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三刹那以去。是思差別云云彼可覺天
計也
  有境無心
問。淸辨論師意。有境無心義*歟 答。
*立此義也 付之依宗家解釋。尋淸辨宗
。立世俗勝義二門。存妄有眞無道理。有
境無*心義。遂可義門耶。是以傳
人師。淸辨此義者。法相妄語云云
爾出誠證。於淸辨宗。可立宗家定

答。護法。淸辨。千一百年出世。成空有諍
。所立宗義乖角。得經論文相違。護法旣
唯識無境。淸辨定判有境無心。然淸辨計
總撥法空。爲中道。强立唯境。本疏解
釋。卽存此旨。但於二門者。先德異義。雖
且於俗諦。可此義。勝義皆空彼宗
實理門。設雖境。不有。世俗妄有。是
假施設門。何於心不無耶。此卽兩大論
師。共雖心境。中至以心爲本。依心變
境故。邊主以境爲本。依境心起故。此等義
門皆假相談。有無言。皆在俗諦。但至
者。大小宗計。證據難探。大師三藏函
杖。三藏廣達宗義。卽於那蘭陀寺。遇淸辨
門人德光師子光。窮彼宗義。誰強疑之。況
論文。述淸辨義。或執内識如境非云云
旣執内識非有。無心之旨明。彼許外境。今
中道。云境非有。知。有境無心云
事。百本疏主。今論糅者。以此計淸辨。豈
耶。人師所釋。不淸辨意
私云。護法淸辨。應眞大士。所立宗義。遂
背。互顯一邊。各遮迷執。中主誘愚夫
境。說唯識無境。邊主爲唯識實有執
有境無心。淸辨旣大乘師。依花嚴等。可
唯識。而世俗門。是妄有故。說境界有。如
護法明不唯識。故護法菩薩押彼義
有境無心迷謬類。例同雖中道。護法
彼宗。偏同空見。淸辨以自宗。亦同
。互不之。各押難之。若爾不
證文。世俗妄有之談卽龜鏡誠證也
  此義深奧也。輒不。如總料
短釋抄
疏三本云。淸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空。
唯有虛僞。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俱有。
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
。故知。諸法有境無心。今且違汝。一切唯
ト云。故能緣相。決定是無云云
補闕章云二量 大乘之中。淸辨世俗諦中有
相無見。但有虛幻境相現在。何有其心
勝義諦中及小乘一說部。見相俱無云云
論第一同學鈔第七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總標
  是世間出故
由假說我法
無漏心執二方
一法眞俗相形
第九識體
軌在有法
摩納縛迦
變似我法
  賢聖義
  逆流生
二向不定
隨信隨法
一變受生
信解見至
一二五品斷家家
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然不還者
此言生者非是生有
定樂慧種姓
得理更親
分品潤二方
無智亦無得善巧
餘三善巧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總標
是世間出故
問。本疏中。解若唯有識云何世間等文。引 
大般若經是世間出故之文。爾者撲揚大
師。何釋此文耶 答。祕云。出字云云
之慈恩是三藏寫瓶。不大小經論。於
新翻經論。善眞文。於十六分文。豈疎
其理耶。若爾疏主所引。定可眞說。依之禀
承淄洲。設劬勞是世間出故*之文給ヘリ
本疏所引。若有&T047463;。豈煩儲會釋
答。披本經文。是世間故乃至依世間故。名
世間云云 故故撲揚依彼文。釋出字
。誠疏主雖梵漢。所覽本不同ナル&T069222;是常
習也。燈家且付彼本。五蘊體世間&MT06279;
故。名世間出。如世說言聖人出云云 取
  由假說我法
問。釋世間我法&MT06279;實。疏有無體隨情
假。以無依有假二種假。爾者此二假可
差別耶 答。可差別也 付之我法體
ナレトモ能執妄情。假說我法無體隨情
。以無依有假ト云モ我法無。寄有妄情。假
我法云也。若爾二種假名義。俱無替。有
何別義。分爲二解耶。次付疏燈釋。無體隨
情假言說。以無依有假。非言說
事。不然。二種假俱我法無。寄妄情有
假說我法。有何別因。云無體隨時。我
法在言。云以無依時。我法不言耶。
爾者二義差別。尙難如何
答。本疏釋由假說我法文。總有二解。一云
無體隨假。有體施設假。假說我法。二
云依以無依有假。以義依體假。假說我法。初
我法名言名假。世間妄情我法。聖
ニハ施設我法。故疏云第一解云。說
我法。而體是無。隨情說假。設體雖有。
稱名假。我法二假。乃屬於說。唯假
。以爲我法。彼體都非云云 次義不
。直以妄情幷所依法體。名我法。世間ニハ
情爲我法。聖敎ニハ體名我法。故疏
第二解云。以無依有。世間說情。以爲我法
義依體。聖敎說體。以爲我法。假我及
法。不於言。以所說若我法云云
疏燈釋難者。誠說我法。雖言說。正
假說。二解意異。仍無相違成申

  無漏心執二方
問。安慧論師意。十地無漏心。可執耶
答。義燈。演祕。同作二釋。一云有執。二
云無云云 問。俱不然。先付初釋。有漏
無漏差別。可執障有無。設安慧論師ナリトモ
此道理耶。是以見下卷論文。出安慧
