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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抄 (No. 2281_ 貞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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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疏下文云。不レ可三説爲二法差別過一文明知聲
論謂二法差別一作二此能違一也。依レ之明詮道詮
等先徳。皆法差別云云答子島釋云。其重遮之
言也。意云非二唯不可レ爲二法自相失一。亦不レ可
レ爲二法差別及相違決定一爲言春穩智證意同
之
 明詮。道詮。觀理。空睛。仲算。并子島。同學
 記等。法差別義也。明詮會二智周記一。可レ見
 レ之
明本抄第八終


明本抄第九
 法差別下
  若言眼等      闕無同喩
  能別不極成必帶不共不定歟
            積聚性因
  意許宗四宗相攝   若以所思
  法差別能違遮表   西域師豈於眼等
  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事
今云。數論宗執レ有二神我一。二十五諦中爲二其
一數一。常住眞實。能受用二十三諦一。佛法破
レ之。諸法之中無二實我一故。僧佉對レ之成立比
量一。所樂宗偏在二神我一。是以若作法比量。立二
眼等必爲我用一者。能別宗依可レ不二極成一。佛
法之中不許二神我一故。本疏徴詰其意易レ知」
問。彼宗意我有二二種一實我假我也。實我即第
二十五諦也。假我者眼等積聚有情總體也。
眼等必爲他用量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即
如レ次神我假我二種也。若爾我言極成宗依
也。立者宗廣亙二眞假一。立敵前又同許二此言一。
敵者佛法亦許二彼假我一故也。而何以二我言一
偏屬二實我一付二不極成過一哉 答。外道諸師
雖レ分二二種我一。神我實是我體性也。假我或時
名レ我。或時不レ爲レ我。隨レ應不定。而今雨衆
安立諸諦一。對二佛法無我宗一。成立神我諦一之
時。呼爲レ我其體定限二神我一。初自二内明對論一。
終至二立量言支一。擧レ之成レ之定當二神我一。佛法
忌レ我豈許二其名一哉
問。大乘師於二外道成レ我之量。多許二其言陳一。
勘二二等差別一。彼皆内明之時諍神我體義一。
入二内明門一立二比量一。所レ諍偏雖二實我一。外宗
本許二二我一。言陳總含故。不レ付二宗依不成一。爲二
意許差別一。立敵二家假我名體共許故也。佛
法雖レ忌二神我一。詞未レ云二神我一之時。其言極成
宗依無レ過。其作法者。所謂我所執我量實我
假我差別。我常量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
身造業受苦樂我意許等也。然者數論設雖
レ欲レ成二神我一。言陳不レ加二神字一。其詞自亙二假
我一者。如二上所レ出諸量一。可レ遁二不極成過一
答。一宗所立義旁分。諸法配立通塞隨レ宜。數
論等宗或時唯以二神我一爲レ我。或時又我通二
假實一。其假我我非我二門不定難レ定。然而探二
實義論二多分一。我唯一法思我ニ&MT06279;非レ餘。量同二虚
空一衆徳非レ一。愚夫迷レ之未レ證二眞我一。雖レ有二
我執一其所二計著一忘レ源沈レ流。是其數論等所二
安立一也。是以隨順世間一似許二假我一。剋レ體論
レ之積聚依身遂皆非レ我。二門假實大都如
レ此。而敵者佛弟子欲レ勘レ過之時。或就レ實奪二
其言一屬二神我一。或依レ假與二其名一及二假我一。寛狹
通屈立者難レ拒。勘レ過本敵者之進止也。若
有二其理一隨レ應レ示犯。其中或先生二徴詰一種種
付レ過。遂歸二一兩眞過一。或雖レ付二根本過一恐
レ趣二異路一遮塞二其門一。或又違二違三等皆眞
過也。如レ此之勢望レ言可レ知。慈恩淄洲解釋
之中。或因明家本疏斷纂等。或唯識述記要
燈述旨且千。誰能得レ窮。今示二其梗概一也
子島私記云。以二神我一爲二能別一者。敵者佛弟
子不レ立二神我一故。有二能別不成一云云此記意。
付二能別不成一事者。無二委曲一見タリ。擧二神我一其
趣如二上成一歟。至二例難一者不レ擧レ之不レ會レ之。
雖二暗難量。言陳共許之類衆量非レ一。上綱
爭一向不レ許レ之哉
有云。若沈言レ我必通二假實一。如二我所執我量
二差別一也。然今云二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
不成一者。其言略也。實可レ云二神我一。有法能別
直擧二神我一時犯二不成一故也。本作法我是思
量。我言略也。具可レ云二神我一。明燈抄云。具應
レ言二神我一略故不レ擧云云周記意同レ之
 尋云。本作法今作法倶唯云レ我不レ言二神
 我一。何恣加二其言一哉。但周記明燈抄者。一
 往見レ之誠似レ云レ爾。然而天主眞論文義
 悉窮。誰非二譯主一輒加輒刊。彼呂才改二文
 言一疏主深慘レ之。爰知智周善珠御意雖
 レ無二神字一體定當二神我一爲言非二文外加之。
 是以撲揚釋云。雖佛法中雖レ有二假我一。彼
