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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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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七目次

  緣起
  若論顯理
五識煩惱
西明二障體
四地永伏
安慧相見執非執
又不知親
彼分涅槃
眞智平等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佛所得
一意識計三方
全無分
覺天許受想思歟
有境無心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七

  緣起
  若論顯理
問。本疏中。付明無漏智品眞理義。
且依有觀。可云顯眞理耶 答。以有觀
不顯理也。爾也宗家所定也 付之迷謬
種類不同。有空執見相タリ若對セハ執有
以空觀可顯理。*若望メハルニ。何以有
證理耶。依之攝大乘論中。明&MT06279;
觀門。觀遍計所執ナリ。依圓二性ナリト
時。正證眞理此豈非依空有

答。誠如疑難。破有空執。必依空有觀門。能
治所治。其理必然故。判遺者空觀。對破有
執。存者有觀。對遺空執。今觀空有。而遣有
空。卽此意也。但顯眞理。必由空觀。眞理無
相。豈以有觀爲門*耶。以空爲門故。云
二空眞如。述謂要觀ルヲ彼遍計所執空爲門
故。入ナリト於眞性。深存其旨也。此則智與眞
如。平等平等&MT06279;。倶離能取所取相故。住&MT06279;
所得心。親證法性故。若有觀ナラハ者。豈證
無相*耶。是以護法論主廣百論中。有
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違妄執。故
有智者。聞說空言。應離一切有無等執。
悟法眞理非有非云云撲揚大師。依此
意。若破空病。說有能除。若論顯理。要
資空觀釋給ヘリ但至攝大乘論者。自本
遣虛存實觀門*之時。不遮證眞理。虛實觀
中。定タリ空爲門故入於眞性。故無相違
  五識煩惱障
問。安慧論師意。眼等五識。可許有煩惱障
耶 答。樞要中。述此師義。五識有煩惱
云云付之安慧菩薩。依執ヲ以障。定タリ
執障寬狹。若爾眼等五識。旣無我執。何
煩惱障。法執所知障。對望判無寬狹。我
執煩惱障。准例スル等。依之論中述此師
義。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文。若有無我執
煩惱障者。何云依斷我執。隨斷煩惱耶。
是以本疏釋此文。云若不執我無煩惱
故。判セリ無有小障不依執生。爰知。五識ニハ
不可有煩惱障云事
答。安慧菩薩。總於執障。許有輕重淺深
同。其中法執第七通七識。我執除五
八限レリ六七。煩惱障亙前七轉識。所知障
第七。餘七識ナリ。六七相應執障重。
有分別&MT06279;行相猛利故。五八相應執障爲輕。
無分別&MT06279;非行相猛盛故。總論之者。執障
相對スルニ。通無漏心ニモ。障狹限有漏故。
但於有漏。論執障者。法執所知更無寬狹・
諸所知障相應法。必法執俱起スル故。我執煩
聊有寬狹。五識ニハトモ煩惱。無我執故
也。此則我執行相麁顯故。有分別相應。
我執倶起識相應。執障是重。故五八無我
&T069222;。而五識有&T069222;煩惱。以第六識。爲其能
故。不可違若不執我無煩惱故本疏
ニモ。不可背若證二空彼障隨斷之論文ニモ
今此論疏所述道理。是雖安慧文。護法等諸
師。同可許此義。若爾何偏關安慧。令致
疑破耶
尋云。五識雖無我執。依能引第六。有煩惱
障者。第七識與所知障可相應。可依法執
相應意識能引故也。彼平等性智現起スルニ。旣
依第六法空智。所知障相應。准例可同也。
第八識何無煩障耶。五識ニハ唯雖有法執。
亦有煩惱障。若爾第八ニモ唯雖有法執。豈無
煩惱障耶
答。眼等五識。以第六識。爲俱有依。五識善
染。依意識力。故被引意識。與二障相應。
至平等性智難者。先德釋此事。起感必
依所依力。不假能依力。第六與第七。是
能依故。不假彼力。起&T069222;解通能所依。故依
