尼等
諸經中盛説懺見好相之法。以之爲足。何
必求占
問。若爾此經眞僞未定。或師引用。或爲疑
僞。何必依用 答。二説之中不如引用。其
説既順餘教所説。若誤爲僞者恐是得罪
問。五篇七聚在四分等諸律藏中專所明
也。彼等律藏諸録之中屬小乘部。明知。彼戒
可唯小行。若爾菩薩二聚門中雜護之義猶
甚難信 答。是即山門所立義也。顯戒論意
即如是矣。夫乘戒非一。二門各別。四分等
律其乘雖小其戒共大。有何相違。何況四
分大小判屬。漢土諸師所傳不同。何忽定
判。抑五篇七聚菩薩所持是大集經處處説
也。一向開小。豈應正理乎
問。瑜伽等中處處之文篇聚門戒名聲聞戒。
若共三乘何如此耶 答。事起聲聞故。共
聲聞法故名爲聲聞戒。更無所違也。不言
唯聲聞。何爲疑難耶
問。釋迦法中無別菩薩僧。有何所由耶
答。言釋迦者指化身也。化身土中聲聞爲
實。菩薩爲權。報佛土中即翻此也。故釋迦
法僧者一切聲聞僧也。設雖菩薩爲僧。時者
必入聲聞。智度論説如常所引
問。聲聞律儀非常恒戒。隨縁制之。隨佛不
定。菩薩淨戒即不如是。三世常恒無有轉
變。加之聲聞禁戒自利爲本。菩薩淨戒利他
爲本。聲聞禁戒治貪爲先。菩薩淨戒治瞋
爲先。聲聞禁戒局於盡形。菩薩淨戒盡未
來際。聲聞禁戒局於身口。菩薩淨戒亙於三
業。如是等別不能具擧。行相既水火。云何
得共耶 答。聲聞小行與大菩提不相應故
一切自利。一切狹劣。菩薩大行大菩提心所
建立故一切利他。一切廣大。既開七非尚
爲妙行。何況於其律儀善乎。所擧諸疑氷
於是自解者歟。謂隨縁戒即是常恒自利
持即是利他乃至身口即是意地。所以者何。
隨縁制戒諸佛常法。自證菩提爲度衆生乃
至防身口非爲制意地。如是如是一切皆
爾。別受共戒猶以可爾。況於通受七衆戒
乎。故雖五篇亦盡未來。但其別受共聲
聞故依期願限盡形捨也。三祇之間如是如
是不可盡故亦常恒也。就中瑜伽菩薩輕
戒有等覺戒。彼之戒相云。佛於聲聞毘尼藏
中立諸遮戒令護持之。是爲令他未信
生信已信令増。聲聞自利尚護他心。何況
菩薩利他爲本云云遮戒猶如是。況於性
戒耶。故雖篇聚菩薩受之即成大戒直爲
佛因。更非違方便之義。若爾者何由一向
小行。若其威儀同小故者。梵網之戒一切皆
悉異聲聞耶。若雖小分有所同者。其分
即偏小戒耶。若云心大非小。篇聚亦爾。若
云無小相同分者可有多疑。勘文易知。
由此故知瑜伽梵網受法同也。藏通菩薩所
受戒者但是獨言。更無文理。誰用之耶。四
教廢立既不極成。須更成立然後爲依。未
成之前不足對敵。況若隔於二乘之戒爲
圓戒者。就彼宗義其疑未散。妙玄等明絶
待妙戒更不隔別二乘戒故
問。白四羯磨共三乘者。南都戒壇共小壇
哉 答。不爾。何者當壇上中央安金銅寶
塔。釋迦多寶二佛同座。是則生死涅槃平等
大乘甚深之表相也。其外表示建立大縁等
併大乘相也。所以可謂南都戒壇三乘共中
菩薩壇也。遺僞興眞章等皆此意也
問。顯戒論中多引經文。初心菩薩勿共二
乘。不可同住。不可同食。不可同路。若讀
誦者讀誦大乘。若説法者演説大乘云云 云
何會之 答。彼文皆是遮小乘人遮小乘
心遮小乘著更不遮於住大乘心受持三
聚攝律儀別受之法。況於通受。南都僧衆與
小乘人不同住不同食不同路不發於
小乘之心不欣於小乘之果不著於小乘
之學何違經耶。到恐凡心動墮自利。具縛
外凡誰脱其恐。何唯關於南京衆耶。若偏
寄事於廣大還應不應。初心之行自無力
能施頭目等。未伏一惑開七非等。恐墮
輪迴永失二利生於惡道。利衆生事都非
我分。未到故也
問。一向大乘一向小乘大小兼行三種僧寺
竝在印度。西域傳中分明載之。南都諸寺何
不許之 答。前代不許專是我朝諸寺也。何
況戒乘既是各別。西域三寺何忽爲證。彼傳
既云大乘小乘。可謂即是乘不同也。於戒
行者三寺一同有何違耶
問。文殊上座尤順大乘。由此大唐不空三藏
准天竺例奏於玄宗皇帝之日。帝好其説
被勅置之。我朝諸寺何不然耶 答。夫於
賓頭盧上座者如來教勅。聖教有文。漢地
諸寺不空以前渡天歸朝聖人賢哲更無異
論經數百歳。其寺豈皆小乘寺耶。其戒豈
皆小乘戒耶。況不空奏被勅以後。大唐諸寺
