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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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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卷二十四法義
 豐山沙門快道記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初右頌曰斷六一來 光云。上三句明向。下
一句明果。就明向中上兩句明家家第三
句正明向。頌疏云。上兩句明家家。下兩句
向果。此各有理。光約相似。頌疏約
。凡於四向四果。義門非一。若約具經
二門。一向果別立門。謂見道十五
心爲預流向。道類智爲預流果。從欲一
五爲一來向。斷第六一來果。斷
七八品不還向。斷第九品。爲不還果。從
初定一品非想第八品斷爲羅漢向。斷
第九品羅漢果。故契經云八輩聖人。一
攝向合果門。後後向道攝前前果道。但預流
向無攝前果道。是一向四果。約此從
類智欲第四品。爲預流果。餘準之可
知。若據具經四果般涅槃人。攝在不定。
謂如家家者。斷三四品。則如次第人斷
四品。是一來向。故今論標結一來向果。於
中説家家。又唯斷三四品一來果。而
寂滅一來之義。則爲預流果攝。故
婆沙五十三十二左曰。此中家家是預流差別。
一間是一來差別。法勝毘曇四卷二十六右云。
極七有及家家當須陀洹。六卷三十八
云。彼七往來。及家家。説須陀洹果。雜
心五十六右亦爾。應知約相似。家家得一來
向名。據實通論非向。全無向一來果
故。是故今論別明家家。次云。從一至五。
次第相續。斷爲一來向。而標結言一來向
者。約次第人。令滿足順次向果。就
亦辨家家一間等也。古今不之。莫走行

論曰轉名家家 此有二種。一超越。二次
第修。法勝毘曇六卷三十八右曰。若住果。若
凡夫人。欲界修道斷中。三種盡。上上。上中。
上下。彼説家家。正理云。或於先異生位斷。
或今預流進修位斷。今論且約次第。云
流進。問。有漏斷人非成根。答。至道類智
必起後勝果道。其時得先所斷離繋得。故
無漏根。故具三縁。婆沙五十三十三丁
十左引具者。簡不具。婆沙五十三四左云。於
三縁。隨一不具。不家家正理
亦爾。
轉者通
捨得。一名。捨預流名。得家家名。二捨預流
。得家家道。何縁名家家。謂家家者。是所
生處。其處彼家。此家異故。是家家義。此人
家家爲生處。名家家。有財釋。法勝毘曇
六卷三
八右
云。從家至家。往來而入涅槃。故
家家。雜心五十五右亦同。問。爲同家
。答。法勝論等縱容。淨影義章十一云。厭
舊生死。異家受生。故云家家。瑜伽倫記六
下云。聖人厭於生死故。於一家處單不
。從一至一家コトニ二生三生。但易
。不肯重生。不同姓。張處東西。二張
家別亦得重生。此爲盡理如張即之
王□之等
故今論
初左
七行
二三家。不一家。法勝六卷三
十八右四卷二十六右竝但云生二家生三家。是
一父母不重生。然婆沙光四
左引
更云一人
。據父母。而其家是一。竝不相違
初右
十行
一由斷惑三四品故 簡一二五
記初
左具
三四。以一二命終。及斷第五
終無
一左三由受生三二生故 顯今生
故云更生。舊論云。三由生。二三生爲餘故。
色無色欲有。唯局欲故。爲
人受三生。斷四品人受二生。逆言

一左
三─
然復應説或過此故 正理作伏難
曰。若爾應三二生言。説三四品
已成故。謂已進斷三四品惑。決定餘有三生
二生。故説家家相。不圓滿。則應頌更
等聲。方具收家家三相。或應三二
生言。通全同之。
應知總有或二或三 第二示種類差別
二。初標類。後隨釋。初釋天家家。此中初
一句擧名。謂欲下從所生處差別。大有
二別。約人家。約洲處。總家家所依處。從
狹有四別。謂。界。趣。處。家。別故。界謂唯
欲界。此通人天家家。趣者若約天家家。唯
欲天趣。非餘天趣及餘四趣。故云欲天趣
處者欲天有六。若一天處中。受三二生。若
二天處。若三天處。家者於彼一二三天處中
或一家。或二家。人家家例之可知。今顯
父母不重生。故不一人家一天家。婆沙
父母亦重生。故云一人家等。光四左
二論異辨者。未曉也。問。二生三生家。
人來天往來。爲人局天。答。天家家
唯於天趣往來。人家家準之。是大小乘經
論一同。然至滅後九百年。正理論師創立
天往來義。先標破彼義。後當正義。初標
破彼義者。先標彼。正理六十四十一右標正
理論
種類差別文。全同此論。而後十一左云。若
第六一來果。故往天上。一來人間。而
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生故。即
此義證。家家中。若天家家。受三生者。人
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如
應例釋人中家家。若謂然彼一來果。有
何異彼二生家家已上。顯宗三十一七右全同
彼意。雖契經及本論等中無文説。由一往
來名一來果。證知家家亦人天往來。然非
極七反人天等七生。其生數不等。從
名。以或名天家家。或名人家家。若謂
天三人二等其數不等然。人天合三生
等。則三生家設可爾。於二生家一來
不別失。同人天一往來故。由此文普光
寶法等云云。普光四左述釋和會。遥劣於寶
三右
已下
解釋。寶法辨等生不等生。釋立名
勝矣。而未滿生攝家家非也。後破
者。大有二罪。一人天往來罪。二生數不
等失。人天往來罪者。此亦有多失論第
十(十六左)
毘婆沙等。無契經
及本論説。唯自分別
一無文臆度失謂契經及
本論等無家家聖人人天往來故。二違
諸先舊師説。謂婆沙五十三十三右曰。天家家
謂於天上。或受二生。或受三生。或二天處。
或三天處。受二三生。或一天家。或二天家。
或三天家。受二三生。人家家者。謂於人中
或受二生。或受三生已下
取意
或一二三洲處。
及一人二人三人家。受二三生。既標於天
。於是依聲依處。局天上必矣。釋相中。亦
唯約天。全無人之相。人家家文亦爾。舊
婆沙四十二十四左天中家家人中家家。而
説相同新論。雜心五十五右曰。天家家者。謂
欲界天。或受二生三生云云人家家者。謂人
間身。或一天下等
一洲云云
此論亦云
天趣。云於人趣。與婆沙同約趣別。法勝毘
曇兩譯。竝合作文。其義縱容也。若於大乘
雜集十三八左曰。家家者即預流。或於天上
或於人中。從家至家。得苦際。此兩或
言。豈是人天往來。瑜伽二十六四左曰。有
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者。謂於天上家至
家。若往若來證苦邊際。二人家家者。謂於
人間家至家。若往若來證苦邊際已上
是大小乘諸論。天家家唯於天其義一轍
焉。三背立名旨。謂既唯於一趣。從家至家。
餘趣。故簡別名天家家。名人家家。若
人天二趣往來セハ何特可此名。四違前後
。謂七人天往來名七反有。一往來名一來
