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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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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下通二化土一之釋上者。菩提心爲レ因。雖レ生二
彼土一。聞二苦無常等一。暫證二小果一也。六十菩薩。
定*姓二乘也。於二五百佛所一。雖レ修二前五波羅
蜜一。不レ修二般若一。知。定*姓二乘名二菩薩一也
  尋云。生二安養界一。證二小果一之時。退二大行一
耶 中河上人云。不レ退二大行一也。然而聞二
苦無常等一。由二串習力一。暫證二小果一。此類是
未入僧祇之人也
今云。若依二此義一者。可レ云レ退二大行一也。未
入僧祇。隨風輕毛位也。仍發二菩提心一。雖
レ生二彼土一。聞二苦常等法一。退レ大證二小果一也
問若爾何云二西方無退耶 答更有二禀承一。
如二別紙一
論第七卷同學鈔第四 終


論第七卷同學鈔第五目次

  四縁義下
  所縁縁
  是帶己相
第二縁字
非諸有情二方
唯詫心王
非必有本質*二方
或第六所變
  増上*縁
  第十是違
已知根次位
隨他相説
縁智已周
皆二乘根
傍修得故
或二乘位
既名菩薩
八根能入
一分能入
七根能入
而不明利


論第七卷同學鈔第五

  四縁義下 所縁縁
  是帶己相
問。論中釋二所縁縁一。謂若有法。是帶己相云云
爾者正智縁レ如之時。可レ有二此義一耶 答。可
レ有二此義一也 付レ之。正智縁如之時。理智冥
合之位ニハ既不レ帶二相分一。何云二是帶己相一耶。況
所縁縁者。不レ越二親疎二縁一。而正智縁如之時。
不レ帶二相分一故。不二親所縁一。親縁レ之故。亦非二
疎所縁一。既是所縁縁之外也。何攝二是帶己
相之文一耶
答。凡以三能縁心帶二所縁相状一。名レ帶者。是西
方古諸師意也。由レ之正量部般若毱多。造二謗
大乘論一。正智縁如之時。闕二所縁縁之義一難セリ。
疑難之趣。即彼難二大乘一之意也。爰遍學三
藏。造二制惡見論一會レ之。帶者更。非乙帶下似二所
縁一之相状上義甲。是狹帶之義。所謂相者。境之
體相。能縁心。逼附境體一。狹帶境之體相一
故。名二是帶己相一也。是以正智縁如。即
與二能縁自體一。非二一異一故。即自證二己體性一。別
不レ變二其相一。只能縁起之時。狹帶境體相一
也。凡縁二離レ自之法一。方變二相分一。此乃自故。何
別變レ相。不レ變レ相故。雖レ無二變帶義一。有二狹帶
義一故。尚成二所縁縁一也。但正智縁如。後二分
相縁等ノ諸縁二自體一。是非二實所縁縁之義一。故
今論明二縁縁一文。專述下變二似相分一之所縁
縁上也。而外人意。固難三正智縁如位無二帶義一
故。三藏大師爲レ破レ彼。強立二狹帶義一也。即親
所縁縁可レ收レ之。依レ之疏中釋二親所縁縁一。此
有二二種一。一是有爲。即識所變。名二内所慮一。二
是無爲眞如。體不レ離レ識。名二所慮詫一。即如下自
證縁二見分一等上云云
  尋云。縁二離レ自境界一之時。有二狹帶義一耶。若
有者。疎所縁是相離能縁一之法也。豈有二
狹帶逼附之義一耶。若無者。於二彼時一者。如二
西方諸師一。用二變帶義一歟。次三藏所立狹帶
義。已背二西方諸師義一若有二其證一耶
答。西方諸師及三藏所解。寛狹不同。變帶
之義。不レ通二正智縁如後二分相縁位一。狹帶
釋。廣通二一切一也。雖レ然倶非レ無二其理一。故不
レ可レ有二邪正一。如下見分名二行相一有中三釋上。一
云相謂體相。二云相状。三云行解相貌。斷二
邪正一云。然本但是行二於相一義。非二是行解
義一云云 貞松房釋二此文一云。初二釋正義
*云云 彼既雖レ有二寛狹一。猶存二二釋一。此亦可
レ爾。若爾。行相云二體相一之釋。即狹帶名レ帶。
云二相状一之釋ハ帶似云レ帶也。若以二寛狹一爲二
長短一之時。實以二狹帶一爲レ正也。但付二三藏
意一。成二疎所縁縁狹帶義一。疏云。親所縁者。
即謂見分。是帶スルナリ二己相一。此即疎中即影像
相分一。是帶二本質之相一。名二所縁一故等*云云
見分狹帶相分一。相分狹二帶本質一。展轉談
レ之。即狹帶本質一也。故演祕云。心帶二境相一。
據展轉一言。非二疏不許文 故狹帶義。通二
一切レ也。次至二證文一者。論九云。雖レ無二相
分一。而可レ説下此帶二如相一起上。不レ離レ如故。如下
自證分縁二見分一時上。不レ變而縁。此亦應レ爾
云云 三藏狹帶。深守二護法所説一。依レ之圓
測依二此文一釋二狹帶之義一矣論第九卷文。
千金莫レ傳
祕別釋云二親所縁縁唯有狹帶一。疎所縁縁亦
唯變帶見タリ是疏外一意。狹帶。變帶。互不
レ通旨。不レ當歟
疏云。是帶己相者。帶有二二義一。若古西方師
釋。己者境體。帶者是心。似二彼境相一義。即能
縁之心。有下似二所縁一之相上名レ帶。相者相状。小
乘是行相。能縁體ニ攝ト云。大乘是相分所レ攝。以三
前第二卷中解謂能縁心等。帶二此色等己之
相一也。以二此理一故。正量部師。般若毱多。造二謗
大乘論一。遂破レ此云。無分別智。不下似二眞如一相ヲ
起上。應レ非二所縁縁一。我之大師。戒日大王。爲設二
十八日無遮會一時。造二制惡見論一。遂破レ彼云。
汝不レ解二我義一帶者。是狹帶義。相者體相。非二
相状義一。謂正智等生時。狹帶眞如之體相一
起與眞如一不一不異。非レ相非二非相一。若狹帶
彼所縁之己一。以爲二境相一者。是所縁故。若相ト云
言ハ體ソト云ハ即有二同時心心所之體相一。亦心狹帶
而有。雖レ有二所詫一。然非二所慮一故。非二所縁縁一
故相者相分義。或體相義。眞如亦名爲レ相。無
相之相。所以經言。皆同一相。所謂無相○若
與二見分等一。體不二相離一者○此有一二種一。一是
有爲。即識所變ナルヲ以名二内所慮一。二是無爲。眞如
體不レ離レ識。名二所慮詫一。即如三自證縁二見分等一。
竝是此輩○要爲二本質一。能起二内所慮詫之相
