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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私記 (No. 2319_ 眞興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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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319
唯識義卷第一
 釋眞興撰 
問。明唯識之義有幾門。答。章有十門。即一
出體門。二辨名門。三離合會釋門。四何識爲
觀門。五顯類差別門。六修證位次門。七觀法
何性門。八諸地依起門。九斷諸障染門。十歸
攝二空門也
問。何故必有此十門。答。爲顯唯識境・行・
果有此十門。謂初三門顯唯識境。次六門
明唯識行。後一門明唯識果也
問。出體之中既有能觀。豈非行唯識。又有
行果唯識。何唯云境。又第四門中既有所
觀識。何唯云行。答。雖説行果。皆是觀行
者之所觀也。爲令行者覺知所觀能觀體性
及行果等最初出體。是故偏判爲所觀境。
又第四門是顯能觀識。雖有所觀識是因
能觀。非門正意。故説爲行
問。第一出體門意何。答。出所觀・能觀體。此
門意也。故章第一出體者此有二種。一所觀
體。二能觀體云云
問。此門中有其四種。謂所觀・能觀・五種・六
門。何故總標之中不出後二。答。五種・六門
皆所觀類。義門別故分爲二類。然五重唯識
是觀門次第也。五種・六門就義隨機。故結
五種云總攝一切唯識皆盡。標六門云
於境唯識種種異説云云
  章云。所觀唯識以一切法而爲自體。通
觀有無爲唯識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二種唯識中先出所觀唯識
之體也。言一切法者二論頗殊。中邊第一
云。一切法者謂諸有爲及無爲法云云對法
十二云。一切法者。即三自性謂遍計等云云
然今依對法可釋一切法。以三性法通
爲所觀。觀有・無故。善戒經云。有爲無爲
名爲有。我及我所説爲無云云義濱云。有
即色心法等。然此心心所所變故名唯識
也。無即過去兎角等。非心以外故名唯
云云
問。何以得知總三性法爲唯識體。答。唯識
論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虚妄。謂
遍計所執。二者眞實。謂圓成實。復有二種。一
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云云
問。若依中邊云以有爲無爲爲一切法
有何失。答。有爲無爲唯限依圓二性。今所
觀境廣通三性。故不依中邊文也
問。三性名一切法者。法謂軌持。三性皆具
耶。答。爾也
問。何具耶。答。軌者軌範。能縁之心縁有・無
法生有無解。故云軌範。持者任持。有無諸
法皆持有無自性。故云任持。所以三性皆
具軌持也
問。言唯者簡持義。簡去遍計持取二性。遍
計所執是所簡云。如何云唯識。答。智周云。
遍計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虚妄識之所執。亦
名唯識云云信叡云。無法即有上無。若識相
之無即識相攝。若識性之無即識性攝。雖唯
之所簡。而所持相性之上無故。屬二性攝。
如四分中相分唯所縁彼言唯者簡去能縁
持取所縁見分雖所簡而縁唯所縁相分
故述&MT80355;第三爲唯所縁。此亦如是云云義演
云。問。何故遍計所執名唯識性。答。遍計所
執體雖是無。然不離唯識性。性者體性。非
眞如性云云太抄云。問。遍計所執其體既無。
如何得言唯識性耶。答。識上之起妄執性
邑云。遍計無體。由妄識變亦稱唯識
云云
問。此等&MT80355;意何。答。智周與邑&MT80355;其意同也。
以虚妄識之所變名唯識爲言義演與太抄
其意同也。以不離識義名唯識爲言信叡意
云。攝假從實名唯識爲言
問。以何可爲正。答。皆有其理。不可取捨。
然仲算大徳云。准下第七門。叡&MT80355;爲好。故
第七門云。心所變無依他起攝。眞如理無
成實云云又依簡去遍計得唯識顯現。是
故遍計名爲唯識。如聖教中由斷煩惱得
菩提故以煩惱爲菩提。此亦應然。是故
疏云虚妄唯識性所遣清淨云云古徳云。遍
計所執假施設不離識。故名爲唯識
既無所據。難依憑之
問。所觀唯識有幾次第。答。章云。略有五重
云云即一遣虚存實識等。意云。觀門次第從
麁至細總有五重爲言
問。五重爲教唯識爲理唯識。答。教・理皆有
五重。然今所明唯識也。故慧沼云。所詮既
有五重。能詮之教亦有五重云云
問。此五重若是章主所立。答。燈云。或以世
親五理成佛五教。或以五教成彼五理。或
以五教成五教。或以五理成五理等云云
如是望以弘道。乃至以戒賢望護法。以
遍覺望戒賢。以弘道望偏覺。總可有四
百二十四釋。計之可知
  章云。一遣虚存實識觀遍計所執唯虚妄ヨリ
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情有理無故。觀
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
理有情無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標遣虚存實觀之意也。依
唯識論。於遍計所執起有執。於依他圓成
起空執。今依此論以空觀遣有執。以有
觀遣空執。若細論者空有二執應正遣空。
倶是情有理無故。故於三性増益損減之執
倶觀應遣空。圓成正智之境。依他後智之
境。故云二智境界。雖加行智亦縁二性。今
顯存實。故言二智境界。以有漏智不證實
故不言三智也
問。其遍計遣空二性存有之意何。答。凡夫
執心之前實我實法之相當妄情顯現。今觀
行者觀實我法虚妄顯現體用都無之時。妄
情斷故。我法之相不更顯現。是名遣虚。依
圓二性諸法體實。執心之前雖不顯現。觀
行者前如理顯現。故觀依他是諸法之相圓
成是諸法之性。是名存有也
因論問。遍計所執此初重攝耶否耶。答。有
云攝之。三性之法倶名唯識故
問。遍計所執既遣虚。何攝初重耶。答。雖遣
虚然遣虚與存實合爲一重故。所以攝之。
有云不攝之。遍計所執既遣虚了。存實法
爲唯識。是此重之意也
問。若爾遍計所執不可名唯識。又不可爲
所觀唯識之體。答。此義不然。遍計所執名
唯識者。以不離等義名之如上&MT80355;又三性之
法是觀行者所縁境故。遍計亦是所觀唯識
之體。然今此重意者。以遍計所執觀虚遣
之。依圓二性觀實存之行相爲唯識之門
也。故此門中雖有觀遍計所執之義。不可
言取攝此門也
問。若爾有五重不攝唯識盡之失。答。所
觀唯識是廣故三性爲體。今五重此所觀中
漸次從淺至深二法相對遣去一法持取
一法以持取法名唯識之門。何必責攝一
切哉。若爾後後重亦攝前前重可名唯識。
若爾捨濫遣相等義不成。可思之此義
好也
  章云。無著頌言。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
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實智觀・無
義唯有分別三。彼無故此無。是則入三
云云
問。引此文之所以如何。答。引教證遣虚存
實義。引證有二。攝論與唯識。是第一引攝
論第六文也。即初半證遣虚義。次半及後一
行證存實義也
問。先此頌大意如何。答・無性釋云。名事互爲
客其性應尋思者。謂名於事爲客。事於名
亦爾。非如一類謂聲與義相稱而生互相繋
屬。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者。謂於自性及
差別中亦當推尋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其
事云何。謂此二種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差別
言説。都無眞實自性差別。言實智者。謂從
尋思所生四種如實遍智。觀無義者。謂觀
其義本來無有。唯有分別三者。觀見唯有
三種分別。謂名分別・自性假立分別・差別假
立分別。彼無故此無者。謂義無故觀此三種
分別亦無。是即入三性者。如上所説即是悟
入三種自性。謂初頌前半觀名與事更互爲
客。即是悟入遍計所執自性。初頌後半觀彼
二種自性差別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即是
悟入依他起自性。第二頌中即是悟入圓成
實自性云云世親之釋文頗
殊。義甚均之
此文意云。二乘凡夫
無始以來執著一切諸法名與事親以屬著如
夫與妻互相繋屬。何以知者。若發語言呼
火之時。燥物即來。濕物不來。若呼水時。濕
物即來。燥物不來。若互相離。何故召火不
水來。召水不火來。是即於名・事起屬著執。
又於諸法自性・差別執著心外實有體性。是
故菩薩住煗・頂位時。發四尋思創觀所取
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名・義・相異故別
尋求。名之自性・差別・義之自性・差別・相同。故
合思察。忍・世第一位依前尋思所引如實智。
觀心外所執一切境義本來無有唯有能縁
三種意言分別。謂名分別・自性假立分別・差
別假立分別。名分別者。名・義之家名之能縁
分別。自性假立分別者。即意言上假立名・義
之自性能縁分別意言者有
三釋如下
差別假立分別者。
於意言上假立名義之差別能縁分別。彼義
無故此三分別亦無。是即悟入三性也爲言
問。且四尋思觀四如實智觀者何。答。四尋思
者。一名尋思。二義尋思。三自性假立尋思。四
差別假立尋思也。四如實智者。一名尋思所
引如實智。乃至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智也
問。此二智其體如何。答。其體即是別境中慧。
然隨義異立二名也
問。其義何異。答。無性云。推求ノハ
トスル。方便因相説名尋思。了知假有實
無所得決定行方便果相名如實智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慧於境上未決定時未推
求行相。今言尋思智者。推求名義等四假有
實無之智。此智即是後決定智之因故云推
求行見假有實無方便因相也。後慧於境上
有決定了知假有實無之行相。是前尋思智
所引起故云了知假有實無所得決定行
智方便果相名如實智也推求行見之見者推求
義也。決定行智之智
者決斷義也。
故此二殊也
問。云何云名・義・自性・差別。答。呼召之名
目云名。此名自體云自性。此自性上有苦
無常等義云差別。名言所表所詮之義云
義。此義自體云自性。此自性上有苦無常
等義云差別
問。名與名自性有何別耶。義亦爾。答。能詮
之用云名。此名持自體非他故云自性。所
詮之用云義。此義持自性。非他故云自性