自義。云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述護法能破
勿無漏心亦有執故 若無漏心
者。能破非立已成耶。加之根本後得二智。
ト云相見二分師。若非安慧者。誰人義耶。
爰知。此菩薩意。無漏心執云事。
明。安慧菩薩。以相見二分。許遍計所
。因位無漏。豈不相見耶。依之安慧
二十唯識釋中。依不知如佛境文。除佛以
他心智。皆有無知故。不佛他心智
云云此釋。無漏心可執耶。加之宗家
處處中。明此菩薩義。無漏心有執判 爰
知。雖二釋。以ト云執釋實義云事」
答。今燈幷祕中。云相傳二解。未邪正。雖
申二釋意。宗家處處中。唯出
。第八卷疏。燈。演祕。第十卷樞要。二十唯
識疏等。擧翫此義。未一釋シト云
執義。明知。無漏心有執義。是宗家指南正
云事。先案道理此菩薩意。
輕重淺深。設善無記心。設現量心。
執存。若爾雖無漏心。執障未盡間。
等覺以還位。諸非明了*之心。豈非執俱
*耶。若無執者。由何非明了耶。此卽安
慧論師ナル宗義也。漏無漏差別。卽依執障
輕重麁細。何等シテ正義。致疑難耶。依之見
第八卷義燈。據無明漸微。名爲無漏。綠
空。分爲凡聖。故諸自證イイ因位不分明
親得。現比非量。准思可云云 但至有漏攝
者文者。第八卷燈彼文。前言八識有漏
者。據顯處云云 次至能破者。先付
ナル宗義。始雖勿無漏心亦有執故。終難
如來後得應有執故。旣終ニハ佛得得
知。因位必許執云事。是以見
。佛應執。有故。如諸菩薩現
二相云云 次至二分俱無者。無ト云
釋。引彼師證。有執釋。未會釋。不
知。彼師非必安慧歟。但二十唯識疏中。引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文。成安慧意無漏心有
執之旨。准彼釋其理。離二取故者。無漏
ニハ微細執。離有漏重執。如俱離
能取所取相故也。旣離二取故。以知。二
分所執師云事。依此等道理。存一釋
强無相違此事安慧宗大綱也。
多多也。別紙註
問。安慧論師意。十地無漏心。許法執
意。菩薩所說我法。爲世間我法。將名
敎我法歟 兩方。若名世間我法者。旣聖者
所說言敎中。說我法。豈非聖敎我法*耶。
是以演祕中。釋聖敎我法。別無依總無相
之義。十地無漏心。有執*之義意者卽菩
薩所說聖敎我法也云云 疏中判世間聖敎
二種我法。皆依總無假說演祕中。疏中且
第一義云云 明知。菩薩所說我法。名
聖敎我法云事。若依爾者。凡說我法
中。迷悟相分。迷說實我實法。名世間我法
悟前爲迷執。假說我法。爲聖敎我
。旣十地菩薩。自起迷執。定可世間我法
況燈中。准此義意。釋此事。除佛以外遍計
所執總無之上。執實我法。故佛爲
。於彼所計總無之上。假說我法。名聖敎
我法云云之契經中。爲遣愚夫所執實
我法故。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云云 安慧
豈違此文。迷說實我實法。名聖敎我法

答。凡世間我法者。迷情前。依我法。假
我法也。聖敎我法者。悟心前。爲凡夫
妄執。施設我法也。而安慧意。世間。聖敎我
法雖異。同總無相見上。假說ヲハ別無我法
世間ニハ實。聖敎爲遣。設雖對治
。必依相見。假說之也。故燈釋此事。除佛
以外。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爲我及以實
。世尊除此虛妄執故。於總無上假施設。
聖敎我法 准此道理。十地無漏
執釋。菩薩所起我法名言。是世間我法
也。實執我法。說彼名言故。但祕釋者。有
義意。難本疏若安慧解ナラハ二種我法。皆是別
無。依於總無。見相二分。施設假設之文。更
別釋。世間我法及一分聖敎我法タル。菩薩
二乘所變現之別無。依總無。若菩薩無漏
及佛現者。義依體。非無依云云 撲揚破
有義。引相傳二解。疏中且依第一義。說
分旣執。諸佛便無。所以我法。不佛立。依
餘聖者有漏心說名無依無。據斯一義
理亦何失。具如義燈云云 意云。且隨有義
。致能破故。以菩薩所起我法名言。許
敎我法。尙本疏文。無相違給也。若顯
主實義者。可燈文。故結文具如義燈
云云 爰知。且付有人義。一往儲解釋。實
ヲハ義燈云事
或於菩薩所說我法。可其不同。若汎爾
所起我法名言ナラ者。可世間我法。若瑜伽等
諸論中。所施設我法名言ナラ者。是聖敎我法
也。爲治愚夫妄執。施設我法故也。若
者燈祕所述。若顯此不同已上二義
是愚案也
或義云。世間聖敎我法。可多重。若凡
聖相對。凡夫名世。聖者名聖。十地菩薩等。
自有執。爲凡夫執。說我法故。如
犢子部。爲外道卽離我故。說非卽非
。尙亦法執也。若有執無執相セハ十地菩
薩名世。佛所說名聖。燈依後相對。祕述
前對歟。若依增明記者。祕文違云云
常騰記可
  別義。如紙抄
  一法眞俗相形
問。本疏中。勝義世俗不同且以
。攝眞俗二之時。爲勝劣相形義
將如何 答。可二意也 問。俱不明。若
此義イハ者。旣雖一法。別攝眞俗。若無
者。由何辨二諦。依之見餘卷本疏文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爲實有。不
。於俗諦中。可實有。推入勝義。虛
妄假法云云 此釋意。明有相形義 加
眞俗相形旨。第二世俗。窮至實時。有