分一。名二疎所縁縁一。謂爲レ質起故名レ縁。見分亦
變二内相分一。似二本質法一故。名二所縁一。親所縁者。
即謂見分是帶二己相一。此即疎中ニ即影像相
分是帶二本質之相一。名二所縁一故。名三能起二内所
慮詫一。不レ言レ起二内心一。以二起是縁義。起相分是
所縁義一云云
  第二縁字
問。論中三所縁縁*文爾者第二縁字。顯二何義一
耶 答。是南北兩寺爭。若依二南寺傳一。顯二有
體ニ&MT06279;生レ心所詫之義一。若依二北寺意一者。顯二四
縁中一縁之義一也 問。付二二傳一共有レ疑。先
付レ顯二所詫義一縁者。資レ他之義。四縁皆具二
此義一。於二今此縁一。親辨自果。開避引道等義。
不同也。若爾縁言四縁皆同因。等無間所縁
等之詞。正顯二各別義一也。爰知。重云レ縁ト二四縁
中一縁義一云事。況 八識三性等ノ云レ識云レ性。
皆顯二隨一義一。廢立四縁一之時。寧非レ顯二施
設一耶。次付二四縁中一縁ト云義一見二論文一。表二三
所縁縁一。述二所慮所詫一。是乃如レ次顯二所縁縁
義一也。縁言豈非レ顯二有體レ心之義一耶。依レ之
疏中釋二所縁縁名一。縁者必是依他無爲。可下
有二力用一發中能縁識上。名爲レ縁故云云如何
答。南北兩寺之諍。先哲後學異義也。然而見二
論疏起盡一。頗順下顯二有體義一之傳上。即如二一邊
疑難一。重案二本疏文一。釋二謂若有法是帶己相二
句一。云二前句是縁。此句是所縁一。迹二所慮所詫
二義一。所慮者即前所縁義。所詫者即前縁義
云云 本疏解釋。即依二觀所縁論意一。故彼論云。
有體能生レ心。故名爲レ縁。相於二心中一現。名爲二
所縁一云云 況縁言非二所詫義一者。以レ何可レ簡三
無體法非二所縁縁一耶。設縁トモ二無法一。有二所慮
義一故。但至二疑難一者。實如二疑難一。縁者所依所
杖之義也。以二有法一立二四縁一。即此意也。今此
所杖タル縁之義ニヲイテ四種又別也。謂親辨自果。開
避引導。所縁。與力也。云二因縁一之時。縁義即
目二能生力云二所縁*縁一之時。有體生レ心之縁
也。是故縁義廣收二諸縁義一。云二所縁縁一之時。
簡留有體而生レ識之縁義一故。其縁者表二所
詫義一也。其因縁等縁モレ隨宜因下縁留二能生
縁義一。無間下ノ縁ハ取二開避而所杖タル縁義一也。
直云レ縁之時。四義皆收。加二所縁増上等詞一
畢ヌレハ各各其下縁義ノミ被二簡取一。所縁縁之縁
言。留二有體義一也。故雖顯二所詫義一更不レ背二
四縁之廢立一也
  等無間三字顯二開導義一了。實如レ難。重縁
者。偏顯二四縁一縁義一。而云二等無間一之時。
顯二後念無間ト&MT06279;隣近義。顯二未正開導縁義一。
加二縁字一之時。方顯二等無間縁義一也。以レ之
可レ推二所縁縁一也
尋云
  非諸有情二方
問。論中難下第八所縁必有二本質一之義上。非二諸
有情種皆等一故*云云 爾者祕師何釋二難意一
耶 進云。有二二過一。一質影不同失。二凡聖雜
亂過 付レ之第二師意。雖レ許三自身所變種子
境。必杖二他所變一。非二他人所レ有種子。自皆變
之。若爾聖者無二惑種一。何變二煩惱種子一。凡夫
無二無漏新種一。豈變レ彼成二聖者一耶。變下等二自身
所變一種子上故。全不レ可レ招二二過一耶。是以義燈
中。破三西明付二此過一云。故約二自相必須杖
レ他。非二他所有皆須爲レ質*云云如何
答。第三師難二第二有義一。非諸有情種皆等故
者。諸有情種姓不同。具レ種之人。對二不
レ具類一之時。何有二其本質一耶。且佛自變二無
漏種子一之時。其無漏種。若對三無性有情無二
無漏種子一。即闕二本質一。何云三必有二本質一耶。故
義燈中。述二今此難意一。故今此難。約下自所變
有二多種子一。所對有情。非中必相似上。今准二難意一。
通二因果位一。若果位八縁二無漏種一。或有三有情
無二無漏種一。若望レ此説。自相無レ質*云云 演祕
意。此上設難三彼師致二轉救一。付二凡聖雜亂等
過一也。爰以見二演祕問一。設種不レ等。變レ之何失
云云 意者設雖二種不爾。變レ之爲レ質有二何
失一爲言 付二今此問一。重付二二過一。若設自他不
レ等不レ傷變レ之。凡夫雖レ無二無漏種子一。對二聖
者一。變レ之。聖者雖レ無二惑種一。對下有二煩惱一異生上。
亦可レ變レ之。故有二凡聖雜亂過一也。但燈破二西
明一者。彼直述二論主難意一。無二左右一付二凡聖雜
亂過一。故破而不レ許レ之也。此難心之外。設
儲二自他不レ等互變レ之轉救一。付二此過一。故不レ同二
西明一也此事未二落居一。
追可レ案レ之
  尋云。設雖二不レ等變之。凡夫何縁二無漏種
子一耶。次釋二質影不同失一。他種爲レ質。自
種爲レ影。若有二多少一。即有二質影不*同失一
云云 釋旨全同二疏燈意一耶
答。祕云。若云凡八不レ縁二無漏一。若爾凡可
レ無レ違。聖縁二有漏一。成二惑種一過云云
燈云。西明解云。第三師難二第二師一。言レ應
レ無二凡聖等異一。此難非レ理。因八不レ縁二無漏種一
故。又復前師但云二自第八影必須杖レ質。非三
自無レ種必須二變化一○故約二自相必須杖レ他。
非二他所有皆須爲レ質故。今此難約下自所變
有二多種子一。所對有情中非相似上云云已上如
レ下
問。護法正義意。難下第八識必有二本質一之義上。
非二諸有情種皆等一故*云云 爾者約二無漏第
八種子一難レ之歟 答。准二疏燈意一。約二無漏種一
難レ之也 付レ之。有漏第八。不レ縁二無漏一。何約二
無漏種子一。作二此難一耶。依レ之唐土人師。因位
第八。不レ縁二無漏一。雖二五姓別一。不レ可レ爲レ難
*云云所難尤可レ然耶。無漏第八。雖レ縁二無漏
種子一。佛果非二有情一。故此文不レ可レ攝レ之。爰知。
於二有漏種子一。致二此難一也。不レ可レ云二有漏種一
切等一。惑障種子斷未斷異。順解脱分等種
子。寧無二其差別一耶如何
答。通二漏無漏種子一難也。今准二難意一。通二因果
位一。若果位八。縁二無漏種一。或有二有情一無二無漏
種一。若望レ此説。自相無レ質之燈釋。此意也。疏
意廣亙二漏無漏一。論二種多少一也。但燈文ハ西河。
雋法師疏。偏限二無漏種一。爲トレ難得テレ心彈レ疏
故。燈師種有二多少不同一。不レ可三必限二無漏