。今亦人天往來セハ極三反有。極二
反有。不人家家天家家。已顯人天往來
。當生數不等罪。謂其罪亦有多失。一
何故不等而不等。若言樂欲故。何故不
等生。若言七反一來等生別故。若爾七反中。
何故有不等生。若言惑品令然者不然。前
惑有等不等。後惑亦有等不等大小。中間
豈唯爲不等頌疏麟二十四(初右)云。是等皆増減
家家。若准婆沙。亦有天二人二等家
云云。今云。唯等生
論明説也。不等無之也。
二違前後例。謂七生一
來竝等生。今亦唯言三生二生。何不生是
。三闕縁之失。若不等者。應生縁。於
生中闕減故。若言一生半生異。倶是
一生内故不縁。是亦不光二十三(四十
二左)寶二十三(三
十五左已
下)引
婆沙四十六十七右七反有中。七反
生者。等受七生者。然有預流人天生別。謂
天七人六等。既以不等七生數。今亦
何不等可三生二生。四違諸聖教。謂
尊者瞿沙甘露味論上二十
八右
曰。若先盡三品
是名家家。三死三生。既死生各三。必是等
生理法然。譬如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預流極遲
七死七生。必是等生。法勝毘曇六卷三
八右云。人中二三家。天中二三家往來。成實
論一三十
三右
曰。是人或二。或三。往來名家家。又
瑜伽雜集等竝云往來是大小乘一同約
等生。云二三生往來。全無不等説。是爲
數不等罪
餘師
已破正理論。當依從輩
依從輩者。於西天者。未其愚癡徒從有
幾許。且難陀論師是也。瑜伽倫記六下十九右
曰。泰云。詳夫人天家家西方有兩説。難陀論
師云。人天二趣。若往。若來。戒賢論師云。二
生家家唯於天上。二生往來。三生準之。本
是略纂八十二右出矣。難陀應除遣。聖法藏師
謂有眼目。所依經論明説故。如是大乘
宗同小乘諸論。豈爲然。然於正法藏下
受法稟承。奘三藏未審。爲師宗。將異耶。
是背師同難陀謬執。以何知之。三藏門
人基泰光寶等。竝皆迷正理臆説。而傳襲彌
布。悉廢莫依矣。基略章云。於中有四。一
人至人。二從天至天。三從人至天。四
天至人。廣章擧二種。謂人天往來。普光
記二十四四左下法寶二十四二左
已下
竝唯約人天
往來。云云等不等。不一言吐同趣往來
是等義解人不倶言之。何況從之而
下。問。準預流天七人六等不等生。豈無
三四品不等生。答。誰言之。彼不三縁
唯是預流果攝。問。斷三四品。爲人天往來
不。答。雖文説。理應有。若爾攝何。答。
預流果攝非一來向。以彼故。然光記
五左滿二三生入寂。攝向者未詳。寶三左
七生。以攝家家。甚非也。彼正理未滿
。亦攝七生者。應預流。何極七反
中。可未滿者。設攝彼於此莫攝。彼既
極。顯未滿者。今唯言家家。不
三縁。何得攝。故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云。極遲經
七死七生。若求方便勇猛意者。家家一種便
道跡。問。斷三四品中。如所言者。大有
四類。一唯天中往來受二生三生。人中亦爾。
二唯天中不滿二三生。唯人亦爾。三人天往
來受三二生。四未滿。此四中縁何。唯約
初門。立家家名餘三。答。唯於
唯於人受三二生。異餘例故特立之。唯天
唯人未滿準之可知。又人天往來準前後
知。故不之。問。準三四品唯天
唯人及人天往來。於極七反。應唯天中七
耶。答。應IMAGE
無。諸經説人[IMAGE]
天往來故。又[IMAGE]
解。應有機類[IMAGE]
一故。經約[IMAGE]
趣別。且言人[IMAGE]
天往來。依此[IMAGE]
。家家亦有[IMAGE]
人天往來。互[IMAGE]
影發故。問。欲[IMAGE]
界九品惑増[IMAGE]
損生其相何。[IMAGE]
答。古今有兩[IMAGE]
。一九品別[IMAGE]
潤義。二九品[IMAGE]
共潤義。寶疏[IMAGE]
別潤爲假立。[IMAGE]
共潤爲實義。[IMAGE]
是寔爾也。爾[IMAGE]
法相[IMAGE]
。亦別潤假[IMAGE]
立門。不強[IMAGE]
之。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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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潤[IMAGE]
三義。於共潤[IMAGE]
唯一義。今爲[IMAGE]
初歩。示圖曰。[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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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義林五本五丁伽倫六下十九丁別潤義
寶疏四左義燈二末十九右共潤義。然基對
法疏第十七十右上擧別潤義畢而云。今大乘
或可爾。一切全界煩惱。皆潤生故。互皆
相資。但由道漸上時。惑漸斷盡。生自然少
品定損益。故有一品二品五品家家
理無爽。瑜伽但言天人家家。不
乘説斷惑品三縁立已上今云。共潤義已
在。小乘何革云今大乘
初左即預流者一來果向 既言一品乃至
五品。明知從一至五。次第斷者名向。非
三四滿三二生。而入寂名爲向。無
一來果故。若不爾何但不第五
若斷第六更無生故 雜含三十五二十
九右
曰。
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生此。究竟苦邊。此
遲者。若速者此位有現般。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曰。或有一人。三結使盡。婬怒癡薄。成斯陀
。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小遲者。來至此
。盡於苦際。若勇猛者即於此間。盡於苦
已上
二右初此或名曰品貪瞋癡 中含一十三左
曰。三結已盡。婬怒癡薄。得一往來。天上人
間一往來已便得苦際。十八二十
四右
三十六
右十
九丁
雜含四十七九右四十一六右及前所引經
亦是也
二右頌曰不還果 初句或言顯二類別。謂
前七品。唯受一生。斷八品惑。亦唯一生。
餘惑別。無受生異前數論。第三句此
字指七八。非一間。以一間人非
。是故長行更云斷修惑七八品
二右論曰轉名一間 是亦有次第超越。今
決定。且説次第
二右三由受生餘一生故 問。唯斷七。餘
惑二品。何故一生。婆沙五十三十三右云。問。
彼或猶有二品第八
第九
結在。何故説彼。爲
耶。答。不一品煩惱在故名爲一間。但
彼有一有種子。名一間
二右
十─
前説三時業極爲障 論十八業品六右
曰。言三時者。將忍不還無學業爲
二左間謂間隔説名一間 初釋間義。有
。一異熟果。二煩惱因。後叙一間名人。間
體唯是一故。名一間帶數得名。是即能障
法。而行人所有物。故以彼呼人。是全分有