四重不同等云云 若望世間勝義。無相形
者。可三重。何判乃有四重耶。若
之爾者。眞俗雖異。其體旣同。豈有淺深
差別*耶。是以本疏中。釋此能反唯三文。依
後三勝義。不一多。依世間中
識別云云 若第一勝義。對第二世俗。有
者。同後三勝義。可一多耶。加
之撲揚大師。雖二釋。判今依初釋。存スト
相形 況二諦義林中。述眞俗相
。初俗對四眞。第二俗對三眞等云云若有
一法相形者。道理世俗。何不四眞耶。
兩方不明如何
答。一法眞俗。其旨幽玄。勝劣淺深。輒以難
辨。而今演祕中。作二解釋。一云初眞卽第
二俗。同可八識各別。二云其體雖同。俗
劣眞勝。故初眞中。亦無八識不同云云
二解釋。初釋云一法相形。次釋云
也。若爾處處相違。皆可此二釋。故第
七卷疏中。釋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
心。非離非卽文。作二釋。卽今演祕指彼。
下第七疏自兩解 今依初釋故除初
眞祕釋者。是非初釋。今疏中。不
。依爲言 若爾今疏且出初釋。乃
有四重釋者。且述第二釋。於二義邪正者。
宗家未之。道理旣二途也。各可
。初釋意者四俗四眞相對。總可勝劣
何必於一法。可相形耶。若强定一法勝劣
者。初俗唯俗非眞。第四眞唯眞非俗。爭可
眞俗相形耶。以知。勝義前三。雖世俗後三
總論眞俗勝劣。故無其相違。次釋意者。於
蘊處界等法。談ナル世諦。論如幻之
眞諦。故雖一法。尙可相形
私云。一法眞俗可相形。世俗勝義。必
深。於俗諦中。可實有。推入勝義。虛妄假
餘處解釋。源存其旨。於色等諸法苦等
四諦。依麁顯相。名世俗諦。虛假道理。爲
義諦。其理必然。更不疑。但今演祕竝餘
處二釋者何釋皆許相形義。或取其體
同邊。或依二諦廢立。此皆共許道理。互取
其義。各成彼意。何依二釋。忽云相形有無
二釋
  第九識體
問。宗家意。立八識道理。爾者楞伽經九識
之文。何會耶 答。疏有二釋。一云兼
識性。二云以淨位第八。爲第九識也。俱
然。先付初釋。見ルニ經文是故有識
。何云眞如。眞如常住離生滅相故。付
後釋。淨位第八。從無漏種子生。豈云依諸
邪念法
答。凡中道大乘意。於識體八識。新翻經
論。諸敎是同。而楞伽經。依諸邪念法。是故
識生。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 此經
所說。頗似相違。所以今疏會此文。楞伽經
中。兼說識性。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
是依他識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
云云初釋難者。有識生者。生トヲ
&MT06279;而言生。眞如雖生滅。亦顯證故。假
生歟。或可言總意別歟。付次釋
難。依捨邪念法。無漏淨識生故。云
邪念法。依無明。得菩提故。說無明
菩提。准例可等或又可言總意。雖
二釋。以第二釋。可正義。故唯識章
或因果合說九。楞伽第九頌云。八九種種
識。如水中諸波。依相論。同性經中。若
眞如。爲第九者。眞俗合說故。今取淨位
第八本識。以爲第九。染淨本識。各別說故
云云無*相論。雖眞如。今依莊嚴
。取淨位第所謂見莊嚴經。如來無垢
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旣云圓鏡智相應。知。第九阿末羅識。是
淨位第八云事。證無垢識圓鏡智俱餘處解
釋。卽此意也。述今取淨位。深意如此 子烏六
卷私記
四意也。
  軌在有法
問。論中以軌持二義法*云云 爾者軌義。
唯爲有體法將如何 進云。祕中通
云云之軌者。軌範義。有體法生物解
無法旣無此義。何有軌義耶。依之本疏云
前唯有體。義燈判隨增名軌。任慈恩淄洲
解釋。於無法持義。至軌義唯限
*耶。加之緣用必依實有體故者。出
法定判。准彼思之。生物解。豈通無法
答。本疏云軌謂軌範。可物解。持謂任
持。不自相。述前唯有體。後亦通無。若
屈曲表彰&MT06279;物解。是增勝也。若不屈曲表
只生心。是劣弱也。若增勝。名軌之
時。劣ナルヲハ持中攝。本疏卽此意也。義燈顯
。此意能有屈曲軌範。表彰差別。生
者。隨增名軌。不屈曲表彰。但直
解。卽名爲持。持自性故* 此卽本質
有體法。有質能起内所慮詫之義。以
彼本質。爲識體生緣。依此義邊。唯限
。若雖本質。緣空花等之時。依彼無
。起心行解。此亦非軌範義耶。義燈隨增
名軌*之釋。返劣ヲハ遮歟。故撲揚大師。探
其意之旨。若從其勝。軌在有法。據
但生解。無亦名釋給也。但至緣用必
依文者。演祕釋此事。據識體。緣必有
體。若行解起&T069222;ヲイハハ。因無亦生。如我無。豈
彼我無行解。故亦無違*此釋意者。
識體生者。必依有法。本質有體ナレハ質相共
緣用。若緣空花等無法。親所緣緣。能緣
皆有故。相分ノミ緣用。設雖無法。必有
所緣緣。云心起必詫内境生故。識體起生。
必依依他内境故也。識體*者是心體性也。
行解起者。亦通無法。迷机謂人之時。雖
人相。如人解也。卽我ナルヘシト時。
既生我無行。此亦非物解耶。故有義
意。軌義限有法者。背此道理也。行解者。是
心作用也。卽見分行解也
問。作我無行解之時。尙有親相分。何以