種一。於二諸有情一。惑種斷未斷異也。故專付二有
漏種一爲レ難爲言 次正解如本者。正解二能破本
意一可レ如レ疏。此即顯下廣亙漏無漏一。爲レ難之
意上。但佛果實雖レ非二有情一。既是有情類也。故
出二彼第八一。爲レ難也
疏云。非二諸有情種皆等一故。謂或多或少。
謂有二三乘五姓差別一。若此入多。彼人少者。如
何相杖。若變レ多者。少不レ變故*文
燈云。非二諸有情種皆等一故。西河雋法師云。
因位第八。不レ縁二無漏一。雖二五性各別一。非レ可
レ爲レ難。又如二長養色一。一切有情。勝劣不定。上
得レ爲レ縁。雖二五姓殊一。何妨レ得レ慮。且爲二一解一。
長養色等。雖二或勝劣一。有情皆有。故得レ爲レ縁。
無漏種子有無。無レ體得二所慮一。又種多少不二
唯無漏一。於二諸有情一。且約二有漏一。斷未斷別。故
得レ爲レ難。正解如レ本○今准二難意一。通二因果一。
若果位八。縁二無漏縁一。或有三有情無二無漏種一。
若望レ此説。自相無レ質云云
  唯詫心王
問。第八相應五數心所。以二心王所變一。可レ爲二
疎所縁縁一耶 答。非二正疎所縁縁一也 兩
方。若不レ爲二本質一者。心所其力羸劣也。定可
レ杖二心王所變一。況心王有二受熏持種義一。尤可
レ縁二種子一。心所已無二此義一。不レ杖二本質一。不レ可
レ變二種子境一。是以本疏中。因中五數。唯詫二心
王所變一爲レ質*云云 若依レ之如レ此者。見二論餘
卷文一。諸相應法。所杖質。同不二相縁一故云云疏
主指二此義一甚可レ翫矣ト判玉ヘリ一。若杖二心王所變一
者。寧不レ背二論文一耶
答。第八相應五心所法。其力羸劣。所變境
界必假。假境無二別種一。故以レ之攝二獨影境一。依
レ之大師釋二三藏伽陀一。云二心所所縁是獨影
境一。淄洲寫二樞要本意一。心所獨影唯從見相分
是假。無二別種一故*文 若杖二心王所變一者。寧
非二帶質境一耶。但唯詫心王所變爲質釋者。第
八相應心所。自無レ力故。待三心王變二實境一。方
變二三種假境一。雖レ非二正杖詫本質一。有二心所依
心勢力生故之義一。疎依下心王變二境界一之勢
力上故。爲二本質種一也。既依二心王勢力一變二境
界一。自無二持種義一。何無二種子境一耶。仍無二其過一
可二答申一也
  難云。應説此品疎所縁縁一切位中有無
不定者。明二八識四縁一之中。定二第八一聚
疎所縁縁一文也。何其中攝二假説本質一耶
是一 次心所勢力羸劣。蒙二心王力一之義。不
レ限二第八相應五數一。何別殊云レ依二心王所
變一耶是二次假説二本質一之義。若有二其例一
耶是三又不レ限二今本疏一。處處皆云レ詫二心王
所變一耶是四
今云。第八識諸識根本。王所所變。非三倶
有二實用一。若倶變二實境一以レ何爲二根本一耶。又
有二一有情六體等多難一。故心王ノミ所變ニ有二
實用一。心所不レ變二實境一也。一聚王所所變假
實不同ナル&T069222;唯在二此識一。既心所勢力劣故。待下
有二實用一心王之力上。方變二假境一。故殊以二心
王所變一。假爲二本質一也。故又雖レ非二實本
質一。爲二心所一殊有二増上勝力一故。説二所縁縁一
文中。兼説レ之歟。七識是末。何識モ必以二第
八所變一爲二本質一。心王心所同杖二彼所變一。
以爲二本質一。既有爲質能起同所慮詫之
實本質一。故以二心王所變一。不レ爲二本質一也。雖下
有二心所依心勢力生故之義一名中本質上。無二
其由一故又七識末故。心王心所倶杖二第
八所變一。皆有二實用一。無二苦見一歟。以二前七於
八所縁容有能熏成彼相見種故之文一。可
レ爲レ例也。又第八卷疏以二見分一。望二第四分一。
爲二疎所縁縁一云云第八識所變事。須レ祕レ之。誠
是法文之辻也相傳口決耳
  非必有本質二方
問。未轉依五識。依二定通引力一之時。可レ云レ杖二
本質一耶 答。云二此事一。處處有二二意一。或云
レ杖二本質一。或*云レ非二必爾一也。付二二義一共不
レ可レ然。先必杖二本質一者。有漏第八識。設依トモ二
定通力一。猶不レ縁二極遠境界一。五識遠縁二異界一
之時。豈可レ有二所杖本質一耶。*依レ之今樞要云二
若定通力所變五塵非必有本質一。上本疏述二
由此故知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質一 若依レ之
爾者。見二論文一轉未轉相對。未轉五識判二必
杖外質一。設由二定通一。未轉五識。必可レ有二本
質一耶。依レ之本疏中。必杖二第八或第六所變
外質一方起云云如何
答。論中明二五識疎所縁縁一。前五心品。未轉依
位。麁鈍劣故。必杖二外質一云云 本疏依二今此
論文一。云下未轉五識。設依二定通一之時。必有中
麁所縁縁上也。樞要會二論文一。云丁此依レ觀二彼
業力界地一。若定通力。所變五塵。非丙必有乙本
質甲必杖外質論文。遣二業力一也。此意又見二于
第二卷本疏一。雖レ然難下此義應レ思。違二下論文一。
五識疎所縁縁必有之文上。不ヲレ任二必杖外質論
文一。大爲二其過一。仍可下成中申未轉五識必杖二本
質一之意上也。凡業果五識。必杖二第八所變一。定
通眼等。杖二六七之所變一。全不レ可レ有下無二本
質一之時上也。其所以者。有漏五識。*麁鈍劣故。
不三直縁二極遠境一也。是故定相應智。遠縁二札
離遠境一。方變似二遠境一。或直令二五識取之。或
引二第八一令レ縁。爲二五識本質一也。定通所引五
識。杖二六八所變一云事。其意在レ斯。是以見二義
燈上卷文一。又既通果。實是上界。似二下界一故。
以二天眼通一。作用勝故。上得レ似レ下等*云云是
故五識實不レ縁二極遠境一。第八又非レ縁レ之。似
レ遠名二遠境一。定天眼耳通。縁二遠境一故。天眼
耳識。猶杖二本質一。全無下無二本質一之時上也
  今樞要初釋。疏三本。三類境燈初釋等。即
第八識。不レ縁二遠境一之意也。第八不レ縁二遠
境一故。天眼耳識。直杖二極遠相離境一。無二自
相續本質一故。云二非必有本質一也。今本疏
幷三類境燈第二釋。第八杖二定智所變一。
縁二相似遠境一。五識或杖二第八所變一也。以二
此趣一處處釋文。可三檢合之一。第八識縁二異
地遠境一耶否耶如二第二卷幷三類
境一可三沙汰之一