 不二分別一意談二思我一故所別過文其意可
 レ知。若論詞略實可レ加者。何云二彼不分別一。
 不二分別一者。顯二言總一。若遂加二神字一者。既
 以二神言一簡二假我一。豈非二分別一哉。以二演祕一
 思二前記一。略者其詞不レ盡義也。非二總故無
 失也
有云。我言必有二所レ目我體一。以二能詮言一即二所
詮義一。是神我故佛法不レ許。雖許二假我一但是
名言ノミニ&MT06279;而無二其體一故。愆二言ト體トヲ一令レ有レ過也。
我所執我量假實我差別。且設二許名言通レ假
之義一也此義依二
平備記一
 尋云。此義意如何。先數論宗許二假我一哉以
 否。若不レ許者。法差別不樂爲其體是假我
 也。況世流布我大小内外宗莫レ不二共許一。是
 即假我也。若彼宗立二假我一者。我名言下收
 レ之。實我假我共我言之所レ目體也。何彼宗
 有レ名無レ體哉。佛法假我又此類也。不レ許二
 實我一故雖レ稱二無我一。許二假我一門非レ無二假
 體一。五蘊和合施爲動作。是則主宰義也。雖
 レ假具二主宰義一故假立二我名一。言下若義若
 體許而不レ諍。何於二佛法一無二我言所目一哉。
 不相應等雖二假法一。色心分位以レ義立レ名。
 二十四種各不二相濫一。非二只分位假一。聚集假
 又異二畢竟無一。豈只有レ名都無二所目一。哉
 就二上義一有人會云。數論所レ成之我是神我
 也。呼レ之云レ我。知其我言詮二神我一。若爾今
 我名言所レ目唯限二神我一彼宗雖レ許二假我一
 非二今我言之所目一佛法假我亦爾也。故以二
 假我一爲レ難。不レ關二此義一云云
 問。數論及佛法前皆有二假我一。我言本寛
 通未二必神我一。餘量勘レ過之例通二假我一既
 多。自レ元依二此類一設二其會釋一。若爾何知一今
 量能別定神我一哉。設雖レ不レ寄二能詮所詮一。
 限二神我一義決定者。會釋甚易。爰知古人
 無二所レ目體一者。假我遂非レ我故。非二我言所
 目一云事。今會釋不レ叶二本義一歟。又有人云。
 我言本是神我之名也。具二常一主宰義一故。
 彼宗以二其我言一假雖レ目二積聚我一。實非二其
 體一故。又佛法假我。自レ元都非二實我所目一。
 仍爲二不極成過一爲言此趣似二長有得業義
 勢一。仍至レ下可レ尋レ之
有云長有數論立二二種我一。一神我二假我。其
神我者二十五諦中我知者也。假我者動作
施爲似二神我一故假得二我名一。似我之我還目二
神我之我一。假與レ我相違釋受レ稱。佛法不レ許二
神我一故。假即我持業爲レ名。是故數論對二佛
弟子一立レ量云二必爲我用一之時。敵者佛法不
レ許二數論假我之我一。亦不レ許二神我之我一。故有二
能別不成一也。立二我所執我一之時。是自比量
故。他能別不成不レ爲二過數一。且就二彼宗一有二假
我實我之差別一故勘二有法差別一。非下是佛弟子
許二彼假我一故有中此過上
  長承三年。維摩會硏學竪義。始立二此義一」
 尋云。先相違釋者。擧二各別二法一爲二一題
 目一。互無レ假二其功能一。非二體義一。非二主伴一。非二
 隣近一。而若假我似二實我一故得レ名者。假是
 可二能似一。我是可二所似一。實我之假也。何非二
 依主一。若又能似之分名レ我者。假即我也。全
 不レ似二相違釋一。況設呼二假我一之時。我言留二
 眞我一。横取二其實我一。豈呼下非二今體一之物上
 哉。重意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相違釋
 也。五識意識皆所目體也。而我與レ假別體
 者。竝云二假我一時。其我眞我豈非二今所目體一
 哉爲言次以二假我一爲二共許義一者。世間共許
 云レ我云レ他之我也。大小内外皆以許レ之。
 如三眼所行色名二極成色一。彼宗設似二神我一
 故雖レ名レ我。指二假分一立二是我名一之後。其
 名可レ屬二假我體一。若強尋二其源一論二差別一者。
 勝論師弟如何共許有言一哉離實即實有
 性爲二能有體一。彼能有之所有之功能也。根
 本既異二即離一。自レ彼起有言互雖二共許一。而
 有レ此有レ彼之有無有ヲハ。世間許レ之師弟從
 レ之。全不レ屬二其能有源一。此亦爾也。況外人
 對二佛法一立二自比量一之時。簡別言用二我言一
 哉以否。若用レ之者。既無二兩宗共許之我
 言一。外人云二我所立法一之時。簡別先不ナンヌ二極
 成一。若自比量故簡別又自者。設雖二自比一皆
 立敵對論之時所レ立也。而今依二自宗一立
 レ之敵者莫レト云レ愆。是其簡別本意也。令三敵
 者知二其意趣一。若敵者前不レ許二我言一者。以二
 何力一定置此旨一哉。若全不レ用二此簡別一
 者天愛也。如レ此推徴。此義恐似レ過タルニ矣
有云。立論習。賓主相對。先内明門審定宗
義一已。然後入二因明門一立レ量立破。是故數論
佛弟子先諍二我實非實一。審二定宗一已入二因明
門一。立二眼等必爲我用一之時。雖レ不レ言二神我一。
先已定二神我之我ト一了故付二能別不成過一也。
明燈鈔釋分明也。我所執我量。内外兩宗不
レ諍二我假實一。專論二我一異一已テ云二我所執我一。我
言亙二假實一故。兼有二意許過一。此乃隨二審定時一
其義不レ定
 尋云。此義大都誠可レ爾。但一向以二審察一
 定二言陳一者。衆量勘レ過恐多有レ所レ背歟。即
 會二我所執我量一。本論二一異一故。我言亙二假
 實一者。若爾彼量何勘二假我實我差別一。以二
 實我一爲二樂爲一。於二異不異門一不レ分二樂爲不
 樂爲一耶
有云。我所執我量自比故。我言含二假實一。外宗
