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中論疏記 (No. 2255_ 安澄撰 ) in Vol. 65

[First] [Prev+100] [Prev]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如佛者。如大絶第五卷云。佛告迦葉菩薩。心
四種人能護正法乃至出現於世。能多利益。
爲世間依。安樂人天猶如如來名人中勝爲
歸依處也。言亦即是佛也者。如大經第七卷
云。如上所説四人出世護持者。應當證知。而
爲依比何以故。是人善解如來微密深奧藏。
故能知如來常住不變。若言如來無常變易。
無有是處。如是四人即名如來。何以故。是人
能解如來密語及能説故。法經云。解既同佛
亦即是佛也。准之可悉。淡海&T047368;云。實行菩薩
猶如佛也。權行菩薩即是佛也。且如地前菩
薩八相成道。化度衆生通於權實也
流云。四無明都不識大小等者。所言無明
者。如淨名玄初卷云。達縁既不悟二不二。亦
不了不二二。故無二志則稻爲無明。故大
品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有無所有。
是事不知名爲無明。准此玄文。機縁既悟大
小。則具二慧。既不知大小故無二慧。故稱無
明也
中論疏&T047368;卷第一之本之本
  建長大年七月七日。於光明山往生院書
寫畢。朗以書寫之功。廣令流布三論之教
法。願以緒縁之力。普令利益六道之衆生
云云 沙門智舜春秋五十六 
寫本&T047368;
  保元二年五月十六日已時於東大寺東南
院書寫畢
 三論末學乘珍之 
又云
  應保二年三月十二日愚點了。定多謬失
歟。後覽人正之云云


中論疏&T047368;卷第二
 集衆異説
不敢和會

 大安寺沙門安澄撰 
疏第一卷末流云。能説是因縁善滅諸戲論。
下第二明教用等者。此下第二明二智中道
也。述義云。以此三智能起教用故。權實二智
名爲教用。故云第三明教用也。言即是辨二
智中道者。述義云。上就諦門廣辨中道。今略
就智辨於中道也。辨中以諦爲正宗。故百論
文中。無辨二智中道之義。然師以義准。欲明
二諦本是佛智所説。故兼明二智中道也。有
人解云。佛智能説八不是教。起用此即智。用
名爲教用也。語遠是智用。近是教用。今從近
義。故云弟二明教用也。疏云。故摩耶經云等
者。如彼經文。云摩訶摩耶。問阿雖言。佛滅度
後。何人持法。阿難答曰。一百年已。優婆崛多
説法教化。乃至六百年已。一九十六種邪見競
興。破滅佛法。馬鳴比丘摧此外道。七百年已。
有比丘名曰龍樹。善説法要燈正法炬。滅邪
見幢。今略引之。疏主釋云。然正法炬者。即是
五正法之義。謂顯正義。此歎外用也。滅
邪見幢者。即是防護正法之義。謂防邪義。此
難内徳。具明如涅槃疏第七卷初。准此疏
文。燃正法炬者。證爲顯三種中道也。滅邪見
幢者。證凧爲減諸戲論也。疏云楞伽云等者。如
入楞伽經第八卷。大慧菩薩白佛言。佛滅度
後。是法何人受持。佛以偈答曰。於我滅度後。
南天竺大國。有大徳比丘。名龍樹菩薩。住初
歡喜地。爲人説大乘。能破有無見。往生安養
國。今略引之。疏主解云。釋此語不同。舊云龍
樹是初地人。關内姚道安學。智度論云。此是
龍樹。引衆生令入初地。而實是十地人也。廣
如序疏。准之可悉。疏云。既是佛智能説等者。
述義云。既以佛智能説八不。故明於熊説之
二智山。疏云。二智證方便等者。述義云。釋名
凡有四句。一者一名一義。謂一名即一方便。
名一實名一義謂方便善巧之義。實是如實
之義。二者一名無量義。謂一是無量一。豈不
是無量乎。此即無量而一。一兩無量。華嚴云。
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展轉生非實智者
無所畏。且就四義解之。一隨名釋。如方便以
善巧爲義等。二因縁釋。如方便以實爲義。實
以方便爲義等。由無礙故。三顯道釋。如方便。
以不方便爲義等。四無方釋。如方便。以一切
法爲義等。三者一義一名。謂以正道爲一義。
以方便爲一名。然正道未曾名。與無名爲一
道故立乎。一名立一名者。爲顯一道。故以云
爾。四者一義無量名。謂爲顯一道立無量名。
既爲一道立無量名。其無量名豈不顯一道
乎。如就方便實釋名歴。一切法例爾。智以決
斷爲義。若能決了諸法。是善惡是因果。乃至
有爲無爲常無常等。如此決了名爲智故。慧
以鑒達爲義。若能玄鑒此等諸法體相皆空。
無有決定。通達無相。名爲慧故。如以黄金作
環玔等種種巧物。巧物勝金。般若之巧名方
便。方便勝般若。其義亦爾。具如名&T047368;第四卷
也。有人隅云。所言非實非方便等者。此以無
二智。照不二境故。百論序疏云。非正境無以
發正智。非正智無以照正境。問。此境智既是
體中。與第五正性何異。答。通者同故。無量壽
經疏云。以通言者。以正因生正果。與今正境。
正智發澱等同之。就別言者。彼此異也。此正
境正智。不及彼正性。此約通門。可爲言之。彼
佛性門。約就別義。是故異也。正性非以正因
性。於正果准知。正境正智非發照也。謂此正
境正智。之非境智義。是配正性也。問。體中之
外有何物正性耶。答。若約通義及總義者體
中佛性般若一乘涅槃法身眞如皆是同也。皆
指華嚴正法爲本也。然五種佛性。約總之別
亦通之別。而建立之。是故正性非是境智之
所發照。今此體中發照相對。是故境界觀智。
二性之所相攝。具如經疏及遊意也。問。師文
中何指理智。以爲正因佛性耶。答。涅槃疏中。
指智爲正因佛性。此約主義而爲言之。非取
照義以爲智也。餘十部許經論疏中指理以
爲正因佛性。此約根本體義而爲言之。非取
境義以爲理也。具如寶崛也。所言泯然無
際者。述義云。寂靜故泯然也。無際者無間也。
玉篇。泯者彌忍爾賓二反。亂也。滅也。盡也。
邃曰。泯也。際者子例反。交會之間也。接也。
相接續也。會也。合也。方也
流云。彼經正明等者。述義云。彼涅槃經正明
因果等義。何者境界與觀智爲縁因。菩提與
涅槃爲縁果。合成四性。加第五正性。而成五
性。故云明五性義也。言就論主等者。既明二
智。故二智明了。即是菩堤。於菩提上無累之
義爲果果性。故云。亦得具五性也
疏云。謂能説八不因縁等者。碩法師云。善滅
者簡無聲聞。若聲聞斷煩惱修智慧。煩惱即
本有。今無智慧即本無。今有本無今有即是
生。本有今無即是滅。箇即有生有滅。不名善
滅。今佛不爾。智慧本自不生。煩惱本目不滅。
智慧非本無今有。煩惱非本有今無。即是不
生不滅。故稱善滅諸戲論。准此疏文能説不
生不滅等八不因縁。滅二乘生滅等戲論也。
琳法師云。善滅諸戲論者。文有二意。一明因
縁生法性恒寂滅。但有心將會者。悉不相應。
稱滅戲論。故智度論云。因縁生法。滅諸戲論。
佛能説是。我今當禮。二彰佛智窮源契理究
竟。宣示未聞同已所詮。亦云。善滅何者。但二
乘之人。執法有性。斷除生死。別求涅槃。情懷
取捨。非爲善滅。故淨名云。法無戲論。若言我
當見。若斷集證滅修道。是即戲論。非求法也。
佛即窮理盡性。巧談諸法從因縁生畢竟空
寂。即是涅槃。非謂除法始方滅累稱爲善滅。
蓋由法性自爾。佛便依起説。若理不然則聖
無此力也。故肇師言。聖得理。成理爲神御。斯
言當也。道二乘存心取法。妄執有無。言不合
理。通云戲論。若能忘當息慮。冥心至理者。方
爲善滅也。准此疏文此論與大論。各擧一義
也。有人解云。不八戲論者。應言説八計之能
不而滅所不之八戲論也。又論迹云。外道成
八非不。論主是八不。以八非不故成虚妄。以
八不故是中實也
疏云又觀法品等者。如此論第三卷觀法品
長行末云。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三者見論。
碩法師云。五鈍煩惱名愛論。貪瞋慢疑無明
五利便名見論。身見邊見戒取見取邪見
疏云。又利根者起見論等者。有人解云。出涅
槃法華淨名智論等中也
疏云。師又約漸捨葬等者。言一者佛有誡勸
二門等者。案十二卷章第二云。此則第一善
惡相對。惡是墮墜。乖理無有出功。故十惡爲
戲論也。義是清昇。扶理有出之義。故十善非
是戲論。准此章文今言。惡是十惡。善則十善
也。碩法師云。諸佛出世。誡諸惡莫作。勸諸善
奉行也。能説是因縁。即是因縁即是勸善也。
善滅諸戲論。即是誡惡。此明佛初出世減惡
修善。謂惡是戲論。善是不戲論也。言府墜
者。玉篇上。附倶夫禹二反。胕腫也。説文俛病
也。厨也。又作俯字。弗武反。下首也。下面也。
説文此俗順字也。順低頭也。下説文古文。地
字也。墮落之墜爲隊字。在阜部。隧馳愧反。爾
雅。隧落也。失也。文字辨嫌。直類反。隨也。言
符理者。上玉篇。輔倶反。似草木實房柎。字
在木部。符信爲符字。在竹部也。符附簾虞反。符
合也。清昇者。玉篇上。且盈反。潔徹無瑕穢
也。澄也。下舒承反。毛詩如日之昇。傳曰昇出

疏云二者善有二門等者。十二卷章云。此即
第二有相無相對。是分別爲戲論也。無相即