第六。平等性智起*云云斷道意識不共
業。尤依意識。可生諸識治道也。第八識
以意識。不爲所依。何例五識
  西明二障體
問。西明意。釋&MT06279;二障體。唯識論明自性體。佛
地論通眷屬體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
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披唯識。佛地
誠說。尋護法。親光本意。唯識ニハ云百二十八
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唯限本隨二
惑。佛地論ニハ述若所發業。若所得果。皆攝在
中。廣取所發業果。圓測所解。妙順兩論耶。
是以披本疏解釋。彼論通遠眷屬。皆假
名障。今此據自性障。卽不取業果云云
若爾西明所釋同大師定判如何
私云。親光菩薩。護法門人。師資解釋。不可
桙楯。今論ニハ顯障自性體。擧本隨二惑。佛
ニハ兼出眷屬タル假障故。通取レリ業果。然而互
存其旨。不致相違。是以今論ニハ云應知愚
品總說爲愚。廣兼業。佛地ニハ&MT06279;皆以煩
惱爲根本故。顯障自性煩惱。而西明
ナル文相。辨二師不同故。淄洲破之。若准
此釋。亦未盡理。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說。
非不取業及果。以不說唯故 判引下
論文。能破者。若如圓測者。今論有不
盡理失。不明假名障之義邊故也。依之
見下卷本疏。乍釋今論文。出眷屬體。引佛
地說。旣依今論意。釋眷屬體引彼論文。
知。護法意許彼義邊云事。斷障義林ニハ出體
門中。二障現行種子習氣及此業而爲
體性云云 旣總出二障體。廣取自性助伴
畢。引唯識。佛地。對法等說。此等釋意。以諸
論說。不爲相違。委談之者。通假實障。別
*論セハ障體。唯限煩惱。西明未致此分別故。
成淄洲所破
難云。見ルニ下疏文。彼論通遠眷屬。皆假名
障。今此據自性障。卽不取業果。若不爾
者。無明所發感。善三業及果。應是染性。應
是障體。旣不爾者。故今此文爲勝云云 此釋
意。明兩論相違
答。下疏主釋。此義潤色。今論盡理言之。
可通業果。而今論意。標煩惱障者。所知障
者。正明障體。其中與正障一列&MT06279;タル業果。
頗有其濫。若不爾者等文。卽此意也。如云
以彼名濫故云不然也。故本疏故今此文
爲勝*之文明障體。論正障。無其相濫文
言勝云事也已上愚
案也
或義云。西明義有許不許二邊。見ルニ下論
文。總有二意。一云。應知愚品總說爲愚。一
云。或彼唯說利鈍障品。而依初義。圓測所
釋。有不盡理失。不顧此義邊故。云若准
此釋亦未盡理。引應知愚品文。若依後義。
不可破西明今燈述又此據自性斷故。
但說根本及隨煩惱。佛地論等。據三斷故。
若所發業。若所得果故不相違。卽此意

  四地永伏
問。有義意。第四地&MT06279;斷法執少分云云 爾者
撲揚大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七地以前菩薩。執菩提有情實有。起
猛利悲願。此豈非四地以上尙有法執*耶。
依之花嚴經中。說第七地中。菩提分法
最勝。知。此位可斷盡法執云事。加之
處處中四地ニハ斷少分。通七地以前云云
況撲揚大師。自判タマヘリ第七地中尙有法執。
若爾者有人義順文理。何不許之耶
答。法執菩提分法タルナリ。於第四地。可斷
盡之。是以見下卷論文。今四地中。旣得無
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佛地論說亦以同之。四地永伏法執無
故定判。誰疑之耶。但七地以前。有漏心間雜
故。尙有執所引障。起菩提有情實有執。非
法執。此卽羸劣隨眠等也。或七地以前。
依有第七法執。第六識中。尙思菩提有情
實有。非正起法執歟。次至花嚴經者。有
義引雖爲證。撲揚釋&MT06279;此事。花嚴ニハ但言七
地中勝。不言其執七地方盡トハ。何得爲證。
以第四地初學&T069222;二乘。五六兩位ニハ
彼。第七超彼。名勝何失云云 慈恩。撲揚餘
處解釋。准上會釋。可成申也。或執所引。或