自許二假實我一故。今立二共比一。諍二我實非實一故。
對二佛法無我宗一所レ擧我。定神我也。故有二能
別不成一。假我佛法亦許レ之故。若立レ之即有二
相符一長與已講義。湛
秀等存二此義一
 尋云。設雖二共比量一我言共許其下帶二意
 許一。能成セハ二神我一專順レ自可レ違レ他。即必爲
 他用量等其本也。何共比爲レ故會レ難哉。設
 雖二共比一可レ立二假我一云事。自レ元不可得也。
 次自比量不レ顧二宗依一故。直擧二不共許法一
 是定習也。即云二我所執我一。云二簡別一云二法
 體一偏限二自許神我一。豈自比爲レ故言陳令二
 共許一哉。凡共比須レ共。自比須レ限レ自。今所
 レ成併似二顛倒一矣
  我他相例事
尋云。於二數論宗一假他ハ眼等積聚有情之體
也。即是假我也。若假我ハ假ニ&MT06279;無二別體一者。假他
又無二別體一。二名倶能依聚集上立レ之。離二所
依實法一無二別體一故。何假我假他有二差別一耶。
是以彼宗他ノ言。實唯目二眞他一。譬如三我言目二
實我一。若他言不レ限二眞他一。又令レ假者。我言又
爾。若於二彼宗一者。云レ我云レ他雖二齊等一。佛法前
許二他言一嫌二我言一者。佛法又有二假我一。其名既
非レ無。故我言可二共許一。若夫彼宗名レ我之物。
實是神我故。我名遂不二極成一者。彼宗云レ他
之物。實唯眞他也。眞他之外無レ他。我他相
例。遂未レ遁二其難一 答。若積聚有情身名レ他
者。誠如二假我一眞他之外雖レ無二其體一。自他言
法與レ法相望亦立レ之。不レ同二我言限人。他言
本亙二人法一故。設雖二人上他名一。自レ元貫通故。
不レ同二正云我。由レ之佛法又盛用二他言一。不
レ同二我名一
問。一往可レ爾。實遂同也。其故ハ於レ法名レ自名
レ他。猶有レ似二我言一。所謂自者己也。己者我也。
對レ自云レ他。非レ己非レ我義也。然者他者彼此
各有二其體用一之中。對二一ノ體一呼二餘ノ體一之詞
也。其得二他名一之物又可レ稱レ自。己體故。其義
相不レ異二我言一。是以於二士用一分レ二。士夫士用
法士用也。以レ法擬レ人名二士用一。士即人義也。
所以於レ我有二人我一有二法我一。佛法又非レ不レ許二
假法我一。輕重雖レ殊隱顯雖レ異。人法遂同。由
レ此可レ知。數論宗云レ我云レ他。眞假皆目二神我一。
其故ハ暫時假立。遂還歸二實體一之故也。若爾
佛弟子向二數論量一之時。實我假我眞他假他
隨レ意與奪遂無二差別一。何今捨レ我就レ他哉
答。疑難責レ理誠終難レ遁。曾叡山廣學竪者
得二此題一。慈惠僧正往復難詰竪者杜レ口云云
方知此事詳難二辨決一。爰福基上綱會而有レ言。
我言佛弟子忌レ之。至二外道執一故。他言不レ忌。
未二必*至病故云云誠乎此言能窮二玄源一矣
 輪迴之源專在二我執一。一切煩惱由レ我而起。
 而僧佉吠世等大外道。建立神我一。能證二其
 我一以爲二涅槃一。迷倒之甚莫レ太二於此一。如來
 出世轉二正法輪一。大小權實教皆顯二無我理一。
 方可レ知佛法破レ我爲レ本。外人迷謬。人法
 執倶雖レ重。我執殊増。五見之中第一薩迦
 耶見ハ。我我所見也。似レ計二我及我所一爲二其
 名言一。自餘所執未レ爲二法數名言一。設計二眞
 他一何比二我執一哉
  闕無同喩
記意云。能別不レ成。何有二同喩一。明知闕無同
喩。是能別不成上義也云云
問。古徳爲二所立不成義一。有二喩依一無ヲハ二喩體一。
只云二所立不成一。喩依喩體倶無云ヲハ。云二闕無
同喩ノ所立不成一。此義有二何過一 答。子島云。
所立不成有二兩倶隨一猶預所依四種一之中。
喩依喩體倶無。是所依不成ノ所立不成也。以
レ之云二闕無同喩一者。尤謬也云云
問。於下有二喩依一有中能別宗上喩體闕。是偏喩中
所立不成也。所成宗無故喩不レ成レ彼。異二汎
爾所立不成一。何不レ云二闕無同喩一。設雖レ立二所
立不成名一。爲レ顯二別義一猶可レ云二闕無一。彼能別
不成上義ト云フ傳モ。別量云二闕無同喩一。何以
爲二所立不成一不レ云二喩ノ闕無一哉 答。能別無
故喩上不レ成二所立一者。過正在二能別處一。何讓二
喩上一哉
問。有法不二共許一故宗犯二所別不成。此時因
必有二所依不成一。此過源望二所別一。何別爲二因
所依不成一耶。彼既過亙二二處一。今義尤可二相
例一 答。因具二三相一。三支皆在二因中一。宗有法
是因初相也。所以所別不レ成。其過必令レ被二
因處一。因宗本一物故。喩引二他法一欲レ令レ生二敵
者ノ一喩ヲ。宗過是不二喩過一
問。喩自闕義。宗喩二支中。過方當レ何。若爲二
能別過一者。何云二闕無同喩一耶 答。依二宗不
成令二喩闕無一。是宗過之甚也。所以尋二過根
本一屬二宗處一也
問。喩自闕タルハ不二所立不レ成義一。於レ喩猶可レ爲二
別過一。能別設雖レ有二此過一。二支共可レ立レ之
答。喩闕無是因中闕減過性也。所謂於レ因有二
義三相一有二言三支一。義三相中有レ闕者名二有
體闕一。所レ謂雖レ陳二同異二喩一。因不レ轉二同喩一或
轉二異喩一。因體上闕レ相故名二之少相闕一。若或
不レ説二二喩一或雖レ説不二共許一名二義少闕一。如
レ次無體闕及有體闕也
  疏有體闕中開二少相義少二種一。實
無體闕義少闕也。至レ下可レ知レ之
重意云。以二宗喩言一名二因義一。一因二喩是言
三支者此門也。不レ出二言支一其義在ヲハ二因上一。名
レ相不レ云レ義。因一喩二即因三相者此門也。
今依三能別不二共許一喩又闕タルヲハ名二能別過一。喩
自闕邊ヲハ可レ攝二因闕減過性一。重意云。尋二過根
