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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 (No. 2196_ 願曉等集 ) in Vol.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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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伏皮曰不解。二不斷肉曰不滅。三不除心
曰不淨故不至也曉云。不能解者謂分別相。但應
遍知非斷非證。故名爲解。不能
滅者是依他相。應永斷故。不
能淨者是成就相。應證淨故
是故下結也
如是至淨故下。第二明道後有二。一明三惑
亡。二明三身滿。初有三句。一能解是皮。十信
伏皮。有化身。二能滅是肉。十解十行斷肉。有
應身隋云。三
十心
三能淨是心。十迴十地斷心或。
有法身隋云。十地除心法界淨。曉云。能解。分解所執
諸相。故得普現化身相。能滅。染分依他起相。
故得應身諸淨功徳。離染顯淨
圓成實性。故能證得最淨法身
此文對前二明道前
無三身。此明道後有三身隋云。諸佛
者法身也
善男至得至下。第三明道内修三身。有三道
如次文。十五之中第七滅三心門。就文有三。
謂標釋結。初也。遠離等者不能至於遠離
等者不能至遠離三心之道處。曉云。諸識名
心意識。心名之訓有其二種。一中實義。二縁
慮義。中實義者集聚所顯。如樹中心能茂枝
葉。爲諸枝葉之所集聚。此心亦爾。能茂習氣。
故言集聚一切種子。縁慮義者。此心縁慮無
暫息時。非如餘識有時不縁。故言於一切時
縁二種境。意思量義。識了別義。廣如彼也
云。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眞實名心。如般若心。卽眞如理亦
名心故。勝鬘云。自性淸 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縁慮心。
卽通八識。彼名實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
積集故。四積聚故最勝名心。卽唯第八。今此縁慮積集
二義
名心
何者至根本心。第二釋有三。一明所斷惑。二
是能斷道。三明所得果。三中各三。在文可見。
初也。起事心是六識曰皮。依根本心是肉。曰
阿陀那。第七識。根本心是阿梨耶。第八識
統略依之。曉莊即取。曉云。六識外縁。能起煩惱業果
事。故云起事心。末那内縁。親依本識計爲内我。故云依
根本心。阿頼耶識能持種子起諸末識。故
云根本。莊云潤之。沼有三釋。初即本也
此八識義
廣如義章第三八識義也。若轉八識得大圓
鏡等四種智。如宜述之
依諸至根本心盡。第二明能斷道。言伏道者
十信。法斷道者十住至十迴。最勝道者。本云
勝拔道。拔者拔出六識也。初地至金剛
起事心滅至法身。第三明所得果。十信能作
神通化身利物。十解已上有智慧能作佛應
身。十迴至金剛見法身。但三身有二義。一敎
道。佛以三身敎化衆生。二證道。衆生受敎
證得此三。初又三。一以如如示衆生法身。二
以智慧示衆生應身。三以解脫示衆生化身
隋云。以如如解脫大定
及色藏等現衆生化身
就衆生證此法亦三。一除
心見法身。二除肉能以智慧作應身。三伏皮
能以解脫神通現化身。此文中明衆生證道
三身。後明三身用。卽是如來敎道之三也
敎道之三。宜曰用。
證道之三。宜曰體
問。准大莊嚴及唯識等。佛地
方起三身。今何十信作化身等。答。沼云。此約
圓滿得。若據分得及相似得。位有前後。在十
信位分得化身。許彼菩薩八相成故。初地已
去得應法身。勝天王般若説有十法身。十地
之中各得一故。上位菩薩化下位故分得二

是故下第三結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四
  寶曆二年壬申九月十六日此卷寫得了直
  備太神宮之法樂
  始筆於七月四日 寶生院成慶六十
八齡
 
  同三年十二月四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五

  三身品餘
善男子同體下。第三明三身用。有二。一明外
用。利他。二若了此義下明内用。自利隋云。就
外用亦有
内性語。爲成外。就内亦
有外用語。爲成於内也
二中各八。初八者。一明
同不同。二是初佛身明一不一隋云。以釋
第一二
明本非本以釋第二二身是末。有一
二。法身是本故無一二也
四明常無常
釋第三明二身有一二。是定常定無
常。法身一二。是非常非無常
五離無分別智下
明離下離離法身外無更有法身故。
二身無常。法身常也
六分別有四
種下明攝不攝據別明常無常。
示三身各異
七是法身者二
無所有下明境非境明無常法是下地境界。常法非
彼般若所知也。此據能化爲宗
八是身因縁下明因非因示有如如理故。
有生死𣵀槃也
此即
初也。此據能化爲宗。一同以解脫作化身利
二乘。二乘曰衆生。二同以般若作應身利大
士。曰弟子。三同以四徳成法身以自利也。故
十五中第八三同門。問。文旣説同。統略是順
梁。何以加不同言耶。答。擧三種同。卽三不同
互自顯故。曉云。於第二身不言體同。諸佛淨
識非一體故。於第一身不言意同。於化身門
無實意故。由是道理別立三同沼云。大品云
化佛無心
此可知。就文有二。初一切諸佛者總擧三身
後於第一下別擧三身。此初明化身。言同事
者。化身同有化二乘之事。次同意者。應身同
有化菩薩之意。後同體者。同有淨我樂常四
徳之體。淨爲凡夫樂生死。我爲外道生諸見。
樂爲二乘貪𣵀槃。常爲大士識本有。竝如別
釋。後義下六法身與應化身同體略云。同事
者利物。同
意者明一味。法化菩薩如如
智與如如境一體。故云同體
善男至説多下。第二明一不一。此據所化爲
宗。二乘心不一。大士心一。佛心非一不二故。
十五中第九三意門。就文有三。初明化身。隨
二乘意不一故見不一隋云。種種形也。莊
嚴曉義。猶不可者。
被對
知之
第二佛身下。次明應身。隨大士心一現一應
恒見一切智及丈六身。依此沼云。
言一相者。但現佛相無六道別
第三至不二。第三明佛心無一無二故。不一
不二法身也。隋云。過一切相者如智。非執
相境界者如如境也
善男子至處故。第三明本非本。第十依無依
門。化依應。應爲本。應依法。法爲本。法身無
依故本統略
同故
此卽表解脫是般若果。般若是法
身果。法身但因非果。解脫但果非因。般若亦
因亦果也。曉云。化身諸相。應身智悲之所顯
故。應身衆徳。法身性徳之所顯故。法身境智
本來湛然。非虛假法。不依因縁。故言眞有無
依處故。以此文證。當知修生無分別智等諸
功徳皆屬應身。不可攬取妄置法身也
善男至無常下。第四明常無常。卽第十一常
無常門。釋義文顯有二。一總標章門。二
*之。初也。又二。初常章門。後無常章門曉云。初
通三
身。以有義故。説無常者唯在二身。莊興
取之。沼有二説。初卽取之。後自執也
義名所以。有
所以故明常無常也
化身至法輪下。第二釋。釋三身卽爲三。初就
化身有二。一常。二無常。中又二。一釋。二結。
釋中有二。一轉法輪恒化二乘。二説隨縁方
便恒化大士。化大士明如如理。化二乘轉十
二輪興卽
取之
初也
處處至絕故。第二化菩薩隋云。前明應身化菩
薩。就正宗爲論。此言
化身化菩薩。就傍義作語。
曉云。處處者十方六道處
本云如如方便。此卽隨
縁方便。義亦同故。曉云。如如者不違諸機根。
巧順物宜。故曰方便莊卽取之。故云。隨其有
感如是應機。故言如如
有義者有三義。一恒有應身自在爲本。二恒
有衆生所化爲境。三恒有化現利他之事。具
此因常也
是故下。結也
非是本故下。第二釋無常章有二。如前。此初
釋也。又二。此初明化身始有。具足至現故。第
二明化身是俗。具足用是眞。若菩薩見俗卽
眞。則俗具用顯。二乘見俗異眞。俗用不彰也
隋加云。又釋。前明非本顯其有生。此
言用不顯。顯其有一途。化訖則有滅也
説爲下。結也
應身至不斷下。第二明應身。以修得智慧爲
體。就文又二。一常。二無常。常又二。一釋。二
結。釋有三義。一明體。二明用。三衆生下明
事。一體者。應身本同生死。生死旣不盡故此
體不盡。二用者。此身本示現諸佛不共等法
曉云。一百八十不
共佛法。莊卽取之
諸佛不盡故此卽不盡。三事
者。此身本化衆生。衆生事無盡此身亦不盡
曉云。佛性論云。常住用縁有
其十種。具如彼引。莊卽取之
三藏又釋。體中言從
無始。生死不斷故。如如法身不盡。法身是應
體。體旣不盡應身亦不盡沼卽依之。故云。乃至
攝大乘云。所依常故。
應化
亦常
初也
一切至持故。第二明用也
衆生至無盡。第三明事也
結文顯也
非是本故。第二釋無常亦二。一釋。二結。釋
又二。一非本故。修得始有也隋加云。始有故
有生。生故無常
用不顯。是俗也又釋。用不顯者。明其
有滅。終故有滅也
結文顯也
法身至虛空下。第三法身亦二。一釋。二結。
釋有四句。一非行過三世。二無異過因果。三
根本過始終。四如空過生滅也。由空有風。由
風有雲。雲如化身。風如應身。空如法身。風
靜雲滅。唯有空在。二身旣罷。法身在也。曉
云。四句。宗因喩也。初以二義以立常宗。非行
法者。明非生滅無常。非如二身衆縁所生。行
於三世。如言諸行無常有生滅法。法身不爾
故非行法。無異相顯非及異無常。非如二身
横有彼此之異縱有前後異。法身無有如是
二異。故無異相。一無生無滅。二及異。以此二
義立常宗也。根本故者是辨因。言虛空者是
同喩。言如世虛空。爲風輪等作所依本。故是
常住。其風輪等是能依末。故爲無常。如是法
身爲所依本。故是常住。不如應化非是本故
爲無常也沼云。唯就如如名爲法身。云非行法。無生
滅相。又釋。非行法者。非煩惱有漏行法。能
證之智亦法身故。興依此意。故云非行。無異相者。如如
法身本如空。智法身。莊嚴佛地。由不斷常亦説爲常。𣵀
槃依此獲常色等。若言如
來身無常者。舌根墮落
極説三身卽在此敎。故
特稱王。旣以理智倶爲法身。云非行等。何爲
自樹改眞文耶。又論述經。莊嚴三常。自性
常。不斷常。相續常。如次能顯此經三身。而自
違文非本常者。舌根墮落更在誰矣。事如鼓
公。又非煩惱有漏行者。若依此義。何唯智身。
化應亦同。何至比非云非行等。廣如別也。
問。若爾以常爲至極耶。答。統略云。凡有三重
體用。一法身常爲體。應化無常爲用。二常無
常皆用。中道爲體。三句四皆用。不四爲體。
問。何以知耶。答。楞伽第七云。離於常無常。
若見如是佛。不墮惡道中。具如彼也
是故下。結也
善男子至境界下。第五明離不離有四。一明
不離法身有一切境智。二明不離法身有如
如。三明不離法身有常住。四不離法身有淸
淨。身外無別境智。故是如如。此如如無生
滅。故是常住。常住無生死不淨卽是淨。此初
有二。一明如如智外更無有智。卽示無修得
應身智慧眞境。二明如如境外更無境。卽示
無化身俗境也
是法至如如。第二文隋云明境智卽如如。明
上境智無有別異如如也
明四
如如理。一無二我之理。無人法。二無語言之
理。理絕言名。三無一二理。無定眞之一二。
四一味理。理同無生無滅。一如如味有五義。
一無眞俗。
無異無因果。三語言斷。四無覺覺觀。五
一味萬同。一不有無不無生無滅。一如之味也
是法如
如者。法如如之境。如上四種如理是慧如如
者如如智。卽四種如理也是
是二如如。第三明法身常住。是二者上如如
境及如如智也。如如者明上二種四如理。無
生者前際不有。無滅者後際不無故常也
如如不一至淸淨故。第四明道前後法身不
離淸淨明三點淸淨變此有二。初釋。後結。就釋有
三。一如如不異故。明道前後二淸淨不異。此
明法身無染莊云。或有經本。直不異也。梁就此本。
故釋不異。隋就今本。故云如如明法身
也。不一者。道前後二種淸淨不一也。不異者。同無染
也。如如者。釋前無染如道後。道後無染如道前也。沼云。
智如二種不異。智是有爲故不一。如是智性故不異。如
若異智不是彼性。如破勝論。地性應非地性。以異地故。
如水火等故。此亦然。故唯識云。故
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
今謂。此量豈無
自語相違。若許無者。例應言無性有情等非
無性等。異石等故。如大乘者。二是故下明般
若無礙隋云。旣無有染無
法礙。此如如也
三滅淸淨下明解脱無
以無染無礙故無垢也。法身是體。與煩惱倶。宜曰無
染般若是能見能妄。而惑不能礙。解脫離患。宜言
無垢。此三明
性得具足也
是二淸淨不。第二結法身具三淸淨。有二。一
結無二障。云是二者。是上般若解脫二障。言
淸淨者。二障淨也。二是故下。結法身具三淨
結有二。初別。後
總。如文顯也
由無二障故有三淨。此三身卽
三點淸淨。竝出十七地論。自作此釋問。旣言
二鄣。云
何有三淨耶。答。若論性得三點。本來淸淨。竝無有鄣。
今修得般若與修得解脫。然三鄣無別是法身故不立
三鄣。而法身本有淨故。淨有三義。以惑
亡故。別有修得解脫。別有修得般若也
復次至四種異下。第六明攝不攝義。欲明三
身之外更有第四身。又欲明三身相有三體
相有別。此即十五門中第十五料簡門。有四
句料簡之。問。文次如梁。統略何故置最後耶。
答。十五之中。此門正顯三身體相寛狹差別。
經意置中欲貫前後。統略居後攝前諸門。義
望有由。故不相違。問。本云分別有四種身。旣
有四身何説三耶。答。此是隨時開合廢立。言
開合者。法華疏第十一云。開合門者。經論之
中説佛開合不定。或合爲一。謂三寶中一佛
寶也莊云。謂佛法身。三身以是法身攝故。沼云。就總
應化亦名法身。故唯識云。如是法身有三相別
或開二身。故云。佛眞法身猶如虛空。應物現
形如水中月。旣有一本一迹如智度云法身生身。
或三。如此經及莊嚴
論。或四。如此四句中辨。
或九。如大乘同性經
乃至十佛。依華嚴經。一
無著佛。乃至十如意佛莊即
取之
如是開合不出四
句。一本迹倶合。乃至四開迹合本。具如彼也。
言廢立者。如爲縁門。三身化物。義無不周。故
廢增減唯立三身。據此化物具在五義。如初
門述曉云。又有別義。建立三身。爲對
三相三心三障三徳三道理等也。
就文有三。一
標。二列。三釋。初也
有化至非應身。列也
何者至非應身釋也。已滅佛示現化非應者。
無本故隋云。無復智慧力本。法花疏云。謂佛入𣵀槃
已。龍鬼等之身。故名爲化。不示佛身。故名非
應。略云。此是理現種種身。興卽取之。曉云。月支窟中
留身。莊沼取之。然沼云及遺形骨。故舊本云以願自在
故遺
地前身者。十行以下至外凡。有三界果報
與業煩惱相應曰應身。十迴以上出三界修。
一切智果報不復與業煩惱相應也。似也。皮
肉已盡。羅漢果滿。補迴心作大士。出決定
藏論十行四心以下。乃至曰應身。若第五心乃至十迴
以上。已出三界。乃至藏法華疏云。地前菩薩所見
佛身。乃從三昧法門中現。名之爲應。非六趣攝。所以非
化。略云但作佛身。沼興取之。然倶加云。四善根中菩薩
所見。如梵網經千釋迦也。曉云。地前
果報煩惱相應故名應者。未近文也
旣云相應。是相
似也。彼引之故名應身。豈非旨耶。亦應亦化
者。化就色應標智。此合證色智皆是應。但證
色是應復是化法華疏云。聲聞所見佛身。彼見如來
相好形。修之成佛。故名爲應。見佛在
人中受。同人類故名爲化。略云。現如來身具作二身。沼
興取之。然沼加云。於王宮身現成佛故。名住有餘𣵀槃之
身。興云。卽經
中百億釋迦也
同。十地所見應身。何地所見應
身何攝。答。曉云。是第三句。莊卽依之。又義
如彼。沼云。據地上見他受用身。亦名應身非
化。今略不論。興卽同之。故云。總言乃至十地
他受用身。理定是應身非化。旣説四善根所
見佛身應非化。以此例彼他受用身。故不説
之。主在起化易。主無卽難知。故初句中唯説
如來滅後所現。令依彼説。後句可見也
善男至現故下。第七明境界非境界。法身非
下地境界。第十四二無所有門。連承料簡門
明義故。迴爲次第。釋文義顯故。*又有三。一
明如如境無五相。二明如如智無五執。三合
結智境二種淸淨。就境又二。一略明。二廣説。
初也。有三。初是法身者標。次二無所有遣。三
顯現故釋。二無有者。下文明五種二無所有。
法身無此五種二。故言二無所有也。顯現故
者。法身出過五種二境之外曰顯現。於五種
二是無所有也沼取
此也
何者至所有下。第二廣釋又二。此初標也
於此至是無下。第二釋。有五種二無所有。一
破身見隋云。破
身見凡夫
身見染汚法身起二見。一見
我。二見我所。若言一陰是我。四陰是我所。若
言五陰皆是我。身外爲我所。言於此法身者。
二義於法身也。相者我也。及相處者我所也。
二皆是無者。我我所於法身是無。法身不同
此二有故非身。身見凡夫境界也統略釋此初無
所有。故云。二
無所有。謂相及相處。卽攝論云相識見識。
相識是前塵。見是能識。法身無此二
二非有下破闡提。有二。一執有者。言生死有
樂𣵀槃有苦。二執無者。𣵀槃無樂生死無苦。
言非有者。例上義。五文皆應言於此法身也。
非有者。佛上非有。佛上非闡提所計之有苦。
非無者。非所計之無樂故。法身非闡提境界

三非一下破聲聞執。有二義。一執𣵀槃。
畏生死。法身無相不如彼見。故非有無一二。
非聲聞境界也
四非數下破縁覺存他我故。但自利我不利
他也。數者他我二體。非數者無二也。法身非
彼我二數故。非縁覺境。非非數者非定一也」
五非明非闇破大士隋云。始
行菩薩
言道前未發心
是暗。道後已上成就爲明。今道前無暗。道後
非明。唯佛能知。非大士境也
如是至非闇第二明如如智無上五種二執。
卽五別。皆應言是如如智。在文可見
是故至事業。第三合結智境二種淸淨。有五。
一境智淸淨。二境智無分別。三無有下明境
智非定因果。四爲滅下明境智功用滿。五於
此下明境智體相。此五次第相生顯現。境界
淸淨等者。別結法如如智無上五執二。不可
分者。合結如如如智。法如如則過上五相。
如如智則過五執。中間者明法如如無有十
地金剛與佛三處中間。如如智亦不見有此間
也。爲滅道本者。法如如爲滅本。智如如爲道
本。以道前後如如皆無染是解脫。解脫爲修
得之滅本。如如智爲道本者。修得般若從如
如智有曉云。滅之本。道
諦之原。興卽取之
於此法身顯現如來
者。有滅故如如如如智體現也。此法身者。卽
上法如如如如智。顯者卽上二義至道後故
顯現。顯現卽是來。來故無復五種如。離五執
故曰來。又如結道前本無五執。來結道後始
得顯現也隋加云。若三宗大乘義。如此境。來
是智。故言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也
善男至議故下。第八明因縁非因縁。上明法
身顯現如來由五義而有也隋云。文中二。一
釋。二結。此初也
是身因縁。乃至五依本。是身因縁者法身因
縁也曉云。乘前統終。説於是
法身因縁者。興卽取之
若無法身。衆生不
能厭生死求𣵀槃。以有法身故能修道取滅
隋云。能發三菩提
心。能修出世勝道
法身是修道之因。得滅之縁
是身
因縁
二境界者。若無法身無有修道眞實境界。
依法身理故道境成就。三處所者。若無法身。
四種𣵀槃不得成就。故呼法身爲大士修道
處所。四果者。若無道前法身爲因。不得道後
果。五依本者。若無法身。生死不成就。爲生死
虛妄作依本故。故法身是生死二依本也。煩
惱依法身。業依煩惱。果依業。次第相依。故得
成就。五中。初一通爲出生死滅道二義作因
縁。恒厭生死求𣵀槃。必由於道故一。第二偏
明爲道境界。旣有道則有滅故。第三偏明爲
滅處所。道圓滅滿則四徳果備故。第四明果。
法身不但爲前四義。亦由有法身故。生死心
神不斷故。第五明爲生死依本。依如來藏説
有生死曉爲六義。莊取。興七。莫不
依本。沼配五果。異熟果等。
義通可爾。法
身因果無二體故。若寄詮者。因果意別。酬因
曰果。廣如義章第三五果義。今明法身一用
能生萬法故。下旣云依此法身難思三昧得顯
現等。難思議故此即第
二結嘆
法身有五事難思量。若
存法身有五事。則法身非復無相。若五事不
由法身。復無生死𣵀槃二種道理。故不可思
量。而可思量者。以法身與生死不一不二故。
可得爲因果。若定不一則不遍理則不遍。以理
通故。不可定言

若定不二。則生死只是法身法身實不生死。
故知不定是一
有不一不二之理故。可修因得果也以不二故
法身之理
爲萬法之本體。則不失於通相。以
不一故因果雙存違順兩立者也
若了至大乘下。第二明内性隋云。明法
身内自利
又八。一
明大乘。二明如來性如來藏。三依於此身
三種因。四依此法身下明二種事。五如此法
身下明四徳果。六依大三昧下明二種依。七
譬如下明不傾動隋云常八善男子下明四難
動。此初也。若了此義者。本云若了義説。准下
知之曉云。然先五章不顯其義。今欲了釋前隱義。故
言若了義説。故知沼云總勸信者。未延文也
問。諸師皆云先五總標。此下別釋。此順文義。
何別段耶。答。旣言明法身内自利。故無妨也。
大乘者義有三。一能顯隋云。能
顯爲義
大乘。十二部
經亦能顯出境智等法大乘正説能顯六度等理故。
有敎爲顯大乘能顯萬行
二能行能行能
策爲義
四乘六度等行。進趣前理六度
等行。
從因
至果
三能至能至
爲義
四乘道前法身。出至道後佛
道前法身乘行。
至於道後佛果
故言若了此義是身卽大乘。
正是後一此三乘以運出爲義。又乘是載義。初一載
文慧。次一載思慧。謂五波羅蜜載思慧。
般若載修慧。法身能載出生死至
𣵀槃。故言若了義説卽大乘也
又乘義有六。一乘
體。體是出離隋云。出
離爲義
出離四謗。以法如如及
如如智爲乘體。二乘攝。衆生卽是乘用無有一
法出法

三乘因。因是慈悲智慧。智慧不著生死。慈
悲不著𣵀槃。故能出慈慧能得於乘。
是乘家正因也
四乘障。是
皮肉心。五乘方便。二乘及凡夫善也凡夫二乘
四諦等行。
皆是入乘之由藉。
登地之引道也
六乘果。無上菩提由性得般若。
能顯此大慧。
卽是乘家正果也。故云若了此義身卽大乘也。曉云。大
乘。起信三大。如來性者佛性三性。如來藏者同論三藏
及寶性等。具如
彼也。莊卽取之
是如至藏。第二明如來性如來藏。隋云。説性
縁起。乃至離五邪執得五功徳。故説一切衆
生悉有佛性。令諸衆生入平等心。性義有三。
一不執人我曰無著性。若著人我則有著若是
凡夫
著人我。此則貪愛過甚。稱之爲著。染著前境。若
能於無我中不取我相者。則無染著。故言無著性
二不
法曰無礙性。執諸法則有礙若二乘及始行。
執於法我。則於
二空性本來有障礙。
不能究竟通達也
三無離性。不離萬法有此二
無我理性是萬法家本體。體通淨穢中無染淨。隋於無
隨於有。故言不離性也。菩薩有三行能對治前
三惑。一如理行。無人我是其境。無著是其果也。二無餘
行。修無我是其境。無礙是其果也。三相攝行。無數量法
是其境。不相
離是其果也
此三位通十地三十心皆有之
後*三十
心中有也
又道前曰自性住佛性。道内曰發起
佛性。道後曰果地佛性。言如來性者。法身是
上諸佛性體。此佛性有五位。一外凡如乳。二
十信如酪。三十住十行如生蘇。四十迴十地
如熟蘇。五佛如醍醐。故言是如來性。次如來
藏。義亦有三種。一道前。法身在生死内。生死
在法身外。法身爲生死所藏。此是衆生界。二
道後。法身過生死外。生死爲法身所藏。此明
如來界。三道内。法身遍通内外。互爲能藏所
藏。此明菩薩界。初一取所藏隋云。煩惱覆法身
墜在生生死之内。
如貪女宅内而有寶藏者藏也。卽生死墜法
身所藏。是衆生界卽如如。如如卽法身也
次一取能
法身爲能藏。生死是所藏。
已以法身顯現爲藏也
後一合取能所。而
皆法身爲體望下是能藏。形上猶有隱處
故所藏。合取能所藏爲藏也
依於至顯現下。第三明三種曰義。一生因。
道前法身能生未有之道。二滿足因。已生之
道復能相資使道滿之。三顯現因。道已滿
足。道後法身能自顯現也。文有二。一別釋。二
合結。就初有三。言依於此身得初心者卽生
因。修行乃至金剛心者是滿足因。如來心顯
現者是顯現因。此文備有六位合辨則爲三因。
若開卽成六位
一發初心是十信。二修行中心。十解十行。三
不退心。十迴訖十地。四一生補處心。就第十
地自有十法。如華嚴所明。前七法猶更經生。
後三法一生得佛。是其法第十地有三相。謂人。
起。於後。分得成佛。名
爲一生補處心。曉同。而依起信三種之心釋初發心。莊
興卽取。然興加云。初心者。卽善法欲初發大菩提心故。
乃至曉云。因果經言。善慧菩薩。功行滿足。位登十地。
在一生補處。延一切種生兜率天。名聖善白。案云。除成
道生及今受生。餘在一生。一生受已次補佛處。故名一
生補處菩薩。莊云。今釋。除此今生更受一生成正覺。名
一生補處。如瑜伽四十六云。已成就中復有二種。一一
生所繋。謂此生無間當得無上菩提。二住最後有。謂卽
住此生當證無上菩提。若依此説。慈氏生
天名一生所繋。此繋此無間生得成菩提
重述前説。
何稱今釋。見文可知。興云。理實應言三生補
處。故智論云。三生菩薩生兜率天。以入住滿
卽三生故。而言一生者。卽三生中之後一。後
一生生後報利處而成大覺。大覺妙果以補因
處故名補處。卽隋意也。廣如序品疏中述之。
六如來心是果。又義。地地各有五心。初分名
八分初初發心。地中未定名修行中心。地中決
定名不退心。第八心至第十心是一生補處。
兩地之間名金剛心也
無量至顯現。第二總結也
依此至顯現下。第四明二種事。一因事。因法
身起定悲法用因法身生修得聞思修慧。大定起慈
悲。慈悲生般若。般若契法身。法身
有能生之力。
故名因事
二用事。定慧諸用還顯法身性得
定慧卽以三慧修得慈悲般若尊。還顯性得
法身如如般若慈悲及禪定等。故名用事
文卽爲
二。初也。又二。初明法身定生修得定。後明法
身慧生修得慧。初也。依此法身者能生之本。
言不思三昧者所生定也。後文亦爾。但定中
是外國語。慧中是此土音也興云。梵云摩訶三摩
地。此云大等持。能
持心慧命平等故。
言三昧者謬略也
若爾還謗今師莊等之説皆不
成也
是故至顯現。第二明事隋云。亦
名果事
道中定慧還
顯法身上二用。卽是用事。言是故是上法身
生定慧故。二身顯現者。顯法身上性得二用
曉云。依定現化者。以定自在力現種種相故。依
智現應者。由大智慧力現正覺相故。興卽取之
如此至淸淨下。第五明四徳果。有二。一明法
身生四徳。二是故下明四徳成如來。如來是
果。宜言四徳成如來。法身是因。宜言法身生
四徳也。道前法身自爲道後四徳作果。一淨。
二我。三樂。四常。言依於自體者。依謂因也。
因自體法身有身體四徳興卽
取之
説常者。有故
可説三由我體自
有常可得
説我者。本云説實。由我有眞
實之體。對無我無實體也虛妄
無實
由有法身之理
故有常住。有常住體者實。自在曰我曉云。眞
實自在。
倶是我徳。然對法我説眞實
義。若對人我説自在義也
亦可由實故常。常能通
住萬徳故。宜言由之。四徳皆應言依於法身。
而不爾者。一欲示諸徳有傳相生義興卽
取之
二法
身是有體之名。與常我相符也。依大三昧。是
法身性得定。得定故有樂。對散亂有苦也。依
大智慧。是法如如。由智無惑。無惑故有淨也。
故常我宜依法身。樂淨宜依定慧也。問。寶性
論及攝大乘等。説信爲淨徳因。此何説智。答。
沼一解云。彼別因故。此約通故
是故至淸淨。第二明四徳成如來。是故如來
常住。不言法身常住。自在者。由道前法身之
如理故。來至道後方明四徳故隋云。但由道前
法身之理來至道
後方名如來。法身非内。得説爲内。二身不可作内名。故
前説三身竝因。竝是得本有者。同僧佉自性義。自性名
因義難識。若定本有自性。非得
法義。方説四徳故。興卽取之
四徳有三種次第。
一爲化物淨我樂常。二相生次第常我樂淨。
三相對次第。對生死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具上三故不淨。佛果翻此。故説有常樂我淨
隋。常置後。卽云。生死凡夫無常故苦。苦惡家果。衆
生不喜。今出世樂翻生死苦故無我。此不自在繫屬
魔家。以出世樂無壞自在故卽是我。翻彼無我。既苦無
我此可厭患。卽是不淨。故出世淨以翻對之。生死旣由
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具此三法是厭惡。若爲
能得除此無常。若能出世。則得樂我淨常也
依大至出現下。第六明二依不離。有二。一明
修得定依性得定生。生已而不相離。二依此
大智下。明修得智依性得智起。起亦不相離。
此與上第四異者。一上明由性出修修還顯
性。此中但明由性出修。二上略明出定慧。此
明定慧有於多種用。三上直明修性更互相
出。此明修性不離。四上明因中。此論果地。初
也。有三。一標。二列十事。三結沼卽
取之
初也。依
大三昧者。此呼法身性得定爲三昧。此三昧
能生佛上修得三昧。又能通在諸三昧中。此
三昧以無礙爲體
一切禪定下。第二列所生有十。一一切禪定。
卽佛上修得別功用有中定。二首楞嚴。應言
首摩伽那。此云勇健。卽是空定。竝以無顚倒
心爲體曉云。此云健行。如大品百八三昧中説。擧一
例餘。故名爲等。莊沼及興。梵音略取本説。此
反依曉。莊云。定別有八如彼。興云。健行廣
如智論百八三昧中解。亦取前之
三一切念
處。四大法念等。明佛無遺忘。於捨境界。同以
無忘失爲體。一切是別念。大法是通念。別念
別知諸定生。大法念通知諸定曉云。中道實
相。離一切邊
甚深廣大名爲大法。念此法故名大法念。如薩闍尼健子
經云。觀法念處不著斷常行中道故。乃至廣説。莊沼及
興取
五大慈。六大悲。是攝衆生定。卽有中定
隋云。亦
是修得
若在佛果無見無不見。若在因中見有
衆生沼云。薩遮尼經第六有三十六種在慈觀。
思益第二有三十六種大悲。皆廣如彼
七一
切陀羅尼。卽此翻總持。陀羅尼品具説。此
能持一切空有諸定。八一切神通。利他用也
隋云。六神通。空有二解其體。
沼云。六通廣如薩遮尼第七
九一切自在。十自在
定。通利自他自利利他二行皆
住放之功
如下文釋。十一
切法平等攝受。自利空空廣如曉疏。沼有
三説。第二取之
如是下第三結。上十法悉是應身修得佛法

