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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傳記 (No. 2068_ 僧詳 ) in Vol.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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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誰人常住不變。親子相見。若欲再相見。
當爲造法華經。宣公歡喜。爲書法華。晝夜戀
慕其兒。夢有一比丘。謂宣曰。若欲見兒。將從
我去。即隨沙門去。到於華園。園中有百千童
子。遊戲快樂。沙門指一童子年五六云。公少
男也。歡喜欲抱早走不從。宣云。我戀慕汝寤
寐未息。汝何不近。童子曰。我且生公家。無
常父子。有何恩愛。若爲我寫經。我暫相見。若
欲當生得見者。深心造經。以爲業。同生佛刹。
永倶相會。復此言已捨去。宣公白沙門。我既
覺悟。既不相追。沙門亦還去。宣隨去。夢覺對
慧超説此事。發深心信寫經爲業。後出家得
淨土迎。更示他矣
  唐陳氏十五
唐龍朔三年。長安城内通軌坊三衞劉公信
妻陳氏母先亡。陳因患暴死。見人將入地獄。
備見諸苦。不可具述。末後見一地獄。石門牢
固。有兩大鬼。形容偉壯。守門左右怒目瞑陳。
汝何人到此。見石門忽開。亡母在中。受苦不
可具述。受苦稍歇。近門母子相見。遥得共
語。母語女言。汝還努力爲吾寫經。女諮孃。欲
寫何經。爲吾寫法華。言訖石門便閉。陳還得
蘇。具向夫説。夫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
其師子舊解寫經有一經生。將一部新寫法
華未裝潢。其人先與他受雇寫。經主姓范。此
經生將他法華。轉向趙師子處。貿二百錢。施
主不知貿錢。師子復語婦兄云。今既待經。在
家有一部法華。兄贖取此經。向直一千錢。陳
夫將四百錢。贖得裝潢。周訖在家。爲母供
養。其女陳後夢。見母從女索經。吾先遣汝。爲
吾寫一部法華。何因迄今不得。女報母言。已
爲孃贖得一部法華。現裝潢了。在家供養。母
語女言。止爲此經吾轉受苦。冥道中。獄卒打
吾脊破。汝看吾身瘡。獄官語云。汝何因取他
范家經。將爲己經。汝何有福。汝大罪過。女
見母説如此。更爲母別寫法華。其經未了。女
夢中復見母來催經。即見一僧。手捉一卷法
華語母云。汝女已爲汝寫經第一卷了。功徳
已成。何因復來敦逼。待寫了何須忩急。後寫
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爲吾寫經。今得出冥道。
好處受生。得汝恩力故。來報汝。汝當好住善
爲婦禮。信心爲本。言訖悲涙共別。後時勘問。
前贖法華。主果是姓范。范家雖不得經。其經
已成。施福已滿。後人轉貿。自得罪咎。劉妻贖
所微得少福。然亡母不得力
  唐溜州李健安十六
唐溜州李健安。生年十八。身痛風疾。二親憂
惱飮食不通。健安見而増悲。作此思惟。吾將
爲二親及脱患。自寫法華。即求裝潢紙。欲寫
經手振不能書之。纔造第一卷。顯然其字形
如鳥跡。見者不了其文。更雇他經生。於別室
中。而書寫之。未畢第一卷間。健安既死。唯
心胸暖。經生捨而遁去一日一夜。後方蘇息。
風疾忽愈。身體輕安。自説冥事曰。吾初死之
時。見官牒使。被縛到大城邊而立。時有一童
子。手執白拂。來摩觸吾身。身涼快樂安懷。爾
時從城中一官出來。百千官屬隨從。對吾禮
敬曰。君名字在官牒中。君故殺一鼠。縛頸不
通氣息。以是因縁故。王召君。然君爲二親造
法華題。依此善根。文殊來救舊疾方除。君經
尚不畢第一卷。經生恐怖而遁去。君既有大
善。餘命方八十二。親亦延報命。各各九十歳。
作是語已入城。童子更示歸途得再活。聞者
歎希有。健安及二親。捨家業造十部法華。請
僧供養。其經本今收大寺矣
法華經傳記卷第七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
書寫救苦第十之二
  僧玄緒一釋惠道二
釋曇韻三令孤元軌四
蒋嚴恭五李遺龍六
梓姚待七李丘令八
陳行尼九楊嚴恭十
不信男十一隋客僧十二
孤山僧十三齊仕人十四
釋修徳十五齊王臣十六
并信女十七釋慧眺十八
  隋相州僧玄緒一
僧玄緒。偏重法華。有同房師友。釋道明。姓元
同縁人也。少而高尚多奇。苦節禪誦之譽。有
聞遐邇。以大業元年三月。於本寺而卒。其年
七月。玄緒因行至郊野。日暮忽遇伽監。便往
投宿至門首。乃見道明從寺方出。儀容言語
不異平生。遂引緒至房。緒私心怪之而不敢
問。至後夜明遂起謂緒。此非常處。上人愼勿
上堂。至曉鐘時。復來語緒。不許上堂。而形體
銷衰。顏色殊改。明去後秘緒遂往食堂
後窓邊。觀覘其事。禮佛行香。皆如僧法。昔
貢高逝者多列座。而在維那唱。施粥已即見。
有人舁粥將來。將來粥皆作血色。行食遍
並見。諸僧擧身火然宛轉悶絶。躄地如一食
之間。維那打靜請僧。一時無復苦相。緒駭懼
還所止房。少時明至。轉更憔悴。緒問之。明
曰。此是地獄苦不可言。緒復問曰。何辜至
此。明曰。爲往時取僧一束柴。煮染衣忘不陪
償。當此一年然足受罪。明乃以手褰衣。臍膝
已下。並皆焦黒。因泣涕而言曰。上人慈悲願
見救度。緒驚歎謂明曰。公精練之人。猶尚
如此。況吾輩當復何如。不審。何方可得相
免。明曰。買柴百束倍増爲僧温室。并寫法華
經一部。緒曰。吾當自竭所有。一日之内。爲
君辨之。願公早離此苦。因遂分別。緒即還
寺。依言爲酬。并寫經重更往尋。寂無所見。
其夜夢明威儀庠序。來謂緒。依公大恩。離苦
生淨土矣
  宋瓦官寺釋惠道二
釋惠道豫州人。惠果同母之弟也。不修行業。
善於興販。當衆倉厨。私自食用。知僧帛方便
割盜。後遇疾而死。胸上暖。三日蘇云。吾冥官
被驅。向幽遠闇路。路遇一沙門。謂道曰。汝不
信兄言。恣用僧物。王若推問罪福如何答之。
道更不知所答。沙門曰。汝應作是言。我昔有
造法華經八部願。故授此言已忽然不見。道
既至閻魔王所。王問。汝修何功徳。答吾有造
