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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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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云二梵天一未レ辨二初禪三天差別一。彼經自レ元
如レ是故。今依二分明義一
十八左論曰至名爲法施 此中等字光記有二
兩釋一。約二三藏一。據二十二分教一。是義門不同於
レ體無レ有レ妨。故正理論以二十二一攝二三藏一。然今
論約二十二分教一爲レ正。由レ是舊論十三(三
十二右)
曰。
修多羅等十二部正教如實道理。無二染汚心一
顯釋文義一。是名二法施一。若雜心論主。約二合門一
唯爲二經律論一。彼八六左曰。於二修多羅毘尼阿
毘曇一眞實分別。不レ著二名利一廣攝二衆生一是名二
法施一。有人云。光記各有レ據。竝存者未レ精。梵
本據二十二分一彼舊論明。況正理云レ等二餘十
一一廣釋。何可レ交二三藏義一。又寶疏辨二法施法
供養別一。其意斥三光記依二集異門足法供養文一。
今詳。法施法供養互有二寛狹一。然但能者意樂
受者意樂差別。不レ關二法門物一。故婆沙二十九
十八右云。若爲二饒益一故爲レ他説レ法。他聞レ法已
生二未曾有善巧覺慧一。如レ是名レ施亦名二供養一。
若爲二饒益一故爲レ他説レ法。他聞レ法已不レ生二未
曾有善巧覺慧一。如レ是名レ施不レ名二供養一。若爲二
損害一故説下譏剌他一法上。他聞レ是已住二正憶念一
歡喜忍受。不レ數二其過一生二未曾有善巧覺慧一。
此雖レ非レ施而名二供養一。若爲二損害一故説下譏剌
他一法上。他聞レ是已發二恚恨心一不レ生二未曾有善
巧覺慧一。此不レ名レ施。亦非二供養一。又十七右財施
與二財供養一亦復如レ是。故知但是由二用心一別。
非レ據二法財一。若爾以二集異門法供養經律論一
爲二法施一。亦無レ有レ害
十八左今釋經中順三分善 本説未レ考。舊論
曰二三種業類一。分是福解解等。此有二三數一名二
三分一帶數釋。順是能順。三分之順故名二順三
分一依主釋。此業即善名二順三分善一持業釋。
問。婆沙六十五右釋二順決擇分亦名善根一曰。
聖道涅槃是眞實善。此四與レ彼爲二初基一。爲二
安足處一故名爲レ根。準レ彼善言應レ屬二所順一。答。
善根名隨レ處不定。今定能順。論言二此善生已
等一故
十八左論曰至後當廣説 此中分言。光記爲
別義一而有二三釋一。初能順三各別故。次所順三
不同。後合二初二一。今云。後二非也。違三下論二
十三六右分屬二能順一故。初釋雖下爲二能順一得上。
而爲二三別一亦非也。若爾不レ應下言二隨一一名
分。故下論云二見道一分決擇之分一故舊論十
六二十
五右
云。於二見道中一隨約二一道一故名爲レ分。
正理六十一十一右云二決擇中一分一。顯宗三十
十左亦爾。準レ彼。分是分段各別義。而屬二所順一。
人天福中一分。見道中一分。諦解脱衆徳中
一分故名爲レ分。又婆沙七十五右曰。順福分善
根者。謂種二生人生天種子一。生人種子者。謂此
種子能生二人中高族大貴一。多饒財寶。眷屬圓
滿。顔貌端嚴。身體細軟。乃至或作二轉輪聖
王一。生天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二欲色無色天
中一受二勝妙果一。或作二帝釋魔王梵王一。有二大威
勢一。多レ所二統領一。順解脱分善根者。謂種二決定
解脱種子一。因レ此決定得二涅槃果一。順決擇分
善根者。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準レ此分是因
義。順是引生義。資益義。順生益二於決擇四
諦之因種一故名二順決擇分一
十九右頌曰至文數自體 簡二不如理一故言二如
理一。言二三業一者。身語意三。列位如レ是。言二能
發一者。隨レ應能發二彼三種業一心心所法。即受
想行識四種蘊。并者兼會義。三業各兼レ之
故。上兩句總擧レ體。言二如次等一者。書印二倶
身業竝能發。算文二倶語業竝能發。數一意
業竝能發。如レ是五種爲二二二一之三一。如レ次
配二身語意三業一。其能發三皆取レ之故言二如
次一。此五種。舊論曰。字。印。算量。文章。數。婆沙
云二書。數。算。印。詩一
十九左論曰至有覆及劣 準二諸染汚有罪有
覆一善無漏法亦是無罪無覆自成。智者所二欣
求一故。不レ障二解脱道一故。然論略者。以二諸準
釋一當二了知一。故是勸二思惟一
  寛政二戌正月二十日至二二月五日夜子
時一記二此卷一了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八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九
 豐山寓居上毛沙門快道林常記 
  隨眠品第五之一
初右分別隨眠品 釋二隨眠名一光寶不レ同。光
記離二隨與眠爲二微細隨增一。記二十十九左釋二
論二十十五左微細。二隨增。隨縛。隨逐四義一。
言二後三隨義。初一眠義一。寶疏微細隨縛。寶古
本作
レ縛爲レ正。
今轉非也
隨逐三義通各爲二隨眠義一。今詳。寶
疏爲レ是。下論婆沙五十初左入論上十二左雜
心四十二左竝通説未二分別説一。況雜心名レ使而
出二四義一。故寶疏爲レ是。光記非也。義不レ通故。
無二文如是説一。又違二大乘義一。成唯識九五右隨
逐有情一。眠伏藏識一。或隨增レ過故名二隨眠一。基
疏九末二十
九左
釋レ後云。眠是增義。準レ彼微細。總
行相麁細分別爲二ーー一。餘三義縛逐增竝是
眠義。湛惠云。光記亦順二此論一者非也。如二下
具記一
前言世別至隨眠有幾 此中有レ二。初牒レ前
標二業由レ惑感有。後作二二問一起レ頌。初問二業
由レ惑所以一。後問二隨眠體數。光記來由及總分
科爲レ是。而頌前分文未レ具。又寶疏隨眠本故
對レ未。光云レ約レ勝。義同也。光約レ初者。寶云二
品初一。義終同也。又寶總分文中。開二義門分
別。及五蓋二科一爲二大莭一非也。此頌前文。次
頌文。長行竝同二雜心一。但彼約二七隨眠一爲レ異
而已
一堅根本至自界地故 今論全同二雜心四一
列二十事一初右也。能堅隨眠。所堅根本。即煩惱
得。雜心云二根堅固一。今欲レ令レ分二能所堅一言二堅
根本一。五中業與レ有相違釋。故正理曰。能發二
業有一。發下起能招二後有一業上。欲レ顯三於レ發有二遠
近一標云二業有一。於レ釋云二招レ有業一。光持業義非
也。六中正理云二攝資糧一。與レ具義同。故舊論
云。圓滿自資糧一。八中舊論云二引將識相續一。
此即引二後染識等流相續一。十中寶初釋。界爲二
因義一非也。後釋可也。正理四十五初左此十
事更加レ六爲二十六事一。彼云。生二依麁重一。能辨二
所依中無堪任性一故。五憎背功徳一。性相能
違二諸功徳一故。六爲レ厭訶本發レ智所一。厭訶
身語意業一故。八擁二解脱路一。棄背親近正説
者一故。十二植二衆苦種一。能生二一切生死苦一故。
十六攝二世非愛諸增上果一。因レ此外物皆衰變
故
初左此略應知至無明是疑 問。小乘中。發智。
六足。婆沙。入論。四諦論。舍利弗毘曇。雜心。
法勝。甘露味等諸論中。未レ見レ有二六隨眠説一。
況契經説。若依二大乘一。智論第三二十
一右
瑜伽第
八初丁五十五七右五十八三右八十九七丁對
法七初右等説爲二六根本一。今何言レ六。答。於二小
乘宗一。契經説爲レ七。故諸論皆據レ七。今爲レ六
者。欲貪有貪體同故合以爲レ六。是顯二論主略
説一。故言二略應知。顯レ無二經説一。次問二何縁經説
七而會二相違一。問。何故如レ是次第。答。準二經七
隨眠次一故。而疑前有レ見爲レ分二差別一。謂見疑
唯分別。餘四種通レ二故。若大乘諸論。列次。
數異。如二成唯識疏六末初右義燈五末六左和
會一也
初左頌説亦言至於境隨增 舊論十四初左曰。
偈曰。謂如レ欲瞋。高慢。無明。見。心疑。釋曰。如
欲者。顯下餘惑與レ欲同由二境界一隨眠上故。此義
後當レ説已上譯語綴文易レ了。正理論破二此論一
曰。經主於レ此作二如レ是釋一。頌説二亦言一。意顯下慢
等亦由二貪力一於レ境隨增上。謂契經言二因レ愛生
恚。如下瞋由二貪力一於レ境隨增上。慢等亦由レ貪故
復言レ亦。此釋無レ理。非二文意一故。謂此本爲二標
レ數列名。不レ明二此因一彼於レ境隨增義一。今詳。
亦字爲レ滿二句言一。若必欲レ令三此有二別義一。更爲二
方便一作二無レ過釋一。謂瞋如レ貪雖レ有二多類一。而
可三總説爲二一隨眠一。慢等亦然故復言レ亦。或
此爲レ顯下如二貪與瞋行相不レ同。是故別立。如
レ是慢等行相雖レ同。餘義有レ殊故亦別立上已上
顯宗二十五初左但説二自義邊一。湛云。各據二一
義一亦不二相違一。今詳。正理有二多不慶一。此本世
親造。頌作者兼含二此意一説二亦聲一。何云レ非二文
意一。又爲レ滿レ句者。此不レ可レ許。前後頌置二與幷
及一。或置二二及一以滿足句一。更無レ以レ亦故。又多
數爲レ一者。此亦應レ非二文意一。爲二標數列名一故
招二自言違失一。亦復一向不レ顯二彼此義一。若許二
此義一不レ可レ許二彼義一。彼此異因不可得。亦復
貪瞋連列。則瞋由レ貪隨增既顯。何用二多類爲
一義一爲。又約二行相同不同一不レ可レ然。以二行相
異故別立一。例二行相同法一。豈有二此理一。故論主
判爲二勝處一矣
初左及聲顯六體各不同 正理四十五
(三左)
曰。及聲
爲レ顯釋據二相違一。或顯下總攝二隨眠類一盡上。顯宗
二十五初左全同。彼約二二義一。六合釋中是相
違釋。故光記三左云。於二六釋中一相違釋也。寶
疏三右云。及是相違釋。此竝同下基師中邊疏
下十九右釋二句中及一。云中若作二及言一。於二六釋中一
顯中相違釋上。必勿レ謂三句中無二六釋一焉
初左若諸隨眠至有七隨眠 下二會二經七一。寶
科名爲レ正。光記未レ足。此頌疏文以レ經難レ六
故。七隨眠出二雜含十八五右增一三十四十
三右長含九七右十上經同十四右增一經一。竝云二
七使一。其列位悉如二今論一。經説如レ是。由レ是世
親已前造論。悉約レ七未レ見二六使説一也
初左頌曰至爲遮解脱想 初句正答。明レ成
レ七。下三句辨二所增名體一。於レ中初一句正示二
名體一。謂有貪標レ名。上二界者出レ體。準レ此欲
界貪名二欲貪一自成。故不二別顯一。後二句叙二有
貪別立由一。二句即二因。光三左釋二第二句一有二
二解一。初釋非也。非二文意一故。後釋可也。而
未レ盡。但言二名異一故。又就三欲貪不二別説一兩
解。初釋爲レ是。順二下論一故。後釋非也。又下二
句約二名不名遮表一未可也。寶疏釋二初二句一
爲レ是而云。第三句釋二有貪一。第四句釋二立レ有
因一者非也。但是於二上界一別立之二因。如二下
論文一。湛公光三
解者非也
初左論曰至七疑隨眠 釋二第一句一中有レ二。
初正釋通レ難。二何等下明二七名一。三欲貪下
決擇名體一。此即初二也。此七中初二唯欲界。
後五通二上界一。故二貪中間説二瞋惑一以顯二差
別一
二右欲貪隨眠至三根相應 自下三決擇名
體一。此一章光寶等多失レ旨。若檢二舊論。雜心。
法勝。婆沙等論一以分文得義。應レ無レ誤。雜心
論四三十
丁左
曰。問。彼使爲二心相應一爲二不相應一。此
何所レ疑。二師異説故。毘婆闍婆提欲レ令二不
相應一。育多婆提欲レ令二相應一。於レ此有レ疑。答。