問。論中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必
杖二外質一*云云 大師何釋レ之耶 要云。此依二
業力一説。若定通力。非二必有質云云 付レ之。設
定通之時。猶以二他人第八所變一。可レ爲二本質一。
彼如下明二第八識麁所縁縁一。判中他所變者爲
自質故上。依レ之本疏中。釋二若與能縁體雖相離
等論文一。通二自他身一*文如何
答。天眼耳識。遠縁二異地相離境一之時。自相
續第八。已不レ縁レ之。豈有二所杖本質一耶。由レ之
見二上卷本疏一。若相離者。雖レ見二其色一。而第八
不レ縁。若近處者何妨。第八亦變由レ此。故知。
天眼耳境。非三必有二本質一*云云 但至二他人所
變可爲レ質者。凡論二本質一者。付二自相續一談
レ之。何通二他所變一耶。就レ中七轉識。皆以二第八
所變一爲二本質一。本質有下引起有體相分一之力上。
故相分方被二本質力一。熏二本質種一也。他人所
變。已無二此義一。寧爲二實本質一耶。至二第八識例
難者。轉識ハ自身中有二第八所變本質一故。不
レ杖二自本質一。云レ無二本質一。第八無二自身本質一
故。須レ杖二他人所變一。故云二他所變者爲自質
故一也。或依二明詮等意一者。已第八以二他所
變一爲レ質者。相依云レ質也。非二三類境中帶質一
*云云 此釋有二所憑一。要燈中。業果唯性境。定
果時以二第六一爲レ質。故有二帶質一*云云 若實
以二他所變一爲レ質者。業果時。不レ通二帶質一耶
  尋云。演祕依下上地散眼耳。縁二下色聲一之
時。自身第八不レ縁レ之義上。釋レ有二疎所縁縁一
云。以下第八所變爲レ縁。亦有二何失一云云會
云。今樞要有二二釋一。初釋云レ非三必有二本質一。
第二釋必二有本質一。縁二異地一時。以二他所變一。
爲二自質一故云云 其中後釋。難下六識無ヘシ中無二
本質一時上。以二初釋一爲レ正。而演祕意同二後釋一。
不レ可三依用之一。或雖レ非二實本質一。假説レ縁也
  或第六所變
問。未轉依五識。以二第六所變一。爲二本質一之時
可レ有耶 進云。疏云。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
云云 付レ之。未轉依五識。疎鈍劣ナリ必杖二第八
所變本質一。設依二定通力一。何託二第六所變一耶。
是以見二論下卷文一。五識唯託二第八相一故*云云
必杖外質之今論文。定同二彼意一。右之義燈餘
處中。釋三欲界有情五識縁二梵王身器一。或云
レ託二自第八所變一。或云杖二他第八所變一。雖レ有二
二釋一。未レ云レ託二第六所變一耶
答。准二本疏解釋一。未轉依五識。可レ有下時トシテ依二
第六所變一之義上也。既依二定通引力一。縁二非分
境界一。何無下直託二能引第六所變一之時上耶。爰
以第六定通。縁二極遠境一。變二似レ遠境一。或直
引二五識一。令レ縁レ之。或引二第八相一。爲二五識本
質一。故定二八識親疎二縁一之時。云二前五心品
未轉依位*疎鈍劣故必杖外質一。廣盡二五識諸
外質一也。依レ之疏主釋二必杖第八或第六所變
外質方起一。外質之詞。兼二第六第八所變一也。
況觀法師。傳二三藏義一。五識以二第六所變一。爲二
疎所縁縁一云云 爰知。今本疏禀承實義云事。
加之法華經中。釋二六根清淨一。鼻根取二三千世
界遠香*云云 天親論主釋二此文一。此是智境。
鼻根知故文 意者。三千界遠香。是非分故。
有漏五識。直不レ縁レ之。第六定智。遠取二三千
界遠香一。方變二似レ遠香塵一。令二五識縁之也。玄
賛解釋深存二此意一。就レ中諸根互用位。五根
返照レ自。若不レ杖二第六一者。豈有二此義一耶。但
至二五識唯託第八相故文一者。談二大概一釋二業
果一也。見二彼一具文一。述二餘七非八所杖質故上。
云二第八不杖二前七相一也。而依二定通力一之時。
第既杖二第六所變一。*依レ之淄洲大師會二論
文一。據二業果一説云云 准知。五識唯託第八相
故文。談二業果五識一。顯二常途縁境一也。今卷
云二必杖外質一者。廣談二疎所縁縁一故。兼攝二所
レ有外質一也。餘處義燈二釋。且擧下近境杖二第
八所變一之時上許リ也。非レ云レ不レ杖二第六所變一。
無レ過可二答申一
  尋云。此釋既許下第八由二定通一變中其境上五
識自二無始一杖二第八一。串習セル本質ナレハ只可レ依二
第八所變一。何時杖二第六所變一耶。若第八
不ニシカハレ縁二遠境一。設可レ云下杖二第六所變一許中
第八縁之。頗以不審也。依レ之云二以杖自
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一。不レ云レ杖二第六所
變一耶此事可レ案可レ案。此事有二
多不審一。別紙注レ之。
  増上縁
  第十是違
問。論中明二増上縁一。能於二餘法一。或順或違
*云云 爾者或違言。大師如何釋レ之耶 進
云。十因中第十名トレ違釋也 付レ之。依二大師
所釋一。思二十因廢立一。第十名二不相違因一。尤可二
順因一。何云二第十是違一。第九是相違因也。尤指
レ之可レ云レ違耶
答。十因中前八及第十九因。云二前九是順一。故
以二所レ殘第九相違因一。判二第十是違一歟。且十
因中前九是順第十是違之解釋。此意也
  已知根次位
問。付二三無漏根次立一。且菩薩已知根。何位立
レ之耶 答。三心相見道第三心立レ之也爾也。
疏燈意也 付レ之。立二已知根一。在二見道成滿
位一。第二心立二已知根一。何重修二十六心相見
道一耶。是以今論釋二未知當知根一。云二謂在見
道除後刹那一。對法論述三第十六心立二已知根一。
況二乘已知根。既立二第十六心一。菩薩次位。例
可レ爾耶。依レ之見二大師解釋一。第十六心立二已
知根一者。那爛陀寺正法藏義也云云 如何
答。菩薩見道。以二非安立一爲二正觀一。如レ云二非安
立諦是正所觀一。安立非二正菩薩觀門一。何於レ彼
立二已知根一耶。是以約二菩薩正觀一。廢立三
根一之時。約二三心相見道第三心一。建二已知根一
也。凡有ヲレ所レ未レ知。名二未知根一。知リ已テ重テ知ヲ
立二已知根一。而第三心已重觀二二空理一。是重觀
心。尤可レ爲二已知根一。十六心非二正觀一。誰立二已