問。觀名事互爲客遣何執耶。答。遣屬著

問。何云屬著執。答。有二説。有云。執名定
有義義定有名。是云屬著執云云有云。如
手屬壁柱等。名近屬義。是云屬著執。故泰
法師云。有一類法執凡夫二乘執名聲與事
義相攝生互親屬著如夫妻親相屬著爲主
非客文是成初
説之證
燈第三云。汝執言説得自相
者如似身根得火自相即覺燒熱。火以燒
熱爲自相故是成後
説之證
問。疏第二難外人云。若言説著自相者。説
火之時火應燒口。火以燒物爲自相故。
縁亦如是。縁火之時火應燒心。今不燒心
及不燒口。明縁及説倶得共相云云意何。
答。此難意云。汝若言言説之名親著法自
相者。召火名之時可燒其口。又縁火之時
可燒其心。而召火縁火之時不燒口・心。
明知。名唯得共相不得自相爲言
問。次外人難云。若爾喚火何不得水。不得
火之自相故。如喚於水云云此難意何。答。
意云。若名不得自相者。何召火之時持來
火。不持來水。召水亦爾云云
問。此難何通。答。次通云。此理不然。無始串
習共呼召故云云
問。燈第三云。外人返難。如汝定心及五八
識得法自相。縁火之時何不燒心云云此難
意何。答。汝大乘云定心及五八識トハ得法自
相。若爾其定心等縁火之時何不燒心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次通云。宗計有別。汝執
言説得自相者。如似身根得火自相即覺
燒熱。火以燒熱爲自相故等云云意云。汝非
人云言説得法自相如身根覺燒熱。今我
不爾。現量心任境得之。非謂親相屬著得
法自相。故與汝異也爲言
問。名事互爲客者。依他名事歟。所執名事歟。
答。依他名事也。觀互爲客故。若所執名事
者可云屬著名事。問。若爾可云悟入依他。
何云悟入所執。答。觀互爲客名事了知非
屬著名事故。云悟入所執
問。若爾初半頌可云悟入依他・所執。何偏
云悟入所執。答。理實可云爾。然約初修業
人始知所執空道理偏云悟入所執
問。何以知竝悟入耶。答。廓法師云。此釋論
中一相判文。非盡頌意。由初半頌推求名・
義更互爲客。遣外所執横計名義名悟遍
計。由次半頌推求性・別唯是意言相分假
立名悟依他。後之一頌是如實智。了能所
無。約此義邊名入實性。若釋論師決作此
判。前頌文中推求名義豈無依他。性・別中
豈無遍計。又復推求名義假有實無。此實無
性。豈非無相圓成實耶。後頌文言唯有分
別三。此三分別豈是圓成。又實智中豈不悟
入遍計・依他二種性耶。以此義推故此釋
論一相判文。非盡論意比師意云。乍二頌倶
悟入三性。爲言 若
依此師意者。乍二頌倶成遣
虚存實之義。尋之可思之
問。初一頌説煗・頂位後一頌説忍第一者。
若別別説。爲當説。如何。答。初一頌乍一頌
説煗頂之行相。後一頌乍一頌説忍世第
一行相也
問。煗頂二位倶作尋思觀。二位有何殊。忍
第一倶作如實觀。二位有何異。答。依明
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煗位。依
明増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爲頂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
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總立爲忍。依無間
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爲世第一法。
是故各異
問。觀四尋思者如何觀耶。答。唯識云。名・義
相異故別尋求。二相同。故合思察云云
九末云。謂名・義二種一自性同。二差別同。故
合名義二種自性及二差別爲合觀也。前
二是名・義。後二是自性・差別云云總意云。凡
約諸法。名唯名非義。義唯義非名。故別
求思察。名與義各自性差別。其相是同。故
合尋求思察爲言
問。燈云。問。准論云名・義相異故別尋求。
相同故合思察。離・合爲四。與瑜伽
同。何故無性攝論第六云若名・若義・自性差
別假立・此能詮名
自性差別
自性差別義此所詮義
自性差別
如是
六種義皆無故云云如何答耶。答。次答云。
答彼論談法有其六種若尋思觀ニハ即名・義
別開。二自性・二差別合觀故成四種。瑜伽三
十六。顯揚第六。無性第六。莊嚴十二。皆説
四尋思四如實智。無説六尋思處。西明云。
離即爲六合觀爲四者。准此知ナリト云云
問。名唯名非義等者何。有經云。一瞿之聲
有九義爲能詮定量。即倶舍論引其頌云。
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此九種
義。智者立瞿云云答。彼世間以瞿之一
言假名九義。非謂法性トシテ瞿之一言定九
之能詮。但小乘以此文執能詮・所詮・互
有定量耳具如倶舍
&MT80355;
問。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云云疏云。於二者
有二種二云云其何。答。名之自性義之自性
是云一種之二。名之差別義之差別是云一
種之二。故云二種二也
問。唯量唯假云意何。答。泰法師云。此中有
二門。一攝塵歸識門。一切名義自性差別
有分別識心也釋唯量
義也
二攝義歸名門。一切
名義自性差別唯有假立自性差別名字
云云釋唯假
義也
問。先此二門有其理耶。答。初攝塵歸識門
可爾。所謂四種出體中攝境從心門。後攝義
歸名門不可。名是虚疎之法。何以實從假。
故改可云性用別論門也燈破如
是也
問。其量者何義。答。泰云。量者分量。心用
限故云云廓法師云。量者決定義。又識量量
性故云云
問。其假者何義。答。假者虚疎之義也
問。約假有一種假二種假等。今言假者約
何假耶。答。是約一種觀待假。待名言故。
故論云。唯有假立差別言説云云
問。何故雙觀唯量唯假。答。爲除二種執。謂
觀唯量遣心外執。觀唯假遣實有執也」
問。實智觀無義者其義何等義。答。謂之廓
法師有二説。一云。名義自性差別。心之所
縁境故。以境界義名義。云觀無義。一云。名
等四中義名義。云觀無義云云
問。就後義唯四中義觀無義者。不觀餘
等歟。答。四中義者以所詮義之名。餘三皆
攝名義。總云觀無義。意云。名義自性差別
皆名言之怕詮故名所詮義。總觀無義爲言
問。若爾與初説有何殊。答。初説意云。名等
四境所縁境故。以境界義名義爲言後説
意云。名等四境名言之所詮故。以所詮義
名義爲言故殊也雖有二説。
初説正也
問。唯有分別三者。依他三分別歟。所執三分
別歟。答。謂之廓疏有二説。一云。觀心之三
分別。一云。執心之三分別云云
問。二説意何。答。初説意云。無心外所執名
義等四義。唯有能觀依他三分別爲言後説
意云。無所執名等四境。唯有能迷執心之三
分別爲言初説爲
正也
問。云何云名分別等。答。縁名能縁之心云
名分別。縁自性假立能縁之心云自性假
立分別。縁差別假立能縁之心云差別假
立分別言分別者。心
心所之異名也
問。約境有名等四。何能縁心立三分別。不ルヤ
立義分別。答。名分別之名是名義之家名。
故名攝義。立名分別義攝其中名義之家
名者。名
之名義之名
合云名也
問。何故依名是名義之家名縁此名能縁
心名名分別。以義分別攝名分別。答。凡一
切法若名若義名言所詮。故若名若義之能
詮總云名言。縁此若名若義名言能縁心名
云名分別也
問。若爾自性差別亦是名之所詮故。縁此能
縁之心亦可名名分別。何不爾耶。答。自性
差別是所詮故。皆可云名。然而多名集詮
自性。多句集詮差別。是故別立自性假立分
別差別假立分別也。意云。名之家名詮名
與義之自性。義之家名詮名與義之差別
爲言
問。彼無故此無者意何。答。彼者指心外名事
自性差別一切境義也。此者指能縁三分別
也。無彼所執境義故無此能縁三分別爲言
故論云。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
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シテ立故云云
問。四尋思・四如實智觀。有漏觀歟。無漏觀
歟。答。四尋思唯有漏。煗頂二位觀故。如實智
亦通無漏。始從忍位至地上故
問。若爾尋思不通地上耶。答。亦是通之故。
伽抄云。尋思不在八地以上。已前ニハ有。有漏
心故云云
問。若爾何論云頂位名尋思位極。答。其尋
功力此位極故云爾也。非謂地上都無。
故對法抄云。地上菩薩有漏後得智作尋
云云
傍論問。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者。云何名明
得定等。答。論云。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
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煗云云
云。得無漏慧日前起相故云明。如日初出
時前相名明相云云
問。云何名明増定。答。論云。明相轉盛故名
明増。尋思位極故復名頂云云意云。前位
得無漏明相此位轉増。故名明増爲言
問。云何名印順定。答。論云。印前順後立印
順名。忍ナリト故亦名忍云云疏云。順
通二種。一樂順。二印順。印順之名通下上
忍。樂順之言唯在中忍。又差別者。下忍ヲハ
印忍。印所取無故。中忍名樂順。樂無能取
順修スルカ彼故。上忍ヲハ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
彼故云云
問。云何名無間定。答。論云。謂前上忍ニハ
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ニハ二空雙印。從此
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
勝故名世第一法云云
問。對法第十一云。修瑜伽有五種云云其五
者何。答。持・任・鏡・明・依也
問。云何名持等。答。持者聞慧。任者思慧。鏡
者修慧。明者所縁境。依者轉依一説又前四皆
以修慧爲體。依如前二説又持者於教起
六種一根本心。二隨行心。三觀察心。四實解
心。五總聚心。六希望心也。是皆聞慧也
任者
次起十一作意有覺有觀作意。無覺有觀作意。無
覺無觀作意。奢摩他作意。毘鉢舍
那作意。相應作意。起相作意。攝相作意。捨
根作意。恒修作意。恭敬作意。是皆思慧也
鏡者次起
九種住心内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
寂靜。專住一趣。等持也。是皆所依定也
明者依智起諸神通也三説
問。初説云何。答。疏第九云。聞隨順通達
眞如契經等法故云持持者
聞持
聞教已如理作
意故云任任者
任持
依三摩地發修慧觀如實
觀故云鏡鏡者明
照義
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起
影像觀此影像不異定心故云明。由如
是乃至捨離二種能所取故。證無所得正
入見道。捨一切麁重得清淨轉依。故云依
云云後二説具
如燈之
問。約此持任等分別因果何。答。疏云。前
四是地因。第五是地果云云
問。此五法何位修耶。答。燈有二釋一云。
准彼論文依煗等位即通四善根皆有此
四。二云。又釋持任等唯除眞見及佛果位。佛
果位中更無果故。眞見道中無影像等故。
云通所餘位云云具如燈第七。依不要須。
且以略耳已上傍
論畢
  章云。成唯識言。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
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
空理所顯眞如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證遣虚存實之義
引二證文之中。是第二引唯識論第七文
也。即是先引識釋證存實義。次下引
釋證遣虚義。是即初也
問。此文大意如何。答。此文意。外人難唯識之
義有九難中。是答第九異境非唯難之文
也。論云。汝應諦聽。若唯一ノミナラハ寧有十方
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爲誰説何法。何求。
故唯識言有深意趣云云釋此有深意趣文
也。故疏云。此釋深意。一切有情各各有八
識・遍行等六位心所トノ各各自體分・及此所變
相見二分・及色心分位二十四不相應等・及
彼二無我空理所顯眞如ト云云意云。識言所
表凡有五類。一八識心王自體分。二六位心
所自體分。三心王心所所變相見二分。四前
三分位不相應法。五於前四法觀遍計所
執以空爲門所顯空理也。初四俗事是依
他也。後一眞理是圓成也。即顯所存二性有

