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住蘊中。非異蘊中。一切蘊法。都不相
應。如是三種。皆有十五我所。合成四十
五句。我所幷我總有四十八句。所説行相。
各有起處云云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三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四目次

  六十二見
  命與身一
有邊二解
倶句是即離
亦即亦離見
亦六十劫
依諸見故因
未必上故二方
如遍常説
由想所作
小想無量想依地二方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四

  六十二見段
命與身一
問。付不可記事自性體。且命者即身。命者異
見。以我見爲體可云耶 答。不然也
進云。本疏中。命與身一等。是我見云云以我
見爲體見タリ付之披對法論説。尋不可記
事體性。於五見中。二見所攝云云覺師子釋
之。邊邪二見セリ。若爾其自性。未越邊邪
二見。身我一異見。豈我見ナラム耶。加之大師自
彼論抄中。釋我見後起故成邊見給」
答。命者即身。命者異身。如次即蘊離蘊我見
也。不可記事起我見後邊。問死後斷常。專
可邊見。對法本釋二論。則如被出難。隨疏
主彼論抄中。今意。欲問死後斷常。我見後
起。故成邊見云云 但於命與身一等是我見
之釋者。見解釋始末。未似進意趣。凡於不
可記事。邊見所攝斷常見ヲハ等取七斷論等之
等言。邪見所攝有邊等見ヲハ取諸如是等
之等云云 身我一異見。邊見所攝見&MT06279;
七斷論等文見タリ爾可云除命者身一
等彼是我見。例如云除邊等四彼是邪見等。
如何判六十五等之等言唯等ストノミ界處。不
云等身我一異耶。仍疏ヲハ可訓命與身
ナリヤクイハ是我見ニヲイテ也。意擧不可記事
所問見。不明其自性體也是菩提院問
之義也
 此
心者。命與身一等者。擧所問我見爲言
  難云。若爾者常無常等ニモ。可云擧所問我
見歟。彼既直邊見也。十三。十四。何擧
所問見耶。答。餘無。故。直擧其體。此
專我見故。如文者。可非邊見。仍恐相濫。
擧所問釋歟。又私讀文云。可訓等取スト
十四不可記事中。四常等中。常等是常
ナルト。無常等是斷見ナルト。除邊等四。彼是邪
ナルヲ以如來死後亦有等是常ナルト非有
是斷ナルト與身一ナルカトノ是我見ニヲイテスルヲ
也。是我見三字ヲハ開上諸句也。見撲
揚所引般若經。此等諸見。是邊見ナリト云事。
頗以難知也。所以此等諸見 我見後起。
スルヲハ我斷常。是邊見ナルヲ以等取七斷論等
爲言或自命與身一等等字。還等取之
文。終三字ヲハ是我見ニヲイテスルヲ以ナリト可訓也義如
前矣
問。命者即身等見。非我見云事。不可爾。
大論中。約我見。出三類不同。命者即身。
命者異身。遍滿二無缺是也。不可記事中
二見。其名既同也。何非我見。疏文依
論説。可釋ナル我見爲體。況餘論中。不可
記事中身我一異。以我見爲體義有之。
誰知。疏主御意。依此等説。釋命與身一
等是我見。即計身我一異即蘊離蘊之我
人。爲知世許否。對佛問之。而許我見。
問身離不離。不能答返故。此爲不可
記事也。對法當智論一説。是一復次意
是一
疑也
或不可記事後二見。兼問ヘシ我見ヲモ。義道
不違故。智論有説我見或説邊見者。出
二類計。不相違釋。於中對法且擧一類
計。全不相違。汎爾問身我一異。不及死
後常斷。是我見也委旨同
前難也
欲知命與身一
者。我可無常。若命與身異者。我可常。
身我一異。是可邊見。不留一異。以
斷常爲本爲故。依問詞等。合爲スレ&MT01302;一計。
其意趣者。頗各別歟。此意對法抄見タリ
我一異應我見攝者。擧我見邊。今意欲問
死後常斷我見後起故成邊見者。釋邊見
之由也。意雖有二見。今且擧問死後斷
常見。不擧我見邊釋スト見タリ今疏釋顯
彼論不擧我見之計。若如此得心時。諸
論意。其説一同。處處解釋。又叶乳水。何
守一途義門。唯限邊見判耶又樣難也。慈明
房義。同後難

裏書云。私云。十四不可記事。問我斷
常。直非問我眞僞。不爾者。對法本釋二
論。頗以爲相違。次初難趣。甚以無謂。豈
疏主不依對法文。依智論一説。儲義釋
耶。瑜伽非難。命者即身等是。我見ナリト
事。全不所遮故。況疏文前後。不存我
見所攝之義云事。如前成申可有我
見所攝見事。且可然。疏釋賢執之條。甚
以非也。且依我見二字奇シキニ。大妄一段始
末*耶。次疑殆又以無謂。任疏現文。可
唯我見。何兼邊見。任前後首尾。唯可
見。全以不可兼我見。智論判身我一異
亦有兩釋有説我見或説邊見。明出相違
二説也。何恣消文。得心擧二類計*耶。
對法抄釋。未如難勢。直問セハ身我一異。
雖應是我見。今十四不可記事命者即身
等。欲知我死後斷常。我見後起。問身我
一異故。邊見&MT06279;非我見釋也
  有邊二解
問。了義燈中。引瑜伽本地分説。爲對有治此
故。即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
非非色 爾者爲出有色等四句中第四
句。將有邊第四句歟 。進云。燈中有邊
四句スト見タリ 付之依淄洲定判見本論
現文。説有色等四句。全非有邊四句。付中
次下文別出有邊四句。上下同説有邊
句。有色四句ニハ犯闕減過。有邊四句ニハ招繁重
是一 加之披決擇分説。我有色。我無色
見。如次依身我一異見。我有邊我無邊見。
依遍滿我判セリ。而今初二見。説依命者即
身命者異身見。知。非有邊四句云事
問。付了義燈中。依瑜伽論説。明六十二見
起因。且有想。無想。倶非中我有邊。我無邊
見。如次依命者即身。命者異身見。爲起之。
將如何 答。燈云。准論云。命者即身。計我
有邊。命者異身。計我無邊等* 付之依
義燈所釋。正披攝事分説。云由依初見
現法中計我有色。判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
我無色。顯我有色。我無色見。如次依身我
一異見。説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少。
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
依第三見。立爲二論。我有邊。我無邊見。依
第三遍滿我見タリ況縁テハ少分少非色。起
有邊見。縁テハ色分無量。非色分無量。起無
邊見者。瑜伽上下。其意同也。計非色見。如
何依命者即身我。縁色身見。如何依命者
異身我。若爾依本論説。乍述此釋。招ヲヤ
カンヤ
於慈氏之所説。依之大師有處。我有邊。
我無邊見。依遍滿無二我見セリ
  雖非一處釋。引合可沙汰事故。一處集

於舊疑。聊加潤色記畢。古往疑中。此二
我論依第三見我亦有色。我亦無色
セルハ頗以無謂。上云依第三見我論
有二乃至餘如前説述有色四句中後二見
所依了。如何又即計我以下文重述彼
見所依耶。又不似疑難趣ニモ
義云。見義燈首末。初標六十二見。依瑜伽
第六。有邊二解アリト 然而二解體不分明。
中間述邊見之中。有邊四句唯起一何以
得知。論云爲對治此故。即由異句異文トニ
而起執。彼計スル我非色ニモ非非色ニモ。第二釋
中。亦云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
而起執。彼計非有邊ニモ非無邊ニモ 如
次第六卷所出有色有邊四句中。各各第四
句也。准此有邊初釋者。即有色等四句也。第
二解者顯也。後ニシテ述有想無想倶非各有
八論
 二
十四見即蘊離蘊我後&T069222;云。准論云。命者
即身。計我有邊。命者異身。計我無邊等イヘリ
准此有想八論無想倶非トニヲイテ有色有
邊。是即蘊ナリ。言無色無邊。是離蘊ナリ。倶句是
即離&MT01319;。有想餘八。皆是即蘊等* 准之有色
四句即有邊&MT06279;初二句如次以身我一異我。
爲所依見タリ案其心色有分限故。計爲
有邊。無色無分限故。計爲無邊歟。如
得論*心。以我有色等四句。爲有邊初解
也。又我有色等四句兼名有邊四句云事
也。不可有有色四句闕減過。但有色等四
句。即有邊等四句云事。被擧疑難攝事分
中。其意見タリ 上依命者即身我。計我有色。
依命者異身。計我無色。依第三見。起スト
二見述*了。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説我有邊。
説我無邊。説我亦有邊亦無邊。説我非有
邊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此文
意以有色四句。如次爲有邊四句見タリ
タル出難以色分少非色分少爲有邊。以
色分無量。非色分無量。爲無邊者。是第二
心也。今述初解*心。何爲相違。況本地。
攝事兩分中。標有邊句。云又若見少色少
非色者。計我有邊。判又即計我是有色者
等。安ルハ又言。欲顯有邊第二解之志見タリ
  難云。第六卷所擧有色四句。即有邊初解
云事。甚以難信。有色有邊。其所計異。能