無分別。爲非戲論。亦云漏無漏相對。謂有漏
之善。但得三有果報。不能出生死止。是不動
不出。故名戲論。無漏之善。破裂生死。故不名
戲論也。碩法師云。有相有所得善。是戲論。無
相無所得善。是不戲論也
疏云。三者得無得二等者。章云。是第三一
異相對。謂上雖言有相是戲論無相非戲論。
若見有相異無相者。是戲論也。見相無相不
異。乃名非戲論。乃至善之與惡。生死涅槃。凡
聖解惑。萬義竝類也。有人解云。此二不二及
非二。不二相對也。言如云明與無明等者。此
涅槃經第七卷文。今略引之解云。謂推求此
明之與無明盤相畢竟不可得。何所論異。而
謂之異即是愚人也。言諸有二等者。此大品
經第三十九卷文。今略引之。解云。以無菩提
因。故云無道。無涅槃果。故云無果。所言道
者。是因義也。言智者了雖等者。此亦大經第
七卷次下文也。解云。了悟明興無明不二。即
是智人也。碩法師云。有所得無所得二。是戲
論。有所得無所得不二。是不戲論。准之可

疏云。第四明二與不二中者。有人解云。此第
四二不二非二。非不二及台忘慮絶相對。此
依華嚴經文也。碩法師云。二不二竝是戲論。
非二非不二是不戲論也
疏云第五若有戲論等者。有人解云。此第五
戲不戲及無戲不戲相對。此亦依華嚴經文
也。碩法師云。若見戲論不戲論。竝是戲論。若
不見戲論不戲論。竝是不戲論。若能善滅。箇
是佛能説八不因縁故。能善滅如此戲論也。
准之可悉
疏云。答戲論破慧眼等者。案中論第四卷觀
如來品未偈云。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戲
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今略引下半偈文。長
行釋云。戲論名憶念取相分別彼此。言佛滅
不滅等。是人爲戲論。覆慧眼故。不能見如來
法身。元康師釋云。戲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
者。慈眼見法身。法身離四句戲論。是四句故
有戲論則破慧眼。無慧眼故不能見佛也。思
益經云。若有於法生見。則於其人佛不出世
也。戲論名億念取相分別此彼言佛滅不滅
等者。此戲論是言如來城後有無亦有亦無非
有非無等四句。今云。滅不滅等者。滅是無。不
滅是有等。即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雖包四句。
意在第四句也。是人爲戲論覆慧眼故不見
如來法身者。此以法性眞理。名爲法身也。准
之可悉。述義引大品經第三十二卷云。佛告
須菩提。非所有非無所有。無諸戲論。是名得
道。觀五陰若常無常。若苦與樂。若我非我。若
寂滅若非寂滅。是爲戲論。若聖諦應見集。聖
諦應斷滅。聖諦應證道。聖諦應修。是爲戲論。
乃至當得一切種智。當斷煩惱習是爲戲論。
照了達義名之爲眼。無量壽論云。肉眼清徹
靡不分明。天眼通達無道無礙。法眼觀察究
竟諸道。慧眼見知能度彼岸。佛眼具足覺了
法性。廣明五眼如大品等也。疏主解云。慧眼
就體得名。謂以慧爲眼故名慧。即以智爲體。
若約境者。照於実相。故有慧眼也
疏云。我稽首禮佛者此第三等者。琳法師云。
我謂青目也。首謂頭首。三業虔敬。歸依致禮。
名稽首禮。故小論言。起善心轉愛果擧體敬
禮也。准此師意可見今旨。謂波師初牒二偈
是釋論師。所以云爾。今疏主意。初牒二偈是
本論師。然則應言我者龍樹菩薩首謂頭首。
謂三業虔敬。歸依致禮名稽首禮。所以疏云
論主致敬也。言推功與佛者。玉篇。惟出准他
雷反。往來也。去也。進也。擧也。用也。鋼也。與
述義云。與猶寄也。案云。推功歸佛是也
疏云。又稽首者欲請等者。案。碩疏云。二者請
威靈加護。明佛説聖教能淨生滅息斷常縁。
今謂。生滅成斷成。所以述正教。使正教不開。
故今是申佛正教。所以謂。請威靈加護。故須
歸敬。謂無生二諦。其趣離明唯佛能宣。凡佛
弟子造論申經者。無不承於佛力。若不歸依
者。請佛威神加護。證説無由。故須頂禮也。有
人解云。加護者加神力而助護也。亦可加慈
悲護念也
疏云。又龍樹未悟無生等者。案。傳云。龍樹菩
薩者。出南天竺梵志種乃至出家受戒。九十日
中誦通三藏。更求異經。都無所得。乃至周遊
諸國更求深經於閻浮提中。遍求不得。外道
論師沙門義宗咸皆摧伏。外道弟子白彼師。
言。師爲一切智。今爲佛弟子。弟子之道諮禀
不足。將未足一事。非一切智人也。辭窮情屈。
即起邪慢心。自念言。世界法中律塗甚多。佛
經雖妙以理推之。一猶故未盡。未盡之中可
摧而演之。以悟後學。於理無違。於事無失斯
有何咎。思惟是事已。即欲行之立。師教戒更
造法服。令附佛法而有少異。欲以陰衆人情。
示不受學。擇日選時當與。諸弟子受新戒。著
新衣獨居靜室。水精塔中大龍菩薩。見其如
此。惜而愍之。即接之入海。於宮殿中發七寶
函。以諸方等深奧經典無量妙法授之。龍樹
受誦九十日中通粥解多。其心深入體得實
乃至龍樹既得諸經一相。深入無生。二忍
具足。龍樹還送。出於南天竺大弘佛教。摧破
外道。摩明魔訶衍制作諸論乃至去世以後過
五百歳。南天竺諸國爲其立廟。敬奉如佛。
其母樹下生之。因字周那。周那樹名也。以龍
成其道故。以龍配字。號曰龍樹。廣歎如傳。又
付法藏經第四云。捨欲出家。九十日中誦閻
浮提所有經論。摧伏一切諸師。自謂一切智
人。依諸弟子請告曰。欲自樹爲佛。獨處水精
塔中。大龍菩薩神力接海官示法藏。九十日
間誦倍閻浮。深入無生二忍具足。龍王送出。
因以傳世。華嚴傳云。依智論。大乘經多是文
殊結集。佛既涅槃。諸聖隨隱邪興。無大乘器。
故攝華嚴等大乘教法。置龍宮六百餘年。龍
樹入海誦之傳世。依文殊般涅槃經。佛滅後
四百五十年。文殊在世。智度論云。諸龍王特
千佛經藏。出法華硫智度論百卷云。大品十萬
偈。諸龍王宮阿須羅宮諸天宮中有子萬偈。
命長識強故能持。何況大菩薩所知般若等。
有人解云。大龍菩薩者。經下文云。龍王送出
私穎沙竭羅龍王。沙竭羅龍王者。慈思云。鹹
海名也。疏主云。本國名。亦可海名也。華嚴
云。得一念中轉自龍形示現無量衆生身也。
言二無生者。大論解無生品云。衆生無生。諸
法無生。悟二種無生。故名無生法忍。薄法圖
賛云。既悟無生二忍也。准此等文。海宮者沙
竭羅龍王宮也。無生忍者。人法二無生忍也。
自樹者自立也
疏云。又論主因佛悟無生等者。碩法師云。三
者念報佛恩。明佛能説八不正教滅戲論。我
今禀佛正教。發生智慧。所以能滅戯論。其功
重大。故須歸敬。准之可悉
疏云。又禮佛者欲令後人等者。有人解云。天
魔者是第六天魔王也。淨名經云。魔王多是
住不思議解脱菩薩也。法門名義集云。威力
自在與佛淨。故稱爲魔王。修上上品十善。
即生其中也。言調達者提婆達多。天竺音緩
切也。斛飯王子。此反云天熱。諸天逆知造三
逆罪。故心熱也。亦云。天授從天乞。得天與
授。故未來作天王。佛非過去天王。佛不須三
衣鉢等。是未來佛也。攝論云。是大賞伽羅菩
薩也。小乘經云。墮無間獄後成辟支佛。法華
經云成佛也。是違方便也。言小乘人等者。智
度論第六十八卷。又四卷信毀品文。亦名泥
梨品。具引文如&T047368;第十一卷也
疏云。答九十六種術等者。琳法師云。説法之
人汎論有五。一諸天説。二化人説三聲聞説。
四菩薩説。五諸佛説。此五種人中。唯佛一人
能窮法性巧説深理。故云第一。故云諸佛正
法名爲第一
硫云。問曰何故造此論下第二明等者。述義
云。先應問言。佛何故説八不。又龍樹何故標
八不。存論之首。應答言。佛説無生教。而破
衆生生滅之心。令悟無生。以衆生不堪故。佛
説四諦生滅法。然像末衆生封執生迷。故龍
樹説無生教。破生滅見。故標八不在説之首
也。有人破述義問意云。此釋非也。尋其意者。
以答文明佛説八不故也。破云。若爾即違下
以五義。釋不問佛説經之所以也。有人解云。
此文既云自下長行青目所釋。明知。疏主意
前二偈是本論師偈也。河西亦同。般若燈論。
初偈歸敬。重牒本偈。但山門及琳法師。并元
康師竝以初牒偈爲注人。預表以重牒二偈。
爲龍樹初偈也
疏云。因上生者上云等者。碩法師云。一者從
上生。上來標八不竟。即道能説是因縁。善滅
諸戯論。既能説八不。因縁善滅斷常戲論。即
是顯於中道。此事已足復何須造論耶
疏云。一者佛經無量等者。碩法師云。佛智慧
大海窮廣極深。於一念中説無量修多羅藏。
縁尋讀此。尚不能解。汝今更復造論。轉足煩
多。故不須道論。准之可悉。所言屏者。曇捷師
云。谷領反。字林云。屋蔽也。又匿也。玉篇。俾
領反。藏也。除也。退也。故去也。又薄經反。屏
風謂荷葉障風也
疏云。二者佛言巧智深等者。碩法師云。佛在
世時爽利聞説即解。佛去後世人眼轉鈍。雖
復聞説終不能解。故不須造論。若便造論。汝
智應勝佛。汝智既不勝佛。豈得造耶
疏云。三者如成實論云等者。如彼論第二卷
立論品云。問曰。不應造論論。佛語。所以者何。
若佛自論。可名爲論。若佛不論餘不能論。所
以者何。一切智人意趣難解。何所爲故而説
是事。若不得佛意。妄有所説即爲自傷乃至