始學大乘。始受大戒哉。若許爾者可有多
疑。若不爾者何由此事知寺大小耶。明知
不空三藏新製文殊上座。雖無教文覺母
之徳獨超衆聖。出家菩薩其形相順唐國臺
山。殊有縁故。食時常拜爲消信施。窺於天
氣安置之。彼奏状文有明文者。出家菩薩
滅罪生善超他之文乎。非謂有明上座文。
若不爾者顯戒論中何不引之。引之但引
文殊般涅槃經。彼經無上座文。雖有教文
澄師不得者。北衆祖師所見何狹耶。就中
彼状賓頭盧上安文殊像云云是不并置舊
上座也。如山門義者。唐國諸寺不空以後
當于大小兼行寺哉。已安二上座故。何彼
爲證立唯大寺。但彼奏状天竺諸國皆以然
者。西域三寺傳教爲證。豈竝皆安文殊上
座。自證文中似有相違。天竺之諸寺亦上代
多分任聖教文安賓頭盧。末代少分雖無
教文。歸依覺母有副文殊。其事漸漸遍於
諸國。不空見之。若爾南都依教明文任釋迦
法。雖大乘寺安賓頭盧有何失耶。是即化
身國土之法以聲門外無別僧故。雖大乘
衆表其相也。文殊在世既入聲聞次第而
坐。何至滅後私以文殊隔聲聞耶。上座文
殊自既如是。何況於其下座凡夫。賓頭盧設
雖實類聲聞住聲聞位。尚以如是。何況既
迴心菩薩。何況既是大聖應化哉
問。有人言。信山門戒遁世者云。天台戒者
依三聚法受持十重四十八輕。今此戒中含
攝一切無邊諸戒。五篇七聚二百五十皆在
此中。故受戒已須學四分五分等律。乃至
學習行事鈔等併行於其威儀法則。雖有
八萬威儀之名其法未傳。以律藏説爲
頓戒大比丘儀。與南都説更無所異云云
此説者當時通受不異叡山。背先徳失更
不遁之哉 答。此説大違顯戒論等。恐彼
末學忘諍論源而於自意作此説也。大嫌
二百五十戒品爲偏小儀。深遮四分五分等
律勿令習學。降於瑜伽攝七聚戒爲藏
通戒。護十重六八分齊爲大僧等事。明明
無隱論文首尾併然故也。先哲不許依此
等也。但三聚中攝律儀戒即是五篇七聚之
戒。而則受之成比丘義。彼遁世人其知之
否。若知之而云不替者。傳教何降瑜伽戒
耶。若不知之云不替者頗有相濫。若攝律
儀但十重等而則不受篇聚戒者。設隨行時
雖行其儀。比丘之性應不能成。但是形同
沙彌分哉若不具受。初五重者猶非
形同。彼但分受近事位乎
凡傳教師
圓戒之義異於彼宗本書。彼末學等粗有自
言。尤以不審。定有由歟。大聖隱形弘教度
人。難思方便凡心難及。内證高下世人無
測。謹愼推佛不敢輒定。台宗興於本朝之
祖豈以是可直也。人乎所立所破定有深旨。
以愚昧晴擧庸拙疑。爲無才身致闇推答。
爲中不中追可審定。但悲戒光久滅難挑。
仍聊爲遮執爲引正理録事之趣以備
發端耳。案十輪經於三乘法隨取其一謗
所餘者決定當墮無間地獄云云既取大
乘謗小乘者尚以如是。況於誹謗他大乘
耶。於六波羅蜜隨取其一謗所餘者皆如
是説。既取般若謗施戒等尚以如是。況
於誹謗定慧等耶。其誹謗者未必罵詈損
減其義爲非實理。或以執心深惡厭之。障
礙留難等皆是誹謗。大乘五逆第二逆云。謗
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第
三逆云。於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
戒破戒打罵呵責説其過惡。禁閉牢獄。或奪
袈裟逼令還俗。責役驅使債其廢調。斷其
令根云云法華攝釋判此五逆。隨犯於一即
成逆罪。可畏者也。初學之人無知之輩任舌
謗他。毀罵出家人。設雖至拙豈不入其無
戒破戒耶。人多以爲我學一宗取一行。以
此信力爲自加護。爲弘此法滅失餘教。
有何痛耶。危哉危哉。正是逆罪之根源也。
意地猶爾。況發身語。伏乞自披聖教正文
聞思察之。愚意所及大都如此。願以此縁
普利法界
  寛元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招提寺沙門覺盛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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