計外道。又可非一人。設色非色二法。帶トモ
邊無邊義。難爲有邊四句歟。經論中。
クハ分明説。疑滯難散歟。准論云解釋其
者。何耶。但以攝事分説。被潤色本地
分。全非如所成。所謂由依諸見者。謂依
三見如前應知。是總標也。標有色有邊
諸見依三見生スルヲ。由依初見乃至 餘
如前説者。於有色等四句。初二句如次
依身我一異見。第三第四。依ルト遍滿無二
我判也。又即計我以下。如前應知述有
邊等四句見又依&T069222;第三見也。於中又即
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少。或言無量。計
我無色。當知。亦爾者。顯色非色二法。共
&T069222;狹少無量二義。似擧所計法體。此二
我論。依第三見。立爲二論。一者計我狹
少。二者計我無量者。説於今此狹少無
量色心。依&MT06279;第三遍滿。起&T069222;狹少無
量二論也此二我論者。依朱訓者。此者狹少無
量色心也。二我論者。即我狹少我無
二論。下立爲二論者。其體一也。依墨訓者。
色狹少無量與非色狹少無量。名爲二論。非六十
二見中二論
云事也
一者計我狹少。二者計我無量。
即出其二論也。合爲トモ二論。實可有四
種論。合レハ此倶句也。遮レハ此倶非也。所以
此二論未及名有邊無邊也。由是四種
我論差別。説我有邊。説我無邊。説我亦
有邊亦無邊。説我非有邊非無邊。隨其次
第。如前應知者。依墨訓者。四種我論差
衆。計我狹少。計我無量。亦我狹少亦
我無量。非我狹少非我無量也。隨其次第
者。以我有邊等四句。狹少無量等四計
如次配云也。依朱訓者。四種我論差別
者。下所擧我有邊等四句也。意云。此計
我狹少等四計。有我有邊等四種我論差
別。如其次第。配ヨト狹少無量之計也。如
前應知者。讓本地分委説有邊四句之
文也。若爾者由是四種我論差別等文。有
邊四句分齊。全不及上有色四句也。今
此難趣。章文明見タリ所謂章中。廣釋有
邊四句義理。引又即計我是有色者以下
文。不引上有色四句文。上下共有邊四
ナラハ何一具不引之耶又引第六卷又若見少
色少非色以下。不コトヲ
引上有色四句
文爲疑同之
此二我論。依第三見。此總遍
滿無二無缺。立爲二論。一計我狹少。二
計我無量。由此四種我論差別。説我有
邊等四句者。依立二種我論。狹少。無量。
亦狹少亦無量。非狹少亦無量四種我
論。説我有邊等四句爲言如次配之者。以
有邊等四。如次配ヨト上狹少等四種論云
也。故瑜伽第六云乃至彼計非有邊非無邊
者。引本地分明文。顯攝事分隱タル心。
謂任第六卷明文。今由此四種等文。依
色非色分少無量。亦少亦無量。非少非
無量。如次立有邊等四句云事明鏡ナリ爲言
述此委不述之。讓本地分唱如前應知
之志趣也。觀此文意。第六卷正八十七中
如次配者。義次ナリ文者。結兩分文
顯之相也。説有邊四句。第六卷甚正明。
其名義一一釋故。八十七隨其次第者。義
第。非正文列之。狹少者。有邊也。無
量者。無邊。合レハ之亦有邊亦無邊也。遮レハ
之非有邊非無邊也。文似トモルニ有邊無
邊二見所縁。義兼四種具有之爲言謂執
色非色等以下。其義具備。與第六卷説。
不異之旨述也。所釋之旨明ナリ。四種我論
者。狹少無量等四種&MT06279;非上有色四句
タリ。是二又指上有色四句者。隨其次第
文。甚以明也。如何云義次非文耶。又
云何對第六卷有邊四句。述文隱顯耶
是三
  此等難。甚以可祕。有人禪定院御講問
役。勤仕之。爲彼用意。乍恐。記之*了。
矚目之時。探寫會之如別記也。然而
都以無謂。不可作論義也。如章釋
  云。由是四種我論差別之訓釋自差別
之字。可返由字歟。又自是字還
過歟
  倶句是即離
問。付有想。無想。倶非見。且於有色有邊等
八見如何判蘊離蘊我見後スル義耶。燈
云。有二釋。一有色有邊。是即蘊。無色無
邊。是離蘊。倶句是即離也。二云無色亦即
蘊。有邊等四。是離蘊ニモアリ取意付之二釋倶
不明。先付初釋。我無色見。執非色四蘊爲
我。是可即蘊。云何離蘊耶。計色分少非色
分少。爲有邊。計色分無量非色分無量。爲
無邊。所縁既五蘊也。計我寧離蘊耶。次倶
即離。可有亦即亦離我。倶
*句即離ナラ者。倶非可非即非離見。寧不違
喩伽。唯識我執ト云過即離兩種文耶。付
第二釋。我無色計。依命者異身見立之。是
可離蘊。有邊等四。計色非色蘊起レリ。全不
可通離蘊。二釋倶有疑。如何可消耶
答。燈二釋。各可成其心。先初釋心。依命
者即身。計有色有邊。依命者異身。計無色
無邊。命者即身。計色蘊。命者異身。計非色
蘊法。如次即蘊離蘊也。但於我無色見可
計非色四蘊云難。不可然。無色言遮上
有色之義也。則計虚空等離蘊法也。次瑜
伽本地分中。有邊有二解。初解以有色等
四句。爲有邊四句。第二解如疑難。今燈二
釋。即依彼二釋。述所依我見。何以第二釋。
令疑初解心*耶。即色有分限故名有邊。
無色虚空等
離蘊法
無分量故。計無邊也。倶句是即
離之難。至下可知之。次後釋意。我無色
見。亦通即蘊。無色之言。只遮色也。即
表非色四蘊。故疏上下文。無色者。命根及非
四蘊也* 依テハ此意。命者異身見。又不
限離蘊。遮命者異リトノミ色。不遮依&T069222;非色四
蘊。何必離蘊耶。況勘般若經。依色等五蘊。
執命者即身。命者異身* 有邊四見亦通
離蘊。瑜伽小色小非色非色
四蘊
 者。且擧即蘊
邊。實可通離蘊也可通虚空等
離蘊法
 故燈云。言
小色等者。且據即蘊説。理實通二*此有
邊第二解心也
  問。初釋不可爾。於我有色等四句。初二
如次依身我一異我。第三四以遍滿我
爲依。又合初二爲第三。遮之爲四。我無
色見離蘊&MT06279;限虚空等離蘊法者。以遍滿
我爲所依第三見。是限色法幷虚空等。
不通非色四蘊耶。如此釋者。遍滿稱難
立故也。所以初見計色蘊。第二計非色四
蘊。第三合色心故。可依遍滿我付有色
四句難
センコト亦同也。許有邊
等初解云コトヲ上難也
 抑無色之言。設通トモ
蘊法。詮非色四蘊。全以無障。依何異因。
唯限ト云離蘊法耶。第二釋又不明。如言少
色等者。且據即蘊説會釋者。實ニハ有邊等
計離蘊虚空等故。不限即蘊云歟。若爾
者。設雖外道僻見於虚空等法。作有邊
計耶是一又無色言廣故。我無色見。通離
蘊者。瑜伽説有邊四句。言少色少非色。
非色言廣故。可云通離蘊。云何言少色
等者。且據即蘊説耶是二又瑜伽第六卷。
無執我隨身其量不定文。如何如此引
耶。設又有此文如何
答。疑難甚深也。慥難遁歟。初釋心。命者
異身見。定離蘊我。我無色見。此爲所依。
故離蘊之後起判歟。燈文状其意見タリ
亦有色亦無色。含容色非色故。依遍滿
我歟。對單句見。非無遍滿之義。或合初
二單句。不違倶句稱。傍兼ルトモ非色四蘊。
有何相違。次釋 意。無色トイハ遮色詞。可表
非色四蘊ヲモ。命者異身名。又不遮非色四
蘊。何限離蘊耶。於能依於所依案之。
可通即蘊云也。但此義心。述有邊等離
蘊義。可有二篇義。一設所縁限トモ色非色
五蘊。我離蘊也。如無慚外道卷舒隨身
我是離蘊瑜伽異蘊住
在蘊中我也
二所縁不限色非色
蘊。實可通虚空等離蘊法也。境界即通
離蘊法。計我何限即蘊爲言倶通即離。結
初義。理實通二者。結後義也。委言之。
哉色等者句上。可有又言。若或字。
是其詞略也。次虚空無障礙物。實不可
有有邊義。然而寄礙色有無論之。何強
廢邊無邊不同耶。佛法無我宗。猶不可
遮此義。況於迷謬僻執義宗耶。但於少
非色言。可ト云兼離蘊法難者。此事難知。
可尋論意。不似我邊見ニハ。本
論意。指色非色蘊法。説少色等歟。甚
以闇也。能能可尋之
有邊四句。即蘊離蘊二釋。移瑜伽有邊二
解。即爲二釋淄洲私非相違釋者。愚者
私案也。雖一文含。有色四句二釋。相違釋
歟。將又此隨有邊二解。於瑜伽心。有二
義可云歟。有邊二解沙汰如上。倶通即
離之義如下矣
問。二釋中。有正否耶 答。菩提院問答
云。以後釋可爲正也 如愚案者。有
邊二解。移瑜伽故。私難進退歟。付中瑜
伽可擧二類計。因所述有色二解。可隨
彼瑜伽歟。但本疏意。順第二釋。付色非
色法。辨單重故也。可見疏釋
  亦即亦離見
問。付薩伽耶見不同。且可有亦即亦離
見耶 答。望五蘊計亦即亦離人。不可有
歟。兩方不明。若有此見者。瑜伽列四類計。
今論述三種計我中。全以不出亦即亦離
見。若強有此計者。邊除此更無若過若増
本論文。我執自性不越彼四之釋。還爲相違。
依之餘處義燈中。引有ト云此計西明釋。不
許之耶。若依之不立。既即蘊離蘊計。許
有之。何無亦即亦離見耶。況邊見所攝亦
常亦無常不可記事
在之
所依我見。 豈非亦即亦
離執耶。亦常者。離生滅五蘊之義也。不
可云偏依トモ即蘊我。難有亦常義。故不可
云唯依トモ離蘊我。不可有亦無常義故也
是一加之亦有色。亦無色。亦有邊。亦無邊
我見。亦可亦即亦離見ナル。故燈云。言有色
有邊。是即蘊。言無色無邊。是離蘊。倶句是
即難*文 是二依之有論中出梵志所計
云。有常身我。作身我* 唐土人師。釋此
文。亦即亦離見也。セリ是三 何餘經中。
明十四不可記事。於命者即身。命者異身。
出四句不同。其中倶句所依我見。定可
亦即亦離是四