ルルヲ以引第七法執。七地尙云有法執也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十云。問。四地以後。我
現行。永不行者。何故第六地麁相現行
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麁相現
行等云云執現行。而何可云四地以後
我法執現行永不行。○答。觀心實善性&MT06279;
執。然第六執種子所引故。亦俱時第七
執現行所引故。第六觀心中。令作染淨
等解。故法執所引有漏觀心之上。假說能引
障名名執。實非執也。於義說之云云
私云。准此釋意。上二會釋。更非別義。依二
邊故。七地以前。尙有法執。由之見ルニ論文。
六地障ヲハ云執有染淨。七地障述執有生滅。
以知。雖非正執。尙有被名執之義云事
  安慧相見執非執
問。安慧論師意。付明執障不同。且相見二
分。可許非執*耶 兩方。若非執者。相見二
分。遍計所執者。彼師所定。以知。可ナル
事。依之演祕中。出&MT06279;&MT06279;非執*之法。卽業及
果。非心心所者。無二分故云云 旣以無
二分爲非執之由。明知。二分是可執也。
若依之爾ナリトイハハ者。了義燈中。述障非執
體。擧相見二分。若爾師資解釋。似致相違
如何又進燈文
可爲論議
私云。安慧論師意。以相見二分。云遍
計所執情有理無。旣是當情現能取所取
也。何以此云執耶。意能執心。是依他
起。非遍計無法。由妄熏習力故。識自體
生時。似能所取現。是有法似無法也。執
能似。二分所似*也。豈以所似無法。屬
能似執心耶。故義燈中出&MT06279;障非執法。卽
所知障所起三業幷所得果及見相分トナリ。雖
此所執。亦名隨斷。如於遍計說斷之義
云云 能斷所斷義。於依他可論之。而見
是所執。且明&MT06279;斷義判也。但至演祕
者。有執之法。必有二分。是心心所。無執
之法。必無二分。卽色不相應。旣以二分。直
不云執。有執心時。似二分現云事也。仍
無相違
  以遍計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虛妄識之所
執。亦名唯識之釋。可案立耳
  又不知親證
問。二乘聖者。親可證生空眞如耶 兩方。
若親證トイハハ者。見今燈文。云不能證彼眞如
理體。判又不知親證。知。親不證云事。
若依之爾ナリトイハハ者。旣得生空無分別智。豈不
親證理耶。依之見下卷論文。謂有二乘
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眞如云云如何
答。二乘聖者。斷煩惱障。依生空無漏智。
證得有餘無餘涅槃。契會眞如*之位。豈親
不證眞理耶。得生空觀親證眞如論文。誰
可異求耶。但至燈文者。法無我所顯眞如
名理體。生空所顯*之邊。是眞如之上
義也。二乘唯知生空差別。不證法空理
體。故燈云今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
體。但能悟此眞理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
邊。名證解脫也。而於生空眞如*者根本
親證故。下卷論文ニハ云親證眞如。今燈中。
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名解脫。非眞
解脫者。後得智中。不知親證云也。依之
玄賛中。後時觀前正智行相。不親得故。乃
見加行所求行相。便謂爲眞。遂起四倒云云
義燈。周記亦以同之。文意者。正智緣眞如。
更無行解。後得智起。緣眞如時。觀加行
位。作苦空等行解。眞理無相。非苦空等。二
乘作此觀。是法執四顚倒也。此*則菩薩
道前&MT06279;修習無相觀。二乘但修有相*之行
故也。倶舍。婆沙等小宗之中。不立眞見道。
卽依此義門。可准知
  彼分涅槃體
問。本疏中。以外道所計涅槃。名彼分涅槃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中有二釋。一
云所顯理也。二云四禪等名涅槃也 進
云。雖有二釋。判後解爲本也 付之見
疏文。外道苦行。計勝涅槃。乃至有頂。諸
惑暫斷所顯之理。執爲圓寂。今說彼是彼
分涅槃云云 文相分明也。何不云所顯理
耶。況異生旣證不動無爲。豈不顯理耶
