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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義鏡 (No. 2317_ 善珠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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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有四。准文釋義涅槃一乘亦有同異。故
如涅槃經説爲同異
法苑義鏡卷第二
 永久四年書寫天治二年復寫云云



法苑義鏡第三
 釋善珠記 
法苑義林章義鏡 二諦章
文二諦深妙至相攝問答者。二諦深妙者。廣
百論第十二十一
已 下
云。然佛所説無甚深
二諦法門宗爲測。今存彼意。故言深妙
非略盡言者。略者簡也。即簡略義。盡義
極也。即無餘義。簡筌息於有無之外。盡
於淺深之津。故云非略盡言。纂中改云
非略言盡。義亦同之。有説。略者總略義。盡
者繁廣義。二諦玄妙廣略絶言。不略言
者究其宗極。不廣言測其源底。故云
略盡言。又有解云。非略而述爲徒盡言。故
非略盡言。故疏第一本・七
十一左
云。言二諦
道理難思。今於此中略示綱要。今此亦爾。
即存略也
文初門有二至中上智故者。勝鬘經二十
一左
唯立一諦等者。此即彼經一諦章文也。曉云。
四諦中三是世俗。唯一眞。眞是諦唯一故名
一諦。今章家意。攝行歸眞總一諦。唯如
來藏是爲一實。餘有起盡。或是所取非
故瑜伽論四十六・十
三右 取意
不虚妄諦唯第四
。即其義也。仁王經中總説二諦等者。彼上
卷有二諦品。今指彼品。故云總説二諦。經
意説事理相對唯立二諦。一眞法界名爲
勝義。餘名世俗。所知之法既勝劣異。能知之
人亦有勝劣。故云人法各有勝劣。涅槃經中
二諦各有眞俗二諦等者。即涅槃經第十三
北本十
一左
云。知勝諦二智。一者中。二者上。
聲聞縁覺智名中。諸佛菩薩智名上。解云。
人相望。異生爲下。二乘爲中。如來爲上。
由此人法各分二重。所以然者。凡夫智縁
而不證名爲下智。今形凡位智中上
實唯二。故云一一皆有中上智故。廣如
下説
文顯場中邊至下當廣辨者。顯揚第二初右
及第六卷十右中邊第二中・八左皆有此文
二諦各三。俗諦三者。一假世俗。初性無體唯
假名假世俗。二行世俗。第二有爲遷
流義勝名行世俗。三顯了世俗。第三世俗由
第二俗所顯了故亦名世俗。而體實非。勝
義三者。一義勝義無漏觀心名爲勝智。如
彼境名爲勝義。義即境故。二得勝義。謂即
涅槃。今言義者即是義利。能順益故。謂此涅
槃體是勝果。立以勝名。至所得得勝
。三行勝義。智是有爲故名爲行。以勝法
義名爲勝義。如唯識論第八三十七右
等説。瑜伽唯識二各有四者。問。明六十四
四左 説世俗四眞四。唯識第九二左
勝義四俗四。如何今云瑜伽唯識
二各有四耶。解云二説。一云。二論相對以
二諦其四重。故云二各有四。一云。瑜
伽以俗影眞。唯識以眞影俗。互存影略。故
二各有四。有迷斯旨邪推而言。瑜伽顯
揚唯説俗四眞唯有一。唯識論中説眞四
者。但人私言。非論正意者非也。不但乖旨。
亦深迷文。如遠公云此實法蠱之言。欺
誑已沒。街巷陌音未採拾。既文約義遠。
衆論所謂如復殉&T026054;其言。願生生不面。至
忍心還度斯下身。今推有人之言
其例也。然所以瑜伽等説眞唯一者。眞四
重中。前三不俗後三故。所以不説。如
自會。恐繁且止
文此總名中至詮旨二諦者。舊名第一義諦
等者。舊翻經論皆云世諦第一義諦。如羅什
三藏遠法師等皆作此説。有無體異等者。二
諦相望有無體異。乃至詮旨各別。此義云何。
有無體異者。即以初俗四眞。事理義殊
者。第二俗對三眞。淺深不同者。第三俗對
二眞。詮旨各別者。第四俗對一眞。如下自
。亦名名事二諦等者。准前應西明解
云。二諦相對有其四重。一假實二諦。謂軍林
等爲世俗諦。蘊處界等爲勝義諦。二事理二
諦。謂蘊等名世俗。苦等爲勝義。三四諦勝
義二諦。謂苦等四諦以爲俗諦。安立眞如爲
勝義諦。四安立非安立二諦。謂安立眞如
俗諦。非安立眞如爲勝義諦。義亦同此。
文世俗諦四至非安立諦者。亦名有名無實
諦等者。疏一本・七
十二右
假名。今名有名。義亦無
違。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從能詮
説故名爲諦。或體實無亦名爲諦。亦名隨事
差別諦者。謂蘊界等。隨彼彼事蘊等法
故名隨事。蘊等非一故名差別。亦名方便
安立諦者。亦名證得安立諦。謂苦集等由
得理而安立故。今云方便安立者。世間學
者方便修學除惡務善證得聖果。故名
便安立。亦名假名非安立諦者。謂二空理依
假空門説爲眞性。由彼眞性内證智境
言語。名二空如但假設故。名假名非安
立諦
文顯揚論説至假名施設者。此依顯揚第六
十右 文而問起也。即因論生論釋安立
。此問意。顯場論云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
三俗諦説名安立。其義可知。云何第四二空
眞如亦名世俗安立耶。勝義諦性自内所證
等下。引文而答。是即論文也。初之三種下章
家文也。此答意顯圓成實性不安立。自
内所證但爲二空所顯。無別安立爲有爲
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心與心法色聲等法
但佛菩薩以自所證生有情達彼眞如
故。依世俗諦施設建立。故名安立
文勝義諦四至安立勝義者。亦名體用顯現
諦者。謂蘊界等有實體性初世俗。故名
勝義。隨事差別説名蘊等。故名顯現。亦名
因果差別諦者。謂苦集等知斷證修因果差
別過俗道理。故名勝義。亦名依門顯實諦
者。謂二空理。過俗證得。故名勝義。依空能
以顯於實。故名依門。亦名廢詮談旨諦
者。謂一實一如體妙離言以名勝義。過
勝義復名勝義。四勝義中。前三名安立勝
。即與俗後三同。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
故顯掲云。非安立眞實者。謂一切眞如實
性。問。此等二諦爲空爲有。解云。大乘之中
二宗不同。一勝義皆空宗。謂淸辨等明
經以爲了義説。一切法世俗可有勝義皆空
二應理圓實宗。謂護法等弘暢花嚴深密等
。雖二諦其所應有空理。圓妙無
闕實殊勝故。迷空有義如唯識疏一本・三
六右。七
末・十六。九本・六十八右。
四二・七左。三本・四三右等
今存第二宗二諦

文後釋名者至名隱顯諦者。世謂隱覆等者。
西明深密疏
二・初右
解云。世謂隱覆義。俗是麁顯義。
謂瓶衣等世麁顯物隱覆勝義。故名世俗。文
言稍異。義意無別。如結手巾等者。本手巾者
於空顯兔相現者喩於俗有。謂手巾上本
兔相。由手等縁兔相顯現。空理之上本
色等。由四縁會色相顯現。故以喩
文又復性墮至依主釋也者。此第二義。遠
大乘義章一・
六十五左
云。世名爲時。事相諸法生滅在
時。就時辨法。故云世諦。今云性墮起盡
者義亦相似。即帶四相念念起滅。故云
性墮起盡。有如實有等者。俗諦初重名無。俗
後三重名有。此等有無各住自性所詮不
虚名之爲諦。問。眞諦體實可説名諦。世俗
虚僞何得諦。解云。世俗名虚僞者對
義。然於世法其事不無。故得
文勝謂殊勝至實通依士者。境界名義等者。
境界之義即通依主有財二釋。道理之義唯
持業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説勝即是義者。西
同上云。或復義者即是義利。謂涅槃果即
勝。義利名爲勝義。即六釋中持業釋也。今即
爾。就道理義持業義。或四勝義皆勝
之等者。勝謂勝智。義即境義。即通二智
勝智。四種勝義隨其所應二智境故。即勝
之義。故依主釋
文其無漏智至境界名義者。隨在何諦者。
眞四説即無漏智。歷於四重皆有財釋。
廢詮談旨非境界故者。問。瑜伽七十二十一
云。問。五事四縁相攝如何。答。相一切縁
所攝。名等無間縁所攝。分別正智四縁所攝。
眞如唯所縁縁攝。既云眞如唯所縁縁攝。如
何今云廢詮談旨非境耶。解云。眞如非
分別心境。故名非境界。非是正智境
。故不相違
文諦者實義至目之爲諦者。實義等者。若
瑜伽五十五十五右。諦有二義。一如
説相相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故
名爲諦。解云。如苦相。實是眞苦不
樂。乃至滅苦之道實是眞道。不其苦
非苦。乃至道爲非道不相離。言不相
者即是實義。實義名諦。雖觀此故等者。
此即能生不顛倒覺名爲諦義。由顛倒
方至究竟即是諦義。問。諦者即是眞實之
義。何故眞俗竝得諦。不竝説爲眞諦
耶。解云。今此二諦據義門説。故通名諦。爲
眞俗。是故世諦不眞。若當
眞實門中以謂諸法。是則理事倶名爲眞。
故地持中事實二性同名眞實。今據義門
倶名諦。事如實事等者。眞四重中。初一名
事。三科之法諸體事故。後三名理。如次四
諦二空一眞理故。雖無教説二種亦得名爲聖
諦者。涅槃經第十三十三丁云。善男子。知
諦有二種智。一中一上乃至廣説。又勝鬘經
十六丁中説無量聖諦。無量聖諦章文既分
明。如何今云雖無教説耶。解云。諸聖教中
總言聖諦。而説言二聖諦等。既言二故

文次釋別釋別名至名爲世俗者。凡流皆謂
有等者。法體未必有。一切世間共所言説
之有故。即實我法瓶盆等是。次道理世俗
等者。世間有情有尋伺者所説道理體用倶
有。即蘊處界有無爲法是也
文證得世俗至皆持業釋者。證得世俗等者。
世間學者方便修學除惡務善證得聖果。爲
此施設苦等染淨因果差別其趣入。故
證得。即四諦理等。次勝義世俗等者。世間
學者既修學已。以此殊妙所證得此等
所證妙出衆法。聖者所知名爲勝義。即二空
如也
文世間勝義至名爲勝義者。初世間勝義等
者。諸有學者世間言説以此爲有。即蘊處界
等。此蘊等事相麁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
亦即後得聖智所知。過第一俗名爲勝義
次道理勝義等者。即諸學者共立道理。四諦
理等者。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生死涅槃因
果差別。是名道理。此等四諦。若彼性理即
正智境。若彼相事即後智境。今總顯二。故
無漏智境過前二俗
文證得勝義至復名勝義者。初證得勝義等
者。諸有學者以此方便能證聖果。故名
證得勝義。即二空如。次勝義勝義者。諸有學
者既修學已。以此深妙所證得。此等所
證體妙難言。故名勝義。聖智内證過前四
勝義。即廢詮談旨一眞法界非安
立如也
文此中世間至依士無失者。或勝義之諦依
士無失者。若具而言。或世間之勝義乃至勝
義之勝義依士無失。今准此文。前俗四中亦
説言或世間之世俗乃至勝義之世俗依
士無失。但文略耳。今此二諦竝通人法。中
智所知名世俗諦。上智所知名勝義諦。又下
劣道理名世俗諦。上勝道理名勝義諦。依
人法道理淺深智境麁細以分差別。是故二
諦各有四重。此等二諦攝法周盡。問。本業
瓔珞經下六丁三諦。一有諦。二無諦。三
第一義諦。若爾應十二之重。三各四故。
解云。此有二義。二有諸衆生。聞佛説二如
言取義謂有二諦。如言取義都無所有。爲
彼病。是故更説第一諦第三諦。彼所
計二即遍計執。故俗諦攝。二性相義故。前説
二諦義門雖別體不一異。故説無二
一義。問。二諦攝法周盡者。何故仁王經上・十
七丁云。超度世諦第一義諦第十一地
薩婆若云覺。又本業云。佛二諦外獨存無二
解云。超度十地菩薩所知二諦之外獨存
即名第十一地。然就佛智自分二諦。故
相違
文次出諦體至輪等體無者。此出第一世間
世俗體也。顯揚論説等者。顯揚第六卷十右
文也。或無實體等下。章家釋文也。顯揚第六
云。世間俗者。謂安立田宅瓶盆軍林數等。及
立我有情等。解云。如是等法世間共許故
世間俗。瓶軍林等雖實體而有假用
故云或無實體。我有情等不但無用亦無
實體。故云或體實無。但有情名等者。有名
無實是俗。如瓶衣等。有名有實是眞。如
香等。問。若軍林等亦名俗諦者。何故瑜
伽五十二二左飯食車乘軍林等事都無
有爲攝無爲攝。解云。五十二二左
有爲無爲攝。就體明攝。謂軍林等法
別有爲無爲體。故云無所有。其二諦門
義門説。故世俗攝。五種世法者。一者名
世。二者句世。三者縛世。四者法世。五者執著
世。如下廣説。衆生等無用者。不但無體。亦
假用。此就實我。若假我者即依他攝非
假用。火輪等體無者。小有照用而無
。故云體無。問。顯揚第六五左云。遍計所
執能作五業。一能生依他起自性。二即於
是中諸言説。三能生衆生執。四能生
。五能攝受二執習氣麁重。既有能生用
如何今云衆生等無用。解云。興法師云。遍計
執性與依他性境界縁生起故。又
解。成義名生。由我法境依他心品*合
顛倒故。今云我等無用者義意稍異。遍計
所執不瓶等有受用故云無用。不
業用故不相違。此義應
文第二世俗至異於初俗者。此出第二道理
世俗也。所安立蘊處界等者。施設五蘊
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縁起二十二根等。稱
而立故名道理。涅槃亦云等者。第十三十三丁
文。即下所引涅槃經文皆同卷文。即有無
爲諸法體事等者。即三科中五蘊唯有爲不
無爲。處界門中法處法界一分是無爲。餘
皆是有爲。此等有爲無爲諸法以爲第二道
理俗體。有別體用異於初俗者。即淺深
及勝劣義。望初俗時深勝有體。故第二攝」
文第三世俗至名爲世俗者。此出第三證得
世俗*諦也。顯揚第六十右云。證得世俗者。
謂安立預流果等。及安立四沙門果所依四
。故名證得俗。所依處者即四諦理。有説。
異熟身是有爲無爲二果所依。依止之身由
四食住故。故名彼所依。施設此等故名
者非也。違瑜伽論六十四・四左四諦理
證得俗故。有八苦相名世諦者。生苦。老
苦。病苦。死苦。受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
苦。五盛陰苦。三苦八苦相攝問答。如其論記
倫十八上三
十七已下
及餘別抄述記八末
五十六丁
等説
文第四世俗至有相安立者。瑜伽六十四
五右云。又復安立略有四種。謂如前説
種世俗。及與安立勝義世俗。顯揚亦同。解
云。勝義諦性不安立。自内證故。但佛菩
薩以自所證生有情彼眞如智故。依
世俗諦施設建立。故名安立。如前已説。涅
槃十三十四左云。若燒若割若死若壞是名
。無燒無割無死無壞。是名第一義諦
解云。可燒割等名爲世諦。即於此下二無
我義名第四俗。無燒割等名第四眞。二空
眞如雖燒割。依詮所顯故。無燒名唯在
第四廢詮談旨。故次下文説第四勝義體
引證文云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無我
而顯眞故。由此明知無燒等名唯在第四
此義玄妙。學者應思。後三俗諦有相安立者。
第四俗諦雖是無相。依詮方顯。故云有相
文第一勝義至第一義諦者。第一世間勝義
諦中。所以蘊等名勝義者。有別體用
初俗。故名勝義。有名有實等者。有名無實是
俗。如瓶衣等。有名有實是眞。如色香等。即
蘊處等亦是勝義。第二道理勝義體中。四諦
次深勝於第二道理世俗。故名勝義。苦集滅
道等者。涅槃十三云。是四聖諦諸佛世尊次
第説之。以是因縁無量衆生得生死。解
云。次第説者。次第多種。一起次第。如九次第
定等。二説次第。如四正斷等。三見次第。如
四諦。若因果次第即先集後苦先道後滅。
今依見次故先苦後集先滅後道。厭果斷
因。欣果修因。因幽難識。果顯易知。易先
難後諸佛世尊作此次第説時。無量衆生得
生死
文第三勝義至名勝義也者。第三證得勝義
中。二空眞如次深勝於前第三證得世俗。故
證得勝義。即唯識論第九卷二左云。三證
得勝義。謂二空眞如。今取意引。故云依詮門
顯二空眞如。涅槃十三云。無生無老無
死。無愛別離。無怨憎會。無求不得。無
五盛陰。是名第一義諦。今略而引。故云
八苦第一義。總觀諸法爲二無我等者。章
家釋文也
文第四勝義至而顯眞故者。第四勝義勝義
中。一眞法界是最甚深勝於第四勝義世俗
故云勝義勝義。瑜伽六十四五右云何非安立
眞實。謂諸法眞如。涅槃十三云。眞實者即是
如來。如來者即是眞實。眞實者即是虚倥。虚
空者即是眞實。眞實者即是佛性。佛性者即
是眞實。解云。一實眞如在纒名佛性。在
如來。法性空如因二空顯。故名虚空。然
彼經中總以七義實諦義。一眞實。二無
顛倒。三不虚忘。四名大乘。五是佛所説。六一
道淸淨。七有常樂我淨。以此七義故名
。如經廣説。今標初義。又云無燒割等名
第一義等者。以此文詮門無我唯在第四
世俗勝義。無燒割名唯在第四一眞法界
文前三勝義至即前三眞者。前三勝義有相
安立等者。約眞四重而明差別。初之一俗
心外境無等者。約俗四重而明差別。問。第
二俗中亦攝無爲。如何唯云心所變事。解
云。意識所縁法處法界一分無爲是心所變。
即依他攝故名爲事。雖識所變。前後相似無
變易。假名無爲。如論第二五左。後之
二俗心所變理者。四諦二空依教施設。即後
得智心中所變。故云心所變理。傳説。後之二
俗心所變理者。問。安立之俗心所變理其義
爾非安立俗豈相分耶。解云。非相分
第四俗。以二空故於相分總爲
四非安立俗。今謂不然。第四俗中即有
。一依詮顯義。即安立門。二離詮常義。即
非安立。今取安立第四俗。非安立義即
眞第四。何以得唯安立義爲第四俗。瑜
伽六十四顯揚第六。皆云四種世俗皆是安
。廣如彼説
文其第四眞至名辨體門者。第四勝義唯正
智證非後得智境。故云非心變理。隨其所應
即是三性者。三性有二體。一常無常門。常
圓成。唯眞如是。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二有
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
他起。若依初門。俗四重中。初之一俗遍計性
攝。後之三俗竝依他攝。所以爾者。第二俗
諦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雖事理別
竝心所變故皆依他。眞四重中。初之三眞依
他起性。前之三眞即俗後三眞同依他。其第
四眞唯圓成實。若依後門。第二俗諦通漏無
。故通二性。謂依他性圓成實性。後之二俗
唯是無漏。故圓成性。眞之四重准此應知。
是差別故云隨其所應即是三性。傳説。隨
其所應即是三性者。唯約第四眞説。不
餘重。第四眞中所執眞爲遍計。心所變爲
。若本眞爲圓成。今謂不然。隨其所應即
是三性者。通據四重二諦而説。如前已説
廢詮談旨非執心境。云何約此更分三性
故前文云廢詮談旨非境界故。彼文即説
執心境。豈通遍計
文第二三乘至許觀眞俗者。遠一・六十
九右
云。
薩婆多宗事爲世俗。理爲眞諦。陰界入等彼
此隔礙是其事也。苦無常十六聖諦通相
之法是其理也。又婆沙論七十七・十
三右取意
四諦
其眞俗。四諦苦等十六理是第一義。苦如
癰疽乃至道如船筏是世俗諦。雜心論十・
三十一丁中亦説二諦。廣如彼説。若准彼説
二乘亦二諦觀。今即不爾。二乘自
説等者。就小乘教分齊而説也。諸小乘人
自分教皆作是念。觀四諦斷惑得果
而猶未四諦如斷惑得果。唯大乘者方
。故今爲説彼小乘亦證生空
加行觀時亦觀眞俗。謂四諦如爲眞。四諦無
俗。此等道理非是小乘之所知也。今大
乘自説授其理。故云二乘自説等
文涅槃經云至中智上智者。此涅槃經第十
三文也。此乃俗諦下章家文也。二諦各中上
二智。此即顯俗諦中上二智。總相而知者是
中智。分別而知者上智。中智所知佛於
已爲説之。上智所知佛於彼經猶未
之。此即前經已説之義也
文一切行無至如下廣説者。此亦經文也。此
勝義中下章家文也。無常無我涅槃寂靜是
第一義者。是前經第一。以中智故。此即前
經已説之義也。知第一義無量無邊等者。是
後經第一義。以上智故。此即前經未
義也。種別智爲上等者。分別而知名種別智
總相而知名爲總智。分別而知名之爲上。
總相而知名之爲中。此總別智竝據後智
正智。故對法論第十一十九左種別
智者謂出世間後所得慧。此等二智如下廣

文同仁王經至智不應二者。仁王經上卷
六丁二諦品中。波斯匿王言。第一義中有
不。若言無者智不二。若言有者智不
一。今此所引文稍似異。義意無違。若有
諦不應一者眞智解一證無二理。能證智既
一。所證諦亦一。若世諦中有眞諦者。諦有
二故智亦應二。故云諦不應一。若無智不
應二者。知俗名俗智。知眞名眞智。若世諦
中無眞諦者。諦即一故智亦應一。故云
不應二。釋此難者廣如彼説
文即顯人法至皆有二諦者。即顯人法皆有
二諦者。諦既二故智亦有二。能知之知爲
二諦。所知之諦爲法二諦。是故人法皆有
。以人相望異生爲下等者。明智差別。此即
凡聖相望明別。問。二乘爲中如來爲上者。
何故涅槃經云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
觀故得縁覺菩提。上智觀故得無上菩提。解
云。彼文且明三乘相望三品別義。今小二乘
望凡夫中品智。所望不同。故不相違
文聲聞乘二至證眞如故者。聲聞多爲三義
觀故者。波羅蜜多聲聞不但爲三義觀。亦兼
因縁觀等。是故名多。毘婆沙論第百八卷
云。如七處善三義觀。能於是法毘奈耶
速盡諸漏。解云。三義觀者。謂次第觀
處界也。七處善者。謂觀色苦。觀色集。觀
。觀色道。觀色愛味。觀色過患。觀色出
。前之四種觀色四諦。色愛味言重觀
。色過患言重觀色苦。色出離言重觀色滅
。先觀集者隨説次第。不道者。以諸能
觀多是道故。受想行識各七亦然。應
十五。不七故但言七處善。問。三義七處
三乘中何乘所觀之。解云。三義七處聲
聞皆作。佛及獨覺不作。問。何位之中起
耶。解云。在雜縁法念住後總念住前加行
此二種。如正理論六十一初丁。問。
三義觀七處善是無漏。三義觀是有漏。問。若
爾何故如實知色。是四智。謂法類智世俗苦
智等。既云世俗智。如何七處善唯無漏耶。解
云。此世俗智雖亦容有而不現行。故説
。此等二觀相對問答諸門分別。如毘婆沙
第一百八卷八左順正理論六十一卷自初
至九
 
光法師倶舍論疏二十三・
五左
等説
文第一世間至境界而説者。第二第三世俗
諦等多依聲聞境界而説者。三科四諦多聲
聞境。若依獨覺境界而説二三俗者。十二
有支爲第二俗。七十七智等爲第三俗。若
菩薩境界而説二三諦者。十善巧等爲
第二俗。唯識理等爲第三俗。而諸論中多依
聲聞境界而説。是故但言三科四諦爲二三

文獨覺乘二至此爲境故者。根上下者。二乘
相望。獨覺爲上。聲聞爲下。若望菩薩倶爲
下品。上乘有差別故。非執法等不障果故
者。由此文知。二乘四重攝法不盡。所
者。遍計實我即初重攝。遍計實法是何重
攝。第二道理世俗諦中。十二有支者。始從
終至老死是爲十二。有謂三有。支者因
義分義。十二之法爲三有因。故云十二有
。又前支與後支縁因故是因義。十二
之法分異故是分義。十二支中。無明唯以
蘊中現種無明體。不餘法。二行支者。
福等三業亦通現種。三識支者。唯取阿賴耶
識親因縁體。果報主故。此唯種子不
現行。大論第九十三左六識爲識支者。
隨轉理門。四名色支者。有漏五蘊爲體。通
異熟非異熟。五六處支。唯無記性内六處。此
唯取彼異熟種也。六觸支者。除第七識
餘第八相應觸全。若約分位。六處位後所
觸數方是此體也。七受支者。體同前觸。唯
種位。八愛支者。謂三界愛。亦通現種。九
取支者。通取一切煩惱。亦通現種。十有支
者。即取前行及五果種。爲愛取潤已轉名
有。此唯種子。十一生支者。即五果現行。
異熟五蘊體。十二老死支。同前生支
廣如瑜伽第九十三左 第十六右已下 第九
十三初丁 對法第四九右 十地論第八四丁 
世親十二因縁論等説。獨覺多縁此爲縁故
者。麟角獨覺不但爲因縁觀。亦作三義觀
是故名
文第三證得至生空眞如者。染逆觀察等者。
有本云染順逆。義亦好也。順逆有二。一雜
染順逆。謂依流轉次第而觀名雜染順。謂
無明縁行。乃至生縁老死。或依安立四諦
而觀名雜染逆。謂老死苦老死集老死滅老
死趣滅行。淸淨順逆者。謂無明滅故行滅。乃
至生滅故老死滅。名淸淨順。由誰無故老
死無。由誰滅故老死滅。名淸淨逆。如對法
論第四卷十四右。問。順逆之名據何而立。
解云。此有三對。一因果相對。先因後果名
之爲順。順生生理。返此名逆。二細麁相
對。先細後麁名之爲順。順積聚理。返此名
逆。三近遠相對。先近後遠名之爲順。順觀
理。返此名逆。故婆沙二十三十四左云。以
因推果名順觀察。以果推因名逆觀察。復
次從細入麁名順觀察。從麁入細名逆觀
。復次因近觀遠名順觀察。因遠觀近名
逆觀察。問。於逆觀中識退還。其義如何。
解云。瑜伽九十三七左云。知先集
生起識爲邊際。現法苦有。既知先集
生起。不復觀此云何有。解云。爲前已
後際有取愛等三法。依先集諦之所
現識等五。准知。識等即是過去行無明生。
復觀識等五支云何而有。由觀至
更不行及無明支。名爲退還。又依無性
論意逆觀老死由生而有。乃至名色由
而有。識復由彼名色而有。由識名色展轉
依。故爲此觀。而至於識行得
識支。却觀彼名色。得有。名爲退還
故彼經云。齊識退還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
依無間轉故。自體即是名色支也。雖
行。今言名色者。據識現縁但觀
。故不
文第一世間至一眞法界者。雜染淸淨逆順
觀等如前已説。七十七智者。謂縁現在老死
二智。一縁現在生而有老死。二非
現在生而有老死。現在自身自己作故。
過去老死而有二智。一縁過去生而有
。二非過去生而有老死。觀於前際
無始老死皆以生爲縁故。縁未來老
二智。一縁未來生而有老死。未來雖
起。容雜染還滅義故。今觀雜染
二智。此三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所
。後智觀果有因非不決定。破外妄計
不平等因無因而生。此前六智名眞實
。第七法住智。觀支所攝法。説有漏慧
遍知義故。遍知三世縁起教法支不攝
准知。聖者身亦有法住智。異生身中亦有
實智觀。觀支起七智故。始從老死終至
。於一一支皆起七智。是故總有七十七
。唯除無明。智種闕故。四十四智者。謂觀
老死支四。一老死苦。二老死集。三老死
滅。四老死趣滅行。乃至行支皆作此觀。無明
因。智種闕故不之。此四十四智七十
七智等。廣如瑜伽第十卷十八右
文既與聲聞至餘聲聞境者。所悟證一者。即
安立生空眞如。及非安立生空無我一眞
法界。是二乘人同所悟證。故云不異聲聞
也。蘊等法四聖諦理亦獨覺境者。爲
。即前文云。獨覺多縁此爲境故。不但觀
縁起。亦兼觀三科四諦。故説爲多。流轉還
滅者。現行染法名流轉。種子師法名
流轉。或有漏諸法皆名流轉。故對法論第四
十一右意云。何者流轉。謂一切生死。言
者。瑜伽五十一云。還即道諦。滅即滅諦。
即種順現行道能證滅色身中無漏種名
還滅法。除大利根者。不麟角部行。總望
聲聞皆名大利根
文菩薩乘二至障自果故者。悟執亦異者。
問。悟有淺深。三乘各異。其義可爾。執無
。三乘同起。何獨名異。解云。人執雖同而
法執異。此之義云何。法執有二。一者障果。
二不果。二乘法執不自果。菩薩法執
自乘果。執體雖同其用各異。故云執亦