答。外宗所立雖僻。涯分非無由。以我望蘊。
非計即。望一法又執離耶。我與蘊非即
非離故。可有倶非句。例如佛法眞如。與有
爲萬法不一不異。非亦一亦異。況我執之中。
モノヲヤ非即非離執耶。其證被載疑難。重不
能出申。但雖一人所計我。隨所計法。不可
遮得&T069222;即離之稱。如五蘊法上我ヲハ名即蘊。
虚空等法我ヲハ稱離蘊是也。以大乘眞
有在纒。出纒。法身。佛性。流轉。實相等不同。
可爲例證也。若依。此義。有云トモ亦即亦離見。
非強相違。望五蘊論即離日。我執自性。
不越即離二種。故瑜伽唯識説。亦非違難。
不廢今此一途義道。一邊疑難。自然被レヌ遮。
所謂不可記事中亦常亦無常所依見ヲハ
師釋云。外道所計我有二。麁ヲハ爲無常。細ヲハ
爲常。合麁細我。爲亦常亦無常云云是則有
爲五蘊上ヲハ名麁。稱無常。以無爲虚空
我名細。稱常住也。義燈倶句是即離
之釋。此義證據也。初有色有邊。計色蘊
故。是即蘊也。次無色無邊。計虚空等離蘊
法故。是離蘊也。第三倶句。通計二法故。是
通即離也。初二別人計。第三一人計也或
雖一人所計。以義作單重句數歟。梵志所
立二種我。准之可會
  此義愚者今案也。可問答明師
也。如當時者非無自愛矣
  問。即故不離也。離故不即也。即所計神
我。蘊性故不離也。亦即也。其體非蘊故。
不即也。亦離也。猶如佛法眞如。許與蘊
不即不離之義。何無亦即亦離義*耶。不
爾不即不離有何所詮*耶。若爾設對トモ
一箇蘊法。可有亦即亦離義也。西明存
第三非即非離亦即亦離。判有即蘊。離
蘊。亦即亦離。 非即非離之四句。能叶ヲヤ
理*耶。雖有四句不同。不離即蘊離蘊
二計。故依我分別計爲我者。皆攝在此
四種計中。除此更無若過若増之説。不
爲相違。答。此等難。甚以難遁但於我
非即非離計。頗以爲難。正義心。非即
非離ヲハ法執&MT06279;我判セリ。何況遮詮表詮。其
義異也。可辨其輕重也
  已上三條題。其義甚釣。仍雖解釋非必一處。連貫
記之了。第三遍滿無二我。通即離蘊云事。
可問答也。付燈
初釋。可有疑也
故六十劫
問。付外道宿住通縁境。且可有憶六十劫
成壞劫事之類耶 答。釋無此類也。付解
釋。宿住通縁境劫數不ヲ以定。既有二四八十
不同。何無憶六十劫之類耶。況撲揚大師。
引契經説。憶四十八成敗劫* 不限二
四八十。亦有憶四十八劫義。亦可有憶六
劫之人。依之大師餘處中。憶一劫二劫
乃至八十劫*乃至言中。有六十劫見タリ
答。世間靜慮。三品不同。宿住通縁境。法爾
一倍セリ。所以二四八十劫爲其邊際。無六十
劫爲至極者。若依上品靜慮。得宿住通者。
最後成滿*之位。 八十劫已來事。無不ト云
之。是以大師云以説三品靜慮所見故六
十劫宿住不縁。淄洲依世靜慮三品差別法
爾力故云云 既法爾使然道理。何強爲シヤ疑。
一劫二劫乃至八十之釋。是引婆沙之説
也。二四八十合爲一見。是即對憶生數憶
此死生彼也。故章云。此中前三。總是婆沙第
一。此之第四。即彼第三等云云既是開合不同
也。更非違文。云一劫二劫乃至八十中。可
有二四八十三品也。次至演祕四十八劫
之文者。是四十八劫類。非ヲヤ六十劫違文耶。
況見文起盡。標案長阿含云。引經説。而見
本經。沙門。波羅門。以定惠三昧力。憶二四
八十成壞劫云云圓測。淨影等人師所引。
同本經説。四十八劫文。是傳寫誤也。隨
徳引演祕現文。同本經文。演祕既有或本
不同。可知是誤説也
  問。設世間靜慮。三品不同トモ。二四六十劫
可爲差別。如初禪三天壽量。二四六
劫爲次第。前三無色二四六萬劫爲壽
量依之有論藏中。明今此前三見。憶二
四六十劫。起常見云云宗家依何誠證。以
二四八十劫。爲三品差別耶。況憶セム&T069222;
十劫。不違道理。何必限三品耶。又分
三品。上品宿住通中。又有其品。可有六
十劫爲至極之人耶。對法抄釋。其意
見タリ以前三合爲&T069222;一見。不可遮之。一
劫二劫乃至八十劫之説。一劫二劫乃至
七十劫有爾所品。不限二四八十見タリ
乃至言中。必可有六十劫之類爲言
云。各擧三品邊。攝餘未滿。故婆沙云。一
劫二劫乃至八十。故知。減者非不攝也
云云
答。宿住通作用。三品不同。其數法爾
セリ。有理無疑。以之可疑餘。難勢似
セルニ。所詮彼此共法爾力也。非論義者
界歟。但本論中。明&MT06279;四遍常論見云。如
契經中廣説其相云云 長阿含經中。諸
沙門。波羅門。依定意三昧力。憶二四八
十成敗劫云云 第十二幷第十四梵動
品二處。有此説
 梵網六
十二見經亦以同之。所讓契經。當此等
舍利弗阿毘曇論。
婆沙亦以同之也
若爾二四八十之釋。依
瑜伽説。得證據於契經。輒不可疑。次至
婆沙論者。彼論本自有二復次。被出難
者。是一復次意也。故一義云。憶二四八
十劫云云云故六十劫宿住不縁者。
依契經説。依一義嫌一義*意也。但於
對法抄釋者。先一劫乃至二十劫。一劫
二劫乃至四十劫。一劫二劫乃至八十劫。
合此三品。云一劫二劫乃至八十也。於
中下品靜慮至極二十劫乃至上品至極八
云事也。其憶至極二十之人。時&MT06279;憶一
劫二劫乃至十九劫。乃至憶至極八十之
人。時&MT06279;憶一劫二劫乃至七十九劫。不可
遮之。解釋傍顯此意也
問。依世靜慮三品差別者。其意如何。以四
靜慮。爲三品者。既有四種。如何爲三品
耶。若毎靜慮。有三品不同者。四禪勝劣。
如何可辨*耶。答。太抄有二釋。可見之。
堯諶抄
タリ
  依諸見故因
問。了義燈中。依瑜伽攝事分説。明六十二
見起因。出因縁等六因。爾者第五依諸見故
因。淄洲大師何釋之耶 進云。見即我見
云云 付之述六因者。彼論八十七文也。而
見彼説。由依諸見者。謂依三見。如前應
云云 既云諸見。又判三見。何云我見耶。
況見五十八卷文。六十二見三見所攝。所謂
斷見。常見。邪見云云 前後符合スルニ可斷常等
三見。加之如所釋者。與第一因。有何差別

答。披八十七卷説。由初見起我有色見。
依第二見。起我無色見。依第三見。起倶有
倶非幷有邊等四見總於八句見。歴有想無
想倶非。起二十四見説也。若三見體。斷常
ナラハ者。豈我有色見。斷見ナラン*耶。倶有。倶
非幷有邊等四句。寧邪見ナラム耶。今此二十四
見。是常見所攝故也。此依六十二見章*意。
加私略畢。若依義燈*意。依初見起有色
有邊見。依第二見。起無色無邊見。依第三
見。起倶有倶非見云云如疑難者。有色有
邊。豈斷見ナラム耶。倶有倶非見。寧邪見ナラム耶。是
以本地分中。依命者即身。命者異身。遍滿無
二無缺我。起有色有邊等八見旨ケリ。如前
應知文。可讓彼説。次第一因。薩伽耶見ニハ
攝二十句。六十五等。第五因限我見。不通
我我所見。初因通因。六十二見悉依此因。
第五因則別因也。狹二十四見依因也。約ニモ
所依。約ニモ能依。寛狹遙不同耶雖古疑。頗
似僻論義
  未必上故
問。付六十二見界地分別義。且四一分常
見爲通欲界繋。將如何耶 答。准義
燈定判。云限色界繋。或通ト云欲界繋。二釋可
有也。兩方若通欲界者。任不見世間執他
地法爲我等故之道理。別縁我見不縁他
見タリ別縁邊見隨彼。豈縁他地耶。任
此道理。縁梵王爲常之見。唯可限色
繋也。是以述下ニシテ縁上。云總縁諸行執我
我所斷常慢者得縁上故。會下上地ニシテトニハ
縁上下地違文。依別縁説云云 依之見本
疏前後。述繋ト云下地ト云上地二義テハ
正義唯是上地所繋。指テハト云唯色界之
義。此極有理。此然正是云云 若依之不通
界者。淄洲大師破トシテ他師義。然雖得上
定方計梵王等。所起之見。未必上故云云
二義中被存申何義耶
答。了義燈中。四一分常論中初二繋地ヲハ
遍常説ヘシト云云勘義燈上文。述遍常見界地。
作云起スト色界見。或通ト云欲界見之二釋。自
餘處中。釋二十心相生。得定之人起不
起下地見惑二釋異ナリ。而撲撲大師。引瑜
由彼諸惑住此身中從定起已有時現行
文。准此文意許起應善判給ヘリ。准思之。今義
雖定後起是分別見世道不伏起下無失
之釋。宗家實義者歟。然雖得上定方計梵王
等所起之見未必上故之定判。同今後釋
*意也。但不見世間執他地法爲我等故者。
遮別縁我見計他地。爲自内我。不遮計
&T069222;ヲハ他我。故疏云。理准亦有見道所斷別縁
我見。計他地法。爲他之我。文中但遮計爲
自我故云云或依別縁論文。准此可知疏有
三會
釋。且擧初
會釋也
初正義唯是上地所繋疏文者。可
有二*意一云對唯限ト云欲界至極不正義。
得宿住通後所起見故。繋ト云色界者。護法
正義。不遮之故。安正義之言。非至極盡理
ニハ也。對レハ出定即時ヲハ繋色界。經多
時後起及尋伺起ナラハスルモ欲云盡理
釋。返是不正義也。依ラハ此義今一段疏。不
述至極正義ヲハ也。二云有義我見邊見トモ
六十二見一分常等。亦通別縁。而縁上者
者。唯限欲界之義。又縁梵王一分常者。是
上地我見後生常見ナリ。得宿住智縁トキニ起上
界身邊見故者。寄事於宿住通唯限色界
義也。正義唯是上地所繋者。第三擧二
界合論正義也。心難第二唯色界之義。正
義唯是上地所繋者。得宿住通後。即方起スカ
故也。得定後。經多念所起見及尋伺者
トナラハ是起欲界所繋邊見ヲモ爲言簡初釋得
通即時起ト云フモ下地見。簡第二義一切皆起ト云フモ