依此至顯現。第二明攝亦三。如上。標也。大
智者是性得如如智也
十力下列。有四法。一十力。二四無畏。三四
辯。四一百八十不共法。先三法門。廣如大論
及義章等。第四不共。曉云。然諸建立不共佛
法有其三品。一十八不共。二一百四十。三一
百八十。言十八者亦有二門。一者十力四無
畏大悲三念處。是爲十八不共佛法。二者身
口意無過失。乃至去來。今邊通達。第二百
四十不共者。菩薩地云。三十相。八十隋好。
四一切種淸淨。十力。四無畏。三念住。三不
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寂習氣。及一切種妙
智。如是兩科。廣如義章第二十。十八不共及
百四十不共法義。然四一切種如下述。又如
義章第十八。三不護義。三念處義。四一切種
淨義。四無量義。第三百八十者。無上依經下
云。佛告阿難。有一百八十不共之法。此是如
來殊勝功徳。一三十二相。二八十種好。三六
十八法。案云。合此三門爲百八十。六十八法
者。如前兩重十八不共爲三十六。又有三十
二獨得法。足前合爲六十八法。三十二種獨
得法者。如彼經説。如來獨得如意自在捷疾
通。一也。如來獨得無有邊際變化神通。二也。
無量無盡望神通處。三也。如來獨得心自在
法。四也。自在無邊智他心通。五也。自在無礙
天耳神通。六也。智無色界衆生種別。七也。
通達聖衆般𣵀槃位。八也。智慧明了有不定
答。九也。六波羅蜜善能答問。十也。分別説法
無有過失。十一也。開化衆生無有空過。十二
也。如來獨得第一導首。十三也。如來獨法不
可寂滅。十四也。如來獨得金剛三昧。十五也。
一切諸法非色非心心不相應如來至智。十
六也。無礙解脫。十七也。三不護法。十八也。
斷滅習氣。十九也。一切種智。二十也。如來獨
得金剛聚身。二十一也。未曾作意一切事成。
二十二也。一切諸相與處相應明淨具足。二
十三也。所授記別無有不定。二十四也。於勝
負心佛不詳不得見佛。二十五也。轉一切勝
妙法輪。二十六也。荷負衆生能捨重擔。二十
七也。入般𣵀槃後更起心。二十八也。如來獨
得修因圓滿無解二十九也。如來獨得生果
圓滿無*解。三十也。如來獨得利益他事圓滿
無餘。三十一也。如來獨得辯才無盡。三十二
也。如來獨得一切法悉皆如理。三十三也。案
云。獨得之數雖三十三。若取果徳唯三十二。
以修因滿非果得故。但因果相對相承擧耳。
所以不過一百八十。又諸句中皆有如來獨
得之言。但今刊繁略抄之耳。又經文中無一
二數。今爲分別明。故加數也莊沼及興
皆述此義
切有下結也。希有四。十七地偈言隋云。
如補
彼決定藏
論偈言
一者一時淨不淨。二初無垢後淨。三
無離無有異。四無動無思惟。一句但道前。明
法身一時中淨。此是希有不可思議。煩惱不
染是淨。而爲煩惱所覆亦是不淨。二句道前
本無垢。而道後復言淸淨亦不可思議。爲自
性明本無垢。爲修得故後言淸淨。三句明凡
夫中一切佛法雖在生死中而萬徳不相離。
乃至道後體亦無異。故名希有凡夫地中一切佛
法萬徳功徳。與
性得法身不相離。如如性得外別無有虛妄。故名
無離。無異者。與道後所得萬徳無異。故名希有
四句
明道後如來恒有應化説法等。而恒寂靜不
動。無有作意思惟道後如來恒起應化救濟衆生。説
法逗機無時暫輟。而體恒寂不
動。未曾作意思惟。此爲希有。此四通明修得與性得也。
曉云。不思議法名希法。如信力入印經。莊興取之。莊加
云。又三密也。如密迹力
士經。興云十住斷結經
譬如至得現下。第七無傾動。明法身無心於
照慮。如珠無心而出寶。文有二。一譬二合。
珠體有三。一如意珠。自能出一切寶及種種
用。譬於佛寶莊云。若依觀佛三昧海經。是金翅鳥王
心。輪王出世以爲珠寶。大智論云。如
來舍利。劫末之時變成如
意珠利益衆生。沼卽取之
二淸水珠譬法寶能淨
衆生信心之水。三吐寶珠。一兩金投之。能吐
百兩報他譬僧寶爲福田用施小而果多故

三寶欲取一寶爲譬也。此寶不作意而生一
切寶。卽譬法身不作意而能生一切法也。寶
有六義。一難得。譬凡夫反劫在生死。未修
道不能至見法身。是故難得。二淸淨。譬法身
在生死。煩惱不能染汚。三能生衆寶。譬法身
能生行人六度。及一切六神通等一切諸用。
四此珠能莊嚴人身。譬法身能莊嚴衆生五
分法身。爲慈悲智慧之端首。五此珠諸色中
上。譬法身於世出世法爲無上。六此珠色不
爲殊縁所改。譬法身不爲八風所動。問。此中
明無傾動。與前四希有中無動有何異耶。答。
前文明無動故希有。今明希有之無動也
如是至妙法。第二合也
善男子至中道下。第八明四種難。一難思。二
難説。三難行。四難得。卽爲四階。此初也。有
三。初三句標。一法身。二三昧。三智慧也
過一切下。第二釋亦三。一過一切相釋法身。
法身出名相也隋云。出五種二相之外。體離四謗。百
非洞亡。出名相之外也。沼云。離十
相。謂六塵
男女生滅
二不著於相釋三昧。三昧不貪著於
樂也不貧著於五塵。離我我所。
禪定不於無樂處許有樂也
三不可分別釋智
慧。智慧無分別心也無分別之心。見境智之異。境
離五二之有。智無五二之執。
境智之體倶無相也。
故言不可分別
非常下。第三結結嘆難
思之義
計定有者。雙林佛常。
計定無者。言法花以還佛斷也。應具擧非苦
非樂。非淨非不淨。非我非無我。存略故但言
一耳。足名中道。中道法身非斷常故難思

雖有至不減下。第二難説有三。一法。二譬。三
合。初也。有三。一雖有分別明名不可説。二雖
有三數明體不可説。三不增不減明用不可
説。不可説不增。不可説不減説亦不增。不説亦
不減。曉有二説。
一云。雖有定慧不增於體。雖無三體
不減於徳。故言不增不減。後説如彼
又若言定無無
增。若言定有無減若言有亦不增。
若言無亦不減也
上言無三體。
無法身三昧般若三體之別也
猶如至能執。第二譬説有四。一夢譬明無相
空。二幻譬明無生空。三無能執明夢心不眞
譬人空。四無所執事譬法空
法體如如。第三合譬。言法體者。總擧上法身
定慧三法。云如如者。上四如如也無相無生無
人無法也
是解脫至死暗。第三難行三句。一是解脫處。
過皮伏曰脫。二過死生過肉。明出三界。三過
死闇過心陰心窮
至金剛
明法身過此三外。故難行
隋有二義。此卽初義。又義。初是法身體眞解脫。次
出無明住地。過元品念。一有自在力勝出於死生。
後是智慧。智慧體無煩惱故言過生死闇。經言能無於闇
惑也。前義以難破故難行。後義以難至故難行。一切衆
生不能行符前意。
所不能至符後義也
一切至住處。第四明難得有二。一凡夫不得
至。二聖人能至二得。言之所者。明佛至
法身之處也。之者至也。所者處也。對凡夫不
至聖至也。次住處者。明大士住中道法法身
之處。對凡夫不行也。法身有三。一道前衆生
所依非至非至非住。二道中菩薩所住而未
至。三道後諸佛至而無住。住者心著也。至者
無復修得與性得之殊也湎然無相耳。謂因眞如
等法性也。一切乃至住
處。此結果位。具四徳豈
非果哉。只非果爲果耳
善男子。至精者下。廣説五中。第四修因有二。
一譬説。二求勝解脫下法説。初有三。初明外
凡夫。二爐中銷下明四十心。三作諸下明十
意謂三喩。曉開爲六。莊後名云。一願欲得金喩。二
處處求金喩。三得見全非喩。四破非取金喩。五
銷錬淨金喩。六隨意迴轉。如次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十
地及佛地也。又解。初喩顯善徳欲。始發大願在十信也
初中有四。初明發心求佛。言有人者。總擧凡
夫及二乘也。金者法身也。聲聞久捨生死。今
欲作佛如欲求金。凡夫未捨生死。始知捨之
如願覓金也。二處處下明推覓處所也。處處
者。一處是生死内。一處是生死外。凡夫於生
死内覓法身。二乘於生死外求法身也。三遂
得見前理。言得金者。本云卽見金鑛也。見
是三慧。金鑛者二諦理也。摧折二諦於中求
取第三諦法身之理。譬如破鑛取金也。四旣
得礦下。明作觀行可解居心也
爐中至迴轉。第二明四十心亦四句。一爐中
者。本云以内爐中。明十信心成受。受法身之
理。二銷鍊者。本云加以銷治。譬十解。以種
種行修治顯出法身。除皮惑也。三得淨金者。
明十行。皮肉旣盡。信見法身顯現。無復二惑。
如淨金也。四隨意迴者。十迴。迴心向於佛
除皮
肉氣
作諸至不改。第三明十地亦四。一作諸鐶釧
者。十如如地體也。二種種下種修得之解。地
上用也。地體無相圓滿無際。如鐶如釧。地用
淺深福慧差別。如諸嚴具也。諸者。十地等不
一也。種種者福慧二行。前兩證敎也。三雖有
諸用。今擧上兩也。四金性不改者。道後前體
無異也沼云。古釋。此喩屬下修行。修
行文下自有譬喩。故不依古
彼法喩廣釋。
此單喩略標。故曉莊興皆順此義。可別知之。
又卽爾遇次段自旣云修證次第。此喩豈謂
非明修證之漸次耶。默似伏龍言卽蟷蜋。蓋
謂之矣
復次至善世下。第二法説亦三。初明外凡。二
滅一切罪下此文起譬應言發心修行
下也。下文幷隋疏旣顯故
明内凡。三
息掉悔心下明十地。初有三。初内有福慧。
二得見下明外感諸佛。三彼既聞下明增長
行解。此初也。亦三。一善男子女人。標上二人
也。二求勝解脱。即是上願欲得金。此性得慧
隋云。此是外凡。由佛性理。
今衆生自能有此生得智慧也
勝解脱有三義。一除
心得解脱。皮肉解脱。二大乘解脱。勝小乘解
脱。三修得解脱。勝性得解脱。性得解脱通凡
聖故。三修行世善者。明福徳戒定施等外凡
之善曉莊
興依
得見至衆。第二外感諸佛。即見應化二身。由
有法身使生福慧。福慧生故感於應化身也。
就此有二。一明衆生感聖。二明聖化衆生。初
有三。一感見。感見二身。得見如來者見於應。
及弟子衆者見於地中菩薩等化身
二得親近已。聽聞。聽聞正法
三白佛至淨行。請問。請問三身之因。就此有
二。一問世間。二問出世。世間又二。一善。二
不善。不善欲捨。善法欲修也。出世有二。初何
者正修行。總問。欲求三身云何正修行。二得
淸淨行。釋發問意又二。一求𣵀槃。二離生
死。成上求解脱義。果上不生疑佛有無也。因
中不起四倒也隋云。文言正者。因無顚倒果無
疑惑也。修者學之。行者解也
諸佛至思惟下。第二明聖人有見機之智。二
見衆生感聖之機。三應機説敎。初也。如是思
惟者。佛及弟子將欲答問有五種淨行思惟。
一護淨行思惟。二無過失淨行思惟。三決定
淨行思惟。四意欲淨行思惟。五相應淨行思
惟。初有四種。一隨前人智淺深爲説理淺深。
二隨能憶少多爲説少多。三若靜心時爲説。
散亂時不説。四過去有堪聞因爲説。無不爲
説。第二有四。一不顚倒説。二無輕心説。三無
厭足心説。四無疲倦心説二第三決定淨行。
即是四無礙。第四意欲淨行有四。一不爲利
養。二不爲名聞。三不爲勝他。四不謂我解他
不知。第五有四。一時節不相應。二欲樂相應。三
行法相應。四處所相應也
是善男子至正法。第二見衆生有感聖之機。
言欲求淸淨者歎上求果。欲聽正法者歎下
修因。又爲欲除果疑謂求淸淨。欲除因倒謂
聽正法
即便至開悟。第三應機説。言即便爲説者。本
云即説正法也。即説者不過時不逆時。正法
者三種。一但世。二世出世。三但出世。初一外
道。次一二乘。後一菩薩蓋恐小乘三
乘一乘歟
又一增益
法。二損減法。三無增無減法。後爲正也。又法
有三。一爲多聞勝。如四韋陀等多語言。二爲
鬪諍。如僧佉等多諍論。三正行。是佛法。後一
名正法。又一無義。即四陀等。二顚倒。如僧佉
等三實義。佛法也
彼既至憶持下。第三明增長行解。有二。一解。
二行。初有三。一聞已者明無散亂。二正
明無放逸。三憶持者無顚倒初是聞慧。於文字上
而作理解。次即思
慧。承文取理。後一得明理忘文。即是修慧無顚倒也。一
聞慧以文言爲境。二思慧以文理合爲境。後修慧但理爲
境。是般若眞慧無文無理。以如
如爲境。興即取之。即以可故
又已聞語言境界
法。聞十二部經也。正念者。解十二部經文
下理也。憶持者。解理家之果也
發心至除嬾惰障下。第二明内凡四十心。即
是明行。此初明十信也。有三。一發心修行。
捨闡提心。二得精進力。學四正勤。三除嬾惰
障者伏皮。闡提不求佛法心也
滅一切罪。第二入十解斷皮伏肉。肉是業故
曰罪。捨身見心也
於諸至尊重。第三十行斷肉伏心。聲聞不迴
向求之習氣。於法如如不生尊重。今至十行
始尊重如如也。於諸學處者。如如理也
息掉悔心。第四明十迴。十迴斷縁覺不迴向
習。見我異他曰掉。悔昔不求如如曰悔也
捨二諦境入。除二乘散亂之心。住如如寂滅之理。但皮
肉有正習有習氣。習氣有四。二凡二聖也。十信至十行
中。前五行斷正習而伏習氣。後五行始永斷四家氣。後
五行是不退故。興即取之。曉云。初地二愚。二如次掉
悔。莊云。異生性障。
沼即取之。諸地准之
入於初地下。第三明十地。地義有六。一地體。
是出離如如。出四謗之外。二地因。是慈悲智
慧爲了因。三地障。即三心惑。四地用。攝衆
生。五地果。是四徳。六地相。如如相智也。就
地中有修性二得。即慈是化身因。智慈是
地相。地相屬應身屬道諦。是修起法。地體屬
法身屬滅諦。非諦非修起。故此二因一時倶
縁二境。由前方便中先習二行故。後能竝用
之而言見如如相。是慈悲由。即是定慧見如
如相。此三皆屬道也
明十地爲十段曉云。皆有二句。先下位伏
障。後斷障入地。莊沼取之
本文
分明。今總略故。初除障。後入地。此明初地。
餘皆顯也。今略辨之。初地相者。如來先爲菩
薩説自他皆空。依説學之。遂見如如遍滿他
我皆空。能行布施不拔不能利益他障。後去
地體及相。亦皆有定慧二用竝照。定見地相。
慧見地體故。初地施成就除慳。利益者布施
利他興意
作之
入二地者。既他我皆利。故入二地
見如如理。第一最勝。勝二乘道。唯見一菩薩
道。不見有二乘也。言除不逼惱障者。本云破
不逼惱因苦障。不逼惱他不苦自身也。又不
惱他眷屬。謂他逼惱惱他自身。謂困苦。二地
除惱困自他故。能持戒淸淨入三地。見法
界流出般若。般若出慈悲。慈悲出智。智出十
二部經。十二部經出三慧。三慧出般若。般若
得佛果。言破心軟淨障。三地能從三千世界
大遇聽法。及捨身供養法師。曰軟淨心。軟淨
心障除入四地也興即
依之
四地相者。不見能修所
修異。破善方便障者。善方便有二。一知見。二
厭離。厭離者爲捨過失。知見者爲修功徳。以
四地修道品爲方便。明無我我所。不見能修
所修境智殊也興即
依之
入五地相者。見眞俗平等
無有異相。破見眞俗障者。聲聞觀別相。菩薩
觀通相。聲聞見俗異眞。四地菩薩見生死俗
諦異如如第一義諦。五地菩薩觀生死與法
因一如如。故言破見二諦障也沼即
取之
六地
相者。觀十二縁。不見其有不見其無。無淨無
不淨。即是法界自性淸淨。破見行相者。行
有二種。一十二有。是不淨行。二十二滅。是淨
行。不見此二曰破見行相障入七地。七地相
者。學八解脱違逆虛妄。解脱違逆虛妄
妄滅。隨煩惱虛妄生。而不能見其不滅。未能
見隨順虛妄不生也。今得不生不滅解。能破
不見眞滅相障入八地沼意
取之
八地不見隨順法
生。直見如如也。又見無增減。無增故無生。無
減故無滅。故從八地去恒在如如。故言學如
如滿也。恒在如如以不復出入。不更見如如
有異相。亦不復見有應身。又前七相亦是如
來願力令見之。使其企慕法身。從下次第修
習以後遺前。又七地已下空有未竝照。八地
已上但見如如。慈悲不須縁現。而本願力故
自然有應化之用。如道後不異也。又十七地
論明七地具見無生無滅。八地見無增減。此
中文就成不成爲論。以七地見無滅成見無
生未成。八地見無生成。彼文就通爲論。七地
正學無生滅。八地正學無增減。又八地有二
種自在。一者無分別自在。不見法界生滅增
減。亦不見法界一異興影
依之
二淨土自在。合一
切處所無五濁等。九地智慧自在。十地業自
在也。九地相者。四無礙辯也。去但有行表如
如用。如如力令有六通等用。除自利行。自利
行者住如如理不化衆生。八地自學如如體
已究竟。故學化他。修四辯六通。智自在滿之
也。又但擧六通者二義。一者四辯是化他本。
六通是化他末故。擧末本可知。二者四辯除
煩惱。即是漏盡。漏盡通攝四辯也。十地相者。
以業自在爲體。隨意成就種種化衆生。化衆
生業由如如力故爾。而心寂靜也。破一切所
知障者。一切所知是十如如。十地斷元品。第
二分得如如。所知理窮。除十種所知障盡。故
言破一切所知障。廣如義章第十四。正玄十
地等義也
問。例上應言破一切所知障。已入金剛心。金
剛心拔除本心。何故不爾。答爾。此位時節從
也。依仁王經。明十地後有三分。是金剛道。
中分是金剛心體。上分是佛。又三分者。下分
是方便。中分是金剛正體。上分是佛。除本心
者。金剛心斷無明盡。若配二十二愚釋此諸
障。具如曉疏。金剛心義。廣如義章第十。及八
科章。金剛三昧義也
如來地至淸淨下。廣説五中。第五明三身果。
有二。一明法身果。二然諸如來無分別心下
明應身果。不明化身。由應身無有別修因得
果故。化身佛色聲爲體。不別明也。就初有二。
初正明法身果。二若説於如來是我大師下
明衆生惑解。解得此果。惑失此果。初有三。一
略明。二廣釋。三此三淸淨下重結隋云。一明
體。二明用。
三合
初有二。此初標。如來有三種淨
云何至相淨。第二釋。即爲三。一明三界位。二
明四有位。三明二覺位。煩惱淨者。十住至十
迴斷皮肉二煩惱。免繫縛三界。二苦淨者。初
地至十地四種生死苦。一因縁。二方便。三有
有。四無有。如九識釋。三相淨者。在二覺位。一
等覺。金剛道中四謗已盡。二妙覺。佛地虛妄
永息。又煩惱是皮。苦淨是肉是業能得苦果。
相淨者。心煩惱能生四謗之執。具上三淨法
身圓滿。故言得極淸淨
譬如至塵垢下。第二廣明法身。有二。一廣明
體。二復次至能現應身下明用。初中一種四
譬。譬佛有四種四義。出十七地論。初四者。一
法身無改如金。二如來淸淨如水。三第一義
諦遍滿如空。四大般𣵀槃明了如覺。第二四
者。一神通轉變如金成種種器。二慈悲潤滑
如水。三自性無異不捨衆生如空。四智慧朗
然如覺。第三四者。一因本淸淨無染如金。二
道洗除淸淨如水。三解脫淸淨無縛如空。四
果淸淨如覺捨睡心明了。第四四者。一樂如
金種種利益。二淨如水。三常如空無滅。四我
如覺。覺即六識明了四大通暢如我。初四次
第者。以有法身故從道前而未來。由見第一
義諦。有第一義諦故至𣵀槃。初二竝明上煩
惱淨位能現化身。次空譬明上苦淨位能現
應身。後睡覺譬明相淨位顯法身莊取此。彼明
三淨義。然作
名云。一金體本淨喩。二水界淸淨喩。
三虛空本淨喩。四夢見度水喩也
此初譬也。有二。
一譬。二結。初有五位。一眞金者。本云有金。
此本好也。未練金故。即況上四種性得。一如
道前法身。二如道前神通。三如道前樂。四如
道前因。二鎔銷者。況四十心隋云。鎔是伏義。
十衆。十信伏皮。
銷是除義。十
解。除皮十行
三冶練者。譬十地四義練是初地至
七地。冶是
八地至十地。興即
取之。具述如彼
四既燒打已。金剛心中間地四
沼依。故云。金喩道前。如
鎔等道中。既燒已道後
五無復度塵垢。況
佛究竟地四義隋云。後三譬亦應具約諸
位。例前可知。不具明之
爲顯至無金。第二結有三。一爲顯體本淨者。
道前法身。二金體淨者。結道後也。三非謂
無金。合結道前不異道後也。問。此金喩與
上何異。答。曉云。上金通喩三淨。此但一淨
莊即
取之
譬如至淸淨下。第二譬。亦有四義。一譬如來。
二況慈悲。三況道。四譬淨。就文有二。一譬。
二合。初又二。一釋。二結。初有五。一濁水。本
云水界隋云。界
是性也
通況道前道後四義。一澄者。
上淨下濁共處而不相染。通譬道前後。無五
相如義。離五執曰來道後對濁。濁是前前。生死
竝法身。法身在内。生死在外。
如濁體在外淸水性在内。内不可見。則在下。濁則在上。
淸如道後。法身在外。生死在内但見法身不見生死。昔
濁譬如。淸淨譬來。興取
故云。澄者下濁上淨之義
*二渟者。通譬道前後慈
之定潤澤衆生也慈悲禪定潤澤衆生。無有作
意動轉縁。興云。渟者水止

*三淸者。通合前般若。般若徹照曰淸。即
是道義。四淨者。況於淨徳
無復至水。第二有三。一結道後。二爲顯下結
道前。三非謂下合結前後
如是至餘習下。第二通合有二。一通合前文。
如是法身者。通合水澄渟淸淨也。煩惱者皮
肉。苦集除者。本云本起。是心也。無餘習者。
本云悉皆淸淨。應言悉皆澄渟淸淨也
爲顯至無體。第二別合。言佛性者。本云法身。
合道後義。非謂無體。合道前也
譬如至屛已下。第三四義。一明第一義諦遍
滿如空。二明自性不捨衆生。三明解脱如空
無繫縛。四常法如空。文有二。一譬。二合。
初有二。一釋。二結。初有四事。一烟者譬闡
提。二雲者譬我見。三塵者譬聲聞。四霧者譬
縁覺。如烟者因火起烟滿足覆天。況闡提無
厭足起惑障於法身之理。我見況雲凌高亦
如此也。從火性起火。燒物無厭足。如闡提貪
樂生死無有厭足不求𣵀槃。雲者將動高擧。
譬邪思惟起我見自高。塵者乾燥無沾潤用。
譬聲聞不生慈悲。霧者由水而起。濕力微薄。
如縁覺從性得慈悲出修得慈悲。慈悲用淺
不能利他。若除屛已。本云皆悉已淨者道盡
興云。屛
者亦除
是空至無空。第二結。初結道後。非謂下結道

如是至無體。第二合譬。如是法身者合道前
後也。一切苦皆盡者上四事悉皆滅。説爲淸
淨者道後。非謂無體者道前也
譬如至岸別下。第四事。一𣵀槃。二智慧。三
果。四我。文有二。一譬。二合。初也。言有人
者十信前人。於睡夢中者初發心無明中心
隋云。於八識
無明中也
見大河水者十信厭生死過。夢者
無而見有。如妄想見有而實無之。夢有三種。
一眠不夢。是凡夫。二亦眠夢。是道内聖人。三
不眠不夢。是佛也。凡夫眠有時不夢。在梨耶
識中故。在意識中小强方得夢也。漂流身者。
十信見自身隨生死流。運手動足者十解也
運手即行善。動足即止善。亦四正勤。運手即
勤行二善。動足勤離二惡。十解造始而進也
截度者。
十行除三界二惑盡出三界也運手除皮。動足伏
肉。截流度者十行
除肉
得至彼岸者十迴向一捨二乘。二捨三
界。三捨二
由彼
身心等者。入十地稍稍修進也入十地三十僧祇
劫勤苦修進也
從夢覺己者金剛心也。不見有水者。佛不見
十地中四種生死。此岸者生死。彼岸者佛。不
自見𣵀槃也
非謂至無覺下。第二合有二。一明生死盡
妄盡二明𣵀槃現眞實見初也。生死是八種生
興即
取之
妄想是三乘人也。是覺淨者道後。非
謂無覺者道前也
如是至實體。第二明𣵀槃現。言法界者即涅
槃。妄相不生。不生於妄想也。説淸淨者道
後。非是等者道前也八識之惑如眠。隨順之解如
夢。若無眠則不夢。夢不眠不
有。水及彼此之岸。如無惑故無解。無解無惑不見惑可
滅。不見解可生。無生死此可捨。無𣵀槃彼可求。本來自
性淸
復次至身下。第二明法身用十五門中。是第
十二治三障門。義即如文。此明前斷四住。斷
四住故業壞更進斷智障也。意謂。智障斷無
明住。問。二無所有門後。至此廣説法身五義
八性。及與三身因果妙門。理須別門。何故起
立治三障耶。答。義乘前門説。故攝即二無所
有。故不別立。問。何以得知承前説耶。答。既言
善男子是身因縁等。是身者即法身。具檢如
文。文有四。一法。二譬。三合。四結。就法説有
三用。一神通隋云。出
化身
二智慧出應
三法身。言
苦集淸淨者。前呼皮爲煩惱肉爲業。此中皮
重呼爲業。輕呼爲煩惱。皮盡得神通淸淨。現
化身是定力十信伏皮盡。得神通淸
淨。能現化身。是定力故
次惑障淸淨。
本云煩惱淸淨者是肉盡。智慧淸淨。現應身
十解以
上肉盡
次智障淸淨者。心盡故現法身也初地已
上心盡
故現
經與統略隨所斷惑階級列之。梁隋依三
身次第釋。故不相違
譬如至出光。第二譬。空者法身。電者應身。光
者化身。此中光劣電勝
如是至化身。第三合可見
由性淨至化身。第四結。十五門中。即第十三
三淨門也。義即始文。言由性淨現法身者。本
云是故性極淸淨攝受法身。性淨者道前性
法如如也。攝受法身者。道前爲攝道後之果。
攝者感也。智慧淸淨者道前如如智。攝應身
者道後修得智慧。三昧淨者道前性得大三
昧。攝化身者由道前大三昧現道後化身也。
但四文中。第一第四同明法身出法身同從法
身出三
第二第三傳明法身法身出應身。應身出
化身。各示一義也
此三淸淨下。正明法身果有三中。第三重結。
合結
體用
有三。一牒上三淸淨。二明同是五如如。
三是故下結共是一體。初也。此三淨者。皮肉
心盡也
是法至如第二五句明五如如。一法如如。十
信十行。自是骨肉敗壞無常中。而有實體不
破壞故。曰法如如。二不異如如。十迴至三地。
不見三乘異。三一味如如。四地至七地不見
生滅。六地不見垢淨。五地不見眞俗。四地不
見壞境智。四解脱如如。八地至十地永不出
入。不見俗有。五究竟如如。佛地也。又法如如
曰自性淨藏。次過出世上上淨藏。次法界淨
藏。次法身淨藏。第五如來淨藏。一自性淨藏
者。道前煩惱在外。法身在内。煩惱雖藏法身。
恒善恒淨故言自性
淸淨藏也
二過世出者顯最眞實也。
世者三世破壞異也。出者三乘位。三乘位有
三異。三世有三異。佛過此二種異。故言不異
如如。三法界淸淨藏者。法界即是境界因也。
此有舊氣
未得唯識意
此因是第一義諦。能生一切聖智。
謂之爲因。因理是一。故言一味如如。四法身
淨藏者。八地已上至金剛心。照與佛等。稱曰
法身淨藏。五如來淨藏者。過一切衆生所如。
爲如來所攝故。稱如來藏。究竟者道滿也。初
一斷皮肉。次一除伴。伴是心初品。第三斷羸
弱。是心之中品。第四斷微細。是心家下品。伴
者皮肉伴心。心婫皮肉也。以心生皮肉。今重
皮肉資心使堅。更互相利益。故曰伴也。斷心
初品曰除伴惑者。心伴是皮肉。皮肉已被除。
唯心獨在。故言除伴惑也
是故至有異。結。是上五位皆是如如故。佛體
一也沼即取之。曉云。諸佛
者三世三身一切諸佛
善男子。至別異下。第二明惑解。有解故見法
身。生惑故失法身。文有二。一總。二別。釋意
明雙林佛常而是有見。法花佛無常而是無。
竝是邊見也有見是常見。無見即斷見。見常
見斷即是邊見。不會中道也
初也。
有二。一明口説如心。二若作如是下明心解
如口。言説於如來者。法如如之如來也。深心
解了者。本云悉見。梁隋牒云悉知悉見。悉知
者。凡始發心共知有如如理也。悉見者。十信
已上信見。十迴已上比見。八地已上證見。今
當解了也。言無有別異。本云無有別身。三義。
一見無別應化異法身。二見無我法身異他
法身。三見無有道前法異道後也
善男子至分別下。第二別釋有三。一明地
内。三明地後。初有二。一明十信至十行。二明
十迴。初也。有三。此初明斷皮肉兩部盡。本
云是故乃至不正思惟悉除滅故。二即知下
明離二邊之境。三亦無分別。明無斷常之見