相應。六卷法勝毘曇三十左曰。問曰。諸使爲二
與二心相應一爲レ不二相相一。毘婆闍婆提説二心不
相應一。是故生レ疑。答曰。決定相應。何以故
    爲レ心作二煩惱一 障礙淨相違
    諸妙善可レ得 故非二不相應一
爲レ心作二煩惱一者。若使イヽ決定不相應者。不
レ應下爲レ心作中煩惱上。應レ如二色等境界一。然爲レ心
作二煩惱一。如レ説二貪欲穢心。以二此言一故當レ知
相應。障礙者。若使イヽ心不相應者。善智生時
不レ應二障礙一。應下如二虚空一不レ作中障礙上。今爲二障
礙一故知相應。淨相違者。若使イヽ與レ心不相應
者。使應三與レ善不二相違一。不二相違一故則應レ非
レ過。然爲レ過故當レ知相違。若相違者故知相
應。諸妙善可得者。若汝使與レ善相違。心取二
相應一者。使恆相續。於レ中善應レ不レ能レ得起。現
見善法能得レ起故。是故諸使非二不相應一是
相應也。四卷法勝二十左及雜心竝頌與レ釋皆
同レ之也。今分レ文。此論大爲レ四。初總兩關問。
二叙二有部義一。三經部能破。四論主讃取經部一。
此即初門也。此中。之即言顯二依主持業一。初
關於二持業一出二違教過一。既云二幷隨眠斷一。幷斷
所一顯。貪與二隨眠一別體明白。後關於二依主一出二
二過一。一應二體是不相應一。言二與レ貪別體一故。若
爾亦便違二本論一。發智第三八右曰。頭古來發智六
(四右)云非也
欲。有。貪。慢。隨眠。三根相應。除二苦憂根一已上
今約レ要除二有。慢一。彼文既云二相應一故。知非二不
相應一頭有云。契經者。大母經也。是説二第三果向人一。五
根五力云二出離方便一。彼者。指二第三向人一。由此
者。五根
五力
二右毘婆沙師至是相應法 婆沙第五十二右
終曰。隨縛義是隨眠義者。依二不相應隨眠一説。
問。隨眠皆與二心等一相應。如何言下依二不相應一
説上。答。此中於レ得立二隨眠名一。得隨眠故説名二
隨眠一。豈不レ違レ經者。爲レ通二前經一設二外人徴一。
光記爲二大衆部一非也。如火等者。地獄火。天
上樂觸。苦等者等レ樂。舊論十四二右曰。譬如三
地獄苦。天上樂。乃説二火苦一
二左何理爲證至是相應法 是爲レ示二理證一設
レ徴。光云二大衆部徴一非也。上來未レ叙二大衆部
所立一故。以諸至レ終。即法勝師順成及質文。
如二前引之。初標二三因一。次如レ次釋二三因一。後結
成。光記三釋。第一各配義爲レ正。後二非也。
不レ順二綴文一故。不レ會二理致一故。違乖法勝一故。
寶各
配也
然湛公但取二光第三一。彼云。以レ順二舊論一
故。彼論曰。云何得レ知。由二隨眠起レ心染汚一故。
能爲レ障故。與レ善相違故。由下心爲二隨眠惑一所中
染汚上。未生善不レ得レ生。已生善亦退故。初二
釋非也。標釋文言不レ殊故已上。〔頭舊論上云
レ由。下云レ故。故湛
惠謂二一由一以唯爲二
第一因釋一非也〕
今詳。未レ見二法勝等論一故致二
此管失一。如二舊論一者。與二此論一同。何可レ成レ證。
又文言不レ殊者。是疎略。力能與二以諸故一互
無レ之故。如下婆沙四十九十左標二見是何義。答
推度故一。釋言中推度故者。謂能推度故名爲
見。成實論第十九左云。於二五蓋中一名爲二欲
欲一欲レ欲名二欲欲一。此等何爲。況彼法勝論亦
於二其要句一標釋同
二左此皆非證至隨眠所爲 舊論曰。經部師
説。此義非レ證。若人執三隨眠惑不二與レ心相應一。
此三義不三執爲二隨眠所作一。但是上心所作。
準二舊論文一。是經部師計度大衆部意一。以破二
有部一故言二若許者一。由レ是今文雖レ云三隨眠非二
相違一。舊論及正理四十五十三左叙二此文一竝云
レ許二隨眠體是不相應一。況正理言下此中經主先
叙二法勝説一。後斥此。言二此皆非證等一故。彼論
更十四右叙二分別論者計一當大
衆部
云。且分別論執。
隨眠體是不相應。可少有用乃至然犢子部信
レ有二去來一。執レ有三隨眠非二相應法一。又解。是正經
部所立破レ之。故云レ非二相應一。非言但遮二有部
相應一。非レ表二自是不相應一。故舊論云二不與心
相應一。不言有二最上一。是唯遮レ他。不レ爾應レ言二與
レ心不相應一。正理不言若寫誤。牒二此論一故。若
不非通用也。然光記。寶疏爲二大衆部一者非
也。不レ順二若許者一故。違二舊論一故。又此論隨眠
所爲下。脱二二句八字一。謂但許二三事是纒所
爲一。此結二自義一也。故正理五十四十三
左終
有二此八
字一。舊論亦有二但是上心所作言一故
三右謂自體上差別功能 功能差別。竝種子
異名。論四十六左光記四五五右論十三十右光
記二十
三左
竝爾也。今光記云三煩惱種子異二餘種一
者非也。彼前不レ違レ理。何忽自相違。寶疏五右
功能不同。名爲二差別一。語寬不二指南一。此但前
後相續變異爲二差別一。故論四十六左云何爲二差
別一。謂有二無間生果功能一。正理三十五八左叙二
經部一曰。即此無間能生レ果時功力勝レ前説
名二差別一。寶十三(二
十左)引
又成唯識二十三左云。種子
者。於二本識中一親生自果一功能差別
三右如念種子是證智生 光記別釋二證智一
作二重增三解一。初五後意相應。六識體一故云
レ後。次更加二定智一。後更增二五識相應一。此三竝
現量故名二證智一。因明疏一二十
三左
云。明證二衆境一
親冥二自體一故名二現量一。亦名二證量一。二十唯識
眞諦譯本八左云。一切量中。證量爲レ勝。光如
念下。次總解二文意一有二二釋一。初約二智。念別心
所一。故言二證智倶起念一。加釋倶起念三字一。此
有レ疑。通釋有二二釋一。初但約二智與レ念二前後
各有一。次總約二一聚落一。兩釋竝約二强勝一。大科
第二解異二長途一。總心心所記持境皆通爲
レ念。證レ境通爲レ智。然湛惠。光釋總
爲二五解一麁也
此光釋。依二有
部心所數多別體一。若依二經部一。正理論十一二
十左云。離レ心無二別心所一。又分無家出二四家一。或
三。或四。或十。或十慢四。此四家中。後二家
立二十大地法一。有二念慧別一。光初二釋皆此意。
依二前二師一。如二第二義一。通二一切一名レ智名レ念。
念智是假法故。寶疏同下光約二念智別一中第二
釋上。今詳曰。經部設不レ立二念智體一。今對二大衆
部一故。且許レ此引二共許喩一。由レ此光記初二釋
爲レ勝。後釋大異二通途一。而前後行相各別。亦
不レ免二前後不同難一。問。何以知三證智言顯二倶
時念一。答。正理四十五六右承二此文一曰。實念從二
先證智倶起念一生能生下後時憶智倶念一。準レ彼
可レ知。問。彼正理出二所立法不成過一文。故言二
喩於レ法相去極遥一何耶。答。彼以二有部意一顯二
他所立法不成一。然今對二大衆部一。無二別體一共
許喩。無レ有二相違一。故以二念種一反難大衆部一。又
設對二有部一。何得レ有レ失。汝言二差別功能彼自
體倶生一。然無下離二前後念體一別有中彼功能體上
三右若爾六六至貪隨眠故 舊論十四云。若
説下傍當今
若爾也
隨眠非二相應一非中非相應上。於二六六經
中一此義云何云云雖レ牒二兩端一。意難レ簡二相應一
也。光記意。隨眠爲レ種言二若爾一。於レ義無レ失。而
異二造主意一。六六經出二雜含十三一初右而無二此
文一。蓋闕脱乎。正理論四十五九左云。對法諸
師咸作二是説一。貪欲等體即是隨眠。如二契經
言一。若觸二樂受一便生二歡悅慶慰耽著堅執一而
住。即於二樂受一有二貪隨眠一。此中隨眠聲即説二
歡悅等一。準レ彼。雜含第十七十三左説下於二三受一
有中三隨眠一。彼曰。以三彼愚癡凡夫不二了知一故。
於二諸五欲一生二樂受觸受五欲樂一。受二五欲樂一
故爲二貪使所使一
三左言貪分二至二界中貪 下釋二下三句頌一
有レ二。初正釋レ頌。後準二顯欲貪名體一。初中亦
有レ二。初釋二第二句一。二釋二下二句一。就レ釋二第二
句一亦有レ二。初牒レ前。釋二有貪二字一示レ名。兼
擧二欲貪名一爲二準顯基本一。後此中下。釋二上二
界言一示レ體。有レ問有レ答。光分科非也。
寶科爲レ勝也
此名下。
釋二下二句一。明二於レ彼立因。初問。彼貪下答。此
有レ三。初正釋二下二句一示二二因一。二此中下別
釋二有名一。三由此下總結。初中有レ二。初釋二第
三句一。二釋二第四句一。於レ初有二標釋結一。於レ後有二
標釋一
三左又由有人至非眞解脱 非三上二界悉起二
解脱想一。故舊論云二於此二界中一。即計二無想
定一。論五三左曰。修二無相定一爲二何所求一。謂求二
解脱一。彼執二無想是眞解脱一。爲レ求レ證レ彼修二無
想定一。此唯異生。得聖者如レ見二深坑一。初因總
上界定。後因別第四禪無想定。又解。總於二二
界一執。故正理論曰。於二色無色一起二解脱想一。入
論上十三右曰。靜慮。無色。如下四禪比丘執二四
禪一謂中四果上。無色亦可二例知一。後解爲レ正
三左此中自體至立有貪名 舊論十四三左曰。
有者謂身體。即五陰。今約二自身五蘊體一簡二
外境一。定貪皆内門故光寶
不レ異
正理立二別義一破二此
論。彼曰。夫言レ有者。是生レ身義。此則顯示欲
求解脱一。於二一切有一不レ應中希求上。經主於レ斯復
作二是釋一。此中自體乃至立二有貪名一。此釋與二前
義一有二何別一。謂前已説。上二界貪多於二定境一
内門而轉。又説下有レ人。於二色無色生身有境一
起中解脱想上。則爲已説定。及生身皆得二有名一。
倶自體故。詳二經主釋一義イイ不下異下前。但二構浮
詞一似レ有二少異一已上成實十九左貪相品云。是
故佛説是處名レ有。有名爲レ生。若無レ貪則不
レ生。是故別説二有貪一。今謂。此二段有二差別一。一
離合異。謂上別爲二二因一。下合爲二自體一。二義
有二隱顯一。謂上有爲二自體未二顯著。故更顯レ此。
三爲レ合二本説一更作二斯釋一。故言二故説等一。勿二妄
破斥一。今詳二正理釋一未レ盡。於二一切有一不レ可二
希求一者。何得下通二三有一釋此
三左於本論中復分爲十 是顯レ非二經説一殊
標二本論一。然光記十二右寶十二右竝爲二經説一誤
也。於二小乘經中一何處有レ之耶。有云。於二發智
論一有二十隨眠名一。今按。彼論中無レ有二如レ今十
隨眠一。彼五十一右雖レ有二十隨眠名一。而彼於二九
十八中一分別隨增具闕一。全非二五鈍五利一。彼
曰。此中欲界異生。聖者幾隨眠隨增。幾結繫
耶。答。異生九十八隨眠隨增。九結繫。聖者十
隨眠隨增。六結繫。問。若爾出二何論一。答。於二發
智。六足。婆沙等中一。未レ見三五利五鈍立爲二十
隨眠一。故諸論中傍品類一(五右)入論上(十
三右)婆沙五十(九左)
於二七
隨眠一復分爲二九十八一。曾無レ約二十隨眠一。蓋文
殘闕。又施設論乎。現流殘缺故不レ可レ知レ之。
又推尋九十八本原一則是五鈍五利。不レ據二
五鈍利一不レ得レ成レ數。故知義イイ容レ有。況諸論
傍發智三初左
界身一初左
説二五見一故。然妙音甘露味論上
二十
三左
九十八隨眠見修五部廢立已而云。略言
實十使。列二五利五鈍一。準知本論脱二彼語一乎。
又品類足三九右於二欲界繫三十六隨眠中一。十
見苦所斷乃至廣説。依レ彼其十全如レ今。雖二體
寬狹一餘未レ出二彼名一。故言二本論説一
四右頌六由見異十至見取戒禁取 問。後二
何故倶名レ取。答。如二四十九十六右廣説一。光二十
五左引
雜心四四右子註曰。二取梵音中。亦可レ言レ摩。
亦可レ言レ疵。有二竊取義。選擇義一。雖二實與レ理
乖一而意存二求宗一。故言二選擇一。所レ受非道。故言二
竊取一。由二此理一甘露味論上二十
三右
譯語見盜戒
盜一。問。何故諸論皆於二後二一除二總名見言一。答。
顯二前三見行相勝。後取行相勝一。如二具下辨一