色界見。依出定遠近。隨能起定散。其界
繋無シト一定爲言次此極有理然此正是等者。
若依如理解釋。此極有理。然非是遍云云
疏有或本不同歟。末學見文首尾。此本似
好。一分常論見。色界繋者。正義專所許。有
其理故。云此極有理。然而於此有縱奪。猶
有不遍不盡之處。故云然非是遍也。次下
云得彼定者。依宿住通。執爲彼常。故如
所説者前義善處。其意可解。依尋伺
者。未得上定。不起上我見。如何起常。故
如前説者。奪難之。心者。尋伺起人。不
起上我見。如何以色界繋見。計常*耶爲言
雖須以出定後多念以後見作難。且擧無
監尋伺起見也。如前説者。讓正義唯是上
地所繋之處歟。今此又解等者。遂依二界合
最極盡理義。會文述理也。或依トモ然此正
是本。又無相違。此極有理。然此正是ナレトモ
有不盡之處。依宿住通見ナラハ可然。尋伺起
ナラハ豈繋色界*耶爲言若如疑難者。以唯色
界義。爲實正義者。然言甚不符合。得彼定
者以下文。頗難消 *耶
  問。准此文意。許起應善之文。非分明證。
設一分常初二見。非トモ欲界繋。欲界繋
見。而縁自界起サハ之。全以不可違瑜伽
説。即四一分常論後二見是也。次得定所
起見中。有欲界繋見云事。不可然。見本
疏前後。釋遍常見云。然依定後起。可通
上界繋云云是一又縁梵王一分常者。是上
地我見乃至得宿住智縁。起上界身邊見
云云是二正義唯是上地所繋。得宿住智
後。方起故云云是三。後言無簡。何
得意得是即時耶
云得
彼定者。依宿住通。執爲彼常故。可如
所説云云是四 又成可有欲界繋見之義。
今依尋伺者。未レハ得上定。不起上我見。
如何起常云云 若得定所起見。有ラハスル
下界。如何擧之不爲證耶是五 答。燈後
釋云。雖定後起。是分別見。世道不伏。起
下無失云云釋遍
常見
分常見准之知云云餘處
不退定。起下分別惑者。專可有遍
等見。許起應善之斷。分常初二見。通
界之旨。甚以分明也。疑難之趣。非解釋
本意歟。於次難者。疏文非分明。燈前後
文明見タリ今燈云。雖定後起乃至 然非未
得定云云 下燈云。然雖得上定方計梵
王等。所起之見。未必上故云云得定人。起
下地見惑云事。敢不可異求。疏前後文。
談大都多分相。定通即念經多時後多
起上地見故也。又於難中。有相違事。
然依定後起可通上界繋之釋。得定所起
見。通欲見故也。自餘文等。皆如上抄
問。付六十二見能起依身界地。且四一分常
初見能起依身。可通色界耶。答。可通
色界也 兩方。若通色界者。依身在色界
之人。難起此見。何者。生初禪之時。梵王。梵
衆。倶在初禪。誰ヲカ執常住。誰ヲカ計無常*耶。
所以自梵天來生此界者。以宿住通力。
憶前際之事之時。見梵王常在彼天。起
常住見。見自身退沒者。可計無常。依之本
疏。對法抄。義林章。攝釋等。列祖所釋中。皆
判人中起スト此見。長阿含梵動品。梵網六
十二見經。舍利弗阿毘曇論中。雖在梵天。
不起此見從彼天生人中之後。入三昧
起此見云云 若強判通色界者。有何證文
耶。若不通色界者。披義燈所釋。四一分常
シテ初二見能起ヲハ遍常論説ヘシ云云 而四
遍常論能起依身。以通二界爲正義。明
知。可通色界依身云事。答。見契經説。明ハシテ
第一見。梵王起見云。我是大梵。自然而有。
無能造者。梵衆我所化作。其梵衆亦作此
云云 梵衆他所作。故無常也。梵王無能
造者。是常住也。淨影釋中。明見此意。依
此瑜伽論中。或見梵王。隨意成立云云
王立僻見。我是常ナリ。梵衆無常ナリト云。梵衆見立
此見。隨梵王意。起此見也。能起依身。通色
界云事。經論有其誠證。若爾長阿含。梵網
六十二見經等説。還許色界依身。不可
違。但疏幷對法抄等。且依薩婆多意。談大
旨也已上問
答定也
燈云。問。四遍常見。何界地繋。何
地界起。答汎爾斷常。上二界起。非六十二
云云
  已上一紙餘文。能能料簡之上二帖題
可爲難答也。可留心
瑜伽第六云。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
大種反異。或見諸識反異云云燈云第六ニハ説二
無因論初二云云。
取心
已上裏書
  如遍常説
問。瑜伽本地分中。破トシテ常見論者義。所執之
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爲有反異。爲無反
異等云云 爾者此文中。爲攝有色有邊等八
見。將如何 兩方不明。若攝者。想受爲能
作。我見爲所作。但是可我有一想等我。純
有樂等八見。何此文攝有邊等八見耶。況
有經中云。有色有邊等。各別人所起ナリト
タリ。然想受所作。一類外道所計也。何相攝
耶。依之了義燈釋此文云。十六有想中。想
及受一人所起ナリ。我有色。我有邊等八見。各別
人所起也云云 准此文者。全不可攝之耶。
若依之不攝者。見瑜伽文。難想受所作無
反異之義。出有色有邊等見。若不兼之者。
出之爲何耶。依之瑜伽略纂中。想受所作。
我有一想等十六見悉攝之云云如何
  古記云。長承三年唐院三十講。對教詮藏俊用之
云云其後用此論義。甚盛也。勅使坊番論義。融辨
用之。寶積三十講。對禪辨寛圓用之。當
寺家三十講西院修之。對憲宗。定儼用之
問。瑜伽本地分中。出常見論者計。出セリ
色有邊等八見。爾者爲一人所起見。將各別
人所起見歟 進云。各別人所起云云 付之
依義燈定判。披タルニ瑜伽現文。徴由想所作及
受所作。爲有反異。爲無反異。若言無者。
有一想已。後種種想乃至彼計非有邊非無
云云若各別人所起見者。能破豈可然耶。
依之略纂中。以有想十六見。難トシテ想受所
無反異之義。十二見。四種見
云云爾者義燈所釋不明。如何可承耶。
私記之
今案。本論現文幽。其意頗難得。以總
標文幷若言無者乃至不應道理文見之。有色
有邊我想受所作ナリ又一人所起見タリ
有色有邊各第四句クニ爲對治此故。以無
有有色畢有無色等。又有有邊已。有ト云
邊等。不ト云應道理之難詞見之。非爲無反
所破ニハ各別人所起見タリ況有色有
邊等我ヲハ不可云想所作トモ。難云受所作トモ
者*耶。所以其意兩方被得。故師資各迷一
意歟。不能會通者也。又忽不可是非。須
迷其意。也。於中略纂心任一段大意。探
慈氏本意也。雖須難有有色已後有無
色。復有亦有色亦無色。有有邊已後有無
邊。復有亦有邊。亦無邊云事不應道理。上
一想種種想等。有樂有苦等超其意故。
略不言也。又十六有想。計ニシテ執死後有想。
云想所作。何有相違。准之想所作者亙
十六有樂有苦等コトハ受所作名。於別名
稱其名也。一想等四於現當倶立想名。我
純有苦等所作當所作也。有色有
邊等非想ニモレハ是想所作也。
又雖一人所計。前後計ルコト蘊水火也。云爲對
治此故。何有過。次義燈*意依三道理。爲
對治此故是一難云想受所作事是二
有有色已等能破文事是三但非トモ若言無
者正所破。同是有想論見ナルカ故。爲示六十二
見。因ミニ擧有色有邊見歟。或准對法抄。於
十六有想論。可有一人唯起一及一人起
多計。種不種不同。今所擧者。各別人所起ナレトモ
終可有一人多起之類故。猶爲能破歟。
猶以難。可依略纂歟
伽論六云
鈔三云。第四破云。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
所作等者。此中意顯想受二法倶爲我所
由。此二種撃作於我。我或有時。有一想等。
故想受二。名爲能作我爲所作。如世財物
撃作有情。有情或時縁小財等。主貪嗔等。
此亦如是。非我先無爲想受作。名始有義。若
言無者有一想已後種種想等者此義今難想
受作我無反異義以有想十六見爲難十二見
想作者四見受作云云
  由想所作
問。付後際見中十六有想論。且依想トニ
起八見。爲各別外道所起見。如何 進云。
淄洲大師釋云。一人外道所起云云 付之依
想起一想無量想等。依受作純樂純苦等
見。執見既各別也。何一人外道。起若干見
耶。況有色。無色。有邊。無邊見。皆各別
之所起也。例是可爾耶。加之五現涅槃二無
因論。非一類外道所計。何是非各別外道所
計耶。依之有經中明十六有想見之依想
受所起邊見各別外道所計見タリ是以從方
師釋云。各別外道所起見云云長阿含經。顯幽抄。
如法舊抄幷對
對法抄八云。此二十八。爲一人起。爲多人
方起二十八耶。一人具ト云ニ亦無妨。多人起ト云
亦得云云
  准此釋。計類非一純歟。瑜伽擧一人起
多之人破之。經説一人起一人歟。不
可偏執矣已上三題引合
可沙汰
  小想無量想依地
問。付有想十六論。且瑜伽攝事分中。我有一
見在空識二處。種種想見在下地云云
者小想。無量想二見。如次爲在一想。種種
想之處。將如何 答。無量想見。在一想處。
小想見。在種種想處也六十二見章。瑜
伽抄等*意也
 付之
小想。一想。其名無替。種種相。無量想。又名
義相似若爾可云一想之處ニハ有小想見。種
種想之處ニハ有無量想見依之瑜伽論中。
上明一想。種種想依地畢。隨其次第應
知。説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云云 加之
大師見處處定判疏。章。
伽抄
執無量色。起我無
量想云云 無色界無色。何云空識二處
有無量想見*耶
答。唯意識一門轉。故名一想。在空識二處