知根一*耶。是以見二本疏文一。義准。菩薩從二眞
見一。後亦不二出觀一。即入二相見一。至二第二心一。猶
此根攝。至二第三心一。相見既圓。方極見滿。乃
非二此根一。第二根攝云云 但除後刹那之文。返
此義證據也。兼明二三乘一故。不レ云二第十六心一。
而云二除後刹那一也。若菩薩已知根。同二二乘
次位一。第十六心者。設含二三乘一。同二餘論一可
レ云二第十六心一耶。以知。菩薩已知根。第三心
立故。異二諸論一云二除後刹那一也。是以見二義燈
文一。論文不レ簡レ除二何見道一。最後刹那ヲ總相説
故云云 對法論文。即述二二乘已知根一歟。或
隨轉小乘一歟。或依二二乘一。或依レ他轉之義燈
會釋。分明也。大師解釋。慥不レ云二菩薩一。不レ知。
若是述二二乘已知根一歟。縱雖二菩薩一。可レ云レ述二
漸斷師意一也
  難云。菩薩觀門既廣。何以二十六心一。心不レ爲二
正觀一耶。例二乘唯觀二生空一。菩薩兼二二
空一。倶爲二正觀一。此二乘唯觀二安立一。菩薩
正觀。可レ通二安・非安立一耶。故論云。此位
菩薩。於二安立諦・非安立諦一。倶學觀察。爲
レ引二當來二種見一故云云 安立若非二菩薩正
觀一者。爲レ引二安立見道一。於二加行位一修レ之
耶。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
立之文。對下二乘唯觀二安立一。非安立不爲二
正觀一。菩薩非安立爲二正觀一。非レ如三二乘唯
觀二安立一爲言 仍非レ證也是一 次對法論等
文。既分明也。豈彼等説。全不レ説二菩薩已
知根一耶。論除後刹那之詞。且指二第十六
心一。何有二別意一耶是二 次論文且釋二二乘
已知根一。故疏釋云。前言三位皆二乘根
*云云 何除後刹那之文。兼二菩薩一耶是三
次第二心。既知二二空一*畢。何至二重觀第三
心一。強立二已知根一耶是四 次非二正觀一故。十
六心不レ立二已知根一者。全不レ攝二已知根一歟
是五
今云。二空倶非安立。故生空雖二二乘觀門一。
亦菩薩モ爲二正所觀一。十六心安立施設觀門
也。爲三降伏二乘慢心一。爲三成就諸乘佛法一。
兼修レ之也。實非二正所觀一。是以所レ修十六
心。或名二見道一。如二瑜伽説一。或名二修道一。如二顯
揚論一。若菩薩正觀ト&MT06279;見道分齊者。何有二見
修不定義一耶。義燈餘處。會二瑜伽顯揚相
違一作二二釋一。初釋意云。於二菩薩一見修不定
也。出觀重修故名二修道一。縁二眞見所縁一故。
名二見道一也。後釋意云。付二菩薩一云二修道一。
付二二乘一云二見道一也。對法抄又有二二釋一。初
釋十六心爲二見道一。後釋菩薩不下爲二相見
道一修中十六心上也*云云 即如レ次當二燈二釋一
也。次前言三位皆二乘根之釋如下
問答
次未知。
正知。已知。各別也。第二心。正知二二空一。第
三心正知*畢重知。是已知也。例如二將得・
正得・已得一也。初二心雖二正知一。非二已知一。故
類屬二未知一。未知之終故。次第十六心。攝二
已知根一也。正觀心立始已知根一以來故。
收二已知根一歟尚有下可二尋習一
事上。追可レ知レ之
問。一心眞見道師意。可レ許三菩薩修二十六心
相見道一耶 兩方。若修者。十六心二乘所觀
也。菩薩寧爲二正觀一耶。依レ之見二本疏義燈
文一釋二除後刹那文一。菩薩除二第三心一。名二已知
根一*故云云 若以二十六心一。爲二菩薩所觀一者。豈
第三心立二已知根一耶。是以大師有處。十六
心唯二乘所觀。非二菩薩觀門一*云云 若依レ之
不レ修者。見二論下卷一。明二菩薩見道一。廣出二一心・
三心・十六心一。以知。安・非安立。倶菩薩所觀
云事。是以宗家處處中。菩薩觀門出レ之如何」
答。一心眞見道師。以二三心一爲二相見道一。十六
心相見道 爲下降伏二乘一成就佛法上。雖レ修
レ之。非二菩薩正觀一。故雖レ修二十六心一。爲二正觀門
分齊一。不レ修レ之也。不ルレ立二已知根一。即依二此義一。
也。下第九卷ニ名二見道一者。或合二漸斷師一。或傍
明二二乘一。或付二菩薩一。述下名二見道一之義邊上也。
但對法抄云二或十六心觀唯二乘相非菩薩
作一者。是第二釋也。此菩薩全不レ作二十六心
觀門一之一釋也燈第七。對法抄七二釋。
閑向レ文可レ思レ之
  隨他相説
問。對法論中第十六心立二已知根一云云 淄洲
大師。何釋レ之耶 答。燈云。或依二二乘一。或依
レ他轉云云 進云。總十六心。隨二他相一説*云云
 付レ之。所取能取十六心。諸部小乘不レ説
レ之。約レ此立二已知根一。豈小乘意耶。依レ之淄洲
大師餘處中。雜集論ノ總十六心。是大乘心也
云云何況見二彼論文一。已知根者。從二第十六
見道心刹那一已上*云云 以二第十六一。已屬二
見道一。豈薩婆多義耶
答。誠總十六心。但大乘ノミ説レ之。諸部小乘中
不レ明レ之。此乃愚法不レ修。不愚法類作レ之故。
但燈意隨二小乘三無漏根性相一。明下大乘中所
レ説總十六心。立二三無漏根一之義上也。不レ云二即
是小乘義一。如下六因性相。源出二小乘一。判爲二
隨轉之説一。所説之義偏在中大乘上也此義勢常事
也。如二勝義
無記
等一
  縁智已周
問。大乘意。不愚法二乘。修二所取能取十六
心一云云 爾者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如何分
別之一耶 進云。淄洲大師釋二此事一。前十四心
未知根。後二心已根*云云 付レ之。道類智
忍。非二重觀心一。何立二已知根一耶。彼三心相見
道第二心。非二重縁一故。不レ立二已知根一。例是可
レ爾。況第十五心。立二已知根一云事。瑜伽等中。
全不レ見耶。依レ之大師所釋中。唯第十六心ニ
立二已知根一見タリ如何可レ承耶
答。任二疑難旨一。設雖二所取能取十六心一。第十
六心ニ立二已知根一也。今論除後刹那之文。廣
兼二諸已知根一。若第十五心ニ立二已知根一者。何
云二最後刹那一耶。又瑜伽。對法等中。更不レ云三
第十五心立二已知根一。寧非二大奇一耶。但至二燈
釋一者。正見二前後一。小乘至二第十六心一。無レ所レ未
レ知。故已知根攝。若大乘心。道類智忍縁レ智