文第二道理至除我法執者。謂所安立十六
善巧者。即十善巧及六善巧也。一蘊二界等
者。言善巧者法之善巧。竝依主釋也。菩薩
縁此十種爲境除我法執者。爲十我
十善巧中邊論疏
中・十三左
謂諸外道計色等蘊
常等。今説積聚竝有多法。及無常性。故説
五蘊以除彼執。次執界是我而有爲因。今
種因界善巧。次執處爲我。而能作
諸法。今顯諸法皆從縁生於縁起。次執
蘊等我有自在力。令法如是不是等。今
我無自在之用。但由惡行不愛果。亦
善業可愛果。故説處非處。次執根是
我有能取増上勢力用。今顯諸根有能取
於我。故説根。次執印蘊等我是
常。今顯有爲三世流轉。故知蘊我非常。故
於世。次執我是一爲染及淨二別法依
今顯四諦是染淨因果於我。故説
。次執我爲觀行主者。今顯三乘正智是
能觀者。故説。次執我是能轉能解主
。今顯有爲體是漏縛無別主者。無爲寂靜
漏縛別主者。故説有爲無爲善巧。菩
薩觀此十種善巧以爲境界我法執
文瑜伽論説至更加於諦者。瑜伽五十七
六善巧。即前十中從蘊至根。顯揚十
初左七善巧。更加於諦。故彼頌云。於
諸蘊界處。及衆縁起法處非處根諦善巧事
知。今指彼文。故云或説。瑜伽二十七
四右五善巧。謂蘊界處縁起及處非處。
婆沙第六十一右四善巧。謂界處縁起及
處非處法。皆如彼説
文第三證得至二空如故者。三性三無性唯
識妙理者。三性即唯識。離三性外無別唯
。故論第九三右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
虚妄。謂遍計所執。二眞實。謂圓成實性。復
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
實。故知三性竝名唯識。縁此爲境等者。一切
所知總有三種。一境無等。即是二諦及三性
等。二諦即是三乘通境。三性等理唯菩薩境。
二行無等。所説止觀及十度等。止觀即是三
乘通行。十度等行唯菩薩行。三果無等。即是
智斷及三身果。智斷即是三乘通果。三身唯
是菩薩所得。今云三性等者。三無等中初境
無等。故云縁此爲境
文第一世間至一眞法界者。謂二空如等者。
若但云空。即二取無。若言空性。以空爲
顯空性。即眞如也。梵云瞬若但名爲空。
瞬若多故説眞如空性也。以多此翻
是性義故。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立二
空無我一眞法界者。問。二空無我竝目安立
何故亦云非安立二空無我耶。解云。擧
旨。是故標之。理但可非安立廢詮談
旨一眞法界
文所悟所執至非二乘境者。此文即顯菩薩
二諦與二乘。所悟所執等者。菩薩所悟即
二空智。所執即二執也。法執雖通不
故與彼異。二乘所悟即生空智。所執即二
執也。此即迷悟相對以顯差別。言所證所斷
者菩薩所證即二空理。所斷即二執二障也。
二乘所證即生空理。所斷而立執。及煩惱障
也。此即斷證相對以顯差別。言寛狹亦別
者。寛約菩薩。狹約二乘。諸論多説第二三
俗三科四諦以爲體性。即據三乘共境而説。
持薩兼知二乘境故。餘文可
文二四諦中至自内證故者。二四諦中者。菩
薩二諦中。俗四眞四名二四諦。今此文意。眞
俗相望而説安立故非安立差別之義。若
空有而分別者。世俗四重通空及有。勝
義四重唯有非空。空者無也。遍計所執唯妄
執有。體實空無。故非勝義。此據護法義應
理圓實宗若依淸辨義勝義皆空宗。一切諸
法世俗可有。勝義皆空。是故不四重差

文言淺深者至通二四諦者。下劣道理名
俗諦。上勝道理名勝義諦。故淺深異。依
法道理淺深。智境麁細次第差別。是故
二諦各有四重。問。人法各二諦。未人二
諦法二諦各有四重耶。解云。今此文中就
法二諦四重別。但人二諦中凡聖相對明
二對別。不四重。理亦可有。但文略耳
文依人淺深至第一義諦者。此竝經文。即第
十三文也。是即凡聖相對就智麁細人二
也。出世人知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爲
世諦者。是後文也。世諦即第一義諦有善方
便隨順衆生説有二諦者。是前文也。今爲
義隨便而引。是故不聖之所聚出。隨順
衆生説有二諦者。總明二諦。爲衆生
知解假立名相。隨順衆生
。如五陰和合稱言某甲等者。別顯二諦之
差別相。若順經文八復次。此亦即第一
人不同差別相。如一幻相。幻師知
是喩眞。凡夫執實是喩俗。是故依
即有淺深
文依淺深至當廣顯示者。傳説。人淺深者
於前迷悟二諦。法淺深者當於前説法體
二諦。此解難知。前所説中指何二諦
悟等。若七番中。第一迷悟二諦。後六法
體二諦。上所説中指何配立。今解。人法淺
深者。道理淺深。智境麁細以分二別。道理淺
深竝通人法。智境麁細各其一體。所以爾
者。凡論二諦竝通人法。據智麁細人二
。就境麁細法二諦。此義廣説如無垢
一・二
十五右
下教攝中當廣顯示者。七番之中。
初之一番重釋人二諦。後之六番依法勝劣
相對建立。今云法淺深者據後六番。故指
彼文
文如五蘊法至顯眞如故者。此下章家就
麁細法二諦。於中有二。初明俗四。後
眞四。此初也。即一法上具有眞俗不同
淸辨一法時。有義爲俗無義爲眞。今且擧
五蘊萬法亦爾。問。三科四諦等相望而
法淺深者。其義可爾。一五蘊上更無
。如何今云一法之上具有眞俗。解云。五
蘊之體雖麁細。四義倏然各有差別。所
謂名事理詮爲俗四義。事理詮旨爲眞四義
是非麁細淺深。由此當知境麁細辨
淺深誠有其由
文其五蘊事至後後細故者。此後約境麁
其四重。准前應知。觀五蘊如自内所
證廢詮談旨等者。謂諸聖者無分別智縁
如境内證自體。百非倶絶。四句斯亡。能所
忘。心言悉息。是名内證。然此内證諸説
不同。一云。一切根本後得内證眞如而不
影以無漏智眞如故。一云。根本及後
得智皆能變影而非。不爾唯識理不
成故。一云。正智親證自體變而縁。如
證分無別相分。後所得智變影而縁。以
故。若不爾者。圓境智等縁眞如境。正體
後得應差別。雖三説。大唐三藏及護
法宗後説爲正。若廣分別。如成唯識第九
十二右・
同十六右
文成唯識論至今望眞説者。此下引文屬
四重。今引三文。此初文也。即屬當第二
及第二眞。如文可知。因果道理非即離故
者。四勝義中第二道理勝義。即四諦因果
道理也。心所爲果。心王爲因。法爾因果非
即非離。第三世俗準亦如是等者。雖一四
而義門別。若依俗門説爲第三。若依
説爲第二。今云非即離者即望眞説文。
是也
文又第七云至即第四眞者。此次一文即屬
當第二俗第四眞也。如前所説識差別相等
者。前來所説三能變相。即依四俗諦中第二
道理世俗八等事差別。非四重眞
諦中第四眞勝義諦。勝義諦中窮八識理。分
別心與言皆絶。故前心所望心一異。以
二俗及第二眞相對而説。今以第二俗
第四眞諦
文又彼卷解至即第四眞者。八識自體非定
一異者。疏第七本・九十八左云。此非一異。依
四勝義四世俗皆得。如理應思。而無
別配四重二諦。此文方配。如文應思。虚
妄識性眞實識性等者。取意而引。非正論

文即以初俗至通二四諦者。初俗對四眞
即名名事二諦。事者實義。亦名假實二諦
第二俗對三眞即名事理二諦。事者三科
事也。理者四諦二空一眞也。第三俗對二眞
即名淺深二諦。淺者四諦理也。深者二空一
眞也。即望四諦倶名深。第四俗對一眞
詮旨二諦。詮者二空如也。旨者一眞法界
也。此等二諦皆前前麁後後即細。故云一一
推尋從麁入細相對爲言通二四諦
文第三相顯至應有五諦者。此問意云。如來
昔説我所學法如地草木。所宣説者如
中葉。薩婆多四諦攝法不盡。謂虚空非擇
滅。非二種因果染心所縁。今依
四諦攝法盡。若爾虚空非擇其所聞法。爲
四諦即是已。説如其入應
。二滅非二種因果。是何諦攝。解云。依
婆多。虚空非擇滅別有體性因果故非
四諦攝。大乘無別體性。即性即眞如上假建
立之。眞如即是四諦實性。所以二攝在四諦
之中
文佛讃迦葉至猶不名説者。此下佛答。
諦雖説餘説異熟諸攝在四諦之中。迦葉
亦復言等者。迦葉重問。問意可知。佛言善男
子等者。佛答有二。初略後廣。此略答也。雖
復入中猶不名説者。若謂其苦體不二種
生死。即是一切有漏果義説苦竝在其中。即
是皆在苦諦之中。種種差別苦相未説多
已説。即是猶不説。集滅道等應知亦爾。
其未説多而已説少也
文何以故善至智及上智者。此下廣釋。善男
子至諸佛菩薩智者。就人辨智差別也。智
別相望。二乘名下。大乘名上。今形凡位。二
乘名中。菩薩名上。善男子知諸陰苦至曾不
説之者。就陰釋也。陰是五陰積聚義。是陰
義。總知陰苦是中智。知無量差別苦相
上智。即是上智所知苦相我於彼經會不
之。處界色受想行識等者。上就五陰而説
苦相。次就十二處十八界及色受等而説
。處者生長義。心心所法生長處故。界者性
義。於一身中十八種性不同故。此等皆
總別苦。知總名中。知別名上。此上
皆説苦諦之相。竝集滅道等者。次就餘三
總別相。即經文即。知受因縁能生
是名中智者。即説集諦中知總相
故。一人起愛無量無邊。聲聞縁覺所
。能知一切衆生所起如是等愛是名
者。即説集諦上智別相知故。餘如經説
文善男子知至是名上智者。下明二諦義
文中有二。初就二諦智差別。後對
二諦相。此初文也。先明世諦。後明
一義諦。約世諦中。中智所知即是前經已説
之義。上智所知即是先經未説之義。知一切
行無常等者。等餘三印無常無我涅槃寂靜
是第一義者。是前經第一義。中智故。上
來所明總相而知是中智。分別而知是上智。
即前經已説未説之義也
古來解云至無量無邊者。此遠法師大乘
義章
一・七
十三右
等説也。即釋上云知第一義無量無邊
不可稱計非二乘所知是名上智之文也。下
古來解云等者。皆指此師也。故彼章云。
眞諦之中義別有二。一有二無。有者所謂如
來藏性恒沙佛法。無中有五。一者眞實如來
藏中恒沙佛法同體縁集。無一法別守
。名之爲無。乃至第五此眞中無彼妄想
空如來藏。此五通就如來藏體第一義中
義分別。同是眞諦。今經中云知第一義無
量無邊等者。即眞如理。如來藏中有恒沙徳
無量無邊。今即指彼。故云恒沙萬徳無量無

文此上經文至立於二諦者。下章家文。即
上引經文意也。此上經文因迦葉問
諦攝法。世尊答中仍顯二諦智有中上。總
相而知名爲中智。別相而知名爲上智。諦者
實也。實者審實義。若世條然無錯。故言
。有無道理凡夫叵測。唯聖能證。今對
中上智。依此二智即立二諦。此即明
人二諦
文據實而説至次經當顯者。此明人法二
。理必可有也。法有勝劣者顯法二諦。智
淺深者顯人二諦。證實唯二者證實有
無實理。唯中上二智。簡凡下智故云唯二
若總相説二乘形上下等者。言二乘者聲聞
縁覺二乘也。二乘之智望異生智之爲
上。望如來智之爲下。更無中智。又解。
二乘即大小二乘。非小二乘。若不爾者。如
根上下智力喩成故。即下上攝故者。下乘
及上乘攝也
文文殊白言至即無二諦者。上就二諦
智差別。下准文殊菩薩二諦相。於中總
兩重問答。初條問。後審定。初條問者。經
云。世尊所説世諦第一義諦其義云何。此即
條問。前説二種諦義。今略不擧也。第一義
中有世諦不等者。審定所説也。如其有者等
下進退徴難也。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諦
者佛答。即就不異義答。即是深審不異門。
又如仁王經照解見無二也。此明二諦不相
離義者。是章家加文。非經文也。不相離義
者即不異義。世尊若爾者即無二諦者。我言
重難言。若言世諦即第一義。唯有一諦便
二諦
文佛言善男子至出世法者。佛廣答也。初總
二諦之意。後別顯二諦相。此初文也。隨
順衆生説有二諦者。明二諦意爲衆生
也。若隨言説下。明言説道中説二也。
深密經云。善男子。彼諸聖者於此事中
名言故現正等覺。即於此離言法性。爲
他現等正覺故。假立名相之無
。准此經文。證智解一。假立名相順衆
二諦
文善男子如至顯二諦別者。第二別顯二諦
也。文中有八復次二諦差別之相。此
即第一就人智別二諦相。所知之境雖
體唯一。能知之智淺深不同。如一幻相二人
見。幻師知無是喩一見眞。凡愚執實是
俗。由此道理二諦。此明依人智
有淺深顯二諦別者。是章家文也。非經文

文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下有七番
種相。此即初番就名字有無以釋二諦。達
有爲俗。達無是眞。判此七番相古今釋異。
遠法師同上云。雖八番略分爲二。初一
人。後七約法。是故從此五蘊和合已後
七番。皆依法辨二諦。即通立性破性破相
顯實宗四宗二諦。謂七番中。初三立性宗二
諦。次二破性宗二諦。次一破相宗二諦。後一
顯實宗二諦。今此文中以深攝淺。故備論
之。廣如下説。今章家云。此中七番唯明
實宗中二諦。不小乘及破相二諦。顯實自
破相故。今此初番擧淺事法前依
二諦。以下六番依法勝劣相對建立。
何以得知。初番重釋前依人立二諦。經
文既云凡夫隨其所稱名爲世諦。出世之人
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故知但是
重顯前義。令二諦依相待亦建立之
下當
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此第二番就
有名有實等以解二諦。有名無實是俗。如
瓶衣等。有名有實是眞。如色聲等。章家解
云。雖分明差別分別。義推即是此中四
重。今此文云有名無實是俗諦者。即此初
俗。以我有情等名無實故。有名有實名第一
義者。即論所説四種勝義皆有名體。故或唯
三科名第一義。對我等時有名體
文善男子如至第一義諦者。此第三番就
釋。如我衆生乃至諸陰界入。是名世諦
四諦是第一義。名無體我等有體三科。此等
二類對四諦理倶名世俗。問。前第二番中
有名無實我有情等對三科法世諦已。
何故今此第三番中無體我等更重説爲
俗諦。解云。顯我等法不唯形於三科之法
名爲世俗。亦形四諦等世俗故。前第二
番以初有名無實體用法形陰界入。陰界
入法名爲眞諦。即四眞中初勝義攝。顯
唯是勝義故。復以三科於四諦。事劣
於理即爲俗故。即是論中第二世俗。四諦是
第二勝義。衆生壽命乃至受者作者者。竝我
異名也。乾闥婆城者。此云尋香城。西方散樂
名曰尋香。不生業唯尋食香而便作
彼乞求。此幻化城樓櫓可愛名尋香城
海中水氣日光所臨。遙見揲亦似
。水激爲聲微同樂。似彼尋香城故亦
尋香城。誑惑起故。今以爲喩。如無垢稱
疏第三卷七十二右
文善男子世至第一義諦者。此四番就
釋。初明五種世。後善男子若有衆生下辨
無顛倒。如文可知世法有五爲世俗。知
眞者。顯初世俗不唯我等但有其名
體用。其無實體用之法亦初俗故。顯
揚等説房舍軍林等亦初世俗故。以
我等類同最卑劣故。無倒知此唯有
都無眞實名句等法是第一義。四勝義中
皆無説五世法故。或三科中實無此五
大乘基次下三
十三左
云。此番状似之非次。以
陰界入既説眞。恐此有用無體之法亦
眞諦。爲然因釋彼疑。故今方説。
五種世中初二能詮。次二所詮。後一標相。顯
能所詮若情若事皆有假立眞實故作
差別説。更無異義
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此第五番就
燒等釋。若燒割等名世諦等者。此之一對顯
二無我名爲世俗。一實眞如名爲眞諦。外道
異生執我常一。佛説爲無。爲五蘊等可
。無彼實我一常之相。故燒割等二無我
也。後番以此無我於苦諦理等説爲
。即第三眞。今此第五番以二無我
實如。眞如不燒割等詮門顯故。即勝
義勝義。故二無我等依詮顯實名爲世俗
第四勝義世俗所攝。不爾此言有何詮理。
世尊不無義言故。一實眞如即是第四勝
義勝義也
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此六番就
苦無苦釋也。有八苦相名世諦等者。前以
四諦蘊等眞。今以之對二無我等無
八苦相即成世俗。第三證得世俗所攝。
八苦即是苦諦理故。偏擧一苦餘三諦
章家解云。此番應第五番。前第五番
第六説。所以爾者。此之七番從淺至
二諦相。今觀經文。前第五番標第四俗
及第四眞。此第六番彰第三俗及第三眞。先
深後淺。故次相濫。今以言便前後不定
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此第七番就
喩釋也。此第七番所説法喩。總明二諦體
差別。隨其人智及於法中空有事理淺
深詮旨四重二諦勝劣相形成眞俗故。世人
但知父母所生名爲世俗。出世之人知
縁生第一義。此隨人智以分二諦。父母
所生假事麁淺名爲世俗。因縁生者實法細
深名爲勝義。此隨於法以分二諦。總明
諦差別法喩更無別門。審觀經意
。以義而推與論無別。廣如下説
文古來釋至涅槃等也者。此下述遠法師
也。古來釋云至今據第六故名第一一紙
半文。是遠法師涅槃經疏第五卷四十八紙文。
小亦無異。學者可勘。麁分有二等者。立
性破性名之爲小。破相攝實名之爲大。細
分有四等者。遠大乘義章一・
六十七名
云。此四乃是望
法。經論無名。經論之中雖此名實有
此義。大小之中各分淺深故有四宗。言
性宗者。亦名因縁宗。小乘中淺。宣説諸法
各有體性。雖性皆從縁生。不
道立自然性。此宗當彼阿毘曇也。次破性
宗者。亦名假名宗。小乘中深。宣説諸法虚
假無性。不前宗立法自性。法雖無性
假相。此宗彼成實論也。次破相宗
者。亦名不眞實。大乘中淺。明前宗中虚假
之相亦無所有。如人遠觀陽炎水。近觀
本無。不但無性。水相亦無。諸法像此雖
無相。未法實。後顯實宗者。亦名眞宗。大
乘中深。宣説諸法妄想故有。妄想無體。起
必託眞。眞者所謂如來藏性恒沙諸法。同體
縁集不離不脱不斷不異。此之眞性縁起集
成生死涅槃。眞所集故無眞實。辨此實
故曰眞宗
文於此四中至故備論之者。今此文中以深
攝淺等者。遠義章一・
六十九左
云。約宗辨諦門別有
四。一約宗分法。二以深攝淺。三歷法分
別。四辨即離。今以七番於四宗。即約
二深攝淺門。故云今此文中以深攝淺。若小
乘中。立性宗淺。破性爲深。若大乘中破相爲
淺。顯實爲深。亦如破性宗中法相世諦。謂
一切法皆無常等。法之實相故稱爲世諦。此
之世諦是立性宗眞諦法也。餘皆准知。深宗
俗中攝淺宗眞。故云以深攝淺。廣如彼師
章疏中説
文就初宗中至不能繁引者。依婆沙等具説
有七番等者。雜心倶舍等亦説二諦。若依
舍二十二十左取意。若於彼物瓶未折時。
水未折時。以世想名設瓶水。假施設有
故名爲世俗。依世俗理瓶等是實
俗諦。若有物體此瓶等勝義諦。謂彼
物覺彼物破時彼覺不無。及慧折除彼覺仍
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諦。應彼説。雜心論
第十・三
十一左
又如次下説。今等彼論故置等言
毘婆沙論第七十七十三右八異説。廣説
二諦。隨義具論不七番。故云具説有七