問。其一切有情者意如何。答。一切者悉皆之
義唯依取蘊建立有情。佛無有漏。非有情
攝。若示現者佛亦有情。故云六十二有情

問。一切有情後三識定有。其前五識有無不
定。初禪無鼻舌兩識。二禪已上無有五識
而何總云一切有情各有八識。答。章依少
分説一切言。又依種子各有八識。第八含
藏轉識能熏種子故也
  章云。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
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
總立識名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文釋上五名唯識之文
也。故疏云。所以許有識自體者識自相故。
許心所者識ト相應法故。許見相分者即心
及心所所變故。許不相應者即前三
分位故。許眞如者即前四種實性故。如
是五法皆不離識。總名爲識。非無心所
云云
問。無漏種子ヲハ五種之中何攝。答。演祕有二
釋。一云。識自相攝。不離第八識自體分故。
二云。識所變攝。有漏第八雖不能變。而無
漏變トシテ所變之類故所變云云有義斷云。後
義解爲勝
方云。但有依持義。持令不散。故不離識。
故亦名唯識也。譬如赤眼人把火。亦如人
頂上帶セル物雖不見以頂持之云云
  ○識自相門
問。言識自相者何。答。八識心王名識自相。
言自相者謂自體也
問。約心王具四分。何レノ分爲自相。答。唯後
二分也。相見二分識所變攝故
問。其八識者何。答。即三能變識也。即一異熟
能變識第八
識也
二思量能變識第七
識也
三了別境能變
前六識也
問。第一異熟識之體何。答。論云。初阿頼耶識
云云釋論云。初能變識ヲハ大小乘教名阿頼耶
云云
問。何故名阿頼耶。答。阿頼耶者梵語。此翻
爲藏。具三義故。故論云。此識具有能藏所
藏執藏義故云云
問。云何名能藏等。答。論云。謂與雜染互爲
縁故釋能藏
所藏義
有情セラレテ爲自内我故云云釋執
藏義
疏云。能持染種。種名所藏。此識是能藏。是
雜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識ヲハ爲所
藏。攝論第二等云。非如大等藏最勝等中
即能所藏最勝者
冥性
彼論又言。爲染第七等所
執藏以爲内我。名執藏義云云
問。其雜染者何法。答。疏云。諸有漏法皆名
雜染。非唯染法云云
問。其内我者何法。答。疏云。唯煩惱障義。非
所知障義。不爾無學應有此名。此不別
爲其我所及與他我ナリト。名自内我云云
問。既有三義。必具三義名阿頼耶。答。疏
云。義雖具三。正取唯以執藏爲名。不爾。
二乘ト無學八地菩薩トニ應有此名。三名闕一即
不得名云云 一者執藏義也樞要下云。據實頼耶但以
執藏。今擧能藏。有大自在似常一故。別似
於我顯爲我愛之所執藏義。意正以所執
藏故名阿頼耶。若以能藏解阿頼耶。佛果
應名。若以能藏所藏義解。二乘無學八地
已去トニモ應得此名。故唯執藏名阿頼耶。闕即
非也。今擧能藏顯雜染藏。佛唯有一能藏。
二乘無學・八地已去有二能藏所藏。以外
有三義。故以執藏名阿頼耶云云
問。若以執藏義名阿頼耶者。何疏第
云此能・執藏亦通無漏所藏不通無漏
答。其意殊也。佛果位。第八識亦能含藏無
漏種故云能藏也。平等性智所縁執故。云
有執藏義也。無妄執義也具如燈
第四之
問。若爾何樞要云佛唯有一能藏。答。無妄
執之執藏義故云爾也。非無縁執之執藏
義也
問。約阿頼耶有自相・果相・因相。今言識自
相者。不開餘二歟。答。論云。攝持因・果爲
自相故云云疏云。自體是總。因・果是別。自
相攝持因・果二相爲自體故云云
問。第八既有我愛執藏等三位名。何故總標
三能變中擧異熟果相之名別釋中致染分
藏識之名。答。論云。此識自相。分位雖多。藏
ナリ。過重。是故偏云云疏云。今由二義
説阿頼耶。由此自相雖有三位以彼藏名
三位之中初位所攝。自從無始乃至七地・
二乘有學。最初捨故。又以是名我執所執過
重故。雖染分名亦通異熟。異熟之名望
此仍輕。以此藏名通二種義過失之重故。
今偏説云云
問。若爾何故總標擧異熟名。答。論云。一謂
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云云疏云。多異
熟者。謂此體識總有三位。一我愛執藏現行
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切異生
從無始以來。謂名阿頼耶。至無人執位。此
名執藏。二善惡業果位。謂從無始乃至菩
薩金剛心或解脱道時乃至二乘無餘依位。
謂名毘播迦。此云異熟識。至無所知障位。
三相續執持位。謂從無始乃至如來トシテ盡未
來際利樂有情位。謂名阿陀那。此名執持。
或名心等。長短分限不過三位。以異熟名
亦通初位故。論説言多異熟性故云云
問。何故不擧初後之名。答。疏云。不言初
以狹故。不言後以寛故。寛狹何事遮不説
也。此中意。説熏習位識。若説寛時。佛無熏
習。説即無用。若説狹時。八地以後猶有熏
習。便爲不足。又但説因有虚妄位。不説
於佛故説異熟識。是多異熟性ナルヲ寛狹皆得。
又爲五位。一異生位。二二乘有學位。三二乘
無學位。四十地菩薩位。五如來位。異熟一
名通前四位。故言多異熟性。不説餘名。
十三位通十二。故又七地如樞要説
具至顯類差
別。可論之
問。云何名果相阿頼耶。答。論云。此是能引
諸果・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云云是解果
相之文也。疏云。謂此識是能引諸界・諸趣・
諸生。總善惡業之異熟果説名異熟云云
問。阿頼耶阿陀那之名亦是果相。何故獨擧
異熟名。答。論云。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
。不共ナリ。故偏説之云云
問。其多位多種之意何。答。多位者。我愛執藏
等三位。或資糧等五位也。多種者。即五果中。
有義具四果。除離繋果。有義具三果。且
除士用。意云。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今此
異熟名ニハ通初二。五ニハ通初。故
云寛。又等流・増上・士用三可通餘法。
唯異熟果不通餘法。故云不共也
問。云何名因相阿頼耶。答。論云。此能執持
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云云是解
因相之文也。疏云。以現行識執持諸法
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釋因相義。此
第八識所執諸法。諸法之因。今説亦是此識
因相ト云即種子識云云
問。此三相若現行。若種子。答。樞要上有四
釋。第四正釋云。三相倶取現行及一切種。
與轉識互爲因果故云云
問。且釋初能變識有幾門。答。論頌云。初阿
頼耶識第一自
相門
異熟第二果
相門
一切種第三因
相門
不可知
執受處第四所
縁門
第五行
相門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
第六相
應門
唯捨受第七受
倶門
是無覆無&MT80355;第八三
性門
觸等
亦如是此倶時心所例
同心王也
恒轉如暴流第九因果
譬喩門
羅漢位捨第十伏斷
位次門
具如論並疏云
問。第八識有幾名。答。燈頌云。無沒無相論云。
一切法種無
所隱沒故一切之法
根本故
無相論云。種
子之宅舍致
執藏
一切法
種子故
無垢梵云阿
末羅識
執持梵云
阿陀那
中邊云。是餘
識生縁故
無相論
云。五根
四大等皆
於此顯故
楞伽云。諸法皆
於本識上現故
無相論云。與諸
法爲依而起故