源一或在レ宗或留レ因也
問。所別不成時何レ不レ立二闕無因過一哉 答。
闕無因過未レ聞二其名一。但闕過中可レ有二此句一
歟
  能別不成過必帶二因不共不定一哉
尋云。若必帶者。眼等必爲我用之量。雖レ有二
能別不成一不レ云レ有二不共不定一處處不レ擧レ之。
若不レ帶者。陳那不レ立二能別不成一者。因中不
共不定故也。若有二能別不成一無二不共不定一。
何攝二不共不定一不レ立二能別不成一耶。加レ之。疏
上卷云。若許能別。非兩極成乃至因中必有。
是因同品。非定有過文
徳清法師五箇唐決隨一也。徳清於二彼國一。親
對二法清居士一居士者崇俊
入室弟子也
擧二此問一。居士答云。
於二立論一者雖レ有二同異品一。然於二敵論一兩品倶
無。所以者何。能別已無。於レ何可レ説二此同此
異一。同異既無。是故不共云云
歸朝之後。明壹善操慚安等。疑二此義一云。因
有二三相一。闕二初相一有二四不成一。闕二第二相一不共
不定。闕二第三相一共等不定。闕後二相即相違
因。因明法齊レ此爲軌。不レ得レ過耶。今尋二答
旨一懷疑彌深。若無二同異一。既是二品。雖レ非二宗
同一猶因同異。若不レ爾者。有下立二第三雙非一失上。
語出二理門一。自顯二疑惑未已。請示二明言一云云
 今云。同品定有者。於二宗同品一因定有爲言
 能別既無。故非二同品一。若非二同品一者。因
 於レ誰有哉。故闕二第二相一。居士所レ示猶足
 レ爲レ軌
  馬道已講等。不三必帶二不共不定一。今量
  是也云云
  積聚性因違二法自相一事
子島傳云。問其積聚性因。有二法自相夫一方
何 答。眼等者。有法自相。必爲我用者。法自
相也。積聚性故因不レ成二神我受用一。爲二與レ彼
相違假我受用宗一爲レ因。臥具是非二神我用
物一故。即爲二異喩一。因轉レ彼同無異有闕後二
相。故作二能違一云。眼等不ヘシ下爲二神我一受用セラレ上
積聚性故。如二臥具等一也 問。佛弟子不レ云二
神我一。何云レ不下爲二神我一受用上 答。爲レ破二於
他一就二他宗一立故不レ成レ失也 問。法自相相
違者。有二法自相一依三因令二相違一所レ有失。此既
望二敵者一無二法自相一。何云二法自相相違一 答。
分二別自他共一之時無レ過。意云。此望二立者一自ノ
法自相相違。故能違モ就二他宗一作レ之多有二古
傳一。今不
レ依
レ之
 尋云。法自相相違。對二本量能別一用二正相
 違之詞一。其外無二加言一。而本量法宗但云二我
 用一。對レ此須レ云二非我用一。何加二神字一哉。設雖
 レ非二神我用一。臥具同喩可レ有二所立不成一。彼
 宗臥具通二眞假二用一故。若爾今作法難レ思
  答。本量若云二眼等必爲我用一者。其我定
 可二神我一。故本付二能別不成一。然者能違云
 レ非レト二神我用一者。直非二本能別我一也。全非二
 加言一。設只作二非我用一違義可レ足。次於二臥
 具一神我用不用義。疏上下總有二二意一。下
 文許レ通二神我用一。今文限二假用一見タリ。正付二
 所立不成一故。上綱釋二此文一云。其臥具是
 非二神我受用物一。故不レ成二所立宗一。故有二所
 立不成一也云云述旨全不レ及二劬勞一。可レ知神
 我不レ用二臥具一云事。勘二法自相一即此意也。
 然者今一段文。無レ諍以二臥具非神我用一勘二
 二箇失一也。下文意者。神我又許レ用二臥具一。
 雖二用劣一非レ無二用義一。重案二此二門意一。下用
 劣義如レ常。諸徳任二疏文一廣談之。上不用
 義頗非二常途一。其旨難レ知。但臥具本爲二假
 我安處所須一所二集成一也。而彼宗神我量同二
 虚空一。其相深妙也。既無二形色一無二方處一。爭
 安處床座上一哉。依二此門一者可レ云一不レ受二用
 臥具一。設名二受用一者。神我不レ離二假我一故タリ。
 爲二假我之本體一。相從假我一。假云二受用一也。
 其假説用義。即能尋殆不用也。依二此門一
 上疏。付二所立不成一爲二法自相同喩一也。重
 案レ例云。受用眼等一神我用勝假我用劣。
 此二種倶論二思量受用一。而於二假我一者。思
 量義或有。以二實我一從二假我一故。能依假
 我假名レ思量眼等一。若直尋二假我一非二能思
 量法一。彼宗心心所雖レ似レ有二思慮一實不二思
 慮一。彼宗思慮唯在二思我一故。方知假我思量
 受用。云レ有云レ無二門不定也。若如レ此不
 レ論者。恐宗計難レ探解釋難レ會
 問今疏文爲二不用義一云事聊簡可レ爾。但註
 釋作法云。眼等必非二爲レ我用勝一云云此義
 意者臥具等雖二實我用一其用劣故。對二用勝
 宗一付二所立不成及相違因一也。若爾疏上下
 不二相違一似二通途一 答。註釋意誠非レ無二其
 故一。今徴破皆方便也。遂立者矯立適者付二
 法差別一。其樂爲神我用勝。即已前安立必
 爲我用能別也。雖無二勝字一其義必然也。
 故對レ之以二臥具用劣一勘レ過歟。此義又子
 島上綱一處釋歟。就レ此還知。上綱二義。
 於二上所レ成二門一各就二一邊一也。所謂若
 依テハ二不用義一不シナ二加言一直勘。若依二用劣義一
 准二大作法一加二勝字一也
 問。就二二卷傳一。法差別作二能違一假我用勝
 云云不三直非二實我一。又勞加二勝言一。明知破二彼
 樂爲一不二容易一云事。今何直非二樂爲一。又無二
 勝言一哉 答。旁有二其謂一。先法差別。立者ノ
 前眼等有法上眞他用假他用相竝而存。
 欲レ非二其樂爲一。共比故難レ擧二神我一仍捨二遮
 詮一就二表詮一。表詮又雖レ成二假用一眞用不レ被