文一情理分至爲第一義者。此下隨義引
番門次。此初門也。傳説。七中第六無文。餘
之六番皆有誠文。今謂不然。七皆有此文
此七番中第二第七依雜心文。餘之五番依
婆沙説。婆沙七十七有八異説。今此初門即
於彼第六之義。故彼文十五左云。復作
。隨順世間所説是世俗。隨順賢聖所
是勝義。何以得知。即此章三十左云。
第一先就情理二。五陰和合稱言某甲
凡隨稱計我人是名世諦。聖人解
某甲陰亦無第一義。由此明知
第六義。問。我等情所謂有。於法本無。
何爲諦。遠七十右云。凡夫取陰爲
我陰隨情取名爲我人説爲世諦。非
法。其眞諦者。聖人知陰非我我所。從
説爲無我名爲眞諦。亦非
文二假實分至説第一義者。此第二番依
心文。瓶衣等法有名無實名爲世諦。蘊等諸
法有名有實説爲眞諦。若法分別時等者。雜
心論第十卷同上文。故彼文云。何等及第一
義有何相。答。若事分別時。捨名即説等。分
別無捨。是即第一義。彼論釋云。若事分別
時捨名者。此即等事。彼文註云。等事故章
二十左三佛栗提。譯云等集。亦言等積集
凡會有散無者名等集已上瓶分別色香
味觸時捨瓶名。亦非色香味觸別有
。是故名等事。分別無所捨是即第一義者。
五盛陰名苦諦。若分別五時亦不
。以色是苦故。乃至識亦如是。廣如彼説
文三理事分至爲第一義者。此第三番依
沙文。陰界入等事相差別説爲世諦。十六聖
行通相之理以爲眞諦。此即當婆沙第
師義。即評家説也。故彼文三。四諦皆有
諦勝義。四諦之事名爲世俗。四諦之理名
勝義。乃至云世俗勝義倶攝十八界十二
處五蘊。虚空非擇滅亦二諦攝故。解云。苦諦
事者。男女瓶衣等事也。苦諦理者。苦非常空
非我理。乃至道諦事者。謂佛説道如船筏
至如花如水。是即事也。道諦理者。道如行
出理也。廣如彼論七十七同上
文四縛解分至滅道第一者。此第四番依
沙文。苦集縛法説爲世諦。滅道解法名爲
。此即婆沙第一師義。故彼文云。於四諦
前二諦是世俗諦。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
間現見諸世俗事皆入苦集二諦中故。後二
諦是勝義諦。諸出世間眞實巧徳皆入滅道
二諦中
文五劣勝分至説爲第一者。此第五番依
沙文也。言劣勝分別者。遠法師章七十右
爲無爲分別。之有彼師疏云劣勝分別義
皆同也。苦集及道三諦有爲判爲世諦。滅諦
無爲寂止勝法説爲眞諦。此即當於婆沙第
二師義。故彼文云。於四諦中前三諦是世俗
諦。苦集諦中有世俗事。義如前説。佛説
諦如城如或如彼岸。諸如是等世俗施
設滅諦有中。是故滅諦亦名世俗。唯一道諦
是勝義諦。世欲施設此中無故
文六空有分別至説爲第一者。此第六番依
婆沙文。十六行中空無我。理中勝故説爲
。餘名世諦。此即當於婆沙第三師義。故
彼文云。四諦皆是世俗諦攝。前三諦中有
俗事。義如前説。道諦亦有諸世俗事。佛以
沙門婆羅門名道諦故。唯一切法空非我
理是勝義諦。空非我中諸世俗事施設故。廣
彼説
文七行教分至名第一義者。此第七番依
心文。故雜心論第十卷二十八右云。問。云何
正法。答。經律阿毘曇。是名俗正法。三十七覺
品。是説第一義。彼論釋云。經律阿毘曇是名
俗正法者。修多羅經律阿毘曇是言説正法。
名處起故。先已説佛語是語自性。語即依
轉。以他處轉故名俗。故顯第一義故名
。以名顯義故。三十七覺品是説第一者。三
十七覺品是説第一義正法。離名起故。有漏修
慧雖名轉。有垢故不第一義正法。慧
讃師云。約此偈中。上半是俗正法。謂阿含經
他故俗。下半眞法。所謂覺品三乘因果無
漏故眞。廣如彼疏第十卷説。遠法師云。初宗
之中具此七種。雖七種事理二諦正是
宗歸。而當婆沙評家義也。問。婆沙七十七
十五左云。尊者世友作是説。能顯名是世
俗。所顯法是勝義。大徳説曰。宣説有情瓶
衣等事不虚不妄心所起言説。是世俗諦。宣
説縁性縁起等理不虚妄心所起言説。是勝
義諦。尊者達羅多説曰。名自性是世俗。義
自性是勝義。此等三義於此七番何番所攝。
解云。世友達多二師義第七番攝。能詮爲
所詮爲眞故。大徳之義第二番攝。假法爲
實法爲眞故。又解。大徳之義第七番中教一
分攝。以唯約教説二諦故。既云不虚妄心
所起言説。故知教攝
文今此但彰至名第一義者。上據立性
七番已。此下標擧四宗二諦當涅槃所
説二諦。此即初標立性宗義經二諦。雖
七番。今此涅槃經文但彰初之三門。餘
四番門略而不辨。此即標第一番當經
文第一。先就情理分二者標第一番。言
者世俗勝義也。五陰和合等者屬當經文
即先所引涅槃第十三云。善男子。五陰和合
稱言某甲。凡夫衆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
陰無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
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
。解云。此經文意顯立性宗七番之中第一
番門。更無異義
文第二約就至實爲第一者。此標第二番
當經文。有名有實是其實法等者。經云。復
次善男子。或法有名有實。或復有法有
實。善男子。有名無實者即是世諦。有名
有實者是第一義諦。解云。此經文意顯七番
中第二番門。更無異義
文第三約就至爲第一義者。此標第三番
當經文。如我衆生等者。經云。善男子。如
我衆生壽命知見養育丈夫受者作者。熱時
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兎角旋火之輪諸陰界
。是名世諦。苦集滅道名第一義諦。解云。
此經文意顯七番中第三番門。更無異義
文次下就其至以辨二諦者。此下第二標
性宗義經二諦。初總標宗意。後前屬
。此初也。假法空有者。五種世法名之爲
有。如實知稱之爲空。實法空有者。陰界入
等名之爲有。若就性空。第一義中絶蘊我
之爲空。遠法師一・七十一右云。第二
宗中世諦有二。無有中隨義分爲三種。一
事相世諦。謂陰界等於事分齊同。眞實不
故稱爲諦。此同初宗世諦事也。二法相世
諦。謂一切法苦無常等法之實性故稱爲諦。
此之一門是前宗中眞諦法也。三理相世諦。
謂法虚假因縁集用世法實爾。名爲世諦。此
之一門不前宗。所言無者。五陰之中彼
凡夫横計我人。世諦法中實無此我。故名
。此空無我此毘曇宗中一向説爲第一義
。成實論中義有兩兼。若就五陰事法之
此無我入世諦。若就性空第一義
彼妄情所立我人即是眞諦。今就
説爲世諦。眞諦之中義別有二。一因和
合中無性之空以爲眞諦。二就性空第一
義中彼凡夫所立我人以爲眞諦。今約
經意且開二門
文就前門中至名無顛倒者。下第二屬當經
。世法有五等者。經云。善男子。世法有
。一者名世。二者句世。三者縛世。四者法
世。五者執著世。乃至善男子。若有衆生
是等五種世法心無顛倒實而知。是
第一義諦。解云。五種世法是假法有。故
世諦。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法和合中無性
之空名爲眞諦。今云知其性空不亦實性名
無顛倒者。於因和合法和合中眞性空
無顛倒
文就後門中至名第一義者。此標後門
經文。若燒割等名世諦等者。經云。復次善
男子。若燒割等世諦等者經云復次善男子。
若燒若割若死若壞。是名世諦。無燒無
死無壞。是名第一義諦。解云。若燒割
等名世諦者。理相世諦也。謂法虚假因縁集
用世法實爾。名爲世諦。被燒割等是假故。
前宗就性空第一義中彼凡夫所
立我人眞諦
文次下就其至爲第一義者。此下第三標
相宗義經二諦。遠法師一・七十一左云。第
三宗中世諦亦二。一有。二無。有中隨義分
四種。一者事相。謂陰界等。此同初宗世
諦事也。二者法相。苦無常等。此同初宗眞
諦法也。三者假名集用之相。此門同前第二
宗中理相世諦。四者妄想。所謂世法道理悉
是妄想之有。如陽炎水。此之一門不
。所言無者。隨義有二。一者陰上無彼凡
夫横計我人以爲世諦。若就無相第一義
。無彼凡夫横計我人即是眞諦。今就
陰因縁法中彼我人判入世諦。然此世
諦同前初宗眞諦法也。二就五陰假名法
彼妄情所取自性。世諦法中實無
。故云世諦略一
行餘
今入大乘破相宗中
兩兼。若就五陰因縁法中彼凡夫所
取自性判屬世諦。若就無相第一義中
彼性者即是眞諦。今就初義説爲世諦。眞
諦之中義別有三。一者畢竟妄想空寂以爲
眞諦。二此空中無彼凡夫横計我人以爲
。三此空中無彼凡夫所立自性以爲
。八苦之相以爲世諦者。經云。復次善男
子。有八苦相。名爲世諦。無生無老乃至無
五盛陰。是名第一義諦。解云。妄想之有具
八苦。故名世諦。無相之空永離八苦。故
眞諦
文問曰此宗至有斯別耳者。此問答遣
也。問意。此破相宗所辨二諦與前破性二
何別。古來釋云等者。遠法師説也。因縁假
有者。破性宗中理相世諦。即法虚假因縁集
用世法實等名爲世諦。妄想之有者。破相宗
中妄想世諦。即是世法道理悉是妄想之有
陽炎水。故名世諦。無性之空者。破相宗
中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法和合中無性之空。
即爲眞諦。無相之空者。即畢竟妄想空寂以
眞諦
文次就第四至名爲第一者。此下第四標
實宗義當經文。遠法師七十二左云。第四
宗中世諦有二。一有。二無。有中有六。一事
相有。謂陰界等。此同初宗世諦事也。乃至
第六眞實有。謂如來藏。言無者隨義有四。
一者陰上無彼我人。此同初宗眞諦理也。
乃至第四妄想無不前宗。眞諦之中義別
二。一有。二無。有者所謂如來藏性恒沙佛
法。無中有五。一者眞實。謂如來藏中恒沙佛
法同體縁集。無一法別守自性。名之爲
無。乃至第五此眞中無彼妄想空如來藏。此
五通就如來藏體第一義中義分別。同是
眞諦。經云。復次善男子。譬如一人多有
。若其走時即名走者。乃至云。依因父母
和合而生名世諦。十二因縁和合生者名
一義諦。解云。父母生邊者是事相縁起。即爲
世諦。因縁生邊者是法性縁起。即爲眞諦
文古來解云至故名第一者。初事因縁者亦
事相有。謂陰界入等。此同初世諦事。故
如毘曇説。二法因縁者亦名法相有。即苦
無常等。此同初宗眞諦法也。三假因縁者亦
假名有。此一門同前第二宗中世諦理。故
如成實説。四妄想因縁者亦名妄想有。此
門同前第三宗中世諦理也。五妄想因縁者
亦名妄想有。即明心外畢竟無性。但是惑
心妄想所見。故云如夢所見。六是眞實因縁
者亦名眞實有。謂如來藏縁起集成生死涅
。此後兩門不前宗。唯一如來藏
縁作佛性。亦作因縁。佛性因縁不一不異。
故云如水起波
文上解雖精至所有二諦者。此下章家自述
正義。初破古説。後叙今釋。此初也。纂云。諸
小乘計二十部殊。佛豈懸爲大小乘宗
二諦。理雖爾。不章家破古之意。今
章家意。諸小乘計二十部殊。佛豈懸爲未來
世中大唐所有。遠法師等不餘部所説二
。唯獨別説薩婆多部及成實論二小乘宗
所有二諦。如斯道理無是處。故不
經七番中。初三是其立性宗中所辨二諦。次
二是其破性宗中所辨二諦
文由此應言至相對建立者。此後叙今釋
也。遠法師云。涅槃經中具有八番以説
。初之一番明人二諦。後之七番明法二
。今章家意。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釋前依
人立二諦。後之六番依法勝劣相對建
立。即釋法二諦也。經云凡夫至名第一義
者。引文而證。後七番中釋初一番經文。既
凡夫所知名爲世諦。聖人所知名第一
。故知但是重顯前義。令二諦依人相
對亦建立之。不説言初之一番當法辨
相。違經意
文雖不分明至相可知故者。下通伏難
正義。問。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重釋前意
者義可知。經中亦説六番者。是爲釋何。
故今通云分明差別分別義推即是此
中四重。顯揚等説者。顯揚第六十右云。世間
世俗者。謂安立田宅瓶盆軍林數等。及安
我有情等。今略指一。故云如我有情等。有
名有實名第一義等者。此有二説。一云。四種
勝義通名有名有實。皆有名體故。一云。唯
三科法名有名有實。對我等故。如文可知。
論所説四種勝義者。指唯識論第九二左
即彼論中廣説四眞
文第三番中至皆可通形者。此以二類者。我
衆生類陰界入類也。問。我乃至旋火輪但有
名無體用者。何故前云衆生等無用火輪
等體無。既云火輪體無用無故。解云。
若照用者火輪且有。若輪用者唯以非實
故無用也。今云無體用者就輪用説。故不
相違。準餘世俗皆可通形者。不唯形蘊等
即形四諦二空皆名世俗
文其蘊界入至第二勝義者。即是論中第二
世俗等者。即瑜伽六十四卷同上顯揚第
。然唯識論唯説眞四俗四。餘文可

文第四番中至是第一義者。此文意顯我有
情等都無體用。五種世法雖實體而亦
用。我等五法雖有用無用別倶無實體
今無體義同故倶世俗攝。言軍林等者。軍與
林別。非軍即林。人聚成軍。樹聚成林。以
人分別人外無軍。以樹分別樹外無林。故
軍及林皆無實體。瓶衣亦爾。四塵成故
文四勝義中至更無異義者。或三科中實無
此五等者。若三科中有五世法。即形四諦
世間勝義。三科之中實無此五。故唯
初俗不眞四。前第三番我衆生等及陰界
入。形四諦理名爲世俗。四諦名眞。今第四
種。五種世法名爲世俗。知此無實名爲
。故知此第四番似説非次。而經中説
意者。爲人疑。如文可知。初二能詮
者。名世句世。次二所詮者。縛世法世。後一標
相者。即執著世。言標相者標威儀相。分知
沙門婆羅門故。猶如四鄔拕南翻爲標相
諸行無常者有爲標相。乃至涅槃寂靜。是無
爲標相
文第五番中至二無我也者。此之一對顯
無我名爲世俗。等者。第五番中經云。復次善
男子。若燒割等是名世諦。無燒割等
一義。解云。燒割等法雖是蘊等。今取蘊上
二無我等名爲世俗。所以爾者。外道異生
蘊等法實我法。佛説爲無我。故二無
我對一實如名爲世俗
文後番以此至勝義勝義者。此文大意。二無
我法形對非一。故或俗攝或勝義攝。所以爾
者。後第六番以此無我四諦理説爲
。即第三證得勝義攝。今第五番以此無我
實如説爲世俗。即第四勝義世俗所
攝。二空眞如雖燒割。依燒割詮方所
故從其詮門説名燒割。一實眞如不
。不詮故。即第四眞攝。由此應知。此
第五番應第六。其第六番顯第三俗故」
文第六番中至前後不定者。第六番中經云。
八苦相名爲世諦。無八苦相第一義
解云。有八苦相即苦諦理。無八苦相即二
無我。前第三番以四諦理蘊等法。蘊等
俗。四諦名眞。今第六番以此四諦
無我即成世俗。第三證得世俗所攝。二無我
等即成勝義。第三眞攝。此番應在第五番説
等者。凡七番次從淺至深説二諦相。前第
五番標第四俗及第四眞。此第六番彰第三
俗及第三眞。先深後淺次第相濫。今隨言便
前後不定。餘文可
文第七番中至更無別門者。第七番中經云。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人多有所能。乃至云。
因父母和合而生名世諦。十二因縁和合
生者名第一義諦。解云。約父母生及因縁
以分二諦。一人二諦。二法二諦也。人但
父母所生名爲世俗。出世之人知因縁
第一義。此隨人知以分二諦。亦名
悟二諦。父母所生假事麁淺名爲世俗等者。
法二諦。亦名法諦。今此第七番總明
諦差別法喩。更無別門
文審觀經意至亦應允當者。與論無別者。瑜
伽顯揚唯識論等。禀佛言而成理者。瑜伽等
論所説四重所説皆爲成佛經所説
番二諦。菩薩造論爲經故。豈復自爲&MT03250;
等者。即基法師述自懷也。二軍相戰&MT03250;楯避
害。斯必却怨之意也。今章主意唯爲經。
是破他顯自懷。辨是予志也。&MT03250;音莫候
反。説文矛長二丈建於兵車。正作矛字。有
文作牟。説文牟牛聲也。廣雅過也。愛也。牟
字體。矟音山卑反。埤蒼鞘長丈八尺也。
&MT03250;矟竝矛皆作&MT03250;&T030568;文意。楯實准反。
板自蔽也。御敵排也。茍音公居反。毛詩
人之爲言苟。亦允信。詩曰。苟誠也。箋云。苟
且也買逵曰。苟偸也。襟音居吟反。郭璞曰。
即衣領也。聲韻亦衿字也。而已耳也。杜預云。
而語助也。允音假泯反。信也遂也
文何以得知至不名實諦者。此問意言。何以
知以燒割等詮門顯二空眞如
燒割等一實眞如。即一實眞如勝義勝
義所攝。言實諦者名曰眞法等者。總以七義
實諦義。一眞實。二無顛倒。三不虚妄。四
大乘。五是佛所説。六一道淸淨。七有常樂
我常。以此義故名實諦。此釋初義
文善男子實至最殊勝故者。此釋後六義
次可知。無燒割等眞如爲諦者。即一實眞
如也。諦者實義。唯聖内證故名勝義
文文殊師利至無有差別者。此文殊難也。前
七義中次第條難。今此文中且擧一難。難言。
若以眞實實諦者。眞實即是如來虚空
佛性。此三若同名實諦者。此等三法即無
差別也。至下當
文佛告文殊至非諦是實者。此總答也。四諦
之中各有三重。有苦者苦諦事也。有諦者苦
道理也。有實者苦諦性如。餘之三諦准此應

文文殊師利至亦復如是者。此牒釋也。即
次第四諦義。今此文中且擧苦諦
餘三諦。所言苦者者牒也。爲無常相者釋也。
無常故苦。是可斷相者。有漏可斷。集因滅故
苦果隨滅。此是俗中之假相。如俗境知是
實諦。如來之性者。是勝義諦如來諦故名
如來性。此性無逼迫相故非苦。無遷流相
故非無常。無可斷相故非可斷相。相滅之
處是爲實諦。虚空佛性亦復如是者。類之可
知。離三相
文此經文意至但是實攝者。在纒名佛性等
者。一實眞如隨位三名。一在纒名佛性。二
果名如來。亦名法身。三通在二位
。從能顯説。非是體空。問。空爲智。爲
智是空。空爲智。解云。空是智境。空體非
智。智之時顯此眞如故。今此經
意據廢詮談旨一眞法界此三名。問。此
等三名皆是詮門。依詮所顯是第三眞。如何
今云如來虚空佛性皆第四眞。解云。擧詮取
旨。若不詮何以生智。今却談旨故第四
眞。此義可思。苦集滅道是四諦事。爾者除
滅餘三是有爲故可説名事。滅諦無爲何得
事。解云。佛説滅諦園如林如彼岸
等。是名滅事。如婆沙七十七説。諦即四理
者因果道理也。四如者。四性眞如也
文又如前所至亦有差別者。此文大意。四諦
是安立門。一眞即非安立。故涅槃説非苦非
。但是實攝。爲此義今引諸文非安
立義。瑜伽六十四顯揚第六云。非安立眞實
者。謂一切法眞如實性。眞中前三同俗後三
所以不説。又約差別無差別異眞唯一
理實而言眞亦可四。成唯識論第九卷中四
眞具有。示於俗亦有差別。故眞亦四。廣
彼説
文勝鬘一諦至義謂聖道者。勝鬘經意。四聖
諦中三是無常一是常。即據第四眞而説
諦義。是故彼經一諦章云。滅諦離有爲相
有爲相者是常。常者非虚妄法。非虚妄
者是諦是常是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仁
王二諦各自名攝。若俗即世諦攝。若眞即第
一義諦攝。一假世俗等者。辨中邊論第二卷
世俗勝義各有三種。即三性中遍計所執
性。本來無體唯有假名假世俗。依他起
性遷流義勝名行世俗。第三之俗由第二俗
顯了故亦名世俗。而體實非。義勝義者。
無漏觀心名爲勝智。如是彼境名爲勝義
義是境故。爲後二勝義義勝義
義者即是義利。能順益故。謂此涅槃體是
勝果立以勝名。又是義利之故亦名義。行
勝義者。智是有爲故名爲行。以勝法
名爲勝義。廣如彼論及疏八左中説
文此段世俗至易可知也者。此下中邊等論
所説眞三俗三。對此所説四重二諦以相攝
也。假世俗述記九本
六十四右
者。實無體性可世俗
唯有其名假名世俗。四世俗中第一俗攝。
第二體有爲行。正體是世俗。簡勝義諦亦世
故名爲行。故舊中邊云取行世俗。唯有
爲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第三攝。第三攝者。
心上變似四諦相理不於事。依他起攝三
顯了世俗。謂斷染依他遍計所執無。二空爲
門顯眞如圓成實。四世俗中第四世俗。
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是無漏故。如
三性顯揚論亦有此文
文其義勝義至論自説故者。第一義勝義依
士釋也。第四勝義收。第二得勝義即涅槃。持
業釋也。第三勝義攝。因證顯故。約得辨故。
眞如舊成不説爲得。涅槃後顯故立得名
第三行勝義者第二勝義攝。理稍勝故。若隨
事者亦初勝義。以勝法爲義多財釋也。古
中邊云正行眞實。若説四諦苦集滅道爲得
勝義等者。苦等四諦由得理而安立故
得勝義。論自説故者。瑜伽六十四皆同上
顯揚第六説俗四重中。四諦即第三俗攝。唯
識第九説眞四重中。四諦即第二眞攝。此
等諸論皆有誠文。故云論自説故
文瑜伽第四至第四眞攝者。諦施設等者。謂
諸菩薩略有四種施設建立。謂法諦理乘。今
第二諦。故云諦施設建立。餘法理乘如
論廣説。顯揚第八十左亦有此文。或立一諦
者不虚妄義唯有一諦。更無第二。故名
。景法師云。莫眞俗同有不虚妄義實
義無顛倒義故。總名一諦。興法師云。諦是
實義。若苦若集若滅若道。皆是因果審實義
故。總立一諦。此解難知。若約因果審實義
説爲一諦。如何此文云第四眞攝第四眞
諦非因果門故。今云一諦者。師勝鬘經所
説一諦。故彼經十七左云。虚妄法者非諦非
依。是故苦集道三非第一義諦。非
者是諦是常是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今
即同彼。故云不虚妄諦第四眞攝
文或立二諦至二諦所攝者。言立二諦等
者。實義雖同。而世俗諦即俗中實勝義諦法
勝義中實。故立二諦。仁王般若等者。章家加
文非瑜伽文。隨名次第二諦所攝者。世諦即
世俗諦攝。第一義諦即勝義諦攝
文或立三諦至後二所攝者。一相諦等者。相
者體也。 謂即所詮諸法體相名爲相諦。能
詮教法名爲語諦。是故顯揚八・十左詮諦
也。諸法作用名爲用諦。如眼見色耳聞
。此等作用名爲用諦。即前相語諦名有
。相爲所詮。語爲能詮。此二是體。離之爲
二。第三用諦是法作用。合之法一。故云
用離合有差別故
文或立四諦至因果殊故者。生死果因名爲
苦集。涅槃果因名爲滅道。此四諦義如
涅槃第十三説前已説。雜染者生
死。淸淨者涅槃。此各因果故云各有因果殊
問。何故先果後因名苦集滅道。前因後果不
苦集滅道。解云。涅槃經第十三云。諸佛世
尊次第説之。以是因縁無量衆生得
。解云。次第者有三。一起次第。如九次第
定等。二説次第。如四正斷等。三見次第。如
四諦。若因果以次第。即先集後苦先道
後滅。今依見次故。先苦後集先滅後道。所
以爾者。厭果斷因欣果修因故。如先知
其病次知病因次求病愈後求良藥。諸佛
世尊作此次第四諦時。無量衆生得
生死。又此説次第諸説不同。廣如婆沙第
七十八三丁及成實論宗法師章
文或立五諦至後一眞如者。一因諦等者。
此五諦即有二説。集道名因諦。苦滅名
果諦。智及相應心心法等名能知諦。即四諦
智等。有爲無爲境界等名所知諦。即四諦境
等。能有等者。因名能有。果名所有。知諦名
心。王所異心爲主故。境諦名境。知
故。四重相攝其義可解。第五勝義即有
二門。若約安立門。第四俗諦第三眞攝。若非
安立門。第四眞攝。或初四種等者。第二説也。
集苦二諦名因果諦。道滅二諦名智境諦。第
五勝諦者。即上四性故。六十四云。非安立者
謂一切法眞如實性。此二説中初寛後狹。故
差別
文或立六諦至第二眞攝者。六諦之中。初二
眞妄事也。又善法名諦諦。不善法等名
妄諦。勝義倫記十一下・
十一右 取意
世俗二類有殊等者。諦
諦者勝義。妄諦者世俗。故顯揚八・十一右云。
一眞諦二妄諦。苦集名染。滅道名淨。此各
因果。景法師云。諦諦者即滅道。妄諦者即
苦集。後四即前明。苦集滅道四重相攝即有
二説。如文可
文或立七諦至種類異故者。章家釋云。愛
味過患者。集苦二諦。出離者滅諦。或通
。法性諦者。眞如也。勝解諦者。即勝解。斯
其苦果也。聖人所知名爲聖諦。凡夫所知名
非聖諦。景法師云。愛味是集。過患是苦。出離
是滅。法性諦者。即非安立諦。勝解諦者即道
諦。聖諦者即滅道。非聖諦者苦集諦也。興法
師云。諸有漏法能生愛心名愛味諦。又即愛
體能染順境故名愛味。五欲境界能生
嗔等諸過失故名過患諦。又煩惱體是其過
患故名過患諦。能斷前二出離諦。眞如
法性名法性諦。於眞如法性故起増上信
故名勝解諦。如來所立名爲聖諦。外道
所立名非聖諦。觀彼所立聖故。集苦
道滅次第初四者。勘瑜伽抄十 二・
二十二右
義稍
違。故基抄云。出離謂滅諦。或通道諦。法
性謂眞如。今此章意。出離者道諦。法性者
滅諦。文稍似異義意無違。意解思惟者。第
五勝解諦於二空門空行相思惟勝解
故。聖所知者第六聖諦。凡所知者第七非聖