之爲軌義通耶。故有義釋云。
宗。能生解者。約本質。非
能生心也。故下論云。緣用必依實有體
故* 若爾旣直向本質無。不行解。豈
因無亦生耶。次緣用必依者。所緣緣
歟。又能緣緣用歟
答。緣無法*之時。望識體生。卽如疑難。論
行解起。廣通本質無法。空花等行解之外。
空花。然能緣心。尙謂空花。故識體邊狹
有法。行解邊廣亙無法。有義意。不
。故破也。次緣用者。中古先達諍之。
何義強失歟。可之。所緣緣緣
字。卽緣用必依之緣字也
  此事深細也。閑可
  摩納縛迦
問。樞要中。明世間我差別。引瑜伽論說
我有情等八種。爾者第四摩納縛迦。如何
之*耶 進云。翻儒童 付之摩納縛
迦。何翻儒童*耶。有人師釋此事。正翻
。唐三藏翻爲儒童非也云云此釋定可
所見如何
答。三藏大師。妙悟唄葉。誰疑之*耶。但
樞要文。忽非梵漢相翻歟。故正文云。四
摩納縛迦。依止於意而高下故。若總釋義。
此名儒童。儒美好義。童少年義。美好少年。
名曰儒童。論依別釋。摩納是高義。高
故。縛迦是下義。卑下他故。以依止意。或
慢他。或卑下他。名摩納縛迦云云 此釋
意*者此名儒童者。非正翻儒童歟。若
爾大日經疏。不三藏意。作此歟。邑
記云。摩納縛迦者。此云儒童。或云高下
云云 若依此釋者。翻儒童歟。何強用
行釋*耶
  變似我法
問。護法正義意。有漏五八識可變似
我法義耶 答。可此義也 付之。正義
意云六七能遍計。五八識無我法熏習義。何
變似我法義耶。若許此義者。豈異安慧
八識能遍計義耶。況五八識任運現量稱
自相。若帶我法相者。寧得境自相
答。諸有漏心必有相縛。境所拘礙心非
。此卽由無始妄熏習力識體生之時。必
能取所取相現。境心實現。豈非我法相
耶。設雖尋思實觀門。設雖地上深位有
一切有漏心心所法必帶實相故。有
似我法義也。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
變似我法之論文。深存此旨。但至
云難者。此卽義燈問難也。可答文
申疑難也。今約分別。解我法。五八可得。無
由他染熏成。識生似我法云云 五八識自雖
我法分別。六七緣彼我法熏習故。後識
體生時似我法相也。撲揚大師正顯トシテ
。有見相分。似六七識。我法相見。非起
二執。名似我法云云 此釋意者。纂義燈意。更
別義。次得境自相者。旣自不我法
二取相現。離我法分別。豈不自相
  此事中宗深義。閑可
  ◎賢聖義
二十七賢聖聲聞乘性有
此廢立
  總集頌云燈第
    信見身慧俱 向果各有四
    七返家竝種 中生有無上
    退思護住法 堪達竝不動
    二十七賢
一信解隨信行人修至果位
是鈍根人隨他生
二見至隨法行人修至果位。是利根
人自依敎生解。亦云見至
俱舍頌云第二
十三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
三身證不還果人。得滅定者 燈云。薩婆多云。以
此定。六識不行。唯有色根及命。於此身
得。得此滅定故。云身證。若大乘師。不
邊有別得。但願滅定。者得理。更親如身根取
境。從喩爲名。
名爲身證云云
四慧解脫羅漢未滅定者唯斷煩惱
。未定障。通利鈍二人
五倶解脫上可知通利鈍
。羅漢定惠二障俱解脫故
六預流向見道前十五心也。預者入也。
流者類也。卽入聖之流類也
七預流果見道第十
六心也
八一來向欲界修惑一
品乃至五品
九一來果六品惑俱舍云。彼往天上。一
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
十不還向七八
品惑
十一不還果第九品惑。不
來欲界故也
倶舍頌云二十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次三二 離八地向三云云
  上注者。明次第證畢。仍以此頌文
超越人也。倶小乘宗唯出超越一
來不還之類。不超中二果之人
十二阿羅漢向俱舍頌云 上界修惑中。斷初定一
。至有頂八品。皆阿羅漢
十三阿羅漢果倶舍頌云 第九無間道。名金剛喩
。盡得倶盡智。成無學應
  章云。問。九地之中。倶有其惑。何故但
欲界中。而立三果。答。欲界具三性
三受雜多生多果。上界唯定地。
多煩雜。不於多果云云 光云。見惑
易斷總立一果。修惑難斷。別立
文廣可
十四七返有初果極多七生人天
七歩蛇第四日
十五家家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此
二類。人家家。天家家也
十六一種子七或八品。一生名
一種子亦云一間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卽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十七中般欲界身。得不還果。色界中有。
涅槃。此有三速非速住久
十八生般色界已。便般涅槃。
本有最初。得涅槃
十九有行般色界。已數數起
行。斷惑得涅槃
二十無行般上可知。由串習力
能斷隨眠。得涅槃
二十一上流般初禪生。乃至非想。此中有二。
一樂慧。極至色究竟。二樂定。極至
有頂。不淨居此俱定姓也。此亦有三。
全超。半超。遍沒。此上五類。名五種不還