財也。不數字故。是帶數。自他倶
三種別即是唯他帶數釋。具如六合釋精義
中辨。此論二義。竝約間隔義。正理光十
左引
間隙義異熟。以間隔煩惱。竝有
伽倫十九下十九左云。唯爲一生間不
涅槃。故名一間。間是間隙隔乎舊云
種子。謂不正也。依梵本翳迦鼻親迦。可
一種子。然此中説翳迦鼻指迦。此云
。故不一種子已上舊論眞諦一間
舊婆沙北涼浮
陀拔摩
四十二十五左法勝二譯雜心等。
竝名一種子。然不強簡之。何者法勝六
卷三十八左云。一種子者。一生種子義。新婆
沙云。有一有種子一間。應知此一間如
家家。亦有人天二種。婆沙五十三十四左云。
一間有二。謂天一間及人一間。天一間者。謂
天上。唯受一生。六欲天中。隨應受一生
人一間者。謂於人中。唯受一生。三洲隨應。
北倶盧。顯揚論三十一左亦説二種。今準
家家知略
先斷三四無漏根故 未修言顯後時
必名。故正理云。要至後位。起勝果道。方得
名曰家家一間。治彼無漏根。爾時方得故」
二左
七─
此或名曰五下分結斷 雜含三十四
十三右曰。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増一二十
十五左等。如前引列
二左
十─
雖必先斷總集斷故 通妨先有二先
超越人於凡位。唯斷貪瞋二。以見惑不
有漏斷故。次第人於見道身戒疑三。竝
是從第九品先時。故曰必先。二人斷時。
別故曰或或。於此位中五數畢故。言總集
。正理十七右云。此或名爲五下結斷。如
經説。若有永斷。五下分結名爲不還。此據
集斷。密作是説。必無五結倶時斷理。或二
或三。先已斷故。理實應此位中。斷
或三不還果
二左頌曰住此般涅槃 此頌七不還。初一
行半明五不還。第七句明無色不還。第八
句明現般不還。初中初二句明四不還。次一
行明上流。初此言指不還體。最後句此指
欲界。顯現般。簡色無色
三右
七─
論曰名爲上流 光記。釋上流。以
故。不般涅槃者。唯是坐解不
之失。豈云是定爲涅槃。若不爾次下
左經四
右初行
文何消。論第八十五左五不還經。及
集異門十四八右列名亦唯云上流。故普光
此誤。爾本經中含第八十七右具云上流阿
伽尼陀般涅槃。舊論六十六彼經。云上流
。四含諸經列名悉云上流般涅槃。又婆娑
五十三十六右雜心五十六左等竝爾。今論於
種類。於前云般涅槃。於上流之。
頌文已如是。故長行列名釋名亦順彼。而論
主欲普光謬解。判體相。云四右
初行
方般涅槃
此中所説謂有餘依 於第二下此簡
。準顯上下。謂不上二。唯云此中。準知
前是通二。復於第三以下簡釋。準知如
第二。寶判決爲
三右
九─
以具勤修速進道故 不久時中得
。厭有最切。故有勤修。不久至此名速進
。約此二道有無。辨三種次第
三右
十行
此不應理無自在故 捨壽行唯依
四定。如論三八右已説。於下三定。定無自在
捨壽行力
然契經中與理相應 已上有部所立次
第。自下論主依經部。先無行盡理。此中
三。此初擧經印可。雜含二十九十九左曰。
五下分結。能得中般涅槃。彼地未等覺
者。得生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無行般
。彼地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彼地
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又二十
一左
全同。二十
二十
一左
曰。五下分結盡得中般。若不中般
生般。若不生般無行般。若不
無行般有行般。若不有行般上流
般涅槃。長含八十七右衆集經唯列名亦爾。論
主依之。又雜含三十一二左三左長含十二
清淨經十丁右中含二二右善人往來經。婆沙
五十三十六右所引。増一經等。竝皆有行無行
次。有部宗皆依此次第。故婆沙五十三
十六右百七十初右雜心五十六左集異門十四
甘露味論上二十
八左
等。悉如是。今論主解朋
經部。光寶所解可爾。成實論第一三十
三右
故。淨影大乘義章十一爲毘曇成實異。即是
也。雜集十三九左無行有行次第。雖婆沙等
中無此諍。論主改有部次第。故正理師
七左
二經異。云時既無異。隨説無違。此釋
爾。契經既説五種淺深次第。故論主意
爾。有行爲先不理。彼經誦者誤也
三左
七─
有速進道功用得故 二示理相應
所由。前有部二道有無解釋不理。故今
彼立其理。此即成實論一三十
三右
同。曰生滅
者。生時深厭離有。即入涅槃。是名生滅。以
利根故。或有生已諸無漏道。自然在前不
勤行。而入涅槃。是不行滅。以根中故。或有
生已深畏受身。勤修行道。及入涅槃。是名
行滅。以根鈍故。初二句標速進有無後以
二因釋。初約所成。後約涅槃有用無用
謂由行有速進道義而成立。由行無
速進道義而成立。不功用涅槃。故是
速進道。由功用涅槃。故是無速進道
十四右
十─
成辨兩釋竝非也。寶疏無妨。舊論
曰。運載非運載由熟修不熟修成故。是
故滅不功用得。由功用
三左生般涅槃便般涅槃 三以生般。例證
無行。最言顯極利根。謂彼不久得涅槃
最速進道故。由最上品道故。由煩惱
最劣故。此中能斷智爲上品。隨眠劣是微細
故。如上上智下下惑。舊論云。能運載
道。及最上品道。今亦無行得涅槃。例彼此
亦勝有行。由速進道。光記爲因便釋
也。寶爲
四右
九─
言半超者生色究竟 此有十三類。以
善現一處。或超善現善見二處。乃至超
十三處。有差別故。竝是非全名
四左
初─
聖必不生一道師故 有部立色界十
六天。於婆沙此簡別。論主依十七天義
故有此簡別。如論第八三右聖人不無想
者。上論五之
三左
已簡別。故此不
五右
二─
見不違理 見字正理顯宗作亦。又舊論
曰。我見此義理。應舊論
五右
六─
由生般涅槃有差別故 涅槃二字。舊論。
正理。顯宗。光記。頌疏。竝作等爲正。謂等
有行無行上流。此中上流亦有全半遍三。謂
四無色中。超中二全超。超一半超。四皆受
生遍沒。準前可知。唯總言生無色細。婆
沙百七十四八右具説對法十三(十右)不
半遍三種。唯次第一一生也。
對倶舍十(九左)
廣章
五右
七─
復有不行現般涅槃 斷欲第九品。此
生得涅槃。故云現槃。而止觀弘決六一二十
此倶舍頌。而倶舍不現般。但爲
者誤也。然光記十八右曰。縱於欲界曾經
。家家。一間等人。至此位中亦名現槃。此
何謂。又於雜心五十六左成實一三十
三右
。於此七不定八種
不還
五右
十─
頌曰行色界有九 此九差別婆沙等無。
故婆沙百七十四十三左一。二。五。二十。三
十。乃至一萬二千九百六十等差別。無
九種。雖雜心五十六左五。七。八。十五。二十
等別。而無此九。今是同成實論一三十
三右
所説」
五左
十─
且總成三業差別故 舊論十七十八右
曰。此三人有後報トノ差別業故。
此中起者。中有名。生者生有名。如論第十
十四右已説。後者後報。是上流。此起生後是所
感報而所順。業是能感而能順。起之順故名
順起。順即業故名順起業。餘二準之。造者
造作。是先在欲界造作古業。聖人必不
新業。正理所引契經誠説。非但造。令増長
故。云増長業
六右
後三亦由分成三種 中有唯有起業