所知
依故
異熟
義故
無相論云。
分別事識也
大衆部立爲
根本識

部名窮
生死蘊
上座部及分別説
部立爲有分識
都有十八名。又加増
一之四阿頼耶。可爲十九。若古人云名十
七。如燈説之
問。第二思量能變識何。答。論頌云。次第二能
變。是識名末那云云釋論云。是識ヲハ聖教
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云云疏云於
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云云
問。此第七名意者。第六名意識。有何殊耶。
答。論有此難。故論云。此名何異第六意識
云云即答之有三釋
問。其何。答。一論云。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
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
諸聖教恐此濫彼故。於第七但立意名
疏云。意是自體。識即是意也。於六釋中
是持業釋。如何頼耶名藏識。識體即藏亦是
此釋。此與彼同。故指爲喩。其第六識體雖
是識。而非是意。非恒審故。彼依主釋。主謂
第七等云云樞要云。何故第六不但名意第
七不識。第七持業。二義依止
思量
以顯識體。第六
依主。將他明自。若第六標一意不言識
者。不能顯自。第七加識。恐濫依主。故第
七但標意名云云已上第
一義了
二論云。又標意名爲
簡心・識。積集了別劣餘識故云云疏云。唯
立意名爲簡心・識雖皆可説名心意識。
據増勝義但七名意。積集心義了別識
劣餘識故。簡後心・前識。但立意名。恒審
思故云云第二
義了
三論云。或欲顯此與彼意識
爲近所依。故但名意云云疏云。顯此第七
與彼第六意識爲近所依故但名意。近所
依者。以相順故。同計度故。六縁境時七與
力故。所以七無漏ナレハ無漏ナリ。七有漏時六
非無漏。非七縁境時第六與力。故六有識
ニハ但名意。爲簡第八亦與第六之力故復
言近。彼容可爲遠所依故等云云疏又有別
釋。繁故略
之。第
三義了
問。釋第七識有幾門。答。有十門。即論頌
云。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第一辨
名門
依彼
第二解
所依門
縁彼第三解
所縁門
思量爲性第四出體
釋善門

釋行
相門
四煩惱常倶。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
第六顯
染倶門
及餘觸等第七觸等
相應門
有覆無&MT80355;第八
三性
分別
隨所生所繋第九地界
分別門
阿羅漢・滅定・出世
道無有云云第十
隱顯分別門
問。約意有二義。一云依止義。二云思量義。
何故但云思量能變。不言依止耶。答。
云。意以思量爲自性。故即復用彼爲行相
云云故知。思量義勝故偏擧之耳
問。等無間意亦名ケハ意。與此何殊。答。第七名
意有二義。過去名意但有依止義。故殊也」
問。若爾何論云恒審思量正名爲意。已滅ヲハ
依此假立意名云云答。其以相假義假立
也。故疏云。意有二義。一思量義。二依止義。
第七通有二名。過去但唯依止。體雖現無。
與現依止タル思量之意相似故但名意云云
要云。意有二義。一依止。二思量。七ニハ
 餘唯依止。過去依止似七故。思量亦似
第七名意。不似心識名心識云云對法抄云。
意有二
種。一無間覺意。二現思量意。云云
初是過去意。後是第七也。可思之
問。第三了別境能變識何。答。論云。次第三能
變。差別有六種云云謂眼耳鼻舌身意也
問。既有六種。何故合爲一能變。答。此六識
同了境相麁。故合爲一也
問。何故必六種アルヤ耶。答。論云。隨六根・境種
類異故云云疏云。謂根與境各有六別。識
隨彼異故非多ニモ云云
問。先其隨眼根名眼識等意何。答。論云。隨
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
謂依於根。根之所發屬於彼根。助於彼
根如於根爲言
問。此五義意何。答。疏云。此中第一依根之
識。彼有二義。且如眼識。眼中之識故名眼
識。依眼處所識得有故。此第七囀所依
由有眼識得有故。此第三轉
第二根所發
者。彼云。眼所發之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
識亦變異。如迦末羅病此云黄
色病
損眼根故
所見青色皆以爲黄。非壞色時而識名壞。
第三屬於根者。彼云。屬眼之識故名眼識。
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故。此謂生依。
非染淨依・及根本依・引發依也。第四助依
根者。彼云。助根之識故名眼識。由根合識
有所領受。令根損益。非於境界故。第五
如於根者。彼云。如根之識故名眼識。根・
識二法倶有情數。非彼色定是有情云云
法華疏云。如根者如根
明昧。識亦明昧。云云
問。又隨境立名者。其義云何。答。論云。或
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謂
於六境了別名識云云疏云。了境名識。即
隨境立名順通シテモシテモ名識之義故。謂於
六境了別名識云云
問。此隨境立名是盡理義歟。答。是一相義。
有相濫故。故論云。此後隨境立六識名。依
色根未自在説。若得自在。諸根互用シテ
一根發識縁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
云云
問。其若得自在者何位耶。答。疏云。何名自
在。如佛地論云轉五識時總シテ。二解或從
初地即名自在。無漏五識現在前故不正
義也
或成
佛時。成所作識方起故。然有別義。入地
菩薩無漏五識雖不現前。得後得智第六生
法空後
得智
引生五識於淨土等中現神變事。何
妨五識一一通縁一切異境界。不思議力
引生故。或有別義。七地已前由有煩惱現
行不絶。未殊勝故不名自在。入八地已
去煩惱不行。純無漏起引生五識可得互
縁。方名自在云云此後二義依佛地論第二師説中
云因位之中有漏五根。更有二

今謂。法華論云。謂諸凡夫人以經力故
得勝根用。未入初地位乃至一一根中悉能
具足見色聞聲知香味觸等。諸根互用故
玄賛有二義。一義如唯識論。一義云。若加
行力分亦得者。地前ニモ亦得云云故知。諸根互
用通地前地上也
問。諸根互用者如何云互用耶。答。樞要有
二師義。初師義中更有二義。一云。一一識體
轉用成多。非轉法體云云二云。恐壞法相。
但取自境皆是實境。所取他境皆是假境。
以識用廣&MT01302;非得餘自相。恐眼耳根得三塵
時。若至能取ラハ壞根不壞境。若不至ラハ
境不壞根。餘三根取色聲亦爾。皆有此過
云云後師云。一一根處遍有諸根各自起
用。非以一根得一切境。以諸根用各遍一
切故名互用云云
問。此二師之中以何爲正。答。燈云。然法師
意存第二解云云存初師第二之解爲言
問。初師第一解及後師解有何失。答。第一解
有壞法相之失。後師解有非互用之失也」
問。釋第三能變有幾門。答。有九門。即以
九頌釋之。頌云。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
第一辨能
變差別門
了境爲性&MT01302;&MT01302;第二自性門
第三行相門
善・不善・倶
非・第四三
性門
此心所遍行等三句第五相
應門
皆三受相
第六受
倶門
依止根本識第七所
依門
五識隨縁現等
四句第八六識
倶轉門
除生無想天等三句第九起
滅門
然初
遍行觸等之五頌第五相應門之義也具如
  ○識相應門
問。六位心所名識相應之意何。答。具四義
故名爲相應。謂一時同。二依同。三所縁等。
四事等也。疏引伽云。五十一説。由四等故
説名相應。謂事等處等時等所依等。事・處相
似名之爲等。時・依・定一名之爲等。正與
此同。今約見分爲行相影像相分爲所縁
自體名事乃至時謂刹那。定同一世。依謂
依根。倶有・無間。不取種子。以各別故
八識種子各別故。
不可云依同也
即以四義解頌相應。謂除
行相。或雖不同亦兼取彼云云彼者行
相也
問。其時同等之意何。答。心王心所必同時
起故名時同。心王所必依一根故云依
同。眼識心王縁青等時。遍行心所亦縁青
等。心王心所所縁青等影像相似名所縁等
耳鼻等
准之
心王體一。心所各各亦有一體。彼此相
似故名事等也
唯識義卷第一本終