法華經八部願。然料理僧務未果所願。王微
笑曰。汝昔雖不發此願。今既云有願。即當發
願。盜用僧物。其罪深重。造法華經八部者。必
脱八獄。依此一言。放還人間。須歸人間如實
而修。乃以一人官。示歸路得蘇活。盡所有捨
衣鉢。造八部法華經。其經見在矣
  定州曇韻三
釋曇韻定州人。後住隰州行年七十。隋末喪
亂隱于離石比干山。常誦法華經。欲寫其
經。無人同志。如此積年。忽有書生無何而至
云。所欲潔淨寫經並能行之。於即清旦。食
訖入浴著淨衣。受八戒入淨室。口含檀香。燒
香懸旛。寂然抄寫至暮。方出。明又如先。曾不
告倦。及經寫了。如法嚫奉相送出門。斯
不見。乃至裝潢。一如正法。韻受持讀誦之。七
重裹結一重一度香水洗手。初無暫廢。夢普
賢現前告韻云。善哉如法書寫法華。即身能
離二十五苦。後遭胡賊。乃箱盛其經置高巖
上。經年賊靜方尋不見。周慖窮覓。乃於巖下
獲之。箱巾糜爛發朽見經如舊鮮好。見者謂
異矣法苑云。京師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
觀十一年。曾至彼州目覩説之也
  隆州令孤元軌四
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縣令孤元軌者。信敬
佛法。欲書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無由自
撿。憑彼上抗禪師撿挍。抗乃爲在寺。如法潔
淨寫了。下袟還岐州莊所。經留在莊。并老子
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爲外火延燒。堂是草覆。
一時灰蕩。軌于時任馮翊縣令。家人相命撥
灰。取金銅經。軸既撥外灰。其内諸經。宛然如
故。潢色不改。唯箱帙成炭。又覓老子。便從火
化。乃收取諸經。郷村嗟異。其金剛般若一
卷題字燋黒。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
能書。其人雜食行急不護潔淨。直爾立題便
去。由是被焚。其人現在。瑞經亦存京師。西明
寺主神察自驗説之右縁出三
寶感通記
  蒋州嚴恭五
隋開皇中嚴恭者。蒋州人也。於郭下造精舍。
寫法華經。清淨供養。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
行欺詐。信心而與不行。乞覓隨得。便營如法
經。給書生歡喜。常有十人道俗送直。恭親
撿挍勞不告倦。甞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
不獲已與之。貸者得錢。船載中覆錢失人
活。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濕如水。怪之後
見。所貸錢人方知其沒溺。又有商人。至官亭
湖祭神上物。夜夢神云。請君以物送與嚴恭。
法華令經用也。及覺所上之物在前。又恭曾
至市買紙少錢。忽有人持二千錢授恭曰。助
君買紙。言已不見。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
焔。焔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函。及明尋視乃
見。嚴家經函。其後發願。略云。無一字而不經
眼。無一字而不用心。及大業末。子孫猶傳經
業。郡盜相約不入其里。里人頼之至今。故業
猶爾云内典録
第十
  并州李遺龍六
李遺龍者并州人。其家書業相繼究微。龍父
名曰烏龍。偏重此土道經。不信佛經。性耽
嗜酒肉。謗佛經云。胡聖制酒肉。豈有慈悲。凡
一生中。不書佛經。設復有人。贈投金玉利。都
不見經。況自書寫。遂發狂亂。語遺龍曰。若
汝吾子。不可信佛經。信而犯者。災横不少。即
吐血而卒。後并州司馬。發心貞固。偏重法
華。如法欲寫其經無能書。同志有人謂司馬
曰。烏龍之子遺龍。繼業能書。其家邪見不寫
佛經。君威能伏邪心。堪任書寫。司馬以方便
調伏。更不隨。自稱家傳固辭。更雇餘書生。
造一部畢。若紙若筆。必以淨心。自出珍寶。如
法營。欲清淨供養。復思惟。我既州主。龍豈不
肯受言。逼以刑言。贖以金玉。龍遂立題目。悔
責父遺囑。入夜不覺。一日一夜。次夜夢。百千
天人。圍遶大威徳天。龍前庭中住立問。誰人
天。答我是汝父烏龍。先生愚氣不信佛經。墮
大地獄。炎火纒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死
不得。求生不得。五百利犁搆我舌肉。不可具
説。昨日地獄上忽有光明。於中現一化佛。説
偈言
    假使遍法界 斷善諸衆生
    一聞法華經 決定成菩提
如此六十四佛。次第而現説偈亦爾。爾時地
獄火滅。變爲涼池。我及衆生。捨身生第四
天。天上法爾。初三事即知。汝造題目六十四
字。一一之字。現化佛身。説偈救苦。我與汝
身。一肉血分。依我一人善縁。地獄罪人聞偈
離苦。同生一處。今圍繞者是也。汝捨先邪惡。
書寫佛經。以爲家業。復此因縁隱而不見。龍
夢覺。流涙悔過。具白司馬。聞者歡喜。皆謂不
意而造題尚爾。況乎若自書。若教人書。是人
所得功徳。無有限量。龍家書業。相傳至于今
矣。州内或毎字禮供。而毎日書。或行別讃
詠。而毎日寫者蓋多云云
  唐梓州姚待七
梓州郪縣人姚待。以長安四年甲辰夏發
願。爲亡親自寫四大部經法華維摩各一部
藥師經十卷金剛般若經一百卷。寫諸經了。
寫般若經。得十四卷。日午時有一鹿。突門而
入。立經床前。擧頭舐案訖。便伏床下。家有狗
五六箇。見鹿搖尾不敢輒吠。姚待下床抱得。
亦不驚懼。爲授三歸。跳躑屈脚。放而不去。至
先天年中。諸經並畢。皆以帙裹將欲入函。有
屠兒李迴好者。不知何故。忽然而來。立於
案前。指經而笑合掌而立欲取經。其屠兒口
唖耳聾。兩眼倶赤耽酒兇惡。小有此徳所寫
之經。皆以瓔珞裝軸。唯般若經。飾以檀素。但
箇取素軸。明此人於般若有縁。待遂裹以白
紙。盛以漆函。屠兒手所持刀。横經函上。笑而
馳去。一去之後。不復再見。莫知所之。隣家夢
鹿是待母。屠兒待父。命終之後。各依業受生。
其子發願。爲二親自寫大乘經。報已定故。頓