文初四諦者至可初俗攝者。此約四重相攝
知也。非二聖諦者。凡夫所知二諦非
聖所知二諦。故名非二聖諦
文餘處或立至第二眞攝者。愛味過患出離
者。於五蘊中三度觀察四聖諦理。故合爲
三。一者愛味即觀集諦。二者過現即觀
。三者出離即觀滅諦。唯除道諦。是能觀
故。應知等者。苦集滅道如次應配。單重二
觀觀於四諦者。單即偏義。重是累義。愛味等
三名爲重觀。於蘊等法累觀諦故。應知等
三名爲單觀。於因果等偏觀諦故。第二觀
中除道諦故者。愛味等三名第二觀。若依
第一。今單重相對名第二觀。此義
雜集論第十五五左中引愛味經廣説。傳
説單觀即應修。此能觀故。重觀即前六諦。
此所觀故者。義猶難知。學者應
文或立八諦至聖因別故者。八中初三如
三苦。捨受雖多。唯取藏識相應捨行苦
自相。餘諸捨受相從。亦是以樂受及根境諸
相應法苦體。以苦受及根境諸相應
苦苦體性。是隨異故。生死名流轉
。涅槃名還滅諦。又解。諸佛如來從眞起
化名流轉諦。息化歸眞名還滅諦。生等三
雜染名雜染諦。斷彼所得無爲名淸淨諦
即彼能斷無漏聖道名正加行諦。此即列
及顯立由
文初四及第至眞諦所收者。此就四重
相攝也。初四及第六第二第三俗諦第一第
二眞諦所攝等者。第二俗諦即三科法。第三
俗諦即四諦理。第一第二眞諦亦爾。初三苦
諦唯是苦果。即苦諦攝。第四流轉第六雜染
竝通因果。即苦集攝。染因果故。所以第二俗
第一眞攝者。有漏三科皆三苦性。亦生死法。
亦通生等三雜染故。是故初四及第六諦第
二俗諦第一眞攝。第五還滅第七淸淨如
滅道二諦所攝。諦因果故。此約剋性。若相
從説。第七淸淨亦通二空及一眞如。故云
第四俗第三第四眞諦所攝。第八正加行諦
即無漏道。此亦剋性。第三俗諦第二眞攝。是
道諦故。若相從説。亦通二空及一眞如。故
第四俗諦第三眞攝
文勝鬘經中至非安立故者。有作無作各有
四種者。小乘觀諦望後更有大乘諦觀可
故名爲有作。大乘觀諦望後更無餘觀
修習故名無作。亦名有量無量四諦。小
乘法中雖四諦。總相麁知名爲有量。大
乘法中隨別細知名爲無量。如一苦中知
塵沙苦。集滅道三亦復如是。對劣勝機等者。
下劣究竟而得極果名爲劣機。即二乘也。
廣大究竟而得極果名爲勝機。即菩薩也。
此等二機如對法論第十六六右。依詮顯
旨非安立故者。問。非安立者廢詮爲義。無作
亦爾。何故今云依詮顯旨是非安立。解云。智
周師攝釋四云。非安立名通於二義。一唯廢
詮與無作別。即瑜伽論六十四・
五右
非安立諦唯
是一也。二云非者即是無義。安立是作。名字
別義體無差別。經云非安立故即無作
也。今約後義。故無妨難
文或説九諦至第二眞攝者。無常諦者。顯揚
八・十一右方便諦。初無常行能與苦空
方便故。亦名方便諦。此九諦中無常
苦空無我即苦諦。此依苦四境之爲四。
有愛無愛即集諦。此依後有常斷二種之愛
之爲二。即於後有於常見名爲
。起於斷見無有愛。彼斷方便即道諦。
前二愛見無漏加行故名彼斷方便諦。有
餘無餘即滅諦。此後三種依一道一滅而分
三。四重相攝如文可
文或説十諦至一無爲滅者。此十諦中前五
是苦諦即有漏果。第六業諦第七煩惱是集
諦即異熟因。第八九是道諦即出世道。第十
是滅諦即無爲滅。者此十諦中前五是苦諦
即無爲滅
文苦諦五中至第二眞攝者。初一攝四苦等
者。初逼切苦諦中即攝四苦。謂生苦老苦死
苦怨憎會苦。生等四苦皆因逼迫而生。生
苦故名逼切苦諦。第二財位匱乏苦諦者。顯
揚論云受用不具足苦諦。即求不得苦。第三
界不平等苦諦者。顯揚論云愛性乖違苦諦
即是病苦。因四界違而生苦故。不平等者
即乖違義。興法師云。初逼切苦唯攝三苦。謂
生老死。第三界不平等苦是怨憎會苦。謂由
怨憎會身不安。故云界不平等苦。第四
所愛變壞苦者。顯揚論但言愛憎苦諦。即愛
別離苦。第五麁重苦者。是略攝一切五取蘊
苦。苦諦五中總攝八苦。言略攝一切五取蘊
者。亦名略説一切五取蘊苦。一切諸苦皆
是有漏取蘊所攝。故云略説一切五取蘊苦
婆沙七十八五左云。問。五取蘊苦其量廣大。
何故名略。答。苦雖廣大而略説之。故名爲
略。謂五取蘊苦患極多不廣説。欲
化總生厭離故略説之。譬如人多諸過
廣説。有彼過但可總答是極
惡人。言雖是略而過甚廣。此亦如是。故名
略説一切五取蘊苦
文此中且略至十諦各初者。頌云不虚世相
苦等者。此頌瑜伽四十六十諦。不中間
知餘文。言不虚者増一門中不虚妄諦。
世者増二門中初世俗諦。次相者増三門
中初相諦也。次苦者増四門中初苦諦也。次
因者増五門中初因諦也。次諦者増六門中
初諦諦也。次愛者増七門中初愛味諦也。次
行者増八門中初行苦性諦也。次無常者増
九門中初無常諦也。後逼切者増十門中初
逼切苦諦也。増十諦各初者。始從増一
増十。合取初名餘皆略攝。此即釋上三
句意也。傳説。問。何故第十復次之諦名不
擧耶。答。若別説者即前四諦。故不別擧。此
説難解。言逼切者。増十門中初逼切苦諦。
文既擧頌。豈更致疑。此等十諦委曲説。如
瑜伽顯揚抄疏等説
文問答分別至後三諦故者。此下合有六問
中。初一後二是章家問答。中之問答即瑜
伽論六十四問答。此初一問答也。即四重中
何者安立何非安立。答中。顯揚第六四種俗
諦皆是安立。瑜伽六十四第四勝義是非安
立。由此二文即顯前三眞亦是安立體。即是
俗故。後三諦故
文問若是安至亦得解脱者。下三問答竝瑜
伽論六十四十五右文也。相縛麁重縛等者。大
唐三藏云。西方二釋。一云。一切有漏相分
相縛體。謂由有漏相分力故。見分心等
知諸有漏法皆如幻等非有似有
無明故便執實有色心等法。若依此釋
即相是縛。故名相縛。即持業釋。一云。即末
那識爲相縛體。謂由末那識相應四惑勢分
故。六識惑中於諸相分知如
。故説末那名爲相縛。若依此釋。相
謂相分。縛即末那。相之縛故即依主釋。言
重縛亦有二種。一有漏法上無堪任性名
重縛。與有漏法非一非異。一二障種子通名
麁重。由此勢力諸有漏五蘊等法無
堪任。即説此爲麁重縛
文問若非安至故立安立者。此亦論文也。有
所厭捨等下是章家文。言有所厭捨等者。總
修行略有四種。一者斷障。二者修行。三
者求果。四者知境。此等四種皆通五位。言
斷障者。如五位中伏斷二障。資糧加行唯伏
斷。後三位中通伏及斷。次修行者。其資
糧等五位之中。皆具自利利他二行及福智
二十波羅蜜。隨位皆修。故云修行。次求果
者。即所趣求智斷二果。後知境者。即所應
知三性三無性等境。故攝大乘説三性等
所應知。今此文中説初二位。故云資糧及方
便道。初斷障中唯伏非斷。故云厭捨。次修
行中。唯修有漏六度等行。故云修習。次求
果中。初資糧位求解脱果。後加行位求決擇
。故云進趣。後知境中。依相似觀知三
性有無之義。故云了知。非安立中雖
。而不因爲果。心言絶故。若無
俗諦。由何菩薩至於五位淸淨行。由
勝利。非安立外後説安立
文問若行有至而能斷惑者。此亦據論文
答文有極善定心至應得解脱究竟淸淨者。
是論文也。以有相心至竟有何別者。章家釋
文也。又世出世道二種有殊者。是論文也。故
行有相不得解脱等下。章家釋文也。於順決
擇分善法中轉縁諸諦時等者。大乘基意。即
此文世第一法通多刹那。故太賢師
金光明經古迹記中破大乘基云。已得
擇何位迴心。基對法疏十・二
十五右取意
云通四。以大乘
宗世第一法多刹那故。彼何爲證。縁諸諦
故。不頓作諸諦行故者非也。違對法云
一刹那故。前念不無間入聖。應
第一故。由此第四無迴心義。今救
云。對法論九・初同疏
八十一左
一刹那者。隨轉理門。
故不相違。由此證知無分別智定無相分而
能斷惑者。成唯識論第九卷十二右中三師
説。一云。此智二分倶無。一云。相見倶有。第
三師云。見有相無。今遮前二第三正。故
由此證知
文問但立一至説二亦爾者。此下有二問
。竝章家文也。攝行歸眞總立一諦。行者有
爲行法也。眞者如來藏眞理也。即釋勝鬘經
一諦章意。言一諦者。四聖諦中三是世俗。
唯一是眞。眞諦唯一故名一諦。即彼經意據
如來戴擇滅諦義。六十四中説俗四重眞唯
一諦。今眞俗相對而立二諦。仁王經中説
亦爾。即指彼經上卷二諦品意。廣如彼説
文若隨人法至皆有三種者。涅槃十三隨
淺深及法勝劣亦説二諦。如前已説。或俗
及眞皆有二諦者。知眞俗諦各有總別。總
相而知名爲中智。別相而知名爲上智。若眞
若俗中智所知名爲世諦。若眞若俗上智所
知名第一義。故眞俗中皆有二諦。若以空及
事理等者。即顯揚論第十六中説三性等
初遍計性名空。次依他起名事。後圓成實名
理。即與中邊假行顯同。謂遍計性無實性
故名假世俗。依他起性從縁所生有爲行故
行世俗。圓成實性體是眞如。雖顯了
他而顯名顯了世俗。此明世俗有三差
。言義得行者。明其勝義亦有三種。一義
勝義。謂彼眞如勝智之境義。二得勝義。涅槃
體。勝即義故。三行勝義。聖道爲體。此聖
道行用眞如勝法境義行勝義。今云
二諦之中皆有三種者。俗有假等三。眞有
義等三。故云皆有三種。廣如中邊第二卷

文若以諸法至故非増減者。諸法有無事理
等者。如前已説。又瑜伽釋云等者。第三十六
卷眞實義品文意也。故彼文云。眞實義略有
二種。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眞實性。二者依
盡所有性諸法一切性。乃至云。此眞實義復
四種。一者世間極成眞實。乃至第四所知
障淨智所行眞實。今取意引。故云世間所成
。解云。教詮眞諦名如所有性。教詮俗諦
盡所有性。既云此二有四眞實。明知世
俗勝義皆有世間所成等四。故二諦中各有
四重。言世間所成者。若依勝義四重説者。
謂世間世俗慧所知。地唯是地非火等。此地
名爲眞實。世間道理其性不虚故名眞實
即蘊等是。若依世俗四重説者。法體未
。一切世間共許言説執之有故。即實我法
瓶盆等是。餘之三重如無垢疏第一二十四丁
廣説。由是世俗及勝義諦各分四種等者。章
家文也。問。疏第一本・七
十三右
云。前四世俗如
伽論六十四中顯揚六説。名字雖別諸論亦
有。其四眞諦若義若名非諸論有。唯此論釋。
第九卷。既云其四眞諦若義若名非諸論
有唯此論釋。如何今瑜伽釋云世俗勝義皆
世間所成等四。解云。餘論總合而説
。此論別開而説眞四。今約名義開而別
説。故云唯此論釋
文問此二諦至定同定異者。此文章家問也。
仁王經云等者。彼經上卷二諦品文也。智不
應二者。知俗名俗智。知眞名眞智。若唯一
諦智不二。智不應一者。眞智解一論
無二。若有二諦智不一。涅槃經言等者。
第十三文也。隨順衆生説二諦者。明
意爲衆生也。證智解一假立名相。隨順
衆生説有二諦。此等二文竝如前説
文第一世俗至謂除前相者。第四句中云
前相者。疏第一云。其第四句翻上應知。即
於上第三倶句其義應知。取何等法
第四句。此有二釋。一云。第三句中即有
。所謂表遮。若表眞俗第三句。若遮
即第四句。謂眞故非俗。俗故非眞。今云
除前相者。除第三句表義。故其遮義爲
四句。何以得知。西明疏第一釋。即蘊計
三句中云。問。理應四句。何故唯三句無
亦即亦離。解云。非即非離即是亦即亦離。故
別説。其義如何。若表即離成第三句。若
遮即離即第四句。謂即故非離。離故非即。
故顯揚論毘婆沙等皆作是説。第三四句由
義有異而體無別。然此第三句與第四句
或有同體。或有異體。准此知耳。第二解云。
本質無第四句。何以得知。涅槃經四
三左曰。復次瞿曇。世法有二。一有。二無
有即虚空。無即兎角。如是二法一是有故不
因縁。二是無故亦不因縁。既云兎角
因縁。明知非俗亦非眞。然涅槃經第十
三説兎角等無世諦者。就影無説。故
相違。問。若爾者。何故經云世法有二謂
虚空兎角等。既云世法。豈不世俗攝。解云。
經就名説。今約質説。故無妨也
文第四勝義至亦名爲眞者。此下總明眞俗
相對建立義也。釋此相待。樞要上本・二
十九右
云。
略爲三類。一總別相待。二別餘相待。三總餘
相待。廣如彼説。今此章中標初一對餘略
説。今云第四勝義不能自勝待於四俗故
名勝義等者。第一總別相待爲四句中初一
句也。故彼文云。第一總別相對應四句
一以俗總眞別一句。過四俗之眞唯
後一故。此即安立及非安立相對爲句。
第一世俗不能自俗待於四眞名爲世俗等
者。第二總別相對爲四句中第二句也。故彼
文云。第二以俗別眞總四句中。勝
俗之眞四皆是故
文第一勝義至一眞名俗者。第一勝義待一
俗名勝者。以蘊等法我等法之爲勝。
乃至第四勝義待四俗名勝者。一眞法界對
俗四重之爲勝。第一世俗待四眞名俗等
此可知。廣如樞要
文故若有俗至而建立故者。此明眞俗不
相離。眞不自眞。待俗故眞。即前三眞亦
説爲俗。俗不自俗。待眞故俗。即後三俗亦
名爲眞。如是相待不相離義是眞俗義。非
遣宗如淸辨等雙遣一切有爲無爲。二眞妄
倶存宗。如護法等存立二諦三性等義。今
前宗。故云非遣依他而證圓成等
文如是所説至詳而易矣者。此明二諦
意爲後學也。文中有二。初從如是所説
未能疎演者。明前代諸徳等傳法之功近
當時也。後從基隨翻譯之次詳而易
者。述基法師傳燈之光遠照後學也。略
纂所聞者。前遠法師等以經七番四宗之
二諦。今大乘基以經七番四重之二諦
先徳所傳義雖爾猶有所缺。基用所聞
於古缺。故云略纂所聞。纂子緩反。續也。
後更諮審者。承三藏説審玄宗。故云
更諮審。諮子辭反。左氏傳訪問於善諮。
杜預曰。問善道也。爾雅。諮謀也。編。卑綿反。
例也織也。又比連也
文可謂義高至和之璧耳者。此明所説玄義
方比也。眞俗二諦今古所明。而爲四重
會未有。斯新深義。寔足讃美。故云可謂
義高千葉等。言千葉者。千歳之異名也。至
理冲玄彌驗於此。豈以讃詠歡情。故
讃詠吟諷等。響伯牙之琴等者。此述傳益
之優劣也。案。呂氏春秋曰。伯子牙鼓琴。鐘
子斯聽之。伯牙意在太山。鍾子期云。善哉
巍巍若泰山。須臾志在流水。子期云。善哉
湯湯若流水。子期死。伯牙破琴絶絃終
復鼓琴。以爲世無音者也。盡卞和之
璧者。史記曰。楚國井里人卞和。於荊山崐
崙之谷玉璞厲王。王曰石也。和欺
。刖右足。厲王死。其子武王立。和復獻之。
武王曰石也。即刖左足。不其狂。抱
於荊山之下。涙盡繼之以血。荊山爲
崩頽。武王死。其子成王立。和復獻之。成王
使工人收之。果得夜光之璧。故謝惠連詩
曰蒔蘭莫門。懷玉莫楚。楚無
。門非蒔蘭所。此卞和事異説非一。廣如
琴樓詩及韓記并史記註千字文等説
法苑林章義鏡  釋善珠述



法苑義鏡第四
 珠上撰 
法苑義鏡第二 斷障章
文一釋名至問答分別者。案纂此十門中五
六二門入第四門。更開二門五六門。一
依斷地門。二得果差別門。餘門同此。廣如
彼説。依識分別等者。六識八識等。依道者。加
行等四道依觀者。唯識二空等觀依行者。空
無相等三行。苦麁等六行四諦十六行等。依
品者。界地九品等。依障者。二障三障等。所依
者。依身地等
文第一釋名至故立障名者。所知障者。梵
爾炎。此云所知纈灑鑠此云煩惱。阿
筏賴喃此云障。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擾
有情離生死苦海。故名煩惱障。言
所知障者。即一切法若有若無皆是所知。由
法執類覆所知境智不生。故名所知障
六合釋。如唯識疏第九卷説。問。覆閡二
義有何差別。所知名覆。煩惱名閡。解云。
有説覆義通二。閡義唯在煩惱。所以爾者。
閡是礙義。拘礙有情於生死。唯在煩惱
故二義別。今謂不然。二義互通。故智周師
云。即此煩惱覆蔽涅槃解脱煩惱
。礙能縁心心於境而不解了所知
。據實二障倶障二果。其周法師即助
。故引證之。閡大涅槃等者。問。大涅槃是
何涅槃。若無住者。斷所知得。何故文云
煩惱障大涅槃。若有餘等。彼滅非大。如
何今云大涅槃。解云。如來所證四種涅槃
皆名爲大。雖二滅中。智悲之用常運無
息。故通名大。故論第九云。由煩惱
大涅槃。轉所知障無上覺。問。以何得
四皆名大。解云。疏第一云。又二乘等雖
得二滅。住此二中。非不住。解脱非眞。
乃至云有無餘依滅所顯故。廣如彼説
文斷者不續至是持業釋者。下釋斷義
三説。此初説也。據所斷斷名也。由無
漏道斷其種子等者。斷有二。一斷種等
永無餘。二但折伏令種力衰現惑
若斷其種唯無漏智。若令力衰有漏無漏
二智皆得。今云不續義者即通此二。傳説
若如此文。唯種名斷。唯現名伏。即自詳云。
然今不然。斷伏之名倶通種現。廣如彼記
今謂不然。奪章主義還爲自義。豈章主爲。
現亦名斷故。第十門云十七右若伏斷者
種子力現名現行等。既云
現亦名斷。故知斷伏之名互通現種。然今此
文斷其種子等。偏擧正斷伏斷。故不
相違
文又釋斷者至依主釋者。此第二釋。即據
能斷斷名也。言除害義者。漏無漏道是
能除害。二障現種是所除害。今取能簡所。
故云能斷名斷。問。除害二義有何差別
子名除現行名害。有説。除是拔除義。害即
折害義。如苗中稗。拔根喩種。折莖喩
現。由此除害二義有殊。今謂不然。二義互
通。故論第十四右損力益能轉云。損
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内淨種功能。言損者
損害也。既云害種子。明知二義互通。問。
能令不續及能除害倶是道力。何故不
不續義。唯取能除害義方立斷名。解云。不
續之義於所治強。除害之義於能治勝。各
勝立。故初二説其意殊
文又釋斷者至障之名也者。此第三釋。即以
斷依斷名也。性即眞理等者。如逆次第
前三釋。障是所斷者。第一不續義。道是斷
用者。第二除害義。性即眞理理是斷性者第
三不生義。三轉依文准此應知。若所滅等者。
對法第九都無此文。然彼論第八云。眞如聖
道煩惱不生。若滅依。若能滅。若滅性。是滅諦
相。解云。眞如是滅依。聖道是能滅。煩惱不生
是滅性。滅性即是障不續義。如逆次
三釋滅諦即是斷障義故。故以三義
也。又依心轉依道轉依麁重轉依及解脱
此三義。如纂中説
文第二出體至而爲體性者。二障之中。若煩
惱障以人我執上首。所有一百二十八根
本煩惱。及二十二隨煩惱爲體。若所知障以
法我執上首。所有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
及二十二隨煩惱爲體。二障頭數何故齊等。
煩惱依於所知障立。能依所依故數等也。故
唯識九・五左云。所知障者。隨其所應或多或
少如煩惱説。以此准知。故同煩惱。據
二障復有二種。一見所斷。二修所斷。此中
各有種現習氣及業果等。此等諸障爲所斷
。廣如顯揚第一卷説
文故對法云至見道所斷者。今引六文
業果等亦通所斷。此即初文。對法論第四卷
文也。即三惡趣下章家文也。一切分別所起
染汚見疑等者。簡倶生惑故云分別。見通
染淨。淨如見道。疑亦如是。言淨疑者如
槃經北本三十
四・十二紙
若於佛性能起疑者。破
無量所有煩惱。爲淨分所有見疑。故云
染汚。言見處疑處者。即是見疑相應倶有因
處并種子因處。處者所依義。因爲所依果方
起。故名爲處。相應倶有因者。即是遍行
別境并心王。非餘心所。又釋。亦通根隨不
。即現種二因倶名依處。及由見等所發身
語業等者。即通三行。謂福非福及不動行。竝
一切惡趣等者。擧三塗報取欲界第八生
等報。問。諸業果中幾自性斷。幾不生斷。幾不
可斷。解云。非福業中三途總別業一向自性
斷所餘人天惡業有斷不斷。其福不動業中。
若二乘人。第八有業女人二形黄門卵濕二
生北州無想天上地處處第二生業竝皆不生
斷。若約報説。三塗報及欲界第八生等報竝
不生斷。若菩薩。見道一切總別惡業亦可
斷。其女人及第八生等一切善業竝皆不斷。
其第八有報等亦皆不斷。以多生故。
問。何故先斷見疑後方斷餘。解云。由見中
三見及疑唯見斷故。又見能分別我我所等
無我理。其用偏増發生餘惑。見以
先斷諸見。由見道決故次除疑。所餘諸惑
皆見引生故後斷矣。明難復能爲見因
見力増故見在前。此等問答如對法疏
六・三十五左
文解深密經至皆是所斷者。此次二文。即
分別所起業果皆是所斷也。無餘涅槃下
章家文也。深密第三都無此文。但第四卷
四右方有此文。故彼卷云。於初地中
人我法我無明。惡道煩惱染總無明。瑜伽七
十八四右云。謂於初地二愚癡。一者執
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二者惡趣雜染愚癡。
及彼麁重爲所對治等。今此文中標第二
。言惡趣雜染愚者。雜染之言通三道趣
分別雜染所發業果竝言趣者毀訾言也。如
半擇迦人惡趣。何故業果亦名爲愚。
諸業果等雖體非愚。業是愚所起。果是愚所
感。愚之品故亦名爲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
者。等字等取善趣之中分別所起別報業及
果等。應言惡趣攝不盡故。無餘涅槃既是
故擇滅等者。此即迷理倶生惑所起業
果亦是所斷。非上初地所斷。汎觀
業果別得擇滅。今即不爾。先有餘
時已得無餘之體擇滅。今入無餘時所有業
果畢竟不生得非擇滅。非彼別得
。今云無餘涅槃既是擇滅者相從而言。煩
惱爲因。業果爲果。以果從因説爲擇滅。此
文稍幽。學者應
文解深密至亦皆所斷者。此次二文即證
知障所發業果皆所斷也。言種種業趣愚
者。即顯彼所發誤犯三業。非一故云種種
西明解云。趣是於所造事行趣義。慈恩釋
云。此業能障第二地淨尸羅故名爲趣。毀
責爲名。如人惡趣。不能取趣名趣。
惡果故。愚之品故。言誤犯三業者。初
地菩薩性罪無犯。於遮罪覺有犯。故攝
論云。由極遠離犯戒垢故。世親釋云。性戒
成就。非初地思擇護戒。樞要下云。二地
菩薩如行之時。蟲自分路任運不傷。故無
誤犯。初地不爾。猶有誤犯。問。論第八二十
四右云。其所知障亦不發業。解云。疏第
同上云。若發業招生死所知障亦不能。非
縛法故。前第八中由此説發。若障
三業不惡果。此亦能發。此文所明但是等
流増上業果。問。法執既通不善。何故非縛。
解云。不不善性即是縛。如心王等性即
縛。法執但由煩惱倶故令不善。非
是縛。問。若爾何故不異熟。解云。雖不善
心倶仍名無記。菩薩二乘所望各別。即通
有覆無覆無記。故不異熟果
文佛地論中至倶是所斷者。此下文中第六
一文。即證二障業果等法皆是所斷。煩惱障
中有業有果。罪福不動業名所發業。分段
生死麁相果名所得果。所知障中亦有業果
諸有分別無漏善業名所發業。變易生死細
相果名所得果。如是業果以本攝末皆攝
在中。故云皆二障
文能斷障體至漸頓伏彼者。上説所斷。下
能斷。伏種勢力現。故云能伏
。此通有漏無漏等者。大乘基云。有漏道
者六行等云云無漏道者。且如第三地無
分別智斷定法愛倶所知障勢力煩惱亦
現行煩惱障。非別起道名
。所知障可知。又如第三靜慮欲
定以上惑滅定。即是以後得智二障
也。西明解云。有漏伏道有其二義。一學六行
下界地修所斷惑現起。二學
空觀通伏二障現起。今此論意取
前。意説。伏除十地障故。此通地前乃至
七地。若無漏伏道。通攝加行無間等四。對
所斷名爲斷道。望他品障即是伏道。所望
別故。此意故云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等三
。隨其所應漸頓伏彼者。若加行道能漸伏。
根本後得智頓伏。或根本後得亦能漸伏。無
加行道能頓伏者故。問。加行智通無漏不。
解云。不通。八地已上無加行智。亦無有漏
故。問。若爾何故對法第十十四丁云。金剛
心有二。一加行道攝。二無間道攝。解云。無
違也。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故説名
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有求彼。但
是前加行道而非趣求。故加行智不
。或有二説。如疏第十末二十三左
文此顯加行至非聞思慧者。加行智能斷伏
餘二智能頓伏者。頓漸伏中。疏二十三左
二説。一云。加行漸伏。正智後得頓伏。一云。
根本後得通能漸伏。無加行道能頓伏者。今
此文中且標初説。問。加行智唯漸伏無
者。世第一位伏分別惑此即頓伏。如何
今云唯漸無頓。解云。從前漸伏。至最後位
方名頓伏。非今至彼更起別智伏彼惑
故不相違。由此勢等者。由三智現不
之爲伏。非要六行。顯六行欣上厭下別
加行方名爲伏。此意總顯伏義二。一
勢力伏。二加行伏。現觀唯勢力伏。非加行
。但道起時與彼相違自彼不起名之爲
伏。六行觀等即加行伏。起別作意彼惑
故。若趣聖道方便六行。是加行智行相差別
別六行。故加行智攝。此即約聖果。故
若趣極果等。若異生不聖道欣上厭
下起六行智能伏惑等。是六行智非加行
。唯定非散。故唯修慧非聞思慧
文二能斷道至未成辨故者。此道定非是
有漏及加行智者。若加行智不無漏。初
有漏已攝加行。更言加行復何所須。若
加行通無漏。更不加行智。解云。三
智中加行智亦無分別。此有漏道亦有加行
無間解脱。前言有漏彼三道。後言加行
三智中根本後得智別。故彼重説。有漏智
曾習故等者。此簡有漏心等非能斷道。即有
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後得智。由四因故非
能斷道。一是會習。二相執所引。三未
伏滅此相故不惑。四或加行智是
能趣求所證眞如。趣求所引無分別智
成辨故不惑。由無分別智是加行所
引。眞如是加行所求證。即由所引無分
別智能證眞如成辨故能斷二障。非加行
。今此文中略標三義。不第二相執所
引義。相執即是第六七識所有二執。能取相
故名爲相執。問。有漏心等帶相執故不
惑。後得亦有相。如何斷隨眠。解云。後得
有相。非執所引縛所縛。有漏不爾。故