唯識義卷第一
 釋眞興撰 
問。以此四義有所簡耶。答。以時同簡前
後。謂一聚心王心所必同時起故。簡餘前後
起之心心所爲言以依同簡別識。謂眼識與
倶時意識縁一青色時。所縁是一。然眼識
以眼根爲所依。第六以第七爲所依。所
依各別不可云相應。故云簡別識爲言
所縁等簡別見。謂第六第八同以第七爲
所依根。然第八識唯縁三種境。第六識遍縁
一切法。所縁各別不可云相應。故云簡別
爲言以事等簡體多。謂眼識與倶時第
六共縁一青等之時。眼識一聚心王心所各
各體一。故以相似名爲相應。若加倶時第
六聚之心所名眼識之相應者。有心王體
一心所體多之失。不可云相似。故云簡體
爲言耳等
准之
又可云以第六識聚望眼識聚
中若心王若心所之隨一之時。第六識聚其
體即多。不相似限識一體之心王一體之心
所。故不可云相應。故云簡體多餘識准之
可存此義
問。以四義名相應者何。疏加行相同義
爲五義。答。其一相之義也。非理盡義
問。云爾意何。答。疏云。行簡依&MT06279;其境
云云北抄云。即是第六第八皆依第七。其
境各別故不相應云云是則前所縁等之義也」
問。若爾不可用行相同義耶。答。疏云。或但
四義。唯除行相。以各別故一一應思。非
無所以云云故知用之無失也
問。約心所有六位其何。答。一遍行。二別
境。三善。四根本煩惱。五隨煩惱。六不定也。
即頌云。初遍行トイフハ觸等&MT01319;等取作意
受想思。
次別境謂
欲勝解念定慧。所縁事不同此一句釋
別境義也
善謂
信慚愧。無貪等三根等取無
瞋無癡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煩惱謂貪嗔・癡・慢・疑・惡見。隨
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無
慚・及無愧・掉擧・與惛沈不信・并懈怠・放逸・
及失念・散亂・不正知。不定謂悔・眠・尋伺。二
各二云云二各二者釋
不定義也
問。其名遍行等之意何。答。觸等五法具四
一切無處不有。故名遍行。欲等五法於所
樂等別別境轉。故名別境。信等十一唯善心
倶。故名爲善。貪嗔等六煩惱根本。故名本
惑。忿等二十本惑等流。故名隨惑。悔眠等
三性不定。故名不定也。故論云。如是六
位合五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縁別別
境而得生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
本煩惱攝故。唯是煩惱等流性故。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云云
問。心所有五十一者決定義歟。答。未必決
定。對法第一立五十五。開五見哉。瑜伽第
三立五十三。加邪欲邪勝解故
問。若有六位者。何瑜伽立爲五位耶。答。此
論會云。然瑜伽論合六爲五。煩惱・隨煩惱
倶是染故云云
問。有何差別故分爲五位。答。論云。復以四
一切辨五差別。謂一切性・及地・時・倶。五中
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有初トノ一切。善唯
有一。謂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謂一
切性云云
問。云何云性地等。答。疏云。謂彼言一切處
一切地一切時一切耶。此中解云謂一切性・
及地・時・倶。倶者即一切耶。謂定倶生故。處
者三性。三性之處皆得起故。言時者。謂或
一切有心皆有。或無始不斷。或縁一切境
故總言時。地有二説。一云三界九地。二云
有尋等三地。此解爲勝。輕安不遍故。性即
三性云云
問。何故遍行具四等云云答。疏云。遍行具四。
無處無故。別境有初二。不縁一切境。亦
非相續。非心有即有。故無時也。又此未必
竝生。無倶善中地者如次前説。遍三地也。
此中輕安不遍欲界。若如初説。從多分或
加行等説故。染ニハ四皆無ト云ハ亦從多故。如無
明貪等通三界地。八大隨惑皆通地及倶。
以非皆通地等故總云非四。依種類而
作論故。後四不定通三性。故唯有一也云云
問。説染四皆無云依種類而作論之意
何。答。演祕云。以煩惱中通者少不通者多。
以種類言故説染四皆無。據實亦通云云
算大徳云。染有四類。謂本惑與大中小三。
根本惑中瞋唯在欲。餘通三界。八大隨惑亦
通三界。中隨二惑唯在欲界。小隨惑中七唯
在欲。諂誑二種在欲色界。是故若以種類
分之。雖大隨惑通三界地。自餘三類有通
不通。所以煩惱從多分説無地一切云云
此義尤
好也
問。且何故隨惑中分大中小耶。答。論云。謂
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
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掉擧等八遍染心故
名大隨煩惱云云意云。忿等十別頭獨起。無
竝起義。故名小也。無慚無愧遍諸不善性。
故名中也。掉擧等普遍不善性及有覆性。
故名大也
問。何故不定無餘三一切。答。論云。非如
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云云
非定遍心者顯無
時倶二一切也
問。此六位法名心所之意何。答。以三義名
心所也
問。其何耶。答。論云。恒依心起。與心相
應。繋屬於心故名心所云云
問。此三義意何。答。釋此三義。疏有四釋。故
疏云。略以三義解心所總名。一恒依心
起。心若無&MT01301;ニハ心所不生。要心爲依方得生故
難起第
二義也
若爾心望遍行應名心所。二與心
相應。彼五説與心相應故。心不與心相
應故。又時・依・縁・事・四義具故説名相應。
由此色等亦非心所難起第
三義
既爾心具五
義與五相應。應名心所。三繋屬於心。以
心爲主。所繋屬之。心有自在非所。以是
義故繋屬於心。有此三義故名心所第一
釋畢
又初義顯遍行。恒依心故。第二顯餘一切
心所。非恒依心心相應故。第三正解心所
之義。又解。心王不名爲所。不屬心故。
由此三義簡別心色等不得名心所第二
釋畢
又解。第一句顯一切心所得名心所。第二
句簡一切色等不名心所。第三句顯心所
得名爲所。以繋屬他以非主故心不名
第三
釋畢
又初句簡無爲。不依心起故。第二
句簡色不相應。第三句正解心所得名所
云云第四
釋畢
問。何必望心王名心所。答。論云。如屬我
物立我所名云云是擧喩顯心王心所之義

問。縁境之能心王既足。何必用心所。答。不
爾。論云。心於所縁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
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トノ
作模填綵云云
問。其取總相取別相之意何。答。心王若縁
青色時。但總取青。不更分別何物之青。心
所於彼青色能分別何物之青色。故心王但
取總相。心所取總別相爲言喩意云。譬如有
畫師與弟子。師即以墨畫總相了。弟子以
青黄等種種之丹綵飾彼總相之上令其媚
好。以墨畫爲跡如取總相。著綵色時令
媚好出如亦取別相爲言
問。心所倶起之行相如何。答。樞要下頌云。五
倶起謂遍行五隨一起
時。必餘四倶起故
九法必六倶謂別境五
不定四此
九法隨一起時。必
遍行五倶起故
九法定十四謂無明與八大隨惑
倶起時。必遍行五倶
起。故云
十四
二十一十五謂善除輕安餘十法。本惑除
無明瞋餘八法。小隨惑中諂誑
憍三。合云二十一。此中善十倶起時。必遍行五倶起。故
云十五。若本惑八中隨一起時。必無明并大隨惑八及遍
行五倶起。故云十五。爲諂誑憍中隨一起時。
必無明并大隨惑八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五
三起法ニハ
十六アリ謂輕安并中隨惑無慚無愧云三法。此中輕安起時
必餘十善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若無慚無愧
倶起時。必無明并八大隨惑
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
八法十七倶謂瞋及小隨
惑之中除諂
誑憍三餘七。合云八法。此中若瞋等八之隨一起時。
必無明并大隨八中隨二遍行五倶起。故云十七倶
心所相應。慧者應當悉云云
問。五十一中幾竝頭起。幾獨頭起。答。遍行
五竝頭起。中隨二惑竝頭起。大隨八惑竝
頭起。又善心所若有輕安地乍十一竝起。
若無輕安地餘十竝起。自餘心所起時不定