不能害。且來受化而去。至開元四年。有玄宗
觀道士朱法印。極明莊老。往眉州講説歳久
乃還。時郷中學士二十餘人。相就禮問。友人
王超曹府。令竪子殺羊一腔。以袋盛肉。煮熟
之後。心知其殺但忍。饞不得斷。隨例喫。計食
不過四五臠。經于一日。至日映時。欻然壯熱
頭痛。支節有若割切。至黄昏際。困篤彌甚。耳
聞門外。有喚姚待之聲。心雖不欲出。看不覺
身。以出外問有何事。使人黄衣状若執刀。
刺史喚言訖便行。待門外有溪。當去之時。亦
不見溪閻。但見平坦大道。兩邊行樹。行可三
四里。見一大城城是梓州城。其城複道重
樓。白壁朱柱。亦甚秀麗。更問使者。此不是梓
州城。使人莫語。城有五重門。其門兩邊各有
門室。門門相對。門上各各題額。欲似篆書。不
識其字。門數雖多。並無守者。街巷並亦無人。
使者入五重門内。有一大廳。廊宇高峻。廳事
及門。並無人守。至屏牖後。窺見廳上。有一
人著紫。身稍肥大。容色端麗。如此已下使者
入。入追姚待到。走入遥拜。怒目厲聲。何因勾
率爾。許入殺人於淨處。喫思量莫知其事。倶
見其嗔怒。眼中及口。皆有火光。忙怕驚惶。罔
知攸指。即分疏曰。比來但持經。不曾殺人。亦
不喫人肉。使問持何經。答持法華維摩藥師
金剛般若經。著紫之人。聞姚待此説。&T002247;怡微
㗛。聞稱大善聲。傍忽有人。著黄衣不見其脚。
手把一物。長二尺許。八稜成就。似打鼓槌。高
聲唱曰。何於朱道士房喫肉。更不敢諱。便承
實喫。喫幾許。報喫五六臠。著紫人問著黄
衣人。其人報云。喫四兩八銖。即把筆書槌
耳中遥聞。事非本心。且放令去待曹府到曰。
推問著紫人。又云。大雲寺佛殿。早修遣成應
諾。走出可五六歩。廳西頭有一人著枷杻。四
道釘&T055073;請問。姚待廳上人喚姚。功曹迴不稱
待名。看所著枷者。乃是屠兒李迴好。著紫
人問云。此人讀經寫經虚實。報云。是實。答了
迴看。但見空枷在地。不見屠兒。待初入時。廳
前及門。不見有人守掌。及其得出。廳兩邊各
有數千人。朱紫黄緑。位次各立。亦多女人。擔
枷負鎖。或有反縛者。亦有籠頭者。乃於衆
中。見待親家翁張楷亦在其中。雖著小枷。而
無釘&T055073;。叩頭令遺家。中造經不得多語。更欲
前進。被人約而不許。其中有一人。散要露
顯語待忽去。此非語處。迴見其中。乃是待
莊邊村人張賢者。抱病連年。水漿不能入口。
卿人見者。皆爲必死之證。妻子親情。皆備
凶具。姚待覺後報其兒。爲寫法華等經。不踰
半旬。病便得差。得放出屏牆之外。門門皆有
人。投刀杖弓槊。儼然備列。投門人不放。待
出所生又從廳東走來叫云。我兒無事得放。
何以鹿欄不放。令待展臂示之。即宣衣袖。出
臂示之。即便得出。及至覺寤。已經一日矣
  揚州高郵縣李丘令八
李丘令者。揚州高郵縣丞李丘一同父異母
弟也。家屬相繼。放鷹犬殺生命。聚會親族。以
爲歡娯。不知慚愧。家兄丘一。再治語冥事。心
不信受。長安二年正月十九日。頓得重病便
死。心上小援。丘令前依妻病。發造法華經一
部願。未果其志。其妻亦爲救夫重病。立此造
經誓。丘令死後七日方活。具説冥事云。吾初
死之時。有六人羅刹婆。來云。我是炎魔大王
使。以汝惡積故。追不可許暫住。即著枷鎖。驅
行而去十餘里。有一人乘馬朱衣。手執弓箭。
見丘令嗔怒高聲唱言。丘令是大惡者。何不
輿火車。所言未畢。忽然身在火車。時有一沙
門。以水灑車。身涼苦息。莫知誰救。更行五
百餘里。見大城峻峙中有廳殿。王安處寶座。
前後左右。各有數千人。朱紫黄緑。位次各坐
其外。庭中有無量罪人。杻械枷鎖撿繋反縛
面縛等。種種雜居。皆向王而踞。王見我入嗔
目問曰。汝無道殺生命。非法食噉。無功徳分。
豈非入寶山空手歸哉。爾時默恥無酬答。王
遣使取一卷書。五十餘枚許。即披之曰。汝聞
不。在生造罪。一一記録。即出所造罪。一一呵
責。更無所逃。卷將畢時。王微笑曰。汝有大功
徳。爲妻欲造法華經。未遂心願。汝後室亦爲
汝起誓。赦汝已前衆罪。將還人間。廳下官
人。朱衣黄緑。白王言。惡人難赦。如何放還。
王言。此人有寫經願。若在獄中。憶念昔事。唱
立願言。地獄空荒罪人生天。是故放還時。庭
中無量罪人。聞此論説。捨身生天。吾親蒙
王放恩。由寫經願而活。即盡所有。造經一百
部。自手書願文。并留因縁出矣
  唐河東練行尼九
河東有練行尼。常誦法華經。訪工書者一人。
數倍酬直。特爲淨室。令寫此經。一起一浴。燃
香薫衣。仍於寫經之室。鑿壁通外。加一竹筒。
令寫經人毎欲出息。輒含竹筒吐氣壁外。寫
七卷八年。及畢。供養殷重盡其恭敬。龍門
僧法端。常集大衆。講法華經。以此尼經本。精
定遣人請之。尼固辭不與法端。責讓之。尼不
得已。乃自送付法端等。開讀唯見黄紙。了無
文字。更開餘卷。皆悉如此。法端等慚懼即送
還尼。尼悲泣受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遶佛
行道。於七日不暫休息。既而開視。文字如故。
後尋尼字。有人尼字練妙。後復改名感妙
第二十七云。出
冥報記尼法信
  揚州嚴恭十
揚州嚴恭者。本泉州人。家富於財。而無兄弟。
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年弱冠。請
於父母。欲得錢五萬往揚州市。父母從之。恭
乘船載錢而下。去揚州數十里許。逢江中一
船載龜。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龜當死
因請贖之。龜主曰。我龜大頭別千錢乃可。恭
問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正有錢五萬。願以
贖之。龜主喜取錢付龜而去。恭盡以龜放江
中。而空船詣揚州。其龜主別恭行十餘里。船
沒而死。是恭父母在家。昏時有烏衣客五十
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曰。君兒在
揚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之。恭父怪愕。疑恭
死因審之。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用故附歸