已周。故與二有部一異也。有部第十五心ニハ未レ縁二
上界擇滅無爲一故。縁二四諦理一。第十六心窮スルカ
故。然大乘ハ第十五心ニハ縁レ智已窮。第十六心
重縁故。立二已知根一也。故云二道類智忍縁智
已周一者。近顯下異二有部一之義上。遠釋二第十六心
重縁之旨一也。非レ謂三第十五心縁レ智周故。即
立二已知根一歟
  尋云。燈文相。全不レ順二此義一。上云二若大乘
説總十六心通縁理智道類智忍縁智已周
與有部別一者。顯三第十五心立二已知根一。次
云二故第十六已知根攝者或依二乘或依
他轉一*者。會下諸教第十六心立二已知根一之
文上也
答。故第十六等者。顯二對法文非説二菩薩
三無漏根一也。非下第十六心立二已知根一會中
對法等上也
  此義僧都御房一義也。頗不レ叶二燈趣一歟。此事極
不審也。追可レ尋レ之
皆二乘根
問。論中於二未知當知根一擧二三位一。爾者爲三但
明二二乘根一。將如何 疏云。前言三位。皆二乘
根云云 付レ之。論文所レ説。其義不レ限二二乘一。
有二何所以一。不レ通二菩薩一*耶。是以案二本疏上
下一。釋二體位有三種文一。判二位有五種一。述二資糧
位一。此謂大乘者。入レ劫以去。小乘亦爾云云
加レ之釋二除後刹那ノ文一。三心相見道第三心ニ
立二菩薩已知根一云云 若爾*者上所レ明三位。
限二二乘一云事不レ明。如何可レ云耶
答。未知當知根三位。限二二乘一云事。源見二論
文一。上擧二三位一*畢。菩薩見道。亦有二此根一云云
既別明二菩薩根一。定知。上文除二菩薩一也。何況
論中明二二十二根一。依二大論意一而見二彼文一。
於二未知根一。有二前後二文一。上於二三根一。明二漏無
漏及界繋等義一至二末文一問二菩薩三根一。答二於
勝解行地建立初根等一。別明二菩薩一。明知。上三
位。唯是二乘也云事。今論文專守二瑜伽論説一
也。疏主探二此意一。前言三位皆二乘根ト釋也。
但上三位。皆寄二菩薩一。次位釋レ之。雖二文正不
説。疏主准釋二其義一也。是以釋二除後刹那文一。
云二義准菩薩一也。安二義准言一。非下文外釋加
之一趣上耶
  難云。今論獨異二諸論一。除後刹那云云 是則
隨二三乘一。其位異故。不レ云二除道類智一。兼二
三乘已知根一其位不同也。故燈云。論文不
レ簡レ除二何見道一。最後刹那。總相説故*云云
爰知。實含二三乘一歟。次會下前三無色有二此
根一文上二釋。倶付二菩薩一論耶。又餘處中。付二
菩薩一會二能遠資生根本位故之文一。若此文
不レ説二菩薩一。會釋有二何由一耶
答。今論承二瑜伽一。三位*廢立。依二二乘一説。
顯三菩薩亦有二此三位一也。是以除後刹那之
文モ雖三正説二二乘根一。以レ之令レ知二菩薩已知
根分位一故。詞總含云二除後刹那一也。燈意
非レ云三文正兼二三乘已知根一。爲レ令レ知二菩薩
已知根一。明二二乘一之文ヲモ煩總含説レ之也。次
至二會レ違文一者。子島上綱釋云。彼論文會二
相違一別義故。無レ失也云云 次能遠資生等
文。雖三正説二二乘一。資糧之名。其義三乘可
レ同。故引會歟
  傍修得故
問。論中會下前三無色有二未知當知根一之文上。
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文 爾者大師何釋レ之耶
 答。見二本疏文一。總有二三釋一歟。初釋意云。見
道修二以前所起三無色地世俗智種子一。故隨二
能修見道一。亦名二未知根一。非二正未知根體一也。
第二釋ハ菩薩ハ無色界ニモ亦有二無漏見道種子一。
第三釋先資糧位所レ起若漏法爲二未知
根一。故入見時所レ修。亦名二未知根體一也故
九
末同第*三釋也。故文
云此依二一義一云云
 問。且付二初釋一不レ明。見二
大論文一。於二二十二根一。分別三界一之中。前三
無色。十一根可得信等五根意捨
命三無漏根也
非想ニハ八根除二
三無
漏根一。
*云云
 若俗智種子。名二未知根一者。豈非想地
無レ之耶。況勘二下文一。初禪乃至無所有處地所
レ有諸根。通二有漏無漏一云云 若三無色地ニハ以二
俗智種子一。爲二未知根一者。何云レ通二無漏一耶。況
未知根根本位。唯無漏也。何取二有漏俗智一
耶。依レ之論中會下大論非想地有二八根一文上。有
頂雖レ有二遊觀無漏一。而不二明利一。非二後三根一
*云云 准レ此知。前三無色。實有二明利三無漏
根一云事如何
答。本疏中釋二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文一。雖レ有二
多義一。見可三成申初釋意一也。菩薩見道前。修
得下三無色定一已。後入二見道一。傍修彼前所
得世俗智種子一。故對法論云。又於見道中
乃至 由二出世智増上縁力一。長養彼種子。故
名レ得二此智一云云 是以以二所修世俗智一。隨二能
修見道一。名二未知當知根一也。彼資糧加行二
道。雖レ非二無漏一。資二無漏一故。立二無漏根一。俗智
種子。亦非レトモ二無漏一順二無漏一。無漏所タルヲレ資
名ケンニ二無漏根一。有二何過一耶。但十一根。通二漏無
漏一者。已隨二能修見道一。名二無漏根一故。相從云二
無漏一也更有二別義一。
如二本抄一
次教中云二根本位唯無漏一
者。燈會レ之云。言二無漏一者。據二現行一説。據二
未知當知根一説。非レ約二種子一云云 據現行説
者。顯三現行非二種子一也。據未知當説
者。根者。増上義勝者ヲ立レ根。故據二正爲レ根
能資見道一。云二唯無漏一也。初現種相對。後
勝劣對望也。次俗智名二未知根一者。非想俗
智ヲモ可レ爲二此根一云難者。非想地俗智闇昧
也。故不レ爲二未知根體一也。故疏云。有頂闇
昧。加行等不レ成云云
  尋云
  或二乘位
問。本論中。下三無色有二未知當知根一*云云
爾者依二無漏未知根一。如何會レ之耶 答。論
云。或二乘位。迴趣大一者。爲レ證二法空一。地前亦
起二九地所攝生空無漏一。彼皆菩薩。此根攝故
云云 付レ之。二乘聖者迴心之後。地前無漏ハ遊
觀心也。何爲二未知當知根一*耶。例彼有頂地
無漏ハ遊觀ニシテ非二明利一故。説レ之不レ明二三無
漏根一。地前所起無漏。例亦可レ然耶。況起二九
地所攝先所得生空無漏一者。即第三果以去