  倶舍頌云第二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無色四 住此般涅
    
此頌有七
種不還
二十二退法羅漢鈍根極下劣。無遇緣退現法樂
。卽世間靜慮。有學退煩惱
二十三思法常思惟聖道。若不
思惟。卽退失也
二十四護法作意護持。卽
退失
二十五住不動護持。皆不退失
亦不鈍根
二十六必勝進必能轉根至不動
故亦云堪達
二十七不動畢竟不煩惱
動。故亦云不退
俱舍頌云第二
十五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果至
同論云。退法種姓。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
必能達。但約容有。建立此名云云
  尋云。於經生人。有欲界經生及色界
經生不同。共餘界歟 若不然者。
何故耶。又有練根幷退失義*耶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經欲界生聖 不餘界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幷退
長行釋無練根幷退云。習根極成
就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云云 光云。厭
界生。多苦惱故。恐上界。有長時苦。同
欲界故。故欲經生。不上界。色界無苦。厭
心劣故。於色界經生聖者。容無色云云
又尋云。遍沒之人。不大梵天。有何故
*耶
同論云。聖必不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
導師故*云云
又尋云。旣有二十七賢聖。何但說四果
略章云。問。賢聖有二十七。何故諸處但說
果。答。有五義。一者捨已曾得。二者得
曾得故。謂集諸無爲。斷諸煩
。四者頓得八智。五者頓修十六行。具
五義。故立四果。亦無妨難云云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
    其意同章也






  逆流生
問。古師意。以須陀洹果。名逆流生云云
者大師可之耶 答不許也 付之依
逆生死流。名逆流生。其理尤可然。何不
之*耶。依之涅槃經幷大般若中。逆流
生故。名須陀洹云云之顯揚論中。最
初證得逆流行果云云 古師所述。順經論
。何不之耶
答。今本疏竝賢聖義林中。釋初果名。預者
入。流謂流類。始入聖之流。故名預流云云
文難知。何押難之。故先德釋此事。須
洹正翻預流。古師翻爲逆流非者。非
流生死之義也*云云 此釋意者。
梵語正翻。義翻。若依義翻。亦可
逆流之義。若爾經論所說。不相違。古人
正翻逆流故。不之也
  二向不定
問。本疏中。釋聖敎種種相。二向不定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如何釋之耶 答。祕有
。一云第二向不定。二云初二向不定。前解
勝*云云正義疑。疏文云二向不
。不第二向。任文可初二向。況上文
預流一來二果所建立決定セリト云畢。次云
向不定。明知。初二向不定ナリト云事。加之論
中。云預流一來等。擧初二果。本疏釋
。有何別因。不初向*耶
答。旣演祕二釋。何以第二釋。徒難初義耶。
隨邑法師雖二釋。未正否。以知。疏
文可多義云事。但撲揚明判邪正。仰
指南。若據修惑斷不斷別。第二可通。若
理敎ヲ以明。行相殊別。前解爲云云 意云。初
向亦有不定義。前十五心。有ヲ以修惑。不
斷之類。然於第二向。不定之義。尤分明也。
超越次第。有差別故。次第證者。修惑前五
品四道及第六品加行無間總名向。超越證
人。從一座順決擇分。見道十五心名向。初
向不定。未此不同。故雖一往義。談
者。可初釋云也。但云文相者。上釋
初果了。立一來果。二向不定云云文隣
。尤可第二向*耶。或付義邊。論
其是非。非正否歟。如約利鈍別二解
俱正
  信解見至
問。義燈中。付二十七賢聖。且信解見至
聖者。何位建立耶 答。今燈ニハ果位トノミ
分明。若任大師餘處解釋者。義林章ニハ
三果後三向。對法抄ニハ四果也。倶有
疑。先付章釋。信解見至。利鈍聖者。無學位
旣有二類。何不此稱耶。是以瑜伽論ニハ
於沙門果得解證時。對法論述已至果位
得沙門果之詞廣通。已至果位之文無嫌。知。
四果云事。今義燈亦同對法論文。豈
此釋耶。次付抄釋。見天親定判。於
有學位。立信解見至名
答。義林章竝對法抄。同雖大師製作。賢聖
義林。尤順文理。況見章文。信解見至二種
聖人。於前三果及後三向。而建立故乃至 然
有釋通應果。此義不然。至應果中。名時解
脫。不時解脫。非此二云云 旣成自義
他師。二義邪正。明是非。誰可異求
耶。凡於聲聞乘類。方便ヲハ隨信隨法。前三
果後三向ヲハ信解見至。無無稱時解脫不
時解脫。卽於六種姓羅漢。前五種姓鈍根故。
時解脫。不動種姓利根故。不時解脫
也。故俱舍頌前五信解生。總名時解脫。後
不時解脫。從前見至云云若應果位。尙有
彼名者。有ヘキヲ利鈍再立過耶。但至兩論文
者。隨信隨法ヲハ初向方便此名。對彼果位
信解見至。故總云得沙門果也。雖然談
實理者。可有學位