 レ非。自レ本相竝義故。是故假用上加二勝言一。
 能非二神我用勝一。委曲非レ一。而所違直擧二
 實我一之時。能違須二直非之。直非全不レ加二
 勝言一。設欲レ作二表詮一。假我用與二本量實我
 能別一各別物直不二相違一。況所非樂爲宗元
 無二勝字一。故對レ之能違假我用加二勝字一無
 用也。仍二箇作法大異也。勞加二勝言一之
 義ハ同喩臥具見テレ通二實我用一恐二所立不成一
 之故也。而二卷傳自レ元爲二不用一。故不レ及二
 劬勞一此傳者。法自相能違就立者自宗作レ之。非二共
比故無二不極成一。不レ同三法差別能違共比故恐二
 不極成一
也
  此能違作法。本鈔出二多説一。其中平備明
  詮一傳同二二卷記一。註釋同二子島一義一。明
  詮一義云假我用勝。細恩寺同喩加二自
  許言一。自餘兩三義難二必依用一
子島疏噵云。不レ成二神我用一故因違二法自相一
失又云。臥具假用故。望二神我用之法宗一成二
宗異品一。此因イ彼ニ轉&MT06279;闕後二相。故作二能違一云。
眼等可下爲二假我一用上。同喩仍レ舊也。今謂此法
自相相違難レ思。數論臥具許二神我受用一。何
爲能違量同喩レ耶 故若可レ用二勝劣言一歟。
准二法差別一故云云
 尋云。如二此噵一者。能違作二假我用勝一歟。然
 上聊簡。作レ非二實我用勝一爲二此噵意一。如何
 相違
 答。噵初文誠如二疑難一。但述二此義一畢。標二今
 謂一別擧レ疑。其趣就下非二ト云神我用勝一之能
 違上似レ恐二所立不成一。若假我用者。臥具能
 同喩也。何傷二所立不成一哉。爰知上假我用
 義。引二他人説一歟。自推徴之一須レ作レ非二神
 我用一。就レ之生レ疑始云レ可レ用二勝劣言一。是則
 神我用上加二勝言一云也
  法差別等樂爲意許遍所許等四宗中何」
本云。不顧論宗也。今云此義意。以二立者本
意一爲レ先之趣也。文理相對以レ理爲レ本故。文
中又於二疏上下一大釋置四宗一之文。以無常
宗傍無我等一爲二傍義准宗一。以二隨自樂爲義一
爲二不顧論宗一故也。所以雖レ有二多違文一必可
レ會レ之也會釋如二
別紙一
今倩案レ之。猶可レ存二傍義准宗傳一也。付二本傳一
見二會釋趣一。故於宗中。傍有義准。則四相違。
所違差別。文者。非二四宗中傍義准宗一云云方
知。會釋不レ通故遣爲二別門一也。此文既爾。餘
文准可レ推。若爾於二釋文一者傍義旨炳然也。
末學智惠殆不レ及二聞惠分齊一。寧捨レ文立レ義
哉。可レ恐可レ痛。爰信レ文屡探二其理一。尤可レ謂二
傍義准宗一。一切比量以二能別言陳一爲二正諍一。
意許三宗皆非二此量正所成一。處處文理不レ可二
稱計一。其中正釋二四宗相違一中。指二法自相相
違一正所諍故云云以レ之思レ之。意許之宗比
量傍所成也。且成二言陳爲他用一爲二正所立一。
同喩只成二汎爾爲他用一故。若成二此義一畢。即
准成二與レ此相類神我用勝ノ爲他用ヲモ一也。餘二
宗准レ之可レ知
問。數論師立レ量本意。不レ成二眼等上他用不
用一。偏欲レ立二神我諦一也。此量若以二汎爾爲他
用一爲二正所立一者。全非二立論本意一。又可レ犯二相
符過一。此豈樂爲宗哉 答。此難爾也。若尋二立
論源一思二比量志一。必以二神我一可レ爲二正所諍一。而
立者豫以二了因智一。觀二見三相闕具一之時。神
我實體闕無二同喩一。設自二眼等能用一雖レ欲二傳
成一。猶無二神我用勝同喩一。此故本意既萎竭。更
儲二一方便一。先成下不二樂爲一之汎爾他用上立二一
比量一。敵者若信二此義一畢者。與レ此義類相隣
不共許法體。准例自可レ被二成立一。如レ此安立
畢矯立二此量一也。仍付二此量一定二其所立一時。
不下以二意許一爲中正宗上也。比量ノ相自レ本決定
故。立者不三樂爲二所立一。敵者降不レ攝二宗義ニ一
也。然而探二矯立本意一有下勘二相違因一之門上。或
諍有法等者此義也。雖二傍所諍一猶既此量ニ方
便欲レ成。隨又是立者深樂也。不レ勘顯其過一
者。自可レ成二所立不破。所以敵者故違レ彼。
以二因喩力一成二能相違宗一也
問。言陳能別宗。與二意許*之宗一相對。何宗所
諍義勝。又何可レ得二樂爲名一。而意許勝二言顯
宗一云事既不レ待レ言。何寄二立量顯面一捨二立者
深意一哉。所以於二所諍一於二樂爲一各有二二門一。今
所レ成義者是其一門也。四相違門必探二第二
類宗一之門也。豈空忌レ之哉。陳那天主開二意
許過一。專在二立論本意一。捨レ勝取レ劣閣レ源就レ流。
豈是義學之大綱哉 答。於二立者本意一以二意
許一可レ爲レ本。今所レ難是也。非レ不レ知非レ不レ許。
但比量習不レ可二始破一。所成非成義決定可
レ存。所以可レ謂神我用勝宗等於二此量一傍所
成也。於二他量一可レ爲二正諍一。彼他量者。所謂今
量言陳下竊所レ置量也。見二于此量一雖レ名二意
許量一。正爲ラムコトハレ量可二別時作法一。纂要理門望
爲量成立必須加言者是也。以レ之推此量時
可レ爲二正所諍一者。實忘二因明軌則一也。重意云。
比量宗者因喩之所成也。神我用勝宗豈積
聚性故因臥具等喩之所二成立一哉。立者本悟二
此理一故。不三持成此量所立一也
問。意許量者。言顯可レ立之量。既先含二此量
意中一畢故。此量時猶可レ得二比量名一。豈非二此
量所成一哉。何況名二不レ名二所立一之二義中。不
レ名義勝云事。以レ何可レ生二決定信一哉 答。若
此量時。正名二所立宗一者。何宗過中不レ開二意
許過相一哉
問。能所別差別不極成過。寧非下以二意許一爲中