迴心人也。若爾*者所起無漏。既已知。具知
二根也。何以レ彼爲二菩薩未知根一。三無漏*根
各別故。如何
答。迴心二乘地前位。起二前所得九地所攝生
空無漏一。順益大乘見道未知當根一。彼即菩
薩未知根因故。相從攝二菩薩未知根一也。大論
云三前三無色有二未知根一。即由二此義門一也。但
至二有頂地例一者。正見二彼論文一。有頂雖レ有二遊
觀無漏一。而不二明利一。非二後三根一*云云 非想地ハ
無二明利想一。故依二彼地一之無漏自闇昧也。故
非二三無漏根一。重意云。諸無漏皆立ツレハ二無漏根一。
有頂遊觀可レ爾。想微細不二明了一故。不レ取レ之
也。有頂雖有之雖言。返顯下取二遊觀一爲二無漏
根一之意上也。可レ爲二無漏根一之物ヲ有頂二不レ立
レ之事ヲ痛釋スル也。次設雖レ攝二二乘已知具知一。未
レ立二法空已知根一之前所レ起也。望二大乘一時。何
不レ爲二未知根一耶
  既名菩薩
問。付二菩薩三無漏根一。且二乘聖者。未迴心前
所レ起無漏。可レ攝二未知當知根一耶 答。進云。
燈云。攝二菩薩未知根一*云云 付レ之。迴心以前
所レ起生空無漏。望二菩薩一無二其用一。何以レ彼攝二
未知根一*耶。依レ之見二論文一。判二或二乘位迴趣
大意等一。偏限二已迴心類一*耶如何
答。燈ノ迴心以前既名菩薩文。有二或本不同一。
或本ニハ迴心已去云云 准二上下文一案二其意一。已
去之本。尤叶二文起盡一。但迴心以前之本ナリトモ。又
以無レ無二其意一。昔發二大心一已。退二大乘行一之
人。迴心已前所レ起無漏。皆菩薩也。法花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之説。指二聲聞少行一故。迴心
以前。既名二菩薩一。所レ起無漏。何非二此根一。法花
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據不定者皆是此根
之義燈定判。存二此意一也
問。二乘聖者。起二自乘修道一之後。迴心向大
之人。先所起見道。可レ名二菩薩未知當知根一
耶 兩方
  八根能入
問。付下依二二十二根一。入二靜慮無色一之義上。且以二
八根一。入二初靜慮一*云云 爾者指二何等根一。爲二八
根一耶 進云。義燈中。以二信等五根及喜樂捨
三根一爲二八根一也 今付レ之。意地樂。在二第三
禪一。何初靜慮能入根ニ取ラムレ之。已有二意根一。定可
レ取レ之。況撲揚大師餘處中。破二初禪ニ十一根
可得ナリト者。除レ意加レ樂之有人義上。若不レ取二意
根一。恐無二心王一。有二心所一*取*云云 例是不ハレ取二
意根一。同可レ招二此難レ耶。依レ之大師餘處中。信
等五根。意喜樂捨名二八根一*云云 如何可レ承
耶
答。本論文僅云二八根一。委不レ指二其體一。師資異
義。即起二於此一。仍二意倶可二成申一也。先義燈
意。初靜慮已有二樂根一。何不レ爲二之能入根一耶。
是以論中。若在二初二靜慮根本一。名レ樂名レ喜。
悦二身心一故云云 但至二撲揚能破一者。更非レ例。
彼汎明二未至地法一故。破下若不レ云レ有二意根一。豈
有二心所一。無二心王一耶上也。此明二能入根一故。不トモ
レ取二意根一。無二其失一。其所以者意根通在二諸
地一。始不レ可レ論レ之。今明二地地相替レハ能入之
根一故。不レ取二意根一也。次瑜伽抄心者。意地
樂受。在二第三禪一。初二禪以二喜受一名レ樂。雖
レ有二樂根一。微劣故不レ説レ之。故除レ樂取二意根一
也。意根*者雖レ通二諸地一。必可レ取レ之也。師資
所レ存。各有二深意一。互不レ可二相違一。可二答申一也」
瑜伽論五十七云。問。幾根入二初靜慮一答。
八。後三一分能入。一分不レ能レ入。如二初靜慮一。
第二定亦爾。第三亦八。然非二即彼一。第四靜慮
及無色定トニハ七根ヲ以能入。後三ハ有ル一リハ能入。
一リハ不レ能*云云
  八根ヲ以入二初靜慮一者其八根者何第二靜慮
同レ之
燈云。初言レ八者。即總相説。謂信等五。樂。喜。
捨。根*云云
抄云。八者。即信等五。喜。捨。意根。根本方便トヲ
合説也*云云
  第三亦八然非即彼者何耶
燈云。言ハ第三モ亦八。然非ト二即喜一。此約二爲レ依
能入彼説。故通二喜根一。非二即彼一者。非レ入二彼
地一云云
抄云三禪八ハ同ナリ以二喜樂一別ニセリ云云
  義燈意。八體モ數モ同二初二禪一也。但云二然
彼即彼一者。下地喜根爲レ依。入二第三定一。喜
根非二即第三禪地法一故。云レ非二即彼一也。略
纂八數雖レ同。其中體與レ前別。除レ喜取レ樂
故。第四靜慮及無色定トニ七根ヲ以能入者。何
等耶
燈意云。七根者。前地八根中除二喜。又下樂爲
レ依。入二第四定一故。云二七根一也無色定七根
事如下問答
抄意云。前八根中。除二樂根一。信等五及意捨
爲二七根一也
  一分能入
問。瑜伽論中。明二初靜慮能入根一後三一分能
入。一分不能入云云 爾者後三根者。指二三無
漏根一歟 答。准二本疏意一者。三無漏根。義燈
意者。可レ云二喜樂捨三根一也
問。付二義燈釋一不レ明。二十二根中。以二三無漏
根一。爲二其最後一。以知。指二三無漏根一。言二後三根
也。況亙二四禪四無色一。有二後三根言一。豈以二喜
樂受一。入二無色定一*耶。依レ之大師處處中。三無
漏根也云云如何 答。凡解二後三一分能入
一分不能入之文一。諸師所レ述各別也。若泰法
師意。以二三無漏根一。云二後三一。瑜伽略纂等。
依二此意一也。若景法師意ナラハ者。以二八根中後三
喜樂捨一。云二後三一也。義燈解釋。即*依二此釋一。
仍可レ成二二意一也。大師解釋。其意如二疑難之
趣一。大論意廣於二二十二根一。判下入二靜慮無色一
之義上。不レ見下狹於二八根一論中其義上。但一分者。凡
聖相對論レ之。故見二抄文一。言二不能一者。謂異生
不能云云 次義燈意後三者。於二能入根中一。取二
喜樂捨一。爲二後三一也。一分能入者。利根超果
及入大乘人。得二根本定一故。依二根本定喜樂一。
入二初靜慮一也。鈍根惠解脱羅漢。不レ得二根本
定一故。但依二未至捨根一。不レ依二喜樂一也。捨根本
鈍二類。倶依雖レ無二其差別一。八根中對二信等