問。遍行別境二類心所於何境轉。答。觸於
可意相轉。受於順・違・倶非・之相轉。想於
言説因相轉。思於正因等相轉。作意通於
前四境轉已上
遍行
欲於所樂境轉觀察。勝解於
決定境轉印持。念於曾習境轉明&MT80355;。定於
所觀境轉專注。慧亦於所觀境轉簡擇也
已上
別境
問。五十一法與八識相應多少如何。答。且
第八有漏位唯遍行五相應。第七有漏位十
八心所相應。謂遍行五。我癡我見我慢我愛
四。大隨惑八。并別境中慧也。第六識五十
一法皆悉相應。前五識各三十四心所相應。
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本惑之中貪嗔癡
三。隨惑之中大八。中二也。若無漏已轉依位
八識各各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五。別境
五。善十一也具如論
可知之
問。且就第八識何故別境等不相應。答。論
云。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
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
昧無所印持。念唯明&MT80355;曾習事轉。此識昧
劣不能明&MT80355;。定能令心專住一境。此識任
運刹那別縁。慧唯簡擇得等事轉。此識微昧
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
異熟性故。善染汚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
&MT80355;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云云自餘七識
倶不倶之所以。習之可察之
  識所變門
問。識所變者何物耶。答。心王心所各自體分
之所變現相見二分也
問。百法論説二所變者。十一種色。何故此
中説相見分。答。義演云。此明唯識義。即説
二所變是見相分。百法論約出法體。即説
二所變是十一色。彼論如言。二所變者即第
八識心王能變。起五根五塵。同時五數唯變
似根塵。然第七識不縁色等。此中除之。若
五識亦能變起實五塵。若第六識能縁變十
八界似根塵等。故彼論云二所變也。此中即
約唯識道理説。五聚法皆不離識。總名唯
云云仲算大徳難云。今謂不爾。所縁心者
皆相分攝。不關見分。是故所會即爲魚肉。
今應會言。彼百法論色心相對顯能所變。見
分心法。是能縁故。相分色法。是所縁故。此唯
識論體用相對顯能所變。識自體分變現能
縁所縁用故云云
問。且依唯識論云何名所變相見二分。答。
論云。然有漏識自體生時。皆似所縁能縁相
現。彼相應法應知亦爾。似所縁相説名相
分。似能縁相説名見分云云
問。百法所説所變十一色ヲハ。見相分中何攝。
答。相分中攝。相分是色法故
問。其十一色者何。答。五根五塵及法處色也。
義忠云。第三色法亦有四義。一識所依色
屬五根。二識所縁色唯屬六境。三總相而
言。質礙名色。四又色有二。一者有對。若准
有宗極微所成。大乘即用能造色成。即十
有色是。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即法處攝色
云云
問。約十一色八識所變分別何。答。第八識
所變境者。謂有漏種子・十有色處・及墮法處・
所現實色也。第七識唯變法處一分除色也
六識通變一切。前五識唯變五塵也。然十
處中五塵通内外。五根唯内。言法處實色
者。威徳定所行境色也。第八縁之爲言
問。約有漏識變有隨因縁勢力故變隨分
別勢力故變。如何云爾。答。疏云。因縁生
者。謂由先業及名言實種即要有力。唯任
運心。非由作意其心乃生。即五八識隨其
増上異熟因爲縁名言種爲因故變於境。八
倶五數即無勝力。設任運生境無實用。因縁
變法必有實體。非横計故。非無用故已上
説因

變。
謂作意生心。是籌量心。即六七識。隨自
分別作意生故。由此六七縁無等時影像
相分無有實體。未必有用太云。第六縁過
未空華。第七執
爲我
等也
亦非由説分別故變境體定無。亦縁
有故此説五倶意識也。
已上説分別變
或初通五八全及第六
少分。後第七全通第六少分。此解順論有用
等文云云
問。此二種變何變有用。何變無用。答。論云。
初必有用。後但爲境云云
問。云爾意何。答。謂之疏有四釋。其第四
正釋云。又解。因縁者是諸法眞實有用種子。
若用此種子故生諸法心縁變之。變必有
用。以能生者實因縁故。其八倶五數所變
之相非實種生。但假種起。故但爲境分別變
攝。分別變者心心所之總名。隨心心所之勢
力故。變不從眞實有用因縁種子所生。彼
但爲境。無漏亦爾。非必有用。隨其所應。五
識相應心心所・及第八識體・五倶意識・或定
心・所縁有實ヨリ生者皆因縁變。餘無實用。
但名似色心等。名隨分別勢力故變。此解
爲正。無諸防難。由能縁心任運有力。彼所
變相從實種生名因縁變。若能縁心不任
運起。雖任運起。而無勝力所變之相。非實
種生名分別變。初必有用。無無用者。後但
爲境。當情現故。非必有用。若論依他假
因縁起。亦是有用。非是如色有礙等用
其自相名爲有用他假因縁者
能縁之種子
若第六報心
五識倶者亦隨因縁變。其境或有用云云報心
者無
&MT80355;
樞要上亦有四釋。其第四云因縁者。法
體實從眞種子生。眞種子生者所變有用。
餘名分別。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
通情・本。性種等テモ應性境全・及帶質一
分・是因縁變。獨影及帶質一分トハ是分別變。然
帶質境可通因縁・分別二門。從種及見二
門攝故云云與疏第四
釋同也
問。約相分有假實。假相分能縁同種生故。
可云識所變。其四顯色等實相分別有種
子生。何云自體分之所變。答。色法雖自種
子生。若心種子不生現行之時。不能色獨
生。若心種子生現行時。心種所引色種生
現。故云識所變也
問。何故爾。答。心有縁慮分別故自生亦令引
他生。色法不爾。何有此能乎。故疏云。由分
別心相境生故。非境分別アリテ心方得生云云
問。若言心引色令生色即不爾者。何説所
縁有對云心起如羸病人依杖立心必依
境起云云有對有三。一境界有對。謂心心所五根也。
二所縁有對。謂心心所也。三障礙有對。謂
五塵
境也
答。凡次第有二。一法相生起次第。二唯
識轉變次第也。依境心起者。是法相生起之
次第也。依心有境者。是唯識轉變之次第
也。故不相違也
因論問。十八界幾識之所縁耶。答。樞要下頌
云。因見各隨應。五ニハアリニハ有二。六ニハアリ
不定。自在等ヲハ分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因者簡自在位也。見者簡
自證分等也。各者顯別別義也。隨應者顯
能縁識非決定義也。五三者。五塵有三能
縁。謂五識隨一・第六・第八也。第八意根界攝。
六有二者。六根中初五根各有二能縁。謂第
六第八也。第六意根若第八名意根時。第六
第七二識之所縁也若第七名意根之時。第
六之所縁也。此頌不説
六一
者。六識界有一能縁。謂第六識也。一不定者。
法塵界中攝五種色極略色。極迴色。受所引色。
定所生。遍計所起之色
此中威徳定所變色是第八第六五識之所縁。
若假想定所變色但第六之所縁也。此中菩薩・
二乘・異生所引各別也
問。五八識都不縁假色耶。答。第八無論。五
識西方有二師。一云。五識唯縁實。現量明了
縁自相故。一云。五識亦縁假。以能明了照
其自相。是處自相。非事自相云云具如疏第
二本之
問。第八識無論者。何楞伽經云阿梨耶識
縁名及相猶如毛輪云云答。疏第三有二
釋。一云名者聲。聲是名之體故。相者五根等
相。非心等之相。二云相者色蘊。名者非色
四蘊等云云故不相違取意。非
具文之
自在分別者。
若約佛果等者。十八界有八能縁。謂無漏
八識也。若約十地者。七轉識能縁十八界。
五識互用故。七成平等智故。第八縁十一
界。除七心界。第八不縁心法故。等分別者。
因位法塵界中有五十一心所。是亦成能縁。
亦有後二分。亦成能縁。但後二分唯縁内故。
縁七心界故。七心界能縁之處可加自證
分等。又果位十八界皆爲七心界及法塵界
中心所法所縁爲言然從方釋此等言爲二
釋。一云。等者取因中菩薩二乘異生等也。
二云。果位八識皆功用齊等。即後三分皆能
縁相分也云云與樞要意
頗異也
問。識所變者。若約親所縁縁。若約疎所縁
縁歟。答。約親所縁縁境也。故疏云。非心所
變説之爲外。非體實有名外。又疎所縁縁
亦是外也云云
問。若爾疎所縁縁境ヲハ眼識不縁耶。答。隔影
像疎縁。故燈云。如隔瑠璃見障外色云云
  識分位門
問。識分位者何法耶。答。二十四不相應行法

