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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略疏 (No. 2267_ 普寂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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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79a01: 無記犯戒生悔。是厭。假説悔名○十二三
T2267_.68.0079a02: 斷門中二段。初明悔・眠。後尋・伺。今初
T2267_.68.0079a03: 悔眠唯通非所斷攝 倶舍論二十一五紙
T2267_.68.0079a04: 云云眠通二斷。悔唯修斷。可知。今二竝通
T2267_.68.0079a05: 二斷。非非所斷。五十七二十紙對法十十一紙
T2267_.68.0079a06: 明憂根通無漏。又六十六十七紙 云云○二
T2267_.68.0079a07: 明尋・伺中二。初總。後別。今初
T2267_.68.0079a08: 尋伺雖非非所斷攝 ○二別中有二解。
T2267_.68.0079a09: 初不通無漏之解。後通無漏之義。今初
T2267_.68.0079a10: 有義尋伺分別故 瑜伽五十三紙 云云○後
T2267_.68.0079a11: 通無漏
T2267_.68.0079a12: 有義此二有分別故 此中三節。初引證。
T2267_.68.0079a13: 顯揚二十四紙 云云又説者。十地論一十七紙
T2267_.68.0079a14: 云云 述記所引。言正思惟是語言因。演祕問
T2267_.68.0079a15: 答會釋。又西明・慈恩異解云云 如纂解載。
T2267_.68.0079a16: 次未究竟下立理。對法第十十五紙 云云後雖
T2267_.68.0079a17: 説下會違。可知○二例餘門
T2267_.68.0079a18: 餘門准上如理應思
T2267_.68.0079a19: 成唯識論略疏第四
T2267_.68.0079a20:
T2267_.68.0079a21:
T2267_.68.0079a22:
T2267_.68.0079a23: 成唯識論略疏第五論 本
第七八葉
T2267_.68.0079a24: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79a25: ○自下大文第二總料簡心心所一異。於中
T2267_.68.0079a26: 有四。謂問答徴釋。今初問
T2267_.68.0079a27: 如是六位分位差別 ○二論主答
T2267_.68.0079a28: 設爾何失 ○三徴中二。初總後別。別中亦
T2267_.68.0079a29: 二。一離心有所難。二離心無所難。今初
T2267_.68.0079b01: 二倶有過別染善法 述記以爲此徴。即
T2267_.68.0079b02: 楞伽中百論師等。或經部妙音等。要集云。妙
T2267_.68.0079b03: 音不立。勘文不獲。楞伽中百論師等。不關
T2267_.68.0079b04: 護法論云云燈主救釋云云寂曰。梵土心所全
T2267_.68.0079b05: 無分無之計。今乃假作賓主耳。妙音無不
T2267_.68.0079b06: 立心所之説。蓋基諳記之差錯指覺天耳。
T2267_.68.0079b07: 云何聖教等者。十地論第八初云云又如何説
T2267_.68.0079b08: 者。攝論第四十四紙 云云又五十七十四紙
T2267_.68.0079b09: 此頌云云染淨由心者。述記引無垢稱第
T2267_.68.0079b10: 八紙及今論第四九紙士夫六界者。五十六
T2267_.68.0079b11: 八紙 云云略纂十五七紙 云云莊嚴論説者。隋
T2267_.68.0079b12: 譯第五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
T2267_.68.0079b13: 信光二光無二法。引此以徴離心別有所
T2267_.68.0079b14: ○二離心無所難
T2267_.68.0079b15: 若即是心聖教相違 如何聖教等者。十卷
T2267_.68.0079b16: 楞伽第九七紙十八紙第十十九紙 云云又對法
T2267_.68.0079b17: 第五十七紙相應品云云又瑜伽五十六七紙 云云
T2267_.68.0079b18: 又如何等者。述記引十卷楞伽第七十六紙
T2267_.68.0079b19: 云云瑜伽論説者。五十六八紙 云云述記云。彼
T2267_.68.0079b20: 頌言。五種性不成者。彼言。且説五蘊性不
T2267_.68.0079b21: 成故。彼覺天等言。非別有所。但心前後分
T2267_.68.0079b22: 位別故説有五者。是諸分位相望。有無皆
T2267_.68.0079b23: 成失。故有諸分位作用別者。由相異故體
T2267_.68.0079b24: 亦應異。離體無相故。若無作用別者。如
T2267_.68.0079b25: 何可言分位別故立五蘊也。分位差過失
T2267_.68.0079b26: 者。彼論又言。不應謂如六識分位説其差
T2267_.68.0079b27: 別。彼計六識體一而所依分位別故説六識
T2267_.68.0079b28: 此蘊亦爾者不然。設許六識無別六體。六
T2267_.68.0079b29: 識依縁皆各別故。可説有六。今此心所所
T2267_.68.0079c01: 依所縁。一處可得故成非理。乃至因縁無
T2267_.68.0079c02: 別故者。謂現在一念有種種行相不同。既唯
T2267_.68.0079c03: 一識無心所者。有何差別。因縁令一識有
T2267_.68.0079c04: 多行相分位差別乃至與聖教相違者。彼論
T2267_.68.0079c05: 引經云云○自下第四釋中二。初世俗釋。後
T2267_.68.0079c06: 勝義釋。今初
T2267_.68.0079c07: 應説離心皆無有失 此中初會十地等唯
T2267_.68.0079c08: 有識等。次心所依心下。會莊嚴論頌。後又
T2267_.68.0079c09: 識心下。總會第一難諸文。文旨明著可解○
T2267_.68.0079c10: 二勝義釋
T2267_.68.0079c11: 此依世俗眞俗妙理 勝義即色心離言法
T2267_.68.0079c12: 體。雖於蘊處界門判色心及心所異同。唯
T2267_.68.0079c13: 是道理世俗意言分別境。非眞實義。其眞實
T2267_.68.0079c14: 義。則心與心所一異叵得。諸識相望亦復
T2267_.68.0079c15: 如是。寂曰。此一段文。雖少文字。乃能總綜
T2267_.68.0079c16: 二諦玄猷。若能如是性相二宗融會無礙。無
T2267_.68.0079c17: 復牴牾。奇哉李唐已來學唯識者。唯於世
T2267_.68.0079c18: 俗恢張名相。非即離等以爲如性。殊不
T2267_.68.0079c19: 思蘊處界當體。非即非離非一非異不可思
T2267_.68.0079c20: 議。豈是唯識正宗哉○自下第三段。明第七
T2267_.68.0079c21: 門六識所依。第八門六識倶轉。第九門起滅
T2267_.68.0079c22: 分位。於中有二。初結前問起。二正釋。今
T2267_.68.0079c23:
T2267_.68.0079c24: 已説六識現起分位 ○二正釋二。初擧
T2267_.68.0079c25:
T2267_.68.0079c26: 依止根本眠與悶絶 ○二釋頌中二。初
T2267_.68.0079c27: 正解頌文。二總料簡三種能變。初中有三。
T2267_.68.0079c28: 一明所依。二明倶不倶。三明起滅分位。今
T2267_.68.0079c29:
T2267_.68.0080a01: 論曰根本爲共親依 義演云。初能變頌
T2267_.68.0080a02: 云阿羅漢位捨。第二能變頌云阿羅漢滅定
T2267_.68.0080a03: 出世道無有。是明斷有漏分位。而不明起
T2267_.68.0080a04: 滅分位。今六轉識。但明起滅分位故。頌云
T2267_.68.0080a05: 五識隨縁現與悶絶乃至今解云。是影顯也
T2267_.68.0080a06: 云云 七八恒起無都滅時。故唯説斷有漏
T2267_.68.0080a07: 不明起滅。前六有起不起故。唯説起滅分
T2267_.68.0080a08: 位不明斷有漏。至下轉依。明六識斷有
T2267_.68.0080a09: 漏分齊。可知。前六識以現行第八爲共依。
T2267_.68.0080a10: 以種子第八識爲親依。依義具如上第四
T2267_.68.0080a11: 卷中明○二明諸識倶不倶
T2267_.68.0080a12: 五識者謂廣説如經 此中初明五識有
T2267_.68.0080a13: 五種相似故總説。次明五識藉多縁故多
T2267_.68.0080a14: 間斷
T2267_.68.0080a15:
T2267_.68.0080a16: 内外分別。如演祕明。深密一十七紙法喩廣
T2267_.68.0080a17: 説諸識倶不倶。七十六二紙出之○第三明
T2267_.68.0080a18: 起滅分位中二。初明意識常現起。後明除
T2267_.68.0080a19: 生無想天等。初中二解。今初
T2267_.68.0080a20: 由五轉識令總不行 此中初明五識多間
T2267_.68.0080a21: 斷。次返顯第六常現起。次叙七八不斷。簡
T2267_.68.0080a22: 異第六或時由違縁故不起。可知○第二
T2267_.68.0080a23:
T2267_.68.0080a24: 又五識身此隨縁現 前師將六識。對七
T2267_.68.0080a25: 八。以辨内外門。今乃前五識對第六識辨。
T2267_.68.0080a26: 可知○自下第二解除生無想天等中三。初
T2267_.68.0080a27: 問。二答。三總料簡。今初
T2267_.68.0080a28: 五位者何 ○二答中三。初總答。二別解五
T2267_.68.0080a29: 位。三總結。今乃初也
T2267_.68.0080b01:  空 眼 明 小乘 根 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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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80b23: 生無想等 ○二別解五位中三。初解無想
T2267_.68.0080b24: 天。二解二定。三解睡悶。初中五。今初明得
T2267_.68.0080b25:
T2267_.68.0080b26: 無想天者名無想天 婆沙百五十四八紙
T2267_.68.0080b27: 倶舍論五二紙 云云○二滅識多少
T2267_.68.0080b28: 故六轉識於彼皆斷 雖總滅六。而有遠
T2267_.68.0080b29: 近。但就當地遠三近一。若通異地遠五近
T2267_.68.0080c01: 一○三解一期有心無心中。有三師解。今
T2267_.68.0080c02: 乃第一師
T2267_.68.0080c03: 有義彼天無心地故 對法第二二紙顯揚
T2267_.68.0080c04: 十四紙五蘊論二十
三紙
皆云無想無心。説有有
T2267_.68.0080c05: 色支者。瑜伽第十十四紙 云云又説等者。瑜
T2267_.68.0080c06: 伽第十三十三紙 云云述記引五十九十一紙
T2267_.68.0080c07: 十六異生種子潤生。以證此天命終時不
T2267_.68.0080c08: 起現纒。略纂十五二紙云。論云無想異熟後
T2267_.68.0080c09: 想等生已便從彼沒者。此中隨轉理門。大乘
T2267_.68.0080c10: 彼果初生命終皆無心○第二師
T2267_.68.0080c11: 有義彼天非謂全無 五十九十一紙 云云
T2267_.68.0080c12: 法第五三紙 云云九種命終心者。五十九。顯揚
T2267_.68.0080c13: 十九。對法第五三紙述記八末四十
七紙
云云○第三
T2267_.68.0080c14:
T2267_.68.0080c15: 有義生時轉識暫起 立量可解。瑜伽説
T2267_.68.0080c16: 者。十二二十紙云。於此生中亦入亦起。若生
T2267_.68.0080c17: 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便從彼沒決擇
T2267_.68.0080c18: 分言者。五十三十三紙 云云略纂十三六十
八紙
T2267_.68.0080c19: 師以爲通善無記生得心。儁法師謂。初生
T2267_.68.0080c20: 有報異熟心。此識滅故云生得心等。太師
T2267_.68.0080c21: 云。此天受生命終無意識。但中有末心。染汚
T2267_.68.0080c22: 心任運起名爲生得。寂曰。此處決擇。以前
T2267_.68.0080c23: 後有心爲隨轉理門。以生有一向無心爲
T2267_.68.0080c24: 實義。而不遮中有有心可尋。婆沙百五十
T2267_.68.0080c25: 三紙出多説云云○四處所繋地
T2267_.68.0080c26: 彼天唯在異熟處故 婆沙百五十二初
T2267_.68.0080c27: 如述記辨○五出彼報因
T2267_.68.0080c28: 即能引發異熟果故 此論第一末云云
T2267_.68.0080c29: :二本八十紙出二解。今出三解
T2267_.68.0081a01:  微微心思種感總別果 神泰師依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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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81a09: 婆沙倶舍云云如倶舍第五要解明○自下第
T2267_.68.0081a10: 二明二無心定。於中有二。初總解。二別解。
T2267_.68.0081a11: 今初
T2267_.68.0081a12: 及無心二故名無心 ○二別解中二。初
T2267_.68.0081a13: 明無想定。後明滅盡定。初中以六門攝十
T2267_.68.0081a14: 一義。今初門攝五
T2267_.68.0081a15: 無想定者亦名定 此中初明得入。次明
T2267_.68.0081a16: 離欲。次明行相。次明所滅識。復釋定名。婆
T2267_.68.0081a17: 沙百五十二十四紙倶舍五十六紙 云云○第二
T2267_.68.0081a18: 門明第六義三品修
T2267_.68.0081a19: 修習此定後方殞沒 婆沙百五十二十四紙
T2267_.68.0081a20: 云云大乘説者。瑜伽五十三十二紙略纂十三
T2267_.68.0081a21: 六十
八紙
云云此定威儀。如婆沙百五十四八紙
T2267_.68.0081a22: ○第三門攝次二義
T2267_.68.0081a23: 此定唯屬由前説故 此中初明第七地
T2267_.68.0081a24: 繋。後又唯下明第八三性。是善定所引故。判
T2267_.68.0081a25: 以爲善。婆沙百五十二初。倶舍論五三紙 云云
T2267_.68.0081a26: ○第四門明第九義四業差別
T2267_.68.0081a27: 四業通三除順現受 顯揚十九四紙明五種
T2267_.68.0081a28: 決定業。對法第七十四紙明定不定業。第八
T2267_.68.0081a29: 明三業。瑜伽六十十一紙説四業。倫:三上
T2267_.68.0081b01: 十一紙辨四業五業八業等云云小乘説與今
T2267_.68.0081b02: 碩異。倶舍五三紙云。唯順生受。非順現後及
T2267_.68.0081b03: 不定受。若起此定。後雖退失。傳説現身必
T2267_.68.0081b04: 還能起。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故得此定。必
T2267_.68.0081b05: 不能入正性離生。光:云云○第五門明第
T2267_.68.0081b06: 十義界地
T2267_.68.0081b07: 有義此定至究竟故 瑜伽五十六云云
T2267_.68.0081b08: 述:出。婆沙百五十二有三説。有説。此定唯
T2267_.68.0081b09: 欲界。有説。通欲及下三定。有説。通欲界及
T2267_.68.0081b10: 四靜慮。唯除無想天。具如述:釋○第六
T2267_.68.0081b11: 門明第十一義漏無漏
T2267_.68.0081b12: 此由厭想非聖所起 瑜伽五十三十二紙
T2267_.68.0081b13: 十二七紙倶舍論五三紙 云云○自下第二明
T2267_.68.0081b14: 滅盡定中。以六門攝十一義。今初第一門
T2267_.68.0081b15: 攝五義
T2267_.68.0081b16: 滅盡定者名滅彼定 滅定義出於婆沙百
T2267_.68.0081b17: 五十二至百五十四。倶舍第五。成實第十六。
T2267_.68.0081b18: 瑜伽五十六。雜集第九。第十。大乘義章第九
T2267_.68.0081b19: 等。此中初明得人。瑜伽五十三十三紙意謂。
T2267_.68.0081b20: 倶解脱阿羅漢身證那含得之。獨覺者麟角
T2267_.68.0081b21: 必得。部行之中有得不得可知。了義燈云。
T2267_.68.0081b22: 要集云。有説指述:此中唯約二乘學無學
T2267_.68.0081b23: 説。若諸菩薩下文方説。有釋指西明意謂。此
T2267_.68.0081b24: 通三乘有學無學乃至若不爾者。得滅定
T2267_.68.0081b25: 人。不説如來。理有不盡。今謂。此斷全不
T2267_.68.0081b26: 相應。本釋意解。簡不得人。除此所簡。顯
T2267_.68.0081b27: 皆是得。何攝不盡。寂曰。要集所拶固有一
T2267_.68.0081b28: 理。淄州所救亦有一理。何者下明伏斷。已
T2267_.68.0081b29: 後述:所辨。皆約三乘。豈可得人一科唯
T2267_.68.0081c01: 約二乘乎應思。二已伏或離下明伏斷分
T2267_.68.0081c02: 齊。無所有處者出伏斷最頂。上貪者指非想
T2267_.68.0081c03: 地惑。下地煩惱有斷伏別。至下當知。此約
T2267_.68.0081c04: 二乘辨。若是菩薩則不必然。或有不伏斷
T2267_.68.0081c05: 下地諸惑而能入此定。以已斷三果分別
T2267_.68.0081c06: 二障證人法二空心漸自在故。三由止息
T2267_.68.0081c07: 等者。明與前定作意別。可知。四令不恒下。
T2267_.68.0081c08: 明滅識多少。對法第二二紙顯揚第一。五蘊
T2267_.68.0081c09: 二十三紙竝同。若依安慧論師。則第七唯有
T2267_.68.0081c10: 漏。唯有人執。無有法執。得滅定人必無
T2267_.68.0081c11: 人執。故第七識全不行。爲對第八。言恒行
T2267_.68.0081c12: 一分。若依護法論師。則第七識中有我法二
T2267_.68.0081c13: 執。若二乘滅定人執不行法執尚在。故名恒
T2267_.68.0081c14: 行一分。若菩薩滅定二執雙不行。即有平等
T2267_.68.0081c15: 性智相應第七轉。非第七全無故。言恒行
T2267_.68.0081c16: 一分。寂曰二家各有道理。不可偏取五由
T2267_.68.0081c17: 偏下釋名可知。如述:明○第二門明第
T2267_.68.0081c18: 六義三品修
T2267_.68.0081c19: 修習此定畢竟不退 五十三十三紙説三
T2267_.68.0081c20: 品修云云○第三門明第七義初起地第八義
T2267_.68.0081c21: 漏無漏
T2267_.68.0081c22: 此定初修亦得現前 此中初明此定初修
T2267_.68.0081c23: 必依有頂遊觀無漏。遊觀無漏者。謂後得不
T2267_.68.0081c24: 斷惑無漏。述記引瑜伽十二四紙明超定。超
T2267_.68.0081c25: 等至者。婆沙百六十三十一紙倶舍論二十八
T2267_.68.0081c26: 十四紙 云云大小不同可知。次雖屬下明漏
T2267_.68.0081c27: 無漏。六十二七紙 云云此定不與煩惱相應。
T2267_.68.0081c28: 是非煩惱所縁故。判爲無漏。瑜伽倫:十
T2267_.68.0081c29: 七下十一紙引景師云云次明菩薩滅定。謂初
T2267_.68.0082a01: 地已上得入此定。六地能入此定。七地上
T2267_.68.0082a02: 念念入云云此就眞往判。若約回心地前亦
T2267_.68.0082a03: 入後。若修下明後修。述:引大般若三百五
T2267_.68.0082a04: 十六紙 云云智論十七三十
二紙
三十九。八十一
T2267_.68.0082a05: 云云述:引對法第五二紙顯揚十八三紙瑜伽
T2267_.68.0082a06: 十二四紙云云明菩薩修定○第四門明第
T2267_.68.0082a07: 九義三學分別
T2267_.68.0082a08: 雖屬道諦似涅槃故 是定學無學身中所
T2267_.68.0082a09: 有學無學所成定故。雖有應名學無學之
T2267_.68.0082a10: 義。是似涅槃法故爲非二攝○第五門明
T2267_.68.0082a11: 第十義三界初起
T2267_.68.0082a12: 此定初起不斷滅故 婆沙對法及今論。竝
T2267_.68.0082a13: 言初起人趣。大乘義章等言欲界初起。述:
T2267_.68.0082a14: 以爲應通欲天可考。對法第九十紙 云云
T2267_.68.0082a15: 次明後起通上二界。婆沙百五十三六紙
T2267_.68.0082a16: 無色界無此定。倶舍五六紙 云云婆沙出鄔
T2267_.68.0082a17: 陀夷經因縁。了義燈云。要集斷本釋云。舍
T2267_.68.0082a18: 利子意在色。後起未説無色。出現意成天
T2267_.68.0082a19: 謂非想者。不了舍利子意。所訶依何文
T2267_.68.0082a20: 義。證無色界亦入滅定。云此誠證。故非善
T2267_.68.0082a21: 釋。今謂要集不了本釋云云寂曰。要集所
T2267_.68.0082a22: 難頗有道理論引鄔陀夷經。此乃證上界
T2267_.68.0082a23: 重現前而已。非證於無色界得入此定。彼
T2267_.68.0082a24: 鄔陀夷經。是聲聞教中未説阿頼耶之教。
T2267_.68.0082a25: 故不許無色入此定故。鄔陀夷拒之。世尊
T2267_.68.0082a26: 亦呵之。説色界天重現前。今何爲彼説即
T2267_.68.0082a27: 證無色界得定。然述:文勢。似於以鄔陀
T2267_.68.0082a28: 夷經證無色得定。故要集致此彈詰耳。燈
T2267_.68.0082a29: 主救釋。何得穩當也。雖然意成天名通上
T2267_.68.0082b01: 二界故。彼經文自成無色得足之義。故述:
T2267_.68.0082b02: 所言無有巨妨也。五十六初云云如述:
T2267_.68.0082b03: 引。倫:十五下二紙云。若依隨轉理門未建
T2267_.68.0082b04: 立頼耶教。不還之人。先在欲界斷三禪惑。
T2267_.68.0082b05: 伏第四定已上惑。得入此定。後退滅定。生
T2267_.68.0082b06: 於色界重起滅定。恐成斷滅。要依色身方
T2267_.68.0082b07: 入定。故無色界中不起滅定。若依眞實理
T2267_.68.0082b08: 門建立頼耶教。説生無色界。雖無色身及
T2267_.68.0082b09: 滅六識。而依頼耶亦起滅定。故於三界處。
T2267_.68.0082b10: 皆得現前。又解。依般若等不立頼耶教。唯
T2267_.68.0082b11: 依色身得起滅定。若依解深密經等建立
T2267_.68.0082b12: 頼耶教。生無色界得起滅定云云舊師以
T2267_.68.0082b13: 大小乘判之。今以信不信辨之。兩各有
T2267_.68.0082b14: 理。瑜伽既言建立不建立教。由是觀之。舊
T2267_.68.0082b15: 解應正○第六門明第十一義見修斷中二。
T2267_.68.0082b16: 初明見惑。後明修惑。今初
T2267_.68.0082b17: 要斷三界所引發故 此定微妙寂絶。相
T2267_.68.0082b18: 似涅槃。應斷見惑已去方得也○第二明
T2267_.68.0082b19: 修惑斷。於中有二。一明二乘。二明菩薩。初
T2267_.68.0082b20: 中二。初異説。後問答。今初
T2267_.68.0082b21: 有義下八皆得後起 初義可解。唯説等
T2267_.68.0082b22: 者無性攝論三十三紙瑜伽五十三十三紙 云云
T2267_.68.0082b23: 第二説可知。變異受者指苦樂受○第二問
T2267_.68.0082b24: 答分別
T2267_.68.0082b25: 若伏下惑却斷下失 此中初問後答。答中
T2267_.68.0082b26: 二。初一往順問。答後不還者下出正義。潤
T2267_.68.0082b27: 生義略纂十五倫:一上三十
七紙
十七上十六紙
T2267_.68.0082b28: 云云如纂解一明。聖者種子潤生故。生種則
T2267_.68.0082b29: 障生。無伏下而生上。必以無漏道。斷自
T2267_.68.0082c01: 地惑。方生上地。故不與異生伏惑上生而
T2267_.68.0082c02: 同。樞要下末九紙 云云○第二明菩薩斷惑
T2267_.68.0082c03: 中二。初明囘心。後明眞往。今初
T2267_.68.0082c04: 若諸菩薩能起此定 身證那含倶解脱羅
T2267_.68.0082c05: 漢。囘心向大。一切位能起此定○二明眞
T2267_.68.0082c06:
T2267_.68.0082c07: 若不爾者滅盡定故 此中二義可知。初
T2267_.68.0082c08: 中論説者。六十二七紙 云云略纂十六七紙
T2267_.68.0082c09: 三解。寂曰。初解爲正。後二義非。可知。如纂
T2267_.68.0082c10: 解出。後解中今論第三十二紙 云云經説者。十
T2267_.68.0082c11: 地經論第九十一紙 云云○第三明重睡悶
T2267_.68.0082c12: 無心睡眠觸處少分 此中初明睡眠。後
T2267_.68.0082c13: 明悶絶。演祕云云悶有二種。一悶觸。二悶心
T2267_.68.0082c14: 所。初是觸處。後乃意。十五種不共業之一也。
T2267_.68.0082c15: 睡悶有輕有重。輕乃有心。重是無心。雖然
T2267_.68.0082c16: 重位無心。由有心睡悶。亦似有心睡悶。故
T2267_.68.0082c17: 立睡悶名。後説則此二倶觸處少分。或云。此
T2267_.68.0082c18: 二唯第八境。是極微細故。有云。第八不縁。
T2267_.68.0082c19: 以二十種皆是假法。依四大上假立故。第
T2267_.68.0082c20: 八唯縁觸等所依四大種云云婆沙等説睡
T2267_.68.0082c21: 悶有心可知○第三總結
T2267_.68.0082c22: 除此五位意識恒起 ○第三料簡五位。於
T2267_.68.0082c23: 中有三。一問答死生。二明不説無餘。三
T2267_.68.0082c24: 解誰具。今初
T2267_.68.0082c25: 正死生時顯五無雜 此中二説。文旨明
T2267_.68.0082c26: 著。可解。六位無心者。瑜伽第十云云○三釋
T2267_.68.0082c27: 不説入無餘位
T2267_.68.0082c28: 此顯六識入無餘依 ○三解誰具
T2267_.68.0082c29: 此五位中無睡悶故 此中初明異生。次
T2267_.68.0083a01: 明除佛及八地上菩薩餘聖。後明佛及八
T2267_.68.0083a02: 地上菩薩唯有一○自下第二總料簡三能
T2267_.68.0083a03: 變中三。一明八倶轉。二問答分別。三總解
T2267_.68.0083a04: 能變一異。今初寂曰。此總料簡科。出於述:
二末(八十二丁)重科可知
T2267_.68.0083a05: 是故八識識倶轉義 五十一六紙七十六
T2267_.68.0083a06: 明八識倶轉。可見○二問答分別中五。今第
T2267_.68.0083a07: 一問答
T2267_.68.0083a08: 若一有情唯有一故 發智論一十一紙 云
T2267_.68.0083a09: 具如述:辨○第二問答
T2267_.68.0083a10: 一身唯一縁久滅故 問可知。答中初返
T2267_.68.0083a11: 質。後正解有五。初述義。二又欲下返難彼。
T2267_.68.0083a12: 三又心所下擧心所例心王。四又如下引
T2267_.68.0083a13: 喩況。五十一三紙七十六一丁解深密經一十七紙
T2267_.68.0083a14: 云云瑜伽五十一云。何故若無諸識倶轉。業
T2267_.68.0083a15: 用差別。不應道理。謂若略説有四種業。一
T2267_.68.0083a16: 了別器業。二了別依業。三了別我業。四了別
T2267_.68.0083a17: 境業。此諸了別刹那刹那倶轉可得云云器世
T2267_.68.0083a18: 界名器。五根扶塵及種名依。此二乃第八所
T2267_.68.0083a19: 縁之境。末那乃了別我業。六識即了別境業。
T2267_.68.0083a20: 此四竝有縁境能故名爲業。五又若不許
T2267_.68.0083a21: 下難外云云是八證中第三明了意識不可得
T2267_.68.0083a22: 也。五十一二紙云。何故若無諸識倶轉。與眼
T2267_.68.0083a23: 識等同行意識明了體性不可得耶。謂或有
T2267_.68.0083a24: 時憶念過去曾所受境。爾時意識行不明了。
T2267_.68.0083a25: 非於現境意現行時。得有如是不明了相。
T2267_.68.0083a26: 是故應許諸識但轉○第三問答
T2267_.68.0083a27: 如何五倶種種相故 除大衆部等。餘不
T2267_.68.0083a28: 許六識竝生。諸部難答意可解○第四問答
T2267_.68.0083a29: 何故諸識五識不爾 ○第五問答
T2267_.68.0083b01: 多識倶轉互不相應 ○三總解能變一
T2267_.68.0083b02:
T2267_.68.0083b03: 八識自性所相無故 此中三段。初明八識
T2267_.68.0083b04: 非一。次引經明非異。後如前下。總明非一
T2267_.68.0083b05: 異。明非異中。經説者。楞伽經第九十七紙 云
T2267_.68.0083b06: 五十一八紙説海水鏡面喩。亦同總明一異
T2267_.68.0083b07: 中。四世俗四勝義。至下當辨。伽陀云者。楞
T2267_.68.0083b08: 伽經第九二十
七紙
云云上來明三能變竟○自
T2267_.68.0083b09: 下大文第二。有一頌正辨唯識。廣前彼依
T2267_.68.0083b10: 識所變。於中有二。一結前問後二答。今初」
T2267_.68.0083b11: 已廣分別唯有識耶 ○二答中二。初擧
T2267_.68.0083b12:
T2267_.68.0083b13: 頌曰是諸一切唯識 ○二長行釋中二。初
T2267_.68.0083b14: 正釋頌文。後問答廣辨。初中二復次後總結。
T2267_.68.0083b15: 今乃初復次
T2267_.68.0083b16: 論曰是諸心所法等 此安慧護法義。述:
T2267_.68.0083b17: 叙安慧護法二家解釋云云○第二復次
T2267_.68.0083b18: 或轉變者亦是有性 此難陀等義。即前三
T2267_.68.0083b19: 能變内見分識。能轉依他相分。似外境相
T2267_.68.0083b20: 現。唯有見相之内識。都無所變外境。外境
T2267_.68.0083b21: 通有能取所取。此依攝論等説唯二義。不
T2267_.68.0083b22: 説自證分。師義與前師別也。無性攝論第