聖所修行下。第二明十迴有二。一標位。二釋。
初也。聖修行者。十迴皮肉妄想盡。始修行法
身如理也聖義有二。一免三界故。二爲衆生
正主。十迴向已上始具此二也
如如至修行故。第二釋。本云於如如無一二
相法中以修行故。上如是初地。下如是後九
地。無二相法中者。於地地法身如如中皆無
斷常二相也隋云。於地地乃至無斷常二相中也。曉
莊興意皆依此義。位別證修如如。故知
沼云能於彼彼見無二相故
云如如於彼者。疎此文也
正修行故者。十迴於法
身無二相中而修行也
如是至除滅下。第二明地内有二。一釋。二結。
初有二。初如是如是標地地也總標諸地之解。
莊云。十地行漸
次修習。如是如是障漸
次而滅。諸師意同之
後一切障下。明地地之惑
明無諸
地之惑
如如。一切障滅。第二結亦二。一如如結上地
地解。二一切障滅結上無惑。言一切障者。即
十地中心煩惱三十障也
如是至智淸淨下。第三明道後有三。一明解
脱。二明法身。三明般若。初也。有二。一如是
等者。正明佛解脱十地諸障。言最淸淨者道
後也。二如如法界下結。言如如法界者。結地
地中如如境解脱也。正智淸淨者。結地地中
如如智解脱。具語應言如如淸淨如如智界
淸淨也隋加云。互
擧一義耳
如是至除滅。第二明法身有二。一標。具十自
在故是法身。二攝受下釋。由除煩惱故有自
興即
取之
言攝受皆得成等者。本云攝受故得
一切自在者一切障皆除滅故。一切自在者。
重提上十自在也。攝受者。道前法身。至初地
攝受初地自在。乃至十地及道後。具足攝得
一切自在也。一切障滅等者。由除十自在障
故有十自在也
一切諸障至見佛下。第三明般若有二。一略
標。二廣釋。初也。有三。一明。是波若智相。本
云一切種淸淨故是如如智相明但見如如
名如如智
如是見下明如如智。見者是聖智明但見如如是
名聖見。沼云。
聖者正也。見者解也。興即依之。今謂
曉云。大聖之見。莊即取之。准次是也
三是則下。明
但見如如是眞見佛也
何以至如來下。第三廣釋。何以故。如如智見
如如。方是眞實見佛也。文有三。一但佛能見
二二乘未了。三凡夫不知。此初有二。一釋。二
結。初如實見法眞如者。本云如如得見如如
故。應言如如智但見如如境。但欲明能所皆
是如如。故言如如見如如。二是故下。結上如
實見如如也。諸佛見一切如來者有三義。一
明唯佛能見佛曉即取之。故云。應身如來圓滿之智。
方見一切三身如來。當知唯佛與佛乃
能相見。如智論云。智者及知智。
如蛇知蛇足。莊即取之。沼興影同
二明境智一體還
自相見。三明他我如如不異。故言諸佛見一
切如來也
何以至知見下。第二二乘未了。文有三。一明
出三界。過皮二惑故曉即
取之
二求眞實下。明未
見如如。三如是聖下。結非二乘人三慧境界」
一切凡至得度下。第三明凡夫不知。有三。一
法。二譬。三合。初也。生疑惑者。疑此理是不
有不無也。顚倒者。計此理定有無也。又因中
曰倒。果上曰惑。分別者。有疑有惑二種分別

如兎至劣故。第二喩也
凡夫至如故。第三合也曉云。佛性論説。凡夫猶於
生盲之人不見日光。二乘
同於新生嬰兒不見
日輪等。興述此也
譬合顯故。三藏略之。今依新
經文勢釋之。沼興依此。若准本經。所以者下
是法合也。莊依此釋。凡此徳多依本釋故」
然諸至別心下。大段第二明應身曰諸如來
曉意
同也
興云。此説非必。今即總顯理智法身。勿
守指矣。本意正對應身而顯法身。故云四無
分別。是道前後之法身等。若但法身。何故次
云故諸如來無量劫中難行苦行方得此身。
豈理智身自苦行耶。又云具深智慧。若智身
者何云具智。就文有四。一明應體。二最上
下明應身徳。三善男子如是知下明應身名。
四諸佛所説下明應身用。就初有二。一正明
應身體。二是故諸佛下擧四因障果隋云。擧
因歎果
初中有四。一明四無分別。二明十大自在。三
明四種無礙。四二種不共。初也。言四無分
別者。一不分別淨不淨。二不分別非淨非不
淨。三不分別合散。四不分別應化。初一道前。
道前法身與煩惱倶。故不分別定淨。而不爲
惑染。故不分別定不淨也。第二道後。道後法
身爲道淨之。而法身非始無染故非淨。而實
由道除惑故非不淨也。第三通道前後。後則
不見萬徳合。前則不見萬徳散。第四亦通道
前後。有三義。一八地以上至道後。修得慈悲
及智慧皆無見不見。二道内修得智慧亦無
見無不見。若慈悲見有衆生。三道前慈悲智
慧二由皆見衆生也
於一切得自在。第二明大自在有十。一壽命
自在。&T049271;促隨意。二心自在有三。一即靜能散。
二欲令衆生不知佛心便不能知。欲令知佛
心即能知。三縁於一切境經無量劫心不移
動。三財物自在有二。一外財。如七珍等隨意
無盡入破虛空定出七
寶等隨意無盡
二内財。四如意神足爲衆
行之本入無量門定出一
切法施他無盡
四生自在有三。一欲生
即生。此爲下種。二位自在。此爲成就奢促隨
意。三滅自在。欲去便去。已成就竟捨之。又有
三義。一除災生。除地獄。二隨順生。受五趣等
身。三增上生。梵釋等王。如別釋。此三竝化
身。淨名玄等具有五生。如彼辨之。五業自在
有三義。一於三報業自在。或以現業爲生業。
以後業於現受等。佛乃無後業而有此力。二
四不護。不護業業之過失。口業自在。三種種
化物之事亦曰業自在。六勢力自在有五義。
一一切天魔外道不能降伏。二隨至一切苦
惱處能令受樂。如入熱地獄令冷等。三以四
攝法利益衆生。五説一句法能令衆生調伏
隨順佛意。七大願自在。從十住佛三身化物
無窮盡。八神通自在。即六神通。九法身自在
有二。一徳攝一功徳。如常皆常我皆我等。
二説自在。如一音説法隨類各得解也。十智
慧自在。十力無畏如法集經
等廣説也
具足淸淨下。第三明四無礙智淸淨。本云無
礙淸淨。一依處淸淨。道前法身爲生死解脱
二處依也。二境界淸淨。十地十度十如
如也
三智
淸淨。金堅金剛心惑盡也。四心淸淨。道後佛
曉云。此四唯在一百*三
十不共法内。莊興取之
初一照道前法如如無
礙。次一照十地如如無礙。次一照窮學如如
無礙。後一照佛果阿摩羅識如如無礙也。深
智慧故者。本云智慧見故。總釋上四。以四
種無礙智照此四處淸淨無礙也
是自境界不共他故。第四明二不共。一境。二
智。非二乘凡夫所知一智。不見生死𣵀槃異故。
不貪𣵀槃。不畏生死。二境。
無生死𣵀槃殊故。又境無生死𣵀槃殊。故
知不在生死不在𣵀槃。不與凡夫二乘共也
上四即是
應身四徳。一無分別。爲生諸徳合有。二十自
在。爲護諸徳不退。三淸淨無礙。爲具足安樂。
四不與下共。爲最勝化他。此四次第相生也」
是故至此身。第二明因有四句。一示久長修
習。三十三僧祇行。而無量者令明三性時。
曉云。本業經云。如十里石。方廣亦然。以天衣重三銖。
人中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一小劫。又八十里
石。方廣亦然。以梵天衣重三銖。梵天中百寶光明珠爲
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一中劫。又八百里
石。方廣亦然。以淨居成天衣重三銖。即淨居天千寶光明
鏡爲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乃至盡。名一大阿僧祇
劫。案云。如是三大阿僧祇劫長遠難量。故言無量無邊阿
僧祇劫也。自餘差別如上述之。莊興依之。然莊加云。若
依日月等劫要過無數。若
依大劫但經三大便證大覺
二不惜身命者。示慇重
修習。不惜身命有三種希有不思議。一無
怖畏故不惜身。無悋故不惜命捨身肉等
受苦。無怖畏義顯。捨命失天人報。不悋惜
義顯。二爲慈悲欲利他無厭足故不惜身。爲
智慧見空無所有故不貪著生死。故不惜命。
三於自他平等故不惜身命無怨親故不惜身。
無彼我故不惜命
自身命與他不異故能捨之莊云。由四因縁不惜
身命。一爲求法故。如
昔輪王割身千燈而求半偈。二爲報恩故。如忍辱太子須
眼精等治父王病。三救貧苦故。如修多拏太子捨妻等與
婆羅門。四救命難故。如尸
毘王救鴿命等。沼即複之
三難行。爲明無休修
習有六。一内身。自見有生死種種苦所逼而
難忍能忍。二外境。所化衆生違逆菩薩有
種種損害難忍能忍。三爲利衆生常受生死
之苦。四自他不受邪敎。邪敎有二。一不爲
邪難所屈。故令衆生不受邪法。二我自捨
邪入正。五自他能受正敎亦二。一能爲衆
生説正敎。二能諮受上位之人正敎。六樂
聽廣大正法難忍。薩陀倫爲法三身等事。
聽大法者。一切諸佛所説無量。而能聽之
不生怖畏也。四方得此身者。明無餘修習。
但爲求無上四身也曉云。如來獨得修因圓滿無餘。
獨得至果圓滿無餘。此二唯在
一百八十
不共法門
最上至怖畏。第二明應身徳。上四種應身出
一切徳。依本有二。一如此身者。總指上四種
應身。二最上下。別上應身出四徳。今略初
文。唯有後故。一最上無比。從上第一四無分
別心生。言最上者十力。十力窮照曰最上。無
比者。此十力是智慧。不見諸佛有無故。從無
分別心生。二不思議今略。本云是處最勝不
可思議。從上第二十自在生。佛果別有一法。
名曰不退勝。使十迴以上諸法不退也。此一
法是諸徳不退之處。故言是處。最勝者即是
所生諸徳。大有六義。一上欲。謂如來常欲度
衆生。二精進。謂有堪度之無休。三憶。謂不作
心。常不忘一切境也。四慧。謂三世知常現前
也。五解脱道後常淸淨。六解脱如見。謂道
後如如窮照自體也。不思議者。總結上是處
及最勝二種悉過思議。例上文皆應言是處
無比。最勝無比。例下應言最上不思議。互擧
一邊。三言説境。從上第三四無礙生。以淸淨
無礙安樂自在不作有無故。非言説覺觀境
界也。言語境有三種。一覺觀智。謂六識初造
縁。二決了智。謂從六識後分別境界。三憶
念智。久久不忘也。心有四。一初發即識。二
思名即想。三了別即受。四分判即行也。前
忌併是覺觀。後一心是決了。憶念非此四
限。別是心數也。語言有三。本覺觀。是念欲語
言。對佛無覺觀念也。決了是口出語言。對佛
無執著故決了也。憶念語言。對佛遍知故無
忘失不勞憶念也。過言説境者。明佛有三種
過語言法。不著上三種語言故過於毀讃。過
毀故不憂。過讃故不喜。常行捨心安樂無也。
四是妙等者。從上第四不與共生。本云是方
寂靜。此有二義。方是四方。以況四諦。寂靜
者。聲聞別見四諦。如來通觀四諦。是一如如。
無有苦集生死異滅道。故言寂靜也。離諸怖
畏。此有二種。一聲聞怖畏生死。二凡夫怖畏
𣵀槃。如來不執兩異故二處無畏。不與下共
也。二爲顯無住處𣵀槃。慈悲故不住𣵀槃。智
慧故不住生死。二處無住故曰寂靜。寂靜無
定方處。故言寂靜。寂靜無二乘凡夫二怖畏。
今攝此意言妙寂也
善男子至如者下。第三明應身名。應身與法
身相似。相似即是相應義曰應身。文有三。一
標。二釋。三結得失。初也。如是知見者。知見
應身與法身相似。法眞如者。命知應身如。
法身如如理。凡夫知。聖人見也有四位。
如上釋
無生至無限下。第二別釋有二。一難離生死
果。二無生死因。初有三句。一不生非前際。二
不老非中際。三不死非後際。非三際故無
限。又三句。即是三相。不生者。過七地已下意
生身。不老者。過八地已上變易。不死過界内
分段也。壽命無限者。衆生盡此身不盡隨云
四句。
初三因也。此爲第
四。過三際故無限也
無有至散動。第二生死因。有三句。一無煩惱
因。二無業行縁三無散亂想。初也。言無睡眠
也。若凡夫爲論。色界不復眠。若聖人爲論。
除欲地皮煩惱竟。故無之。亦無飢下。第二也。
四食中。前兩能生。後二能長。能生者。一思
食。是業。能生羅耶識令入六道。二識食。
耶識。能生六識等也。能長有二。一者觸支。能
增長受愛等四陰諸心也。二揣食。能長五入
等諸色。此四食至金剛。唯佛能過莊意
依之
三心
常在定下。明無散果有二。一常在修性二得
大三昧中也興云。如智論云。羅漢身業雖復無失非
恒無失。非恒無失者唯如來有。名不共
法。又論云。羅漢若入等至即名爲定。若出等至即不名
定。如來遍於一切位中無不定心故。此即曉説。莊亦依
之。加云。
雜集十四
二無散動者有三。一專心聽法如理
修行。二散心不聽不正修行。三起誹謗不信
不受佛語。於此三等無有異。故云心無散動。
即三念處也
若於如來下。第三結是非。若於法身如來之
上言有生滅異法身者。是諍訟心。不能得見
應身如來也。故知執家非但舌落。亦斷見佛。
又云。故諸如來無量劫行方得此身。乃至是
妙寂靜離諸怖畏。沼云。大𣵀槃故云妙寂靜。
離五畏故云離怖畏。既無數行諸至所感
之身。何唯離麁之生滅患而不能免細生滅
耶。子得言佛佛離變易生死者矣
諸佛至解脱下。第四明應身用。有十事爲三。
一有三事明外用。二有五事明内用。三有二
事合明内外用。初三。一明無畏用。二諸惡禽
下明慈悲明。三由聞法下明威儀用隋加云。
通善惡
即四無畏。此有二種。初四種者。一得一切智。
二一切漏盡。此二自利初智。
後斷
三能説障道。四
能説盡苦道。此是利他。前一令避。後一令修。
後有一種。四無畏者但自利。一無不通達。二
無動。三無比。四無障。初令具一切智。次勝
他不
能動
第三證見。第四過無明住地也。諸佛
所説等者。具前二無畏故。得一切智。一切漏
盡。所以皆能利益。有聽聞者等。具後二義故。
能説障及説道。明令他得解脱興即
取之
諸惡至逢値。第二明佛遠離諸横。即慈悲用。
如手現五師子等
由聞至無盡。第三明威徳用。本云於佛起業
果報無邊。於佛造善作惡果報無窮。六義故
爾。一見無上。二聞無上。三供養無上。四學無
上。五憶念無上。六利養無上。見者。若見如
如行。能離生死得解脱也。爲見餘境則不如
此。故云見佛是無上見。聞無上者。若聞如
如理。勝聞一切法也。供養無上者。諸外道等
事日事火供養諸天。是生死行。供養如如得
眞解脱。故最上也。學無上者。學四韋陀等非
解脱因。學六度及如如理能得解脱。故言最
上。五憶念無上者。一切境界念法身爲最第
一也。利養無上者。信一切法。不及信如如理
果報最勝。故言利養無上。然前五亦得利養。
但信爲根本偏受其名上故。今言由聞法故。
行此六事是無量善業。反此六事是無邊惡
業。故本云作佛起業果報無盡。意謂。既聞
勝法即佛起業能行六事。故報無盡
然諸如來至異想。第二明内用。五事爲二。一
有三事明無惡二有二事明有好事。初
也。有三。一無無記。謂習氣既盡。一切所依皆
悉是善。乃至出息入息等亦無無記。二一切
境下無憶念。謂不忘諸法也。三生死下無分
別。謂不見生死𣵀槃異相也
如來所記至智攝。第二明有好事有二。此初
明具三達。謂三世智圓故也。諸佛下第二明
諸佛如來四儀三業皆隨智慧行。此顯四不
護。三業及命也隋云。羅漢有虛聲。不利衆生。佛一
切聲皆爲利益物人。羅漢有虛身。如
見前戸閉從後戶入。佛無此事。隨所處一切山河石
壁直過無礙。乃至動身轉體擧足下歩皆爲利物
一切至衆生者。第三合結内外用。有二事。一
結内有慈悲。二結外有慈悲行。此即慈悲有
二種。一心淨慈悲。此初也。若小乘爲論。如來
一日三過觀諸衆生可度。晝夜六時若小乘佛。
雖有一切
智。不作心不能見境。如
來外道釵婦諸佛等事
大乘爲論。念念中恒觀衆
生也無有
作心
二無有不爲下。結外有慈悲行。即行淨慈悲
也。爲有可度之者。即現應化二身而度之也
興徴曉云。有説前十智應身不共徳。此慈悲是化身共
徳。非也。應化二佛無實智故。今即寄應化之於。以法身
之徳。慈悲皆眞實故。重述前義。既自釋云寄
應化顯法身。即疏具顯三身徳故。應如彼也
善男子至聽聞下。品第二段中之第三勸讃
明經力用。勸人修行明信解。經有八種功徳。
此初聞深廣法捨小學大。此是自性成就。智
有自性之理也。聽者是思。聞是聞持也沼依
此意」
二信解。信解者。明無穢濁。信樂成就。捨二乘
凡夫也。信捨闡提。解近諸佛解除我見。由聽聞
信解之力故不墮
八難。不墮八難故得生天
人。生天人故親近諸佛
近諸佛者。明親近善人。
近善人故精進勇猛。精進勇猛故隨願往生

不墮至下賤。第三明無障礙。發心成就。未入
十信。此是外凡。准隋前釋。此離八難沼取
此意
恒得至正法第四淸淨勇猛。正行成就入十
信也興云。此不然。十信以前如輕毛故。必不可言不墮
惡趣常處人天。今即上上三十心利益。此地上益。
但十信人淨信堅
牢。惡縁不壞
言不定者引練之説。如有經云。
十信菩薩設殺一閻浮塵數衆生而不墮惡道
故。執一謗一愚之甚也。又如子者。經王名𣏓。
八相成佛十信尙不能離八難。況斯下類。聽
聞信解其利最少。非但謗先師。亦抑毀勝經。
當知三藏猶擧最下。況就勝者。沼後釋云。或
擧最勝。但因聞慧能信解者尙獲斯福。何況
勝行。即此意也
常生佛土第五隨受生。入位成就入十解也」
所以至菩提。第六明不可動轉。即受記成就
入十行也。如來已知。本云已見。見初發心。
問。知見何異。答。沼云。准天親般若論云。佛
非見果知。以顯知現見。但言知者。謂佛見
果比知其因。故今言見。見者*顯知。擧心能
了。若爾但見。何須言見。謂見色。今亦能知
四蘊身故。已記者。十行堪受記也
若善男至聖衆。第七明有最勝事。成就衆生
入十迴向。明化行也。不謗三寶者。十人始識
眞實一體之三也
一切衆生至六波羅蜜。第八最淸淨行。成就
地上也。合此八爲三。初三明外凡。次四明内
凡。後一明眞聖。此有三句。一明未下種。此菩
薩能令登十信。二已下種。此菩薩能令入三
十心。三一切世界下。明此菩薩能令他登初
地已上興云。不然。下種即入十信者。違經中
説至十千劫修習十心得信成就故
亦准前
破。又自既云進退不定。此由隨縁理經萬劫
方成者。遇勝經力得有何妨。故沼云。當得不
退。乃至隨其何位當證四不退。謂信住證行
四種不退。信不退十信第六心。信不退十住
第七心。證不退初地。行不退入八地。即嘉祥
義。如序品述
爾時至衆等下。品大段第三明大衆信解。
文有二。初信受弘通。二如來述可。初有四。一
引名。二致敬。三弘通。四獲利。初也。爾時有
五義。一佛説三身罷時。二大衆聽聞竟時。三
自證得解之時。四傳敎化他佛令供養時。五
顯佛正師正敎正學之時。以佛説法音弟子
得信。正解始解。顯佛是正師。法是正敎。弟子
是正學。異外道邪師雖復邪説終無利益
云。
梵是色界諸天。釋提因四王即四天。諸天衆即所餘天
也。等即除淨衆龍鬼等故也。文爲二。此初列信解人。二
白佛下明
人信解
即從至佛足。第二。致敬也
白佛至經典。第三弘通也。言微妙者有三。一
明佛性。攝花嚴等。具如上也。經典者。攝一
切經。諸二經母故稱典也。即地持經明摩得
勒伽藏。此言法母也。金光明者表三種也。
一三點。二三身。三三位。因縁果也。微者道前
性得。妙者道後修得。典者經中之王。典領衆
經也
於其至利益下。第四獲利。依本有三。一明能
滅四種怨敵。此是救衆生也。二如此思惟下。
能令四正法久住。此是弘正法也。三我等下
總結上義。今檢八及十卷二本。略第二文而
有前後。然准隋疏。初有三。中第三。如是四種
下結以爲第二。梁隋二徳總科雖然。而別明
中連理釋之。對文可知。初中有三。一標。二
釋。三結。初也
何者至興顯下。第二釋有四。一無外怨敵。二
明無内怨敵。三明無不善怨敵。四無諸天災
興即
取之
若依本。第二弘法中有四。一宣説。二
受持。三自行。四化他。此中大意明説品竟有
三種功徳。一現在安樂住。二來世安樂住。三
寂靜安樂住。此初明無外怨敵也。有七事。一
和合樂。二無諍樂。三無身心苦故樂。四久住
樂。五愛重樂。六讃嘆樂。七來世樂。軍衆初
樂。無怨敵者即無諍樂。無疾病者無身心苦
無疾者無身苦。
無惱者無心苦
壽命長者久住故樂。吉祥者
愛重樂。謂至一切愛爲他信愛敬遺事若祥
也。安樂者讃嘆樂。得好名聞爲他讃美自心
喜樂。正法興顯者來世安樂。以弘法故後世
具一切樂事。前六是現世安樂。後一是來世
安樂也眞即加云。表淨信七聖財之元
故得佛果離七生死之淨徳也
二者至愛重。第二無内怨敵有三。一五欲樂。
二財。三弘法樂。和悅者五塵樂。無諍者財物
樂。愛敬者。弘法之人無内違諍王信重之。故
寂靜安樂也
三者至修立。第三無不善怨敵樂。有五。一自
利。二利他。三自利因。四利他因。五自利利他
因。言沙門修行正法者即自利也。本云多所
利益。今略是利他。擧初攝之。無横死者。本
云年命長遠。是自利因。壽長自得樂也。無病
安樂者。本云富逸安樂。利他因。因富故能以
財物利他也。於諸等者。自利利他因因我。我
施他有樂。他施我亦然也興即
取之
四者至之行。第四無諸怨敵。三時者。春
分雨相。夏分熱相。冬分寒相。言之中者。三相
尙其時不乖時節也不乖節候也。曉興取之。
顯意云。謂春夏冬陰陽
之氣各不失時。無不中尙。故
曰常中。興加云。廣如婆沙
就此中有五種平等。
一時節平等。二因縁平等。三攝持平等。四意
欲平等。五正行平等。三時之中即時節平等
也。四大下因縁平等。四大有二。一内四大平
等無有疾病。二外四大平等五穀豐熟。由此
二故安樂因縁也。常爲下攝持平等。人作功
徳令諸天歡喜。謂人攝天。天攝人者。天降雨
澤以持人也。慈悲下思欲平等無傷者不奪其業。
實者不與其
令諸衆生下正行平等也即寂靜樂也。興即取
之。沼引本經以成今
文。當引應引。今文
亦明。更引無用
是爲四種利益之事。第三結也。隋意。此文即
爲第二弘正法也。然本先正行平等中。具言
誠心歸仰。此後結云利益功徳。准今歸敬影
攝誠心。後功徳者轉云之事。即功徳事。如是
前後四文連環。而總科云。第二弘法亦四。一
誠心是宣説。二歸仰是受持。三利益即自利。
四功徳是化他。此梁總釋。隋別取之。故知此
文即有三義。一結前四益。二成後四行也
世尊。我等至利益。第三總結上兩種四義。言
住處者。本云處處。一安置前四事則無内外不
善及諸
四種
是利益衆生因縁。二安置後四事宣説。受
持。自行。

即正法久住因縁也
佛言至於世。第二如來讃述有三。初讃。二述。
三勸。初也。善哉善哉。一善哉上四種利益救
衆生。後善哉讃後四種弘正法也。善男子下
亦述上二事如是也救衆生弘正法故。
重言如是如是也
汝等下勸
亦二。一弘經。二則令獲利。獲利有二。
但言後一也上獲利中有三。今略第三
但述第二。故言後一也
  夢見懺悔品第四
略開三門。一來意。二釋名。三決疑。初中有
三。一上來二品既顯因果。今明妙因。一切
因行不出二門。謂功徳智慧。前即方便道。後
是般若道。功徳門中即有二種。止善行善。今
辨止善。故嘉祥言。果不自得。要因修道。故次
明之。具如彼也沼有四義。初影故云。將希勝果必先
修行。行有二。一斷惡。二修善。今
明初故。具
如彼也
二總攝明行不過三學。故梁隋云。略
爲福慧。廣不過三。即戒定慧。三法收羅無行
不盡。懺悔是戒學之始。今廣明之沼二正取。
三四影依。
故即結云。依眞
諦釋有八因縁
此懺悔義。廣如忍律師記也。三
爲利時機。謂妙幢夢福利廣多。故下云。如汝
所夢乃至聞者獲福甚多。廣利有情滅除罪
障。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外國云懺摩毘。此言知厭離。亦云
改悔祥述意云。胡漢具在。故云懺悔。曉莊沼興取此
述云。三藏説言。乃至此品正明行者知罪厭離改
諸過惡。故言懺悔品也。莊云。梵音具言阿鉢底。此云
罪。提舍耶此云説。若人犯罪對他陳説。名爲説罪。義當
發露。而言懺悔者不順梵本。梵音懺摩。准此間語或
怒。或言媿謝。西方若人共相觸悞。及有怨惡欲
求謝者。即就彼言懺摩。若爾懺即梵音。悔此方言。東西
兩語名爲懺悔。然不當説罪。今順舊譯仍存懺悔。梵音
颯拏此云夢。達舍利
拏此云見。沼全取之
忍律師云。提舍那此翻開
罪。亦言發露。罪開以顯現爲義。謂舒心歷瞻
曝抱至誠。上簡聖凡歸訴三寶。廣如彼也。
既開罪豈不説罪耶興云。梵云悉法二合那散達
梨舍那。夢現。提舍那悔過。故
此方云夢現悔過品。惡所作罪以追悔。故云悔過。即不
定中之惡作。懺者知罪可毀之過以生厭離。即無貪倶
慧。悔即此言。懺乃梵音。以
周合梵。故云懺悔。具如彼也
准此及前等義應知
沼獨云懺悔者音訛略者非也
三決疑者。問。就所聞者非止懺悔。亦聞讃嘆
發願等。何偏稱耶。答。祥云。於此品中。具明
五法。但懺悔在初。故從初爲目律師記云。欲示
此品懺悔爲宗。
沼即
取之
問。白日可開。何故夢中見聞耶。答。此有
三義。故嘉祥言。欲明菩薩之道覺夢無異。又
顯佛事不在晝夜。又由信相願力故也
爾時妙幢至本處下。第三七品明道。大有三
藏。即戒定慧。已如上釋。就戒中兩品有八義。
一此品明夜中夢見聞。後品明晝日修行。二
此品略明。後品廣説。三此品明懺悔。後品
明罪滅。四此品暫伏。後品永降。五此品明經
能滅罪。後品明弘經滅罪。六此品法身示現。
後品化身爲説。七此品信相獨聞。後品大衆
共感。八此品正明妙幢願。後品由大衆機。就
此品有兩釋。一長行是序説。從偈去是正説。
今言。入四行偈已還猶是序説。以前長行是
阿難語。後四行偈是妙幢語。理非正説。故最
後言於其鼓聲内説此妙伽他本云其鼓音
中説如是偈
故知
是妙幢之語也。金光明鼓妙聲下方是正説。
是夢中之音故。今文加二。佛述。衆解。故合爲
四。序正如先。三如來讃成。四大衆奉行沼即
同之
就初有二。一明夜得夢。二從妙幢下辨四行
偈。明晝如實説祥云。初長行是經家辭。後是信
相自陳。具如彼辨。沼即依之
中又三。一出得夢之人。二明得夢之時。三明
所夢之事。此初也。先明應後論感者隋云。先
明三身
之應。後論
懺人感者
探前爲語。釋迦因時若有感誓度爲
本。若無此願有感無益。由有本誓感則應故。
擧始爲論先應後感也祥云。一見如來應。二見有
一人下明見衆生感。今即准
於夜夢中下。明夢時節雖云説壽量品竟之夜
也。曉加即依文曉。以義
通上決疑
中夢覺也
見大金鼓下。明所夢事。猶帶心惑。而前理
況如夢也。見事有二。一見諸佛應。二見衆生
曉興
取之
初有二。一見法身之本。二見應化之
末。初有二。一見如如境。二見如如智。初也。
此中應言見大金鼓其形殊大。本云夢見金
鼓其形殊大。今下頌云其形極姝妙。故知略
也。法身自體如金。殊相應用如鼓。姝者
妙衆相。大者遍即萬境祥云。遍含萬
徳故名爲大
此是法
身之相也曉莊興
取之
光明至日輪。第二見如如智也。至見自體。況
如日光也明即是光。非是光中之明。故猶應身。非是
喩化身。意謂。此云應即内應。依此莊云前
解爲
於此光至説法。第二明見應化。如如境
自利。如如智主利他。由如如智有應化身。故
云於此光中此即光中之明。斯則明見法報二
身但喩無法。明化身中有喩無法
就文
有三。一見諸佛。二見樹下坐。三見説法。諸佛
應身。世尊化身。即八相成道。具三輪化物。此
中略擧説法一輪也莊興
取之
見一至悔法。第二見衆生感。三感爲體。一見
感人。二見感體。三見感應用莊即
取之
初也。一者。
本云見有一人。今頌言一。言一人者有三義
故。一同一佛化。二同有大機。三同一佛性
婆羅門者。第二見感體。本云似婆羅門如如之
體。似
婆羅
此云淨行。譬十迴人祥云。地前未得
眞解。故言似也
若眞淨
行。譬於初地沼有二釋。初云表能感敎機。以善根杖
感擊世尊能詮鼓也。影此義。興即依
之。後云表見佛。故倶舍云。善根杖感所説沙門性亦名
婆羅門。亦名爲梵輪。眞梵所説故。准知佛亦名婆羅門。
淨故。以大悲杖擊後得智鼓。此
即初云如如體似婆羅門義。何以故
妙幢已登初地。
而見聞懺悔者。在昔不信法如如等。於三寶
有誹謗業。乃已滅盡。但起追悔之心助進衆
休心煩惱。取十如如。昔於十如如不知信
樂。今悉悔之。二者以此示於衆生。從於外凡
乃至十迴。未知信樂法如如理。皆令悔興即取
之。莊
云。信相已發初地之見。若爾妙幢應是所見。
似即彼故。而非見。何婆羅門顯彼菩薩云云
所不釋。
又許入地譬婆羅門。義有何妨。准沼等知。問。
妙幢聞上二品已入初地方聞此品。豈是十
迴之感。而言似淨行耶。答。當五佛未現之時。
妙幢位十迴。有機感於部經。今文總述始終
之意也。故今眞言
婆羅門也
桴擊至悔法第三明應用有二。一明感用。本
一之善能召於佛祥顯意云。住信相機桴擊説懺悔
等法。故言以桴擊乃至頌。故知沼
初説即依
此感用
二出大音下明應有二。一明能詮之
敎。二聲中下出所詮之理隋加云
即化身
大音聲者即
大乘之理。就化身有三用。一神通輪。令生信
下種。二説法輪。令修自利成熟。三授記輪。令
堅固解脱。令但説法者。正示持戒滅罪方
法。擧中間一兼先後二也
妙幢至而住。第二盡如實説有三。一明至心
憶持。二明住如來所。三明向佛述夢。初也。
有二。初能憶之心。後所憶之法。言聞已者。本
云從夢悟已。謂從十迴至初地也。繫念者。本
云至心。謂諸惡永息也
至天曉已下。第二文。本二。今四。一時節。二
徒衆。三持供。四處所。初也。本云過夜至旦。
過夜者除心初品也。至旦者得初地忍。修得
之智興即
取之
合此義云至天曉已也
與無量至圍繞。明徒衆也。本云亦是無量衆
生與菩薩倶。有無量者有中萬行也。與菩薩
倶者空慧爲首也
持諸供至王城。第三明持供也。本略持供但
有出城。言出王舍城者。捨十迴向也
詣鷲山者。第四處所有三。一見佛。二致敬。
三自陳初也。詣鷲山者走向初地。法身見如
體也。至尊所者登初忍。應身入分也
禮佛足至尊顏下。第二致敬。本五。略供。今
六如文。禮佛足者修初地住分。布香花者。仁
王疏云。菩提心花大乘戒香五分香七
淨花歟
右繞者
得出分。退坐者初地圓滿消息。敬心者眞修
勝行。瞻仰者仰慕所見也
白佛言。至持憶。第三自陳有三。一陳夢所
見。二請許所陳。三向佛正陳。初也。金鼓者如
如境也。向他佛説者用此二行以自律隋云。
以自法
通向上地也
唯願下。第二請許也
即於佛下。第三正陳有二。初以長行經家序