文無漏智中至非後得智者。此中初師以
理標宗。此師顯唯無分別智能斷二障隨
。後得不然。設作無相觀。相分境相仍有
故不斷。唯無分別智有此斷能。然經論
中無後得能斷隨眠。非諸菩薩見修二
道。前斷所知無分別。後斷煩惱後得
故唯根本智方能斷云云
文有義後得至如彼成立者。此第二師以
成立。此師意顯後得無力能斷迷理見疑等
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諦相明了現前無倒
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迷理隨眠行相深
遠。要證彼理方能斷之。迷事隨眠行相淺
近。雖實有相觀亦能斷之。廣引瑜伽如彼
成立者。即指唯識第十卷七右也。彼引
伽五十五十七右云。修道位中有二種道。初
即無分別智。後即後得智。後得智名世出世
有漏道是純世間故。無純世間道能永
隨眠。是會習故。相執所引故。乃至廣説
既云世道亦通永斷。故知斷障通後得智
文由此理趣至通二智斷者。此上諸文竝唯
識論第十文也。今此文者重簡二智所斷分
。由前所説親不親證理趣別故。諸見所斷
及修所斷無明身邊二見。及此倶根本及隨
理隨眠無分別斷。餘有貪恚慢無明。及此
倶隨惑迷事者後得智亦能斷行相淺近故」
文此在二乘至一時斷故者。餘修所斷迷事
隨眠通二智斷者。此在二乘菩薩位。菩薩
修道不迷事隨眠故。唯所知障是根本智
斷。煩惱障中通一智斷。然約迷理身邊見
等。各於自地第九品道時方頓斷。而前八品
既先斷。餘煩惱可後得智。第九品道
時起無分別智斷。以迷理惑故。此約九品
別無間道斷者。若不出觀即斷九品唯無
分別智。斷八品中迷事煩惱。不一觀道
中前八是後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識
中我見等倶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斷。無品數
故。非七識金剛心斷。問。第六倶生我見
等。同第七識金剛心斷有何妨耶。解云。
即有色無色界有學聖者。起無漏道却斷
下地我見等種。若許爾者。即聖人應
現行潤生妨。既許聖者種子潤生故。先離
下地欲時。其身見等竝須斷訖。不第七
。不潤生故。傳説此在二乘等者。亦通
。若唯二乘者。如何得非安立相。二乘
非安立故。今謂不然。生空眞如亦名
非安立故。唯二乘非菩薩位。問。迷理事
若有寛狹。解云。古説迷事必迷理。迷理非
必迷事。故有寛狹。弘法師云。二乘後得智
惑者。迷事之惑必迷理故。若二乘後得
智斷惑者。有迷事而不迷理。今章家意。
迷理身見亦有迷事。如繩爲蛇等。問。後得
智斷事惑者。爲同時後得斷。爲異時後得
。傳説正體倶時後得智。唯識第十・六左
事非理。故不惑。前後後得智兼縁眞如
故能斷惑。今章家意。同時後得。雖唯縁
理離癡。故亦斷惑。論文既云安非安
明了現前。故知斷也
文又所知障至後解爲勝者。前二師中第二
師義是護法家。故云後勝。護法家中亦有
。初説可知。所知障唯根本智斷。煩惱障通
二智斷。此第二義。故云又也。所知障中
後得斷。然有差別。若執倶起所知障者唯正
智斷。必迷理故。若非執倶唯後得斷。今云
迷事而非執者。即約非執倶起。問。所知障
中有迷事非執。依文可解。頗有煩惱障中
且有迷事而非執耶。解云。此亦有。除我見
倶起貪等。餘獨頭貪等此唯迷事而非執倶
故可有。此義稍難。學者應
文故能斷障至亦能制伏者。總論斷伏
三門。一即通加行根本後得。二三慧門。
唯慧斷不聞思。三漏無漏門。即通漏無
。此説定中四道伏斷。若在定中煩惱
時必爲四道。故唯修慧。散位不爾。非必四
。不爾聞思亦能制伏者。如欲界中麁攝
煩惱等。此在聞思修慧位。故云
爾聞思亦能斷伏
文三能斷性至應無解脱者。約所依性
空所顯眞如爲體。若約假立二障得擇
滅爲體。三乘隨所應此擇滅故。若不
假唯取眞如斷性者。應學果擇滅解
。纂云。案。斷障體正是擇滅所斷能斷及所
顯如。倶是斷果非即體也。故對法八・
十二左
煩惱不生名爲滅性。此説斷果名爲斷障
若就斷因名爲斷障。正以能斷斷障體
所斷及性是斷果也。今章家意不爾。總論
二。一實體。即眞如爲體。二假體。即擇
滅爲體。隨應通二。是唯約斷果斷障
。故不煩惱不生爲滅性。且據
而談滅性。故不相違
文第三依識至無染故者。薩婆多義如倶舍
論第二十一六左。故彼頌曰。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皆唯意地起。餘通依六識。廣
彼説。犢子部所斷唯起第六等者。此部云。
五識無染亦非離染。但有無記都無善惡
無分別故。有分別者有善惡故。如宗輪疏
七十九右
文大乘所斷至執即差別者。所知障除第七
在餘七者。安慧論師。論唯説彼四惑相應。
三位無故。然此障體即與法執體無寛狹
諸法有體用者皆是執故。煩惱障除
第八在餘識者。其第八識恒相續轉。行相微
細故無煩惱障。然七識中第六七識所起我
見爲我執。與彼相應心心所法縁一境
相從説執。獨頭貪等非我故。雖煩惱障
而非我執。執即差別者。此有二説。一云。執
障無寛狹。而與護法其義差別。故云執即
差別。一云。執之所在與障所在其義差別。
第七識中唯有人執。五八二識唯有法執。第
六意識二執倶有。如是差別故云執即差別
文護法論師至執即差別者。二障皆通前七
識者。除第八識前七識也。護法宗意。障執
二別謂若是執其必是障。自有是障而非
。謂即除慧餘心心所。如論第八説二十七
執即差別者亦有二説。一云。執障有
。而與安慧其義差別。故云執即差別。一
云。執之所在與障所在其義差別。第七第六
二執倶有。五八二識二執倶無。故云執即差
。問。五八二識同無二執。何故五識有障第
八無障。解云。五識力劣。由第六引方得
障。第八不爾。故無二障。故三慧義林云。五
識雖無分別。由第六識分別引生分別
等。問。六七二識有人執故可煩惱。五
識無人執。何得煩惱。解云。由第六人執
而引生五識惑故。雖執而有煩惱。問。若
爾由第六分別而可生五識二執。解云。
凡起執者由猛利慧深自計度方自得起。
其五識中無猛利慧亦無計度分別。故無
二執
文障所發業至非等流果者。上説障體。下
業果。障所發業等者。若煩惱障所發業者。
罪福不動業。若所知障所發業者。即法無漏
有分別業。此等二業唯在前六。餘七八識是
無記故。雖思數劣縁内故非業性也。果
在餘七識等者。若煩惱障所得果者。分段麁
果也。若所知障所得果者變易妙果也。此等
二果除第七識餘七識。所以爾者。其第
七識非他六識業勢力引生故。此云果在餘
七識者。唯説善不善異熟因等業勢之所
異熟果増上果士用果。不等流果。第七
亦有等流果故。前後相引生後自類皆通
八識。故第七識亦有等流果。問。第七識中
異熟果其義可爾。非業果故。士用増上
必業果。如何第七無此果耶。解云。賴耶
生時業及業種爲用上依。以親疎縁作用
。故異熟因之所感果亦名士用果亦名
上果。今據此説。故第七識無士用等五果之
。如論第八六右及慈恩疏第八卷説
文二若能斷至有離染故者。離欲及退時等
者。即雜心論第九卷二十九左雜品文也。故
彼頌云。離欲及退時。受生亦命終。斷善及相
續。當知是意識。解云。意識有六事。不
。謂離欲等。今此宗意。凡聖斷惑竝用
意識倶生智慧諸結使。此通世俗及無漏
。不五識。以其五識以其善識唯一念
故不相續故。倶舍婆沙亦同此説。大衆部
一説部説出世部鷄胤部四部。同説五識亦
離染。然彼宗中即有二説。一云。五識加
行引生聖道。如佛時聖道便起。故名
離染。非能斷染。二云。既許五識體通無漏
説能離染理實無疑。今此文中且擧後説
文犢子部説至智慧正斷者。犢子部意。五識
無記無分別故不惑。成實論師等者。
末經部師呵梨跋摩。此云師子鎧。其人出處
及與智徳開善義序説。暢琳。&MT02668;散等云
究摩羅陀弟子。大高師云是曇無徳弟子。如
宗法師章説。成實論師立二種四心。一身識
四心。有觸而分別故。二者意識四心。以
而分別故。此等四心如八卷導義章説。今云
行心智慧者。意識四中第四心也。言四心
者。一識。二受。三想。四行。此中初三無記。第
四行心通於三性。此師意顯凡夫世俗不
斷惑。聖人慧方斷煩惱。能斷智慧非
六識倶。以彼論宗識無記故。但依第四末
後行心智慧正斷。廣釋四心彼宗中諸
義疏説
文大乘唯在至故説非也者。退及離欲等者。
意不共業大小乘不同。若依小乘但有
六事不共。不五識。謂一離欲。二退。三斷
善。四續善。五死。六受生。今大乘中明十五
種不共之業。始從分別所縁終至受生。今
離欲者第十業也。由五因縁方得離欲
一隨順離欲根成熟故。謂凡與聖必待
機根熟時方能離欲。乃至第五方便正修
倒思惟故。謂凡夫伏惑故有退義。聖人
種一向不退。言退者第十一離欲退也。
亦由五縁離欲退。一性軟根故。乃至五
惡友所攝故。廣如瑜伽第一卷十二右。平
等智起由他引生等者。平等智起必由意引
圓鏡智唯果位起。故餘識中無斷障義
問。若第七中亦無能斷。何故攝論云。若處
能治此處有所治。非五識中有彼能治
此見道生起故。七應五識。無
癡。許能治故。解云。七雖正治
而見道得起。既能暫時伏名能治失。有
此能治故因不成也。廣如彼説
文若能斷性至非依他識者。據第九識
其二種。一眞識。二淨識。初是無爲。後即有
爲。今取眞識能斷性。故云依他識
文第四依道至有漏無漏者。謂加行道無間
道等者。即資糧等五道之中。唯修道位具起
四道。若見道中諸説不同範云。依瑜伽論六
十九十七左見道是速進道。故知見道不
四道。又相傳云。但無方便餘三道。又
唯有無間解脱二道。加行者加功用行等。欣
求斷道漸斷所治加行道。亦名方便道
方便進趣於斷道故。此加行名未必勉勵
八地以上雖無功用。而有進趣加行道故。
無間道者。謂無惑品間隔。此道所斷品盡名
無間道。亦名無礙道。無惑品礙此道故。
又無間者。無間斷義。若起此道更無餘心
中間起令此間斷故。解脱道者。謂無間
後證離繋得。能捨麁重解脱道。言麁重
者。謂所斷品無堪任性。非障體也。勝進道
者。謂解脱後諸所有道。望此勝進勝進
。然勝進道有二。一通。二別。別勝進道一
後品加行等攝。別修餘道或生知足
放逸等雖勝進品。解脱後起亦名勝進。通
勝進道即後品中加行道等。若望前品
進道。解脱後起進餘品故。今章家意據通勝
故云更修餘道。此四道義如瑜伽六十九・
十六右
對法九・十一右顯揚論四十七右等廣説。此四皆
通有漏無漏等者。依有漏定惑之時亦
四道。故云此四皆通有漏無漏
文何道能斷至或別或總者。下據四道
能斷道。初明無漏斷道。後明有漏斷道。此
初明無漏斷道也。二乘根鈍等者。若依
。即明三乘四道同異。今且約二乘
斷道。不菩薩。此文意説。二乘根鈍道力
微故。無間解脱品品必別。非前品解脱望
無間。不彼後品惑故。亦非後無間
前成解脱解脱道起非彼滅故。是故
二道品品各別。加行勝進非正斷證。或別或
總皆容得也。或別者。謂此品勝進外更別起
後加行。或總者。謂即後品加行爲前品勝進
。加行唯望勝進説爲總別。勝進亦望
間解脱總別
文此文意説至故各別起者。加行趣斷等者。
四道之中加行勝進不煩惱。故不
能斷之道。無間斷惑體。解脱遣麁重。故以
此二能斷道。起此不能即爲二道之別相
者言二道者。有本云二道。有本云三道。及
並無違。若三道者。約第二品無間道説。
此第二品無間道時。不初品
。望第二品無間。望第三品加行
若二道者。無間道一品已即起
第二念解脱。此第二念解脱不第二品
無間道。其第二品要別起無間解脱。以
根鈍故。乃至九品亦爾。次第超越竝然。由
九品漸能斷故。加行勝進各別別起
若一觀中隨幾品。即總一加行後一勝進
故。加行勝進或總或別。易故。若九品斷出
觀。若不出觀九品者。無間解脱必各別
起。難故。此説修道。非見道中有是事
其根鈍。即證無爲時不容斷惑故。設先
世道ヲモツテ伏。後入見時。亦總一品與見同斷。
別道。別有二乘四道之圖。如左所圖。
其義可解。二乘前後具四道。圖上有九○
是所治品。下二十○即能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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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第九卷云至二種道也者。此證二乘當
品品起無間解脱也。故無間解脱皆爲能斷
道下章家文也。斷惑證滅期心別故等者。若
論意。此通小乘難也。小乘難曰。我無
間道猶有惑得。可解脱道與得相違。今
汝無間道已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脱道爲。
之何作。故論主通曰。由前加行期心別
故。謂無間道能斷惑。解脱道能證滅。雖
間道已無惑種。證彼無爲此用別
脱道。此一解也。爲捨彼品麁重性故者。此第
二解也。麁重性者即二障種無堪任性。無間
道雖惑種。而未彼無堪任性。爲
故起解脱道
文若有漏六至解脱不別者。此後顯有漏斷
也。薩婆多宗中有。一云。若苦爲
間道靜爲解脱道。乃至障爲無間離爲
。一評家云。三中隨一爲無間道。三中隨一
解脱道。今大乘中同評家説。故云苦麁
障三隨一爲無間道等。加行勝進同前總別
等者。別起九地道之爲別。若合二三等
名爲總也。問。二乘有學作六行觀。解云。前
三果人可此觀。此唯無漏。問。若爾聖者
豈伏下生上。解云。聖人由此觀力必斷
方生上地。不異生伏下生
文然對法論至不相違也者。此自問答會
也。然對法第八都無此文。但第九十二右
云。勝進道者。謂爲餘品煩惱。所有方便
無間解脱道。是名勝進道。今指彼文也。唯
識疏第十末十一左亦引對法第九卷文
勝進義。此問意顯。對法唯約總説勝進。何故
識識或約總別勝進義耶。此即問也。唯
識依別修行相等者答也。唯識據此品加行
外更別起勝進説。對法唯約彼品所有加
行等進前義説。各據一邊故不相違
文若準此義至亦後加行者。此重釋成二論
也。別修行相及後義。二論竝同故。對法論
成唯識。亦可説言或總或別。言別修行
者。此品加行外。更別起後勝進是也。若
道理二論意。前品解脱道亦爲後加行
能引於後故。纂云。理雖爾。未誠説
又勝進義通。解脱以去起皆勝進故。加行義
局。唯欣求斷名爲加行。非無間前皆名
。故非例也。今章家意。唯欣求斷加行
者。即説別修行相故。此局。能引於後
者。據通義説。是故二論相例皆同
文唯識復云至二乘何別□。明三乘四道
同異中。此即第二明菩薩乘四道也。此依
菩薩下章家文也。前後相望皆容具有者。
菩薩利根。如初品無間。至第二念即爲
。此初品無間望第二念即爲加行。此解
脱道望自第二品無間。望初爲解脱。望
後爲加行。至第三無間道。望第一
。與第二品解脱。自品爲無間。與
加行。第二無間望前即非勝進。但是
解脱。此是菩薩十地位中斷所知障時分
次斷法。若別別斷一一別起。由能印
證及能斷惑復能容預復能欣求故具四道
爾便無四義具足。纂云。菩薩利根道力能
勝故。刹那刹那四道皆總。謂初刹那唯加行
道。未故。第二刹那亦有無間。正斷
故。趣第二斷故。第三刹那亦加解脱
初品滅故。斷第二品故。趣第三斷故。第四
刹那具四道。其義可知。此後念念皆具四道
今意亦同。故云念念行相皆具有等。別有
薩四道之圖。如左所圖。其義可解。菩薩刹
那具四。上有九○是所治品。下二十○即能
治道

問。勝進道者通佛位耶。若言通者。何故唯
識疏第十末十二右佛位之中無勝進耶。若
通者。言受樂勝進耶。答。勝進二義。
一進餘勝道。二受殊勝樂。勝進先時故名
勝進。佛位無先勝進義。故云無也。後受
樂義佛亦得有。故云有也。問。受樂之義名
勝進者其義云何。答。斷惑之後證得無爲
心喜悦故。夫斷惑後所有諸善皆是受樂勝
進道也。問。佛位既是究竟圓滿無曾得
何得勝進道義。答例同二乘菩薩位
勝進。如佛滅定。佛位之中雖麁動心
心所法。而亦得説有滅盡定
文依此所説至皆不説能者。若二乘聖道。漏
無漏皆有四道。各異生人唯有漏道。此漏無
漏四道之中。唯無間解脱爲能斷道。斷伏諸
惑及麁重故。加行勝進非正斷伏。然加行道
遠有近。近者亦能漸伏斷。勝進既有
別二途別非斷伏。總亦通能。如上已説。此
二乘及異生説。若菩薩乘。加行勝進亦能
斷伏
文菩薩利根至然有差別者。菩薩念念具
第一念道…望<span style=二初品惑加行道。唯一道義。然通加行正體後得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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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一一皆能若伏若斷。言伏唯障體斷
亦通業果者。瑜伽論云。擇滅有二。一滅惑
無間。二滅果無間業。名斷者據不生説也。
斷必證眞等者。斷必證眞。伏或縁俗。菩薩
障亦能證眞。異生必不能。二乘或有能。
以爾者。異生未無漏。二乘已得故。然
有差別者。此有二説。一云。此文屬上。所
者。二乘異生斷伏於障各有差別。略有
三類。一八十一品類別斷。此依漸斷。二乘者
斷及異生斷。二隨其凡位已伏多少。入
以後便次第斷。如倍離欲全離欲等。三合爲
九品斷。束三界九地一切煩惱總爲九品斷。
頓出離等。此等類別。故云然有差別。一
云。此文屬下。有漏四道初起之時伏斷於惑
二師義。如下自説。今存彼意。故云然有
差別
文有漏四道至遠離方斷者。三慧爲加行者。
遠加行也。修慧爲近者。顯近加行也。問。
修慧爲近。即應説言二慧爲加行。何故今
三慧爲加行。解云。修慧有二。一未
。即了相作意所攝修慧。故對法云
地作意。以此文證。故知了相作意體非
。雖是修慧。由相續專注故爲散善。聞
思之所間雜故。總相云三慧爲加行。二已
相續。即勝解作意所攝修慧。故對法云
已上超越聞思。即勝解作意不聞思
雜。一向唯是長時修慧。今云修慧爲近者。
此而説。此文稍幽。學者應思。加行道亦
伏惑等者。即對法論第九卷七右文也。加行
道亦伏惑者即後文十一左也。了相勝解猶
未斷惑等者。是前文也。今合前後以爲
。言了相勝解等者。了欲界過患是麁相。
初禪功徳是靜相。故名了相。數數修習寂靜
等相。不聞思之所間雜増勝解。故名
勝解作意。由長時修習此勝解故。其實増
勝最初下品能治得生斷上品惑。彼能斷道
倶行作意説名遠離作意。餘四作意至下當

文有義初以至據實初伏者。此師意顯。加行
唯聞思慧。若入修慧即無間道。對法等説了
相勝解不伏惑者。依初三品猶未盡説。
遠離時三品方盡。此時得伏名。據實初
二能。纂云。詳此後説理雖然。而違瑜伽
七作意四道。故六十二六右云。了
相勝解方便道攝。遠離究竟無間道攝。攝樂
作意四種道攝。觀察作意勝進道攝。既云
便道攝。故知了相勝解猶未惑。此師通
云。瑜伽三十三七左云。了相勝解名厭壞對
。故知伏
文若爲諦觀至無漏加行者。若爲諦觀
見道時。前六行智皆非伏道。伏見惑時不
欣厭故。加行能伏者等者。加行即觀四諦十
六行也。必以十六行前加行故。彼雖
有漏而能伏是。無間能引無漏道故。有漏
道中無折伏故者。即加行智起位中。進無漏
力雖煩惱而不作意伏。故言
正伏位也。後時亦通修慧加行者。
即通無漏修慧加行也。故無漏道初起之時。
必以有漏修前加行道。無漏若起屬
間道即斷惑故。至修道位後時亦得
漏道前加行。雖無漏道即斷
故。未斷之間即加行故。故云後時亦得無
漏加行
文然加行智至如常分別者。然加行道定通
三智。若加行智未必皆通於四道。故八地
上雖無加行智等者。通伏難也。問。若加行
智必通四道。八地已上無加行智。何有
。故今通云。四道之中自通三智。八地以上
加行智。而有餘二智故有四道。即二
智中任運進趣故有加行。八地已上任運加
行諸教所載。故云如常分別
文第五依觀至以觀麁故者。薩婆多宗。凡
夫斷惑世俗而觀。非生法空。聖人斷惑但作
生空法空。故雜心云。由人故空。
若依成實。聖人斷惑通作人法二空之觀。生
空可知。言法空者即拆法空也。大乘中由
二空觀而斷二障。如文自説。今云人空觀
唯斷煩惱及業果不斷習氣者。此約二乘生
而説。若菩薩。獨作生空觀亦通唯識。故
兼斷習氣
文然云解脱至故言不斷者。約麁重
二解中。第二師云。麁者可除等者。此師意
顯。二乘三心唯斷生執。謂初心中遣離蘊
。第二心遣即蘊我。第三心中捨麁重故成
三心。既第三心捨二麁重。故云麁者可除
故入二禪名斷苦根麁重者。瑜伽第十一九左
説。第二定斷苦根種子初定已斷。今者斷
彼苦根麁重。説第二禪斷彼苦根。故云
二禪名斷苦根麁重。問。若斷麁重別得
不。解云。大般若經第三百六十卷説。善現
問言。若無爲法無差別者。佛何故説習氣
讀如來永無。二乘猶有。世尊答言。習氣
相*讀實非煩惱。二乘身中不能引無義。菩
薩身中能引無義。如來永無。即由此顯
習氣無爲。不爾無爲應差別廣如
唯識疏第十本五八右
文法空觀有至隨應永斷者。言三時者。十
地大分即爲三位。謂初中後。初謂見道。中謂
修道。後謂金剛。此等三位各起法空。故云
三時初法觀時雙能永斷分別二障及業果
。後法觀時雙能永斷倶生二障及業果習
惡趣人天隨應永斷者。惡趣業果初地永斷。
人天業果。若入初地變易者即初地斷。
若至八地變易者。即八地斷。故云隨應
永斷。又解。惡趣業果初法觀斷。人天業果中
法觀斷。故名隨應。若依小乘。如倶舍十九・
七左
文中法空觀至所以雙斷者。中法空觀者。即
修道位也。此位唯斷所知現種及二障習。如
所知障麁細品類。依彼麁重亦隨斷之。二障
習氣各互相熏。故斷所知時煩惱習氣亦隨
之。斷煩惱時所知習氣亦隨斷之。故云
隨所知障麁細品類皆能斷之。謂十地修道法
空觀細必帶人空等者。謂十地中法空若起
必兼帶人。是故雙斷二麁重也。但法空智
兼照生空生空。深兼淺故。即於
假立彼名。故云法空帶人。問。若起法觀
必帶人者。亦應法執必兼斷生執。解云。
見理斷惑其義各異。見理唯由解。解深必達
淺。斷惑由作意。斷細未必麁。問。斷惑由
作意。解起惑不斷。亦應作意解不起惑
。解云。無是義。問。若爾解起惑不斷。亦
此義。解云。由悲願資故。有解起
斷。解既全不起。誰資而得斷。唯空作意言
我斷惑而惑斷無是理
文三三慧者至在聞思位者。薩婆多宗。於
三慧中若凡若聖。唯修慧斷見修惑。聞思散
亂不斷惑。成實論宗。聞等三慧皆斷
。故彼論云。假名心者。或以多聞智因縁
斷。或以思惟智因縁斷。實法心者。在煗等
空智斷。大乘宗中。伏通三慧。斷唯修
慧。如文自説。勢分力伏通其聞思等者。伏義
二。一勢力伏。二加行伏。聞思雖散是善慧
故。不善之惑自彼不起。故云勢力伏。住
散心。故云非正觀伏。若正觀伏必居定中
四道伏。此唯在修。然於欲界坐禪
等攝斂其心亦伏煩惱。彼唯聞思非是修
。故是非欲界由修伏惑也
文若能斷斷至非是欲界者。攝論説爲出世
止觀智故者。此引文證斷唯修慧。即舊攝論
梁論十二
三 右
云。奢摩多毘鉢舍那智縁總法
境。刹那刹那能破壞諸惑聚十地經云第
八地菩薩皆能思能持等者。此十地經法雲
地文。即就別義三慧也。故彼文云。法雲
菩薩。於十方無量佛所。明大法照大法雨
一念間皆悉能受能堪能思能持。世親
十七左釋云。於中起信故言受。受所説字
故言堪。以能取義故言思。彼二攝受不
失故言持。纂云。受堪思持如次即顯信及
三慧。後三配雖論文。然以義准理亦無
失。於文義倶堪思持故。經就大位
雲地。理實八九地隨分亦能爾。今章家意以
理引文。故云第八地菩薩。擧初顯終故。義
説故能者。雖一慧體一刹那中。能取解
而尋於義名爲聞慧。能深籌度先理後
名爲思慧。於此二中能證明顯即名修慧
聖智迅速於一念慧義分三故。實無別體
故云義説故能。此即釋論意也。何妨聞思亦
能斷伏下。章家意也
文四三智者至如前已辨者。言三智者。加
行正體後得三智也。古基法師云。薩婆多宗
及成實論。斷結之智雖加行智名。然
對治智正當三智中加行智。非正體後得。今
大乘宗。伏通三智。斷非加行。問。若加行智
唯伏非斷者。何故對法論云加行是斷對治
。解云。隨斷道漸伏惑故。故名之爲
斷。非正斷。故不相違。問。若爾八地已上
加行道等。即是二智是非斷道。解云。八地已
上即於二智義説加行。今就別體
。故亦無
文佛性論云至名無生智者。此世親佛性論
第三卷九右總攝品文也。故彼文説除梨
中云。一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本。
故以此識果報不斷。於法身中
兩道故。二世滅盡故説拔除。解云。言兩道
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現在虚妄。能淸淨法
。即名盡智。二無分別智後智。能令未來
虚妄永不起圓滿法身。即無生智。拔者
淸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來惑。故名
拔除。今取大意。故文段略。纂中解云。依
識正義。捨斷果報解脱道故。此中拔
本識盡無生。雖瑜伽等盡無生智通
出世。今就一相初起盡智名無分別。後起
無生名後得智。不諸文。何煩須
文此依斷迷至不須和會者。此即章家文也。
此依迷理事。初後大位判此二智者。
集因盡所得之智皆名盡智。未來苦果
不生之處所得智故名無生智。集因斷故苦
果不生。眞見道位是現在故。眞智起時集因
即斷。相見道位是未來故。俗智起時苦果不
生。依此二位且判二智。論實二智皆盡無
生也。又非典據等者。佛性論中雖此文
梵本此説。故知眞諦所置非正論文
故不會。古基法師云。佛性論云後得智
能斷未來惑者。蓋是出觀勝進道中遠觀
未來惑未來。非無間斷也。廣如
彼師攝論章説
文五四念處至非別相也者。四念處謂身受
心法竝慧爲體。觀身不淨。觀受無樂。觀
無常。觀法無我。是爲修相。薩婆多宗。四念
處中以法念處諸結使。非餘三也。雜
心論五・六丁云。修慧中具四念處。彼法念處
能斷煩惱。總境界故。非餘念處。事境界故。
婆沙百八十
五・十丁
倶舍二十三
初 右
亦同此説。成實論
宗。論中雖一一念處治是煩惱。然
彼論云念斷假名心惑。當知四念處倶斷
煩惱大乘宗中。唯一法念能斷煩惱。非
念處。法念處中有總有別。總者總縁作意
總法境故。別者別縁作意縁別法
境故。今法念處中總縁念處能斷煩惱
文總縁法觀至成相違也者。空無我觀既有
總縁等者。空無我智非但縁苦諦彼下
。亦通縁一切法能斷諸惑。所以爾者。
空無我智有二。謂總縁別縁。言總縁者總
諸法二我故。別縁者唯縁苦諦
上我故。對法等諸論皆云唯總縁觀能斷
。別空非我屬苦諦故。若不此説。唯
苦諦上別空非我能斷惑者。即違諸論
故云不爾唯苦成相違也。問。空無我智以
惑。何故對法第七・十左唯無我智能斷
惑等。解云。彼依迷理及通斷二而作