四右見行異 行者謂行相。即行解。寶疏。七右
頌疏竝云二行解一。便得レ旨。然湛惠云。此中行
者。行相非レ謂二行解一。故婆沙四十六初左曰。以二
行相。界。部差別一而分別之一。今詳曰。行解者。
唯心心所縁レ境作用。行相者。有二二種一。一影
像名二行相一。二行解名二行相一。若依二小乘一其影
像無レ有二別體一。不レ離二心等一即能縁攝。依二大
乘一者。有二別法一爲二所縁境一。此等分別如二光記
一餘三十
二右
第四四四右述記三本三十丁義燈三
六十右等一。而彼婆沙云二行相一即呼二行解一。故入
阿毘達磨論上十一左曰。依二界。行相。部別一。謂
貪二諸欲一故名二欲貪一。又十二右云。行相別者。謂
我我所行相轉者名二有身見一乃至廣説。雖レ標二
行相一。於二其釋一義但是行解。勿レ致二局情一
四右又即所説至説九十八 即者不離義。即二
於前段一起レ後故云レ即。如二前即上所説一。若爾
應レ言二十種一。何云レ六耶。答。顯二隔段置二又言一。
由レ是正理。顯宗云。如二前所説六種隨眠一。然
舊論曰。復次此十隨眠惑。於二阿毘達磨藏中一
更立爲二九十八一。彼十言似レ誤而未二必爾一。何
者彼長行及頌其綴文大別。蓋梵本異。故彼
長行初亦云二是所説十惑等一。於二最後一有二今
頌初二句義一也。而大義二論無レ妨。何故標二
本論一。其本論何。謂婆沙五十九右曰。佛惟説
レ有二七隨眠一。如何强增爲二九十八一。爲レ遮二彼意一
有二若文字沙門一云離二佛所説一終
不二敢言一誰有二智惠一過二於佛者一
廣二七隨眠一爲二九
十八一。謂依二行相。界。部別一故。由レ是標二本論一
顯レ非二經説一。本論者。發智三二右曰。九十八隨
眠者。謂欲界繫三十六隨眠。色無色界繫各
三十一隨眠。品類足三八左辨二隨眠品等一也
四左論曰至無色三界 今分二文節一。此一章大
爲レ五。第一釋二初二句一成二總數一。第二且於下。
釋二次四句一明二欲界三十六一。第三色無下。釋二
後二句一明二上界六十二一。第四由是下總結下本
論開二九十八一意上通二疑難一。第五於此下。明二九
十八見修斷一。就二第一中一初總釋。謂於下別
釋。此有レ二。初釋二行別一。後即此下釋二部界別一。
亦有二總別一。初總釋。部謂下別釋。此中有二部
界二文一。就二第二中一大有二五段一。一正示二三十
六一。二前三下見修分別。三如是下重辨二十惑
五部通局一。四此中下明二五部斷相一。五如是下
約二六惑一明二三十六一。就三初正明二三十六一有
レ三。初示二五部各自數一。初總釋。後別釋。正釋二
第三第四句一。二即上下明二十惑具闕一。初總
判。正釋二第五六句一。後謂見下別釋。三如是下
結レ數
五右如是已顯至及修所斷 於二前段一深推尋
當二此通局顯一。而重欲レ示二其所顯相一。故言二如
是已顯一
五右此中何相至名修所斷 正理有レ破如二光
寶引一
彼意言。此問就二前十惑五部所斷一尋求其斷
相一。而答文未レ盡レ理。何者夫五部惑中有レ二。
一迷理。二迷事。貪瞋癡慢四是迷事惑。餘六
即迷理惑。此亦傍寶(九右)
終有此四句
有二親迷一有二重迷一台
家
等云二背
上使一
貪等三及相應無明。迷レ事修惑邊是
親迷。若是縁二見道迷理惑一起邊重迷。非二直
縁理而縁二縁彼惑一故爲二重迷一。邪見。疑。獨頭
無明。是親迷二諦理一故是親迷。身見邊見二取
四通二二種一。然世親言下縁二見此所斷一爲境故。
唯顯二重迷惑一未レ顯二親迷惑一。謂親迷惑應三但
言二見此所斷一。不レ可レ言下縁二彼見此所斷惑一爲
境故 是正理中
略不レ難也
又遍行惑縁二五部一。謂居二自當
部一而通縁二餘部一故。若但言二此諦所斷爲境。
若下身邊等縁二集等一爲レ境。則亦應レ言二集所
斷一耶。全無二此理一是正理
初難
又滅道下邪見。疑。無
明六無漏縁惑。是縁二非所斷無漏法一。而言
レ縁二見此諦所斷一。不レ縁二彼可斷法一無漏縁惑。
當レ言二何所斷一耶是正理
第二雖
光記救意。今論約二十
惑一明二斷相一。而巧作レ文。重複讀レ之。一除二所斷
言一。但縁二見此一爲レ境。二縁二見此所斷一爲レ境。
所難法皆初攝故。此論盡理。正理誤解レ文。唯
約二一邊一。此論重複讀レ之常事。如四彼根品明二
二十二根界繫一。頌曰三欲。色。無色繫。如レ次除二
後三兼女。男。憂。苦。幷餘色。喜。樂一。正理師亦
是如レ是也。寶疏意。此斷相唯約二後四煩惱一。
此中言指二餘貪等已下一。是與レ光別。由レ是全
如レ文得レ意故唯局二四惑重縁一。故言下縁二見此
所斷一爲境無レ有レ妨。然正理師。混二科節一。通二
十惑一以致レ難。豈非二誤解論。次破二光記一意加
レ文救故。對二正理任レ文解一却非也。猶其救義
未レ盡。他界縁惑失二攝在一故。圓暉評二光寶一曰。
此中者。光法師解云。此十隨眠中也。寶法師
云。此論前文。將二五見疑一配二四諦一竟後。言三餘
貪等四各通二五部一。則有二此問一故知。此中者
此貪等四中。寶解爲レ善レ之也已上麟記。暉鈔
隨信隨釋。湛惠斥レ寶信レ光。何者雖レ加レ字順二
舊論一故。有人亦依レ光。而寶疏破言レ加レ字非
也。唯是重複讀レ文。非レ加レ字。餘義如二湛惠一。
又有別立二一解一。取二光寶兩師意一云。如是已
顯下爲レ起レ問結レ上。已顯起盡如レ是。應科二
結前問起一。問起通二十惑一。答中重迷惑。別
斷相難レ知故殊答レ之。以影二親迷惑一。是文見
相。雖レ然巧見レ文兼有二重複義一。然正理難全
不レ當矣。今詳。諸註皆未レ精。須下依二同本異譯
舊論一以了中此論上。舊論十四四左曰。於レ中何相
見苦所滅乃至何相修道所滅。由二見諦相彼滅。
及能縁彼傍彼滅是
重迷也
故説二見諦滅一。所餘名二修道
所滅一。準レ彼縁由見此所斷。及爲境名二見此
所斷一。縁者由也。如三處處問中。云二何縁一。是譯
異耳。非二縁慮義一。此者。指二苦集等各自一。舊云
レ彼。言異義同。所斷者。是親迷惑。爲レ境者。謂
彼見此所斷爲レ境也。故舊論云二能縁彼。然
正理師不レ分レ句。依主意解レ文致レ破。豈得レ可
レ當。光師救釋義イイ雖レ通不レ順レ文。何者於二長
行一。無下如レ是致二除不除一讀文。如レ頌者。從レ本
勘故人皆諾レ之。長行散説。何有二此理一。又違二
舊論一。汝以レ令三爲境言不レ通二兩處一故。若見此
言通下所斷與二爲境一二種上。應レ有二如レ是讀一。而
有下除二中間一得義乎。寶疏逼レ難妄分レ文。全
非二論意一。此一章悉約二十隨眠三十六一。何唯
據レ四。復前段通二十惑一無二何簡別一。無レ由レ得二
唯四解一。復唯約レ四辨一此。其益何詮。若唯四
者。何故不レ言二此四一言二此中一舊論亦云二
於中一
復衆賢
於二梵典一約二十惑一。蘇萬多七十二轉音汝未二
曉開一。何以二科節一可レ爲二反質一。明知此十中。湛
公開二舊論一可レ稱。光釋全順二舊論一者未レ精。其
餘義非。思可レ知。問。梵本如二舊論一者。正理師
不レ可レ致レ難。然就二梵本一有二此難一何。答。舊論
明有二及言一。蓋正理師所覽梵本脱レ及。梵言脱二
遮一字一。若有レ之無レ難故。梵本有二脱誤等一以二
此方一可レ知。又如下彼品類足十三五右有身見
及彼相應文。世親論主論六(七
右)
云。我所誦無二
及彼言一。設有由レ義應レ知レ非。又論六
(三左)
品類足
十三五右及彼相應法五字。論主所誦有レ之。
有餘師所誦無之。問。若爾今本何。答。蓋梵
本同二衆賢所覽一耶。若與二舊論一同然見二正理
所レ牒破斥一譯場改レ之。若依レ文得レ義。今文難二
通解一。若依レ義見レ文。今本有二何難解。復若欲
レ令二論主盡理者。直依レ文亦義明。所レ謂文隨二
執見一隱。義逐二機根一顯而已。古人有レ言。以レ言
不レ害レ志。彼衆賢常欲レ報レ怨。終至レ此如レ是。
問。寶疏六左苦集他界縁難何通。答。今約二親
迷重迷一。此二迷盡二諸惑體一。何妄可レ致二鑿難一
五右由是本論至説九十八 是結二本論開立
意一通二疑難一如三前引二五十九左文一。正理四十六
三右之
十六左
渉二十紙餘一廣決擇。若不レ爾文鄭重。光
記云。引二本論文一。總結證レ説者非二論意一也。寶
疏九左
初丁
如是六中已下三段總爲二一段一。科云
レ結二總數一者誤之太
五右於此所辨至智所害故 舊論無二此文一。大
文第五明二九十八見修斷一。寶疏九左爲二別科一
得二論意一。光記十一右屬二後段一非也。然湛惠云。
光記爲レ優。順二正理論一故。彼曰四十六
(十六左)
已辯二
隨眠差別理趣。本所説義一。今次應レ辯二前説八
十八見所斷等一。此見修所斷爲二定爾一耶不レ爾
云何。頌曰云云今詳。彼見二正理論一太麁昧矣。
何者彼遥以前三右已釋曰下於二此所辯九十八
中一。八十八見所斷。忍所害故。十隨眠修所斷。
智所害故上。次有二約レ界不レ約レ地之問答一廣決
擇。次七右之
十六左
擧下經唯説二七隨眠一不レ可レ立二九十
八一之難上。廣立二理證一引二準證一成二可レ立義一。而
後有二汝所引結前生後一。彼上廣論三九十八是
應二本經説一。結レ此云二已辯隨眠本所説義一。又
指二前已分別九十八見修門一以生起後一。云二
前説八十八見等一。若開二彼文一。不レ足レ勞レ言耳。
又顯宗二十五三左曰下於二此所辯九十八中一。
八十八見所斷。忍所害故。十隨眠修所斷。智
所害故上。次有二光記十一
右初
所引約レ界不レ約レ地文一。
次光十左有二上界無レ瞋兩説一。而曰言二八十八
見所斷等一。此見修所斷爲二定爾一耶不レ爾云
何 頌曰云云此亦上已分別見修一。於二中間一隔二
上界無瞋及不レ約レ地二章一故。更牒レ前言二言
八十八等一。如二今論一。無二隔文一故云二如是見修
等一。如何以二彼等一可レ爲レ證。還成二自害一。上具
就二九十八一分別見修一文。全同レ今故。又於二上
三十六一已分別見修一。於二總九十八一何可レ不二
分別一。故爲二別科一。順レ理會二正顯一。最爲二善釋一。況
雜心四初左於二頌及釋一作二此分別一。彼曰。問。此
九十八使幾見斷。幾修斷。答。十種修道。滅餘
則見道斷。頌疏曰。論云。前八十八名二見所
斷一。忍所害故。後十名二修所斷一。忍所害故。彼
準二前三十六見修分別文一。謂下脱二前名後名
字一。而不成レ句私加二四字一。此釋全無智。前云二
十七七八四一。故指以分二前後一。今見修惑交雜。
謂欲界十七七八四。色界九六六七三。無色
亦九六六七三。以二如レ是雜一不レ指二前後一。故正
理。顯宗亦全如二今文一。是十字句法。勿レ謂二必
四字句而字脱一
五左如是所説至爲決定爾 承二次前文一言二如
是所説等一。爲決定爾者。明本如レ今。光記。頌
疏爾作レ不。正理十六左顯宗四左作下爲二定爾一
耶上。詳曰。今論義不レ通。以レ無二疑問詞一故。豈唯
國字爲レ致レ疑乎。蓋誤レ不作レ爾。終作レ爾乎。光
等作レ不爲レ正。舊論十四
五右
曰。是見諦所滅隨眠
惑。爲下決定惟由二見四諦一滅上爲レ非。説レ非。云
何偈曰。正理亦通。有二耶言一故
五左頌曰至智所害唯修 初三句明二見惑八
十八一。後一句明二修惑十一。問。見修二惑分界已
定。何見諦惑亦名二修所斷一。解云。據二所迷法一
八十八種名二見惑一。十種名二修惑一。今約二惑斷一
雖二見惑一亦名二修所一。由二數習智一所レ斷故。非
レ謂三智害故名二修惑一頭此中見修斷者。非レ謂二見惑
修惑一。見二無漏理一斷爲レ見。於二
凡位一修習斷故云レ修。故下八
地見惑。有部意許二凡位斷一也
問。何故前説三八十八
爲二見所斷一。今唯有頂。答。正理論四十六十七
左曰。若唯二十八定見所斷。何縁處處説二八
十八一耶傍第
一義
彼文偏依二次第者一説。此據二盡