生有雖起生之二業。不共唯生業。而三
皆其業同故。不彼言。上流雖起。生。及
順次。順後業。前三竝無異。同受中有生有
同由順次業。生梵衆故。唯色界第二生後
三種別。故唯就順後業之。然光記十九
右終
初兩釋。次問答三解。竝不論旨云云縵談
何可問答。寶疏生般具起生二業非也。
理背論差別旨。故論以起生後不共
三別
六右
佛唯説有七善士趣 中含第二初右善人
往來經標七善人所往至所。而廣説中三生
三及上流七善人。舊論云七種賢聖人行
六左
初─
趣是行義無差別故 光記屬問最爲
正。上此與餘相對。今亦云所餘。與此不還
別義。文勢明。寶疏屬下爲答。頌疏似
彼。此有三不可。一加雖言失。義無所出
故。二云凡無別失。所對凡夫無所從來
故。三餘即不然一句唐捐失。然有人云寶解
文勢者。所謂非中非也
六左
三─
又唯七種立善士趣 是第二由。寶疏
第二釋。判是非第二解勝。以
前釋。有人云。光不正不。寶疏判談。
其理極成矣初行義
趣文
今云。寶疏十二右二解
甚非也。是唯二由。頌文後二句。何爲正不
故下答中有二故。又擧二由已云故獨結
二故。謂七善士趣名中。前就善士言
唯行善不行惡。後依趣言行往有人難
然。
無學難不爾。彼梵行已立無行。今非
故。七善士經云比丘行當是。乃至廣
説。何以彼難。光釋實穩暢。按此論脱一由
舊論十七十八右云。惟此人於餘地行。餘
一來
預流
則不有。此人但行善業。不不善
。若人行此行。惟行不來。如所説三義於
餘聖人皆無。是故偈曰。善惡行不行 由
更還。釋曰。故於上流。立七賢聖行。於
立。正理六十五七左亦説三義曰。往
趣。謂趣上果。及趣上生。故唯説七。或唯
此七皆能行善。不不善。餘則不然。又唯
此七往上界。生不復還來。餘則不
六左
八─
諸在聖位不爾云何 自下第四明
三事。光寶竝云上界未也餘二
故。缺上無練退故。婆沙五十三十八右
曰。評曰。若在欲界經生聖者。定不復生
無色界。所以者何。若在欲界經生聖者必
三事。一者不退。二者不轉根。三者不
色無色界。聖道久住相續中極堅牢故。恐
二界有長時苦欲界故。今但加欲上
異耳
七右
三─
若於色界極有頂故 樂惠人不
。故云容有。下如指事
七右
三─
然天帝釋佛亦不遮 中含三十三釋
問經十八左曰。天王釋説此偈
    捨離於天身 來下生人間
    不愚癡入胎 隨我意所樂
    得身具足已 速質直正道
    行具足梵行 常樂於乞食
智。學智已若得知者。便得究竟智。得
竟邊學智。學智已。若得智不究竟智者。
最上妙天。諸天聞色究竟天。往
彼中。大仙人願當阿那含。大仙人我今定
須陀洹。婆沙五十三十七左云。帝釋不
阿毘達磨。不欲界依生聖者不上生
故作是説。問。彼對佛前違理語。世尊何
故不制之。答。佛知彼言雖復違理。而
道。故不訶制。後入法性。自當解了
七右
九─
經生習根所依止故 經多數生。熏練
習修。根漸極成熟。故已得預流一來聖果。依
身極殊勝。婆沙云。彼相續中極堅牢故。光
二十
三右
初釋爲正。爲上界身。及第二釋別配非
也。故舊論云。根漸成熟スルト勝類依止。由
此二義。無練根及退事
七左
二─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 一百七十四十左
十二因復次。依今文者。取彼四因。彼
初因云。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
。多諸過失災横留難。住本有位。尚難
果。況住中有微劣身耶。此爲今初因。故正
寶六
右引
六十五四左云。住本有位。於欲界法。尚
越度。況中有中。能越欲界。又按。諸欲界
法極難越故二句應毘婆沙上。何者婆沙
既有十二因。若擧彼初因。則次第可
。何大爲二。於後中得。開三因。何況於
婆沙下。有標釋結。又初論主釋安彼言
四因。次云彼尚。若此句別師義者。何無
耶。故雜心五十八左唯後三因。曰非欲界
中陰般涅槃。若欲般涅槃者。彼應
善無記二種結。得若二若三沙門果。越度三
。而欲界中陰於此無能。舊論十七十九左
曰。由道未成熟故。由思不即現前故。隨
眠惑非劣品故。欲界難出離故。毘婆沙師
此。此人所應作事甚多。一應惡無記
性煩惱。二應得第二第三沙門果。三應
離三界。若在中陰。不就如此事
既標此人。云一二三。唯局三因文勢明。今
論是亂寫定爾矣。如正理者。不兩義。隨
思無違。若二若三者。光記兩釋。有人云。後
解非也。不論言第故。違正理寶六
右引
三沙門果文勢故。今云。前解却歸鑿。後
釋穩暢。故舊論第二第三果。論初右家家
三四品。説一間斷七八品。豈諍
。置同本舊論明明文。如縱容正理何。況
彼無若言
八右
初─
是雜修或是不還 婆沙百七十五
十左云。信勝解見至時解脱不時解脱皆能雜
修。今何異彼。答。彼約因云信解見至。彼至
第十六心論二十三
(十五右)
不還等故。然今問起
已約上流那含。故羅漢爲先。不還爲限也」
八右
二─
彼必先入後後漸減者 釋第二句
六。一前文是明能修人。二此文明遠加
。三乃至最後下明近加行成滿。四次後唯
從下。明根本成就正釋第二句。此有二。初
正釋。後配二道。五如是雜修下。明第四後
下三定。六先於下明起處先後。此小乘
宗前無漏中。有漏後無漏雜修。若大乘者。瑜
伽十二四左中間無漏前後有漏。寂師廣章存
兩種雜修。旋還明本及婆沙頌疏如今。正理。
顯宗作旋環
八右
七─
如是有漏根本圓成 正理顯宗亦如
今。而文語似倒。婆沙百七十五十右云。如
中間刹那有漏。前後刹那無漏雜故。名雜修
靜慮。頌疏亦云。中間有漏。前後無漏。舊論
云。如此有漏刹那由有漏
無漏
無流刹那雜
故。此雜修得
八左
十─
此中初品第五品十五 根劣者。修念
短促。其利者經多時。故下品唯三心感
煩天。漸次倍三心。光二釋。初釋爲勝。自亦
初。眞諦及寶師同初釋。實會論意。後釋
者非也。論已云便得成滿。下不加行是一
正理亦云六心成滿。却應違文是二若加
下品豈唯三。有加行必然故是三加行起
一刹那心何論文是四然近人誤言。後釋
却符論旨者可
九右
三─
應知此中令感淨居 聖者不雜業
次上
四左
。光記二左今亦成立新造淨居
新業。正理師引經不之是盡理。已憎
。豈可新業。今論熏修有漏。令
者。約益故業。能感之縁也。光次證
。未明文。而彼亦約古業妨。光記從
來誤於此事。前記三十八右
已下
定爲引業。寶
師三二十一
右已下
具破之。實爲允當。今亦謂雜修
定爲新業。誤之甚矣。問。婆沙百七十六三右
評家依品類足説雜修靜慮。及由業故生
淨居。曰亦由業力。亦由雜修靜慮。謂雖
思業現前。若不修靜慮。則不彼。雖
修靜慮。若無思業現前。亦不
彼。是故要有思業牽引雜修靜慮。令其決
定方得已上豈不牽引業。答。既不
造。唯云現前。明知是古業。又正理師已
新業。而依彼品類足寶十五
右終行
。非新業決定。唯識八十九丁亦唯依古業

九右
四─
有餘師言感五淨居 婆沙百七十五
五左六説評。今依第三説頌文。欲
理故。此有餘者。彼第四説。亦欲
理。故兼擧
九右
五─
經説不還有名身證 中含五十一十八左