文六五忍謂至通斷伏故者。言五忍者。謂
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伏忍如名唯
伏非斷。餘隨所應斷及伏。舊攝論梁十二
三右
云。刹那刹那能壞惑聚。是所對治者令滅。
非所對治者令羸。滅即是斷。羸即之伏也。又
信忍順忍。加行智伏。正體斷無生寂滅。多正
體伏。亦正體斷。勢分力伏者。非故意力
而能伏之。但無漏起時自伏耳。然寂滅中雖
亦有佛非是斷攝者。寂滅忍中總攝二位。一
因二果。若因位攝。即斷障體及遣麁重。若
佛位攝。唯捨麁重障體。故云雖亦有
佛非是斷攝。十地菩薩道位既長等者。經
僧祗故名爲長。言通伏斷者。煩惱障中修
惑種子金剛頓斷。彼障現起地上頓伏。所知
障中修所斷種十地次斷。彼障現起乃至十
地方永伏盡。故云通斷伏
文七六現觀至斷事惑故者。六現觀者。謂思
信戒現觀智諦及邊智諦究竟現觀。若略辨
體。思以異生位中上品思所成慧體。信
三寶境世出世間上品淨信爲性。戒以
無漏戒體。現觀智諦以見道中縁非安
立諦境性。邊智諦以安立諦境
得慧性。究竟以根本後得盡無生智等
性。問。於三慧中何故聞慧不別立現觀
解云。聞慧唯縁教生未決定。故不別立
此六現觀就四對治分別。如瑜伽論七十
一説。纂云。依文説伽五十五及七十一
廣説其相。今云思現觀唯伏等。即依義説
也。若依義説。思唯欲界唯伏非斷。信戒諦邊
伏及斷。正斷助斷皆得斷名。信戒助斷。
諦邊正斷。故皆得斷名。信通無漏故是助
斷。邊斷迷事智正斷也。廣如瑜伽唯識等

文若准對法至先已斷故者。對法十三・
十四右
説現觀邊俗智者。與瑜加所説邊諦現觀
差別。彼説見道中所得修者。唯於修道
方得現前。唯是俗智故即不斷惑。瑜
伽論七十一
四 右
邊諦現觀。即取眞相二見道
淨無漏慧。竝通正斷故。取瑜伽正。究竟
觀非等者。究竟現觀非煩惱。先已斷故。
此説斷煩惱。若斷定障等。二乘究竟容
斷義。此等諸義如別章説
文八七作意至瑜伽不同者。此七作意剋性
出體以作意數體。若相從説。隨其所應
倶時心心所爲體。或二十三。或二十四。廣如
對法疏。四對治相攝者。如瑜伽六十六
。四道相攝如六十二説。四作意相攝如
伽三十二説。此作意相攝如瑜伽第十一説
一了相等者。若依對法第九略而説者。了相
作意。於所應斷得能正了知。爲斷得故心
生希願勝解作意。爲斷得故正發加行。遠
離作意。能捨有上品煩惱。攝樂作意。能
有中品煩惱觀察作意。能於所得
増上慢住其心。加行究竟作意。能捨
有下品煩惱。加行空竟果作意。能正領受彼
諸作意善修習。解云。此既世道。唯伏麁纒
隨眠。若準對法與瑜伽不同者。瑜伽論
中通世出世七作意。對法論中唯據
七作意。此等不同。故云與瑜伽不同
廣如纂説
文第六依行至四諦十六行者。空無相等者。
薩婆多云。苦下空無我二行立爲空解脱
。苦下苦無常二行。集下四行。立爲無願解
脱門。滅下四行立爲無相解脱門。成實宗云。
眞智爲性。而隨方便名爲三門。謂假名空
空解脱。實法空名無相門。是空亦空名
無願門大乘宗中諸文不同。瑜伽七十四
云。三解脱門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謂由
故名空解脱門。由依他故名無願門。由
圓成故名無相門。若麁等六行者。苦麁障三
下界過患。靜妙離三爲上界功徳。是名
六行。十六行者。四諦各四故成十六。苦諦四
者苦空無常無我也。乃至道諦四者道如行
出也。廣如瑜伽對法等説
文一空無願至唯定所攝者。此竝論文也。故
彼文云。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
聞思修所生慧世及出世。若名空無相無
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若
空無相無願解脱門者。此唯出世。今攝
意引。故文稍異。薩婆多云。三三摩地三解脱
門。其義各異。故婆沙云。三三摩地通漏無漏
三解脱門唯在無漏。所以爾者。有漏有縛。
解脱離縛。是故解脱門唯在無漏。玄隆師云。
三三摩地三解脱門皆是無漏。故瑜伽論六
十九云。四諦智法智類智等九智。唯出世間
唯無漏。即自解云。三三昧三解脱門四諦智
攝。故知唯無漏性。今謂不爾。三三摩地通
漏無漏。文既分明。如顯揚説。然伽論云
三昧四諦智攝者。擧無漏。不漏。
故不相違
文故知三門至四善加行者。此三門觀亦雖
通斷。今偏彰伏義。故云皆能伏惑。三門中
空行最寛。故正伏惑。理餘二行亦能伏也。依
二空門入大乘位等者。三門觀行三乘通行
故。隨其所觀各入自乘位。若三門觀中唯
伏非斷乃在四善根。若通伏斷見道以
。今彰伏位。故云此位乃在四善加行
文若正斷者至相無爲故者。言二行者。若
下空行無我行也。言十行者。苦下苦無常及
集四道四合爲十行。同有爲故以爲無願
四行者滅下四行也。此即瑜伽六十八
四右文。故云或説。故彼文云。苦下空無我
空解脱門。苦下無常苦。集下四行。道下四
行名無願解脱門。滅下四行名無相解脱門
問。道諦雖有爲。而是可欣處。何故道四以
無願。解云。此文且據隨轉理門。薩婆多
宗入無餘時捨道諦故。故彼四行亦入
。又解。此亦大乘眞實理門。大乘亦許定性
二乘入無餘滅灰身滅智。何妨彼四亦入
無願
文有説空如至相無漏故者。此對法論第十
一七右文。故彼文云。問。空攝幾行。答二。謂
空行無我行。問。無願攝幾行。答六。謂無常
行苦行因行集行生行縁行。由彼於三界
願求。問。無相攝幾行。答八。謂滅道八
行。由彼不諸相故。解云。道諦四行
是有相。而無漏相故名無相
文有説空如至故非無相者。此即瑜伽五十
十四左文。故彼文云。此十六行幾是空行。
謂苦諦後二行。幾是無願行。謂亦苦諦前二
行。及集諦一切。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幾
是清淨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解云。苦諦後
二行者。空行無我行。今此文云道四非三門
者。道諦一切是清淨因所顯。非空等行
是故不三門觀行。非苦諦故非空所行
是無漏故非無願所行。是無常故非無相所
。然對法論行相寂故。亦名無相三昧。所縁
所望不同。故不相違
文顯揚第二至隨三門攝者。道能作三門等
者。即彼文十七左云。縁智空道道如行
。此亦是空行。縁智無相道道四行。此
亦是無相行。縁智無願道道四行。此亦
是無願行。纂云。案此論意。無我及空行通
無願。若依此文。空無相能斷伏。無願唯
能伏
文有説空行至隨應同前者。此瑜伽六十九
十左文。故彼文云。空門八智攝。謂法類四諦
及出世間盡無生智。無願門六智攝。謂法類
苦集盡無生智。無相門五智攝。謂法類滅盡
無生智。纂中解云。空門既攝法類四諦。故
知遍於十六。然案彼文九左法類四諦應
於安立諦也。盡無生中唯出世故。既爾
必縁十六也。更應文釋其義
文有説空非至不決定故者。此即瑜伽二十
八意也。故彼文三左云。何建立三解脱門
謂所知境略有二種。有及非有。有爲無爲説
之爲有。我有情等名爲非有。於有爲中
過失故無祈願。依此建立無願解脱。於
無爲中極寂靜故深生祈願。由中見
永出離故。依此建立無相解脱門。於其非
有無所有中祈願祈願。如其非
還則如是知見非有。依此建立空解脱
。解云。此文意顯無願之境即有爲五蘊。無
相之境即無爲涅槃。故此二門隨應觀諦。空
門之境非爲無爲。即所執性。故此門唯觀
。言隨應者。無相門境有其二門。一常無
常門。諸常住法皆圓成故。即四諦中滅爲境。
二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圓成故。即四諦中
道諦爲境。爲此意故云隨應。無漏依他
亦通圓成。故云二性之體不決定故。纂云。無
漏道諦或屬無願。是有爲故。或屬無相。涅
槃因故。又加解云。或此倶不於三門。非
三界故。非涅槃故。若依此文。三門倶非
斷道也。或唯空門通能斷伏。雖方便中見
我非有。而正觀中證空性
文有説三門至義理分故者。於正智觀義分
三門等者。以於一念正智觀中義。分三門
及十六故。即引二文此一義。瑜伽七十
十四五法中云。若唯以解脱門名而宣
説者。當知。此中唯出世間修所成爲性。又
唯識八三十七右云。三解脱門所行境界。與
三性相攝云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故知
於一眞如理具起三門。謂於二空所顯
理中。二我空故名之爲空。離諸相故名爲
無相。無祈願故名無願。故一體義分三。
十六行相應知亦然。於一眞理詮分故。
故對法十一・
八右
云。廣故四諦。略故眞如。若依
。縁圓成實三門皆能斷伏。親證理故。縁
餘二性三門皆非正斷。非眞故
文若以別行至道理無遮者。若以別行多分
唯以空門斷惑等者。上説通門。下明別門
若以別門。多分唯以空門惑。空二我
故。是總縁空等者。凡空有二。一總縁空。通
四諦上二我故。二別縁空。唯別空苦上
二我故。今云二我空故者。是總縁空。別空
唯苦不餘故。隨應攝在正後二智。若斷
若伏理皆無遮。三解脱門義如瑜伽智論
顯揚對法婆沙論等説
文二苦等六至非能斷者。此之六行唯有漏
方便地等者。伏煩惱障。色界六地。無色界
四地。方便根本倶能伏之。若六行伏方便地。
若七作意等通根本方便。第七作意入
故。問。此六行智。爲唯有漏。亦通無漏
耶。解云。此唯有漏。問。若爾凡夫六智可
有漏。聖人六行如何有漏。解云。聖人六行亦
是有漏。所以爾者。諸聖者以出世間智後
所得諸世俗智諸欲時。即作六行智等
伏煩惱種子。由此道理聖者六行亦是有
漏。由此准知。見道位中不六行。但修道
中俗智起故
文通凡及聖至以受生故者。通凡及聖者等
者。瑜伽三十三初左云。有四補特伽羅。即
現法世間道。發起加行。非出世
。一一切外道。二於正法中根性羸劣。先
正行。三根性雖利善根未熟。四一切菩
薩樂當來世證大菩提於現法。復有
。一者具縛。謂諸異生。二不具縛。謂諸有
學。先於欲界觀爲麁性。於初靜慮若定
若生。觀爲靜性。乃至廣説。解云。往世間
道。即是六行。既云四人皆修。故知通凡夫
二乘及菩薩也。然菩薩中多是地前。十地菩
薩不上厭下以受生
文本地分説至不用爲勝者。本地分説初劫
菩薩等者。即指上引三十三文。故彼文説
人修六行中云。四一切菩薩樂當來世證
大菩。非於現法。乃至云先於欲界
□性。於初靜慮若定若生觀爲靜性。解
云。一切菩薩者。即初劫資糧位菩薩。如
鉢舍那菩薩等。今章家意。以義引文。非
本文。然久修者等者。修決擇分位。菩薩等
既不惑。而生上界故。不用爲勝。今云
斷者伏斷也。未無漏故。又解。久修者久
時發心已得無漏登地菩薩等。既云不斷煩
惱而生上界。若不登地。何得斷。即證
説十地菩薩不六行。釋成本地分之意
也。言不用爲勝者。有人傳云。此有二説。一
云。久修菩薩修無漏智以爲勝行。不
。以之爲勝。一云。上文之中。通凡及聖下
合有二説。一説。六行唯在二乘
。即通凡及聖至以受生故是也。一説。六
行非但二乘用。亦通菩薩而用之。即本地
分説至生上界故是也。此二説中。十地菩
薩不六行之爲勝。故云用爲勝
今謂不爾。本地分説等下即證上意。非
師説。文相爾故
文然瑜加論至二乘亦用者。此會違也。問。
六行伏惑通凡及聖者。何故瑜伽六十九
十五左聖者不六行。故今會云。六十九
意依多分説。理實而言。凡聖齊用。纂云。
案六十九説。諸聖者。以出世間智後所得諸
世俗智諸欲時。當知同彼非聖道者所
作離欲。但能損伏煩惱種子。非永斷。此
世俗智是出世間智後所得。應此智亦是
世間亦出世間。不一向名爲世間。既言
同彼非聖離欲。非彼六行離欲。但此
六行出世後得。不一向名爲世間。與
所引本地文云有學聖者修離欲道麁靜
。其義同也。然引六十九聖不六行者。
何文
文三十六行至非凡所得者。亦唯伏非斷等
者。相見道中縁安立諦此十六。眞見道
中唯縁非安立故不十六。加行道中雖
十六。而是方便非正眞觀。由此明知。此
十六行唯伏非斷。纂云。既許三脱門皆通
十六行。此十六行非但縁安立。於一念正
義分十六故。對法論云淨惑所縁者。謂
下地麁性上地靜性眞如及四聖諦。下地麁
性上地靜性者依世道説。由此制伏諸纒
故。眞如及四諦者依出世道説。略故眞如。
廣如四諦。由此永害隨眠故。既縁四諦
隨眠。故知十六亦能正斷。此即破章家
唯伏非斷文也。今救之云唯伏非斷者。據
加行位伏見惑説。相見道中所起十六尚
見惑。何況斷見惑。故論第十初右云。
彼障現起地前已伏。又第九十三右分別隨
眠眞已斷。故若迷事惑。以十六行亦能斷
之。故論第十七右云。後得無分別智亦能永
迷事隨眠。對法論意據此説斷。今章家
意據見惑。故不相違。問。久修菩薩不
六行。何不下地惑色界。解云。雖
六行。以無漏智勢力伏下地惑
色界。而不無色。無利益
文然佛性論至不須和會者。此佛性論第四
三左無變異品文也。故彼品云。平等觀者
利有鈍。若利根人。於一念中等觀四諦
八十八惑一時倶斷皆名見諦。若鈍根人於
次第觀者。即初念觀苦不餘三諦。但斷
苦下名爲見諦。餘未斷者皆屬思惟。是名
見諦取滅。解云。思惟者修惑也。八十八結者
見惑也。然根本惑大小宗別。若依大乘。見
惑百十二。修惑十六。合百二十八。欲四諦下
各有十惑。上界四諦除嗔各九。并前合有
一百十二。欲界修惑有六。謂貪嗔慢無明身
見邊見。上二界修惑各五除嗔。合有一百
二十八。如顯揚第一卷十八左。若依小乘
。見惑八十八。修惑唯十。合九十八使。見惑
八十八者。欲界四諦中苦下十使。一身見。二
邊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取。六貪。七嗔。八
慢。九疑。十無明。集下七使。一邪見。二見
取。三貪。四嗔。五慢。六疑。七無明。滅下亦七。
集下七。道下八使。七同集滅。更加戒取
故有八使。合有三十二。色界四諦中苦下九
使。十中除嗔。餘如上説。集下六使。一邪見。
二見取。三貪。四慢。五疑。六無明。滅下亦六。
集下六。道下七使。前六中加戒取。合有
二十八。無色四諦亦有二十八。取數同色。
欲界修道下有四使。一貪。二嗔。三慢。四無
明。色無色修道各三。謂貪慢無明。三界見修
合計有九十八使。今云八十八結者唯擧
見惑。且分上下等章家文也。不須和會者。纂
云。既非本文會釋。此解稍難。梵本有
無由何決之。今章家意。眞諦三藏述小乘
和會。非梵本
文其犢子部至不須分別者。一苦法忍觀欲
界苦等者。勘宗輪疏八十右文稍假異。彼云。
一苦法智即觀欲界苦。此云苦法忍觀欲界
。又彼云。二苦法智。後觀欲界苦諦惑斷未
等。此云二苦法見重觀欲苦審盡未盡。第
三苦類智彼此皆同。如是相翻未所由
忍智及見竝慧異名。由斯相替乎
文第七依品至斷亦九品者。下説品數
三師義。竝古説也。初師意者。無別品數。以
眞觀妄無妄可除。斷尚叵得。何況有品。
次師意者。品數無量。三大劫中念念起智。刹
那刹那能壞諸惑成實亦云。非八非九。
無量心諸煩惱等。此上二師未詳云。
聖道九品惑亦九品。以下下道上上結
舊攝論云。若聞熏習下品生。能對治上品
本識。乃至聞熏習上品生。能對治下品本識
故知能治所治倶有九品。廣如彼章
文今者不然至麁細異故者。昔來諸徳雖
異説。未見修及諸識故義亦不盡。故云
今者不然。七識之中有煩惱障等者。下述
。今説修道斷障道理。迷境起惑品類多
種。隨境麁細惑亦爾故。於中初障之品類。
後應分別言下。辨斷之頓漸。前中初正定
。後倶生六惑斷即不同下。廣定障之品數
略顯斷之頓漸。此初也。成八十一者。明
惑品數也。麁細異故者。顯見惑品數也。麁
細有二。一品類麁細。據九品説。二難易麁
細。據三心説。若據品類初斷爲麁。若約
難易先斷名細。此有三句。有難斷不
細。即三心中第二三品。有細非難斷。即
三心中初中品等。有細亦難斷。如九品
中下下品等。又能治所治以分麁細。九品中
所治行相各名細。三心中從能治行相
細。見道十惑隨其所應二麁細。故
九品
文倶生六惑至地各九故者。此後廣定障之
品數。略顯斷之頓漸也。倶生六惑等者。十
煩惱中見惑有十。修惑唯六。除疑後三見
餘之六惑。故云倶生六惑。此倶生六斷雖
。謂身邊見及此相應憍慢等惑唯第九斷。
餘獨頭起貪慢癡等隨品別斷。然其品類亦
定各九。合論見修。十煩惱中嗔唯一地九。餘
九地各九。合成八十一品。問。依何得
我見外有獨頭貪等。解云。疏第八卷本六十
八左
縁起經上卷云。若法欲界有覆無記。於
諸行勝功能。以此文證。故離
倶起法亦有獨頭愛等無記。即縁後有
愛潤生愛等。又疏第十本六八右云。第六識
中分別身見等名上品。第六識中獨頭貪等
中品。通不善故。由此二文故知獨頭貪
等通不善無記二性
文第七識中至自類有九者。疏第五卷述
二説。此初師意。第七染法三界相望雖
。於其地地最下品故第九品攝。所以爾
者。此第七惑。自地無九品。與自地六識中
第九品我見相似。於金剛心時非想第
九品一時頓斷。故於自地九品之中各第九
攝。此第九品自類亦九。乃至非想應知亦爾。
故云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類。問。有性第七
無漏位増減故應是能熏。無性第七
畢竟無動轉之時。既闕第三有増減義
能熏。解云。此有二釋。一云。從無始
來行相轉闇。刹那刹那現種増長。如無分別
智入聖漸増明。然極難也。所以難解。聖智
漸増極至佛圓。無性第七窮未來際
何品。二云。生上下時地繋麁細有増減
所以能熏。又有別解。如疏第五卷并三本二
十四右

文如増上邪至故成能熏者。此擧喩釋成
也。如斷善邪見唯第九品仍作九品能斷
善根此第七惑應知亦爾。一品之中分
故。問。何以得斷善邪見唯第九品。亦
九品而斷善根。解云。婆沙三十五八左
四種九品中云。對治九品者。謂下下品明
上上品無明。乃至上上品明治下下品無
。斷善九品者。謂下下品邪見斷上上品善
乃至上上品邪見斷下下品善。若依斷善九
説者。彼邪見則有九品。若依對治九品
説者。彼邪見即惟一品。以對治九品故。倶
舍第十七二左亦同。解云。斷善邪見。即對治
九品中。下下品之所治攝故。唯第九品。仍
九品能斷善根。問。言斷善者。爲
。爲種子。解云。以因果邪見力故。
彼生得善種所生現行相續。名
善根。故唯斷現不種子。此斷善義如
娑三十五倶舍十七瑜加等説
文有義九地至品數斷已者。纂中釋此師
云。九地之中各有九品。細分便成八十
一品。何故不九地各有九品。而言各有
一品。解云。雖九品品數同故。與有頂地
下下品惑麁細同之。故云各有一品。理實
各有九品。此八十一品惑。其勢皆各
於非想下下品惑。故金剛心一時頓斷。然
此二説。疏第五同上判云前解爲勝。今此章
中不何勝
文應分別言至心見道等者。此下即説斷之
頓漸。言一心三心等。見道有二。一眞見道。
體離虚妄親能證理實能斷障。故名爲眞。
又解。眞者是理。見者是相。證眞之智故名
。説斯斷證論有二説。有義此中二空二
障漸證漸斷。以淺深麁細異故。引説
眞見道。三心以外無別一心。有義此
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
故。此説一心眞見道。二相見道。相者類
似之義。眞見道後而起。於此行模倣
像眞見所有功能。不理及斷障。類
於眞故名相見。此復有二。一觀非安立諦
三品心。謂内遣有情假縁智等三。二觀
立諦十六心。謂苦法智忍等十六。前三心
中亦有二説。一云。此三眞見。以相見道縁
四諦故。一云。此三相見。以眞見道不
故。此三心見道通二乘不。一説唯菩薩。
一説通二乘。三心唯斷生執。以初心中遣
離蘊我。第二心中遣即蘊我。第三心中捨
麁重。故成三心又那爛陀寺海慧論師釋
此三心。非唯菩薩見道亦是二乘。所以者
何。初別觀法上無我故作無我行觀。名
有情假。次作空行我法假我所執
第二遣法假。第三假我及屬我法。重觀
我所下品空故。名遍遣二假。然今取唯大
勝。如基法師伽抄説。許三心爲眞者。
是實前後斷。説三心爲相者。是假非實。爾
今一品斷者。分別二障雖九品。眞見道中
一品頓斷。故名一品斷。二品斷者。若我執
者。初一心斷我執初品。第三心中斷我執第
二品。唯有下上而無中品。故云二品斷。法
執亦爾。第二心斷法執初品。第三心中斷
執第二品。故名二品斷。然第一心斷中品
者。待前我執名爲中品。又從能治道説名
中品。如初品名實者亦從能治道説名爲
軟。若就惑體是上品故
文唯無漏正至隣近憍慢者。有漏諸道不伏
見惑者。六行智等非加行智。瑜伽論云等者。
瑜伽五十八十六右世間道唯伏倶生若
愛若恚隣近憍慢。不能伏分別煩惱。此
異生二乘等説。若直往菩薩。彼障現起地
前已伏
文此依六行至力不行故者。此依六行等者。
瑜伽五十八意。依六行等伏。若加
行智亦能伏之。菩薩地前分別現行亦伏不
起者。見惑等有二。一依自分別之所起者。
二依邪師教之所起者。今云伏不起者據
自分別。若因邪教之所起者即未伏。
華嚴經第四住菩薩永離三界煩惱等者。
自力起而作是説。故不相違
文六識中分至下樞要説者。一品斷等者如
前已説。九品何者先斷等者。分別九品中何
者先斷何者後斷。謂邪思起先斷。邪教起後
斷。或翻此説。如續善根。依邪教者先續。勢
薄弱故。依邪思者後續。熱堅牢故。又解。離
蘊計先斷。麁故。即蘊計後斷。細故。又解不
定。地地皆有麁細。麁者先除。細者後斷。如
論第九下樞要説者。此文似樞要下卷説
論第九處之文。而案樞要下説論第九
都無此文。但論第十二右處方説斷之先後
此消文。可論第九與樞要
以爾者。論第九説一品斷等一心三心
故。又樞要下卷説論第十中説分別九
品斷之先後故。彼文云。然所知煩惱二障各
分爲二。云何爲二。若以九品麁品先斷。即
十地修道應先斷麁。若以所障道以辨
麁細。九地不定。乃至云。見道中自分別力麁
先斷。他引力細後斷等。廣如彼説
文其六識中至各九品斷者。此下總顯二障
斷之頓漸。於中有二。初明煩惱障斷之頓
。後其所知障斷之頓漸。初中亦二。初釋
。後第七識中下釋第七識。約六識中。初
隨眠之頓漸。後然六識中下明習氣斷之
頓漸。此即初也。依論第十二右總談二障斷
之頓漸其類有三。一一向頓斷。謂六識中分
別二障。及第七識煩惱所知。隨其所應三乘
眞見及金剛心一時斷故。二一向漸斷。謂六
識中倶生所知。菩薩十地漸次斷故。三頓漸
不定。謂六識中倶生煩惱。今云其隨眠等略
有四類等。即顯第三頓漸不定義。此即第一
類也。謂二乘中漸出離者及異生等。作八十
一品斷。然身邊見等各地第九斷。餘各九品
斷。即第十云。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
九品別斷。是也。其身見等唯第九品攝。此唯
二乘而能斷之。世間異生有漏等智不