理一故不二相違一又傍第
二義
彼意明。聖道用勝。又設
先離二下八地貪一。要由二見道一起二無漏得一。得二彼
擇滅一。故説無レ過
五左有餘師説至見所斷惑 此中伏即斷。見
惑伏已不レ許。況永斷。即顯二修惑凡位伏一。然
光記分二伏與斷。而修斷伏非レ斷者。此釋不
レ聞。何以レ不二伏與斷。得レ顯二伏而非一斷。舊論
唯言二非所滅一。據レ伏爲レ言。婆沙百四十四十四
左曰。如二譬喩者説一。無レ有三世俗道能斷二煩惱一
對二有部斷一故唯言二無斷一。約二一
切一若分二別見修一。全如二今論一。
彼大徳説。異生無
レ有下斷二隨眠一者上。但能伏レ纒。亦非三世俗道有二永
斷義一。由二契經言一云云此於二隨眠一
斷伏竝非。
五十一六右曰。
譬喩者作二如レ是説一。異生不レ能レ斷二諸隨眠一
有二諸言一
與レ前異
大徳説曰。異生無レ有下斷二隨眠一義上。但
能伏レ纒。若作二是説一於レ理無レ損。又九十九右
曰。或復有執。異生不レ能レ斷二見所斷隨眠一
此許
レ斷レ修
有餘復執。異生不レ能レ斷二諸隨眠一惟能
制伏見修倶唯
許レ伏
此論意同二譬喩師一。光。寶擧二九
十兩説一不二辨別一未レ爲二指南一。成唯識六二十右
亦大同二經部一。彼曰。諸有漏道不レ能レ伏二分別
起惑及細倶生一傍身邊二見
是不同經部
六右及梵網經至無因生等 梵網六十二見
經一卷與二中含十四六右梵動經一同本。舊論
擧二全常。一分。無因一而言二此三一。若爾今等言
是所列等。然寶疏本四
右九
等二四有邊。四不死矯
亂者。可レ謂泥レ文。何特擧レ三。謂此三常見邪
見其證足故。然舊論標二大業經名一擧二今梵網
文一。無レ叙二今大業經文及梵網經名一者。蓋脱
落。於二大業經中一不レ説二六十二見一故
六右毘婆沙師至提婆達多 是約二退起惑一以
通釋前經一。謂離二欲貪一得二自在定一。遇レ縁退二彼
定一。起二隨眠惑一故無レ過。論主意在二有部一。故
標二有餘師一而以二有部一通二經證一由二是理一。正理
如レ今無二別破立一。或指二正理六十一六右提婆
退經文一。是則闇昧。彼明二忍未得退一。故與レ今
別也
六右壞故名薩至即五取蘊 是叙二經部義一。論
主取二此義一。婆沙八初右曰。譬喩者作二如レ是説一。
薩迦耶見無二實所縁一。彼作二是言一。薩迦耶見
計二我我所一。於二勝義中一無二我我所一。如下人見レ繩
謂二是蛇一。見レ杌謂二是人一等上。此亦如レ是。故無二
所縁一。爲レ止二彼執一。顯示此見實有中所縁レ故
作二是論一。問。於二勝義中一無二我我所一。云何此見
實有二所縁一。答。薩迦耶見縁二五取蘊一計二我我
所如下縁二繩杌一謂中是蛇人上。行相顚倒非レ無二所
縁一。以二五取蘊是實有一故。成實十一初右曰。實
無一我故説レ縁二五陰一。五陰名レ身。於レ中生レ見名
爲二身見一。於二無我中一而取二我相一故名爲レ見。述
記六末九右曰。梵言二薩迦耶達利瑟致一。經部
師云。薩者是僞義。迦耶是身。達利瑟致是見。
身是聚義。即聚集假。應レ言下縁二聚身一起レ見名中
僞身上。佛遮下當來薩婆多等執爲二有身見一者上
故説二虚僞言一。雖三一薩言亦目二於有一。然今説二
是思誕提底薩義一。故薩言表レ僞。薩婆多言。薩
是有義。迦耶等如レ前。雖二是聚身一而是實有。
身者自體之異名。應レ言二自體見一。佛遮下當來
經部師等説。爲二僞身見一者上故説二薩有言一。雖三
一薩言亦目二於僞一。今言應レ言二阿悉提底薩
義一。故薩言表レ有。大乘應レ言二僧吃爛底薩一。便
成二移轉一。由レ是薩迦耶見大小別説。薩婆多
名二有身見一。經部名二虚僞身見一。今大乘意。心
上所レ現似我之相。體非二實有一。是假法故也。
又體非二全無一。依他起性成二所縁縁一故。既非二
實有一亦非二虚僞一。唯是依他移轉之法。我之所
依。同九末三十左云。此中不レ言二我見一言二薩迦
耶見一者。若言二我見一不レ攝二我所一。梵云二沒曳達
利瑟底一。此云二我見一。梵云二薩迦耶一。此云二不實
移轉身見一。即攝二我所一
六左爲遮常一想故立此名 正理有レ破如二寶
四左
引一今詳。彼破非レ理。所遮既有レ二。謂常想。一
想。對レ彼説レ壞説レ聚。若言三義相從故不二重説一
者。不レ可二界外説處。又應レ不下説二有漏一亦説中
取蘊上。又不レ應二壞苦説一。無二苦是不壞故
毘婆沙者至名薩迦耶 此唯薩爲レ有爲レ異
耳。於二合釋一二師同。薩即迦耶持業釋。薩迦
耶之見境第七依主。然有人。經部第五囀。從二
常一想一起二此見一故者。是何謂乎。凡於二六釋一
而論二囀聲一。必不レ離二能所合一以論二能所差別一。
今薩迦之見依主。所依薩迦。能依爲レ見。然汝
不三薩迦耶爲二所差別一。別以二常一想一添加。成二
所別一爲二第五囀一。豈有二此理一。今經部意。亦縁二
薩迦耶一起二此見一。故必境第七。故成實論云。
實無レ我故縁二五陰一。舊論十四五左曰。彼我見
於二五蘊一以二此想一爲レ先
六左如契經説至五取蘊起 雜含二十四右曰。
若沙門婆羅門見レ有レ我者。一切皆於レ此五受
陰一見レ我。等隨觀見句。光記致二六解一。何猶預
至二如レ是甚一焉。婆沙第八二左説二二十句我見一
曰。如下等隨觀中色是我。我有色。色是我所。我
在中色中上。受想行識亦爾。五蘊各四故有二二
十一。本事經五曰。彼隨觀二見色即是我一。品類足
一四右云。我慢者。於二五取蘊一等隨觀二執我及
我所一。應二準思一也。是彼外道。於二色等法一。隨二所
應一均等觀見色是我等一。故言二等隨觀見一。於二
光六解中一。第二似レ近レ理。而抱二猶豫一。於レ彼竝
非也。有人第一約二佛等觀見一爲レ善者妄陋
矣
六左即於所執至斷常邊故 婆沙八十二左曰。
斷常乖レ中倶名爲レ邊。執二二邊一見名二邊執見一
同二今
論一也
 復次起二我見一者。猶是邊鄙世所二訶
責一。況復於レ我執レ有二斷常一。此執邊鄙極可レ訶
故名二邊執見一。又四十九十二左四義。初二義
如レ前。三復次此見所執。極邊遠故名二邊執
見一。四復次此執。二邊行相轉故名二邊執見一。初
釋邊之執。邊執即見。後三釋執即邊。邊執即
見。兩重持業釋
七右如説臭蘇至餘增益故 舊論十四二八左
曰。譬如二臭蘇及惡旃陀羅一。此唯下明二過重所
以一
七右於劣謂至但名見取 婆沙八十四右云。此
中取二劣法一爲レ勝見取攝者。顯二彼自性一。取二苦
苦等一爲二妙樂一故。四十九十五左云。此取二諸見一
故名二見取一。雜心四三左名二取見見一。加二通名一
顯二能所取別一。又婆沙云。問。此通取二五取蘊一。
何故但名二見取一耶。答。此因二諸見一通取二五蘊一。
故但名二見取一約レ初義。
正理後説
復次以二何相一故立二見
取名一。謂若取二見或一取二餘蘊一執二最勝一者立二見
取名一。今總
釋是
復次應レ名二見等取一。略二去等言一但
名二見取一。復次多取レ見故名二見取一多分義
七右於非因道至名戒禁取 此中有レ二。初正
釋。二明レ除レ等通レ妨。初中有二總別一。此總釋。婆
沙四十九十五左曰。此取二諸戒禁一故名二戒禁
取一。若約二釋名一。亦戒亦禁持業。戒禁之取境第
七依主釋。故舊論十四
六右
名二戒執取見一。雜心四
四左名二取戒見一。成實十一十二左名二戒取一。甘露
上二十
三左
名二戒盜一。此等竝不レ言レ禁。以二禁即戒一
故。若依二事別一亦有二差別一。如レ下當レ知
七右如大自在至妄起因執 下別釋。初釋二非
因計因一。此有レ二。一約二世間能生因一。二依二生
天因一。此初也。非世間等二句通二上三一。舊論
曰。如下摩醯首羅非二世間因一彼觀爲因。世主
天等餘諸物亦爾。生主者。光記兩釋。初生二世
間主一主之生依主。後主爲二天主一。能生即天主
持業釋。今云。準三舊論云二世主天一。生者諸世
間生法。是所生。生之主故名二生主一。言レ餘者。
時方空時。婆沙第九二左曰。問。何縁外道非
因謂レ因。答。親近惡友一。聞レ説三自在。自性。士
夫。時。方。空等生二諸法一故。如三農夫秋收二多
實一便作二是言一。私多末度天等所與。若生二男
女一復作二是言一。是難陀等天神所與。若信二自
在一者便作二是言一。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
與。如レ是等類非因計因
七右投水火等至妄計因執 二明二生天因一。發
智二十十一左曰。有二諸外道一。起二此見一立二此論一。
諸補特伽羅於二摩捺婆。北摩捺婆。殑伽河門
三池中一浴。由レ此便得二淨脱出離一至二苦樂邊一。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七右唯受持戒至妄起道執 下二釋二非道計
道一。光云二此等執一寶
云レ及亦此意也
發智二十十一右戒者。有二諸
外道一。起二此見一立二此論一。諸補特伽羅受持牛
鹿狗戒。露形戒等一。由レ此便得二淨脱出離一至二
苦樂邊一。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禁者。
有二諸外道一。起二此見一立二此論一。諸補特伽羅受
持烏禁。鵂鶹禁。默然禁等一。由レ此便得二淨脱
出離一至二苦樂邊一。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
斷。此約二事別一以分二戒禁一。而於二釋名一是持業
釋。故於二戒禁一竝言二戒禁一。然光記。戒爲二佛法
五戒等一。禁爲二外道一。復通二内外一寶大同兩釋竝
非也。問。彼本論爲二非因計因一。今爲二非道計
道一。何故相違。答。此有二通別一。通言レ之皆是非
因計因。若差別言非涅槃之因爲二非因計因一。
計二涅槃因一爲二非道計道一。彼依レ通。此約レ別。竝
不レ違。問。正理論四十七二左曰。謂大自在時
性或餘傍勝論實
句空等
實非二苦因一妄起二因執一。道有二二
種一。一增上生道。二決定勝道。投二水火等一種
種邪行非二生天因一。妄執爲レ因名二第一道一。唯受
持戒禁一性士夫智等非二解脱因一。妄執爲レ因
名二第二道一彼生天因屬レ道。何相違。解云。彼
約二生因縁因一分レ之。謂自在等非二世間能生
因一爲レ因。故投二水火等一非二是生天縁因一。由レ是
分二計因計道一。於レ道約二涅槃非涅槃一亦分レ二。
竝是義門不同不レ成二相違一。問。婆沙傍光二
十七左
百九十九三左以二有漏戒等一爲二非道計道一。相
違何。解云。若執爲二生天因一如二正理一。是增上
生道。若執爲二涅槃道一屬二決定勝道一。必非二相
違一。數相應智等者。舊論十四
七右
曰三唯執二僧佉。瑜
伽。智等一。僧佉此云レ數。是數論外道智。述記
一末二十
三左
曰。梵云二僧佉一。此翻爲レ數。即智惠數。
數イヽ度二諸法一根本。立レ名從レ數起論名爲二數
論一。論イヽ能生レ數亦名二數論一。相應者。梵云二瑜
伽一。是外道觀行。光記十三二十
一左
觀行者異名。
若不レ爾者。舊論存二梵名一何爲。於二彼梵名一
與レ數相應之智了解不レ生故眞諦三藏殊恐二
後來迷一特置二本音一也。言レ智者。外道求二智惠一
計レ道故。正理云二士夫。智一。非レ謂二相應之智一。
言レ等者。成實十一十二左曰。受二寒熱一。臥二灰
土木刺棘等上一。投レ淵。赴レ火。自墜レ高等。後世
亦受二劇苦果報一。西域記七初左曰。波羅痆斯
國外道百餘人。或斷レ髮。或推髮。露形無レ服。
塗レ身以レ灰求レ出二生死一。此等類。然光記。數約二
算數一。相應爲二用字一。智屬レ上竝非也
七左若爾有執至是見苦斷 論主破二有部戒
禁。唯見苦道二諦所斷一。而自成三亦通二集滅所