無處有處亦是一想非無量想
故非説之伽抄幷章心也
六識及四識。種種門。
轉。故名種種想。在欲色二界除無
想天
而縁
無量非色。作無量想解。名之無量想見。所
以在空識二處。全非餘地。餘地ニハ無作コト
量想故。轉狹小境。名之小想見。還可
種種想地。空識二處。不縁小境故。重タル
空識二處ニハ縁無邊空識。如何起小想見。欲
色二界。縁境頗狹少。寧無量想見依地*耶。
以此道理思之。瑜伽即如所説隨其次第
之文。是可逆次第。是以略纂ニハ云然逆次第
非順次第義理推故。章ニハ此以義理逆次第
云云 但於大師所釋者。是依婆沙意。顯
有異説。非云大乘實義トシテ有此義。先章
者。上依瑜伽*意。廣述依地畢標然毘婆
沙云。執小色爲我。無量想者。執無量色。爲
我想。爲我所等。如前廣説云云スル瑜伽
ナラハ者。然言頗難ヲヤ消。後瑜伽意説等者。返
結瑜伽心也。亦不相違者。隨其次第説。依
道理案之。逆次第故。不相違爲言 或上擧
大小二義。是宗計異故。亦不相違爲言 次瑜
伽抄釋。執無量色爲我想爲我所等名無量
者。聊似トモ相違。瑜伽故指在於一想者。
還異疑難趣。試案之。婆沙執無量色爲
我。想ニハ我所トモ欲色二界。無量想見
瑜伽ニハ執無量空識。作無量想。行解名
無量想還指在於一想依地タル空識二處爲言
以對法抄若諦非諦諸法之中皆信
忍可名信有體文。可爲例證也
本疏定判。且
依婆沙意。出其見想。何爲相違耶。第三重
難云
  私云。瑜伽論餘卷中。説第八執受境。色
界第八。縁廣大執受境。無色界第八。縁
無量執受境云云 又六十卷我有一想見。
在空識二處云云章中釋。不取無所有處。
無量想有空識二處。爲彼依地。略無所
有處。不説之云云
取心
准之瑜伽意無量想
見。有下二無色云事。分明也。不爾者。有
何故一想依地不擧無所有處耶已上
裏書
  我無量想依地
問。付六十二見依地。且十六有想論中。我
無量想見依地有何處判之耶。有無色空
識二處云云 付之披攝事分説。尋我無量
想依地。計無量色非色。起無量想見見タリ
無色界ニハ無色法。豈爲此見依地*耶。就中
説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爲二論。以遍滿
無二無缺我。爲所依判セリ。若所縁不通色
法。如何可依遍滿我耶。遂述一想見者。有
空識二處。我種種想在下地畢。即如所説。
隨其次第。應知説我有狹少想。有無量
云云 一論始末。併我無量想見在欲色
二界見タリ加之婆沙論中計ルハ無量色。在下
二界。執ルハ無量非色。在欲界乃至 無所有處
セリ。爾者宗家定判。似違大小論藏。如何
可承耶菩提院問答等。前後見此等疑。
仍爲備前論義第三重。私題之
  私云。符合瑜伽前後。被疑問牒。雖義勢
巧。頗以無實上。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
狹少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知亦爾等者。
是擧有邊等四見境也。即計少色少非
色。爲有邊。計色分無量非色分無量。爲
無邊也。以狹小無量詞同。不可彼此相
例。彼有邊等四句。此一想等四見故也。我
無量想見。依第三遍滿我。所縁亙色非
云事全以所不見也瑜伽八十七。同
婆沙一百九十九。六
十二見章等。
可見
  無想倶非中有我等
問。付邊見所攝諸見。且無想倶非見中。可
有我有一想。我純有樂等八見耶 答。無
也。付之依尋伺起見者。見諸有情此世ニハ
有一想種種想等。後生無想天及非非想天。
可起此見。若爾設雖無想倶非見。何不起
我有一想等見耶。依之大師餘處中。或判
倶非見有十六論見。或述無想倶非有一
想等八見。爾者此事不明。何可被會耶。答。
無想倶非二見。但有有色有邊前兩種四
ノミ全無一想等後兩種四句八見。何者。既
名一想無量想等。偏可在有想論見ノミ。亦名
樂見。必可有想。有受之時。隨亦有想
故。若爾一想等八見。皆立有想之名。不可
云無想倶非。由此婆沙論中。若亦説者。一
切皆應名有想論。以有想受者非無想等
云云 演祕所釋。則存此旨也。次於此世
有一想等。他世可無想等云難。今此妄見。
見此世有苦樂等。計他世亦可爾。如云
如於此世他世亦爾是也。此世有想受。
他世無想受耶。若爾可非計現在未來之
常見歟。但所出難瑜伽略纂釋。若依此道
理。作一相不盡之釋歟。不爾便違大小
諸教。所謂瑜伽。顯揚。對法。唯識等五分十
支大乘諸論。長阿含。梵網六十二見經。舍利
弗阿毘曇論。倶舍。婆沙。正理。顯宗等小乘經
論。如是半滿諸教。併判無想倶非ニハ唯有有
色有邊等八箇見ノミ故也問答定
  演祕云。論無想倶非各有八論者。問。何
故有想具有十六。無想倶非。倶除後八。
答。後之八種。云小想等。明皆有想故。無
想所明利。倶非亦闕云云次之文可
見之
 又云。疏
等至尋伺皆容有起者。按婆沙云。諸尋伺
者。執色爲我。見或有時 熟眠悶絶トノ
受所忉。似全無想。便作是念。我雖有
色。而無其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由此
故云死後無想。別前有苦等。亦准此知
云云又云。論倶非八論者。列之如疏按婆
沙論。略拾要云。一諸尋伺者。執色爲我。
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説我有
色。非有想ニモ非無想ニモ如於テヒ此世。他世
亦爾等云云 伽抄釋可勘註之
已上裏書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四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目次

  六十二見
  非等至唯尋伺起三方
在惡趣中
七斷滅論増損
雖見色身二方
不逾八十
上下傍布邊無邊
邪見中邊無邊苦滅斷
滅諦斷中邊無邊見邊邪中何
或計解脱之我
五現涅槃
苦諦斷證文
不爾如何三方
若縁二倶増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
  六十二見
  非等至唯尋伺起
問。付倶非八論。且我有色等四見。依尋伺
等至。倶可起之耶 進云。疏中此四見。唯
尋伺非等至云云若依別義。可有依等至
之義也。問。付疏釋。何限尋伺云不依
等至耶。十六有想中。有色等四見マレ無想八
論中我有色等見マレ皆許依等至尋伺起之。
至倶非八論。何獨云有色等見。偏依尋伺。
非等至耶。況疏中。釋四句中第二我無色
見。入非想定。作如是執云云此豈非等至
耶。依之對法抄中釋此句。尋伺等至。皆容
有起云云 加之有大乘經中。得三摩拔提
者。起倶非八論云云 此等難。何可會耶。況
婆娑論中。具出二種。所謂等至尋伺也
  香雲房抄中。有此論義。抑第四見不云
尋伺トモ等至トモ。何進四見倶唯尋伺見耶。但
遮第三是之詞。非有色非無色之外餘義。
可同第三。故得其心爲進歟
問。倶非八論中。第二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
無想見。依尋伺。等至。倶可起之耶。疏云。非
等至。唯尋伺起云云付之何唯依尋伺。不通
等至起耶。況疏自釋第二見云。入非想非
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云云 豈非前
後相違耶。依之對法抄中。等至。尋伺。皆容
有起云云
問。本疏中。述倶非八論中。第二我無色見。
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
云云 自所入定歟。將指他所入定歟。兩方。
若他所入定者。既異見諸有情入非想非非
想定文。幷見諸有情想不明了文。入非想
非非想定云云 自所入ナリト見タリ若依之自
所入定ナリト者。非等至唯尋伺起之釋。豈非前
後相違耶。答。倶非八論中。有色等四見。可
通等至起云事。例難甚難遁。非無道理
之上。見ルニ撲揚所引婆娑説。説トシテ前三見。毎
句出尋伺等至二類計。故有色等四見。皆可
依等至與尋伺也。而於本疏解釋。實足
爲疑難。但見文相體。非宗家私意。略引婆
娑意也。毎句置乃至廣説之言。蓋此意也。
彼論中。説クニ初有色見。初擧尋伺起。次廣説
等至起。疏見諸有情乃至作如是執者。引初
尋伺起文。唯尋伺非得定者。私加結文也。
以乃至廣説之言。顯等至起之類。委論セハ之。
具引彼説。可結唯等至非尋伺起也。次
トシテ第二見。初擧等至起見。得彼定者執彼
非想非非想所乃至由入彼定想不明了故等
文。是也。次説尋伺起處。諸尋伺者以下文。
是也。疏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
執者。略引等至起文。以乃至廣説之言。顯
尋伺起見也。非等至唯尋伺起者。近結乃
至廣説之言ヲ以所顯尋伺起見。非結入非想
文也。須作如是執之下有唯等至非尋
伺起結文。略言之也。初句ニハ乃至廣説文
按結文。第二句ニハ乃至廣説下置結文。甚
モノ此意耶。説ニハ第三倶句見。初擧尋伺起。