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濕。留客爲設
食。客止明旦辭去。後月餘日。恭還家。父母大
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答無之。父母説客形
状及附錢月日。贖龜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
所贖龜也。父子驚歎。因揚州起精舍。專寫
法華經。遂從家揚州家轉富。大起房廊。爲
寫經之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
人。揚州道俗共相崇敬。號曰嚴法華里。甞有
知親。從貸經錢一萬。恭不獲已與之。貸者受
錢。以船戴歸。中路傾船。一萬濕錢。如新出
水。恭甚怪之。後見前貸錢。入乃知濕錢。是所
貸者。又有商人。至宮亭湖。於神所祭。須肉食
并上物。其夜夢。神送物還之謂曰。債君爲我
持此奉法華。以給經用故也。且而所上神物。
皆在其前。於是商人。歎異送達恭處。而倍
加厚施。其後恭至市買經紙。適遇小錢。忽見
一人。持錢三千授恭曰。助君買紙。言畢不見。
而錢在其前。於是怪異。如此非一。隋開皇末
恭死。隣人夢。恭死生淨天。夢問淨天何。答
兜率内院。無雜穢故。恭死子孤傳其業。隋季
盜賊至江都者。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里。里
人頼之。獲全其處。至今寫經不已。州邑共見。
京師人云。亦多知之。附馬宗公蕭。最所祥審
記者曰。蒋州嚴恭。與揚嚴恭其事大同。彼縁出感通
録等。此縁出冥報記等。依有廣略不同。前後出之。乞
具尋始
末悉之
  滿州虞縣不信男十一
滿州虞縣有一男。失姓名。偏事神道。不信佛
法。若見佛像及僧洗目。若聞説法及誦經音
洗耳。因善知識化誘。更不肯受。或時依私
要。往詣仁壽寺僧道如所。在門外謂。如有私
用。將貸錢三千文。如曰。錢在寺庫。不可惜
之。但吾依檀主請。造法華經。至方便品初行
終。尚未書一字。硯水既乾。公爲吾辨水畢。將
欲起。男思惟。我本不見三寶今依無他。來投
此處。若取硯水。豈非不祥。若不取之。必違要
契。良久取水與之而去。如寫行已尋男子。更
不見所在。男馳走投河流。不覺僻地悶絶。
良久而起。流泣悔過。投寺謂如曰。吾悶絶入
死門。兩人來驅向炎魔王宮。王初見吾恚曰。
汝以邪見自莊嚴身。報在阿鼻。于時空中忽
在異光。照吾頂。王撿始末。知是法華方便
品初行終一字。取水令寫。故文字現佛身來
助。問此誰光。答我是方便品文字。法華文字。
一一皆是佛也。此男歸我故來救。時王歡喜
曰。皆善哉。法華文字。變身放大光。尚救不信
者。何況信心人。即示歸路得還活。即出家捨
家。寫經一十六部。巡禮名山。不知所
  隋大業中客僧十二
隋大業中有客僧。行至太山廟求寄宿。廟令
曰。此無別舍。唯神廟。廡下可宿。然而比來寄
宿者。輒必死。僧曰無苦也。令不得已從之。
爲設床於廡下。僧至夜端坐誦經可一更。聞
屋中環珮聲。須臾神出爲僧禮拜。僧曰。聞此
宿者多死。豈檀越害之耶。願見護之。神曰。遇
其死者將至。聞弟子聲。因自懼死非殺之也。
願師無慮。僧因近坐。説談如食項。良久僧問
曰。世間人傳説。太山活鬼。寧有之也。神曰。
弟子薄福有之。豈欲見先亡乎。僧曰。有兩同
學僧先死。願見之。神問曰。姓名何。僧具答姓
名。神曰。一人已生人間。一人重罪在獄不可
喚。與師就見耳也。僧甚悦。因共起出門。不遠
而至一所。多見廟獄。火燒光焔甚盛。神將僧
入一院。遥見一人在火中。號呼不能言。形
變不可復識。而血肉燋臭。令人傷心曰。此是
也。師不復欲歴觀耶。僧愁愍求出。俄而至
廟。又與神同坐因問。欲救同學。有得理耶。神
曰可得耳。能爲寫法華經者便免。既而將曙。
神辭僧入堂。旦而廟令視。僧不死怪異之僧
因爲説。仍即爲寫法華經一部。經既成莊嚴
畢。又將經就廟而宿。其夜神出如初。歡喜禮
拜。慰問來意。僧以事告之。神曰。弟子知之。
師爲寫經。始書題目。彼已脱免。今又出生不
人問也。然此處不淨潔。不可安經。願師
將送。經向寺。言訖久之。將曉辭訣而去。
入僧送經於寺又出法苑
第十八
  絳州孤山西河道場僧十三
絳州有孤山。西河造立堂舍。多樹林木。頗得
山居形勝處也。永徽年中有二人僧。同房而
住。一人名僧行。行三階佛法。一人名僧法。行
法華三昧。二人要契。若先亡者。必告生處。如
昔無著世親。後僧行先亡。雖思慕之三年。
無示告生處。堂有觀音像。斷食祈誓。必有感
應。僧法斷食五日。在堂不出戸外。至五日夜。
夢有一沙門謂法曰。汝執取我裳角。將見僧
行生處。即執裳角。須臾至地獄。猛火熾燃。不
可親近。鐵網七重而覆其上。鐵扉四面閉甚
固。百千沙門。犯淨戒不調身心者。在中受
苦。沙門謂防守羅刹曰。此中有沙門僧行不。
答有。又曰欲見。答不可見。沙門語羅刹昔同
行思慕而來。我等佛子。汝如何固惜。答若欲
見隨意即見。時羅刹以鋒貫黒炭示之曰。此
是僧行也。僧法見黒炭流泣。沙門釋子。如何
受重苦。願欲見昔形。時羅刹唱活宛如平生。
但身體燒爛。謂法曰。吾昔貢高恣犯。汝將救
吾苦。法曰。如何救之。答爲造法華經。法曰。
如何造。答一日之中。以可畢其功。法曰。貧道
豈可一日中畢。答吾苦不可忍。刹那難過。非
一日猛利行。焉得苦息。爾時羅刹嗔呵。以鋒
貫之。投地獄中。法隨前沙門而出夢覺。即日
捨衣鉢資。雇書生四十人。一日寫之。供養禮
拜。其夜又夢。前沙門來告。僧行早離地獄苦。
近生第二天。盛自手注之而所見也
  北齊仕人十四
北齊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子
曰。吾平生愛奴及馬。皆使乘日久稱人意吾
死可以爲殉。不然無所使乘也。及其死家人
以嚢盛土。厭奴殺之。馬則未殺。奴死四日。而
蘇説云。當不覺。去忽至官府門。門人因留止
在門。所&T051985;一夜。明旦見其亡主。被鎖嚴兵守
衞。將入官所。見奴謂。且我謂死得使奴婢。遺
言喚汝。今各自受。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