斷一。冥同二大乘一。唯識論六二十
二右
曰。然迷二諦相一
有レ總有レ別。總謂十種。皆迷二四諦一。苦集是彼
因。依處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別謂別迷二四
諦相一起。二身邊唯迷レ苦。八通迷レ四四諦身邊二
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二苦諦一故。謂疑三
見身邊
及邪
親迷二苦理一。二取戒取
見取
執二彼三見身邊
邪見
戒
禁及所依蘊一。爲二勝能淨一云云此中文分爲レ三。
初論主立レ理擧二本論一難。意言。若從二常我二
倒一起二因執一。故見苦所斷爾。執下投二水火一是生
天因等上不レ應二見苦斷一。不下從二二倒一起上故。然發
智本論二十十一右説レ彼爲二見苦斷一。是應レ非二
見苦斷一。而爲二苦斷一。此由二二倒一之外更復
有二何因一耶光總爲レ難無レ失。寶疏引二
本論一證二見苦斷一者非也
言二彼廣説一
者。又烏禁鵂鶹禁默禁。又於二三池一浴。又離二
淫欲一。又受二種種苦行一。又調二象馬等一。其前後
語竝如二今引文一。各云二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
所斷一
八右迷苦諦故 第二有部以二二倒外別因一
答。此因寬故被二次難一
八右有太過失至皆迷苦故 已下四難。推重
責レ此。舊論十四
(七右)
曰。此執太過爲レ失。一切縁二
有流境一。或傍或通於レ苦乖傍迷
義同
違。與二傍此示喩
非因一執同。彼因最寛。故犯二不定過一。彼量云。
牛狗等戒禁戒取應二見苦所斷一。迷二苦諦一故。
如二身邊見等一。如二餘隨眠一。此異品中。除二無漏
縁一餘有漏縁。皆是迷レ苦故犯二異分轉不定一。若
返難有二太過失一。量云。汝餘有漏縁惑應二見苦
所斷一。皆迷レ苦故。如二汝狗牛等戒禁取一。如二汝
無漏縁惑一。正理傍光二十
八右引
四十七七右欲レ免三前有
部答則有二不定一而改以二二因一答。彼曰。唯見
苦所斷縁二牛苦等一故。但計二麁果一爲二彼因一故。
而於二論主一顯レ有二隨一不成一曰。以レ非下一切縁二
有漏一惑。皆以二果苦一爲中所縁上故。今詳。正理
釋全非レ理。何者論主就二迷苦諦故因一致レ難。
豈改以爲レ此。又論主以二迷苦故一爲二太過失一。
汝密改爲二縁苦一而爲二不成一。夫迷對二不迷一。不
迷即覺悟。縁對二不縁一。迷レ苦故起二一切業惑一。
若於レ苦覺悟不レ起レ此。其理大別。汝宗何
可レ許三一切有漏縁惑皆覺二苦諦一光師致二倶
舍救一。寶師意。以二正理論一理爲二精當一。以二論主
難一義爲二浮麁一。破斥光記一不レ異二前難一。寶師識
見最可レ稱。釋二倶舍論一尙不二强救一。於二惠道論一
豈可レ不レ貴。所レ謂不レ可二必通一非二三藏所説一
故。誠是斯謂。然破レ光不レ異二前難一者實是也。
正理爲二精當一非也。如レ前可レ思
八右復有何別至迷諦故 此第三無差別難。
亦即重難二前迷苦諦故通釋一。故言レ復舊論
亦同
下
云二迷苦諦故一。意言。汝有部宗。戒禁取通二見
苦道一。有二何相差別二戒禁取一。可レ説下此爲二見
苦所斷一。彼爲中見道所斷上。如下諸縁二見苦所斷
法一生戒禁取名迷二苦諦一故。如レ是諸縁二見道
所斷邪見疑等一生戒禁。彼亦應レ名二迷苦諦一
故。量云。汝縁二見道所斷一戒禁取應レ迷二苦諦一。
縁二彼所斷法一故。如二見苦斷戒禁取一。又量云。
汝見道所斷戒禁取應二見苦所斷一。迷二苦諦一故。
如二牛戒等戒禁取一。正理師約二力用强劣及行
相麁細等一通釋此難一。此行相別於レ汝應レ成
故。寶疏明二正理一無二於此論一破二光救釋一。今云。
諸師皆非二論意一。此論但難二迷苦故因一。彼有二
相濫一。所立不レ可レ成故。非三廣難二無別一故。光師
救釋不レ當。正理從レ本以二別理一判二差別一故。寶
師亦妄無二於此論一。何不レ愼焉。彼正理論辨二
差別一等。於二婆沙等一已有レ此故。爲レ破二彼等一
有二次二難一。正理通釋竝墮二後所破一也
八右又縁道諦至理亦不成 第三難有レ三。初
正難。二若彼下遮レ救。三此縁下結レ非。言レ又
者。舊論云二若人一。下又字亦爾也。是顯レ異二前
二難一。初正難意執二道下邪見疑一爲二如理一。戒
禁唯執二彼是淨因一。不三執爲二永淸淨一。若爾非二
非道計道行相一。何爲二道諦攝戒取一。若救言下邪
見撥二眞道一故。戒禁妄執下別有二無想等淨因一。
是執三彼餘無想等得二淸淨一而非下縁二彼邪見一
爲中永淨上。是則見苦所斷。是故此戒禁。縁二見
道所斷邪見等諸法一。非道爲レ道故。見道所斷
理亦不二成立一。亦者對二前迷苦諦故一。已下二
難。論主成下欲四自令三戒取通二四諦一之義上。於レ中
此破レ他爲レ本。有部戒禁唯分二非因計因非道
計道二類一。初唯見苦斷。後通二見苦道一。而論主
意。縁二四諦下邪見疑等一。戒禁隨二邪見疑一竝
攝二四諦一。如二唯識論説一可レ知。正理師以レ先
蘊在餘道一。後執二邪見一爲中如理上作レ救。而全
不レ免レ破。先道計。後計因。豈可三以レ後爲二道所
斷一。光師反破爲二允當一。寶疏破二光記一全不レ當。
正理本背下婆沙縁二道邪見等一爲道。今云下爲二
淨因一道所斷上。故有二光破一。又違二道等行一者
可レ爾。何以二彼理一可レ通下非二淨道一之難上。又所
縁イヽ斷故者。是論主第四所破
八右又若有縁至非見彼斷 第四難。此難レ他
成レ自爲レ本。意言。執二見道所斷邪見疑等一戒
取。斷二彼所縁邪見等一時。戒禁亦除故見道
斷。若爾於二集滅二諦一執二邪見等一。戒禁取斷二
彼所縁一。便亦被レ斷。則是應二集滅斷一。何不レ爾
耶。正理以二所斷所證無用一通レ難。光師反破
最爲二應理一。然寶疏云レ不レ應レ理。盲目之至矣。
内外二道雖二能證道言同一而有二其別一。於二集
滅一亦雖二所斷所證言同一而有二其異一。彼涅槃
與レ此遥別。所斷煩惱亦大乖違。何云レ無レ撥二
佛世尊所説集滅一。故論主通二四諦一立二戒禁一。
於レ理爲レ善。古今學者於二此四難一無レ有二正理。
光。寶判談一。故一向不レ改二光寶所引正理及自
釋中寫誤訓點。所三以是難二曉通一。今悉改レ之。
令二義通暢一以便二初學一
八左頌謂從於三見 舊論十四
八右
曰。從二二見半一
生。是順二婆沙。正理正義一。謂身見全。見取全。
邊見一分。蓋梵本有レ異令二譯有殊傍論曰二諸
見取中一。於二
四諦中一但苦下樂淨
二也。必可レ思レ之
八左論曰至爲樂淨倒 此分爲レ二。初釋レ頌。
後分別見修斷一。初中爲二三節一。初釋二初二句一。
此亦有レ二。初總釋。後謂邊下別釋。此亦
有レ三。初釋二常倒一。二釋二樂淨二倒一。今就二四諦一。
故云二見取中一。婆沙。正理唯就二苦諦一故云レ全。
竝非二相違一
八左有身見中至見亦應別 三釋二我倒一有レ五。
初標二分全兩説一。此中後説全取爲二正義一。一
我見イヽ。唯體業用異故。二我倒下前師問。三
如何不レ攝者有説反責。四由二倒纒一故者前
師答。由二倒與纒別一故。謂我見者是倒自體。
纒是我所見五諸有下。有説立二全攝理一難二前
師一。初立二全攝理一。於レ中先正示。後此即下結
成。是顯レ無二別體一。二是我下難二前師一。謂是我
屬。我唯是體業異非レ有二別體一。若是爲二二別
見一。彼由我爲我見亦應レ成二二別見一。彼事者色
等五蘊。屬由爲三竝是我所見差別。謂色屬
レ我。色由レ我有。色爲レ我有二所用一。夫八轉一體
轉二多相一。要非二別體一。故據二轉聲一以難絶彼一。論
主意在二後師一可レ知。然圓暉但擧二後師一不レ知二
論意一。今據二舊論。正理一分文解釋如レ是。光寶
竝皆非也。舊論曰。餘師説具取第二師云何以二
我所一爲レ倒前師
問也
彼見レ我於二是處一起二我所見一前
師
立
レ理
是故此見皆是身見。由二二門一起結成若汝
計二我是第一執。我所是第二執一。若我與二帶
物一稱レ我。此二文傍又形
誤也
應レ成二別執一。已上彼論無二
如何不攝由
倒纒故
二句一
光記由倒下爲二前師證一寶同
此也
非也。後解
爲二後師一是可レ笑。如何不攝句既爲二有説反
責一。何以レ此可レ爲二有説證一。未レ曉二由倒纒故句
是前師通一之所レ致也。正理論四十七八右曰。
然毘婆沙師。決定義者約レ部。分別十二見一
中。唯二見半是顚倒體乃至諸計レ我論者即
執レ我。於レ彼有二自在力一是我所見。此即我見
由二二門一轉顯宗二十五
九左全同
彼論叙二後説一中無二彼一
句一。知是前師答。若不レ爾文不二鉤鎖一。然光寶
所覽論本。纒作レ經乎。以レ言下由二四倒經一故上。若
爾彼錯本。依二正理。舊論一應レ思レ之
九右由具三因勝者成倒 正理四十七八右
曰。増聲亦顯二體増勝一。下八左釋曰。餘傍苦諦
部見取非二増勝一故。寶疏十三右依レ彼以二論勝
字一簡二見取一爲レ是。光記略而不レ論者未レ詳。湛
惠云。此論具二三義一之總勝。彼三中別義亦
勝。何以二彼別一令二此論同一。故光爲レ勝詳曰。何
迷レ文甚。今但示二體勝一故似レ總。彼示二勝義所
在一故在二第三一於レ義全無レ異
九左若爾何故至貪息心便淨 下第四論主
引レ經難二有部一。叙成經部一。有レ二。此初引レ經
難二有部倒唯見斷一舊論十四九左曰。若爾大
徳阿難。依二婆耆舍大徳一説言由レ起二想顚倒一
故汝心燒熱 此言云何將不レ引二下二句一及
二梵名應レ思レ之
増
一二十七八左曰。爾時阿難。多耆奢到レ時著レ衣
持レ鉢入レ城乞食。是時多耆奢在二一巷中一。見下
一女人極爲中端正與レ世奇特上。見已心意錯亂
不二與レ常同一。是時多耆奢貪。即以レ偈向二阿難一
説 欲火之所レ燒 心意極熾然 願説二滅
レ此義一 多有レ所二饒益一 是時阿難復以レ偈
報曰 知欲顚倒法 心意極熾然 當レ除二想
像念一 欲念便自體。次觀二彼女人三十六物
不淨一。次觀二自身五盛陰無牢不堅固一而曰。即
於二彼處一有漏心得二解脱一。問。今論引二四句一。舊
論唯二句何故異。解云。竝無二相違一。謂辨自在
是有學聖人。彼已有二想倒一非二唯見苦斷一證
足故。舊論唯示二上二句一。復不レ離レ貪即想倒
有レ此。學人未レ盡レ貪。故想未レ斷顯然。故更示二
下二句一。辨自在梵云二婆耆舍一。或鵬耆奢。増一
弟子品曰。能造二偈誦一歎二如來徳一。所レ謂鵬耆
奢比丘是。言論辯了而無二疑滯一者。亦是鵬耆
奢比丘。分別功徳論中二十
二右
鵬耆奢比丘造
偈頌第一備二伎術一娶二伎女一廣説。中含等皆
作レ傍。法賢本作レ囀。囀爲二彈舌一。今本經作レ多
蓋轉誤。辯自在順二増一所言。或眞諦曰二躬自
在一。支謙本亦然。順二分別功徳論所説一。然稽古
下十一左躬自在爲レ非者。可レ謂管見也。正理
傍寶十五
右具引
師通二此經一有二二釋一。一非三一切亂倒
皆名二顚倒一。二經不レ説三彼辨自在定居二學位一。
詳曰。此兩釋竝順二經文一。彼亂倒非二必四顚
倒一故。復辨自在得二阿難偈一。後觀二不淨等一。
應レ非二爾時是聖人一。若作二倶舍釋一云云
故有餘師舊論曰二至
餘部説一
不違彼經 後叙成經部
義一光寶云二
經部一
 正理四十七十三右曰。彼上座言。
諸預流者見倒已全斷。心想倒有レ餘。非乙於下
無二常樂我淨想一。不二忘失一者上。煩惱可行。文中
有レ三。初叙二經部所立一。由二前經一立二此義一故云
レ故。次二前有餘部一故曰レ復。想心見三各有二常
樂我淨一。見四唯見所斷。想心各四八通二見修一。
前三果爲レ學。前經所説未レ得二無學一已前有二