尋云。章周記中。難前三果義。唯成初果
如何
答。准兩論文。章主之外。作一往釋
  隨信隨法
問。了義燈中。付隨信行隨法行。且今此
二類。爲見道前十五心將限順決擇
分位歟 兩方。若通見道者。隨信者。鈍根
之人。任行於師友*之敎誡。隨法者。利根
*之類。開悟於聖敎*之施說。而見道觀心
相續*之位。刹那總據*之道也。旣無
差別。由何立類賢聖。依之對法論
資糧已具。唯限見道以前。顯揚論述趣向
諦觀。未十五。加之見對法論文。以
賢聖種類。攝七種差別之中。信法二人。名
方便差別。二十七賢聖。名果差別云云 隨今
義燈中。方便有二。謂隨信行。隨法行云云
見道聖位者寧不果差別*之中耶。
若依之爾者。大師義林章中。釋兩類次位
謂在見道十五心位幷見道前
答。根性利鈍。廣亙聖諸位。至見道十五
。何廢兩類之不同。是以順決擇分及十五
心。名隨信隨法。在前三果。後三向。云
信解見至。至無學位。分時解脫。不時解脫
凡位聖位。有學無學。利鈍根機。相續無絶。
苦法智忍等。前十五心。豈獨無其名耶。是
以瑜伽論中。說兩類相。由此力故。修證果
云云下明信解見至。於沙門果。得
云云旣以道類智。名證果。知。以
十五心。可修證果行文云事。文言廣攝
見道。二類賢聖。通聖位旨明也。但隨
敎法。實雖見道行相。隨以前*之
加行。尙立信法名言也。故章云。見道位中。
觀心相續。而得名爲信法行者。從加行位
以立其名云云 次對法說。約隣近且云
資糧已具。顯揚文。依長時趣向諦觀
實論之。未見道十五心。故章云。然對
法論。唯約資糧已具。望入見道。名二人者。
親近說。顯揚唯說見道前者。據長時說。
相違云云 次對法論意。方便差別
收。不果差別者。信法二人。說資糧已
。且依此義。取方便*之邊。不果中也。
故彼抄云。隨信法行。是決擇分位。不
云云 今義燈二十七賢聖故信
法二人。爲方便也。非十五心
義邊
尋云。瑜加論中。亦此二人。入見道時。爲無
相行補特伽羅云云 旣至見道。改其名言
知。信法偏限凡位云事。況通見道。同小乘
三道各二說
今云。隨信隨法。至見道。名無相行人
加行故。雖信法之名。證無相理故。
亦名無相行。雖其名。不信法義。何忽
違文。次小乘意。唯限見道位。大乘廣亙
凡聖。寬狹既不同。大小寧齊耶。不同小乘唯
在見道解釋此意也
  一二五品斷家家
問。大乘意。付賢聖不同。且家家聖者中。
一品二品五品*之類將如何 答。
今燈ニハ三品斷。四品斷家家。不餘類。賢
聖義林亦以同之對法抄ニハ大乘意一品二
品五品斷家家也。*倶不然。先付義燈
聖者根性不同。何必三四品耶。依
餘卷本疏文。若九品漸斷出觀。若不
卽斷九品云云 別抄同之。旣有
斷出觀*之者。豈無一二品斷家家*耶。次
對法抄。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者。天親
判。若無誠證者。誰許四五生等家家
*耶。況斷ニハ第五品。必斷第六者。是所定也。
若爾更不五品斷家家如何
答。大師解釋。旣二途。未邪正。輒難
是非。然大乘意。不一大品一入觀斷
何任意樂不同。無一品斷等家家耶。唯識
疏竝別抄。以爲誠證。況見燈文。猶斷一品
餘惑但能潤於五生云云 知。有五生家家
云事。若爾以小乘一途說。猥不之。若
斷第五必斷第六者。亦小乘意也。何以
重難
  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問。付賢聖種類。且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將潤一生歟 答。潤一小生也 兩方不
明。若如講答者。八品斷一間。旣潤半生
七品斷人。豈不大生耶。是以大師云
生或半生在名爲一間撲揚判一大
生之因一種子。若依之爾者。下三品惑。
共潤一大生。一間聖者。斷七八品。更依
。感大生
答。案九品潤生。無諍潤一小生也。依
燈中。唯有一小生之業。名一種子云云
疑難者。見ルニ章文。理實亦有第九一品
損半生。極能障故。今據第八品說。
故言兩品共增損半生云云 第九品惑。
難斷故。設雖一品。有。若不
八品之類。必共潤半生也。震旦人
師。無八品斷一間者卽依此意。雖然宗
家意。任俱舍說。定彼類也。至章文者。
先德意。一生半生名爲一間云事
也。或字是煩惱惑也。或誤也此則貞松房
意也至周記者。見彼文。牒燈文。唯有二少
生之業云云 卽釋此意。唯有二小生之因。名
一種子云云 若爾依義燈或本。作一往釋
歟。彼本是可不正。故見燈下文。下上一品。
唯感半生。斷此一品。卽名一間。以下中
下下惑在故下中下下。亦增半生。故名
云云此釋且解七品斷。八品斷者。准
意得
  然不還者
問。不還果聖者。非正潤生之時。可現行
煩惱耶 兩方。若起者。不還聖者。治道圓
滿設雖潤生。何起現行惑耶。若依
之爾者。今燈云於現身起此煩惱。潤
中有餘處述未臨命終。起現惑。知。
現行煩惱云事
答。護法論主。判然不還者。對治力强。正潤
生位。不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故
潤生位。有明誠證。於。未
慥文。仍可二意。或准潤生。不煩惱
歟。至。先明生結起結體。對法抄第八
二釋。一云生結現行。起結種子。二云