T2267_.68.0083b23: 十一紙云。如是諸識成唯識性。一由唯識
T2267_.68.0083b24: 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三由種種
T2267_.68.0083b25: 行相生起故云云辨中邊上五紙云。三界心心
T2267_.68.0083b26: 所。是虚妄分別餘如述:辨○第三總結」
T2267_.68.0083b27: 由斯遠離契會中道 二復次三師。竝説
T2267_.68.0083b28: 依他是有遍計是無。故各離増減二邊。故契
T2267_.68.0083b29: 會中道。中道有二。一約詮。即以不有不空
T2267_.68.0083c01: 名爲中道。二廢詮。則離言絶想名爲中道。
T2267_.68.0083c02: 以理順智名契。以智證理名會。可知○
T2267_.68.0083c03: 第二問答廣辨中有十。初九乃問答。後一結。
T2267_.68.0083c04: 問答中九。初唯識所因難。此中五。謂問・答・
T2267_.68.0083c05: 徴・釋・結。今初
T2267_.68.0083c06: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 ○二論主答
T2267_.68.0083c07: 豈不已説 ○三外人徴
T2267_.68.0083c08: 雖説未了成此教理 ○四論主釋中二。初
T2267_.68.0083c09: 答教。後顯理。初中二。初列六文。後總指。初
T2267_.68.0083c10: 中今初四文
T2267_.68.0083c11: 如契經説隨心垢淨 如契經説者。十地經
T2267_.68.0083c12: 文。即十地論第八六紙 云云舊華嚴二十六
T2267_.68.0083c13: 三紙探玄:十三十七紙 云云述:引無性攝論
T2267_.68.0083c14: 七紙釋三界唯識。寂曰。此辨是相宗教限
T2267_.68.0083c15: 之釋也。欲知經之謂義者。應須熟讀探
T2267_.68.0083c16: 玄:。次又説所縁等者。解深密經第三二紙
T2267_.68.0083c17: 伽七十六二紙 云云演祕引攝論第五。佛地
T2267_.68.0083c18: 第四等云云次又説諸法等者。楞伽經文。次
T2267_.68.0083c19: 又説有情等者。無垢稱經。注維摩三十九紙
T2267_.68.0083c20: 云云○第五經文中三。初總擧。二別顯。三結。
T2267_.68.0083c21: 今乃初也
T2267_.68.0083c22: 又説成就唯識無境 四智經即阿毘達磨
T2267_.68.0083c23: 經。説四智之文也。十地即所入之處。十地
T2267_.68.0083c24: 智乃正入。地前智乃隨順入。可知○二別顯」
T2267_.68.0083c25: 一相違識何容不現 此中初明相違識相
T2267_.68.0083c26: 智。梁攝論五十九紙無性論四十六紙 云云
T2267_.68.0083c27: 述記辨。次明無所縁識智。無性論云。二者成
T2267_.68.0083c28: 就無所縁識現可得智。如過去未來夢影像
T2267_.68.0083c29: 中有所得釋云云次明自應無倒智。攝論云。
T2267_.68.0084a01: 三者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釋云云後明
T2267_.68.0084a02: 隨三智轉智。攝論云。四者成就三種勝智隨
T2267_.68.0084a03: 轉妙智。何等爲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
T2267_.68.0084a04: 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
T2267_.68.0084a05: 修法覩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
T2267_.68.0084a06: 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
T2267_.68.0084a07: 不顯現。由此所説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
T2267_.68.0084a08: 所説三種因縁。諸義無義道理成就。無性廣
T2267_.68.0084a09: 云云十自在者。十地論十十八紙梁攝論十
T2267_.68.0084a10: 十五紙探玄記十四二十紙 云云○三結
T2267_.68.0084a11: 菩薩成就決定悟入 ○第六厚嚴經文」
T2267_.68.0084a12: 又伽陀説有識無餘 自性即指識體。諸
T2267_.68.0084a13: 識所縁相分。非離識體有別外境故言唯
T2267_.68.0084a14: 識○二總指
T2267_.68.0084a15: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第二顯理
T2267_.68.0084a16: 極成眼等應深信受 此中四量如述記中
T2267_.68.0084a17: 明。可見○第五總結。以理教證上所明」
T2267_.68.0084a18: 我法非有淨分依他 此中初以理證上。
T2267_.68.0084a19: 後慈尊下引教證。辨中邊論上二紙云云
T2267_.68.0084a20: 譯頌云。虚妄分別有。彼處無有二。彼中唯
T2267_.68.0084a21: 有空。於此亦有彼論曰。虚妄分別有者。
T2267_.68.0084a22: 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
T2267_.68.0084a23: 此虚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
T2267_.68.0084a24: 空者。謂虚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
T2267_.68.0084a25: 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彼二空性中。
T2267_.68.0084a26: 亦但有此虚妄分別。若於此非有。由彼觀
T2267_.68.0084a27: 爲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爲有。若如是
T2267_.68.0084a28: 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釋第二頌曰。一
T2267_.68.0084a29: 切法者。謂諸有爲及無爲法。虚妄分別名有
T2267_.68.0084b01: 爲。二取空性名無爲。依前理故。説此一切
T2267_.68.0084b02: 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虚妄分別故説
T2267_.68.0084b03: 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説非不空。有故
T2267_.68.0084b04: 者。謂有空性虚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
T2267_.68.0084b05: 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虚妄分別中有
T2267_.68.0084b06: 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別故。是則契
T2267_.68.0084b07: 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
T2267_.68.0084b08: 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
T2267_.68.0084b09: 經。説一切法非空非有此頌且依等者。寂
T2267_.68.0084b10: 曰。此即護法宗義。若依安慧宗。則一切有
T2267_.68.0084b11: 能所取。皆是虚妄分別。唯有如來一識湛然
T2267_.68.0084b12: 永絶能所。故此頌攝一切分別心。非唯依
T2267_.68.0084b13: 染。梁攝論等。往往有此趣。不可偏取○第
T2267_.68.0084b14: 二問答世事乖宗難
T2267_.68.0084b15: 若唯内識應釋此疑 此一問答。文旨分明
T2267_.68.0084b16: 可解。述記所釋義。似未了可考。二十唯識
T2267_.68.0084b17: 論。有此疑難。疏上十紙 云云可尋○第三問
T2267_.68.0084b18: 答聖教相違難
T2267_.68.0084b19: 何縁世尊亦非有故 初難可知。後依識
T2267_.68.0084b20: 下答。二十唯識頌云。識從自種生。似境相
T2267_.68.0084b21: 而轉。爲成内外處。佛説彼爲十。依此教
T2267_.68.0084b22: 能入數取無我。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説
T2267_.68.0084b23: 有色等處。如化生有情。所執法無我。復依
T2267_.68.0084b24: 餘教入。論云云 此中初明經説十二處。是
T2267_.68.0084b25: 分内外處。使執我有情入數取趣無我。如
T2267_.68.0084b26: 説化生有情以遮斷見。後明爲使執法有
T2267_.68.0084b27: 情入法無我故。説一切唯識等。意趣甚深
T2267_.68.0084b28: 可察○第四問答唯識成空難
T2267_.68.0084b29: 此唯識性説前二頌 眞俗相依者。四俗四
T2267_.68.0084c01: 眞不相離故。初俗即是遍計所執。後三俗。
T2267_.68.0084c02: 前三眞。義渉依圓。第四眞即圓成眞如。三性
T2267_.68.0084c03: 即大乘所知相。缺一非理故。四眞四俗理致
T2267_.68.0084c04: 相依可知。佛説不可治者。演祕云。按寶積
T2267_.68.0084c05: 經云。一切諸見。以空得脱。若起空見即不
T2267_.68.0084c06: 可除○第五問答色相非心難
T2267_.68.0084c07: 若諸色處餘亦無 問難可解。答中初立
T2267_.68.0084c08: 理。後引證。世親攝論四六紙無性攝論四九紙
T2267_.68.0084c09: 云云廣辨此頌可尋。寂曰。此頌文旨。全順
T2267_.68.0084c10: 安慧宗致。述記強以護法宗釋云云不可偏
T2267_.68.0084c11: 取○第六問答現量爲宗難
T2267_.68.0084c12: 色等外境是實外色 二十唯識疏下十四紙
T2267_.68.0084c13: 云云五識及五同縁意識現量所得。不執爲
T2267_.68.0084c14: 外。但不與五同縁亂意識及獨頭意識。虚
T2267_.68.0084c15: 妄分別執以爲外。刹那迅疾轉故。恒障正
T2267_.68.0084c16: 智令不顯現。可知。五倶意識有妄分別。今
T2267_.68.0084c17: 約多分故云後意○第七問答夢覺相違
T2267_.68.0084c18:
T2267_.68.0084c19: 若覺時識色境唯識 無性攝論四五紙 云
T2267_.68.0084c20: 二十唯識疏下十二紙 云云○第八問答外取
T2267_.68.0084c21: 他心難
T2267_.68.0084c22: 外色實無色等亦爾 問難可解。二十唯
T2267_.68.0084c23: 識疏下四十
九紙
云云答中契經言者。解深密經文。
T2267_.68.0084c24: 如上引。具如述記辨○第九問答異境非唯
T2267_.68.0084c25:
T2267_.68.0084c26: 既有異境實有色等 問難可知。答中全
T2267_.68.0084c27: 是相宗教之説也。若據大乘終極之理。則不
T2267_.68.0084c28: 必如是。如起信論等所説。雖然如是。此論
T2267_.68.0084c29: 所説。即法無我教。破却愚夫遍計妄執之金
T2267_.68.0085a01: 剛寶杵也。可尚○第十總結
T2267_.68.0085a02: 若如是知一切唯識 ○自下大文第三有
T2267_.68.0085a03: 二頌。釋因縁生法唯識所變。於中有二。初
T2267_.68.0085a04: 一頌正明因縁生法。後一頌釋生死相續。初
T2267_.68.0085a05: 中釋第一頌中初外問
T2267_.68.0085a06: 若唯有識分別 ○二答中二。初擧頌答」
T2267_.68.0085a07: 頌曰由一分別生 ○二長行釋中二。初略
T2267_.68.0085a08: 後廣。略中二。一解縁生有漏分別。二例生
T2267_.68.0085a09: 淨法。初中亦二。初別解四句。後總結頌意。
T2267_.68.0085a10: 初中四。今釋第一句
T2267_.68.0085a11: 論曰一切後當説故 此中初明所生四
T2267_.68.0085a12: 果。次明除離繋果之由。後明種識。一切有
T2267_.68.0085a13: 爲法。悉從本識種生。而所生果名等流・士
T2267_.68.0085a14: 用・異熟・増上。等流有二。一種子前後自類
T2267_.68.0085a15: 相生。二種生現行。善惡有漏増上縁種所生
T2267_.68.0085a16: 名異熟果。相應倶有等所生名士用果。能作
T2267_.68.0085a17: 因増上縁所生名増上果。除離繋果。其致可
T2267_.68.0085a18: 解。後此識爲體下。明種識。此中初明種識
T2267_.68.0085a19: 無別體。次簡非種識。後明不取現行第
T2267_.68.0085a20: 八寂曰。按攝論等意。阿頼耶識種現一異叵
T2267_.68.0085a21: 得。或義分種現。其實則非一非異。非言慮
T2267_.68.0085a22: 境。今言種識語。最深玄可察○釋第二
T2267_.68.0085a23:
T2267_.68.0085a24: 此識中種識種盡故 三熏習共不共等義。
T2267_.68.0085a25: 如下第八卷中明○釋第三句
T2267_.68.0085a26: 展轉力者相助力故 ○釋第四句
T2267_.68.0085a27: 即現識等故言彼彼 ○第二總結頌意」
T2267_.68.0085a28: 此頌意説方起分別 ○第二例生淨法
T2267_.68.0085a29: 諸淨法起爲縁生故 ○第二廣解中二。初
T2267_.68.0085b01:
T2267_.68.0085b02: 所説種現此縁生相 ○二答中二。一廣
T2267_.68.0085b03: 上三句種現縁法。二廣第四句生分別相。初
T2267_.68.0085b04: 中亦二。初明四縁。後傍乘義明十五依處
T2267_.68.0085b05: 等。初中二。今初總
T2267_.68.0085b06: 縁且有四 ○二別解四縁中。自有四別。
T2267_.68.0085b07: 初明因縁中三。一出體。二簡略。三釋妨。初
T2267_.68.0085b08: 中二。初總後別。今初
T2267_.68.0085b09: 一因縁謂有爲法親辨自果 ○二別出體」
T2267_.68.0085b10: 此體有二是因縁性 此中初明種子生
T2267_.68.0085b11: 種子。及種子生現行因縁性。後現行者下。
T2267_.68.0085b12: 明現行熏種子。亦因縁性。佛果善極劣無記。
T2267_.68.0085b13: 無熏種義○二簡略
T2267_.68.0085b14: 第八心品不親生故 此中三段。初簡極
T2267_.68.0085b15: 劣無記果位第八。西明三釋。第三以因第八
T2267_.68.0085b16: 爲極微。要集取爲正。義燈意謂。極微之言。
T2267_.68.0085b17: 兼取極劣異熟心爲正。寂燈辨當矣。第二
T2267_.68.0085b18: 簡略現行同類。第三簡略異類展轉相望。亦
T2267_.68.0085b19: 非因縁可知○三釋妨
T2267_.68.0085b20: 有説異類爲因縁故 對法第四十五紙
T2267_.68.0085b21: 六因二十能作。大異常途。是隨轉理門。有宗
T2267_.68.0085b22: 建立六因。以因縁爲五因性。異類同類。現
T2267_.68.0085b23: 現相望而爲因縁。隨轉此計。現現相望説
T2267_.68.0085b24: 因縁。顯揚十八八紙破有宗五因云云次有唯
T2267_.68.0085b25: 下。會説唯種因縁性。瑜伽三八紙九紙五十
T2267_.68.0085b26: 十六紙三十八十紙顯揚十八十一紙説唯種
T2267_.68.0085b27: 因縁可尋。後聖説等者。五十一五紙無性攝
T2267_.68.0085b28: 論第一九紙 云云○第二明等無間縁中三。一
T2267_.68.0085b29: 出體。二簡略。三釋相。今初
T2267_.68.0085c01: 二等無間令彼定生 述記引瑜伽三十八
T2267_.68.0085c02: 八紙及對法第五初紙廣解云云○二簡略
T2267_.68.0085c03: 多同類種無間縁故 此中三段。初明種
T2267_.68.0085c04: 非等無間縁。次明心心所互作等無間縁。
T2267_.68.0085c05: 後簡入無餘心非等無間縁。述記引八十
T2267_.68.0085c06: 十九紙 云云論有誠説者。瑜伽第三八紙顯揚
T2267_.68.0085c07: 十八云云○三釋相中四。初明第八識。二明
T2267_.68.0085c08: 第七識。三明第六識。四明前五識。初中亦
T2267_.68.0085c09: 二。初顯相後問答今乃初也
T2267_.68.0085c10: 即依此義相望亦然 ○二問答中二。初問」
T2267_.68.0085c11: 此何界後引生無漏 ○二答中三。初總標
T2267_.68.0085c12: 頓漸二人生無漏之地。後別顯。今初
T2267_.68.0085c13: 或從色界或欲界後 ○二別顯中二。初明
T2267_.68.0085c14: 頓悟
T2267_.68.0085c15: 謂諸異生得菩提故 定色界後等者。演祕
T2267_.68.0085c16: 云。十地論云。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
T2267_.68.0085c17: 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釋曰。行滿今生。即
T2267_.68.0085c18: 證佛果名爲現報。菩薩後身地前業感故名
T2267_.68.0085c19: 後報云云探玄記第九十六紙有釋。與樸揚
T2267_.68.0085c20: 異。二家優降如發揮鈔辨。探玄以四義辨
T2267_.68.0085c21: 智處可尋。樞要下末十三紙瑜伽等四云云
T2267_.68.0085c22:
T2267_.68.0085c23: 問。八地已上已上既受變易。如何云極熏修
T2267_.68.0085c24: 第十地生彼耶。答。八地已上已生第四下三
T2267_.68.0085c25: 天處。今極純無漏勝前三地業資感而得生
T2267_.68.0085c26: 彼。據實非更新生。以同地業。往彼受果
T2267_.68.0085c27: 處。往名生。第四禪主。爲第十地報。於自在
T2267_.68.0085c28: 宮起十種果相。現大寶蓮華座故得生彼。
T2267_.68.0085c29: 非第八地已得生彼。大自在天宮者。瑜伽
T2267_.68.0086a01:  輭品-無雲天
T2267_.68.0086a02: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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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86a12: 七十八。七十九。倫記二上六紙二下二紙對法
T2267_.68.0086a13: 第六。入大乘論下十四紙智論二十五紙六紙
T2267_.68.0086a14: 探玄記九二十
六紙
廣明云云顯揚第二十紙云。若善
T2267_.68.0086a15: 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地所引第十地
T2267_.68.0086a16: 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大自在天生
T2267_.68.0086a17: 果。對法六二紙云。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
T2267_.68.0086a18: 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業煩惱増上所起
T2267_.68.0086a19: 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増上所引。此所生處
T2267_.68.0086a20: 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非得靜慮者靜慮
T2267_.68.0086a21: 境界。況尋思者。又瑜伽第四三紙云。復有超
T2267_.68.0086a22: 過淨宮大自在住處。有十地菩薩。由極熏
T2267_.68.0086a23: 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七十九初云云身土
T2267_.68.0086a24: 義。具如探玄第三。發揮辨。十王花報者。若
T2267_.68.0086a25: 依相宗意。是實義説。若據大乘終極。則是
T2267_.68.0086a26: 表顯説如探玄第三第九等辨。華嚴經二十
T2267_.68.0086a27: 八十。地經論第十二三十
四紙
云云若依相宗意則
T2267_.68.0086a28: 大自在天宮。是乃三千大千界頂。即於此處。
T2267_.68.0086a29: 實身成佛。成佛已身土周遍法界。是名自受
T2267_.68.0086b01: 用身土。若依大乘終極。則大千界頂。示現成
T2267_.68.0086b02: 佛。是四善根所感勝應身土。若初地所感他
T2267_.68.0086b03: 受用身土。在於百箇三千大千世界頂。從是
T2267_.68.0086b04: 已去。地地倍増。乃至第十地滿。所坐蓮華周
T2267_.68.0086b05: 圓。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諸佛世界。是
T2267_.68.0086b06: 時菩薩。其身殊勝。稱可華座云云菩薩所坐。
T2267_.68.0086b07: 廣大如是。何況於所感他受身土乎。第十
T2267_.68.0086b08: 地所感他報身土。尚其如是。於自受用身
T2267_.68.0086b09: 土乎。大自在天宮實身成佛。是寄顯説。可
T2267_.68.0086b10: 知○第二明漸悟中有二解。今乃初解
T2267_.68.0086b11: 二乘迴趣是欲界故 此解謂迴心二乘。必
T2267_.68.0086b12: 於欲界受變易身上二界無初發心縁故。
T2267_.68.0086b13: 無上界留身。欲界留身。成佛之時。必往
T2267_.68.0086b14: 自在宮云云述記擧有説云云蓋斯遮性家之
T2267_.68.0086b15: 説耳。然如天台賢首辨變易。其旨深玄。非
T2267_.68.0086b16: 相家所得擬議。可解○二明第二解中有
T2267_.68.0086b17: 二。初正出所解。二簡色界地有迴不迴。今
T2267_.68.0086b18:
T2267_.68.0086b19: 有義色界亦得現前 此解意。謂色界亦
T2267_.68.0086b20: 有聲聞發心向大乘者。唯除初二果及獨
T2267_.68.0086b21: 覺。是故色界不還。容有色界後引生無漏
T2267_.68.0086b22: 云云述記云。然無色界。必無迴心向大乘
T2267_.68.0086b23: 者。乃至無佛菩薩勝人生故。又無色身可
T2267_.68.0086b24: 得留乃至中陰經中説佛處中陰二十年。亦
T2267_.68.0086b25: 化無色界衆生者。大衆部經非大乘義。楞
T2267_.68.0086b26: 伽般若。皆説菩薩不生無色。瑜伽等同。寂
T2267_.68.0086b27: 曰。經中異説。旨趣深玄。不可強加會釋。且
T2267_.68.0086b28: 大衆部計無中有。何以此經爲彼部經。有
T2267_.68.0086b29: 云。彼約本計。今約末計是亦推度。何足依
T2267_.68.0086c01: 憑焉。菩薩不生無色者。楞伽七八紙般若百
T2267_.68.0086c02: 二十九十七紙瑜伽第四三紙 云云○二簡色界
T2267_.68.0086c03: 地有迴不迴者
T2267_.68.0086c04: 然五淨居發大心故 經者大般若第二會。
T2267_.68.0086c05: 乃百二十九卷云云五淨居無迴心。乃相宗一
T2267_.68.0086c06: 途之判也。義寂無量壽經述記云。五淨居皆
T2267_.68.0086c07: 有迴心。即引不空羂索經本業經。又首楞嚴
T2267_.68.0086c08: 經説淨居迴心。經論異説。不須和會。述記
T2267_.68.0086c09: 廣明迴心已去受變易分齊。前三果囘心必
T2267_.68.0086c10: 入地已去受變易。無學迴心通地前地上
T2267_.68.0086c11: 受變易身。可知○二明第七識等無間縁」
T2267_.68.0086c12: 第七轉識不生彼故 此中初明有漏位三
T2267_.68.0086c13: 界死生。互爲此縁。次明有漏無漏互爲縁。
T2267_.68.0086c14: 二乘有學入人空無漏。得染末那與法執不
T2267_.68.0086c15: 染末那爲縁。若無學無染汚末那。有漏無
T2267_.68.0086c16: 漏心位恒與法執末那倶。若頓悟菩薩。初
T2267_.68.0086c17: 地已上入法空無漏觀。則七地已前。染汚末
T2267_.68.0086c18: 那與平等性智互爲縁。八地已上。入人空
T2267_.68.0086c19: 觀。則法執不染末那轉入法空觀。則平等性
T2267_.68.0086c20: 智相應淨識轉故。此二互爲縁。迴心菩薩有
T2267_.68.0086c21: 學無學。及入滅定位。如理應知。有漏無漏
T2267_.68.0086c22: 互爲縁。唯約欲色界。然無色定與平等性
T2267_.68.0086c23: 智淨識互爲縁者。非所遮簡。生定義別可
T2267_.68.0086c24: 察○三明第六識等無間縁
T2267_.68.0086c25: 第六轉識唯色界故 此中五節。初三界相
T2267_.68.0086c26: 望爲縁。二九地相望上下地爲縁。三有漏無
T2267_.68.0086c27: 漏相望爲縁。四三性互爲縁。五簡初無漏
T2267_.68.0086c28: 必色界後起。諸心相如顯揚十八四紙對法第
T2267_.68.0086c29: 五初。瑜伽十三初明。初無漏唯色界。善如顯
T2267_.68.0087a01: 揚十六十六紙明○四明五識等無間縁
T2267_.68.0087a02: 眼耳身識明昧異故 眼耳身三通欲初
T2267_.68.0087a03: 禪。上下地得互爲縁。鼻舌唯欲界可知。五
T2267_.68.0087a04: 識轉依二師異解。第二爲正。具如此論第
T2267_.68.0087a05: 十。及佛地論明。淄州云。問。第二説因位。何
T2267_.68.0087a06: 故不生無漏。答。以因位五根第八相分。不
T2267_.68.0087a07: 可有漏不共必倶同境根。發無漏識。明昧
T2267_.68.0087a08: 異故云云○自下第三明所縁縁中三。一明
T2267_.68.0087a09: 體義。二辨其差別。三約識分別。今乃初也」
T2267_.68.0087a10: 三所縁縁所慮所託 有法簡遍計。遮經
T2267_.68.0087a11: 部縁假。帶已相者有二義。謂西方古師。以
T2267_.68.0087a12: 相状爲相。唐三藏以境相爲義。如述記
T2267_.68.0087a13: 引般若毱多明。一切心心所對境時。能縁心
T2267_.68.0087a14: 必有所杖託生。是名所縁縁。親疎差別次
T2267_.68.0087a15: 下當辨○二辨其差別
T2267_.68.0087a16: 此體有二亦得生故 此中初總標親疎。
T2267_.68.0087a17: 次若與下。別辨親所縁縁。次若與下。別釋
T2267_.68.0087a18: 疎所縁縁。後親所縁縁能縁下。總辨二所縁
T2267_.68.0087a19: 有無可知。七轉識。即以第八見相分爲本
T2267_.68.0087a20: 質。疎所縁縁他心智境。及第八識。以他識所
T2267_.68.0087a21: 變爲本質。可知。親所縁縁。是内所慮託故。
T2267_.68.0087a22: 一切能縁皆有。若疎所縁縁。或有或無。獨影
T2267_.68.0087a23: 境中離本質生心故○三約識分別中亦
T2267_.68.0087a24: 四。初明第八識
T2267_.68.0087a25: 第八心品有無不定 此中有三師解。第
T2267_.68.0087a26: 一師謂。第八所縁無疎所縁縁。第二師謂。第
T2267_.68.0087a27: 八所縁三境。皆杖託他所變起。第三師謂。
T2267_.68.0087a28: 器界及扶根。與他互爲本質。種子及五根。
T2267_.68.0087a29: 不杖他質難第二師云云寂曰。第二師解。
T2267_.68.0087b01: 於護法宗義當不正。若論大理。則第八所
T2267_.68.0087b02: 變三境。與他所變互爲疎所縁縁。頗有道
T2267_.68.0087b03: 理。應知。非諸有情等者。謂或多或少。有三
T2267_.68.0087b04: 乘五性等差別故。述記云。此中且以種子
T2267_.68.0087b05: 爲難。五根亦無受用之義。又云。此言品
T2267_.68.0087b06: 者。通心心所乃至因中五數。唯託心王所
T2267_.68.0087b07: 變爲質云云寂曰。論文兩處。唯言心品而
T2267_.68.0087b08: 無所簡。應同心王而辨五數也。應思○
T2267_.68.0087b09: 二明第七心品
T2267_.68.0087b10: 第七心品無外質故 第七心品。任運一類
T2267_.68.0087b11: 恒縁第八。必杖第八以爲本質可知。果
T2267_.68.0087b12: 位自在縁眞如虚空去來。無外質起故。疎
T2267_.68.0087b13: 所縁縁有無不定。餘如述記明○三明第六
T2267_.68.0087b14: 心品
T2267_.68.0087b15: 第六心品有無不定 ○四明前五識
T2267_.68.0087b16: 前五心品無外質故 五識轉依二義。如
T2267_.68.0087b17: 上已辨。文旨明著可解○自下第四明増上
T2267_.68.0087b18: 縁中三。一出體。二明用果。三辨顯勝差別。
T2267_.68.0087b19: 今初
T2267_.68.0087b20: 四増上縁差別相故 有法者簡所執。勝
T2267_.68.0087b21: 用者能爲縁故。除其自體一切不障法。皆
T2267_.68.0087b22: 爲此縁。或違者與後生異法爲縁。寂曰。十
T2267_.68.0087b23: 因之中相違因義。亦似此趣。然此與瑜伽
T2267_.68.0087b24: 其致不同。至下當辨○二明用果
T2267_.68.0087b25: 此順違用四事別故 述記引瑜伽第五
T2267_.68.0087b26: 顯揚十八五紙對法第五七紙 云云寂曰。今
T2267_.68.0087b27: 論列生住成得。瑜伽・顯揚説生成辨用。辨
T2267_.68.0087b28: 中攝住。倫記二上十九紙 云云順違二縁是用。
T2267_.68.0087b29: 四法是果。可知○三辨顯勝差別中三。一