後説等至起。疏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
執者。略引尋伺起文。唯尋伺者者。私結
以乃至廣説之言。顯等至起類也。無コトハ
等至非尋伺起結文。是存略言也。對法鈔ニハ
ニシテ今疏。顯ケル等至起以乃至廣説之言。
所顯尋伺起トヲ結一文。等至尋伺皆容有起
セリ。二書私略替也。非致相違
  問。義勢工巧。雖微妙。至疏現文。猶以非
安隱。毎句有等至尋伺二計。其義不
何一句トンテモ唯等至非尋伺スル文無クシテ併結
唯尋伺起耶。綺結之。可示影顯之意者
也。答。疏文引婆娑説。全以不可疑滯。而
乍引用彼文。至等至起見。寧廢之耶。於
結文者。聊似奇。有コトハ二類見。不足爲疑
歟。於中初トノニハ結初顯後。第二句ニハ
後顯初。二計具有コトハ不及疑。故不能綺
結歟
問。決定有等至起云事。猶以不明。離
色欲得非想定人。如何計我有色。計亦
有色亦無色耶。是以婆娑文。述尋伺起
見。非由彼定可起此執乃至彼既無色。
此執理無云云 標等至起見。有ルヒト依別義
云云第三句亦有色第四句非無色義。准
此可疑。既爾疏主引彼論正説。不用
傍説。故結非等至唯尋伺起歟 答。若爾
第二我無色見。應等至起相。何此句ヲサヘ
非等至唯尋伺起耶。知本疏意。非如疑
難云事。所以得非想等至人。雖離色欲。
現有色依身ニシテ所起我。未離色故。計スルニ
有色。何有相違
  雖異義區。菩提院文集中。有
此義。頗叶雅意。故且問答
在惡趣中
問。付邊見中斷見。且不計惡趣起斷見。
有何故耶 答。惡趣之中。無分別見故也。
付之設雖惡趣無分別惑。在人中之者。可
計惡趣斷滅。既以例思之。我純有苦見。在
奈落迦云云 既奈落迦雖無見惑。計之起
見。此亦可爾耶 答。七斷滅論。皆計自身
死後斷滅也。而在惡趣。無分別惑。如何
計自身斷滅耶。生人中之人惡趣身非自
身。故不可執我斷滅。故義燈中。釋此事云。
在惡趣中無分別見。現生人趣。不可計
コニ斷滅云云 文意如前成申。但我純
有苦見。凡得定人。見在那落迦純受菩。後
來生此間。起此見也。此乃計人中我純有
苦。不計那落迦我。斷見不爾。計死後斷
滅故。見テハ自惡趣生人中。不計斷滅也
  問。若爾如何疏云自他我倶計斷滅耶
答。自世他世名自他。不似別人我名
他我也。或斷滅論見。約後生處。計至生
死邊際歸斷滅涅槃也。而惡趣中。不起
分別惑故。於彼趣中。無起此執之者。
現在人趣之人。不可計極戚惡趣。爲斷
滅涅槃故。亦不可計之。義燈中所述。則
此意也。我純有苦見。直見惡趣有苦。起
此見。不同斷滅見計涅槃也問答也
瑜伽鈔三廣章引婆沙文幷香雲房義等。
如別糅鈔。
  七斷滅論増損
問。於外道執見有増益。損減不同。爾者以
七斷滅論。何ニカ攝耶 答。瑜伽。對法等諸論
中。於五見。前四見ヲハ名増益以邪見名損
減。而七斷滅論。是邊見中斷見也。故是増益
執也 付之於無法執有。是増益執也。然
尋七斷滅論。不善縁起者。不知未來諸蘊
相續シテ起。方所計死後斷滅畢竟無有也。既
損壞未來諸蘊。專可云損減執。何云増
益耶。何況以例思之。以二無因論。判損減
執七斷滅論。何言増益耶。以不知前際
因。既許損減計者。以迷未來果。何不云
損減耶。依之見義燈上卷。以斷見計ルト斷。
邪見謗スルトヲ因果。倶名損減義云云 此釋何可
會耶
私會云。執我我所。皆是増益攝也。於無我
中。作實我執故。而斷滅論。於我方計斷。故
増益攝也。依之四種増益。以薩伽耶見。
我有性増益。以邊執見。名常無常性増
益。以邊執見。此即以斷常二見。皆増益攝
也。於二無因論非例。彼只計諸法無因而
トノミ。無依我生ルコト。今既計我斷。其義專異
也。雖計死後後斷滅。與謗果邪見。其義異
也。於燈釋者。是一意也。斷見無門轉故。
望此義邊。且云然也。非謂實非スト増益。或
是引眞諦三藏部執異論文許也。非述自
正義。已上香雲房抄也
  瑜伽五十八。同一百。對法一。同抄。別抄。
燈一等如彼抄
  雖見色身
問。付二無因論初見。且自無想天。來生此
間。得宿住通。起此見之者。可縁彼天
以前色心耶 答。若八十劫以前事更
不可憶之。若八十劫以來者。云憶之。或
ト云爾。二心可有也 進云。撲撲大師。雖見
色身釋給ヘリ 付之不シテ知前際事。暗現身
因之者。所起無因計也。若縁セリ出心以前色
身。既知現身果報根元。如何計無因耶。況
異生宿住通。必縁曾受事。而無想天中間五
百劫。無能縁心。定可トヲ非曾受事耶。依之
自餘處中。出心以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云云
加之有論藏中。無想天畜生趣。非宿住智
所縁云云 若爾者有自違。有相違。如何可
消耶
答。出心以前色身憶不憶。大乘ニハ未見其文。
須訪小乘施設也。而婆沙論中。明無因初
見云。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彼諸位。而不
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
爾時。本無而起云云 既分別憶不憶二位。出
心已前諸位ヲハ爲不憶分齊。明知。實不憶
之事。本疏不能憶彼出心*以前所有諸
位便執諸法本無而起之釋。又約一生イテ
尋無想出心*以前微細位雖見故。彼計無
因之文。蜜依婆沙心也。加之瑜伽略纂云。
憶彼出心。不憶前位。不知彼故。便執無
云云 文籍甚明也。誰強異求。若有ラハ道理
遁。枉可會文。而不憶云義。能順無因
相。能憶之義。還違執見旨。若夫不知彼色
身之所因故。計トシテハ無因者。無因執見。何限
無想天沒之人耶。八十劫*以前事。外道所
知。計シテモレノ可執無因。不コトハ知前際所
因。是齊等故也。知。彼天色身。乍有八十劫之
内。非所憶境界故。無想天出心以後。既無
所因。得彼之報。今所得果報。又無因起ルト
スル也。況其名稱宿住智。定可轉曾受事。何
況異生宿住智。其力微劣。全不可轉不曾受
事。中五百劫。而無心故。復何所憶カアラム之今所
釋。凡宿住觀。要出心方觀色。出心已前心法
既無。如何觀色之餘處定判。豈非此意耶。
但至被進難祕釋者。見解釋首尾。其心頗
異也。前出申中五百劫。而無心故。復何所
アラン之釋。大立道理。不憶之旨明也。推ラクハ
之下文暫蒙宿住智可ト云憶八事問難。作
一相釋也。是以次下引云二無因論第二
見。計無想天。又不憶出心*以前之義。
トモ第二尋伺見無想天ヲハ不破不トモ
憶出心*以前之*處知。不憶出心*以前
者。是自所存故不破之云事
  問。宿住通憶八事。其中有刹帝利等五類
差別。又有五趣生類不同。不縁彼天色
身便違憶八事之義是一 又雖憶彼色
身。不知彼身能感業因故。計無因也。
此義全不違道理耶是二 次於曾受事。
曾見曾聞異也。無想色身。雖非曾見。是
曾聞也。何爲不曾受事哉是三
一如是名。二生類。三種姓。四飮食。五受苦樂。
六長壽。七久住。八壽量邊際。
答。彼天色身。非曾受事。故不憶之云也。
不謂全不憶色身。何違憶八事之義
耶。況八事中。別無色法耶。次不知彼身
有之所因之釋。頗雖無因義。猶不ヲヤ
不憶之義耶。況此義甚以難知。凡爾雖
餘處果報。八十劫以前事。不能憶之前
世所受生所因不知故。一切可計無因。
何限無想天沒之人耶
  私云。祕前後釋。隨疏答問難二釋。述
其意可得意也。若限無想天之釋
ナラハ不可計彼色身。若通餘處之釋
*意ナラハ可憶彼色身也。定疏二釋是非
後。可知撲揚二釋正否也。而通餘處
釋。頗似無依據。可思之
  次曾見曾聞之會通。又似其義枉。若如云
者。是與尋伺者所知。有何差別耶。誰尋
伺者。不聞知有無想天無心異熟矣
問。付六十二見廢立。且依宿住通。縁前際
事。起無因論見事。爲限無想天退沒之人。
將如何 答。疏有二釋歟。倶不明。先付初
釋。諸教中明無因論見。宿住通智見ニハ
擧無想天全不出餘所處耶。付次釋。外道
宿住通。不能知八十劫以前事。設於第四
靜慮以下。何無起此計之人耶。例如彼無
ヨリスル人。雖憶彼色身。不知色身因由故。
今身シテ因生ストスルカ。不爾者。雖見色身不知
彼身有之所因之釋。豈非相違耶私記
疏云。
問。此中何故但説二無因トノミ。亦有コトハ不知欲
界乃至第四定以前多身。應計無因故。答。
イハ實亦有ヘシ地地不知因所從起執無因
者。但宿住通ニヲイテ無想ヨリタルハナルヲ以但説其一。又
約一生。却無想出心以前。微細位難見
故。彼計無因。餘地前生因麁易見故。不計
無因云云 燈云。問。何以無因唯在無想ノミニ
答。在トキ無想天。久無心故。餘天有心。知前
生因。雖生下已。亦不能憶前生彼因。由
勢分力。不計無因。無色ヨリ沒來ルハヲ以宿住通。
不知從彼沒セリト云フコトヲ。不於無色後計爲無因。
汎無因ルナラハ亦通餘天。如尋伺起云云
  宿住通憶八事。玄賛三有之
如香雲抄。引合大般若四百五卷
可見之。菩提院問答書之
  不逾八十
問。付外道宿住通所縁。且可憶前際過八
十劫事耶 答。演祕中釋此事。外道極知。
不逾八十云云 故知。至極唯縁八十劫也。
但約劫數。大中少等不同。若小劫中劫ナラハ者。
可有憶過八十劫事義也 付*之撲揚