問。何故云分位。答。此二十四法不能自起。
藉前心・心所・色三位差別假立。故云分位。
前三是實。此即是假也
問。名不相應行之意何。答。疏云。不相應者
簡非色心及諸心所。不相似故。行簡無爲
云云義忠云。不相應行亦有兩釋。一言行者
即行蘊。行蘊有二。一相應行即心所法。二不
相應行即是得等。今言不相應行簡相應
行。二云。具足應言非色不相應行。即簡四
聚。如理應思云云後釋與慈
恩同也
問。云何名得等。答。獲成就スル者名得。意云。
有漏無漏身中成就法上立得名爲言依業
スル引第八識種令色心不斷名命根。類相
似故名衆同分。意云。人與人相似。法與法
相似名同分爲言由二障種令趣差別名異
生性云云意云。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種子
生異見生異趣受異類故。二障分別種子
之上立異生性之名爲言由出離想不恒心
ルヲ名無想定。意云外道以滅想心所爲先。
滅諸心心所所入之定名無想定爲言由止
息想恒・不恒滅スルヲ名滅盡定。意云。菩薩・二乘
滅七轉識所入之定名滅盡定爲言由欲
&MT06279;スルヲスルヲ天果名無想報或云異熟。
或云事
意云。生無想天外道身名無想報爲言一名
二名多名能詮自性云名身。一句二句多句能
詮差別云句身。一字二字多字爲二所依
云文身。先無今有名生。法非凝然名異
或云老。謂髮白
面皺名老也
法有暫用名住。有法從無名
無常。因果不斷名流轉。善惡因果互相差別
名定異。因・果感赴名相應。諸行迅疾故名
勢速。編列有叙故名次第。過未等名時。色
處分齊名方。度量諸法名數。不相乖返
名和合性。返此名不和合性
問。此二十四法約三法分位分別建立如何。
答。命根・二定・無想事・異生・性合此五種立
心心所分位之上。名句文三立色分位之上。
餘十五通立三法分位之上。意云。約得者
得智慧等心上分位也。得容貌等色上分
位也。餘准知之
  識實性門
問。識實性者何法耶。答。眞如也。故論云。此
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
實性云云
問。以眞如爲識實性者。何百法論云以六
無爲法爲四實性。答。五無爲是眞如上假立
之名也。故不相違
問。何以知乎。答。論云。謂空無我所顯眞如。
有・無・倶非・心言路絶。與一切法非一異等。
是法眞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虚空。
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MT06279;證會。故名擇滅。
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縁闕所顯故名非
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
受滅。此五皆依眞如假立云云
問。五無爲是假立名者。何可云識實性。答。
一切云無爲之名皆是假立也。非唯五無
爲故。論云。眞如亦是假施設名云云疏云。善
等眞如約詮而論。體唯是一。此五無爲依
眞如上假名空等。而眞如體非如非不如。
故眞如名亦是假立。如食油蟲等。不稱彼
體。唯言ヲモツテ顯故云云
問。若爾爲顯何義名眞如耶。答。論云。眞
謂眞實。顯非虚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
此眞實於一切位常如&MT06279;其性。故曰眞如。即
是湛然不虚妄義云云眞如名法界等。至
第三門可知之
問。何故眞如名實性。答。論云。謂唯識性略
有二種。一者虚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眞實。
謂圓成實性。爲簡虚妄説實性言。復有二
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
實。爲簡世俗故説實性云云已上五法事
理唯識畢
  章云。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
有色等云云
問。引此文之意何。答。是引唯釋證遣
虚義也。即顯唯言之所遮也。一切愚夫二乘
等執定離識實有色等。今即遮之。妄顛倒
爲言
問。其所遮色等者等取何物。答。等取心心
所・不相應・無爲也。即遮遣遍計所執五法
事理唯虚妄レリ體用都無也
  章云。如是等文誠證非一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諸教之中多説悟入三性
之文。皆應引成爲言
  章云。由無始來執我・法爲有撥事・理
爲空。故此觀中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
者有觀對遣空執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此遣虚存實觀起之
所以也。故善珠云。所以此初重觀起者。由
諸有情無始以來執遍計我法爲有撥眞俗
事理爲空。是故最初遣彼迷執令知法性。
故初此觀也云云
問。其有執・空執者。増益・損減二執之中何。
答。有執者増益執。空執者損減執也
問。遣虚存實之意。増益損減之執ヲハ倶名遍計
所執。觀虚之時遣。依圓事理觀實而存也。
而何云以遣虚觀破増益有執以存實觀
破損減空執耶。答。此難可爾。但約遍計所
執。設増益設損減體用都無。故觀虚之下皆
悉遣畢。其遣虚之下遣遍計所執了者。觀
依圓二性存實之義自然顯了。是即一念之
中有遣虚存實義也。然今病與藥相對之
時。一念觀中空遍計所執是破増益執也。
存依圓二性是破損減執也爲言
問。空遍計之處増損二執竝所破了。何更
存實之處可云破損減執耶。答。此難不
然。遣與存前後ナラハ者實可有此難。既是一念
之觀。何差別乎。然觀遍計所執唯虚妄起乃至
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等者明觀行之方法
也。遣者空觀對破有執等者明觀行之功能。
無有相違也
因論問。増損二執何以爲體。答。且約五見。
四見全邪見一分爲増益執之體。邪見一分
爲損減執之體如對法
第一之
問。約我法二執分別如何。答。増益執通我
法二執。損減執唯法執也
問。約識分別如何。答。第六識起増損二執。
第七識唯起増益執。邪見是分別惑故。與第
七不相應故也
問。増損二執於三性起如何。答。凡有四類
不同。一深密經唯識論云。遍計之上起増益
執。依圓之上起損減執云云二中邊對法論
云。三性之上各起増損二執云云三攝論云。
遍計之上起増益執。圓成之上起損減執。依
他之上不起二執云云四瑜伽云。遍計・圓成
上不起増損二執。唯於依他起二執也
云云
問。約十地分別如何。答。損減執見道斷畢。
増益執十地猶行也
問。此二執同時起前後起。答。如斷・常二見
不竝。空・有二執亦不竝也如燈
  章云。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
亦無空・有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病與藥相對正明觀意也。
依所治病有有與空。約能治藥可有空・
有。若所治病無増・損者。應能治藥亦無遣・
爲言
問。善珠&MT80355;中以此等文配廣百論三家之
義其何。答。彼&MT80355;云。此中有三觀。謂空・有・
中。言遣者空觀者當清辨學徒義。偏學般
若中百論等立眞諦理。依他圓成其體亦空。
言存者有觀者當瑜伽學徒義。偏學深密
瑜伽等意立眞諦理。立依他圓成其體定
有。言今觀空有而遣有空者當護法正義。
圓悟諸教立眞非有非空心言絶故。破有
説無。破無説有。有無二説是皆世俗。勝義
理中有無倶絶。今述其意。故云今觀空有而
遣有空云云
問。此義無難耶。答。古徳破云。今謂不爾言
遣存者正釋此重遣虚存實義。若如所釋。遣
虚存實可是偏觀。既依護法中道之觀立
五重觀。如何此中更明偏觀非圓觀哉云云
問。觀空遣何。觀有遣何。答。義演云。今觀
空有而遣有空者。觀空而遣實我等。觀有
而遣事理空云云
  章云。以彼空・有相對觀成。純有純空ナラハ
之空ニカアラン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重成前理也。以彼空有
者擧觀之藥也。純有純空者擧執之病也。
誰之空有者。意云。若所治病純有純空無有
空相竝者。能治之觀但可有偏空偏有之
觀。爲誰相竝有空有之觀乎爲言
問。説之善珠信叡二&MT80355;意殊。其何。答。珠云。
空者所始病。有者能治藥。遍計所執有空雖
異而倶虚妄。故總名空。依他圓成空有雖殊
而體非無故總名有。迷悟相對方成觀行。
若純迷無悟。若純悟無迷。誰之迷悟アラン云云
叡云。今此言略。具足應言以彼有空與彼
空有相待而觀方正觀成。然今有・空病中且
擧後空。空・有藥中且擧後有。若不相待純
ナラハ是誰之有。以無空故何得是有。純唯空
者是誰之空。以無有故何得是空云云常騰
同之
問。此二&MT80355;勝劣如何。答。志旨各殊。不可定
判。然章文顯然。不可致劬勞。二&MT80355;倶煩。如
文可察之
  章云。故欲證入離言法性。皆須依此方
便而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即依如上理教示觀行
者之詞也。意云。若欲引起無分別智證得
眞見離言眞如。要先資糧及加行位可修如
此遣虚存實觀爲言
  章云。非謂有空皆即決定。證眞觀位非
有非空。法無分別。性離言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遮堅執也。所觀之法非
體決定是有是無。諸法體性言語道斷言詮不
及。有・無分別皆斷滅故。但是世俗虚妄施
設。何以知者。證眞實位一切諸法非有非
空離諸分別。性離言故。若諸法體有・無定
者。無分別智應非證實爲言
問。若爾如何有爲無爲名爲有。我及我所説
爲無云云答。今約法體詮言不及。且言有・
無不決定。然有爲無爲二智境界&MT06279;其體即
有リ不同遍計體用都無也。仁王經云有無
本自二等亦如此。可會之
  章云。説要觀空方證眞者。謂要觀彼遍
計所執空爲門故入於眞性。眞體非空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通伏難也。難云。若言
證眞觀位非有非空者。何般若經等説要
觀空入證眞理耶。會之云。般若經等云觀
空入眞者。由能顯空以爲門故入於眞性。
非眞體空。如廣百論云聖智所證非有非
無而有而無。即其意也
  章云。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
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亦遣執之詞也。意云。爲
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トイフヲ境故説唯有識。
若執唯識眞實者。如執外境是亦法
執故。亦可遮破爲言善珠云。如成唯識云。若
執唯識眞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此
其意也云云信叡云。執心所取眞實唯識應非
實識。執心所取故。猶如心外境云云量心可
悉之
問。執唯識實有之執如何觀遣耶。答。古徳
云。亦觀唯識遣之。今謂。病藥同故不可
爲能治所治也
問。若爾如何觀&MT06279;遣之。答。中上忍位發下如
實智觀能取空。即唯識云。既無實境離能
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云云世第一法位
發上如實智雙印二空。即中邊云。由唯識
智無境智生。依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
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縁識方生故云云
世第一法位決定印可非唯識非不唯識。
即是能治唯識實有執。此即符順非空非有
中道之理也仲算大
徳義也
今更助釋云。二十唯識論
云。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
云云疏云。若執唯識亦計所執。除入法空名
法無我。若不執時。此唯識體性離言故非除
入空云云意云。若執唯識實有者。亦是計所
執故。觀空除之入眞爲言
  章云。此最初門所觀唯識於一切位思量
修證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修遣虚存實觀之位
地分齊也。意云。此最初觀。地前位中思量。
地上位中修行。於究竟位證之。地前位中
雖加行位亦有修慧。以時短故不説有修。
見道位中雖有所證而未圓滿故不説之。
又云。資糧位唯有思量。無修・證。加行位唯
有修。見修二道唯有修・證。佛位唯有證爲言
問。此門唯識觀於五位可觀者。何金剛般
若經會釋云十住十行位依因縁門作唯
識觀十迴向位依唯識門作無相觀四善
根位依無相門作眞如觀云云答。其四種
觀門相配位也。修唯識觀有通修・別修。
言十住十行位作唯識觀者。約別修行
相説也。言於一切位者約通修説也。故
不相違也。猶如菩提分法觀有通修別修