宗過上哉 答。爾也。此非二理門正理所説一。疏
主始所レ開也。若爲二宗過一者。本論何不レ立哉。
但疏主開立之一。是依二因後二差別相違一所
レ立也。可レ知此過從レ因起。非二正宗過一也
問。以レ何知必自レ因起云事 答。若正爲二宗
過一者。不レ勘二因ノ相違因一之時直可レ勘レ之哉。
若云レ爾者。不レ知二相違因一先勘二意許過一者。一
切正比量難レ有二意許一。所立不成等亦可レ准
レ之
問。意許差別其義不極成。寧非二宗過一而開二
因處一哉。因者欲レ成レ宗之能立也。何以二宗不
成一爲二正因過一哉 答。此難不レ爾。説因宗所
隨者。因明大綱也。深可レ知レ之。其因若具二衆
相一。以二其力一自成レ宗也
問。誰人信レ之耶 答。疏云。然於二因明一未レ見二
其過一者。是指二意許宗過一也。差別不成直爲二
宗過一者。何云二未見其過一哉。既於因過。説法
差別。相違之因。則傍准宗。可成宗過者。准二
因相違一始開二宗意許過一。知不二直宗過一云事」
問。此義不レ爾。疏意論未レ開二宗過一故云二未見一。
是未レ見二證文一爲言則傍准宗。是准レ論疏主立
レ之意也 答。正可レ爲二宗過一者。論何不レ開哉。
其理如レ上。何況若爲二正宗一者。論釋レ宗云二謂
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一者。通二意許宗一
哉否。若通者。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所二互差別一
者。決定是能別宗也。若於二意許量一有二此義一
者。猶是他量言陳時差別不相離性也。豈預二
此量一哉。指レ之云二隨自樂爲一。寧通二意許一哉。深
可レ思レ之
  年來此義未レ決。誠得二一門之實意一歟。
  建久七年四月十八日記之
 此義往年所レ記也。此度複審之處無二殊難一。
 仍可レ用二此義一。但子島御意。一切比量皆
 諍二能別一。正所諍故之義有レ異二普通一。有法
 自相所立法。并正所諍故題中具記レ之。若
 依二彼意一者。雖二意許宗一未三必離二能別言陳一。
 今義爲二二重一稍似レ異。但上綱御傳又諍二
 後三宗一。意許實在二彼三處一。四相違皆雖
 レ得二正所諍名一。又非レ無二傍所諍義一。仍不レ違二
 此義一。聊可レ加二潤色一。次名二意許量一。是又古
 義之趣也。上綱御意。別不レ名二意許量一。但
 若加言者。可レ爲二別量能別一。是故在二意許一
 之時猶帶二法義一。如此事稍可二思准一更有
別推
  同喩臥具上有二實我用勝義一哉
問。若有者。望二假我用勝能違一分二宗異品一。望二
神我用勝樂爲宗一能同品也。若爾所違不レ闕二
後二相一。能違有二所立不成一。若無二此義一者。疏
云若以所思。實我用勝。假我用劣文
本云。此有二多義一。一云。若以所思等者。初釋
也。然以假我等者後釋也。今就二後釋一。以二臥
具等一爲二假我用勝宗同品一也。二云。若以所
思等者明二思量作用一。非二受用之用一故非二能
違宗異品一也。三云。若依二思量受用一言二神我
用勝一者。唯立者許非二佛法者之所許一。故不
レ爲二共同喩一也。四云。若以所思等者。若臥具
等。神我所思量アラマシカハ者。實我用勝假我用
劣ナリナマシ。然是安處所須受用故。假我安處受用
勝神我用劣也。謂神我思量五唯量實法一。不
レ思二臥具等假法一。其神我思量受用。望二臥具
等一疎遠故。實我用劣也。重意云。若以所思等
者。縱設許レ之。非二其實義一。然以假我等者。述二
數論本計一。出二實義一也
 子島記云。次文云。若以所思○實我用劣
 云云○意云。神我思下量床座等極微所二集
 成一之義上。殊勝。眼等積聚所レ成之假我思
 量床座集成之義一最劣。然色等五唯量集
 成二臥具等一。正是爲セムト一假我之安息處止一也。
 故正受二用床座等一。假我是勝實我是劣也
 爲言
 此記意者。臥具等上有二思量安處二受用
 義一。其中正以二安處一爲レ本。臥具本爲二安息
 處止一所二集成一故。取レ之爲二同喩一。故能違能
 成
 問。神我用二臥具一。有二安處受用義一耶。若有
 者。神我量等二虚空一無二方所一無二形相一。豈爲二
 安處一用二床座一哉。若無者。疏安處受用之
 日。假我勝神我劣也云云知雖二其用劣一猶
 有二安處受用義一云事 答。安處受用時。假
 我用勝其義易レ知。神我是假我之性故。與二
 假我一合亦有二受用義一也。彼宗思量唯在二
 神我一。假我與レ彼合亦説爲二思量一。安處可
 レ准レ之
  法差別能違遮表事法差別有法差別相例
一云。彼此作法倶可レ通二遮表一
 此義以下爲レ破二於他一就二他宗一立等文上。會二能
 別不成等過一。能立量必離二諸過一。能破量雖
 レ有二少少過一。而不レ顧レ彼也
二云。法差別能違避レ失作。有有法差別不
レ避レ過
三云。法差別立者邊有二二等一故表作。有法
差別立者邊無二二等一故遮詮作也
四云。法差別能違共比作レ之疏云三共比量中
無二同喩一故
有
法差別能違他比也疏云二若他比
量一切無遮
故二量遮表
異也
 有性量能違實是共比也。爲レ破レ他就二他
 宗一立タルノ之當リ可レ爲二他比量一也
 意云。凡云二他比量一物。以二自不レ許他許法
 門一立。今有性量能違牒二他許自不レ許離實
 有性一。就二他宗一立レ之當リヲ爲セル二他比量一也。此
 他中共也已上取意
  已上。松室私記載レ之。彼記以二第四義一
  爲レ好也