T2267_.68.0087c01: 總標。二出體。三指例。今初
T2267_.68.0087c02: 然増上用二十二根 五十七四紙對法五
T2267_.68.0087c03: 廣辨二十二根可尋○二出體五段。今初
T2267_.68.0087c04: 明七色根體
T2267_.68.0087c05: 前五色根爲性 ○二明命意五受根信等
T2267_.68.0087c06: 五根
T2267_.68.0087c07: 命根但依而爲自性 ○三明未知當知
T2267_.68.0087c08: 根中四段。初叙三位。二出體。三明三無色
T2267_.68.0087c09: 有此根。四會違。今初
T2267_.68.0087c10: 未知當知根本位故 根本位者。五十七
T2267_.68.0087c11: 對法第九三紙 云云第二加行位。第三資糧
T2267_.68.0087c12: 位。五十七十二紙對法第十十一紙 云云毘婆沙
T2267_.68.0087c13: 宗明三無漏根。與今碩異。如倶舍第三六紙
T2267_.68.0087c14: 二十三十三紙明○二出體
T2267_.68.0087c15: 於此三位故多不説 此中初正明以九
T2267_.68.0087c16: 根爲此根性。後明加行等位。求證愁蹙。有
T2267_.68.0087c17: 憂根非正根攝故多不説○三明前三無
T2267_.68.0087c18: 色有此根
T2267_.68.0087c19: 前三無色此根攝故 此中二説。初約傍
T2267_.68.0087c20: 修。後約漸悟。初中述記出三解。第一解中
T2267_.68.0087c21: 亦有二意。初約菩薩。謂有菩薩。見道先時。
T2267_.68.0087c22: 曾異生時修習。得彼定已後入見道。傍修
T2267_.68.0087c23: 彼以前世俗智種子。故種子得根名云云
T2267_.68.0087c24: 對法十三十四紙 云云後約二乘。二乘見道
T2267_.68.0087c25: 傍修前修習無色定。如修三類智邊世俗
T2267_.68.0087c26: 智。如倶舍二十六十五紙明。第二解謂。菩薩
T2267_.68.0087c27: 三無色地亦有無漏見道。但修種増畢竟不
T2267_.68.0087c28: 云云第三解謂。既善法欲已去名此根者。
T2267_.68.0087c29: 菩薩解脱分者。亦生於彼故作此説云云
T2267_.68.0088a01: 或二乘下約漸悟。謂囘心菩薩。以前所修九
T2267_.68.0088a02: 地所攝生空無漏已知根具知根。爲菩薩見
T2267_.68.0088a03: 道未知根可知○四會違文
T2267_.68.0088a04: 菩薩見道以時促故 五十七二十
一紙
説三根。
T2267_.68.0088a05: 初根者。謂勝解行地。第二根者。謂十地。第三
T2267_.68.0088a06: 根者。謂佛地云云略纂十五二十紙云。此亦二
T2267_.68.0088a07: 説。一云。此大乘不同小乘云云第二解云。
T2267_.68.0088a08: 其實初根見道無間道。未出觀已來十五心
T2267_.68.0088a09: 前。今從多時顯易了處。故云勝解行地。此
T2267_.68.0088a10: 竝正法藏解。寂曰。前解有致應思○四明
T2267_.68.0088a11: 已知根
T2267_.68.0088a12: 始從見道故多不説 此中初正出體。後
T2267_.68.0088a13: 明菩薩七地已前。及二乘初二果聖。雖有
T2267_.68.0088a14: 憂根而不説所以。對法第十十紙 云云○五
T2267_.68.0088a15: 明具知根
T2267_.68.0088a16: 諸無學位非後三根 此中初正出體。後
T2267_.68.0088a17: 明有頂遊觀無漏非三根攝。可解○第三指
T2267_.68.0088a18:
T2267_.68.0088a19: 二十二根如論應知 如論者。指五十七
T2267_.68.0088a20: 可知。上來釋四縁竟○自下第二傍乘義。
T2267_.68.0088a21: 辨縁依十五處建立十因中三。初正顯四
T2267_.68.0088a22: 縁依十五處説爲十因三。初問起。二正答。
T2267_.68.0088a23: 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88a24: 如是四縁十五處立 ○第二正答中四。一
T2267_.68.0088a25: 明依十五處立十因。二明十因與二因相
T2267_.68.0088a26: 攝。三明四縁與諸因相攝。四明四縁等得
T2267_.68.0088a27: 果多少。初中有十五依處。今初明語依處」
T2267_.68.0088a28: 一語依處是語依處 十因義。出於瑜伽
T2267_.68.0088a29: 第五九紙三十八八紙顯揚論十八十紙辨中邊
T2267_.68.0088b01: 十三紙對法四十五紙等。倫記二上。十上
T2267_.68.0088b02: 瑜伽三十八八紙明五明中云。云何内明
T2267_.68.0088b03: 論顯示正因果相。謂有十種因當知。建立
T2267_.68.0088b04: 無顛倒因。攝一切因。或雜染或清淨或世間。
T2267_.68.0088b05: 彼彼稼穡等無記法轉云云大乘義章第四云。
T2267_.68.0088b06: 隨説因者。是不定。具應言隨名隨相隨説
T2267_.68.0088b07: 因。其義云何。若廢名相説以求諸法。諸法
T2267_.68.0088b08: 體同猶如幻化。因縁虚集非有非無。無一定
T2267_.68.0088b09: 相可以自別。隨名相説。諸法差別因。此釋
T2267_.68.0088b10: 最有深致可味。顯揚云。隨一切法名爲先。
T2267_.68.0088b11: 故説是彼諸法隨説因。略纂曰。如由先有色
T2267_.68.0088b12: 名故。後聞此名。遂起想取像。善惡由此
T2267_.68.0088b13: 取像故遂起言説因爲色等。又云。此語爲
T2267_.68.0088b14: 因顯義果故。語體之上有能詮用。體爲
T2267_.68.0088b15: 依處用則稱因故言隨説因○第二領受依
T2267_.68.0088b16:
T2267_.68.0088b17: 二領受依觀待因 瑜伽第五云。依領受
T2267_.68.0088b18: 因依處。施設觀待因。所以者何。由諸有情
T2267_.68.0088b19: 諸有欲求欲繋樂者。彼觀待此。於諸欲具。
T2267_.68.0088b20: 或爲求得。或爲積集。或爲受用。諸有欲求
T2267_.68.0088b21: 色無色繋及不繋樂者亦復爾。諸有不欲苦
T2267_.68.0088b22: 者。彼觀待此。於彼生縁。於彼斷縁。或爲遠
T2267_.68.0088b23: 離。或爲求得爲受用云云三十八云。觀待
T2267_.68.0088b24: 此故。此爲因故。於彼彼中。或求或取。此爲
T2267_.68.0088b25: 觀待因。如觀待手故。手爲因故有執持
T2267_.68.0088b26: 業。觀待足故。足爲因故有往來業。觀待
T2267_.68.0088b27: 節故節爲因故有屈伸業。觀待飢渇故飢
T2267_.68.0088b28: 渇爲因故。於諸飮⻝。若求若取。如是等無
T2267_.68.0088b29: 量道理。雜集四十六紙 云云○第三習氣依處」
T2267_.68.0088c01: 三習氣依遠自果故 瑜伽第五云。依習
T2267_.68.0088c02: 氣因依處故。施設牽引因。所以者何。由清
T2267_.68.0088c03: 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牽
T2267_.68.0088c04: 引愛不愛趣自體又即由此増上力故。外物
T2267_.68.0088c05: 盛衰。三十八明清淨因云安住種姓。補特
T2267_.68.0088c06: 迦羅種姓。具足能爲上首。證有餘依無餘依
T2267_.68.0088c07: 二涅槃界。彼望清淨爲牽引因。明雜染因
T2267_.68.0088c08: 云。於現法中。無明等法所有已生已長種子。
T2267_.68.0088c09: 今此種子。望餘生老等爲牽引因。明無記
T2267_.68.0088c10: 因云。由彼各別自種子故。種種稼穡差別
T2267_.68.0088c11: 生。即説彼種子爲此牽引因云云述記約
T2267_.68.0088c12: 三性有漏無漏等辨。可見○第四有潤種子
T2267_.68.0088c13: 依處
T2267_.68.0088c14: 四有潤種近自果故 三十八云。種姓所攝
T2267_.68.0088c15: 一切無漏菩提分法所有種子 望彼一切菩
T2267_.68.0088c16: 提分法。爲生起因淨因無明等各別種子。望
T2267_.68.0088c17: 生老死等法。爲生起因染因即麥等種子。望
T2267_.68.0088c18: 所生芽名生起因云云然此與前習氣。但未
T2267_.68.0088c19: 潤已潤別可知○五無間滅依處
T2267_.68.0088c20: 五無間滅等無間縁 ○第六境界依處
T2267_.68.0088c21: 六境界依所縁縁 ○第七根依處
T2267_.68.0088c22: 七根依處所依六根 ○第八作用依處
T2267_.68.0088c23: 八作用依餘助現縁 ○第九士用依處
T2267_.68.0088c24: 九士用依餘作現縁 與前親疎可知。述
T2267_.68.0088c25: 記約三性有漏無漏辨可見○第十眞實見
T2267_.68.0088c26: 依處
T2267_.68.0088c27: 十眞實見依辨無漏故 倫記二上十八紙
T2267_.68.0088c28: 云云
T2267_.68.0088c29:
T2267_.68.0089a01:  因受攝立處依六由
T2267_.68.0089a02: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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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89a09: 餘如述記辨○十一隨順依處
T2267_.68.0089a10: 十一隨順無爲法故 三十八云。即自種
T2267_.68.0089a11: 子所有一切菩提分法。漸次能證有餘依若
T2267_.68.0089a12: 無餘依二涅槃界。名引發因淨因從無明支
T2267_.68.0089a13: 乃至展轉引發後後相續。望餘老死等爲
T2267_.68.0089a14: 引發因染因麥等芽莖葉等展轉相續。望彼
T2267_.68.0089a15: 稼穡。若成若熟爲引發因云云 無記因倫記二
T2267_.68.0089a16: 上云。隨順處以三性有爲漏與無漏種現能
T2267_.68.0089a17: 順後有爲自界他界及無爲果能引爲性。
T2267_.68.0089a18: 文中勝品之言。簡同品下品。非如同類因
T2267_.68.0089a19: 若生得善及染汚九品相望得爲因。若方便
T2267_.68.0089a20: 善與等勝因。然此引發因。望他法故亦得
T2267_.68.0089a21: 爲因。同類因但以自法爲果故。二因用互
T2267_.68.0089a22: 有廣狹云云○第十二差別功徳依處
T2267_.68.0089a23: 十二差別自乘果故 三十八云。聲聞種
T2267_.68.0089a24: 姓以聲聞乘能般涅槃。獨覺種姓。以獨覺
T2267_.68.0089a25: 乘能般涅槃。大乘種姓。以無上乘能般涅
T2267_.68.0089a26: 槃。彼望清淨爲定別因。又云。餘無明支及
T2267_.68.0089a27: 自種子乃至有支。能生傍生餓鬼人天當知
T2267_.68.0089a28: 亦爾。即此望彼諸雜染法名定別因。略纂
T2267_.68.0089a29: 云。差別功能依。以一切有爲。各於自界有
T2267_.68.0089b01: 爲能起。無爲能證。而爲自性。此等同性。及
T2267_.68.0089b02: 得異性異熟無記果故。今論總説。不違餘
T2267_.68.0089b03: 云云○第十三和合依處
T2267_.68.0089b04: 十三和合一事業故 瑜伽或指前定別
T2267_.68.0089b05: 因或指前六依處爲同事因。倫記二上云云
T2267_.68.0089b06: 明前六因同事引果名爲同事因○第十
T2267_.68.0089b07: 四障礙依處
T2267_.68.0089b08: 十四障礙違生等事 瑜伽云。種姓不具
T2267_.68.0089b09: 足。不値佛出世。生諸無暇處。不親近善
T2267_.68.0089b10: 士。不聽聞正法。不如理作意。數習邪行。彼
T2267_.68.0089b11: 望清淨爲相違因乃至種姓具足。値佛出
T2267_.68.0089b12: 世等望雜染爲相違因。無記因亦可准知。
T2267_.68.0089b13: 又第五云。依障礙因依處。施設相違因。所
T2267_.68.0089b14: 以者何由欲繋法將得生。若障礙不得生。
T2267_.68.0089b15: 乃至色無色繋及不繋法亦爾。如生如是。得
T2267_.68.0089b16: 成辨用亦爾。又三十八云。於所障法。能障礙
T2267_.68.0089b17: 因名相違因。此障礙因。若闕若離名不相違
T2267_.68.0089b18: 因。當知相違略有六種。一語言相違云云
T2267_.68.0089b19: 二道理相違云云三生起相違。謂所生法能生
T2267_.68.0089b20: 縁闕。障生縁會。四同處相違云云五怨敵相
T2267_.68.0089b21: 云云六障治相違云云於此義中。正意唯取
T2267_.68.0089b22: 生起相違論文分明。於障生法令不生
T2267_.68.0089b23: 起建立相違因。得成辨用亦爾。然述記及義
T2267_.68.0089b24: 林十因章。竝立相違法却爲後生法縁之
T2267_.68.0089b25: 義。雖是有理。全非瑜伽及今文意。主因客
T2267_.68.0089b26: 因。以判生滅。三宗異義如上已圖。大乘明
T2267_.68.0089b27: 滅相中。立相違法爲生後因之義。而不
T2267_.68.0089b28: 可引彼釋此相違因。若作異釋。則直違瑜
T2267_.68.0089b29: 伽及今論可知○第十五不障礙依處
T2267_.68.0089c01: 十五不障生等事故 與上相違因相翻。
T2267_.68.0089c02: 其旨可解○自下第二明十因與二因相
T2267_.68.0089c03: 攝。有二師説初師中二。初釋菩薩地文後
T2267_.68.0089c04: 釋。有尋伺地文。初中有三初引文。二正釋。
T2267_.68.0089c05: 三立理今初
T2267_.68.0089c06: 如是十因方便因攝 菩薩地者。三十八
T2267_.68.0089c07: 八紙 云云○二正釋
T2267_.68.0089c08: 此説牽引方便因攝 此中二段。初明能
T2267_.68.0089c09: 生。後明方便。初中二解。初取因縁種。後種
T2267_.68.0089c10: 現通取
T2267_.68.0089c11:  攝因二因十師初 牽引 未成熟-牽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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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89c21: ○三立理
T2267_.68.0089c22: 非此二種因縁種故 ○二會有尋伺文
T2267_.68.0089c23: 有尋等地非因縁故 此中三科可知。有
T2267_.68.0089c24: 尋伺地。第五十二紙 云云文旨可解○第二師
T2267_.68.0089c25: 會二文
T2267_.68.0089c26: 或菩薩地准上應知 分文可解
T2267_.68.0089c27: ○自下第三。四縁依十五處與因相攝。於
T2267_.68.0089c28: 中有二。初問後答。今乃初也
T2267_.68.0089c29: 所説四縁十因二因 ○二答中二。一答
T2267_.68.0090a01:  師後 生起 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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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0a08: 縁依處。二辨與因相攝。初中亦二。初引文。
T2267_.68.0090a09: 後正解。今初
T2267_.68.0090a10: 論説因縁立増上 論説者。瑜伽第五云云
T2267_.68.0090a11: ○二正解中。初解因縁依處。後解中二縁依
T2267_.68.0090a12: 處。今初
T2267_.68.0090a13: 此中種子取捨如前 ○二解中二縁依
T2267_.68.0090a14:
T2267_.68.0090a15: 言無間滅略不説之 ○二辨與因相攝
T2267_.68.0090a16: 論説因縁進退如上 此中初引三十八
T2267_.68.0090a17: 紙 云云後雖方便下解釋可知○第四明四縁
T2267_.68.0090a18: 依處得果多少中有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90a19: 所説因縁依何處得 ○二答中三。一答
T2267_.68.0090a20: 果有幾。二答依處得果。三明十因四縁得
T2267_.68.0090a21: 果。今初
T2267_.68.0090a22: 果有五種所得果 此中初明異熟果。演
T2267_.68.0090a23: 祕云問。准本業佛母品云。一切善受佛果。
T2267_.68.0090a24: 無明受有爲生滅之果。是故善果。從善因
T2267_.68.0090a25: 生惡果從惡因生名善不受生滅之果。唯
T2267_.68.0090a26: 受成佛之果。論云善惡倶招異熟。豈非相
T2267_.68.0090a27: 違。答。有釋云。感三界業。若善不善。皆無明
T2267_.68.0090a28: 引總名無明。資糧等道。有無漏善。皆向佛
T2267_.68.0090a29: 果。非無明起。總名爲善。非謂無明所發福
T2267_.68.0090b01: 等不感三界。詳曰。若資糧道有漏善法。皆
T2267_.68.0090b02: 向佛果。十王果業在何位造乃至今略爲二
T2267_.68.0090b03: 釋。一經隨轉隨化地部。化地部言。善非有
T2267_.68.0090b04: 因。二據三乘無漏資糧加行正位漏善遠近。
T2267_.68.0090b05: 皆名佛果因也。明爲縁故。無明惑本所引
T2267_.68.0090b06: 漏善。亦名無明。故云無明感三界果云云
T2267_.68.0090b07: 義燈第二作二釋。一資糧加行正位傍位善。
T2267_.68.0090b08: 倶感異熟果。二正不感異熟果。此二釋之
T2267_.68.0090b09: 中。以不感爲正云云廣辨資糧位善根。寂
T2267_.68.0090b10: 曰。是相宗一家持論也。次下當辨。述記云。
T2267_.68.0090b11: 此中即顯古道生法師善不受報論非也云云
T2267_.68.0090b12: 法苑珠林百十九十三紙云。善不受報論。宋
T2267_.68.0090b13: 龍光寺道生法師撰。善不受報者。化地部
T2267_.68.0090b14: 計。善非有因。本業瓔珞云。一切善受佛
T2267_.68.0090b15: 果。無明受有爲生滅之果乃至若凡夫聖人
T2267_.68.0090b16: 一切善。皆名無漏云云海東云。一切善受佛
T2267_.68.0090b17: 果者。生得善作得善。皆爲正因。受佛果故。
T2267_.68.0090b18: 一切善名無漏者。順寂靜性。逆諸漏故。生
T2267_.68.0090b19: 得善隨順本覺。正從性淨本覺而來轉成
T2267_.68.0090b20: 作得善。亦順本覺云云。寂曰。善不受報。其旨
T2267_.68.0090b21: 深玄。一切善其未與果者。趣向佛道成順
T2267_.68.0090b22: 解脱分善。成三佛果。其已與果者。報因報
T2267_.68.0090b23: 果。雖似已謝。習因習果展轉増勝。悉歸道
T2267_.68.0090b24: 分。善體本妙。其義可察。凡一切善法。皆從
T2267_.68.0090b25: 眞如空性起。故剋體焉則悉趣佛果不爲
T2267_.68.0090b26: 有因。三有果報。悉從無明不善起。其感三
T2267_.68.0090b27: 惡者。麁重不善也。其感人天者。乃輕微不
T2267_.68.0090b28: 善也。瓔珞所説及化地部計。其旨如是。若
T2267_.68.0090b29: 夫諸部方等及有部經部等。則謂世間善即
T2267_.68.0090c01: 引世善果。出世間善即引出世果。世善以
T2267_.68.0090c02: 囘三乘。則爲順解脱分善。出世大善。亦能
T2267_.68.0090c03: 助感勝異熟果云云此是約性相大宗以判
T2267_.68.0090c04: 焉。雖然二義門施設不同。其大理則全無
T2267_.68.0090c05: 所違也。攝大乘論梁譯十一三紙云。一切衆生
T2267_.68.0090c06: 所行之善。無非菩薩大清淨方便。何以故。
T2267_.68.0090c07: 清淨既一未至大清淨位。無住義故。皆悉
T2267_.68.0090c08: 應同歸菩薩大道。大日經疏一云。如最初
T2267_.68.0090c09: 種子。離微塵許心垢時。即顯如微塵計淨
T2267_.68.0090c10: 心勢力。雖云善種子生。其實相是不生生。
T2267_.68.0090c11: 以此堅固性故在衆生識心。終不敗亡。未
T2267_.68.0090c12: 至自心實際大金剛輪。中間更無住處。雖
T2267_.68.0090c13: 果復成種子。展轉滋長。然亦不出阿字門
T2267_.68.0090c14: 故。云最上大乘句心續生之相。諸佛大祕密
T2267_.68.0090c15: 外道不能知。法華藥草喩品意。亦在于此
T2267_.68.0090c16: 云云相家會釋未了可察。三十八十三紙
T2267_.68.0090c17: 揚十八十一紙對法十五初云云第二等流果中。
T2267_.68.0090c18: 三十八云。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法増
T2267_.68.0090c19: 修習善法故。樂住善法。善法増長。或似先
T2267_.68.0090c20: 業。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對法十五初云云
T2267_.68.0090c21: 初習因習果。是正等流果。後如無記果相似
T2267_.68.0090c22: 前業。是假説爲等流果。實増上果可知。述
T2267_.68.0090c23: 記云。亦現望種。種望現。亦是瑜伽等。依據
T2267_.68.0090c24: 前後即通論也。第三明離繋果中。述記云。
T2267_.68.0090c25: 此即無漏斷障所證。八無爲中。不動想受滅
T2267_.68.0090c26: 擇滅三性眞如是。對法云。隨眠永滅此果故
T2267_.68.0090c27: 云云簡異生世間智斷。八無爲者。瑜伽第三。
T2267_.68.0090c28: 顯揚十八十六紙 云云第四明士用果中。三
T2267_.68.0090c29: 十八十二紙 云云第五明増上果云云○一明
T2267_.68.0091a01: 依處得果中二。初引文
T2267_.68.0091a02: 瑜伽等説得増上果 瑜伽者。第五所説等
T2267_.68.0091a03: 者。顯揚第十八云云○後正解中有二師説。
T2267_.68.0091a04: 今乃初説
T2267_.68.0091a05: 習氣處言太寛太狹 此中初正解。後不爾
T2267_.68.0091a06: 不立理。具如述記辨○第二説
T2267_.68.0091a07: 或習氣者故此偏説 ○第三明十因四縁
T2267_.68.0091a08: 得果
T2267_.68.0091a09: 如是即説一切容得 ○自下第二廣第四
T2267_.68.0091a10: 句生分別相中三。初結前起後。二正釋。三略
T2267_.68.0091a11: 指。今初
T2267_.68.0091a12: 傍論已了應辨正論 傍論者何。此有二解。
T2267_.68.0091a13: 一以依十五處。説四縁。名爲傍論。二四縁
T2267_.68.0091a14: 已下竝爲傍論云云今依前解分節可知○
T2267_.68.0091a15: 第二正釋中二。一辨現種生。二總結釋初中
T2267_.68.0091a16: 有二。初辨生現。後辨生種。初中亦二。一辨
T2267_.68.0091a17: 種生。二辨現生。初中二。初染後淨。今初
T2267_.68.0091a18: 本識中種是増上縁 種生現行。作三縁
T2267_.68.0091a19: 生。其旨可解○二例釋淨
T2267_.68.0091a20: 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二明現生現中亦
T2267_.68.0091a21: 二。初明染後解淨。初中二。初總後別。今初」
T2267_.68.0091a22: 現起分別無因縁故 ○二別中有六箇子
T2267_.68.0091a23: 門。今乃第一子門自他相望
T2267_.68.0091a24: 謂有情類除等無間 ○第二子門八識相
T2267_.68.0091a25:
T2267_.68.0091a26: 自八識聚第八相故 諸識相望。定無因
T2267_.68.0091a27: 縁等無間縁。定有増上縁。所縁縁義。有無不
T2267_.68.0091a28: 同。如理應知○第三子門自類前後相望」
T2267_.68.0091a29: 自類前後相見種故 此中二解。初長徒
T2267_.68.0091b01: 義。後觀所縁縁論義。寂曰。就熏種以辨前
T2267_.68.0091b02: 後相望。義趣紛雜。何成依憑。應以前解而
T2267_.68.0091b03: 爲正也○第四子門
T2267_.68.0091b04: 同聚異體不同質故 此中亦二釋。若依
T2267_.68.0091b05: 初説。則同聚心心所異體相望。唯爲増上縁。
T2267_.68.0091b06: 心心所必同本質故。無相縁義。第二師義。
T2267_.68.0091b07: 亦約相分熏種成相縁義云云寂曰。此義繁
T2267_.68.0091b08: 費。蓋斯當時名相學之弊也。大抵此六子門。
T2267_.68.0091b09: 乃名相學。非如來説四縁之正旨。何況如
T2267_.68.0091b10: 此第二解乎○第五子門
T2267_.68.0091b11: 同體相分但有増上 ○第六子門
T2267_.68.0091b12: 見與自證互爲縁故 ○第二明淨八識」
T2267_.68.0091b13: 淨八識聚能縁用故 文旨明著。如述記
T2267_.68.0091b14: 辨可見○自下第二明種子亦應縁其現
T2267_.68.0091b15: 種起
T2267_.68.0091b16: 既現分別亦但増上 此中初問後答。答中
T2267_.68.0091b17: 有三。初明種必無中二。次明現望種。後
T2267_.68.0091b18: 明種望種。上來解縁生分別訖○第二總
T2267_.68.0091b19:
T2267_.68.0091b20: 依斯内識何固執爲 此中二節。初正結。
T2267_.68.0091b21: 後遮異執心外之縁違理教也○第三略指」
T2267_.68.0091b22: 雖分別言具廣分別 分別者是有漏心心
T2267_.68.0091b23: 所。中邊論説。虚妄分別。謂是三界心心所
T2267_.68.0091b24: 三十六十九紙顯揚十六八紙明八分別。楞
T2267_.68.0091b25: 伽第五十六紙明十分別。具如述記九本十四
T2267_.68.0091b26: 明○自下大段第二。後一頌釋諸有情生
T2267_.68.0091b27: 死相續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91b28: 雖有内識生死相續 ○二答中二。今初擧
T2267_.68.0091b29:
T2267_.68.0091c01: 頌曰由諸餘異熟 ○二長行釋中有四復
T2267_.68.0091c02: 次。釋第一復次中二。初解頌文。後總結頌
T2267_.68.0091c03: 意。初中四段。一解初一句。二解次一句。三
T2267_.68.0091c04: 解下二句。四解由字既盡字復生等字。初中
T2267_.68.0091c05: 三。一解諸業。二解習氣。三總解。今初
T2267_.68.0091c06: 論曰諸業異熟果故 福非福可知。不動
T2267_.68.0091c07: 乃指上二界業。欲界業遇縁轉得餘趣異
T2267_.68.0091c08: 熟。非上二界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界地
T2267_.68.0091c09: 決定故名不動。具如瑜伽第九七紙五十三
T2267_.68.0091c10: 初。對法第七十六紙第八等。乃倫記三上明。不
T2267_.68.0091c11: 可以色界業少分有轉移敢如穿鑿也。業
T2267_.68.0091c12: 之眷屬者。謂諸業倶時五蘊是也。引業果者。
T2267_.68.0091c13: 第八眞異熟滿業果。即前六識異熟生果○
T2267_.68.0091c14: 二釋習氣
T2267_.68.0091c15: 此雖纔起故名習氣 述記云。是業氣分
T2267_.68.0091c16: 解氣由現。熏習所成解習。此業熏成。不同
T2267_.68.0091c17: 無慚計業皆宿作。並是曾有。化地部等業入
T2267_.68.0091c18: 過去現皆有體。又此習氣。簡薩婆多等過
T2267_.68.0091c19: 去有體之曾業。及簡順世外道説一切果唯
T2267_.68.0091c20: 現業所得作時即受云云○三總解
T2267_.68.0091c21: 如是習氣勝増上縁 ○二釋第二句中有
T2267_.68.0091c22: 二。初釋上四字。後釋倶字。今初
T2267_.68.0091c23: 相見名色諸因縁種 相見等四對是所取
T2267_.68.0091c24: 境。彼取乃能取之取。述記釋四對已云。第
T2267_.68.0091c25: 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即一取言通上四
T2267_.68.0091c26: 處。是單取及通彼上。是重取謂有取。取前
T2267_.68.0091c27: 能所取之取。如熏縁心。取下三取亦然。故
T2267_.68.0091c28: 有八解。此八皆二取所攝。即是現行之取也。
T2267_.68.0091c29: 或前四是境。彼取能取。但有也云云次彼所熏
T2267_.68.0092a01: 下明習氣。後此顯下明因縁種子。簡前業
T2267_.68.0092a02: 種○二釋倶
T2267_.68.0092a03: 倶謂業種故頌先説 ○三釋下二句
T2267_.68.0092a04: 前異熟者性同易感 此中初明前異熟餘
T2267_.68.0092a05: 異熟。後雖二下。辨因縁種果無受盡相業種
T2267_.68.0092a06: 子果有受盡相。無性攝論三二十
三紙
云云今於生
T2267_.68.0092a07: 死相續上明二習氣。業習氣招異熟果。二
T2267_.68.0092a08: 取習氣引等流増上果。同性易招異性難
T2267_.68.0092a09: 感。故辨二相也○四解由字等
T2267_.68.0092a10: 由感餘生餘異熟果 可解○二總結頌
T2267_.68.0092a11:
T2267_.68.0092a12: 由斯生死爲彼性故 ○自下第二復次中
T2267_.68.0092a13: 有三。一總標。二別解。三指例。今初
T2267_.68.0092a14: 復次生死諸習氣 無性攝論三十九紙
T2267_.68.0092a15: 紙 云云○二別解中二。初別解三後配屬頌