言畢而入。奴從屏外窺之見官。問守衞人
曰。昨日押取脂多少乎。對曰。得八升。官曰。
更將去押取一斛六升。主即被牽出。竟不得
言。明旦又來有喜色。謂奴曰。今爲汝白也。
乃入官問脂乎。對曰不得。官問所以。主司曰。
此人死三日。家人爲請僧設齋。毎聞經唄聲。
鐵梁輒折。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主司因白
官請放奴。官即喚放倶出門。主遣傳語其妻
子曰。頼汝等追福。得免大苦。然猶未脱。能更
寫法華經。造像以相救濟。冀因得免自今無
設祭。既而益吾罪。言畢而別。奴遂生而具言
之。家中畢以其日設會。於是領追福。合門
練行
  定州釋修徳十五
唐定州中山禪師釋修徳者。不知氏族。苦節
成性。守道山林。依華嚴及起信。安心結業。推
念修禪。於永徽四年。歸誠方廣。因發大心。至
精抄寫。故別於淨院。植諸樹。凡歴三年。兼之
華藥。灌以香水。潔淨造紙。後別築淨臺。於
上起屋。召善書人僞州王恭。別院齋戒沐浴
淨衣焚香。布華懸諸幡蓋禮經懺悔。方昇座
焉。下筆合香。擧筆吐氣。毎日恒然精勤無怠。
禪師躬自入淨運想。燒香筆翰之間。並專心
自因修若是。迄乎終始。毎寫一卷。施縑十
疋。迄成一部。總施六百餘段。恭因發心。並皆
不受勞誠。竭慮筋力都盡。寫經纔畢。俄從永
化徳以經成。設齋慶集大衆。同清希心。禮見
禪師。便於衆前。燒香散華。發弘誓願。纔開
經藏。放大光明。周七十餘里照定州城。城中
士女。並皆同見。中山齋衆。既覩希奇。得未
曾有。投身宛轉悲嗥懺悔。禪師又勒石。寫涅
槃法華經各一部。初移入龕之際。石涅槃法
華。並放光明。滿十餘里。擧衆咸覩。感悟無
涯。既有感應。利益何疑矣
  齊太祖高帝十六
齊太祖高帝道成。姓蕭偏崇重佛。故造陟屺
止觀二寺。四月八日。常鑄金像。七月十五日。
普寺造盆供。僧三百。自以香汁和墨。手寫法
華經八部金字法華二部。皆五香厨四寶
盛。靜夜良辰清齋行道。毎放金色光。照耀殿
内。諸侯皆共視。倍更發心。相議。我等結二
十八人。各各造一品。莊嚴奇麗。七月十五
日。就止觀寺。須供養禮拜。即如僉議。當於
供日。天雨細華。如雲母而下。琉璃軸放光。照
一里餘。衆皆歡喜。中有特進士。七十有八。頓
悶絶。良久起居。歡喜流涙。吾如夢見自身。左
右有羽翼。飛到天上。即兜率宮前入内院。彌
勒告曰。高帝并諸侯。皆來我所。法華力耳。汝
還人間。宜告此事。即特飛下見羽翼。是法華
一品。諸君莫懈怠。王臣彌發信心焉
  并州清信女十七
并州有一清信女。姓楚修念西方行業。凡此
州男女七歳。皆解念佛三昧。此女深生厭離。
發願書寫法華一部。迴向西方。夢西方聖衆
來告女。汝行念佛三昧。造法華經。是故來
語。從是已後二十五年。方來迎。語已而去。此
女彌發信心。自寫法華。念阿彌陀。七十六方
卒。微細音樂聞空中。異香滿室。奇瑞蓋多
  唐襄州神足寺慧眺十八
釋慧眺。姓莊氏。少出家以小乘爲業。馳譽江
漢。承象王哲公講。開三論心生不忍曰。三論
明空講者著空。言訖舌出三尺。鼻眼兩耳。並
皆流血。七日不語。有汰律師聞之曰。汝大癡
也。一言毀經罪過五逆。可信大乘。方得免耳。
乃令懺悔。舌還收入。便輿往哲所。誓惟聽大
乘。後毎講法華華嚴。用陳懺悔。甞在松林坐
禪。見有三人。形服都雅。請受菩薩戒。受訖
白曰。禪師利根。若不改心信大乘者。千佛出
世。猶在地獄。聞此語重屬涕涙交流。大哭
還寺。在哲房前。宛轉嗚咽。不能得語。更勸化
俗士。造華嚴大品法華維摩思益各百部。終
時感林樹變白可謂。過而能改焉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






法華經傳記卷第九
  聽聞利益第十一 附出輕毀見報
  光明女一妙意天二
昔商主三旃陀羅子四
鴿兒子五範良子六
外沙彌七廣法譽八
毒蛇九舍衞王十
潯陽女十一雍沙彌十二
朗獼犬十三魏蝙蝠十四
隋獼猴十五月支鬼十六
陽處女十七無垢友十八
尼智通十九沙彌藏二十
僧孝慈二十一唐嫉女二十二
  佛在世光明女一
昔佛在世時有一人。名曰光明女。此人本依
聞法華經。命終生忉利天。其父母拾集兒骨。
造塔供養。爾時其天兒。天眼而見下來白父
母言。我汝兒。生時一聞法華經。此亦不自聞。
唯伴來率聞法華經。故我副去一座暫時聞
法。依此善因。得生天上。父母不信。又問。以
何知之。我等兒。爾時天兒言。我櫃内父母賜
白玉十枚置在。以此物知之。爾時父母開櫃
見者。如天所言。白玉十枚藏置在也。天兒
云。所勸他聞尚生天。何況自進聞。躬讀誦也。
幸願父母同我爲。然忽不現。爾時父母。戀慕
兒徳。同勤精進。生在彼天也出要
  佛在世妙意天子二
昔佛在世時有一天人。來詣佛所。讃歎佛已。
還於天上。阿難白佛言。此天有何宿福。威徳
殊特。見佛聞法。佛言。此天子者。是阿闍世
王伴。荷輿來至佛所。聞法華經。乘斯聞法善。
生在第四天。初生之時。便識宿命。來至佛
所。於當來世。當得作佛。號曰妙意。十號具
足。皆是得聞法華之力也
  迦葉佛末法商主三
昔迦葉佛末法之中有數人無名。結伴採寶
往海道頭。打於揵搥。群中一人是商主也。問
云。何有所爲乎。或人答曰。講法華經。一人勸
伴。敢不從去。獨進預座。聞講説畢。從座退散
終入海。不覓財忽遇惡風。船覆人盡死。唯一
人遺矣。彼夜教夢云。汝聞講法華經如來壽
量品。由此功徳。得免死難矣。彼時一人者。今
提婆達多是也。漂死者倶伽離央倶羅等也。
爾時商主歸心法華。建立精舍。傳其芳名。釋
迦法中亦以爲稱矣
  王舍城旃陀羅子四
昔天竺摩訶陀國王舍城中有旃陀羅。名惡
意。有一男子。初生之時衆毒雨宅。號曰毒意。
殺害生命心無慈悲。若人犯法王就毒意。即
入火坑。永不得活。耽酒肉面色如血。見者
忙怖失神識。爲劫盜故。夜往詣僧房。比丘誦
經。隨釋其義。即法華經譬喩品奧偈也。毒意
聞之起悔心。即還不久遭鬼病。吐血而死。父
母捨塚間。狐虎犲狼。敢不食噉。如朽株而臥。
已過七日還活。於塚間悲泣。投身大地。親友
來問。敢不酬答。時父母是謂妖媚。皆捨而
去。時有一沙門。往塚間觀惡露不淨。次見毒
意。問汝鬼媚歟。答不。復問。何故悲泣。答曰。
吾是王舍城旃陀羅惡意所生毒意是也。愚