五根一。樂喜捨三根ヲ一*廢立ト&MT06279;呼二後三一也。實
論二入不入一。約二喜樂一判歟。但第四定及無色
定ニ後三一分能入一分不能入者。第四定於二
樂捨一。談二一分能入不能入義一。後三者。信等五
根之外云二後三一故。雖無二喜根一。云二後三一也。
於二無色定一。若依二燈初釋一者。於二無色定一。無二一
分能入等差別一也。論合二第四靜慮一云レ爾也。
如二七根中無色ハ實ニハ六根一也。若依下或據二隣
超一釋上者。無色定依二樂根一故。亦有二差別一也。
又任二或通種現非唯約現之釋一者。依二種子
根一。判二入不入差別一歟可レ依二伽抄意一也。義燈其
外加二一別義一也。非二可レ爲
本者
歟
今云。五十七卷次上文。明二未至地一。有二一問
難一云。若依二未至定一。修二現觀一人。得果時。
初靜慮喜根現前耶。答レ之。若利根人。現起非
レ餘云云 取意 知。一分能入不能入之文。可
レ依二利鈍一也。加之次下問答得果根一。出二三無
漏根一。故能入根。不レ可レ取レ之也。若准二上下一
者。義燈釋可レ爲レ正歟 又如二略纂等一者。於二
無色定一。焉有二未知根能入之義一耶。猶不レ可
レ云二後三一。仍以レ之不レ可レ爲二大師解釋勝之所
以一歟
  七根能入
問。瑜伽論中。第四靜慮及無色定。以二七根一
入云云 爾者可レ云下以二樂根一入中無色定上耶
答。准二略纂釋一。不レ取二樂根一。若准二燈意一。可レ有二
二意一也 兩方。若以二樂根一入二無色一者。樂根
既得二第四禪一之時離*畢。何爲二無色能入根一
耶。若約二超定之人一。取二樂根一者。八地已上及
獨覺聖者。超二多地一故。以二喜根一可レ云レ入二無
色定一。豈非二八根一耶。若依レ之不レ取二樂根一者。
以レ何爲二七根數一。自レ本不レ取二意根一故如何
問題荒量也。如二此疑難一
者。付二義燈意一。可レ尋レ之
答。義燈釋二此事一云。第四靜慮及無色定トニ七
根能入トイハ據三樂爲レ依入二第四定一。非二無色定ニモ
亦樂爲依。或據二隣ト超トニ一擧レ一顯レ餘*云云 初
釋第四靜慮及無色定。七根能入者。第四定ノミ
樂ヲ爲レ依。故七根也。無色定除レ樂六根也。第
四禪七根及無色六根トヲ合説二七根能入一也
爲言 第二釋意。第四定モ無色定モ倶七根能入
也。依二七根一入二第四定一者。第三禪ヨリ隣次&MT06279;得二
第四定一也。又依二七根一入二無色定一者二。自第
三定一。超得二無色定一之類也。合二今此隣超一。云二
七根能入一也。擧一顯餘者。擧下自二第三定一超
入二無色定一之一類上。顯下第二定等ヨリ超入二無色一
時。以二喜根一爲レ依之類上也。仍疑難皆義燈兼
遮レ之。無レ過隣超之義。
是愚案也
  而不明利
問。以二有頂地無漏一。可レ攝二三無漏根一耶 爾
也 付レ之。立二根名一者。依二増上義一。而有頂地
無漏。非二明利一。何攝二三無漏根一耶。依レ之今
論云二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一。本論述三非想地有二
八根一如何
答。義燈作二二釋一。以下非想地無漏ヲ攝二三無漏
根一之義上。爲二正義一。凡三無漏根ニハ盡二諸無漏一。有
頂地無漏。何非二三根體一耶。依レ之今論中。始
從二見道最後刹那一。乃至二金剛喩定一。所有信
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云云 見道以後
無漏。無レ不二三無漏根一。非想地無漏。尤可レ取
レ之。但至二瑜伽論非想八根之文一者。今論ノ有
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之文即
會二彼文一也。意者雖三有頂地二三根所攝遊
觀無漏一。且依レ不二明利一。不レ爲二三無漏根體一
也爲言
  尋云。若爾二大論一。論既依下不二明利一之義上
而何燈師設二別所以一。云二隨他相説故無無
漏一耶。又疏釋二論文一。雖レ有二遊觀一。而不二明
利一。想微細故。非二後三根一*云云 此文同二燈
後釋一耶 答。彼地無漏。不二明利一故論意
也
隨二小乘相一。不レ云レ有二無漏一也燈釋隨二他相一
之*心。則不二明利一故。論擧レ初。燈顯レ終歟。
疏初任二論文一云レ爾也。即次下云二然説彼
是已知具知亦無妨也一。遂許レ攝二已知具知一
也。或然説彼是以下。第二正釋歟。初釋同二
燈後釋意一也。以二別抄一可レ知二此趣一也
疏云。論有頂雖有至二非後三根一。述曰。雖レ有二
遊觀一。而不二明利一。想微細故。非二後三根一。然説二
彼是已知具知一。亦無レ妨也。不レ順二三根一。以レ不二
明利一故。不レ説レ彼。非二彼ニ不攝。若不レ攝者。三
無漏根ニ攝二無漏根一不レ盡也*云云
燈云。問。准二大乘宗一。非非想處亦有二無漏一。何
故不レ言三四無色定皆有二此根一。而五十七云二
非想地但只有八。准レ此即有二信等五根及
意。捨。命一。無二三無漏一。何故爾耶。答。准二大乘
宗一。雖レ有二無漏一。隨二他相一説。故無二無漏一。或彼
無漏。以二昧劣一故。非二三根體一。若爾何故此論
後云下從二見道一後。所有信等無漏九根。一切
皆是後二根體上。准二此所難一。前釋爲レ勝云云
別抄云
有人云。如レ此料簡者。有頂地遊觀無漏。既
爲三無漏根體一云事。論意也。若爾何三無
色。有二未知根一之論義爲レ難耶。更不レ爲二例
難一耶
今云。彼付二大論意一論レ之。故有頂既無無漏
根故。爲二例難一也。此大論文外。今一重委細
釋。有二三無漏根一故。尚彼論義時。以二有頂地一。
可レ爲二例一耶
  建久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又抄此帖了。
纔示義大綱。不及委談。爲見苦爲見苦。
願以此微善。迴向彼大果耳
 沙門良算 
論第七卷同學鈔第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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