答。外道異生。執四禪等。計眞解脫。故以無
想定等。名彼分涅槃也。依之瑜伽論中。四
靜慮者。或復名爲彼分涅槃。由諸煩惱一分
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云云
依此文。以是有爲。故名彼分。分者。相似流
類之義。據無惑邊。有寂靜義。與眞涅槃。稍
相似故。故名彼分云云 得不動無爲云事。
卽可准之
  眞智平等
問。有義意。釋等覺名。眞智平等。後得劣佛
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可許之耶 答。不許也
付之金剛無間道ニシテ斷佛果障。根本智所
證理。更無別障。若爾述眞智平等。尤叶
理依之淄州大師。此云等覺。但約根
本。非據後得云云 旣同禀承實義。何
不許*之耶
答。演祕中破此義。若二智。名勝等者。
障猶未盡。復未圓證。以何名等云云 能破
意者。金剛心ニハ雖斷佛果障。麁重未捨。雖
證眞理。復未圓滿。單云眞智平等。似不
顧此旨。故蒙能破也。義燈述約所證理。
後更無障&MT06279;障所證理。故見分明。不同此
ニハ猶有微障。見不了了。不云等覺。此
云等覺。但約根本。非據後得。今此菩提ト云ハ
說。後得一切種智。不同前故。名爲勝
果。此釋意者。付一障二愚。明無障之義雖
麁重未捨。眞理未圓證。金剛無間所證眞
如。無有後障。依此義邊。名等覺也。
同撲揚所破義。況西明疏有三釋。卽演祕
所引三義也。其中第二釋。存眞智平等。燈
中且雖引西明第三義。高覽定及初二
釋。若爾西明釋外。自設別義寧同第二釋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歟
問。西明意。釋等覺名。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此義耶 兩方。
若不許者。正見燈文。全無難破。隨述自
義。云今有助解。知。以圓測義爲本。燈師
設別義云事。就中見西明疏。總有三釋。
別引此釋。知。可指南云事。況此義旣三藏
解。豈不許之耶。若依之爾者。演祕中難
此釋。若燈師所存ナラ者。撲揚豈難之耶。*依
之見下卷義燈文。引西明此釋。破違斷
惑證滅斯心別故論文 兩方如何
答。誠如疑難。雖引此釋別無難破。雖然
准演祕意。不許此義歟。演祕所引三箇異
說。卽西明疏三解。其義無替。誰依用セン*耶。
隨下中委難之畢三藏解者。西明所傳。
如云要集雖云三藏所說。然恐傳錯也。別
引此釋者。見西明疏。初二義ニハ同安有
之言。至第三義。今三藏云等云云 此卽彼
師實義 故燈師且引此義許也。但至今
有助釋文者。圓測義外。更作別釋。故云
肋釋。以彼師義。非爲本義。演祕破有人三
了。今助一釋等云云 以彼可准
  佛所得法
問。以金剛心菩薩。名&T069222;ヲハ等覺。撲揚大師。如
何釋之耶 答。演祕釋此事。佛所得法而皆
得之云云 付之等覺菩薩。雖隣妙覺。未得
功德。其類非一。四智*之中ニハ無圓鏡成事。
五眼*之中。不備佛眼。六通ニハ無漏盡通。諸
智闕一切種智。何判佛所得法而皆得之耶
 答。撲*揚佛所得法。而皆得之。菩薩稱等。
所得自在。離障圓極。故佛云勝者。非祕
師私義源*依般若經說。若被疑撲揚釋
者。先可被難本經文。而見彼經。雖擧六
度。八定。三十七品。三三昧。五眼。六通等。未
出四智。故於四智。忽非疑難歟。況雖有
未得功德。約已得功德。立等覺名也。不同
以前諸位故也。加之見祕下文。如言燒
衣。一分亦轉。據斯相形等勝無咎云云
此釋者。總以得四智一分尙可云得四
也。次於佛眼者。前四種眼。至佛果
已。總名佛眼。故以得四眼。亦名得佛眼
歟。漏盡ヲハ。分可得之。就中諸障皆悉斷
盡。何不云漏盡耶。次一切種智者。觀有智。
是後得智也。此中有二。觀無漏道。名道相
智。此義邊共菩薩。觀所餘一切法。名一切
相智。此義邊唯限佛不通餘也。而披經
文。擧一切相智。此卽分得此智歟。或此等
功德。合正得將得。總云而皆得之歟 正 
得將得雖異。同是得故。有何相違
  一意識計三方一意識計有異
本一帖略之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種類。或執諸識用別
體同云云 爾者八識體一計歟。將六識體