大師釋不明。外道種類非一途。宿住通縁境
亦不定。一類外道。依上品靜慮。起宿住通
之人。如何無憶過八十劫事之義。所以迦
毘羅仙人宿通縁前際八萬劫事。嚴好比
丘宿命智。憶過去五百劫云云此豈不縁過
八十劫事耶。依之智論。婆沙等論藏中。外
道宿住通。憶八萬劫事云云 大乘經説。大師
所釋。其意同之
答。外道雖有九十五類。所得靜慮。不過三
品。三品靜慮所タル發宿住通。以二四八十劫。
爲其至極。外道極知不逾八十之釋。以此爲
證。但所被出迦毘羅仙人。非實類外道。嚴
好比丘先生外道。何況劫有大小。有一劫
中分無量劫之意。亦有多劫爲一劫之處。
若爾二四八十劫之内。依晝夜月時年等小
劫。分別二四八萬劫歟。依之。大佛頂經及
婆沙論中。明四遍常論見。以憶二四八萬
劫。爲初三見。明知。以二四八十劫。名二四
八萬劫云事。雖多違文。不過此意歟
  上下傍布邊無邊
問。付邪見所攝有邊無邊見。且於上下傍
布。如何判有邊無邊差別耶 答。明邪見
所攝邊無邊見。雖瑜伽上下文不同。皆於上
下。起有邊見。於傍布起無邊見也。但婆沙
論心明第四見。於上下起無邊見。於傍布
起有邊見也。付瑜伽意不明。上下無障
礙故。可起無邊見四方有鐵圍山。豈不
起有邊見耶。如何。答。上自第四靜慮。下
于無間那落迦。窮三千界器界。過此更
無所得故。於上下起有邊見。尋傍處所
之時。僅至二千界。不得其外邊際。不窮三
千界故。於上下傍布。如次爲有邊無邊見
也。但至四方有ト云鐵圍等。今約神通境界明
之。如何論障礙有無耶。或准智度論及婆
沙意。以實論之。亦可有上下起無邊見。傍
布起有邊想之見。瑜伽論且出一類外道
執。不云無餘類計本問答
  私云。於上下者。於有色分齊。見ルコト極其
邊際。此外無可縁器界故。作有邊想
無色無レハ色不
能縁見之也
於傍布。世界無邊。無其邊
際。見コト僅及二千界。於可見器界。只知
少分。不知盡故。作無邊想也
智度論有二説。後義同瑜伽。初翻瑜伽。
雖有二義。不述邊無邊樣。其文如反舊
鈔。婆沙同初義心歟。但婆沙ニハ上自初定。
下至地獄云云
  邪見中邊無邊苦滅斷
問。邪見所攝邊無邊等見。爲唯苦諦所斷煩
惱。將如何 答。疏云。邊無邊等四。是苦滅二
諦下。迷有漏無漏果生故云云章云。五十八
云。又有諸見計邊無邊等。如ヲハ是亦名迷苦
邪見。亦名迷滅邪見。迷於有漏無漏果故
任此等釋。通苦滅二諦所斷也付之可
見問答
伽五十八云。云何迷苦有リヤ十隨眠。又有諸
見計邊無邊。亦名迷苦邪見。又有沙門若婆
羅門不死憍亂邪見一分。亦迷苦諦云云
苦邪見。有種種不同中此文。章標五十八
云。如是亦名苦邪見者。依此文歟廣章
同之
下文
云。云何迷滅有八隨眠。謂諸沙門。若婆羅
門。計邊無邊不死憍亂諸見一分○如是諸
見。是迷滅所起邪見云云准下文上下可
有一分之言歟
章標五十八云亦名迷滅邪見者。依此文
廣章
同之
同第七云。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
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
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倶想。不倶想。廣説
如經。由此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世間有
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
邊非無邊。當知。此中己説因縁及能計者。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
於世間起有邊想。若憶念成劫。則於世間
起無邊想。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
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亦無所
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則於上下。起
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若治此執。但
依異文。義無差別。則於世間。起非有邊非
無邊想云云文義記ニハ依此
文釋帶見也
八十七云○由彼
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若時憶
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一向
憶念上下。下至無間奈落迦下。上至第四
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
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
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倶行。便於世間。
住二倶想。若爾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
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云云 第六卷云。○爲對治此故。但由文異。
不由義異。而起執者。計非有邊非無邊。
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云云 説十六有想論中
有邊等四之文也
廣章云。有邊等四。迷其滅有漏無漏果
故。五十八云。又有諸見計邊無邊。如是亦
名迷苦諦。又迷滅邪見云。謂諸沙門。若婆羅
門。計無邊一分今案。第六卷後際有邊等第四句
云。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
五十八云迷諦邪見。邊無。邊分者。即是計
解脱我有邊等第四少分故云一分云云
文義記云。
問。有邊等四。如何通滅。答。基説章云。迷於
有漏無漏果法故。今勘諸教。瑜伽第七。顯
揚第十云。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攝
念壞劫。於世間起有邊想。若依此文。依斷
邊際。即是涅槃。外道計爲涅槃故。即依此
門求世邊際。由此道理。一分迷滅。以記
云亦同云云 義蘊云。一云器世界成。名
有漏果。故苦諦攝。世間滅時。名無漏果滅
ナリ。彼計涅槃時。歸涅槃云云以此釋可
得心也
對法鈔二云。邪分別者。通迷四諦。謂謗苦
諦。苦諦決定無有。自在等常邊無邊等。是
苦邪見云云 寂公廣章云。以或計解脱之我等文。證
邪見所攝邊無邊見。通滅諦所斷義。邊
邪二見是別也。如
何引爲證耶
  滅諦斷中邊無邊見邊邪中何
問。瑜伽論中。明見道所斷煩惱。且滅諦所
斷中。有有邊無邊一分見云云爾者爲出邪
見所攝有邊無邊四見。將明邊見所攝邊無
邊執歟 答如後者。邊見必隨我見起。我
見限苦諦斷。邊見何可通滅諦所斷耶。若
依之如前者。尋邪見所攝有邊等四見者。
憶壞劫・成劫不同。起有邊無邊執見。唯迷
有漏苦果。無迷無漏滅諦。況全常見於成
壞劫起常見。既苦諦斷也。例可爾。依
之大師餘處。邪見所攝有邊等四見。唯苦諦
所斷也云云知。此非邪見攝有邊等云事。加
之瑜伽餘處中。明非邪見所攝無邊。第
中計解脱我。離有邊無邊二種云云 下文云
一分迷滅諦。定可指此見。新羅義寂釋此
事。非邪見所攝四見釋見タリ 反舊抄
  以廣章釋被疑難其趣難知。彼文此ヲハ
定邪見所攝見。以第六卷説邊見所攝有
邊等第四句文。證迷滅諦見也其疑如下
  或計解脱之我
問。瑜伽本地分中。述有邊無邊等四見中。
第四倶非見相。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
云云 離邊無邊二
種是初釋也
爾者爲明邊見所攝見。將如
何 若邊見所攝第四見者。邊見依我見起
我見。第苦諦所攝也。邊見亦以可爾。故本
論中。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云云 亦我見苦
諦斷也
而今
文云計解脱之我。定可滅諦所斷煩惱。豈
邊見所攝見耶。依之唐土人師。邪見所攝見
スト見タリ 若依之邪見者。正見彼論始終。
述十六有想論中邊無邊等第四計。有此文。
知。邊見所攝見ナリト云事如何
  五現涅槃
問。付於六十二見明前際後際見。且五現
涅槃論何耶糅可見
  苦諦斷證文
問。邊見所攝見。苦諦所斷也云事。可有證
文耶 答。可有也 進云。疏中此事
證文云云 付之披瑜伽論決擇分説。邊
見同薩伽耶見。亦迷苦諦云云 明迷諦義。
即是明四諦所斷之義也。依之見疏上文。
六十二見中。邊見所攝見。准五十八説。唯苦
諦所斷云云 豈非指此文耶
答。誠如疑難。可ナリ有證文。但於被進疏文。
演祕中會之。出サハ其解釋。疑難自被ヘシ會故。