T2267_.68.0092a16: 今初
T2267_.68.0092a17: 然諸習氣是増上縁 此中二段。初正解
T2267_.68.0092a18: 三習氣。後應知下重釋我執有支。初中有
T2267_.68.0092a19: 三。初名言習氣復有二種云云具如述記引
T2267_.68.0092a20: 瑜伽等釋○三配屬頌
T2267_.68.0092a21: 此頌所言皆説名取 謂業習氣二取習氣。
T2267_.68.0092a22: 即今三習氣。是指由熏所成之種爲習氣。
T2267_.68.0092a23: 非指能熏以爲習氣也○三指例
T2267_.68.0092a24: 倶等餘文義如前釋 三種熏習。即一有情
T2267_.68.0092a25: 相續。親疎二縁展轉相資故名爲倶可知○
T2267_.68.0092a26: 第三復次於中分三。初汎解惑業苦屬釋
T2267_.68.0092a27: 論文。次以有支釋惑業若。三結三歸本頌
T2267_.68.0092a28: 文。初中三。一總擧生死由惑業苦。二別解
T2267_.68.0092a29: 惑業苦。三指例餘文。今乃初也
T2267_.68.0092b01: 復次生死相續申惑業苦 ○二別解惑業
T2267_.68.0092b02:
T2267_.68.0092b03: 發業潤生業不得名 述記引對法第四初
T2267_.68.0092b04: 縁起經上六紙 云云此中初別解二。次辨親
T2267_.68.0092b05: 疎縁。後配上業習氣。二取習氣可知○三
T2267_.68.0092b06: 指例餘文
T2267_.68.0092b07: 倶等餘文義如前釋 ○第二以有支釋惑
T2267_.68.0092b08: 業苦。於中分三。一以三總攝十二支。二廣
T2267_.68.0092b09: 明十二有支。三總結歸惑業苦。今乃初也」
T2267_.68.0092b10: 此惑業苦如論廣釋 ○自下第二廣明十
T2267_.68.0092b11: 二有支中分四門。一引生料揀。二論廢立。
T2267_.68.0092b12: 三定世斥異執。四諸門分別。初中四。今初
T2267_.68.0092b13: 明能引支
T2267_.68.0092b14: 然十二支皆非行支 此中初正出體。後
T2267_.68.0092b15: 此中下重料揀。述記擧五住地。明前四住能
T2267_.68.0092b16: 發諸業。所知障者。佛地論第七三紙 云云
T2267_.68.0092b17: 明見惑全分修惑一分是發業惑。修惑中有
T2267_.68.0092b18: 不發業者。又發業中有通發總別業者。有
T2267_.68.0092b19: 但發總報業者。有唯發別報業者。今唯取
T2267_.68.0092b20: 前二類。不取唯發別業者云云次引縁起
T2267_.68.0092b21: 經下十九紙對法第七十七紙瑜伽第十十五紙
T2267_.68.0092b22: 明三類衆生造業差別云云
T2267_.68.0092b23:
T2267_.68.0092b24: 内法異生者。義燈出三説。一説謂十信已上。
T2267_.68.0092b25: 第二説謂第四住已上。第三説謂四加行位。
T2267_.68.0092b26: 寂曰。經論之中未見的判。蓋斯指三賢已
T2267_.68.0092b27: 上乎。應考。瑜伽第九九紙云。清淨業者。謂此
T2267_.68.0092b28: 法異生。於聖教中正決定者。不猶預覺者。
T2267_.68.0092b29: 所有善業寂靜業者。謂住此法。非異生者所
T2267_.68.0092c01:  記述 四無明發 現報業 外法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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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2c23: 有善業云云攝釋云云○二明所引支中二。一
T2267_.68.0092c24: 出體釋名。二重料揀。今乃初也
T2267_.68.0092c25: 二所引支所引發故 對法第四九紙以能
T2267_.68.0092c26: 所引爲因時。以能所生爲果時。能引乃無
T2267_.68.0092c27: 明行識爲起未來生。於諸諦境無知爲先
T2267_.68.0092c28: 造諸行業熏習在心。所引者乃名色六處觸
T2267_.68.0092c29: 受。謂由心熏習力。能令當來名色等前後相
T2267_.68.0093a01: 依次第生起。能生者乃愛取有。所生即生老
T2267_.68.0093a02: 云云瑜伽第九十三紙 云云○自下第二重料
T2267_.68.0093a03: 揀中二。初明離雜五雜。後釋妨難。今初
T2267_.68.0093a04: 此中識種總別亦然 此中初明離五種。
T2267_.68.0093a05: 後或名色下明雜五種。其旨可解○二釋妨
T2267_.68.0093a06: 難中有五。今初會集論四
T2267_.68.0093a07: 集論説識名色攝故 彼論所明三四與
T2267_.68.0093a08: 今旨殊。彼論以業種爲識支。故爲之能引。
T2267_.68.0093a09: 此論以本識種爲第三支。故爲之所引支。
T2267_.68.0093a10: 彼論乃第四支中攝本識種。今論以異熟名
T2267_.68.0093a11: 色種爲第四支可知○二會契經
T2267_.68.0093a12: 經説識支名色攝故 縁起經上十紙云應
T2267_.68.0093a13: 知。於此十二分中。無明與行識一分名爲
T2267_.68.0093a14: 能引。一分識名色六處觸受爲所引云云
T2267_.68.0093a15: 三釋伏難
T2267_.68.0093a16: 識等五種説有前後 此中二段。初約主
T2267_.68.0093a17: 伴等異。後據當來現起。主伴總別等如述記
T2267_.68.0093a18: 釋。申業所熏五果種子。雖是同時。由此二
T2267_.68.0093a19: 義故假説前後。名言熏習隨識生。隨熏前
T2267_.68.0093a20: 後雜亂難定。無明行熏業種時由惑業力。
T2267_.68.0093a21: 本識五果種子同時轉變。集成當生一期蘊
T2267_.68.0093a22: 之種。當來與果次第生起○四會現行難」
T2267_.68.0093a23: 由斯識等現行義故 十地論第十八紙云。
T2267_.68.0093a24: 識有二作。一能使有相續。二與名色爲因。
T2267_.68.0093a25: 對法第四十紙旨同縁起經上七紙 云云○五
T2267_.68.0093a26: 會同時難
T2267_.68.0093a27: 復由此説必不倶故 縁起經上十一紙云。
T2267_.68.0093a28: 如是諸分。若引若生。爲一時起爲次第起。
T2267_.68.0093a29: 世尊告云。一時而起次第宣説。若一時而起
T2267_.68.0093b01: 何因縁故。先説其引後説其生。世尊告曰。
T2267_.68.0093b02: 要由有引後有方生非無引故五果種熏
T2267_.68.0093b03: 時。自有引生當生之義。若不熏成五果種。
T2267_.68.0093b04: 何有後生因。雖已潤位方與生名。其實則
T2267_.68.0093b05: 生義。在熏種時故。説生引同時○自下第
T2267_.68.0093b06: 三明能生支中二。初出體釋名。二重釋。今
T2267_.68.0093b07: 乃初也
T2267_.68.0093b08: 三能生支老死故 ○二重釋中三。初牒
T2267_.68.0093b09: 前。二正解正潤之相。三會諸論。今初
T2267_.68.0093b10: 謂縁迷内五果種已 瑜伽第十云。不了
T2267_.68.0093b11: 世俗苦故起非福業。不了勝義苦故造福
T2267_.68.0093b12: 不動業云云對法第七云異熟愚眞實義愚。
T2267_.68.0093b13: 其旨相同。此雖判二愚。唯是迷内異熟之
T2267_.68.0093b14: 麁細耳○二正解潤生相
T2267_.68.0093b15: 復依迷外後有果故 四取者。雜集七二丁
T2267_.68.0093b16: 倫記三下一紙二十三上二十
二紙
云云如述記辨○
T2267_.68.0093b17: 三會諸論
T2267_.68.0093b18: 有處唯説識等種故 此中二文。初瑜伽第
T2267_.68.0093b19: 十紙云。復次建立有支有二義。一就勝
T2267_.68.0093b20: 分建立。謂取所攝受業。二全分建立。謂業
T2267_.68.0093b21: 及識等種次文者。第十十二紙三十八十紙
T2267_.68.0093b22: 云云有處取業爲有。是依勝分。復有處唯
T2267_.68.0093b23: 取五種爲有。是亦別義非是實義。其實義
T2267_.68.0093b24: 則應取業及五種以爲有也○自下第四
T2267_.68.0093b25: 明所生支中二。初出體。後重解。今乃初也」
T2267_.68.0093b26: 四所生支所生故 ○二重解
T2267_.68.0093b27: 謂從中有乃名爲死 如述記引縁起經
T2267_.68.0093b28: 及瑜伽第一十二紙第十二紙五十六十六紙八十
T2267_.68.0093b29: 十紙明也。倫記一上三十
五紙
云云○自下第二
T2267_.68.0093c01: 論廢立有七。今初
T2267_.68.0093c02: 老非定有衰朽行故 婆沙二十四三紙
T2267_.68.0093c03: 四説可尋。上二界中全無病。欲界中人鬼
T2267_.68.0093c04: 畜三趣有病。雖有不定天及地獄亦無病。
T2267_.68.0093c05: 瑜伽十十五紙 云云○第二問答
T2267_.68.0093c06: 名色不遍上二界有 此中初就他意答。
T2267_.68.0093c07: 後又名色下依正義答。瑜伽九十三二十紙
T2267_.68.0093c08: 十初第九十三紙 云云倫記三下二十紙 云云
T2267_.68.0093c09: 説等者第十十五紙○第三問答
T2267_.68.0093c10: 愛非遍有非彼全無 此中亦二。初隨他
T2267_.68.0093c11: 答。後依正理答。縁起經上云云如述記引。
T2267_.68.0093c12: 無有愛者。婆沙二十七云云經説者。指縁起
T2267_.68.0093c13: 經○第四問答
T2267_.68.0093c14: 何縁所生説識等五 ○第五問答
T2267_.68.0093c15: 何縁發業説是愛増 十一殊勝者。縁起經
T2267_.68.0093c16: 上初云云轉異勝已下出於下卷。下十八紙
T2267_.68.0093c17: 隨縛勝云。三界有情。於諸諦中所有無知隨
T2267_.68.0093c18: 眠隨縛未缺未減。乃至又阿羅漢。雖盡諸
T2267_.68.0093c19: 漏脱煩惱障。應知尚有所知障攝無明隨
T2267_.68.0093c20: 縛。如是無明。應知極遠隨逐有情。唯除佛
T2267_.68.0093c21: 餘皆隨縛云云四愛者。五十五十三紙 云云四取
T2267_.68.0093c22: 者。八十九十紙雜集七二紙 云云○第六問答」
T2267_.68.0093c23: 諸縁起支猶未起故 五十六十八紙 云云
T2267_.68.0093c24: 縁起支。皆依自地。而有所發行依他地無
T2267_.68.0093c25: 明。如未至定依下地無明。五十六説依多
T2267_.68.0093c26: 分支耳○第七問答
T2267_.68.0093c27: 從上下地於理無違 具如述記設數番
T2267_.68.0093c28: 問答辨可見○第三定世斥異執
T2267_.68.0093c29: 此十二支便致無窮 薩婆多等所立。如
T2267_.68.0094a01: 倶舍論第九明。大乘所立十因二果。二世一
T2267_.68.0094a02: 重。雖説三世。由順後受業潤惑在於異世。
T2267_.68.0094a03: 與有部異可知。十地論第八九紙經云。無明
T2267_.68.0094a04: 縁行見過去世事。識名色六入觸受見現在
T2267_.68.0094a05: 世事。愛取有生老死是見未來世事。於是
T2267_.68.0094a06: 見三世轉。寂曰。此説與婆沙説雖有少異。
T2267_.68.0094a07: 大旨相同。可知。瑜伽第九十二紙云。云何縁起
T2267_.68.0094a08: 體。若略説由三種相建立縁起。謂從前際
T2267_.68.0094a09: 中際生。從中際後際生。中際生已。若趣流
T2267_.68.0094a10: 轉。若趣清淨究竟云云寂曰。從前際至中
T2267_.68.0094a11: 際。一重有二類。一類則生死流轉異生。一類
T2267_.68.0094a12: 則解脱人。此生生分盡。從中際至後際。一
T2267_.68.0094a13: 重亦有二類。一類則生死流轉異生。一類則
T2267_.68.0094a14: 於今生聞正法。正見正思惟斷惑證理。得
T2267_.68.0094a15: 二涅槃。由此道理建立三際。了義燈六末。
T2267_.68.0094a16: 約順後業釋此三際。恐不允當。涅槃經寶
T2267_.68.0094a17: 疏第十二云。唯識論云。如是十二一重因果。
T2267_.68.0094a18: 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施設兩重實爲無
T2267_.68.0094a19: 用。此言兇悖。指斥三世諸佛説無用故。若
T2267_.68.0094a20: 謂無用。佛成道已來三十八年已前。皆觀二
T2267_.68.0094a21: 重因果十二因縁。得道非一。法華涅槃所説
T2267_.68.0094a22: 縁起。皆是三世因果非一世也。觀一重因
T2267_.68.0094a23: 果得道。出何經論勝三世耶。是佛隨機
T2267_.68.0094a24: 別説。云何執文非其三世。寂曰。三世兩重
T2267_.68.0094a25: 聖教如雲。豈謂之非也。二世一重因果者。
T2267_.68.0094a26: 諸經論中未見的證。大集經中。雖説二世
T2267_.68.0094a27: 十二因縁。其旨碩異。涅槃經。十地經。智論第
T2267_.68.0094a28: 五。竝皆説三世因果。瑜伽論文容預。不可
T2267_.68.0094a29: 以證一重也。唯識所説一重因果。雖極精
T2267_.68.0094b01: 妙。不應取此撥棄餘説。一重兩重。竝悉檀
T2267_.68.0094b02: 之善説也。不可偏取焉○自下第四諸門分
T2267_.68.0094b03: 別。於中有十七門。今初假實門
T2267_.68.0094b04: 此十二支名生等故 九實三假。文旨分明
T2267_.68.0094b05: 可解○二一事非一事門
T2267_.68.0094b06: 正是一事餘非一事 ○三染不染門
T2267_.68.0094b07: 三唯是染餘通二種 七分位中三性容
T2267_.68.0094b08: 起。故假説通二。瑜伽第十十五紙 云云○四
T2267_.68.0094b09: 獨雜分別門
T2267_.68.0094b10: 無明愛取餘是雜相 述記云。取中雖愛
T2267_.68.0094b11: 増上。非轉愛爲増上貪故云云○五色非色
T2267_.68.0094b12:
T2267_.68.0094b13: 六唯非色餘通二種 ○六有漏無漏門。七
T2267_.68.0094b14: 有爲無爲門
T2267_.68.0094b15: 皆是有漏非有支故 ○八三性分別門」
T2267_.68.0094b16: 無明愛取起善染 瑜伽第十十二紙 云云
T2267_.68.0094b17: 辨十二支雜染清淨。染與雜染其旨自別。
T2267_.68.0094b18: 不可引彼釋三門。倫記三下二十紙 云云
T2267_.68.0094b19: 九三界門
T2267_.68.0094b20: 雖皆通三有分有全 欲界有十二全。上
T2267_.68.0094b21: 二界有十二少分。瑜伽第十十五紙 云云○十
T2267_.68.0094b22: 能所治門
T2267_.68.0094b23: 上地行支而起彼故 ○十一三學分別門」
T2267_.68.0094b24: 一切皆唯於理無違 此中三節。初正判
T2267_.68.0094b25: 三學以爲非學非無學攝。次明聖不造感
T2267_.68.0094b26: 後有業。後通伏難。雜修靜慮者。婆沙百七
T2267_.68.0094b27: 十五。倶舍論二十四七紙瑜伽十二。倫記四下
T2267_.68.0094b28: 六紙 云云婆沙家説初後無漏中間有漏其中
T2267_.68.0094b29: 間有漏招淨居報。了義燈引倶舍已云。大
T2267_.68.0094c01: 乘少別。且談雜修總有五種。一純有漏定
T2267_.68.0094c02: 熏修。生四靜慮除五淨居。二純無漏定熏
T2267_.68.0094c03: 修。八地已去受變易生。有漏定盡故。三漏無
T2267_.68.0094c04: 漏雜修。即爲定得自在故云云四有漏定散
T2267_.68.0094c05: 雜熏修。謂阿羅漢捨福命行資命福果故。
T2267_.68.0094c06: 五無漏定散雜熏修。謂二乘及七地已前菩
T2267_.68.0094c07: 薩變易生死云云寂曰。此辨似精有濫。可
T2267_.68.0094c08: 知。倫記四下六紙廣辨雜修靜慮可尋。如
T2267_.68.0094c09: 婆沙説。前後二刹那無漏定。中間一刹那有
T2267_.68.0094c10: 漏。是爲雜修靜慮究竟。若大乘則前後有漏。
T2267_.68.0094c11: 中間一刹那無漏。名爲雜修。婆沙宗則初後
T2267_.68.0094c12: 無漏。資中間有漏。令感淨居。若大乘則有
T2267_.68.0094c13: 漏資無漏。無漏勝力助下三天故業種子。令
T2267_.68.0094c14: 生淨居可知。餘如述記辨○十二三斷門
T2267_.68.0094c15: 中有二師説。今乃初説
T2267_.68.0094c16: 有義無明見修所斷 義演云。初師乃火辨
T2267_.68.0094c17: 難陀義。具如述記引對法第七十六紙第六
T2267_.68.0094c18: 瑜伽五十九初明。九種命終心者。瑜伽第
T2267_.68.0094c19: 三紙五十九初。顯揚第十九云云○第二説
T2267_.68.0094c20: 三。一標宗。二申難。三顯正。今初
T2267_.68.0094c21: 有義一切斷者故 論説者第十云云○二
T2267_.68.0094c22: 申難
T2267_.68.0094c23: 若無明支見所斷發 此中二難可解。又
T2267_.68.0094c24: 説等者引五十九以斥前説○三顯正中
T2267_.68.0094c25: 二。今初結三支
T2267_.68.0094c26: 由此故知助者不定 此中初正結三支。
T2267_.68.0094c27: 後然無明下會對法第七十七紙之文○後汎
T2267_.68.0094c28: 釋斷
T2267_.68.0094c29: 又染汚法如應當知 此中二段。初明三
T2267_.68.0095a01: 斷。後明十二支配屬。初中初明染汚法是自
T2267_.68.0095a02: 性斷。後明不染汚法有離縛不生二斷。對法
T2267_.68.0095a03: 鈔第四二十
九紙
云云
T2267_.68.0095a04:  自性斷-諸染汚法(見修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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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5a13: 依離縛斷下。會五十七文。後説十二支下。
T2267_.68.0095a14: 判十二支。無明愛取是自性斷行。及有少分
T2267_.68.0095a15: 通三斷。識等七唯離縳不生可解○十三三
T2267_.68.0095a16: 受倶門
T2267_.68.0095a17: 十樂捨倶非受倶故 文旨分明可解。瑜
T2267_.68.0095a18: 伽第十十四紙 云云可尋○十四三苦分別
T2267_.68.0095a19:
T2267_.68.0095a20: 十一少分所説不定 如述記引第十十四
T2267_.68.0095a21: 六十六初十地論第八十紙對法四等明○
T2267_.68.0095a22: 十五四諦門
T2267_.68.0095a23: 皆共諦攝煩惱性故 述記云。薩婆多師。苦
T2267_.68.0095a24: 集體是一因果故説二。今大乘不然。苦諦寛
T2267_.68.0095a25: 集諦狹。諸集皆苦苦非皆集云云次問資糧
T2267_.68.0095a26: 加行二道支非支。答以上義云云寂曰。依婆
T2267_.68.0095a27: 沙等。資加二位善法仍屬集諦。若依大乘則
T2267_.68.0095a28: 資加二道是道諦攝故。非是苦集。瑜伽・攝
T2267_.68.0095a29: 大乘・對法。竝皆同致。雖資加二道有漏位中
T2267_.68.0095b01: 起。所起法體由最清淨法界等流正法教。開
T2267_.68.0095b02: 覺本覺解性。故是即碎破苦集之金剛種。而
T2267_.68.0095b03: 非是苦集二諦攝。此不翅五分本末論旨有
T2267_.68.0095b04: 此義。如華嚴般若法華涅槃。竝皆有此理
T2267_.68.0095b05: 趣。應深尊信矣。述記後義。恐不允當。瑜伽
T2267_.68.0095b06: 第十九紙五十六十八紙 云云○十六四縁門」
T2267_.68.0095b07: 諸支相望如理應思 瑜伽第十五紙對法
T2267_.68.0095b08: 第四十紙 云云具如述記辨○十七惑業苦攝
T2267_.68.0095b09:
T2267_.68.0095b10: 惑業苦三爲生厭故 五十六十八紙十地第
T2267_.68.0095b11: 九紙中邊上六紙對法第四十二紙 云云○三
T2267_.68.0095b12: 結三歸本頌文
T2267_.68.0095b13: 由惑業苦生死相續 ○自下第四復次中
T2267_.68.0095b14: 三段。一釋生死相續頌文。二因解淨法相
T2267_.68.0095b15: 續。三結歸唯識。初中三。一總解頌文。二別
T2267_.68.0095b16: 解二死。三屬釋頌文。今初
T2267_.68.0095b17: 復次生死故唯有識 ○第二別解二死
T2267_.68.0095b18: 中二。初正解生死之因縁。二出生死體等。
T2267_.68.0095b19: 今初
T2267_.68.0095b20: 因謂有漏故説爲縁 此中有二。初明因
T2267_.68.0095b21: 體。後明縁體。因即正感。縁是助感。有漏業
T2267_.68.0095b22: 者。謂三界善業欲不善業。如上行支中明。無
T2267_.68.0095b23: 漏業者。除無分別三智。唯取後得有分別
T2267_.68.0095b24: 縁安立諦者。縁乃二障助前二業。感於生
T2267_.68.0095b25: 死可解○第二出生死體等中二。初問
T2267_.68.0095b26: 所以者何 ○二答中亦二。初總答。後別解。
T2267_.68.0095b27: 今初
T2267_.68.0095b28: 生死有二 ○二別解中二。初明分段。後變
T2267_.68.0095b29: 易。今初
T2267_.68.0095c01: 一分段生故名分段 此中二節。初出體。
T2267_.68.0095c02: 後身命下釋名。具如述記辨○第二明變
T2267_.68.0095c03: 易生死中五。一出體。二釋名得人。三釋妨
T2267_.68.0095c04: 難。四明二死別。五總結。今初
T2267_.68.0095c05: 二不思議名不思議 義燈意謂。五果種子
T2267_.68.0095c06: 是親因福不動業除無想及
五淨居業
爲近勝縁。無漏後
T2267_.68.0095c07: 得悲相應定願爲遠勝縁。此論云由悲願
T2267_.68.0095c08: 力。又云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又云無漏有
T2267_.68.0095c09: 分別業。勝鬘云。無漏業爲因。所知障爲縁。
T2267_.68.0095c10: 然其實則以識等名言種爲因。體是有漏。而
T2267_.68.0095c11: 言無漏。約勝縁説。無煩惱漏所受生死故
T2267_.68.0095c12: 云界外。非三界界外有別有情。仁王云云
T2267_.68.0095c13: 記十九上五十
三紙
亦同此意。寂曰。此釋全依護
T2267_.68.0095c14: 法宗義。若依安慧等。則無漏有分別業。能正
T2267_.68.0095c15: 感變易生死。至下當知。此變易身細異熟
T2267_.68.0095c16: 果。若分段身無問凡聖。皆不能見於變易
T2267_.68.0095c17: 身。設得天眼亦不能見。同類相見。上得見
T2267_.68.0095c18: 下。下不得見上。向果菩薩。如應應知。八
T2267_.68.0095c19: 二十
二紙
云。囘心菩薩。留有根身成變易。別
T2267_.68.0095c20: 作化身。於同法者前示現無餘涅槃乃至
T2267_.68.0095c21: 所留實身。於此界贍部洲。隨其所樂遠離
T2267_.68.0095c22: 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見。何況其餘衆生能
T2267_.68.0095c23: 見。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養佛菩薩中。
T2267_.68.0095c24: 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中。若放逸時。諸
T2267_.68.0095c25: 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於所修行能
T2267_.68.0095c26: 不放逸。佛地論第二十三紙 云云述記云云
T2267_.68.0095c27: 二釋名兼辨得人
T2267_.68.0095c28: 或名意成故不違理 契經説者。指勝鬘
T2267_.68.0095c29: 經。無明習地爲縁者。所知障也。無漏業因。即
T2267_.68.0096a01: 有分別業。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由
T2267_.68.0096a02: 彼所知障及無漏業縁因。生此三種意成身。
T2267_.68.0096a03: 佛性論二十九紙 云云舊云大力菩薩。新云
T2267_.68.0096a04: 已得自在菩薩。是八地上於相及士二種之
T2267_.68.0096a05: 中得自在故。此隨經文就決定者以判。
T2267_.68.0096a06: 若細判。則前三果及七地前菩薩。亦有受變
T2267_.68.0096a07: 易者。楞伽第四二十
一紙
説三種意生身。以配地
T2267_.68.0096a08: 位。如述記出。有論説者。顯揚論第十六十四
T2267_.68.0096a09: 紙 云云○三釋諸妨難三。今初問答
T2267_.68.0096a10: 若所知障潤生用故 述記分科乃作三
T2267_.68.0096a11: 解。竝皆未的當論旨。可知。今此所牒自有
T2267_.68.0096a12: 二問二答。答釋逆次初難。所知障助無漏
T2267_.68.0096a13: 業。能感生死。二乘定姓。恒感生死。應不得
T2267_.68.0096a14: 入涅槃。如異生由有煩惱恒處生死。次
T2267_.68.0096a15: 難無漏業感苦。次誰言下答第二道諦感苦
T2267_.68.0096a16: 問。後然所知障下。答初定姓二乘應不入
T2267_.68.0096a17: 涅槃之問難也。應思○第二問答
T2267_.68.0096a18: 何用資感無上菩提 佛地論第二十二紙
T2267_.68.0096a19: 云云如述記引。阿羅漢延壽法者。倶舍第三
T2267_.68.0096a20: 八紙倫記二十一下十七紙 云云述記云。言勝
T2267_.68.0096a21: 定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今無文定何靜
T2267_.68.0096a22: 慮之邊際。四定倶得邊際定者。婆沙百七
T2267_.68.0096a23: 十八十六紙百八十十八紙邊際定局第四靜慮。
T2267_.68.0096a24: 有餘師説。八定皆有邊際定。大乘所説者。顯
T2267_.68.0096a25: 揚第二十紙雜集第九九紙 云云雜集所説。同
T2267_.68.0096a26: 婆沙有餘師説可尋。佛地第二十二紙明變
T2267_.68.0096a27: 易身云云○第三問答
T2267_.68.0096a28: 彼復何須有大助力 問。執有情何非我
T2267_.68.0096a29: 執。演祕曰。執有情一常主宰。可我非法。但
T2267_.68.0096b01: 執有體不捨自性故。但法執收。寂曰。此釋
T2267_.68.0096b02: 不允。今説。我見已斷菩薩所縁菩提有情。是
T2267_.68.0096b03: 從空出假之道。雖縁有情。如空中種樹。
T2267_.68.0096b04: 非是實我。何云執有體乎。應思○四明二
T2267_.68.0096b05: 死別
T2267_.68.0096b06: 若所留身非彼境故 是明羅漢修延壽
T2267_.68.0096b07: 法。所留之身與變易身而有異○五總結
T2267_.68.0096b08: 會違
T2267_.68.0096b09: 由此應知隨助因説 十地第十二三十
四紙
云。
T2267_.68.0096b10: 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
T2267_.68.0096b11: 又瑜伽八十二十
二紙
佛地第二十三紙云。爲住有
T2267_.68.0096b12: 餘界無餘界爾耶。答。有餘界。無餘依中離
T2267_.68.0096b13: 諸事業故云云述記引無上依經上十五紙
T2267_.68.0096b14: 四生死可見○第三釋本頌文二。初正解」
T2267_.68.0096b15: 頌中所言義如前釋 ○二逐難釋中二。
T2267_.68.0096b16: 初釋變易難。後釋不説現行所以。今初」
T2267_.68.0096b17: 變易生死餘復生義 ○二釋不説現行
T2267_.68.0096b18: 所以
T2267_.68.0096b19: 雖亦由現非異熟故 此中初正解。後轉識
T2267_.68.0096b20: 下明六識中異熟非眞異熟故不説。初中二
T2267_.68.0096b21: 説。文旨明著可解○第二因例淨法相續」
T2267_.68.0096b22: 前中後際相續無窮 ○第三總結歸唯
T2267_.68.0096b23:
T2267_.68.0096b24: 由此應知唯有内識 上來七頌。釋諸妨難
T2267_.68.0096b25: 中。初二頌釋違理訖○自下大文第二。六頌
T2267_.68.0096b26: 明唯識性中二。初三頌釋三自性。後三頌
T2267_.68.0096b27: 釋三無性。初中有四。一總問。二略答。三徴。
T2267_.68.0096b28: 四釋。今初
T2267_.68.0096b29: 若唯有識説有三性 ○二略答
T2267_.68.0096c01: 應知三性亦不離識 ○三徴
T2267_.68.0096c02: 所以者何 ○四釋中二。初擧頌後長行釋。
T2267_.68.0096c03: 今初
T2267_.68.0096c04: 頌曰由彼不見此彼 ○第二長行釋中二。
T2267_.68.0096c05: 初釋頌文。二諸門解釋。初中亦二。一別解
T2267_.68.0096c06: 頌文。二總釋頌意。初中分三。初二頌解三
T2267_.68.0096c07: 性。次三句辨異不異義。後一句辨證見前
T2267_.68.0096c08: 後。初解三性中二。初釋初頌遍計及次半
T2267_.68.0096c09: 頌依他。後釋半頌圓成實。初中二。初但釋
T2267_.68.0096c10: 初頌。後與次二句依他合釋。初中亦二。初
T2267_.68.0096c11: 略解初頌。後重廣解初二句。初中二説。今