一計歟。答。唯可云八識體一計也 付
之。披攝大乘論說尋一意識菩薩義。所
引誠證悉計六識體一 所謂說六識者
皆名意處之文。唯說六識意各能受意爲
彼依之說□□七八□文□□更可非八
識體一之師。況世親攝論中云。非離意識
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無性攝
論中述依於彼彼□□□時得彼彼名。所







謂眼識乃至意識。此等文無諍六識體一
 如何哉
答。凡一意識菩薩之義。源出何僧之說。是
以勘攝大乘本論。述トシテ一意識菩薩計。又
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
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云云
取喩於意思計宗義於體一。若非八識
體一。譬喩更不相似。如意思業只說意
思分爲三業。非別二思。若許餘識喩不
相似。不名一意。淄州大師定判則此意
也。是以唯識論出トシテ此師計。或執諸識用
別體同云云 阿陀那敎說諸識。豈非八識
耶。隨疏釋此文。此說八識體是□□□解
釋尤明耶。加之至下文破此師□八識自
性不可言定一云云 出宗義擧□破文
更無所簡。定可八識體一計。況無性攝
論中。謂有一類菩提薩埵。欲令唯有一
意識性乃至此中無別餘識種類云云旣總
云無別餘識。是述八識。若爾依攝論・唯
識之說。任無性・護法意。一意識菩薩之義
非六識體一計也。但意各能受文。皆名
意處說。意名皆廣兼七八也。次無性攝
論之文又同皆名意處之說。彼論云意識
卽攝七八故也。次世親攝論文同無性
義述八識體一旨也。無著本論述八識
體一義。世親定可同此說。但至唯除別
有阿賴耶識之文者。顯本論所明一意識
ニハ除別有トイフ第八七識體一之師也。故
唯除別有阿賴耶識者。出所度別師義
也。非云所明一意識師除第八世親攝
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淄州定判此意也。
無相違可答申也
尋云。或執諸識用別體同之文。唯限八識
體一義歟。若爾今論意最除。唯識迷謬之
執。七識體一之義何不攝之耶。況或執離
心無別心所文。全無分無計盡攝之。或執
諸識文何不攝七識體一執耶。若攝之
者。云諸識未必八識歟
答。或執諸識文不攝七識體一師。旣無
簡別云諸識。唯可限八識體一。此說八
識體是一故之釋更不攝七識體一計
但至悉盡唯識迷謬之難者。凡一類菩
薩之義雖有二師異說。八識體一彼師爲
正義。七識體一不正義。是以今論且擧正
義。七識體一師ヲハ類破之也。故出四計畢
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云云 今此中等取七
識體一。故盡破唯識迷謬有何失耶。或
執離心無別心所文。兼全無分無云無別
心所。故不云無諸心所。卽此意也。文言
遙異。不可相違也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種類。或執諸識用別體
云云 爾者今此諸識體同計。唯執八識體
一歟。將有七識體一。六識體一計
兩方。若限八識體一者。迷謬種類執見不
同。何唯執八識體一*耶。彼或執離心無別
心所計中。如有全無分無異計。是以披世
親攝論說。述一意識菩薩計。非離意識。別
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云云 如文相
者。七識體一 依之義燈中。世親攝論。唯
除第八ト云ハ。更別師義云云 旣異無性攝論。云
別師義。以知。有七識體一計云事。次諸敎
中。以六識身。皆名意處。依六根處故。得
六識名云云 依此等敎。計ヘシ一意識。若
何無六識體一計耶。況小乘餘部意。判心
意識體一。此卽非六識體一耶。若*依之
有此等執者。本疏判此說八識體是一故。
難六識體一義。義燈破西明義。成八識體
旨。明知。一意識計。限八識體一云事。是
以見下卷論文。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
 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卽可同之。兩方
如何