五云。法差別能違。立レ非二神我用勝一者。神我
用劣留レ宗。而佛法前ニハ。用劣ト&MT06279;モ而無二神我用
之物一。故遮詮不レ作也。非二作大有縁性一之時。
有二共同喩一。即同異性也。故遮ニ作ルニ不レ闕二同
喩一也
六云。作大有縁性者。離實大有性也。今立
レ非二作大有縁性一者。直遮二大有體一。返二彼所立
作大有縁性一之詞也。更無レ所レ表。若立レ非二眞
他用勝一者。似下遮二用勝一表中用劣上。故不レ例也」
七云。有法差別能違以二共許詞一。作レ非二作有
性有縁性一。故無二能別不成一也。准二違三違四
有法差別能違一可レ知レ之
 今云。眞假二他共是有法上義也。故作二假
 我用勝能違一。非二神我用勝宗一也。餘量不樂
 爲差別多非二有法上義一。故作二遮詮一非二樂
 爲一也。法差別二等異レ他。尤可レ學レ之
  西域師
明燈抄五本云。西域師意。彼數論宗即有二二
義一。一云眼等不下爲二假他一受用セラレ上。但爲二眞他一
之所二受用一。由レ此直申二相違量一云。眼等應下爲二
積聚一他用ラル上。數論難云汝宗相符等者。數論
宗中有二一義一。云眼等亦許下爲二假他一用上。由二此
義一故有二相符過一。西域又釋等者。第二義也。
此義意云。彼數論宗眼等唯眞他ニ用ラル。不下爲二
假他一用ラレ上。臥具通レ二用セラルト云。今以二臥具一例令ヲ以下
眼等亦爲二積他一用上。無二相符失一。彼宗一云。眼
等亦許ト云下爲二假他一用セラルト上若依二此義一亦有二相
符一。前後兩師皆有二相符一。由二此義一故。數論難
云下陳那弟子非二善我宗一等上。今我本意不レ論二
眼等眞假二他用不用義一。唯論三眼等有二能用
他一。其能用他即神我是。陳那弟子不レ知二我本
意一。唯諍ヲ以二眞假兩他ノ用不用義一。倶有二相符一。豈
於二我宗一善達者耶文
 今付二明燈鈔一尋云。數論既有二二師一。一師
 云眼等唯爲二眞他一所レ用。付二此義一作二能違一
 一往可レ爾。而更有二異師一述下不レ預二我宗一之
 旨上畢。此上重難云。數論眼等唯爲二不積聚
 他用一者。難二何義一哉。若難二初義一者不レ越二
 前難一。若對二後師一者後師既通二二他用一。豈
 向下自述二我宗一之人上云下汝實限二眞他用一之
 義ナリト上耶。左右推レ之有二二師一云事頗無用
 也。又數論重難二西域師一之詞。頗似レ會二相
 違一。其意如何。西域不レ知二數論一師之自
 義一。横定唯爲二不積聚他用一者。只勿論而可
 レ止。何不レ爾哉。又以レ何知有二二師一云事。今
 愚案云。數論有二二師一云事未レ見二誠證一。但
 秋篠僧正者。本朝因明之大祖也。中古以
 來諸徳擧依憑其義一。殆同二慈恩泗洲一。所
 レ述設雖レ無二誠證一。道理若極者仰可レ信レ之。
 試成二其意一者。數論本師劫比羅仙。立レ量
 成立神我一之時。寄二眼等所用一顯二神我能
 用一。其意雖レ許二眞假二他受用一。其詞似下唯
 以二眞他一爲中眼等之能用上。爰數論末學可
 レ有二二類一。一者淺執レ文之師。依二本師之比
 量一唯以二眞他一爲二眼等能用一。二者深探レ理
 之師。通許下眞假二他用二眼等一之義上。爰西
 域不レ善二數論宗計因明深理一之人。淺守二
 必爲他用文一。兼存二末計一義一。作二假他用能
 違一之時。有二彼深智一師一勘二相符過一。爰西
 域師重難云。數論眼等唯爲二不積聚他一用
 文意引二數論本宗説一爲レ證。朋二彼不正一
 師一。定二數論宗旨一畢。依レ之避二相符過一也。
 此上第二正義會二本師立レ量之本意一。重破二
 西域師僻難一也。所以似二會文一者深有二其
 由一歟。會意云。我宗意用二眼等一之物。雖レ有二
 眞假二他一。神我眞他別名二能受用一。假我不
 レ與二此名一。所以者何。二十五諦中。以下自性
 與二神我一二法上爲二根本一。神我若欲受二用眼
 等一之時。從二自性一始生二二十三諦一也。此義
 獨神我之能也。假我ハ五知根等和合之名。
 是神我之所受用法也。總體上有二別受用
 事一。故雖丁以二神我一假名丙受用眼等甲。以レ之
 更不レ名二能受用法一也。爰我本師。欲レ令二無
 我宗知有二能受用神我一。立二此量一故。比量
 正樂爲雖レ限二神我眞他一。我宗非二總不許下
 假他用二眼等一之義上。汝佛弟子迷二量本意一。
 謂二我宗不許三假他受二用眼等一。重設二此難一
 避二相符一者。不レ善二我宗一也爲言爰慈恩法師
 親禀承三藏大師一。付二數論家正義一。雖レ知二
 量本意一。釋下能遁二相符一作二能違一之旨上也。
 引二唯識論一者。是疏主以二大乘文一。助定數
論宗計一。欲レ顯二西域師邪義一也
  雖レ非二二師一只前後開レ意。重難二數論一又
  無レ違。子島即存二此意一。得二疏本志一。強不
  レ違二明燈鈔一。重難二數論一之詞。以二本量一爲
  レ證故。明燈抄意年來未レ探二深旨一。建久
  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曉更粗得二此愚案一
  矣疏難破之起。如二子島一雖二一師一無レ過。
  而燈鈔者西域師難起似レ無二由來一。依レ之
  任二一師之淺義一。得二本師量意一作二此能
  違一畢。預二正義難一後猶不レ改二本執一。引
  レ證助二不正義一。遁二我相符過一也。子島意
  實不三相違燈抄一也。依二燈鈔意一讀レ文云。
  豈於二眼等一無カランヤト云ントソ二能受用一
春穩私記云。明燈鈔云○意云。尋二數論正本