T2267_.68.0096c12: 乃初説。難陀等解
T2267_.68.0096c13: 論曰周遍不可得故 此中初釋第一句
T2267_.68.0096c14: 能遍計虚妄分別。次釋第二句所遍計實我
T2267_.68.0096c15: 實法。次此所下解第三句。後如是下解第四
T2267_.68.0096c16: 句○第二師釋
T2267_.68.0096c17: 或初句顯不可得故 述記云。第二句是所
T2267_.68.0096c18: 依執處。與前師異。此以理言。通彼依他圓
T2267_.68.0096c19: 成二性。下自當知。然攝大乘等。但説依他。
T2267_.68.0096c20: 安足處故。稍相近故。凡夫境故。易可知故。
T2267_.68.0096c21: 理通成實攝大乘者。無性第四十八紙云。若
T2267_.68.0096c22: 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
T2267_.68.0096c23: 顯現釋云云又云。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七
T2267_.68.0096c24: 十四五紙云。此界非執安足處云云○第二重
T2267_.68.0096c25: 廣初二句中二。初廣第一句。後廣第二句。
T2267_.68.0096c26: 初中二。初廣遍計。後廣彼彼。初中二初安
T2267_.68.0096c27: 慧等師解。後護法等師解。今初
T2267_.68.0096c28: 初能遍計所縁故 此師意謂執通三性。
T2267_.68.0096c29: 有漏之心無非執者。五八識唯有法執。七
T2267_.68.0097a01: 唯有我執。六通二種。楞伽第二初。中邊論上
T2267_.68.0097a02: 五紙竝言八識是妄分別。又無性攝論四初紙
T2267_.68.0097a03: 中邊初等。以有能所取爲執故。諸八識似
T2267_.68.0097a04: 能所取現。皆悉有執説。阿頼耶等者。五十
T2267_.68.0097a05: 四紙云。阿頼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
T2267_.68.0097a06: 由了別内執受。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故。
T2267_.68.0097a07: 了別内執受者。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
T2267_.68.0097a08: 習氣。及諸色根根依處云。顯揚十七十五紙
T2267_.68.0097a09: 同。又七十六初。引深密第一云。依二執受。
T2267_.68.0097a10: 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
T2267_.68.0097a11: 言説戲論習氣云云寂曰。此師所立。甚有道
T2267_.68.0097a12: 理。凡有能取所取者。除極劣無記餘悉熏
T2267_.68.0097a13: 種。而論處處説。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等。
T2267_.68.0097a14: 明知。諸識有漏有分別者。悉爲有執。惜哉。
T2267_.68.0097a15: 不傳此師全論。無由復見釋義之始終也
T2267_.68.0097a16: ○第二明護法宗中四。一標宗。二立證。三
T2267_.68.0097a17: 會違。四總結。今初
T2267_.68.0097a18: 有義第六是能遍計 ○二立證
T2267_.68.0097a19: 唯説意識非能熏故 初引攝論第四十九
T2267_.68.0097a20: 以證唯意及意識是能遍計。次以八證明
T2267_.68.0097a21: 五八無執。一五八無計度分別故。二五八
T2267_.68.0097a22: 非與慧倶故。餘六可解。寂曰。諸識有執。
T2267_.68.0097a23: 法執與三性倶等之義。即大乘始門。向終
T2267_.68.0097a24: 門之深趣。古對法中。往往存此致。豈可遮
T2267_.68.0097a25: 耶。李唐以來。偏執護法以爲定量。妄斥安
T2267_.68.0097a26: 慧難陀等義。謬之甚矣可知○三會違
T2267_.68.0097a27: 有漏心等故非誠證 此中三文。初會楞
T2267_.68.0097a28: 伽等文。次雖似下。會中邊。後雖説下會五
T2267_.68.0097a29: 十一文。初中楞伽第二初。中邊上五紙顯揚論
T2267_.68.0097b01: 十六九紙 云云第二會中邊等中。初正會。後
T2267_.68.0097b02: 以無漏心及如來後得反徴。明非二取皆
T2267_.68.0097b03: 有執。佛地第七三紙云。有義法執及無明等。
T2267_.68.0097b04: 遍在一切善惡無記有漏心品。及與二乘無
T2267_.68.0097b05: 漏心品。皆不了達法無我故。似相分見分
T2267_.68.0097b06: 起故。有義云云全同
護法
二十唯識疏下五十
三紙
一義則
T2267_.68.0097b07: 菩薩及二乘等諸無漏心。有法執似二取
T2267_.68.0097b08: 現故。乃至見相體無法佛有見無相云云一義
T2267_.68.0097b09: 則一切後得有見無相聖智。照境無執著
T2267_.68.0097b10: 故。説離二取云云評取前説會第五十一
T2267_.68.0097b11: 可解。寂曰。前二會互有道理可知。第三會
T2267_.68.0097b12: 五十一之文。會甚叵成。彼文全順於安慧
T2267_.68.0097b13: 宗可思○四總結
T2267_.68.0097b14: 由斯理趣有能遍計 ○二廣彼彼之言」
T2267_.68.0097b15: 識品雖二故言彼彼 攝大乘世親十五紙
T2267_.68.0097b16: 説。遍計有二。一自性計。二差別計。又七十
T2267_.68.0097b17: 十四紙説二種二。顯揚十六七紙説二種二。
T2267_.68.0097b18: 七十四三紙説二種二。對法二十二紙亦同。世
T2267_.68.0097b19: 親攝論四十六紙七十三十三紙説四種遍計。又
T2267_.68.0097b20: 七十三十四紙顯揚十四七紙攝論第四説五
T2267_.68.0097b21: 種。七十三十五紙顯揚十六六紙説一種五。同
T2267_.68.0097b22: 處説六遍計。瑜伽第一十紙對法第二十二紙
T2267_.68.0097b23: 説七分別。瑜伽三十六十九紙顯揚十六八紙
T2267_.68.0097b24: 説八分別。九者述記云。即縁九品計。執九
T2267_.68.0097b25: 地亦然。九結倶品執亦是應思。無性論四
T2267_.68.0097b26: 二十
四紙
對法十四十八紙説十散動云云等者。等
T2267_.68.0097b27: 取十相・十一識・十二分別・十四不可記・乃至
T2267_.68.0097b28: 六十二見等。於一切依他起法。分別以爲實
T2267_.68.0097b29: 我實法。是名遍計○二廣第二句
T2267_.68.0097c01: 次所遍計非所遍計 依他起法正所遍計
T2267_.68.0097c02: 圓成實。則唯爲疎所縁縁。非是親所縁縁。
T2267_.68.0097c03: 七十六七紙説。勝義無性無如所執勝義相。
T2267_.68.0097c04: 所執無體非所遍計。七十四二紙云。非智所
T2267_.68.0097c05: 行。以無相故○二與次二句依他合釋中
T2267_.68.0097c06: 二。初與初句合釋。後釋第二句。初中二。初
T2267_.68.0097c07:
T2267_.68.0097c08: 遍計所執復有何別 此中二問。初問其
T2267_.68.0097c09: 體相。後問二差別○二答中有二師解。今
T2267_.68.0097c10: 初安慧等師義
T2267_.68.0097c11: 有義三界遍計所執 此中初立宗。後云何
T2267_.68.0097c12: 下引證此師意。謂識自體分實有依他有能
T2267_.68.0097c13: 所取。見相二分悉遍計所執。問。相見既遍計。
T2267_.68.0097c14: 云何攝論云。唯量唯二。皆名依他。西明三
T2267_.68.0097c15: 釋。一云。識自體分與相見種爲依。假説自
T2267_.68.0097c16: 體。名見相分。非取見相名依他起。一云。
T2267_.68.0097c17: 自體分上似見相現。由斯道理。説見相分
T2267_.68.0097c18: 名依他起。一云。據實見相意取所依。非即
T2267_.68.0097c19: 二分爲依他起云云寂曰。三各有理。第二爲
T2267_.68.0097c20: 優。安慧論師。以相見分爲計所執者。乃
T2267_.68.0097c21: 指當情現能取所取。其識上所現似能所取
T2267_.68.0097c22: 者。是離言法性。即自體分上義分耳。護法宗
T2267_.68.0097c23: 則眞取依他離言法體以爲相見。非以凡
T2267_.68.0097c24: 夫遍計能所取而爲識二分也。然則二家所
T2267_.68.0097c25: 立大旨不違。但施設有異而已。如上已明。
T2267_.68.0097c26: 中邊上四紙新論上五紙顯揚十六九紙等。攝論
T2267_.68.0097c27: 處處。有以二分屬遍計之文。可尋。相見
T2267_.68.0097c28: 二分屬之依他。屬之遍計。並不相差可知
T2267_.68.0097c29: ○二明護法師義中四。一標宗。二引證。三
T2267_.68.0098a01: 破斥。四結正。今初
T2267_.68.0098a02: 有義一切遍計所執 此明依他二分因縁
T2267_.68.0098a03: 生故。雖體實有非妄執有。若離妄執則體
T2267_.68.0098a04: 離言○二引證
T2267_.68.0098a05: 諸聖教説他起故 攝論第四十一紙云。云
T2267_.68.0098a06: 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有三種。一
T2267_.68.0098a07: 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
T2267_.68.0098a08: 識別故。三明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云云
T2267_.68.0098a09: 梁論五十三紙云。唯識有三種道理。理即是三
T2267_.68.0098a10: 相。一入唯量。二入唯二。三入種種類。入者通
T2267_.68.0098a11: 達義。云何入唯量。論云。唯有識量故。釋云。
T2267_.68.0098a12: 於六識中。若如理硏尋。唯見識不見餘法。
T2267_.68.0098a13: 何以故。論曰。外塵無所有故。乃至云何入唯
T2267_.68.0098a14: 二。論曰。唯有二。謂見及相識所攝故云云
T2267_.68.0098a15: 種者。無性四十三紙 云云相等五法者。七十二
T2267_.68.0098a16: 四紙七十三初。顯揚十二五紙十六五紙無性攝
T2267_.68.0098a17: 論第四初紙 云云十一識者。梁論五初。唐攝
T2267_.68.0098a18: 論四初云云餘如述記明○三破斥
T2267_.68.0098a19: 不爾無漏無異因故 五難可解。寂曰。安
T2267_.68.0098a20: 慧宗致。與護法宗但義門異而已。古對法
T2267_.68.0098a21: 中。分明有以二分判爲依他。或爲遍計之
T2267_.68.0098a22: 二途。而二義不相乖角。今此五難。一一可
T2267_.68.0098a23: 會。未見安慧全論。只應論二家大綱。不
T2267_.68.0098a24: 應強辨其是非也○四結正
T2267_.68.0098a25: 由斯理趣皆依他起 ○二釋第二句」
T2267_.68.0098a26: 依他衆縁依他起攝 此中初明縁所生。
T2267_.68.0098a27: 後分別依他染淨。初説謂今所頌依他。唯説
T2267_.68.0098a28: 染分言分別故。復淨分依他。亦圓成攝故。
T2267_.68.0098a29: 後説謂此依他起。攝一切染淨分云云○第
T2267_.68.0098b01: 二釋半頌圓成實
T2267_.68.0098b02: 二空所顯離無性故 此中初明圓成實。
T2267_.68.0098b03: 後明於彼及下一句。初中初明無爲。次明
T2267_.68.0098b04: 有爲無漏。後明今頌以無爲眞如爲圓成
T2267_.68.0098b05: 實。而不出淨依他。可知
T2267_.68.0098b06: 遍 無變 無爲 簡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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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8b12: 無性攝論四十九紙云。何因縁故名圓成實。
T2267_.68.0098b13: 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又由清淨所縁
T2267_.68.0098b14: 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
T2267_.68.0098b15: 成實後此即下釋於彼等。如述記依辨中
T2267_.68.0098b16: 邊上二紙之意而解釋也○第二明三性異
T2267_.68.0098b17: 不異中三。一解法。二解喩。三結釋。今初」
T2267_.68.0098b18: 由前理故用應無別 無性攝論第四二十
一紙
T2267_.68.0098b19: 云。復次此三自性爲異爲不異。應言非異
T2267_.68.0098b20: 非不異。乃至廣明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
T2267_.68.0098b21: 成三性云云寂曰。三性異不異義。大乘始終
T2267_.68.0098b22: 不同。華嚴五教章中。顯會始門以入終門
T2267_.68.0098b23: 之旨。理致圓備。無復餘蘊可尋○二解喩」
T2267_.68.0098b24: 云何二性非彼共相 ○三結釋
T2267_.68.0098b25: 由斯喩顯相待有故 四眞四俗。如法苑
T2267_.68.0098b26: 二諦章明。遍計所執乃第一世俗。圓成實是
T2267_.68.0098b27: 第四勝義。依他毛乃隨應。後三世俗前三勝
T2267_.68.0098b28: 義所攝。四句之中。是亦眞亦俗所收○第三
T2267_.68.0098b29: 釋證見前後中二。初標章。後廣釋其所以。
T2267_.68.0098c01: 今乃初也
T2267_.68.0098c02: 非不證見依他起性 證眞如性則達遍
T2267_.68.0098c03: 計空。達遍計空。則如實知依他非有似有。
T2267_.68.0098c04: 是故無有未證見眞如。而如實見依他性
T2267_.68.0098c05: 者也○二廣釋其所以
T2267_.68.0098c06: 未達遍計而非眞 此中初正釋其所以。
T2267_.68.0098c07: 後引證。初中述記引大般若四百十八紙攝大
T2267_.68.0098c08: 乘第五初。中邊論下九紙等釋云云引證中有
T2267_.68.0098c09: 頌者。厚嚴經也。依他雖有似有無性。圓成雖
T2267_.68.0098c10: 有離有離無。當知。依圓之有。唯智所照。
T2267_.68.0098c11: 不應以情計較有無矣○自下第二。總釋
T2267_.68.0098c12: 頌意中三。一總。二別。三結。今初
T2267_.68.0098c13: 此中意説心心所法 ○二別
T2267_.68.0098c14: 心心所及名圓成實 此中初明依他縁生
T2267_.68.0098c15: 法非有似有。誑惑愚夫。次明遍計所執我之
T2267_.68.0098c16: 與法性相都無。後明二空所顯眞如即圓成
T2267_.68.0098c17: 實。其文雖易。其義則含無窮深趣。學者莫
T2267_.68.0098c18: 匇匇矣○三結
T2267_.68.0098c19: 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上來釋頌文竟
T2267_.68.0098c20: 成唯識論略疏第五
T2267_.68.0098c21:
T2267_.68.0098c22:
T2267_.68.0098c23:
T2267_.68.0098c24: 成唯識論略疏第六論本第八三十
二紙
T2267_.68.0098c25: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98c26: ○自下第二諸門解釋中二。初十一門分別。
T2267_.68.0098c27: 後指例。初中今初三無爲相攝門
T2267_.68.0098c28: 虚空擇滅圓成實攝 此中初明三無爲是
T2267_.68.0098c29: 三性所攝。後明有漏無漏心變攝屬不同。若
T2267_.68.0099a01: 約有爲無爲門。則唯以無爲眞如爲圓成
T2267_.68.0099a02: 實。以一切有爲法爲依他起。若據有漏無
T2267_.68.0099a03: 漏門。則以無爲眞如及有爲無漏爲圓成
T2267_.68.0099a04: 實。以一切有漏法爲依他起。具如法苑・義
T2267_.68.0099a05: 林・纂註辨○第二七眞如相攝門
T2267_.68.0099a06: 如是三性圓成實攝 解深密經三八紙
T2267_.68.0099a07: 伽七十七七紙顯揚三八紙中邊二五紙佛地七
T2267_.68.0099a08: 二紙 云云七十七云。此中由流轉眞如・安立
T2267_.68.0099a09: 眞如・邪行眞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
T2267_.68.0099a10: 眞如・了別眞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
T2267_.68.0099a11: 淨眞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
T2267_.68.0099a12: 羅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眞如故聽
T2267_.68.0099a13: 聞正法縁總境界奢摩他・毘鉢舍那所攝
T2267_.68.0099a14: 受慧平等平等 三性攝屬可解○第三三
T2267_.68.0099a15: 性六法相攝
T2267_.68.0099a16: 三性六法縁生理故 瑜伽論第三初明五
T2267_.68.0099a17: 蘊無爲六法有展轉義。於識心上變現六法
T2267_.68.0099a18: 即依他起。愚夫於此六法執爲實有。是計
T2267_.68.0099a19: 所執。有爲無顛倒性爲圓成實。可解○第四
T2267_.68.0099a20: 五事相攝門中二。今初
T2267_.68.0099a21: 三性五事廣説應知 五事有二種。今乃
T2267_.68.0099a22: 明名相等五事。七十四初・顯揚第六初・十六
T2267_.68.0099a23: 五紙 云云三無性論一三紙佛性論一二紙説相
T2267_.68.0099a24: 稍異。可知今論出四説
T2267_.68.0099a25: △瑜伽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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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9b01: △中邊二 遍-名-顯非有 有漏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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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9b16: 評取初説。可知○第二五事相攝
T2267_.68.0099b17: 又聖教中爲自性故 八十一五紙顯揚論
T2267_.68.0099b18: 十六十二紙
T2267_.68.0099b19: 五事相攝 所 詮-相名分別正智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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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9b26: ○第五四法相攝門
T2267_.68.0099b27: 又聖教中唯屬第三 瑜伽三十六二紙
T2267_.68.0099b28: 十三九紙辨中邊中五紙顯揚六二紙説四眞實
T2267_.68.0099b29: 云云
T2267_.68.0099c01: △七十三 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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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99c11: ○第六四諦相攝三。一問。二答。三總結
T2267_.68.0099c12: 三性四諦相攝云何 ○答中二。今初略答」
T2267_.68.0099c13: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 ○二廣答中四。今初
T2267_.68.0099c14: 苦諦
T2267_.68.0099c15: 且若諦中爲自相故 此中四行想各有三
T2267_.68.0099c16: 性義。可知。中邊上十八紙辨中邊中二紙 云云
T2267_.68.0099c17: 顯揚論十四十二紙説六種無常・八種無常・十
T2267_.68.0099c18: 五種變異云云次明苦行相。辨中邊中三紙
T2267_.68.0099c19: 云云後二行相可解○二明集諦
T2267_.68.0099c20: 集諦三者離障眞如 ○三明滅諦
T2267_.68.0099c21: 滅諦三者謂眞如故 義燈六末五十
一紙
引辨
T2267_.68.0099c22: 中邊明安慧護法所説不同云云○四明道
T2267_.68.0099c23:
T2267_.68.0099c24: 道諦三者亦通後二 七十四初云云顯揚
T2267_.68.0099c25: 七紙云。遍計所執自性唯正應知。依他起
T2267_.68.0099c26: 自性應知及應斷。圓成實自性應知及應
T2267_.68.0099c27: 作證○三總結
T2267_.68.0099c28: 七三三性如理應知 ○第七三法相攝門」
T2267_.68.0099c29: 三解脱門是彼境故 此中初明三解脱門
T2267_.68.0100a01: 相攝。後明三無性忍相攝。初中述記引七十
T2267_.68.0100a02: 十三紙顯揚第二十七紙等明三脱各通三
T2267_.68.0100a03: 性。次引七十四二紙顯揚第六六紙明空・無
T2267_.68.0100a04: 願・無相如次當遍・依・圓。後引七十四・顯揚
T2267_.68.0100a05: 第六釋三無生忍。智論四十八十六紙明三
T2267_.68.0100a06: 云云 述記之文似有錯誤。可知○第八
T2267_.68.0100a07: 二法相攝門
T2267_.68.0100a08: 此三云何圓成實性 文旨分明。如述記
T2267_.68.0100a09: 引中邊明。可見○第九凡聖智境門
T2267_.68.0100a10: 如是三性唯聖智境 遍計非智所行。如
T2267_.68.0100a11: 述記例縁他心明。二十唯識疏下五十
二紙 云云
T2267_.68.0100a12: 七十四二紙云。遍計所執都非智所行。依他
T2267_.68.0100a13: 乃二智所行。然非出世聖知所行。圓成實唯
T2267_.68.0100a14: 聖智所行。問。觀行者通達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100a15: 時。當言行於相耶。當言行於無相耶。答。
T2267_.68.0100a16: 若以世間智通達時。當言行於相。若以
T2267_.68.0100a17: 出世智而通達時。當言行於無相。如計所
T2267_.68.0100a18: 執餘二亦爾取意佛地七六紙云。若爾聖智
T2267_.68.0100a19: 不知一切。彼既是無智。何所知。若知爲有
T2267_.68.0100a20: 則成顛倒。若知爲無則非初性。心所現無
T2267_.68.0100a21: 依他起攝。眞如理無圓成實攝。是故聖智
T2267_.68.0100a22: 雖知有無而不縁彼初性爲境云云○第
T2267_.68.0100a23: 十假實門
T2267_.68.0100a24: 此三性中而施設故 假義如述記三本
T2267_.68.0100a25: 五十
九紙
明。大乘義章一四十
八紙
瑜伽倫記五下云云
T2267_.68.0100a26: 對法第三初云云對法鈔四五紙明一假二假
T2267_.68.0100a27: 二種三假四假六假等之別。顯揚十六十紙云
T2267_.68.0100a28: ○第十一異不異門
T2267_.68.0100a29: 此三爲異眞義別故 攝論第五云云三性
T2267_.68.0100b01: 非異非不異。其旨深玄。可察○第三總結
T2267_.68.0100b02: 指例
T2267_.68.0100b03: 如是三性略示綱要 七十四四紙説三性
T2267_.68.0100b04: 各有五業。梁攝論七十紙唐譯五六紙説金藏
T2267_.68.0100b05: 土喩。彼云。喩如世間金土藏中三法可得。
T2267_.68.0100b06: 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實有而
T2267_.68.0100b07: 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錬時土
T2267_.68.0100b08: 相不現金相顯現。識亦如是。無分別智火
T2267_.68.0100b09: 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遍計所執自性顯現。
T2267_.68.0100b10: 所有眞實圓成自性不顯現。此識若爲無分
T2267_.68.0100b11: 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眞實圓成
T2267_.68.0100b12: 自性顯現。所有虚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
T2267_.68.0100b13: 是故虚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
T2267_.68.0100b14: 金土藏中所有地界。釋云云又常無常非常非
T2267_.68.0100b15: 無常之義亦應準知。七十四二紙云。問。若觀
T2267_.68.0100b16: 行者如實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時。當言隨
T2267_.68.0100b17: 入何等自性。答。圓成實自性。問。若觀行者
T2267_.68.0100b18: 隨入圓成實自性時當言除遣何等自性
T2267_.68.0100b19: 云云七十四中明三性麁細・有體無體・執無
T2267_.68.0100b20: 執・生無生・染非染等。可尋。中邊論中六紙 云
T2267_.68.0100b21: 中邊所説旨趣甚深。可察○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100b22: 二。明後三頌釋三無性中有二。一問。二答。
T2267_.68.0100b23: 今初
T2267_.68.0100b24: 若有三性皆無自性 ○二答中三。初擧
T2267_.68.0100b25:
T2267_.68.0100b26: 頌曰即依識實性 ○二長行釋中三。初
T2267_.68.0100b27: 釋第一頌。二釋第二頌。三釋第三頌。今初」
T2267_.68.0100b28: 論曰即依總説無性 七十六三紙攝論第
T2267_.68.0100b29: 云云三性三無性義南北異義。如同學出。
T2267_.68.0100c01: 而相家所判其旨未了。性宗所説理致周足。
T2267_.68.0100c02: 具如義林總料簡章・纂註引新舊深密明。
T2267_.68.0100c03: 可尋○釋第二頌
T2267_.68.0100c04: 云何依此故此不説 瑜伽論七十六七紙
T2267_.68.0100c05: 云。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
T2267_.68.0100c06: 説言一切法皆無自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
T2267_.68.0100c07: 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善男子。云何諸法相
T2267_.68.0100c08: 無自性性。所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
T2267_.68.0100c09: 由假名安立爲相。非由自相安立爲相。
T2267_.68.0100c10: 是故説名相無自性性。云何諸法生無自性
T2267_.68.0100c11: 性。所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縁
T2267_.68.0100c12: 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説名生無自性性。
T2267_.68.0100c13: 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所謂諸法由生無
T2267_.68.0100c14: 自性性故説名無自性性。即縁生法亦名
T2267_.68.0100c15: 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
T2267_.68.0100c16: 所縁境界我顯示彼以爲勝義無自性性。依
T2267_.68.0100c17: 他起相亦是清淨所縁境界。是故亦説名爲
T2267_.68.0100c18: 勝義無自性性。復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
T2267_.68.0100c19: 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
T2267_.68.0100c20: 爲勝義。亦得名爲無自性性。以是諸法勝
T2267_.68.0100c21: 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縁故。
T2267_.68.0100c22: 名爲勝義無自性性云云 如次喩空華・幻
T2267_.68.0100c23: 像・虚空。可尋。倫記二十下七紙 云云顯揚十
T2267_.68.0100c24: 云云○釋第三頌
T2267_.68.0100c25: 此性即是故説實性 述記以三性・三無
T2267_.68.0100c26: 性屬於上釋妨難之科。以此一頌爲明
T2267_.68.0100c27: 唯識性。寂謂。三性・三無性乃大乘方等之大