彼想倒一。知是學人未全斷。同二大乘説一。智論六
十説二想心見三種顚倒一云。凡夫人三種顚倒。
學人二種顚倒。二如是下通二有部所引經一。舊
論有下若爾云何不レ違二佛經一之問上。纒字。舊論。
光記。正理四十七十四右竝作レ終爲レ正。通意
言。四諦觀非二唯見道一。於二修道中一亦作二此觀一。
若離二此觀一無三餘有二惑品永斷方便一。故彼經
由二八種倒永斷處一説二聖諦知見一。三故此下論
主結成經部義一
九左一慢二過至七邪慢 舊論十四十右慢過
慢云二過過慢一。卑慢云二下慢一。餘皆同レ此。成實
十二十
六左
慢。大慢。慢慢。我慢。増上慢。邪慢。傲
慢。舍利弗毘曇二十二五左慢。不如慢。勝慢。
増上慢。我慢。邪慢。慢中慢。文殊問經上二十
九左
憍慢。慢慢。増上慢。我慢。不如慢。勝慢。邪慢。
舊譯名異如レ是
新譯諸論皆同
鞞婆沙三二十
七左
慢。増上慢。慢増
慢。我慢。欺慢。不如慢。邪慢唯列
名耳
舊婆沙三十
四初右名及列全同レ此
十左於劣於等至卑慢 下七慢別全依二婆沙
三十四十七左文一。問。於レ等謂レ等何爲レ失。答雖
レ稱レ境令二心高特一。是故爲レ失。成實十二十
六左
曰。
以二此中有レ取レ相我心過一故光釋
未詳
正理具釋。超二
過前慢一故名二過慢一。非二過失義一光三釋。第二爲
レ正。寶亦同二第
二一由レ是或名二大慢一成實或名二勝慢一。舍利
毘曇
於二他
勝己還謂二自勝一。是高慢於前過慢一故名二慢
過慢一光三釋第二爲レ善。
寶亦同二第二一
故舊論名二過過慢一。已上
二種竝依第七依主釋。縁二我我所一令二心高擧一
名二我慢一。我是境故境第七依主釋。文中云レ於
云レ執竝是顯レ境光三釋第
一爲レ正
増上慢。卑慢竝持業
釋。謂レ少是慢。謂レ劣是卑。舊論云二下慢一
十左於無徳中至名爲邪慢 舊論曰。實自無
レ徳計二自有徳名二邪慢一。婆沙四十三十八右曰。
實自無レ徳謂二已有徳一。成實十二十
七左
曰。若人無
レ徳自高名爲二邪慢一。又以二惡法一自高亦名二邪
慢一。舍利弗毘曇二十二六右曰。若無二善法一心
於レ彼貢高是名二邪慢一。復次若有二邪見一者。心
於レ彼生二貢高一名二邪慢一已上準二此等文一有二二
邪慢一。今據二無徳一不レ約二惡行一。舊論。婆沙文可二
視知一。然正理論四十七十六左無徳言約二惡行
法一。破二實無徳義一者誤也光寶竝依信
可レ笑矣
増上邪慢
差別。婆沙四十三
十八右
有二六復次一。一増上通二有無
處一。邪慢唯無處。二彼通二已未得一。此唯未得。
三彼通二等勝功徳一。此都無徳。四彼似功徳。此
都無徳。五彼通二内外道一。此唯外道。六彼通二
凡聖一。此唯異生。詳曰。彼有徳起。此無徳起。
不レ可レ論二已未一也。三四義最好
十左然本論説至發智論説 大爲レ二。初依二發
智一釋。是本佛説故。婆沙百九十九八右云。契
經中説二九慢類一。此九慢相。發智論二十九左
大悉二於今論一。又婆沙百九十九八左具釋二九
名義一。光釋依レ彼。此中分レ四。初標列。第二如
是下出體。此中有レ二。初總釋此有レ三初標數。
二問レ體。三答
二如是下別配。此亦二。初總明下依二我見一生
不同上。發智論一一説三依レ見起二某慢一。今總説。
二初三下正配二九類一。第三於多下問答我劣一。
第四如是下結成
十一右謂於如是至而自尊重 此答文初擧二
所對一。反顧下示二能對劣亦高貢一。於者。對望
義。如是指二下愛樂有情一。自者簡レ他稍似二義
通一。然如是言無レ用。以二別詮要無一故是一自愛
樂言亦無レ詮。以三自非二勝有情一故。若依二舊論
十四(十
一右)
曰有二如レ此高處一。於二自愛樂最下劣衆
生聚中一。知二自最下一於レ自起二尊重心一。復次於二
發惠論中一分明説二此事一。如レ言三我是王二旃陀
羅一已上復次文此論略也。彼有如此高處者
總答。於自下述釋。彼云二最下劣一。順二自愛樂
言一。又云二於中一。是於二彼中一可二反顧一。今唯云二於
聚一。意即於二聚中一。若不レ爾聚言無用。應レ言下謂
有レ如レ是於中自所樂劣有情聚上。故正理四十七
十七左曰。謂有レ如レ斯於二自所樂勝有情聚一。雖下
於二己身一知中極下劣上而自尊重顯宗二十五(十
一左)全同
彼
亦誤レ劣作レ勝。若不レ爾義不二通暢一也。蓋梵本
錯誤哉。反顧明本。光記如レ是。鮮本。正理。顯
宗作二雖於爲レ正
十一右依品類足至勝境別故 現行品類足中
無二九慢説一。彼第一三左明二七慢一而名二七慢類一
已。蓋殘缺。今論説相正同二婆沙百九十九九
左結前生後及釋義一。然兩論説義各不同。謂
發智論意唯言二我勝一。是於レ等謂レ勝。非レ對二劣
勝一。故唯是過慢。餘亦如レ是。品類足意。唯
約二能執相一云二我勝一。其所對境不レ可レ局。故三
慢集在。謂於レ劣爲レ勝是慢。於レ等謂レ勝是過
慢。於レ勝計レ勝是慢過慢。婆沙曰。餘八慢類
如レ理應レ説。我等從二二慢一。謂於レ等執レ等是慢。
於レ勝爲レ等是過慢。我劣有勝我二。唯從二卑
慢一。餘準可レ思。問。兩論何盡理。答。婆沙不レ顯二
優劣一。此論顯示發智是有餘説一故云レ且。實是
麁論。品類足盡レ理説レ此寶。發智略。品類足廣者
約二文廣略一非也。據二義
麁細一。其語
不レ切也
十一左無有名何至名無有愛 此境第七依主
釋。釋二無有愛三界無常一。光記兩釋。初直約二
唯衆同分無常一。後解文通二五陰無常一。其意唯
衆同分無常。而無二取捨一。寶疏泛言。三界無常
者通レ二。今唯約二衆同分一。今詳。光記後釋爲二
盡理一。以レ何知レ之。發智論第一十二右曰。無有
名何法。答。三界無常。婆沙二十七十二右釋
曰。問。何故復作二此論一。答。爲レ令三疑者得二決
定一故。謂或有疑。造二此論一者。唯解二隨レ經義一。
不レ解レ隨二實義一。欲レ令三此疑得二決定一故。顯此
論者前來成立。隨二契經義一説二無有愛。唯修
所斷一。今隨二實義一顯下無有愛通中二所斷上。三界
無常通二二斷一故。有作二是説一。前來説レ愛。今
説二無有一。欲レ顯二此二倶修所斷一。此中所説三
界無常。但説二三界衆同分滅一不レ説二一切一。評
曰。如レ前所説爲レ善。三界無常言無レ簡故。縁二
善法斷一尙有レ起レ愛。縁二見所斷諸法無常一寧
不レ起レ愛以三斷見者總計二五部一爲二我我所一。當
來斷滅後隨起レ愛。雖レ不二總縁一而縁一一別別
起レ愛。於レ理無レ咎已上集異門足八十一左釋二無
有愛一曰。此五取蘊當來斷滅。有二一類一願二
死後此五蘊斷滅一。問。通二見修一何論云レ全。答。
既論二聖人一。無二見惑一必。唯就二未斷一故云レ全」
十一左有愛一分至大龍王等 愛二後有一故名二
有愛一。境第七依主釋。且約二初果一。樂求後三
果一等有愛亦起。簡レ彼云二一分一也。舊論云二伊
羅槃那象王一。正理。顯宗全同二此論一。應音二十
五十七左云。烏艾切。舊名二伊羅鉢多羅一。亦云
唖羅鉢多羅一。伊羅此云レ香。鉢多羅此云レ葉。
名二香葉象一也。此論終音今亦爾也。又光記云。
是水名。水中龍象。從レ水爲レ名。正理二十七
(七右引)
七十五十右云。藹羅伐拏天象王是三十三
天所乘象王。梵那伽云レ龍。又云レ象。故致レ異
也
十一左已説慢類至未斷不起 結前問起。頌
疏但以二何縁已下一屬二後段一非也。光寶總入二
後段一爲レ正。故正理四十七十九右曰。已説三慢
類我慢有二修所斷一。聖者猶有不レ説自成。此等
何縁聖作レ説
非也
者猶有而不二現起一。頌曰
十一左頌聖者而不起 本頌明本如レ今。然頌
疏。正理。顯宗作二聖有一爲レ正。順二而言一故。應二
問未斷一故。正理曰。故聖身中雖レ有二未斷一。而
由二背折一皆定不レ行
十一左此慢類等至聖不能起者 正理更有二
別義一曰。以二諸聖者善修空故善知二業果相
續理一。故此慢類等。我慢。惡悔。聖雖レ未レ斷而
定不レ行
十二右頌曰至亦是遍行攝 初一行正明二遍
行十一一。次二句明二九上縁一。後二句明二倶起
亦遍行一。非二正遍行一故曰レ攝。由レ此舊論三段
別有二頌及釋一。初中及言。通二上二處一顯二其體
別一。故長行云二及彼相應一。而別在レ此欲レ顯示
此相應言。是相應無明非二諸隨行一。下無明言
通中相應上。即合集義。故舊論偈曰二疑共レ彼無
明。及獨行無明一。又顯示相應無明屬二所相應
苦集一非中十一數上。故正理四十八一右曰。見有二
七見一。疑有二二疑一。相應無明即攝屬彼一。不共
有レ二。故成二十一一。婆沙十八十三左相應無明
入二數中一不レ入兩説無レ評
十二右論曰至界地五部 唯者簡二滅道一。彼無二
遍行一故。正理四十八二右廣釋。寶二十
二左引
於二所斷
上一脱二集言一。正理。顯宗及頌有故。彼者簡二貪
瞋慢相應無明一。非二遍行一。故簡二他界地一言二自
界地一。正理七右云。前説十一。於二諸界地中一
各遍行自界地五部一。爲レ有二他界他地遍行一
簡レ彼。故言二自界自地一
十二右謂七見二疑二無明十一 此中無明
依二獨頭起一。苦集爲レ二。相應攝二所相應一。婆沙
傍舊婆沙十
四(四右)
十八十三
右
曰。品類足説。九十八隨眠
中。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問。見苦集
所斷無明。有是遍行。有是非遍行。何故彼説二
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是非遍行一耶。答。西方
尊者所誦本傍現行品類足三(十
一右)同二西方師本一
言二九十八隨眠
中。二十七是遍行。六十五是非遍行一。六應二分
別一。謂見苦集所斷無明通二遍非遍一。謂見苦集
所斷非遍行隨眠不二相應一傍皡按此中攝二不共及
相應遍行一。故約二遮詮一
也是遍行與レ彼相應是非遍行已上
品類
若説二云何
是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相應無明一。
則便不レ攝二不共無明一。於レ義爲レ善。若爾迦濕
彌羅國諸師何不レ誦レ此。答。亦應レ誦レ此。而不
レ爾者有二別意一故。以二彼多分是遍行一故。謂見
苦所斷有二十無明一。七是遍行傍甘露上二十
四右同此義
即五
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三非遍行即貪瞋慢
相應無明。見集所斷有二七無明一。四是遍行。即
二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三非如レ前。又此國
誦。無明皆説三不共無明惟遍二非遍一。自力起故
相應無明有二八十三一除二十三無明一。自與
レ自不二相應一故
謂二十
七遍行及五十六非遍行。隨眠相應彼隨二他
力一現在前故。説二所應一即亦説二彼性一。不定故
不二別説之
十二左雖然遍行亦非唯此 婆沙十八十右有二
多異説一。或有執。一切煩惱皆是遍行。或復有
執。五部煩惱皆有二遍非遍一。或復有執。見苦集
煩惱皆是遍行。見滅道煩惱皆是無漏縁。或
復有執。若諸煩惱通二三界一者皆是遍行。或復
有執。遍行有レ二。一無明。縁起根本故。二有
愛。後際根本故如二譬喩者一。或復有執。若煩惱
通二五部一者名二遍行一。即無明及貪。瞋。慢或復
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二
分別論者一已上取要 [頭成論十二(十三左)曰。問曰
有人言。見苦所斷五見。疑及貪。恚。慢。不
相應無明及集諦所斷邪見。見取。疑及食。瞋。慢。不相應
無明。是名二遍使一。餘非遍。此事云何。答曰。一切是遍