文二者隨其至便次第斷者。此第二類。謂下
八地惑隨其凡位伏之多小。後入見道
見所斷一時頓斷。餘所伏於修道中
次而斷。言不伏不斷者。餘所伏入見不
斷。但至修道漸次而斷。何等名爲餘所
伏。若論極多即非想地惑。若論極小類即
不定。三空以還諸品惑中隨應分別以分
。入見已後便次第斷者。即修道斷也
文三者九地至頓超越故者。此第三類。謂
九地合爲九品品別斷。如預流果頓出
離者。總束九地一九品漸次而斷越取
無學。即論十二左云。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
一聚九品別斷。是也。又對法十三・十
二左
云。
預流有二。一漸。二頓。頓出離者。謂入諦現
已。依止未至定出世間道。頓斷三界
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
羅漢果。解云。得初果已。總束九地八十一
品修斷煩惱。用九無間解脱道能盡諸漏
竹斷。斷欲上品之道。即此能斷
頂上品所有聖道。乃至下下應知亦爾。斷
欲六已斷上界八地六一來。斷欲九
已上界八地九品又盡不不還。預流頓
阿羅漢
文四者三界至不斷惑故者。此第四類。謂諸
菩薩金剛心斷三界九地八十一品諸倶生
。十地因中留而不斷。不地故。唯障
後至金剛一時頓斷。即論十二左云。菩
薩要起金剛喩定。一刹那中三界頓斷。是也。
纂云。此四類中。第二一類有義無文。其餘
三類文義具有。今謂不然。顯場第三十左
云。一來向者。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
界貪。已趣入正性決定。由此明知第二一類
亦有誠文。問。六識倶生隨先所伏入見道
時。與見所斷一時斷者。先伏可爾。身邊見
等先時未伏。云何斷彼超證不還。纂云。此
五釋。一云。見道不斷。彼是超果後亦不
即斷。至金剛心第七執一時斷故。二云。
得果後別起道斷。既不果。何名彼地
。如第七執。此亦何違。三云。超得果時。相
見道後更不觀。別起勝進加行等道。斷
伏得第三果。諸處但説十六心建
者。彼説初果超越也。四云。超得果
時。從相見道即入修道。無間解脱斷
伏方得其果。無別起加行道故。五云。
得果時。與見所斷一時倶斷。雖先俗道
我執。由意樂勝見道時伏與
一時倶斷。是故超得第三果也。雖
。第五爲
文然六識中至品類同故者。上説隨眼
下説習氣。十地修道斷煩惱習中有
。一云。煩惱習氣熏於所知故。斷所知
彼亦隨斷。同障地故。一云。無煩惱熏
所知。但十地所有煩惱習極微細故。所知齊
等同障法空故十地斷之。言品類同故者。
初品煩惱習氣與初品所知障同品。乃至第
九品煩惱習氣與第九品所知障同品。其勢
齊等同障十地。故云品類同
文第七識中至習氣亦然者。上説六識障
下明第七障。若説九品師者。九地各有
。細分有八十一品。若説一品師者。九地
唯同非想九品惑。此等二師同云。勢力所
障皆同有頂下下品惑。故金剛心一時頓斷。
障體既爾。習氣又爾。故皆一品斷
文其所知障至與煩惱同者。上説煩惱
下説所知。於中有二。初明六識。後其第
七識下明第七識。前中有二。初明分別。後
其六識中下説倶生。此即初也。一心三心等
者。如五十右已説。二品斷者。第二第三此
二時心斷法執故名二品斷。問。三心之中
幾無間道幾解脱道。解云。二説。一古人云。初
二無間。後一解脱。初二斷種。後一遣習。一
云。三心各有無間解脱故。智周師云。眞見
道中或説三心二心刹那。二即無間及以解
脱。三謂無間解脱勝進。故唯識云。斷惑證滅
期心別故。又有解云。三心皆爲無間。更可
第四解脱道此等諸説如別記説
文其六識中至故無前後者。此意即後明
生所知也。他勢不行者。依六行智煩惱
時。其與煩惱倶行所知亦可伏。他煩惱
勢不現行故。彼伴所知亦不現行。故可
伏。非六行能伏所知。但由害伴自不
起耳。不分麁細等者。不界地麁細前後
別斷。不初地斷有頂細二地還斷欲界
者。但隨障此地斷故
文其第七識至現行等斷者。此第二明第七
也。説有九品者。九地各有九品故。説無
品者。此第七識惑於自地中即無九品。與
自地六識中第九品我見相似。此等二師皆
同許云仍一品斷。金剛心中永斷故。若據
而分別者。其第七識八地已去亦容
起。以第六識入生空時。其第七識即是有
。故障得起。若入法空。其第七識即平等
起。故不倶起
文雖無相論至不可依用者。下擧二文
相違。此初無相論文。第二執識者第七識
也。心意識中即第二意。故名第二。常内執
我故名執識。古基法師引無相論云。若見
完煩惱識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
竟滅盡。餘殘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執
。解云。完煩惱者即見惑也。思惟者是修惑
也。依此文難云。若第七惑唯金剛斷。何故
無相論二左見修所斷耶。故今會云。
彼無相文既違餘論。即攝論唯識十初左
諸師皆云第七識唯修所斷。故不
文仁王經言至心習煩惱者。此次一文。即仁
王經上卷菩薩教化品文也。藏師疏三六左
云。初二三地觀色諦無相。不著色法
色縛。道理亦觀心諦無生。文之隱顯從
多分説。四五六地八右能觀三界心諦無生
心想。故能斷迷心惑。通論亦斷迷色
。七八九地九右深證心色無生。故能斷
色心等習。十地佛地深觀空諦。究竟道中斷
心習。或理亦斷色習。即依此經文難云。若
第七惑唯金剛斷。何故仁王經云四五六地
心煩惱。第七識惑即心惑故
文色麁心細至亦不相違者。此正會經也。
色法麁顯。迷惑亦麁。心法微細。迷惑亦細。此
麁細爲五忍階降差別煩惱。非
別有第七識惑障四五六地故斷心煩惱
故不相違。五忍如前第一卷説
文第八依障至知障小分者。二乘者斷煩惱
障等者。薩婆多宗。煩惱障中五見及疑見道
所斷。貪嗔癡慢貫通二斷。貪等迷理見道
所斷。貪等障事修道所斷。二乘之人但滅
智障。唯佛如來滅彼智障。雜心論九・
六丁佛除不染汚無知。又倶舍云智障
永時障。今云永斷所知障小分者。即定障根
障等無知也。問。二乘之人斷根障無知
非擇滅耶。解云。勝縁究竟永闕之位方得
非擇。二乘之人唯斷小分全分。是故
得。唯佛世尊究竟斷盡。故得非擇。問。若
爾倶舎二十七云。斷圓徳立四種。一一切煩
惱斷。二一切定障斷。三究竟斷。四竝習斷。光
師云。准彼論文。若一切煩惱障斷得擇滅
若不染無知定障斷得非擇滅。即前二障斷
已不退名畢竟斷。通擇滅及非擇滅。此簡
鈍根。既云異鈍根。明知利根二乘斷
染無知非擇滅。解云。畢竟斷中鈍根有
退利根不退。由此差別鈍根。非
利根二乘斷不染無知非擇滅。故不
。可疏文
文然有差別至九地不定者。斷煩惱障
四果中。次第超越其類差別。故云然有差
。前三果中各有二種。一次第得果。二超越
得果。今此文中即明次第得果也。漸次初果
唯斷三界分別煩惱者。顯揚論第三・
十左文
説。若隨
勝説。永斷三結。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
斷惑。今約全攝。故云唯斷三界分別煩惱。一
來果中若次第者。從預流果進斷欲界第六
品惑。解脱道時即得彼果。言一來者。人中
得道生欲天中却來人間究竟果。具足
一往來者。今略往字。不一往
一來者。來而必往。有往即不來。一即來故
名爲一來。漸不還者等者。前一來果進斷
界第九品惑解脱道不還果。言不還
者。必不重生會生處故得不還名。餘至有
頂等者。斷欲九品已時即得不還名。若斷
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已前皆名不還。故云
九地不定
文其超越者至惑幷修五品者。此下明超越
得果也。初果超越等者。超越之人復有
。一者凡位超。二後聖位超。凡位超者。前之
三果可超義。必非第四。以有頂惑非
間道能伏滅故。超前三中超頂流者。異性
位中用世間道能伏欲界修所斷惑一品二
品乃至五品。後依佛法正修行故。入見諦
者至十六心道類智時證預流果。名超越
。修行斷惑由世道伏與諸見惑一道頓
斷。名超越預流。即用見道能離修惑前五
故。説名爲超越。又解。預流果必無超者
必無前果可超過故。諸聖教中不預流
超越故。此解似勝。應更勘文。問。前之
三果可超義。必非第四。以世間道
有頂惑故者。何故菩薩處胎經第五卷
十六丁行品云。或有衆生位從凡夫地
信地法地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
。乃至廣説。文既分明。豈無凡夫超前三
羅流果。若許爾者。豈以世間道
頂惑及見惑耶。伏尚難得。何況得斷。解云。
案彼經文。造行菩薩擧二十五行業果報
於佛中。世尊且置過去未來行業果報。唯
如來現身行業果報。未其餘二十四行
業果報。今云或有衆生不向信地法地乃至
阿那含取阿羅漢者。即二十五中第十七行
業果報也。佛既未答。誰敢通之。然准理言。
彼經所説或有衆生凡夫位阿羅漢
。或有衆生阿羅漢還自落墮凡夫地
等者。是權非實。引怯弱故。如本業經中
淨目天子法財王舍利弗等退入凡夫不善
法中。即其例也。斯義猶難。學者應
文一來超越至非想修九有者。超一來者。先
異生位用世俗道欲修惑。已盡六品或
七八品惑。後入見道一來果。名超一來
此人不預流果。故超過前果故得超名
超不還者。先用世道欲修惑九品盡故。
色界四地無色下三。此七地中或離一品
復全空。隨其所應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
不還果。不前二果不還故説名爲超。
又不還果依修道得。今見道得。亦名爲超」
文預流超至名預流故者。上明先凡位超
今此文中即明後聖超也。對法論十三・
十二左
説。
預流果有二出離。一漸。二頓。頓出離者。謂
諦現觀已。依止未至定出世間道。頓
三界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
預流果阿羅漢果。品品別斷者。頓斷欲色無
色三界修所斷上上品隨眠。如是乃至煗品
故。廣如彼。解云。得初果已。總束九地
八十一品修斷煩惱。用九無間九解脱道
諸漏竹斷。斷欲一品之道。即此
能斷有頂上品所有聖道。乃至下下應知亦
爾。斷欲六品已斷上界八地六品
。斷欲九品上界八地九品亦盡不
。預流頓至阿羅漢故。預流無間即立
中二。名聖位超
文阿羅漢獨至即定障等者。上明聲聞漸頓
得果。今此文中即明獨覺斷障得果也。獨覺
學位同超不還。若至無學亦同應果。問。何
故獨覺中不前三果名但標應果名耶。
解云。隆法師云。獨覺之果向果差別微細難
知。故唯立一果名。即定障等者。上説分斷
所知障者。謂定障等。六十二五右云。又諸
解脱由所知障解脱顯。由此聲聞及獨
覺等於所知障心得解脱。今即指彼。故云
即定障等
文菩薩之人至皆如常釋者。上明二乘。今
此文中即明菩薩斷障得果。謂菩薩能斷
也。三乘皆能伏二障現行等者。總簡伏惑
差別也。然菩薩伏得定得果者。言滅盡
也。諸菩薩中或入初地而得滅定。或至
七地滿心方得滅定。如論中説。言得果
者得法空智果也。初地已上伏法執等
法空智故。又解。云得果者佛果者非也。豈
障得佛果乎。問。二十七賢聖中。因位伏
定障身證。何故因伏煩惱慧解
。解云。慧脱望永害顯。其定障中不
斷伏倶得勝定故。但伏得定亦名得脱。範
法師等作此説也。約解脱分位皆如常釋者。
即順解脱分位中。三乘伏障得定等義皆如
常説。今略標初。故亦不決擇分位。理
亦可標。故基法師云。薩婆多宗。見道已前
七方便道不煩惱。成實宗中。見道已前五
方便道倶斷煩惱。廣如彼章。若依大乘。資
糧加行二位能伏障。此等諸義如唯識論
等説
文二三障分至唯識章解者。皮膚*完者。依
瑜伽論。就所知障此三名。故四十八二十
一左
云。當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麁重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乃至三者在實麁重。解云。准
而説。初地所斷名皮。八地所斷名膚。如來
所斷名實。就所知障麁細差別此三名
問。所知障皆十地斷。何故依三住斷。解
云。初地始證理。八地始得無功用。佛地始
究竟。由此義故偏説三住。若依攝論
皮*完心。今依瑜伽故唯云皮膚實。弘
法師云。修所斷或多分迷事。事法麁顯如
外。故云皮惑。見所斷惑迷人空理。理法
細隱如*完在中。故言*完惑。其法我執迷
法空理。是理最深如心在内。故言心惑。廣
彼章。然或有處以煩惱名此三障。即
所知煩惱名。故不相違。言害伴隨眠
者。釋此三名唯識章。問。此三隨眠何
隨所收。解云。此有三釋。一云。此三唯所
知障。一云。初二煩惱。第三所知。一云。此三
唯煩惱障。雖三釋後説爲正。問。此三隨
眠爲同體不。解云三説。一云。三種體各不
同。麁細異故。一云。後後攝前前故。寛狹有
異。一云。此三約位辨異。體無差別。若在
五地名爲害伴。至六七地轉名羸劣。八地
已上轉名微細。此三説中第三爲正。廣如
西明深密疏説
文三惑業苦至對法文説者。惑業苦者。發業
潤生煩惱名惑。即一切欲界分別煩惱皆能
業。皆是不善。任運能發惡行者亦是不
善。即修道斷。我見邊見及此相應貪慢無明
皆非不善。如對法第四七右。能感後有
諸業名業。即通一切總報別報現後等業
無記業及無漏業皆名爲業。能感異熟
故。業所引性衆苦名苦。即三苦八苦等。
此惑業苦皆通分別倶生。今此文者即明
別三。謂分別二障所發業果見道所斷。此即
初左第二出體門中引對法論第四卷
。故云如前已解對法文説。有人云對法文
説者可下文者非。不文意。故不

文倶生業苦至至金剛心者。上明分別三
此下即明倶生二障所發業果。於中有二。
初明煩惱所發業果。後所知障中下。明所知
障所發業果。此即初也。煩惱障中倶生業果
罪業自性斷。品數如惑説。福不動業縁縛
斷。謂能斷雜彼煩惱。善無記法修道所
斷方究竟盡。唯少分各地第九品盡。有不動
業亦不生斷。如無想定見道時斷。果亦如
是。非自性斷。若斷於體。二乘入無餘。菩薩
金剛
文煩惱業苦至在於佛地者。分段不生在於
八地等者。纂云。若約轉捨。漸悟入十信
捨分段果。頓悟至八地。或初地始轉。今章家
決定説。故云在八地。然案纂意。漸悟入
十信捨分段果者。此義難解。西明深
密疏經第四六十四左楞伽意云。楞伽第二
第四所説三昧樂門者。謂預流等迴心向大
身久住。依邊際定有漏業變易生
八萬劫或六萬劫等十信位。説彼定
三昧樂。而非已住無餘涅槃名爲三昧
既云變易生十信位。如何今云漸悟
十信分段果。故知難解。學者應思。
問。疏第八卷分段變易作四句中第三句云。
或亦受分段亦受變易。謂前三果不定性七
地已前。此句由自在故煩惱未盡故。其義
云何。解云。此句約位説二死。非一人
具受二死。前三果中或受分段或受變易
煩惱未盡故。已前亦爾。或有菩薩雖自堪
變易。爲代有情三途苦乃是實
身。由自在故。爲顯此義第三句
文此依總義至九論疏釋者。黒等四業者。
一黒黒異熟業。謂非福業。即三惡趣總報業。
及五趣別惡業。二白白異熟業。謂不動業。即
色無色界總別善業。三黒黒白白異熟業。謂
諸福業。即欲界人天總業。及順五趣別善
業。善爲不善之所怨對。故名黒黒白白業
黒業故。其福業得此名。四非黒白
無異熟業。謂無漏業。永斷黒等三有漏業與
異熟習氣故。如瑜加第九論疏説者。即指
瑜伽第九八右之論抄也。彼抄廣説此四業
故。何故不論抄而言論疏。即此章中或
對法抄。或云對法疏。今此又爾」
文所知障中至伏在八地者。此後明所知障
所發業果。於中分別業果前已説訖。此即説
倶生業果也。所知障中倶生業果。隨十地
分別漸斷捨障與業果。斷在別道等者。
斷障體在無間道。捨業果解脱道。故云
在別道。轉捨麁重通在十地。因亡果不生
唯在佛地。伏在八地者。由前道力伏後
地所知障現其不行名爲伏。八地已去
第六七識何者猶行。六識倶者八地不行。以
二空無漏無分別智心及此果滅定後得等相
續不斷。能違第六識二執。是故不行。第七
識者八地猶行。以法空智及果方違法執第
。生空智及果。行相竝麁不相違
文三四障分至識章中解云。言四障者。謂
闡提謗法。外道著我。聲聞畏苦。縁覺捨心。就
二障分別唯識章十八左二説。一云。四障中
初二分別煩惱障。此中初障現行。十信第六
信伏。信不退故。第二之障。十住第四生貴住
伏。此住菩薩離惡趣故。此二種子入初地
斷。後二倶生所知障。此中初障五地斷。後障
六地中斷。一云。初二分別煩惱障種。見道
斷。後二倶生煩惱障種。金剛斷。如前已説
纂云。隨人多起此四障。初是邪見。或即
名。第二多是分別我見。或通倶生。此二
即是煩惱障故隨我執攝。後二即是所知障
中厭苦欣寂。分別執故隨法執攝。雖
。伏斷位次猶未明顯。故前爲
文二又有四至如上所説者。獨行不共者。亦
名爲主獨行不共。謂不忿等。唯見道
斷。彼纒十住第四住伏。相應不共者。亦名
主獨行不共。謂與忿等倶。通見修斷。言
分別倶生等者。第二相應不共即隨分別
倶生。故云隨分別倶生。有本云通分別
倶生。義亦好也。纒及隨眠等者。初獨行不共。
所有纒及隨眠伏斷位次。即當處説已。第二
相應不共。所有纒及隨眠伏斷位次。如
十一左二障門中所説
文三恒行不至煩惱障釋者。恒行不共等者。
樞要下本・二
十五左
云。不共無明有二。一與根本
倶恒行一切分。餘識所無名不共。二不
根本不共。此復有二。一與小中大隨
煩惱倶不根本惑不共。二不
小隨惑及根本中大隨倶名不共。解
云。初之二中。初是恒行不共。後即獨行不共。
後之二中。初是相應不共。後即相應不共之
一分。言一分者。除少隨惑忿等十及根本
惑相應。餘無慚等二中隨煩惱及掉擧等八
大隨煩惱相應無明。是名相應不共之一分
入無漏觀時亦名伏等者。入法空觀時。法執
無明即不現行。故名爲伏言餘三者。第二
相應第三纒第四隨眠是爲餘三。上三不共
樞要下及疏第五末・二
十三右
文四五障分至准前伏斷者。一起即五現行
等者。五之現行名爲現起。五之種子名爲
。謂此五種現行煩惱所居處故名之爲住。
或能攝持現行煩惱。故名爲住。故瑜伽四十
十四丁意云。攝持義故説名爲住。言地者
所依義。煩惱障中見所斷種名見一處。見
諦理一處斷故。三界九地雖九品。以
見道一處斷故。所斷惑説名爲見。雖
見爲首故。見爲首惑一處而斷名見一
。故欲界修惑名欲愛住地。色界修惑名
愛住地。無色修惑名有愛住地。外道多執
涅槃涅槃治彼故偏名有。
修所斷中愛爲首故。雖慢等總皆名愛。
諸所知障總名無明。雖見等無明爲本。
總名無明。此五住地如勝鬘經十一右廣説
其相
文問若分別至五地斷疑者。此問意顯。若
分別惑名見一處見時斷者。入見道
已斷見疑。何故仁王經教化品初地斷
乃至四地斷見五地斷疑。何故又般若經五
十四云五地斷疑心耶。既云五地斷疑
疑唯分別不倶生。豈分別諸惑入見時皆

文答舊人解至故五地斷者。舊人解云等者。
舊攝論師道基法師云。故彼章云。仁王經中
初地斷貪。乃至四地除見五地斷疑者。蓋
乃經中借擧凡聖降地相。三地已來相
凡夫。故説三地斷貪嗔癡。四五兩地相
四果中初二果故。説云見及疑。而實
正使地前斷也。就彼章中。見疑正使地前斷
已。今此文中而實初地已斷。如何相違。解云。
彼約現行。此約種故不相違。今解見者
身等者。即章家意也。仁王經云四地斷見五
地斷疑者。見者身見。四地能斷六倶身見
故。疑者事疑。非煩惱疑斷。不染無知相應之
疑説名事疑。此等事疑由身見生。身見之
伴。若煩惱疑唯見所斷初地已斷。今約事疑
故五地斷。初二三地所斷之障同於古説。故
更不
文五者復有至沈掉味著者。言散亂者。
貪瞋癡心流散爲性。此有六種。此即初三
也。自性散亂者。謂五識身由彼自性於内靜
功能故。外散亂者。正修善時於五妙
其心馳散。謂方便修聞等善法。捨彼所
縁心外馳散處妙欲中。内散亂者。正修善時
沈掉味著。謂修定妙發起沈掉及味著故退
失靜定
文四相散亂至對法第一者。相散亂者。爲
他歸信矯示修善。謂欲他信己有徳故
此相。由此因縁所修善法漸更退失。麁
重散亂者。依我我所執及我慢品麁重力故。
善法時於已生起所有諸受我我所
及與我慢執受間雜取相。謂由我執等麁重
故。於已生起樂等受中或執爲我。或執
我所。或起我慢此所修善品永不清淨
作意散亂者。即於餘乘餘定若依若入所有
流散。謂依餘乘餘定先所習起散
。今此文云先所習餘定者大乘定也。餘乘
定者小乘定也。故辨中邊論下七左無上乘
品云。心下劣者即作意散亂。依下劣乘
作意故。思惟者尋伺故者。者即假者。由
思惟起尋求伺察之行相故因發散亂。此六
散亂如對法論第一卷十八丁
文復有六根至皆如前説者。前第一卷唯識
十九右或説六煩惱七隨眠。乃至十
分別等。如斷障章廣説。今此文云皆如前
。前後互指而皆不説故。今略説六煩惱
者。謂貪嗔癡慢疑惡見也。此貪等六。性是根
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有義此六唯煩惱障。
性是染障涅槃故。有義此六亦通
。説所知障有見疑癡愛恚慢等故。若所
知障非六攝者。彼見疑等何法所攝。故知六
煩惱通二障攝。若爾云何唯名煩惱
知障攝愛恚慢等。望於二乘煩惱。若
菩薩煩惱故。論説分別是菩薩煩惱
故。復有六根本惑者。此之六字可上文
釋文便且下句牒釋識章意。此是記意
章家意。七隨眠者。謂欲愛隨眠嗔恚有愛
慢無明見疑隨眠。此中有愛即色無色貪品
麁重。纂云。六煩惱中貪分爲二。謂欲及有。
前六説。廣如對法第六卷十八右
文又有七漏至如名釋義者。言七漏者。一
者見漏。見道煩惱。二者修漏。修道煩惱。亦
思惟漏。小乘九十八使中三界修惑名爲
思惟。三者根漏。謂眼等根能生漏故。四者
惡漏。謂惡友等生煩惱者悉名惡漏。能生
漏故即得漏名。五者親近漏。謂依食等生
貪因縁。近能生漏名親近漏。六者愛漏。愛
三惡覺能生漏因。不愛數名爲愛漏。七
者念漏。邪念起漏故名念漏。前二漏體等
者。釋體具中即有二説。一云。七中前二漏
體。後五漏具。生漏因縁總説名漏。一云。初
一漏體。後六漏具。所以爾者。由見惑
聖。故爲漏體。前三果等雖修惑
猶得聖。故以修漏亦爲漏具。若據
。見漏即見斷。思惟漏修斷。愛念等五隨
二。此七漏義如涅槃經北本二・十二同二十
二。二十一丁
成實論二・七丁同
十二初右
等説。又阿含經第二卷漏
盡滅中説七斷漏。廣如彼説
文七者八分至八倶相違者。法體即知色等
境爲名。故云自性分別。差別即於
別可見不可見等差別義也。總執分
別中。我有情等與第四我第五我所此有
。解云。大乘基。前總執約二執。我我所分
別故有別也。八分別中前三法執方便。四
五人執方便。後三三毒方便。又前三通二執
方便。四五唯人執方便。此八分別皆不
執正起時。以法執不報故。大唐三藏云。
八種分別皆以無覆無記異熟生慧其自
。或可尋伺以爲自性。如西明深密疏第二
二十七右。纂云。此八分別皆是法執。由
無明迷眞如故。於色等事分別執轉。第
四第五雖我境。而非染故法執所攝。又
前三種是別生法執。後五即是與煩惱障
體法執。第四第五由我見同體起故。隨
我行相別自他差別等相。後三即與
同體。隨貪等行別違順倶非之相。今
章家意其義不爾。既云八分別能生
。故知取法執等方便。何故後三不
。解云。簡方便能生及根本所生異意。顯
後三爲方便能生根本三毒。故亦取方便

文初三生分至理通見斷者。初三生分別所
依縁事等者。所依即是有情世間。所縁是器
世間。後之二事竝是有情世間。前三分別欲
根本三法執時。縁自依身及器世界所
變相分。熏成自身器世界種。生彼後時自身
及器世界。自身名依。外器名縁。依縁既生
即生根本三種法執。故云初三生分別取依
縁事。次二分別立爲方便故能起根本我我
所執及以我慢。不熏種後我見等。後
三分別互爲方便起根本貪嗔癡等。亦
熏種方生貪等
文又有八纒至理又通見者。此八纒中。初二
觀。次二障止。次二障捨。後二障戒。剋
性而説理通見修。隨二煩惱勢力起故。廣
論説
文分者九結至結通修斷者。九結謂愛結恚
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MT02669;結慳結。解
云。就此九結而有三義。一自性。二功用。三
位差別。言自性者。愛結謂三界貪。恚結謂
欲隨惑恚。慢結謂七慢。無明結謂三界無知。
見結謂薩迦邪見。邊見。取結謂見戒二取。疑
結謂於四諦三寶猶預。*&MT02669;結謂隨惑。慳結
亦隨惑也。言功用者。謂有此者不三界
此展轉不善現行善不現行。言位者於
何位。謂於後世苦果生位。廣如對法第六卷
十六右。二斷分別如文可
文九隨眠者至説斷分齊者。九隨眠中。初三
即是根本惑之種子。故於三上皆名隨眠
中嗔唯取種子。貪癡亦通現。迷理倶生
惡行。皆初三攝。又嗔亦有見疑倶生
此即非是世道能伏現行。亦容初三所攝
性不善唯欲界有。然離欲者身中起故。亦
能遠資發不動業。而非親發故非上界所
。如來至依下無明而彼無明非上界繋
第四毒極上心者。極上即増上義。唯取
界迷事而起世道所伏麁品惑也。第五無明
住地者。即是所知障品所攝若現若種諸煩
惱也。此云煩惱望説。六見諦所滅等者。未
初地人身中煩惱能障見道。名見諦所
。三乘聖人身中煩惱能障修道。名修所斷
。此之二惑三乘通障。故知煩惱非是所知
七地已前所有煩惱名不淨地惑。八地已上
所有煩惱名淨地惑。此之二惑唯菩薩障故
是所知。廣如寶性論四・十
五丁
及佛性論四・初
第六唯見等者。二斷分別也
文九者十煩至斷之位次者。十煩惱者。六煩
惱中開見爲五。故成地。十散動者。根本
分別等十分別中第十散亂分別復有十種
謂無性分別。有性分別。増益分別。損減分別。
一性分別。異性分別。自性分別。差別分別。隨
名義分別。隨義名分別。此十分別名十散
。廣釋名義對法論第十四十八右
又辨中邊論上十右辨障品説八類障。一具
分等五。二愛等九。三十一左無加行等四十
種障。四十三右生起等十種障。五十五右
念住等七法起七障。六於十度起十
障。七十六左十法界中起十障。八十八右
如上説諸障總義所有十一種障。此等諸障
其類非一。故云諸障。廣如彼説
文第九所依至非菩薩者。後通三界八地等
者。後通三界及八地身。言八地者。除非想
下八地也。有頂已上更無地處。由此無
欣上厭下。故彼依身無伏惑義。問。何故
斷通九地伏唯八地。解云。有頂地中雖
善道而厭力劣故不伏。但起下無漏
彼地惑。故唯識章十七右云。斷惑九遊觀
十。由此義理斷道九地。伏唯八地
文菩薩斷惑至凡即不然者。菩薩伏惑通
界身。地前菩薩生無色故。如毘鉢舍那菩
薩等斷唯欲色。地上不無色界故。聖菩
薩者入地菩薩也。凡菩薩者地前頓悟菩薩
也。今此文中唯説斷義伏義。理亦可
説。文略故爾
文總説已別至故通彼地者。斷分別二障等
者。障之言言總意別。其三乘中。二乘唯斷
所知。菩薩具斷二障。今但總言故
二障。三天下者。四洲之中唯除北洲。彼
壽長一向沈樂厭心最劣不斷惑。故除
。極戚非惡趣等者。即顯揚論第十六十六
文也。惡趣雖勝厭而無勝依。上界雖
勝依而無強厭。唯欲界六天人三具有
二能故得現觀。言戚欣者。瑜伽六十九
十九右云。苦受相應識名戚。樂受相應識名
欣。廣釋差別彼卷説。餘文可
文若斷倶生至智處生故者。若二乘聖斷
生惑。通三界九地身。言九地者。欲界一地。
上二各四。以之爲九。非謂色色六無色界三
合爲九地。菩薩有二義等者。二義即漸頓二
義。非是異説。所以然者。菩薩有二。迂迴漸
悟通欲色界。迴心二乘變易生死所留生身
二界故。此當唯識七・二十
九右
第二師義。即
是正義。問。若不定人所留之身通二界者。
何故瑜伽八十卷云變易生死所留生身即
此洲。解云。瑜伽雖留身於此洲。不
唯欲界餘界無。故非誠證。又但言
餘洲。餘洲豈無。故不理。直往頓
悟唯依色界第四靜慮十地經第十二卷
云。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其諸異生
欲界身受變易生死。不死已更生
自在宮故。至第八地身要生第四禪
已方受殊勝變易身故。舊言摩醯首羅
今應莫醯伊濕代羅。此云大自在。謂淨
居上有實淨土。即受用身初於彼起證。是
第十地菩薩宮。此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報
身往彼。然由異熟同一地故。論説爲生。
實受變易下三天處。未淨土
今往故名生。如唯識疏第七卷末五八右
問。十地論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益摩
醯首羅智處生等云云現報後報其義云何。
解云。行滿今生即證佛果名爲現報。以
諸行但爲遠因。所以佛位不後報。菩薩
後身地前業感故名後報。聖者不
故。後身菩薩名之爲智。因智最勝
名。即此菩薩處彼天中智處生。處謂
安處。如演祕第六説
文不定往者至無色界故者。就不定性迴
趣留身。唯識第七二十九右二師説。一云。一
切二乘迴趣菩薩。欲界後引生無漏。願力
留身唯欲界故。上界無此迴心聖故。唯欲界
初發心縁。上界中無初發心縁。然成佛
時乘神通力自在宮方得成佛。非更受
。一云。色界亦有迴趣聲聞。唯除初二果
及獨覺者。彼發心上界無故。疏第七末六十右
云。此二説中雖評家。取捨任意。今此文
二界者此説爲正。如何相違。解云。論
中無判。故疏任意。然案教理第二師勝。
故今爲正。斷所知中云二界五地者。欲界
一地色界四地合爲五地。此五地身斷所知