T2267_.68.0100c28: 宗猷。即是唯識性。何以故。一切遍計是唯識
T2267_.68.0100c29: 無所有性。一切依他及非有似有性。體究此
T2267_.68.0101a01: 二性。則一切諸法之實性。此實性名爲圓成
T2267_.68.0101a02: 實性此三自性即三無性。是故三頌全顯唯
T2267_.68.0101a03: 識性。於中初一頌明三自性。次一頌明三無
T2267_.68.0101a04: 性。今此一頌顯圓成勝義無生是唯識實性。
T2267_.68.0101a05: 應思此中初釋第一句。四種勝義如法苑二
T2267_.68.0101a06: 諦章明。揀別可解。次眞謂下釋第二句。眞
T2267_.68.0101a07: 如異名如述記二末四十
二紙
出大般若所説十二
T2267_.68.0101a08: 名等。又對法第二九紙叙七名。佛地第七二紙
T2267_.68.0101a09: 出六名云云後此性下解後兩句。可知○三
T2267_.68.0101a10: 總釋頌意
T2267_.68.0101a11: 三頌總顯都無自性 前三頌文明。唯識性
T2267_.68.0101a12: 文義連續不應相離於是可見○自下大
T2267_.68.0101a13: 段第三。五頌明唯識所入位。於中有二。初
T2267_.68.0101a14: 結上彰後所明。後擧頌文文正釋五位。
T2267_.68.0101a15: 初中有三。一結上爲三問。二隨問略爲三
T2267_.68.0101a16: 答。三廣前別問別答。今初
T2267_.68.0101a17: 如是所成如何悟入 ○二隨問略爲三
T2267_.68.0101a18:
T2267_.68.0101a19: 謂具大乘漸次悟入 ○三廣前別問別答
T2267_.68.0101a20: 中有三。今初問答能入人
T2267_.68.0101a21: 何謂大乘悟入唯識 一本性住種姓等者。
T2267_.68.0101a22: 三十五四紙略纂十四紙倫記八下云云出諸師
T2267_.68.0101a23: 異解
T2267_.68.0101a24:
T2267_.68.0101a25: 六處殊勝者。如上引瑜伽三十五・倫記六
T2267_.68.0101a26: 上・八下等明也。善戒經云。陰界六入次第
T2267_.68.0101a27: 相續無始無終法性自爾。般若勝天王會云。
T2267_.68.0101a28: 如來法性在有情蘊界處中從無始展轉相
T2267_.68.0101a29: 續煩惱不染云云雜集十三四紙廣明資糧位。
T2267_.68.0101b01: 解異姓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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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1b13: 於諦増上法信解差別判資糧未具已具。又
T2267_.68.0101b14: 倫記九下二十
二紙
基云。第一僧祇菩薩以於四
T2267_.68.0101b15: 眞諦理起決定勝解故。寂曰。四眞諦理乃
T2267_.68.0101b16: 一切佛教之根柢也。未於四諦得決定勝
T2267_.68.0101b17: 解者僣學大乘祕密者。學躇於階動成見
T2267_.68.0101b18: 取却壞善根。可懼。攝論第八・唐譯第六
T2267_.68.0101b19: 二種姓義如仁王・瓔珞及大乘義章第九・
T2267_.68.0101b20: 瑜伽倫記八十等明○二明所入位
T2267_.68.0101b21: 何謂悟入正等菩提 無性攝論六二紙 云
T2267_.68.0101b22: 如述記辨○三廣入方便
T2267_.68.0101b23: 云何漸以唯識相性 述記初就文釋。後
T2267_.68.0101b24: 略明漸次修入。可見。三種練磨者。世親攝
T2267_.68.0101b25: 論六三紙無性六四紙 斷除四處障者。攝論六
T2267_.68.0101b26: 六紙 云云四尋思等者。同六七紙 云云 餘文
T2267_.68.0101b27: 可解○自下第二擧頌文正釋五位。於中
T2267_.68.0101b28: 有五。初資糧位五究竟位。初中有二。今初
T2267_.68.0101b29:
T2267_.68.0101c01: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今初擧
T2267_.68.0101c02:
T2267_.68.0101c03: 頌曰乃至未能伏滅 ○二長行釋中二。一
T2267_.68.0101c04: 別釋頌文。二明位・修行。初中復二。一略解
T2267_.68.0101c05: 頌文。二廣二取隨眠。初中亦二。初釋上二
T2267_.68.0101c06: 句。後釋下二句。今初
T2267_.68.0101c07: 論曰從發順解脱分 攝論七二十
六紙
云。清淨
T2267_.68.0101c08: 増上力堅固心精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
T2267_.68.0101c09: 云云地前四十心即此分齊。可知。爲趣下
T2267_.68.0101c10: 釋資糧解脱分名。對法十三五紙説四種解
T2267_.68.0101c11: 脱分云云○二釋下二句
T2267_.68.0101c12: 此位菩薩煩惱障種 攝論六二紙 云云
T2267_.68.0101c13: 記十一上十五紙説四善友。可見。餘如述記
T2267_.68.0101c14: 釋○二廣二取隨眠中五。初出體釋名等。
T2267_.68.0101c15: 二見修分別。三約人分別。四約有無漏道伏
T2267_.68.0101c16: 斷分別。五結歸頌丈。初中有二。初明煩惱
T2267_.68.0101c17: 障。二明所知障。今初
T2267_.68.0101c18: 煩惱障者名煩惱障 此中初出體。後此皆
T2267_.68.0101c19: 下釋名。二執二障且如法苑二執章・斷障章
T2267_.68.0101c20: 及纂註明。百二十八者。謂欲界見惑四十。上
T2267_.68.0101c21: 二界各三十六。及修惑十六。具如佛地論七
T2267_.68.0101c22: 三紙明○二解所知障中五。一出體。二釋名。
T2267_.68.0101c23: 三八識分別。四三性分別五釋難今初
T2267_.68.0101c24: 所知障者愛恚慢等 所知障頭數與煩惱
T2267_.68.0101c25: 障同之義。如土已辨○二釋名
T2267_.68.0101c26: 覆所知境名所知障 ○三八識分別
T2267_.68.0101c27: 此所知障皆容引起 安慧・護法法執異計
T2267_.68.0101c28: 如略疏第一卷及第五卷終辨。不與異熟
T2267_.68.0101c29: 識倶。不與無明慧相應。如上已明。法空智
T2267_.68.0102a01: 品等者。述記云。菩薩法空智品許與此第八
T2267_.68.0102a02: 倶起故。第七有法執。法空智起即不行。第
T2267_.68.0102a03: 八法執有。法空智起此應滅。既八現行與彼
T2267_.68.0102a04: 倶起。定知第八無法執倶云云 餘七轉識
T2267_.68.0102a05: 隨應倶起。可解。法執與所知障異同可知。
T2267_.68.0102a06: 了義燈七本明二障不必同數云云寂曰。此
T2267_.68.0102a07: 辨有理。所知障品於一切法障無倒智數
T2267_.68.0102a08: 過塵沙。何必與煩惱同頭數。佛地言頭數
T2267_.68.0102a09: 等者。由一切所知障皆從煩惱氣分之理。
T2267_.68.0102a10: 亦由一切有煩惱障處有所知障之趣。可
T2267_.68.0102a11: 知○四三性分別
T2267_.68.0102a12: 此障但與亦是有覆 述記引五十九五紙
T2267_.68.0102a13: 次引對法第四初云云 此中即遮安慧計
T2267_.68.0102a14: 可知。次明煩惱障必以所知障爲所依。凡
T2267_.68.0102a15: 衆生迷執心外有實法而爲所依生一切
T2267_.68.0102a16: 煩惱障。可知。二隨眠等者。述記云。此中二障
T2267_.68.0102a17: 隨三乘聖道有勝有劣斷惑前後。若望二
T2267_.68.0102a18: 障行相相對。即煩惱障麁所知障細。若望聖
T2267_.68.0102a19: 道斷即不定。或有先斷煩惱障不斷所知
T2267_.68.0102a20: 障。如二乘等求涅槃故。或有先斷所知障
T2267_.68.0102a21: 不斷煩惱障。如住出初地等十地菩薩。此
T2267_.68.0102a22: 依種説不依麁重。趣一切智故。或有亦
T2267_.68.0102a23: 斷煩惱・所知二障。謂入初地金剛心菩薩。此
T2267_.68.0102a24: 依種説云云又云。煩惱障中自類九地可有
T2267_.68.0102a25: 麁細。先斷麁後斷細。其所知障不可依地
T2267_.68.0102a26: 而立品數。但依所障辨能障麁細。有初地
T2267_.68.0102a27: 修道斷有頂所知障而欲未盡。第二地等亦
T2267_.68.0102a28: 復如是云云所知障者。異熟生無覆無記。此
T2267_.68.0102a29: 障即障大菩提薩波若果。不妨除滅三界
T2267_.68.0102b01: 結使證得無爲故。望二乘道名爲無覆。
T2267_.68.0102b02: 於菩薩法説爲有覆。可知。佛地論七五紙
T2267_.68.0102b03: 云云○五釋諸妨難
T2267_.68.0102b04: 若所知障慢無明等 勝鬘經十三紙説五
T2267_.68.0102b05: 住地。瓔珞經下十九紙所説與勝鬘異。可知。
T2267_.68.0102b06: 具如勝鬘略疏明。餘如述記辨○第二見修
T2267_.68.0102b07: 分別
T2267_.68.0102b08: 如是二障修所斷攝 ○第三約人分別」
T2267_.68.0102b09: 二乘但能菩薩倶斷 ○第四有無漏道伏
T2267_.68.0102b10:
T2267_.68.0102b11: 永斷二種通有漏道 斷則可知。伏則如
T2267_.68.0102b12: 有漏道六行制伏煩惱地前加行智制伏所
T2267_.68.0102b13: 知障也。述記所辨稍有所濫。有義難斥。演
T2267_.68.0102b14: 祕救云云○五結歸本頌
T2267_.68.0102b15: 菩薩住此未能伏滅 如述記明○自下
T2267_.68.0102b16: 第二辨位・修行。於中有二。初辨位。後辨
T2267_.68.0102b17: 修行。今初
T2267_.68.0102b18: 此位未證解行地攝 無性攝論六二紙 云
T2267_.68.0102b19: ○二辨修行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102b20: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初明二
T2267_.68.0102b21: 種行。後明練行。初中亦二。初辨福智行。後
T2267_.68.0102b22: 明二種利行。今初
T2267_.68.0102b23: 略有二種餘通二種 此中初正明福智。
T2267_.68.0102b24: 後明六度所攝。初中述記引五十七二十
六紙
T2267_.68.0102b25: 云云 又四十九・對法十四云云 明六度所攝
T2267_.68.0102b26: 中。深密四六紙瑜伽七十八六紙三十五・三十
T2267_.68.0102b27: 六・七十云云○二明二種利行
T2267_.68.0102b28: 復有二種所修勝行 百四十不共法者。三
T2267_.68.0102b29: 十八初四十九七紙 云云 其如述記明○第
T2267_.68.0102c01: 二明練行
T2267_.68.0102c02: 此位二障修諸勝行 三種練磨如梁攝論
T2267_.68.0102c03: 八紙唐譯六四紙明○自下第二明加行位
T2267_.68.0102c04: 中二。初問起
T2267_.68.0102c05: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今初擧
T2267_.68.0102c06:
T2267_.68.0102c07: 頌曰現前住唯識 ○二長行釋分爲十
T2267_.68.0102c08: 段。一顯位所由十七地分別。今初
T2267_.68.0102c09: 論曰菩薩世第一法 莊嚴論七十五紙顯揚
T2267_.68.0102c10: 二十十八紙對法十一十紙説持・任・鏡・明・依・
T2267_.68.0102c11: 五。述記引之。義燈七本以前三配聞・思・
T2267_.68.0102c12: 修。明乃配無能所取。依乃爲見道。以爲。正
T2267_.68.0102c13: 修在四善根。仰修通三十心。述記以爲。是
T2267_.68.0102c14: 四善根所修寂曰。對法論意謂持即聞慧。任
T2267_.68.0102c15: 乃思修位。鏡乃唯修慧。聞爲資糧位。次二
T2267_.68.0102c16: 爲加行位。明配見道。依配修及究竟。顯揚
T2267_.68.0102c17: 亦爲瑜伽者修因證果。慈恩淄州所判未
T2267_.68.0102c18: 詳所據○二釋位總名
T2267_.68.0102c19: 此四總名無加行義 此中初釋順決擇分
T2267_.68.0102c20: 名。後釋異名。對法八十八紙 云云○三明位
T2267_.68.0102c21: 所修法
T2267_.68.0102c22: 燸等四法故合思察 此中四節。初總標。
T2267_.68.0102c23: 次明四尋思。次明四如實。後別明四法。對
T2267_.68.0102c24: 法十一九紙無性攝論六七紙 云云述記引七
T2267_.68.0102c25: 十三九紙七十二十一紙攝論六七紙云云一切
T2267_.68.0102c26: 凡夫八邪分別。能生名相分別。能起有情
T2267_.68.0102c27: 及器世間。生死相續流轉無窮。四尋思四如
T2267_.68.0102c28: 實除八分別入法無我。餘如述記辨○四
T2267_.68.0102c29: 釋四地名
T2267_.68.0103a01: 依明得定世第一法 攝論六十四紙云。於
T2267_.68.0103a02: 名事等不可得中已得決定。如是轉時。悟
T2267_.68.0103a03: 入唯識似名等現。決定了知都無有義。入
T2267_.68.0103a04: 眞義一分三摩地者。唯能通達所取無名
T2267_.68.0103a05: 入一分云云對法八十八紙○五總攝上義」
T2267_.68.0103a06: 如是燸頂觸無所得 文旨可解。無性攝
T2267_.68.0103a07: 論第六引此頌。此頌者分別瑜伽論所出○
T2267_.68.0103a08: 六斷二縛位
T2267_.68.0103a09: 此加行位全未能滅 二縛義。六十四・七
T2267_.68.0103a10: 十五・七十七・顯揚十五十八紙十六九紙梁攝
T2267_.68.0103a11: 論十四十七紙 云云五十九二紙説十八麁重。
T2267_.68.0103a12: 顯揚十九三紙説二十麁重。具如上所明○
T2267_.68.0103a13: 七明所觀境
T2267_.68.0103a14: 此位菩薩唯觀安立 菩薩加行位具觀安
T2267_.68.0103a15: 立・非安立二諦以爲引後眞相見道之方
T2267_.68.0103a16: 便。二乘則述記以謂二乘當教唯説作四諦
T2267_.68.0103a17: 安立諦觀。若大乘所判。彼唯觀人空非安立
T2267_.68.0103a18: 諦不同菩薩二空觀。劣故不説。又解。二乘
T2267_.68.0103a19: 唯觀安立云云寂曰。如成實宗觀非安立
T2267_.68.0103a20: 入於見道。即如前解。有宗所説。見道十五
T2267_.68.0103a21: 心時歴觀上下八諦。應言唯觀安立諦也
T2267_.68.0103a22: ○八辨所依處
T2267_.68.0103a23: 菩薩起此入見道故 述記引六十九十四
T2267_.68.0103a24: 顯揚十六云云見道依地。婆沙宗計。見道
T2267_.68.0103a25: 依六地起。謂未至中間四本靜慮。如婆沙
T2267_.68.0103a26: 第四及第三十六等明。述記及法苑斷障章
T2267_.68.0103a27: 引六十九及七十一四紙明見道依五地不
T2267_.68.0103a28: 依中間。然按七十一云。問。此六現觀幾。依
T2267_.68.0103a29: 未至依可得。乃至依無所有處依可得。答。
T2267_.68.0103b01: 一依・非依可得。餘依一切可得。又三依五
T2267_.68.0103b02: 依生。一種一分亦爾。倫記十九上十六紙云。
T2267_.68.0103b03: 景公補闕云。一依非依乃至一切依可得者。
T2267_.68.0103b04: 思現觀唯依欲界散地非依靜慮無色。即
T2267_.68.0103b05: 許餘五通餘六禪三空而起。信通有漏無
T2267_.68.0103b06: 漏通九地起。戒通九地起者。六禪地中有
T2267_.68.0103b07: 道共戒。易知。乃許三空地中亦得入見道。
T2267_.68.0103b08: 以論中説餘五現觀一切依中皆可得故。又
T2267_.68.0103b09: 上文説三空地中有未知當知根故。問下文
T2267_.68.0103b10: 説唯依四靜慮及初未至入見道者。據増
T2267_.68.0103b11: 強處説。又三依五依等者。第二重釋第三・
T2267_.68.0103b12: 四・五現觀即判唯是見道故。唯依四根本
T2267_.68.0103b13: 靜慮及未至五地中起。即三現觀同時信亦
T2267_.68.0103b14: 唯五地。言一種一分亦爾。了義燈七本以爲。
T2267_.68.0103b15: 方便道可通六地。若成滿者。唯依五地非
T2267_.68.0103b16: 在中間云云寂曰。六十九及七十一中。第二
T2267_.68.0103b17: 説判見道依五地。而七十一前解正許通
T2267_.68.0103b18: 九地。文旨分明。如景師述。然基・沼二師搰
T2267_.68.0103b19: 搰焉局判見道依地唯五地。其言逼切似有
T2267_.68.0103b20: 所杭。恐非公公之辨乎。菩薩見道不同二
T2267_.68.0103b21: 二乘。述記引六十九・對法第十云云方便
T2267_.68.0103b22: 通五地起。成滿必依第四靜處。可知○九
T2267_.68.0103b23: 依何界趣身分別
T2267_.68.0103b24: 唯依欲界非殊勝故 六十九十四紙 云云
T2267_.68.0103b25: 要下末云。迴心菩薩入所知障見道上界亦
T2267_.68.0103b26: 得如色界。迴心聲聞今就直往論 顯揚
T2267_.68.0103b27: 十六十六紙 云云然瑜伽・顯揚及今論所説稍
T2267_.68.0103b28: 異。可知○十七地分別
T2267_.68.0103b29: 此位亦是眞勝義故 四十九説菩薩七
T2267_.68.0103c01: 地。此加行位即勝解行地攝。對法十三十二紙
T2267_.68.0103c02: 攝論六二紙等竝名解行地。加行位訖○自下
T2267_.68.0103c03: 第三明通達位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103c04: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初擧頌」
T2267_.68.0103c05: 頌曰若時二取相故 ○二長行釋中二。初
T2267_.68.0103c06: 略釋本頌。後廣釋頌。今乃初也
T2267_.68.0103c07: 論曰若時戲論現故 有漏心執相能所調
T2267_.68.0103c08: 然。即今所遮。無漏後智雖有相分。以離戲
T2267_.68.0103c09: 論分別故非今所遮。可知○二廣釋頌中
T2267_.68.0103c10: 四。一廣正智。二解位名。三明見道眞相差
T2267_.68.0103c11: 別。四解得見道時功徳有異。今初
T2267_.68.0103c12: 有義此智有見無相 此中三解云云佛地
T2267_.68.0103c13: 九紙 云云
T2267_.68.0103c14: 佛地判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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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3c24: 佛地唯約有漏無漏心判四分有無。今於
T2267_.68.0103c25: 入見道辨見相有無。義門少異。可知。明初
T2267_.68.0103c26: 義中。述記引攝論六二十
一紙
 云云釋第二義中。
T2267_.68.0103c27: 述記引觀所縁縁論初紙 云云又推對法十
T2267_.68.0103c28: 一鈔者。第九六十
八紙
云云釋第三義中。據七十
T2267_.68.0103c29: 五紙意。可知○二釋位及見道名
T2267_.68.0104a01: 如行無間亦名見道 ○三釋見道眞相差
T2267_.68.0104a02: 別中二。初辨眞相差別。後與六現觀相攝。
T2267_.68.0104a03: 初中二。初總標
T2267_.68.0104a04: 然此見道略説有二 ○二別解。於中有二。
T2267_.68.0104a05: 初明眞見道。後明相見道。今乃初也
T2267_.68.0104a06: 一眞見道有堪能故 此中初正顯眞見道
T2267_.68.0104a07: 斷證。後有義下明眞見道有二師説。初中初
T2267_.68.0104a08: 正出眞見道體。次明證理斷障。後雖多下
T2267_.68.0104a09: 會五十八十四紙之文。三心師即以三心爲
T2267_.68.0104a10: 多刹那。一心師則以無間解脱并一勝進道
T2267_.68.0104a11: 爲多刹那。非無間道中有多刹那云云
T2267_.68.0104a12: 明眞見道有二師説中。初三心眞見道。此
T2267_.68.0104a13: 師意謂。一無間道中自有三心。謂内遣有情
T2267_.68.0104a14: 假縁智等。以理有淺深障及智行有麁細
T2267_.68.0104a15: 故漸斷漸證云云後一心眞見道。謂一心頓
T2267_.68.0104a16: 證眞如頓斷二障。所謂三心乃相見道。是眞
T2267_.68.0104a17: 見道後所俲學道而非眞見道。寂曰。此論
T2267_.68.0104a18: 於相見道中出於三心。由是觀之。論旨乃
T2267_.68.0104a19: 以一心師頓斷證而爲正義。可察。了義燈
T2267_.68.0104a20: 七本云。傳三藏解。頓漸二師合二十五釋
T2267_.68.0104a21: 云云 破西明二十八釋・要集三十三釋云云
T2267_.68.0104a22: 寂曰。三藏西遊。玉石兼收授於學徒。西明道
T2267_.68.0104a23: 證更畫蛇足。相學之弊可察○自下第二明
T2267_.68.0104a24: 相見道中二。初正明相。後解後得智。初中
T2267_.68.0104a25: 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總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104a26: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二別釋中二。初明
T2267_.68.0104a27: 行相相見道。二明言教相見道。初中亦二。初
T2267_.68.0104a28: 明三心相見道。後明十六心見道。今初
T2267_.68.0104a29: 一觀非安不別縁故 瑜伽五十五十六紙
T2267_.68.0104b01: 説三心。演祕二釋依憑述記。初約自他。自
T2267_.68.0104b02: 身爲内。對法第九初云云自身外一切我法
T2267_.68.0104b03: 爲第三。二約界。謂欲界有情假爲第一第
T2267_.68.0104b04: 二。上二界我法爲第三。詳曰。後理雖通。然
T2267_.68.0104b05: 無所憑。今依初説。寂曰。後義亦古説。非無
T2267_.68.0104b06: 所憑。倫記十五上三十
四紙
出衆多説
T2267_.68.0104b07: 三心 遣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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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4b26: 倫記出三心十六心約乘二説。一説則菩薩
T2267_.68.0104b27: 唯修三心二乘唯相十六心。一説則菩薩二
T2267_.68.0104b28: 乘各修三心・十六心。後義爲正。瑜伽云由
T2267_.68.0104b29: 三心生十六心故。略纂十四四十
八紙
云。那爛陀
T2267_.68.0104c01: 寺海慧論師釋。此三心非唯菩薩見道亦是
T2267_.68.0104c02: 二乘乃至。然今取唯大乘爲勝云云餘如述
T2267_.68.0104c03: 記明○二明十六心相見道
T2267_.68.0104c04: 二縁安立名相見道 對法第九二紙瑜伽
T2267_.68.0104c05: 五十五十七紙 云云 初依觀所取能取明十
T2267_.68.0104c06: 六心。可解。後依觀上下諦中五十五十六紙
T2267_.68.0104c07: 云云倫記十五三十
三紙
景云。由眞見道勢力能
T2267_.68.0104c08: 生第二相見道。觀下上八諦苦等生此相
T2267_.68.0104c09: 見道從眞見道起故名第二云云顯揚十七
T2267_.68.0104c10: 云云與瑜伽少異。如述記會○二明言
T2267_.68.0104c11: 教相見道
T2267_.68.0104c12: 若依廣布名相見道 五十八十五紙云。建
T2267_.68.0104c13: 立見道由二道理。一廣布聖教道理有戲論
T2267_.68.0104c14: 建立。二内證勝義道理離戲論建立。依初建
T2267_.68.0104c15: 立増上力故説法智品有四種心種類智品
T2267_.68.0104c16: 亦有四心隨爾所時八種心轉。即爾所時
T2267_.68.0104c17: 總説名一無間所入純奢他所顯之心。如是
T2267_.68.0104c18: 總説有九種心。見道究竟隨爾所時。如所
T2267_.68.0104c19: 施設苦諦之相了別究竟。即爾所心説爲一
T2267_.68.0104c20: 心。第二建一増上力故説有一心。謂唯依
T2267_.68.0104c21: 一證眞如智相應心類見道究竟云云雜集
T2267_.68.0104c22: 論九三紙云。如上説見道差別。皆假建五非
T2267_.68.0104c23: 眞實爾。何以故。出世位中各別内證絶戲
T2267_.68.0104c24: 論故云云寂曰。今論分別二建立。與瑜伽・
T2267_.68.0104c25: 雜集論稍有異致。予製見道辨具出廣文。
T2267_.68.0104c26: 可尋○三總釋中三。一會違。二釋本頌不
T2267_.68.0104c27: 説二種見道由。三釋智攝。今初
T2267_.68.0104c28: 諸相見道眞已斷故 對法第九初・顯揚十
T2267_.68.0104c29: 七初・瑜伽五十五十六紙 云云此中以三因
T2267_.68.0105a01: 釋假説由。謂彼三心眞見道後方得生故。十
T2267_.68.0105a02: 六心非安心後方得生故。分別隨眠眞已斷
T2267_.68.0105a03: 故○二釋本頌。不説二所以
T2267_.68.0105a04: 前眞見道故頌偏説 ○三明智攝
T2267_.68.0105a05: 前眞見道後得智攝 ○第二明後得智
T2267_.68.0105a06: 中三。一引教。二立理。三結。今初
T2267_.68.0105a07: 諸後得智説法等事 三師異義可解。初
T2267_.68.0105a08: 安慧義。若依此説。佛唯以大定智悲爲體
T2267_.68.0105a09: 無前十五界云云 佛地第三九紙有三師
T2267_.68.0105a10: 解。如上圖出。第二師云云 第三師中七十三
T2267_.68.0105a11: 云云攝論八十九紙 云云○二立理
T2267_.68.0105a12: 轉色蘊依無縁用故 述記云云○三總結」
T2267_.68.0105a13: 由斯後智二分倶有 ○第二與六現觀相
T2267_.68.0105a14:
T2267_.68.0105a15: 此二見道故不相攝 對法十三十三紙
T2267_.68.0105a16: 十現觀。顯揚十七三紙説六現觀與今相同。
T2267_.68.0105a17: 更説十八現觀。五十五十五紙七十一二紙
T2267_.68.0105a18: 性攝論六十一紙説十一種云云 倫記十五上
T2267_.68.0105a19: 三十紙十九上十四紙十九紙廣明云云 婆沙七
T2267_.68.0105a20: 十八十五紙百三八紙百四十二十五紙 云云
T2267_.68.0105a21: 舍論二十七説。見縁事三現觀云云 六現觀
T2267_.68.0105a22: 者。如述記引七十一・五十五・六十九等釋
T2267_.68.0105a23: ○第四明入地功徳
T2267_.68.0105a24: 菩薩得此利樂一切 攝論世親第六十一紙
T2267_.68.0105a25: 無性六十二紙 云云四十七二十
四紙
佛地三七紙 云
T2267_.68.0105a26: 又六十五十五紙十地經三二十
五紙
四十七二十
一紙
T2267_.68.0105a27: 四十五二十
一紙
云云又五十一九紙云。此雜染根本
T2267_.68.0105a28: 阿頼耶識修善法故方得轉滅。此修善法若
T2267_.68.0105a29: 諸異生以縁轉識爲境作意方便住心能
T2267_.68.0105b01: 入最初聖諦現觀。非未見諦者於諸諦中
T2267_.68.0105b02: 未得法眼便能通達一切種子阿頼耶識。
T2267_.68.0105b03: 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性
T2267_.68.0105b04: 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達一切法眞法
T2267_.68.0105b05: 界已。亦能通達阿頼耶識。當於爾時能總
T2267_.68.0105b06: 觀察自内所有雜染亦能了知自身外爲相
T2267_.68.0105b07: 縛所縛内爲麁重縛所縛云云○第四明修
T2267_.68.0105b08: 習位中二。初問。後答。今乃初也
T2267_.68.0105b09: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初擧頌
T2267_.68.0105b10:
T2267_.68.0105b11: 頌曰無得得轉依 ○二長行釋。於中分
T2267_.68.0105b12: 二。初略釋頌文。後廣釋頌義。初中二。初釋
T2267_.68.0105b13: 上三句正顯位相。後釋第四句明修道究
T2267_.68.0105b14: 竟得轉依。今初
T2267_.68.0105b15: 論曰菩薩故説爲捨 此中釋前三句文
T2267_.68.0105b16: 旨明著。如述記釋○釋第四句以二復次」
T2267_.68.0105b17: 此能捨彼名法身故 此中二解可知。對
T2267_.68.0105b18: 法第十十五紙云。三轉依者。謂心轉依・道轉
T2267_.68.0105b19: 依・麁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學道證
T2267_.68.0105b20: 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
T2267_.68.0105b21: 故爲轉依。即是眞如轉依義。道轉依者。謂
T2267_.68.0105b22: 發世間道於現觀時轉成出世説爲有學。