云云同二婆
沙初説一也
彼中經部無二愛慢亦遍行義一。準知此
非二經部難一。又文勢非レ爾故。又正理論唯擧以
通不レ云二經主難一故。是此唯乘レ前外人難。故
於二婆沙諸説一無二十三遍行義一。或分別論者
難。但以二自義愛慢一難レ彼。非三必謂二十三是遍
行一。此中雖言。明本及光。寶所レ唱竝如レ今。按
義不レ通。此承二力能頓縁五部一此難來。宜レ作二
若爾一。故舊論十四十二左云二若爾一。復正理四十
八七右曰。若有下身見。戒取。見取頓縁二五部一名
爲中遍行上。是則遍行非二唯爾所一。以於是處等
如二今
文一也
豈非二若爾意一。或應見所斷見力引故
是第二義。舊論曰二復次有執一
十二左是故遍行至不説自成 結二遍行一準顯
餘非遍行一。如レ是三界各十一。即三十三是遍
行。準レ此餘六十五非遍自顯。然光記四十
二左
餘
非二字句逗不説言唯約二愛慢一。是摸索之至」
十三右約レ地分別準レ界應レ思 此中有二一縁一
乃至八地合縁。縁レ一有レ八。以二八地別一故。二
合縁有二二十八一。三合縁有二五十六一。四合縁
有二六十九一。五合縁有二五十六一。六合縁有二二
十八一。七合縁有レ八。八合縁唯一種。此且就三
於欲界繫縁二上八地一。若初禪繫縁二上七地一。乃
至無所有處繫縁二有頂一。如レ理可レ思
十三右若爾計彼至是邪智 此難答竝縁二上
梵王一必。故云二計彼一。是無明相應染汚邪智。
縁二上界一故。由レ是正理論傍光四
五左引
云。於二不現見一
比謂レ如レ是。是邪比量智。全非二無覆一。光記三
解第一爲二盡理一。後二非也。如レ縁二非擇滅名一
傍光次上二十四左
婆沙引寶六右亦引
彼婆沙第九五右於二欲界中一
論レ此。故爲二無覆無記邪智一。今不レ爾。縁二上界一
故何可レ例レ彼。寶疏云二不染汚邪行相智一。湛
惠云。寶疏一三十左 傍又次上疏
六右引二婆沙文一同也
問。此邪智是
何。答。此是欲界修所斷中邪行相智。又云何
説。云何邪智。謂染汚惠。答。邪智有レ二。一染
汚。二不染汚。染汚者無明相應。不染汚者無
明不二相應一是婆沙第九(七右)
明二二邪智一文也
上文已云二不染汚
者無明不相應一。知此云二不染汚邪行相應智一
者。應二是無覆無記一。若爾與三下云二無覆無記
不縁於上一大爲二違害一。今按寶疏不染汚之不
蓋衍字。寶亦爲二染汚邪智無明相應一。由レ是雖
レ破二光後解一。未レ破二初解一其意同故詳曰。此判
爲レ善也。問。論主意何。答。論主意欲レ令三身邊
縁二上地一。故簡別言二對法者一。云二以レ宗爲量是
同二大乘唯識宗意一也。有人戒定云。今正理論
釋。全同二對法者義一爲二非見邪智一。然正理四
十七三右釋下次上論七左計二梵王一爲中常一我作
者上。爲二身見邊見而見苦所斷一。是有二二失一。一
前後相違。謂今執二梵王一爲二常我一爲二邪智一。前
爲二身邊一故。二有二違宗失一。前釋違二對法者義一
故。詳曰。此難麁也。今是上縁章。故生在欲
界一上縁否。故有宗不下以二他界一自我執上。故爲二
邪智一。上論二非因計因能生常我二倒一故定是
身邊見。常我二倒是身邊見對法宗常談。何
可レ疑二彼釋一
十三左爲遍行體至如理應辨 已明二遍行隨
眠唯是十一一。若恐レ謂三遍行因唯限二彼十一隨
眠一。故此頌釋來。證二四句一以顯三遍行因通二彼
隨行一。婆沙十九四右曰。然遍行隨眠對二遍行
因一。應レ作二四句一。第一第二同レ今。後二句云。
有二遍行隨眠一亦遍行因一。謂過去現在遍行隨
眠。有非二遍行隨眠一亦非二遍行因。若不レ依二彼
種類一説者。謂除二前相一。若依二彼種類一説者。
應レ言二未來遍行隨眠相應法一已上
十四右論曰至惟此自成 初正釋二初頌一。餘縁
下。準顯有漏縁一答二頌前問一。欲界滅道各三
成レ六。上二界亦爾。三六十八爲二無漏縁一。九十
八中。餘八十是有漏縁。然此中約三九地各有二
五部一以論。故言二八地各有三種一婆沙十九(三
右)正理。顯宗。
雜心四(八
右)亦同
若依レ此。上界八地各有二三十一一成二
二百四十八一。幷二欲三十六一總是二百八十四。
於レ中五十四無漏縁。二百三十有漏縁。是據二
地別一以論。若依二界門一如二常途一九十八。故於二
前門一言二九十八一。法勝六卷四二十
四右
曰。三界有二
十八使一。定無漏縁。惟此。鮮本。寶疏。光解釋作二
準此一爲レ正。明本。光牒文如レ今可レ知。形誤」
十四右謂欲界繫至以類同故 已下別明二六
九異一。釋二頌由別治一。謂有二六九異一。法智類智
各別治二煩惱一故。其相如レ文。然光寶等皆以二
雖法類品已下一爲二由別治故釋一。是似而非也。
一次第異故。謂乘二互相因故一有二妨難一。通レ彼
云二雖法等一。何不レ頌二由相因別治故一。二闕二六
九異所以一故。標二六九一何不レ述二其異由一。又解
此唯一因。簡二縁滅唯自地一。謂九地異云レ別。
能治道云レ治。諸地各別無漏能治。是互相
因故滅通縁。由レ此舊論頌無二別治言一。長行
如レ今。今云二諸地道互相因故一。諸地釋レ別。道
釋レ治。故正理四十八十四右曰。由二治有レ殊互
相因一故。謂所縁道雖二諸地別一。而展轉相屬互
爲二因果一故。由レ是邪見六九總縁。滅不二相因一
唯縁二自地一。此中論二能縁惑及所治一便據二有
漏九地一以四未至中間不三別立二所斷惑品一故。
談二所縁道及能治一便依二無漏九地一。以三欲界
有頂無二無漏治道一故。下皆準レ之。唯縁六地
者。是所縁而能治故。即無漏九地中未至中
間四根本。唯者簡二欲界一。無二治道一故。又簡二無
色一。謂六地法智觀二欲界境一起。無色於レ欲四
遠故所依遠。行相遠。所縁遠。對治遠。論七(九
左)光七(二十八左)論十三(十三左)等
不レ觀
レ欲故。欲三惑不レ縁二無色道一。又簡二類智一。不レ能
レ縁レ下。對治別故。爲レ攝二忍智及倶起品法一言
レ品。若治二欲界一若能治レ餘者。光記治二欲界見
道諦惑一唯未至。治レ餘者。六地中滅道法智。
於二修位一能治二色無色界一者頌疏云二五
地一非也
問。類智
品已治レ自及治二餘七地一。此亦體下治レ欲及治レ自
亦治中餘五地上。何故治二修惑一。答。法智唯是欲惑
治道。於二上界一無二法智所斷惑一。何可レ云三治レ自
及治二餘五地一。不レ同二類智是上界惑治道一。由レ是
下云三法智品既治二色無色一。躡二此治餘義一也。
故下論智品二十六五右云。修道簡二見道一所
攝滅道法智正斷二
欲界一
兼能對治上界修斷一。欲
滅道勝二上界一苦集故故縁二下勝一
能治二上劣一
已除二自怨一。能
兼レ他故。由レ此類智無二能斷欲已上問。六地道
是所縁。應三六皆治二欲惑。何唯未至。答。雖レ非二
能治一。以二能治類同一故爲二所縁一。故正理四十八
十四左云。若爾六地法智道應レ非二欲界邪見總
縁一。上五地中法智品道。於二欲界法一非二對治一
故。未至地亦非下全屬二上地一者上。非二欲治一故。
治レ欲者亦非二全邪見一。唯是忍所治故。通二此
難一曰。謂法智道。同是欲界中。縁二道諦惑一對
治種類。此同類道由二互相因互相縁一故。設
非二對治一亦欲縁レ道煩惱所縁已上
十四右色無色界至以類同故 此中唯者簡二
欲界有頂一。又簡二法智一。又簡二別縁一。若能治レ餘
者。未至中間所レ起無漏道。爲レ治二初定惑一謂三
之治二自地一。於二未至中間一無二自惑一故。是則治二
二禪等七地惑一言レ治レ餘。問。九地無漏道各互
治一上下一。解云。唯能治二自與上。不レ能レ治レ下。
故正理四十八十五右難云。是則應レ許二色無色
邪見不能三總縁九地類智品一。非三類智品總
能對治上二界中諸煩惱一故。謂非下第二靜慮
地等類智品道。亦能爲二初靜慮地等煩惱一對
治上云云通レ此云。於二九地中一類智品道。由二一
種類一展轉相因。更互相縁。治類同故雖レ非二
對治一而可三總爲二上八地中縁レ道惑境一。依レ此
應レ知必不レ治レ下。雖下於二能治一有中差別上。然爲二
所縁一則無レ有二差別一。謂八地惑各皆通縁二九地
道一。光記治二餘七地一者。總相未レ成二指南一
十四左二初無故 光。寶。頌疏竝同結二上二章一
也正理。顯宗無二
此結成一
舊論十四四左曰二前後無故一。是
故非レ境。婆娑十九三左曰。法智品道於二上二
界一雖レ爲二對治一。而非レ初非レ今故。雜心四九左
曰。答不レ全故無。非三全法智イヽ爲二彼對治一。唯
滅道法智非一苦集法智一。亦非三滅道法智全爲二
色無色界對治一。唯修道法智對治非二見道一。彼
初非レ分故。是故汝所説不レ然。詳曰。雜心唯
示下不レ治二彼上界見道一所以上。非二總結一故云二彼
初一。婆沙約レ闕二苦集法智是能治一云二非初一。今
正所レ論就二見道四諦一決擇。而彼闕レ治二見道一
故云二非今一。於レ義同レ此。舊論據二前文二段次
第一。謂前言苦集對治無後言見道對治無。是
亦言異義同。然慧暉云。或更有釋。四諦闕二二
諦下智一二無。見修惑中不レ斷二上界見惑一初
無。此釋穿空最。非二唯違二諸論一亦何不レ言二二
四無一。上界見道四諦惑。皆不レ能レ治故對レ二
應レ四
十四左即由此因至能對治故 準顯九上縁
惑。一地縁二合乃至八合皆無遮。由此因者。
由是具聲。因即所以因由。是縁レ滅唯一地。
縁レ道六九地所以。境互爲縁因者。簡三滅互非二
因果一。此即婆沙十九二左有説云。苦集是有爲
法。自地他地展轉相引。故彼邪見能縁二他地一。
縁即因。光二釋。第一縁即因爲レ正寶亦
同也
第二
分二縁因一釋。於レ中小科有二五釋一竝非也。湛公
總爲二四解一未レ精。非能對治故者。簡三道能治
故有二六九別一。此即婆沙十九三右有説云。欲
界見苦集所斷邪見所縁。非二對治一故能縁二他
地一。今此二因。依二彼兩説一而簡二滅道一。以顯二九
上縁九地自在一
十四左何縁貪瞋至不縁無漏 身邊二見唯見
苦諦故不レ問。戒禁亦是滅無道有總相問レ此。
然答中。於二戒禁一滅道竝言相乘而來。或
恐レ謂二道所斷可縁レ滅故。或兼示四論主令三戒
禁通二滅諦一
十五左非諸無漏至所縁隨増 此中諸身見
愛及下身見愛。如レ次配二前無漏上地一。無漏
縁惑非二唯下地一故。然光記諸言。兩讀言二諸
身邊及諸下身見一非也。下處處釋準レ之。又
縁レ彼惑及下惑。下論中準レ此。故舊論十四
十五左曰。涅槃及道是能縁諸惑對治。上地亦
是下地惑對治。雜心四十左曰。以三無漏法解
脱一切煩惱一。上地諸法解脱下地煩惱一故。可
レ思レ此
十五左有説隨眠是隨順義 此隨順義。下論
二十十五左四義中無。前説是隨縛義。正理四
十九初左顯宗二十六初左如レ是。正理。顯宗
不レ擧二此義一。舊論無二有説言一。彼曰。隨眠言者
隨長爲レ義。雖二可縁一於レ中無レ有二隨長一。婆沙文
如二次下引一。蓋此論有説言應二衍文一。隨順。舊
論云二隨長一。正理於二前説中一云。諸隨眠於二此
法中一隨住増長即是隨縛。今義同レ彼。且今論
上無レ釋二名義一。故何得レ爲二別義一。問。若爾何故
此説來。答。通二伏難一。難云。彼無漏及上法應二
所隨増一。既是所縁故。婆沙二十二初左曰。譬
喩者説。若隨眠於二所縁一隨増者。於二他界地
及無漏法一亦應二隨増一。是所縁故。如二自界地一。
爲レ通二此難一故云二雖是所縁一。具設二譬喩一。正理
於レ上釋二名義一意通二此疑一。故更不レ説。若不レ爾
雖是所縁言及服藥喩成二唐捐一
十五左如風病者至非所隨増 今云。病者
比レ惑。乾藥譬レ境。服喩レ縁レ境。寶疏爲レ正。光
記病者喩レ境。藥喩レ惑。是唯見二順言一未二深思一
致二此釋一非也。實是煩惱能順。而爲レ顯二能所
和順義一境爲二能順一。又爲顯下煩惱常欲レ順レ彼。