以此等故不應造論。今略引之。疏云。正問之
中有三。一總標不聽造論。所以者何下第二
釋。若佛自論。可名爲論。若佛不論。餘不能
論。所以者何下第三傳釋。就中有四。一明佛
意難解爲難。若不得佛意下第二明謬取。即
爲失爲難。乃至廣説。准此疏文。今言問曰不
應等者。第一總標。不聽造論言。所以然者。一
切智人等者。第三傳釋有四中。第一明佛意。
難解爲難。言若佛自輪等者。第二大段釋文。
次小例也。唯之可悉
疏云。四者諸佛等者。碩法師云。佛有三達。洞
達三世根縁。過去已度。現在正爲説。未來流
此教法。與作得度因縁。此事已足。何須造論
也。預杜者。上玉篇。餘據反。忩也。佚也。厭也。
叙也。早也。預也。先辨也。今須後訓也。下玉
篇徒敷反。杜塞也。歮也。根也。元康師云。閉
塞義也。迷逆者。玉篇上。莫鷄反。誤也。或也。
下魚戟反。迎也。奉事也。却也。亂也。述義云。
逆者兼也
疏云。五者馬鴫等已造論竟等者。有人解云。
此菩薩造起信論及莊嚴佛法論數萬偈等
也。古傳云。桑岐曷國人。付法藏經云。華氏國
人。次月氏國人也。摩訶衍論云。六時出現。作
玄理論本原論等多論。又云。過去作佛。金剛
正智經云。大光明佛。大莊嚴三昧經云。遍照
達莊嚴佛。甚深道場經云。日月是明佛。言馬
鳴者。摩訶衍論&T047368;云。昔見白馬而鳴故。隨過
去行事故云馬鳴也。今案。法藏師起信疏云。
馬鳴菩薩造者。馬鳴之名依諸傳&T047368;。略有三
釋。一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動諸馬悲鳴不
息。故立此名也。二此菩薩善能撫琴。以宣法
音。諸馬聞已。咸悉悲鳴。故立此名也。三此菩
薩善能説法。能令諸馬鳴垂涙不食七日。因
此爲名也
疏云。六者汝已造大無畏論等者。如傳云。龍
樹菩薩廣明摩訶衍優婆提舍論十萬偈。又
作莊嚴佛通論五千偈。大慈方便論五十偈。
中論五百偈。令摩訶衍教大行於天竺。又造
無畏十萬偈。中論出其中。准之可悉
疏云。七者凡造論者多有過失等者。琳法師
云。凡造論者。多起貢高。少同和意。増長鬪
諍。賢聖不許。假令内雖調善。外觀多過。汝今
何故優造斯論耶
疏云。八者龍樹出世等者。如涅槃經第五卷
云。佛告迦葉菩薩。有四種人能護正法乃至
出現於世能多利益。爲世間依安樂人天。猶
如如來。名人中勝。爲歸依處。准此經文今論
主也。四依一數故云出世如佛。准之可悉。淡
&T047368;云。實行菩薩猶如佛也。言敢遮者。上疏
主釋云。果敢決定義也。下玉篇。之蛇反。遏
也。遏者於葛反。絶也。止也。萠逆止也。逮也。
遮也。徼止也
疏云。答曰下第二論文等者。述義云。有疏云。
在文既長。今懸答之。問曰。何故造此論。即含
九問意故名論。文既長。今如次第。答之故名
懸答也。又即下文。合有九問。下答文長。今
直懸答令意易見。有人解云。此説不爾。論中
問文但有五字。不可云長。亦不謂問文長。但
云論文既長又答文九者。是疏文也。非是論
文。所以不可云論文也。但尋疏文而釋耳。不
可依信。今明論答文長一枚。及部故取意懸
答也
疏云。答第一問云等者。琳法師云。佛雖善説
中道能滅斷常。但衆生障厚。去聖時遠。惑網
自縈。未窮聖意。我今造論。肋佛揚化。以濟群
生。准之可悉。問。上云。群生不窮大悲無限。
非止益當時。欲遠傳遐代。故有流通。於今何
故云但化當時耶。答。上通約經三假。而爲言
之。今約所屬機縁。而爲言之。故不相違。可

疏云。答第二問云等者。碩法師云。語言彌廣。
轉足煩多。語言略申教不盡。今明佛於一念
中。雖復説無量法。但末代根縁不了。故萬造
論。衆經要意。無過八不。所以申教而盡。鈍根
不解。故須造論也。言浩博者。玉篇上。胡道
反。猶饒也。流也。下文字辨嫌作博字。布莫
反。廣也。言據者。玉篇。七活反。罣也。以三指
而取也。持也。言故下文云等者。此重牒長行
初問答之中文。所引之文全同於此。疏主樺
曰。在法雖多。略説八事。即病無不破。教無不
申。言如佛直説無生等者。如智度論第五十
三卷釋無生品云。論者言。無生觀有二種門。
一者柔順忍觀。二者無生忍觀。前説無生。是
柔順忍觀。不畢竟淨。漸習柔順忍觀得無生
忍。即畢竟淨。乃至廣説。准之可悉
疏云。答第三問云等者。碩法師云。佛實有三
達洞照三世根縁。留此教門。化於末代。但後
時學者迷教失旨。故我爲此衆生須造論。乃
是師資相順。非謂顯我智解勝佛也。旨是故
經云等者。如賢愚經□卷云。舍衞城老女無
縁。故佛不得度。即掩自眼。不欲見佛。又此
觀佛三昧經文。遺羅睺羅令度也。今案。智度
論第十一卷云。佛與阿難入舍衞城乞食。時
一貧者母立道頭。阿難白。此人可愍。佛應當
度。佛言無縁。阿難白佛。近見相好光明。發起
作因縁。佛近。迴身背佛。四邊四向背佛仰面。
佛上來低頭向下。佛地涌出。兩手覆眼。不肯
覩佛。佛言。欲作何因縁。而無度因縁。不得見
佛。准之可悉。言如阿難度須跋事者。如大經
第四十卷末。佛告阿難言。汝五百世中作須
跋子。其人愛心習猶未盡。以是因縁信受汝
乃至須跋言。善哉阿難。及聞佛説實相得
阿羅漢果。此引例成前賢愚經心也
疏云。答第四門等者。言故成實論等者。如彼
論第一卷立論品末云。又佛法深妙解者。造
論不解即止。乃至又應造論。所以者何。若經
造論。義即易解。法即久住。又佛聽造論。如經
中説。佛語此丘。隨所造論應善受特。乃至廣
説。今略引之。准之可悉言如智度論云。我
今如刀等者
疏云。答第五問等者。言如經云等者。述義云。
摩訶摩耶經佛説偈云。我於諸衆生應度縁
今畢。乃至諸佛雖滅度。法僧寶常住。所言得
度因縁者。即佛教法。及舍利形像。井弘法者。
爲後代人所依如佛。是也。今撿。遺教經云。汝
等比丘。勿像悲惱。若我住世一劫會亦當滅。
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利人人法皆具足。
若我久住。更無利益。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
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縁。自
今以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
常在而不滅也。今取意略引之
疏云。答第八問云等者。琳法師云。我今造論。
爲衆生開佛知見。引物令悟。非爲自恃己長。
妄談彼短也
言如有目人等者。□□□(三十三字缺)
疏云。解有五義等者。言第一明雖復答其説
經等者。□□□(二十字缺)
言二者先序佛説經等者。(三十字缺)
言三者論主等者。案。注法華經化城喩品云。
白日收光。明月接耀。晝夜之所爲也。如來𢒷
采菩薩舒暉。利鈍之所感也。而言白日明月
者。如倶舍論云。有情業力共引風起。運持日
等。令不停墜。日徑五十一由旬。下面頗胝迦
寶火珠所成。能熱能照。月徑唯五十由旬。下
面頗胝迦寶水珠所成。能冷能照。以月宮殿
行近日輪。光所侵照。餘邊發影。自覆日輪。令
於爾時見不圓滿。又雜寶藏經云。難徳主
問。日之在上其體是一。何以夏時極熱。冬時
極寒。夏即日長。冬即日短。郡伽斯答言。須
彌山有上下道。日於夏時行於上道。路遠行
遲。照于金山。是故長而景熱。日於冬時行
於下道。路近行速。照大海水。是故短而極寒。
准之可悉。言潜者似簾反。藏也。隱也。詫也。
探也。密也。沈也。今須初二訓也。接者續也。
字在木部也。釋迦現滅故云如來𢒷彩也。𢒷
者側立反。聚也。&MT01490;也。藏也。今須後訓也。彩
者影也。光也。龍樹出與故云菩薩舒暉也三6
四者前序等者。述義云。如法華經第二卷譬
喩品。舍利弗領解云。眞是佛豫從佛口生。從
法化生得佛法分。今謂不爾。如勝鬘經一諦
章末云。正見者是佛眞子。從佛口生。從正法
生。從法化生得法餘財。疏主釋云。從佛口生
者是聞慧也。教出佛口。依之生解。名從佛口
生也。從正法生者。是思慧也。思從理起。名正
法生也。從法化生者。是修慧也。行徳先無。今
時忽起。名爲化生。得法餘財者。是法資也。地
上得理。是爲正財。今得教資。説爲餘財。具如
疏下卷。准此疏文。如來二諦教出於佛口。依
此二諦教。生於二智。故云從佛口生。餘准可
悉。言故自小之大者。之猶至也
疏云。答有二義等者。言一者欲擧小對大如
法華等者。如彼經第二卷譬喩品云。昔於波
羅捺博四諦法輪。分別説諸法五衆之生滅。
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是法甚深奥少有能
信者。疏主釋云。初偈明昔小爲麁。後偈歎今
教爲妙。即對昔小歎今大也。何者衆經。竝是
擧小對大歎。故知。諸大乘經顯道。無二不得。
作五時四宗之釋也。言五衆生滅者。對治悉
旦耳。説五衆不生滅者。第一義悉旦。若悟第
一義悉旦。即生實觀。生實觀即是妙慧。妙慧
即是妙法。妙法即是一乘。是故説五衆不生
不滅也。問。何以知之。此經明五衆不生滅耶。