T2267_.68.0105b23: 餘有所作故。若永除一切所治永離三界
T2267_.68.0105b24: 欲時。此道自體究竟圓滿立爲轉依。麁重轉
T2267_.68.0105b25: 依者。謂阿頼耶識一切煩惱隨眠永遠離故
T2267_.68.0105b26: 名轉依菩薩地盡位轉滅煩惱障轉得大
T2267_.68.0105b27: 涅槃轉捨所知障轉證大菩提。是名二轉
T2267_.68.0105b28: 依。然資・加二位有損力益能轉。入見道位
T2267_.68.0105b29: 有通達轉。十地位中有修習轉。究竟位有
T2267_.68.0105c01: 果圓滿轉。無性攝論九初云。雜染分生死是
T2267_.68.0105c02: 遍計所執。清淨分涅槃是圓成實云云第二師
T2267_.68.0105c03: 唯説涅槃不取菩提。述記引七十八十七紙
T2267_.68.0105c04: 云云○第二廣釋頌文中二。初問
T2267_.68.0105c05: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 ○二答中二。初略答」
T2267_.68.0105c06: 謂十地中由斯證得 此中明四種因得
T2267_.68.0105c07: 轉依果。謂經十地位修十勝行斷十重障
T2267_.68.0105c08: 證十眞如故。十地道性・相二宗其旨不同。
T2267_.68.0105c09: 可知○第二廣解有二。初廣因後廣果。初
T2267_.68.0105c10: 中有四。廣上四因。初廣十地中三。一解十
T2267_.68.0105c11: 地名。二出體。三釋總地義。今初
T2267_.68.0105c12: 言十地者法身故 此中十段。初明初地
T2267_.68.0105c13: 中。聖性即是正性離生。正性離生如婆沙三
T2267_.68.0105c14: 九紙十三紙瑜倫記十三上四十
五紙
明。瑜伽八十
T2267_.68.0105c15: 五紙云。彼刹那光明想生。能斷無始時來所
T2267_.68.0105c16: 集諸業煩惱。無性攝論七二十
三紙
云。有頌曰。如
T2267_.68.0105c17: 竹破初節餘節速能破。得初地眞智諸地
T2267_.68.0105c18: 疾當成。餘如述記引瑜伽・對法・十地等明
T2267_.68.0105c19: ○第二出體
T2267_.68.0105c20: 如是十地以爲自性 四十七及無性攝論
T2267_.68.0105c21: 第七十八紙 云云○第三釋總地義
T2267_.68.0105c22: 與所修行故名爲地 瓔珞經下四紙云。佛
T2267_.68.0105c23: 言。地名持。持一切百萬阿僧祇功徳。亦名
T2267_.68.0105c24: 生成。生成一切因果故。地義具如十地論
T2267_.68.0105c25: 第一明○第二明十勝行中二。一總擧十
T2267_.68.0105c26: 波羅蜜多。二廣釋。今初
T2267_.68.0105c27: 十勝行者波羅蜜多 ○第二廣釋中四。一
T2267_.68.0105c28: 以十三門釋。二指略。三明十地修度。四以
T2267_.68.0105c29: 十攝餘。初中有十三。今初列名
T2267_.68.0106a01: 施有三種有情智 對法十二四紙明十八
T2267_.68.0106a02: 任持云云 又攝論第七・金剛般若論上四紙
T2267_.68.0106a03: 云云
T2267_.68.0106a04: 對法論
T2267_.68.0106a05: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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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6a12: 又七十八・三十九明財・法・無畏云云次明戒
T2267_.68.0106a13: 中。四十二紙七十八八紙攝論第七云云 餘度
T2267_.68.0106a14: 具如述記廣引於諸論明○第二出體
T2267_.68.0106a15: 此十性者功徳爲性 此中六段。初明施
T2267_.68.0106a16: 中。對法十一云云瑜伽三十九明九門施云云
T2267_.68.0106a17: 倫記十上二十
七紙
云云次明戒中。四十二紙三菩
T2267_.68.0106a18: 薩戒略有二種。一在家分戒。二出家分戒。是
T2267_.68.0106a19: 名一切戒。又即依此在家・出家二分淨戒
T2267_.68.0106a20: 略説三種。一律儀戒。謂菩薩所受七種別解
T2267_.68.0106a21: 脱律儀云云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
T2267_.68.0106a22: 後一切爲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爲
T2267_.68.0106a23: 體。饒益有情戒略有十一種云云古來相傳
T2267_.68.0106a24: 三種三聚如梵網摘要辨。瑜伽四十二明九
T2267_.68.0106a25: 門戒。可尋。三明忍中。四十二三紙初明耐怨
T2267_.68.0106a26: 害忍云云次明安受苦忍。次明法思勝解忍。
T2267_.68.0106a27: 謂云何八種生勝解處。一三寶功徳處。二眞
T2267_.68.0106a28: 實義處。三佛菩薩大神力處。四因處。五果處。
T2267_.68.0106a29: 六應得義處。七自於彼義得方便處。八一切
T2267_.68.0106b01: 所知行所應處云云四十二列九門忍云云
T2267_.68.0106b02: 明精進中。四十二十四紙 云云五明靜慮中。
T2267_.68.0106b03: 四十三初云。三相者。一現法樂住靜慮。二能
T2267_.68.0106b04: 引菩薩等持功徳靜慮。三饒益有情靜慮云云
T2267_.68.0106b05: 六明後五。攝論第七云云○第三明相
T2267_.68.0106b06: 此十相者四句分別 攝論第七・對法十
T2267_.68.0106b07: 一・顯揚第三三紙 云云 三輪清淨者。梁攝論
T2267_.68.0106b08: 二十十二紙莊嚴論六十九紙十六紙二十
一紙
T2267_.68.0106b09: 十二紙 云云○第四不増減
T2267_.68.0106b10: 此但有十廣説應知 此中二段。初明説
T2267_.68.0106b11: 十所以。後明説六所以。初中對法十二七紙
T2267_.68.0106b12: 云云後中攝論七・對法十一・瑜伽四十九六紙
T2267_.68.0106b13: 七十八云云○第五次第門
T2267_.68.0106b14: 十次第者第如是 解深密四八紙七十八
T2267_.68.0106b15: 八紙對法十一十六紙攝論七七紙 云云又四十
T2267_.68.0106b16: 五紙云。由三因縁故。一由對治故。二由
T2267_.68.0106b17: 生起故。三由異熟果故。建立次第云云
T2267_.68.0106b18: 如彼説○第六釋名
T2267_.68.0106b19: 釋總別名如餘處説 七十八九紙解總名
T2267_.68.0106b20: 對法十一十七紙 云云無性攝論七七紙
T2267_.68.0106b21: 總別釋名。又對法十一十九紙 云云○第七明
T2267_.68.0106b22: 修門
T2267_.68.0106b23: 此十修者廣説其相 對法十二初明五
T2267_.68.0106b24: 云云無性攝論七七紙明五修。謂現起加行
T2267_.68.0106b25: 修・勝解修・作意・方便善巧修・成所作修。於
T2267_.68.0106b26: 作意修中説六意趣。謂廣大・長時・歡喜・荷
T2267_.68.0106b27: 恩・大志・純善○第十攝門
T2267_.68.0106b28: 此十攝者應作四句 對法十三六紙明四
T2267_.68.0106b29: 種攝。一種姓攝。二差別攝。三自他利攝。四勝
T2267_.68.0106c01: 義攝。明勝義攝云。此復多種。謂或依法界
T2267_.68.0106c02: 説。以眞如是施等共相故。或依智資糧説。
T2267_.68.0106c03: 以能成辨一切智器故。或依智攝受説。以
T2267_.68.0106c04: 能成滿一切智。或依智隨轉説。以五波羅
T2267_.68.0106c05: 蜜多隨慧波羅蜜多轉故。或依智相説。以
T2267_.68.0106c06: 慧波羅蜜多是正智自體故。如是勝義以眞
T2267_.68.0106c07: 如及正智爲體故能攝施等云云無性攝論
T2267_.68.0106c08: 十四紙云。於此一切六波羅蜜多。或有處所
T2267_.68.0106c09: 以施聲説。或有處所以戒聲説。乃至或處
T2267_.68.0106c10: 所以慧聲説。如是所説有何意趣。謂於一
T2267_.68.0106c11: 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
T2267_.68.0106c12: 互相助成 此中三節。初約前前引後後。
T2267_.68.0106c13: 二約後後持淨前前。後依純雜修習。可知
T2267_.68.0106c14: 純雜四句如述記明○第九開合
T2267_.68.0106c15: 此實有十縁世俗故 ○第十五果門
T2267_.68.0106c16: 此十果者或二合説 有漏無漏各有四
T2267_.68.0106c17: 果。如上圖出。而有處下會違。對法十二七紙
T2267_.68.0106c18: 云云具如述記引七十八及攝論第七等明
T2267_.68.0106c19: ○第十一三學相攝門二。初出學名體。後正
T2267_.68.0106c20: 以學攝度。初中自三。今初戒學
T2267_.68.0106c21: 十與三學如餘處説 菩薩三聚戒與二
T2267_.68.0106c22: 乘共不共。世親攝論八初説四殊勝。一差別
T2267_.68.0106c23: 勝。即三聚戒。二共不共勝。謂菩薩一切性罪
T2267_.68.0106c24: 不現行與二乘共。相似遮罪有現行與二
T2267_.68.0106c25: 乘不共等是。三廣大勝。此有四種。一種種
T2267_.68.0106c26: 無量學處大。二無量福徳大。三利生意樂大。
T2267_.68.0106c27: 四建立菩提大云云。四甚深勝。性罪現行云云
T2267_.68.0106c28: 又四十一五紙 云云○二明定學
T2267_.68.0106c29: 定學有四如餘處説 西明云。舊師判。初
T2267_.68.0107a01: 四地・五六七地・八九十地・金剛及佛。四定如
T2267_.68.0107a02: 次。今謂不然。何者若定有四即別配地。戒
T2267_.68.0107a03: 慧亦多何不配地。故知隨分地地皆修云云
T2267_.68.0107a04: 寂曰。舊師所判依攝論意其旨不違。例如
T2267_.68.0107a05: 三種意生身・四種生死配地。應思。無性攝
T2267_.68.0107a06: 論第八初云云○三明慧學中二。初出體名
T2267_.68.0107a07: 門。二五位分別門。今乃初也
T2267_.68.0107a08: 慧學有三如餘處説 攝論第八九紙以十
T2267_.68.0107a09: 六門明慧學。如述記明○二五位分別門」
T2267_.68.0107a10: 如是三慧倶已捨故 述記辨頓悟囘心
T2267_.68.0107a11: 有別。如理應知○二正以學攝度
T2267_.68.0107a12: 若自性攝慧攝後五 七十八六紙出解深
T2267_.68.0107a13: 云云又四十九六紙 云云○第十二五位種現
T2267_.68.0107a14: 相攝門
T2267_.68.0107a15: 此十位者倶唯無漏 ○第十三分位分別
T2267_.68.0107a16:
T2267_.68.0107a17: 此十因位故未究竟 如述記引七十八
T2267_.68.0107a18: 四紙四十七十四紙四十八五紙四十九初・對法
T2267_.68.0107a19: 十一十紙十三十二紙攝論第七二十六紙等明也○
T2267_.68.0107a20: 第二指略
T2267_.68.0107a21: 此十義類略示綱要 ○第三十地修度門」
T2267_.68.0107a22: 十於十地地地修一 四十七攝論第七
T2267_.68.0107a23:
顯揚三五紙十地論三十四紙 云云○第四以
T2267_.68.0107a24: 十攝諸行
T2267_.68.0107a25: 雖十地行十到彼岸 寂曰。六度・十度攝
T2267_.68.0107a26: 一切行。大乘祕密欲知地道深趣者。應須
T2267_.68.0107a27: 熟讀思惟於華嚴經及疏矣○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107a28: 三解斷十重障中二。初明十障。後重以二
T2267_.68.0107a29: 障攝總明斷位。初中亦二。初標牒
T2267_.68.0107b01: 十重障者 ○第二別釋十一。初明異生性
T2267_.68.0107b02: 障中六。一出體六以障即無明辨同異。
T2267_.68.0107b03: 今初
T2267_.68.0107b04: 一異生性異生性故 七十八初・倫記二十
T2267_.68.0107b05: 三十紙廣解。世親攝論第七十六紙十地論第
T2267_.68.0107b06: 十四紙 云云異生性者。婆沙四十五初・七十
T2267_.68.0107b07: 七・十十八初云云瑜伽五十二十一紙顯揚第一
T2267_.68.0107b08: 十五紙 云云小乘以聖法非得爲體。苦忍已
T2267_.68.0107b09: 去離之。倶舍論二十三十紙出捨異計。可見
T2267_.68.0107b10: 大乘則三界見所障種子爲體。入見道位方
T2267_.68.0107b11: 捨此性。具如十地品疏明○二對三乘辨
T2267_.68.0107b12: 同異
T2267_.68.0107b13: 二乘見道名得聖性 ○三明障道倶不
T2267_.68.0107b14:
T2267_.68.0107b15: 二眞見道無倶成失 二眞見道者。一謂二
T2267_.68.0107b16: 乘人生空智眞見。二謂菩薩法空智眞見。述
T2267_.68.0107b17: 記擧薩婆多伏難。倶舍二十三十三紙 云云
T2267_.68.0107b18: 宗計。異生性是修所斷見道前捨。是故無有
T2267_.68.0107b19: 凡聖倶成之失。大乘於見所斷種上立異生
T2267_.68.0107b20: 性者。即無間道有惑種倶。如何無凡聖倶
T2267_.68.0107b21: 失耶。答。意可解。述記引對法第七十紙瑜伽
T2267_.68.0107b22: 五十九七紙佛地第六六紙等解釋云云○四釋
T2267_.68.0107b23: 二道別
T2267_.68.0107b24: 無間道時擇滅無爲 薩婆多難云。我無間
T2267_.68.0107b25: 道猶有惑得。可起解脱道與得相違。汝無
T2267_.68.0107b26: 間道已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脱道爲。答。意
T2267_.68.0107b27: 有二。一謂斷惑證滅期心別故。二謂爲捨
T2267_.68.0107b28: 彼品麁重性故。麁重性乃指習氣無堪任性。
T2267_.68.0107b29: 可知○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
T2267_.68.0107c01: 雖見道生例此應釋 惡趣諸業果等者。
T2267_.68.0107c02: 等取卵濕二生・扇搋・半擇迦・女身・二形・北
T2267_.68.0107c03: 洲・長壽天・無想定・無想天等。具如述記辨
T2267_.68.0107c04: ○六以障即愚辨異同
T2267_.68.0107c05: 雖初地所方頓斷故 世親攝論第七十三紙
T2267_.68.0107c06: 説十種無明望二乘者非染汚故云云寂曰。
T2267_.68.0107c07: 攝大乘釋中有十障・十無明少有異同之
T2267_.68.0107c08: 旨。可尋。無性七十六紙十無明・十治障合而
T2267_.68.0107c09: 作釋。對法十四十七紙 云云若初地所斷唯是
T2267_.68.0107c10: 見惑者。修道對治應唯有九。有此難故。明
T2267_.68.0107c11: 住心已去亦斷修惑一分所知障。故留煩惱
T2267_.68.0107c12: 助願受生云云具如論説○第二明邪行障」
T2267_.68.0107c13: 二邪行障不了業愚 十地論一十四紙 云
T2267_.68.0107c14: 世親攝論七十四紙佛地論第七四十
二紙
云云 ○
T2267_.68.0107c15: 三闇鈍障
T2267_.68.0107c16: 三闇鈍障聞思慧者 四十五十四紙七十八
T2267_.68.0107c17: 四紙及佛地論五十五紙 云云○第四明微細煩
T2267_.68.0107c18: 惱現行障
T2267_.68.0107c19: 四微細頌亦永不行 十地云解法慢障。
T2267_.68.0107c20: 攝論第七云。微細煩惱現行倶生身見等攝。
T2267_.68.0107c21: 此最下品故。不作意縁故。遠隨現行故。應知
T2267_.68.0107c22: 是微細云云此障能障菩提分法。由有微細
T2267_.68.0107c23: 身見倶受執有身故不得不淨苦空無我
T2267_.68.0107c24: 等心現前。故辨中邊論上十四紙辨障品云云
T2267_.68.0107c25: 一切世間出世間一切善法皆在於十地。猶
T2267_.68.0107c26: 如大地生成衆物。一切世間善法即初二三
T2267_.68.0107c27: 地道之光影。聲聞有學無學及獨覺法即四
T2267_.68.0107c28: 五六地道之光影分也。是故應知。以三十七
T2267_.68.0107c29: 品爲二乘所學而非大乘正所學。是以本從
T2267_.68.0108a01: 末之判非究竟説也。二身見者。述記二釋。
T2267_.68.0108a02: 初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分別身見。今此
T2267_.68.0108a03: 離第六識中倶生身見。盡處總説名二身見
T2267_.68.0108a04: 云云二謂。正斷所知障中身見并永不起煩
T2267_.68.0108a05: 惱障中身見云云演祕云云寂曰。前解應正。
T2267_.68.0108a06: 次寧知下問答可解。述記引解深密四十六紙
T2267_.68.0108a07: 三隨眠會釋云云七十八十五紙 云云倫記二十
T2267_.68.0108a08: 一上十紙出景・泰・基三師説云云餘文如述
T2267_.68.0108a09: 記釋○第五於下乘般涅槃障
T2267_.68.0108a10: 五於下乘樂涅槃者 十地云身淨我慢
T2267_.68.0108a11: 障。述記所引作身得。應考○第六麁相現行
T2267_.68.0108a12:
T2267_.68.0108a13: 六麁相現住無相觀 世親攝論七十四紙
T2267_.68.0108a14: 云云解深密四十四紙 云云○第七細相現行
T2267_.68.0108a15:
T2267_.68.0108a16: 七細相現起有勝行 十地論第一云細相
T2267_.68.0108a17: 習障。又第九二紙 云云○第八無相中作加行
T2267_.68.0108a18:
T2267_.68.0108a19: 八無相中不違彼故 十地云於無相有行
T2267_.68.0108a20: 障。述記分三科辨云云第八地已後純無漏
T2267_.68.0108a21: 相續。但生・法二空本・後二智有於出入。論
T2267_.68.0108a22: 第五六紙問答以二義辨入觀異。可尋○第
T2267_.68.0108a23: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
T2267_.68.0108a24: 九利他中第九障攝 十地云不能善利益
T2267_.68.0108a25: 衆生障。述記云。前八地中得無相樂耽著
T2267_.68.0108a26: 寂滅不肯進修。諸佛七勸方能進趣故。唯自
T2267_.68.0108a27: 利九地之障。四無礙解利他法故 諸佛七
T2267_.68.0108a28: 勸者。出於十地論第十・智論第十二十紙同四
T2267_.68.0108a29: 十八十四紙探玄十四十一紙瑜伽倫記十二上
T2267_.68.0108b01: 三十紙等。四無礙解者。如瑜伽四十五二紙
T2267_.68.0108b02: 十八五紙倫記十一上二十
二紙
十地論十一十六紙
T2267_.68.0108b03: 探玄十四四十
三紙
等明。餘如述記解○第十於
T2267_.68.0108b04: 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T2267_.68.0108b05: 十於諸法所含藏者 述記分三科解云云
T2267_.68.0108b06: 具如十地論第十二明○第十一障
T2267_.68.0108b07: 此地於法大菩提故 對法十四十七紙云。
T2267_.68.0108b08: 又諸菩薩已得諦現觀。乃至唯修所知障對
T2267_.68.0108b09: 治道。非煩惱障對治道。若得菩提時頓斷
T2267_.68.0108b10: 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
T2267_.68.0108b11: 解深密第四五紙七十八五紙 云云又瑜伽六十
T2267_.68.0108b12: 十三紙明四修。此四修應配對上諸位修
T2267_.68.0108b13: 以辨其異相也。以圖示之
T2267_.68.0108b14: 四修 得修(未生善法爲生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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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8b21: 十障及第十一障有無不同。如倫記二十下
T2267_.68.0108b22: 三十紙明○自下第二重以二障攝。總明斷
T2267_.68.0108b23: 位中。於中有三。一明現種伏斷位次。二明
T2267_.68.0108b24: 斷頓漸。三明四道差別。初中二。初總即二
T2267_.68.0108b25: 障。後別解釋。今初
T2267_.68.0108b26: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 上十一障對治二障。
T2267_.68.0108b27: 初地入心除斷分別二障種子。初地住心已
T2267_.68.0108b28: 去乃至第十地。斷所知障則倶生煩惱現行
T2267_.68.0108b29: 隨亦伏除。金剛喩定頓斷最極微細所知障
T2267_.68.0108c01: 及一切煩惱種子故。所斷十一障不外二
T2267_.68.0108c02: 障。可知○第二別解釋中二。初明二障伏斷
T2267_.68.0108c03: 位次。後釋妨難。今初
T2267_.68.0108c04: 煩惱障中障不現起 二障伏斷今以圖旌
T2267_.68.0108c05:
T2267_.68.0108c06: 現行 漸伏 資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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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08c22: 具如述記引五十八十六紙縁起經下十五紙
T2267_.68.0108c23: 嚴經第八二十
四紙
瓔珞經上二十
三紙
對法十四十七紙
T2267_.68.0108c24: 等明也。又樞要下末四十
四紙
明地前地上伏斷
T2267_.68.0108c25: 煩惱之差別。可尋○二釋妨難中二。初正
T2267_.68.0108c26: 明斷障。後釋妨。今初
T2267_.68.0108c27: 雖於修道三住斷義 四十八二十
一紙
説二障
T2267_.68.0108c28: 三住過。謂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麁重初
T2267_.68.0108c29: 地永斷。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諸煩惱麁重
T2267_.68.0109a01: 第八地悉已斷。一切煩惱隨眠習氣障礙乃
T2267_.68.0109a02: 金剛斷入如來位。一切所知障品所有麁重
T2267_.68.0109a03: 亦有三。一有皮麁重初地悉斷。二在膚麁
T2267_.68.0109a04: 重第八地悉已斷。三在肉麁重如來住中皆
T2267_.68.0109a05: 悉已斷。於三住中煩惱所知永斷。所餘諸住
T2267_.68.0109a06: 如其次第修斷資糧取意 又七十三八紙 云
T2267_.68.0109a07: ○二釋妨
T2267_.68.0109a08: 雖諸住中是故偏説 此一段文出七所
T2267_.68.0109a09: 由。一約三劫分齊成滿位。二約無漏心初起
T2267_.68.0109a10: 無間圓滿。三約現起二障少分斷・多少分斷・
T2267_.68.0109a11: 分分斷。四約分別永不行・倶生煩惱永不行
T2267_.68.0109a12: 及畢竟離。五約無生法忍少淨・多淨・極淨。
T2267_.68.0109a13: 六約捨異生姓・分段・變易。七約無漏心未
T2267_.68.0109a14: 得有相無相滿。可知○第二明斷漸頓
T2267_.68.0109a15: 斷二障種有衆多故 此中初明第七識倶
T2267_.68.0109a16: 二障。後明餘六識倶二障。初中無麁細者。述
T2267_.68.0109a17: 記出三解。一謂。第七相應惑雖有八十一
T2267_.68.0109a18: 品與有頂第九品一類。品攝全無麁細故。
T2267_.68.0109a19: 二謂。所障既同斷無前後。入佛地位一時
T2267_.68.0109a20: 頓斷故云無麁細。三謂。此惑唯縁内境。境
T2267_.68.0109a21: 無麁細故云無麁細。非無九品等差別。可
T2267_.68.0109a22: 知。樞要下末云云後明六識中。初明煩惱
T2267_.68.0109a23: 障。後明所知障。初中亦二。初明見所斷後明
T2267_.68.0109a24: 修所斷初中述記引五十九七紙明見道惑種
T2267_.68.0109a25: 三心頓云云次明修斷中三節。初明漸
T2267_.68.0109a26: 斷次第得果人。次明頓出離超中二果人。對
T2267_.68.0109a27: 法十三十二紙明漸出離・頓出離。具如法苑
T2267_.68.0109a28: 斷障章及纂註明。後明菩薩斷中。初明煩
T2267_.68.0109a29: 惱障。後明所知障。通縁内外等者。明六識
T2267_.68.0109b01: 倶所知障諸地漸斷不同第七相應惑頓斷
T2267_.68.0109b02: 之所以。謂以通縁内外境内外身起故。又
T2267_.68.0109b03: 彼境中各通麁細六識行相有九品等別
T2267_.68.0109b04: 故。諸地別斷理數可爾○第三明三乘四道
T2267_.68.0109b05: 差別
T2267_.68.0109b06: 二乘鈍根皆容具有 此中初明二乘。後
T2267_.68.0109b07: 明菩薩。初二乘則無間解脱必別起加行勝
T2267_.68.0109b08: 進。或九品別起。或一觀中隨斷幾品總一加
T2267_.68.0109b09: 行後一勝進。後明菩薩四道。演祕引對法
T2267_.68.0109b10: 第九及倶舍賢聖品廣解云云四道義如瑜伽
T2267_.68.0109b11: 六十九十六紙雜集九八十
一紙
法苑章二末等。述記
T2267_.68.0109b12: 云云○自下第四明證十眞如中有四。一總
T2267_.68.0109b13: 牒。二別解。三釋難。四廢立。今初
T2267_.68.0109b14: 十眞如者 ○二別解十眞如
T2267_.68.0109b15: 一遍行眞如自在故 世親攝論七十四紙
T2267_.68.0109b16: 性七十六紙 云云辨中邊一十六紙 云云○三釋
T2267_.68.0109b17: 妨難
T2267_.68.0109b18: 雖眞如性假立十種 ○四廢立
T2267_.68.0109b19: 雖初地中後後建立 ○自下大文第二廣
T2267_.68.0109b20: 果中有二。初牒前起下。後明所得果。今
T2267_.68.0109b21:
T2267_.68.0109b22: 如是菩薩便能證得 ○第二正明所得
T2267_.68.0109b23: 果中二。一約位辨證。二正明轉依。初中有
T2267_.68.0109b24: 三。一總擧六轉依。二別解三料簡。今初
T2267_.68.0109b25: 轉依位別略有四種 六種轉依出於梁攝
T2267_.68.0109b26: 論十六唐譯第九。可尋○二別解
T2267_.68.0109b27: 一損力益名廣大轉 ○三料簡
T2267_.68.0109b28: 此中意説而證得故 ○第二正解轉依
T2267_.68.0109b29: 中三。一總解轉依。二明轉依之言。三明是
T2267_.68.0109c01: 修習位所證。初中有二。初總標。後別解。今
T2267_.68.0109c02:
T2267_.68.0109c03: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 ○二別解中四。初明
T2267_.68.0109c04: 能轉道中二。初能伏道。後能斷道。今初
T2267_.68.0109c05: 一能轉道漸頓伏彼 能伏道通有漏・無
T2267_.68.0109c06: 漏。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後得。有漏即六行
T2267_.68.0109c07: 觀。具如法苑斷障章明。無漏者。述記云。且
T2267_.68.0109c08: 如因第三地無分別斷定法愛倶所知障勢
T2267_.68.0109c09: 力令煩惱亦不現行名伏煩惱障非別起
T2267_.68.0109c10: 道名伏煩惱云云廣釋○二能斷道
T2267_.68.0109c11: 二能斷道倶能正斷 此中初簡有漏及加
T2267_.68.0109c12: 行。後正出體。於中二説。初説則唯以根本
T2267_.68.0109c13: 無分別智爲能斷道不取後得。樞要下末
T2267_.68.0109c14: 四十
六紙
云云與此義同。後説則見所斷惑致同
T2267_.68.0109c15: 前説。若修所斷中迷事惑則後得無分別智
T2267_.68.0109c16: 亦能斷除。即引瑜伽五十五證之。其旨調
T2267_.68.0109c17: 然。如述記辨○第二明所轉依
T2267_.68.0109c18: 二所轉捨故此不説 攝論第九但以本
T2267_.68.0109c19: 識爲所轉依。對法第十十四紙説三轉依。一
T2267_.68.0109c20: 心轉依。即眞如。二道轉依。即前能轉道。三麁
T2267_.68.0109c21: 重轉依。即阿頼耶。三論所出寛狹可知○第
T2267_.68.0109c22: 三所轉捨中有二。初明所斷捨。後明所棄
T2267_.68.0109c23: 捨。今乃初也
T2267_.68.0109c24: 三所轉捨遍計所執 述記約三性辨已
T2267_.68.0109c25: 云。然三性中皆有捨義。一遍計所執如此所
T2267_.68.0109c26: 言不對情名捨。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種。一
T2267_.68.0109c27: 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違名捨。三非障法。
T2267_.68.0109c28: 下所棄捨中攝。三圓成實。此有二種。一劣
T2267_.68.0109c29: 法。亦所棄捨中攝。二勝法。唯此不捨。故總