彼不レ順レ此故無二隨増一義上故。雖是下以レ境爲二
所隨増一。惑爲二能隨増一。此喩正雖是下用
十六右諸説隨増至標未斷言 諸。正理。顯宗
作レ所爲レ正明本及光記牒文如レ今至レ釋。説
作レ所非也婆沙二十二七右曰。於二此三界五部
有隨眠心一。若未斷時。則隨増互相隨順而増
長故。隨眠於レ心増二縛事一故。若已斷。則不二
隨増一不二相隨順一非二増長一故。隨眠於レ心無二縛
事一故。此文亦證三前隨順義イヽ非二別義一
十六右所以者何至施戒等故 徴釋無記所
以一有レ二。初順善由。二又此下迷事由。初中
此與下總釋。爲我下別釋。此有レ二。初明二身
見一。後執斷下明二斷見一。寶總爲二三節一非也。
不レ順レ義故。不レ應二又言一故
十六左諸見趣中 正。顯如レ是。舊論云二五見
中一。見趣言大小通談。諸師釋多端。光記趣謂
趣求。述記六末十右趣者況也。或所歸處也。
又十三左今言二見趣一者。趣謂意趣此同下韻補曰中
叶二千候切一意
也上或是所趣。或謂趣況。對疏三三九右釋二一
切見趣一有二所趣。趣況二義一。伽倫十六下二左
釋二見趣一云。泰。基同云。如二五趣一是有情歸例
處。六十二見所二歸例一處。故云二諸見趣一。景云。
諸見推求各有二所趣一名二諸見取一略纂十五(二
十五右)亦同
湛惠云。諸釋不二穩暢一。且無二誠證一。攝論云二六
十二見趣一。無性論四二十
五左
云。言二見趣一者是品
類義。準レ彼見類非レ一故言二諸見趣一。又演密
抄二三十
九左
云。起信疏云。三界五趣共三十五處
乃至趣者類也
十六左又此二見至他有情故 舊論見迷中間
左二無苦果報四字一。義易二通曉一。若不善業可
レ有二果報一。今論蓋脱乎。又雜心。法勝兩論唯
因無レ宗。然光記過怪者未レ精也
十六左若爾貪求至例亦應然 第二論主例
難有部一。正理四十九六左曰。若謂下貪求上天
快樂一。順二福行一故應中無記上者。此例不レ然。即我
見力於二天快樂一起二希求一故。謂爲三我當受二天
快樂一。即此爲レ門能造二福業一。然貪於レ彼斷二善
根一時。説爲二強因一故是不善。或由二我見一天愛
方行。由三見我當受二天樂一方於二彼樂一起二貪求一。
故我慢亦隨二身見一後起令二心高擧一。故不レ順
修善業一。又違レ親近善友等一。故謂由二我慢一心
自擧持近二善友一等皆難レ得レ成已上準二正理釋一。
此即例難前段順善一非二迷自事一。然寶疏例
難第三節一者非也。光記五十二五右三釋第一
爲レ正。後二非也。正理通釋迂曲未レ允レ理也」
十七右唯不善煩至立不善根 是釋二名義一。圓
暉曰。一唯不善。二煩惱簡二隨煩惱一。三與二一
切不善法一爲レ根。由レ具二三義一已上詳曰。非也。
是唯二義。謂不善之煩惱而亦爲二不善法之
根一。亦不善亦根持業釋故。舊論十四十七右曰。
若惑非善又爲二非善法根一。頌前問已云二於上
所説不善惑中一。豈於レ此簡二隨煩惱一爲
十七右論曰至爲無記根 顯宗二十六四右前
説中云。惠根通攝二有覆無覆一。根是因義。無覆
無記惠亦能爲レ因。故無記根攝。此三有レ力
生二諸無記一。光記生二諸法一者未レ詳。問。此兩説
於二婆沙百五十六一。評家前説爲レ善。正理。顯
宗無二明評一。此論亦無レ評。論主意在レ何。解
曰。論主意在二初説一。雖レ無二明判一而文顯レ此。謂
言三亦有二三種一。對二善不善竝是三根一。全同二評
家一是一又叙二根義一云二堅住下轉等一而證二世間一。
於二外方一不レ叙二根義一是二外方師義全同二大乘
雜集第九五右一正理四十九十右上座不レ立二無
記根一曰無二聖教一故。善惡猛利起必由レ根。無
記羸劣不レ由二功用一。任運而起何藉根爲。廣
有二破立一。然圓暉等今外方師爲二經部義一。正理
上座云二上座部一。加レ部竝非
十七左諸契經中説十四無記事 雜含三十
二初右三十四十二右中含六十十一右見經全二
紙同十三右箭喩經全五紙竝例二十四一爲二捨置
記一。於二箭喩經終一亦説二一向記一
十七左頌曰至我蘊一異等 此頌唯示二問四一。
謂初二句示二問所依四名一。下二句正明二能依
問相一。雖三頌前竝問二問記二一。頌レ問影二記四一。何
者所依四名即是記四故。而光記初二句正
答。後二句指事者非也。於レ問已問二兩種體一。
唯上二句何正答
十七左論曰至我一異等 長行有レ三。一叙二雜
心師等義一。二叙二諸對法師義一。三論主依レ經辨
釋光寶初爲二毘
婆沙一非也
初中亦有レ三。一總釋。二若作下
別釋。三有作下問答決擇。初中明二問四相一。後
明二記四相一。初中有レ三。初總標。二列名。三此
四下正示二問相一。未レ明レ答故言レ且。問。此列名
者是記四名。若問四名各有二問字一。謂應一向
記問云云婆沙十五十三左集異門足八十三右等
爾也。若依二舊譯一者。成實二讃問品十右曰。應
定答問者。惟有二一因一。如二佛世尊世間無等一
如レ此比也。應分別答問者。更有二因縁一。如二死
相續等一。應反質答問者。如二有レ人問還問令
答。應置答問者。若法無二實體一但有二假名一。若
問此法爲レ一爲レ異。常無常等。是不レ答義惟
解二佛法一者乃解知耳。今何故不レ云レ問。舊論。
正理。顯宗竝如レ是。解云。於レ問本無二別四名一。
隨二答四一以立二四名一。如下十六能入隨二十六所
立一立名。此亦如レ是。爲二顯二此義一於レ標言レ問。
次列二記四一而言二此四等一。示二問四相一故答四
云二此四一。於レ此有二四問一故成二問四一。應一向之
問依主釋。然光記此四如次句屬レ上。如レ次
答二彼四間一即釋二上半頌一者非也。問四者標
句何レ之爲是一於レ此成二答四一下記有此者文
爲レ何耶是二寶疏亦分レ四云二標數列名等一。此
列非三是列二問四一是一又此四下爲二牒釋一。亦分
爲二略廣一而云。後欲レ釋レ記先列レ問者。是正示二
問相一合レ標。何爲二由漸一是二問記各別標釋。何
混二文節一是三若由漸者頌下半行爲レ何耶
十八右記有四者謂答四問 後明二記四相一別
不レ列レ名者。以二前所列問所依四即記四名一
故
若作此問至白黑等性 雜心四二十右全二同
此一。光。寶爲二毘婆沙一者非也
如何捨置至不應記故 光記依二此論。婆沙一
破三古徳第四爲二默答一。此意婆沙十五十七左
云。問。第四無レ答。云何名レ記。答。佛雖三告言二
此不可レ記。而實已與二答理一相應。是根本答
故亦名レ記。令三彼問者得二正解一故。或有二默然
於二理得勝。況酬二彼問一而非レ記耶。廣引二外道
扇帙略事一。集異門八十三左云。應二記言一。佛説
此問是不レ可レ記。常無常等不レ應レ理故。正理
亦爾也。依二此等文一也。然此釋局焉。寶疏三四
左依二此論。正理一云。準レ此亦有レ言。亦言存二無
言一。又三十
六右
有レ二。佛地六十五右云。如レ是等問
應二默置一。不レ可レ記故。瑜伽八十一十五右云。四
者置記。謂由二四因縁一默置而記。是約二默答一。
倫記五上二十
九左
云。汎論二置記一有二二種一。或有二言
説一。或無二言記一。有言。説者若言二汝問此不一
應レ記。雖二復有言以二遮止一故名二置記一。或有二
默然一。於レ理得レ勝亦名二置記一。如下婆莠羅默然
不レ答二奢提羅一事上已上
十八左彼第三問亦應一向記 對二第二問一
向記一云レ亦。前難亦對二第一一向記一。然光記
對二反詰一非也。寶疏云レ但得二論意一矣。此難者
謂二雙問一。故云二亦勝亦劣一
十八左然彼問者至應反詰記 先叙二總意一。後
解二釋文一。總意言。彼問定非レ有二一向記一。而依二
義門一容レ有二二記一。謂一分別記。二反詰記。今
據二一邊一爲二反詰記一。汝難二應一向記一全不レ知二
問意一。後解釋文一。然彼問者一向爲二將レ爲レ勝
將レ爲レ劣問一。不レ爲二亦勝亦劣問一。雖レ有二爲勝爲
劣二語一而意但各一途。謂爲字所レ顯唯勝唯
劣。唯問二一用一。不レ同二亦勝亦劣兩用一舊論問中
云二爲勝爲
劣一。此論就レ略爲言一影レ一。又雜心四(二十左)
問二人生殊勝不一。竝是設二爲言一意唯勝唯劣
 由レ是
非二一向記一。於レ人隨二所望一勝劣不定故。若
不レ尋二問意一直據二事法一應レ成二分別答一。謂望レ天
是劣。望レ下是勝。今但欲レ尋二問者所方故。
反詰言レ爲二何所方一。寶疏得二論意一。然爲下先
作二反詰一後分別記上者若可レ然也。光記解釋
大誤也。有云。正理論通二此難一但言二爲勝一
不レ言レ劣。而言レ説二一爲聲一云レ不二雙問一。準レ彼
此人問レ爲レ勝。此人問レ爲レ劣。非三一人問二爲勝
爲劣二一。故論文言二一向爲問。詳曰。泥二正理
文一。彼爲レ令レ知レ非二一體兩用雙問一但約二爲勝
一邊一。然非レ不レ問二爲勝爲劣一。雖レ問二爲勝爲劣一
然是意各別問。若爲レ勝則唯勝。爲レ劣亦爾。
學者可レ思
十八左對法諸師至不應爲記 第二叙二對法
師義一。是集異門足八十三右婆沙十五十三左出。
於レ中集異門但説二四相一耳。婆沙約二直心諂
心等一決二二三差別一。今全擧二婆沙義一。然光。寶
前章爲二毘婆沙義一。此爲二本論師一非也
十九左今依契經至但應捨置 第三論主依二
經辨説一論主不レ欲二前二一故直依二經説一。於レ中
初説唯指事別。於レ義不レ違レ經。彼對法師義。
二三差別難レ辨。倶反詰故。問。亦同唯請レ説
於二内心一分二直諂一。是唯自立非二經意一。豈一切
人可レ得下知二内心一答此。故殊論主依二經説一
斥レ彼。此一段皆是契經文。云二依經一故。舊論
十四十九左四種云何上各在二比丘言一。故準二此
文一知。於二自部經一無二如レ是具説一。長含十七十
六右以二世有常等事一爲二不決定記一。以二四諦等一
爲二決定記一。中含二十九説處經六右曰。其所
説有二四處一。當二以觀人。此賢者可二共説一不レ可二
共説一若使三此賢者一向論不二一向答一者。分
別論不二分別答一者。詰論不二詰答一者。止論不二
止答一者。如レ是此賢者不レ得二共説一亦不レ得二共
論一。若使二此賢者一向論便一向答一者。分別論
分別答者。詰論詰答者。止論止答者。如レ是此
賢者得二共説一亦得二共論一。次復處二非處住。所
知住。説喩住。道跡住四處一。婆沙十五十三右
言二多界經説一擧二道跡等一。次亦云三此經中説二
四事觀察一而示二四問記一。其相同二此經一。彼多
界經出二中含四十七一十二左而無二兩種四處一。
但説二六十二界一會三倶舍一云二多界經六十二
界一。又婆沙百九十九三右云。世尊以二四記論
法一而調伏之一。廣説如二無衣迦棄波經一長含
八衆集經十五左但列レ名曰。復有二四法一。謂二四
記論。決定記論。分別記論。詰問記論。止住
記論一。又大集法門經十三右出
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九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二十
 豐山寓居上毛沙門快道記 
  隨眠品第五之二
頌曰至正縁能繫 此八句頌初一句總標二所
繫事一。下七句明二能繫惑一。此中初五句就二自
相惑一。後二句約二共相惑一。自相惑中。初二句
明二過現意相應一。次三句明二未來六識相應。未
斷言與二能繫言一各通二中間五處一。貪瞋慢言
與二意五字一能所相應互影發。一若言隨レ應
通レ下。一未來言流二次二句一
論曰至謂見疑癡 先總簡釋示二可知一有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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