計一者。眼等必爲他用法自相下。雖レ意許眞
我他用勝假我用劣一。而以二眼等眞他用勝之
意許一爲二正樂爲之宗一。而西域諸師迷二數論之
本計一。偏案下數論師眼等必爲他用法自相下。
雖レ有二眞假他意許差別一。欲立二眞他用一。作下眼
等爲二假我他一用之能違上故。數論還誰説二眼
等假他不用。故有二相符過一。西域師爲レ避二此
相符過一。轉救又釋。先雖レ案二數論之本計一。而
略下床座通二二他一用之計上。唯案二眼等眞他用
之計一。立二眼等爲假他用計一。故付二相符過一。今
細案二數論之本計一。同喩臥具通二二他一用ルヲ相
例シテ。作下眼等亦爲二假我他一用能違上故。無二相
符過一。西域師案二數論本計一作二能違一之志本意
如レ此。但數論師本計二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
劣一故。西域師轉救雖レ作二能違一。而迷二數論本
計一故。相符失猶難レ避矣。文
 今云。明燈鈔意人多疑惑。而春穩大徳聊
 簡深得二其旨一。西域初釋只直作二能違一犯二
 相符一畢。後釋重開二先我安立之意一欲レ遁
 レ過。所謂數論宗今付二相符一。雖レ云レ許二眼等
 假他用義一。此詞難レ信。汝本師量欲レ成二眞
 他用一。知眼等唯眞他用ト云人也。而床座
 許レ通二眞假二用一。以レ彼例眼等又可レ令レ有二
 假用一。今以三同喩通二假用一能例二眼等一之旨。
 先未二細述一故蒙二相符一。今以二臥具等一例二眼
 等一責レ之。數論爭得レ遁。是其西域轉救意
 趣也。重意云。先麁相之難未レ具二同喩義一。
 今委細難能解二同喩義一例責二宗義一爲言
 問。若如二此聊簡一者。西域委細釋甚似二淺
 近一。設同喩雖通二二用一。數論本計眼等又
 通二二用一宗喩彌等シクハ成二假我用一之能違宗
 招二相符一只同二前重一。數論本付二相符一爲レ遁二
 其相符一。乍レ設二轉救一本失敢不レ避。有二何所
 詮一哉 答。此難誠爾也。但明燈抄釋二後師
 意一。述下臥具通二二用一義上之外。全無二別委曲一。
 知西域師自レ元愚鈍不レ善二因明旨一。若我細
 釋開同喩一例難二立者一者。諸過不レ可レ來安
 立スル計リ也。實不レ遁二相符一。返付如レ元。子島
 私記同レ之。即明燈鈔意歟。但燈鈔於二數論
 及西域師似レ云レ有二二師一。子島不レ云二別師一。
 其外不二相違一歟
 問。子島記云。西域師案數論本計レ云。必
 爲他用之法自相上。有二眞他用假他用之
 意許差別一云云如二此記一者。後釋意數論自
 レ元許二眼等假我他用一云歟。若不レ爾者何
 許二二差別一哉 答。西域師不善因明師也。
 僅雖レ知二二差別名一。何必爲二眼等有法上
 二義一哉。無レ失歟
  已上依二春穩一得二明燈鈔意一。此義直叶二
  鈔旨一。又別有二先年愚案一。如二上載一
  豈於眼等無能受用事
子島私記云。明燈鈔云○重意云。眼等積聚
云二假我一。故假我用二眼等一之義。顯然共知。但
不積聚神我。亦能用二眼等一。此義隱故難レ知。
依レ之今爲レ令二了知一。神我必受用眼等一。眼等
有二能用之他一。立二此量一也。其能用他者即神
我也。何以知者。神我受用三徳所レ成二十三
諦一。其二十三諦中有二五知根一。豈於二眼等一無二
能用之他一乎。今以三成立此義一爲レ論。不レ論二
眼等眞他用假他不用等之義一。而汝不レ得二我
意一。謂三成立眼等二他用不用義一。惡作二能違一。
故有二相符一。豈達二我宗一耶爲言此義幽微不
レ可三異求之一
 問。若爾慈恩用二勝劣言一爲二無用一 答。不
 レ爾。意云依二眼等一立二假我一。此假我雖下用二
 眼等一劣上。顯然共知。神我受二五唯量一故。雖下
 用二眼等一勝上。隱故難レ知。今佛弟子唯知レ劣
 不レ知レ勝。彼師立レ量此甚深旨。故非二無用一
 也文
  春穩私記同レ之。廣載二諸徳傳一。出二自義一
  畢。難而不レ用レ之。終文云。明燈抄所レ釋
  深契二疏意一云云仍且可レ存二此傳一也。又上
  愚案中粗成二此趣一畢
明本抄第九終

明本抄第十
有法自相下
 共許有性   同異性能有義
 兩常極微合  有色有漏
 如空有聲   有一實因破文
 有一實因所有攝二子孫微一歟
        和合句有無實
 因亦不遍   有法有性寛狹
 不相關豫因意許有無
 有一實等三因互成二三宗一哉
        能違自他共
  三種有性
子島上綱受二貞松房一成二三有各別旨一畢。此
義幽微後學必信レ之可レ祕可レ祕云云先徳祕
決誰不二依學一。此義意云。實等當體之上有二不
無義一。彼不無依二彼能有之性一。師主意此性必
與二所有一別體也。弟子雖レ許二其性一還屬二所有
法體一爲言
問。實等及不無有中。以レ何爲二有性之所有一
 答。以二實徳業一爲二所有體一。體既所有。是故
具二不無義一爲言
問。子島御意。以二不無有一爲二大有之所有一爲二
功能一。今何以二三句體一爲二所有一耶 答。實等
有二二性一。同異性是別性也。實等之爲タルハ二實等一
依二同異性一也。大有是總性也。實等不無依二
大有性一也。若爲&MT06279;二實徳業等各別性一。具二各別
名義一之邊。爲二實等體一之日。不無義自分。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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