  第二捨濫留純識
問。捨濫留純識之意何。答。初重明三性
&MT06279;觀遍計所執遣虚觀依圓二性存實
修唯識觀。約其所存五法事理有心有境。
而境有濫故捨之不云唯境。心無濫故留
之名唯識。此重意也境之有濫義。至
證文可知之
  章云。雖觀事・理皆不離識。然此内識有
境有心。心起必託内境生故。但識言唯。
不言唯境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先安立初重并標此重
意也。雖觀事理等者安立初重也。然此内
識等者正標此重意也
問。其有境有心等之意何。答。總相而言。五法
事理中心心所法爲心縁慮性故。餘三爲境。
非縁慮故。若細論者。相分爲境。後三分
爲心。凡心起必託此内境生。境是爲因能
生心果。故攝境從心。攝因從果。但心云
唯。不言唯境爲言珠云。雖觀事理等者通
伏難。難云。初重觀中既説諸法皆不離識。
若爾應唯有識無境故今通云。其理雖然。
然此内識有境有心。彼復難云。境識倶有如
何。但言唯識非境。故次通云。心起必託内
境生故。但識言唯。不言唯境云云
  章云。成唯識言。識唯内有。境亦通外ニモ。恐
濫外故但言唯識。又諸愚夫迷執於境。
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觀心勤求出
離。哀愍彼故説唯識言云云
問。引此文之意何。答。證此重引四證文。
是第一引論第十卷也
問。先此文意何。答。疏云。論外人難ラク。内境與
識既竝非虚。如何可言唯識ノミニ&MT06279;非境。論答
有二。初云。識唯内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
内是依他。外是遍計所執。以非心所變法
説之爲外。非體實有名外。恐内心之境濫
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識。又疎所縁縁亦是外。
若言唯境。恐取心外之法。故此不論。所執
之心亦是外故。設不慮濫。言唯境亦得。爲
簡外故但言唯識。論云。或諸愚夫迷執於
境等。一謂所執爲實。二謂親取心外境。
依此故言迷執於境。此意可解云云
問。就初文中分別内境外境有幾重。答。太
抄云。有兩重外。一者依他是内。遍計所執實
我實法名外。二者親所縁縁名内。疎所縁縁
名外云云
問。後文中云此意可解者意何。答。諸愚夫
類由迷執故耽著外境起無明等。造善惡
行受諸苦果。若解自心之所變現時。斷二
重障得二勝果爲言
問。若爾唯識之理佛位應無。無此執故。答。
疏云。此第二師解唯識。佛地所無。爲破執
故雖爲愚夫。非心之理豈佛非有云云此意
云。唯識有二。一破執唯識。二證理唯識。凡
位有初。佛位有後。然佛位中非唯非境之
唯識理ノミニハ。亦有非心之内境理爲言邑法師
云。非心謂境也。凡聖理同。然佛非執。爲對
治愚夫有迷執者説唯識言云云又云。非心
謂境。文相甚難。讀者可勘之
因論問。就疎所縁縁名外云何名疎所縁
縁。答。先所縁縁者。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
或相應ト云所慮所託是名所縁縁。即有法者
簡遍計之詞也。顯縁義也。是帶己相者。帶
者狹帶也。己相者境相也。顯所縁義也心者
心王也。相應者心所也。所慮者縁慮義。又顯
所縁義也。所託者依託義。又顯縁義也。此
所縁縁中有其二種。一親所縁縁。謂若與能
縁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内所慮託也。二疎
所縁縁。謂若與能縁體雖相離。爲質能起
内所慮託也
問。其名親名疎之意何。答。相分是心中現
故名親。本質心外故名疎也。意云。第八所
變之境是第八之親所縁縁也。望七轉識名
疎所縁縁。餘准知之
問。約八識分別如何。答。親所縁者乍八識
定有。約疎所縁縁者。第八識有三師義。第
一師云一向無。第二師云亦定有。第三正義
師云因果位中有無不定也。第七識定有。第
六識有無不定。前五識定有也具如論第
七卷之
  章云。令自觀心解脱生死。非謂内境如
外都無。由境有濫捨不稱唯。心體既純。
留説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上引證了。依之重成重
意也。意云。成立唯識之意。爲令有情觀
唯心理解脱生死證得涅槃也爲言非謂内
境等者。如上引疏文。易知。又論第十云。或
識相見等從縁生。倶依他起。虚・實如識。唯
言遣外不遮内境。不爾眞如亦應非實
正與此文同也。由境有濫等者釋重名

  章云。厚嚴經云。心意識所縁皆非離自
性。故我説一切唯有識無餘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亦第二爲證捨濫留
純所引也。此經西方有梵本未翻譯。唯
識論第七引此經文。章主依此引爲證
泰法師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得五六
卷許。然未翻也。云云 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云云
問。先此頌之意何。答。疏云心意識所縁皆
非離自性即縁識之體。或事ナラハ即自心
ナリ。或理ナラハ即義之所依本事&MT01319;。謂第八心・
第七意・餘六識所縁皆自心爲境。佛言。由
如是理故。我説一切有爲無爲皆唯有識。
無餘實心外境也云云
問。此疏文意何。答。義演云。疏中解上二句
有二解。一云。心意識所縁。此所縁者即是第
八識上見相分。皆非離自性者即是八識自體
分。意説。所縁見相分皆不離識自體分之
自性也。故疏文云。即縁識之體者。意云。縁
識即是見分也。體者即自體分故。見分是識
體上用。即是自體分縁見分。此見分不離
自體分也。言或事性者。事之言境事&MT01319;。即是
相分。此相分不離識自體性。故言性也。二
云。其眞如理體即是義之所依本事。本事即
是體事也。義者即是餘有爲法也。眞如名眞
實心也云云&MT80355;文雖不違旨。
然甚煩宜悉之
今謂。即縁識之
體者是總句也。次二或言是別句也。謂或事
性等者有爲境事。是相分也。或理體等者無
爲理體。是有爲法事義之本體也。有爲相分
是識上用也。無爲理體是識之實性也。倶
是心意識之所縁也。心意識縁此二種。即
是還縁自體也爲言
因論問。八識心心所起縁境時倶有所依
有幾耶。答。樞要下頌云。五ニハアリニハ有二。
トニハ一倶依アリ。及開導因縁トヲ以。一一皆増二
云云即五四者眼等五識各有四所依。謂一ニハ
順取依。謂即眼等各根。亦名同境根。二ニハ
了依。謂第六識。亦名分別根。三分位依。謂
第七識。亦名染淨根。四依起依。謂第八識。
亦名根本根也。眼等五識必具此四根起
縁境也。六有二者。第六識有二依。即一分
位依。謂第七識。二依起依。謂第八識也。七八
一倶依者。第七識有一。即依起依。謂第八
識也。第八識有一倶有依。謂第七識也。及開
導因縁等者。如上所説倶有所依。又加開導
依因縁依爲言即若約眼識總有六依。謂倶
有依有四。并加開導獨縁トヲ也。餘准知之」
問。且約倶有依具幾義爲倶有依。答。
云。若法決定セリ。有セリタリ主令心心所取
自所縁。乃是所依。即内六處。餘非有境・定・
爲主故云云意云。眼等六根一是決定。二是
有境。三是爲主。四令心心所取自所縁之
境。具此四義故成倶有根
問。若言具四義名倶有根者。第七以第八
爲所依根。而第七不能縁第八所縁三種
境。何云第八與第七有取自所縁之義。答。
從方云。亦有令心心所取自所縁義。即第
八見分是第八自證分親所縁縁。第七還縁
第八見分爲疎所縁縁。爲ニハ親縁スルカ見不
著故起中間相分。故名爲疎所縁縁也云云
問。第八以第七爲所依根。而第七縁第八
見分爲我法。第八縁三種境。何可云第七
與第八有取自所縁之義。答。從方云。第七
縁八見分爲疎所縁縁。還令八自證分縁
見分爲親所縁縁。還是八縁第七家境也。
八雖無執我法猶所縁境同也云云
問。菩薩入法空滅定之時。有漏第七滅。但
有無漏末那。而第八猶是有漏&MT01319;。何無漏第
以有漏第八爲所依根。明昧殊故。答。非
但約第七有此難。亦約第六可有此難。
然約親近不共根。不可以有漏根爲無
漏識之所依。第八是諸識共根&MT01319;。共根是疎
故。雖有漏爲無漏依故。從方云。第八
&MT01319;。故亦爲依。又演祕云。六七二執違非
執故。七スル亦轉。第八無執不專違。
所以不隨所依轉云云以之明知。第八識
ニハ是共根。二是疎遠。三是無執故。雖有漏
爲無漏依也。明暗一雙之失據不共有執
之識也已上三箇問之答。先徳
未決也。可祕可祕
問。凡心心所名有所依有幾所依。答。總有
三種。一因縁依亦名種
子依
謂自種子。諸有爲法
皆託此依。離自因縁必不生故。此有二師
義。一難陀勝子義。二護法正義云。然種自類
因果不倶。種現相生決定倶有云云二倶有依
亦名増
上縁依
有四師義。一難陀等義。二安慧等義。
三淨月等義。四護法正義。即次上所論倶有
依四義是護法正義也。三開導亦名無
間縁依
三師義。一難陀等義。二安慧等義。三護法正
義。云開導依者。謂有縁法爲主能作等無
間縁。此於後生心心所法。開避引導名開導
依。此但屬心。非心所等云云具如論第四及
疏可見之
唯識義卷第一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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