阿濕具經曰。若有比丘。非倶解脱。非惠解
。而有身證。云何比丘而有身證。若有
。八解脱身觸成就遊。不惠見證漏已
盡已知。是比丘而有身證已上此不還名
。又増一十九十九左曰。於是有人。身自作
證。亦不他人。亦不如來語。諸尊所證
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已性而遊。是謂名爲
身證人。異今用也。又長含十五二右種徳經
曰。如來至眞等正覺十號具足。於諸天世人
魔。若魔天沙門婆羅門中。自身作證。爲
上中下言。皆悉眞正義味。此佛名

九右
八─
即不還者依身生故 自下釋頌七字
身證義兩義。初毘婆沙師義。有總釋
別釋問答三科。婆沙五十四三左曰。身證謂
信勝解。或見至以身具證八解脱。未
諸漏。雜心五二十
三右
亦同。成實甘露等同此。
但云八解脱。及云滅定。故此身屬
寶疏引婆沙以身
。未二義別故也。
身以身證。身即
證故名身證
九右
十─
理實應言身寂靜故 後論主正前義
好解。是非必謂經部義。言理實應言故。
寶疏爲是。光記非也論主於此正説。故二十五
(八右)亦任本宗。身爲

正理云經主。以前義故。依大例
矣。此中爲三。初叙所思所得。二便作下示
能思相。三如是下釋名。此釋名中。初正釋。
後所由。此義身屬所證。證是能證。屬身之
證。第六轉依主。故得下皆置身言。又前説
定中得名。此出定而立名。是爲二別。得及
智者。身寂靜之能得爲得。智者思所成智即
思惠。光第二釋爲勝。順及言故。初釋非也。
文中於滅定。不得言故。亦復云從起。何
滅定得名。寶十六右思惠及身證
身寂靜者。全未第二義身不能證。正
理六十五十二右經主此文。而云。今謂
彼從滅定。住雖先未得有識身寂靜。而
唯彼位方得身證名。先後二時倶得
故。由此設無滅定。得勢力故立身證
。是故前説於理爲勝。擧後邊故。唯作
。得滅定不還轉名爲身證。理實身證於
八解脱具足。由身證住。以滅盡定用
餘解脱門而入故。今反破云。身是唯所
依。何可能證。亦復前後二時倶得名者
爾。能所異故。舊論無是一段。梵本寫脱
乎。若譯後闕文乎
九左
三─
契經説有十八有學 中含三十四右大品
福田經説二十七賢聖。於中加身證。除
四果向。有部毘那耶二載彼經。與正理六十
五(十
二左)寶(十
六右)引
擧同。不身證成實一(三十
三右)甘露上(二
十九右)竝加身證
二十七賢聖
蓋現流福田經錯誤。以次列
順。彼列名。隨信。隨法。信解。見到。身證。
家家。一種。前三向及果。中等五不還。九無

八左何謂依因立有學故 初問後答。答中
初示體。後釋名義。有無者。鮮本。光記。頌疏。
無漏。舊論作無流。爲正也。舊論云
種無流學。及無流學果。此四法與聖人
依。亦爲因。故云依因
九左
五─
不還差別九百六十婆沙百七十四十三
雜心五十八左具説
十左金剛喩定通依九地 此三説婆沙二
十八三右之
十一右
各廣説對見金剛寶中寶不可壞義
戰具最勝義。智論四十
七首尾廣説。又以白羊角打破。大論二十一(二十一
丁)止弘六ノ三(二十一右)涅槃經第九龜甲及白羊角。
般若論𦏰羊
角壞
雜心十二十
九右
初二説同之。第三妙
音義未至定。總説唯十三。若忍智行種縁分
別未至所攝有一千四百九十二。今第三無
之。起此定所依地即九地。故云通依九地
謂未至中間根本下三無色無漏九地。能
治道依地故。欲界非定地故。有頂非無漏
故。如婆沙二十八十一右非想非非想處
自地無漏。此多種金剛定悉皆隨一起得
阿羅漢。非一人起多。如婆沙二十八説
十一右
初─
謂苦集類智相應有八 簡法智
類智。唯縁有頂。爲彼惑故。不餘地
者。苦集竝厭行相。不下斷上惑故。
問。何故不二法智。答。法智縁欲智。唯斷
麁惑力。無細惑之殊勝力
十一右
二─
滅道法智相應有八 法智唯縁
決定。故不所縁。婆沙具説滅道法
惟欲界滅道。作四行相隨一行相得
阿羅漢果。問。法智苦集不取。何故特取之。
答。滅道是斷證行相。縁欲界上二界
滅道。故特縁之。斷有頂惑。故論二十六五右
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治上界修斷。欲
滅道勝上界
十一右
二三─
滅類智縁合三十二 是依未至定
滅類智。縁四禪四無色八地滅。此必別
縁故。唯三十二。異第三師合縁。論十九十四
云。縁滅諦者。各以自地滅所縁。滅互
相望非因果故。雖惑智異。別縁義同證無

十一右
三─
道類智縁必總縁故 此必總縁故。
第二師。正理六十五十五左云。滅唯別縁。
道則不爾。於隨眠品已具成立。論十九
四右云。縁道諦者。一一通能縁九地類智品
。以類同故。何故縁滅。自地非餘。縁
便通同類。以諸地道互相因
十一右
八─
有説此定二十四 此第二説道類智
滅類智。爲別縁故増
十一左復有欲令處二十四 此第三説舊論
闕無。滅類智約二合三合等。異初師也。
問。此三説是非云何。答。光記第三爲正。
婆沙二十八如是説者義正理七十三(十
五左)云。故許
道法智品増乃至得金剛喩定
寶疏二十六(九左)擧彼全文
寶疏初説爲正。
正理竝破後二師故。婆沙爲論意各別
有人云。光寶但以餘論決。於此論前
論十九
(十四右)
具辨道別縁・滅總縁故初説爲正寶
師談當理矣。近人云。雖正理破後兩説。而第
三説爲正。評家義故。此論無簡別故。次第
亦同彼故。光記實得論旨。何以正理。可
論主意。其相違非一條故。今云。論主意初
説爲正。何以故。文勢分明故。謂初説不
有説是一。正理顯宗亦爾。若言舊論初義
餘師説者。則彼第二説言有餘師執。以
執言不正義。是其一論大例焉。舊論却爲
證也是二。豈云簡別。又於初説。具示
縁所由。影顯滅類別縁所以。於後二説
其所以。如是顯示勝劣是非。聖教大例
是三。又於婆沙唯述其相。未所由。今
更説之。豈爲正義是四。又滅是別縁。
道即總縁。於十九之
十四右
隨眠品具決擇。故今
所以彼。欲初説是正是五。
別縁。道總縁義。已極成。雖婆沙評家而違
理。故正理論師得此論意。初説中云滅唯
別縁。道則總縁。於隨眠品已具成立。又破
後二師云。彼倶非理。道必總縁。滅唯別縁。
前已辨故是六。若論主欲第三。應應作
是説。或應終言是義應理。既不是七。
普光論旨。唯封著婆沙如是説者
。可呵可去。近人亦愛著普光。妄諍是
。至救。而言謬亦復其謬非
理。豈非法不人。依義不
金言乎。寶法唯擧正理判決。未此論起
。唯偏信正理之舊蔽。未此論旨。誰爲
然乎。更難第二師。道互爲因果必總縁。
滅自地各別無互因果。何混同同爲別縁
第三師。謂滅類智各別無因義。何可
。若彼合縁道尚應合縁。同類相因故。又唯
別縁能斷其惑。有何不足合縁
  金剛喩定依九地多數三師異説圖 論
二十四十一右

十一左
七─
此定既能盡智令起 爲倶行盡
。擧盡得故下云最初倶生。舊論曰。與
九品惑滅離至得。倶起智名盡智。光初釋爲
善。寶亦如是。第二釋盡得與倶行盡智。約
相違釋。違新舊論
十一左
九─
此解脱故名盡智 盡是諸漏盡
得云盡。從同時倶生盡。爲餘智
。是一分隣近釋。問。前云云此惑盡得即第
九品。今云諸漏盡一切。豈非一多相違
是故正理六十五(十六左)