頑不識因果耽嗜酒肉。宰殺生業。生業既盡。
初死之時。見八人阿防夜叉。三人持鐵棒。二
人擔火車。一人持鐵繩。一人持神嚢。一人
捧火籠。驅吾入火車持搼。率在三方相副。
火籠在頭上。隨振火迸如鐵火。繩率在前導。
各口吐火炎。二呵責之。汝閻浮惡人。惡果忍
不。爾時五體燒折。苦痛無量。適到大城門
外。閻魔大王五道大官。於門外露地而坐。
杻械枷鎖反縛面縛罪人。千萬在庭。推問輕
重。加杖捶見我來呵責言。汝依宿業生旃陀
羅家。倍犯重罪。報在阿鼻。無量劫中不聞三
寶名。不得人身分。即召棒率。欲加打捶。時有
一道人。來至王所。王臣冥官。如風靡草。王胡
跪。道人謂王曰。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唯我一
人能爲救護。毒意既聞法華句偈。罪即輕微。
應妨人間。王敬白言。唯願人尊。我賜恩赦。即
放毒意。即時道人。以錫杖示歸路。七日還
活。親屬來問。吾不酬答。皆是惡友不可親近。
唯願沙門慈悲覆育。聽我出家。即將還寺度
爲沙彌。勤行精進。諸親屬等。聞之發心同出
家。即生見佛矣出要
  貞觀鴿兒五
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禪誦爲業。精進
行。貞觀末有鴿巣。在其房室楹上。哺養二雛。
僧毎有餘食。恒就巣哺之。鴿雛後雖漸長。羽
翼未成。乃並學飛。墮地而死。僧收瘞之。經
旬之後。僧忽夜夢。二小兒白之曰。兒等爲先
有小罪。遂受鴿身。此來聞讀誦法華經及金
剛般若經。既聞妙法。得受人身。兒等今於
此寺側十餘里其村其姓家。託生爲男。十月
之外。當即誕育。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一婦
人同時誕育二子。因爲作福月齋。僧呼鴿兒。
並應曰諾。歳餘始言。鳥聞經尚成人身。況人
情乎
  長安縣蔚範良子六
長安縣蔚範良。家大富無繼子。祈長沙靈像。
生一男子。生便發言。至三歳方辨世俗言詞。
識知書典文。人皆謂神兒。無師自然誦通法
華經第三第四兩卷。餘不能誦。父母亡死。厭
世出家。名曰法&MT02054;。深解兩卷義趣。餘未明了。
蔬食苦節。若誦若解。唯有二卷。不假功用。
&MT02054;情懷疑網。欲知先業。祈誓多日。感夢云。前
世罪業受鼠身。在逍遥園中。入翻經館。聞法
華經第三第四餘未聞。間諸僧驅出。以彼聞
法改報。生人間爲男子。前已聞故。自然解了。
餘未聞。無宿因故。不能誦得。亦不解義。今身
修行。將來得悟。勤行受持。暫時不廢。億億
萬劫得聞是經。努力莫空過。&MT02054;流涙悔過自
責矣
  外國得通沙彌七
昔外國王懷不信。唯事自在天。時有一沙彌。
年二十有餘。深入無生。頗得通智。識知三
世事。國王聞神異。遣使請來談佛法理。王
生信心。捨邪歸命正法。即告王言。大王將聞
正法。王曰。聞法有何功徳。曰聞法功徳不可
思議。其福無量。大師釋迦。於初發心之時。一
偈捨身。遂致得佛。亦如法華云。聞法歡喜讃。
乃至發一言。即爲已供養一切三世佛。其功
徳輕少耶。昔大雪山中有寶塔。於中安置法
華梵夾。有一老僧。止住其中。受持讀誦。塔傍
有石窟。中有二野干久住。老比丘初來時。一
野干恐怖遠去。遊止林藪。一野干居於窟。恒
聞比丘誦經。時屬風寒。雪積失路。愛法音故
在窟中。餓死生人間。悟解妙法。深入無生。現
前見十方諸佛。其怖畏去野干。住塔邊影下
故。其福作國王。不聞正法故。妙法未染其
心。彼去野干豈異人乎。汝大王是也。聞法野
干今吾身是。以昔朋友故。宿縁所追化悟大
王。説此語已。示神通事。因忽不現。王感悟流
涙。國位委太子。出家學道得順忍焉出西
國傳
  廣州法譽八
廣州法譽。其性麁惡。無惡不造。其人命終。至
閻羅王廳。王勅録官。撿此人所造之罪福札。
録官勅馬頭牛頭大力羅刹婆將來其札。爾
時六人。從座而起。向東北方。行入大鐵扉
藏。取出鐵札。積滿三車。六人力卒竭力牽引。
而來至廳前。王使諸録史官撿挍。唯在記録
惡。無記善札。諸録史白王言。全無記善。王嗔
恚曰。汝最惡入寶山虚手歸。告録史曰。三
車札盡不。史言。二車既盡一。車將盡。王言。
更細求挍。即如王勅更細撿挍。中古小札之
端。録附一善。所謂法譽往詣僧伽藍。説法華
經。暫時聽聞講説。如札白王。王言。善哉法譽
有大功徳。五十隨喜之功徳。尚勝二乘之極
聖。況初會聽聞。豈無滅罪。既依聞法華經故。
罪即除滅。此人可生天堂。乃放還人間。王更
勅吏。惡業雖無量。不如一善。何不賞其一善。
汝等將可燒惡録札。即如王勅。燒記惡札。法
譽矚目而坐。生希奇念。蒙放恩活。對親屬説
此因縁悔謝矣
  毒蛇生天九
昔外國有一比丘。坐禪誦法華經。城邑喧雜。
靜散相乖。捨聚落憒鬧。移居深山。鳥路交
通。人跡永絶。晝夜坐禪。禪餘暇誦經。其山陰
有大蛇。以惡業因縁故。無量毒蟲。聚集之所
唼食。遥聞人香。宛轉腹行。趣向僧處。此蛇昔
佛弟子。聞法音流涙。毒虫食息。苦痛暫除。歡
喜不害比丘。常住僧邊聞經。僧不知有大蛇。
乞食已訖。還所止見大蛇蟠。即生驚怖語惡
蛇。汝早去早去。若無惡心即近住。蛇聞此
言。近來常住。聞誦經聲。至食時含菓來供養
之。如此日日來。後時良久不來。比丘怪之登
見下。幽谷臭穢。即下見懸高木枝吐菓而
死。比丘見悲愍。爲呪願報恩還所止。爾時天
雨種種雜華滿山谷。來下比丘僧室。種種供
養之。飛騰空中。比丘曰。汝誰天。答吾是公
弟子山陰大蛇。依聞法力。捨身生忉利天。今
爲報恩來下而已。天又曰。吾生天上。見一天
子。從手放光。掩閉諸天。問因縁答。吾在人
間。書寫法華。生此天中。以是因縁。手放光。
或天口放光。問因縁答。吾先世讀法華。凡所
有天衆。多無解而行法華人也。説此事已。還
於本天。比丘手記置。收室柱内耳出外
國記
  舍衞城波斯匿伽羅王十
昔如來滅後五十年中。舍衞城有王。名曰波
斯匿伽羅。此即波斯匿王玄孫也。有二大臣。
一名流水。一名行雨。輔佐王者。覆育人民。
爾流水駕車。欲入王宮。外國有一阿羅漢聖
者。名曰毘沙尸利密多。容儀挺直。行歩庠序。
流水見生尊重。還駕問訊。聖者何處來。有何
所求。答我是外國呉興山比丘聖者陀倶羅
弟子也。師指我巡撿此國。是故來入也。流水
勸請聖者。唯願尊者。慈悲枉駕。我欲供養。即