答。前文既明昔教説五衆是生滅。即知。今教
明五衆不生滅。故方便品云。諸法從本來。常
自寂滅相。具如疏第五卷。言大品見第二
輪轉者。如彼經第十九卷云。爾時諸天子虚
空中立。發大音聲。踊躍歡喜。以分陀利等四
華。而散佛上。如是言。我等於關浮提見第二
*法輪轉。是中無量百千天子。得無生法忍。
今略引之。述義問云。初説法時。令人得道名
轉法輪。何以今言第二法輪。若以佛説皆是
法輪。何限第二。答。初説法。名定實一法輪。
由初轉。乃至法盡通名爲轉。此諸天子見此
會多人而得道。故讃言第二轉。然初轉時八
萬諸天得無生忍。陳如一人得初道果。今無
量諸天得無生忍。故今轉法輪。似如初轉。問
既言見第二法輪。豈非第二時教耶。答。不爾。
諸大乘經歎今教爲妙。竝擧昔小而對歎之。
若不爾者。法華涅槃亦應第二時教。竝指波
羅捺故。問。若爾者深密所會般若。爲是何耶。
答。經迹義初云。如來成道第五年中説十萬
偈般若備明二空。至第七年爲大菩薩而説。
般若色心皆空也。眞諦三藏云。佛成道後第
七年。在舍衞國照慧江邊。説法空般若。爲第
二法輪。准此等文。深密所會。非大品般若也。
言涅槃十三卷等者。如彼經第十四卷。佛告
文殊師利言。善男子。是諸大衆。諸佛世尊語
有二種。一者求小乘。二者求大乘。我於昔日
波羅捺城。爲諸聲聞。轉于法輪。今始於此&T025632;
尸那城。爲諸菩薩。轉大法輪也。法寶師云。遠
若是一法。重宣説者。可名爲更。今昔全別。何
得言更。自下辨其文有八。初明佛語異。爲聲
聞説世語。爲菩薩説出世語。二明所求異。昔
爲求小。今爲求大。三明根性異。四明精進異。
五明得益異。六明請主異。七明説法異。八明
遠近異。今約第二而爲言之
疏云。答有五義等者。所言如部雖二十略明
五部者。言二十部者。如經迹義中云。至一百
餘年分爲二部。一者摩訶僧祇部。此言大衆
部。二者多鞸羅部。此言上坐部。從大衆部分
爲九部。一名大衆部。二名一説部。三名出世
部。四名崛居部。五名多聞部。六名施設論部。
七名枝提部。八名阿波羅部。九名欝他羅部。
三百年中。上坐部因諍論事分爲十一部。一
名薩波多部。二名雪山部。三名犢子部。四名
達摩欝多部。五名跋陀耶尼部。六彌底部。
七名六城部。八名彌沙塞部。九名曇無徳部。
十名迦葉唯部。十一名修多羅論部。言五部
者。一薩波多部。二曇無徳部。三僧祇部。四彌
沙塞部。五迦葉唯部。具釋名義并會相違如

疏云。問下文等者。此初牒長行。明説教意之
中。破邪顯正意。竝説小乘教意文。指此文故
云下。故彼文云。佛欲斷如是等諸邪見。令知
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説十二因縁相等。准
之可悉。
疏云。答後説因縁生等者。述義云。一者被
外道生等者。非是以佛所説爲倒。唯於佛
説十二因縁。更起執心。故爲例耳。故云。輕
倒奪重倒。言二者欲顯外道等者。約迷大小
乘。而爲言之。言三者顯外道等者。約大乘二
諦。而爲言耳。今案。論文言。一者破外道生等
者。先於聲聞法中。説十二因縁等文是。言二
者欲顯外道等者。又爲已習行等文是。但二
者之中。言一迷大乘本自無生者。配又爲等
文。二迷小乘因縁生義者。配佛滅度後等文。
言三顯外道等者。聞大乘法等文是。故云後
説因縁生。凡有三義等也。言&T019553;者先結反。限
也。字也。如成實論第十六卷三慧品云。如
以細&T019553;能出麁&T019553;。如是以色界道。能斷欲界。
今取此文也
疏云。問三論列彼二天等者。如百論上卷捨
罪福品初。外曰。種種説世尊相。有人言。韋
紐天秦言遍
勝天
名世尊。有人言。魔醯首羅天秦云大
自在天
名世尊。如十二門論觀作者門云。復次若他
作苦者。即爲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見問。故
佛亦不答。元康師云。下第二破自在他也。若
准此下文。即外謂一切萬物皆自在天作。准
之可悉。問。十二門論唯在自在天。今何故云
三論列二天耶。答。總相云。二天以小從多
故。
疏云。答此中所列等者。言十二門論所列
是佛滅後等者。有人解云。出小乘人計之中。
在此文故。言又此中所列等者。碩法師云。
中論明二天。爲出計生義。百論明二天爲簡
世尊。准此疏文。所言法者生義也。人者世尊
也。言十二門論所例等者。如彼觀作者門云。
復次若他作苦者。即爲是自在天。作如此邪
見問。故佛亦不答。而實不從自在天作。何以
故。相相違故。如牛子還是牛。若萬物從自在
天生者。皆應似自在。是其子故。復次若自
在。作者衆生者不應以苦與子。是故不應言
自在天作苦。疏主釋云。下第二寄小乘人。破
自在天他人二。初總牒外義。釋佛不答所以。
而實不從下第二。別破自在天作。於中有二。
初作父子不相似破。復次若有下。作傷慈破。
然實是大乘人破。而寄小乘人破者。一示外
邪不足破。小乘尚破。況大乘耶。二欲分大
小異。小乘破麁邪見破作者。明麁無作門。大
乘破細作。明細無作門三示大乘人精解。大
乘巧破外道。小乘不能爾。乃至 七示小乘人。
但解佛顯教。不解密教。密教者明因縁苦即
畢竟空。令此人畢竟空盡成佛故。又云。苦即
是果。但苦爲大患之本。物競求離面不識
苦。非但不能離苦。而於苦中更復造苦。是以
遍破苦也。具破人法二種。四作具明如彼

疏云。答十二門説等者。如彼論觀作者門引
自在經説云。自在天欲作萬物。行諸苦行。即
生諸腹行蟲。復行苦行。生諸飛鳥。復行苦行。
生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蟲。次生飛鳥。後
生人天。當知。衆生從業因縁生。不從苦行有。
疏主釋云。不能無障礙破也。謂人天非物因。
物非天果。是邪心所盡。故名邪因邪果。何者
人類生人。物類生物。人類生人即還似人。物
類生物物還似物。蓋是相生之道也。而謂一
天之因。産萬類之果。豈不謬故。述義云。地
獄餓鬼是人攝。阿修羅者畜生攝。故以大分
云生六道也。元康師云。重破自在作。此有礙
不從破。准之可悉。言此天面有三因等者。述
義云。此出外道經。故云他經。有人解云。此
四阿含經文。故云他經也。大論第二卷云。摩
醯首羅。秦言大自在。八臂三眼。騎白牛。注法
華經云。摩醯首羅者。帝釋師也。有人云。第四
禪梵天王也。今謂。欲界大自在天也。醯者呼
爰反。碩法師云。外國。摩醯首羅。此間。翻爲
大自在天。若小乘教中。不説有此天。若大乘
教中。方説有此天。此天四本之下。四禪之上。
故是色界之中間。此天有八臂三眼騎白牛
持鈴執貝。案。行國土世人事。此皆謂萬物從
此而生。及憂喜苦樂。故道。自在天瞋衆生受
苦。自在天喜衆生受樂。故道。萬物從此天
而生。亦是此天自謂。萬物從我而生也。元康
師云。此天形長大萬八千由句。壽命萬八千
劫。身有八臂。面有三目。騎白牛。執白佛。有
大威力。能傾覆世界。或謂。能造萬物。爲造化
之主也。智度論云。過淨居天有菩薩。淨居
天名摩醯首羅。即此天也。琳法師云。此天住
色界頂。時現神變動此世界。謂能造有命無
命一切之物。擧世珍之。以爲化本。故云從生
也。自餘形體。壽命數力威儀全同。元康師
説。故不重&T047368;也。准此衆釋。引法華疏者非也。
言涅槃經明等者。案彼經第十九卷。有六惡
臣。爲阿闍世王。説外道六師事云。迦羅鳩馱
迦旃延云。一切衆生悉是自在天之所化。自
在天喜衆生安樂。自在天瞋腿衆生苦惱。一切
衆生若罪若福。乃是自在之所爲作。今取意
引之。迦羅鳩馱者。是其母名。無垢稱經慈恩
疏第三卷須菩提章云。五犎迦衍那迦衍那
是姓。犎者是形。頂上有犎。猶如牛頭。故以爲
名。古傳云。迦羅鳩馱迦旃延。此是事大自在
天之者。諸説大自在天能生諸法也。戴載下
今裁反。事也。成也。爲也。獻也。客也。即也。言
也。中也。設也。禮也。所也。處也。覆也。物終更
失也。車所戴之物也。髑髏者。大般若信行音
義云。上徒不及。頭骨也。下力侯反。髑亦髑
也。疏云。韋紐天等者。言影師云等者。僞秦長
安曇影法師製此論疏凡有二卷。今案。彼上
卷云。大自在天云。此天在色際。時現神變。動
此世界。故擧代珍之。遂名化本韋紐天云。此
天處在欲界之極。性多惡害侵惱衆生。時人
威畏亦如尊事。今略引之
疏云。答劫初之時等者。案。大論第八卷云。復
次劫盡燒時。一切皆空。衆生福徳因縁力故。
十方風至。風風相次。能特大水。水上有一千
頭人。二千手足。名爲韋紐。是人齊中出千葉
金色妙寶蓮華。其光大明如萬日倶照。華中
有人。結跏趺坐。此人復有無量光明。名曰
梵天王。此梵王心念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
民。是梵天王於諸婬瞋已盡無餘。乃至廣説。
碩法師解云。亦言韋紐。亦言韋糅榛。亦言毘履
紬。此間翻爲遍淨。亦言流下問。亦名遍結。既
稱遍淨。復言是欲外之上。乃無的解。相傳
釋云。義推可是第三禪明此天。世界初欲成。
下生有一千頭二千手足。齊中有天蓮華。蓮