是種子云云 大師雖邪正。興法師顯
揚疏中。非初釋次釋。中生二有。同一業
所感。能潤煩惱。何各別*耶。設雖何釋。起結
種子。豈依燈文。實云現行惑*耶。而燈
起結二意。具文云。以現身此煩
。潤中有身。故名起結。或令此中有起。名
起結云云 若依次釋。何強爲難。但初釋
意。於一煩惱種子。有二功能。潤中有。潤
之功能也。起此中有生果功能。云
此煩惱歟。次至餘處者。不還向位。起
現行惑。爲遠因等起云事歟。彼文云。其潤
生惑。亦唯種者。謂不還者乃至此據正發正
。若助發助潤。起現無失。遠因等起。亦有
現故。未現惑云云 或又潤生
別意樂故。不煩惱。非潤生之時。
設雖欲界治道圓滿。何不未斷煩惱*耶。
況於處處不還潤生位。尙有現行
。准彼思之。非潤生之位。豈不煩惱

  此事可審定耳。雖所伏惑有退不退文

  此言生者非是生有
問。生般涅槃聖者。生有位。般涅槃歟。將可
本有位耶 答。燈竝章中。本有位 付
之中般涅槃。旣中有位。對彼名生般。豈
生有哉。依之略章中。言生般者。謂處
生有及本有中云云 如何
答。生有*之位。是一刹那。旣無意識。豈起
*耶。廣章云。此言生者。非是生有卽般
涅槃。一刹那故。論說死生無意識云云
中般例者。本有始中有生般
也。況准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
皆生支攝之論文。生有稱。廣通本有。而遮
本有長時。名生般也。於略章者可
生有。及本有中而般涅槃也。意。爲
本*有初。如此釋也。本*有初般涅槃スト云事。
對法論。故彼論云。生般涅槃。纔生
色界已。卽便聖道現前。得苦際云云
生色界已。知。是本有。又安纔言。豈非
本有最初耶。義燈判生色界已便般涅槃
卽存此旨
  樂定樂慧種姓
問。上流般聖者。有定樂慧那含。今此二
類。可不定姓耶 答。燈釋此事。此二俱
定姓二乘云云之上流那含種類不同。何
必定姓耶。況有大乘經中。明樂慧那含類
迴心大阿羅漢云云 如何
答。凡宗家意。五淨居天衆。定趣寂聲聞。無
色聖者。云迴心*之義。而樂慧者。生
淨居。樂定者。生無色界。豈通不定姓耶。然 
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彼發スト大心
者。定性相也。但至大乘經者。若大佛頂
歟。彼經者陀羅尼雖佛說。長行是僞經
也。豈依用耶。設雖依用。是應化類歟。如
十八梵王受菩薩戒
尋云。五淨居天定姓*之義。證據出經論。抑
何道理
答。有深道理。第四靜慮。三千界頂。三乘極
位。皆在彼處。菩薩大聖。住大自在宮。聲聞
姓生淨居天。外道異生。以無想天。計
位涅槃。故知。生彼天之聖者。永無轉向餘
乘之義也。深可
  得理更親
問。大乘意。身證不還名。如何釋之耶 答。
燈云。但顯滅定。得理更親。如身根取
。從喩爲名。名爲身證云云之立
聖名言。依諸敎施設。何從喩立身證名耶。
之大師義林章中。引瑜伽論身作證。多安
住等文。身滅定釋給ヘリ如何
答。小乘薩婆多意。身有別得。得滅定。故
身證今大乘宗。不別得。得此定人。
定慧障。得理更親。如身根取境。故云
身證。若夫身得義。大乘意。於無色界
滅定*耶。判已信生彼。亦得
。知藏識斷滅。生無色類。尙
身證不還*之義。故知。准道理。專作此釋
强不證文歟。但大師解釋者。隨轉
小乘義也。或依松室先徳傳者。大乘意
身得滅定之義。而與小乘別也。薩
婆多別得此定。大乘不然。故章引
本論畢。唯身證得似涅槃法。由身證得。得
身證名云云 但義燈意。爲無色有
也。依此傳者。章文隨轉小乘ト云常騰義。引
彼不之也
  分品潤生二方
問。付九品潤生義。且二三四品惑相對。五六
七品煩惱對望。爲潤生勢力同將何 兩
方。若同ナリト者。旣九品差降。上下相異。若感生
功能。無差異者。品數廢立。更爲何耶。
異者。上中。上下。中上。同潤一生。中中。中
下。下上。同潤半生。其勢力無替。豈有
耶。況若潤生力不同者。家家一間等聖
者。何可建立
答。凡分品潤生。小乘宗義。大乘敎意。定
界煩惱皆能結生。故於未斷惑者。各與
。上上品餘惑共潤七生。上中品
五生等也。若依此義邊者。前前煩惱。後
後與力。潤生勢力。豈非勝劣*耶。但九品七
生相對。論生數不同。有總別義。總言
者。上三品四生。中三品二生。下三
一生。半半勝劣是不同也。別論
者。於自三品。前一品後二品。所謂上上
二生。上中。上下。共潤二生。中上潤
。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上潤半生。下
中。下下。共潤半生。是約未斷。如
定也。若漸次第斷之時。上中。上下。各有
一生之力。共有多能之煩惱。亦獨有
勝能故也。彼七品斷一間半生。八品
半生。卽此意也。故今燈幷章中。共
生*之義。或各別述生*之義。此卽
望異。互不相違
  廣章前後。瑜伽論記。燈增明記等。此意

問。大乘意。可分品潤生*之義耶 答。不
許也。爾也。燈云。上依隨轉。大乘無云云
之顯揚。對法等中。說家家。一間等聖者
盛明分品潤生*之義。何云大乘無文耶。若
分明不分品潤生故者。小乘部中。更何
文明說之*耶。依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