演祕云。五十八中。而有文説。但文者。而
疎略故。致有此斷云云 若爾者邊見苦諦斷
之義。雖瑜伽論有其誠證。依撿文者麁略。
判無其文也。次疏上文所指五十八説
者。是非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之文。即是愚夫
於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伽耶見乃至是名
迷苦之上文也。故疏云。既無邊見中攝者。
苦諦斷ナリト云文。但准二十句見。見苦諦斷。即六
十二見中。所隨我見亦爾云云
  問。會進解釋。猶不叶文始終。何者。疏
上文准五十八意。成苦諦斷義畢。下
文無苦諦斷文云云 明知。上文所指是ナリ
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也。然而僅明迷諦
義。直不云苦諦斷故。云無證文也。不
云疏主不見迷苦諦之文。何況義林
章中。明六十二見迷諦通別。引五十八
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畢。准此即顯邊
見所攝四十七見皆迷苦諦云云大師既乍
見此文。判玉ヘリ無苦諦斷文。明知。不存此
文明苦諦斷之義。云事。唐土人師。料簡
疏文。其旨在此。如何撲揚大師。關勘文
者過耶。答。凡明迷諦義。即是諦斷義也。
由此勘彼論。建立煩惱雜染迷諦差別
之中。明迷苦諦諸惑*畢。此十煩惱。皆
迷苦諦。見苦所斷云云 明知邊見迷苦諦
者。明見苦所斷義也。次章中引此文。尤
可爲奇。但准寂法師廣章序也。七卷章。
大師臨末制作也。若爾本疏後製法苑林
章。勘文者非一人。如何爲難耶。抑兩重
疑難。前後相違。頗似無由來問答
任也
疏云。然六十二見。准五十八文。若邊見中
攝。唯苦諦斷。縁苦諦爲コト我増長スルヲ以。邊見
隨我斷故。既無邊見中攝者苦諦斷ト云文。
但准二十句見。見苦諦斷。即六十二
所隨我見亦爾五十八云。二十句見。爲依
發六十二見等故云云 祕云。疏既無邊見
攝諦斷文者。五十八中。而有文説。但
撿文者。而疎略故。致有此斷。故彼論云。
即用如是薩伽耶見。以爲依止。於五取
見我斷常ト云故。邊執見。亦迷於苦云云
蘊有三義。第三義。同
祕第二義。沼難趣初義。
 五十八云。云何迷苦。
有十隨眼。略五取蘊。總名爲苦。愚夫於
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伽耶見。五句
我。餘見我所。是名迷苦。薩伽耶見。即
用如是薩伽耶見。以爲依止。於五取蘊。
見我斷常。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此十煩
惱。皆迷苦諦。見苦所斷云云擧迷集諦等煩
惱。又同之

私云。故邊執見亦迷於苦文。邊見苦諦斷
之義。敢不可疑之。若直不云苦諦所斷
故者。自諦斷煩惱直不云苦諦等斷
耶。若彼依結文故者。邊見豈不爾耶。仍
邑法師初二釋。甚以不得心歟。又疏一段
心。不シテ見彼文。作釋之旨明也。心直説
邊見苦諦所斷文トモ准説二十句見
苦所斷。六十二見所隨我見。即二十句我
ナリ。所隨我見。既見苦所斷也。能隨邊見。
豈非苦諦斷耶爲言 是即准起二十句薩
伽耶見乃至是名迷苦薩伽耶見文見スル
斷常邊見。亦苦諦所斷ナリト准知也。依故邊
執見亦迷於苦之文。全不及准知耶。上
文還此意也。六十二見中。邊見所攝見。准
説二十句見。見苦所斷。縁苦諦爲我増
ナル邊見ナルヲ以是見苦所斷也。親依我見起。
計我斷常故爲言此則顯邪見所攝見。雖
依我見。非親依故。非隨我見苦諦所
斷也
私云。設雖勘文人疎略。乍見薩伽耶見
迷苦文。不隔行數。不見故邊執見亦迷
於苦説耶。知。見無此文論。達無文歟。
而處麁略事。勘此一本計。不勘餘本處
也。乍説十煩惱迷苦。説九煩惱。不説邊
見耶思度&MT06279;勘餘本。可決其事。只勘不
正一本。無文申達セルカト覺也。同卷上文云。
當知如是薩伽耶見以爲根本六十二
アリ。三見所攝。謂常見所等云云 又云。
邊執見者。於五取蘊薩伽耶見増上力故
云云 疏云。五十八云。二十句見爲依。發
六十二見等故之釋。依此等文也。前後
文明薩伽耶見苦諦斷之義。伺スト邊見
苦諦斷之義見タリ
不爾如何
問。顯揚等諸論中。見取於諸見執最勝。戒
禁取。於戒禁計清淨云云 護法論主會此
文給是影略説。或隨轉門云云若不如是會
者。有何過耶 答。論中釋此事云。不爾如
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説爲邪見。非二取
云云 意云。顯揚等諸論。若非影略及隨轉
説者。非滅計滅。非道計道。可二取攝。如何
決擇分中。以此難爲滅道所攝邪見
也。付之見取計諸見及所依蘊。戒取執諸
戒及眷屬。不縁非見戒餘法。若爾縁スル
戒。非滅計滅等。雖是二取ニシテ非邪見。決擇分
中。付縁見戒餘法。以非計滅等。可爲
邪見。所以設雖非影略及隨轉説。更不可
有違大論過。論文一相不明如何
答。誠非滅計滅。非道計道中。雖攝見戒非
滅道計ヲモ滅道。亦攝餘法非滅道。執ヲモ
道。今論擧計見戒非滅計滅等。成影略
等意也。凡論中。説爲邪見等者。指決擇分
説也。而彼論中明見戒二取。於見戒及所
依蘊。計最勝清淨名二取云云 准此思之。
於計見戒。要具ルヲ二義名爲二取。設雖
計見戒或但具最勝一義非滅計滅見マレ
偏具スル清淨一義非道計道見マレ。皆非見戒二
取云也。非滅計 滅非道計道之言。廣攝
ヲモ見戒計ヲモ非見戒之餘法故也。況明
迷滅諦邪見之處。文言總相。不嫌惡見
スル邪見ヲモ。説迷道諦邪見文中。謗如來
禁戒。是スル我所行邪見攝之。此豈非非道計
道邪見中攝計見戒爲能得清淨邪見
耶。故知。決擇分意。雖計見戒。但具ルヲハ一義
攝邪見。不名二取也。故以此文。顯揚等
説。影略説ナリト成也。故對法抄云。但執見等爲
勝非因。非見取攝。要計勝爲因。方成見
取。故非滅計滅。是邪見故。但執戒等爲因
非勝。非戒取攝。要計爲因勝。方成戒取
故。非道計道。是邪見故云云
  反舊抄同之。五十八前後文。如私糅抄。
問。付五見廢立。縁見及戒。執清淨最勝
邪見可有耶。兩方。若無者。論中會執清淨
若最勝一義名見戒二取云文*畢。 不爾
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説爲邪見。非二
取攝云云 若無執見戒邪見者。此難寧可
然耶。依之大師處處中。有執見戒邪見
セリ 若依之如此者。今疏中述邪見相。不
執見戒等故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建永元年別當坊三十講。信專對貞尋用
之。以此疏釋。可爲前論義第三重也
疏云。論不爾如何至
非二取攝
述曰。若非影説及隨轉者。
即五十八迷四諦中。如滅諦下非滅計滅。非
勝計勝故。應是見取。迷道諦中。非道計
道。亦得故。應名戒取。彼非因計因。亦是
邪見。如前邪見中説。既是邪見。明不執見
戒等故。及雖計勝。不計爲能得淨。及雖
計能得。不計爲勝。故非見戒取。此大小二
乘別也云云
  今云。不執見等故者。單爲清淨。單爲
最勝。謗道謗滅邪見ニシテ非見取戒取等。
爲言 非云邪見所縁非スト見戒。不爾者
其故不成者耶。重心不執見取成取等。
是滅道二諦下邪見ナリト爲言
問。如上進。如上付之設不トモ具二義。如何
非見戒二取耶。計見戒及所依蘊。執清淨
或最勝故也。況掌中樞要中。單計清淨。單
ヲハ最勝。是法執染慧ナリト釋給ヘリ。如何判説爲
邪見耶
  建暦三年唯識會。憲圓得業。對信定律師用樣。此
體歟。以樞要文爲難。未落居。唯具一義。但是
慧釋スト不見
也如下記之
  若縁二倶増
問付六煩惱廢立。且所縁見戒。齊無勝劣。
能縁行相。無偏注。之位惠心所。可起推求
簡擇作用耶。兩方不明。若起推求用者。既
所縁齊來。能縁同轉。何不起推求行相耶。
任若縁二倶増行相亦倶増者定判。二境同
増勝轉。能等強勝スト見タリ。 若不起推求
推度用。如何可云心境倶勝位耶。若依之
爾者。掌中樞要中。所縁同勝。行相倶増位ニハ
不起推度用見タリ。兩方不明如何。要云。周
記云。仲繼記云如菩提
院文集。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目次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二方
非預流等
此通倶生分別
與身邪見
分別煩惱與苦樂相應歟
第三禪第六與捨相應歟
欲界不共無明與喜相應歟
唯不善二方
又今疏斷
未至地煩惱有無
以折伏現
唯定煩惱
以相違故
見惑迷事
許起應善
約利鈍別
中間觀察二方
以第六作意爲無間道歟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
問。論中證倶生斷見。引瑜伽論説。學現觀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