華中生八子。從八梵生人物世間事。此天以
爲祖父。故道。從韋紐天生。所言紐者。如九
反。紐者女忍反。今初字好與。有本云。糅而配
合也。糅者切韻女故反。雜也。去聲也。言上
有人者。天人故。琳法師云。水上有人蓮華者。
金色妙寶蓮華也。光音天子等者。琳法師云。
他方世界光音諸天也。應生此土者。有八天
子一時化生。有人傳云。光昔天子者。第二神
有極光淨天之人也。即是第三天也。所言戟
者居逆反。字林云。有枝兵器也。周禮。長六尺
也。鴼戟也。亦三尺三廉戟也。問。約自在天
生。具有三寶。今何不明耶。答。碩法師云。
有人解云。師即有。二天即無。今明亦有。故釋
論中解婆伽婆文。傍明兩天道有行。此諸師
法者。亦攝此天。爲一切智有行諸師。法者即
是僧。法者即是法。亦攝此天。一切智即是佛。
只此文亦是有言。即是行法之人。名之爲僧。
從韋紐天生。即是所事之主。名之爲佛。明此
天生説即是法。准此疏文。上已明三寶。今且
存略。實有三寶也
疏。問智度論等者。案彼論第三卷云。摩醯
首羅騎金翅鳥。鳩摩羅天。秦言。童子天。八臂
三眼騎白牛。韋紐天。秦言。遍悶天。四臂捉
貝持輪。是天擎鷄持鈴。捉赤幡騎孔雀。皆
是天大將。今引此文。以爲雖問也。言以其是
初禪梵王等者。案。涅槃疏第四卷云。童子者。
大論云。四歳以上二十以還。名鳩摩羅伽地。
此云童眞也。今此童子亦可是童眞地菩薩
也。又法華疏初卷引阿含經云。尸棄是初社
梵王。亦名鳩摩羅伽。此云。童子天。此人顏如
童子。故以名焉。乃至云。此爲娑婆三千世界
主者。四種梵王中。約上上品。而爲言之。若九
地菩薩作梵王者。領二千世界。此約上品而
爲言之。智度論長阿含經。梵王爲千世界主
者。約中品而爲言之。經云。爲一四天下王者。
約下品而爲言之。問。尸棄是大千之王。在何
處中間禪住耶。爲億中間。今在中央住例
如佛大千中央間住也。光宅云。是第二禪梵
王也。有人云。第三禪梵王也。今依阿含經云。
初禪梵王也。言亦名邪羅延天等者。案。百論
疏上卷云。別有提婆論云。韋紐名那羅延天
等。云云今案。彼論云。第十五外道摩醯首羅
論師作如是説。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
摩醯首羅一體三分。所謂梵天。那羅延。摩醯
首羅。地是依處。地主是摩醯首羅天。於三界
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皆是摩醯首天生。摩
醯首羅身者。虚空是頭。地是身。水是尿。山
是糞。一切衆生是腹中蟲。風是命。火是暖。罪
福是業。是八種是摩醯首羅身。自在天是生
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名爲
涅槃。是故摩醯首羅論師説自在天。常生一
切物。是涅槃因也。第四外道韋陀論師説。從
那羅延天齊中。生大蓮華。從蓮華生梵天祖
公。彼梵天作一切命無命物。准此論文。百論
疏。約第四外道説。韋紐名別羅延天故。元康
師説。此説與韋紐相似。今此疏文約第十五
外道説。鳩摩羅伽天亦名那縁延天。亦可。百
論疏約眞應兩身義。故云。韋紐天亦名那羅
延天。此疏約彼外道三身義。鳩摩羅伽天亦
名那羅延天也。智度論提婆論相違。准之而
言。那羅延者。法華疏解云。郡羅延者此翻爲
力。故倶舍論第十九卷分別慧品二云。人道
中百香象力。歒一白象王力。百白象王力。歒
一摩訶諾那力。百摩訶諾那力。敵一鉢央建
提力。百鉢央建提力。歒一婆良加力。百婆
郎加力。歒一遮&T072933;羅力。百遮&T072933;羅力。歒那
羅延力。註法中云。那羅延者文身幻術等也。
文身者。以彩畫身使斑也而今翻爲生本者。
二流互擧。准之可悉
*流和合生者凡有四義等者。言一者其人等
者。此當現縁外道計。元康師云。此許似正而
非正。何者凡和合生。須假衆縁。外假四大父
母。内由過去業行。内外和合乃有衆生。外家
直云。父母和合。或謂。四大和合使有衆生。不
立業因。故云邪見。碩法師云。如地水火風故
有牙生。人輪等和合故有瓶生也。有疏問。見
一不見一。即應亦邪亦非邪。答。邪強故爲
邪也。言三者諸法從平等因生者。□□□□
(ニ十六字缺)言四者堤婆論中等者。案。彼
論第十三尼犍子論師説。初生一男一女。此
二和合能生一切有命無命等物。後時離散
還沒。彼處名涅槃因。有疏云。初劫有男女二
人。和合生萬物。經云。從士夫生。即是其人。
准此等文。今云。外道者尼犍子外道也。疏主
釋云。尼犍陀者是出家總名。若提子者從母
作名。其人計。業決定得報。今雖修道不能中
斷。准之可悉。案。靖邁師翻經&T047368;云。彼外
道涅槃論。開元録云。破外道小乘涅槃論六
紙。沙門菩提流支此云覺希。北印度人。遍通
三藏乃至從魏永平元年歳次戊子。至天平
元年歳次甲寅。凡十八部五十一卷論譯。問。
計和合生外道。若是誰家義耶。答。碩法師云。
取其義也。即是迦毘羅人義。故幻。於求那諦
中。曰三洗和合生神分善法。准此師意。迦毘
羅義。問。爲當自和合故生。爲當心法和合變
生耶。答。碩法師云。有法和合變生故。如毘曇
別有更樂觸。和合心數和合根塵。若是迦毘
羅人別有二十一法。所謂一異合離。數量好
醜。憎愛苦樂。愚智勤情。以此二十一法和
合諸法。然後得生。准之可悉
*疏從時年者智度論時有二種等者。言一
者時體等者。如彼論第一卷末一。更有人。
雖天地好測一切物非時所作。然時不變。因
是實有。時法細故。不可見不可知。以華菓等
故。可知有時。往年今年久近遲疾見此相。雖
不見時。可知有時。何以故。見果知有因故。以
是故有時法。時法不壞於常。慧影師云。已下
此明更有異執。言諸萬物等非時所作。但時
既常故。以時爲生因。華菓等爲了因。時既常。
常法微細。不可見故。以華菓等來不證取了出
時。當知。有時是常法。是第三家執也。碩法師
云。但外道解時有二種。一師云。時是常。何故
爾。四時三世即是常有。故名不變因。所以計
時是常信。言二者。別有時體等者。如大論
初卷末云。有人言。一切天地好醜皆以時爲
因。如時經中説。時來衆生熟。時至即
從。時能覺悟人。是故時爲因。世界如車輪。時
變如轉輪人。亦如車輪。或上而或下。慧影
師流云。此下第二師執。彼人許云。微塵世
時方虚空涅槃等是常乃至一切萬物由之
而生。故云。以時爲因。言時來衆生熟者。由
夏時來故所以熱。春時凉。若使然者。那無
實有時。云時來衆生寒冷等悉得。言凉時衆
生寒之與冷等皆得。今者據熱時爲語。故云
熱耳。言語時能覺悟人者。即是令人知寒熱
等事也。或上或下者。明或復生天或墮地獄。
須臾即當。須臾即貧。猶若車輪上下廻轉也。
碩法師云。次一師云。時是無常。何故爾。所以
釋論中。時來衆生熱。時去即催促。時能覺
悟人。是故時爲因。所以計時是無常。何故有
此計生。即見前家之過。萬物何時從和合生。
若言水七等和合故有牙生。冬時水土等和
合。郡無得牙出。而今冬時水土等和合無牙
出。春時水土等和合有牙生。故知。是從時生
也。言催促者。玉篇上。且廻反。相檮也。偍也。
下且是反。迫也。近也。或作徒字。思紫反。遷
也。移也。避也。元康師作摧促字。玉篇上。在
廻反阻也。猶壞也。又提婆論云。時論師説。
時熱一切物。時作一切物。時散一切物。准之
可悉。言開善謂三相是時等者。有人隅云。開
善寺智藏師云。能相是實法。所相是假名。所
以自所相之外。別有能則之時。是故遠法師
云。開善義有不相應法。謂衆生與業時等也。
與外道別。有春秋時。爲萬物生滅因。大意全
同也。今案。彼師成論大義&T047368;第十一卷三相
義序云。三相者。謂生住滅體貌各殊爲相也。
有爲法體本無今有。則謂之生。已有還無則
謂之滅。有一時在名曰住也。釋此三相。凡有
兩家。一云。體實一時。義有前後。謂擧體本無
今有爲生。擧生體應還無。不至後時爲滅。有
此一時爲住也。二云。體實前後。假説一時。
故一念實有六十刹那。初二十刹那爲生相。
是本無今有。後二十刹那爲滅相。是已有還
無。中二十刹那爲住相。論云。相續故住。總
此三想假名一念也。然則前釋。以體爲所相。
義爲能相。後釋。假名一念是所相。三相是能
相也。又云。數明三相別有其醴是不相應行。
此論所辨即法是相。若色初起名色。魚生化
滅亦爾。若心若無作。皆即體爲相也。是則
三相録有爲法。盡非無爲也。又云。問曰。數
家別有相法。經中亦爾。故文言。生不自生。由
生生故生。論主凡人何得語無別法也。又何
處論文。言無別法。答曰。論有不相應品。悉破
數家諸不相應文無別生也。但所引經不足
據理。何者總不曾言要有加法。直有生。有生
生。以前後説三相。亦得有重生。單生耳。准
之可悉。碩法師云。開善所明三相爲時。故生
能生法。住能住法。滅能滅法。既言生能生法
等。即是計時生義也
*疏從世性生者即是冥初等者。案。大論第七
十卷云。得禪者宿命智力。乃見八萬劫事。過
是已往。不復能知。但見身始中陰識。而自思
惟。此識不應無因無縁。各應有因縁。宿命智
力所不能知。但憶想分別。有法名世性。非五