我於昨夜中下。第二以頌妙幢正陳。問。長行
既了。何重頌耶。答。法華疏第二云。長行與偈
略明十體五例。十住婆沙云。一隨國法不同。
如震旦序銘之文。天竺有散花貫花之説。二
好樂不同。或有樂長行。或有樂偈頌。或有樂
雜説莊嚴章句者。所好各不同。我隨而不捨。
具如彼辨。四行有二。初有一句説能憶之心。
後有三行説所憶之事。初也。本云昨夜所夢
至心憶持。今意含耳
夢見至姝妙下。第二説所憶事有二。初二行
三句説見應。二有一行説上見感。就初有二。
一一行半見法身。二一行一句見應化。法身有
三。半行見如如。半行見智照境。初也。其形
極姝妙者。即本上云其狀殊妙。明法身相。問。
妙幢已登初地。此中懺悔正爲何位之人。答。
通爲十迴已下外凡已下五位入之人隋云
四位
但文
中正據十迴爲端。至初地懺悔位滿。二地持
戒即成也。通爲是外凡爲修得之本。如金也
周遍至日輪。見如如智也
光明至十方界。見智照境。境是如。攝一切盡。
故言十方
咸見至圍繞下。第二明見應化有三。如上。而
下別釋。文云。次應身有二。初二句明體。次二
句明用隋云。初一句明
體。後一句明用
應身異本。如色上之光。
次化身有四。一見如來。二見坐樹。三見大衆。
四見説法初二即合有應身文。頌文進故。據取句雖有
進退而意無異。是故總科及長行釋合以釋
文。今准
可述
謂化五句。就應二者。初一明體。後四
明用。然初句頭置感言者。即是本云又因此
光得見諸佛。既云應身異本如色上之光也。
今意兼此。故云感也。後見説法。今略。本云圍
遶説法。次上長行理必然也
有一伽陀下。第二説上見感有三。如上。有一
人者是見感人。婆羅門者是見感體。以杖擊
下見感應用。准上雖然。今轉爲二。上半見感。
下半見應。既云其鼓音中。故知還序説
金光至千界下。品中第二正説。本有一百六
十行偈隋云。一百五十七行半
偈。檢文如隋。祥曉依之
皆以四字爲句。
收四句爲一偈。今有九十五偈。於中前後五
十七偈七字成句。中三十八行偈五字成句。
頌法同前。故有九十五偈。此則二種偈中結
句偈也。惡以四句足爲偈故。亦路伽偈。頌
長行故。五例之中。長行略而偈廣。爲解義故。
廣如法花疏也莊云。頌法若長若短四句成頌。句有
五位。謂處中。初句。後句。短句。長
句。若八字生名處中句。不長不短故。三十四字生於一
句。是四句成字。路迦頌。經論文字多依此數。若六字生
名短句。二十六字以上生名長句。此經梵本或有十七字
爲一句。或有十五字乃至三字爲一句。舊大徳不依梵本。
四字爲句。乃至顯義未了。今三藏順梵本。若長句處勒
爲七言。短句處五言爲句。文有次第義乃顯了。沼全寫
文。加云。處中句者梵云案多
掣多。室慮迦有三十二字
若爾何故子釋今文
多依本耶。如十度文。況此品疏終自結云。莊
順述曉記。舊經無文。末悟合有常不嗤咲
依此對檢。未必然也。具壽量中説舍利偈。
本文分明。今言總密。今此現在十方界頌。本
義成階。今文挍次略示三異。一説法顯密異。
二行階有無異。三説事麁細異。初即如前舍
利偈等。又如此中戲樂。及淨地云首冠名花。
授記中地神等。本顯云五欲及散多那花幷
等增益故。階有無者。如前現在十方界等。彼
彼行之次須先發心。今先外縁。至文知之。又
如轉持照。麁細異。法輪等。及淨地品心行事
等者。如懺難中説罪之文。願與樂諸衆生事。
如滅業障勸請等中。此例不少。披對見之。體
先不求。聲韻之美。今多好之。令敎自然且對
一執。不取三藏。是故不得偏謗讃也
九十五頌大分爲四。一有五十三頌滅惡。二
我今歸依諸善逝下三十八頌生善。三所有
禮讃佛功徳下三頌。合勸修前二事。四非於
一佛下一頌。總嘆此法難聞。初中二。初十一
頌嘆懺悔用。二有四十二頌出懺悔體。第二
又二。初十一頌讃嘆諸佛。後有二十七頌發
願莊嚴。莊嚴善體。第三又二。初一頌勸行因。
後二頌讃得果。第四又二。初半明修行淺者
不聞此法。後半明修福深者方値今敎。就初
滅惡爲三。一四頌半拔苦與樂。二有四頌半
滅惡生善。三有二頌總結。曉興
依之
初又二。初二
頌拔生死苦。後二頌半能與佛地樂。曉即
取之
就初
有三。初半頌標能滅之法。二半頌出所滅之
事。三一頌合結能所。初也
能滅至苦厄下。第二所滅。本三。初明滅三世
苦。故即文云悉能滅三世諸苦。二滅三途苦。
三滅貧窮苦。今有後二。擧滅三途以攝三世
故。上一句滅三途苦。下句滅貧窮苦也。本云
貧窮困厄及諸苦祥云。初句人中苦。後句天上苦。是
三界苦。曉即取之。加云。天通三界
故言諸有。故祥攝云。拔三種苦與三世樂。一三世苦。二
三途苦。三三界苦。始下但作名云無畏樂菩提樂寂滅
樂。莊
即依之
由此至尼尊下。第三合結能所有二。初半頌
滅諸苦。還指上三處苦。後半斷怖畏。斷怖畏
由無苦也
佛於至梵響下。第二明與佛樂有二。初一頌
半自利樂。後一頌利他樂曉即
取之
初有三。初半
法身樂。次半應身樂。後半化身樂。應身樂中。
覺品具者。本云定及助道祥云。定謂四空。助道
三十七品等。超波羅蜜
等諸行而擧助道。故言及也。亦定者證
道。助道者敎道。超不住道故言及也
故知沼云若
菩提相應一切善等。非的意乎。一切之善豈
非通兼別。疎文故。化身樂中。獲梵響者。本云
梵音有五徳。一深如雷。二淸徹遠聞。三諦了易解。四
衆生愛敬。五聽者無厭。有此五徳名爲梵音。曉
取加云。梵音鉢羅摩。此云淨。今存略故爲梵
音。如長阿含第五云有五淨徳。莊興述。云云
證得至群生下。第二利他有二。初一句擧上
自利。後三句正明利他有三。初一句智慧輪。
化菩薩。次一句神通輪。化縁覺。後一句説法
輪。化聲聞。初也。轉淸淨妙輪者。本云轉無上
輪微妙淸淨。無上輪者。以無相智慧示導菩
薩。行中之最也。微者令識道前之因。妙者使
見道後之果。淸淨者不存有無。不見常斷也。
次住壽延促等事是神通。後隨機下説法。初
一化十方世界。次一化百億世界。後一化三
千界隋因後二。
何別可求
能斷至遍身下。第二四頌半。明鼓音能滅惡
生善。生善成上與樂。滅惡成拔苦。有二。初一
頌滅惡。後三頌半生善。思惡滅故次生善也。
就初有二。初一句開章門有二。能斷煩惱開
因。衆苦流者開果。後三句釋章門亦二。初一
句釋因。後二句釋果。果中文少。應云皆
除滅。望前可知。又去後文延。不別明之祥意
偏擧
極苦況顯小災。故云地獄尙得生信禮佛。
何況人天不蒙利益。故偏擧地獄人也
此中本明滅
惡。而擧除苦二者。衆生爲苦。故滅惡趣
若得至依佛下。第二生善有二。初半標能生
之因。後三頌出所生之果。初也
皆得至深敎下。第二出果又二。初二頌令行
成。後一頌使願滿。就初又二。初一頌明得解。
後一頌明修行。初又二。半解三世令知宿世善
惡因果。亦令
正念分別
邪正也
半信三寶也
由聞至善品下。第二明修行又二。半値修行
之縁令値諸佛修道
之縁離惡業也
半得修行之體
一切至滿足下。第二明使願滿爲二。初半牒
衆生所願之體。後明經力能使其遂也令隨其
思願無
不具信解。行願既以具足。不信
等惡自然滅盡。故言滅惡生善
衆生至解脱下。二頌第三總結。有二。初一頌
結重苦。後一頌結輕苦。二中各二。初半擧所
滅。後半擧能滅。識法身爲歸本之地。識應身
之依栖也就初能滅無有救等。祥云流轉長苦。准本是
也。故云無有救護。流轉諸難後所滅者。總
擧三途重苦及三有中深
苦。是即本意。准上知之
現在至念我下。第二明懺悔體。四十二頌。大
分爲二。初六行頌略悔三障。後有三十六頌
廣悔三障興即
取之
就初有三。初一頌請佛爲外
縁。二一頌發願是内縁興即
取之
三有四頌正悔
曉皆
取之
問。本先内縁。今何殊耶。答。修行次第
先自發心。後求外縁。故祥釋言。菩薩修行必
以菩提心爲依止故。所修諸行莫同二乘凡
夫。故攝論云。菩薩波羅蜜依止無等也。是故
此中爲諸衆生無依護者起作歸處願。雖有
滅罪内因無外勝縁。其罪難治。故次須請諸
佛作化悔主。如世間人對首悔主。因縁既
具。故明慚愧。相生如是。准今下云我十方界
等重説五法之文。即如本次。當文知之。初也。
有二。上半別請。下半總請。初中。初請現在
佛。後請十方尊。本云在在處處十方諸佛現
在世雄兩足之尊。上半請十方。下半請現在
今翻
准之
後中。初句釋。後句請。本云是諸世尊今
當證知。久已爲我生大悲心。上半請。下半釋。
今准
同上
理應如本先請。故非先者必無用也。若菩
薩五法有二義。一爲悔罪過滅破戒罪。二請
佛滅謗法罪。三隨喜滅嫉妬罪。四迴向滅三
有爲相罪。五發願滅懈怠罪。二者五法爲五
義。即如五事。菩薩一日六時不發心起輕垢
祥云。明離過行不過五種。對五種心。乃至菩薩懺
悔以慚愧心爲體。故對翻無慚愧三品。如上述之。勸
請以樂佛求法心爲體。故對翻不樂佛法心。隨喜以四等
中善心爲體。故對翻嫉妬心。迴向以向菩提心爲體。故
對翻有取著心。發願以願樂利益自他心爲體。故對翻懈
怠心。故釋論云。菩薩六時行五法也。具如彼辨。興影取
衆生至歸依下。第二發願内因。本云無依無
歸無有救護。我爲是等作歸依處。有二。上半
所化。下半能化。法身爲歸。應身爲依。化身救
自惡。救除苦也興云。非也。違𣵀槃序聞佛唱滅
大衆悲歎無有歸依救護。故今即
始無所歸故。
中無救護故
唯欲徴方不顧前言。先品末云諸
佛如來無非智攝等者。梁隋曉意。應化徳也。
子云此必不然。應化二佛必無眞實智。故今
即寄應化相以顯法身徳。故若悲皆眞實也。
准此化身豈有實歸依救護耶。當知三身即
如依空出於電光。能救衆生。今顯此義妙契
經旨。問。此中言我。是誰我耶。答。曉云。當夢
而言婆羅門我。表於信相當得此中所願衆
善。及滅此中所悔惡法。又令一切諸修行者。
皆效此言發願悔過。故作如是妙軌則也。即
本如上興即取之。故疾前言何婆
羅門顯妙幢者。違此義也
我前至懺悔下。第三正悔有三。初一頌總標。
二兩頌別悔。三有一行重結。初也。言十力者。
如義章第二十十力義也
我不至惡業下。第二別悔有二。初一頌於外
縁生。後一頌於内具起。初有三惡。一諸佛作。
二父母起。三善法生。内具亦三。一種姓起。二
財物起。三盛年起。此中可具三障。故本云自
恃種姓及諸財寶盛年放逸作諸惡行故尊高
者即是
種姓。謂高姓也。多財之位非財與位。莊即依之。加云。
種姓於下。財於貧窮。年少於老生慢作惡。沼開此云由五
縁作
罪者
即違此文。又考後文例皆有三縁作罪。檢
文知之。於三縁中。祥意皆具内因外縁。初
中。内因不別愚癡。外縁勝思善業作惡。意謂。
前二内因。後一外縁
心恒至惡業下。第三重結。此中内因憍慢放
逸。外縁種性財年。下皆例然。具如文辨。即結
三業作上六事生之。上半意口二業。如文。下
半明身。本云隨心所作不見其過。隨心作惡
即身業也
恒作至惡下。第二三十六頌廣悔爲三。初十
頌悔煩惱障。二有二十二頌悔業障。三有四
頌悔報障曉興即取。
沼影取之
初有二。初九頌正悔。後
一頌重結。初有三。初四頌別悔愚癡。二有二
頌別悔三毒。後三頌別悔憍慢。初也。四頌爲
四。一一頌因癡近惡友起煩惱莊云。有三。一作
愚夫行。謂異類
業等。二無知覆心。謂不了知三世業果及
四諦。三親近惡友。謂受其教。具如彼也
二一頌因癡
迷五欲起煩惱。本云五欲因縁。心生忿恚。不
知厭足。故作衆惡故。諸戲樂者即五欲也

三一頌因癡信外道起煩惱。不善人者。本
云親近非聖。即是外道。非聖爲聖故云不善。
四一頌因癡生怖畏起煩惱。猶因三縁。一不
意起罪。如依王命起因田獵等。後二顯也。故
本云繫屬於他。常有怖畏。不得自在。而造諸
惡。今有及言。本今互顯莊云。由怖畏者。如見惡
獸怖畏故殺。又他所心心
生性怖畏而作殺等。不自
在者。奴婢等類。沼即述
或爲至諸惡下。第二別悔三毒。本有三頌。
具明諸縁。初一頌擧三毒體用。本云貪欲恚
癡擾動其心。渴愛所逼造作衆罪。貪欲恚癡
即三毒體。次一頌擧三毒外縁。衣食即是外
縁也。後一頌擧三毒内具。即三業也。故云
身口意惡。所集三業。如是衆罪。今悉懺悔。今
有初二。其後略之。若以義攝者。外縁中煩惱
所燒。即三業故興取加云。如智論中。貪癡三毒通色
無色。瞋唯欲界。此經三毒皆是欲界。
發惡
業故
於佛至懺悔下。第三別悔憍慢有二。初一頌
總於三寶起慢。後二頌別起有三。初一行於
僧起。二一句於正法起。後三句於佛起。不孝
於父母尊長者。父是法身。母是應身。尊長化
身。而事中兼世間父母。或以業煩惱爲父母。
如言羅漢殺父母。父母是業煩惱。或以法身
爲父。般若爲母。禪定爲處胎。慈悲爲乳母
由愚至懺悔下。第二一頌結之。有二。上半
結有罪。下半結悔法。初有三。初愚癡者結
上第一愚癡。次憍慢。後一句結上第二明三
毒。三毒遍三受。我慢常惱心。無明最通慢故。
略擧此三也。後結可知
我於至數佛下。第二二十二頌悔業。本四。以
隨喜攝迴向故曉莊及興
皆依此釋
今開爲五。對前菩薩
五法故。一九頌先發願。二五頌請佛。三有
五頌正悔。四有一頌隨喜。五有二頌迴向。生
起可見。初有五願。初半願上供諸佛。二四頌
半願下化衆生。三一頌願除惡業。四一頌半
願修聖道。五一頌半願得佛果。此初也。供無
數佛者。顯無齊限也。本云供養無量無邊三
千大千世界諸佛。三千已有百億如來。無量
三千大千諸佛者。此心實是無齊限也
當願至苦難下。第二下化爲二。初二頌半令
離苦有樂。後二頌半令息惡行善。初有三。
一半離苦。二一頌與樂。三一頌重結也
願一至群迷下。與樂又二。上半得十地樂。下
半得佛果樂
我爲至苦海下。第三結也
我爲至消除下。第二息惡行善。又三。一半令
生善。二半令滅惡。三一頌結
依此至苦業下。第三一頌願除惡業有三。初
一句擧外縁。次一句擧内因本此
在初
後二句願
業滅也
勝定至無倦下。第四一頌半願修聖道有三。
初一頌常修衆徳。二一句安住十地。三一句
諸度爲處。初也。依本在果。今屬因者。准道品
者。衆徳皆有因之與果。本今互顯。故下疏云。
助道本在因中。而明佛有者有因果。果上三
十七佛有之。今翻准之。故不相違。文三。一句
願修勝定。一句願修總持。一句願修道品。言
勝定者。本入道品。故云百千禪定根力覺道。
次道品中。禪定即四如意等隋云。四念處四
正勤四如意等
別列故。如大論説百千三昧。故可二義。本今
互擧。總持有四。一聞。二法。三義。四呪。如義
章釋。後道品者。四如意等。准前知之。根謂
五根。力即五力。覺是七覺。道八聖道。大乘先
覺八道。後修七覺也
我當至十地。第二住十地祥云。謂十
種法界體
具足珍寶處。第三諸度爲處。本云十種珍寶
以爲脚足。是十波羅蜜。六度是聖所踐之行
爲脚足祥顯意云。十種珍寶者。謂十波羅蜜行。此十
攝十法界名爲脚足。亦可十度爲因足。建
立佛果故名脚足。曉莊取加云。以修十度
足履行十種法界之地。而至無上菩提果
圓滿至生死流下。第五一頌半願佛果有二。
初半頌略標。後一頌廣釋。初也。有二。初一句
願自利。後一句願化他也
我於至具足下。第二廣釋。本具有六。一願得
法藏。二願得衆徳。三願得智慧。四願得道品。
五願得總持。六願得十力。今有前三。道品。總
持。如前入因。十力略故。初有二句。願得法
藏。本云諸佛所有甚深法藏。法藏有五。一如
來藏。二法界藏。三法身藏。四出世藏。五自性
淨藏。如壽量品釋。二妙智者願得智慧。本云
一切種智。有二。一一切是有智。二種是空
智。爲萬法之本曰種非下位境。
故今云妙
後難思者願得
衆徳。本云不可思議無量功徳。功徳有五。一
意徳。發願。二行徳。修行。三智徳。照境。四滅
徳。除障。五恩徳。化他。前二因。後*二果地。彼
十力徳是果。非上因位之力。故必應明。本云
十力世尊我當成就。今攝第三智徳照境。亦
無妨也
唯願至懺悔下。第二五頌請佛有三。初一頌
標請。二三頌釋請。三一頌結請曉興
取之
初中。本
云諸佛世尊有大慈悲當證微誠・哀受我悔・
上半明佛有慈悲之徳。下半正請佛受悔。今
相交故。上半請以智照機。下半請以悲受悔

我於至消除下。第二釋請有二。初二頌明我
有惡故請。後一頌明佛有慈悲故請。初又
二。一頌總明此惡能得諸苦。一頌別出諸苦
之名。初也
我造至樂想下。第二出諸苦之名。本云貧窮
困乏。愁熱驚懼。怖畏惡業。心常怯劣。在在處
處。暫無歡樂。爲三。半得苦惱。半生怖畏。半
無安樂。今初苦惱攝第二中而擧後二。上半
生怖畏。下半無安樂
諸佛至憂苦下。第二一頌明佛有大悲故請
爲二。上半明佛能滅。下半諸佛爲除
我有至淸淨下。第三結請三。一結所請除之
罪。二結所請之人。故云唯願現在諸佛世尊。
三結所請之法。今擧前後攝所請人。既言願
故。上半結所除法。下半結所請。言煩惱者縁
也。業者因也。報者心垢。本云煩惱業垢。障如
如境智不淸淨也興云。違論説皮肉骨二障攝故。
今即煩惱者業因。報者業果
如是三障豈離二障。又業因果即心垢故
我先至覆藏下。第三五頌正悔有二。初二頌
就三世。後三頌就三業曉即
取之
初也。有二。初一
句悔前身。後一頌三句悔現身。此又三。初三
句正作。次二句未作。後二句已作。發露。本云
已作之罪不敢覆藏。應知
身三至相續下。第二三頌就三業也。本四。一
擧十惡正體。二明十惡方便。三明離十惡行
成。四結能所。今以第三入後迴向中。故有三。
此初一頌擧十惡體
由斯至懺悔下。第二十惡方便。此三業即過
去諸惡也興即
取之
問。此與十住同異何耶。答。沼
云。即同十住婆沙第四明懺悔云三三合九
種。從三煩惱起。合九種者。即前三業及三世。
竝三報業。此經據總。彼論約受有別。故倶成
九。各不相違。背從三毒起。故云從三煩惱。
又彼論問。三順受中有定不定。云何懺除。答。
亦非皆滅。若定報者。願得今身償故。此亦據
報定時不定説。若時報倶。彼即不論。彼約
中容懺悔者説。若能增上懺。罪皆除故。𣵀槃
云。若入我法即不決定。具如彼也
我造至懺悔下。第三結能所也
於此至隨喜下。第四一頌隨喜。本入後文故
云迴向。擧十方世界處處所作善隨喜迴向

願離至方佛下。第五二頌迴向有二。初一頌
明離十惡行成。後一頌明三業善迴向。初也。
今以此文迴向中。義互雖通。本文順也。既
別擧下惡體用已。即次總明離及得故
我以至上慧下。第二的擧三業所作迴向。隨
行所在不出三業皆迴向也。又初一頌迴與
衆生本據隨喜。
今亦通故
後一頌願向佛果也興取
此也
問。如
是具明五法。何故祥云又五法中隨喜略耶。
答。約本唯文悲據義者。故次即云隨義爲言。
下化衆生願中攝故。問。對今見本攝迴向中。
何故違耶。答。夫隨喜者不嫉爲義。若嫉勝類
豈願衆生令住勝地。仍攝彼中義亦無違
我今至難事下。第三四頌悔報障曉沼
興取
就文爲
三。本今相交轉勢説故。且依今文。初半總悔。
二三頌別悔。三半合結。初也。一句將悔對佛。
一句正悔衆難
凡愚至業難下。第二別悔。凡有三雙六對。即
十二難。言三雙者。初半頌擧業因懺悔重報。
二半擧煩惱以懺輕果。三兩頌擧報障以懺
悔遍用。三中各二。當文知之。初也。二者一句
擧果。本云若在諸有六趣嶮難曉云。四惡趣中
其難最重。人趣
聾盲等。天趣有著樂放逸
等不能修道。故云嶮難
一句擧業。故云惡業
我所至轉難。第二又二。一句擧因。本云種
種婬欲愚煩惱難。今欲邪者即婬欲故。即是
體也。一句擧果。本云世間所有生死嶮難。今
流轉者即生死故。即是用也。又如本文先果
後因。義亦無妨
於此至友難下。第三擧報悔用又二。初一頌
明報障伏使其爲惡。後一頌明報障妨其修
道。二中各二。初也。二者。初半據時法。後半
據自他。初中一句明時。本云値好時難。即是
佛前佛後。正像法滅。惡時惡事故祥云。八難之
中佛前佛後
據攝此。今云於此世等。意謂。勤人早値好時
即得解脱。愚夫耽著惡世難出。對彼覺世故
云於此。一句法。本云遇無難難。即是多病短
命諸根不具等法現前。五根具。長短等。端正
難有故云八中
根不具足
又如釋。如是二難有無。本今互
興云。流轉者胎卵二生。貪欲增故。愚夫者濕
生。癡多故。煩惱者化之。曰隨一增故
此求
異也。何必然。猶如餘師兼攝釋之。後中一
句約自。一句約他。本云心輕躁難近惡友難。
謂自心輕動縁。引他令有苦報。言輕躁者。無
志造易。爲惡人引動八中。初是世智辨。後即無想
天等外道。興即取之。述後意
云。必聞邪師
敎修彼定故
於生至徳難。第二明妨修道也。二者初半就
因果。後半就内外。初中。一句顯因果。即三界
因則三毒。本云三有嶮難及三毒難。故知上
句云貪染者應著下句。下句避前因果可本
末。三毒即三界本故。欲界苦生瞋。有苦報。
色界樂生貪。貪生苦報。無色捨生癡。癡致苦
報。又欲界有惡道難。色界有無想難。無色有
非想難。故皆云難八中。即北洲無求出世意故
者。擧一兼餘。曉皆取之
生死者。曉云。生時受於胎中寒熱生門逼迮
等苦。死時受於四大崩散五相現等。不能平
過名生死難。三毒難者。准前應知八中即是三
塗。多癡生
畜生。多貪入餓鬼。多
瞋墮地獄。曉興取之
後中。一句叙外。一句叙内。
内謂貧窮短闕等。不能修功徳。外者。本云値
佛亦難。如九億家聞佛不見及不聞等
問。今既八難故。曉云。此別爲十二難門。不應
以八難門强相攝。何得攝耶。答。曉約不如數。
祥約簡持攝。故不相違。言八難者。三途爲
三。四北欝單。五長壽天。六世智辨聰。七佛
前。八佛後。進不及釋迦。退不見彌勒莊云。如
增一阿含
説。三惡及長壽天因上。五生邊地。長阿含三生邊無
佛法處。六六情不具。不能分別好惡。七心識邪見。八非
梵所修行。謂佛前佛
後二。如彼述曉説也
發三願除此八。一願生善處
除五。謂前五也。二願値善人除二。値釋迦彌
勒前後。三願得正見除世智辨。無見辨定故
沼云。依成實論。四輪摧八難。前二
同是。四云。宿植善根諸根不
此八難義五
門分別。廣如義章第八八難義。結束應言因
果對。體用對。時法對。自他對。本末對。内外
對。此六對中擧次第順。今少似强。見文知

我今下半第三合結莊云。此即説罪發露異名。二
難中應皆説罪。而恣繁故唯
初後
本既中有懺悔之言。故莫偏執而抑揚也」
我今至攝受下。正説第二大段生善。三十八
頌爲二。初十一頌讃佛。後我之所有下有二
十七頌發願莊沼
取之
初又二。初一頌歸依。後十
頌讃嘆沼即
取之
初有二。一半頌依應身。二半頌
依化身。不明法身爲符請意。正應化也興云。
化者非
也。隨六道形非如
金山故。今皆應身
雖不足言而爲引劣。非可不
謂。誰言取餘。形如金山。今就化身佛相喩之。
次云牟尼月照極淸淨。何唯應耶。嘉祥言。
讃嘆文中不過二身。若歎色文即歎化身。若
嘆大智大悲等即歎應身。諸善逝者。本云諸
佛世尊。諸佛智慧。世尊慈悲。今攝此云諸善
逝也。徳海者是智海。無上尊者。本云最勝即
色也
身色至稱尊下。第二讃嘆有三。初五頌嘆化
身。次四頌嘆應身。後一頌願於衆生得所嘆
法。初中本三。一嘆色身。二嘆相好。三合結也。
今有初二。初二頌嘆色身。後三頌嘆相好。初
又二。初三句嘆體。後一頌一句嘆用。初也。有
三。一句嘆色形。一句嘆面目。一句嘆威神

大悲至惱熱下。第二嘆用有二。初三句照世
間。後二句滅煩惱。初有三。初一句除幽闇。二
一句作光明。三一句滅塵垢。後有二。初一句
擧能滅。後一句擧所滅也
三十至圓滿下。第二三頌嘆相好有二。初二
頌嘆相好之體。後一頌嘆相好之用興即
取之
初中
又三。初半總嘆。二一頌一句別嘆。三一句結
歎初也
福徳至金軀下。第二別嘆有三。一半嘆威徳
高遠。二半嘆威徳廣大。本云猶如流離淨無
瑕穢。乃至其色紅赤如日初出。此即淨喩琉
璃色喩初日。言顯義順。今文雖美而義總密
故。三一句嘆相好分明。八十種亦各明故。
本上云明網顯現。言明網者。百重千重不相
礙也。下云頗梨白銀校飾光網。今兼此云妙
頗梨網映金軀也興云。波梨
白紅色也
種種下半。第三結也
於生至永竭下。第二嘆相好用有二。初三句
擧所滅。後一句擧能滅。就初有三。竝見如來
身相滅惡。一一句擧三界。本云三有之中生
死大河。二一句擧三相。三一句擧三苦。後佛
日下擧能滅也
第三合結理必應有。本云妙身端嚴相好殊
特。金色光明遍照一切。上半結上身相之體。
下半結身相之用。二中各二。具如疏也。今即
略之
我今至希有尊下。第二四頌嘆應身有二。初
半頌嘆智慧。後三頌半嘆諸徳。初也。有二。初
作禮。後一切下讃嘆。本云智慧大海彌滿三
界。是故我今稽首敬禮。上半讃嘆。下半作禮。
今即准之興云。稽
者至也
光明至嚴飾下。第二嘆諸徳有二。初半頌嘆
圓色相。此本略也
後三頌嘆絕際限有二。初一頌一句明無有
邊際。後一頌三句明不可限量。初也。又二。初
一頌擧外譬。有四譬況四徳。如壽量偈中説
莊沼及興皆取。莊云。水地山空。如次即顯淨樂我常。沼
加云。依寶雲經。菩薩有十法喩大海。如彼。又云。徳深
如海。徳衆如塵。徳高如
山。徳廣如空。興即述之
後一句就内合
一切至海岸下。第二不可限量有二。初三句
明佛徳難知。後一頌示難知之相。初也。有二。
初一句横明有識不知。後二句竪時窮劫難

盡此至能數下。第二示難知相有二。初三句
明外事易識。後一句明佛徳難知
一切至分齊下。第三願衆生得應化二身之
果。本云相好莊嚴。名稱讃嘆。如是功徳令衆
皆得。總科如上。有二。上半稱所歎之境。下半
結能歎之心准今初句結能歎心。後有三句稱
所歎境也。本今進退。義意無違
我之至上尊下。生善中第二發願。二十七頌
有三。初有二十五頌發願。二有一頌隨喜。三
有一頌發上隨喜迴向。生起可見。就初有三。
初五頌爲自發願。二十八頌爲他發願。三二
頌雙結自他。生起可見曉興皆取。莊
沼取初二也
就初有二。
初有二頌願求佛果。後有三頌欲修佛因曉沼
興取
就初又二。初半頌得佛果。後一頌半得佛已
化衆生。初也
廣説至露味下。第二化生有二。初三句總。後
三句別。二各有三。初中三者。一説正法興云。
無上
正法輪者。如智論中。四念處爲轂。五根五力爲輻。四如
意足爲堅牢輞。四正勤爲密合輪。三解脱爲榍。禪定智慧
爲調適。無漏戒爲塗輪香。七覺分爲雜花瓔珞。正見爲
隨右轉。信心淸淨爲可愛喜。正精進爲疾去。無畏師子
吼爲妙聲。能怖魔輪。破十二因縁煩惱業苦輪。能令
行者歡喜天人敬慕。無能轉者。唯佛所演。故名法輪
除苦果。三伏邪迷。後有三者。一智慧利菩薩。
二神通利辟支。三説法利聲聞在文
可知
猶如至深法下。第二欲修佛因有二。一別。二
總。初也。有四。一半頌願行六波羅蜜。二半頌
願離六弊煩惱。三半頌願得六種神通。四半
頌願修六種念處沼即取之。加
云此且擧二
願我至妙法下。第二一頌總也。初半外値善
境。後半内修善法也
一切至安樂下。第二有十八頌爲他發願。有
二。初十三頌願現在益物。後五頌願未來益
物。初有二。初七頌願大悲拔苦。後一切人天
下六頌願大慈與樂莊沼
興取
現在乃得好。未來又
不具足故。復願未來令得具足也初有三。一
半頌總標。二六頌別釋。三皆令得受下總結
沼興
取之
初也
所有諸至所乏下。第二別釋有十種喜。在
文可見一半頌諸根圓滿喜。二一頌諸病消除。三一頌
王難解脱。本云若犯王法臨當刑戮。乃至悉令
解脱。然今終有總免之詞。本文先後具有。應知。又本每
事皆有願諸衆生之詞。故莊自云。一一喜中應皆著願諸
衆生之言。而略不説。四二頌鞭杖等免有二。初一頌半
免鞭杖。後半免前刑戮苦等。五半頌飢得勝味。六盲者
得視。七聾者得聞。八跛者能行。九瘂者能語。
此上四喜攝爲半頌。十半頌貧獲寶藏喜也
結文可知
一切至端嚴下。第二大慈與樂有四。一有一
頌願正報具足。二有二頌半依果圓滿。三有
半頌還結正報。四有二頌還結依果興即
取之
初有
二。初半外形端正。後半内心純善。初也。有
二。初句顏貌和穆。後句形相端嚴。端嚴故和
穆也
悉皆至徳具下。第二内心純善又二。初句外
念善因。後名内招樂果。果念善事也。本云心
常思念他人善事。飮食飽滿功徳具足。上半
外念善因。下半内招樂果。今總攝之
隨彼至伎樂下。第二依果圓滿有三。初一句
標。二一頌三句釋。三半頌結。初也。本云隨諸
衆生之所思念。皆願令得種種伎樂准此
釋之
衆妙至具足下。第二釋有四事。一伎樂。本云
箜篌箏笛琴瑟鼓吹。如是種種微妙音聲准此知之
二花池。三衣仞。四珍寶也
勿令至相違下。第
所受至愛樂下。第三半結正報有二。初句
結前之後句亦不見相違。後句結前之初
令聞惡聲
世間至衆生下。第四二頌還結依果有二。一
總結。二別。初也。有二。初半資生具足。後半
所欲隨意
燒香至歡喜下。第二別結又二。初三句結上
資生具足。後一句結所欲隨心也
普願至聞衆下。第二五頌發未來願有三。初
二頌願離八難苦。二一頌半願得人天樂。三
一頌半願修出世行。生起可見。初有三。一一
頌恒正信除世智一難。二半頌願生善處除
五難。三半頌値善人除二難興即
取之
初也。有三。
即三寶也。後二顯也
願得至智慧下。第二願人天樂有七。一願尊
貴。二願富饒。三願色像。四長壽本代名稱。今
合爲一。更問