等文者。大乘亦同之。若爾義燈今解釋。有
何別因*耶
答。誠俱舍婆沙等中。別不分品潤生。三
二生家家等文。以證。大乘意。全
界煩惱皆能結生云云 故上上品餘煩惱
共潤七生。上中品餘惑。共潤五生。上下
四生。中上三生。中中二生。中下一生
半。下上一生。下中。下下。若未斷ナラハ&MT06279;
。若斷八品畢。第九一品。潤半生也。是
以上上品。獨潤七生。餘全界煩惱。皆
助感七生。而斷上上品了。餘惑品其力
漸微。不七生。但潤五生。斷上中品。殘煩
惱唯潤四生。餘皆准斯。故九品煩惱。
勢力勝劣不同。尤有道理。小乘立分品潤
。故上中。上下。中上三品。各潤一生。中
中。中下。下上。各潤半生。其勢力旣無
。故不之也。若爾顯揚等中。雖家家
一間等。定ヲ以全界煩惱皆能結生。尙異
也。小*乘之中。無皆能結生之文故也」
  無智亦無得善巧
問。般若經中。明蘊等六種善巧。爾者第六無
智亦無得善巧。通二乘所觀歟 進云。燈中
二釋。初釋通三乘云云 此釋
然。無智亦無得善巧者依尋思如實觀門
除所取能取。二乘無此義。何通彼耶。依
之大師般若幽賛中。唯菩薩眞觀*云云 先德
燈釋。違大師釋セリ如何
答。義燈有二釋。若違大師釋者。以初釋
不正。是以秋篠僧正。初釋違幽賛。次
釋同幽賛云云 若爾何強劬勞耶。但此釋意
者。所取無觀。廣伏我法二執。二乘旣於
無我門。觀假有實無。依此義邊。釋此約三

私云。燈文非二釋歟。於六善巧。蘊。處。界。
緣起。諦。五種。通三乘。無智亦無得。唯限
。故義燈文。此約三乘。或無智得。唯約
。作唯識觀者。以前五種。云此約三。無
智得唯大乘スル歟。文頗難可案也
  餘三善巧
問。本疏中。釋謂蘊處界等文。餘三善巧云云
撲揚大師。如何釋之耶 答。祕意。論說三。
所等有七中。疏但列四。後三不出。故言
云云之今論述謂蘊處界等。源依
伽。顯揚說。瑜伽說六善巧。三科外。加處非
處緣起根。顯揚明七善巧。前六外。加諦善
。若爾本疏餘三善巧。或四善巧者。今論
三種故。等言等取三四善巧也。是以
疏文。次下若依中邊。菩薩藏經第十七
。有十善巧云云 爰知。上餘三善巧等者。
六七善巧之云事。震旦人師。解
疏文。卽存此旨如何
答。本疏解釋。誠任。如。論所
擧三善巧外。等言等取瑜伽三善巧。顯揚四
善巧也。但至演祕意。今論文ニハ廣含諸敎善
。六七善巧。卽十善巧中也。等十善巧者。
六七善巧。自入其中。擧廣攝狹。尤有
。依此意簡疏文者。具文云等者。等
取緣起。根。諦幷處非處トノ餘三善巧。或四善
云云 旣瑜伽六種外。出諦善巧。何云
瑜伽文耶。以知。依十善巧或七種善巧。釋
等言云事。次擧中邊者。返顯十善巧相
尙難可
習也
  問。付極七反有。且可一反受生類
答。可有也。付之義云。旣云極七反有
何遮一生等云云 是以大師釋極言。不
一二也。但涅槃經不說之事。利鈍不
定故也。其故利根種性中。現身證道果
違緣自謬。經一生也。是卽一反受生
者也。彼利鈍不定故。鈍根經生種類出之
出也。於四卷楞伽者。見彼始
。無三四二生類。故知亦略。具不
之也。次於燈文者。十卷楞伽中。出初果
之類。中上謂卽一生云云是證文也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問。撲揚大師。依菩薩藏經說。有十種善巧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云。按彼經第
八第十十善巧。一依趣善巧。二資糧。三
念住。四四正勝。五五道分。六覺分。七道
分。八趣作一道。九緣起。十一切法云云
取意
 
之先第八第十兩卷文。雖尸羅波
羅蜜。全無善巧*之言。何云第八第十
耶。次第十七卷。列十善巧名。第十七。八。
三卷中。廣說其義。念住等法門。皆第八
道法善巧中。別開之。何別立善巧*耶。況彼
ニハ五力。何不之*耶。加之念住等。別
之者。十善巧中。開一爲七者。可
七善巧。次一趣道善巧。亦第八道法善巧中。
別開之。何更立別善巧*耶。若爾祕師解釋。
專違經文如何
答。疑難卽秋篠僧正所載也。先德述
了。故知。演祕尋之。智者尋經。可
以取云云 先賢旣爲難義。末學爭儲
。菩薩藏經現文。卽如疑難誰知。祕文若
謬歟。況如理師祕釋中。不此文。若
或本歟。但義解祖師。引經論文。或任
。或探實理。或依梵文。或勘餘本。如此例
一也。始不之。況見彼經第十七卷
。明出十善巧名。所謂蘊法善巧。界法善
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
巧。資糧善巧。遣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
善巧云云 經文分明。不異求。隨疏中。菩
薩藏經第十七卷云云 而祕師云第八及十
何別因*耶此事不審也。
習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目次

  三類境
  相見別
相質
一種生慮非
或不熏彼種故
安慧二
三類境限見分境
各守自性
如此相分
然性種
心所所緣是獨影境
唯本有生
非黃見黃三方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