情所知。極微細故。慧影師解云。此明。得禪之
人得五通。能見八萬劫事。過已不知。即起邊
邪之見。當知。三界見諦得禪人不能斷。又既
言。有梵王等。起於邪見。當知。見惑上界有
之。諸總論皆云。見通三界也。過是已往不復
能知下。明外得禪人。極知八萬劫事。過即冥
然不知。故謂。此八萬劫之初。爲世間之性。一
切世間從此性中出。故云世性。又提婆論去。
僧化論師説。二十五語自性因。生諸衆生。從
性生大。從大生意。從意生智。從智生五分。從
五分生五知根。從五知根生五業根。從五業
根生力大。所言自性即世性也。是涅槃因
也。曇影師云。世性生亦名冥。初以通力所極。
謂冥昧之中識神初立。故名冥。初一切世間
以爲本性。故曰世性也。碩法師云。世性只是
冥諦之異名。外道修八禪地定。各五神通。却
知過去八萬劫事。逆知未來八萬劫事。過是
冥然不知。細爲冥諦。計從其然之處。生長世
間萬物。即是世間種性。故言從世性生。准之
可悉。言成實師辨無明流來等者。疏主釋云。
成實大乘義云。無明識窟流入三界。准之心
悉。言地論者執等者。疏主雖云地論師云。生
死無始。違眞起安。此妄與我同年。眞既無始。
妄亦復然。准之可悉
*疏從變生者變有四種等者。言一者神通變
等者。案。琳流云。一神通變。能以大海爲蘇
落。大地成金珍。穢土爲淨土。淨土爲穢土。此
背聖人神通力不思議變。曇影師云。或神通
變。如變水爲蘇變石成金。准之可悉。言二自
性變等者。案。琳疏云。二者物自性變。明有爲
之法其性無常。念念變異理無住時。如初生
嬰兒俄爾老邁。有爲法爾。非人作也。言三
逢縁變等者。案。琳疏云。三者遇縁變。如水
性雖冷得火成湯。寒因縁即復爲氷。如是等
類皆爲外縁變。准之可悉。言四者外道謂別
有變法等者。案。提婆論云。本生。案。荼論師
説。木無日月年辰虚空及地。唯有大水。時大
安荼生。如鷄子。周匝金色時。就彼爲二段。一
段在上作天。一段在下作地。彼二中間生梵
天。名一切衆生祖公。作一切有命無命物也。
琳法師云。外道不達。謂。別有變法能變萬物。
人天六道莫不由之。故云從變生也
言如阿毘曇等者。如倶舍論第三卷分別根
品二公。復次云何不許非衆生有同分。如舍
利穀麥豆波那姿菴羅鐡金等自性類等故。
新譯論第五卷云。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
諸穀麥豆金鐡菴羅半娜娑等。亦有自類互
相似故。光法師疏第四卷云。此下第一述經
部五難之中第三非情同分難。穀等無情亦
互相似。何不於彼立同分耶。菴羅是菓名。形
似木苽。始終形色相似生熱。應知。半娜婆亦
是菓名。形如冬苽。其昧甘美。其樹極大。正
理救云。不應如是責有大過失。故汝亦許有
人天等趣胎卵等生。何不亦許菴羅等趣緑
豆等生。又云。由彼草等。無有展轉業因。用樂
欲互相似。故於彼不説別有同分。倶舍師破
云。趣謂五趣。生謂四生。無情非彼。可非趣
生。體相似應有同分。又破樂欲等。同故別須
立同分。緑豆等亦同。何不立同分。准此論文。
今云。種類者猶是同分。謂如阿毘曇中經部
師難薩婆多師。若有情有種類者。非情亦應
有種類。所言同分者。論云。同分有情等。疏
云。向分牒章有情等。正釋。有體類等名同。簡
異經部。彼計。同分體是假。故分是別義。雖復
類同。而體各別。簡異勝論。有句義等。彼執一
物貫多法。故即分名同。故名同分。持業釋也。
有情簡異非情。擧所依法也。等簡不等。正顯
値依。同分體也。又解。身形等同故名爲同。顯
所生果分。是目義。故名爲分。顯能生因。同之
分故名爲同分。依主釋也。故正理十二云。此
中身形業用樂欲。展轉相似。故名爲同分。是
因義。有別實物此是因。因故名同分。准之可
悉。述義云。薩姿多宗説。不相應法有十四之
中。衆生種類此一法也。新譯書云。衆兩者此
有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諸
有情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有差別
者。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及苾芻等。
各別一類有情各等有故也。言若執虎變成
人等者。述義云。昔虎并七子今變成大施主。
昔七寶鹿王。今變成釋迦文佛。如此之執猶
此例也。名&T047368;第四云。一者人度。行不度發心
菩薩五陰假者。相續至佛。故經中言。昔時鹿
王我身是也。此謂人度。萬福田行至金剛心。
因中行不至佛地。故行不度也。今檢。金光明
經第八卷捨身品云。爾時虎者今瞿夷。是時
虎七子今五比丘及舍利弗目揵連是。別&T047368;
云。琳法師光法師等竝作經疏。同執如此也。
又涅槃經智度論云。昔七質鹿已今變成釋
迦等。如此等事如來誠言。只琳法師等。作有
所得分別而説。故成所破耳。問。變之異化有
何異耶。答。碩法師云。變即有本如腐草變爲
螢雁變爲鳩也。化即本無而忽有也
言然將外道難數論亦難等者。述義云。設使
外道立難。難數人所論者。不谷通釋也。有人
解云。亦可以外道及法。難於數人。亦被難也。
中之難字。宜著上下也。今案。倶舍論第三卷
分別根品二云。若爾鞞世師外道。由此執得
顯成。何以故。此執即是&T057601;世師悉且。彼立六
句義中。此執是同異句義。由此法。於不同
物中生趣。同智説名同智。新論第五云。又應
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於一切
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彼。復執有同異句義。
於同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光法師疏
第四云。此即第五。應同勝論難汝説。一切有
部執於法上。別有同分。又應顯成勝論所執。
彼宗執有總同句義通一切法。故名總同。於
一切法上。總同言總同。智由此總句同義發
生。彼復執有同異句義。於衆多異品類中。同
類相望名同。異類相望名異。同即遍在同法。
異即遍在異法。於衆多異品類法上。同異言
同異。智由此同異句義發生。又解。汝説無差
別同分。應顯成勝論總同句義。有差別何分。
應顯成勝論同異句義。准之可悉
疏云從自然生者外道等者。言若如莊周等
者。莊子内篇逍遙遊第一。齊物説第二。大宗
師第六。外篇繕性第十六。山木第二十。田子
方第二十一。并六處毎卷明自然義。且今外
篇天運第十四云。鵠不日浴而白。烏不日黔
而黒。皆是自然。述義云。姓莊。名周。楚人也。
周所言論而如此明之。言二者外道等者。提
婆論云無因論師説。一切物自然生。無因無
縁。如棘刺針無人作者。孔雀等色皆無人作
自然而有。言故經云等者。如涅槃經第四十
卷。納衣梵志言瞿曇。一切衆生其性各異。是
故名爲一切自性。瞿曇。如龜陸生自能入水。
犢子生已能自飲乳。魚見鈎餌自然答食。毒
蛇生巳自然食土。如是等事誰有教者。如刺
生已自然頭尖。飛鳥毛羽自然色別。世間衆
生亦復如是。有利有鈍。乃至一切法中各有自
性。今略引之。言成實者謂等者。有人解云。所
言元品惑者。別&T047368;云。於四縁中。但増上總
及以縁縁也。有心必有縁境也。爲起心之不
礙之分。爲増上縁也。十住斷結經云。衆生
從虚空界來。是眞諦空也。即有二義。一約
法明空義。二但約空明空義。即此處本也。成
實論要取經意。而爲言之。今案。宗法師章第
三卷云。舊曰。流來之初始於元品至恒沙。最
重未起取相已來。憙名無明住地。是界外惑。
乃至廣説。准之可悉。問。此中自然與莊子
自然。若爲異耶。答。碩法師云異。若此中自然
無因而有。故是自然。若莊子自然因自然果。
乃至自然萬物可有。准此流意二所自然別

疏云。微塵生者外道至妙之色等者。言外道
計等者。如提婆論云。毘世師論師。説地水火
風虚空微塵功徳業勝等。十法常故和合。而
生一切世間。知天知物。從二微塵。次第生一
切法也。碩法師云。外人謂。隣虚微塵圓而且
常。聚即成世間人物。散即還歸隣虚。准之可
悉。言數論師云等者。述義云。數即數人。即毘
曇薩婆多部宗。彼宗云。以能依所依爲假實。
而不言皆假也。論是成實。即經部宗。彼宗云。
以能依所依爲假實。而言皆假。今案。碩法師
疏云。若是毘曇亦計微塵是常。但許不同外
道凝然恒圓。故是常。毘曇雖亦爲三相所遷。
但不可壞滅。故是常。彼謂。隣虚微塵圓而且
常。聚即成世間人物。散即還歸隣虚。汝今亦
爾。謂隣虚徴塵即是極微。色亦名極細色。故
是細色成麁色。麁色壞時。還歸細色。此處何
異也。准此疏文今云。數論師者毘雲薩婆多
師也。言羅什云等者。羅什所作大義章下卷
文。述義云。什初來漢地時。廬山遠法師遣使
問什師云。極微有耶無耶。什答如文。是故
極微非有非無。如大論第三十六卷釋習應
品中云。復次若微塵有形無形。二倶有過。若
無形云何是色。若有形即與虚空作分。亦有