光三(十二左)引
顯宗三十二
三右
上文云
惑盡得倶行盡智令起。答。約正盡。唯第九
品。若依功能一切次上十左
七行。
上正明
。故云此惑。今盡智釋名故約寛。竝不
。正理上下約寛。婆沙百二十左盡智名
兩説。一煩惱盡
絶義
身中最初起。故名
盡智煩惱盡處
智第六依主
一縁
故名盡智。四
諦中。滅諦是最勝。涅槃性故。故雖四諦
勝。此能縁智名盡智境第
七依主
今論
得義
彼二説。故正理光三十
二左引
初擧今論義。次標
有餘。擧婆沙初義
十二右
二行
即此唯應阿羅漢名 此中即者。繼
上無學義。故置唯言自益。無自利
更學故。故正理云。諸自利行。修學已成。
唯應他利益事故。次應供義約所供養
若依婆沙九十四十三右能受供曰。應
世間勝供養故。甘露味論上二十
九右
亦爾。曰
一切人天中應供養。雖能所異相依故。
相違
十二右
八─
如契經中名有學者 雜含三十五
曰。有外道出家。名曰尸婆。白佛言。云何
學。所謂學者云何學。佛告尸婆。學其所
。故名爲學。尸婆白佛。何所學。佛告
。隨時學増上戒。學増上意。學増上慧。舊
論十七二十
四右
尸婆柯彼學三學。學三故。説
有學。尸婆小本雜含曰尸匐。今云憺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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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音二十五十九左説文子虚賦等。具釋
是何謂。光記云所應學無漏正法。稽
古上二十
四右
破云。普光釋經。爲所應學無漏
正法。殊不知所學乃所云三學。而正所學
亦是物也。是亦坐本經耳。今云。所
三學云無漏正法。光次文云正所學無漏
戒等。漏無漏爲邪正。實是本意。還汝未
經意。求志於彈斥。亡於光次文。設雖
。聖人所學戒定慧云無漏正法。有何妨
又雜含二十八七右曰。何等爲學。謂學正見
成就學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
正定。成就是名學。何等爲無學。無學正見成
就無學正志乃至正定成就。是名無學
十二右
十─
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 舊論有
爾言曉。謂若爲學後増上三學。名有學
預流等住本性。不進修有學。婆沙百
七十六三左曰。有二因縁住本性。一守
善性。而無退轉。二守身分徳。而不進修。今
但説進修住本性。謂預流者不
一來果。廣説餘亦爾。寶疏二十
一右
文私爲
本有漏性非也。無教故疎文故。有漏先已
除遣。以邪正相對
十二左
五─
總成八聖補特伽羅 長含八十九左云。
復有八法。謂八人列四向四果。雜含三十
十七右向果云。四雙八輩賢聖。長含二
亦爾
十二左
六─
謂爲證得阿羅漢果 舊論曰。一爲
得須陀洹果於道。二證得須陀洹果
乃至七爲得阿羅漢果於道。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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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羅漢果
十二左
八─
若倍離欲 舊論若上云復次。寶分節
詳。倍離者九品總三類上中下。初三品一類一分
斷。六品倍初一類三品倍。九皆斷三類盡
故云
十二左
九─
非前果攝 光二釋。初釋稍文錯誤。應
名一事二。意言雖其一來不還向名與
前攝果之名同一。而其事體與彼二物。釋
此句初釋與寶同。約攝相初釋。尋
所由後釋。竝存可也
十三右
三─
論曰不治自地 釋初句三。初總
釋。二徴三釋。此釋中有二因。初約有頂上
近分。易了不具。後約自不自。此相
曉具釋。初標立。二自地煩惱下所由。三
故自下結。其所由中初總釋。後若彼下別釋。
初順釋・後若此下反顯。光云。復正理云。若彼
云云。今云。若彼下釋此論詞。必非正理
。蓋脱正理文。濫寫隣行。正理六十六初左
云。非彼隨眠所隨増事。應勢用
煩惱。以長彼煩惱故。此二十四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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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右
九─
頌曰聖二離八修 聖言簡凡。聖二言
聖一道。八言顯下八地。簡有頂。修言簡
見道。此所簡者。即下準釋。舊論十七二十
五右
餘義。及能破更結頌。爲一行曰。餘説
。捨惑不應故。有頂半解脱如上生應。
初二句有餘師義。
後二句論主破
長行具釋。蓋梵本異
十四右
七─
頌有漏離次下 有漏言簡無漏。下言
自及上。次言顯隣次。簡隔越下。例如
三定近分離第二定。能離初定染
十四左
十─
論曰諸道謂欲八定 此中大分二。
初總標能所治。二初三下正釋頌。此中初正
明。後下三下辨所以。初總標能所治中。初
總擧能治所依。後總擧所離。是爲近分
下差別。先標擧非正釋頌。故舊論十八
初左
云。
一切衆生依地有九種。謂欲界。四色定。四無
色定。此中從欲界離欲。乃至第二定離欲。名
三地勝。於此三地中。最後解脱道。或從
分定起。或從根本定起。既云一切衆生
簡別云此中。總別之異。由漸正釋差別炳然。
今亦云諸道。有漏無漏諸道依地。故云諸。
竝皆總擧。故論二十八十六右云。此八近分皆
淨定攝。唯初定亦通無漏。此理爾故。正理。顯
宗。竝全同此論。今此正所明唯有漏。而唯離
下。故前問。及頌。長行。悉云離下。然普光不
分節。亂解致二釋。竝皆違論旨。初釋應
八謂除有頂者。未總擧所離。而
論文。非中之非也。後釋雖理。而全
今正所明。謂唯有漏加無漏。唯離下加
離上。剩通釋頌文。云多分。令初人迷
罪大矣
十六右
四─
頌曰淨道及滅 無漏名淨。非
。此者唯指果。目近故。故問云果位。今亦
唯云解脱道及滅
十六右論曰沙門性 無間脱非一。故云諸。
唯有爲故云道。簡無爲異生有漏。云
。此示
十六右
六七─
懷此道者故名沙門 釋名義。有
釋引證。沙門義數多。今且約行與斷惑
。契經者。中含四十八四右曰。云何沙門。謂
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汚爲當來有本
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問。此經唯
息惡義。無勤苦修行。答。息煩熱。必有勤行
故云勤勞。非相違。舊論云。如經言。此人能
寂靜多種惡法。不應慧法。染汚法。隨順生
死。能感後有。乃至老死。故名沙門已上。豈
契當。増一四十六七右曰。沙門名息心。諸
惡永已盡。又云。復以何故名爲沙門。諸結