答。一意識計。依不分明。諸師作異端。道
證師作三釋。八識體一。七識體一。六識體
一是也。其中以第三六識體一斷正義。圓
測。神廓等。亦存此義。雖然宗家意。設雖
計七識體一。全不可云六識體一。其所
以者。一意識計。是大乘異師。深爲成唯識。
依楞伽・深密等鏡像水波等經文。所成此
義也。是以見世親無性攝論。謂有一類菩
提薩埵云云 若爾以小乘心意識體一。不
可疑之。但至七識體一者。聊簡非一准。
若依秋篠僧正。子島上綱等意者。可有
此計。卽以燈文。爲其誠證。上云若爾那知
世親不依楞伽所說第八與七如ト云ニ起浪。
執七爲一。唯除第八。下述若許餘識アリト。喩
不相似。不名一意。是故無性但總說。言無
別餘識。世親攝論唯除第八ト云ハ更別師義。如
古因明師。立能所成。多少各別。非皆相
 准今解釋。旣以七識。喩波浪。類影
像。故除根本第八。何不計七識體一*耶。
若有此計者。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中。亦
可攝之。諸識言。寬通故。本疏。義燈。成八識
體一者。爲遮六識體一也。或又不可有
七識體一計歟。水波旣同意思業喩。亦無
別義。故一意識計。偏執八識體一。但至
世親攝論文者。上依意思業喩。成一意識
了。非離意識別有餘識云云 此卽同
無性攝論。一意識本計。八識體一義也。結
唯除別有阿羅耶識者。傳一意識之人。
唯遮別有第八云事也。義燈更別師義之
文。亦可准之
尋云。付有七識體一計。今論文攝乖宗家
釋。本疏。義燈。成八識體一。世親攝論云別
師義。忽不攝今計。況見下卷疏。釋八識自
性不可言定一*之文。攝論世親第四。叙唯
有一意識菩薩。今不同彼故云云 下文所
遮。旣異世親。今計所出。定非ヘシ彼計。次
付無此計不叶燈文。擧古因明師能
所立例。顯種類不同。何實無七識體一計

今別案云。設雖許七識體一計。今論不可
攝之。或執諸識之諸言。通八識故。不同
或執離心無別心所。不云無諸心所故也。
燈云此論但云諸識體同。諸言無簡乃至
世親攝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云云准此
文得今案也。可思之
問。西明意。釋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文。六識
體一計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明一意識計。專見攝大
乘論。而披彼文。依於彼彼眼等生時。得彼
彼名。所謂眼識及至意識。此中無別餘識種
云云 旣於六識。明體一旨。知。今計六
識體一云事。加之神廓師。攝論翻譯筆受&MT06279;
深成六識義。豈不依用耶。況樞要中。有
六識體一計如何
答。一意識計。大乘異師。强爲成唯識。依深
密等經。豈計六識體一耶。但至攝論文者。
諸敎中。說六根六識故。且於六識。判得
彼彼名也。七八旣無六根門名故。且擧六
識。實ニハ意識中。可攝七八。此中無別餘識種
類*之文。明簡別識。是故無性但總說言無
別餘識淄洲解釋。卽此意也。神廓。道證等
人師。不知深意。任顯ナル文相作解釋。誰
可指南耶。樞要文者。是別釋歟。論所說
四類計。皆通ト云大小乘異計。一別義也
問。要集意。釋世親攝論唯除別有阿*羅耶
識文。但有第八未知第七計云云 淄洲大
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見
彼論說。云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
有阿賴耶識。文相旣明。道證所述。尤順論
文。依之見下卷疏文。彼文似難大乘異師
有八無七云云 要集所釋。同大師定判如
何 
  全無分無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計。或執離心無別心所
云云出經部等義歟 答。經部覺天等計
也 付之旣云無別心所。明知。全不許
心所云事。而經部許有受想思心所。豈此
中攝耶・例如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中。唯限
八識體一如何
答。疑難卽演祕問詞也。出答文者。疑自