默隨情。流水還家。香湯沐浴。具備聖禮。行
食已請説小法。尊者説十二因縁。兼讃摩訶
衍深旨。如是時間經三日。王召流水。流水恐
違命。王具問不來由。流水白王。王大嗔怒。與
餘臣評議其罪過。爾時行雨白王言。大王將
召旃檀木及青蓮華三莖。王諾。以責之時。流
水白王言。待七日。王許之。即還著蔽衣憂
若。時屬冬氣。青蓮華何求。旃檀在摩黎山。
毒蛇圍樹不可近。設蛇去相似木多。將知何
木。時聖者毘沙尸梨蜜多在呉山。以天眼觀
視。具知其情。來至流水宅。問訊安慰。知故
問。即答上状。聖者呉山頂有大池。四時皆生
水華。池岸有旃檀。大龍守護之。君往彼池。稱
南無佛。龍知佛弟子。敢不加害。即請聖力到
池邊。稱南無佛。龍起慈心。隱形而住。流水取
華及木。將還本路。龍化作優婆塞形謂大臣。
我是汝君主大王波斯匿迦羅之父。其名曰
羅𨵃闍。以非法治國。以邪惡意。不信福田。自
不行十善。民亦隨王行惡。以是因縁故。受毒
龍身。百千毒虫。食噉身分。三熱苦痛。不可堪
任。唯願爲修出離業。救我苦惱。流水曰。大
王舊君吾受持佛所説芬陀利修多羅。若聞
信受必生天上。即誦修多羅一品。優婆塞兩
目出涙憶吾昔。道人汝早還。吾聞法力。助昔
日行。當生三十三天。各辭別去。流水還王宮。
以二種物。奉上大王。王生希念問由來。即具
答。王不信之。先王治國。受佛禁戒。豈生惡
趣成毒龍。又發願。此蓮華實父池所生者。三
月莫萎落。即收藏中。三月後其華鮮生如本。
王及諸臣。信受此事。開藏修福。王臣共到呉
興山。龍死臭氣滿山。即收骨還起塔。塔上忽
有光明雲蓋。中有一天告大衆。吾聞法華。助
往日縁。離苦得樂。復生何處。答生金色世界。
即説偈曰
    釋迦滅後諸衆生 一聞法華四句偈
    文殊隨順不捨離 隨願即生金色界
説是偈已。隱而不見
  潯陽湖海女十一
潯陽江湖邊。有一客老女。不知何處人。亦失
姓。耽魚肉不識因果。買賣魚鱗。貪收其利以
存活。亦無他業。一生空過。失人間利。死至閻
魔王所。王問。汝生人界修何善根。女默無
言。王復問。汝全無善不。女憶知。昔求魚肉利
出市。大雲頓興起。暴雨頻下。江湖滿水。不
能往還。半日寄潮堂。聞講法華。此非大善
耶。即以此答王。王言。甚微妙善。今放汝還人
間。但汝罪業受苦處能見不。答未見。王召一
人冥官。相共遣海畔。見海濱有百千捕魚人。
皆以鐵繩束其頸。杻械枷鍱。纒絡其身。從空
中大火輪下。當罪人頂。火論入身刹那燒盡。
暫時死生三十餘返。各叫喚曰。痛哉。吾等昔
恣殺生命。而活吾命受大苦。唱此言已僻地。
衆多獄卒。手執釼刃割身肉。折骨破髓。各各
食噉已。還吐骨肉活如本。如此罪人受苦處。
無量無邊。冥官告女言。汝當往彼處可問作
何業受此苦惱。忙怖不欲問。官即問。汝等作
何罪業受此苦。罪人答曰。吾等愚癡。殺魚龜
爲食。買魚肉以求活利。以是因縁故受苦。
如斯次第巡撿。有獄卒而無治罪人。即問。何
故汝空手無治罪人。答潯陽江湖邊有老女。
爲治彼業而在此處。彼依聞法華故。免脱地
獄。是以空手而坐。是時老女。擧聲唱如是
言。南無妙法蓮華經。聞是語已。無量罪人。欻
然不見。官及女還白王。王言。吾誤吾誤。遣汝
使見受苦之人。彼聞妙法言。罪滅生天。汝還
人間。告江頭人。以明善業果報云云老女得
活。對江頭人説此事。親傳聞在實矣
  雍州醴泉縣沙彌十二
醴泉縣徐高思有少兒。生年七歳。受五戒爲
沙彌。師事大徳。有相師見沙彌云。此沙彌明
敏。衆相自足。但短壽。父母聞之憂惱。沙彌依
縁往隣縣遭雨入精舍。有一僧誦法華經。沙
彌聞經。歡喜白僧。吾辭父母。將隨師役仕。雨
止出寺。至家經三日。先相師尚在。見沙彌云。
汝既正壽九十有餘。有何異術。沙彌云。吾聞
經心愛樂。此外亦無他事。相師善哉。大乘有
不思議力。聞者延壽矣
  南陽僧法朗猴犬十三
釋僧朗一名法朗。俗姓許氏南陽人也。年二
十餘。欣欲出家。尋預剃落。栖止無定。多住鄂
州。形貌與世而殊有奇相。飮噉同俗爲時共
輕。常養一猴一犬。其状偉大。皆黄赤色。不狎
餘人。惟附於朗。日夕相隨。未曾捨離。若至食
時。以木盂受食。朗噉飽已餘者。用餧同器。食
訖猴便取盂戴之。騎犬背上。先朗而行。人有
奪者。輒爲所昨朗任犬盤遊。略無常度。陳
末隋初。行於江嶺之表。章服麁蔽威儀越
序。杖策徒行。護養生命。時復讀誦諸經。偏以
法華爲志。素乏聲哢清靡不豐。乃潔誓誦之
一坐七遍。如是不久。聲如雷動。知福力之
可階也。其誦必以七數爲期。乃至七十七百
七千逮于七萬。聲韻諧暢任縱而起其類。箏
笛隨發明了。故所誦經。時旁人觀者視聽皆
失。朗脣吻不動。而囀起咽喉。遠近亮澈。因以
著名。然臂脚及手。申縮任懷有。若龜藏時同
肉聚。或往酒席同諸醼飮。而嚼㗱猪肉。不測
其來。故世語曰。法華朗五處倶時縮猪肉滿
口顙。或復巡江洄泝拱手。舟中猴犬在旁。都
無艤棹。隨意所往。雖淩犯風波。眴息之間。便
達所在。後猴犬死。有人夢。猴犬是朗宿世朋
友。聞法華故。捨壽生天。畜生尚狎持經者。聞
誦經聲生天。況人乎
  魏常山衡唐精舍蝙蝠十四
常山衡唐精舍中。有數十蝙蝠遊化。沙門止
宿寺中。誦法華經。蝙蝠愛樂法音在壁中。壁
&MT05141;落一時命終。僧見其死呪願。汝既聞法
華。必生天上。過三日後。僧夢數十天人。身帶
光明。來謁僧曰。我等此伽藍中聞法故。捨
身生四天王天。以本縁所起來辭。僧取蝙蝠
埋土中。其上立塔。稱曰蝙蝠塔焉
  隋呉郡虎丘山獼猴十五
隋末有遊化沙門。不知其名。入虎丘山。誦法
華經。一夏九旬。其山有獼猴群。數過一百。獼
猴群中有一老猴。身毛純白無聲數日。在傍
樹上聞經。夜尚在樹。不去。朝見落死。僧生悲
心爲呪願。以石埋之。後時夜誦。漸至三更。空
中有聲云。我是老獼猴。依聞法力。生第二天。
欲報其恩故來下。以珠十枚施師。作是言已
後無聲。明日見窟前。其珠現在。收爲經軸。暗
夜放光。以經收石窟。遠見窟上有光。近即滅
而已
  月支蘇摩耶菩薩所見餓鬼十六
昔月支摩訶衍傳法菩薩。號曰蘇摩耶。傳持
摩訶衍大寶藏。師徒訓化。月支古俗。號曰摩
訶衍提婆菩提薩埵。將諸弟子。遊化諸國。至
師子國邊境海畔前行。路見五百餓鬼。忽然
微笑。彷徨不進。弟子怪異問因。答我見五
百餓鬼。飢虚窮乏不聞飮食名。見我前進。流
涙請救濟。即問。汝等住海渚幾時。答曰。不識