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即不名微塵。佛法中色
有遠近麁細也。外道與佛法人。明極微異。外
道言常。佛法數論同言無常。又佛法中有異。
何者數人云。四微是四大造成。論云。四大
是四徴所造。故四微有三因。一者報因。衆生
業報所感得故。二者共有因。以有四相故。三
者所作因。依令他不障礙故。數人云。能造
四大是性四大。以堅濕軟動故。問。此四大
以諸爲耶。答。互爲因果一大三因。三大一果

疏云。有如是謬下第二總結過患等者。言二
者爲欲攝法等者。然邪既有九十六種。各計
多端。今若具列何猶可盡。所以今明。雖復九
十六種各計多端。大略爲言不出八計。故云
總攝衆邪。謂此八計中。初二家計天所説。後
六家計人所説。人之與天該羅衆異。又自然
一計執無因。自餘七計執有因。有因無因具
收萬執也
*疏有如是謬者。疏主解云。上來諸計凡有五
句。今此第一句。謂不識因縁。故有如是謬。若
識因縁不名爲誰也。碩法師云。結能迷。例
之中凡有四句。即是初句。謂失道之縁邪見
推畫。無而謂有。所以成謬也。言然有此身等
者。案。成實論第十卷身見品初云。五陰中我
心名爲身見。實無我故説縁五陰。五陰名身。
於中生見。名爲身見。於無我中而取我相。故
名爲見也。述義解云。此身以顛倒業因之所
引起。故云已是顛倒。於此身上。起斷常等
見。故云更復起邪。准之可悉
*疏堕於無門邪因者。疏主解云。此第二句
也。碩法師云。此第二句可有二義。一者八家
計中。七家謂有因故生。即是邪見。一家謂自
然故生。即是無因。二者都無。汝所計之因。故
道無因。而汝謂有四者。出自妄情。推畫故
道邪因也。案云。第一釋當疏第三説。第二釋
當疏第一説也。而言若就正義等者。有人解
云。若就正義等者是悟也。於彼邪心等者是
迷也。故云迷悟合名也。若准此釋。應讀論文
於無因而邪爲因斷常也。言二者即邪因之
計等者。案。元康師疏引三法度論云。不正因
者有三種。謂衆生與法。及倶衆生者。謂梵天
等造虚空。虚空造風。風造水地山岳草木等
也。法者時化氣化自然化也。倶者兼此二種。
是名不正因也。若准此釋。應讀論文無因邪
止須留斷常也。言三者前六等者。案。琳疏
云。自然而生。墮在無因。自餘七計雖立有因
而非是正。故墮邪因也。若准此釋。應讀論文
無因邪因之斷常也。有人解云。無因邪因即
是斷常。斷常即是邪見。竝持業釋也。述義云。
初之兩釋除自然一計也
*疏斷常者。疏主解云。此第三句也。言有因
是有等者。此中有三義。以釋斷常。今是第一
義。謂有因是有。改名常見。無因無物。稱之爲
斷。此約因明斷常也。案。碩疏云。因論斷常
者。如因能生果。即是斷因。不能生果即是常。
故云斷常等也。案云。此師約因生果不生果。
而論斷常。然今疏主約因有無。而辨斷常。各
示一義。故不相違也。言又從因生果等者。是
第二叢也。案碩疏云。果論斷常者。如果從因
生即是斷果。不從因生即是常。故云斷常等
也。案云。此師意。有爲之果從因生。故本無今
有。既言本無今有。必已有還無即是成斷。自
然常果不從因生。是故常也。有人云。有因必
當歸盡。故成斷見。無因自然而有。即是常見。
此約果明斷常也。言三者邪因是常等者。是
第三義也。案。碩疏云。隣虚微塵圓而且常。
聚即成世間人物。散即還歸隣虚。准此疏文。
邪因者極微。是故云常。所言果者人物。故云
無常也
*疏邪見者。疏主解云時第四句也。碩法師
云。斷常等邪見者。是等第三句。出自妄想。推
獲非關正觀方便。故云斷常等邪見也。又云。
只爲虚妄横計。即離常無常等。求之不得其
實。故名邪見也。琳法師云。所執乖理。故云邪
見也。元康師云。斷常等邪見者。第二列十四
難。具數如彼也。言邪見有二種等者。案。大義
&T047368;第十三卷十類惱義中云。邪見通別者。諸
見違正理。無不皆邪。但一切無見多所傷害。
故一切無名邪見。餘見亦不受也。又成實論
第十卷邪見品云。若實有皆而生無心。是名
邪見。如言無四諦三寶等。經中説。邪見謂無
施無祠無燒無善無惡。無善惡業報。無今世
後世。無父母。無衆生受生世間。無阿羅漢正
乃至又無力無勇及此果等。名爲邪見 取
要言之。所有倒心皆名邪見。如無常常想。苦
爲樂想。不淨淨想。無我我想。非勝勝想。勝非
勝想。淨道非淨想。非淨道淨想。無中有想。有
中無想。如是等諸顛倒心。謂阿毘曇中五見。
梵網經中六十二見。皆名邪見也。流解云。明
邪見體有二。初明別邪見。次取要言之。下明
通邪見。謂撥無一切法。故云別邪見也 是不
當一切道理。邪心推畫是云通邪見。乃至廣
説。而言撥無因果者。論云無善無惡無善惡
報。疏云。無善無惡是無善惡報因也。無善惡
報者。是無善惡報果也。又論云無力無勇及
此果等。疏云無力者。是無善惡習四相資力
也。無此果者。是無習因相資習果。准此論文。
今無因果者。撥無善惡習報因果也
言答身見者計有於我者。案。成論第十卷身
見品云。五陰中我心名爲身見。實無我故説
縁五陰。五陰名身。於中生見。名爲身見。於無
我中而取我相。故名爲見。乃至廣説。疏解云。
五陰中我心名爲身見者。有二解。一云。會身
見我見二。名二解。今所習標我見體也。説縁
五陰者。無離五陰縁假名我。要帯五陰縁假
名我。故言説縁五陰也。實無我故下第二種
名義。就中有二。一明身見名。計五陰身生見。
故名爲身見也。於無我中下第二明我見名。
於無我中計我。故名爲我見也。明身見我見
二名有三解。一舊解云。身見我見竝從境得
名。計五陰身。計假名我。故從境得名。二白焉
解云。身見名同舊解。我見名者。從心所作我
境得名。三解云。今所習身見名。從境得名。如
舊解我見名。從心功用得名。執有我相故從
心用得名。准之可悉。有人解云。身見者且云
我見。謂墮所立。故云我見。而墮所迷。故云身
見。以不知五陰假合故也
言邊見者執我斷常者。案成論第十卷邊見
品云。若説諸法或斷或常。是名邊見。有論師
言。若人説我若斷或常。是名邊見。非一切法。
所以者何。現見外物有生滅。故經中説。有見
名常。無見名斷。乃至廣説。疏解云。一標斷常
二見體。有論師言。第二出他論師解。經中説
下第三。論主引經。會通前二解。若通而爲論。
一切萬法但一世都盡。後世永無生。邪見名
爲斷見。如前解。若別而爲論。計有情物是常
是斷者。如他論解。何者。無情物現見一世盡。
不復更生。故非此斷見。故論主不非他論師
解。引經會通二解。准之可悉。疏主解云。由
起我見故 推我一異。一即身滅神滅。名爲斷
見。異即身減我存。名爲常見。故云邊見者執
我斷常也
言見取是正諸見者。案。成論第十卷二取品
初云。於非實事中。生決定心。但是事實餘皆
妄語。是名見取。及光説非勝法中。定生勝想
亦名見取。乃至廣説。疏解云。就明見取體中
有二。一明從起見取。即是正諸見從五見起
故云從起見取也。但是事實餘皆妄語者。是
五見人所見所説皆是實。佛與弟子所見所
説皆是虚事妄語也。及先説下第二。明獨頭
見取。即是非勝勝想也。勝非勝想者非見取。
屬邪見攝取者。引取向己義。是正諸見見取。
非勝勝想見取。我計法是勝妙法。引取向己
故成取義勝非勝想者。無引取向己義。故不
成取義。故非見取也。疏主解云。見取有二。一
取前見爲第一。故名見取。此足上見取也。二
生死中。無樂淨計樂淨。是獨頭見取。准之可

言戒取謂外道爲道者。案。論次下文云。若
人捨智以洗浴等戒。望得清淨爲戒收。疏解
云。此明戒取體也。又論云。又戒取因縁唐受
諸苦。謂受寒熱。即灰土木刺蕀等上。投淵
起火。自墜高等。後世亦受劇苦果報。如經
中説。持牛戒若成。則還爲牛。若不能成。則墮
地獄。乃至廣説也。疏主解云。戒取亦二。一以
鷄狗等戒。爲正道。是獨頭戒取也。二以邪見
爲道。此足上戒取也。准之可悉
言邪見撥無等者。案。嵩法師成論疏第十一
卷邪見品云。明通邪見一處解云。通一見取。
就見取中。離出四見。四見不攝屬見取攝。莊
嚴解云。言通邪見。就通邪見。離出四見。四見
不攝屬邪見攝。今用莊嚴解也。就通邪見中。
無常常想者。是邊見也。苦爲樂想。不淨淨想。
非勝勝想 無中有想者。是見取也。無我我想。
是我見也。非淨道淨想者。是戒取也。有中無
想者。是別邪見也。勝非勝想淨道非淨想者。
通邪見也。准之可悉。述義解云。所言此無因
邪因等者。理實應云非五見所攝。然五見中
邪見名同於通邪見。故但云四耳。問。成實論
以邪見爲第三。今疏何故在第五耶。答。有
人解云。約邪見有通別。彼論約別故在第三。
今約通故在第五。所以不違也
又數論師云等者。述義解云。如自在之
類。是已起立果。故云苦諦下戒取也。爲令悟
人。無如此因。故云無因。然邪心謂有。故名邪
因。此迷悟合論也。其立有因而事相達。故名
通邪見也。案。道基師阿毘曇章第二卷下使
義中云。凡論戒取。起在苦道。如論。苦諦非
因見因。一切外道不見因。故非因。執因此
事云何。農夫種殖。秋收果實。彼作是言。此皆
戸利夜天思陀夜天舍摩夜天恩天所與也。
外道又言。若生男女。此等皆是波難陀天難
陀婆天之所與也。又復外道若富貴者生男