文二依地者至不生起故者。文中有二。初
伏別。後若正斷者下明斷差別。此即初
也。色界六地等者。煩惱障中伏通十地。謂色
界六地無色四地。色界六地。謂四根本初末
至及中間禪。無色四地即空處等。此等十地
即是修道無漏所依。故皆能伏。有頂無漏不
惑。而勢分力亦能伏惑。言方便根本
倶能伏者。方便即初未至。根本即四靜慮四
無色定。上未至唯。有欣厭行相猶局。故不
無漏所依。若起六行之所依者亦通
七未至。今論無漏之所依地故唯十地。六
行唯方便者。即八未至皆名方便。七作意中。
前六是方便。第七根本故。若以無漏
者。色界六地非是色界餘三方便。非
之所依故。無色四地皆有無漏。故能伏
之。有頂無漏雖是闇鈍。以勢分力亦能伏
之。纂云。煩惱障中伏通九地。謂色六地無
色四地。此解難知。言九地者是何地也。若
色界六無色四者即是十地。何唯名九。若欲
界地等九地者。欲界唯散依。何伏惑。斯義難
解。學者應
文若正斷者至非斷惑道者。下明斷別也。
上明伏訖。若正斷者。煩惱障中斷分別起
二乘唯依色界五地。説三現觀依五依故。
即色界中四根本定及初未至是爲五地。中
間雖有無漏眞道等者。彼無利無漏故。
明利無漏者能入故。又彼梵王居多
故。非純淨地故。無色慧劣非斷惑道者。
分別惑。若修惑者亦通無色
文六十九説至有見道故者。此引二文
見道依。瑜伽六十九十四右云。唯依諸靜慮
及初近分未至能入聖諦現觀。非無色定
無色定中奢摩他勝。毘鉢舍那劣。毘鉢舍那
劣道不現觀又云。三依五依生。一
種一分亦爾。若中間禪有依入現觀。應
三依六依。以初生時智諦及邊戒三。唯
四根本及初未至五依。而不六地
明中間禪無現觀
文若斷修惑至不能斷惑者。此意説。修道非
見道者。此瑜伽意説意二乘修道菩薩見
也。又説三依五依生故者。此文引意。既
見道依五依。明知第百卷十九左文即
修道之所依也。何故唯取三無色
有頂。解云。有頂雖遊觀無漏。性闇微故
結也。問。智諦現觀亦通修道。何故説
三唯依五依。云何得彼通修道。説
九遍知果故。又説一得四果故。解云。
彼論文七十一・四
右六左
智諦現觀凡有二種。一
唯依見道立。二通依二道立。依初義
五依。由後義故説一切。彼文亦説
一切依。或盡諸漏九依。立現觀
者唯在五依。故不相違。戒邊智諦應知亦

文菩薩若斷至六無色三者。唯第四定等者。
二乘依五地。菩薩唯依第四。諸論通方便
論言菩薩亦依五地。前方便時通諸靜
。而依第四方得成滿。即最後入時唯依
第四。所以然者。望餘禪時最殊勝故。若斷
倶生等者。所知障中伏倶生斷容九地
二習氣亦爾。問。習氣麁重其體是何。又
不染無知何別。解云。若依小乘。不染
無知以成佛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漏劣慧
體。無知狹習氣寛。然解習二解不同。一
云。劣慧倶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一云。習氣
但通心心所法。亦通相續身。今大乘中。
習氣無體。無知有體。即所知障攝。不染無明
不染無知。故護法等宗。習氣即是無堪任
性。亦名麁重。而此麁重與五漏等一不
異無別體故。廣説此義餘別抄
文若斷倶生至恐煩不述者。若斷倶生煩惱
障唯第四定等者。此約種子。不麁重
重即十地中亦斷故。倶生惑障留而不斷。爲
利生故。必至金剛一時頓斷。此金剛心依
第四禪。故云亦唯第四定。問。金剛心中即
二道。何中捨異熟識體。解云。論有
。一云。因果相生現種相望亦是前後。無種
已生集論説故。由斯義故金剛三昧未現在
後能生因亡能生果。金剛道時雖
異熟得生。前念生後不理故。一云。現
種相望必同刹那。由斯金剛無間道時雖
二障。而有名言及業種故異熟識生。初師
無間道位智已生未佛果。後師無間道位
異熟猶在鏡智未起。唯解脱道鏡智方起。護
法正義依後爲
文第十問答至所説不同者。就此門中
番問答。此中第二問者出毘婆娑六十・十
五右
第四問者章家意也。第五問者出對法第七・
十左
。餘六問答竝出瑜伽。六問答答中第一
第三出瑜伽論五十八卷九左餘四問答出
五十九六右故彼文云。復次云何能斷
。齊何當已斷煩惱。從何煩惱而可
説斷。諸煩惱爲頓爲漸。云何次第斷
煩惱。諸煩惱斷復有幾種。煩惱斷已有何等
。諸煩惱斷有何勝利。合有八問。今此文
中略擧四問。至文配當。今言三世之中於
何説斷者。即瑜伽論五十八問也。五十九中
都無此文。故五十八云。問。爲過去
未來現在。廣如彼説。薩婆多等所
説不同者。依薩婆多。無間道時惑得猶在。
若無現得便無所斷。由此無間斷現在得。
經部宗。無間道時所斷惑種應生不生
之爲斷。大同大乘。今此問意。大乘宗中二
世無體。現非道倶。如何名斷。故云三世之
中於何説斷
文今依大乘至更何所斷者。五十九中都無
此文。但五十八十右方有此文。故彼文云。
問。爲過去未來現在。答。非
去來今。然斷三世。乃至廣説。竝同此所
。今此文云非斷去來今至是故三世皆得
説斷者。竝論文也。非斷去來今等者。過去已
滅。未來未生。現在不住。竝非斷。故云
非斷去來今此就依他因縁生法。猶如
速起滅故不斷。亦應説言勝義諦中
諸法皆如故無所斷。然就一身前後相續。唯
聖道力令彼三時本識得隨眠故。復然
三世。故十地云。非初非中後。前中後
取故。非過去有隨眠心任運滅故等者。過去
已滅不因縁任運滅故。未來生縁未
故。現在諸法一念不住。如是究竟竝非
斷。故云更何所斷
文又有隨眠至亦非所斷者。此明染淨二心
和合亦非所斷。凡和合有二。一方所
和合。如斧斫木。二實物和合。諸法因如
惑二心。一非是方。二是因縁所生。如幻如
化故無實物和合。由此義斷。
故云現在亦非所斷
文然從他言至道理應知者。上就遮門
三世。下就詮門者容三世。他言音者
善友教也。正作意者如理作意也。正見者無
分別無漏慧也。謂相續道中能治道生。所治
心滅現無隨眠。過未上方説三世。此能
治心正生時。彼所治心正滅時。平等平等如
秤兩頭低昴時等。生同滅時是一平等。滅同
生時復一平等。是以重言平等平等。猶如
世間明生闇滅。解生惑滅其義亦爾。故云
治生滅道理應知
文正見相應至皆得説斷者。此意説云
於一身前後相續聖道力令本識等三時
皆得隨眠故名三世。然依此文西
方二釋。一難陀勝軍論師等云。於一刹那
二時。謂生及住。若依彼釋。所治種子在
生相時。後無間道猶在未來。所治障種已
住相。其無間道正在生相。由斯治道正
現在。能斷現在所有惑種。彼無間道在
住相時。惑種已滅在滅相位。即是過去。二
護法等云。不一刹那容前後。由斯道
生相位。所治惑種已在滅相。生滅等故云
秤低昴時等。世間所攝善無記心等者。
問。斷隨眠身所有智等皆是無漏。云何今
無記心耶。解云。入觀時心唯是無漏。若
出觀後或善心或無記。今約出觀。故不

文問所斷煩至進成者退者。此依煩惱
問起也。故彼論第六十云。法用此道
界結。退此道還得彼結繋不。乃至廣説。退
不退義如彼廣説。住不動等者。不退等者立
六種姓。大小家別。若依對法唯立六種。所
謂退法乃至不動。言退法者。鈍根中極下者
縁即退名爲退法。謂鈍根性若遊散若
思惟若不思惟。皆必退失現法樂住。即是世
間靜慮樂非退聖法。思法者。恐必退失現
法樂住。常思惟聖道故。若不思即失。思即
失。護法者。作意護持。恐現法樂住。若
遊散放逸不護即失。若不遊散不放逸護即
失。住不動者。若遊散不遊散。若持力若不
持力。皆不退失現法樂住。亦不鈍根
利。名住不動。言勝進者。若散不散皆不
退失現法樂住。必能轉根至不動故名
勝進。亦名堪能轉根。至不動故。言不動
言不動者。既成利根。若散不散終不
退失現法樂住。畢竟不煩惱動。故名
不動利根唯一。鈍根開五。故成六種。所
者。利根無別立爲一種。即不動法修
本性即無別故。鈍根種姓義多別故別開
。非進非退建立一種住不動。堪達昇
進及修練根建立一種名爲堪達。退法一
種。姓最劣故。雖諸縁而決定退。思法一
種。思容不退。不思即退。護法一種。設不
害亦不退失。但護放逸即退。不逸不退。如
是六種攝應果盡。依薩婆多。六種中開
不動法二。本來不動名爲不退。練根成
者名爲不動。故應果中立七種姓。廣如
。今云住不動者不退者。第四住法亦名
住不動。今不彼。唯就第六住不動。退
種姓者退法等者。此文稍隱。退種姓者退
也。思法護法住法必勝進。此四性中有其二
。一者本性非練根成。故名本性。二者容
姓練根方得。故名容姓。思法等四中。若本
性者一向不退。若退法人練根進成思法等
此即退也。爲此別故云本性不退退法
進成者退。廣如顯揚等説
文大衆部等至不然故退者。此部意説。初果
但以見道無漏諸煩惱而未修。
又其身中猶惑未盡。所修聖法尚未圓滿
得聖道既未堅牢。故可退。其第四果理
即相違。如何有退。問。第二三果有退無退。
解云。但如初果亦有退者其理不疑。故略
説。問。薩婆多宗。見道速疾無出觀義。大
衆部亦許此義耶。解云。大衆部宗。見道位
中亦有出觀。如須達長者一時施食供
時。於空中天語曰。此預流向此預流
果。乃至廣説。既許初向受施食飯。明知亦
見道觀。雖一心觀四諦理。斷惑未
盡亦得出觀。如先觀欲界四諦理欲界
。而且出觀受須達施。後時入方雙斷上。
故預流向亦住多時。大毘婆娑一百三十一
初右亦有此事。然彼文云鄔掲羅長者
僧飯食。不須達施僧飯食。披論可

文今大乘聖至瑜伽亦然者。今大乘中聖道
所斷必不退起。世道所伏有還退義。故涅槃
經第四卷九左如來性品云。凡夫人雖
。滅已復生故名無常。今指彼文。即凡夫
智名世俗道。瑜伽亦然者。瑜伽五十一十九
云。退有二種。一者斷退。二者住退。言
退者唯是異生。言住退者通凡及聖。若世
間道斷諸煩惱復起現前。乃至廣説。今指
彼文。故云瑜伽亦然。問。大乘宗中聖道斷
種必不退者。處胎經文當何會通。故彼經
第五卷行品云。或有衆生辟支佛還自
墜落墮凡夫地。或有衆生阿羅漢還自
墜落墮凡夫地。乃至廣説。或有衆生
陀洹。還墜落墮凡夫地。或有衆生法地
退墮凡夫地。或有衆生信地退墮凡夫
等。廣説彼説。若言彼經就退現法樂住
退果者。何故説言墮凡夫地。解云。退相
凡。故云墮凡夫地。此義云何。鈍根凡
夫於諸禪定現法樂住即有退失。時解脱聖
退失樂住其義相似。故云墮凡。非退果
此義猶難。學者應
文退等種姓至有漏伏故者。退等種姓依定
障建立等者。退等六性竝依根障無知定障
而建立之。故唯退禪定現法樂住。非退
。故瑜伽論二十六十二右云。何由退不退
差別立補特伽羅。謂由退故建立時解
脱阿羅漢。彼於現法樂住退失。由
退故建立不動法阿羅漢。彼於現法樂住
定無退失。是爲差別。由此明知。唯退樂住
退聖果。如舍利弗至十信第六心猶退等
者。准十住斷結經第二或從一住進至五住
還後退墮而在初住。後從初住五六住
是經歴六十劫中竟不不退轉地。舍
利弗退者。以眼時前人嫌臭以足蹈破
是即退起聲聞心也。廣如彼經云
文問云何名至亦名斷纒者。此依瑜伽五十
九左而問起也。彼文云。問。諸修行者斷
煩惱時。爲纒耶。捨隨眠耶。由斷何故
説名爲斷。答。但捨隨眠。以煩惱纒先已捨
故乃至廣説。纒與隨眠畢竟不起。然此章
文云五十九。九字恐錯。煩惱纒先已捨者。加
行道伏纒。無間道斷種。故云先已捨纒。但
隨眠纒即不起。故云畢竟不起亦名斷

文此説聖道至説之爲斷者。上竝論文。此即
章家文也。説聖通正斷隨眠等者。汎説斷義
總有二種。一斷種等永無餘。二但
伏令種力衰不現惑。若斷其種唯無漏
智。若令力衰有漏無漏二智皆得。今此唯
無漏智種子。若難種子道不
倶云何名種子。雖復與道不倶。然就
一身前後相續聖道力。令本識等三時
皆離隨眠。故説爲三世種子。此等諸義
前已説訖。故云如前義説之爲斷
文問三心眞至麁二心故者。此第四問章家
自問起也。此問意兼顯。三心見道爲眞見者。
法空觀細必兼生空。若爾第二心亦應兼斷
人執。是即人執三心斷。法執唯二心斷耶。應
細法觀三心中斷。麁生空觀二心斷
文答法觀雖至不爾違論者。此答意顯。法觀
細必帶生空而第二心不生執。如
地斷惑法觀雖煩惱習而不隨眠。於
十地道正障故。加行心不欣故。纂云。十
地可爾。以故留故。見惑不爾。如何不斷。
云第二心雖生觀。隨他力故起不
生執。彼若斷生執。應亦云遣情。若爾三心
差別。故各二品斷。於理教違。此
即以嫌章家意也故今救云。若第二心所
生觀隨他力故不生執者。第三心中所
帶生觀隨他起故應生執此道
章主深理也。竝二品斷等者。人
法二執竝二品斷。第一第三斷人執。第二第
三斷法執。故云竝二品斷也。瑜伽五十五
十六左意云。初心斷下品人執。第二心斷
品法執。第三心中雙斷二執上品。若不
二品者即違此論。故云不爾違論。問。第三
之心即解脱道。如何説此能除一切。解云。
斷有三義。一伏故名斷。即加行道。二正斷
斷。即無間道。三遮斷名斷。是解脱道。遮
前二品未來種類永不生。故説能斷
切麁重
文問爲總縁至能斷煩惱者。此依對法等
而問起也。此問意顯。此云斷者。爲總縁智
能斷。爲別縁智能斷。此有何失。若總縁智
能斷者。總縁之智非自相智。如何共相比量
之智能斷惑耶。若別相智能斷者。即違對法
及五十九等文。故對法論第七十左等云。問。
何等作意能斷耶。答。總縁作意觀一切法皆
我性能斷煩惱。師子覺云。總縁作意者。
令縁一切法共相行作意纂云。五十九
十右云。唯總縁作意能斷煩惱者。若爾觀
自相斷惑。意亦同
文答佛地論至自共相故者。佛地論第
六卷説。云何佛能知共相。共相即依比量
而立。豈佛知共相是比量耶。彼有三説。此
初説也。此師雖言下章家文也。此師意云。集
量論説現比二量。在散心位自共相立。
定位。若在定心一切相皆現量
攝。由此總縁智亦現量攝惑無失。即由
定照共相自體。故説定心現量也。纂云。
若依此説。既許定心通縁自共。唯縁共者
能斷煩惱。空無我觀觀共相故。義亦同之。
然就空無我觀總有別。然即未初師
何。難以准定
文第二師云至非是共相者。此竝論文也。定
心唯縁自相等者。一切定心唯縁自相
是現量。自有所知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
引。縁諸共相自相理者。就方便説名
共相。若不是就方便所縁之境
自相。亦以如來無定心唯知
是現量故。由此二空能詮眞如方便道
。或説眞如名空無我是諸法共相。以
無我體是無法能與眞如方便之詮故。
方便二空之詮以爲名故。亦説眞如
共相。或説眞如是二空所顯是二空
二空自是諸法共相。以一切法上皆無我故。
故二空所顯眞如。此之眞如自有實體。即是
自相
文此師意説至非共相也者。此章家加文也。
方便者。未定前加行心位。先住
共相故。後入定位唯縁自相
共相。即説前位方便。此師意説。一切定
心唯縁自相。是現量故。然説定心縁共相
者。由能斷煩惱。而對法等説總縁作意斷
煩惱者。就方便説。故不相違。此上二説竝
不正義
文第三師云至皆名現量者。自下第三述
主正義。彼因明論等者。正理門論及入正理
廣説二相之文。但理門八右云。爲
開語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喩等攝在此
。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
別有所量。爲知彼更立餘量。今云
彼因明論者。蓋指因明集量論乎。所以得
知。邁法師云。彼因明集量論所立自相共相
此經少異。彼論所説一切法上苦無常等
所有實義皆附體竝名自相諸法上自相
共相各附己體他故。如似色處礙相
是色自相。苦無常等色共相。雖色上
自共。然各附色體聲等。故知色
上自相共相。集量論中皆名自相。盡現量攝。
若分別散心立一種類以爲能詮。苦無常等
名爲所詮。苦無常等義從能詮分別散心所
現。是以此苦無常等亦遍在十一處。如
一縷用貫衆華。華從於縷倶名共相。此要
散心分別倶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不
皆離此分別悉名現量。廣如彼師佛地
論疏説
文雖縁諸法至不一異故者。雖縁諸法苦無
常等等者。雖諸法十一處苦無常等。亦一
一處上各有苦無常等自附法體。故此無常
名爲自相。眞如雖是二空無我共相所顯
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體相亦非共相
亦不眞如與一切法一異即名
諸法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
故。不亦説自相以爲共相。如色礙
相是自相。與共相無常等亦不一不異故」
文此義意言至能了知故者。總爲我共相所
顯者。此標地經共相觀也。一一別證體是自
相者。即標因明自相觀也。即可通爲二觀能
斷者。總顯佛地因明意也。能顯是共相等
者。重明上意。若依此義。自相共相既有
。若就經説自相共相。應共相觀能
煩惱。無常觀能斷惑故。總縁作意能
斷惑者即此義也。若就因明自相共相。應
唯自相觀能斷煩惱。一切定心縁自相

文縁起經下至故不相違者。此會違也。一
刹那中下章家文也。若就因明。唯自相觀能
煩惱者。何故縁起經下二十
二左
眞諦聖智
總相總縁故名頓現觀故今會云。若法忍一
刹那智從前加行總相縁。前加行位作
空無我行相故。此即依因明縁起經文
佛地論中無縁起經其違文。言佛地
自會者。佛地論第六卷六左云。是故彼論説
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相。此經不爾。故
相違。邁法師云。是故彼因明論説諸法
上所有實義。各附自體皆名自相。此經不
爾。如十一處苦無常等是一。然苦
無常等彼此相名爲共相。佛地論中擧因明
意及地經意彼自會釋。故不相違。問。佛地
唯識及因明論所説二相何差別。解云。慧沼
師云。佛地論意五蘊等法名爲自相。苦無常
等名爲共相。唯識論中帶名言詮名爲
。不言詮名爲自相。因明論中通名
局名自相。此有四對而説二相。如斷中

文問此諸煩惱至縛所縁故者。此依瑜伽五
十九六右而問起也。言從何説斷者。即問
斷所從也。謂相應縛及縁縛中從何説斷。
疏第十本五十
三右
云。問。此言斷者。爲縁縛
相應縛。答。若所知障唯言麁重。體
縛法故。若煩惱障從二説斷。如五十九
彼相應及所縁故煩惱可斷等。乃至廣
説。顯揚論三・二
十右
云。斷所從者。謂從所縁境
諸煩惱。於所縁境煩惱已無繋縛
故。諸相應法亦復隨斷。正與此同。<#0225_4/>景法師
云。依小論説。但斷縁縛前境名爲
斷惑。煩惱與心於三世中伴性恒隨不
相離故不相應。今大乘中過未法無。現
在繋有。由聖道生煩惱相應心法不起名
相應。相應斷已不復縁境者名縁縛
又昔曾起二縛之時熏成種子二縛
今斷種時名二縛
文此文依斷至乃倶解脱者。此章家文也。此
文依斷煩惱障説等者。今此文云相應所縁
二種縛斷者。此依三乘通斷煩惱障説。相
縛及麁重縛斷者。多依菩薩雙斷二障説。
問。相麁重縛有何差別。解。大乘基云。一切
有漏善無記不善等心皆有分別相分。此相
能縛於心。非相縛即是執也。麁重縛者。
一切有漏不隱性。與瑜伽五十八十六紙
説有漏麁重同。問。若不之相亦名能縛
者。後得智品相分應亦能縛。解云。其後得智
漏方得一切相皆爲證解。有漏不爾。
故能縛見。問。一切有漏法能縛見分者皆
相縛。若爾自證縁見縛自證耶。解云。二
説。一云亦縛。有漏類故。一云不縛。不
分縁於相故。廣如唯識疏第九末六・
四左
。又
樞要下本二
十六左
云。末那爲識縛之本。今觀此意
若縁縛體唯據煩惱障。若相縛體據法執
説。故此滅已相縛解脱。若爾生空智與法執
倶應相縛。由是總顯相應所縁之縛通
三乘斷。相縛者唯菩薩斷。若由法執。即二乘
生空觀亦應相縛。廣如彼説
文問云何次至身諸麁重者。此第七番依
十九六右而作問起也。於中有二。初明
異生離障次第。後明聖者離障次第。此即初
也。初異生中令四障。初斷在家障。次斷
出家障。已得出家次欲定。應彼定
。即眷屬尋思等。次離定障。未未至定
中六種作意故。須臾斷作意障身麁重
。此中云眷屬等三種尋思者。瑜伽八十九
九左云。心懷染汚縁國土發意言
順隨轉。名國土尋思。心懷染汚縁親戚
發意言隨順隨轉。名親里尋思。心懷
縁自義推託遷延後時望得起發意
隨順隨轉。名不死尋思
文次斷見道至應斷二障者。上明聖道
方便障。此次明聖人斷障次第。謂先斷
。次除修惑。見修惑盡即除無漏定家性
。次除事障即屬五受不調柔性。障於勝
。此之定障是所知障一分。故下論云。八
解脱除所知障已除定障。求大乘人。次應
斷所知障品所有諸障。故彼文七左云。次
復有一補特伽羅。應所知障品諸障。由
此次第煩惱。今此文云應斷二障。義
亦無
文問見道修至當廣顯示者。此第八問。依
五十九六右而問起也。故彼文云。斷諸煩
頓爲漸。若准彼論。先問頓漸次問
次第。今乘便故後問頓漸。即彼釋七右云。
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何。由現觀智
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
懷縁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
諦等見斷煩惱。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
道方能斷故。此等諸義。見道章中當廣顯

法苑斷障義鏡



法苑義鏡第五
 釋善珠述 
大種造色義
文大種所造至問答分別者。此六門中。若隨
難標。第四門中言因縁者。因謂牽引等十
因。及能作等六因也。縁謂因縁等四縁也。第
五門中言同異者。同類大造并異類大造。是
同異。此説類異及即離中竝有同異也。
廣如下説
文辨體者至更無別物者。此初門中總述
。一者外道。二者小乘。三大乘宗。初外道
中略標四宗。此即初述順世宗也。順世宗
中建立四義。一體有唯四大。二現有過未
無。三有情無往來。四安立有界等。凡所無
義多隨俗情諸宗意。故名順世。然性是
常更無別物者。順世宗立諸十八界法及以
神我。竝以大種其體性。除四大外更無
別物。即四大種和合精虚最勝品者爲其神
。次精虚者爲其心法。麁滓穢者作色等
。欲佛法内毘婆闍婆提此云
別論師
。離
大種外無別造色。今標彼意。故云更無別
。廣叙彼宗文軌師廣百疏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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