五願男形。六願精進。七願智慧。前五報果。
後二習果。具此七方圓也
一切至法輪下。第三願修出世行有二。一半
頌明内修善行。二一頌明外値善縁。初有二。
初句願學大乘。後句願修萬行。後本有四。一
見諸佛。二見坐樹。文云坐寶樹下瑠璃座上。
三見入定。文云安住禪定自在快樂。四見説
法。文云演説正法衆所樂見。今略住定有前
後三。又釋。處妙坐攝住定。如金剛般若而坐
中含入定也初一見言貫通後
句。准古知之
若於至提處下。二頌第三雙結自他兩願有
二。初一頌結自。後一頌結他興即
取之
二中各兩。
一結所願。二結能願容願字下結能願也。莊云。輸
迴三有等者。如雜阿含第十五
説。譬如大地皆成大海。有一盲龜壽無量劫。百年一出。
頭中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浪隨風東西。盲龜百年一
出。其頭常遇此孔不。阿難白不能。佛告阿難。盲龜浮木
雖復差違或復相得。愚癡凡夫漂流五趣望復人身甚難
於彼。所以者何。彼諸衆生不行人義不行法。不善
不行眞實。展轉殺害。强者凌所造無量惡故
衆生至隨喜。有二。初三句擧喜境。後一句
擧喜心
以此至菩提。第三一頌迴向有二。初半頌擧
所迴善。半頌起能迴心
所有至十劫下。正説四中。第三三頌合勸修
前二事。有二。初一頌勸行因。後二頌讃得果。
初也。有二。初半頌勸上第二生善。後半頌勸
上第一息惡。問。故要超六十劫耶。答。諸疏
不釋。今謂。蓋表六趣。又機宜之説。何假疑

若有至歎佛下。第二謂得果有二。初有三句
標行因人。後一頌一句讃得果。初也。有二。初
半頌擧人。後一句擧行。言讃佛者。本云稱嘆
如來幷讃此偈。今含有之
生生至瞻仰下。第二讃佛果有四莊即
取之
一一
句神通。二一句相好。三一句福徳。四半頌尊
此爲
王也
故本云在在處處。常爲國王輔相大
臣之所恭敬
非於至懺悔法。第四總嘆此法難聞二。初半
明修因淺者不値此經。後半明習善深者乃
聞今法也
爾時至罪障下。品中第三大段世尊讃成有
二。初讃成。後示縁。初也
汝今至爲汝説。第二示夢所因
時諸大衆下。第四段時衆奉行又二。初聞法。
喜行。如文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五
  寶曆二
年十二月十六日寫得了始筆於九
月十六日
  同三癸酉十二月十五日再校了
 寶生閑人成慶六十
八齡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六

 元興寺沙門願曉等撰 
  滅業障品第五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前明止善之始。今辨止
善之終。二前顯戒學之始。今辨其終。故梁云。
是戒中第二。來意如前。三爲利時機。帝等如
下。故前品後此章來也
二釋名者。一業。二障。三滅。別是大義。意謂。
明是大義故立品名。故曉述云。廣明十惡五
逆等障伏滅行法。故業障滅。前品從初。此約
終名莊即取之。加云。梵音羯磨云業。阿跋羅拏云障。
毘耶奢云滅。沼取加云。眞諦依西國音。今從此方
云滅業障。興同加云。梵云薩婆。
云一切業障滅品。從方略名
三決疑者。問。前明罪滅。今何重説。答。爲此
八義如上述之。問。若爾沼云。此八釋中第二
七八。三釋爲正。餘者不正。今釋不同。如來意
辨。答。此是謬也。皆倶正故。見文可知。更不
論之。又曉來意唯有一種。正取第二。莊出四
義。即擧初四。沼爲求異强有不同。彼三來意。
初云。明滅惡之中。前品夢聞悔過。今者正示
悔法滅除。此即三藏八中初義。二云。妙幢因
夢自能悔過。餘衆不能。此第七意。何言不同。
三來意云。妙幢但陳其夢。未自懺除。欲自發
露。故請佛説悔之法。故前品後有此品生。妙
幢之夢久來願修。夢中能悔。又此品中。天帝
等請無妙幢文。何虛釋耶。故少異者甚無用
也。問。障有三種。何擧業耶。答。興云。煩惱唯
本。苦報唯末。業即兼之。故擧業障以攝二也」
爾時世尊下。明戒有二章之中。是第二。如前。
品文有四。一如來利益意謂。入定
放光利益
二爾時天帝
下大衆諮請。三佛告善哉下如來答釋。四爾
時天帝釋及恒河女神下大衆受持沼即
取之
就初
有二。初歎能益之人。後是諸下明所益之事。
初又二。一總標。二別歎。初也
住正至靜慮下。別歎又二。一明應身。二從身
毛下明化身。化身是利益之縁。應身是利益
之因。初也。有二。一慧。二定。住正分別是慧。
入深靜慮是定興即
取之
本云善正分別入於深法
妙有名禪。故知住者是善名也。慧有二義。一
善分別。二正分別。分別者是照了之用曉莊沼
興意皆
依之。莊云。分別謂觀
察異名。具如各辨
善正者有五義。一者慈悲
觀衆生名善分別。智慧觀如如名正分別。慈
悲正是能度。智慧是度方便也。明化具此二
分別也。二者觀所敎衆生曰善。觀能敎法門
曰正。三者觀衆生煩惱行曰善。觀衆生煩惱
滅道曰正。四者二中各有三。善中三者。一觀
衆生受生死𣵀槃二處。二觀時節。下種成熟
解脱。三觀器性。器有大小。性有利鈍。正中三
者。依其處所。依其時節。依器性而與其法也。
依其處者。若在生死敎厭離。若在𣵀槃敎慈
悲。依時節者。隨時宜敎下種等也。觀器者。
敎三乘也。五者安處惡道衆生於善道中曰
善。處善道衆生於三乘中曰正故知三藏倶約二
智通名分別。曉
莊意依。然莊取正中第三義。沼云。正謂
本智。分別後智。興以俗智云正分別
入於等是定。此亦有二。一深定。二妙定也。甚
深者有多種。一者世定有三。一邪定無記定。
二出世定。三但出世。上二是不淨定故名淺。
善定是淨定。如來是最善淨故言深也。二者
除邪與無記。但就善淨。定有世出世。世有漏
淺。出世三乘定無漏深也。三者除世善定。但
就出世。三乘定復有淺深。以三解脱爲根本。
無願觀者。無常故淺。空觀無人我。無相觀無
法我故最勝二乘。有二解脱出八種生死。能
攝攝持顯現一切諸徳。微妙者。無休息無中
間恒利益他。依此深義故言妙也。今靜慮者
即本禪也。大義章者。禪者梵音。此名思
惟。於定境界審意籌慮名曰思惟。具如下述
莊云。梵音具言禪那。亦地耶那。此云靜慮。依止寂靜
能審思慮。故言靜慮。眞法性體非虛空故。名爲微妙
義章意。兼述曉義。故云法身之状具諸妙徳。
遍諸法無所不有。故言妙有。的縁此境於中
靜慮。故名爲禪沼云。靜簡散心。慮簡無
心。是第四定。興即同之
故唯後
智爲分別者。即違此文。豈住俗智入法性定。
故宜審之
從身毛孔下。第二明化身是利益之縁。對應
身是利益之因。法身不爲利物而有定也。小
乘神通一千世界。縁覺中千。菩薩大千。如來
隨意遍滿。弟子不及。不與下共也。就文有四。
一明光本。二明光用。三明光體。四明光事。初
也。有時他身見光從如來心起。今明從身有

放大光下。第二光用。本云放種種光。有七種
用。一滅除幽昏。二怖畏惡魔。三聚集大衆。四
利益身心。五顯希有事。六能生安樂。七得人
天道
無量百下第三光體
諸佛至光中下。第四照事有三。一所照處所。
是佛土也興云。梵云差多羅。此云田也。有言國亦云
土。義譯而已。字畫一本皆無此字。説文作
刹。梵乙反。
刀割物之聲
二十方下明所照近遠。過算數。三
五濁下明所照諸法。是五濁。滿願品已釋之」
是諸至門衆下。第二明所益之事有二。一擧
得益之人。二明得益之法莊即
取之
初中又三。一
別明業障之因。二總明報障之果。三合結。因
果之人皆蒙利益。示佛平等。初也。有五種罪。
一破淨戒。即十惡。一切十惡十惡所攝。故
起十惡破大小乘戒。二破正見。入五無間。由
邪見墮無間。三破正行。誹謗三寶。是佛説不
修。非佛説而修。四破正命。不孝父母。一有財
不供養。二無財奪父母。以財爲命故言破正
命。五破自性。輕慢師長。出世師僧爲尊。在世
父母兄弟爲長。人之爲性本應恭敬尊長無
其憍慢。無有禮節與禽獸不殊。乖於人性故
言破自性。前四多從惡知識外縁而起爲輕。
乖自性爲重也
應墮至傍生下。第二通結上五種罪。上五種
罪應得報障之果也
彼各至住處下。第三合結利益平等也
是諸至安樂下。第二明所利之法有三。即三
種攝持。一信受攝。二不散動攝。三聚集攝。初
令除漏器。次令除覆器。後令除穢器。初也。
此明持心。故言是諸乃至安樂。本云是諸衆
生覩斯光已應念安樂。安樂無怖畏無疑惑
故。能信受也。安樂是信受之因。無怖畏者。見
光知決定利益。故無怖畏。無疑者。見光決知
前理能生正行故。決定信受無疑心也。光因
有二。一慈。二智。由慈有光故令衆生無怖畏。
由智有光令衆生無疑也
端正至莊嚴下。第二不散動攝。此明持身有
二。一端正等是内身。二福智莊嚴是外物。資
身之具也。本就外嚴故福徳莊嚴。今麁故云
福智。此内外是散動因。若内外具足。心無憂
惱不散動也
得見諸佛至坐一面。第三聚集攝。至佛處也
有二。初明先罪滅衆。後明諸天神衆。興云。
此應有佛出定之文。不爾即違捨身文故
爾時至向佛下。品第二大衆諮請有二。一請
法方便。二正問縁起。准前可知。離顚倒四陰
散亂。初也
而白至除滅下。第二正問有四。一問果。二修
行下問因。三攝受下問攝。四曾所下問障。問
中有四種無上。一果無上。二因無上。勝二乘
也。三攝受無上。攝有他勝二乘攝自身。四無
障無上。爲他無障。無上自在故。最勝解脱

佛告至善哉下。第三如來解釋有二。一難問。
二正答。初又二。一眞歎。二釋歎意。初也。言
善哉善哉者。一善哉歎現在利他。二善哉歎
此問能生他善。二者一善哉歎自利。二善哉
歎利他曉取
後也
善男至衆生下。第二釋嘆意有二。一列所爲
人。二明所爲法。初也。若虛妄衆生。則不須利
益。今欲隨順虛妄利益眞實衆生。眞實衆生
即是法界。無自他凡聖三乘異故。無異無
邊也
令得至一切下。第二明所爲法。言淸淨者。令
闡提捨生死不淨得佛淸淨。解脱者。爲身見
人脱三界繫縛。安樂者。爲除聲聞怖畏生死。
哀愍者。爲縁覺令生慈悲也本無福利。
攝世間故
若有至罪者下。第二正答有二。一略明悔方
法。二我從無始下廣明悔法此中有兩重之科段。
煩故止。隋略爲二
段。故今
依之
初有二。初明罪體。二爲説悔罪。初也。
此有二句。一一切衆生爲業障故。明作罪之
具。業即三業也。二造諸罪者。明所作罪體。體
是無作也
應當至六時下。第二略悔方法中有四義。一
恒長悔過。二恭敬悔過。三無餘悔過。四令他
知悔過。初也。言悔長者日夕六時。有二義。一
者一日分爲三時。一夜爲三時。於六時中常
無休息恒長懺悔也興云。如經言如來大悲。日夜
六時觀察衆生若退若進故。今
言六時意
亦同之
二者一日一夜爲短時。半月月爲中
時。半年年爲長時。隨一時中作六法懺悔。一
者受用滅。又有二。一於三寶前運動身心作
諸苦行。受用昔來惡業之苦後不復受。故言
受用滅。二者菩薩昔日有無量後報惡業。今
發心於三際之中受此苦報以化衆生。二迮
伏滅。作九想等觀。若愛他形儀想白骨。若貪
他相貌想内脹。若貪他色想靑游。若貪他淨
想膿血。三損滅。如鹽雨經中説。如以多水投
鹽則不覺有鹽。鹽亦不失。如放生善多。殺生
之罪則滅少。布施善多。偸盜罪則滅少。此三
悉方便滅。位在外凡。四意欲滅。意欲者即三
界貪也。先知過失。後作厭離心。故能息滅。此
是修定。但枝修。皮煩惱也。五遠離滅。依無漏
道斷皮煩惱也。六拔除滅。心煩惱也。此三
藏第一十信。第二十解十行。第三十迴以
上。此六法不得竝有。若聰明人。一日一夜得
六法成。中根一月得成。鈍根一年得成。但下
位得其方便。上位得其正體。又義。一日一夜
各三時。聰明人於初時犯罪即初時懺。中人
乃至第二第三時懺。鈍根不過此六時也
偏袒至恭敬下。第二恭敬懺悔。有三句。各表
二義。一偏袒右肩生羞慚。慚者外漸他。羞者
内自羞。羞有三品。一上羞羞自。二中羞法。
三下羞羞人。自羞者。未出家時自作惡也。羞
法。出家已後永不作惡也。羞人者。見人時持
戒。不見人時便作惡也。漸亦有三。例具如上
也。偏肩者示内羞外慚也。二右膝著地亦二
義。一除散亂之心。二除不信受意。除散亂者。
著地安靜久住悔過也。除不信者。胡跪屈曲
受行悔法也。三合掌恭敬亦二義。一無憍慢。
二無貴高。無憍慢者隱我有徳顯他有徳。無
貴高者顯我無徳不隱他有徳也。若自無徳
而言有是貢高。若自有徳而言有是憍慢也」
一心專念。第三無餘悔過。本云一心一意。
心者不續覆藏心。二一意者不更復犯。又一
心已生者懺悔。一意未生者永斷。又一心者
知己有罪。一意者生厭離意。又一心者罪無
輕重一向皆懺。一意者時無遠近究竟不作。
又一心者生正命。已作罪憶持不忘。一意者
生正智。作諸方便除先之罪。又一心者已作
生慚羞。一意者未作生怖畏也沼興含配三業。
亦是本意也
口自至頂禮下。第四令他知悔過有三。一恭
敬頂禮表自羞。二發言讃嘆表羞法。三令他
證知表羞人。此三羞是三品。即配三乘人。自
羞上品菩薩。羞法中品縁覺。羞人下品聲聞。
此即初也
現在至提者下。第二發言讃嘆有二。一正歸
敬佛。二結敬。初又二。一自利。二利他沼即
取之
又二。一別嘆三身。二總嘆三身。初也。有三。
一明化身。二一切諸佛論應身。本云現在十
方之上。故云歸命頂禮一切諸佛世尊本文勝
也。禮
三世故。莊有二釋。一但禮現在。一現在佛救苦相
顯。但言現在。理實通三世。准下隨喜。此釋好也
一切
佛明智慧。世尊明慈悲莊云。新無世尊。世尊擧
後兩號攝前八。准下勸請
應有
世尊
三已得下明法身。此眞實也
轉妙至法炬下。第二總嘆三身此中三重科。煩
隨止。就後釋
之。故
今依之
又三。一二句明輪體三轉。二三句明輪
相能益。三二句明輪用所益。初中。本有三
句。故云轉法輪照法輪持法輪。廣如法輪義。
曉云。初説法度人入見道故。次令得修道照
除闇故。後得無學道持解脱得故。此三顯轉
四諦法輪也莊有二説。初即取之。後即如次深密三
輪。如是二釋皆有道理。沼但取之。興依
後義。而徴初釋。例
難還同。亦應審之
相中。雨者。令諸下種者生五
根牙故。大法鼓者。令諸聽法者破四魔軍故。
大法螺者。吐八支妙聲遠聞十方故故知曉意
出妙聲句
屬上
用中。本有三句。故出微妙聲竪大法幢
秉大法炬。今總略之。初句准上。大法幢者。能
立正宗示諸世間故。大法炬者。破諸闇障入
出世道。此五明説大乘勝能也
爲欲至樂故下。前明説法。今第二明利他。本
有四句。故云爲欲利益安樂衆生。乃至爲令
無量衆生得淸淨故。得安樂故。欲令大衆得
大果故。爲諸天人得淸淨故。四句爲二。初一
句總明説法利益。後三句別明三乘。文不次
第。披向可見。今准爲二。一總。二令得下別益。
擧中大果及安樂事兼前後故莊即
取之
略説罪體
有八。次第相生。一障智慧行罪。既無智慧則
失正念。故第二障正念罪。既失正念斷一切
白法。故第三障一切白法罪。既失白法生不
平等心。與菩薩不相應。故生第四障平等心
罪。已生不平等心則難敎化。故第五生難受
敎罪。已難受則邪道。故生第六罪。已行
邪道遠善知識近惡知識。此生第七罪。已近
惡知識乖菩薩生第八罪。菩提者以智慧爲
體。一切度從智慧所生。若人於智慧不如理
行。是人則於菩薩十度道品三種皆隨。是故
障智慧行罪。一切罪根本。此罪有四法生故
障一切智慧行。一不聽聞。二不令他聞。三障
他正聞。四顚到心説。依此四法有四法生。一
自不覺知。二覺知因不具足。三作無明業。四
生顚倒心故。依無聽聞現世無所覺知。依不
令他聞未來中覺因不具足。依障他正聞現
世增長愚癡業。依顚倒心説未來中恒生顚倒
智。不聽聞者。一從不信受法生。二從不信受
人。三二種不信受。不令他聞者。一從嫉妬心。
畏他勝故。二輕易他不爲説。三畏他問難故。
障他正聞。一從謗法生。二從謗人生。三辱能
説能聽和合因縁。顚倒心説。一從自不通達
道理。二不詳三乘機根。三不説眞實義而説
邪倒法。此四法。初障聞慧。第二未來障聞慧
因縁。第三生愚業。第四生顚倒心意謂。前四
治是等也
如是至禮敬下。第二結敬
彼諸至之業下。第三請證羞人有二。一明有
能見智。二悉知下明所見之法。言眞實慧者
見罪不有。眞實眼者見罪不無。眞實證證我
今悟。眞實平等下攝受我也。悉知知我現在
有罪。悉見見我過去有惡。又知我現惡見我
當苦也。又如金剛般若論辨曉云。慧眼證明。如次
三世。乃至知意業故
知。見身口故見。莊即取之。興云。不然。見眼亦見未來。
如天眼故。明亦知過去。如宿命故。今即大圓鏡智名眞
實慧。慧用勝故。平等名眼。妙觀證明。成事平等。平等
增故。前三智曰知。依意根故。後一智名見。依五根故
此即自害。若爾初一依勝名慧。後三既劣。不
可言智。例難不少。又自在位諸根互用。何偏
依意前三云知。依五根故後一名見。當知如
是隨一説之。相避顯故。如慈氏佛多寶佛等。
沼云。此知見等亦同十住毘婆沙云十方一
切佛所知無不盡等也
我從至障罪下。第二廣明悔罪有二。一明罪
正體。二若人成就四法下廣明有中行法。初
有二。一正列罪。二如是衆罪下明正滅罪。初
二。一略。二廣。初也。又二。一標時。二擧法。法
有二。此初惡業
二爲貪下煩惱也。沼云。三毒所纒非自在故。
起諸惡本。同十經婆沙三三合九種。九略如
上。廣如義章第七各義
未識至善惡下。第二廣也。又二。一標時。二擧
法。初也
由身至無間罪下。第二擧法又二。此初總擧
三業
惡心至父母下。第二別列惡體有三。一五逆。
二十惡。三三業興即
取之
初也。義章第七云。殺父
母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莊云
同之
背恩違福
田故名逆。由四義故。一趣果無間。捨此身已
次身即受。故名無間。二受苦無間。五逆之罪
生阿鼻中。一劫之中苦苦相續無有樂間。因
從果稱名無間業。餘如彼也。興云。薩遮尼乾
子經第四云。一破塔壞寺焚燒經像盜三寶
物。二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覆藏。三一切
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
責。説其過失。禁閉牢獄。或脱袈裟逼令還俗。
責役驅使債其發調斷其命根。如大集經説
一破戒比丘過失過出萬億佛身血。四殺父
害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起大
邪見謗無因果。長夜常行十不善業。此之五
種。唯於大乘名無間業沼同加云。此經三乘通
説。初句大乘立中第
此釋非也。此第五故。誹謗法者。前五不入。章
云。謗法重於五逆。是不入沼云。第五逆謗佛八
正爲非正道。五法爲
道。言五法者。大乘未見其文。一切有部大毘婆沙百十
六云。一盡壽著糞掃衣。二盡壽乞食。三盡壽一坐食。四
盡壽居逈處。五盡壽不食一切魚肉鹽
酥等。正理律攝説五有別。此第二逆
此五邪命。寶梁
經大論及章説。何爲無耶。此五逆義七門分
別。廣如義章第七五逆業義
身三至隨喜下。第二十惡。所謂殺生乃至邪
沼云。
第五逆
此十麁鄙稱之爲惡。七門分別。廣
如義章第七十業道義
於諸至毀謗下。第三明三業有三。一總標。二
別列。三重結。初也
升至而用下。第二別列。三業爲三興即
取之
形聚積名之爲身。起説之門謂之爲口。伺縁
名意。依斯起作故名業也。此初身業。害父母
者。不共中第四逆也。或盜窣都婆興云。此云
積聚。沼云。
第一
逆也
世尊至悔惱下。第二口業第二
見行聲等第四
今謂第三。如上知之
見有至增長。第三意業愱慳即隨惑十纒。無明
邪見即本惑。各據勝説
謂。據十纒十使中。各據重説。此三業義五門
分別。廣如義章第七三業義
於諸至説法下。第三重結。止結口一事
如是至懺悔下。第二正明罪滅福生爲二。初
正明罪滅盡。後若有願生下明罪滅福生。初
有三。一略標。二所作下廣悔。三以是因縁下
結勸。初也。又二。一諸佛爲證。二我今下正
起懺悔也
所作至不受下。第二廣悔有二。一明自擧果
悔因。二擧他爲例。初也。應墮惡道。地獄乃至
修羅。生十二難處。言十二者。八難及四空也
曉云。出
懺悔品
亦如至不敢造下。第二擧他爲例。本二。一別
擧三世菩薩。二總擧三世菩薩。今有初也。擧
三世以爲三。如文。三中各二。初擧他。後例
我。第二總擧三世。如本
善男至多時下。第三結勸有二。此初時節也。
一刹那者。曉云。略有三種。一者生滅刹那。二
者相似刹那。三者紡綖刹那。生滅刹那者。時
分極促。生時即滅。如楞伽言。一切法不生。我
説刹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爲愚人説。仁王經
言。色受想行識空。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
即空。刹那刹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何以
故。九十刹那爲一念。一念中刹那逕九百生
滅。案云。此中九十刹那者。第二門相似刹那。
九百生滅者。乃是初門生滅刹那也。第二門
相似刹那者。如瑜伽論説。如經言起一心若
衆多心。云何安立此一心耶。謂世俗言説一
心刹那。非生起刹那。謂一處爲依止。於一境
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心刹那。
又相似相續亦説名一。與第二念極相似故。
案云。薩婆多宗四相前後爲一刹那者。在此
相似相續刹那。但彼不覺中逕生滅有。第三
門紡綖刹那者。如摩登伽經言。我今復説刹
那分段。婦人紡綖得長一尋。則名爲刹那時
也。六十刹那名一羅婆。三十羅婆名爲一時。
此一時者一日分也。凡三十分爲一日夜。案
云。一日一夜中三十時分。則有九百羅婆。五
萬四千刹那。是則日夜無間紡者。得六萬三
千歩。以七尺爲尋故。今此經云一刹那中不
得覆藏者。良在第三妨綖刹那。下即況於一
日夜故。又若約其生滅刹那。刹那之頃不得
發露。相似刹那既取相似。發露心生即非相
似。故知不説此二門也莊皆取之。初門加云。瑜伽
云。百二十刹那爲怛刹那。
六十怛刹那爲臘縛。三十臘縛爲一牟乎栗多。即此三十
爲一晝夜。又大婆沙三十八云。一晝夜有六十四億九萬
九千九百八十刹那。如此等文皆依生滅名爲刹那。又依雜
集第九立相似刹那。興取後門加云。牟乎栗多此云須臾
若有至除滅下。第二勸信解又三。法譬合。如

若有至業障下。第二明罪滅生福懺悔正體
有三。一擧果爲勸。二何以故下正示悔體。三
若有善男子下結悔能滅罪。初有二。一擧世
果。二擧出世。世中有二。一人。二天。初也。有
四。四姓如文然今初中雖有復言而非二
人。此擧一人福智二嚴
故本云。若
欲生富樂之家。金銀盈滿。發大乘行亦應
懺等
善男子至除業障下。第二天果有二。一欲。二
色。初也。有六。如文。初有四王。故從主名。第
二梵音名忉利天。如大論云。三十三人共修
善業。主伴命終皆生彼天。從人爲名。第三此
云妙善莊云。此云時分。謂彼天
處時時多分稱快樂哉
主名牟修樓陀。
第四此云妙足。從主爲名此云喜足。亦名知足。
謂彼天處多於所受生
喜足
第五梵云須濕蜜陀。自化樂具己得受用。
故云化樂亦名樂
變化
第六梵云婆舍跋提。他化樂
具己得受用。故曰他化。此他化上別有魔天。
處近他化故隋攝之。日月星天隨近四王。故
隋攝之。若別不攝。地居空其地別故
若欲至障。第二色天。經論不同。依花嚴有二
十二天。若依雜心地持論等有十八天。今有
十七。初二三禪各有三天。即九天也。第四有
八。故合十七。如次配文。莊云。如正理論二
十一云。大梵所領故名梵衆。侍衞大梵故名
梵輔。廣善所生故名爲梵。由彼獲得中間定
故。最初生故。最後沒哉。威徳等勝故名大梵。
地内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光轉勝故名
無量光。淨光遍照自地處故名極光淨。意地
樂受説名爲淨。於自地中此淨最少。故名少
淨。此淨轉增名無量淨。此淨周普故名遍淨。
無雲下第四禪八也。無雜雲居故名無雲。其
福轉勝故名福生。有色異生其福最勝故言廣
果。煩謂繁雜。無繁雜中此最初故説名無繁。
令下生煩惱名熱。此初遠離故名無熱。形色
端正過下二天故名善現。形色轉妙衆所樂觀
故名善見。形色最妙餘不及故名色究竟。此
中初三凡聖雜居。後五唯聖。故此五天名爲
淨居。無異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大義章
云。第四禪中隨其別修更有六天。謂無想及
五淨居。無想天者與前廣果同在一處。有諸
外道取此無想以爲𣵀槃。是人命終生廣果
處。初後有心。中間無心經百劫。以此別得無
心法故別爲一天。阿那含人以無漏道勳第四
禪。有五階故得五淨居。謂下中上上中上上。
如次五淨。具如彼辨。是故亦名五那含天。第
五梵云阿迦尼吒。婆沙亦同。此名無小。即色
究竟。依大論説。五淨居上別更有一菩薩淨
居。名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是第十地菩薩
住處。身命衣量及行因等。廣如正理及義章
第八六道義等莊沼全取。加云。如瑜伽雜集智度長
阿含起世正法念正理婆沙樓炭經等

大略前無雲等三者。無伍果生處故。意謂。
爲取勝故。今皆擧者。凡有禪攝欲該盡故。本
但止無想及四空者難故興云。雖智度論初
禪有四天二禪有八
天三禪十二。今顯三品重修所生故。皆説三天。又四禪
中唯有凡聖共所生天。欲以勝勸令修滅障。故不説之。
四無色天無勝
利故亦不説之
上來人無本文。一一皆有應懺除
障之言。今多總略。此即麁細之不同也
若欲至業障下。第二擧出世果有二。一小乘。
二大乘。初又二。一別擧四果。二合擧二乘。
初也
若欲至究竟地下。第二合擧。本云自在聲聞
力究竟聲聞。大自在辟支菩提自在地。聲聞
力自在者共解不過。聲聞大自在有中化物。
又力自在盡智。大自在無生智也。又有四種
聲聞五種辟支。廣如法花玄中論疏等也。問。
三明六通有何差別而雙唱耶。答。興云。直知
過未漏盡三境故名爲通。復達因果故名爲
明。廣如智論。問。六通中五既兼有學。三
中二不還應有。答。許亦無違。故智論云。已離
欲者入見道時。至第八四心通變作明。而彼
論云。如來後夜得三明者。即説變作名爲明。
故不相違
求一切至障下。第二大乘。一切智者通眞俗知
一切之智也。淨智者實智。不思議智者權智。
不動智者常智也。正遍智者無上正遍横竪
皆圓也曉云。一切智智者總句。總攝佛地所有智故。
如智論云。一切智一切種智。乃至一切智照諸
法如所有性。一切種智達諸法盡所有性。此經合名一切
智智依不異門。總相別相合名一切依不同門。總別兩智
故名智智。下之四句別顯四智。言淨智者妙觀察智。觀
察淨妙功徳門故。不思智者成所作智。作成不思議事
故。不動智者大圓鏡智。如論言。四智鏡不動故。三藐等
者平等性智。三藐曰正。三者曰等。菩提言覺。合言正等
覺正遍智。平等性名正等覺。遍照差別名正遍故。莊沼
即取也。興云。別論四智。總而言之不出二智。一總相
智。即三藐三菩提。二別相
智。即正遍智。廣如智論
何以至縁生下。第二正示悔體有三。一明俗
中有無常觀。三何故下明眞中無相解曉云。
前世俗
道理。此勝義道理。沼取故云
因縁門無相門。興即取本
三善男下釋所以。初
又二。一總明惡可滅善可生。二別明由善生
惡滅。初中二。一即釋。二解佛語。初也。一切
法者善惡二法。從因縁生者内因外縁也。如
來至相滅下。第二解佛語。異相生者。惡由
惡因縁生。異相滅者。善由異因縁也
因縁異至遺餘下。第二別釋由善生惡滅有
二。一明惡滅。二明善生。初也。本云。是時過
去諸法已滅已盡已轉。如是業障無復遺餘。
已上已謝故滅。無餘故盡。改有爲無故轉也
是諸至復起下。第二明善生。諸行法者悔罪
之行也。未現生者昔未知行之。未來更不起
者永斷相續也
何以至法空下。第二明無相解有二。一就即
釋。二解佛語。初也
如來至行法下。第二又二。一人空。二亦無生
下法空。亦無行法者。悔善亦不有也
善男至相故下。第三釋所空有二。一明即眞
故不有。本識不有故末用無也。二何以下釋
無。過一切相者出有無外也仍沼云。過者離也。
出離生滅相。出離言
説境。興云。肇不云乎。欲言其有性即
自空。欲言其無縁即彌集。語非其然
若有善男至業障下。第三結悔能滅罪有二。
一信解罪具行。二以是義下悔滅罪也。曉總
結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乃至念實相
莊沼
取之
善男至淸淨下。第二廣示有中行法。又前示
令解。此勸使行。解行相對也。爲二。一令生四
種悔罪心。二勸修四種悔罪行。初又二。一長
行。二偈頌。長行又三。標釋結沼即
取之
初也
云何至慈無量下。釋。一生信。二生解。三起
願。四攝行。初正念者。本云正心。是正信。甚
深者即信解不忘。於初行等者。令他我同行
一切智。於衆生者四等行也
是謂下結也
爾時下。第二偈。即頌上四事也。曉云。頌中三
句二字別顯。淨業障者總結句也
善男子至出離心下。第二勸修四種悔罪行
有二。一列所悔之罪。二示能滅之行。初也。出
四種重罪。一犯菩薩十重六重等。二謗法。三
邪見。四貪著有爲。不信有三乘果。不欲求