被消。全無分無。總名爲無。不爾分無ヲハ
ヲハレニ攝。故疏總言。亦無失矣云云 凡於經
部師。其
種類多途。爲計非一准。或全無心所計。或唯有受
想思。無餘心所計。或唯有受想思觸四法計。或有
遍行別境十法計。或有遍行別境及貪嗔癡慢十四法
計。而今論述無別心所。全無分無。合擧之以上異本
但至一意識者。可准上問答。或無別心所
文。雖攝分無計。或執諸識言。唯限八識體
一歟。文言頗異。不可例同
  覺天許受想思歟
問。付諸部異計。且尊者覺天意。爲許
受想思等心所將如何 兩方。若全無計
者。見疏燈文。出覺天計。有受想思信四心
云云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諸有爲法。
有二自性。大種及心也云云人師難疏文。有
四心所。無證據判セリ如何
答。演祕中。引婆沙論。覺天計同譬喩師。是
全無義云云 但至疏燈者。雖全無計。受想
思等。尙別假立。故述譬喩師義。初刹那名
心。第二刹那云想。次念云受。次念云思。第





三刹那以去。是思差別云云 准彼可知覺天
計也
  有境無心
問。淸辨論師意。立有境無心義*歟 答。
*立此義也 付之依宗家解釋。尋淸辨宗
義。立世俗勝義二門。存妄有眞無道理。有
境無*心義。遂可依何義門耶。是以傳彼
宗人師。淸辨立此義者。法相妄語云云
爾出誠證。於淸辨宗。可被成立宗家定
判耶
答。護法。淸辨。千一百年出世。成空有諍
論。所立宗義乖角。得經論文相違。護法旣
存唯識無境。淸辨定判有境無心。然淸辨計
總撥法空。爲違中道。强立唯境。本疏解
釋。卽存此旨。但於二門者。先德異義。雖然
且於世俗諦。可許此義。勝義皆空彼宗
實理門。設雖境。不可云有。世俗妄有。是
假施設門。何於心不立無耶。此卽兩大論
師。共雖許心境。中至以心爲本。依心變
境故。邊主以境爲本。依境心起故。此等義
門皆假相談。有無言。皆在俗諦。但至證
者。大小宗計。證據難探。大師三藏函
杖。三藏廣達宗義。卽於那蘭陀寺。遇淸辨
門人德光師子光。窮彼宗義。誰強疑之。況
見論文。述淸辨義。或執内識如境非有云云
旣執内識非有。無心之旨明。彼許外境。今
付中道。云如境非有。知。有境無心云
事。百本疏主。今論糅者。以此計屬淸辨。豈
及疑耶。人師所釋。不知淸辨意也
私云。護法淸辨。應眞大士。所立宗義。遂
不可背。互顯一邊。各遮迷執。中主誘愚夫
迷境。說唯識無境。邊主爲遮唯識實有執。
立有境無心。淸辨旣大乘師。依花嚴等。可
存唯識。而世俗門。是妄有故。說境界有。如
護法明不云唯識。故護法菩薩押彼義
有境無心。出迷謬類。例同雖立中道。護法
以彼宗。偏同空見。淸辨以自宗。亦同有
執。互不許之。各押難之。若爾不可求別
證文。世俗妄有之談卽龜鏡誠證也
  此義深奧也。輒不可辨委細。如總料
短釋抄之
疏三本云。淸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空。
唯有虛僞。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俱有。
許有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
用。故知。諸法有境無心。今且違汝。一切唯
ト云。故能緣相。決定是無云云
補闕章云二量 大乘之中。淸辨世俗諦中有
相無見。但有虛幻境相現在。何有其心。
勝義諦中及小乘一說部。見相俱無云云
論第一同學鈔第七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總標
  是世間出故
由假說我法
無漏心執二方
一法眞俗相形
第九識體
軌在有法
摩納縛迦
變似我法
  賢聖義
  逆流生
二向不定
隨信隨法
一變受生
信解見至
一二五品斷家家
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然不還者
此言生者非是生有
定樂慧種姓
得理更親
分品潤二方
無智亦無得善巧
餘三善巧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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