女時。彼作是言。此等皆是彼毘紐天摩醯首
天之所與也。問。非因見因。亦名謗因。云何非
邪見也。答曰。尊者和須蜜説。若謗無因是
名邪見。彼不言無因。乃執非因。故非邪見也。
道下戒取。乃報邪見爲道。起見因縁。可以
意知。又云。邪見起因有其二義。一總起因縁。
一切邪見實有。謗無。有謂四諦。問曰。四眞
諦法。有佛無佛。苦集常染。滅道常淨。以何事
故。彼諸外道謗無四諦。婆沙&T047368;云。由計有我。
故謗言無。彼作是説。我無有苦。是則謗苦。我
無有因。是則謗集。我無滅故。是則謗滅。若無
其滅。別無對治。是則謗道。二別起因縁。隨其
四諦義。有其四。苦集滅道諦下。邪見因縁略
説有五。一有苦無苦見。二有因無因見。三常
無常見。四樂有苦見。五淨不淨乃至有四無
因見者。問曰。法從因生。彼諸外道以何事故。
謗言無因也。答曰。外道之人謗言無因者。彼
以見無苦故。是亦無因。内外所有諸物有種
種相。而作是言。諸後穿河。諸復積山。誰畫
禽獸。此皆無因。彼有因無見。是名邪見。乃至
廣説。准之可悉
有人言非因計因等者□□□(二十七字缺)
*疏説種種我我所者。疏主解云。是第五句
也。碩法師云。此第四句也。元廉師云。此第三
列二十身見也。言外道有二迷等者。述義解
云。法者軌則義。如陰界等諸法。能爲軌則成
慧解故。准此文意。外道不知諸法。無生横計。
從自在天生等。故云迷法無生。言迷人無生
者。述義云。人者神我異名。以統御義爲人。如
衆生命者等。准之可悉。言墜即陰離陰者。如
淨名玄初卷云。僧佉計神與陰一。世師執神
與陰異。述義云。僧佉所以言一者。能分別義
爲神。所依之義。因義爲陰。義雖有異。而體是
一也。世師云異者。義體倶兵。准此等文。今言
即者一義。即僧佉義。異者離義。即衞世師義。
問。何者我我所。答。碩法師云。神我宰主。即
是能御之人。名之爲我也。所御之法。名爲我
所。疏主釋云。若計色爲我。餘受等即屬我
所也。問。但我我所何稱種種説耶。答。碩法師
云。或計十六知見即是十六我。或計二十五
我。或計二十我。我既多種。我所非一。故言種
種説我我所也。疏主釋云。略説即一。我見依
我我所。分即成二見。三界分即三見。依地分
即有九見。欲界地乃至非想故成九。乃至分
別所起處。凡有九百三十六我見也。具如百
論疏中卷也 問。一如是計我是誰所計耶。答。二
十五我。外道所計。二十我 犢子計。我十六
知見。問。且二十身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
答。疏主云。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如計
色。是我色。異我色屬我。我在色中。一陰皆
四故云二十身見也。問。頗有一時總計五陰
爲我不。答。婆沙二釋。一云無也。若計色爲
我。餘受等則屬我所也。二云亦有。總計五陰
爲我。如計内入爲我。即計外入爲我所。計外
入爲我。即計内入爲所也。今依疏主意。應讀
論文有如是謬也。墮於無因邪因與斷常等
及邪見也。種種説我我所也
疏云。不知正法者等者。碩法師云。下第二明
所迷之正法。何故成四句顛倒。只爲不知正
法。若知正法。只前四句即是正法也。若准此
疏文。應云何故成五句顛倒。但依不知正法。
若知正法。唯前五句即是正法也
疏云。佛欲斷如是等下等者。碩法師云。上來
第一。明邪見失道衆生已竟。今第二。明佛爲
此衆生所以興世。就文爲兩。今第一。明佛爲
縁説教之意也。元康師云。下第二。明縁教
也 琳法師云。下第二。明對縁起縁。於中又
二。初破外歸小。説於半教。治彼八迷。又爲已
下第二。引小歸大同起一乘。説其滿教。初牒
前超執之流。明教所被人。故云。佛欲斷如是
等諸邪見也。言即是辨應義者。大乘玄第五
卷感應義云。感應者。乃是佛法之大宗。衆經
之綱要言感者。牽召義。應者。赴接義衆生
有善。彼佛垂形赴。接理無乖越。謂之感應。凡
夫感而不應。諸佛應而非感。菩薩亦應亦感

言故法華云等者。如彼經第一卷方便品比
丘偈中云。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
諸見具足六十二。深著虚妄法。堅受不可捨。
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於千萬億劫。不聞
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疏主釋云。
下第二明起見。就文亦二。初明見因。次於千
萬億劫下。明見所得果。初中又二。初明從
愛起見。次深著虚妄法下第二。明從見更起
於愛。初中有三句。言入邪見稠林者。此第一
句。明一見總詺外道諸見爲一邪見。邪見衆
多猶如密林。故云稠林。言若有若無等者。第
二句明二見。愛多者。著有故起有見。見多者。
著無故起無見。言依止此諸是等者。第三句
明六十二見。言六十二見者。大品佛母品開
十四難。爲六十二見。十四難者。神及世間
常無常等四邊。天邊等四宛。後如去不如去
等四合爲十二。及身與神一。身興神異。合
爲十四。一陰具常不常等四句故成二十邊。
無邊亦約五陰故成二十。如去不如去亦二
十。合爲六十一。異爲本。爲六十二。亦可二
十計。我約三世故成六十。斷常爲本。合六十
二。亦可一陰上計有無二種五陰。即成十見。
三世爲三十。凡夫三十見。聖人五陰亦具三
十見。合有六十計。涅槃有無即爲二見。合
成六十二見。然涅槃也非三世攝。故但爲二。
言深著虚妄法。下次明從見更生於愛。於中
又二。初明從見生愛。次有一句。明從正使生
於纒垢。初中言虚妄法者。謂諸見也。深著
此見。故名愛。亦可以此見爲好。即是於見上
更生見。謂見取是也。言我慢自矜高者。時
此諸見擧代自高。即顯諸外道。佛初出世。不
受一乘之道故。言諂曲心不實者。上來明從
正使生正使。今明從正使生於纒垢。諂即六
垢之一也。雜心云。從見生諂垢以起見。必是
利根人方能諂曲。鈍根不能也。次於千萬億
劫下第二。明見所得果。以愛爲愛生之本。故
下招六趣。見乖於正理。故上隔三尊。是以二
文明愛見果異也。如是人難度者。總此愛見
衆生。難可以一乘法度之。問。此叙何處愛見
衆生。答。佛初出世有此愛見衆生。故迷不得
説佛乘也
言故智度論云等者。如彼論第八卷云。今十
方諸佛常説經法。罪業聾盲。故不聞法聲。雖
復聖人有大慈心。不能令皆聞皆見。若罪欲
滅福將生者。是時乃得見佛聞法。今略引之。
言將滅者。猶欲滅也。故玉篇云。將者子羊反。
欲也。助也。願也。言稠者直流反。直也。多

疏云。江南廣明有三種感等者。言一未來感
佛者。案。大乘玄第五卷感應義。明感體云。
問。三世善何感耶。答。有人言未來善感。又言
現在善感。亦言過去善感。又言惡感。有人善
感。有人善惡共感。今明二世善感。過去現在
爲正感。未來爲傍感。故經云。過去久修善根。
及今念佛。得見如來。准此玄文。今言。未來感
佛等者。以未來善根。感得如來。即次上所引
大論意。是故云如上也。而云江南等者。楊州
衆師廣明有三種感也。所言感者是進義。應
以感爲義。威應相。由是因縁也。言過去感佛
引法華云等者。如彼經第三卷化城喩品。東
南方五百萬億諸梵天王。三業供養。偈有四
行半之中。最後半行文。彼文云。我等宿福慶。
今得値世尊。准之可悉。言三現在感佛如勝
鬘云等者。如彼經云。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
現。普放淨光明。顯示無比身。疏主釋云。此第
四明如來智應。就文有三。言即生此念時者。
謂應時也。謂佛應與心念同時。若聲嚮之相
應。亦云要須念力成就。如來應念現身。但示
起。速無差。故云爾。言佛於空中現者。第二明
應處也。若約事釋者。男女有隔。既應後宮不
宜到地。若約理而言。法身無爲而無所不爲。
即寂而動。亦可示起感。無方來。無處所。卓爾
現空。亦可會勝鬘上歎。上歎云。我聞佛音聲。
世所未曾有。世間之人不知感逝空即應。今
既知感逝空即應。故是世間所無也。普放淨
光明顯示無比身者。第三明應義。凡有二句。
一者普放光明。謂佛有四圖大光及頂後圓
光。此竝常光。今更現非常之光。謂於支節毛
孔。擧體放光。故名爲普故。且可一先遍滿
虚空通徹内宮。故稱爲普。又欲明感者使見。
無感者不覩。非是光有偏私。故名爲普。所言
淨者。一光禮皎潔。而能除衆生垢闇。言顯示
無比身者。第二明現無比身。謂佛常身丈六。
已自莊嚴。今復爲光所照。相好明了。故云
顯示。天下無類。故云無比。亦可所以顯示
無比身者。欲起勝鬘願求之心。復欲發其不
虚之歎故。具明如寶崛上卷。然今且擧應時
與應處二句文也。有人解云。此文大意。勝鬘
父母附信送書。勝鬘悟解。現在感佛臨降也。
言答此華龍樹舊義等者。龍樹是七百年時
出世。造智度論已説此義。然成實者於九百
年間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