復有至業障下。第二出四種能滅之行有三。
一總標。二別列。三廣釋。初也
云何至菩提下。第二別列。即是菩薩四法。一
悔罪。二勸請。三隨喜。四迴向。不明發願者。
前品與後讃歎品具明故興云。非也。懺悔隨喜迥
向等四。前亦備説。不應
更説故。今不發願者。
無別所犯。故略不説
以實可徴。前明五法。喜向
極略。懺悔處中。發願周廣。披文知耳。今據中
略。佛更説之。正如本釋。又此五法翻五心説。
發願對懈怠心説之。以願樂利益自他心爲
其體故。菩薩六時闕者犯罪。應學此旨。曉云。
如是四行通地前上。今説地前四位通修。若
別配者。懺悔在十信。信善悔惡故。勸請在十
解。爲解請法故。隨喜在十行。隨喜他善增自
行徳故。迴向在十迴。向施衆生共向菩提
故。地前修行不過四位。故説四法攝諸行也
莊興
取之
爾時天至根下。第三廣釋。正釋三事。中不釋
懺悔一事者。如上五十三行及懺悔品曉莊沼
興皆取

釋三事中。初釋隨喜。二釋勸請。三釋迴向。
所以勸請懺悔者。是起心向三寶之境也。三
中各有問答。初釋隨喜。初問也。曉云。良由天
世間大人偏傷嫉妬甚爲小人。愍諸小人其
意最急。故不隨次爲問此天帝其性風流。不
耐次濟。故亂次問也
佛言。至無量下。第二佛答中有六段。一明自
運三業。二十方下隨喜一切衆生。三又於現
下隨喜一切菩薩。四復於現下隨喜一切諸
佛。五善男子下格量。六是故下結勸。初也。准
曉下意爲二。一取未修即簡已修。二明儀軌。
即運三業。准前懺悔知之。曉云。一心者專住
一趣故。一意者不雜餘意故
應作至之果下。第二文也。有二。初喜現者
功徳。後例過未莊興
同之
初也。又二。初喜。後願。如
文也。施戒心者。施者財法及無畏施。戒者五
戒八戒乃至出家二部戒。心慧者諸生得慧
及聞思修慧故。我今皆隨等者。隨順歡喜如
自所得
如是至隨喜下。第二例喜惠迴未。此明雖今
未修大乘行者。望於未來無不修者。故得皆
喜一切衆生也
又於現至如是。第三隨喜菩薩有二如前。初
也。曉云。四重言初行者。通取十信也。過百劫
者通説三賢。獲無生者初地至九。一生補者
在第十地。乃至過未單設。具如現在。故言
亦復如是。問。且初心者得幾所福。如何隨喜。
答。不可思議。如華嚴中。帝釋問法慧菩薩言。
初發心菩薩成就幾功徳藏。菩薩答言。此處
甚深。難知難解難説難説。今蒙佛力隨分宣
説。假使有人於一念過東方無量世界。彼人
以自在神力從此東行。盡無量無數阿僧祇
劫。猶不能得世界邊際。又第二人能於一念
過於前人無量無數阿僧祇劫所行世界。彼
人以此自在神通從此東行盡無數僧祇劫。
猶故不得世界邊際。如是展轉乃至百人。猶
不能得世界邊際。如是初發心菩薩功徳之
藏不可得知。乃至廣説。案云。如是功徳。如是
隨喜。發心功徳既其如是。後後諸位轉轉增
位。由是義故深起隨喜也
復於現至菩提。第四隨喜諸佛又二如前。初
中准上爲二。初喜自利功徳。後喜利他功徳。
曉即
依之
初也。三身如上
爲度至法雨下。第二又二。初説法。後利益。初
也。准上此句總嘆三身。猶爲自利。今者既有
爲度之言。故轉勢之。有三。輪體輪相輪用。
准上知之
哀愍至隨喜。第二益又二。初總益一切。後
別益三乘。如文。若有等者。曉云。謂未具足五
乘功徳。諸佛敎化皆令具足。我皆喜者。謂如
所擧。佛二利徳及敎所被五乘功徳。我皆喜
讃。本云我皆隨喜而讃嘆之
如是至讃嘆。第二例過未諸佛莊興同之。曉意皆
隨。通亦得爾矣
故知沼以此等喜向果者。非但違前例。亦亂
次第故。凡此隨喜從淺至深。在文見之。故曉
云。一總喜凡夫二乘功徳。二別喜一切菩薩。
三總喜十方諸佛。然彼十住婆沙云行有福。
施福持戒修禪行者。上文分明。不可勞也
善男子至功徳。第五格量。今謂爲三。法譬格
如文。格中有二。初格。後釋。應知。興云。隨喜
福勝。廣如十住婆沙
是故下。第六結勸。曉云。二句。前總。後別。別
勸女人作隨喜者。凡諸女性多有嫉妬。由是
生生不離女身。故別勸修轉女身也興即
取之
爾時天至修行故下。第二釋勸請。先問。後答。
此問也
佛告至菩提下。第二佛答。本有六段。一勸請
諸佛始成者常轉法輪。二勸請諸佛終𣵀槃
者久住。三列三世菩薩共爲例。四格量。五引
證勸修。六結勸。今合初二爲一有五。初文應
知。二如過去下引例。三善男子假使下格量。
四如我昔行下引證。五是故若有下結勸。初
也。本有九行半文。勸請十方初成者轉法輪。
又有八行。勸請終滅者久住世。今總略之。理
實如本。今爲遮煩。是則先賢後哲隨宜廣略
皆爲利器。上來多例。故知偏執愚中甚也。曉
云有二。總勸別顯。初也。有二。一能修之人。
二所修之法。如文。欲得無上道者應修三乘
道者。菩薩遍修一切諸行。而不取證二乘果
耳。如大品經遍學品説莊沼
取之
是人當下。第二別顯。今謂爲二。一儀式。如
前。二一心下正敎勸請有二。一正明勸請
二佛勸請。一未轉
法輪。二欲入𣵀槃
報身者。本云應身也。二我今
下。兼顯迴向功徳也莊即
取之
如過去至菩提。第二引三世菩薩爲例也
善男子至法施下。第三格量有二。初略。後廣。
初也有三。一福。二格。三何以下
釋。沼云。如波若論校量所以
善男至譬喩。第二廣格有三。初標。二由其下釋。
興爲五對。如彼。三是故下
如我至生故下。第四引證勸修佛擧自得二果爲
證以勸修也。一
勸請轉法輪果。
二勸請久住世果
曉云。有二。先略。後廣。初也。有
二。先擧其因。後示得果。果中。帝釋等勸請者
擧其事也。善男子諸等者出請詞也。此請
意也
我於至𣵀槃下。第二廣説又二。先因。後果。初

依此至之法下。明果。本釋如前三身廣辨。曉
即取之。故依有三。一此明應身興云。十力四無
畏別。略有十
對。乃至廣如智論
第二十五如彼辨
二我當入下化身
我法至無比下。第三顯法身果莊即
取之
有三。一
總表。二廣顯。三擧因總結。初也。法身具三種
淨。最極無比。如上品説。故云淨等
種種至法身下。第二廣顯有二。一依總相門
略顯衆徳。二依別相門散説諸徳。初也。種種
妙相者。法身五相。一無爲。二不相離。三離二
邊。四脱一切障。五自性淸淨。如前品説。無量
智慧者。性得般若照無量境故。自在故。法身
無礙無所不爲故。福徳者。過恒沙數性得功
徳。心行處滅。言語斷故。難可思議衆生皆蒙
益者。直由法身性得功徳。恒時潤益諸衆生
故。説不盡者。如上略擧。一一功徳皆無數量
邊際可説故又前利生之徳兼二
義故。云説不盡
攝藏等者。無有
一法出法身外故。法身獨出二諦之外故
法身至無有異。第二別説諸徳。略有十種。一
住體起用徳。雖無所爲而無不爲故。二雖斷
等者起用恒靜徳。雖斷生死而恒住持故。三
能破等破邪顯正徳。無邊不離無理不用故。
四能解衆縛等者解惑無二徳。本云能解一切
衆生之縛與縛不異。梁云。與縛不異者化敎
解。菩薩解他縛如自解縛不異。見他受苦如
自受苦不異。行敎解者。婬怒癡性即是解脱。
曉顯意云。若異於縛不能離縛。縛解無二乃
得解故。五能植等成就衆生徳。即由法身本有
定智現應化身成三事故興即
取之
六無作等者圓
滿四事徳。今文不次。本云無作無動無爲寂
靜安樂自在遠離憒鬧。無作者不作意故。無
動者離身口故。無爲者離三相故。寂靜者離
煩惱故。以此四句顯一常徳。安樂者樂徳。自
在者我徳。遠鬧者離生死故。是顯淨徳准今
無作
等者常徳。寂靜無爲淨徳。
其義准先樂同也。莊興取之
七過世等者超過三世
徳。體無爲故過於三際。用無不周故遍現
世。八超出二乘徳。九十地歸仰徳。道理甚深
故。十諸佛同體徳。五種如如故
此等至今已得。第三擧因徳結
是故至般𣵀槃。第五結勸修有二。一能行
人。二所行法。

時天至智智下。第三釋迴向。先問。後答。問
也。本有二問故云。云何爲得菩提修三乘道。
云何迴向爲一切智。今即一問。問迴向故
佛告至迴向者下。第二佛答亦六。一迴向衆
生。二是解脱分下迴向實際。三因此善根下
迴向菩提。四又如過去下引三世菩薩爲例。
五如餘諸佛下引諸佛證同。六善男子若有
下總明格量及結勸。此即初也。曉云。有二。先
總勸學三乘之道。後正明迴向。此依本及上
勸請。今准此文初總牒問。後別正答。初也
當於至悋心下。第二正明迴向。無始所作皆
迴向者。由彼熏習在本識中。約此善根迴施
衆生共向菩提故文中爲三。一總擧所。即三因故。
二別指法。此有七事。一布施。二
善和。三三歸。四學處。五懺悔。
六勸請。七隨喜。三總結迴
是解至所攝下。第二迴向實際。解脱攝者。本
云解脱不攝已上猶如諸佛用無著解脱之心
施一切衆生。不有相之心。不捨有相攝之心。
如此無所取捨。故言解脱不攝我亦如是曉云。
於自
善根心無戀著。故云解脱。永
施於他無更攝取。故曰不攝
若爾付上無著之義
亦通前故。依二徳義合以爲三。初標心。二引
例。三順同。初也
如佛至捨相心。第二引佛迴向。無取相心而
修迴向。是應薩婆若之心迴向。言知見者。本
知者見者。言知者者四智知故。見者者五眼
見故。無礙者離二障故。淸淨者滅習氣故。不
住相心者不存諸法故。不捨相心者不撥諸
法故莊興
取之
我亦至一切智。第三順同有二。初順同。
後發願。初也
以假相
心隨順諸佛不捨不住而迴向故。言亦如是。
沼云。如天
親般若論
願皆獲下第二發願又二。初共得二
嚴。後共得二果。初也
本云。
願令衆生皆得寶手此福
莊嚴
無所有中以手出寶
故。如虛空藏以虛空爲藏從空出寶故。富無
盡者淨土故。智無智莊
嚴也
外應五乘故。妙法
無盡者内順一乘故。餘文可知
因此善至菩提。三迴向菩提
又如至正覺第四引三世菩薩爲例。本有十
一行文。別擧未來現在菩薩爲例。今擧一例。
理如本也
如餘至妙覺下。第五引諸佛證同也曉云。引菩
薩者同彼
迴向故。引諸佛
者同得菩提故
有二。一總引諸佛。二別引二十
一佛説經同。初也有二。初引。
後同。如文
如餘佛者。除下
所出淨土諸佛。取餘穢土成道者故莊興取之。
然興加云。
爲顯三世菩薩之
餘。故云如餘
前釋勝也。莊云。有五。一坐處。
二住法。三除怨。四了法。五得果。初也。如大
波若四百九十一云。云何菩薩菩提樹具足。
善現。殊勝菩提廣大佛力感得如是大菩提
樹。吠瑠璃寶以爲眞金爲根枝葉花果。皆
以上妙七寶所成。其樹高廣遍覆大千。光
明照曜十方殑沙諸佛世界。有情見者無不
獲益。是爲菩薩莊嚴菩提樹。不思等者顯
坐及地。謂樹坐難思道場淸淨。二住無盡者。
本釋如上。曉云。住法雲地之所得故莊云。此
云總持。
念思爲性。一切妙法從此而生。無斷盡故云無盡
藏。首楞取本。又如大般若四百十四説。沼亦取之
三破
魔等者。四魔十軍。具如上述莊云。如經廣説。興
云。梵云波卑夜。此
云惡者。波旬者訛。破彼兵
衆。廣如智論婆沙論等
波旬訛者。得中三藏何
共訛耶。四應見等者。本云應見應知應覺應
可通達。曉云。見者攝一切色聚法故。知者
心心法故。覺者攝一切不相應聚法故。應
通達者攝一切無爲法故莊有三説。初二約二諦
及四諦。如彼。後即取
此。沼倶取之。興徴後云。即違對法五法是所知。六通境
所達故。今即五眼四智三佛六通。如次其境。沼後意
即次前云。見者五眼。知者四智。不可重述。義
無不通。今隨擧耳。五後夜等者。本云證甘露
道得甘露法。初證金剛心無礙道故。後得一
味法如如故。金剛心是得甘露因名甘露道。
果地法身是甘露法。服證此者壽量無限。如
服甘露得長壽故莊影依之。興徴自云。初敎。後理。
經云。佛於後夜得希有名句文身
此亦述前。既云如如。能證豈離。故不
經。我及衆下第二
順同
猶如至説如上。第二別引諸佛對前亦二。
初引。後同
云。此中西方無量壽佛爲號。略擧三佛。東方
阿閦佛爲號。略擧五佛。南方寶相佛爲號。略
擧五佛。北方微妙聲佛爲號。略擧八佛。四方
合引三七佛也興云。西三欲標樂徳離三苦也。東五
即表常徳越五道故。南五即表我徳
捨五取蘊。北八即表淨徳離八妄想故。不
爾別引四方諸佛多少不定。應無別因故
如是等者。
遍於一切無邊三世。示現成佛化衆生故。我
亦下第二
順同
善男子至功徳聚下。第六總明格量及結勸。
在後大段也此中大段與前標異。若恐
書誤。今依總標文處之故
宜云。有三。
一明聞品福聚。二格量功徳。三總結勸修
即標
釋結
初也。有二。一受持廣説。二功徳廣大
譬如至能及下。第二格量功徳有二。一擧喩
格量。二廣釋所以。初也。有二。初擧喩顯多。
後以説相比。瑜繕那者興云。即合也應也。計應合
計度量。同此方驛。又
云。應量自古聖王一日行也。量即不定。或三十里。或四
十里。眞諦云。四十里未見聖敎。今准藏論。不滿十五
里。四肘爲弓量。依樓炭經十四里。依賢愚經以四十里
爲一由旬。有此不同者。方圖法異故。廣如彼也。欲標獨
覺修行十二因縁觀。
故言十二瑜繕那也
既云賢愚經説。何言未見聖
説耶
何以至爲勝下。第二廣釋勝由有二。一總。二
別。初也
是故至不可爲比第二別釋。本有十二種不
可比。今有十一興云。六
對如彼
梁云。正言懺悔勸請
隨喜迴向供養縁覺所不能比也
是故至能比者。第三總結也
雨時天帝至如法行故下。品中第四大段天等
領解弘護。隋云。有三。初受持供養。二佛言如
是下佛述引證。三善男子若有下擧利勸修。
初中有二。一受持。二供養初也。有二。一行
人。二行法也二中各二。初中二者。初列名。後明儀。
後中二者。初聞法。後釋意。文皆顯也」
爾時梵至業障。第二供養有五。一衆集。二雨
華。三動地。四奏樂。五放光有二。初明光體所
及。後明生善滅惑
佛言至所説下。第二佛述引證有二。一述成。
二引證。初也
何以至如上下。第二引證有三。一値佛。二得
記。三益物。初也。有三。初明時節。二爾時下
釋現意。三初會下明説法。釋現意中。言令安
樂故當出現時者。本云安樂一切故現於世
今意
准之
善男子至提故。第二得記有三。一持説。二正
記。三覩佛。初也有三。一明身。二
遇縁。三行因也
二時彼下。正記又三。一得記。二
轉身。三得佛
三時會下覩佛有三。一説法興云。此即現在三
昧境界。入此三昧
無有一法非現在
故。廣如斷結
二處所。三明現在此不滅三昧境
界。廣如智論
善男子若至女身下。第三益物有二。初釋。二
結。初也。有二。一聞佛進行。二永轉女身莊即
取之」
善男子至守護故下。第三擧利勸修有二。一
明利益。二明勸修。今加大衆奉行爲三。初有
四。一由弘經故王得四益。二臣得四益。三内
外學得四益。四人民得四益。王益有二。初正
明益事。二重問答。初也。有三。標別結標文可
知。二云
何下別釋。何以不結也。興云。四種福
利。如其次第懺悔勸請隨喜迴向之所得
爾時至强盛第二定虛實有三。一問。二答。三
佛讃勸。答有二。一明弘經。二是諸國王下明
得益。益有三。一除障敵。二得長命。三兵衆
健。三中各三。謂標別結。初二各三。在文可
見。後中。我等亦能者標。令其下別。結即攝

讃有二。正讃勸。二時釋梵下領勸。初中有
二。一標。二何以故下釋
佛言至名四益。第二大臣四益有三。一標。二
云何下釋。三是名四益結也
若有國至勝利。第三内外學得四益。文段如

若有國至利益。第四人民四益。文段如前。釋
中。本云皆得豐樂無諸疾疫多獲寶貨具足
四福。曉云。具四種者。謂具四種資生之具。飮
食衣服臥具醫藥。是四也莊即
取之
爾時梵釋至亦滅下。第二勸修有二。初明經
有力
後佛言下正勸修學也二中各二。初中。一隨住。二
隨隱。後中。一示一乘。二勸

時諸大下。第三大衆奉行有二。初聞法。後
奉持也
  淨地品第六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來二品既説戒學。今
開定門。二功徳門不過二善。止善先了。今明
行善。夫行善者發心爲首。今廣顯之。故先品
後此章來也。三爲利時機。如師子相及自在
等。得廣利故
二釋名者。陀羅尼者曰總持。最淨地者是十
地。今廣明之。故立名也曉云。總持依智度論二義
釋之。一能持。持諸功徳
故。二能遮。遮諸煩惱故。乃至地是攝義。如此大地能攝
諸人攝持不落。攝養增長。十地亦爾。能攝菩薩。謂能攝
持令不退轉。又能攝養而得增進。乃至最勝淨。謂十一
地諸波羅蜜。能破二十二種無明。遠離十一麁重諸垢。
故以立名。具如彼。莊取此也。興云。梵云陀羅尼部謀達
羅鉢利輸地。上聲 此云總持地最淨。今從用語。故名
最淨地陀羅尼。
義亦依曉
三決疑者。問。此品凡明五義。一十菩提心。二
十度。三十地。四十定。五十陀羅尼隋加十障。
爲明六義。
即意
何故偏言説定門耶。答。此五皆因靜爲
本。故此品以定爲正宗也。問。若爾何故不言
定品。答。陀羅尼是定勝用。最淨地是慧勝用。
故以此二目品。亦不正以慧爲宗。又陀羅尼
曰總持。此五皆有總持用也。今先明陀羅尼
義。次明最淨義。後明地義
初有三。一名義。二體相。三功徳。名義有四。
一聞。二義。三法。四呪。聞者有二。一聽聞。二
聞持。聽聞者。聽是耳識。聞持是意識。耳聽
聲想作法解。法解聞。由此聞生三慧。三慧
生聞持。聞持是般若。般若藉聞爲方便。方便
因之曰聞持。持者。般若自有總持之用。若
眼識見字。想作法解。亦因聞。聞生三慧。三慧
生*般若。*般若曰聞持亦爾。若眼見瓶柱色。
耳聞鍾鼓聲。不得於理。此皆曰見。見生三慧。
三慧亦曰見。此是學世間慧曰見持。明空*般
若。亦有見柱等色而入眞空也。不明學知
者。學覺知無別境。如眼見書字。耳聽佛語。
想作諸惡等解。至一念行曰聞。聞現在諸惡
等。次重起行。心比度去來。去來境上生諸惡
等。故曰知。今是比知。後重思量上三世諸惡
等事曰覺。覺知無別境也。見不知。耳聞鍾鼓
聲。眼見瓶地等色想作瓶地鍾鼓等。知至一
念行皆曰見。次比去未曰知。知後重思量上
三世曰覺。覺知亦無別境也。二義者。名所以。
如道前無染道後無淨。是自性淨。淨由無染。
無染是自性淨之所以故曰義。如是一切義
皆然。菩薩行此義曰義陀羅尼也。三法者。知
法體。此即有體也。行此法即曰法陀羅尼也。
果地即勝。最知法如如。四呪者。一切呪術。是
佛果上化他之用也。此呪説不可説。即諸佛
祕法。初地菩薩始知此理也。通曰陀羅尼者。
此言能持。亦言總持。持攝諸行令不散失。具
語應言聞持義持法持呪持也
二明體相。此四通論皆慧爲體。若別論。聞有
二種。一聽聞。如阿難聽聞。今應曰持。樂是衆
善方便故沒之也。又此聽聞爲他持之。不能
持他。但聞敎持敎理不忘。不忘之心爲體。
二聞持。是持衆善如上釋。此言持有四義。一
持四辨。二持諸願。三持十力。四持一切令
不忘。此四是所持。聞持是能持。今正以能持
爲體。萬行之中但擧此四法之要即初聞持
陀羅尼
義陀羅尼者。無染無淨是自性淨義。不破不
壞是法身義。無因異果。無果異因。是如如義。
具智慧不見生死。具慈悲不見𣵀槃。是無住
義也。能知無染無淨等爲體。知非是分別之
見。衆生若如此義而亡照了。照了三法。謂
人法二無我理。即法陀羅尼。人無我者。眞諦
二乘所見生死中理。性離我空也。法無我者。
菩薩所見第一義諦法身不有不無。今取
之此爲體。即佛果智也。四呪陀羅尼。一切呪
術。呪術皆從佛出。天魔外道無別有之。而有
殺盜。呪者別思力了知無主誦念般若。般若
云。殺害修羅但誦持此法。是福徳之人。他生
惡心違此福人故彼自招苦。如於諸佛及父
母有惡生重罪。非是諸佛令爾
次第三明功能。此四有二種五種。初五者。一
平等愛念衆生。即是慈悲。二爲度衆生於生
死中不覺有惱。即是大忍。三爲煩惱衆生難
化。善知化法。即四攝。四者最大難解。即智能
通達。即是波若。五者不可思議威徳。皆具五
神通。第二五者。一於五塵不著。二於他不妬。
三於三塗不畏。四於諸見不墮。五於正行信
樂。又彌勒一生經有四名。一歡喜發聞。即
聞持陀羅尼。二空慧是即法陀羅尼。三無礙
性。有中一切智慧。即呪陀羅尼。四大解脱照
無生死滅。是義陀羅尼。初四十一心位見理
歡喜發聞。次一初地至三地。眞見如如曰空
慧。次四地不見境智。五地不見眞俗。六地不
見垢淨。七地不見生滅。智用自在曰無礙性。
八地至十地作一諦曰解脱也。又十信譬入
道爲發聞。十解眞見即爲空慧。十行爲一切
智照二諦爲無礙性明。十迴總眞俗爲大解
脱也。又十信已上。一念亦有此四。又一念之
中義立四也。又前示聞義二種是因法。是法
身佛果智立第三呪。是果上用立第四。此中
示因中入道次第難易
二明最淨義有四義。一廣大最淨。二不顚倒
最淨。三第一勝最淨。四究竟化最淨。初十信。
信本修𣵀槃廣大法。次十解明智慧。如前即
不見生死常我。次十行明破空定。一切寂靜。
本於空中出萬物。與衆生樂。及種種自在。無
礙平等如虛空。四究竟化者。十迴修大慈悲。
究竟未來際化生。初除闡提樂生死不樂𣵀
槃之淨。次破外道計生死我不樂佛我。次破
聲聞畏生死貪𣵀槃樂。四究竟化。破縁覺願
住寂靜不化衆生。即淨我樂常如次修也
三明地義有七義。前六是菩薩地。後一是佛
地。一自性地。凡夫未發心修行。有法身自
性。二信樂地。入十信。三淨喜樂地。入十解。
四習行地。入十行。五決定地。入十迴。六決定
修地。初地至十地。七究竟地。佛地。品言寂淨
地也。正論第六。十地佛地具上四淨隋云。此
七種地。
具上四
種最勝
若義立。初二地曰淨。三四地曰我。五六
七地曰樂。八九十地曰常。又窮淨地通論十
地。初地意欲淸淨。二地正戒淸淨。三地正定
淸淨。四地正智淸淨。五地正明了淸淨。願力
禪定力明了。六地正見淸淨。般若。七地修習
淸淨。方便度。八地正住淸淨。願度。九地自在
淸淨。力度。十地寂滅淸淨。智也菩薩六地明因
中四種最淨。一
信樂。二智慧。三禪定。四慈悲。初二地成信樂。謂能聽
聞思惟菩薩經律藏。第二地以正心得入證。已得修慧
故。後究竟地。佛果中修
四徳。即是四種最淨
爾時至億衆下。第二定門。如前。品文有三。一
請問。二辨釋。三爾時師子下領解。初有二。
一歎能問人。二出所請事。人有二。一列名字。
二明形儀。初也。有二。一請主。二聽衆。欲明
登地故以無礙光爲請人。既是八地。示其已
知爲他故。問意現下何以得知。八地中人。初自言
見三世心及菩提等。即是無滅
之解也。曉興即
取。莊沼影之
又大士爲他問有三義。一與救
濟。二爲攝受。三爲解脱。初一明十信至十行
是見次一從十迴至七地是修三從八地至金
剛。十行以下未免三界。宜云救濟。十迴以上
入於聖位。宜曰攝受。令入大乘。八地以上既
證見法身令得究竟解脱。今此大士自是八
地。具此徳故。爲三人而請問也夫問義人有三。
一非事爲自事。
二是爲自事。三他事爲自事。初是一切凡夫有三種。一
無知。二疑知。三倒知。次是二乘有三種。一無知得。二
欲渡令渡。三欲住得住。初是初果向。次羅漢向
已還。欲住羅漢果。後是菩薩有三種。即上三也
師子有
三。一臆前毫毛師子。最大力。是師子中王。食
一切肉。此士多所畫作者。二人師子。亦食
肉血。似人。三草師子。食草。形如人也。師子
王有五徳。一種類最勝。如八地大士於三乘
中勝。二力大。難作能作。如菩薩作一切自他
之行。三難勝。獨失無侶。如菩薩過二乘。四
億念自力。以勇健故無所怖畏。如菩薩上求
下化。五衆獸中王。有三義。不許他。行住無
礙不畏一切。二不爲外事。三不忘念。如八地
菩薩亦三義。一不畏天魔。二不行小行。三不
忘念大乘。下具釋之。文言相者如上五相也。
無礙者譬法身。光者譬波若。炎能燒譬解脱