幾時。唯見此海七返興敗。菩薩言生死無邊
際。汝知幾時。復問。飮食已來如何。答曰。我
等得少涕唾。觸口脣已來。經七百年。久久求
食不得。設得少尿水。入口成火灰。復問苦
何。答受苦不可稱盡。且一日所受苦。三時不
同。朝衆多琰魔卒來。以熱鐵丸含口。以鐵
棒而打擲之。身成火灰段段壞盡。涼風所
吹。還活如故。即嗔吐火呵責言。汝昔貪食。獨
口食之。飽呑熱丸。美味有不。呵責已了還去。
我等身心苦趣萬死萬生。日中百千軍騎來
至。歩軍雜役。&T055114;湛融銅。持用而來先捧鐵
刺者。來打我等頭。令坐海渚。次&T055114;使來至。以
融銅灌口云。汝等謗大人。獨食不施。融銅味
不。時衆多軍騎。馳後馬以火箭射之。如人
間射的。中毒火箭。宛轉躄地。涼風所吹還活
如故。夕百千鐵狗鐵烏狐狼等來。牙齒如
刃。哮吼馳走。鬪諍摣掣。啀齜食噉至曉更散。
如此等苦。百分之一。不可具説。願尊慈蔭。
蘇摩耶告曰。汝自作業還自受。如何他人力
所及。復問。汝等憶宿命業不。答自爾力故。憶
知宿作。我等於無量劫前。作出家衆。不持淨
戒。守護田業。慳貪不施。若得食味。屏處獨
食。打驅犬烏。死後受此報。菩薩生悲愍。爲分
別薩達磨芬陀利修多羅等深法。五百餓鬼
目出喜涙。歡娯受樂。菩薩前進。到師子國。
夜宿空亭至三更。五百天子。來至空亭。各以
一枚眞珠。供養菩薩已白言。大士我等是海
渚餓鬼。乘聞法善生天上。思聞法恩故。以天
上福來。最初供養之。即還天上。菩薩自手記
因縁。號曰救餓鬼記
  潯陽處女十七
唐總章年中。外國沙門。名達磨跋陀。唐云法
賢。無奈何事。來至潯陽。容儀挺特。色貌端
正。誦法華等大乘經凡三萬偈也。音聲愛雅
衆所樂。時有處女。形貌偉麗。具解六十四態。
初見沙門。生愛染心。靜夜近僧。宿誦提婆
達多品龍女文。女雖不了梵文。聞誦聲發信
心。止染心而還。時海水波濤船漂。有一人丈
夫。接持置岸。都不濕裝服。在宿夢有前丈夫
謂女。汝聞法華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免漂
沒難。若能修行不受女身。女夢覺悲喜悔過
尋僧。不知去所。既厭女身。出家爲尼。詣五臺
山而住。空慧比丘尼是也
  西域毘末羅密多十八
昔西域有大論師。名毘末羅密多。秦言無垢
友。罽賓國人也。於薩婆多部而出家。博學多
聞。兼括三藏奧義。巡遊五竺。聞華嚴法華般
若等甚深奧理。心生不忍。歎曰。天親論主。恣
挫小義。顯大乘法。製十地法華等論。隱蔽
薩婆多本宗。吾逝五竺。究本宗源盡所知。
當製作衆論斷絶大乘經典滅天親名。薩婆
多一宗。閻浮盛行。四海歸潮。説是語已。頓
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面。論師知壽已盡
悔過曰。大乘者究竟教。理味幽遠難信解。我
以愚癡故。起邪智心。抑挫大乘滅身。宜矣。
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愼爾志。無懷疑謗。
即時地震烈。身壞命終。其死處地。陷爲深坑。
賢聖見者歎曰。哀哉。論師三寸舌毀呰大乘。
現生五舌。情執隆盛。當墮無間。焉異調達。弟
子等爲懺悔設齋。讃大乘義。論師示夢云。吾
欲滅大乘墮阿鼻。然聞芬陀利等大義故。熱
火如人間温泉。在地獄説法義。如陀羅尼菩
薩等。聞者離苦。閻魔天子。勸請出獄故留説
法。若聞大乘種在藏識。即入即出。更不重入
故也。汝等精勤修習大乘。莫自疑悔。弟子爲
建塔。安法舍利矣
  尼智通十九
尼智通少出家。住京師簡靜寺。信道不篤。元
嘉九年。師死罷道。嫁爲魏郡梁犀甫妾生男。
六七歳家甚貧窮。無以爲衣。通爲尼時。有數
卷素無量壽法華等經。悉練擣之。以衣其
兒。居一年而得病。恍惚驚悸。竟體剥爛。状若
火瘡。有細白蟲。日出升餘。慘痛煩毒。晝夜號
叫。常聞空中語云。壞經爲衣。得此劇報。旬餘
而死法苑第十八云
出冥祥記也
  沙彌雲藏二十
沙彌雲藏。少出家傳持阿含。貧道乏衣服。冬
屬寒氣。身凍寒苦。入古精舍。得法華經五六
卷。綴爲紙衣。見者寒心。未越冬季。忽發顯癩
病。眉毛皆落。微瘡遍。初如粟次如豆。七日之
中。身破烈而卒。見者歎曰。惜哉。雲藏輕大
乘。損失二世利矣
  慈門寺僧孝慈二十一
僧孝慈。年可五十。幼少已來。依投信行禪
師。説三階佛法。以修苦行。常乞食爲業。六時
禮懺。著糞掃衣。隨所至處。説三階佛法。勸誘
朦俗。毎説三階佛法時甞言。不合讀誦大乘
經典。若讀誦者。入十方阿鼻地獄。急須懺悔。
後於一時在岐州。説三階佛法。于時有一優
婆夷。持法華經。又勸有縁。誦持法華經。其禪
師孝慈。勸彼持法華經優婆夷等言。汝等持
法華經。不當根機。*合入地獄。勸令捨誦。遂
有數箇優婆夷捨持經。於時禪師處衆中懺
悔。持法華經罪其元首。勸持法華經。優婆夷
情中不忿。遂於大齋日。禪師爲衆説三階佛
法。當此時座下萬人以來其優婆夷。於大衆
中。燒香發願言。若某乙持法華經。不稱佛意。
願某乙見身著惡病。令大衆共知持法華經
得此罪報。又願生身。陷入阿鼻地獄。願衆同
見。若某乙持法華經。稱順佛意。禪師亦爾。當
此優婆夷發願之時。其禪師被神打。失音不
語西高座上唱集録者。亦失音不語。下既有
五箇老禪師。亦失音不語。其先捨誦法華經。
數人因此既發心。誦法華經更生殷重
  唐襄州優婆塞後妻二十二
襄州有優婆塞。家甚富貴。畜養二女。以爲妻
室。本妻慈悲仁讓。特受持法華經提婆品。晝
夜不廢。末婦嫉妬隆盛。恒窺前妻短。他行之
隙。入本婦家。嗔恚以右足踏經。即還宿室。頭
痛三日方死。上心少暖。家人厭惡其嫉。不殯
葬之。一日一夜方還活。悲泣悔過。對本婦曰。
吾以愚駭妬君。謬踏所持經。被閻王責。二人
使官被驅。到王所誡惡。我足下有金色文。王
見歡喜曰。此是法華提婆品文。汝以右足踏
經文。文移足救汝。逆蒙利益。是故言驗矣。以
是因縁被赦還活。倒於大地。還依地起。今對
君悔。不念昔惡。遂出家爲尼。不知所終矣
法華經傳記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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