T2267_.68.0110a01: 言三性皆有捨義。如理應思○二明所棄
T2267_.68.0110a02:
T2267_.68.0110a03: 二所棄捨非彼依故 此中初明所棄捨。
T2267_.68.0110a04: 後明捨時分齊。初中有轉齊轉滅之差。如
T2267_.68.0110a05: 述記十末十二紙瑜伽倫記十三下二十
九紙
辨。劣
T2267_.68.0110a06: 無漏者。了義燈云。西明二解。一云。但捨二
T2267_.68.0110a07: 乘無漏對菩薩故名劣無漏。二云。二乘無
T2267_.68.0110a08: 漏及菩薩因位未滿無漏亦名爲劣。三藏意
T2267_.68.0110a09: 取初説爲正。餘及要集皆同有釋。今謂。不
T2267_.68.0110a10: 唯二乘名劣。菩薩因位亦劣所收云云寂曰。
T2267_.68.0110a11: 義燈所言當矣。對法十四十六紙之文其旨明
T2267_.68.0110a12: 著。復何異釋焉。無間解脱捨時分齊可知○
T2267_.68.0110a13: 四明所轉得中二。初明所顯得。後明所生
T2267_.68.0110a14: 得。初中有三。初總出體。二別解三總結」
T2267_.68.0110a15: 四所轉得清淨法界 ○二別解中二。初擧
T2267_.68.0110a16: 數。二廣解。今乃初也
T2267_.68.0110a17: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 ○二廣解中三。一出
T2267_.68.0110a18: 四涅槃體。二三乘分別。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110a19: 一本來自故名涅槃 此中初自性清淨涅
T2267_.68.0110a20: 槃即七眞如中實相眞如。如上已出。雖有下
T2267_.68.0110a21: 有十種義。一本性清淨義。二具妙功徳故。
T2267_.68.0110a22: 三無生無滅故。四有情共有故。五不一不異
T2267_.68.0110a23: 故。六離所取相故。七離能取相故。八尋思
T2267_.68.0110a24: 路絶故。九名言道斷故。十聖者所證故。佛地
T2267_.68.0110a25: 第三三紙 云云了義燈云。有釋即言。是一切
T2267_.68.0110a26: 法通相眞如。今謂。不爾。眞如無二。豈有一
T2267_.68.0110a27: 切法別相眞如云云寂曰。此彈謬矣。佛性論・
T2267_.68.0110a28: 寶性論等説通相別相眞如。豈可言無別
T2267_.68.0110a29: 相乎。應思○第二明三乘分別中二。初三
T2267_.68.0110b01: 乘具不具。後問答分別。今初
T2267_.68.0110b02: 一切有情可言具四 四種涅槃出於魏譯
T2267_.68.0110b03: 楞伽四十五紙梁攝論十六初。可尋
T2267_.68.0110b04: 佛具四涅槃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五位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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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10b10: 演祕問答無住處涅槃菩薩得不。答二義
T2267_.68.0110b11: 評取後釋。述記爲勝。寂曰。此評當矣。無
T2267_.68.0110b12: 性攝論第八二十
七紙
第九初云云攝論分明説地
T2267_.68.0110b13: 上菩薩得之。何存異致焉。但不如佛廣大
T2267_.68.0110b14: 圓滿耳○二問答分別。於中有三。今初問
T2267_.68.0110b15: 答佛有餘依
T2267_.68.0110b16: 如何善逝可言具四 佛身蘊攝不攝至下
T2267_.68.0110b17: 當辨。述記云云○二問答二乘有無餘
T2267_.68.0110b18: 若聲聞等與佛有異 問中有處者。勝鬘經
T2267_.68.0110b19: 九紙 云云答中初論主返質。次明身智有者。
T2267_.68.0110b20: 次明身智滅者。中二説。初約無住處。後約
T2267_.68.0110b21: 不定姓。寂曰。此是相宗教限之釋也。勝鬘・楞
T2267_.68.0110b22: 伽・無上依等經・佛性・寶性等論皆明一性成
T2267_.68.0110b23: 佛義。其所謂二乘不得涅槃之理炳焉而
T2267_.68.0110b24: 見。相宗所判安得的當如上經論乎。應思
T2267_.68.0110b25: ○第三問答斷所知障得涅槃中三。今初問
T2267_.68.0110b26: 答應不得涅槃
T2267_.68.0110b27: 諸所知障倶不住故 答意可解。述記引
T2267_.68.0110b28: 佛地第七三紙會釋。可見○二問答應得擇
T2267_.68.0110b29: 滅不中二。初問
T2267_.68.0110c01: 若所知障不得擇滅 ○二答中有二。初
T2267_.68.0110c02: 答非。後答是。今即初也
T2267_.68.0110c03: 擇滅離縛非永滅故 此中五段。初答。二
T2267_.68.0110c04: 既爾等者徴。三非諸涅槃下釋。涅槃寛擇滅
T2267_.68.0110c05: 狹。雖所知障不感生死斷彼時不得擇
T2267_.68.0110c06: 滅。然斷彼故法空理顯故得不住處涅槃。述
T2267_.68.0110c07: 記作四句辨。可見。四若唯斷下難無爲差
T2267_.68.0110c08: 別如第二卷中辨。五非擇滅下答如述記引
T2267_.68.0110c09: 顯揚十八十六紙對法二九紙瑜伽五十三十四
T2267_.68.0110c10: 明。已上明所知障斷雖得涅槃非是擇
T2267_.68.0110c11: 滅竟○二答是
T2267_.68.0110c12: 或無住處擇滅所攝 述記擧顯揚・對法
T2267_.68.0110c13: 等會釋云云○三問答菩提障
T2267_.68.0110c14: 既所知障通障二果 此明雖二障各障
T2267_.68.0110c15: 菩提涅槃且由勝用説煩惱障涅槃所知
T2267_.68.0110c16: 障障菩提。若偏執則頗失正理。可知○第
T2267_.68.0110c17: 三總結
T2267_.68.0110c18: 如是所説所顯得 ○自下第二明所生
T2267_.68.0110c19: 得中有三。一標章。二別釋。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110c20: 二所生得相應心品 ○第二別釋中分爲
T2267_.68.0110c21: 九門。一出體門九指例門。初中四。今初明
T2267_.68.0110c22: 大圓鏡智
T2267_.68.0110c23: 云何四智現衆色像 佛地論第三三紙
T2267_.68.0110c24: 十紙廣説云云佛地經云。如依圓鏡衆像影
T2267_.68.0110c25: 現。依佛智鏡諸處境識衆像顯現。平等平等
T2267_.68.0110c26: 故以爲喩。諸處者。謂内六處。諸境者。謂外
T2267_.68.0110c27: 六境。縁此十二生三智品。心及心所識爲
T2267_.68.0110c28: 主故總名諸識。即此諸識名衆影像。種種
T2267_.68.0110c29: 行相差別現故○二明平等性智
T2267_.68.0111a01: 二平等性窮未來際 義燈云。疏以眞如
T2267_.68.0111a02: 名平等性。智縁於此云平等性智。西明云。
T2267_.68.0111a03: 謂有情平等莊嚴論云衆生平等智。今謂。本
T2267_.68.0111a04: 釋是盡理言餘。衆生平等者。由何能縁衆
T2267_.68.0111a05: 生平等。意由智證眞如平等。乃至佛地論
T2267_.68.0111a06: 云。先通達眞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
T2267_.68.0111a07: 寂曰。兩釋並通。應思。地論八初・梁攝論
T2267_.68.0111a08: 八・莊嚴論五・佛地論五七紙説十平等。可尋。
T2267_.68.0111a09: 佛地三四紙云。觀自他一切平等。大慈大悲
T2267_.68.0111a10: 恒共相應常無間斷。建立佛地無住涅槃。前
T2267_.68.0111a11: 義則悲智乃所建立涅槃則能建立。今義則
T2267_.68.0111a12: 涅槃者所建立悲智者能建立○三妙觀察
T2267_.68.0111a13:
T2267_.68.0111a14: 三妙觀察皆獲心品 佛地三四紙十四紙
T2267_.68.0111a15: 廣明此智云云述記有釋。可見○四成所作
T2267_.68.0111a16:
T2267_.68.0111a17: 四成所作所應作事 佛地論六七紙同七
T2267_.68.0111a18: 紙 云云七云。身語及心化善巧方便業。論曰。
T2267_.68.0111a19: 有義。此顯所作智。謂能化身語心。化稱順
T2267_.68.0111a20: 機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絶故名方便。此即
T2267_.68.0111a21: 名業。又云。身語化各有三。謂自身相應・他
T2267_.68.0111a22: 身相應・非身相應。心化唯二。一自身相應。謂
T2267_.68.0111a23: 自心上化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二他
T2267_.68.0111a24: 身相應。令他心亦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
T2267_.68.0111a25: 別。此並相分似見分現。有義。定力能令自
T2267_.68.0111a26: 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心。加被有情令愚昧
T2267_.68.0111a27: 者解深細法。令失念者得正憶念名化他
T2267_.68.0111a28: 云云瑜伽九十八七紙云。又諸聖者變化神
T2267_.68.0111a29: 通於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
T2267_.68.0111b01: 者心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第二相應
T2267_.68.0111b02: 多少門
T2267_.68.0111b03: 如是四智以智名顯 ○第三以體攝用」
T2267_.68.0111b04: 故此四品功徳皆盡 如述記引佛地論
T2267_.68.0111b05: 第三五紙辨。可見○第四轉何識得何智
T2267_.68.0111b06:
T2267_.68.0111b07: 此轉有漏得此四智 此中二説以辨識
T2267_.68.0111b08: 智。可解。無性攝論第九十四紙云轉五現識
T2267_.68.0111b09: 故得妙觀察智。乃至轉意識故得成所作
T2267_.68.0111b10: 智等。然鮮本云轉意識故得妙觀察智。轉
T2267_.68.0111b11: 五現識故得成所作智。大莊嚴論第三二十紙
T2267_.68.0111b12: 偈曰。四智鏡不動。三智之所依。八・七・六・五
T2267_.68.0111b13: 識。次第轉得故。釋云云演祕所引頌云八・七・
T2267_.68.0111b14: 五・六識云云佛地論第三六紙有二師釋。第
T2267_.68.0111b15: 一師乃正義。與今論同。第二師意以爲。八・
T2267_.68.0111b16: 七・五・六・七如次轉得四智。演祕會釋云云
T2267_.68.0111b17: 寂曰。據鮮本無性攝論・現流大莊嚴論則全
T2267_.68.0111b18: 同今説。如彼現流無性攝論説及演祕所引
T2267_.68.0111b19: 大莊嚴偈。定應是借本也。所以知者。其
T2267_.68.0111b20: 轉五六如次得妙觀・成事二智之説甚不
T2267_.68.0111b21: 應理。豈可有此説乎。雖然如是。此錯本
T2267_.68.0111b22: 由來之久。印度既有二説。而其不正義家不
T2267_.68.0111b23: 曉八・七・五・六之説是錯本而已。基師所覽
T2267_.68.0111b24: 大莊嚴偈亦錯本也。可察○第五轉識得智
T2267_.68.0111b25: 位次
T2267_.68.0111b26: 大圓鏡智違二執故 此中初明第八轉
T2267_.68.0111b27: 依。二説可知。述記引對法第十十二紙以後
T2267_.68.0111b28: 説爲正。明平等性智中。眞見道中此智即
T2267_.68.0111b29: 生。必第六所引生。非自力起。若二障頓斷
T2267_.68.0111c01: 者。妙觀・平等二智同時現。若漸悟者先得妙
T2267_.68.0111c02: 觀察智後入地位方得此智。但佛果位第七
T2267_.68.0111c03: 識與淨第八相依。自力勝故不由六引。六
T2267_.68.0111c04: 入生空七恒法空。亦二識不必同地。可知。
T2267_.68.0111c05: 明妙觀察智中。初明生空觀品。後明法空
T2267_.68.0111c06: 觀品。初起後起可解。述記之中明成佛已去
T2267_.68.0111c07: 妙觀察智或觀理非事或觀事非理。或二
T2267_.68.0111c08: 種倶觀皆得自在。非謂佛第六識唯生空
T2267_.68.0111c09: 智相應。註者錯解。可知。明成所作智中。佛
T2267_.68.0111c10: 地論三十一紙二説。有説。初地已上皆得現
T2267_.68.0111c11: 行。墮法流故。如實義則佛果方起云云與今
T2267_.68.0111c12: 旨同○第六種姓本有始起門
T2267_.68.0111c13: 此四種姓勝後佛故 述記云。地前種増。
T2267_.68.0111c14: 入地二増。地前用増。入地體増云云佛地論
T2267_.68.0111c15: 第三十一紙 云云○第七所縁何境界門
T2267_.68.0111c16: 大圓鏡智後得智攝 此中四段。初明鏡
T2267_.68.0111c17: 智中二解。可知。莊嚴論三二十
一紙
云云佛地論
T2267_.68.0111c18: 六紙釋云。諸處者。内六處。言諸境者。謂外
T2267_.68.0111c19: 六境。言諸識者。謂六種識。如是智上有十
T2267_.68.0111c20: 八界衆像影現。又第四十紙 云云得四智時
T2267_.68.0111c21: 具眞俗智。然由了俗由證眞之義名爲後
T2267_.68.0111c22: 得。義説後得或似後得。如是鏡智内縁自
T2267_.68.0111c23: 體功徳種子。外縁一切或眞或俗所知境界。
T2267_.68.0111c24: 現身土一切影像。縁眞義邊名爲正智。縁
T2267_.68.0111c25: 俗義邊名爲後智。可知。次明平等性智中
T2267_.68.0111c26: 三説。佛地論三七紙 云云次明妙觀察智
T2267_.68.0111c27: 後明成所作智中二説。佛地論云云如上
T2267_.68.0111c28: 已出。且説下會莊嚴第三之文○第八縁境
T2267_.68.0111c29: 作用門
T2267_.68.0112a01: 此四心品利樂有情 ○第九指例門
T2267_.68.0112a02: 如是等門差別多種 ○第三結所生得
T2267_.68.0112a03: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第三總結所轉得」
T2267_.68.0112a04: 此所生得名所轉得 ○第二明轉依之
T2267_.68.0112a05:
T2267_.68.0112a06: 雖轉依義轉依言故 四種之中。初能斷道
T2267_.68.0112a07: 雖有無漏智。是能斷道故屬之因智。所轉
T2267_.68.0112a08: 依中雖有眞如。是迷悟依故。非究竟證故。
T2267_.68.0112a09: 唯取所轉得菩提涅槃以爲轉依。可知○
T2267_.68.0112a10: 第三明是修習位所證非已證得
T2267_.68.0112a11: 此修習位因位攝故 上來辨修習位竟
T2267_.68.0112a12: ○自下大文第五明究竟位中二。初問。後
T2267_.68.0112a13: 答。今初
T2267_.68.0112a14: 後究竟位其相云何 ○二答中二。初擧頌
T2267_.68.0112a15:
T2267_.68.0112a16: 頌曰此即名法 ○二長行釋中二。初解
T2267_.68.0112a17: 頌文。後諸門分別。初中四段以解四句。初
T2267_.68.0112a18: 釋第一句中亦二。初正解初句出體。後問
T2267_.68.0112a19: 答分別。今初
T2267_.68.0112a20: 論曰前修利樂事故 述記分三科釋。可
T2267_.68.0112a21: 見。別釋中初釋無漏後釋界。界有二義。可
T2267_.68.0112a22: 解○二問答分別中有二。今乃初問答
T2267_.68.0112a23: 清淨法界道諦所攝 婆沙等判。前十五界
T2267_.68.0112a24: 唯有漏故。佛果五識亦有漏攝故。難四智心
T2267_.68.0112a25: 品皆無漏。答意可知。述記引六十六證云云
T2267_.68.0112a26: 然彼卷雖明四諦與今義異。可考○第二
T2267_.68.0112a27: 問答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112a28: 集論等説五外界等 集論者。第三八紙 云
T2267_.68.0112a29: ○二答中有三説。今乃第一説
T2267_.68.0112b01: 有義如來理不相違 佛地論第一九紙
T2267_.68.0112b02: 三説。初謂。十八界皆通有漏無漏皆有善
T2267_.68.0112b03: 性。如來十八界乃無漏也善也。集論等約凡
T2267_.68.0112b04: 夫二乘而説之。第二説即同今第二説。第
T2267_.68.0112b05: 三如實義粗同今第一説。問。師資所説相違
T2267_.68.0112b06: 云何。答。靖邁會云。親光所立不違護法。佛
T2267_.68.0112b07: 地始末成立佛身等是蘊等攝故。是故法花
T2267_.68.0112b08: 玄賛・理趣分疏等言。佛身具有蘊處界等
T2267_.68.0112b09: 補闕云。佛地所釋違理故非正釋。或可。
T2267_.68.0112b10: 據非二乘境。唯識則剋實而説。或可。依勝
T2267_.68.0112b11: 義則非蘊等攝。據世俗故彼中攝。義演云。
T2267_.68.0112b12: 此有三解。一云。彼論就所執性蘊界處等
T2267_.68.0112b13: 故爲非蘊等。此就依他圓成而論。彼此二
T2267_.68.0112b14: 論互不相違。一云。親光約法自相離言道
T2267_.68.0112b15: 理故爲非蘊等。此就安立諸行道理爲蘊
T2267_.68.0112b16: 等攝。亦不相違。一云。作論者意異。親光立
T2267_.68.0112b17: 義據佛果功徳甚深微妙非實蘊等。護法菩
T2267_.68.0112b18: 薩以理依教破彼所説。如論應知。雖有
T2267_.68.0112b19: 三解。三藏法師意取後解。寂曰。從來所會
T2267_.68.0112b20: 雖似有理並不的當。且護法在世佛地未
T2267_.68.0112b21: 行。豈容護法師預破後世佛地乎。二論師
T2267_.68.0112b22: 各存一義。師資異解非適今也。不可強加
T2267_.68.0112b23: 會釋矣○第二説
T2267_.68.0112b24: 有義如來不應作難 分文可知。此師意
T2267_.68.0112b25: 謂。如來唯意・法・意識耳。本識所變五境是妙
T2267_.68.0112b26: 定生故。法界所攝佛所變與他識所變互爲
T2267_.68.0112b27: 本質。然佛變是細。餘變乃麁。其佛變者非五
T2267_.68.0112b28: 識攝。他所變者義有二途。一色是因位所變。
T2267_.68.0112b29: 一定是然如來第八勝定所引。故生五境。第
T2267_.68.0112c01: 八所生五境是定果色法界所攝。非是五境。
T2267_.68.0112c02: 可知。淨名聲聞品云。不起寂定現諸威儀
T2267_.68.0112c03: 是爲宴坐。又觀衆生品云。念智常覺悟無
T2267_.68.0112c04: 非定心。又無性攝論九二十
四紙
云云○第三説
T2267_.68.0112c05: 有義如來而純無漏 此中初標宗。次集
T2267_.68.0112c06: 論下會違。三結正。會違中初會第一師所
T2267_.68.0112c07: 引集論第三之文。次會第二師所引大般若
T2267_.68.0112c08: 等之文。次所以者何下遮第一師計。十九界
T2267_.68.0112c09: 聖遮者。淨名經第四初云云又處處説者。涅
T2267_.68.0112c10: 槃經三十五云云後又説五識等遮第二師計。
T2267_.68.0112c11: 後故佛身下結正○第二解衆徳
T2267_.68.0112c12: 此轉依果倶名安樂 此中四段。可知。初
T2267_.68.0112c13: 釋不思議中三解。世親攝論九十七紙顯揚
T2267_.68.0112c14: 十七六紙 云云明善中對法第四二紙云。次遣
T2267_.68.0112c15: 難。對法第六二紙瑜伽第四及七十八二十
四紙
T2267_.68.0112c16: 七十九初云云攝論第十十一紙 云云次解常中
T2267_.68.0112c17: 法苑三身章云云大莊嚴論三二十紙説三種
T2267_.68.0112c18: 常。如述記引。寂曰。三身常住義不一準。
T2267_.68.0112c19: 性相二宗其旨碩異。若約教限。兩有道理。
T2267_.68.0112c20: 然相學之流往往局守自宗分齊破他深義
T2267_.68.0112c21: 動致左謬。甚者以世間因量評量計度。謬
T2267_.68.0112c22: 之極矣。豈容以世間所知證誠道理而究
T2267_.68.0112c23: 了佛果唯智不思議冲玄之密境哉。解安樂
T2267_.68.0112c24: 中。五安五樂如述記一本明。増一阿含二十
T2267_.68.0112c25: 一瑜伽三十五二十
一紙
説四樂。解節經叙五樂。
T2267_.68.0112c26: 於中佛果安樂可知。餘如述記明○第三
T2267_.68.0112c27: 明解脱身
T2267_.68.0112c28: 二乘所得解脱身 述記云云解深密經第
T2267_.68.0112c29: 五及七十八十七紙 云云非是五分法身中解
T2267_.68.0113a01: 脱身。五分法身中解脱身是有爲解脱。今乃
T2267_.68.0113a02: 以眞如爲解脱身。是無爲解脱。可知○第
T2267_.68.0113a03: 四解大牟尼名法
T2267_.68.0113a04: 大覺世尊皆此攝故 此中初明大牟尼。
T2267_.68.0113a05: 後釋法身。佛地第二三紙 云云又第七十二紙
T2267_.68.0113a06: 明體依聚云云○自下第二諸門分別中七門
T2267_.68.0113a07: 分別。今初三身別相門
T2267_.68.0113a08: 如是法身諸利樂事 涅槃經三十一初明
T2267_.68.0113a09: 大涅槃離十相。三身義如法苑三身章辨。然
T2267_.68.0113a10: 三身四身義唯識・佛地所明與古對法稍
T2267_.68.0113a11: 有異同。具如攝論第五明○第二五法攝三
T2267_.68.0113a12: 身門中有二師説。今乃初説
T2267_.68.0113a13: 以五法性皆有實智 經説等者。佛地七
T2267_.68.0113a14: 三紙五法三身相攝云云論説者。世親攝論第
T2267_.68.0113a15: 十九紙無性九十六紙 云云説平等等者。莊嚴
T2267_.68.0113a16: 論説。又智殊勝等者。攝論第九已下○第二
T2267_.68.0113a17: 師説
T2267_.68.0113a18: 有義初一故不説有 此中二段。初明自
T2267_.68.0113a19: 性身。後明餘身。初中有四。一標宗。二説自
T2267_.68.0113a20: 性下引證。莊嚴論・佛地七十四紙 云云説證因
T2267_.68.0113a21: 等者。金剛般若論上十五紙 云云佛地七十三紙
T2267_.68.0113a22: 引金剛般若云云又説法身等者。對法一二紙
T2267_.68.0113a23: 攝論第九十七紙 云云又同五紙 云云三然説下
T2267_.68.0113a24: 會違。初會第一師所引攝論第九。次會智
T2267_.68.0113a25: 殊勝之文。後四智品下明餘身中二。初明
T2267_.68.0113a26: 智攝。後説圓鏡智下引證。此中二段。初明
T2267_.68.0113a27: 自受用。後明他受用及變化。初中有三。
T2267_.68.0113a28: 一正引證。莊嚴論・攝論云云二雖轉藏説下
T2267_.68.0113a29: 解違。又説法身等者。讃佛論云云唯證因得
T2267_.68.0113b01: 等者。般若論云云三又受用身下立理。後明
T2267_.68.0113b02: 他受用及變化身中三。一立理。二雖説化身
T2267_.68.0113b03: 下解違。前師所引智殊勝等之文可知。三然
T2267_.68.0113b04: 變化下説相。此中述記分四辨。可知。由此
T2267_.68.0113b05: 經説等者。涅槃經説。又説等者。佛地第七
T2267_.68.0113b06: 紙 云云又説變化等者。七十八五紙 云云雖説
T2267_.68.0113b07: 下會違。九十八七紙説。於四事不能化。一
T2267_.68.0113b08: 根。二心。三心所。四業及業果報。是無根等
T2267_.68.0113b09: 用不如色聲等故説不化。非不全化。或
T2267_.68.0113b10: 可。言不化者。依餘説。不依如來。今論亦
T2267_.68.0113b11: 存二意。可知○第三三身功徳各異門
T2267_.68.0113b12: 如是三身化相功徳 文旨分明可解。具
T2267_.68.0113b13: 如法苑三身章・佛土章明○第四三身二利
T2267_.68.0113b14:
T2267_.68.0113b15: 又自性身爲他現故 如攝論・莊嚴論・佛
T2267_.68.0113b16: 地論等明○第五三身所依土分別門
T2267_.68.0113b17: 又自性身亦無定限 此中四節。初明自
T2267_.68.0113b18: 性身土。可解。次明自受身土中。述記云非
T2267_.68.0113b19: 離身別有土名 是明自受用身土無別名
T2267_.68.0113b20: 耳。道本失旨。可知。寂曰。自受用身土之義。
T2267_.68.0113b21: 今論及佛地論粗同其旨。然如瑜伽・顯揚・
T2267_.68.0113b22: 莊嚴・雜集等論與今所説稍有異致。如攝
T2267_.68.0113b23: 論略疏第五辨。次明他受用中。隨住十地等
T2267_.68.0113b24: 者。十地論三二十紙 云云後明變化身土中。
T2267_.68.0113b25: 淨穢佛土因縁等者。樞要下末五十紙云。化土
T2267_.68.0113b26: 本唯無漏然有淨穢。見者亦爾。通有無漏
T2267_.68.0113b27: 然有淨穢。十地菩薩亦得見。上知下故。然
T2267_.68.0113b28: 由本爲十地菩薩現淨土故。論言化土有
T2267_.68.0113b29: 其淨。言化土本爲地前等見。不別言淨云云
T2267_.68.0113c01: 寂曰。此辨鑿矣。蓋變化身土雖言有淨。與
T2267_.68.0113c02: 十地所見淨土其旨碩異。變化身土淨穢唯
T2267_.68.0113c03: 就土相以判淨穢耳。論文分明言未登地。
T2267_.68.0113c04: 何強以十地所見論焉哉。應思。佛地論第
T2267_.68.0113c05: 二十
二紙
云云○第六三身諸佛身土所化同異門」
T2267_.68.0113c06: 自性身土一切生故 此中三段。初明自
T2267_.68.0113c07: 性身土。次明自受用身土。後明他受用及變
T2267_.68.0113c08: 化身土。有共不共等者。佛地論第七十七紙
T2267_.68.0113c09: 出三義。一云共。二云不共。第三如實義云
T2267_.68.0113c10: 有共不共取意 法苑義林七本三十
四紙
有辨可
T2267_.68.0113c11: 知○第七明身土能所變中有二。初正明
T2267_.68.0113c12: 身土能所變。後因明唯識見相同異。今初
T2267_.68.0113c13: 此諸身土五十二等 自受用身土者。唯淨
T2267_.68.0113c14: 無漏識之變。唯佛能知。非他所縁。他受用土
T2267_.68.0113c15: 體唯是淨。然能變者通有無漏。佛及地上菩
T2267_.68.0113c16: 薩無漏智所變乃純淨無漏。若十地菩薩五・
T2267_.68.0113c17: 八識變及有漏心智所變即純淨有漏。變化
T2267_.68.0113c18: 身土質通淨穢。佛之所變唯是無漏。二乘有
T2267_.68.0113c19: 漏心及異生所變即唯有漏。可知。共變身土
T2267_.68.0113c20: 雖有漏無漏心變異。因縁相順故成同一相。
T2267_.68.0113c21: 佛地云云
T2267_.68.0113c22: 受用變化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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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13c29:
T2267_.68.0114a01: 現等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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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114a14: 佛身佛土其旨深玄。非靜慮者靜慮之境界。
T2267_.68.0114a15: 何況於其餘乎。且性相二宗判釋不同。從
T2267_.68.0114a16: 上所明乃相宗一途之釋義耳。欲知性宗所
T2267_.68.0114a17: 明之旨趣者。應須披尋於華嚴探玄及大
T2267_.68.0114a18: 乘義章佛身・佛土義等也○第二因解唯識
T2267_.68.0114a19: 見相同異
T2267_.68.0114a20: 然相分等定相應故 此中有三師説。初
T2267_.68.0114a21: 則難陀二分義。或可。護法別義也。難陀計。見
T2267_.68.0114a22: 分是實。相分是假。護法別義。謂三分是依他。
T2267_.68.0114a23: 而自證分是實。見・相分是假。相分等言擧於
T2267_.68.0114a24: 相分等取見分也。佛地第四八紙亦有此義。
T2267_.68.0114a25: 次或識下護法正義。如上已出。三或相分下
T2267_.68.0114a26: 第三安慧師義。謂唯一識性由虚妄熏習力
T2267_.68.0114a27: 似相見現故。離執情無有二分。是亦如
T2267_.68.0114a28: 上辨。述記一本五十紙三本四十
七紙
廣明之。可
T2267_.68.0114b01: 見。上來辨釋正宗分訖○自下大段第三結
T2267_.68.0114b02: 釋施願分
T2267_.68.0114b03: 此論三分登無上覺 此中長行偈頌可知
T2267_.68.0114b04: 成唯識論略疏第六大尾
T2267_.68.0114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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