從座而至供養已下。第二形儀有二。一恭敬。
二供養。初有五句表三義。如上三身品釋。後
有三句亦表三義。一敬師。二敬法。三敬正行
莊興取之。
故云敬供養
而香花者亦如隋釋沼興影彼。
釋此文故
今亦
准云。菩提心因開敷如花。五分法身薰成如
香。十地高出十塵如幢。十定蔭覆群生如蓋。
故以花等而供養也
白佛言至菩提心下。第二出所請事有三。一
就有問能生菩提心因。二就無問所生菩提
心體相。三結請隋云。以幾因縁者問因。何者菩提心
問果也。莊即梁説。曉沼及興依隋釋
問。何故先問能生之因。後問所生之果。答。
有二義。一先有因後有菩提心體。二先識俗
有後知眞無故。又須二問者。爲除斷常二見。
若但問因不問果是斷見。若但問果不問因
是常見。是故雙問。爲明凡聖行異。凡夫多
有發心之因。少能得果。菩薩不爾凡夫求果
求因。發心之
因不成就。菩薩不爾。求
果不求果。故果成就
初也。言因縁者有三。一
此經明五種十義。如下説。二決定藏論有十
種五義。三中邊分別論有三十道十種果。竝
如菩提心義中解。言得菩提心者。得是不失
義。以幾因縁令菩提心出而不退失也
何者菩提心下。第二問心體有二。初標。二釋。
初也。菩提心言覺。非翻名者。外國言摩徳勒
伽。覺有四義。一應覺。謂如佛性即是菩提心
果。二覺悟。是菩提心即體。是修行如智能
覺悟。三覺分。是菩提心因。從初發心至金剛。
一切有中萬行道品等。此明自行。四令覺。是
菩提心縁。敎化令他覺四中。初攝一切所知品類
有二。一凡。二聖。第二爲
出世法種子。第三自身善思惟根本。第四因此淸淨。
是成三寶因縁。更有一紙。釋之如彼。恐煩不具
何者菩提心者。既不有無。何法定是菩提心
耶。明知此心不有不無是菩提興云。有説。菩提
心禮即道後無分
別智。理既非有無。心亦非有無。故作此問。即違十種心
名菩提心。及法花論云。無上菩提。謂初地菩提故。證眞
之心名菩提心。於俗難有。菩提心及菩提心因。
於眞非有非無。絕諸戲論。欲顯此義故問之
難意但
取道後智者。即違先敎取初心等。是欲上四
覺中第二。餘無當故。此雖不足而爲遣迷。既
云修行如如智能覺悟。何但道後。佛無欲得
更修義故。又證眞心豈非是耶。又眞非有無
而俗是有。何言難有耶
世尊即至不可得下。第二釋有二。一就三世。
二就五如。五如是法身。三世是生死。菩薩不
見生死異菩提。不見菩提故異二乘菩提心。
此初也。三世即三。即菩提者。此就即菩提不
捨菩提心也。菩提不有不無。無有三世。三世
既無。心何得有。問意欲明菩提是第三諦故
破三世。不有不無即破第三諦。乃至若有人
説三世因前果後。果先因後。因果同時。皆
以此破。如滿願品破破聲説。但現世是有。就
體破之。去來是無。就名破之。今述總破。別破
三世即有一紙。廣如疏也
離於至不可知。第二就五如破。爲五。此初明
無二如如。無眞俗二也。二菩提者下。無語言
如如。言語斷也。三心亦無下。無覺觀如如。心
行滅也。四無有事下。無異如如。無因果之異。
因滅果生。無此異也。五衆生下。一味如如。凡
聖同一如如味。若解此三世五如如。即是菩
提心也。言離菩提者。菩提心不可得者。即四
句。一於菩提中心不可得。二於心中菩提不可
得。三即心即菩提不可得。四離心離菩提亦
不可得隋加云。五種如如。不異。即是五種眞實也。離
四句。無二眞實。因果。有爲無爲。人法。菩薩
能執能依。菩提所執所依。
此四義欲明無二眞實
前二句以三義釋之。一
菩提遍滿故。無有一法出菩提者。故於菩提
中無別知心。心中無別菩提。二能持所持一
體故無有差別。故無別菩提無別心。此二種。
若據心得菩提。菩提是所持。若語菩提生心。
心是所持。三心是有爲故虛妄。菩提無爲故
眞實。眞實無爲不竝虛妄。虛妄有爲不竝眞
實。無二法具起故。無能持所持能住所住。故
作如此知。即菩提心也。此三義亦得釋等二上
即句。一遍滿故。不得明菩提與心即。二能持
所持一體。不得明即論二計了。三心虛妄。菩
提眞實故。不相即也。三義釋第四句離句。亦
得釋上第三句。又別二釋。上第三句即義。即
義無別。心即是菩提。凡是見俗。聖即見眞也。
次別釋上第四句。若離心有菩提。聖非是凡。
見俗異眞若即心是菩提。凡是自能咸聖。
若離心有菩提。一聖還作凡
菩提不
可説者。明無語言如如。有二義。一菩提與心
如上四句。無樂異者。則不可説。二此心與菩
提非名字法。故音聲不能説也此有三義。一聲
非能説。語言文
句非所説。若説義音聲。語非言。是故能説所説。菩提心
非名等。是音聲不能説。二不能説者。語言中義不可得
故不能説。三可得説者。説言中無義亦應可説。若説無
義可説。非義不可者。是爲不等。若汝言事中有義者。衆
歡喜九應
得滿
心亦下明無覺觀如如。凡夫二乘是
覺觀心也。初明菩提非身見。衆生境界身見。
見色爲我。心及菩提即如如。非色計我。非身
見境也。無相者非二乘境。但見有餘執相道。
不見大乘無餘。無餘無相道故非其境也。無
事業者。無異如如。非菩薩境也。事業有二義。
一善初生曰事。此善能滅惡曰業。二道前如
如能生道曰事。道後如如生四徳曰業。菩提
之理無此事業義也。始行菩薩不解菩提如如
無事業。故非其境。非造作者。梁牒云無造無
作。釋無二。菩提不可造。菩提心不可作。作令
有者無。造令無者有造者未有令有生。
作者已有令滅也
菩提即
有無造。菩提心即有無作。又菩提非煩惱不
可作。非功徳不可造造作是正勤即
名生。滅惡也
又菩提非果
非非果。非果故不可造令有。非非果故不可
作令無。衆生亦不下一味如如。此衆生通凡
夫二乘始行三人境界。曰不可知
世尊至可得知。第三結請。甚深有三義。一難
通。通達如如境。性得道前因難也。二難修。行
如如智。修得道内縁難也。三難至。深妙故滅
止妙離道後如如及如如智。果難也。初是義
如如第一。難通達故甚深。次是行如如第一。
難修行故甚深。後是至如如第一。難可得故
甚深。問。若如上義。菩提心與般若何別。答。
即是般若二義明之。直明萬徳如如曰般若
爲如如。曰般若爲如如是佛果。而無願求住
此理曰菩提心。如金剛般若明住平等空不
見聖凡有無是發心。發心住理也。此品即明
此心通達一切法。又於一切寂靜法中而得
安住故。性得如如是菩提修得。十如如解是
菩提心體有之解。知三世五如如及心不有
不無。是菩提心近因。上求下化是遠縁也。小
品言。不見迴向法。不見迴向心。不見迴向處。
是名正迴向。此即是菩提心也曉云。欲言其有
推求不得。欲言
其無因果灼然。故言諸法甚
深之義云何而可得知也
佛言至微妙下。第二佛答有二。初答後問。後
答初問。問中示由縁生長菩提心。答中示由
解菩提心不有不無故。發心求體。上問體後
問有二。標。二釋。釋有二。一就三世。二就五
如。今答中但正答五如。兼三世問也。又入道
次第。先達三世。有以入無。次明無亦不無。今
佛答一理不有不無也。就文有二。一述問。二
正答。初有二。一總述上體。二別述。初也。言
微妙者。本云祕密。諸法甚深之語難説曰祕
難解曰密。又隱難知曰祕。深難見曰密隋加
云。
又初地至八地。金剛心滅解脱障。佛滅一切智障。非凡
夫二乘新行菩薩境界。故名祕密。准是二人能見能知。
故名
祕密
密故云微妙
事業至可得下。第二別述上五如問。又五。一
述上第四無異如如。二離菩提下述上第一
無二如如。三菩提者下述上第二無語言如
如。四心亦下述上第三無覺觀如如。五一切
下述上第五一味如如也
何以至了知下。第二正答亦二。一略。二廣
曉莊
取之
初也。今總略故擧本自顯。故云何以故如
意心亦如是。如心菩提亦如是。如心如菩提
衆生亦如是。如衆生一切三世法亦如是。言
何故者。菩提及菩提心。一切諸法悉同一味。
是五如如故。欲顯此義故假徴之。就文有五。
一意即淨識隋云。自性淸
淨阿摩羅識
此是因也。是明諸法
同於此理故。先標此理不有不無。故云如意
故知曉云意者如小乘立前滅爲意。有名有義。以此
爲喩。顯一切法亦同彼意。但有名故者。未近文也
二心
如是者。即菩提心。此是縁因。縁因之無隋云。
又意
是見地。心是修地。菩
提究竟地。是名縁也
三菩提者此是覺。即是果
同因縁是也五種如如無異故亦言同。又意者應覺
自分。心者覺悟修分。菩提覺分果也
衆生者是生死法。亦同上三是無又衆生者令覺
化他分。如心
菩提亦如是者。敎化衆生令得菩提。以三寶故。言敎化
者。令敎化得。未得衆生不須敎化。如衆生。行如如中也
五三世者。是生死時。時同上四是無也。五種
不有不無故如如。亦名五眞實也又一切三世
者。皆同得行
如如。所攝同有爲故。故云一切三世法亦如是。攝有五
義。一名。二相。三思惟世。四如如。五如如智。名者一切
法。相者一切煩惱。即愛喜。思惟者一切
心數。如如者道境。如如智者能縁心
故知諸法皆
同眞如。非有非無。同一味故。即同花嚴故。莊
云。一切諸法皆無實性。自性空故。如花嚴説
心如巧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無法
而不作。如心佛亦然。如佛衆生然。心佛及衆
生。此三無差別。而今非無諸法等者。菩薩安
法凡有二義。一不壞假名而説實相。二不動
眞際建立諸法。本據初説。今據後論。故不相

善男子至提心下。第二廣答有二。一正答明
不有不無。二於中下重釋。初有二。一明解五
如如智。即是菩提心。二更出所解理。即是菩
提。此初。有三句。一明由解五如如故得菩
薩之名。二通達下出能解之相。見五如如一
味無隔通達。三善説下能如此而説。是明菩
提菩提心也。言菩薩者。應言菩提薩埵。菩提
此言覺。薩埵此言大士。是慈悲不住無。覺是
慧不著有。由不住有無知上如如義。得覺士
之名也。如是者。如上五而知之。通達諸法者。
本云是心通一切法。是心者即上覺悟心。即
菩提心也。通達者。心通達如如理。無一不攝。
曰諸法也。善説菩提及心者。總體是菩提是
所通。通是五如心是能通。通解五如之智慧
故。菩提心即是般若也依此莊云。説菩提者所證
理也。菩提心者能證道
也。此取曉意。
沼興皆同
又法身亦曰覺。覺是性得智。通如
如也
菩提心者至如是下。第二出所解之理亦三。
一明菩提空本無心字。今有量者爲成句故。詺眞如心
云菩提心。故沼云。前言心是第一義心。
後言心
是縁心
故應如本。次明心故。故屡敎言莫欲先
故定非者矣。二心亦下菩提心空。三衆下生
死空。菩提心是上求佛果下化衆生故。明解
此三不有不無曰菩提心也。空有二義。一義
無相。二名無相。初有三。一無相。二無生。三無
滅。此三次第相生。由無相故無生。無生故無
滅。無滅故見本性淸淨也。名無相亦三。一相
名有無不同。二思名執諸法名。於境界中行。
三出名出語言。自詺此是柱。平等令人識之
隋云。一切法有無名不同。是爲相名。執諸法名字。乃至
名思惟名。自詺前一切法。此是柱地林等。令人識知。爲
出制
若心見萬法無相平等。即相名滅。相名滅
故思名滅。思名滅故出名滅。此滅故三界滅
制名者。欲色無色界
幷是相。此相滅故也
見本性淸淨也。非三世者。菩
提無名無義。一相故非三世也。心及衆生亦

於中至可得下。第二重釋有三。一雙標。菩提
於名義二相之中不可得之。二雙釋。三於一
切寂下雙結。離名義二邊安住中道。初也。於
中者。本云於如此中。於菩提菩提心及衆生
也。二相者。名義二相皆無也
何以至無生故。第二雙釋有三。一略釋。二廣
釋六事。三行非行下總釋。上六位不出有爲
無爲。皆是無相。初也沼云。以一切法皆無生故。
空故。掌珍云。無爲無實。乃
至空花。初句是宗。不起故因。空花者喩。以本不
生故體非有。深密經依三無性説一切法無生滅等
問。若
爾如論空。依他耶。答。既引深密。又總科云於
中二相實不可得。合説二我倶不可得。同文
殊問菩提心經。依遍計故。問。若爾此論非空
變計。何謬引耶。又即違自所引彼彼經。故自
引云。菩提者但有名字。世俗故説。論釋云。示
現可證法但有名用。虛妄分別。其體無實故。
此意所證但名字假設。故云世俗。若如名取
意。即虛妄分別。眞體無實。能詮名假。所證亦
爾。即准子文既非變計。又護法同立二空量
約變計者。皆有相符。又以變計亦爲縁生。何
得因云以無生耶。進退豈離
菩提至不可得。第二廣釋。凡擧六事。欲明菩
提心。從初發心至佛皆見無相。言菩提者即
義無相。菩提心名無相也。餘亦爾
行非行至可得。第三總釋。行是有爲。非行無
爲也曉莊
興取
以不可至安住。第三雙結體過名過義。故於
無明無義中道住也。名寂靜過。凡夫不住有。
義寂靜過。二乘不住無。菩薩慈悲不住無隋加
云。
故不畏
生死
智慧不住有故不畏
𣵀槃
曰寂靜興即取之。
沼云。文殊
問菩提心經云。彼處無人證。無所用證。亦無法可證。如
是通達。則爲得阿耨菩提。此意。無人證即無修行者。無
所用證即能證行。無法可證即所證菩提。廣如彼
論。即同本上引小品文。文意善也。但非宗意耳
又無
名義二相曰寂靜。寂靜中住曰菩提心也隋加
云。
從初發菩提心修二種行爲智慧。攝衆生爲
慈悲。攝𣵀槃皆爲自利利他。名曰安住
此依至而得生起下。第二答第一問有五。一
明十度。二明十度地。三明十障。四明十種禪
定。五明十陀羅尼。此五種十。能出十地十位
菩提心也。初有二。一明十波羅蜜體。二明十
波羅蜜名。初有二。一譬説正明十度。是十菩
提心因縁。二善男子依五法下。法説出十度
體初又三。一總標。二別解十譬。三善男子是
名下合結。初也。此文本屬於後。故云依一切
功徳善根而得發出是名初發菩提心二疏文
頭皆牒
善男子言。曉莊及興皆依此釋。沼云。舊經錯屬後文。餘
因皆不云依餘名發心。故應除是名二字。文勢則別。此
新翻
知與不知先標發心方明地行。故自總云
答第一問。分文爲四。一發心。二修行。三證
地。四得護。此初發心發十度心。本云。第二發
心譬如大地。乃至是名尸波羅蜜因。乃至第
十心。乃至是智波羅蜜因。後後既云第二心
等。初要應言第一發心。然正如本。今不言者
是存略也。此例不少。皆准前故。莊爲説今經
多牒本文釋之。當知方靜。因之迴耳。故今此
者標。十信至初地發心如下辨之。功徳者福。
善根者智慧。由福慧二種善根心得發得生。
發者生也。出者長也。今准知此即沼引莊嚴
論十一答中第
八。以福智
爲自性
豈非福智而得利物。故正如本。從十
信至十行爲發。十迴至金剛爲出。具修二利
曰功徳智慧。由二行能向菩提曰菩提心。如
上釋也
善男至蜜因下。第二別解十譬。初一明檀。乃
至第十明智。初也。本三。一標。故云是名初發
心。標十信至初地發心。問。曉公等云。懺悔滅
罪明地前行。今説地上。何故今云標十信等
之發心耶。答。從彼起故。興云。初大劫中所修
一切福智二徳。善法欲等二分善根備足爲
因而得生起初地眞智。名初發心。此即曉義。
莊即取之。故不相違。二譬。三合。今轉爲三。
一譬。二合。言此菩提心者。本標云初發心。進
退互存。意即無違。三是名下結也。譬有二義。
一本。二末。本有三。一如寶種類勝。二須彌相
貌勝。三山王高大勝。末有五徳。一敬重。善
疏故。二一切處平等廣大故。三光明。無垢
故。四自在。能容一切故。五最高。過諸山故。
此菩提下合也。施有三種。一正法施。二財物
施。三慈悲施。如意寶珠淸淨無垢。如法施。須
彌有好相貌。如財施有好相。慈悲施自在無
畏。如山王力大興影
取之
三施亦有五徳。一難行
施。不轉動故。如善路無過失故。二一切施。無
悋惜故。如山處等。三自性施。施無著不自爲。
求生死與自如如相應。如光明故。四善人施。
利他純善無分別故。如山容受。五淸淨施。迴
向佛故。山最高。是名下結也。是布施因者。
施爲初地菩提心之因縁。若無三施五徳隨加
七相
如別
記也
菩提心不生不長也。下九例然興云。發心
施行互爲
因縁。故名爲因。施行爲生起發心之因。發心
爲施成滿之縁故。而言施因者。且説一邊也
善男至因。第二明戒。准有譬結。略無合也。地
能生長萬物。地有五徳。一自性淨。恒爲水火
所淨。一水澆。二火燒。三風吹。如心自性淨而
有無明垢。恒修諸度行對治得顯本淸淨。二
能治。體性堅故。三廣遠。無邊際故。四安樂衆
生。四威儀中皆依止之得成就故。五力用。最
大事故。戒亦五徳。一三業如自性淨故。二難
行不惱他故。如地堅。三一切具足故。如地廣
遠。四善人戒。攝衆生如如地安樂故。五淸
淨。但求佛故。如地力大
第三明忍。能安毀辱師子王力大。恒住諸
事文同譬也。師子有五徳勝如前。第五獸中
王勝。亦有三義。一不爲外事。二不忘念。三不
計他事。初一説菩薩慈悲。觀衆生如父母等。
不以小事瞋之。次一説無常觀。入空中觀出
入息人念念無常。無受者。後一觀衆生有衆
苦。示與彼同。忍能安受。師子有三如上。今譬
通擧三種。師子。本具五徳。故云譬如師子臆
長豪獸王等。今略有三。一臆長豪者即種類
勝。二獸王是第五徳。即不計他小事。不以他
事生瞋。心不忘念。三有大力者難作能作。四
獨歩無畏者獨歩無侶勝。五離驚恐者。本云
無有獸怖。憶念自力勝無有怖畏。此五説忍
五徳。一自性。如上釋。即種類義。二一切忍。
即不忘念。不計他不著小等。三難忍。即難作
能作。四因善人忍。即獨歩無侶。過二乘。五淸
淨。即憶念自力也。是名下結也
第四明進有三。此譬也。那羅延者此云勝力
曉莊沼興
皆取此也
名通兩處。一風輪亦曰勝力莊云。三千
世界之所
依止。興云。即三輪中之本。
厚十六億由旬。廣即無邊
二毘紐天亦曰勝力。隋
加云。菩薩得佛那羅延報力勝。四大力。風輪
力最大勝。毘紐天是外道。淨潔不離勝曉云。
毘紐天
力等風輪力。是故同得那羅延名。今取風輪喩第四惠。
莊云。如大婆沙第三十云。十凡牛力等一豪牛。十豪牛
力等一靑牛力。十靑牛力等一凡象。十凡象力等一香
象。十香象力等一大諾健那力。十諾健那力等一鉢羅塞
提力。十鉢羅塞建提力等半那羅延力。二半那羅延力等
一那羅延力。菩薩力與身此力等。興云。毘紐天力不如
風輪。而無勝力
可喩力故借名之
譬本有三。一那羅延。二勇壯。三
速疾。心不退故。是法合也曉莊同之。沼爲
喩者。不見本故
故本
云譬如風輪乃至速疾如是第四心不退轉。
又違前後之文例也。然本入結以爲二者。且
説一邊。理實有三。精進亦三。一滅惡如勝力。
二生善如勇法。三不懈如速疾。又有五。一
風不可汚淸淨。如自性隋云。正勤有三。一功徳猛
重。恭敬此行故。二缺。恒
修行故。三不顚
倒。隨如如行故
二遍滿。如一切正勤亦三。一難
一切煩惱外道等幷
諸苦事不可能動故。二具方便解。當得利益事。悉行
隨不顚倒。道通達平等故。三行修無量功徳不安住故
三上下傍行。如難行正勤亦三。一如法行。先思度
後即行故。二不知足。不爲得
少便止是故。三不可
破。動轉不能壞故
四能持。如善人正勤有五。一
富貴修檀施。
二善道修淨戒。三安樂禪定。四自利修二乘。五自他倶
利。修此爲四。一貧敎令施。二惡道敎令持戒。三爲説法
利益令得二乘。
四苦教修定
五不退行。如淸淨度求佛不退
正勤又三。曾經修習。一止心住處。修定。二敎告處。
隨師僧詔而修行。三制戒處。見隨敎法捨惡生善也
名下。第三結也
譬如至因。第五明定又二。如前。譬也。有五。
一七寶明具七種。種類勝。如自性定持本末
二定。本是性。末是修。修爲本攝。如寶攝物。
淸淨無三惑也。隋言七者。一種類具足。二相
貌具足。三堅寶具足。四利益具足。五威徳具
足。六福徳具足。七無垢淸淨具足。種類者能
攝他。乃至無垢淨者一切諸垢不能染汚。具
彼辨。又云一種類。無師自淸淨無虛妄如如是種。二
相貌本淨。定有二。一根本。二方便。根本
定煩惱盡故。方便相貌煩惱未盡。三賢寶自在淸淨有
三。一無出入。未得爲得。二得已爲住令不失。三起自在
不退爲利地。四利益有二。一現世住樂。二未來住樂。初
未得令得。後已得令不失。五威力轉變神通。爲利衆生
故放光動地。或隱沒等。六福徳。成就衆生令淸淨故。有
四。一未信令信。二已信令入。三未熟令熟。四已熟令解
脱。七淸淨無垢。無上遠離故。有三。一離業
障。二離解脱障。三離一切智障。除皮肉心也
二樓觀。
明諸分具足。具足五義如一切。一最高。如出
過二乘。二堅固。如如不爲皮肉所動。三難上。
始行菩薩不能修。四寂滅。如不著生死𣵀槃。
五快樂。如利益衆生。三有四階道難行。如難
行有四。一方便。二止觀。三喜樂。四神通。此
四次第具足次第果徳
滿足也
四淸涼之風。淸是智。無
無明。慧是慈悲。無貪瞋。五來吹四門。説四弘
誓如善人。四門即四弘。以慈悲不捨衆生。智
慧不著生死。資進四弘。故言來吹。四弘有通
化道之用曰門。受安隱下。第二合也。今略。本
云如是第五心上種種功徳法藏猶未滿足。
言種徳者。五地五度功徳具足也。體具種種
功徳故言受安穩樂。言法藏者。*般若未滿足
曉述意云。減發勝定。而於智度猶未滿足。莊興即
取。莊云。雖起定門種種功徳。而智慧門猶未之。沼
不釋
三結如文
譬如至因。第六智慧又三。如前。波若有三。即
如似及如八智。修性二得境界隨云。一境界。二
無相智。三一切
智。此三無異。一能破闇。
二能見色。三能無實
譬本有三。一日輪。譬道
前自性淸淨心。爲後二*般若作本。無垢光明
故如日輪。二光耀。譬道内修得智慧。依如
來性而成離障淸淨能除第一
義上惑
三熾盛。譬道後
修得一切智照萬境。又初日輪智體。次明照
用後炎明除惑也。合文云此心者第六地心。
故本云如是第六心能破滅生死大闇故。下
皆准之。能破者道前。能滅者道後也。道内亦
破亦滅也。生死闇者是無明也。不擧皮肉者。
一擧難兼易。二非十地所除。又譬末有五。一
合有眼者能見。如自性般若見自性理。二合
所應作者應作。如善人般若。三合解正道分。
如難行般若。四合幽闇除滅。即淸淨般若。
五顯了萬物各異已自光明
了一切物
即一切般若也
譬如至因。第七方便。爲令功徳無窮無盡。無
盡者。菩薩以法與衆生。爲菩薩法無盡故。無
窮者。常令衆生共得之。功得有三。一有窮有
盡。如凡夫用盡。二無盡有窮。是二乘。三無盡
無窮。是菩薩。自性有曰無盡。恒與地曰無窮。
譬本有三。故本云譬如大富商主。今總略之。
一大富者福徳威徳。二商主者智慧威徳。三
能令下事業威徳。福威有三。一多七珍曰大
物。二多衣食奴婢
既飾
曰大用。三多田宅曰大處。
此譬三種利行。一利凡夫。令捨三惡道生天
中。以財物生樂。二利二乘。此樂𣵀槃。如多衣
食樂。三利菩薩如大處。處者智慧見境界。慈
悲縁衆生。無量如大處。智威亦三。一能不見。
二能護。三能長。此譬三慧。一聞。明未得令
得。二思。已得令不還。三修。不*還令增。此
三慧爲三果。爲得自性住。凡夫至十解。二
爲得引出法身。十解以上。三爲隋云。爲得
三果者
即三身果。又以敎
法爲因。三慧果也
又能不見是見地。後發心至初
地。能護是修地。二至七地。能長是八地至
金剛究竟地。無功用心也。事業威徳有三。一
能滅一切障難。免劫賊等。譬菩薩現在安樂
住。二能至安樂處。譬成就佛法。三令他人與
己同利所得寶物與同伴。
平等無藏用心
譬成就衆生。又大富
即布施方便。化少乘。商主即愛語方便。化中
乘。三作事即利行方便。化大乘也。同利。同令
三人解脱。又商主譬末中五徳。一報得神通
知他心。譬自性方便。二具解五明。譬一切方
便。三自性正業。以財法利他。譬難行方便。四
知根是利他。即善人方便。五用財物與他共
用。即淸淨方便。自他同得佛也。合文有二。一
捨惡。二獲功徳。是生善。初文。本云如是第七
心能令得度生死險惡道故。險是煩惱。惡是
業。道是報。後徳是道。寶是道果也。第三結云
方便者。一布施行令信。二愛語體能言。勝智
者。有無窮無盡之用也隋云。前五種中。前
一勝智。後方便也
譬如至因。第八願度。無用爲用。前第七無盡
無窮。未必恒用之。八地自行化他。念念無
間也。願者。昔日願得十地十如如。今至八地
具見十如如。此是願求果處。故言於一切境
淸淨具足是名願波羅蜜。一切法是十如如。
是願果處也。譬有三。一月者明義如如境。道
前法身未見之時。如月自體不現而恒不滅。
二淨者明行如如境。道中法身。故知應如。本
云譬如月淨。三圓滿者明至如如境。道後法
身。八地具見此三如如究竟也。又月顯法身。
淨顯*般若。圓滿譬解脱。明八地具得三徳
也。一切境者十如如。淸淨者已得初地至八
地。具足者來至九地十地已具足也。已得之
者除障。故言淸淨。未得之者已見。故言具足
也。問。有或不得。亦有或不見。答。通説實然。
但欲明如理不理異故言見位前。故言不得
也。譬末有五。一月體無增減如自性。二光明
無闇如難行願。三無處不照如一切願見十
如如得。四但爲照他如善人願。五淸淨如淸
淨願。得佛地淨樂也此五有二種性。一水空所成。
故月恒冷。顯是水性。二恒照
明是空性光明。而
淸涼是水性也
問。八地已上但縁如如不見虛
妄。云何修四辯五通。譬説法説修行願。答。誓
願令爾。無作心也
譬如至因。第九力度。慈悲智慧爲體。十力四
辯爲用。本二。譬合。今加結三。初也。譬本有
三。一主兵臣。二主寶臣。三處分臣。即今云如
意自在也。初明福徳。一切人見皆生畏伏
之。二主寶者。智慧大威徳。善識一切。有惡
心向王者。王心不耐。即知驅遣。後事業大威
徳。既知衆生好惡中人之分。若處分好者近
王。惡者遠王一人見此三徳。如輪王。大輻徳得爲
主兵。大聰明得爲寶臣。大了事得爲如
意處
此三即譬九地。力度有三力。一譬能生功
徳。功徳生故嚴淨佛土。隨所在處有五如。如
人畏伏也。二譬能生智慧。智慧生故莊嚴功
徳。三能生慈悲。慈悲莊嚴衆生。有三輪化他
也。譬末有五徳。一此三人果報神通能自知。
知他心如自性力。二此三人福徳所感。言語
敎化令人信受。如善人力。三此三人於三世
微細境界能如理選擇。如難行力。四此三人
能知一切尊卑次叙而安置之。如一切力。五
此三人心平等故。用四攝法能調伏衆人。如
淸淨力攝佛衆徳。此心善下。第二合也。譬本
既三。合亦有三。此初合力度生功徳。二無量
下。合此力度能生智慧。即聽聞也。本云功徳
普洽。雨徳牒云功徳因法。功徳者五度也。
因者般若。般若是莊嚴五度之因。法者即聽
聞等四法。此法能生智慧。智慧是莊嚴功徳
之因也有四因縁無智慧。
四因縁生智慧
言四法者。一自聽聞
生智慧。此是智慧因。若自不能聽聞故不了
達。此是無明因。二不爲他説令他不聽。此是
無明縁。善爲他説令聽聞。是智慧縁。初一生
智慧。後一長慧。三遮障他聽生無明因。四顚
倒爲他説。是無明縁。與此二反。是智慧因縁。
前二令現不得智慧。後二令未來不得智慧。
一現世因。二現在縁。三來世因。四來世縁也。
因者自聽得解。縁者自説令他聽聞。難使我
解長。初未得令得。次一已得令增長。後二異
者。初一明來世未得令得。後一明來世已得
令不顚倒。如是四法莊嚴智慧。智慧莊嚴功
徳也。總攝此等今言無量功徳。*三廣利下合。
此力度三輪化人。此下兩句例上。一句應言
善能莊嚴無量功徳善能莊嚴廣利群生也
沼取此云。無量功徳通於二處。無量功
徳莊嚴佛土。無量功徳以度利生
是名第下。三
結也
譬如至因。第十智度。十七地論有四譬。譬菩
薩有四生。一大勝生。如虛。二除災生。如醫師。
三隨類生。即隨類生。四增上生。如輪王。就
初有二。一大身如空。即化身。作大魚等遍滿
十方飽衆生。二大力如空。即應身。現智慧力
滿十方也。二除災者。菩薩隨以生處能令諸
苦惱息。如入熱地獄令地獄不過熱。此通應
化二身。三隨類生者。菩薩六通隨類敎化。作
外道鬼神王劫賊主。此亦應化二身。四增上
生者。作轉輪王伏於一切。亦二身也。今無中
二。就文有二。一譬。二合。加結爲三。譬有二。一
如空大勝生。二輪王增上生。合亦二。一合初
二身。於一身境無障礙者。本云悉皆通達故。
即是應身合大力生。二於一切處皆自在者。
合大身。十地有十自在。此文止擧法自在説一
切法也。至灌頂者。合增上生。灌頂位有六。如
十地論釋。一隨何等坐者。非一故言隨。明得
一切眞淨境界以爲自安神之宅。二何等身量
者。得一切大法身與眞相稱。三何等眷屬者。
法身淨土皆縁起無障礙故。能攝一切。復於
眷屬音攝一切。四隨何等相者。身出遊行自
在。令一切十方皆大震動。普現菩薩得受位
故。五何出處者。於一切處出生功徳成大利
益。六何等得位者。得一切佛位也隋又八義釋
灌頂位。具如