永息故。名爲沙門。雜含二十九一左。云。何等
沙門義。謂貪欲永斷。瞋恚癡永斷。一切煩
惱永斷
十六右
八─
異生不能非眞沙門 簡相似沙門
光記四十
一右
無異究竟解釋有一理。而依
舊論及正理。還似鑿説。舊論十八三左云。凡
夫非決定能寂靜衆惡。故非眞實沙門那
正理六十七初左云。即以無漏聖道體。非
世俗道。涅槃無漏道。以能無餘究竟靜
諸過失故。由此異生雖能已斷無所有處
。而非眞沙門。以諸過失尚有餘故。暫時
靜息。非究竟故。寶疏唯擧正理。實得論意
然有人此論與正理稍異。寶疏直用正理
未者。却泥文也
十六右
九十─
契經説此差別有四 雜含二十九初右
云。何等爲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
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中含二十六師子吼經
初右云。此中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
。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
門梵志。長含八十四左云。復有四法。謂四法
沙門果四果二右増一經云四證法
四果
十六右
十─
理實就位八十九種 此中大有三。
初標數性。二謂爲下釋。後如是下結數。釋
中爲二。初釋八十九相。二諸無下辨寛狹
是即四句意。初第一單句。次第三雙亦句。後
第二單句。就亦是言。寶疏二釋。初釋亦
爲性者謬之甚。以解脱道非無爲故。違
寛狹故。五因婆沙六十一(十
九丁)六十五(十二丁)
十六左
九─
論曰若斷道位 爲惑斷無間解脱二
道。總云斷道位。而光若斷位。若道位者非
也。無斷別道位
十七右
十─
由此契經斷五下結 是證見修雜
也。雜含二十九初右曰。何等爲須洹果。謂三
結斷。何等爲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
薄。何等爲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
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又如前薄貪瞋癡一來處指諸文二右
十七左頌曰輻等 初句標前説正名。餘句
異名。於中有二。初婆羅門名。後示輪號
此中亦有二。初總通見修。示梵輪名。二後
一頌。別就見道。示法輪名。於中者。正理
梵輪中。光記爲得。寶疏總爲沙門性中
義疎遠。然光記初一頌異名。後一頌明
。豈可後一頌是異名。云於中説名

十七左
八─
經亦説爲婆羅門性 増一第九九右云。
世尊告曰。欲沙門者。即我身是。所
者。我即是沙門諸有奉持沙門戒律。我皆
已得。如今欲婆羅門者。亦我身是。所
者。我即是婆羅門也。諸過去婆羅門所持
法行吾已悉知。雜含十七二十
一左
云。如實知
集受滅受道等者。彼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
之婆羅門。同沙門。同婆羅門。沙門義婆羅
門義。増一四十六七右云。梵志名清淨。除
諸亂想。又云。何故名婆羅門。盡除愚惑之
。名爲梵志。更説異名。亦名爲刹利。以
其婬怒癡故。亦名爲沐浴。以其洗二十
一結故。亦名爲覺。以其覺了愚法慧法故。
亦名爲彼岸。以其從此岸彼岸故。中含
四十八馬邑經四右云。云何梵志。謂遠離諸
惡不善法。諸漏穢汚爲當來有本煩熱苦報
生老病死因。是謂梵志。更有聖與淨浴
十七左
九─
即此亦説獨應名梵 雜含二十六十八
云。能轉梵輪。於大衆中師子吼而吼。梵是
清淨義名佛。輪是輪轉義。名所説法。梵之
輪故名梵輪。依主釋。簡世間初定之假梵
。故云眞。問。今沙門性異名。豈佛獨名梵。
何成異名。答。約所懷持。是佛徳。約能懷持
即沙門性。故無妨。梁僧傳五五左魏晋沙門
師命師。如帛法祖竺道生等。晋道安受
業佛圖澄。澄姓帛氏。安以師莫釋文。乃
釋稱。人有議者。後増一阿含譯出。始服
其懸解云。當時已有法海經。西晋法炬譯。
其經具言之。不増一。古今鮮能讀三藏
矣。嗚呼是何謂哉。増一前秦曇
摩難提之譯
十八右
初─
由契經説亦名清涼 證佛名梵。中
含三十四十二左世間經曰。如來是梵有。如來
至涼有。無煩亦無熱。有諦不虚有。稽古云。
按四有字。考之餘經者字誤。亦字又者草
誤。今云。不必然。約能有云。佛具諸梵徳
梵有。有何妨。亦字分熱煩二義。故
特云亦。非草誤也。有云。此所引經三名。
後二名同文故來。今云。初總名。後二梵所
有義。故特證之。非同文故來。故舊論云。
經中説。世尊是夫嵐摩。如此寂靜。如
清涼。琳音五十九初左梵此云清淨。或云
。正云寂靜。應音二十四左三十
九右
十五
玄二三十
九左
玄賛二十三
天台淨名疏二二十
一丁
補註
五十
八丁
十八右
初─
即於此中等 第三釋後一頌。明法輪
二。初正釋。二問答唯見道。初中亦二。
初標立。即釋次二句。二如世下明輪名
所以。亦二。初約五種相似。後約輻等
相似。此二義竝爲法喩。如輪之法。故名
。依主釋也。探玄三二十
六左
持業依主云。
法即輪故持業釋。又輪是喩況如聖王輪寶
即法之輪故依主釋。此意佛法能斷疑。是輪
徳故持業也。依主中能所相反應輪之法
也。又輪釋四義。一圓滿義。以缺減故。二
具徳義。具轂輻輞等故。三有用義。摧輾惑
故。四轉動義。從此至彼。即從佛至
。亦從彼向此。從衆生佛果故。玄賛
五十
七左
亦四義稍別。如今論五義。唯持業一
釋也。若加轉。彼云。轉者。動也。顯也。運也。起
也。動宣言教。顯揚妙理。運聖道。於聲前
眞智。於言後圓摧煩惱。名轉法輪。義
林一本二丁五教章上二五十
三左
文句七之二九左
五之一四十
五左
玄論八七丁玄賛七四十
八右
諸師明
。唯約見道。爲法輪
十八右
二─
世尊有處説名法輪 雜含十五十二右
曰。世尊於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法輪。中本起經上二右云。佛告梵志。吾欲
波羅奈。撃甘露法鼓無上輪
十八右
三─
由速行等似世間輪 此五相。婆沙
百八十二三右多説中集取四説。彼第三説
中。有未伏已伏二相故。彼第四説
迴轉義。今五相中。總不迴轉。故不
。論主意。若約一相義。偏不圓。故合集正
理顯宗亦如今。此中有捨取故者。婆沙云。
苦現觀。趣集現觀。乃至捨滅現觀。趣
現觀
十八右
五─
尊者妙音故名法輪 婆沙百八十二
三左輻轂輞三。總有六説。更別有妙音義
而彼不輻等曰。尊者妙音説曰。學八聖
。展轉和合。一時至他相續中。轉故名法輪
此八支道。見道位勝。是故見道。獨名法輪
彼唯以移轉義輪也。彼六説示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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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論。正理。顯宗竝同此論。今配當全同
第六説有人此配當不
婆沙中所説者麁見
妙音甘露味論
此文。蓋尊者別時談此義。問。約八正
何知見道。答。雜含二十九初右曰。何等爲
沙門法。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有部八正
道在見道。七覺支在修道。有餘師。經部。大
乘反之。具如論二十五十四右又妙音甘露
味論下十五右曰。見諦道中。是名八直道。思
惟道中。是名七覺
十八右
八─
憍陳那等正法輪故 自下第二爲
二。初問答唯見道。後爲法輪在位。論
轉十二行。此初。五比丘玄賛四(五十四左)
新註一上(十三左)出七説
含十五十一右曰。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
十二行。不眼智明覺者。我終不
天摩梵沙門婆羅門聞法衆中解脱
離。亦不自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
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
諸天摩梵沙門婆羅門聞法衆中。得出得
脱。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憍陳
如。拘隣知法已。地神擧聲唱言。諸仁者世尊
婆羅那三轉十二行法輪。聞虚空神。謂
六欲天。展轉聞梵天。乘聲唱言。諸仁者世
尊於波羅那三轉十二行法輪。又五十一丁
果經三二十
九丁
中本起經初右轉法輪品。度五比
。因縁具也
十八右云何三轉十二行相等 自下一段。古
今英賢皆悉不論旨。莫一取定。今先辨
正義。後規諸師誤。辨正義者。自下爲
輪在位。論三轉十二行。此問也
十八右此苦聖諦所説如是 答此有二。初
毘婆沙師義。後論主難有部義。示自正解
此初也。此中麁分爲五。一叙三轉。二示
二行。三通數妨。四配三道。五結宗。初中此
苦聖諦。初轉約見道。此應遍知第二轉。約
修道。此已遍知約無學道。故下三轉如
三道
諸師誤者。光寶竝因便明者。全不
。何者下論主示正解中。兩釋倶法輪名爲
本故。又釋三轉。光約三道是。寶疏約
勸證。唯就見道。釋背論意。及違文勢
十八左
四─
若爾三轉立法輪名 第二論主難前
。示自正解。此初難。是即自言相違過。唯
言爲眼肝。謂渉三道。非唯見。唯見非三道
故。依之正理救釋。必不成立。如下具辨
是故唯應今解義故 後論主叙正解。除
去自言相違過兩義。初三轉法輪倶約
。後倶約三道。故竝不且吾也。此初義也。
此中爲三。初正示三轉教名法輪。二明
轉十二行相。三叙轉義。初中是故者。承
下正義。即示過故改義。唯者簡
無學二道屬三轉。即此言唯前唯見道爲
之義。見道三轉十二行教門名法輪也。
文句七二(十三左)云。夫轉者。轉此法
他人。令彼得悟。破六十二見。故名轉法輪
次明
三轉十二行中。若唯見道三轉非三道。如何
三轉。答曰。一見道三周轉故。三轉義成。
若爾應三轉三行。何具十二。答。雖見一道
苦集滅道四。三四十二行成立。別釋約
勸證知。明轉義中。若教門名轉。轉義
何。謂自悟法説往他身。令彼教義證悟。故
轉義成。問。此義以何知轉法輪倶唯見道
答。異第二釋三道法輪故。云三周故。一法
再二故云周。三道別何可周。如減縁減
。云四聖諦故。不已轉契經故。問。若
爾於後二道。無三轉十二行乎。答。世尊所
説且唯約見道。云已轉故。若後二道準之。
亦作之無妨。或諸下第二約三道
。舊論云復次。是亦異有部爲唯見道。三
轉同彼。爲三道別釋。而於已轉言
自成立故。此中爲三。初三道爲法輪。二
轉義。三通釋已轉言。後辨先英是非
舍利弗毘曇十四(十五右)所引契經分明但約
見道。云四聖諦三分十二行。亦名十二智性
光記
初義爲經部非也。不是故唯應言故。復
光約三道者誤。若同前三道ナラハ何別可
。何得三周。又終引正理四十七
右二行
彼然
唯下救釋毘婆沙義。普光若許者。論主破不
當如何。是故引彼須反破。若正師約
中初。何得唯。既云唯。其救不成。寶疏
三十左云。斷取餘師義者未詳。正理論以
主第二釋會。爲婆沙本意故。以論主初義
標爲有説而加能破。彼上下其類非一也。
又擧正理此但等能破。不破者非也。次但
示勸證。不見修等。似無失。而初
三十左
初行
論主破婆沙三道。故彼亦非也。
若準第二釋下云第一釋取餘師義。此釋通
三道。若爾初釋爲見道乎。次引正理
六十七
(十二右)
一段全文。顯宗三十二十六右全同。寶
疏擧而未辨非也。今須彈斥。若一切聖道
法輪。是婆沙本意ナラハ何得唯見道。言
唯故所難詰。故種種通釋。竝皆歸虚妄
汝曲婆沙師意救。豈可本宗。又
疏三十一
左五─引
論主初義有説。而致難云
此但方便非眞法輪等者。理不然。教法
法輪方便。即是眞法輪。諸法談義。豈可
勝能。法華玄賛第四五十
五右
此論諸説沙
門性等頌文已下一章已而標天親論主依
經部宗。破薩婆多。又擧今難詰已下兩
宗輪論(四十三左)大衆部一説部等本宗同
。彼如來語皆爲法輪。今教法輪稍同彼。何爲
經部乎。正理云
。似彼故乎
次又云。此有釋言。初説
。名爲法輪。非薩婆多正義。雜心亦叙
正義云。牟尼説。見道速疾名法輪。倶舍復
言。或諸道皆是法輪等。此是薩婆多師本意。
故顯宗云。毘婆沙本意。總説一切聖道。皆
法輪。以三輪三道攝故。於他相續
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非唯見道以
八支聖道獨名法輪。妙音所説非正義故。
基師不破也。今云。依經部宗者未詳。後有
釋甚非也。若非有部正義。何頌云唯見道
而長行難。彼出自言相違失。雜心五初右
此論。速疾等及八支聖道兩説。何云不正
。倶舍第二釋。是論主改正義。全非有部
。何可有部本義。證顯宗練磨不足矣。
彼蒙論主難。衆賢致是轉救。而毘婆沙
師云唯見道。故終不救。然豈爲證。可
諸文義。又探玄記第三二十
五左
轉法輪十門
分別中二十
六左
四諦。各有眼智明覺十六
。三轉十六四十八行法輪文句七十
二(十二左)
亦異
此釋未審。阿含法華化城
喩品
等諸經。倶舍。婆
沙等諸論。竝云三轉十二行。此各有眼智明
。即十二轉四十八行。而云三轉十六行。四
諦各有四相。成十六等。無經論明文
信也
依三界身 問。無色無色。何云身。答。心
心所聚義爲身。或約多分
十九左
三─
此通達言上界定無 舊論十八七右
曰。造作者。初發修見道。是涅槃正方便故。
究竟者至得阿羅漢果。由此經故知。於
見道。今云通達。深密經三十九丁成唯
識九四丁見道爲通達位準思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二十四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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