此空譬末有五。一空遍故。能藏受一切。如
自性智萬境不出智外。二無爲。能與萬物作
生滅處。如一切智生一切行滅一切生死。三
恒常利益無變異。如善人智。四無量廣大。得
至量究竟。如難行智。五與有法不共與四大諸
物色等塵
不相離故。
得無等法入
如淸淨智。此智廣大。與第六般若異
者。般若但照第一義諦。智度通照眞俗也。輪
王譬亦五徳。一遍知一切邪正事無等。即自性
智。二恒行一切正法無等。即一切智。三大心
大力毀譽無動。即善人智。四功徳智慧事業三
種有大威徳力。勝他無比。即難行智。五已得
七寶王鎭自在。與餘王不共。即淸淨智也。結
文應知沼云。眞諦三藏。十發心因。法喩各五義解。以
下十度各有五行相故。雖有此理然無正文。人
釋爲五義亦難。准下十度中各各五行。眞諦以彼瑜伽論
中六度各九門中五門配之。一自性。二一切。三難行。四
善士。五淸淨。隨應配之。道理亦難。諸經論説各各差別。
雜集唯識等。初六各三。後四各二。大莊嚴論。六各六
門。寶雲經中。十各十門。何故但配瑜伽九門中五門耶。
故知十度行相差別有無量門。諸經論中隨影互明。各不
相違。然隨行相依釋亦
得。以九門義攝一切故
何更引餘。自既辨云下十
度各*有五行故。此即文也。若辭改者。子尊
三藏敎體五門亦出何典。況既廣見之説。管
見豈得障耶。又彼五門配此五行。若不當耶。
若許。過即在瑜伽故。況既自云十行相無量
門等。又解妨云。餘經論説十度初六各三。後
四各二。何故此經皆有五種。答。一一行中各
有多門。諸聖教中影略而説。故不一准。
亦爾也。道理難者。此言可許。未心豈易。隋曉
莊興皆取此體。明爲物則。據子難耳。又復可
思。本末之説莫不周圓。謬而執故果推子徴。
唯爲嫉勝矯亂難耳
善男至當修學。第三合結。十種菩提心者。十
度是十發心因也興擧二説。初引曉云。十種發心爲
十度因。後引今説。若如前者。眞
俗二智應非互因。若如後者地地入
初。應無因故。更互因果。皆無前難
既言十度是十
心因。何應無因。此難無詮。今謂。據因凡有縁
正。後説約縁。故上云。施爲初地菩提心之因
縁。若無三施五徳。菩提心不生不長。初説約
正理心。正是諸法種故。但唯不同相似。唯心
彼立別種。口言唯識實非心故。各據一義。故
不相違
善男子。至波羅蜜下。第二法説出十度體
興云。非也。前十心中既有合。而更重合無用故。又十
度中皆引自性一切門等配釋非也。彼論唯以九門釋前六
度。不説後四。有九相故。今依菩薩地。六度皆有九門。
頌曰。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淸
淨。智論六度皆有三相。如應遠離三輪相故。唯識七種
最勝所攝。成到彼岸。乃至此經十應皆依五法得成。有
此異者。十種勝行無行不修。無善不攝。故諸經論隨説
何門皆不相違。三輪淨相行別必有。故不復論。九相七
種或有或無。故總引諸論容
有之相。以釋此中十度五法
佛説一乘有三周中。第
二譬内亦非無法。而隨增故名譬説門。合亦
爾也。先多喩顯。故曉莊沼皆云。發心自相難
可了知。故寄世喩以顯明之。今全法説。披經
見之。此例非一。如滅障中非無懺悔。隨增故
云滅業障品。不爾何故子前夢見中云。流轉
者胎卵二生。愚夫者濕生。煩惱者化生之因。
隨一增故耶。後徴准前破沼義也。又既自云。
十行廣故。隨説何門皆不相違。若爾准述於
義無傷。況論四十九云。十二行相方便善巧。
名方便善巧波羅蜜多。五種大願又十種大
願。名願波羅蜜多。十力加行名力波羅蜜多。
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淸淨妙智名智波羅蜜
多。復有異門。謂無量智名方便度。希求後後
智殊勝性名爲願度。一切魔怨不惟道性名
爲力度。如實覺了所知境性名爲智度。廣如
曉莊。子雙述之。沼引初説。又云願行。唯識二
願。瑜伽如上。發菩提經論。大莊嚴論。寶雨
經。各説十願有同有異。力智亦爾。煩不具引。
豈但九相。此則釋後又既釋前。今經十行各
有五法。唯亦釋後有何違耶。覈審諸徳專誠
賛述。唯視近相未通遠致。良有翻主乃述此
義。非但風雅亦兼玄意。所謂絕妙好辭亦在
誰矣。出十度體即爲十別。文各有三。一標。二
釋。三結。文處顯也曉莊及沼
皆取此也
就須彌譬末有五
合。一信根合第一善路。即是難行施。不動轉
如信根堅固。二慈悲即合第二處等譬。即一
切施。慈縁一切。三無求欲心合第三光明譬。
即是自性。四攝受一切合第四容受譬。即善
人。五願求一切智即合第五最高。即淸淨施
也。曉得此體。隋應絞釋。莊興取之。且以善人
爲第一者。餘處直言信心。今殊加根。意顯信
心必堅固義。譬如草木有根無動。故法花中
歎菩薩徳堅固爲本。檢文可知。次既慈悲必
平等。是義顯也。如是一一推量其餘豈無一
難。故應如本。爲遣人執且假論之。十行周圓。
何説不契
第二合地譬戒五徳。一三業淸淨。合上自性
三種淸淨。即自性戒隋云。常攝六
根是念力故
二不爲衆生
作煩惱縁。合上能持堅固。即是難行戒。不惱
無過失是
定力故
三斷惡開善。合上廣遠譬。即一切
戒。斷惡是攝威儀。開善是攝善法智慧
力故
四過
二乘合安樂衆生譬。即善人戒。攝衆生正勤
力故
五功徳滿足合力用大。即淸淨戒。具感佛徳
入定佛取境明了。已
得自在分明力故
第三合師子譬明忍。一能伏貪瞋合種類勝。
即自性忍。此言伏不起。非方便中伏。二不惜
身命等合獸王有三義。一不惜身命合不計他
事。二不求安樂合不著少事。三止息之想合
不忘念失威儀事。初一慈悲觀。二苦觀。三無
常觀。止者依也。息出入息也。想者是觀。
本云止息之觀。依出入息即見念念無常。無
能罵所罵。依苦觀見衆生有苦。故不瞋之。依
慈悲念衆生如兒子等。三合大力。難作能作即
難行忍。言思惟往業者。思我過去有打罵業
思我無始。於長時中不修行菩提。致使過去有打罵業。
故安受能忍。此有三。一有勢力。二自在。三勝性。下
劣有三。即翻前三。大力能
忍。下劣無勢者瞋等事也
四合獨歩善人忍。即言
發慈成衆生等成就衆生發慈悲心有五種。一於忍辱
中自觀其功徳。二能自忍辱。三敎他
合住忍。四爲他讃嘆忍辱。五見他
行忍生大歡喜。依此即無不可也
五合無怖畏即
淸淨作是思惟。諸法無我無人無衆生壽者。作是不生
不滅。是中行者能忍。何者所忍。忍解此法故
爲得無生忍者。即佛果也
第四合精進凡有五種。一淸淨。二遍滿。三下
上傍行。四能持。五不退。今言煩惱不樂住者
如風淨潔。即自性精進。二徳未具等如風遍
滿。修行即一切精進。三一切難行不生厭心。
即難行精進。如風上下傍行。四慈悲攝生即
能持。如善人精進。五不退地風不還。即淸
淨精進。不退有三。一十信。二十迴。三八地。
如滿願品釋也
第五合七寶譬明定。一諸善法等三乘法也。攝
者修行禪定。
持者是住自性。
不散是不起
合上七寶種類具足有七。即是
自性禪定。能持本末諸定。本者性得定。末者
修得定。二願解脱等。本云解脱生死二處不
著。合上樓觀五義。寂靜最高等即一切定。
三願得神通是善人定成就四無量心。未得令得。
已得令入。已入令解脱
超合上第五吹四門義。四爲淨等。本云發心
洗浣法界爲淸淨心故。即淸淨定。合上第四
淸淨之風。淸淨定無生無滅是其境。發心者
爲得佛果。洗浣者爲除法界中四諦虛妄即
金剛定
淸心者爲顯識阿摩
羅識
五難行定。煩惱根者心之
初也。欲令衆生得一切智。顯本識也。追合第
三有四階道上下難行。明菩薩正上上界爲
衆生更下下界也
第六合日輪譬明*般若亦三。就第二中又二。
一就五句之中。初句先合譬本有三句。本云
一切諸佛菩薩聰慧大智莊具牒云。佛言善男子
下。第六釋慧度。此復有
五。一切諸佛菩薩聰慧大智供養親近心無厭足者。此中
應言聰慧大智供養親近諸佛菩薩心無厭足。速通達故
名爲慧。有大用故名爲大智。云何大用。略有二種。一通
達大法。謂甚深縁起。二能起大用。謂能起故。乃至靜慮
速圓滿。供養者謂
十供養。具如彼疏
具牒文也。口言今正。而實牒
本。終釋如是。是事既多。不可具引。勘文知
之。故知謗前必不可也。一聰。今日輪。是道
前自性般若。聰明。二慧是眞解。道内般若。合
光耀。三智。道後上上智。合炎盛義。又聰是俗
解。眞是眞解。大智是第一義諦解。又聰是
法身。慧是般若。大智是解脱分相。菩薩具前
二。佛但有後一。故言一切諸佛菩薩也。今即
擧明以攝聰故。二合末。末中次第合有眼。是
自性有三句。一供養是聽聞正法。生聞慧。二
親近是正思惟。生近理之解。三無厭是正修
行。增進不止。又供養有爲他廣説。親近者
讀誦受持。不生厭者如説修行。此三竝是自
性般若。二明善人般若。此合末中第二。衆生
所應作者令作。説深法者。説菩薩戒定慧甚
深理也。心常樂者。樂聞有五智。初三即三慧。
此三爲道方便。四道内無顚倒智。此是十地
眞道。從三慧生。五道後如如也。言心常樂聞
者。第一聞正法所得聞慧也。無厭足者即是
修慧。文中但擧二方便也。此曰善人者。爲他
學此五智也。三合第三*合識邪正道異。如難
行。般若有三種難。一於法如如欲通達難。即
十信至十迴向。二煩惱對治修行難。是地中
也。三斷除一切所知障難。即金剛心除元品。
此障一切所知十如如令不現前。言眞俗勝
智者。上三位智有是眞有是俗。四見修下淸
淨。此合第四滅一切暗。是妄想俗智莊云。謂
分利起。
行相麁故。初見諦理即能永害。名見所斷。倶生煩惱微
細難斷。數數思惟眞勝義等能永害故。此即名爲修所斷
也。興云。有説。前之三地多不信習。次之二地多身見
習。次之二地多聲聞習。後之三地多縁覺習。故説般若
斷見思惑。即違論説。身見四地不行。五地已斷下乘障
故。今欲顯般若自性正是無分別智攝故。第六勝行中偏
説速斷見修二惑。
非謂六地亦斷見惑
説主未明。然既云習明非實
行。又約斷有正斷遮斷見惑約遮。修惑約正。
故不相違。此又意欲顯種智。未必偏説無分
別智。若爾何故文言眞俗勝智樂善分別乃
至世間伎術五明皆通達耶。初地已上雙照
二諦而未等觀。故大論云。至第七地方云等
定慧地。勿邪推也。五合第五萬法各異。即是
一切般若有二。一俗二眞有五。一通達相
名。即十智定。分別性空。二通達思名。即依他
性空。三通達制名。合空上兩言説之曰制名。
如上釋也。四通達如如功力。是道空。五通達
功力果。是道果空。二俗解亦五。即五明。一内
明。明四違陀等。此論説生死解脱二種之理。
明身内事曰内明隋云。此論外道説者。意如沼釋。
故云。問。爲唯佛敎名内明耶。答。
外道亦有。但明内
身因果名内明處
二醫師方。三工巧。四因。從一
切内外二道諍論立諸法有因無果等。五毘
伽羅論。論一切音聲等事。即是聲論。此文中
但擧後五沼云。世伎術者。
云十四能也
第七合商主譬方便度。初合第一自性方便。
如商主報通知他人心。此有三智用。一知衆
生根利鈍。二知欲樂不同。三知性大小乘異。
如上三而爲説法也隋云。衆生行有上下根。上即
本行。即數二。下即速疾。平
行衆行根利。不損自他。數數行衆生放逸。自損不損他。
速疾行衆生根鈍。邪智能種。自損損他也。平等行如大
迦葉伏龍。數如難陀羅生欲。速疾如央窟
摩羅殺人。菩薩能知上三根而爲説法也
意樂等者。
本云於一切衆生意欲煩惱行心悉通達。言
意樂者是解脱本。煩惱行者是繫縛本。禪智
具知。故云心皆通達也准次門云心皆曉了。
故知心字應如本也
解脱
有三。三乘也。煩惱有三。皮肉心也。二合上第
二譬解於五明。無量對治者。爲聲聞説四諦
界入等八萬四千法門。幷菩薩説十度等無
是對治門。即是一切方便勝智也沼即
取之
三大慈
等者。合上自住正業以財法利他。入者入生
死。出者出𣵀槃。又菩薩入畜生出人天。入人
天出畜生。以化衆生令住善法中。財法利他
是難行方便。大慈悲即住正業。出入自在即
財法利他。四合第四具一切伎能。知根欲性
而利益他譬諸波羅蜜者。能攝五度也。皆願
修等者。本云多能行成就滿足悉皆願求。爲
十種如如理起十度行。七種已修行成就。三
種未成。故云多能曉意。多字屬上者。是依深密經。
莊全牒本文而釋。今非但此處。
餘文多然。沼興
兩師不屬上也
然今文勢應屬上耳。願者於所
波羅
蜜所
別生要期心。修行者准本云求也。爲得
所願而覓方便也。成就者成就願也。滿足者
求也。自具七度。多是伎能化衆生。隨根欲利
益曰善人方便也。五合第五財物與他共用。
佛法有三。一行因。從初發心至十地。二得果。
道後三身。三化他。即恩徳。佛後化三乘。初
二即自有財物。後一即與他共用。言了達者
即因也。攝受者即得果也。皆願無遺。本云皆
悉願求者化他也。願者未化欲化。求者機至
正説准今以願爲無遺義。
以求爲願義無妨
依此第五令自他得一
切所知。是名淸淨方便也
第八願度。合月無增減譬。就文爲二。一明境
無三世。不生者如月不增。無前際。不滅者如
月不減。無後際。無前無後故無現在也隋加
以五
自在空而爲體。明八地功徳。一無分別。二無不遍。三無
間。四令見。五無住處。初不作意自然。不捨境界。名無
分別自在。二無不遍者。菩薩修行遍如如名淨土自在。
三無間者。平等通達名智自在。四令見者。於一時中自
利利他。見十如如。名業自在。五無住處者。有相無相難
能不住生死不著解脱。名無住處自在。就文爲五。一
即無分別自在。明境
無三世。即是因義
二非有下明心無斷常。不生
有無等四謗此非有非無者。因果方便即是道義。又
因有三。前際不生。後際不滅。中際不有
無。不有無相。如如心因通在因果。非斷非常。説有增
益謗。説無損減謗。説亦有無相違謗。説非有無戲論謗。菩
薩見因有相。不生不滅無
謗。不有不無。故安樂住
心安住者。境智相稱也
有五安樂。一不怖畏。二不歡喜。三無厭足。四無味著。
五不分別。凡夫見生死歡喜怖畏𣵀槃。二乘怖畏生死愛
著𣵀槃。菩薩過
凡夫二乘也
此一觀如如不增不減妙用説自
在得也。合月自性光明難行明淨佛
土自在
一切法略
有二。一因。道前如如。二果。道後如如。言最
妙者是道前因。淸淨者道後果。道前帶相而
無染。宜曰最妙。道後無惑宜曰淸淨。略擧前
後而具收中間曰難行也。心安住者住前二
理。安住如上釋又最妙是能對。即淨識。一切垢是所
對。垢不離識故言淸淨。欲明觀此垢
即淨。無能對所對。
一體故心安住
三合等照一切皆無相譬明智
自在
過一切相有四義。一無作。無因果相。二無
行。明無斷常相。三無異。明無自他相。四無
動。無去來相。此四種攝一切相盡又無因即無
果。二無他
自亦無。三無去亦無來。四無動
亦無前後。合八種攝一切相盡
四合月但照他。明
三種受化善人願即業
自在
一未入令入。此下種十
信。二已入令成熟。十解十迴。三已成就令解
脱。十地已上。又衆生有三聚。一不定凡夫。二
定不定二乘。三定菩薩。爲利益此三衆生之
事。此明業自在。於俗諦中住者。菩薩雖在俗
敎化。而心不離如如安住也曉云。願心無
動。名爲安住
五於
奢摩下。明有相無相雙行不相妨礙。此是無
住處自在。不住生死異凡夫。不住涅槃異二
乘。合上第五淸涼譬。即淸淨願。菩薩有二種
心。一捨自愛念爲生死修涅槃。即智慧毘婆
舍那。二生他愛念避涅槃住生死。即慈悲定
奢摩他也此有二。一切衆生不得佛。一凡夫爲
生死不得佛。二二乘爲涅槃不得佛
月淨
如慧。水流如慈悲也
第九力度。合主兵等三人共有五義。言一切
衆生者凡夫。心行善惡。本云心行險道。兩徳
牒云心行險惡。心行者心惑。險惡者空也
隋云。皮肉。又心行即平等。險者數
數行。惡者速疾行。即是三種煩惱
菩薩力度能解了
之。即是處非處力。此力主知因果。故言以正
智力能了。合上三臣報通知他心自性力。二
既知他心。他心有三。菩薩四辯爲説法令入
如如深理。此地菩薩具四辯。法據解法如如
理無生無滅。義辯識無深無淨義。辭辯能難。
樂説辯釋。此是定力及三世力智。此善人力。
合語言皆信受也。三合解於三世能如理撰
擇譬。即難行力。言輪迴者。本云往還。從過
去出入現在名還。從現在入未來爲往。往還
二種。善惡二業以爲本。故云隨縁業。了知者。
本云見知。見者天眼見衆生生此願彼。知者
三力知之。一處非處。二業。三定。初能知善
知善入善。
知惡入惡
次知三報業。定力知有漏無漏。
無漏生五那含。有漏生四禪四定也。四合師
位尊卑高下安置譬。三根性者。本云三聚。凡
夫於善惡二處不定。定不定二乘於善定。於
大乘不定。三定菩薩於二處定。五如理爲下。
合平等能攝持大衆譬。即淸淨力。令種善者
十信。成熟者三十心。度脱者十地。智力如是
爲説法。依此三位而利益之。如上心平等義。
此爲至處及三世力知之此即三力。一宿。二漏
盡。三至處。能知之
第十智度。合虛妄輪王二譬。於諸法者。總擧
善惡境也。分善惡者。本云於一切法分別善
惡具足智能。明十地智慧能智慧。一能遍知
一切好惡事。以知定境。如空藏受。知自性明
了。本經次四皆云具足智能應知。二明能滅
惡生善。如空爲萬法作生滅處。言遠離者滅
惡。攝定生善。此是一切智度。此修習功能
也。三明利益安樂。不住生死故利益。不住涅
槃故安樂。如空無變異。過眞俗二諦住第一
義諦。言不厭厭俗。不喜喜眞。此善人智也。
四明有因具足。如空至究竟處。此難行智。五
佛不共者。明果報具足。一百八十不共法。及
一切智智。是明不共。即行不共。如虛空不與
有爲報共。是爲淨智興即
取之
受灌頂者。本云具
足灌頂智能又灌頂有二法。一明足。即是智。二行
行足。即是能。佛能明。佛能行。故云

次輪王譬亦有五。一此王遍知一切邪正
事。即自性。二修行一切正法。即一切智。三大
心毀譽世間
八風
不動。即善人智。四功徳智慧事業
三種大威力勝一切無比。即難行。五已得七
寶等王領自在。勝餘王故不共。即淸淨。次合
之。還依上文。一能於諸法分別善惡。即自性
智。如王知一切邪正事。二於黑白下。即一切
智。如王修一切正行捨邪行。三合善人智。四
具福智人。即難行智。合王福徳智慧事業三
義無比。五即淸淨智。合與餘王不共也
善男至密義下。明十度中。第二釋名有二。一
總標。二別釋。初也
所謂至密義下。別釋。此十度義十門分別。一
釋名。乃至十因起次第。今略述三。一釋名有
二。先別。後通。就別檀者此名布施。以己財事
分布與他名之爲布。掇己惠人目之爲施。尸
羅此云淸淨。三業炎非熱燒行人。事等如
熱。戒能防息故號淸涼。以能防禁故復稱戒。
羼提此名忍辱。他人加毀名之爲辱。於辱能
安目之爲忍。毘離耶者此名精進。練心於法
故説爲精。精心務達故稱爲進。言禪那者此
名思惟。亦云功徳叢林。上界靜法審觀方成
名思惟修。能生諸徳亦言功徳叢林。波若名
慧於法觀達故稱爲慧。巧辯之智以爲方便。
求增進智名之爲願。堅固之智不爲魔動名
之爲力。於法開覺名之爲智。後通名者。如是
十種通名波羅蜜者。此言最勝究竟。章云名
度亦到彼岸。波羅彼岸。蜜者是到曉取加云。亦
言最勝行。亦
名無比聚。莊云。波羅蜜云彼岸。多者云到。興即
取之。沼云。始迦十。波羅彼岸也。蜜多離也到也
此有
多義。至文當述
二辨體者。若就根本以心爲體。離心之外無
行徳故。若據方便色心爲體。如布施中。身口
捨財是其色性。思願捨財無貪是心。戒中。身
口離過色性。内心淸淨是心自性。餘皆准之」
三決疑者。問。大論等皆説六度。今經何故説
十度耶。答。就前六中開出後四爲助伴故。此
有二義。一約別。二約通。就初。若依相續解脱
經説。方便別伴前三。願伴精進。力伴禪定。智
伴般若。以前三種化衆生力化物須巧。故以
方便別伴前三。精進勝求須願佐助。故偏伴
之。此亦有二。一前伴以現在世多煩惱故。不
能精進勤修善法。願未來世煩惱微薄勤修
善法。故爲前伴。二後伴。依精進故能起願心
上上勝求故爲後伴。定多力用故力伴之。此
亦有二。一前伴。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内正思
惟轉劣悕望得勝悕望。名之爲力。以是力故
能修禪定。故爲前伴。二後伴。依禪定故起神
通力。故爲後伴。又定發佛十力種性。名之爲
力。此力亦是禪定後伴。智與*般若知見性
同。相伴義親。故偏伴之。此亦有二。一前伴。
謂由俗智開出眞智。故爲前伴。二後伴。依眞
諦智起世智用。故爲後伴。後通義者。若依地
經及地持論通伴前六。彼説巧智爲方便故。
能修施等無量善法。求進智故。令其施等上
上勝進。賢智力故令彼施等不可破壞。覺法
爲智。以是智故於施等法差別異智攝化衆
生。故後四種通伴前六瑜伽初後三釋意同。文如
上也。沼云。准文殊問經。
發菩提心經。爲治十障立於十度。前六慳等。後四障者。
七煩惱心障。八顚倒道障。九不自在心障。十有我相障
廣如義章第十二六度義。今有十七門度義
故。以多門釋。若依十地論有二十四義莊自
此云
有十七。一具二利故名到彼岸。二到所知彼岸故。三最
勝所作故。四不退故。五六度故。六破有無見。七非結所
縛。八涅槃大滅。九具三義故。十具三無等。十一具四義
故。十二具五因縁。十三具六相。十四具七最勝。十五具
八相故。十六具十二最勝故。十七今經由
十七義。名到彼岸。具如彼也。沼略取
問。文中既
有十七門義。故隋依之。何故梁云十六義耶。
答。第十五六有通別義。通論兩義即是説法。
別言前破邪後顯正。梁取通意合之爲一。故
言十六。文以別義開爲兩義。故有十七。各據
一義故不相違
此即初義。本云生道勝利莊即
取之
有三。一時節具
足勝利。三僧祇劫修行一度。十度三十僧
章云。度三僧祇方始成滿。故優婆塞戒經云。前
二僧祇所行檀等非波羅蜜。第三所行是波羅蜜
二自性
淸淨勝利。十種如如是十度因。此如如是自
性。除十障自淸淨能捨有相
到法實性
三果報最勝勝利
能得無上菩提也。亦皆由行道得之曰行道
勝利。此三中。一爲成就隋云。時
節常利益
二爲淸淨。
不虛妄三爲究竟不退轉又一以時爲名。二以境
爲名。三以果爲名。具此三種名波羅蜜。故名
爲度
二滿大智者。此明圓滿因果是度體。圓滿有
二。一修圓滿。即十度如如智。二境圓滿。即十
地如如境。前意明具除十障。此意明具見十

兼三行非行下。明第一度大不執是度義
有二。一不求恩徳果。二不求二乘果。行十度
不求此二果也。言行者願世法果。非行事
世出世果。恩徳果爲名利他名現報爲著他
也。不執者不求出世果。不著者不求恩徳報」
第四明無顚倒是度義。倒有二。一生死
地。於此二倒無計故於此二倒正覺正
觀照了不計故
是度義
岸無功徳無常無樂無我無淨。見彼
岸常樂我淨。是名倒也。沼取此意
五具足度他是度義。始終皆攝也。言愚人者
凡夫。智人三乘也皆攝受者有三種。一攝受化。二
度他。三依最勝利益。攝有六種。
一時攝受。二增上攝受。三眷屬攝受。四長時攝受。五不
長時攝受。六最後攝受。一時攝者。菩薩初發心。攝爲眷
屬。作念。我今爲諸衆生而作强故。隨能如理利益安樂。
如是發心求願行之。二增上攝者。若爲主爲王及父母等。
用四攝方便如理攝利。三眷屬者。匡領弟子衆。如理隨
其貪瞋等患。敎化令修觀對治之法。在家名增上。出家
名眷屬。四長時攝者。成就最下弟子。即是凡夫二乘。五
不長時攝者。謂菩薩根利最上故。不長時攝。六最後攝
者。即上第四長時攝。根鈍最
下故。長時同利。最後利益度
六明最勝自在是度義有二。一能雨財寶。二
能雨法寶。能具此二曰度此有二種。一能破虛
空雨財寶。二無量門
定雨妙法寶。財法二施令滿足。大乘中説。菩薩有破
空無量虛空無量門定由通達如如。所成能滿足衆生。
何以故。此定有增上縁故。而金寶等從虛空藏。是以譬
打破虛空定。一切法入此法門故。能聞衆生問難故。菩
薩能答示其淺深。是降伏外道。以此空定爲門故。無量
門定能雨法雨。一切義理故。能具此二曰度。興影取
言珍妙者財也。法寶者法也。種種者上二種

七解脱智滿足是度義。此義可知此有二
種。一無
礙智。能斷現世煩惱。二解脱智。能斷未來煩惱。是智
用有三。證得最勝是度義。證得如來法身故。二是初地
菩薩見道所攝。見道所生故。菩薩生在佛家得佛法身
分故。是名菩薩證得最勝。三爲降未伏者。已降而鎭守
之。是名菩薩證得最勝。無上爲人如如正根本因。初得
無上行。以得無上境。後得無上智。第一初地是聖人體
爲證得。第二佛
地是滿足最勝也
八明正知二種界是度義。知法成智嚴。知衆
生界成福徳嚴也。隋加云。而衆生界是法界。
是三地最勝流。於餘地中悉有順流。何以故。
一切上地修道所攝故。於餘道修地中有皆
法流。何以故。已爲福徳智慧行作根本法界
故。於一切無分別故。法界轉令自他利具足
也。衆生界者爲如來法門有因故。又如來法
無分別如如因。亦是自利利他。生福徳智慧
行者。法界如如流。福徳智慧行者。生衆生流
因聞。智慧自利。福徳利他。與果相似。是名法
界因。因有二種。前見道名生因聖位。後修道
是滿足因也
九明無窮盡是度義。言施智即是檀智等。等
是中間八度。智即第十興即
取之
無窮有二。一迴向
大菩提。乃至無餘涅槃而不窮盡是度義。以
法如如無窮之理。持十度福慧行亦無窮。二
爲利衆生。衆生無盡故十度無盡也。言令至
不退者即是明無盡義也。地有二。一無上地。
能利益是佛地。二不可思量地。是衆生即所
利益處。無上地合慧不盡。不可思量地合福
不盡。不窮能曰不退不轉也加云。如無增減經説
生空譬界空。如衆生
界是阿摩羅。阿摩羅有二種。一眞實無增減。二虛空亦
無增減。衆生界亦二。一衆生。二衆生界。離衆生界無別
衆生。故
無窮盡
十明二無分別自在是度義。一修行無分別
自在。菩薩久劫修習智。今不作心行十度而
自增益。二自性無分別自在。菩薩現世心中
行十度有五無相。一不著不惜身命。二不見
來果及現世報。三無分別不分別我能行十
度。不分別於他處行此十。不分別此十是所
行法。四無過失。示屈二乘生十例等。五向無
上果。此五曰自性者。與如如自性理相應也。
言無生忍滿者。以八地無生忍位是無分別。
從初地已上亦有二無分別。與八地二無分
別扶順故。能得八地無生忍滿沼興
取之
滿故見一
切煩惱隨順無生。見三世中後際無餘。見法
界究竟不生。故是滿足
十一一切下。明自他相攝無間是度義。智慧
自在從法界所得能智。見他身如己身故。令
衆生見彼身如我身故。菩薩施時令衆生自
見是彼施念念生大喜故。衆生施等滿足。無
間者有二義。無時節我恒行。二無自他。他
不異我。如此最勝故是度義。問。下九亦有此
二相攝不。答。有之。如善吉入無諍三昧令一
切衆生不嗔。又菩薩見他行施心隨喜之。即
是菩薩施成也
十二明二種成就是度義。言能於菩提者。本
云於菩提道場。一本云菩薩淸涼也。十度能
令諸果成就。成就是果義。菩提此言覺。末轉
伽此言道場。菩提是金剛心。是能覺之窮。道
場道是佛法身。是所覺之窮。言道場者除穢
顯淨也。即淸涼此兩是能成就。成佛下明所
成就。本云佛慧。成就有四。一佛慧。初地至八
地。二十力。九地。三四無畏。十地。四不共法
是佛地。道場成就不共。不共是佛地。即具合
力無畏等。但覺地離三説三名無。覺合明也。
佛慧是功徳。初地及八地者。佛是如如。此等
地明正覺自行。見如如佛體曰慧也。十力是
第九地。如力度。無畏是第十地。業自在也。明
至金剛十力等足。至佛不共等圓。文應言於
菩提成就佛慧十力四無畏。於道場成就不
共法。本云道場在因也。今皆准之
十三明法界淸淨是度義。本云生死涅槃皆
是妄見能度無餘是波羅蜜義也。凡夫妄見
生死。二乘妄見涅槃。佛度此二種也。言度者
定也。無餘者是佛法界最淸淨也加云。菩薩度
二妄未得盡
淨。名有
餘也
十四明恩事究竟是度義。恩事有三。一加行
處過凡夫地。十解。二證得處過二乘。十迴。三
畢竟處過菩薩。佛也。化身爲加行事成就利
益。未下種令下。十信已上。二應身爲證得事。
初地至金剛成就利益。三法身爲畢竟事。衆
生已就令至究竟利益地也衆生有三。一不
定凡夫。化身利益。二定不定二乘。應身利益。
三定菩薩。法身利益。凡夫拔皮曰恩。二乘除
肉曰濟。菩薩除心曰度
十五明至能究竟位是度義。能究竟有五。一
能令一切衆生親近生敬重心。此能從相好
神通具足生故。文言一切外道來相詰難。二
能斷一切疑心。善能答難故言能解釋。此由
十力生。三能破邪立正故言能令降伏。此從
四無畏生。四能除損及益事。一切凡夫作善
得虛妄果無利益曰損。二乘除少分虛妄曰
益。未令盡曰損。菩薩畢無曰度。梁隋倶云。文
言見波羅蜜於種智生即如如智。此智無虛
妄損法也此句。八及十本無
故應見七卷本也
五不失衆生利益
事。從慈悲無妄失生。即文言轉十二行輪也。
此即第十
六度義也
外人有二。一不入佛法隋云。名
爲外人
二未
入大乘也。詰者念過去失可正義難化。難者
問難求解。前詰難後。詰爲未信令信。爲已信
求解。解釋者。衆生有三。一無明不知出生死。
二執惑欲出不敢去。三顚倒遂去失理。菩薩
除此三惑。故言解釋。除者破邪解。伏者立正
義。見波羅蜜具釋如彼。又善能解釋者爲衆
生。令其降伏者爲正法。就法有二。一爲
護不令他破。二爲弘通使法宣行。爲衆生亦
二。救護令斷三種惑。二發起令修十度行
十二行者十二智。有二義。一爲十二有二義
一爲十二因縁。二四諦。一諦有三合爲十二
智。如法輪義中釋。隋云。約十二縁爲十二行
者。一覆行。即無明能覆一切義。二安立行。即
行處。善惡不動三業也。不動是定業有二。一
因。二果。果是定。因是五蓋。不動之二色。定業
決在色地受之。無色亦爾。三種能安立自身
於阿梨耶識三能將行。梨耶識明陀配意識。
從死後入未來。五識不定。故不明之。四能攝
行。謂名色能攝六入令具足也。名者意根爲
五識作根本。色者身根爲眼耳等四作根本。
有此二根爲本。方入六處也。五具足行。道具
足六入也。意根能生五識。五識令意根具之。
六分別行。觸支也。一依根。二依塵。三依識。
此三和合生觸知有三。一相應。二相對。三異
時。相應者根塵相對。眼對色等。此有三。一定
不定。定者如眼見色必定不倒。不定者如聲。
或倒耳聞。或不倒聞。二相對有三。鼻舌身色
知。眼不即見。耳有倒不倒。三異時者。意對來
去塵。五處對現在塵。七受用行令受發三。一
爲塵得。二思惟得。三自在得。塵得者即是六
塵生樂等也。如熱得風爲樂得火即苦。寒得
火樂得風爲苦。思惟得者。一境生二受。由思
惟生之。知見親言是怨生苦。得樂是親受生
屬。乃至作中人生捨。自在得者異前兩得。如
聖人修定。於苦中生樂。樂中生苦。即是逆度
觀。於隨順相生苦。於違逆相生樂也。八樂引
行。貪受支也。九繫轉行。謂取支。十對行。謂
有支。與未來果相對。十一根本苦行。謂生支。
十二變異苦行。謂老死也興略
取之
第十七無所著下。明無上法身因果二淸淨
是度義。此明如如佛性。此有四義。一願樂大
乘。除一闡提著生死心。二無所見者。除外道
執我見。三無累者。修虛空等除聲聞怖畏患
累。四無異思惟者。今總略之。不觀自他事。除
縁覺心。以大慈悲不觀他異我。此四明因淸
淨。言無著者。最淨是其果。無見。大我是其
果。無累。大樂是果。無異。大常是異果也
最勝王經玄樞第六
  寶曆三年癸酉二月二十三日奉書寫此册了
 始筆于正月元日 寶生堂成慶六十
九齡
 
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再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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